<4D F736F F D A67EAEFCAE6CA8E2A9A4A875A8A3AF65AF66C2E5C0F8BEC7B34EA4CEAC46B5A6ACE3B051B77CA558B0EAB3F8A D3238>
|
|
- 桂 戴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參 加 研 討 會 )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研 討 會 出 國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姓 名 職 稱 : 連 恆 榮 科 長 派 赴 國 家 : 中 國 大 陸 出 國 期 間 :101 年 7 月 23 日 至 7 月 28 日 報 告 日 期 :101 年 10 月 1 日 1
2 摘 要 本 次 參 加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研 討 會, 為 台 灣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之 邀 請 台 灣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為 促 進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保 障 政 策 發 展 及 加 強 兩 岸 之 互 動 交 流 並 提 供 病 友 更 優 質 的 關 懷 與 專 業 照 護, 於 2011 年 台 灣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邀 請 大 陸 相 關 人 士 訪 問 台 灣, 辦 理 第 一 屆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研 討 會, 因 此 研 討 會 而 建 立 兩 岸 罕 見 照 護 相 關 體 系 之 交 流 平 台 及 推 動 持 續 合 作 之 契 機, 故 於 2012 年 主 要 由 大 陸 上 海 市 罕 見 病 專 科 學 會 邀 請, 負 責 規 劃 本 次 邀 請 台 灣 專 家 學 者 組 團 前 往 大 陸 廣 州 與 北 京, 進 行 為 期 一 週 之 交 流 活 動 因 過 去 幾 年 大 陸 民 間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之 防 治 與 預 防 工 作 日 益 關 注, 並 展 開 各 項 學 術 活 動, 進 行 各 項 宣 導 與 宣 傳, 積 極 努 力 於 主 要 城 市 成 立 罕 見 疾 病 專 科 學 會, 大 陸 政 府 因 此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之 防 治 與 預 防 以 及 病 友 照 護 工 作 高 度 重 視, 可 為 海 峽 兩 岸 政 府 在 醫 療 照 護 工 作 交 流 合 作 的 重 要 發 展 項 目 之 一 2
3 目 錄 壹 緣 起 及 目 的... 4 貳 行 程 紀 要... 6 叁 主 辦 單 位 及 出 席 會 議 人 員 簡 介 肆 研 討 會 重 點 記 要 伍 醫 院 參 訪 重 點 紀 要 陸 心 得 及 建 議
4 壹 緣 起 及 目 的 台 灣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為 促 進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保 障 政 策 發 展 及 加 強 兩 岸 之 互 動 交 流 並 提 供 病 友 更 優 質 的 關 懷 與 專 業 照 護, 於 2011 年 台 灣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邀 請 大 陸 相 關 人 士 訪 問 台 灣, 辦 理 第 一 屆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研 討 會, 因 2011 年 研 討 會 而 建 立 兩 岸 罕 見 照 護 相 關 體 系 之 交 流 平 台 及 推 動 持 續 合 作 之 契 機, 故 於 2012 年 主 要 由 大 陸 上 海 市 罕 見 病 專 科 學 會 邀 請, 負 責 規 劃 本 次 邀 請 台 灣 專 家 學 者 組 團 前 往 大 陸 廣 州 與 北 京, 進 行 為 期 一 週 之 交 流 活 動 過 去 幾 年 大 陸 民 間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之 防 治 與 預 防 工 作 日 益 關 注, 並 展 開 各 項 學 術 活 動, 進 行 各 項 宣 導 與 宣 傳, 積 極 努 力 於 主 要 城 市 成 立 罕 見 疾 病 專 科 學 會, 大 陸 政 府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之 防 治 與 預 防 以 及 病 友 照 護 工 作 也 高 度 重 視 上 海 市 罕 見 病 專 科 學 會 在 上 海 市 兩 任 副 市 長 的 關 心 與 協 助 之 下 成 立, 在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相 關 醫 師 以 及 醫 療 保 險 之 專 家 學 者 共 同 努 力 之 下, 上 海 紅 十 字 會 正 式 發 文 對 於 四 種 溶 小 體 儲 積 症 患 者 每 年 提 供 20 萬 人 民 幣 之 醫 療 救 助, 上 海 市 人 力 資 源 及 社 會 保 障 局 積 極 探 討 由 政 府 主 導 或 是 協 同 商 業 保 險 以 及 社 會 公 益 參 與 之 多 元 化 醫 療 保 障 措 施 大 陸 廣 東 及 北 京 兩 地 在 其 法 律 倫 理 醫 療 保 險 研 究 機 構 等 專 家 學 者 以 及 臨 床 醫 療 照 護 人 員 向 全 國 及 省 級 政 府 紛 紛 提 案, 要 求 重 視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與 