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考试题题库(之一)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涉密人员考试题题库(之一)"

Transcription

1 涉 密 人 员 考 试 题 库 之 一 : 保 密 基 本 知 识 部 分 (238 道 ) 一 填 空 题 ( 共 46 题 ) 1. 国 家 秘 密 是 指 关 系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只 限 一 定 范 围 的 人 员 知 悉 的 事 项 2. 各 级 国 家 机 关 单 位 对 所 产 生 的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秘 密 及 其 密 级 具 体 范 围 的 规 定 确 定 密 级 3. 文 件 资 料 汇 编 中 有 密 件 的, 应 当 对 各 独 立 密 件 的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并 在 封 面 或 者 首 页 以 其 中 的 最 高 密 级 和 最 长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4. 摘 录 引 用 密 件 中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内 容, 应 当 以 其 中 最 高 密 级 和 最 长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审 批 5.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是 我 国 公 民 的 一 项 基 本 义 务 6. 涉 密 人 员 是 指 因 工 作 需 要, 接 触 知 悉 管 理 和 掌 握 国 家 秘 密 的 人 员 7. 涉 密 人 员 上 岗 前 要 经 过 保 密 审 查 和 培 训 8. 因 私 出 国 ( 境 ) 的 重 要 涉 密 人 员 须 经 军 工 集 团 公 司 或 省 级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管 理 部 门 9.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届 满 的, 对 其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仍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10. 涉 密 人 员 脱 离 涉 密 岗 位 必 须 实 行 脱 密 期 管 理, 其 中 核 心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为 3~5 年, 重 要 涉 密 人 员 为 2~3 年, 一 般 涉 密 人 员 为 1~2 年 11. 涉 密 人 员 脱 离 涉 密 岗 位 必 须 清 退 所 保 管 的 涉 密 载 体 签 订 保 密 承 诺 书 以 后, 才 能 办 理 手 续 害 决 定 12. 外 聘 工 勤 服 务 人 员 不 得 接 触 国 家 秘 密 13. 绝 密 是 最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特 别 严 重 的 损 14. 保 密 期 限 需 要 延 长 的, 由 原 确 定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的 机 关 单 位 或 者 其 上 级 机 关 15. 不 准 在 私 人 交 往 和 通 信 中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16. 不 准 在 普 通 手 机 通 话 和 发 送 短 信 中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17. 不 准 将 普 通 手 机 与 涉 密 计 算 机 (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 连 接 1

2 18. 不 准 将 普 通 手 机 带 入 涉 密 场 所 19. 不 得 在 互 联 网 上 用 电 子 邮 件 传 送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20. 不 准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快 递 物 流 方 式 传 递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文 件 资 料 和 其 他 物 品 21. 个 人 因 公 外 出, 应 把 所 携 带 涉 密 载 体 ( 秘 密 载 体 ) 存 放 在 保 密 设 备 里 22. 销 毁 磁 介 质 光 盘 等 秘 密 载 体, 应 当 采 用 物 理 或 化 学 的 方 法 彻 底 销 毁, 确 保 信 息 无 法 还 原 23. 不 得 在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上 交 叉 使 用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24. 不 得 使 用 普 通 传 真 机 和 一 体 机 传 输 涉 密 信 息 25. 计 算 机 口 令 在 网 络 中 必 须 加 密 存 储 和 传 输 26. 涉 密 系 统 不 得 直 接 或 间 接 连 接 国 际 互 联 网, 必 须 实 行 物 理 隔 离 27. 涉 密 计 算 机 的 密 级 应 按 处 理 和 存 储 信 息 的 最 高 密 级 确 定 28. 计 算 机 一 旦 存 储 和 处 理 过 一 份 涉 密 信 息, 就 应 当 确 定 为 涉 密 计 算 机, 并 粘 贴 相 关 密 级 标 志 29. 未 经 审 批 的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在 试 运 行 期 间 不 能 存 储 和 处 理 涉 密 信 息 30. 未 经 本 单 位 信 息 化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不 得 自 行 对 涉 密 计 算 机 进 行 格 式 化 并 重 装 操 作 系 统 31. 在 涉 密 工 作 区 域, 禁 止 使 用 无 标 志 的 存 储 介 质 32. 涉 密 办 公 自 动 化 设 备 现 场 维 修 时, 应 由 有 关 人 员 全 程 旁 站 陪 同 33. 存 储 在 涉 密 计 算 机 或 存 储 介 质 中 的 电 子 文 件, 只 要 内 容 涉 密, 就 应 当 标 明 密 级 34. 机 密 级 涉 密 计 算 机 的 系 统 登 录 如 采 用 用 户 名 加 口 令 的 方 式, 则 系 统 口 令 更 换 周 期 不 得 长 于 一 周 35. 处 理 秘 密 级 信 息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系 统 口 令 长 度 不 得 少 于 8 个 字 符 36. 处 理 机 密 级 信 息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系 统 口 令 长 度 不 得 少 于 10 个 字 符 37. 绝 密 级 计 算 机 采 用 智 能 卡 或 USBkey 结 合 口 令 或 生 理 特 征 身 份 鉴 别 措 施 38. 符 合 国 家 保 密 要 求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屏 幕 保 护 程 序 启 动 时 间 要 求 是 不 超 过 10 分 钟 39. 高 密 级 的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禁 止 在 低 密 级 的 计 算 机 上 使 用 40. 涉 密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禁 止 在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上 交 叉 使 用 41. 携 带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存 储 介 质 外 出 应 当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42. 携 带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存 储 介 质 外 出 工 作, 带 回 时 应 当 进 行 保 密 检 查 2

