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6B6BBED5.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6B6BBED5.doc"

Transcription

1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Q&A 1Q: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何 時 開 始 實 施? A: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八 月 三 日 起 施 行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於 八 十 八 年 二 月 三 日 總 統 令 正 式 公 布, 六 個 月 後 開 始 實 施, 因 此 自 八 十 八 年 八 月 三 日 起, 健 康 食 品 將 以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有 關 規 定 管 理 之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三 十 一 條 本 法 自 公 佈 後 六 個 月 施 行 2Q: 什 麼 是 健 康 食 品? A: 凡 食 品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者, 屬 健 康 食 品 : 一 提 供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具 有 特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二 特 別 標 示 或 廣 告 提 供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具 有 特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以 上 一 為 本 質 二 是 行 為, 兩 項 條 件 都 必 須 符 合, 纔 是 本 法 所 稱 之 健 康 食 品 ; 兩 項 條 件 缺 其 中 任 一 項, 則 非 屬 本 法 所 稱 之 健 康 食 品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二 條 第 二 條 本 法 所 稱 健 康 食 品, 係 指 提 供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具 有 特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特 別 加 以 標 示 或 廣 告, 而 非 以 治 療 矯 正 人 類 疾 病 為 目 的 之 食 品 3Q: 產 品 名 稱 不 用 健 康 食 品 這 四 個 字, 是 否 仍 受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規 範? A: 除 了 產 品 名 稱 以 外, 更 視 產 品 之 宣 稱 內 容 而 定 食 品 之 標 示 或 廣 告 的 內 容, 如 果 涉 及 提 供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效 的 話, 則 屬 於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的 管 理 對 象, 非 僅 僅 是 健 康 食 品 這 四 個 字 換 句 話 說, 並 不 是 將 產 品 名 稱 換 成 : 保 健 食 品 機 能 性 食 品 營 養 食 品 有 機 食 品 天 然 食 品 或 其 他 類 似 名 稱, 即 可 逃 避 該 法 之 管 理, 只 要 食 品 的 標 示 或 其 廣 告 內 容 涉 屬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之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保 健 功 效, 則 該 食 品 即 應 受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所 規 範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六 條 第 六 條 食 品 非 依 本 法 之 規 定, 不 得 標 示 或 廣 告 為 健 康 食 品 食 品 標 示 或 廣 告 提 供 特 殊 營 養 素 或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效 者, 應 依 本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之 4Q: 何 謂 保 健 功 效? A: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其 應 與 減 少 國 民 健 康 之 重 大 危 害 因 子 有 關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條 第 三 條 健 康 食 品 必 須 符 合 下 列 要 件 : 一 具 有 明 確 的 保 健 功 效 成 分, 且 其 產 品 的 合 理 攝 取 量 必 須 具 有 科 學 依 據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對 已 具 有 明 確 保 健 功 能 的 保 健 功 效 成 分, 應 予 以 公 告 若 在 現 有 技 術 下 無 法 確 定 有 效 的 保 健 功 效 成 分, 則 應 列 舉 具 該 保 健 功 效 的 各 項 原 料 或 佐 證 文 獻, 由 主 管 機 關 評 估 認 定 之 二 經 科 學 化 的 保 健 功 效 評 估 試 驗, 或 依 學 理 證 明 其 無 害 且 具 有 明 確 及 穩 定 的 保 健 功 效 健 康 食 品 之 保 健 功 效 評 估 方 法 和 毒 理 學 評 估 方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之 5Q: 何 謂 特 殊 營 養 素? A: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其 為 一 種 特 殊 之 成 分, 且 具 有 明 確 之 保 健 功 效

