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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 号 : 核 技 术 应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新 增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建 设 单 位 :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北 京 天 坛 医 院

2 评 价 机 构 :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宝 清 ( 名 章 ) 项 目 名 称 : 新 增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建 设 单 位 :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北 京 天 坛 医 院 特 殊 项 目 报 告 表 项 目 负 责 人 登 记 类 别 登 记 证 编 号 签 字 王 永 杰 核 工 业 类 A 评 价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称 登 记 证 或 岗 位 编 号 备 注 签 字 王 巍 工 程 师 A 号 编 写 艾 宪 芸 工 程 师 A 号 编 写

3 表 1 项 目 概 况 单 位 名 称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天 坛 医 院 地 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天 坛 西 里 6 号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王 晨 电 话 邮 编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赵 瑞 丰 项 目 名 称 新 增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项 目 地 点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天 坛 西 里 6 号 项 目 用 途 临 床 诊 断 项 目 依 据 医 院 需 要 总 投 资 ( 万 元 ) 9560 核 技 术 项 目 投 资 ( 万 元 ) 8760 核 技 术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800 应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应 用 密 封 源 射 线 装 置 其 它 类 型 / 核 技 术 应 用 的 目 的 和 任 务 : 1.1 医 院 简 介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北 京 天 坛 医 院 ( 以 下 简 称 天 坛 医 院 ) 位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天 坛 西 里 6 号, 是 以 神 经 科 学 为 特 色 的 集 医 疗 教 学 科 研 预 防 为 主 的 大 型 综 合 医 院 医 院 神 经 外 科 分 脑 血 管 病 颅 底 肿 瘤 神 经 外 科 脑 外 伤 脑 瘤 功 能 组 及 颅 底 外 科 等 多 个 专 业 组, 是 亚 洲 最 大 的 神 经 外 疗 中 心, 和 座 落 在 院 内 的 北 京 市 神 经 外 科 研 究 所 是 世 界 三 大 神 经 外 科 研 究 中 心 之 一, 是 亚 洲 最 大 的 神 经 外 科 临 床 教 学 科 研 基 地 1995 年 5 月,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与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共 建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神 经 科 学 研 究 所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天 坛 医 院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在 中 国 的 神 经 科 学 培 训 合 作 中 心 中 华 神 经 外 科 学 会 中 华 神 经 外 科 杂 志 均 设 在 这 里 1995 年 被 评 为 三 级 甲 等 医 院,1996 年 11 月 26 日 被 北 京 市 卫 生 部 命 名 为 全 国 文 明 服 务 十 所 示 范 医 院 之 一 全 国 著 名 的 神 经 外 科 专 家,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王 忠 诚 为 天 坛 医 院 名 誉 院 长, 在 王 忠 诚 院 士 的 直 接 领 导 下, 培 养 出 了 一 批 神 经 外 科 著

4 名 专 家, 在 脑 肿 瘤 脑 血 管 病 脑 外 伤 的 治 疗 研 究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 验, 特 别 是 多 年 潜 心 研 究 的 动 脉 瘤 血 管 畸 形 脑 干 肿 瘤 等 的 治 疗 在 世 界 同 行 中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显 微 手 术 培 训 中 心 及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建 立, 使 神 经 外 科 手 术 达 到 了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多 年 来, 天 坛 医 院 内 外 妇 儿 眼 耳 鼻 喉 等 众 多 学 科 在 神 经 学 科 发 展 的 同 时, 共 同 发 展, 也 形 成 了 各 自 的 专 业 特 色 拥 有 多 名 国 家 级 突 出 贡 献 的 专 家 和 近 200 名 主 任 医 师 副 主 任 医 师, 为 病 人 提 供 高 水 平 治 疗 天 坛 医 院 地 理 位 置 图 周 边 关 系 示 意 图 见 附 录 A 附 图 1 和 附 图 核 技 术 应 用 现 状 天 坛 医 院 现 有 核 技 术 应 用 实 践 活 动 已 获 得 国 家 环 保 部 行 政 许 可, 持 有 辐 射 安 全 许 可 证 ( 国 环 辐 证 [00350], 见 附 录 B), 许 可 范 围 为 : 使 用 Ⅰ 类 放 射 源 ; 使 用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质, 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质 工 作 场 所 ; 使 用 Ⅱ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 现 已 许 可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情 况 天 坛 医 院 获 许 可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99m Tc 的 情 况 见 表 1.1 由 于 设 备 (ECT) 故 障, 自 2008 年 6 月 起 至 今, 天 坛 医 院 未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开 展 诊 断 工 作 表 1.1 天 坛 医 院 已 许 可 使 用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质 情 况 核 素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Bq) 年 最 大 用 量 (Bq) 场 所 等 级 活 动 种 类 工 作 场 所 Tc-99m 1.9E+7 / 丙 级 使 用 核 医 学 科 现 已 许 可 使 用 放 射 源 情 况 天 坛 医 院 现 仅 使 用 60 Co 放 射 源,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2 表 1.2 天 坛 医 院 已 许 可 使 用 放 射 源 情 况 核 素 出 厂 日 期 出 厂 活 度 (Bq) 类 别 用 途 工 作 场 所 备 注 60 Co E+14 Ⅰ 类 伽 马 刀 医 学 治 疗 伽 马 刀 楼 启 用 60 Co E+12 Ⅱ 类 伽 马 刀 医 学 治 疗 伽 马 刀 楼 已 于 退 回 医 科 达 现 已 许 可 使 用 射 线 装 置 情 况 天 坛 医 院 现 使 用 Ⅱ 类 和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共 25 台,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3 表 1.3 天 坛 医 院 已 许 可 使 用 射 线 装 置 情 况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类 别 工 作 场 所 1 CT 机 Discovery CT750 HD Ⅲ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3 号 CT 室

5 2 CT 机 西 门 子 Sensation Ⅲ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3 医 用 诊 断 X 线 机 岛 津 MC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4 床 旁 机 CR-ITX550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5 医 用 诊 断 X 线 机 GE 公 司 800T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6 医 用 诊 断 X 线 机 GE 公 司 9800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7 医 用 诊 断 X 线 机 岛 津 LDR-700 Ⅲ 类 病 房 楼 放 射 科 8 X 线 机 Directview DR9500 Ⅲ 类 门 诊 楼 3 号 照 相 室 9 医 用 诊 断 X 线 机 GE 公 司 AMX4+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10 CT 机 GE 公 司 Lightspeed VCT Ⅲ 类 门 诊 楼 CT 室 11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GE 公 司 XR/A_FC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12 骨 密 度 机 GE 公 司 Prodigy Advance Ⅲ 类 门 诊 楼 骨 密 度 科 13 X 线 机 中 兴 公 司 LDR-01B Ⅲ 类 发 热 门 诊 照 相 室 14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东 软 公 司 NSX_DR500 Ⅲ 类 病 房 楼 放 射 科 15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GE 公 司 VR_FC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16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东 软 公 司 NSX_DR500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17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GE 公 司 XR/A_FC Ⅲ 类 病 房 楼 放 射 科 18 X 线 机 ( 导 管 造 影 ) GE 公 司 LCV+ Ⅱ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19 X 线 机 20 ECT 锐 珂 公 司 DirectviewDR3500 匈 牙 利 Medso 公 司 NUCLINE SPIRIT DH-V Ⅲ 类 Ⅲ 类 门 诊 楼 1 号 照 相 室 神 经 放 射 楼 地 下 室 核 医 学 科 21 CT 机 GE 公 司 Prospeed-FⅡ Ⅲ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22 X 线 机 ( 导 管 造 影 ) 飞 利 浦 Allura Xper FD20 Ⅱ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DSA1 室 23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GE 公 司 9800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24 X 线 机 ( 导 管 造 影 ) 西 门 子 Aartis Zee Floor Ⅱ 类 神 经 放 射 楼 DSA2 室 25 医 用 诊 断 X 射 线 西 门 子 MUltimohil2.5 Ⅲ 类 门 诊 楼 放 射 科 1.3 辐 射 安 全 与 管 理 现 状 设 立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医 院 实 施 放 射 防 护 三 级 责 任 制, 其 辐 射 防 护 机 构 组 织 各 级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和 贯 彻 执 行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全 面 负 责 医 院 放 射 防 护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2) 专 职 防 护 责 任 人 在 院 辐 射 防 护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的 领 导 下, 由 专 职 防 护 责 任 人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各 项 放 射 防 护 安 全 制 度 并 经 常 督 促 检 查,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的 有 关 规 定, 重 视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的 医 疗 保 健 和 身

6 体 健 康, 定 期 组 织 体 检, 负 责 新 上 岗 人 员 放 射 防 护 知 识 的 培 训 (3) 小 组 成 员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在 防 护 责 任 人 的 领 导 下 进 行 日 常 放 射 工 作,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放 射 安 全 防 护 制 度 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协 助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本 科 室 机 器 的 维 修 和 保 养 工 作, 对 设 备 的 各 项 输 出 标 准 进 行 定 期 测 量, 按 照 环 境 保 护 的 监 测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环 保 监 测, 发 现 问 题 立 即 停 机 并 向 上 级 汇 报 天 坛 医 院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如 表 1.4 所 示 表 1.4 天 坛 医 院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或 职 称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部 门 专 / 兼 职 1 王 晨 男 院 长 组 长 院 办 兼 2 王 拥 军 男 副 院 长 副 组 长 院 办 兼 3 张 亚 卓 男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副 组 长 研 究 所 兼 4 肖 淑 萍 女 党 委 副 书 记 副 组 长 党 办 兼 5 姜 悦 女 医 务 处 副 处 长 组 员 医 务 处 兼 6 张 越 巍 男 门 诊 部 主 任 组 员 门 诊 部 兼 7 蔡 卫 新 女 护 理 部 主 任 组 员 护 理 部 兼 8 高 培 毅 女 放 射 科 主 任 组 员 放 射 科 兼 9 艾 林 男 核 医 学 科 主 任 组 员 核 医 学 科 兼 10 刘 阿 力 女 伽 玛 刀 中 心 主 任 组 员 伽 玛 刀 中 心 专 11 郑 淑 荣 女 中 心 实 验 室 主 任 组 员 中 心 实 验 室 专 12 谢 予 谦 男 保 卫 处 处 长 组 员 保 卫 处 兼 13 邵 军 男 研 究 所 书 记 组 员 研 究 所 兼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和 个 人 剂 量 检 测 情 况 医 院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执 行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现 从 事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共 计 144 人, 其 中 140 人 均 已 参 加 了 环 保 部 认 可 的 部 门 组 织 的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培 训, 并 取 得 辐 射 安 全 与 防 护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已 参 加 培 训 人 员 名 单 见 附 录 E 附 件 1 未 参 加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培 训 的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将 择 期 安 排 参 加 培 训 医 院 严 格 执 行 个 人 剂 量 检 测 制 度, 先 后 委 托 北 京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2011 年 度 ) 和 北 京 蓝 道 尔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室 (2012 年 度 起 ) 进 行 个 人 剂 量 监 测,2012 年 度 个 人 剂 量 最 大 值 为 0.53mSv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要 求, 医 院 定 期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至 今 无 辐 射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已 配 置 的 辐 射 监 测 仪 器 和 防 护 用 具 如 表 1.5 所 示

7 表 1.5 医 院 现 有 辐 射 监 测 仪 器 和 防 护 用 具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生 产 厂 家 及 型 号 设 备 状 况 台 / 件 数 1 个 人 剂 量 报 警 仪 FJ3200 正 常 使 用 13 2 多 功 能 数 字 核 辐 射 仪 德 国 Goint System Co 公 司 GAMMA-SCOUT 正 常 使 用 1 3 手 持 式 多 功 能 沾 污 剂 量 仪 Inspector-Alert 正 常 使 用 1 4 剂 量 检 测 笔 ( 个 人 剂 量 计 )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铅 衣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19 6 铅 围 裙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3 7 铅 围 脖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12 8 铅 屏 风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3 9 铅 帽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铅 眼 镜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立 架 式 可 调 防 护 设 备 标 准 正 常 使 用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 天 坛 医 院 依 照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 条 例 和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结 合 医 院 情 况 和 实 践, 已 制 定 一 套 相 对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其 中 包 括 : 辐 射 安 全 工 作 制 度 处 置 辐 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放 射 源 和 射 线 装 置 台 帐 管 理 制 度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制 度 放 射 性 废 物 处 理 方 案 放 射 工 作 场 所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剂 量 监 测 制 度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采 购 使 用 保 管 规 则 放 射 性 药 品 使 用 观 察 制 度 以 及 放 射 性 药 品 过 敏 抢 救 流 程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全 面 负 责 医 院 的 放 射 防 护 监 督 和 管 理 工 作,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的 有 关 科 室 负 责 人 承 担 组 织 执 行 辐 射 安 全 措 施 和 制 度 的 责 任, 医 务 处 负 责 对 全 院 辐 射 防 护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1.4 本 项 目 概 况 为 满 足 医 院 临 床 需 要, 天 坛 医 院 拟 在 医 院 内 东 南 位 置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 具 体 位 置 见 附 图 3), 该 场 所 设 计 为 地 上 一 层 地 下 局 部 一 层, 总 面 积 1365m 2 ( 建 筑 设 计 图 见 附 图 4 5) 医 院 原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位 于 神 经 放 射 楼 地 下 室, 自 2008 年 起 至 今 未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开 展 诊 断 工 作, 待 核 医 学 科 新 址 竣 工 后, 原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实 施 退 役 ( 另 行 报 批 ) 本 项 目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包 括 : 1) 新 增 4 台 射 线 装 置, 包 括 1 台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1 台 PET/CT 1 台 SPECT/CT 和 1 台 骨 密 度 仪 ;

