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1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第 三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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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 件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 征 求 意 见 稿 ) 2014 年 8 月

2 目 录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1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第 三 节 人 力 资 源 第 四 节 社 会 责 任 第 五 节 企 业 文 化 第 四 章 风 险 评 估 第 一 节 对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的 认 识 第 二 节 风 险 评 估 的 方 法 与 步 骤 第 三 节 电 力 行 业 主 要 风 险 及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第 五 章 控 制 活 动 第 一 节 设 备 管 理 第 二 节 运 行 管 理 第 三 节 安 全 管 理 第 四 节 资 金 管 理 第 五 节 电 力 营 销 第 六 节 电 力 交 易 第 七 节 电 量 管 理 第 八 节 采 购 业 务 第 九 节 调 度 控 制 第 十 节 资 产 管 理 第 十 一 节 研 究 与 开 发 第 十 二 节 燃 料 管 理 第 十 三 节 工 程 项 目 第 十 四 节 担 保 业 务 第 十 五 节 业 务 外 包 第 十 六 节 财 务 报 告

3 第 十 七 节 全 面 预 算 第 十 八 节 合 同 管 理 第 六 章 信 息 与 沟 通 第 一 节 内 部 信 息 传 递 第 二 节 反 舞 弊 管 理 第 三 节 信 息 系 统 第 七 章 内 部 监 督 第 一 节 内 部 监 督 概 述 第 二 节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第 三 节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第 四 节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优 化 第 八 章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第 一 节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背 景 第 二 节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目 标 第 三 节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原 则 第 四 节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步 骤 第 五 节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保 障 措 施

4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一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说 明 为 推 动 电 力 行 业 企 业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切 实 提 升 电 力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能 力, 保 障 国 家 电 力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促 进 电 力 企 业 加 强 经 济 运 行 管 理, 实 现 经 营 目 标, 特 制 定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 以 下 简 称 本 指 南 ) 本 指 南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 财 会 [2008]7 号 ) 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应 用 指 引 第 1 号 组 织 架 构 等 18 项 应 用 指 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和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指 引 等 相 关 规 定 编 制 而 成 本 指 南 在 对 电 力 行 业 历 史 沿 革 发 展 趋 势 产 业 特 点 和 管 理 现 状 深 入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规 划 了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路 线 图 及 实 施 方 案 在 总 结 发 电 输 配 电 变 电 电 力 建 设 电 力 设 计 和 其 他 电 力 辅 助 产 业 等 全 产 业 链 管 理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了 建 立 以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建 设 为 基 础, 以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为 导 向, 以 控 制 活 动 为 手 段, 以 信 息 与 沟 通 为 桥 梁, 以 内 部 监 督 为 促 进 的 闭 环 运 行 的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是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的 必 然 趋 势, 本 指 南 论 述 了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原 则 步 骤 以 及 应 关 注 的 问 题 本 指 南 提 出 要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长 期 有 效 运 行, 电 力 企 业 要 运 用 教 育 培 训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等 手 段, 对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进 行 持 续 优 化 本 指 南 属 于 参 考 性 文 件, 并 非 强 制 性 要 求, 仅 供 电 网 企 业 发 电 企 业 电 力 建 设 企 业 电 力 设 计 企 业 和 其 他 辅 助 性 电 力 企 业 在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实 施 中 参 考 使 用 1

5 由 于 电 力 行 业 包 含 发 电 输 配 电 变 电 电 力 建 设 电 力 设 计 及 电 力 辅 助 等 多 个 产 业 环 节, 产 业 链 覆 盖 电 网 发 电 电 力 建 设 电 力 设 计 和 其 他 辅 助 性 多 类 企 业, 业 态 分 布 广 泛 管 理 水 平 参 差 不 齐 各 电 力 企 业 可 以 参 考 本 指 南 提 供 的 基 本 思 路, 结 合 内 部 环 境 外 部 环 境 发 展 阶 段 和 业 务 规 模 等 因 素, 探 索 建 立 并 实 施 适 合 本 企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及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手 册 本 指 南 包 括 八 章, 分 别 为 : 第 一 章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操 作 指 南 概 述 : 对 本 指 南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适 用 范 围, 电 力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及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背 景 进 行 介 绍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 在 对 电 力 行 业 深 入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规 划 了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阶 段, 包 括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与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三 个 阶 段 第 三 章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建 设 : 结 合 电 力 行 业 的 宏 观 环 境 发 展 战 略 业 务 管 理 与 电 力 特 点 等 内 外 部 因 素, 指 出 电 力 企 业 在 组 织 架 构 发 展 战 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责 任 企 业 文 化 等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建 设 中 应 关 注 的 要 点 及 管 理 措 施 第 四 章 风 险 评 估 : 介 绍 了 风 险 评 估 的 概 念 程 序 与 方 法 等 电 力 企 业 应 从 目 标 出 发, 在 内 部 和 外 部 两 个 层 面, 综 合 运 用 定 性 与 定 量 的 方 法, 全 面 评 估 风 险, 为 风 险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第 五 章 控 制 活 动 : 在 全 面 考 虑 电 力 行 业 的 宏 观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产 业 类 型 监 管 要 求 管 理 模 式 管 理 手 段 及 业 务 生 命 周 期 的 基 础 上, 对 电 力 企 业 在 设 备 管 理 运 行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电 力 营 销 电 力 交 易 电 量 管 理 采 购 管 理 调 度 控 制 资 产 管 理 研 究 与 开 发 燃 料 管 理 工 程 项 目 担 保 业 务 业 务 外 包 财 务 报 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等 业 务 活 动 中 的 控 制 目 标 及 存 在 的 风 险 进 行 论 述, 并 提 出 控 制 措 施 和 监 督 评 价 的 要 点 第 六 章 信 息 与 沟 通 : 深 入 分 析 了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信 息 传 递 反 舞 弊 管 理 2

6 信 息 系 统 日 常 运 营 的 特 点, 对 其 存 在 的 风 险 进 行 论 述, 并 提 出 控 制 措 施 第 七 章 内 部 监 督 :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评 价 包 括 内 部 监 督 缺 陷 管 理 内 控 评 价 与 持 续 优 化 等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评 价 应 遵 循 重 要 性 与 全 面 性 相 结 合 自 我 评 价 与 独 立 评 价 相 结 合 持 续 监 督 与 定 期 检 查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是 周 而 复 始 持 续 不 断 的 过 程, 电 力 企 业 要 运 用 教 育 培 训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等 手 段, 对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持 续 建 设 和 维 护,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长 期 有 效 运 行 第 八 章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提 高 了 内 部 控 制 效 率, 增 强 了 内 部 控 制 效 果, 同 时 也 对 内 部 控 制 提 出 了 新 的 挑 战 本 章 从 电 力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现 状 出 发, 论 述 了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原 则 步 骤 以 及 应 关 注 的 问 题 二 电 力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及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背 景 电 力 行 业 是 关 系 国 计 民 生 的 重 要 基 础 产 业 电 力 的 安 全 稳 定 和 充 分 供 应, 是 国 民 经 济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电 力 行 业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主 要 能 源 提 供 者, 是 将 自 然 界 的 一 次 能 源 通 过 各 种 发 电 设 备 转 换 成 电 能, 再 经 输 电 变 电 和 配 电 将 电 能 供 应 到 各 用 户, 电 力 系 统 的 重 要 特 征 是 能 源 的 转 换 与 输 配 根 据 电 能 的 产 生 和 运 转 方 式, 电 力 行 业 具 有 发 电 输 配 电 变 电 等 不 同 生 产 环 节, 并 形 成 相 应 的 电 力 产 业 链 电 力 产 业 链 上 的 主 要 企 业 有 电 网 企 业 发 电 企 业 电 力 建 设 企 业 电 力 设 计 企 业 和 其 他 辅 助 性 企 业 ( 一 ) 电 力 工 业 发 展 历 程 中 国 的 电 力 工 业 始 于 1882 年, 至 2013 年 已 有 131 年 的 历 史, 在 新 中 国 成 立 前 的 电 力 工 业 发 展 缓 慢, 至 1949 年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和 发 电 量 分 别 位 居 世 界 第 21 位 和 第 25 位, 人 均 用 电 量 只 有 9 千 瓦 时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我 国 政 府 3

7 将 电 力 工 业 作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先 行 基 础 产 业, 大 力 发 展 电 力 工 业, 经 过 大 规 模 的 建 设, 到 1978 年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和 发 电 量 分 别 比 1949 年 增 长 了 29.9 倍 和 58.7 倍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电 力 工 业 不 断 跨 上 新 台 阶,1987 年 我 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突 破 1 亿 千 瓦 ;1995 年 3 月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超 过 2 亿 千 瓦 ;1996 年 我 国 装 机 容 量 和 发 电 量 跃 居 世 界 第 2 位 ; 截 至 2013 年 底, 中 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首 次 跃 居 世 界 第 一 达 到 12.5 亿 千 瓦 1975 年, 我 国 自 行 设 计 制 造 的 第 一 台 30 万 千 瓦 汽 轮 发 电 机 在 姚 孟 电 厂 投 入 运 行 ;1988 年 12 月 6 日, 长 江 上 第 一 座 大 型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葛 洲 坝 水 电 站 最 后 一 台 机 组 投 运, 总 装 机 万 千 瓦 ; 1991 年 12 月 15 日, 我 国 自 行 设 计 研 制 安 装 的 第 一 座 核 电 站 秦 山 一 期 核 电 站 并 网 发 电, 从 此 结 束 了 中 国 大 陆 无 核 电 的 历 史 ;1994 年 12 月 14 日, 长 江 三 峡 工 程 正 式 开 工 兴 建, 总 容 量 2240 万 千 瓦, 是 当 今 世 界 最 大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1972 年 建 成 了 刘 家 峡 天 水 关 山 330 千 伏 输 电 线 路 ;1981 年 建 成 了 第 一 条 姚 孟 双 河 武 汉 交 流 500 千 伏 输 电 线 路 ;1989 年 9 月, 我 国 第 一 条 葛 洲 坝 上 海 ±500 千 伏 超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单 极 投 入 运 行, 首 次 在 华 中 华 东 两 大 电 网 间 实 现 了 非 同 期 联 网 ;1990 年, 第 一 条 葛 洲 坝 上 海 南 桥 ±500 千 伏 直 流 输 电 线 路 投 入 运 行 ;2005 年 9 月, 我 国 第 一 个 官 亭 兰 州 东 750 千 伏 输 变 电 示 范 工 程 正 式 投 运 ;2009 年 2 月, 我 国 第 一 条 特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山 西 晋 东 南 湖 北 荆 门 1000 千 伏 特 高 压 交 流 输 电 线 路 投 入 运 行 ;2010 年 6 月, 我 国 第 一 条 云 南 广 东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投 入 运 行, 中 国 跨 区 特 高 压 建 设 速 度 加 快, 溪 洛 渡 左 岸 - 浙 江 金 华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等 多 条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相 继 开 工 皖 电 东 送 淮 南 - 上 海 1000 千 伏 特 高 压 交 流 输 电 工 程 云 南 普 洱 - 广 东 江 门 ±800 千 伏 特 高 压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稳 步 推 进 4

8 我 国 电 力 生 产 运 行 安 全 平 稳, 电 力 供 需 总 体 平 衡,2013 年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5.32 万 亿 千 瓦 时, 人 均 用 电 量 达 到 3911 千 瓦 时 中 国 的 电 力 工 业 规 模 已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长 期 困 扰 我 国 的 电 力 供 应 不 足 矛 盾 得 到 缓 解, 电 力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经 济 性 和 资 源 配 置 能 力 得 到 全 面 提 高, 基 本 满 足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用 电 需 要 截 至 2013 年, 水 电 核 电 风 电 太 阳 能 发 电 等 非 火 电 类 型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比 重 已 超 过 25% 清 洁 能 源 发 电 增 长 强 劲, 地 热 发 电 光 伏 发 电 均 呈 快 速 增 长 之 势 ; 同 时 电 网 发 展 也 实 现 重 大 突 破 我 国 自 主 设 计 制 造 的 世 界 上 规 模 最 大, 集 风 电 光 伏 发 电 储 能 智 能 输 电 于 一 体 的 新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平 台 投 产 使 用 ; 亚 洲 首 个 柔 性 直 流 输 电 工 程 投 入 正 式 运 行, 标 志 着 我 国 在 智 能 电 网 高 端 装 备 方 面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电 网 建 设 成 果 显 著, 结 束 西 藏 电 网 长 期 孤 网 运 行 的 历 史, 使 我 国 内 地 电 网 全 面 互 联 ; 目 前, 我 国 电 力 工 业 正 从 大 机 组 超 高 压 西 电 东 送 全 国 联 网 的 发 展 阶 段, 向 绿 色 发 电 特 高 压 智 能 电 网 的 发 展 新 阶 段 转 变 ( 二 ) 电 力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的 变 革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电 力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先 后 经 历 了 军 事 管 制 燃 料 工 业 部 电 力 工 业 部 水 利 电 力 部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和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等 数 次 变 革 1949 年 年, 在 新 中 国 成 立 初 期, 军 事 管 制 委 员 会 对 电 力 等 基 础 设 施 实 行 管 制 ; 在 我 国 确 立 并 实 行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期 间, 电 力 行 业 政 府 管 制 先 后 经 历 燃 料 工 业 部 电 力 工 业 部 水 利 电 力 部 三 个 时 期 其 中, 在 燃 料 工 业 部 和 电 力 工 业 部 时 期, 对 电 力 行 业 实 行 集 中 管 制, 建 立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中 南 西 南 和 西 北 六 大 区 电 业 管 理 局, 实 行 统 一 领 导, 垂 直 垄 断 政 企 合 一 的 电 力 行 业 管 制 体 系 初 步 形 成 ; 在 水 利 电 力 部 时 期, 管 制 权 利 经 历 两 次 下 放 两 次 上 收, 省 ( 市 自 治 区 ) 电 业 管 理 局 分 别 改 成 电 力 工 业 局 1979 年 至 1997 年, 在 我 国 实 行 经 济 体 制 转 轨 期 间, 电 力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经 历 了 四 次 变 更, 包 括 再 次 5

9 第 三 次 设 立 电 力 工 业 部, 再 次 设 立 水 利 电 力 部, 设 立 能 源 部 1997 年 至 2002 年, 在 我 国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期 间, 电 力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经 历 了 三 次 变 更, 包 括 成 立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设 立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设 立 国 家 能 源 委 员 会 其 中 国 家 能 源 委 员 会 设 立 之 后, 与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并 行 存 在 2002 年 3 月, 国 务 院 批 准 国 家 计 划 委 员 会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决 定 把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拆 分 为 十 一 个 公 司, 将 原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管 理 的 资 产 根 据 其 属 于 发 电 还 是 电 网 来 划 分, 并 进 行 资 产 重 组, 发 电 资 产 重 组 为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力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五 个 全 国 性 独 立 发 电 集 团 公 司 成 立 了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两 个 电 网 公 司 南 方 电 网 负 责 广 东 海 南 云 南 贵 州 广 西 区 域 的 电 网 业 务, 国 家 电 网 则 负 责 其 他 区 域 的 电 网 业 务 成 立 中 国 电 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水 电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葛 洲 坝 集 团 公 司 四 个 辅 业 集 团 公 司 2011 年 电 网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电 力 建 设 电 力 设 计 企 业 及 其 他 辅 业 单 位 从 电 网 企 业 分 离, 成 立 了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和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经 过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电 力 行 业 的 经 营 效 率 显 著 提 高, 厂 网 分 开 基 本 完 成, 发 电 侧 全 方 位 竞 争 格 局 初 步 形 成, 主 辅 分 离 显 著 推 进 电 力 企 业 形 成 包 括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力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长 江 三 峡 集 团 公 司 神 华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广 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大 型 集 团 企 业, 电 力 行 业 经 过 最 近 十 年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上 装 机 规 模 最 大 电 网 规 模 最 大 发 电 量 最 多 的 国 家 6

10 ( 三 ) 电 力 行 业 特 点 电 力 系 统 是 由 发 电 输 配 电 变 电 用 电 设 备 及 相 应 的 辅 助 系 统 组 成 的 集 电 能 生 产 输 送 分 配 使 用 为 一 体 的 统 一 整 体 电 力 系 统 运 行 有 两 个 主 要 的 特 征, 即 时 平 衡 和 整 体 互 动 性 即 时 平 衡 指 在 庞 大 的 互 联 电 网 中, 电 力 的 生 产 与 消 费 必 须 实 时 平 衡, 任 何 背 离 都 会 引 起 电 网 频 率 和 系 统 电 压 波 动, 导 致 设 备 损 坏 直 至 整 个 电 网 系 统 瓦 解 整 体 互 动 特 征 指 电 力 系 统 中 各 部 分 相 互 影 响, 关 系 复 杂, 连 接 在 一 起 的 电 厂 电 网 和 用 电 器, 可 以 被 视 为 统 一 的 整 体 机 器, 任 何 单 一 部 件 的 变 化 都 会 对 整 个 电 力 系 统 产 生 影 响 电 力 系 统 从 传 统 物 理 意 义 上 可 以 认 为 是 由 发 电 输 电 系 统 调 度 配 电 几 个 大 环 节 构 成 在 我 国 目 前 的 管 理 状 况 是, 发 电 环 节 由 各 个 发 电 集 团 建 设 管 理 ; 其 他 环 节 都 是 由 电 网 公 司 建 设 管 理 1. 发 电 环 节 发 电 环 节 是 指 通 过 各 种 生 产 方 式 将 其 他 能 量 转 化 为 电 能 的 电 力 生 产 环 节, 按 照 能 源 的 转 换 方 式, 发 电 可 分 为 火 电 水 电 核 电 风 电 太 阳 能, 生 物 质 发 电 等 不 同 的 类 型 从 电 力 市 场 竞 争 角 度, 发 电 经 营 主 要 考 虑 三 个 方 面 : 装 机 容 量 发 电 量 和 由 电 源 类 别 决 定 的 发 电 成 本 结 构 装 机 容 量 决 定 了 发 电 企 业 在 电 力 市 场 中 的 供 给 能 力, 发 电 成 本 结 构 主 要 受 电 源 种 类 影 响, 例 如 水 电 与 煤 电 比 较, 煤 电 企 业 因 为 购 煤 而 比 水 电 企 业 承 担 了 较 高 的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发 电 企 业 的 发 电 方 式 主 要 有 火 力 发 电 水 力 发 电 核 能 发 电 及 其 他 能 源 发 电 火 力 发 电 是 指 利 用 煤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等 化 石 燃 料 所 含 能 量 进 行 发 电 火 力 发 电 在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一 直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在 维 护 电 网 电 压 稳 定 频 率 稳 定 持 续 供 应 等 相 对 其 他 能 源 具 有 更 好 的 特 性 水 力 发 电 是 将 水 的 势 能 和 动 能 转 化 为 电 能 的 发 电 方 式, 水 力 发 电 是 再 生 能 源, 对 环 境 冲 击 较 小, 发 电 效 率 高, 发 电 成 本 低, 发 电 起 动 快, 调 节 容 易 核 能 发 电 是 利 用 铀 原 子 核 裂 变 7

11 时 产 生 的 核 能 来 发 电 的 方 式, 首 先 将 核 裂 变 能 转 化 为 热 能, 再 将 热 能 转 变 为 电 能 其 他 新 能 源 发 电 的 方 式 主 要 有 地 热 发 电 风 力 发 电 太 阳 能 发 电 海 洋 能 发 电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等 2. 输 配 电 环 节 发 电 厂 生 产 的 电 能 要 通 过 输 电 系 统 输 送 至 配 电 环 节, 然 后 由 配 电 系 统 供 给 用 户 电 能 的 输 送 一 般 采 用 高 压 输 电, 我 国 已 形 成 东 北 华 北 华 中 华 东 川 渝 南 方 四 省 500 千 伏 跨 省 市 主 干 网 和 山 东 500 千 伏 电 网 以 及 西 北 的 结 构 紧 密 的 330 千 伏 电 网, 我 国 已 建 成 具 有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特 高 压 输 电 工 程, 电 压 等 级 达 750 千 伏, 最 高 可 达 1000 千 伏 配 电 业 务 基 本 任 务 是 把 电 力 从 输 电 系 统 传 送 分 配 给 用 户 配 电 环 节 上 接 输 电 系 统, 下 接 终 端 用 户, 配 电 系 统 本 身 不 使 用 不 储 存 电 能, 只 负 责 传 送 分 配 电 能 电 能 通 过 配 电 线 路 流 向 用 户, 电 表 记 录 用 户 使 用 的 电 量, 工 作 人 员 收 取 电 费 3. 系 统 调 度 环 节 系 统 运 行 调 度 包 括 协 调 发 电 厂 出 力 和 平 衡 负 荷 需 求 两 部 分 内 容 电 力 运 行 调 度 时 刻 监 控 负 荷 的 变 化, 下 达 电 厂 启 动 或 停 机 指 令, 实 时 调 度 整 个 电 网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会 根 据 典 型 负 荷 曲 线 提 前 为 电 厂 排 定 发 电 计 划, 但 由 于 难 以 预 测 实 际 电 力 需 求, 电 力 调 度 需 要 对 预 测 电 量 之 外 的 电 量 进 行 平 衡, 包 括 增 加 或 减 少 发 电 计 划, 在 必 要 的 条 件 下 调 整 用 户 电 力 需 求 电 力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的 基 本 方 针 是 提 高 能 源 效 率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加 强 电 网 建 设 大 力 开 发 水 电 优 化 发 展 煤 电 积 极 推 进 核 电 建 设 适 度 发 展 天 然 气 发 电 鼓 励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带 动 装 备 工 业 发 展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三 电 力 行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背 景 2008 年 以 来, 财 政 部 证 监 会 审 计 署 银 监 会 保 监 会 等 五 部 委 相 继 出 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 财 会 [2008]7 号 )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对 中 央 企 8

12 业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实 施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作 出 了 要 求, 并 提 供 了 依 据 和 指 导 方 针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政 策 基 本 规 范 和 配 套 指 引 发 布 后, 电 力 企 业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的 要 求, 两 大 电 网 企 业 五 大 发 电 集 团 电 力 建 设 电 力 设 计 企 业 及 辅 助 电 力 企 业 都 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中 做 出 了 表 率, 积 极 研 究 探 索 实 施 了 电 力 行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各 电 力 企 业 为 防 范 重 大 风 险, 合 理 保 证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确 保 资 产 安 全, 确 保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企 业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陆 续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对 有 效 防 范 风 险, 预 防 各 类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我 国 电 力 行 业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机 遇 期,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促 进 了 电 力 企 业 间 的 市 场 竞 争 但 中 国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加 大 煤 价 波 动 幅 度 大 环 境 保 护 及 社 会 责 任 要 求 加 大 跨 区 电 力 供 应 与 结 算 等 外 部 风 险 日 益 显 著, 伴 随 着 而 随 着 竞 争 加 剧, 电 力 企 业 普 遍 选 择 相 关 多 元 化 发 展, 经 营 业 务 日 益 复 杂 的 情 况, 经 营 风 险 亦 不 断 显 现, 利 润 空 间 变 小 管 理 难 度 变 大 等 问 题 已 成 为 电 力 企 业 极 为 棘 手 的 问 题, 尤 其 是 走 出 去 战 略, 电 力 企 业 逐 步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面 临 更 多 更 复 杂 的 局 面, 对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面 对 困 难 和 挑 战, 电 力 企 业 积 极 利 用 风 险 管 理 思 想 和 内 部 控 制 手 段, 深 度 挖 潜, 向 企 业 内 部 要 效 益, 涌 现 出 众 多 典 型 :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全 面 整 合 前 期 内 控 建 设 成 果, 以 标 准 流 程 为 载 体, 以 风 险 管 控 为 导 向, 以 授 权 管 理 为 约 束, 以 规 章 制 度 为 保 障, 以 内 控 评 价 为 手 段, 以 信 息 系 统 为 支 撑,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公 司 贯 穿 各 层 级 具 有 组 织 结 构 扁 平 化 业 务 流 程 标 准 化 内 控 责 任 岗 位 化 控 制 手 段 信 息 化 监 督 评 价 常 态 化 为 特 征 的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探 索 走 出 了 一 条 具 有 电 网 企 业 特 色 的 内 控 建 设 实 施 道 路, 基 本 可 实 现 全 集 团 内 控 在 线 管 理 和 风 险 实 时 防 控 ; 国 电 集 团 年 基 建 投 资 额 为 亿, 9

13 占 其 总 资 产 的 近 六 分 之 一, 故 选 择 基 建 财 务 内 控 作 为 重 点 突 破 口, 于 2011 年 在 哈 尔 滨 热 电 厂 成 功 完 成 试 点, 现 已 在 全 集 团 90 余 家 单 位 进 行 推 广 ; 华 能 集 团 高 度 重 视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控, 由 总 经 理 任 风 险 管 理 小 组 组 长, 分 管 副 总 及 总 会 为 副 组 长, 制 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及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风 险 分 类 总 表 两 个 配 套 细 则, 规 划 371 项 适 用 于 公 司 系 统 的 制 度, 完 成 制 度 制 ( 修 ) 订 305 项, 完 成 总 部 流 程 操 作 手 册 试 运 行, 现 已 在 全 集 团 289 家 单 位 完 成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化 一 期 建 设, 目 前 正 在 进 行 内 控 二 期 试 点 建 设 工 作 尽 管 电 力 企 业 已 经 在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控 领 域 取 得 了 较 大 成 果, 但 从 近 年 的 外 部 审 计 结 果 分 析, 当 前 电 力 企 业 在 管 理 方 面 仍 有 不 少 薄 弱 环 节, 内 部 控 制 需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和 加 强 如 何 在 电 力 行 业 高 效 规 范 的 建 设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需 要 有 先 进 的 操 作 指 南 提 供 参 考 10

14 第 二 章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电 力 企 业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和 配 套 指 引 的 要 求,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结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以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为 目 标, 以 风 险 管 理 为 导 向, 以 流 程 梳 理 为 基 础, 以 关 键 控 制 活 动 为 重 点, 制 订 内 部 控 制 整 体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明 确 总 体 建 设 目 标 和 分 阶 段 任 务 ; 要 按 照 管 理 制 度 化 制 度 流 程 化 流 程 信 息 化 的 要 求, 立 足 企 业 实 际, 倡 导 全 员 参 与 全 业 务 覆 盖, 注 重 控 制 实 效, 抓 好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基 础 工 作 和 关 键 环 节,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 要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年 度 评 价 与 审 计 工 作,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与 运 行 一 般 分 为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与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一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是 指 在 企 业 体 系 化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具 体 工 作 包 括 是 组 建 内 部 控 制 组 织 体 系 确 定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范 围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识 别 业 务 关 键 控 制 环 节 优 化 完 善 现 行 制 度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等 内 容 ( 一 ) 组 建 内 部 控 制 组 织 体 系 1. 健 全 治 理 结 构 电 力 企 业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建 立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依 法 设 置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公 司 高 级 经 理 层 等 组 织 机 构, 确 定 各 自 权 利 和 义 务 企 业 结 合 业 务 特 点 和 内 部 控 制 要 求 设 置 内 部 机 构, 明 确 职 责 权 限, 将 权 力 与 责 任 落 实 到 各 级 单 位 部 门 和 岗 位 2. 成 立 专 门 机 构 电 力 企 业 应 在 董 事 会 下 组 建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等 类 似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与 风 险 管 理 整 体 工 作 ; 电 力 企 业 应 在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成 立 专 门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部 门 或 在 已 有 部 门 中 成 11

15 立 具 有 此 类 职 能 的 专 门 机 构,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立 实 施 评 价 及 日 常 运 转, 该 机 构 应 配 备 适 当 的 人 员, 明 确 权 责 范 围, 应 归 属 最 高 管 理 层 管 理, 并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第 一, 人 员 要 具 备 内 部 控 制 与 风 险 管 理 专 业 知 识 能 力 ; 第 二, 具 备 确 保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长 效 运 转 的 资 源 配 备 ; 第 三, 具 备 监 督 与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工 作 的 权 利, 并 能 够 对 企 业 职 能 部 门 的 工 作 有 直 接 接 触 和 监 督 评 价 的 权 利 ; 第 四,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部 门 应 具 有 相 应 职 权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报 告 工 作 3. 强 化 专 业 岗 位 电 力 企 业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本 专 业 内 部 状 况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本 专 业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开 展, 配 合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公 室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等 相 关 工 作 业 务 部 门 应 配 备 专 人 或 专 岗,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本 专 业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工 作 4. 加 强 内 控 监 督 电 力 企 业 审 计 部 等 内 部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与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提 出 完 善 建 议 ( 二 ) 确 定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范 围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范 围 包 括 企 业 层 面 业 务 层 面 和 信 息 系 统 层 面 在 企 业 层 面, 开 展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与 沟 通 内 部 监 督 建 设, 确 保 企 业 整 体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在 业 务 层 面, 应 依 据 企 业 目 标 实 现 所 需 开 展 的 业 务 活 动, 构 建 企 业 全 业 务 流 程 框 架 一 般 来 说, 随 着 企 业 目 标 的 逐 级 分 解, 围 绕 这 些 目 标 的 实 现, 企 业 业 务 也 逐 级 划 分 为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不 同 等 级, 形 成 全 业 务 流 程 框 架 电 力 企 业 应 加 强 重 点 流 程 与 特 殊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着 力 抓 好 资 金 投 资 采 购 基 建 销 售 产 权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等 关 键 业 务 流 程 控 制, 加 强 境 外 资 产 金 融 及 其 衍 生 业 务 重 大 经 济 合 同 和 节 能 减 排 等 特 殊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确 定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业 务 范 围 12

16 在 信 息 系 统 层 面, 推 进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同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融 合 对 接, 结 合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进 程, 将 业 务 流 程 和 控 制 措 施 逐 步 固 化 到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在 线 运 行 ( 三 )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电 力 企 业 应 基 于 全 业 务 流 程 框 架, 对 影 响 企 业 目 标 实 现 的 风 险 开 展 识 别 与 评 估, 确 定 各 类 业 务 风 险 点, 评 估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明 确 相 应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 四 ) 识 别 业 务 关 键 控 制 环 节 电 力 企 业 应 依 据 评 估 出 的 业 务 风 险 点, 识 别 业 务 流 程 中 的 关 键 控 制 点, 并 记 录 在 内 部 控 制 文 档 中 关 键 控 制 点 是 指 在 相 关 流 程 中 影 响 力 和 控 制 力 相 对 较 强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控 制, 其 控 制 作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或 不 可 代 替 的 确 认 关 键 控 制 点 应 作 为 企 业 控 制 活 动 的 重 点, 对 其 实 行 全 面 严 格 的 管 理, 可 避 免 重 大 风 险 的 产 生 在 编 写 控 制 活 动 时 应 遵 循 五 个 W 一 个 H 的 原 则 : WHO: 谁 是 此 项 控 制 的 执 行 者 WHEN: 控 制 在 什 么 时 间 发 生 发 生 的 频 率 WHERE: 控 制 体 现 在 什 么 地 方 WHAT: 控 制 活 动 的 具 体 内 容 WHY: 此 项 控 制 的 目 的 HOW: 怎 样 实 施 此 项 控 制 ( 五 ) 优 化 完 善 现 行 制 度 电 力 企 业 应 以 流 程 为 基 础, 将 关 键 控 制 点 风 险 点 应 对 措 施 岗 位 责 任 等 内 容 以 制 度 形 式 固 化, 健 全 完 善 企 业 制 度 体 系 13

17 ( 六 )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电 力 企 业 应 依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结 合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覆 盖 全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规 范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1.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的 范 围 ; 2.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的 主 体 职 责 分 工 考 核 办 法 ; 3.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的 长 期 短 期 目 标 ; 4.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 5.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评 价 的 要 求 ( 如 评 价 的 范 围 及 缺 陷 评 估 标 准 等 ); 6.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持 续 维 护 及 监 督 的 要 求 等 ; 7.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 8. 内 部 控 制 考 核 管 理 内 容 一 般 情 况 下, 内 部 控 制 文 档 记 录 包 括 以 下 种 类, 但 企 业 也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制 定 特 殊 的 要 求 : 1. 流 程 图 : 用 符 号 和 图 形 来 表 示 公 司 业 务 和 文 件 凭 证 在 组 织 内 部 有 序 流 动 的 文 件, 要 以 主 业 务 流 程 的 子 流 程 为 单 位 绘 制 流 程 图, 并 重 点 强 调 关 键 控 制 活 动 所 在 的 环 节 流 程 图 中 的 关 键 控 制 活 动 应 与 控 制 矩 阵 中 的 关 键 控 制 活 动 保 持 一 致 2. 流 程 描 述 : 用 文 字 表 述 的 形 式 来 对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二 级 流 程 进 行 详 细 描 述 的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主 流 程 及 其 子 流 程 的 名 称 目 标 范 围 业 务 风 险 以 及 业 务 流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对 管 理 活 动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描 述 3. 控 制 矩 阵 : 以 表 格 的 形 式, 按 业 务 流 程 二 级 流 程 分 类 记 录 企 业 的 控 制 活 动, 反 应 控 制 活 动 与 控 制 目 标 之 间 的 关 系, 至 少 要 包 括 控 制 目 标 编 号 控 制 活 动 相 关 制 度 与 文 档 五 要 素 文 档 记 录 具 体 控 制 措 施 的 属 性, 例 如 控 14

18 制 频 率 控 制 性 质 等 4. 不 相 容 职 责 表 : 以 表 格 的 形 式 来 表 述 业 务 流 程 二 级 流 程 中 各 不 相 容 相 关 责 任 岗 位 描 述 控 制 活 动 中 的 不 同 部 门 岗 位 之 间 的 权 责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相 互 监 督 情 况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与 审 计 ( 一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是 指 对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价, 识 别 控 制 缺 陷, 形 成 评 价 结 论, 出 具 评 价 报 告 的 过 程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工 作 : 电 力 企 业 应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建 立 相 应 的 程 序 和 组 织, 完 成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编 制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上 市 公 司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对 外 披 露 报 告 信 息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程 序 包 括 制 定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组 成 评 价 工 作 组 实 施 现 场 测 试 认 定 控 制 缺 陷 汇 总 评 价 结 果 编 制 评 价 报 告 等 环 节 一 般 来 说,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组 通 常 由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部 门 和 企 业 内 部 相 关 部 门 的 业 务 骨 干 组 成, 选 拔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人 员 的 专 业 胜 任 能 力 和 职 业 道 德 素 养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组 成 员 组 成 分 工 时, 要 注 意 成 员 负 责 的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与 成 员 所 在 部 门 的 适 当 分 离, 确 保 成 员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独 立 性 必 要 时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可 以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协 助 工 作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应 当 包 括 内 部 控 制 的 设 计 与 运 行, 涵 盖 企 业 的 各 种 业 务 和 事 项, 对 实 现 控 制 目 标 的 各 个 方 面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综 合 的 评 价 2. 在 全 面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关 注 重 要 业 务 单 位 重 大 业 务 事 项 和 高 风 险 领 15

19 域, 对 专 业 管 理 规 范 的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事 项, 可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专 家 评 价 ; 对 经 营 管 理 财 务 领 域 要 重 点 评 价 3.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应 当 准 确 揭 示 经 营 管 理 的 风 险 状 况, 如 实 反 映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评 价 工 作 中 要 客 观 公 正, 要 通 过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提 高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对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的 认 识 4.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要 与 部 门 绩 效 考 核 与 员 工 奖 金 收 入 挂 钩, 通 过 高 频 率 的 检 查 评 价 考 核 促 进 企 业 全 员 认 真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从 而 达 到 通 过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通 过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的 目 的 企 业 可 以 考 虑 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固 化 至 信 息 系 统 中,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效 率 和 效 果 有 条 件 的 企 业 要 通 过 建 设 内 部 控 制 监 控 信 息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的 规 范 执 行 情 况, 将 风 险 控 制 防 范 在 事 前 和 事 中, 避 免 企 业 管 理 停 留 在 事 后 追 究 的 阶 段 在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过 程 中 使 用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以 下 优 点 : 1. 统 一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规 范 工 作 模 板 工 作 流 程, 辅 助 企 业 有 序 高 效 地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2. 能 够 将 每 个 内 部 控 制 点 有 效 性 的 责 任 落 实 到 具 体 流 程 负 责 人 的 日 常 工 作 和 绩 效 考 核 中, 由 流 程 负 责 人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流 程 及 内 部 控 制 点 的 持 续 更 新 及 维 护 3.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文 档 数 据 库, 统 一 文 档 格 式 及 文 档 编 号, 收 集 并 汇 总 在 评 价 过 程 各 个 阶 段 不 同 版 本 的 内 部 控 制 文 档, 便 于 文 档 管 理 及 维 护 4. 利 用 信 息 系 统 功 能 制 定 更 为 详 细 的 评 价 计 划, 将 评 价 计 划 按 照 管 理 层 级 和 管 理 部 门 分 解, 并 将 具 体 的 文 档 编 写 内 部 控 制 测 试 文 档 审 阅 整 改 整 改 跟 进 等 工 作 落 实 到 具 体 的 人 员, 由 系 统 自 动 记 录 各 项 工 作 的 完 成 过 程 及 状 态 16

20 5. 利 用 系 统 功 能 自 动 从 工 作 底 稿 中 获 得 内 部 控 制 执 行 的 证 据, 汇 总 发 现 的 各 类 问 题 等 企 业 管 理 层 可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搜 集 出 现 的 问 题, 监 督 各 方 面 工 作 的 进 展 6. 将 一 些 无 须 人 工 干 预 的 管 理 标 准 参 数 等 嵌 入 到 IT 系 统 中, 通 过 软 件 来 实 现 标 准 化 的 节 点 控 制, 减 少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的 人 工 控 制, 实 现 自 动 化 控 制, 降 低 成 本 同 时 又 保 障 执 行 到 位 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中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缺 陷 和 内 部 控 制 执 行 缺 陷, 企 业 应 重 复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和 内 部 控 制 优 化 工 作, 确 保 将 企 业 目 标 实 现 的 风 险 水 平 控 制 在 企 业 风 险 容 忍 度 内, 实 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良 性 循 环 更 新 的 长 效 机 制 ( 二 )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是 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委 托, 对 特 定 基 准 时 间 内 部 控 制 的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工 作 : 1. 模 拟 审 计 电 力 企 业 具 备 条 件 的 可 以 在 正 式 审 计 开 始 前, 提 前 进 行 模 拟 审 计, 从 而 使 企 业 获 得 更 系 统 的 测 试 方 法 更 专 业 的 整 改 建 议 更 客 观 的 缺 陷 评 定 更 全 面 的 程 序 预 演 实 施 模 拟 审 计 的 主 体 必 须 具 备 外 部 审 计 师 的 审 计 方 法 及 知 识 技 能, 但 模 拟 审 计 的 成 员 不 应 参 与 负 责 企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模 拟 审 计 时 样 本 抽 取 的 范 围 可 以 参 考 外 部 审 计 师 实 施 评 估 的 时 间 和 样 本 量 要 求 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以 企 业 本 身 为 主 体,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以 外 部 审 计 师 为 主 体, 是 检 查 并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的 合 法 性 充 分 性 有 效 性 及 适 宜 性, 并 出 具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人 员 要 适 当 参 与 财 务 报 告 流 程, 评 价 员 工 与 管 理 当 局 欺 诈 的 可 能 性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作 为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重 要 工 作, 能 够 监 督 推 17

21 动 企 业 将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落 到 实 处, 促 进 企 业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建 设, 提 升 企 业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是 企 业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不 可 或 缺 的 环 节 企 业 应 该 按 照 审 计 要 求 提 供 完 成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所 需 的 充 分 适 当 的 审 计 证 据 如 果 外 部 审 计 师 认 为 审 计 范 围 受 到 限 制, 导 致 无 法 获 取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所 需 的 充 分 适 当 的 审 计 证 据, 可 以 不 必 执 行 任 何 其 他 工 作, 即 对 内 部 控 制 出 具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外 部 审 计 师 在 发 表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之 前, 需 要 获 得 经 企 业 签 署 的 内 部 控 制 书 面 声 明 书 面 声 明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被 审 计 单 位 董 事 会 认 可 其 对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负 责 2. 被 审 计 单 位 已 对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了 评 价, 并 编 制 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3. 被 审 计 单 位 没 有 利 用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和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中 执 行 的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作 为 评 价 的 基 础 4. 被 审 计 单 位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得 出 的 结 论 5. 被 审 计 单 位 已 向 注 册 会 计 师 披 露 识 别 出 的 所 有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并 单 独 披 露 其 中 的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6. 被 审 计 单 位 已 向 注 册 会 计 师 披 露 导 致 财 务 报 表 发 生 重 大 错 报 的 所 有 舞 弊, 以 及 其 他 不 会 导 致 财 务 报 表 发 生 重 大 错 报, 但 涉 及 管 理 层 治 理 层 和 其 他 在 内 部 控 制 中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的 员 工 的 所 有 舞 弊 7.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以 前 年 度 审 计 中 识 别 出 的 且 已 与 被 审 计 单 位 沟 通 的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是 否 已 经 得 到 解 决, 以 及 哪 些 缺 陷 尚 未 得 到 解 决 8. 在 基 准 日 后, 内 部 控 制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是 否 存 在 对 内 部 控 制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的 其 他 因 素, 包 括 被 审 计 单 位 针 对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采 取 的 所 有 纠 正 措 施 书 面 声 明 的 实 际 内 容 要 求 企 业 不 仅 要 按 照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标 准 完 成 对 内 18

