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登 錄 後 郵 寄 報 名 表 地 址 :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入 學 資 訊 網 址 : 報 名 諮 詢 電 話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07) 轉 分 機 傳 真 電 話 : (07) 年 12 月 10 日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I

2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頁 碼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方 式 考 生 寄 繳 報 名 表 件 ( 含 審 查 資 料 ) 公 告 報 名 狀 態 面 試 時 間 及 地 點 寄 發 考 試 入 場 證 ( 以 普 掛 方 式 寄 發 ) 105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10:00 起 至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23:59 止 一 律 採 網 路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應 於 本 校 規 定 報 名 期 限 內, 至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 入 學 管 道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報 名 105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 起 至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止, 一 律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受 理 第 4 頁 第 4 頁 第 7 頁 105 年 6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17:00 第 9 頁 105 年 6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第 9 頁 面 試 日 期 105 年 7 月 2 日 ( 星 期 六 ) 第 9 頁 寄 發 總 成 績 單 105 年 7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第 10 頁 成 績 複 查 截 止 日 期 錄 取 公 告 ( 亦 以 普 通 掛 號 方 式 寄 發 錄 取 結 果 通 知 單 ) 網 路 報 到 ( 請 詳 閱 網 路 報 到 說 明 ) 註 冊 及 驗 證 ( 含 新 生 入 學 輔 導 )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至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2:00 止 105 年 7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7:00 公 告 於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 年 7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10:00 起 至 105 年 7 月 27 日 ( 星 期 三 ) 23:59 止 請 查 看 本 校 教 務 處 : 網 址 : 第 10 頁 第 10 頁 第 11 頁 第 11 頁 II

3 目 錄 壹 招 生 學 制 簡 介... 1 貳 招 生 類 別 系 別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佔 分 比 例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2 參 報 考 資 格... 3 肆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及 報 名 方 式... 4 伍 報 名 費 用 考 生 應 繳 交 資 料... 7 陸 退 費 規 定... 9 柒 面 試... 9 捌 成 績 核 計 及 錄 取 規 定 玖 成 績 單 寄 發 拾 成 績 複 查 拾 壹 錄 取 公 告 拾 貳 網 路 報 到 拾 參 註 冊 及 驗 證 拾 肆 收 費 項 目 及 標 準 拾 伍 注 意 事 項 附 件 附 件 一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附 件 二 考 生 申 訴 書 附 件 三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證 明 書 附 件 四 現 役 軍 人 單 位 主 管 准 予 報 名 同 意 書 附 件 五 本 校 路 線 圖... 17

4 壹 招 生 學 制 簡 介 : 學 制 二 技 電 話 電 話 (07) 日 間 部 : 試 務 諮 詢 分 機 1812; 正 備 取 生 報 到 及 證 件 繳 驗 : 分 機 進 修 部 : 分 機 傳 真 (07) 本 校 網 址 各 項 資 訊 上 課 時 間 日 間 部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08:10 17:20 進 修 部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13:20 21:50 修 業 年 限 修 業 年 限 以 2 年 為 原 則 ( 餐 飲 管 理 系 包 含 校 外 實 習 ), 得 延 長 修 業 2 年, 凡 修 畢 規 定 學 分 且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學 分 抵 免 一 入 學 前 已 修 讀 學 位 層 級 相 關 領 域 同 性 質 科 目 學 分, 得 依 本 校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要 點 申 請 抵 免 二 非 相 關 系 科 之 錄 取 新 生, 各 系 得 視 其 大 學 曾 修 習 科 目 內 容, 訂 定 須 補 修 之 基 礎 課 程 與 學 分, 並 由 系 認 定 補 修 之 學 分 是 否 列 為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數 收 費 標 準 一 日 間 部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學 雜 費 約 為 24,000 元, 住 宿 費 約 11,500 元, 其 餘 代 辦 費 另 計, 請 參 閱 本 校 首 頁 之 學 雜 費 專 區 資 訊 ; 進 修 部 收 費 以 學 分 數 計 算 收 取 學 分 學 雜 費, 若 學 分 數 與 上 課 時 數 不 同 時 依 實 際 上 課 時 數 收 費,104 學 年 度 各 科 目 每 小 時 學 分 學 雜 費 900 元,105 學 年 度 如 有 異 動 則 依 教 育 部 頒 定 學 分 學 雜 費 調 整 辦 法 辦 理, 其 餘 代 辦 費 ( 制 服 刀 具 等 ) 另 計 二 各 系 課 程 所 需 支 用 之 實 習 材 料 費, 除 依 教 育 部 頒 定 標 準 收 費 外, 再 依 課 程 教 學 實 際 需 要 酌 增 收 取 三 畢 業 前 實 施 校 外 參 訪 研 習, 該 研 習 為 必 修 1 學 分 課 程 ; 須 至 海 外 參 訪, 參 訪 費 用 自 理 約 72,000 元, 分 期 攤 繳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各 系 均 設 有 全 面 空 調 之 普 通 教 室 及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充 實 完 善, 另 有 圖 資 大 樓 教 學 大 樓 語 言 教 室 國 際 會 議 廳 諮 商 輔 導 組 師 生 餐 廳 完 善 的 運 動 設 施 校 園 網 路 及 充 滿 人 文 藝 術 氣 息 的 優 美 校 園 全 校 校 園 網 路 連 線 並 連 接 國 際 學 術 網 路, 提 供 全 球 資 訊 網 學 生 缺 曠 課 查 詢 系 統 和 成 績 查 詢 系 統 獎 助 學 金 一 本 校 提 供 學 業 優 秀 專 業 技 能 清 寒 社 會 關 懷 與 愛 校 服 務 學 生 等 多 項 獎 學 金, 並 協 助 辦 理 各 種 校 外 獎 學 金 之 申 請 二 本 校 受 理 就 學 貸 款 學 雜 費 減 免 之 申 請, 並 提 供 多 項 助 學 金 如 急 難 救 助 金 工 讀 助 學 金 等 做 為 學 生 就 學 補 助 1

5 貳 招 生 類 別 系 別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佔 分 比 例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 外 加 生 名 額 類 別 系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退 伍 軍 人 蒙 藏 生 境 外 優 秀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子 女 政 府 派 赴 國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考 試 方 式 ( 佔 分 比 例 ): 1. 當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日 間 部 1. 餐 飲 管 理 系 40 名 ( 暫 定 )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入 學 測 驗 成 績 (20%) 計 算 方 式 : ( ( 國 文 *1+ 英 文 *1)/2 2.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30%) 1. 面 試 2. 書 審 3. 統 測 成 績 3. 面 試 (50%) 2. 旅 館 管 理 系 40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進 修 部 3. 餐 飲 管 理 系 40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4. 旅 運 管 理 系 40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40%) 2. 面 試 (60%) 1. 面 試 2. 書 審 5. 航 空 暨 運 輸 50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1 名 服 務 管 理 系 共 5 系 別, 每 名 考 生 最 多 可 報 考 3 系 別 日 間 部 餐 飲 管 理 系 依 統 測 總 成 績 高 低 排 序 後, 取 招 生 名 額 2.5 倍 成 績 較 高 者 參 加 面 試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五 專 餐 飲 廚 藝 專 班 升 讀 二 技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考 試 名 額 為 10 名, 因 故 取 消 考 試 或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所 產 生 之 缺 額, 得 於 本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考 試 備 取 報 到 結 束 前, 併 入 本 招 生 考 試 日 間 部 二 技 餐 飲 管 理 系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中,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依 本 校 公 告 為 主 若 考 生 同 時 正 取 多 系 時 僅 能 擇 一 系 報 到, 報 到 後 其 餘 正 取 系 別 視 同 放 棄 2

6 參 報 考 資 格 : 為 維 護 您 的 權 益, 敬 請 詳 細 閱 讀 簡 章 內 容 具 有 下 列 學 歷 ( 力 ) 或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之 一, 准 予 報 考 本 入 學 考 試 : ( 修 正 日 期 : 民 國 104 年 9 月 29 日, 倘 法 規 修 正 請 依 教 育 部 公 告 內 容 為 準 ) 一 一 般 學 歷 : ( 一 ) 國 內 公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二 ) 公 私 立 專 科 進 修 ( 補 習 ) 學 校 畢 ( 結 ) 業, 並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或 結 業 證 明 文 件 者 二 同 等 學 力 : ( 一 )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2.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3.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 二 ) 三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2.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3.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 三 )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2.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3.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4.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二 百 二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 四 ) 大 學 學 士 班 ( 不 含 空 中 大 學 ) 肄 業, 修 滿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檢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 五 )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通 過, 持 有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程 度 學 力 鑑 定 通 過 證 書 ( 六 )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 1.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2.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 七 )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 1.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四 年 以 上 3

