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发 行 股 数 其 中 :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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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发 行 股 数 其 中 :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1,570 万 股 不 超 过 1,570 万 股 人 民 币 1 元 元 2015 年 1 月 15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不 超 过 6,280 万 股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25 日 2

3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的 投 资 风 险 3

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厂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厂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厂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本 厂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减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锁 定 期 满 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20%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厂 如 确 定 依 法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将 在 满 足 发 行 人 股 价 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且 运 营 正 常 减 持 对 发 行 人 二 级 市 场 不 构 成 重 大 干 扰 的 条 件 下, 在 公 告 的 减 持 期 限 内 采 取 大 宗 交 易 集 合 竞 价 等 合 规 方 式 进 行 减 持 本 厂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本 厂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厂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4

5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本 人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申 报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之 日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在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上 述 承 诺 均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本 人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上 述 承 诺 不 会 因 为 本 人 职 务 的 变 更 或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改 变 ;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之 配 偶 朱 雅 俐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4 公 司 股 东 赵 正 堂 周 斌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5

6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本 人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申 报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不 会 因 为 本 人 职 务 的 变 更 或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改 变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5 发 行 人 股 东 张 俊 华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人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6

7 人 股 份 本 人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6 发 行 人 股 东 元 风 创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公 司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7 发 行 人 股 东 鸿 华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7

8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50%, 自 锁 定 期 满 2 年 内 累 计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公 司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8 发 行 人 股 东 润 安 投 资 启 迪 新 业 创 元 创 投 铜 陵 鸿 鑫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二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 一 )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以 下 简 称 启 动 条 件 ), 则 公 司 应 按 本 预 案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8

9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5 号 -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增 持 股 份 业 务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2)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1) 其 单 次 合 计 增 持 股 份 总 金 额 不 少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2) 单 次 及 / 或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如 上 述 第 1) 项 与 本 项 冲 突 的, 按 照 本 项 执 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互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2 公 司 回 购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事 宜 在 股 东 大 会 中 投 赞 成 票 (3)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进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除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之 规 定 之 外,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 1)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 9

10 2)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少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3) 公 司 单 次 回 购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如 上 述 第 2) 项 与 本 项 冲 突 的, 按 照 本 项 执 行 (4)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作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且 在 未 来 3 个 月 内 不 再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5) 在 公 司 符 合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回 购 股 份 的 相 关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公 司 股 价 的 二 级 市 场 表 现 情 况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和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认 为 公 司 不 宜 或 暂 无 须 回 购 股 票 的, 经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应 将 不 回 购 股 票 以 稳 定 股 价 事 宜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3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2)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其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 税 前, 下 同 ) 的 20%, 但 不 超 过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的 薪 酬 总 和 公 司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该 等 增 持 义 务 的 履 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3)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聘 任 的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本 预 案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义 务 及 责 任 的 规 定,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现 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促 成 公 司 新 聘 任 的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本 预 案 并 签 署 相 关 承 诺 10

11 ( 三 )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2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本 预 案 之 ( 二 ).2.(1) 规 定 的 条 件 发 生 之 日 起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或 不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做 出 决 议 后 的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 应 包 括 拟 回 购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或 不 回 购 股 份 的 理 由, 并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决 定 实 施 回 购 的, 公 司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做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回 购,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公 司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应 在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并 依 法 注 销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本 预 案 之 ( 二 ).3. (1) 规 定 的 条 件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应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11

12 4 在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3 个 月 后, 如 果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应 依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开 展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公 司 回 购 及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工 作 ( 四 ) 约 束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负 有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但 未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提 出 增 持 计 划 和 / 或 未 实 际 实 施 增 持 计 划 的,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不 履 行 的, 每 违 反 一 次, 应 向 公 司 按 如 下 公 式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1) 控 股 股 东 :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低 增 持 金 额 ( 即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其 ( 包 括 实 际 控 制 人 ) 实 际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 如 有 ) (2) 实 际 控 制 人 :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20%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互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拒 不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付 的 分 红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多 次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现 金 补 偿 金 额 累 计 计 算 2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负 有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但 未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提 出 增 持 计 划 和 / 或 未 实 际 实 施 增 持 计 划 的,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仍 不 履 行, 应 向 公 司 按 如 下 公 式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每 名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低 增 持 金 额 ( 即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20%) 其 实 际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 如 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的 报 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股 票 增 持 义 务 情 节 严 重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12

13 关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三 关 于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或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1 苏 试 总 厂 承 诺 : 若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本 厂 将 在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后 5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本 厂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并 启 动 购 回 措 施 ; 采 用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要 约 收 购 等 方 式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购 回 价 格 依 据 协 商 价 格 或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但 是 不 低 于 原 转 让 价 格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原 转 让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及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规 则 确 定 的 价 格 若 本 厂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触 发 要 约 收 购 条 件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履 行 要 约 收 购 程 序, 并 履 行 相 应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若 发 行 人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发 行 人 承 诺 : 若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本 公 司 将 在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后 的 5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经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或 核 准 或 备 案 后,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 回 购 价 格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确 定, 且 不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之 时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13

14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若 因 本 公 司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5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是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6 申 报 会 计 师 承 诺 : 如 因 本 所 未 能 依 照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行 业 准 则 的 要 求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而 导 致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实 际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四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推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已 经 过 管 理 层 的 论 证, 符 合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但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一 定 周 期, 建 设 期 间 股 东 回 报 还 是 主 要 通 过 现 有 业 务 实 现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和 净 资 产 均 会 增 加 如 果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至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生 预 期 效 益 前, 公 司 业 务 未 获 得 相 应 幅 度 的 增 长,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股 东 即 期 回 报 将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本 次 发 行 可 能 导 致 投 资 者 的 即 期 回 报 有 所 下 降, 考 虑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拟 通 过 下 列 措 施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以 降 低 本 次 发 行 后 股 东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 1 积 极 实 施 募 投 项 目, 尽 快 获 得 投 资 回 报 14

15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运 用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及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等 用 途, 可 有 效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提 升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能 力, 符 合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与 试 验 服 务 并 举 的 双 引 擎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已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建 设, 以 争 取 项 目 尽 早 产 生 效 益, 尽 快 获 得 投 资 回 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2 努 力 拓 展 现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规 模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一 直 致 力 于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巩 固 并 加 强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收 到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效 果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6, 万 元 18, 万 元 22, 万 元 和 11, 万 元, 报 告 期 三 年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8.05%, 其 中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62.21%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拓 展 现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规 模,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布 局,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3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为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实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性 和 专 用 性 公 司 将 及 时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合 理 防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风 险 4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于 2014 年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议 案 以 及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通 过 修 订,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上 市 后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明 确 了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和 方 式, 利 润 分 配 尤 其 是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条 件, 利 润 分 配 的 审 议 程 序 以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的 决 策 程 序 五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宗 旨 和 原 则 15

16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4)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5)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6) 充 分 听 取 和 考 虑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2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即 公 司 当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在 依 法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若 公 司 营 收 增 长 快 速,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之 余,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3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1)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2)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16

17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3)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行 使 对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利, 根 据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确 保 子 公 司 实 行 与 公 司 一 致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子 公 司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并 确 保 公 司 有 能 力 实 施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该 等 分 红 款 在 公 司 向 股 东 进 行 分 红 前 支 付 给 公 司 4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并 应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制 定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应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中 应 当 对 留 存 的 当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进 行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审 核 同 意,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2)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能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且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同 意 监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3)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17

18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 股 东 大 会 在 表 决 时,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红 股 ) 的 派 发 事 项 5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尤 其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须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3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仍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4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6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原 则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以 及 日 常 运 营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企 业 资 产 结 构 和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高 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落 实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公 司 对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作 出 调 整 时, 应 重 新 报 经 董 事 18

19 会 监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上 述 审 议 程 序 批 准, 并 在 相 关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调 整 的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二 )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东 的 分 红 回 报 五 年 规 划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表 决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五 年 规 划, 对 上 市 后 五 年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的 方 案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安 排, 以 建 立 健 全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 三 )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苏 试 股 份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六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本 公 司 保 证 将 严 格 履 行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并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下 列 约 束 措 施 : (1)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3)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4) 同 意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5)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19

20 (1) 如 果 本 人 ( 厂 )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本 人 ( 厂 ) 将 在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收 益 的, 所 得 的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并 将 在 获 得 收 益 的 5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益 支 付 给 发 行 人 指 定 账 户 ; 若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 厂 ) 将 向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3)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4)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5)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6)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七 成 长 性 风 险 发 行 人 面 临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波 动 等 风 险, 未 来 的 成 长 性 存 在 一 定 不 确 定 性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之 前, 请 务 必 仔 细 阅 读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八 保 荐 人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等 因 素 进 行 了 认 真 核 查 和 分 析, 认 为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目 前 发 展 前 景 良 好, 发 行 人 行 业 地 位 较 为 稳 固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九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产 业 务 技 术 人 员 均 承 继 自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苏 试 总 厂 是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亦 是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前 身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产 人 员 业 务 及 技 术 均 承 继 自 苏 试 总 厂 为 分 离 苏 试 总 厂 1998 年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过 程 中 遗 留 的 下 岗 及 内 退 人 员 补 20

21 贴 开 支 建 立 有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为 企 业 进 一 步 引 入 新 股 东 和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股 权 结 构 清 晰 权 利 义 务 对 等 的 公 司 制 度, 根 据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批 准 的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苏 试 总 厂 逐 步 将 其 资 产 人 员 及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过 渡 到 苏 试 有 限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资 产 人 员 及 技 术 均 已 转 让 至 发 行 人, 苏 试 总 厂 除 持 有 管 理 发 行 人 股 权 外, 不 再 从 事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上 述 业 务 承 继 的 过 程, 请 参 阅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十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一 直 致 力 于 提 供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公 司 的 业 务 良 性 发 展,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导 致 公 司 业 绩 异 常 波 动 的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发 行 人 经 营 模 式, 采 购 模 式,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税 收 政 策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预 计 2014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5%-15% 公 司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以 上 重 大 事 项, 并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风 险 因 素 等 相 关 章 节 21

22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4 一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4 二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8 三 关 于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或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四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五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六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七 成 长 性 风 险 八 保 荐 人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意 见 九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产 业 务 技 术 人 员 均 承 继 自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普 通 术 语 二 专 业 术 语 第 二 节 概 览 一 公 司 概 况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介 绍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23 三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的 关 系 四 发 行 日 程 安 排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一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的 风 险 二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三 关 联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四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及 新 增 产 能 消 化 风 险 五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六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的 风 险 七 技 术 泄 密 及 新 产 品 开 发 风 险 八 技 术 人 才 不 足 的 风 险 九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波 动 风 险 十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十 一 业 务 季 节 性 变 化 的 风 险 十 二 成 长 性 风 险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有 关 股 本 情 况 八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等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十 重 要 承 诺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24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管 理 体 制 三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五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六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简 介 七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八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九 公 司 产 品 及 服 务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情 况 十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关 系 三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四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执 行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二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及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有 关 协 议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八 公 司 治 理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九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层 评 估 意 见 及 会 计 师 鉴 证 意 见 十 公 司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25 十 一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及 资 金 管 理 政 策 十 二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十 三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的 制 度 安 排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发 行 人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意 见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和 对 公 司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六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缴 纳 的 主 要 税 种 执 行 的 税 率 及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七 分 部 信 息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九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发 行 人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披 露 情 况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四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五 股 利 分 配 及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安 排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三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四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五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对 本 公 司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26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有 关 情 况 三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及 时 间

27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发 行 人 本 公 司 公 司 苏 试 股 份 指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试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指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指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指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润 安 投 资 指 苏 州 润 安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元 风 创 投 指 苏 州 元 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鸿 华 投 资 指 苏 州 鸿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启 迪 新 业 指 北 京 启 迪 新 业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创 元 创 投 指 苏 州 创 元 高 新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铜 陵 鸿 鑫 指 铜 陵 鸿 鑫 领 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苏 州 广 博 指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广 博 分 公 司 指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 分 公 司 ) 北 京 创 博 指 北 京 苏 试 创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广 博 指 重 庆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众 博 指 广 州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广 博 指 深 圳 市 广 博 摩 尔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众 博 指 上 海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指 扬 州 英 迈 克 测 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科 虹 电 气 指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广 博 指 南 京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亿 恒 指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朗 博 校 准 指 苏 州 朗 博 校 准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国 嘉 创 投 指 苏 州 国 嘉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元 禾 控 股 指 苏 州 元 禾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为 苏 州 创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而 来 中 新 创 投 指 中 新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7

28 机 械 集 团 指 苏 州 机 械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创 元 集 团 指 苏 州 创 元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为 机 械 集 团, 后 又 更 名 为 苏 州 创 元 投 资 发 展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东 吴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指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天 衡 指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原 名 江 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国 枫 凯 文 指 北 京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天 健 兴 业 指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总 装 备 部 指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装 备 部 国 家 认 可 委 指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二 专 业 术 语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指 由 固 定 磁 场 和 位 于 磁 场 中 通 有 一 定 交 流 电 流 的 线 圈 相 互 作 用 所 产 生 的 振 动 力 来 驱 动 的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指 由 适 当 设 备 所 施 加 的 液 体 压 力 产 生 振 动 力 驱 动 的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是 一 种 基 于 新 型 的 试 验 方 法, 通 过 让 被 测 物 承 受 不 同 的 应 指 选 设 备 力, 进 而 发 现 其 设 计 上 的 缺 陷 以 及 潜 在 弱 点 的 试 验 设 备 传 感 器 指 是 一 种 将 冲 击 或 振 动 运 动 转 换 成 与 受 感 运 动 参 数 成 正 比 的 光 学 的 机 械 的 或 最 一 般 的 电 信 号 的 装 置 振 动 台 指 试 验 样 品 固 定 在 台 面 上 进 行 振 动 试 验 的 振 动 参 数 可 控 制 的 试 验 台 激 振 器 指 用 以 产 生 振 动 力, 并 能 将 这 种 振 动 力 加 到 其 它 结 构 或 设 备 上 的 设 备 正 弦 振 动 指 运 动 量 随 时 间 按 正 弦 函 数 变 化 的 振 动, 也 称 为 简 谐 振 动 随 机 振 动 指 对 未 来 任 何 一 个 给 定 时 点, 其 瞬 间 值 不 能 预 先 确 定 的 振 动 环 境 指 包 括 自 然 环 境 和 诱 发 环 境 自 然 环 境 指 由 自 然 力 产 生 的 条 件, 并 且 在 设 备 或 结 构 静 止 与 运 行 时 都 会 受 其 影 响 诱 发 环 境 指 由 于 操 作 结 构 或 设 备 而 产 生 的 条 件 振 动 试 验 指 为 了 解 试 件 在 振 动 条 件 下 的 响 应 疲 劳 强 度 和 工 作 性 能 所 进 行 的 试 验 碰 撞 试 验 指 连 续 冲 击 试 验 及 试 件 固 定 在 冲 击 试 验 机 台 面 上, 使 其 按 规 定 的 加 速 度 波 形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的 连 续 冲 击 试 验 斜 面 冲 击 试 验 指 指 放 置 包 装 件 的 滑 车 以 一 定 高 度 从 斜 面 上 滑 下 撞 击 冲 击 表 面, 从 而 评 定 包 装 件 承 受 水 平 冲 击 能 力 和 包 装 对 内 装 物 保 护 能 力 的 试 验 28

29 第 二 节 概 览 发 行 人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公 司 概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UZHOU SUSHI TESTING INSTRUMENT CO.,LTD.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中 新 科 技 城 唯 亭 镇 科 峰 路 18 号 钟 琼 华 人 民 币 4,710 万 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12 月 29 日 2011 年 9 月 28 日 研 发 组 装 加 工 生 产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 机 电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二 ) 公 司 简 介 本 公 司 是 一 家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致 力 于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各 类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本 公 司 以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为 依 托, 为 客 户 提 供 从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到 试 验 方 案 设 计 及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的 一 体 化 环 境 试 验 服 务 解 决 方 案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介 绍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苏 试 总 厂,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63.69% 的 股 份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分 别 持 有 苏 29

30 试 总 厂 34.13% 6.58% 6.35% 4.39% 的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51.43% 的 股 份 另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0.59% 0.30% 0.19% 0.32% 的 股 份, 合 计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4% 的 股 份 前 述 四 人 是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前 述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阅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六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以 下 财 务 数 据 摘 自 江 苏 天 衡 出 具 的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天 衡 审 字 (2014)01351 号 ),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前 述 审 计 报 告 财 务 数 据 计 算 得 来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3, , , ,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16, , , , 资 产 总 额 39, , ,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11, , , ,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2, , 负 债 总 额 13,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24, ,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5, , ,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7, , , , 营 业 利 润 2, , , , 利 润 总 额 2, , , , 净 利 润 2, , , ,

3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2, , , , , , ,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 , , ,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 , , , , , ,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3,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9.02% 17.64% 21.64% 28.0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8.64% 15.20% 17.71% 23.38% 31

32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后,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将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总 额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金 额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7,500 万 元 7,500 万 元 2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6,456 万 元 5,559 万 元 3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4,000 万 元 710 万 元 4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3,000 万 元 530 万 元 合 计 20,956 万 元 14,299 万 元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小 于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缺 口 部 分 由 本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视 情 况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实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性 和 专 用 性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公 司 在 银 行 设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32

33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面 值 : 发 行 股 数 : 人 民 币 1.00 元 /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1,57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1,570 万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市 盈 率 :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根 据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机 构 和 个 人 投 资 者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的 结 果 协 商 确 定 倍 (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3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4.80 元 / 股 ( 按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资 产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按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和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 发 行 对 象 : 承 销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发 行 和 网 上 持 有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的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开 户 的 持 有 一 定 数 量 非 限 售 股 份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余 额 包 销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万 元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万 元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承 销 费 用 及 保 荐 费 用 审 计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印 刷 费 用 合 计 2,400 万 元 460 万 元 500 万 元 300 万 元 60 万 元 20 万 元 3,740 万 元 33

34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 一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范 力 住 所 :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星 阳 街 5 号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刘 立 乾 张 玉 仁 项 目 协 办 人 : 李 骏 经 办 人 : 张 帅 肖 晨 荣 吴 昺 郭 艳 娜 ( 二 )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张 利 国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一 号 写 字 楼 A 座 12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孙 冬 松 胡 刚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余 瑞 玉 联 系 地 址 :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江 东 中 路 106 号 1907 室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谈 建 忠 朱 丽 军 34

35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孙 建 民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北 街 2 号 月 坛 大 厦 23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王 素 兰 杨 伟 忠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戴 文 华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宋 丽 萍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电 话 : 传 真 : 三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的 关 系 元 禾 控 股 的 关 联 方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和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国 有 资 产 控 股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分 别 持 有 东 吴 证 券 2.12% 2.29% 的 股 份, 二 者 合 计 持 有 东 吴 证 券 4.41% 的 股 份, 同 时 元 禾 控 股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东 元 风 创 投 26.00% 的 股 份, 元 风 创 投 持 有 发 行 人 6.37% 的 股 份 ; 创 元 集 团 持 有 东 吴 证 券 0.20% 股 份, 同 时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10% 的 股 份 及 创 元 35

36 创 投 12.82% 的 股 份, 苏 试 总 厂 和 创 元 创 投 分 别 持 有 发 行 人 63.69% 和 4.25%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机 构 承 销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预 计 发 行 日 程 安 排 事 项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申 购 日 期 与 缴 款 日 期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日 期 2015 年 1 月 9 日 年 1 月 12 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2015 年 1 月 15 日 发 行 完 毕 尽 快 安 排 上 市 36

37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公 司 此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因 素 排 序 遵 循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公 司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节 全 文 公 司 面 临 的 风 险 如 下 : 一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6, 万 元 8, 万 元 和 10, 万 元 ;2011 年 至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4.34% 34.60% 和 35.70%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同 时 部 分 下 游 客 户 受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和 付 款 审 批 制 度 等 因 素 影 响, 付 款 周 期 有 所 延 长 所 致 从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结 构 来 看,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为 79.53%, 主 要 为 信 用 期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的 客 户 主 要 为 资 金 实 力 较 强 商 业 信 用 较 好 的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电 子 等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和 科 研 院 所 等, 逾 期 不 支 付 货 款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尽 管 如 此,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余 额 可 能 会 进 一 步 增 加 如 果 公 司 后 期 采 取 的 收 款 措 施 不 力 或 客 户 资 信 情 况 发 生 变 化,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将 会 相 应 加 大,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二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税 收 优 惠 方 面,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报 告 期 内,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因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减 免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9.16% 9.83% 7.49% 和 6.59% 37

38 政 府 补 助 方 面, 为 了 鼓 励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和 促 进 成 果 转 化,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享 受 了 苏 州 市 政 府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苏 州 市 科 技 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总 装 备 部 等 给 予 的 多 项 政 府 补 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贴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16.59% 17.66% 13.15% 和 4.12% 未 来 如 果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则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三 关 联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联 采 购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重 较 大,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 包 括 过 往 关 联 方 ) 采 购 的 金 额 占 当 年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5.00% 8.65% 5.76% 和 4.03% 关 联 采 购 主 要 系 出 于 合 作 开 发 降 低 成 本 等 原 因, 其 发 生 具 有 充 分 的 合 理 性 和 必 要 性 关 联 采 购 的 定 价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内 容 真 实,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方 式 公 允 合 理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公 司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的 审 批 权 限 进 行 了 规 范, 并 建 立 了 相 关 内 控 制 度, 以 对 未 来 公 司 可 能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规 范, 但 若 上 述 内 控 制 度 得 不 到 有 效 运 行, 则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仍 具 有 可 能 发 生 大 额 关 联 交 易 的 风 险 四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及 新 增 产 能 消 化 风 险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制 和 试 验 服 务 经 验, 已 经 掌 握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的 技 术 与 工 艺, 并 具 有 充 足 的 人 才 储 备, 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期 较 长 技 术 工 艺 要 求 较 高 且 项 目 建 设 分 布 在 多 地, 因 此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仍 可 能 存 在 项 目 管 理 能 力 不 足 项 目 进 度 拖 延 等 问 题 公 司 存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不 能 如 期 全 面 实 施 的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产 能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和 达 产 期,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如 果 市 场 环 境 技 术 相 关 政 策 等 方 面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38

39 产 能 不 能 全 部 消 化, 给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的 风 险 五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0, 万 元, 以 公 司 现 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算, 项 目 正 常 投 产 后 每 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 万 元 若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预 期 收 益 不 能 实 现, 则 公 司 存 在 因 折 旧 大 量 增 加 而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 分 别 为 23.38% 17.71% 15.20% 和 8.64% 若 本 次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实 施,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建 设 投 产 到 达 产 需 要 一 段 时 间, 因 此, 公 司 存 在 因 净 资 产 增 长 较 快 而 导 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下 降 的 风 险 六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净 值 分 别 为 5,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和 7, 万 元, 占 当 期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64% 21.80% 18.12% 和 18.66% 存 货 余 额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从 存 货 构 成 来 看,2014 年 9 月 末 在 产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0.40% 和 18.93%, 原 材 料 和 产 成 品 比 重 较 小 其 中, 发 出 商 品 主 要 为 运 抵 公 司 客 户 场 地 尚 未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的 设 备 公 司 的 生 产 模 式 是 以 销 定 产, 所 有 发 出 商 品 和 主 要 在 产 品 均 按 订 单 生 产, 但 由 于 发 出 商 品 和 在 产 品 风 险 尚 未 完 全 转 移, 如 果 后 期 安 装 调 试 或 设 备 生 产 等 环 节 管 理 不 当, 未 能 及 时 验 收 完 成 确 认 收 入,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七 技 术 泄 密 及 新 产 品 开 发 风 险 公 司 所 在 的 行 业 作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技 术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动 力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的 研 发, 逐 渐 掌 握 了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的 关 键 技 术 公 司 除 拥 有 184 项 的 专 利 外, 还 拥 有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的 非 专 利 技 39

40 术, 以 及 承 继 自 公 司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数 十 年 的 技 术 资 料 积 累 如 果 公 司 的 关 键 技 术 及 技 术 资 料 发 生 较 大 范 围 的 泄 密, 将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新 产 品 开 发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与 科 研 机 构 企 业 合 作 等 多 种 形 式, 公 司 开 发 的 产 品 能 够 较 好 地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业 务 规 模 增 长 迅 速 为 保 持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需 要 不 断 研 发 新 产 品, 但 是 由 于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具 有 跨 多 门 学 科 等 特 点, 以 及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较 广 泛 等 原 因,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中 技 术 难 度 较 大 研 发 周 期 较 长, 同 时 新 产 品 获 得 客 户 认 同 也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因 此, 公 司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过 程 中 存 在 一 定 的 风 险 八 技 术 人 才 不 足 的 风 险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科 技 含 量 较 高, 技 术 复 杂, 对 人 才 的 要 求 较 高 技 术 人 员 不 但 要 掌 握 专 业 的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操 作 技 能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等 基 础 知 识, 还 需 要 对 试 验 对 象 的 技 术 性 能 和 发 展 趋 势 等 方 面 具 有 广 泛 深 入 的 理 解 技 术 人 才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根 本 保 障, 能 否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实 现 人 才 的 专 业 化, 保 持 人 才 队 伍 的 稳 定, 关 系 到 公 司 能 否 继 续 保 持 行 业 优 势 和 未 来 可 持 续 发 展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需 要 更 多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目 前 人 才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能 否 持 续 培 养 引 进 和 保 留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技 术 人 才 亦 是 公 司 面 临 的 经 营 风 险 九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航 天 航 空 电 子 电 器 石 油 化 工 轨 道 交 通 汽 车 制 造 船 舶 制 造 等 行 业, 大 多 属 于 国 家 战 略 性 基 础 行 业, 与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及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关 联 性 较 高, 后 者 的 调 整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产 生 影 响 近 年 来, 受 益 于 良 好 的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年 均 增 长 超 过 10%, 随 着 综 合 国 力 的 上 升 及 财 政 收 入 的 增 加, 我 国 全 社 会 科 研 经 费 支 出 也 处 于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从 而 带 动 了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如 果 国 内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出 现 较 大 的 波 动, 则 将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存 在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波 动 的 风 险 40

41 十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经 过 多 年 持 续 快 速 的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在 全 国 设 立 了 北 京 西 安 重 庆 沈 阳 广 州 等 办 事 处, 辐 射 范 围 覆 盖 了 全 国 各 主 要 经 济 区 域 ; 公 司 相 继 在 苏 州 北 京 重 庆 广 州 上 海 等 地 成 立 子 公 司, 发 展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逐 渐 增 加, 组 织 结 构 和 管 理 模 式 趋 于 复 杂, 在 市 场 营 销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研 发 人 力 资 源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若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提 高 管 理 能 力 以 及 培 养 引 进 高 素 质 的 管 理 人 才 以 适 应 未 来 的 成 长 需 要 和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将 会 给 公 司 带 来 相 应 的 管 理 风 险 十 一 业 务 季 节 性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全 年 各 季 度 不 均 衡 的 特 点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汽 车 电 子 等 下 游 行 业 企 业 以 及 知 名 科 研 院 所 等 这 些 客 户 的 设 备 采 购 货 款 结 算 等 流 程 均 需 遵 循 一 定 的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即 一 般 在 上 半 年 进 行 采 购 立 项 履 行 招 投 标 等 程 序, 然 后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实 际 合 同 的 履 行 完 成 会 在 下 半 年 度 受 上 述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的 收 入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即 下 半 年 营 业 收 入 水 平 高 于 上 半 年 2011 年 2012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下 半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当 年 全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61.09% 53.87% 和 55.23%, 其 中, 第 四 季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4.43% 32.91% 和 38.00% 本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的 季 节 性 特 点 或 给 公 司 带 来 盈 利 水 平 和 现 金 流 在 全 年 分 布 不 均 衡 的 风 险 十 二 成 长 性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保 持 了 增 长 的 趋 势,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利 润 3, 万 元 3, 万 元 和 4, 万 元 尽 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但 若 中 描 述 的 风 险 集 中 发 生, 或 公 司 经 营 出 现 其 他 不 可 预 测 的 风 险, 公 司 存 在 营 业 利 润 同 比 下 滑 的 风 险 41

42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Suzhou Sushi Testing Instrument Co.,Ltd. 注 册 资 本 :4,71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钟 琼 华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7 年 12 月 29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9 月 28 日 注 册 地 址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中 新 科 技 城 唯 亭 镇 科 峰 路 18 号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号 码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sushi@chinasti.com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人 : 陈 英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 一 )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方 式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由 苏 试 总 厂 和 润 安 投 资 2007 年 12 月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3,200 万 元, 其 中 苏 试 总 厂 认 缴 3,000 万 元, 占 比 93.75%, 润 安 投 资 认 缴 200 万 元, 占 比 6.25% 经 营 范 围 为 研 发 组 装 加 工 生 产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 42

43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 机 电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钟 琼 华 ( 二 )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 方 式 公 司 是 由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9 月 11 日, 经 苏 试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以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经 江 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122,840, 元 为 基 准,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4,710 万 股, 其 余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6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发 起 设 立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0 日, 江 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天 衡 验 字 (2011)082 号 ) 对 本 次 整 体 变 更 出 资 事 项 予 以 验 证 2011 年 9 月 28 日, 公 司 在 江 苏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了 工 商 登 记 手 续,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表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苏 试 总 厂 3, % 张 俊 华 % 元 风 创 投 % 鸿 华 投 资 % 润 安 投 资 % 启 迪 新 业 % 创 元 创 投 % 铜 陵 鸿 鑫 % 钟 琼 华 % 陈 英 % 陈 晨 % 赵 正 堂 % 周 斌 % 武 元 桢 % 合 计 4, % 43

44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的 业 务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等 生 产 经 营 系 统 1 苏 试 有 限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业 务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等 方 面 的 重 组 过 程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产 人 员 技 术 业 务 经 营 场 地 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均 承 继 自 苏 试 总 厂 为 分 离 苏 试 总 厂 1998 年 改 制 为 股 份 合 作 制 过 程 中 遗 留 的 下 岗 及 内 退 人 员 补 贴 开 支 建 立 有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为 企 业 进 一 步 引 入 新 股 东 和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股 权 结 构 清 晰 权 利 义 务 对 等 的 公 司 制 度, 根 据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批 准 的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并 经 苏 试 总 厂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及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批 准, 苏 试 总 厂 于 2007 年 12 月 与 润 安 投 资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苏 试 有 限 根 据 苏 试 总 厂 与 苏 试 有 限 的 重 组 方 案, 苏 试 总 厂 逐 步 将 其 资 产 人 员 及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过 渡 到 苏 试 有 限 发 行 人 设 立 后 在 资 产 人 员 技 术 业 务 方 面 与 苏 试 总 厂 的 过 渡 及 具 体 关 系 和 往 来 情 况 如 下 : (1) 资 产 的 过 渡 2007 年 12 月, 苏 试 总 厂 与 润 安 投 资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苏 试 有 限 苏 试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为 3,200 万 元, 其 中 苏 试 总 厂 认 缴 3,000 万 元, 润 安 投 资 认 缴 200 万 元 苏 试 总 厂 分 两 次 缴 纳 注 册 资 本 : 2007 年 12 月, 苏 试 总 厂 以 货 币 缴 纳 第 一 期 出 资 600 万 元 ; 2008 年 7 月, 苏 试 总 厂 缴 纳 第 二 期 出 资 2,400 万 元, 其 中 以 货 币 出 资 万 元, 土 地 使 用 权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和 运 输 设 备 等 实 物 出 资 1, 万 元, 合 计 2,400 万 元 同 月, 苏 试 总 厂 将 其 21 项 设 备 按 照 评 估 价 万 元 出 售 给 苏 试 有 限 2008 年 8 月, 苏 试 总 厂 将 其 库 存 原 材 料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万 元 出 售 给 苏 试 有 限 上 述 资 产 出 资 和 出 售 完 成 后, 苏 试 总 厂 除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销 售 尾 44

45 单 对 应 的 存 货 外, 不 再 持 有 任 何 经 营 性 资 产 ; 苏 试 总 厂 除 继 续 完 成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尾 单 外, 不 再 继 续 进 行 新 订 单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此 外, 苏 试 总 厂 将 其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厂 房 租 赁 给 苏 试 有 限 及 苏 州 广 博 使 用, 并 参 照 当 时 周 边 类 似 房 产 租 赁 价 格 向 苏 试 有 限 及 苏 州 广 博 分 别 收 取 万 元 及 12 万 元 的 年 租 金 2011 年 12 月,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署 合 同, 按 照 3, 万 元 的 评 估 价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厂 房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2012 年 2 月, 上 述 资 产 已 完 成 过 户 手 续, 苏 试 总 厂 不 再 持 有 任 何 经 营 性 资 产 (2) 人 员 的 过 渡 与 改 制 遗 留 人 员 成 本 的 分 离 根 据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苏 试 总 厂 在 岗 员 工 解 除 与 苏 试 总 厂 的 劳 动 合 同, 与 苏 试 有 限 重 新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但 除 法 人 主 体 变 更 外,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保 持 不 变 2009 年 1 月,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人 员 均 已 完 成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共 有 在 岗 职 工 1 人 及 退 休 返 聘 的 人 员 3 人, 主 要 负 责 苏 试 总 厂 行 政 事 务 及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处 理 工 作 此 外,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苏 试 总 厂 尚 有 下 岗 及 内 退 职 工 86 人, 苏 试 有 限 设 立 后, 上 述 非 在 岗 人 员 仍 留 在 苏 试 总 厂, 由 苏 试 总 厂 以 从 发 行 人 收 取 的 房 租 及 厂 房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售 收 益 来 承 担 上 述 人 员 到 退 休 前 的 补 贴 及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3) 商 标 专 利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过 渡 根 据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在 资 产 重 组 过 渡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的 商 标 专 利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供 苏 试 有 限 无 偿 使 用 2009 年 1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共 计 100 项, 以 及 两 项 注 册 商 标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2011 年 3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专 利 权 共 计 43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将 专 利 权 共 计 9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苏 州 广 博 2011 年 12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软 件 著 作 权 共 计 45

46 2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苏 试 总 厂 已 将 其 全 部 商 标 专 利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转 让 至 发 行 人 (4) 经 营 业 务 的 过 渡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后, 苏 试 总 厂 于 2008 年 6 月 向 其 客 户 就 其 业 务 主 体 的 变 更 和 承 继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在 取 得 客 户 的 同 意 后, 苏 试 总 厂 将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部 分 待 结 算 产 品 的 收 入 及 对 应 的 成 本 结 转 至 苏 试 有 限, 并 以 苏 试 有 限 名 义 开 具 发 票 自 2009 年 开 始, 所 有 新 客 户 的 订 单 均 以 苏 试 有 限 名 义 签 订, 相 关 收 入 及 成 本 均 计 入 苏 试 有 限 苏 试 总 厂 原 广 博 分 公 司 从 事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在 2009 年 12 月 苏 试 有 限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股 权 后, 转 至 苏 试 有 限 延 续 运 行 上 述 业 务 在 2009 年 的 损 益 已 通 过 业 务 合 并 纳 入 发 行 人 上 市 主 体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业 务 为 持 有 管 理 发 行 人 股 权, 除 本 第 七 节 三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中 披 露 的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的 关 联 交 易 外, 发 行 人 在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拥 有 和 使 用 的 主 要 资 产 核 心 技 术 各 类 人 员 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方 面 与 苏 试 总 厂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系 与 往 来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苏 试 总 厂 已 无 任 何 经 营 性 资 产, 除 持 有 管 理 发 行 人 股 权 外, 亦 未 从 事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出 于 历 史 遗 留 原 因,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对 其 资 产 进 行 重 组, 设 立 苏 试 有 限 ;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资 产 核 心 技 术 各 类 人 员 经 营 场 地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客 户 均 承 继 自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并 对 其 资 产 重 组 过 程 在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进 行 了 充 分 的 披 露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已 就 其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业 务 资 产 核 心 技 术 各 类 人 员 经 营 场 地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客 户 等 的 具 体 过 程 进 行 了 详 细 说 明 2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有 限 与 苏 试 总 厂 在 业 务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等 方 面 的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无 具 体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亦 未 发 生 销 售 及 采 购 活 动 46

47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曾 向 苏 试 总 厂 租 赁 其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厂 房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租 赁 的 厂 房 包 括 一 幢 办 公 楼 生 产 车 间 以 及 另 一 独 立 办 公 楼 的 一 层 2011 年 12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署 合 同 购 买 上 述 厂 房 及 土 地 使 用 权,2012 年 2 月 28 日, 相 关 资 产 已 完 成 转 让 过 户 手 续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向 苏 试 总 厂 租 赁 的 上 述 厂 房, 与 苏 试 总 厂 自 用 办 公 场 所 有 明 显 的 物 理 区 分, 不 存 在 双 方 混 合 经 营 或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相 关 厂 房 租 金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其 定 价 参 照 当 时 周 边 类 似 房 产 租 赁 价 格 确 定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共 同 经 营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共 用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场 地 采 购 和 销 售 渠 道, 以 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相 同 的 情 形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业 务 为 持 有 及 管 理 发 行 人 股 权 ;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其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不 存 在 共 同 经 营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共 用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场 地 采 购 和 销 售 渠 道 以 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重 叠 的 情 形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已 就 其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业 务 资 产 核 心 技 术 各 类 人 员 经 营 场 地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客 户 等 的 具 体 过 程 进 行 了 详 细 说 明, 除 苏 试 总 厂 于 2009 年 对 其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尾 单 进 行 结 算 外, 发 行 人 与 其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不 存 在 共 同 经 营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共 用 资 产 技 术 人 员 场 地 采 购 和 销 售 渠 道 以 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重 叠 的 情 形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机 构 和 财 务 均 独 立 于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具 有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 二 )2009 年 12 月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2009 年 12 月, 苏 试 有 限 向 苏 试 总 厂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100% 的 股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苏 州 广 博 被 收 购 前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唯 亭 镇 科 峰 路 18 号 钟 琼 华 200 万 元 200 万 元 47

48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2009 年 10 月 12 日 经 营 范 围 :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咨 询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培 训 2 收 购 履 行 的 程 序 以 及 价 款 的 支 付 (1)2009 年 12 月 3 日, 苏 试 总 厂 召 开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将 苏 州 广 博 全 部 的 股 权 以 200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苏 试 有 限 (2)2009 年 12 月 3 日, 经 苏 州 广 博 股 东 会 同 意, 苏 试 有 限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受 让 苏 州 广 博 100% 的 股 权 (3)2009 年 12 月 9 日, 苏 州 广 博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正 式 成 为 苏 试 有 限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鉴 于 收 购 时 苏 州 广 博 尚 处 于 筹 建 期, 因 此 收 购 价 格 确 定 为 苏 州 广 博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 万 元 价 款 已 经 支 付 完 毕 3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对 苏 试 有 限 的 影 响 (1) 苏 州 广 博 的 财 务 数 据 2009 年 12 月, 发 行 人 向 苏 试 总 厂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100% 的 股 权, 苏 州 广 博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金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金 额 货 币 资 金 实 收 资 本 资 产 合 计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苏 州 广 博 2009 年 10 月 成 立 后, 未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期 间 共 发 生 工 商 注 册 费 刻 章 费 验 资 费 及 银 行 手 续 费 0.51 万 元 未 作 账 务 处 理, 对 收 购 日 账 面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较 小 (2) 广 博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数 据 苏 试 总 厂 于 2006 年 6 月 成 立 广 博 分 公 司, 从 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2009 年 10 月, 苏 试 总 厂 设 立 苏 州 广 博 承 继 该 业 务, 同 年 12 月, 发 行 人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100% 的 股 权, 合 并 了 该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其 后 颁 布 的 48

49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对 广 博 分 公 司 从 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业 务 相 关 的 收 入 成 本 税 金 及 费 用 进 行 了 单 独 归 集 并 编 制 模 拟 利 润 表 及 模 拟 现 金 流 量 表, 并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合 并 日 广 博 分 公 司 模 拟 利 润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财 务 费 用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利 润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所 得 税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净 利 润 (3)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2 月 3 日 合 并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苏 州 广 博 总 资 产 发 行 人 总 资 产 占 比 总 资 产 , % 项 目 广 博 分 公 司 合 并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发 行 人 2009 年 度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 % 净 利 润 , % 由 上 表 可 见, 收 购 苏 州 广 博 和 原 广 博 分 公 司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业 务, 对 收 购 当 年 发 行 人 总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的 影 响 较 小 广 博 分 公 司 合 并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所 产 生 的 净 利 润 占 发 行 人 2009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21.26% 收 购 完 成 后, 苏 试 总 厂 不 再 从 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其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业 务 全 部 进 入 苏 州 广 博, 从 而 纳 入 上 市 主 体,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保 持 业 务 的 完 整 和 独 立 ( 三 )2011 年 8 月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2011 年 8 月, 苏 试 有 限 收 购 了 科 虹 电 气 100% 的 股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科 虹 电 气 被 收 购 前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苏 州 高 新 区 狮 山 路 18 号 华 福 大 厦

50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朱 雅 松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1996 年 3 月 28 日 开 发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其 零 部 件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元 器 件 工 控 计 算 机 类 微 电 脑 控 制 产 品 机 电 产 品 电 气 产 品 通 讯 器 件 通 讯 产 品 科 虹 电 气 的 历 史 沿 革 见 本 附 件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2 收 购 的 程 序 及 价 款 支 付 苏 试 有 限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履 行 的 程 序 如 下 : (1)2011 年 7 月 25 日, 苏 试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的 全 部 股 权, 并 聘 请 江 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和 天 健 兴 业 分 别 对 科 虹 电 气 进 行 审 计 和 评 估 (2)2011 年 8 月 25 日, 苏 试 有 限 分 别 与 郑 雨 青 李 天 真 丁 云 潮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苏 试 有 限 按 照 评 估 价 格 受 让 前 述 三 人 所 持 有 的 科 虹 电 气 全 部 股 权 (3)2011 年 8 月 30 日, 科 虹 电 气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正 式 变 更 为 苏 试 有 限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科 虹 电 气 经 天 健 兴 业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依 据, 即 万 元, 价 款 已 经 支 付 完 毕 3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对 苏 试 有 限 的 影 响 2010 年 末, 科 虹 电 气 有 关 财 务 指 标 与 苏 试 有 限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方 被 合 并 方 / 合 并 方 资 产 总 额 , % 营 业 收 入 , % 利 润 总 额 , % 注 : 以 上 数 据 被 合 并 方 未 经 审 计, 其 中 合 并 方 数 据 为 合 并 报 表 数 由 上 表 可 见 科 虹 电 气 有 关 财 务 指 标 占 苏 试 有 限 相 应 指 标 的 比 例 很 小, 收 购 科 50

51 虹 电 气 对 苏 试 有 限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四 )2011 年 12 月 收 购 苏 试 总 厂 房 产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2011 年 12 月 1 日, 为 终 止 与 苏 试 总 厂 之 间 的 房 屋 租 赁 关 联 交 易, 增 强 股 份 公 司 资 产 的 完 整 性 和 独 立 性, 公 司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署 合 同,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厂 房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经 天 健 兴 业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天 兴 评 报 字 (2011) 第 746 号 ) 为 基 础 确 定, 转 让 总 价 为 3, 万 元 人 民 币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价 款 已 经 付 清, 相 关 房 屋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过 户 至 公 司 名 下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苏 试 总 厂 张 俊 华 元 风 创 投 鸿 华 投 资 润 安 投 资 创 元 创 投 启 迪 新 业 铜 陵 鸿 鑫 钟 琼 华 等 六 人 63.69% 6.58% 6.37% 6.37% 4.25% 4.25% 4.25% 2.34% 1.91%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65% 60% 100% 61% 51% 61% 100% 苏 州 广 博 北 京 创 博 扬 州 英 迈 科 虹 电 气 重 庆 广 博 广 州 众 博 南 京 广 博 上 海 众 博 克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苏 州 广 博 科 虹 电 气 上 海 众 博 三 家 51

52 全 资 子 公 司 以 及 北 京 创 博 扬 州 英 迈 克 重 庆 广 博 广 州 众 博 南 京 广 博 五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 一 )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唯 亭 镇 科 峰 路 18 号 钟 琼 华 2,000 万 元 2,0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9 年 10 月 12 日 经 营 范 围 :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咨 询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培 训 2 苏 州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苏 州 广 博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3, 万 元, 净 资 产 3,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3,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1,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6, 万 元, 净 资 产 5,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3,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1,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二 )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苏 州 高 新 区 狮 山 路 18 号 华 福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朱 雅 松 50 万 元 50 万 元 52

53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96 年 3 月 28 日 开 发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其 零 部 件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元 器 件 工 控 计 算 机 类 微 电 脑 控 制 产 品 机 电 产 品 电 气 产 品 通 讯 器 件 通 讯 产 品 2 科 虹 电 气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科 虹 电 气 为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三 ) 北 京 苏 试 创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北 京 苏 试 创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阳 坊 镇 东 贯 市 村 南 钟 琼 华 600 万 元 6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1 月 4 日 经 营 范 围 :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2 北 京 创 博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北 京 创 博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货 币 % 北 京 极 东 远 洋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 张 须 敏 货 币 % 朱 关 秀 货 币 % 53

54 董 君 芳 货 币 % 李 淑 霞 货 币 % 秦 宏 货 币 % 王 树 荣 货 币 % 合 计 %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2, 万 元, 净 资 产 1,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1,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2, 万 元, 净 资 产 1,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1,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四 ) 扬 州 英 迈 克 测 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扬 州 英 迈 克 测 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扬 州 市 邗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开 发 西 路 217 号 高 新 技 术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钟 琼 华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4 月 15 日 传 感 检 测 与 控 制 系 统 动 态 信 号 分 析 系 统 振 动 测 试 与 控 制 系 统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2 扬 州 英 迈 克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扬 州 英 迈 克 股 权 结 构 为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货 币 % 陈 启 山 货 币 % 井 后 升 货 币 % 合 计 % 54

55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五 ) 重 庆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重 庆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北 培 区 童 家 溪 镇 五 星 西 路 1 号 钟 琼 华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8 日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咨 询 2 重 庆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重 庆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货 币 % 重 庆 科 技 检 测 中 心 货 币 % 合 计 %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55

56 ( 六 ) 广 州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广 州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海 滨 路 1121 号 标 准 研 发 楼 一 楼 101 室 钟 琼 华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19 日 提 供 环 境 实 验 室 服 务 ; 环 境 技 术 推 广 与 交 流 2 广 州 众 博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广 州 众 博 股 权 结 构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实 物 % 广 州 中 国 科 学 院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货 币 %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实 物 % 王 德 言 货 币 % 合 计 %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七 ) 深 圳 市 广 博 摩 尔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广 博 摩 尔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宝 城 67 区 隆 昌 路 8 号 飞 扬 科 技 园 A 栋 4 楼 56

57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钟 琼 华 50 万 元 5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1 月 19 日 环 境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开 发 与 技 术 咨 询 ; 国 内 贸 易,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2 深 圳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深 圳 广 博 存 续 期 间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货 币 % 深 圳 市 摩 尔 环 宇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 合 计 % 深 圳 广 博 成 立 以 来, 未 曾 实 际 开 展 业 务 发 行 人 出 于 试 验 服 务 网 络 的 布 局 调 整, 已 经 于 2013 年 11 月 在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 八 ) 上 海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上 海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江 月 路 1399 号 钟 琼 华 600 万 元 人 民 币 6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2 月 9 日 从 事 环 境 科 学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通 信 科 技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2 上 海 众 博 股 权 结 构 上 海 众 博 由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未 发 生 变 化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57

58 2013 年 末, 上 海 众 博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九 ) 南 京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南 京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南 京 海 峡 两 岸 科 技 工 业 园 台 中 路 号 钟 琼 华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3 年 5 月 31 日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咨 询 2 南 京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南 京 广 博 股 权 结 构 :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试 股 份 货 币 % 伏 海 艳 货 币 % 王 树 荣 货 币 % 史 建 芳 货 币 % 严 如 月 货 币 % 刘 畅 货 币 % 合 计 % 3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0.00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总 资 产 1,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58

59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 十 ) 发 行 人 各 子 公 司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及 与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分 工 情 况 1 各 子 公 司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营 业 务 子 公 司 名 称 科 虹 电 气 扬 州 英 迈 克 苏 州 广 博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营 业 务 采 购 装 配 测 试 工 业 及 商 用 计 算 机 及 采 购 元 器 件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传 感 器 振 动 加 速 度 计 动 态 数 据 采 集 与 分 析 系 统 等 产 品, 其 中 以 各 类 传 感 器 为 主 北 京 创 博 重 庆 广 博 广 州 众 博 提 供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上 海 众 博 南 京 广 博 2 各 子 公 司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分 工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科 虹 电 气 扬 州 英 迈 克 苏 州 广 博 北 京 创 博 重 庆 广 博 广 州 众 博 上 海 众 博 南 京 广 博 与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分 工 情 况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上 游 供 应 商, 为 发 行 人 采 购 装 配 测 试 工 业 及 商 用 计 算 机 及 代 购 元 器 件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上 游 供 应 商,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传 感 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是 发 行 人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为 满 足 社 会 需 求 而 将 业 务 自 然 延 伸, 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构 成 了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业 务, 是 发 行 人 未 来 增 长 的 两 大 驱 动 力 之 一 苏 州 广 博 是 发 行 人 最 早 设 立 也 是 目 前 规 模 最 大 的 实 验 室, 为 发 行 人 建 设 的 实 验 室 网 络 的 标 杆 主 要 负 责 拓 展 北 京 天 津 等 地 的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主 要 负 责 拓 展 重 庆 成 都 等 地 的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主 要 负 责 拓 展 广 东 等 地 的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主 要 负 责 拓 展 上 海 等 地 的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主 要 负 责 拓 展 南 京 等 地 的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59

60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有 14 名 股 东, 其 中 自 然 人 股 东 7 名, 法 人 股 东 7 名 ( 一 )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为 苏 试 总 厂 元 风 创 投 鸿 华 投 资 张 俊 华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本 次 发 行 前,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公 司 3,000 万 股 的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63.69%,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369 号 钟 琼 华 1,0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 集 体 所 有 制 ( 股 份 合 作 制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1980 年 11 月 29 日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 机 电 产 品 ;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1) 苏 试 总 厂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根 据 苏 试 总 厂 的 财 务 报 表,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 / / /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1, , ,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3, , , , 资 产 总 额 4, , ,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 ,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 净 利 润 ,

61 (2) 苏 试 总 厂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经 营 状 况 1 收 入 情 况 2013 年 度, 苏 试 总 厂 取 得 收 入 为 万 元, 系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所 得 万 元 以 及 定 期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苏 试 总 厂 取 得 收 入 为 万 元, 系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所 得 5.92 万 元 以 及 定 期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万 元 2 支 出 情 况 2013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为 万 元, 其 中 : 人 工 费 用 为 万 元, 主 要 系 苏 试 总 厂 应 承 担 的 原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下 岗 及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支 出 等 开 支, 以 及 苏 试 总 厂 目 前 在 岗 员 工 及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的 人 工 成 本 支 出 ; 税 费 支 出 万 元, 主 要 是 土 地 房 产 转 让 补 交 的 税 款 ; 所 得 税 费 用 万 元, 系 2012 年 度 汇 算 多 缴 待 退 税 款 ; 其 他 费 用 为 万 元, 主 要 是 房 租 董 事 会 议 招 待 等 杂 费 2014 年 1-9 月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为 万 元, 其 中 : 人 工 费 用 为 万 元, 主 要 系 苏 试 总 厂 应 承 担 的 原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下 岗 及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支 出 等 开 支, 以 及 苏 试 总 厂 目 前 在 岗 员 工 及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的 人 工 成 本 支 出 ; 以 及 投 资 顾 问 支 出 万 元 ; 其 他 支 出 主 要 是 房 租 及 董 事 会 费 等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苏 试 总 厂 已 将 其 房 屋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至 发 行 人 资 产 转 让 后, 苏 试 总 厂 的 主 要 开 支 为 其 承 担 的 改 制 遗 留 人 员 工 资 补 贴 及 社 保 费 用 : 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苏 试 总 厂 共 有 下 岗 及 内 退 人 员 31 人, 预 计 至 上 述 人 员 退 休, 苏 试 总 厂 尚 需 支 付 工 资 补 贴 及 社 保 费 用 合 计 约 366 万 元 根 据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批 准 的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及 对 苏 试 总 厂 管 理 层 的 访 谈, 苏 试 总 厂 未 来 将 主 要 依 靠 其 向 发 行 人 出 售 厂 房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支 付 上 述 人 员 工 资 补 贴 及 社 保 费 用 开 支, 现 有 财 务 资 源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运 营 (3) 苏 试 总 厂 报 告 期 内 运 营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的 运 营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因 违 法 行 为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61

62 苏 试 总 厂 获 得 的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如 下 : 根 据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工 商 局 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自 营 业 至 今 遵 守 工 商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违 反 工 商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形 或 工 商 违 法 行 为, 不 存 在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或 者 追 究 违 法 责 任 的 情 形 根 据 苏 州 高 新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3 年 1 月 及 7 月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2011 年 至 2013 年 上 半 年 不 存 在 违 反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国 税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根 据 苏 州 高 新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4 年 1 月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2013 年 下 半 年 入 库 增 值 税 为 零 元 根 据 苏 州 高 新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4 年 7 月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2014 年 上 半 年 无 欠 税 根 据 苏 州 高 新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4 年 12 月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2014 年 7-11 月 增 值 税 为 零 元 根 据 苏 州 地 税 局 第 一 税 务 分 局 于 2014 年 1 月 及 12 月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报 告 期 内 无 欠 税 根 据 苏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截 至 目 前 无 社 会 保 险 欠 缴 情 况 根 据 苏 州 高 新 区 环 保 局 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苏 试 总 厂 最 近 年 来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及 防 治 污 染 的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及 防 止 污 染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处 罚 的 记 录 苏 试 总 厂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持 有 管 理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与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相 同 或 者 类 似 2 张 俊 华 本 次 发 行 前, 张 俊 华 持 有 公 司 310 万 股 的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6.58% 张 俊 华,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XXXXXX 1970 年 出 生, 江 苏 苏 州 人, 中 共 党 员 1989 年 10 月 进 入 吴 申 化 纤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电 工 班 班 长 车 间 主 任 2003 年 4 月 至 今, 担 任 江 苏 新 苏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2007 年 8 月 起 兼 任 苏 州 新 港 合 纤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3 苏 州 元 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元 风 创 投 持 有 公 司 300 万 股 的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6.37% 该 公 62

63 司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苏 虹 东 路 183 号 东 沙 湖 股 权 投 资 中 心 19 幢 2 楼 236 室 林 向 红 5,6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7 年 4 月 25 日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州 元 禾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1,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联 合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 % 苏 州 海 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森 联 城 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瑞 华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锦 丰 企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华 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中 新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 % 元 风 创 投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对 外 投 资, 与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相 同 或 者 类 似 4 苏 州 鸿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鸿 华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300 万 股 的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6.37% 该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苏 州 西 环 路 128 号 26 幢 402 室 李 文 龙 2,0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7 年 8 月 28 日 对 房 地 产 建 筑 业 餐 饮 业 商 业 物 资 流 通 业 服 务 业 实 业 进 行 投 资 并 提 供 相 关 投 资 信 息 的 咨 询 服 务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63

64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李 文 龙 1, % 周 雪 峰 % 合 计 2, % 鸿 华 投 资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对 外 投 资, 与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相 同 或 者 类 似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分 别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34.13% 6.58% 6.35% 4.39% 的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51.43% 的 股 份 另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0.59% 0.30% 0.19% 0.32% 的 股 份, 合 计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40% 的 股 份 前 述 四 人 是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定 依 据 如 下 : 1 自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以 来, 苏 试 总 厂 始 终 是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前 述 四 人 通 过 股 权 关 系 控 制 苏 试 总 厂 从 而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自 2007 年 12 月 29 日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起,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的 股 权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姓 名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合 计 苏 试 总 厂 1, , , , , 占 比 45.75% 46.06% 46.25% 51.25% 51.43% 苏 试 总 厂 作 为 一 家 股 份 合 作 制 企 业, 股 东 人 数 较 多, 股 权 较 为 分 散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及 陈 英 等 四 人 持 股 比 例 一 直 高 于 45%, 足 以 实 施 对 苏 试 总 厂 的 控 制 2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四 人 始 终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自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起, 钟 琼 华 始 终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自 2008 年 2 月 64

65 28 日 起, 陈 晨 始 终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武 元 桢 始 终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兼 总 工 程 师 ; 自 2008 年 2 月 28 日 至 2011 年 9 月 25 日, 陈 英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行 政 总 监, 自 2011 年 9 月 26 日 起, 陈 英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上 述 四 人 作 为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的 主 要 人 员, 基 于 共 同 的 利 益 和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对 公 司 长 期 战 略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均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 大 ) 会 董 事 会 表 决 中 始 终 保 持 一 致 3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运 行 良 好, 上 述 四 人 共 同 控 制 不 影 响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的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等 制 度, 各 制 度 运 行 情 况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有 效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9 名 成 员,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 公 司 监 事 会 有 3 名 成 员, 其 中 一 名 是 职 工 监 事 ;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因 此, 前 述 四 人 控 制 公 司 期 间, 公 司 的 股 东 ( 大 )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各 项 制 度 健 全, 管 理 团 队 稳 定, 治 理 机 制 良 好, 运 行 有 效 4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苏 试 总 厂 已 经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且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011 年 10 月 8 日, 为 保 证 公 司 继 续 稳 定 经 营 和 持 续 发 展, 经 友 好 协 商,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苏 试 总 厂 等 五 方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约 定 在 涉 及 苏 试 总 厂 和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时 保 持 一 致 意 见, 共 同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协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1 各 方 同 意, 在 处 理 有 关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且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需 要 由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的 事 项 时 应 采 取 一 致 行 动 2 采 取 一 致 行 动 的 方 式 为 : 就 有 关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向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行 使 提 案 权 和 在 相 关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上 行 使 表 决 权 时 保 持 一 致 3 各 方 同 意, 本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如 任 一 方 拟 就 有 关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65

66 项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时, 须 事 先 由 自 然 人 各 方 对 相 关 提 案 进 行 协 调 并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苏 试 总 厂 按 自 然 人 各 方 达 成 的 一 致 意 见 行 事, 并 以 本 协 议 各 方 名 义 共 同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议 案 4 在 本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除 关 联 交 易 需 要 回 避 的 情 形 外,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表 决 权 前, 须 事 先 由 自 然 人 各 方 对 相 关 议 案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本 协 议 各 方 按 该 一 致 意 见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行 使 表 决 权 如 果 自 然 人 各 方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协 商 后, 对 相 关 议 案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达 不 成 一 致 意 见, 则 自 然 人 各 方 将 继 续 协 调 直 至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时, 本 协 议 之 一 方 如 不 能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应 委 托 自 然 人 各 方 中 的 一 人 参 加 会 议 并 行 使 表 决 权 5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有 权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提 案 的 自 然 人 各 方 之 一 人 ( 或 数 人 ) 拟 就 有 关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提 案 时, 须 事 先 由 自 然 人 各 方 对 相 关 提 案 进 行 协 调 并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拟 提 出 提 案 之 一 人 ( 或 数 人 ) 按 该 一 致 意 见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提 案 6 在 本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除 关 联 交 易 需 要 回 避 的 情 形 外, 在 召 开 董 事 会 行 使 表 决 权 前, 须 事 先 由 自 然 人 各 方 对 相 关 议 案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担 任 董 事 的 自 然 人 当 事 方 应 按 该 一 致 意 见 在 董 事 会 上 行 使 表 决 权 如 果 自 然 人 各 方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协 商 后, 对 相 关 议 案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达 不 成 一 致 意 见, 则 自 然 人 各 方 将 继 续 协 调 直 至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参 加 董 事 会 时, 自 然 人 各 方 中 的 董 事 如 不 能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应 委 托 自 然 人 各 方 中 的 其 他 董 事 参 加 会 议 7 各 方 应 当 遵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本 协 议 的 约 定 以 及 各 自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行 使 权 利 8 本 协 议 自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至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满 36 个 月 时 终 止 有 效 期 满, 各 方 如 无 异 议, 自 动 延 期 三 年 本 协 议 一 经 签 订 即 不 可 撤 销, 除 非 本 协 议 所 规 定 的 期 限 届 满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是 苏 试 有 限 发 行 人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且 最 近 两 年 未 发 生 变 更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是 公 司 的 共 同 66

67 实 际 控 制 人, 符 合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第 三 条 关 于 共 同 控 制 的 认 定, 并 在 将 来 可 预 期 的 期 限 内 是 稳 定 有 效 的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个 人 简 历 请 参 阅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除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51.43% 的 股 权 并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40% 的 股 权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的 对 外 投 资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权 利 争 议 的 情 形 七 发 行 人 有 关 股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本 性 质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率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率 苏 试 总 厂 法 人 股 3, % 3, % 张 俊 华 自 然 人 股 % % 元 风 创 投 法 人 股 % % 鸿 华 投 资 法 人 股 % % 润 安 投 资 法 人 股 % % 创 元 创 投 法 人 股 % % 启 迪 新 业 法 人 股 % % 铜 陵 鸿 鑫 法 人 股 % % 钟 琼 华 自 然 人 股 % % 陈 英 自 然 人 股 % % 67

68 陈 晨 自 然 人 股 % % 赵 正 堂 自 然 人 股 % % 周 斌 自 然 人 股 % % 武 元 桢 自 然 人 股 % %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公 众 股 - - 1, % 合 计 4, % 6, % ( 二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1 张 俊 华 未 在 公 司 任 职 2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3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5 陈 英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6 赵 正 堂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7 周 斌 生 产 总 监 ( 三 ) 最 近 一 年 公 司 新 增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无 新 增 股 东 ( 四 ) 公 司 战 略 投 资 者 情 况 公 司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创 元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东 创 元 创 投 12.82% 的 股 份, 同 时 创 元 集 团 持 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10%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八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等 情 况 公 司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等 制 度 安 排 68

69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发 展 的 需 要 制 订 了 系 统 的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随 着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员 工 人 数 逐 年 增 加,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分 别 为 289 人 389 人 434 人 476 人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构 成 如 下 : 类 别 人 数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 管 理 人 员 % 销 售 人 员 % 其 他 % 合 计 % 十 重 要 承 诺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厂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厂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厂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本 厂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减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锁 定 期 满 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20%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厂 如 确 定 依 法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将 在 满 足 发 行 人 股 价 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且 运 营 正 常 减 持 对 发 行 人 二 级 市 场 不 构 成 重 大 干 扰 的 条 件 下, 在 公 告 的 减 持 期 限 内 采 取 大 宗 交 易 集 合 竞 价 等 合 规 方 式 进 行 减 持 69

70 本 厂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本 厂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厂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本 人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申 报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之 日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在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上 述 承 诺 均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本 人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70

71 上 述 承 诺 不 会 因 为 本 人 职 务 的 变 更 或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改 变 ;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之 配 偶 朱 雅 俐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4 公 司 股 东 赵 正 堂 周 斌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本 人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申 报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前 述 期 间 内 发 行 人 股 票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不 会 因 为 本 人 职 务 的 变 更 或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改 变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71

72 5 发 行 人 股 东 张 俊 华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人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6 发 行 人 股 东 元 风 创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公 司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72

73 行 人 股 份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7 发 行 人 股 东 鸿 华 投 资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2 年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自 锁 定 期 满 起 1 年 内 减 持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50%, 自 锁 定 期 满 2 年 内 累 计 减 持 股 份 可 达 到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100% 如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方 在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阶 段 时, 本 公 司 将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时 将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公 告 中 将 明 确 减 持 的 数 量 或 区 间 减 持 的 执 行 期 限 等 信 息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且 保 证 在 接 到 董 事 会 发 出 的 收 益 上 缴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将 收 益 交 给 发 行 人 8 发 行 人 股 东 润 安 投 资 启 迪 新 业 创 元 创 投 铜 陵 鸿 鑫 承 诺 :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73

74 管 理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前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二 )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 一 )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以 下 简 称 启 动 条 件 ), 则 公 司 应 按 本 预 案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5 号 -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增 持 股 份 业 务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2)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1) 其 单 次 合 计 增 持 股 份 总 金 额 不 少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2) 单 次 及 / 或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如 上 述 第 1) 项 与 本 项 冲 突 的, 按 照 本 项 执 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互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2 公 司 回 购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74

75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事 宜 在 股 东 大 会 中 投 赞 成 票 (3)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进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除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之 规 定 之 外,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 1)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 2)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少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3) 公 司 单 次 回 购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如 上 述 第 2) 项 与 本 项 冲 突 的, 按 照 本 项 执 行 (4)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作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且 在 未 来 3 个 月 内 不 再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5) 在 公 司 符 合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回 购 股 份 的 相 关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公 司 股 价 的 二 级 市 场 表 现 情 况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和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认 为 公 司 不 宜 或 暂 无 须 回 购 股 票 的, 经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应 将 不 回 购 股 票 以 稳 定 股 价 事 宜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3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3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之 目 的,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75

76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2)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其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 税 前, 下 同 ) 的 20%, 但 不 超 过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的 薪 酬 总 和 公 司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该 等 增 持 义 务 的 履 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3)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聘 任 的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本 预 案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义 务 及 责 任 的 规 定,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现 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促 成 公 司 新 聘 任 的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本 预 案 并 签 署 相 关 承 诺 ( 三 )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2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本 预 案 之 ( 二 ).2.(1) 规 定 的 条 件 发 生 之 日 起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或 不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做 出 决 议 后 的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 应 包 括 拟 回 购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或 不 回 购 股 份 的 理 由, 并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决 定 实 施 回 购 的, 公 司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做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回 购,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76

77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公 司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应 在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并 依 法 注 销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本 预 案 之 ( 二 ).3. (1) 规 定 的 条 件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应 就 其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 应 包 括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作 出 之 日 起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完 毕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程 序 后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在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3 个 月 后, 如 果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应 依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开 展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增 持 公 司 回 购 及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工 作 ( 四 ) 约 束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负 有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但 未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提 出 增 持 计 划 和 / 或 未 实 际 实 施 增 持 计 划 的,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不 履 行 的, 每 违 反 一 次, 应 向 公 司 按 如 下 公 式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1) 控 股 股 东 :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低 增 持 金 额 ( 即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 其 ( 包 括 实 际 控 制 人 ) 实 际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 如 有 ) (2) 实 际 控 制 人 :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20%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互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拒 不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付 的 分 红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多 次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现 金 补 77

78 偿 金 额 累 计 计 算 2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负 有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但 未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提 出 增 持 计 划 和 / 或 未 实 际 实 施 增 持 计 划 的,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仍 不 履 行, 应 向 公 司 按 如 下 公 式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每 名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低 增 持 金 额 ( 即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20%) 其 实 际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 如 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的 报 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股 票 增 持 义 务 情 节 严 重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三 ) 关 于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或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1 苏 试 总 厂 承 诺 : 若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本 厂 将 在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后 5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本 厂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并 启 动 购 回 措 施 ; 采 用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要 约 收 购 等 方 式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购 回 价 格 依 据 协 商 价 格 或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但 是 不 低 于 原 转 让 价 格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原 转 让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及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规 则 确 定 的 价 格 若 本 厂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触 发 要 约 收 购 条 件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履 行 要 约 收 购 程 序, 并 履 行 相 应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若 发 行 人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78

79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厂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发 行 人 承 诺 : 若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本 公 司 将 在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后 的 5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经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或 核 准 或 备 案 后,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 回 购 价 格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确 定, 且 不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之 时 的 发 行 价 格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至 上 述 事 项 认 定 之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若 因 本 公 司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5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是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6 申 报 会 计 师 承 诺 : 79

80 如 因 本 所 未 能 依 照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行 业 准 则 的 要 求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而 导 致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实 际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四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推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已 经 过 管 理 层 的 论 证, 符 合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但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一 定 周 期, 建 设 期 间 股 东 回 报 还 是 主 要 通 过 现 有 业 务 实 现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和 净 资 产 均 会 增 加 如 果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至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生 预 期 效 益 前, 公 司 业 务 未 获 得 相 应 幅 度 的 增 长,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股 东 即 期 回 报 将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本 次 发 行 可 能 导 致 投 资 者 的 即 期 回 报 有 所 下 降, 考 虑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拟 通 过 下 列 措 施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以 降 低 本 次 发 行 后 股 东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 1 积 极 实 施 募 投 项 目, 尽 快 获 得 投 资 回 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运 用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及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等 用 途, 可 有 效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提 升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能 力, 符 合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与 试 验 服 务 并 举 的 双 引 擎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已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建 设, 以 争 取 项 目 尽 早 产 生 效 益, 尽 快 获 得 投 资 回 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2 努 力 拓 展 现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规 模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一 直 致 力 于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巩 固 并 加 强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收 到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效 果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6, 万 元 18, 万 元 22, 万 元 和 17, 万 元, 报 告 期 80

81 三 年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8.05%, 其 中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62.21%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拓 展 现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规 模,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布 局,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3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为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实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性 和 专 用 性 公 司 将 及 时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合 理 防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风 险 4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于 2014 年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议 案 以 及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通 过 修 订,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上 市 后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明 确 了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和 方 式, 利 润 分 配 尤 其 是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条 件, 利 润 分 配 的 审 议 程 序 以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的 决 策 程 序 ( 五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宗 旨 和 原 则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4)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5)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6) 充 分 听 取 和 考 虑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2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81

82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即 公 司 当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在 依 法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若 公 司 营 收 增 长 快 速,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之 余,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3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1)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2)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3)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行 使 对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利, 根 据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确 保 子 公 司 实 行 与 公 司 一 致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82

83 度 : 子 公 司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并 确 保 公 司 有 能 力 实 施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该 等 分 红 款 在 公 司 向 股 东 进 行 分 红 前 支 付 给 公 司 4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并 应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制 定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应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中 应 当 对 留 存 的 当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进 行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审 核 同 意,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2)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能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且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同 意 监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3)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 股 东 大 会 在 表 决 时,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红 股 ) 的 派 发 事 项 5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尤 其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83

84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须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3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仍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4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6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原 则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以 及 日 常 运 营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企 业 资 产 结 构 和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高 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落 实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公 司 对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作 出 调 整 时, 应 重 新 报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上 述 审 议 程 序 批 准, 并 在 相 关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调 整 的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二 )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东 的 分 红 回 报 五 年 规 划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表 决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五 年 规 划, 对 上 市 后 五 年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的 方 案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安 排, 以 建 立 健 全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 三 )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苏 试 股 份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84

85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 六 ) 其 他 承 诺 事 项 1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苏 试 总 厂 元 风 创 投 鸿 华 投 资 张 俊 华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等 以 书 面 形 式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 二 ) 控 股 股 东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作 出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2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 苏 试 总 厂 元 风 创 投 鸿 华 投 资 张 俊 华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等 以 书 面 形 式 出 具 了 关 于 减 少 及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规 范 及 减 少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七 )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发 行 人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本 公 司 保 证 将 严 格 履 行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并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下 列 约 束 措 施 : (1)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3)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4) 同 意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5)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85

86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1) 如 果 本 人 ( 厂 )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本 人 ( 厂 ) 将 在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收 益 的, 所 得 的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并 将 在 获 得 收 益 的 5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益 支 付 给 发 行 人 指 定 账 户 ; 若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 厂 ) 将 向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3)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4)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5)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6)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86

87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是 一 家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致 力 于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各 类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轨 道 交 通 等 领 域 此 外, 公 司 以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为 依 托, 为 客 户 提 供 从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到 试 验 方 案 设 计 及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的 一 体 化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建 有 国 内 先 进 的 专 业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具 有 计 量 认 证 证 书 (CMA)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和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DILAC) 认 可 证 书, 试 验 范 围 涵 盖 力 学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气 候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复 合 环 境 试 验 等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主 要 项 目 本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的 应 用 范 围 非 常 广 泛,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分 布 在 我 国 航 空 航 天 电 子 电 器 轨 道 交 通 汽 车 核 工 业 仪 器 仪 表 等 行 业, 以 及 大 专 院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经 济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与 升 级, 以 及 工 商 服 务 业 对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及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升, 未 来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发 展 空 间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管 理 体 制 公 司 生 产 的 主 要 试 验 设 备 包 括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综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冲 击 试 验 台 等, 根 据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的 行 业 目 录 及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属 于 制 造 业 中 的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 分 类 代 码 :C40) 按 照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民 经 济 分 类 标 准, 属 于 C 制 造 业 中 4114 实 验 分 析 仪 器 制 造 类 别 此 外, 公 司 以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为 依 托 进 行 延 伸, 提 供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87

88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属 于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按 照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属 于 M74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有 关 试 验 机 行 业 的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管 理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主 要 如 下 : ( 一 )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是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的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拟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起 草 与 行 业 发 展 和 监 管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组 织 拟 订 并 实 施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指 导 行 业 的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等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主 管 全 国 质 量 计 量 出 入 境 商 品 检 验 出 入 境 卫 生 检 疫 出 入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进 出 口 食 品 安 全 和 认 证 认 可 标 准 化 等 工 作, 并 行 使 行 政 执 法 职 能 的 直 属 机 构 根 据 计 量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规 定,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及 各 地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对 计 量 器 具 依 法 进 行 检 验 和 监 督 管 理 本 行 业 的 协 会 主 要 是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试 验 仪 器 分 会 ( 简 称 试 验 仪 器 分 会 ), 是 由 材 料 机 械 性 能 及 试 验 机 器 和 器 械 的 生 产 制 造 科 研 教 学 经 营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等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团 体 组 成 的 全 国 性 行 业 自 律 性 组 织 试 验 仪 器 分 会 是 经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审 查 同 意 并 报 民 政 部 备 案 的 分 支 机 构, 接 受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的 领 导, 并 通 过 组 织 国 内 外 相 关 机 构 以 及 会 员 单 位 内 部 之 间 的 信 息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交 流 活 动 来 推 动 试 验 仪 器 行 业 的 发 展 本 公 司 目 前 担 任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的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以 及 仪 器 仪 表 协 会 试 验 仪 器 分 会 的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 简 称 试 标 委 ) 是 从 事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工 作 的 全 国 性 技 术 工 作 组 织, 负 责 全 国 振 动 试 验 机 金 属 材 料 试 验 机 非 金 属 材 料 试 验 机 等 与 试 验 机 专 业 相 关 的 试 验 设 备 与 仪 器 等 技 术 领 域 的 标 准 化 工 作 试 标 委 受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一 领 导, 由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共 同 管 理 本 公 司 是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单 位 88