3 43. 单 位 通 过 互 联 网 发 布 信 息 应 当 进 行 保 密 审 查 44. 严 禁 将 用 于 处 理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的 具 有 打 印 复 印 传 真 等 多 功 能 的 一 体 机 与 普 通 电 话 线 连 接 45. 机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是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严 重 的 损 害 46. 秘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是 一 般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损 害 二 判 断 题 ( 对 下 列 各 题, 正 确 的 打, 错 误 的 打 共 143 题 ) 1. 国 家 秘 密 是 指 关 系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只 限 一 定 范 围 的 人 员 知 悉 的 事 项 2. 一 切 国 家 机 关 武 装 力 量 政 党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公 民 都 有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的 义 务 3.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的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积 极 防 范 突 出 重 点 依 法 管 理, 既 确 保 国 家 秘 密 安 全 又 便 利 信 息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4. 业 务 工 作 谁 主 管, 保 密 工 作 谁 负 责 是 保 密 工 作 的 重 要 原 则 5. 国 家 秘 密 的 密 级 分 为 绝 密 机 密 秘 密 三 个 等 级 6.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是 最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特 别 严 重 的 损 害 7. 机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是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严 重 的 损 害 8. 秘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是 一 般 的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损 害 9.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是 我 国 公 民 的 一 项 基 本 义 务 10. 涉 密 岗 位 根 据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程 度 分 为 核 心 ( 绝 密 级 ) 重 要 ( 机 密 级 ) 和 一 般 ( 秘 密 级 ) 三 个 等 级 11. 核 心 涉 密 岗 位 是 指 产 生 管 理 掌 握 或 者 经 常 处 理 绝 密 级 或 较 多 机 密 级 事 项 的 工 作 岗 位 ( ) 12. 涉 密 人 员 是 指 因 工 作 需 要, 合 法 接 触 知 悉 管 理 和 掌 握 国 家 秘 密 的 人 员 13. 涉 密 人 员 应 当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14. 涉 密 人 员 上 岗 前 要 经 过 审 查 和 批 准, 并 接 受 保 密 教 育 培 训 3

4 15. 经 审 查 合 格, 进 入 涉 密 岗 位 的 人 员 须 按 规 定 签 订 保 密 责 任 书 或 承 诺 书, 承 担 相 应 的 保 密 责 任 16. 涉 密 人 员 在 岗 期 间,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应 当 会 同 人 事 部 门 涉 密 人 员 所 在 部 门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其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和 检 查 考 核, 对 严 重 违 反 保 密 规 定 不 适 合 继 续 在 涉 密 岗 位 工 作 的 应 当 及 时 调 离 涉 密 岗 位 17. 涉 密 人 员 与 境 外 人 员 通 婚 或 者 接 受 境 外 机 构 组 织 资 助 的 应 当 向 单 位 报 告 18. 涉 密 人 员 本 人 或 者 直 系 亲 属 获 得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以 及 取 得 外 国 国 籍 的 应 当 向 单 位 报 告 19. 涉 密 人 员 离 岗 后, 应 当 遵 守 脱 密 期 管 理 规 定, 核 心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3~5 年, 重 要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2~3 年, 一 般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1~2 年 20. 涉 密 人 员 脱 离 涉 密 岗 位 3 年 内 不 得 在 境 外 驻 华 机 构 或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工 作 ( ) 21.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内 不 得 在 境 外 驻 华 机 构 或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工 作, 但 可 以 为 境 外 组 织 或 人 员 提 供 劳 务 咨 询 或 者 其 他 服 务 ( ) 22. 涉 密 人 员 因 私 出 境 应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还 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保 密 审 批 手 续 23.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内 可 以 因 私 出 境 ( ) 24.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满 后, 可 以 不 再 履 行 保 密 责 任 和 义 务 ( ) 25. 涉 密 人 员 离 开 涉 密 岗 位 后, 就 不 再 对 本 人 在 原 涉 密 岗 位 上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 ) 26. 涉 密 人 员 脱 密 期 满 后, 对 所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仍 然 要 承 担 保 密 责 任 和 义 务 27. 对 出 境 后 可 能 对 国 家 安 全 造 成 危 害 或 者 对 国 家 利 益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的 涉 密 人 员, 不 得 批 准 出 境 28. 涉 密 单 位 应 对 聘 用 的 保 安 和 临 时 工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培 训 ( ) 29. 不 准 在 私 人 交 往 和 通 信 中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30. 配 偶 子 女 和 本 人 都 是 涉 密 人 员, 互 相 谈 涉 密 事 项 没 有 关 系 ( ) 31. 各 级 国 家 机 关 单 位 对 所 产 生 的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秘 密 及 其 密 级 具 体 范 围 的 规 定 及 时 确 定 密 级 4