醫 療 保 障 建 及 疾 病 管 理 平 台 以 及 給 予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特 殊 查 驗 登 記 核 准 或 專 案 進 口 之 管 道 2012 年 大 陸 衛 生 部 部 長 於 公 開 會 議 提 出 對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實 施 統 一 管 理 之 議 題, 因 此 使 得 各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開 始 詢 問 臨 床 照 護 醫 師 以 及 專 家 學 者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之 診 療 現 況 以 及 醫 療 照 護 保 障 之 相 關 問 題, 並 將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納 入 大 陸 十 二 五 規 劃 中 因 我 國 罕 見 疾 病 防 治 及 藥 物 法 於 2000 年 8 月 9 日 公 布 實 施, 使 我 國 成 為 世 界 第 5 個 立 法 保 障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的 國 家, 保 障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之 基 本 醫 療 權 利, 並 4
5 在 政 府 與 民 間 之 共 同 努 力 之 下, 成 立 罕 見 疾 病 及 藥 物 審 議 委 員 會, 公 告 罕 見 疾 病 及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品 項 及 特 殊 營 養 食 品, 陸 續 公 告 罕 見 疾 病 納 入 重 大 傷 病 範 圍, 免 除 部 分 負 擔, 給 付 或 補 助 醫 療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藥 品 特 殊 營 養 食 品 等 費 用, 並 提 供 國 際 醫 療 合 作 代 行 檢 驗 服 務 及 補 助, 簡 化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臨 床 試 驗 查 驗 登 記 等 流 程, 並 有 專 案 進 口 之 管 道 及 時 提 供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用 藥 本 次 研 討 會 主 要 在 7 月 24 日 及 26 日, 在 廣 州 市 以 及 北 京 市 分 別 召 開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廣 州 ) 研 討 會 以 及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北 京 ) 研 討 會, 廣 州 場 次 由 大 陸 暨 南 大 學 醫 學 院 廣 東 省 紅 十 字 會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廣 東 醫 療 保 險 研 究 會 聯 合 主 辦, 北 京 場 次 由 北 京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籌 備 組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聯 合 主 辦 本 次 在 大 陸 廣 州 及 北 京 舉 行 之 研 討 會, 主 要 由 大 陸 邀 請 醫 師 以 及 專 家 學 者 介 紹 大 陸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之 現 況 困 難 點 及 相 關 問 題 以 及 說 明 過 去 發 展 歷 程, 而 由 台 灣 專 家 學 者 介 紹 我 國 罕 見 疾 病 防 治 及 藥 物 法 之 法 規 內 容 罕 見 疾 病 及 用 藥 之 相 關 研 究 醫 療 單 位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之 相 關 團 體 以 及 政 策 推 動 之 過 程 等 5
6 貳 行 程 及 記 要 日 期 時 間 內 容 地 點 主 持 人 7 月 23 日 ( 週 一 ) 11:00 接 機 各 自 的 家 12:00 集 合 桃 園 機 場 第 二 航 廈 中 華 航 空 報 到 櫃 台 13:55-15:50 赴 廣 州 CI521 15:50 下 榻 飯 店 廣 州 大 廈 Hotel Canton 18:00 20:00 晚 宴 廣 東 省 紅 十 字 會 副 會 長 邵 岩 住 宿 廣 州 大 廈 7 月 24 日 ( 週 二 ) 08:30 18:00 罕 見 病 政 策 研 討 會 廣 州 大 廈 上 海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李 定 國 教 授 廣 東 醫 保 研 究 會 會 長 易 洪 深 住 宿 廣 州 大 廈 7 月 25 日 ( 週 三 ) 09:00 12:00 參 觀 醫 院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兒 科 劉 麗 教 授 15:30 18:30 赴 北 京 CA1316 住 宿 國 貿 飯 店 Traders Hotel 7 月 26 日 ( 週 四 ) 09:00 14:30 罕 見 病 政 策 座 談 會 國 貿 飯 店 北 京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籌 備 組 住 宿 國 貿 飯 店 6
7 7 月 27 日 09:00 14:00 瓷 娃 娃 關 懷 協 會 及 國 貿 飯 店 瓷 娃 娃 罕 見 病 關 ( 週 五 ) 其 他 患 者 組 織 交 流 活 動 愛 中 心 住 宿 國 貿 飯 店 7 月 28 日 ( 週 六 ) 8:00 12:00 龐 貝 氏 症 醫 學 專 家 好 苑 建 國 飯 店 崔 麗 英 教 授 羅 會 議 小 平 教 授 20:00-23:10 返 家 CI512 7