7 2.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 八 ) 符 合 年 滿 二 十 二 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畢 ( 結 ) 業 或 修 滿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資 格 之 一, 並 修 習 下 列 不 同 科 目 課 程 累 計 達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持 有 學 分 證 明 : 1. 大 學 或 空 中 大 學 之 大 學 程 度 學 分 課 程 2.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課 程 3.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非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 九 ) 持 有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畢 業 證 書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五 年 以 上, 並 經 大 學 校 級 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 十 ) 依 藝 術 教 育 法 實 施 一 貫 制 學 制 肄 業 學 生,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者, 依 其 修 業 情 形 屬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或 大 學 學 士 班, 準 用 ( 三 ) 及 ( 四 ) 規 定 ( 十 一 ) 曾 於 大 學 校 院 擔 任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於 專 科 學 校 或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擔 任 專 業 及 技 術 教 師, 經 大 學 校 級 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本 招 生 考 試 ( 十 二 ) 大 學 經 教 育 部 核 可 後, 就 專 業 領 域 具 卓 越 成 就 表 現 者, 經 校 級 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准 其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本 招 生 考 試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修 正 施 行 後, 本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歷 認 定 標 準 一 百 零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修 正 施 行 前, 已 修 習 前 揭 ( 八 ) 所 定 課 程 學 分 者, 不 受 二 十 二 歲 年 齡 限 制 注 意 事 項 一 已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技 優 入 學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及 大 學 科 技 校 院 轉 學 考 並 獲 錄 取 者, 若 經 本 招 生 錄 取, 於 入 學 前 須 繳 交 原 錄 取 學 校 之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並 填 妥 切 結 書, 違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並 不 得 要 求 退 還 報 名 費,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二 考 生 所 持 相 當 於 各 類 相 關 證 照 乙 級 以 上 技 術 士 證 等 級 之 認 定, 由 本 會 召 開 之 專 業 技 能 證 照 等 級 適 用 類 別 疑 義 審 查 會 議 審 定,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三 持 國 外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證 件 者, 需 將 畢 業 證 書 及 成 績 單 譯 為 中 文 並 經 我 國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否 則 不 予 採 認 四 考 生 錄 取 後, 經 發 現 與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時, 一 律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肆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及 報 名 方 式 : 一 105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10:00 起 至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23:59 止, 一 律 採 網 路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應 於 本 校 規 定 報 名 期 限 內, 至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網 站 : ( 入 學 管 道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報 名 二 報 名 程 序 : 考 生 須 完 成 上 網 登 錄 基 本 資 料 選 填 報 名 校 系 科 ( 組 ) 學 程 繳 交 報 名 費 及 繳 寄 報 名 資 料 等 步 驟, 方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 一 ) 上 網 登 錄 基 本 資 料 1. 考 生 應 於 本 校 規 定 報 名 期 限 內 上 網 設 定 登 錄 基 本 資 料 考 生 只 須 登 錄 1 次, 即 可 適 用 於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所 有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之 報 名 2. 已 完 成 登 錄 基 本 資 料 之 考 生 不 須 再 登 錄, 即 可 逕 行 選 填 報 名 3. 凡 於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報 名 期 間, 通 過 登 錄 為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或 中 4

8 低 收 入 戶 生 身 分 者, 於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報 名 期 間, 不 須 再 辦 理 資 格 審 查 若 未 報 名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或 於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報 名 後 新 增 之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請 先 備 妥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接 受 審 查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請 傳 真 至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傳 真 號 碼 : , 並 以 電 話 確 認 該 會 已 收 到 傳 真, 聯 絡 電 話 : ), 經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可 免 繳 或 減 免 報 名 費 ( 二 ) 選 填 報 名 校 系 ( 組 ) 學 程 1. 考 生 可 一 次 選 擇 在 報 名 期 限 內 之 多 系 別, 尚 未 繳 費 且 未 到 本 校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至 系 統 取 消 整 筆 選 取 紀 錄 2. 當 次 選 填 之 系 別, 因 逾 期 繳 費 致 該 次 報 名 失 效 時, 在 本 校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皆 仍 可 再 次 選 填 3. 已 完 成 報 名 繳 費 之 系 別 不 得 重 複 選 取 ( 三 ) 繳 交 報 名 費 1. 繳 款 帳 號 : 報 名 費 繳 款 帳 號 依 每 次 選 擇 報 名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由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並 於 確 定 送 出 報 名 資 料 後, 即 可 列 印 繳 費 單 ; 此 繳 款 帳 號 每 次 皆 不 同, 限 考 生 本 人 使 用, 請 考 生 切 勿 以 他 人 之 繳 款 帳 號 繳 費 或 與 他 人 合 併 繳 費 2. 繳 費 金 額 : 繳 費 金 額 為 報 名 當 次 所 選 填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應 繳 報 名 費 之 總 額, 繳 費 期 限 以 報 名 當 次 所 報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報 名 期 限 最 先 截 止 者 為 繳 費 期 限 ; 如 逾 繳 費 期 限 而 未 繳 交 者, 其 報 名 當 次 之 繳 費 單 及 選 填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均 無 效, 考 生 必 須 上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重 新 選 填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列 印 繳 費 單 辦 理 報 名 繳 費 如 因 個 人 因 素 致 未 完 成 繳 費, 造 成 無 法 參 加 本 學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時,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3. 繳 費 方 式 及 注 意 事 項 (1) 持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產 生 之 繳 款 單 至 臺 灣 銀 行 繳 款, 或 至 各 金 融 機 構 ( 含 郵 局 及 信 用 合 作 社 ) 辦 理 跨 行 匯 款, 繳 款 手 續 費 用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擔 (2) 持 具 有 轉 帳 功 能 之 晶 片 金 融 卡 ( 不 限 本 人 ) 至 金 融 機 構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網 路 ATM, 每 日 24 小 時 皆 可 轉 帳 繳 費 (3) 每 次 報 名 之 當 次 繳 費 截 止 日 當 天 15:30 後, 不 可 到 郵 局 匯 款, 僅 能 透 過 ATM 或 網 路 銀 行 轉 帳 方 式 繳 費, 以 避 免 因 郵 局 隔 日 才 處 理 匯 款 而 致 超 過 繳 費 期 限 (4) 考 生 於 繳 費 後 約 2 小 時 即 可 至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查 詢 是 否 已 繳 費 成 功 考 生 如 未 上 網 查 詢, 因 繳 費 失 敗 以 致 影 響 報 名 作 業,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5) 繳 款 後 交 易 明 細 表 或 收 據 請 留 存 備 查, 不 須 寄 回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或 寄 至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4.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繳 費 注 意 事 項 (1)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若 於 報 名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時, 經 審 核 通 過 為 低 收 入 戶 者, 即 可 於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報 名 期 間 享 有 免 繳 報 名 費 優 待 (2)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若 考 生 於 報 名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時, 經 審 5

9 核 為 中 低 收 入 戶 者, 即 可 於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報 名 期 間, 享 有 各 校 減 免 報 名 費 優 待 (3) 若 考 生 未 在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報 名 期 間 提 出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申 請, 或 未 報 名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欲 免 繳 或 減 免 本 招 生 報 名 費, 須 於 各 校 報 名 期 間 上 網 登 錄 並 繳 交 各 縣 市 政 府 審 核 通 過 由 各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 非 清 寒 證 明 ), 以 傳 真 方 式 接 受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審 查 ( 傳 真 號 碼 : , 並 以 電 話 確 認 該 會 已 收 到 傳 真, 聯 絡 電 話 : ) 註 : 繳 交 之 證 明 文 件, 須 內 含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且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仍 有 效 所 繳 證 明 文 件 若 未 含 考 生 姓 名 或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者, 應 加 附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或 戶 籍 謄 本 等 可 茲 證 明 之 文 件 (4) 經 審 查 通 過 者, 始 得 免 繳 報 名 費 或 減 免 報 名 費 ; 未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或 審 查 未 通 過 者, 均 不 得 享 有 報 名 費 免 繳 或 減 免, 須 一 律 以 一 般 生 身 分 繳 交 報 名 費 ( 四 ) 繳 寄 報 名 資 料 完 成 繳 費 考 生 始 得 至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報 名 相 關 表 件, 並 依 下 列 步 驟 完 成 繳 寄 1. 報 名 資 料 袋 製 作 : 列 印 當 次 所 報 名 各 校 系 ( 組 ) 學 程 之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黏 貼 於 B4 大 小 信 封 正 面, 每 1 報 名 之 校 系 ( 組 ) 學 程 需 有 1 份 報 名 資 料 袋 2. 準 備 報 名 資 料 : (1) 考 生 報 名 表 : 此 表 由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二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平 台 之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產 生, 請 以 白 色 A4 紙 張 列 印 報 名 每 1 校 系 ( 組 ) 學 程 之 考 生 報 名 表 後, 於 表 上 黏 貼 最 近 3 個 月 內 2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相 片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並 親 自 簽 名 (2)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及 其 他 表 件 : 依 本 校 招 生 簡 章 考 生 應 繳 資 料 之 規 定, 由 考 生 自 行 備 妥 3. 報 名 資 料 繳 寄 : 未 在 寄 件 截 止 期 限 前 將 資 料 寄 出 者, 雖 已 完 成 繳 費, 亦 不 算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所 繳 報 名 費 概 不 退 還 考 生 須 將 掛 號 收 執 聯 保 管 好, 以 備 查 詢 報 名 資 料 遞 送 進 度 使 用 4. 注 意 事 項 : 報 名 每 1 系 別 之 報 名 資 料 ( 含 考 生 報 名 表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及 其 他 表 件 ), 須 單 獨 裝 入 1 個 報 名 信 封 內 並 封 裝 好 ( 請 勿 將 甲 系 的 資 料 放 到 乙 系 的 信 封 內 ), 並 於 封 面 勾 記 繳 寄 資 料 6