2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及 施 行 細 則 6Q: 那 些 保 健 功 效 屬 於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認 定 的? A: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調 整 腸 胃 功 能 調 整 免 疫 機 能 功 能 改 善 骨 質 疏 鬆 功 能 牙 齒 保 健 功 能 調 節 血 糖 功 能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等 七 項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條 第 二 項 7Q: 與 健 康 有 關 的 標 示 或 宣 傳 廣 告, 都 算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的 管 理 對 象 嗎? A: 視 其 內 容 而 定 如 果 標 示 或 廣 告 的 內 容 涉 屬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的 範 圍, 則 該 食 品 應 遵 循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及 其 有 關 規 定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及 第 六 條 8Q: 健 康 食 品 都 要 經 衛 生 署 許 可 嗎? A: 是 健 康 食 品 之 製 造 或 輸 入 都 必 須 申 請 查 驗, 取 得 許 可 證 後, 纔 屬 合 法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七 條 第 七 條 製 造 輸 入 健 康 食 品, 應 將 其 成 分 規 格 作 用 與 功 效 製 程 概 要 檢 驗 規 格 與 方 法, 及 有 關 資 料 與 證 件, 連 同 標 籤 及 樣 品, 並 繳 納 證 書 費 查 驗 費, 申 請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或 其 委 託 之 機 構 查 驗 登 記, 發 給 許 可 證 後, 始 得 製 造 或 輸 入 前 項 申 請 許 可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9Q: 申 請 健 康 食 品 許 可, 首 要 具 備 什 麼 條 件? A: 有 科 學 依 據 以 證 明 產 品 之 安 全 及 有 效 除 了 一 般 申 請 文 件 外, 申 請 者 必 須 能 夠 提 出 科 學 評 估 報 告, 以 證 明 產 品 無 害 人 體 健 康, 以 及 具 有 明 確 和 穩 定 的 保 健 功 效, 而 其 內 容 必 須 符 合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評 估 方 法 和 毒 理 學 評 估 方 法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條 10Q: 未 經 核 准 之 健 康 食 品 會 受 什 麼 處 罰? A: 三 年 以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同 時 得 併 科 新 台 幣 一 百 萬 元 以 下 之 罰 金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未 經 核 准 擅 自 製 造 或 輸 入 健 康 食 品 或 違 反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者, 處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台 幣 一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明 知 為 前 項 之 食 品 而 販 賣 供 應 運 送 寄 藏 牙 保 轉 讓 標 示 廣 告 或 意 圖 販 賣 而 陳 列 者, 依 前 項 規 定 處 罰 之 11Q: 輸 入 健 康 食 品 要 辦 理 什 麼 手 續? A: 申 請 查 驗 登 記, 經 審 核 通 通 取 得 產 品 許 可 證 後, 輸 入 時 通 關 報 驗 纔 會 順 利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七 條 12Q: 販 賣 健 康 食 品 須 要 申 請 許 可 嗎? A: 如 果 單 純 販 賣 健 康 食 品 無 須 事 先 申 請 許 可, 但 所 銷 售 的 必 須 是 合 法 的 健 康 食 品, 且 銷 售 行 為 應 遵 循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及 公 平 交 易 法 有 關 規 定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六 條 及 第 二 十 一 條 公 平 交 易 法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辦 法 13Q: 經 許 可 的 健 康 食 品, 其 保 健 功 效 的 表 達 方 式 有 限 制 嗎? A: 有 保 健 功 效 的 表 達 方 式 應 符 合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四 條 規 定, 此 項 規 定 除 了 是 事 前 的 審 核 項 目 外, 上 市 後 產 品 的 標 示 或 廣 告 亦 不 得 超 出 原 許 可 的 範 圍

