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3 年 8 月 頒 訂 之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實 施 計 畫 及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作 業 手 冊, 訂 定 各 之 及 辦 理 單 位 如 下 表 : 解 決 方 法 整 合 性 解 決 方 法 2 本 中 心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依 據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3 年 8 月 頒 訂 之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實 施 計 畫 及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作 業 手 冊, 訂 定 各 之 及 辦 理 單 位 如 下 表 : 解 決 方 法 整 合 性 解 決 方 法 2 本 中 心"

Transcription

1 內 政 部 國 土 測 繪 中 心 104 年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 守 護 你 我 的 土 地, 從 心 做 起 - 地 籍 圖 重 測 作 業 規 劃 ) 壹 計 畫 依 據 : 內 政 部 103 年 2 月 5 日 台 內 秘 字 第 號 及 104 年 2 月 10 日 台 內 日 字 第 號 函 頒 修 正 內 政 部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實 施 計 畫 貳 計 畫 目 標 : 文 明 建 設, 端 始 測 量, 以 正 經 界, 以 利 庶 民 土 地 行 政 是 國 家 建 設 及 政 府 施 政 基 礎, 而 地 籍 測 量 則 是 土 地 行 政 的 首 要 工 作 目 前 政 府 正 積 極 推 動 黃 金 十 年 國 家 願 景 計 畫 及 愛 臺 12 項 建 設 計 畫 辦 理 各 項 工 程 規 劃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國 土 規 劃 土 地 徵 收 及 均 衡 國 家 賦 稅 等, 均 有 賴 精 確 的 數 值 地 籍 圖 資 料 為 依 據 隨 著 日 益 高 漲 的 土 地 價 格, 民 眾 對 土 地 面 積 及 界 址 位 置 之 精 度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地 籍 圖 資 的 正 確 性, 影 響 國 家 建 設 的 決 策 及 民 眾 財 產 甚 鉅, 辦 理 地 籍 圖 重 測 ( 以 下 簡 稱 重 測 ), 是 目 前 釐 整 地 籍 圖 資 有 效 且 妥 適 的 方 法 為 解 決 日 據 時 期 地 籍 圖 破 損 滅 失 及 精 度 不 敷 現 代 社 會 所 需 之 問 題, 內 政 部 國 土 測 繪 中 心 積 極 推 動 重 測 作 業, 為 重 測 計 畫 重 要 推 手 為 了 解 各 界 對 於 重 測 作 業 後 續 改 進 方 向 之 期 待, 本 著 以 客 為 尊 及 持 續 改 善 的 服 務 理 念, 及 全 員 參 與 方 式 提 供 創 新 加 值 服 務, 提 升 國 家 整 體 國 家 競 爭 力 本 執 行 計 畫 目 標 如 下 : 一 發 揮 專 業 便 民 高 效 的 公 共 服 務 作 為, 建 構 民 眾 有 感 優 質 生 活 環 境, 提 升 民 眾 對 機 關 業 務 的 整 體 施 政 滿 意 度, 贏 得 民 眾 的 尊 重 與 信 任 二 透 過 完 善 的 資 訊 科 技, 促 使 各 項 重 測 資 訊 及 流 程 透 明 化, 確 保 民 眾 知 的 權 利 與 資 訊 使 用 權, 並 提 供 友 善 便 捷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環 境, 促 成 民 眾 與 政 府 間 的 互 動 及 參 與 政 府 的 各 項 服 務 三 運 用 多 面 向 的 整 合 性 服 務 功 能, 統 合 運 用 資 源, 開 發 創 新 服 務 措 施, 提 供 地 政 戶 政 財 稅 營 建 工 程 規 劃 等 業 務 跨 機 關 及 跨 領 域 的 整 合 性 服 務 四 肩 負 測 繪 專 責 機 關 之 責, 檢 討 各 項 法 令 及 作 業 流 程, 建 置 完 備 的 成 果 檢 核 機 制, 嚴 謹 監 督 作 業 過 程, 確 保 各 項 成 果 品 質, 回 應 各 界 使 用 需 求, 以 作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地 籍 資 料 藍 本 五 研 究 引 進 新 測 繪 技 術 及 開 發 更 新 各 項 應 用 系 統, 提 升 各 執 行 單 位 作 業 效 能, 促 進 重 叁 執 行 對 象 : 測 成 果 優 化 及 流 通 使 用, 達 成 測 繪 成 果 共 享 目 的,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重 測 作 業 之 參 與 者, 包 括 本 中 心 重 測 作 業 人 員 一 般 民 眾 政 府 機 關 與 民 間 機 構 ( 受 託 測 繪 業 ) 等 肆 執 行 期 程 : 自 民 國 103 年 4 月 起 至 民 國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1 年 9 個 月 伍 計 畫 內 容 : 1