10 伍 報 名 費 用 考 生 應 繳 交 資 料 : 一 報 名 費 用 : ( 一 ) 報 名 一 系 別 考 生 :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990 元 整 ( 二 ) 報 名 二 系 別 或 三 系 別 考 生 :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1,450 元 整 二 考 生 應 繳 交 資 料 : ( 一 ) 報 名 表 ( 二 ) 學 歷 ( 力 ) 相 關 證 件 影 本 :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之 學 位 證 書 之 相 關 證 件 應 屆 畢 業 生 因 暑 修 或 其 他 原 因 未 能 於 報 名 時 檢 附 畢 ( 結 ) 業 證 書 ( 證 明 文 件 ) 者, 得 同 意 填 妥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證 明 書 ( 附 件 三 ) 後 報 名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應 繳 驗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本 簡 章 所 稱 應 屆 畢 業 生, 係 指 預 定 於 104 學 年 度 (105 年 8 月 前 ) 畢 業 者 ;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係 指 報 名 本 招 生 考 試 前 已 畢 業 取 得 證 書 者 考 生 所 繳 交 之 各 種 文 件 資 料 由 本 校 留 存 備 查, 無 論 錄 取 與 否, 請 同 學 自 行 保 留 備 份 ( 三 )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 類 別 系 別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餐 飲 管 理 系 旅 館 管 理 系 餐 飲 管 理 系 旅 運 管 理 系 航 空 暨 運 輸 服 務 管 理 系 一 當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成 績 單 ( 影 本 ) 二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 含 在 校 成 績 自 傳 生 涯 計 畫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影 本 如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證 明 重 要 競 賽 成 果 證 明 語 文 檢 定 證 明 社 團 表 現 證 明 其 他 足 以 說 明 學 生 優 秀 表 現 之 證 明 等 資 料 三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以 黑 白 印 刷 雙 面 列 印 頁 數 不 超 過 20 頁, 並 以 騎 馬 釘 裝 訂 一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 含 在 校 成 績 自 傳 生 涯 計 畫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影 本 如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證 明 重 要 競 賽 成 果 證 明 語 文 檢 定 證 明 社 團 表 現 證 明 其 他 足 以 說 明 學 生 優 秀 表 現 之 證 明 等 資 料 二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以 黑 白 印 刷 頁 數 不 超 過 10 頁, 並 以 騎 馬 釘 裝 訂 一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 含 在 校 成 績 自 傳 生 涯 計 畫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影 本 如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證 明 重 要 競 賽 成 果 證 明 語 文 檢 定 證 明 社 團 表 現 證 明 其 他 足 以 說 明 學 生 優 秀 表 現 之 證 明 等 資 料 二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以 黑 白 印 刷 雙 面 列 印 頁 數 不 超 過 20 頁, 並 以 騎 馬 釘 裝 訂 7

11 ( 四 ) 持 國 外 學 歷 報 考 者, 其 就 讀 學 校 須 為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學 校, 報 名 時 須 繳 交 ( 驗 ) 下 列 證 件 : 1. 經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及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影 本 各 一 份 2. 入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入 出 國 紀 錄 一 份 ( 應 包 括 國 外 學 歷 修 業 起 迄 期 間 ), 但 申 請 人 係 外 國 人 僑 民 者 免 附 3. 英 文 文 字 以 外 之 國 外 學 歷, 應 附 經 公 證 之 中 文 譯 本 一 份 未 依 規 定 驗 證 及 應 附 未 附 中 文 譯 本 之 文 件, 視 同 不 合 格 件 國 外 學 歷 驗 證, 可 洽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驗 證 文 件 (02) 或 該 局 網 站 之 文 件 證 明 項 下 查 詢 ( 五 ) 現 役 軍 人 應 另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 1. 服 義 務 役 人 員 如 於 105 年 8 月 31 日 前 退 伍 或 解 除 召 集 者, 須 繳 驗 各 部 隊 出 具 之 退 伍 日 期 證 明 正 本 或 繳 驗 准 於 報 名 同 意 書 正 本 ( 如 附 件 四 ), 始 准 予 報 名 2. 服 志 願 現 役 之 國 軍 官 兵, 可 由 各 單 位 主 管 核 准, 須 繳 交 准 予 報 名 同 意 書 正 本 ( 如 附 件 四 ) 各 級 國 軍 官 兵 之 權 責 主 管 及 核 定 階 級 如 下 : (1) 少 校 級 ( 含 ) 以 下 官 士 兵 : 由 上 校 或 少 將 級 單 位 主 官 ( 管 ) 核 定 (2) 中 上 校 級 軍 官 : 由 中 將 級 單 位 主 官 ( 管 ) 核 定 (3) 將 級 軍 官 : 由 上 將 級 單 位 主 管 核 定 (4) 上 述 准 予 報 名 之 同 意 書 正 本, 無 論 錄 取 與 否, 概 不 退 還 ( 六 ) 報 名 外 加 生 需 檢 附 證 件 如 下 : 身 分 類 別 應 收 繳 證 件 註 記 退 伍 軍 人 原 住 民 蒙 藏 生 1. 退 伍 令 退 伍 證 明 書 除 役 令 或 替 代 役 退 役 證 明 2. 解 除 召 集 證 明 書 ( 限 臨 時 召 集 者 ) 3. 志 願 役 軍 士 官, 須 附 繳 初 任 官 人 事 命 令 或 初 任 官 令 或 軍 校 畢 ( 結 ) 業 證 書 ( 三 擇 一 ) 及 其 影 印 本 4. 在 營 服 役 其 間 因 公 或 因 病 成 殘 不 堪 服 役 者, 應 附 繳 撫 卹 令 1. 應 繳 交 全 戶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或 三 個 月 內 有 效 之 戶 籍 謄 本 正 本 一 份, 戶 口 名 簿 或 戶 籍 謄 本 正 應 有 山 地 原 住 民 或 平 地 原 住 民 身 分 之 記 事 2. 生 父 母 為 原 住 民 之 養 子 女, 應 追 繳 其 生 父 母 之 戶 籍 謄 本 或 除 籍 謄 本, 以 確 認 其 原 住 民 身 分 1. 蒙 藏 委 員 會 核 發 之 族 籍 證 明 2. 教 育 部 委 託 學 校 或 團 體 組 成 之 甄 試 委 員 會 出 具 之 蒙 語 藏 語 等 語 文 甄 試 合 於 報 考 本 項 考 試 予 以 優 待 之 成 績 證 明 證 件 如 遺 失, 經 權 責 單 位 核 發 之 遺 失 證 明 書 可 視 同 原 始 證 件 ( 權 責 單 位 : 校 尉 官 及 士 官 兵 為 後 備 指 揮 部 ) 1. 非 原 住 民 族 籍 之 養 子 女, 不 得 以 原 住 民 族 籍 身 份 報 考 2. 戶 籍 謄 本 記 事 欄 應 全 部 騰 錄, 如 未 與 其 生 父 母 同 居 一 戶, 或 生 父 母 已 死 亡 者 應 加 繳 其 生 父 母 戶 籍 謄 本 或 除 籍 謄 本 一 份, 並 須 蓋 有 山 地 原 住 民 或 平 地 原 住 民 戳 記 鄉 鎮 公 所 核 發 之 族 籍 證 明 不 予 採 認 1. 原 非 蒙 藏 族 籍 之 養 子 女, 不 得 以 本 項 身 分 報 名 2. 無 語 文 甄 試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不 得 以 本 項 身 分 報 名 3. 甄 試 合 格 成 績 有 效 期 間 為 2 年 8