3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四 條 第 七 條 及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四 條 標 示 或 廣 告 不 得 有 虛 偽 不 實 誇 張, 及 超 過 許 可 範 圍 之 內 容 健 康 食 品 不 得 為 醫 療 效 能 之 標 示 或 廣 告 14Q: 何 謂 標 示 或 廣 告 不 得 超 出 許 可 範 圍? A: 這 是 指 經 許 可 的 健 康 食 品, 上 市 後 的 產 品 標 示 或 廣 告 應 該 和 原 核 准 的 範 圍 一 致, 不 得 : 一 宣 稱 未 在 核 准 之 列 的 保 健 功 效, 或 二 保 健 功 效 的 表 達 未 依 核 准 之 方 式 而 有 誇 張 誤 導 甚 或 涉 及 療 效 之 內 容 例 如, 經 核 准 之 宣 稱 內 容 為 : 對 於 維 持 人 體 免 疫 系 統 正 常 功 能 有 幫 助, 其 中 所 核 准 之 保 健 功 效 是 屬 於 人 體 免 疫 系 統 方 面, 如 果 自 行 延 伸 為 有 抑 制 腫 瘤 或 抗 癌 的 作 用, 則 屬 超 出 許 可 範 圍 在 廣 告 方 面, 應 與 經 核 准 之 標 示 內 容 一 致, 否 則 即 屬 超 出 許 可 範 圍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四 條 第 七 條 及 第 十 四 條 15Q: 申 請 健 康 食 品 查 驗 登 記 時, 應 檢 附 成 分 規 格 等 資 料, 而 通 過 審 核 上 市 後, 產 品 包 裝 上 是 否 仍 須 標 示 成 分 配 方? A: 不 須 標 示 成 分 配 方, 但 應 標 示 營 養 成 分 及 含 量 健 康 食 品 經 核 准 後, 其 市 售 的 產 品 包 裝 標 示 應 符 合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三 條 所 規 定 之 各 款 項 目, 其 中 不 包 括 產 品 之 成 分 配 方, 不 過 應 標 示 其 營 養 成 分 及 含 量 至 於 標 示 的 方 式 和 內 容 衛 生 署 將 另 行 公 告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三 條 健 康 食 品 應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下 列 事 項 於 容 器 包 裝 或 說 明 書 上 : 一 品 名 二 內 容 物 名 稱 及 其 重 量 或 容 量 ; 其 為 兩 種 以 上 混 合 物 時, 應 分 別 標 明 三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名 稱 四 有 效 日 期 保 存 方 法 及 條 件 五 廠 商 名 稱 地 址 輸 入 者 應 註 明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名 稱 地 址 六 核 准 之 功 效 七 許 可 證 字 號 健 康 食 品 字 樣 及 標 準 圖 樣 八 攝 取 量 食 用 時 應 注 意 事 項 及 其 他 必 要 之 警 語 九 營 養 成 分 及 含 量 十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指 定 之 標 示 事 項 第 九 款 之 標 示 方 式 和 內 容,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16Q: 健 康 食 品 製 造 應 符 合 的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是 否 指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推 動 的 食 品 GMP 認 證? 包 裝 廠 需 不 需 要? 委 託 製 造 (OEM) 的 產 品 如 何 規 範? A: 一 不 是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的 食 品 GMP 認 證, 而 是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衛 生 署 將 另 行 訂 定 之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二 廣 義 的 製 造 定 義 應 包 括 包 裝, 因 此 包 裝 廠 亦 應 符 合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三 產 品 之 委 託 製 造 者, 對 產 品 應 負 直 接 責 任, 包 括 標 示 廣 告 監 督 產 品 之 衛 生 安 全 及 其 他 相 關 之 法 律 責 任 被 委 託 之 製 造 廠 則 負 間 接 責 任, 除 應 遵 循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外, 其 他 與 產 品 製 程 管 制 有 關 之 事 項 皆 應 負 責