8 議 程 一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廣 州 ) 研 討 會 會 議 時 間 :2012 年 7 月 24 日 會 議 地 點 : 廣 州 大 廈 主 辦 單 位 : 暨 南 大 學 醫 學 院 聯 合 主 辦 : 廣 東 省 紅 十 字 會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廣 東 醫 療 保 險 研 究 會 時 間 內 容 08:30 09:10 會 議 致 辭 09:10 09:40 臺 灣 罕 見 病 政 策 之 發 展 概 況 09:40-10:10 醫 保 特 殊 用 藥 保 障 10:10 10:30 臺 灣 罕 見 病 民 間 組 織 發 展 介 紹 10:30 11:20 罕 見 病 醫 保 政 策 研 究 課 題 報 告 11:20 11:30 北 京 罕 見 病 工 作 進 展 介 紹 11:30 11:40 山 東 罕 見 病 工 作 進 展 介 紹 11:40 11:50 上 海 罕 見 病 工 作 進 展 介 紹 12:00 14:00 午 餐 14:00 14:20 罕 見 病 藥 物 的 研 發 歷 程 14:20 14:40 臺 灣 全 民 健 保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初 探 14:40 15:10 臺 灣 罕 見 病 醫 學 教 育 及 網 絡 15:10 15:40 茶 歇 8
9 15:40 16:10 罕 見 病 診 治 臨 床 協 作 及 醫 患 教 育 16:10 16:40 臺 灣 罕 藥 法 規 及 實 施 現 況 16:40 17:00 患 者 交 流 17:00 18:00 討 論 和 總 結 18:00 20:00 晚 宴 9
10 議 程 二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北 京 ) 研 討 會 會 議 時 間 :2012 年 7 月 26 日 會 議 地 點 : 國 貿 酒 店 主 辦 單 位 : 北 京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籌 備 組 聯 合 主 辦 :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時 間 內 容 09:00 09:10 會 議 致 辭 09:10 09:30 臺 灣 罕 見 病 政 策 之 發 展 概 況 09:30 09:50 臺 灣 罕 見 病 民 間 組 織 發 展 介 紹 09:50 10:10 臺 灣 罕 見 病 醫 學 教 育 及 網 路 10:10 10:30 臺 灣 全 民 健 保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初 探 10:30 10:40 茶 歇 10:40 11:00 北 京 地 區 罕 見 病 項 目 開 展 情 況 11:00 11:20 臺 灣 罕 藥 法 規 及 實 施 現 況 11:20 11:40 罕 見 病 醫 保 政 策 研 究 報 告 11:40 12:00 上 海 罕 見 病 工 作 進 展 介 紹 12:00 12:20 提 問 和 討 論 12:20 14:30 午 餐 10
11 叁 主 辦 單 位 及 出 席 會 議 人 員 簡 介 上 海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是 中 國 第 一 個 以 罕 見 病 防 治 為 己 任 的 專 科 學 會 新 華 醫 院 內 科 主 任 李 定 國 教 授 當 選 上 海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第 一 屆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上 海 市 兒 科 醫 學 研 究 所 副 所 長 顧 學 范 教 授 等 4 人 任 副 主 任 委 員 上 海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的 成 立 標 誌 著 國 內 罕 見 病 的 研 究 將 由 以 往 分 散 狀 態 逐 步 向 有 學 術 組 織 協 調 的 基 礎 和 臨 床 研 究 方 向 發 展, 它 的 成 立 將 推 動 罕 見 病 學 術 研 究 的 科 學 發 展, 有 利 於 提 高 罕 見 病 的 篩 查 和 診 斷 水 準, 有 利 於 推 進 罕 見 病 基 本 醫 療 保 障 體 制 的 建 立 廣 東 醫 療 保 險 研 究 會 廣 東 醫 療 保 險 研 究 會 於 2007 年 成 立, 該 研 究 會 聚 集 了 全 省 醫 療 保 險 系 統 有 關 教 學 研 究 機 構 定 點 醫 療 機 構 醫 藥 及 醫 療 器 械 生 產 銷 售 企 業 等 近 150 名 業 界 權 威, 為 推 動 廣 東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改 革 起 到 聚 賢 納 言 立 說 獻 策 的 作 用 台 灣 成 員 1. 林 秀 娟 成 功 大 學 醫 學 院 教 學 副 院 長 2. 趙 美 琴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中 和 紀 念 醫 院 小 兒 部 主 任 3. 胡 務 亮 台 大 醫 院 基 因 學 部 主 任 4. 何 藴 芳 台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臨 床 藥 學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5. 連 恆 榮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科 長 6. 曾 敏 傑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7. 陳 冠 如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副 執 行 長 8. 洪 瑜 黛 罕 見 疾 病 基 金 會 研 究 企 劃 組 組 長 11