12 政 府 派 赴 國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境 外 優 秀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子 女 1.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分 發 入 學 之 函 件 ( 該 函 如 遺 失, 應 註 明 其 發 文 機 關 發 文 年 月 日 字 號 ) 2. 護 照 影 印 本 入 境 證 副 本 1. 教 育 部 出 具 之 證 明 文 件 2. 護 照 影 印 本 入 境 證 副 本 係 指 派 外 人 員 出 國 擔 任 駐 外 工 作 期 間, 隨 同 其 停 留 在 同 一 駐 在 國 之 子 女 但 因 駐 在 國 生 活 條 件 不 佳 安 全 有 疑 慮 或 無 適 當 可 供 銜 接 之 學 校 等 情 形, 有 停 留 其 他 國 家 之 必 要, 經 報 派 遣 之 政 府 機 關 認 定 及 教 育 部 同 意 者, 得 不 受 同 一 駐 在 國 之 限 制 三 將 前 項 規 定 繳 交 之 審 查 資 料 依 序 裝 入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自 備 B4 信 封 袋 內, 信 封 袋 封 面 請 依 照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網 站 之 考 生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報 名 相 關 表 單 並 依 規 定 步 驟 完 成 繳 交 請 於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前 ( 郵 戳 為 憑 )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至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 收, 逾 時 不 予 受 理 繳 交 之 書 審 資 料 一 系 別 繳 交 一 份 ( 每 一 報 考 系 別 各 備 妥 一 份 完 整 申 請 文 件 並 於 文 件 註 明 申 請 系 別 ) 四 本 校 收 件 後, 將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17:00 於 招 生 資 訊 網 ( 或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全 球 資 訊 網 最 新 訊 息 招 生 訊 息 ) 公 告 報 名 狀 態,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網 址 五 考 生 填 寫 報 名 表 上 之 電 話 手 機 號 碼 信 箱 通 訊 地 址 應 清 楚 無 誤, 以 免 因 無 法 聯 絡 而 權 益 受 損 六 所 繳 之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如 有 偽 造 變 造 假 借 冒 用 者, 除 取 消 報 名 考 試 資 格 外, 並 送 請 司 法 機 關 追 究 責 任 陸 退 費 規 定 : 考 生 報 名 後, 若 經 審 查 作 業 或 日 後 發 現 不 符 報 考 資 格 者, 取 消 其 報 名 資 格, 考 生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報 名 費, 敬 請 審 慎 辦 理 轉 帳, 以 避 免 徒 增 作 業 柒 面 試 : 一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 面 試 日 期 為 105 年 7 月 2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 地 點 由 各 學 系 自 行 訂 定 後,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17:00 公 告 於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 或 至 本 校 全 球 資 訊 網 最 新 訊 息 招 生 訊 息 本 校 亦 將 以 普 通 掛 號 寄 發 考 試 入 場 證, 考 生 請 上 網 查 詢 並 依 公 告 之 時 間 地 點 準 時 參 加 面 試 二 面 試 應 備 證 件 : 考 試 入 場 證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三 為 考 量 全 國 各 地 考 生 及 在 職 報 考 人 士 之 權 益 與 安 全, 如 105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或 2 日 ( 星 期 六 ) 全 國 任 一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依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作 業 辦 法 發 布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本 校 將 適 時 調 整 面 試 及 後 續 招 生 日 程 若 考 試 須 延 後 完 成, 請 考 生 務 必 預 留 延 後 接 受 考 試 之 時 間 相 關 延 期 舉 行 面 試 事 宜 將 公 告 於 本 校 首 頁 及 招 生 資 訊 網 最 新 消 息 9

13 捌 成 績 核 計 及 錄 取 規 定 : 一 成 績 核 計 : ( 一 )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成 績 及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均 為 100 分 ( 二 ) 本 招 生 考 試 總 成 績 為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成 績 ( 僅 就 報 考 日 間 部 餐 飲 管 理 系 )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成 績 及 面 試 成 績 分 別 乘 以 佔 分 比 例 計 算 後 之 合 計 總 分 ( 三 ) 各 科 目 成 績 均 計 算 至 小 數 點 後 第 二 位 ( 第 三 位 四 捨 五 入 ) 二 錄 取 規 定 : ( 一 ) 報 考 本 校 日 間 部 餐 飲 管 理 系 者, 務 必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並 繳 交 測 驗 成 績 ( 影 本 ) ( 二 ) 報 考 本 校 各 系, 若 二 技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成 績 ( 僅 就 報 考 日 間 部 餐 飲 管 理 系 )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及 面 試 以 上 3 項 有 缺 考 或 零 分 者, 不 予 錄 取 ( 三 )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召 開 會 議 訂 定 各 系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在 此 標 準 以 上 之 非 正 取 生, 得 列 為 備 取 生, 如 皆 未 達 錄 取 標 準, 得 採 不 足 額 錄 取 各 學 程 錄 取 學 生 最 後 一 名 如 有 二 人 以 上 總 成 績 分 數 相 同 時, 依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辦 理 如 同 分 參 酌 後 總 成 績 仍 相 同 需 增 額 錄 取,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開 會 決 議 ( 四 ) 若 考 生 同 時 正 取 多 系 時 僅 能 擇 一 系 報 到, 報 到 後 其 餘 正 取 系 別 視 同 放 棄 玖 成 績 單 寄 發 : 本 校 於 105 年 7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以 普 通 掛 號 寄 發 總 成 績, 並 公 告 於 招 生 資 訊 網 拾 成 績 複 查 : 一 考 生 對 成 績 有 疑 義 時, 自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至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2:00 止, 填 妥 ( 附 件 一 )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並 附 複 查 費 用 每 項 新 台 幣 50 元 ( 請 至 郵 局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受 款 人 :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先 傳 真 至 (07) , 同 時 來 電 確 認 ; 隨 即 再 以 限 時 掛 號 一 併 郵 寄 至 :81271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一 號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 收 二 複 查 僅 就 各 科 目 成 績 核 計 辦 理 查 核,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評 閱, 亦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甄 選 委 員 之 姓 名 或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三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以 一 次 為 限 四 本 校 將 以 寄 發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單, 考 生 請 至 個 人 信 箱 收 件 拾 壹 錄 取 公 告 : 一 錄 取 名 單 預 定 於 105 年 7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7:00 公 告 於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網 址 或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全 球 資 訊 網 招 生 資 訊 最 新 消 息 二 錄 取 名 單 除 公 告 外, 亦 以 普 通 掛 號 方 式 寄 發 錄 取 結 果 通 知 書 10

14 拾 貳 網 路 報 到 : 一 報 到 方 式 : 本 校 首 頁 網 頁 左 上 角 新 生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登 入 填 寫 資 料 二 正 取 一 系 之 考 生 報 到 時 間 : 105 年 7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10:00 起 至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23:59 止 三 正 取 多 系 之 考 生 報 到 步 驟 : ( 一 ) 繳 交 放 棄 多 系 錄 取 切 結 書 :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12:00 前 傳 真 或 郵 寄 放 棄 多 系 錄 取 切 結 書, 逾 期 未 繳 交 者 視 為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 二 ) 報 到 時 間 : 105 年 7 月 23 日 ( 星 期 六 )10:00 起 至 105 年 7 月 27 日 ( 星 期 三 )23:59 止 四 備 取 生 : 正 取 生 放 棄 錄 取 後, 依 序 通 知 備 取 報 到 拾 參 註 冊 及 驗 證 : 一 日 期 : 相 關 註 冊 時 程 將 公 告 於 本 校 首 頁 行 政 單 位 教 務 處 最 新 消 息 或 至 網 址 : 查 詢 二 繳 驗 ( 交 ) 證 件 : ( 一 )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 二 ) 繳 交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之 學 位 證 書 正 本 持 外 國 學 歷 報 考 者 須 繳 交 經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 含 英 文 譯 本 ) 及 國 外 學 歷 成 績 證 明 正 本 ( 含 英 文 譯 本 ) 各 乙 份 三 逾 期 未 報 到 或 無 法 繳 驗 證 件 者, 視 為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報 到 ) 四 繳 驗 之 證 件 若 與 報 名 填 列 之 資 料 不 符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拾 肆 收 費 項 目 及 標 準 : 一 本 校 日 間 部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學 雜 費 約 為 24,000 元, 住 宿 費 約 11,500 元, 其 餘 代 辦 費 另 計, 請 參 閱 本 校 首 頁 之 學 雜 費 專 區 資 訊 ; 本 校 進 修 部 收 費 104 學 年 度 每 小 時 學 分 學 雜 費 為 900 元,105 學 年 度 如 有 異 動, 則 依 教 育 部 頒 定 學 雜 費 調 整 標 準 辦 法 本 校 餐 飲 管 理 系 ( 包 含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 採 三 明 治 式 教 學, 需 至 業 界 實 習 半 年, 由 業 界 提 供 津 貼, 實 習 期 間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仍 須 繳 納 學 費 全 額, 雜 費 五 分 之 四 ; 並 繳 納 校 外 實 習 費 3,850 元 105 學 年 度 及 以 後 各 項 收 費 標 準, 本 校 得 視 實 際 教 學 成 本 調 整 二 畢 業 前 實 施 校 外 參 訪 研 習, 該 研 習 為 必 修 1 學 分 課 程 ; 須 至 海 外 參 訪, 參 訪 費 用 自 理 約 72,000 元, 分 期 攤 繳 三 為 配 合 學 校 特 殊 屬 性 及 教 學 上 需 要 各 系 學 生 入 學 後 制 服 領 帶 ( 領 巾 ) 實 習 工 作 服 簿 本 及 相 關 系 需 用 教 學 刀 ( 器 ) 具 等 由 學 校 統 一 價 購, 費 用 由 學 生 負 擔 四 各 系 課 程 所 需 支 用 之 實 習 材 料 費 除 依 教 育 部 頒 訂 標 準 收 費 外, 再 依 課 程 教 學 實 際 需 要 酌 增 收 取 11