22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工 作 并 出 具 评 价 报 告, 还 应 向 外 部 审 计 师 披 露 所 识 别 出 的 所 有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及 舞 弊 情 况 同 时, 企 业 的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责 任 还 应 延 续 到 报 表 基 准 日 至 其 出 具 书 面 声 明 的 时 点, 即 企 业 应 对 内 部 控 制 在 该 期 间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做 出 说 明 在 整 合 审 计 中, 外 部 审 计 师 出 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其 日 期 应 该 与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日 期 相 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并 不 是 就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过 程 及 结 果 的 验 证, 也 不 是 对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本 身 发 表 意 见 ; 而 是 通 过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审 查 分 析 测 试 评 价, 确 定 其 可 信 程 度, 从 而 对 内 部 控 制 是 否 有 效 作 出 鉴 定 的 一 种 现 代 审 计 方 法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是 内 部 控 制 的 再 控 制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形 成 意 见 后,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评 价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要 素 的 列 报 是 否 完 整 和 恰 当 如 果 确 定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对 要 素 的 列 报 不 完 整 或 不 恰 当,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在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 增 加 强 调 事 项 段, 说 明 这 一 情 况 并 解 释 得 出 该 结 论 的 理 由 三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是 指 对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与 审 计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制 定 整 改 计 划 并 组 织 落 实,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不 断 完 善 提 升 内 部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与 优 化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工 作 : ( 一 ) 记 录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企 业 应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对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与 审 计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控 制 缺 陷 进 行 记 录, 说 明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成 因 表 现 形 式 和 影 响 程 度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应 以 对 企 业 目 标 达 成 的 影 响 程 度 为 标 尺 制 定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的 范 围 应 当 包 括 企 业 在 日 常 监 督 专 项 监 督 过 程 19

23 中 发 现 的 控 制 缺 陷, 以 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及 测 试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缺 陷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成 因 和 来 源 不 同,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的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企 业 层 面 和 业 务 层 面 的 设 计 有 效 性 控 制 缺 陷 和 运 行 有 效 性 控 制 缺 陷 ( 二 ) 制 定 缺 陷 整 改 方 案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结 束 后, 企 业 应 根 据 缺 陷 评 价 和 认 定 结 果, 确 定 缺 陷 整 改 的 先 后 顺 序, 制 定 缺 陷 整 改 方 案 一 般 来 讲, 企 业 应 当 针 对 每 一 个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都 必 须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电 力 企 业 应 以 控 制 目 标 为 核 心, 跳 出 部 门 和 流 程 的 局 限, 设 计 符 合 企 业 运 营 特 点 的 整 改 方 案 整 改 方 案 一 般 包 括 整 改 目 标 内 容 步 骤 措 施 方 法 和 期 限 此 外, 还 应 明 确 整 改 责 任 部 门 与 责 任 人, 并 跟 进 整 改 进 度, 保 留 整 改 证 据 ( 三 ) 完 善 企 业 制 度 体 系 1. 版 式 内 容 更 新 : 管 理 制 度 中 规 定 的 内 容 符 合 业 务 现 状, 但 依 据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相 关 要 求, 需 要 对 行 文 或 格 式 进 行 调 整 管 理 制 度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已 经 不 适 应 管 理 运 作 现 状, 需 要 对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更 新, 调 整 更 新 的 方 式 包 括 : 重 新 编 写 部 分 内 容, 对 某 些 制 度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按 照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删 减 合 并 或 者 替 换 等 2. 制 度 新 增 : 开 展 新 业 务 后, 需 要 增 加 的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原 业 务 流 程 梳 理 后 需 要 新 增 的 制 度 3. 名 称 更 新 :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体 系, 根 据 制 度 覆 盖 面 内 容 和 颗 粒 度 等 进 行 分 层 划 分, 统 一 制 度 名 称 如 划 分 为 准 则 或 规 则 制 度 管 理 办 法 细 则 或 程 序 及 其 他 ( 四 ) 优 化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随 着 电 力 企 业 经 营 活 动 的 发 展,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也 要 随 之 不 断 变 化, 进 而 反 映 内 部 控 制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的 设 计 及 执 行 情 况 电 力 企 业 应 制 定 内 部 控 20

24 制 标 准 体 系 更 新 维 护 机 制, 由 实 际 负 责 业 务 流 程 操 作 的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根 据 业 务 变 化 实 时 更 新,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的 时 效 性 和 实 用 性 21

25 第 三 章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内 部 环 境 确 立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的 总 体 态 度, 是 企 业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的 基 础, 是 有 效 实 施 风 险 管 理 的 保 障, 直 接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执 行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及 整 体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内 部 环 境 一 般 包 括 治 理 结 构 机 构 设 置 权 责 分 配 内 部 审 计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以 及 企 业 文 化 等 电 力 行 业 作 为 关 系 到 国 计 民 生 的 基 础 产 业, 安 全 生 产 不 仅 涉 及 到 电 力 行 业 自 身 效 益, 而 且 关 系 到 社 会 稳 定 和 各 用 电 企 业 的 生 产 安 全 因 此 电 力 企 业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必 须 要 全 面 遵 守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和 规 程 的 规 定, 以 追 求 人 机 环 境 管 理 等 要 素 优 化 配 置, 促 使 电 力 企 业 减 少 安 全 隐 患, 有 效 控 制 安 全 事 故, 达 到 行 为 规 范 设 备 先 进 环 境 可 靠 管 理 精 细 安 全 高 效 的 管 理 目 标 电 力 企 业 应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应 用 指 引 的 要 求, 在 组 织 架 构 发 展 战 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责 任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设 中, 充 分 认 识 到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是 决 定 控 制 活 动 能 否 有 效 开 展 的 关 键, 在 内 部 环 境 建 设 中 要 提 倡 行 业 道 德, 并 建 立 重 视 风 险 预 防 为 主 的 风 险 观 第 一 节 组 织 架 构 电 力 企 业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财 政 部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能 源 局 等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股 份 公 司 还 应 根 据 股 东 ( 大 ) 会 决 议 和 企 业 章 程, 结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明 确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理 层 和 企 业 内 部 各 层 级 机 构 设 置 人 员 编 制 职 责 权 限 工 作 程 序 和 相 关 要 求 电 网 企 业 主 要 采 用 层 级 直 线 制 组 织 结 构, 在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的 领 导 下, 由 经 理 层 设 置 职 能 部 门 归 口 管 理, 下 设 省 公 司, 每 个 省 公 司 下 设 若 干 个 地 市 ( 县 ) 级 供 电 公 司, 地 市 ( 县 ) 级 供 电 公 司 下 设 调 度 中 心 检 修 22

26 中 心 计 量 中 心 发 电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性 质 决 定 了 其 所 属 各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相 对 分 散 的 特 点, 因 此 大 型 发 电 企 业 大 多 在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由 经 理 层 设 置 职 能 部 门 进 行 归 口 管 理, 进 行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这 样 集 中 与 分 散 相 结 合 的 组 织 架 构 不 仅 可 以 保 证 发 电 企 业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统 一 管 理, 而 且 有 助 于 发 电 企 业 所 属 各 单 位 的 自 主 生 产 经 营, 适 合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一 关 注 要 点 ( 一 )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是 否 科 学 以 及 权 力 集 中 程 度 1. 组 织 架 构 应 科 学 设 计, 合 理 分 配 权 责, 避 免 机 构 重 叠 职 能 交 叉, 运 行 效 率 低 下 2. 组 织 机 构 的 设 置 要 保 证 与 控 股 股 东 相 关 信 息 完 整 披 露, 避 免 监 管 处 罚 ; 而 且 要 对 非 控 股 股 东 负 责, 防 止 侵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3. 要 保 证 董 事 会 对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实 施 履 行 职 责 4. 要 确 保 经 理 层 的 工 作 处 于 监 督 之 下, 保 证 组 织 架 构 设 置 合 理, 权 责 有 效 分 配 5. 组 织 机 构 内 部 的 部 门 权 力 应 相 互 制 约, 避 免 业 务 活 动 的 整 体 工 作 链 条 都 在 一 个 部 门 内 部 开 展, 使 业 务 管 理 在 企 业 内 失 去 监 督 ( 二 ) 岗 位 与 职 责 匹 配 1. 部 门 岗 位 与 职 责 分 解 要 科 学 合 理, 体 现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分 离 的 原 则 企 业 在 资 产 财 务 人 员 管 理 等 重 要 工 作 应 体 现 相 互 制 衡 的 原 则 2. 保 证 董 事 监 事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履 职 情 况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3. 关 键 人 员 的 知 识 与 经 营 能 力 符 合 岗 位 要 求, 特 殊 工 种 要 持 证 上 岗 23

27 ( 三 ) 组 织 结 构 运 行 情 况 顺 畅 管 理 规 范 1. 企 业 治 理 结 构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和 运 行 机 制 等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2. 企 业 及 时 发 现 组 织 架 构 设 计 和 运 行 可 能 存 在 的 缺 陷, 并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使 企 业 的 组 织 架 构 始 终 处 于 高 效 运 行 状 态 ( 四 ) 组 织 结 构 变 化 的 适 应 性 企 业 应 随 业 务 发 展 及 生 产 经 营 环 境 的 变 化 定 期 开 展 组 织 架 构 的 评 估 和 优 化 二 管 理 措 施 ( 一 )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1. 按 照 公 司 法 的 要 求,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建 立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应 当 按 照 科 学 精 简 高 效 透 明 制 衡 的 原 则, 综 合 考 虑 电 力 企 业 性 质 发 展 战 略 和 管 理 要 求 等 因 素, 合 理 设 置 内 部 职 能 机 构, 明 确 各 机 构 的 职 责 权 限, 避 免 职 责 交 叉 缺 失 或 权 责 过 于 集 中 2.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资 产 财 务 人 员 方 面 实 现 相 互 独 立, 并 制 定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防 范 关 联 交 易 程 序 3. 内 部 机 构 按 照 管 理 范 围 确 定 集 中 或 分 散 的 管 理 方 式 企 业 对 内 部 机 构 的 设 置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权 限 组 织 的 运 行 流 程 等 应 有 明 确 的 书 面 说 明 和 规 定, 以 防 止 出 现 关 键 职 能 缺 位 或 职 能 交 叉 的 现 象 4. 建 立 独 立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单 位, 在 企 业 各 项 业 务 活 动 的 最 小 组 织 机 构 中 配 备 内 部 控 制 负 责 人, 形 成 内 部 控 制 组 织 网 状 体 系, 把 内 部 控 制 的 各 项 要 求 体 现 在 所 有 的 业 务 活 动 中 5. 实 行 专 业 化 区 域 化 社 会 化 的 分 工 协 作, 以 提 高 企 业 的 劳 动 效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24

28 ( 二 ) 岗 位 职 责 匹 配 1.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董 事 会 在 战 略 及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限 做 出 规 定, 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中 明 确 董 事 会 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及 实 施 的 最 终 责 任 人, 对 企 业 战 略 发 展 风 险 评 估 内 部 监 督 及 自 我 评 价 工 作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2. 在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中 对 董 事 监 事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及 职 责 作 出 规 定, 做 到 分 工 明 确 权 限 清 晰 3. 科 学 合 理 分 解 各 部 门 职 能, 明 确 各 岗 位 名 称 职 责 范 围 岗 位 要 求 工 作 内 容 和 沟 通 关 系 等, 明 确 具 体 任 职 条 件 和 沟 通 关 系 等 内 容 4. 关 键 岗 位 员 工 权 责 明 确, 具 备 相 应 履 职 能 力, 建 立 关 键 岗 位 员 工 轮 换 制 度 和 强 制 休 假 制 度 5. 按 照 以 需 设 岗 因 事 设 岗 的 原 则, 结 合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进 行 岗 位 劳 动 分 析 基 础 上, 科 学 设 置 岗 位 6. 国 有 电 力 企 业 党 委 ( 党 组 ) 领 导 人 员 与 董 事 会 成 员 经 理 层 成 员 实 行 双 向 进 入 交 叉 任 职 ( 三 ) 组 织 架 构 运 行 1. 电 力 企 业 根 据 组 织 架 构 的 设 计 规 范, 对 现 有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进 行 全 面 的 梳 理, 确 保 本 企 业 治 理 结 构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和 运 行 机 制 等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2. 上 市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和 上 市 要 求 的 范 围 和 标 准, 及 时 完 整 披 露 与 控 股 股 东 相 关 的 信 息 3. 制 定 相 应 制 度 明 确 经 理 层 的 权 力, 并 通 过 建 立 实 行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对 企 业 财 务 收 支 和 经 济 活 动 经 济 责 任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审 计 负 责 人 向 董 事 会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4. 企 业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的 设 置 与 运 行 应 适 应 信 息 沟 通 的 要 求, 有 利 于 信 息 25

29 的 上 传 下 达 和 在 各 层 级 各 业 务 活 动 间 传 递, 有 利 于 为 员 工 提 供 履 行 职 权 所 需 的 信 息 5.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部 门 要 定 期 检 查 组 织 机 构 运 行 情 况, 及 时 向 最 高 管 理 层 提 出 组 织 机 构 运 行 情 况 报 告 ( 四 ) 组 织 架 构 优 化 1. 企 业 对 组 织 架 构 进 行 调 整 时, 应 充 分 听 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的 意 见, 按 照 规 定 的 权 限 和 程 序 审 批 通 过 后 予 以 调 整 及 优 化, 并 及 时 将 调 整 结 果 以 适 当 的 形 式, 通 报 给 企 业 全 体 员 工 2. 企 业 应 不 断 健 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为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奠 定 扎 实 基 础, 提 升 经 营 管 理 效 能, 以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3. 企 业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应 支 持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施, 并 根 据 环 境 变 化 做 出 及 时 调 整 第 二 节 发 展 战 略 电 力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是 指 企 业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在 分 析 外 部 环 境 内 部 条 件 现 状 及 其 变 化 趋 势 的 基 础 上, 为 企 业 的 长 期 生 存 与 发 展 所 作 出 的 未 来 一 定 时 期 内 的 方 向 性 整 体 性 全 局 性 的 定 位 发 展 目 标 和 相 应 的 实 施 方 案 电 力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包 括 3 至 5 年 中 期 发 展 规 划 和 10 年 远 景 目 标, 编 制 重 点 为 3 至 5 年 发 展 规 划, 需 根 据 电 力 企 业 外 部 环 境 和 内 部 情 况 的 变 化 和 发 展 适 时 滚 动 调 整 电 力 企 业 必 须 服 从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大 局, 服 务 于 国 家 整 体 利 益 和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同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协 调 一 致, 保 障 安 全 可 靠 供 电, 维 护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26

30 一 关 注 要 点 ( 一 ) 发 展 战 略 的 科 学 性 前 瞻 性 与 引 领 性 电 力 企 业 在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时, 要 重 点 关 注 其 全 局 性 和 长 期 性,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国 内 外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及 竞 争 对 手 状 况 可 利 用 资 源 水 平 等, 确 保 其 具 有 前 瞻 性, 引 领 企 业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 二 ) 发 展 战 略 的 协 调 性 1. 发 展 战 略 要 同 企 业 管 理 模 式 和 市 场 运 作 方 式 的 快 速 变 化 相 协 调 2. 电 力 企 业 在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时, 要 综 合 平 衡 各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及 上 下 游 产 业 的 制 约 条 件, 适 应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平 衡 发 展 及 调 控 机 制, 符 合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布 局 和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方 向, 确 保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符 合 相 关 战 略 目 标 和 政 策 ( 三 ) 发 展 战 略 的 执 行 与 调 整 1. 电 力 企 业 要 保 证 企 业 发 展 目 标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要 使 企 业 战 略 规 划 同 各 经 营 计 划 一 致 2. 要 定 期 持 续 监 控 战 略 的 实 施 效 果, 确 保 发 展 战 略 在 执 行 中 出 现 偏 差 时 能 及 时 诊 断 并 调 整 二 管 理 措 施 ( 一 ) 战 略 机 构 设 置 与 工 作 要 求 1.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负 责 战 略 目 标 和 发 展 规 划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科 学 论 证, 制 定 明 确 的 发 展 目 标 2.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 方 案 应 经 过 企 业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批 准 3.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建 立 满 足 企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27

31 履 历 任 职 资 格 及 人 数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4. 战 略 委 员 会 定 位 明 确 职 责 清 晰, 按 规 定 流 程 任 命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5.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能 力 要 达 到 相 应 要 求, 战 略 委 员 会 按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6.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要 明 确 会 议 召 开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提 案 审 议 保 密 和 会 议 纪 录 等 内 容, 满 足 企 业 管 理 要 求 7.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方 案 时, 应 重 点 关 注 其 全 局 性 长 期 性 和 可 行 性, 如 果 发 现 重 大 问 题, 应 当 责 成 战 略 委 员 会 对 方 案 作 出 调 整 ( 二 ) 发 展 战 略 的 环 境 因 素 研 究 1. 国 内 政 策 因 素 深 入 研 究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和 体 制 改 革 战 略, 对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行 业 整 体 发 展 水 平 发 展 趋 势 等 认 真 分 析, 对 导 致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不 符 合 国 家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的 方 案 及 时 调 整, 避 免 企 业 长 期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规 划 不 合 理, 重 大 决 策 失 误 导 致 企 业 资 源 严 重 浪 费 或 企 业 经 营 陷 入 困 境 2. 海 外 政 治 军 事 因 素 电 力 企 业 在 海 外 发 展 时, 要 综 合 分 析 所 在 国 政 权 更 替 暴 乱 战 争 等 因 素, 防 止 企 业 蒙 受 损 失 3. 经 济 环 境 因 素 包 括 利 率 因 素 汇 率 因 素 通 胀 因 素 等, 要 特 别 注 重 研 究 发 展 战 略 与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的 对 应 关 系, 防 止 盲 目 追 求 规 模 效 益, 当 电 力 需 求 下 滑 波 动 时, 导 致 发 电 资 源 与 网 架 资 源 浪 费 4. 社 会 环 境 因 素 电 力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往 往 涉 及 能 源 安 全 环 境 保 护 移 民 安 置 等 问 题, 发 展 战 略 的 制 定 要 适 应 当 地 的 社 会 人 文 环 境 5. 自 然 环 境 因 素 电 力 项 目 对 所 在 地 的 自 然 环 境, 如 气 象 地 质 自 然 资 源 水 文 条 件 等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发 展 战 略 要 综 合 考 虑 电 力 项 目 可 能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等 因 素, 制 定 妥 善 措 施, 取 得 更 好 的 发 展 28

32 6. 市 场 因 素 电 力 投 资 项 目 因 建 设 运 行 周 期 长, 往 往 在 项 目 开 发 环 境 产 业 配 套 竞 争 格 局 电 价 电 量 需 求 筹 资 及 合 同 履 约 等 方 面 存 在 较 多 的 不 确 定 性, 在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时, 要 对 市 场 因 素 做 好 前 瞻 性 的 预 测 ( 三 ) 发 展 战 略 方 案 的 调 查 研 究 制 定 1. 企 业 在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时 应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并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在 企 业 内 部 充 分 沟 通 发 展 战 略 方 案 应 履 行 企 业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2. 各 相 关 部 门 与 单 位 在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过 程 中, 应 进 行 详 尽 的 研 究 和 评 价, 保 证 其 科 学 性 前 瞻 性, 按 要 求 将 规 划 方 案 上 报 相 关 电 力 主 管 部 门 3. 实 行 集 体 决 策 制 度, 建 立 决 策 实 施 责 任 制 度 和 决 策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4. 建 立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过 程 的 授 权 审 批 制 度, 明 确 相 关 机 构 或 领 导 的 审 批 权 限, 发 展 战 略 与 发 展 规 划 制 定 的 决 策 过 程 应 保 留 完 整 的 书 面 记 录 ( 四 ) 发 展 战 略 的 落 实 1. 电 力 企 业 应 根 据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发 展 规 划 与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编 制 全 面 预 算, 将 年 度 目 标 分 解 落 实 企 业 战 略 委 员 会 应 加 强 对 发 展 战 略 实 施 情 况 的 监 控, 定 期 收 集 和 分 析 相 关 信 息, 对 于 明 显 偏 离 发 展 战 略 的 情 况 及 时 报 告 2. 企 业 所 属 各 级 单 位 及 部 门 应 将 发 展 战 略 方 案 层 层 细 化 落 实 至 企 业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避 免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与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施 路 径 有 较 大 偏 差, 导 致 发 展 战 略 无 法 有 效 实 施 3. 企 业 经 理 层 通 过 制 定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和 全 面 预 算 将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分 解, 细 化 到 季 度 月 度, 并 将 责 任 落 实 到 部 门 和 岗 位 4. 各 相 关 部 门 对 企 业 战 略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及 时 监 控 和 分 析, 避 免 工 作 偏 离 目 标 方 向, 影 响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5. 定 期 召 开 发 展 战 略 工 作 会 议, 组 织 分 析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对 实 施 计 划 的 完 成 情 况 和 存 在 问 题 进 行 检 查 落 实 29

33 6.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定 期 组 织 检 查 实 施 计 划 的 完 成 情 况, 编 写 发 展 战 略 总 结 ( 五 ) 发 展 战 略 的 优 化 1. 当 外 部 环 境 内 部 条 件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企 业 应 及 时 修 正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应 适 应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2. 避 免 发 展 目 标 偏 离 实 际, 或 发 展 目 标 频 繁 变 动, 损 害 企 业 发 展 的 连 续 性 3. 避 免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过 于 细 致, 对 变 化 过 于 敏 感, 导 致 发 展 目 标 偏 离 实 际, 或 发 展 目 标 频 繁 变 动 4.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全 面 详 细 解 读 各 类 约 束 条 件,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流 程 上 报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备 案, 避 免 企 业 资 源 浪 费 5. 因 经 济 形 势 产 业 政 策 技 术 进 步 行 业 状 况 以 及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确 需 对 发 展 战 略 做 出 调 整 优 化 甚 至 转 型 时, 应 按 照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调 整 发 展 战 略 或 实 现 战 略 转 型 第 三 节 人 力 资 源 电 力 行 业 的 人 力 资 源 是 指 电 力 企 业 组 织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而 任 用 的 各 种 人 员, 包 括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全 体 员 工 电 力 行 业 人 才 密 集, 管 理 规 范, 员 工 忠 诚 度 高, 人 员 流 动 率 低,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培 训 体 系 健 全 电 力 企 业 也 存 在 一 些 制 约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瓶 颈 问 题,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与 规 划 管 理 需 要 强 化 系 统 性 与 前 瞻 性 ; 人 员 配 置 机 制 不 能 完 全 市 场 化, 人 才 短 缺 与 人 员 富 余 并 存 的 结 构 性 矛 盾 突 出 ; 人 才 评 价 机 制 和 公 开 公 平 的 竞 争 机 制 有 待 强 化 ; 薪 酬 分 配 机 制 不 尽 合 理, 绩 效 管 理 精 细 化 水 平 有 待 提 高 ; 高 度 集 30

34 成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尚 未 成 熟, 培 训 考 核 晋 升 待 遇 发 展 一 体 化 的 人 才 成 长 机 制 亟 待 完 善 等 一 关 注 要 点 ( 一 )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与 程 序 1. 人 力 资 源 规 定 符 合 政 策, 遵 守 人 力 资 源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2.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程 序 流 程 清 晰, 员 工 招 聘 培 训 晋 升 和 薪 酬 程 序 规 范 ( 二 ) 人 员 招 聘 与 退 出 1. 企 业 人 员 数 量 与 业 务 发 展 速 度 需 求 匹 配 2. 建 立 合 理 的 人 力 资 源 退 出 机 制, 防 止 可 能 导 致 的 法 律 诉 讼 或 企 业 声 誉 受 损 3. 规 范 办 理 离 职 的 依 据 流 程 条 件 等, 签 订 保 密 协 议, 与 退 出 员 工 约 定 保 守 商 业 秘 密 和 禁 止 在 同 业 就 业 的 期 限, 以 确 保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和 商 业 秘 密 的 安 全 ( 三 ) 员 工 培 训 1. 企 业 应 制 定 培 训 制 度, 每 年 初 制 定 员 工 培 训 计 划 2. 建 立 员 工 培 训 档 案, 按 照 制 度 规 定 和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员 工 培 训, 并 进 行 考 核 和 评 估 ( 四 ) 绩 效 考 核 1. 建 立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考 核 覆 盖 全 员, 考 核 结 果 具 有 客 观 性, 防 止 绩 效 考 核 对 关 键 岗 位 激 励 或 约 束 不 足, 对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的 任 用 监 督 及 激 励 不 够, 影 响 员 工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力 2. 对 关 键 员 工 离 职 进 行 审 查 或 离 任 审 计, 安 排 足 够 时 间 进 行 工 作 交 接 31

35 ( 五 ) 薪 酬 管 理 1.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根 据 企 业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薪 酬 管 理, 并 结 合 每 年 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进 行 控 制 2. 人 力 资 源 激 励 约 束 制 度 合 理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管 理 完 善, 防 止 因 薪 酬 可 能 导 致 的 人 才 流 失 经 营 效 率 低 下 或 关 键 技 术 泄 密 等 问 题 二 管 理 措 施 ( 一 ) 人 力 资 源 的 政 策 与 程 序 1. 按 照 精 干 高 效 的 原 则, 规 范 企 业 机 构 设 置 和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职 数, 减 少 管 理 层 级, 控 制 管 理 幅 度,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形 成 规 范 有 序 信 息 畅 通 运 转 协 调 控 制 有 力 的 管 理 体 系 2. 参 照 企 业 标 准 员 工 用 工 人 数, 核 定 企 业 定 员, 按 定 员 组 织 生 产 3. 按 照 以 需 设 岗 因 事 设 岗 的 原 则, 结 合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岗 位 劳 动 分 析 基 础 上, 科 学 设 置 岗 位 4. 完 善 岗 位 规 范, 明 确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标 准 工 作 流 程 任 职 条 件 5. 企 业 统 一 规 范 岗 位 级 别 区 间, 明 确 典 型 岗 位 的 级 别 各 级 单 位 按 企 业 的 统 一 要 求, 规 范 岗 位 级 别 对 新 增 岗 位 和 岗 位 劳 动 要 素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的, 重 新 进 行 岗 位 劳 动 测 评 和 定 级 6. 企 业 依 法 与 员 工 在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进 一 步 规 范 签 约 双 方 的 行 为 可 参 照 劳 动 合 同 文 本,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完 善 劳 动 合 同 内 容, 增 强 劳 动 合 同 的 针 对 性, 强 化 履 约 监 督, 突 出 违 约 责 任, 充 分 发 挥 劳 动 合 同 对 于 吸 引 稳 定 和 留 住 关 键 岗 位 优 秀 人 才 的 作 用 7. 依 法 开 展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变 更 续 订 终 止 解 除 等 工 作, 并 视 实 32

36 际 情 况, 依 法 与 员 工 签 订 上 岗 待 岗 等 有 关 补 充 协 议 ( 二 ) 人 员 招 聘 与 退 出 1. 企 业 应 当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总 体 规 划,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职 责 权 限 任 职 条 件 和 工 作 要 求, 并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需 要, 制 定 年 度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计 划 2. 企 业 招 聘 应 遵 循 德 才 兼 备 以 德 为 先 和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通 过 公 开 招 聘 竞 争 上 岗 等 多 种 方 式 选 聘 优 秀 人 才 3. 招 聘 工 作 由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统 一 负 责, 进 行 筛 选 与 录 用, 并 依 法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建 立 选 聘 人 员 试 用 期 和 上 岗 前 培 训 制 度, 试 用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正 式 上 岗 4. 企 业 应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建 立 健 全 员 工 辞 职 退 休 等 退 出 机 制, 明 确 退 出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确 保 员 工 退 出 机 制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5. 企 业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离 职 前, 应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进 行 工 作 交 接 或 进 行 离 任 审 计 ( 三 ) 员 工 培 训 1. 在 职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应 定 期 参 加 培 训, 企 业 后 备 干 部 应 在 任 职 前 参 加 岗 前 培 训 2. 集 团 公 司 委 派 推 荐 的 董 事 监 事, 应 结 合 其 岗 位 职 责 和 能 力 要 求, 在 上 岗 前 参 加 相 关 培 训 3. 按 照 统 一 规 划 统 一 标 准 分 级 管 理 各 负 其 责 的 原 则, 制 定 教 育 培 训 规 划, 建 立 健 全 先 培 训 后 就 业 先 培 训 后 上 岗 先 培 训 后 转 岗 和 在 职 定 期 培 训 制 度 3. 严 格 执 行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对 需 要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上 岗 ( 转 岗 晋 升 ) 的 员 工, 进 行 岗 前 资 格 培 训, 合 格 并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已 经 在 岗 的 员 工, 要 限 期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在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资 格 准 入 的 专 业 和 岗 位 上 工 33

37 作 的 人 员, 应 参 加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并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从 事 特 种 作 业 的 员 工,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经 过 培 训 考 核, 并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方 能 上 岗 4. 员 工 取 得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上 岗 后, 还 应 定 期 参 加 岗 位 所 需 知 识 更 新 和 技 能 提 高 的 培 训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生 产 技 能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培 训 制 度 的 要 求, 完 成 技 术 问 答 事 故 预 想 应 急 演 练 等 培 训 项 目 5. 生 产 技 能 人 员 应 按 照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的 要 求, 经 过 相 关 培 训,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取 得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坚 持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与 职 业 鉴 定 考 核 相 分 离 的 原 则, 保 证 鉴 定 考 核 结 果 的 客 观 公 正 6.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应 定 期 组 织 参 加 以 知 识 和 技 能 更 新 补 充 拓 展 为 重 点 内 容 的 教 育 培 训 高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按 要 求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7.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提 高 员 工 队 伍 的 文 化 教 育 水 平, 不 断 改 善 员 工 队 伍 的 专 业 知 识 结 构 技 能 人 员 一 般 应 达 到 技 校 及 以 上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一 般 应 达 到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中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一 般 应 达 到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8. 建 立 和 完 善 培 训 与 使 用 相 结 合 的 制 度, 将 教 育 培 训 与 薪 酬 待 遇 职 位 晋 升 评 先 创 优 挂 钩 9. 改 革 教 育 培 训 方 式, 坚 持 以 岗 位 培 训 为 主, 大 力 开 展 岗 前 培 训 岗 位 培 训 转 岗 培 训 和 再 就 业 培 训, 广 泛 进 行 岗 位 练 兵 技 能 竞 赛 和 技 术 交 流, 鼓 励 员 工 自 我 培 训, 倡 导 岗 位 成 才, 努 力 创 建 学 习 型 企 业 ( 四 ) 绩 效 考 核 1. 在 完 善 绩 效 考 评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全 面 推 行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制 度 实 行 以 岗 定 薪, 岗 变 薪 变, 上 下 浮 动, 把 员 工 的 收 入 同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和 员 工 承 担 的 34

38 岗 位 责 任 及 个 人 的 工 作 业 绩 挂 钩 2. 简 化 工 资 结 构, 合 理 拉 开 收 入 差 距, 薪 酬 分 配 向 关 键 岗 位 和 优 秀 人 才 倾 斜, 使 其 收 入 水 平 与 所 在 区 域 人 才 市 场 水 平 相 适 应,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薪 酬 水 平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3.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是 干 部 任 免 晋 升 交 流 奖 惩 的 重 要 依 据, 是 其 他 类 考 核 的 参 照 基 础 4. 考 核 指 标 分 为 年 度 考 核 指 标 和 中 ( 长 ) 期 考 核 指 标 ( 一 般 为 三 年 ), 根 据 被 考 核 单 位 的 业 务 性 质 类 别, 实 行 基 本 指 标 加 分 类 指 标 的 方 法, 设 定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5. 绩 效 考 核 由 相 关 部 门 制 定 方 案, 依 据 工 作 完 成 程 度 进 行 绩 效 考 核 相 关 部 门 将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予 以 公 告 后,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运 用 考 核 结 果 计 发 绩 效 工 资 ( 五 ) 薪 酬 管 理 1.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按 劳 分 配 与 按 生 产 要 素 分 配 相 结 合, 效 率 优 先, 兼 顾 公 平 ; 企 业 工 资 水 平 与 其 所 在 地 劳 动 力 市 场 价 位 相 适 应 2. 根 据 国 家 的 有 关 政 策, 企 业 可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具 体 分 配 办 法, 采 用 灵 活 多 样 的 工 资 支 付 形 式 和 分 配 方 法 3. 推 进 企 业 内 部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改 进 和 完 善 现 行 工 资 分 配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以 岗 位 工 资 为 主 的 基 本 工 资 制 度, 探 索 适 应 电 力 行 业 特 点 的 岗 位 工 资 实 现 形 式 ( 如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制 岗 位 薪 点 工 资 制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制 等 ), 使 职 工 工 资 收 入 与 其 岗 位 职 责 工 作 业 绩 和 实 际 贡 献 直 接 挂 钩 4. 对 所 属 企 业 实 行 资 产 经 营 安 全 生 产 党 风 廉 政 等 责 任 制, 并 按 考 核 结 果 对 经 营 者 进 行 奖 励 ; 根 据 各 企 业 目 标 责 任 制 完 成 情 况 对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进 行 奖 惩, 将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收 入 与 其 承 担 的 责 任 业 绩 风 险 挂 钩 35

39 5. 提 倡 对 企 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实 行 按 岗 位 按 任 务 按 业 绩 ( 科 技 成 果 ) 确 定 薪 酬 的 分 配 办 法 6. 提 倡 在 具 备 条 件 的 企 业 积 极 探 索 按 劳 分 配 和 按 生 产 要 素 分 配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使 管 理 技 术 资 本 等 生 产 要 素 参 与 分 配 对 为 企 业 做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人 员, 可 探 索 建 立 项 目 成 果 奖 励 新 增 净 利 润 提 成 关 键 技 术 折 价 入 股 奖 励 股 份 期 权 等 制 度, 形 成 对 优 秀 人 才 紧 缺 人 才 的 有 效 激 励 7. 实 施 人 才 强 企 战 略, 对 列 入 人 才 库 的 有 关 人 才 发 放 津 贴 8. 对 社 会 招 聘 的 特 殊 人 才 和 社 会 通 用 工 种 实 行 按 劳 动 力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工 资 9. 实 行 工 资 总 额 与 经 济 效 益 挂 钩, 并 根 据 企 业 的 不 同 特 点 实 行 不 同 的 挂 钩 方 式, 建 立 企 业 工 资 总 额 随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变 动 的 管 理 机 制 10. 建 立 有 效 的 薪 酬 管 理 机 制, 合 理 设 计 薪 酬 体 系, 合 理 安 排 薪 酬 支 付 资 金, 确 保 薪 酬 基 数 具 有 激 励 作 用, 增 强 企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第 四 节 社 会 责 任 社 会 责 任 是 指 企 业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应 当 履 行 的 社 会 职 责 和 义 务, 主 要 包 括 安 全 生 产 产 品 质 量 环 境 保 护 资 源 节 约 促 进 就 业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等 电 力 行 业 所 承 担 的 社 会 责 任 包 括 电 力 生 产 安 全 监 察 用 电 监 察 电 能 质 量 环 境 保 护 电 力 交 易 电 网 运 行 促 进 就 业 员 工 权 益 等 活 动 电 力 是 社 会 生 活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资 源, 电 力 的 可 靠 供 应 关 系 到 社 会 的 各 个 方 面 电 力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电 力 行 业 属 于 生 产 高 危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成 为 重 中 之 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是 一 个 系 统 工 程, 涉 及 电 力 企 业 管 理 工 作 的 诸 多 方 面, 本 指 南 第 六 章 第 一 节 对 此 进 行 了 详 细 描 述 36

40 一 关 注 要 点 ( 一 ) 安 全 生 产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制 观 念,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落 实 各 级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完 善 各 项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有 效 防 止 重 大 恶 性 事 故 的 发 生, 提 高 安 全 生 产 水 平,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到 位, 责 任 落 实, 防 止 企 业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 二 ) 产 品 质 量 电 力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是 指 电 能 质 量 的 有 关 参 数, 电 能 质 量 参 数 中 电 网 频 率 电 压 参 数 等 不 符 合 要 求,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巨 额 赔 偿 形 象 受 损 甚 至 破 产 电 力 企 业 对 电 网 频 率 合 格 率 主 网 电 压 合 格 率 电 压 波 动 与 闪 变 合 格 率 三 相 电 压 不 平 衡 度 合 格 率 电 压 正 旋 波 畸 变 合 格 率 等 数 据 重 点 监 控, 建 立 电 能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组 织, 专 门 开 展 电 能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工 作,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为 社 会 提 供 安 全 合 格 的 电 能, 满 足 社 会 用 电 需 求 ( 三 ) 环 境 保 护 环 境 保 护 投 入 不 足, 资 源 耗 费 大,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或 资 源 枯 竭,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巨 额 赔 偿 缺 乏 发 展 后 劲 或 停 业 电 力 要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坚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与 电 力 建 设 和 生 产 同 步 规 划 同 步 实 施 同 步 发 展 电 力 建 设 和 生 产 应 依 法 保 护 环 境, 遵 守 国 家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并 依 法 保 护 企 业 合 法 权 益 依 靠 科 技 进 步, 采 用 新 技 术, 推 行 文 明 清 洁 生 产, 减 少 有 害 物 质 排 放,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和 其 他 公 害 ( 四 ) 促 进 就 业 和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促 进 就 业 和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不 够, 可 能 导 致 员 工 积 极 性 受 挫, 影 响 企 业 发 展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在 岗 员 工 要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保 证 工 37

41 作 场 所 机 会 均 等 和 员 工 多 元 化, 坚 持 同 工 同 酬 男 女 平 等 民 族 平 等 的 用 工 政 策, 保 持 企 业 工 作 岗 位 稳 定, 促 进 充 分 就 业 ( 五 )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者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企 业 管 理 者 对 企 业 落 实 社 会 责 任, 有 领 导 示 范 作 用, 因 此 企 业 管 理 者 要 主 动 落 实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要 求, 自 觉 将 内 部 工 作 转 化 为 社 会 贡 献 和 综 合 价 值, 以 回 应 社 会 期 望 提 升 工 作 质 量 企 业 应 提 高 管 理 者 的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公 益 方 面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关 心 帮 助 社 会 弱 势 群 体, 支 持 慈 善 事 业 二 管 理 措 施 ( 一 ) 安 全 生 产 1. 电 力 企 业 要 建 立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核 心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三 级 安 全 网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计 划 工 作 票 管 理 操 作 票 管 理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规 定 动 火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紧 急 救 灾 预 案 等 一 系 列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2. 为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的 有 效 实 施, 要 建 立 安 全 大 检 查 事 故 调 查 定 期 安 全 活 动 隐 患 整 改 事 故 演 练 检 查 违 章 作 业 等 落 实 检 查 监 督 和 评 价 体 系 3. 责 任 制 落 实 包 括 安 全 责 任 制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网 责 任 制 等 电 力 企 业 各 级 人 员 应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提 高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规 定 各 级 人 员 应 在 各 自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对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和 维 护 执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严 肃 性 负 责 4. 对 发 生 的 事 故 障 碍 异 常 等 不 安 全 情 况, 坚 持 事 故 原 因 没 有 查 清 不 放 过 事 故 责 任 者 没 有 严 肃 处 理 不 放 过 广 大 职 工 没 有 受 到 教 育 不 放 过 防 范 措 施 没 有 落 实 不 放 过 的 原 则, 认 真 调 查 分 析, 做 出 正 确 的 事 故 分 析 结 论 38

42 各 生 产 部 门 对 内 承 包 的 生 产 任 务 和 对 外 承 包 的 经 营 项 目,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责 任, 执 行 安 全 措 施 5. 充 分 考 虑 社 会 和 环 境 因 素, 科 学 开 展 电 网 建 设 全 面 落 实 电 网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与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全 面 落 实 电 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制 度 6. 改 变 传 统 的 周 期 性 检 修 方 式, 变 以 往 的 逢 停 必 修 为 应 修 必 修, 实 现 设 备 状 态 检 修, 节 约 大 量 的 人 力 物 力, 全 面 提 升 检 修 效 率 加 强 与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沟 通, 向 社 会 及 时 发 布 检 修 的 相 关 信 息, 增 强 检 修 工 作 的 透 明 度, 尊 重 维 护 广 大 用 户 的 利 益, 赢 得 理 解 和 支 持 7.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障 电 网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杜 绝 大 面 积 停 电 事 故 最 大 限 度 地 发 挥 电 网 的 电 力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功 能,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提 高 供 电 可 靠 率 最 大 限 度 地 推 进 节 能 环 保 调 度, 保 证 资 源 的 高 效 利 用 8. 企 业 应 制 定 各 级 各 类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并 定 期 演 练 9. 企 业 应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促 进 企 业 主 体 安 全 责 任 的 落 实 10. 企 业 应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使 安 全 知 识 成 为 员 工 应 掌 握 的 基 本 知 识 ( 二 ) 产 品 质 量 1. 贯 彻 电 力 生 产 的 方 针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电 力 运 行 方 面 的 各 项 规 程 规 章 制 度, 建 立 各 级 电 力 运 行 管 理 的 责 任 考 核 制 度 和 电 力 运 行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和 督 促 实 施 2. 加 强 对 各 级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掌 握 运 行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的 配 备 情 况,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设 置 运 行 机 构 调 配 人 员 3. 健 全 现 场 生 产 指 挥 系 统, 各 级 人 员 能 履 行 其 职 责 和 权 限, 建 立 正 常 的 生 产 秩 序 和 必 要 的 会 议 制 度 39