2 依 據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103 年 8 月 頒 訂 之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實 施 計 畫 及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作 業 手 冊, 訂 定 各 之 及 辦 理 單 位 如 下 表 : 解 決 方 法 整 合 性 解 決 方 法 2 本 中 心 係 中 央 測 繪 機 關, 職 掌 辦 理 各 項 測 量 作 業, 重 測 為 核 心 業 務 之 一, 本 中 心 扮 演 著 規 劃 作 業 角 色 1. 流 程 整 合 : 103 年 12 月 (1) 跨 機 關 水 平 整 合 分 工 : a. 主 動 洽 稅 務 機 關 提 供 重 測 地 區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稅 籍 地 址 資 料, 供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民 間 機 構 ( 受 託 測 繪 業 ) 及 本 中 心 辦 理 各 項 通 知 作 業 使 用, 整 合 各 項 資 源, 以 避 免 各 執 行 機 關 重 複 作 業 b. 都 市 計 畫 範 圍 內, 透 過 重 測 作 業, 辦 理 都 市 計 畫 樁 位 清 理 補 建 及 聯 測, 有 效 整 合 地 籍 圖 及 都 市 計 畫 圖, 提 升 都 市 計 畫 土 地 管 理 效 率, 以 利 各 項 建 設 開 發 作 業 c. 應 用 戶 役 政 查 詢 系 統 查 詢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異 動 資 料, 以 對 合 法 權 利 人 送 達, 戶 政 單 位 提 供 戶 籍 資 料, 供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民 間 機 構 ( 受 託 測 繪 業 ) 使 用, 將 政 府 之 行 政 作 為 順 利 通 知 權 利 人, 保 障 其 應 有 之 權 益 d. 重 測 作 業 所 清 理 之 未 登 記 土 地, 於 辦 理 重 測 完 成 後 依 法 登 記 為 國 有, 由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管 理 及 運 用 e. 基 於 政 府 一 體 觀 念, 將 重 測 完 成 更 新 後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重 測 後 面 積 回 饋 稅 捐 單 位, 作 為 課 稅 之 依 據, 以 減 少 各 使 用 機 關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及 時 間 f. 為 積 極 優 化 人 力 素 質, 本 中 心 與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攜 手 合 作,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培 育 優 質 公 務 人 才 g. 主 動 聯 繫 公 有 財 產 管 理 機 關, 協 尋 適 宜 公 有 房 舍 供 辦 公 使 用, 減 少 國 庫 開 支, 配 合 政 府 活 化 國 家 資 產 政 策 h. 重 測 區 範 圍 內 原 有 段 界 不 適 宜 地 籍 管 理, 由 直 轄 市 及 縣 政 府 邀 集 地 政 單 位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民 政 單 位 及 村 里 長 協 商 決 定 之 (2) 跨 機 關 垂 直 整 合 : a. 本 中 心 研 擬 之 重 測 中 長 程 計 畫, 陳 報 內 國 土 測 繪 中 心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3 政 部 轉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據 以 實 施, 重 測 年 度 計 畫 則 由 內 政 部 核 定 後 據 以 實 施 b. 承 內 政 部 指 導, 研 擬 修 訂 重 測 作 業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 數 值 法 地 籍 圖 重 測 作 業 手 冊 地 籍 調 查 表 填 載 說 明 等 ), 供 執 行 單 位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依 據 c. 整 合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督 導 檢 查 人 力, 辦 理 自 我 第 一 二 級 成 果 檢 查, 以 確 保 重 測 成 果 品 質, 減 少 疏 誤 案 件 發 生 及 提 升 成 果 公 信 力 d. 結 合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成 立 之 不 動 產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或 區 域 性 不 動 產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運 作 方 式, 有 效 解 決 民 眾 土 地 界 址 爭 議 e. 藉 由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定 期 ( 每 月 ) 請 全 國 109 個 地 政 事 務 所 提 供 最 新 之 地 籍 資 料, 送 本 中 心 地 籍 資 料 庫 更 新 及 加 值 處 理 後, 提 供 各 機 關 團 體 及 民 眾 使 用, 使 各 機 關 團 體 或 民 眾 可 以 直 接 向 本 中 心 申 請 取 得 全 國 之 地 籍 圖 資 料, 毋 需 個 別 至 各 地 政 單 位 申 請, 達 成 跨 機 關 垂 直 整 合 及 分 工 (3) 同 機 關 水 平 整 合 : a. 善 用 本 中 心 建 置 經 TAF 認 證 之 測 量 儀 器 校 正 實 驗 室, 每 3 年 辦 理 1 次 各 重 測 區 重 測 作 業 使 用 之 測 量 儀 器 校 正, 以 確 保 儀 器 精 度 b. 由 本 中 心 控 制 測 量 作 業 主 辦 課 協 助 辦 理 加 密 控 制 測 量 各 階 段 成 果 審 查, 整 合 及 發 揮 專 業 分 工 效 益, 以 確 保 成 果 品 質 c. 設 置 處 理 重 測 疑 義 案 件 專 責 單 位, 即 時 回 應 民 眾 各 項 需 求 及 疑 義 d. 以 地 籍 圖 資 套 疊 國 土 利 用 調 查 圖 資, 判 別 各 土 地 編 定 使 用 地 類 別 供 各 需 求 機 關 加 值 使 用 e. 整 合 重 測 區 年 度 測 繪 成 果, 由 專 責 單 位 匯 入 國 土 測 繪 空 間 資 料 庫, 依 需 求 對 外 辦 理 為 民 服 務 工 作, 達 成 機 關 內 部 單 位 之 產 銷 管 水 平 整 合 f. 為 提 升 本 中 心 人 力 素 質, 由 專 責 單 位 統 一 調 配 教 育 訓 練 資 源, 培 育 優 質 公 務 人 才 g. 重 測 作 業 軟 體 由 同 仁 自 行 開 發 維 護, 並 授 權 予 需 求 單 位 使 用, 有 效 提 升 重 測 作 104 年 6 月 3