12 圖 一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廣 州 ) 研 討 會 圖 二 :2012 年 海 峽 兩 岸 罕 見 疾 病 醫 療 學 術 及 政 策 ( 北 京 ) 研 討 會 12
13 肆 研 討 會 重 點 記 要 大 陸 因 人 口 眾 多, 以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以 及 其 他 各 國 之 罕 見 疾 病 定 義 大 陸 之 罕 見 疾 病, 可 能 原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以 及 其 他 各 國 之 罕 見 疾 病 就 不 是 罕 病, 所 以 大 陸 需 發 展 自 己 的 罕 病 定 義 以 目 前 實 施 的 醫 療 保 險 對 於 特 殊 用 藥 的 保 障, 社 會 大 眾 質 疑 將 面 臨 三 個 傾 斜 : 一 向 窮 人 傾 斜 ; 二 向 重 病 病 患 傾 斜 ; 三 向 就 醫 不 便 的 病 人 傾 斜, 故 有 不 公 平 之 疑 慮, 少 數 人 用 了 大 多 數 的 醫 療 資 源 與 經 費, 所 以 思 考 除 政 府 醫 療 保 險 之 外, 應 仍 有 商 業 保 險 及 社 會 公 益 補 充 醫 療 費 用 之 政 策 或 措 施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要 納 入 醫 療 保 險 的 給 付, 首 先 必 須 將 藥 品 清 單 列 入 給 付 之 藥 品 目 錄 中, 但 因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太 貴, 以 目 前 的 醫 療 保 險 基 金 因 訂 有 風 頂 線, 所 以 無 法 完 全 納 入 給 付, 若 給 付 將 壓 縮 其 他 醫 療 費 用 支 出, 因 此, 要 有 更 大 調 節 力 度 或 更 有 效 益 之 措 施, 例 如 稅 收 支 助 此 外, 除 治 療 外, 預 防 措 施 更 不 能 避 免, 例 如 建 立 專 業 診 斷 制 度, 加 強 醫 療 人 員 之 專 業 訓 練, 民 眾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的 認 識 以 及 建 立 罕 病 技 術 中 心, 採 取 必 要 性 的 預 防 措 施, 例 如 婚 前 健 康 檢 查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及 醫 療 保 險 可 以 建 立 在 公 平 基 本 以 及 多 層 次 等 議 題 上 加 以 發 展, 由 政 府 主 導, 加 強 宣 導 及 進 行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之 人 文 關 懷 廣 東 醫 保 研 究 會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之 研 究, 發 現 罕 見 疾 病 病 患 約 有 37.5% 無 保 險,70% 年 收 入 在 人 民 幣 3 千 元 以 下, 因 誤 診 或 醫 療 技 術 及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之 經 驗 等 因 素, 確 診 時 間 需 長 達 1 年, 所 以 有 建 立 專 責 罕 見 疾 病 診 療 技 術 中 心 之 必 要, 此 外,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雖 有 部 分 醫 療 給 付, 但 因 有 限 制 條 件, 所 以 仍 有 82.5% 的 病 人 無 法 支 付 醫 療 費 用, 而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認 為 有 遭 受 到 社 會 歧 視 的 比 例 有 28% 對 於 大 陸 政 府 部 門, 希 望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及 藥 物 給 付 等 儘 速 有 明 確 的 法 規 保 障, 建 立 統 一 的 組 織 機 構 管 理, 提 高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之 專 業 水 準 及 經 驗, 對 於 藥 物 之 研 發 應 有 足 夠 的 鼓 勵 措 施, 對 於 藥 物 的 引 進 應 有 更 快 速 的 管 道, 從 目 前 先 定 義 何 謂 大 陸 的 罕 見 疾 病, 從 可 以 治 療 以 及 可 以 防 治 的 罕 見 疾 病 先 開 始 推 動 以 及 聚 焦, 並 進 行 相 關 藥 物 的 管 理, 減 緩 醫 療 保 險 及 社 會 的 壓 力, 長 期 以 個 人 人 權 國 13
14 家 政 府 政 策 企 業 責 任 以 及 人 文 關 懷 的 角 度 推 動 國 家 級 的 罕 見 疾 病 政 策 大 陸 各 主 要 城 市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之 醫 師 於 醫 學 會 架 構 下 積 極 成 立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北 京 市 醫 學 會 罕 見 病 專 科 分 會 於 2012 年 3 月 進 行 籌 備, 於 4 月 成 立 籌 備 小 組,5 月 籌 備 分 會 被 核 准, 目 前 已 有 180 多 名 醫 師 醫 學 專 家 以 及 科 技 研 發 人 員 報 名 參 加 分 會, 積 極 於 2012 年 正 式 成 立 山 東 省 之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多 年 前 已 開 始 進 行, 於 1994 年 已 有 相 