15 拾 伍 注 意 事 項 : 一 考 生 對 於 本 校 招 生 之 申 訴 案, 應 於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前 ( 郵 戳 為 憑 ), 以 正 式 書 面 ( 請 填 寫 考 生 申 訴 書 如 附 件 二 ) 具 名 舉 證 向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以 便 即 時 處 理 非 本 次 考 試 事 項 申 訴 者, 歉 難 受 理 二 經 本 校 開 除 學 籍 者, 不 得 再 考 入 本 校 肄 業 三 已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技 術 校 院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技 優 入 學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大 學 技 術 校 院 轉 學 考 並 獲 錄 取 者, 需 繳 交 原 錄 取 學 校 之 放 棄 聲 明 書, 始 得 報 名 參 加 本 招 生 入 學 考 試, 違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四 本 校 學 生 需 依 本 校 服 儀 規 定 穿 著 制 服, 禁 止 染 髮, 校 內 全 面 禁 煙, 違 者 依 本 校 校 規 處 理 五 本 校 日 間 部 新 生 依 課 程 需 求 全 部 住 校, 需 遵 守 宿 舍 生 活 公 約, 宿 舍 全 面 冷 氣 套 房, 配 有 網 路, 並 實 施 勞 作 教 育 ; 進 修 部 新 生 就 讀 本 項 招 生 各 系 學 生 未 安 排 學 校 宿 舍, 請 學 生 自 行 安 排 住 宿 或 來 電 本 校 住 宿 輔 導 組 ( 分 機 1361 莊 小 姐 ) 洽 詢 六 建 議 行 動 不 便 機 能 障 礙 及 患 有 隱 性 疾 病 ( 如 癲 癇 等 ) 及 患 有 法 定 傳 染 疾 病 者, 慎 重 考 慮 就 讀 本 校 之 適 宜 性,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學 習 及 就 業 七 同 等 學 力 所 述 之 技 術 士 證 係 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所 發 之 技 術 士 證 ; 所 稱 相 當 於 甲 級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係 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所 發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其 技 能 檢 定 及 格 之 程 度, 依 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之 規 定 相 當 於 甲 級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八 考 試 院 專 技 人 員 普 考 及 格 滿 4 年, 不 得 比 照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書 資 格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滿 四 年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名 二 技 九 本 會 對 於 考 生 資 料 之 蒐 集 及 處 理, 係 為 報 名 成 績 計 算 及 報 到 等 招 生 作 業 必 要 程 序, 資 料 使 用 期 間 自 考 生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至 報 到 註 冊 作 業 止, 相 關 資 料 並 由 本 會 保 存 一 年 後 銷 毀, 但 若 有 考 生 提 出 申 訴 者, 並 延 長 保 存 至 考 生 申 訴 作 業 完 成 後 進 行 銷 毀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之 考 生, 即 同 意 本 會 對 於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類 別 使 用 範 圍 方 式 目 的 對 象 及 使 用 期 間 等 相 關 規 範, 並 同 意 本 會 對 於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進 行 蒐 集 或 處 理 十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 如 颱 風 警 報 或 發 生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等 ) 無 法 如 期 舉 行 面 試 時, 本 校 將 於 面 試 前 公 告 於 本 校 首 頁 及 招 生 資 訊 網 延 期 舉 行 之 相 關 事 宜, 請 考 生 留 意 如 因 上 述 情 事 酌 情 調 整 招 生 日 程 表, 不 受 理 考 生 申 訴 十 一 本 簡 章 若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處 理 12

16 附 件 一 日 間 部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查 詢 編 號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考 試 入 場 證 號 碼 : 姓 名 : 學 程 別 : 電 話 : 傳 真 :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處 理 結 果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成 績 面 試 成 績 本 申 請 計 複 查 科, 每 科 複 查 費 新 台 幣 伍 拾 元, 計 新 台 幣 元 注 意 事 項 : 一 複 查 僅 就 成 績 核 計 辦 理 查 核,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評 閱, 亦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甄 選 委 員 之 姓 名 或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二 考 試 入 場 證 號 碼 應 填 寫 清 楚 正 確, 查 詢 編 號 及 處 理 結 果, 考 生 不 必 填 寫 三 複 查 方 式 及 截 止 日 期 : 自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至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12:00 止, 請 填 妥 本 申 請 表 格 並 附 複 查 費 用 每 項 新 台 幣 50 元 ( 請 至 郵 局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受 款 人 :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先 傳 真 至 (07) , 同 時 來 電 確 認 ; 隨 即 再 以 限 時 掛 號 一 併 郵 寄 至 :81271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 收 四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以 一 次 為 限 五 本 校 以 寄 發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單, 請 至 個 人 信 箱 收 件 黏 貼 郵 政 匯 票 影 本 在 此

17 附 件 二 日 間 部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考 生 申 訴 書 申 訴 日 期 : 年 月 日 申 訴 考 生 考 試 入 場 證 號 碼 : 申 訴 人 姓 名 : 申 訴 人 聯 絡 地 址 : 連 絡 電 話 : ( 日 ) ( 夜 ) ( 手 機 ) 一 申 訴 事 件 : 二 希 望 獲 得 補 救 之 措 施 : ( 本 表 如 不 敷 填 寫, 可 自 行 影 印 加 頁 ) 14

18 附 件 三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日 間 部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證 明 書 報 名 序 號 考 生 姓 名 報 考 系 別 考 生 電 話 就 讀 學 校 學 校 年 制 科 組 原 因 無 法 如 期 取 得 學 歷 ( 力 ) 證 件 原 因 : 1. 須 參 加 暑 修 2. 學 位 ( 畢 業 ) 證 書 驗 印 中 3. 其 他 ( 請 詳 列 原 因 ): 證 明 1. 考 生 參 加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因 上 述 原 因, 未 能 於 報 名 時 繳 驗 學 歷 ( 力 ) 證 件, 本 證 明 書 內 容 闡 述 本 人 已 詳 閱 貴 會 簡 章 相 關 規 定, 請 准 予 暫 依 應 屆 畢 業 生 資 格 報 名 本 人 於 錄 取 報 到 時, 若 未 能 依 規 定 繳 交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請 自 願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2. 本 證 明 書 僅 提 供 參 加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報 名 時 使 用, 不 做 其 他 用 途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請 擇 一 繳 交 下 列 文 件, 並 連 同 本 證 明 書 檢 附 於 資 料 袋 中 : 1. 學 生 證 正 反 影 本 ( 須 加 蓋 104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註 冊 章 及 教 務 單 位 戳 章 ) 2. 在 學 證 明 書 此 致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月 日 考 生 簽 名 : 15

19 附 件 四 現 役 軍 人 單 位 主 管 准 予 報 名 同 意 書 ( 服 務 單 位 全 銜 ) 同 意 書 同 意 本 單 位 ( 官 階 姓 名 ) 乙 員 報 名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此 致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主 管 職 稱 ( 主 管 簽 章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6

20 附 件 五 本 校 路 線 圖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h t t p : / / e x a m. n k u h t. e d u. t w 自 行 開 車 從 高 速 公 路 : 高 速 公 路 88 快 速 道 路 鳳 山 交 流 道 往 小 港 方 向 過 埤 路 高 鳳 路 營 口 路 ( 左 轉 ) 松 和 路 本 校 ( 下 88 快 速 道 路 至 本 校 約 10 分 鐘 ) 自 行 開 車 從 火 車 站 : 由 火 車 站 中 山 路 宏 平 路 高 松 路 營 口 路 ( 左 轉 ) 松 和 路 ( 自 行 開 車 至 本 校 約 50 分 鐘 ) 搭 火 車 : 從 高 雄 火 車 站 轉 搭 69 號 公 車, 由 火 車 站 出 發 約 50 分 達 本 校 大 門 邊 博 學 路 口 約 30 分 一 班 車 次 搭 飛 機 : 從 高 雄 小 港 機 場 搭 計 程 車 車 程 約 8 分 鐘 抵 達 本 校 搭 捷 運 : 至 小 港 站 4 號 出 口 下, 再 轉 搭 紅 1 線 捷 運 接 駁 車 至 本 校 校 門 口 ; 每 日 上 午 6 點 開 車, 末 班 車 為 晚 上 1 1 : 3 0 分, 每 分 鐘 一 班 各 項 交 通 工 具 到 達 本 校 時 間, 僅 供 參 考, 如 遇 交 通 擁 擠 時 段 則 會 有 所 誤 差 本 校 地 址 :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本 校 電 話 : 分 機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21 年 贵 州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1 年, 贵 州 省 克 服 了 特 大 旱 灾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实 现 了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基 本 完 成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任 务, 全 省 经 济 在 加 快 发 展 中 提 高 了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9.12) 決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簡 章 壹 考 作 業 說 明 類 別 說 明 事 考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方 式 務 階 段 1.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具 有 學 士 學 位 ( 含 104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 或 具 有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附 錄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98?????M?Z???u?Z_???i??_

98?????M?Z???u?Z_???i??_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6 日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98 年 度 產 業 研 發 碩 士 專 班 秋 季 班 招 生 簡 章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1 日 台 技 ( 二 ) 字 第 0980020798H 號 函 核 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製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履歷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 新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104 年 度 儲 備 約 僱 稽 查 員 公 開 招 考 簡 章 一 網 路 報 名 及 繳 費 : 104 年 6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起 至 104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止 二 筆 試 時 間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 期 六 ) 三 口 試 時 間 :104 年 7 月 26 日 ( 星 期 日 ) 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270\352\256\306\263B\262z\254\354\275\322\265{\244\342\245U.doc)