4 業 人 員 工 作 效 率 h. 透 過 政 風 單 位, 辦 理 重 測 廉 政 民 意 問 卷 調 查, 了 解 民 眾 對 重 測 作 業 人 員 風 紀 良 窳 政 風 觀 感 及 各 項 興 革 建 議, 以 作 為 改 進 之 參 考 i. 本 中 心 各 測 量 隊 辦 理 重 測 各 階 段 測 量 作 業 需 使 用 儀 器 時, 由 專 責 單 位 統 一 調 度 儀 器, 充 分 有 效 使 用 資 源 2. 資 通 訊 (ICT) 服 務 導 入 : (1) 運 用 線 上 服 務 系 統 : 提 供 網 際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包 含 建 置 重 測 專 區 及 開 發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提 供 各 類 申 請 書 表 計 畫 下 載 及 以 地 段 地 號 定 位, 查 詢 與 瀏 覽 重 測 結 果 資 料, 鼓 勵 以 網 路 代 替 馬 路 (2) 運 用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系 統 : 因 應 重 測 業 務 需 求, 本 中 心 開 發 各 項 重 測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本 中 心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及 民 間 機 構 ( 受 託 測 繪 業 ) 使 用, 提 高 重 測 作 業 效 能 (3) 提 供 主 動 服 務 : 提 供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政 府 資 訊 整 合 服 務, 將 服 務 化 被 動 為 主 動, 開 發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提 供 簡 訊 及 電 郵 通 知, 並 透 過 新 聞 稿 電 子 報 及 內 政 部 本 中 心 及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網 站, 傳 遞 最 新 重 測 訊 息 至 使 用 者 的 服 務 機 制, 全 面 提 升 政 府 網 路 資 訊 之 附 加 價 值 (4) 活 用 資 通 訊 技 術 : 重 測 結 果 由 專 責 單 位 管 理, 建 置 及 擴 充 國 土 測 繪 空 間 資 料 庫, 結 合 各 類 測 繪 成 果, 提 供 各 機 關 團 體 及 民 眾 使 用, 使 各 機 關 團 體 或 民 眾 可 以 直 接 向 本 中 心 申 請 取 得 全 國 各 地 之 地 籍 圖 資 料, 毋 需 至 各 地 政 單 位 申 請 (5) 建 置 多 元 平 臺 : 網 站 建 置 各 類 信 箱 留 言 板, 提 供 民 眾 建 議 興 革 意 見 平 臺 ; 並 提 供 電 子 報 RSS 訂 閱 服 務, 讓 民 眾 可 隨 時 掌 握 重 測 作 業 各 項 訊 息 3. 結 合 社 會 資 源 : (1) 結 合 各 機 關 行 政 資 源, 與 所 轄 重 測 區 內 各 級 民 意 代 表 鄉 ( 鎮 市 區 ) 長 村 里 鄰 長 建 立 友 好 關 係, 借 重 辦 理 重 測 地 區 具 影 年 6 月

5 實 際 效 果 外 部 效 益 響 力 人 士, 傳 達 重 測 相 關 訊 息, 協 助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2) 與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共 同 舉 辦 重 測 作 業 宣 導 會 製 作 宣 導 短 片 印 製 宣 導 摺 頁 海 報 透 過 有 線 電 視 臺 以 走 馬 燈 方 式 刊 登 及 廣 播 車 於 街 道 沿 街 播 放 宣 導 錄 音 檔 等, 宣 導 與 重 測 相 關 事 項 (3) 為 檢 討 重 測 計 畫 各 項 工 作 成 效, 解 決 重 測 作 業 相 關 問 題, 確 立 未 來 目 標 及 實 施 策 略, 邀 集 各 級 機 關 代 表 及 專 家 學 者 召 開 檢 討 及 評 估 會 議 (4) 考 量 公 部 門 資 源 及 人 力 有 限 因 素, 為 加 速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將 部 分 重 測 作 業 委 託 測 繪 業 辦 理 (5) 結 合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成 立 之 不 動 產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或 區 域 性 不 動 產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調 處 重 測 糾 紛 案 件, 有 效 解 決 民 眾 土 地 界 址 爭 議 (6) 重 測 公 告 期 滿 登 記 完 竣 後, 主 動 前 往 重 測 區 就 近 之 村 里 辦 公 處 或 宮 廟 發 放 重 測 權 狀 (7) 招 募 退 休 或 富 經 驗 人 士 於 各 重 測 辦 公 室 及 地 政 事 務 所 成 立 服 務 台, 解 答 民 眾 重 測 作 業 各 項 疑 義 4. 其 他 :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範 圍 涵 蓋 全 臺, 離 島 或 偏 遠 地 區, 配 合 民 眾 節 慶 返 鄉 時 間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1. 探 訪 民 意 趨 勢, 即 時 反 映 民 意 : 辦 理 問 卷 調 查, 了 解 民 眾 對 重 測 作 業 與 服 務 措 施 之 滿 意 程 度, 以 及 調 查 本 中 心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及 民 間 機 構 對 作 業 使 用 軟 體 之 使 用 意 見, 由 民 眾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民 間 機 構 之 建 議, 找 出 潛 在 問 題, 作 為 未 來 調 整 方 向 2. 建 構 友 善 環 境, 提 升 優 質 形 象 : 訂 定 辦 公 廳 舍 環 境 整 潔 查 考 實 施 計 畫, 不 定 期 查 考 辦 公 廳 舍 環 境 整 潔, 提 供 舒 適 環 境 方 便 民 眾 洽 詢 重 測 業 務, 及 提 供 土 地 界 標 供 民 眾 領 取, 節 省 民 眾 鑑 界 負 擔, 提 升 機 關 優 質 形 象 3. 強 化 服 務 行 銷, 提 高 機 關 名 氣 : 舉 辦 重 測 作 業 宣 導 會 印 製 宣 導 摺 頁 海 國 土 測 繪 中 心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5