8 2)PET/CT 需 配 套 使 用 2 枚 Ⅴ 类 68 Ge 校 准 源 ; 3) 新 增 3 个 乙 级 非 密 封 源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分 别 用 于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和 11C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开 展 PET 显 像 诊 断 和 使 用 99m Tc 开 展 SPECT/CT 显 像 诊 断 其 中, 制 备 的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仅 限 本 单 位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99m Tc 需 外 购 拟 新 增 的 射 线 装 置 天 坛 医 院 拟 新 增 的 射 线 装 置 如 表 1.6 所 示 表 1.6 天 坛 医 院 拟 新 增 的 射 线 装 置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类 型 工 作 场 所 1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住 友 公 司 HM-10 10MeV;100μA Ⅱ 类 2 PET/CT GE 公 司 Discovery VCT 140kV;750mA Ⅲ 类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PET/CT 机 房 3 SPECT/CT GE 公 司 Discovery NM/CT kV;380mA Ⅲ 类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SPECT 机 房 4 骨 密 度 仪 待 定 / Ⅲ 类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骨 密 度 室 拟 使 用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天 坛 医 院 拟 制 备 /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情 况 如 表 1.7 所 示, 天 坛 医 院 制 备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仅 限 于 本 医 院 使 用 表 1.7 天 坛 医 院 拟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情 况 序 号 核 素 名 称 应 用 规 划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Bq) 操 作 方 式 用 途 1 18 F 10mCi/ 人 ;16 人 / 天, 全 年 4000 人 生 产 制 备 ; 简 单 操 作 诊 断 2 13 N 25mCi/ 人 ;2 人 / 天, 全 年 500 人 同 上 诊 断 3 11 C 25mCi/ 人 ;2 人 / 天, 全 年 500 人 同 上 诊 断 4 99m Tc 20mCi/ 人 ;20 人 / 天, 全 年 5000 人 源 的 贮 存 ; 简 单 操 作 诊 断 注 : 18 F 13 N 11 C 和 99m Tc 的 毒 性 组 别 为 低 毒 组, 毒 性 组 别 修 正 因 子 为 0.01; 18 F 13 N 和 11 C 操 作 方 式 为 简 单 操 作, 放 射 源 状 态 修 正 因 子 为 1; 外 购 99m Tc 需 贮 存, 按 临 床 用 量 两 倍 计 算, 放 射 源 修 正 因 子 取 100 制 备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 18 F 13 N 11 C) 的 工 作 场 所 位 于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由 表 1.7 可 知, 其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为 Bq;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 18 F 13 N 11 C 和 99m Tc)

9 的 工 作 场 所 位 于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其 中 PET 中 心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为 Bq, SPECT/CT 工 作 场 所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约 为 Bq 参 照 GB 附 录 C 中, 表 C1 对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的 分 级 规 定, 本 项 目 中 制 备 和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3 个 工 作 场 所 均 为 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拟 使 用 的 密 封 源 天 坛 医 院 拟 使 用 的 密 封 源 如 表 1.8 所 示 表 1.8 天 坛 医 院 拟 使 用 的 放 射 源 序 号 核 素 出 厂 活 度 (Bq) 类 别 用 途 工 作 场 所 Ge 1.85E+7Bq Ⅴ 类 校 准 源 PET/CT 机 房 68 Ge 3.5E+6Bq Ⅴ 类 校 准 源 PET/CT 机 房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位 于 天 坛 医 院 东 南 角, 东 邻 天 坛 公 园, 南 邻 普 华 医 院, 附 近 无 居 民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共 两 层,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制 备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间 和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位 于 地 下 一 层 ;PET/CT PET 核 磁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及 核 医 学 科 附 属 设 施 位 于 地 上 一 层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附 录 A 中 附 图 1~ 附 图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提 高 医 疗 水 平, 服 务 患 者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的 发 展 现 状, 目 前 的 SPECT/CT CT MR 无 法 满 足 医 院 的 发 展 需 求, 而 PET/CT 可 以 与 现 有 的 影 像 学 检 查 设 备 互 补, 为 提 高 治 疗 水 平 提 供 以 下 帮 助 : 1) 脑 肿 瘤 的 个 体 化 治 疗 方 案 确 定 和 术 后 评 估 : 神 经 外 科 对 脑 肿 瘤 的 术 前 诊 断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例 如 : 脑 肿 瘤 良 恶 性 的 鉴 别, 脑 胶 质 瘤 的 分 级 和 分 期, 脑 肿 瘤 复 发 和 放 疗 / 化 疗 所 致 坏 死 的 鉴 别, 神 经 病 理 的 解 释 2) 脑 血 管 疾 病 局 部 脑 血 流 量 的 精 确 测 定 : 相 对 于 CT 灌 注 成 像 和 MR 灌 注 成 像,PET/CT 测 定 局 部 脑 血 流 (rcbf) 值 精 确 度 最 高 3) 癫 痫 病 灶 的 术 前 定 位 : 通 过 代 谢 和 受 体 显 像,PET/CT 显 像 不 仅 能 发 现 癫 痫 患 者 的 发 作 灶, 为 手 术 切 除 提 供 定 位, 而 且 还 能 探 讨 癫 痫 发 作 的 机 理 PET/CT 发 现 癫 痫 病 代 谢 改 变 的 不 同 亚 型, 对 手 术 设 计 很 有 价 值 4) 痴 呆 类 型 的 鉴 别 诊 断 : 引 起 痴 呆 主 要 疾 病 包 括 A1zheimer 氏 病 (AD) 老 年 性 痴 呆 Alzheimer 型 ( DAT) 和 血 管 性 痴 呆 其 中 某 些 类 型 的 痴 呆 是 可 治 疗 的 或 可 逆 性 的, 而 PET/CT

10 显 像 对 痴 呆 类 型 鉴 别 诊 断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5) 抑 郁 症 的 鉴 别 诊 断 和 治 疗 疗 效 评 估 : 双 向 躁 郁 症 抑 郁 期, 其 幕 上 结 构 的 葡 萄 糖 利 用 率 比 正 常 对 照 组 降 低 约 25%; 轻 躁 狂 期 的 脑 葡 萄 糖 代 谢 率 与 正 常 对 照 相 近 ; 抑 郁 症 患 者 的 脑 葡 萄 糖 代 谢 率 降 低 是 弥 漫 性 的, 以 额 叶 和 前 扣 带 回 降 低 为 主 单 项 抑 郁 症 病 人 ( 只 表 现 抑 郁 期 ) 未 经 药 物 治 疗, 其 全 脑 代 谢 率 在 正 常 范 围 内, 而 当 病 情 好 转, 情 感 恢 复 正 常 时, 基 底 节 的 葡 萄 糖 利 用 率 反 而 明 显 降 低 6) 运 动 障 碍 性 疾 病 和 神 经 元 变 性 疾 病 的 研 究 : 在 神 经 变 性 病 精 神 疾 病 方 面,PET/CT 利 用 18 F-FDG 11 C 标 记 的 受 体 可 以 检 测 及 定 量 那 些 既 往 无 法 认 识 的 脑 内 异 常 改 变, 不 仅 为 这 些 疾 病 的 诊 断 及 其 本 质 的 认 识 提 供 了 客 观 的 检 测 指 标, 还 可 用 于 客 观 评 价 治 疗 的 效 果, 为 进 一 步 科 学 合 理 治 疗 这 类 疾 病 提 供 参 考 信 息 Parkinson 氏 病 (PD) 是 一 种 发 生 于 中 老 年 的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变 性 疾 病, 主 要 病 变 在 黑 质 及 基 底 节 FDG-PET/CT 是 诊 断 PD 的 有 效 手 段 7) 脑 功 能 的 研 究 : 神 经 精 神 活 动 伴 随 着 能 量 代 谢, 所 以 可 以 用 局 部 脑 葡 萄 糖 代 谢 率 (LCMRGlu) 影 像 研 究 人 脑 的 生 理 功 能 及 病 理 状 态 8) 隐 性 高 危 和 疑 难 冠 心 病 诊 断, 心 肌 存 活 (myocardial viability) 的 检 测 介 入 治 疗 前 后 监 测 心 脏 移 植 心 肌 病 等 的 诊 断 及 治 疗 随 访 观 察 等 应 用 FDG-PET/CT 显 像 观 察 心 肌 代 谢 是 冠 心 病 诊 断 的 金 标 准 冠 心 病 心 肌 缺 血 可 能 导 致 三 种 结 果, 即 : 心 肌 顿 抑 (stunning) 心 肌 冬 眠 (hibernating) 和 心 肌 坏 死 ( 梗 塞 或 瘢 痕 ), 前 两 种 是 可 逆 过 程 如 果 实 行 再 血 管 化 (revascularization) 以 后, 恢 复 心 肌 血 流, 心 肌 细 胞 可 以 恢 复 功 能 后 一 种 是 不 可 逆 损 伤, 即 使 血 运 重 建, 心 肌 组 织 也 不 可 能 恢 复, 而 为 瘢 痕 组 织 所 代 替, 因 此 FDG-PET/CT 显 像 对 冠 状 动 脉 搭 桥 术 的 筛 选 及 手 术 成 功 率 起 到 不 可 估 量 的 作 用 医 院 科 研 和 教 学 工 作 的 需 要 新 增 使 用 PET/CT 设 备, 也 是 医 院 科 研 和 教 学 工 作 的 需 要 天 坛 医 院 现 有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4 个, 博 士 点 9 个, 博 士 生 导 师 23 人, 硕 士 点 23 个, 硕 士 生 导 师 61 人 目 前 担 任 课 题 200 项, 其 中 国 家 十 五 十 一 五 攻 关 课 题 11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课 题 20 项 和 课 题 7 项 天 坛 医 院 的 科 研 实 力 在 逐 年 增 强, 这 与 放 射 科 对 科 研 的 全 力 支 持 是 分 不 开 的 但 是, 近 几 年 来, 相 关 的 课 题 研 究 曾 多 次 涉 及 到 PET/CT, 由 于 放 射 科 没 有 这 项 设 备, 给 科 研 选 题 带 来 一 定 的 障 碍, 阻 碍 的 相 关 课 题 研 究 的 申 报 和 深 入 进 行 因 为,PET/CT 的 独 特 作 用 是 在 以 形 态 解 剖 学 为 背 景, 以 代 谢 显 像 和 定 量 分 析 为 基 础, 应 用 11 C 13 N 15 O 18 F 等 正 电 子 核 素 为 显 像 剂, 研 究 人 体 生 理 生 化 化 学 递 质 受 体 乃 至 基 因 改 变, 实 现 了 活 体 内 分 子 水

11 平 的 研 究 PET/CT 代 表 了 当 代 最 先 进 的 无 创 伤 性 高 品 质 影 像 诊 断 的 新 技 术, 是 高 水 平 核 医 学 及 影 像 医 学 诊 断 的 标 志, 也 是 现 代 医 学 必 不 可 少 的 高 技 术 影 像 医 学 与 核 医 学 临 床 住 院 医 师 首 医 本 科 学 生 以 及 进 修 医 生 在 天 坛 医 院 放 射 科 轮 转 时 也 无 法 进 行 PET/CT 的 实 习, 导 致 部 分 人 员 需 要 到 其 它 医 院 核 医 学 科 轮 转 PET/CT 的 引 进 可 以 进 一 步 促 进 天 坛 医 院 科 研 和 教 学 的 发 展 天 坛 医 院 学 科 建 设 目 标 是 将 放 射 科 建 设 成 为 以 功 能 / 分 子 影 像 学, 医 学 图 像 后 处 理 /CAD, 神 经 介 入 放 射 学 以 及 循 证 医 学 影 像 学 为 稳 定 学 术 研 究 方 向 的, 以 研 究 脑 血 管 病 脑 肿 瘤 以 及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介 入 放 射 学 为 重 点 和 特 色 的 学 科 ; 建 设 成 为 上 述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和 培 养 高 级 实 用 人 才 的 基 地 要 实 现 这 项 既 定 目 标, 需 要 影 像 学 硬 件 设 备 的 支 持, 需 要 引 进 能 够 进 行 分 子 影 像 学 研 究 的 设 备,PET/CT 可 以 弥 补 目 前 的 不 足 并 满 足 学 科 建 设 的 需 要 医 院 核 医 学 科 目 前 已 经 具 备 引 进 PET/CT 的 条 件 (1) 人 员 配 置 合 理 : 配 有 2 名 主 任 医 师 1 名 副 主 任 医 师 2 名 技 术 员 和 2 名 护 师 ; 同 时, 出 于 安 全 考 虑, 心 脏 内 科 疾 病 检 查 时, 有 心 内 科 医 师 及 护 师 陪 同 检 查 同 时, 由 于 核 医 学 科 医 师 和 技 术 员 常 规 进 行 科 室 内 部 CT 诊 断 和 操 作 轮 转, 核 医 学 科 医 技 人 员 具 有 丰 富 的 核 医 学 诊 断 和 CT 临 床 诊 断 经 验 为 了 使 工 作 人 员 可 以 迅 速 适 应 PET/CT 引 进 后 的 工 作, 医 院 已 派 出 1 名 主 任 医 师 一 名 副 主 任 医 师 和 两 名 技 师 到 301 医 院 进 修, 为 期 半 年 (2) 核 医 学 科 场 地 配 备 合 理 :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在 天 坛 医 院 工 作 地 点 独 立, 可 根 据 需 要 合 理 安 排 布 局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天 坛 医 院 以 神 经 外 科 和 神 经 内 科 为 特 色, 每 年 接 待 全 国 乃 至 世 界 范 围 的 大 批 脑 肿 瘤 以 及 脑 血 管 病 方 面 的 求 医 患 者 PET/CT 在 天 坛 医 院 一 旦 引 进, 会 立 刻 为 临 床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满 足 神 经 外 科 和 神 经 内 科 的 大 量 需 求, 如 脑 肿 瘤 患 者 以 及 心 脑 血 管 病 患 者 的 早 期 诊 断 鉴 别 诊 断 和 分 子 水 平 诊 断 工 作, 从 而 使 天 坛 医 院 的 诊 治 水 平 上 到 一 个 新 的 台 阶 同 时, 合 理 应 用 PET/CT 检 查 也 可 以 优 化 患 者 的 诊 断 用 检 查 流 程, 节 省 不 必 要 的 医 疗 诊 断 开 支, 肿 瘤 和 心 脑 血 管 病 的 早 期 诊 断 早 期 治 疗 可 以 为 患 者 节 约 大 量 的 治 疗 费 用, 从 而 减 轻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医 疗 负 担 综 上 所 述, 天 坛 医 院 放 射 科 目 前 已 经 具 备 了 引 进 PET/CT 及 制 备 PET 用 回 旋 加 速 器 所 需 的 各 项 条 件

