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家,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之 營 運 量 及 貿 易 值 皆 為 四 海 港 之 冠, 積 極 招 商, 辦 理 民 間 參 與 港 埠 設 施 建 設 與 營 運, 吸 引 廠 商 投 資, 包 括 中 油 公 司 中 龍 公 司 臺 肥 公 司 肥 中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2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家,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之 營 運 量 及 貿 易 值 皆 為 四 海 港 之 冠, 積 極 招 商, 辦 理 民 間 參 與 港 埠 設 施 建 設 與 營 運, 吸 引 廠 商 投 資, 包 括 中 油 公 司 中 龍 公 司 臺 肥 公 司 肥 中"

Transcription

1 1 航 運 要 聞 中 華 日 報 交 通 部 研 提 船 員 法 修 正 船 員 外 僱 對 於 外 國 僱 用 人 僱 用 我 國 籍 船 員 的 退 休 金 提 撥 及 勞 健 保 費 給 討 等 勞 動 福 利 條 件, 交 通 部 請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外 僱 輔 導 會 研 析 具 體 可 行 方 案, 如 獲 勞 資 共 識, 並 請 協 助 研 提 修 正 條 文, 以 納 入 船 員 法 修 正 草 案 交 通 部 在 召 開 研 商 船 員 法 修 正 草 案 時, 於 法 規 會 提 出, 服 務 國 輪 之 外 國 籍 船 員 退 休 金 事 宜,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雇 用 人 是 否 有 提 撥 義 務, 或 於 船 員 法 明 訂 之, 至 於 服 務 外 輪 之 本 國 籍 船 員 退 休 金 事 項, 似 可 採 用 關 係 人 企 業 概 念, 明 訂 相 關 規 範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則 於 會 中 指 出, 外 國 籍 船 員 工 作 期 限 僅 二 年, 其 退 休 金 事 項 若 准 納 入 船 員 法 規 範, 相 較 於 外 國 雇 用 人 僱 用 之 本 國 籍 船 員 退 休 金 事 項, 卻 排 除 同 法 第 五 十 三 條 適 用 範 疇, 顯 然 不 盡 合 理, 因 此 該 會 建 請 外 僱 船 員 之 退 休 金 勞 健 保 險 等 事 項, 得 比 照 國 內 科 技 公 司 所 僱 本 國 籍 員 工 派 駐 大 陸 地 區 工 作, 卻 仍 視 同 公 司 員 工, 其 勞 動 條 件 與 福 利 均 受 國 內 法 令 保 障 因 此 交 通 部 請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外 僱 輔 導 會 研 析 具 體 可 行 方 案, 及 尋 求 勞 資 共 識, 並 請 協 助 研 提 修 正 條 文 中 港 務 局 長 李 龍 文 榮 陞 民 航 局 長 臺 中 港 務 局 為 歡 送 局 長 李 龍 文 榮 陞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局 長,7 月 15 日 下 午 舉 辦 歡 送 茶 會, 副 局 長 王 俊 友 並 代 表 全 體 員 工 致 贈 紀 念 品, 恭 喜 李 局 長 榮 升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局 長, 及 感 謝 李 局 長 對 臺 中 港 的 付 出 與 貢 獻, 現 場 氣 氛 溫 馨 感 人, 據 了 解, 台 中 港 務 局 局 長 職 務 出 缺, 目 前 將 由 副 局 長 王 俊 友 暫 代 三 個 月 在 歡 送 茶 會 上 副 局 長 王 俊 友 代 表 員 工 致 詞 時 表 示, 局 長 李 龍 文 在 93 年 12 月 到 任 後, 澈 底 發 揮 臺 中 港 土 地 面 積 遼 闊 聯 外 交 通 便 捷 以 及 公 共 設 施 完 善 的 優 勢, 全 力 推 動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業 務, 並 引 進 多 項 重 大 民 間 投 資 計 畫, 整 體 招 商 績 效 在 交 通 部 所 屬 機 關 中 名 列 前 茅, 重 要 業 務 績 效 包 括 裝 卸 量 突 破 9,000 萬 噸, 朝 向 億 噸 大 港 之 目 標 邁 進, 自 由 港 區 招 商 成 果 方 面 : 臺 中 港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招 商 家 數 22

2 2 2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家,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之 營 運 量 及 貿 易 值 皆 為 四 海 港 之 冠, 積 極 招 商, 辦 理 民 間 參 與 港 埠 設 施 建 設 與 營 運, 吸 引 廠 商 投 資, 包 括 中 油 公 司 中 龍 公 司 臺 肥 公 司 肥 中 聯 資 源 公 司 見 得 行 公 司 貝 民 公 司 甘 霖 公 司 及 餘 慶 堂 公 司 等 總 投 資 額 約 2000 億 元, 完 成 臺 中 港 裝 卸 承 攬 業 自 由 化, 完 成 臺 中 港 港 埠 作 業 資 訊 化 另 在 工 程 部 份 亦 有 下 列 輝 煌 成 果, 提 升 港 埠 運 量, 臺 中 港 營 運 碼 頭 已 由 46 座 增 至 49 座, 新 完 成 的 3 座 碼 頭 包 括 西 6 號 西 13 號 及 43 號 等 3 座, 完 成 臺 中 港 航 道 浚 深 拓 寬 工 程, 及 臺 中 港 南 填 方 區 (I) 圍 提 工 程, 增 加 臺 中 港 可 營 運 之 土 地 220 公 頃, 其 他 港 埠 基 礎 建 設 亦 均 依 計 劃 如 期 完 成 李 龍 文 局 長 致 詞 表 示, 感 謝 港 務 局 員 工 及 港 區 相 關 業 者 的 協 助, 始 能 在 上 任 後 短 時 間 內, 即 迅 速 進 入 狀 況, 瞭 解 臺 中 港 各 項 特 性 回 顧 這 3 年 8 個 月 與 大 家 一 起 打 拼 的 時 光, 有 太 多 的 點 點 滴 滴 值 得 回 憶, 特 別 感 謝 全 體 同 仁 在 各 自 崗 位 上, 兢 兢 業 業, 默 默 為 臺 中 港 營 運 貢 獻 心 力 臺 中 港 務 局 表 示, 李 局 長 任 內, 臺 中 港 歷 經 裝 卸 量 首 度 突 破 9,000 萬 噸 大 關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正 式 營 運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招 商 及 營 運 居 四 海 港 第 一 完 成 8 件 約 2000 億 BOT 案 簽 約 完 成 7 項 重 大 列 管 工 程 計 畫 完 成 裝 卸 承 攬 業 自 由 化 港 埠 作 業 資 訊 化 等 重 大 里 程 碑, 使 臺 中 港 營 運 量 在 國 際 港 埠 激 烈 競 爭 的 環 境 下, 仍 能 穩 定 成 長, 相 信 在 李 局 長 打 下 的 雄 厚 基 礎 上, 臺 中 港 必 能 早 日 成 為 億 噸 大 港 97 年 第 二 次 航 海 人 員 專 技 特 考 錄 取 186 人 97 年 第 二 次 航 海 人 員 專 技 特 考 錄 取 186 人, 考 選 部 說 明,6 月 21 日 至 22 日 舉 行 之 97 年 第 二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航 海 人 員 考 試,7 月 16 日 上 午 10 時 在 考 選 部 國 家 考 場 公 告 欄 榜 示 本 項 考 試 總 計 報 考 517 人, 全 程 到 考 456 人, 及 格 186 人, 及 格 率 為 40.79% 考 選 部 表 示, 本 次 考 試 榜 示 後 將 於 3 日 內 寄 發 考 試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知 書, 因 本 考 試 係 採 科 別 及 格 制, 部 分 科 目 不 及 格 之 應 考 人 如 欲 再 次 報 考, 可 憑 本 次 考 試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知 書 作 為 下 次 報 考 本 考 試 之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此 外 無 須 附 繳 其 他 證 明 文 件, 但 仍 須 依 本 考 試 報 名 程 序 再 次 報 名 本 次 考 試 應 考 人 可 利 用 考 選 部 電 話 語 音 系 統 查 榜, 語 音 系 統 專 用 服 務 電 話 代 表 號 碼 為 :(02) , 或 利 用 考 選 部 網 際 網 路 全 球 資 訊 網 站 ( 網 址 : gov.tw) 查 看 榜 單, 亦 可 以 行 動 電 話 預 約 及 查 詢 考 試 榜 示 結 果, 如 應 考 人 或 其 親 朋 好 友 為 中 華 電 信 台 灣 大 哥

3 3 大 泛 亞 電 信 東 信 電 訊 及 遠 傳 電 信 等 公 司 的 行 動 電 話 用 戶, 可 以 行 動 電 話 直 撥 536 ( 我 上 囉!) 簡 碼, 依 指 示 輸 入 考 試 代 碼 及 入 場 證 號, 即 可 預 約 及 查 詢 考 試 榜 示 結 果, 或 本 期 月 刊 第 20 頁 海 洋 部 航 政 局 將 列 為 中 長 期 計 劃 針 對 總 統 馬 英 九 在 競 選 期 間 所 提 有 關 成 立 海 洋 部 航 政 局 等 政 見, 目 前 將 已 列 為 中 長 期 計 劃 馬 英 九 在 競 選 期 間 所 提, 台 灣 是 一 個 海 洋 國 家, 以 往 過 去 八 年 卻 沒 有 海 洋 政 策, 因 此 他 提 出 將 設 立 航 政 局 及 成 立 海 洋 部 等 政 見 為 落 實 其 競 選 政 見, 目 前 研 考 會 將 其 所 提 航 政 局 海 洋 部 列 為 中 長 期 計 劃 交 部 航 港 EDI 年 底 完 成 海 技 人 員 系 統 交 通 部 官 員 表 示, 在 航 港 EDI 計 劃 方 面, 今 年 年 底 將 完 成 還 包 括 海 技 人 員 系 統, 預 計 在 12 月 底 完 成 經 測 試 後 正 式 上 線 實 施 交 通 部 官 員 指 出, 船 員 引 水 人 等 証 照 申 辦, 目 前 可 說 是 採 半 人 工 作 業, 未 來 海 技 人 員 系 統 建 置 完 成 後, 均 可 經 由 網 路 申 請, 除 申 辦 作 業 網 路 化 外, 並 將 複 雜 流 程 簡 單 化, 及 表 單 簡 化, 以 簡 政 便 民 陽 明 海 運 佈 局 高 雄 洲 際 六 櫃 中 心 發 展 遠 東 轉 達 中 心 依 據 陽 明 海 運 提 出 的 中 長 期 發 展 佈 局, 該 公 司 去 (96) 年 與 高 雄 港 務 局 簽 訂 BOT 方 式, 投 資 興 建 營 運 高 雄 洲 際 第 六 貨 櫃 中 心, 計 畫 興 建 四 座 可 以 容 納 12,000 TEU 級 超 大 貨 櫃 船 的 深 水 碼 頭, 工 程 已 於 今 年 一 月 動 工, 首 座 碼 頭 預 計 於 2010 年 底 完 工, 將 發 展 成 為 遠 東 的 轉 達 中 心 該 公 司 表 示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加 速 在 全 球 的 海 運 與 物 流 佈 局, 以 提 供 客 戶 優 質 的 整 體 物 流 服 務, 深 化 對 顧 客 的 承 諾 陽 明 在 高 雄 港 的 第 二 期 國 際 物 流 中 心 已 於 去 年 底 開 始 營 運, 結 合 第 一 期 物 流 中 心, 使 該 公 司 成 為 唯 一 在 高 雄 港 提 供 現 代 化 的 全 溫 層 物 流 倉 儲 服 務 的 航 商 針 對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陽 明 分 析 指 出, 展 望 2008 年 度, 由 於 次 級 房 貸 風 暴 後 續 效 應 持 續 發 酵, 造 成 美 國 經 濟 走 緩, 連 帶 影 響 亞 洲 出 口 各 國 經 濟 走 勢, 又 美 國 聯 準 會 持 續 降 息 以 提 振 經 濟, 造 成 美 元 下 跌, 再 輔 以 新 興 市 場 原 物 料 需 求 暢 旺 熱 錢 買 盤 持 續 注 入, 促 使 能 源 商 品 穀 物 持 續 高 漲, 進 一 步 推 升 全 球 通 膨 壓 力, 形 成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隱 憂 因 此, 近 來 各 國 政 府 與 研 究 機 構 陸 續 調 降 今 明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尤 以 美 國 下 修 最 為 明 顯, 歐 日 等