5 32. 定 密 工 作 是 指 对 机 关 单 位 业 务 活 动 中 所 产 生 的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及 时 准 确 确 定 其 密 级 保 密 期 限 知 悉 范 围, 并 对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作 出 标 志, 及 时 通 知 应 当 知 悉 的 机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并 按 规 定 进 行 全 过 程 管 理 的 活 动 33. 项 目 定 密 是 指 军 工 单 位 对 承 担 的 武 器 装 备 科 研 生 产 项 目 依 法 进 行 确 定 密 级 保 密 期 限 知 悉 范 围 和 作 出 国 家 秘 密 标 志 的 工 作 34. 保 密 范 围 定 得 越 宽, 密 级 越 高, 越 有 利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安 全 ( ) 35. 定 密 和 变 更 密 级 的 程 序 是 项 目 承 办 人 依 据 密 级 范 围 提 出 初 始 意 见, 部 门 领 导 审 查 签 字 后 报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对 把 握 不 准 的 可 由 单 位 定 密 工 作 小 组 审 定 36. 国 家 秘 密 的 标 志 为, 前 标 密 级, 后 标 保 密 期 限 37. 纸 质 载 体 的 密 件, 其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应 在 首 页 ( 或 者 封 面 ) 标 明 38. 地 图 图 纸 图 表 在 其 标 题 之 后 或 者 下 方 标 明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39. 文 件 资 料 汇 编 中 有 密 件 的, 应 当 对 各 独 立 密 件 的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并 在 封 面 或 者 首 页 以 其 中 的 最 低 密 级 和 最 短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 ) 40. 摘 录 引 用 密 件 中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内 容, 应 当 以 其 中 最 高 密 级 和 最 长 保 密 期 限 作 出 标 志 41. 密 件 的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变 更 后, 应 当 在 原 标 志 位 置 的 附 近 作 出 标 志, 原 标 志 以 明 显 方 式 废 除 42. 在 保 密 期 限 内 解 密 的 密 件, 应 当 以 能 够 明 显 识 别 的 方 式 标 明 解 密 的 字 样 43.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的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一 经 确 定, 就 不 能 改 变 ( ) 44. 国 家 秘 密 的 保 密 期 限, 除 有 特 殊 规 定 外, 绝 密 级 事 项 不 超 过 20 年, 机 密 级 事 项 不 超 过 10 年, 秘 密 级 事 项 不 超 过 5 年 ( ) 45.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的 保 密 期 限 届 满 即 自 行 解 密 46. 保 密 期 限 需 要 缩 短 的, 由 原 确 定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的 机 关 单 位 或 者 上 级 机 关 决 定 47. 保 密 期 限 需 要 延 长 的, 由 原 确 定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的 机 关 单 位 或 者 上 级 机 关 决 定 48. 单 位 领 导 要 求 继 续 保 密 的 事 项, 在 所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不 得 解 密 ( ) 49. 已 降 密 的 事 项 可 以 随 意 公 开 ( ) 50. 企 业 的 技 术 成 果 被 确 定 为 国 家 秘 密 后, 在 保 密 期 限 内 不 得 擅 自 解 密 和 对 外 提 供 5

6 51. 各 级 机 关 和 涉 密 单 位 编 发 的 内 部 工 作 简 报 都 应 定 为 国 家 秘 密 ( ) 52. 密 级 的 变 更 包 括 降 低 或 者 提 高 密 级 等 级 53. 制 作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标 明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注 明 发 放 范 围 及 制 作 数 量, 并 编 排 序 号 54. 纸 介 质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在 本 机 关 单 位 内 部 文 印 室 或 委 托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定 点 的 单 位 制 作 55. 国 家 秘 密 定 点 复 制 单 位, 使 用 电 子 方 法 排 版 印 制 或 打 印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复 制 完 成 后 其 磁 盘 内 的 载 体 内 容 可 以 自 行 删 除 ( ) 56. 收 发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履 行 清 点 登 记 编 号 签 收 等 手 续 57. 传 递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密 封 包 装, 装 载 涉 密 载 体 的 信 封 或 袋 牌 上 应 当 标 明 密 级 编 号 和 收 发 件 单 位 名 称 58. 传 递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通 过 机 要 交 通 机 要 通 信 或 指 派 专 人 传 递 ; 不 得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渠 道 传 递 59. 国 家 秘 密 文 件 资 料 可 以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特 快 专 递 传 送 ( ) 60. 不 准 通 过 普 通 邮 政 传 递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文 件 资 料 和 其 他 物 品 61. 记 录 涉 密 内 容 应 当 使 用 保 密 本 62. 单 位 收 到 绝 密 级 载 体 后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范 围 组 织 阅 读 和 使 用, 并 对 接 触 和 知 悉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人 员 作 出 文 字 记 载 63. 单 位 内 部 复 制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复 制 机 密 级 以 上 涉 密 载 体 须 经 部 门 或 单 位 领 导 批 准, 加 盖 复 制 戳 记, 视 同 原 件 管 理, 并 进 行 登 记 ( ) 64. 因 公 出 差, 且 两 人 同 行, 可 以 携 带 密 件 到 购 物 餐 饮 娱 乐 等 公 共 场 所 ( ) 65. 阅 读 承 办 使 用 密 件, 应 当 在 符 合 保 密 要 求 的 办 公 场 所 进 行, 严 禁 擅 自 携 带 外 出 66. 传 阅 秘 密 公 文 的 人 员 很 多, 逐 人 逐 份 登 记 很 麻 烦, 有 时 可 以 不 登 记, 收 回 时 自 己 在 文 件 登 记 本 上 画 个 勾 就 可 以 了 ( ) 67. 某 协 作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因 工 作 需 要 借 阅 协 作 范 围 内 的 绝 密 级 图 纸, 该 单 位 接 待 人 员 电 话 请 示 有 关 领 导 同 意 后, 就 可 以 为 其 办 理 借 阅 手 续 ( ) 68. 某 领 导 携 带 涉 密 U 盘 参 加 行 业 工 作 会, 会 议 要 求 报 书 面 材 料, 因 时 间 紧 急, 该 领 导 使 用 涉 密 U 盘 连 接 营 业 性 场 所 计 算 机 打 印 了 机 密 级 汇 报 资 料, 作 删 除 处 理 ( ) 6

