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B:服 总务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附件B:服2016-018总务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doc"

Transcription

1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日 中 国 广 州

2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第 二 部 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投 标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表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综 合 说 明 项 目 招 标 范 围 内 容 和 要 求 投 标 人 资 格 标 准 投 标 单 位 须 知 投 标 文 件 开 标 评 标 定 标 原 则 与 办 法 中 标 单 位 须 知 合 同 条 件 九 附 件 : 附 件 一 :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附 件 二 :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附 件 三 : 廉 洁 投 标 承 诺 书 附 件 四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附 件 五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附 件 六 : 投 标 文 件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附 件 七 : 投 标 书 封 面 格 式 附 件 八 : 投 标 书 目 录 格 式 附 件 九 : 合 同 文 本 1

3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中 山 大 学 根 据 国 家 招 投 标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管 理 要 求, 拟 以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该 项 目 相 关 服 务 工 程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一 招 标 单 位 : 中 山 大 学 二 三 工 程 主 管 部 门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本 招 标 项 目 联 系 人 : 周 老 师, 庄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转 808, 或 806 传 真 : 四 项 目 地 点 : 中 山 大 学 南 北 东 珠 海 校 区 五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数 量 及 服 务 要 求 : ( 一 ) 服 务 时 间 及 内 容 :2016 年 4 月 至 2019 年 4 月 共 3 年, 根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相 关 法 规 定 额 及 文 件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市 场 的 价 格 进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 二 ) 委 托 总 价 : 委 托 工 程 总 价 约 万 元, 咨 询 费 约 192 万 元 ( 三 ) 入 围 服 务 单 位 数 量 : 三 家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机 构 ( 四 ) 具 体 项 目 委 托 方 式 : 本 次 入 围 三 家 机 构 采 用 随 机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认 具 体 项 目 咨 询 机 构 六 承 包 方 式 : 固 定 费 率 七 资 金 来 源 及 落 实 情 况 : 学 校, 已 落 实 资 金 八 报 名 及 购 买 标 书 时 间 : 2016 年 03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18 日 上 午 :9:30 11:30, 下 午 :3:00 5:00; 如 报 名 参 加 投 标 的 申 请 人 数 量 过 少 不 足 以 形 成 充 分 竞 争 时, 招 标 方 可 以 发 出 补 充 公 告, 适 当 延 长 报 名 时 间 满 足 投 标 申 请 人 报 名 时 须 提 交 的 资 料 详 见 附 件 A( 一 式 一 份 )( 须 盖 单 位 公 章 );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地 址 :( 网 址 : 采 购 信 息 公 告 栏 ) 九 报 名 及 购 买 标 书 地 点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新 港 西 路 135 号 中 山 大 学 园 南 路 西 南 区 415 号 教 学 楼 三 楼 308( 旧 生 物 楼 达 尔 文 像 后 ) 十 投 标 方 资 格 合 格 条 件 : ( 一 ) 具 备 在 中 国 注 册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 ( 二 ) 具 备 国 家 建 设 部 颁 发 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三 ) 被 有 关 部 门 责 令 停 业 企 业 经 营 资 格 被 取 消 企 业 财 产 被 查 封 和 冻 结 或 者 处 于 破 产 状 态 的, 不 允 许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 四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五 ) 本 项 目 为 资 格 后 审 十 一 资 格 审 查 需 提 供 以 上 符 合 投 标 人 资 格 合 格 条 件 要 求 ( 需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乙 级 资 质 证 书 ) 的 原 件 与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须 盖 公 章, 原 件 备 查 ),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条 件 的 投 标 申 请 人 不 2

4 足 5 名 时 为 招 标 失 败 招 标 人 分 析 招 标 失 败 原 因, 修 正 招 标 方 案, 报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后, 重 新 组 织 采 购 十 二 现 场 勘 察 : 本 项 目 不 组 织 现 场 勘 察 十 三 评 标 办 法 : 综 合 评 分 法, 具 体 见 招 标 文 件 十 四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时 间 及 地 点 : 投 标 文 件 请 于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8 时 30 分 至 9 时 00 分 递 交 至 中 山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管 理 中 心 十 五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止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为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十 六 投 标 单 位 可 以 就 本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中 任 何 违 法 及 不 公 平 内 容 书 面 向 中 山 大 学 监 察 处 署 名 投 诉 十 七 本 公 告 在 主 页 ( 网 址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发 布, 本 公 告 的 修 改 补 充, 以 在 中 山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主 页 ( 网 址 :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发 布 的 文 本 为 准 十 八 报 名 手 续 费 和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1. 报 名 手 续 费 为 人 民 币 200 元 整, 以 人 民 币 银 联 卡 涮 卡 方 式 收 取, 一 旦 递 交 投 标 申 请, 不 论 资 格 后 审 是 否 合 格, 报 名 手 续 费 均 不 予 退 还 ; 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150 元 人 民 币, 图 纸 每 套 售 价 0 元 人 民 币 以 人 民 币 银 联 卡 涮 卡 方 式 收 取, 招 标 文 件 和 图 纸 售 后 不 退 十 九 注 意 事 项 : 报 名 和 开 标 时 投 标 单 位 代 表 人 须 亲 临, 并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能 证 明 身 份 的 有 效 证 件, 以 备 查 验 欢 迎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单 位 参 加 投 标 注 : 投 标 人 须 对 其 所 提 供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如 有 作 假, 一 经 发 现 立 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并 将 其 列 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同 时 在 网 上 进 行 实 名 通 报, 一 至 三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山 大 学 及 其 附 属 单 位 的 采 购 活 动 附 件 A: 投 标 申 请 人 报 名 资 料 一 览 表 及 投 标 报 名 登 记 表 附 件 B: 服 招 标 文 件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日 3

5 招 投 标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表 1. 送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8:30~9:00 时 递 交 投 标 书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9:00 时 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新 港 西 路 135 号 中 山 大 学 园 南 路 西 南 区 415 号 教 学 楼 三 楼 ( 旧 生 物 楼 达 尔 文 像 后 ) 3. 联 系 人 : 周 老 师 庄 老 师 ; 联 系 电 话 : 或 转 开 标 时 间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9:00 时 进 行 公 开 开 标, 投 标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投 标 授 权 人 持 有 效 身 份 证 参 加 开 标, 过 时 不 候 5. 评 标 定 标 时 间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9:00 时 后 评 标 定 标 ( 投 标 方 不 参 加 ) 6.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 定 标 后 公 示 三 个 日 历 天 ( 注 : 最 后 一 日 必 须 为 工 作 日 ) 在 上 公 示 网 址 : 7. 公 布 中 标 结 果 : 公 示 三 个 日 历 天 ( 注 : 最 后 一 日 必 须 为 工 作 日 ) 后 无 异 议, 在 上 公 布 中 标 结 果, 并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中 标 单 位 前 来 办 理 签 定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事 宜 注 : 开 标 时 间 前 后 不 一 致 时, 以 此 表 时 间 为 准 4

6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该 项 目 采 用 公 开 招 标 形 式, 择 优 选 择 咨 询 服 务 单 位, 为 保 证 招 标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特 制 定 本 招 标 文 件 一 招 标 项 目 综 合 说 明 1. 项 目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2. 招 标 编 号 : 3. 工 程 地 点 : 中 山 大 学 南 北 东 珠 海 校 区 4. 投 标 有 效 期 :90 天 ( 日 历 天 ) 5. 投 标 报 价 :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四 舍 五 入 6. 合 同 形 式 : 见 附 件 7. 建 设 单 位 : 中 山 大 学 8. 资 金 来 源 : 学 校 自 筹 9. 招 标 单 位 : 10. 招 投 标 地 点 : 中 山 大 学 11. 本 项 招 标 工 作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山 大 学 有 关 招 投 标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二 内 容 和 要 求 1. 服 务 时 间 及 内 容 :2016 年 4 月 至 2019 年 4 月 共 3 年, 根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相 关 法 规 定 额 及 文 件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市 场 的 价 格 进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2. 委 托 总 价 : 委 托 工 程 总 价 约 万 元, 咨 询 费 约 192 万 元 3. 入 围 服 务 单 位 数 量 : 三 家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机 构 4. 具 体 项 目 委 托 方 式 : 本 次 入 围 三 家 机 构 采 用 随 机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认 具 体 项 目 咨 询 机 构 5. 服 务 质 量 的 要 求 : 5