89 ( 二 )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1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本 公 司 所 属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包 括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2000 年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标 准 化 法 (1988 年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1985 年 )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1987 年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2003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390 号 ) 实 验 室 和 检 查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2006 年,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令 第 86 号 ) 等 此 外, 公 司 生 产 制 造 试 验 设 备 及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还 需 满 足 国 家 及 行 业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主 要 包 括 试 验 设 备 标 准, 如 GB/T 机 械 振 动 台 技 术 条 件 GB/T 电 动 振 动 台 GB/T 液 压 振 动 台 JB/T 冲 击 台 技 术 条 件 JB/T 水 平 振 动 台 ( 正 弦 ) 技 术 条 件 JB/T 包 装 件 跌 落 试 验 机 技 术 条 件 JB/T 碰 撞 试 验 台 技 术 条 件 JJG 数 字 式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计 量 检 定 规 程 等 ; 以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法 标 准, 如 GB/T 2423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IEC ) 系 列 国 家 标 准,GJB 军 用 设 备 环 境 试 验 方 法 等 2 促 进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关 政 策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是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是 现 代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的 重 要 内 容 作 为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高 科 技 仪 器 仪 表 产 业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服 务 业 是 我 国 全 面 产 业 升 级 推 动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调 整 提 高 国 内 制 造 业 水 平 提 升 国 防 实 力 及 实 现 国 民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举 措 现 有 产 业 政 策 亦 充 分 体 现 国 家 对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支 持 和 鼓 励 : 文 件 内 容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2006 年, 国 发 [2005]44 号 ) 其 中 在 超 前 部 署 前 沿 技 术 及 基 础 研 究 中 提 到 : 五 前 沿 技 术 之 4. 先 进 制 造 技 术 (14) 重 大 产 品 和 重 大 设 施 寿 命 预 测 技 术 ; 六 基 础 研 究 之 3. 面 向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的 基 础 研 究 (5) 复 杂 系 统 灾 变 形 成 及 其 预 测 控 制,(9) 航 空 航 天 重 大 力 学 问 题 89

90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其 中 提 出 发 展 重 大 工 程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和 关 键 精 密 测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2006 年, 国 发 试 仪 器, 满 足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及 其 他 重 大 ( 成 套 ) 技 术 装 [2006]8 号 ) 备 高 度 自 动 化 和 智 能 化 的 需 要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提 出 大 力 发 展 面 向 生 产 的 服 务 业, 促 进 现 代 制 造 业 与 若 干 意 见 (2007 年, 国 发 2007 服 务 业 有 机 融 合 互 动 发 展 7 号 ) 关 于 加 强 创 新 方 法 工 作 的 若 干 其 中 提 到 积 极 推 进 重 要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的 自 主 研 发, 加 意 见 (2008 年, 科 技 部 发 改 强 科 学 仪 器 升 级 改 造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和 二 次 创 新, 积 极 推 委 教 育 部 ) 进 国 产 科 学 仪 器 的 应 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在 该 文 件 之 附 件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中, (2008 年,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将 高 性 能 智 能 化 仪 器 仪 表 下 特 定 领 域 的 专 用 仪 家 税 务 总 局 ) 器 定 为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十 大 重 点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进 一 步 加 强 标 准 化 提 出 围 绕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安 全 水 平, 着 力 加 强 安 全 工 作 的 意 见 (2009 年, 国 家 标 健 康 检 测 方 法 标 准 的 研 制 ; 围 绕 开 拓 市 场 和 提 高 产 业 准 委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竞 争 力, 着 力 加 强 服 务 领 域 国 际 贸 易 相 关 标 准 的 研 制 和 信 息 化 部 )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优 先 发 展 技 术 领 其 中 提 出 重 点 支 持 在 精 度 量 程 环 境 适 应 性 或 功 能 域 (2010 年 ) (2009 年, 国 家 科 上 有 突 破 性 发 展 的 新 型 仪 器 仪 表, 以 及 采 用 新 原 理 新 技 部 ) 结 构 新 材 料 的 新 型 仪 器 仪 表 其 中 提 到, 大 力 发 展 七 大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包 括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着 力 新 原 理 新 方 法 开 发, 研 发 信 息 国 家 十 二 五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生 物 医 药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资 源 环 境 等 领 域 的 重 点 科 规 划 (2011 年, 科 技 部 ) 学 仪 器 设 备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部 件, 发 展 量 大 面 广 的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推 动 光 谱 色 谱 质 谱 等 通 用 仪 器 的 小 型 化 便 携 化 和 专 用 化 强 化 现 有 仪 器 设 备 的 综 合 利 用 强 力 推 动 国 产 科 学 仪 器 应 用 和 示 范, 实 现 国 产 优 质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的 广 泛 应 用, 带 动 相 关 产 业 和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为 指 导 产 业 关 键 共 性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促 进 产 业 技 术 进 步, 实 现 工 业 和 通 信 业 的 转 型 升 级 和 结 构 优 化,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组 织 编 制 了 产 业 关 键 共 性 技 术 发 展 指 南 (2011 年 ) 其 中 提 到 : 材 料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技 术,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 特 种 环 境 下 ( 超 高 温 超 低 温 耐 辐 射 耐 腐 蚀 超 高 压 等 ) 产 业 关 键 共 性 技 术 发 展 指 南 的 变 形 测 量 技 术 ; 非 接 触 式 全 自 动 式 变 形 测 量 技 术 ; (2011 年 ) (2011 年, 工 信 部 ) 动 静 态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的 控 制 技 术 应 用 软 件 技 术 ; 大 型 结 构 超 大 载 荷 全 自 动 等 特 种 试 验 机 的 设 计 与 制 造 技 术 ; 多 通 道 协 调 加 载 试 验 系 统 的 全 数 字 化 控 制 技 术 ; 多 维 运 行 轨 迹 解 耦 技 术 ; 各 种 环 境 与 工 况 的 模 拟 仿 真 技 术 及 三 装 备 制 造 业 之 ( 二 ) 智 能 制 造 装 备 : 9 故 障 诊 断 与 健 康 维 护 技 术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为 落 实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 (2011 和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 90

9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商 务 部 知 识 产 权 局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科 技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商 务 部 知 识 产 权 局, 研 究 提 出 了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确 定 了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信 息 生 物 航 空 航 天 新 材 料 先 进 能 源 现 代 农 业 先 进 制 造 节 能 环 保 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海 洋 高 技 术 服 务 十 大 产 业 中 的 137 项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并 明 确 提 到 优 先 发 展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本 文 件 鼓 励 类 行 业 提 到 本 行 业 及 在 相 关 下 游 行 业 的 应 用, 包 括 : 十 六 汽 车 之 10 汽 车 产 品 开 发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及 设 施 建 设 ; 二 十 纺 织 之 10 新 型 高 技 术 纺 织 机 械 关 键 专 用 基 础 件 和 计 量 检 测 试 验 仪 器 的 开 发 与 制 造 ; 三 十 一 科 技 服 务 业 之 6 分 析 试 验 测 试 以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与 研 发 服 务, 智 能 产 品 整 体 方 案 人 机 工 程 设 计 系 统 仿 真 等 设 计 服 务 等 本 规 划 第 二 章 指 导 思 想 要 求 坚 持 把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作 为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主 攻 方 向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 第 三 章 主 要 目 标 提 到 今 后 五 年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主 要 目 标 包 括 服 务 业 增 加 值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比 重 提 高 4 个 百 分 点 本 规 划 第 十 五 章 加 快 发 展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中 将 技 术 检 测 作 为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提 出 积 极 发 展 检 验 检 测 等 科 技 支 撑 服 务 3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本 行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及 生 产 经 营 水 平 提 出 了 准 入 性 要 求, 一 方 面 有 利 于 推 动 行 业 健 康 平 稳 发 展, 促 进 发 行 人 持 续 保 持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质 量, 另 一 方 面 亦 确 立 了 一 定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门 槛,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保 持 有 利 的 行 业 地 位 持 续 提 高 竞 争 优 势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直 接 鼓 励 了 发 行 人 所 处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及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并 推 动 发 行 人 下 游 行 业 不 断 产 业 升 级, 促 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长,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增 长 三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简 介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91

92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是 一 种 主 要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力 学 环 境 主 要 包 括 振 动 碰 撞 跌 落 冲 击 等 机 械 运 动 环 境, 其 中 碰 撞 跌 落 冲 击 等 机 械 运 动 形 式 属 于 非 稳 态 的 振 动 形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是 对 机 械 系 统 施 加 可 控 制 并 可 再 现 的 机 械 振 动, 并 对 试 验 数 据 进 行 采 集 和 分 析 的 装 置 (1) 振 动 的 存 在 与 危 害 振 动 在 人 类 生 活 的 世 界 中 无 处 不 在, 从 自 然 界 中 的 风 雨 雷 电, 到 飞 机 车 船 及 房 屋 桥 梁, 甚 至 人 体 内 的 心 脏 跳 动, 振 动 以 各 种 形 式 对 人 类 的 生 活 产 生 影 响 而 机 械 振 动 是 指 物 体 在 平 衡 位 置 附 近 的 往 复 运 动, 在 机 械 振 动 的 过 程 中, 振 动 物 体 的 一 些 物 理 参 数, 如 位 移 速 度 等, 将 发 生 反 复 变 化, 由 此 对 日 常 生 活 和 工 程 项 目 带 来 一 定 的 危 害 例 如, 振 动 会 引 起 噪 声 污 染, 从 而 对 人 体 产 生 损 害 ; 会 加 剧 构 件 的 疲 劳 和 磨 损, 缩 短 机 器 使 用 寿 命 等 近 年 来, 随 着 机 械 设 备 向 大 功 率 高 速 度 高 精 度 轻 型 化 大 型 化 和 微 型 化 等 方 向 发 展, 振 动 问 题 对 提 升 产 品 性 能 1 和 行 业 制 造 水 平, 以 及 人 们 的 日 常 生 活 安 全 的 影 响 日 益 重 要, 如 下 表 : 产 品 性 能 说 明 与 机 械 振 动 的 关 系 高 速 化 大 功 率 化 精 密 化 高 可 靠 性 环 境 友 好 涉 及 产 品 的 运 行 速 度,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设 计 机 械 产 品 的 功 率, 大 马 力 的 驱 动 装 置 会 凸 显 机 械 振 动 问 题 精 度 对 机 械 产 品 ( 如 机 床 电 子 封 装 设 备 和 导 弹 控 制 系 统 等 ) 具 有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不 仅 涉 及 机 械 零 件 的 强 度 刚 度 及 耐 磨 性 等, 还 涉 及 机 械 运 动 与 控 制 的 可 靠 性 和 稳 健 性 运 载 工 具 的 废 弃 排 放 量 机 械 产 品 的 振 动 和 噪 声 等 高 速 化 引 发 更 多 的 振 动 问 题, 需 要 进 行 振 动 行 为 分 析 与 动 态 设 计 大 功 率 化 使 振 动 问 题 更 加 突 出, 需 要 进 行 振 动 特 性 分 析 与 动 态 设 计 精 密 化 要 求 产 品 必 然 根 据 精 度 要 求 进 行 振 动 分 析 与 动 态 设 计 机 械 产 品 的 动 态 应 力 要 通 过 机 械 动 态 分 析 得 到, 并 进 行 动 态 控 制 运 载 工 具 的 废 弃 排 放 量 与 轻 量 化 有 关 ; 机 械 产 品 的 减 振 降 噪 正 因 为 振 动 对 于 产 品 性 能 会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随 着 现 代 工 业 的 发 展, 人 们 对 产 品 运 行 中 的 各 种 振 动 问 题 提 出 了 解 决 办 法, 并 逐 渐 形 成 振 动 试 验 (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 的 理 论 与 技 术 而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设 备 对 于 分 析 振 动 理 论 评 估 试 验 结 果 进 而 改 进 产 品 性 能 至 关 重 要 随 着 工 业 技 术 水 平 的 不 断 发 展, 产 品 的 结 构 越 来 越 复 杂 精 1 机 械 振 动 学 漫 谈 张 义 民 2010 年 5 月 92

93 密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在 对 相 关 产 品 的 振 动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动 态 设 计 动 态 控 制 等 活 动 中,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重 要 性 也 不 断 提 高 (2)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作 用 具 体 来 说, 振 动 现 象 对 产 品 性 能 产 生 的 破 坏 性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 破 坏 类 型 结 构 性 损 坏 工 作 性 能 失 灵 工 艺 性 能 破 坏 含 义 包 括 组 成 产 品 的 各 构 件 产 品 变 形 弯 曲 裂 纹 断 裂 及 疲 劳 损 坏 等 一 般 指 在 振 动 现 象 的 影 响 下, 系 统 造 成 稳 定 性 差, 甚 至 不 能 正 常 工 作 一 般 指 产 品 的 连 接 件 松 动, 焊 点 脱 焊, 螺 钉 松 动, 印 刷 版 插 脚 接 触 不 良 等 无 论 上 述 哪 种 破 坏, 都 将 导 致 产 品 性 能 和 工 作 状 态 的 不 稳 定, 甚 至 产 品 的 损 坏 这 些 性 能 破 坏 既 影 响 用 户 体 验 满 意 度 和 产 品 使 用 寿 命, 从 而 降 低 产 品 竞 争 力, 亦 会 在 航 空 航 天 高 铁 桥 梁 建 筑 等 领 域 给 国 民 经 济 平 稳 发 展 带 来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为 了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可 靠 性, 通 过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在 产 品 的 研 发 试 制 规 模 化 生 产 和 质 检 阶 段 进 行 振 动 试 验, 暴 露 产 品 的 薄 弱 环 节, 进 而 改 进 产 品 设 计 提 升 产 品 性 能, 降 低 或 避 免 产 品 在 使 用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故 障 率 便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3)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主 要 产 品 类 型 和 分 类 传 统 的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根 据 其 激 振 力 产 生 的 方 式 不 同, 主 要 可 分 为 机 械 式 电 动 式 及 液 压 式 三 种 由 于 其 工 作 原 理 和 结 构 形 式 不 同, 不 同 类 别 的 试 验 系 统 性 能 特 点 亦 有 所 不 同, 举 例 如 下 表 : 属 性 机 械 式 电 动 式 液 压 式 频 率 范 围 低 频 段 宽 频 段 低 频 段 超 低 频 段 激 振 力 一 般 较 大 大 振 幅 一 般 较 大 大 波 形 差 好 较 好 负 载 能 力 较 大 一 般 较 大 大 控 制 精 度 不 好 精 确 一 般 造 价 低 廉 较 贵 昂 贵 目 前 机 械 式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由 于 输 出 波 形 较 差 不 能 进 行 随 机 振 动 等 缺 点, 已 93

94 在 实 际 使 用 中 逐 步 被 替 代 ; 电 动 式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是 目 前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一 种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广 泛 应 用 于 汽 车 电 子 航 空 航 天 船 舶 等 行 业 及 科 研 院 所 ; 而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由 于 其 振 幅 较 大 振 动 频 率 较 低 等 特 点, 主 要 应 用 于 建 筑 桥 梁 及 抗 地 震 研 究 领 域 目 前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试 验 系 统 以 电 动 式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为 主 此 外, 按 照 振 动 的 轴 向 力, 即 振 动 台 的 运 动 轨 迹, 还 可 将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为 单 向 ( 单 自 由 度 )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多 向 ( 多 自 由 度 )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随 着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的 发 展, 在 传 统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制 造 技 术 基 础 上, 上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美 国 提 出 了 以 提 高 环 境 应 力 激 发 产 品 缺 陷 进 而 进 行 设 计 改 进 的 新 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法,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设 备 在 美 国 应 运 而 生 随 着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技 术 的 日 益 成 熟 和 广 泛 应 用, 我 国 近 年 来 对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也 日 趋 增 长 目 前 国 内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1)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振 动 是 力 学 环 境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产 品 运 行 环 境 因 素 的 一 种 机 器 设 备 在 运 行 中 需 经 历 自 然 环 境 和 诱 发 环 境 对 设 备 各 种 性 能 日 积 月 累 的 影 响 设 备 可 能 处 于 的 不 同 类 型 的 环 境 包 括 噪 声 冲 击 波 细 菌 机 械 冲 击 振 动 风 压 力 雨 雪 冰 雹 温 度 和 湿 度 变 化 等 国 际 电 工 委 员 会 (IEC)TC75 环 境 条 件 分 类 委 员 会 于 1981 年 颁 布 了 环 境 参 数 分 级 标 准, 将 影 响 设 备 的 环 境 因 素 具 体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分 类 气 候 环 境 因 素 生 物 及 化 学 因 素 机 械 ( 力 学 ) 环 境 因 素 综 合 环 境 因 素 描 述 温 度 湿 度 压 力 日 光 辐 射 沙 尘 雪 等 盐 雾 霉 菌 二 氧 化 硫 硫 化 氢 等 振 动 ( 正 弦 随 机 振 动 ) 碰 撞 跌 落 摇 摆 冲 击 等 温 度 与 湿 度, 温 度 与 压 力, 温 度 湿 度 与 振 动 等 正 因 为 产 品 在 其 生 命 周 期 中 需 承 受 各 种 环 境 的 考 验, 产 品 在 不 同 环 境 下 的 适 应 性 和 可 靠 性 对 提 高 产 品 的 整 体 性 能 保 障 国 民 经 济 和 生 产 生 活 平 稳 运 行 至 关 重 94

95 要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是 指 通 过 在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制 和 生 产 中 采 取 一 系 列 有 序 且 相 互 联 系 的 管 理 设 计 分 析 和 试 验 措 施, 使 产 品 在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规 定 功 能 ; 其 中 产 品 规 定 的 条 件, 主 要 指 产 品 在 生 命 周 期 中 经 受 的 各 种 典 型 环 境 条 件 提 升 产 品 可 靠 性 主 要 通 过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的 设 计 研 制 生 产 试 验 及 质 量 检 验 和 控 制 等 环 节 来 实 现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为 了 保 证 并 提 升 产 品 的 环 境 适 应 性 和 使 用 可 靠 性 要 求, 需 要 在 产 品 的 研 制 及 生 产 阶 段 对 其 进 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产 品 的 环 境 试 验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是 相 互 联 系 又 彼 此 独 立 的 两 类 试 验 环 境 试 验 是 考 核 产 品 在 极 值 环 境 条 件 下 正 常 工 作 的 能 力, 即 环 境 适 应 性 的 试 验 ; 可 靠 性 试 验 是 按 可 靠 性 要 求 设 计 和 进 行 的 有 可 靠 性 目 标 并 在 典 型 环 境 条 件 下 的 试 验, 是 验 证 产 品 在 规 定 条 件 下 和 规 定 时 间 内 能 否 实 现 预 定 功 能 而 进 行 的 试 验 环 境 试 验 是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为 可 靠 性 试 验 提 供 信 息 和 依 据 ; 而 环 境 试 验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所 采 用 的 试 验 设 备 和 试 验 方 法, 包 括 试 验 的 夹 具 设 计 原 则 等 都 可 以 相 互 借 鉴 2 环 境 试 验 是 产 品 的 基 本 试 验, 主 要 应 用 于 产 品 的 研 制 阶 段 ; 而 产 品 可 靠 性 试 验 则 贯 穿 产 品 从 研 制 到 生 产 出 厂 的 整 个 生 产 周 期 按 照 试 验 目 的 的 不 同, 将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名 称 及 应 用 阶 段 划 分 如 下 3 : 试 验 名 称 应 用 阶 段 试 验 目 的 研 制 阶 段 和 生 产 阶 段 工 发 现 和 剔 除 早 期 故 障, 提 高 产 品 使 用 可 靠 性 或 环 境 应 力 试 验 艺 过 程 和 产 品 出 厂 前 排 除 早 期 故 障 对 其 他 试 验 的 干 扰 可 靠 性 研 制 试 验 工 程 研 制 阶 段 早 期 发 现 产 品 设 计 缺 陷, 提 高 产 品 固 有 可 靠 性 水 平 发 现 产 品 设 计 缺 陷, 将 产 品 可 靠 性 增 长 到 规 定 可 靠 性 增 长 试 验 工 程 研 制 阶 段 中 后 期 的 目 标 值 可 靠 性 鉴 定 试 验 工 程 研 制 阶 段 结 束 前, 评 估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水 平 和 寿 命, 为 设 计 定 型 提 和 寿 命 试 验 定 型 阶 段 供 决 策 依 据 可 靠 性 验 收 试 验 评 估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和 寿 命 是 否 保 持 设 计 定 型 批 生 产 产 品 出 厂 以 前 和 寿 命 试 验 水 平, 为 验 收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2 3 环 境 试 验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关 系 及 其 应 用, 马 志 宏 等, 电 子 产 品 可 靠 性 与 环 境 试 验 2006 年 12 月 可 靠 性 试 验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祝 耀 昌, 航 空 标 准 化 与 质 量 2005 年 第 五 期 95

96 (3)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最 初 源 于 军 用 电 子 航 天 系 统 等, 是 为 提 高 军 用 电 子 设 备 及 航 天 器 等 的 高 可 靠 性 要 求 而 发 展 起 来 的 综 合 性 测 试 手 段 ; 随 着 现 代 工 业 发 展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趋 激 烈, 民 用 领 域 对 产 品 性 能 和 质 量 安 全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使 得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对 于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稳 定 性 质 量 及 安 全 性, 以 及 提 升 品 牌 竞 争 能 力 的 重 要 程 度 不 断 提 升, 因 此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目 前 广 泛 应 用 于 汽 车 电 子 轨 道 交 通 建 筑 桥 梁 等 领 域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在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各 领 域 均 具 有 广 泛 的 需 求 和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由 于 其 贯 穿 于 产 品 研 制 的 各 个 环 节, 因 此 其 试 验 需 求 和 实 施 方 式 广 泛 分 布 于 企 业 内 第 一 方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及 独 立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参 阅 本 节 第 ( 二 ) 1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与 市 场 化 程 度 之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高 速 发 展 带 动 全 社 会 研 发 经 费 支 出 的 快 速 增 长,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迎 来 了 快 速 发 展 的 黄 金 时 期, 参 阅 本 节 第 ( 五 ) 2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 二 ) 行 业 竞 争 环 境 1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与 市 场 化 程 度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具 有 技 术 密 集 型 特 点, 行 业 内 企 业 所 生 产 的 设 备 主 要 为 订 制 产 品, 从 前 期 的 技 术 方 案 确 定 到 生 产 工 艺 及 流 程 的 控 制 以 及 售 后 的 技 术 服 务 支 持, 需 要 强 大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长 期 的 生 产 工 艺 积 累 及 大 量 从 业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人 员 作 为 支 撑, 因 此 行 业 进 入 门 槛 较 高,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者 数 量 较 少 本 公 司 国 内 的 竞 争 者 主 要 有 苏 州 东 菱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及 北 京 航 天 希 尔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 外 资 竞 争 对 手 主 要 有 丹 麦 Brüel & Kjær 公 司, 美 国 UD 公 司,MTS 系 统 公 司 及 日 本 IMV 公 司 等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产 品 价 格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受 到 行 业 竞 争 水 平 的 影 响 在 具 体 的 产 品 细 分 市 场 领 域, 高 端 的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主 要 由 国 外 厂 商 占 据 ; 96

97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在 中 低 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领 域 的 生 产 技 术 较 为 成 熟, 其 市 场 份 额 主 要 集 中 在 国 内 厂 商 ; 而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由 于 生 产 技 术 及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且 生 产 周 期 较 长 投 入 较 大, 目 前 国 内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广 泛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等 行 业, 且 试 验 的 技 术 水 平 及 准 确 性 对 产 品 性 能 的 安 全 性 及 可 靠 性 影 响 重 大, 因 此, 随 着 近 年 来 下 游 行 业 的 飞 速 发 展, 我 国 建 立 起 了 多 层 次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专 业 实 验 室 : 试 验 场 所 含 义 代 表 实 验 室 第 一 方 实 验 室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组 织 内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校 准 自 己 生 产 的 产 品 组 织 内 实 验 室, 检 测 和 校 准 供 方 生 产 的 产 品 独 立 于 供 求 双 方, 为 社 会 提 供 检 测 和 校 准 服 务 的 专 业 实 验 室 我 国 汽 车 电 子 航 天 等 行 业 或 系 统 内 的 大 型 领 先 企 业 自 建 的 用 于 产 品 研 发 或 质 量 检 测 等 目 的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我 国 航 天 汽 车 军 工 等 行 业 或 系 统 内 的 大 型 集 团 企 业 自 建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主 要 为 特 定 领 域 的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配 套 设 备 或 向 集 团 内 企 业 自 行 采 购 的 供 应 商 产 品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检 测 服 务 专 业 为 社 会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市 场 化 实 验 室, 这 些 实 验 室 以 独 立 公 正 的 试 验 数 据 长 期 积 累 的 市 场 声 誉 作 为 基 础, 面 向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从 产 品 研 制 到 产 品 生 产 各 环 节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由 于 三 类 实 验 室 的 服 务 目 标 及 对 象 有 所 不 同, 以 及 随 着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近 年 来 的 高 速 增 长, 现 有 的 各 类 实 验 室 之 间 未 存 在 明 显 的 竞 争 其 中,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具 有 立 场 独 立 服 务 领 域 广 泛 的 特 点, 其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市 场 份 额 的 集 中 度 较 低, 试 验 业 务 的 获 取 以 及 试 验 收 费 的 结 算 主 要 按 照 一 般 市 场 化 原 则 进 行 2 行 业 主 要 竞 争 壁 垒 (1) 技 术 壁 垒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集 成 了 电 磁 学 电 工 电 子 学 自 动 控 制 信 息 处 理 97

98 精 密 机 械 仪 器 仪 表 计 算 机 等 多 种 现 代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科, 是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随 着 近 年 来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成 为 航 空 航 天 科 研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开 采 建 筑 等 行 业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进 行 评 价 与 考 核 的 基 本 手 段, 且 其 对 国 家 科 技 与 工 业 发 展 水 平 和 国 民 经 济 安 全 至 关 重 要, 国 际 电 工 学 会 (IEC)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SAC) 等 都 严 格 规 定 了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校 准 和 应 用 的 要 求 在 我 国,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量 值 传 递 溯 源 精 度 等 级 的 测 量, 已 具 备 一 套 比 较 完 整 的 计 量 校 准 体 系, 对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产 品 设 计 生 产 技 术 制 造 工 艺 均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日 臻 完 善 的 今 天, 进 入 本 行 业 具 有 很 高 的 技 术 壁 垒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包 括 电 动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机 械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均 有 其 独 特 的 设 计 和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且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是 一 个 系 统 性 的 产 品,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水 平 及 生 产 质 量 直 接 关 系 到 该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整 体 技 术 性 能 例 如, 电 动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运 动 部 件 励 磁 部 件 短 路 环 减 震 悬 挂 冷 却 回 路 以 及 激 励 电 源 和 振 动 控 制 仪 软 件 与 硬 件 的 设 计 和 制 造 等, 均 需 要 长 期 的 技 术 研 发 积 累 除 了 专 利 技 术 以 外, 还 需 具 备 长 期 积 淀 的 非 公 开 专 有 技 术 和 系 统 集 成 能 力, 这 些 都 为 新 进 入 者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技 术 壁 垒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技 术 壁 垒 不 仅 体 现 在 先 进 和 全 面 的 试 验 设 备, 更 重 要 在 于 对 试 验 技 术 方 法 和 经 验 的 掌 握 以 及 试 验 人 才 的 储 备 试 验 技 术 的 壁 垒 首 先 体 现 为 对 试 验 规 范 标 准 的 深 入 研 究 和 了 解 : 要 通 过 试 验 检 测 出 产 品 真 实 的 环 境 适 应 性 和 使 用 可 靠 性, 既 需 要 掌 握 通 用 的 规 范 及 标 准, 又 需 要 深 入 了 解 涉 及 到 具 体 行 业 和 产 品 所 经 受 到 的 气 候 环 境 和 诱 发 环 境 ( 如 振 动 和 冲 击 ) 的 相 关 标 准 此 外, 在 对 相 关 试 验 和 检 测 标 准 理 解 的 基 础 上, 如 何 将 规 范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试 验 条 件 准 确 施 加 到 被 试 验 的 样 品 上 并 避 免 对 贵 重 样 品 造 成 损 坏, 以 及 对 相 关 的 试 验 结 果 作 出 准 确 的 工 程 判 断 从 而 识 别 出 产 品 瑕 疵, 对 于 实 验 室 的 整 体 技 术 实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至 关 重 要, 而 这 些 技 术 能 力 的 获 取 需 要 长 期 的 技 术 研 发 积 累 和 强 大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作 为 支 撑 (2) 人 才 壁 垒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是 新 兴 的 交 叉 学 科 :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主 要 为 98

99 定 制 化 生 产, 具 有 小 批 量 多 型 号 的 特 点 ; 试 验 服 务 方 案 的 设 计 及 试 验 操 作 亦 需 要 技 术 人 员 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深 入 而 广 泛 的 了 解, 如 车 辆 振 动 学 航 空 航 天 器 动 力 学 等 因 此, 本 行 业 发 展 所 需 的 大 量 技 术 人 才 目 前 尚 无 高 校 对 口 专 业 进 行 直 接 培 养, 更 多 依 赖 于 相 关 行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入 本 行 业 后 的 长 期 实 践 及 在 岗 培 训 此 外, 本 行 业 产 品 及 服 务 专 业 性 较 强 价 格 较 高, 要 求 公 司 管 理 及 营 销 人 员 客 服 人 员 对 产 品 专 业 性 具 备 较 为 深 入 的 认 识, 新 员 工 的 培 训 成 本 较 大 因 此 充 足 的 人 才 储 备 是 新 竞 争 者 进 入 本 行 业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壁 垒 之 一 (3) 资 质 壁 垒 公 司 下 属 各 实 验 室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根 据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和 检 查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鼓 励 实 验 室 检 查 机 构 取 得 经 国 家 认 监 委 确 定 的 认 可 机 构 的 认 可, 以 保 证 其 检 测 校 准 和 检 查 能 力 符 合 相 关 国 际 基 本 准 则 和 通 用 要 求, 促 进 检 测 校 准 和 检 查 结 果 的 国 际 互 认 由 于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数 据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国 民 经 济 各 领 域 及 科 研 机 构, 对 于 国 家 航 天 核 工 业 等 重 大 工 程 项 目 及 电 子 汽 车 仪 器 仪 表 家 用 电 器 等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及 可 靠 性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在 实 践 中, 试 验 客 户 普 遍 要 求 从 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具 有 经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资 质, 并 在 经 认 可 的 能 力 范 围 内 提 供 试 验 服 务 对 于 国 防 工 业 等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要 求 很 高 的 领 域, 我 国 于 2004 年 4 月 成 立 了 中 国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其 依 据 制 定 的 检 测 实 验 室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认 可 准 则 并 突 出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对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的 特 殊 要 求, 向 符 合 其 评 审 要 求 的 实 验 室 颁 发 国 防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该 证 书 是 相 关 实 验 室 具 有 从 事 国 防 领 域 试 验 检 测 服 务 能 力, 并 获 得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客 户 认 可 的 重 要 证 明 这 些 资 质 的 获 取, 均 需 要 实 验 室 满 足 严 格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而 获 取 这 些 资 质 后, 实 验 室 还 需 要 通 过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跟 踪 监 督 复 评 审 及 验 收 以 实 验 室 认 可 (CNAS) 为 例, 实 验 室 需 满 足 国 家 认 可 委 规 定 的 通 用 认 可 规 则 实 验 室 基 本 认 可 准 则 实 验 室 专 用 认 可 规 则 实 验 室 认 可 应 用 准 则 及 实 验 室 认 可 指 南 等 各 项 实 验 室 认 可 规 范, 已 建 立 完 善 的 且 正 式 运 营 超 过 6 个 月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并 通 过 评 审 组 的 技 术 能 力 和 质 量 管 理 活 动 现 场 评 审 后, 才 能 获 得 认 可 证 书 因 此, 业 务 资 质 是 99

100 阻 碍 新 竞 争 者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重 要 壁 垒 (4) 品 牌 认 知 及 客 户 基 础 壁 垒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具 有 单 价 高 产 品 技 术 复 杂 使 用 周 期 长 以 及 产 品 定 制 化 的 特 点, 对 试 验 结 果 的 公 正 性 及 可 靠 性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因 此 试 验 设 备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及 市 场 声 誉 便 成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获 取 订 单 并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的 重 要 条 件 出 于 客 户 集 群 的 信 号 效 应, 新 客 户 也 往 往 倾 向 于 选 择 具 有 优 质 客 户 群 的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本 行 业 下 游 航 天 汽 车 等 领 域 的 知 名 厂 商, 在 设 备 采 购 方 面 均 具 有 严 格 的 标 准, 设 备 供 应 商 亦 应 列 入 其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这 需 要 一 个 较 长 期 的 建 立 业 务 互 信 的 过 程, 因 此 对 于 新 进 入 竞 争 者 来 说, 建 立 品 牌 知 名 度 及 优 质 客 户 基 础 是 其 面 临 的 主 要 进 入 壁 垒 ( 三 )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及 变 动 原 因 1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整 体 上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一 方 面 随 着 国 家 财 政 科 研 支 出 的 不 断 增 长 我 国 工 业 制 造 水 平 的 整 体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增 加, 以 及 国 家 对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等 与 国 民 经 济 密 切 相 关 的 战 略 性 行 业 的 大 力 发 展,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稳 步 提 升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本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行 业 内 的 供 应 商 数 量 及 总 产 能 较 为 有 限, 市 场 份 额 主 要 集 中 在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几 家 规 模 较 大 的 厂 商 从 具 体 产 品 细 分 市 场 上 来 看, 国 内 厂 商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生 产 技 术 较 为 成 熟, 因 此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国 产 产 品 选 择 较 为 丰 富, 市 场 供 求 相 对 平 衡 ; 而 对 于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目 前 市 场 主 要 由 外 资 品 牌 占 据, 单 件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售 价 较 高, 随 着 汶 川 地 震 和 日 本 大 地 震 福 岛 核 泄 漏 事 件 后 我 国 对 建 筑 桥 梁 及 核 电 领 域 的 抗 震 意 识 及 要 求 不 断 提 升, 市 场 对 价 格 相 对 较 低 的 国 产 品 牌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不 断 上 升, 而 国 内 厂 商 目 前 仅 能 生 产 中 低 端 的 产 品, 无 法 充 分 满 足 国 内 市 场 对 于 高 端 复 杂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2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100

101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增 长 社 会 整 体 研 发 投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以 及 市 场 对 产 品 质 量 及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容 量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而 与 此 同 时, 受 限 于 资 金 技 术 人 才 等 因 素,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专 业 实 验 室 的 服 务 规 模 和 能 力 无 法 充 分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试 验 市 场 需 求 由 于 自 建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需 要 的 资 金 及 技 术 门 槛 较 高, 因 此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制 造 水 平 的 日 益 发 展,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面 临 试 验 能 力 供 给 的 严 重 不 足,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了 我 国 制 造 业 整 体 研 发 水 平 和 工 业 产 品 性 能 可 靠 性 的 提 升, 尤 其 在 大 型 设 备 及 高 精 尖 设 备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上, 目 前 国 内 数 量 有 限 的 专 业 实 验 室 无 法 提 供 充 分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试 验 服 务 能 力 ( 四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原 因 1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寿 命 周 期 较 长, 新 产 品 需 求 的 产 生 主 要 来 自 于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产 业 的 升 级 和 试 验 技 术 试 验 标 准 的 不 断 进 步 和 更 新, 以 及 企 业 和 政 府 科 研 机 构 研 发 投 入 的 持 续 增 加 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中 低 端 产 品 市 场, 受 到 需 求 增 长 和 国 内 现 有 生 产 厂 商 竞 争 的 双 重 影 响, 行 业 利 润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产 品 毛 利 率 的 提 升 主 要 依 靠 研 发 投 入 和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 在 高 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如 本 公 司 的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产 品 系 列, 由 于 产 品 具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领 先 性,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在 液 压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国 内 能 生 产 此 类 试 验 系 统 的 厂 商 数 量 较 少, 目 前 国 内 厂 商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较 低, 竞 争 程 度 较 弱, 产 品 利 润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2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的 增 长 前 景 广 阔, 但 试 验 需 求 及 试 验 实 施 场 所 较 为 分 散, 且 目 前 我 国 为 社 会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数 量 较 少, 市 场 竞 争 程 度 较 低, 行 业 利 润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具 有 显 著 的 规 模 效 应, 随 着 实 验 室 业 务 规 模 及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提 升, 市 场 份 额 将 更 加 集 中, 单 位 试 验 检 测 成 本 不 断 降 低, 因 此 市 场 领 先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盈 利 水 平 具 有 进 一 步 提 升 的 空 间 101

102 ( 五 ) 市 场 容 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对 于 新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及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可 靠 性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并 成 为 现 代 产 品 可 靠 性 工 程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开 采 建 筑 等 行 业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近 十 多 年 来, 应 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等 试 验 设 备 进 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逐 步 成 为 上 述 行 业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进 行 评 价 与 考 核 的 基 本 手 段 之 一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广 泛 应 用 于 产 品 开 发 周 期 的 各 个 环 节 以 及 国 民 经 济 各 支 柱 性 产 业, 其 需 求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图 : 总 体 来 说,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需 求 与 国 家 和 企 业 的 整 体 研 发 经 费 投 入 水 平 高 度 相 关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数 据,2013 年, 全 社 会 研 发 支 出 总 金 额 为 11, 亿 元, 占 当 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2.09% 在 过 去 五 年 中,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高 速 腾 飞, 全 社 会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 经 费 支 出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2

103 20% 以 上, 促 进 了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高 速 增 长 4 : 根 据 我 国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五 年 我 国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 经 费 支 出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比 重 将 达 到 2.2%, 较 2013 年 的 2.09% 显 著 提 升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结 构 整 体 调 整 和 产 业 升 级, 以 及 研 发 经 费 投 入 的 不 断 增 长,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将 迎 来 快 速 发 展 的 历 史 机 遇 1 下 游 行 业 未 来 五 年 将 持 续 拉 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增 长 (1) 航 空 航 天 航 空 航 天 产 业 是 一 国 综 合 国 力 和 科 技 创 新 的 集 中 体 现, 是 国 家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航 空 航 天 产 业 发 展 迅 猛, 航 空 产 业 规 模 快 速 扩 张, 民 用 飞 机 的 研 制 生 产 销 售 情 况 良 好 ; 同 时, 中 国 航 天 产 业 已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进 入 空 间 利 用 空 间 和 探 索 空 间 能 力 明 显 提 高, 航 天 科 技 工 业 综 合 实 力 不 断 增 强, 中 国 航 天 的 国 际 地 位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航 空 航 天 的 飞 行 设 备 由 于 工 作 环 境 十 分 严 酷, 同 时 具 有 风 险 高 规 模 大 结 构 复 杂 成 本 高 技 术 高 度 密 集 单 件 生 产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几 乎 不 可 维 修 等 特 征, 因 此 对 可 靠 性 要 求 很 高 为 检 测 其 在 实 际 使 用 中 能 否 正 常 工 作, 航 空 设 备 在 升 空 前 需 在 地 面 进 行 充 分 的 环 境 模 拟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美 军 标 MIL-STD-1540D 中 对 飞 行 器 整 个 系 统 和 组 件 提 出 了 鉴 定 试 验 和 验 收 试 验 的 项 目, 我 国 也 制 定 了 相 关 的 环 境 4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103

104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国 家 标 准 航 空 航 天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使 其 成 为 我 国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主 要 市 场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中 国 统 计 年 鉴,2005 年 至 2012 年 间, 我 国 航 空 制 造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复 合 增 长 率 约 为 16.56%, 研 发 经 费 支 出 复 合 增 长 率 约 为 29.54%, 随 着 行 业 总 产 值 的 增 长, 研 发 支 出 保 持 了 高 速 增 长, 尤 其 2010 年 以 来, 航 空 航 天 行 业 研 发 支 出 出 现 爆 发 式 增 长 : 作 为 我 国 的 朝 阳 产 业,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增 长 将 持 续 推 动 航 空 运 输 业 的 繁 荣 和 发 展 十 二 五 期 间, 随 着 北 斗 导 航 工 程 大 飞 机 项 目 百 箭 百 星 工 程 的 陆 续 实 施, 我 国 航 空 航 天 产 业 在 未 来 五 年 将 进 入 跨 越 式 发 展 阶 段, 并 持 续 带 动 航 空 航 天 领 域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增 长 (2) 电 子 信 息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随 着 我 国 加 工 制 造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电 子 产 品 制 造 业 大 国, 主 要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产 量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产 业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制 造 工 艺 不 断 升 级 与 此 同 时, 伴 随 着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市 场 需 求 的 发 展, 电 子 产 品 日 益 向 多 功 能 小 型 化 高 可 靠 性 方 向 发 展, 功 能 的 复 杂 化 使 设 备 应 用 的 元 器 件 零 部 件 越 来 越 多, 每 个 元 器 件 的 失 效 都 可 能 使 设 备 或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因 此 对 可 靠 性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在 电 子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过 程 中,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扮 演 着 越 104

105 来 越 重 要 的 角 色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中 国 统 计 年 鉴,2005 年 至 2012 年 间, 我 国 电 子 行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36%, 而 研 发 经 费 支 出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2.07%, 显 示 了 产 品 研 发 对 我 国 电 子 行 业 企 业 的 发 展 日 渐 重 要 : 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技 术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电 子 行 业 企 业 由 传 统 代 工 业 务 逐 渐 向 自 有 品 牌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生 产 转 变 的 过 程 中, 电 子 行 业 制 造 企 业 的 研 发 开 支 不 断 增 加, 亦 催 生 了 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及 其 试 验 设 备 的 巨 大 需 求 根 据 我 国 的 十 二 五 规 划 及 电 子 信 息 制 造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五 年 我 国 电 子 信 息 行 业 的 发 展 重 点 在 提 高 研 发 水 平 增 强 基 础 电 子 自 主 发 展 能 力, 并 引 导 向 产 业 链 高 端 延 伸 在 此 过 程 中, 电 子 信 息 企 业 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的 需 求 亦 将 不 断 增 长 (3)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近 年 来, 我 国 汽 车 行 业 的 市 场 规 模 快 速 成 长 根 据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的 统 计 数 据, 继 2009 年 中 国 首 次 超 越 美 国 成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汽 车 产 销 国 以 来, 中 国 连 续 成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汽 车 产 销 国 至 今,2013 年 全 年 汽 车 产 销 量 分 别 为 2, 万 辆 和 2, 万 辆, 首 次 突 破 2,000 万 辆 ;2006 年 至 2012 年 间, 中 国 的 汽 车 行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4.90% 5 : 5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年 鉴 2011,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2011 年 及 2012 年 数 据 来 自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105

106 随 着 我 国 汽 车 工 业 的 发 展, 中 国 汽 车 企 业 的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一 方 面, 汽 车 行 业 制 造 企 业 纷 纷 投 入 大 量 研 发 经 费 进 行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研 发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汽 车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益 激 烈, 消 费 者 对 于 汽 车 安 全 可 靠 和 舒 适 性 的 要 求 也 不 断 提 升 : 中 国 汽 车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于 2006 年 推 出 中 国 新 车 评 价 规 程 (C-NCAP), 将 在 市 场 上 推 出 的 新 车 型 按 照 比 我 国 现 有 强 制 性 标 准 更 严 格 和 更 全 面 的 要 求 进 行 碰 撞 安 全 性 能 测 试, 将 评 价 结 果 按 星 级 划 分 并 公 开 发 布, 其 测 试 包 括 正 面 100% 重 叠 刚 性 壁 障 碰 撞 试 验 正 面 40% 重 叠 可 变 形 壁 障 碰 撞 试 验 可 变 形 壁 移 动 障 臂 侧 面 碰 撞 试 验 等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企 业 行 业 的 发 展 重 点 是 推 动 我 国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企 业 的 产 业 升 级 完 成 我 国 从 汽 车 大 国 向 汽 车 强 国 的 转 变 在 此 过 程 中, 随 着 汽 车 产 品 及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的 更 新 换 代 汽 车 企 业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技 术 含 量 和 附 加 值 高 的 核 心 部 件 研 发 和 生 产 领 域 延 伸,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等 相 关 产 业 成 为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之 一, 未 来 五 年 我 国 汽 车 企 业 的 研 发 投 入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无 论 是 新 车 型 的 开 发, 还 是 现 有 产 品 性 能 可 靠 性 的 提 升, 都 需 要 对 汽 车 上 几 乎 每 个 零 部 件 进 行 环 境 试 验, 以 确 保 整 车 及 零 部 件 在 不 同 的 力 学 环 境 气 候 环 境 和 综 合 环 境 条 件 下, 能 够 正 常 运 行 并 提 供 安 全 保 障 因 此, 十 二 五 期 间 汽 车 行 业 仍 将 成 为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及 设 备 市 场 需 求 的 主 要 推 动 力 量 此 外, 在 轨 道 交 通 领 域, 我 国 近 年 来 成 为 全 球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年 投 资 金 额 最 大 汽 车 工 业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106

107 的 国 家 由 于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安 全 性 与 可 靠 性 要 求 高, 因 此 针 对 相 关 机 电 设 备 进 行 的 可 靠 性 测 试 也 必 不 可 少 例 如, 为 了 提 高 轨 道 交 通 的 安 全 性, 在 每 次 车 辆 和 轨 道 的 开 发 过 程 中, 都 需 要 进 行 碰 撞 试 验 来 验 证 随 着 国 务 院 将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的 审 批 权 下 放 至 省 级 发 改 委, 中 国 迎 来 了 新 的 一 轮 地 方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的 热 潮, 截 至 2013 年 底, 我 国 获 得 国 家 批 准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的 城 市 已 达 到 37 个,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我 国 计 划 至 2015 年 前 后 规 划 建 设 96 条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建 设 线 路 总 长 2500 多 公 里, 总 投 资 超 过 1 万 亿 元 6 (4) 船 舶 工 业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船 舶 自 动 化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设 备 结 构 和 功 能 越 来 越 复 杂 设 备 工 作 强 度 增 大, 零 部 件 微 小 的 故 障 就 可 能 导 致 整 个 系 统 的 失 效, 造 成 巨 大 经 济 损 失 舰 船 装 备 工 作 在 江 河 湖 泊 和 海 洋 上, 风 浪 流 水 深 等 气 候 与 环 境 因 素 直 接 影 响 着 舰 船 的 环 境 适 应 性, 高 盐 度 高 温 和 高 湿 环 境 使 舰 船 装 备 易 遭 到 严 重 的 腐 蚀 此 外, 水 上 日 照 量 摇 摆 和 倾 斜 振 动 和 冲 击 等 因 素 都 影 响 着 舰 船 装 备 的 环 境 适 应 性 由 于 舰 船 装 备 要 经 历 比 其 他 装 备 更 为 复 杂 和 严 酷 的 自 然 环 境, 因 此 其 对 环 境 适 应 性 有 着 更 高 的 要 求 目 前, 发 达 国 家 均 制 定 有 系 统 而 全 面 的 船 舶 环 境 试 验 标 准 体 系, 具 备 了 完 善 的 环 境 试 验 设 施 和 试 验 手 段 我 国 船 舶 领 域 的 主 要 环 境 试 验 标 准 包 括 :GJB4 舰 船 电 子 设 备 环 境 试 验 GJB 舰 船 设 备 噪 声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GJB913 舰 用 低 压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试 验 方 法 CB1146 舰 船 设 备 环 境 试 验 与 工 程 导 则 标 准 系 列 CB1171 船 舶 设 备 环 境 测 量 方 法 标 准 系 列 等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船 舶 工 业 发 展 迅 速, 产 业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造 船 产 量 快 速 增 长, 造 船 完 工 量 新 接 订 单 量 手 持 订 单 量 已 连 续 多 年 居 世 界 前 列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我 国 船 舶 工 业 已 经 形 成 了 原 材 料 配 套 强 劳 动 力 素 质 高 制 造 业 体 系 完 备 等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船 舶 工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7 : 6 中 国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步 入 黄 金 发 展 期, 人 民 网 7 数 据 来 源 : 2011 中 国 工 业 发 展 报 告,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工 业 经 济 研 究 所 ;2011 年 及 2012 年 数 据 来 自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协 会 船 舶 工 业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107

108 根 据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协 会 统 计 的 数 据,2013 年 我 国 造 船 业 承 接 新 船 订 单 6,984 万 载 重 吨, 同 比 增 长 242%, 新 订 单 量 显 著 回 升 船 舶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指 出, 未 来 五 年 我 国 船 舶 工 业 的 发 展 重 点 是 推 动 技 术 进 步 和 创 新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布 局 等, 并 将 大 力 发 展 高 技 术 船 舶 和 海 洋 工 程 船 舶 等 重 点 工 程 领 域 ; 到 2015 年, 我 国 船 舶 工 业 销 售 收 入 将 达 到 12,000 亿 元, 出 口 总 额 超 过 800 亿 美 元 8 我 国 船 舶 工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和 产 业 升 级 将 继 续 推 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需 求 的 增 长 9 2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的 发 展 随 着 下 游 行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以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应 用 领 域 的 不 断 拓 宽,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在 2008 年 至 2010 年 间 保 持 了 22.5% 的 高 速 增 长, 并 将 在 2015 年 达 到 48 亿 的 市 场 总 量 8 船 舶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发 布, 中 国 船 舶 报 9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本 节 数 据 均 引 自 : 振 动 设 备 制 造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机 械 工 业 仪 器 仪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所,2011 年 11 月 该 报 告 系 由 机 械 工 业 仪 器 仪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所 接 受 本 公 司 委 托, 通 过 查 阅 联 合 国 贸 易 统 计 数 据 同 行 业 国 外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海 关 进 出 口 贸 易 统 计 数 据 国 内 本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者 产 值 统 计 数 据 以 及 文 献 查 阅 专 家 访 谈 等 方 式 对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市 场 容 量 进 行 调 研 108

109 其 中,2010 年,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中 国 内 厂 商 生 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额 约 为 5 亿 元, 约 占 当 年 27.8% 的 市 场 份 额, 产 品 以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为 主 ; 进 口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额 约 为 13 亿 元, 主 要 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以 及 高 端 复 杂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等 2011 年, 本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为 1.35 亿 元, 约 占 我 国 总 体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份 额 的 6.14% 随 着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容 量 的 持 续 增 长 和 国 内 厂 商 生 产 及 研 发 实 力 的 不 断 增 强, 国 产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厂 商 的 市 场 份 额 仍 具 有 显 著 的 提 升 空 间 未 来 五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将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随 着 新 试 验 方 法 的 普 及 推 广, 以 及 核 电 建 筑 等 行 业 对 抗 震 性 能 要 求 的 提 高,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及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的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长, 具 体 参 阅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的 发 展 作 为 技 术 检 测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应 用 领 域 极 为 广 泛, 且 与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及 研 发 投 入 规 模 高 度 相 关 2005 年 至 2013 年 间, 研 发 经 费 占 GDP 的 比 重 由 2005 年 的 1.32%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2.09% 10 可 见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经 济 结 构 的 优 化 调 整 以 及 产 业 升 级, 国 家 整 体 研 发 投 入 规 模 占 10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109

110 GDP 的 比 重 不 断 上 升, 并 促 进 在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中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规 模 的 增 长 2010 年 我 国 技 术 检 测 行 业 中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的 容 量 达 到 72 亿 元, 未 来 五 年 随 着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技 术 检 测 服 务 总 体 市 场 的 高 速 发 展, 在 2015 年 市 场 容 量 将 达 到 约 150 亿 元 ( 六 )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政 策 的 大 力 扶 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制 造 属 于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亦 是 提 升 我 国 整 体 科 研 实 力 和 满 足 国 防 发 展 需 要 的 重 要 的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进 入 二 十 一 世 纪 以 来 国 家 持 续 出 台 相 关 政 策, 包 括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装 备 制 造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实 施 细 则 国 家 十 二 五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 等 鼓 励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系 高 技 术 服 务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对 提 升 我 国 装 备 工 业 消 费 品 工 业 和 电 子 信 息 工 业 等 的 产 品 质 量 与 可 靠 性 至 关 重 要, 大 力 发 展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等 高 技 术 服 务 行 业 也 是 我 国 由 制 造 业 大 国 迈 向 服 务 业 大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转 型 的 必 然 要 求 因 此 我 国 在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110

111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 等 政 策 文 件 中 均 明 确 规 定 优 先 和 鼓 励 发 展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2) 下 游 行 业 对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和 服 务 的 要 求 不 断 增 长 根 据 2011 年 11 月 工 信 部 发 布 的 工 业 产 品 质 量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到 2015 年, 我 国 工 业 产 品 质 量 的 总 体 水 平 将 跃 上 一 个 新 台 阶 : 在 装 备 工 业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与 可 靠 性 达 到 发 达 国 家 同 类 产 品 本 世 纪 初 的 平 均 水 平,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与 国 际 接 轨 ; 重 要 基 础 件 关 键 零 部 件 发 动 机 和 数 控 机 床 等 重 点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与 使 用 寿 命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提 升 50%; 在 消 费 品 工 业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安 全 卫 生 环 保 与 能 耗 指 标 全 面 达 到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新 兴 消 费 品 与 重 点 耐 用 消 费 品 的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与 国 际 水 平 接 轨, 耐 用 消 费 品 的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显 著 改 善 ; 在 电 子 信 息 工 业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可 靠 性 安 全 性 电 磁 兼 容 性 及 技 术 性 能 环 保 与 能 耗 指 标 全 面 达 到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通 用 元 器 件 集 成 电 路 和 软 件 等 基 础 产 品 的 质 量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升, 基 本 满 足 下 游 及 关 联 产 业 发 展 需 要 重 点 消 费 电 子 产 品 的 使 用 性 能 可 靠 性 与 保 障 性 达 到 国 际 同 类 产 品 水 平 未 来 五 年, 随 着 我 国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及 终 端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和 设 备 质 量 与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升, 下 游 行 业 制 造 企 业 在 产 品 研 发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及 设 备 的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长 (3) 中 国 市 场 增 长 前 景 广 阔, 国 内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中 国 是 当 前 全 球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增 长 最 为 迅 猛 的 市 场, 根 据 联 合 国 的 贸 易 统 计 及 中 国 海 关 统 计 数 据, 中 国 试 验 机 市 场 进 口 额 占 全 球 试 验 机 出 口 贸 易 额 的 比 重 由 2002 年 的 7.82% 上 升 至 2010 年 13.22%; 同 时 中 国 市 场 也 成 为 国 际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战 略 性 拓 展 的 新 兴 市 场, 根 据 2011 年 公 司 年 报, 国 际 领 先 的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公 司 MTS 系 统 公 司 亚 洲 区 营 业 收 入 占 到 其 当 年 总 收 入 的 39% 而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2010 年 国 产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额 仅 占 中 国 市 场 27.8% 的 市 场 份 额, 面 对 高 速 增 长 的 中 国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市 场, 国 产 厂 商 通 过 拓 展 产 品 种 类 提 升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其 市 场 份 额 占 有 率 具 有 广 阔 的 上 升 发 展 空 间 2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不 利 因 素 111

112 随 着 中 国 市 场 近 年 来 的 快 速 增 长, 国 际 领 先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检 测 服 务 机 构 纷 纷 加 强 对 中 国 市 场 的 开 拓 国 外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厂 商, 如 美 国 MTS 系 统 公 司 日 本 IMV 公 司 通 过 在 NASDAQ 和 日 本 创 业 板 上 市 获 取 了 显 著 的 资 金 优 势, 其 依 托 数 十 年 的 技 术 研 发 积 累, 在 品 牌 资 本 技 术 和 人 才 等 方 面 与 国 内 厂 商 相 比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此 外, 在 国 内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领 域, 进 口 产 品 目 前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对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国 内 厂 商 的 业 务 拓 展 带 来 一 定 的 竞 争 压 力 ( 七 ) 行 业 发 展 历 史 及 技 术 水 平 随 着 科 技 发 展 对 工 业 产 品 高 速 化 智 能 化 大 功 率 化 等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的 结 构 越 来 越 复 杂 精 度 越 来 越 高, 相 应 地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作 用 和 地 位 也 更 加 重 要 1 国 外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与 环 境 试 验 行 业 的 发 展 历 史 及 技 术 水 平 国 外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源 起 于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前 的 三 十 年 代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根 据 一 战 期 间 军 事 装 备 的 故 障 情 况, 提 出 了 有 针 对 性 的 大 量 模 拟 环 境 条 件 的 试 验 方 法, 振 动 试 验 是 其 中 重 要 的 试 验 方 法 之 一 二 战 后 的 六 七 十 年 代,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及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得 到 了 空 前 的 发 展, 以 美 国 军 用 标 准 系 列 (MIL) 为 例 : 近 二 十 年 来, 该 系 列 标 准 已 将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的 关 注 点 从 单 一 环 境 应 力 单 轴 单 激 励 试 验 方 法, 转 向 多 环 境 应 力 多 轴 多 激 励 试 验 方 法 ; 同 时, 各 种 试 验 方 法 从 单 一 为 军 事 工 业 服 务 逐 步 转 向 全 面 为 各 行 业 产 品 服 务, 促 进 了 民 用 行 业 和 国 民 经 济 的 高 速 发 展 目 前 国 外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面, 除 大 量 使 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外, 已 广 泛 使 用 三 轴 同 振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电 动 台 或 液 压 台 )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多 台 激 励 系 统 ( 电 动 台 或 液 压 台 ) 单 轴 多 台 并 激 系 统 ( 电 动 台 或 液 压 台 ) 在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的 军 事 工 业 产 品 及 高 技 术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中, 试 验 技 术 试 验 方 法 是 其 绝 密 资 料 之 一 资 料 显 示, 自 上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初, 美 国 在 航 天 飞 机 的 研 发 过 程 中 便 已 应 用 了 多 轴 多 激 励 的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目 前 国 外 在 航 空 航 天 和 汽 车 制 造 等 行 业, 还 广 泛 运 用 振 动 带 扭 转 离 心 机 带 振 动 台 复 合 运 动 试 验 设 备 ; 在 研 究 建 筑 桥 梁 核 电 站 112

113 设 备 抗 震 方 面 使 用 大 型 液 压 振 动 台 ( 大 位 移 大 负 载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系 统 ) 等 随 着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的 发 展, 国 外 已 从 单 一 的 振 动 试 验 发 展 为 多 种 环 境 条 件 的 综 合 试 验, 此 外, 基 于 激 发 产 品 故 障 的 新 型 试 验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也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汽 车 仪 器 设 备 航 空 航 天 等 领 域 2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与 环 境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历 史 及 技 术 水 平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起 步 于 上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末 六 十 年 代 初 随 着 国 内 大 规 模 工 业 建 设 的 兴 起, 引 发 了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国 内 其 他 现 代 工 业 一 样, 经 历 了 仿 制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自 主 创 新 的 不 同 阶 段 由 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对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采 取 了 较 为 严 格 的 管 制 措 施, 使 得 产 品 试 验 需 求 长 期 得 不 到 满 足, 严 重 影 响 了 我 国 装 备 工 业 现 代 化 的 进 程 1962 年,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前 身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成 功 研 制 了 企 业 第 一 台 电 动 振 动 台 产 品 后, 经 过 五 十 年 的 发 展, 已 完 成 了 从 98N 到 392kN 全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为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发 展 做 出 了 巨 大 贡 献 经 过 五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我 国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技 术 已 日 臻 成 熟 和 完 善, 除 了 能 满 足 国 内 市 场 的 需 求 外, 还 有 部 分 产 品 出 口 满 足 国 际 市 场 的 需 求 但 是, 由 于 我 国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起 步 晚 起 点 低, 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目 前 仍 有 较 大 的 差 距 这 些 差 距 主 要 表 现 在 多 应 力 集 成 的 大 型 试 验 系 统 研 发 能 力 不 足, 以 及 多 应 力 多 轴 多 激 励 复 杂 试 验 技 术 的 研 究 投 入 较 少 等 因 此 在 高 端 产 品 领 域, 如 多 应 力 复 合 多 轴 多 激 励 等 试 验 设 备, 目 前 国 内 的 需 求 还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产 品 此 外, 在 液 压 振 动 台 领 域, 由 于 其 生 产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资 本 投 入 金 额 较 大, 目 前 国 内 厂 商 液 压 振 动 台 的 生 产 水 平 相 对 落 后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面, 我 国 相 关 领 域 的 实 验 室 目 前 已 可 以 从 事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领 域 的 主 要 试 验 检 测 项 目, 但 在 试 验 方 法 及 试 验 技 术 的 研 究 上, 与 国 外 相 比 仍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比 如, 为 避 免 装 备 在 结 构 最 低 共 振 频 率 上 过 试 验 或 欠 试 验, 国 外 通 行 的 试 验 方 法 需 在 振 动 台 夹 具 试 件 中 间 安 装 动 态 力 传 感 器 以 将 振 动 台 的 运 动 由 力 传 感 器 反 馈 控 制, 以 再 现 外 场 实 测 的 界 面 力, 而 目 前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中 较 少 采 用 此 试 验 方 法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行 业 对 于 试 验 方 法 及 试 验 技 术 的 持 续 113

114 研 究 和 改 进, 对 于 提 升 我 国 工 业 产 品 的 环 境 适 应 性 与 性 能 可 靠 性 水 平 至 关 重 要 ( 八 )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定 制 化 产 品, 并 广 泛 应 用 于 国 民 经 济 各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新 订 单 的 获 取 主 要 通 过 招 投 标 或 供 求 双 方 谈 判 的 方 式 确 定, 并 按 照 订 单 规 定 的 型 号 技 术 及 性 能 指 标 进 行 生 产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均 依 据 相 应 的 订 单 及 生 产 计 划 按 照 市 场 化 方 式 进 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定 价 主 要 基 于 不 同 型 号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技 术 规 格 和 配 置 以 及 市 场 供 求 等 因 素, 通 过 双 方 价 格 协 商 谈 判 确 定 试 验 服 务 主 要 客 户 亦 广 泛 分 布 在 国 民 经 济 各 领 域, 经 营 模 式 依 不 同 类 别 实 验 室 自 身 服 务 对 象 和 经 营 目 的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 以 本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为 代 表 的 为 社 会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其 试 验 设 备 的 采 购 试 验 服 务 的 定 价 及 试 验 业 务 的 承 揽 均 按 照 市 场 化 方 式 进 行 ( 九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广 泛 应 用 于 国 民 经 济 领 域 及 科 研 院 所, 其 行 业 景 气 度 周 期 主 要 与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的 发 展 水 平 及 研 发 投 入 密 切 相 关 ; 此 外,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需 求 与 我 国 的 科 研 经 费 投 入 体 制 及 科 研 项 目 研 发 周 期 有 关, 因 此 呈 现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具 体 说 来, 受 到 我 国 科 研 经 费 年 度 预 算 制 度 及 科 研 项 目 总 结 申 报 周 期 影 响, 本 行 业 在 每 年 下 半 年 的 业 务 量 要 高 于 上 半 年 在 需 求 的 区 域 性 分 布 上, 由 于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产 业 分 布 均 呈 现 一 定 的 区 域 性 特 征, 因 此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需 求 及 客 户 分 布 也 呈 现 一 定 的 区 域 性, 具 体 说 来 : 电 子 电 器 及 汽 车 行 业 需 求 主 要 集 中 在 我 国 长 三 角 及 珠 三 角 地 区, 航 天 企 业 及 科 研 院 校 需 求 主 要 集 中 在 环 渤 海 地 区 及 东 北 西 北 西 南 地 区 ( 十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性, 上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对 本 行 业 及 其 发 展 前 景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所 示 : 114

115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是 钢 材 铜 铁 等 金 属 冶 炼 及 机 械 电 子 等 行 业, 上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水 平 以 及 产 品 价 格, 对 本 行 业 生 产 制 造 试 验 设 备 的 质 量 性 能 及 成 本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本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较 为 广 泛, 主 要 分 为 三 类 : 国 家 基 础 设 施 领 域 的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桥 梁 建 筑 核 电 等 行 业 ;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船 舶 等 工 业 行 业 ; 以 及 高 校 及 科 研 院 所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及 技 术 水 平, 对 提 高 国 防 实 力 及 国 民 经 济 安 全, 以 及 提 高 武 器 装 备 及 民 用 设 备 的 性 能 可 靠 性 水 平, 促 进 我 国 制 造 业 的 整 体 产 业 升 级 和 技 术 研 发 水 平 提 升,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而 下 游 行 业 近 年 来 的 飞 速 发 展 也 为 本 行 业 创 造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需 求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试 验 设 备 供 应 商 以 及 试 验 耗 材 供 应 商, 下 游 行 业 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相 同 上 游 试 验 设 备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制 造 水 平 对 于 本 行 业 试 验 技 术 水 平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本 公 司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业 务 是 基 于 公 司 自 身 实 力 雄 厚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而 向 应 用 服 务 的 延 伸, 因 此 与 同 行 业 实 验 室 相 比 具 有 显 著 的 竞 争 优 势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行 业 地 位 技 术 创 新 品 牌 客 户 业 务 协 同 等 竞 争 优 势, 取 得 了 业 务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8.19%, 其 中 试 验 业 务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62.21%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是 保 持 业 务 规 模 和 盈 利 能 力 可 持 续 增 长 的 重 要 保 障 115

116 1 行 业 地 位 优 势 本 公 司 是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的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仪 器 仪 表 协 会 试 验 仪 器 分 会 的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亦 是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122/SC2) 秘 书 处 单 位, 组 织 国 内 振 动 业 界 的 企 业 和 研 究 院 所 制 定 我 国 振 动 冲 击 碰 撞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三 综 合 试 验 设 备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以 及 振 动 测 试 仪 器 等 相 关 设 备 标 准, 为 我 国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的 整 体 发 展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公 司 获 得 了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和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联 合 颁 发 的 中 国 标 准 创 新 贡 献 奖 本 公 司 及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作 为 第 一 起 草 单 位 主 持 编 制 的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标 准 编 号 / 计 划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工 作 进 度 起 草 单 位 1 GB/T 电 动 振 动 台 已 发 布 苏 试 总 厂 2 GB/T 机 械 振 动 台 技 术 条 件 已 发 布 苏 试 总 厂 3 GB/T 液 压 振 动 台 已 发 布 苏 试 总 厂 4 JB/T 水 平 振 动 台 ( 正 弦 ) 技 术 条 件 已 发 布 苏 试 总 厂 5 JB/T 碰 撞 试 验 台 技 术 条 件 已 发 布 苏 试 总 厂 6 GB/T 机 械 冲 击 试 验 机 性 能 特 性 已 发 布 苏 试 有 限 T-604 国 家 标 准 冲 击 碰 撞 试 验 机 2010 年 完 成 报 批 苏 试 有 限 T-604 国 家 标 准 垂 直 冲 击 试 验 机 2010 年 完 成 报 批 苏 试 有 限 T-604 国 家 标 准 振 动 - 温 度 - 湿 度 综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已 立 项 苏 试 股 份 T-604 国 家 标 准 振 动 - 温 度 - 湿 度 - 低 气 压 综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已 立 项 苏 试 股 份 T-604 国 家 标 准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已 立 项 苏 试 股 份 T-604 国 家 标 准 电 动 振 动 台 双 台 并 激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已 立 项 苏 试 股 份 T-JB 行 业 标 准 弹 跳 试 验 机 准 备 报 批 苏 试 股 份 T-JB 行 业 标 准 电 动 冲 击 试 验 机 准 备 报 批 苏 试 股 份 T-469 国 家 标 准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成 熟 度 试 验 方 法 已 立 项 苏 州 广 博 116

117 T-469 国 家 标 准 环 境 试 验 第 二 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和 导 则 : 大 型 试 件 沙 尘 试 验 已 立 项 苏 州 广 博 此 外, 经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批 准 验 收, 本 公 司 成 立 江 苏 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以 促 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发 与 制 造 的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本 公 司 亦 是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科 研 支 撑 项 目 承 制 单 位, 承 接 部 分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任 务 本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为 公 司 构 建 了 显 著 的 竞 争 优 势, 是 公 司 长 期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2 技 术 创 新 优 势 以 创 新 为 发 展 宗 旨, 本 公 司 拥 有 全 面 充 足 的 技 术 储 备 和 持 续 创 新 的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业 务 前 身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在 1962 年 研 制 成 功 了 企 业 第 一 台 电 动 振 动 台 产 品 后, 经 过 五 十 年 的 发 展, 已 完 成 了 从 98N 到 392kN 全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为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发 展 做 出 了 巨 大 贡 献 进 入 21 世 纪 以 来, 本 公 司 及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持 续 推 动 和 引 领 国 产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技 术 发 展,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国 内 领 先 或 先 进 的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如 : 年 份 产 品 奖 项 或 经 鉴 定 的 产 品 领 先 性 单 位 2003 年 5t 推 力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06 年 10t 推 力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08 年 温 度 湿 度 低 气 压 和 振 动 四 综 合 试 验 系 统 2009 年 DC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10 年 2010 年 双 台 同 步 并 激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大 型 多 综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国 内 首 创 国 际 先 进 ; 获 国 防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国 际 先 进 ; 获 国 防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国 内 首 创 国 际 先 进 列 入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计 划 获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获 江 苏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江 苏 省 首 台 ( 套 ) 重 大 装 备 产 品 证 书 列 入 2010 年 度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苏 试 总 厂 苏 试 总 厂 苏 试 总 厂 苏 试 总 厂 及 苏 试 有 限 苏 试 有 限 苏 试 有 限 117

118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式 三 获 江 苏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1 年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颁 发 的 江 苏 省 首 台 ( 套 ) 重 苏 试 有 限 统 产 品 大 装 备 产 品 证 书 2012 年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列 入 江 苏 省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 工 业 ) 苏 试 股 份 2013 年 电 动 式 高 加 速 寿 命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国 内 首 创 苏 试 股 份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领 域, 公 司 实 验 室 拥 有 推 力 3kN~392kN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最 大 10m 3 /98kN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复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40m 3 步 入 式 气 候 试 验 箱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等 各 种 先 进 齐 全 的 试 验 设 备 依 托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雄 厚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技 术 专 家 团 队, 实 验 室 承 担 了 国 家 和 国 防 多 种 型 号 技 术 复 杂 的 大 型 产 品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任 务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获 江 苏 省 创 新 型 企 业 称 号,2011 年 获 苏 州 市 创 新 先 锋 企 业 称 号,2012 年 获 得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企 称 号 公 司 共 有 184 项 专 利, 其 中 包 括 发 明 专 利 21 项, 实 用 新 型 121 项, 及 外 观 专 利 42 项 公 司 秉 承 以 技 术 引 领 市 场 以 创 新 创 造 需 求 的 理 念, 通 过 对 客 户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的 深 入 理 解 及 公 司 自 身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技 术 革 新, 在 客 户 新 产 品 开 发 阶 段 即 主 动 介 入 客 户 的 试 验 方 案 设 计, 并 在 客 户 实 际 产 生 试 验 需 求 时 已 完 成 定 制 化 试 验 设 备 的 制 造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平 均 每 年 向 市 场 推 出 8 项 新 产 品, 以 产 品 创 新 不 断 引 领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发 展, 并 保 持 公 司 的 持 续 增 长 新 产 品 推 出 时 间 新 产 品 数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新 产 品 销 售 台 / 套 数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1-9 月 2011 年 年 年 年 1-9 月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108 人, 占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的 22.54%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具 有 丰 富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际 经 验, 并 形 成 了 一 支 老 中 青 相 结 合 的 成 熟 的 研 发 团 队,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了 显 著 的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3 品 牌 认 知 优 势 118

119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系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亦 是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重 要 试 验 设 备 和 计 量 工 具, 其 设 备 单 价 及 性 能 可 靠 性 要 求 较 高 因 此,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产 品 品 牌 和 市 场 声 誉 对 于 客 户 的 市 场 选 择 和 设 备 制 造 企 业 的 业 务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苏 试 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持 续 受 到 客 户 政 府 及 科 研 机 构 的 高 度 认 可, 并 广 泛 应 用 于 我 国 的 航 空 航 天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轨 道 交 通 等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及 科 研 机 构 自 上 世 纪 80 年 代 起, 本 公 司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生 产 的 苏 试 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为 我 国 运 载 火 箭 卫 星 发 射 以 及 神 舟 系 列 载 人 航 天 飞 行 等 项 目 的 发 展 做 出 了 重 大 贡 献, 先 后 获 得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中 国 载 人 航 天 工 程 办 公 室 和 信 息 产 业 部 等 的 贺 电 和 表 彰 11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品 牌 连 续 被 授 予 江 苏 名 牌 产 品 称 号,2009 年 获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品 牌 称 号,2011 年 获 得 江 苏 省 工 商 局 颁 发 的 江 苏 省 著 名 商 标 证 书,2012 年 获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的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中 小 企 业 之 星 明 星 企 业 称 号 苏 试 品 牌 所 取 得 的 荣 誉 和 成 就, 及 其 所 积 累 的 卓 越 的 市 场 声 誉, 为 本 公 司 保 持 其 行 业 地 位 及 持 续 快 速 的 业 务 发 展, 创 造 了 重 要 的 品 牌 竞 争 优 势 4 业 务 资 质 优 势 本 公 司 为 国 民 经 济 各 领 域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由 于 试 验 数 据 将 对 下 游 用 户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性 能 可 靠 性 带 来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从 事 第 三 方 实 验 业 务 的 实 验 室 需 要 获 得 权 威 认 证 机 构 颁 发 的 资 质, 以 获 得 试 验 客 户 的 信 赖 和 认 可 公 司 下 属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广 州 众 博 实 验 室 重 庆 广 博 实 验 室 及 南 京 广 博 实 验 室 已 获 得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并 可 在 经 认 可 的 范 围 内 使 用 CNAS 国 家 实 验 室 认 可 标 志 和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ILAC) 国 际 互 认 联 合 标 志, 以 获 得 签 署 互 认 协 议 方 国 家 和 地 区 认 可 机 构 的 承 认 此 外,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亦 具 有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DILAC) 11 该 业 务 历 史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发 行 人 完 全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的 资 产 业 务 人 员 技 术,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具 有 延 续 性, 请 参 阅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119