43 4.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以 身 作 则, 深 入 现 场, 定 期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巡 视, 掌 握 主 要 设 备 的 运 行 状 况 及 存 在 问 题, 促 进 文 明 生 产 5. 对 重 要 操 作 和 重 点 工 作, 管 理 人 员 应 监 护 和 监 督 指 导 现 场 重 要 操 作 及 复 杂 性 操 作, 组 织 大 修 后 的 验 收 启 动 和 特 殊 运 行 试 验 工 作 6. 为 保 证 和 提 高 电 能 质 量, 电 力 企 业 应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加 强 数 据 管 理 ( 三 ) 环 境 保 护 1. 电 力 企 业 应 广 泛 宣 传 和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方 针 政 策 2. 建 立 和 健 全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和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备 运 行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各 类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备 安 全 有 效 正 常 地 运 行 3. 建 立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规 划 和 计 划 的 制 订 及 组 织 实 施 4. 组 织 开 展 企 业 环 保 技 术 监 督 污 染 源 监 测 环 境 统 计 排 污 费 交 纳 等 工 作 5. 及 时 处 理 企 业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和 污 染 纠 纷, 制 定 防 止 环 保 突 发 事 件 预 案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或 其 他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件 时, 应 立 即 采 取 防 治 污 染 的 应 急 措 施, 对 重 大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在 发 生 事 故 后 24 小 时 内 上 报 6. 负 责 企 业 各 类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治 理, 包 括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的 实 施 要 负 责 开 展 企 业 生 态 保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防 止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7. 统 筹 能 源 与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推 动 能 源 结 构 由 高 碳 转 向 低 碳 能 源 利 用 由 粗 放 转 向 集 约 能 源 服 务 由 单 向 供 给 转 向 智 能 互 动 大 力 发 展 核 电 风 电 太 阳 能 等 清 洁 能 源 建 设 ( 四 ) 促 进 就 业 和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1. 建 立 科 学 的 薪 酬 管 理 体 系, 并 按 规 定 为 员 工 足 额 缴 纳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生 育 和 失 业 等 社 会 保 险 40

44 2. 建 立 健 全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机 制, 定 期 检 查 劳 动 合 同 集 体 合 同 及 有 关 劳 动 法 规 的 落 实 情 况 健 全 完 善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加 强 群 众 法 律 监 督, 依 法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3. 认 真 做 好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和 工 会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的 各 项 工 作, 按 时 召 开 大 会, 确 保 职 代 会 工 代 会 各 项 职 权 的 贯 彻 落 实 切 实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开 展 好 职 工 代 表 述 职 评 议 工 作, 做 好 职 工 代 表 提 案 征 集 处 理 落 实 工 作, 做 好 职 代 会 民 主 评 议 企 业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4. 尊 重 员 工 个 人 尊 严 和 自 由, 反 对 强 迫 劳 动 保 护 员 工 个 人 信 息 与 隐 私, 关 键 信 息 实 施 加 密 管 理, 确 保 员 工 个 人 信 息 安 全 5. 电 力 企 业 应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保 护 员 工 权 益, 防 止 出 现 企 业 不 稳 定 因 素 6. 推 进 和 完 善 集 体 合 同 平 等 协 商 工 作,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集 体 合 同 的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评 价, 积 极 进 行 平 等 协 商, 维 护 集 体 合 同 的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7. 企 业 应 建 立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拓 宽 信 息 公 开 渠 道, 充 分 发 挥 对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监 督 评 价, 落 实 职 工 的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监 督 权 8. 定 期 开 展 对 职 工 劳 动 生 产 现 场 高 温 噪 声 粉 尘 有 毒 有 害 部 位 的 巡 视 检 查, 对 严 重 危 害 职 工 人 身 安 全 健 康 的 重 大 设 备 隐 患 及 工 业 危 害, 进 行 专 门 调 查, 并 将 检 查 情 况 及 解 决 措 施 及 时 报 告 9. 企 业 在 生 产 中 发 生 工 伤 死 亡 事 故 后, 应 及 时 报 告, 同 时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10. 严 格 执 行 劳 动 法 有 关 规 定, 保 障 员 工 的 劳 动 时 间, 确 保 员 工 合 法 权 益 11. 企 业 按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员 工 体 检 工 作, 提 高 有 毒 有 害 工 种 职 工 的 体 检 频 率, 并 建 立 健 全 有 关 档 案 资 料 41

45 12. 建 立 健 全 女 职 工 保 护 制 度 和 保 护 措 施, 维 护 女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女 职 工 的 生 理 特 点, 切 实 解 决 她 们 在 生 产 工 作 学 习 和 生 活 中 的 特 殊 困 难 ( 五 ) 提 高 管 理 人 员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1. 将 社 会 责 任 的 指 标 与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经 营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挂 钩 2. 定 期 在 管 理 层 进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培 训 与 宣 传 教 育 3. 推 动 社 会 责 任 融 入 决 策 管 理, 管 理 人 员 按 期 开 展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学 习 讨 论 活 动 4. 企 业 应 促 进 社 会 责 任 理 念 与 专 业 管 理 融 合, 开 展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提 升, 推 动 综 合 价 值 最 大 化 成 为 专 业 工 作 新 目 标 5. 管 理 人 员 组 织 开 展 部 门 单 位 及 岗 位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工 作 评 价 考 核 6. 定 期 编 制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披 露 社 会 责 任 信 息 第 五 节 企 业 文 化 企 业 文 化, 是 指 企 业 在 生 产 经 营 实 践 中 逐 步 形 成 的 为 整 体 团 队 所 认 同 并 遵 守 的 价 值 观 经 营 理 念 和 企 业 精 神, 以 及 在 此 基 础 上 形 成 的 行 为 规 范 的 总 称 电 力 行 业 的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包 括 : 企 业 文 化 规 范 建 设 企 业 文 化 评 估 流 程, 规 范 企 业 设 立 公 司 愿 景 价 值 和 战 略 目 标 以 及 修 改 宣 传 的 具 体 工 作, 提 高 企 业 凝 聚 力 一 关 注 要 点 ( 一 )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立 没 有 建 立 积 极 向 上 的 企 业 文 化, 可 能 导 致 员 工 丧 失 对 企 业 的 认 同 感, 企 42

46 业 缺 乏 竞 争 力 企 业 文 化 缺 乏 开 拓 创 新 团 队 协 作 和 风 险 意 识,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发 展 目 标 难 以 实 现, 影 响 可 持 续 发 展 忽 视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中 的 文 化 差 异 和 理 念 冲 突, 可 能 导 致 并 购 重 组 失 败 ( 二 ) 企 业 文 化 的 贯 彻 企 业 文 化 应 融 入 生 产 经 营 全 过 程, 增 强 管 理 层 与 员 工 的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促 使 其 自 身 价 值 在 企 业 生 产 中 得 到 充 分 体 现 企 业 应 加 强 对 管 理 层 与 员 工 的 企 业 文 化 教 育 和 熏 陶 注 意 企 业 文 化 在 企 业 管 理 中 的 影 响, 积 极 向 上 的 企 业 文 化 可 提 高 企 业 的 整 体 效 益 ( 三 ) 企 业 文 化 的 评 估 缺 乏 企 业 文 化 评 估,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文 化 向 不 良 方 向 发 展, 影 响 企 业 声 誉 电 力 企 业 不 同 的 管 理 层 理 念 经 营 风 格 和 风 险 偏 好, 会 极 大 地 影 响 企 业 运 营 电 力 企 业 管 理 层 若 忽 视 企 业 文 化 认 同 的 风 险, 则 会 造 成 制 度 流 于 形 式,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发 展 目 标 难 以 实 现, 影 响 可 持 续 发 展 二 管 理 措 施 ( 一 )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立 1. 企 业 管 理 层 应 在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中 发 挥 主 导 和 垂 范 作 用, 在 企 业 文 化 纲 要 制 定 修 订 组 建 企 业 文 化 宣 讲 团 开 展 企 业 文 化 活 动 建 立 企 业 形 象 识 别 等 方 面 作 为 牵 头 人 督 导 人 把 关 人, 将 企 业 的 积 极 向 上 创 新 进 取 诚 实 守 信 等 文 化 通 过 工 作 和 日 常 行 为 点 滴 传 输 给 企 业 员 工, 让 企 业 员 工 感 受 到 企 业 文 化 的 影 响 力, 增 强 对 企 业 的 认 同 感 2. 企 业 加 强 文 化 建 设, 建 立 核 心 企 业 文 化, 明 确 了 企 业 精 神 战 略 经 营 理 念 和 管 理 理 念 43

47 3. 重 视 并 购 重 组 后 的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为 新 加 入 企 业 提 供 企 业 形 象 识 别 和 企 业 文 化 宣 讲, 加 强 与 并 购 重 组 企 业 的 沟 通 联 系, 组 织 企 业 之 间 的 学 习 交 流, 促 进 并 购 企 业 间 的 沟 通 融 合 ( 二 ) 企 业 文 化 的 贯 彻 1.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在 内 部 各 层 级 的 有 效 沟 通,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的 宣 传 贯 彻, 确 保 全 体 员 工 共 同 遵 守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与 发 展 战 略 的 有 机 结 合 2. 通 过 印 发 专 刊 局 域 网 等 形 式, 积 极 宣 贯 企 业 的 发 展 愿 景 价 值 观 经 营 理 念 等, 在 企 业 内 部 进 行 宣 贯 3. 规 范 企 业 品 牌 标 识, 加 强 品 牌 管 理, 努 力 构 建 和 谐 企 业, 加 强 企 业 精 神 文 化 建 设, 建 设 先 进 职 工 文 化 4. 建 立 思 想 宣 传 工 作 体 系, 通 过 杂 志 信 息 系 统 等 媒 体, 宣 传 贯 彻 电 力 企 业 文 化 5. 企 业 管 理 层 到 基 层 检 查 指 导 工 作 时, 要 把 宣 传 和 推 动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作 为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6. 企 业 应 编 制 员 工 手 册, 定 期 组 织 企 业 文 化 培 训, 全 面 提 升 员 工 文 化 素 质 及 道 德 修 养 对 新 员 工 进 行 企 业 文 化 培 训, 提 升 企 业 员 工 企 业 文 化 知 识 ( 三 ) 企 业 文 化 的 评 估 1. 制 定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评 价 体 系, 明 确 评 价 指 标 分 值 计 分 方 法 和 评 价 方 法 等 内 容, 通 过 查 阅 资 料 实 地 考 察 及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法, 实 行 定 量 评 价 和 定 性 评 价 相 结 合, 对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打 分 2. 重 视 企 业 文 化 的 评 估 结 果, 结 合 实 际, 对 照 评 价 体 系 及 操 作 要 求, 进 行 自 查, 对 评 价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研 究 影 响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不 利 因 素, 分 析 深 层 次 的 原 因,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整 改 3. 评 估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融 入 生 产 经 营 的 过 程, 记 录 企 业 各 种 内 部 媒 体 宣 传 44

48 企 业 宗 旨 等 企 业 文 化 的 情 况, 包 括 宣 传 优 秀 员 工 事 迹 发 布 企 业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和 比 赛 安 排 比 赛 结 果 等, 评 估 企 业 文 化 是 否 传 播 到 每 个 部 门 每 位 员 工 45

49 第 四 章 风 险 评 估 第 一 节 对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的 认 识 一 风 险 的 定 义 本 指 南 所 述 之 风 险, 是 指 未 来 的 不 确 定 性 对 企 业 实 现 其 经 营 目 标 的 影 响 二 风 险 的 特 征 一 般 来 说, 风 险 具 有 如 下 特 征 : 客 观 性 : 风 险 的 存 在 取 决 于 决 定 风 险 的 各 种 因 素, 完 全 消 除 或 完 全 控 制 风 险 是 不 可 能 的, 只 有 认 识 风 险 承 认 风 险 采 取 相 应 的 管 理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或 化 解 风 险 突 发 性 : 风 险 的 产 生 往 往 突 如 其 来, 因 而 也 加 剧 了 风 险 的 破 坏 性 多 变 性 : 风 险 会 受 到 各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随 着 影 响 因 素 的 变 动, 风 险 在 性 质 破 坏 程 度 等 方 面 呈 现 动 态 变 化 的 特 征 相 对 性 : 企 业 对 风 险 的 承 受 能 力, 因 拥 有 资 源 和 管 理 经 验 的 差 异 而 不 同, 造 成 相 对 损 失 及 后 续 影 响 也 不 尽 相 同 无 形 性 : 风 险 需 要 运 用 不 同 的 概 念 和 方 法 予 以 界 定 和 估 计, 使 用 定 性 和 定 量 方 法 综 合 分 析 三 风 险 分 类 风 险 一 般 可 分 为 战 略 风 险 财 务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运 营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等 ; 也 可 以 能 否 为 企 业 带 来 盈 利 等 机 会 为 标 志, 将 风 险 分 为 纯 粹 风 险 ( 只 有 46

50 带 来 损 失 一 种 可 能 性 ) 和 机 会 风 险 ( 带 来 损 失 和 盈 利 的 可 能 性 并 存 ) 结 合 电 力 行 业 的 行 业 特 点, 上 述 五 类 风 险 可 以 进 一 步 细 分 其 中 : 战 略 风 险 中 具 有 显 著 行 业 特 色 的 风 险 有 : 自 然 环 境 风 险 政 治 与 政 策 风 险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风 险 社 会 风 险 境 外 投 资 风 险 电 力 监 管 风 险 投 资 决 策 风 险 行 业 风 险 公 司 治 理 和 管 控 结 构 风 险 战 略 规 划 风 险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风 险 电 源 规 划 风 险 备 用 容 量 风 险 电 网 规 划 风 险 产 能 淘 汰 风 险 节 能 减 排 风 险 财 务 风 险 中 具 有 显 著 行 业 特 色 的 风 险 有 : 预 算 控 制 风 险 融 资 风 险 短 期 投 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风 险 税 收 策 划 风 险 资 金 风 险 成 本 分 摊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中 具 有 显 著 行 业 特 色 的 风 险 有 : 报 价 竞 价 上 网 风 险 供 求 平 衡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电 煤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中 介 机 构 风 险 燃 料 价 格 风 险 产 业 链 风 险 汇 率 及 利 率 风 险 金 融 市 场 波 动 风 险 运 营 风 险 中 具 有 显 著 行 业 特 色 的 风 险 有 : 电 力 交 易 转 移 风 险 辅 助 服 务 风 险 输 电 阻 塞 风 险 输 电 能 力 风 险 备 用 率 风 险 电 力 可 靠 性 风 险 电 力 稳 定 性 风 险 电 能 质 量 风 险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行 业 风 险 健 康 安 全 环 境 (HSE) 风 险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市 场 营 销 风 险 项 目 风 险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部 门 协 作 风 险 道 德 风 险 竞 争 者 风 险 运 营 监 控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中 具 有 显 著 行 业 特 色 的 风 险 有 : 公 司 制 度 合 规 风 险 环 保 合 规 风 险 合 同 风 险 诉 讼 风 险 信 息 披 露 风 险 四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是 指 企 业 围 绕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通 过 在 企 业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 和 经 营 过 程 中 执 行 风 险 管 理 的 基 本 流 程, 培 育 良 好 的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建 立 健 47

51 全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包 括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风 险 理 财 措 施 风 险 管 理 的 组 织 职 能 体 系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和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从 而 为 实 现 风 险 管 理 的 总 体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的 过 程 和 方 法 通 常 风 险 应 对 主 要 是 针 对 风 险 级 别 采 取 措 施 风 险 程 度 高 或 中 等 不 可 控 的 重 大 风 险, 应 建 立 重 大 风 险 解 决 或 危 机 与 应 急 预 案 方 案, 落 实 责 任 部 门 的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 风 险 程 度 低 或 风 险 程 度 高 但 可 控 的 风 险, 应 对 照 内 控 制 度, 评 估 是 否 已 纳 入 日 常 管 理 范 畴, 判 断 制 度 与 流 程 是 否 需 要 优 化 或 修 改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应 融 入 业 务 流 程, 并 在 制 度 中 固 化 不 同 业 务 类 型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自 身 特 点, 科 学 设 计 风 险 应 对 的 工 作 流 程 五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主 要 包 括 信 息 收 集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评 估 四 个 步 骤 企 业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明 确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确 定 风 险 识 别 评 估 应 对 的 周 期, 原 则 上 每 年 识 别 评 估 风 险 至 少 一 次 风 险 评 估 是 指 用 规 范 的 语 言 描 述 识 别 出 的 风 险, 依 据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 风 险 矩 阵 ) 进 行 定 性 或 定 量 评 价, 确 定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影 响 程 度, 形 成 风 险 分 值, 排 序 后 初 步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形 成 风 险 事 件 库, 绘 制 风 险 图 的 过 程 ( 一 ) 信 息 收 集 在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的 所 有 阶 段, 应 与 内 外 部 利 益 相 关 方 沟 通, 制 定 沟 通 计 划 该 计 划 应 阐 明 与 风 险 本 身 风 险 原 因 风 险 后 果 有 关 的 事 项, 以 及 对 其 所 采 取 的 应 对 措 施 沟 通 的 目 的 是 得 到 实 施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的 责 任 人 和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理 解 风 险 管 理 须 考 虑 内 外 部 环 境 在 明 确 环 境 因 素 时,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入 手 : 1. 外 部 环 境, 如 社 会 政 治 法 律 ; 自 然 环 境 和 竞 争 环 境 ; 对 组 织 目 标 48

52 有 影 响 的 关 键 驱 动 因 素 和 发 展 趋 势 ; 外 部 利 益 相 关 方 等 2. 内 部 环 境, 如 治 理 组 织 结 构 角 色 和 责 任 ; 方 针 目 标 与 内 部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关 系 ; 组 织 的 文 化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流 和 决 策 过 程 等 3.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包 括 确 定 风 险 管 理 活 动 的 目 的 和 目 标 ;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 开 展 风 险 管 理 的 范 围 深 度 和 广 度 ;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 风 险 管 理 绩 效 考 评 等 4. 风 险 准 则, 如 风 险 的 特 性 和 发 生 原 因 的 种 类 可 能 出 现 的 后 果 以 及 如 何 测 量 ; 如 何 确 定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可 接 受 或 可 容 忍 的 等 级 等 ( 二 )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是 发 现 辨 识 和 表 述 风 险 的 过 程, 包 括 对 风 险 源 风 险 事 件 风 险 原 因 和 它 们 的 潜 在 后 果 的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应 重 点 关 注 风 险 识 别 的 全 面 性 重 要 性 风 险 与 风 险 源 的 关 系 风 险 识 别 的 基 本 内 容 包 括 : 潜 在 的 风 险 事 件 风 险 源 风 险 原 因 潜 在 的 后 果 影 响 范 围 控 制 措 施 和 风 险 清 单 等 ( 三 )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分 析 是 理 解 风 险 特 性 和 确 定 风 险 大 小 ( 定 性 或 定 量 ) 的 过 程, 它 为 风 险 评 价 和 风 险 应 对 提 供 基 础 风 险 分 析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分 析 潜 在 的 风 险 事 件 分 析 风 险 后 果 分 析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分 析 控 制 措 施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分 析 的 方 法 主 要 有 危 险 与 可 操 作 性 分 析 法 危 险 分 析 与 关 键 控 制 点 法 因 果 分 析 法 事 件 树 分 析 法 决 策 树 分 析 法 风 险 矩 阵 法 等 ( 四 ) 风 险 评 估 风 险 评 估 是 把 风 险 分 析 的 结 果 与 风 险 准 则 相 比 较, 以 决 定 风 险 及 其 大 小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或 可 容 忍 的 过 程, 风 险 评 估 的 输 出 是 风 险 应 对 的 输 入 风 险 评 估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组 织 的 风 险 偏 好 风 险 后 果 可 能 性 的 测 试 指 标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带 风 险 的 可 接 受 性 风 险 的 时 间 敞 口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意 见 风 49

53 险 是 否 需 要 应 对 等 风 险 评 估 的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头 脑 风 暴 法 德 尔 菲 法 情 景 分 析 法 因 果 分 析 法 事 件 树 分 析 法 等 第 二 节 风 险 评 估 的 方 法 与 步 骤 一 风 险 评 估 的 组 织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为 董 事 会 风 险 决 策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定 期 听 取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的 汇 报, 解 决 风 险 评 估 中 的 重 大 事 项 公 司 管 理 层 负 责 审 核 风 险 评 估 的 方 案, 接 受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指 导 协 调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工 作 进 展 及 重 大 事 项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并 向 管 理 层 报 告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计 划 或 实 施 方 案, 负 责 审 核 各 业 务 部 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的 质 量, 与 业 务 部 门 建 立 并 保 持 畅 通 的 沟 通 机 制, 具 体 协 调 组 织 推 进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定 期 向 管 理 层 汇 报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情 况 二 风 险 评 估 的 基 本 方 法 ( 一 ) 确 定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企 业 应 根 据 自 身 特 点, 首 先 确 定 风 险 分 类, 进 而 明 确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可 采 用 定 性 的 方 式, 也 可 以 采 用 量 化 的 方 式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代 表 本 单 位 的 风 险 容 忍 度, 其 表 现 形 式 是 风 险 矩 阵 风 险 矩 阵 是 围 绕 重 要 业 务 领 域 设 定 的 指 标, 由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影 响 程 度 两 个 维 度 构 成 风 险 矩 阵 确 定 后, 企 业 应 根 据 自 身 发 展 状 况 和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定 期 修 正 在 对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的 高 低 进 行 分 析 时, 可 采 用 定 性 和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方 50

54 法, 将 发 生 可 能 性 分 为 低 较 低 中 等 高 极 高 五 个 级 别, 依 次 对 应 1 至 5 分 下 表 为 评 估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举 例 :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评 估 表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评 估 方 法 低 较 低 中 等 高 极 高 定 量 方 法 分 值 未 来 5 年 未 来 3 至 5 未 来 1 至 2 未 来 1 年 未 来 1 年 文 字 定 性 方 法 内 可 能 年 内, 可 能 年 内, 可 能 内, 极 可 能 内, 会 出 现 描 述 不 发 生 出 现 1 次 出 现 1 次 出 现 1 次 至 少 1 次 在 分 析 风 险 发 生 后 对 目 标 的 影 响 程 度 时, 采 用 定 性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从 企 业 关 注 的 重 点 项 目, 如 可 以 从 产 出 资 金 健 康 安 全 环 保 成 本 储 量 等 方 面 将 风 险 影 响 严 重 程 度 分 为 不 重 要 较 小 中 等 较 大 重 大 五 个 级 别, 依 次 对 应 1 至 5 分 对 于 每 一 个 影 响 程 度 的 指 标, 都 设 定 了 定 量 标 准, 对 应 关 系 举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风 险 影 响 程 度 定 量 标 准 示 例 表 影 响 程 度 产 出 资 金 健 康 安 全 环 保 成 本 评 分 1 未 来 5 年 不 发 生 对 当 年 发 电 量 影 响 在 1% 以 下 ; 或 对 当 年 收 入 影 响 在 1% 以 下, 约 10 亿 元 以 下 当 年 自 有 现 金 流 量 / 当 年 资 本 支 出 额 >0.1 对 员 工 健 康 ( 身 体 和 心 理 ) 有 轻 微 损 害 ; 或 在 环 保 上 极 少 部 分 没 有 达 到 国 家 和 企 业 的 要 求 对 当 年 总 成 本 影 响 在 1% 以 下, 约 8 亿 元 以 下 51

55 未 来 3~5 年 发 生 1 次 未 来 1~2 年 发 生 1 次 未 来 1 年 内 发 生 1 次 未 来 1 年 内 至 少 1 次 对 当 年 发 电 量 影 响 在 1%-5%; 或 对 当 年 收 入 影 响 在 1%-5%, 约 10~70 亿 元 当 年 自 有 现 金 流 量 / 当 年 资 本 支 出 额, 在 0~ 0.1 之 间 对 员 工 健 康 已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伤 害, 如 职 业 病, 但 未 形 成 事 故 ; 或 环 保 上 没 有 达 到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但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显 著 影 响 对 当 年 总 成 本 影 响 在 1%-5%, 约 8~40 亿 元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与 影 响 程 度 的 对 应 关 系 举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与 影 响 程 度 对 应 关 系 表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风 险 影 响 严 重 程 度 不 重 要 较 小 中 等 较 大 重 大 5( 极 高 ) 中 等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高 风 险 高 风 险 高 风 险 4( 高 ) 低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高 风 险 高 风 险 3( 中 等 )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高 风 险 2( 较 低 )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1( 低 )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低 风 险 中 等 风 险 ( 二 ) 定 性 与 定 量 评 估 企 业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包 括 定 量 和 定 性 方 法 两 种 方 法 均 需 明 确 风 险 事 件 的 52

56 概 率 和 风 险 损 失 定 量 评 估 法 一 般 准 确 度 较 高, 但 比 较 复 杂, 通 常 需 设 定 数 学 模 型 定 性 方 法 相 对 简 单, 但 对 评 估 人 员 的 知 识 经 验 及 风 险 事 件 的 背 景 要 求 较 高 企 业 可 同 时 选 择 一 种 或 多 种 方 法 几 种 常 用 方 法 有 : 第 一, 事 件 库 法 : 指 详 细 列 出 同 类 型 企 业 常 见 的 潜 在 事 件, 及 本 企 业 曾 经 发 生 过 的 事 件, 通 常 可 总 结 出 按 相 关 属 性 分 类 的 风 险 事 件 列 表 第 二, 访 谈 法 :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制 订 详 细 的 访 谈 计 划, 访 谈 熟 悉 业 务 流 程 有 经 验 的 管 理 人 员, 讨 论 评 估 风 险 情 况, 形 成 访 谈 记 录 第 三, 头 脑 风 暴 法 : 组 成 讨 论 小 组, 充 分 发 挥 集 体 智 慧, 对 潜 在 事 件 提 出 各 自 的 意 见, 通 过 自 由 宽 松 的 讨 论, 汇 总 整 理 有 价 值 的 信 息, 从 而 正 确 全 面 地 识 别 风 险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第 四, 德 尔 菲 法 : 又 称 专 家 调 查 法, 针 对 某 个 风 险 同 时 咨 询 多 个 专 家, 专 家 们 根 据 自 己 的 经 验 作 出 各 自 的 评 估, 再 综 合 这 些 评 估 得 出 结 果, 专 家 据 此 修 改, 直 至 达 成 一 致 第 五, 风 险 临 界 法 : 通 过 将 当 前 交 易 或 事 件 对 照 预 先 定 义 的 标 准, 当 风 险 达 到 临 界 时 引 起 管 理 层 的 警 觉 一 旦 发 现 事 件 达 到 临 界 值, 则 需 进 一 步 评 估 或 作 出 反 应 第 六, 讨 论 会 法 : 通 过 组 织 讨 论, 综 合 管 理 层 员 工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知 识 经 验 识 别 风 险 事 项 讨 论 会 主 持 人 应 引 导 与 会 者, 讨 论 可 能 影 响 实 现 企 业 或 某 一 业 务 单 元 目 标 的 风 险 事 项 第 七, 流 程 分 析 法 : 通 过 综 合 考 虑 影 响 流 程 的 内 外 部 因 素, 识 别 出 影 响 实 现 流 程 目 标 的 事 件 第 八, 故 障 树 分 析 法 : 遵 循 从 结 果 找 原 因 的 原 则, 通 过 分 析 可 能 造 成 项 目 失 败 的 各 种 因 素, 画 出 逻 辑 框 架 图, 从 而 确 定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失 败 的 原 因 53

57 该 方 法 还 可 与 其 他 定 量 分 析 方 法 结 合 使 用 第 九, 事 件 重 要 指 标 法 : 通 过 监 测 与 事 件 相 关 的 资 料, 识 别 是 否 存 在 引 发 风 险 事 件 的 条 件 第 十, 损 失 事 件 数 据 法 : 结 合 以 往 各 个 损 失 事 件 的 数 据 库, 识 别 风 险 事 件 发 生 原 因 或 发 展 趋 势 第 十 一, 问 卷 调 查 法 : 通 过 事 先 设 定 的 问 卷, 收 集 不 同 级 别 的 人 员 对 风 险 的 态 度 认 识 和 经 验, 并 收 集 风 险 事 项 三 风 险 评 估 实 施 步 骤 ( 一 ) 风 险 评 估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 成 立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组 织 2. 确 定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3. 实 施 风 险 评 估 1.1 确 定 工 作 组 织 1.2 确 定 各 部 门 风 险 管 理 协 调 人 2.1 初 次 确 定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2.2 修 改 原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3.1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3.2 对 评 估 人 员 开 展 培 训 3.3 评 估 人 员 填 写 调 查 问 卷 4. 制 定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4.1 风 险 应 对 的 原 则 4.2 风 险 应 对 的 方 法 4.3 风 险 应 对 实 施 步 骤 ( 二 ) 风 险 评 估 主 要 步 骤 如 下 : 1. 成 立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组 织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牵 头, 各 业 务 部 门 确 定 风 险 协 调 人, 共 同 组 成 工 作 小 组 2. 确 定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初 次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尚 无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的, 向 部 门 经 理 以 上 人 员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 或 访 谈 ), 拟 订 形 成 风 险 矩 阵, 交 管 理 层 审 定 再 次 评 估 风 险 前,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原 有 风 险 矩 阵, 提 出 修 改 方 案 3. 实 施 风 险 评 估 (1)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向 业 务 部 门 发 放 风 险 评 估 调 查 问 卷, 内 容 包 括 54

58 风 险 编 号 风 险 描 述 风 险 事 项 发 生 可 能 性 打 分 标 准 风 险 评 估 指 标 的 影 响 严 重 程 度 打 分 标 准 及 评 估 人 日 期 等 (2)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统 一 对 各 部 门 风 险 评 估 人 员 开 展 风 险 评 估 前 的 培 训,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风 险 分 类 风 险 评 估 标 准 风 险 模 板 应 对 策 略 制 定 原 则 等 内 容 (3) 部 门 风 险 评 估 人 员 填 写 风 险 评 估 调 查 问 卷, 分 析 风 险 源 制 订 初 步 的 应 对 方 案 具 体 工 作 程 序 如 下 : 本 部 门 评 估 人 在 经 过 相 关 培 训 后 收 到 风 险 评 估 调 查 问 卷, 按 风 险 矩 阵 中 对 应 的 风 险 度 量 标 准 对 识 别 的 风 险 事 项 打 分 ; 评 估 人 根 据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评 估 表 判 断 该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并 将 对 应 的 风 险 级 别 分 值 填 入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栏 内 ; 评 估 人 根 据 风 险 发 生 影 响 程 度 评 估 表 判 断 该 风 险 对 所 列 指 标 的 影 响 程 度, 并 将 对 应 的 风 险 级 别 分 值 填 入 相 关 的 指 标 栏 内, 不 影 响 该 项 指 标 的, 该 栏 分 值 不 填, 影 响 多 项 指 标 的, 分 别 填 列 ; 对 风 险 影 响 程 度 涉 及 多 项 指 标 的, 最 终 分 值 的 确 定 标 准 是 : 取 最 大 值 作 为 最 终 分 值 ; 评 分 完 成 后, 评 估 人 应 填 写 姓 名 日 期 等 内 容 ; 并 可 将 风 险 应 对 方 案 的 具 体 建 议 填 入 备 注 栏 ; 对 选 定 多 个 评 估 人 评 估 的, 应 明 确 各 评 估 人 的 分 值 在 最 终 分 值 中 的 权 重 ( 可 以 按 评 估 人 的 职 务 高 低 或 专 业 职 务 设 定 不 同 的 权 重, 也 可 以 采 取 平 均 值 的 方 式 ); 各 业 务 部 门 风 险 协 调 人 收 集 评 估 结 果, 按 权 重 计 算 综 合 评 估 结 果 ( 不 设 权 重 的, 也 可 采 用 集 体 讨 论 的 方 式 确 定 最 终 评 估 结 果 ), 在 风 险 评 估 调 查 问 卷 上 签 字, 由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工 作 小 组 审 查, 对 不 55

59 合 格 的 返 回 重 新 评 估 ; 风 险 评 估 调 查 问 卷 经 审 查 合 格 后, 由 业 务 部 门 风 险 协 调 人 汇 总, 报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应 计 算 汇 总 排 序 各 业 务 部 门 提 交 的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根 据 评 估 分 值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汇 总 整 理 出 风 险 评 估 初 步 结 果 ; 根 据 整 理 出 的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列 入 风 险 事 件 库, 录 入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自 动 生 成 风 险 坐 标 图 ;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将 问 卷 汇 总 表 等 原 始 资 料 整 理 后 归 档 4. 制 定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根 据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选 择 相 应 的 风 险 应 对 策 略 和 具 体 方 法 (1) 风 险 应 对 的 原 则 一 是 成 本 效 益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并 优 化 内 控 制 度 应 对 风 险, 对 于 评 估 的 属 于 高 中 低 级 别 但 可 控 的 风 险 点, 按 照 效 益 效 率 风 险 平 衡 的 原 则, 优 化 现 有 内 控 制 度, 在 确 保 制 度 和 流 程 的 可 操 作 性 的 同 时, 定 期 检 查 持 续 改 进 以 保 证 内 控 制 度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二 是 风 险 与 回 报 平 衡 原 则 在 充 分 考 虑 风 险 容 忍 度 的 基 础 上, 分 析 风 险 带 来 的 机 遇 因 素 三 是 谨 慎 性 原 则 对 于 评 估 的 属 于 高 中 级 别 但 不 可 控 的 风 险 点, 应 建 立 风 险 解 决 方 案 或 危 机 与 应 急 预 案, 落 实 资 源 清 晰 的 工 作 步 骤 责 任 人 完 成 时 限 等, 确 保 方 案 或 预 案 的 有 效 实 施 (2) 风 险 应 对 的 方 法 企 业 应 根 据 自 身 条 件 和 外 部 环 境, 围 绕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确 定 风 险 偏 好 风 险 承 受 度 风 险 管 理 有 效 性 标 准, 选 择 风 险 承 担 风 险 规 避 风 险 转 移 风 险 转 换 风 险 对 冲 风 险 补 偿 风 险 控 制 等 适 合 的 风 险 管 理 工 具 的 总 体 策 56

60 略, 并 确 定 风 险 管 理 所 需 人 力 和 财 力 资 源 的 配 置 原 则 在 风 险 应 对 时, 企 业 应 根 据 不 同 业 务 特 点 统 一 确 定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即 企 业 愿 意 承 担 哪 些 风 险, 明 确 风 险 的 最 低 限 度 和 不 能 超 过 的 最 高 限 度, 并 据 此 确 定 风 险 的 预 警 线 及 相 应 采 取 的 对 策 确 定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要 正 确 认 识 和 把 握 风 险 与 收 益 的 平 衡, 防 止 和 纠 正 忽 视 风 险, 片 面 追 求 收 益 而 不 讲 条 件 范 围, 认 为 风 险 越 大 收 益 越 高 的 观 念 和 做 法 ; 同 时, 也 要 防 止 单 纯 为 规 避 风 险 而 放 弃 发 展 机 遇 企 业 应 根 据 风 险 与 收 益 相 平 衡 的 原 则 以 及 各 风 险 在 风 险 坐 标 图 上 的 位 置, 进 一 步 确 定 风 险 管 理 的 优 选 顺 序, 明 确 风 险 管 理 成 本 的 资 金 预 算 和 控 制 风 险 的 组 织 体 系 人 力 资 源 应 对 措 施 等 总 体 安 排 另 外, 企 业 还 应 定 期 总 结 和 分 析 已 制 定 的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的 有 效 性 和 合 理 性, 结 合 实 际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其 中, 应 重 点 检 查 依 据 风 险 偏 好 风 险 承 受 度 和 风 险 控 制 预 警 线 实 施 的 结 果 是 否 有 效, 并 提 出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有 效 性 标 准 (3) 风 险 应 对 实 施 步 骤 第 一, 各 部 门 根 据 风 险 评 估 的 结 果, 对 不 可 控 风 险 建 立 风 险 解 决 方 案 或 应 急 计 划, 落 实 责 任 部 门, 进 行 专 项 追 踪 责 任 部 门 拟 定 具 体 的 实 施 方 案 并 根 据 专 项 追 踪 的 结 果 制 定 风 险 追 踪 表 第 二, 各 部 门 对 风 险 评 估 后 高 中 低 级 别 且 可 控 的 风 险, 此 类 风 险 通 常 属 于 操 作 类 风 险, 主 要 通 过 持 续 优 化 内 控 制 度 来 应 对 此 类 风 险 第 三,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总 体 指 导 和 协 调, 各 业 务 部 门 完 成 应 对 策 略 及 应 对 方 案 后, 应 汇 总 报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第 四,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汇 总 形 成 风 险 库, 并 整 理 重 大 风 险 应 对 方 案 或 应 急 计 划, 定 期 上 报 主 管 领 导 或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57

61 四 风 险 评 估 应 当 关 注 的 问 题 第 一, 在 风 险 评 估 的 实 际 运 用 中, 定 量 方 法 和 定 性 方 法 应 结 合 使 用 定 量 评 估 要 求 明 确 各 变 量 之 间 的 相 关 关 系, 并 要 求 有 高 度 可 靠 的 数 据 在 定 量 评 估 所 需 的 可 信 数 据 无 法 获 得, 或 者 获 得 可 信 数 据 不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原 则 时, 应 采 用 定 性 评 估 方 法 第 二, 企 业 风 险 大 多 不 是 孤 立 的, 相 互 之 间 会 存 在 较 多 的 关 联 关 系, 对 于 这 些 存 在 高 关 联 关 系 的 风 险 事 件 组 合, 应 综 合 考 虑 综 合 评 估 五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在 深 入 开 展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企 业 可 以 总 结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编 写 风 险 管 理 年 度 报 告, 定 期 报 告 管 理 层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可 以 包 括 如 下 事 项 : 一 是 上 一 年 度 企 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回 顾, 具 体 包 括 企 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完 成 情 况 企 业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立 运 行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化 有 关 情 况 等 ; 二 是 本 年 度 企 业 风 险 评 估 情 况 ; 三 是 本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安 排 企 业 编 制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可 以 获 得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产 业 结 构 上 中 下 游 企 业 的 投 资 机 会 市 场 行 情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提 升 风 险 识 别 评 估 和 应 对 能 力, 加 强 重 大 风 险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将 风 险 管 理 与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有 机 融 合, 提 高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水 平 第 三 节 电 力 行 业 主 要 风 险 及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电 力 企 业 面 临 的 宏 观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行 业 监 管 标 准 产 业 链 布 局 技 术 工 艺 相 似, 以 及 建 国 后 长 期 统 一 管 理 所 沿 袭 下 的 管 理 方 式 和 手 段 基 本 类 似, 58

62 面 临 的 风 险 有 较 多 的 共 性 现 阶 段 电 力 行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主 要 为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风 险 境 外 投 资 风 险 电 煤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风 险 安 全 运 营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和 环 保 合 规 风 险 等 一 战 略 风 险 战 略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有 多 种 表 现, 主 要 表 现 为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风 险 境 外 投 资 风 险 电 力 监 管 风 险 投 资 决 策 风 险 行 业 风 险 等 这 里 主 要 对 最 具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风 险 和 境 外 投 资 风 险 进 行 阐 述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影 响 着 未 来 发 电 电 网 企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上 网 电 价 和 销 售 电 价 的 定 价 模 式, 进 而 影 响 各 电 力 企 业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导 致 各 电 力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 将 作 出 较 大 调 整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积 极 与 监 管 机 构 进 行 沟 通, 争 取 使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既 能 体 现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也 能 保 护 既 有 投 资 ;(2) 研 究 国 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先 进 成 果, 主 动 应 对, 在 投 资 领 域 和 标 的 选 择 方 面 顺 应 国 际 先 进 趋 势, 主 动 应 变 ;(3) 设 立 专 门 的 政 策 研 究 机 构, 联 合 相 关 科 研 机 构, 主 动 研 判 趋 势 确 定 应 对 策 略 境 外 投 资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在 国 家 走 出 去 战 略 的 鼓 励 下, 电 力 企 业 积 极 寻 求 海 外 投 资 机 会, 充 分 利 用 国 内 外 市 场 及 资 源 但 由 于 意 识 形 态 价 值 取 向 政 治 制 度 存 在 差 异, 境 外 投 资 比 国 内 投 资 面 临 着 更 为 复 杂 的 政 治 经 济 和 法 律 环 境 政 治 环 境 方 面, 当 前, 电 力 企 业 大 部 分 海 外 业 务 都 在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政 局 不 稳 定 的 地 区 开 展, 极 有 可 能 因 项 目 所 在 国 政 局 的 变 动, 导 致 项 目 无 法 顺 利 进 行 ; 经 济 环 境 方 面, 经 济 危 机 和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在 海 外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中 普 遍 存 在, 市 场 经 济 不 发 达 国 家 经 济 结 构 单 一 市 场 机 制 不 完 善 产 业 链 不 完 整 导 致 经 济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较 大, 国 际 汇 率 市 场 会 因 各 类 政 治 军 事 经 济 事 件 发 生 很 大 冲 击, 在 汇 率 兑 换 折 算 上 造 成 企 业 经 59