4 4 4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主 要 經 濟 體 亦 難 倖 免 惟 新 興 市 場 國 家 如 中 國 大 陸 印 度 俄 羅 斯 與 東 歐 預 期 受 惠 於 內 需 成 長 因 素, 帶 動 生 產 投 資 與 消 費 普 通 成 長, 應 可 適 度 平 衡 美 國 經 濟 下 滑 所 可 能 帶 來 的 負 面 衝 擊 台 北 港 傾 向 成 為 北 部 遠 洋 航 線 船 舶 彎 靠 作 業 港 口 基 隆 港 趨 向 近 洋 航 線 台 北 港 首 二 座 貨 櫃 碼 頭 將 於 明 (98) 年 元 月 啟 用, 對 基 隆 港 務 局 貨 櫃 碼 頭 是 否 造 成 衝 擊? 交 通 部 官 員 分 析, 未 來 台 北 港 與 基 隆 港 功 能 上, 台 北 港 可 能 會 慢 慢 傾 向 成 為 北 部 遠 洋 航 線 船 舶 彎 靠 作 業 港 口, 基 隆 港 可 能 則 趨 向 近 洋 航 線 裝 卸 港 發 展 交 通 部 官 員 表 示, 由 於 台 北 港 是 基 隆 港 輔 助 港, 台 北 港 未 來 貨 櫃 貨 物 裝 卸 作 業 量, 最 後 還 是 會 加 總 於 基 隆 港 口 裝 卸 量 中, 但 是 為 了 基 隆 港 與 台 北 港 的 功 能 劃 分, 及 強 化 基 港 的 競 爭 力, 基 港 除 了 可 能 近 洋 航 線 為 重 點, 還 包 括 發 展 客 運 碼 頭, 及 推 展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物 流 功 能 據 了 解, 台 北 港 除 了 首 兩 座 貨 櫃 碼 頭 將 於 明 (98) 年 元 月 營 運, 民 國 99 年 還 有 兩 座 碼 頭 也 將 啟 用, 民 國 103 年 將 有 三 座 碼 頭 完 工, 總 計 將 有 七 座 貨 櫃 碼 頭 的 能 量, 對 於 未 來 高 雄 港 是 否 也 將 形 成 衝 擊, 交 通 部 官 員 談 到, 這 主 要 還 是 要 看 業 者 經 營 策 略, 但 是 以 目 前 投 資 台 北 港 三 家 國 輪 業 者 長 榮 陽 明 萬 海, 以 陽 明 海 運 投 資 高 雄 港 第 六 貨 櫃 中 心 的 興 建 來 看, 陽 明 海 運 碼 頭 營 運 重 心 未 來 應 該 還 是 會 放 在 高 雄 港 研 考 會 列 出 交 通 部 需 完 成 的 政 策 計 劃 為 落 實 總 統 馬 英 九 在 競 選 時 所 提 政 見, 研 考 會 最 近 列 出 民 國 99 年 到 101 年 交 通 部 需 完 成 的 政 策 計 劃, 其 中 包 括 完 成 高 雄 港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南 星 生 態 園 區, 問 題 是 南 星 生 態 園 區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是 屬 環 保 署, 或 是 地 方 高 雄 市 政 府 的 職 責, 生 態 園 區 列 入 高 雄 港 及 交 通 部 需 完 成 計 劃, 研 考 會 想 法 令 人 不 解 及 錯 愕 馬 英 九 在 競 選 期 間 於 高 高 屏 地 區 及 澎 湖 經 濟 發 展 論 壇 所 提 出 是 有 關 產 業 發 展 幸 福 工 程, 包 括 高 雄 海 空 雙 直 航 打 造 國 際 經 貿 新 走 廊, 具 體 措 施 包 括 全 力 推 動 海 運 直 航, 擴 大 境 外 航 運 中 心 功 能, 推 動 高 雄 港 自 由 化 提 昇 競 爭 力, 逐 步 朝 向 零 關 稅, 提 供 低 廉 土 地 以 吸 引 貨 源 來 作 深 層 加 值 再 出 口, 貨 櫃 碼 頭 採 用 碼 頭 營 運 商 方 式 經 營, 全 面 推 動 市 港 規 劃 建 設 合 一, 加 速 市 港 資 源 整 合, 南 星 計 劃 改 造 為 生 態 園 區 (ECO-PARK) 彌 補 生 態 環 境 損 失, 改 造 旗 津 地 區 成 為 高 雄 聖 淘 沙 海 洋 遊 樂 園 區, 積 極 推 動 哈 瑪 星 鼓 山 苓 雅 等 舊 港 區 的 改 造 計 劃, 建 立 海 洋 公

5 5 園 增 進 民 眾 親 海 活 動 與 海 洋 保 護 意 識, 在 高 雄 設 立 海 洋 科 技 文 化 中 心, 重 振 小 港 機 場 高 雄 經 濟 再 起 飛 其 中 南 星 計 劃 改 造 為 生 態 園 區 (ECO-PARK) 彌 補 生 態 環 境 損 失, 似 乎 與 高 雄 港 交 通 部 業 務 難 以 扯 上 邊, 為 何 研 考 會 列 入 交 通 部 需 完 成 計 劃, 實 在 令 人 不 解 花 港 局 長 王 鐘 雄 提 前 退 休 轉 學 界 花 蓮 港 務 局 局 長 王 鐘 雄 將 提 早 半 年 於 8 月 1 日 正 式 榮 退, 他 離 開 花 蓮 港 務 局 局 長 職 務 後, 將 擔 任 開 南 大 學 物 流 及 航 運 管 理 系 系 主 任 王 鐘 雄 表 示, 他 本 人 原 本 以 為 會 在 明 年 的 1 月 16 日 屆 齡 退 休 時, 才 和 大 家 道 別, 並 為 個 人 43 年 的 公 職 生 涯 劃 下 句 點, 但 因 開 南 大 學 多 次 催 促 他 前 往 該 校 擔 任 物 流 及 航 運 管 理 系 的 系 主 任 職 務, 由 於 其 個 人 本 身 閒 不 住 的 個 性, 經 深 思 熟 慮 後 而 決 定 提 早 退 休, 並 在 8 月 1 日 生 效 後, 前 往 該 校 任 職 據 了 解, 王 鐘 雄 是 在 退 役 後, 投 考 公 職 進 入 基 隆 港 務 局 服 務, 任 期 達 三 十 八 年 之 久, 並 於 94 年 4 月 25 日 奉 派 到 花 蓮 港 務 局 任 職 已 3 年 又 3 個 月, 他 也 相 當 感 謝 港 區 各 政 府 機 關 單 位, 協 助 花 蓮 港 順 利 執 行 港 口 保 全 業 務, 同 時, 也 要 謝 謝 港 區 各 家 裝 卸 公 司 代 理 行, 承 租 業 者 等, 因 為 這 些 業 者, 花 蓮 港 的 營 運 業 務 才 得 以 連 年 提 升, 可 謂 港 務 局 員 工 的 衣 食 父 母, 未 來 也 希 望 港 務 局 的 同 仁 能 同 心 協 力, 作 好 自 己 的 工 作 外, 並 希 港 區 業 者, 協 助 花 蓮 港 務 局, 無 論 是 投 資 興 建 港 埠 設 施, 或 是 開 創 貨 源, 共 同 來 開 拓 花 蓮 港 美 麗 的 明 天 台 航 董 事 長 改 選 張 義 源 將 獲 升 任 台 灣 航 業 董 事 長 黃 仁 宗 日 前 請 辭, 該 公 司 董 事 會 8 月 1 日 舉 行 董 事 長 改 選, 據 悉, 經 歷 了 八 任 董 事 長 的 台 航 總 經 理 張 義 源 將 獲 升 任 黃 仁 宗 是 在 7 月 29 日 一 併 請 辭 台 航 董 事 長 及 董 事 職 務, 並 自 8 月 1 日 生 效, 該 公 司 於 7 月 31 日 中 午 由 總 經 理 張 義 源 率 同 課 長 級 以 上 主 管 宴 請 歡 送, 交 通 部 同 時 核 定 改 派 三 位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分 別 是 吳 勝 清 ( 台 航 業 務 部 經 理 ) 戴 立 寧 ( 東 吳 大 學 教 授 ) 俞 允 ( 偉 聯 科 技 董 事 長 ), 以 接 替 原 交 部 派 任 董 事 黃 仁 宗 林 鵬 良 (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副 營 運 長 ) 與 陳 榮 泉 ( 新 竹 貨 運 集 團 營 運 長 ) 消 息 指 出, 張 義 源 升 任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職 缺 可 望 由 熱 門 人 選 之 一 的 新 任 董 事 吳 勝 清 接 掌, 台 航 近 日 亦 核 定 該 公 司 高 雄 分 公 司 經 理 由 業 務 部 副 經 理 陳 志 凡 升 任, 於 8 月 4 日 正 式 生 效

6 6 6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陽 明 海 運 完 成 盧 峰 海 / 黃 望 修 董 事 長 交 接 坊 間 傳 聞 的 陽 明 海 運 高 層 異 動 拍 板, 該 公 司 在 8 月 1 日 召 開 的 董 事 會 中 通 過 由 盧 峰 海 接 任, 並 在 當 日 於 七 堵 集 團 總 部 舉 行 交 接 典 禮 陽 明 海 運 發 布 消 息 說, 新 上 任 的 董 事 長 盧 峰 海,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管 研 究 所 博 士, 自 1971 年 進 入 陽 明 海 運 前 身 招 商 局 由 基 層 做 起 ;1995 年 4 月 升 任 該 公 司 總 經 理, 改 善 公 司 體 質,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帶 領 陽 明 完 成 民 營 化 ; 2000 年 9 月 起 先 後 擔 任 台 灣 航 業 公 司 陽 明 海 運 及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公 司 董 事 長, 均 能 以 其 傑 出 的 管 理 能 力 帶 領 各 家 公 司 改 造 體 質 脫 胎 換 骨, 創 造 良 好 的 營 運 基 礎 與 成 果, 盧 董 事 長 豐 富 完 整 的 學 經 歷 獲 得 全 體 董 監 事 一 致 認 同 而 當 選 新 任 董 事 長 一 職 至 於 卸 任 的 前 董 事 長 黃 望 修 則 是 長 自 2001 年 7 月 接 任 陽 明 總 經 理, 並 於 2005 年 9 月 30 日 開 始 擔 任 陽 明 海 運 集 團 董 事 長, 多 年 來, 陽 明 海 運 的 業 務 持 續 拓 展, 不 論 是 在 船 隊 的 規 模 與 業 務 的 發 展 上, 都 有 傑 出 的 表 現, 近 年 陽 明 海 運 集 團 營 收 已 經 突 破 千 億 大 關, 近 年 更 致 力 於 永 續 發 展 責 任 企 業 的 實 踐, 平 衡 佈 局, 建 立 陽 明 五 大 事 業 群, 並 積 極 投 入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工 作, 塑 立 社 會 性 陽 明 的 良 好 形 象, 使 陽 明 海 運 在 穩 健 中 成 長 惟 據 瞭 解, 由 於 黃 望 修 卸 任 之 前 仍 具 台 北 市 輪 船 公 會 理 事 長 與 海 聯 總 處 理 事 主 席 身 份, 而 盧 峰 海 於 兩 航 運 團 體 尚 無 會 員 資 格, 仍 有 待 陽 明 方 面 具 文 完 成 相 關 法 定 程 序 陽 明 海 運 完 成 盧 峰 海 與 黃 望 修 董 事 長 交 接, 同 時 公 告 另 三 名 代 表 交 通 部 的 新 任 法 人 代 表 董 事 其 中 包 括 了 : 交 通 部 指 派 常 務 次 長 張 邱 春 先 生 接 任 何 煖 軒 北 台 灣 科 學 技 術 學 院 國 際 貿 易 系 教 授 派 吳 榮 貴 接 任 東 立 物 流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洪 辰 冬, 及 行 政 院 第 三 組 組 長 黃 志 聰 接 任 最 高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朱 富 美 等 之 董 事 兼 職 ITF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化 研 討 會 台 北 召 開 國 際 運 輸 工 人 聯 盟 (ITF)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化 研 討 會 8 月 5 日 於 台 北 國 聯 飯 店 召 開, 將 一 連 舉 行 兩 天, 本 次 研 討 會 期 待 能 達 到 六 項 成 果, 包 括 對 ITF 組 織 全 球 化 計 劃 的 發 展 更 佳 瞭 解, 加 盟 工 會 對 區 域 中 自 我 的 優 / 劣 勢 獲 得 更 多 的 資 訊, 確 定 東 亞 組 織 可 能 的 重 點 目 標, 與 即 有 組 織 中 部 門 及 區 域 重 點, 確 定 未 來 12 個 月 的 關 鍵 目 標, 與 加 盟 工 會 在 技 能 訓 練 資 源 的 需 求, 確 定 ITF 東 京 辦 公 室 的 有 效 資 源 及 能 力 以 協 助 目 標 之 達 成 這 次 會 議 第 一 天 登 場 是 開 幕 式, 及 由 ITF 區 域 秘 書 長 和 田 茂 將 主 講 ITF