7 69. 某 单 位 进 行 文 件 汇 编 工 作 时, 少 量 摘 抄 了 某 涉 密 文 件, 经 办 人 员 认 为 该 文 件 汇 编 册 不 涉 密, 可 不 标 注 密 级 ( ) 70. 个 人 参 加 会 议 带 回 的 秘 密 文 件 资 料, 应 交 本 单 位 文 秘 部 门 登 记 管 理 71. 阅 读 和 使 用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办 理 登 记 签 收 手 续,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随 时 掌 握 涉 密 载 体 的 去 向 72. 传 达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时, 凡 不 准 记 录 录 音 录 像 的, 应 当 事 先 申 明 73. 不 准 在 普 通 手 机 通 话 中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74. 普 通 手 机 处 于 关 机 状 态 下, 不 存 在 泄 密 隐 患 ( ) 75. 不 得 使 用 普 通 手 机 短 信 传 送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76. 不 得 将 普 通 手 机 与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连 接 77. 不 得 在 涉 密 场 所 使 用 普 通 手 机 78. 个 人 因 公 外 出, 携 带 秘 密 载 体 应 当 采 取 严 格 的 保 密 措 施 79. 因 工 作 需 要 随 身 携 带 密 件 密 品 外 出 时, 不 得 进 入 购 物 餐 饮 娱 乐 等 公 共 场 所 80. 领 导 干 部 为 了 工 作 方 便, 可 以 将 密 件 带 回 家 中 处 理 ( ) 81. 工 作 人 员 离 开 办 公 场 所, 应 当 将 涉 密 载 体 存 放 在 保 密 设 备 里 82. 绝 密 级 秘 密 载 体 必 须 放 置 在 安 全 可 靠 的 密 码 保 险 柜 中 保 存, 并 有 专 人 管 理 83. 销 毁 磁 介 质 光 盘 等 秘 密 载 体, 应 当 采 用 物 理 或 化 学 的 方 法 彻 底 销 毁, 确 保 信 息 无 法 还 原 84. 在 不 解 密 的 情 况 下, 机 密 级 秘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技 术 成 果 可 以 申 请 公 开 专 利 或 者 由 保 密 专 利 转 为 公 开 专 利 ( ) 85. 公 开 报 道 出 版 或 个 人 接 受 境 外 媒 体 采 访 涉 及 国 家 政 治 经 济 外 交 科 技 军 事 方 面 内 容 的, 不 用 事 先 经 过 审 批 ( ) 86. 未 经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审 查 批 准, 严 禁 公 开 报 道 尚 属 国 家 秘 密 的 武 器 装 备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科 研 生 产 能 力 结 构 布 局 产 量 发 展 规 划 等 涉 密 内 容 87. 机 关 单 位 每 年 应 当 定 期 对 当 年 所 存 涉 密 载 体 进 行 清 查 核 对, 发 现 问 题 的 应 当 及 时 向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报 告 88. 销 毁 纸 介 质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采 用 焚 毁 化 浆 等 方 法 处 理, 使 用 碎 纸 机 销 毁 的 应 当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保 密 标 准 的 碎 纸 机, 送 造 纸 厂 销 毁 的 应 当 送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造 纸 厂 销 毁, 7

8 并 由 销 毁 单 位 两 人 以 上 押 运 监 销 89. U 盘 上 的 涉 密 信 息, 只 要 执 行 了 删 除 程 序 就 不 可 恢 复 了 ( ) 90. 涉 密 载 体 不 得 作 为 废 品 出 售 91. 密 品 是 指 直 接 含 有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的 设 备 或 者 产 品 92. 密 品 的 研 制 生 产 保 存 和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对 密 品 的 密 级 保 密 期 限 知 悉 范 围 保 密 要 点 的 内 容 进 行 登 记, 各 环 节 的 交 接 应 当 登 记 签 收 93.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由 各 机 关 单 位 确 定, 报 国 家 或 者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确 认 或 备 案 94.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应 当 具 备 完 善 可 靠 的 人 防 技 防 物 防 措 施 95. 涉 密 场 所 使 用 进 口 设 备 和 产 品 的 应 当 进 行 安 全 保 密 技 术 检 测 96. 涉 密 场 所 禁 止 使 用 无 绳 电 话 和 普 通 手 机,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带 入 有 录 音 录 像 拍 照 信 息 存 储 功 能 的 设 备 97. 普 通 手 机 关 机 后 可 以 带 入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 ) 98. 涉 密 电 子 文 档 应 当 标 注 密 级 标 志, 密 级 标 志 不 能 与 正 文 分 离 99. 不 得 在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上 交 叉 使 用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100. 不 得 使 用 未 采 取 密 码 保 护 的 通 信 系 统 传 输 涉 密 信 息 101. 不 得 将 自 己 使 用 和 保 管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擅 自 交 给 他 人 使 用 102. 无 线 电 话 不 保 密, 军 线 电 话 是 保 密 的 ( ) 103. 数 字 移 动 电 话 传 输 的 是 数 字 信 号, 因 此 是 保 密 的 ( ) 104. 在 保 密 通 信 技 术 比 较 落 后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在 单 位 内 部 无 保 密 措 施 的 电 话 中 传 递 国 家 秘 密 ( ) 105. 电 磁 信 号 泄 漏 泄 密 的 方 式 主 要 是 辐 射 和 传 导 两 种 方 式 106. 涉 密 存 储 介 质 经 文 件 删 除 并 格 式 化 处 理 后, 仍 不 得 作 为 非 密 介 质 使 用 107. 利 用 现 代 通 信 及 计 算 机 网 络 远 程 传 输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必 须 采 用 密 码 保 护 措 施, 禁 止 密 明 混 用 108. 涉 密 信 息 使 用 的 加 密 措 施 经 过 国 家 密 码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在 任 何 地 方 都 可 以 使 用 ( ) 109. 涉 密 信 息 使 用 的 加 密 措 施 须 经 国 家 密 码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并 与 所 保 护 的 信 息 密 级 等 级 相 符 合 8