關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雜 誌 出 版, 近 5 年 才 受 到 政 府 及 社 會 的 重 視 與 關 注, 目 前 山 東 省 在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主 要 為 健 全 醫 療 診 療 體 系, 發 展 學 術 研 究 以 及 普 及 罕 見 疾 病 之 相 關 知 識, 目 前 山 東 省 約 有 100 家 醫 療 院 所 登 錄 建 立 照 護 網 絡, 並 與 全 國 27 家 大 型 醫 院 建 立 診 療 體 系 的 網 絡,, 並 由 國 家 支 持 相 關 計 畫, 例 如 中 國 罕 見 病 防 治 研 究 及 示 範 計 畫, 進 行 長 期 性 遺 傳 性 骨 骼 系 統 調 查, 目 前 已 調 查 出 3000 多 例 之 骨 骼 系 統, 但 是 各 地 區 之 報 告 卻 差 異 甚 大, 雖 然 研 究 經 費 約 有 1 千 多 萬 人 民 幣,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相 關 立 法 工 作 也 正 如 火 如 荼 進 行, 但 是 仍 需 建 立 罕 見 病 防 治 聯 盟, 建 立 罕 病 資 源 庫, 加 強 國 際 合 作, 成 立 學 術 組 織, 建 立 罕 見 病 學 術 網 絡 平 台, 加 強 罕 見 疾 病 之 學 術 研 究 工 作 以 及 相 關 臨 床 試 驗 之 管 理 制 度 上 海 市 之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在 本 質 上 認 為 應 是 民 生 問 題, 以 人 權 之 公 平 正 義 出 發, 結 合 大 陸 整 合 醫 學 之 實 力 為 出 發 點, 但 是 因 為 世 界 各 國 所 定 義 的 罕 見 疾 病 目 前 約 5781 種, 專 業 醫 師 不 足, 約 有 44% 的 病 人 被 誤 診, 治 療 期 長, 治 療 沒 有 明 確 規 範, 可 治 療 之 比 例 低, 以 遺 傳 疾 病 為 主, 治 療 費 用 昂 貴 等 因 素, 雖 在 推 動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上 相 關 困 難, 然 而 對 於 未 來 罕 見 疾 病 之 照 護 工 作 有 幾 項 重 點 工 作 需 積 極 推 動, 搭 建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相 關 溝 通 與 治 療 平 台, 將 科 技 研 發 及 研 究 列 入 重 點 發 展 項 目, 明 確 定 義 大 陸 之 罕 見 疾 病, 成 立 診 斷 治 療 之 定 點 醫 院, 明 確 規 範 出 診 斷 治 療 方 法 與 程 序, 開 闢 與 國 際 合 作 之 渠 道, 例 如 台 灣 及 其 他 先 進 國 家, 透 過 各 項 活 動 及 文 章 之 出 版 加 強 與 政 府 及 民 間 在 罕 見 疾 病 知 識 之 溝 通, 儘 早 將 罕 見 疾 病 立 法, 提 供 完 善 的 照 護 資 源 及 體 制, 積 極 進 行 建 言 與 提 出 相 關 之 對 策, 鼓 勵 企 業 研 發 引 進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以 與 政 府 合 作 的 態 度 完 成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病 患 之 全 面 性 照 護 工 作 14
15 企 業 在 罕 見 疾 病 治 療 之 藥 品 的 研 發, 已 從 大 眾 化 藥 品 的 研 發, 目 前 進 展 至 個 人 化 藥 品 的 研 發, 因 為 生 物 技 術 的 發 展, 讓 罕 見 疾 病 之 用 藥 受 到 藥 廠 的 重 視, 但 是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的 研 發 與 一 般 藥 品 的 研 發 相 似, 需 耗 時 10 幾 年 之 時 間, 但 是 因 為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數 少, 以 一 般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等 管 理 要 求 將 遭 受 瓶 頸, 例 如 臨 床 試 驗 人 數 收 集 不 易, 收 案 時 間 將 比 一 般 藥 品 更 長, 對 於 臨 床 試 驗 之 治 療 終 點 定 義 不 易, 治 療 內 在 風 險 高, 需 要 全 球 性 合 作, 提 高 治 療 人 數 曾 能 有 意 義 的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而 在 中 國 大 陸, 藥 品 研 發 政 府 目 前 並 無 任 何 的 補 助 措 施, 且 多 數 需 由 企 業 贊 助 提 供 治 療 藥 物, 因 此 對 於 企 業 若 要 長 期 協 助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則 必 須 有 更 完 善 之 鼓 勵 措 施 以 及 醫 療 保 險 經 費 之 挹 注 大 陸 醫 院 目 前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的 診 療, 缺 乏 臨 床 操 作 的 經 驗 以 及 對 於 病 患 教 育 的 不 足, 目 前 多 數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多 以 在 各 地 區 性 醫 院 就 診, 但 因 醫 師 之 經 驗 不 足 所 以 常 常 病 人 是 多 次 就 診 後 才 被 診 斷 出 來, 或 可 能 在 未 診 斷 出 來 前 已 出 現 嚴 重 併 發 症 或 死 亡, 此 外, 大 陸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並 無 定 義, 所 以 有 多 