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A7DAB0EA A67EA8BEA8EEA448A466B363B942A6A8AEC4B3F8A769A4A4A4E5AAA95FB2CEAD70B8EAB054B0CF2DA7EF706466C0C95F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7DAB0EA32303039A67EA8BEA8EEA448A466B363B942A6A8AEC4B3F8A769A4A4A4E5AAA95FB2CEAD70B8EAB054B0CF2DA7EF706466C0C95F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我 國 2009 年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成 效 報 告 2010 年 3 月 31 日

2 目 錄 壹 前 言 貳 成 效 摘 要 參 2009 年 辦 理 情 形 及 成 效 一 制 定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二 積 極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犯 罪 三 加 強 保 護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四 積 極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 五 加 強 國 際 交 流 與 合 作 肆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一 查 緝 面 二 保 護 面 三 預 防 面 伍 結 語

3 壹 前 言 在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台 灣 與 國 際 社 會 互 動 頻 繁 互 賴 日 深, 隨 著 經 濟 活 動 的 深 化, 人 口 移 動 的 數 量 與 速 度, 均 較 以 往 更 多, 外 籍 人 士 來 台 活 動 主 要 為 商 務 觀 光 就 學 就 業 甚 至 結 婚 移 民, 為 強 化 國 境 管 理, 雖 已 採 取 適 當 的 管 制 措 施, 但 仍 為 東 南 亞 地 區 色 情 和 勞 動 人 口 的 輸 入 及 轉 運 地, 目 前 人 口 販 運 問 題 主 要 為 性 剝 削 及 勞 力 剝 削 人 口 販 運 是 嚴 重 危 害 人 權 之 犯 行, 世 界 各 國 均 極 為 重 視 並 持 續 推 動 相 關 防 制 工 作, 基 於 保 障 人 權, 並 展 現 打 擊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之 決 心, 我 國 於 2006 年 11 月 頒 布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行 動 計 畫, 並 於 2007 年 成 立 跨 部 會 行 政 院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協 調 會 報 作 為 聯 繫 平 台, 整 合 各 部 會 資 源, 另 核 定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執 行 計 畫 ( 年 ), 編 列 新 台 幣 4.9 億 元 預 算, 以 期 達 成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各 項 執 行 目 標, 落 實 人 權 保 障 2

4 貳 成 效 摘 要 我 國 為 推 動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行 政 院 於 2006 年 11 月 頒 布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查 緝 起 訴 保 護 預 防 三 大 面 向 研 訂 具 體 措 施, 動 員 各 部 會 力 量 全 力 執 行 而 為 具 體 落 實 本 項 工 作, 並 於 2007 年 1 月 成 立 行 政 院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協 調 會 報, 每 2 個 月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以 確 實 追 蹤 管 考 政 府 部 門 對 於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行 動 計 畫 相 關 措 施 之 辦 理 情 形 另 核 定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執 行 計 畫 (97-99 年 ), 3 年 總 預 算 約 新 台 幣 4.9 億 元, 以 期 達 成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各 項 執 行 目 標 透 過 協 調 會 報 管 控 機 制, 各 部 會 執 行 成 效 逐 年 提 升 我 國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於 2009 年 1 月 23 日 經 總 統 公 布, 並 於 同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該 法 授 權 訂 定 之 法 規 命 令 並 配 合 於 同 日 施 行, 其 訂 有 對 加 害 人 從 重 求 刑 之 刑 事 處 罰 規 定 及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措 施, 對 於 推 動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及 保 護 被 害 人 工 作 有 重 大 助 益 我 國 2009 年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辦 理 成 效, 在 查 緝 起 訴 方 面,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共 計 查 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88 件, 其 中 勞 力 剝 削 46 件 性 剝 削 42 件 ; 各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共 計 起 訴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118 件, 被 告 335 人, 其 中 性 剝 削 案 件 起 訴 83 件 233 人, 勞 力 剝 削 案 件 起 訴 35 件 102 人 在 保 護 面 向, 內 政 部 和 勞 委 會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設 置 19 處 安 置 保 護 處 所,2009 年 計 新 收 安 置 被 害 人 329 名, 並 於 安 置 期 間 提 供 被 害 人 生 活 照 顧 心 理 輔 導 陪 同 就 醫 陪 同 偵 訊 法 律 諮 詢 等 服 務 ; 另 於 司 法 機 關 採 證 完 備 後 協 調 相 關 單 位, 安 排 77 名 被 害 人 返 回 原 籍 國 此 外, 統 計 自 2009 年 6 月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內 政 部 已 同 意 核 發 185 件 臨 時 停 留 許 可 證, 勞 委 會 已 同 意 核 發 193 件 工 作 許 可 予 被 害 人 3

5 在 預 防 面 向, 首 先, 整 合 各 部 會 及 民 間 資 源,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宣 導 國 人 對 於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之 認 識 瞭 解, 並 強 化 外 來 人 口 對 其 權 益 之 認 知 ; 其 次, 為 提 升 實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及 辦 案 能 力, 內 政 部 辦 理 2 場 次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保 護 實 務 國 際 工 作 坊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國 際 工 作 坊 及 研 討 會 各 1 場 次, 而 各 部 會 則 分 別 於 專 業 領 域 訓 練 中 安 排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課 程 在 保 護 外 籍 勞 工 服 務 措 施 方 面, 勞 委 會 藉 由 直 接 聘 僱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之 服 務, 避 免 外 籍 勞 工 遭 仲 介 剝 削 並 降 低 外 勞 仲 介 費 用 負 擔,2009 年 計 服 務 7,357 名 雇 主 辦 理 重 新 招 募 同 一 外 勞, 代 收 及 代 轉 29,970 件 申 請 文 件, 及 提 供 聘 僱 外 籍 勞 工 現 場 及 電 話 諮 詢 服 務 127,512 人 次, 成 效 良 好 另 協 助 外 籍 勞 工 協 調 雇 主 或 仲 介 返 還 積 欠 薪 資 費 用 案 件 計 2,184 件, 共 計 追 回 薪 資 費 用 新 台 幣 1 億 1,829 萬 7,113 元 經 由 協 調 統 合 各 部 會 資 源 及 與 民 間 非 政 府 組 織 團 體 密 切 配 合 全 力 投 入 下, 我 國 對 於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作 為, 已 顯 見 具 體 成 效 4

6 參 2009 年 辦 理 情 形 及 成 效 一 制 定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 一 )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於 2009 年 1 月 23 日 經 總 統 公 布, 並 於 同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該 法 授 權 訂 定 之 法 規 命 令 並 配 合 於 同 日 施 行, 其 訂 有 對 加 害 人 從 重 求 刑 之 刑 事 處 罰 規 定 及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措 施 ( 二 ) 為 更 周 延 與 具 體 的 推 動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及 保 護 被 害 人 工 作, 由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訂 定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施 行 細 則,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及 疑 似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管 理 規 則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停 留 居 留 及 永 久 居 留 專 案 許 可 辦 法, 並 會 同 法 務 部 訂 定 沒 收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所 得 撥 交 及 被 害 人 補 償 辦 法, 另 勞 委 會 訂 定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工 作 許 可 及 管 理 辦 法, 俾 使 法 制 面 更 為 完 備, 並 落 實 人 權 保 障 二 積 極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犯 罪 ( 一 )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績 效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指 定 專 責 單 位 負 責 統 籌 規 劃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之 相 關 勤 業 務, 以 查 緝 非 法 仲 介 外 來 人 口 及 成 員 達 3 人 以 上 之 疑 似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為 主 軸, 動 員 全 體 力 量 加 強 查 緝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2009 年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88 件, 均 已 移 送,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查 緝 案 件 類 型 涉 假 結 婚 件 數 勞 力 剝 削 性 剝 削 案 件 數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件 數 件 數 2008 年 合 計 年 合 計 年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查 緝 績 效 5

7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行 政 院 海 巡 署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 二 )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起 訴 及 判 決 情 形 1 法 務 部 各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指 定 專 責 檢 察 官 偵 辦 人 口 販 運 案 件,2009 年 共 計 起 訴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118 件, 表 列 如 下 : 各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起 訴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情 形 案 件 類 型 年 度 件 數 人 數 勞 力 剝 削 性 剝 削 件 數 人 數 件 數 人 數 註 : 因 自 2007 年 10 月 始 分 類 統 計 案 件 類 型, 故 2008 年 有 12 件 因 係 於 2007 年 10 月 前 移 送 而 未 歸 類 年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判 決 情 形, 表 列 如 下 : 科 刑 六 月 以 逾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五 五 七 七 十 十 十 拘 罰 合 六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五 役 金 月 未 以 未 以 未 以 未 以 未 以 未 以 年 人 數 下 滿 上 滿 上 滿 上 滿 上 滿 上 滿 上 未 年 度 滿 計 我 國 對 於 官 員 官 箴 相 當 重 視, 經 查 法 務 部 ( 調 查 局 局 ) 內 政 部 ( 警 政 署 及 移 民 署 ) 海 巡 署 所 屬 司 法 警 察 人 員 及 勞 委 會 所 屬 勞 政 人 員 於 2009 年 皆 無 官 員 涉 入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被 起 訴 6

8 ( 三 ) 擴 大 查 處 範 圍 1 嚴 密 國 境 線 上 證 照 查 驗 勤 務 加 強 查 緝 大 陸 偷 渡 犯 及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 目 的 為 杜 絕 犯 罪 集 團 利 用 海 空 運 非 法 過 境 轉 機 之 方 式 轉 運 被 害 人, 以 及 運 用 被 害 人 之 弱 勢 處 境 招 收 被 害 人,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移 民 署 及 海 巡 署 2009 年 查 緝 情 形, 表 列 如 下 : 查 緝 項 目 查 獲 成 效 入 出 境 過 境 偽 變 造 及 冒 領 ( 用 ) 98 件 證 照 ( 護 照 簽 證 居 留 證 等 ) 大 陸 偷 渡 犯 246 人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9,998 人 2 加 強 面 談 查 察, 遏 阻 假 結 婚 案 件 : 2009 年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88 件 中, 涉 假 結 婚 案 件 有 26 件, 爰 加 強 面 談 查 察 遏 阻 假 結 婚 案 件 (1) 大 陸 配 偶 :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與 臺 灣 地 區 人 民 結 婚 申 請 來 臺, 依 規 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與 臺 灣 地 區 人 民 均 須 接 受 面 ( 訪 ) 談 在 執 行 臺 灣 配 偶 面 談 時, 若 發 現 有 虛 偽 結 婚 情 事, 除 依 法 移 送 地 檢 署 偵 辦 外, 對 已 入 境 者, 另 結 合 訪 查 作 為, 藉 以 過 濾 婚 姻 真 偽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2009 年 大 陸 配 偶 面 談 案 件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面 談 通 過 件 數 不 通 過 件 數 再 次 面 談 件 數 比 率 (%) 比 率 (%) 比 率 (%) ,492 20,900(69%) 3,724(12%) 5,868(19%) ,708 20,313(71%) 2,865(10%) 5,530(19%) (2) 外 籍 配 偶 : 外 籍 人 士 與 國 人 結 婚 之 面 談, 係 由 外 交 部 於 境 外 實 施, 並 據 以 核 發 居 留 簽 證

9 年 駐 東 南 亞 館 處 辦 理 來 自 越 南 印 尼 泰 國 菲 律 賓 緬 甸 馬 來 西 亞 及 柬 埔 寨 等 國 家 依 親 簽 證, 面 談 人 數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面 談 人 數 通 過 人 數 比 率 (%) 不 通 過 人 數 比 率 (%) ,365 4,861 (66%) 2,504(34%) ,643 3,179 (68%) 1,464(32%) 3 加 強 行 政 查 處 違 法 聘 僱 與 非 法 仲 介 : 目 的 為 避 免 外 籍 勞 工 遭 受 剝 削 之 情 形 發 生, 勞 委 會 統 計 2009 年 查 處 情 形 如 下 : (1) 查 處 違 法 聘 僱 之 類 型 件 數, 表 列 如 下 : 違 法 聘 僱 類 型 罰 鍰 處 廢 止 雇 主 分 件 數 許 可 件 數 非 法 容 留 外 國 人 152 聘 僱 未 經 許 可 或 他 人 申 請 之 外 國 人 582 以 本 人 名 義 聘 僱 外 國 人 為 他 人 工 作 指 派 外 國 人 從 事 許 可 以 外 之 工 作 或 未 經 許 可 變 更 外 國 人 工 作 場 所 410 (2) 查 處 仲 介 違 規 之 類 型 件 數, 表 列 如 下 : 仲 介 違 規 類 型 罰 鍰 處 分 件 數 停 業 處 分 家 數 收 取 規 定 標 準 以 外 費 用 提 供 不 實 資 料 或 健 康 檢 查 檢 體 非 法 媒 介 92 註 1 10 註 1 註 1: 罰 鍰 處 分 對 象 包 含 非 法 媒 介 之 自 然 人 及 公 司 ; 停 業 處 分 對 象 為 公 司 註 2: 意 圖 營 利 而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45 條 規 定, 移 送 司 法 偵 辦 案 件 計 32 件, 2009 年 間 判 刑 確 定 者 共 計 35 件 (3) 行 政 機 關 移 送 司 法 偵 查 案 件 : 2009 年 縣 市 政 府 就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案 件 中, 有 外 籍 勞 工 疑 為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且 加 害 人 涉 及 刑 事 責 任, 主 動 移 送 司 法 機 關 偵 查 計 30 件 8

10 ( 四 ) 特 殊 案 例 報 導 : 案 例 1. 破 獲 我 國 史 上 最 大 跨 國 性 人 蛇 集 團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於 2009 年 6 月 18 日 與 美 國 國 土 安 全 部 (DHS) 共 同 偵 破 以 台 灣 人 士 鄧 及 廖 楊 及 大 陸 人 士 王 等 4 人 為 首 之 跨 國 性 人 蛇 集 團, 自 97 年 起 逾 8 個 月 密 集 的 偵 查 與 約 談, 期 間 不 斷 過 濾 相 關 嫌 犯 入 出 境 紀 錄 刷 卡 訂 位 紀 錄 機 場 監 錄 影 像 紀 錄 護 照 申 請 紀 錄 達 萬 件 以 上, 並 透 過 分 組 密 集 約 談, 釐 清 相 關 案 情, 尤 其 美 國 國 土 安 全 部 (DHS) 提 供 查 獲 相 關 案 件 資 料 及 遣 返 台 灣 交 通 媽 咪 等 資 訊, 終 於 破 獲 此 國 際 性 指 標 案 件, 亦 獲 得 美 國 在 台 協 會 之 高 度 肯 定, 美 國 政 府 更 因 移 民 署 於 偵 辦 過 程 中 發 現 申 辦 美 國 兒 童 簽 證 現 存 漏 洞, 而 於 2009 年 7 月 1 日 起 要 求 未 滿 14 歲 以 下 兒 童 申 請 非 移 民 簽 證 時, 須 父 母 陪 同 面 談, 顯 見 本 案 對 美 國 政 府 執 行 國 家 家 安 全 管 制 之 重 大 且 深 遠 之 影 響 9

11 案 例 年 2 月 5 日 偵 破 林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苗 栗 縣 政 府 警 察 局 外 事 課 於 97 年 3 月 起 接 獲 外 籍 勞 工 YULAIKAH SITI 等 人, 投 訴 其 薪 資 遭 仲 介 ( 志 華 ) 公 司 以 不 明 名 義 扣 款 超 收 經 該 局 向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調 閱 志 華 公 司 相 關 資 料 發 現, 其 母 公 司 持 志 集 團 之 各 分 公 司, 近 年 因 多 起 不 當 超 收 費 用 之 投 訴 案 件, 業 由 受 理 投 訴 之 各 縣 市 政 府 以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40 條 第 5 款 規 定 予 以 裁 處 惟 受 裁 處 公 司 竟 以 人 頭 重 新 申 請 牌 照 繼 續 營 業, 遇 有 外 勞 申 訴 不 願 被 扣 款 時, 即 派 員 持 外 勞 所 簽 立 之 本 票 向 法 院 申 請 強 制 執 行, 扣 押 外 勞 薪 資 雖 部 分 縣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及 勞 工 主 管 機 關 亦 曾 以 同 樣 事 由 將 持 志 公 司 函 送 各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依 法 偵 辦, 惟 均 以 個 案 方 式 移 送 為 逃 避 刑 責, 該 公 司 在 獲 知 申 訴 案 件 後, 均 派 員 對 外 勞 曉 以 大 義, 使 外 勞 在 出 庭 應 訊 時, 改 口 稱 在 印 尼 時 有 借 貸, 經 公 司 說 明 後 已 了 解 契 約 內 容, 或 表 示 自 願 由 公 司 按 月 扣 款 匯 回 印 尼 等 語 爰 此, 案 件 繫 屬 之 地 檢 署 便 將 案 件 列 為 私 人 債 務, 予 持 志 公 司 不 起 訴 處 分 該 公 司 多 年 來 更 擴 大 營 業, 在 全 國 計 成 立 14 家 分 公 司, 總 計 自 94 年 1 月 起 至 97 年 9 月 止, 計 引 進 各 國 外 勞 9 千 餘 人 本 案 犯 嫌 利 用 被 害 外 勞 不 諳 法 律 規 定, 強 迫 渠 等 簽 下 文 件 後, 剋 扣 薪 資 以 為 不 法 利 益, 有 勞 力 剝 削 之 事 實 經 苗 栗 縣 警 察 局 報 請 臺 灣 苗 栗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指 揮 偵 辦, 並 透 過 駐 台 北 印 尼 經 濟 貿 易 代 表 處 確 認 外 勞 債 務 不 存 在 後, 於 97 年 10 月 30 日 由 該 局 與 刑 事 警 察 局 國 際 刑 警 科 於 持 志 集 團 高 雄 總 公 司 ( 青 華 國 際 公 司 ) 及 苗 栗 志 華 國 際 公 司 展 開 第 一 次 搜 索 行 動, 查 扣 外 勞 所 有 之 金 融 卡 2038 張 外 勞 簽 立 之 本 票 6 千 餘 張 ( 面 額 3 萬 至 19 萬 元 不 等 ) 帶 回 嫌 犯 林 10