7 1) 独 立 性 :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应 保 持 高 度 的 独 立 性, 不 接 受 外 界 的 任 何 干 扰 与 干 预,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认 真 仔 细 的 进 行 调 查 与 研 究, 运 用 科 学 的 分 析 方 法 和 手 段, 独 立 地 得 出 咨 询 意 见 2) 公 正 性 :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应 从 委 托 人 的 利 益 出 发, 做 出 公 正 的 咨 询 意 见, 做 到 不 偏 不 倚, 不 接 受 任 何 可 能 导 致 判 断 不 公 的 报 酬 3) 专 业 性 :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广 东 省 及 广 州 市 有 关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的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行 业 标 准 执 行, 服 务 水 平 必 须 具 备 高 度 的 专 业 性 和 先 进 性 4) 综 合 性 :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应 是 多 学 科 的 综 合, 咨 询 意 见 应 是 在 分 析 对 比 后 的 综 合 性 意 见 5) 保 密 性 :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泄 露 该 工 程 的 资 料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6) 其 他 : 认 真 审 查 施 工 图 纸 认 真 进 行 现 场 查 勘, 提 出 图 纸 疑 问 给 委 托 人 解 答 依 据 自 身 的 业 务 优 势, 为 委 托 人 提 供 快 捷 优 质 的 服 务, 水 电 费 用 在 招 标 控 制 价 中 根 据 定 额 含 量 计 算 并 显 示 在 材 料 表 中, 同 时 在 编 制 说 明 中 注 明 水 电 费 金 额 6. 具 体 项 目 的 控 制 目 标 : 1) 进 度 目 标 : 确 保 工 程 进 度 需 要 提 供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2) 质 量 目 标 :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准 确 率 在 国 家 要 求 范 围 内 3) 投 资 控 制 目 标 : 投 资 控 制 在 批 准 的 工 程 投 资 总 概 算 内, 并 使 之 优 化 4) 投 资 使 用 目 标 : 符 合 财 政 评 审 等 要 求, 确 保 投 资 资 金 合 理 和 合 法 使 用 7. 具 体 项 目 工 作 时 间 要 求 : 1) 咨 询 人 对 每 一 具 体 项 目 均 应 派 出 咨 询 人 员 勘 察 现 场 ; 2) 咨 询 人 应 在 委 托 人 提 交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的 说 明 与 要 求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初 稿 的 编 制 ; 3) 咨 询 人 应 在 委 托 人 提 交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的 说 明 与 要 求 后 的 10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终 定 稿 的 编 制, 并 提 交 盖 有 公 章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一 式 四 份, 其 中 三 份 给 委 托 人 一 份 给 咨 询 人 ; 6

8 4) 由 于 委 托 人 的 原 因 而 影 响 编 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提 交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时 间 可 相 应 顺 延 8. 拟 委 派 的 项 目 部 咨 询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 1) 项 目 负 责 人 : 具 备 中 级 或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及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10 年 或 以 上 造 价 工 作 经 验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资 质 证 书 中 的 单 位 名 称 需 与 投 标 人 名 称 一 致 2) 投 标 人 必 须 保 持 审 核 及 咨 询 队 伍 的 相 对 稳 定, 必 须 按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投 入 相 应 资 历 和 数 量 的 造 价 咨 人 员 3) 如 委 托 人 认 为 咨 询 人 投 入 的 工 作 人 员 数 量 业 务 水 平 专 业 配 置 等 不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时, 有 权 要 求 投 标 人 及 时 调 配 或 增 加 符 合 资 格 要 求 的 人 员, 所 增 加 人 员 的 工 资 奖 金 补 贴 加 班 费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管 理 费 等 所 有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服 务 费 中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标 准 1. 投 标 方 资 格 要 求 的 标 准 及 业 绩 要 求 : 见 公 告 或 投 标 邀 请 函 的 资 格 要 求 ; 参 加 投 标 的 意 思 表 达 清 楚 ; 2. 投 标 方 没 有 处 于 停 业 的 状 态 ; 3. 投 标 方 没 有 处 于 被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中 山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等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处 罚 期 内 ; 4. 投 标 方 没 有 处 于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的 状 态 ; 5. 投 标 方 及 其 有 隶 属 关 系 的 机 构 没 有 参 加 本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设 计 监 理 工 作 及 本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控 制 价 的 编 制 工 作 ; 6. 投 标 方 与 承 担 本 招 标 项 目 监 理 业 务 的 单 位 没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 7.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四 投 标 单 位 须 知 1. 投 标 方 必 须 按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办 法 规 定 进 行 投 标 投 标 方 应 在 充 分 理 解 采 购 单 位 提 供 的 招 标 文 件 和 资 料 及 现 场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编 写 投 标 文 件, 并 对 招 标 文 件 提 出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条 件 逐 一 作 出 响 应 ; 采 购 单 位 不 对 投 标 方 错 误 理 解 招 标 文 件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7

9 2. 招 标 答 疑 : (1) 投 标 方 收 到 本 项 目 的 招 标 文 件 有 关 资 料 后 须 认 真 进 行 校 对, 投 标 方 涉 及 到 本 次 招 标 的 所 有 疑 问 或 质 疑, 应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7 天 前 以 书 面 文 字 形 式 ( 同 时 以 电 邮 :adszl@mail.sysu.edu.cn 和 传 真 : 等 ) 一 次 性 全 部 向 招 标 方 提 出, 招 标 方 在 主 页 ( 网 址 :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上 发 布 答 疑, 请 投 标 方 自 行 查 看 并 下 载, 敬 请 各 投 标 方 随 时 留 意 该 网 址 的 消 息, 由 此 引 起 的 失 误 或 损 失 由 投 标 方 自 负 (2) 投 标 方 应 认 真 审 阅 并 充 分 理 解 招 标 文 件 及 补 充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所 有 内 容 投 标 方 在 递 交 投 标 书 截 止 时 间 17 天 前 若 没 有 提 出 疑 问 或 质 疑 均 视 为 完 全 理 解 且 同 意 该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由 此 引 起 的 失 误 或 损 失 由 投 标 方 自 负 3.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与 修 改 : (1) 在 递 交 投 标 书 截 止 时 间 15 天 前, 招 标 方 会 在 中 山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主 页 ( 网 址 :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上 发 布 修 改 的 招 标 文 件 或 招 标 答 疑, 敬 请 各 投 标 方 随 时 留 意 该 网 址 的 消 息 (2) 主 页 ( 网 址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上 发 布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或 招 标 答 疑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对 招 标 方 和 投 标 方 均 具 约 束 力 (3) 为 使 投 标 方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充 分 考 虑 中 山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主 页 ( 网 址 :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的 通 知 答 疑 及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招 标 方 可 以 酌 情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日 期 (4) 招 标 方 根 据 潜 在 投 标 方 申 请 或 认 为 确 需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书 截 止 时 间 的, 会 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期 15 天 前, 在 主 页 ( 网 址 :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方, 敬 请 各 投 标 方 随 时 留 意 该 网 址 的 最 新 消 息 4. 投 标 书 递 交 时 间 和 地 点 : 投 标 书 须 按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投 标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表 中 的 递 交 标 书 时 间 准 时 递 交 到 指 定 地 点, 逾 期 恕 不 接 受 8