少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並 無 明 確 的 官 方 統 計, 目 前 有 中 國 專 家 建 議 為 少 於 50 萬 人 之 一, 或 新 生 兒 少 於 1 萬 分 之 一 之 發 病 率 為 罕 見 疾 病, 但 是 仍 須 充 分 討 論 醫 院 之 醫 師 認 為 罕 見 疾 病 因 為 臨 床 多 樣 度, 罕 見 疾 病 的 照 護 需 要 多 學 科 共 同 治 療, 單 種 疾 病 之 病 例 數 少, 在 大 陸 相 關 研 究 少, 診 療 相 關 成 本 高 等 問 題, 因 此 建 立 診 療 技 術 中 心 確 有 其 必 要 性, 可 加 強 治 療 專 業 知 識 以 及 經 驗 之 傳 承, 此 外, 政 府 應 投 注 更 多 資 源 以 協 助 提 供 罕 見 疾 病 病 患 之 照 護 工 作, 以 人 口 政 策 為 規 劃 重 點, 而 對 病 患 之 教 育 除 醫 療 治 療 部 分 之 外, 還 需 藥 物, 飲 食, 護 理, 復 健 以 及 有 監 測 之 指 標 之 協 助, 所 以 醫 院 需 要 有 相 當 多 資 源 的 支 持 才 能 長 期 進 行 罕 見 疾 病 的 照 護 工 作, 醫 院 才 能 真 正 支 持 醫 師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及 診 療 工 作 大 陸 目 前 一 年 的 醫 療 保 險 費 用 約 為 7000 多 億 元 人 民 幣, 以 城 鄉 分 割 制 度 保 險, 目 前 已 有 95% 的 醫 療 保 險 涵 蓋 率, 藥 品 費 用 支 出 佔 醫 療 基 金 約 50%, 其 中 30% 為 抗 生 素, 目 前 城 市 基 層 以 及 農 村 部 分 之 醫 療 保 險 需 要 加 強, 已 列 入 大 陸 十 二 五 計 畫 中, 因 為 目 前 大 陸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的 定 義 意 見 分 歧, 未 立 法, 罕 病 類 型 多 但 病 人 數 少, 罕 見 疾 病 可 以 以 藥 物 治 療 者 少, 且 具 區 域 性, 藥 品 研 發 成 本 高 個 人 15
16 難 負 擔, 社 會 是 否 能 夠 負 擔, 也 許 可 以 透 過 多 層 次 保 障 方 式, 如 商 業 保 險 以 及 慈 善 方 式 提 供 照 護, 所 以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可 以 執 行 的 方 向 包 含 醫 療 技 術 及 臨 床 治 療 與 處 置 的 發 展, 進 行 住 院 醫 師 的 專 科 訓 練, 將 罕 見 疾 病 納 入 門 診 大 病 範 疇, 藥 品 納 入 給 付 的 目 錄, 成 立 救 助 基 金, 藥 品 價 格 以 國 際 報 價 做 為 核 價 基 準 以 及 建 立 全 國 罕 見 疾 病 相 關 訊 息 平 台 等, 以 提 供 有 效 醫 療 照 護 及 充 足 的 資 源 對 於 大 陸 罕 見 疾 病 病 患 而 言, 藥 物 價 格 昂 貴, 無 法 接 受, 且 目 前 所 提 供 的 免 費 藥 物, 是 否 能 長 期 給 予, 具 高 度 之 不 確 定 性, 希 望 能 獲 得 夠 完 善 及 更 多 的 協 助 與 幫 忙 病 人 需 要 關 懷, 因 此 應 組 織 關 愛 中 心, 透 過 網 絡 系 統 得 到 幫 助 與 協 助, 希 望 在 各 省 市 都 能 有 分 支 機 構, 並 思 考 如 何 讓 政 府 接 受 民 間 的 需 求, 擴 大 病 人 團 體 的 影 響 力, 高 度 希 望 透 過 制 度 能 充 分 保 障 罕 見 疾 病 之 病 人 伍 醫 院 參 訪 重 點 紀 要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係 為 廣 州 市 婦 幼 保 健 院, 廣 州 市 兒 童 醫 院 以 及 廣 州 市 婦 嬰 醫 院 合 併 而 成 2010 年 門 ( 急 ) 診 人 次 為 2,723,784,2011 年 為 3,104,016 人 次, 醫 院 之 員 工 共 計 2,512 人 醫 院 雖 位 於 廣 州 市, 但 主 要 為 大 陸 南 部 區 域 主 要 之 婦 女 與 兒 童 疾 病 治 療 醫 院, 也 為 罕 見 疾 病 病 患 診 斷 治 療 之 重 心 醫 院, 病 人 也 常 來 自 於 各 鄉 鎮 級 醫 院 無 法 診 治 者 本 次 參 訪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之 內 分 泌 代 謝 科, 其 具 專 科 病 房, 門 診, 專 科 實 驗 室 等 組 織, 現 有 病 床 35 張, 年 門 診 量 3.7 萬 餘 人 次, 主 任 醫 師 2 名, 副 主 任 醫 師 4 名, 專 科 醫 師 20 名, 專 科 護 士 6 名, 實 驗 技 術 人 員 6 名 發 展 酶 學 測 定, 代 謝 缺 陷 疾 病 基 因 突 變 分 析 等 新 技 術 之 發 展, 並 有 多 向 研 就 發 展 成 果, 辦 理 矮 小 兒 童 諮 詢 宣 導 以 及 黏 多 糖 病 等 教 育 宣 導 及 病 友 交 流 等 活 動, 進 行 研 究 生 教 育, 擔 任 廣 州 醫 學 院 臨 床 醫 學 本 科 教 學, 接 受 外 來 進 修 醫 師 進 行 培 訓, 並 對 住 院 醫 師 進 行 規 範 式 培 訓, 並 對 於 全 科 同 仁 提 供 持 續 教 育 之 管 道 與 鼓 勵 16
17 圖 三 : 參 訪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合 照 17
18 圖 四 :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之 使 命 與 願 景 18
19 圖 五 : 參 訪 一 隅 ( 一 ) 圖 六 : 參 訪 一 隅 ( 二 ) 過 號 則 以 小 數 點 代 表 過 號 次 數 19
20 圖 七 : 參 訪 一 隅 ( 三 )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形 象 LOGO 20