9 110. 绝 密 级 信 息 必 须 加 密 存 储 111.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安 装 使 用 无 线 键 盘 无 线 鼠 标 蓝 牙 红 外 和 无 线 网 卡 112. 涉 密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应 当 拆 除 具 有 无 线 联 网 功 能 的 硬 件 模 块 113. 无 线 联 网 功 能 硬 件 模 块 无 法 拆 除 的 计 算 机 禁 止 作 为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系 统 的 服 务 器 用 户 终 端 使 用 114.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安 装 来 历 不 明 的 软 件 和 随 意 拷 贝 他 人 文 件 115.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未 经 国 家 指 定 的 专 业 销 密 点 销 密, 不 得 自 行 淘 汰 处 理 116. 在 涉 密 场 所 使 用 的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或 者 其 他 公 共 网 络 连 接 的 计 算 机 不 得 安 装 视 频 音 频 等 输 入 装 置 117. 不 得 在 上 国 际 互 联 网 的 计 算 机 上 处 理 和 存 储 涉 密 信 息 118.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络 或 其 他 公 共 网 络 相 连 接 119.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可 以 使 用 私 人 计 算 机 处 理 涉 密 文 件, 但 要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断 开 连 接, 待 处 理 完 涉 密 信 息 后 可 与 互 联 网 连 接 ( ) 120.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均 不 得 在 国 际 互 联 网 网 络 主 页 电 子 公 告 栏 聊 天 室 网 络 新 闻 组 上 发 布 谈 论 张 贴 传 播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121. 为 节 约 开 支, 可 以 将 淘 汰 的 涉 密 计 算 机 交 本 单 位 非 涉 密 部 门 使 用 ( ) 122. 涉 密 信 息 系 统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连 接 国 际 互 联 网, 必 须 实 行 物 理 隔 离 123. 国 家 秘 密 不 得 在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连 接 的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系 统 中 处 理 存 储 传 递, 但 可 以 在 单 位 内 部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上 处 理 存 储 传 递 ( ) 124. 召 开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会 议, 使 用 无 线 扩 音 通 信 设 备 不 能 把 音 量 开 得 太 大 ( ) 125. 对 参 与 国 家 秘 密 技 术 研 制 的 科 技 人 员, 有 关 单 位 不 得 因 其 成 果 不 宜 公 开 发 表 交 流 推 广 而 影 响 其 评 奖 表 彰 和 职 称 评 定 126. 在 对 外 经 济 合 作 中, 凡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资 料 未 经 保 密 审 查 和 批 准, 一 律 不 得 对 外 提 供 127. 在 对 外 交 往 与 合 作 中 急 需 提 供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的, 可 以 先 提 供, 后 补 办 手 续 ( ) 128. 对 外 公 开 宣 传 报 道 时, 单 位 代 号 真 实 名 称 掩 护 名 称 不 得 同 时 使 用 9

10 129. 接 受 新 闻 媒 体 采 访, 不 得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应 当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130. 音 像 制 品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应 按 涉 密 资 料 保 管 131. 保 密 教 育 和 保 密 提 醒 是 科 技 交 流 必 须 坚 持 的 制 度 132. 对 外 科 技 交 流 活 动 不 得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确 需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应 当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133. 未 经 批 准, 任 何 单 位 部 门 或 个 人 均 不 得 到 重 要 涉 密 场 所 进 行 采 访 照 相 录 像 等 活 动 134. 使 国 家 秘 密 被 不 应 知 悉 者 知 悉 的, 属 于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行 为 135. 发 现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在 使 用 中 下 落 不 明, 应 当 在 8 小 时 内 向 本 单 位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报 告, 向 上 级 报 告 不 应 超 过 24 小 时 136. 涉 密 载 体 下 落 不 明, 自 发 现 之 日 起, 绝 密 级 载 体 10 日 内 机 密 级 秘 密 级 载 体 60 日 内 查 无 结 果 的, 按 泄 密 事 件 处 理 137. 报 告 泄 密 事 件 应 当 包 括 被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内 容 密 级 数 量 及 其 载 体 形 式 事 件 发 现 经 过 责 任 人 基 本 情 况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及 经 过 138. 将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和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连 接,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应 予 立 案 139. 过 失 泄 露 一 项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可 不 予 立 案, 在 单 位 内 部 处 理 ( ) 140.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规 定,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不 够 刑 事 处 罚 的, 可 以 酌 情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141. 以 窃 取 刺 探 收 买 的 方 法, 非 法 获 取 国 家 秘 密 的, 都 应 当 依 据 刑 法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142. 发 生 泄 密 事 件 的 机 关 单 位 不 及 时 上 报 或 隐 匿 不 报 的, 视 情 节 和 造 成 的 后 果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或 领 导 人 的 责 任 143. 未 经 相 关 保 密 工 作 部 门 批 准, 不 得 向 境 外 邮 寄 密 品 密 件 或 随 身 携 带 密 品 密 件 出 境 三 单 项 选 择 题 ( 下 列 各 题 中 只 有 一 个 正 确 答 案 共 43 题 ) 1. 国 家 秘 密 是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和 利 益,( B ),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只 限 一 定 范 围 的 人 员 知 悉 的 事 项 A.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10