63 济 损 失 ; 由 于 同 时 了 解 当 地 市 场 情 况 项 目 核 心 内 容 当 地 法 规 和 语 言 的 专 业 人 才 极 其 稀 缺, 且 电 力 企 业 往 往 对 项 目 所 在 国 当 地 知 名 律 师 等 司 法 资 源 掌 控 不 足, 导 致 国 际 争 端 等 法 律 风 险 反 映 较 为 突 出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关 注 项 目 所 在 国 政 治 变 化, 尤 其 关 注 政 权 更 迭 军 事 政 变 等 异 常 因 素, 积 极 将 政 治 因 素 可 能 导 致 风 险 向 监 管 机 构 汇 报, 获 取 政 府 支 持 和 保 护 ;(2) 尽 可 能 选 择 经 济 环 境 良 好 的 国 家 进 行 投 资, 若 在 市 场 经 济 不 发 达 国 家 进 行 投 资, 可 选 择 当 地 实 力 雄 厚 的 电 力 公 司 作 为 合 作 伙 伴, 共 同 投 资 ;(3) 通 过 汇 率 互 换 汇 率 期 货 汇 率 期 权 等 手 段 锁 定 风 险 ;(4) 在 正 式 投 资 前 需 对 法 律 环 境 进 行 全 面 的 风 险 评 估, 并 于 当 地 知 名 法 律 机 构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以 便 随 时 得 到 法 律 援 助 二 财 务 风 险 财 务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有 多 种 表 现, 主 要 表 现 为 流 动 性 风 险 预 算 控 制 风 险 融 资 风 险 短 期 投 资 风 险 等 这 里 主 要 对 最 具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进 行 阐 述 流 动 性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电 力 行 业 资 金 流 动 较 其 他 行 业 更 具 同 质 化 特 点 以 电 网 企 业 为 例, 从 全 年 的 资 金 变 动 趋 势 看, 每 年 11 月 到 次 年 3 月, 资 金 供 不 应 求, 资 金 缺 口 增 大, 易 出 现 流 动 性 风 险,5 月 到 9 月, 资 金 供 大 于 求, 资 金 环 境 相 对 宽 松 从 月 度 的 资 金 变 动 趋 势 看, 由 于 月 初 电 费 集 中 入 账, 每 月 下 旬 资 金 缺 口 较 大 对 于 发 电 企 业, 由 于 多 年 成 本 严 重 倒 挂, 一 些 企 业 连 年 亏 损, 而 煤 价 的 持 续 上 涨 无 疑 进 一 步 加 大 企 业 资 金 压 力 电 力 企 业 通 过 内 外 部 融 资 提 供 流 动 性 支 持, 但 由 于 融 资 成 本 和 能 力 受 到 资 金 市 场 利 率 波 动 及 国 家 限 制 性 政 策 的 限 制, 资 金 供 应 十 分 受 限, 流 动 资 金 链 断 裂 风 险 危 及 着 电 力 企 业 的 生 存 60

64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研 究 资 金 变 化 趋 势, 根 据 历 史 数 据 进 行 资 金 缺 口 预 测 分 析 ;(2) 提 前 针 对 资 金 缺 口 进 行 融 资 安 排, 将 融 资 需 求 提 前 熨 平 ;(3) 建 立 与 商 业 银 行 财 务 公 司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在 流 动 性 风 险 出 现 时 能 够 及 时 获 取 资 金 支 持 三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有 多 种 表 现, 主 要 表 现 为 电 煤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与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风 险 燃 料 价 格 风 险 产 业 链 风 险 汇 率 及 利 率 风 险 等 这 里 主 要 对 最 具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电 煤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和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风 险 进 行 阐 述 电 煤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我 国 多 煤 少 油 贫 气 的 自 然 资 源 分 布 特 点, 决 定 了 电 力 行 业 70% 以 上 装 机 80% 以 上 电 量 来 自 火 电, 火 电 企 业 中 煤 炭 成 本 占 到 发 电 成 本 的 70% 左 右, 煤 价 涨 跌 直 接 导 致 火 电 企 业 利 润 的 多 寡, 制 约 火 电 行 业 的 平 稳 发 展 ; 因 电 价 稳 定 关 乎 社 会 安 定 与 国 计 民 生, 故 由 国 家 发 改 委 统 一 定 价, 而 电 力 企 业 无 电 价 确 定 权, 只 有 执 行 权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以 来, 中 国 的 煤 炭 价 格 追 随 国 际 市 场 出 现 了 2.5 倍 以 上 的 增 长, 电 力 企 业 的 经 营 成 本 随 着 煤 价 激 增, 虽 然 国 家 发 改 委 实 行 煤 电 联 动 的 定 价 政 策, 但 同 期 电 价 增 长 仅 为 40%, 增 速 远 远 落 后 于 煤 价, 数 据 显 示,2008 年 至 2011 年 之 间, 五 大 发 电 企 业 在 火 电 板 块 累 计 亏 损 近 920 亿 元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产 业 布 局 中 逐 步 扩 大 清 洁 能 源 的 市 场 份 额, 降 低 对 煤 炭 的 强 依 赖 ;(2)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降 低 发 电 过 程 中 的 能 耗 ;(3) 积 极 与 国 家 发 改 委 进 行 沟 通, 使 电 价 与 煤 价 的 联 动 关 系 更 加 明 显 ;(3) 加 强 与 煤 炭 企 业 的 战 略 合 作, 投 资 战 略 资 源, 多 渠 道 开 拓 市 场, 控 制 预 算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年, 我 国 经 济 经 历 了 历 史 性 高 速 增 长, 电 力 消 费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来 自 于 重 工 业 尤 其 是 基 础 原 材 61

65 料 冶 炼 与 制 造 业, 呈 现 高 耗 能 低 产 出 的 重 工 业 化 阶 段 特 征,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年 均 增 速 达 到 了 13.45% 目 前 经 济 发 展 正 向 工 业 化 后 期 阶 段 转 型 过 渡, 新 型 制 造 业 信 息 产 业 服 务 业 引 领 经 济 发 展, 从 电 力 消 费 来 看, 年 为 震 荡 回 调 阶 段,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年 均 增 速 为 8.8%, 较 上 一 个 五 年 回 落 幅 度 近 6 个 百 分 点 ; 而 十 二 五 期 间,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年 均 增 速 不 到 7.5% 未 来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将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的 变 革 发 生 较 大 的 波 动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主 动 研 判 经 济 形 势, 在 投 资 新 设 电 厂 前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对 电 厂 的 常 态 化 上 网 电 量 进 行 预 估 后 再 投 产, 避 免 浪 费, 无 法 收 回 成 本 ; (2) 采 用 节 能 减 排 技 术, 确 保 在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下 降 时, 自 有 电 厂 享 有 优 先 上 网 发 电 权 四 运 营 风 险 运 营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有 多 种 表 现, 主 要 表 现 为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健 康 安 全 环 境 (HSE) 风 险 电 能 质 量 风 险 等 这 里 主 要 对 最 具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安 全 运 营 风 险 进 行 阐 述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因 为 电 能 不 能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储 存, 电 力 必 须 处 于 生 产 运 输 以 及 使 用 的 平 衡 状 态, 因 此 其 生 产 过 程 必 须 具 备 相 当 高 的 可 靠 性 和 连 续 性, 其 中 任 何 一 个 环 节 出 现 问 题, 都 会 引 发 一 系 列 的 连 锁 效 应 电 力 行 业 若 在 安 全 生 产 上 出 现 问 题, 有 时 会 出 现 人 员 伤 亡 或 者 主 设 备 被 损 坏, 甚 至 会 导 致 全 电 网 的 崩 溃, 引 起 灾 难 性 的 事 故 或 者 大 面 积 停 电 ; 电 力 企 业 属 于 典 型 技 术 资 产 都 比 较 密 集 的 企 业, 设 备 量 较 大 样 式 品 种 多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对 于 设 备 完 好 性 的 较 高 这 些 内 在 特 征 决 定 了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是 电 力 行 业 固 有 的 重 大 风 险 各 电 力 企 业 高 度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现 阶 段 大 多 数 电 力 企 业 已 在 OHSAS18000 系 列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HSE 系 列 NOSA 62

66 五 星 系 列 等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本 企 业 较 完 善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将 安 全 风 险 的 控 制 措 施 融 入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的 各 环 节, 现 阶 段 电 力 企 业 剩 余 安 全 风 险 较 小, 但 一 旦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就 是 危 及 生 命 的 大 事, 电 力 企 业 应 始 终 不 渝 地 坚 持 对 安 全 生 产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视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1) 提 高 危 险 防 范 意 识, 及 时 采 用 综 合 的 防 范 措 施, 争 取 把 危 险 的 萌 芽 扼 杀 在 摇 篮 之 中 ;(2) 建 立 相 关 安 全 制 度, 定 期 依 据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对 安 全 管 理 保 障 制 度 进 行 评 价 检 查, 以 确 保 相 关 安 全 制 度 变 得 更 加 完 善 有 效 ;(3) 健 全 安 全 的 检 查 方 式, 可 在 季 节 性 大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危 险 源 辨 识 风 险 评 估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相 应 的 检 查 项 目 ;(4)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的 安 全 责 任 制, 确 保 企 业 制 定 的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得 到 执 行 五 法 律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有 多 种 表 现, 主 要 表 现 为 环 保 合 规 风 险 公 司 制 度 合 规 风 险 合 同 风 险 诉 讼 风 险 等 这 里 主 要 对 最 具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环 保 合 规 风 险 进 行 阐 述 环 保 合 规 风 险 在 电 力 行 业 成 因 如 下 : 近 年 来, 雾 霾 等 污 染 问 题 受 到 普 遍 关 注, 作 为 污 染 物 排 放 大 户 的 发 电 企 业, 成 为 环 境 治 理 的 重 点 领 域 2011 年 7 月, 环 保 部 和 国 家 质 监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了 新 修 订 的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新 标 准 将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缩 减 了 一 半 多, 并 新 增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的 排 放 指 标 2014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和 环 境 保 护 部 三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能 源 行 业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方 案, 对 能 源 领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进 行 全 面 部 署,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年 节 能 减 排 低 碳 发 展 行 动 方 案, 进 一 步 硬 化 节 能 减 排 降 碳 指 标 量 化 任 务 强 化 措 施 随 着 国 家 环 保 标 准 的 提 高, 各 省 也 纷 纷 提 出 PM2.5 年 均 浓 度 控 制 标 准, 63

67 电 力 企 业 的 紧 箍 咒 越 收 越 紧 了 为 承 担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满 足 合 规 要 求, 火 电 企 业 严 控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以 及 噪 声 排 放, 用 于 增 加 环 保 设 施 技 术 改 造 环 境 治 理 方 面 的 投 资 逐 年 增 加 每 千 瓦 时 电 的 环 境 保 护 成 本 平 均 需 要 0.1 元 左 右, 而 政 府 相 关 的 补 贴 不 足 以 弥 补 该 部 分 成 本 而 一 旦 违 反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电 力 企 业 将 受 到 天 价 罚 款 强 制 停 产 或 吊 销 资 格 等 沉 重 代 价 应 对 策 略 建 议 :( 1) 加 强 对 节 能 减 排 技 术 的 投 资, 确 保 环 保 合 规 ;(2) 投 资 建 厂 时 需 对 当 地 环 保 政 策 进 行 评 估, 并 作 为 是 否 投 资 的 重 要 依 据 ;(3) 从 使 用 煤 炭 等 一 次 性 能 源 发 电 逐 步 向 清 洁 能 源 发 电 转 变 64

68 第 五 章 控 制 活 动 第 一 节 设 备 管 理 设 备 是 电 力 企 业 的 重 要 资 产 之 一 有 效 的 设 备 管 理 是 电 力 企 业 维 持 再 生 产 增 加 净 现 金 流 量 增 加 企 业 价 值 的 必 要 条 件, 是 实 现 电 力 高 效 经 济 安 全 环 保 运 营 的 基 本 保 障, 是 服 务 社 会 提 供 绿 色 能 源 的 必 然 要 求 电 力 企 业 的 设 备 管 理 必 须 符 合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及 基 本 原 则 要 求 设 备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设 计 选 型 采 购 验 收 安 装 移 交 生 产 分 类 与 分 级 维 修 更 新 改 造 备 品 备 件 设 备 运 行 操 作 设 备 退 役 等 内 容, 同 时 设 备 管 理 还 应 符 合 资 产 监 管 财 务 监 督 质 量 监 督 技 术 监 督 可 靠 性 监 管 节 能 监 管 环 保 监 管 生 态 保 护 监 管 职 业 健 康 防 护 监 管 公 共 安 全 监 管 的 要 求 设 备 管 理 适 用 于 所 有 电 力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促 进 电 力 企 业 建 立 和 持 续 完 善 覆 盖 设 备 全 寿 命 周 期 的 管 理 制 度 程 序 及 标 准, 与 设 备 管 理 相 关 的 组 织 及 人 员 结 构 制 度 程 序 及 标 准 符 合 企 业 自 身 和 电 力 生 产 经 济 性 要 求, 同 时 符 合 资 产 技 术 质 量 可 靠 性 可 调 性 安 全 性 环 保 及 职 业 卫 生 与 健 康 监 管 要 求, 为 实 现 设 备 全 生 命 周 期 综 合 效 益 最 大 化 提 供 基 本 保 证 2. 规 范 电 力 企 业 设 备 管 理 行 为, 促 进 电 力 企 业 内 部 业 务 单 元 及 岗 位 人 员 认 真 执 行 电 力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程 序 标 准 和 外 部 监 管 要 求, 以 风 险 为 导 向, 65

69 合 理 配 置 设 备 管 理 资 源, 为 生 产 设 备 在 取 得 运 行 和 退 出 生 命 周 期 各 阶 段 均 保 持 合 理 的 技 术 经 济 性 能 和 安 全 环 保 性 能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为 设 备 运 行 时 达 到 设 计 值 提 供 保 证 二 主 要 风 险 1. 电 力 企 业 在 设 计 阶 段 对 设 备 选 型 与 采 购 的 职 责 与 权 限 未 有 效 分 离, 相 关 信 息 沟 通 不 充 分, 论 证 不 充 分, 风 险 预 控 效 果 较 差, 可 能 导 致 设 备 各 项 性 能 不 能 满 足 电 力 运 行 需 要, 增 加 后 续 设 备 管 理 和 生 产 运 行 难 度 2. 没 有 加 强 事 前 风 险 预 控, 没 有 充 分 组 织 内 部 不 同 机 构 充 分 论 证 设 备 维 修 和 技 改 计 划 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设 备 分 级 目 录 以 及 设 备 维 修 组 织 工 作, 可 能 导 致 维 修 和 技 改 项 目 的 范 围 和 费 用 出 现 较 大 偏 差, 维 修 资 源 分 配 不 合 理, 计 划 准 确 率 较 差 3. 电 力 企 业 在 设 备 备 件 材 料 的 采 购 与 供 应 维 修 安 装 性 能 试 验 验 收 环 节 以 及 相 关 业 务 外 包 采 购 存 在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过 程 管 理 的 程 序 性 及 标 准 性 文 件 缺 失, 合 同 的 技 术 条 款 不 明 确, 过 程 管 理 薄 弱, 无 法 保 证 岗 位 人 员 严 格 遵 守 技 术 规 范, 未 对 过 程 质 量 进 行 控 制, 设 备 的 各 项 技 术 性 能 下 降 4. 电 力 企 业 的 管 理 控 制 模 式 组 织 结 构 无 法 满 足 设 备 管 理 需 要, 设 备 维 护 范 围 划 分 不 当 或 模 糊, 相 关 外 包 合 同 界 定 不 清 晰, 设 备 管 理 相 关 的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资 金 预 算 及 供 应 无 法 满 足 设 备 管 理 需 要,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不 足, 电 力 企 业 的 质 量 监 督 保 证 和 安 全 环 保 监 督 机 制 运 转 效 果 较 差, 未 对 电 力 设 备 性 能 的 维 持 和 提 高 进 行 有 效 监 督 6. 电 力 企 业 忽 视 电 力 设 备 的 异 常 变 动 记 录 设 备 台 帐 综 合 档 案 信 息 66

70 化 资 产 等 方 面 管 理, 可 能 导 致 设 备 及 其 系 统 状 态 记 录 混 乱, 对 熟 练 岗 位 人 员 依 赖 较 大,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变 差, 可 能 导 致 设 备 管 理 无 据 可 查, 不 利 于 电 力 设 备 及 其 生 产 运 行 的 安 全 管 理, 从 财 务 会 计 角 度 不 能 准 确 计 量 资 产 价 值 三 设 备 活 动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1. 设 备 选 型 2. 设 备 维 修 技 改 计 划 及 预 算 3. 设 备 分 级 分 类 (1) 设 计 阶 段 的 设 备 选 型 职 责 与 权 限 (2) 设 备 选 型 的 流 程 (1) 计 划 的 管 理 职 责 与 流 程 (2) 计 划 与 预 算 的 匹 配 度 (3) 计 划 执 行 准 确 率 (4) 计 划 执 行 后 的 效 果 (1) 设 备 评 级 标 准 (2) 设 备 分 类 标 准 5. 设 备 变 动 与 档 案 4. 设 备 维 修 与 技 改 实 施 (1) 设 备 异 动 流 程 (2) 设 备 台 账 管 理 (3) 设 备 变 动 处 理 (1) 设 备 缺 陷 管 理 (2) 维 修 组 织 管 理 (3) 设 备 维 修 后 效 果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设 备 选 型 (1) 按 照 不 相 容 岗 位 职 责 分 离 原 则 对 设 计 阶 段 设 备 选 型 的 职 责 与 权 限 进 行 规 范, 在 集 团 公 司 及 所 属 各 级 单 位 之 间 应 按 照 设 备 价 值 和 重 要 性 纵 向 划 分 管 理 权 限, 在 涉 及 设 备 选 型 的 同 级 机 构 之 间 横 向 合 理 分 割 职 责 67

71 (2) 明 确 对 设 计 阶 段 设 备 选 型 流 程 以 及 重 要 工 作 节 点 所 要 达 到 的 工 作 质 量 和 时 效 性 要 求, 以 及 相 关 规 范 化 的 信 息 沟 通 要 求 2. 设 备 维 修 和 技 改 计 划 及 预 算 (1) 明 确 维 修 与 技 改 计 划 管 理 职 责 与 流 程, 按 照 不 相 容 岗 位 职 责 分 离 原 则 在 纵 向 和 横 向 流 程 中 进 行 合 理 分 割 (2) 依 据 电 力 设 备 状 态 监 测 结 果 和 电 力 行 业 设 备 管 理 导 则 为 依 据, 制 定 滚 动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综 合 分 析 市 场 营 销 情 况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设 备 实 际 状 态 等 因 素 动 态 调 整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3) 设 备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与 财 务 预 算 协 调 一 致, 设 备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与 预 算 履 行 论 证 审 查 和 批 准 程 序, 发 挥 好 当 期 费 用 和 投 资 效 率 与 效 益 (4) 制 定 设 备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与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的 监 督 与 考 核 办 法 与 指 标, 促 进 设 备 维 修 与 技 改 计 划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计 划 准 确 率 和 执 行 效 果 (5) 水 电 生 产 企 业 和 核 电 生 产 企 业 在 设 备 实 施 维 修 管 理 中 分 别 严 格 执 行 水 电 大 坝 和 核 电 设 备 实 施 的 安 全 监 管 规 定 3. 设 备 分 级 分 类 (1) 依 据 电 力 设 备 价 值 重 要 性 紧 迫 性 可 靠 性 安 全 性 环 保 性 自 动 保 护 水 平 冗 余 备 用 状 况 状 态 监 测 结 果 和 电 力 行 业 设 备 管 理 导 则 等, 对 设 备 实 施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依 据 评 定 结 果 制 定 设 备 分 级 分 类 目 录, 定 期 评 定 设 备 级 别 与 类 别, 把 设 备 类 别 及 级 别 功 能 系 统 属 性 空 间 位 置 等 作 为 主 要 参 考 因 素 对 功 能 系 统 设 备 部 件 编 码, 为 设 备 信 息 化 管 理 奠 定 基 础 (2) 明 确 设 备 定 级 管 理 职 责 流 程 方 法 和 评 判 准 则, 按 照 分 级 评 估 结 果 合 理 划 分 设 备 级 别, 按 照 设 备 完 好 率 等 指 标 对 主 要 设 备 和 辅 助 设 备 分 类, 68

72 一 般 分 为 为 三 类, 对 不 同 级 别 不 同 类 别 设 备 实 施 有 区 别 的 管 理 策 略, 优 化 维 修 和 运 行 资 源 4. 设 备 维 修 与 技 改 实 施 (1) 对 结 合 设 备 状 态 监 测 专 业 技 术 监 督 分 析 和 设 备 类 别 级 别 对 日 常 性 设 备 缺 陷 开 展 分 析 活 动, 对 设 备 缺 陷 实 行 分 类 分 级 管 理, 制 定 相 应 的 维 修 策 略, 明 确 在 日 常 性 维 修 计 划 性 维 修 中 安 排 消 除 缺 陷 的 原 则 管 理 流 程 (2) 建 立 适 应 实 际 的 维 修 组 织 结 构 维 修 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缺 陷 管 理 制 度 及 流 程 维 修 程 序 类 文 件 及 其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合 同 文 件 等, 利 用 先 进 适 用 的 技 术 手 段 对 维 修 作 业 实 施 风 险 预 控 和 过 程 控 制, 并 建 立 维 修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监 督 机 制 计 划 性 维 修 还 应 符 合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基 本 要 求, 形 成 有 效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制 (3) 单 体 电 力 设 备 维 修 应 保 证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及 辅 助 系 统 的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保 证 继 电 保 护 安 全 自 动 装 置 AGC AVC 一 次 调 频 计 量 装 置 远 动 装 置 通 讯 系 统 可 达 稳 定 投 入 状 态 (4) 水 电 生 产 企 业 和 核 电 生 产 企 业 在 设 备 实 施 维 修 中 分 别 严 格 执 行 水 电 大 坝 和 核 电 设 备 实 施 的 安 全 监 管 规 定 5. 设 备 变 动 与 档 案 (1) 建 立 电 力 设 备 的 异 常 变 动 设 备 台 帐 档 案 资 产 价 值 等 方 面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对 设 备 异 常 变 动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设 备 异 常 变 动 管 理 流 程 应 与 设 备 台 帐 资 产 价 值 变 更 档 案 管 理 流 程 和 相 关 信 息 系 统 及 时 有 效 衔 接 (2)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及 岗 位 人 员 应 及 时 交 换 验 证 确 认 相 关 变 更 数 据, 对 数 据 真 实 性 适 宜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及 时 维 护 设 备 台 帐 档 案 资 产 价 值 69

73 记 录 等 四 监 督 评 价 1. 设 备 选 型 (1) 检 查 设 计 阶 段 设 备 选 型 的 职 责 与 权 限 按 照 不 相 容 原 则 是 否 适 当 分 离 (2) 检 查 设 计 阶 段 设 备 选 型 流 程 以 及 重 要 工 作 节 点 所 要 达 到 的 工 作 质 量 和 实 效 性 要 求 是 否 明 确 2. 维 修 和 技 改 计 划 及 预 算 (1) 检 查 维 修 与 技 改 计 划 管 理 的 职 责 与 权 限 是 否 按 照 不 相 容 原 则 在 纵 向 和 横 向 流 程 中 合 理 分 割, 流 程 是 否 清 晰 (2) 检 查 是 否 依 据 电 力 设 备 状 态 监 测 结 果 和 电 力 行 业 设 备 管 理 导 则 为 依 据 制 定 滚 动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3) 检 查 是 否 综 合 分 析 市 场 营 销 情 况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设 备 实 际 状 态 等 因 素 动 态 调 整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4) 检 查 设 备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与 预 算 是 否 履 行 论 证 审 查 和 批 准 程 序, 并 与 财 务 预 算 应 协 调 一 致 (5) 检 查 是 否 制 定 设 备 维 修 及 技 改 计 划 与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的 监 督 与 考 核 办 法 与 指 标 3. 设 备 分 级 分 类 (1) 检 查 是 否 依 据 电 力 设 备 价 值 重 要 性 紧 迫 性 可 靠 性 安 全 性 环 保 性 自 动 保 护 水 平 冗 余 备 用 状 况 状 态 监 测 结 果 和 电 力 行 业 设 备 管 理 70

74 导 则 等 因 素 对 设 备 实 施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2) 检 查 是 否 定 期 评 定 设 备 级 别 与 类 别, 并 把 设 备 类 别 及 级 别 功 能 系 统 属 性 空 间 位 置 等 作 为 主 要 参 考 因 素 对 功 能 系 统 设 备 部 件 实 施 编 码 管 理 (3) 检 查 是 否 明 确 设 备 定 级 管 理 职 责 流 程 方 法 和 评 判 准 则 (4) 检 查 是 否 针 对 不 同 级 别 类 别 的 设 备 实 施 有 区 别 的 管 理 策 略, 采 取 优 化 维 修 和 运 行 资 源 的 行 动 4. 设 备 维 修 与 技 改 实 施 (1) 检 查 是 否 结 合 设 备 状 态 监 测 专 业 技 术 监 督 分 析 和 设 备 类 别 级 别 对 日 常 性 设 备 缺 陷 开 展 分 析 活 动 (2) 检 查 是 否 对 设 备 缺 陷 实 行 分 类 分 级 管 理, 制 定 相 应 的 维 修 策 略, 明 确 在 日 常 性 维 修 计 划 性 维 修 中 安 排 消 除 缺 陷 的 原 则 管 理 流 程 (3) 检 查 维 修 组 织 结 构 维 修 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缺 陷 管 理 制 度 及 流 程 相 关 管 理 技 术 手 段 是 否 全 面 满 足 自 我 承 担 和 外 包 设 备 维 修 业 务 日 常 维 修 和 计 划 性 维 修 的 实 际 需 要 (4) 检 查 维 修 程 序 类 文 件 及 其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合 同 文 件 是 否 满 足 对 维 修 作 业 实 施 风 险 预 控 和 过 程 控 制 的 实 际 需 要 (5) 检 查 是 否 形 成 维 修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监 督 机 制 (6) 检 查 计 划 性 维 修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机 制 是 否 符 合 工 程 项 目 范 围 计 划 组 织 进 度 质 量 成 本 安 全 环 保 调 试 验 收 等 基 本 要 求 (7) 检 查 设 备 维 护 和 计 划 维 修 及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的 人 力 资 金 备 品 等 资 源 配 置 是 否 合 理, 是 否 能 满 足 成 本 进 度 质 量 和 安 全 控 制 需 要 71

75 (8) 检 查 是 否 频 繁 出 现 单 体 电 力 设 备 维 修 后 没 有 保 证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及 辅 助 系 统 的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情 况 (9) 检 查 是 否 频 繁 出 现 单 体 电 力 设 备 维 修 后 没 有 保 证 继 电 保 护 安 全 自 动 装 置 AGC AVC 一 次 调 频 计 量 装 置 远 动 装 置 通 讯 系 统 不 能 稳 定 投 入 运 行 情 况 5. 设 备 变 动 与 档 案 (1)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电 力 设 备 的 异 常 变 动 设 备 台 帐 档 案 资 产 价 值 等 方 面 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2) 检 查 设 备 异 常 变 动 管 理 流 程 是 否 与 设 备 台 帐 资 产 价 值 变 更 档 案 管 理 流 程 和 相 关 信 息 系 统 及 时 有 效 衔 接 (3) 检 查 是 否 对 设 备 异 常 变 动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并 按 照 权 限 审 批 (4) 检 查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及 岗 位 人 员 是 否 能 及 时 交 换 验 证 确 认 相 关 变 更 数 据, 对 数 据 真 实 性 适 宜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5) 检 查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及 岗 位 人 员 是 否 能 依 据 设 备 移 动 数 据 及 时 维 护 设 备 台 帐 档 案 资 产 价 值 记 录 等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XX 电 厂 发 生 一 起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2 人 死 亡 7 人 受 伤 2011 年 5 月 13 日 08 时 09 分,XX 发 电 公 司 XX 发 电 厂 处 理 #2 炉 (SG-1025/18.55-M725) 捞 渣 机 (GBL12tX40) 故 障 结 束 后, 在 处 理 冷 灰 斗 蓬 灰 渣 过 程 中, 灰 渣 突 然 塌 落 至 冷 灰 斗, 大 量 热 汽 热 水 热 渣 从 冷 灰 斗 喷 72

76 出, 导 致 在 捞 渣 机 上 部 平 台 和 地 面 工 作 的 9 人 不 同 程 度 烫 伤 其 中 两 人 ( 设 备 部 主 任 发 电 部 副 主 任 ) 抢 救 无 效 死 亡, 其 他 七 名 伤 员 ( 设 备 部 副 主 任 发 电 部 除 灰 专 工 两 名 检 修 工 三 名 消 防 员 ) 已 经 送 往 医 院 救 治 5 月 12 日 9 时 15 分, 检 修 人 员 处 理 捞 渣 机 找 中 心 链 条 入 轨 并 找 平 衡, 开 出 热 力 机 械 第 一 种 工 作 票, 工 作 内 容 为 2 号 炉 捞 渣 机 链 条 调 整 消 缺, 发 电 部 运 行 值 班 人 员 于 10 时 07 分 许 可 开 工 17 时 30 分 检 修 工 作 完 工, 押 票 试 转, 捞 渣 机 过 流 跳 闸, 判 断 故 障 为 捞 渣 机 链 条 刮 板 卡 涩, 随 即 办 理 工 作 票 延 期 手 续, 处 理 刮 板 脱 落 销 轴 掉 落 缺 陷 22 时 47 分 消 缺 结 束 运 行 人 员 进 行 系 统 恢 复 13 日 0 时 25 分 注 水 结 束, 运 行 人 员 组 织 开 始 排 渣 西 侧 关 断 门 打 开 后 焦 渣 排 放 正 常, 东 侧 焦 渣 下 落 不 畅, 经 检 查 在 冷 灰 斗 处 灰 渣 蓬 住 2 时 10 分, 值 长 向 带 班 领 导 汇 报 后 联 系 设 备 部 ** 等 有 关 人 员, 并 调 来 消 防 车 进 行 冲 渣 排 渣 工 作 至 13 日 5 时 许, 效 果 仍 不 明 显 现 场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等 到 集 控 室 旁 会 议 室 研 究 下 一 步 处 理 方 案 7 时 40 分 左 右, 生 产 副 厂 长 设 备 部 主 任 副 主 任 锅 炉 点 检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兼 发 电 部 主 任 发 电 部 副 主 任 发 电 部 除 灰 专 工 检 修 项 目 部 经 理 等 人 返 回 现 场 生 产 副 厂 长 看 了 情 况 后, 回 办 公 楼 组 织 8 点 生 产 调 度 会, 副 总 工 程 师 兼 发 电 部 主 任 接 电 话 后 去 查 看 脱 硫 系 统 缺 陷, 发 电 部 副 主 任 回 集 控 室, 锅 炉 点 检 长 身 体 不 适 也 离 开 了 现 场 08 时 10 分, 突 然 发 生 大 量 灰 渣 塌 落, 锅 炉 下 水 封 被 破 坏, 热 汽 热 灰 渣 从 捞 渣 机 与 液 压 关 断 门 ( 打 开 状 态 ) 结 合 部 喷 出, 造 成 9 名 人 员 被 烫 伤 电 厂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将 伤 员 送 往 医 院 抢 救 73

77 ( 二 ) 案 例 分 析 这 起 事 故 暴 露 出 若 干 问 题 : 1. 现 场 检 修 策 划 与 组 织 不 力, 缺 陷 处 理 时 间 过 长 设 备 健 康 水 平 差, 缺 陷 频 发, 现 场 缺 陷 工 作 组 织 不 力, 导 致 消 缺 时 间 过 长 在 捞 渣 机 链 条 调 整 消 缺 结 束 后, 试 转 时 又 出 现 捞 渣 机 过 流 跳 闸, 最 后 发 现 刮 板 脱 落 销 轴 掉 落, 从 许 可 开 工 到 消 缺 最 后 结 束 进 行 了 12 小 时 40 分 钟, 致 使 灰 渣 过 长 时 间 无 法 排 除 2. 安 全 风 险 点 分 析 不 够, 安 全 措 施 不 完 善 锅 炉 异 常 运 行, 冷 灰 斗 上 部 大 量 积 存 灰 渣 的 情 况 下, 对 作 业 可 能 存 在 灰 渣 塌 落 的 风 险 认 识 不 足, 安 全 措 施 不 完 善, 管 理 人 员 急 于 处 置, 造 成 多 人 聚 集 在 捞 渣 机 附 近, 以 至 突 然 发 生 塌 落 后 人 员 躲 闪 不 及 烫 伤 3. 安 全 意 识 不 强, 自 我 防 范 意 识 欠 缺 个 人 的 安 全 意 识 不 强, 日 常 的 安 全 学 习 针 对 性 不 够 对 作 业 本 身 和 周 边 环 境 存 在 风 险 估 计 不 足, 对 于 可 能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害 意 识 不 到, 自 我 防 范 意 识 欠 缺, 个 人 防 护 不 够 ( 三 ) 案 例 启 示 造 电 力 行 业 最 具 这 起 事 故 是 生 产 系 统 发 生 的 严 重 的 一 起 人 身 伤 害 事 故, 性 质 严 重 影 响 恶 劣 案 例 启 示 如 下 : 1. 各 级 领 导 和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牢 固 树 立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切 实 把 安 全 生 产 放 在 各 项 工 作 的 首 位 在 设 备 异 常 运 行, 故 障 处 理 安 全 底 数 不 清 时, 严 禁 冒 险 作 业 2. 进 一 步 完 善 职 责 分 工 明 确 快 速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指 挥 体 系, 生 产 领 导 74

78 和 技 术 人 员 要 有 很 强 的 责 任 心 和 安 全 生 产 忧 患 意 识, 坚 决 杜 绝 违 章 麻 痹 不 负 责 任 的 行 为 3. 应 重 视 设 备 维 修 的 策 划 管 理 作 业 程 序 化 及 标 准 化 管 理, 为 做 好 风 险 预 控 和 过 程 控 制 奠 定 基 础, 必 须 有 对 应 的 保 证 监 督 机 制, 为 风 险 预 控 和 过 程 控 制 提 供 监 督 保 证, 确 保 维 修 作 业 按 照 策 划 路 径 程 序 及 标 准 执 行,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对 人 员 经 验 和 能 力 的 依 赖 4. 严 肃 认 真 危 险 点 分 析, 做 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抓 好 现 场 措 施 落 实 对 于 冲 渣 等 安 全 风 险 较 大 的 作 业, 必 须 认 真 履 行 安 全 措 施 现 场 检 查 确 认 的 程 序 和 标 准 符 合 性 后 方 可 作 业 5. 切 实 开 展 反 违 章 指 挥 反 违 规 作 业 和 反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治 理 活 动, 严 明 纪 律 严 格 管 理 加 大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学 习 执 行 的 检 查 力 度, 营 造 领 导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学 规 程 严 格 执 行 规 程 的 氛 围, 培 养 良 好 的 工 作 习 惯, 坚 决 杜 绝 经 验 主 义 克 服 管 理 工 作 的 随 意 性 6. 各 级 领 导 及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要 认 真 学 习 严 格 执 行 二 十 五 项 重 点 反 措 实 施 导 则, 对 于 导 则 的 落 实 要 明 确 责 任 主 体 和 监 督 主 体,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的 能 力 建 设 7. 各 电 力 企 业 要 从 规 章 制 度 的 执 行 反 事 故 措 施 的 落 实 作 业 现 场 的 管 理 和 现 场 安 全 设 施 标 准 化 等 方 面, 认 真 开 展 隐 患 排 查 活 动, 举 一 反 三, 堵 塞 管 理 漏 洞, 有 效 防 范 事 故 的 发 生 第 二 节 运 行 管 理 运 行 管 理 是 电 力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电 力 运 行 管 理 要 严 格 执 75

79 行 安 全 环 保 公 平 调 度 流 域 调 度 等 监 管 要 求, 保 证 电 力 设 备 处 于 安 全 环 保 稳 定 经 济 可 靠 的 运 行 状 态, 社 会 和 企 业 的 综 合 效 益 得 到 持 续 提 升 运 行 管 理 包 括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运 行 安 全 管 理 运 行 经 济 管 理 运 行 调 度 管 理 运 行 培 训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电 力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要 结 合 本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实 行 规 范 化 标 准 化 管 理 运 行 管 理 适 用 于 电 网 企 业 和 发 电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运 行 管 理 基 本 目 标 是 建 立 高 效 的 生 产 运 行 指 挥 和 管 理 系 统, 健 全 有 效 的 规 章 制 度 运 行 规 程 及 考 核 办 法, 长 期 维 持 合 格 稳 定 的 运 行 队 伍, 保 证 正 当 操 作 和 合 理 的 安 全 经 济 运 行 方 式, 保 证 电 力 设 备 处 于 安 全 环 保 稳 定 经 济 可 靠 的 运 行 状 态, 社 会 和 企 业 的 综 合 效 益 得 到 持 续 提 升 2. 贯 彻 以 安 全 生 产 为 基 础, 以 经 济 效 益 为 中 心 的 指 导 思 想, 把 经 济 运 行 管 理 放 到 重 要 位 置,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经 济 运 行 管 理 考 核 办 法, 利 用 先 进 手 段 进 行 经 济 性 分 析, 组 织 安 排 最 佳 经 济 运 行 方 式 3. 保 证 电 力 生 产 指 挥 系 统 畅 通 无 阻, 严 格 执 行 调 度 纪 律, 认 真 履 行 调 度 公 约, 按 照 并 网 调 度 协 议 规 范 组 织 生 产, 并 实 行 环 保 经 济 调 度 4.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的 各 项 基 本 制 度, 如 操 作 票 制 度 工 作 票 制 度 交 接 班 制 度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和 设 备 定 期 试 验 与 轮 换 制 度,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监 督 考 核 机 制 5. 加 强 对 运 行 人 员 和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加 强 自 我 防 范, 认 真 落 实 和 执 行 安 全 规 程 规 定 和 反 事 故 措 施, 特 别 要 做 好 机 组 启 停 和 变 工 76

80 况 期 间 的 运 行 记 录 和 事 故 预 想, 杜 绝 违 章 操 作 二 主 要 风 险 1.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不 健 全, 可 能 导 致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异 常 运 行 时, 职 责 不 清 楚 生 产 指 挥 混 乱, 导 致 事 故 2. 运 行 管 理 中 安 全 管 理 不 到 位, 执 行 运 行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不 认 真,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出 力 降 低, 发 供 电 不 正 常, 对 安 全 生 产 构 成 威 胁 3. 经 济 运 行 管 理 分 析 不 认 真,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企 业 生 产 不 符 合 安 全 环 保 公 平 调 度 经 济 效 益 等 要 求, 市 场 竞 争 力 减 弱 4. 运 行 岗 位 人 员 及 其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不 能 胜 任 电 力 生 产 运 行 工 作, 影 响 电 力 安 全 稳 定 环 保 经 济 合 规 运 行 77

81 三 运 行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运 行 管 理 系 统 (1) 建 立 与 运 行 管 理 相 关 的 制 度 体 系, 明 确 对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运 行 管 理 机 构 职 责 权 限 及 运 作 流 程, 建 立 健 全 运 行 相 关 的 标 准 体 系, 形 成 高 效 的 运 行 管 理 机 制 (2)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的 生 产 负 责 人 和 运 行 管 理 机 构 应 指 导 协 助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指 挥 和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生 产 指 挥 系 统 畅 通 无 阻, 令 行 禁 止 (3) 严 格 执 行 运 行 管 理 规 定 及 程 序, 对 于 初 次 制 定 或 修 订 完 善 的 运 行 规 章 制 度 运 行 规 程 的 应 履 行 分 级 审 查 批 准 流 程, 确 保 使 用 中 运 行 规 章 制 度 运 行 规 程 的 正 确 性 和 有 效 性 严 格 执 行 运 行 管 理 考 核 制 度 和 运 行 技 术 监 78

82 督 制 度, 对 运 行 人 员 实 施 考 核 和 资 格 准 入,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进 行 培 训 严 格 执 行 生 产 运 行 调 度 会 议 制 度 2. 安 全 环 保 运 行 (1)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和 环 保 监 管 法 规 与 标 准, 完 善 电 力 运 行 的 安 全 体 系 和 环 保 体 系 的 各 项 要 素, 保 证 体 系 有 效 运 转, 接 受 内 外 部 安 全 和 环 保 监 察, 及 时 改 进, 实 现 闭 环 管 理 (2) 开 展 电 力 设 备 运 行 分 析 活 动, 把 运 行 指 标 分 析 和 可 靠 性 指 标 分 析 以 及 技 术 监 督 指 标 行 业 标 准 有 机 结 合, 实 现 运 行 设 备 的 安 全 可 靠 在 控 (3)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的 各 项 基 本 制 度, 如 操 作 票 制 度 工 作 票 制 度 交 接 班 制 度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和 设 备 定 期 试 验 与 轮 换 制 度,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监 督 考 核 机 制 (4) 保 证 运 行 人 员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认 真 落 实 和 执 行 安 全 规 程 规 定 和 反 事 故 措 施, 杜 绝 违 章 操 作, 特 别 要 做 好 电 力 设 备 启 停 和 工 况 运 行 方 式 天 气 等 异 常 变 化 情 况 下 的 事 故 预 想 和 运 行 记 录 3. 运 行 经 济 管 理 (1) 贯 彻 落 实 以 安 全 生 产 为 基 础, 以 经 济 效 益 为 中 心 的 指 导 思 想, 提 高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2) 电 力 企 业 应 认 真 开 展 运 行 分 析, 促 进 各 级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及 一 线 运 行 人 员 掌 握 设 备 性 能 及 其 变 化 规 律, 提 高 安 全 经 济 运 行 水 平 (3) 积 极 利 用 先 进 手 段 对 电 力 设 备 及 其 系 统 进 行 经 济 性 分 析 诊 断 和 优 化 调 整, 实 时 指 导 运 行 操 作 (4) 以 行 业 内 先 进 水 平 为 参 照, 分 解 过 程 指 标, 定 期 开 展 经 济 性 评 价 79