12 1.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内 容 根 据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环 保 部 第 3 号 令,2008 年 修 正 ) 以 及 环 保 部 的 有 关 规 定, 天 坛 医 院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需 要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表 天 坛 医 院 委 托 中 国 解 放 军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开 展 本 项 目 的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内 容 包 括 : 1) 新 增 使 用 4 台 射 线 装 置, 其 中 地 下 一 层 使 用 一 台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Ⅱ 类 射 线 装 置 ), 地 上 一 层 使 用 3 台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分 别 为 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2) 新 增 3 处 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分 别 为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开 展 PET 显 像 诊 断 和 使 用 99m Tc 开 展 SPECT/CT 显 像 诊 断 3)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新 增 使 用 2 枚 Ⅴ 类 密 封 源 68 Ge, 用 于 PET/CT 设 备 校 准 1.7 编 制 依 据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法 (2003 年 10 月 1 日 起 实 施 ); 2)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449 号 ; 3) 关 于 修 改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的 决 定 环 境 保 护 部 第 3 号 令,2008 年 修 正 ; 4) 放 射 性 物 品 运 输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62 号 ; 5)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文 件 (87) 环 放 字 第 239 号 技 术 导 则 规 范 及 标 准 1)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2)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规 定 (GB ); 3) 辐 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4) 表 面 污 染 测 定 第 一 部 分 β 发 射 体 ( 最 大 β 能 量 大 于 0.15MeV) 和 α 发 射 体 (GB/T ); 5) 环 境 地 表 γ 辐 射 剂 量 率 测 定 规 范 (GB/T );

13 6)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导 则 核 技 术 应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HJ/T ); 7) 临 床 核 医 学 放 射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8) 医 用 X 射 线 CT 机 房 的 辐 射 屏 蔽 规 范 (GBZ/T ); 9) 医 用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10) 医 疗 照 射 防 护 基 本 要 求 (GB ); 11) 职 业 性 外 照 射 个 人 监 测 规 范 (GBZ ); 12) 操 作 非 密 封 源 的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GB ) 其 他 1) GE 公 司 PET/CT 技 术 说 明 书 ; 2) 日 本 住 友 回 旋 加 速 器 技 术 说 明 书 ; 3)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建 筑 设 计 图 纸 ; 4) 北 京 贝 克 西 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设 备 及 防 护 用 具 等 的 参 数 1.8 评 价 目 的 1) 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辐 射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或 监 测, 以 评 价 该 地 区 辐 射 环 境 状 况 及 场 址 周 围 的 辐 射 环 境 现 状 水 平 ; 2) 评 价 项 目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对 工 作 人 员 及 公 众 成 员 所 造 成 的 辐 射 影 响 ; 3) 评 价 辐 射 防 护 措 施 效 果, 提 出 减 少 辐 射 危 害 的 措 施, 为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 4) 通 过 项 目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为 使 用 单 位 保 护 环 境 和 公 众 利 益 给 予 技 术 支 持 ; 5) 对 不 利 影 响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防 治 措 施, 把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减 少 到 可 合 理 达 到 的 尽 量 低 水 平 ; 6) 评 价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为 主 管 部 门 和 医 院 进 行 辐 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的 职 业 工 作 人 员 就 诊 患 者 ( 陪 同 家 属 / 探 视 者 ) 以 及 周 边 的 公 众 根 据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导 则 核 技 术 应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HJ/T ) 规 定, 以 及 辐 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的 要 求, 以 及 该 项 目

14 的 放 射 性 辐 射 特 性, 该 项 目 以 核 医 学 科 周 围 距 控 制 区 边 界 1000 米 以 内 区 域 作 为 评 价 范 围 1.10 评 价 标 准 剂 量 限 值 和 剂 量 约 束 值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规 定 职 业 照 射 连 续 5 年 的 年 平 均 有 效 剂 量 不 超 过 20mSv; 眼 晶 体 的 年 当 量 剂 量 不 超 过 150mSv; 四 肢 ( 手 和 足 ) 或 皮 肤 的 年 当 量 剂 量 不 超 过 500mSv, 公 众 照 射 中 关 键 人 群 组 的 成 员 所 受 的 年 有 效 剂 量 不 超 过 1mSv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考 虑 到 医 院 未 来 发 展, 并 为 其 它 辐 射 设 施 和 实 践 活 动 留 有 余 地, 本 评 价 中, 职 业 人 员 剂 量 约 束 值 取 职 业 年 有 效 剂 量 限 值 的 1/4, 即 5mSv/a; 公 众 剂 量 约 束 值 取 公 众 年 有 效 剂 量 限 值 的 1/10, 即 0.1mSv/a 放 射 性 表 面 污 染 控 制 水 平 根 据 GB 的 有 关 规 定, 放 射 性 表 面 污 染 控 制 水 平 见 表 1.9 表 1.9 工 作 场 所 放 射 性 表 面 污 染 控 制 水 平 ( 单 位 Bq/cm2) 表 面 类 型 β 放 射 性 物 质 工 作 台 设 备 墙 壁 地 控 制 区 40 面 监 督 区 4 工 作 服 手 套 工 作 鞋 控 制 区 监 督 区 4 手 皮 肤 内 衣 工 作 袜 放 射 性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放 射 性 废 液 排 放 根 据 医 用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对 放 射 性 废 液 的 管 理 规 定, 使 用 放 射 性 核 素 其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等 于 或 大 于 Bq 的 临 床 核 医 学 单 位 和 医 学 科 研 机 构, 应 设 置 有 放 射 性 污 水 池 以 存 放 放 射 性 废 水 直 至 符 合 排 放 要 求 时 方 可 排 放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在 放 射 性 废 液 衰 变 间 的 衰 变 池 内, 经 衰 变 一 定 时 间 后, 经 审 管 监 测,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放 : 1) 根 据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规 定,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污 染 物 的 总 β 排 放 限 值 为 10Bq/L; 2) 根 据 GB 的 有 关 规 定, 每 月 排 放 的 总 活 度 不 超 过 10ALImin(ALI 为 放 射

15 性 核 素 的 年 摄 入 量 限 值,ALImin 是 相 应 于 职 业 照 射 的 吸 入 和 食 入 值 中 的 较 小 者 ); 每 次 排 放 的 活 度 不 超 过 1ALImin, 并 且 每 次 排 放 后 用 不 少 于 3 倍 排 放 量 的 水 进 行 冲 洗 ; 不 得 将 放 射 性 废 液 排 入 普 通 下 水 道, 如 经 审 管 部 门 确 认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可 直 接 排 入 流 量 大 于 10 倍 排 放 流 量 的 普 通 下 水 道, 并 作 好 每 次 排 放 记 录 本 项 目 中,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中 放 射 性 核 素 职 业 照 射 排 放 导 出 限 值 见 表 1.10 表 1.10 放 射 性 核 素 排 放 导 出 限 值 序 号 核 素 名 称 月 排 放 限 值 (Bq) 一 次 排 放 限 值 (Bq) F C m Tc 注 : 参 照 GB 附 录 B 计 算 得 到 放 射 性 废 气 排 放 根 据 医 用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对 气 载 废 物 的 管 理 规 定, 操 作 放 射 性 碘 化 物 等 具 有 挥 发 性 的 放 射 性 物 质 时, 应 在 备 有 活 性 炭 过 滤 或 其 他 专 用 过 滤 装 置 的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临 床 核 医 学 放 射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第 4.5 款 : 合 成 和 操 作 放 射 性 药 物 所 用 的 通 风 橱, 工 作 中 应 有 足 够 风 速 ( 一 般 不 小 于 1m/s), 排 气 口 应 高 于 本 建 筑 屋 脊, 并 酌 情 设 有 活 性 炭 过 滤 或 其 他 专 用 过 滤 装 置, 排 出 空 气 浓 度 不 应 超 过 有 关 法 规 标 准 规 定 的 限 制 本 项 目 设 置 独 立 通 风 系 统, 安 装 通 风 橱 并 加 装 过 滤 器, 通 风 橱 操 作 口 设 计 风 速 >1m/s, 专 用 独 立 通 风 系 统 的 排 风 口 高 于 核 医 学 科 地 面 建 筑 顶 部 3m 本 项 目 中,F-18 日 等 效 操 作 量 最 大, 其 公 众 导 出 空 气 浓 度 DAC 为 780Bq/m 3 ( 其 中, 职 业 人 员 的 吸 入 年 摄 入 量 限 值 ALI吸 入 DAC ( 公 众 ) 放 射 性 固 废 的 管 理 1 50,GBZ 附 录 B) 根 据 核 技 术 利 用 放 射 性 废 物 废 放 射 源 收 贮 准 则 (DB11/ ) 有 关 放 射 性 废 物 的 规 定, 放 射 性 废 物 按 核 素 半 衰 期 分 类 下 : a) 所 含 核 素 半 衰 期 小 于 或 等 于 60 天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本 项 目 仅 含 有 18 F, 13 N, 11 C 和 99m Tc 核 素, 属 此 类 放 射 性 废 物 b) 所 含 核 素 半 衰 期 大 于 60 天 且 小 于 或 等 于 5 年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本 项 目 无 此 类 核 素 c) 所 含 核 素 半 衰 期 大 于 5 年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16 本 项 目 无 此 类 核 素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均 为 含 短 半 衰 期 核 素 的 废 物, 可 以 将 放 射 性 废 物 收 集 暂 存 在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铅 容 器 内, 待 衰 变 至 符 合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经 审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参 照 医 用 放 射 性 废 物 管 理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每 袋 废 物 的 表 面 剂 量 率 应 不 超 过 0.1mSv/h, 重 量 不 超 过 20kg, 暂 存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经 审 管 部 门 确 认 或 批 准, 放 射 性 核 素 活 度 浓 度 小 于 或 等 于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推 荐 值, 可 按 免 管 废 物 处 理 ; 含 多 种 核 素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可 由 式 (1-1) 判 断 是 否 容 许 被 免 管 n C C j j 1 j, h 1 (1-1) 式 中 : C j 放 射 性 核 素 j 在 该 废 物 中 的 活 度 浓 度 (Bq/g); C j,h 放 射 性 核 素 j 的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推 荐 值 (Bq/g); n 该 废 物 中 所 含 放 射 性 核 素 的 种 类 数 表 1.11 放 射 性 核 素 的 豁 免 活 度 浓 度 与 豁 免 活 度 核 素 活 度 浓 度 /(Bq/g) 活 度 /Bq 18 F 1E+01 1E+06 99m Tc 1E+02 1E+07 注 : 本 表 数 值 取 自 GB 附 录 A, 无 C-11 N-13 参 数 1.11 评 价 原 则 (1)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部 门 规 章 展 开 评 价,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的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辐 射 防 护 设 计 和 安 全 措 施 必 须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2) 保 证 各 类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在 规 定 的 限 值 以 内, 满 足 辐 射 实 践 的 正 当 性 辐 射 防 护 与 安 全 的 最 优 化 原 则 (3) 使 评 价 体 现 出 来 源 于 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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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表 2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及 密 封 源 ( 一 )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序 号 核 素 名 称 放 射 性 活 度 (Bq/a) 物 理 / 化 学 性 状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Bq) 操 作 方 式 贮 存 方 式 与 地 点 1 18 F 液 态 针 剂 ; 生 产 制 备 制 备 完 成 后 送 半 衰 期 110min; 简 单 操 作 至 地 上 一 层 低 毒 PET/CT 注 射 室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13 N 液 态 针 剂 ; 半 衰 期 10min; 低 毒 同 上 同 上 11 C 液 态 针 剂 ; 半 衰 期 20min; 低 毒 同 上 同 上 4 99m Tc 液 态 针 剂 ; 半 衰 期 6.02h; 低 毒 源 的 贮 存 简 单 操 作 暂 存 在 地 上 一 层 SPECT/CT 注 射 室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 二 ) 密 封 源 序 号 核 素 名 称 放 射 性 活 度 (Bq/a) 物 理 / 化 学 性 状 类 别 操 作 方 式 贮 存 方 式 与 地 点 Ge 1.85E+7Bq 固 态 Ⅴ 类 校 准 每 次 更 换 下 来 的 68 Ge 放 置 在 放 射 性 防 护 桶 内,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由 厂 家 取 回 68 Ge 3.5E+6Bq 固 态 Ⅴ 类 校 准 同 上 注 :⒈ 密 封 源 要 注 明 并 说 明 源 强 (Bq); 栏 2 中 放 射 性 活 度 是 指 核 素 年 使 用 量 (Bq/a) ⒉ 密 封 源 包 括 放 射 性 中 子 源, 对 其 要 说 明 是 何 种 核 素 以 及 产 生 的 中 子 流 强 度 (n/s) ⒊ 操 作 方 式 见 国 家 标 准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19 表 3 废 弃 物 ( 重 点 是 放 射 性 废 弃 物 ) 废 弃 物 名 称 状 态 排 放 口 浓 度 年 排 放 总 量 暂 存 情 况 最 终 去 向 放 射 性 固 体 固 体 a)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个 / 废 物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0.1kg/ 病 人,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约 1000kg; b) 制 备 FDG 药 物 ( 包 括 合 成 及 分 装 ), 每 天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量 约 为 <10 6 Bq/kg 0.2kg,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量 约 50kg, 包 括 : 针 头 注 射 器 小 瓶 手 套 棉 签 树 脂 无 菌 滤 膜 以 及 各 种 过 滤 柱 等 ; c) 加 速 器 维 修 零 部 件 废 靶, 年 总 量 0.1kg; 废 旧 校 准 源 放 射 性 废 水 液 体 总 β<10bq/l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个 /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为 10L/ 病 人, 每 年 250 个 工 作 日, 年 排 放 量 100, 000L; 应 急 排 放, 如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备 故 障 紧 急 情 况 处 理 等 年 排 放 量 1,000L; 年 总 排 放 量 为 101,000L a) b) 放 置 在 铅 制 放 射 性 废 物 桶 内, 转 移 至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内 暂 存 ; c) 暂 存 在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内 由 专 用 的 放 射 性 废 水 管 道 收 集,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衰 变 池, 单 槽 容 积 3m³, 总 槽 体 容 积 9m³, 正 常 情 况 下 可 容 纳 22.5 天 的 废 液 以 目 前 使 用 的 半 衰 期 最 长 的 核 素 99 Tc 估 算, 排 放 时 已 经 过 90 个 半 衰 期 a) b) 放 置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经 审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 c) 加 速 器 零 部 件 等 暂 存 经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后 交 由 城 市 放 射 性 废 物 库 回 收 处 理, 废 旧 校 准 源 退 回 供 源 厂 家 待 放 置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且 放 射 性 浓 度 低 于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后, 经 审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再 排 入 流 量 大 于 10 倍 排 放 流 量 的 普 通 下 水 道, 并 用 不 少 于 3 倍 排 放 量 的 水 进 行 冲 洗 放 射 性 废 气 气 体 高 活 区 的 每 台 设 备 ( 热 通 过 专 用 的 独 立 放 室 通 风 柜 ) 排 风 量 约 射 性 废 气 管 道 初 事 故 情 况 下 < 60Bq/m 3 为 600m³/h, 最 多 有 4 台 设 备 同 时 工 作, 回 旋 加 速 中 效 过 滤 及 活 性 碳 吸 附 三 级 过 滤 后,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器 室 的 换 气 次 数 按 6 次 由 专 用 的 高 于 该 建 /h,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2 小 时 筑 3m 的 烟 囱 排 出 注 :⒈ 常 规 废 弃 物 排 放 浓 度, 对 于 液 态 单 位 为 mg/l, 固 体 为 mg/kg, 气 态 为 mg/m 3 ; 年 排 放 总 量 用 kg ⒉ 含 有 放 射 性 的 废 弃 物 要 注 明, 其 排 放 浓 度 年 排 放 总 量 分 别 用 比 活 度 (Bq/L 或 Bq/kg, 或 Bq/m 3 ) 和 活 度 (Bq)