12 ( 董 事 長 ) 等 29 人 其 中 林 及 另 3 名 公 司 主 管 經 檢 察 官 訊 問 後 認 涉 嫌 重 大,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獲 准 為 求 竟 全 功 於 一 役, 苗 栗 地 檢 署 更 行 文 全 國 各 縣 市 警 察 局, 配 合 派 員 全 面 訪 查 各 該 轄 內 持 志 集 團 每 分 公 司 所 引 進 之 外 勞 ( 訪 查 人 數 印 尼 籍 勞 工 1843 名 ); 後 於 98 年 2 月 5 日, 再 次 對 持 志 國 際 公 司 旗 下 13 家 分 公 司 實 施 搜 索, 拘 提 犯 嫌 吳 等 24 人 ( 各 分 公 司 副 理 及 課 長 級 人 員 ), 並 傳 喚 業 務 人 員 285 名, 扣 押 該 公 司 不 法 所 得 新 台 幣 2 千 餘 萬 元 凍 結 該 公 司 名 下 不 動 產 25 筆 ( 價 值 約 新 台 幣 1 億 餘 元 之 土 地 ) 全 案 經 苗 栗 地 檢 署 於 98 年 2 月 以 被 告 林 等 38 人 係 犯 刑 法 第 304 條 第 1 項 強 制 罪 第 339 條 第 1 項 詐 欺 罪 及 洗 錢 防 制 法 第 11 條 罪 嫌, 提 起 公 訴, 另 業 務 及 行 政 人 員 275 人 以 詐 欺 罪 嫌 由 該 局 傳 喚 到 案 後 函 送 苗 栗 地 檢 署 案 經 苗 栗 地 方 法 院 於 98 年 10 月 判 決 主 嫌 林 等 兩 兄 弟 因 共 同 犯 詐 欺 取 財 罪 違 反 洗 錢 防 制 法, 分 別 處 有 期 徒 刑 伍 年 陸 月 參 年 陸 月 ; 主 嫌 曾 等 5 人 因 共 同 犯 詐 欺 取 財 罪, 分 別 處 有 期 徒 刑 拾 月 至 參 年 捌 月 不 等 ; 其 餘 共 犯 高 等 26 人 因 共 同 犯 詐 欺 取 財 罪, 分 別 處 有 期 徒 刑 肆 至 拾 月 不 等, 緩 刑 貳 至 參 年 不 等 11

13 案 例 年 9 月 1 日 偵 破 陳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於 98 年 7 月 22 日 接 獲 線 報, 檢 舉 陳 為 首 之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於 大 台 北 地 區 從 事 誘 騙 教 唆 招 募 合 法 或 非 法 來 台 之 外 籍 女 子 從 事 看 護 清 潔 等 工 作, 並 從 中 牟 取 不 法 利 益 等 情 事 經 查 本 案 主 嫌 陳 為 首 之 犯 罪 集 團, 係 利 用 印 尼 籍 逃 逸 外 勞 女 子 DAISAH( 麗 娜 ) 為 仲 介 橋 樑, 負 責 向 其 他 外 籍 女 子 佯 稱 高 薪 或 藉 以 同 鄉 情 誼, 不 法 招 募 外 籍 女 子 從 事 看 護 清 潔 等 工 作, 且 回 到 留 容 處 所 後, 假 藉 工 作 不 力 為 由, 壓 榨 扣 取 勞 力 所 應 得 之 薪 資 或 是 全 數 未 核 發 本 案 犯 嫌 對 被 害 人 苛 扣 薪 資 以 為 不 法 利 益, 且 居 住 處 所 採 集 中 管 理 限 制 行 動 自 由, 迫 使 其 下 逃 逸 外 勞 持 續 淪 為 該 集 團 賺 取 不 法 暴 利 之 工 具, 認 有 勞 力 剝 削 之 事 實 故 案 經 報 請 臺 灣 士 林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指 揮 偵 辦, 並 實 施 通 信 監 察 及 行 動 蒐 證 後, 於 98 年 09 月 01 日 在 臺 北 縣 市 破 獲 以 陳 為 首 之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共 計 查 獲 主 嫌 陳 等 6 人 並 救 獲 被 害 人 外 籍 勞 工 共 計 17 人, 查 獲 有 連 絡 行 動 電 話 數 十 支 外 勞 卡 (SIM) 外 勞 居 留 証 影 本 護 照 影 本 帳 本 數 本 客 戶 聯 絡 電 話 本 鐵 門 遙 控 器 監 視 器 組 等 贓 証 物, 全 案 依 違 反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就 業 服 務 法 妨 害 自 由 等 罪 嫌 移 送 士 林 地 檢 署 偵 辦 另 全 案 已 於 2009 年 10 月 28 日 偵 結, 將 6 名 被 告 以 犯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第 32 條 意 圖 營 利, 以 拘 禁 監 控 之 方 法, 使 人 從 事 勞 動 與 報 酬 顯 不 相 當 之 工 作 及 刑 法 第 302 條 私 行 拘 禁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剝 奪 人 之 行 動 自 由 等 罪 提 起 公 訴 12

14 案 例 年 8 月 破 獲 應 召 站 救 援 大 陸 女 子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專 勤 事 務 第 一 大 隊 於 2009 年 間 清 查 一 起 大 陸 假 結 婚 案 件, 發 現 綽 號 東 哥 為 首 之 犯 罪 集 團, 旋 即 佈 線 偵 查, 於 2009 年 8 月 調 集 鄰 近 六 縣 市 專 勤 隊 人 力 37 員, 兵 分 五 路 同 步 執 行 搜 索 拘 提 任 務, 一 舉 瓦 解 以 國 人 謝 為 首 之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並 救 出 受 脅 迫 大 陸 女 子 3 人 該 犯 罪 集 團 親 赴 大 陸 各 省 挑 選 年 輕 貌 美 身 材 火 辣, 且 有 娃 娃 音 之 大 陸 女 子, 並 以 隱 身 出 租 公 寓, 採 一 樓 一 鳳 方 式 經 營 經 查 集 團 主 嫌 謝 經 常 往 來 大 陸 地 區, 利 用 假 結 婚 方 式, 至 少 仲 介 10 位 以 上 大 陸 女 子 非 法 來 台, 並 以 暴 力 脅 迫 從 事 賣 淫 牟 利, 該 集 團 以 企 業 化 手 法 經 營, 成 員 分 工 明 細, 分 別 擔 任 出 資 挑 選 鑑 價 記 帳 載 運 及 管 理 等 角 色, 各 司 其 職 經 跟 監 該 犯 罪 集 多 日, 並 報 請 板 橋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指 揮 偵 辦 後, 於 2009 年 8 月 一 舉 緝 獲 主 嫌 謝 等 22 人, 救 出 遭 控 制 之 賣 淫 女 子 廖 等 3 人, 查 扣 電 腦 花 名 冊 叩 客 名 單 帳 冊 照 片 及 面 談 教 戰 守 則 等 相 關 證 物, 並 當 場 起 獲 犯 罪 所 得 新 台 幣 40 餘 萬 元 全 案 業 依 刑 法 第 296 條 之 1 買 賣 人 口 質 押 罪 及 第 216 條 行 使 偽 造 文 書 罪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第 15 條 第 79 條 等 罪 嫌 移 送 法 辦 13

15 案 例 年 4 月 22 日 破 獲 鄭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海 巡 署 於 2009 年 1 月 20 日 接 獲 線 報 檢 舉, 鄭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於 雲 林 嘉 義 地 區 從 事 誘 騙 教 唆 招 募 合 法 或 結 婚 來 台 之 外 籍 女 子 從 事 色 情 工 作 等 犯 罪 行 為, 並 從 中 剝 削 金 錢, 牟 取 不 法 利 益 等 情 事, 旋 即 報 請 嘉 義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指 揮 偵 辦 經 查 本 案 主 嫌 係 利 用 越 南 籍 女 子 黎 為 仲 介 橋 樑 負 責 聯 繫 介 紹, 向 被 害 外 籍 女 子 佯 稱 高 薪 或 同 鄉 情 誼, 不 法 招 募 從 事 脫 衣 陪 酒 猥 褻 行 為 之 工 作, 且 旗 下 外 籍 女 子 如 因 身 體 不 適 需 請 假 休 息 時, 越 南 籍 女 子 黎 則 以 責 罵 或 誘 騙 的 口 氣, 限 制 或 說 服 旗 下 外 籍 女 子 繼 續 上 班, 迫 使 旗 下 外 籍 女 子 持 續 淪 為 該 集 團 賺 取 不 法 暴 利 之 工 具 經 實 施 通 信 監 察 及 行 動 蒐 證 後, 於 2009 年 4 月 22 日 破 獲 以 鄭 為 首 之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共 計 查 獲 主 嫌 鄭 等 8 人 並 救 護 被 害 人 共 計 13 人, 全 案 依 涉 及 買 賣 質 押 人 口 妨 礙 自 由 勞 力 剝 削 等 罪 嫌 移 送 嘉 義 地 檢 署 偵 辦 ; 案 經 嘉 義 地 檢 署 於 2009 年 8 月 31 日 偵 查 終 結, 判 定 主 嫌 鄭 等 8 人 係 犯 刑 法 第 231 條 第 1 項 罪 嫌, 並 已 依 法 提 起 公 訴 14

16 三 加 強 保 護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 一 ) 主 動 積 極 鑑 別 1 修 正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鑑 別 原 則 : 為 利 於 執 法 人 員 辨 識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法 務 部 前 於 2007 年 3 月 研 訂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鑑 別 原 則, 復 於 2009 年 2 月 依 甫 公 布 之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修 正 該 原 則, 增 設 被 害 人 鑑 別 參 考 指 標, 詳 列 詢 ( 訊 ) 問 被 害 人 之 參 考 要 領, 使 執 法 人 員 易 於 實 施 鑑 別 並 達 一 致 標 準, 另 明 定 執 法 人 員 應 隨 時 視 案 件 之 進 展, 進 行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之 動 態 鑑 別 2 修 正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處 理 流 程 : 2009 年 7 月 依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內 政 部 修 正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處 理 流 程, 律 定 被 害 人 之 保 護 流 程 與 移 送 檢 察 機 關 偵 辦 作 業 係 分 開 併 行, 即 司 法 警 察 於 案 件 調 查 時 應 即 鑑 別 被 害 人, 一 經 鑑 別 為 被 害 人 或 疑 似 被 害 人, 就 應 採 取 相 關 保 護 措 施, 毋 須 俟 檢 察 官 認 定 方 開 始 作 為, 即 以 被 害 人 保 護 為 優 先 考 量 3 再 次 清 查 疑 似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台 北 新 竹 宜 蘭 及 南 投 等 收 容 所, 針 對 收 容 所 內 收 容 人 進 行 再 度 清 詢, 如 發 現 疑 似 被 害 人 旋 即 轉 請 原 案 件 查 獲 機 關 再 次 進 行 鑑 別 並 為 後 續 處 置 統 計 2009 年 收 容 人 經 清 詢 並 再 次 鑑 別 後, 計 有 20 名 疑 似 被 害 人 自 收 容 所 移 轉 庇 護 安 置 ( 二 ) 提 供 適 當 安 置 1 建 置 安 置 保 護 網 絡 : 考 量 地 區 平 衡 及 就 近 安 置 原 則,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與 勞 委 會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於 台 灣 本 島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及 東 部 計 設 置 19 處 安 置 處 所, 提 供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15

17 其 中 有 3 處 為 內 政 部 設 置 之 公 設 民 營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處 所 2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與 勞 委 會 2009 年 安 置 被 害 人 數 統 計, 表 列 如 下 : 安 置 類 型. 安 置 人 數 年 度 剝 削 類 型 新 收 安 置 人 數 性 別 男 女 印 尼 越 南 柬 埔 寨 國 籍 中 國 籍 泰 國 籍 菲 律 賓 孟 加 拉 無 國 籍 2007 年 及 2008 年 遭 性 剝 削 遭 勞 力 剝 削 年 及 2008 年 小 計 年 遭 性 剝 削 遭 勞 力 剝 削 年 小 計 ( 三 ) 強 化 保 護 服 務 1 安 置 期 間 之 保 護 服 務 :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與 勞 委 會 於 安 置 期 間, 提 供 被 害 人 生 活 照 顧 心 理 輔 導 陪 同 就 醫 陪 同 偵 訊 法 律 諮 詢 及 通 譯 服 務 等 統 計 內 政 部 2009 年 各 項 安 置 相 關 經 費 計 支 出 新 台 幣 1,231 萬 9,297 元, 包 括 生 活 照 顧 伙 食 醫 療 及 返 國 機 票 等 費 用 2 核 發 臨 時 停 留 許 可 : 依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訂 定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申 請 臨 時 停 留 許 可 證 作 業 流 程, 並 據 以 執 行,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統 計 2009 年 6 月 至 12 月 31 日 止 已 同 意 核 發 185 件 臨 時 停 留 許 可 證 3 提 供 職 業 訓 練 : 於 2009 年 1 月 10 日 修 正 職 業 訓 練 局 所 屬 職 訓 中 16

18 心 規 劃 委 外 辦 理 職 業 訓 練 原 則 與 實 施 基 準 相 關 規 定, 公 立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對 於 已 取 得 工 作 許 可 之 跨 國 境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失 業 者, 主 動 聯 繫 安 置 單 位, 瞭 解 被 害 人 參 訓 意 願 及 提 供 職 訓 課 程 招 生 資 訊, 以 協 助 參 加 適 性 之 職 業 訓 練, 並 全 額 補 助 其 訓 練 費 用 3 保 障 工 作 權 : 勞 委 會 依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訂 定 發 布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工 作 許 可 及 管 理 辦 法 及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工 作 許 可 申 請 書, 並 於 核 發 被 害 人 工 作 許 可 時, 一 併 函 知 安 置 單 位 轄 區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統 計 2009 年 6 月 至 12 月 31 日 止 已 同 意 核 發 工 作 許 可 193 人, 另 至 同 年 11 月 30 日 計 有 30 名 被 害 人 向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求 職 經 推 介 就 業 13 人 4 落 實 偵 審 保 護 : (1) 提 供 通 譯 服 務 : 為 保 障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權 益, 並 避 免 執 法 人 員 於 鑑 別 被 害 人 過 程 中 因 語 言 隔 閡, 產 生 誤 解 或 誤 判 情 形, 已 要 求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於 調 查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時, 務 必 提 供 通 譯 服 務, 以 利 調 查 程 序 進 行 統 計 2009 年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移 民 署 海 巡 署 及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辦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計 提 供 通 譯 服 務 587 人 次 (2) 提 供 陪 同 偵 訊 服 務 : 為 協 助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於 偵 辦 疑 似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時, 穩 定 疑 似 被 害 人 情 緒, 以 利 鑑 別 工 作 進 行,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自 2009 年 4 月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社 工 人 員 陪 同 偵 訊 服 務, 統 計 2009 年 4 月 至 12 月 底 止 計 提 供 陪 同 偵 訊 服 務 36 人 次 另 勞 委 會 於 2009 年 補 助 各 地 外 籍 勞 工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及 NGO 通 17

19 譯 人 才, 陪 同 外 籍 勞 工 接 受 詢 問 ( 談 話 ) 共 計 12 件 (3) 執 行 被 害 人 作 證 之 安 全 保 護 : 為 確 保 被 害 人 作 證 流 程 之 安 全, 由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賡 續 依 據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提 供 被 害 人 出 庭 作 證 之 安 全 護 送 及 身 分 資 料 之 保 密 (4) 執 行 安 全 送 返 : 為 落 實 被 害 人 保 護, 於 案 件 偵 審 終 結 或 被 害 人 無 繼 續 協 助 偵 審 必 要, 並 經 安 置 機 構 評 估 無 暫 緩 送 返 原 籍 國 ( 地 ) 之 情 形 者, 即 協 調 相 關 單 位, 儘 速 安 排 安 全 返 回 原 籍 國 地 2009 年 計 協 助 77 名 被 害 人 結 束 安 置 後 返 回 原 籍 國, 其 中 並 補 助 7 名 被 害 人 返 國 機 票 費, 計 新 台 幣 13 萬 3347 元 ( 四 ) 重 要 措 施 報 導 專 業 多 元 化 服 務 的 公 辦 民 營 安 置 保 護 處 所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積 極 建 置 被 害 人 安 置 處 所, 並 公 開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經 營, 期 引 進 專 業 團 隊 提 供 服 務, 俾 符 合 被 害 人 之 實 際 需 求, 落 實 被 害 人 保 護 至 2009 年 底 該 署 已 設 置 3 處 公 辦 民 營 安 置 處 所, 計 可 提 供 112 名 安 置 床 位 以 下 就 安 置 處 所 地 理 位 置 經 營 管 理 及 個 案 服 務 簡 要 介 紹 如 後 考 量 地 區 平 衡 及 就 近 安 置 原 則, 已 在 台 灣 本 島 東 北 部 宜 蘭 中 部 南 投 及 東 部 花 蓮 各 設 置 1 處 安 置 處 所, 並 正 籌 建 南 部 高 雄 安 置 處 所, 以 建 構 完 成 北 中 南 東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網 絡 其 中 宜 蘭 南 投 及 籌 建 中 之 高 雄 安 置 處 所 與 收 容 所 就 近 設 置, 民 間 團 體 基 於 安 全 戒 護 之 便 利 性 亦 較 有 承 接 意 願, 惟 出 入 動 線 與 管 理 均 與 收 容 所 完 全 區 隔, 且 不 另 立 處 所 標 18