120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技 术 能 力 认 可 证 书, 该 资 质 是 对 经 认 可 实 验 室 在 认 可 的 范 围 内 从 事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领 域 相 关 试 验 业 务 能 力 的 重 要 证 明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还 具 有 江 苏 省 质 监 局 颁 发 的 计 量 认 证 证 书 (CMA), 该 资 质 允 许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向 社 会 出 具 具 有 证 明 作 用 的 数 据 和 结 果, 是 对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专 业 能 力 的 认 可 上 述 资 质 既 是 公 司 实 验 室 的 试 验 能 力 和 实 验 室 管 理 流 程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和 国 防 技 术 标 准 的 证 明, 也 为 本 公 司 试 验 业 务 的 拓 展 和 长 期 发 展 带 来 重 要 的 竞 争 优 势 此 外, 公 司 亦 是 经 江 苏 省 武 器 装 备 科 研 生 产 单 位 保 密 资 格 审 查 认 证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武 器 装 备 科 研 生 产 三 级 保 密 资 格 单 位, 是 公 司 成 为 总 装 备 部 认 可 的 合 格 涉 密 军 用 装 备 供 应 商 承 担 武 器 装 备 科 研 生 产 任 务 的 资 质 5 独 立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优 势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化 产 品 制 造 水 平 的 不 断 发 展 以 及 国 民 经 济 对 产 品 性 能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在 我 国 具 有 广 阔 的 需 求 和 发 展 空 间, 试 验 需 求 和 实 施 场 所 广 泛 分 布 在 第 一 方 第 二 方 及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公 司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系 依 托 本 公 司 强 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而 建 立 的 独 立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与 依 附 于 生 产 厂 商 自 行 进 行 产 品 试 验 检 测 的 第 一 方 实 验 室 及 检 测 供 方 生 产 产 品 的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不 同, 独 立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的 立 场 公 正 试 验 数 据 可 信 度 高 容 易 获 得 交 易 双 方 的 信 任, 具 有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此 外, 相 对 于 第 一 方 及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的 专 业 性 强, 能 够 吸 引 行 业 内 顶 尖 的 科 研 技 术 人 才, 集 中 人 力 及 资 金 资 源 购 置 先 进 的 试 验 设 备, 并 对 试 验 方 法 和 理 论 进 行 持 续 研 究 和 改 进 目 前, 我 国 专 注 于 对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数 量 不 多,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长, 这 为 公 司 试 验 业 务 的 发 展 创 造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6 业 务 协 同 优 势 本 公 司 依 托 长 期 积 累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和 优 秀 的 技 术 人 才 团 队,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试 验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既 包 括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又 可 为 客 户 120

121 提 供 从 试 验 技 术 方 案 设 计 试 验 实 施 到 试 验 数 据 采 集 与 分 析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了 客 户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周 期 各 个 环 节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 从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产 品 设 计 试 验 定 型 样 品 生 产 到 量 产 质 控 等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的 环 境 试 验 服 务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为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创 造 了 显 著 的 业 务 协 同 优 势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与 试 验 服 务 的 协 同 效 应 既 体 现 在 为 下 游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试 验 需 求 的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又 体 现 在 技 术 上 和 业 务 拓 展 上 互 相 促 进 : 试 验 设 备 的 客 户 基 于 对 公 司 技 术 实 力 的 了 解 和 信 任, 以 及 其 自 身 实 验 室 规 模 和 试 验 人 才 的 限 制, 会 由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延 伸 至 试 验 服 务 需 求 ; 而 本 公 司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发 和 制 造 能 力 为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技 术 支 撑 和 配 置 齐 全 的 试 验 设 备, 可 以 为 试 验 客 户 提 供 更 科 学 有 效 的 试 验 方 案 和 客 观 准 确 的 试 验 数 据, 客 户 在 试 验 服 务 中 基 于 对 公 司 设 备 性 能 及 技 术 实 力 的 了 解, 亦 会 将 需 求 延 伸 至 试 验 设 备 采 购 7 双 引 擎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优 势 作 为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本 公 司 为 客 户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提 供 一 体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并 实 施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与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并 举 的 双 引 擎 发 展 战 略 在 传 统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的 业 务 基 础 上 保 持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及 销 售 业 务 盈 利 水 平 的 持 续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大 力 发 展 具 有 广 阔 市 场 前 景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62.21% 未 来 三 年, 随 着 苏 州 上 海 重 庆 等 地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及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并 开 始 服 务 运 营, 本 公 司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将 呈 现 出 进 一 步 的 高 速 增 长 态 势, 并 带 动 公 司 整 体 业 务 盈 利 水 平 的 持 续 增 长 8 价 值 链 战 略 优 势 本 公 司 通 过 实 施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的 双 引 擎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立 足 于 产 业 价 值 链 的 制 高 点, 为 公 司 保 持 并 提 升 长 期 盈 利 能 力 创 造 了 重 要 的 价 值 链 战 略 优 势 121

122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和 试 验 服 务 的 提 供 处 于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产 业 链 的 价 值 高 点 基 于 新 试 验 方 法 和 新 的 生 产 工 艺 研 制 出 的 新 型 试 验 设 备, 可 以 在 推 向 市 场 后 维 持 相 当 一 段 时 间 的 超 额 利 润 ; 而 试 验 服 务 具 有 对 产 品 研 发 成 果 和 性 能 可 靠 性 影 响 较 大 试 验 收 费 价 格 敏 感 性 较 低 以 及 变 动 试 验 成 本 较 低 规 模 效 应 显 著 等 特 点, 相 较 于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环 节 具 有 更 大 的 盈 利 空 间 本 公 司 通 过 大 力 投 入 新 产 品 研 发, 并 推 行 产 业 链 纵 向 延 伸 的 经 营 战 略, 在 不 断 推 出 新 产 品 的 同 时, 战 略 性 发 展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通 过 业 务 协 同 效 应, 占 据 产 业 价 值 链 的 优 势 位 置, 促 进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的 持 续 增 长 9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优 势 公 司 建 立 了 全 面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计 量 管 理 体 系, 设 有 专 门 的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并 通 过 了 ISO9001:200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2011 年 公 司 获 得 了 江 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颁 发 的 计 量 保 证 确 认 证 书 在 实 验 室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实 验 室 质 量 管 理 保 证 体 系, 通 过 了 计 量 认 证 (CMA) 实 验 室 认 可 (CNAS) 等 多 项 认 可 作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商, 产 品 质 量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生 命 线 公 司 将 质 量 控 制 的 理 念 和 流 程 贯 穿 于 生 产 及 服 务 全 过 程, 并 获 得 了 客 户 和 市 场 的 认 可 : 公 司 是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汽 大 122

123 众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科 学 院 长 春 光 学 精 密 机 械 与 物 理 研 究 所 等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和 单 位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产 品 生 产 及 质 量 控 制 流 程 持 续 得 到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监 督 和 认 可 10 客 户 基 础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长 期 专 注 于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并 获 得 各 领 域 专 业 客 户 的 广 泛 认 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服 务 的 优 质 客 户 总 数 近 千 家 : 既 涵 盖 中 国 航 天 科 工 集 团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北 京 轨 道 交 通 运 行 控 制 系 统 国 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家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领 域 大 中 型 企 业, 亦 包 括 清 华 大 学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国 网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上 海 电 控 研 究 所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子 研 究 所 等 高 校 和 科 研 机 构 ; 既 服 务 于 中 小 企 业, 又 广 泛 服 务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长 虹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天 祥 质 量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intertek) 艾 默 生 ( 中 国 )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蒂 森 克 虏 伯 电 梯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制 造 等 行 业 的 领 先 企 业 本 公 司 坚 实 的 客 户 基 础 为 其 保 持 行 业 地 位, 以 及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试 验 设 备 新 产 品 的 推 广,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市 场 基 础 和 客 户 优 势 ( 二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 产 能 不 足 目 前,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整 体 处 于 产 能 不 足 状 态, 而 由 于 本 行 业 的 进 入 壁 垒 较 高, 供 应 商 的 数 量 较 为 稳 定, 随 着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需 求 的 进 一 步 增 长, 行 业 供 求 失 衡 的 矛 盾 将 进 一 步 加 剧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主 要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供 应 商 之 一, 但 受 到 厂 房 设 备 等 瓶 颈 资 源 的 限 制, 公 司 目 前 产 能 尤 其 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等 高 端 设 备 的 产 能 仍 无 法 充 分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使 得 本 公 司 在 与 国 外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存 在 一 定 的 劣 势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123

124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的 需 求 具 有 显 著 的 新 产 品 及 新 试 验 方 法 驱 动 的 特 点, 由 于 单 台 设 备 使 用 周 期 较 长, 新 产 品 需 求 的 产 生 主 要 来 自 于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产 业 的 升 级 和 试 验 技 术 试 验 标 准 的 不 断 进 步 和 更 新, 以 及 企 业 和 政 府 科 研 机 构 研 发 投 入 的 持 续 增 加 因 此, 在 提 升 现 有 生 产 线 产 能 的 同 时, 拓 展 产 品 线 的 宽 度 提 升 公 司 在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等 领 域 的 生 产 和 研 发 能 力, 对 于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此 外, 公 司 实 验 室 业 务 全 国 网 络 的 拓 展, 亦 需 要 大 量 的 前 期 资 金 投 入 支 持 而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依 靠 经 营 留 存 及 银 行 借 款 等 融 资 渠 道,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融 资 能 力 有 限, 制 约 了 公 司 产 品 线 及 业 务 规 模 的 拓 展 3 技 术 水 平 仍 有 差 距 目 前, 公 司 与 国 外 同 行 业 领 先 的 公 司 相 比,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技 术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法 上,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距 比 如, 目 前 国 外 领 先 厂 商 已 大 量 生 产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多 台 激 励 系 统 和 单 轴 多 台 并 激 系 统, 而 本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的 技 术 尚 不 够 完 善 这 些 技 术 上 的 差 距, 导 致 公 司 在 高 端 设 备 上 的 竞 争 力 较 弱, 制 约 了 公 司 对 高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的 扩 展, 以 及 公 司 业 务 的 全 球 化 发 展 ( 三 ) 发 行 人 市 场 地 位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的 变 化 情 况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下 游 行 业 及 客 户 较 为 分 散 由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对 客 户 提 高 其 产 品 性 能 可 靠 性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故 下 游 客 户 对 产 品 及 服 务 具 有 较 高 的 专 业 性 要 求, 因 此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和 品 牌 声 誉 的 形 成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周 期, 由 此 带 来 较 为 稳 定 的 行 业 格 局 近 三 年 来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研 发 投 入 的 增 加 以 及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轨 道 交 通 等 下 游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发 行 人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持 续 提 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平 均 每 年 推 出 新 产 品 8 项, 新 试 验 项 目 4 种, 形 成 了 和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的 业 务 双 引 擎 近 三 年 来,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持 续 增 强, 并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仍 将 保 持 上 述 优 势 124

125 五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 一 )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本 公 司 主 要 的 竞 争 对 手 为 : 1 国 际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1)Brüel & Kjær 公 司 (B&K 公 司 ) Brüel & Kjær 公 司 为 伦 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思 百 吉 (Spectris) 的 子 公 司, 是 世 界 领 先 的 提 供 噪 声 与 振 动 解 决 方 案 的 测 量 仪 器 制 造 公 司 该 公 司 有 近 70 年 的 历 史, 目 前 在 全 球 建 有 广 泛 的 噪 声 与 振 动 设 备 销 售 网 络, 在 55 个 国 家 设 有 销 售 机 构 2008 年 12 月,Brüel & Kjær 公 司 收 购 了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具 有 声 誉 的 LDS 公 司 (LDS Test and Measurement Limited), 该 公 司 主 要 为 航 空 航 天 国 防 汽 车 机 械 电 子 电 气 行 业 提 供 产 品 验 证 解 决 方 案, 并 提 供 相 应 配 套 的 培 训 支 持 和 服 务 (2) 美 国 UD 公 司 (Unholtz-Dickie Corp) 美 国 UD 公 司, 创 建 于 1959 年, 专 注 于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与 制 造, 是 全 世 界 最 大 的 电 动 振 动 设 备 制 造 企 业 之 一 其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康 州 沃 林 福 德, 业 务 涵 盖 全 球 35 个 国 家, 累 计 销 售 超 过 五 千 套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客 户 涵 盖 航 空 航 天 飞 行 器 制 造 汽 车 通 讯 电 子 元 器 件 等 行 业 的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提 供 80 余 种 标 准 化 的 试 验 系 统 设 备, 并 提 供 定 制 化 的 设 备 制 造 服 务 (3) 日 本 IMV 公 司 (IMV Corporation) 日 本 IMV 公 司 创 建 于 1957 年, 并 于 2005 年 在 日 本 创 业 板 (JASDAQ) 上 市, 股 票 代 码 为 7760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振 动 测 试 装 置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地 震 试 验 装 置 等, 并 在 东 京 名 古 屋 大 阪 等 地 建 有 实 验 室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4.6 亿 日 元 ( 约 3,800 万 人 民 币 ) 与 IMV 相 比, 公 司 在 技 术 和 市 场 上 的 优 劣 势 情 况 如 下 : 1 从 产 品 范 围 来 看,IMV 主 要 生 产 的 设 备 为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其 生 产 的 振 125

126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通 用 型 振 动 试 验 台 小 型 振 动 试 验 台 多 轴 振 动 试 验 台 振 动 控 制 仪 等 ; 公 司 目 前 的 产 品 系 列 涵 盖 了 推 力 100 千 克 至 40 吨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冲 击 台 碰 撞 台 与 跌 落 台 等, 产 品 范 围 要 广 于 IMV 2 从 技 术 特 点 来 看,IMV 公 司 长 期 专 注 于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和 研 制, 其 生 产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在 产 品 质 量 可 靠 性 方 面 具 有 优 势, 其 成 熟 的 电 动 振 动 台 推 力 达 到 20 吨 ; 公 司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推 力 更 大 产 品 系 列 更 完 善, 通 用 振 动 台 系 列 推 力 可 达 40 吨, 能 够 更 好 地 满 足 下 游 客 户 大 型 设 备 及 部 件 的 振 动 试 验 需 求 3 从 产 品 售 价 来 看,IMV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依 靠 其 产 品 质 量 可 靠 性 较 高 等 优 点, 产 品 平 均 售 价 较 高 ; 公 司 生 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价 格 低 于 IMV, 具 有 一 定 的 价 格 优 势 4 从 市 场 覆 盖 范 围 来 看,IMV 的 销 售 网 络 涵 盖 日 本 东 南 亚 及 国 际 市 场, 而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的 客 户 位 于 国 内, 公 司 在 主 营 业 务 的 国 际 化 拓 展 方 面 较 IMV 有 一 定 差 距 5 从 业 务 增 长 趋 势 来 看,IMV 于 2005 年 在 日 本 创 业 板 (JASDAQ) 上 市, 上 市 以 来 借 助 资 本 市 场 的 优 势, 主 营 业 务 获 得 了 持 续 的 良 好 增 长,2011 年 至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4.22%;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受 到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市 场 容 量 快 速 增 长 的 有 利 因 素 影 响,2011 年 至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8.19%, 快 于 IMV 的 增 长 幅 度 未 来 公 司 上 市 以 后, 将 借 助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的 平 台 及 我 国 不 断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获 得 更 广 阔 的 增 长 空 间 (4) 美 国 迪 飞 公 司 (Data Physics Corporation) 迪 飞 公 司 成 立 于 1984 年, 专 注 于 在 信 号 处 理, 噪 声 和 振 动 领 域 为 客 户 提 供 解 决 方 案, 其 生 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涵 盖 动 态 信 号 分 析 仪 振 动 控 制 系 统 振 动 台 及 附 件 等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产 品 迪 飞 公 司 自 2005 年 开 始 收 购 了 一 系 列 振 动 试 验 领 域 的 同 行 业 公 司, 以 提 升 其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性 能, 包 括 收 购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享 有 广 泛 声 誉 的 Ling Electronics 目 前, 迪 飞 公 司 在 美 国 英 国 及 中 国 设 有 直 接 126

127 的 销 售 服 务 中 心 (5)MTS 系 统 公 司 (MTS Systems) MTS 系 统 公 司 成 立 于 1966 年, 在 美 国 NASDAQ 独 立 上 市, 交 易 代 码 为 MTSC, 其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明 尼 苏 达 州, 是 全 球 化 的 高 性 能 和 高 精 度 力 学 性 能 测 试 模 拟 系 统 和 位 移 传 感 器 的 制 造 商 该 公 司 自 上 世 纪 七 十 年 代 后 期 进 入 中 国 市 场, 目 前 已 在 上 海 深 圳 设 有 两 个 分 公 司 与 以 LDS 公 司 MTS 系 统 公 司 为 代 表 的 欧 美 厂 商 相 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优 劣 表 现 在 : (1) 在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方 面, 由 于 欧 美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起 步 早 起 点 高, 具 备 雄 厚 的 技 术 储 备 及 经 验 积 累, 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发 行 人 目 前 在 技 术 水 平 方 面 仍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这 些 差 距 主 要 表 现 在 多 应 力 集 成 的 大 型 试 验 系 统 研 发 能 力 不 足 技 术 尚 不 成 熟 等 (2) 在 产 品 价 格 方 面, 由 于 国 内 劳 动 力 价 格 相 对 较 低, 生 产 同 等 质 量 的 产 品,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成 本 较 欧 美 厂 商 低, 且 发 行 人 采 取 积 极 的 定 价 策 略,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具 有 明 显 的 价 格 优 势 (3) 在 产 品 构 成 方 面, 欧 美 厂 商 主 要 集 中 于 高 端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较 高 ;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主 要 集 中 于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低 于 欧 美 厂 商, 发 行 人 在 高 端 产 品 的 市 场 份 额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升 (4) 在 品 牌 影 响 力 方 面, 由 于 欧 美 厂 商 进 入 市 场 的 时 间 更 长, 技 术 更 为 成 熟, 因 此 具 有 更 高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具 体 表 现 在 销 售 价 格 和 毛 利 水 平 上 ; 发 行 人 目 前 在 行 业 内 已 经 具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但 品 牌 认 可 度 与 少 数 知 名 品 牌 相 比 还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5) 在 销 售 渠 道 方 面, 欧 美 厂 商 由 于 耕 耘 多 年, 拥 有 覆 盖 范 围 较 为 广 泛 的 销 售 渠 道, 对 于 把 握 终 端 消 费 者 的 潜 在 需 求 提 高 售 后 服 务 水 平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销 售 渠 道 主 要 集 中 于 国 内, 对 于 出 口 主 要 通 过 进 出 口 代 理 商 进 行, 销 售 渠 道 相 对 较 窄 127

128 (6) 在 市 场 容 量 方 面, 随 着 中 国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深 化 及 对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重 视,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迅 速, 发 行 人 作 为 国 内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商, 具 有 较 强 的 本 土 化 优 势, 面 临 的 市 场 潜 力 更 大 2 国 内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1) 北 京 航 天 希 尔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航 天 希 尔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成 立, 由 中 国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苏 州 希 尔 电 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和 环 境 测 试 系 统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ETS) 联 合 组 建, 注 册 资 金 3000 万 元 该 公 司 提 供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及 控 制 仪 设 备 等 (2) 苏 州 东 菱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东 菱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5 年, 是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主 要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台 系 列 伺 服 仿 真 试 验 系 统 冲 击 碰 撞 试 验 台 系 列 等, 客 户 广 泛 分 布 于 航 天 航 空 大 型 船 舶 轨 道 交 通 汽 车 电 子 等 领 域 (3) 西 安 捷 盛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捷 盛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是 西 北 机 器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企 业, 其 主 要 的 产 品 包 括 振 动 系 列 冲 击 碰 撞 系 列 稳 态 加 速 度 离 心 系 列 倾 斜 摇 摆 系 列 等, 客 户 分 布 于 电 子 工 业 航 天 工 业 航 空 工 业 核 工 业 船 舶 工 业 等 (4) 天 水 红 山 试 验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天 水 红 山 试 验 机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66 年, 是 我 国 试 验 机 行 业 的 大 型 企 业 之 一, 其 主 要 的 产 品 包 括 万 能 试 验 机 系 列 压 力 试 验 机 系 列 疲 劳 试 验 机 系 列 电 液 伺 服 地 震 模 拟 振 动 台 及 传 感 器 等, 是 本 公 司 在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领 域 的 国 内 竞 争 者 作 为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企 业, 发 行 人 在 品 牌 知 名 度 核 心 技 术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主 要 表 现 在 : 就 品 牌 知 名 度 而 言, 发 行 人 及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经 过 五 128

129 十 年 的 市 场 发 展 及 技 术 积 累, 具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得 到 了 大 量 客 户 的 认 可 ; 就 核 心 技 术 而 言, 发 行 人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在 80 年 代 整 体 引 进 国 外 的 先 进 技 术, 在 此 基 础 上 消 化 吸 收 自 主 创 新, 增 强 了 自 身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发 行 人 在 苏 试 总 厂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了 自 身 完 整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技 术, 具 备 完 全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二 ) 试 验 服 务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1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航 空 可 靠 性 综 合 航 空 科 技 重 点 实 验 室 航 空 可 靠 性 综 合 航 空 科 技 重 点 实 验 室 成 立 于 1997 年 11 月, 实 验 室 使 用 面 积 为 2000 多 平 方 米 该 实 验 室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在 可 靠 性 与 环 境 工 程 和 试 验 技 术 方 面 开 展 基 础 研 究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应 用 研 究 先 期 技 术 开 发 并 承 担 新 机 研 制 中 的 技 术 攻 关 和 型 号 试 验 任 务 实 验 室 的 目 标 是 建 成 可 靠 性 与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的 基 地 元 器 件 可 靠 性 失 效 分 析 理 论 及 应 用 研 究 的 基 地 试 验 技 术 攻 关 和 型 号 研 制 试 验 的 基 地 人 才 培 养 的 基 地 2 中 国 赛 宝 实 验 室 中 国 赛 宝 实 验 室, 又 名 中 国 电 子 产 品 可 靠 性 与 环 境 试 验 研 究 所, 始 建 于 1955 年 该 实 验 室 位 于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占 地 面 积 17 万 平 方 米, 现 有 职 工 1,000 多 人 实 验 室 可 提 供 从 元 器 件 到 整 机 设 备 从 硬 件 到 软 件 的 产 品 检 测 试 验 分 析 评 价 认 证 计 量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专 用 设 备 和 专 用 软 件 开 发 等 技 术 服 务 作 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直 属 单 位, 实 验 室 为 该 部 的 行 业 管 理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为 电 子 信 息 企 业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3 中 国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五 研 究 院 总 装 与 环 境 工 程 部 中 国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五 研 究 院 总 装 与 环 境 工 程 部, 是 实 施 航 天 器 总 装 与 专 业 测 试 环 境 工 程 试 验 与 可 靠 性 研 究 的 技 术 实 体 其 建 有 可 靠 性 与 环 境 工 程 国 防 重 点 实 验 室, 是 中 国 航 天 器 环 境 工 程 与 可 靠 性 技 术 国 家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该 部 业 务 领 域 已 拓 展 至 航 天 器 总 装 专 业 测 试, 空 间 环 境 效 应 与 评 估 技 术 研 究, 仿 真 与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以 及 空 间 环 境 模 拟 试 验 技 术 等 领 域 129

130 4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GS)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检 验 鉴 定 测 试 和 认 证 机 构, 在 世 界 各 地 共 有 75,000 多 名 员 工, 分 布 在 1,500 多 个 分 支 机 构 和 实 验 室, 建 成 了 全 球 性 的 服 务 网 络 SGS 系 综 合 性 的 独 立 第 三 方 试 验 检 测 机 构, 其 提 供 的 核 心 服 务 包 括 检 验 测 试 认 证 鉴 定 等, 业 务 涵 盖 的 领 域 包 括 汽 车 消 费 品 环 境 等 5 苏 州 长 菱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长 菱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是 从 事 产 品 力 学 及 气 候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第 三 方 综 合 实 验 室, 通 过 了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和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的 认 可 该 公 司 提 供 的 测 试 服 务 业 务 范 围 包 括 气 候 环 境 可 靠 性 测 试 力 学 环 境 可 靠 性 测 试 综 合 环 境 可 靠 性 测 试 可 靠 性 筛 选 试 验 和 可 靠 性 鉴 定 验 收 试 验 等 6 深 圳 市 一 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一 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是 从 事 工 业 消 费 品 包 装 以 及 包 装 运 输 检 测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检 验 机 构 该 公 司 先 后 成 立 了 包 装 材 料 实 验 室, 包 装 运 输 实 验 室 电 子 电 器 环 境 可 靠 性 测 试 实 验 室 等, 并 在 深 圳 东 莞 顺 德 等 地 建 立 服 务 网 络, 为 客 户 提 供 可 靠 性 测 试 包 装 运 输 及 包 装 材 料 等 检 测 项 目 由 于 三 类 实 验 室 的 服 务 目 标 及 对 象 有 所 不 同, 各 类 实 验 室 之 间 未 存 在 明 显 的 竞 争 关 系, 且 某 些 第 一 方 或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由 于 试 验 范 围 有 限 或 者 试 验 容 量 受 限, 其 本 身 也 是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的 潜 在 客 户 发 行 人 作 为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主 要 的 竞 争 对 手 是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GS) 苏 州 长 菱 测 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一 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的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SGS 在 中 国 设 立 了 50 多 个 分 支 机 构 和 几 十 间 实 验 室, 拥 有 员 工 九 千 多 名 SGS 的 服 务 能 力 覆 盖 农 产 矿 产 石 化 工 业 消 费 品 汽 车 生 命 科 学 等 多 个 行 业 的 供 应 链 上 下 游 发 行 人 在 试 验 范 围 试 验 人 员 实 验 室 网 络 覆 盖 资 金 实 力 等 方 面 与 SGS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就 国 内 的 竞 争 对 手 而 言, 发 行 人 下 属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依 托 发 行 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才 优 势 和 多 年 积 累 的 客 户 基 础, 在 国 内 第 三 方 的 环 130

131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竞 争 优 势 : 就 试 验 技 术 而 言, 发 行 人 同 时 作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商, 对 试 验 设 备 的 性 能 特 点 更 加 了 解 从 而 对 试 验 技 术 具 有 深 刻 的 认 识 和 理 解, 更 能 了 解 和 满 足 试 验 服 务 客 户 的 需 求 ; 就 试 验 范 围 而 言, 发 行 人 试 验 范 围 专 注 于 力 学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气 候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复 合 环 境 试 验 等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主 要 项 目 ; 就 试 验 资 质 而 言,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具 有 计 量 认 证 证 书 (CMA)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DILAC)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技 术 能 力 认 可 证 书 ; 就 实 验 室 网 络 而 言, 发 行 人 在 苏 州 广 博 的 基 础 上, 先 后 在 北 京 重 庆 广 州 上 海 等 地 成 立 实 验 室, 实 验 室 网 络 进 一 步 完 善, 试 验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六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简 介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性 能 与 应 用 简 介 1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 服 务 名 称 适 用 范 围 技 术 指 标 及 性 能 特 点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通 用 型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高 加 速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可 用 于 电 子 计 算 机 医 疗 器 件 汽 车 能 源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勘 探 和 石 油 输 送 船 舶 运 输 等 行 业 零 件 部 件 和 整 机 的 力 学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 涉 及 到 的 产 品 有 网 络 设 备 微 波 设 备 光 纤 遥 测 设 备 视 频 处 理 设 备 航 空 电 子 掌 上 电 脑 半 导 体 制 造 设 备 等 可 用 于 电 子 计 算 机 医 疗 器 件 汽 车 能 源 航 空 航 天 等 行 业 的 零 件 部 件 的 力 学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从 98N-392kN 适 用 工 作 频 率 从 5Hz-5000Hz, 功 率 放 大 器 输 出 功 率 1kVA-400kVA 额 定 加 速 度 100g 位 移 51mmp-p 分 为 风 冷 却 和 水 冷 却 两 种 冷 却 方 式 可 以 满 足 : 绝 大 多 数 试 验 规 格 和 产 品 试 验 标 准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从 39.2kN-78.4kN 工 作 频 率 范 围 :5-2500Hz 额 定 加 速 度 150g 额 定 随 机 加 速 度 100grms 独 特 的 振 动 台 动 圈 引 出 线 焊 接 工 艺 131

132 大 位 移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综 合 应 力 试 验 系 统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低 气 压 综 合 应 力 试 验 系 统 可 应 用 于 船 舶 运 输 汽 车 等 行 业, 特 别 满 足 ISTA( 国 际 安 全 运 输 协 会 ) 标 准 规 定 的 试 验 可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地 震 汽 车 电 子 汽 车 零 部 件 石 油 勘 探 等 行 业 零 件 部 件 和 整 机 的 力 学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广 泛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船 舶 汽 车 等 电 子 产 品 对 环 境 适 应 性 使 用 可 靠 性 的 考 核 与 评 定 ; 应 用 于 电 子 产 品 设 计 缺 陷 的 早 期 发 现 及 工 艺 缺 陷 的 筛 选 等 场 合 广 泛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器 特 种 车 辆 等 使 用 的 电 子 产 品 对 环 境 适 应 性 使 用 可 靠 性 的 考 核 与 评 定 ; 应 用 于 电 子 产 品 设 计 缺 陷 的 早 期 发 现 及 工 艺 缺 陷 的 筛 选 等 场 合 独 特 的 振 动 台 动 圈 线 圈 强 化 绕 制 工 艺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29.4kN-52.9kN 最 大 加 速 度 80g 额 定 位 移 100mmp-p 额 定 速 度 2.4m/s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9.8kN-98kN 工 作 频 率 范 围 Hz 最 大 加 速 度 32g 随 机 额 定 加 速 度 20grms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传 力 结 构 电 气 高 压 静 压 的 控 制 方 式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综 合 应 力 试 验 系 统, 将 温 度 湿 度 等 气 候 应 力 试 验 与 振 动 等 力 学 应 力 试 验 集 成 一 体 将 温 度 ( 高 温 或 低 温 温 度 变 化 ) 应 力 湿 度 应 力 振 动 应 力 以 及 电 应 力 按 规 定 的 组 合 方 式 和 周 期 性 空 间, 同 时 或 分 别 施 加 到 样 品 上 与 单 一 应 力 作 用 相 比, 具 有 环 境 模 拟 更 真 实 试 验 效 率 更 高 等 优 点 将 温 度 ( 高 温 或 低 温 温 度 变 化 ) 应 力 湿 度 应 力 振 动 应 力 气 压 应 力 以 及 电 应 力 按 规 定 的 组 合 方 式 和 周 期 性 空 间, 同 时 或 分 别 施 加 到 样 品 上 与 单 一 应 力 作 用 相 比, 具 有 环 境 模 拟 更 真 实 试 验 效 率 更 高 等 优 点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ES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可 用 于 舰 船 兵 器 电 子 建 筑 桥 梁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中 大 型 试 件 的 耐 振 动 冲 击 试 验 结 构 模 态 试 验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9.8kN-294kN 位 移 mm 负 载 kg 频 率 Hz 台 面 最 大 至 3 3m 加 速 度 1-5g 振 动 方 向 : 垂 直 或 水 平 单 方 向 振 动 分 体 式 结 构, 切 换 运 行 控 制 波 形 为 正 弦 随 机 冲 击 路 谱 地 震 波 132

133 EY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一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EM 多 轴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可 用 于 舰 船 电 子 建 筑 桥 梁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中 大 型 试 件 的 耐 振 动 冲 击 试 验, 结 构 模 态 试 验 可 用 于 舰 船 电 子 建 筑 桥 梁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中 大 型 试 件 的 耐 振 动 冲 击 试 验, 结 构 模 态 试 验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9.8kN-294kN 位 移 mm 负 载 kg 频 率 Hz 台 面 最 大 至 m 加 速 度 1-5g 振 动 方 向 : 垂 直 或 水 平 单 方 向 振 动, 采 用 翻 转 式 切 换 运 行 控 制 波 形 为 正 弦 随 机 冲 击 路 谱 地 震 波 产 品 规 格 : 推 力 范 围 9.8kN-49kN( 单 缸 ) 位 移 mm 负 载 kg 频 率 Hz 台 面 最 大 至 2 2m 加 速 度 4g 振 动 方 向 : 可 多 向 同 时 振 动, 也 可 单 向 振 动 控 制 波 形 为 正 弦 随 机 路 谱 地 震 波 机 械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J 系 列 机 械 振 动 台 可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舰 船 电 子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小 中 型 试 件 的 振 动 试 验 产 品 规 格 : 负 载 kg 位 移 10mm 频 率 5-60Hz 台 面 最 大 至 mm 最 大 加 速 度 10g 振 动 方 向 : 垂 直 水 平 切 换, 单 方 向 控 制 波 形 为 正 弦 冲 击 碰 撞 试 验 设 备 CL 系 列 冲 击 试 验 台 P 系 列 碰 撞 试 验 台 可 用 于 电 子 计 算 机 医 疗 器 件 汽 车 能 源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勘 探 和 石 油 输 送 船 舶 运 输 等 行 业 零 件 部 件 和 整 机 的 力 学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 可 用 于 电 子 计 算 机 医 疗 器 件 汽 车 能 源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勘 探 和 产 品 规 格 : 最 大 负 载 1000kg 最 大 冲 击 加 速 度 600g( 小 试 件 时 可 达 10 万 g) 台 面 最 大 至 mm 冲 击 波 型 : 半 正 弦 梯 型 波 后 峰 锯 齿 波 产 品 规 格 : 最 大 负 载 1000kg 最 大 冲 击 加 速 度 100g 133

134 石 油 输 送 船 舶 运 输 等 行 业 零 件 部 件 和 整 机 的 力 学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 台 面 最 大 至 mm 脉 冲 重 复 频 率 每 分 钟 次 碰 撞 波 形 : 半 正 弦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DLJ 系 列 跌 落 台 SMJ 系 列 斜 面 冲 击 试 验 台 QJ 系 列 汽 车 模 拟 运 输 台 DBJ 系 列 颠 簸 台 HH 系 列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可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舰 船 电 子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小 中 型 包 装 试 件 的 抗 搬 运 运 输 冲 击 试 验 可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舰 船 电 子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小 中 型 包 装 试 件 的 抗 搬 运 运 输 冲 击 试 验 可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舰 船 电 子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小 中 型 包 装 试 件 的 抗 运 输 振 动 冲 击 试 验 可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舰 船 电 子 等 工 业 科 研 领 域 小 中 型 试 件 的 抗 搬 运 运 输 冲 击 试 验 可 用 于 通 讯 电 子 电 脑 医 疗 能 源 和 航 天 航 空 等 领 域, 应 用 于 产 品 研 发 和 批 产 阶 段 大 大 缩 短 产 品 开 发 周 期 和 快 速 发 现 产 品 批 产 阶 段 的 缺 陷 产 品 规 格 : 最 大 负 载 300kg 跌 落 高 度 1200mm 包 装 件 最 大 外 形 尺 寸 mm 跌 落 方 式 自 由 跌 落 产 品 规 格 : 负 载 200kg-2000kg 最 大 滑 车 台 面 m 最 大 碰 速 3.1m/s 最 大 碰 面 尺 寸 m 产 品 规 格 : 最 大 负 载 1000kg 最 大 强 化 系 数 6 最 大 台 面 尺 寸 mm 可 模 拟 三 级 路 面 汽 车 振 动 产 品 规 格 : 最 大 负 载 60kg 最 大 位 移 25.4mm 转 速 285±3rpm 最 大 台 面 尺 寸 mm 可 进 行 同 步 非 同 步 切 换 产 品 规 格 温 箱 体 积 :700 升 升 温 度 范 围 : 温 变 速 率 :80 / 每 分 钟 振 动 量 级 : 每 方 向 80Grms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一 体 化 控 制 仪 振 动 测 试 和 传 感 器 传 感 器 调 理 器 和 数 采 系 统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状 态 监 测 故 障 诊 断 和 振 动 测 试 的 下 游 行 业, 如 轨 道 交 通 电 力 勘 探 汽 车 桥 梁 道 路 等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状 态 监 测 故 障 诊 断 和 振 动 测 试 的 下 游 行 业, 如 轨 道 交 通 电 力 勘 134 电 压 输 出 型 加 速 度 计 (IEPE) kHz, 可 有 TEDS 功 能 电 荷 输 出 型 加 速 度 计 ( PE ) kHz 可 选 配 TEDS 功 能 电 荷 放 大 器 和 各 类 调 理 器 等 先 进 的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135 标 定 振 动 台 和 激 振 器 探 汽 车 桥 梁 道 路 船 舶 等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状 态 监 测 故 障 诊 断 和 振 动 测 试 的 下 游 行 业, 如 轨 道 交 通 电 力 勘 探 汽 车 桥 梁 道 路 船 舶 等 标 定 振 动 台 从 20N-500N 激 振 器 从 20N-1000N 2 主 要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序 号 试 验 名 称 试 验 目 的 适 用 范 围 1 振 动 试 验 提 供 一 种 能 在 试 验 室 内 再 现 样 品 航 空 航 天 车 辆 舰 船 等 可 能 经 受 到 的 实 际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各 种 装 备 及 装 备 内 的 电 子 的 方 法, 评 定 产 品 在 其 预 期 的 运 输 电 气 机 械 设 备 和 使 用 环 境 中 的 抗 振 能 力 主 要 针 对 非 包 装 样 品 以 及 2 冲 击 试 验 在 运 输 条 件 下 其 包 装 可 做 为 产 品 本 身 一 部 分 的 样 品, 提 供 一 种 能 在 试 验 室 内 再 现 实 际 例 如 车 辆 舰 船 飞 机 在 快 冲 击 环 境 效 应 的 方 法, 评 定 样 品 承 速 前 进 中 所 遇 到 非 稳 态 环 受 规 定 严 酷 等 级 冲 击 能 力 境 时, 上 述 装 备 中 的 通 讯 电 子 控 制 电 气 机 械 设 备 3 各 种 装 备 上 的 惯 性 导 航 平 三 轴 同 振 评 定 产 品 三 轴 同 时 振 动 环 境 下 的 台 引 信 以 及 电 子 电 器 试 验 抗 振 能 力 车 载 设 备 等 4 高 低 温 试 验 评 定 产 品 在 高 温 与 低 温 环 境 下 贮 存 和 工 作 时 耐 高 温 与 低 温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包 括 通 讯 电 子 电 气 机 械 设 备 等 的 所 有 装 备 5 碰 撞 试 验 6 颠 簸 试 验 7 跌 落 试 验 确 定 产 品 由 重 复 性 冲 击 所 引 起 的 累 积 损 伤 或 所 规 定 的 性 能 是 否 下 降, 也 可 确 定 其 结 构 完 好 性 模 拟 货 物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货 物 与 货 物 以 及 货 物 与 车 厢 壁 之 间 的 碰 撞 回 弹 摩 擦 和 货 物 在 车 厢 地 板 由 于 颠 簸 引 起 的 自 由 弹 跳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确 定 产 品 在 搬 运 期 间 由 于 粗 率 装 卸 遭 到 跌 落 的 适 应 性, 或 确 定 安 全 要 求 的 最 低 牢 固 等 级 135 本 试 验 主 要 模 拟 元 器 件 和 设 备 在 运 输 期 间 或 安 装 在 飞 机 汽 车 舰 船 车 辆 中 使 用 时 可 能 经 受 到 的 重 复 性 冲 击 的 效 应 适 用 散 装 件 的 运 输 试 验 主 要 用 于 包 装 或 非 包 装 的 产 品

136 8 盐 雾 试 验 9 霉 菌 试 验 高 低 温 湿 10 热 交 变 试 验 考 核 材 料 以 及 产 品 防 护 层 的 抗 盐 雾 腐 蚀 能 力 将 产 品 或 材 料 置 于 有 利 于 霉 菌 生 长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试 验, 考 核 产 品 或 材 料 的 抗 霉 能 力 确 定 产 品 或 材 料 在 温 度 循 环 变 化 产 品 表 面 产 生 凝 露 的 湿 热 条 件 下 使 用 和 贮 存 的 适 应 性 航 海 船 舶 用 的 所 有 装 备 等 所 有 物 质 都 会 长 霉,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电 子 线 路 油 料 涂 料 电 子 产 品 光 学 仪 器 玻 璃 仪 器 等 所 有 在 湿 热 环 境 下 或 高 湿 度 环 境 下 贮 存 使 用 的 装 备 11 快 速 温 变 试 验 ( 温 度 冲 击 ) 确 定 元 器 件 设 备 和 其 它 产 品 经 受 环 境 温 度 迅 速 变 化 的 能 力 用 在 空 气 温 度 可 能 发 生 急 烈 变 化 的 场 所 的 装 备, 进 行 远 距 离 运 输 空 投 的 装 备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三 综 12 合 环 境 试 验 13 淋 雨 试 验 加 速 度 试 14 验 15 沙 尘 试 验 产 品 在 高 低 温 温 度 循 环 温 度 冲 击 加 上 振 动 的 过 程 中 是 否 一 切 正 常 确 定 产 品 在 淋 雨 条 件 下, 其 外 壳 防 止 雨 水 渗 透 的 能 力 和 遭 到 淋 雨 时 或 之 后 的 工 作 效 能 用 于 模 拟 产 品 经 受 加 速 度 环 境 所 产 生 的 力 ( 重 力 除 外 ) 的 作 用 下, 结 构 的 适 应 性 和 性 能 是 否 良 好, 以 及 评 定 元 器 件 的 结 构 完 好 性 用 于 确 定 产 品 对 沙 尘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用 对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三 环 境 因 素 均 敏 感 的 装 备, 目 前 用 得 最 多 的 是 用 于 电 子 产 品 电 气 产 品 机 械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试 验 用 于 考 核 产 品 在 使 用 和 运 输 期 间 可 能 遇 到 淋 雨 滴 水 的 影 响 模 拟 产 品 安 装 在 旋 转 部 件 抛 射 体 和 运 行 车 辆, 特 别 是 空 间 运 载 工 具 上 经 受 加 速 度 的 影 响 适 用 于 暴 露 在 沙 尘 大 气 环 境 中 的 产 品 沙 尘 试 验 的 试 验 参 数 主 要 有 : 温 度 相 对 湿 度 沙 尘 成 份 沙 尘 形 状 浓 度 试 验 持 续 时 间 等 公 司 提 供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是 以 上 述 主 要 试 验 项 目 为 基 础,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试 验 需 求, 为 客 户 设 计 定 制 化 的 试 验 方 案 和 试 验 项 目 136

137 3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图 片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图 片 :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双 40 吨 切 换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三 综 合 试 验 系 统 四 综 合 试 验 系 统 大 位 移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双 向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137

138 3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图 片 ( 续 )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图 片 :( 续 ) 包 装 件 跌 落 试 验 机 冲 击 试 验 台 斜 面 冲 击 试 验 台 碰 撞 试 验 台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图 片 :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三 综 合 试 验 138 快 速 温 变 振 动 试 验

139 3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图 片 ( 续 )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图 片 :( 续 ) 振 动 试 验 办 公 设 备 振 动 试 验 盐 雾 试 验 霉 菌 试 验 汽 车 零 部 件 振 动 试 验 汽 车 燃 油 箱 振 动 试 验 电 视 机 包 装 运 输 振 动 试 验 139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140 ( 二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1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设 计 任 务 书 或 合 同 设 计 任 务 评 审 或 合 同 分 解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书 或 合 同 分 解 评 审 设 计 工 艺 文 件 制 定 和 评 审 内 部 加 工 外 部 协 作 机 械 部 分 加 工 电 气 部 分 加 工 仪 器 部 分 加 工 外 部 采 购 加 工 零 件 元 器 件 检 验 和 规 定 电 气 元 器 件 的 老 炼 机 械 电 气 和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装 配 机 械 部 件 调 试 自 检 电 气 部 件 调 试 自 检 振 动 控 制 仪 调 试 自 检 系 统 集 成 和 调 试 系 统 检 验 客 户 现 场 验 收 产 品 包 装 运 输 产 品 用 户 处 安 装 客 户 验 收 140

141 2.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设 计 任 务 书 或 合 同 设 计 任 务 评 审 或 合 同 分 解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书 或 合 同 分 解 评 审 计 划 分 解 和 生 产 调 度 液 压 缸 体 加 工 动 力 油 源 采 购 伺 服 控 制 仪 制 造 振 动 控 制 仪 制 造 外 部 采 购 加 工 零 件 元 器 件 检 验 和 规 定 电 气 元 器 件 的 老 炼 液 压 振 动 台 体 的 装 配 和 检 验 动 力 油 源 的 装 配 和 检 验 伺 服 控 制 仪 和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装 配 和 检 验 系 统 集 成 和 调 试 系 统 检 验 客 户 现 场 验 收 产 品 包 装 运 输 产 品 用 户 处 安 装 客 户 验 收 141

142 3 环 境 试 验 服 务 的 流 程 图 试 验 服 务 合 同 按 客 户 需 求 拟 制 试 验 大 纲 夹 具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试 验 合 同 及 试 验 大 纲 评 审 夹 具 设 计 接 样 填 写 试 验 委 托 单 样 品 标 识 登 记 下 发 试 验 任 务 单 现 场 试 验 监 督 现 场 试 验 试 样 返 还 试 验 数 据 处 理 及 试 验 结 果 分 析 编 制 试 验 报 告 试 验 报 告 校 对 审 核 批 准 试 验 报 告 提 交 客 户 试 验 报 告 原 始 资 料 归 档 142

143 ( 三 )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并 通 过 技 术 研 发 自 主 创 新 市 场 营 销 生 产 控 制 售 后 服 务 等 环 节 持 续 创 造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及 盈 利 水 平 的 增 长 公 司 主 要 的 经 营 模 式 如 下 所 述 : 1 研 发 模 式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是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增 长 巩 固 并 提 升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的 重 要 保 障, 为 此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中 贯 彻 动 态 研 发 的 技 术 研 发 战 略, 将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技 术 改 进 贯 穿 于 产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公 司 的 产 品 研 发 周 期 主 要 包 括 产 品 规 划 产 品 设 计 产 品 实 施 和 产 品 系 列 化 四 个 阶 段 产 品 规 划 是 公 司 根 据 国 际 市 场 最 新 的 产 品 发 展 国 际 试 验 技 术 的 新 标 准 以 及 国 内 市 场 的 空 白, 制 定 中 长 期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并 根 据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及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的 市 场 趋 势 制 定 产 品 及 技 术 项 目 发 展 的 优 先 次 序 和 未 来 五 年 的 具 体 发 展 规 划 该 规 划 经 公 司 专 家 技 术 委 员 会 讨 论 后, 报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进 行 批 准 公 司 根 据 批 准 后 的 五 年 产 品 发 展 规 划 制 定 具 体 的 产 品 发 展 计 划, 根 据 国 际 同 类 别 产 品 的 发 展 趋 势 制 定 具 体 的 产 品 开 发 规 格 和 系 列, 并 由 技 术 部 门 立 项, 成 立 专 门 的 研 发 小 组 编 制 产 品 的 技 术 设 计 方 案 在 技 术 方 案 通 过 由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及 职 能 部 门 人 员 组 织 的 评 审 会 议, 并 通 过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组 织 的 工 艺 审 查 和 技 术 审 查 后, 产 品 方 案 进 入 实 施 阶 段 对 于 试 验 服 务 技 术 的 研 发, 公 司 主 要 根 据 国 际 的 试 验 标 准 更 新 和 客 户 的 实 际 试 验 需 要 来 进 行 试 验 项 目 的 拓 展, 并 进 行 实 验 室 扩 项 的 相 关 认 可 工 作 对 于 新 试 验 项 目,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的 试 验 需 求 编 制 试 验 方 案, 并 由 公 司 技 术 专 家 与 客 户 共 同 进 行 试 验 方 案 的 评 审 试 验 方 案 经 过 修 改 并 通 过 模 拟 件 进 行 预 试 验 后, 确 定 最 终 的 试 验 方 案 公 司 贯 穿 产 品 研 发 周 期 的 动 态 研 发 工 作 流 程 如 下 : 143

144 新 产 品 发 展 趋 势 及 需 求 收 集 产 品 规 划 阶 段 制 定 产 品 规 划 董 事 会 批 准 产 品 设 计 阶 段 技 术 部 门 立 项 编 制 技 术 设 计 方 案 技 术 评 审 产 品 实 施 阶 段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N 产 品 试 制 样 机 测 试 出 厂 质 检 产 品 小 批 量 生 产 产 品 系 列 化 阶 段 产 品 系 列 化 产 品 持 续 改 进 2 采 购 模 式 原 材 料 和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是 公 司 控 制 生 产 成 本 与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的 关 键 环 节,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科 学 的 采 购 制 度, 对 供 应 商 的 筛 选 报 价 支 付 及 原 材 料 和 零 部 144

145 件 的 检 验 入 库 等 环 节 进 行 全 流 程 的 严 格 管 控, 以 保 障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稳 定 本 公 司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均 按 照 市 场 化 方 式 进 行 按 照 生 产 要 求, 除 自 行 研 发 并 装 配 制 造 的 核 心 部 件 外, 公 司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按 其 来 源 分 成 三 类, 每 一 类 别 对 应 的 采 购 方 式 有 所 不 同 :1 对 于 钢 铜 铸 件 等 原 材 料, 以 及 螺 母 螺 钉 等 单 价 较 低 消 耗 量 较 大 的 标 准 件, 公 司 向 长 期 稳 定 合 作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进 行 采 购 ; 2 对 于 控 制 器 电 机 芯 片 等 单 价 较 高 的 外 购 件, 公 司 向 长 期 合 作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进 行 采 购, 对 新 产 品 或 型 号 更 新 的 外 购 件, 由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拟 定 外 购 件 的 型 号 规 格 和 生 产 厂 家, 并 由 保 障 部 进 行 采 购 价 格 的 洽 谈 ;3 对 于 钢 结 构 件 等 加 工 工 作 量 较 大 技 术 含 量 不 高 的 加 工 件, 公 司 选 择 长 期 合 作 声 誉 良 好 质 量 可 靠 的 生 产 加 工 厂 商 提 供 外 协 加 工 公 司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价 格, 主 要 以 单 独 谈 判 的 方 式, 或 集 中 报 价 统 一 竞 价 的 方 式 进 行 确 定 公 司 向 长 期 合 作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进 行 采 购 的 价 格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在 市 场 价 格 发 生 重 大 波 动 的 情 况 下, 重 新 商 定 采 购 价 格 3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的 生 产 模 式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并 受 到 本 行 业 小 批 量 多 品 种 产 品 销 售 特 点 的 影 响, 公 司 在 长 期 的 生 产 运 营 中 建 立 了 以 销 定 产 产 品 定 制 化 与 标 准 化 随 机 性 与 计 划 性 有 效 平 衡 的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市 场 部 根 据 市 场 调 研 情 况 及 订 单 状 况, 在 每 年 末 制 定 市 场 预 测 计 划, 提 供 下 一 年 市 场 总 量 产 品 销 售 的 规 格 及 品 种 预 测 数 据 生 产 部 门 根 据 预 测 销 量 对 标 准 化 部 件 如 振 动 台 体 功 率 放 大 器 等 进 行 预 先 生 产, 以 缩 短 生 产 制 造 周 期 公 司 接 到 正 式 订 单 后, 生 产 部 门 根 据 合 同 卡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及 任 务 单, 通 过 对 已 生 产 标 准 零 部 件 的 匹 配 及 其 它 生 产 环 节 的 计 划 安 排,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产 品 生 产 任 务 公 司 产 品 的 核 心 部 件 均 为 本 公 司 自 主 设 计 制 造, 除 一 般 标 准 件 及 非 核 心 外 购 件 加 工 件 由 公 司 直 接 购 买 或 外 协 生 产 外, 重 要 部 件 均 由 公 司 自 主 装 配 生 产, 以 保 障 公 司 产 品 的 质 量 性 能 及 技 术 安 全 4 销 售 模 式 145

146 公 司 基 于 专 业 性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的 行 业 特 点, 建 立 了 广 泛 的 销 售 网 络 和 灵 活 有 效 的 销 售 模 式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国 内 及 海 外 市 场 的 直 销 及 代 销, 其 中 直 销 是 本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的 主 要 渠 道 在 直 销 方 式 下, 公 司 直 接 与 终 端 客 户 进 行 技 术 洽 谈 合 同 签 订 设 备 交 付 以 及 设 备 的 调 试 和 后 续 服 务, 并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进 度 进 行 结 算 在 代 理 销 售 下, 公 司 与 代 理 商 签 订 买 断 式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并 与 代 理 商 直 接 进 行 货 款 的 结 算 公 司 产 品 的 海 外 销 售 主 要 通 过 代 理 商 方 式 进 行,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积 累, 公 司 已 在 北 美 日 本 韩 国 马 来 西 亚 等 国 家 建 立 了 海 外 代 理 销 售 的 渠 道 发 行 人 亦 通 过 下 属 子 公 司 实 验 室 向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需 求 部 分 来 自 传 统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客 户 的 衍 生 试 验 需 求, 部 分 来 自 公 司 新 拓 展 的 试 验 服 务 客 户 发 行 人 根 据 客 户 的 试 验 需 求 与 客 户 签 订 试 验 服 务 合 同 拟 制 试 验 大 纲 下 发 试 验 任 务 单, 并 根 据 试 验 结 果 向 客 户 提 供 客 观 公 正 的 试 验 报 告, 收 取 服 务 费 用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举 办 新 技 术 发 布 会 用 户 培 训 班 参 加 下 游 行 业 的 展 览 会 赞 助 下 游 行 业 的 专 业 会 议 等 形 式 进 行 产 品 服 务 及 品 牌 的 营 销 推 广, 并 通 过 售 后 定 期 的 回 访 以 维 持 公 司 和 客 户 的 良 好 关 系 5 产 品 售 后 服 务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并 提 供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具 有 较 强 的 专 业 性, 在 产 品 销 售 及 试 验 服 务 过 程 中 提 供 充 分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是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增 长 的 重 要 环 节, 同 时 也 是 公 司 了 解 客 户 的 技 术 需 求 制 定 产 品 研 发 策 略 的 重 要 信 息 来 源 公 司 在 苏 州 总 部 北 京 西 安 和 广 州 设 立 了 售 后 服 务 中 心, 以 对 各 区 域 客 户 的 技 术 问 题 做 出 快 速 响 应 苏 州 总 部 对 各 区 域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统 一 调 配, 以 保 障 在 最 短 时 间 以 充 足 的 资 源 解 决 客 户 的 技 术 及 服 务 问 题 此 外, 公 司 建 立 了 网 络 和 电 话 技 术 咨 询 平 台, 并 定 期 对 部 分 客 户 进 行 回 访, 以 保 持 客 户 与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持 续 畅 通 的 沟 通 渠 道, 及 时 将 相 关 信 息 反 馈 至 146

147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性 能 的 提 升 试 验 方 法 的 改 进 和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6 采 用 当 前 经 营 模 式 的 原 因 及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行 业 属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并 以 其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为 依 托 进 行 延 伸, 提 供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公 司 采 用 目 前 的 经 营 模 式, 是 自 发 行 人 长 期 专 注 于 振 动 试 验 领 域 的 市 场 实 践 所 形 成, 并 顺 应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结 构 及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特 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的 需 求 具 有 显 著 的 新 产 品 及 新 试 验 方 法 驱 动 的 特 点, 保 持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是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增 长 增 强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的 重 要 因 素, 因 此, 公 司 形 成 了 动 态 研 发 的 技 术 开 发 战 略, 将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技 术 改 进 贯 穿 于 产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发 行 人 的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为 大 型 的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型 企 业 或 专 业 的 研 发 机 构, 具 有 专 业 性 较 强 需 求 多 样 化 的 特 点 发 行 人 针 对 下 游 客 户 特 点, 确 立 了 以 专 业 和 技 术 服 务 为 核 心 的 销 售 及 售 后 服 务 模 式, 以 提 供 小 批 量 多 品 种 产 品 为 特 点 的 灵 活 的 生 产 模 式 发 行 人 上 游 采 购 的 原 材 料 包 括 钢 材 铜 材 结 构 件 元 器 件 等, 具 有 采 购 种 类 多 样,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分 散 且 供 应 较 为 充 足 的 特 点, 因 此 为 保 证 公 司 产 品 的 质 量 可 靠 性 及 生 产 供 应 的 稳 定 性,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采 购 制 度, 并 优 先 选 择 长 期 合 作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对 产 品 质 量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对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顺 应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在 提 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同 时, 利 用 自 身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领 域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优 势, 向 客 户 提 供 延 伸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第 三 方 试 验 服 务, 并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反 馈 报 告 期 内, 尽 管 客 户 对 试 验 设 备 及 服 务 的 具 体 需 求 在 不 断 变 化, 但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的 行 业 结 构 及 相 关 因 素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亦 将 保 持 稳 定 7 设 立 以 来 产 品 或 服 务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的 演 变 情 况 147

148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振 动 试 验 领 域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服 务 近 年 来, 随 着 下 游 行 业 对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的 提 升, 公 司 以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业 务 为 基 础, 向 客 户 提 供 延 伸 的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从 2011 年 的 2, 万 元 上 升 至 2014 年 1-9 月 的 5,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由 2011 年 的 14.42% 上 升 至 2014 年 1-9 月 的 30.04% 与 此 相 对 应, 公 司 陆 续 在 苏 州 北 京 广 州 等 地 设 立 了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专 业 试 验 室, 并 通 过 参 加 下 游 行 业 展 览 会 与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交 叉 销 售 等 方 式 拓 展 公 司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除 上 述 因 主 营 业 务 延 伸 带 来 的 经 营 模 式 拓 展 外,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主 要 产 品 服 务 及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其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电 动 振 动 系 统 9, % 13,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 1, % 设 备 部 件 % 1, %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11, % 15,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5, % 5, %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5, % 5, % 合 计 16, % 21,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电 动 振 动 系 统 12, % 12,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1, % 1, % 设 备 部 件 % % 148

149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14, % 13,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4, % 2, %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4, % 2, % 合 计 18, % 15,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区 域 划 分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1, % 华 北 4, % 5, % 华 东 7, % 8, % 西 北 % % 西 南 1, % 2, % 中 南 2, % 3, % 合 计 16, % 21, % 地 区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1, % 华 北 4, % 3, % 华 东 9, % 6, % 西 北 % % 西 南 1, % 1, % 中 南 2, % 2, % 合 计 18, % 15,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划 分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行 业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电 子 电 器 4, % 6, % 航 空 航 天 1, % 4, % 船 舶 % % 科 研 及 检 测 机 构 4, % 4, % 149

150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2, % 3, % 其 他 2, % 2, % 合 计 16, % 21, % 行 业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电 子 电 器 5, % 3, % 航 空 航 天 3, % 2, % 船 舶 % % 科 研 及 检 测 机 构 4, % 3, %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2, % 4, % 其 他 2, % 1, % 合 计 18, % 15, % 2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销 量 情 况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定 制 化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除 标 准 化 零 部 件 和 小 型 试 验 设 备 按 预 计 生 产 需 求 及 销 量 进 行 提 前 生 产 外, 主 要 产 品 均 按 照 订 单 安 排 相 应 的 生 产 计 划 产 品 类 别 产 量 ( 台 套 ) 销 量 ( 台 套 ) 销 量 占 比 2014 年 1-9 月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系 统 % 合 计 % 2013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系 统 % 合 计 % 2012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系 统 % 合 计 % 2011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150

151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系 统 % 合 计 % 3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动 情 况 不 同 型 号 及 规 格 的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价 格 差 别 较 大, 发 行 人 每 年 试 验 设 备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受 到 当 年 公 司 所 销 售 设 备 型 号 构 成 的 结 构 性 因 素 影 响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平 均 价 格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其 他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设 备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每 期 的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编 号 公 司 名 称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客 户 类 型 1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 最 终 客 户 2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2014 年 1-9 月 3 4 航 天 科 工 防 御 技 术 研 究 试 验 中 心 广 州 广 电 计 量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 最 终 客 户 5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最 终 客 户 6 泛 亚 汽 车 技 术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7 北 京 自 动 化 控 制 设 备 研 究 所 % 最 终 客 户 8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9 成 都 凯 天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10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前 十 名 客 户 合 计 4, % 2013 年 1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2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3 北 京 卫 星 环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151

152 4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最 终 用 户 5 广 州 广 电 计 量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6 电 计 科 技 研 发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7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8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9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长 城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10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前 十 名 客 户 合 计 4, % - 1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2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最 终 客 户 3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4 上 海 市 检 测 中 心 % 最 终 客 户 5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第 607 研 究 所 总 部 % 最 终 客 户 2012 年 6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总 体 工 程 研 究 院 % 最 终 客 户 7 中 航 ( 苏 州 ) 雷 达 与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8 重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 最 终 客 户 9 南 京 晨 光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最 终 客 户 10 北 京 控 制 与 电 子 技 术 研 究 所 % 最 终 客 户 前 十 名 客 户 合 计 3, % - 1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2 中 国 科 学 院 长 春 光 学 精 密 机 械 与 物 理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3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 最 终 用 户 4 中 国 飞 机 强 度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2011 年 5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6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第 607 研 究 所 总 部 % 最 终 用 户 7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十 四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8 苏 州 恒 润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经 销 商 9 浙 江 银 轮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10 煤 炭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太 原 研 究 所 % 最 终 用 户 前 十 名 客 户 合 计 4, % - 152

153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每 期 的 试 验 服 务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编 号 客 户 名 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2014 年 1-9 月 2 泛 亚 汽 车 技 术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 3 成 都 凯 天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 青 岛 亚 通 达 铁 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5 北 京 航 天 时 代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1, % 1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2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49 研 究 所 % 2013 年 3 上 海 新 蓦 尔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4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第 607 研 究 所 总 部 % 5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五 十 四 研 究 所 %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1, % 1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第 607 研 究 所 总 部 % 2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 2012 年 3 中 航 ( 苏 州 ) 雷 达 与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4 大 金 制 冷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 5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十 四 研 究 所 %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1, % 1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第 607 研 究 所 总 部 % 2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十 四 研 究 所 % 2011 年 3 大 金 制 冷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 4 上 海 航 天 局 第 803 研 究 所 % 5 南 车 株 洲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不 占 权 益, 上 述 客 户 中 不 存 在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情 况 (2) 经 销 商 的 最 终 销 售 实 现 情 况 : 各 年 度 经 销 商 经 销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 153

154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国 内 经 销 出 口 经 销 合 计 2011 年 1, , 年 , 年 , 年 1-9 月 , 合 计 3, ,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名 客 户 中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恒 润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等 3 个 客 户 为 经 销 商 (3) 最 终 用 户 以 研 究 所 居 多 涉 及 的 未 来 成 长 性 问 题 : 1 发 行 人 最 终 用 户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低, 分 布 较 广 泛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面 向 的 客 户 群 体 较 大, 主 要 的 客 户 群 体 涉 及 电 子 电 器 航 空 航 天 船 舶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科 研 检 测 等 国 民 经 济 诸 多 领 域, 应 用 范 围 较 广 泛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划 分 具 体 构 成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发 行 人 客 户 数 量 按 照 行 业 分 类 如 下 : 行 业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数 量 占 比 数 量 占 比 单 位 : 户 电 子 电 器 % % 航 空 航 天 % % 船 舶 % % 科 研 及 检 测 机 构 % %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 % 其 他 % % 合 计 % 1, % 行 业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数 量 占 比 数 量 占 比 电 子 电 器 % % 航 空 航 天 % % 船 舶 % % 154

155 科 研 及 检 测 机 构 % %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 % 其 他 % % 合 计 %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所 处 行 业 分 布 较 均 匀, 不 存 在 主 要 客 户 大 量 集 中 于 某 一 特 定 行 业 的 情 形 同 时, 根 据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情 况, 发 行 人 亦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单 一 客 户 的 情 形 公 司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份 对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当 年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37% 19.89% 19.49% 和 23.54%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研 究 所 居 多, 其 具 体 原 因 和 对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的 分 析 具 体 如 下 : A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研 究 所 居 多 的 原 因 :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所 客 户 与 一 般 生 产 制 造 型 企 业 客 户 相 比, 对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需 求 有 所 不 同 研 究 所 客 户 向 发 行 人 所 采 购 的 设 备 无 论 在 创 新 性 还 是 技 术 程 度 上 一 般 都 处 于 相 对 较 高 水 平, 故 在 财 务 数 据 上 体 现 为 单 个 合 同 总 体 价 值 较 高, 各 年 确 认 收 入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因 此, 研 究 所 客 户 从 单 体 合 同 价 值 和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排 名 上 位 于 前 列 随 着 各 行 业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的 增 长,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范 围 不 断 拓 展, 市 场 需 求 量 将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的 客 户 结 构 趋 向 于 更 加 多 样 化, 大 型 订 单 的 客 户 将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研 究 所 客 户 B 发 行 人 客 户 的 结 构 对 未 来 成 长 性 的 影 响 : 由 于 研 究 所 客 户 从 事 科 研 活 动 的 前 瞻 性, 其 对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性 能 要 求 始 终 处 于 不 断 更 新 和 提 高 之 中, 故 往 往 能 够 在 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和 技 术 交 流 过 程 中, 对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提 出 有 建 设 性 和 针 对 性 的 修 改 意 见, 促 进 和 帮 助 公 司 完 善 产 品 结 构 升 级 发 行 人 历 来 重 视 对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不 断 有 新 产 品 问 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推 出 新 产 品 数 量 和 销 售 情 况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2 技 术 创 新 优 势 由 于 发 行 人 与 最 终 客 户 尤 其 是 研 究 所 客 户 技 术 交 流 的 充 分 性, 用 户 对 新 产 品 已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关 注 度, 对 新 产 品 问 世 之 后 的 销 售 业 绩 提 供 了 良 好 保 障 下 游 最 155

156 终 客 户 对 发 行 人 产 品 的 创 新 性 要 求 业 已 成 为 发 行 人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和 服 务 业 务 拓 展 的 重 要 激 励 未 来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开 发 战 略 将 继 续 采 取 引 导 客 户 重 点 突 破 由 小 到 大 销 售 与 服 务 并 重 的 方 式, 以 巩 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为 基 础,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技 术, 同 时 逐 步 开 发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新 的 应 用 市 场, 加 大 上 述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力 度 和 科 研 资 金 投 入, 积 极 研 制 开 发 新 的 产 品 品 种, 增 加 主 导 产 品 的 品 种 和 产 量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实 施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规 模 化 工 业 生 产, 并 不 断 开 发 各 种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有 效 防 范 产 品 结 构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此 外, 发 行 人 在 保 证 产 品 应 用 广 度 的 同 时, 适 当 培 育 一 批 大 型 客 户 尤 其 对 于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购 买 力 强 的 应 用 行 业 ( 如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行 业 ) 逐 步 培 养 一 批 大 型 客 户 公 司 积 极 探 索 适 合 自 身 及 行 业 发 展 的 盈 利 模 式, 已 经 形 成 了 产 品 + 服 务 的 双 重 盈 利 模 式,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体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最 大 限 度 拓 展 了 产 业 的 增 值 内 涵 和 空 间 盈 利 模 式 的 拓 展 有 利 于 探 索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使 公 司 继 续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并 持 续 成 长 综 上 所 述, 虽 然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前 十 大 主 要 客 户 以 研 究 所 居 多, 但 发 行 人 整 体 下 游 行 业 客 户 分 布 平 均 且 合 理, 行 业 布 局 符 合 公 司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战 略 同 时, 在 国 家 战 略 产 业 创 新 的 大 背 景 下, 研 究 所 客 户 能 够 并 且 持 续 保 持 了 较 旺 盛 的 研 发 投 入, 进 而 刺 激 对 发 行 人 设 备 的 需 求, 更 重 要 的 是 通 过 培 养 和 服 务 研 究 所 客 户, 不 断 吸 纳 其 对 发 行 人 产 品 特 性 和 功 能 的 需 求, 作 为 改 善 和 提 高 发 行 人 创 新 实 力 的 原 动 力, 持 续 不 断 进 行 技 术 革 新, 推 出 能 够 满 足 市 场 创 新 需 求 的 新 产 品, 更 好 地 为 创 新 型 产 业 服 务 (4) 发 行 人 向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或 者 少 数 股 东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销 售 设 备 情 况 年 1-9 月 份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的 时 间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后 的 设 备 销 售 156 型 号 含 税 价 ( 万 元 ) 定 价 标 准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2011/12/19 部 件 市 场 价 格

157 单 位 名 称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的 时 间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后 的 设 备 销 售 型 号 含 税 价 ( 万 元 ) 定 价 标 准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年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的 时 间 2011/12/19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后 的 设 备 销 售 型 号 含 税 价 ( 万 元 ) 定 价 标 准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部 件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年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的 时 间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后 的 设 备 销 售 型 号 含 税 价 ( 万 元 ) 定 价 标 准 三 综 合 试 验 系 统 DC 重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 2011/12/8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冲 击 试 验 系 统 CL 车 用 电 机 测 试 仪 DY 中 标 价 格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2011/12/19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DC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注 : 重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为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重 庆 广 博 少 数 股 东 重 庆 科 技 检 测 中 心 的 母 公 司 ( 五 )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构 成 产 品 / 服 务 原 材 料 外 购 零 部 件 辅 助 材 料 能 源 动 力 钢 材 铜 材 锻 控 制 器 电 脑 元 器 件 五 金 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件 铸 件 铸 钢 元 器 件 加 工 件 冷 却 风 机 油 源 油 缸 伺 服 阀 电 电 线 电 缆 加 工 件 镁 板 水 电 等 传 感 器 等 合 金 件 等 157

158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 夹 具 传 感 器 等 制 冷 剂 等 水 电 2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消 耗 及 采 购 情 况 本 公 司 生 产 及 提 供 服 务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及 零 配 件,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安 排 按 需 调 整 采 购 计 划, 不 存 在 关 键 原 材 料 或 零 部 件 短 缺, 以 及 严 重 依 赖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部 件 消 耗 占 当 期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原 材 料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占 成 占 成 占 成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本 比 本 比 本 比 占 成 本 比 加 工 件 2, % 2, % 2, % 2, % 铸 件 % % % % 铜 材 % % % % 元 器 件 1, % 1, % 1, % 1, % 控 制 器 % 1, % 1, % 1, % 合 计 5, % 7, % 7, % 7, % (2)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部 件 的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原 材 料 项 目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铸 件 0.60/ 吨 0.60/ 吨 0.62/ 吨 0.64/ 吨 铜 材 6.27/ 吨 5.89/ 吨 6.20/ 吨 6.50/ 吨 控 制 器 4.28/ 台 3.92/ 台 4.00/ 台 4.02/ 台 (3)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公 司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2014 年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1-9 月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58

159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天 星 电 工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市 灵 岩 机 械 制 造 厂 % 前 五 名 合 计 1, %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013 年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萧 山 国 利 机 械 厂 %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 前 五 名 合 计 2, %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2012 年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 南 京 康 展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前 五 名 合 计 2, %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1, %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011 年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殷 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 前 五 名 合 计 3, % 1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的 供 应 商 :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陈 英 在 报 告 期 内 曾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9% 的 股 权 ;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钟 琼 华 在 报 告 期 内 曾 持 有 苏 州 市 科 虹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4% 的 股 权, 上 述 股 权 分 别 于 2011 年 12 月 及 2011 年 5 月 转 让 给 非 关 联 人, 具 体 请 参 阅 本 第 七 节 二 ( 五 )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方 和 过 往 关 联 方 除 此 以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不 占 有 权 益 159

160 2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既 是 客 户 又 是 供 应 商 的 原 因 : A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通 过 恒 汇 通 源 进 口 采 购 和 出 口 销 售 的 金 额 及 占 比 统 计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采 购 货 物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恒 汇 通 源 , 当 年 采 购 总 额 8, , , , 占 比 5.90% 6.61% 8.49% 10.92% 销 售 货 物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恒 汇 通 源 当 年 销 售 总 额 17, , , , 占 比 4.47% 1.20% 2.17% 0.80% 恒 汇 通 源 作 为 发 行 人 主 要 的 进 出 口 代 理 商, 其 代 理 进 口 采 购 和 代 理 出 口 销 售 的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采 购 总 额 和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其 中, 其 代 理 进 口 货 物 的 金 额 除 2011 年 占 当 年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略 超 过 10% 以 外, 其 余 各 期 占 比 均 相 对 较 小 ; 其 代 理 出 口 货 物 的 金 额 占 当 年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很 小 B 由 于 当 时 发 行 人 在 进 出 口 专 业 从 业 人 员 数 量 上 不 具 备 向 海 关 申 请 自 营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的 资 格, 同 时 鉴 于 发 行 人 海 外 采 购 和 销 售 的 金 额 占 采 购 和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若 在 内 部 设 立 机 构 专 门 负 责 进 出 口 报 关 事 宜 会 产 生 较 高 的 固 定 成 本 故 发 行 人 出 于 合 理 的 成 本 收 益 考 虑, 外 聘 专 业 的 外 贸 进 出 口 代 理 企 业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进 出 口 报 关 报 检 结 汇 等 相 关 贸 易 流 程 C 恒 汇 通 源 成 立 于 2008 年 4 月, 具 有 自 营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主 要 经 营 一 般 商 品 和 工 业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代 理 业 务 2009 年 初 恒 汇 通 源 通 过 发 行 人 代 理 商 委 任 机 制 成 为 苏 试 有 限 进 出 口 代 理 商 由 于 发 行 人 与 恒 汇 通 源 在 合 作 期 间 建 立 了 较 强 的 互 信 关 系, 且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操 作 人 员 专 业 能 力 较 强, 若 再 选 任 新 的 进 出 口 代 理 机 构 单 独 负 责 进 口 或 出 口 业 务 将 会 额 外 增 大 发 行 人 的 交 易 成 本 和 沟 通 成 本, 故 发 行 人 将 代 理 海 外 供 应 商 的 进 口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器 和 元 器 件 业 务 与 代 理 海 外 客 户 的 出 口 产 品 销 售 两 项 业 务 交 由 恒 汇 通 源 负 责, 因 此 形 成 了 恒 汇 通 源 既 是 发 行 人 客 户 又 是 供 应 商 的 情 形 160