7 7 組 織 全 球 化 策 略 實 施, 東 亞 IT 工 作 議 題 及 工 會 面 臨 的 挑 戰 之 處 理 策 略, ITF 助 理 秘 書 Mr. Mahendra Sharma 則 將 對 亞 太 區 組 織 全 球 專 案 計 劃, 綜 觀 包 括 香 港 港 口 之 東 亞 地 區 特 別 計 劃 做 介 紹, 並 由 小 組 研 討 各 國 家 改 變 的 衝 擊 在 勞 力 市 場 經 濟 物 流 等 與 進 行 重 點 總 結 第 二 天 則 將 進 行 有 個 案 研 討 及 經 驗 分 享, 團 體 討 論 確 定 東 亞 區 域 可 行 之 優 先 計 劃 及 目 標 最 終 行 動 計 劃, 各 加 盟 工 會 未 來 12 個 月 為 達 成 目 標 所 需 之 協 助 訓 練 及 資 源, 研 討 會 評 估 及 閉 幕 ITF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化 研 討 會 登 場 國 際 運 輸 工 人 聯 盟 (ITF) 一 連 兩 天,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化 研 討 會 8 月 5 日 於 台 北 國 聯 飯 店 盛 大 登 場, 本 次 會 議 共 有 來 自 ITF 加 盟 工 會 包 括 日 本 韓 國 香 港 蒙 古 及 台 灣 會 近 六 十 位 人 員 齊 聚 一 堂, 針 對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化 策 略 進 行 研 討, 我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理 事 長 盧 水 田 在 致 詞 時 表 示, 海 員 總 工 會 這 次 身 為 2008 輪 值 工 會, 承 辦 這 兩 天 的 會 議, 熱 烈 歡 迎 本 次 來 參 加 會 議 與 會 人 員 ITF 區 域 秘 書 長 和 田 茂 親 自 來 台 主 持 本 次 研 討 會 指 出, 希 望 東 亞 區 會 員 由 目 前 五 十 七 萬 人 成 長 超 過 一 百 萬 人, 他 也 談 到 過 去 二 十 年 來 的 發 展, 運 輸 產 業 有 很 大 改 變, 尤 其 是 在 WTO 組 織 架 構, 及 跨 國 物 流 產 業 發 展 與 運 輸 改 變, 對 全 球 供 應 鏈 及 時 運 送 低 成 本 的 要 求 下, 對 運 輸 工 人 勞 動 條 件 也 帶 來 深 遠 的 影 響 勞 委 會 副 主 委 潘 世 偉 到 場 致 詞, 代 表 勞 委 會 誠 摰 歡 迎 ITF 相 關 加 盟 工 會, 並 肯 定 工 會 所 推 動 的 運 動, 他 談 到 勞 委 會 在 新 的 全 球 大 環 境 下, 包 括 維 護 制 定 男 女 平 等 不 應 受 到 歧 視, 及 勞 工 就 業 安 全, 勞 工 尊 嚴 與 權 益 的 維 護 的 勞 工 安 全 政 策, 並 檢 視 現 行 法 規 優 缺 點, 及 期 盼 這 次 ITF 會 議 對 保 護 航 運 勞 工 及 港 口 與 海 員 勞 動 權 益 能 集 思 廣 益 交 部 召 開 岸 上 晉 升 評 估 檢 討 會 議 解 決 船 員 荒 交 通 部 航 政 司 及 海 員 總 工 會 與 岸 上 訓 練 機 構 等 相 關 單 位 將 於 8 月 12 日 於 海 員 總 工 會 召 開 交 通 部 岸 上 晉 升 評 估 檢 討 會 議, 本 次 會 議 主 要 是 針 對 有 有 關 大 管 輪 晉 升 評 估 中. 電 機 電 子 與 自 動 控 制 科 目 得 分 偏 低 問 題 進 行 檢 討 討 論, 以 提 升 錄 取 率, 解 決 船 員 荒 問 題 陽 明 海 運 國 際 兒 童 繪 畫 比 賽 開 跑 訂 名 為 - 航 向 嶄 新 旅 程, 繪 出 綺 麗 海 洋 的 2008 年 陽 明 海 運 第 二 屆 國 際 兒 童 繪 畫 比 賽 活 動 開 跑, 於 8 月 7 日 由 陽 明 海 運 總 經 理 暨 陽 明 海 運

8 8 8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文 化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何 樹 生 在 陽 明 海 洋 文 化 藝 術 館 一 樓 主 持 開 跑 儀 式 由 陽 明 海 運 公 司 及 財 團 法 人 陽 明 海 運 文 化 基 金 會 號 召 國 內 外 愛 好 繪 畫 的 學 童, 邁 向 第 二 屆 的 跨 國 際 性 繪 畫 比 賽 將 正 式 開 跑, 現 場 邀 請 數 位 可 愛 的 小 朋 友 們 著 世 界 各 國 代 表 服 裝 做 一 開 場 表 演, 延 續 此 活 動 國 際 性 徵 圖 的 意 義, 讓 世 界 各 國 孩 子 們 有 機 會 進 一 步 的 藝 術 文 化 交 流 昨 日 活 動 特 別 邀 請 深 美 國 小 小 朋 友 彩 繪 陽 明 海 洋 文 化 藝 術 館 牆 面, 透 過 小 小 筆 畫 繪 出 想 像 中 的 綺 麗 海 洋, 為 國 際 兒 童 繪 畫 比 賽 活 動 揭 開 序 幕, 主 辦 單 位 同 時 促 請 全 國 小 朋 友 在 9 月 27 日, 參 加 在 基 隆 台 中 花 蓮 高 雄 四 大 國 際 港 舉 辦 的 台 灣 四 大 國 際 海 港 同 步 寫 生 活 動, 共 同 爭 取 金 牌 獎 及 獎 學 金 主 辦 單 位 今 年 增 列 美 術 教 育 薪 傳 獎, 鼓 勵 學 校 老 師 帶 隊 班 級 集 體 報 名 參 加, 相 關 活 動 請 上 或 網 站 參 閱 及 下 載 報 名 簡 章 台 灣 新 生 報 海 運 貨 量 全 球 貿 易 運 輸 總 量 居 九 成 法 國 AXS-Alphaliner 海 運 調 研 機 構 最 近 的 統 計 數 據 顯 示 : 目 前, 全 球 海 運 貿 易 佔 全 球 貿 易 運 輸 總 量 的 九 成 全 世 界 共 有 五 萬 艘 商 船, 海 運 貿 易 總 量 為 六 十 億 噸 國 際 集 裝 箱 海 運 貿 易 總 量, 由 2001 年 為 六 千 三 百 萬 箱 逐 年 成 長 為 2002 年 的 六 千 八 百 萬 箱 ;2003 年 七 千 六 百 萬 箱 ;2004 年 八 千 四 百 萬 箱 ; 2005 年 一 億 零 五 百 萬 箱 ;2006 年 一 億 三 千 萬 箱 由 於 國 際 石 油 的 價 格 不 斷 攀 升, 另 外 加 上 來 自 亞 洲 海 運 的 強 有 力 競 爭, 今 年 法 國 海 運 貿 易 頹 勢 初 現 近 幾 個 月 來, 往 來 於 亞 洲 與 歐 洲 北 美 之 間 的 法 國 大 型 貨 船, 平 均 每 條 船 的 裝 載 率 從 百 分 之 百 下 降 至 九 成 四 由 於 油 價 佔 每 艘 集 裝 箱 船 海 運 總 費 用 的 六 成, 因 此, 油 價 攀 升 直 接 導 致 海 運 成 本 大 幅 度 上 升, 油 價 每 漲 一 成, 海 運 費 將 跟 著 上 漲 6% DNV 再 獲 評 最 佳 驗 船 機 構 巴 黎 諒 解 備 忘 錄 港 口 國 監 督 檢 查 聯 盟 組 織 (ParisMoU) 發 佈 的 報 告 顯 示,DNV 再 度 獲 評 為 最 佳 驗 船 機 構 的 殊 榮, 其 綜 合 排 名 在 各 驗 船 機 構 組 織 中 連 續 第 二 年 蟬 聯 第 一 DNV 海 事 部 傳 播 經 理 Per Wiggo Richardsen 表 示 對 此 深 感 自 豪,DNV 在 各 驗 船 機 構 中 表 現 的 排 名 蟬 聯 最 佳, 是 對 所 屬 船 東 的 認 可 和 回 報, 因 為 這 是 船 東 的 船 舶 而 非 DNV 擁 有 和 營 運 的 船 舶 在 港 口 國 檢 查 中 所 獲 得 的 傲

9 9 人 業 績 對 DNV 來 說, 在 主 要 的 港 口 國 監 管 組 織 對 驗 船 機 構 排 名 中 獲 得 傲 人 業 績, 是 對 DNV 重 視 質 量 標 準, 追 求 質 量 卓 越 理 念 的 再 次 認 可 ParisMoU 組 織 涵 蓋 所 有 歐 洲 港 口, 它 對 驗 船 機 構 的 排 名 方 法 與 其 對 船 旗 國 表 現 的 評 價 方 法 類 似 其 統 計 資 料 是 經 由 過 去 三 年 間 港 口 國 檢 查 所 獲 得 的 統 計, 被 業 界 廣 泛 認 可 為 對 船 舶 ( 間 接 對 船 級 社 ) 表 現 的 可 靠 和 中 肯 的 指 標 評 價 歷 年 來, 被 檢 查 的 船 舶 數 量 穩 定 上 升, 每 年 檢 查 的 船 舶 超 過 一 萬 三 千 艘 國 輪 在 國 外 港 受 檢 滯 留 計 六 艘 根 據 統 計, 今 年 迄 今 計 有 六 艘 國 輪 在 國 外 港 口 受 檢 遭 遇 滯 留, 為 減 低 國 輪 在 國 外 港 口 受 檢 滯 留 艘 次, 以 維 我 國 海 運 發 展 聲 譽, 交 通 部 7 月 15 日 指 示 中 國 驗 船 中 心, 加 強 與 船 東 的 聯 繫 機 制 與 配 合 度, 並 協 助 船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管 制 度 交 通 部 同 時 函 請 中 華 民 國 輪 船 公 會, 轉 知 各 國 輪 公 司 確 切 落 實 船 員 之 值 勤 管 理 與 設 備 之 維 護 操 作, 並 使 其 瞭 解 最 新 國 際 公 範, 俾 使 航 行 國 際 水 域 船 舶 及 船 員 順 利 通 過 檢 查, 提 昇 船 舶 航 行 安 全 就 理 論 上 而 言, 只 要 船 員 及 船 舶 符 合 相 關 國 際 公 約 的 要 求 就 能 通 過 各 地 港 口 國 檢 查 ; 我 國 雖 非 聯 合 國 成 員, 但 交 通 部 對 國 際 海 事 公 約 規 範 極 為 重 視, 並 將 相 關 規 定 納 入 國 家 法 規 據 以 執 行, 期 使 我 國 海 運 發 展 與 國 際 接 軌, 早 日 邁 入 國 際 社 會 檢 視 我 國 有 關 管 理 機 制, 僅 有 港 務 局 對 進 入 我 國 港 口 之 外 輪 執 行 港 口 國 管 制, 國 輪 船 舶 (FSC) 部 份 則 因 尚 未 完 成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法 之 立 法, 以 致 造 成 近 幾 年 一 再 發 生 國 輪 在 外 國 港 口 遭 扣 留 事 件, 行 政 部 門 應 從 立 法 著 手 改 進, 才 能 根 本 解 決 此 一 問 題 徐 祖 遠 : 中 國 船 隊 運 力 世 界 居 四 中 國 交 通 運 輸 部 副 部 長 徐 祖 遠 日 前 在 浙 江 杭 州 舉 行 的 第 一 次 全 國 性 港 航 會 議 中 指 出, 截 至 2007 年 底, 大 陸 海 運 船 隊 運 力 規 模 達 1.19 億 載 重 噸, 居 世 界 第 四 位 此 外, 港 口 吞 吐 量 己 由 過 去 的 2.8 億 噸 增 長 到 64 億 噸, 成 長 了 23 倍, 由 於 外 貿 型 經 濟 發 展 迅 速, 大 陸 的 港 口 外 貿 吞 吐 量 亦 由 五 千 多 萬 到 目 前 的 18.5 億 噸, 增 長 近 37 倍 徐 祖 遠 指 出, 目 前 大 陸 的 港 口 貨 物 吞 吐 量 和 集 裝 箱 吞 吐 量 已 連 續 五 年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集 裝 箱 吞 吐 量 在 2007 年 首 次 突 破 億 箱, 億 噸 大 港 達 到 14 個, 船 舶 總 運 力 超 過 一 億 載 重 噸 至 於 水 路 貨 物 運 輸 量 貨 物 周 轉 量 在 綜 合 運 輸 體 系 中 已 分 別 占 12% 及 62%, 擔 負 九 成 以 上 的 外 貿 貨 物 運 輸 量 徐 祖 遠 也 提 到, 中 國 港 航 管 理 雖 為 水 運 發 展 帶 來 亮 麗 成 績, 但 大 陸 也