20 表 4 射 线 装 置 ( 一 ) 加 速 器 : 包 括 医 用 工 农 业 科 研 教 学 等 用 途 的 各 种 类 型 加 速 器 名 称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加 速 粒 子 能 量 MeV 流 强 μa 用 途 备 注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HM-10HC 日 本 住 友 H - 生 产 PET/CT 所 需 地 下 一 层 回 旋 的 放 射 性 药 物 加 速 器 机 房 废 物 类 型 数 量 总 活 (Bq) 主 要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废 物 去 向 废 靶 个 / / / 放 射 性 废 物 年 产 生 量 气 态 m Ar 液 态 m 3 / 固 态 kg / ( 二 ) 中 子 发 生 器, 包 括 中 子 管, 但 不 包 括 放 射 性 中 子 源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电 压 (kv) 靶 流 (A) 中 子 强 度 (n/s) 用 途 备 注 氚 靶 情 况 ( 含 废 弃 的 ) 含 放 射 性 废 弃 物 年 产 量 ( 含 感 生 的 和 含 3 H 的 废 泵 油 ) 活 度 保 管 方 式 备 注 数 量 总 活 度 (Bq) 放 射 性 核 素 废 物 去 向 气 m 3 液 m 3 固 kg ( 三 ) X 射 线 机, 包 括 工 业 探 伤 医 用 诊 断 和 治 疗 ( 含 X 射 线 CT 诊 断 ) 分 析 仪 器 等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管 电 压 (kv) 输 出 电 流 (ma) 用 途 备 注 ( 工 作 场 所 ) 1 PET/CT GE 公 司 Discovery VCT 显 像 诊 断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PET/CT 机 房 2 SPECT/CT GE 公 司 Discovery NM/CT 显 像 诊 断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SPECT/CT 机 房 3 骨 密 度 仪 / / 显 像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骨 密 度 仪 室

21 表 5 污 染 源 分 析 ( 包 括 贯 穿 辐 射 污 染 ) 主 要 放 射 性 污 染 物 和 污 染 途 径 ( 正 常 工 况 和 事 故 工 况 ) 5.1 射 线 装 置 回 旋 加 速 器 系 统 新 增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的 日 本 住 友 HM-10 型 回 旋 加 速 器 ( 图 5.1 所 示 ) 是 一 种 临 床 PET 配 套 使 用 的 高 性 能 紧 凑 型 多 用 途 回 旋 加 速 器, 可 用 在 临 床 研 究 和 发 展 配 送 等 方 面, 促 进 PET 示 踪 剂 的 科 研 和 临 床 的 开 展,HM-10 为 阴 离 子 回 旋 加 速 器, 具 有 垂 直 的 加 速 轨 道 ; 配 备 两 种 离 子 加 速, 可 进 行 10MeV 质 子 加 速 和 5MeV 氘 加 速 ; 具 有 高 效 靶 系 统 (F-18,C-11, N-13,O-15), 5 个 靶 可 以 灵 活 的 运 用 ; 可 配 全 屏 蔽 或 不 带 全 屏 蔽 ( 本 项 目 中 配 备 全 屏 蔽 系 统 ), 操 作 方 便, 维 修 方 便, 而 且 占 地 面 积 小, 适 合 小 房 间 要 求 图 5.1 日 本 住 友 HM-10 型 回 旋 加 速 器 工 作 原 理 HM-10 回 旋 加 速 器 系 统 包 括 :HM-10 回 旋 加 速 器 完 整 系 列 的 靶 和 自 动 化 化 学 合 成 器,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进 行 PET 诊 断 使 用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工 作 原 理 如 图 5.2 所 示 回 旋 加 速 器 使 处 于 真 空 室 内 的 带 电 粒 子 在 高 频 交 变 磁 场 作 用 下, 不 断 加 速, 当 被 加 速 粒 子 能 量 达 到 一 定 值 时 偏 转 引 出, 引 出 到 加 速 器 外 部 的 入 射 加 速 带 电 粒 子 束 与 其 路 径 上 的 靶 核 碰 撞, 入 射 粒 子 被 靶 核 吸 收, 激 活 的 靶 核 发 射 核 反 应 发 射 出 中 子 质 子 或 α 粒 子, 同 时 可 产 生 具 有 一 定 阈 能 的 正 电 子 放 射 性 核 素, 如 11 C 13 N 15 O 和 18 F 等

22 图 5.2 回 旋 加 速 器 的 工 作 原 理 简 图 本 项 目 中 日 本 住 友 HM-10 型 回 旋 加 速 器 制 备 放 射 性 药 物 的 过 程 是 : 氢 气 电 离 产 生 H - 离 子,H - 离 子 经 过 回 旋 加 速 器 射 频 系 统 加 速, 能 量 达 到 约 10MeV 时, 通 过 碳 箔 脱 掉 电 子, 变 成 质 子 束 流 H +, 质 子 射 束 引 入 靶 材 料 并 发 生 核 反 应, 产 生 正 电 子 放 射 性 核 素 18 F 13 N 和 11 C 回 旋 加 速 器 的 系 统 组 成 回 旋 加 速 器 一 般 由 磁 场 系 统 射 频 系 统 真 空 系 统 离 子 源 系 统 提 取 系 统 诊 断 系 统 靶 系 统 和 冷 却 系 统 等 主 系 统 组 成 : 磁 场 系 统 : 提 供 被 加 速 的 带 电 粒 子 在 所 控 制 的 轨 道 中 做 圆 周 运 动 所 需 要 的 磁 场 强 度, 由 磁 铁 线 圈 磁 场 电 源 配 给 系 统 等 组 成 ; 射 频 系 统 : 提 供 加 速 带 电 粒 子 所 需 的 高 频 振 荡 加 速 电 压, 其 频 率 与 粒 子 多 级 轨 道 的 旋 转 频 率 相 等, 由 射 频 谐 振 腔 射 频 发 生 器 和 馈 通 电 缆 组 成 ; 离 子 源 系 统 : 产 生 需 要 加 速 的 负 离 子, 由 离 子 源 离 子 源 电 源 配 给 器 和 气 体 控 制 系 统 组 成 离 子 源 的 类 型 是 冷 阴 极 电 离 计, 产 生 氢 负 离 子 和 / 或 氘 负 离 子 ; 束 流 提 取 系 统 : 直 接 将 加 速 的 带 电 负 离 子 从 真 空 箱 中 引 出, 该 系 统 的 基 础 是 剥 离 膜 被 加 速 的 负 离 子 在 通 过 剥 离 膜 时 被 脱 去 2 个 电 子 而 转 变 为 阳 离 子, 并 能 够 调 整 引 出 的 束 流 进 入 所 选 定 的 核 素 生 产 靶 ; 靶 系 统 : 是 完 成 特 定 核 反 应 而 产 生 正 电 子 核 素 的 装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靶 系 统 主 要 由 靶 室 真 空 绝 缘 箔 冷 却 系 统 组 成 ; 真 空 系 统 : 建 立 离 子 加 速 所 需 要 的 真 空 压 力 水 平, 降 低 束 流 的 丢 失, 为 高 电 压 射 频 场 提 供 绝 缘 ; 冷 却 系 统 : 包 括 水 冷 却 系 统 和 氦 冷 却 系 统 水 冷 却 系 统 主 要 用 于 从 不 同 系 统 中 将 热 量 带 出, 带 出 的 热 量 在 二 级 冷 却 系 统 中 进 行 热 交 换, 并 将 热 量 传 送 到 初 级 冷 却 系 统 氦 冷 却

23 系 统 主 要 在 轰 击 期 间 对 靶 室 和 靶 窗 的 箔 膜 和 钛 箔 膜 之 间 进 行 冷 却, 两 个 箔 膜 之 间 的 氦 气 流 提 供 了 所 必 需 的 冷 却 加 速 器 生 产 主 要 核 素 及 参 数 HM-10 型 回 旋 加 速 器 的 最 大 能 量 为 10MeV; 流 强 为 100μA 本 项 目 中 制 备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参 数 如 表 5.1 所 示 表 5.1 回 旋 加 速 器 制 备 主 要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参 数 ( 参 照 HM-7) 序 号 靶 材 料 靶 体 积 ml 1 富 集 H 18 2 O mmol 乙 醇 + 水 N 2 +25%O 2 5 核 反 应 产 物 半 衰 期 min 照 射 时 间 min 产 额 GBq 衰 变 类 型 18 O(p,n) 18 F 18 F β + 16 O(p,α) 13 N 13 N β + 14 N(p,α) 11 C 11 C 20 10~20 37 β + 毒 性 分 组 低 毒 低 毒 低 毒 污 染 途 径 分 析 (1) 主 要 放 射 性 污 染 ( 主 要 是 中 子 γ 射 线 感 生 放 射 性 ) 本 项 目 中 的 加 速 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辐 射 主 要 有 初 级 辐 射 ( 被 加 速 的 带 电 粒 子 ) 被 加 速 后 的 带 电 粒 子 与 物 质 相 互 作 用 产 生 的 次 级 辐 射 ( 中 子 γ 射 线 β 等 ) 以 及 初 级 次 级 辐 射 与 周 围 物 质 相 互 作 用 产 生 的 缓 发 辐 射 (γ 射 线 β 等, 即 感 生 放 射 性 物 质 ) 和 放 射 性 废 物 等 1 质 子 回 旋 加 速 器 将 H - 离 子 加 速,H - 离 子 被 加 速 经 过 碳 箔 脱 离 电 子 后 成 为 质 子 (p 初 级 辐 射 因 子 ), 质 子 轰 击 靶 材 料 的 能 量 约 为 11MeV, 考 虑 到 靶 膜 上 质 子 能 量 会 有 损 失, 因 此 实 际 反 应 能 量 应 为 10.4MeV 左 右 相 对 电 子 而 言, 质 子 在 物 质 中 的 射 程 较 短, 其 射 程 仅 为 同 等 能 量 的 电 子 射 程 的 几 十 分 之 一 到 百 分 之 一, 质 子 的 穿 透 性 很 弱, 很 容 易 被 物 质 阻 挡, 其 外 照 射 防 护 在 本 项 目 中 不 作 考 虑 2 中 子 中 子 是 回 旋 加 速 器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之 一, 本 项 目 中 只 有 生 产 18 F 时 产 生 中 子 质 子 射 束 轰 击 靶 材 料 时 发 生 18 O(p,n) 18 F 核 反 应, 核 反 应 发 生 的 位 置 主 要 位 于 靶 部 位, 在 生 成 18 F 的 同 时, 也 产 生 中 子 中 子 的 发 射 率 可 以 由 靶 的 产 额 估 计, 由 反 应 式 18 O(p,n) 18 F 可 知, 中 子 的 发 射 率 和 18 F 的 生 成 率 Y 0 相 同, 中 子 发 射 率 Y 0 ( 即 18 F 的 生 成 率 ) 可 由 式 5-1 计 算 得 到 ( 公 式 出 自 正 电 子 发 射 扫 描 仪 和 回 旋 加 速 器 建 设 中 的 防 护 评 价, 中 国 辐 射 卫 生 1999 年 第 8