10 5. 投 标 方 届 时 派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6. 投 标 书 须 双 面 打 印 7. 投 标 方 如 放 弃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投 标 或 谈 判, 应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的 48 小 时 前 书 面 ( 或 传 真 ) 通 知 ; 投 标 方 未 书 面 通 知 而 放 弃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投 标 或 谈 判 的, 三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山 大 学 及 各 附 属 单 位 的 招 标 活 动 等,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8.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为 无 效 投 标 书 : (1)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封 装 或 密 封 口 未 盖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2)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书 中 没 有 按 投 标 承 诺 书 格 式 及 廉 洁 投 标 承 诺 书 格 式 填 写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的 有 效 期 不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时 间 内 的 (4) 投 标 文 件 未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出 实 质 性 的 响 应 或 与 招 标 文 件 有 重 大 偏 离, 各 项 承 诺 要 有 针 对 性, 不 能 过 于 简 单 程 式 化 投 标 文 件 应 该 按 招 标 文 件 对 投 标 文 件 规 定 格 式 编 制 或 填 写 (5) 如 果 招 标 文 件 已 明 确 须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而 在 投 标 前 未 按 要 求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6) 投 标 文 件 逾 期 送 达 (7) 经 查 实 在 本 校 有 不 良 业 绩 的 (8) 投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或 投 标 方 相 关 资 格 不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或 招 标 公 告 要 求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的 (9) 投 标 文 件 所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a)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存 在 非 正 常 一 致 的 ; b)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2 处 ( 含 2 处 ) 及 以 上 错 漏 一 致 的 ; c)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报 价 或 者 报 价 组 成 异 常 接 近 或 者 呈 规 律 性 变 化 的 ; d)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企 业 或 者 同 一 个 人 编 制 的 ; e)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成 员 出 现 同 一 人 的 ; f) 不 同 投 标 方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办 理 投 标 事 宜 ; g)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的 ; h)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编 制 或 者 同 一 台 附 属 设 备 打 印 的 ; i) 不 同 投 标 方 使 用 同 一 个 人 或 者 企 业 资 金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者 投 标 保 函 的 反 担 保 的 ; 9

11 j) 不 同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k) 不 同 投 标 方 聘 请 同 一 人 为 其 投 标 提 供 技 术 或 者 经 济 咨 询 服 务 的, 但 招 标 工 程 本 身 要 求 采 用 专 有 技 术 的 除 外 ; l)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串 通 投 标 情 形 (10)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格 中 的 响 应 与 事 实 不 符 或 虚 假 投 标 的 (11) 投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材 料 不 真 实 (12) 投 标 方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所 列 的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13) 采 取 不 正 当 手 段 诋 毁 排 挤 其 他 投 标 方 的 (14) 与 项 目 使 用 单 位 及 个 人 或 其 他 投 标 方 恶 意 串 通 的 (15) 向 项 目 使 用 单 位 及 个 人 或 评 标 专 家 行 贿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 (16) 投 标 方 参 与 本 项 目 施 工 总 承 包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编 制 工 作 9. 投 标 方 有 上 述 第 8 点 的 第 (9) 至 (16) 款 情 形 之 一 的, 招 标 方 将 取 消 其 这 次 投 标 资 格 并 将 其 列 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和 予 以 通 报, 在 一 至 三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山 大 学 及 各 附 属 单 位 的 招 标 活 动, 并 按 相 关 规 定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10. 投 标 文 件 应 该 按 招 标 文 件 指 定 的 内 容 顺 序 进 行 装 订, 需 编 制 相 应 的 页 码 并 在 目 录 上 标 明 11. 投 标 报 价 计 价 格 式 应 该 按 招 标 文 件 指 定 的 报 价 格 式 进 行 编 制 12. 知 识 产 权 和 专 利 权 : (1) 投 标 方 应 保 证 招 标 方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使 用 工 程 设 备 或 其 任 何 一 部 分 时, 如 有 第 三 方 向 采 购 人 提 出 侵 犯 其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或 其 它 知 识 产 权 的 主 张, 该 责 任 由 投 标 方 承 担 (2) 投 标 价 应 包 含 所 有 应 向 所 有 权 人 支 付 的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或 其 它 知 识 产 权 的 有 关 费 用 及 税 费 13. 保 密 : 如 招 标 方 向 投 标 方 提 供 施 工 图 详 细 资 料 样 品 模 型 模 件 和 所 有 其 他 资 料, 这 些 均 被 视 为 保 密 资 料, 仅 被 用 于 它 所 规 定 的 用 途, 除 非 得 到 招 标 方 的 同 意, 不 能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透 露 14. 本 招 标 文 件 解 释 权 归 建 设 单 位 15. 中 标 通 知 书 由 招 标 单 位 签 发, 中 标 单 位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后 30 天 内, 与 建 设 单 位 签 订 服 务 承 包 合 同 同 时 中 标 单 位 承 担 3000 元 的 招 标 评 标 工 作 费 用 ( 在 领 取 中 标 10

12 通 知 书 之 前 交 付 ) 五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一 式 四 份 ;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三 份,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的 右 上 角 清 楚 地 注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副 本 须 标 注 副 一 副 二 副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需 打 印, 副 本 可 打 印 或 复 印, 当 正 副 本 不 一 致 时, 以 正 本 为 准 投 标 方 投 标 递 交 印 刷 的 投 标 文 件 时, 同 时 递 交 一 套 电 子 文 件 光 盘 ( 一 份 内 容 与 投 标 方 打 印 产 生 的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完 全 一 致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其 中 光 盘 存 储 的 所 有 文 件 不 做 压 缩 处 理 不 留 密 码, 所 有 文 件 须 用 WORD 和 / 或 EXCEL 格 式 处 理, 并 经 测 试 确 定 可 以 打 开, 在 光 盘 标 明 投 标 方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和 投 标 方 编 号 后, 将 光 盘 装 于 独 立 的 信 封 内, 信 封 上 注 明 投 标 方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 标 方 编 号 和 电 子 文 件 ( 一 )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包 装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密 封 包 装, 正 副 本 和 装 于 独 立 信 封 内 的 光 盘 封 装 于 同 一 个 密 封 袋 内, 密 封 袋 上 必 须 清 楚 写 明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方 编 号 ( 见 光 盘 或 招 标 文 件 上 的 手 写 编 号 ) 投 标 方 全 名 称 投 标 日 期, 并 在 密 封 袋 封 口 上 加 盖 投 标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投 标 书 必 须 有 封 面, 封 面 上 须 加 盖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投 标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章 或 签 名 投 标 文 件 包 装 封 面 按 规 定 格 式 ( 见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执 行 ( 二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按 时 递 交 至 规 定 的 地 点, 办 理 递 交 投 标 书 手 续 逾 期 或 未 按 要 求 送 达 规 定 地 点 的 恕 不 接 受 ( 三 ) 投 标 文 件 的 撤 回 澄 清 修 改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投 标 方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但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招 标 方 收 到 修 改 包 括 替 代 或 撤 回 的 书 面 通 知 ; 否 则 不 能 撤 回 ( 四 )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和 格 式 : 1.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 按 招 标 文 件 附 件 一 格 式 填 写 ( 需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需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 2. 廉 洁 投 标 报 价 承 诺 书 : 按 招 标 文 件 附 件 三 格 式 填 写 ( 需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需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 3.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如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应 同 时 附 上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须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按 附 件 四 五 格 式 ) 营 业 执 照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资 质 证 书 ; 11