10 10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面 臨 水 運 法 規 體 系 不 健 全 港 航 經 營 活 動 動 態 監 控 及 經 營 體 質 缺 乏 有 效 監 管, 以 及 缺 少 資 訊 共 用 平 台 等 有 待 改 進 的 問 題 船 員 持 舊 安 全 配 額 証 高 港 籲 下 月 底 換 新 高 雄 港 務 局 呼 籲 原 持 有 該 局 所 核 發 舊 版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部 船 員 最 低 安 全 配 額 証 書 之 船 員, 儘 速 於 8 月 31 日 前 換 發 新 版 証 書 據 表 示, 交 通 部 於 95 年 8 月 修 正 新 版 中 華 民 國 交 通 部 船 員 最 低 安 全 配 額 証 書, 為 避 免 証 書 新 舊 版 本 不 同, 衍 生 國 外 港 口 國 管 制 單 位 及 安 檢 單 位 質 疑, 造 成 不 避 要 因 擾, 原 持 有 該 局 所 核 發 舊 版 証 書 之 船 員, 請 儘 速 於 8 月 31 日 前 過 局 換 發 新 版 証 書 江 丙 坤 : 兩 岸 後 續 將 協 商 建 新 航 路 海 基 會 董 事 長 江 丙 坤 7 月 21 日 表 示, 兩 岸 兩 會 復 談 後, 已 實 現 兩 岸 週 末 包 機 直 航 和 大 陸 觀 光 客 來 台, 後 續 將 協 商 週 末 包 機 延 伸 的 增 加 班 次 開 放 更 多 航 點 江 丙 坤 昨 日 在 總 統 府 月 會 上 以 兩 岸 和 平, 經 濟 雙 贏 為 題, 發 表 專 題 報 告 時, 作 上 述 表 示 他 指 出, 兩 岸 要 達 到 經 濟 雙 贏 兩 岸 和 平, 未 來 願 景 是 推 動 綜 合 性 經 濟 合 作 協 議 以 及 兩 岸 和 平 協 議 ; 在 具 體 做 法 上, 透 過 兩 岸 民 間 智 庫 舉 辦 和 平 論 壇 經 濟 論 壇, 凝 聚 議 題 的 共 識, 研 擬 兩 項 議 題 的 基 本 框 架 草 案, 供 政 府 部 門 參 採, 等 時 機 成 熟, 就 可 考 慮 設 立 綜 合 性 經 濟 合 作 協 議 與 兩 岸 和 平 協 議 兩 個 專 案 小 組, 負 責 推 動 江 丙 坤 說, 兩 岸 兩 會 復 談 後, 已 實 現 兩 岸 週 末 包 機 直 航 和 大 陸 觀 光 客 來 台, 後 續 將 協 商 週 末 包 機 延 伸 的 增 加 班 次 開 放 更 多 航 點 建 立 新 航 路 ( 截 彎 取 直 ) 等 事 宜 此 外, 後 續 協 商 議 題 也 包 括 兩 岸 貨 運 包 機 兩 岸 海 運 直 航 小 三 通 擴 大 人 貨 往 來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推 動 海 域 油 氣 共 同 合 作 探 勘 推 動 兩 岸 氣 候 變 遷 和 氣 象 研 究 的 交 流 合 作 推 動 有 關 地 震 災 害 預 防 的 交 流 與 研 究 據 指 出, 未 來 預 定 商 談 的 議 題 則 有 簽 署 避 免 雙 重 課 稅 協 議 兩 岸 銀 行 監 理 合 作 機 制 及 相 關 議 題 產 品 標 準 規 格 化 及 標 準 檢 測 認 證 規 範 協 調 兩 岸 產 業 科 技 人 才 交 流 與 合 作 簽 署 投 資 保 障 協 定 等 商 港 棧 埠 管 理 規 則 修 正 交 通 部 發 布 修 正 商 港 棧 埠 管 理 規 則 第 三 二 十 八 三 十 三 六 十 五 條 條 文 第 三 條 規 則 所 用 名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棧 埠 設 施 : 指 商 港 設 施 中, 有 關 貨 物 裝 卸 倉 儲 駁 運 作 業 及 服 務 旅

11 11 客 之 設 施 二 棧 埠 作 業 機 構 : 指 經 營 棧 埠 設 施 之 公 私 事 業 機 構 三 委 託 人 : 指 委 託 商 港 棧 埠 作 業 機 構 作 業 之 船 舶 所 有 人 運 送 人 貨 物 託 運 人 或 受 貨 人 等 四 危 險 物 品 : 依 聯 合 國 國 際 海 事 組 織 所 定 國 際 海 運 危 險 品 準 則 指 定 之 物 質 第 二 十 八 條 規 定, 船 舶 車 輛 裝 卸 危 險 物 品 後, 應 立 即 將 危 險 物 品 運 離 港 區 但 經 商 港 管 理 機 關 指 定 危 險 物 品 堆 置 或 儲 存 場 所 儲 槽 者, 得 進 出 儲 轉 接 運 危 險 物 品 之 車 輛, 應 由 委 託 人 負 責 調 配, 不 得 發 生 擁 塞 及 中 斷 情 事, 裝 卸 車 後, 應 立 即 駛 離 港 區 第 三 十 三 條 規 定, 裝 載 過 境 危 險 物 品 船 舶, 須 進 港 再 裝 卸 其 他 貨 物 或 危 險 物 品 時, 委 託 人 應 在 委 託 單 詳 細 註 明 該 項 過 境 危 險 物 品 之 品 名 數 量 裝 艙 位 置, 並 檢 具 過 境 貨 物 艙 單 一 份, 送 棧 埠 作 業 機 構 備 查 前 項 船 舶 依 船 舶 危 險 品 裝 載 規 則 危 險 物 品 禁 止 混 合 裝 載 表 之 規 定 應 予 禁 止 混 合 裝 載, 應 另 裝 其 他 隔 離 貨 艙, 不 得 混 裝, 原 裝 過 境 危 險 物 品 之 貨 艙 應 由 船 方 密 封, 不 得 開 啟 修 正 後 之 第 六 十 五 條 則 規 定, 裝 載 危 險 物 品 之 貨 櫃 委 託 人 應 於 貨 櫃 外 面 加 貼 危 險 物 品 標 誌, 其 裝 卸 作 業, 依 照 本 規 則 有 關 危 險 物 品 之 規 定 辦 理 呂 財 益 向 航 港 業 界 請 益 新 任 基 隆 關 稅 局 局 長 呂 財 益 近 期 展 開 一 連 串 拜 會 行 程, 除 日 前 率 領 主 任 秘 書 五 堵 分 局 長 拜 會 中 華 民 國 貨 櫃 儲 運 事 業 協 會 理 監 事 外, 近 期 並 已 拜 會 基 隆 港 務 局 長 基 隆 市 長 調 查 局 航 業 海 員 調 查 處 長, 以 及 基 隆 輪 船 船 代 船 舶 貨 物 裝 卸 承 攬 報 關 等 公 會 及 代 表, 呂 局 長 此 一 拜 會 行 程, 主 要 係 向 航 港 業 界 請 益, 以 期 建 立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及 加 強 合 作, 共 創 新 佳 績 呂 局 長 在 拜 會 行 程 中 特 別 感 謝 航 港 各 相 關 業 界, 長 期 對 基 隆 關 稅 局 的 支 持 協 助 與 配 合, 讓 該 局 通 關 業 務 得 以 順 利 推 動 呂 局 長 表 示, 未 來 該 局 將 秉 持 財 政 部 長 施 政 理 念, 帶 領 海 關 以 積 極 的 態 度 全 力 以 赴, 提 升 為 民 服 務 品 質, 使 通 關 更 透 明 化 便 捷 化, 成 為 服 務 效 率 廉 政 與 國 際 接 軌 的 現 代 化 海 關 他 並 以 財 政 部 長 所 提 出 的 施 政 理 念, 觀 念 要 變 態 度 要 變 方 法 要 變 三 變 的 處 事 原 則, 與 業 者 分 享 中 國 進 口 原 油 95% 仰 賴 海 運 海 運 業 在 中 國 經 濟 發 展 的 地 位 十 分 重 要, 中 國 46 個 沿 海 港 口 完 成 的 外 貿 吞 吐 量 達 18.5 億 噸, 港 口 的 承 運 對 外 貿 易 貨 物 量 超 越 90% 其 中, 約 95% 的 原 油 進 口 99% 的 進 口 鐵 礦 石

12 12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經 由 海 運 運 輸 中 國 六 月 原 油 進 口 量 1457 萬 噸, 上 升 3.2%; 前 六 月 原 油 進 口 為 9053 萬 噸, 成 長 11.04% 中 國 持 續 維 持 全 球 原 油 第 二 大 進 口 國 據 統 計, 中 國 船 隊 噸 位 總 和 已 達 6150 萬 噸, 在 全 球 排 名 居 第 四 中 遠 集 團 中 海 集 裝 箱 整 個 海 運 船 隊 進 入 世 界 十 大 中 國 港 口 吞 吐 量 和 貨 櫃 吞 吐 量 連 續 五 年 保 持 世 界 第 一 運 輸 船 舶 去 年 總 運 力 達 1.18 億 載 重 噸, 整 年 水 路 貨 物 運 輸 為 28 億 噸, 港 口 完 成 貨 物 吞 吐 量 64 億 噸 近 十 年 來, 中 國 港 口 集 裝 箱 吞 吐 量 平 均 每 年 成 長 率 近 30%, 去 年 首 次 突 破 一 億 TEU 全 球 貨 櫃 運 輸 需 求 放 緩 全 球 貨 櫃 貿 易 在 運 力 供 需 和 實 際 運 量 差 幅 在 8.7%, 與 先 前 預 測 的 9.7% 來 的 低, 需 求 略 為 放 緩 倫 敦 權 威 海 運 諮 詢 機 構 克 拉 克 森 再 公 布 今 年 全 球 集 箱 海 運 市 場 的 前 景 報 告 報 告 中 提 及 受 到 全 球 貨 櫃 貿 易 成 長 快 慢 影 響, 在 運 力 供 需 和 實 際 運 量 之 間, 今 年 差 幅 在 8.7%, 今 年 運 力 預 測 在 13.2%, 供 求 之 間 未 來 互 動 異 常 順 利 報 告 表 示, 預 期 今 年 運 力 與 運 量 之 間 缺 口 在 4.5%, 而 不 是 先 前 預 測 的 2.7% 分 析 員 表 示, 相 反 好 的 因 素 有 助 於 吸 收 剩 餘 的 運 力 泛 太 平 洋 線 在 上 半 年 表 現 乏 善 可 陳, 歐 洲 線 貨 量 增 加, 亦 只 填 滿 新 增 運 力 的 一 半, 但 需 求 在 其 他 地 區 仍 維 持 明 顯 上 揚 的 趨 勢, 如 : 亞 洲 區 內 線 中 東 和 印 度 洋 線 上 克 拉 克 森 已 調 低 今 年 航 線 運 力, 反 映 了 亞 歐 線 前 景 新 情 況 至 於 前 景 如 何? 報 告 指 出, 隨 著 一 部 分 船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得 到 改 善, 業 界 表 現 不 善 或 乏 力 的 現 象 只 是 短 暫 的 現 階 段 最 明 顯 的 風 險 是 歐 洲 市 場 的 真 正 需 求 至 於 租 船 租 金 會 持 續 下 滑, 市 租 貨 櫃 船 在 市 場 的 低 位, 是 近 七 年 來 罕 見, 市 場 顯 然 未 有 崩 潰, 但 依 然 保 持 平 滑 的 低 沉 全 球 單 筆 最 大 16 億 美 元 造 船 簽 約 全 球 單 一 最 大 造 船 訂 單 高 達 16 億 美 元 的 合 約 出 爐 江 蘇 民 營 造 船 企 業 南 通 的 熔 盛 重 工 集 團 已 在 上 海 與 全 球 最 大 鐵 礦 石 供 應 商 巴 西 淡 水 河 谷 集 團 (VCRD) 簽 訂 鉅 額 造 船 合 約, 造 價 近 16 億 美 元, 共 12 艘 40 萬 載 重 噸 的 超 大 型 礦 石 船 (VLOC), 平 均 每 艘 船 造 價 1.33 億 美 元, 創 下 全 球 單 一 最 大 造 船 訂 單 與 金 額 的 紀 錄, 亦 是 中 國 迄 今 最 高 金 額 的 大 型 船 舶 訂 單 挪 威 船 級 社 擔 任 合 約 的 船 檢 方 該 合 約 的 首 艘 船 將 於 2011 年 交 付, 將 在 2012 年 履 行 完 成 合 約 這 批 礦 石 船 將 被 用 於 巴 西 至 亞 洲 主 要 鋼 鐵 生 產 地 區 的 礦 石 航 線