6 報 透 過 有 線 電 視 臺 以 走 馬 燈 方 式 刊 登 及 廣 播 車 於 街 道 沿 街 播 放 宣 導 錄 音 檔 等, 宣 導 與 重 測 相 關 事 項, 有 效 提 升 機 關 知 名 度 及 優 質 形 象 4. 創 新 服 務 措 施, 樹 立 標 竿 典 範 : 配 合 資 訊 通 信 產 業 之 發 展 潮 流, 及 因 應 重 測 業 務 地 方 化 委 外 化 趨 勢, 開 發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衛 星 定 位 基 線 平 差 軟 體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地 籍 圖 重 測 資 訊 處 理 系 統 及 地 籍 調 查 處 理 系 統 等 系 統, 並 建 置 地 籍 圖 重 測 專 區, 強 化 資 源 橋 接 分 享 及 串 接 機 制, 並 全 面 推 廣 至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民 間 機 構, 引 領 各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共 進, 擴 展 標 竿 學 習 效 益 5. 公 開 服 務 程 序, 確 保 流 程 透 明 : 機 關 網 站 建 置 重 測 專 區 及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提 供 定 位 瀏 覽 年 度 重 測 區 範 圍 及 查 詢 重 測 法 令 重 測 計 畫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等 相 關 資 訊, 並 指 派 學 有 專 精 實 務 經 驗 豐 富 同 仁 擔 任 內 政 部 1996 內 政 服 務 熱 線 窗 口, 方 便 協 助 民 眾 綜 合 諮 詢 服 務 6. 建 置 多 元 平 臺, 提 供 參 與 管 道 : 網 站 設 有 各 類 信 箱 留 言 板, 提 供 民 眾 建 議 興 革 意 見 平 臺 ; 另 提 供 電 子 報 RSS 訂 閱 服 務, 讓 民 眾 可 隨 時 掌 握 重 測 作 業 各 項 訊 息 7. 便 利 查 詢 成 果, 節 省 查 找 時 間 : 鼓 勵 民 眾 以 網 路 代 替 馬 路, 將 本 中 心 各 重 測 區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民 間 機 構 當 年 度 完 成 重 測 成 果 建 置 於 網 際 網 路 公 告 查 詢 系 統, 方 便 民 眾 上 網 查 詢 相 關 重 測 成 果 資 料, 有 效 減 少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往 返 公 告 場 查 閱 成 果 時 間 8. 資 源 免 費 供 應, 縮 短 作 業 工 時 : 自 行 開 發 重 測 相 關 系 統 免 費 提 供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使 用, 減 少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自 行 或 委 外 開 發 系 統 所 支 應 費 用, 可 隨 時 依 作 業 需 求, 開 發 適 合 實 際 作 業 所 需 功 能, 以 提 高 各 項 作 業 效 能 9. 控 管 成 果 品 質, 保 障 財 產 權 益 : 建 置 完 整 重 測 作 業 各 階 段 成 果 檢 核 機 制, 各 項 作 業 軟 體 加 入 檢 核 功 能, 嚴 謹 監 督 作 業 過 程, 確 保 重 測 成 果 品 質, 保 障 人 民 合 法 產 權 10. 結 合 在 地 資 源, 廣 納 各 界 意 見 : 與 重 測 區 內 各 級 民 意 代 表 鄉 ( 鎮 市 區 ) 長 鄰 長 建 立 友 好 關 係, 借 重 辦 理 重 測 地 年 6 月