13 4. 其 它 要 求 资 料 包 括 评 分 因 素 的 材 料 等 六 开 标 评 标 定 标 原 则 与 办 法 ( 一 ) 开 标 :( 投 标 方 参 加 ) 1. 开 标 安 排 : 本 项 目 采 取 公 开 开 标, 由 招 标 方 按 招 投 标 工 作 安 排 时 间 表 规 定 时 间 地 点 组 织 开 标, 各 投 标 方 代 表 须 持 有 效 身 份 证 按 规 定 时 间 和 地 点 参 加 开 标, 过 时 不 候 2. 开 标 审 查 内 容 : 投 标 文 件 包 装 密 封 性 包 装 封 面 ; 投 标 书 封 面 ; 3. 投 标 报 价, 以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为 准 4. 开 标 结 果 确 认 : 经 公 开 开 标, 由 招 标 方 人 员 填 写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各 投 标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对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内 容 核 对 无 误 后 签 名 确 认 ( 需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 ( 二 ) 评 标 1. 资 格 审 查 : 专 家 先 审 查 投 标 申 请 人 报 名 资 料 的 原 件 与 复 印 件 是 否 符 合 本 文 件 招 标 公 告 及 其 附 件 中 投 标 申 请 人 报 名 资 料 要 求, 投 标 方 未 能 提 供 原 件 或 资 格 不 符 合 招 标 公 告 及 其 附 件 中 投 标 申 请 人 报 名 资 料 要 求, 或 不 符 合 国 家 及 省 市 相 关 规 定 的 投 标 方 不 得 进 入 下 一 程 序 2. 有 效 性 审 查 :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对 投 标 文 件 按 招 标 文 件 第 四 条 第 8 点 的 要 求 进 行 审 查,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不 得 进 入 下 一 程 序 3. 除 非 招 标 文 件 中 有 明 确 规 定, 评 委 会 判 断 投 标 人 资 格 一 致 性 有 效 性 和 响 应 情 况, 仅 依 靠 投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一 切 文 件 资 料 的 真 实 表 述, 而 不 凭 借 其 它 未 经 核 实 的 外 部 证 据 ; 4. 经 评 议 有 效 投 标 的 投 标 方 少 于 五 人 时, 招 标 失 败 ( 三 ) 定 标 :( 综 合 评 分 法 ) 1. 综 合 评 分 权 重 : 评 分 项 目 商 务 及 技 术 评 分 价 格 评 分 权 重 80% 20% 2. 商 务 及 技 术 评 分 标 准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单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5 具 有 甲 级 造 价 咨 询 资 质 得 5 分 ; 具 有 乙 级 造 价 咨 询 资 质 得 2 分 1 企 业 资 质 5 具 有 省 司 法 厅 颁 发 的 建 筑 工 程 造 价 司 法 鉴 定 资 格,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得 5 分 ; 没 有 不 得 分 12

14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单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5 近 五 年 内 具 有 国 家 财 政 财 政 投 资 评 审 资 格 得 5 分 ; 没 有 不 得 分 2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情 况 5 投 标 人 获 得 工 商 部 门 颁 发 的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证 书, 连 续 7 年 或 以 上 的 得 3 分, 连 续 5( 含 )-7 年 ( 不 含 ) 的 得 2 分, 连 续 5 年 ( 不 含 ) 以 下 的 得 1 分, 没 有 的 得 0 分 近 五 年 内 独 立 完 成 过 工 程 造 价 200 万 元 或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且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每 项 得 3 分, 本 项 最 高 得 15 分 15 注 : 证 明 文 件 须 提 供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经 业 主 或 委 托 方 确 认 的 造 价 咨 3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绩 询 成 果 文 件 等 证 明 资 料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可 以 是 经 业 主 确 认 的 咨 询 报 告 定 案 表 业 主 评 价 意 见 表 等, 时 间 造 价 均 以 咨 询 成 果 为 准 所 提 供 资 料 内 容 须 满 足 评 审 要 求 近 五 年 内 独 立 完 成 过 3 项 或 以 上 的 高 校 的 工 程 造 价 100 万 元 或 以 上 5 的 房 屋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且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得 5 分 ; 完 成 过 2 项 的 得 3 分 ; 完 成 过 1 项 的 得 1 分 ; 没 有 不 得 分 1 项 目 负 责 人 为 公 司 中 层 或 以 上 领 导,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丰 富, 有 实 施 过 大 型 建 筑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中 级 职 称 并 具 备 两 个 及 以 上 专 业 的 国 家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10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得 8-10 分 4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水 平 和 业 绩 10 2 项 目 负 责 人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丰 富, 有 实 施 过 大 型 建 筑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中 级 职 称 并 具 备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得 5-8 分 3 项 目 负 责 人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丰 富, 有 实 施 过 大 型 建 筑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经 验, 具 有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资 格, 从 事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管 理 工 作 5 年 以 上, 得 3-5 分 4 其 它 情 况 不 得 分 1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外,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多 于 12 人 ( 含 12 人 )( 其 中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不 得 少 于 5 个, 其 余 均 为 造 价 员 ) 的, 得 10 分 ; 2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外,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在 8-11 人 ( 含 11 人 )( 其 5 其 它 服 务 本 项 目 人 员 10 中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不 得 少 于 5 个, 其 余 均 为 造 价 员 ) 的, 得 7 分 ; 3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外,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在 5-7 人 ( 含 7 人 )( 其 中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不 得 少 于 5 个, 其 余 均 为 造 价 员 ) 的, 得 5 分 ; 4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外,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不 足 5 人 的, 不 得 分 注 : 提 供 学 历 职 称 ( 如 有 )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书 ( 如 有 ) 的 复 印 件 和 近 半 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 并 加 盖 缴 费 证 明 专 用 章 ) 13

15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单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6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方 案 10 1 造 价 管 理 团 队 组 建 合 理, 各 专 业 人 员 齐 全, 职 责 分 工 明 确, 服 务 的 质 量 方 法 及 措 施 完 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强, 工 作 方 案 思 路 清 晰, 操 作 性 强, 有 严 格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本 次 委 托 人 对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的 各 项 要 求 和 规 定, 得 7-10 分 ; 2 造 价 管 理 团 队 组 建 较 合 理, 各 专 业 人 员 基 本 齐 全, 职 责 分 工 基 本 明 确, 服 务 的 质 量 方 法 及 措 施 较 完 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较 强, 工 作 方 案 思 路 比 较 清 晰, 操 作 性 较 强 评 为 良, 有 一 般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本 次 委 托 人 对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的 各 项 要 求 和 规 定, 得 4-7 分 ; 3 造 价 管 理 团 队 组 建 不 合 理, 各 专 业 人 员 不 齐 全, 职 责 分 工 不 明 确, 服 务 的 质 量 方 法 及 措 施 一 般,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一 般, 工 作 方 案 思 路 清 晰 度 及 操 作 性 一 般, 有 承 诺 但 不 明 确 的 或 无 承 诺 的, 得 0-4 分 10 1 对 造 价 控 制 的 服 务 质 量 保 证 和 承 诺 充 分 合 理, 有 人 力 物 力 资 源 保 证 承 诺, 质 量 保 证 承 诺, 公 正 诚 信 服 务 承 诺,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承 诺, 工 作 进 度 保 证 措 施 承 诺, 服 务 响 应 承 诺, 违 约 责 任 经 济 赔 偿 大 小 的 承 诺, 保 密 承 诺 的, 得 7-10 分 ; 2 对 造 价 控 制 的 服 务 质 量 保 证 和 承 诺 较 充 分, 有 关 于 保 证 明 按 时 按 质 按 量 完 成 委 托 的 咨 询 业 务, 对 咨 询 服 务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负 责, 违 约 责 任, 经 济 赔 偿 大 小 的 承 诺 书 的, 得 4-7 分 ; 3 没 有 对 本 项 目 造 价 控 制 的 服 务 质 量 保 证 和 承 诺 书 或 承 诺 书 的 阐 述 不 明 确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不 得 分 合 计 价 格 评 分 标 准 根 据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收 费 的 复 函 ( 粤 价 函 [2011]742 号 ) 的 规 定,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以 下 价 格 评 分 标 准 : 号 序 单 项 分 值 咨 询 费 用 1 1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100 万 元 以 内 : 20 分 咨 询 费 = 施 工 中 标 价 (0.3%+0.18%) ( 完 全 响 应 得 20 分, 不 响 应 得 0 分 ) 2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施 工 中 标 价 ) (0.25%+0.16%) 14