13 13 ITF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研 討 會 登 場 ITF 為 因 應 全 球 化 對 航 運 空 運 港 口 及 海 員 等 非 典 型 勞 工 的 影 響, 特 在 台 連 續 二 日 舉 行 東 亞 組 織 全 球 研 討 會, 身 為 ITF 會 員 的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則 負 責 協 辦 工 作 由 亞 太 總 部 秘 書 長 和 田 茂 主 持,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理 事 長 盧 水 田 勞 委 會 副 主 委 潘 世 偉 博 士 應 邀 出 席 東 亞 區 的 會 員 包 括 香 港 日 本 韓 國 蒙 古 及 台 灣 等 地 總 約 六 十 名 代 表 參 與 此 次 研 討 會, 值 得 一 提 今 年 蒙 古 地 區 也 派 代 表 應 邀 出 席 實 為 難 得 亞 太 總 部 和 田 茂 指 出, 近 年 來 由 於 全 球 化 帶 來 了 地 球 村 的 時 代, 對 於 非 典 型 勞 工, 如 港 口 航 運 空 運 海 員 的 權 利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由 於 航 運 業 有 70% 以 上 的 貨 櫃 貨 源 掌 握 在 大 型 航 運 公 司 的 手 中, 航 空 業 在 1994 年 開 放 天 空 航 空 交 通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正 式 生 效, 以 及 物 流 業 經 營 紛 紛 朝 向 全 球 化 供 應 鏈 轉 型, 這 些 運 輸 業 對 客 戶 以 justintime 的 信 念 下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服 務, 讓 運 輸 的 型 態 界 線 消 失, 卻 在 在 影 響 勞 工 本 身 的 權 益 甚 鉅 工 會 的 產 生 就 是 讓 勞 工 們 能 夠 經 由 參 與 組 織, 以 保 護 自 身 權 利 台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明 年 正 式 營 運 台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興 建 計 畫 將 於 2009 年 1 月 完 成 兩 席 碼 頭 後 正 式 營 運, 全 部 7 席 碼 頭 則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前 全 面 完 工 啟 用, 屆 時 將 可 同 時 提 供 多 艘 一 萬 TEU( 二 十 呎 標 準 貨 櫃 ) 以 上 的 巨 型 貨 櫃 輪 (VLCS) 直 接 靠 泊, 後 線 貨 櫃 儲 櫃 區 每 年 總 吞 吐 量 則 將 高 達 四 百 萬 TEU 以 上 台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興 建 計 畫 是 由 交 通 部 基 隆 港 務 局 以 BOT 方 式 辦 理, 目 前 已 成 立 的 台 北 港 貨 櫃 碼 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長 榮 萬 海 陽 明 等 三 大 海 運 集 團 共 同 投 資, 以 打 造 全 球 遠 洋 海 運 樞 紐 為 願 景, 斥 資 高 達 新 台 幣 億 元 2003 年 7 月 25 日 該 公 司 正 式 設 立 登 記, 台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的 投 資 興 建 暨 營 運 碼 頭 及 後 線 倉 儲 設 施 事 宜, 則 在 同 年 八 月 與 基 隆 港 務 局 簽 訂 台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興 建 暨 營 運 契 約 書, 特 許 期 間 自 簽 約 日 起, 包 括 興 建 期 及 營 運 期, 合 計 50 年

14 14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榜 單 97 年 第 二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航 海 人 員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會 榜 單 類 科 : 一 等 航 行 員 船 副 68 名 陳 志 平 黃 嘉 偉 林 政 學 呂 長 霖 方 凱 弘 張 智 堯 廖 國 傑 黃 詩 雅 楊 士 毅 林 俞 君 李 奇 洲 梁 菀 綺 蔡 瑋 庭 蕭 慶 祝 張 至 禧 張 延 泰 徐 健 洋 蔡 怡 芬 楊 淳 元 游 鈐 芃 劉 馥 瑞 郭 人 瑋 郭 育 維 陳 昭 名 蔡 富 泓 毛 靜 雯 巫 重 平 林 信 亨 廖 恒 毅 郭 宥 緯 吳 冠 伶 鄭 子 雅 周 家 麒 張 昭 翊 王 寶 茜 周 紀 泳 吳 易 霖 陳 威 宇 黃 聖 峰 劉 治 瑋 鍾 竣 麒 王 冠 勛 陳 彥 酉 陳 昱 伶 余 承 璋 張 喬 登 黃 靖 純 江 昀 宸 潘 聖 祐 許 志 強 王 偉 信 陶 道 正 游 文 誌 廖 美 惠 莊 聰 斌 萬 志 偉 黃 思 穎 蔡 承 穎 饒 翔 淋 解 元 長 方 盈 彬 路 宇 田 劉 宣 余 林 宛 儒 葉 仟 嫈 劉 俞 希 廖 經 生 郭 鴻 鵬 類 科 : 一 等 輪 機 員 管 輪 84 名 黃 郁 甄 邱 俊 文 蔡 賢 順 楊 家 豪 尹 清 華 林 國 生 謝 鎮 宇 李 驊 原 曾 賀 鑫 張 威 陳 光 明 吳 鴻 麒 呂 柏 榮 吳 宗 翰 陳 泉 甫 陳 家 榮 張 彥 仕 林 侑 信 洪 秉 禾 賴 琦 瑋 黃 榮 傑 楊 淇 名 周 家 豪 蘇 俊 吉 王 金 甲 林 國 華

15 蔡 宗 頴 陳 震 龍 蕭 仲 凱 賴 緯 霖 趙 清 瀅 林 杰 莊 翔 如 何 世 偉 陳 俊 翰 馮 靖 衡 陳 冠 文 吳 宜 龍 顏 筆 庭 吳 易 耕 葉 丞 騏 蔡 彥 仕 蔡 炎 龍 劉 昀 靄 柯 弈 名 黃 偉 倫 許 宏 文 邱 瑞 騰 孫 瑞 慶 陳 仁 盛 蔡 燿 丞 張 進 宗 蔡 博 文 林 奕 辰 李 嘉 峯 陳 孟 彥 郭 俊 傑 連 祥 欽 陳 安 偉 彭 仁 貴 曾 俊 偉 許 復 堯 陳 文 福 巫 邱 丞 張 正 松 蔡 易 恂 季 伯 徽 趙 君 榮 林 彥 岌 王 平 仁 戴 成 翰 柳 騰 清 陳 安 群 張 子 濬 王 璽 惇 吳 慶 泰 楊 筆 程 何 承 祐 郭 敬 峰 郭 恭 銘 梁 育 誠 黃 子 俊 李 浩 銘 王 文 玄 類 科 : 一 等 輪 機 員 管 輪 ( 加 註 ) 4 名 李 致 君 黃 億 源 鄭 瑀 宸 陳 政 瑋 類 科 : 二 等 航 行 員 船 副 17 名 孫 清 堅 何 湘 衡 王 行 之 方 凱 弘 王 步 雲 王 華 榮 梁 曉 年 莊 惟 守 藍 侑 書 李 裕 智 黃 亮 圍 高 玉 霖 張 左 存 徐 祥 航 陳 柔 比 王 筱 韵 吳 旻 儕 類 科 : 二 等 輪 機 員 管 輪 13 名 傅 塽 蔡 賢 順 謝 鎮 宇 林 國 生 曾 憲 陽 張 威 林 瑞 澤 謝 碩 聰 蘇 耿 耀 劉 清 松 鄭 明 陽 蘇 欽 浩 陳 太 祿 註 : 確 實 名 單 以 考 選 部 公 布 為 主

16 16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交 通 部 97 年 度 第 2 梯 次 船 員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 含 重 行 評 估 ) 參 訓 人 員 合 格 名 單 本 梯 次 各 職 等 適 任 性 評 估 ( 含 重 行 評 估 ) 合 格 人 員 計 盧 舜 徵 等 90 位, 依 參 訓 證 編 號 順 序 將 姓 名 榜 示 如 后 : 一 一 等 船 長 :16 名 A 船 盧 舜 徵 A 船 歐 陽 城 A 船 王 興 建 A 船 陳 富 嵩 A 船 陳 永 松 A 船 黃 志 平 A 船 楊 承 翰 A 船 蘇 聖 興 A 船 劉 淂 筑 A 船 吳 仁 傑 A 船 曾 天 佑 A 船 楊 弘 明 A 船 韓 克 勇 A 船 吳 宗 穎 A 船 劉 有 洋 A 船 陸 志 航 二 一 等 大 副 :24 名 A 大 項 捷 銘 A 大 呂 昌 展 A 大 劉 錦 華 A 大 莊 博 雄 A 大 梁 家 祥 A 大 張 志 維 A 大 王 振 華 A 大 洪 柏 安 A 大 蔡 增 雅 A 大 鄭 博 仁 A 大 陳 婉 瑜 A 大 黃 榮 祥 A 大 陳 彥 百 A 大 卞 樂 清 A 大 周 明 寶 A 大 李 培 龍 A 大 黃 世 明 A 大 蘇 唯 尹 A 大 黃 順 發 A 大 潘 銘 勇 A 大 陳 俊 偉 A 大 許 榮 文 A 大 鄭 善 仁 A 大 楊 晉 易 三 二 等 船 長 :0 名 四 二 等 大 副 :0 名 五 三 等 船 長 :4 名 C 船 周 清 霖 C 船 楊 宗 寶 C 船 董 宇 涵 C 船 林 明 義 六 三 等 船 副 :28 名 C 副 曾 鈺 雲 C 副 鄭 安 堂 C 副 簡 郁 芬 C 副 盧 酉 林 C 副 吳 柯 銘 C 副 黃 坤 煌 C 副 沈 裕 淵

17 17 C副97033張漢星 C副97073黃西遠 C副97035吳榮三 C副97076陳冠旭 C副97037呂青坤 C副97077洪玉明 C副97039許宏智 C副97041胡德華 C副97044歐山弘 C副97045歐源森 C副97055王名坤 C副97060莊志強 九 二等輪機長 0名 十 二等大管輪 1名 b大 葉志哲 七 一等輪機長 4名 a輪 曹台根 a輪 張惠成 a輪 陳葆三 a輪 魏期奇 C副97061田茂禾 十一 三等輪機長 3名 c輪97001何振榮 c輪97002陳昭年 c輪97004湯志敏 C副97063葉原呈 C副97065鄭文穎 八 一等大管輪 6名 C副97066陳義心 a大 劉日桂 C副97067戴興望 a大 郭柄輝 C副97068張高棟 a大 蔡篤仁 C副97070林明訓 a大 陳清期 C副97071蔡子明 a大 周良明 C副97072林瑞賢 a大97010陳順宏 十二 三等管輪 4名 c管 宋遠璟 c管 陳宥臻 c管97015孫丕和 海專c管 許景弘

18 18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召 聘 公 司 高 階 管 理 人 員 暨 船 上 各 級 一 等 甲 級 船 員 1. 大 專 理 工 科 以 上 畢 業 2. 年 齡 50 歲 以 下 (45 歲 以 下 尤 佳 ) 3. 具 海 勤 一 等 大 副 一 年 以 上 一 等 管 輪 三 年 以 上 資 歷 ; 具 修 造 船 監 工 經 驗 者 優 先 4. 船 上 服 務 之 各 級 一 等 甲 級 船 員 應 徵 者 請 備 妥 履 歷 表 及 自 傳 學 經 歷 證 明 ( 或 海 勤 服 務 證 照 ) 等, 逕 寄 本 公 司 人 力 資 源 處 收 地 址 : 台 北 市 濟 南 路 1 段 15 號 電 話 :+886(0) 傳 真 :+886(0) 電 子 郵 件 :kuobh@agcmt.com.tw 履 歷 條 件 初 審 合 格 者 將 通 知 擇 期 面 試 HSIN CHIEN MARINE CO., LTD. 新 健 海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誠 徵 優 秀 岸 勤 服 務 人 員 職 稱 年 齡 資 格 駐 埠 船 長 50 歲 以 下 曾 於 國 際 航 線 任 職 船 長, 並 持 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具 英 文 溝 通 能 力, 駐 埠 輪 機 長 50 歲 以 下 熟 悉 電 腦 基 本 軟 體 操 作 海 事 院 校 輪 機 科 系 畢 業, 具 管 輪 或 岸 勤 工 程 師 經 驗 者 尤 佳, 諳 英 駐 埠 工 程 師 45 歲 以 下 語, 熟 悉 電 腦 基 本 軟 體 操 作 誠 徵 優 秀 海 勤 服 務 人 員 職 稱 年 齡 資 格 船 長 55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船 長 經 驗 輪 機 長 55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輪 機 長 經 驗 大 副 50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大 副 經 驗 大 管 50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大 管 經 驗 船 副 45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船 副 經 驗 管 輪 45 歲 以 下 持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 訓 練 證 書 ; 具 遠 洋 航 線 散 裝 船 管 輪 經 驗 應 徵 方 式 : 1. 岸 勤 人 員 : 備 履 歷 ( 附 照 片 ) 自 傳 相 關 證 件 影 本 及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等,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應 徵 職 稱, 逕 寄 本 公 司 船 務 部 收 2. 海 勤 人 員 : 備 履 歷 ( 附 照 片 ) 海 員 手 冊 影 本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影 本 STCW 訓 練 證 書 影 本,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應 徵 職 稱, 逕 寄 本 公 司 船 務 部 收 本 公 司 地 址 :104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民 權 東 路 3 段 4 號 3 樓 聯 絡 電 話 : marine@hcm.com.tw