20 幟, 以 保 持 其 隱 密 性 另 花 蓮 安 置 處 所 環 璄 清 幽 亦 不 失 其 隱 密 性 閱 覽 室 會 談 室 美 化 年 節 寢 室 環 境 佈 置 所 有 公 辦 民 營 安 置 處 所, 皆 以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委 託 具 備 相 關 業 務 經 驗 之 民 間 團 體 經 營 管 理, 設 置 主 任 社 會 工 作 員 及 生 活 輔 導 員 等 專 職 人 力, 提 供 被 害 人 全 年 365 天 每 日 24 小 時 之 安 置 保 護 服 務 另 被 害 人 雖 同 意 配 合 協 助 案 件 偵 查, 往 往 因 司 法 程 序 之 進 行 而 須 在 臺 停 留 達 半 年 以 上, 為 免 造 成 被 害 人 極 大 之 生 活 負 擔, 本 署 亦 要 求 安 置 機 構 除 生 活 照 顧 服 務 外, 亦 應 提 供 個 案 輔 導 陪 同 出 庭 陪 同 就 醫 相 關 法 律 協 助 通 譯 服 務 語 文 技 能 及 職 訓 學 習 相 關 福 利 服 務 資 源 轉 介 等 服 務, 以 療 癒 被 害 人 身 心 創 傷, 輔 導 其 對 自 身 未 來 生 涯 有 所 期 待 與 規 劃, 同 時 透 過 技 能 學 習 習 得 一 技 之 長, 使 其 不 致 於 返 回 原 籍 國 後 再 度 陷 入 被 販 運 剝 削 之 處 境 19

21 指 甲 彩 繪 課 程 襪 子 娃 娃 中 文 課 程 課 程 BBQ 慶 生 藝 術 治 療 面 具 彩 繪 20

22 四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 ( 一 )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宣 導 各 部 會 2009 年 約 計 投 入 新 台 幣 3,411 萬 餘 元 進 行 預 防 宣 導, 相 關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透 過 教 育 體 系 進 行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宣 導 : 由 教 育 部 透 過 教 育 管 道, 建 構 我 國 學 生 人 權 法 治 觀 念 與 性 別 平 等 意 識, 瞭 解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內 涵, 以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2009 年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課 程 與 教 材 方 面 : 將 性 別 平 等 人 權 及 法 治 教 育 納 入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並 完 成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及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教 案, 宣 導 鼓 勵 教 師 下 載 使 用 另 鼓 勵 大 專 院 校 開 設 人 權 性 別 平 等 及 法 治 教 育 等 相 關 課 程, 統 計 2009 學 度 上 學 期 計 開 設 2,668 門 相 關 課 程, 並 補 助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2) 師 資 培 訓 方 面 : 於 各 縣 市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中, 補 助 辦 理 中 小 學 校 在 職 教 師 人 權 法 治 學 務 與 輔 導 專 長 增 能 學 分 班 11 班 次, 規 劃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主 題, 強 化 教 師 相 關 觀 念 (3) 教 育 宣 導 方 面 : 與 國 內 報 社 合 作 出 版 少 年 法 律 專 刊,2009 年 共 計 登 載 5 篇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相 關 文 章 並 於 各 縣 市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中, 補 助 辦 理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研 習 7 場 次 及 人 權 法 治 教 育 相 關 研 習 計 120 場 次, 並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條 例 及 教 育 部 辦 理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教 育 宣 導 辦 法, 規 劃 各 級 學 校 性 交 易 防 制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等 相 21

23 關 事 宜 2 加 強 宣 導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 由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宣 導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及 相 關 保 護 服 務 措 施, 以 提 升 社 會 大 眾 意 識, 適 時 救 援 保 護 被 害 人,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平 面 文 宣 製 作 與 宣 導 : 編 製 中 英 及 4 國 語 言 ( 越 印 泰 柬 ) 宣 導 摺 頁 各 3 萬 份, 提 供 我 國 駐 東 南 亞 館 處 各 部 會 研 習 活 動 點 旅 遊 服 務 點 及 民 間 團 體 等 宣 導 使 用 印 製 萬 用 手 冊 5,000 本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鑑 別 卡 10,000 張, 於 相 關 研 習 活 動 分 送 第 一 線 執 法 人 員 及 相 關 工 作 人 員 參 考 使 用 編 製 宣 導 海 報 樣 式 刊 登 台 北 捷 運 車 廂 高 捷 媒 體 數 位 看 版 大 台 北 地 區 公 車 Bee TV 百 貨 影 城 美 食 街 LED 螢 幕, 並 寄 送 宣 導 海 報 予 全 國 各 鄉 鎮 市 公 所 戶 政 事 務 所, 請 張 貼 宣 導 於 中 國 時 報 聯 合 報 自 由 時 報 蘋 果 日 報 台 灣 立 報 越 南 版 及 泰 文 版 印 尼 之 聲 及 菲 律 賓 語 報 等 中 外 文 平 面 報 紙, 刊 登 宣 導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2) 媒 體 文 宣 製 作 與 宣 導 : 完 成 製 作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15 分 鐘 法 令 宣 導 DVD1000 片 30 秒 宣 導 廣 告 1 支 及 DVD200 片 22

24 於 全 國 電 影 院 台 鐵 與 國 光 客 運 電 視 網 台 北 捷 運 月 台 電 視 4 家 無 線 電 視 台 客 家 台 及 原 民 台 公 益 時 段 託 播 30 秒 CF, 另 於 研 習 場 合 播 放 15 分 鐘 CF 製 播 5 則 廣 告 插 播 於 全 國 治 安 交 通 網 13:-14:00 樂 活 多 一 點 及 晚 上 22:40-01:00 行 動 午 夜 場 節 目 中 宣 導 另 於 4 家 無 線 電 視 台 客 家 台 及 原 民 台 公 益 時 段 託 播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及 通 報 電 話 宣 導 CF 3 加 強 宣 導 國 人 及 外 籍 人 士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 由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內 政 部 家 防 會 海 巡 署 陸 委 會 原 民 會 退 輔 會 農 委 會 及 新 聞 局 等, 加 強 宣 導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情 形 如 下 : (1) 宣 導 對 象 及 目 的 : 加 強 對 社 會 大 眾 外 來 人 口 原 鄉 部 落 及 榮 民 等 宣 導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及 通 報, 防 止 利 用 各 種 運 輸 管 道 從 事 走 私 偷 渡 及 販 運 人 口, 並 強 化 外 籍 勞 工 與 人 士 瞭 解 其 在 臺 相 關 權 益 及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以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 (2) 宣 導 方 式 : 於 研 習 活 動 與 集 會 點 發 放 DM 摺 頁 播 放 宣 導 短 片 ; 於 機 關 雜 誌 與 外 語 刊 物 刊 登 平 面 廣 告 ; 於 機 關 電 台 與 公 益 電 台 插 播 宣 導 廣 告 ; 另 並 於 機 關 服 務 座 談 會 或 民 間 團 體 活 動 等 進 行 外 展 宣 導 4 加 強 宣 導 防 止 國 內 外 旅 客 從 事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觀 光 :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2009 年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宣 導 對 象 及 目 的 : 強 化 一 般 民 眾 相 關 業 者 瞭 解 何 謂 兒 童 性 觀 光 正 確 認 知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問 題, 強 化 相 關 法 治 觀 念 並 將 防 制 觀 念 傳 播 出 去, 提 升 對 於 兒 童 及 少 23

25 年 性 剝 削 之 認 知 與 敏 感 度, 以 增 進 民 眾 對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及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觀 光 相 關 工 作 之 瞭 解, 防 範 民 眾 誤 觸 法 網, 進 而 喚 起 大 眾 共 同 防 制 (2) 宣 導 方 式 完 成 製 作 30 秒 廣 告 短 片 : 由 代 言 人 簡 單 介 紹 兒 童 性 觀 光 的 現 象, 並 且 呼 籲 社 會 大 眾 出 國 觀 光 時, 不 要 進 行 非 法 行 為 入 口 網 站 宣 傳 : 鎖 定 國 內 入 口 網 站 -yahoo 奇 摩 pchome 網 路 家 庭 yam 天 空 sina 新 浪 網, 每 一 家 刊 登 一 個 月, 重 疊 及 輪 流 刊 登 燈 箱 廣 告 : 於 台 北 捷 運 古 亭 站 龍 山 寺 站 昆 陽 站 放 置 燈 箱 廣 告 託 播 廣 告 : 於 網 路 電 視 捷 運 月 台 電 視 大 台 北 地 區 公 車 Bee TV 電 影 院 等 托 播 廣 告 短 片 公 車 車 體 廣 告 : 公 車 路 線 涵 蓋 範 圍 廣, 包 含 台 北 台 中 高 雄 公 車, 總 計 22 面 製 作 行 李 吊 牌 : 製 作 5 萬 份 印 製 宣 導 資 訊 之 行 李 吊 牌, 發 送 至 各 家 旅 行 社, 提 供 旅 客 使 用 5 加 強 宣 導 防 制 外 籍 勞 工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 由 勞 委 會 透 過 多 樣 媒 體 宣 導, 提 醒 外 籍 勞 工 預 防 簽 署 不 明 本 票 借 據 及 自 行 保 管 銀 行 存 摺 印 章 提 款 卡 與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並 向 雇 主 仲 介 及 外 籍 勞 工 宣 導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與 求 助 管 道,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平 面 文 宣 製 作 與 宣 導 : 編 印 中 外 語 對 照 外 籍 勞 工 關 懷 卡 28 萬 份 外 籍 勞 工 在 臺 工 作 須 知 21 萬 冊 注 意! 保 障 您 的 財 物 安 全 應 注 意 事 項 外 語 宣 導 單 張, 於 外 籍 勞 工 入 國 時 分 送 ; 另 編 印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宣 導 DM15 萬, 提 供 25 個 縣 市 政 府 移 民 署 24

26 各 縣 市 專 勤 隊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各 國 駐 臺 辦 事 處 各 外 勞 安 置 單 位 機 場 醫 療 單 位 環 保 局 警 察 局 國 稅 局 健 保 局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等 宣 導 使 用 於 中 英 泰 印 越 之 5 國 語 言 高 閱 讀 率 之 報 紙, 刊 登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廣 告 (2) 媒 體 文 宣 製 作 與 宣 導 : 委 託 製 播 新 聞 專 題 報 導 廣 播 專 訪 及 11 個 廣 播 節 目 ( 包 括 台 灣 廣 播 公 司 台 北 勞 工 教 育 電 台 中 央 廣 播 電 台 及 全 景 社 區 廣 播 電 台 等, 製 播 國 語 英 語 ( 含 Tagalog 語 ) 泰 語 越 南 語 及 印 尼 語 共 11 個 廣 播 節 目 ), 向 雇 主 仲 介 及 外 國 人 進 行 法 令 及 生 活 常 識 等 宣 導,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為 宣 導 主 題 之 一 委 託 製 作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電 視 廣 告 及 廣 播 廣 告 帶, 並 於 電 視 及 廣 播 電 臺 託 播 (3) 研 習 宣 導 :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雇 主 及 仲 介 公 司 從 業 人 員 研 習 會 計 12 場 次 共 1,265 人 次 參 加 ; 另 針 對 外 籍 勞 工 及 雇 主 辦 理 法 令 宣 導 會 104 場 次 共 1 萬 6,505 人 次 參 加 ( 雇 主 參 加 其 中 23 場 次, 計 3,721 人 參 加 ), 以 提 高 雇 主 仲 介 及 外 籍 勞 工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意 識 ( 二 ) 能 力 建 構 與 訓 練 各 部 會 2009 年 約 計 投 入 新 台 幣 1,142 萬 餘 元, 提 升 實 務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及 辦 案 能 力, 辦 理 如 下 : 1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完 成 編 修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手 冊, 並 分 送 相 關 機 關 作 為 教 育 訓 練 參 考 教 材, 以 統 一 保 護 查 緝 之 觀 念 與 做 法, 提 升 第 一 線 執 法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另 法 務 部 編 印 檢 察 機 關 辦 理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25

27 作 業 手 冊, 並 分 送 所 屬 各 級 檢 察 署 及 查 緝 機 關 2 辦 理 整 體 面 向 研 習 : 辦 理 項 目 辦 理 場 次 / 參 與 對 象 跨 部 會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通 識 教 育 訓 練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國 際 工 作 坊 國 際 研 討 會 各 1 場 3 辦 理 查 緝 面 向 研 習 : 辦 理 項 目 辦 理 場 次 / 參 與 人 次 2/200 警 察 人 員 海 巡 人 員 移 民 官 員 檢 察 官, 及 相 關 部 會 工 作 人 員 各 1 場 政 府 官 員 專 家 學 者 民 / 計 320 間 團 體 代 表 各 國 駐 台 辦 人 次 事 處 代 表 參 與 對 象 參 與 人 次 1/50 警 察 人 員 海 巡 人 員 移 民 官 員 檢 察 官 1/40 警 察 人 員 海 巡 人 員 移 民 官 員 1,558 人 次 各 縣 市 警 察 人 員 刑 事 局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司 法 警 察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精 英 種 子 研 習 營 警 察 人 員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講 習 警 員 等 海 巡 人 員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教 3/127 各 縣 市 海 巡 領 導 幹 部 育 訓 練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司 法 實 務 研 1/75 檢 察 官 習 會 移 民 署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專 業 8/550 移 民 署 專 勤 事 務 第 一 二 大 教 育 訓 練 隊 各 縣 市 專 勤 隊 執 勤 人 員 證 照 真 偽 辨 識 講 習 8/1463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新 進 人 員 及 幹 部 人 員 臉 部 辨 識 原 理 及 技 巧 課 程 1/388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人 員 中 華 民 國 晶 片 護 照 之 運 作 原 理 及 數 位 憑 證 之 交 換 驗 證 及 防 偽 機 制 特 殊 國 別 護 照 隨 時 辦 理 防 偽 機 制 與 辨 識 要 領 課 程 國 境 線 監 控 訓 練 講 習 國 境 線 面 談 教 育 講 習 2/480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執 勤 人 員 1/380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執 勤 人 員 移 民 署 國 境 事 務 大 隊 執 勤 人 員 各 12 場 / 計 648 人 次 26

28 4 辦 理 保 護 面 向 研 習 : 辦 理 項 目 辦 理 場 次 / 參 與 人 次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保 護 實 務 國 際 工 作 坊 辦 理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及 其 被 害 人 保 護 服 務 教 育 訓 練 辦 地 方 政 府 外 勞 管 理 人 員 研 習 會 強 化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之 認 知 27 參 與 對 象 1/100 各 縣 市 政 府 社 政 人 員 專 家 學 者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9/1,089 醫 事 人 員 及 醫 院 之 社 工 人 員 3/400 各 縣 市 政 府 外 勞 管 理 人 員 5 辦 理 防 制 面 向 研 習 : 於 外 交 人 員 大 陸 事 務 人 員 教 育 人 員 原 住 民 服 務 人 員 榮 民 服 務 人 員 觀 光 從 業 人 員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漁 業 從 業 人 員 等 專 業 領 域 訓 練 或 研 習 會 中, 安 排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課 程 或 專 題 演 講 ( 三 ) 加 強 推 動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內 政 部 於 2003 年 訂 定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依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醫 療 優 生 保 健 保 障 就 業 權 益 提 昇 教 育 文 化 協 助 子 女 教 養 人 身 安 全 保 護 健 全 法 令 制 度 及 落 實 觀 念 宣 導 等 8 大 重 點 工 作, 訂 定 40 項 具 體 措 施, 分 由 中 央 12 個 部 會 及 地 方 政 府 等 機 關 積 極 辦 理, 並 由 內 政 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追 蹤 列 管 辦 理 情 形 期 藉 由 政 府 及 民 間 資 源 之 整 合, 建 構 多 元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價 值, 提 供 必 要 協 助, 使 外 籍 配 偶 適 應 我 國 社 會, 避 免 因 資 訊 不 足, 遭 受 剝 削 或 損 害 另 2009 年 宣 導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以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發 生 情 形 如 下 : 1 外 籍 配 偶 入 國 前 輔 導 講 習 : 由 我 國 駐 東 南 亞 館 處 辦 理, 以 協 助 外 籍 配 偶 新 移 民 建 立 適 應 台 灣 生 活 之 基 本 觀 念, 並 鼓 勵 外 籍 配 偶 學