83 工 作 (5) 积 极 利 用 先 进 技 术 手 段 预 测 发 电 负 荷, 主 动 优 化 经 济 运 行 方 式 (6) 严 格 执 行 运 行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按 照 标 准 要 求 填 报 日 月 年 度 经 济 运 行 技 术 指 标 报 表 及 分 析 报 告, 对 存 在 风 险 共 性 问 题 深 入 分 析, 及 时 落 实 应 对 措 施 4. 运 行 调 度 管 理 (1) 发 电 企 业 生 产 运 行 应 服 从 电 网 的 统 一 调 度 管 理, 设 备 的 启 停 及 重 大 操 作 试 验 等 必 须 实 行 全 厂 统 一 调 度, 以 确 保 全 厂 安 全 经 济 运 行 (2) 当 值 值 长 / 调 度 人 员 是 全 厂 / 电 网 运 行 操 作 的 直 接 指 挥 者, 组 织 全 厂 / 电 网 生 产 系 统 完 成 各 项 操 作 调 整 任 务, 优 化 运 行 方 式, 推 行 经 济 调 度, 充 分 发 挥 设 备 潜 力, 使 全 厂 / 电 网 生 产 运 行 处 于 最 佳 经 济 状 态 (3) 通 常 情 况 下, 主 管 领 导 不 应 干 预 值 长 / 调 度 人 员 的 正 常 生 产 指 挥, 火 电 机 组 启 停, 重 大 操 作 和 事 故 处 理, 生 产 领 导 和 运 行 技 术 人 员 应 对 运 行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指 导 和 监 督 (4) 凡 设 备 发 生 重 大 异 常 或 故 障 跳 闸, 除 按 调 度 渠 道 报 告 外, 应 尽 快 将 故 障 情 况 报 告 集 团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5) 发 电 企 业 值 长 和 机 组 人 员 都 应 保 证 机 组 按 照 调 度 部 门 下 达 的 负 荷 及 电 压 曲 线 运 行, 不 应 偏 离 其 规 定 的 允 许 范 围 投 入 AGC 运 行 的 电 厂, 按 照 电 网 调 度 的 要 求 投 退 AGC (6) 电 力 企 业 应 保 证 继 电 保 护 安 全 自 动 装 置 计 量 装 置 远 动 装 置 通 信 系 统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4. 运 行 分 析 管 理 80

84 (1) 运 行 分 析 是 电 力 企 业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及 生 产 指 标 管 理 保 证 机 组 和 电 网 安 全 经 济 运 行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的 有 效 方 法 (2) 电 力 企 业 应 定 期 召 开 运 行 分 析 会 议, 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通 报 上 期 生 产 计 划 和 包 括 节 能 项 目 在 内 的 经 济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对 上 期 及 年 度 累 计 经 济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改 进 运 行 的 措 施 通 报 上 期 机 组 电 网 可 靠 性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研 究 提 出 到 年 底 完 成 可 靠 性 指 标 在 运 行 管 理 上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对 各 专 业 运 行 情 况 技 术 监 督 指 标 设 备 系 统 存 在 的 问 题 与 设 计 值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提 出 建 议 措 施 (3)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专 题 分 析, 对 影 响 机 组 安 全 性 经 济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问 题 提 出 改 进 运 行 操 作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的 措 施, 并 提 出 设 备 维 修 和 改 造 建 议 (4) 电 力 企 业 运 行 人 员 应 根 据 运 行 方 式 运 行 参 数 的 变 化, 及 时 分 析 和 调 整, 使 机 组 电 网 始 终 处 于 安 全 经 济 运 行 状 态 5. 运 行 培 训 管 理 (1) 电 力 运 行 人 员 的 培 训 是 电 力 企 业 全 员 培 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应 纳 入 企 业 领 导 任 期 目 标 和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计 划, 保 证 培 训 资 源, 培 训 工 作 要 有 必 要 的 布 置 检 查 考 核 奖 惩 (2) 运 行 人 员 应 先 培 训 后 上 岗, 运 行 岗 位 人 员 的 操 作 能 力 事 故 分 析 和 处 理 能 力 应 达 到 考 核 要 求, 运 行 人 员 经 过 仿 真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电 力 企 业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动 态 考 核, 维 持 稳 定 合 格 专 业 化 的 运 行 队 伍 (3) 如 果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运 行 业 务 外 包, 或 实 施 特 许 经 营, 应 严 格 履 行 81

85 运 行 合 同 和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并 纳 入 业 主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外 包 单 位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应 与 业 主 单 位 严 格 对 接, 保 持 流 畅 的 运 行 日 常 管 理 机 制, 维 持 稳 定 合 格 专 业 的 运 行 队 伍 四 监 督 评 价 1. 运 行 管 理 系 统 (1) 检 查 企 业 是 否 建 立 运 行 管 理 机 构, 职 责 是 否 明 确, 运 行 管 理 部 门 是 否 认 真 履 责 (2) 企 业 管 理 层 的 运 行 管 理 职 责 是 否 明 确 (3) 运 行 管 理 是 否 严 格 贯 彻 电 力 生 产 监 管 规 定 (4) 各 项 运 行 规 程 规 章 制 度 是 否 完 备 适 宜 有 效 ; (5) 运 行 相 关 的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配 备 是 否 充 分 满 足 胜 任 稳 定 的 要 求 ; (6) 生 产 运 行 调 度 会 议 机 制 是 否 发 挥 规 定 作 用 2. 运 行 安 全 与 环 保 管 理 (1)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和 环 保 监 管 规 定 (2)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的 各 项 基 本 制 度, 如 操 作 票 制 度 工 作 票 制 度 交 接 班 制 度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和 设 备 定 期 试 验 与 轮 换 制 度,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运 行 和 环 保 运 行 监 督 考 核 管 理 规 定 (3) 检 查 是 否 对 运 行 人 员 和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4) 检 查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规 程 和 反 事 故 措 施 3. 运 行 经 济 管 理 82

86 (1)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进 行 运 行 分 析 (2)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定 期 开 展 经 济 性 评 价 工 作, 是 否 提 出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3)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建 立 节 能 考 核 奖 励 制 度, 节 煤 节 水 节 电 节 油 活 动 是 否 落 实 到 运 行 岗 位 (4)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执 行 日 月 年 度 经 济 运 行 技 术 指 标 报 表 及 分 析 报 告 制 度 是 否 规 范 3. 运 行 调 度 管 理 (1) 检 查 发 电 企 业 生 产 运 行 是 否 服 从 电 网 的 统 一 调 度 管 理 (2) 检 查 当 值 值 长 / 调 度 人 员 对 全 厂 / 电 网 运 行 操 作 的 直 接 指 挥 是 否 受 到 不 正 确 干 预 (3) 检 查 投 入 AGC AVC 等 自 动 调 度 系 统 的 发 电 企 业 是 否 按 照 电 网 调 度 的 要 求 投 退 (4)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继 电 保 护 安 全 自 动 装 置 计 量 装 置 远 动 装 置 通 信 系 统 是 否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完 好 率 是 否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4. 运 行 分 析 管 理 (1)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定 期 召 开 运 行 分 析 会 议 (2) 检 查 电 力 企 业 是 否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专 题 分 析, 分 析 影 响 机 组 安 全 性 经 济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问 题, 是 否 提 出 改 进 运 行 操 作 和 运 行 管 理 的 措 施 5. 运 行 培 训 管 理 (1) 检 查 电 力 运 行 人 员 的 培 训 是 否 纳 入 企 业 领 导 任 期 目 标 和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计 划, 是 否 维 持 比 较 稳 定 的 专 业 化 的 运 行 队 伍 83

87 (2) 检 查 培 训 资 金 设 施 教 师 等 资 源 是 否 充 分 (3) 检 查 运 行 人 员 是 否 实 行 培 训 考 核 上 岗 资 格 准 入 制, 运 行 人 员 是 否 定 期 接 受 仿 真 培 训 (4) 检 查 如 果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运 行 业 务 外 包 或 实 施 特 许 经 营, 是 否 严 格 履 行 运 行 合 同 和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外 包 单 位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是 否 与 业 主 单 位 严 格 对 接, 运 行 日 常 管 理 机 制 是 否 顺 畅, 是 否 维 持 稳 定 专 业 的 运 行 队 伍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XX 电 厂 2 号 机 组 在 大 修 后 的 启 动 过 程 中, 因 漏 掉 对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左 右 侧 回 汽 门 的 检 查, 左 侧 汽 门 实 际 开 度 很 少, 使 高 压 缸 左 右 法 兰 温 差 严 重 超 限, 监 盘 又 较 长 时 间 没 有 发 现, 造 成 高 压 转 子 大 轴 弯 曲 事 故 造 成 这 起 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是 运 行 人 员 责 任 心 不 强, 严 重 失 职, 运 行 管 理 薄 弱 与 规 章 制 度 不 健 全 也 是 造 成 事 故 的 重 要 原 因 这 种 因 左 右 法 兰 加 热 不 均 导 致 高 压 缸 转 子 弯 曲 事 故 近 年 来 还 是 第 一 次 发 生 XX 电 厂 对 这 起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是 严 肃 认 真 的, 及 时 查 明 了 原 因, 分 清 了 责 任 1. 设 备 规 范 汽 轮 机 为 亚 临 界 一 次 中 间 再 热 单 轴 三 缸 三 排 汽 冲 动 凝 汽 式 汽 轮 机, 型 号 为 k , 额 定 出 力 为 300MW 高 压 缸 主 汽 门 前 蒸 汽 压 力 为 16.2MPa 温 度 540, 高 压 缸 排 汽 压 力 为 3.88MPa 温 度 333 汽 轮 机 高 中 压 汽 缸 分 缸 布 置, 高 压 缸 采 用 双 层 缸 加 隔 板 套 型 式, 蒸 汽 的 流 向 设 计 成 回 84

88 流 式, 高 中 压 缸 设 有 法 兰 和 螺 栓 加 热 装 置, 高 压 转 子 采 用 整 体 锻 造 式 结 构 2. 事 故 前 工 况 #2 汽 轮 机 用 中 压 缸 冲 转, 机 组 的 转 速 为 1200 转 / 分, #2 机 B 级 检 修 后 第 一 次 启 动, 处 中 速 暖 机 状 态 ; 高 压 缸 正 在 暖 缸. 高 压 缸 法 兰 及 螺 栓 加 热 已 投 入 ; 主 汽 及 再 热 蒸 汽 温 度 压 力 正 常, 各 缸 体 膨 胀 差 胀 振 动 值 均 在 正 常 范 围 3. 事 故 经 过 4 月 11 日,#2 机 组 B 级 检 修 结 束 后, 经 过 一 系 列 准 备 与 检 查 后,#2 机 于 4 月 12 日 15 时 55 分 开 始 冲 转,15 时 57 分 机 组 冲 转 至 500rpm, 初 步 检 查 无 异 常 16 时 08 分, 升 速 至 1200rpm, 中 速 暖 机, 检 查 无 异 常 16 时 15 分, 开 启 高 压 缸 倒 暖 电 动 门, 高 压 缸 进 行 暖 缸 16 时 18 分, 机 长 吴 X 令 副 值 班 员 庄 XX 开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进 汽 手 动 门, 令 巡 检 员 黄 X 开 高 中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疏 水 门, 操 作 完 后 报 告 了 机 长 16 时 22 分, 高 压 缸 差 胀 由 16 时 的 2.32mm 上 升 2.6lmm, 机 长 开 启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电 动 门, 投 入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1 6 时 25 分, 发 现 中 压 缸 下 部 金 属 温 度 高 于 上 部 金 属 温 度 55, 机 长 安 排 人 就 地 检 查 中 压 缸 及 本 体 疏 水 门, 无 异 常, 经 分 析 认 为 温 度 测 点 有 问 题, 联 系 热 工 处 理 17 时 13 分, 热 工 人 员 将 测 点 处 理 完 毕, 此 时 中 压 缸 上 下 缸 温 度 恢 复 正 常 17 时 27 分, 投 中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装 置 17 时 57 分, 主 值 余 XX 在 盘 上 发 现 #2 机 #2 瓦 水 平 振 动 及 大 轴 偏 心 率 增 大, 报 告 值 长 13 时 02 分, 经 就 地 人 员 测 量,#2 瓦 振 动 达 140μm, 就 地 明 显 异 音,#2 机 手 动 打 闸, 破 坏 真 空 停 机 18 时 08 分,#2 机 转 速 到 零, 投 盘 车, 此 时 转 子 偏 心 率 超 出 500μm, 指 示 到 头,#2 机 停 炉, 汽 机 闷 缸, 电 动 盘 车 连 续 运 行 18 时 85

89 18 分 至 24 分, 转 子 偏 心 率 降 至 40 70μm 后, 又 逐 渐 增 大 到 300μm 并 趋 向 稳 定, 电 动 盘 车 继 续 运 行 在 13 日 的 生 产 碰 头 会 上, 经 过 讨 论 决 定 : 鉴 于 14 小 时 的 电 动 盘 车 后, 转 子 偏 心 率 没 有 减 少, 改 电 动 盘 车 为 手 动 盘 车 180 度 方 法 进 行 转 子 调 直 并 认 为, 高 压 转 子 如 果 是 弹 性 变 形, 可 利 用 高 压 缸 上 下 温 差 对 转 子 的 径 向 温 差 逐 渐 减 少, 使 转 子 热 弯 曲 消 除 经 讨 论 还 决 定, 加 装 监 视 仪 表, 并 有 专 人 监 视 下 运 行 13 日 12 时 40 分 起 到 18 时 30 分 三 次 手 动 盘 车 待 转 子 偏 心 率 下 降 后, 改 投 电 动 盘 车, 转 子 偏 心 率 升 高, 并 居 高 不 下, 在 300μm 左 右 15 日 19 时 20 分, 高 压 缸 温 度 达 145, 停 止 盘 车, 开 始 做 揭 缸 检 查 工 作 4. 设 备 损 失 情 况 (1) 转 子 弯 曲 最 大 部 位 在 高 压 缸 喷 嘴 和 平 衡 汽 封 处, 最 大 弯 曲 值 0.44mm (2) 平 衡 汽 封 磨 损 严 重, 磨 损 量 约 1.2mm, 磨 损 部 位 在 下 部 左 侧 ; 高 压 后 汽 封 的 下 部 左 侧 磨 损 约 0.30mm; 高 压 第 级 隔 板 阻 汽 片 下 部 左 侧 磨 损 约 OOmm, 第 9 10 级 阻 汽 片 下 部 左 侧 磨 损 约 mm; 第 l 2 3 级 阻 汽 片 下 部 左 侧 容 损 约 mm; 第 4 5 阻 汽 片 下 部 左 侧 有 少 量 磨 损 (3) 高 压 缸 后 油 挡 下 部 左 侧 和 上 部 左 侧 局 部 钨 金 磨 损 严 重, 钨 金 回 油 槽 磨 去 一 半 约 1.O0mm, 高 压 缸 前 油 挡 钨 金 齿 左 侧 磨 去 0.35mm, 铜 齿 磨 去 约 0.45mm ( 二 ) 案 例 分 析 此 次 事 故 是 由 于 运 行 人 员 操 作 检 查 不 到 位, 监 视 运 行 参 数 不 认 真 工 作 86

90 责 任 心 不 强 造 成 的 设 备 损 坏 事 故 4 月 12 日 16 时 18 分, 运 行 人 员 在 操 作 #2 汽 机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系 统 的 过 程 中, 漏 掉 了 对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左 右 两 侧 回 汽 门 的 操 作 ( 或 检 查 ), 使 得 高 压 缸 左 侧 法 兰 加 热 回 汽 门 开 度 很 小, 右 侧 法 兰 加 热 回 汽 门 全 开 ; 当 16 时 22 分, 机 长 开 启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电 动 门 投 入 法 兰 加 热 后, 从 16 时 27 分 起 高 压 缸 左 右 两 侧 的 法 兰 的 温 差 开 始 增 大 56 分 时 达 100, 其 中 左 侧 法 兰 金 属 温 度 为 , 右 侧 为 在 高 压 缸 左 右 温 差 大 的 期 间, 运 行 监 盘 人 员 没 有 及 时 发 现, 因 而 造 成 高 压 缸 缸 体 膨 胀 不 均, 转 子 偏 心 率 增 加, 高 压 缸 内 动 静 摩 擦, 轴 承 油 挡 磨 损, 高 压 转 子 弯 曲 事 故 暴 露 的 问 题 有 : 1. 部 分 运 行 人 员 工 作 失 职, 责 任 心 不 强 #2 机 大 修 后 运 行 人 员 未 对 系 统 进 行 启 动 前 的 全 面 检 查 机 长 在 下 令 投 入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系 统 时, 考 虑 不 全 面, 下 令 不 准 确, 没 有 要 求 操 作 人 对 高 压 缸 法 兰 加 热 系 统 中 的 阀 门 的 状 态 进 行 细 致 的 核 查 ; 在 #2 机 上 监 盘 的 机 长 主 副 值 班 员, 监 视 机 组 的 主 要 运 行 状 态 不 认 真,#2 机 高 压 缸 左 右 两 侧 法 兰 温 差 增 大 及 转 子 偏 心 率 增 大 达 38 分 钟 没 有 发 现 ; 值 长 对 机 组 启 动 过 程 中 的 重 要 参 数 跟 踪 监 视 不 到 位, 掌 握 机 组 的 运 行 工 况 不 全 面 2. 运 行 部 在 技 术 管 理 上 存 在 漏 洞, 投 产 已 两 年, 运 行 规 程 还 不 够 完 善, 现 场 没 有 正 式 的 机 组 启 动 前 各 系 统 检 查 卡 和 启 动 期 间 专 用 记 录 表, 已 有 的 整 组 启 动 操 作 卡 可 操 作 性 差 3. 运 行 部 贯 彻 落 实 五 项 重 点 反 措 不 及 时 不 得 力, 结 合 现 场 实 际 制 订 和 执 行 重 点 反 措 的 实 施 细 则 落 实 不 到 位 4. 参 加 机 组 大 修 后 启 动 的 运 行 行 政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很 好 地 履 行 对 87

91 运 行 人 员 执 行 运 行 规 程 状 态 的 监 督 和 技 术 把 关 的 职 责, 没 有 及 时 发 现 汽 机 重 要 参 数 严 重 超 限 的 重 大 问 题 5. 电 厂 领 导 对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不 力, 对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规 程 的 建 立 ; 健 全 检 查 督 促 力 度 不 够, 对 运 行 管 理 要 求 不 严, 对 上 级 下 达 的 反 措 没 有 认 真 研 究, 贯 彻 落 实 ( 三 ) 案 例 启 示 1. 运 行 技 术 培 训 非 常 重 要, 人 员 素 质 决 定 了 生 产 水 平 强 化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各 级 人 员 的 技 术 素 质, 利 用 学 习 班 时 间 组 织 学 习 安 规 运 规 和 重 点 反 措, 运 行 部 和 安 监 部 门 组 织 进 行 闭 卷 考 试 要 把 运 行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作 为 经 常 性 工 作 长 抓 不 懈, 逐 步 提 高 运 行 人 员 的 素 质 水 平 2. 操 作 记 录 建 设 要 规 范 完 整, 运 行 部 应 组 织 编 写 机 组 启 动 前 系 统 检 查 卡 启 动 期 间 专 用 记 录 表, 完 善 细 化 汽 机 运 行 规 程 及 机 组 启 动 典 型 启 动 操 作 票 3. 运 行 部 要 根 据 汽 轮 机 制 造 厂 的 规 定 制 定 机 组 在 各 种 状 态 下 的 典 型 启 动 曲 线 停 机 曲 线 和 惰 走 曲 线 4. 对 五 项 重 点 反 措, 运 行 检 修 燃 料 生 产 行 政 部 ( 保 卫 ) 要 进 一 步 制 定 完 善 的 实 施 细 则 5. 要 认 真 开 展 安 全 活 动, 要 开 展 查 思 想 查 管 理 查 隐 患 查 制 度 查 火 险 的 安 全 活 动 6. 要 健 全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制 度, 完 善 技 术 管 理,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全 面 落 实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88

92 第 三 节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是 指 为 了 保 证 电 力 生 产 安 全 稳 定 优 质 经 济 运 行 的 安 全 目 标 而 进 行 的 有 关 决 策 计 划 组 织 和 控 制 等 方 面 的 活 动 主 要 是 运 用 现 代 安 全 管 理 原 理 方 法 和 手 段, 分 析 和 研 究 各 种 不 安 全 因 素, 从 技 术 上 组 织 上 和 管 理 上 采 取 有 力 的 措 施, 解 决 和 消 除 各 种 不 安 全 因 素, 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 安 全 管 理 是 通 过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制 观 念,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通 过 落 实 各 级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完 善 各 项 反 事 故 措 施, 有 效 防 止 重 大 恶 性 事 故 的 发 生, 提 高 安 全 生 产 水 平 ; 通 过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到 位, 责 任 落 实, 防 止 企 业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安 全 管 理 的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 安 全 性 评 价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安 全 大 检 查 事 故 调 查 定 期 安 全 活 动 隐 患 整 改 事 故 演 练 监 察 违 章 作 业 等 安 全 管 理 适 用 于 所 有 电 力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应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保 障 电 力 企 业 员 工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的 人 身 安 全, 保 证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和 投 资 者 的 资 产 免 遭 损 失 2.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本 单 位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建 立 健 全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制 定 符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和 监 督 体 系 的 作 用 3. 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要 自 觉 接 受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监 督, 严 格 遵 守 调 度 纪 89

93 律, 在 电 网 安 全 稳 定 方 面 接 受 电 网 经 营 企 业 的 安 全 监 督 企 业 内 部 要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和 制 度, 实 行 逐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4. 必 须 贯 彻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的 原 则, 做 到 在 计 划 布 置 检 查 总 结 考 核 生 产 工 作 的 同 时, 计 划 布 置 检 查 总 结 考 核 安 全 工 作 5. 各 级 工 会 应 依 法 组 织 员 工 围 绕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开 展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维 护 员 工 在 劳 动 保 护 及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6. 安 全 生 产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所 属 单 位 要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的 有 效 投 入, 依 据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7. 要 认 真 抓 好 员 工 的 岗 位 培 训 和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提 高 员 工 的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和 自 我 防 护 能 力 8. 要 建 立 和 完 善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并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保 养 9. 认 真 执 行 事 故 原 因 不 清 楚 不 放 过 事 故 责 任 者 和 应 受 教 育 者 没 有 受 到 教 育 不 放 过 没 有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不 放 过 事 故 责 任 者 未 受 到 处 罚 不 放 过 的 事 故 处 理 原 则, 实 行 责 任 追 究 和 安 全 奖 惩 考 核 二 主 要 风 险 1. 未 建 立 各 级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职 责,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保 障 风 险 的 增 加, 存 在 领 导 安 全 责 任 不 清 的 风 险 2. 各 级 工 会 未 能 依 法 组 织 职 工 参 加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维 护 职 工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未 能 依 法 参 加 事 故 调 查,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未 能 按 要 求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可 能 导 致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90

94 增 加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3. 各 部 门 各 岗 位 没 有 明 确 的 安 全 职 责,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制 不 能 落 实, 增 加 安 全 管 理 风 险 4.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与 人 员 配 备 不 合 适,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失 控 风 险 5.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不 健 全,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管 理 无 章 可 循, 增 加 安 全 管 理 失 效 风 险 6. 未 建 立 安 全 事 故 调 查 工 作 制 度 或 制 度 不 完 善, 可 能 导 致 调 查 工 作 无 章 可 循, 操 作 不 规 范 7. 安 全 管 理 相 关 计 划 不 全 或 执 行 不 力,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的 安 全 风 险 增 加 8. 应 急 预 案 等 建 立 不 全 或 培 训 学 习 不 够,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引 起 事 故 损 失 扩 大 的 风 险 9.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不 能 有 效 开 展, 员 工 安 全 技 能 较 低, 无 法 达 到 安 全 生 产 的 基 本 技 能,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操 作 风 险 增 加 10. 安 全 调 查 组 成 员 不 具 备 相 应 胜 任 能 力, 或 不 具 有 独 立 性, 可 能 影 响 调 查 结 论 的 准 确 性 及 公 正 性 ; 安 全 事 故 内 容 不 属 实 或 上 报 不 及 时, 可 能 导 致 负 责 部 门 无 法 有 效 组 织 实 施 调 查 工 作, 并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导 致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频 发 11. 调 查 结 果 与 事 实 不 符, 未 做 到 客 观 公 正, 可 能 引 发 相 关 责 任 人 不 满 情 绪 或 投 诉 12. 安 全 建 设 项 目 与 施 工 不 能 有 效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隐 患 长 期 得 不 到 解 决 13. 外 包 工 程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未 能 有 效 管 理, 可 能 导 致 外 包 工 程 事 故 与 人 员 伤 害 91

95 14. 劳 动 保 护 和 职 业 病 预 防 措 施 执 行 不 力, 可 能 导 致 员 工 受 到 伤 害, 企 业 形 象 和 企 业 利 益 受 损 三 安 全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安 全 责 任 制 (1)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基 本 职 责 : 建 立 健 全 并 落 实 本 企 业 各 级 领 导 各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组 织 制 定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制 度 ; 保 证 本 单 位 反 事 故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所 需 经 费 的 提 取 和 使 用 ;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奖 励 所 需 费 用 的 提 取 和 使 用 ;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92

96 实 施 ;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及 时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亲 自 批 阅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要 文 件 并 组 织 落 实, 及 时 协 调 和 解 决 各 部 门 在 贯 彻 落 实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 及 时 了 解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定 期 听 取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的 汇 报 定 期 主 持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会 议, 及 时 组 织 研 究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 保 证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配 备 符 合 要 求, 支 持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履 行 职 责 ; 在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时, 立 即 组 织 抢 救, 不 得 在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期 间 擅 离 职 守 (2) 企 业 高 管 层 是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领 导 责 任, 向 行 政 正 职 负 责 ; 总 工 程 师 对 本 企 业 的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负 领 导 责 任, 向 行 政 正 职 负 责 (3) 工 会 应 依 法 组 织 职 工 参 加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维 护 职 工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有 权 依 法 参 加 事 故 调 查,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要 求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4) 各 部 门 各 岗 位 应 有 明 确 的 安 全 职 责, 各 负 其 责, 并 实 行 下 级 对 上 级 下 级 单 位 对 上 级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逐 级 负 责 制 (5)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对 子 公 司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包 括 对 经 营 者 的 追 究 2. 安 全 监 督 (1) 集 团 公 司 所 属 单 位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在 本 单 位 内 部 行 使 安 全 监 察 职 能,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一 般 由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主 管, 在 业 务 上 接 受 上 级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的 领 导, 机 构 的 资 质 及 人 员 的 资 格 接 受 上 级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的 审 核 (2) 集 团 公 司 所 属 单 位 主 要 生 产 性 单 位 必 须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 其 他 单 位 93

97 可 设 兼 职 安 全 员 安 全 监 督 人 员 应 选 择 责 任 心 强 坚 持 原 则 熟 悉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熟 悉 电 力 生 产 过 程 掌 握 一 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具 有 一 定 管 理 能 力 的 人 员 担 任 (3)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职 责 : 监 督 本 企 业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 监 督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工 作 指 示 的 贯 彻 执 行 ; 根 据 本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对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进 行 经 常 性 检 查 ; 监 督 涉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防 护 状 况, 涉 及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的 技 术 状 况 对 监 督 评 价 中 发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和 隐 患, 及 时 下 达 安 全 监 督 整 改 通 知 书, 限 期 解 决, 并 向 企 业 第 一 安 全 责 任 人 汇 报 ; 会 同 工 会 劳 动 人 事 部 门 组 织 编 制 本 企 业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并 监 督 所 需 费 用 的 提 取 和 使 用 情 况 ; 监 督 本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计 划 的 落 实 ; 组 织 或 配 合 电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规 程 的 考 试 和 安 全 网 活 动 ; 参 加 和 协 助 本 单 位 领 导 或 上 级 部 门 组 织 的 事 故 调 查, 监 督 四 不 放 过 原 则 的 贯 彻 落 实 情 况 ; 完 成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上 报 工 作 并 提 出 考 核 意 见 ; 对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作 出 贡 献 者 和 事 故 有 关 责 任 人, 提 出 奖 励 和 处 罚 意 见 ; 参 与 工 程 和 技 改 项 目 的 设 计 审 查 施 工 队 伍 资 质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以 及 有 关 科 研 成 果 鉴 定 等 工 作 (4) 安 全 监 督 人 员 的 职 权 : 有 权 进 入 生 产 区 域 施 工 现 场 控 制 室 检 查 了 解 安 全 情 况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有 权 责 令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整 改, 对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排 除 前 或 排 除 过 程 中 无 法 保 证 安 全 的, 有 权 做 出 停 止 工 作 或 撤 离 工 作 人 员 的 决 定 和 建 议 ; 有 权 制 止 违 章 作 业 违 章 指 挥 违 反 生 产 现 场 劳 动 纪 律 的 行 为 ; 有 权 要 求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有 权 向 本 单 位 任 何 人 员 调 查 了 解 事 故 的 有 关 情 况 和 提 取 事 故 原 始 资 料, 有 权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拍 照 录 音 录 像 等 ; 对 事 故 的 调 查 分 析 结 论 和 处 理 有 不 同 意 见 时, 有 权 提 出 或 向 上 级 安 全 监 督 机 94

98 构 反 映 ; 对 违 反 规 定, 隐 瞒 事 故 或 阻 碍 事 故 调 查 的 行 为 有 权 纠 正 或 越 级 反 映 3.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1) 对 国 家 和 上 级 颁 发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定 规 程 制 度 措 施 等 必 须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本 单 位 安 全 监 督 人 员 单 位 安 全 员 班 组 安 全 员 组 成 三 级 安 全 网 (2) 建 立 健 全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规 程 制 度, 包 括 企 业 各 类 设 备 的 现 场 运 行 规 程 制 度 ; 企 业 的 各 种 检 修 管 理 制 度 ; 主 辅 设 备 的 检 修 工 艺 规 程 和 质 量 标 准 ; 工 程 项 目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3) 各 单 位 在 贯 彻 中 可 以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细 则 或 补 充 规 定, 但 不 得 与 上 级 规 定 相 抵 触, 不 得 低 于 上 级 规 定 的 标 准 (4) 每 年 公 布 现 行 有 效 的 规 程 制 度 清 单, 并 按 清 单 配 齐 各 岗 位 有 关 的 规 程 制 度 (5) 及 时 修 订 复 查 各 项 规 程 制 度 ; 规 程 制 度 补 充 或 修 订 后, 重 新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6)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技 术 监 督 规 程 标 准, 制 定 本 企 业 各 项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技 术 监 督 网 络 的 技 术 管 理 作 用, 保 证 设 备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7) 严 格 执 行 两 票 ( 工 作 票 操 作 票 ) 三 制 ( 交 接 班 制 巡 回 检 查 制 设 备 定 期 试 验 轮 换 制 ) 设 备 缺 陷 管 理 制 度 和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8) 对 本 单 位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危 险 源 登 记 建 档, 进 行 定 期 检 测 评 估 监 控,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4.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1) 依 据 安 全 性 评 价 设 备 可 靠 性 分 析 运 行 分 析 设 备 状 况 分 析 等 95

99 结 论, 每 年 组 织 编 制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包 括 生 产 检 修 计 划 技 改 计 划 生 产 培 训 计 划 规 程 制 度 修 订 计 划 等 反 事 故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应 作 为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的 重 点 内 容 (2)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由 分 管 生 产 的 领 导 组 织, 各 有 关 部 门 参 加 制 定 反 事 故 技 术 措 施 应 以 生 产 技 术 部 门 为 主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应 以 安 监 部 或 劳 动 人 事 部 门 为 主 制 定 基 建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计 划 (3) 反 事 故 技 术 措 施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需 要 消 除 的 重 大 缺 陷 提 高 设 备 可 靠 性 的 技 术 改 进 措 施 及 本 企 业 事 故 防 范 对 策 应 纳 入 生 产 检 修 计 划 (4)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应 根 据 国 家 行 业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标 准 及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从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防 止 伤 亡 事 故 预 防 职 业 病 等 方 面 进 行 编 制 (5)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应 优 先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所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并 对 由 于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而 导 致 的 后 果 承 担 责 任 (6) 安 全 性 评 价 结 果 应 作 为 制 定 反 事 故 措 施 计 划 和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的 重 要 依 据 防 汛 防 震 防 台 风 等 应 急 预 案 所 需 项 目, 可 作 为 制 定 和 修 订 反 事 故 措 施 计 划 的 依 据 (7)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反 事 故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和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的 实 施, 并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主 管 领 导 汇 报 (8) 各 生 产 部 门 也 应 对 照 本 单 位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制 定 本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细 则,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定 期 检 查 实 施 情 况, 并 保 证 计 划 的 落 实 96

100 5.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1)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建 立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档 案, 并 将 员 工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考 试 情 况 及 时 录 入 安 全 档 案 (2) 对 本 单 位 新 入 厂 员 工 实 行 厂 单 位 和 班 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生 产 现 场 (3) 新 上 岗 包 括 转 岗 员 工 必 须 经 过 下 列 培 训, 并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 运 行 人 员, 包 含 调 度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生 产 规 程 制 度 的 学 习 现 场 见 习 和 跟 班 实 习 ; 检 修 试 验 人 员 包 含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检 修 试 验 规 程 的 学 习 和 跟 班 实 习 ;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作 业 和 操 作 的 人 员, 必 须 经 监 护 下 作 业 操 作, 通 过 综 合 测 评 合 格 后, 方 可 独 立 工 作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国 家 规 定 的 专 业 培 训,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4) 在 岗 员 工 的 培 训 : 在 岗 生 产 人 员 应 定 期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现 场 考 问 反 事 故 演 习 技 术 问 答 事 故 预 想 等 现 场 培 训 活 动 ; 离 开 运 行 岗 位 三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值 班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熟 悉 设 备 系 统 熟 悉 运 行 方 式 的 跟 班 实 习, 并 经 电 业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现 场 操 作 规 程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工 作 ; 生 产 人 员 调 换 岗 位 所 操 作 设 备 或 技 术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必 须 进 行 适 应 新 岗 位 新 操 作 方 法 的 安 全 技 术 教 育 和 实 际 操 作 训 练,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200 兆 瓦 及 以 上 机 组 主 要 岗 位 运 行 人 员 调 度 人 员 和 220 千 伏 及 以 上 变 电 站 的 值 班 人 员, 应 创 造 条 件 进 行 仿 真 系 统 的 培 训 ; 所 有 生 产 人 员 应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触 电 现 场 急 救 方 法 的 培 训, 熟 练 掌 握 触 电 现 场 急 救 方 法 ; 所 有 员 工 必 须 掌 握 消 防 器 材 的 使 用 方 法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物 品 运 输 管 理 使 用 的 人 员 应 经 专 门 的 培 训, 掌 握 危 险 化 学 物 品 的 性 质 和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及 使 用 方 法 ; 设 备 更 新 改 造 97

101 等 过 程 应 对 有 关 生 产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严 格 的 培 训, 使 之 掌 握 其 更 新 改 造 后 的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特 性 操 作 方 法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5) 新 任 命 的 各 级 生 产 领 导 人 员, 必 须 经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程 制 度 和 岗 位 安 全 职 责 的 学 习, 由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安 排 或 组 织 考 试 各 级 领 导 人 员 参 加 的 生 产 培 训, 应 有 安 全 方 面 的 课 程 内 容, 以 便 于 强 化 领 导 人 员 的 安 全 法 律 意 识 (6)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规 程 制 度 的 定 期 考 试,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以 正 式 文 件 公 布 有 资 格 人 员 名 单 ; 年 度 内 以 上 人 员 有 变 更 时,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相 关 部 门 (7) 应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学 习 本 单 位 内 部 及 外 部 的 典 型 事 故 案 例 (8) 应 运 用 安 全 录 像 幻 灯 电 视 计 算 机 多 媒 体 广 播 板 报 实 物 图 片 展 览, 以 及 安 全 知 识 考 试 演 讲 竞 赛 等 多 种 形 式 宣 传 普 及 安 全 技 术 知 识,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形 象 化 的 培 训 教 育, 提 高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自 我 防 护 能 力 6. 安 全 例 行 工 作 (1) 班 前 会 和 班 后 会 班 前 会 : 接 班 前, 结 合 当 班 运 行 方 式 和 工 作 任 务, 作 好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布 置 相 应 安 全 措 施, 交 代 注 意 事 项, 并 做 好 记 录 班 后 会 : 总 结 讲 评 当 班 工 作 和 安 全 情 况, 表 扬 好 人 好 事, 批 评 忽 视 安 全 违 章 作 业 等 不 良 现 象, 并 做 好 记 录 (2) 安 全 日 活 动 班 组 每 周 或 每 个 轮 值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日 活 动, 活 动 内 容 应 联 系 实 际 有 针 98

102 对 性, 并 做 好 记 录 单 位 领 导 应 参 加 并 检 查 活 动 情 况 (3) 安 全 分 析 会 集 团 公 司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分 析 会 ; 所 属 单 位 应 每 月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分 析 会, 综 合 分 析 安 全 生 产 趋 势, 及 时 总 结 事 故 教 训 及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上 存 在 的 薄 弱 环 节, 研 究 采 取 预 防 事 故 的 对 策 会 议 由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主 持,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加 (4) 安 全 例 会 应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安 全 例 会, 企 业 安 监 部 门 负 责 人 主 持, 安 全 网 成 员 参 加 (5) 安 全 检 查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安 全 检 查, 每 季 度 至 少 检 查 一 次, 春 季 和 秋 季 安 全 检 查 应 结 合 季 节 特 点 和 事 故 规 律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前 应 编 制 检 查 提 纲 或 安 全 检 查 表, 经 本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执 行 检 查 内 容 以 查 思 想 查 管 理 查 规 程 制 度 查 隐 患 为 主, 对 查 出 的 问 题 要 制 定 整 改 计 划 并 监 督 落 实 安 全 检 查 应 与 安 全 性 评 价 内 容 结 合 进 行 (6) 安 全 简 报 应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编 写 安 全 简 报 通 报 快 报, 总 结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分 析 事 故 规 律,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安 全 简 报 至 少 每 月 一 期 (7) 安 全 性 评 价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综 合 应 用 安 全 性 评 价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等 方 法, 对 企 业 和 工 作 现 场 的 安 全 状 况 进 行 科 学 分 析, 找 出 薄 弱 环 节 和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99

103 7.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管 理 (1)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或 技 改 项 目, 实 行 建 设 项 目 法 人 和 施 工 队 伍 共 同 管 理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工 作 的 原 则 项 目 法 人 承 担 组 织 协 调 监 督 责 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本 单 位 安 全 职 责 和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安 全 责 任 (2)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必 须 成 立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 同 时 有 两 个 及 以 上 承 包 单 位 在 建 设 工 地 施 工 ; 建 设 工 地 施 工 人 员 总 数 ( 包 括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 超 过 100 人 ; 项 目 工 期 超 过 180 天 (3)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由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负 责 召 集 成 立, 并 出 任 委 员 会 主 任, 副 主 任 由 参 与 工 程 建 设 的 各 承 包 单 位 推 举 代 表 或 总 监 理 师 担 任, 委 员 会 其 他 成 员 由 项 目 单 位 有 关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承 包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或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的 人 员 参 加 委 员 会 成 员 单 位 发 生 变 化 的, 要 在 7 天 内 根 据 变 化 情 况 相 应 调 整 委 员 会 成 员 (4)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的 基 本 任 务 : 通 过 并 发 布 建 设 工 地 各 承 包 单 位 必 须 遵 守 的 统 一 的 安 全 工 作 规 定 ; 组 织 或 监 督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和 应 当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 决 定 工 程 中 重 大 安 全 问 题 的 解 决 办 法 ; 协 调 承 包 单 位 之 间 涉 及 安 全 问 题 的 关 系 安 全 委 员 会 不 替 代 承 包 单 位 的 内 部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5)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必 须 在 建 设 项 目 开 工 前 成 立 并 召 开 第 一 次 会 议, 以 后 至 少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6)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的 安 监 部 门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下 设 的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100