(Microsoft Word \270\352\256\306\263B\262z\254\354\275\322\265{\244\342\245U.doc) 私 立 莊 敬 高 職 資 料 處 理 科 課 程 手 冊 壹 群 科 簡 介 一 職 業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職 業 學 校 以 教 導 專 業 知 能 涵 養 職 業 道 德 培 育 實 用 技 術 人 才, 並 奠 定 其 生 涯 發 展 之 基 礎 為 目 的, 為 實 現 此 一 目 的, 須 輔 導 學 生 達 到 下 列 目 標 : ( 一 ) 充 實 專 業 知 能, 培 育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試 名 額 公 告 日 期...6 捌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及 通 知......6 玖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 施政綱領 - 第三章 扶貧及為弱勢社群提供支援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 施政綱領 - 第三章 扶貧及為弱勢社群提供支援 2013 2013 2009 104 100201397 16.0% 14.5% 2013 50 51 (a) 2015 80 2015/16 (b) 2015 52 (a) (b) 2015 53 (c) 54 55 (a) ( ) (b) 2014-15 56 (c) 57 (d) (e) 58 (a) (b) 2014/15 59 2014/15 15,000 6 12 (c) 2014-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BB0B2C8ABD3EBB7C5C9E4D0D4CEDBC8BEB7C0D6CEA1B0CAAEB6FECEE5A1B1B9E6BBAEBCB032303230C4EAD4B6BEB0C4BFB1E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BB0B2C8ABD3EBB7C5C9E4D0D4CEDBC8BEB7C0D6CEA1B0CAAEB6FECEE5A1B1B9E6BBAEBCB032303230C4EAD4B6BEB0C4BFB1EA2E646F63> 核 安 全 与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及 2020 年 远 景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部 (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局 目 录 前 言... 1 一 现 状 与 形 势... 2 ( 一 ) 核 安 全 与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2 ( 二 ) 核

More information

<4F4BBEFAA576A470BBA15FC160AAED313034303833312E786C73>

<4F4BBEFAA576A470BBA15FC160AAED313034303833312E786C73> 1 秦 相 李 斯 錢 寧 著 083.62/8676 2 串 場 河 傳 梅 遜 083.62/8676p.1 3 武 則 天 與 狄 仁 傑 陳 虹 083.65/8876 4 予 人 好 印 象 的 我 表 現 法 高 陽 堂 192/8365 5 后 羿 與 嫦 娥 南 宮 搏 282/8533 6 八 仙 傳 奇 畢 珍 539.52/866 7 中 國 歷 史 年 表 柏 楊 602/846v.2

More information

辽宁铁~1

辽宁铁~1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 ) 辽 宁 铁 道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一 年 学 校 总 体 工 作 思 路 和 重 点 任 务 ( 一 ) 工 作 总 体 思 路 ( 二 )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二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与 成 效 ( 一 ) 稳 步 推 进 常 规 教 学 工 作 ( 二 ) 逐 步 深 化 教 学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壹、學校背景

壹、學校背景 協 志 高 職 104 學 年 度 綜 合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計 畫 手 冊 嘉 義 縣 私 立 協 志 高 職 綜 合 高 中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課 程 計 畫 手 冊 核 准 文 號 :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40034301 號 夢 想 貣 飛!! 我 的 精 采, 由 我 決 定! 協 志 高 職 104 學 年 度 綜 合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輔 導 手 冊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十).doc

游戏攻略大全(十).doc ... 11 :... 11 :...14 :...18...24 II...32...38 2...45 2...53 2...59...64...65...78...96... 119... 128 7... 144 7... 154... 157 2... 169... 176... 182 I -... 188 II 1 4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 14

More information

I

I 717 60 06-2664911 16021604 06-2667231 06-2667307 http://www.chna.edu.tw I ... 1... 1... 1... 1... 2... 3... 3... 4... 5... 5...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海底捞你学不会

海底捞你学不会 ... 1... 1... 2... 4... 6... 8... 9... 11... 13... 15... 16... 18... 20... 21... 23... 25... 26... 29... 30... 31... 33... 35... 37... 38... 40 I ... 42... 43... 45... 47... 49... 50... 52... 54... 55...

More information

YEN/MIAO CHING MS 27FEB DEL HKG

YEN/MIAO CHING MS 27FEB DEL HKG 目 錄 序 1 噶 當 派 格 西 博 多 瓦 傳 記 2 禮 讚 ---- 博 朵 瓦 格 西 喻 法 度 群 生 4 共 下 士 道 法 8 一 歸 依 有 四 十 喻, 順 喻 二 十 四, 逆 喻 十 六 8 二 暇 滿 難 得 有 二 十 七 喻, 順 喻 十 一, 逆 喻 十 六 28 三 死 無 常 有 五 十 五 喻, 順 喻 三 十 九, 逆 喻 十 六 39 四 業 因 果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文本.docx

Microsoft Word - 02文本.docx (2011-2015 年 )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则... 2 第 二 章 规 划 目 标 与 原 则... 5 第 一 节 规 划 目 标... 5 第 二 节 规 划 原 则... 7 第 三 章 绿 道 网 布 局 规 划... 10 第 一 节 绿 道 线 网 布 局... 10 第 二 节 绿 化 缓 冲 区 及 城 际 交 界 面 布 局... 18 第 四 章 绿

More information

...1...5...10...13...16...18...21...24...25...30...34...38...41...42...44...46...49...53...57...64...66...71...73...76 I ...79...82...83...84...86...88...93...94...96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More information

案件

案件 ...1...3...6... 11...13...15...18...22...27...29...31...32...44...58 I ...74...77...80... 102... 106... 109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More information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課 題 學 習 指 引 : A. 思 考 課 題 有 人 說,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的 分 水 嶺, 你 同 意 嗎? B. 思 考 方 向 滿 清 政 府 的 管 治 威 信 思 考 是 否 已 不 信 任 滿 清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課 題 學 習 指 引 : A. 思 考 課 題 有 人 說,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的 分 水 嶺, 你 同 意 嗎? B. 思 考 方 向 滿 清 政 府 的 管 治 威 信 思 考 是 否 已 不 信 任 滿 清 庚 子 拳 變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關 係 ) 中 學 三 年 級 課 程 綱 要 (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中 國 歷 史 科 中 一 至 中 三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1997) 課 題 庚 子 拳 變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建 議 節 教 學 要 點 數 2 1. 認 識 義 和 團 事 件 的 始 末 和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的 結 果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一百五十五).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一百五十五).doc ......... 1995................. ( )... I .................................... ( )............ ( )... II 1992 9 40 150 40 10 183 36917 56042 150 1988 1988 5 1 85 3111 35% 2.3 17 5 4 1989 84.38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三十四).doc

游戏攻略大全(三十四).doc I...1 2----...1...14...15...18...30...39...49...56...62...63...63...72...73...73...73 2...74...74...77...77...78 2...88...89 ...91...96 2-... 112... 112... 117... 139 2... 140... 140 2... 140... 140...

More information

掌握健康 掌握人生

掌握健康  掌握人生 附 錄 B 香 港 目 前 的 醫 療 系 統 引 言 B.1 多 年 來, 香 港 已 建 立 了 一 個 高 效 率 的 醫 療 系 統, 在 促 進 市 民 健 康 方 面 取 得 令 人 稱 羨 的 成 果 以 一 般 用 作 量 度 人 口 健 康 的 指 標, 即 人 口 平 均 壽 命 及 嬰 兒 夭 折 率 計 算, 香 港 均 躋 身 全 球 最 佳 的 地 區 之 一 本 港 醫

More information

草莓实用技术(一)

草莓实用技术(一) I...1...4...7... 11... 11...15...16...18...23...25...32...37...41...44...49...52...56...59...60...64...66...69...71 ...73...76...78...79...82...85...87...89...9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襪子流浪記】.docx

Microsoft Word - 【襪子流浪記】.docx 2010 年 兒 童 藝 術 節 - 劇 本 創 作 優 選 作 品 襪 子 流 浪 記 劇 本 大 綱 在 襪 子 王 國 裡, 每 一 個 人 出 生 都 是 雙 胞 胎, 而 且 能 夠 被 主 人 穿 愈 多 次, 就 代 表 成 就 地 位 愈 高 剛 出 社 會 的 多 功 能 襪 這 兩 兄 弟, 哥 哥 是 充 滿 自 信 但 個 性 驕 傲 的 人, 弟 弟 是 個 沒 主 見 但

More information

钓鱼技巧_二_.doc

钓鱼技巧_二_.doc I...1...9...15...20...21...22...25...27...34...39...41 ---...45 --...46...50...52...53...53...56...66...75...76...79...80...84 ...92...93...95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动物的智慧(五)

动物的智慧(五) I...1...3...4...6...8... 11...12...15...16...18...21...24...27...29...32...33...34...35...36...38...39...46...47 ...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9...69...73...80...83...84...85...90

More information

学位〔2013〕37号

学位〔2013〕37号 目 录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1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设 置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3 1.1 我 国 现 代 农 业 发 展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3 1.2 广 东 迅 猛 发 展 的 农 业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4 1.3 珠 江 三 角 洲 现 代 都 市 农 业 对 创 新 型 人 才 的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海关法规(七).doc

海关法规(七).doc 109...1 9...9 2003 73...34 2003 63...40 105...69 2003 54...80 109...92...97... 153... 185 ( )... 185... 187... 209 I 2003 54... 255 II 109 1 2 3 4 5 6 7 8 9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More information

健康知识(一)

健康知识(一) I...1...1...2...4...5... 11...14...15...16...20...21...22...26...27...28...32...38...41...42...46...49...51...52 II...54...56...59...61...68...70...71...72...73...74...75...78...79...80 4 3...84...85...87...91...93...95...9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一)

北京(一) ...1... 17... 22... 24... 28... 32... 34... 35... 45... 55... 66... 70.. 88... 98... 99... 106 I ...112... 120... 168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More information

穨ecr6_c_2.PDF

穨ecr6_c_2.PDF 2 ( ) 2. 40 000 20 3 3. 120 155 38 4. 5. 6. 4 7. 8. 9. 10. 5 11. 12. 13. 6 14. 15. 16. 7 17. 8 18. 10 000 D E 19. 9 20. 21. 22. I 10 23. II 24. ( ) ( ) ( ) ( ) ( ) ( ) 4.0 5.2 4.0 5.2 18.4 (N#) 2.0 2.0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九).doc

园林植物卷(九).doc I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More information

城市园林(上).doc

城市园林(上).doc ...1...10...12...15...26...29...32...34...39...44...45...46...48...83...94... 103... 108... 109... 122... 124... 126... 132... 134 I ... 138... 145... 147... 148... 148... 158... 165... 168... 168... 172...