7 內 部 效 益 區 具 影 響 力 人 士, 傳 達 重 測 相 關 訊 息, 定 期 與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共 同 舉 辦 重 測 工 作 擴 大 會 報, 讓 實 際 參 與 重 測 作 業 人 員 有 紓 發 及 討 論 機 會, 傾 聽 各 方 意 見, 適 時 調 整 及 修 正 相 關 作 業 11. 維 護 國 家 資 產, 活 化 國 土 利 用 :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時 一 併 清 理 未 登 記 土 地, 測 量 後 依 法 登 記 為 國 有, 便 利 國 有 財 產 規 劃 運 用 處 分 及 管 理, 健 全 國 土 地 管 理 促 進 土 地 有 效 利 用 12. 提 供 加 值 服 務, 減 少 客 戶 支 出 : 重 測 成 果 匯 入 國 土 測 繪 圖 資 網 路 地 圖 服 務 及 測 繪 圖 資 查 詢 系 統 等 應 用 系 統, 提 供 便 民 服 務, 民 眾 可 免 費 或 支 付 少 許 費 用 即 可 使 用 相 關 圖 資, 減 少 申 購 大 量 圖 資 費 用 13. 有 效 釐 整 地 籍, 解 決 潛 在 爭 議 : 劃 定 重 測 範 圍, 通 知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確 認 經 界 位 置 或 針 對 界 址 不 明 者, 由 承 辦 人 協 助 指 界 以 確 定 界 址, 使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了 解 產 權 位 置, 解 決 潛 在 界 址 爭 議 14. 數 值 測 量 作 業, 方 便 複 丈 案 件 : 數 值 法 辦 理 重 測, 資 料 以 數 值 化 方 式 儲 存, 可 提 高 成 果 精 度 及 品 質, 日 後 倘 界 址 湮 沒 或 遺 失, 可 迅 速 並 精 確 的 測 設 復 原, 並 因 重 測 時 實 施 協 助 指 界, 已 協 助 民 眾 設 立 界 標, 可 減 少 重 測 後 民 眾 申 請 土 地 鑑 界 案 件, 提 高 土 地 複 丈 成 果 公 信 力 及 作 業 效 率, 以 強 化 地 籍 資 料 之 管 理 效 率, 有 效 提 升 為 民 服 務 品 質 1. 落 實 橫 向 聯 繫, 提 升 行 政 效 能 : 提 升 機 關 內 部 橫 向 聯 繫 機 制 效 能, 確 保 各 項 作 業 分 工 明 確, 降 低 主 辦 課 壓 力 及 提 升 機 關 整 體 行 政 效 能 2. 組 織 成 長 精 進, 累 積 專 業 知 能 : 重 測 成 長 營 定 期 運 作 及 召 開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檢 討 專 案 執 行 情 形, 分 工 辦 理 系 統 測 試 及 培 育 種 子 教 官, 藉 由 共 同 學 習 成 長,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及 累 積 經 驗 3. 落 實 經 驗 傳 承, 爭 取 同 仁 認 同 : 定 期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選 任 熟 稔 業 務 之 講 師 實 施 授 課, 及 編 印 作 業 規 範 ( 數 值 法 地 籍 圖 重 測 作 業 手 冊 調 查 表 填 載 說 明 及 範 例 作 業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 使 承 辦 同 仁 有 所 依 循 ; 另 選 派 具 豐 富 實 務 經 驗 測 量 助 理, 隨 時 從 旁 協 助 指 導, 7

8 成 本 合 理 性 增 加 新 進 承 辦 同 仁 信 心 及 對 機 關 之 認 同 感 4.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避 免 資 源 浪 費 : 配 合 行 政 院 永 續 能 源 政 策 綱 領 政 策, 推 動 重 測 會 議 資 料 少 紙 化 及 實 施 公 文 雙 面 列 印 等 措 施, 年 度 重 測 用 紙 採 再 生 紙 製 作 及 重 測 成 果 資 料 夾 採 環 保 材 質, 響 應 政 府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替 地 球 盡 一 份 心 力 5. 主 管 主 動 關 懷, 激 勵 同 仁 士 氣 : 員 工 是 機 關 人 力 資 產, 為 勉 勵 同 仁 積 極 主 動 向 上 進 取, 各 級 長 官 不 定 期 至 第 一 線 重 測 區 辦 公 室 替 同 仁 加 油 打 氣, 表 現 優 良 同 仁 給 予 公 開 表 揚 或 行 政 獎 勵, 機 關 內 部 建 立 完 備 考 核 機 制 及 透 明 升 遷 制 度, 賞 罰 分 明 6. 協 商 公 產 機 關, 活 化 公 用 財 產 : 為 節 省 辦 公 廳 舍 租 賃 經 費, 由 財 產 管 理 單 位 主 動 聯 繫 公 用 財 產 管 理 機 關, 協 尋 適 宜 供 重 測 區 辦 公 室 使 用 之 公 用 房 屋, 減 少 國 庫 開 支, 以 配 合 政 府 活 化 國 家 資 產 政 策 7. 建 置 知 識 管 理, 落 實 組 織 學 習 : 積 極 導 入 知 識 管 理, 建 置 測 繪 知 識 網, 訂 定 推 動 作 業 要 點 及 舉 辦 內 部 競 賽 活 動, 鼓 勵 同 仁 積 極 參 與, 促 進 內 部 知 識 流 通, 提 升 同 仁 獲 取 知 識 效 率 及 知 識 學 習 能 力 依 年 度 分 配 之 預 算, 與 參 獎 專 案 所 投 入 經 費 人 力 時 間 及 各 單 位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成 效, 並 視 民 眾 受 益 程 度 評 估 之 陸 執 行 步 驟 : 一 檢 討 重 測 作 業 流 程, 促 進 作 業 透 明 檢 視 目 前 重 測 作 業 各 項 流 程, 檢 討 運 用 資 訊 網 路 技 術 與 資 訊 化 作 業, 建 置 地 籍 圖 重 測 專 區 及 開 發 地 籍 圖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讓 作 業 標 準 化 及 透 明 化, 確 保 民 眾 知 的 權 利, 減 少 民 眾 疑 義 對 外 透 過 多 元 平 臺 管 道 及 業 務 檢 討 會 議 來 徵 詢 不 同 意 見, 作 為 改 善 作 業 流 程 之 參 考 對 內 持 續 各 項 整 合, 透 過 資 訊 化 輔 助 作 業, 簡 化 流 程, 制 定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增 進 重 測 資 訊 的 公 開 透 明 化 二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促 進 資 源 共 享 配 合 行 政 院 永 續 能 源 政 策 綱 領 政 策, 推 動 重 測 會 議 資 料 少 紙 化 及 實 施 公 文 雙 面 列 印 等 措 施, 年 度 重 測 用 紙 採 再 生 紙 製 作 及 重 測 成 果 資 料 夾 採 環 保 材 質, 響 應 政 府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替 地 球 盡 一 份 心 力 另 彙 整 重 測 年 度 辦 理 協 助 指 界 筆 數 及 提 供 土 地 界 標 供 民 眾 領 取 數 量, 以 節 省 民 眾 申 請 鑑 界 及 採 購 土 地 界 標 經 費 8