161 D 经 核 查, 恒 汇 通 源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主 要 股 东 不 存 在 任 何 形 式 的 关 联 关 系 E 报 告 期 内, 恒 汇 通 源 只 负 责 代 理 发 行 人 的 进 出 口 货 物 的 报 关 报 检 结 汇 等 程 序 性 事 宜, 未 对 发 行 人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和 下 游 客 户 的 交 易 产 生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其 中, 恒 汇 通 源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供 应 商, 主 要 负 责 代 理 发 行 人 向 日 本 IMV 公 司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仪 和 其 他 元 器 件 其 业 务 模 式 不 涉 及 苏 试 股 份 与 IMV 公 司 相 关 合 同 的 协 商 签 订 和 执 行 过 程, 只 涉 及 贸 易 环 节 程 序 性 的 步 骤 和 代 理 服 务 费 用 的 收 取 ; 另 一 方 面, 恒 汇 通 源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主 要 负 责 代 理 发 行 人 向 东 南 亚 俄 罗 斯 等 国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相 关 配 套 设 备 的 销 售, 其 业 务 模 式 也 不 涉 及 具 体 合 同 条 款 的 订 立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以 及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等, 只 涉 及 贸 易 环 节 程 序 性 的 步 骤 和 代 理 服 务 费 用 的 收 取 恒 汇 通 源 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均 是 通 过 双 方 自 愿 订 立 合 同 以 平 等 协 商 形 式 进 行 的, 不 存 在 利 益 输 送 或 潜 在 利 益 输 送 的 情 形 3 发 行 人 向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或 者 少 数 股 东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采 购 商 品 情 况 A 2014 年 1-9 月 份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时 间 2011/12/19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含 税 价 ( 万 型 号 后 的 商 品 采 购 元 ) 定 价 标 准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61A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KWGDS68A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QDS61YK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B 2013 年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时 间 2011/12/19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含 税 价 型 号 后 的 商 品 采 购 ( 万 元 ) 定 价 标 准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温 度 速 变 湿 热 试 验 箱 KWGDS68A 市 场 价 格 161

162 无 锡 苏 南 试 验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广 博 少 数 股 东 倪 云 南 持 有 其 三 分 之 一 的 股 权,2014 年 倪 云 南 已 经 不 再 是 南 京 广 博 的 少 数 股 东 SDJ605FA 市 场 价 格 高 低 温 湿 热 试 验 SDJ61FA 市 场 价 格 箱 SDJ62FA 市 场 价 格 盐 雾 试 验 箱 YWX/Q 市 场 价 格 YWX/Q 市 场 价 格 霉 菌 试 验 箱 SM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 市 场 价 格 超 低 温 空 气 处 理 器 CSQ 市 场 价 格 盐 雾 腐 蚀 试 验 箱 YWX/Q 市 场 价 格 高 低 温 交 变 湿 热 试 验 箱 GDJS 市 场 价 格 高 低 温 交 变 湿 热 试 验 箱 GDJS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C 2012 年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时 间 2011/12/19 成 为 子 公 司 股 东 含 税 价 ( 万 型 号 后 的 商 品 采 购 元 ) 定 价 标 准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62TS 市 场 价 格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WSZ61TS 市 场 价 格 高 低 温 试 验 箱 GL405F 6.80 市 场 价 格 合 计 七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等, 公 司 资 产 均 为 购 置 或 股 东 投 入 所 得, 不 存 在 关 于 资 产 权 属 的 纠 纷 公 司 资 产 使 用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对 其 定 期 进 行 维 护 及 保 养, 不 存 在 应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事 项 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成 新 率 162

163 房 屋 建 筑 物 4, , % 机 器 设 备 7, , , % 运 输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 合 计 12, , , % 注 : 成 新 率 = 账 面 净 值 / 原 值 *100% ( 二 ) 主 要 经 营 性 房 产 1 自 有 房 产 公 司 目 前 自 有 房 产 共 3 处, 总 面 积 为 29, 平 方 米,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产 权 人 建 筑 面 积 (m2) 地 址 备 注 1 苏 房 权 证 园 区 字 第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唯 亭 公 司 14, 号 镇 科 峰 路 18 号 未 抵 押 2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鹿 山 公 司 10, 号 路 55 号 未 抵 押 3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鹿 山 公 司 4, 号 路 55 号 未 抵 押 合 计 29, 租 赁 房 产 序 号 租 赁 方 出 租 方 租 赁 面 积 (m 2 ) 地 址 租 赁 期 限 1 上 海 众 博 上 海 弗 朗 特 服 装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1,387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江 月 路 1399 号 2011 年 12 月 至 2021 年 12 月 2 重 庆 广 博 重 庆 新 汇 源 高 压 开 关 有 限 公 司 2,700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童 家 溪 镇 五 星 西 路 1 号 2014 年 4 月 至 2015 年 4 月 3 北 京 创 博 北 京 极 东 远 洋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1,500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阳 坊 镇 工 业 园 东 区 六 号 2010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0 月 4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邗 江 区 高 新 技 术 创 业 中 心 440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开 发 西 路 217 号 2014 年 4 月 至 2015 年 3 月 5 科 虹 电 气 苏 州 华 福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9.9 新 区 狮 山 路 76 号 华 福 大 厦 2014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6 广 州 众 博 广 州 中 国 科 学 院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843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海 滨 路 1121 号 2013 年 1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7 南 京 广 博 南 京 九 思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530.8 南 京 浦 口 经 济 开 发 区 膜 科 技 产 业 园 04 幢 2013 年 6 月 至 2018 年 6 月 163

164 对 于 无 法 提 供 产 权 证 明 的 北 京 创 博 经 营 场 地, 北 京 创 博 已 与 北 京 极 东 远 洋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在 租 赁 协 议 中 约 定, 如 因 出 租 方 所 有 权 发 生 法 律 纠 纷, 由 出 租 方 负 责 并 赔 偿 北 京 创 博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此 外, 重 庆 广 博 的 经 营 租 赁 场 地 已 经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正 在 办 理 房 产 证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北 京 创 博 及 广 州 众 博 报 告 期 内 向 其 少 数 股 东 租 赁 厂 房, 并 签 订 了 相 应 的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 三 ) 土 地 使 用 权 公 司 目 前 共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2 处, 总 面 积 为 53, 平 方 米,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号 用 途 面 积 (m2) 地 点 到 期 日 期 备 注 1 2 苏 工 园 国 用 [2011]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2057 年 3 工 业 19, 第 号 娄 中 路 北 月 25 日 未 抵 押 苏 新 国 用 [2012] 第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2052 年 10 工 业 33, 号 山 路 55 号 月 22 日 未 抵 押 合 计 53, ( 四 ) 主 要 设 备 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设 备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名 称 类 别 原 值 期 末 净 值 成 新 率 分 布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40 吨 )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40 吨 )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 吨 ) 机 器 设 备 % 南 京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双 台 体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 吨 ) 机 器 设 备 % 重 庆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三 综 合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三 综 合 ) 机 器 设 备 % 广 州 众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双 台 体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三 综 合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立 体 加 工 中 心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164

165 40 立 方 步 入 式 温 湿 度 试 验 室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三 综 合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40 立 方 步 入 式 温 湿 度 试 验 室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带 风 源 林 雨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三 综 合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重 庆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箱 式 变 压 器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轮 胎 试 验 机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大 位 移 )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 电 动 型 )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立 式 加 工 中 心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10 吨 )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 大 位 移 )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机 器 设 备 % 重 庆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变 压 器 高 低 压 柜 机 器 设 备 % 上 海 众 博 汽 车 电 子 抗 扰 测 试 系 统 NSG5600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淋 雨 箱 机 器 设 备 % 苏 州 广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重 庆 广 博 温 度 速 变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广 州 众 博 温 度 冲 击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上 海 众 博 10 立 方 步 入 式 快 速 温 变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温 湿 度 振 动 综 合 试 验 箱 机 器 设 备 % 北 京 创 博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器 设 备 % 广 州 众 博 多 通 道 数 字 式 控 制 系 统 ( 进 口 ) 电 子 设 备 % 股 份 本 部 165

166 ( 五 ) 商 标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号 / 申 请 号 权 利 人 / 申 请 人 商 品 / 服 务 列 表 有 效 期 发 行 人 试 验 台 振 动 测 试 仪 至 苏 试 发 行 人 3 苏 试 发 行 人 4 STI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扬 州 英 6 YMC 2 迈 克 振 动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 振 动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检 测 仪 器 ; 电 动 振 动 台 ( 试 验 仪 器 ); 机 械 振 动 台 ( 试 验 仪 器 ); 液 压 振 动 台 ( 试 验 仪 器 ); 冲 击 试 验 台 ; 碰 撞 试 验 台 ; 跌 落 试 验 台 ; 数 字 式 振 动 控 制 仪 ; 温 湿 度 振 动 复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质 量 检 测 ; 质 量 控 制 ; 质 量 评 估 ; 技 术 研 究 ; 技 术 项 目 研 究 ;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 工 程 ; 材 料 测 试 ; 车 辆 性 能 检 测 ; 机 械 研 究 等 材 料 测 试 ; 车 辆 性 能 测 试 ; 工 程 ; 机 械 研 究 ; 技 术 项 目 研 究 ; 技 术 研 究 ;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 质 量 检 测 ; 质 量 评 估 质 量 检 测 ; 质 量 控 制 ; 质 量 评 估 ; 技 术 研 究 ; 技 术 项 目 研 究 ; 科 学 实 验 室 服 务 ; 工 程 学 ; 材 料 测 试 ; 车 辆 性 能 检 测 ; 机 械 研 究 ( 截 止 ) 传 感 器 至 至 至 至 至 ( 六 ) 专 利 根 据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有 关 文 件, 公 司 共 有 184 项 专 利, 其 中 包 括 发 明 专 利 21 项, 实 用 新 型 121 项, 及 外 观 专 利 42 项 公 司 主 要 发 明 专 利 列 举 如 下 : 序 号 1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类 别 申 请 日 期 授 权 日 权 利 人 直 线 加 速 度 和 冲 击 试 验 机 ZL 发 明 专 利 2005 年 8 月 8 日 2008 年 4 月 30 日 发 行 人 166

167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气 2 动 振 动 运 输 颠 簸 倾 斜 摇 摆 试 ZL 发 明 专 利 2005 年 5 月 23 日 2008 年 6 月 11 日 发 行 人 验 台 3 用 于 振 动 试 验 的 谐 振 装 置 ZL 发 明 专 利 2006 年 4 月 14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4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台 蒸 发 冷 却 系 统 ZL 发 明 专 利 2006 年 6 月 28 日 2009 年 3 月 4 日 发 行 人 5 机 械 式 同 步 异 步 一 体 的 颠 簸 试 验 台 ZL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5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6 组 合 油 膜 静 压 轴 承 式 水 平 滑 台 ZL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11 月 17 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发 行 人 7 电 动 振 动 台 励 磁 电 压 自 动 调 整 方 法 ZL X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6 月 9 日 发 行 人 8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ZL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 发 行 人 9 应 用 于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音 频 自 耦 输 出 变 压 器 ZL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6 月 5 日 2010 年 8 月 18 日 发 行 人 低 气 压 和 振 动 复 10 合 试 验 振 动 台 面 中 心 保 持 方 法 及 ZL 发 明 专 利 2008 年 11 月 20 日 2010 年 8 月 18 日 苏 州 广 博 装 置 11 动 圈 骨 架 壁 筒 强 化 结 构 及 其 制 作 方 法 ZL 发 明 专 利 2009 年 5 月 18 日 2010 年 12 月 1 日 发 行 人 12 强 效 水 冷 短 路 环 结 构 ZL X 发 明 专 利 2009 年 5 月 18 日 2011 年 1 月 26 日 发 行 人 13 三 轴 向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装 置 ZL X 发 明 专 利 2009 年 2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20 日 发 行 人 14 一 种 水 冷 台 的 辅 助 冷 却 结 构 ZL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2 月 8 日 2011 年 8 月 10 日 发 行 人 15 坠 撞 安 全 试 验 机 ZL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3 月 22 日 2011 年 8 月 10 日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吴 飒 16 电 锤 式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ZL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7 月 15 日 2011 年 8 月 10 日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李 晓 钢 17 一 种 振 动 噪 声 复 合 试 验 设 备 ZL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11 月 29 日 2012 年 1 月 25 日 苏 州 广 博 18 三 轴 向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装 置 US * 发 明 专 利 2011 年 4 月 21 日 2013 年 12 月 17 日 发 行 人 167

168 19 具 有 一 体 化 底 座 的 三 轴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ZL 发 明 专 利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5 月 7 日 发 行 人 20 具 有 一 体 化 底 座 的 两 轴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ZL 发 明 专 利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8 月 27 日 发 行 人 21 电 动 式 振 源 发 生 器 ZL 发 明 专 利 2012 年 12 月 27 日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发 行 人 注 : 三 轴 向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装 置 为 美 国 专 利 发 行 人 两 项 发 明 专 利 与 其 他 自 然 人 共 有 的 情 况 如 下 : (1) 根 据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该 等 专 利 证 书 及 专 利 权 人 变 更 手 续 合 格 通 知 书 等 文 件, 该 等 专 利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类 别 申 请 日 期 授 权 日 权 利 人 1 坠 撞 安 全 试 验 机 2 电 锤 式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ZL ZL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3 月 22 日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7 月 15 日 2011 年 8 月 10 日 2011 年 8 月 10 日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吴 飒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李 晓 钢 根 据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与 李 晓 钢 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签 署 的 关 于 电 锤 式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专 利 权 的 约 定 及 发 行 人 王 德 言 与 吴 飒 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 签 署 的 关 于 坠 撞 安 全 试 验 机 专 利 权 的 约 定, 发 行 人 可 以 单 独 实 施 上 述 专 利, 若 以 普 通 许 可 方 式 许 可 他 人 实 施 上 述 专 利 则 需 要 专 利 共 有 人 的 一 致 同 意, 王 德 言 李 晓 钢 吴 飒 单 独 或 者 共 同 实 施 上 述 专 利 单 独 或 者 共 同 以 普 通 许 可 方 式 许 可 他 人 实 施 上 述 专 利 需 要 取 得 发 行 人 的 同 意,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行 使 共 有 的 专 利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共 有 人 的 同 意 (2) 专 利 权 共 有 人 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的 关 系 根 据 发 行 人 作 出 的 说 明 王 德 言 等 3 名 自 然 人 的 工 作 情 况 说 明 以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王 德 言 吴 飒 李 晓 钢 等 人 的 访 谈, 王 德 言 现 为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可 靠 性 和 系 统 工 程 学 院 教 授 技 术 顾 问, 为 发 行 人 首 席 科 学 家, 未 在 发 行 人 处 任 具 体 职 务 ; 李 晓 钢 现 任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可 靠 性 与 系 统 工 程 学 院 产 品 环 境 工 程 168

169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航 空 可 靠 性 综 合 重 点 实 验 室 常 务 副 主 任 ; 吴 飒 现 任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航 空 可 靠 性 综 合 重 点 实 验 室 副 主 任 技 术 负 责 人 上 述 专 利 权 共 有 人 王 德 言 吴 飒 李 晓 钢 与 发 行 人 及 苏 试 总 厂 系 工 作 上 的 合 作 关 系, 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 七 )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权 利 人 原 著 作 权 人 证 书 编 号 权 利 期 限 1 KD-20 正 弦 振 动 控 制 仪 软 件 V1.0 发 行 人 苏 试 总 厂 2 KD-3 正 弦 振 动 控 制 仪 软 件 V2.0 发 行 人 苏 试 总 厂 3 YMC 采 集 控 制 软 件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英 迈 克 4 YMC 传 感 器 频 响 测 试 软 件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英 迈 克 5 YMC 基 本 模 态 分 析 软 件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英 迈 克 6 YMC 控 制 与 分 析 软 件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英 迈 克 7 YMC9200 数 字 信 号 发 生 器 控 制 软 件 扬 州 英 迈 克 扬 州 英 迈 克 电 气 产 品 可 靠 性 试 验 8 和 实 效 性 分 析 测 试 系 上 海 众 博 上 海 众 博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自 2001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51 年 12 月 31 日 自 1991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41 年 12 月 31 日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至 2062 年 6 月 30 日 自 2012 年 8 月 15 日 至 2062 年 8 月 14 日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 至 2062 年 7 月 31 日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至 2062 年 5 月 31 日 自 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63 年 7 月 14 日 自 2013 年 7 月 7 日 至 2063 年 7 月 6 日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12 月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软 件 著 作 权 转 让 协 议, 无 偿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的 上 述 1 2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1 2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登 记 变 更 已 经 完 成 169

170 ( 八 ) 主 要 的 非 专 利 技 术 序 号 非 专 利 技 术 主 要 内 容 性 能 指 标 技 术 先 进 性 能 组 成 单 轴 推 力 1kN 到 100kN 的 多 种 规 20MPa 工 作 压 力 ; 格 ; 工 作 频 率 可 达 应 用 于 国 内 首 1 专 用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设 计 25mm 51mm 和 100mm 位 移 的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 2000Hz; 可 组 成 振 动 推 力 1kN-100kN 的 三 轴 台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式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 组 成 平 面 静 压 轴 承 为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连 接 件 的 三 轴 电 动 振 验 系 统 动 同 动 系 统 ; 2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动 圈 绕 制 工 艺 技 术 采 用 专 用 特 种 环 氧 胶 接 工 艺 和 固 化 工 艺 ; 专 用 特 殊 胶 接 工 艺 模 具 及 其 他 工 艺 装 备 ; 应 用 环 境 友 好 的 清 洗 剂 及 清 洗 方 法 ; 工 艺 操 作 程 序 ( 作 业 指 导 书 ); 提 高 动 圈 线 圈 的 耐 用 性 和 可 靠 性, 平 均 无 故 障 工 作 时 间 可 达 到 5000h 以 上 工 艺 技 术 成 熟 可 靠 经 济 ; 有 效 地 提 高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技 术 经 济 性 ; 两 种 工 作 模 式 : 比 3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伺 服 控 制 技 术 应 用 于 中 小 规 格 的 液 压 振 动 台 的 伺 服 控 制 器 例 控 制 或 PID 控 制 ; 连 接 不 同 的 伺 服 阀, 可 选 择 所 匹 配 的 输 出 电 流 档 位 ; 使 公 司 生 产 的 中 小 型 液 压 振 动 台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阀 电 流 反 馈 控 制 4 响 应 谱 冲 击 台 的 测 量 控 制 技 术 应 用 于 冲 击 响 应 谱 台 的 测 量 与 控 制 器 摆 锤 释 放 及 防 二 次 冲 击 抱 刹 控 制 ; 自 动 触 发 采 集 冲 击 响 应 数 据 ; 时 域 采 样 和 冲 击 响 应 谱 分 析 ; 从 冲 击 控 制 到 测 量 结 果 显 示 分 析 的 一 体 机, 保 证 整 机 性 能 稳 定 可 靠 ( 九 ) 主 要 的 业 务 资 质 1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实 验 室 认 可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 向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签 发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CNAS L3407)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 通 过 复 评 审 获 得 证 书, 证 书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5 月

171 日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 向 北 京 苏 试 创 博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检 测 实 验 室 签 发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CNAS L5635), 证 书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5 年 04 月 27 日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亦 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 向 广 州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签 发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CNAS L6150), 证 书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6 年 4 月 9 日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 向 重 庆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发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CNAS L6504), 证 书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亦 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 向 南 京 苏 试 广 博 环 境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签 发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CNAS L7278), 证 书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实 验 室 认 可 是 正 式 表 明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具 有 实 施 特 定 检 测 和 校 准 工 作 能 力 的 第 三 方 证 明, 具 有 国 家 认 可 委 实 验 室 认 可 (CNAS) 资 质 的 实 验 室 出 具 的 试 验 数 据 及 结 果, 可 获 得 互 认 协 议 签 署 方 国 家 和 地 区 认 可 机 构 的 承 认, 包 括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ILAC) 国 际 认 可 论 坛 (IAF) 太 平 洋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PAC) 及 亚 太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APLAC) 2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DILAC) 认 可 证 书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DILAC) 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 向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签 发 认 可 证 书 ( 注 册 号 :No.DL224)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实 验 室 认 可 委 员 会 认 可 系 依 据 该 委 员 会 检 测 实 验 室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认 可 准 则 (DILAC/AC01:2005), 在 涵 盖 有 关 领 域 国 家 技 术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突 出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对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的 特 殊 要 求, 对 实 验 室 进 行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相 关 试 验 能 力 的 认 可 3 CMA 计 量 认 证 江 苏 省 质 监 局 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 向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颁 发 计 量 认 证 证 书 171

172 ( 证 书 编 号 : W), 证 书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 CMA 计 量 认 证 表 明 苏 州 广 博 已 经 具 备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基 本 条 件 和 能 力, 可 以 向 社 会 出 具 具 有 证 明 作 用 的 数 据 和 结 果, 具 有 法 律 上 的 公 证 效 力 八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发 行 人 从 事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产 业, 技 术 研 发 及 创 新 是 公 司 保 持 行 业 地 位 推 动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实 现 战 略 目 标 的 重 要 保 障 因 此, 经 过 长 期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积 累, 公 司 具 有 充 足 的 技 术 储 备, 并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研 发 创 新 机 制 ( 一 )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能 力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体 现 在 对 于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整 体 集 成 能 力 和 长 期 积 累 的 生 产 和 技 术 经 验, 并 不 依 赖 于 某 个 特 定 专 利 或 技 术 发 行 人 的 整 体 集 成 能 力 主 要 包 括 :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有 效 识 别 完 整 而 高 效 的 设 计 平 台 工 艺 平 台 及 检 测 平 台, 以 及 在 此 基 础 上 根 据 不 同 试 验 需 求 而 对 产 品 进 行 性 能 改 进 的 应 用 技 术 平 台, 具 体 如 下 : 应 用 平 台 设 计 平 台 工 艺 平 台 检 测 平 台 需 求 识 别 序 号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1 需 求 识 别 发 行 人 完 全 承 继 其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五 十 余 年 的 技 术 资 料 积 累, 亦 是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单 位, 对 国 内 外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客 户 的 需 求 具 有 深 刻 的 理 解,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行 有 效 的 需 求 识 别 进 而 设 计 科 学 合 理 的 试 验 设 备 解 决 方 案 172

173 2 设 计 平 台 3 工 艺 平 台 4 检 测 平 台 5 应 用 平 台 对 目 标 客 户 所 需 试 验 方 案 及 试 验 系 统 的 台 体 功 放 控 制 系 统 及 加 振 方 案 等 进 行 技 术 设 计, 包 括 动 圈 设 计 技 术 台 体 设 计 技 术 附 加 台 面 的 设 计 技 术 振 动 试 验 夹 具 的 设 计 技 术 等 运 用 动 圈 绕 制 技 术 伺 服 阀 控 制 技 术 多 模 块 的 并 联 技 术 等 经 过 长 期 实 践 积 累 和 改 良 的 工 艺 技 术, 及 相 配 套 的 完 善 的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根 据 国 家 标 准 及 企 业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建 立 的 内 部 检 测 体 系 检 测 标 准 与 方 法 配 置 齐 全 的 检 测 设 备 分 部 件 测 试 和 综 合 测 试 能 力 以 及 相 结 合 的 人 员 考 核 与 绩 效 评 价 体 系 等 在 完 成 对 基 础 件 及 试 验 系 统 主 体 的 设 计 和 制 造 后, 进 而 结 合 不 同 行 业 客 户 的 具 体 试 验 需 求, 对 基 础 试 验 系 统 进 行 应 用 技 术 层 面 的 改 良 与 提 升, 最 终 提 供 更 契 合 用 户 需 求 的 定 制 化 试 验 系 统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电 动 台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开 关 功 率 放 大 器 的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冲 击 试 验 机 的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液 压 台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多 激 励 系 统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辅 助 装 置 设 计 开 发 技 术 ( 二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及 所 处 阶 段 产 品 / 服 务 名 称 技 术 水 平 所 处 阶 段 通 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国 内 先 进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高 加 速 度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大 位 移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国 内 先 进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国 内 先 进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垂 直 水 平 一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国 内 先 进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多 轴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国 内 先 进 样 机 试 制 冲 击 台 碰 撞 台 与 跌 落 台 国 内 先 进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测 振 和 标 定 仪 器 国 内 先 进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国 际 先 进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 三 )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项 目 内 容 目 标 与 应 用 领 域 项 目 技 术 领 先 性 研 发 阶 段 1 振 动 台 面 尺 寸 Φ640mm; 大 台 面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 35kN 和 50kN 两 种 规 格 ; 3 适 用 于 较 大 尺 寸 试 件 频 率 国 际 先 进 50kN 交 付 用 户 ; 35kN 样 机 试 制 要 求 较 高 场 合 500kN 推 力 的 液 该 系 统 属 于 多 点 振 动 系 统, 采 国 内 先 进 项 目 论 证 173

174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用 多 个 激 振 器 并 联 推 动, 以 提 高 系 统 的 响 应 频 率 ; 采 用 多 输 出 控 制 仪 实 现 多 点 同 步 空 制 系 统 参 数 为 : 1 推 力 500kN; 2 频 率 Hz; 3 台 面 尺 寸 2 2m; 4 最 大 负 载 10000kg; 5 可 应 用 于 地 震 汽 车 和 核 电 站 等 行 业 1 该 系 统 属 于 多 点 多 自 由 度 振 动 系 统, 系 统 一 般 有 六 个 以 上 的 激 振 器 组 成, 可 以 实 现 X Y Z 三 个 轴 向 的 振 动 及 三 个 轴 向 扭 转, 组 合 时 还 可 以 实 现 倾 斜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振 动, 翻 滚 振 动 振 动 波 形 为 正 弦 波 地 震 波 路 谱 随 机 振 动 波 ; 2 项 目 可 用 于 建 筑 桥 梁 设 备 等 地 震 模 拟 试 验, 以 及 用 于 汽 车 整 车 发 动 机 的 路 谱 振 动 模 拟 试 验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样 机 试 制 1 适 合 在 恒 加 速 度 达 到 100g 适 合 恒 加 速 度 -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系 统 使 用 的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离 心 机 上 进 行 振 动 试 验 ; 振 动 试 验 激 振 力 500N; 振 动 加 速 度 20g, 复 合 试 验 有 效 载 荷 100g; 2 应 用 于 航 空 航 天 器 机 载 电 子 设 备 的 可 靠 性 论 证 和 考 核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完 成 样 机 1 最 大 冲 击 推 力 14.7kN; 安 全 气 囊 加 速 度 计 校 准 装 置 2 最 大 试 验 负 载 5kg; 3 最 大 速 度 8m/s; 4 最 大 冲 击 行 程 150mm; 5 最 大 加 速 度 1470m/s 2 国 内 领 先 完 成 样 机 ( 四 )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为 保 持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研 发 活 动 及 研 发 经 费 投 入,2011 年 至 2013 年 总 研 发 费 用 占 2011 年 至 2013 年 合 计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为 5.09%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74

175 研 发 费 用 ( 万 元 ) 1,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6.71% 5.82% 4.48% 4.79% ( 五 ) 研 发 人 员 情 况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研 发 人 员 的 培 养 和 引 进 工 作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优 秀 的 专 家 型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聚 集 了 一 批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试 验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人 员 和 专 家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108 人,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为 22.54% 公 司 主 要 的 技 术 人 员 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李 平 胡 新 华 等, 简 历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均 一 直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没 有 发 生 变 动 除 公 司 自 有 的 强 大 的 研 发 团 队, 本 公 司 还 聘 请 行 业 内 的 权 威 专 家 组 成 专 家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的 项 目 研 发 研 发 团 队 建 设 及 新 项 目 投 入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与 支 持 ( 六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为 持 续 提 升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实 现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建 立 起 高 效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 (1) 制 定 中 长 期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公 司 会 同 专 家 委 员 会, 结 合 国 内 外 行 业 及 市 场 发 展 现 状, 制 定 中 长 期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以 引 领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的 方 向 技 术 战 略 着 重 于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和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引 进 以 及 先 进 设 备 的 应 用, 并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对 其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与 反 馈 (2) 加 大 研 究 开 发 投 入 力 度 坚 持 以 研 发 和 创 新 为 先 导, 以 技 术 引 领 市 场, 是 公 司 的 经 营 理 念, 亦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来 源 因 此, 公 司 一 直 保 持 对 研 发 经 费 的 充 分 投 入, 并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力 度, 以 保 持 公 司 技 术 成 果 与 经 济 效 益 的 良 性 互 动 和 不 断 转 化 (3) 加 强 核 心 技 术 骨 干 培 养 和 储 备 175

176 公 司 重 视 技 术 人 员 的 培 养 与 核 心 技 术 骨 干 的 储 备 工 作, 为 新 技 术 人 员 安 排 导 师, 帮 助 其 成 长, 并 采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充 分 调 动 科 研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包 括 提 高 收 入 待 遇 增 加 培 训 机 会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和 文 化 氛 围 提 供 具 有 挑 战 性 的 项 目 机 会 和 成 长 平 台 等, 创 造 人 尽 其 才, 人 尽 其 用 的 工 作 环 境 (4) 完 善 激 励 政 策 公 司 在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工 资 福 利 人 才 发 展 前 景 企 业 文 化 和 经 营 理 念 等 各 方 面 努 力 创 造 条 件, 吸 引 培 养 和 留 住 人 才 公 司 对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奖 励, 并 为 其 提 供 更 广 阔 更 有 挑 战 性 的 发 展 平 台 公 司 根 据 研 发 人 员 个 人 情 况 采 取 多 样 化 的 激 励 措 施, 更 好 地 将 研 发 人 员 的 个 人 职 业 规 划 与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相 结 合, 从 而 调 动 创 新 的 积 极 性 (5) 积 极 参 与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和 修 订 工 作 本 公 司 积 极 履 行 担 任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122/SC2) 秘 书 处 单 位 工 作 职 责, 积 极 参 与 制 / 修 订 有 关 的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本 公 司 是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122) 全 国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条 件 与 环 境 试 验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8) 全 国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条 件 与 环 境 试 验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机 械 分 委 会 (SAC/TC8/SC1) 全 国 机 械 振 动 冲 击 与 状 态 监 测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53) 全 国 机 械 振 动 冲 击 与 状 态 监 测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第 三 分 委 会 全 国 振 动 冲 击 转 速 计 量 技 术 委 员 会 等 组 织 的 委 员 单 位, 积 极 参 与 上 述 委 员 会 专 业 范 围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工 作,2012 年 完 成 五 项 国 家 标 准 的 立 项, 其 中 本 公 司 作 为 第 一 起 草 单 位 的 国 家 标 准 4 项, 作 为 第 二 起 草 单 位 的 1 项, 以 保 持 本 公 司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九 公 司 产 品 及 服 务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情 况 ( 一 )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与 目 标 本 公 司 是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提 供 商, 产 品 质 量 是 公 司 的 生 命 线 公 司 的 质 量 方 针 是 诚 信, 创 新, 以 一 流 的 产 品, 满 意 的 服 务, 176

177 持 续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建 立 了 全 方 位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流 程, 并 通 过 Intertek ISO 9001:2008 认 证 为 实 现 公 司 的 质 量 方 针 和 目 标, 公 司 制 定 了 具 体 的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和 程 序 文 件 ( 二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全 面 的 质 量 管 理 控 制 体 系, 成 立 了 专 门 的 质 量 管 理 部, 并 通 过 持 续 的 业 务 培 训 和 有 效 的 制 度 安 排, 将 质 量 控 制 贯 穿 在 从 产 品 设 计 开 发, 到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生 产 提 供 交 付 和 售 后 服 务, 以 及 供 应 商 管 理 和 原 材 料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外 包 等 各 个 环 节 公 司 编 制 了 质 量 手 册 及 程 序 文 件, 在 实 践 中 严 格 执 行 并 不 断 改 进 公 司 质 量 体 系 中 的 程 序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 序 号 文 件 编 号 文 件 名 称 1 Q/STI-QM-21:2010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2 Q/STI-QM-22:2010 记 录 控 制 程 序 3 Q/STI-QM-23:2010 与 顾 客 有 关 的 过 程 控 制 程 序 4 Q/STI-QM-24:2010 设 计 和 开 发 控 制 程 序 5 Q/STI-QM-25:2010 采 购 / 外 包 控 制 程 序 6 Q/STI-QM-26:2010 产 品 和 服 务 提 供 控 制 程 序 7 Q/STI-QM-27:2010 监 视 和 测 量 设 备 控 制 程 序 8 Q/STI-QM-28:2010 内 部 审 核 控 制 程 序 9 Q/STI-QM-29:2010 过 程 和 产 品 的 监 视 与 测 量 控 制 程 序 10 Q/STI-QM-30:2010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程 序 11 Q/STI-QM-31:2010 纠 正 措 施 控 制 程 序 12 Q/STI-QM-32:2010 预 防 措 施 控 制 程 序 ( 三 ) 质 量 纠 纷 及 处 理 措 施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监 督 售 后 服 务 及 保 障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情 况 公 司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质 量 纠 纷 制 定 了 相 关 处 理 措 施 : 对 于 已 交 付 给 客 户 的 产 品, 或 在 产 品 开 始 使 用 后, 发 现 ( 可 能 ) 不 合 格 时, 市 场 部 及 时 与 客 户 协 177

178 商 处 理 办 法, 如 予 以 退 换 或 维 修, 同 时 由 质 量 管 理 部 及 时 组 织 各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纠 正 措 施 ; 对 于 客 户 投 诉 的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公 司 按 照 ISO 9001 标 准 建 立 的 质 量 管 理 流 程 启 动 纠 正 措 施, 由 相 关 部 门 协 调 处 理 相 应 的 维 修 及 退 换 事 宜 十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此 节 所 描 述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是 公 司 在 当 前 的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和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下, 对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做 出 的 发 展 计 划 和 安 排 投 资 者 不 应 排 除 公 司 根 据 经 济 形 势 和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变 化, 以 及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对 本 发 展 目 标 进 行 修 正 调 整 和 完 善, 以 更 好 地 履 行 对 投 资 者 的 责 任 的 可 能 性 ( 一 )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1 经 营 理 念 及 战 略 目 标 公 司 秉 承 诚 信 创 新 的 企 业 发 展 宗 旨, 坚 持 以 一 流 的 产 品, 满 意 的 服 务, 持 续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的 质 量 方 针, 以 诚 信 服 务 客 户, 以 创 新 引 领 市 场, 将 公 司 建 成 世 界 领 先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将 苏 试 建 设 成 国 际 知 名 的 卓 越 品 牌 诚 信 是 本 公 司 作 为 企 业 公 民 立 足 社 会 之 本, 创 新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并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的 灵 魂 公 司 将 诚 信 创 新 贯 穿 于 企 业 文 化 及 管 理 细 节, 并 致 力 于 实 现 公 司 对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使 命 : 为 国 家 创 建 一 个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卓 越 企 业, 为 民 族 创 建 一 个 具 有 持 续 发 展 力 的 世 界 品 牌, 为 客 户 提 供 实 实 在 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为 员 工 搭 建 实 现 人 生 价 值 的 平 台 2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是 :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实 施 以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及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并 举 的 双 引 擎 发 展 战 略, 巩 固 并 加 强 公 司 在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拓 宽 产 品 领 域, 力 争 产 品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全 面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并 成 为 国 际 市 场 中 端 产 品 的 领 导 者 高 端 产 品 的 有 力 竞 争 者 ; 大 力 发 展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加 大 对 试 验 设 备 178

179 实 验 室 网 络 建 设 试 验 技 术 研 发 及 人 才 培 养 的 投 入,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建 立 起 覆 盖 面 广 试 验 能 力 强 试 验 流 程 规 范 统 一 的 实 验 室 服 务 网 络,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1) 产 品 发 展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基 于 自 身 发 展 战 略 及 对 于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理 解, 将 完 成 现 有 全 系 列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技 术 性 能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并 重 点 发 展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以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等 在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实 验 室 的 试 验 能 力 和 试 验 范 围 将 进 一 步 扩 展, 在 目 前 进 行 的 高 温 低 温 温 度 冲 击 快 速 温 变 盐 雾 振 动 冲 击 碰 撞 颠 簸 自 由 跌 落 运 输 温 度 / 湿 度 / 振 动 三 综 合 等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项 目 试 验 可 靠 性 鉴 定 实 验 可 靠 性 验 收 试 验 可 靠 性 研 制 试 验 及 可 靠 性 筛 选 试 验 的 基 础 上, 扩 展 淋 雨 沙 尘 三 轴 同 振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等 试 验 项 目, 将 公 司 实 验 室 建 成 国 内 设 备 先 进 试 验 范 围 广 试 验 能 力 强 的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网 络 (2) 技 术 开 发 与 创 新 计 划 创 新 是 公 司 的 发 展 宗 旨, 技 术 研 发 是 公 司 保 持 长 期 行 业 竞 争 优 势 和 市 场 地 位 的 重 要 保 障 在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计 划 平 均 每 年 用 于 产 品 研 发 及 技 术 创 新 方 面 的 投 入 不 低 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4% 根 据 公 司 的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及 产 品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实 施 一 系 列 填 补 国 内 空 白 并 具 备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的 科 研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高 加 速 度 大 位 移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宽 频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标 定 系 统 非 高 斯 振 动 控 制 器 小 型 一 体 化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坠 撞 安 全 试 验 机 恒 加 速 度 叠 加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系 统 振 动 叠 加 噪 声 复 合 试 验 系 统 等 同 时, 公 司 将 密 切 关 注 国 内 外 试 验 方 法 及 试 验 标 准 的 发 展, 不 断 改 进 和 提 高 试 验 方 法 和 水 平 提 升 试 验 设 备 先 进 性, 持 续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的 试 验 技 术 能 力 此 外,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技 术 中 心 的 建 设, 强 化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工 作, 积 极 引 进 国 内 外 业 界 领 军 人 才, 完 善 研 发 激 励 体 制, 建 设 开 放 高 效 的 研 发 氛 围, 为 研 发 人 才 的 成 长 提 供 更 多 的 培 训 及 实 践 机 会, 并 为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建 立 更 科 学 的 绩 效 考 179

180 评 体 系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和 国 内 外 科 研 机 构 和 高 校 的 技 术 合 作, 进 一 步 促 进 产 学 研 一 体 化, 并 进 一 步 参 与 推 进 我 国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的 起 草 和 制 定 工 作 (3)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人 才 是 本 公 司 保 持 核 心 竞 争 力 及 长 期 竞 争 优 势 的 核 心 资 源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加 强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引 进,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公 司 将 加 大 科 研 及 营 销 管 理 人 才 的 引 进,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内 部 推 荐 及 外 部 招 聘 等 方 式, 壮 大 科 研 团 队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及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构 建 有 利 于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人 才 团 队, 形 成 老 中 青 相 结 合 技 术 工 艺 水 平 持 续 积 累 传 承 的 人 才 梯 队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制, 建 立 系 统 完 善 的 培 训 薪 酬 绩 效 和 激 励 机 制, 对 专 业 人 才 推 行 宽 幅 薪 酬 政 策, 并 将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通 过 岗 前 培 训 在 岗 培 训 脱 产 培 训 相 结 合, 以 及 为 员 工 职 业 发 展 提 供 合 理 的 发 展 路 径 及 广 阔 的 发 展 平 台, 培 养 起 一 批 对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熟 练 组 织 文 化 认 同 的 储 备 干 部,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充 分 的 人 才 保 障 (4)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营 销 及 服 务 网 络 的 建 设, 并 通 过 灵 活 有 效 的 营 销 要 素 组 合,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的 营 销 及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方 面, 公 司 现 有 沈 阳 北 京 西 安 重 庆 广 州 苏 州 六 个 销 售 及 服 务 网 点 ; 未 来 三 年 中, 公 司 计 划 进 一 步 扩 充 销 售 及 服 务 网 点 的 数 量 和 规 模, 为 客 户 行 业 和 区 域 化 差 异 的 试 验 需 求 提 供 更 全 面 更 完 善, 涵 盖 从 试 验 设 备 技 术 方 案 设 计 到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各 环 节 一 体 化 的 服 务 方 案 在 试 验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制 定 了 以 点 带 面,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辐 射, 建 立 全 国 实 验 室 连 锁 的 经 营 规 划, 计 划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在 全 国 各 地 建 立 6-8 个 实 验 室, 基 本 建 成 服 务 范 围 辐 射 全 国 的 试 验 门 类 齐 全 试 验 技 术 先 进 的 实 验 室 服 务 网 络 在 营 销 方 式 方 面, 公 司 将 加 大 营 销 投 入, 通 过 在 有 影 响 力 的 中 心 城 市 举 办 新 技 术 发 布 会, 积 极 参 加 下 游 行 业 展 览 会, 创 建 技 术 交 流 平 台 定 期 举 办 针 对 中 180

181 外 实 验 室 主 任 技 术 主 管 及 部 分 重 要 企 业 用 户 实 验 室 主 管 参 加 的 有 关 试 验 技 术 的 论 坛, 每 年 举 办 人 次 的 用 户 培 训 班,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网 站 的 设 计 与 更 新 为 客 户 提 供 网 上 技 术 交 流 与 互 动 平 台, 以 及 赞 助 下 游 行 业 专 业 会 议 在 下 游 行 业 专 业 杂 志 做 广 告 等 方 式, 持 续 提 升 苏 试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与 市 场 认 可, 推 广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5) 国 际 拓 展 计 划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是 本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重 要 发 展 的 方 向, 亦 是 公 司 实 现 战 略 目 标 的 必 由 之 路 公 司 将 充 分 发 挥 与 行 业 内 国 际 领 先 企 业 的 差 异 化 竞 争 优 势, 着 重 拓 展 国 际 中 端 产 品 市 场, 争 取 在 三 年 内 将 公 司 发 展 成 为 在 国 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中 端 产 品 市 场 中 技 术 领 先 的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提 供 商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扩 充 国 际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的 编 制, 并 通 过 定 期 召 开 国 际 市 场 营 销 会 参 加 国 际 专 业 展 览 会 等 方 式 不 断 扩 大 苏 试 品 牌 的 国 际 知 名 度, 并 在 未 来 三 年 着 重 开 拓 东 南 亚 市 场 美 国 市 场 及 俄 罗 斯 市 场 在 东 南 亚 市 场, 公 司 将 巩 固 并 推 进 和 IMV 公 司 的 合 作 关 系, 利 用 IMV 的 品 牌 优 势 销 售 渠 道 和 服 务 网 络 共 同 开 拓 东 南 亚 市 场, 并 提 升 苏 试 产 品 的 市 场 份 额 ; 在 美 国 市 场, 受 到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中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已 与 美 国 SENTEK 公 司 签 署 合 作 协 议, 合 作 销 售 我 公 司 产 品, 并 对 国 外 客 户 进 行 培 训, 共 同 开 发 美 国 及 北 美 市 场 ; 俄 罗 斯 工 业 的 发 展 需 要 大 量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随 着 中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商 制 造 工 艺 及 水 平 的 提 高, 国 产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正 逐 步 进 入 俄 罗 斯 市 场 (6) 融 资 计 划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与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发 展, 通 过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和 试 验 项 目 的 拓 展 试 验 网 络 的 扩 大, 不 断 做 强 主 业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将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与 计 划, 通 过 银 行 借 款 增 发 配 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等 融 资 方 式, 制 定 实 现 股 东 价 值 最 大 化 的 融 资 方 案, 支 持 公 司 的 长 远 战 略 发 展 181

182 ( 二 )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与 规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本 公 司 拟 定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主 要 基 于 以 下 估 计 和 假 设 : 1 公 司 所 处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不 存 在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 2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及 上 下 游 领 域 的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未 发 生 难 以 预 计 的 重 大 市 场 突 变 ; 3. 本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行 业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适 用 的 各 种 税 收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4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可 以 顺 利 完 成, 募 投 项 目 可 以 有 效 实 施 ; 5 公 司 未 发 生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营 的 人 事 变 动, 能 够 持 续 保 持 现 有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连 续 和 稳 定 ( 三 )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制 定 的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与 目 标, 是 基 于 公 司 当 前 的 主 营 业 务 行 业 地 位, 在 公 司 对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下 游 行 业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充 分 认 识 的 基 础 上, 并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未 来 发 展 路 径 这 些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现, 将 极 大 增 强 公 司 在 产 品 服 务 销 售 渠 道 服 务 网 络 技 术 研 发 及 人 力 资 本 等 方 面 的 竞 争 优 势, 为 公 司 实 现 建 成 世 界 领 先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战 略 目 标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长 期 积 累 的 市 场 地 位 品 牌 声 誉 和 技 术 研 发 等 竞 争 优 势, 是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的 切 实 保 障 ( 四 ) 实 施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主 要 困 难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是 公 司 保 持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而 人 才 是 保 持 并 提 升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的 核 心 要 素 由 于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是 新 兴 的 交 叉 学 科 领 域, 本 行 业 所 需 的 182

183 人 才 既 需 要 扎 实 的 相 关 学 科 理 论 基 础, 又 需 要 长 期 的 实 践 积 累, 因 此 人 才 的 培 养 及 招 聘 是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此 外,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试 验 设 备 使 用 寿 命 较 长, 新 市 场 的 拓 展 主 要 依 靠 产 品 的 技 术 更 新 及 型 号 扩 展, 以 及 相 配 套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支 持 网 络 公 司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所 面 临 的 另 一 困 难 是 持 续 保 持 公 司 的 研 发 活 力, 按 预 定 进 度 不 断 推 出 新 产 品, 并 做 好 营 销 及 技 术 服 务 系 统 的 支 持 整 合 工 作 ( 五 ) 本 次 发 行 对 于 公 司 实 施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的 重 要 意 义 1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将 为 公 司 实 现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显 著 拓 展 公 司 的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线 领 域 及 试 验 服 务 网 络, 为 公 司 的 中 长 期 产 品 发 展 计 划 及 战 略 规 划 提 供 重 要 的 发 展 基 础 ; 2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将 成 为 公 众 公 司, 将 受 到 监 管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有 利 于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管 理 水 平,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3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及 苏 试 品 牌 的 市 场 认 可, 有 利 于 公 司 拓 展 业 务, 以 及 吸 引 并 留 住 优 秀 人 才, 建 立 起 公 司 的 业 务 拓 展 和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为 公 司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提 供 重 要 的 推 动 力 183

184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外, 不 存 在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亦 未 通 过 其 它 形 式 经 营 与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等 四 人 除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及 本 公 司 股 份 外, 不 存 在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亦 未 通 过 其 它 形 式 经 营 与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因 此, 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除 苏 试 公 司 外, 我 厂 目 前 没 有 其 他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2 我 厂 目 前 不 存 在 自 营 与 他 人 共 同 经 营 或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苏 试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的 情 形, 与 苏 试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3 在 我 厂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苏 试 公 司 股 份 期 间, 我 厂 及 我 厂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不 采 取 参 股 控 股 联 营 合 营 合 作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苏 试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相 同 相 似 或 构 成 实 质 竞 争 的 业 务, 如 我 厂 或 我 厂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苏 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或 可 能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我 厂 将 立 即 通 知 苏 试 公 司, 并 将 该 商 业 机 会 给 予 苏 试 公 司, 以 确 保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不 受 损 害 4 如 我 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因 此 而 取 得 的 相 关 收 益 将 全 部 归 苏 试 公 司 所 有 ; 如 因 此 给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我 厂 将 及 时 足 额 赔 偿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184

185 他 股 东 因 此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除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外, 本 人 没 有 其 他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2 本 人 目 前 不 存 在 自 营 与 他 人 共 同 经 营 或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苏 试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的 情 形, 与 苏 试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3 在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苏 试 公 司 股 份 期 间, 本 人 及 本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不 采 取 参 股 控 股 联 营 合 营 合 作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苏 试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相 同 相 似 或 构 成 实 质 竞 争 的 业 务, 如 本 人 或 本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苏 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或 可 能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本 人 将 立 即 通 知 苏 试 公 司, 并 将 该 商 业 机 会 给 予 苏 试 公 司, 以 确 保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不 受 损 害 4 如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因 此 而 取 得 的 相 关 收 益 将 全 部 归 苏 试 公 司 所 有 ; 如 因 此 给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及 时 足 额 赔 偿 苏 试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因 此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二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关 系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联 方 名 称 苏 试 总 厂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63.69% 的 股 份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51.43% 的 股 份 及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1.4% 的 股 份 185

186 ( 二 ) 除 控 股 股 东 外 其 他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 含 5%)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法 人 关 联 方 名 称 张 俊 华 元 风 创 投 鸿 华 投 资 江 苏 新 苏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新 港 合 纤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持 有 本 公 司 6.58% 的 股 份 持 有 本 公 司 6.37% 的 股 份 持 有 本 公 司 6.37% 的 股 份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张 俊 华 控 制 的 企 业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张 俊 华 控 制 的 企 业 ( 三 ) 控 股 子 公 司 关 联 方 名 称 苏 州 广 博 科 虹 电 气 扬 州 英 迈 克 北 京 创 博 重 庆 广 博 广 州 众 博 上 海 众 博 南 京 广 博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持 有 %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60.00%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65.00%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61.00%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51.00%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持 有 61.00% 的 股 份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请 参 考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此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王 玲 兼 任 苏 州 硅 能 半 导 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五 )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方 及 过 往 关 联 方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关 联 关 系 作 为 关 联 方 期 间 目 前 状 态 科 虹 电 气 计 算 机 及 其 零 部 件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元 器 件 等 的 销 售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朱 雅 松 曾 持 有 科 虹 电 气 80% 的 股 权 陈 孝 琴 曾 持 有 其 16% 的 股 权 钟 琼 华 曾 持 有 其 4% 的 股 权 收 购 成 为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186

187 杭 州 亿 恒 测 试 和 控 制 仪 器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曾 经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49% 的 股 权 ( 通 过 自 然 人 代 持 ) 于 2011 年 12 月 将 持 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武 元 桢 曾 持 有 朗 博 校 准 40.50% 于 2011 年 5 朗 博 校 准 仪 器 仪 表 的 校 准 检 测 的 股 权 ( 前 ) 朱 雅 松 曾 持 有 朗 博 校 准 月 将 持 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40.50% 的 股 权 第 三 方 ( ) 报 告 期 内 过 往 关 联 方 的 历 史 沿 革 情 况 : 1 科 虹 电 气 科 虹 电 气 的 历 史 沿 革 见 本 附 件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2 杭 州 亿 恒 杭 州 亿 恒 的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市 莫 干 山 路 1418 号 陈 章 位 8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2 年 5 月 27 日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计 算 机 软 件 测 试 和 控 制 设 备 的 开 发 销 售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计 算 机 软 件 测 试 和 控 制 设 备 的 生 产 (1) 杭 州 亿 恒 的 股 权 沿 革 如 下 : 年 5 月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于 2002 年 5 月 27 日, 由 苏 爱 民 赵 正 堂 叶 梅 琴 贺 惠 农 丁 凡 等 五 人 以 货 币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以 上 出 资 已 经 由 浙 江 之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浙 之 验 字 (2002) 第 128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2002 年 5 月 27 日 杭 州 亿 恒 完 成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187

188 杭 州 亿 恒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赵 正 堂 % 叶 梅 琴 % 贺 惠 农 % 丁 凡 % 合 计 % 注 : 其 中 赵 正 堂 叶 梅 琴 所 持 股 权 系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赵 正 堂 叶 梅 琴 均 为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当 时 赵 正 堂 为 苏 试 总 厂 外 经 科 科 长, 叶 梅 琴 为 苏 试 总 厂 财 务 科 长 年 7 月 股 权 转 让 增 资 2005 年 7 月 6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赵 正 堂 将 1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 转 让 给 房 旺, 将 29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9%) 转 让 给 沈 思 平 ( 沈 思 平 为 赵 正 堂 的 亲 戚, 赵 正 堂 将 其 股 份 转 让 给 沈 思 平 系 将 其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的 股 份 转 由 沈 思 平 代 持 ); 同 意 叶 梅 琴 将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125%) 转 让 给 苏 爱 民, 将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875%)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 同 意 丁 凡 将 1.5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5%)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将 0.5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5%) 转 让 给 新 股 东 诸 葛 军 同 日, 上 述 各 方 分 别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5 年 7 月 10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增 加 1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由 苏 爱 民 沈 思 平 叶 梅 琴 贺 惠 农 房 旺 诸 葛 军 等 六 人 按 同 比 例 增 资 以 上 出 资 已 经 由 杭 州 华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杭 华 磊 验 字 (2005) 第 1146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和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沈 思 平 % 叶 梅 琴 % 贺 惠 农 % 188

189 房 旺 % 诸 葛 军 % 合 计 % 注 : 叶 梅 琴 与 沈 思 平 所 持 股 权 为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年 5 月 股 权 转 让 增 资 2007 年 5 月 25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诸 葛 军 将 1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5%)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双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同 日, 杭 州 亿 恒 股 东 会 同 意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600 万 元, 由 苏 爱 民 沈 思 平 叶 梅 琴 贺 惠 农 房 旺 等 五 人 按 同 比 例 增 资 以 上 出 资 已 经 由 杭 州 中 业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以 杭 中 业 验 字 (2007) 第 192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和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沈 思 平 % 叶 梅 琴 % 贺 惠 农 % 房 旺 % 合 计 % 注 : 沈 思 平 及 叶 梅 琴 所 持 股 权 为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年 6 月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6 月 21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叶 梅 琴 将 160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0%) 转 让 给 周 瑛, 同 日 双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周 瑛 系 赵 正 堂 的 亲 戚, 本 次 转 让 背 景 是 由 于 叶 梅 琴 从 苏 试 总 厂 退 休, 将 其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的 股 权 转 为 由 周 瑛 代 持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沈 思 平 % 189

190 周 瑛 % 贺 惠 农 % 房 旺 % 合 计 % 注 : 沈 思 平 和 周 瑛 所 持 股 权 为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年 10 月 股 权 转 让 2008 年 10 月 10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沈 思 平 将 232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9%) 转 让 给 陈 英, 本 次 转 让 原 因 为 : 沈 思 平 去 世, 将 由 沈 思 平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的 股 权 转 为 由 陈 英 代 持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陈 英 % 周 瑛 % 贺 惠 农 % 房 旺 % 合 计 % 注 : 陈 英 和 周 瑛 所 持 股 权 为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年 11 月 减 资 2008 年 7 月 4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注 册 资 本 由 800 万 元 减 少 至 200 万 元, 由 各 股 东 同 比 例 减 资 2008 年 7 月 18 日, 杭 州 亿 恒 在 每 日 商 报 上 发 布 了 减 资 公 告 2008 年 11 月 10 日, 杭 州 亿 恒 作 出 了 公 司 债 务 清 偿 或 债 务 担 保 情 况 的 说 明 以 上 减 资 已 经 由 浙 江 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天 华 验 字 (2008) 第 242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杭 州 亿 恒 减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陈 英 % 190

191 周 瑛 % 贺 惠 农 % 房 旺 % 合 计 % 注 : 陈 英 和 周 瑛 所 持 股 权 为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年 12 月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12 月 23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房 旺 将 2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 陈 英 将 58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9%)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 周 瑛 将 7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将 33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6.5%)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贺 惠 农 是 杭 州 亿 恒 的 董 事, 亦 是 该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的 主 要 股 东 之 一 陈 章 位 是 杭 州 亿 恒 自 成 立 以 来 经 营 业 务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之 一 同 日, 各 方 分 别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陈 英 周 瑛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每 一 元 出 资 额 4.25 元,2011 年 12 月 26 日, 杭 州 亿 恒 完 成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陈 章 位 % 贺 惠 农 % 合 计 %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陈 英 周 瑛 不 再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的 股 权, 杭 州 亿 恒 不 再 作 为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年 11 月 增 资 2012 年 11 月 15 日, 杭 州 亿 恒 注 册 资 本 由 200 万 元 增 加 至 800 万 元, 由 各 股 东 同 比 例 增 资 同 时, 杭 州 亿 恒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苏 爱 民 变 更 为 陈 章 位 增 资 后, 杭 州 亿 恒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苏 爱 民 % 陈 章 位 % 191

192 贺 惠 农 % 合 计 % 年 12 月 股 权 转 让 2012 年 12 月 11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苏 爱 民 将 284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5%)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陈 章 位 % 贺 惠 农 % 苏 爱 民 % 合 计 % 年 4 月 股 权 转 让 2013 年 4 月 22 日,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苏 爱 民 将 4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5%) 转 让 给 赵 玉 刚 将 1.6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2%) 转 让 给 黄 连 生 ; 同 意 贺 惠 农 将 2.4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3%)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陈 章 位 % 贺 惠 农 % 赵 玉 刚 % 苏 爱 民 % 黄 连 生 % 合 计 % (2) 苏 试 总 厂 委 托 员 工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的 原 因 2002 年, 苏 试 总 厂 出 于 对 其 部 分 进 口 振 动 控 制 器 设 备 进 行 国 产 替 代 采 购 以 适 用 于 苏 试 总 厂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的 目 的, 与 具 有 振 动 控 制 领 域 技 术 及 相 关 经 营 背 景 的 苏 爱 民 等 三 人 共 同 成 立 杭 州 亿 恒 并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器 设 备 的 合 作 开 发 由 于 苏 试 总 厂 在 行 业 内 知 名 度 较 高, 苏 试 总 厂 不 希 望 上 述 情 况 为 业 内 过 早 知 晓, 苏 试 总 厂 决 定 委 托 其 员 工 代 为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的 股 权 192

193 (3) 发 行 人 将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给 非 关 联 方 的 具 体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之 初 主 要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器 的 合 作 开 发, 并 在 开 发 完 成 后 为 苏 试 总 厂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器 的 贴 牌 生 产, 以 用 于 苏 试 总 厂 生 产 的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苏 试 总 厂 通 过 入 股 杭 州 亿 恒, 以 及 对 产 品 开 发 进 行 试 用 和 技 术 反 馈 等 方 式 对 该 系 列 产 品 进 行 研 发 支 持, 同 时 双 方 约 定 后 续 以 稳 定 合 理 的 价 格 向 苏 试 总 厂 批 量 供 应 该 系 列 产 品, 除 此 以 外, 苏 试 总 厂 不 参 与 该 公 司 的 具 体 经 营 管 理 随 着 近 年 来 杭 州 亿 恒 业 务 的 发 展, 该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已 涵 盖 振 动 控 制 仪 数 据 采 集 与 分 析 仪 及 工 业 过 程 测 控 仪 等,2013 年 该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为 2, 万 元, 发 行 人 向 其 采 购 金 额 占 其 当 年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为 19.11% 杭 州 亿 恒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其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为 杭 州 亿 恒 发 展 较 为 迅 速, 目 前 产 品 范 围 及 下 游 客 户 已 不 局 限 于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其 配 套 设 备 行 业, 其 独 立 发 展 更 有 利 于 该 公 司 未 来 的 长 远 发 展 经 多 次 与 杭 州 亿 恒 实 际 控 制 人 磋 商, 无 法 就 收 购 杭 州 亿 恒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意 向, 因 此 为 进 一 步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苏 试 总 厂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至 该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4) 股 权 受 让 方 的 基 本 情 况 苏 试 总 厂 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 将 其 通 过 陈 英 及 周 瑛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转 让 给 该 公 司 的 经 营 团 队 陈 章 位 及 贺 惠 农 陈 章 位 系 浙 江 大 学 机 械 电 子 控 制 工 程 研 究 所 的 教 授 和 博 士 生 导 师, 是 杭 州 亿 恒 自 成 立 以 来 经 营 业 务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之 一 贺 惠 农 系 浙 江 大 学 机 械 工 程 系 博 士, 亦 是 杭 州 亿 恒 自 成 立 以 来 的 股 东 和 主 要 经 营 负 责 人 之 一 上 述 股 权 受 让 方 与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股 权 受 让 人 陈 章 位 贺 惠 农 已 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款 项 全 部 支 付 给 陈 英 及 周 瑛, 并 由 上 述 股 权 代 持 人 陈 英 周 瑛 将 股 权 转 让 款 转 交 至 苏 试 总 厂 (5) 杭 州 亿 恒 自 设 立 以 来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变 化 情 况 1 杭 州 亿 恒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至 2005 年 7 月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苏 试 总 厂 根 据 杭 州 亿 恒 的 工 商 档 案 资 料,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193

194 其 中 : 叶 梅 琴 以 货 币 出 资 2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5%, 赵 正 堂 以 货 币 出 资 3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0%, 苏 试 总 厂 通 过 赵 正 堂 叶 梅 琴 实 际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55% 的 股 权 ; 同 时,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之 时 的 董 事 会 成 员 共 4 名, 苏 试 总 厂 委 派 叶 梅 琴 赵 正 堂 为 杭 州 亿 恒 的 董 事, 占 杭 州 亿 恒 董 事 人 数 的 50% 因 此, 在 自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之 日 至 2005 年 7 月 的 期 间 内, 苏 试 总 厂 为 杭 州 亿 恒 控 股 股 东, 根 据 相 关 的 公 司 决 策 机 制, 为 杭 州 亿 恒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但 根 据 苏 试 总 厂 与 杭 州 亿 恒 经 营 团 队 的 口 头 约 定, 苏 试 总 厂 实 际 未 参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2 自 2005 年 7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杭 州 亿 恒 的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等 自 然 人 股 东 对 杭 州 亿 恒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为 杭 州 亿 恒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A 经 2005 年 7 月 6 日 召 开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赵 正 堂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29% 股 权 1%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沈 思 平 房 旺, 叶 梅 琴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4.125% 股 权 0.875%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丁 凡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1.5% 股 权 0.5%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诸 葛 军, 并 通 过 了 杭 州 亿 恒 新 的 公 司 章 程, 将 董 事 会 的 组 成 人 员 由 4 名 变 更 为 3 名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苏 爱 民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6.5% 的 股 权, 沈 思 平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29% 的 股 权, 叶 梅 琴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20% 的 股 权, 贺 惠 农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3% 的 股 权, 房 旺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 的 股 权, 诸 葛 军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0.5% 的 股 权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苏 试 总 厂 通 过 沈 思 平 叶 梅 琴 实 际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49% 股 权, 直 至 2011 年 12 月 苏 试 总 厂 将 其 实 际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陈 章 位 之 日 止, 苏 试 总 厂 实 际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49% 股 权, 该 持 股 比 例 再 未 发 生 变 更 ; 苏 试 总 厂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持 股 比 例 由 55% 下 降 至 49%, 失 去 控 股 股 东 地 位, 已 不 能 单 独 对 杭 州 亿 恒 形 成 控 制 B 2005 年 7 月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杭 州 亿 恒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苏 爱 民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6.5% 股 权, 杭 州 亿 恒 董 事 贺 惠 农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3% 股 权 ;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合 计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49.5% 的 股 权 经 2007 年 5 月 25 日 召 开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诸 葛 军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0.5% 股 权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并 由 全 体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同 比 例 增 资, 将 杭 州 亿 恒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200 万 元 增 加 至 800 万 元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完 成 后, 苏 爱 194

195 民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6.5% 的 股 权, 贺 惠 农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3.5% 的 股 权 ;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合 计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50% 的 股 权 经 2008 年 7 月 4 日 召 开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杭 州 亿 恒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800 万 元 减 少 至 200 万 元, 由 各 股 东 同 比 例 减 资,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仍 合 计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50% 的 股 权 经 2011 年 1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陈 英 将 其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29%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周 瑛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16.5% 股 权 转 让 给 贺 惠 农 周 瑛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3.5%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房 旺 将 其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章 位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苏 爱 民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6.5% 的 股 权, 陈 章 位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3.5% 的 股 权, 贺 惠 农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30% 的 股 权 苏 爱 民 陈 章 位 贺 惠 农 合 计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100% 的 股 权 根 据 上 述, 自 2005 年 7 月 股 权 转 让 后,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等 2 名 自 然 人 合 计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的 比 例 逐 步 上 升, 持 股 比 例 保 持 稳 定 且 超 过 苏 试 总 厂, 能 够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重 大 决 策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2011 年 12 月 股 权 转 让 后,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实 际 控 制 杭 州 亿 恒 100% 的 股 权, 能 够 确 保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各 项 重 大 决 策 实 施 控 制 C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担 任 杭 州 亿 恒 董 事, 占 杭 州 亿 恒 董 事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苏 爱 民 同 时 担 任 总 经 理 职 务, 负 责 杭 州 亿 恒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技 术 研 发 管 理 等, 在 经 营 管 理 上, 也 能 够 对 杭 州 亿 恒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 而 苏 试 总 厂 在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后 从 未 参 与 其 实 际 运 营 管 理 工 作 D 根 据 杭 州 亿 恒 的 工 商 档 案 资 料 及 相 关 会 议 决 议, 自 2005 年 7 月 以 来, 苏 爱 民 贺 惠 农 在 杭 州 亿 恒 所 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上 均 保 持 了 一 致 年 12 月 杭 州 亿 恒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为 陈 章 位 2012 年 12 月, 杭 州 亿 恒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苏 爱 民 将 284 万 元 出 资 额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5%) 转 让 给 经 营 团 队 成 员 陈 章 位 股 权 转 让 后, 陈 章 位 持 有 杭 州 亿 恒 69% 的 股 权, 成 为 杭 州 亿 恒 实 际 控 制 人 195

196 3 朗 博 校 准 朗 博 校 准 的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公 司 类 型 :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苏 州 朗 博 校 准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市 新 区 科 技 城 培 源 路 2 号 肖 建 红 5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8 年 8 月 12 日 仪 器 仪 表 及 试 验 设 备 的 校 准 检 测 研 究 开 发 维 修 与 销 售 ; 仪 器 仪 表 的 组 装 (1) 朗 博 校 准 股 权 沿 革 如 下 : 年 8 月 朗 博 校 准 成 立 朗 博 校 准 成 立 于 2008 年 8 月 12 日, 由 武 元 桢 肖 建 红 余 帆 易 浦 飞 等 四 人 出 资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150 万 元 以 上 出 资 已 经 由 苏 州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苏 立 会 验 字 (2008)1147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2008 年 8 月 12 日, 朗 博 校 准 完 成 了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手 续 朗 博 校 准 成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比 例 武 元 桢 % % 肖 建 红 % % 余 帆 % % 易 浦 飞 % % 合 计 % % 年 6 月 股 权 转 让 及 8 月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2009 年 6 月 20 日, 经 朗 博 校 准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易 浦 飞 将 其 持 有 出 资 额 7.5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 转 让 给 新 股 东 方 文 潮 2009 年 7 月, 肖 建 红 余 帆 方 文 潮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尚 未 缴 足 的 注 册 资 本 以 上 出 资 已 经 由 苏 州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苏 立 会 验 字 (2009)

197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2009 年 8 月 12 日, 朗 博 校 准 完 成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完 成 后, 朗 博 校 准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武 元 桢 % 肖 建 红 % 余 帆 % 易 浦 飞 % 方 文 潮 % 合 计 % 年 12 月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12 月 28 日, 经 朗 博 校 准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武 元 桢 将 其 持 有 的 全 部 出 资 额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5%) 转 让 给 朱 雅 松 ; 肖 建 红 将 其 持 有 的 部 分 出 资 额 5.25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 转 让 给 任 永 强 ; 余 帆 将 其 持 有 的 部 分 出 资 额 2.25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5%) 转 让 给 任 永 强, 将 其 持 有 的 部 分 出 资 额 4.5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 转 让 给 张 明 同 日, 各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11 年 1 月 6 日, 朗 博 校 准 完 成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股 权 转 让 后, 朗 博 校 准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朱 雅 松 % 肖 建 红 % 余 帆 % 易 浦 飞 % 方 文 潮 % 任 永 强 % 张 明 % 合 计 % 年 5 月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5 月 24 日, 经 朗 博 校 准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朱 雅 松 将 其 持 有 的 全 部 出 197

198 资 额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5%) 转 让 给 肖 建 红, 转 让 价 格 为 每 一 元 出 资 额 1 元 肖 建 红 是 朗 博 校 准 的 总 经 理, 实 际 负 责 朗 博 校 准 的 经 营, 亦 是 该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的 主 要 股 东 之 一 同 日 双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11 年 6 月 16 日, 朗 博 校 准 完 成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朗 博 校 准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肖 建 红 % 余 帆 % 易 浦 飞 % 方 文 潮 % 任 永 强 % 张 明 % 合 计 %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朱 雅 松 不 再 持 有 朗 博 校 准 的 股 权, 朗 博 校 准 不 再 作 为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年 1 月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2013 年 1 月, 朗 博 校 准 股 东 方 文 潮 张 明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至 股 东 任 永 强 余 帆 肖 建 红 同 月, 朗 博 校 准 注 册 资 本 由 150 万 元 增 加 至 500 万 元, 股 东 肖 建 红 任 永 强 及 余 帆 分 别 出 资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增 资 后, 朗 博 校 准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肖 建 红 % 任 永 强 % 余 帆 % 易 浦 飞 % 合 计 % (2) 发 行 人 未 将 朗 博 校 准 收 购 纳 入 上 市 主 体 的 原 因 对 于 朗 博 校 准, 其 主 要 从 事 力 学 热 工 电 磁 无 线 电 声 学 等 专 业 设 备 的 校 准 与 检 测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关 联 度 较 低, 发 行 人 出 于 业 务 协 同 性 方 面 的 考 虑, 198

199 未 将 朗 博 校 准 收 购 纳 入 上 市 主 体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杭 州 亿 恒 和 朗 博 校 准 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以 及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实 际 关 联 关 系 三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是 向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及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元 器 件 及 配 件 等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的 金 额 及 占 同 期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关 联 方 名 称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度 金 额 ( 万 金 额 ( 万 金 额 ( 万 金 额 ( 万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元 ) 元 ) 元 ) 元 ) 1 向 关 联 方 的 采 购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朗 博 校 准 计 算 机 元 器 件 振 动 控 制 仪 等 代 购 配 件 购 买 检 测 服 务 等 % % % 2 成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后 的 采 购 科 虹 电 气 计 算 机 元 器 件 % % % % 3 过 往 关 联 方 成 为 非 关 联 方 后 的 采 购 杭 州 亿 恒 朗 博 校 准 振 动 控 制 仪 等 代 购 配 件 购 买 检 测 服 务 等 % % % % % 199

200 4 合 计 采 购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朗 博 校 准 计 算 机 元 器 件 振 动 控 制 仪 等 代 购 配 件 购 买 检 测 服 务 等 * * 6.39% % % % % % % 合 计 % % % 1, % 注 :*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全 部 股 权, 因 此 本 公 司 在 2011 年 8 月 后 向 科 虹 电 气 的 采 购 金 额 未 计 入 合 计 采 购 总 额 上 表 显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发 生 额 占 公 司 总 采 购 金 额 比 例 均 低 于 20% 同 时, 公 司 已 通 过 收 购 股 权 关 联 自 然 人 转 让 股 权 承 诺 逐 步 减 少 对 过 往 关 联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及 通 过 与 非 关 联 供 应 商 进 行 替 代 商 品 采 购 等 方 式, 以 达 到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目 的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产 品 的 金 额 占 当 期 发 行 人 采 购 相 同 产 品 以 及 占 科 虹 电 气 同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发 行 人 数 据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耗 材 占 发 行 占 发 行 占 发 行 占 发 行 采 购 金 采 购 金 采 购 金 采 购 金 人 采 购 人 采 购 人 采 购 人 采 购 额 ( 万 额 ( 万 额 ( 万 额 ( 万 同 类 商 同 类 商 同 类 商 同 类 商 元 ) 元 ) 元 ) 元 ) 品 比 例 品 比 例 品 比 例 品 比 例 % % % % 代 购 元 器 件 % % % % 合 计 / / / / 科 虹 电 气 数 据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耗 材 占 科 虹 占 科 虹 占 科 虹 占 科 虹 销 售 金 销 售 金 销 售 金 销 售 金 电 气 销 电 气 销 电 气 销 电 气 销 额 ( 万 额 ( 万 额 ( 万 额 ( 万 售 收 入 售 收 入 售 收 入 售 收 入 元 ) 元 ) 元 ) 元 )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 % % % 代 购 元 器 件 % % % % 合 计 % % % % 200

20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的 金 额 占 当 期 发 行 人 采 购 相 同 产 品 以 及 占 杭 州 亿 恒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发 行 人 数 据 振 动 控 制 器 及 数 据 采 集 器 等 杭 州 亿 恒 数 据 振 动 控 制 器 及 数 据 采 集 器 等 占 发 行 人 占 发 行 人 占 发 行 人 采 购 金 额 采 购 金 额 采 购 金 额 采 购 金 额 采 购 同 类 采 购 同 类 采 购 同 类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商 品 比 例 商 品 比 例 商 品 比 例 占 发 行 人 采 购 同 类 商 品 比 例 % % % % 占 杭 州 亿 恒 占 杭 州 亿 恒 占 杭 州 亿 恒 销 售 金 额 销 售 金 额 销 售 金 额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占 杭 州 亿 销 售 金 额 恒 销 售 收 ( 万 元 ) 入 比 例 % % % % (1) 与 科 虹 电 气 的 关 联 采 购 1 向 科 虹 电 气 关 联 采 购 的 必 要 性 公 司 从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的 商 品 主 要 包 括 计 算 机 和 代 购 的 元 器 件 两 类 科 虹 电 气 成 立 于 1996 年 3 月, 成 立 之 初 主 要 业 务 是 为 苏 试 总 厂 装 配 测 试 工 业 及 商 用 计 算 机 由 于 苏 试 总 厂 对 计 算 机 的 需 求 具 有 总 体 采 购 量 较 大 配 置 种 类 较 多 单 一 品 种 计 算 机 采 购 量 较 小 的 特 点, 且 部 分 工 业 计 算 机 需 自 行 采 购 部 件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而 苏 试 总 厂 当 时 缺 少 专 业 的 人 员 负 责 计 算 机 的 采 购 装 配 及 测 试 工 作 考 虑 到 当 时 体 制 下 新 增 员 工 流 程 较 为 复 杂 以 及 通 过 市 场 化 专 业 化 的 途 径 降 低 成 本 等 原 因, 苏 试 总 厂 决 定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计 算 机 采 购 装 配 及 调 试 等 一 体 化 服 务 由 于 考 虑 到 后 续 测 试 装 配 维 修 以 及 在 兼 容 性 测 试 过 程 中 的 技 术 保 密, 苏 试 总 厂 选 择 由 关 联 方 出 资 设 立 的 科 虹 电 气 统 一 负 责 上 述 相 关 业 务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后, 上 述 业 务 延 续 为 科 虹 电 气 与 苏 试 有 限 之 间 的 业 务 往 来 科 虹 电 气 亦 从 2006 年 开 始 为 苏 试 总 厂 提 供 代 购 元 器 件 的 业 务 苏 试 总 厂 通 过 科 虹 电 气 代 为 采 购 元 器 件, 主 要 是 出 于 商 业 保 密 的 原 因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生 产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所 处 的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具 有 技 术 密 集 型 的 特 点, 其 主 要 的 核 心 技 术 在 于 对 关 键 自 制 部 件 和 振 动 系 统 的 设 计 和 整 体 集 成, 因 此 苏 试 总 厂 出 于 技 术 保 护 的 需 求, 设 立 元 器 件 采 购 的 防 火 墙 为 更 有 效 地 保 护 公 司 的 技 术 秘 密 及 涉 密 类 产 品 的 技 术 信 息, 苏 试 总 厂 决 定 通 过 关 联 公 司 科 虹 电 气 作 为 代 理 采 购 商, 间 接 201