More information

家装知识(四)

家装知识(四) ...1...1...6...9... 11...13...16...21...24...29...32...34...38...41...43...44...46...46...48...54...55...58...59 I ...61...64...74...76...78...79...80...81...82...82...83...84...84...85...86...87...89...90...91...92...96...

More information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I...1...3...4...6...7...9... 11...15...18...20...22...31...33...35...37...38...40...41...44...47...48...50...53...59 ...63...67...70...72...76...78...81...82...83...85...88...89...91...92...95...97...98

More information

认识植物(一)

认识植物(一) ...1...2...3...7...12...20...36...41...42...44...45...47...53...57...65...66...67...71...72...73 I ...74...75...77...78...79...79...8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More information

蟹的养殖技术(一)

蟹的养殖技术(一) ...1...2...4...8...10...14...17...19...21...25...27...29...37...39...49...52...54.....57...62 I ...64...65...66....68...70...76...78...80...82...83...87...90...97...98... 101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药用植物种植技术(二)

药用植物种植技术(二) I...1...2...4...5...7...9...17...22...26...34...38...42...44...49...51...55...58...61...64...68...72...75...79...80...83 ...84...86...88...91...93...94...97... 100... 105... 109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

特种养殖实用技术(七)

特种养殖实用技术(七) ...1...8...9...14...17...20...21...24...26...27...31...34...35...43...46...49...51...53...56 I ...59...62...66...68...70...71...74...75...77...80...83...91...95...98... 10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三).doc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三).doc I ...1...2 >...3...5...6...7...8...9...10... 11...51...58...63 2...71 3...72...73...92...99... 114... 115 II... 129 2... 157... 165 II 1 2 3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十八)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十八) I 8.................................... 23.....?.................. ................................. 2... 61 15......... II 8 23 ? 2

More information

外科疾病诊治(三)

外科疾病诊治(三) ...1...3...6...9...13...23...54...58...60...68...71...72...73...78...83...89...92...94...97... 104... 109...111 I ... 114... 117... 119... 122... 126... 128... 129... 132... 136... 141... 145... 147...

More information

动物杂谈_三_.doc

动物杂谈_三_.doc I...1...2...5...7...9...12...15...16...17...20 --...22 --...25...26...30...32...34...36 --...41...46...47...49...52...55...57 ...58...60...62...63...65...69...72...75...81...84...87...89...90...93 --...95...99

More information

(3) (4) (1) (2) (d) V-2

(3) (4) (1) (2) (d) V-2 (a) (b) 10% 30% 10% (c) (1) (2) V-1 (3) (4) (1) (2) (d) V-2 (1) (2) (e) V-3 (f) V-4 (g) (h) 9 3 V-5 7 (1) (2) V-6 (3) 3 (4) 3 (5) (6) (7) (8) (9) (10) (i) (d) (e) V-7 (1) (2) (3) (4) (5) (6) (7) (8) V-8

More information

外科疾病诊治(十九)

外科疾病诊治(十九) ...1...12...34...38...43...48...54...59...76...80...81...84...89...96... 108... 117... 123... 126 I ... 132... 134... 138... 144... 150... 168... 178... 182... 185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一百四十八)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一百四十八) I................................................ ............ 2004......... II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 () 300-400 () 4 5 1-2 3-5 10 99 ... 2050 2001 1 9 2000 2001 2000 2000 18

More information

外科疾病诊治(五)

外科疾病诊治(五) ...1...10...17...20...23...24...27...29...31...39...42...49...54...58...60...69...72...75...81...84...87...88 I ...91...92...95... 107... 122... 133... 135... 142... 144... 149... 151... 154... 157...

More information

案件

案件 ...1...3...6... 11...13...15...18...22...27...29...31...32...44...58 I ...74...77...80... 102... 106... 109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More information

养虾小常识_二_.doc

养虾小常识_二_.doc I...1...7...9...13...15...17...22...25...29...31...33...37...40...45...47...49...52...55...57...63...64...68...69...72 ...73...74...75...77...80...88...91...93...94...98... 10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

养虾小常识_三_.doc

养虾小常识_三_.doc I...1...5...9... 11...14...17...23...24...28...28...32...35...38...41...45...50...51...54...64...68...71...72...79...81 ...83...84...87...89...90...92...94... 100... 102... 107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

铁路管理规程(三)

铁路管理规程(三) ( 20 010010) 7871092 32 130 2004 12 1 2004 12 1 11 000 396.00 ( 19.80 ) ...1.8...13...26...30...33 39...42...48...52...58 14526...62...63 2001 2005...70...82...85 I ...93...95... 100 ( )... 103... 110...

More information

1 1 2 3 i 4 ii 1 1 2 3 4 2 5 200,000 180,000 184,530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2003 8 54,707 42,816 143,550 89,057 82,461 130,078 172,048 40,000 20,000 11,712 27,570 24,326 46,808

More information

外科疾病诊治(二十七)

外科疾病诊治(二十七) ...1...12...19...32...41 -...50...56...64...67...84...90...98... 100... 135... 140... 143... 145... 148 I ... 152... 167... 178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生活习俗

第四章  生活习俗 4023 20 30 50 60 70 80-90 80 1 70 80 90 60-70 80 4024 80 ii 3 3 3 80 80 60 80 3 4025 70 80 1 2000 36 3 80 1 2 20 60-70 80 I 80 120160 3 4 6-7 2 100 100 2 1 2 2 100 3 1 3 2 10 8 80 8 10 4026 80 20 50 6070

More information

铁路管理规程(五)

铁路管理规程(五) ( 20 010010) 7871092 32 130 2004 12 1 2004 12 1 11 000 396.00 ( 19.80 ) ...1...9...16...34...44...50...70...74...91...93...98... 105... 112... 119... 156... 182... 185... 191 I ... 202... 206 II 1 2 3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十三).doc

园林植物卷(十三).doc I II 1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More information

特种植物种植技术(二)

特种植物种植技术(二) ...1...3...6... 11...15...18...19...32...36...39...43...44...45...50...61...62...64...67...69 I ...71...74...79...81...87...92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More information

铁路运输(二)

铁路运输(二) ( 20 010010) 7871092 32 130 2004 12 1 2004 12 1 11 000 396.00 ( 19.80 ) ...1...20...26...36...36...42...47...48...52...63...72...81...88...89 I ...99... 108... 122... 124... 149... 155... 160... 163...

More information

苗木的种植_三_.doc

苗木的种植_三_.doc I...1...4...5...7...10...18...20...23...26...28...30...37...41...44...49...58...60...62...68...70...72...74...75...81 ...83...88...90...96... 100... 103... 105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More information

20 1 20 20 2008 12 2019 1 2 1038,358 2009 2010 2012110,00013,000 200420082020 120,000 50,000 500,000 90% 2002 9 2007 4 2008 1 2008 4 2008 6 2008 8 2010 1 3 2008 12 31 28.7 2009 12 31104.72010 10 31 165.0

More information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I...1...3...4...6...7...9... 11...15...18...20...22...31...33...35...37...38...40...41...44...47...48...50...53...59 ...63...67...70...72...76...78...81...82...83...85...88...89...91...92...95...97...98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三)

北京(三) ...1... 82... 86... 87... 96... 103... 106... 120... 141... 144... 146... 153... 153... 153... 157... 161... 168... 173 I ... 181... 182... 19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More information

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PDF

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PDF 2 3 4 5 6 7 8 9 10 11 2 12 2003 5 31, 2003 13 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89,182 82,443 119,883,521 6,292,074 188,191 34,620,085 4,384,885 7,848,308 204,809,434 1,609,380 76,957 11,379,756 12,375,521

More information

育 部 分 則 由 陳 淑 貞 委 員 及 李 兆 環 委 員 共 同 執 行, 在 此 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及 學 者 專 家 之 參 與 二 目 前 評 論 報 告 初 稿 之 架 構 區 分 為 對 政 府 機 關 回 應 意 見 之 觀 察 優 點 及 待 改 進 事 項, 以 及