11 B.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C. 按 照 领 导 的 意 图 确 定 2. 一 切 国 家 机 关 武 装 力 量 政 党 社 会 团 体 ( C ) 都 有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的 义 务 A. 国 家 公 务 员 B. 共 产 党 员 C.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公 民 3.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的 工 作 实 行 积 极 防 范 突 出 重 点 依 法 管 理,( C ) 的 方 针 A. 确 保 国 家 秘 密 安 全 B. 便 利 各 项 工 作 的 开 展 C. 既 确 保 国 家 秘 密 安 全 又 便 利 信 息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4. 各 级 机 关 单 位 对 产 生 的 国 家 秘 密 事 项, 应 当 按 照 ( C ) 及 时 确 定 密 级 A. 保 密 法 实 施 办 法 B. 保 密 规 章 制 度 C. 国 家 秘 密 及 其 密 级 具 体 范 围 的 规 定 5. 一 份 文 件 为 机 密 级, 保 密 期 限 是 10 年, 应 当 标 注 为 ( C ) A. 机 密 10 年 B. 机 密 C. 机 密 10 年 6. 某 文 件 标 注 绝 密, 表 示 该 文 件 保 密 期 限 为 ( A ) A. 30 年 B. 20 年 C. 长 期 7. 国 家 秘 密 的 保 密 期 限 届 满 的, 自 行 ( C ) A. 变 更 B. 公 开 C. 解 密 8. 重 要 涉 密 部 门 的 人 员 选 配, 应 当 坚 持 ( B ) 的 原 则, 并 定 期 进 行 考 核, 不 适 合 的 应 及 时 调 整 A. 谁 选 配 谁 负 责 B. 先 审 后 用 11

12 C. 先 选 后 训 9. 涉 密 人 员 离 岗 离 职 前, 应 当 将 所 保 管 和 使 用 的 涉 密 载 体 全 部 清 退, 并 ( C ) A. 登 记 销 毁 B. 订 卷 归 档 C.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10. 复 制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文 件 资 料 或 摘 录 引 用 汇 编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内 容 形 成 的 涉 密 载 体,( A ) 原 件 的 密 级 保 密 期 限 和 知 悉 范 围 A.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B. 可 以 根 据 情 况 改 变 C. 可 以 改 变 11. 制 作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 A ), 注 明 发 放 范 围 及 制 作 数 量,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编 排 顺 序 号 A. 标 明 密 级 和 保 密 期 限 B. 提 出 管 理 要 求 C. 认 真 进 行 核 对 12. 印 刷 复 印 等 行 业 在 复 制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方 面, 接 受 县 级 以 上 各 级 政 府 ( C )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A. 公 安 部 门 B. 工 商 部 门 C.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13. 印 刷 复 印 等 行 业 的 定 点 复 制 单 位, 在 复 制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时, 应 当 尽 量 缩 短 复 制 时 间, 对 不 能 当 即 取 走, 确 需 过 夜 的, 须 放 在 安 全 可 靠 的 ( C ) 内, 并 派 人 值 班 看 守 A. 车 间 B. 仓 库 C. 文 件 柜 14. 收 发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履 行 ( A ) 手 续 A. 清 点 登 记 编 号 签 收 等 B. 交 接 C. 签 字 15.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得 向 境 外 传 递 ( C ) 秘 密 载 体 12

13 A. 机 密 级 B. 秘 密 级 C. 绝 密 级 16. 变 更 密 级 或 解 密, 应 由 ( B ) A. 密 件 使 用 单 位 决 定 B. 原 定 密 机 关 单 位 决 定, 也 可 以 由 其 上 级 机 关 决 定 C.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单 位 决 定 17. 传 递 绝 密 级 秘 密 载 体,( C ) A. 只 能 通 过 机 要 交 通 递 送 B. 只 能 通 过 机 要 通 信 递 送 C. 必 须 通 过 机 要 交 通 机 要 通 信 或 派 人 直 接 递 送 18. 领 导 干 部 阅 办 秘 密 文 件 资 料 和 办 理 其 他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事 项, 应 在 ( A ) 内 进 行 A. 办 公 场 所 B. 家 中 C. 现 场 19. 销 毁 涉 密 载 体, 应 当 送 ( C ) 指 定 的 厂 家 销 毁, 并 由 销 毁 单 位 派 专 人 押 运 监 销 A. 公 安 部 门 B. 上 级 机 关 C.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20. 销 毁 秘 密 文 件 资 料 要 履 行 ( C ) 手 续, 并 由 两 名 以 上 工 作 人 员 到 指 定 场 所 监 销 A. 清 点 B. 交 接 C. 审 批 登 记 21. 在 境 外 遇 到 危 及 所 携 带 的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时, 要 立 即 ( A ) 所 携 带 的 秘 密 载 体, 并 及 时 向 本 单 位 的 保 密 部 门 报 告 A. 销 毁 B. 藏 匿 C. 邮 寄 22. 存 储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的 介 质, 应 按 所 存 储 信 息 的 ( A ) 密 级 标 明 密 级, 并 按 相 应 的 13