16 3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 (0.25%+0.16%)+ ( 施 工 中 标 价 ) (0.24%+0.14%) 4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 (0.25%+0.16%)+ ( ) (0.24%+0.14%)+( 施 工 中 标 价 ) (0.22%+0.12%) 5 如 委 托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取 消 或 暂 停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按 咨 询 人 所 编 制 的 控 制 价 下 浮 12% 为 基 数, 费 率 按 1-4 执 行, 即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为 : 控 制 价 88% 费 率, 同 时 支 付 至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的 100%; 委 托 人 两 年 内 重 新 启 动 该 项 目 时, 咨 询 人 有 义 务 向 委 托 人 提 供 本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相 应 服 务 6 当 咨 询 费 计 算 不 足 2000 元 时, 按 2000 元 计 取 合 计 定 标 原 则 : 根 据 每 个 评 委 对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评 分 情 况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序, 得 分 最 高 排 名 第 1, 以 此 类 推, 然 后 将 各 评 委 的 序 号 值 汇 总, 序 号 值 之 和 最 低 的 为 排 第 1, 推 荐 排 名 前 3 位 投 标 人, 以 此 类 推 ; 当 两 个 投 标 人 的 序 号 值 之 和 相 同 时, 按 总 得 分 的 高 低 决 定 排 名 ; 如 果 总 得 分 也 相 同 则 在 开 标 当 日 公 布 于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广 州 市 企 业 诚 信 综 合 评 价 体 系 的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60 日 诚 信 分 排 名 评 分 高 的 在 前, 八 中 标 单 位 须 知 ( 一 ) 中 标 通 知 书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书 是 建 设 单 位 与 咨 询 服 务 单 位 双 方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的 依 据, 中 标 单 位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30 天 内 须 与 建 设 单 位 签 订 相 应 的 合 同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对 上 述 文 件 有 异 议, 不 愿 意 遵 守 执 行, 则 建 设 单 位 有 权 取 消 中 标 单 位 中 标 资 格 ( 二 ) 签 订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后, 中 标 人 须 按 招 标 人 要 求 开 展 工 作 ( 三 ) 中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招 标 方 可 以 确 定 由 该 标 的 第 4 5 等 以 此 类 推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1) 因 不 可 抗 力 的 原 因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的 ; 放 弃 中 标 的 ; 2) 投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 不 真 实 弄 虚 作 假 的 ; 3) 经 查 实 在 投 标 方 在 投 标 报 名 截 止 日 期 前 3 年 内, 有 重 大 诚 信 问 题 ( 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书 面 认 定 为 准 ); 4)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投 入 人 力 设 备 资 源 与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不 符 的 有 以 上 (2) 至 (4) 条 者, 该 公 司 将 列 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和 予 以 通 报, 在 一 至 三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山 大 学 及 各 附 属 单 位 的 招 标 活 动, 并 按 相 关 规 定 没 收 中 标 服 务 费, 并 且 赔 偿 我 单 位 全 部 损 失 15

17 九 合 同 条 件 ( 一 ) 合 同 文 本 : 附 件 九 ( 二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项 条 款 及 招 标 文 件 附 件 均 为 建 设 单 位 与 中 标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的 依 据 ( 三 )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的 各 项 承 诺 及 补 充 承 诺 均 为 建 设 单 位 与 中 标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的 依 据 ( 四 ) 拟 签 订 承 发 包 合 同 的 主 要 条 款 : 1 本 项 目 为 总 价 包 干 合 同, 中 标 价 为 合 同 价 2 咨 询 服 务 承 包 方 式 : 中 标 单 位 为 咨 询 服 务 单 位, 不 允 许 转 包, 不 允 许 违 法 分 包 3 其 余 条 款 见 合 同 十 附 件 附 件 一 :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 原 件 ) 附 件 二 :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附 件 三 : 廉 洁 投 标 承 诺 书 附 件 四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附 件 五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附 件 六 : 投 标 文 件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附 件 七 : 投 标 书 封 面 格 式 附 件 八 : 投 标 书 目 录 格 式 附 件 九 : 合 同 文 本 16

18 附 件 一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建 设 单 位 : 中 山 大 学 项 目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 致 : 中 山 大 学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招 标 机 构 提 供 的 招 标 文 件 及 其 附 件 各 项 条 款 要 求, 我 公 司 愿 为 建 设 单 位 做 好 上 述 项 目 的 各 项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工 作 经 综 合 考 虑 决 定, 我 公 司 承 诺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费 收 取 及 工 期 质 量 的 承 诺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承 诺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价 格 标 准 如 我 公 司 中 标, 保 证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及 合 同 约 定 具 体 项 目 质 量 和 工 期 完 成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工 作 注 : 1. 如 果 不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服 务 费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请 在 该 项 填 不 响 应, 则 该 项 评 分 为 零, 如 响 应, 请 按 该 项 内 容 填 写 2. 如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不 响 应, 请 在 该 项 填 不 响 应, 为 废 标 ; 如 响 应, 则 请 按 该 项 内 容 填 写 投 标 人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或 签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17

19 附 件 二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招 标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总 务 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性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承 诺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被 授 权 人 被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备 注 合 格 响 应 响 应 注 :1 请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性 一 览 填 合 格 或 不 合 格,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承 诺 和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填 响 应 或 不 响 应 ; 2 在 投 标 方 代 表 人 或 投 标 授 权 人 对 "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 内 容 确 认 无 误 后 签 名 3 请 投 标 方 自 行 填 报 开 标 一 览 表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须 一 致, 如 不 一 致, 以 纸 板 正 版 为 准 ) 18

20 附 件 三 : 廉 洁 投 标 承 诺 书 致 中 山 大 学 : 为 加 强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中 的 廉 政 建 设, 防 止 发 生 商 业 贿 赂 等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保 护 国 家 集 体 和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特 向 贵 单 位 承 诺 如 下 事 项 : 一 参 与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时, 除 具 备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资 质 要 求 外, 我 公 司 还 将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以 及 国 家 地 方 关 于 廉 政 建 设 的 各 项 规 定 二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不 发 生 损 害 上 述 原 则 及 各 方 当 事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三 与 采 购 各 方 当 事 人 保 持 正 常 的 业 务 交 往, 不 向 采 购 用 户 单 位 和 个 人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及 工 作 人 员 监 督 机 构 评 审 专 家 及 其 他 参 与 采 购 活 动 的 人 员 提 供 不 正 当 利 益 主 要 有 : 1 不 向 上 述 人 员 赠 送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贵 重 物 品 及 回 扣 好 处 费 感 谢 费 等 2 不 为 上 述 人 员 或 单 位 报 销 应 由 对 方 支 付 的 费 用 3 不 为 上 述 人 员 装 修 住 房 婚 丧 嫁 娶 配 偶 子 女 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出 国 ( 境 ) 旅 游 等 提 供 方 便 4 不 为 上 述 人 员 或 单 位 提 供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活 动 的 宴 请 健 身 娱 乐 等 活 动 四 如 获 中 标, 将 严 格 执 行 采 购 合 同, 自 觉 按 合 同 办 事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不 发 生 本 承 诺 书 第 三 条 中 所 列 不 良 行 为 我 公 司 未 按 合 同 履 行 义 务 或 发 生 上 述 所 列 禁 止 情 形, 贵 校 有 权 无 条 件 不 予 退 还 我 公 司 提 交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和 履 约 保 证 金 ( 如 有 的 话 ) 五 发 现 采 购 活 动 各 方 当 事 人 有 违 规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的, 及 时 提 醒 对 方, 情 节 严 重 的, 主 动 向 其 主 管 部 门 或 纪 检 监 察 司 法 等 机 关 举 报 六 自 觉 接 受 监 管 在 采 购 活 动 中 出 现 违 反 本 承 诺 书 规 定 行 为 的, 自 觉 接 受 采 购 管 理 部 门 的 处 罚,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其 他 当 事 人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按 规 定 予 以 赔 偿 七 我 公 司 自 愿 将 本 承 诺 书 作 为 采 购 文 件 的 必 备 要 件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由 我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署, 并 随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一 并 提 交, 否 则 可 视 为 未 实 质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自 愿 接 受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和 损 失 八 本 承 诺 书 自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投 标 方 :( 全 称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 姓 名 ) ( 签 字 或 签 章 ) 日 期 : 19