29 習 中 文 說 明 入 境 台 灣 居 留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家 庭 暴 力 因 應 措 施 等 2009 共 辦 理 團 體 講 習 676 場, 輔 導 外 籍 及 國 人 配 偶 約 6,804 人 2 外 籍 配 偶 諮 詢 專 線 : 以 6 國 語 言 提 供 生 活 適 應 教 育 文 化 就 業 服 務 醫 療 衛 生 人 身 安 全 居 留 定 居 及 法 令 等 有 關 照 顧 輔 導 服 務 諮 詢,2009 年 計 提 供 1 萬 2,815 人 次 諮 詢 服 務 ( 四 ) 加 強 推 動 外 籍 勞 工 權 益 保 障 措 施 1 加 強 推 動 直 接 聘 僱 : 直 接 聘 僱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2009 年 擴 大 服 務 業 別, 開 放 製 造 業 營 造 業 海 洋 漁 撈 機 構 看 護 工 及 家 庭 幫 傭 等 業 別, 藉 由 該 中 心 之 服 務, 以 避 免 外 籍 勞 工 遭 仲 介 剝 削, 降 低 外 勞 仲 介 費 用 負 擔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服 務 項 目 服 務 成 效 服 務 雇 主 辦 理 重 新 招 募 同 7,357 名 一 外 勞 代 收 及 代 轉 申 請 文 件 2 萬 9,979 件 現 場 及 電 話 諮 詢 服 務 12 萬 7,512 人 次 2 開 辦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 簡 碼 1955): 於 2009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開 辦, 提 供 外 勞 諮 詢 服 務 及 申 訴 管 道, 並 以 資 訊 化 方 式, 協 助 專 線 服 務 人 員 快 速 處 理 申 訴 電 話, 立 即 派 案 至 各 地 方 勞 工 主 管 機 關 3 協 助 追 返 外 勞 遭 欠 薪 資 : 2009 年 各 縣 市 外 籍 勞 工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及 機 場 外 籍 勞 工 服 務 站 協 助 外 籍 勞 工 協 調 雇 主 或 仲 介 返 還 積 28

30 欠 薪 資 費 用 案 件 計 2,184 件, 共 計 追 回 薪 資 費 用 新 台 幣 1 億 1,829 萬 7,113 元 4 補 助 辦 理 創 新 國 際 性 之 外 籍 勞 工 管 理 相 關 活 動 或 計 畫 : 於 2009 年 9 月 17 日 修 正 發 布 補 助 辦 理 外 籍 勞 工 管 理 措 施 作 業 要 點, 增 訂 具 創 新 性 實 驗 性 或 國 際 性 與 外 籍 勞 工 管 理 有 關 之 活 動 或 計 畫, 擴 大 適 用 補 助 民 間 組 織 團 體 辦 理 有 關 推 展 各 項 與 聘 僱 外 國 人 或 有 助 防 制 外 勞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有 關 之 活 動 與 措 施 ( 五 ) 檢 討 外 勞 政 策 1 遏 阻 非 法 媒 介 : 2009 年 1 月 14 日 訂 定 發 布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辦 理 私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及 就 業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停 業 及 廢 止 案 件 裁 量 基 準, 加 重 屢 次 非 法 媒 介 及 超 收 費 用 停 業 處 分 期, 由 9 個 月 加 重 至 最 長 12 個 月, 遏 阻 非 法 媒 介 造 成 外 籍 勞 工 行 蹤 不 明 及 勞 力 剝 削 2 加 強 仲 介 管 理 : 2009 年 辦 理 97 年 度 私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從 事 跨 國 人 力 仲 介 服 務 品 質 評 鑑, 共 辦 理 936 家 仲 介 機 構 評 鑑, 評 鑑 成 績 A 級 者 (90 分 以 上 ) 共 有 193 家 佔 20.6%,B 級 者 (89 分 至 60 分 ) 共 668 家 佔 71.4%, C 級 者 (60 分 以 下 ) 共 75 家 佔 8%, 限 制 評 鑑 為 C 級 之 75 家 仲 介 公 司 不 得 設 立 分 支 機 構 並 應 確 實 改 善, 如 次 年 評 鑑 未 達 B 級, 即 不 予 許 可 設 立, 使 劣 質 仲 介 公 司 退 出 市 場 3 明 定 雇 主 違 法 裁 量 基 準 : 29

31 於 2009 年 7 月 8 日 訂 定 發 布 雇 主 聘 僱 第 二 類 外 國 人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72 條 規 定 廢 止 招 募 許 可 及 聘 僱 許 可 裁 量 基 準, 如 雇 主 被 看 護 者 或 其 他 共 同 生 活 之 親 屬, 對 所 聘 僱 外 國 人 為 人 口 販 運 之 行 為, 而 犯 刑 法 勞 動 基 準 法 性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法 或 其 他 相 關 法 規 之 罪, 經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移 送 檢 察 機 關 起 訴 或 司 法 機 關 一 審 判 決 有 罪 者, 即 屬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54 條 第 1 項 第 15 款 違 反 保 護 勞 工 之 法 令 情 節 重 大 者, 應 依 事 證 廢 止 雇 主 之 招 募 許 可 及 聘 僱 許 可 4 防 制 仲 介 超 收 外 勞 費 用 : 於 2009 年 8 月 20 日 公 告 修 正 外 國 人 入 國 工 作 費 用 及 工 資 切 結 書 之 規 定, 倘 有 國 內 仲 介 代 國 外 仲 介 向 外 勞 收 取 費 用 或 借 款, 違 者 以 超 收 費 用 論 處, 並 自 2009 年 10 月 20 日 起 生 效 實 施 5 訂 定 外 國 人 及 雇 主 分 別 與 仲 介 所 訂 之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2009 年 10 月 12 日 訂 定 雇 主 委 任 招 募 從 事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46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至 第 10 款 規 定 工 作 之 外 國 人 定 型 化 契 約 及 從 事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46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至 第 10 款 規 定 工 作 之 外 國 人 委 任 辦 理 就 業 服 務 事 項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明 確 規 範 雇 主 外 國 人 與 跨 國 人 力 仲 介 機 構 訂 定 契 約 時 之 權 利 義 務, 減 少 雇 主 外 國 人 及 跨 國 人 力 仲 介 機 構 所 衍 生 之 仲 介 服 務 契 約 爭 議 6 訂 定 雇 主 媒 介 外 國 人 非 法 工 作 不 予 許 可 及 終 止 引 進 之 規 定 : 2009 年 10 月 27 日 修 正 發 布 雇 主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54 條 規 定 不 予 許 可 及 中 止 引 進 裁 量 基 準 增 訂 有 媒 介 外 國 人 非 法 為 他 人 工 作 等 情 事 者, 30

32 按 其 媒 介 外 國 人 之 人 數 與 得 申 請 外 國 人 之 人 數, 採 1 比 2 之 比 例, 不 予 許 可 及 中 止 引 進 ( 六 )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強 化 政 府 效 能 1 政 府 部 門 以 公 開 委 託 或 補 助 方 式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提 供 被 害 人 庇 護 安 置 陪 同 偵 訊 通 譯 服 務 等, 並 協 助 政 府 提 供 各 項 教 育 訓 練 師 資 講 座 辦 理 相 關 研 習 會 及 宣 導 活 動 出 席 參 與 相 關 會 議 參 與 國 際 非 政 府 組 織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及 協 助 政 府 制 定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宣 導 資 料 等 2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2009 年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宣 導 活 動 14 案, 計 新 台 幣 315 萬 6,341 元 ; 另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從 事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4 案, 計 新 台 幣 15 萬 8,200 元 3 財 團 法 人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由 司 法 院 所 捐 助 設 立, 目 的 為 對 於 需 要 專 業 性 法 律 幫 助 而 又 無 力 負 擔 訴 訟 費 用 及 律 師 報 酬 之 人 民, 予 以 制 度 性 之 援 助, 統 計 2009 年 至 10 月 31 日 止, 針 對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民 刑 事 案 件 約 69 件, 共 扶 助 433 人 次 ( 七 ) 宣 導 活 動 ( 措 施 ) 報 導 自 由 重 生 反 人 口 販 運 宣 傳 活 動 由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指 導, 財 團 法 人 勵 馨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與 MTV 歐 洲 基 金 會 合 作 辦 理 自 由 重 生 MTV 出 口 反 人 口 販 運 演 唱 會 記 者 會, 以 及 製 作 宣 導 海 報 捷 運 卡 套 DM 酷 卡 等, 由 藝 人 代 言 文 宣 品, 並 以 實 際 的 現 場 活 動 直 接 宣 傳 反 人 口 販 運 活 動 理 念 自 由 重 生 停 止 人 口 販 運 請 您 一 同 用 愛 爭 取 基 本 的 人 權 及 迎 向 自 由 重 生 的 31

33 新 生 命 等, 喚 起 台 灣 民 眾 對 於 反 人 口 販 運 活 動 的 瞭 解 與 支 持 反 人 口 販 運 演 唱 會 是 2009 年 全 台 少 見, 於 台 灣 南 北 兩 大 都 市 舉 辦 的 演 唱 會, 也 是 全 台 首 度 為 反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舉 辦 的 演 唱 會 活 動 前 於 各 大 媒 體 強 力 宣 傳, 有 效 刺 激 活 動 與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的 關 注 度, 表 演 藝 人 及 政 府 官 方 更 是 努 力 親 身 參 與 呼 籲, 成 功 吸 引 了 萬 名 觀 眾, 直 接 加 深 活 動 印 象, 拉 近 與 年 輕 人 之 間 的 距 離, 成 功 打 響 反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演 唱 會 NGO 高 雄 場 設 攤 宣 導 宣 導 代 言 人 海 報 梁 文 音 32

34 預 防 保 護 措 施 1955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 開 辦 1955 專 線, 提 供 諮 詢 申 訴 法 律 扶 助 轉 介 安 置 及 相 關 部 門 資 訊 洽 詢 等 服 務 為 了 使 外 勞 朋 友 們 在 溝 通 時 感 受 親 切 且 表 達 清 楚, 特 設 置 五 國 語 言 24 小 時 服 務, 只 要 在 台 灣 工 作 的 外 勞 朋 友 們 遇 到 任 何 疑 問, 或 遭 遇 嚴 重 需 緊 急 求 助 的 事 件, 皆 可 利 用 1955 專 線 獲 得 相 關 服 務 或 救 援 1955 專 線 對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採 行 保 護 及 預 防 措 施 1955 專 線 與 各 縣 市 勞 工 局 警 察 局 113 婦 幼 保 護 專 線 各 縣 市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以 及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各 地 專 勤 隊 串 連 成 一 資 源 聯 結, 形 成 一 個 專 屬 保 障 外 籍 勞 工 勞 動 人 權 的 資 源 支 援 網 絡, 負 責 處 理 外 籍 勞 工 在 我 國 工 作 時 面 臨 到 的 所 有 勞 動 相 關 問 題 對 於 疑 似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之 外 籍 勞 工,1955 專 線 將 立 即 通 報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及 所 轄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緊 急 救 援 並 進 行 查 處, 若 申 訴 之 外 籍 勞 工 經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認 定 為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 以 下 簡 稱 被 害 人 ), 即 依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規 定, 協 助 被 害 人 安 置 於 民 間 非 營 利 機 構, 後 續 1955 專 線 將 於 派 案 後 持 續 追 蹤 案 件 處 理 情 形 1955 專 線 接 獲 申 訴 雇 主 指 派 許 可 以 外 的 工 作 作 延 長 工 時 無 加 班 費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等 問 題 時, 即 啟 動 緊 急 案 件 作 業 程 序, 報 請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處 理, 並 列 為 疑 似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同 時 通 報 當 地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後 續 當 地 縣 市 政 府 及 依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處 理, 提 供 安 置 保 護 另 1955 專 線 亦 備 有 派 案 追 蹤 管 33

35 理 機 制, 持 續 追 蹤 案 件 處 理 情 形, 確 實 保 障 外 籍 勞 工 之 人 身 安 全 及 權 益 五 加 強 國 際 交 流 與 合 作 ( 一 )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年 7 月 27 日 9 月 8 9 日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分 別 辦 理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國 際 工 作 坊 約 120 人 參 加,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國 際 研 討 會 約 200 人 參 加, 兩 場 計 邀 請 美 國 國 土 安 全 部 移 民 海 關 執 法 局 官 員 美 國 司 法 部 檢 察 官 泰 國 婦 女 基 金 會 主 席 印 尼 移 民 勞 工 聯 盟 主 任 及 我 國 檢 察 官 與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等, 針 對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實 例 分 析 與 被 害 人 鑑 別 及 保 護 實 務 議 題 進 行 意 見 探 討 及 交 流, 以 促 進 國 際 合 作 管 道 並 建 立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之 共 識, 提 升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作 為 之 成 效 年 9 月 10 日, 邀 請 美 國 助 理 檢 察 官 Ms. Krishna R.Patel 與 我 國 30 名 檢 察 官 就 人 口 販 運 查 緝 之 議 題 進 行 意 見 交 流 座 談 會, 雙 方 就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不 法 所 得 之 查 扣 證 據 之 保 全 如 何 取 得 被 害 人 之 合 作 及 不 當 債 務 約 束 等 問 題 均 有 深 入 之 討 論 年 12 月 2 3 日 由 法 務 部 司 法 官 訓 練 所 舉 辦 打 擊 跨 國 人 口 販 運 及 跨 國 洗 錢 犯 罪 國 際 研 討 會, 邀 請 越 南 司 法 部 刑 事 及 行 政 法 律 事 務 司 司 長 Mr.Nguyen Cong Hong 日 本 白 鷗 大 學 法 科 大 學 院 長 土 本 武 司 教 授, 分 別 就 越 南 及 日 本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之 實 務 經 驗, 與 我 國 檢 察 官 交 流 年 10 月 21 日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辦 理 國 境 管 理 研 討 會, 邀 集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澳 洲 德 國 法 國 日 本 及 荷 蘭 等 20 餘 國 駐 台 辦 事 處, 以 及 桃 園 34

36 地 檢 署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國 家 安 全 局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航 空 警 察 局 台 北 市 婦 女 救 援 基 金 會 航 空 公 司 等 單 位 代 表 與 會, 會 中 針 對 各 國 新 興 國 境 管 理 模 式 及 科 技 運 用 人 蛇 集 團 偷 渡 趨 勢 與 防 制 等 議 題 進 行 研 討, 持 續 加 強 合 作 關 係, 促 進 知 識 交 流 互 動, 提 升 偽 ( 變 ) 造 證 照 案 件 查 獲 率 年 6 月 15 日 至 25 日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遴 派 專 勤 事 務 大 隊 苗 栗 縣 專 勤 隊 隊 長 赴 美 參 加 國 土 安 全 部 舉 行 聯 邦 執 法 人 員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研 習 年 7 月 28 日 我 國 駐 日 本 代 表 處 獲 邀 參 加 日 本 第 6 屆 人 身 買 賣 聯 席 會 議, 與 日 方 相 關 單 位 及 與 會 各 國 就 共 同 合 作 防 制 人 身 犯 罪 交 換 意 見 7 一 直 為 弱 勢 民 眾 爭 取 權 益 的 財 團 法 人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於 10 月 31 日 至 11 月 2 日 舉 辦 2009 法 律 扶 助 國 際 論 壇 邀 請 全 球 14 個 國 家 共 26 位 法 律 扶 助 代 表 及 國 內 外 法 學 界 重 量 級 人 士 共 同 探 討 在 全 球 經 濟 衰 退 之 下, 法 律 扶 助 的 挑 戰 與 契 機 3 天 會 議 中 針 對 債 務 及 貧 窮 問 題 刑 事 人 權 及 外 國 人 權 等 3 項 議 題 進 行 1 場 專 題 演 講 3 場 議 題 討 論 3 場 分 組 座 談 1 場 圓 桌 會 議 以 及 世 界 各 國 法 律 扶 助 之 現 況 報 告 等 8 民 間 團 體 2009 年 由 政 府 酌 予 補 助 或 自 力 參 與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情 形 : 目 前 對 人 口 販 運 議 題 熟 稔 並 致 力 投 入 之 民 間 團 體 仍 不 多, 其 中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市 婦 女 救 援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台 灣 展 翅 協 會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善 牧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致 力 投 入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保 護 議 題, 對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之 特 殊 性 有 深 刻 體 認, 並 於 2009 年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反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活 動 如 下 : 35

37 婦 女 救 援 基 金 會 : (1)5 月 與 台 灣 學 術 及 法 律 團 體 組 成 研 究 團 隊, 赴 越 南 參 與 越 南 婦 女 海 外 工 作 招 募 制 度 與 人 口 販 運 預 防 國 際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會 議 (2)8 月 再 次 赴 越 南 參 與 越 南 婦 女 海 外 工 作 招 募 制 度 與 人 口 販 運 預 防 國 際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期 中 會 議 (3)10 月 與 多 個 婦 女 團 體 代 表 組 團, 參 與 於 菲 律 賓 舉 行 的 東 南 亞 NGO 論 壇 中 發 表 台 灣 CEDAW 替 代 報 告 (4)11 月 應 邀 前 往 泰 國 曼 谷 參 與 東 南 亞 國 協 地 區 (ASEAN Region) 移 民 與 社 會 政 策 中 的 性 別 差 異 國 際 工 作 坊, 並 發 表 台 灣 人 口 販 運 問 題 報 告 台 灣 展 翅 協 會 : (1)6 月 舉 辦 反 兒 少 商 業 性 剝 削 國 際 研 討 會, 邀 請 Oxfam Quebec 專 家 代 表 分 享 聯 合 國 大 湄 公 河 流 域 反 人 口 販 運 計 畫 (2)9 月 赴 泰 國 曼 谷 越 南 河 內 柬 埔 寨 金 邊 參 訪 當 地 服 務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團 體, 了 解 各 國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政 策 與 實 務 工 作, 以 利 協 助 被 害 人 返 家 參 訪 機 構 包 括 國 際 移 民 組 織 ( IOM Thailand ) UNIAP Vietnam Hagar Cambodia 以 及 AFESIP Cambodia 等 INGO 及 其 他 相 關 團 體 (3) 參 加 ECPAT International 與 Body Shop 合 作 的 反 兒 童 性 販 運 活 動 全 球 共 有 超 過 40 個 國 家 響 應 此 活 動, 呼 籲 社 會 關 注 兒 童 性 販 運 與 兒 童 商 業 性 剝 削 問 題 此 活 動 亦 獲 得 美 國 柯 林 頓 基 金 會 的 支 持 天 主 教 善 牧 基 金 會 : (1)10 月 執 行 長 湯 靜 蓮 修 女 及 顧 問 張 英 陣 副 教 授 赴 菲 律 賓 馬 尼 拉 參 加 Asia Pacific NGO Forum on Beijing+15, 選 擇 與 人 口 販 運 有 關 的 工 作 坊 參 與 36