21 圖 八 : 廣 州 市 婦 女 兒 童 醫 療 中 心 給 市 民 的 公 開 信 21
22 圖 九 : 機 構 及 醫 療 人 員 規 範 22
23 圖 十 : 醫 務 人 員 醫 德 規 範 23
24 陸 心 得 及 建 議 大 陸 目 前 在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上 積 極 地 推 展, 但 目 前 仍 主 要 以 臨 床 醫 師 及 專 家 學 者 為 推 展 主 體, 因 此, 在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上 相 對 需 要 龐 大 醫 療 費 用 之 困 境 下, 急 需 政 府 部 門 介 入, 訂 定 罕 見 疾 病 之 定 義, 並 進 行 立 法 之 工 作, 讓 照 護 工 作 及 醫 療 支 出 上 能 有 所 依 循, 我 國 在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的 推 動 上 已 有 近 12 年 的 經 驗, 所 以, 加 強 兩 岸 在 罕 見 疾 病 的 照 護 工 作 上 的 經 驗 交 流, 除 可 協 助 大 陸 儘 速 建 立 整 體 的 照 護 體 系 外, 也 可 讓 我 國 的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上 在 交 流 過 程 中, 尋 找 更 多 元 以 及 更 優 質 的 照 護 方 式, 此 外, 在 與 大 陸 的 專 家 學 者 良 性 及 積 極 的 互 動 下, 能 共 同 參 與 有 關 罕 見 疾 病 相 關 世 界 會 議, 共 同 提 出 相 關 議 題, 將 我 國 之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工 作 經 驗 推 向 全 世 界 大 陸 目 前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專 業 照 護 上 仍 有 所 不 足, 所 以 研 討 會 上 專 家 學 者 均 認 為 大 陸 臨 床 醫 師 及 相 關 照 護 人 員 之 專 業 知 識 及 經 驗 必 須 強 化, 需 要 從 住 院 醫 師 開 始 訓 練, 此 外, 由 於 大 陸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主 要 於 鄉 鎮 級 醫 院 就 診, 所 以, 該 級 之 醫 師 或 其 他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也 急 需 加 強 訓 練, 而 對 於 民 眾 也 需 教 育 有 關 罕 見 疾 病 之 知 識, 能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治 療, 或 進 行 相 關 的 預 防 工 作, 例 如 婚 前 健 康 檢 查 等, 以 降 低 治 療 照 護 工 作 所 需 要 的 龐 大 醫 療 支 出, 這 些 大 陸 急 需 推 動 的 工 作, 我 國 已 有 多 年 經 驗, 可 以 協 助 大 陸 民 間 及 政 府 部 門 推 展, 因 此 可 為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的 項 目 之 一 本 次 研 討 會 在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取 得 與 查 驗 登 記 之 議 題, 並 未 深 入 討 論, 應 與 其 參 加 人 員 主 要 為 臨 床 醫 師 及 醫 療 保 險 相 關 之 專 家 學 者, 未 有 藥 學 相 關 之 專 家 學 者 或 藥 政 法 規 之 政 府 官 員 參 與 有 關, 但 是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目 前 大 陸 未 有 專 案 進 口 之 管 道, 並 且 要 求 查 驗 登 記 之 臨 床 試 驗 人 數 與 一 般 藥 品 之 要 求 相 當, 在 這 些 藥 物 之 製 造 因 為 量 少 且 政 府 沒 有 相 關 的 鼓 勵 措 施 之 下, 讓 藥 廠 沒 有 研 發 製 造 的 誘 因, 也 讓 藥 廠 輸 入 藥 物 卻 步, 使 得 大 陸 在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的 取 得 更 加 困 難 但 是 部 分 罕 見 疾 病 的 治 療 或 症 狀 延 緩 確 實 必 須 依 賴 藥 物, 所 以 可 將 我 國 經 驗 與 大 陸 的 藥 政 法 規 單 位 交 流, 將 兩 岸 的 相 關 法 規 相 互 銜 接, 鼓 勵 國 內 藥 廠 擴 展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之 市 場 至 24
25 大 陸, 也 可 因 此 帶 動 國 內 藥 廠 進 行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之 製 造 及 輸 入, 解 決 國 內 藥 物 取 得 不 易 之 問 題 我 國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在 有 法 源 之 基 礎 下, 已 運 作 12 年, 對 於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的 照 護, 民 間 及 政 府 也 投 入 相 當 多 的 資 源, 雖 然, 大 陸 仍 未 定 義 出 罕 見 疾 病, 但 是 以 目 前 世 界 各 國 的 定 義 來 看, 大 陸 為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所 需 之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必 然 不 少, 如 何 有 效 分 配 與 運 用, 是 一 個 重 