21 附 件 四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投 标 人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 地 址 :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_ 日 经 营 期 限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_ 职 务 : _ 系 (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年 月 日 20

22 附 件 五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 本 人 _ ( 姓 名 ) 系 _ (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委 托 _ ( 姓 名 )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_ ( 项 目 名 称 ) 标 段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有 效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止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或 签 章 )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签 章 ) 身 份 证 号 码 : 年 月 日 注 :1. 须 与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同 时 出 具 2. 须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21

23 附 件 六 : 投 标 文 件 包 装 封 面 格 式 : 中 山 大 学 工 程 项 目 中 大 招 ( )[20XX] 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方 全 称 : ( 投 标 方 名 称 )( 盖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 投 标 日 期 :20XX 年 月 日 22

24 附 件 七 : 投 标 书 封 面 格 式 : 中 山 大 学 工 程 项 目 中 大 招 ( )[20XX] 号 投 标 书 投 标 方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印 刷 体 ): 手 机 :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网 址 : 电 子 邮 箱 : 投 标 代 表 ( 印 刷 体 ): 签 字 : 手 机 : 日 期 :20XX 年 月 日 23

25 附 件 八 : 投 标 书 目 录 格 式 : 目 录 ( 一 ) 投 标 报 价 及 工 期 质 量 承 诺 书 页 ( 二 ) 中 山 大 学 招 标 工 程 开 标 一 览 表... 页 ( 三 ) 廉 洁 投 标 承 诺 书... 页 ( 四 ) 身 份 文 件 1.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页 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页 3. 营 业 执 照 页 4. 资 质 证 书 页 ( 五 ) 其 它 要 求 资 料 表 1: 所 有 复 印 件 需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1 企 业 资 质 评 分 要 求 资 料 具 有 甲 级 造 价 咨 询 资 质 得 或 具 有 乙 级 造 价 咨 询 资 质 得 具 有 省 司 法 厅 颁 发 的 建 筑 工 程 造 价 司 法 鉴 定 资 格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近 五 年 内 具 有 国 家 财 政 财 政 投 资 评 审 资 格 2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情 况 投 标 人 获 得 工 商 部 门 颁 发 的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证 书 3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绩 近 五 年 内 独 立 完 成 过 工 程 造 价 200 万 元 或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且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业 绩 项 目 表 ( 格 式 见 下 表 2) 注 : 证 明 文 件 须 提 供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经 业 主 或 委 托 方 确 认 的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等 证 明 资 料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可 以 是 经 业 主 确 认 的 咨 询 报 告 定 案 表 业 主 评 价 意 见 表 等, 时 间 造 价 均 以 咨 询 成 果 为 准 所 提 供 资 料 内 容 须 满 足 评 审 要 求 24

26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水 平 和 业 绩 其 它 服 务 本 项 目 人 员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方 案 评 分 要 求 资 料 近 五 年 内 独 立 完 成 过 3 项 或 以 上 的 高 校 的 工 程 造 价 100 万 元 或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项 目, 且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业 绩 项 目 表 ( 格 式 见 下 表 2) 和 提 供 上 表 要 求 的 证 明 材 料 项 目 负 责 人 职 位 工 作 经 验 证 明 材 料 和 中 级 职 称 专 业 的 国 家 注 册 造 价 师 注 册 证 复 印 件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外,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不 少 于 12 人 ( 含 12 人 )( 其 中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不 得 少 于 5 个, 其 余 均 为 造 价 员 ) 汇 总 表 格 式 按 表 3 注 : 提 供 学 历 职 称 ( 如 有 )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证 注 册 证 ( 如 有 ) 的 复 印 件 和 近 半 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 并 加 盖 缴 费 证 明 专 用 章 ) 25

27 表 2: 项 目 业 绩 汇 总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备 注 1 2 备 注 : 该 表 是 项 目 业 绩 汇 总 表, 表 后 应 附 有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所 有 复 印 件 需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表 3: 其 它 服 务 本 项 目 人 员 汇 总 表 序 号 姓 名 学 历 职 称 注 册 师 注 备 注 册 证 1 2 备 注 : 该 表 是 服 务 人 员 汇 总 表, 表 后 应 附 评 分 要 求 的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所 有 复 印 件 需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26

28 附 件 九 : 第 三 部 分 合 同 条 款 27

29 合 同 编 号 : 中 大 总 务 X 价 2016 XXX 号 中 山 大 学 XXXXX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委 托 人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咨 询 人 :XXXXXXXXXX 签 订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28

30 合 同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2 第 二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标 准 条 件 4 词 语 定 义 适 用 语 言 和 法 律 法 规 咨 询 人 的 义 务 咨 询 人 的 权 利 委 托 人 的 权 利 咨 询 人 的 责 任 委 托 人 的 责 任 合 同 生 效, 变 更 与 终 止 管 理 及 咨 询 业 务 的 咨 询 费 其 他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第 三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8 29

31 第 一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 以 下 简 称 委 托 人 ) 与 XXXXXXXXXXXXX( 以 下 简 称 咨 询 人 ) 经 过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签 订 本 合 同 一 委 托 人 委 托 咨 询 人 为 以 下 项 目 提 供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 1. 项 目 名 称 : 中 山 大 学 XXXXXXXX 工 程 2. 项 目 地 点 : 中 山 大 学 X 校 区 3. 招 标 规 模 :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4. 总 投 资 额 :XXXXXXXXX 元 5. 服 务 类 别 : 编 制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招 标 控 制 价 二 本 合 同 的 措 词 和 用 语 与 所 属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条 件 及 有 关 附 件 同 义 三 下 列 文 件 均 为 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 1.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标 准 条 件 ; 2.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 3.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执 行 中 共 同 签 署 的 补 充 与 修 正 文 件 四 咨 询 人 同 意 按 照 本 合 同 的 规 定, 承 担 本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中 议 定 范 围 内 的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五 委 托 人 同 意 按 照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期 限 方 式 币 种 额 度 向 咨 询 人 支 付 酬 金 六 本 合 同 的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开 始 实 施 七 本 合 同 一 式 伍 份,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其 中 委 托 人 叁 份, 咨 询 人 贰 份 30

32 ( 此 页 无 正 文 ) 委 托 人 : 中 山 大 学 总 务 处 咨 询 人 :XXXXXXXXXXXX ( 盖 章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住 所 : 新 港 西 路 135 号 住 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 山 大 学 486 栋 305 室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XXXXXXXXXXXXXXX 帐 号 : 帐 号 :XXXXXXXXXXXXXXXXX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XXXXXXXXXXXXXX 电 话 : 电 话 :XXXXXXXXXXX 传 真 : 传 真 :XXXXXXXXXXXXXX 电 子 信 箱 : 电 子 信 箱 : 日 期 : 日 期 : 31