38 (2) 聯 合 國 NGO 社 會 發 展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Social Development)11 月 彙 編 完 成 62 個 國 家 190 份 社 會 融 合 案 例 調 查 報 告, 其 中 包 括 台 灣 善 牧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湯 靜 蓮 修 女 送 給 聯 合 國 社 會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有 關 外 籍 配 偶 的 書 面 報 告, 重 點 有 台 灣 政 府 運 用 公 權 力 成 立 10 年 金 額 新 台 幣 30 億 元 的 外 籍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基 金, 並 設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有 效 規 劃 及 監 督 外 籍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基 金 的 決 策 及 運 作 ; 公 布 施 行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保 護 被 害 人 權 益 及 修 正 施 行 移 民 法 確 定 跨 國 婚 姻 媒 合 公 益 化 ( 二 ) 加 強 與 外 勞 來 源 國 合 作 1 目 前 與 外 勞 來 源 國 包 括 印 尼 蒙 古 等 國 簽 署 勞 工 事 務 合 作 瞭 解 備 忘 錄, 與 菲 律 賓 簽 署 直 接 聘 僱 瞭 解 備 忘 錄 及 聯 合 執 行 綱 領, 與 泰 國 及 越 南 簽 署 勞 工 協 定 且 於 2007 年 與 泰 國 及 印 尼,2008 年 與 越 南, 2007 年 及 2009 年 與 菲 律 賓 等 國, 透 過 雙 邊 部 長 級 勞 務 合 作 會 議 或 工 作 層 級 會 議, 建 立 防 制 外 籍 勞 工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聯 繫 管 道, 各 外 籍 勞 工 來 源 國 同 意 轉 介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外 籍 勞 工 庇 護 安 置 儘 速 核 發 旅 行 文 件 及 協 助 返 國 安 排 2 另 於 各 外 勞 來 源 國 備 忘 錄 之 有 效 期 限 到 期 後 簽 訂 備 忘 錄 時, 增 列 雙 方 共 同 防 制 外 籍 勞 工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之 原 則 預 定 2010 年 於 臺 菲 直 接 聘 僱 計 畫 暸 解 備 忘 錄 及 臺 印 勞 工 合 作 備 忘 錄 修 正 草 案 新 增 人 口 販 運 合 作 機 制, 內 容 將 包 括 : 雙 方 共 同 防 制 勞 工 避 免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及 情 報 交 流, 並 宣 導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觀 念, 協 助 遭 受 人 口 販 運 之 勞 工 安 全 送 返 及 取 得 所 需 之 旅 行 文 件 37

39 肆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一 查 緝 面 ( 一 )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賡 續 執 行 專 案 計 畫, 針 對 人 口 販 運 集 團 可 能 藏 匿 或 外 來 人 口 被 僱 用 之 地 點, 不 定 期 規 劃 勤 務 掃 蕩 工 作, 積 極 蒐 證, 以 打 擊 不 法 份 子, 保 護 被 害 人, 展 現 政 府 打 擊 人 口 販 運 之 決 心 ( 二 ) 持 續 嚴 密 國 境 線 上 證 照 查 驗 勤 務 賡 續 加 強 查 緝 大 陸 偷 渡 犯 及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以 及 加 強 查 處 違 法 雇 主 與 非 法 仲 介, 以 杜 絕 犯 罪 集 團 假 不 法 名 義 進 行 剝 削 行 為, 遏 止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發 生 二 保 護 面 ( 一 )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加 強 推 動 第 一 線 執 法 人 員 於 查 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時, 主 動 積 極 鑑 別 被 害 人, 並 落 實 執 行 被 害 人 動 態 鑑 別 程 序, 以 採 取 適 當 保 護 措 施 ( 二 )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賡 續 積 極 辦 理 相 關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服 務 ; 另 考 量 地 區 平 衡 及 就 近 安 置 原 則, 規 劃 建 置 南 部 被 害 人 安 置 保 護 處 所 三 預 防 面 ( 一 ) 加 強 預 防 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 落 實 推 動 2010 年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推 動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預 防 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在 宣 導 方 面 預 計 投 入 新 台 幣 2,368 萬 元, 加 強 運 用 多 媒 體 等 各 種 宣 導 管 道, 強 化 社 會 大 眾 外 籍 人 士 及 第 一 線 工 作 人 員 認 識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議 題, 共 同 預 防 人 口 販 運 犯 罪 事 件 之 發 生 ; 在 訓 練 方 面 預 計 投 入 新 台 幣 1,005 萬 元 38

40 , 加 強 辦 理 第 一 線 工 作 人 員 及 各 專 業 領 域 人 員 之 能 能 力 建 構 與 訓 練, 將 於 規 劃 辦 理 司 法 警 察 及 檢 察 官 之 專 業 訓 練 時, 納 入 實 務 案 例 研 討, 並 強 化 服 務 技 巧 與 敏 感 度 等 課 程 ( 二 ) 檢 討 外 勞 管 理 問 題 : 1 研 議 家 事 服 務 工 作 者 勞 動 權 益 保 障 法 制 : 有 關 家 事 服 務 工 作 者 勞 動 權 益 之 保 障, 刻 正 朝 專 法 方 向 研 議 2 研 修 勞 動 基 準 法 強 制 勞 動 處 罰 :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遏 止 雇 主 違 法 強 迫 勞 動 行 為, 確 保 勞 工 人 身 自 由, 研 修 完 成 勞 動 基 準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提 高 強 制 勞 動 之 處 罰 額 度 3 擴 大 辦 理 直 接 聘 僱 :2010 年 規 劃 推 動 雇 主 採 直 接 聘 僱 方 式 辦 理 新 招 募 外 籍 勞 工 計 畫, 協 助 新 招 募 之 雇 主 不 須 透 過 仲 介 公 司, 外 籍 勞 工 免 負 擔 國 內 外 仲 介 費 用, 透 過 各 外 勞 來 源 國 協 助 雇 主 選 擇 適 當 勞 工, 節 省 時 效, 完 成 外 籍 勞 工 國 外 引 進 相 關 手 續 4 落 實 執 行 劣 質 仲 介 退 場 機 制 : 依 法 賡 續 辦 理 私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從 事 跨 國 人 力 仲 介 服 務 品 質 評 鑑, 及 為 能 有 效 鑑 別 仲 介 之 實 際 服 務 情 形 及 違 法 問 題, 持 續 檢 討 評 鑑 要 點 及 指 標, 以 強 化 評 鑑 制 度 公 信 力, 且 藉 由 評 鑑 加 速 促 使 劣 質 仲 介 公 司 退 出 仲 介 市 場 5 加 強 管 理 仲 介 收 費 : 依 照 不 同 評 鑑 等 級 加 強 查 察 仲 介 收 費 等 情 形, 如 查 有 仲 介 向 外 勞 超 收 之 情 事 即 依 法 從 重 裁 處, 以 遏 止 仲 介 剝 削 外 勞 ; 另 國 外 仲 介 費 部 分, 將 持 續 透 過 雙 邊 聯 繫 管 道 或 勞 務 合 39

41 作 會 議, 促 請 各 外 籍 勞 工 來 源 國 檢 討 仲 介 費 用 收 費 標 準 及 加 強 管 理 仲 介 業 者 超 收 費 用 情 形, 並 落 實 驗 證 機 制 伍 結 語 行 政 院 成 立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協 調 會 報, 有 效 整 合 各 部 會 資 源, 並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密 切 合 作 下, 我 國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整 體 作 為, 已 顯 見 具 體 成 效, 特 別 是 被 害 人 之 鑑 別 安 置 及 保 護 工 作, 經 由 立 法, 已 逐 步 落 實, 並 制 度 化 ; 而 人 口 販 運 對 人 權 之 戕 害 無 法 見 容 於 國 際 社 會, 我 國 向 來 重 視 基 本 人 權 之 保 障, 爰 將 持 續 結 合 各 相 關 機 關 推 動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尤 其 是 強 化 第 一 線 執 法 人 員 之 專 業 判 斷 及 敏 感 度, 並 落 實 執 法, 將 是 未 來 工 作 的 重 點, 以 期 有 效 遏 止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之 發 生, 並 符 合 國 際 社 會 對 我 國 之 期 待 4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報 告 內 容 一 目 的 : 全 球 海 外 華 裔 子 弟 透 過 海 外 聯 招 會 申 請 來 臺 就 學 人 數, 已 於 101 學 年 度 突 破 萬 人, 其 中 又 以 香 港 及 澳 門 學 生 居 多, 合 計 超 過 總 申 請 人 數 半 數 以 上 經 查 歷 年 來 香 港 申 請 學 士 班 及 僑 先 部 人 數 雖 互 有 消 長, 但 人 數 偏 低, 自 96

More information

有些時間

有些時間 有 些 時 間 一 我 和 林 西 在 船 上 議 論 最 多 的, 也 就 是 我 們 這 趟 旅 遊 的 意 義 對 於 他 來 說, 這 次 的 桂 林 之 旅 實 在 是 窩 囊 之 至 行 程 太 緊, 我 是 即 興 要 去, 他 也 是 即 興 附 和, 我 們 便 即 興 買 船 票 結 果 很 頭 疼 的 事 發 生 了, 三 艙 的 臥 鋪 只 有 上 面 和 下 面 的, 中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Q ( ) I ( ) ( ) ( ) ( ) ( ) 1

More information

解 释 道 : 慈, 爱 也 ; 善, 吉 也 慈 善 二 字 合 用, 则 是 仁 慈 善 良 富 于 同 情 心 的 意 思 战 国 时 期 孟 子 的 穷 则 独 善 其 身, 达 则 兼 善 天 下, 北 宋 范 仲 淹 的 先 天 下 之 忧 而 忧, 后 天 下 之 乐 而 乐, 成 为

解 释 道 : 慈, 爱 也 ; 善, 吉 也 慈 善 二 字 合 用, 则 是 仁 慈 善 良 富 于 同 情 心 的 意 思 战 国 时 期 孟 子 的 穷 则 独 善 其 身, 达 则 兼 善 天 下, 北 宋 范 仲 淹 的 先 天 下 之 忧 而 忧, 后 天 下 之 乐 而 乐, 成 为 慈 善 法 的 诞 生 与 展 望 梁 治 平 : 各 位 下 午 好, 欢 迎 大 家 参 加 今 天 洪 范 的 研 讨 会! 大 家 对 中 国 的 慈 善 事 业 慈 善 法 或 者 更 广 义 地 说 对 中 国 的 公 益 事 业 的 发 展, 以 及 相 应 的 社 会 团 体 社 会 组 织 的 管 理 办 法 都 非 常 关 心, 这 也 是 慈 善 法 出 来 的 一 个 大 背

More information

沟 通 的 时 代, 时 代 的 变 革 促 使 研 究 者 适 应 新 的 环 境, 采 用 新 的 方 法 不 断 推 进 新 媒 体 的 融 合, 大 数 据 作 为 一 种 普 遍 存 在 的 研 究 来 源, 是 未 来 各 类 研 究 的 基 础, 可 以 说 数 据 就 是 未 来 凤

沟 通 的 时 代, 时 代 的 变 革 促 使 研 究 者 适 应 新 的 环 境, 采 用 新 的 方 法 不 断 推 进 新 媒 体 的 融 合, 大 数 据 作 为 一 种 普 遍 存 在 的 研 究 来 源, 是 未 来 各 类 研 究 的 基 础, 可 以 说 数 据 就 是 未 来 凤 年 月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J 第 8卷第 期 J fc q U fp T mm S S E V 8N DOI 9 9 j 8 8 上海交通大学 国际传播学会 4国际新媒体高峰论坛综述 郑兴刚 赵 雪 重庆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 4 山东大学 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 山东 济南 河北金融学院 社科部 河北 保定 摘 要 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 国际传播学会 4国际新媒体高峰论坛的盛况 主题

More information

陕 西 妇 源 汇 性 别 发 展 培 训 中 心 杨 扬 提 供 水 观 音 村 灾 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项 目 策 略 目 标 改 善 灾 后 生 计 发 展, 培 育 社 区 组 织 与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从 而 提 高 社 区 在 公 共 服 务 的 功 能 ; 推 动 妇

陕 西 妇 源 汇 性 别 发 展 培 训 中 心 杨 扬 提 供 水 观 音 村 灾 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项 目 策 略 目 标 改 善 灾 后 生 计 发 展, 培 育 社 区 组 织 与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从 而 提 高 社 区 在 公 共 服 务 的 功 能 ; 推 动 妇 陕 西 妇 源 汇 性 别 发 展 培 训 中 心 杨 扬 提 供 水 观 音 村 灾 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项 目 策 略 目 标 改 善 灾 后 生 计 发 展, 培 育 社 区 组 织 与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从 而 提 高 社 区 在 公 共 服 务 的 功 能 ; 推 动 妇 女 参 与 组 织 和 管 理, 促 进 社 区 的 性 别 平 等 2012-2014 水 观 音

More information

apc110003_lifa_pwa20090512011p

apc110003_lifa_pwa20090512011p 利 格 拉 樂 阿 女 烏 ( 高 振 蕙 ) 訪 問 稿 時 地 間 :2009 年 05 月 12 日 點 : 靜 宜 大 學 受 訪 者 :( 族 名 ) 利 格 拉 樂 阿 女 烏 ( 漢 名 ) 高 振 蕙 受 訪 者 族 別 : 排 灣 族 訪 問 者 : 陳 芷 凡 記 錄 者 : 林 宜 妙 謄 稿 者 : 雷 家 佳 陳 : 當 時 是 什 麼 樣 的 情 況 讓 你 開 始 書

More information

本部陳部長威仁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4次會議後之

本部陳部長威仁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4次會議後之 內 政 部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第 874 次 會 議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30 分 二 地 點 : 本 部 營 建 署 601 會 議 室 三 主 席 : 陳 兼 主 任 委 員 威 仁 陳 兼 副 主 任 委 員 純 敬 代 ( 依 各 級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第 7 條 規

More information

班 学 生 的 情 况 自 己 进 行 教 学 设 计, 应 该 是 小 学 数 学 教 学 的 上 乘 境 界 依 现 在 课 标 编 的 教 材 大 同 小 异 安 徽 蓝 色 星 球 : 不 知 方 教 授 有 没 有 研 究 过 北 师 版 小 学 数 学 教 材, 对 教 材 的 编 写

班 学 生 的 情 况 自 己 进 行 教 学 设 计, 应 该 是 小 学 数 学 教 学 的 上 乘 境 界 依 现 在 课 标 编 的 教 材 大 同 小 异 安 徽 蓝 色 星 球 : 不 知 方 教 授 有 没 有 研 究 过 北 师 版 小 学 数 学 教 材, 对 教 材 的 编 写 凤 凰 教 育 网 : 今 天 我 们 有 幸 邀 请 到 中 小 学 数 学 主 编 首 都 师 范 大 学 数 学 系 教 授 方 运 加 老 师 来 凤 凰 教 育 网 与 我 们 老 师 一 起 讨 论 一 线 老 师 如 何 研 究 教 材, 如 何 总 结 研 究 成 果 我 相 信 很 多 老 师 都 学 习 过 方 老 师 的 文 章, 他 的 高 度, 角 度, 力 度, 深 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鄂卫办函[2009]64号.doc

Microsoft Word - 鄂卫办函[2009]64号.doc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鄂 卫 办 函 2009 64 号 省 卫 生 厅 关 于 建 立 湖 北 省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评 审 专 家 库 的 通 知 各 市 州 直 管 市 林 区 卫 生 局, 部 省 属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各 有 关 大 专 院 校, 有 关 科 研 企 事 业 单 位 : 为 加 强 我 省 职 业 病 防 治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推 进 全 省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1 * & /1 * & ( 1 0 ; * & ) 0 ) & * * +, & - / & & ) * (1 ( & 2 & 3 * +1 * &,1 * +1,1 & 1 & /1 ) 1 0 & 0 + 0, 0 / +1 & 0 & 2 *,1 0 & & 2 * 0 * ) ) 0 ) * 1 0 & ) 2 * /1 & 0 ) 2 *

More information

全宋词1

全宋词1 ( ) ...1...1...1...2...2...2...3...4...4...4...4...5...5...5...6...6...7...7...7...8...8...9...9 1 ... 10... 10... 11... 11... 11... 11... 12... 13... 13... 14... 14... 14... 14... 15... 16... 16... 16...