4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條 第 十 條 健 康 食 品 之 製 造, 應 符 合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輸 入 之 健 康 食 品, 應 符 合 原 產 國 之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第 一 項 規 範 之 標 準,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17Q: 輸 入 之 健 康 食 品, 如 何 符 合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A: 健 康 食 品 之 輸 入, 應 事 先 申 請 查 驗 登 記, 經 核 准 取 得 許 可 後, 纔 屬 合 法 申 請 查 驗 登 記 時, 應 檢 附 原 產 國 的 官 方 證 明 文 件, 以 證 明 產 品 之 製 程 符 合 原 產 國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七 條 第 十 條 18Q: 傳 播 業 者 刊 播 健 康 食 品 之 廣 告 有 何 限 制? A: 傳 播 業 者 所 刊 播 之 食 品 廣 告, 如 果 內 容 涉 及 衛 生 署 所 認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時, 該 食 品 必 須 是 取 得 許 可 證 之 合 法 健 康 食 品, 同 時 應 保 存 委 託 刊 播 者 之 有 關 資 料 備 查 此 外, 傳 播 業 者 經 主 管 機 關 函 知 其 所 刊 播 之 健 康 食 品 的 廣 告, 違 反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時, 應 於 三 日 內 停 止 刊 播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五 條 第 二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傳 播 業 者 不 得 為 未 依 第 七 條 規 定 取 得 許 可 證 之 食 品 刊 播 為 健 康 食 品 之 廣 告 接 受 委 託 刊 播 為 健 康 食 品 廣 告 之 傳 播 業, 應 自 廣 告 之 日 起 二 個 月, 保 存 委 託 刊 播 廣 告 者 之 姓 名 ( 名 稱 ) 住 所 電 話 身 分 證 或 事 業 登 記 證 字 號 等 資 料, 且 於 主 管 機 關 要 求 提 供 時, 不 得 規 避 妨 礙 或 拒 絕 第 二 十 四 條 違 反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者, 除 得 撤 銷 其 健 康 食 品 之 許 可 證 外, 處 委 託 刊 播 廣 告 者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以 上 三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得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傳 播 業 者, 違 反 第 十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者, 處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以 上 三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得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主 管 機 關 為 第 一 項 處 分 同 時, 應 函 知 傳 播 業 者 及 直 轄 市 縣 ( 市 ) 新 聞 主 管 機 關 傳 播 業 者 自 收 文 之 日 起 三 日 內, 應 即 停 止 刊 播 傳 播 業 者 刊 播 違 反 第 十 五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之 廣 告, 或 未 依 前 項 規 定, 繼 續 刊 播 違 反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之 廣 告 者,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應 處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以 上 三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得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19Q: 直 銷 事 業 經 營 健 康 食 品 應 注 意 那 些 規 定? A: 應 注 意 的 規 定 並 不 限 於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需 要 特 別 注 意 的 舉 例 如 下 : 一 製 售 合 法 的 健 康 食 品, 也 就 是 經 許 可 在 案 且 衛 生 安 全 標 示 廣 告 均 合 於 規 定 的 健 康 食 品 二 違 規 產 品 回 收 及 消 費 損 害 賠 償 三 依 公 平 交 易 法 所 特 別 制 定 的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辦 法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一 條 至 第 二 十 九 條 20Q: 消 費 者 購 買 到 不 合 法 的 健 康 食 品 時, 可 否 要 求 退 貨 還 錢? 若 業 者 不 願 退 錢 時, 消 費 者 應 如 何 處 理? A: 一 可 要 求 退 貨 還 錢 消 費 者 買 到 的 產 品, 如 果 是 未 經 許 可 而 宣 稱 衛 生 署 認 定 之 保 健 功 效 者 經 判 定 不 符 健 康 食 品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者 衛 生 安 全 不 符 規 定 者 標 示