202 向 上 游 供 应 商 采 购 元 器 件 等 零 部 件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后, 上 述 业 务 延 续 为 科 虹 电 气 与 苏 试 有 限 之 间 的 业 务 往 来 2 向 科 虹 电 气 关 联 采 购 的 价 格 公 允 性 公 司 向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定 制 化 的 计 算 机 和 代 购 的 元 器 件 考 虑 到 科 虹 电 气 的 装 配 测 试 维 修 等 劳 务 服 务 税 金 以 及 合 理 利 润 等 因 素, 公 司 从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商 品 的 定 价 原 则 是 以 相 应 产 品 的 购 进 成 本 为 基 础 上 浮 10% 具 体 为 : 计 算 机 及 元 器 件 销 售 价 格 = 购 进 成 本 *(1+ 税 金 成 本 1.5%+ 管 理 及 人 工 费 用 4.5%+ 加 成 利 润 率 4%) 其 中 : 税 金 成 本 1.5%= 核 定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成 本 1.25%(5% 的 核 定 利 润 率 *25% 的 所 得 税 率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等 其 他 税 收 成 本 0.25%; 管 理 及 人 工 费 用 主 要 是 科 虹 电 气 为 公 司 提 供 计 算 机 的 组 装 装 配 测 试 维 修, 以 及 代 购 元 器 件 提 供 的 供 应 商 洽 谈 结 算 货 物 验 收 等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人 工 成 本 和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等 日 常 开 支 A 科 虹 电 气 在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及 净 利 率 均 保 持 在 较 为 稳 定 的 水 平 : 科 虹 电 气 的 业 务 收 入 基 本 上 来 源 于 向 公 司 提 供 计 算 机 及 元 器 件,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极 少 报 告 期 内, 科 虹 电 气 的 毛 利 率 净 利 润 水 平 如 下 : 年 份 毛 利 率 净 利 率 净 利 润 ( 万 元 ) 2014 年 1-9 月 9.01% 2.77% 年 9.23% 3.01% 年 9.17% 1.88% 年 10.06% 3.88% 从 以 上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计 算 机 及 元 器 件 的 定 价 方 法 保 持 一 致, 定 价 基 础 公 允 合 理 B 向 科 虹 电 气 的 关 联 采 购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向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对 本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2

203 毛 利 净 利 润 毛 利 净 利 润 毛 利 净 利 润 毛 利 净 利 润 科 虹 电 气 本 公 司 7, , , , , , , , 科 虹 电 气 占 本 公 司 指 标 比 0.52% 0.57% 0.56% 0.51% 0.60% 0.30% 1.23% 1.05% 由 上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科 虹 电 气 净 利 润 分 别 占 公 司 各 期 净 利 润 的 1.05% 0.30% 0.51% 及 0.57%,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很 小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科 虹 电 气 向 发 行 人 销 售 产 品 是 基 于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考 虑 到 购 进 成 本 税 金 成 本 营 运 成 本 及 合 理 利 润 等 因 素 按 照 成 本 加 成 的 方 法 确 定, 且 相 关 定 价 方 法 已 获 得 发 行 人 全 体 股 东 的 追 认, 其 销 售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科 虹 电 气 销 售 价 格 定 价 原 则 是 在 发 行 人 与 科 虹 电 气 在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的, 并 在 报 告 期 内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科 虹 电 气 向 发 行 人 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公 允 3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2011 年 8 月,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司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的 业 务 往 来,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公 司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的 全 部 股 权, 科 虹 电 气 成 为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以 2011 年 8 月 30 日 为 合 并 日, 将 科 虹 电 气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此 后 与 科 虹 电 气 进 行 的 交 易 纳 入 上 市 主 体 范 畴 (2)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关 联 采 购 1 向 杭 州 亿 恒 关 联 采 购 的 必 要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商 品 主 要 包 括 振 动 控 制 器 及 少 量 的 冲 击 测 量 仪 和 数 据 采 集 器 杭 州 亿 恒 成 立 于 2002 年, 成 立 之 初 主 要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器 的 合 作 开 发, 并 在 开 发 完 成 后 为 苏 试 总 厂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器 的 贴 牌 生 产 2002 年 以 前 苏 试 总 厂 主 要 向 国 外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器, 采 购 价 格 较 为 昂 贵 为 降 低 成 本 从 而 增 强 中 低 端 产 品 的 价 格 竞 争 力, 苏 试 总 厂 有 意 寻 找 和 培 养 国 内 的 振 动 控 制 203

204 仪 供 应 商, 以 实 现 对 其 进 口 高 端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替 代 采 购 由 于 当 时 国 内 尚 无 生 产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厂 商, 考 虑 到 商 业 保 密 的 因 素, 苏 试 总 厂 委 托 员 工 赵 正 堂 叶 梅 琴 代 其 出 资, 与 具 有 振 动 控 制 领 域 技 术 及 相 关 经 营 背 景 的 苏 爱 民 等 三 人 共 同 成 立 杭 州 亿 恒, 进 行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合 作 开 发 ; 苏 试 总 厂 通 过 入 股 杭 州 亿 恒, 以 及 对 产 品 开 发 进 行 试 用 和 技 术 反 馈 等 方 式 对 该 系 列 产 品 进 行 研 发 支 持, 同 时 双 方 约 定 后 续 以 稳 定 合 理 的 价 格 向 苏 试 总 厂 批 量 供 应 该 系 列 产 品 苏 试 总 厂 不 参 与 该 公 司 的 具 体 经 营 管 理 该 控 制 仪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完 成 并 技 术 成 熟 后, 从 2005 年 开 始 较 大 规 模 地 向 苏 试 总 厂 供 货, 并 成 为 苏 试 总 厂 及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的 国 产 振 动 控 制 仪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提 供 控 制 仪 随 着 杭 州 亿 恒 业 务 的 不 断 发 展, 目 前 该 公 司 的 产 品 已 涵 盖 振 动 控 制 仪 数 据 采 集 与 分 析 仪 及 工 业 过 程 测 控 仪 等 2 向 杭 州 亿 恒 关 联 采 购 的 价 格 公 允 性 苏 试 总 厂 出 于 寻 找 振 动 控 制 仪 国 内 替 代 供 应 商 的 需 求 与 杭 州 亿 恒 共 同 开 发 振 动 控 制 仪 系 列 产 品, 用 于 苏 试 总 厂 的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该 控 制 仪 系 列 产 品 在 2005 年 技 术 成 熟, 可 进 行 规 模 生 产 苏 试 总 厂 与 杭 州 亿 恒 在 合 作 开 发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以 当 时 国 外 进 口 高 端 振 动 控 制 仪 产 品 的 市 场 价 格 为 基 础, 考 虑 到 性 能 成 本 及 国 内 外 市 场 差 异, 下 调 约 50% 作 为 定 价 依 据 杭 州 亿 恒 自 成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一 直 是 杭 州 亿 恒 振 动 控 制 器 产 品 的 主 要 客 户, 报 告 期 内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2013 年,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器 及 数 据 采 集 器 等 设 备 总 额 占 该 公 司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19.11% 出 于 产 品 合 作 开 发 历 史 及 大 客 户 的 采 购 数 量 优 势, 杭 州 亿 恒 自 振 动 控 制 器 产 品 开 发 完 成 并 可 大 规 模 生 产 以 来, 一 直 给 予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较 为 优 惠 的 销 售 价 格, 以 满 足 发 行 人 及 苏 试 总 厂 在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中 对 进 口 控 制 器 的 替 代 采 购, 进 一 步 降 低 公 司 的 制 造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亿 恒 向 发 行 人 销 售 振 动 控 制 器 的 价 格 基 本 稳 定 A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主 要 部 件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均 保 持 稳 定 ( 不 204

205 含 税 采 购 价 ): 产 品 类 别 分 型 号 产 品 均 价 范 围 ( 万 元 ) 总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振 动 控 制 仪 冲 击 测 量 仪 数 据 采 集 器 其 他 软 件 及 配 件 N/A N/A N/A N/A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杭 州 亿 恒 主 要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仪 系 列 产 品 价 格 稳 定, 因 每 年 采 购 的 各 部 件 配 置 不 同, 整 体 采 购 平 均 价 格 略 有 波 动 B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杭 州 亿 恒 毛 利 率 水 平 如 下 : 杭 州 亿 恒 所 处 行 业 为 电 子 测 量 仪 器 制 造 业, 其 产 品 主 要 由 测 试 仪 器 硬 件 和 控 制 分 析 软 件 组 成, 成 本 结 构 具 有 前 期 研 发 成 本 高, 后 期 生 产 边 际 成 本 低 的 特 点,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亿 恒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杭 州 亿 恒 与 行 业 平 均 的 销 售 毛 利 率 情 况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杭 州 亿 恒 43.06% 42.53% 45.03% 38.75%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平 均 毛 利 率 41.48% 42.40% 43.29% 43.48% 从 以 上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亿 恒 保 持 着 较 高 的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公 司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仪 等 部 件 价 格 保 持 稳 定, 定 价 基 础 是 基 于 双 方 对 该 系 列 产 品 的 合 作 开 发, 在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市 场 交 易 的 一 般 原 则 制 定, 定 价 基 础 公 允 合 理 C 公 司 向 非 关 联 方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仪 替 代 产 品 价 格 为 逐 步 减 少 公 司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相 关 关 联 自 然 人 已 转 让 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 此 外, 公 司 从 2010 年 开 始 与 进 口 替 代 供 应 商 美 国 晶 钻 仪 器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晶 钻 仪 器 ) 及 其 代 理 商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共 同 开 发 适 应 本 公 司 生 产 需 要 的 中 低 端 振 动 控 制 仪, 并 与 205

206 晶 钻 仪 器 就 开 发 出 的 产 品 签 订 了 采 购 合 同 2011 年 10 月, 晶 钻 仪 器 已 完 成 了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产 品 定 型 工 作, 可 以 在 充 分 满 足 本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以 与 杭 州 亿 恒 基 本 相 同 的 价 格, 向 公 司 提 供 充 足 的 控 制 仪 部 件 供 应, 满 足 公 司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需 求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向 晶 钻 仪 器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平 均 价 格 与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相 似 型 号 产 品 平 均 价 格 对 比 如 下 ( 不 含 税 平 均 价 ): 年 度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平 均 单 价 范 向 晶 钻 仪 器 采 购 类 似 商 品 的 平 围 ( 万 元 ) 均 单 价 范 围 ( 万 元 ) 2011 年 年 年 年 1-9 月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亿 恒 出 于 与 发 行 人 产 品 合 作 开 发 的 历 史 及 大 客 户 采 购 优 惠, 对 发 行 人 以 较 为 合 理 的 价 格 提 供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设 备, 其 提 供 的 设 备 价 格 与 市 场 上 替 代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相 似 产 品 价 格 差 异 不 大, 其 对 发 行 人 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具 有 公 允 性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已 就 报 告 期 内 杭 州 亿 恒 向 发 行 人 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公 允 性 作 出 了 详 细 说 明, 不 存 在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输 送 利 益 的 情 形 3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2011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陈 英 及 自 然 人 周 瑛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分 别 将 其 代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杭 州 亿 恒 其 他 股 东 及 新 股 东, 以 终 止 公 司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关 联 关 系 此 外, 公 司 从 2010 年 开 始 与 晶 钻 仪 器 及 其 国 内 代 理 商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振 动 控 制 仪 的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以 及 采 购 合 同 晶 钻 仪 器 以 与 杭 州 亿 恒 基 本 相 同 的 价 格, 向 公 司 提 供 满 足 公 司 中 低 端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需 求 的 振 动 控 制 仪 公 司 自 2011 年 11 月 开 始, 已 开 始 向 晶 钻 仪 器 的 中 国 代 理 商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仪, 目 前 已 采 购 部 件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性 能 稳 定 运 行 正 常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在 2012 年 2 月 206

207 23 日 签 署 了 关 于 减 少 并 规 范 与 公 司 过 往 关 联 方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及 销 售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公 司 在 未 来 三 年 将 逐 步 减 少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零 部 件 采 购 业 务, 并 将 逐 步 提 升 本 公 司 向 国 内 外 供 应 商 采 购 替 代 性 产 品 的 比 例 4 股 权 转 让 后 发 行 人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交 易 往 来 情 况 及 交 易 的 持 续 性 在 苏 试 总 厂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后, 发 行 人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交 易 往 来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三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之 1 (2) 2 向 杭 州 亿 恒 关 联 采 购 的 价 格 公 允 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除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上 述 部 件 外, 亦 通 过 代 理 商 采 购 进 口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2011 年 至 2013 年,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占 公 司 当 期 采 购 同 类 商 品 总 金 额 的 59.17% 52.69% 及 38.85% 股 权 转 让 后, 2013 年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占 公 司 当 年 采 购 同 类 商 品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下 降 至 38.85% 根 据 美 国 晶 钻 仪 器 公 司 的 公 开 资 料 以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访 谈, 晶 钻 仪 器 公 司 是 全 球 振 动 测 试 控 制 系 统 及 设 备 振 动 和 噪 声 测 试 等 领 域 的 领 先 公 司, 公 司 成 立 于 1996 年, 目 前 客 户 分 布 于 全 球,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英 特 尔 NASA 波 音 丰 田 约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学 等, 该 公 司 在 技 术 和 生 产 上 具 有 充 分 的 能 力 向 发 行 人 提 供 稳 定 的 产 品 供 应, 目 前 发 行 人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持 续 交 易,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业 务 独 立 性 带 来 影 响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出 于 生 产 经 营 上 的 延 续 性 及 稳 定 性, 发 行 人 在 苏 试 总 厂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后, 仍 与 杭 州 亿 恒 持 续 进 行 设 备 采 购, 其 采 购 具 有 经 营 上 的 必 要 性 ; 股 权 转 让 后,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金 额 占 公 司 同 类 产 品 总 采 购 金 额 比 例 逐 渐 下 降, 发 行 人 对 杭 州 亿 恒 提 供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相 关 产 品 可 由 第 三 方 供 应 商 产 品 进 行 替 代, 股 权 转 让 后 发 行 人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持 续 采 购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无 重 大 影 响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已 就 其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交 易 往 来 情 况 及 交 易 的 持 续 性 等 相 关 事 项 作 出 了 详 细 说 明,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签 署 的 关 于 减 少 并 规 范 与 公 司 过 往 关 联 方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采 207

208 购 及 销 售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不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发 行 人 章 程 的 规 定 (3) 与 朗 博 校 准 的 关 联 采 购 1 向 朗 博 校 准 关 联 采 购 的 背 景 2008 年 8 月,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武 元 桢 与 具 有 校 准 检 测 技 术 背 景 的 肖 建 红 等 三 人 成 立 朗 博 校 准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拟 从 事 力 学 热 工 电 磁 无 线 电 声 学 等 专 业 设 备 的 校 准 与 检 测 业 务 该 公 司 在 成 立 初 期, 由 于 尚 未 获 得 从 事 检 测 和 校 准 的 CNAS 认 证, 校 准 检 测 业 务 收 入 较 低, 该 公 司 亦 提 供 B&K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 的 代 购 业 务 本 公 司 与 朗 博 校 准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为 采 购 的 B&K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 如 电 荷 放 大 器 加 速 度 计 等, 以 及 校 准 检 测 服 务 2 向 朗 博 校 准 关 联 采 购 的 价 格 公 允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朗 博 校 准 主 要 采 购 B&K 公 司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2011 年 开 始 为 减 少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公 司 逐 渐 降 低 向 朗 博 校 准 的 零 部 件 采 购, 并 向 进 口 代 理 供 应 商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上 述 零 部 件 的 替 代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零 部 件 均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结 算, 采 购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定 : A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各 类 部 件 单 台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基 本 保 持 稳 零 部 件 / 服 务 2014 年 1-9 月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 万 元 ) 总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 年 1-9 月 * 2011 电 荷 放 大 器 加 速 度 计 低 噪 声 电 缆 其 他 采 购 校 准 检 测 服 务 - - N/A N/A 合 计

209 * 2012 年 发 行 人 与 朗 博 校 准 的 采 购 商 品 关 联 交 易 系 完 成 2011 年 的 采 购 业 务 尾 单, 均 发 生 于 2012 年 1 月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朗 博 校 准 主 要 采 购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 价 格 基 本 稳 定, 受 B&K 公 司 设 备 零 部 件 出 厂 价 格 年 度 调 整 的 影 响, 零 部 件 采 购 价 格 在 各 年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波 动 B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部 件 平 均 价 格 与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同 类 部 件 价 格 基 本 一 致 : 2011 年 及 2012 年, 除 朗 博 校 准 外, 公 司 亦 分 别 向 上 海 思 帝 测 量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B&K 公 司 的 零 部 件, 公 司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部 件 价 格 与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同 类 部 件 价 格 基 本 一 致 零 部 件 种 类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 万 元 )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 万 元 ) 平 均 价 格 采 购 总 额 平 均 价 格 采 购 总 额 2012 年 平 均 价 格 差 异 率 电 荷 放 大 器 % 加 速 度 计 % 合 计 年 电 荷 放 大 器 % 加 速 度 计 及 电 缆 % 合 计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2011 年 5 月 24 日,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朱 雅 松 与 朗 博 校 准 总 经 理 主 要 股 东 肖 建 红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朗 博 校 准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肖 建 红, 以 终 止 公 司 与 朗 博 校 准 的 关 联 关 系 此 外, 公 司 自 2011 年 开 始 减 少 向 朗 博 校 准 的 关 联 采 购, 并 通 过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向 B&K 公 司 采 购 零 部 件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在 2012 年 2 月 23 日 签 署 了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朗 博 校 准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及 销 售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公 司 从 该 承 诺 签 署 日 起, 三 年 内 不 再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朗 博 校 准 发 生 任 何 销 售 及 零 部 件 代 购 交 209

210 易 (4) 关 联 采 购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1 关 联 采 购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经 营 成 果 无 重 大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对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及 朗 博 校 准 的 采 购 占 发 行 人 当 年 试 验 设 备 收 入 及 总 采 购 的 比 重 如 下 :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项 目 占 试 验 设 备 收 入 比 重 占 总 采 购 比 重 占 试 验 设 备 收 入 比 重 占 总 采 购 比 重 占 试 验 设 备 收 入 比 重 占 总 采 购 比 重 占 试 验 设 备 收 入 比 重 占 总 采 购 比 重 科 虹 电 气 4.03% 5.26% 3.86% 6.45% 4.02% 5.72% 6.38%* 8.05% * 杭 州 亿 恒 3.09% 4.03% 3.45% 5.76% 5.98% 8.51% 6.63% 8.37% 朗 博 校 准 % 0.14% 0.18% 0.24% 合 计 7.12% 9.29% 7.31% 12.21% 10.10% 14.37% 13.20% 16.66% *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金 额 的 统 计 数 据 包 含 发 行 人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后 向 其 采 购 的 金 额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及 朗 博 校 准 关 联 采 购, 合 计 占 各 年 销 售 收 入 及 总 采 购 的 比 例 较 小,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经 营 成 果 无 重 大 影 响 2 关 联 采 购 价 格 公 允 发 行 人 向 科 虹 电 气 的 采 购 价 格 及 定 价 方 式, 是 在 发 行 人 与 科 虹 电 气 经 过 协 商 双 方 自 愿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考 虑 到 科 虹 电 气 提 供 的 装 配 测 试 维 修 等 劳 务 服 务, 以 及 税 金 成 本 和 合 理 利 润 等 因 素, 按 照 成 本 加 成 的 原 则 确 定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是 杭 州 亿 恒 出 于 与 苏 试 总 厂 产 品 合 作 开 发 的 历 史 及 大 客 户 采 购 优 惠, 在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采 购 价 格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相 关 价 格 与 市 场 上 替 代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相 似 产 品 价 格 差 异 不 大, 采 购 价 格 具 有 公 允 性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B&K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 价 格 与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价 格 相 近, 采 购 价 格 公 允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后 认 为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且 相 关 交 210

211 易 已 获 得 发 行 人 全 体 股 东 的 追 认, 不 存 在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和 利 益 输 送 的 情 况, 上 述 关 联 采 购 并 不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3 关 联 采 购 的 依 赖 性 小 发 行 人 向 科 虹 电 气 采 购 通 用 性 的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以 及 代 购 部 分 元 器 件 主 要 系 出 于 成 本 节 约 商 业 保 密 等 原 因, 其 采 购 的 零 配 件 非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发 行 人 与 杭 州 亿 恒 合 作 开 发 并 向 其 采 购 振 动 控 制 器 系 出 于 发 行 人 的 成 本 优 化 目 的, 相 关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可 从 市 场 第 三 方 供 应 商 进 行 替 代 采 购, 发 行 人 对 杭 州 亿 恒 提 供 的 产 品 无 重 大 依 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已 与 替 代 供 应 商 签 署 新 的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及 采 购 合 同 以 逐 步 降 低 杭 州 亿 恒 对 发 行 人 中 低 端 振 动 控 制 器 需 求 的 供 应 发 行 人 自 2011 年 11 月 开 始 向 美 国 晶 钻 仪 器 进 行 持 续 采 购, 其 提 供 的 振 动 控 制 仪 在 经 济 上 及 技 术 上 均 具 有 良 好 的 替 代 性, 并 在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中 得 到 了 良 好 的 使 用 2013 年,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外 的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占 公 司 当 期 采 购 同 类 商 品 的 比 重 为 61.15%, 较 2012 年 47.31% 的 比 重 显 著 上 升 发 行 人 向 朗 博 校 准 采 购 的 商 品 主 要 是 由 其 代 购 的 B&K 公 司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零 部 件 除 朗 博 校 准 外,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以 相 近 价 格 亦 向 上 海 思 帝 测 量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B&K 公 司 的 零 部 件 上 述 零 部 件 主 要 为 电 荷 放 大 器 加 速 度 计 及 电 缆 等 非 核 心 零 部 件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后 认 为 :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采 购 主 要 系 出 于 成 本 优 化 商 业 保 密 等 原 因, 不 存 在 发 行 人 对 关 联 供 应 商 产 品 的 重 大 依 赖,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采 购 不 会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独 立 性 4 关 联 采 购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对 于 科 虹 电 气, 发 行 人 于 2011 年 8 月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全 部 股 权,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对 于 杭 州 亿 恒, 发 行 人 关 联 自 然 人 已 于 2011 年 12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杭 州 亿 恒 股 权 全 部 真 实 合 法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今 后 杭 州 亿 恒 与 发 行 人 不 再 有 关 联 关 系 股 权 转 让 后, 随 着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减 少 和 规 范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零 部 件 采 购,2013 年 发 行 211

212 人 向 杭 州 亿 恒 采 购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占 公 司 当 年 采 购 同 类 商 品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下 降 至 38.85%, 较 2012 年 占 比 显 著 下 降 发 行 人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亦 承 诺 公 司 在 未 来 三 年 将 逐 步 减 少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振 动 控 制 器 等 零 部 件 采 购 业 务, 并 将 逐 步 提 升 发 行 人 向 国 内 外 供 应 商 采 购 替 代 性 产 品 的 比 例 对 于 朗 博 校 准, 发 行 人 关 联 自 然 人 已 于 2011 年 5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朗 博 校 准 股 权 全 部 真 实 合 法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今 后 朗 博 校 准 与 发 行 人 不 再 有 关 联 关 系 2012 年 1 月, 发 行 人 向 其 采 购 商 品 8.12 万 元 及 校 准 服 务 6.62 万 元, 占 总 发 行 人 总 采 购 比 重 分 别 为 0.07% 0.06%, 主 要 是 将 前 期 的 未 履 行 完 成 的 合 同 执 行 完 毕 ;2013 年 无 商 品 采 购 交 易 发 行 人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出 具 承 诺, 自 该 承 诺 签 署 日 起, 三 年 内 不 再 与 过 往 关 联 方 朗 博 校 准 发 生 销 售 及 零 部 件 代 购 交 易 综 上, 发 行 人 已 对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规 范, 其 后 发 行 人 对 科 虹 电 气 的 关 联 交 易 于 合 并 报 表 时 已 抵 消, 与 杭 州 亿 恒 的 交 易 公 允 并 逐 步 降 低, 与 朗 博 校 准 不 再 发 生 商 品 购 销 交 易, 规 范 后 不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2 承 租 厂 房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租 赁 起 始 日 租 赁 终 止 日 单 位 租 金 年 租 金 ( 万 元 )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元 / 平 方 米 苏 试 总 厂 苏 州 广 博 元 / 平 方 米 [ 注 ]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7 月 搬 迁, 房 租 实 际 结 算 至 2011 年 7 月 末 止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均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其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厂 房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根 据 相 关 合 同, 厂 房 租 金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其 定 价 参 照 当 时 周 边 类 似 房 产 租 赁 价 格 确 定, 定 价 公 允 合 理 A 报 告 期 内 及 目 前 苏 试 总 厂 拥 有 使 用 的 房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取 得 情 况 取 得 方 式 使 用 情 况 地 理 位 置 关 系 (1)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如 下 表 所 示 : 212

213 序 号 土 地 证 或 房 产 证 号 取 得 方 式 面 积 (m2) 地 址 1 苏 新 国 用 (2004) 第 5131 号 出 让 33,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2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自 建 10,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3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自 建 4,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2)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的 取 得 情 况 取 得 方 式 2002 年 10 月 23 日, 苏 试 总 厂 与 苏 州 新 区 经 济 发 展 集 团 总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购 买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以 南 珠 江 路 以 东 ( 门 牌 号 编 制 为 鹿 山 路 55 号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用 于 工 业 用 途, 使 用 期 限 为 50 年, 价 款 为 250 万 元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证 书 号 为 苏 新 国 用 (2004) 第 5131 号, 面 积 为 33,464.2 平 方 米 位 于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上 的 两 处 证 书 号 为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的 房 产 均 为 苏 试 总 厂 自 建 取 得, 面 积 共 计 平 方 米 (3)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的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总 厂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除 用 作 本 身 注 册 地 址 及 办 公 场 所 外, 苏 试 总 厂 将 部 分 房 屋 租 赁 给 发 行 人 及 苏 州 广 博 : 2009 年 1 月 5 日, 苏 试 有 限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租 赁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房 屋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面 积 约 10,012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租 金 为 每 月 80,096 元 2009 年 9 月 25 日, 苏 州 广 博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租 赁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房 屋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面 积 约 1,000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为 2009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租 金 为 每 月 10,000 元 由 于 2011 年 7 月 苏 州 广 博 搬 迁 至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房 屋 实 际 租 赁 至 2011 年 7 月 底 (4) 目 前 苏 试 总 厂 拥 有 使 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合 同,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面 积 为 33,464.2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其 地 上 房 屋 建 筑 物 平 方 米 本 次 转 让 后, 苏 试 总 厂 已 经 没 有 自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213

214 2011 年 12 月 29 日, 苏 试 总 厂 与 苏 州 高 新 区 测 绘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租 赁 协 议, 租 赁 苏 州 高 新 区 测 绘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369 号 的 房 屋, 用 作 苏 试 总 厂 的 办 公 场 所, 租 期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年 租 金 28,440 元 2012 年 12 月 30 日, 苏 试 总 厂 与 苏 州 高 新 区 测 绘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续 签 租 赁 协 议, 租 期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 租 金 33,981 元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苏 试 总 厂 与 苏 州 高 新 区 测 绘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续 签 租 赁 协 议, 租 期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 租 金 33,981 元 2012 年 1 月 3 日,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苏 试 总 厂 的 注 册 地 址 由 鹿 山 路 55 号 变 更 至 鹿 山 路 369 号, 并 于 2012 年 1 月 6 日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5)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与 鹿 山 路 369 号 的 位 置 关 系 二 者 位 于 鹿 山 路 上 的 不 同 地 点, 直 线 距 离 大 概 3 公 里 左 右 B 报 告 期 内 及 目 前 发 行 人 拥 有 使 用 的 房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取 得 情 况 取 得 方 式 使 用 情 况 地 理 位 置 关 系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土 地 证 或 房 产 证 号 取 得 方 式 面 积 (m2) 地 址 1 苏 工 园 国 用 (2008) 第 号 受 让 19,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2 苏 房 权 证 园 区 字 第 号 自 建 14,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的 取 得 情 况 取 得 方 式 2007 年 3 月 26 日, 苏 试 总 厂 与 中 新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购 买 位 于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娄 中 路 以 北 经 六 路 以 东 ( 门 牌 编 制 为 科 峰 路 18 号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用 于 工 业 用 途, 使 用 期 限 为 50 年, 价 款 为 万 元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证 书 号 为 苏 工 园 国 用 (2007) 第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面 积 为 19, 平 方 米 2008 年 7 月 8 日, 苏 试 总 厂 以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对 苏 试 有 限 出 资, 权 属 转 移 至 苏 试 有 限, 证 书 号 变 更 为 苏 工 园 国 用 (2008) 第 号 位 于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上 的 证 书 号 为 苏 房 权 证 园 区 字 第 号 的 房 214

215 产 为 发 行 人 于 2011 年 自 建 取 得, 面 积 共 计 14, 平 方 米 (3)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的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土 地 及 房 产 主 要 用 于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的 生 产 经 营 苏 州 广 博 原 来 租 赁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房 屋,2011 年 7 月 苏 州 广 博 搬 迁 至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4) 目 前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产 情 况 通 过 2011 年 12 月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房 地 产, 发 行 人 目 前 已 经 拥 有 2 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3 处 房 屋, 如 下 : 序 号 土 地 证 或 房 产 证 号 产 权 人 面 积 (m2) 地 点 1 苏 工 园 国 用 (2011) 第 号 发 行 人 19,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2 苏 新 国 用 (2012) 第 号 发 行 人 33,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3 苏 房 权 证 园 区 字 第 号 发 行 人 14,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4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发 行 人 10,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5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发 行 人 4, 苏 州 市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5)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峰 路 18 号 与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位 置 关 系 二 者 一 个 位 于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一 个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地 理 位 置 不 重 合, 距 离 较 远 约 29 公 里 左 右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的 金 额 及 其 占 同 期 公 司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名 称 杭 州 亿 恒 销 售 内 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传 感 器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占 营 业 收 金 额 入 比 额 占 营 业 收 金 占 营 业 收 占 营 业 收 金 额 入 比 额 入 比 入 比 % 合 计 % 215

216 本 公 司 2011 年 对 杭 州 亿 恒 的 销 售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向 杭 州 亿 恒 销 售 的 传 感 器 上 述 关 联 销 售 金 额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已 做 出 承 诺, 未 来 三 年 不 再 向 公 司 过 往 关 联 方 杭 州 亿 恒 及 朗 博 校 准 发 生 产 品 销 售 交 易 2 购 买 房 地 产 2011 年 12 月 1 日, 为 终 止 关 联 交 易, 增 强 公 司 资 产 的 完 整 性 和 独 立 性, 公 司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署 合 同,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的 厂 房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A 发 行 人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的 厂 房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所 履 行 的 法 律 程 序 及 其 合 法 合 规 性 (1)2011 年 11 月 2 日, 苏 试 总 厂 召 开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应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代 表 47 名, 实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代 表 47 名, 出 席 股 东 代 表 所 代 表 的 股 份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100%, 一 致 同 意 将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面 积 为 33,464.2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其 地 上 建 筑 物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2)2011 年 11 月 23 日, 经 关 联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回 避 表 决, 发 行 人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非 关 联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面 积 为 33,464.2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其 地 上 房 屋 建 筑 物 14, 平 方 米, 受 让 价 格 根 据 天 健 兴 业 出 具 的 评 估 报 告 确 定 (3)2011 年 12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苏 试 总 厂 签 订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合 同, 购 买 价 格 根 据 天 健 兴 业 出 具 的 评 估 报 告 确 定 为 3, 万 元 B 受 让 房 地 产 的 权 属 变 更 情 况 2012 年 1 月 18 日, 发 行 人 完 成 上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权 属 变 更 手 续,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为 苏 新 国 用 [2012] 第 号 ;2012 年 2 月 28 日, 发 行 人 完 成 上 述 房 屋 的 权 属 变 更 手 续, 房 产 证 号 为 苏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苏 216

217 房 权 证 新 区 字 第 号 C 受 让 房 地 产 的 价 款 支 付 情 况 截 至 2012 年 6 月, 发 行 人 已 经 支 付 完 毕 全 部 价 款 3 接 受 关 联 方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公 司 两 笔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具 体 担 保 情 况 如 下 : 担 保 方 苏 试 总 厂 及 钟 琼 华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是 否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履 行 完 毕 本 公 司 1, 是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公 司 担 保 的 银 行 贷 款 已 全 部 还 清 4 商 标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无 偿 使 用 及 受 让 2009 年 1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共 计 100 项, 以 及 两 项 注 册 商 标 无 偿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11 年 3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专 利 权 共 计 43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将 专 利 权 共 计 9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苏 州 广 博 2011 年 12 月,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同 意, 苏 试 总 厂 将 软 件 著 作 权 共 计 2 项 无 偿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1)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受 让 上 述 商 标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之 前, 发 行 人 对 上 述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情 况 使 用 价 格 及 定 价 依 据 为 实 现 企 业 业 务 的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建 立 规 范 的 现 代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根 据 经 苏 试 总 厂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批 准 的 关 于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的 方 案,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后, 苏 试 总 厂 的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将 逐 步 转 移 至 苏 试 有 限, 苏 试 总 厂 无 形 资 产 供 苏 试 有 限 无 偿 使 用 苏 试 有 限 成 立 后, 苏 试 总 厂 根 据 其 于 2009 年 1 月 2011 年 3 月 及 2011 年 217

218 12 月 的 股 东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陆 续 将 其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商 标 权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在 上 述 转 让 完 成 之 前, 发 行 人 无 偿 使 用 苏 试 总 厂 的 上 述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未 向 苏 试 总 厂 支 付 上 述 商 标 专 利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使 用 费 (2) 发 行 人 使 用 及 无 偿 受 让 上 述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为 发 行 人 分 摊 成 本 费 用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无 偿 使 用 及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上 述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为 发 行 人 分 摊 成 本 费 用 的 情 形 : 1 在 转 让 前, 上 述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在 苏 试 总 厂 财 务 报 表 中 无 账 面 价 值, 苏 试 总 厂 亦 未 对 上 述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进 行 摊 销 苏 试 总 厂 向 苏 试 股 份 无 偿 转 让 上 述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苏 试 总 厂 及 苏 试 有 限 资 产 重 组 和 业 务 承 继 的 过 渡 环 节, 非 以 获 利 为 目 的 的 资 产 转 让, 因 此,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上 述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无 偿 使 用 和 受 让, 不 存 在 由 控 股 股 东 代 为 分 摊 成 本 费 用 的 情 况 ; 2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于 2009 年 1 月 2011 年 3 月 及 2011 年 12 月 合 计 无 偿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152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2 项, 上 述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日 期 均 在 2009 年 1 月 1 日 前, 其 相 关 的 研 发 支 出 已 在 2009 年 前 发 生 完 毕,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为 发 行 人 分 摊 研 发 成 本 费 用 的 情 形 (3) 发 行 人 自 控 股 股 东 受 让 上 述 专 利 技 术 软 件 著 作 权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研 发 能 力 及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具 体 影 响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除 无 偿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全 部 专 利 权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外, 亦 承 继 了 苏 试 总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以 及 主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人 员 在 业 务 承 继 过 程 中, 苏 试 总 厂 及 发 行 人 未 发 生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的 流 失 以 及 研 发 生 产 设 备 的 损 毁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发 行 人 有 效 的 专 利 权 中 有 132 项 初 始 权 利 人 为 苏 试 总 厂, 上 述 专 利 的 发 明 人 共 32 人, 其 中 包 括 6 位 外 部 人 员,26 位 内 部 职 工 发 明 人 ; 根 据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统 计 资 料,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26 位 内 部 职 工 发 明 人 中, 除 1 218

219 人 仍 为 苏 试 总 厂 退 休 留 用 员 工 以 及 三 人 正 常 离 职 外, 其 余 22 位 发 明 人 均 为 发 行 人 现 在 职 职 工 或 退 休 留 用 职 工 发 行 人 完 全 承 继 了 苏 试 总 厂 的 生 产 研 发 体 系, 具 备 独 立 的 研 制 开 发 核 心 技 术 的 能 力, 发 行 人 目 前 主 要 专 利 权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均 受 让 自 苏 试 总 厂 的 情 况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和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发 行 人 自 承 继 苏 试 总 厂 的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以 来, 不 断 增 强 其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持 续 提 升 企 业 研 发 水 平,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自 2011 年 的 万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9 月 末 的 1, 万 元,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由 2011 年 的 69 人 增 长 至 2014 年 9 月 末 的 108 人 随 着 发 行 人 业 务 规 模 和 研 发 投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综 上, 发 行 人 除 受 让 苏 试 总 厂 专 利 技 术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外, 亦 承 继 了 苏 试 总 厂 的 主 要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及 生 产 经 营 设 备, 并 拥 有 独 立 的 研 发 管 理 体 系,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研 发 成 果 不 断 推 出, 显 示 发 行 人 具 备 独 立 研 制 开 发 核 心 技 术 的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三 ) 关 联 方 往 来 情 况 1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朗 博 校 准 预 付 账 款 本 公 司 2011 年 末 对 朗 博 校 准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是 公 司 2011 年 与 朗 博 校 准 签 订 的 代 购 B&K 公 司 零 部 件 合 同 的 预 付 款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已 作 出 承 诺, 自 2012 年 开 始, 公 司 不 再 与 朗 博 校 准 签 订 新 的 代 购 业 务 合 同 2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项 目 名 称 科 虹 电 气 应 付 账 款 杭 州 亿 恒 应 付 账 款 注 : 杭 州 忆 恒 2012 年 及 之 后 已 经 不 再 是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219

220 应 付 科 虹 电 气 杭 州 亿 恒 的 款 项 为 应 付 的 部 件 及 材 料 采 购 款, 其 中 科 虹 电 气 已 于 2011 年 8 月 被 本 公 司 收 购, 其 后 应 付 科 虹 电 气 款 项 纳 入 上 市 合 并 主 体 四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执 行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逐 步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程 序 2011 年 9 月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完 善 了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先 后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的 审 批 权 限 进 行 了 规 范 报 告 期 内 2012 年 及 之 后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2012 年 2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在 2009 年 至 2011 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审 核 确 认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内 容 真 实, 协 议 条 款 公 平 合 理,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方 式 公 允 合 理,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特 别 是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有 利 于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不 构 成 损 害 220

221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 一 )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设 董 事 长 1 名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和 更 换,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除 独 立 董 事 外,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独 立 董 事 在 本 公 司 的 任 期 连 续 不 得 超 过 两 届 本 公 司 董 事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任 职 期 间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赵 正 堂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倪 建 文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王 玲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李 跃 光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郁 文 贤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朱 雪 珍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钟 琼 华 :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大 学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高 级 经 济 师 1985 年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技 术 科 设 计 员 副 科 长 科 长, 副 厂 长 等 职 务,1998 年 起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 长 厂 长 党 委 书 记,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 长 2007 年 1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先 后 主 持 或 参 与 开 发 了 CP-100 型 冲 击 碰 撞 试 验 台 2 吨 至 40 吨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荣 获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科 学 技 术 奖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奖 等 奖 项 2001 年 当 选 为 苏 州 市 第 九 届 党 代 会 代 表,2004 年 被 总 装 备 部 聘 为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型 谱 科 研 项 目 首 席 专 家,2010 年 被 评 为 江 苏 省 首 批 科 技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对 象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第 一 届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振 动 与 冲 221

222 击 杂 志 编 委 现 任 苏 试 总 厂 董 事 长,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陈 晨 : 女,195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大 学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1982 年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技 术 科 设 计 员 科 长, 分 厂 副 厂 长, 总 师 办 主 任 技 术 副 厂 长 等 职 务,1998 年 起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2007 年 1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8 年 2 月 起 任 副 总 经 理 主 持 设 计 了 KD-3 KD-20 等 正 弦 振 动 控 制 仪 和 CC-2000 CC-1A 等 冲 击 测 量 仪 荣 获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等 奖 项 曾 任 全 国 振 动 冲 击 转 速 计 量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现 任 江 苏 省 声 学 计 量 专 业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现 任 苏 试 总 厂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武 元 桢 : 男,195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1982 年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1996 年 曾 短 暂 任 职 于 苏 州 新 区 东 菱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在 苏 试 总 厂 先 后 担 任 技 术 科 设 计 员 技 术 科 科 长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等 职 务 2002 年 1 月 起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2007 年 1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8 年 2 月 起 任 总 工 程 师 参 与 或 领 导 了 全 系 列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开 发, 其 负 责 的 DC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获 江 苏 省 六 大 人 才 高 峰 首 批 资 助 项 目 基 金 的 资 助 现 担 任 全 国 机 械 振 动 冲 击 与 状 态 监 测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全 国 机 械 振 动 与 冲 击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测 量 仪 器 的 使 用 和 校 准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荣 获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科 学 技 术 奖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奖 等 奖 项 现 任 苏 试 总 厂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赵 正 堂 :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1985 年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总 师 办 科 员 外 经 科 副 科 长 科 长 市 场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等 职 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2014 年 9 月 起 任 公 司 董 事 现 担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倪 建 文 : 男,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工 程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1985 年 8 月 至 2003 年 10 月, 在 东 风 汽 车 传 动 轴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汽 车 配 件 分 公 司 ( 原 苏 州 汽 车 配 件 厂 ) 工 作, 历 任 技 术 科 副 科 长 市 场 技 术 服 务 科 科 222

223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2003 年 11 月 至 2007 年 4 月, 在 苏 州 虎 丘 汽 车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2007 年 5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在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大 禹 水 处 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2011 年 1 月 至 今, 任 苏 州 创 元 投 资 发 展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部 副 经 理 现 任 苏 试 总 厂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王 玲 : 女,197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经 济 学 学 士 曾 任 职 于 东 吴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银 杏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曾 任 中 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苏 州 元 禾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投 资 部 投 资 总 监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苏 州 硅 能 半 导 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李 跃 光 ( 独 立 董 事 ):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大 学 本 科, 高 级 工 程 师 1984 年 8 月 至 1993 年 12 月, 历 任 机 械 部 仪 表 局 规 划 处 科 员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1994 年 1 月 至 1999 年 10 月, 任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1999 年 11 月 至 2007 年 1 月, 任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秘 书 长 ;2007 年 2 月 至 2011 年 3 月 任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秘 书 长 ;2011 年 4 月 至 今, 任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专 职 副 理 事 长, 纪 念 苏 天 横 河 仪 器 仪 表 人 才 发 展 基 金 会 理 事 副 秘 书 长 李 跃 光 先 生 是 国 家 发 改 委 十 一 五 重 大 工 程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和 关 键 精 密 测 试 仪 器 规 划 组 成 员 ; 中 国 工 程 院 装 备 制 造 业 自 主 创 新 战 略 研 究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课 题 组 成 员 ;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组 负 责 人 ; 全 国 工 业 过 程 测 量 和 控 制 标 准 技 术 委 员 会 分 析 仪 器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郁 文 贤 ( 独 立 董 事 ): 男,196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现 为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特 聘 教 授, 信 息 技 术 与 电 气 工 程 研 究 院 院 长 1998 年 12 月 至 2008 年 9 月, 历 任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电 子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总 工 程 师 副 院 长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科 研 部 副 部 长 2008 年 9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电 子 信 息 与 电 气 工 程 学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历 任 第 五 届 专 家 组 成 员 十 五 863 信 息 获 取 与 处 理 技 术 主 题 专 家 组 组 长 十 一 五 国 家 863 计 划 地 球 观 测 与 导 航 领 域 专 家 组 副 组 长 ; 十 一 五 国 家 863 计 划 深 空 探 测 技 术 重 大 项 目 专 家 组 副 组 长 ; 十 一 五 总 装 备 部 卫 星 应 用 技 术 专 业 组 副 组 长 ; 十 二 五 卫 星 应 用 技 术 专 业 组 顾 问 ; 北 斗 高 分 国 家 重 大 专 项 专 家 组 专 家 ; 上 海 卫 星 导 航 技 术 产 业 战 略 联 盟 理 事 长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四 项, 部 委 级 军 队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六 项 223

224 1996 年 获 国 家 光 华 科 技 基 金 二 等 奖,1998 年 获 第 六 届 中 国 青 年 科 技 奖,2000 年 入 选 国 家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第 四 届 中 国 优 秀 青 年 科 技 创 新 奖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3 年 获 杰 出 青 年 求 是 奖 朱 雪 珍 ( 独 立 董 事 ): 女,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经 济 学 硕 士, 副 教 授 1987 年 毕 业 于 苏 州 大 学 材 料 工 程 学 院 丝 绸 专 业 ;1998 年 获 得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曾 任 苏 州 大 学 丝 绸 实 验 总 厂 工 程 师 主 办 会 计 苏 州 大 学 商 学 院 讲 师 现 任 苏 州 大 学 商 学 院 副 教 授, 研 究 方 向 为 管 理 会 计 成 本 会 计 会 计 信 息 系 统 ( 二 ) 监 事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非 职 工 监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任 期 3 年,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任 职 期 间 崔 开 其 监 事 会 主 席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邹 美 鸿 监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黄 秀 君 职 工 监 事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本 公 司 现 任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崔 开 其 : 男,195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高 中 学 历 1970 年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金 工 车 间 主 任 生 产 部 副 部 长 制 造 部 部 长 党 支 部 书 记 等 职 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监 事 2008 年 9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现 担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监 事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邹 美 鸿 : 男,197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2002 年 8 月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工 作, 历 任 检 验 员 用 户 服 务 员 销 售 员 市 场 部 部 长 助 理 等 职 2008 年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副 部 长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黄 秀 君 ( 职 工 监 事 ): 女,197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224

225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2002 年 8 月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工 作,2005 年 6 月 起 任 技 术 保 障 部 党 支 部 书 记 2008 年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工 程 师, 现 任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工 程 师 生 产 总 监 市 场 总 监 等 人 员 钟 琼 华, 公 司 总 经 理, 详 见 ( 一 ) 董 事 陈 晨,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详 见 ( 一 ) 董 事 武 元 桢,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详 见 ( 一 ) 董 事 陈 英 : 女,196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经 济 师 1986 年 7 月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技 术 员 党 办 副 主 任 劳 动 人 事 科 科 长 综 合 部 副 部 长 综 合 部 部 长 等 职 1998 年 至 2007 年,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监 事,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综 合 部 部 长 现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任 职 期 间 为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赵 正 堂 :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详 见 ( 一 ) 董 事 周 斌 :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学 历, 助 理 工 程 师 1990 年 7 月 进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厂 工 作, 先 后 任 金 工 车 间 主 任 工 程 部 部 长 保 障 部 部 长 等 职 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总 监 现 担 任 公 司 生 产 总 监 任 职 期 间 为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孙 老 土 :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2 年 2 月 起, 在 苏 州 铸 件 厂 苏 州 德 安 迅 财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财 务 科 工 作,2007 年 9 月 至 2007 年 12 月, 任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财 务 科 科 员 科 长 2008 年 2 月 起 任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科 长 现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任 职 期 间 为 2014 年 9 月 18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225

226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公 司 的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为 李 平 胡 新 华, 李 平 和 胡 新 华 的 个 人 简 历 如 下 : 李 平 : 男,1957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1982 年 至 1992 年, 在 青 海 拖 拉 机 总 厂 苏 州 照 相 机 总 厂 苏 州 赛 玛 克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工 作 1999 年 起 进 入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工 作, 担 任 机 械 设 计 师 项 目 经 理 副 总 工 程 师 等 职 务 2006 年, 被 聘 为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型 谱 系 列 电 磁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科 研 项 目 首 席 专 家, 主 持 参 与 开 发 的 新 产 品 有 DC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低 气 压 和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系 统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等 参 与 起 草 的 国 家 标 准 GB/T 电 动 振 动 台 获 得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10 年 中 国 标 准 创 新 贡 献 奖 三 等 奖 荣 获 国 防 科 技 进 步 奖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科 学 技 术 奖 等 奖 项 现 任 苏 州 广 博 副 总 经 理 胡 新 华 : 男,1958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1982 年 至 2003 年, 在 苏 州 轻 工 业 电 机 厂 旭 化 成 复 合 塑 料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基 泰 科 技 公 司 苏 州 东 菱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工 作 2003 年 进 入 苏 州 试 验 仪 器 总 厂 工 作, 历 任 产 品 设 计 员 机 械 台 类 产 品 主 任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副 总 工 程 师 等 职 务, 从 事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工 作, 完 成 的 产 品 有 跌 落 式 包 装 件 试 验 机 系 列 ES 系 列 振 动 台 等, 参 加 修 订 的 国 家 标 准 有 :GB/T 液 压 振 动 台,GB/T 机 械 振 动 台 技 术 条 件 等 荣 获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科 学 技 术 奖 等 奖 项 现 为 公 司 机 械 液 压 台 事 业 部 部 长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其 任 职 资 格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226

227 二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 一 ) 董 事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2014 年 9 月 1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根 据 苏 试 总 厂 提 名, 选 举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赵 正 堂 倪 建 文 为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李 跃 光 郁 文 贤 朱 雪 珍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根 据 元 风 创 投 提 名 选 举 王 玲 为 公 司 董 事 同 日,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钟 琼 华 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 二 ) 监 事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年 9 月 18 日, 苏 试 股 份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黄 秀 君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年 9 月 1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根 据 苏 试 总 厂 及 鸿 华 投 资 的 提 名, 分 别 选 举 崔 开 其 邹 美 鸿 为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黄 秀 君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为 三 年 同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崔 开 其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及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无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1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227

228 除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以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均 未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股 份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2 陈 英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 3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4 赵 正 堂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 5 周 斌 生 产 总 监 % 6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 合 计 % 2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苏 试 总 厂 持 有 公 司 3,00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63.69%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钟 琼 华 之 配 偶 朱 雅 俐 李 平 崔 开 其 周 斌 胡 新 华 通 过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的 股 权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直 接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股 权 间 接 持 有 苏 试 股 份 股 权 序 姓 名 在 发 行 人 处 任 职 持 股 股 份 数 持 股 号 股 份 金 额 ( 元 ) 比 例 ( 万 股 ) 比 例 1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3,412, % 1, % 2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657, % % 3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634, % % 4 陈 英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438, % % 5 赵 正 堂 市 场 总 监 232, % % 6 朱 雅 俐 钟 琼 华 之 配 偶 200, % % 7 李 平 苏 州 广 博 副 总 经 理 80, % % 8 崔 开 其 监 事 会 主 席 69, % % 9 周 斌 生 产 总 监 57, % % 10 胡 新 华 机 械 液 压 台 事 业 部 部 长 35, % % 合 计 5,817, % 1, % 228

229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组 成 确 定 依 据 及 程 序 除 董 事 倪 建 文 王 玲 及 三 位 独 立 董 事 外, 公 司 其 余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在 发 行 人 或 苏 试 总 厂 处 长 期 任 职, 其 薪 酬 组 成 由 工 资 奖 金 和 福 利 组 成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拟 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根 据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处 岗 位 的 职 责 重 要 性 贡 献 度 等 因 素 制 定 年 度 薪 酬 水 平 并 审 议 通 过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三 年 内 薪 酬 总 额 及 其 占 发 行 人 各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2011 年 2012 年 及 2013 年,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从 本 公 司 及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的 薪 酬 总 额 分 别 为 :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同 期 本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14% 6.13% 和 5.97% ( 三 ) 最 近 一 年 从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收 入 的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领 取 单 位 2013 年 度 薪 酬 ( 万 元 )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31.6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26.2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27.1 赵 正 堂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本 公 司 26.2 倪 建 文 董 事 未 在 本 公 司 领 薪 - 王 玲 董 事 未 在 本 公 司 领 薪 - 229

230 李 跃 光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5 郁 文 贤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5 朱 雪 珍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5 崔 开 其 监 事 会 主 席 本 公 司 13.3 邹 美 鸿 监 事 本 公 司 18.8 黄 秀 君 职 工 监 事 本 公 司 8.5 陈 英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26.2 周 斌 生 产 总 监 本 公 司 22.4 孙 老 土 财 务 负 责 人 本 公 司 22.2 李 平 副 总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17.6 胡 新 华 副 总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17.6 除 上 述 薪 酬 收 入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名 称 任 职 / 兼 职 企 事 业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职 务 钟 琼 华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陈 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武 元 桢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赵 正 堂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倪 建 文 董 事 持 有 苏 试 总 厂 10% 的 战 略 发 展 部 创 元 集 团 股 份 副 经 理 元 禾 控 股 元 禾 控 股 持 有 元 风 创 投 25% 的 股 份 投 资 总 监 王 玲 董 事 苏 州 硅 能 半 导 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司 李 跃 光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无 关 联 关 系 副 理 事 长 郁 文 贤 独 立 董 事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信 息 技 术 与 电 气 工 无 关 联 关 系 特 聘 教 授 程 研 究 院 朱 雪 珍 独 立 董 事 苏 州 大 学 商 学 院 无 关 联 关 系 副 教 授 230

231 崔 开 其 监 事 会 主 席 苏 试 总 厂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监 事 除 上 述 人 员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的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有 关 协 议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 一 ) 协 议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薪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与 本 公 司 签 署 了 劳 动 合 同 ( 二 ) 作 出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事 项 作 出 承 诺, 具 体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 十 重 要 承 诺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人 员 均 严 格 遵 守 并 履 行 了 上 述 协 议 和 承 诺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时 间 人 数 成 员 变 化 情 况 选 聘 会 议 2009 年 1 月 年 9 月 7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齐 民 王 天 朝 孙 惠 新 王 玲 选 举 苏 试 有 限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苏 试 有 限 第 四 次 股 东 会 1. 王 天 朝 孙 惠 新 辞 去 董 2011 年 9 月 26 日 2014 年 9 月 17 日 9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齐 民 倪 建 文 王 玲 李 跃 光 郁 文 贤 朱 雪 珍 事 职 务 ; 2. 选 举 倪 建 文 为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 选 举 李 跃 光 郁 文 贤 朱 雪 珍 为 股 份 公 司 苏 试 股 份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9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赵 正 堂 倪 建 文 王 玲 李 跃 光 郁 文 贤 朱 雪 珍 选 举 苏 试 股 份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陈 齐 民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赵 正 堂 为 公 司 二 届 董 事 苏 试 股 份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31

232 会 董 事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时 间 人 数 成 员 变 化 情 况 选 聘 会 议 2009 年 1 月 年 9 月 3 崔 开 其 邹 美 鸿 黄 秀 君 无 苏 试 有 限 第 四 次 股 东 会 2011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7 日 3 崔 开 其 邹 美 鸿 黄 秀 君 无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苏 试 股 份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3 崔 开 其 邹 美 鸿 黄 秀 君 无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苏 试 股 份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时 间 人 数 成 员 变 化 情 况 选 聘 会 议 2009 年 1 月 年 9 月 6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无 苏 试 有 限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1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7 日 7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孙 老 土 选 举 孙 老 土 为 财 务 负 责 人 苏 试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7 钟 琼 华 陈 晨 武 元 桢 陈 英 赵 正 堂 周 斌 孙 老 土 无 苏 试 股 份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化 是 公 司 基 于 发 展 需 要 和 优 化 公 司 治 理 所 作 出 的 安 排,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八 公 司 治 理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发 行 人 在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之 前,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存 在 一 定 的 缺 陷, 如 三 会 的 召 开 不 及 时 和 决 策 程 序 不 规 范 ; 规 章 制 度 不 齐 备 ; 关 联 交 易 未 经 过 审 批 程 序 等 问 题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修 订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232

233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制 度, 设 立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能 够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规 范 运 行, 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尽 职 尽 责, 按 规 定 切 实 行 使 权 利 履 行 义 务 ( 二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所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先 后 召 开 了 九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 三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公 司 设 立 了 董 事 会, 制 订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董 事 长 1 人, 独 立 董 事 3 人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除 独 立 董 事 只 能 连 任 两 届 外, 其 他 均 可 连 选 连 任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先 后 召 开 了 十 五 次 董 事 会,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 四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公 司 设 立 了 监 事 会, 制 订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233

234 行 使 权 利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由 股 东 代 表 和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非 职 工 监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任 期 3 年, 可 连 选 连 任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先 后 召 开 了 十 次 监 事 会,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 五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指 导 意 见 等 规 定, 设 置 了 独 立 董 事, 并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本 公 司 有 独 立 董 事 3 名, 其 中 1 名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达 到 公 司 董 事 会 总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任 职 以 来,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要 求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充 分 发 挥 在 财 务 行 业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特 长, 就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有 关 经 营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就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维 护 了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促 使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有 了 较 大 改 善 独 立 董 事 亦 参 与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 六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经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准 备 和 递 交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的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出 具 的 报 告 和 文 件 ;( 二 )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并 负 责 会 议 的 记 录 和 会 议 文 件 记 录 的 保 管 ;( 三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 四 ) 保 证 有 权 得 到 公 司 有 关 记 录 文 件 的 人 及 时 得 到 有 关 文 件 记 录 ;( 五 )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董 事 名 册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等 234

235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依 法 筹 备 了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确 保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依 法 召 开, 在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上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 七 )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并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批 准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并 于 2014 年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对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进 行 了 改 选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由 朱 雪 珍 李 跃 光 赵 正 堂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2 名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朱 雪 珍 担 任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审 计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以 来,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相 关 内 容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职 责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先 后 召 开 了 十 一 次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的 规 定 ( 八 ) 董 事 会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建 立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并 于 2014 年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对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进 行 了 改 选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长 钟 琼 华 董 事 陈 晨 独 立 董 事 郁 文 贤 组 成, 其 中 钟 琼 华 为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任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长 钟 琼 华 独 立 董 事 李 跃 光 独 立 董 事 郁 文 贤 组 成, 其 中 郁 文 贤 为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独 立 董 事 朱 雪 珍 独 立 董 事 李 跃 光 董 事 武 元 桢 组 成, 其 中 李 跃 光 为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任 上 述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的 规 定 235

236 九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层 评 估 意 见 及 会 计 师 鉴 证 意 见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公 司 多 年 来 积 累 的 治 理 经 验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处 理 各 种 经 济 业 务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程 序 方 法, 基 本 涵 盖 了 公 司 全 部 经 营 事 务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董 事 会 制 度 监 事 会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以 及 四 个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上 述 各 项 制 度 和 机 构 的 建 立 健 全, 为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了 一 个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环 境, 有 效 保 障 了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和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符 合 财 务 准 则 制 度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规 范 了 公 司 会 计 行 为, 保 证 了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完 整 和 会 计 信 息 的 客 观 准 确 公 司 管 理 层 确 信 : 公 司 已 在 财 务 预 算 生 产 管 理 物 资 采 购 产 品 销 售 对 外 投 资 人 事 管 理 内 部 审 计 等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在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行 业 的 特 点 和 公 司 多 年 管 理 经 验, 保 证 了 内 控 制 度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对 经 营 风 险 起 到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作 用,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都 有 章 可 循,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制 订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以 来, 各 项 制 度 均 得 到 了 充 分 有 效 的 实 施, 从 而 保 证 了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有 序 进 行, 基 本 达 到 了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效 率, 保 护 公 司 资 产 安 全 完 整, 促 进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有 效 遵 循 和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得 以 实 现 的 目 的 ( 二 ) 会 计 师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鉴 证 意 见 江 苏 天 衡 于 2014 年 12 月 出 具 的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他 具 体 规 范 的 要 求, 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 在 合 理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并 有 效 运 行 236

237 十 公 司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被 主 管 机 关 处 罚 的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及 资 金 管 理 政 策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制 订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及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 一 )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政 策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投 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等 ) 进 行 了 规 定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权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需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为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除 需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以 外,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需 由 董 事 会 审 批 对 于 额 度 较 小 的 对 外 投 资, 由 董 事 会 授 权 总 经 理 决 定, 具 体 由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符 合 投 资 审 批 权 限 ( 二 )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进 行 了 规 定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权 属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 一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二 )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三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四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五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六 )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237

238 董 事 会 审 议 担 保 事 项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且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可 对 外 担 保 董 事 会 对 担 保 事 项 做 出 决 议, 与 该 担 保 事 项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款 第 ( 四 )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会 议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对 外 担 保 ( 三 )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政 策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对 货 币 资 金 的 日 常 监 管 根 据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分 级 授 权 管 理 体 系, 各 部 门 按 照 制 度 规 定 的 授 权 及 职 责, 履 行 资 金 管 理 权 责 根 据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的 要 求, 公 司 于 每 年 末 按 照 公 司 整 体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和 下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做 好 公 司 下 年 度 整 体 的 资 金 预 算, 各 子 ( 分 ) 公 司 也 应 根 据 自 身 的 实 际 情 况 做 好 本 单 位 资 金 预 算, 各 子 ( 分 ) 公 司 的 资 金 预 算 应 与 公 司 的 整 体 资 金 预 算 保 持 一 致 预 算 内 的 支 出, 可 以 根 据 授 权 范 围, 由 相 关 负 责 人 审 核 批 准 使 用 ; 超 过 预 算 的 支 出, 应 由 业 务 部 门 提 出 追 加 预 算, 按 预 算 批 准 程 序 批 准 后 执 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政 策 的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十 二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十 三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的 制 度 安 排 为 加 强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增 进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的 了 解,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良 性 关 系, 实 现 公 司 诚 信 自 律 规 范 运 作, 提 升 公 司 的 内 在 价 值, 公 司 董 事 会 238

239 制 定 并 通 过 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公 司 治 理 文 件, 有 力 的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的 信 息 获 取 收 益 享 有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相 关 政 策 安 排 如 下 : ( 一 )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1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一 般 规 定 :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要 体 现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的 原 则 信 息 披 露 是 公 司 的 持 续 性 责 任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上 市 规 则 披 露 办 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办 法 和 通 知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在 内 幕 信 息 依 法 披 露 前, 任 何 知 情 人 不 得 公 开 或 者 泄 露 该 信 息, 不 得 利 用 该 信 息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2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 募 集 说 明 书 和 上 市 公 告 书 ; 定 期 报 告, 其 中 包 含 :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和 季 度 报 告 ; 公 司 的 临 时 报 告 ; 应 披 露 的 交 易, 包 括 购 买 或 出 售 资 产 对 外 投 资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提 供 担 保 债 权 或 债 务 重 组 签 订 许 可 协 议 公 司 发 生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的 其 他 交 易 3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媒 体 : 公 司 指 定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其 他 报 纸 中 的 一 家 或 多 家 报 刊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为 刊 登 公 司 公 告 及 其 他 信 息 的 媒 体 ; 并 指 定 巨 潮 资 讯 网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4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保 密 措 施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因 工 作 关 系 接 触 到 应 披 露 信 息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 董 事 会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在 信 息 公 开 披 露 之 前, 将 信 息 知 情 者 控 制 在 最 小 范 围 内 ; 重 大 信 息 应 指 定 专 人 报 送 和 保 管 ; 当 董 事 会 得 知 有 关 尚 未 披 露 的 信 息 难 以 保 密, 或 者 已 经 泄 露, 或 者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已 经 明 显 发 生 异 常 波 动 时, 公 司 应 当 立 即 按 照 上 市 规 则 或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披 露 相 关 信 息 ( 二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1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目 的 : 促 进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良 性 关 系, 增 进 投 资 239

240 者 对 公 司 的 进 一 步 了 解 和 熟 悉 ; 建 立 稳 定 和 优 质 的 投 资 者 基 础, 获 得 长 期 的 市 场 支 持 ; 形 成 服 务 投 资 者 尊 重 投 资 者 的 企 业 文 化 ; 促 进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最 大 化 和 股 东 财 富 增 长 并 举 的 投 资 理 念 ; 增 加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透 明 度,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2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中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包 括 公 司 的 发 展 方 向 发 展 规 划 竞 争 战 略 和 经 营 方 针 等 ;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及 其 说 明, 包 括 定 期 报 告 临 时 公 告 和 年 度 报 告 说 明 会 等 ; 公 司 依 法 可 以 披 露 的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包 括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状 况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经 营 业 绩 股 利 分 配 管 理 模 式 及 变 化 等 ; 公 司 依 法 可 以 披 露 的 重 大 事 项, 包 括 公 司 的 重 大 投 资 及 其 变 化 资 产 重 组 收 购 兼 并 对 外 合 作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合 同 关 联 交 易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管 理 层 变 动 以 及 大 股 东 变 化 等 信 息 ;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理 念 和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 公 司 的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3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的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公 告 年 度 报 告 说 明 会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网 站 一 对 一 沟 通 邮 寄 资 料 电 话 咨 询 现 场 参 观 分 析 师 会 议 或 业 绩 说 明 会 媒 体 采 访 和 报 道 路 演 及 其 他 等 公 司 应 尽 可 能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与 投 资 者 及 时 深 入 和 广 泛 地 沟 通, 并 应 特 别 注 意 使 用 互 联 网 络 提 高 沟 通 的 效 率, 降 低 沟 通 的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使 股 东 利 益 得 到 良 好 保 障 并 获 得 了 较 为 理 想 的 投 资 回 报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投 资 者 权 益 管 理,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继 续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三 ) 股 东 投 票 机 制 1 累 积 投 票 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相 关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两 名 ( 含 两 名 ) 以 上 董 事 监 事 时, 应 当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 股 东 在 选 举 非 独 立 董 事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投 票 时, 可 投 票 数 等 于 该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额 乘 以 待 选 非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人 数, 股 东 可 以 将 其 总 票 数 集 中 投 给 一 个 或 几 个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按 得 票 多 240

241 少 依 次 决 定 非 独 立 董 事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的 当 选 股 东 在 选 举 独 立 董 事 投 票 时, 可 投 票 数 等 于 该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额 乘 以 待 选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股 东 可 以 将 其 总 票 数 集 中 投 给 一 个 或 几 个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按 得 票 多 少 依 次 决 定 独 立 董 事 的 当 选 股 东 累 计 投 出 的 票 数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享 有 的 总 票 数, 否 则 视 为 弃 权 2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相 关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下 列 事 项 之 一 的, 应 当 安 排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等 方 式 为 中 小 投 资 者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 一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增 发 新 股 ( 含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或 其 他 股 份 性 质 的 权 证 )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向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 但 具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股 东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承 诺 全 额 现 金 认 购 的 除 外 );( 二 )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买 的 资 产 总 价 较 所 购 买 资 产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值 溢 价 达 到 或 超 过 20% 的 ;( 三 )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30% 的 ;( 四 ) 股 东 以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偿 还 其 所 欠 公 司 的 债 务 ;( 五 ) 对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附 属 企 业 到 境 外 上 市 ;( 六 )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权 益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相 关 事 项 未 来 公 司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进 一 步 完 善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措 施 241

242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以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本 节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江 苏 天 衡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披 露 投 资 者 欲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和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详 细 的 了 解,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所 附 录 的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附 注 一 发 行 人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1,120, ,003, ,192, ,769, 应 收 票 据 8,817, ,531, ,436, ,654, 应 收 账 款 91,612, ,540, ,472, ,009, 预 付 款 项 8,366, ,536, ,806, ,710, 其 他 应 收 款 7,377, ,006, ,463, ,573, 存 货 73,118, ,837, ,260, ,80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30,412, ,456, ,632, ,525, 非 流 动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94,456, ,060, ,207, ,589, 在 建 工 程 33,987, ,336, , 无 形 资 产 21,395, ,779, ,311, ,59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029, ,520, ,093,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554, ,141, ,366, ,112,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1,423, ,838, ,112, ,038, 资 产 总 计 391,835, ,295, ,744, ,564,

243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40,000, ,000, ,500, ,500, 应 付 账 款 33,607, ,622, ,381, ,948, 预 收 款 项 32,557, ,745, ,836, ,32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805, ,276, ,178, ,066, 应 交 税 费 -815, ,024, ,269, , 应 付 利 息 88, , , , 其 他 应 付 款 1,104,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10,347, ,633, ,006, ,152,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7,500, ,000, 预 计 负 债 188,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710, ,900,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2,398, ,997, , , 负 债 总 计 132,746, ,630, ,456, ,230,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47,100, ,100, ,100, ,100, 资 本 公 积 75,734, ,894, ,894, ,740, 盈 余 公 积 7,847, ,847, ,744, ,640, 未 分 配 利 润 116,576, ,228, ,684, ,81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47,257, ,070, ,423, ,29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1,831, ,594, ,863, ,036,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59,089, ,664, ,287, ,333,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91,835, ,295, ,744, ,564,

244 2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71,443, ,357, ,706, ,62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71,443, ,357, ,706, ,625,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43,428, ,778, ,238, ,492,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91,586, ,366, ,565, ,45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980, ,633, ,684, ,489, 销 售 费 用 16,033, ,715, ,481, ,980, 管 理 费 用 31,375, ,182, ,745, ,310, 财 务 费 用 1,569, ,417, ,715, ,90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83, ,463, ,045, ,349, 加 : 投 资 收 益 , 三 营 业 利 润 28,015, ,578, ,467, ,15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222, ,330, ,922, ,42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8, ,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5, , , 四 利 润 总 额 29,219, ,755, ,377, ,48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724, ,977, ,818, ,351, 五 净 利 润 22,494, ,777, ,558, ,13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1,347, ,646, ,972, ,446,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146, ,131, ,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2,494, ,777, ,558, ,13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1,347, ,646, ,972, ,446, ,146, ,131, , ,

245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73,107, ,525, ,362, ,69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2,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83, ,719, ,601, ,28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5,090, ,246, ,964, ,98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04,101, ,676, ,956, ,377, ,478, ,216, ,838, ,62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3,771, ,256, ,330, ,21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5,901, ,336, ,985, ,32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84,252, ,486, ,110, ,54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9,162, ,760, ,853, ,443,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019,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5,040,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5,040, ,763,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0,662, ,216, ,210, ,374,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695,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0,662, ,216, ,210, ,06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40,662, ,176, ,210, ,306,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50, ,600, ,395, ,650,

246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50, ,600, ,395, ,85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8,000, ,000, ,500, ,5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5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8,350, ,100, ,895, ,15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8,500, ,500, ,5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74, ,615, ,787, ,066, , ,003, , ,2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735, ,118, ,887, ,26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614, ,018, ,007, ,883, , ,210, ,563, ,350, ,019, ,884, ,321, ,671, ,651, ,674, ,884, ,321, ,671,

247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意 见 本 公 司 已 委 托 江 苏 天 衡 对 本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9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的 利 润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江 苏 天 衡 对 上 述 报 表 出 具 了 天 衡 审 字 (2014)01351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和 对 公 司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 一 )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1 影 响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服 务 收 入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收 入 三 年 一 期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4, 万 元 15, 万 元 和 11, 万 元 ;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三 年 一 期 分 别 为 2, 万 元 4, 万 元 5, 万 元 和 5, 万 元, 呈 上 升 趋 势 影 响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下 游 行 业 应 用 的 发 展 程 度 以 及 对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行 业 的 竞 争 情 况 研 发 的 技 术 支 持 公 司 销 售 政 策 的 变 化 销 售 环 节 人 力 物 力 的 投 入 公 司 对 下 游 客 户 的 议 价 能 力 产 品 和 服 务 售 后 服 务 支 持 等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产 业 政 策 下 游 行 业 应 用 的 发 展 程 度 等 因 素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参 见 本 节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二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2 影 响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以 直 接 材 料 为 主 直 接 材 料 占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7.57% 86.48% 84.85% 和 85.63%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相 对 较 低 因 此 影 响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主 要 材 料 的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因 素 247

248 如 果 未 来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将 对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成 本 产 生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公 司 成 本 毛 利 和 毛 利 率 影 响 的 程 度 参 见 本 节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三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同 时, 由 于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成 本 中 制 造 费 用 的 占 比 较 高, 因 此 试 验 人 员 的 人 工 成 本 试 验 设 备 的 折 旧 等 也 是 影 响 公 司 整 体 营 业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3 影 响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用 规 模 逐 年 增 大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1.91% 25.80% 26.88% 和 28.57% 影 响 销 售 费 用 最 主 要 的 因 素 为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规 模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随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而 增 长 此 外 销 售 人 员 的 数 量 销 售 人 员 的 出 差 率 产 品 的 运 输 里 程 等 也 构 成 影 响 销 售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 管 理 费 用 的 变 动 也 与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规 模 有 一 定 联 系, 其 主 要 的 影 响 因 素 为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数 量 管 理 下 属 合 并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的 数 量 研 发 项 目 投 入 等 情 况 4 影 响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利 润 的 因 素 较 为 综 合,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水 平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 公 司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单 价 和 采 购 规 模 ; 人 工 成 本 ; 各 项 期 间 费 用 的 管 控 能 力 ; 销 售 收 款 情 况 政 府 补 助 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各 项 税 收 政 策 和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等 ( 二 ) 对 公 司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对 公 司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的 财 务 指 标 为 综 合 毛 利 率 指 标 毛 利 率 指 标 能 够 很 好 地 反 映 公 司 整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质 量 市 场 竞 争 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定 价 能 力 成 本 的 管 控 能 力 和 内 部 资 源 的 配 置 能 力 等 具 体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构 成 以 及 在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请 参 见 本 节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四 ) 毛 利 率 分 析 248