More information

上冊 淨 空 法 師 講述 上冊 彩色圖文 新編出版 全三冊 地 藏 經 講 記 上 冊 目 錄 前 言 004 緣 起 005 正 釋 經 文 005 忉 利 天 宮 神 通 品 第 一 005 分 身 集 會 品 第 二 115 觀 眾 生 業 緣 品 第 三 139 閻 浮 眾 生 業 感 品 第 四 165 前 言 以 往 每 遇 新 建 道 場 請 我 講 經, 首 先 必 講 地 藏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北京重点高校在校生回乡就业意愿调查问卷”

“关于北京重点高校在校生回乡就业意愿调查问卷” 0 目 一 前 言...1 1.1 调 研 背 景 及 调 研 目 的...1 1.1.1 调 研 背 景 北 京 就 业 形 势 及 大 环 境 下 的 回 乡 就 业 趋 势...1 1.1.2 调 研 目 的 北 京 市 重 点 高 校 在 校 生 的 回 乡 就 业 意 愿...1 1.2 调 研 方 法 及 成 果 概 述...1 二 调 研 数 据 和 分 析...2 2.1 基 本

More information

TV 2005 92 1. 2. 3. 4. 5. 3 1 6 1 10 10 30 94 11 23 12 2 736 97 4 2.3 3 28.7 1-2 18.4 2-3 17.2 3 28.7 12.7 5 2.3 10 2 17 5 3 1-2 22.6 2 2-3 3-4 4-5 17.6 15.4 10.1 5 18 2.8 17 3 4 54.8 26.9 26.1 17.6 13.3

More information

1 54 96 139 145 155 164 199 231 290 294 1,,,,,,?,,,,,,,,,,,,,,,, :,, :??,,, :!,? 20 2,,,,,,,,,,,,,,,,,,,,,,,,,,,,, :? :,,?,!,,,,?,,, : :,,,,?,,,?,?,?,, 3,, :,, :???!,,,,,,?, :,,!,?,,,,,, :, :,,,,,,, :,?,

More information

通 傳 會 溝 通 iwin 及 網 際 網 路 案 件 之 處 理 機 制, 以 強 化 網 際 網 路 相 關 案 件 之 處 理 ( 二 ) 請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針 對 設 置 網 路 犯 罪 永 久 性 專 門 單 位 持 續 研 議, 另 請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針 對 人 口

通 傳 會 溝 通 iwin 及 網 際 網 路 案 件 之 處 理 機 制, 以 強 化 網 際 網 路 相 關 案 件 之 處 理 ( 二 ) 請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針 對 設 置 網 路 犯 罪 永 久 性 專 門 單 位 持 續 研 議, 另 請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針 對 人 口 審 查 各 機 關 對 CEDAW 第 2 次 國 家 報 告 總 結 意 見 與 建 議 初 步 回 應 會 議 ( 第 15 點 第 16 點 第 20 點 )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11 月 19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30 分 地 點 : 行 政 院 第 七 會 議 室 主 席 : 黃 處 長 碧 霞 記 錄 : 曾 春 暉 出 席 : 詳 如 簽 到 表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曝 光 台 写 入 两 会 报 告 摘 要 1 月 27 日, 江 西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五 次 会 议 举 行 第 二 次 全 体 会 议,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张 忠 厚 向 大 会 作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江 西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曝 光 台 写 入 两 会 报 告 摘 要 1 月 27 日, 江 西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五 次 会 议 举 行 第 二 次 全 体 会 议,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张 忠 厚 向 大 会 作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安 徽 : 道 德 信 贷 帮 助 想 干 事 的 好 人 干 成 事 摘 要 安 徽 省 实 施 道 德 信 贷 工 程 两 年 多 来, 通 过 对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优 先 评 级 授 信 优 惠 贷 款 利 率 等 举 措, 为 有 需 要 的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化 解 资 金 之 渴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用 善 行 义 举 温 暖 了 社

More information

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将 说 明 原 因 并 予 退 回, 不 予 重 新 修 改 提 交 (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主 要 问 题 参 考 附 件 3) ( 三 ) 申 请 人 下 载 打 印 网 上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的 申 报 书, 报 送 项

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将 说 明 原 因 并 予 退 回, 不 予 重 新 修 改 提 交 (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主 要 问 题 参 考 附 件 3) ( 三 ) 申 请 人 下 载 打 印 网 上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的 申 报 书, 报 送 项 关 于 申 报 2016 年 度 广 东 省 基 础 与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专 项 资 金 (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项 目 的 通 知 来 源 :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基 础 研 究 与 科 研 条 件 处 发 布 日 期 : 2015-08-12 粤 科 函 基 字 (2015)1150 号 按 照 广 东 省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2016

More information

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普 雷 斯 科 特 完 全 没 有 掩 饰 他 的 紧 张, 我 想 那 些 墙 壁 很 厚, 它

More information

张丽伟政法干警真题讲义.docx

张丽伟政法干警真题讲义.docx 政 法 干 警 真 题 讲 义 申 论 张 丽 伟 } 第 0 页 申 论 2011 年 政 法 干 警 考 试 申 论 真 题 一 注 意 事 项 1. 本 试 卷 由 给 定 资 料 与 作 答 要 求 两 部 分 构 成 考 试 时 限 为 150 分 钟 其 中, 阅 读 给 定 资 料 参 考 时 限 为 40 分 钟, 作 答 参 考 时 限 为 110 分 钟 2. 请 在 题 本 答

More information

專 題 職 場 媽 媽 的 N 道 陰 影 P04 勞 動 部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職 場 媽 媽 的 N 道 陰 影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2015 年 母 親 節 記 者 會 P08 發 問 卷 心 得 - 陳 逸 P09 懷 孕 歧 視 故 事 分 享 結 婚 和 懷 孕 變 成

專 題 職 場 媽 媽 的 N 道 陰 影 P04 勞 動 部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職 場 媽 媽 的 N 道 陰 影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2015 年 母 親 節 記 者 會 P08 發 問 卷 心 得 - 陳 逸 P09 懷 孕 歧 視 故 事 分 享 結 婚 和 懷 孕 變 成 各 位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的 好 夥 伴 和 捐 款 人, 大 家 好! 2015 年 的 夏 季, 新 知 工 作 室 毫 不 懈 怠 的 在 各 個 領 域 努 力, 包 含 職 場 性 別 平 權 身 分 證 改 革 長 期 照 顧 公 共 化 生 育 的 身 體 自 主 權 等, 詳 情 請 見 通 訊 的 精 采 內 容! 315 期 通 訊 專 題 是 職 場 媽 媽 的 N

More information

法務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彙整表(初稿)

法務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彙整表(初稿) 行 政 院 院 本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項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行 政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答 復 立 法 委 員 質 詢 案 件 處 理 電 子 窗 口 CEDAW 法 規 檢 視 複 審 委 員 通 訊 資 料 新 聞 發 布 科 輪 值 表 含 同 仁 聯 絡 電 話 各 部 會 文 宣 窗 口 聯 繫 資 料 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40904 蘋果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修正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20140904 蘋果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修正final.doc * 蘋 果 日 報 新 聞 自 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2014 年 9 月 4 日 12 時 00 分 ~14 時 00 分 地 點 : 蘋 果 日 報 大 樓 5 樓 503 會 議 室 會 議 記 錄 摘 要 台 少 盟 秘 書 長 葉 大 華 ( 以 下 簡 稱 葉 ): 大 家 好, 應 該 先 講 中 秋 節 快 樂 本 來 這 次 開 會 是 在 八 月 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3233B27BA54EB0EAA5C1B142C2A7A55FB0CFAE79BDCD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3233B27BA54EB0EAA5C1B142C2A7A55FB0CFAE79BDCD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78> 現 代 國 民 婚 禮 ( 初 稿 ) 北 區 座 談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3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貳 地 點 : 中 央 聯 合 辦 公 大 樓 南 棟 8 樓 會 議 室 ( 臺 北 市 徐 州 路 5 號 ) 參 主 持 人 / 協 同 主 持 人 : 黃 麗 馨 司 長 / 曾 昭 旭 教 授 徐 福 全 教 授 黃 馨 慧 副

More information

与 我 邻 座 是 一 位 南 方 女 人 她 身 上 穿 了 许 多 层 毛 衣 和 一 件 不 合 体 的 男 式 羽 绒 服,30 多 岁 说 来 好 笑 车 开 两 个 多 小 时, 一 对 农 村 夫 妇 要 下 车, 说 上 错 车 了 司 机 答 复 : 怎 么 能 上 错 车? 你

与 我 邻 座 是 一 位 南 方 女 人 她 身 上 穿 了 许 多 层 毛 衣 和 一 件 不 合 体 的 男 式 羽 绒 服,30 多 岁 说 来 好 笑 车 开 两 个 多 小 时, 一 对 农 村 夫 妇 要 下 车, 说 上 错 车 了 司 机 答 复 : 怎 么 能 上 错 车? 你 读 者 2012 年 第 2 期 文 苑 卷 首 语 日 月 星 宿 也 连 成 一 线 张 小 娴 巴 西 作 家 保 罗 科 埃 略 的 寓 言 小 说 炼 金 术 士 里, 一 个 牧 羊 少 年 追 随 着 一 个 再 三 出 现 的 梦 境, 经 历 了 一 段 奇 幻 之 旅 故 事 之 中, 老 人 对 少 年 说 : 当 你 真 心 渴 望 某 样 东 西 时, 整 个 宇 宙 都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九 十 九 年 度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1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 4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 6 肆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 8 伍 九 十 九 年

目 錄 壹 九 十 九 年 度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1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 4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 6 肆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 8 伍 九 十 九 年 i 目 錄 壹 九 十 九 年 度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1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 4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 6 肆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 8 伍 九 十 九 年 度 交 通 孜 全 教 育 成 效 評 鑑 總 評 鑑 報 告... 9 陸 大 專 組 評 鑑

More information

十周年特刊初拟大纲

十周年特刊初拟大纲 绿 色 汉 江 十 周 年 回 顾 运 建 立 首 发 于 绿 色 汉 江 通 讯 2012 年 第 1 期 ( 总 第 14 期 ) 一 汉 江 ------ 我 们 的 母 亲 河 汉 江 是 长 江 水 系 最 大 的 支 流, 又 称 汉 水, 古 时 曾 叫 沔 水, 中 国 自 古 有 江 淮 河 汉 之 说, 与 长 江 黄 河 淮 河 齐 名 这 条 长 1577 公 里 的 河 流,

More information

許 清 安 議 員 辦 事 處 北 角 城 市 花 園 商 塲 (852) 2887 5118 寶 馬 山 花 園 北 角 寶 馬 山 道 1 號 救 世 軍 家 品 店 ( 北 角 ) 北 角 英 皇 道 379-381 號 褔 英 大 廈 地 下 (852) 2570 0138 逸 濤 灣 筲

許 清 安 議 員 辦 事 處 北 角 城 市 花 園 商 塲 (852) 2887 5118 寶 馬 山 花 園 北 角 寶 馬 山 道 1 號 救 世 軍 家 品 店 ( 北 角 ) 北 角 英 皇 道 379-381 號 褔 英 大 廈 地 下 (852) 2570 0138 逸 濤 灣 筲 救 世 軍 循 環 再 用 計 劃 回 收 點 回 收 點 地 區 地 址 電 話 備 註 香 港 區 大 量 衣 物 收 集 處 灣 仔 灣 仔 活 道 三 十 一 號 地 下 (852) 2572 2879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日 : 上 午 九 時 正 至 晚 上 七 時 正 竹 林 苑 灣 仔 灣 仔 堅 尼 地 道 74-86 號 平 台 星 域 軒 灣 仔 星 街 9 號 地 下 停

More information

600122 2005 2005... 1... 2... 4... 7... 8... 12... 18... 48 1 2005 1 2 3 4 1 2005 1 Jiangsu Hongtu High Technology Co.,Ltd. Hiteker 2 A A A 600122 3 03 2 219 210009 www.hiteker.cn hiteker@hiteker.cn 4

More information

被 祖 國 遺 棄 的 黑 戶 小 孩 與 黑 戶 媽 媽 文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省 天 主 教 會 新 竹 教 區 張 裕 焯 壹 CEDAW 公 約 與 相 關 條 文 及 一 般 性 建 議 一 CEDAW 公 約 : 第 四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a) 二

被 祖 國 遺 棄 的 黑 戶 小 孩 與 黑 戶 媽 媽 文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省 天 主 教 會 新 竹 教 區 張 裕 焯 壹 CEDAW 公 約 與 相 關 條 文 及 一 般 性 建 議 一 CEDAW 公 約 : 第 四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a) 二 被 祖 國 遺 棄 的 黑 戶 小 孩 與 黑 戶 媽 媽 文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省 天 主 教 會 新 竹 教 區 張 裕 焯 摘 要 我 國 社 會 存 在 著 應 屬 於 越 南 籍 卻 取 得 越 南 國 國 籍, 同 時 未 受 我 國 政 府 核 予 居 留 權 導 致 無 法 就 學 投 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的 黑 戶 小 孩 另 有 祖 籍 越 南 的 婦 女, 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1\267s\252\251\276\307\245\315\244\342\245U.doc)

(Microsoft Word - 103-1\267s\252\251\276\307\245\315\244\342\245U.doc) 壹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補 充 規 定 經 本 校 103 年 8 月 29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本 補 充 規 定 依 據 教 育 部 103 年 1 月 8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27904A 號 函 頒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辦 理 二 高 雄 市 立 新 莊 高 級 中 學

More information

「2007客語配音人才培訓」課程驗收報告

「2007客語配音人才培訓」課程驗收報告 2012 年 客 家 電 視 台 客 家 編 劇 人 才 養 成 班 結 案 報 告 執 行 單 位 : 客 家 電 視 台 Page 1 of 36 一 前 言 客 家 電 視 台 致 力 傳 播 客 家 文 化, 開 台 以 來, 不 間 斷 的 製 作 戲 劇 節 目, 希 望 透 過 戲 劇 的 方 式 將 客 語 的 優 美 以 及 客 家 文 化 的 內 涵 表 現 出 來, 同 時 也

More information

臺中市政府市政會議紀錄

臺中市政府市政會議紀錄 臺 中 市 政 府 第 261 次 市 政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5 年 8 月 15( 星 期 一 ) 上 午 10 時 貳 地 點 : 臺 灣 大 道 市 政 大 樓 9 樓 市 政 廳 參 主 持 人 : 林 市 長 佳 龍 肆 討 論 提 案 :( 如 附 件 ) 記 錄 : 蔡 瑋 婷 伍 指 ( 裁 ) 示 事 項 : 一 首 先 歡 迎 新 加 入 臺 中 龍 團 隊 的

More information

2

2 硏 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REAU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 2 ... 4... 4... 5 6... 7... 8 9... 10... 11-17 3 1. 2. 3. 4. 2008 2 2008 2 4 2008 2 5 2008 3 4

More information

301貿易法案

301貿易法案 0 301 558.2 415.242 578.11 028.72 494.56 559.2 312.9911 023.4 028.72 DNA 364.216 DVD471.55 028 176.58 579.1578 553.5 551.25 498 IC 448.68 179.2 KTV990 023.4 023.4 023.4 MIDI912.7 MTV990 312.91653 457.01

More information

致 谢 2014 年 如 往 年 一 样, 各 种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有 增 无 减, 上 海 福 喜 腐 肉 事 件 顶 新 黑 心 油 事 件 昆 明 毒 米 线 恒 天 然 奶 粉 事 件 杭 州 知 名 黑 心 火 锅 店 山 东 十 吨 毒 腐 竹,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不 断

致 谢 2014 年 如 往 年 一 样, 各 种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有 增 无 减, 上 海 福 喜 腐 肉 事 件 顶 新 黑 心 油 事 件 昆 明 毒 米 线 恒 天 然 奶 粉 事 件 杭 州 知 名 黑 心 火 锅 店 山 东 十 吨 毒 腐 竹,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不 断 啄 木 鸟 食 品 安 全 中 心 2014 年 报 2015 年 1 月 001 致 谢 2014 年 如 往 年 一 样, 各 种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有 增 无 减, 上 海 福 喜 腐 肉 事 件 顶 新 黑 心 油 事 件 昆 明 毒 米 线 恒 天 然 奶 粉 事 件 杭 州 知 名 黑 心 火 锅 店 山 东 十 吨 毒 腐 竹,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不 断 击 破 公 众 的

More information

92年度地方環境保護計畫執行報告

92年度地方環境保護計畫執行報告 2 4 5 6 7 8 9 10 12 13 14 1. 2. 3. 4. 1. 2. 1. 2. 3. NGO 15 16 17 100 9 17 8 16 7 15 6 14 5 13 4 12 3 11 2 10 1 18 1. 6. 2. 7. 3. 4. 5. 1. 5. 2. 6. 3. 4. 1. 5. 2. 3. 4. 19 1. 2. 3. 4. 5. 6. 7. 8. 1.