24 卷 第 1 期 ) A Y 0 (1 e t/T ) (5-1) 式 中, A 18 F 的 产 额,Bq; Y 0 中 子 发 射 率,n/s; t 照 射 时 间,min; T 18 F 的 半 衰 期,110min 根 据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的 参 数, 生 产 37GBq 的 18 F 需 要 照 射 时 间 t 为 60min, 由 式 5-1 可 计 算 得 到 中 子 的 发 射 率 为 n/s 3 γ 射 线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的 γ 射 线 污 染 因 子 主 要 来 源 有 :a) 中 子 与 自 屏 蔽 体 靶 物 质 等 部 件 作 用 产 生 次 级 γ 射 线 ;b) 加 速 器 部 件 靶 周 围 器 件 准 直 器 自 屏 蔽 体 等 受 中 子 受 照 而 活 化, 生 成 以 短 半 衰 期 为 主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c) 在 加 速 器 打 靶 时, 由 18 O(p,n) 18 F 反 应 产 生 发 生 正 电 子 的 核 素 F-18, 其 β + 衰 变 经 湮 没 后 发 射 出 能 量 为 0.511MeV 的 γ 射 线 图 5.3 距 回 旋 加 速 器 靶 等 效 中 心 1m 处 剂 量 等 高 线 分 布 图

25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显 示, 加 速 器 全 屏 蔽 尺 寸 为 ( 长 1.81m 宽 1.44m 高 2.1m), 如 图 5.3 所 示, 可 近 似 看 做 距 加 速 器 靶 等 效 中 心 1m 处 的 剂 量 (γ 中 子 ) 为 50μSv/h( 按 照 距 离 平 方 反 比 规 律, 等 效 中 心 1m 处 剂 量 低 于 50μSv/h) 4 放 射 性 废 气 加 速 器 在 运 行 期 间, 中 子 活 化 空 气 将 生 成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41 Ar 3 H 7 Be 32 P 和 35 S, 其 中 41 Ar 的 半 衰 期 为 1.83h, 3 H 7 Be 32 P 和 35 S 的 半 衰 期 都 大 于 1 天, 但 是 产 额 特 别 少, 其 中 饱 和 浓 度 最 高 的 7 Be 还 不 到 41 Ar 产 量 的 1/10, 且 主 要 以 气 溶 胶 形 式 存 在 因 此, 本 项 目 其 它 活 化 气 体 和 放 射 性 气 溶 胶 的 危 害 不 予 重 点 考 虑, 重 点 考 虑 41 Ar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事 实 上, 由 于 空 气 中 Ar 含 量 仅 为 1.3%, 所 以 中 子 与 空 气 中 Ar 发 生 40 Ar(n,r) 41 Ar 核 反 应, 产 生 41 Ar 核 素 也 比 较 少 放 射 性 药 品 18 F-FDG 的 制 备 过 程 是 在 密 闭 的 系 统 中 进 行 的, 在 放 射 性 药 物 合 成 分 装 和 操 作 中 无 放 射 性 气 体 外 排,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危 害 5 放 射 性 液 体 回 旋 加 速 器 运 行 时, 靶 的 冷 却 自 身 带 有 一 级 冷 却 水 系 统, 闭 合 循 环 的 冷 却 水 经 中 子 照 射 而 活 化 为 了 对 一 级 冷 却 水 进 行 补 给, 需 要 安 装 有 一 套 二 级 冷 却 水 循 环 系 统, 所 有 的 冷 却 水 均 不 外 排, 如 需 排 放 需 暂 存 衰 变 一 段 时 间 后 经 监 测 达 标 后 排 放 擦 拭 清 洗 各 类 制 备 FDG 的 洁 具 可 能 产 生 少 量 的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放 射 性 废 液 处 理 系 统 容 器 内, 待 暂 存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或 放 射 性 浓 度 低 于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测 批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6 放 射 性 固 废 加 速 器 运 行 期 间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是 碳 膜 支 架 和 靶 膜, 由 住 友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更 换 下 来 后, 暂 存 于 加 速 器 机 房 的 铅 制 废 物 容 器 内, 其 年 产 生 量 约 100g, 送 交 城 市 放 射 性 废 物 库 回 收 处 理 ; 制 备 FDG 的 过 程 中 产 生 极 少 量 的 沾 污 放 射 性 核 素 的 树 脂 滤 膜 及 过 滤 柱 等, 将 其 按 照 活 度 大 小 半 衰 期 的 长 短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暂 存 于 废 物 间 放 射 性 废 物 桶 内, 待 放 置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后 经 检 测 合 格 后 按 普 通 废 物 处 理 回 旋 加 速 器 在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中, 其 生 产 制 备 过 程 是 氢 气 电 离 产 生 H - 离 子,H - 离 子 经 过 回 旋 加 速 器 射 频 系 统 加 速, 能 量 达 到 约 10MeV 时, 通 过 碳 箔 脱 掉 电 子, 变 成 质 子 束 流 H +, 质 子 轰 击 靶 材 料 的 最 大 能 量 约 为 10MeV, 考 虑 到 靶 膜 上 质 子 能 量 会 有 损 失, 因 此

26 实 际 能 量 应 小 于 10MeV 使 用 10MeV 回 旋 加 速 器 时, 质 子 的 能 量 也 相 对 较 低, 仅 能 使 少 数 合 金 材 料 活 化, 如 Mn Ag 等 因 此, 靶 材 料 受 活 化 程 度 相 对 较 低 另 外, 质 子 本 身 在 空 气 中 的 穿 透 能 力 就 很 低, 而 且 质 子 在 加 速 器 出 口 已 经 被 靶 完 全 挡 住, 不 可 能 会 打 到 墙 上, 因 此 质 子 只 能 导 致 靶 材 料 中 部 分 金 属 材 料 的 活 化, 不 能 造 成 混 凝 土 屏 蔽 墙 的 活 化 另 外, 中 子 活 化 一 般 产 生 短 半 衰 期 核 素, 衰 变 较 快 相 对 中 子 而 言, 不 需 考 虑 γ 射 线 的 活 化 问 题 所 以, 本 项 目 中 机 房 混 凝 土 墙 体 中 物 质 元 素 被 中 子 质 子 和 γ 射 线 活 化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可 以 不 予 考 虑 (2) 其 他 非 放 射 性 污 染 1 臭 氧 氮 氧 化 物 : 空 气 在 射 线 的 强 辐 射 下, 吸 收 能 量 并 通 过 电 离 作 用 产 生 臭 氧 和 氮 氧 化 物 等 有 害 气 体 ; 2 生 活 垃 圾 和 生 活 废 水 (3) 事 故 工 况 下 的 污 染 途 径 1 人 员 辐 照 事 故 : 在 加 速 器 运 行 期 间, 人 员 滞 留 机 房 造 成 外 照 射 2 设 备 故 障 :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不 产 生 束 流, 设 备 技 术 保 障 人 员 如 立 即 进 入 机 房 维 修 或 更 换 部 件, 则 造 成 外 照 射 3 由 于 放 射 性 药 物 传 输 管 道 脱 落 或 破 裂 或 FDG 合 成 过 程 中 意 外 打 开 合 成 热 室, 或 分 装 过 程 中 不 慎 将 放 射 性 药 物 液 体 试 剂 洒 落, 导 致 F-18(C-11 或 N-13) 气 体 外 泄, 并 对 局 部 工 作 区 域 造 成 辐 射 污 染 其 他 Ⅲ 类 医 用 X 射 线 装 置 本 项 目 中 除 新 增 回 旋 加 速 器 外, 另 有 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3 台 Ⅲ 类 医 用 X 射 线 装 置 医 用 X 射 线 装 置 主 要 的 放 射 污 染 来 源 是 X 射 线 X 射 线 装 置 只 有 在 开 机 并 处 于 出 束 状 态 时 才 会 发 出 X 射 线 正 常 工 况 下, 在 开 机 出 束 时, 有 用 束 漏 射 和 散 射 的 X 射 线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辐 射 污 染 X 射 线 贯 穿 机 房 的 屏 蔽 设 施 进 入 外 环 境 中, 将 对 操 作 人 员 及 机 房 周 围 人 员 生 产 造 成 辐 射 影 响 事 故 工 况 下, 如 X 射 线 装 置 发 生 控 制 系 统 或 电 器 系 统 故 障 或 人 员 疏 忽, 造 成 管 电 流

27 管 电 压 设 置 错 误, 使 得 受 检 者 或 工 作 人 员 受 到 超 剂 量 照 射 ; 人 员 误 入 机 房 受 到 误 照 5.2 PET 中 心 本 项 目 中, 核 医 学 科 PET 中 心 开 展 以 下 有 关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活 动 : 1)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F-18 N-13 和 C-11; 2) 使 用 本 中 心 制 备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开 展 PET(PET/CT 和 PET 核 磁 ) 显 像 诊 断 PET 装 置 工 作 原 理 PET 全 称 为 正 电 子 发 射 计 算 机 断 层 显 像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其 显 像 的 基 本 原 理 是 正 电 子 放 射 核 素 发 射 出 的 正 电 子 在 体 内 移 动 大 约 1mm 后 和 负 电 子 结 合 发 生 湮 灭, 正 负 电 子 消 失 的 同 时 产 生 一 对 能 量 相 等 (511keV) 方 向 相 反 的 γ 光 子 PET 利 用 正 电 子 发 射 体 的 核 素 标 记 一 些 生 理 需 要 的 化 合 物 或 代 谢 底 物 如 葡 萄 糖 脂 肪 酸 氨 基 酸 受 体 的 配 体 及 水 等, 引 入 体 内 后, 应 用 正 电 子 扫 描 机 而 获 得 的 体 内 化 学 影 像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PET 显 像 剂 为 18 F 标 记 的 FDG( 18 F-FDG 氟 化 脱 氧 葡 萄 糖 ), 是 一 种 葡 萄 糖 的 类 似 物 PET/CT 是 把 PET 和 CT 整 合 在 一 起, 通 过 PET 扫 描 和 CT 扫 描 重 边, 联 合 扫 描, 使 两 者 的 硬 件 和 软 件 有 机 的 融 合 在 一 起, 组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显 像 系 统, 称 作 PET/CT 系 统, 如 图 5.4 所 示 病 人 在 检 查 时 经 过 快 速 的 全 身 扫 描, 可 以 同 时 获 得 CT 解 剖 图 像 和 PET 功 能 代 谢 图 像, 两 种 图 像 优 势 互 补, 使 医 生 在 了 解 生 物 代 谢 信 息 的 同 时 获 得 精 准 的 解 剖 定 位, 从 而 对 疾 病 做 出 全 面 准 确 的 判 断 图 5.4 GE 公 司 Discovery VCT 型 PET/CT

28 PET 核 磁 是 将 PET 探 测 器 内 置 于 3T 磁 共 振 内 部, 全 身 MR 和 PET 完 全 整 合 于 一 体, 使 MR 和 PET 的 数 据 真 正 实 现 了 同 步 采 集, 如 图 5.5 所 示 在 神 经 系 统,MR 图 像 上 结 构 性 和 功 能 性 的 细 节 结 合 PET 生 化 代 谢 活 动 信 息, 更 加 有 利 于 疾 病 的 早 期 诊 断 治 疗 方 案 的 精 确 制 定 和 高 效 的 疗 效 随 访, 能 够 准 确 抓 住 新 陈 代 谢 和 功 能 进 程, 有 助 于 更 好 地 了 解 生 理 过 程 的 真 实 状 态, 为 全 身 疾 病 的 深 入 认 识 提 供 了 惊 人 的 细 节 展 示, 进 而 提 出 对 疾 病 观 测 的 新 视 角 图 5.5 西 门 子 公 司 Biograph mmr PET/CT 与 PET 核 磁 的 共 同 点 在 于, 诊 断 过 程 中 病 人 注 射 药 物 PET 显 像 原 理 相 同, 病 人 在 注 射 药 物 注 射 后 等 候 和 扫 描 过 程 中 的 情 况 相 同, 不 同 的 是 PET 核 磁 设 备 本 身 并 不 产 生 X 射 线, 只 需 考 虑 病 人 注 射 放 射 性 药 物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即 可 PET 中 心 工 作 流 程 PET 中 心 工 作 流 程 图 如 图 5.6 所 示 图 5.6 PET/CT 系 统 工 作 流 程 图 1) 药 物 制 备 : 根 据 PET 中 心 当 天 预 约 检 查 的 人 数 与 项 目, 由 中 心 回 旋 加 速 器 制 备 所 需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中 心 制 备 药 物 仅 用 于 本 中 心 当 天 所 需, 不 储 存 不 外 卖 2) 质 检 及 分 装 : 分 装 人 员 对 制 备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进 行 质 检 并 分 装, 分 装 后 单 支 药