育 部 分 則 由 陳 淑 貞 委 員 及 李 兆 環 委 員 共 同 執 行, 在 此 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及 學 者 專 家 之 參 與 二 目 前 評 論 報 告 初 稿 之 架 構 區 分 為 對 政 府 機 關 回 應 意 見 之 觀 察 優 點 及 待 改 進 事 項, 以 及 總 統 府 人 權 諮 詢 委 員 會 教 育 訓 練 小 組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30 分 地 點 : 法 務 部 4 樓 401 會 議 室 主 席 : 黃 委 員 默 記 錄 : 劉 庭 妤 出 席 人 員 : 王 委 員 幼 玲 李 委 員 念 祖 韋 委 員 薇 張 委 員 玨 ( 以 上 依 姓 氏 筆

More information

附 : 初 中 组 一 等 奖 (31 个 ): 天 河 外 国 语 学 校 中 山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番 禺 区 大 石 富 丽 中 学 广 东 实 验 中 学 附 属 天 河 学 校 花 都 区 实 验 中 学 增 城 区 凤 凰 城 中 英 文 学 校 广 州 市 执 信 中 学 花 都

附 : 初 中 组 一 等 奖 (31 个 ): 天 河 外 国 语 学 校 中 山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番 禺 区 大 石 富 丽 中 学 广 东 实 验 中 学 附 属 天 河 学 校 花 都 区 实 验 中 学 增 城 区 凤 凰 城 中 英 文 学 校 广 州 市 执 信 中 学 花 都 关 于 2016 年 中 学 生 时 事 政 策 学 习 与 评 价 活 动 结 果 的 公 示 由 广 州 市 教 育 研 究 院 主 办, 广 州 市 中 学 政 治 教 学 研 究 会 承 办 的 2016 年 中 学 生 时 事 政 策 学 习 与 评 价 活 动 与 2016 年 4 月 9 日 上 午 在 全 市 11 个 区 的 分 赛 场 同 时 进 行 全 市 有 初 中 311

More information

58,602 102,769 51,911 74,666 35,304 139,450 145,817 316,885 5 278,277 6 1.60 2.81 1.60 2.81 2

58,602 102,769 51,911 74,666 35,304 139,450 145,817 316,885 5 278,277 6 1.60 2.81 1.60 2.81 2 119 2 9,992,147 7,489,404 (8,273,084) (6,216,323) 1,719,063 1,273,081 172,577 269,019 (265,029) (296,214) (552,162) (488,464) (130,880) (80,830) 105 513,202 (367,421) (476,205) (2,962) (6,628) (10,827)

More information

保 险 公 司 金 富 月 盈 两 产 全 品 保 名 险 称 ( 分 红 型 ) 产 分 品 红 类 型 缴 费 年 类 缴 型 缴 10 费 年 期 缴 限 保 险 期 限 ( 年 ) 聚 富 2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趸 缴 趸 缴 6 年 龙 享 安 康 重 疾

保 险 公 司 金 富 月 盈 两 产 全 品 保 名 险 称 ( 分 红 型 ) 产 分 品 红 类 型 缴 费 年 类 缴 型 缴 10 费 年 期 缴 限 保 险 期 限 ( 年 ) 聚 富 2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趸 缴 趸 缴 6 年 龙 享 安 康 重 疾 安 邦 共 赢 2 号 投 资 型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财 险 趸 缴 趸 缴 4 年 5 年 安 邦 共 赢 3 号 投 资 型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财 险 趸 缴 趸 缴 安 邦 人 寿 安 邦 长 寿 稳 赢 保 险 计 划 安 邦 人 寿 安 邦 盛 世 9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3 8 年 安 邦 人 寿 盛 世 3 号 万 能 险 北 大 方 正 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民萬歲_宋玉雯.docx

Microsoft Word - 人民萬歲_宋玉雯.docx 人 民 萬 歲 路 翎 作 品 中 工 人 形 象 的 變 化 宋 玉 雯 非 常 草 稿, 請 勿 引 用 摘 要 1955 年 因 胡 風 案 繫 獄 關 押 多 年 的 路 翎, 作 品 主 要 發 表 於 1940 和 1950 年 代, 他 特 別 關 切 戰 亂 與 城 鄉 變 動 中 流 徙 的 流 浪 漢 與 工 農, 多 數 小 說 專 注 於 描 繪 底 層 人 民 的 生 存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8 19 2008 3+2 2005 35 2008 3+2 2008 3+2 2 3 1 17 2312 2008 2008 13 2008 6 2007 6 3+2 2 1 1 1 31 4 20 2008 2008 1 2008 3 2+1 2 150 1 2 300 600 2 150 300 3 150 150 300 1 2008 6 14 15 14 15 9:00 11:30

More information

880041_C_Unique_REDACTED_.indb

880041_C_Unique_REDACTED_.indb 2016 3 31 2016 7 31 100% A B C A B 2016 12 31 C2018 28 2016 3 31 2016 7 31 86.1 65.0 31.6 25.4 26.0 9.5 29.4% 39.9% 30.0% 13.8 14.7 3.7 16.0% 22.6% 11.8% 29 12 30 2016 3 31 2016 7 31 14 31 (i) (ii) 32

More information

(1) (2) (3) 80% 1. 49% 51%

(1) (2) (3) 80% 1. 49% 51% ( ) 1103 * - 1 - (1) (2) (3) 80% 1. 49% 51% 2. 3. - 2 - (i) (ii) 100% 80% (2) (2) (1) (1) 49% 51% (1) (2) (3) (1) 10,000,000 (i) 4,900,00049% (ii) 5,100,000 51% - 3 - (2) (3) - 4 - (1) (2) (3) 5% - 5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A57C5F313033BEC7A67EABD7A655BEC7A874C2E0A874C2B2B3B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A57C5F313033BEC7A67EABD7A655BEC7A874C2E0A874C2B2B3B9>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學 生 轉 系 考 試 簡 章 依 102.02.22 102 學 年 度 學 生 轉 系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招 生 通 訊 信 箱 : 高 雄 郵 政 第 72-100 信 箱 電 話 :07-3234133 07-3234135 報 名 網 頁 :https://enr.kmu.edu.tw E-mail:enr@km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八十九學年度中臺醫護技術學院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八十九學年度中臺醫護技術學院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依 據 教 育 部 103 年 2 月 27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技 ( 四 ) 字 第 1030022763 號 函 核 准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招 收 轉 學 生 規 定 訂 定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招 收 轉 學 生 委 員 會 印 製 地 址 : 宜 蘭 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總則_part 1_.doc

Microsoft Word - 7、總則_part 1_.doc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壹 招 生 類 別 及 報 考 資 格 一 一 般 研 究 生 ( 一 )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 含 應 屆 畢 業 或 符 合 提 前 畢 業 標 準 ),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More information

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通信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doc

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通信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doc I...1...16...24 ( )...33...44...50...57...62...63...69...78...81...88...90...93...96 ( )..97 ( )... 104 ( )...111 ... 113... 114... 118... 121... 127... 132 2004... 136... 139... 144... 155. 162... 169...

More information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自助银行网点的选址方法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在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 以及银行业全球化的大背 刘镭彦 应有独立设备维护区 ( 加钞间 ) 景下 银行业的竞争已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质量上 自助银 按自助设备的维护方式 可分为用墙体分隔出独立 行网点 ( 以下简称 自助网点 ) 设置作为银行业营销渠 设备维护区的穿墙式和与安装场地共享设备维护区的大 道建设和营业终端的布局方式之一 正是顺应这种潮流的 堂式 产物

More information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土 庫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地 點 :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 鎮 市 區 ) 土 庫 社 區 申 請 單 位 :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土 庫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3 月 14 日 目 錄 竹 塘 鄉 土 庫 社 區 再 生 計 畫 第 1 章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1 1-1 農 村 社 區 名 稱 :... 1 1-2 申 請 組 織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 傳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4.11.12)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523 傳 真 :(02)28809774 一 律 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3B1D0BAC2C2B2B3B9AFF3AED7205FB3AFAED6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3B1D0BAC2C2B2B3B9AFF3AED7205FB3AFAED65F2E646F63>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暨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05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師 ( 代 理 )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育 部 頒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26 條 第 1 款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2 條 第 1 款 及 臺 北 市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More information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 - 目 录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三 章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 - 第 四 章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 第 五 章 董 ( 理 ) 事 会 报 告...-8-

More information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 立 新 竹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貳 甄 選 科 別 及 需 用 名 額 : 計 7 科, 共

More information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大 葉 大 學 2015 年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培 訓 班 ( 第 八 期 ) 招 生 簡 章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活 動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主 辦 單 位 : 大 葉 大 學 教 育 專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三 開 設 班 別 :2015 年 中

More information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編 印 單 位 :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地 址 : 24301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電 話 :(02)2908-9899 分 機 4202 ~ 4205 專 線 : ( 02 ) 2901-0900 ; 2903-2007 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清 華 盃 全 國 高 中 化 學 能 力 競 賽 Q&A 一 報 名 相 關 問 題 Q1: 我 好 擔 心 報 名 額 滿, 活 動 到 底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報 名? A: 往 年 化 學 競 賽 報 名 約 在 8/30~9/18 之 間, 主 辦 單 位 會 盡 量 選 在 開 學 那 週 開 放 報 名, 依 照 過 往 經 驗 ( 大 概 十 天 便 會 額 滿 ), 去 年 (101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