249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一 直 致 力 于 提 供 试 验 设 备 及 试 验 服 务,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公 司 的 业 务 良 性 发 展,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导 致 公 司 业 绩 异 常 波 动 的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发 行 人 经 营 模 式, 采 购 模 式,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税 收 政 策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预 计 2014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5%-15%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收 入 是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会 导 致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且 与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本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的 销 售 类 型 如 下, 在 对 应 的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得 以 满 足 时, 确 认 相 应 的 收 入 :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2)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具 体 确 认 方 法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为 销 售 各 类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以 及 传 感 器 等 设 备 部 件 结 合 公 司 的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具 体 方 法 为 : 1 国 内 销 售 对 于 直 销 客 户, 公 司 与 该 国 内 客 户 签 订 销 售 协 议,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将 设 备 运 抵 目 的 地 若 设 备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设 备 运 抵 后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并 在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但 协 议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若 设 备 不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客 户 对 设 备 验 收 合 249

250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对 于 经 销 客 户, 公 司 与 该 经 销 商 签 订 销 售 协 议,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将 设 备 运 抵 目 的 地 若 设 备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设 备 运 抵 后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并 在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但 协 议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若 设 备 不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客 户 对 设 备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2 国 外 销 售 公 司 根 据 国 外 客 户 订 单 生 产, 委 托 具 有 进 出 口 贸 易 权 的 外 贸 公 司 办 理 出 口 相 关 事 宜 若 设 备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设 备 运 抵 后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并 在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但 协 议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若 设 备 不 需 要 安 装, 则 在 客 户 对 设 备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3)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的 合 理 性 对 于 公 司 不 负 安 装 义 务 的 销 售 合 同, 国 内 销 售, 以 公 司 将 产 品 运 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交 货 地 点 后, 由 客 户 验 收 合 格 并 签 收 后 确 认 收 入 ; 出 口 销 售, 则 以 产 品 发 运 报 关 及 客 户 收 货 认 可 后 确 认 收 入 此 时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让 给 购 买 方, 且 不 再 保 留 与 商 品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不 对 其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同 时, 根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约 定, 该 销 售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该 合 同 项 下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成 本 和 可 能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通 过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也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上 述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对 收 入 确 认 的 要 求, 公 司 以 此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和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是 合 理 的 对 于 公 司 负 安 装 义 务 的 销 售 合 同, 以 公 司 将 产 品 运 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交 货 地 点 后, 经 安 装 调 试 及 客 户 验 收 合 格 后 确 认 收 入 此 时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让 给 购 买 方, 且 不 再 保 留 与 商 品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不 对 其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同 时, 根 据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约 定, 该 销 售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该 合 同 项 下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成 本 和 可 能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通 过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也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上 述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对 收 入 确 认 的 要 求, 公 司 以 此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和 收 入 确 认 时 250

251 点 是 合 理 的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1)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收 入 的 金 额 按 照 公 司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提 供 劳 务 时, 已 收 或 应 收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2 提 供 的 劳 务 在 同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在 劳 务 已 经 提 供, 收 到 价 款 或 取 得 收 取 价 款 的 证 明 时,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的 实 现 3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分 属 不 同 会 计 年 度 的, 若 已 收 到 价 款 或 未 来 收 取 价 款 不 存 在 较 大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时, 按 提 供 劳 务 的 期 间 分 期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的 实 现 ; 若 未 来 收 取 价 款 存 在 较 大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时, 则 在 该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消 除 时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的 实 现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具 体 确 认 方 法 公 司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为 各 地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并 收 取 服 务 费 主 要 流 程 包 括 签 订 试 验 服 务 合 约 客 户 送 达 试 件 填 写 试 验 委 托 单 进 行 试 验 试 件 返 还 出 具 试 验 报 告 开 具 发 票 客 户 付 款, 公 司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的 具 体 方 法 为 : 公 司 在 试 验 服 务 已 经 向 客 户 提 供, 得 到 客 户 的 认 可 并 出 具 试 验 报 告 时 根 据 协 议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3)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的 合 理 性 公 司 在 试 验 服 务 已 经 向 客 户 提 供, 得 到 客 户 的 认 可 并 出 具 试 验 报 告 时 根 据 协 议 确 定 的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此 时 试 验 服 务 合 同 项 下 公 司 的 义 务 已 经 完 全 履 行 并 获 得 对 方 认 可,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且 该 试 验 所 发 生 以 及 可 能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通 过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上 述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对 收 入 确 认 的 要 求, 公 司 以 此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和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是 合 理 的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251

252 在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 二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本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2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除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之 外,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经 测 试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本 公 司 将 期 末 余 额 300 万 元 ( 含 300 万 元 )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划 分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3 对 于 单 项 应 收 款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应 收 款 项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与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的, 需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 对 单 项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汇 同 对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以 下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计 算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坏 账 准 备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80 5 年 以 上 100 ( 三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核 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为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对 合 营 公 司 投 资 对 联 营 公 司 投 资 和 对 被 投 资 公 司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 252

253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计 量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以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3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后 续 计 量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按 本 节 三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二 )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和 编 制 方 法 进 行 处 理 在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2)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包 括 : 对 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253

254 额 的, 其 差 额 包 含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中 ; 对 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取 得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扣 除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按 原 会 计 准 则 及 制 度 确 认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摊 销 期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后,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同 的,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调 整 与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之 间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予 以 抵 消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除 本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外,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被 投 资 企 业 以 后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或 联 营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254

255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组 合, 下 同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资 产 组 是 可 以 认 定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其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由 创 造 现 金 流 入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成 在 认 定 资 产 组 时, 主 要 考 虑 该 资 产 组 能 否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同 时 考 虑 管 理 层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管 理 方 式 以 及 对 资 产 使 用 或 者 处 置 的 决 策 方 式 等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是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确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减 值 损 失,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但 抵 减 后 的 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得 低 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如 可 确 定 的 )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如 可 确 定 的 ) 和 零 三 者 之 中 最 高 者 (2) 本 公 司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方 式 评 估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4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1) 共 同 控 制 指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255

256 (2) 重 大 影 响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 四 ) 存 货 的 核 算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产 成 品 发 出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等 2 存 货 的 核 算 方 法 原 材 料 产 成 品 发 出 时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周 转 材 料 包 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等, 在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3 存 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应 当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方 法 本 公 司 存 货 盘 存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 五 ) 固 定 资 产 的 核 算 1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和 分 类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2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本 公 司 采 用 直 线 法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256

257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 年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20 5% 4.75% 机 器 设 备 10 5% 9.50% 电 子 设 备 3 5% 31.67% 运 输 设 备 4 5% 23.75% 其 他 设 备 5 5% 19.00% 本 公 司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 六 ) 在 建 工 程 的 核 算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 七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257

258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当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且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以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1)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 其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专 门 借 款 实 际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2)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其 资 本 化 金 额 根 据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 八 ) 无 形 资 产 的 核 算 1 无 形 资 产 的 分 类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本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2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1)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期 限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类 别 摊 销 年 限 ( 年 ) 土 地 使 用 权 管 理 软 件 按 照 权 证 确 定 的 年 限 3 年 258

259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2)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其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其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摊 销 3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此 外,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1)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是 指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开 发 是 指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或 获 得 新 工 序 等 (2)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应 当 证 明 其 有 用 259

260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九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核 算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其 受 益 期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 预 计 负 债 的 核 算 1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应 当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企 业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如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的, 按 照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 十 一 ) 政 府 补 助 处 理 方 法 1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260

261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二 ) 经 营 租 赁 处 理 方 法 1 租 入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租 出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三 ) 所 得 税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进 行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除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有 关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外,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 或 收 益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是 按 本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和 税 法 规 定 的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加 上 对 以 前 年 度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并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那 么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根 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债 务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指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包 括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抵 扣 的 亏 损 和 税 款 递 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于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非 企 业 合 261

262 并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导 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也 不 产 生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预 期 收 回 或 结 算 方 式, 依 据 已 颁 布 的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1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六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缴 纳 的 主 要 税 种 执 行 的 税 率 及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 一 )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1 苏 试 股 份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苏 试 股 份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17% 17% 17% 1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注 1] 15% 15% 15% 15%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5% 5% 5%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注 2] 5% 7% 5% 7% 5% 7% 5%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注 3] 4% 5% 5% 5% 5% [ 注 1]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 获 得 由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号 GR 号 ),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自 获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起 三 年 内 即 2009 年 至 2011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缴 纳 2012 年 8 月 6 日, 262

263 经 资 格 复 审, 本 公 司 再 次 获 得 了 上 述 四 部 门 颁 发 的 更 新 后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号 GF 号 ), 本 公 司 自 获 得 上 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认 定 起 三 年 内 即 2012 年 至 2014 年 继 续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15% 优 惠 [ 注 2]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本 部 适 用 税 率 为 5%, 苏 州 高 新 区 分 公 司 适 用 税 率 为 7% [ 注 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教 育 费 附 加 费 率 自 报 告 期 始 至 2011 年 1 月 止 为 4%,2011 年 2 月 起 为 5% 2 苏 州 广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广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25% 25% 25%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1] 5% 3% 5% 3%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注 2] 7% 5% 5% 5%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注 3] 4% 5% 5% 5% 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4] - 6% 6% 6% [ 注 1]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广 博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5%, 培 训 业 务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3%, 至 2012 年 9 月 更 改 为 增 值 税 [ 注 2]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广 博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率 自 2009 年 12 月 公 司 成 立 起 至 2011 年 8 月 止 为 7%,2011 年 9 月 起 由 于 经 营 地 址 搬 迁 至 园 区, 故 税 率 变 更 为 5% [ 注 3]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广 博 教 育 费 附 加 费 率 2009 年 12 月 公 司 成 立 起 至 2011 年 1 月 止 为 4%, 2011 年 2 月 起 为 5% [ 注 4] 报 告 期 内, 苏 州 广 博 自 2012 年 10 月 施 行 营 改 增,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3 北 京 创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创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4 年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25% 25% 25%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1] 5% 5%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5% 5% 5%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注 2] 3% 5% 5% 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3] - 6% 6% 6% 263

264 [ 注 1]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创 博 适 用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5%, 自 2012 年 9 月 更 改 为 增 值 税 [ 注 2]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创 博 教 育 费 附 加 费 率 自 报 告 期 始 至 2011 年 12 月 止 为 3%,2012 年 1 月 起 为 5% [ 注 3]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创 博 自 2012 年 10 月 施 行 营 改 增,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4 扬 州 英 迈 克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扬 州 英 迈 克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17% 17% 17% 1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注 ] 25% 25% 25% 1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7% 7%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5% 5% 5% 5% [ 注 ] 公 司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测 控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获 得 由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号 GR 号 ),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自 获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起 三 年 内 即 2014 年 至 2016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缴 纳 5 科 虹 电 气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科 虹 电 气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17% 17% 17% 1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注 ] 25% 25% 25% 2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实 际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7% 7%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际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5% 5% 5% 5% [ 注 ] 公 司 2011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5% 核 定 利 润 率 计 算 由 税 务 局 核 定 征 收 2012 年 度 起 施 行 查 账 征 收 6 广 州 众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广 州 众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264

265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25% 25% 25%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1] 5% 5%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7% 7%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5% 5% 5% 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2] - 6% 6% 6% [ 注 1] 报 告 期 内, 广 州 众 博 适 用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5%, 自 2012 年 9 月 更 改 为 增 值 税 [ 注 2] 报 告 期 内, 广 州 众 博 自 2012 年 10 月 施 行 营 改 增,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7 重 庆 广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重 庆 广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25% 25% 25%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1] 5% 5% 5%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7% 7%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5% 5% 5% 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注 2] % [ 注 1] 报 告 期 内, 重 庆 广 博 适 用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5%, 自 2013 年 8 月 更 改 为 增 值 税 [ 注 2] 报 告 期 内, 重 庆 广 博 自 2013 年 9 月 施 行 营 改 增,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8 深 圳 广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深 圳 广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25% 25% -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6% 6%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7% 7% -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5% 5% - [ 注 ] 报 告 期 内, 深 圳 广 博 于 2013 年 11 月 注 销 9 上 海 众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265

266 报 告 期 内, 上 海 众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4 年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25% 25% 2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6% 6% 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7%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5% 5% 5% 10 南 京 广 博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南 京 广 博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4 年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1-9 月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25%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 - 6% 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 7%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 - 5% 5% ( 二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2009 年 12 月 22 日, 本 公 司 取 得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核 发 的 GR 号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有 效 期 自 核 发 之 日 起 三 年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四 章 第 二 十 八 条 :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2011 年 度 所 得 税 按 照 15%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征 2012 年 8 月 6 日, 经 资 格 复 审, 本 公 司 再 次 获 得 了 上 述 四 部 门 颁 发 的 更 新 后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号 GF 号 ), 本 公 司 自 获 得 上 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认 定 起 三 年 内 即 2012 年 至 2014 年 继 续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15% 优 惠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获 得 由 江 苏 省 科 学 266

267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号 GR 号 ),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自 获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起 三 年 内 即 2014 年 至 2016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缴 纳 2 发 行 人 享 受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三 十 条 : 企 业 的 下 列 支 出, 可 以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加 计 扣 除 :( 一 )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九 十 五 条 :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三 十 条 第 ( 一 ) 项 所 称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加 计 扣 除, 是 指 企 业 为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在 按 照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50%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150% 摊 销, 以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的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向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申 报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四 综 合 环 境 试 验 系 统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系 统 宽 频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标 定 系 统 等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费 用 分 别 为 7,376, 元 和 5,068, 元 和 6,247, 元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前 述 研 发 费 支 出 可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分 别 为 3,688, 元 2,284, 元 和 2,595, 元 公 司 已 就 前 述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事 项 向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登 记 备 案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算 和 缴 纳 未 考 虑 当 期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因 素 2014 年 公 司 投 入 的 研 发 费 用 将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和 申 报 情 况, 符 合 条 件 的 费 用 将 在 2014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之 时 加 计 扣 除 3 报 告 期 内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报 告 期 内, 享 受 的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费 减 免 额

268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减 免 额 合 计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净 利 润 2, , , , 不 考 虑 税 收 优 惠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净 利 润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1, , , , % 9.26% 11.37% 12.01% ( 三 ) 科 虹 电 气 企 业 所 得 税 核 定 征 收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科 虹 电 气 2011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由 税 务 局 核 定 征 收, 2012 年 科 虹 电 气 已 向 其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由 核 定 征 收 改 为 查 账 征 收, 并 已 获 得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批 准 科 虹 电 气 企 业 所 得 税 核 定 征 收, 不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应 当 变 更 的 情 形 若 采 用 查 账 征 收,2011 年 科 虹 电 气 应 补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占 当 年 合 并 利 润 比 例 很 小 同 时,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如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按 照 查 账 征 收 方 式 补 缴 和 核 定 征 收 方 式 征 收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之 间 的 差 额 时, 苏 试 总 厂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全 额 承 担 该 部 分 补 缴 税 款 和 被 追 偿 的 损 失, 保 证 发 行 人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七 分 部 信 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分 部 财 务 信 息 如 下 : ( 一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 % 21,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17, % 22, % 268

269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 % 11,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营 业 成 本 合 计 9, % 11,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8, % 15,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18, % 16,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9, % 8,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营 业 成 本 合 计 9, % 8, % ( 二 ) 各 业 务 分 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设 备 销 售 11, % 15, % 试 验 服 务 5, % 5, % 合 计 16, % 21,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设 备 销 售 7, % 9, % 试 验 服 务 1, % 1, % 合 计 8, % 11,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设 备 销 售 14, % 13, % 试 验 服 务 4, % 2, % 合 计 18, % 15,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设 备 销 售 8, % 8, % 试 验 服 务 % % 269

270 合 计 9, % 8, % ( 三 ) 各 地 区 分 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1, % 华 北 4, % 5, % 华 东 7, % 8, % 西 北 % % 西 南 1, % 2, % 中 南 2, % 3, % 合 计 16, % 21, % 地 区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1, % 华 北 4, % 3, % 华 东 9, % 6, % 西 北 % % 西 南 1, % 1, % 中 南 2, % 2, % 合 计 18, % 15, %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08)(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43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编 制 了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并 由 江 苏 天 衡 出 具 了 天 衡 专 字 (201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审 核 报 告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系 公 司 处 置 固 定

271 益 资 产 产 生 的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系 公 司 收 到 的 各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类 政 府 补 助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系 公 司 购 买 银 行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公 司 除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之 外 的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被 列 入 营 业 外 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支 进 行 核 算 的 事 项 合 计 上 述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事 项 对 公 司 当 所 得 税 影 响 金 额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产 生 的 影 响 上 述 非 经 常 性 损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金 益 事 项 对 公 司 少 额 数 股 东 损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金 额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及 少 考 虑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股 东 权 益 后 的 非 经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常 性 损 益 益 如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由 政 府 补 助 构 成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 万 元 3, 万 元 3, 万 元 和 2, 万 元,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6.64% 18.15% 13.85% 和 4.19% 271

272 ( 一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报 告 期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的 内 容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以 及 具 体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补 助 内 容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金 额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补 贴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苏 州 市 工 业 转 型 资 金 年 第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技 改 项 目 配 套 资 金 苏 州 市 工 业 转 型 专 项 引 导 资 金 年 度 省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引 导 资 金 年 度 第 八 批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 科 技 支 撑 ( 工 业 )) 项 目 及 经 费 2011 年 第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技 术 标 准 资 助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园 区 第 三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补 贴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补 助 说 明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1]42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国 家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0]94 号 关 于 下 达 2010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扶 持 资 金 根 据 公 司 与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江 苏 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项 目 任 务 书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0]94 号 关 于 下 达 2010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扶 持 资 金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1]49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0]117 号 ] 关 于 拨 付 2010 年 度 省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引 导 资 金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园 科 [2011]44 号 ] 转 发 市 科 技 局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苏 州 市 2011 年 度 第 八 批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 科 技 支 撑 ( 工 业 )) 项 目 及 经 费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市 级 拨 款 根 据 [ 苏 质 技 监 发 (2010)97 号 苏 科 技 92010)246 号 苏 财 科 字 (2010)106 号 ] 发 放 的 项 目 经 费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 苏 园 科 [2011]44 号 ] 转 发 市 科 技 局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苏 州 市 2011 年 度 第 八 批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272

273 ( 科 技 支 撑 ( 工 业 )) 项 目 及 经 费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园 区 财 政 拨 款 2011 年 第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8.00 根 据 [ 苏 园 办 抄 (2010) 第 2 号 ] 发 放 的 产 品 奖 励 认 定 奖 励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根 据 [ 苏 质 技 监 发 (2010)97 号 苏 科 技 92010)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号 苏 财 科 字 (2010)106 号 ] 发 放 的 项 目 经 费 知 识 产 权 计 划 项 目 合 同 根 据 知 识 产 权 计 划 项 目 合 同 财 政 拨 款 项 目 责 任 5.00 财 政 拨 款 书 收 到 的 2011 财 政 拨 款 2011 年 第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省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2.00 根 据 [ 苏 园 办 抄 (2010) 第 2 号 ] 发 放 的 产 品 奖 励 认 定 奖 励 苏 州 科 技 局 补 助 1.00 根 据 [ 国 质 检 标 联 (2010)673 号 ] 关 于 公 布 2010 年 中 国 标 准 创 新 贡 献 奖 获 奖 项 目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奖 励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认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资 助 0.50 定 奖 励 办 法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2011 第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商 标 资 助 ) 0.10 系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发 放 的 商 标 资 助 合 计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补 助 内 容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金 额 鼓 励 和 扶 持 企 业 上 市 资 金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各 级 政 府 联 动 项 目 援 助 计 划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科 技 局 创 新 先 锋 企 业 ) 收 政 府 补 贴 - 商 标 奖 励 单 位 : 万 元 补 助 说 明 根 据 [ 苏 园 管 [2011]21 号 ] 关 于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和 扶 持 企 业 上 市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项 目 任 务 书 收 到 的 江 苏 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补 贴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2]66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收 到 的 创 新 先 锋 企 业 奖 励 根 据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苏 州 市 政 府 关 于 实 施 商 标 战 略 建 设 品 牌 强 市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意 见 ]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273

274 省 科 技 企 业 上 市 培 育 计 划 年 度 第 25 批 自 主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转 型 资 金 国 家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专 项 经 费 标 准 化 专 项 经 费 7.50 苏 州 市 质 量 奖 奖 金 年 度 工 业 科 技 三 项 经 费 3.00 江 苏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认 定 奖 励 2.00 根 据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签 订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研 发 合 同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科 计 [2011]340 号 苏 财 科 字 [2011]112 号 ] 关 于 下 达 苏 州 市 2011 年 度 第 二 十 五 批 自 主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 政 策 性 补 助 )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补 贴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1]49 号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补 贴 根 据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试 标 委 [2011]18 号 关 于 下 拨 国 家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专 项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补 贴 根 据 [ 试 标 委 [2011]15 号 ] 关 于 下 拨 国 家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专 项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园 管 [2011]50 号 ] 关 于 开 展 质 量 强 区 活 动 的 实 施 意 见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扬 邗 科 发 [2011]38 号 扬 邗 财 行 [2011]132 号 关 于 下 达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二 零 一 一 年 度 工 业 科 技 三 项 经 费 计 划 项 目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补 贴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申 请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合 计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补 助 内 容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金 额 创 新 先 锋 企 业 奖 励 专 项 协 作 研 究 资 金 专 项 协 作 研 究 资 金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联 动 项 目 援 助 计 划 省 科 技 企 业 上 市 培 育 计 划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单 位 : 万 元 补 助 说 明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收 到 的 创 新 先 锋 企 业 奖 励 根 据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国 家 重 大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开 发 专 项 协 作 研 究 申 请 收 到 的 补 贴 收 入 ( 第 一 批 ) 根 据 中 国 计 量 科 学 研 究 院 国 家 重 大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开 发 专 项 协 作 研 究 申 请 收 到 的 补 贴 收 入 ( 第 二 批 ) 根 据 苏 州 市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2012 年 度 第 十 六 批 省 级 科 技 创 新 与 成 果 转 化 ( 重 大 科 技 支 撑 与 自 主 创 新 ) 专 项 项 目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研 发 项 目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项 目 编 号 为 BE 根 据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签 订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研 发 合 同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科 技 [2012]259 号 ] [ 苏 财 教 [2012]109 号 ] 关 于 下 达 苏 州 市 2012 年 度 第 十 二 批 科 技 发 274

275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研 发 收 入 ( 总 装 ) 知 识 产 权 计 划 项 目 创 新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资 金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5.00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5.00 展 计 划 ( 科 技 金 融 专 项 科 技 贷 款 贴 息 ) 项 目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2]66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度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和 [ 苏 府 办 [2010]237 号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转 发 苏 州 市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公 司 与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签 订 的 合 同, 收 到 的 国 拨 经 费 根 据 苏 财 教 字 [2013]41 号 苏 知 专 [2013]56 号 苏 州 市 知 识 产 权 密 集 型 企 业 培 育 计 划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子 公 司 重 庆 苏 试 与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科 委 会 签 订 的 创 新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与 扬 州 市 科 技 局 签 订 的 高 冲 击 振 动 加 速 度 传 感 器 的 研 发 项 目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 苏 财 企 字 [2012]79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度 苏 州 市 市 级 加 快 信 息 化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与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签 订 的 高 能 积 大 推 力 (1000N) 永 磁 式 振 动 台 的 研 发 项 目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其 他 小 额 补 贴 2.61 合 计 年 1-9 月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补 助 内 容 苏 州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2014 年 乡 镇 企 业 服 务 项 目 资 金 2013 年 度 自 主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2013 年 科 技 发 展 项 目 经 费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补 助 说 明 根 据 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苏 府 办 [2010]237 号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转 发 苏 州 市 市 级 工 业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重 庆 市 乡 镇 企 业 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渝 乡 企 [2014]134 号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乡 镇 企 业 服 务 业 务 和 基 地 整 治 项 目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苏 州 市 科 技 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 科 计 [2013]372 号 苏 财 教 字 [2013]142 号 关 于 下 达 苏 州 市 2013 年 度 第 二 十 八 批 自 主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及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江 苏 省 苏 州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苏 州 市 科 技 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 质 技 监 发 [2013]69 号 苏 科 计 275

276 服 务 项 目 创 新 资 金 年 度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5.40 质 量 强 省 专 项 奖 励 经 费 5.00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奖 励 4.00 [2013]401 号 苏 财 教 字 [2013]158 号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苏 州 市 第 三 十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子 公 司 上 海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试 验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与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签 订 的 科 技 企 业 培 育 项 目 合 同, 收 到 的 项 目 补 贴 根 据 江 苏 省 苏 州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苏 州 市 科 技 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 质 技 监 发 [2013]69 号 苏 科 计 [2013]401 号 苏 财 教 字 [2013]158 号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苏 州 市 第 三 十 一 批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江 苏 省 苏 州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苏 财 企 字 [2013]94 号 关 于 下 达 质 量 强 省 专 项 奖 励 经 费 和 促 进 转 型 升 级 标 准 化 补 助 经 费 的 通 知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根 据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局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申 请 获 的 得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认 定 奖 励 其 他 小 额 补 贴 2.30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参 见 本 本 节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 二 )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2 非 流 动 负 债 及 构 成 /(3)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二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公 司 除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之 外 的 被 列 入 营 业 外 收 支 进 行 核 算 的 事 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违 约 补 偿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滞 纳 金 及 违 约 金 支 出 捐 赠 支 出 其 他 支 出 合 计 ( 三 ) 发 行 人 业 绩 与 政 府 补 助 及 税 收 优 惠 的 关 系 1 税 收 优 惠 及 政 府 补 助 占 比 情 况 276

27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扣 非 前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2, , , , 政 府 补 助 税 后 净 额 ( 按 100%-15% 计 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额 税 收 优 惠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净 影 响 (4=2+3) , 扣 减 税 收 优 惠 及 政 府 补 助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5=1-4) 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享 受 后 减 少 比 例 (6=4/1) 1, , , , % 22.05% 27.84% 25.89% 报 告 期 内 若 发 行 人 未 享 受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也 不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对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分 别 为 25.89% 27.84% 22.05% 和 11.38% 九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3,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278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2, , , , , , , , [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及 说 明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资 产 总 额 ) 100% (4)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净 资 产 (5)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6)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平 均 存 货 余 额 (8)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费 用 + 折 旧 费 用 + 摊 销 费 用 (9)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10)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11)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12)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净 利 润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3)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净 利 润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2014 年 1-9 月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9.0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8.64%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2013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17.6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报 告 期 利 润 15.20% 年 度 278

279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21.6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7.71%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2011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28.0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及 说 明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23.38%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股 份 总 额 变 动 自 2011 年 9 月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之 日 起 计 算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P1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本 公 司 无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279

280 十 发 行 人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披 露 情 况 发 行 人 未 编 制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投 资 者 在 阅 读 本 时, 请 关 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状 况 分 析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流 动 资 产 23, % 24, % 20, % 20, % 非 流 动 资 产 16, % 12, % 11, % 5, % 合 计 39, % 36, % 31, % 26,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呈 上 升 趋 势, 资 产 总 额 由 2011 年 末 的 26, 万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9 月 末 的 39, 万 元, 其 中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了 19.65% 14.34% 和 7.86%, 报 告 期 内 复 合 增 长 率 280

281 为 13.84%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稳 步 增 长 的 原 因 是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成 长 阶 段, 经 营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经 营 效 益 不 断 提 升 ; 此 外,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深 入 开 展 促 使 公 司 对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进 行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资 本 投 入, 也 导 致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规 模 扩 张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结 构 较 为 稳 定, 资 产 以 流 动 资 产 为 主 各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8.15% 65.35% 66.74% 和 58.80%, 符 合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特 性 和 行 业 的 普 遍 特 征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及 变 化 趋 势 与 公 司 近 年 来 业 务 发 展 模 式 和 整 体 经 营 特 点 相 匹 配 具 体 资 产 科 目 管 理 层 分 析 与 讨 论 如 下 : 1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结 构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货 币 资 金 4, % 8, % 6, % 8, % 应 收 票 据 % 1, % % % 应 收 账 款 9, % 7, % 5, % 5, % 预 付 账 款 %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存 货 7, % 6, % 6, % 5, % 合 计 23, % 24, % 20, % 20,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以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为 主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占 当 年 末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为 89.34%,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金 额 占 比 较 小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8, 万 元 6, 万 元 8, 万 元 和 4, 万 元, 分 别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为 42.29% 29.47% 33.41% 和 17.85%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如 下 : 281

282 2012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1 年 末 减 少 2, 万 元, 降 幅 为 30.28% 主 要 系 2012 年 公 司 购 买 控 股 股 东 苏 试 总 厂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的 土 地 和 厂 房 投 入 3, 万 元 和 筹 资 活 动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净 流 入 1,100 万 元 所 致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增 幅 为 32.38% 主 要 系 当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流 入 4, 万 元, 以 及 当 年 公 司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采 购 试 验 设 备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等 资 本 性 项 目 投 入 导 致 2, 万 元 资 金 流 出 和 筹 资 活 动 银 行 借 款 当 年 资 金 净 流 出 共 250 万 元 所 致 2014 年 9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3, 万 元, 降 幅 为 49.24% 主 要 系 2014 年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采 购 试 验 设 备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等 资 本 性 项 目 投 入 4, 万 元 和 当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流 出 万 元 所 致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无 外 币 资 金, 除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万 元 外, 无 使 用 受 到 限 制 或 存 放 在 境 外 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为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当 年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3.69% 4.06% 4.76% 和 3.83%,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票 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1 年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背 书 转 让 贴 现 到 期 托 收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票 据 - 1, 年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背 书 转 让 贴 现 到 期 托 收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票 据 , , 年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背 书 转 让 贴 现 到 期 托 收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票 据 , , , 年 1-9 月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背 书 转 让 贴 现 到 期 托 收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票 据 1, , ,

283 公 司 使 用 票 据 作 为 结 算 方 式, 主 要 是 为 了 在 销 售 规 模 逐 步 扩 张 应 收 款 项 不 断 增 加 的 情 况 下, 变 通 收 款 方 式 达 到 加 速 货 款 结 算 的 目 的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另 外, 存 在 万 元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出 票 人 及 前 手 主 要 是 中 航 中 船 等 信 誉 较 好 的 公 司, 故 预 期 违 约 可 能 性 较 小 由 于 票 据 变 现 需 等 待 至 票 据 到 期 日, 故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占 用 了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金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设 定 抵 押 或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3)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值 分 别 为 5, 万 元 5, 万 元 7, 万 元 和 9,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58% 28.64% 29.51% 和 39.76%, 占 比 逐 渐 增 加 1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政 策 及 形 成 原 因 发 行 人 在 产 品 销 售 和 试 验 服 务 的 合 同 条 款 中, 根 据 客 户 信 用 状 况 及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约 定 销 售 货 款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预 收 账 款 合 同 价 款 以 及 质 保 金 的 收 取 前 提 条 件 时 间 和 金 额 其 中 合 同 价 款 以 及 质 保 金 具 体 为 : A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合 同 条 款 a 通 常 公 司 与 客 户 在 设 备 销 售 合 同 中 约 定, 满 足 付 款 条 件 ( 如 签 订 合 同 阶 段 发 货 阶 段 安 装 调 试 阶 段 以 及 质 保 阶 段 等 ) 后 一 定 期 限 内, 公 司 向 客 户 收 取 合 计 90% 左 右 的 合 同 价 款, 剩 余 部 分 为 质 保 金 b 实 际 经 营 过 程 中, 应 收 账 款 收 款 期 限 根 据 客 户 信 用 状 况 确 定,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客 户 3-6 个 月 信 用 期, 部 分 长 期 合 作 信 用 良 好 的 客 户 根 据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信 用 期 可 适 当 延 长 至 6-12 个 月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销 售 与 收 款 内 控 管 理 制 度 并 遵 照 执 行, 及 时 向 客 户 催 收 应 收 账 款 但 由 于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包 含 如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等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研 究 所, 该 类 客 户 的 付 款 受 拨 款 预 算 付 款 政 策 和 付 款 审 批 流 程 的 影 响 较 大, 付 款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c 公 司 与 客 户 在 设 备 销 售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质 保 金 的 金 额 与 回 收 期 限 一 般 283

284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保 金 金 额 为 销 售 合 同 金 额 5%-10%, 质 保 金 回 收 期 限 一 般 为 产 品 实 现 最 终 销 售 后 1-2 年 左 右, 所 以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中 质 保 金 的 数 额 也 随 之 增 加 B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合 同 条 款 试 验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一 般 条 款 是 按 照 试 验 完 成 后, 一 定 期 限 内 付 款 对 于 约 定 信 用 期 的 客 户, 一 般 约 定 的 信 用 期 为 3 个 月 ; 对 于 未 约 定 信 用 期 的 客 户, 由 公 司 与 客 户 不 定 期 进 行 结 算 2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0, , ,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 应 收 账 款 净 值 9, , , , 营 业 收 入 17, , ,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35.70% 34.60% 34.34%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 18.27% 18.11%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增 幅 27.23% 22.02% 19.01% / A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 a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特 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具 有 单 体 合 同 价 值 高 合 同 执 行 周 期 长 的 特 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一 般 需 要 经 过 出 厂 验 收 ( 初 验 )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最 终 验 收 质 保 期 等 过 程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通 常 在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由 于 单 体 合 同 条 款 有 一 定 差 异, 这 是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波 动 的 重 要 原 因 另 外,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呈 现 一 定 季 节 性 特 征 具 体 表 现 为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确 认 下 半 年 要 高 于 上 半 年 基 于 该 销 售 特 点 导 致 相 当 部 分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笼 发 生 在 销 售 收 入 确 认 的 次 年 284

285 b 直 销 销 售 模 式 因 素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模 式 主 要 采 取 销 售 部 门 面 向 终 端 客 户 的 直 销 模 式 该 模 式 保 证 了 信 息 传 递 的 及 时 性 和 有 效 性, 稳 固 了 客 户 与 公 司 的 购 销 关 系, 增 强 了 公 司 直 面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并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但 直 销 模 式 也 使 公 司 需 要 针 对 更 多 的 客 户 进 行 应 收 账 款 的 收 款 管 理, 管 理 的 集 中 度 不 高 易 产 生 较 高 的 管 理 成 本 ; 此 外, 终 端 客 户 的 付 款 条 件 一 般 也 较 经 销 商 的 苛 刻, 付 款 周 期 较 之 更 长, 从 而 增 大 了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B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的 主 要 原 因 : a 应 收 账 款 按 业 务 类 别 分 类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设 备 销 售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7, % 6, % 试 验 服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2, % 1, % 合 计 10, % 8,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设 备 销 售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5, % 4, % 试 验 服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 % 合 计 6, % 5,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中 设 备 销 售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份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87.40% 85.93% 85.71% 和 78.49%, 试 验 服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12.60% 14.07% 14.29% 和 21.51% b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销 售 收 入 增 加 额 及 增 长 率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2013 年 末 项 目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额 金 额 增 长 额 (%) (%)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17, / / 22,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0, , , ,

286 其 中 :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 含 11, 维 修 等 其 他 业 务 ) / / 16, , 设 备 销 售 应 收 账 款 7, , , ,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5, / / 5, , 试 验 服 务 应 收 账 款 2, , , 年 末 2011 年 末 项 目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额 (%) 金 额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18, ,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 , , 其 中 :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 含 14, , 维 修 等 其 他 业 务 ) , 设 备 销 售 应 收 账 款 5, ,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4, , , 试 验 服 务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较 快, 从 2011 年 末 的 5, 万 元 上 升 至 2013 年 末 的 8, 万 元, 增 幅 为 45.22%;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提 高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从 2011 年 的 16, 万 元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22, 万 元, 增 幅 为 39.68%;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幅 度 略 高 于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2014 年 9 月 末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年 增 加 27.23%,2014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17,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23.90%,2014 年 9 月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除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外, 还 包 含 客 户 中 期 结 算 和 季 节 性 回 款 因 素, 导 致 同 期 应 收 帐 款 增 幅 高 于 收 入 增 幅 c 主 要 客 户 采 购 和 付 款 方 式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主 要 客 户 包 含 如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等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研 究 所, 该 类 客 户 的 付 款 受 拨 款 预 算 付 款 政 策 和 付 款 审 批 流 程 的 影 响 较 大, 付 款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研 究 所 等 虽 然 286

287 该 类 客 户 已 完 成 或 正 在 进 行 市 场 化 改 革, 但 这 些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的 投 资 计 划 和 资 金 安 排 一 般 都 由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统 一 制 定 和 安 排 这 些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一 般 是 年 初 拟 定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并 按 照 特 定 的 审 批 流 程 逐 级 下 发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书 至 大 型 国 企 下 属 企 业 及 各 研 究 所, 然 后 再 分 级 组 织 实 施 根 据 近 几 年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试 验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实 施 时 间 一 般 集 中 在 上 半 年 后 期 并 延 续 至 下 半 年, 经 过 招 标 程 序 后 公 司 正 式 获 得 订 单, 随 后 进 入 设 计 生 产 供 货 安 装 调 试 等 阶 段, 导 致 下 半 年 验 收 完 成 的 项 目 多, 从 而 导 致 下 半 年 验 收 合 格 并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后 结 转 的 收 入 和 应 收 账 款 较 多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各 大 型 国 企 下 属 企 业 及 各 研 究 所 资 金 调 拨 要 经 过 一 系 列 相 关 付 款 申 请 审 批 和 划 拨 的 程 序, 导 致 货 款 支 付 的 时 间 往 往 不 能 在 当 年 完 成, 如 当 年 未 完 成, 就 会 跨 越 至 第 二 年 甚 至 以 后,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各 年 年 末 及 次 年 年 初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d 质 保 金 的 影 响 对 于 公 司 销 售 完 成 后 已 结 算 项 目,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客 户 将 设 备 款 项 的 5%-10% 留 做 质 保 金 在 质 保 期 满 之 后, 设 备 运 行 正 常 的 情 况 下 客 户 向 公 司 支 付 上 述 质 保 金, 故 该 部 分 款 项 付 款 期 较 长 e 客 户 资 信 的 考 虑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群 为 各 大 型 国 企 下 属 企 业 及 各 研 究 所, 资 金 实 力 雄 厚, 信 誉 良 好,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领 域, 公 司 从 成 立 至 今 没 有 发 生 过 坏 账 损 失 根 据 以 往 的 经 验, 销 售 款 项 一 般 在 一 年 内 至 二 年 内 的 时 间 收 回 另 外, 公 司 对 各 大 型 国 企 及 下 属 企 业 和 各 研 究 所 客 户 采 取 适 度 合 理 的 赊 销, 有 助 于 扩 大 产 品 销 售, 稳 定 和 提 高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的 占 有 份 额, 相 应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导 致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加 3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分 析 A 主 要 客 户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所 属 行 业 分 布 面 较 广, 下 游 客 户 涵 盖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287

288 电 子 轨 道 交 通 以 及 科 研 等 诸 多 行 业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下 游 客 户 高 度 集 中 于 某 一 特 定 行 业 的 情 形 B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9 月 末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比 (%) 1 广 州 广 电 计 量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年 以 内 2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16,000 元,1-2 年 1,264,440 元, 年 59,800 元 3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年 以 内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2.81 合 计 1,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比 (%) 1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万 元,1-2 年 万 元 2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北 京 卫 星 环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年 以 内 广 州 广 电 计 量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长 城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2.06 合 计 1,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比 (%) 1 中 国 飞 机 强 度 研 究 所 年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万 元,1-2 年 万 元 5 南 京 晨 光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以 内 1.87 合 计 1,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比 (%) 288

289 1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十 四 研 究 所 年 以 内 万 元,1-2 年 万 元 中 国 飞 机 强 度 研 究 所 年 以 内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煤 炭 科 学 研 究 院 总 院 太 原 研 究 院 年 以 内 陕 西 重 型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2.73 合 计 1,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前 五 名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合 计 占 总 体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54% 17.45% 18.73% 和 18.53%, 均 维 持 在 较 低 的 水 平, 表 明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的 集 中 度 较 低,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增 长 并 非 依 赖 个 别 重 要 客 户, 不 会 产 生 由 于 严 重 依 赖 重 大 单 一 客 户 而 导 致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3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主 要 系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3.42% 74.12% 76.83% 和 79.53%,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账 龄 超 过 三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3.54%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额 账 龄 较 长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可 回 收 性 较 强,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的 风 险 很 小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构 成 及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坏 账 准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备 一 年 以 内 8, , 一 至 二 年 1, , 二 至 三 年 三 至 四 年 四 至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10, , ,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289

290 备 一 年 以 内 4, , 一 至 二 年 1, 二 至 三 年 三 至 四 年 四 至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6,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53% 9.41% 10.69% 和 10.11% 公 司 涉 及 应 收 款 项 及 坏 账 准 备 的 上 述 计 提 标 准 与 以 前 年 度 比 较 均 未 出 现 变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出 现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不 充 分 导 致 近 期 会 计 报 表 出 现 大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坏 账 损 失 实 际 发 生 时 需 要 核 销 应 收 账 款 的 情 形 同 时, 公 司 期 末 的 应 收 款 欠 款 单 位 主 要 是 航 天 航 空 汽 车 电 子 大 型 企 业, 知 名 科 研 院 所 以 及 长 期 合 作 的 经 销 商, 资 金 实 力 强 信 用 保 证 程 度 高,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因 此, 公 司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计 提 金 额 足 可 应 对 坏 账 损 失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持 发 行 人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欠 款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也 无 关 联 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5 与 公 司 业 务 模 式 相 似 的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目 前 上 市 公 司 中, 与 发 行 人 同 属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行 业 的 三 家 上 市 公 司 先 河 环 保, 聚 光 科 技, 雪 迪 龙 应 收 账 款 及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比 较 表 如 下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应 收 账 款 ( 万 元 ) 2012 项 目 年 周 转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增 长 率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增 长 率 天 数 ( 天 ) 先 河 环 保 21, , % 18, , % 315 聚 光 科 技 83, , % 69, , % 288 雪 迪 龙 37, , % 24, , % 179 可 比 公 司 均 值 47, , % 37, , %

291 发 行 人 18, , % 6, , % 115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应 收 账 款 ( 万 元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长 率 2013 年 周 转 天 数 ( 天 ) 先 河 环 保 33, , % 22, , % 223 聚 光 科 技 94, , % 77, , % 285 雪 迪 龙 58, , % 33, , % 178 可 比 公 司 均 值 62, , % 44, , % 240 发 行 人 22, , % 8, , % 119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应 收 账 款 ( 万 元 ) 2013 年 1-9 月 增 长 率 2014 年 6 月 末 [ 注 ] 2013 年 末 增 长 率 2014 年 周 转 天 数 ( 天 ) 先 河 环 保 24, , % 27, , % 317 聚 光 科 技 77, , % 88, , % 309 雪 迪 龙 49, , % 34, , % 220 可 比 公 司 均 值 50, , % 50, , % 283 发 行 人 17, , % 10, , % 143 [ 注 ] 由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未 披 露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信 息, 因 此 以 2014 年 6 月 末 余 额 与 2013 年 末 应 收 款 余 额 进 行 比 较 从 上 表 看 出,2012 年 度,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均 值 增 长 率 略 高 于 销 售 收 入 均 值 增 长 率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均 值 增 长 率 为 15.02%, 应 收 账 款 均 值 增 长 率 17.58%, 发 行 人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18.11%,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率 为 19.01%, 发 行 人 经 营 情 况 与 行 业 趋 势 基 本 相 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均 值 增 长 率 低 于 销 售 收 入 均 值 增 长 率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均 值 增 长 率 为 30.90% 和 31.83%, 应 收 账 款 均 值 增 长 率 18.01% 和 13.19%; 发 行 人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18.27% 和 23.90%,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率 为 22.02% 和 28.90%,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率 高 于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由 于 受 子 行 业 特 点 的 影 响, 公 司 销 售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低 于 同 期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但 从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上 看, 由 于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相 对 于 其 销 售 规 模 来 说 总 量 较 小, 因 此 其 周 转 天 数 也 相 对 较 快 291

292 6 坏 账 损 失 情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从 未 发 生 过 坏 账 损 失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1, 万 元,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金 额 充 分, 足 以 弥 补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4) 预 付 款 项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由 预 付 材 料 款 预 付 设 备 款 和 预 付 费 用 等 构 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31% 2.31% 2.28% 和 3.63%,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预 付 材 料 款 预 付 设 备 款 预 付 费 用 合 计 预 付 款 项 2012 年 末 较 2011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预 付 设 备 款 和 预 付 房 租 装 修 费 电 费 增 加 所 致 预 付 款 项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预 付 材 料 款 和 房 租 装 修 费 金 额 有 所 增 加 所 致 预 付 款 项 2014 年 9 月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试 验 设 备 采 购 预 付 设 备 款 金 额 有 所 增 加 所 致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4/09 /30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1 江 苏 科 仪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预 付 材 料 款 2 南 京 九 思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预 付 房 租 3 北 京 极 东 远 洋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 注 ] % 预 付 房 租 4 重 庆 四 达 试 验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预 付 设 备 款 5 苏 州 立 达 中 远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 预 付 设 备 款 合 计 % [ 注 ] 北 京 极 东 远 洋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创 博 的 少 数 股 东 292

293 (5) 其 他 应 收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72% 2.15% 2.89% 和 3.20%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项 目 投 标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等,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构 成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上 市 费 用 投 标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工 程 保 证 金 个 人 备 用 金 其 他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较 2011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新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成 立, 员 工 备 用 金 有 所 增 加, 同 时 上 市 预 付 费 用 亦 有 所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2013 年 公 司 开 始 项 目 施 工, 按 照 规 定 需 向 当 地 政 府 单 位 缴 纳 农 民 工 保 证 金 以 及 向 施 工 单 位 支 付 工 程 保 证 金 合 计 万 元, 同 时 上 市 预 付 费 用 和 履 约 保 证 金 亦 有 所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9 月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投 标 保 证 金 和 个 人 备 用 金 有 所 增 加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及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账 面 余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一 至 二 年

294 二 至 三 年 三 至 四 年 四 至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账 龄 账 面 余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一 至 二 年 二 至 三 年 三 至 四 年 四 至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从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龄 结 构 看, 一 年 以 内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占 比 最 高 截 至 2014 年 9 月 年 末, 账 龄 一 年 以 上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共 计 万 元, 其 中 万 元 为 上 市 中 介 机 构 预 付 费 用, 除 上 述 费 用 外 账 龄 一 年 以 上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占 比 很 小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结 构 合 理, 主 要 其 他 应 收 款 客 户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约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大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客 户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2014/ 09/30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1 上 市 费 用 年 以 内 6.03 万 元, 1-2 年 万 元, 预 付 中 介 机 2-3 年 万 元, 构 费 用 3-4 年 万 元 2 苏 州 高 新 区 工 会 建 筑 工 人 工 资 预 留 金 专 户 年 以 内 工 程 保 证 金 3 四 川 省 电 子 产 品 监 督 检 验 所 年 以 内 履 约 保 证 金 4 苏 州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枫 桥 街 道 办 事 处 年 以 内 工 程 保 证 金 5 上 海 弗 朗 特 服 装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投 标 保 证 金 294

295 合 计 (6) 存 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净 值 分 别 为 5,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和 7,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6.41% 33.36% 27.15% 和 31.73%,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总 体 较 高 1 存 货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库 存 商 品 % 原 材 料 1, , % 在 产 品 3, , % 发 出 商 品 1, , % 合 计 7, , %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库 存 商 品 1, , % 原 材 料 % 在 产 品 3, , % 发 出 商 品 % 合 计 6, , %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库 存 商 品 % 原 材 料 % 在 产 品 3, , % 发 出 商 品 1, , % 合 计 6, , %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库 存 商 品 % 原 材 料 % 在 产 品 2, , % 发 出 商 品 1, , % 合 计 5, , % 295

29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辅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构 成 其 中 在 产 品 的 占 比 较 大,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的 比 重 相 对 较 小, 各 组 成 部 分 结 构 较 合 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产 品 余 额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1.56% 47.40% 53.06% 和 50.40%, 占 比 呈 上 升 趋 势, 与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趋 势 一 致 公 司 库 存 原 材 料 占 存 货 总 额 的 比 率 相 对 稳 定, 且 绝 对 金 额 变 化 不 大 期 末 库 存 原 材 料 能 够 在 次 年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领 用 消 化 库 存 原 材 料 无 大 额 残 次 冷 背 情 况 发 生, 故 不 存 在 重 大 原 材 料 减 值 风 险 公 司 产 成 品 ( 包 括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 余 额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0.55% 40.15% 32.04% 和 31.84%, 存 货 构 成 中 产 成 品 作 为 最 终 产 品 价 值 相 对 较 高 2 存 货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A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特 点 和 报 告 期 内 的 存 货 变 动 情 况 发 行 人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产 品 按 订 单 生 产 公 司 根 据 订 单 与 客 户 订 立 的 合 同 要 求 进 行 原 材 料 采 购 和 生 产 产 品 完 工 后, 按 约 定 交 付 给 客 户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安 装 调 试 合 格 完 成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发 行 人 的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和 产 成 品 ( 包 括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 构 成 报 告 期 内,2012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1 年 末 增 长 1, 万 元, 增 幅 为 26.37%;2013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降 幅 为 4.94%;2014 年 9 月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长 万 元, 增 幅 为 11.06%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余 额 各 组 成 部 分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存 货 类 别 2014/09/ 30 净 值 变 动 率 (%) 2013/12/3 1 净 值 变 动 率 (%) 2012/12/ 31 净 值 变 动 率 (%) 2011/12/ 31 净 值 库 存 商 品 , 原 材 料 1, 在 产 品 3, , , , 发 出 商 品 1, , , 合 计 7, , , ,

297 B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存 货 增 加 原 因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a 原 材 料 分 析 发 行 人 原 材 料 余 额 2012 年 末 较 2011 年 末 下 降 约 12.09%,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上 升 13.78%, 总 体 占 存 货 的 比 重 不 高 原 材 料 余 额 波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为 准 备 待 履 行 订 单 所 预 先 储 备 的 结 构 加 工 件 铸 件 等 通 用 原 材 料 为 了 保 证 生 产 稳 定, 满 足 客 户 供 货 需 求 的 及 时 性, 公 司 需 要 均 衡 地 维 持 一 定 水 平 的 原 材 料 库 存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原 材 料 主 要 项 目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库 龄 1 年 以 内 库 龄 1 年 以 上 五 金 机 电 钢 材 毛 坯 备 品 备 件 包 装 物 合 计 1, 库 龄 占 比 % 74.60% 25.40% 期 末 原 材 料 库 龄 1 年 以 内 的 占 比 为 74.60%,1 年 以 上 的 占 比 为 25.40%, 其 中 : 库 存 余 额 5 万 元 以 上 的 存 货 种 类 金 额 合 计 为 万 元, 主 要 是 传 感 器 控 制 仪 加 速 度 计 不 锈 钢 网 板 空 气 弹 簧 等, 其 余 主 要 是 各 式 配 件, 是 设 备 生 产 及 售 后 维 保 的 必 需 品 b 在 产 品 分 析 公 司 采 用 订 单 式 生 产, 公 司 取 得 订 单 后,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进 行 技 术 研 发 产 品 设 计, 因 为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制 化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非 标 准 化, 产 品 的 生 产 周 期 从 物 料 投 放 组 织 生 产 外 协 配 套 各 项 检 测 调 试 质 量 检 验 至 成 品 入 库, 平 均 需 要 4-6 周 左 右 的 时 间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末 所 有 的 在 产 品 均 有 相 对 应 的 订 单 生 产 计 划 单 作 为 支 持, 不 存 在 盲 目 生 产 产 品 的 情 形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生 产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主 要 部 件 如 振 动 台 体 等 金 额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产 品 的 金 额 取 决 于 期 末 已 投 产 的 订 单 或 预 投 的 通 用 部 件 情 况 297

298 发 行 人 在 产 品 余 额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两 方 面 : 一 是 发 行 人 业 务 规 模 增 长 导 致 在 产 品 余 额 增 加 ; 二 是 为 进 一 步 开 拓 设 备 业 务 市 场, 缩 短 客 户 产 品 交 货 周 期, 提 高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发 行 人 自 2011 年 起 对 生 产 工 序 进 行 逐 步 改 造, 以 提 高 产 能 :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在 2012 年 和 2013 年 加 大 了 对 在 产 品 中 通 用 部 件 的 投 入 由 于 通 用 部 件 往 往 可 以 适 应 多 种 型 号 产 品 的 后 续 生 产, 通 用 部 件 的 前 期 投 入 很 大 程 度 上 提 高 了 后 续 生 产 产 品 对 订 单 的 应 对 能 力, 进 而 提 高 了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 另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也 针 对 设 备 生 产 过 程 的 部 分 环 节 进 行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改 造 改 进 和 升 级, 合 理 有 效 地 利 用 产 能 资 源 具 体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 发 行 人 对 自 有 生 产 线 部 分 前 端 初 加 工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了 更 新 改 造, 提 高 了 此 类 设 备 的 运 作 效 率 ; 对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进 行 了 招 募 和 培 训, 提 升 了 后 端 安 装 调 试 工 序 的 效 率 ; 整 体 提 高 了 通 用 原 材 料 外 协 加 工 件 的 采 购 库 存, 以 满 足 客 户 供 货 需 求 的 及 时 性 整 个 改 造 过 程 由 于 后 道 工 序 产 能 提 升 慢 于 其 他 生 产 环 节, 发 行 人 总 体 产 能 在 2011 年 及 2012 年 末 尚 未 完 全 更 新,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产 能 瓶 颈, 导 致 当 年 相 当 数 量 的 在 产 品 在 瓶 颈 环 节 滞 留 时 间 较 长, 也 造 成 了 在 产 品 数 量 和 金 额 的 增 加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在 产 品 余 额 较 前 一 年 末 增 长 有 所 放 缓, 发 行 人 已 制 定 了 科 学 的 存 货 采 购 生 产 管 理 程 序, 可 以 确 保 发 行 人 生 产 过 程 的 稳 定 虽 然 发 行 人 由 于 对 生 产 环 节 的 更 新 改 造 和 通 用 部 件 的 投 入 造 成 了 在 产 品 的 数 量 和 金 额 均 快 速 增 长, 增 加 了 公 司 存 货 持 有 成 本 ; 但 从 长 远 来 看, 突 破 产 能 瓶 颈 和 通 用 部 件 投 入 能 够 有 效 缩 短 客 户 交 货 周 期, 为 发 行 人 开 拓 设 备 业 务 市 场 带 来 十 分 积 极 的 影 响 因 此, 在 产 品 的 规 模 和 增 长 速 度 符 合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在 产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在 产 品 有 订 单 对 应 在 产 品 无 订 单 对 应 在 产 品 电 动 振 动 系 统 1, , 通 用 部 件 - 功 放 通 用 部 件 - 其 他 1, ,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3, , 上 述 在 产 品 中, 有 订 单 对 应 在 产 品 金 额 为 3, 万 元, 预 计 完 成 后 对 应 298

299 的 销 售 合 同 不 含 税 价 为 13,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对 应 销 售 合 同 已 收 货 款 4, 万 元, 收 款 占 比 为 26.56% c 产 成 品 及 发 出 商 品 分 析 公 司 的 生 产 模 式 是 以 销 定 产, 根 据 销 售 合 同 或 订 单 需 求, 安 排 生 产 备 货, 产 品 完 工 后, 成 品 仓 库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交 付 客 户 2014 年 9 月 末 库 存 商 品 净 值 为 万 元, 其 中 有 订 单 的 库 存 商 品 成 本 金 额 为 万 元, 对 应 的 销 售 合 同 不 含 税 价 为 万 元 ; 无 订 单 有 同 类 商 品 售 价 的 库 存 商 品 成 本 金 额 为 万 元 发 出 商 品 的 形 成 期 间 的 长 短 和 规 模 的 大 小, 主 要 受 到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中 关 于 产 品 交 付 安 装 验 收 等 条 款 规 定 的 影 响, 也 受 到 实 际 货 物 运 输 安 装 工 程 和 客 户 的 验 收 周 期 的 影 响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若 产 品 不 需 要 公 司 安 装 的, 待 客 户 验 收 合 格 后 按 规 定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由 存 货 发 出 商 品 转 入 营 业 成 本 核 算 ; 若 产 品 需 要 公 司 安 装 的, 待 安 装 调 试 并 由 客 户 验 收 合 格 后 再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014 年 9 月 末 发 出 商 品 净 值 为 1, 万 元, 对 应 的 销 售 合 同 不 含 税 价 为 2, 万 元, 对 应 的 预 收 款 为 万 元, 预 收 款 占 比 为 36.5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成 品 ( 包 括 库 存 商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 金 额 的 合 计 变 动 相 对 较 平 缓, 主 要 由 于 销 售 规 模 稳 步 扩 大 所 致 公 司 客 户 大 多 为 资 质 优 良 的 航 空 航 天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和 轨 道 交 通 等 行 业 客 户 以 及 科 研 院 所 和 检 测 机 构, 且 公 司 产 品 的 质 量 也 有 充 分 的 保 证, 产 品 最 终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较 好, 不 存 在 滞 销 的 风 险 综 上, 公 司 存 货 属 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所 需, 符 合 行 业 和 企 业 特 点, 公 司 和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均 保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3 发 行 人 主 要 发 出 商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A 2014 年 9 月 末 客 户 名 称 中 国 第 一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信 息 产 品 检 测 中 心 主 要 产 品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DC-6000 系 统 DC 系 统 计 入 发 出 商 品 原 因 2014/6/23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4/6/24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是 否 最 终 实 现 销 售 是 是 299

300 郑 州 精 益 达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苏 州 汽 车 研 究 院 北 京 万 恒 京 银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DC 系 统 DC-6000 系 统 DC 系 统 /6/24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4/6/28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4/9/9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前 五 名 小 计 是 否 是 B 2013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武 汉 中 元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机 电 工 程 与 自 动 化 学 院 江 苏 安 科 瑞 电 器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国 网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中 国 第 一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主 要 产 品 DC-3200 电 动 振 动 台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三 综 合 部 件 HH-900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DC-4000 三 综 合 DC-6000 电 动 振 动 台 计 入 发 出 商 品 原 因 2013/5/25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2/5/11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3/12/19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3/11/26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3/12/26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开 始 是 否 最 终 实 现 销 售 前 五 名 小 计 是 是 是 是 是 C 2012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增 华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 大 连 新 航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东 莞 市 广 博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用 户 为 广 州 松 下 空 调 器 有 限 公 司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电 子 第 五 研 究 所 主 要 产 品 DC 电 动 振 动 台 HH-900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DC-6000 电 动 振 动 台 TS 三 综 合 DH-8000 电 动 振 动 台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计 入 发 出 商 品 原 因 2012/12/31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开 始 2012/10/18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2/11/19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2/10/20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2/12/31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开 始 是 否 最 终 实 现 销 售 前 五 名 小 计 1, 是 是 是 是 是 D 2011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计 入 发 出 商 品 原 因 是 否 最 终 实 现 销 售 300

301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二 十 一 研 究 所 天 津 大 学 上 海 新 跃 仪 表 厂 北 京 航 天 试 验 技 术 研 究 所 浙 江 理 工 大 学 DC-3200 电 动 振 动 台 DC-6000 电 动 振 动 台 DC-3000 及 QJ-500 汽 车 模 拟 试 验 系 统 DC-5000 电 动 振 动 台 DC-6500 电 动 振 动 台 前 五 名 小 计 /10/27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1/12/12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1/9/22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1/11/25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2011/12/27 发 货, 安 装 调 试 未 完 成 是 是 是 是 是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公 司 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 发 出 商 品 已 最 终 实 现 销 售,2014 年 9 月 末 发 出 商 品 已 实 现 销 售 的 比 例 为 52.83% 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公 司 执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发 出 商 品 和 产 成 品 一 般 不 存 在 滞 销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8.80% 39.66% 38.07% 和 36.62%, 毛 利 率 始 终 维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公 司 通 过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进 行 盘 点 关 注 存 货 的 状 况 ; 通 过 检 查 产 品 销 售 合 同 的 价 格, 扣 除 销 售 过 程 中 可 预 见 发 生 的 费 用 及 税 费 后, 未 发 现 账 面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存 货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故 无 需 针 对 存 货 余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通 过 以 销 定 产 和 定 制 化 与 标 准 化 相 结 合 的 生 产 模 式 按 单 采 购 的 采 购 模 式 信 息 化 库 存 管 理 以 及 定 期 复 核 分 析 等 方 式, 对 存 货 实 施 了 有 效 的 监 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存 货 积 压 和 减 值 的 情 形 2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固 定 资 产 9, % 8, % 8, % 4, % 在 建 工 程 3, % % % - - 无 形 资 产 2, % 2, % 2, % % 301

30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 % 合 计 16, % 12, % 11, % 5, %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分 别 为 4, 万 元 8, 万 元 8, 万 元 和 9,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3.72% 74.66% 71.22% 和 58.51%,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8.30% 25.87% 23.69% 和 24.1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明 细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原 值 净 值 占 比 (%) 原 值 净 值 占 比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 , , , 机 器 设 备 7, , , ,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合 计 12, , , , 项 目 名 称 原 值 净 值 占 比 (%) 原 值 净 值 占 比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 , , , 机 器 设 备 4, , , ,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合 计 9, , , ,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和 电 子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2012 年 末 较 2011 年 末 增 加 3, 万 元, 增 加 金 额 主 要 系 当 年 公 司 向 苏 试 总 厂 购 买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地 块 所 建 生 产 厂 房 增 加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原 值 约 2, 万 元, 以 及 新 购 置 实 验 室 机 器 设 备 所 致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主 要 系 苏 州 广 博 重 庆 创 博 上 海 众 博 和 2013 年 新 成 302

303 立 的 南 京 广 博 等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购 置 实 验 室 机 器 设 备 所 致 2014 年 9 月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主 要 系 苏 州 广 博 重 庆 创 博 上 海 众 博 和 南 京 广 博 等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购 置 实 验 室 机 器 设 备 所 致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主 要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原 值 净 值 等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4/9/30 原 值 预 计 净 使 用 寿 残 值 命 ( 年 )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账 面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 % , % 机 器 设 备 7, % 10 1, , % 运 输 设 备 % % 电 子 设 备 % % 合 计 12, , , % 公 司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主 要 生 产 机 器 设 备 明 细 的 情 况 详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 五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也 不 存 在 担 保 或 抵 押 等 情 况 (2)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主 要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3, 万 元, 主 要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加 工 中 心 设 备 安 装 及 各 子 公 司 的 试 验 设 备 安 装,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12% 3.59% 和 21.05% 2009 年 8 月, 公 司 开 始 投 资 建 设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厂 房 和 实 验 室 建 设 工 程,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提 供 办 公 及 实 验 室 场 地 该 项 目 于 2011 年 9 月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完 成 工 程 验 收 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该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项 目 预 算 数 ( 万 元 )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进 度 2011 年 度 工 业 园 区 厂 房 工 程 1, , , 已 完 工 303

304 2012 年 9 月, 公 司 开 始 投 资 建 设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及 加 工 中 心 设 备 安 装, 为 公 司 提 升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以 及 技 术 改 造 ; 同 时, 各 子 公 司 也 相 继 增 加 试 验 设 备 投 入 上 述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1-9 月 项 目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待 安 装 设 备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待 安 装 设 备 单 位 : 万 元 预 算 数 年 初 余 本 期 转 入 工 程 进 本 期 增 加 期 末 余 额 ( 万 元 ) 额 固 定 资 产 度 2, 前 期 设 计 阶 段 2,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待 安 装 2, , , 主 体 结 构 封 顶 1, , , 待 安 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共 获 得 银 行 专 项 贷 款 1,750 万 元, 贷 款 利 率 6.15% 公 司 2014 年 1-9 月 按 照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共 确 认 资 本 化 利 息 万 元 (3)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分 别 为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1.37% 20.26% 18.02% 和 13.25%,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9% 7.02% 6.00% 和 5.46%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明 细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原 值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原 值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土 地 使 用 权 2, , % 2, , % 软 件 % % 合 计 2, , % 2, , % 项 目 名 称

305 原 值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原 值 净 值 净 值 占 比 土 地 使 用 权 2, , % % 软 件 % % 合 计 2, , % %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2012 年 末 账 面 原 值 比 2011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苏 州 高 新 区 土 地 使 用 权 所 致 2013 年 末 账 面 原 值 比 2012 年 末 增 加 3.95 万 元,2014 年 9 月 末 账 面 原 值 比 2012 年 末 增 加 4.78 万 元, 系 当 年 购 买 管 理 用 软 件 使 用 权 所 致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的 类 别 取 得 方 式 初 始 金 额 摊 销 期 限 账 面 价 值 及 剩 余 摊 销 时 间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类 别 取 得 入 账 时 方 式 间 高 新 区 鹿 土 地 山 路 55 使 用 购 买 号 地 块 权 工 业 园 区 土 地 唯 亭 镇 科 使 用 峰 路 18 权 号 地 块 购 买 ERP 管 理 软 件 系 统 软 件 购 买 管 理 软 件 软 件 购 买 管 理 软 件 软 件 购 买 入 账 价 值 确 定 依 据 购 买 支 付 对 价 购 买 支 付 对 价 购 买 支 付 对 价 购 买 支 付 对 价 购 买 支 付 对 价 减 剩 余 摊 销 初 始 金 累 计 值 摊 销 账 面 价 值 期 限 额 摊 销 准 时 间 ( 月 ) 备 ( 月 ) 1, , 合 计 2,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了 复 核, 未 发 现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无 形 资 产 各 类 无 形 资 产 均 不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05

306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当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1.27% 0.99% 2.09% 和 2.50%,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0.28% 0.34% 0.69% 和 1.03%, 占 比 很 小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系 子 公 司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用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明 细 项 目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摊 销 期 末 余 额 2011 年 度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用 年 度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用 年 度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用 年 1-9 月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用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64% 3.97% 5.08% 和 4.68%,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80% 1.37% 1.69% 和 1.93%,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情 况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应 的 可 抵 扣 确 认 金 额 暂 时 性 差 异 金 额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固 定 资 产 内 部 销 售 未 实 现 利 润 , 本 期 可 弥 补 亏 损 合 计 ,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主 要 由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可 弥 补 亏 损 固 定 资 产 内 部 销 售 未 实 现 利 润 等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形 成 2014 年 9 月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万 元, 同 比 增 幅 23.00%, 系 本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增 加 内 部 销 售 未 实 现 利 润 和 本 期 可 弥 补 亏 损 等 形 成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增 加 所 致 306

307 公 司 管 理 层 预 计, 本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盈 利 前 景,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隐 含 的 潜 在 税 收 利 益 可 以 在 未 来 期 间 实 现, 故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无 需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3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公 司 依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对 相 关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1,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合 计 1,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科 目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2011 年 度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其 他 [ 注 ] 单 位 : 万 元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 注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减 少 系 2011 年 度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科 虹 电 气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评 估 日 与 购 买 日 的 差 额 (2)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本 期 减 少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转 回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3)2013 年 度 307

308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4)2014 年 1-9 月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均 为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科 目 余 额 变 动 系 公 司 根 据 坏 账 准 备 政 策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所 致, 此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故 未 对 上 述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等 反 映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的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变 化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2012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为 3.14 次 / 年, 比 2011 年 下 降 约 0.27 次 / 年, 主 要 系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速 度 快 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速 度 ; 公 司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为 3.08 次 / 年, 与 2012 年 相 比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公 司 管 理 层 始 终 重 视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其 中 包 括 严 格 规 范 信 用 政 策 销 售 审 批, 专 人 客 户 维 护 和 应 收 账 款 催 收 等 工 作, 并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成 效, 维 持 了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的 稳 定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处 于 正 常 范 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状 308

309 况 良 好,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正 常, 未 有 坏 账 损 失 的 情 形 发 生 (2) 存 货 周 转 率 变 化 趋 势 分 析 2012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0.51 次 / 年, 主 要 是 受 当 期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以 及 后 道 工 序 尚 未 完 成 整 体 提 升, 产 能 受 限 等 因 素 影 响, 当 期 在 产 品 余 额 增 加, 导 致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放 缓 公 司 2013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为 1.75 次 / 年, 比 2012 年 度 同 期 已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规 模 和 结 构 符 合 公 司 目 前 发 展 需 要, 存 货 规 模 的 扩 张 有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作 为 支 撑 (3)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变 化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总 体 保 持 稳 定,2012 年 度 较 2011 年 度 有 一 定 程 度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扩 张 步 伐 加 快, 在 多 地 新 设 子 公 司, 但 当 年 资 本 的 投 入 尚 未 体 现 出 经 营 业 绩 的 提 升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基 本 与 2012 年 度 持 平, 主 要 系 前 期 投 产 的 各 地 实 验 室 已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且 2013 年 仅 新 设 了 南 京 广 博 一 家 实 验 室, 同 时 当 年 注 销 了 深 圳 广 博 (4)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属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子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和 雪 迪 龙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主 要 指 标 数 据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编 号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 注 ] [ 注 ] 1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雪 迪 龙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数 可 比 公 司 中 位 数 可 比 公 司 三 - 年 一 期 中 位 数 平 均 值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309

310 1-9 月 1-9 月 1 苏 试 股 份 公 司 三 年 一 期 平 均 值 [ 注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未 披 露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和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故 以 2014 年 半 年 报 数 据 列 示 上 表 显 示,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和 存 货 周 转 率 指 标 三 年 一 期 平 均 高 于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体 现 了 较 好 的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 二 )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由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与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的 资 产 结 构 相 适 应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流 动 负 债 11, % 11, % 12, % 10, % 非 流 动 负 债 2, % 1, % % % 合 计 13, % 12, % 12, % 10, % 1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中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和 预 收 款 项 的 余 额 较 大, 占 比 较 高 公 司 积 极 运 用 财 务 杠 杆, 拥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用, 不 存 在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短 期 借 款 4, % 4, % 5, % 3, % 应 付 账 款 3, % 3, % 2, % 2, % 预 收 账 款 3, % 2, % 2, % 3,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 应 交 税 费 % % % % 应 付 利 息 % % % % 310

311 其 他 应 付 款 % % % % 合 计 11, % 11, % 12, % 10,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10, 万 元 12, 万 元 11, 万 元 和 11, 万 元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结 构 总 体 合 理,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具 体 如 下 :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3,950 万 元 5, 万 元 4, 万 元 和 4,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6.85% 42.08% 35.20% 和 36.2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借 款 用 途 主 要 为 业 务 扩 张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短 期 借 款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信 用 贷 款 4, % 4, % 5, % 3, % 合 计 4, % 4, % 5, % 3, %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4,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贷 款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贷 款 金 额 到 期 日 贷 款 性 质 贷 款 用 途 中 信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固 定 利 率 1, 年 12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中 国 银 行 姑 苏 分 行 固 定 利 率 年 2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建 设 银 行 姑 苏 分 行 固 定 利 率 年 5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工 商 银 行 留 园 支 行 浮 动 利 率 年 9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工 商 银 行 留 园 支 行 浮 动 利 率 年 10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工 商 银 行 留 园 支 行 浮 动 利 率 年 11 月 信 用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合 计 4,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具 备 向 银 行 进 行 短 期 融 资 以 满 足 经 营 性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的 能 力 同 时, 公 司 资 信 情 况 良 好, 所 有 借 款 均 能 按 时 归 还, 未 发 311

312 生 逾 期 归 还 借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的 情 形 但 是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的 增 加 较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债 务 资 本 的 增 加, 影 响 了 公 司 资 产 增 长 的 速 度 从 公 司 目 前 的 财 务 状 况 来 看, 通 过 权 益 性 融 资 方 式 扩 大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有 其 必 要 性 (2) 应 付 账 款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主 要 是 应 付 材 料 款 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3, 万 元 和 3,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15% 24.48% 27.83% 和 30.46% 随 着 产 销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也 随 之 增 加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应 付 材 料 款 2, , , , 应 付 工 程 款 应 付 设 备 款 其 他 合 计 3, , , ,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2012 年 较 2011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9.03%;2013 年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7.63% 2014 年 9 月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6.28%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公 司 2011 年 产 销 规 模 大 幅 扩 张, 原 材 料 采 购 金 额 相 应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公 司 采 购 量 增 大, 对 部 分 供 应 商 的 重 要 性 不 断 提 升, 因 此 获 得 了 更 优 惠 的 信 用 付 款 政 策, 此 外, 随 着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开 展, 应 付 工 程 款 金 额 也 有 一 定 幅 度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5 名 的 供 应 商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关 联 关 系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浙 江 新 盛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第 三 方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关 联 方 上 海 爱 斯 佩 克 环 境 设 备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312

313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 注 ]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合 计 % [ 注 ] 重 庆 银 河 试 验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系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州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有 限 公 司 15% 股 权 的 少 数 股 东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5 名 的 供 应 商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关 联 关 系 南 京 康 展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上 海 君 协 光 电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1 年 以 内 上 海 爱 斯 佩 克 环 境 设 备 % 万 元,1-2 年 有 限 公 司 70.9 万 元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合 计 1,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5 名 的 供 应 商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关 联 关 系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南 京 康 展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苏 州 富 莱 达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合 计 % 截 至 2014 年 09 月 30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5 名 的 供 应 商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关 联 关 系 北 京 卫 星 环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 1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第 三 方 313