104 (7)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的 安 监 部 门 对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由 安 全 委 员 会 授 权 其 主 要 职 责 : 监 督 评 价 各 承 包 单 位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决 议 的 情 况 ; 对 工 程 中 的 重 大 安 全 问 题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提 交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决 定 ;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安 全 方 面 的 审 查 工 作 ; 建 立 现 场 安 监 部 门 之 间 信 息 网 络 联 系 制 度, 组 织 安 全 网 活 动 ; 提 出 对 各 承 包 单 位 安 全 考 核 与 奖 惩 意 见, 提 交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决 定 ; 完 成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授 权 或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8) 安 全 委 员 会 的 活 动 费 用 安 全 监 督 人 员 的 聘 用 费 用 由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承 担 (9) 安 全 委 员 会 应 建 立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随 时 掌 握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情 况,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由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向 集 团 公 司 报 告 (10) 建 设 项 目 的 承 包 单 位 在 其 职 责 和 施 工 范 围 内 发 生 的 事 故, 集 团 公 司 不 进 行 统 计 但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要 根 据 合 同 ( 协 议 ) 对 承 包 单 位 进 行 考 核 (11) 项 目 法 人 与 承 包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时, 应 将 安 全 条 款 作 为 合 同 内 容 加 以 明 确 8. 外 包 工 程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1) 建 立 外 包 工 程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承 包 合 同 的 形 式 和 内 容 应 履 行 的 审 批 程 序 和 各 有 关 方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2) 对 外 外 包 工 程 项 目 必 须 依 法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或 专 门 的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中 应 具 体 规 定 发 包 方 和 承 包 方 各 自 应 承 担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和 应 当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并 由 发 包 方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审 查 同 意 101

105 (3) 不 得 将 生 产 经 营 项 目 场 所 设 备 外 包 或 出 租 给 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或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4) 在 工 程 项 目 外 包 前 必 须 对 承 包 方 以 下 资 质 和 条 件 进 行 审 查 : 营 业 执 照 和 资 质 证 书, 法 人 代 表 资 格 证 书 ; 具 有 两 级 机 构 的 承 包 方 是 否 设 有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 施 工 队 伍 超 过 30 人 的 是 否 配 有 专 职 安 全 员 ;30 人 以 下 的 是 否 设 有 兼 职 安 全 员 ; 承 包 方 是 否 有 相 应 工 程 项 目 的 赔 偿 能 力 (5) 发 包 方 应 承 担 以 下 安 全 责 任 : 对 承 包 方 的 资 质 进 行 审 查, 确 定 其 符 合 本 规 定 所 列 条 件 ; 开 工 前 对 承 包 方 负 责 人 和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全 面 的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并 应 有 完 整 的 交 底 资 料 和 签 字 记 录 ; 在 有 危 险 性 的 电 力 生 产 区 域 内 作 业, 如 有 可 能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触 电 高 空 坠 落 中 毒 窒 息 机 械 伤 害 烧 烫 伤 等 容 易 引 起 人 员 伤 害 和 设 备 事 故 的 场 所 作 业, 发 包 方 应 事 先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并 要 求 承 包 方 制 定 安 全 措 施 ; 合 同 中 规 定 由 发 包 方 承 担 的 有 关 安 全 劳 动 保 护 等 其 他 事 宜 ; 外 包 工 程 中 有 多 个 承 包 单 位, 发 包 方 负 责 对 承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统 一 协 调 管 理, 并 明 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和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6) 工 程 开 工 前, 发 包 方 可 以 预 留 一 定 比 例 的 施 工 管 理 费 作 为 安 全 施 工 保 证 金 在 发 生 人 身 死 亡 或 重 伤 事 故 时, 由 发 包 方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和 工 期 确 定 安 全 施 工 保 证 金 的 扣 除 比 例 (7) 承 包 方 施 工 人 员 在 电 力 生 产 区 域 内 违 反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制 度 时, 发 包 方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应 予 以 制 止, 直 至 停 止 承 包 方 的 工 作 (8) 承 包 方 责 任 造 成 的 发 包 方 设 备 事 故, 由 外 包 方 负 责 调 查 统 计 上 报, 无 论 任 何 原 因 均 对 发 包 方 进 行 考 核 发 包 方 根 据 合 同 对 承 包 方 进 行 处 罚 102

106 (9) 承 包 方 负 主 要 责 任 造 成 的 承 包 方 人 身 事 故, 由 承 包 方 承 担 责 任 ; 但 发 包 方 与 承 包 方 有 资 产 关 系 或 有 管 理 关 系 的, 按 法 人 单 位 和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确 定 责 任 (10) 所 属 单 位 的 内 设 机 构 和 班 组 禁 止 作 为 工 程 的 发 包 方 向 外 发 包 工 程 项 目 (11)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上 岗 前, 必 须 经 过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的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持 证 或 佩 戴 标 志 上 岗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分 散 到 单 位 班 组 参 加 电 力 生 产 工 作 时, 由 所 在 的 单 位 班 组 负 责 人 领 导 (12)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从 事 有 危 险 的 工 作 时, 必 须 在 有 经 验 的 职 工 带 领 和 监 护 下 进 行, 并 做 好 安 全 措 施 进 入 高 压 带 电 场 所 作 业, 开 工 前 监 护 人 应 将 带 电 区 域 和 部 位 警 告 标 志 的 含 义 向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交 代 清 楚 并 要 求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复 述, 复 述 正 确 后 方 可 开 工 禁 止 在 没 有 监 护 的 条 件 下 指 派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单 独 从 事 有 危 险 的 工 作 (13)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的 安 全 管 理 事 故 统 计 考 核 与 固 定 员 工 同 等 对 待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从 事 生 产 工 作 所 需 的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的 发 放 应 与 固 定 员 工 相 同 9. 劳 动 保 护 和 职 业 病 预 防 (1)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应 努 力 预 防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保 护 员 工 健 康 及 相 关 权 益 (2) 应 当 为 员 工 创 造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和 卫 生 要 求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条 件,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员 工 获 得 职 业 卫 生 保 护 (3) 职 业 病 是 指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的 员 工 在 生 产 活 动 中 因 接 触 粉 尘 放 射 性 物 质 和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等 因 素 而 引 起 的 疾 病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病 防 103

107 治 责 任 制, 加 强 对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管 理, 提 高 职 业 病 防 治 水 平, 对 本 企 业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承 担 责 任 (4) 必 须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每 两 年 对 企 业 接 触 尘 毒 的 员 工 进 行 一 次 职 业 病, 包 括 尘 肺 铅 中 毒 噪 声 及 其 他 职 业 病 的 体 检 并 建 立 健 全 员 工 健 康 档 案 (5)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卫 生 标 准, 工 作 场 所 应 符 合 下 列 职 业 卫 生 要 求 :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强 度 或 浓 度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 有 与 职 业 危 害 防 护 相 适 应 的 设 施 ; 生 产 布 局 合 理, 符 合 有 害 与 无 害 分 开 的 原 则 ; 保 证 具 有 职 业 危 害 的 单 位 班 组 有 配 套 的 更 衣 间 洗 浴 间 等 卫 生 设 施 ; 设 备 工 具 用 具 等 设 施 符 合 保 护 劳 动 者 生 理 心 理 健 康 的 要 求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关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其 他 要 求 (6) 应 当 采 取 下 列 职 业 病 防 治 管 理 措 施 : 指 定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机 构 或 组 织,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职 业 卫 生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本 企 业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 制 定 职 业 病 防 治 计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卫 生 档 案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健 康 档 案 ;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监 测 及 评 价 制 度 ;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7) 必 须 采 用 有 效 的 职 业 危 害 防 护 设 施, 为 从 业 人 员 提 供 必 需 的 合 格 的 个 人 使 用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8)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项 目 应 将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和 使 用, 其 所 需 资 金 应 当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预 算 (9) 禁 止 使 用 被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材 料, 应 逐 步 使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替 代 职 业 病 危 害 严 重 的 技 术 工 艺 材 料 104

108 (10) 应 加 强 职 业 病 防 治 教 育, 努 力 提 高 从 业 人 员 的 职 业 病 防 治 意 识,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防 止 发 生 职 业 病 四 监 督 评 价 1. 安 全 责 任 制 (1) 检 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基 本 职 责 是 否 健 全 并 落 实 (2) 检 查 企 业 高 管 层 在 分 管 工 作 范 围 内 是 否 正 确 履 行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的 职 责 (3) 检 查 工 会 是 否 依 法 组 织 职 工 参 加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是 否 维 护 职 工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4) 检 查 各 部 门 各 岗 位 是 否 有 明 确 的 安 全 职 责, 是 否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逐 级 负 责 制 (5) 检 查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对 子 公 司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追 究 的 力 度, 是 否 对 经 营 者 进 行 追 究 2. 安 全 监 督 (1) 检 查 各 单 位 是 否 建 立 安 全 监 督 体 系, 安 全 监 督 体 系 的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2) 检 查 是 否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 安 全 员 是 否 责 任 心 强 坚 持 原 则 熟 悉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熟 悉 电 力 生 产 过 程 掌 握 一 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是 否 具 有 一 定 管 理 能 力 (3) 检 查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职 责 是 否 明 确 (4) 检 查 安 全 监 督 人 员 的 职 权 是 否 满 足 安 全 监 督 工 作 105

109 3.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1) 检 查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级 颁 发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定 规 程 制 度 措 施 等 (2) 检 查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规 程 制 度 是 否 建 立 健 全 (3) 检 查 各 项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是 否 及 时 修 订 补 充 重 新 审 批 (4) 检 查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5) 检 查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危 险 源 登 记 是 否 建 档, 是 否 进 行 定 期 检 测 评 估 监 控,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4.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1) 检 查 编 制 的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是 否 齐 全 完 整 (2) 检 查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3) 检 查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所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并 对 由 于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而 导 致 的 后 果 是 否 承 担 责 任 5.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1) 检 查 是 否 对 员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是 否 建 立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档 案, 并 将 员 工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安 全 规 程 制 度 考 试 情 况 及 时 录 入 安 全 档 案 (2) 检 查 是 否 对 新 入 厂 员 工 实 行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生 产 现 场 (3) 检 查 新 上 岗 ( 包 括 转 岗 ) 员 工 经 过 的 培 训 是 否 完 整, 是 否 经 过 考 试 合 格 后, 才 上 岗 工 作 (4) 检 查 在 岗 员 工 的 培 训 是 否 有 针 对 性 (5) 检 查 新 任 命 的 各 级 生 产 领 导 人 员 是 否 经 过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106

110 法 规 规 程 制 度 和 岗 位 安 全 职 责 的 学 习, 并 由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安 排 或 组 织 考 试 (6) 检 查 是 否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学 习 本 单 位 内 部 及 外 部 的 典 型 事 故 案 例 (7) 检 查 是 否 有 多 种 形 式 宣 传 普 及 安 全 技 术 知 识, 是 否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形 象 化 的 培 训 教 育, 提 高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自 我 防 护 能 力 6. 安 全 例 行 工 作 (1) 检 查 班 前 会 班 后 会 是 否 进 行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制 定 相 应 安 全 措 施, 明 确 注 意 事 项, 并 做 好 记 录 (2) 检 查 班 组 每 周 或 每 个 轮 值 是 否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日 活 动 及 活 动 内 容 (3) 检 查 安 全 分 析 会 是 否 按 期 召 开, 会 议 是 否 达 到 目 的 (4) 检 查 每 月 是 否 召 开 一 次 安 全 网 例 会 (5) 安 全 检 查 内 容 是 否 以 查 思 想 查 管 理 查 规 程 制 度 查 隐 患 为 主, 对 查 出 的 问 题 是 否 制 定 整 改 计 划 并 监 督 落 实 (6) 检 查 安 全 简 报 质 量 (7) 检 查 是 否 开 展 安 全 性 评 价 7.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管 理 (1) 检 查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或 技 改 项 目 是 否 实 行 建 设 项 目 法 人 和 施 工 队 伍 共 同 管 理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工 作 (2) 检 查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是 否 按 规 定 成 立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会 (3) 检 查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委 员 的 工 作 情 况 8. 外 包 工 程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1)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外 包 工 程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2) 检 查 外 包 工 程 是 否 按 规 定 执 行 107

111 (3) 检 查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管 理 是 否 规 范 培 训 是 否 进 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素 质 情 况 9. 劳 动 保 护 和 职 业 病 预 防 (1)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2) 检 查 工 作 场 所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和 卫 生 要 求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条 件, 是 否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员 工 获 得 职 业 卫 生 保 护 (3)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病 防 治 责 任 制 (4) 检 查 是 否 剖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每 两 年 对 企 业 接 触 尘 毒 的 员 工 进 行 一 次 职 业 病 ( 包 括 尘 肺 铅 中 毒 噪 声 及 其 他 职 业 病 ) 体 检 并 建 立 健 全 员 工 健 康 档 案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2005 年 10 月 25 日 13 时 52 分, 某 发 电 公 司 发 生 一 起 因 某 地 维 护 人 员 作 业 随 意 性 大 擅 自 扩 大 工 作 范 围, 危 险 点 分 析 不 足, 误 将 交 流 电 接 入 机 组 保 护 直 流 系 统, 造 成 运 行 中 的 三 台 机 组 500 千 伏 两 台 联 络 变 压 器 全 部 跳 闸 的 重 大 设 备 事 故 1. 事 故 前 后 的 运 行 状 况 全 厂 总 有 功 1639 兆 瓦,#1 机 有 功 :544 兆 瓦 ;#2 机 小 修 中 ;#3 机 停 备 ; #4 机 有 功 :545 兆 瓦 ;#5 机 有 功 :550 兆 瓦 ; 托 源 一 线 托 源 二 线 托 源 三 线 运 行 ;500 千 伏 双 母 线 运 行 500 千 伏 #1 联 变 #2 联 变 运 行 ;500 千 伏 第 一 串 第 二 串 第 三 串 第 四 串 第 五 串 全 部 正 常 方 式 运 行 108

112 10 月 25 日 13 时 52 分 55 秒 500 千 伏 "BUS BRK OPEN" "GEN BRK OPEN" 软 报 警,#1 机 组 甩 负 荷, 转 速 上 升 ; 发 电 机 跳 闸 汽 机 跳 闸 炉 MFT 发 变 组 A 屏 87G 动 作, 发 电 机 差 动 过 激 磁 报 警, 厂 用 电 切 换 成 功 ;#4 机 组 13 时 53 分, 汽 机 跳 闸 发 电 机 跳 闸 锅 炉 MFT 动 作 发 跳 闸 油 压 低 定 冷 水 流 量 低 失 全 部 燃 料 检 查 主 变 跳 闸, 起 备 变 失 电, 快 切 装 置 闭 锁 未 动 作, 6 千 伏 厂 用 电 失 电, 各 低 压 变 压 器 高 低 压 侧 开 关 均 未 跳 开, 手 动 拉 开 ;#5 机 组 13 时 53 分, 负 荷 由 547 兆 瓦 降 至 523 兆 瓦 后,14 秒 后 升 至 596 兆 瓦 协 调 跳 给 煤 机 跳 闸 失 去 燃 料 MFT 动 作 维 持 有 功 45 兆 瓦,13 时 56 分 汽 包 水 位 高, 汽 轮 发 电 机 跳 闸, 厂 用 电 失 去, 保 安 电 源 联 启 经 过 事 故 调 查 技 术 组 初 步 确 定 事 故 原 因 和 现 场 设 备 试 验 后, 确 认 主 设 备 没 有 问 题 机 组 可 以 运 行 后, 经 请 示 网 调 许 可,#4 机 组 于 26 日 16 时 43 分 并 网,#5 机 组 于 28 日 15 时 09 分 并 网,#1 机 组 于 28 日 15 时 15 分 并 网 2. 事 故 经 过 化 学 运 行 人 员 韦 某 等 人 在 进 行 0.4 千 伏 PC 段 母 线 倒 闸 操 作 时, 操 作 到 母 联 开 关 摇 至 " 实 验 " 位 的 操 作 项 时, 发 现 母 联 开 关 " 分 闸 " 储 能 灯 均 不 亮, 联 系 某 地 维 护 项 目 部 的 冯 某 处 理,13 点 40 分 左 右 某 地 维 护 冯 某 在 运 行 人 员 的 陪 同 下 检 查 给 排 水 泵 房 0.4 千 伏 PC 段 母 联 开 关 的 指 示 灯 不 亮 的 缺 陷, 该 母 联 开 关 背 面 端 子 排 上 面 有 3 个 电 源 端 子 排 ( 带 熔 断 器 RT14-20), 其 排 列 顺 序 为 直 流 正 交 流 电 源 (A) 直 流 负, 由 于 指 示 灯 不 亮 冯 某 怀 疑 是 电 源 有 问 题 并 且 不 知 道 中 间 端 子 是 交 流, 于 是 用 万 用 表 的 直 流 电 压 档 测 量 三 个 端 子 中 间 的 没 有 电, 实 际 上 此 线 为 交 流 电, 此 方 式 测 量 不 出 电 压, 其 它 两 个 端 子 有 电, 于 是 冯 某 简 单 认 为 缺 陷 与 第 二 端 子 无 电 有 关, 于 是 便 用 外 部 短 路 线 将 短 路 线 109

113 ( 此 线 在 该 处 线 把 内 悬 浮 两 端 均 未 接 地 ) 一 端 插 接 到 第 三 端 子 上 ( 直 流 负 极 ), 另 一 端 插 到 第 二 端 子 上 ( 交 流 A) 以 给 第 二 端 子 供 电 并 问 运 行 人 员 盘 前 指 示 灯 是 否 点 亮, 结 果 还 是 不 亮 ( 实 际 上 这 时 已 经 把 交 流 电 源 导 入 网 控 的 直 流 负 极, 造 成 上 述 各 开 关 动 作,#1 #4 机 组 同 时 跳 闸,#5 机 组 随 后 跳 闸 ), 冯 某 松 开 点 接 的 第 二 端 子 时 由 于 线 的 弹 性, 该 线 头 碰 到 第 一 端 子 ( 直 流 正 极 ) 造 成 直 流 短 路 引 起 弧 光 将 端 子 排 烧 黑, 冯 某 将 端 子 排 烧 黑 地 方 简 单 处 理 一 下 准 备 继 续 检 查, 化 学 运 行 人 员 听 到 有 放 电 声 音, 并 走 近 看 到 有 弧 光 迹 象 便 立 即 要 求 冯 某 停 止 工 作, 如 果 进 行 处 理 必 须 办 理 工 作 票, 此 时 化 学 运 行 人 员 接 到 有 机 组 跳 闸 的 信 息, 便 会 同 维 护 人 员 共 同 回 到 化 学 控 制 室 ( 一 ) 案 例 分 析 1. 技 术 组 专 家 通 过 对 机 组 跳 闸 的 各 开 关 动 作 状 态 及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初 步 推 断 为 直 流 系 统 混 入 交 流 电 所 致 经 在 网 控 5052 开 关 和 5032 开 关 进 行 验 证 试 验 试 验 结 果 与 事 故 状 态 的 开 关 动 作 情 况 相 一 致 确 定 了 交 流 串 入 直 流 系 统 是 造 成 此 次 事 故 的 直 接 技 术 原 因 2. 某 地 维 护 人 员 工 作 没 有 携 带 端 子 排 接 线 图, 对 端 子 排 上 的 接 线 方 式 不 清 楚, 危 险 点 分 析 不 足 无 票 作 业, 凭 主 观 想 象, 随 意 动 手 接 线, 是 造 成 此 次 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3. 某 地 电 力 检 修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检 修 安 全 及 技 术 工 作 不 规 范, 技 术 水 平 低, 在 处 理 给 排 水 泵 房 0.4 千 伏 PC 段 母 联 开 关 的 指 示 灯 不 亮 的 缺 陷 时, 使 用 万 用 表 的 直 流 电 压 挡 测 量 接 线 端 子 的 交 流 量, 并 短 接 端 子 排 接 线, 使 交 流 接 入 网 控 直 流 控 制 回 路, 最 终 造 成 此 次 事 故 4. 某 地 电 力 检 修 公 司 的 安 全 管 理 技 术 管 理 存 在 漏 洞, 工 作 人 员 有 规 不 110

114 循, 安 全 意 识 薄 弱, 检 查 缺 陷 时 未 开 工 作 票, 没 有 监 护 人, 对 检 修 工 作 中 的 危 险 点 分 析 有 死 角 ; 对 设 备 系 统 不 熟 悉, 在 二 次 回 路 上 工 作 未 带 图 纸 核 对, 人 员 培 训 存 在 差 距 某 地 电 力 检 修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存 在 盲 点 5. 某 电 公 司 在 对 外 委 单 位 管 理 存 在 差 距, 对 外 委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及 技 术 资 质 审 查 不 力, 未 尽 到 应 有 的 职 责 对 其 进 行 必 要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对 外 委 单 位 人 员 作 业 未 严 格 把 关, 未 严 格 执 行 生 产 上 的 相 关 规 定 6. 直 流 系 统 设 计 不 够 完 善 此 接 线 端 子 的 直 流 电 源 由 500 千 伏 #1 网 控 的 直 流 电 源 供 给, 网 控 直 流 接 引 到 外 围 设 备 ( 多 台 机 组 网 控 保 护 直 流 与 外 围 附 属 设 备 共 用 一 套 直 流 系 统 ), 交 直 流 端 子 交 叉 布 置 并 紧 挨 在 一 起,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使 得 直 流 系 统 的 本 质 安 全 性 差, 抵 御 直 流 故 障 风 险 的 能 力 薄 弱 7. 某 电 公 司 在 盘 柜 接 线 不 合 理 以 及 遗 留 短 接 线 等 问 题 未 及 时 发 现 并 未 及 时 治 理, 反 映 出 设 备 管 理 不 到 位 虽 然 已 经 制 定 了 防 止 500 千 伏 系 统 全 停 的 措 施 并 下 发, 对 交 直 流 不 能 混 用 的 问 题 已 经 列 为 治 理 项 目, 但 工 作 责 任 分 解 还 未 完 成, 未 将 生 产 现 场 所 有 可 能 引 起 交 流 串 入 直 流 的 具 体 检 修 作 业 点 进 行 分 析, 反 映 出 基 础 工 作 薄 弱 8. 在 运 行 人 员 带 领 下 维 护 人 员 检 查 确 认 缺 陷 时, 运 行 人 员 对 维 护 人 员 的 工 作 行 为 没 有 起 到 监 督 作 用, 运 行 人 员 对 电 气 专 业 工 作 规 范 不 清 楚, 对 管 辖 设 备 基 本 工 作 状 态 不 清, 充 分 说 明 运 行 人 员 的 自 身 学 习 与 培 训 教 育 工 作 不 到 位 ( 二 ) 案 例 启 示 1. 电 力 企 业 应 进 行 危 险 点 分 析 及 预 控 制, 对 在 生 产 基 建 现 场 各 类 系 统 进 行 摸 底 检 查, 从 设 计 安 装 试 验 检 修 管 理 上 查 清 状 况, 制 定 出 在 各 类 111

115 系 统 上 工 作 的 作 业 指 导 书 2. 要 组 织 所 有 电 气 和 热 工 人 员 包 括 外 来 维 护 人 员 运 行 人 员, 认 真 学 习 设 备 的 机 理 和 危 害 的 严 重 性, 要 大 力 宣 传 保 证 系 统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和 严 肃 性 3. 要 加 强 系 统 图 册 管 理, 必 须 做 到 图 纸 正 确 完 整, 公 司 部 门 班 组 要 按 档 案 管 理 的 标 准 存 档, 有 关 作 业 人 员 要 人 手 一 册 4. 要 按 章 作 业 凡 是 在 电 气 二 次 或 热 工 热 控 系 统 回 路 上 的 工 作, 必 须 使 用 图 纸, 严 格 对 照 图 做 工 作, 没 有 图 纸 严 禁 工 作 5. 认 真 执 行 操 作 票 和 工 作 票 的 管 理 规 定, 工 作 必 须 办 理 工 作 票, 做 好 危 险 点 分 析 预 防 措 施, 在 现 场 监 护 下 工 作 6. 要 严 格 履 行 两 票 管 理 规 定, 杜 绝 人 员 违 章, 从 危 险 预 想 写 票 审 票 布 置 安 全 措 施 工 作 票 ( 操 作 票 ) 执 行 等 各 环 节 严 格 把 关, 严 禁 以 各 种 施 工 通 知 文 件 措 施 来 代 替 必 要 的 工 作 票 制 度, 严 禁 任 何 人 员 无 票 作 业 或 擅 自 扩 大 工 作 范 围 7. 加 强 对 外 委 单 位 包 括 短 期 的 小 型 检 修 施 工 长 期 的 检 修 维 护 运 行 支 持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对 外 委 单 位 安 全 及 技 术 资 质 对 其 作 业 的 安 全 措 施 人 员 的 安 全 技 术 水 平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进 行 必 要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并 要 求 其 考 试 合 格 后 上 岗 各 部 门 严 格 履 行 本 部 门 本 岗 位 在 外 委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的 职 责 不 能 以 包 代 管, 以 问 代 考 对 其 安 全 及 技 术 资 质 一 定 要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及 考 核 同 时 对 于 每 一 项 外 包 工 程 作 业, 必 须 派 出 专 职 的 安 全 监 护 人 员, 全 程 参 与 其 作 业 过 程 112

116 第 四 节 资 金 管 理 资 金 活 动, 是 指 企 业 筹 资 投 资 和 资 金 营 运 等 活 动 的 总 称 在 电 力 行 业 中, 特 指 与 电 力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的 资 金 筹 集 使 用 运 作 配 置 等 有 关 的 资 金 循 环 与 周 转, 是 资 金 全 过 程 管 理 活 动 的 总 称 其 主 要 活 动 包 括 : 现 金 日 常 管 理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资 金 归 集 管 理 资 金 头 寸 管 理 现 金 流 预 算 管 理 收 支 结 算 管 理 资 金 运 作 管 理 融 资 管 理 票 据 管 理 资 金 风 险 管 理 等 活 动 资 金 是 企 业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是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血 液, 决 定 着 企 业 的 竞 争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电 力 行 业 属 于 资 金 技 术 密 集 型 产 业, 具 有 投 资 规 模 大 建 设 周 期 长 等 特 点 资 金 管 理 可 能 存 在 的 风 险 对 电 力 行 业 危 害 及 影 响 都 非 常 重 大 因 此, 无 论 是 电 网 企 业 发 电 企 业 还 是 其 他 电 力 企 业, 都 应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金 安 全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资 金 安 全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切 实 防 范 资 金 风 险, 另 外, 电 力 行 业 应 创 新 资 金 管 理 模 式, 提 升 资 金 集 约 管 理 水 平, 全 面 整 合 内 部 资 金 资 源, 提 高 资 金 规 模 效 益, 对 于 集 团 化 运 作 的 电 力 企 业 来 说, 还 应 强 化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保 障 集 团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逐 步 建 立 完 善 的 内 部 资 金 市 场, 促 进 产 融 协 同 发 展, 实 现 集 团 效 益 最 大 化 本 节 适 用 于 所 有 电 力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资 金 管 理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单 位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2. 资 金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和 人 员 配 备 科 学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权 限 清 晰, 符 合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分 离 原 则, 资 金 活 动 严 格 履 行 决 策 及 授 权 程 序 113

117 3. 建 立 健 全 资 金 安 全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贯 彻 落 实 资 金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对 资 金 业 务 的 审 计 监 督 4.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安 全 合 法 合 规, 现 金 盘 点 和 银 行 存 款 对 账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执 行, 做 到 日 清 日 结 账 实 相 符, 防 止 小 金 库 以 及 侵 占 挪 用 等 行 为 5. 银 行 账 户 开 立 使 用 变 更 和 撤 销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备 案 程 序, 所 有 账 户 均 纳 入 财 务 机 构 管 理, 防 止 账 外 账 小 金 库 6. 银 行 预 留 印 鉴 和 有 关 印 章 的 管 理 要 求 严 格 有 效, 票 据 的 领 用 保 管 使 用 销 毁 等 要 有 完 整 的 记 录 7. 银 企 直 连 网 上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等 电 子 业 务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健 全, 电 子 支 付 相 关 密 钥 的 领 取 使 用 保 管 变 更 注 销 等 严 格 按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8. 科 学 调 度 货 币 资 金, 保 持 合 理 的 资 金 头 寸, 既 满 足 日 常 支 付 需 求, 又 防 止 资 金 沉 淀 9. 建 立 内 部 资 金 归 集 体 系, 统 一 运 作 调 度 内 部 市 场 资 金, 确 保 资 金 高 效 使 用, 提 高 资 金 营 运 效 益 10. 各 项 收 入 统 一 纳 入 财 务 账 内 核 算, 入 账 及 时 完 整, 严 禁 隐 瞒 截 留 转 移 挪 用 坐 支 收 入 11. 加 强 支 付 结 算 流 程 控 制, 完 善 支 付 审 批 程 序, 保 证 支 付 业 务 的 安 全 高 效 所 有 支 付 均 纳 入 年 度 月 度 预 算, 无 预 算 不 办 理 对 外 支 付 12. 提 高 投 资 及 资 金 运 作 可 行 性 研 究 质 量, 对 投 资 成 本 收 益 和 潜 在 风 险 做 出 充 分 评 估, 防 范 投 资 风 险 13. 强 化 现 金 流 量 预 算 与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确 保 企 业 各 项 年 度 资 金 计 划 编 制 准 确, 与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相 符 114

118 14. 结 合 现 金 流 量 预 算 辅 助 确 定 融 资 金 额 及 融 资 时 点, 合 理 安 排 融 资 计 划, 提 升 融 资 效 益 15. 加 强 融 资 统 筹 规 划, 创 新 融 资 方 式,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优 化 融 资 结 构, 保 障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和 持 续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保 持 合 理 的 债 务 结 构 和 筹 资 成 本 16. 加 强 资 金 业 务 核 算, 保 证 资 金 业 务 核 算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账 务 处 理 及 时 17. 加 强 利 率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等 管 理, 提 高 风 险 预 警 防 范 能 力 18. 加 强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提 高 资 金 规 模 效 益 和 协 同 效 应 二 主 要 风 险 1. 筹 资 决 策 不 当 资 本 结 构 不 合 理 或 无 效 融 资,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筹 资 成 本 过 高 或 债 务 危 机 2. 企 业 未 建 立 健 全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资 金 配 置 监 控 管 理 与 资 金 计 划 脱 节,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资 金 断 裂 或 筹 资 时 点 不 准 确 带 来 的 资 金 闲 置 风 险 3. 企 业 投 资 决 策 失 误, 引 发 盲 目 扩 张 或 丧 失 发 展 机 遇, 可 能 导 致 资 金 链 断 裂 或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低 下 4. 资 金 内 部 管 理 审 批 权 限 或 流 程 管 理 控 制 不 严, 可 能 导 致 资 金 被 挪 用 侵 占 抽 逃 或 遭 受 欺 诈 5. 资 金 调 度 不 合 理 营 运 不 畅, 缺 乏 统 一 的 资 金 调 控 制 度,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无 法 有 效 管 理 可 运 作 存 量 资 金, 无 法 实 现 内 部 资 金 资 源 的 高 效 调 配, 造 成 资 金 闲 置 资 金 利 用 效 率 降 低 或 资 金 获 取 成 本 增 加, 难 以 实 施 有 效 的 资 金 管 115

119 理 监 督 和 控 制 6. 货 币 资 金 信 息 化 管 理 存 在 漏 洞 或 者 授 权 口 令 及 密 码 保 管 不 善,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流 失 7. 集 团 总 部 对 各 成 员 单 位 账 户 信 息 获 取 渠 道 不 通 畅, 管 理 层 难 以 及 时 准 确 全 面 地 掌 握 集 团 资 金 信 息, 无 法 正 确 进 行 资 金 活 动 相 关 决 策 8. 无 法 实 现 集 团 内 部 资 金 流 动, 各 子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成 本 高 高 额 的 闲 置 资 金 沉 淀 在 银 行, 借 入 高 额 的 银 行 贷 款, 发 生 高 额 的 财 务 费 用, 三 高 现 象 导 致 财 务 成 本 居 高 不 下, 削 弱 集 团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存 在 违 规 调 剂 资 金 的 情 况 9.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不 完 善, 分 级 授 权 管 理 或 不 相 容 职 责 分 离 措 施 不 妥 当, 容 易 发 生 舞 弊 行 为,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利 益 受 损 10. 会 计 记 录 不 规 范, 可 能 导 致 账 实 不 符, 财 务 信 息 失 真 11. 开 户 资 料 账 户 变 更 资 料 撤 销 账 户 资 料 未 经 妥 善 保 存, 可 能 导 致 会 计 档 案 的 遗 失 或 损 毁 12. 银 行 账 户 的 开 立 未 经 审 批 及 授 权, 可 能 导 致 虚 假 账 户 开 立 企 业 资 金 流 失, 影 响 企 业 对 所 属 单 位 银 行 账 户 监 管 13. 银 行 票 据 管 理 不 当 导 致 票 据 遗 失 或 毁 损,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资 金 损 失 14. 印 鉴 管 理 职 责 未 分 离, 未 经 授 权 擅 自 使 用 或 新 增 变 更 印 鉴,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资 金 损 失 15. 缺 乏 库 存 现 金 限 额 管 理 以 及 对 现 金 的 有 效 保 管, 现 金 盘 点 记 录 未 妥 善 保 管,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现 金 使 用 记 录 无 法 查 证, 影 响 企 业 对 库 存 现 金 的 监 管 116

120 三 资 金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1. 筹 资 管 理 (1) 提 出 筹 资 方 案 (2) 筹 资 方 案 论 证 (3) 筹 资 方 案 审 批 (4) 筹 资 计 划 执 行 (5 筹 资 活 动 的 监 督 评 价 与 责 任 追 究 3. 资 金 归 集 与 拨 付 4. 资 金 运 作 管 理 5.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2. 投 资 管 理 (1) 拟 定 投 资 方 案 (2) 投 资 方 案 可 行 性 论 证 (3) 投 资 方 案 决 策 与 审 批 (4) 投 资 计 划 实 施 及 到 期 处 置 (1) 编 制 年 度 现 金 流 预 算 (2) 编 制 月 度 现 金 流 预 算 (3) 资 金 归 集 管 理 (4) 资 金 支 付 (1) 资 金 运 作 筹 划 及 审 批 (2) 资 金 运 作 实 施 (3) 资 金 运 作 监 督 (1) 建 立 健 全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2) 账 户 统 一 管 理 (3) 严 格 现 金 管 理 (4) 票 据 及 印 章 管 理 (5) 档 案 管 理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筹 资 管 理 (1) 企 业 应 每 年 末 结 合 下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预 算 资 金 安 排 等, 对 资 金 预 算 进 行 总 体 平 衡, 确 定 年 度 筹 资 计 划, 并 按 制 度 规 定 进 行 审 批 (2) 企 业 应 根 据 经 营 战 略 预 算 情 况 与 现 金 状 况 等 因 素, 在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和 协 调 后, 确 定 资 金 缺 口 金 额 与 时 点, 并 据 此 提 出 筹 资 方 案, 明 确 筹 资 额 度 筹 资 形 式 利 率 筹 资 期 限 资 金 用 途 等 内 容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或 人 员 对 筹 资 方 案 进 行 战 略 评 估 经 济 性 评 估 及 风 险 评 估, 重 大 筹 资 方 案 应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3) 企 业 应 成 立 筹 资 决 策 机 构, 并 建 立 重 大 筹 资 方 案 的 标 准, 明 确 集 体 决 策 流 程 按 照 制 度 规 定 权 限, 对 筹 资 方 案 以 分 级 授 权 审 批 原 则 进 行 审 批 117

121 和 集 体 决 策 (4) 企 业 应 加 强 对 筹 资 活 动 的 管 理, 建 立 筹 资 业 务 台 账 通 过 银 行 借 款 方 式 筹 资 的, 企 业 筹 资 管 理 部 门 应 会 同 法 律 等 相 关 部 门 与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接 洽, 明 确 借 款 规 模 利 率 期 限 还 款 安 排 等 内 容, 达 成 一 致 后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或 债 券 方 式 筹 资 的, 应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企 业 债 券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选 择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协 助, 确 保 符 合 股 票 债 券 发 行 条 件 和 要 求 (5) 企 业 应 严 格 按 照 筹 资 方 案 确 定 的 资 金 用 途 使 用 资 金,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足 额 还 本 付 息 合 理 分 配 和 支 付 股 利 筹 资 活 动 完 成 后 要 由 筹 资 决 策 机 构 按 规 定 进 行 筹 资 后 评 价, 对 存 在 违 规 现 象 的, 严 格 追 究 其 责 任 2. 投 资 管 理 (1) 企 业 应 根 据 投 资 目 标 和 规 划,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投 放 结 构, 科 学 确 定 投 资 项 目, 拟 订 投 资 方 案, 重 点 关 注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投 资 规 划, 是 否 符 合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和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 经 营 状 况 和 被 投 资 项 目 的 未 来 效 益 ; 投 资 机 会 的 可 能 性, 如 外 部 环 境 市 场 竞 争 和 存 在 的 障 碍 等 (2) 企 业 应 组 织 内 部 开 展 或 委 托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可 研 论 证, 由 投 资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对 拟 投 资 对 象 的 经 营 能 力 财 务 状 况 资 本 结 构 等 进 行 充 分 评 估, 重 点 对 投 资 目 标 规 模 方 式 资 金 来 源 风 险 与 收 益 等 作 出 客 观 评 价 (3)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审 批 权 限, 对 投 资 项 目 以 分 级 授 权 审 批 的 原 则 进 行 审 批 决 策 审 批, 重 点 评 估 投 资 方 案 是 否 可 行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符 合 投 资 战 略 目 标 和 规 划 投 资 资 金 是 否 到 位 能 否 按 时 回 收 预 计 收 益 能 否 实 现 等 重 118

122 大 投 资 项 目 在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后, 编 制 详 细 的 投 资 计 划, 按 程 序 报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4) 企 业 应 指 定 专 门 机 构 或 人 员 对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跟 踪 管 理,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控 制 同 时 做 好 投 资 项 目 的 会 计 记 录 和 账 务 处 理, 投 资 的 收 回 转 让 与 核 销 按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进 行 审 批 3. 资 金 支 付 与 归 集 (1) 预 算 管 理 部 门 汇 总 各 部 门 提 交 的 资 金 收 支 预 算 编 制 公 司 年 度 现 金 流 量 预 算, 经 领 导 逐 级 审 核,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正 式 下 发, 作 为 企 业 全 年 资 金 收 支 的 依 据 (2) 各 职 能 部 门 应 该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确 定 资 金 需 求 量, 编 制 月 度 资 金 预 算 注 明 资 金 需 求 明 细 及 计 算 依 据 申 请 金 额 审 批 金 额 付 款 单 位 等 事 项, 按 照 审 批 权 限 分 级 审 批 后 统 一 由 财 务 部 门 安 排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部 门 应 该 根 据 上 月 资 金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牵 头 各 部 门 组 织 召 开 资 金 调 度 会 或 进 行 资 金 安 全 检 查, 各 部 门 对 上 月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以 及 资 金 预 算 与 实 际 发 生 差 异 进 行 分 析, 找 出 差 异 原 因,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妥 善 处 理, 并 在 下 月 编 制 资 金 预 算 时 进 行 调 整 (3) 由 申 请 部 门 填 写 申 请 单, 注 明 用 款 用 途 用 款 部 门 付 款 方 式 收 款 单 位 账 号 金 额 等, 申 请 部 门 经 过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后, 按 照 资 金 审 批 权 限 提 交 相 关 领 导 审 批 签 字 出 纳 根 据 审 批 通 过 后 的 付 款 申 请 书 办 理 现 金 支 付 或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因 业 务 需 要 使 用 网 上 银 行 付 款 时, 财 务 人 员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授 权 分 离 的 原 则, 网 上 银 行 使 用 前 需 更 改 原 始 密 码, 并 定 期 修 改 密 码 (4) 企 业 应 充 分 利 用 银 行 提 供 的 资 金 归 集 产 品, 依 托 财 务 公 司 结 算 119

123 中 心 等 内 部 金 融 平 台, 对 成 员 单 位 存 量 资 金 进 行 归 集 管 理, 实 现 集 团 内 部 资 金 高 效 流 动, 防 止 存 款 贷 款 双 高 4. 资 金 运 作 管 理 (1) 企 业 根 据 年 度 月 度 现 金 流 预 算 情 况, 合 理 安 排 运 作 存 量 资 金, 由 资 金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年 度 及 月 度 资 金 运 作 计 划, 并 按 规 定 权 限 流 程 进 行 分 级 审 批 大 额 资 金 运 作 需 履 行 相 应 审 批 程 序 后 执 行 (2) 企 业 应 建 立 内 部 资 金 市 场 运 行 监 控 机 制, 统 一 调 度 集 团 内 资 金 运 作,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减 少 资 金 沉 淀 资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及 单 位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手 续 (3) 企 业 应 指 定 专 门 机 构 或 人 员 对 资 金 运 作 项 目 进 行 跟 踪 管 理,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控 制, 同 时 做 好 相 关 会 计 记 录 和 账 务 处 理, 资 金 运 作 结 束 时 开 展 后 评 价 工 作, 对 存 在 违 规 现 象 的, 严 格 追 究 其 责 任 5.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1) 企 业 应 建 立 货 币 资 金 账 户 支 付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职 责 权 限, 对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明 确 资 金 申 请 审 批 执 行 复 核 保 管 记 录 盘 点 的 相 关 规 定 (2) 企 业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需 遵 循 统 一 政 策,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总 部 负 责 制 定 账 户 管 理 标 准, 建 立 账 户 管 理 台 账, 组 织 指 导 和 监 督 各 级 单 位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工 作 各 级 单 位 银 行 账 户 的 开 立 撤 销 变 更 均 需 按 分 级 审 批 权 限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由 相 关 领 导 签 字 审 批 通 过 后, 由 相 关 部 门 在 开 立 / 撤 销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申 请 书 上 加 盖 公 司 印 章 由 办 理 银 行 业 务 人 员 至 银 行 办 理 开 户 账 户 变 更 销 户 等 业 务, 并 维 护 台 账 信 息, 严 禁 设 立 账 外 账, 小 金 库 120