29 物 为 1 位 患 者 对 应 项 目 所 需 药 物 药 物 分 装 完 成 后, 由 地 下 一 层 质 控 实 验 室 内 专 用 电 梯 运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PET 中 心 注 射 室 3) 注 射 : 工 作 人 员 在 注 射 车 防 护 下 为 受 检 患 者 注 射 放 射 性 药 物, 注 射 后 的 废 注 射 液 放 入 专 用 铅 制 容 器 内, 并 送 至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间 内 暂 存 4) 候 诊 : 给 药 患 者 在 注 射 后 候 诊 室 内 等 候, 候 诊 室 内 设 有 病 人 专 用 卫 生 间, 卫 生 间 产 生 的 废 液 经 专 门 的 管 道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系 统 容 器 内 5) 扫 描 检 查 : 患 者 根 据 检 查 类 别, 进 入 PET/CT 或 PET 核 磁 机 房 进 行 扫 描 检 查 扫 描 检 查 后, 如 患 者 无 不 良 反 应 即 可 离 开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 FDG)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首 先 确 定 生 产 核 素 量 靶 体 内 装 入 对 应 的 靶 材 料 选 择 对 应 的 核 素 回 旋 加 速 器 开 机 回 旋 加 速 器 定 时 辐 照 轰 击 靶 材 料 回 旋 加 速 器 关 机 靶 体 内 的 核 素 传 输 合 成 热 室 工 作 箱 化 学 合 成 器 进 行 化 学 合 成 FDG 分 装 热 室 工 作 箱 分 装 FDG 活 度 测 量 质 量 检 查 FDG 包 装 表 面 污 染 检 查 运 输 以 生 产 F-18 为 例, 生 产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品 FDG 生 产 工 艺 总 体 上 包 括 以 下 4 个 过 程 : 1 F-18 的 生 产 过 程 在 F-18 靶 体 内 预 先 装 入 O-18 水, 放 射 性 核 素 F-18 是 回 旋 加 速 器 通 过 加 速 质 子 轰 击 O-18 重 氧 水 制 备, 它 以 氟 化 物 的 离 子 形 式 存 在 被 轰 击 的 靶 是 丰 度 为 95% 的 O-18 水 靶, 其 体 积 为 0.4ml, 轰 击 时 间 最 长 约 2h, 质 子 的 能 量 约 10MeV, 生 成 的 核 素 F-18 的 产 额 为 1Ci/h 回 旋 加 速 器 在 生 产 F-18 的 过 程 中, 是 在 一 个 完 全 的 屏 蔽 体 内 自 动 完 成 的, 由 控 制 室 的 计 算 机 根 据 输 入 的 参 数 来 进 行 控 制 轰 击 过 程 中 若 有 参 数 偏 差, 回 旋 加 速 器 将 自 动 停 止 工 作 自 动 生 产 F-18 过 程 的 时 间 可 以 根 据 F-18 产 量 的 需 要 预 先 设 定, 设 定 时 间 最 长 不 能 超 过 2h 即 :F-18 生 产 准 备 F-18 靶 体 内 装 入 O-18 重 氧 水 回 旋 加 速 器 开 机 选 择 F-18 核 素 回 旋 加 速 器 定 时 辐 照 轰 击 O-18 重 氧 水 通 过 18 O(p, n) 18 F 核 反 应 F-18 靶 体 内 生 成 F-18 核 素 回 旋 加 速 器 关 机 2 合 成 FDG 的 过 程 整 个 合 成 FDG 的 过 程 是 在 密 闭 并 且 屏 蔽 了 的 合 成 热 室 内 自 动 完 成, 化 学 合 成 器 由 计 算 机 自 动 控 制, 合 成 FDG 的 过 程 中 不 需 要 人 工 介 入 任 何 一 个 环 节 不 符 合 要 求, 计 算 机 将 自

30 动 停 止 合 成 工 作 因 此, 在 合 成 FDG 的 过 程 中 不 会 发 生 放 射 性 药 品 FDG 的 泄 漏 自 动 合 成 FDG 的 过 程 大 约 需 要 40min 即 : 自 动 传 送 F-18 核 素 化 学 合 成 器 测 量 活 度 装 载 QMA 柱 分 离 回 收 O-18 水 加 入 溶 液 淋 洗 F-18 无 水 乙 腈 除 水 加 入 三 氟 甘 露 糖 完 成 氟 化 取 代 反 应 溶 解 氟 化 产 物 水 解 反 应 纯 化 净 化 生 理 盐 水 混 合 产 品 瓶 回 旋 加 速 器 每 次 开 机 所 需 原 材 料 O-18 重 氧 水 2g, 辅 材 料 包 括 : 三 氟 甘 露 糖 乙 腈 生 理 盐 水 等 试 剂 溶 液 约 20g 每 年 开 机 250 次, 核 素 F-18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年 用 量 O-18 重 氧 水 500g, 辅 材 料 年 用 量 5kg 18 F-FDG 合 成 原 理 流 程 图 见 图 5.7 图 F-FDG 合 成 原 理 流 程 图 3 分 装 FDG 的 过 程 合 成 后 的 FDG 经 由 屏 蔽 的 专 用 管 路 自 动 传 送 到 分 装 热 室 内 的 收 集 瓶 内, 收 集 瓶 被 预 先 放 置 在 FDG 药 品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内, 分 装 人 员 根 据 需 要 利 用 无 菌 器 皿 抽 取 一 定 活 度 的 FDG 装 入 到 10ml 或 30ml 的 无 菌 西 林 瓶 内, 经 压 盖 密 封 后 放 入 铅 制 运 输 容 器 内, 铅 制 运 输 容 器 通 过 分 装 热 室 的 物 料 口 送 入 到 合 适 的 位 置 分 装 热 室 的 内 部 是 负 压 洁 净 百 级 的 环 境, 并 且 具 有 良 好 的 辐 射 屏 蔽 能 力, 分 装 人 员 通 过 打 开 分 装 热 室 的 正 面 手 孔 门 伸 入 戴 有 防 护 性 手 套 的 双 手, 透 过 铅 玻 璃 防 护 视 窗 来 进 行 操 作 分 装 过 程 大 约 需 要 10min 分 装 人 员 将 装 好 放 射 性 药 品 FDG 的 铅 制 运 输 容 器 从 热 室 的 物 料 口 取 出, 手 提 或 用 推 车 传 送 至 成 品 传 递 窗 口, 传 送

31 过 程 需 要 1min 左 右 即 : 自 动 传 送 FDG 分 装 热 室 定 量 抽 取 测 量 活 度 装 入 无 菌 瓶 压 盖 密 封 放 入 铅 容 器 内 取 出 铅 容 器 成 品 传 递 窗 FDG 药 品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 图 5.8 所 示 ) 是 由 高 比 重 钨 合 金 特 制 而 成, 辅 以 不 锈 钢 旋 转 支 撑 基 座 的 配 合, 可 以 方 便 地 翻 转 任 意 角 度, 使 得 操 作 人 员 在 分 装 FDG 药 品 时 减 少 了 不 必 要 的 剂 量 照 射, 钨 合 金 屏 蔽 厚 度 为 42mm 4 包 装 的 过 程 图 5.8 FDG 药 品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示 意 图 通 过 成 品 传 递 窗 取 出 内 装 FDG 的 铅 制 运 输 容 器 放 入 外 包 装 箱 内, 打 印 标 签 粘 贴, 进 行 表 面 污 染 检 测 后 登 记 放 行 包 装 表 面 污 染 检 测 过 程 需 要 10min 左 右 通 过 专 用 物 流 电 梯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PET 中 心 注 射 室, 暂 存 在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即 : 取 出 铅 屏 蔽 容 器 外 包 装 箱 标 签 打 印 表 面 污 染 检 测 记 录 放 行 FDG 合 成 用 热 室 本 项 目 选 用 了 两 种 型 号 的 FDG 合 成 热 室, 分 别 为 北 京 贝 克 西 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贝 克 西 弗 ) SH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 图 5.9 左 图 ) 和 贝 克 西 弗 DS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 图 5.9 右 图 ), 二 者 不 同 在 于,SH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配 备 1 个 独 立 的 合 成 铅 室 用 于 放 置 FDG 化 学 合 成 器, DS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配 备 2 个 独 立 的 合 成 铅 室 以 SH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为 例, 其 采 用 了 完 全 隔 离 式 防 护 设 计, 具 有 连 接 一 体 的 用 于 工 作 区 域 的 不 锈 钢 内 腔, 完 全 符 合 PET 用 正 电 子 放 射 性 药 物 合 成 的 需 求 热 室 由 三 部 分 结 构 组 成, 控 制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上 部, 安 装 有 独 立 的 通 风 系 统 热 室 控 制 单 元 放 射 性 气 体 截 止 阀 和 热 室 内 部 辐 射 剂 量 监 测 单 元, 内 倾 15 安 装 的 控 制 面 板 易 于 操 作 者 的 日 常 使 用 和 观 察 ; 工 作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中 部, 操 作 者 通 过 打 开 正 面 屏 蔽 门 进 入, 宽 大 的 内 部 尺 寸 设 计 可 以 满 足 市 场 上 所 有 合 成 器 的 安 装 ; 辅 助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下 部, 能 够 提 供 热 室

32 的 辅 助 功 能 需 求 其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如 表 5.2 所 示 图 5.9 贝 克 西 弗 合 成 热 室 左 图 为 贝 克 西 弗 SH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 右 图 为 贝 克 西 弗 DS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表 5.2 SHC-75L 型 合 成 热 室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序 号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备 注 1 符 合 cgmp 生 物 洁 净 级 别 的 工 作 区 域 不 锈 钢 无 缝 焊 接 制 成 的 1 个 独 立 的 合 成 铅 室 洁 净 级 别 :Class B 负 压 : 50 Pa Pa 风 量 : 600 m³/h 密 封 : 隔 离 式 洁 净 不 锈 钢 内 腔 送 风 :HEPA 高 效 过 滤 99.95% 排 风 :HEPA + 活 性 炭 过 滤 2 符 合 ICRP 辐 射 环 境 安 全 标 准 的 铅 屏 蔽 正 面 屏 蔽 : 屏 蔽 75 mm Pb 侧 面 屏 蔽 : 屏 蔽 60 mm Pb 靶 线 屏 蔽 : 屏 蔽 50 mm Pb 热 室 表 面 处 辐 射 剂 量 < 10 3 Ci-F18 热 室 1m 处 辐 射 剂 量 < Ci-F18 3 符 合 人 体 工 程 学 设 计 的 操 作 控 制 面 板 内 倾 15 安 装 的 操 控 面 板 易 于 日 常 工 作 的 操 作 和 观 察 热 室 控 制 : 中 央 集 成 控 制 的 16 位 薄 膜 电 子 开 关 可 视 观 察 : 内 部 2 个 宽 广 角 高 清 摄 像 头 ; 外 部 1 个 15 彩 色 TFT 负 压 指 示 : 指 针 式 负 压 计 剂 量 监 测 显 示 :2" 蓝 屏 液 晶 LCD 4 主 要 附 件 功 能 气 体 截 止 阀 : 当 意 外 发 生 大 量 放 射 性 气 体 外 排 时, 可 紧 急 关 闭 热 室 气 体 截 止 阀, 把 气 体 封 存 于 热 室 内 电 缆 密 封 套 : 对 穿 过 热 室 内 部 的 各 种 管 路 电 缆 起 到 密 封 隔 离 作 用, 以 保 证 热 室 内 部 的 负 压 环 境