More information

40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如 果 5-1 子 綺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醫 生, 我 會 盡 我 所 能 的 幫 助 人 醫 治 好 任 何 怪 病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科 學 家, 我 會 發 明 許 多 減 緩 地 球 暖 化 的 儀 器 如 果 我 是 一

40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如 果 5-1 子 綺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醫 生, 我 會 盡 我 所 能 的 幫 助 人 醫 治 好 任 何 怪 病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科 學 家, 我 會 發 明 許 多 減 緩 地 球 暖 化 的 儀 器 如 果 我 是 一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39 如 果 5-1 冠 廷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警 察, 那 麼 我 會 盡 全 力 保 護 人 民 的 安 全, 為 國 家 付 出 如 果 我 是 一 隻 大 老 鷹, 那 麼 我 就 要 在 天 空 中 自 由 的 飛 翔, 欣 賞 全 世 界 的 美 景 如 果 沒 有 學 校, 那 麼 我 們 就 沒 辦 法 吸 取 知 識, 也

More information

國語 領域計畫表

國語 領域計畫表 新 竹 市 曙 光 國 民 小 學 105 學 年 度 三 年 級 上 學 期 社 會 領 域 課 程 計 畫 表 設 計 者 : 李 麗 娟 一 本 領 域 每 週 學 習 節 數 節, 本 學 期 共 6 節 二 本 學 期 課 程 架 構 : 第 一 單 元 我 的 家 庭 第 1 課 我 們 的 姓 名 第 2 課 家 庭 的 生 活 社 會 上 第 二 單 元 家 庭 與 倫 理 第 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下篇第五章法政建設.doc

Microsoft Word - 下篇第五章法政建設.doc 第 五 章 法 政 建 設 下 篇 第 五 章 法 政 建 設 100 年, 政 府 賡 續 推 動 廉 潔 施 政, 加 速 組 織 改 造, 提 升 公 務 人 力 素 質 ; 持 續 推 動 司 法 改 革, 加 速 法 務 革 新, 提 升 裁 判 品 質 與 效 率, 實 現 公 平 與 正 義 ; 推 動 兵 力 結 構 調 整, 精 實 國 防 戰 力 ; 穩 健 推 動 兩 岸 良

More information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研究生赴大陸地區研究心得報告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研究生赴大陸地區研究心得報告 2008 6 11 0 / 1 NGO NGO (2007) 2 3 4 5 1 2 3 4 5 1 6 1 ~5 7 Q 5 7 8 15 10 ~200 50 100 6 7 8 2 T Shirt T shirt 1/12 T 9 10 11 9 10 11 3 NGO 12 0.4 13 2 14 15 731 16 NGO 12 45 30 5 5 13 12 5 14 814 15 16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1 目 录 认 识 志 愿 服 务... 3 志 愿 服 务... 3 志 愿 者... 3 志 愿 服 务 的 社 会 作 用... 3 社 会 保 障 功 能... 3 社 会 动 员 功 能... 4 社 会 整 合 功 能... 5 社 会 教 化 功 能... 6 反 思 志 愿 服 务... 6 国 外 城 市 社 区 志 愿 服 务 的 实 践... 6 高 校 青 年 志 愿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WIPO对第9版尼斯分类的修订

WIPO对第9版尼斯分类的修订 对 第 九 版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服 务 国 际 分 类 的 修 订 根 据 尼 斯 联 盟 专 家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整 理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月 印 制 二 〇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执 行 说 明 我 国 自 1988 年 11 月 1 日 起 采 用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More information

如 來 明 妃

如 來 明 妃 如 來 明 妃 靈 魂 如 果 出 現, 虛 虛 的 影 子 影 子 啊, 沒 有 彩 色 你 若 是 實 相, 轉 成 法 性 了, 就 變 成 彩 色 形 相 都 彩 色 如 果 看 到 自 己 的 親 人 死 去 回 來 看 到 彩 色 的, 他 不 會 不 用 輪 迴 你 若 有 實 相 以 後 哇 ~ 那 你 享 受 人 生, 享 受 在 實 相 中 不 用 期 待 未 來 死 後 有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1??¡N??`?C?~??-1.doc, page Normalize ( Microsoft Word - 21ºÝ¤È¸`§C¦~¯Å-1.doc )

Microsoft Word - 21??¡N??`?C?~??-1.doc, page Normalize ( Microsoft Word - 21ºÝ¤È¸`§C¦~¯Å-1.doc ) 守 護 神 VS 幸 運 蛋 壹 設 計 理 念 農 曆 五 月 五 日, 就 是 民 間 所 稱 的 端 午 節, 有 關 端 午 節 的 傳 說 及 習 俗 不 勝 枚 舉, 而 最 為 一 般 大 眾 所 熟 知 的 莫 過 於 屈 原 投 江 的 傳 說 故 事 屈 原 是 西 元 前 三 世 紀 中 國 偉 大 的 愛 國 詩 人, 因 得 罪 了 王 公 貴 人 最 後 被 驅 逐 出

More information

<313035A67EB977BAE2B0F5A6E6B669ABD7B06CC2DCA4C0AA52AAED382D33312D322E786C7378>

<313035A67EB977BAE2B0F5A6E6B669ABD7B06CC2DCA4C0AA52AAED382D33312D322E786C7378> 01/01/16~07/31/16 真 愛 生 命 教 育 成 長 營 社 團 法 人 台 中 縣 德 明 慈 善 會 NT$ 100,000 01/01/16~08/31/16 第 三 屆 緬 甸 國 際 音 樂 節 凱 樂 思 藝 術 NT$ 500,000 已 核 銷 01/01/16~11/30/16 民 主 社 會 與 全 球 公 民 意 識 研 習 計 畫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通 識

More information

二 衛 生 所 環 境 介 紹 1F- 櫃 台 門 診 診 間 藥 局 糖 尿 病 衛 教 室 2F- 醫 檢 室 會 議 室 3F- 行 政 辦 公 室 正 門 1F 櫃 台 三 日 程 表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早 上 1. 環 境 介 紹 2.DM 衛 教 見 習 3. 藥 局 介 紹

二 衛 生 所 環 境 介 紹 1F- 櫃 台 門 診 診 間 藥 局 糖 尿 病 衛 教 室 2F- 醫 檢 室 會 議 室 3F- 行 政 辦 公 室 正 門 1F 櫃 台 三 日 程 表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早 上 1. 環 境 介 紹 2.DM 衛 教 見 習 3. 藥 局 介 紹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衛 生 所 見 習 報 告 一 五 結 鄉 簡 介 400510506 周 彥 霖 五 結 鄉 位 於 蘭 陽 平 原 之 東 南, 東 臨 太 平 洋, 北 以 蘭 陽 溪 與 宜 蘭 市 壯 圍 鄉 為 界, 西 與 三 星 鄉 羅 東 鎮 毗 鄰, 南 冬 山 鄉 蘇 澳 鎮 相 接 全 鄉 面 積 38.8671 平 方 公 里, 看 起 來 像 肝 臟, 鄉 內 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1C2E0BEC7A6D2B8D5C2B2B3B928ADD7A5BFABE1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1C2E0BEC7A6D2B8D5C2B2B3B928ADD7A5BFABE129> 經 本 校 105 年 5 月 10 日 招 生 委 員 會 通 過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考 試 招 生 簡 章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考 試 招 生 委 員 會 印 製 校 址 :32061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萬 能 路 1 號 電 話 :(03)4515811 轉 21302 招 生 專 線 :(03)4628654 傳

More information

174 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 2012 洋渔业 人事 卫生 国企改臸 司法 行政许可 缉私 行业评 估 行政复议等政府信息案例 11 个 对案例数量较多的前 5 类再区 分向中央政府部门申请和向地方政府部门申请 每个案例是一个标 题式的概括包含申请人 申请政府部门 申请事项三方面情况 每个案例都标明

174 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 2012 洋渔业 人事 卫生 国企改臸 司法 行政许可 缉私 行业评 估 行政复议等政府信息案例 11 个 对案例数量较多的前 5 类再区 分向中央政府部门申请和向地方政府部门申请 每个案例是一个标 题式的概括包含申请人 申请政府部门 申请事项三方面情况 每个案例都标明 173 2011 年度我国社会公众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观察 孟元新 2011 年度我国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一个特殊的背景 国务院倡导政府部门公开 三公 经费使长时期来为社会公众最 为诟病的公款招待 公款出国 公务车辆等 三公 消费内幕露 出了些微缝隙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例概览笔者收集了 2011 年度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例 63 个包括 62 个一般案例和 1 个综合案例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主要基于申请人情况分析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民 政 部 門... 1 一 東 區 區 公 所 部 分... 42 二 西 區 區 公 所 部 分... 54 貳 財 政 部 門... 67 叁 企 劃 部 門... 75 肆 主 計 部 門... 101 伍 政 風 部 門... 107 陸 教 育 部 門... 111 柒 建 設 部 門... 133 捌 工 務 部 門... 145 玖 人 事 部 門... 155 拾 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8巫誠恩.doc

Microsoft Word - 118巫誠恩.doc 篇 名 : 儒 林 外 史 對 中 國 產 生 的 影 響 作 者 : 巫 誠 恩 台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一 年 十 八 班 壹. 前 言 :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所 有 有 看 過 小 說 的 人 都 應 該 知 道 儒 林 外 史 這 一 本 長 篇 諷 刺 小 說, 儒 林 外 史 全 書 五 十 六 回 ( 也 有 人 認 為 最 後 一 回 非 吳 敬 梓 所 作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6K 2014白皮书(中文定稿).doc

Microsoft Word - 16K 2014白皮书(中文定稿).doc 2014 年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与 保 护 状 况 2014 年,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在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以 服 务 两 个 率 先 为 主 线, 以 推 动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为 核 心, 深 入 实 施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运 用 保 护 管 理 和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ue.doc

Microsoft Word - Sue.doc 參 加 聯 合 國 第 五 十 屆 婦 女 地 位 委 員 會 暨 週 邊 會 議 報 告 主 題 : 回 顧 與 展 望 Glancing Back, Moving Forward 台 灣 亞 洲 基 金 會 蘇 薔 華 2006 年 4 月 3 日 1 一 參 加 目 的 與 預 期 目 標 之 評 估 要 想 瞭 解 此 行 是 否 有 達 到 預 期 目 標, 需 先 就 此 次 會 議 舉

More information

99 1 () () () () () () () () () () () () () 469

99 1 () () () () () () () () () () () () () 469 99 1 10 103 7 17 11 8 11 8 103 103 () 468 99 1 () 1. 1 2. 2 3. 1 4. 3 5. 7 6. 2 7. 6 1 8. 30 9. 3 10. 1 11. 12 12. 3 13. 2 14. 4 15. 1 16. 1 17. 1 () () () () () () () () () () () () 469 99 1 () () ()

More information

104 104 2 4 總 統 府 公 報 第 7 1 7 9 號 附 件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審 查 總 報 告 ( 修 正 本 ) 目 次 頁 碼 壹 審 查 緣 起 1 貳 預 算 編 製 政 策 方 向 及 原 則 1 參 重 要 內 容 4 肆 審 查 經 過 10 伍 審 議 總 結 果 11 陸 審 議 結 果 28 內 政 委 員 會 28

More information

什么是生动、实在的作文[小学作文讲座第一讲]

什么是生动、实在的作文[小学作文讲座第一讲] 什 么 是 生 动 实 在 的 作 文 [ 小 学 作 文 讲 座 第 一 讲 ] 什 么 是 作 文? 作 文 就 是 把 你 要 说 的 话 记 载 下 来, 写 成 文 章 你 每 天 都 在 说 话 都 在 听 别 人 说 话 如 果 说 的 话 干 干 巴 巴, 一 点 生 气 也 没 有, 谁 爱 听 啊? 同 样 地, 如 果 写 出 来 的 作 文 干 干 巴 巴, 一 点 生 气

More information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2.27 全区户籍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孙甘霖到区人口计生 人口出生一孩率 95.76% 二孩率 4.14% 委调研 要求再接再厉 保持良好的工作 多孩率 0.10% 出生性别比 107 一般生 势头 鼓足干劲 使人口计生工作一如既 育率 28.71 总和生育率 0.9558 全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2.27 全区户籍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孙甘霖到区人口计生 人口出生一孩率 95.76% 二孩率 4.14% 委调研 要求再接再厉 保持良好的工作 多孩率 0.10% 出生性别比 107 一般生 势头 鼓足干劲 使人口计生工作一如既 育率 28.71 总和生育率 0.9558 全 八 各区县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00 打造人口文化精品 破解 钻石地段 宣传阵地难以立足问题 将人口计生宣传 黄 浦 区 挤进 了南京路 外滩 初步形成了人 概况 2008 年 黄浦区人口计生工作 口计生公益宣传 上屏 上网 上街 上 强化 大人口 工作 深化 小人口 工作 车 上船 的局面 各街道形成 一街一品 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 黄浦区被国家人口 特色 计生委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 依法行政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99 年 度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會 展 產 業 方 案 嘉 義 市 政 府 發 展 會 展 產 業 可 行 性 方 向 之 研 究 暨 配 合 2011 世 界 管 樂 年 會 會 展 活 動 規 劃 委 託 案 執 行 單 位 : 嘉 義 市 政 府 委 託 單 位 : 高 雄 市 全 球 會 展 推 廣 協 會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3 日 嘉 義 市

More information

现 在 女 人 的 光 屁 股 不 值 钱 了, 揉 一 揉 眼 睛 就 会 看 到, 打 一 个 喷 嚏 就 会 撞 上, 走 路 拐 个 弯 就 会 踩 着 在 过 去 可 不 是 这 样, 在 过 去 那 是 金 不 换 银 不 换 珠 宝 也 不 换 的 宝 贝, 在 过 去 只 能 到 厕

现 在 女 人 的 光 屁 股 不 值 钱 了, 揉 一 揉 眼 睛 就 会 看 到, 打 一 个 喷 嚏 就 会 撞 上, 走 路 拐 个 弯 就 会 踩 着 在 过 去 可 不 是 这 样, 在 过 去 那 是 金 不 换 银 不 换 珠 宝 也 不 换 的 宝 贝, 在 过 去 只 能 到 厕 第 一 节 我 们 刘 镇 的 超 级 巨 富 李 光 头 异 想 天 开, 打 算 花 上 两 千 万 美 元 的 买 路 钱, 搭 乘 俄 罗 斯 联 盟 号 飞 船 上 太 空 去 游 览 一 番 李 光 头 坐 在 他 远 近 闻 名 的 镀 金 马 桶 上, 闭 上 眼 睛 开 始 想 象 自 己 在 太 空 轨 道 上 的 漂 泊 生 涯, 四 周 的 冷 清 深 不 可 测, 李 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52\316\255D\257g)

(Microsoft Word - \252\316\255D\257g) 篇 名 : 兒 童 肥 胖 症 的 探 討 < 以 一 名 九 歲 男 童 為 對 象 > 作 者 : 姜 君 蕙 育 達 高 級 中 學 三 年 (73) 班 陳 珈 慧 育 達 高 級 中 學 三 年 (73) 班 張 育 容 育 達 高 級 中 學 三 年 (73) 班 1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 在 社 會 的 變 遷 之 下, 現 今 的 家 庭 型 態 多 以 雙 薪 家 庭

More information

,,,,, :!!,,,!,?,,,,,,,,,,,,,,,,,,,,,!?,!!,,,,,,,?,,,,,,,,, 04 :,,,, :,,,,,,,,, :,,,,, :, :,,, :,, :,?!,,,,,, :,,!, :,,,,, :! :,, :,,? :,,,,,,,!,, :,,,,,,,,,,,,,,,, :,,,,,,,,,,, :,,,,, 05 ,,,,,,,,,,,,,,,,?,?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讲 座 和 专 利 信 息 入 手, 阐 明 其 概 念 和 定 义, 分 析 了 专 利 信 息 在 推 动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助 推 社 会 经 济 转 型 提 升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使 专 利 信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讲 座 和 专 利 信 息 入 手, 阐 明 其 概 念 和 定 义, 分 析 了 专 利 信 息 在 推 动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助 推 社 会 经 济 转 型 提 升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使 专 利 信 研 究 名 称 : 研 究 承 担 单 位 : 研 究 负 责 人 :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 专 利 信 息 公 益 讲 座 推 广 与 合 作 机 制 建 设 研 究 江 苏 省 专 利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吕 阳 红 吕 阳 红 王 亚 利 王 勇 左 勇 刚 龚 跃 鹏 研 究 起 止 时 间 : 2013.6 至 2013.10 1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More information

3 2,534,915 2,094,299 4 (1,161,215) (981,644) 1,373,700 1,112, , ,987 (587,859) (491,736) (111,787) (92,481) 67,096 1,881 7,648 4,300 6,76

3 2,534,915 2,094,299 4 (1,161,215) (981,644) 1,373,700 1,112, , ,987 (587,859) (491,736) (111,787) (92,481) 67,096 1,881 7,648 4,300 6,76 LIFESTY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21.0% 2,534,900,000 37.2% 740,200,000 25.9% 0.874 21 1 3 2,534,915 2,094,299 4 (1,161,215) (981,644) 1,373,700 1,112,655 182,494 138,987 (587,859) (491,736) (111,787)

More information

0書名頁

0書名頁 1999 2009 002 004 006 008 011 139 140 151 169 186 203 216 232 247 248 251 254 259 260 261 267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2 08 大事 1999 紀 1999 1999 大事 紀 1999 記協舉辦 媒體與人權座談會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新聞報導有關侵犯人權的部分

More information

開創新天地招聘博覽會

開創新天地招聘博覽會 開 創 新 天 地 招 聘 博 覽 會 日 期 : 2016 年 7 月 12 及 13 日 ( 星 期 二 及 星 期 三 ) 時 間 : 11:00 17:30 ( 最 後 入 場 時 間 17:00) 地 點 : 沙 田 源 禾 路 一 號 沙 田 大 會 堂 一 樓 展 覽 廳 即 場 招 聘 約 2,000 個 職 位 空 缺! 參 加 機 構 每 天 不 同! 免 費 入 場! 歡 迎