9 三 辦 理 滿 意 度 之 調 查, 掌 握 受 益 程 度 辦 理 服 務 滿 意 度 調 查, 了 解 內 部 同 仁 及 外 部 機 關 對 目 前 使 用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及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系 統 滿 意 程 度, 透 過 重 測 廉 政 民 意 問 卷 調 查 機 制, 蒐 集 民 眾 回 饋 意 見, 作 為 未 來 檢 討 方 向 ; 另 徵 集 本 中 心 與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重 測 人 員 及 一 般 民 眾 重 測 期 間 發 生 之 溫 馨 真 實 故 事, 以 強 化 說 明 受 服 務 標 的 受 益 情 形, 辦 理 方 式 如 下 : ( 一 ) 辦 理 問 卷 調 查 : 1. 對 內 部 同 仁 部 分 : 設 計 問 卷 了 解 內 部 同 仁 對 目 前 使 用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及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系 統 之 滿 意 程 度, 以 作 為 專 案 實 施 前 後 滿 意 度 進 行 比 較, 及 評 估 專 案 實 施 後 對 內 部 同 仁 產 生 之 效 益 2. 對 外 部 機 關 部 分 : 設 計 問 卷 了 解 外 部 機 關 ( 含 民 間 機 構 ) 對 目 前 使 用 地 籍 圖 重 測 專 區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及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系 統 之 滿 意 程 度, 以 作 為 專 案 實 施 前 後 滿 意 度 進 行 比 較, 及 評 估 專 案 實 施 後 對 外 部 機 關 ( 含 民 間 機 構 ) 產 生 之 效 益 3. 對 外 部 民 眾 部 分 : 設 計 問 卷 ( 重 測 廉 政 民 意 問 卷 調 查 ) 及 設 計 問 卷 ( 地 籍 圖 重 測 專 區 ) 辦 理 調 查, 蒐 集 民 眾 的 回 饋 意 見 ( 二 ) 分 析 問 卷 結 果 : 分 析 統 計 問 卷 結 果 蒐 集 民 眾 回 饋 意 見 或 問 題, 找 出 潛 在 問 題 或 趨 勢, 作 為 未 來 辦 理 重 測 業 務 改 進 方 向 ( 三 ) 徵 集 溫 馨 真 實 故 事 : 向 本 中 心 與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重 測 人 員 及 一 般 民 眾 徵 集 重 測 期 間 發 生 之 溫 馨 真 實 故 事, 藉 由 以 說 故 事 之 方 式 表 達, 加 強 質 化 的 效 益, 除 可 豐 富 參 獎 申 請 書 的 內 容 外, 亦 可 展 現 本 中 心 主 動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的 氛 圍 四 強 化 人 員 專 業 素 養,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第 一 線 人 員 常 需 與 民 眾 直 接 溝 通, 如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或 面 對 面 會 談, 其 服 務 態 度 應 變 能 力 溝 通 技 巧 及 專 業 知 識, 足 以 影 響 民 眾 對 機 關 觀 感, 為 使 本 中 心 第 一 線 人 員, 可 以 提 供 良 好 服 務, 確 保 服 務 品 質, 規 劃 作 業 如 下 : ( 一 ) 辦 理 服 務 禮 儀 訓 練 : 讓 重 測 作 業 第 一 線 人 員 了 解 電 話 禮 貌 及 服 務 禮 儀 技 巧, 培 養 基 本 應 對 溝 通 技 巧 能 力, 讓 客 戶 有 以 客 為 尊 服 務 感 受 ( 二 ) 辦 理 專 業 知 識 訓 練 : 選 任 熟 稔 業 務 與 具 豐 富 實 務 經 驗 講 師 實 施 授 課, 及 編 印 行 政 指 導 手 冊 使 承 辦 同 仁 有 所 依 循, 提 升 同 仁 專 業 知 識 五 建 置 多 元 互 動 平 臺, 提 供 參 與 管 道 網 站 設 置 各 類 信 箱 留 言 板 等 互 動 平 臺, 提 供 民 眾 發 表 意 見 管 道, 讓 民 眾 感 受 機 關 重 視 民 意 程 度 同 時 主 動 招 攬 電 子 報 會 員 並 按 月 傳 送 訊 息, 使 民 眾 隨 時 掌 握 重 測 作 業 各 項 資 訊 六 確 保 測 繪 圖 資 品 質, 保 障 民 眾 財 產 測 繪 圖 資 並 非 侷 限 於 測 量 地 政 或 工 程 等 專 業 人 士 使 用, 舉 凡 一 般 人 仲 介 業 經 紀 業 估 價 師 稅 務 員 等 也 經 常 性 使 用 測 繪 圖 資, 為 強 化 測 繪 成 果 品 質, 提 高 圖 資 使 9