19 19 萬 海 航 運 的 航 行 網 從 亞 太 到 中 東 美 西 與 世 界 各 地 不 斷 延 伸, 並 於 2000 年.2002 年 及 2003 年 Maritime Asia 讀 者 票 選 亞 洲 區 間 最 佳 航 運 公 司 因 應 新 造 船 隊, 組 織 擴 編, 歡 迎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之 優 秀 人 員 加 入 萬 海! 誠 徵 優 秀 海 勤 / 陸 勤 服 務 人 員 職 稱 資 格 持 有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船 長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遠 近 洋 貨 櫃 船 船 長 經 驗 尤 佳 持 有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輪 機 長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遠 近 洋 貨 櫃 船 輪 機 長 經 驗 尤 佳 持 有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大 副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遠 近 洋 貨 櫃 船 大 副 經 驗 尤 佳 持 有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大 管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大 管 經 驗 尤 佳 持 有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管 輪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管 輪 經 驗 尤 佳 持 有 中 餐 丙 級 技 術 士 證 書 及 所 有 STCW95 訓 練 證 書 ; 及 大 廚 最 近 二 年 任 職 大 廚 經 驗 尤 佳 ( 陸 勤 ) 船 舶 維 修 / 技 術 工 程 師 ( 陸 勤 ) 駐 埠 管 輪 / 輪 機 長 ( 陸 勤 ) 駐 埠 船 副 / 船 長 學 歷 : 大 學 ( 含 ) 以 上 ; 語 文 : 英 文 中 上 程 度 具 機 械 / 造 船 / 輪 機 等 相 關 背 景, 具 船 上 資 歷 者 佳 學 歷 : 專 科 ( 含 ) 以 上 ; 語 文 : 英 文 中 上 程 度 具 機 械 / 輪 機 等 相 關 背 景, 具 船 上 經 驗 及 輪 機 執 照 者 優 先 考 慮 學 歷 : 專 科 ( 含 ) 以 上 ; 語 文 : 英 文 中 上 程 度. 商 船, 航 技, 航 海 等 相 關 科 系 畢, 諳 英 文, 具 船 上 經 驗 及 執 照 者 優 先 考 慮 ~ 本 公 司 薪 資 待 遇 優 渥, 福 利 制 度 良 好, 升 遷 管 道 暢 通 及 人 性 化 管 理 ~ 應 徵 方 式 應 徵 海 勤 人 員 : 1. 郵 寄 履 歷 表 : 備 履 歷 ( 附 照 片 ) 海 員 手 冊 影 本 本 國 籍 一 等 適 任 證 書 影 本 STCW95 訓 練 證 書 影 本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應 徵 職 稱 逕 寄 本 公 司 船 務 部 船 員 課 收 2.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站 - 線 上 徵 才 登 錄 應 徵 陸 勤 人 員 :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站 - 線 上 徵 才 登 錄 ~ 本 公 司 住 址 ::104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松 江 路 136 號 10 樓 ~

20 20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達 和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誠 徵 海 勤 人 員 黃 臺 灣 海 陸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誠 徵 海 勤 人 員 值 值 TH FL, NO.126, CHIEN KUO NORTH ROAD, TAIPEI, TAIWAN, R.O.C #325 crew@tmtship.com

21 21 中 鋼 運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誠 徵 海 勤 人 員 歷 歷 應 徵 方 式 : 歷 陽 明 海 運 股 有 限 公 司 * 誠 徵 海 勤 人 員 * 歲 歲 歲 歲 歲 歲

22 22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海 員 俱 樂 部 報 導 臺 中 港 國 際 海 員 俱 樂 部 報 導 賽 普 魯 斯 籍 (CYPRUS) 籍,M/V NORDELBE" 波 蘭 籍 船 長 CAPT. KOSINSKI MACIEJ 表 示 我 讀 完 2008 年 第 22 期 海 員 公 報 每 一 篇 文 章 都 很 精 彩 使 人 愛 不 釋 手, 一 頁 接 一 頁 地 看 了 下 去 公 報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多 種 多 樣, 使 很 多 海 員 對 許 多 有 關 方 面 都 很 獲 得 一 種 鮮 明 的 印 象 和 了 解, 對 當 今 世 界 航 運 更 清 楚 的 瞭 解 希 望 ITF 繼 續 努 力, 不 斷 刊 出 精 彩 文 章 載 重 噸 (DWT) 75,228 噸, 賽 普 魯 斯 籍 巴 拿 馬 極 限 型 ( PA N A M A X SIZE BULK-CARRIER), M/V NORDELBE", 此 航 次 由 阿 根 廷 N E C O C H E A 及 ROSARIO 港, 裝 載 SOYABEAN( 黃 豆 ) 至 臺 中 港 卸 船 東 為 賽 普 魯 斯 PARTENREEDRI MS NORDELBE OPERATION 為 德 國 REE DEREI NORD K. E. OLDEN DORFF GMBH, H A M B U R G, G E R M A N Y 租 方 ( C H A RT E R E R ) 為 瑞 士 C A R G I L L INTERNATIONAL SA, GENEVA, SWITZERLAND 裕 民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U-MING MARINE TRANSPORT CORPORATION 誠 徵 岸 勤 人 員 歷 歷 STCW95 (Word Excel Power-point ) 歷 歷 STCW95 (Word Excel Power-point ) 歷 歷 (Word Excel Power-point ) : 歷 ( ) 歷 徵 徵 : 1. 錄 : 2. 徵 : simonpen@metro.feg.com.tw 3. 徵 : : Tel ext.6093

23 23 會 員 服 務 會 員 證 遺 失 名 單 莊 世 仟 總 臨 學 4999 李 永 清 總 台 字 王 克 隆 總 臨 訓 5250 謝 明 建 總 臨 學 6512 劉 胤 洪 總 臨 訓 5614 許 展 瑋 總 臨 訓 6473 馬 宏 璋 總 台 字 王 曙 光 總 台 字 張 文 逸 總 臨 學 5799 宋 嘉 宏 總 台 字 孔 亮 誠 總 台 字 歐 源 森 總 台 字 陳 福 春 總 台 字 吳 育 騰 總 台 字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金 一 覽 表 製 表 單 位 : 業 務 處 製 表 日 期 :2008/8/15 會 證 號 碼 會 員 姓 名 日 期 摘 要 金 額 楊 睦 興 2008/7/25 註 銷 補 助 金 毛 振 華 2008/7/25 註 銷 補 助 金 翁 友 順 2008/7/29 退 休 補 助 金 張 海 定 2008/7/30 退 休 補 助 金 趙 鳳 山 2008/8/11 退 休 補 助 金 陳 順 天 2008/8/11 退 休 補 助 金 沈 水 田 2008/8/14 註 銷 補 助 金 人 數 7 總 金 額 * 申 請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之 註 銷 會 籍 會 員, 得 於 註 銷 會 籍 之 日 起 2 年 內 提 出 補 助 之 申 請, 符 合 規 定 之 申 請 註 銷 會 籍 會 員, 應 於 申 請 註 銷 會 籍 之 同 時 提 出 補 助 之 申 請, 逾 時 申 請 者, 均 不 予 受 理 * 民 國 77 年 7 月 1 日 前 入 會 會 員, 在 岸 會 費 若 超 過 2 年 未 繳, 爾 後 在 核 算 其 申 請 之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時, 則 以 民 國 77 年 7 月 1 日 為 起 算 日 期 * 補 助 金 額 = ( 在 船 年 資 1800 元 / 年 + 在 岸 年 資 300 元 / 年 ) * 敬 請 各 位 會 員 珍 惜 權 利, 按 時 至 工 會 辦 理

24 24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急 難 救 助 一 覽 表 製 表 單 位 : 業 務 處 製 表 日 期 :2008/8/15 會 證 號 碼 會 員 姓 名 日 期 摘 要 金 額 蘇 瑞 福 2008/7/23 在 岸 住 院 黃 林 康 2008/7/24 在 岸 住 院 陳 松 原 2008/7/25 母 喪 濟 助 陸 紀 國 2008/7/25 在 船 因 病 住 院 顏 興 順 2008/7/25 在 岸 住 院 王 有 孝 2008/7/25 在 岸 住 院 許 定 雄 2008/7/25 在 岸 住 院 林 世 昌 2008/7/29 父 喪 濟 助 申 榮 喜 2008/7/29 父 喪 濟 助 耿 忠 2008/8/4 在 岸 住 院 周 步 升 2008/8/4 母 喪 濟 助 吉 慶 生 2008/8/4 在 岸 住 院 王 文 全 2008/8/4 在 岸 住 院 李 聰 淵 2008/8/7 父 喪 濟 助 陳 自 偉 2008/8/8 在 船 因 病 住 院 丘 益 隆 2008/8/12 在 岸 住 院 王 至 賢 2008/8/15 父 喪 濟 助 劉 清 松 2008/8/15 在 岸 住 院 魯 利 2008/8/15 在 岸 住 院 李 智 維 2008/8/15 父 喪 濟 助 1000 人 數 20 總 金 額 以 上 救 助 項 目, 除 在 船 服 務 期 間 死 亡 者 外, 須 入 會 滿 1 年 並 於 案 發 後 3 個 月 內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時 須 繳 清 會 費 敬 請 各 位 會 員 珍 惜 權 利, 按 時 至 工 會 辦 理

25 25 中 華 海 員 總 工 會 會 員 各 項 福 利 : 急 難 救 助 一 會 員 在 船 服 務 期 間 死 亡 者 每 人 可 申 請 新 台 幣 48,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持 有 效 之 總 台 字 總 臨 學 及 總 臨 訓 會 員 證 書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公 司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二 會 員 在 海 上 工 作 因 意 外 事 故 受 傷 住 院 者 或 在 海 上 工 作 因 病 住 院 者, 每 人 每 案 可 申 請 新 台 幣 2,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持 有 效 之 總 台 字 總 臨 學 及 總 臨 訓 會 員 證 書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海 員 手 冊 及 診 斷 證 明 公 司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三 會 員 在 船 服 務 遭 遇 海 難 獲 救 或 工 作 受 傷 需 長 期 ( 一 個 月 以 上 ) 治 療 者, 每 人 每 案 可 申 請 新 台 幣 2,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持 有 效 之 總 台 字 總 臨 學 及 總 臨 訓 會 員 證 書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證 明 發 生 事 故 之 有 效 文 件 四 在 岸 會 員 死 亡 者, 每 人 可 申 請 新 台 幣 6,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持 有 效 之 會 員 證 書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死 亡 證 明 書 五 會 員 在 岸 因 病 或 受 傷 住 院, 持 有 健 保 局 指 定 醫 院 開 立 之 住 院 證 明 ( 四 日 ) 含 ( 以 上 ), 本 會 依 規 定 發 給 慰 問 金 新 台 幣 2,000 元 方 式 補 助, 每 六 個 月 申 請 一 次 為 限 持 有 效 之 總 台 字 總 臨 學 及 總 臨 訓 會 員 證 書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持 有 健 保 局 指 定 醫 院 開 立 之 住 院 證 明 以 上 救 助 項 目, 除 第 一 條 外, 須 入 會 滿 1 年 並 於 案 發 後 3 個 月 內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時 須 繳 清 會 費 慰 問 濟 助 一 會 員 配 偶 父 母 或 未 成 年 子 女 死 亡 者 ( 致 贈 奠 儀 ), 每 案 可 申 請 新 台 幣 1,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1. 持 有 效 之 會 員 證 書 2. 訃 聞 或 證 明 親 屬 死 亡 之 有 效 文 件 3. 身 分 證 或 戶 籍 謄 本 二 節 日 慰 問 ( 包 括 退 休 住 院 與 當 年 海 難 之 遺 眷 等 ), 每 人 每 次 可 發 新 台 幣 1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1. 依 據 本 會 既 有 之 檔 案 2. 向 各 地 醫 院 及 各 公 司 所 調 查 之 資 料

26 26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三 救 濟 有 案 之 獨 身 在 台 清 苦 退 休 船 員, 每 人 每 月 可 發 新 台 幣 1,0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經 本 會 理 事 會 通 過 在 案 者 一 般 補 助 一 船 眷 技 藝 訓 練 補 助, 每 人 每 次 可 申 請 最 高 300 元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1. 持 有 效 之 會 員 證 書 2.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並 補 繳 或 結 清 會 費 者 3. 結 業 證 書 及 繳 費 收 據 ( 每 戶 每 年 兩 人 次 為 限 ) 繳 費 超 過 300 元 者 補 助 300 元 : 未 達 300 元 者, 按 實 繳 金 額 數 補 助 二 會 員 及 子 女 獎 學 金 ( 一 ) 依 會 員 子 女 獎 學 金 辦 法 ( 請 參 閱 相 關 作 業 辦 法 ) 辦 理 ( 二 ) 獎 學 金 之 發 給 每 年 2 次, 於 當 年 三 月 十 月 兩 個 月 底 以 前 行 之 ( 三 ) 國 中 學 業 成 績 滿 85 分, 可 申 請 獎 學 金 500 元 (60 名 ) 高 中 學 業 成 績 滿 80 分, 可 申 請 獎 學 金 1000 元 (60 名 ) 大 學 學 業 成 績 滿 80 分, 可 申 請 獎 學 金 2000 元 (135 名 )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之 要 件 : 1. 持 有 效 之 會 員 之 證 書 2. 欠 繳 會 費 未 超 過 半 年 並 補 繳 或 結 清 會 費 者 3. 成 績 單 ( 須 有 各 科 分 數 成 績 ) 正 本 申 請 書 4.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三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 一 ) 依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辦 法 ( 實 施 日 期 :84.7.1, 凡 民 國 19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 含 ) 均 符 合 本 辦 法 ) 辦 理 ( 二 ) 申 請 資 格 : 須 持 有 本 會 會 籍 清 查 後 之 總 台 字 會 員 證 之 會 員, 合 於 下 列 各 款 之 一 者 : (1) 年 齡 屆 滿 65 歲 之 屆 齡 註 銷 會 籍 ( 逾 齡 ) 會 員 (2) 因 身 體 殘 廢 或 傷 病 不 堪 任 船 員 職 務 註 銷 船 員 身 份 及 本 會 會 籍 者 3) 年 滿 55 歲, 會 員 年 資 10 年 以 上, 註 銷 船 員 身 份 及 本 會 會 籍 者 (4) 本 會 會 員 年 資 20 年 以 上, 註 銷 船 員 身 份 及 本 會 會 籍 者 (5) 會 員 死 亡 或 失 縱 者, 但 申 請 本 補 助 後 不 得 再 申 請 急 難 救 助 金 ( 三 ) 核 發 基 準 : (1) 會 員 於 補 繳 以 前 積 欠 之 全 部 會 費 時, 其 中 任 何 時 期 積 欠 之 在 岸 會 費 均 未 連 續 超 過 2 年, 並 且 已 結 清 民 國 77 年 6 月 份 ( 含 ) 以 前 應 繳 之 會 費 者 ( 惟 84 年 12 月 3 1 日 前 後, 連 續