314 苏 州 恒 汇 通 源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神 剑 精 密 机 械 科 技 经 营 部 巨 贸 仪 器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南 大 波 平 电 子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 1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第 三 方 % 1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第 三 方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中, 杭 州 亿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过 往 关 联 供 应 商 具 体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情 况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3) 预 收 款 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97% 24.03% 23.54% 和 29.5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主 要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所 产 生 2012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较 2011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减 少 幅 度 为 18.37%;2013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减 少 幅 度 为 7.25%;2014 年 9 月 末 预 收 款 项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21.73%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在 报 告 期 内 下 降 系 公 司 在 设 备 业 务 市 场 拓 展 中, 对 于 以 前 有 所 合 作, 或 行 业 龙 头 重 点 研 究 所 等 优 质 客 户 适 当 放 宽 预 收 款 项 的 比 例, 从 而 增 强 公 司 在 特 定 区 域 与 行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产 品 竞 争 力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设 备 业 务 产 生 的 货 款 回 收 情 况 良 好, 销 售 规 模 与 货 款 的 回 笼 不 存 在 重 大 背 离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金 额 前 5 名 客 户 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客 户 名 称 预 收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北 京 卫 星 环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 一 年 以 内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二 十 九 研 究 所 % 一 年 以 内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第 七 一 一 研 究 所 % 一 年 以 内 314

315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部 队 % 一 年 以 内 中 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 (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73% 3.48% 5.52% 和 3.45%, 占 比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按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工 资 奖 金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合 计 年 末 余 额 较 2011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奖 金 发 放 方 式 发 生 变 化,2012 年 度 增 加 了 平 时 薪 酬 支 付 2013 年 末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同 比 增 加 50.20%, 主 要 系 本 年 员 工 人 数 和 薪 酬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9 月 末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39.37%, 主 要 系 当 期 支 付 员 工 年 终 奖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工 资 奖 金 依 据 公 司 相 关 的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计 提 并 支 付 ;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依 据 公 司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缴 纳 政 策 于 月 末 计 提, 次 月 支 付 和 缴 纳 (5)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22% 5.22% 7.06% 和 -0.74%, 占 比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应 交 税 费 按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316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城 建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房 产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其 他 税 费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变 化 主 要 与 公 司 的 产 销 规 模 利 润 水 平 适 用 的 税 率 及 内 部 转 移 定 价 政 策 有 关 2012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比 2011 年 末 大 幅 上 升 万 元, 升 幅 为 2,556.67%, 其 中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上 升 约 万 元, 主 要 系 本 年 公 司 已 妥 善 处 理 内 部 销 售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总 分 公 司 增 值 税 进 销 项 税 额 匹 配 问 题, 增 值 税 应 交 税 金 余 额 回 复 至 正 常 水 平 另 外,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万 元, 同 比 增 幅 达 %, 系 发 行 人 试 验 业 务 大 幅 增 长, 导 致 合 并 口 径 下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大 幅 增 加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比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27.99%, 其 中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上 升 约 万 元, 增 幅 为 %, 系 2012 年 10 月 实 施 营 改 增 以 来, 公 司 下 属 多 地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增 长 导 致 期 末 增 值 税 金 额 上 升 此 外, 增 值 税 金 额 的 增 加 以 及 新 实 验 室 的 成 立 也 导 致 了 城 建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期 末 金 额 的 上 升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比 2013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降 幅 为 %, 其 中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下 降 万 元, 降 幅 为 %, 主 要 系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加 大 试 验 服 务 的 设 备 投 入, 相 应 产 生 了 较 多 的 可 抵 扣 进 项 税, 产 生 了 较 多 的 可 抵 扣 进 项 税, 但 由 于 试 验 设 备 一 次 性 投 入 较 大, 短 期 尚 未 产 生 足 够 的 销 项 税 额, 因 此 导 致 应 交 税 金 余 额 下 降 苏 州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地 方 税 务 局 以 及 各 子 公 司 注 册 所 在 地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无 税 务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函, 证 明 苏 试 股 份 及 其 分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316

317 现 税 务 违 法 情 况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严 格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执 行 的 税 种 税 率 符 合 规 定, 无 税 务 违 法 行 为 及 偷 税 漏 税 情 况,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未 交 税 款 为 正 常 纳 税 申 报 期 之 未 缴 款, 不 属 违 法 欠 税 (6) 应 付 利 息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利 息 余 额 分 别 为 7.20 万 元 8.58 万 元 8.84 万 元 和 8.80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07% 0.07% 0.08% 和 0.08%, 占 比 很 小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利 息 余 额 均 为 银 行 借 款 应 计 未 付 利 息 (7)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0.24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01% 0.63% 0.69% 和 0.83%, 占 比 较 小 2012 年 末 较 2011 年 末 上 升 万 元, 主 要 系 新 成 立 子 公 司 深 圳 广 博 计 提 当 期 房 屋 租 赁 费 用 万 元 和 广 州 众 博 计 提 水 费 9.10 万 元 所 致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上 升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收 到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建 筑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的 项 目 保 证 金 2014 年 9 月 末 较 2013 年 末 上 升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子 公 司 计 提 的 房 租 及 水 电 费 增 加 所 致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关 联 方 款 项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2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09/ /12/ /12/ /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长 期 借 款 1, % % 预 计 负 债 % % % % 其 他 非 流 % % % - - 动 负 债 合 计 2, % 1, % % % (1) 长 期 借 款 317

318 截 至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61.55% 和 78.13%,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6.32% 和 13.18%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信 用 贷 款 1, % % 合 计 1, % % 截 至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银 行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1,750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贷 款 银 行 利 率 贷 款 金 额 到 期 日 贷 款 性 质 贷 款 用 途 中 信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6.15% 年 12 月 信 用 贷 款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专 项 贷 款 中 信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6.15% 年 12 月 信 用 贷 款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专 项 贷 款 中 信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6.15% 年 12 月 信 用 贷 款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专 项 贷 款 合 计 1, (2) 预 计 负 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7.83 万 元 5.05 万 元 9.75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07% 0.04% 0.08% 和 0.14%, 占 比 很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预 计 负 债 系 对 附 有 保 修 义 务 的 产 品 销 售, 根 据 预 计 返 修 可 能 性 进 行 合 理 估 计 后 计 提 的 质 保 金 预 计 负 债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年 初 余 额 当 年 计 提 当 年 使 用 年 末 余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计 提 数 与 实 际 使 用 数 相 近, 产 品 质 保 金 余 额 符 合 管 理 层 对 未 来 产 品 质 保 义 务 支 出 的 预 计, 同 时 也 符 合 会 计 谨 慎 性 原 则 318

319 (3)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为 公 司 收 到 的 需 要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具 体 项 目 情 况 金 额 及 变 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收 到 本 期 结 转 期 末 余 额 2012 年 度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 注 1] 股 份 公 司 [ 注 1] 该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由 股 份 公 司 与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签 定 项 目 合 同, 由 公 司 承 担 省 科 技 计 划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研 发, 期 限 两 年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收 到 上 述 扶 持 资 金 60 万 元, 按 合 同 约 定 2012 年 应 确 认 收 入 万 元 2013 年 应 确 认 收 入 万 元 2014 年 1-9 应 确 认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收 到 本 期 结 转 期 末 余 额 2013 年 度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重 大 装 备 技 改 补 贴 [ 注 2]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 注 3]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合 计 [ 注 2] 重 大 装 备 技 改 补 贴 系 根 据 江 苏 省 经 信 委 关 于 2013 年 技 改 专 项 有 关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收 到 由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国 库 支 付 中 心 拨 付 的 2013 年 国 家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专 项 资 金 万 元 并 记 入 递 延 收 益 ; [ 注 3]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系 由 扬 州 英 迈 克 与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签 订 项 目 合 同, 由 扬 州 英 迈 克 承 担 高 能 积 大 推 力 (1000N) 永 磁 式 振 动 台 的 研 发, 期 限 两 年 扬 州 英 迈 克 2013 年 收 到 补 贴 万 元,2013 年 应 确 认 收 入 5.00 万 元,2014 年 1-9 应 确 认 9.00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收 到 本 期 结 转 期 末 余 额 2014 年 1-9 月 科 技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重 大 装 备 技 改 补 贴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合 计

320 3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4/09/ /12/ /12/ /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率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3,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1)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2012 年 度,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由 2011 年 末 的 1.94 下 降 至 1.73, 速 动 比 率 也 同 步 下 降 至 1.15, 主 要 系 当 期 销 售 规 模 增 加, 扩 张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导 致 短 期 贷 款 也 相 应 上 涨, 流 动 负 债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加 12.00%; 流 动 资 产 方 面, 存 货 和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同 比 增 加 21.65%, 但 鉴 于 当 期 大 额 的 长 期 资 产 投 入, 货 币 资 金 同 比 下 降 30.28%, 流 动 资 产 基 本 与 上 期 持 平 上 述 变 动 导 致 流 动 比 率 与 速 动 比 率 下 降 2013 年 度,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由 2012 年 末 的 1.73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2.13, 速 动 比 率 也 同 步 上 升 至 1.55, 主 要 系 公 司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流 动 资 产 有 一 定 幅 度 提 升 ; 而 公 司 2013 年 按 期 归 还 了 部 分 短 期 银 行 贷 款, 致 使 短 期 借 款 规 模 与 2012 年 末 相 比 有 所 下 降, 流 动 负 债 金 额 有 所 下 降, 从 而 导 致 了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的 提 升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为 2.09,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基 本 保 持 不 变 总 体 而 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提 升,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未 发 生 重 大 异 常 变 化,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处 于 正 常 范 围 公 司 速 动 比 率 的 趋 势 与 流 动 比 率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结 构 合 理,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保 证 了 公 司 能 够 偿 还 到 期 负 债 (2)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由 2011 年 的 4, 万 元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5, 万 元,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320

321 销 前 利 润 为 3, 万 元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分 别 为 倍 倍 倍 和 倍 指 标 变 化 主 要 是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扩 张 需 要 银 行 借 款 以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2012 年 公 司 利 息 支 出 同 比 增 加 34.18%;2013 年 利 息 支 出 为 万 元, 比 2012 年 下 降 6.56%; 2014 年 1-9 月 份 利 息 支 出 万 元 贷 款 规 模 和 利 息 支 出 的 变 动 导 致 上 述 指 标 的 变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一 直 保 持 相 对 平 稳, 资 产 负 债 率 逐 年 下 降 公 司 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9 月 末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40.38% 37.91% 34.86% 和 33.88%, 始 终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表 明 公 司 长 期 债 务 违 约 风 险 较 低 (3)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属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子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和 雪 迪 龙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偿 债 能 力 数 据 如 下 : 编 号 公 司 名 称 流 动 比 率 ( 倍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雪 迪 龙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数 可 比 公 司 中 位 数 可 比 公 司 三 年 一 期 中 位 数 平 均 值 - 公 司 名 称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苏 试 股 份 公 司 三 年 一 期 平 均 值 上 表 显 示,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指 标 三 年 一 期 平 均 低 于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受 到 可 比 公 司 上 市 后 带 来 的 指 标 变 动 影 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指 标 三 年 一 期 平 均 水 平 在 36% 左 右, 长 期 债 务 违 约 的 风 险 较 小 但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指 标 高 于 同 期 同 行 321

322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是 受 到 可 比 公 司 上 市 后 带 来 的 指 标 变 动 影 响 ( 三 ) 所 有 者 权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股 本 4, % 4, % 4, % 4, % 资 本 公 积 7, % 7, % 7, % 7, % 盈 余 公 积 % % % % 未 分 配 利 润 11, % 9, % 6, % 2,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 1, % % % 合 计 25, % 23, % 19, % 15, % 1 股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份 类 别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境 内 法 人 股 4, % 4, % 4, % 4, % 境 内 自 然 人 股 % % % % 合 计 4, % 4, % 4, % 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未 发 生 变 动 2 资 本 公 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资 本 ( 股 本 ) 溢 价 7, , , , 报 告 期 内 2011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科 目 余 额 为 公 司 当 年 9 月 整 体 变 更 时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折 成 股 本 后 剩 余 的 部 分 2012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增 加 系 2012 年 4 月, 公 司 322

323 与 自 然 人 陈 启 山 分 别 对 子 公 司 扬 州 英 迈 克 增 资 120 万 元 和 180 万 元 此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享 有 扬 州 英 迈 克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3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未 发 生 变 化 2014 年 9 月 末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减 少 系 2014 年 6 月 南 京 广 博 少 数 股 东 倪 云 南 将 其 应 出 资 额 全 部 转 让 给 公 司 公 司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3 盈 余 公 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2011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1-9 月 公 司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盈 余 公 积 科 目 变 动 均 为 苏 试 股 份 ( 母 公 司 ) 年 末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011 年 底 盈 余 公 积 科 目 变 动 系 :(1)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以 净 资 产 折 股, 导 致 盈 余 公 积 万 的 减 少 ; (2) 年 末 公 司 按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所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共 计 提 取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未 计 提 盈 余 公 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累 计 提 取 数 未 超 过 各 年 末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的 50% 4 未 分 配 利 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 , , ,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 , , ,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减 : 其 他 ,

324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1, , , , 年 9 月, 苏 试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将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3, 万 元 全 部 转 为 股 本 和 资 本 公 积 2011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011 年 9 月 至 12 月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后 剩 余 部 分 2012 年 和 2013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增 加 主 要 为 当 期 经 营 产 生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后 剩 余 部 分 2014 年 9 月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增 加 为 当 期 经 营 产 生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加 : 净 利 润 加 :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减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减 : 利 润 分 配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 公 司 2011 年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系 :(1) 新 增 少 数 股 东 所 持 扬 州 英 迈 克 10% 的 股 权 份 额, 共 计 20 万 元 ; 广 州 众 博 49% 的 股 权 份 额, 共 计 245 万 元 ; 重 庆 广 博 39% 的 股 权 份 额, 共 计 195 万 元 ;(2) 少 数 股 东 按 股 权 比 例 承 担 当 年 子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部 分, 共 计 万 元 公 司 2012 年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系 :(1) 新 增 少 数 股 东 增 持 扬 州 英 迈 克 20% 的 股 权 份 额, 共 计 180 万 元 ; 深 圳 广 博 49% 的 股 权 份 额, 共 计 万 元 ; 北 京 创 博 少 数 股 东 增 资 35 万 元 ;(2) 少 数 股 东 按 股 权 比 例 承 担 当 年 子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部 分, 共 计 万 元 ;(3) 少 数 股 东 对 扬 州 英 迈 克 增 资 后 公 司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享 有 其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万 元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2013 年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系 :(1) 新 增 少 数 股 东 持 有 49% 南 京 广 博 的 股 权 份 额 以 及 减 少 深 圳 广 博 ( 注 销 ) 股 权 份 额 合 计 万 元 ;(2) 少 数 股 东 按 股 324

325 权 比 例 分 享 和 分 担 当 年 子 公 司 经 营 盈 利 和 亏 损, 合 计 万 元 公 司 2014 年 9 月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系 :(1) 新 增 少 数 股 东 持 有 49% 南 京 广 博 的 股 权 份 额 合 计 万 元 ;(2) 公 司 对 南 京 广 博 增 资 后 公 司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享 有 其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万 元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3) 少 数 股 东 按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和 分 担 当 年 子 公 司 经 营 盈 利 和 亏 损, 合 计 万 元 ;(4) 子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减 少 金 额 合 计 万 元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经 营 成 果 总 体 分 析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已 掌 握 了 多 品 种 多 系 列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核 心 制 造 技 术, 并 依 托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逐 步 将 业 务 向 服 务 应 用 领 域 拓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总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17, , % 18, % 16, 净 利 润 2, , % 3, % 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 , % 3, % 3,

32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了 较 快 速 度 的 增 长,2011 年 度 至 2013 年 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8.19% 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17, 万 元, 与 2013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长 23.90%, 增 幅 基 本 与 报 告 期 前 三 年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保 持 一 致 ( 二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分 析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由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销 售 各 类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提 供 试 验 服 务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是 公 司 提 供 设 备 修 理 修 配 服 务 所 收 取 的 修 理 费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 % 21, % 18, % 15,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 合 计 17, % 22, % 18, % 16, % 326

32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抓 住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机 遇, 稳 步 扩 张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市 场 ; 同 时,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快 速 增 长 2012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18.11% 和 18.27% 201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17, 万 元, 与 2013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长 23.90%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各 期 均 达 95% 以 上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是 公 司 为 购 买 设 备 客 户 提 供 修 理 修 配 服 务 所 得, 变 动 趋 势 与 销 售 收 入 同 步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服 务 类 别 列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和 服 务 类 别 分 类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设 备 销 售 : 11, % 15, % 电 动 振 动 系 统 9, % 13,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 注 ] % 1, % 设 备 部 件 % 1, % 试 验 服 务 : 5, % 5,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5, % 5, % 合 计 16, % 21,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设 备 销 售 : 14, % 13, % 电 动 振 动 系 统 12, % 12,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 注 ] 1, % 1, % 设 备 部 件 % % 试 验 服 务 : 4, % 2,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4, % 2, % 合 计 18, % 15, % [ 注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机 械 振 动 台, 液 压 振 动 台, 冲 击 台, 跌 落 台, 碰 撞 台 等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4, 万 元 15, 万 元 和 11, 万 元, 占 各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5.58% 78.42% 72.78% 和 68.49%, 为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327

328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中, 报 告 期 内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约 占 合 计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60% 左 右, 为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产 品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得 到 大 力 发 展, 导 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有 所 降 低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如 机 械 振 动 台 冲 击 台 碰 撞 台 等 销 售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销 售 收 入 比 重 不 足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10%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逐 年 快 速 提 升, 2013 年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较 2011 年 大 幅 增 长 约 3, 万 元, 增 幅 超 过 %,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62.21%;2014 年 1-9 月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为 5,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40.66% 同 时,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也 呈 逐 年 上 升 的 趋 势, 从 2011 年 的 14.15% 上 升 至 2014 年 9 月 的 31.51% 随 着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的 不 断 丰 富, 公 司 未 来 试 验 服 务 的 收 入 金 额 和 占 比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结 构 将 日 趋 合 理 此 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客 户 签 定 并 履 行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包 括 下 述 项 目 : (1)2009 年 7 月 发 行 人 与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进 行 随 钻 振 动 冲 击 试 验 系 统 关 键 设 备 研 制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内 容 技 术 要 求 及 提 交 的 研 究 成 果 以 及 研 究 成 果 的 归 属, 同 时 约 定 了 项 目 的 各 阶 段, 包 括 项 目 详 细 设 计 阶 段 生 产 制 造 和 预 验 收 阶 段 现 场 安 装 调 试 和 验 收 阶 段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40 吨 级 大 推 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项 目 已 完 成 了 设 计 生 产 制 造 预 验 收 安 装 调 试 最 终 验 收 等 阶 段 公 司 已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分 阶 段 确 认 了 销 售 收 入 (2)2011 年 9 月 发 行 人 与 北 京 控 制 与 电 子 技 术 研 究 所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由 发 行 人 向 其 提 供 可 靠 性 强 化 试 验 系 统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及 项 目 现 场 设 备 交 付 验 收 及 评 审 以 及 新 产 生 的 技 术 成 果 的 归 属 和 分 享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12 吨 级 大 推 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设 备 销 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设 备 已 经 完 成 安 装 调 试, 公 司 已 经 确 认 了 收 入 (3)2010 年 11 月 发 行 人 与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由 发 行 人 向 其 提 供 系 统 级 垂 直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之 振 动 台 系 统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研 发 经 费 及 报 酬 的 结 算 方 式 以 及 技 术 成 果 的 归 属 和 分 享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大 推 力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设 328

329 备 销 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已 经 完 成 安 装 调 试, 公 司 确 认 了 收 入 (4)2013 年 5 月 发 行 人 与 北 京 机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由 发 行 人 向 其 提 供 振 动 台 ( 双 40 吨 ) 系 统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研 发 经 费 及 报 酬 的 结 算 方 式 以 及 技 术 成 果 的 归 属 和 分 享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大 功 率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设 备 销 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已 经 完 成 安 装 调 试, 公 司 确 认 了 收 入 (5)2013 年 9 月 发 行 人 与 北 京 卫 星 环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签 订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由 发 行 人 向 其 提 供 振 动 台 系 统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研 发 经 费 及 报 酬 的 结 算 方 式 以 及 技 术 成 果 的 归 属 和 分 享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设 备 销 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经 确 认 了 收 入 (6)2013 年 10 月 发 行 人 与 重 庆 建 设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由 发 行 人 向 其 提 供 振 动 台 系 统 本 合 同 约 定 了 发 行 人 的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研 发 经 费 及 报 酬 的 结 算 方 式 以 及 技 术 成 果 的 归 属 和 分 享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分 析, 其 实 质 为 发 行 人 向 客 户 销 售 定 制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属 于 设 备 销 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尚 未 发 货 3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与 设 备 销 售 的 具 体 关 系 (1) 发 行 人 内 部 对 业 务 的 分 工 和 核 算 发 行 人 内 部 对 现 有 的 设 备 销 售 和 试 验 服 务 两 类 业 务 分 工 明 确, 独 立 核 算 苏 试 公 司 为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实 施 主 体, 有 专 门 的 技 术 研 发 生 产 制 造 安 装 调 试 和 售 后 服 务 团 队 而 其 下 属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北 京 创 博 广 州 众 博, 重 庆 广 博 南 京 广 博 等 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实 施 主 体, 分 别 负 责 各 地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开 展, 各 自 拥 有 独 立 的 试 验 设 备 专 业 操 作 人 员 和 售 后 团 队 (2)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相 互 之 间 的 关 系 1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发 行 人 历 来 重 视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需 求 的 特 征 分 析, 通 过 对 不 同 需 求 特 329

330 征 的 分 析, 进 而 有 针 对 性 地 选 择 直 接 销 售 设 备 或 提 供 试 验 服 务 的 方 式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实 现 对 不 同 特 征 试 验 需 求 的 全 覆 盖, 以 达 到 做 深 做 透 细 分 市 场 的 目 标 发 行 人 主 要 的 业 务 类 别 需 求 特 征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方 式 试 验 服 务 设 备 销 售 试 验 方 案 设 计 的 复 杂 程 度 较 高 相 对 较 低 试 验 定 制 化 程 度 较 高 相 对 较 低 试 验 实 施 过 程 对 人 员 的 技 术 要 求 很 高 一 般 拟 达 到 的 试 验 目 的 多 样 单 一 多 种 试 验 设 备 同 时 参 与 的 程 度 高 相 对 较 低 单 种 类 型 试 验 的 频 次 一 般 高 初 始 投 入 金 额 很 小 较 大 获 得 试 验 数 据 的 目 的 对 外 证 明 或 内 部 参 考 内 部 使 用 由 上 表 可 见,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所 针 对 的 市 场 需 求 具 有 明 显 不 同 的 特 征, 具 体 而 言 : A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客 户 所 针 对 的 市 场 需 求 :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所 针 对 的 客 户 需 求 一 般 具 有 试 验 复 杂 程 度 较 高 专 业 性 和 定 制 化 程 度 较 高 试 验 目 的 多 样 化 单 种 类 型 试 验 的 频 次 较 低 的 特 点 一 般 来 说, 此 类 需 求 若 仅 通 过 购 置 单 台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基 本 无 法 满 足, 同 时 增 加 了 不 必 要 的 大 量 一 次 性 成 本 投 入 另 外, 此 类 客 户 对 试 验 报 告 的 最 终 用 途 也 有 别 于 一 般 设 备 销 售 类 客 户 多 数 试 验 服 务 客 户 最 终 的 试 验 结 果 需 要 对 外 提 供, 需 要 有 一 定 公 信 力 的 第 三 方 试 验 机 构 出 具 试 验 报 告, 而 委 托 第 一 第 二 方 实 验 室 进 行 则 效 力 较 低, 故 此 类 试 验 需 求 必 须 通 过 购 买 试 验 服 务 才 可 满 足 B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所 针 对 的 市 场 需 求 :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所 针 对 的 客 户 需 求 具 有 试 验 复 杂 程 度 较 低 专 业 性 和 定 制 化 程 度 较 低 试 验 目 的 相 对 单 一 而 单 种 类 型 试 验 的 频 次 较 高 的 特 点, 同 时 此 类 客 户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实 力, 一 次 能 够 投 入 较 多 的 成 本 购 买 试 验 设 备 以 满 足 试 验 需 求 另 外, 此 类 客 户 对 试 验 结 果 的 最 终 用 途 也 有 别 于 一 般 试 验 服 务 类 客 户 多 数 330

331 设 备 销 售 客 户 的 最 终 试 验 结 果 一 般 为 内 部 使 用 (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客 户 除 外 ), 故 此 类 试 验 需 求 往 往 通 过 购 买 设 备 自 行 试 验 得 以 满 足 由 此 可 见, 两 类 业 务 对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而 言 具 有 较 强 的 互 补 效 应, 因 此 两 类 业 务 的 同 时 开 展 不 会 互 相 挤 占 对 方 的 市 场 空 间 2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协 同 效 应 分 析 :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协 同 效 应 既 体 现 在 为 下 游 客 户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又 体 现 在 技 术 上 和 业 务 拓 展 上 两 类 业 务 的 互 相 促 进 具 体 表 现 为 以 下 情 形 : A 购 买 试 验 设 备 的 客 户 在 设 备 采 购 业 务 中 对 发 行 人 的 企 业 背 景 技 术 和 研 发 实 力 等 有 了 一 定 的 了 解, 在 产 品 使 用 过 程 中 与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理 解 和 互 信 当 设 备 采 购 客 户 产 生 委 托 试 验 服 务 的 需 求 时, 由 于 其 采 购 设 备 的 应 用 范 围 实 验 室 规 模 和 人 才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限 制 无 法 完 成 试 验 目 标 时, 便 会 由 设 备 采 购 需 求 延 伸 至 试 验 服 务 需 求 ; B 发 行 人 的 强 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研 发 能 力, 以 及 对 其 所 生 产 的 试 验 设 备 性 能 的 了 解, 都 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提 供 了 有 效 的 技 术 支 撑, 在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具 有 其 他 实 验 室 不 可 比 拟 的 竞 争 优 势 同 时, 发 行 人 积 极 将 自 身 研 制 生 产 的 高 端 振 动 设 备 及 时 投 入 下 属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进 行 试 验 服 务 运 营, 配 置 精 良 齐 全 的 试 验 设 备 可 以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科 学 有 效 客 观 准 确 的 试 验 数 据 试 验 客 户 在 接 受 服 务 中 会 逐 步 加 深 对 发 行 人 设 备 性 能 及 发 行 人 技 术 实 力 的 了 解, 在 产 生 设 备 采 购 需 求 时, 便 会 向 发 行 人 进 行 设 备 采 购 综 上 所 述,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是 发 行 人 的 两 类 核 心 业 务, 在 技 术 上 可 相 互 交 流 并 提 供 支 持, 在 业 务 拓 展 上 具 备 相 互 促 进 的 条 件, 故 两 类 业 务 的 共 同 开 展 会 形 成 较 强 的 互 补 效 应 和 协 同 效 应, 促 进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结 构 的 优 化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服 务 销 售 区 域 列 示 公 司 报 告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销 售 区 域 划 分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331

332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区 域 列 示 地 区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单 位 : 万 元 东 北 % % 华 北 3, % 3, % 华 东 4, % 5, % 西 北 % % 西 南 % 1, % 中 南 2, % 3, % 合 计 11, % 15, % 地 区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1, % 华 北 3, % 3, % 华 东 6, % 4, % 西 北 % % 西 南 1, % 1, % 中 南 1, % 2, % 合 计 14, % 13, % 公 司 所 处 的 华 东 地 区, 是 中 国 最 具 经 济 活 力 的 地 区 之 一 公 司 国 内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东 菱 振 动 航 天 希 尔 等 公 司 均 在 该 地 区 设 立 总 部 或 制 造 工 厂, 不 仅 在 该 地 区 积 聚 了 产 业 规 模 效 应, 也 带 动 了 市 场 竞 争 与 行 业 革 新 进 步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主 要 产 品 所 需 原 材 料 种 类 多 数 量 大 华 东 地 区 制 造 业 发 达, 物 流 交 通 运 输 便 利,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公 司 现 有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几 乎 都 在 华 东 地 区 公 司 在 维 持 现 有 客 户 群 体 的 基 础 上, 也 不 断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销 售 额 快 速 增 加, 但 销 售 区 域 布 局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重 点 销 售 地 区 为 华 东, 华 北 和 中 南 地 区, 以 上 三 地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占 比 达 80% 左 右 其 余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虽 然 较 小, 但 绝 对 销 售 金 额 却 在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正 努 力 通 过 挖 掘 该 类 地 区 的 市 场 潜 力, 开 发 新 的 业 绩 增 长 点 332

333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区 域 列 示 地 区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单 位 : 万 元 东 北 % % 华 北 1, % 1, % 华 东 2, % 3, % 西 北 % % 西 南 % % 中 南 % % 合 计 5, % 5, % 地 区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东 北 % % 华 北 % % 华 东 2, % 1, % 西 北 % % 西 南 % % 中 南 % % 合 计 4, % 2, % 从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区 域 布 局 来 看,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华 东 地 区 实 验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最 大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自 成 立 以 来, 立 足 苏 州 本 地, 放 眼 长 三 角 地 区 依 靠 研 发 技 术 优 势 业 务 协 同 优 势 和 地 域 区 位 优 势, 不 断 丰 富 试 验 服 务 的 品 种 提 高 试 验 服 务 的 质 量, 逐 步 拓 展 实 验 室 在 华 东 地 区 试 验 服 务 的 市 场 份 额 虽 然 长 三 角 地 区 是 我 国 最 具 经 济 实 力 的 地 区 之 一,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容 量 较 大, 但 实 验 室 本 身 存 在 一 定 的 服 务 半 径, 故 公 司 除 巩 固 华 东 市 场 外, 也 在 积 极 开 拓 其 他 地 区 的 服 务 市 场 2011 年 公 司 分 别 在 北 京 重 庆 广 州 上 海 等 地 投 资 兴 建 实 验 室 以 提 高 试 验 业 务 在 全 国 的 辐 射 能 力, 其 中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在 2011 年 下 半 年 已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并 已 逐 步 打 开 华 北 市 场, 华 北 地 区 服 务 收 入 占 比 从 2011 年 的 16.23%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29.06%,2014 年 1-9 月 占 比 为 25.45% 各 地 实 验 室 投 入 运 营 后, 将 逐 渐 形 成 覆 盖 全 国 的 规 模 经 济 333

334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原 因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呈 现 出 稳 步 快 速 发 展 的 态 势,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从 2011 年 的 15, 万 元 增 加 到 2013 年 的 21, 万 元,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8.05%;2014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20.60% 本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和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增 长 主 要 受 益 于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势 头 此 外, 近 年 来 我 国 科 技 进 步 与 产 业 升 级 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需 求 大 幅 增 加, 也 是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向 前 发 展 的 重 要 动 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具 体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1)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相 关 服 务 的 需 求 为 确 保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可 靠 性, 增 强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提 高 产 品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认 可 度, 许 多 制 造 型 企 业 均 自 发 加 大 了 对 产 品 质 量 和 可 靠 性 检 测 的 投 入 力 度 ; 同 时, 下 游 企 业 出 于 对 研 发 新 产 品 以 拓 展 市 场 的 需 求, 也 相 继 加 大 了 产 品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相 关 设 备 与 服 务 的 总 投 入 (2)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政 府 财 政 拨 款 支 持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对 本 行 业 及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均 明 确 给 予 大 力 扶 持,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 同 时, 政 府 财 政 支 出 的 大 力 投 入, 使 下 游 行 业 对 振 动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扩 张 具 备 实 质 的 资 金 来 源, 从 而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创 造 了 外 部 条 件 (3) 技 术 创 新 和 新 产 品 应 用 为 企 业 开 辟 新 的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年 研 发 投 入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79% 4.48% 5.82% 和 6.71% 公 司 一 直 致 力 于 创 新 和 研 发 活 动, 并 积 极 将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为 生 产 领 域 的 应 用, 努 力 缩 短 与 国 际 领 先 制 造 者 的 差 距, 填 补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的 空 白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是 推 动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迅 速 提 高 的 重 要 原 因 (4) 市 场 持 续 拓 展 和 业 务 联 动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后 续 保 障 334

335 公 司 根 据 专 业 性 产 品 及 服 务 领 域 的 特 点, 建 立 了 广 泛 的 销 售 网 络 和 灵 活 有 效 的 销 售 模 式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以 直 销 为 主 要 渠 道, 生 产 定 制 化 产 品 以 满 足 不 同 客 户 的 需 求 ;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则 以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积 累 的 技 术 经 验 为 依 托, 在 全 国 重 要 城 市 建 立 网 点, 逐 步 形 成 了 覆 盖 全 国 的 服 务 系 统 网 络 市 场 拓 展 与 业 务 联 动 为 公 司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提 供 了 重 要 保 障 (5)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增 加 的 原 因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得 到 迅 速 提 升,2012 年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较 2011 年 增 长 1, 万 元, 增 幅 为 76.60%;2013 年 度, 发 行 人 实 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5, 万 元, 较 2012 年 增 长 1, 万 元, 增 幅 为 49.00%;2014 年 1-9 月 发 行 人 实 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5,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40.66%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发 行 人 服 务 业 务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的 需 求 持 续 增 大 作 为 技 术 检 测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应 用 领 域 极 为 广 泛, 涉 及 航 空 航 天 轨 道 交 通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等 国 民 经 济 重 大 领 域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数 据,2005 年 至 2012 年 间 我 国 整 体 的 研 发 经 费 投 入 规 模 的 增 长 达 到 22.77%, 研 发 经 费 占 GDP 的 比 重 也 由 2005 年 的 1.32% 上 升 至 2012 年 的 1.98% 2010 年 我 国 技 术 检 测 行 业 中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的 容 量 达 到 72 亿 元, 预 计 在 2015 年 市 场 容 量 将 达 到 约 150 亿 元 下 游 用 户 为 确 保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可 靠 性, 增 强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提 高 产 品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认 可 度, 以 及 对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活 动 均 体 现 为 加 大 对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相 关 投 入 ; 服 务 应 用 领 域 不 断 扩 大 和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长 为 发 行 人 业 务 的 持 续 增 长 提 供 了 基 础 同 时, 我 国 专 注 于 对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数 量 不 多,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长, 这 为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发 展 创 造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2 发 行 人 增 加 本 地 试 验 服 务 投 入 带 来 增 长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制 定 了 以 点 带 面,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辐 射, 建 立 全 国 实 验 室 连 锁 的 经 营 规 划, 先 选 择 重 点 城 市 布 局 实 验 室, 再 不 断 扩 大 实 验 室 的 服 务 半 径, 做 深 做 实 本 地 区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最 后 带 动 周 边 区 域 的 市 场 形 成 全 国 范 围 的 实 验 室 服 务 335

336 网 络 发 行 人 最 早 设 立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一 直 致 力 于 立 足 苏 州 本 地, 放 眼 长 三 角 地 区 的 发 展 战 略,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的 研 发 技 术 和 区 位 优 势 由 于 苏 州 及 周 边 地 区 经 济 发 达 程 度 较 高,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较 大, 发 行 人 对 该 实 验 室 的 投 入 逐 年 增 加,2011 年 至 2014 年 9 月 各 期 末 苏 州 广 博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相 应 的 苏 州 广 博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47.10% 24.57% 和 22.94% 苏 州 广 博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成 长 性 为 新 成 立 的 实 验 室 起 到 了 很 好 的 示 范 作 用 和 引 导 效 应 3 发 行 人 不 断 拓 展 新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网 点 发 行 人 对 服 务 实 验 室 网 点 的 布 局 进 行 了 精 心 规 划, 从 十 数 个 国 内 大 中 型 城 市 中 选 择 了 北 京 上 海 重 庆 和 广 州 等 几 个 经 济 发 达 程 度 较 高 试 验 服 务 市 场 较 大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较 活 跃 的 具 有 区 域 代 表 性 的 城 市 进 行 设 点 布 局 2010 年 至 2013 年 间, 发 行 人 分 别 在 北 京 重 庆 广 州 上 海 等 地 投 资 兴 建 实 验 室 以 提 高 试 验 业 务 在 全 国 的 辐 射 能 力 其 中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在 2011 年 下 半 年 投 入 运 营, 并 已 逐 步 打 开 华 北 市 场, 直 接 为 发 行 人 2011 年 贡 献 了 万 元 的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2012 年 北 京 创 博 实 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万 元, 较 2011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2013 年, 北 京 创 博 实 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1, 万 元, 较 2012 年 度 又 大 幅 增 长 % 2014 年 1-9 月, 北 京 创 博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 万 元, 较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49.67% 重 庆 广 州 和 上 海 实 验 室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共 实 现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及 2014 年 1-9 月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和 % 4 发 行 人 不 断 丰 富 完 善 试 验 业 务 服 务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市 场 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需 求 逐 渐 多 样 化 和 综 合 化 发 行 人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顺 应 市 场 需 求, 采 购 先 进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其 他 相 关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配 套 设 备, 开 展 包 括 振 动 冲 击 高 低 温 霉 菌 湿 热 盐 雾 积 冰 冻 雨 环 境 应 力 筛 选 可 靠 性 等 系 统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相 关 试 验 ; 同 时, 根 据 国 外 的 先 进 试 验 标 准 的 更 新 实 施 新 试 验 项 目 的 开 发, 积 极 筹 备 实 验 室 扩 项 的 相 关 认 可 工 作, 满 336

337 足 客 户 的 市 场 需 求, 对 最 近 两 年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产 生 了 积 极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实 验 室 新 增 试 验 项 目 共 15 种, 对 发 行 人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试 验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贡 献 万 元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新 试 验 项 目 品 种 数 量 和 新 试 验 项 目 产 生 的 营 业 收 入 统 计 如 下 表 所 示 : 新 试 验 项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新 试 验 项 目 产 生 的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新 试 验 项 目 推 目 种 类 出 时 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1-9 月 ( 种 ) 2011 年 年 , 年 , , 年 1-9 月 合 计 , , 公 司 对 新 试 验 内 容 的 开 发 秉 承 审 慎 严 谨 和 客 观 的 态 度, 根 据 客 户 的 试 验 需 求 编 制 试 验 方 案, 并 由 公 司 技 术 专 家 与 客 户 共 同 进 行 试 验 方 案 的 评 审 试 验 方 案 经 过 修 改 并 通 过 模 拟 件 进 行 预 试 验 后, 确 定 最 终 的 试 验 方 案 由 于 新 试 验 种 类 的 技 术 含 量 通 常 较 高, 故 试 验 服 务 收 费 单 价 也 相 对 较 高, 这 无 疑 对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产 生 了 积 极 的 影 响 新 的 试 验 种 类 不 断 被 开 发, 有 助 于 发 行 人 形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试 验 业 务 服 务 体 系, 增 强 了 发 行 人 持 续 开 拓 市 场 的 竞 争 能 力 (6) 发 行 人 未 通 过 松 动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赊 销 政 策, 囤 积 式 销 售 等 方 式 增 大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收 入 和 利 润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设 备 销 售 及 试 验 服 务,2011 年 度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为 2, 万 元, 占 发 行 人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16, 万 元 的 比 例 为 14.15%,2012 年 度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为 4, 万 元,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18, 万 元 的 比 例 为 21.26% 2013 年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合 计 收 入 为 5, 万 元,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22, 万 元 的 比 例 为 26.66% 2014 年 1-9 月 份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为 5, 万 元,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17, 万 元 的 比 例 为 30.04% 1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松 动 赊 销 政 策 发 行 人 的 赊 销 政 策 主 要 包 括 赊 销 比 率 的 确 定 和 质 保 金 条 款 赊 销 比 率, 即 发 337

338 行 人 在 设 备 最 终 安 装 调 试 完 成 后, 除 质 保 金 以 外 尚 需 向 客 户 收 取 的 应 收 款 金 额 占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比 率, 包 括 经 销 商 和 直 销 客 户 质 保 金 条 款, 即 客 户 留 存 质 保 金 占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比 率 以 及 质 保 期 限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赊 销 款 项 占 对 应 合 同 金 额 比 例, 质 保 金 占 对 应 合 同 金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A 发 行 人 向 直 销 客 户 的 赊 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向 直 销 客 户 的 赊 销 情 况 实 际 赊 销 结 算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赊 销 比 例 2011 年 度 6, , % 2012 年 度 8, , % 2013 年 度 9, , % 2014 年 1-9 月 13, , % 合 计 37, , 报 告 期 均 值 10, , % 根 据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对 直 销 客 户 的 设 备 销 售 产 生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实 际 结 算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8.05% 54.91% 55.00% 和 46.56%,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幅 度 不 大 ; 一 方 面 由 于 销 售 规 模 增 加, 结 算 额 和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增 长, 同 时 发 行 人 通 过 加 强 销 售 环 节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过 程 的 控 制,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对 直 销 客 户 的 赊 销 政 策 以 及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B 发 行 人 向 经 销 商 的 赊 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向 经 销 商 的 赊 销 情 况 实 际 赊 销 结 算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赊 销 比 例 2011 年 度 1, % 2012 年 度 1, % 2013 年 度 1, % 2014 年 1-9 月 1, % 合 计 5, , 报 告 期 均 值 1, % 根 据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的 设 备 销 售 产 生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实 际 结 算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02% 35.78% 31.81% 和 56.47%, 三 年 一 期 的 赊 销 比 例 均 值 为 39.09% 2014 年 1-9 月 经 销 商 赊 销 比 例 有 所 提 高, 主 要 系 2014 年 当 期 出 口 338

339 销 售 振 动 台 数 量 和 金 额 比 往 年 有 所 增 加, 因 此 对 出 口 经 销 商 恒 汇 通 源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增 幅 较 大 上 述 出 口 经 销 商 应 收 账 款 在 报 告 期 末 均 处 于 信 用 期 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的 赊 销 政 策 以 及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C 发 行 人 的 质 保 金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质 保 金 情 况 实 际 结 算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质 保 期 应 收 款 项 与 实 际 结 算 额 的 比 例 2011 年 度 6, % 2012 年 度 9, % 2013 年 度 11, % 2014 年 1-9 月 11, % 合 计 39, , 报 告 期 均 值 10, % 根 据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对 质 保 期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实 际 结 算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48% 8.75% 8.73% 和 8.36%, 三 年 一 期 质 保 金 比 例 均 值 为 8.58%,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对 质 保 期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未 发 生 变 化 报 告 期 各 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赊 销 款 项 占 对 应 合 同 金 额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在 60% 左 右, 质 保 金 占 对 应 合 同 金 额 的 比 例 保 持 在 8%-9% 之 间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群 体 主 要 是 电 子 电 器 航 空 航 天 船 舶 科 研 及 检 测 机 构 汽 车 及 轨 道 交 通 等 行 业 的 大 中 型 客 户, 发 行 人 出 于 长 期 战 略 考 虑, 报 告 期 内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赊 销 政 策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历 年 没 有 松 动 赊 销 的 情 况 发 生 2 发 行 人 未 通 过 囤 积 式 销 售 增 大 收 入 和 利 润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对 单 个 客 户 出 售 相 同 型 号 设 备 情 况 较 少, 对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当 年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也 较 小 这 主 要 由 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系 试 验 设 备, 客 户 订 购 一 般 以 小 批 量 单 台 ( 套 ) 为 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通 过 囤 积 式 销 售 增 大 收 入 和 利 润 的 情 形 6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销 售 价 格 销 售 量 的 变 化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销 售 平 均 价 格 和 销 售 量 情 况 如 下 : 339

340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品 名 称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平 均 平 均 平 均 销 售 销 售 平 均 价 销 售 数 价 格 销 售 数 价 格 价 格 数 量 数 量 格 ( 万 元 量 ( 台 ( 万 量 ( 台 ( 万 ( 万 ( 台 ( 台 / 台 套 ) 套 ) 元 / 台 套 ) 元 / 台 元 / 台 套 ) 套 ) 套 ) 套 ) 套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品 名 称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平 均 价 格 ( 万 元 / 单 ) 试 验 报 告 数 ( 单 ) 平 均 价 格 ( 万 元 / 单 ) 试 验 报 告 数 ( 单 ) 平 均 价 格 ( 万 元 / 单 ) 试 验 报 告 数 平 均 价 格 ( 万 元 / 单 ) 试 验 报 告 数 , , , (2) 销 售 平 均 价 格 和 销 售 量 变 化 的 原 因 1 销 售 平 均 价 格 变 化 的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的 平 均 价 格 分 别 为 万 元 / 台 套 万 元 / 台 套 万 元 / 台 套 和 万 元 / 台 套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相 比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2012 年 与 2011 年 相 比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2012 年 高 价 值 产 品, 如 三 轴 共 振 电 动 振 动 台 系 统 和 98kN 推 力 以 上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的 销 售 量 不 及 2011 年 同 期, 因 此 总 体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的 平 均 价 格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波 动, 但 总 体 在 合 理 区 间 内 运 行 由 于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包 括 机 械 振 动 台, 液 压 振 动 台, 冲 击 台, 跌 落 台, 碰 撞 台 等 几 种 大 类 数 十 种 型 号 的 产 品, 因 此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的 变 化 对 平 均 单 价 的 影 响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平 均 价 格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分 别 为 3.64 万 元 / 单,3.48 万 元 / 单 3.18 万 元 / 单 和 2.59 万 元 / 单, 价 格 总 体 为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系 广 州 重 庆 上 海 南 京 等 新 实 验 室 的 投 入 使 用, 试 验 单 价 与 苏 州 北 京 实 验 室 相 比 略 有 降 低 所 致 340

341 4 销 售 量 变 化 的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的 销 售 量 分 别 为 290 台 / 套 365 台 / 套 378 台 / 套 和 266 台 / 套 ;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的 销 售 量 分 别 为 61 台 / 套 106 台 / 套 107 台 / 套 和 54 台 / 套 ;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单 数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分 别 为 625 单 1,155 单 1,883 单 和 1,995 单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和 试 验 服 务 销 量 整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系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相 关 服 务 的 需 求 不 断 增 加 所 致 7 季 节 性 因 素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按 季 度 确 认 收 入 的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设 备 销 售 试 验 服 务 设 备 销 售 试 验 服 务 第 一 季 度 2, , 第 二 季 度 5, , , , 第 三 季 度 3, , , , 第 四 季 度 - - 6, , 合 计 11, , , ,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设 备 销 售 试 验 服 务 设 备 销 售 试 验 服 务 第 一 季 度 2, , 第 二 季 度 4, , , 第 三 季 度 2, , 第 四 季 度 4, , , , 合 计 14, , , , 从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旺 季 均 为 第 四 季 度, 主 要 是 由 于 设 备 销 售 类 业 务 的 大 型 项 目 一 般 有 投 入 大, 周 期 长 的 特 点, 设 备 购 买 的 客 户 通 常 都 会 在 年 初 将 购 买 设 备 计 划 纳 入 预 算 体 系, 然 后 通 过 论 证 招 标 定 价 等 一 系 列 程 序 再 最 终 签 订 合 同 对 于 大 金 额 合 同 的 设 备 销 售, 一 般 完 成 最 终 验 收 确 认 ( 即 实 现 销 售 ) 时 点 相 应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因 此, 导 致 了 公 司 下 半 年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高 于 上 半 年 341

342 ( 三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分 为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和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为 销 售 各 类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以 及 提 供 试 验 服 务 所 产 生 的 成 本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主 要 是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修 理 修 配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 % 11, % 9, % 8,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 % 合 计 9, % 11, % 9, % 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随 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而 增 长 2011 年 至 2013 年 营 业 成 本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03%,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4.56%,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8.05%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为 9,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23.29% 从 成 本 的 构 成 来 看,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由 直 接 材 料 构 成 ;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由 试 验 设 备 折 旧 人 员 工 资 等 固 定 制 造 费 用 构 成 公 司 的 成 本 结 构 符 合 所 处 行 业 的 普 遍 特 征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业 务 类 别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设 备 销 售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6, % 8, % 直 接 人 工 % 1, % 制 造 费 用 % % 342

343 设 备 成 本 合 计 7, % 9, % 试 验 服 务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 % 制 造 费 用 1, % 1, % 服 务 成 本 合 计 1, % 1, % 总 计 8, , 业 务 类 别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设 备 销 售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7, % 7, % 直 接 人 工 % % 制 造 费 用 % % 设 备 成 本 合 计 8, % 8, % 试 验 服 务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 % 制 造 费 用 % % 服 务 成 本 合 计 % % 总 计 9, ,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中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的 成 本 结 构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其 中 原 材 料 所 占 比 重 始 终 保 持 在 85% 左 右 由 于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所 处 行 业 是 典 型 的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所 需 原 材 料 种 类 较 多, 制 造 工 艺 复 杂, 因 此 成 本 构 成 中 原 材 料 比 重 总 体 较 大 但 原 材 料 价 值 相 对 较 为 分 散, 产 品 受 单 一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变 动 的 影 响 较 小 原 材 料 构 成 主 要 为 金 属 加 工 件 铸 件 铜 材 电 子 元 器 件 和 控 制 仪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金 额 及 占 比 逐 年 上 升, 与 发 行 人 总 体 人 工 成 本 增 长 趋 势 相 符 制 造 费 用 主 要 是 生 产 用 设 备 折 旧 水 电 费 物 料 消 耗 等,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2)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试 验 服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是 直 接 材 料 和 制 造 费 用, 直 接 材 料 包 括 试 验 分 包 和 其 他 试 验 材 料, 制 造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试 验 人 员 工 资 设 备 折 旧 和 水 电 物 料 等 消 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接 材 料 和 制 造 费 用 比 例 大 体 保 持 一 致, 主 要 因 为 : 一 方 面 343

344 随 着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试 验 客 户 对 试 验 种 类 的 需 求 也 不 断 增 加, 虽 然 公 司 每 年 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新 试 验 种 类 推 出, 但 仍 需 要 借 助 外 部 力 量 处 理 一 部 分 试 验 需 求, 故 分 包 费 的 金 额 逐 年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有 规 模 效 应 的 特 点,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和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均 在 2012 年 以 前 投 入 运 营, 而 2012 年 度 广 州 众 博 和 重 庆 广 博 实 验 室 初 步 投 入 运 营, 故 2012 年 度 制 造 费 用 的 规 模 有 所 提 高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随 着 北 京 创 博 广 州 众 博 和 重 庆 广 博 实 验 室 业 务 逐 步 开 展,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又 有 所 下 降, 但 总 体 维 持 在 稳 定 水 平 2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及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售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有 加 工 件 铸 件 铜 材 元 器 件 和 控 制 器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上 述 原 材 料 占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业 务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原 材 料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占 成 占 成 占 成 占 成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本 比 本 比 本 比 本 比 加 工 件 2, % 2, % 2, % 2, % 铸 件 % % % % 铜 材 % % % % 元 器 件 1, % 1, % 1, % 1, % 控 制 器 1, % 1, % 1, % 1, % 合 计 5, % 7, % 7, % 7, % (2)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各 年 采 购 均 价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原 材 料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铸 件 ( 万 元 / 吨 ) % % % 0.64 铜 材 ( 万 元 / 吨 ) % % % 6.50 控 制 器 ( 万 元 / 台 ) % % %

345 注 : 上 述 主 要 原 材 料 中 加 工 件 和 元 器 件 种 类 之 间 差 异 较 大, 故 各 年 之 年 单 价 不 具 可 比 性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种 类 和 价 格 相 对 稳 定,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一 方 面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商 采 取 长 期 合 作 供 销 的 经 营 模 式 (3)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以 2014 年 1-9 月 的 成 本 结 构 为 基 准, 根 据 主 要 原 材 料 变 动 对 公 司 毛 利 率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假 设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保 持 不 变, 上 述 三 种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1% 分 别 对 总 成 本, 毛 利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如 下 : 主 要 原 材 料 项 目 占 成 本 比 重 采 购 单 价 增 加 1% 对 总 成 本 影 响 采 购 单 价 增 加 1% 对 毛 利 的 影 响 采 购 单 价 增 加 1%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铸 件 7.24% 0.07% -0.08% -0.08% 铜 材 6.22% 0.06% -0.07% -0.07% 控 制 器 12.61% 0.13% -0.14% -0.14% 由 上 表 可 见, 上 述 三 种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单 价 的 变 动 对 总 成 本 毛 利 和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均 较 小 ( 四 ) 毛 利 率 分 析 1 综 合 毛 利 构 成 及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1) 综 合 毛 利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7, % 10, % 8, % 6, %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 % % % 综 合 毛 利 7, % 10, % 9, % 7,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增 长 迅 速,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占 比 均 在 90% 以 上 (2)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345

346 毛 利 率 变 动 毛 利 率 变 动 毛 利 率 变 动 毛 利 率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47.89% 0.49% 47.40% -0.06% 47.46% 3.31% 44.15%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19.72% % 39.60% % 50.45% -2.57% 53.02% 综 合 毛 利 率 46.58% -0.66% 47.24% -0.27% 47.52% 3.21% 44.31%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相 对 稳 定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和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 A 2014 年 1-9 月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1-9 月 和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表 如 下 : 项 目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综 合 毛 利 率 2014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变 动 1-9 月 1-9 月 1-9 月 A B C D E=A*C F=B*D G=E-F 主 营 业 务 47.89% 47.40% 95.35% 98.30% 45.66% 46.59% -0.93% 其 他 业 务 19.72% 39.60% 4.65% 1.70% 0.92% 0.67% 0.24% 综 合 46.58% 47.24% 100% % 46.58% 47.24% -0.66% B 2013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和 2012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表 如 下 :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综 合 毛 利 率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2 年 变 动 A B C D E=A*C F=B*D G=E-F 主 营 业 务 47.40% 47.46% 98.30% 97.97% 46.59% 46.49% 0.10% 其 他 业 务 39.60% 61.31% 1.70% 2.03% 0.67% 1.03% -0.35% 综 合 47.24% 47.52% 100% 100% 47.24% 47.52% -0.27% C 2012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2012 年 和 2011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表 如 下 : 346

347 毛 利 率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综 合 毛 利 率 项 目 2012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1 年 变 动 A B C D E=A*C F=B*D G=E-F 主 营 业 务 47.46% 44.15% 97.97% 97.83% 46.49% 43.19% 3.30% 其 他 业 务 50.45% 53.02% 2.03% 2.17% 1.02% 1.15% -0.13% 综 合 47.52% 44.31% 100% 100% 47.52% 44.31% 3.21% 2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相 对 稳 定, 分 别 为 44.15% 47.46% 47.40% 和 47.89%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较 强 (1) 各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服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为 非 标 准 化 定 制 产 品, 因 此 不 同 产 品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存 在 差 异 主 要 产 品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总 体 毛 利 率 约 为 37%-38%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备 部 件 毛 利 率 变 动 较 大, 主 要 由 于 类 别 品 种 较 多, 且 各 类 别 和 品 种 之 间 有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和 服 务 类 别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年 度 毛 利 毛 利 率 变 动 毛 利 率 变 动 毛 利 率 变 动 率 设 备 销 售 36.62% -1.45% 38.07% -1.59% 39.66% 0.86% % 电 动 振 动 台 35.31% -2.14% 37.45% -1.51% 38.96% 0.63% 38.33%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44.00% 8.23% 35.77% -9.10% 44.87% -0.96% 45.83% 设 备 部 件 42.41% -5.91% 48.32% 7.04% 41.28% 8.40% 32.88% 试 验 服 务 72.39% 0.03% 72.36% -3.44% 75.80% -0.07%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72.39% 0.03% 72.36% -3.44% 75.80% -0.07% 75.87%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 0.49% 47.40% -0.06% 47.46% 3.31% 率 % (2)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347

348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1-9 月 较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7.89% 和 47.40% 2014 年 1-9 月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比 2013 年 略 有 上 升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化 按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价, 产 品 和 服 务 成 本 以 及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因 素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1-9 月 项 目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影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影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影 综 合 毛 利 影 响 响 (A) 响 (B) 响 (C) (A+B+C) 设 备 销 售 : 电 动 振 动 台 0.51% -1.71% -0.93% -2.13%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0.67% -0.02% -0.75% -0.10% 设 备 部 件 -0.08% -0.23% -0.08% -0.39% 试 验 服 务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1.72% 1.99% 2.83% 3.11% 合 计 -0.62% 0.03% 1.07% 0.49% A 2014 年 1-9 月 总 体 销 售 业 务 水 平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较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平 稳 其 中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速 度 增 长,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由 2013 年 度 的 27.22% 继 续 上 升 至 2014 年 1-9 月 的 31.51% 随 着 各 地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业 务 的 顺 利 开 展,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量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速 度 的 发 展 而 传 统 的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板 块,2014 年 1-9 月 共 对 外 销 售 电 动 振 动 台 266 台 / 套,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54 台 / 套 B 2014 年 1-9 月 和 2013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2014 年 1-9 月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平 均 单 价 与 2013 年 度 相 比 基 本 保 持 不 变, 但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产 品 的 销 售 结 构 与 2013 年 有 所 差 异 2014 年 1-9 月 电 动 振 动 台 销 售 总 体 以 小 推 力 振 动 台 为 主, 98kN 推 力 以 上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高 价 值 产 品 销 售 13 台 / 套, 但 其 中 有 两 台 392kN 推 力 振 动 台 单 价 较 高, 从 而 拉 高 了 当 期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此 外,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平 均 单 价 与 2013 年 相 比 略 有 上 升 而 设 备 部 件 价 格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系 传 感 348

349 器 销 售 量 进 一 步 扩 大, 由 于 传 感 器 单 位 金 额 较 试 验 设 备 部 件 单 位 金 额 小, 从 而 使 平 均 单 价 有 所 降 低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报 告 平 均 单 价 与 2013 年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系 苏 州 广 博 北 京 创 博 业 务 规 模 继 续 扩 大, 广 州 众 博 重 庆 广 博 等 实 验 室 业 务 亦 有 所 增 长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导 致 单 位 报 告 的 价 格 略 有 下 降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合 计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约 个 百 分 点 C 2014 年 1-9 月 和 2013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4 年 1-9 月, 电 动 振 动 台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备 部 件 的 成 本 变 动 趋 势 基 本 与 单 位 价 格 的 变 动 趋 势 一 致 其 中 电 动 振 动 台 单 位 成 本 较 2013 年 有 所 上 升, 主 要 受 到 当 期 电 动 振 动 台 销 售 结 构 的 影 响,2014 年 1-9 月 电 动 振 动 台 销 售 总 体 以 小 推 力 振 动 台 为 主, 而 小 推 力 振 动 台 配 套 成 本 占 其 总 成 本 的 比 重 较 高, 因 此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备 部 件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不 大 上 述 设 备 销 售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共 计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个 百 分 点 2014 年 1-9 月 试 验 业 务 的 单 位 成 本 与 2013 年 相 比 有 一 定 幅 度 地 下 降, 与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固 定 成 本 被 分 摊, 总 体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单 位 服 务 成 本 下 降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1.99 个 百 分 点 D 2014 年 1-9 月 和 2013 年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产 品 和 服 务 销 售 结 构 的 持 续 优 化 导 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上 升 1.07%, 是 本 期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由 于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进 一 步 增 长, 且 试 验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为 70% 以 上, 远 高 于 一 般 设 备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因 此 试 验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化 为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上 升 贡 献 了 2.83 个 百 分 点 而 与 此 同 时, 设 备 销 售 的 占 比 下 降,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个 百 分 点 年 较 2012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2013 年 2012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7.40% 和 47.46%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2012 年 基 本 持 平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化 按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价, 产 品 和 服 务 成 本 以 及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因 素 分 析 如 下 : 349

350 2013 年 度 项 目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影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影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影 综 合 毛 利 影 响 响 (A) 响 (B) 响 (C) (A+B+C) 设 备 销 售 : 电 动 振 动 台 0.76% -1.58% -2.86% -3.68%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0.64% -1.35% 0.03% -0.69% 设 备 部 件 -0.32% 0.81% 0.48% 0.97% 试 验 服 务 :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0.49% -0.32% 4.15% 3.34% 合 计 0.59% -2.44% 1.79% -0.06% A 2013 年 总 体 销 售 业 务 水 平 2013 年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平 稳 其 中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速 度 增 长,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由 2012 年 度 的 21.58% 继 续 上 升 至 2013 年 的 27.22% 随 着 各 地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业 务 的 顺 利 开 展,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量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速 度 的 发 展 而 传 统 的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板 块,2013 年 度 共 对 外 销 售 电 动 振 动 台 378 台 / 套,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107 台 / 套, 电 动 振 动 台 销 售 量 与 2012 年 度 相 比 增 长 13 台 / 套,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基 本 持 平 扬 州 英 迈 克 的 传 感 器 部 件 的 销 量 增 幅 与 2012 年 度 相 比 有 进 一 步 提 高 B 2013 年 和 2012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2013 年 电 动 振 动 台 的 平 均 单 价 与 2012 年 度 相 比 略 有 上 涨, 主 要 系 2013 年 98kN 推 力 以 上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高 价 值 产 品 销 售 18 台 / 套, 而 2012 年 全 年 仅 销 售 13 台 / 套, 从 而 使 当 年 电 动 振 动 台 整 体 的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有 所 上 升 此 外,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平 均 单 价 与 2012 年 相 比 亦 有 所 上 升 而 设 备 部 件 价 格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系 本 期 销 售 增 幅 较 大 的 传 感 器 部 件 单 位 金 额 较 试 验 设 备 部 件 单 位 金 额 小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报 告 平 均 单 价 与 2012 年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系 苏 州 广 博 和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业 务 进 一 步 扩 张, 业 务 规 模 增 长 导 致 平 均 单 价 略 有 下 降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合 计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约 0.59 个 百 分 点 C 2013 年 和 2012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350

351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中, 电 动 振 动 台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备 部 件 的 成 本 变 动 趋 势 基 本 与 单 位 价 格 的 变 动 趋 势 一 致, 共 计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个 百 分 点 2013 年 试 验 业 务 的 单 位 成 本 与 2012 年 相 比 有 一 定 幅 度 地 增 长 虽 然 苏 州 广 博 和 北 京 创 博 实 验 室 的 业 务 在 2013 年 已 步 入 成 熟 阶 段,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单 位 试 验 成 本 ; 但 广 州 重 庆 上 海 3 个 实 验 室 是 2012 年 至 2013 年 相 继 投 入 运 营, 尚 未 完 全 形 成 规 模 效 应, 无 法 分 摊 较 高 的 固 定 运 营 成 本 因 此, 总 体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单 位 服 务 成 本 上 升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个 百 分 点 D 2013 年 和 2012 年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产 品 和 服 务 销 售 结 构 的 持 续 优 化 导 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上 升 1.79%, 主 要 系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进 一 步 增 长 由 于 当 年 试 验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为 70% 以 上, 远 高 于 一 般 设 备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因 此 试 验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化 为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上 升 贡 献 了 4.15 个 百 分 点 而 与 此 同 时, 设 备 销 售 的 占 比 下 降,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个 百 分 点 年 较 2011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7.46% 和 44.15% 2012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升 高 3.31 个 百 分 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化 按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价, 产 品 和 服 务 成 本 以 及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因 素 分 析 如 下 : 2012 年 度 项 目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影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影 产 品 结 构 变 动 影 综 合 毛 利 影 响 响 (A) 响 (B) 响 (C) (A+B+C) 设 备 销 售 电 动 振 动 台 % 9.77% -2.44% -3.42%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0.94% 0.99% 0.30% 0.35% 设 备 部 件 0.00% 0.33% 0.63% 0.96% 试 验 服 务 环 境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0.16% 0.23% 5.35% 5.42% 351

352 合 计 % 11.32% 3.85% 3.31% A 2012 年 和 2011 年 总 体 销 售 业 务 水 平 2012 年 是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长 足 进 步 的 一 年 随 着 北 京 实 验 室 的 业 务 步 入 正 轨, 广 州 和 重 庆 实 验 室 的 投 入 运 营, 发 行 人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量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速 度 的 发 展,2012 年 发 行 人 实 验 室 完 成 报 告 数 量 较 2011 年 上 升 约 84.80% 而 传 统 的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板 块,2012 年 度 与 2011 年 度 相 比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销 量 从 2011 年 的 290 台 / 套 上 升 至 2012 年 的 365 台 / 套, 增 幅 为 25.86%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销 量 平 稳 增 长 随 着 扬 州 英 迈 克 的 正 式 运 营, 设 备 部 件 尤 其 是 传 感 器 部 件 的 销 量 增 幅 与 去 年 相 比 大 幅 提 高 B 2012 年 和 2011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价 的 下 降 导 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降 低 11.85% 2012 年 虽 然 整 体 销 售 台 套 数 比 2011 年 有 一 定 幅 度 增 长, 但 三 轴 共 振 电 动 振 动 台 系 统 和 98kN 推 力 以 上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高 价 值 产 品 的 销 售 量 不 及 2011 年, 从 而 影 响 了 电 动 振 动 台 整 体 的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此 外,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平 均 单 价 与 2011 年 相 比 也 略 有 下 降, 设 备 部 件 平 均 单 价 与 2011 年 基 本 持 平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报 告 平 均 单 价 与 2011 年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约 个 百 分 点 C 2012 年 和 2011 年 产 品 和 服 务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产 品 和 服 务 成 本 的 下 降 导 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上 升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由 于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成 本 下 降 所 致 由 于 2012 年 高 价 值 产 品 的 销 售 量 比 2011 年 有 所 减 少, 而 高 价 值 产 品 的 材 料 成 本 更 高 因 此,2012 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随 平 均 单 价 的 降 低 而 降 低, 共 计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9.77 个 百 分 点 此 外, 其 他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备 部 件 的 单 位 成 本 也 有 一 定 幅 度 降 低 2012 年 试 验 业 务 的 单 位 成 本 与 2011 年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与 当 期 试 验 服 务 报 告 单 价 的 变 动 趋 势 基 本 一 致 352

353 综 上, 公 司 2012 年 度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和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合 计 为 -0.53% D 2012 年 和 2011 年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从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的 情 况 来 看, 产 品 和 服 务 销 售 结 构 的 持 续 优 化 导 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总 体 上 升 3.85% 因 此, 销 售 结 构 影 响 是 2012 年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比 2011 年 增 加 的 最 主 要 的 因 素 2012 年 度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比 2011 年 增 长 约 76.60%,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也 从 2011 年 的 14.42% 一 跃 至 2012 年 的 21.58% 由 于 试 验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高 于 70%, 且 远 高 于 一 般 设 备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因 此 试 验 服 务 的 销 售 结 构 变 化 为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上 升 贡 献 了 5.35 个 百 分 点 而 与 此 同 时, 设 备 销 售 的 占 比 下 降,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个 百 分 点 (3)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但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的 毛 利 率 比 2013 年 和 2012 年 略 有 降 低 主 要 是 因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陆 续 新 设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而 新 设 实 验 室 业 务 规 模 尚 小, 未 能 分 摊 其 较 高 的 固 定 成 本, 进 而 对 整 体 试 验 服 务 毛 利 率 造 成 影 响 公 司 2011 年 和 2012 年 试 验 业 务 收 入 以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为 主, 其 他 实 验 室 收 入 占 比 相 对 较 低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已 达 到 稳 定 经 营 状 态, 业 务 规 模 较 大,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其 处 于 新 设 初 期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仅 有 2 家 因 此 2011 年 和 2012 年 公 司 整 体 试 验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较 高, 分 别 为 75.87% 和 75.80%,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随 着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毛 利 率 略 有 降 低, 分 别 为 72.36% 和 72.39%, 主 要 系 新 设 立 的 广 州 众 博 重 庆 广 博 和 上 海 众 博 尚 处 于 业 务 拓 展 阶 段, 而 南 京 广 博 则 刚 刚 设 立, 上 述 新 设 四 家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还 较 小, 未 能 有 效 地 分 摊 新 增 固 定 成 本, 对 整 体 的 试 验 服 务 毛 利 率 产 生 影 响 3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353

35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3.02% 50.45% 39.60% 和 19.72%, 各 期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其 他 业 务 主 要 为 产 品 客 户 提 供 修 理 修 配 服 务, 具 有 很 强 的 随 机 性, 不 同 返 修 产 品 之 间 所 收 取 的 修 理 费 收 入 和 发 生 的 修 理 成 本 相 差 较 大, 因 此 导 致 了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大 幅 波 动 4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对 比 分 析 国 外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选 取 了 日 本 IMV 公 司 和 MTS Systems Corporation IMV 公 司 于 2005 年 在 日 本 大 阪 交 易 所 JASDAQ 上 市, 主 营 业 务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以 及 提 供 力 学 试 验 服 务 ;MTS Systems Corporation 目 前 在 美 国 纳 斯 达 克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主 营 业 务 为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研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具 体 国 外 可 比 公 司 简 介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五 竞 争 对 手 简 介 国 内 同 行 业 由 于 缺 乏 本 领 域 上 市 可 比 公 司 的 公 开 信 息 数 据, 故 选 取 了 与 公 司 同 属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行 业 的 三 家 上 市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和 雪 迪 龙 作 为 比 较 对 象 所 有 数 据 均 来 自 于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报 和 报 告 期 内, 选 取 的 可 比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指 标 与 本 公 司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国 外 可 比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IMV 株 式 会 社 综 合 毛 利 率 [ 注 ] MTS Systems Corporation[ 注 ] 39.07% 37.12% 36.91% 34.03% 39.83% 40.70% 43.60% 43.20% 国 外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值 39.45% 38.91% 40.26% 38.62%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46.58% 47.24% 47.52% 44.31% 国 内 同 行 业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聚 光 科 技 48.16% 49.08% 52.47% 53.63% 先 河 环 保 49.45% 50.78% 50.37% 52.41% 雪 迪 龙 44.87% 45.65% 50.44% 48.04% 国 内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值 47.49% 48.50% 51.09% 51.36%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46.58% 47.24% 47.52% 44.31% [ 注 ] IMV 公 司 和 MTS Systems 公 司 的 财 务 数 据 来 源 于 其 对 外 公 布 的 年 报, 两 公 司 2013 财 务 年 度 的 起 止 日 期 均 为 ,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的 起 止 日 期 354

355 , 可 比 的 报 告 期 间 以 此 类 推 (1) 与 国 外 公 司 对 比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均 高 于 国 外 公 司 的 平 均 值 从 对 比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在 报 告 期 内 变 化 不 大 ;IMV 公 司 和 MTS Systems 最 近 三 年 的 毛 利 率 也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从 业 务 类 别 角 度 看,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的 产 品 线 和 服 务 类 别 与 IMV 公 司 较 为 接 近 ; 本 公 司 正 在 开 发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与 MTS Systems 的 主 营 业 务 之 一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相 类 似 由 于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期, 且 目 前 国 内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市 场 与 国 际 市 场 之 间 在 成 熟 度 和 竞 争 度 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距 因 此, 从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与 国 际 生 产 厂 商 相 比 尚 处 在 较 高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IMV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高 10% 左 右,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1IMV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地 主 要 集 中 在 日 本, 劳 动 力 和 原 材 料 成 本 较 高 ;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地 为 中 国, 在 人 工 及 配 套 等 方 面 相 比 IMV 公 司 的 成 本 优 势 较 为 明 显 ;2 IMV 公 司 的 收 入 结 构 与 公 司 相 比, 高 毛 利 的 试 验 服 务 收 入 所 占 比 例 相 对 较 小 ;3 公 司 面 向 的 国 内 市 场 客 户 需 求 旺 盛, 市 场 尚 未 达 到 完 全 竞 争 的 饱 和 状 态 因 此 以 上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毛 利 率 高 于 IMV 公 司 同 时, 作 为 未 来 高 端 业 务 的 发 展 方 向,MTS Systems 相 对 较 高 的 毛 利 也 为 公 司 未 来 目 标 市 场 和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提 供 了 参 考 (2) 与 国 内 公 司 对 比 分 析 由 于 公 司 所 处 的 试 验 机 细 分 行 业 在 国 内 尚 无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资 料 可 以 获 取, 因 此 选 取 三 家 具 有 一 定 代 表 性 的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大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对 比 随 着 公 司 产 品 制 造 和 服 务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综 合 销 售 毛 利 率 在 报 告 期 内 有 所 提 升, 并 持 续 稳 定 在 较 高 水 平 但 通 过 比 较 数 据 可 以 发 现,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略 低 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但 差 异 不 大,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与 可 比 公 司 所 处 子 行 业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征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A. 公 司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所 处 的 子 行 业 不 同 虽 然 本 公 司 与 三 家 国 内 上 市 公 司 均 属 于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业, 但 所 处 的 细 分 行 业 有 较 大 差 异 对 本 公 司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先 河 环 保 聚 光 科 技 和 雪 迪 龙 的 355

356 主 要 产 品 和 行 业 分 类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本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雪 迪 龙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振 动 试 验 仪 器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试 验 技 术 服 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应 用 于 环 境 监 测 工 业 过 程 分 析 和 安 全 监 测 领 域 的 仪 器 仪 表 专 业 从 事 高 端 环 境 在 线 监 测 仪 器 仪 表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专 业 从 事 分 析 仪 器 仪 表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和 工 业 过 程 分 析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以 及 运 营 维 护 服 务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主 要 产 品 统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机 械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综 合 试 验 系 统, 以 及 冲 击 跌 落 试 验 台 等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 环 境 及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 数 字 环 保 信 息 系 统 ; 工 业 过 程 分 析 系 统 ; 安 全 监 测 系 统 ; 运 营 维 护 服 务 大 环 境 监 测 类 系 统 ; 污 染 源 监 测 类 系 统 ; 数 字 应 急 监 测 车 及 管 理 系 统 分 析 仪 器 及 配 套 产 品 ;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及 工 业 过 程 分 析 系 统 ; 运 营 维 护 服 务 务 所 属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子 行 业 试 验 机 环 境 监 测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 工 业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装 置 ; 其 他 专 用 仪 器 环 境 监 测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环 境 监 测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 工 业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装 置 通 过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试 验 技 术 服 务, 与 对 比 公 司 所 经 营 的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仪 表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以 及 运 维 服 务 有 较 大 差 别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无 论 在 主 要 技 术 研 发, 产 品 工 艺, 还 是 在 成 本 构 成 以 及 市 场 应 用 等 方 面, 均 与 对 比 公 司 的 环 境 监 测 系 统 有 较 大 差 异 公 司 所 属 的 仪 器 仪 表 子 行 业 为 试 验 机 制 造 行 业, 与 对 比 公 司 所 处 的 环 境 监 测 专 用 仪 器 仪 表 制 造 行 业 也 有 明 显 不 同 因 此, 行 业 特 征 因 素 导 致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低 于 对 比 公 司 毛 利 率 B. 公 司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及 产 品 应 用 行 业 不 同 项 目 本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雪 迪 龙 直 销 为 主, 经 销 与 销 售 模 式 方 面 采 直 销 为 主, 经 销 与 销 售 以 直 销 模 销 售 模 式 直 销 相 结 合 的 销 用 直 销 的 经 营 模 直 销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式 主, 直 销 与 经 售 模 式 式 模 式 销 相 结 合 航 空 航 天, 汽 车 制 环 保 石 化 冶 金 环 境 监 测 水 资 源 环 保 电 力 建 产 品 应 用 行 造, 船 舶 制 造, 轨 电 力 新 能 源 轨 管 理 水 环 境 监 测 材 石 化 冶 金 业 及 领 域 道 交 通, 电 子 制 道 交 通 智 能 建 筑 水 务 垃 圾 处 理 生 物 制 药 新 能 造, 电 气 设 备 制 等, 此 外 还 有 部 分 市 政 等 部 门 以 及 电 源 等 行 业, 此 外 356