要 課 題, 因 此, 大 陸 臨 床 醫 師 及 專 家 學 者 們 正 積 極 地 瞭 解 世 界 各 國 之 經 驗 與 作 法, 包 括 台 灣, 假 以 時 日, 大 陸 應 能 建 立 起 與 我 國 相 當 的 照 護 體 制 因 此, 在 這 個 時 間 點 可 與 大 陸 民 間 團 體 或 單 位 以 及 政 府 部 門 就 此 議 題 加 強 交 流, 協 助 提 供 醫 療 專 業 經 驗 與 知 識, 提 供 如 何 教 育 民 眾 的 方 式 與 經 驗, 並 如 何 做 好 預 防 工 作 等, 並 在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的 基 礎 架 構 下, 建 構 兩 岸 在 罕 見 疾 病 用 藥 之 臨 床 試 驗 合 作 模 式 及 安 全 評 估 之 訊 息 流 通 機 制, 也 期 待 在 兩 岸 共 同 合 作 下, 讓 我 國 罕 見 疾 病 照 護 相 關 法 規 更 加 周 延, 照 護 罕 見 疾 病 病 人 之 體 制 更 臻 完 善 25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 / 105 / / 7 0 2 4 8 76 / / 7 0 2 5 2 8-1 / / 06 2619621 #311 / E-mail / periodical @ hanlin.com.tw / http://www.worldone.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ZXCV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More information依據99年8月25日研發處召開『兩岸學術交流策略討論會議』決議,請各系所以學院為單位提出下年度赴大陸參訪與簽署合作協定之參訪規劃書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因 公 出 國 人 員 出 國 計 畫 書 ( 出 國 類 別 : 考 察 ) 兩 岸 健 康 照 護 學 術 合 作 計 畫 - 參 加 護 理 教 育 會 議 與 參 訪 貴 州 中 醫 學 院 參 訪 報 告 書 服 務 機 關 : 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出 國 人 職 稱 姓 名 : 校 長 室 謝 楠 楨 校 長 國 際 暨 兩 岸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More information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管 制 人 員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預 算...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OO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10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至 二 OO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More information???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Info Paper on ICWM_CHI.docx
立 法 會 CB(2)1616/14-15(01) 號 文 件 二 零 一 五 年 六 月 九 日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中 醫 藥 發 展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中 西 醫 協 作 先 導 計 劃 的 最 新 進 展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委 員 匯 報 中 西 醫 協 作 先 導 計 劃 ( 先 導 計 劃 ") 的 工 作 進 展 背 景 2.
More information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參、計畫目標及內容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方 案 目 錄 壹 計 畫 緣 起 1 貳 計 畫 目 標 內 容 及 預 定 完 成 時 間 1 5 參 專 案 小 組 組 成 6 8 肆 計 畫 執 行 及 控 管 9 附 件 A: 專 案 小 組 組 織 架 構 圖 10 附 件 B: 工 作 項 目 及 分 工 11-13 1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More information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 套 措 施 5 精 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人 力 發 展 方 案 5-1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實 施 方 案 壹 緣 起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核 心 人 物, 教 師 素 質 與 教 學 品 質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的 成 敗, 因 此,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良 窳, 是 決 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成 敗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