27 27 在 船 服 務 者 不 在 此 限 ) 爾 後 在 核 算 其 申 請 之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時 則 以 其 加 入 本 會 為 會 員 之 日 為 起 算 日 期 (2) 會 員 於 補 繳 以 前 積 欠 之 全 部 會 費 時, 若 其 中 任 何 時 期 積 欠 之 在 岸 會 費 有 連 續 超 過 2 年 之 情 形 者, 或 尚 未 結 清 民 國 77 年 6 月 份 ( 含 ) 以 前 應 繳 之 會 費 者, 爾 後 在 核 算 其 申 請 之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時, 則 以 民 國 77 年 7 月 1 日 為 起 算 日 期 ( 三 ) 凡 77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加 入 本 會 之 會 員, 當 其 符 合 本 會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之 由 請 資 格 時, 於 補 繳 積 欠 會 費 後, 便 以 其 加 入 本 會 為 會 員 之 日 期, 為 其 爾 後 核 算 申 請 會 員 退 休 ( 註 銷 會 籍 ) 補 助 之 起 算 日 期 ( 四 ) 補 助 對 象 : 本 會 會 員, 凡 符 合 前 述 由 請 資 格 及 申 請 要 件 者, 即 為 本 會 補 助 之 對 象, 得 向 本 會 總 分 會 提 出 申 請 但 每 一 會 員 以 申 請 一 次 為 限 ( 五 ) 查 驗 證 件 : (1) 身 份 證 : 查 驗 會 員 年 齡 (2) 會 員 證 書 : 確 定 會 員 身 分 依 據 入 會 時 間 計 算 在 會 年 資 (3) 船 員 服 務 證 明 書 : 作 為 核 算 在 船 年 資 ; 推 算 在 岸 年 資 之 參 考 ( 六 ) 補 助 金 額 計 算 : (1) 將 會 員 在 會 年 資, 按 在 船 在 岸 時 間, 換 算 成 積 點, 再 乘 以 基 數 金 額, 即 得 補 助 金 額 (2) 積 點 計 算, 在 船 ( 即 繳 納 在 船 時 之 會 費 者 ) 一 年, 計 積 點 六 點 ; 在 岸 ( 即 繳 納 在 岸 會 費 者 ) 一 年, 計 積 點 一 點 以 上 年 資 未 超 過 半 年 者, 均 以 半 年 計 ; 超 過 半 年 者, 均 以 一 年 計 (3) 基 數 金 額, 暫 訂 每 一 積 點 之 基 數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300 元 ( 如 會 員 於 某 一 時 期 所 繳 之 會 費, 係 按 當 時 收 費 標 準 之 比 率 繳 納, 則 該 時 期 補 助 之 基 數 金 額 亦 按 所 訂 給 予 標 準 之 比 率 計 給 之 ) 計 算 公 式 : 補 助 金 額 =300 元 ( 在 船 之 會 員 年 資 6 + 在 岸 之 會 員 年 資 1 ) ( 七 ) 申 請 時 限 : 本 辦 法 生 效 開 始 實 施 後 屆 齡 之 註 銷 會 籍 會 員, 得 於 註 銷 會 籍 之 日 起 2 年 內 提 出 補 助 之 申 請, 符 合 規 定 之 申 請 註 銷 會 籍 會 員, 應 於 申 請 註 銷 會 籍 之 同 時 提 出 補 助 之 申 請, 逾 時 申 請 者, 均 不 予 受 理 * 敬 請 各 位 會 員 珍 惜 權 利, 按 時 至 工 會 辦 理 *

28 28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健 保 / 勞 保 資 訊 資 料 來 源 : 勞 保 局 加 入 國 民 年 金 保 險 並 無 排 富 條 款 關 於 97 年 7 月 14 日 報 載 國 民 年 付 權 益 不 受 影 響 惟 老 年 基 本 保 證 年 金 訂 有 排 富 條 款 一 則, 勞 保 局 特 予 金 領 取 資 格, 仍 不 得 有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澄 清 說 明 如 下 : 核 定 之 最 近 一 年 個 人 綜 合 所 得 總 額 合 國 民 年 金 開 辦 時, 未 滿 65 歲 國 計 新 臺 幣 50 萬 元 以 上, 或 個 人 所 有 之 民, 符 合 國 民 年 金 保 險 納 保 資 格 者, 土 地 及 房 屋 價 值 合 計 新 臺 幣 500 萬 元 勞 保 局 將 會 主 動 納 保 並 寄 發 繳 款 通 知 以 上 之 情 形 不 過 如 土 地 被 依 法 編 為 單 參 加 國 民 年 金 保 險 後, 只 要 按 時 公 共 設 施 保 留 地, 而 尚 未 徵 收 及 補 償 繳 納 保 險 費, 累 計 保 險 年 資, 至 年 滿 者, 得 扣 除 土 地 之 價 值 ; 屬 個 人 所 有 65 歲 時, 無 需 再 繳 納 保 險 費, 可 以 申 且 實 際 居 住 唯 一 之 房 屋, 其 土 地 公 告 領 老 年 年 金 給 付 如 果 保 險 費 正 常 繳 現 值 及 房 屋 評 定 標 準 價 格 合 計 得 扣 除 納, 且 未 領 取 政 府 社 會 福 利 津 貼, 老 新 台 幣 400 萬 元 年 年 金 金 額 原 則 上 每 月 可 領 3,000 元 是 以 國 民 年 金 開 辦 時 未 滿 65 歲 國 以 上, 保 險 年 資 愈 長 者, 領 取 金 額 愈 民, 符 合 納 保 資 格 者, 只 要 按 時 繳 交 高, 並 無 排 富 條 款 之 規 定 保 險 費, 即 能 領 取 老 年 年 金 給 付, 並 至 國 民 年 金 開 辦 時, 已 滿 65 歲 國 無 排 富 條 款 規 定 只 有 國 民 年 金 開 辦 民, 因 非 納 保 對 象, 如 已 領 取 敬 老 津 時, 已 滿 65 歲 國 民, 因 非 被 保 險 人, 貼 者, 開 辦 後 整 併 入 國 民 年 金, 改 領 無 需 繳 納 保 險 費, 申 領 老 年 基 本 保 證 取 老 年 基 本 保 證 年 金 3,000 元, 其 給 年 金 者, 才 有 排 富 條 款 規 定 北 縣 市 2 醫 院 可 持 悠 遊 卡 付 費 悠 遊 卡 的 功 能 越 來 越 多, 悠 遊 卡 公 司 宣 布, 今 天 開 始 民 眾 在 台 北 縣 立 醫 院 三 重 院 區 及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掛 號 看 病, 可 以 用 悠 遊 卡 支 付 掛 號 費 及 醫 藥 費, 其 中 三 重 院 區 更 方 便, 能 在 診 間 過 卡 付 費, 直 接 到 領 藥 處 領 藥, 節 省 等 待 批 價 時 間 三 重 縣 醫 診 間 就 可 過 卡 悠 遊 卡 公 司 表 示, 除 了 縣 立 醫 院 資 料 來 源 : 自 由 時 報 更 新 日 期 :97 年 8 月 18 日 三 重 院 區 及 中 興 醫 院, 目 前 正 在 整 修 的 縣 立 醫 院 板 橋 院 區, 九 月 重 新 營 運 時 也 會 提 供 掛 號 看 病, 使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服 務 ; 悠 遊 卡 公 司 試 辦 半 年 後, 通 盤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再 決 定 是 否 與 其 他 醫 療 院 所 擴 大 合 作, 讓 民 眾 掛 號 看 病 有 更 多 的 便 利 悠 遊 卡 公 司 說, 三 重 院 區 及 中 興 醫 院 提 供 的 悠 遊 卡 付 費 流 程 不 同 三

29 29 重 院 區 是 在 每 個 診 間 都 裝 設 悠 遊 卡 刷 卡 機, 民 眾 看 診 結 束, 醫 師 完 成 病 歷 和 開 藥 等 電 腦 資 料 輸 入 後, 即 可 在 診 間 處 感 應 卡 片 扣 款, 取 得 處 方 箋 後 直 接 到 領 藥 處 拿 藥, 節 省 排 隊 等 待 批 價 的 時 間 中 興 醫 院 掛 號 櫃 台 才 有 中 興 醫 院 提 供 悠 遊 卡 付 費 的 服 務 較 為 陽 春, 只 有 在 每 一 處 掛 號 櫃 台, 裝 設 一 部 悠 遊 卡 刷 卡 機, 民 眾 看 完 病 還 是 得 經 過 批 價 程 序, 但 可 以 選 擇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的 方 式, 省 去 準 備 現 金 及 換 找 零 錢 的 不 便 悠 遊 卡 公 司 提 及, 兩 家 醫 院 為 避 免 實 際 運 作 時 出 現 問 題, 造 成 民 眾 困 擾, 在 機 具 及 系 統 完 成 設 定 後, 經 過 1 2 個 月 長 時 間 的 測 試 確 認 無 誤 才 上 路, 未 來 也 會 持 續 研 擬 更 便 民 的 措 施 悠 遊 卡 診 間 批 價 看 病 好 省 時 資 料 來 源 : 聯 合 新 聞 網 更 新 時 間 :97 年 8 月 18 日 大 台 北 地 區 幾 乎 人 人 都 有 的 悠 遊 卡, 再 添 新 功 能 台 北 縣 立 醫 院 三 重 院 區 及 台 北 市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今 天 起 接 受 悠 遊 卡 付 醫 藥 費 尤 其 三 重 院 區 率 先 啟 用 診 間 悠 遊 卡 批 價 服 務, 病 患 可 在 診 間 用 悠 遊 卡 直 接 批 價, 至 少 可 為 每 位 看 診 民 眾 節 省 15 分 鐘 排 隊 時 間 今 天 也 完 成 上 線 的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僅 開 放 櫃 台 使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診 間 仍 不 能 使 用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副 院 長 黃 遵 誠 表 示, 預 計 九 月 中 林 森 院 區 也 將 可 使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未 來 視 運 作 情 況 再 逐 步 開 放 其 他 院 區 台 北 縣 立 醫 院 三 重 院 區 七 月 底 試 營 運 診 間 悠 遊 卡 批 價 服 務, 試 辦 期 間 有 八 百 多 名 患 者 在 診 間 經 醫 師 問 診 結 束, 即 用 悠 遊 卡 刷 卡 感 應, 完 成 批 價 繳 費 手 續, 直 接 到 藥 局 領 藥, 對 能 省 去 批 價 時 間, 患 者 反 應 良 好 至 於 板 橋 院 區 還 在 準 備 階 段, 未 同 步 啟 用 悠 遊 卡 公 司 表 示, 悠 遊 卡 用 在 醫 療 付 費 軟 硬 體 已 相 當 成 熟, 只 要 醫 院 或 診 所 有 意 願 合 作, 都 能 運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但 據 了 解, 醫 療 院 所 未 必 有 合 作 意 願, 主 要 原 因 是 有 些 醫 院 認 為 診 間 應 該 以 醫 師 看 診 及 護 士 衛 教 為 主, 沒 有 太 多 餘 的 時 間 幫 病 患 刷 卡 付 費 悠 遊 卡 公 司 表 示, 悠 遊 卡 比 較 適 合 於 地 區 型 醫 院, 因 醫 藥 費 在 一 兩 百 元 間 ; 醫 學 中 心 級 醫 藥 費 動 輒 五 六 百 元, 甚 至 更 高, 一 般 悠 遊 卡 內 不 會 有 這 麼 多 的 儲 值 金 額, 當 發 現 餘 額 不 足, 還 要 找 地 方 加 值, 不 一 定 省 時 間