More information

拾伍、客家事務

拾伍、客家事務 立 法 院 第 9 屆 第 1 會 期 經 濟 委 員 會 經 濟 部 業 務 報 告 ( 書 面 部 分 ) 報 告 人 : 經 濟 部 部 長 李 世 光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6 日 立 法 院 第 9 屆 第 1 會 期 經 濟 委 員 會 經 濟 部 業 務 報 告 ( 書 面 部 分 ) 目 錄 第 一 部 分 施 政 重 點 壹 推 動 產 業 創 新... 1 貳 永

More information

Untitiled

Untitiled 果洛玛沁机场将于年底校飞 QINGHAIKEJIBAO 国内刊号 CN63 0013 邮发代号 55 3 星期三 总第 1896 期 青海省科协主办 qhkjb2008 sina com 据悉 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的玛沁机场于近日整 体竣工 完成初步验收 将于12月实现校飞 玛沁机场距离果洛州州府大武镇5.5公里 所在地 海拔 3787 米 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 投运后将成为我 省第六座民用机场

More information

营销风采第1期7.9

营销风采第1期7.9 创刊词 罗浮山国药营销风采 创刊 感慨颇深 这是一份属 于罗浮山国药营销人自己的刊物 它的诞生 让罗浮山国 药营销人有了一个可以 指点江山 激扬文字的舞台 更 多了一个交流 展示的窗口 营销风采秉持弘扬人性 激 扬人脉 颂扬典型为旨 力求服务于罗浮山国药营销系统 乃至整个企业 用罗浮山国药营销人充满个性的真实声 音 大胆袒露自己的心智情感 闪烁智慧的火花 最后 预祝 罗浮山国药营销风采 创刊成功 罗浮山国药董事长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管一乙小論文-La New.doc

Microsoft Word - 管一乙小論文-La New.doc 篇 名 中 華 職 棒 La New 熊 之 剖 析 作 者 國 立 東 港 海 事 航 運 管 理 科 一 年 乙 班 羅 子 涵 楊 雯 珺 陳 佳 妙 第 1 頁 壹 前 言 在 八 搶 三 的 前 進 奧 運 棒 球 熱 潮 中, 我 們 成 功 挺 進 了 2008 北 京 奧 運 賽 事, 其 中 所 有 球 員 的 精 神 老 前 輩 - 陳 金 鋒, 就 是 來 自 我 們 所 要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九十五年度春季核保、理賠人員研修班報名簡章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九十五年度春季核保、理賠人員研修班報名簡章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管 理 學 會 一 Ο 五 年 度 秋 季 理 賠 人 員 研 修 班 報 名 簡 章 一 班 別 : 理 賠 專 論 班 ( 本 次 僅 在 台 北 地 區 開 班, 各 班 別 以 開 設 一 班 為 限 ) 二 上 課 地 點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襄 陽 路 1 號 6 樓 教 室 ( 國 泰 人 壽 台 北 訓 練 處 ) 三 上 課 時 間 :1.105

More information

19 19

19 19 1 8 1 19 19 10 10 11 99 6 99 6 96,128 5 108,208 11.16%99 6 137,760 5 135,406 1.74%99 6 1.43 0.18 99 5 99 6 108,208 96,128 11.16 135,406 137,760 1.74 1.25 1.43 0.18 14,389 9,838 4,000 20,570 11,318 6,489

More information

萬能技術學院四年制技術系暨二年制專科進修部在職專班申請入學招生辦法

萬能技術學院四年制技術系暨二年制專科進修部在職專班申請入學招生辦法 本 校 簡 介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資 訊 說 明 104.12.25 製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簡 介... 2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辦 學 特 色... 3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辦 學 績 效... 4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資 訊 說 明... 8... 9 :... 10 國 光... 10 中 興 巴 士... 11 台 北... 11 市 計 程 車 無 線 電

More information

issd 10 ann bklet.indd

issd 10 ann bklet.indd 1 硏 2 3 硏 4 5 硏 6 7 硏 8 9 硏 10 11 硏 12 13 硏 14 15 硏 16 硏究 17 硏 18 19 硏 20 21 硏 22 23 硏 24 25 硏 26 27 硏 28 29 硏 30 31 硏 32 33 硏 34 35 硏 36 37 硏 68.6% 31.4% 55.6% 44.4% 45% 55% 38 39 硏 40 41 硏 42 43 硏 44

More information

6. 尹 旭 安 ( 湖 北 武 汉 ) 7. 翟 岩 民 ( 山 东 潍 坊 ) 8. 张 皖 荷 ( 山 东 潍 坊 ) 9. 刘 星 ( 山 东 潍 坊 ) 10. 李 燕 军 ( 山 东 潍 坊 ) 11. 姚 建 清 ( 山 东 潍 坊 ) 12. 唐 志 顺 ( 又 名 草 根 之 怒,

6. 尹 旭 安 ( 湖 北 武 汉 ) 7. 翟 岩 民 ( 山 东 潍 坊 ) 8. 张 皖 荷 ( 山 东 潍 坊 ) 9. 刘 星 ( 山 东 潍 坊 ) 10. 李 燕 军 ( 山 东 潍 坊 ) 11. 姚 建 清 ( 山 东 潍 坊 ) 12. 唐 志 顺 ( 又 名 草 根 之 怒, 截 至 2016 年 7 月 4 日 18:00, 至 少 319 名 律 师 律 所 人 员 人 权 捍 卫 者 和 家 属 被 约 谈 传 唤 限 制 出 境 软 禁 监 视 居 住 逮 捕 或 失 踪 分 类 统 计 ( 律 师 律 师 助 理 律 所 人 员 / 其 他 公 民 ): 已 批 准 逮 捕 :24 人 (11/13) 取 保 候 审 :16 人 (11/5) 软 禁 :1 人

More information

25.( 0 在 進 行 水 溫 與 溶 解 量 的 實 驗 時, 每 一 匙 糖 都 要 刮 平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何? 1 避 免 一 次 溶 解 太 多 糖 2 可 以 增 加 溶 解 糖 的 次 數 3 控 制 加 入 的 每 一 匙 糖 都 一 樣 多 4 可 以 減 少 溶 解 量

25.( 0 在 進 行 水 溫 與 溶 解 量 的 實 驗 時, 每 一 匙 糖 都 要 刮 平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何? 1 避 免 一 次 溶 解 太 多 糖 2 可 以 增 加 溶 解 糖 的 次 數 3 控 制 加 入 的 每 一 匙 糖 都 一 樣 多 4 可 以 減 少 溶 解 量 五 上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科 第 四 單 元 水 溶 液 一 選 擇 題 01.( 0 下 列 哪 一 種 方 法 可 以 辨 識 出 水 溶 液 的 酸 鹼 性? 1 用 眼 睛 仔 細 觀 察 2 用 電 池 電 線 和 小 燈 泡 來 測 試 3 用 食 鹽 水 來 辨 識 4 用 紫 羅 蘭 花 的 汁 液 來 測 試 02.( 0 下 列 哪 一 種 水 溶 液 不 是 中 性

More information

The Trend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24

The Trend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24 23 NIEs The Trend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24 25 2004 11(ASEAN) (Agreement on Trade in Goods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2005 7 2008 4 (ASEAN-Japan Comprehensive

More information

工 作 項 目 工 作 內 容 經 費 預 算 執 行 經 費 餘 ( 絀 ) ( 一 ) 研 究 發 展 4,540,000 3,781,246 758,754 1 性 別 統 計 座 談 及 宣 導 計 畫 以 好 女 好 男 一 家 親 自 學 手 冊 為 主 題, 於 8 月 27 28 日

工 作 項 目 工 作 內 容 經 費 預 算 執 行 經 費 餘 ( 絀 ) ( 一 ) 研 究 發 展 4,540,000 3,781,246 758,754 1 性 別 統 計 座 談 及 宣 導 計 畫 以 好 女 好 男 一 家 親 自 學 手 冊 為 主 題, 於 8 月 27 28 日 97 年 度 業 務 執 行 報 告 書 財 團 法 人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發 展 基 金 會 97 年 度 業 務 執 行 報 告 書 一 計 畫 依 據 : 本 會 捐 助 章 程 第 16 條 暨 第 5 屆 第 2 次 董 事 監 察 人 聯 席 會 議 通 過 之 預 算 與 工 作 計 畫 事 項 辦 理 二 計 畫 目 標 : 1. 發 展 性 別 主 流 化 之 操 作 工 具

More information

另外 在各棲地部分也有非計畫內的工作目標 詳如下列 洲仔濕地 隨著洲仔濕地通過環境教育場所認證 以及 愈來愈多志工取得環教人員認證 濕盟也希 望能夠在發展出更多元化 更具特色的環境 教育活動 營造水雉及多樣性生物棲地環境 兼顧園區的可親近性和敏感的生態核心 保護區 加強公教人員及學生環境教育活動規劃

另外 在各棲地部分也有非計畫內的工作目標 詳如下列 洲仔濕地 隨著洲仔濕地通過環境教育場所認證 以及 愈來愈多志工取得環教人員認證 濕盟也希 望能夠在發展出更多元化 更具特色的環境 教育活動 營造水雉及多樣性生物棲地環境 兼顧園區的可親近性和敏感的生態核心 保護區 加強公教人員及學生環境教育活動規劃 會 務 報 告 文 / 秘 書 長 謝 宜 臻 新 的 年 度 開 始, 首 先 感 謝 各 濕 地 的 志 工 們 過 去 一 年 來 的 辛 勞, 作 為 NGO 團 體, 濕 盟 所 能 提 供 的 回 饋 少 之 又 少, 但 是 希 望 至 少 提 供 一 個 個 濕 地, 讓 市 民 朋 友 能 夠 有 參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機 會, 讓 幹 部 群 的 環 境 理 念 能 夠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A2B4B3B9A1D0B0D3BCD0B5F9A555AABAB9EABDE8AD6EA5F3>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A2B4B3B9A1D0B0D3BCD0B5F9A555AABAB9EABDE8AD6EA5F3> 商 標 註 冊 的 實 質 要 件 商 標 註 冊 的 實 質 要 件 商 標 不 得 註 冊 之 事 由 第 29 條 第 1 項 ( 不 具 識 別 性 ) 第 3 項 ( 應 聲 明 不 專 用 而 未 聲 明 不 專 用 ) 第 30 條 第 1 項 ( 其 他 不 得 註 冊 事 由 ) 第 4 項 ( 應 聲 明 不 專 用 而 未 聲 明 不 專 用 ) 第 65 條 第 3 項 (

More information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活 動 ( 計 畫 ) 名 稱 :1-3-4-6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項 次 說 明 執 行 時 間 承 辦 組 別 地 點 執 行 方 式 103 年 1 月 ~103 年 12 月 輔 導 組 資 料 組 特 教 組 A 棟 三 樓 會 議 室 活 動 宣 導 競 賽 研 習 其 他 家 庭 訪 視 一 教 育 部

More information

新 农 村 建 设 经 验 总 结 与 推 广 文 集 北 京 绿 十 字 南 都 基 金 会 2012 年 10 月 21 日 -26 日 河 南 信 阳 主 编 : 王 佛 全 录 音 整 理 : 孙 晓 阳 荣 尊 堂 白 晶 晶 摄 影 : 丁 炜 王 佛 全 前 言 512 地 震 后, 北 京 绿 十 字 受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多 次 资 助, 在 四 川 开 展 了 灾 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8-3定期會議事錄.doc

Microsoft Word - 18-3定期會議事錄.doc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羅 東 鎮 民 代 表 會 第 十 八 屆 第 三 次 大 會 議 事 錄 宜 蘭 縣 羅 東 鎮 民 代 表 會 編 印 會 議 日 期 :96 年 11 月 5 日 至 11 月 21 日 前 言 一 本 刊 係 依 據 本 會 第 十 八 屆 第 三 次 定 期 大 會 會 議 紀 錄 編 輯 而 成 二 內 容 按 其 會 議 性 質 區

More information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 附 件 黑 龙 江 和 内 蒙 古 东 北 部 地 区 沿 边 开 发 开 放 规 划 2013 年 8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开 放 基 础 与 发 展 背 景...2 第 一 节 开 放 合 作 条 件... 2 第 二 节 机 遇 与 挑 战... 3 第 三 节 战 略 意 义... 4 第 二 章 战 略 定 位 与 发 展 目 标...4 第 一 节 指 导 思 想...

More information

矗 矗 關 i 噶 鸝 7 一 九 尚 且 Ei 軍 jjl. 毛 主 ;,;t. _.1. J E 楊 庭 華 台 大 醫 院 耳 喉 科 主 治 醫 師 音 的 能 量 傳 到 耳 毛 細 胞, 耳 毛 細 胞 本 身 是 神 經 元, 將 聲 音 轉 換 成 神 經 訊 號 傳 到 神 經 中

矗 矗 關 i 噶 鸝 7 一 九 尚 且 Ei 軍 jjl. 毛 主 ;,;t. _.1. J E 楊 庭 華 台 大 醫 院 耳 喉 科 主 治 醫 師 音 的 能 量 傳 到 耳 毛 細 胞, 耳 毛 細 胞 本 身 是 神 經 元, 將 聲 音 轉 換 成 神 經 訊 號 傳 到 神 經 中 保 護 耳 朵 傾 聽 世 界 這 兩 片 像 小 扇 子 般 的 構 造, 可 幫 助 你 聽 到 世 界 的 繽 紛, 也 曾 讓 名 畫 家 梵 谷 痛 不 欲 生, 耳 朵 有 什 麼 玄 妙 之 處? 諮 詢 / 楊 直 葦 撰 稿 / 黃 靜 宜 τ+ 以 外 型 來 論, 耳 朵 堪 稱 是 狀 態 對 梵 谷 來 說, 或 許 那 種 小 骨 像 槓 桿 一 樣 產 生 震 動, 把

More information

1-1_教學組_1216_地理科創意課程.doc

1-1_教學組_1216_地理科創意課程.doc 各 項 子 計 畫 自 我 檢 核 月 報 表 教 學 組 年 月 份 99.12 填 表 日 期 100 年 1 月 16 日 教 師 教 學 學 生 學 習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子 計 畫 1-1 教 師 研 發 創 意 課 程 發 展 社 區 資 源 整 合 行 政 服 務 項 目 教 材 教 法 實 施 計 劃 1. 地 理 科 廖 宏 哲 老 師 詹 世 軒 老 師 進 行 地 理 科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 概 况 一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 主 要 职 能 ( 一 ) 广 泛 团 结 和 组 织 广 州 地 区 社 会 科 学 理 论 研 究 和 实 际 工 作 者,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 概 况 一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 主 要 职 能 ( 一 ) 广 泛 团 结 和 组 织 广 州 地 区 社 会 科 学 理 论 研 究 和 实 际 工 作 者,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 部 门 )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部 门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一 收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2 ( 一 ) 毕 业 生 数 量... 2 ( 二 ) 毕 业 生 结 构... 2 ( 三 ) 生 源 分 布 情 况... 2 ( 四 ) 就 业 情 况... 4 ( 五 ) 毕 业 生 择 业 观... 1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2 ( 一 ) 毕 业 生 数 量... 2 ( 二 ) 毕 业 生 结 构... 2 ( 三 ) 生 源 分 布 情 况... 2 ( 四 ) 就 业 情 况... 4 ( 五 ) 毕 业 生 择 业 观... 1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2 ( 一 ) 毕 业 生 数 量... 2 ( 二 ) 毕 业 生 结 构... 2 ( 三 ) 生 源 分 布 情 况... 2 ( 四 ) 就 业 情 况... 4 ( 五 ) 毕 业 生 择 业 观... 11 ( 六 ) 毕 业 生 薪 酬 情 况... 12 ( 七 ) 就 业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关 度...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发电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发电 重 点 招 商 产 业 目 录 宿 迁 市 委 市 政 府 重 大 项 目 招 商 办 公 室 二 O 一 四 年 四 月 目 录 一 传 统 支 柱 产 业 ( 一 ) 酿 酒 食 品 产 业 1 ( 二 )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1 纺 织 印 染 服 务 中 心 项 目 2 ( 三 ) 林 木 加 工 产 业 2 ( 四 ) 玻 璃 建 材 产 业 2 ( 五 ) 机 械 电 子 产 业 3

More information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電腦網路選課通知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電腦網路選課通知 重 要 事 項 南 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部 網 路 選 課 通 知 ( 請 務 必 要 詳 細 看 完, 不 要 錯 過 選 課 時 段, 已 公 告 於 教 務 處 網 頁 內 之 公 佈 欄 )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網 路 選 課 日 期 :105 年 6 月 13 日 至 6 月 16 日 105 年 8 月 8 日 至 8 月 19

More information

29 0. 0.1 0.2 0.3 1. 30 1840 1930 1932 1926 35 51 55 214 1 31 1988 3 2. 2.1 3 2000 2.2 79 1 52 32 56 57 57 2 2.3. 2 10 4 40 16 4 64 2.4 3. 3.0 3.1 1 Hz 33 193ms 176 174 169 167 165 163 162 160 159 (T )

More information

第54屆CSW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報告

第54屆CSW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報告 第 54 屆 聯 合 國 婦 女 地 位 委 員 會 NGO 議 報 告 (The 54 th 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 UN, 簡 稱 CSW) 世 界 基 督 教 女 青 年 會 副 會 長 中 華 民 國 基 督 教 女 青 年 會 協 會 秘 書 長 李 萍 日 期 :2010.3/1-12 地 點 : 美 國 紐 約 主 題 : 檢 視 北 京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