33 FDG 分 装 用 热 室 本 项 目 中,FDG 分 装 用 热 室 采 用 配 有 中 央 集 成 电 子 控 制 器 管 理 的 贝 克 西 弗 DHC-850 型 分 装 热 室 ( 图 5.10 所 示 ), 具 有 HEPA 完 全 高 效 过 滤 器 的 垂 直 层 流 通 风 系 统, 内 部 可 安 装 全 自 动 分 装 系 统 和 手 工 FDG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完 全 满 足 PET 用 正 电 子 放 射 性 药 物 分 装 的 需 求 热 室 由 三 部 分 结 构 组 成, 控 制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上 部, 安 装 有 垂 直 层 流 净 化 系 统 热 室 控 制 单 元 放 射 性 气 体 紧 急 截 止 阀 和 热 室 内 部 辐 射 剂 量 监 测 单 元, 内 倾 15 安 装 的 操 作 控 制 面 板 易 于 操 作 者 的 日 常 使 用 和 观 察 ; 工 作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中 部, 正 面 安 装 有 铅 玻 璃 视 窗 和 二 个 用 于 进 入 工 作 区 域 的 操 作 手 孔 ; 辅 助 区 域 位 于 热 室 下 部, 安 装 有 活 度 计 屏 蔽 井 传 送 装 置 等, 能 够 完 全 满 足 正 电 子 药 物 分 装 需 求 的 功 能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如 表 5.3 所 示 图 5.10 贝 克 西 弗 DHC-850 型 分 装 热 室 表 5.3 DHC-850 型 分 装 热 室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序 号 主 要 技 术 描 述 备 注 1 符 合 cgmp 生 物 洁 净 级 别 的 工 作 区 域 带 有 垂 直 层 流 通 风 系 统 的 洁 净 不 锈 钢 工 作 区 域 洁 净 级 别 :Class A(100 级 ); 送 风 方 式 : 垂 直 层 流 ; 层 流 风 速 : m/sec; 额 定 风 量 : 1000 m³/h; 密 封 : 隔 离 式 洁 净 不 锈 钢 内 腔 ; 负 压 :50 Pa Pa; 送 风 过 滤 :HEPA 完 全 高 效 过 滤 % 排 风 过 滤 :HEPA +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34 2 符 合 ICRP 辐 射 环 境 安 全 标 准 的 铅 屏 蔽 正 面 屏 蔽 :60 mm Pb; 侧 面 屏 蔽 :50 mm Pb; 测 量 屏 蔽 :40 mm Pb; 正 面 手 孔 屏 蔽 :50 mm Pb; 靶 线 传 送 屏 蔽 :50 mm Pb; 热 室 表 面 处 辐 射 剂 量 <10µSv/h; 热 室 1m 处 辐 射 剂 量 < 0.5µSv/h; 热 室 内 部 尺 寸 : 990 mm (w) * 680 mm (d) * 700 mm (h); 热 室 外 部 尺 寸 : 1160 mm (w) * 1050 mm (d) * 2400 mm (h) 3 放 射 性 物 品 传 送 装 置 功 能 : 从 热 室 内 部 传 送 或 取 出 放 射 性 物 品 屏 蔽 托 盘 :30mm pb 不 锈 钢 304 制 115 mm; 传 送 方 式 : 线 性 传 动 速 率 32 mm/s 推 力 3500 N; 保 护 等 级 :IP 51 IP65 或 IP66; 电 源 驱 动 :12 / 24 V DC 4 活 度 计 电 离 室 屏 蔽 井 测 量 屏 蔽 :40mm pb; 尺 寸 :300 * 300 * 600 mm(w * l * h) 5 实 时 剂 量 监 测 与 辐 射 安 全 联 锁 系 统 热 室 具 有 一 套 热 室 内 部 辐 射 剂 量 实 时 监 测 和 热 室 屏 蔽 门 开 启 的 安 全 连 锁 控 制, 通 过 预 先 设 定 热 室 屏 蔽 门 开 启 剂 量 阈 值, 防 止 误 操 作 打 开 热 室 屏 蔽 门, 对 人 员 和 环 境 带 来 不 必 要 的 辐 射 内 置 2 个 GM 探 测 器 ; 能 量 范 围 :50 KeV MeV; 剂 量 范 围 :0 µsv/h µsv/h; 阈 值 设 定 : 以 每 10 µsv/h 为 阈 值 设 定 点 FDG 的 包 装 运 输 本 项 目 采 用 贝 克 西 弗 PET vial top 型 FDG 运 输 容 器 ( 图 5.11 所 示 ) 将 制 备 好 的 药 物 通 过 专 用 电 梯 由 地 下 一 层 运 至 地 上 一 层 PET 注 射 室 本 项 目 中 采 用 的 是 由 铅 和 SUS 不 锈 钢 特 制 而 成 的 屏 蔽 厚 度 为 42mmPb 当 量, 其 内 部 可 装 入 10 ml 西 林 瓶, 铅 屏 蔽 盖 带 有 锁 紧 装 置 预 防 脱 落, 一 个 不 锈 钢 把 手 提 供 操 作, 用 于 放 射 性 药 物 FDG 的 运 输 内 包 容 器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图 5.11 PET vial top 型 FDG 运 输 容 器 PET 中 心 主 要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和 11 C 开 展 PET/CT 和 PET 核 磁 显 像 检 查, 根 据

35 当 天 所 需 项 目 制 备 核 素, 经 专 用 电 梯 运 送 至 PET 中 心 注 射 室 内,PET 中 心 药 物 仅 限 当 天 使 用 不 贮 存 工 作 人 员 在 注 射 室 内 为 病 人 注 射 药 物, 该 过 程 在 专 用 注 射 车 防 护 下 进 行 给 药 病 人 在 注 射 后 候 诊 室 内 等 待 扫 描 检 查, 根 据 不 同 项 目 病 人 等 待 一 段 时 间 后, 进 入 PET/CT 或 PET 核 磁 机 房 进 行 扫 描 检 查, 之 后 如 病 人 无 不 适, 即 可 经 专 用 出 口 离 开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提 供 的 材 料, 规 划 接 受 18 F 项 目 检 查 的 病 人 每 天 16 人 次, 每 人 注 射 10mCi; 接 受 13 N 项 目 检 查 的 病 人 每 天 2 人 次, 每 人 注 射 25mCi; 接 受 11 C 项 目 检 查 的 病 人 每 天 2 人 次, 每 人 注 射 25mCi 参 照 GB , 18 F 13 N 11 C 为 低 毒 核 素, 毒 性 修 正 因 子 为 0.01, 18 F 13 N 和 11 C 液 体 药 物 简 单 操 作 对 应 的 修 正 因 子 为 1, 由 此 可 得 PET 中 心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为 Bq 根 据 GB 附 录 C 对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的 分 级 规 定 可 知, 新 建 PET 中 心 工 作 场 所 属 于 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本 项 目 中,PET/CT 配 套 使 用 两 枚 Ⅴ 类 68 Ge 密 封 校 准 源, 贮 存 在 铅 屏 蔽 盒 内, 每 次 更 换 下 来 的 放 置 在 放 射 性 防 护 桶 内,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经 衰 变 后 交 由 城 市 放 射 性 废 物 库 回 收 处 理 5.3 SPECT/CT 工 作 场 所 工 作 原 理 SPECT 即 单 光 子 发 射 计 算 机 断 层 扫 描 (Single-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它 利 用 发 射 单 光 子 的 核 素 药 物 如 99m Tc 133 I 67 Ca 153 Sm 等 进 行 检 查, 其 基 本 结 构 分 3 部 分, 即 旋 转 探 头 装 置 电 子 线 路 数 据 处 理 和 图 像 重 建 的 计 算 机 系 统 SPECT 探 头 绕 人 体 一 周, 在 旋 转 时 每 隔 一 定 角 度 (3 或 6 ) 采 集 一 帧 图 片, 然 后 经 滤 波 反 向 投 影 法 或 迭 代 重 叠 法 或 傅 里 叶 变 化 法 等 方 法,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自 动 处 理, 将 图 像 叠 加, 重 建 为 该 脏 器 的 横 断 面 冠 状 面 矢 状 面 或 任 何 需 要 的 不 同 方 位 的 断 层 切 面 图 像, 最 后 大 大 提 高 了 诊 断 的 灵 敏 度 和 正 确 性 SPECT/CT 由 SPECT 和 诊 断 CT 融 合 而 成, 通 过 对 患 者 的 一 次 扫 描, 既 可 得 出 功 能 代 谢 显 像, 又 可 得 出 解 剖 学 显 像, 对 于 病 灶 定 位 病 症 诊 断 极 具 特 殊 优 势, 帮 助 医 生 降 低 误 诊 率, 使 医 疗 机 构 整 体 诊 疗 水 平 获 得 提 高 图 5.12 所 示 为 GE 公 司 Discovery NM/CT 670 型 SPECT/CT

36 5.3.2 SPECT/CT 工 作 流 程 图 5.12 GE 公 司 Discovery NM/CT 670 型 SPECT/CT SPECT/CT 检 查 工 作 流 程 如 图 5.13 所 示 不 同 于 PET 中 心, 本 项 目 中,SPECT/CT 显 像 诊 断 所 需 药 物 需 外 购 工 作 人 员 根 据 预 约 检 查 的 人 数, 提 前 一 天 向 供 药 单 位 ( 原 子 高 科 或 森 科 公 司 ) 订 购 Tc-99m 标 记 的 放 射 性 药 物 供 药 单 位 将 药 物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东 南 角 入 口 处, 在 摄 像 头 监 控 下 质 检 人 员 核 对 放 射 性 药 物 名 称 活 度, 检 查 药 品 包 装 和 外 观 质 量, 与 供 药 公 司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并 存 档 质 检 人 员 将 药 物 暂 存 在 SPECT/CT 注 射 室 内 防 护 通 风 柜 铅 容 器 内 图 5.13 SPECT/CT 工 作 流 程 图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使 用 情 况 本 项 目 中, 主 要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Tc-99m 开 展 SPECT/CT 显 像 诊 断,Tc-99m 药 物 用 量 按 20mCi/ 人, 即 Bq/ 人, 预 计 实 施 SPECT/CT 检 查 人 次 为 20 人 / 天, 全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则 全 年 预 计 有 5000 人 次 进 行 SPECT/CT 显 像 诊 断

37 考 虑 到 药 物 衰 减,Tc-99m 药 物 时 按 2 倍 衰 减 裕 量 配 送 参 照 GB ,Tc-99m 为 低 毒 核 素, 毒 性 修 正 因 子 为 0.01,Tc-99m 液 体 药 物 贮 存 和 简 单 操 作 对 应 的 修 正 因 子 分 别 为 100 和 1 由 此 可 得 核 素 Tc-99m 的 日 等 效 最 大 操 作 量 为 : Bq/ 人 20人 / 天 Bq/ 人 20人 / 天 Bq 根 据 GB 附 录 C 对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的 分 级 规 定 可 知, 新 建 SPECT/CT 工 作 场 所 属 于 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5.4 生 产 /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污 染 途 径 分 析 主 要 放 射 性 废 物 本 项 目 中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在 制 备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废 物 有 放 射 性 气 载 废 物 放 射 性 液 体 废 物 和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1) 放 射 性 气 载 废 物 由 于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试 剂 的 制 备 操 作 不 全 部 是 在 密 闭 系 统 内 进 行, 所 以 可 能 出 现 泼 洒 溢 出 等 现 象, 一 些 附 着 在 设 备 墙 壁 地 面 等 表 面 的 放 射 性 物 质, 由 于 环 境 空 气 的 流 动 部 分 放 射 性 物 质 会 形 成 气 溶 胶 放 射 性 气 载 废 物 主 要 是 来 自 质 控 室 和 注 射 室 的 放 射 性 气 体 及 气 溶 胶, 放 射 性 气 载 废 物 经 专 用 的 独 立 放 射 性 废 气 管 道 初 中 效 过 滤 及 活 性 碳 吸 附 三 级 过 滤 后 排 入 大 气 (2) 放 射 性 液 体 废 物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性 废 液 主 要 为 注 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品 后 患 者 的 排 泄 物, 按 照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人 /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为 10L/ 人, 每 年 250 个 工 作 日, 年 排 放 量 100,000L 另 外 考 虑 到 应 急 排 放, 如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备 故 障 紧 急 情 况 处 理 等 年 排 放 量 1,000L; 综 合 考 虑 估 计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性 废 液 年 总 排 放 量 为 101,000L 放 射 性 废 液 经 专 用 通 道 排 入 地 下 一 层 衰 变 系 统 容 器 内, 暂 存 一 段 时 间, 经 审 管 部 门 监 测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3)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中, 核 医 学 科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有 玻 璃 容 器 塑 料 容 器 一 次 性 如 注 射 器 针 头 灭 菌 衣 手 套 脚 套 口 罩 棉 签 树 脂 无 菌 滤 膜 以 及 各 种 过 滤 柱 等, 不 固 定 的 废 弃 物 有 表 面 擦 拭 布 靶 膜 等