30 30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保 局 電 子 報 職 業 傷 病 真 苦 惱, 權 益 保 障 哪 裡 找 今 天 真 是 糗 斃 了! 公 司 內 部 會 議, 豬 頭 主 管 正 講 的 口 沫 橫 飛, 要 大 家 把 公 司 當 成 自 己 的 家 偏 偏 手 機 這 時 響 起, 慘 了! 我 忘 了 調 震 動 更 慘 的 是, 為 了 識 別 來 電 者, 我 把 家 裡 的 電 話 設 為 周 杰 倫 的 歌 聽 媽 媽 的 話 當 聽 到 聽 媽 媽 的 話, 別 讓 她 受 傷 歌 詞 時, 大 夥 全 笑 翻 了, 害 我 真 想 鑽 到 桌 底 下 鄰 居 王 媽 媽 的 兒 子 前 往 加 油 站 打 工 途 中 發 生 車 禍, 問 我 送 那 一 家 醫 院 好? 這 還 用 問? 當 然 是 小 義 工 服 務 的 醫 院 囉! 不 過, 我 提 醒 王 媽 媽, 小 哥 具 有 勞 工 身 分, 勞 工 保 險 中 原 本 就 含 有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像 他 這 種 因 為 工 作 上 班 途 中 受 傷, 就 醫 時 就 不 要 用 健 保, 改 用 勞 保 身 分 會 比 較 好 王 媽 媽 問 : 不 都 是 看 醫 生, 健 保 和 勞 保 有 什 麼 不 同? 當 然 不 同! 健 保 看 診 需 自 行 繳 納 部 分 負 擔 費 用 可 是 勞 工 若 是 因 為 職 業 災 害 就 醫, 不 論 是 門 診 或 住 院, 都 不 必 繳 交 健 保 規 定 的 部 分 負 擔 醫 療 費 用 ; 而 且 住 院 期 間 的 膳 食 費, 只 要 不 超 過 30 天, 勞 保 還 會 補 助 半 數 費 用, 可 以 省 不 少 錢 王 媽 媽 問 : 若 是 像 這 樣 從 家 裡 到 加 油 站 上 班, 半 路 上 發 生 車 禍, 算 不 算 職 業 傷 害? 算 啊! 只 要 是 上 下 班 途 中,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並 且 受 傷, 就 算 職 業 傷 害 所 以 看 診 前 別 忘 了 向 公 司 索 取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也 就 是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傷 病 門 診 單 ; 萬 一 需 要 住 院, 就 要 索 取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傷 病 住 院 申 請 書 王 媽 媽 問 : 那 要 帶 健 保 卡 嗎? 還 是 要 帶, 而 且 除 了 健 保 卡 外, 還 要 記 得 帶 身 分 證 若 是 緊 急 傷 病, 來 不 及 回 公 司 拿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掛 號 時 要 記 得 說 明 要 用 勞 保 的 職 災 身 分 就 醫, 而 且 一 定 要 記 得 拿 收 據 這 樣 在 就 醫 日 起 7 天 內, 例 假 日 不 算, 補 送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就 可 領 回 代 墊 的 費 用 王 媽 媽 問 : 萬 一 遇 到 老 闆 或 公 司 不 願 意 給 或 填 發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時 怎 麼 辦? 沒 關 係, 可 以 自 行 向 勞 保 局 或 其 所 屬 各 辦 事 處 請 領 不 過, 王 媽 媽 還 是 擔 心, 如 果 就 醫 時 沒 有 攜 帶 勞 工 保 險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而 且 繳 交 了 部 分 負 擔 費 用, 這 時 候 怎 麼 辦? 別 緊 張! 只 要 在 門 診 或 出 院 後 七 日 ( 含 七 日 ) 內, 向 看 診 的 醫 療 院 所 補 繳 勞 工 保 險 職 災 醫 療 書 單, 就 會 退

31 31 還 先 前 所 繳 交 的 部 分 負 擔 費 用 要 是 遇 到 作 業 很 龜 毛 的 公 司, 超 過 了 七 天, 還 是 可 以 申 請 退 費 只 不 過 申 請 對 象 不 是 看 診 的 醫 療 院 所, 而 是 勞 工 保 險 局 聽 完 了 我 的 說 明, 王 媽 媽 說 : 這 真 是 遠 親 不 如 近 鄰 這 個 比 喻 好 像 有 點 怪 怪 的! 她 從 來 不 知 道 職 業 傷 病 就 醫 時, 還 有 這 麼 多 學 問 王 媽 媽! 您 真 是 太 誇 獎 我 了, 小 義 工 的 尾 巴 都 要 翹 起 來 了 這 那 有 什 麼 學 問? 小 義 工 只 是 現 買 現 賣 而 已 啦! 另 外 阿, 要 是 上 班 途 中 不 幸 車 禍 重 傷 導 致 頭 蓋 骨 需 要 重 建, 健 保 還 另 外 有 給 付 喔! 您 不 必 擔 心 啦 ~ 呸 呸 呸, 輕 傷 而 已 啦, 胡 說 八 道 ~ 另 外 手 邊 剛 好 有 些 相 關 的 補 助 申 請 規 定 資 料, 也 提 供 王 媽 媽 參 考 囉! 勞 工 保 險 局 語 音 答 詢 服 務 電 話 : 健 保 局 服 務 電 話 : 勞 工 保 險 條 例 第 33 條 被 保 險 人 遭 遇 普 通 傷 害 或 普 通 疾 病 住 院 診 療, 不 能 工 作, 以 致 未 能 取 得 原 有 薪 資, 正 在 治 療 中 者, 自 不 能 工 作 之 第 四 日 起, 發 給 普 通 傷 害 補 助 費 或 普 通 疾 病 補 助 費 第 34 條 被 保 險 人 因 執 行 職 務 而 致 傷 害 或 職 業 病 不 能 工 作, 以 致 未 能 取 得 原 有 薪 資, 正 在 治 療 中 者, 自 不 能 工 作 之 第 四 日 起, 發 給 職 業 傷 害 補 償 費 或 職 業 病 補 償 費 第 35 條 普 通 傷 害 補 助 費 及 普 通 疾 病 補 助 費, 均 按 被 保 險 人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半 數 發 給, 每 半 個 月 給 付 一 次, 以 六 個 月 為 限 但 傷 病 事 故 前 參 加 保 險 之 年 資 合 計 已 滿 一 年 者, 增 加 給 付 六 個 月 第 36 條 職 業 傷 害 補 償 費 及 職 業 病 補 償 費, 均 按 被 保 險 人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百 分 之 七 十 發 給, 每 半 個 月 給 付 一 次 ; 如 經 過 一 年 尚 未 痊 癒 者, 其 職 業 傷 害 或 職 業 病 補 償 費 減 為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之 半 數, 但 以 一 年 為 限 第 37 條 被 保 險 人 在 傷 病 期 間, 已 領 足 前 二 條 規 定 之 保 險 給 付 者, 於 痊 癒 後 繼 續 參 加 保 險 時, 仍 得 依 規 定 請 領 傷 病 給 付 第 38 條 被 保 險 人 已 領 足 第 三 十 五 條 或 第 三 十 六 條 規 定 之 保 險 給 付, 期 滿 仍 未 痊 癒, 經 保 險 人 自 設 或 特 約 醫 院 診 斷 為 永 不 能 復 原 者, 得 視 傷 病 情 形 申 請 繼 續 治 療 或 依 本 條 例 有 關 規 定, 請 領 殘 廢 給 付

32 32 保 健 知 識 海 員 月 刊 第 659 期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新 生 報 節 能 減 碳 還 可 以 不 發 胖 中 華 民 國 肥 胖 研 究 學 會 理 事 兼 台 灣 中 醫 肥 胖 醫 學 會 副 理 事 長 劉 伯 恩 指 出, 他 在 門 診 發 現, 吹 冷 氣 和 肥 胖 有 連 帶 關 係, 在 冷 氣 房 時 間 愈 久 冷 氣 溫 度 愈 低, 肥 胖 指 數 就 愈 高, 形 成 類 似 人 工 冬 眠 效 應, 有 人 10 天 內 就 胖 了 2.5 公 斤 因 此 在 強 調 節 能 減 碳 之 際, 減 重 可 說 是 最 好 節 能 政 策 劉 伯 恩 醫 師 指 出, 今 年 6 7 月, 天 氣 轉 熱 時, 他 在 35 名 復 胖 患 者 減 重 過 程 中 發 現, 其 中 有 4 成 患 者 天 天 待 在 冷 氣 房 時 間 超 過 10 小 時, 且 冷 氣 溫 度 都 調 在 20 度 上 下, 平 均 一 個 月 體 重 增 加 3 公 斤 他 說, 依 據 調 查, 冷 氣 提 高 一 度, 就 可 以 節 省 6% 用 電 量, 溫 度 愈 低 用 電 量 就 增 加 人 體 體 溫 每 下 降 1 度, 新 陳 代 謝 率 會 降 低 12%; 從 35 名 患 者 的 呼 吸 儀 檢 測 數 據 顯 示, 平 均 新 陳 代 謝 率 下 降 約 15% 劉 伯 恩 指 出, 新 陳 代 謝 率 一 旦 下 降, 體 內 溫 度 也 會 跟 著 下 降, 腸 胃 蠕 動 也 跟 著 變 慢 減 緩, 肚 子 容 易 腫 脹 便 秘, 體 內 水 份 不 易 排 出, 這 些 都 是 導 致 肥 胖 的 原 因 他 分 析 長 時 間 待 在 冷 氣 房, 攝 取 過 多 含 糖 冰 涼 飲 料, 會 致 體 內 分 解 脂 肪 速 度 變 慢, 不 斷 惡 性 循 環 結 果, 會 產 生 類 似 人 工 冬 眠 效 應, 導 致 體 重 上 升 他 表 示, 其 中 1 名 女 性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除 喝 飲 料 外, 三 餐 也 沒 多 吃, 但 10 天 之 內 竟 胖 了 2.5 公 斤 ; 主 要 是 由 於 體 內 產 生 類 似 人 工 冬 眠 效 應, 導 致 體 重 不 斷 上 升 吹 冷 氣 和 減 重 有 連 帶 性 關 係, 產 生 類 似 人 工 冬 眠 效 應, 顛 覆 了 冬 天 比 夏 天 更 會 發 胖 的 傳 統 觀 念, 若 長 時 間 待 在 冷 氣 房 裡, 夏 天 反 而 比 冬 天 更 容 易 胖 劉 伯 恩 建 議, 吹 冷 氣 的 時 間 不 宜 過 長, 最 好 是 吹 了 1 個 小 時 之 後, 能 暫 停 10 分 鐘, 或 是 1 天 當 中 至 少 要 流 汗 20 分 鐘 冷 氣 的 溫 度 不 要 太 低, 既 可 降 低 肥 胖 的 機 率, 也 能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的 目 的

33 33 資料來源 台灣新生報 喝冰水有助緩解心絞痛症狀 醫師 只要多休息就會好轉 網路流傳 民眾於心絞痛時喝冰 出現胸悶問題時 應先就醫確診個 水 有助症狀緩解 亞東醫院家庭醫 人否有高血壓 心臟問題 至於有網 學科主任陳志道指出 包括胃食道逆 友傳在喝冰水後 胸悶問題立即獲得 流等因素 都可能出現胸悶等類似心 緩解 醫師推估其恐非心絞痛問題所 絞痛的症狀 推估個案或許非心絞痛 致 而是其他原因 所引起的胸悶不適 但如屬典型的心 絞痛 其實民眾只要多休息 就會好 轉 也不建議民眾喝冰水 亞東醫院家醫科主任陳志道更 進一步提供相關辨別方法 即屬心絞 痛的症狀 患者很難明確點出痛點位 亞東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陳志 置所在 而可以指出明顯定點痛的不 道進而指出 包括胃食道逆流 心跳 適 可能都是一些肌肉痠痛問題 通 不規律等問題 都可能引起類似心絞 常都不是心臟問題引起 以此提供民 痛等胸悶 疼痛不舒服症狀 站在家 眾辨別參考 醫科醫師立場 臨床則會建議民眾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BDC4B0F3A657B3E62DA4BDA769>

<BDC4B0F3A657B3E62DA4BDA769> 第 1 頁, 共 10 頁 資 管 四 A-410124745- 林 英 睿 1 資 工 三 A- 作 業 系 統 2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A 班 - 中 級 英 檢 閱 讀 資 管 四 B-410125254- 謝 和 翰 1 資 工 三 A- 作 業 系 統 資 管 四 B-410125319- 簡 廣 造 1 資 管 三 A- 作 業 系 統 資 管 四 A-410125505- 陳 宣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101 年 度 醫 師 職 業 醫 學 研 習 會 辦 理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指 定 醫 療 機 構 醫 事 人 員 之 訓 練 一 報 名 日 期 :101 年 1 月 10 日 早 上 10 時 起 至 該 期 額 滿 為 止, 惟 最 遲 須 於 該 期 開 課 前 3 星 期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手 續 二 報 名 方 式 : 採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 網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職 工 福 利 稅 務 法 規 與 申 報 實 務 - 扣 繳 部 分 - 財 政 部 中 區 國 稅 局 大 智 稽 徵 所 綜 所 稅 股 陳 妤 甄 課 程 大 綱 扣 繳 制 度 簡 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相 關 扣 繳 實 務 相 關 解 釋 函 令 及 新 聞 稿 2 扣 繳 制 度 簡 介 扣 : 扣 繳 單 位 給 付 所 得 時, 將 所 得 人 應 繳 之 所 得 稅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