10 用 率 及 可 靠 度, 確 保 民 眾 財 產 權 益, 辦 理 作 業 如 下 : ( 一 ) 實 施 分 區 督 導 制 度, 可 確 實 掌 握 重 測 區 辦 公 室 辦 理 重 測 作 業 情 形, 協 助 指 導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以 便 掌 握 工 作 進 度, 使 重 測 成 果 如 期 於 表 定 時 間 公 告 ( 二 ) 辦 理 自 我 第 一 二 級 成 果 檢 查 機 制, 確 保 重 測 成 果 品 質, 減 少 疏 誤 案 件 發 生, 以 掌 握 工 作 進 度 及 提 升 成 果 公 信 力 ( 三 ) 籌 組 協 助 指 界 成 果 檢 核 小 組, 加 強 協 助 指 界 前 套 繪 作 業 及 重 測 成 果 移 送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辦 理 公 告 前 之 檢 核, 針 對 面 積 增 減 差 異 過 大 之 地 號 加 強 檢 討 分 析, 以 列 管 追 蹤 ( 四 ) 訂 定 管 考 作 業 實 施 計 畫, 分 2 梯 次 考 核 本 中 心 所 轄 重 測 區 辦 公 室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重 測 執 行 成 效 確 保 計 畫 目 標 達 成 及 落 實 經 費 執 行 七 多 元 宣 導 重 測 訊 息, 確 保 民 眾 權 益 積 極 推 動 重 測 業 務 多 元 行 銷, 拉 近 民 眾 與 政 府 機 關 的 距 離, 讓 民 眾 由 了 解 熟 悉 至 認 同 參 與, 進 而 了 解 重 測 業 務, 辦 理 作 業 如 下 : ( 一 ) 印 製 宣 導 摺 頁 海 報 有 線 電 視 臺 以 走 馬 燈 方 式 刊 登 及 廣 播 車 於 街 道 沿 街 播 放 宣 導 錄 音 檔 等 ( 二 ) 透 過 發 布 新 聞 稿 中 心 網 站 公 布 欄 電 子 報 方 式, 傳 達 最 新 重 測 訊 息 ( 三 ) 舉 辦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結 合 重 測 服 務 手 冊 及 文 宣 品, 廣 泛 宣 導 本 中 心 網 站 新 增 重 測 專 區 服 務, 鼓 勵 民 眾 積 極 參 與, 提 供 民 眾 獲 得 重 測 訊 息 多 元 管 道 八 籌 組 重 測 業 務 成 長 營, 累 積 專 業 能 量 籌 組 及 推 動 重 測 業 務 成 長 營 活 動, 以 課 室 同 仁 全 員 參 與 及 腦 力 激 盪 方 式 運 作, 定 期 作 主 題 討 論 或 標 竿 學 習 心 得 分 享, 藉 由 共 同 學 習 成 長, 提 升 專 業 知 識 能 力 及 累 積 經 驗 ; 另 針 對 各 項 作 業 系 統 ( 地 籍 圖 重 測 資 訊 處 理 系 統 地 籍 調 查 處 理 系 統 衛 星 定 位 基 線 平 差 軟 體 地 籍 圖 重 測 專 區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系 統 及 重 測 資 訊 服 務 管 理 系 統 ),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不 定 期 召 開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檢 討 各 項 作 業 執 行 情 形, 分 工 辦 理 系 統 測 試 及 培 育 種 子 教 官, 系 統 完 成 測 試 無 誤 後, 全 面 推 廣 至 各 重 測 區 直 轄 市 縣 政 府 及 民 間 機 構 使 用 九 宣 導 圖 資 加 值 服 務, 推 廣 圖 資 應 用 透 過 測 繪 圖 資 使 用 或 系 統 推 廣 說 明 會, 行 銷 測 繪 成 果 加 值 利 用 後 效 益, 並 蒐 集 學 者 專 家 民 間 企 業 及 機 關 等 意 見, 使 作 業 方 向 技 術 等 不 失 民 意 或 主 流 性 十 共 同 維 護 國 家 資 產, 活 化 國 土 利 用 重 測 作 業 時 一 併 清 理 未 登 記 土 地, 測 量 後 依 法 登 記 為 國 有, 評 估 未 登 記 土 地 登 記 後 所 創 造 資 產 價 值, 同 時 分 析 各 重 測 區 辦 公 室 自 行 租 賃 及 向 公 產 管 理 機 關 借 用 所 節 省 經 費, 響 應 政 府 活 化 國 家 資 產 政 策, 配 合 國 家 財 政 困 難 共 體 時 艱 十 一 成 立 計 畫 專 責 小 組, 全 力 推 動 計 畫 籌 組 計 畫 專 責 小 組, 負 責 各 項 計 畫 內 容 之 規 劃 執 行 督 導 等 工 作 並 定 期 召 開 10

11 專 責 會 議, 掌 握 各 項 執 行 情 形, 協 助 解 決 遭 遇 困 難, 相 關 執 行 進 度, 納 入 本 中 心 業 務 會 報 進 行 追 蹤 管 制 十 二 各 項 步 驟 辦 理 時 程 規 劃 工 作 月 份 年 度 備 註 1. 研 擬 本 案 執 行 計 畫 /1/1-3/30 2. 提 報 本 案 執 行 計 畫 /1/1-3/30 3. 檢 討 重 測 作 業 流 程 /4/1-104/6/30 4.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5. 辦 理 滿 意 度 之 調 查 /1/1-104/6/ 包 括 重 測 廉 政 民 意 問 卷 重 測 專 區 問 卷 地 籍 調 查 表 輔 助 整 理 程 式 及 測 量 外 業 自 動 化 系 統 問 卷 (1) 辦 理 問 卷 調 查 (2) 分 析 問 卷 結 果 /5/1-7/30,104/2/1-6/30 103/8/1-10/30,104/6/1-7/30 (3) 徵 集 溫 馨 真 實 故 事 /10/1-104/1/31 6. 強 化 人 員 專 業 素 養 /1/1-2/28,11/1-12/30 7. 建 置 多 元 互 動 平 臺 /1/1-104/6/30 8. 確 保 測 繪 圖 資 品 質 /1/1-104/6/ 多 元 宣 導 重 測 訊 息 10. 籌 組 重 測 業 務 成 長 營 /6/1-104/6/30 103/6/1-104/6/ 宣 導 圖 資 加 值 服 務 /1/1-104/6/ 共 同 維 護 國 家 資 產 13. 成 立 計 畫 專 責 小 組 /11/1-104/2/28 (1) 成 立 專 責 小 組 /4/1-4/30 (2)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年 每 2 個 月 1 次 (103/4,6,8,10,12) 年 每 個 月 1 次 (104/1,2,3,4,5,6,7)