14 密 级 文 件 进 行 管 理 A. 最 高 B. 最 低 C. 相 应 23. 涉 密 场 所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相 关 部 门 的 安 全 技 术 检 测, 与 境 外 机 构 人 员 住 所 保 持 ( C ) 的 安 全 距 离 A. 300 米 B 米 C. 相 应 24.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保 密 管 理 应 实 行 ( C ) 制, 由 使 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负 责 本 单 位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保 密 工 作, 并 指 定 有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具 体 承 办 A. 分 工 负 责 B. 单 位 负 责 C. 领 导 责 任 25.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保 密 管 理 人 员 应 经 过 严 格 审 查, 定 期 进 行 ( C ), 并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A. 考 评 B. 考 试 C. 考 核 26. 各 单 位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应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 C ) 的 保 密 培 训, 并 定 期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和 检 查 A. 工 作 中 B. 定 期 C. 上 岗 前 27.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系 统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 C ) 泄 漏 的 保 密 措 施 A. 信 息 B. 密 级 资 料 C. 电 磁 28.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打 印 输 出 的 涉 密 文 件, 应 当 按 相 应 ( C ) 文 件 进 行 管 理 A. 普 通 14

15 B. 一 般 C. 密 级 29. 涉 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不 得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或 其 他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连 接, 必 须 实 行 ( B ) A. 防 火 墙 隔 离 B. 物 理 隔 离 C. 逻 辑 隔 离 30. 存 储 国 家 秘 密 信 息 的 U 盘 只 能 在 ( A ) 计 算 机 上 使 用 A. 本 单 位 同 一 密 级 或 更 高 密 级 的 涉 密 B. 办 公 用 C. 上 网 用 31. 存 储 过 国 家 秘 密 的 信 息 介 质 可 以 ( A ) 密 级 使 用 A. 提 高 B. 降 低 C. 解 除 32. 涉 密 信 息 处 理 场 所 应 当 定 期 或 者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 B ) 检 查 A. 安 全 性 能 B. 保 密 技 术 C. 不 定 期 33.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技 术 在 保 密 期 限 内 ( B ) 申 请 专 利 或 者 保 密 专 利 A. 可 以 B. 不 得 C. 暂 缓 34. 新 闻 出 版 单 位 和 提 供 信 息 的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国 家 保 密 法 规, 建 立 健 全 ( C ) 保 密 审 查 制 度 A. 报 纸 杂 志 B. 工 商 部 门 C. 新 闻 出 版 35.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的 规 定,( B )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情 节 严 重 的, 依 照 刑 法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15

16 A. 故 意 B. 故 意 或 过 失 C. 过 失 36. 发 生 泄 密 事 件 应 当 迅 速 查 明 ( B ),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并 报 告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和 上 级 领 导 机 关 A. 主 要 次 要 责 任 者 B. 被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内 容 和 密 级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事 件 的 主 要 情 节 和 有 关 责 任 者 C. 事 件 属 于 什 么 性 质 37. 某 领 导 外 出 时 提 包 被 窃, 找 回 后 发 现 包 内 钱 物 丢 失, 涉 密 文 件 完 整 无 缺 这 一 事 件 ( C ) A. 属 于 泄 密 事 件 B. 不 应 视 为 泄 密 事 件 C. 在 不 能 证 明 文 件 未 被 不 应 知 悉 者 知 悉 时, 按 泄 密 事 件 处 理 38. 属 于 国 家 秘 密 的 文 件 资 料 或 其 他 物 品 下 落 不 明 的, 自 发 现 之 日 起, 绝 密 级 机 密 或 秘 密 级 分 别 在 ( A ) 内 查 无 下 落 的, 应 当 按 泄 密 事 件 处 理 A. 10 日,60 日 B. 15 日,60 日 C. 10 日,30 日 39. 泄 密 事 件 查 处 工 作 的 终 结 期 限 为 ( C ) A. 6 个 月 B. 1 个 月 C. 3 个 月 40. 发 生 泄 密 事 件 的 机 关 单 位, 应 当 在 发 现 后 的 ( C ) 小 时 内, 书 面 向 有 关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A. 60 B. 48 C 向 境 外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泄 露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泄 密 案 件, 由 ( B ) 组 织 或 参 与 查 处 16

17 A.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B. 国 家 保 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C.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保 密 部 门 42. 过 失 泄 露 绝 密 级 ( C ) 件 机 密 级 ( C ) 件 或 秘 密 级 ( C ) 件 的, 应 予 立 案 A. 1,2,3 B. 1,3,3 C. 1,3,4 43. 对 在 定 密 工 作 中 因 玩 忽 职 守 不 负 责 任 错 定 漏 定, 致 使 国 家 秘 密 泄 露, 或 者 妨 碍 正 常 交 流, 使 国 家 利 益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视 情 节 的 轻 重 追 究 当 事 人 的 ( A ) A. 行 政 责 任 B. 刑 事 责 任 C. 法 纪 责 任 四 简 答 题 ( 共 6 题 ) 1. 涉 密 人 员 应 遵 守 的 计 算 机 管 理 十 个 不 得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1)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连 接 互 联 网 ; (2)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使 用 无 线 键 盘 和 无 线 网 卡 ; (3) 涉 密 计 算 机 不 得 安 装 来 历 不 明 的 软 件 和 随 意 拷 贝 他 人 文 件 ; (4)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涉 密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不 得 让 他 人 使 用 保 管 或 办 理 寄 运 ; (5) 未 经 专 业 销 密, 不 得 将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涉 密 移 动 介 质 淘 汰 处 理 ; (6) 涉 密 场 所 中 连 接 互 联 网 的 计 算 机 不 得 安 装 配 备 和 使 用 摄 像 头 等 视 频 音 频 输 入 设 备 ; (7) 不 得 在 涉 密 计 算 机 和 非 涉 密 计 算 机 之 间 交 叉 使 用 移 动 存 储 介 质 ; (8) 不 得 在 互 联 网 上 存 储 处 理 涉 密 信 息 ; (9) 不 得 使 用 普 通 传 真 机 多 功 能 一 体 机 传 输 处 理 涉 密 信 息 ; (10) 不 得 通 过 手 机 和 其 他 移 动 通 信 工 具 谈 论 国 家 秘 密 发 送 涉 密 信 息 2. 涉 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密 四 方 面 要 求 是 什 么? 答 : 包 括 四 个 方 面 : 物 理 安 全 运 行 安 全 信 息 安 全 保 密 安 全 保 密 管 理 3. 什 么 是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答 : 单 位 内 部 业 务 工 作 中 涉 及 绝 密 级 或 较 多 机 密 级 秘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部 门 为 保 密 要 害 17