357 造, 科 研 院 所 及 部 政 府 机 构 力 煤 炭 石 油 化 还 有 部 分 科 研 分 政 府 机 构 等 工 建 材 冶 金 院 所 和 政 府 环 食 品 等 具 有 废 水 保 部 门 废 气 排 放 的 企 业 政 府 机 构 等 主 要 客 户 中 国 科 学 院 长 春 光 学 精 密 机 械 与 物 理 研 究 所,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钻 井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院,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等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迁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珠 海 市 环 境 监 察 支 队 等 黑 龙 江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河 北 省 环 境 监 测 站 等 西 门 子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电 龙 源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博 奇 电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体 来 看, 虽 然 公 司 的 主 要 销 售 模 式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类 似, 但 主 要 客 户 构 成 及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有 明 显 不 同 在 客 户 结 构 上 本 公 司 既 注 重 大 型 国 企 及 科 研 院 所, 也 重 视 外 企 中 小 型 企 业, 并 与 他 们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 而 上 述 对 比 公 司 主 要 的 销 售 对 象 为 政 府 机 构 和 大 型 电 力 企 业 C. 公 司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成 本 结 构, 主 要 原 材 料 均 有 明 显 不 同 项 目 本 公 司 聚 光 科 技 先 河 环 保 雪 迪 龙 采 购 来 源 主 要 国 内 采 购 主 要 国 内 采 购 主 要 国 内 采 购 主 要 国 内 采 购 主 要 成 本 构 成 主 要 原 材 料 材 料 成 本 材 料 成 本 材 料 成 本 材 料 成 本 各 类 传 感 器 电 磁 钢 材 锻 件 铸 件 阀 紫 外 灯 泵 电 子 材 料 机 械 铸 钢 铜 材 电 线 电 源 电 机 工 控 加 工 件 光 电 器 仪 器 仪 表 电 路 类 电 缆 等 金 属 类 原 机 液 晶 光 电 培 件 定 制 特 殊 气 部 件 气 路 类 部 件 材 料, 以 及 振 动 控 增 管 质 量 流 量 控 体 不 锈 钢 管 阀 机 箱 机 柜 标 准 气 制 器 计 算 机 冷 制 器 模 块 滤 件 仪 器 与 工 具 体 及 耗 材 等 却 风 机 油 源 和 油 光 片 光 学 镜 片 及 等 缸 机 械 加 工 件 和 机 柜 机 箱 等 总 体 来 看, 虽 然 公 司 的 销 售 模 式, 采 购 来 源 和 产 品 成 本 结 构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类 似, 但 主 要 原 材 料 种 类 存 在 明 显 不 同 综 上 分 析, 与 对 比 公 司 相 比 较, 公 司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的 原 因 : 一 是 细 分 行 业 整 体 发 展 成 熟 度 不 同 以 及 行 业 整 体 竞 争 情 况 差 异 ; 二 是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司 不 同 ; 三 是 公 司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构 成 种 类 与 对 比 上 市 公 357

358 司 不 同 ( 五 ) 期 间 损 益 分 析 1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项 目 占 收 入 占 收 入 占 收 入 占 收 入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比 比 比 比 销 售 费 用 1, % 1, % 1, % 1, % 管 理 费 用 3, % 3, % 3, % 2, % 财 务 费 用 % % % % 合 计 4, % 6, % 4, % 3,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间,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从 2011 年 的 21.91% 上 升 至 2014 年 1-9 月 的 28.57%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工 资 及 附 加 % % 办 公 及 会 务 费 % % 业 务 招 待 费 % % 运 输 费 用 % % 差 旅 费 % % 广 告 及 宣 传 费 % %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 % 其 他 % % 合 计 1, , % 1, % 1, 营 业 收 入 17, , , , 收 入 费 用 比 9.35% 8.79% 7.63% 6.84%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由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及 附 加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办 公 及 会 358

359 务 费 广 告 及 宣 传 费 和 运 输 费 用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3 及 2012 年 销 售 费 用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36.14% 和 31.88%,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18.27% 和 18.11%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而 增 长,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报 告 期 内 逐 年 上 升 2014 年 1-9 月 销 售 费 用 中 办 公 及 会 务 费 差 旅 费 和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的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系 随 着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数 量 的 增 加 办 公 及 会 议 的 支 出 有 所 增 多 ; 其 次 由 于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质 保 金 的 支 出 金 额 也 有 所 上 升 2013 年 销 售 费 用 中 工 资 及 附 加 与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增 长 幅 度 大 幅 超 过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主 要 系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开 设 导 致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增 加 以 及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拓 展 市 场 需 要, 给 予 销 售 人 员 较 大 的 激 励 所 致 2012 年 销 售 费 用 中 运 输 费 用 同 比 增 长 47.75%, 较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差 异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一 方 面 总 体 设 备 运 费 与 运 量 有 关, 又 与 运 输 距 离 有 关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所 售 设 备 一 般 需 经 安 装 调 试 并 由 客 户 验 收 确 认 后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而 运 费 则 是 运 输 公 司 在 货 物 运 达 后 即 行 结 算, 两 者 存 在 时 间 差, 因 而 导 致 各 年 间 趋 势 不 一 致 同 时, 办 公 及 会 务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和 差 旅 费 金 额 也 有 较 大 增 幅, 主 要 系 新 子 公 司 设 立 及 全 国 市 场 业 务 的 拓 展 所 致 (2) 管 理 费 用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工 资 及 附 加 , % % 折 旧 及 摊 销 % % 研 发 费 1, , % % 办 公 费 % % 中 介 服 务 费 % % 交 通 及 差 旅 费 % % 其 他 % % 合 计 3, , % 3, % 2,

360 营 业 收 入 17, , , , 收 入 费 用 比 18.30% 17.02% 16.73% 13.89%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由 管 理 人 员 工 资 摊 销 折 旧 研 发 费 用 办 公 费 和 中 介 服 务 费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42.29% 和 20.27%,2014 年 1-9 月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为 3,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27.89%, 处 于 持 续 增 加 状 态, 主 要 系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营 业 单 位 增 加, 管 理 规 模 增 大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从 2011 年 为 7 家 增 长 至 2014 年 9 月 末 为 9 家, 合 并 范 围 营 业 单 位 增 加 导 致 发 行 人 在 管 理 人 员 及 管 理 成 本 方 面 的 投 入 增 加 2014 年 1-9 月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由 2013 年 的 17.02% 增 长 至 18.30%, 增 幅 进 一 步 放 缓, 其 中 研 发 费 有 一 定 幅 度 增 长, 主 要 系 2014 年 1-9 月 研 发 项 目 较 2013 年 同 期 有 所 增 加, 导 致 研 发 费 投 入 增 长 公 司 2013 年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由 2012 年 的 16.73% 增 长 至 17.02%, 增 幅 已 经 明 显 趋 于 放 缓 2013 年 公 司 仅 增 加 南 京 广 博 一 家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差 旅 费 和 办 公 费 的 增 长 均 有 一 定 程 度 地 放 缓 2013 年 度 新 增 数 个 研 发 项 目, 导 致 研 发 费 投 入 比 2012 年 和 2011 年 有 较 大 幅 度 提 升 公 司 2012 年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由 2011 年 的 13.89% 增 长 至 16.73%, 主 要 系 2012 年 上 半 年 又 新 增 数 个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导 致 办 公 费 用 和 交 通 差 旅 费 等 均 有 一 定 幅 度 提 高 2012 年, 公 司 又 将 苏 试 总 厂 的 厂 房 及 土 地 购 入, 导 致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持 续 增 加 同 时, 公 司 为 筹 备 公 开 发 行, 当 年 中 介 费 用 也 增 长 迅 速 另 外,2012 年 度, 其 他 费 用 较 2011 年 度 增 长 较 大, 主 要 是 重 庆 上 海 深 圳 等 子 公 司 租 赁 营 业 场 地 形 成 的 房 租 费 用 由 于 上 述 子 公 司 尚 在 筹 建 期, 因 此 纳 入 了 管 理 费 用 核 算 ; 最 后, 由 于 2012 年 度 发 行 人 房 产 及 土 地 增 加, 相 应 缴 纳 的 房 产 税 及 土 地 使 用 税 也 相 应 增 加 2 发 行 人 研 究 开 发 费 变 动 分 析 A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发 行 人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 a 2011 年 度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包 括 高 加 速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CS-1500 中 量 级 冲 击 台 系 统 级 垂 直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之 电 动 振 动 台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360

361 设 备 b 2012 年 度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包 括 系 统 级 垂 直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之 电 动 振 动 台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宽 频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标 定 振 动 台 广 博 实 验 室 军 品 试 验 研 发 项 目 c 2013 年 度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包 括 宽 频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标 定 振 动 台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三 综 合 系 统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等 d 2014 年 1-9 月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包 括 大 型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三 综 合 系 统 等 B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发 行 人 研 发 费 用 明 细 a 研 发 投 入 分 项 目 核 算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高 加 速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CS-5000 中 量 冲 击 台 系 统 级 垂 直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之 电 动 振 动 台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宽 频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标 定 振 动 台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三 综 合 系 统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安 全 气 囊 加 速 度 计 校 准 装 置 大 型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实 验 室 军 品 试 验 研 发 项 目 实 验 室 其 他 试 验 研 发 项 目 其 他 合 计 1, , b 研 发 投 入 分 类 别 核 算 单 位 : 万 元 361

362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人 工 费 用 材 料 费 委 外 设 计 费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1, ,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构 成 情 况 和 变 动 趋 势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 % 减 : 贷 款 利 息 收 入 % % 汇 兑 损 益 % 银 行 手 续 费 % % 合 计 % %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为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发 生 额 分 别 较 前 一 年 度 增 长 万 元 和 下 降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财 务 费 用 发 生 额 为 万 元 2012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各 地 子 公 司, 需 要 流 动 资 金 而 增 加 了 银 行 贷 款,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2013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下 降 是 由 于 公 司 银 行 当 年 归 还 了 部 分 短 期 借 款, 银 行 贷 款 净 流 出 金 额 为 万 元, 从 而 导 致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金 额 下 降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银 行 长 短 期 借 款 产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共 计 万 元, 其 中, 费 用 化 利 息 费 用 万 元, 资 本 化 利 息 费 用 万 元, 与 银 行 贷 款 规 模 变 动 一 致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结 构 和 变 动 趋 势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362

363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 % 合 计 %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均 为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金 额 随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的 变 动 而 变 动 具 体 公 司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参 见 本 节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二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以 及 本 节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状 况 分 析 /3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 六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分 析 1 投 资 收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仅 在 2011 年 度 获 得 投 资 收 益 1.98 万 元 该 投 资 收 益 系 公 司 在 1 月 投 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法 人 人 民 币 34 天 理 财 产 品 所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所 得 投 资 金 额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为 2.70% 2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报 告 期 营 业 外 收 支 明 细 如 下 : (1) 营 业 外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违 约 补 偿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合 计 (2) 营 业 外 支 出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滞 纳 金 及 违 约 金 支 出

364 捐 赠 支 出 综 合 基 金 支 出 其 他 营 业 外 支 出 合 计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合 计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16.45% 17.82% 12.93% 和 4.12%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比 重 较 大, 主 要 是 收 到 大 量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政 府 补 助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核 算,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一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所 列 各 期 补 助 明 细 营 业 外 支 出 主 要 是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税 收 滞 纳 金 支 出 税 收 滞 纳 金 为 补 缴 以 前 年 度 欠 缴 税 款 所 产 生, 未 构 成 违 法 违 规 ; 由 于 金 额 较 小 也 未 对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成 果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3.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政 府 补 助 金 额 及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比 例 , , , , % 13.85% 18.15% 16.64%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从 2011 年 的 16.64% 下 降 至 2014 年 1-9 月 的 4.19%, 总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2011 年 2012 年 和 2013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是 公 司 当 期 收 到 较 多 政 府 部 门 拨 付 的 奖 励 和 财 政 补 助 所 致 364

365 ( 七 )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及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增 幅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17, , % 18, % 16, 营 业 成 本 9, , % 9, % 8, 营 业 利 润 2, , % 3, % 3, 利 润 总 额 2, , % 4, % 3, 净 利 润 2, , % 3, % 3,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 , , % 3, % 2, 销 售 毛 利 率 46.58% 47.24% 47.52% 44.31% 销 售 净 利 率 13.12% 16.84% 19.27% 20.00% 1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和 净 利 润 均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营 业 利 润,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3.55% 82.18% 87.07% 和 95.88%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较 为 突 出,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2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增 减 变 化 情 况 及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13.78% 和 3.33%; 同 期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13.42% 和 14.02% 2012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增 幅 与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增 幅 基 本 一 致,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的 贡 献 2013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增 幅 低 于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增 幅, 主 要 系 当 期 期 365

366 间 费 用 增 幅 较 大 所 致 3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公 司 致 力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从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到 设 备 维 护 试 验 方 案 设 计 与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一 体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在 公 司 现 有 盈 利 模 式 下,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在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是 决 定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和 稳 定 的 最 主 要 外 部 因 素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整 体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具 体 从 需 求 角 度 来 看, 随 着 国 家 财 政 科 研 支 出 的 不 断 增 长,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的 增 加,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正 在 稳 步 提 升 ; 从 供 给 状 况 来 看, 由 于 行 业 具 有 资 金 技 术 和 人 才 等 较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行 业 参 与 者 数 量 较 少, 较 难 满 足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正 处 于 发 展 初 期 具 体 从 需 求 角 度 来 看, 国 家 和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的 增 长 以 及 消 费 市 场 竞 争 程 度 提 升, 均 极 大 刺 激 了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的 需 求 但 我 国 试 验 实 施 场 所 布 局 分 散, 第 三 方 专 业 实 验 室 数 量 较 少, 供 给 明 显 不 足, 市 场 竞 争 程 度 较 低, 行 业 利 润 率 还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综 上 所 述, 若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所 处 的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可 以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2) 核 心 产 品 和 服 务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核 心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是 决 定 未 来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的 关 键 内 在 因 素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是 典 型 的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集 成 了 包 括 电 磁 学 电 工 电 子 学 自 动 控 制 信 息 处 理 精 密 机 械 仪 器 仪 表 等 多 种 现 代 高 科 技 技 术 公 司 产 品 核 心 的 技 术 体 现 在 独 特 的 设 计 和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因 而 关 乎 到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的 整 体 技 术 性 能 而 在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领 域,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不 仅 体 现 在 先 进 和 全 面 的 试 验 设 备, 更 重 要 在 于 对 试 验 技 术 方 法 和 经 验 的 掌 握 以 及 优 秀 试 验 人 才 的 储 备 因 此, 能 否 持 续 保 持 公 司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技 术 优 势, 同 时 凭 借 试 验 方 法 技 术 优 势 不 断 扩 大 试 验 服 务 的 市 场, 形 成 领 先 于 行 业 和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的 技 术 优 366

367 势 ; 能 否 在 做 大 做 强 原 有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的 同 时, 不 断 开 发 新 的 应 用 产 品, 形 成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是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的 主 要 因 素 (3) 产 品 服 务 结 构 和 业 务 协 同 效 应 产 品 服 务 结 构 和 业 务 协 同 效 应 是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特 殊 因 素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既 包 括 设 计 制 造 和 销 售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也 包 括 提 供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如 何 整 合 产 品 销 售 和 试 验 服 务 两 块 业 务, 使 其 更 好 地 发 挥 协 同 效 应,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的 稳 定 和 增 长 有 重 要 意 义 在 公 司 业 务 迅 速 发 展 的 近 三 年 中, 出 现 了 部 分 业 务 客 户 群 体 的 重 合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设 备 客 户 基 于 对 公 司 技 术 实 力 的 了 解 和 信 任, 将 设 备 需 求 延 伸 至 试 验 服 务 ; 而 试 验 服 务 客 户 在 试 验 中 基 于 对 公 司 设 备 性 能 及 技 术 实 力 的 了 解, 亦 会 将 需 求 延 伸 至 试 验 设 备 的 采 购 两 项 业 务 的 不 断 相 互 促 进, 会 为 公 司 赢 得 更 大 更 广 的 客 户 群 体, 同 时 带 来 更 稳 定 的 客 户 关 系 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来 源 ( 八 ) 主 要 缴 纳 税 项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与 此 趋 势 相 一 致,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也 相 应 保 持 了 持 续 增 长 的 态 势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缴 纳 的 各 种 税 项 情 况 (1) 增 值 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应 交 税 金 - 增 值 税 科 目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期 初 应 交 数 加 : 本 期 应 交 数 , , 减 : 本 期 已 交 数 1, , ,

368 期 末 未 交 数 年 度 公 司 当 年 应 交 增 值 税 总 额 较 2011 年 度 增 长 了 42.00%, 主 要 系 销 售 设 备 收 入 增 长 以 及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从 2012 年 10 月 开 始 执 行 营 改 增 2013 年 公 司 应 交 增 值 税 总 额 为 1, 万 元,2014 年 1-9 月 公 司 应 交 增 值 税 总 额 为 万 元 (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间, 公 司 发 生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各 期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47% 6.05% 3.42% 和 3.36%,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税 城 建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税 金 额 2012 年 度 较 2011 年 度 增 长, 主 要 系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中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2012 年 10 月 实 验 室 子 公 司 开 始 执 行 营 改 增 以 来, 2013 年 营 业 税 金 额 呈 显 著 下 降 趋 势 城 建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照 流 转 税 一 定 比 例 计 提 缴 纳 2014 年 1-9 月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合 计 万 元 (3) 企 业 所 得 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有 关 国 家 政 策 享 受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相 关 内 容 见 本 节 六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缴 纳 的 主 要 税 种 执 行 的 税 率 及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之 ( 二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利 润 总 额 的 关 系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利 润 总 额 2, , , ,

369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23.01% 20.89% 17.62% 16.50% ( 九 )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及 保 荐 机 构 关 于 公 司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1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 应 收 账 款 持 续 增 加 风 险 ; 核 心 技 术 的 泄 密 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流 失 风 险 ; 募 投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相 关 风 险 等 公 司 已 在 本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对 上 述 风 险 因 素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分 析 和 披 露 2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8 号 第 七 十 八 条 ( 一 ) 至 ( 六 ) 所 列 事 项, 与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相 关 的 重 大 风 险 均 已 在 中 披 露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良 好 ; 发 行 人 主 要 客 户 所 处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带 来 发 行 人 设 备 销 售 和 服 务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 发 行 人 创 新 能 力 突 出,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市 场 地 位 保 持 稳 定 因 此, 发 行 人 未 来 具 有 良 好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四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 , , , , , , , , , , 净 利 润 2, , , ,

370 公 司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采 取 分 阶 段 收 款 的 结 算 方 式, 在 整 个 生 产 销 售 过 程 的 关 键 节 点 收 取 合 同 约 定 金 额 试 验 服 务 主 要 采 取 赊 销 的 结 算 方 式, 赊 销 金 额 报 告 期 内 呈 上 升 趋 势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日 常 经 营 所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较 多, 营 业 成 本 中 直 接 材 料 占 比 较 高, 非 付 现 成 本 比 例 较 低 故 公 司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出 金 额 较 大 公 司 各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分 析 如 下 : ( 一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2, 万 元 4, 万 元 和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累 计 为 正 数, 说 明 公 司 通 过 日 常 业 务 经 营 能 够 不 断 创 造 新 现 金 流 入, 具 有 较 强 的 现 金 再 生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差 异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扩 张 阶 段,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带 动 了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的 增 长, 从 而 占 用 了 公 司 较 多 的 流 动 资 金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存 在 不 匹 配,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应 收 账 款 资 金 占 用 增 加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大 多 集 中 在 航 空 航 天 电 子 电 器 汽 车 和 轨 道 交 通 等 行 业 客 户 以 及 科 研 院 所 和 检 测 机 构, 上 述 这 些 客 户 的 资 信 程 度 较 好,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风 险 较 小, 但 该 等 客 户 也 存 在 付 款 受 其 拨 款 预 算 付 款 政 策 和 付 款 审 批 流 程 的 影 响, 通 常 付 款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对 发 行 人 的 现 金 流 有 较 大 影 响 ; 最 近 一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增 幅 较 大,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为 负, 主 要 系 季 节 性 因 素 的 影 响, 由 于 公 司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客 户 单 位 的 货 款 拨 付 一 般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因 此 上 半 年 公 司 收 到 货 款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低,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此 外, 下 游 行 业 受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投 资 及 采 购 节 奏 有 所 放 缓, 部 分 单 位 存 在 延 迟 付 款, 也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上 升 (2) 存 货 余 额 增 加 导 致 资 金 占 用 增 加 发 行 人 部 分 通 用 部 件 生 产 采 用 预 估 型 生 产 模 式, 生 产 部 门 通 常 根 据 预 测 销 量 对 通 用 部 件 进 行 预 先 生 产, 以 缩 短 生 产 370

371 制 造 周 期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相 应 存 货 占 用 流 动 资 金 也 随 之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产 能 制 约 使 期 末 在 产 品 余 额 在 2012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从 而 占 用 了 较 多 的 经 营 性 流 动 资 金 2013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前 期 有 所 下 降, 对 现 金 流 的 影 响 也 由 负 转 正 2014 年 9 月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上 升 万 元, 升 幅 为 11.06% (3) 报 告 期 内 2011 年 至 2013 年 实 现 设 备 销 售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4, 万 元 和 15,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8.87% 2014 年 1-9 月 设 备 销 售 营 业 收 入 为 11, 万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增 长 13.1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合 计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7, , , , , 营 业 收 入 17, , ,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 % % 97.56% 99.78% 业 收 入 比 从 上 表 反 映 出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高, 说 明 公 司 当 前 主 营 业 务 变 现 能 力 较 强 (4) 由 于 本 公 司 与 分 公 司 之 间 内 部 定 价 问 题, 导 致 2011 年 末 在 分 公 司 累 计 了 较 多 未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从 而 使 总 体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大 幅 下 降 应 交 增 值 税 余 额 从 2010 年 的 万 元 下 降 至 2011 年 末 万 元, 下 降 约 万 元, 直 接 影 响 了 2011 年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入 金 额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加 大 试 验 设 备 投 入, 产 生 了 较 多 的 可 抵 扣 进 项 税, 但 由 于 试 验 设 备 一 次 性 投 入 较 大, 短 期 尚 未 产 生 足 够 的 销 项 税 额, 从 而 导 致 2014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下 降 约 万 元, 影 响 了 2014 年 1-9 月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入 金 额 (5) 报 告 期 内 最 近 一 期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减 少 1, 万 元, 其 中 当 期 应 付 账 款 中 应 付 材 料 款 金 额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在 上 半 年 执 行 订 单 时, 需 要 预 先 采 购 大 量 原 材 料 投 入 生 产 过 程 同 时, 公 司 一 般 在 上 半 年 度 需 要 结 算 上 一 年 年 末 对 供 应 商 欠 款 因 此,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有 所 减 少, 从 而 影 响 了 当 期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371

372 (6)2011 年 下 游 行 业 部 分 客 户 开 始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和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作 为 结 算 手 段,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占 用 了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流 动 资 金 综 上 所 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低 于 净 利 润, 与 公 司 业 务 的 实 际 经 验 情 况 相 符 流 动 资 产 占 用 较 多 现 金 是 公 司 业 务 扩 张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正 常 现 象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利 润 稳 定 增 长, 主 要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周 转 率 较 高, 充 分 说 明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是 健 康 且 充 满 活 力 的 2 发 行 人 经 营 现 金 流 状 况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及 净 利 润 对 比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名 称 项 目 合 计 数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先 河 环 保 2 聚 光 科 技 3 雪 迪 龙 同 行 业 均 值 (1+2+3)/3 公 司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14, , , , , 净 利 润 19, , , , , 占 比 [ 注 ] % % % % %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11, , , , 净 利 润 62, , , , , 占 比 52.40% % 48.54% 62.52% -5.59%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1, , , , 净 利 润 43, , , , , 占 比 -2.13% % 5.12% % 46.50%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1, , , , 净 利 润 41, , , , , 占 比 -3.06% % 42.62% 22.54% -3.70%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6, , , 净 利 润 12, , , , , 占 比 47.22% % % 65.25% 10.72% [ 注 ]: 占 比 = 经 营 净 现 金 流 / 净 利 润 由 上 表 可 见,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9 月,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整 体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普 遍 低 于 净 利 润 水 平,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的 平 均 值 仅 为 2.35% 2011 年 度 至 2014 年 1-9 月, 发 行 人 累 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占 合 计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47.22%, 高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373 至 2014 年 1-9 月 三 年 一 期 的 合 计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低 于 净 利 润 的 情 形 与 同 行 业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相 一 致 发 行 人 充 分 认 识 到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同 时 发 行 人 通 过 部 分 采 用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方 式 改 善 收 款 质 量 公 司 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以 及 2013 年 末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万 元, 已 背 书 转 让 或 实 现 收 现 2014 年 9 月 末 的 未 到 期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为 万 元, 未 到 期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为 万 元 3 发 行 人 现 金 流 状 况 对 成 长 性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经 营 性 往 来 项 目 的 净 增 长 和 存 货 储 备 水 平 的 上 升, 是 影 响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出 现 差 异 的 主 要 因 素, 而 上 述 项 目 的 变 化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和 自 身 发 展 阶 段 决 定 的 : 一 方 面, 受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以 及 行 业 内 客 户 的 采 购 付 款 的 习 惯 影 响, 造 成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且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而 逐 年 递 增, 但 公 司 客 户 多 集 中 在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和 科 研 检 测 机 构, 信 用 程 度 高 现 金 回 收 风 险 较 小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需 按 照 客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进 行 定 制 生 产, 产 品 所 需 原 材 料 品 种 多, 生 产 周 期 长, 存 货 保 有 量 要 求 高, 再 加 上 受 产 能 限 制, 年 末 形 成 的 跨 期 订 单 逐 年 增 多, 也 使 得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明 显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产 品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单 位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公 司 每 年 回 收 的 货 款 可 以 支 付 当 年 购 买 原 材 料 劳 务 等 经 营 性 现 金 支 出 故 发 行 人 通 过 合 理 的 资 金 安 排, 能 够 持 续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迅 速 增 长 的 需 求 ( 二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均 为 负 数,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扩 张 期, 为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而 产 生 大 额 的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分 别 为 -1, 万 元 -6, 万 元 -1, 万 元 和 -4, 万 元, 其 中 各 期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项 目 现 金 支 出 分 别 为 1, 万 元 6, 万 元 2, 万 元 和 4,

374 万 元 2011 年 度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为 1,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本 金 和 收 益 的 回 收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为 3, 万 元, 除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 万 元, 主 要 系 当 年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本 金 支 出 和 收 购 科 虹 电 气 所 支 付 的 价 款 2012 年 和 2014 年 1-9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全 部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2013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为 万 元, 主 要 系 收 到 技 改 项 目 补 贴 万 元 和 工 程 保 证 金 万 元 投 资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为 2, 万 元, 全 部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活 动 ( 三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2011 年 积 极 引 进 新 投 资 者 作 为 股 东, 获 得 股 权 投 资 款 共 计 4,080 万 元 不 仅 优 化 了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也 为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投 入, 包 括 购 买 苏 试 总 厂 的 土 地 和 房 产 提 供 了 资 金 保 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扩 大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通 过 贷 款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分 别 为 950 万 元 1,100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变 动 情 况 基 本 与 短 期 借 款 的 变 动 情 况 保 持 同 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筹 资 活 动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整 体 变 化 情 况 与 各 期 的 经 营 状 况 基 本 相 符 公 司 近 几 年 业 务 规 模 保 持 良 性 的 扩 张, 经 营 活 动 获 取 的 盈 余 资 金 和 吸 收 的 外 部 融 资 主 要 满 足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支 出 和 资 本 投 入 的 需 求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和 资 本 投 入 所 带 来 的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的 进 一 步 显 现, 未 来 经 营 活 动 创 造 现 金 流 量 的 能 力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增 强 374

375 ( 四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包 括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具 体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有 关 内 容 十 五 股 利 分 配 及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安 排 ( 一 )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宗 旨 和 原 则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4)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5)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6) 充 分 听 取 和 考 虑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2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即 公 司 当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在 依 法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若 公 司 营 收 增 长 快 速,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之 余,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3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1)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375

376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2)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3)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行 使 对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利, 根 据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确 保 子 公 司 实 行 与 公 司 一 致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子 公 司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并 确 保 公 司 有 能 力 实 施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该 等 分 红 款 在 公 司 向 股 东 进 行 分 红 前 支 付 给 公 司 4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并 应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制 定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应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中 应 当 对 留 存 的 当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进 行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376

377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审 核 同 意,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2)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能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且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同 意 监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3)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 股 东 大 会 在 表 决 时,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红 股 ) 的 派 发 事 项 5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尤 其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须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377

378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3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仍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4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6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原 则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以 及 日 常 运 营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企 业 资 产 结 构 和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高 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落 实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公 司 对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作 出 调 整 时, 应 重 新 报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上 述 审 议 程 序 批 准, 并 在 相 关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调 整 的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根 据 子 公 司 苏 州 广 博 的 公 司 章 程,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根 据 子 公 司 北 京 创 博 的 公 司 章 程,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 二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股 利 分 配 公 司 2011 年 度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主 要 是 由 于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导 向 鼓 励 大 力 发 展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及 其 产 品 运 用 的 下 游 行 业, 如 航 天 航 空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等, 并 加 强 了 该 类 领 域 的 投 资 力 度,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扩 张, 订 单 量 增 幅 明 显 流 动 资 金 存 在 一 定 缺 口,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在 业 务 扩 张 时 期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管 理 层 通 过 向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和 运 用 经 营 所 取 得 的 现 金 进 行 再 投 资 的 方 式 筹 措 资 金, 满 足 公 司 营 运 需 求, 故 在 2011 年 未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公 司 未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主 要 是 考 虑 到 公 司 进 入 申 请 首 次 378

379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审 核 期, 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在 此 期 间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有 利 于 更 好 地 保 护 上 市 后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的 利 益, 同 时 为 公 司 近 期 的 持 续 的 经 营 业 绩 增 长 和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的 现 金 保 障 ( 三 ) 公 司 未 来 五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1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因 素 : 应 着 眼 于 公 司 高 效 的 长 远 的 和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发 展 目 标, 建 立 健 全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对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安 排, 确 保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持 续 性 2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意 见, 坚 持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的 基 本 原 则, 公 司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3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 公 司 至 少 每 五 年 重 新 审 议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意 见, 以 及 届 时 有 效 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机 构 政 策 规 定 性 文 件 等 规 定, 对 公 司 实 施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必 要 的 调 整, 确 保 股 东 权 益 的 实 现 但 调 整 不 应 违 反 上 述 条 款 规 定 的 原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结 合 公 司 当 期 具 体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当 期 财 务 预 算 安 排 盈 利 情 况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业 务 发 展 以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意 见,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实 施 4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的 第 一 个 五 年 计 划 : 公 司 在 依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足 额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之 后, 公 司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方 案 公 司 在 公 布 定 期 报 告 的 同 时,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并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379

380 及 定 期 报 告 中 公 布 ;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之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公 司 应 当 充 分 听 取 所 有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四 ) 已 经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已 经 在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作 出 具 体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已 经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 加 以 修 订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表 决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五 年 规 划, 对 上 市 后 五 年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的 方 案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安 排, 以 建 立 健 全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 五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若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成 功, 则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380

381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均 围 绕 主 营 业 务 进 行, 有 利 于 增 强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并 巩 固 公 司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服 务 领 域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随 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现 有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及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提 供 的 产 能, 并 拓 展 公 司 的 产 品 线 和 服 务 半 径, 为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和 持 续 增 长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方 案 经 2014 年 4 月 11 日 本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资 于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和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等 项 目, 具 体 如 下 : 募 集 资 金 使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总 额 项 目 备 案 机 关 备 案 文 号 用 金 额 振 动 试 验 设 苏 州 高 新 区 经 济 苏 高 新 发 改 项 1 备 技 改 扩 产 7,500 万 元 7,500 万 元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2012)049 号 项 目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其 中 : 苏 州 广 博 2 6,456 万 元 5,559 万 元 - - 2,800 万 元 2,800 万 元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贸 易 发 展 局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经 重 庆 广 博 2,300 万 元 1,403 万 元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上 海 众 博 1,356 万 元 1,356 万 元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经 济 委 员 会 其 他 与 主 营 苏 园 经 投 登 字 [2012]18 号 M D 业 务 相 关 的 4,000 万 元 710 万 元 N/A N/A 营 运 资 金 4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3,000 万 元 530 万 元 N/A N/A 合 计 20,956 万 元 14,299 万 元

382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用 地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用 地 位 置 项 目 用 地 类 型 环 保 审 批 意 见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自 有 土 地 苏 新 环 项 [2012]150 号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扩 ( 苏 州 ); 2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苏 州 上 海 重 庆 建 为 自 有 土 地 ; 其 余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的 经 营 场 所 为 租 赁 闵 环 保 许 评 表 [2012]049 号 ; 渝 ( 碚 ) 环 准 取 得 [2012]7 号 ; 本 公 司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应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并 应 当 按 照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中 承 诺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为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性 和 专 用 性, 公 司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一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和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二 ) 募 集 资 金 缺 口 或 富 余 的 安 排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和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的 总 投 资 额 为 13,956 万 元, 其 中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3,059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的 部 分 将 用 本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或 银 行 借 款 补 足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如 果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需 要 对 上 述 拟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则 公 司 将 用 银 行 借 款 等 自 筹 资 金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上 述 自 筹 资 金 若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满 足 上 述 需 求 后 尚 有 剩 余, 剩 余 资 金 将 优 先 用 于 补 充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补 充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上 限 不 超 过 710 万 元 ;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后 尚 有 剩 余, 剩 余 资 金 将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上 限 不 超 过 530 万 元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围 绕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开 展,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顺 利 达 产 后, 本 公 司 的 试 验 设 备 产 品 系 列 更 加 齐 全 生 产 研 发 能 力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营 运 资 金 将 得 到 充 分 补 充 资 本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并 将 初 步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网 络, 推 动 公 司 实 现 建 设 世 界 领 先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战 略 目 标 382

383 1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将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及 研 发 能 力 目 前, 本 公 司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由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台 机 械 振 动 试 验 台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台 三 综 合 试 验 设 备 等 构 成, 未 来 随 着 新 的 产 品 可 靠 性 试 验 方 法 在 我 国 的 应 用 推 广 以 及 建 筑 核 电 等 领 域 对 抗 震 试 验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以 及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面 临 巨 大 的 发 展 机 遇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台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和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技 术 研 发 基 础 上 形 成 产 业 化 的 规 模 生 产 能 力, 显 著 提 升 公 司 在 上 述 领 域 的 生 产 制 造 及 研 发 水 平, 并 推 动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的 整 体 快 速 增 长 2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将 推 动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成 为 公 司 新 的 增 长 引 擎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第 三 方 试 验 服 务 行 业 是 我 国 方 兴 未 艾 的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亦 是 十 二 五 期 间 加 快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产 业,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报 告 期 内 年 1-9 月 份, 公 司 的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1.33%, 显 示 出 了 强 劲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业 务 发 展 空 间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在 公 司 现 有 试 验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提 升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的 试 验 能 力 和 试 验 范 围, 并 将 在 苏 州 上 海 重 庆 等 地 初 步 建 成 国 内 设 备 先 进 试 验 范 围 广 试 验 能 力 强 的 专 业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室 服 务 网 络, 推 动 公 司 试 验 服 务 业 务 的 高 速 成 长, 实 现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与 试 验 服 务 双 引 擎 的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 一 ) 项 目 概 况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是 公 司 基 于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判 断 并 结 合 公 司 现 有 的 业 务 基 础, 对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线 及 产 能 进 行 拓 展, 以 提 升 公 司 全 系 列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生 产 与 研 发 能 力 的 综 合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将 对 本 公 司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推 动 我 国 制 造 业 企 业 的 产 业 升 级 和 整 体 研 发 水 平 的 提 升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7,500 万 元, 其 中 : 建 筑 工 程 投 资 383

384 2,060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2,538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2,902 万 元 公 司 将 利 用 现 经 营 所 在 地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用 地 来 进 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为 9990m 2, 厂 区 周 边 具 有 便 利 的 交 通 设 施 和 完 善 的 水 电 能 源 供 给 本 项 目 建 成 并 完 全 达 产 后, 公 司 将 形 成 年 产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及 高 加 速 寿 命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140 台 套 的 生 产 能 力,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品 系 列 及 产 能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拓 展, 每 年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12, 万 元, 新 增 税 后 净 利 润 3, 万 元 ( 二 ) 项 目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1 本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本 公 司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具 有 长 期 的 产 品 研 发 及 生 产 制 造 经 验, 公 司 生 产 的 通 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高 加 速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大 位 移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三 轴 同 振 电 动 试 验 系 统 等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的 技 术 水 平 公 司 基 于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的 判 断 及 国 内 外 下 游 行 业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发 展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并 结 合 自 身 现 有 的 产 品 线 和 技 术 基 础, 将 以 下 产 品 系 列 作 为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生 产 内 容 : 产 品 系 列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电 子 电 气 石 油 勘 探 汽 车 和 航 天 航 空 等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轨 道 交 通 地 震 仿 真 桥 梁 建 筑 汽 车 整 车 试 验 和 运 输 试 验 等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通 讯 电 子 电 脑 医 疗 能 源 和 航 天 航 空 等 (1)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工 作 原 理 是 根 据 电 磁 学 原 理, 在 磁 场 中 对 线 圈 通 以 特 定 的 电 压 和 电 流, 使 线 圈 产 生 受 控 的 运 动 根 据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试 验 负 载 所 受 到 的 激 励 方 向 数 量 和 激 振 力 数 量 的 不 同,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有 单 激 励 单 轴 多 激 励 多 轴 之 区 分 随 着 振 动 试 验 对 被 试 产 品 试 验 方 式 的 不 断 更 新, 以 及 下 游 客 户 对 试 验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多 激 励 多 轴 适 应 多 环 境 应 力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384

385 从 理 论 上 讲, 每 一 个 运 动 物 体, 都 会 受 到 来 自 不 同 方 向 的 激 振 应 力 传 统 的 振 动 试 验 方 法 是 将 各 方 向 的 激 振 力 拆 分 开 来, 再 分 别 对 每 一 个 方 向 进 行 试 验 这 种 试 验 方 法 不 仅 耗 时 耗 力, 而 且 被 试 物 体 在 试 验 时 受 到 的 激 振 应 力 与 实 际 状 况 差 异 很 大, 其 试 验 结 果 的 可 信 度 较 低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优 点 在 于 可 以 将 各 单 自 由 度 激 振 力 在 不 受 其 他 自 由 度 激 振 力 干 扰 的 情 况 下, 同 时 施 加 到 被 试 物 体 上, 真 实 地 模 拟 出 空 间 自 由 物 体 的 振 动 环 境, 因 此 得 到 广 泛 的 应 用 如 航 空 航 天 器 等 物 体 在 运 动 状 态 时 的 实 际 振 动 环 境, 就 是 一 种 多 方 向 的 激 振 力 同 时 作 用 于 同 一 个 物 体 的 例 子 (2)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产 品 设 备 和 建 筑 在 承 受 严 重 的 振 动 冲 击 摇 摆 等 情 况 时, 对 机 器 设 备 及 操 作 人 员 带 来 的 各 种 危 害, 进 而 分 析 产 品 损 坏 失 效 的 机 理, 为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设 计 和 质 量 性 能 改 进 提 供 技 术 数 据 小 型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用 于 正 弦 随 机 路 谱 模 拟 等 试 验 研 究, 大 中 型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用 于 建 筑 大 坝 桥 梁 的 振 动 特 性 及 模 态 试 验 研 究 地 震 研 究 及 大 型 机 电 产 品 的 振 动 试 验 等 在 2011 年 日 本 大 地 震 后, 日 本 福 岛 核 电 站 设 备 的 重 大 核 泄 漏 事 故 震 惊 了 世 界, 核 电 站 设 备 的 安 全 核 电 站 设 备 的 抗 震 能 力 也 被 提 到 了 新 的 试 验 技 术 高 度, 促 进 了 世 界 范 围 内 对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在 国 外, 小 型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已 向 高 频 率 方 向 发 展, 大 中 型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则 向 大 推 力 大 台 面 大 负 载 大 位 移 多 自 由 度 方 向 发 展 而 我 国 由 于 资 本 投 入 不 足, 大 中 型 的 多 自 由 度 液 压 振 动 台 主 要 依 靠 从 国 外 进 口, 国 内 制 造 厂 商 的 总 体 水 平 停 留 在 小 型 单 自 由 度 液 压 振 动 台 的 水 平 上 面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在 中 低 频 率 大 行 程 大 负 载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方 面 有 着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不 可 取 代 的 优 势,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系 大 推 力 系 列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多 激 励 多 轴 液 压 试 验 设 备 该 系 列 产 品 为 中 高 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可 以 更 经 济 的 价 格 替 代 进 口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385

386 (3)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环 境 和 可 靠 性 试 验 设 备 传 统 的 可 靠 性 试 验 ( 包 括 环 境 应 力 筛 选 可 靠 性 增 长 试 验 和 可 靠 性 鉴 定 试 验 等 ) 大 多 是 在 模 拟 环 境 下 进 行 的 试 验, 其 温 度 范 围 一 般 采 用 技 术 条 件 规 定 的 上 下 限, 温 度 循 环 次 数 由 产 品 的 复 杂 程 度 决 定 这 些 试 验 费 用 昂 贵 试 验 时 间 过 长, 造 成 产 品 价 格 和 研 制 周 期 无 法 满 足 当 前 市 场 激 烈 的 竞 争 此 外, 即 使 产 品 已 顺 利 通 过 了 设 计 阶 段 的 鉴 定 试 验 和 生 产 阶 段 的 验 收 试 验, 使 用 时 所 暴 露 出 残 留 的 潜 在 缺 陷 仍 然 造 成 外 场 返 修 频 繁 担 保 费 用 和 维 修 费 用 的 居 高 不 下, 并 降 低 了 用 户 体 验 的 满 意 度 和 生 产 厂 商 的 竞 争 能 力 基 于 上 述 背 景, 随 着 工 业 水 平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益 加 剧, 研 究 开 发 出 一 种 快 速 经 济 有 效 的 新 型 可 靠 性 试 验 技 术 与 方 法 势 在 必 行 1980 年, 美 国 提 出 了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技 术 : 与 传 统 的 可 靠 性 试 验 不 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的 目 的 是 激 发 故 障, 即 把 产 品 潜 在 的 缺 陷 激 发 成 可 观 察 的 故 障 它 不 是 采 用 一 般 的 模 拟 产 品 实 际 使 用 中 的 环 境 条 件 而 进 行 的 试 验, 而 是 人 为 施 加 步 进 应 力, 在 远 大 于 技 术 条 件 规 定 的 极 限 应 力 下 快 速 进 行 试 验, 找 出 产 品 的 工 作 极 限 和 最 终 达 到 的 损 坏 极 限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后, 根 据 其 确 定 的 极 限 值 来 制 订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方 案, 并 通 过 试 验 剔 除 生 产 制 造 缺 陷, 使 产 品 快 速 达 到 高 可 靠 性 水 平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是 一 种 通 过 让 被 测 物 承 受 不 同 的 应 力, 进 而 发 现 其 设 计 上 的 缺 限 以 及 潜 在 弱 点 的 实 验 方 法 它 是 一 种 发 现 缺 陷 的 工 序, 通 过 设 置 逐 级 递 增 的 加 严 的 环 境 应 力 来 加 速 暴 露 试 验 样 品 的 缺 陷 和 薄 弱 点, 而 后 对 暴 露 的 缺 陷 和 故 障 从 设 计 工 艺 和 用 料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和 改 进, 从 而 达 到 提 升 可 靠 性 的 目 的 其 最 大 的 特 点 是 设 置 高 于 样 品 设 计 运 行 极 限 的 环 境 应 力, 从 而 使 暴 露 故 障 的 时 间 大 大 短 于 正 常 可 靠 性 应 力 条 件 下 的 所 需 时 间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是 产 品 通 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得 出 操 作 或 破 坏 极 限 值 后 在 生 产 线 上 进 行 的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并 要 求 100% 的 产 品 参 加 筛 选,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使 得 生 产 的 产 品 不 存 在 任 何 隐 含 的 缺 陷 或 者 至 少 在 产 品 还 没 有 出 厂 前 找 到 并 解 决 这 些 缺 陷, 并 缩 短 纠 正 措 施 的 周 期 高 加 速 寿 命 和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是 相 互 关 联 又 应 用 于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的 不 386

387 同 阶 段, 以 提 升 产 品 可 靠 性 的 试 验 技 术, 其 互 相 关 系 如 下 : 项 目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适 用 阶 段 产 品 研 发 阶 段 产 品 生 产 阶 段 试 验 目 的 在 短 时 间 内 激 发 产 品 故 障, 即 把 产 品 潜 在 短 时 间 内 发 现 并 改 进 产 品 缺 陷 在 的 缺 陷 激 发 成 可 观 察 的 故 障 试 验 作 用 确 保 所 有 在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中 找 通 过 增 加 被 测 物 的 极 限 值, 施 加 远 高 于 到 的 改 进 措 施 能 够 得 以 实 施, 并 产 品 在 正 常 运 输 贮 藏 和 使 用 时 的 应 力 确 保 不 会 由 于 生 产 工 艺 和 元 器 件 以 及 早 发 现 产 品 可 靠 性 的 薄 弱 环 节 的 改 动 而 引 入 新 的 缺 陷 自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于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在 美 国 提 出 以 来, 目 前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美 国 各 领 域 的 生 产 制 造 型 企 业, 其 部 分 应 用 举 例 如 下 12 : 美 国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高 加 速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应 用 的 部 分 产 品 领 域 ABS 系 统 加 速 度 计 空 调 空 调 控 制 系 统 贮 气 罐 控 制 模 块 飞 机 航 空 电 子 设 备 飞 机 副 翼 控 制 飞 机 压 缩 空 气 控 飞 机 液 压 控 制 器 飞 机 仪 表 器 制 器 飞 机 发 动 机 控 制 器 飞 机 天 线 系 统 麻 醉 剂 输 送 装 置 防 滑 制 动 系 统 区 域 导 航 系 统 磁 盘 驱 动 系 统 航 电 系 统 接 口 控 制 器 音 频 系 统 工 业 自 动 化 系 统 自 动 化 仪 表 板 发 动 机 自 动 控 制 器 自 动 排 风 系 统 内 置 自 动 电 子 装 置 速 度 自 动 控 制 器 自 动 牵 引 控 制 器 血 液 分 析 仪 计 算 器 照 相 机 卡 网 望 远 镜 结 构 现 金 出 纳 机 盒 式 播 放 机 CAT 扫 描 仪 CB 收 音 机 离 心 机 取 消 检 查 机 床 电 路 板 气 候 控 制 系 统 洗 衣 机 烘 衣 机 计 算 机 计 算 机 键 盘 无 线 电 通 讯 系 统 复 印 机 透 析 系 统 电 子 汽 化 器 电 子 设 备 传 真 机 着 火 传 感 系 统 飞 行 控 制 系 统 流 量 传 感 器 射 频 调 频 仪 车 库 开 门 装 置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制 导 和 控 制 系 统 心 脏 监 视 系 统 脉 冲 式 打 印 机 喷 墨 打 印 机 立 即 成 像 照 相 机 入 侵 监 视 装 置 IV 滴 流 监 视 器 喷 气 发 动 机 控 制 装 置 拉 普 托 普 计 算 机 激 光 打 印 机 唇 状 操 纵 杆 LN 2 热 循 环 试 验 箱 机 车 发 动 机 控 制 装 置 机 车 电 子 设 备 罗 兰 德 系 统 磁 谐 振 仪 手 动 变 速 装 置 主 体 计 算 机 医 用 电 子 装 置 测 量 仪 微 波 通 讯 系 统 微 波 测 距 仪 导 弹 调 制 解 调 器 监 视 器 MRI 设 备 导 航 系 统 笔 记 本 电 脑 示 波 器 烘 箱 血 氧 定 量 计 目 前, 我 国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技 术 已 经 有 了 一 定 的 发 展, 其 应 用 也 12 高 加 速 应 力 试 验 的 优 点 及 其 应 用, 装 备 环 境 工 程 2006 年 第 4 期, 祝 耀 昌 何 新 洲 387

388 得 到 了 业 界 的 认 可, 但 除 了 试 验 方 法 和 试 验 技 术 外, 国 产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开 发 也 是 目 前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由 于 其 应 力 变 化 较 快 试 验 产 品 多 样 化, 因 此 其 相 对 于 传 统 的 温 控 箱 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而 言 有 一 定 的 区 别, 比 如, 为 了 保 证 较 高 的 温 变 速 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加 热 系 统 采 用 高 效 耐 热 的 合 金 加 热 丝, 降 温 系 统 利 用 液 氮 降 温, 同 时 其 风 道 通 过 优 化 设 计, 可 以 减 少 能 耗 和 液 氮 的 使 用 量 又 比 如, 该 类 设 备 的 振 动 组 件 由 振 动 台 面 支 撑 弹 性 装 置 以 及 分 布 在 振 动 台 面 下 的 多 个 激 振 器 组 成 : 振 动 台 面 及 支 撑 弹 性 装 置 经 过 特 殊 的 设 计, 以 保 证 其 具 有 较 好 的 频 率 响 应 性 能 ; 激 振 器 采 用 压 缩 空 气 作 为 动 力 源, 压 缩 空 气 驱 动 激 振 器 内 部 的 活 塞, 使 其 反 复 地 撞 击 振 动 台 面, 并 由 多 个 激 振 器 在 台 面 底 部 通 过 不 同 的 角 度 撞 击 台 面 以 产 生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的 振 动 效 果 目 前 国 内 使 用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大 都 依 赖 于 进 口 设 备, 设 备 价 格 较 为 昂 贵,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抑 制 了 我 国 用 户 对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未 来 随 着 国 内 厂 商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的 完 善 和 生 产 成 本 的 进 一 步 降 低, 国 产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将 在 国 内 市 场 产 生 爆 发 性 的 需 求 增 长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推 动 我 国 制 造 业 的 产 业 升 级 和 产 品 的 研 发 创 新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及 工 业 水 平 的 进 步, 工 业 产 品 的 功 能 愈 来 愈 强 结 构 愈 来 愈 复 杂, 对 产 品 达 到 预 期 寿 命 的 要 求 愈 来 愈 高, 对 产 品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也 愈 来 愈 高, 例 如, 飞 机 的 正 常 工 作 寿 命 要 达 到 日 历 寿 命 30 年 空 中 飞 行 5 万 小 时 以 上, 空 间 通 讯 卫 星 寿 命 要 达 到 15 年, 手 机 MTBF( 平 均 无 故 障 工 作 时 间 ) 要 大 于 5 万 小 时 等 在 我 国 工 业 制 造 业 整 体 产 业 升 级 的 背 景 下, 我 国 电 子 汽 车 航 天 航 空 等 领 域 都 需 要 技 术 领 先 性 能 可 靠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系 统 而 目 前 进 口 设 备 的 价 格 昂 贵, 国 内 大 部 分 企 业 限 于 资 金 规 模 仅 配 置 一 些 常 规 设 备, 不 具 备 配 置 大 型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的 资 金 能 力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满 足 国 内 工 业 企 业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需 求 促 进 我 国 制 造 业 产 业 升 级 和 科 研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升,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2) 本 项 目 是 加 强 国 产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需 要 388

389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长 期 以 来 面 临 科 研 和 开 发 投 入 不 足 的 问 题, 行 业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较 国 外 同 行 业 企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特 别 是 在 多 轴 多 自 由 度 多 点 激 振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领 域, 这 种 差 距 更 为 明 显 国 内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商 需 持 续 跟 踪 国 际 先 进 技 术 的 发 展, 并 不 断 改 进 提 高 自 身 的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以 提 升 国 产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自 主 创 新 研 发 能 力 而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涉 及 的 门 类 较 广, 其 生 产 方 式 和 销 售 模 式 具 有 多 品 种 小 批 量 的 特 点, 因 此 提 升 试 验 设 备 整 体 研 发 的 能 力 必 须 经 过 多 种 系 列 多 种 规 格 产 品 技 术 工 艺 的 系 统 性 提 升 因 此 本 公 司 结 合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下 游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的 需 要 客 户 的 市 场 需 求 以 及 公 司 现 有 的 业 务 基 础 和 技 术 积 累, 启 动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技 改 扩 产 项 目, 对 于 提 升 我 国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的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如,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不 仅 能 显 著 缩 短 环 境 试 验 时 间, 而 且 还 能 改 变 我 国 在 产 品 设 备 研 制 中 根 据 标 准 和 规 范 来 确 定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项 目 试 验 条 件 的 被 动 状 态, 使 产 品 设 备 的 研 制 能 够 以 任 务 需 求 为 基 础, 结 合 产 品 的 环 境 效 应 失 效 机 理 和 性 能 功 能, 合 理 设 计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项 目 动 态 预 计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剖 面 和 试 验 条 件, 为 新 型 产 品 设 备 的 快 速 研 制 提 供 支 撑 (3) 本 项 目 是 保 持 并 提 升 本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是 技 术 驱 动 型 行 业, 随 着 下 游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和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试 验 设 备 更 新 换 代 速 度 较 快, 持 续 的 新 产 品 开 发 是 本 公 司 保 持 行 业 市 场 地 位 和 长 期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的 需 要 在 近 年 来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需 求 总 量 持 续 增 长 的 背 景 下, 公 司 加 强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领 域 的 技 术 改 造 和 产 能 扩 建 投 入, 是 公 司 在 现 有 的 市 场 基 础 上 不 断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的 整 体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并 推 动 公 司 实 现 战 略 目 标 成 为 国 际 领 先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需 要 389

390 ( 三 )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1 本 公 司 具 有 充 分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基 础 本 公 司 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制 造 行 业 具 有 丰 富 的 技 术 储 备, 公 司 共 有 184 项 专 利, 其 中 包 括 发 明 专 利 21 项, 实 用 新 型 121 项, 及 外 观 专 利 42 项, 并 作 为 第 一 起 草 单 位 起 草 国 家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16 项 13 在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公 司 具 有 成 熟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长 期 的 技 术 研 发 积 累 目 前 公 司 已 完 成 了 激 振 力 为 98N~392kN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开 发, 以 及 三 轴 同 振 适 应 温 度 湿 度 振 动 和 低 气 压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等 典 型 产 品 的 开 发,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在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本 公 司 在 中 小 型 的 产 品 设 计 和 生 产 制 造 在 国 内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行 业 处 于 先 进 水 平,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中 已 有 生 产 ES EY 和 EM 三 个 系 列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典 型 产 品 产 品 系 列 ES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EY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一 体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EM 多 轴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产 品 技 术 特 点 具 有 单 独 的 垂 直 振 动 台 体 和 水 平 振 动 台 体, 垂 直 液 压 振 动 台 水 平 液 压 振 动 台 由 换 向 阀 切 换, 单 独 切 换 运 行 设 计 采 用 一 个 基 座 结 构 紧 凑 体 积 小 ; 采 用 一 个 伺 服 作 动 器 一 套 伺 服 阀 和 伺 服 控 制 器 ; 配 置 垂 直 水 平 两 个 台 面, 运 行 时 采 用 翻 转 式 切 换, 实 现 垂 直 振 动 或 水 平 振 动 设 计 采 用 一 个 基 座 结 构 紧 凑 体 积 小 ; 采 用 两 个 或 三 个 伺 服 作 动 器 组 成 X Y 或 X Y Z 交 轴 坐 标 系 统, 共 推 一 个 台 面 工 作 运 行 时 可 以 单 轴 单 方 向 振 动, 也 可 以 二 轴 二 方 向 三 轴 三 方 向 同 时 振 动 在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设 备 领 域, 公 司 已 完 成 第 二 代 样 机 试 制 工 作, 可 达 到 集 温 度 振 动 和 湿 度 三 种 环 境 的 综 合, 温 度 变 化 范 围 , 变 化 速 率 大 于 ±70 /min,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随 机 振 动 加 速 度 有 效 值 大 于 80g rms, 工 作 频 率 范 围 Hz, 湿 度 范 围 20%-90%RH, 并 可 实 现 温 度 冲 击 循 环 步 进, 振 动 步 进 及 振 动 温 度 湿 度 综 合 试 验 13 其 中 五 项 国 家 标 准 的 初 始 起 草 单 位 为 本 公 司 业 务 前 身 苏 试 总 厂 390

391 公 司 现 有 的 技 术 及 研 发 成 果,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奠 定 了 充 分 的 基 础 2 本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客 户 资 源 和 良 好 的 市 场 积 累 本 公 司 拥 有 数 千 家 优 质 客 户 群, 广 泛 分 布 在 电 子 电 气 汽 车 航 天 航 空 轨 道 交 通 等 领 域, 与 公 司 具 有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基 础 ; 本 公 司 是 总 装 备 部 军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科 研 支 撑 项 目 承 制 单 位, 以 及 通 讯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等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这 些 客 户 及 厂 商 亦 是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目 标 客 户 目 前 本 公 司 与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科 学 院 电 加 工 研 究 所 等 客 户 签 订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销 售 合 同 已 经 交 货, 并 与 国 防 科 技 大 学 电 计 科 技 研 发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等 客 户 签 订 了 意 向 性 协 议 本 公 司 积 累 的 丰 富 的 客 户 资 源 为 本 项 目 取 得 预 期 的 市 场 收 益 带 来 充 分 的 市 场 保 障 3 本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品 牌 声 誉 为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起 到 重 要 的 推 动 作 用 本 公 司 是 全 国 试 验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的 秘 书 处 单 位, 亦 是 中 国 仪 器 仪 表 行 业 协 会 的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 公 司 生 产 的 苏 试 品 牌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具 有 五 十 年 的 悠 久 历 史, 在 市 场 上 享 有 广 泛 的 声 誉, 并 获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品 牌 和 江 苏 省 著 名 商 标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品 牌 声 誉, 为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及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起 到 重 要 的 推 动 作 用 ( 四 ) 本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未 来 五 年,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对 工 业 产 品 质 量 可 靠 性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我 国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容 量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 391

392 2010 年,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总 市 场 需 求 中,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约 占 总 市 场 容 量 的 44%,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约 占 39%,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约 占 9% 未 来 五 年, 随 着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总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产 品 结 构 也 将 发 生 变 化 一 方 面, 随 着 我 国 大 力 发 展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以 及 航 空 航 天 和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制 造 业, 在 传 统 的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中,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多 激 励 多 自 由 度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需 求 将 显 著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我 国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以 及 汽 车 建 筑 核 电 站 等 行 业 振 动 试 验 需 求 的 增 加, 拉 动 了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市 场 需 求 的 快 速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新 试 验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我 国 制 造 业 的 整 体 产 业 升 级, 在 寻 找 和 改 进 产 品 设 计 和 制 造 缺 陷 方 面 具 有 显 著 优 势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在 我 国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资 料 显 示 美 国 目 前 现 有 应 用 的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保 有 量 约 4,000 台, 广 泛 应 用 于 生 产 制 造 行 业 ; 而 我 国 近 年 来 才 开 始 了 解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技 术, 目 前 国 内 使 用 的 设 备 大 都 依 赖 于 进 口, 较 高 的 进 口 设 备 价 格 难 以 充 分 满 足 国 内 市 场 对 于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市 场 需 求 未 来 五 年 我 国 对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巨 大 需 求, 为 本 项 目 取 得 预 期 的 市 场 收 益 奠 定 了 重 要 的 市 场 基 础 392

393 ( 五 ) 关 键 技 术 和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1 本 项 目 的 关 键 技 术 (1)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关 键 技 术 是 开 发 出 真 实 模 拟 高 效 经 济 地 测 试 被 试 产 品 对 振 动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的 振 动 试 验 技 术, 以 及 针 对 试 验 技 术 的 要 求 开 发 出 适 用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生 产 制 造 工 艺 本 项 目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采 用 了 三 轴 向 振 动 复 合 试 验 装 置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装 置 等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可 将 各 单 自 由 度 激 振 力 在 不 受 其 他 自 由 度 激 振 力 干 扰 的 条 件 下 同 时 施 加 到 被 试 物 体 上 (2)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本 项 目 运 用 了 薄 膜 反 馈 式 静 压 导 轨 组 合 技 术 大 推 力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制 造 技 术 液 压 振 动 系 统 的 伺 服 控 制 技 术 等 关 键 技 术, 可 生 产 各 项 主 要 性 能 指 标 都 将 达 到 或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大 推 力 系 列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多 激 励 多 轴 液 压 试 验 设 备 该 系 列 产 品 可 以 更 经 济 的 价 格 替 代 进 口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3)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本 项 目 运 用 了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系 统 和 快 速 温 变 复 合 系 统 等 关 键 技 术, 可 以 实 现 温 度 振 动 和 湿 度 三 种 环 境 的 综 合, 以 及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随 机 振 动, 可 实 现 温 度 冲 击 循 环 步 进, 振 动 步 进 和 振 动 温 度 湿 度 的 综 合 试 验 2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中 高 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技 术 来 源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中 高 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主 要 技 术 均 来 自 公 司 的 自 主 研 发 大 推 力 系 列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多 激 励 多 轴 液 压 试 验 设 备 运 用 了 薄 膜 反 馈 式 静 压 导 轨 组 合 技 术 大 推 力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系 统 制 造 技 术 液 压 振 动 系 统 的 伺 服 控 制 技 术 等 关 键 技 术, 公 司 已 对 部 分 自 主 研 发 的 关 键 技 术 申 请 了 专 利, 包 括 水 平 振 动 台 连 接 头 组 件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X) 垂 直 振 动 台 加 载 导 向 一 393

394 体 化 组 件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伺 服 油 缸 超 行 程 保 护 的 机 械 限 位 结 构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及 垂 直 水 平 一 体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台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等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运 用 了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系 统 和 快 速 温 变 复 合 系 统 等 关 键 技 术, 可 以 实 现 温 度 振 动 和 湿 度 三 种 环 境 的 综 合, 以 及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随 机 振 动, 可 实 现 温 度 冲 击 循 环 步 进, 振 动 步 进 和 振 动 温 度 湿 度 的 综 合 试 验 公 司 已 对 部 分 自 主 研 发 的 关 键 技 术 申 请 了 专 利, 包 括 用 于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工 作 台 面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温 控 试 验 箱 箱 体 结 构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用 于 振 动 温 湿 度 综 合 测 试 装 置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用 于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工 作 台 面 专 利 ( 在 申 请, 申 请 号 ) 温 控 试 验 箱 箱 体 结 构 专 利 ( 在 申 请, 申 请 号 X) 及 用 于 振 动 温 湿 度 综 合 测 试 装 置 的 控 制 方 法 专 利 ( 在 申 请, 申 请 号 ) 等 3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中 高 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技 术 成 熟 度 目 前, 公 司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中 高 端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相 关 技 术 已 基 本 成 熟, 并 实 现 对 客 户 的 小 规 模 供 货 公 司 向 部 分 客 户 供 货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的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型 客 户 名 称 订 单 状 态 水 平 垂 直 双 向 液 压 振 动 系 统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已 验 收 ES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已 验 收 动 台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ES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已 验 收 动 台 重 庆 航 天 工 业 公 司 ES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分 体 式 液 压 振 已 验 收 动 台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液 压 台 体 水 平 台 / 液 压 台 体 垂 直 已 验 收 台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5T 液 压 振 动 台 系 统 哈 尔 滨 建 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已 验 收 EM 多 轴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第 717 研 究 所 已 验 收 394

395 EM 多 轴 式 液 压 振 动 台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第 710 研 究 所 已 验 收 EY 系 列 垂 直 水 平 一 体 式 液 压 振 已 验 收 动 台 南 阳 金 润 仪 器 仪 表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验 收 江 苏 安 科 瑞 电 器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已 验 收 北 京 四 方 继 保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发 货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第 七 0 四 研 究 所 已 发 货 备 广 电 计 量 检 测 ( 西 安 ) 有 限 公 司 已 验 收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已 发 货 中 国 科 学 院 地 质 与 地 球 物 理 研 究 所 未 发 货 中 国 科 学 院 电 子 研 究 所 已 中 标 由 上 可 见, 公 司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的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和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已 开 始 向 客 户 供 货, 技 术 已 经 基 本 成 熟 4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技 改 和 扩 建 项 目, 相 关 产 品 的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与 公 司 现 有 的 同 类 产 品 系 列 相 似, 请 参 见 本 之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中 关 于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的 介 绍 ( 六 )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及 水 电 供 应 1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供 应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系 列 多 激 励 多 轴 电 动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金 属 铸 件 有 色 金 属 型 材 MIMO 控 制 器 传 感 器 等 液 压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液 压 缸 伺 服 阀 伺 服 控 制 器 传 感 器 等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设 备 PLC 控 制 器 安 全 继 电 器 可 控 硅 液 氮 阀 氮 气 阀 比 例 阀 精 密 减 压 阀 湿 度 传 感 器 振 动 传 感 器 等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均 由 本 公 司 直 接 采 购, 并 具 有 稳 定 的 供 应 商 和 充 足 的 市 场 供 给 核 心 零 部 件 传 感 器 等 结 构 件 均 由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生 产 ; 其 他 结 构 件 如 电 路 板 底 座 等 由 本 公 司 设 计 并 委 托 与 公 司 有 多 年 合 作 经 验 的 国 内 专 业 加 工 395

396 企 业 加 工, 或 直 接 向 与 本 公 司 长 期 合 作 的 零 部 件 供 应 商 采 购 2 给 水 本 项 目 在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的 空 地 内 进 行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的 生 活 用 水 消 防 用 水 及 少 量 的 生 产 用 水 均 由 市 政 水 直 供, 从 市 政 管 道 引 水 管 接 至 各 用 水 点 3 电 力 根 据 工 艺 生 产 要 求, 本 项 目 用 电 负 荷 供 电 电 压 为 380/220V, 电 压 波 动 不 超 过 额 定 电 压 的 ±10%, 电 源 频 率 为 50Hz 项 目 供 电 统 一 由 华 东 电 网 供 电, 项 目 所 在 地 苏 州 新 区 建 有 220kV 350kV 变 电 站, 能 够 充 分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用 电 需 求 ( 七 )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及 选 址 情 况 本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苏 州 苏 试 试 验 仪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实 施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苏 州 高 新 区 鹿 山 路 55 号 本 公 司 厂 区 用 地 项 目 地 址 交 通 及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便 利, 并 具 有 完 善 的 供 电 给 排 水 及 通 讯 系 统, 可 充 分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要 求 本 项 目 用 地 已 取 得 苏 新 国 用 (2004) 第 5131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 八 )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的 组 装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项 目 仅 产 生 极 少 量 的 生 产 性 废 水 和 废 料,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本 项 目 布 局 合 理, 并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隔 音 减 振 等 措 施, 噪 声 排 放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 ),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九 )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及 财 务 评 价 1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计 划 投 资 7,5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总 投 资 2,060 万 元, 生 产 设 备 投 资 2,538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投 入 2,902 万 元 本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396

397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比 1 厂 房 建 筑 工 程 1, % 2 建 筑 工 程 安 装 费 % 3 生 产 设 备 投 资 1, % 4 测 试 辅 助 设 备 % 5 流 动 资 金 投 资 2, % 合 计 7, % 其 中,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新 增 生 产 设 备 及 测 试 辅 助 设 备 包 括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台 / 套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备 注 生 产 设 备 : 1 车 铣 复 合 加 工 中 心 进 口 2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进 口 3 精 密 卧 轴 平 面 磨 床 国 产 4 镗 床 国 产 5 车 削 中 心 进 口 6 立 式 加 工 中 心 国 产 7 数 控 折 弯 机 合 资 8 数 控 闸 式 剪 板 机 合 资 9 数 控 转 塔 冲 床 合 资 10 激 光 切 割 机 合 资 11 氩 弧 焊 机 合 资 12 间 隙 式 喷 烤 漆 房 生 产 设 备 小 计 1, 测 试 辅 助 设 备 : 1 测 量 仪 进 口 2 三 坐 标 测 量 仪 进 口 3 动 态 信 号 分 析 仪 进 口 4 数 字 示 波 器 进 口 5 数 字 多 用 表 进 口 6 温 度 循 环 检 测 仪 进 口 7 波 形 发 生 器 进 口 8 噪 声 分 析 仪 进 口 397

398 9 温 度 校 准 仪 进 口 10 风 速 计 进 口 11 液 压 多 功 能 试 验 台 国 产 12 电 动 叉 车 合 资 13 工 具 及 车 间 辅 助 品 等 配 电 间 国 产 15 冷 却 塔 国 产 16 行 车 国 产 17 行 车 国 产 测 试 辅 助 设 备 小 计 合 计 2, 投 资 建 设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建 筑 工 程 及 设 备 购 买 计 划 在 建 设 期 内 (T 年 ) 全 部 投 入 流 动 资 金 根 据 本 项 目 预 计 生 产 的 规 模 和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进 行 分 批 投 入 : 其 中 经 营 期 第 一 年 (T+1 年 ) 计 划 投 入 1, 万 元, 占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总 投 入 的 49.86%; 经 营 期 第 二 年 (T+2 年 ) 计 划 投 入 1, 万 元, 占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总 投 入 的 50.14% 3 投 资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从 建 设 期 后 第 一 年 (T+1) 年 开 始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在 T+3 年 完 全 达 产, 相 关 的 财 务 指 标 预 计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项 目 完 全 达 产 后 (T+3 年 ) 盈 利 情 况 1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2, 万 元 2 净 利 润 ( 万 元 ) 3,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本 项 目 投 资 回 报 指 标 3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48.99% 4 税 后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ic=10%) 14, 万 元 5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 从 T+1 年 起 算 ) 2.55 年 398

399 三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 一 ) 项 目 概 况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是 公 司 为 全 面 满 足 客 户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需 求 提 供 整 体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解 决 方 案 实 现 公 司 建 设 国 际 领 先 的 力 学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战 略 目 标, 而 在 现 有 试 验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立 足 于 我 国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服 务 需 求 高 速 增 长 的 市 场 背 景, 建 设 的 实 验 室 网 络 综 合 扩 建 项 目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苏 州 北 京 广 州 实 验 室 基 础 上, 初 步 建 成 覆 盖 全 国 的 实 验 室 网 络 服 务 体 系, 并 将 苏 州 广 博 实 验 室 扩 建 成 国 内 一 流 的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实 验 室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6,456 万 元, 其 中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扩 建 项 目 利 用 公 司 现 有 的 经 营 场 所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中 新 科 技 城 唯 亭 镇 科 峰 路 18 号 厂 房 进 行, 其 他 实 验 室 的 经 营 场 所 均 通 过 租 赁 取 得 本 项 目 各 实 验 室 的 选 址 经 过 充 分 的 前 期 市 场 调 研 和 实 地 考 察, 实 验 室 周 边 具 有 便 利 的 交 通 设 施 和 完 善 的 水 电 能 源 供 给 本 项 目 各 子 项 目 实 验 室 扩 建 或 新 建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子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项 目 总 投 资 募 投 所 需 399

400 金 额 资 金 金 额 苏 州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扩 建 项 目 重 庆 苏 试 广 博 力 学 环 境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上 海 苏 试 众 博 环 境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通 过 新 增 试 验 设 备, 提 高 对 大 型 产 品 的 抗 震 试 验 能 力, 提 高 对 要 求 进 行 三 轴 同 振 或 三 轴 六 自 由 度 振 动 试 验 的 试 验 能 力, 提 高 高 加 速 寿 命 试 验 和 应 力 筛 选 试 验 能 力, 增 加 沙 尘 淋 雨 试 验 服 务 范 围, 扩 大 高 加 速 振 动 试 验 能 力 和 振 动 试 验 中 对 产 品 或 结 构 的 动 态 分 析 能 力 建 设 成 为 试 验 项 目 基 本 齐 全 的 以 汽 车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电 子 产 品 及 轨 道 交 通 生 产 企 业 为 主 要 服 务 对 象 的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建 设 成 为 试 验 项 目 基 本 齐 全 的 以 电 子 通 讯 产 品 电 子 元 器 件 汽 车 电 子 装 备 制 造 生 产 企 业 为 主 要 服 务 对 象 的 第 三 方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实 验 室 2,800 万 元 2,800 万 元 2,300 万 元 1,403 万 元 1,356 万 元 1,356 万 元 合 计 6,456 万 元 5,559 万 元 ( 二 )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1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背 景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产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技 术 密 集 型 特 点, 产 业 链 上 游 试 验 设 备 的 研 发 设 计 和 下 游 试 验 技 术 方 案 及 服 务 的 提 供 占 据 产 业 价 值 链 的 高 端, 具 有 较 高 的 利 润 空 间 近 年 来, 随 着 环 境 与 可 靠 性 试 验 市 场 的 需 求 逐 渐 从 试 验 设 备 及 产 品 导 向 转 向 全 面 解 决 方 案 的 导 向, 国 外 领 先 的 振 动 试 验 设 备 厂 商 纷 纷 大 力 拓 展 其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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