124 (3) 企 业 应 明 确 现 金 管 理 规 定, 财 务 人 员 在 办 理 资 金 收 支 业 务, 应 当 遵 守 人 民 银 行 现 金 和 银 行 存 款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库 存 现 金 限 额 管 理 及 现 金 盘 点 记 录 管 理, 做 好 授 权 控 制, 所 有 的 凭 证 均 经 过 独 立 复 核 后 方 可 办 理 收 付 业 务 (4) 空 白 支 票 商 业 票 据 等 由 出 纳 保 管, 存 放 于 保 险 箱 中, 保 险 箱 钥 匙 由 出 纳 保 管 发 生 票 据 领 用 时, 由 出 纳 在 票 据 登 记 簿 中 写 明 领 用 日 期 收 款 单 位 用 途 金 额 等 信 息, 领 用 人 签 字 确 认 票 据 使 用 情 况 应 逐 笔 登 记 对 于 作 废 的 支 票, 加 盖 作 废 章 戳 后 加 以 保 管 企 业 财 务 专 用 章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名 章 应 由 不 同 人 员 分 开 保 管, 并 应 规 定 不 得 在 空 白 单 据, 空 白 区 域 及 重 要 事 项 填 写 不 全 的 单 据 文 书 上 加 盖 印 章 (5)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由 专 人 妥 善 保 存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资 金 收 付 等 原 始 凭 证 相 关 资 料, 并 设 立 台 账 备 查 四 监 督 评 价 1. 筹 资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筹 资 方 案 融 资 方 案 中 是 否 包 括 筹 资 金 额 筹 资 形 式 利 率 筹 资 期 限 资 金 用 途 等 内 容 是 否 对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可 行 性 论 证 及 经 济 性 风 险 性 评 估 是 否 按 照 制 度 规 定 权 限, 对 筹 资 方 案 进 行 审 批 和 集 体 决 策 (2)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年 度 月 度 筹 资 计 划, 并 按 制 度 规 定 进 行 审 批 (3) 检 查 是 否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筹 措 资 金, 同 时 在 筹 措 时 明 确 规 模 利 息 期 限 等 相 关 内 容 121

125 (4)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筹 资 业 务 台 账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筹 资 方 案 确 定 的 资 金 用 途 使 用 资 金 是 否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足 额 还 本 付 息 合 理 分 配 和 支 付 股 利 (5)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筹 资 活 动 的 监 督 评 价 与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严 格 执 行 监 督 评 价 2. 投 资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拟 定 投 资 方 案, 并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市 场 状 况 等, 提 出 企 业 的 投 资 项 目 规 划 在 对 规 划 进 行 筛 选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投 资 项 目 (2)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是 否 组 织 内 部 开 展 或 委 托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可 研 论 证 (3) 检 查 是 否 进 行 投 资 方 案 决 策, 是 否 通 过 分 级 审 批, 集 体 决 策 来 进 行, 并 按 照 规 定 的 权 限 和 程 序 对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决 策 审 批,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4)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详 细 的 投 资 计 划, 并 按 程 序 报 相 关 部 门 审 批 (5) 检 查 是 否 指 定 专 门 机 构 或 人 员 对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跟 踪 管 理 和 有 效 管 理 控 制, 做 好 投 资 项 目 的 会 计 记 录 和 账 务 处 理, 投 资 的 收 回 转 让 与 核 销, 是 否 按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进 行 审 批 (6) 检 查 是 否 进 行 投 资 项 目 的 到 期 处 置, 对 已 到 期 投 资 项 目 的 处 置 经 过 相 关 审 批 流 程, 妥 善 处 置 并 实 现 企 业 最 大 的 经 济 收 益 3. 资 金 支 付 与 归 集 (1)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年 度 资 金 预 算 和 月 度 现 金 流 收 支 预 算, 同 时 完 成 各 层 级 的 审 批 122

126 (2) 检 查 是 否 所 有 对 外 支 出 均 纳 入 年 度 及 月 度 预 算 (3)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设 置 资 金 支 付 相 关 岗 位, 是 否 符 合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分 离 原 则 (4) 检 查 资 金 支 付 相 关 单 据 信 息 是 否 真 实 齐 全 ; 资 金 支 付 是 否 经 过 相 应 授 权 及 审 批 (5) 检 查 电 子 支 付 系 统 密 钥 网 络 等 软 硬 件 管 理 是 否 安 全 可 靠 (6)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适 合 企 业 资 金 运 动 规 律 及 特 点 的 资 金 归 集 体 系,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权 责 界 面 是 否 清 晰 (7) 检 查 应 归 集 账 户 是 否 均 纳 入 资 金 归 集 体 系, 归 集 账 户 资 金 是 否 按 要 求 及 时 归 集 到 集 团 资 金 池 4. 资 金 运 作 管 理 (1) 检 查 大 额 资 金 运 作 是 否 按 规 定 履 行 决 策 审 批 程 序 (2) 检 查 资 金 运 作 实 施 是 否 依 法 合 规 (3) 检 查 资 金 运 作 是 否 有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实 施 及 跟 踪 是 否 按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是 否 进 行 运 作 后 评 估 5.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现 金 和 银 行 存 款 管 理 制 度, 不 相 容 岗 位 是 否 分 离 是 否 定 期 进 行 现 金 及 银 行 存 款 盘 点 (2) 检 查 是 否 遵 循 现 金 及 银 行 等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是 否 每 笔 资 金 收 支 业 务 均 完 成 独 立 授 权 审 批 (3) 检 查 使 用 网 上 银 行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授 权 分 离, 并 严 格 进 行 初 始 密 码 的 修 改 保 密 及 定 期 更 换, 网 银 业 务 的 支 出 是 否 经 过 授 权 审 核 123

127 (4) 检 查 是 否 对 账 户 开 立 审 批 变 更 进 行 有 效 的 审 批 机 制, 是 否 建 立 账 户 管 理 台 帐, 对 账 户 的 进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核 监 督 (5) 检 查 空 白 支 票 商 业 票 据 等 是 否 由 专 人 妥 善 保 管 票 据 领 用 时 是 否 逐 笔 登 记 (6) 检 查 对 于 作 废 的 支 票, 是 否 加 盖 作 废 章 戳 后 加 以 保 管 (7) 检 查 是 否 对 财 务 专 用 章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名 章 进 行 分 开 保 管, 是 否 按 规 定 使 用 印 鉴 (8)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不 在 空 白 单 据, 空 白 区 域 及 重 要 事 项 填 写 不 全 的 单 据 文 书 上 加 盖 印 章 (9)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妥 善 保 管 账 户 开 立 资 金 收 付 等 原 始 凭 证 (10)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对 库 存 现 金 进 行 盘 点, 是 否 按 时 进 行 银 企 对 账, 是 否 及 时 清 理 未 达 账 项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某 施 工 单 位, 因 农 民 种 植 的 作 物 生 长 过 快 影 响 了 线 路 的 正 常 运 行, 故 需 对 一 些 作 物 进 行 砍 伐, 同 时 要 按 照 国 家 青 苗 赔 偿 的 规 定, 对 农 民 进 行 一 定 的 赔 偿 但 是 此 施 工 单 位 某 项 目 部 经 理 私 自 与 村 部 的 相 关 领 导 进 行 协 商, 有 关 赔 偿 款 项 的 支 付 金 额 支 付 方 式 支 付 时 间 等 相 关 事 宜, 并 未 在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内 部 的 审 批, 只 是 根 据 村 部 拟 定 的 相 关 协 议 进 行 了 财 务 报 账 而 此 单 位 不 仅 完 成 了 所 有 的 财 务 审 核, 还 同 意 了 项 目 经 理 以 现 金 方 式 支 付 的 要 求, 涉 及 金 额 20 万 元 同 时 项 目 经 理 再 次 伙 同 村 领 导 伪 造 了 分 发 农 民 领 款 的 手 124

128 印,20 万 元 由 项 目 经 理 和 村 领 导 两 人 私 分, 相 关 村 民 并 未 得 到 任 何 补 偿 ( 二 ) 案 例 分 析 从 上 述 案 例 可 以 看 出, 该 企 业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资 金 运 作 审 批 及 监 督 机 制 不 健 全 资 金 运 作 内 部 控 制 的 审 批 监 督 管 理 职 能 缺 乏 或 实 施 不 力, 使 资 金 管 理 失 去 了 最 终 的 保 障 此 施 工 单 位 的 财 务 部 门 并 未 对 青 苗 赔 偿 的 合 理 合 规 性 进 行 检 查, 没 有 相 关 的 审 批 资 料 就 冒 然 支 付 了 所 有 款 项 同 时 对 这 种 大 额 资 金 的 支 出 也 未 进 行 相 关 的 追 踪 监 控, 款 项 是 否 支 付 成 功, 相 关 的 资 金 领 取 凭 证 是 否 上 交 等 等 都 没 有 形 成 完 整 的 监 督 机 制 2.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不 完 善 一 是 因 为 基 本 没 有 制 度, 导 致 案 例 发 生 如 这 个 施 工 企 业 并 未 建 立 青 苗 赔 偿 的 内 部 审 批 制 度, 只 要 是 项 目 经 理 和 村 领 导 协 商 好 了, 拿 到 所 谓 协 议 就 可 以 提 交 财 务 报 账 同 时 财 务 部 门 对 大 额 资 金 的 支 出 也 未 设 定 相 应 管 理 制 度, 没 有 履 行 人 民 银 行 现 金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20 万 元 的 赔 偿 款 竟 然 提 取 了 现 金 二 是 虽 有 内 部 制 度, 却 形 同 虚 设 如 这 个 项 目 经 理 一 手 操 办 了 所 有 的 赔 偿 事 项, 单 位 领 导 没 有 审 核 财 务 没 有 审 核 出 纳 也 不 了 解 相 关 规 定 等 等, 就 是 因 为 相 关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未 对 其 进 行 约 束 3. 个 人 思 想 道 德 滑 坡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社 会 贫 富 差 距 拉 大, 一 些 人 表 现 为 心 理 失 衡, 精 神 空 虚, 道 德 滑 坡,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淡 薄, 为 了 追 求 物 质 利 益 不 惜 铤 而 走 险 这 些 直 接 125

129 经 手 现 金, 或 掌 管 资 金 大 权 的 人, 早 已 成 了 高 危 人 群 4. 内 部 会 计 技 术 落 后 有 一 道 程 序 出 了 问 题 后, 如 果 后 续 控 制 到 位, 也 能 及 时 发 现 并 制 止 情 况 进 一 步 恶 化 此 案 例 之 所 以 发 生, 是 因 为 不 少 相 关 监 管 人 员 工 作 能 力 不 强,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欠 佳, 没 有 从 蛛 丝 马 迹 中 早 早 发 现 问 题 过 宽 松 的 管 理 机 制, 并 未 引 起 此 施 工 单 位 注 意, 从 现 金 的 流 出, 后 续 工 作 的 跟 进 等 方 面 都 未 有 效 的 对 此 问 题 进 行 核 查, 最 终 触 犯 法 律 的 底 线 ( 三 ) 案 例 启 示 1.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在 资 金 管 理 中, 首 先 要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在 企 业 内 部 设 置 资 金 管 理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如 资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 企 业 的 重 大 资 金 项 目 必 须 经 该 委 员 会 批 准, 资 金 预 算 计 划 经 它 批 准 方 能 实 施 ; 其 次, 严 格 资 金 的 审 批 制 度, 保 证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要 ; 再 次, 对 大 额 资 金 的 支 付 应 建 立 相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参 照 人 民 银 行 的 相 关 规 定, 尽 量 减 少 现 金 的 支 付, 同 时 在 财 务 部 门 内 部 设 置 专 职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定 岗 定 员 进 行 专 门 管 理 2. 健 全 牵 制 稽 查 制 度 以 细 节 决 定 成 败 的 理 念 指 导 具 体 的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要 严 格 执 行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规 范, 实 行 职 责 分 开 ; 健 全 登 记 明 细 账, 定 期 与 客 户 核 对 往 来 款 ; 对 单 位 重 大 资 金 支 付, 实 行 领 导 集 体 讨 论 和 审 批 签 名 制 度, 有 效 约 束 一 把 手, 防 止 不 发 现 象 再 现 充 分 发 挥 主 管 部 门 熟 悉 下 级 单 位 人 事 和 工 作 内 容 的 优 势, 积 极 开 展 稽 查 工 作, 把 问 题 消 灭 在 萌 芽 之 中, 使 一 些 心 存 不 良 动 机 的 人 杜 绝 邪 念, 悬 崖 勒 马 126

130 3. 提 高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的 素 质 采 取 多 渠 道 多 层 次 对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及 时 对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新 政 策 新 制 度 的 培 训, 使 他 们 及 时 掌 握 了 解 资 金 管 理 的 新 手 段 新 方 法, 同 时 提 高 执 行 政 策 落 实 政 策 的 能 力, 转 变 观 念, 确 立 先 进 的 理 财 思 想, 为 企 业 的 资 金 管 理 机 制 的 高 效 率 运 行 奠 定 基 础 4. 健 全 资 金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一 是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出 操 作 性 强 的 规 范 各 项 收 支 运 作 的 方 法 程 序, 堵 住 资 金 流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把 各 层 次 各 项 目 的 资 金 指 标 纳 入 考 核 分 析 体 系, 与 各 责 任 单 位 的 经 济 效 益 挂 钩, 奖 优 罚 劣, 改 善 资 金 管 理 二 是 聘 用 一 批 具 有 较 高 素 质 的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运 作 资 金 管 理 人 员 不 仅 要 对 企 业 负 责, 还 要 对 资 金 使 用 的 合 理 性 合 法 性 负 责, 这 要 求 他 们 要 有 较 高 的 业 务 知 识 水 平 及 职 业 道 德 素 质, 这 样 才 能 确 保 资 金 管 理 在 有 效 的 制 度 和 先 进 的 管 理 方 法 下, 真 正 收 到 成 效 三 是 改 进 资 金 管 理 手 段, 广 泛 应 用 计 算 机 技 术 通 过 配 置 计 算 机 建 立 局 域 网, 在 资 金 预 算 编 制 执 行 情 况 信 息 反 馈 等 方 面 统 一 使 用 应 用 软 件, 提 高 日 常 结 算 和 核 算 的 速 度 及 准 确 性, 实 现 信 息 共 享, 促 进 资 金 管 理 再 上 台 阶 四 是 树 立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的 权 威, 健 全 内 部 审 计 的 监 督 职 能, 建 立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强 调 内 部 审 计 与 监 督 不 仅 是 经 营 业 绩 的 结 果 性 审 计, 也 是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贯 彻 执 行 情 况 的 过 程 性 审 计 和 监 督, 把 监 督 关 口 前 移, 将 更 多 的 精 力 放 到 管 理 审 计 中 去, 强 化 事 前 预 防 和 事 中 控 制, 保 证 企 业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都 在 严 格 的 程 序 下 进 行 127

131 第 五 节 电 力 营 销 营 销 是 指 企 业 出 售 商 品 ( 或 提 供 劳 务 ) 及 收 取 款 项 等 相 关 活 动 电 力 营 销 特 指 电 网 企 业 以 电 力 客 户 需 求 为 中 心, 通 过 供 用 关 系, 使 电 力 用 户 能 够 使 用 安 全 可 靠 合 格 经 济 的 电 力 商 品, 并 得 到 周 到 满 意 的 服 务 电 网 企 业 电 力 营 销 包 括 市 场 管 理 营 业 管 理 计 量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智 能 用 电 等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内 电 力 网 络 比 较 稳 定, 即 在 一 个 确 定 的 电 力 网 络 内, 电 力 客 户 的 数 量 用 电 能 力 的 大 小 是 一 个 确 定 的 量 因 此 电 力 营 销 市 场 的 范 围 也 比 较 明 确 电 力 用 户 要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的 交 易 活 动, 按 照 相 关 程 序 办 理 用 电 手 续, 得 到 使 用 电 能 的 权 利 电 力 商 品 的 流 通 是 借 助 电 力 网 络 和 仪 器 仪 表 来 交 易 和 计 量 的 这 使 得 电 能 的 计 量 与 电 费 的 结 算 缴 纳 在 时 间 与 空 间 上 都 是 分 开 的 由 于 电 力 商 品 的 无 形 性 以 及 在 交 易 过 程 中 时 空 上 的 分 离, 给 电 费 的 回 收 增 加 了 复 杂 性 经 营 者 如 不 加 以 重 视, 采 用 有 效 的 措 施, 将 会 给 电 力 经 营 者 和 用 户 带 来 损 失, 甚 至 会 引 发 社 会 纠 纷 本 节 适 用 于 电 网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建 立 与 企 业 实 际 相 适 应 的 电 力 营 销 处 理 机 制, 保 障 及 时 响 应 服 务 2. 规 范 电 力 营 销 市 场 的 分 析 与 预 测 工 作, 建 立 电 力 营 销 市 场 开 拓 的 长 效 工 作 机 制, 提 高 电 力 市 场 占 有 率, 维 护 平 稳 的 供 用 电 秩 序 3. 规 范 电 力 营 业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营 销 业 务 有 序 开 展, 实 现 销 售 电 量 和 电 费 收 入 的 稳 定 增 长 4. 通 过 电 能 计 量 综 合 管 理, 执 行 电 能 计 量 管 理 标 准 流 程, 确 保 计 量 值 的 128

132 准 确 可 靠, 实 现 计 量 资 产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提 高 计 量 装 置 运 行 水 平, 保 障 计 量 量 值 传 递 的 准 确 性 可 靠 性, 为 营 销 业 务 提 供 有 力 的 数 据 支 撑 5. 规 范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提 高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和 客 户 满 意 度 6. 加 强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智 能 小 区 楼 宇 园 区 和 光 纤 到 户 建 设, 提 升 智 能 用 电 服 务 水 平, 满 足 客 户 多 样 化 个 性 化 的 用 电 需 求 二 主 要 风 险 1. 节 能 服 务 管 理 不 到 位, 节 能 项 目 选 取 未 充 分 考 虑 国 家 节 能 政 策 导 向 节 能 效 益 投 资 回 收 期 等 因 素, 随 意 性 大,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实 施 难 度 较 大, 工 作 无 法 正 常 开 展, 给 企 业 和 客 户 带 来 经 济 损 失 2. 有 序 用 电 管 理 不 当, 有 序 用 电 方 案 未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电 网 运 行 经 济 发 展 用 电 负 荷 产 业 结 构 等 特 性, 有 序 用 电 措 施 和 调 度 控 制 容 量 不 合 理, 可 操 作 性 不 强, 不 能 反 映 本 地 区 当 前 电 力 供 应 情 况, 可 能 导 致 有 序 用 电 工 作 无 章 可 循, 给 电 力 企 业 和 客 户 带 来 经 济 损 失 3. 业 扩 报 装 流 程 及 服 务 不 规 范, 服 务 承 诺 条 款 不 符 合 公 司 业 扩 管 理 要 求 业 扩 报 装 管 理 办 法 内 容 不 符 合 公 司 发 布 的 对 外 承 诺 要 求 业 扩 报 装 流 程 和 服 务 要 求 检 查 评 价 不 准 确 不 全 面, 可 能 导 致 业 扩 报 装 服 务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用 电 安 全 隐 患 或 客 户 不 满 4. 供 电 方 案 制 定 不 合 理, 对 客 户 用 电 类 型 判 断 不 准 确, 供 电 电 源 配 置 与 客 户 负 荷 重 要 性 不 符, 供 电 方 案 各 要 素 不 满 足 技 术 规 程 规 范 要 求 资 料 不 齐 全 不 准 确, 可 能 导 致 客 户 用 电 安 全 受 影 响 5. 抄 表 管 理 不 当, 电 费 抄 核 收 管 理 办 法 和 标 准 实 施 细 则 不 完 善 存 在 129

133 明 显 疏 漏 或 缺 乏 操 作 性, 可 能 导 致 电 量 数 据 差 错, 给 企 业 和 用 户 带 来 经 济 损 失 6. 电 能 计 量 装 置 运 维 不 当, 现 场 安 装 的 关 口 电 能 计 量 装 置 情 况 与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不 一 致 或 者 设 备 未 安 装 正 确 安 装 工 艺 不 符 合 要 求, 可 能 导 致 计 量 不 准 确 和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7. 用 电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管 理 不 当, 用 电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各 项 功 能 设 计 不 完 善 设 备 选 择 不 合 理 或 与 实 际 需 求 不 切 合, 可 能 导 致 售 电 数 据 采 集 不 成 功 8.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机 制 不 到 位,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服 务 预 案 未 准 备 充 分, 应 急 处 理 流 程 冗 余 复 杂, 不 具 备 实 际 指 导 性, 可 能 导 致 客 户 服 务 不 到 位, 使 企 业 声 誉 受 损 9. 用 电 检 查 不 当 风 险, 用 电 检 查 人 员 技 能 欠 缺 或 未 按 规 范 实 施 检 查, 周 期 用 电 检 查 计 划 确 定 的 检 查 对 象 检 查 内 容 缺 乏 针 对 性, 不 能 覆 盖 主 要 风 险 客 户 或 存 在 明 显 疏 漏, 未 能 及 时 发 现 安 全 隐 患 10. 智 能 用 电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不 当, 智 能 用 电 项 目 需 求 调 研 不 充 分, 项 目 进 度 缺 乏 监 督 管 理 控 制 手 段, 项 目 实 施 的 不 合 格 项 未 经 有 效 分 析 整 改,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实 施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等 未 能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11.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运 行 管 理 不 当,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设 施 运 营 方 案 实 施 无 序, 工 作 开 展 不 及 时, 服 务 异 常 发 现 不 及 时 处 置 不 到 位, 可 能 导 致 电 动 汽 车 无 法 充 换 电 和 使 用, 影 响 客 户 满 意 度 12. 窗 口 服 务 不 合 规, 窗 口 服 务 规 范 化 标 准 未 充 分 结 合 实 际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缺 乏 可 操 作 性 不 够 人 性 化, 导 致 窗 口 服 务 过 程 的 问 题 无 法 被 及 时 全 面 的 识 别 和 整 改, 可 能 导 致 客 户 不 满, 引 发 不 良 的 社 会 影 响 130

134 三 电 力 营 销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1) 业 扩 报 装 (2) 变 更 用 电 (3) 电 费 抄 核 收 (4) 分 布 式 能 源 管 理 (1) 有 序 用 电 管 理 (2) 市 场 分 析 预 测 (3) 市 场 开 拓 管 理 (4) 节 能 服 务 管 理 (5) 自 备 电 厂 营 业 管 理 市 场 管 理 电 力 营 销 管 理 计 量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智 能 用 电 (1) 资 产 管 理 (2) 检 定 管 理 (3) 计 量 标 准 管 理 (4) 用 电 信 息 采 集 管 理 (5) 计 量 点 管 理 (1) 服 务 品 质 管 理 (2)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管 理 (3) 服 务 窗 口 管 理 (4) 用 电 检 查 管 理 (5) 重 大 电 力 保 障 (1)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管 理 (2) 光 纤 到 户 管 理 (3) 智 能 用 电 小 区 楼 宇 园 区 管 理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市 场 管 理 (1) 建 立 有 序 用 电 管 理 机 制, 优 化 电 力 资 源 配 置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有 序 用 电 基 础 信 息 管 理 方 案 制 定 预 警 管 理 方 案 实 施 监 督 评 价 及 统 计 分 析 等 工 作 (2) 完 善 市 场 分 析 预 测 机 制 采 用 各 种 分 析 模 型 或 方 法, 对 市 场 变 化 特 点 及 异 常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预 测 管 理 迎 峰 度 夏 ( 冬 ) 电 力 供 需 分 析 预 测 管 理 等 (3) 建 立 市 场 开 拓 管 理 机 制 开 展 潜 力 客 户 类 型 筛 选 市 场 调 研 营 131

135 销 业 务 渠 道 收 集 等 多 种 方 式, 确 定 具 有 用 电 潜 力 的 供 电 区 域 行 业 客 户 群 体, 并 通 过 客 户 走 访 专 家 判 断 等 方 式 挖 掘 潜 在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能 源 替 代 项 目 管 理 市 场 开 拓 电 量 计 划 管 理 等 (4) 拓 展 节 能 服 务 渠 道 和 方 法 开 展 能 效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运 行 管 理 节 约 电 力 电 量 指 标 管 理 电 能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与 管 理 节 能 服 务 项 目 管 理 等 工 作 (5)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并 网 与 电 力 供 应 行 为, 包 括 签 订 自 备 电 厂 机 组 并 网 与 电 力 供 应 协 议 等 2. 营 业 管 理 (1) 规 范 业 扩 报 装 业 务, 建 立 完 善 的 业 扩 报 装 申 请 处 理 机 制 建 立 并 完 善 业 扩 报 装 流 程 与 服 务 要 求 制 定 各 电 压 等 级 的 业 扩 报 装 管 理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业 扩 报 装 协 调 管 理 (2) 为 已 接 电 立 户 的 各 类 用 户, 在 用 电 过 程 中 办 理 业 务 变 更 和 服 务, 包 括 减 容 减 容 恢 复 分 户 并 户 申 请 校 验 批 量 销 户 等 业 务 的 申 请 审 核 及 办 理 (3) 建 立 规 范 的 电 费 抄 核 收 工 作 流 程 及 业 务 规 范, 准 确 及 时 对 用 户 实 施 抄 表 核 算 及 电 费 回 收, 包 括 抄 表 管 理 核 算 管 理 收 费 方 式 以 及 电 费 票 据 管 理 等 各 项 工 作 (4) 规 范 管 理 分 布 式 电 源, 建 立 完 善 的 分 布 式 电 源 并 网 服 务 和 分 布 式 电 源 发 用 电 合 同 管 理 机 制 3. 计 量 管 理 (1) 跟 踪 计 量 器 具 生 命 周 期 状 态 变 化, 包 括 计 量 器 具 采 集 终 端 的 需 求 132

136 审 核 出 入 库 配 送 淘 汰 丢 失 停 用 与 报 废 等 (2) 建 立 计 量 检 定 检 测 管 理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电 能 表 及 采 集 终 端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电 能 计 量 封 印 管 理 以 及 电 能 计 量 器 具 申 请 校 验 检 定 管 理 等 (3) 规 范 计 量 点 管 理, 开 展 针 对 用 电 客 户 计 量 点 和 关 口 计 量 点 的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设 备 安 装 竣 工 验 收 现 场 检 验 故 障 处 理 更 换 拆 除 等 工 作 (4) 开 展 保 障 计 量 量 值 传 递 的 准 确 性 可 靠 性 相 关 工 作 包 括 对 计 量 标 准 器 具 的 需 求 审 核 建 标 复 查 封 存 ( 撤 销 ) 更 换 量 值 溯 源 报 废 运 维 期 间 核 查 等 工 作 (5) 借 助 现 代 技 术 手 段, 为 客 户 侧 关 口 和 公 用 配 表 电 能 信 息 远 程 采 集, 为 营 销 管 理 提 供 数 据 支 持, 同 时 为 电 网 安 全 运 行 提 供 必 要 的 保 障 其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用 电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的 建 设, 主 站 设 备 新 增 消 缺 更 换 管 理, 终 端 设 备 消 缺 更 换 管 理 等 4.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1) 围 绕 企 业 形 象 客 户 期 望 客 户 对 供 电 服 务 品 质 的 感 知 客 户 满 意 度 等 因 素, 对 供 电 优 质 服 务 应 急 处 置 品 牌 实 施 品 质 评 价 管 理 等 工 作 做 出 具 体 明 确 的 要 求 (2) 通 过 服 务 热 线 管 理 向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高 效 方 便 快 捷 的 供 电 服 务,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故 障 报 修 投 诉 举 报 信 息 查 询 订 阅 服 务 网 站 服 务 管 理 服 务 热 线 供 电 服 务 分 析 及 发 布 服 务 热 线 业 务 的 咨 询 服 务 热 线 服 务 质 量 监 督 评 价 考 核 等 工 作 (3) 提 升 电 力 行 业 供 电 营 业 窗 口 标 准 化 建 设 和 服 务 规 范 化 建 设 水 平, 包 括 加 强 供 电 营 业 窗 口 硬 件 设 施 建 设,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服 务 标 准 133

137 (4)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电 力 供 应 与 使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对 客 户 的 用 电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 对 违 约 用 电 及 窃 电 的 客 户 依 据 法 津 法 规 进 行 追 责 主 要 包 括 高 危 及 重 要 客 户 用 电 安 全 管 理 周 期 检 查 服 务 管 理 专 项 检 查 服 务 管 理 及 自 备 电 厂 巡 视 检 查 管 理 违 约 用 电 窃 电 工 作 的 查 处 等 (5) 针 对 重 大 活 动 或 重 要 场 所 提 供 用 电 指 导, 确 保 活 动 期 间 用 电 安 全 主 要 包 括 重 大 活 动 用 电 隐 患 排 查 督 促 整 改 和 向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5. 智 能 用 电 (1) 开 展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和 运 营, 为 电 动 汽 车 提 供 优 质 的 充 换 电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规 划 制 定 修 订 项 目 储 备 与 计 划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项 目 验 收 与 评 价 管 理 技 术 标 准 规 范 管 理, 开 展 充 换 电 设 施 运 营 维 护 和 对 外 服 务 等 工 作 (2) 推 广 并 规 范 智 能 小 区 楼 宇 和 园 区 建 设 和 设 备 运 维 工 作, 提 高 电 网 设 备 利 用 效 率, 为 客 户 提 供 多 样 化 用 电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智 能 小 区 建 设 项 目 储 备 与 计 划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项 目 验 收 与 评 价 管 理 和 智 能 小 区 运 营 管 理 等 工 作 (3) 实 施 光 纤 到 户 建 设 和 设 备 运 维 工 作, 为 客 户 智 能 用 电 提 供 稳 定 通 道, 并 适 时 开 展 个 性 化 增 值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光 纤 到 户 建 设 项 目 储 备 与 计 划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项 目 验 收 与 评 价 管 理 和 光 纤 到 户 运 营 管 理 等 工 作 四 监 督 评 价 1. 市 场 管 理 (1) 检 查 有 序 用 电 基 础 信 息 管 理 是 否 到 位, 是 否 编 制 有 序 用 电 方 案 并 134

138 执 行, 检 查 是 否 开 展 有 序 用 电 预 警 管 理 方 案 实 施 监 督 评 价 及 统 计 分 析 等 工 作 (2) 检 查 短 期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预 测 管 理 迎 峰 度 夏 ( 冬 ) 电 力 供 需 分 析 预 测 管 理 等 是 否 规 范 (3) 检 查 能 源 替 代 项 目 管 理 市 场 开 拓 电 量 计 划 管 理 等 制 度 流 程 规 范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4) 检 查 能 效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运 行 管 理 节 约 电 力 电 量 指 标 管 理 电 能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与 管 理 节 能 服 务 项 目 管 理 等 制 度 流 程 规 范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2. 营 业 管 理 (1) 检 查 业 扩 报 装 流 程 与 服 务 各 电 压 等 级 的 业 扩 报 装 管 理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业 扩 报 装 协 调 等 制 度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2) 评 估 变 更 用 电 的 制 度 流 程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3) 检 查 抄 表 管 理 核 算 管 理 收 费 方 式 以 及 电 费 票 据 等 各 项 制 度 流 程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4) 检 查 分 布 式 电 源 并 网 项 目 申 请 与 审 批 环 节 系 统 接 入 方 案 编 制 与 审 批 环 节 并 网 工 程 设 计 审 查 环 节 并 网 验 收 和 调 试 环 节 是 否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3. 计 量 管 理 (1) 检 查 计 量 器 具 采 集 终 端 的 需 求 审 核 出 入 库 配 送 淘 汰 丢 失 停 用 与 报 废 等 制 度 流 程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2)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并 实 施 电 能 表 及 采 集 终 端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电 能 计 量 封 印 管 理 以 及 电 能 计 量 器 具 申 校 检 定 等 制 度 流 程 135

139 (3) 检 查 用 电 客 户 计 量 点 和 关 口 计 量 点 的 设 计 方 案 审 查 设 备 安 装 竣 工 验 收 现 场 检 验 故 障 处 理 更 换 拆 除 等 工 作 是 否 规 范 (4)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计 量 标 准 器 具 的 需 求 审 核 建 标 复 查 封 存 ( 撤 销 ) 更 换 量 值 溯 源 报 废 运 维 维 护 期 间 核 查 等 工 作 制 度 流 程 (5) 检 查 用 电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建 设 是 否 完 善, 主 站 设 备 新 增 更 换 消 缺 管 理, 终 端 设 备 消 缺 更 换 管 理 等 工 作 制 度 流 程 是 否 有 效 执 行 4.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服 务 预 案 (2)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年 度 供 电 服 务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3) 检 查 是 否 开 展 供 电 服 务 品 质 评 价 体 系 相 关 工 作 (4) 检 查 是 否 对 供 电 服 热 线 开 展 质 量 监 督 评 价 考 核 管 理 (5) 检 查 是 否 开 展 营 业 窗 口 标 准 化 建 设 标 准 编 制 并 落 实 (6)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高 危 及 重 要 客 户 用 电 安 全 管 理 周 期 检 查 服 务 管 理 专 项 检 查 服 务 管 理 及 自 备 电 厂 巡 视 检 查 管 理 规 范 并 组 织 实 施 (7) 检 查 是 否 编 制 重 大 活 动 保 供 电 客 户 端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5. 智 能 用 电 管 理 (1) 检 查 智 能 充 换 电 服 务 网 络 规 划 是 否 合 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控 制 是 否 到 位, 充 换 电 设 施 技 术 标 准 和 服 务 质 量 能 否 满 足 客 户 电 动 汽 车 充 换 电 需 求 (2) 检 查 智 能 小 区 楼 宇 园 区 项 目 储 备 是 否 与 客 户 需 求 切 合,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控 制 是 否 到 位, 项 目 投 入 运 行 后 是 否 实 现 电 力 设 备 利 用 效 率 和 客 户 差 异 化 用 电 需 求 136

140 (3) 检 查 光 纤 到 户 立 项 依 据 是 否 充 分 合 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控 制 是 否 到 位, 运 营 方 案 可 行 性 是 否 充 分 论 证, 项 目 竣 工 后 产 生 的 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期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某 市 供 电 公 司 在 2013 年 开 展 超 容 用 电 整 治 活 动 和 反 窃 电 专 项 活 动, 发 现 某 单 位 疑 似 私 自 启 用 封 停 变 压 器 该 单 位 是 10 千 伏 单 电 源 用 电 客 户, 计 量 方 式 高 供 高 计, 按 容 量 收 取 基 本 电 费, 原 容 量 595 千 伏 安 (315 千 伏 安 200 千 伏 安 80 千 伏 安 变 压 器 各 一 台 ),2012 年 7 月 18 日 增 容 至 1475 千 伏 安 ( 增 加 630 千 伏 安 250 千 伏 安 变 压 器 各 一 台 ) 主 要 问 题 如 下 : 1. 该 单 位 于 2012 年 7 月 3 日 申 请 暂 停 200 千 伏 安 变 压 器 但 经 查 负 荷 曲 线, 申 请 暂 停 期 间, 变 压 器 正 常 运 行, 且 现 场 未 按 规 定 实 施 封 停, 客 户 私 自 启 用 2. 该 单 位 新 增 变 压 器 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 送 电, 因 负 控 装 置 费 用 问 题, 增 容 传 票 于 8 月 30 日 归 档 归 档 后, 因 未 及 时 维 护 负 控 系 统 倍 率, 造 成 负 控 系 统 显 示 负 荷 只 有 实 际 负 荷 的 一 半 3. 装 接 人 员 在 现 场 更 换 CT 时, 未 能 及 时 抄 录 表 底 码, 后 现 场 补 抄, 造 成 少 计 电 量 及 少 收 电 费 4. 经 查 该 户 2012 年 以 来 的 负 荷 曲 线, 均 存 在 超 容 用 电 现 象 137

141 ( 二 ) 案 例 分 析 1. 因 增 容 传 票 归 档 不 及 时, 且 用 电 检 查 员 对 现 场 暂 停 施 封 启 封 不 到 位, 造 成 客 户 私 自 启 用 变 压 器, 漏 收 基 本 电 费 2. 装 接 人 员 未 能 及 时 抄 录 表 底 码, 造 成 少 录 电 量, 少 收 电 费 3. 负 控 监 测 分 析 不 力 对 客 户 的 超 容 用 电 行 为 不 能 及 时 示 警, 对 私 自 启 用 变 压 器 行 为 不 能 开 展 正 常 分 析 ( 三 ) 案 例 启 示 1. 基 层 供 电 单 位 要 细 化 日 常 客 户 用 电 巡 视 检 查 的 内 容, 高 度 关 注 各 类 违 约 用 电 窃 电 行 为, 并 对 客 户 厂 区 进 行 必 要 的 延 伸 检 查, 以 确 保 安 全 有 序 的 供 用 电 秩 序 2. 要 严 格 规 范 现 场 暂 停 启 用 管 理, 用 电 检 查 员 必 须 至 现 场 加 封 启 封 3. 加 强 内 部 业 务 技 能 培 训, 提 高 人 员 现 场 检 查 负 荷 监 测 电 费 核 算 能 力, 有 效 降 低 营 销 差 错 几 率 4. 各 基 层 供 电 单 位 要 加 强 营 销 稽 查 监 控 管 理, 梳 理 查 找 工 作 漏 洞 第 六 节 电 力 交 易 电 力 交 易 管 理 是 指 为 促 进 能 源 资 源 大 范 围 优 化 配 置, 保 障 各 地 电 力 供 应, 在 政 府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的 监 管 下, 在 统 一 的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上 开 展 的 电 力 交 易 合 同 签 订 计 划 编 制 电 量 结 算 信 息 发 布 及 市 场 服 务 等 电 力 电 量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电 力 交 易 管 理 的 原 则 是 坚 持 电 力 市 场 化 改 革 方 向, 坚 持 以 促 进 能 源 资 源 大 范 围 优 化 配 置 为 重 点, 坚 持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对 待 市 场 主 体, 严 格 依 法 合 138

142 规 开 展 电 力 交 易, 为 市 场 主 体 提 供 真 诚 优 质 规 范 方 便 的 服 务,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电 力 交 易 管 理 适 用 于 电 网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规 范 电 力 交 易 管 理,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组 织 做 好 跨 区 跨 省 电 能 交 易 发 电 权 交 易 等 各 类 电 力 交 易, 确 保 电 力 交 易 过 程 依 法 合 规 和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2. 规 范 电 力 交 易 合 同 管 理, 按 照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做 好 各 类 电 力 交 易 合 同 ( 含 电 能 交 易 单 ) 购 售 电 合 同 ( 中 长 期 或 年 度 等 ) 的 签 订 和 备 案 工 作 3. 组 织 做 好 电 力 电 量 平 衡, 根 据 电 力 供 需 电 网 结 构 潮 流 等 实 际 情 况, 准 确 合 理 地 编 制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4. 按 照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关 于 发 电 企 业 和 电 网 企 业 电 费 结 算 的 管 理 要 求, 及 时 准 确 地 对 发 电 企 业 的 上 网 电 量 予 以 核 对 和 结 算 5. 做 好 电 力 交 易 的 统 计 分 析, 根 据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关 于 电 力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的 管 理 要 求, 及 时 准 确 地 发 布 各 类 电 力 交 易 信 息 二 主 要 风 险 1. 未 按 照 交 易 规 则 组 织 开 展 电 力 交 易, 可 能 导 致 供 电 能 力 不 足 2. 未 及 时 准 确 地 汇 总 交 易 组 织 相 关 信 息, 或 未 及 时 向 各 市 场 主 体 发 布 公 告 信 息, 影 响 电 力 公 平 交 易 139

143 3. 交 易 过 程 中 未 进 行 全 面 准 确 的 安 全 校 核,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交 易 难 以 兑 现 4. 交 易 结 果 未 经 正 式 书 面 确 认, 可 能 导 致 相 关 部 门 无 法 执 行 5. 合 同 主 体 资 格 资 质 等 审 核 不 严, 可 能 导 致 合 同 法 律 失 效 ; 合 同 内 容 不 符 合 国 家 或 行 业 合 同 管 理 要 求, 可 能 造 成 合 同 纠 纷 和 电 网 企 业 经 济 损 失 6. 合 同 未 按 时 签 订, 未 按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进 行 备 案, 不 能 按 时 供 电 7.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编 制 不 及 时 不 准 确 不 合 理, 未 考 虑 网 络 检 修 或 电 厂 机 组 供 电 能 力,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调 整 不 及 时 不 合 理,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供 应 与 计 划 偏 差 大 8. 在 电 量 结 算 管 理 中, 未 能 正 确 及 时 地 进 行 抄 见 校 核 和 电 量 核 算, 可 能 导 致 抄 表 单 系 统 采 集 的 电 量 数 据 系 统 内 结 算 电 量 记 录 等 数 据 采 集 不 准 确 不 全 面, 出 现 偏 差 疏 漏 9. 电 量 退 补 方 案 不 合 理, 可 能 导 致 各 电 力 交 易 类 型 电 量 结 算 不 及 时 不 准 确, 以 及 向 发 电 企 业 支 付 购 电 费 不 准 确 10.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表 编 制 出 现 数 据 错 误 或 疏 漏, 可 能 导 致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编 制 不 及 时 不 准 确 11. 在 电 力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网 站 上 未 按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及 时 准 确 发 布 相 关 电 力 交 易 信 息, 电 力 交 易 年 报 季 报 等 存 在 疏 漏 或 不 合 适 内 容, 未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审 核 等, 可 能 导 致 电 力 交 易 不 符 合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140