33 第 二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标 准 条 件 词 语 定 义 适 用 语 言 和 法 律 法 规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1 " 委 托 人 " 是 指 委 托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和 聘 用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的 一 方, 以 及 其 合 法 继 承 人 2 " 咨 询 人 " 是 指 承 担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和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责 任 的 一 方, 以 及 其 合 法 继 承 人 3 " 第 三 人 " 是 指 除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以 外 与 本 咨 询 业 务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4 " 日 " 是 指 任 何 一 天 零 时 至 第 二 天 零 时 的 时 间 段 第 二 条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适 用 的 是 中 国 的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专 用 条 件 中 议 定 的 部 门 规 章 工 程 造 价 有 关 计 价 办 法 和 规 定 或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地 方 法 规 地 方 规 章 第 三 条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的 书 写 解 释 和 说 明, 以 汉 语 为 主 导 语 言 当 不 同 语 言 文 本 发 生 不 同 解 释 时, 以 汉 语 合 同 文 本 为 准 咨 询 人 的 义 务 第 四 条 向 委 托 人 提 供 与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有 关 的 资 料, 包 括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的 资 质 证 书 及 承 担 本 合 同 业 务 的 专 业 人 员 名 单 管 理 及 咨 询 工 作 计 划 等, 并 按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中 约 定 的 范 围 实 施 管 理 及 咨 询 业 务 第 五 条 咨 询 人 在 履 行 本 合 同 期 间, 向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服 务 包 括 正 常 服 务 附 加 服 务 和 额 外 服 务 1 " 正 常 服 务 " 是 指 双 方 在 专 用 条 件 中 约 定 的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工 作 ; 2 " 附 加 服 务 " 是 指 在 " 正 常 服 务 " 以 外, 经 双 方 书 面 协 议 确 定 的 附 加 服 务 ; 3 " 额 外 服 务 " 是 指 不 属 于 " 正 常 服 务 " 和 " 附 加 服 务 ", 但 根 据 合 同 标 准 条 件 第 十 三 条 第 二 十 条 和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咨 询 人 应 增 加 的 额 外 工 作 量 第 六 条 在 履 行 合 同 期 间 或 合 同 规 定 期 限 内, 不 得 泄 露 与 本 合 同 规 定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保 密 资 料 委 托 人 的 义 务 第 七 条 委 托 人 应 负 责 与 本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有 关 的 第 三 人 的 协 调, 为 咨 询 人 工 作 32

34 提 供 外 部 条 件 第 八 条 委 托 人 应 当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免 费 向 咨 询 人 提 供 与 本 项 目 咨 询 业 务 有 关 的 资 料 第 九 条 委 托 人 应 当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就 咨 询 人 书 面 提 交 并 要 求 做 出 答 复 的 事 宜 做 出 书 面 答 复 咨 询 人 要 求 第 三 人 提 供 有 关 资 料 时, 委 托 人 应 负 责 转 达 及 资 料 转 送 第 十 条 委 托 人 应 当 授 权 胜 任 本 咨 询 业 务 的 代 表, 负 责 与 咨 询 人 联 系 咨 询 人 的 权 利 第 十 一 条 委 托 人 在 委 托 的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范 围 内, 授 予 咨 询 人 以 下 权 利 : 1 咨 询 人 在 管 理 及 咨 询 过 程 中, 如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不 明 确 时 可 向 委 托 人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2 咨 询 人 在 管 理 及 咨 询 过 程 中, 有 权 对 第 三 人 提 出 与 本 咨 询 业 务 有 关 的 问 题 进 行 核 对 或 查 问 3 咨 询 人 在 管 理 及 咨 询 过 程 中, 有 到 工 程 现 场 勘 察 的 权 利 委 托 人 的 权 利 第 十 二 条 委 托 人 有 下 列 权 利 : 1 委 托 人 有 权 向 咨 询 人 询 问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及 相 关 的 内 容 2 委 托 人 有 权 阐 述 对 具 体 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3 当 委 托 人 认 定 咨 询 专 业 人 员 不 按 咨 询 合 同 履 行 其 职 责, 或 与 第 三 人 串 通 给 委 托 人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委 托 人 有 权 要 求 更 换 咨 询 专 业 人 员, 直 至 终 止 合 同 并 要 求 咨 询 人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咨 询 人 的 责 任 第 十 三 条 咨 询 人 的 责 任 期 即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有 效 期 如 因 非 咨 询 人 的 责 任 造 成 进 度 的 推 迟 或 延 误 而 超 过 约 定 的 日 期, 双 方 应 进 一 步 约 定 相 应 延 长 合 同 有 效 期 第 十 四 条 咨 询 人 责 任 期 内, 应 当 履 行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义 务, 因 咨 询 人 的 单 方 过 失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应 当 向 委 托 人 进 行 赔 偿 累 计 赔 偿 总 额 不 应 超 过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酬 金 总 额 ( 除 去 税 金 ) 第 十 五 条 咨 询 人 对 委 托 人 或 第 三 人 所 提 出 的 问 题 不 能 及 时 核 对 或 答 复, 导 致 合 同 不 能 全 部 或 部 分 履 行, 咨 询 人 应 承 担 责 任 第 十 六 条 咨 询 人 向 委 托 人 提 出 赔 偿 要 求 不 能 成 立 时, 则 应 补 偿 由 于 该 赔 偿 或 其 他 要 求 所 导 致 33

35 委 托 人 的 各 种 费 用 的 支 出 委 托 人 的 责 任 第 十 七 条 委 托 人 应 当 履 行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约 定 的 义 务, 如 有 违 反 则 应 当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赔 偿 给 咨 询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第 十 八 条 委 托 人 如 果 向 咨 询 人 提 出 赔 偿 或 其 他 要 求 不 能 成 立 时, 则 应 补 偿 由 于 该 赔 偿 或 其 他 要 求 所 导 致 咨 询 人 的 各 种 费 用 的 支 出 合 同 生 效, 变 更 与 终 止 第 十 九 条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第 二 十 条 由 于 委 托 人 或 第 三 人 的 原 因 使 咨 询 人 工 作 受 到 阻 碍 或 延 误 以 致 增 加 了 工 作 量 或 持 续 时 间, 则 咨 询 人 应 当 将 此 情 况 与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及 时 书 面 通 知 委 托 人 第 二 十 一 条 当 事 人 一 方 要 求 变 更 或 解 除 合 同 时, 则 应 当 在 14 日 前 通 知 对 方 ; 因 变 更 或 解 除 合 同 使 一 方 遭 受 损 失 的, 应 由 责 任 方 负 责 赔 偿 第 二 十 二 条 咨 询 人 由 于 非 自 身 原 因 暂 停 或 终 止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由 此 而 增 加 的 恢 复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的 工 作, 应 视 为 额 外 服 务, 有 权 得 到 额 外 的 时 间 和 酬 金 第 二 十 三 条 变 更 或 解 除 合 同 的 通 知 或 协 议 应 当 采 取 书 面 形 式, 新 的 协 议 未 达 成 之 前, 原 合 同 仍 然 有 效 管 理 及 咨 询 业 务 的 咨 询 费 第 二 十 四 条 正 常 的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的 咨 询 费,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约 定 的 方 法 计 取, 并 按 约 定 的 时 间 和 数 额 支 付 第 二 十 五 条 如 果 委 托 人 在 规 定 的 支 付 期 限 内 未 支 付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费, 自 规 定 支 付 之 日 起, 应 当 向 咨 询 人 补 偿 应 支 付 的 咨 询 费 利 息 利 息 额 按 规 定 支 付 期 限 最 后 一 日 银 行 活 期 贷 款 乘 以 拖 欠 咨 询 费 时 间 计 算 第 二 十 六 条 如 果 委 托 人 对 咨 询 人 提 交 的 支 付 通 知 书 中 咨 询 费 或 部 分 咨 询 费 项 目 提 出 异 议, 应 当 在 收 到 支 付 通 知 书 两 日 内 向 咨 询 人 发 出 异 议 的 通 知, 但 委 托 人 不 得 拖 延 其 无 异 议 咨 询 费 项 目 的 支 付 第 二 十 七 条 支 付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费 所 采 取 的 货 币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34