12 14. 撰 擬 參 獎 申 請 書 /7/1-9/30 柒 考 核 獎 懲 : 一 不 定 期 考 核 : ( 一 ) 由 本 計 畫 專 責 小 組 邀 集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本 計 畫 推 動 情 形, 實 施 不 定 期 考 核, 了 解 本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及 進 度 ( 二 ) 不 定 期 查 核 所 發 現 缺 失, 由 主 辦 單 位 提 出 改 善 措 施 並 循 程 序 簽 報 後, 立 即 改 進 二 本 計 畫 之 自 行 考 核, 按 季 依 計 畫 目 標 中 效 益 衡 量 進 行 執 行 進 度 與 效 益 之 評 估, 如 有 落 後 情 形 即 時 檢 討 改 進 三 本 計 畫 執 行 結 果 依 內 政 部 函 頒 之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獎 實 施 計 畫 辦 理 獎 懲 12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 套 措 施 5 精 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人 力 發 展 方 案 5-1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實 施 方 案 壹 緣 起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核 心 人 物, 教 師 素 質 與 教 學 品 質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的 成 敗, 因 此,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良 窳, 是 決 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成 敗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職能基準

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 教 師 版 使 用 手 冊 v2.0 2015.10.31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WORD文書排版班教育計畫

WORD文書排版班教育計畫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105 年 度 三 階 五 段 團 隊 力 數 位 學 專 班 訓 練 計 畫 一 緣 起 :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為 因 應 數 位 學 趨 勢 並 提 升 訓 練 成 效, 自 92 年 4 月 起 正 式 建 置 文 官 e 學 苑 學 網 站, 與 開 發 數 位 線 上 課 程,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豐 富 多 元 的 數 位 學 內 容, 並 在 各 項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貳 年 度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關 鍵 策 略 目 標 一 推 動 公 務 人 才 培 育 二 建 構 以 人 為 本 的 人 事 措 施 三 提 升 行 政 績 效 與 服 務 品 質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1 提 升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成 效 評 估 評 估 體 制 方

貳 年 度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關 鍵 策 略 目 標 一 推 動 公 務 人 才 培 育 二 建 構 以 人 為 本 的 人 事 措 施 三 提 升 行 政 績 效 與 服 務 品 質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1 提 升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成 效 評 估 評 估 體 制 方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105 年 度 施 政 目 標 與 重 點 依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組 織 法 規 定, 行 政 院 為 辦 理 人 事 行 政 之 政 策 規 劃 執 行 及 發 展 業 務, 特 設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 以 下 簡 稱 人 事 總 處 ); 有 關 考 銓 業 務, 並 受 考 試 院 之 監 督 人 事 總 處 係 行 政 院 人 力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本 位 課 程 概 述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楊 光 武 系 主 任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台 北 市 114 內 湖 區 環 山 路 一 段 56 號,(02)26585801 轉 2720 或 272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it@takming.edu.tw 內 容 大 綱 壹 本 位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及 輔 導 ( 三 ) 科 學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教 育 研 究 及 輔 導 ( 四 ) 鄉 土 性 科 學 教 材 之 研 發 及 推 廣 ( 五 ) 學 生 科 學 創 意 活 動 之 辦 理 及 題 材 研 發 3. 科 學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之 研 究 改 進 4. 數

及 輔 導 ( 三 ) 科 學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教 育 研 究 及 輔 導 ( 四 ) 鄉 土 性 科 學 教 材 之 研 發 及 推 廣 ( 五 ) 學 生 科 學 創 意 活 動 之 辦 理 及 題 材 研 發 3. 科 學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之 研 究 改 進 4. 數 所 有 條 文 法 規 名 稱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專 案 補 助 中 小 學 科 學 教 育 計 畫 申 請 作 業 要 點 ( 民 國 103 年 09 月 22 日 修 正 )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為 執 行 中 小 學 科 學 教 育 白 皮 書,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目 的 : 加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為 核 心 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規 範 評 鑑 雙 月 刊 2011.9 第 33 期 文 / 王 保 進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評 鑑 業 務 處 處 長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行 政 與 評 鑑 研 究 所 教 授 以 確 保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為 核 心 之 第 一 週

More information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法 (103.01.29 施 行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1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600035231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09700002341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4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1831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中 央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諮 詢 教 師 團 隊 出 國 考 察 計 畫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強 化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群 與 中 央 輔 導 團 組 織 運 作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觀 摩 其 他 教 育 先 進 國 家 優 良 教 學 典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