18 部 门 单 位 内 部 集 中 制 作 存 放 保 管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的 专 门 场 所 为 保 密 要 害 部 位 4.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防 护 措 施 有 哪 些? 答 :(1)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要 有 安 全 保 密 隔 离 措 施, 并 安 装 防 盗 报 警 装 置 ; (2) 涉 及 机 密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的 保 密 要 害 部 门 部 位 还 要 安 装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门 禁 系 统, 采 用 IC 卡 或 生 理 特 征 身 份 鉴 别, 并 配 备 警 卫 人 员 ; (3) 存 放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要 配 备 密 码 文 件 柜, 存 放 绝 密 级 国 家 秘 密 载 体 要 配 备 密 码 保 险 柜 5. 重 要 涉 密 会 议 应 采 取 哪 些 主 要 保 密 措 施? 答 : 大 型 或 重 要 涉 密 会 议 应 当 在 内 部 场 所 召 开 ; 确 需 在 外 部 场 所 召 开 的, 主 办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保 密 工 作 方 案, 征 询 保 密 工 作 机 构 的 意 见 ; 对 会 议 现 场 进 行 安 全 保 密 技 术 检 查 ; 对 参 加 会 议 的 人 员 要 登 记 备 案 ; 对 会 议 人 员 和 服 务 人 员 要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 按 规 定 使 用 手 机 干 扰 器 低 辐 射 扩 音 设 备 防 辐 射 屏 幕 装 置, 不 得 使 用 无 线 话 筒 6. 什 么 是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行 为? 答 :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行 为 是 指 违 反 保 密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使 国 家 秘 密 被 不 应 知 悉 者 知 悉 ; 使 国 家 秘 密 超 出 了 限 定 的 接 触 范 围, 而 不 能 证 明 未 被 不 应 知 悉 者 知 悉 的 行 为 18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条 国 家 秘 密 是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和 利 益,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只 限 一 定 范 围 的 人 员 知 悉 的 事 项 第 三 条 国 家 秘 密 受 法 律 保 护 一 切 国 家 机 关 武 装 力 量 政 党 社 会 团 体 企

第 二 条 国 家 秘 密 是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和 利 益,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只 限 一 定 范 围 的 人 员 知 悉 的 事 项 第 三 条 国 家 秘 密 受 法 律 保 护 一 切 国 家 机 关 武 装 力 量 政 党 社 会 团 体 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二 十 八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法 已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附 件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法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外 汇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式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申 报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组 通 2014 25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开 发 区 党 工 委 组 织 人 事 部, 市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近 年 来, 全 市 各 级 各 部 门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GZ

GZ GZ0320120122 广 州 市 民 政 局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穗 民 2012 279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市 政 府 购 买 社 会 服 务 评 估 人 员 名 单 数 据 库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区 ( 县 级 市 )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广 州 市 政 府 购 买 社 会 服 务 评 估 人 员 名 单 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参 考 样 本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二 〇 〇 七 年 十 一 月 4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本 机 关 制 作 和 从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获 取 并 由 本 机 关 保 存 的 政 府 信 息, 除 依 法 免 予 公 开 的 外,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附 件 :1.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工 作 规 范 2.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办 法 3.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评 审 标 准 ( 略 )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十 日

附 件 附 件 :1.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工 作 规 范 2.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办 法 3.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评 审 标 准 ( 略 )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十 日 成 都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文 件 成 技 监 [1 998]1 78 号 关 于 发 布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工 作 规 范 及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区 ( 市 ) 县 技 术 监 督 局 各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 自 我 市 1 995 年 在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开 展 计 量 合 格 活 动 来, 医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 第 六 分 册 质 量 管 理 ) V2.1 版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 月 前 言 前 言 项 目 是 施 工 企 业 的 基 本 管 理 单 元 对 于 施 工 企 业 来 说, 项 目 稳, 则 企 业 稳 ; 项 目 强, 则 企 业 强 加 强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化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崔 俊 慧,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浙 江 正 泰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浙 江 正 泰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申 报 用 户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新 用 户 注 册 用 户 登 录 已 注 册 用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申 报 用 户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新 用 户 注 册 用 户 登 录 已 注 册 用 水 路 运 输 建 设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门 户 系 统 用 户 手 册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1 1. 申 报 用 户... 1 2.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4 1.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4 1.1 新 用 户 注 册... 4 1.2 用 户 登 录... 7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就 配 合 CEPA 信 息 科 技 政 策 开 展 的 工 作 介 绍 CEPA 信 息 通 讯 领 域 政 策 解 读 及 机 遇 经 验 分 享 会 Government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Mr. Daniel Lai 15 May 2012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赖 锡 璋 先 生 二 零 一 二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1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