5 或 廣 告 有 虛 偽 不 實 誇 張 超 過 許 可 範 圍 之 內 容 甚 或 涉 及 醫 療 效 能 者, 皆 可 要 求 退 貨 及 退 還 其 價 金 二 如 果 前 述 產 品 之 出 賣 人 不 願 退 錢 時, 消 費 者 權 益 受 到 損 害, 可 向 法 院 提 出 告 訴, 請 求 賠 償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九 條 出 賣 人 有 違 反 本 法 第 七 條 第 十 條 至 第 十 四 條 之 情 事 時, 買 受 人 得 退 貨, 請 求 出 賣 人 退 還 其 價 金 ; 出 賣 人 如 係 明 知 時, 應 加 倍 退 還 其 價 金 ; 買 受 人 如 受 有 其 他 損 害 時, 法 院 得 因 被 害 人 之 請 求, 依 侵 害 情 節 命 出 賣 人 支 付 買 受 人 零 售 價 三 倍 以 下 或 損 害 額 三 倍 以 下, 由 受 害 人 擇 一 請 求 之 懲 罰 性 賠 償 金 但 買 受 人 為 明 知 時, 不 在 此 限 製 造 輸 入 販 賣 之 業 者 為 明 知 或 與 出 賣 人 有 共 同 過 失 時, 應 負 連 帶 責 任 21Q: 違 規 健 康 食 品 之 回 收 責 任 是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經 銷 商 或 販 賣 者? A: 都 有 責 任 違 規 健 康 食 品 之 製 造 者 或 輸 入 者, 除 應 在 規 定 期 限 內 收 回 市 售 品 及 庫 存 品 外, 並 應 即 通 知 下 游 業 者 配 合 回 收 措 施 未 依 規 定 收 回 違 規 產 品 之 製 造 或 輸 入 者, 處 新 臺 幣 三 十 萬 元 以 上 一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得 按 日 連 續 處 罰 至 於 不 願 配 合 回 收 措 施 之 下 游 業 者, 亦 受 相 同 處 分 依 據 :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八 條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十 八 條 健 康 食 品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其 製 造 或 輸 入 之 業 者, 應 即 通 知 下 游 業 者, 並 依 規 定 限 期 收 回 市 售 品, 連 同 庫 存 品 依 本 法 有 關 規 定 處 理 : 一 未 經 許 可 而 擅 自 標 示 廣 告 為 健 康 食 品 者 二 原 領 有 許 可 證, 經 公 告 禁 止 製 造 或 輸 入 者 三 原 許 可 證 未 申 請 展 延 或 不 准 展 延 者 四 違 反 第 十 條 所 定 之 情 事 者 五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所 定 之 情 事 者 六 有 第 十 二 條 所 列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者 七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各 款 之 規 定 者 八 有 第 十 四 條 所 定 之 情 事 者 九 其 他 經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應 收 回 者 製 造 或 輸 入 業 者 收 回 前 項 所 定 之 健 康 食 品 時, 下 游 業 者 應 予 配 合 第 二 十 五 條 違 反 第 十 八 條 之 規 定 者, 處 新 臺 幣 三 十 萬 元 以 上 一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得 按 日 連 續 處 罰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News Letter 2014 08.CH

News Letter 2014 08.CH 台 灣 進 口 保 健 食 品 之 管 理 規 範 簡 述 前 言 隨 著 台 灣 逐 漸 邁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人 們 也 越 來 越 重 視 健 康, 除 了 在 日 常 飲 食 攝 取 營 養 素 外, 更 希 望 藉 著 保 健 食 品 補 充 不 足 的 營 養 素 保 健 食 品 之 商 品 型 態 也 從 早 期 之 維 他 命, 發 展 到 現 在 的 標 榜 針 對 不 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ABCAADB1BD64A5BB2E707364>

<ABCAADB1BD64A5BB2E707364> 圍 內, 有 依 相 同 條 件 優 先 承 買 之 權 利, 其 權 利 並 優 先 於 其 他 共 有 人 前 項 情 形, 有 數 人 表 示 優 先 承 買 時, 應 按 專 有 部 分 比 例 買 受 之 但 另 有 約 定 者, 從 其 約 定 區 分 所 有 建 築 物 之 專 有 部 分, 依 第 二 項 規 定 有 分 離 出 賣 之 情 形 時, 其 基 地 之 所 有 人 無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法 (103.01.29 施 行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600035231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700002341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4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1831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檢 驗 機 構 : 指 具 有 食 品 檢 驗 能 力 之 檢 驗 機 關 ( 構 ) 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頁 次 :4-2 13 團 體 協 約 為 定 期 者, 其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年? 1 年 2 年 3 年 4 年 14 勞 資 雙 方 應 本 誠 實 信 用 原 則, 進 行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 對 於 他 方 所 提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無 正 當 理 由

頁 次 :4-2 13 團 體 協 約 為 定 期 者, 其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年? 1 年 2 年 3 年 4 年 14 勞 資 雙 方 應 本 誠 實 信 用 原 則, 進 行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 對 於 他 方 所 提 團 體 協 約 之 協 商, 無 正 當 理 由 頁 次 :4-1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初 等 考 試 類 科 : 勞 工 行 政 科 目 : 勞 工 行 政 與 勞 工 法 規 大 意 考 試 時 間 : 1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本 試 題 為 單 選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本 科 目 共 50 題, 每 題 2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050.doc