36 其 他 第 二 十 八 条 因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的 需 要, 咨 询 人 在 合 同 约 定 外 的 外 出 考 察, 经 委 托 人 同 意, 其 所 需 费 用 由 委 托 人 负 责 第 二 十 九 条 咨 询 人 如 需 外 聘 专 家 协 助, 在 委 托 的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范 围 内 其 费 用 由 咨 询 人 承 担 ; 在 委 托 的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范 围 以 外 经 委 托 人 认 可 其 费 用 由 委 托 人 承 担 第 三 十 条 未 经 对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各 方 均 不 得 转 让 合 同 约 定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第 三 十 一 条 除 委 托 人 书 面 同 意 外, 咨 询 人 及 咨 询 专 业 人 员 不 应 接 受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约 定 以 外 的 与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项 目 有 关 的 任 何 报 酬 咨 询 人 不 得 参 与 可 能 与 合 同 规 定 的 与 委 托 人 利 益 相 冲 突 的 任 何 活 动 合 同 争 议 的 解 决 第 三 十 二 条 因 违 约 或 终 止 合 同 而 引 起 的 损 失 和 损 害 的 赔 偿, 委 托 人 与 咨 询 人 之 间 应 当 协 商 解 决 ; 如 未 能 达 成 一 致, 可 提 交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协 商 或 调 解 不 成 的, 根 据 双 方 约 定 提 交 仲 裁 机 关 仲 裁, 或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35

37 第 三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专 用 条 件 第 一 条 本 合 同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工 程 造 价 计 价 办 法 和 规 定 : 根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相 关 法 规 定 额 及 文 件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市 场 的 价 格 进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第 二 条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范 围 : "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 是 指 以 下 服 务 类 别 的 咨 询 业 务 : B C 类 (A 类 )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投 资 估 算 的 编 制 审 核 及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 (B 类 )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预 算 结 算 竣 工 结 ( 决 ) 算 的 编 制 审 核 ; (C 类 )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标 底 投 标 报 价 的 编 制 审 核 ; (D 类 ) 工 程 洽 商 变 更 及 合 同 争 议 的 鉴 定 与 索 赔 ; (E 类 ) 编 制 工 程 造 价 计 价 依 据 及 对 工 程 造 价 进 行 监 控 和 提 供 有 关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资 料 等 第 三 条 委 托 人 的 义 务 与 权 利 : 1. 向 咨 询 人 提 供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所 需 的 资 料 : 如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的 说 明 与 要 求 ; 2. 对 咨 询 人 提 交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进 行 审 查, 并 在 2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 3. 解 答 咨 询 人 提 出 施 工 图 纸 疑 问 ; 4. 对 咨 询 人 延 迟 提 交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在 7 个 日 历 天 以 上,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另 行 委 托 其 它 单 位, 并 不 予 支 付 服 务 费 以 上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由 委 托 人 确 认, 并 需 在 委 托 正 式 开 始 的 三 天 内 提 供 完 整, 否 则 委 托 服 务 期 限 相 应 顺 延 对 于 咨 询 人 所 提 出 的 与 工 程 审 核 有 关 的 疑 问, 委 托 人 应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咨 询 人 书 面 进 行 答 复 第 四 条 咨 询 人 责 任 与 权 利 : 1. 时 间 要 求 : 咨 询 人 应 在 委 托 人 提 交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编 制 的 说 明 与 要 求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初 稿 的 编 制,10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终 定 稿 的 编 制 并 提 交 盖 有 公 章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一 式 四 份, 其 中 三 份 给 委 托 人 一 份 给 咨 询 人 由 于 委 托 人 的 原 因 而 影 响 编 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提 交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时 间 顺 延 2. 认 真 审 查 施 工 图 纸 认 真 进 行 现 场 查 勘, 提 出 图 纸 疑 问 给 委 托 人 解 答 3. 依 据 自 身 的 业 务 优 势, 为 委 托 人 提 供 快 捷 优 质 的 服 务, 水 电 费 用 在 招 标 控 制 价 中 根 据 定 36

38 额 含 量 计 算 并 显 示 在 材 料 表 中, 同 时 在 编 制 说 明 中 注 明 水 电 费 金 额 4.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泄 露 该 工 程 的 资 料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第 五 条 经 甲 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本 次 委 托 服 务 费 按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粤 价 函 号 文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计 收 本 次 咨 询 费 计 收 方 式 : 1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100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施 工 中 标 价 (0.3%+0.18%) 2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施 工 中 标 价 ) (0.25%+0.16%) 3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 (0.25%+0.16%)+( 施 工 中 标 价 ) (0.24%+0.14%) 4 当 施 工 中 标 价 在 万 元 以 内 : 咨 询 费 = %+( ) (0.25%+0.16%)+( ) (0.24%+0.14%)+( 施 工 中 标 价 ) (0.22%+0.12%) 5 如 委 托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取 消 或 暂 停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按 咨 询 人 所 编 制 的 控 制 价 下 浮 12% 为 基 数, 费 率 按 1-4 执 行, 即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为 : 控 制 价 88% 费 率, 同 时 支 付 至 最 终 造 价 咨 询 费 的 100%; 委 托 人 两 年 内 重 新 启 动 该 项 目 时, 咨 询 人 有 义 务 向 委 托 人 提 供 本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相 应 服 务 6 当 咨 询 费 计 算 不 足 2000 元 时, 按 2000 元 计 取 第 六 条 咨 询 费 支 付 方 式 当 咨 询 人 出 具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控 制 价 并 在 委 托 人 完 成 招 标 工 作 (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后, 及 时 通 知 咨 询 人, 由 咨 询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报 告, 经 委 托 人 审 核 后 即 办 理 付 款 手 续 结 清 相 关 费 用 第 七 条 违 约 咨 询 人 责 任 期 内, 应 当 履 行 本 咨 询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义 务, 因 咨 询 人 的 单 方 过 失 造 成 委 托 人 的 经 济 损 失, 应 当 向 委 托 人 进 行 赔 偿 赔 偿 金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但 累 计 赔 偿 总 额 不 超 过 造 价 咨 询 酬 金 总 额 第 八 条 双 方 同 意 用 人 民 币 支 付 酬 金 第 九 条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及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在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委 托 人 与 咨 询 人 应 及 时 协 商 解 决 ; 如 未 能 达 成 一 致, 可 提 交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协 商 或 调 解 不 成 的, 按 下 列 第 ( 一 ) 种 方 式 解 决 : ( 一 ) 提 交 广 州 市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 37

39 ( 二 ) 依 法 向 合 同 签 约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第 十 条 附 加 协 议 条 款 : 本 合 同 第 二 部 分 与 第 三 部 分 条 款 有 所 冲 突 时, 以 第 三 部 分 条 款 为 准 3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工 程 审 计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6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6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4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4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比 选 公 告 比 选 编 号 : 01195620160107026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项 目, 已 经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建 设 工

More information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开 展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华 积 极 价 值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并 参 与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3-18 一 公 告 内 容 为 答 谢 广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参 考 样 本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二 〇 〇 七 年 十 一 月 4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本 机 关 制 作 和 从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获 取 并 由 本 机 关 保 存 的 政 府 信 息, 除 依 法 免 予 公 开 的 外,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股 票 代 码 :002235 股 票 简 称 : 安 妮 股 份 编 号 :2015-089 厦 门 安 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相 关 公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之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