144 三 电 力 交 易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1. 交 易 管 理 2. 合 同 管 理 3. 计 划 管 理 4. 结 算 管 理 (1) 交 易 公 告 (2) 安 全 校 核 (3) 交 易 结 果 (1) 合 同 授 权 签 报 (2) 合 同 条 款 内 容 审 核 (3) 合 同 备 案 (1) 编 制 月 度 交 易 计 划 (2) 月 度 交 易 计 划 协 同 会 (1) 电 量 数 据 核 对 (2) 电 量 结 算 单 审 核 5. 信 息 发 布 (1) 交 易 信 息 网 站 发 布 (2)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会 报 告 (3) 电 力 交 易 年 报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交 易 管 理 (1) 企 业 获 取 输 电 价 格 输 电 能 力 和 运 行 方 式 及 区 域 省 内 电 力 电 量 预 测 情 况 后, 通 过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向 各 市 场 主 体 发 布 交 易 公 告 公 告 内 容 包 括 交 易 各 方 交 易 时 段 交 易 电 量 交 易 电 力 交 易 价 格 等 (2) 根 据 交 易 组 织 情 况, 由 调 控 中 心 负 责 对 输 电 通 道 运 行 方 式 的 安 全 情 况 进 行 安 全 校 核 (3) 安 全 校 核 通 过 后,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将 交 易 结 果 递 交 给 交 易 各 方 正 式 书 面 确 认, 并 通 过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电 力 交 易 结 果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售 电 方 购 电 方 输 电 方 交 易 时 间 交 易 电 量 交 易 电 力 交 易 通 道 等 内 容 141

145 (4) 及 时 将 交 易 结 果 报 送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备 案 2. 合 同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对 合 同 的 主 体 资 格 资 质 以 及 授 权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2) 根 据 合 同 管 理 规 范 要 求,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购 售 电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电 网 企 业 编 制 的 统 一 合 同 文 本 或 其 他 参 考 文 本 等 起 草 合 同, 并 按 规 定 程 序 对 合 同 条 款 对 等 性 文 本 适 应 性 范 围 全 面 性 内 容 合 理 性 进 行 审 核, 与 相 关 合 同 主 体 签 订 合 同 (3) 合 同 签 订 后, 根 据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关 于 合 同 备 案 工 作 要 求,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备 案 3. 计 划 管 理 (1) 根 据 年 度 购 售 电 合 同 检 修 计 划 及 通 道 限 额, 综 合 考 虑 网 络 检 修 发 电 企 业 的 机 组 供 电 能 力 后, 合 理 安 排 发 电 企 业 上 网 电 量, 科 学 编 制 季 度 月 度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2) 每 月 召 集 相 关 部 门 召 开 交 易 计 划 协 调 会,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计 划 建 议 (3) 电 力 供 需 情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后, 根 据 规 定 程 序, 及 时 对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进 行 调 整 4. 结 算 管 理 (1) 在 电 量 查 询 系 统 中 收 集 跨 区 跨 省 交 易 电 量 数 据, 通 过 调 度 计 划 管 理 应 用 系 统 收 集 调 控 中 心 日 交 易 计 划 数 据, 做 好 相 关 电 量 数 据 信 息 的 核 对 工 作 (2) 根 据 规 定 程 序 对 电 量 结 算 单 审 核, 发 现 错 误 要 及 时 反 馈 给 相 关 电 142

146 力 交 易 方 (3) 根 据 规 定 程 序 审 核 购 电 退 补 结 算 单, 确 认 相 关 数 据 正 确 性, 审 核 无 误 后 通 过 交 易 平 台 向 各 发 电 企 业 发 布 电 量 结 算 单 (4) 每 月 及 时 编 制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表, 并 对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表 中 的 相 关 数 据 进 行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一 致 性 校 核, 确 保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准 确 5. 信 息 发 布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包 括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网 站 发 布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会 电 力 交 易 大 厅 信 息 发 布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年 报 编 制 与 发 布 等 工 作 在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网 站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中 审 核 电 力 交 易 网 站 发 布 信 息,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疏 漏 或 不 合 适 内 容, 经 审 核 通 过 后 予 以 正 式 发 布 每 季 度 召 开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会, 在 会 上 发 布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报 告 每 年 编 制 电 力 交 易 年 报,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电 网 企 业 向 发 电 企 业 和 社 会 公 众 正 式 发 布 四 监 督 评 价 1. 交 易 管 理 (1) 检 查 交 易 全 过 程 是 否 按 照 交 易 规 则 执 行 (2) 检 查 交 易 公 告 信 息 发 布 是 否 及 时 准 确 (3)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程 序 对 电 力 交 易 进 行 了 安 全 校 核 (4) 检 查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单 中 的 交 易 电 量 交 易 电 价 交 易 电 费 是 否 计 算 准 确, 并 经 过 交 易 各 方 签 字 确 认 (5) 检 查 交 易 结 果 是 否 包 括 : 售 电 方 购 电 方 输 电 方 交 易 时 间 交 易 电 量 交 易 电 力 交 易 通 道 交 易 各 方 签 字 表 等 内 容 143

147 (6) 检 查 交 易 结 果 是 否 及 时 报 送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备 案 2. 合 同 管 理 (1) 检 查 是 否 对 合 同 的 主 体 资 格 资 质 进 行 审 核 (2) 检 查 交 易 合 同 文 本 是 否 使 用 国 家 或 行 业 合 同 范 本 或 电 网 企 业 统 一 合 同 文 本 或 其 他 参 考 文 本, 合 同 内 容 是 否 恰 当 (3) 检 查 购 售 电 合 同 的 签 订 和 备 案 是 否 符 合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相 关 管 理 要 求 3. 计 划 管 理 (1) 检 查 月 度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编 制 是 否 存 在 疏 漏 或 不 合 适 内 容 (2) 检 查 月 度 交 易 计 划 编 制 过 程 中, 是 否 征 求 了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建 议, 是 否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审 核 (3) 检 查 调 整 电 力 交 易 计 划 工 作 是 否 及 时 4. 结 算 管 理 (1) 检 查 抄 表 单 系 统 采 集 的 电 量 数 据 系 统 内 结 算 电 量 记 录 等 电 量 信 息 是 否 和 结 算 单 上 的 电 量 结 算 数 据 互 相 匹 配 (2) 检 查 电 量 结 算 单 是 否 经 过 规 定 程 序 审 核 (3) 检 查 是 否 按 规 定 程 序 对 购 电 退 补 结 算 单 进 行 审 核 (4) 检 查 是 否 及 时 准 确 的 编 制 电 量 结 算 月 报 表 5. 信 息 发 布 (1) 检 查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网 站 发 布 是 否 符 合 能 源 监 管 机 构 有 关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管 理 要 求, 是 否 按 规 定 程 序 审 核 后 发 布 (2) 检 查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报 告 等 材 料 是 否 有 错 误 或 疏 漏 的 内 容, 144

148 是 否 经 过 规 定 程 序 审 核 审 核 (3) 检 查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年 报 内 容 是 否 准 确 全 面, 是 否 经 过 规 定 程 序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某 A 省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和 周 边 B 省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在 7 月 底 洽 商 电 力 交 易 事 宜 由 于 A 省 在 夏 季 高 峰 期 间 的 空 调 负 荷 特 别 大, 综 合 可 调 容 量 已 不 能 满 足 省 内 电 力 负 荷 的 需 求, 故 经 双 方 友 好 协 商,A 省 决 定 向 B 省 购 买 月 度 高 峰 电 力 50 万 千 瓦, 低 谷 电 力 30 万 千 瓦 由 于 时 间 在 月 底, 这 笔 交 易 电 量 并 不 是 特 别 大, 双 方 电 力 交 易 员 一 时 疏 忽, 忘 记 让 调 控 中 心 对 该 笔 交 易 电 量 进 行 安 全 交 核, 就 匆 匆 忙 忙 的 签 订 了 交 易 协 议 8 月 份, 受 区 域 内 潮 流 稳 定 限 额 的 制 约,A B 两 省 之 间 的 交 易 联 络 通 道 输 送 功 率 已 不 足, 最 终 50 万 千 瓦 的 电 力 交 易 在 高 峰 期 间 只 能 输 送 30 万 千 瓦 ( 二 ) 案 例 分 析 在 跨 区 跨 省 电 力 交 易 中, 省 际 联 络 线 的 输 送 功 率 受 区 域 内 电 网 潮 流 分 布 影 响 非 常 大, 购 售 双 方 交 易 主 体 在 商 洽 电 力 交 易 时, 一 定 要 做 好 相 应 的 安 全 校 核 工 作 只 有 在 安 全 校 核 通 过 后, 才 能 组 织 签 订 相 关 的 电 力 交 易 协 议, 才 可 以 提 交 相 关 部 门 实 施 电 力 交 易 通 过 分 析 该 案 例, 发 现 A B 两 省 电 网 企 业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在 电 力 交 易 购 电 管 理 中 存 在 着 一 定 程 度 的 控 制 风 险 主 要 表 现 为 : 一 是 这 两 个 省 的 电 力 交 145

149 易 员 对 相 关 电 力 交 易 业 务 的 流 程 环 节 还 不 够 熟 悉, 风 险 控 制 意 识 较 为 薄 弱, 对 一 些 重 要 风 险 点 的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不 够, 最 后 由 于 工 作 疏 忽, 在 实 际 交 易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较 大 的 风 险 ; 二 是 这 两 省 的 电 力 交 易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工 作 措 施 尚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点 的 关 键 环 节 一 定 要 重 点 审 核 严 格 把 关 譬 如 在 签 订 电 力 交 易 协 议 前, 需 要 有 专 人 负 责 检 查 审 核 是 否 进 行 了 安 全 校 核, 是 否 已 有 调 控 中 心 书 面 签 字 确 认 等 手 续 ( 三 ) 案 例 启 示 本 案 例 中, 由 于 疏 忽 了 安 全 校 核 这 个 流 程 控 制 环 节, 电 网 企 业 产 生 了 较 大 的 电 力 供 应 风 险 这 个 案 例 启 示 我 们 在 电 力 交 易 管 理 过 程 中 必 须 严 格 履 行 内 部 控 制 程 序, 做 好 风 险 点 防 范, 抓 好 关 键 点 控 制, 贯 彻 落 实 各 项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切 实 做 好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发 挥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的 作 用 第 七 节 电 量 管 理 发 电 企 业 电 量 管 理 特 指 发 电 侧 的 市 场 营 销 活 动, 重 点 是 在 机 组 安 全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约 束 条 件 下, 争 取 更 高 的 电 价 更 多 的 电 量 保 证 机 组 利 用 小 时 数, 以 及 合 理 的 峰 谷 比 电 量 电 价 电 费 是 发 电 市 场 营 销 工 作 的 中 心 发 电 企 业 不 能 只 等 待 用 电 市 场 的 延 伸, 而 应 充 分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 推 动 并 促 进 电 力 市 场 的 发 展, 实 现 企 业 的 营 销 战 略 发 电 企 业 要 进 行 预 测 摸 底, 掌 握 市 场 潜 力, 制 定 详 细 的 市 场 计 划 发 电 企 业 在 基 建 期 就 要 重 点 控 制 资 金 投 入, 降 低 基 建 成 本, 避 免 生 产 投 运 后, 运 营 期 经 营 困 难 在 运 营 期, 发 电 企 业 要 重 点 控 制 和 降 低 发 电 成 本, 提 高 企 业 146

150 竞 争 力, 以 争 取 更 多 的 电 量, 从 而 保 障 发 电 企 业 的 效 益 本 节 适 用 于 发 电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营 销 部 门 能 够 深 刻 研 究 分 析 国 家 有 关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方 针 政 策 与 发 展 形 势, 能 够 根 据 所 了 解 电 力 市 场 运 作 情 况 与 本 企 业 收 益 的 影 响, 及 时 调 整 企 业 的 营 销 策 略 2. 营 销 部 门 能 够 密 切 关 注 电 力 市 场 的 运 作 情 况, 及 时 调 整 相 应 的 竞 价 策 略 3. 建 立 健 全 电 力 市 场 重 大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在 市 场 运 作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时, 营 销 部 门 及 时 报 告 4. 建 立 每 月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制 度,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内 容 完 整 齐 全 5. 及 时 开 展 电 量 结 算 工 作, 电 价 执 行 规 范 二 主 要 风 险 1. 对 政 治 法 律 环 境 研 究 不 到 位, 理 解 不 深 入 彻 底, 可 能 导 致 发 电 市 场 营 销 电 量 竞 争 过 程 中 存 在 较 大 的 业 务 风 险 2. 对 经 济 环 境 预 测 和 预 判 不 准 确 导 致 的 营 销 业 务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 对 排 污 收 费 政 策 环 保 折 价 政 策 移 民 补 偿 政 策 可 再 生 能 源 补 贴 政 策 燃 料 后 处 理 费 政 策 节 能 发 电 调 度 政 策 等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的 理 解 分 析 和 判 断 等 3. 忽 视 科 学 技 术 环 境 变 化 而 导 致 的 业 务 风 险, 大 用 户 环 境 的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一 次 性 能 源 企 业 的 产 业 竞 争 新 能 源 发 电 技 术 的 产 业 竞 争 风 险 147

151 4. 发 电 企 业 内 部 环 境 变 化 风 险 包 括 : 发 电 机 组 的 性 能 参 数 发 电 企 业 人 员 数 量 与 质 量 资 金 成 本 等 5. 电 量 结 算 政 策 和 策 略 不 合 理 市 场 变 化 预 测 不 准 确 结 算 渠 道 维 护 不 够 等, 可 能 导 致 电 费 结 算 困 难 经 营 难 以 为 继 三 电 量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电 量 营 销 策 略 研 究 (1) 营 销 部 门 应 不 断 研 究 分 析 国 家 有 关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方 针 政 策 与 发 展 形 势, 分 析 改 革 的 不 同 阶 段 对 电 力 市 场 运 作 情 况 与 本 企 业 收 益 的 影 响, 及 时 调 整 企 业 的 营 销 策 略 148

152 (2) 营 销 部 门 负 责 召 集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研 究 讨 论 电 力 市 场 方 案 相 应 的 市 场 规 则 及 市 场 运 作 时 出 现 的 问 题, 积 极 向 市 场 监 管 机 构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中 心 提 出 本 企 业 的 建 议 与 意 见 (3) 营 销 部 门 营 销 管 理 人 员 应 经 常 通 过 电 力 实 时 调 度 系 统 或 电 力 市 场 浏 览 系 统 密 切 注 意 电 力 市 场 的 运 作 情 况, 包 括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发 供 电 平 衡 形 势 系 统 外 受 电 情 况 等, 进 行 市 场 情 况 分 析, 调 整 相 应 的 竞 价 策 略 (4) 营 销 部 门 按 时 参 加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报 价 决 策 等 会 议, 提 供 电 力 市 场 电 价 趋 势 等 分 析 2.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1) 建 立 电 力 市 场 重 大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在 市 场 运 作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时, 营 销 部 门 应 及 时 向 企 业 领 导 及 集 团 公 司 营 销 部 门 汇 报 : 由 于 网 络 系 统 或 技 术 等 原 因 导 致 电 力 市 场 竞 价 中 止 运 行 达 12 小 时 及 以 上 由 于 自 身 设 备 原 因 发 生 非 计 划 停 运 等, 无 法 完 成 合 约 电 量 超 过 24 小 时 由 于 系 统 供 求 关 系 严 重 失 去 平 衡, 日 平 均 市 场 价 格 持 续 3 天 出 现 异 常 的 低 价 或 高 价 时 (2) 建 立 月 度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制 度, 每 月 营 销 部 门 提 交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报 告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 月 平 均 市 场 算 术 清 算 价 与 加 权 清 算 价 上 网 电 量 销 售 收 入 合 约 电 量 完 成 情 况 竞 价 电 量 电 价 实 际 结 算 电 价 等 市 场 运 作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及 原 因 分 析 149

153 市 场 辅 助 服 务 的 支 出 与 收 入 等 市 场 竞 价 策 略 的 调 整 变 化 与 建 议 等 预 期 收 益 状 况 分 析, 预 测 市 场 对 本 企 业 所 带 来 的 影 响, 并 研 究 本 企 业 应 采 取 的 应 对 措 施 预 测 可 能 会 出 现 的 合 约 电 价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电 价 变 化 对 企 业 收 益 的 影 响 3. 竞 争 性 分 析 (1) 营 销 部 门 应 增 强 对 区 域 内 竞 争 对 手 的 分 析 和 了 解, 对 竞 争 对 手 发 电 量 装 机 容 量 成 本 等 信 息 的 变 化 要 及 时 地 搜 集 和 分 析, 对 不 利 于 企 业 的 信 息 要 及 时 制 订 相 应 的 风 险 规 避 措 施 (2) 营 销 部 门 应 协 调 各 部 门 建 立 一 套 有 效 的 电 力 竞 争 环 境 分 析 机 制, 为 营 销 报 价 策 略 提 供 支 撑 要 注 重 以 下 几 方 面 内 容 : 对 发 电 机 组 性 能 的 分 析 包 括 基 荷 腰 荷 峰 荷 人 员 数 量 和 质 量 发 电 固 定 成 本 影 响 成 本 的 折 旧 政 策 金 融 政 策 等 4. 电 量 报 价 (1) 报 价 策 略 由 厂 报 价 决 策 会 议 制 定 报 价 决 策 会 议 由 企 业 负 责 人 负 责 召 集,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参 加 (2) 每 年 / 季 / 月 一 次, 制 定 下 一 年 / 季 / 月 度 报 价 策 略, 如 遇 市 场 规 则 变 化 或 有 必 要 时, 分 管 负 责 人 可 临 时 决 定 召 开 (3) 在 报 价 决 策 会 议 召 开 以 前, 营 销 部 门 要 做 好 制 定 报 价 策 略 的 准 备 工 作 150

154 (4) 报 价 决 策 会 议 对 报 价 策 略 参 考 方 案 进 行 讨 论 修 改 并 做 出 决 策, 报 价 策 略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报 价 指 导 思 想, 机 组 发 电 的 组 合 排 序, 最 低 报 价 段 容 量, 最 低 技 术 出 力, 以 及 在 高 峰 低 谷 一 般 季 节 情 况 下 的 基 础 负 荷 分 配 与 相 应 段 价, 竞 争 负 荷 分 配 及 相 应 段 价, 报 价 负 荷 分 配 和 相 应 时 间 段 报 价 等 (5) 通 过 购 售 电 合 同 或 政 府 部 门 发 文 超 发 竞 价 双 边 购 电 协 议 等 方 式, 尽 可 能 满 足 企 业 计 划 发 电 量 指 标 的 要 求 5. 电 量 计 算 营 销 部 门 实 时 监 控 企 业 各 单 位 日 发 电 量 完 成 情 况, 如 有 较 大 偏 差, 营 销 管 理 部 门 会 同 相 关 单 位 分 析 情 况, 研 究 解 决 方 案, 并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汇 报 公 司 各 级 领 导, 制 定 相 应 措 施 6. 电 量 结 算 (1) 企 业 应 明 确 电 量 销 售 收 款 的 责 任, 建 立 清 收 奖 惩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2) 按 时 与 电 网 企 业 结 算 电 量 (3) 严 格 禁 止 与 电 网 企 业 签 署 风 险 转 嫁 的 电 费 回 收 合 同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旦 出 现 电 费 回 收 不 及 时 情 况, 应 建 立 相 应 的 信 息 反 馈 机 制, 将 信 息 及 时 传 递 至 市 场 营 销 部 门, 会 同 相 关 单 位 与 电 网 企 业 协 商, 催 收 电 费 四 监 督 评 价 1. 电 量 营 销 策 略 研 究 (1) 检 查 营 销 部 门 是 否 认 真 研 究 国 家 有 关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方 针 政 策 与 151

155 发 展 形 势, 是 否 分 析 对 本 企 业 收 益 的 影 响 (2) 检 查 营 销 部 门 是 否 经 常 关 注 电 力 市 场 的 运 作 情 况, 是 否 进 行 市 场 情 况 分 析, 并 调 整 相 应 的 竞 价 策 略 (3) 检 查 营 销 部 门 是 否 参 加 企 业 经 济 分 析 活 动 2.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1)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电 力 市 场 重 大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是 否 及 时 报 告 (2) 检 查 是 否 建 立 每 月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报 告 制 度, 报 告 内 容 是 否 齐 全 3. 竞 争 性 分 析 (1) 检 查 营 销 部 门 是 否 对 区 域 内 竞 争 对 手 的 分 析 和 了 解, 对 不 利 于 企 业 的 信 息 是 否 及 时 制 订 相 应 的 风 险 规 避 措 施 (2) 检 查 营 销 部 门 是 否 建 立 一 套 有 效 的 电 力 竞 争 环 境 分 析 机 制, 为 营 销 报 价 策 略 提 供 支 撑 4. 电 量 报 价 (1) 检 查 电 量 报 价 策 略 流 程 是 否 有 效, 报 价 是 否 具 有 竞 争 力 (2) 检 查 是 否 按 时 召 开 报 价 决 策 会 议,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报 价 策 略 是 否 准 确 有 效 (3) 检 查 是 否 制 定 购 售 电 合 同, 超 发 竞 价 双 边 购 电 协 议 是 否 满 足 公 司 计 划 发 电 量 指 标 的 要 求 5. 电 量 计 算 检 查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部 门 是 否 实 时 监 控 公 司 各 单 位 日 发 电 量 完 成 情 况 6. 电 量 结 算 (1) 检 查 是 否 明 确 电 量 销 售 收 款 的 责 任, 是 否 建 立 清 收 奖 惩 制 度, 并 152

156 严 格 执 行 (2) 检 查 是 否 按 时 与 电 网 企 业 结 算 电 量 五 案 例 解 析 ( 一 ) 案 例 简 介 某 火 电 厂 为 了 进 一 步 强 化 主 业 经 营 管 理,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充 分 调 动 全 厂 员 工 的 生 产 积 极 性, 迎 接 厂 网 分 开 后 电 力 市 场 的 激 烈 竞 争, 推 动 电 力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工 作 该 厂 根 据 电 力 监 管 机 构 制 定 的 关 于 发 电 厂 并 网 运 行 管 理 意 见 和 电 网 统 调 电 厂 运 行 管 理 考 核 办 法,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及 时 于 年 初 制 定 出 台 了 某 火 电 厂 电 量 管 理 奖 惩 办 法, 将 电 量 管 理 细 化 量 化, 并 落 实 到 各 有 关 责 任 部 门, 将 异 常 少 发 电 量 与 发 电 量 计 划 值 相 挂 钩, 明 确 各 部 门 异 常 少 发 电 量 允 许 值 每 月 发 生 异 常 少 发 电 量 由 相 关 部 门 分 机 组 进 行 汇 总 并 认 定 责 任, 根 据 机 组 的 电 价 折 算 出 经 济 损 失, 进 而 折 算 出 考 核 金 额, 列 入 月 度 经 济 责 任 制 考 核, 当 月 兑 现 年 底 总 结 算 同 时 要 求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做 到 广 度 与 深 度 相 结 合, 将 异 常 少 发 电 量 目 标 分 解 到 专 业 班 组, 实 施 对 象 覆 盖 全 厂 主 业, 不 仅 涉 及 生 产 一 线, 还 涉 及 管 理 部 门, 使 管 理 部 门 也 与 全 厂 异 常 少 发 电 量 奖 惩 相 挂 钩 2012 年 以 来, 该 发 电 厂 始 终 保 持 对 抢 发 电 量 工 作 的 管 理 力 度, 并 借 鉴 上 一 年 项 目 管 理 成 功 经 验, 以 严 密 的 管 理 措 施 确 保 全 年 电 量 指 标 的 全 面 完 成 一 是 提 升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夯 实 安 全 生 产 基 础 该 厂 围 绕 创 建 本 质 安 全 型 企 业 的 要 求, 将 安 全 生 产 的 长 效 机 制 有 机 融 入 到 人 员 设 备 环 境 管 理 各 要 素 中, 不 断 加 强 具 有 特 色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153

157 二 是 加 强 设 备 管 理, 提 升 设 备 健 康 水 平 继 续 加 强 安 全 点 检 制, 提 高 点 检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完 善 自 动 化 点 检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建 设, 提 升 设 备 管 理 水 平 同 时, 实 施 有 效 的 激 励 政 策, 将 点 检 人 员 工 资 收 入 的 一 部 分 和 点 检 专 项 奖 励 纳 入 绩 效 考 核, 实 现 差 异 化 管 理, 充 分 调 动 点 检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加 强 设 备 检 修 消 缺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严 格 责 任 追 究, 切 实 提 高 检 修 质 量, 确 保 机 组 长 周 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为 争 取 更 多 电 量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三 是 强 化 设 备 运 行 管 理, 细 化 运 行 技 术 措 施 集 控 运 行 在 确 保 机 组 安 全 运 行 的 情 况 下, 严 格 执 行 调 度 命 令, 机 组 成 员 参 考 控 制 机 组 飞 灰 可 燃 物 的 技 术 措 施, 全 面 提 高 机 组 效 率, 结 合 1 2 次 风 的 合 理 配 比 及 燃 烧 器 执 行 机 构 的 活 动 情 况, 认 真 调 整, 总 结 经 验, 不 断 优 化 机 组 绩 效 同 时, 为 保 证 电 量 配 煤 要 求, 加 强 对 原 煤 仓 煤 位 的 检 查, 防 止 原 煤 仓 漏 粉 和 断 煤, 做 好 汽 车 煤 的 接 卸 和 燃 煤 配 烧 工 作 此 外, 还 制 定 确 保 全 厂 生 水 ( 生 产 补 充 水 )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技 术 措 施, 对 电 除 尘 干 灰 脱 硫 废 水 回 收 处 理 系 统 等 环 保 设 备 进 行 周 密 检 查, 保 证 环 保 设 备 出 力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不 发 生 厂 内 和 社 会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四 是 提 升 项 目 管 理, 全 力 抢 发 电 量 苦 练 内 功, 加 强 培 训, 提 高 集 控 运 行 人 员 技 术 水 平, 确 保 抢 发 电 量 工 作 全 年 全 过 程 不 放 松, 做 到 平 时 时 段 抢 得 着 关 键 时 段 顶 得 满 继 续 寻 找 和 争 取 外 部 有 边 际 利 润 的 替 代 电 量, 加 强 与 电 网 企 业 的 沟 通, 树 立 良 好 形 象 和 信 誉, 利 用 一 切 机 会 最 大 程 度 地 争 取 计 划 电 量 继 续 发 挥 项 目 管 理 优 势, 进 一 步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根 据 燃 煤 价 格 走 势, 继 续 做 好 经 济 时 段 的 抢 发 电 量 工 作 154

158 ( 二 ) 案 例 分 析 随 着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和 电 煤 市 场 化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提 高, 火 电 企 业 发 电 成 本 将 逐 步 攀 升, 盈 利 空 间 将 进 一 步 压 缩 如 何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已 成 为 各 火 电 企 业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此 公 司 的 电 量 管 理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一 是 增 加 电 量 计 划 对 于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节 能 环 保 以 热 定 电 的 政 策, 加 强 与 地 方 政 府 沟 通 协 调, 从 而 增 加 年 度 电 量 计 划 ; 二 是 增 加 替 发 电 量 根 据 节 能 调 度 以 大 代 小 的 原 则, 电 量 要 向 节 能 高 效 的 大 机 组 转 移 火 电 企 业 可 通 过 内 部 替 代 外 部 替 代 来 煤 加 工 等 方 法, 实 现 大 容 量 机 组 多 发 电 量 ( 边 际 收 益 >0), 小 容 量 机 组 多 争 取 被 替 代 电 量 ; 在 电 网 负 荷 热 负 荷 允 许 的 条 件 下, 小 容 量 火 电 企 业 亦 可 将 高 能 耗 供 热 机 组 的 部 分 计 划 电 量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既 符 合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又 能 多 创 造 效 益, 实 现 互 赢 ; 三 是 增 加 结 算 电 量 通 过 提 高 节 能 装 置 投 运 率 优 化 公 用 系 统 辅 机 调 度 加 强 非 生 产 用 电 管 理 等 措 施, 进 一 步 降 低 厂 用 电 率, 增 加 上 网 结 算 电 量 ; 四 是 减 少 电 量 损 失 生 产 部 门 要 密 切 跟 踪 设 备 健 康 状 况, 及 时 发 现 缺 陷, 及 早 消 除 缺 陷, 科 学 合 理 地 安 排 检 修 工 期, 努 力 提 高 发 电 设 备 的 可 靠 性,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减 负 荷 消 缺 机 组 启 停 以 及 非 计 划 停 运 次 数, 将 电 量 损 失 降 至 最 低 ; 五 是 降 低 煤 炭 价 格 火 电 企 业 首 先 要 完 善 煤 炭 采 购 相 关 制 度, 选 择 优 质 供 煤 单 位, 采 购 适 烧 煤 种 ; 大 容 量 火 电 企 业 还 可 通 过 掺 烧 进 口 煤, 进 一 步 降 低 发 电 煤 炭 成 本 ; 六 是 提 高 结 算 电 价 加 强 与 调 度 部 门 的 联 系 协 调, 争 取 多 接 带 高 峰 时 段 负 荷, 提 高 上 网 电 价 结 算 系 数 ; 七 是 降 低 财 务 费 用 财 务 部 门 要 密 切 跟 踪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采 取 先 急 后 缓 延 时 付 款 等 方 法, 确 保 资 金 花 155

159 在 刀 刃 上, 最 大 限 度 地 压 缩 企 业 可 控 费 用 支 出 ( 三 ) 案 例 启 示 火 电 企 业 在 电 量 管 理 上 可 采 取 多 种 手 段 扩 大 效 益, 总 结 以 下 几 点 : 1. 电 量 管 理 求 精 坚 持 精 细 化 的 电 量 管 理, 寻 找 每 一 个 可 以 增 加 利 润 的 环 节, 争 取 到 更 多 的 具 有 边 际 收 益 的 电 量, 才 能 提 高 火 电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实 现 电 量 收 益 的 最 大 化 2. 价 格 管 理 求 细 以 综 合 效 益 最 大 化 为 准 则, 细 化 煤 价 电 价 管 理, 坚 持 算 好 每 笔 账, 让 有 限 的 电 量 产 生 最 大 的 效 益 3. 费 用 管 理 求 严 降 低 管 理 费 用 不 仅 体 现 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而 且 已 成 为 各 火 电 企 业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的 另 一 条 重 要 途 径 只 有 进 一 步 细 化 各 项 费 用 管 理 措 施, 加 大 管 理 力 度, 方 可 有 力 地 促 进 企 业 效 益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第 八 节 采 购 业 务 采 购 业 务 是 指 购 买 物 资 ( 或 劳 务 ) 及 支 付 款 项 等 相 关 活 动 电 力 企 业 采 购 业 务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合 理 采 购 规 范 采 购 行 为,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提 高 采 购 质 量, 确 保 电 力 生 产 和 日 常 工 作 的 安 全 经 济 可 靠 运 行 采 购 是 生 产 建 设 各 项 业 务 活 动 生 命 周 期 的 初 始 环 节, 涵 盖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原 料 物 资 和 设 备 的 供 应 电 力 企 业 应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完 善 采 购 业 务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统 筹 安 排 采 购 计 划, 明 确 采 购 申 请 审 批 采 购 验 收 付 款 后 评 估 等 环 节 的 职 责 审 批 权 限 及 关 键 控 制 要 求, 严 格 采 购 程 序 规 范 采 购 行 为 杜 绝 过 度 采 购 以 集 中 统 一 精 益 高 效 为 目 标, 实 行 集 中 化 标 准 化 物 资 采 156

160 购, 打 造 统 一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提 高 采 购 业 务 效 率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提 高 采 购 质 量 堵 塞 管 理 漏 洞 大 力 推 进 采 购 信 息 系 统, 覆 盖 采 购 业 务 各 环 节, 实 现 采 购 活 动 全 过 程 系 统 管 理 控 制 采 购 业 务 适 用 于 电 力 企 业 一 控 制 目 标 1. 科 学 合 理 编 制 执 行 物 资 规 划, 及 时 准 确 提 出 采 购 需 求 计 划, 完 整 准 确 编 制 采 购 计 划, 且 与 年 度 预 算 相 符 2. 对 不 同 类 别 物 资 ( 服 务 ), 确 定 适 宜 恰 当 的 采 购 方 式 和 标 准 3. 依 法 开 展 采 购 招 标 非 招 标 活 动, 建 立 集 中 采 购 体 系,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保 证 项 目 质 量 采 购 招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达 到 科 学 择 优 的 采 购 目 的 采 购 非 招 标 活 动 遵 循 客 观 公 正 廉 洁 原 则 并 接 受 有 关 部 门 监 督, 达 到 技 术 服 务 择 优 的 采 购 目 的 4. 依 法 建 立 高 效 节 能 采 购 平 台,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5. 建 立 科 学 的 供 应 商 评 估 和 准 入 制 度, 确 定 合 格 供 应 商 清 单 8. 建 立 规 范 的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审 核 签 署 流 程, 规 范 合 同 签 署 授 权 管 理, 所 签 订 的 采 购 合 同 符 合 公 司 利 益 和 采 购 政 策 9. 准 确 描 述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和 违 约 责 任, 规 范 运 用 统 一 合 同 范 本, 按 照 规 定 权 限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10. 建 立 完 整 准 确 的 合 同 台 账 并 及 时 更 新, 合 同 变 更 原 因 合 理 事 项 准 确 资 料 完 整 合 法,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方 案 合 理 处 理 及 时 11. 物 资 供 货 安 排 计 划 合 理, 生 产 运 输 环 节 监 控 处 理 及 时, 满 足 需 求 单 157

161 位 生 产 建 设 需 求 ; 且 供 货 周 期 应 满 足 物 资 物 理 生 产 周 期 并 考 虑 供 应 商 产 能 12. 物 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到 位, 物 资 类 别 全 覆 盖,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信 息 与 实 际 相 符, 处 理 及 时 13. 建 立 严 格 的 采 购 验 收 制 度, 确 定 检 验 方 式, 由 专 门 的 验 收 机 构 或 验 收 人 员 组 织 验 收 按 照 相 关 流 程 及 时 完 整 办 理 物 资 验 收, 确 保 符 合 采 购 合 同 对 交 货 时 间 地 点 数 量 性 能 要 求 等 各 项 指 标 要 求, 对 验 收 不 合 格 物 资 及 时 办 理 退 换 手 续 就 索 赔 14.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预 算 支 付 流 程, 明 确 付 款 审 核 人 的 责 任 和 权 力,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支 付 时 间, 严 格 审 核 预 算 合 同 相 关 单 据 凭 证 审 批 程 序 等 相 关 内 容 15. 确 保 会 计 记 录 采 购 记 录 与 仓 储 记 录 核 对 一 致 二 主 要 风 险 1. 物 资 规 划 不 合 理, 可 能 导 致 资 源 浪 费 增 加 运 营 效 率 与 效 果 降 低 阻 碍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2. 采 购 计 划 不 准 确 或 市 场 变 化 预 测 不 准 确, 可 能 造 成 库 存 短 缺 或 积 压, 资 产 使 用 效 率 降 低,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生 产 停 滞 或 资 源 浪 费 3. 计 划 外 采 购 时, 未 按 规 定 执 行 审 批 程 序, 可 能 出 现 舞 弊 现 象 4. 采 购 方 式 选 择 不 当, 未 依 法 选 择 正 确 的 采 购 方 式, 应 该 招 标 的 项 目 未 招 标, 未 能 及 时 掌 握 市 场 供 需 变 化 和 技 术 发 展 形 势, 未 能 为 重 要 物 资 确 定 恰 当 的 采 购 方 式 和 标 准, 可 能 导 致 法 律 风 险 及 采 购 成 本 过 高, 采 购 效 益 和 效 率 降 低, 出 现 舞 弊 行 为 158

162 5. 招 标 文 件 中 招 标 方 式 资 质 业 绩 要 求 评 标 标 准 推 荐 规 则 等 招 标 条 件 不 符 合 要 求, 可 能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6. 评 标 委 员 资 格 不 符 合 规 定, 采 取 不 公 正 的 评 判 标 准 评 标 报 告 未 能 如 实 记 录 反 应 评 标 结 果 产 生 的 过 程, 可 能 导 致 评 标 过 程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致 使 中 标 无 效 7. 竞 争 性 谈 判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和 询 价 采 购 等 非 招 标 采 购 方 式 选 择 不 当, 可 能 导 致 采 购 无 效 8. 招 标 采 购 操 作 方 式 人 员 配 备 规 划 未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业 务 变 化 及 技 术 趋 势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招 标 过 程 效 率 低 下 甚 至 不 能 满 足 采 购 需 求 9. 供 应 商 选 择 不 当, 可 能 导 致 采 购 物 资 质 次 价 高, 出 现 舞 弊 或 遭 受 欺 诈, 造 成 损 失 10. 统 一 合 同 文 本 内 容 和 条 款 不 合 理 不 严 密 不 完 整 或 不 明 确, 无 法 满 足 实 际 业 务 需 求, 可 能 导 致 重 大 误 解 或 合 同 纠 纷 11. 合 同 授 权 管 理 不 严 格, 授 权 事 项 授 权 范 围 授 权 人 不 满 足 公 司 合 同 签 署 要 求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合 同 效 力 受 质 疑, 可 能 带 来 法 律 诉 讼 风 险 12. 合 同 当 事 人 与 中 标 结 果 确 认 的 结 果 不 一 致, 合 同 当 事 人 不 符 合 签 约 资 质, 合 同 内 容 与 中 标 结 果 不 一 致, 合 同 文 本 信 息 不 准 确, 可 能 导 致 合 同 中 专 业 条 款 存 在 瑕 疵 13. 未 建 立 合 同 台 账 或 合 同 台 账 内 容 不 全 更 新 不 及 时, 可 能 导 致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不 全, 无 法 有 效 跟 踪 合 同 履 约 情 况 14. 合 同 档 案 管 理 不 规 范 不 完 整, 归 档 时 间 归 档 文 本 内 容 归 档 地 点 缺 乏 相 关 规 定, 存 在 随 意 性, 可 能 导 致 合 同 丢 失 159

163 15. 合 同 变 更 原 因 不 合 理, 变 更 事 项 不 准 确 ; 合 同 解 除 的 支 持 材 料 不 完 整 不 合 法 ; 合 同 解 除 时 未 对 合 同 相 关 的 款 项 货 物 等 条 件 进 行 有 效 核 实 ;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方 案 不 合 理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不 及 时, 可 能 导 致 合 同 不 能 满 足 企 业 采 购 需 求 16. 供 货 计 划 不 合 理, 无 法 满 足 各 单 位 生 产 建 设 需 求, 供 货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更 新 未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及 时 协 调 确 认, 可 能 导 致 不 能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要 求 进 行 供 货 17. 对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供 货 进 度 滞 后 且 未 监 控 和 及 时 处 理, 影 响 工 程 进 度, 可 能 导 致 供 货 延 误, 影 响 生 产 18. 采 购 验 收 标 准 不 明 确 验 收 程 序 不 规 范, 可 能 导 致 不 合 格 物 资 流 入 企 业, 影 响 生 产 建 设 质 量 不 合 格 物 资 未 及 时 办 相 关 手 续,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经 济 受 损 19. 参 与 物 资 验 收 相 关 方 未 根 据 合 同 情 况 建 设 需 求 等 对 物 资 进 行 验 收 并 正 确 记 录 验 收 情 况, 或 工 程 物 资 验 收 单 据 签 证 不 全, 可 能 导 致 现 场 物 资 无 法 正 常 交 接, 增 加 物 资 保 管 成 本 20. 质 量 监 督 方 式 选 择 不 合 理 或 针 对 性 不 强, 无 法 满 足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要 求 ; 未 按 质 量 监 督 方 案 执 行, 或 未 整 改 发 现 问 题 监 督 见 证 不 到 位, 可 能 导 致 设 备 存 在 缺 陷, 不 能 按 时 交 货 或 为 投 运 后 留 下 隐 患 21. 采 购 合 同 款 项 支 付 资 金 预 算 编 制 不 准 确,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款 项 支 付 22. 付 款 审 核 不 严 格 付 款 金 额 控 制 不 严, 即 未 按 照 合 同 支 付 和 实 际 供 货 情 况 支 付, 可 能 导 致 资 金 损 失 或 信 誉 受 损 23. 编 制 凭 证 时, 采 购 订 单 / 合 同 入 库 单 和 供 应 商 发 票 不 一 致, 会 计 核 160

164 算 不 准 确, 可 能 导 致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抵 扣 不 准 确 的 风 险 或 出 现 舞 弊 的 可 能 24. 采 购 记 账 不 符 合 国 家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定, 可 能 导 致 企 业 会 计 信 息 不 准 确, 或 遭 至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处 罚 三 采 购 业 务 流 程 ( 一 ) 业 务 图 解 ( 二 ) 关 键 节 点 及 控 制 方 法 1. 物 资 / 服 务 规 划 及 计 划 (1)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采 购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科 学 规 范 制 定 物 资 规 划 计 划 预 算 采 购 验 收 等 流 程 (2) 企 业 应 充 分 考 虑 本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业 务 变 化 及 市 场 趋 势 变 化, 合 理 编 制 物 资 规 划 (3) 企 业 应 按 照 总 部 下 达 的 物 资 发 展 规 划 编 制 本 单 位 物 资 规 划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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