Microsoft Word - 7050.doc 國 家 安 全 局 令 國 家 安 全 局 令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7 日 發 文 字 號 :(101) 勤 維 字 第 0009235 號 訂 定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附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局 長 蔡 得 勝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7 日 國 家 安 全 局 (10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80412_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80412_00191.doc 收 文 編 號 :1020005805 議 案 編 號 :10208290710004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7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139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3033 號 之 13 案 由 : 財 政 部 函, 為 修 正 報 關 業 設 置 管 理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More information

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 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 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國 防 部 經 濟 部 軍 公 民 營 工 業 配 合 發 展 會 報 104 年 度 軍 品 試 製 修 作 業 法 規 說 明 及 後 續 商 機 宣 導 會 國 防 部 委 託 法 人 團 體 從 事 研 發 產 製 維 修 作 業 要 點 報 告 單 位 : 工 合 會 報 報 告 人 : 計 畫 主 持 人 胡 信 正 博 士 報 告 日 期 :104 年 07 月 24 日 2 大 綱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簡 易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送 審 作 業 程 序 及 實 務 李 政 賢 2011.03 室 內 裝 修 的 管 理 依 據 - 建 築 法 第 77 條 之 2 1.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應 遵 守 左 列 規 定 : (1)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之 室 內 裝 修 應 申 請 審 查 許 可, 非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經 內 政 部 認 有 必 要 時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0333339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0333339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受 文 者 : 正 副 本 台 灣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科 學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函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0 日 發 文 字 號 :(105) 台 榮 綜 字 第 0339 號 速 別 :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說 明 地 址 :30078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展 業 一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一 經 處 分 吊 銷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由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逕 行 註 銷 二 經 處 分 吊 扣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按 其 吊 扣 期 間 加 倍 處 分 ; 仍 不 依 限 期 繳 送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吊 銷 其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三 罰 鍰 不 繳 納 者, 依 法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於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5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金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電 子 發 票 實 施 作 業 要 點 暨 消 費 通 路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試 辦 作 業 要 點 法 規 簡 介 財 政 部 財 政 資 訊 中 心 電 子 發 票 推 動 小 組 法 規 組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1 大 綱 壹 前 言 貳 一 般 性 規 範 參 B2B 作 業 規 範 肆 B2C 作 業 規 範 2 壹 前 言 3 法 規 沿 革 電 子 發 票 實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Q&A 目 錄 第 一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緣 起 及 效 益 Q1: 公 用 事 業 範 圍?... 1 Q2: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統 一 發 票 緣 起?... 1 Q3: 公 用 事 業 為 什 麼 要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1 第 二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之 方 式 Q4: 公 用 事 業

More information

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公 ( 發 ) 布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75 年 1 月 24 日 總 統 令 制 定 公 布 全 文 24 條 中 華 民 國 84 年 1 月 28 日 總 統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0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88 年 12 月 29 日 總 統 (88)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8800310390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高雄市政府第 次市政會議提案

高雄市政府第        次市政會議提案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一 百 零 四 年 度 補 助 建 築 物 設 置 太 陽 光 電 發 電 系 統 實 施 計 畫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高 市 工 務 建 字 第 10431399500 號 公 告 訂 定 一 為 鼓 勵 民 眾 於 建 築 物 設 置 太 陽 光 電 發 電 系 統, 推 動 本 市 太 陽 光 電 能 之 應 用, 並 塑 造 以 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C.doc

Microsoft Word _C.doc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長 鎮 洋 ( 陳 總 工 程 司 志 雄 代 理 ) 記 錄 : 陳 奕 帆 肆 出 席 委 員 及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

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 有 機 農 產 品 驗 證 申 請 資 訊 發 行 日 :105/02/15 第 1 頁, 共 1 頁 一 何 謂 有 機 農 業 有 機 農 業 又 有 自 然 農 法 循 環 農 法 再 生 農 業 生 物 性 農 業 生 態 農 業 永 續 農 業 等 稱 呼 各 國 對 於 有 機 農 業 的 定 義, 隨 著 國 情 發 展 不 同, 未 有 一 致 標 準 台 灣 有 機 農 業 之 定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