38 制 备 FDG 药 物 ( 包 括 合 成 及 分 装 ), 每 天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量 约 为 0.2kg,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量 约 50kg;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个 /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0.1kg/ 病 人,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约 1000kg; 核 医 学 科 每 年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为 1050kg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暂 存 于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物 间 专 用 铅 制 废 物 桶 内, 待 放 置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监 测 达 标 并 经 审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污 染 途 径 (1) 外 照 射 本 项 目 中 所 使 用 的 核 素 主 要 产 生 β 和 γ 射 线,β 和 γ 射 线 对 人 员 具 有 外 照 射 危 害, 这 些 射 线 能 够 穿 透 到 人 体 的 敏 感 器 官 FDG 制 备 区 ( 热 室 ) 在 生 产 放 射 性 核 素 过 程 中 的 γ 射 线 辐 射 主 要 是 F-18 C-11 和 N-13 衰 变 所 发 射 的 β + 正 电 子 湮 没 辐 射,β + 的 最 大 能 量 为 1.190MeV( 查 辐 射 防 护 手 册 第 一 分 册 辐 射 源 与 屏 蔽 P47 表 1.11) β + 在 空 气 中 存 在 的 时 间 极 短, 极 易 与 空 气 里 物 质 中 的 电 子 结 合 ( 湮 没 ) 而 转 化 为 能 量 为 0.511MeV 的 两 个 γ 射 线 光 子 相 比 而 言,β + 的 穿 透 性 很 弱, 本 项 目 不 重 点 考 虑 它 的 辐 射 防 护 工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场 所 所 受 的 外 照 射 主 要 来 自 以 下 操 作 : 手 工 分 装 传 递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 从 密 封 容 器 或 试 剂 盒 中 取 出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药 物 ; 给 患 者 进 行 同 位 素 药 物 的 注 射 扫 描 室 为 患 者 摆 位 等 在 工 作 台 操 作 或 注 射 室 注 射 时, 可 能 形 成 工 作 场 所 的 放 射 性 气 溶 胶 污 染 空 气 污 染 会 形 成 工 作 场 所 的 浸 没 照 射 ( 医 务 人 员 受 到 外 照 射 ), 工 作 场 所 各 种 表 面 的 吸 附 和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质 的 沉 降 还 会 造 成 表 面 放 射 性 物 质 污 染 (2) 表 面 污 染 本 项 目 中, 核 医 学 科 拟 应 用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中 18 F 13 N 11 C 和 99m Tc 衰 变 都 释 放 β 射 线, 核 医 学 科 的 工 作 台 面 手 术 床 供 水 与 排 水 设 备 临 时 废 物 桶 ( 内 有 废 手 套 棉 签 药 棉 等 ) 地 面 都 可 能 受 到 表 面 污 染 工 作 人 员 每 次 操 作 时 穿 戴 的 工 作 服 手 套 工 作 鞋 内 衣 工 作 袜 也 有 可 能 受 到 表 面 污 染 ; 工 作 人 员 的 手 皮 肤 可 能 沾 染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产 生 表 面 污 染 表 面 污 染 如 果 未 及 时 发 现 并 处 理, 将 会 对 人 员 造 成 外 照 射 和 内 照 射 损 伤 任 何 被 表 面 沾 染 的 物 质, 均 可 能 成 为 外 照 射 源 辐 射 防 护 手 册 第 三 分 册 第 138 页 计 算 表 明, 当 β

39 粒 子 最 大 能 量 在 0.5~3Mev 范 围 内, 表 面 均 匀 污 染 活 度 为 1Bq/cm 2, 表 皮 厚 度 为 7 或 4mg/cm 2 时, 其 吸 收 剂 量 率 分 别 为 2.1μGy/h 或 2.6μGy/h (3) 工 作 场 所 的 空 气 污 染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的 同 位 素 空 气 污 染 是 造 成 工 作 人 员 内 照 射 的 主 要 途 径 空 气 污 染 的 结 果 有 : 一 是 会 形 成 工 作 场 所 的 浸 没 照 射 ; 二 是 工 作 场 所 内 由 于 各 种 表 面 的 吸 附 和 空 气 污 染 物 质 的 沉 降 而 形 成 表 面 放 射 性 污 染, 给 去 污 工 作 带 来 困 难 ; 三 是 使 工 作 人 员 受 到 内 照 射 的 危 险 (4) 周 围 环 境 污 染 核 医 学 科 应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对 环 境 污 染 的 因 子 有 β 射 线 和 γ 射 线, 其 对 环 境 潜 在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洗 脱 出 来 或 未 用 完 但 已 无 医 用 价 值 的 放 射 性 废 ( 残 ) 液 病 人 排 泄 物 等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 如 一 次 性 注 射 器 废 手 套 使 用 过 的 药 棉 与 棉 签 等 ) 中 沾 有 或 残 留 的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事 故 工 况 下 的 污 染 途 径 在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过 程 中 如 操 作 管 理 不 善 或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会 对 公 众 和 环 境 造 成 辐 射 危 害, 可 能 出 现 的 情 况 有 : 1 生 产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过 程 中 意 外 泄 漏 失 控 ; 2 操 作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针 剂 时, 不 小 心 跌 落 或 泼 洒 药 物 ; 3 放 射 性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未 经 足 够 时 间 的 衰 变 排 放 或 处 置 ; 4 密 封 源 丢 失, 本 项 目 使 用 密 封 源 为 V 类 密 封 源, 丢 失 事 故 属 于 一 般 事 故 ; 5 药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突 发 车 祸 药 品 泄 露 会 丢 失, 药 品 派 送 人 员 和 接 收 人 员 未 做 好 交 接 工 作, 丢 失 药 品 等 上 述 可 能 出 现 的 情 况 中,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异 常 事 故 时, 造 成 的 影 响 最 为 严 重 ; 注 射 人 员 在 为 患 者 注 射 药 物 时, 每 次 操 作 量 较 小 ( 最 多 10mCi), 操 作 时 间 短, 且 注 射 放 射 性 药 品 的 针 筒 采 用 专 门 设 计, 并 由 专 业 人 员 实 施 注 射, 因 此, 发 生 注 射 器 跌 落 或 注 射 不 当 导 致 药 液 溢 出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低, 发 生 异 常 事 故 时 对 环 境 及 公 众 的 影 响 小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泄 露 等 影 响 加 速 器 在 生 产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过 程 中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包 括 : 加 速 器 传 输 管 道 脱 落 ( 堵 塞 事 故 ) 造 成 F-18(C-11 或 N-13) 泄 漏, 或 者 合 成 过 程 中 意 外 打 开 合 成 热 室 门, 导 致 F-18(C-11

40 或 N-13) 气 体 外 泄 发 生 泄 露 时, 通 过 室 内 负 压 将 外 泄 的 气 体 通 过 专 用 安 装 有 过 滤 装 置 ( 过 滤 效 率 99%) 的 独 立 排 风 系 统 外 排,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的 含 F-18 的 气 载 放 射 性 气 体, 将 会 对 周 围 公 众 造 成 辐 射 影 响 5.5 监 测 计 划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天 坛 医 院 拟 开 展 以 下 辐 射 防 护 监 测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医 院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佩 带 热 释 光 剂 量 仪, 并 定 期 将 其 送 有 资 质 的 部 门 检 测 天 坛 医 院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的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由 北 京 蓝 道 尔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室 负 责, 每 季 度 送 检 一 次, 建 立 个 人 剂 量 档 案 和 健 康 管 理 档 案, 做 好 工 作 人 员 的 剂 量 数 据 登 记 工 作, 每 季 度 汇 总 分 析 评 估,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上 岗 前 必 须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合 格 者 方 可 上 岗, 工 作 期 间, 按 卫 生 局 规 定, 每 两 年 安 排 到 指 定 医 院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发 现 监 测 结 果 异 常 的, 应 当 立 即 核 实 和 调 查, 并 将 有 关 情 况 及 时 报 告 辐 射 安 全 许 可 证 发 证 机 关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根 据 情 况 对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做 好 作 业 人 员 的 意 外 事 故 剂 量 监 测 和 估 算, 并 作 详 细 记 录 工 作 场 所 监 测 中 子 γ 及 β 表 面 污 染 监 测 仪, 对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进 行 常 规 的 γ 空 气 吸 收 剂 量 率 和 α β 表 面 污 染 巡 测 重 点 监 测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周 围,FDG 制 备 区 房 间 热 室 和 包 装 间 注 射 室, 以 及 PET/CT 机 房 PET 核 磁 机 房 SPECT/CT 机 房 和 骨 密 度 仪 机 房 等 工 作 场 所 监 测 项 目 :γ 射 线 中 子 和 β 表 面 污 染 ; 监 测 频 次 :1 次 / 年, 应 急 状 况 及 时 监 测 ; 监 测 位 置 : 加 速 器 防 护 门 的 周 边 门 缝 接 合 处 和 表 面 30cm 处, 距 离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防 护 墙 外 侧 30cm 处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热 室 表 面 ; 包 装 间 ;PET/CT PET 核 磁 SPECT 机 房, 注 射 室 ;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等 测 量 结 果 连 同 测 量 条 件 测 量 方 法 和 仪 器 测 量 时 间 等 一 同 记 录 并 妥 善 保 存, 并 根 据 标 准 要 求,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设 备 状 态 检 测 排 放 口 空 气 浓 度 监 测 : 设 1 个 取 样 口, 每 年 监 测 1 次 环 境 监 测

41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对 含 放 射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点 包 括 机 房 墙 外 楼 道 和 相 邻 楼 层 房 间, 每 年 监 测 1 次 应 急 监 测 进 行 工 作 人 员 意 外 事 故 剂 量 监 测 和 工 作 场 所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应 急 监 测, 并 作 好 详 细 记 录 质 量 保 证 :(a) 配 置 工 作 稳 定 性 好, 性 能 指 标 合 适 的 便 携 式 中 子 γ 剂 量 率 仪 ;(b) 仪 器 每 年 一 次 到 有 资 质 的 计 量 单 位 检 定 ;(c) 建 立 严 谨 测 量 数 据 记 录 制 度, 记 录 内 容 包 括 测 量 时 间 检 测 点 位 剂 量 率 值, 检 测 人 和 审 核 人 分 别 签 字 ;(d) 记 录 本 长 期 保 存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防 护 评 估 对 射 线 装 置 ( 含 放 射 源 使 用 ) 的 安 全 和 防 护 状 况 进 行 年 度 评 估, 编 写 年 度 评 估 报 告 ( 包 含 辐 射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和 辐 射 工 作 场 所 辐 射 水 平 监 测 结 果 ), 于 每 年 1 月 31 日 前 报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5.6 射 线 装 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回 旋 加 速 器 系 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系 统 操 作 安 全 本 项 目 新 增 回 旋 加 速 器 为 日 本 住 友 重 机 械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的 HM-10 回 旋 加 速 器, 其 具 有 国 际 公 认 的 先 进 稳 定 安 全 大 产 量 低 成 本 等 优 点, 采 用 全 自 动 启 动 生 产 系 统, 可 以 自 动 启 动 监 控 优 化 参 数, 并 准 时 生 产 出 FDG 药 品, 达 到 最 高 级 别 的 自 动 化 GMP 生 产 规 程, 有 力 的 保 障 了 每 天 的 常 规 放 射 性 显 像 药 物 供 应 从 回 旋 加 速 器 启 动 到 靶 设 定 以 及 到 化 学 过 程 ( 包 括 射 束 优 化 ) 在 内 的 所 有 回 旋 加 速 器 常 规 操 作 均 为 完 全 自 动 化 ; 靶 操 作 为 全 自 动, 并 由 回 旋 加 速 器 的 程 控 系 统 实 施 监 测 每 个 靶 均 配 有 图 形 显 示 以 表 示 靶 的 状 态 当 用 户 选 定 一 个 预 设 射 束 时, 相 应 的 靶 操 作 ( 如 填 充 转 移 冷 却 等 ) 将 自 动 启 动 在 射 束 辐 照 结 束 后,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将 自 动 转 移 到 化 学 反 应 模 组, 然 后 将 开 始 合 成 同 位 素 用 户 只 需 按 下 相 应 的 功 能 键 便 可 使 用 手 动 操 作 模 式 设 备 配 有 回 旋 加 速 器 运 行 日 志 簿 以 及 一 个 参 数 自 动 记 录 系 统, 可 记 录 系 统 的 主 要 参 数 这 些 记 录 可 轻 易 转 换 为 Excel 数 据 表 以 供 分 析 使 用 系 统 采 取 了 许 多 预 防 措 施 以 确 保 用 户 能 安 全 地 使 用 维 护 系 统 和 进 行 故 障 排 除 大 多 数 的 预 防 措 施 已 经 集 成 在 软 件 程 序 中, 该 软

42 件 可 以 在 采 取 每 个 行 动 前 检 查 所 有 相 关 参 数 以 防 止 对 回 旋 加 速 器 本 身 造 成 任 何 危 险 或 损 害 其 他 子 系 统 如 安 全 和 放 射 防 护 系 统 可 以 通 过 控 制 系 统 进 行 操 作, 用 户 可 对 系 统 进 行 修 改 或 添 加 新 的 设 置 平 面 布 局 及 人 流 物 流 设 计 拟 建 回 旋 加 速 器 工 作 场 所 包 括 加 速 器 机 房 设 备 间 控 制 间 强 电 间 质 控 实 验 室 缓 冲 区 组 成, 该 工 作 场 所 设 有 人 流 物 流 通 道 : 加 速 器 工 作 人 员 经 加 速 器 室 入 口 进 入, 在 操 作 间 进 行 操 作 ; 放 射 性 药 物 生 产 人 员 由 入 口 经 缓 冲 区 后 进 入 质 控 室 内 工 作 ; 制 备 完 成 的 药 物 经 质 控 实 验 室 内 专 用 物 流 电 梯, 将 药 物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PET 注 射 室 内 ; 设 有 放 射 性 液 体 管 道 ( 有 铅 砖 屏 蔽 ), 辐 照 后 的 中 间 产 品 经 该 管 道 运 送 至 质 控 实 验 室, 详 见 附 图 屏 蔽 防 护 设 计 1) 自 屏 蔽 系 统 本 项 目 中,HM-10 型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计 配 备 有 自 屏 蔽 系 统 自 屏 蔽 体 由 内 外 两 层 组 成, 内 层 为 铅 环 氧 树 脂 和 碳 化 硼 混 合 的 高 密 度 铸 件, 用 于 慢 化 快 中 子 吸 收 热 中 子 ; 外 层 为 含 聚 乙 烯 和 碳 化 硼 的 混 凝 土 构 成, 用 于 慢 化 和 吸 收 中 子, 降 低 次 级 γ 辐 射 2) 建 筑 屏 蔽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墙 体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机 房 无 窗 口, 机 房 门 采 用 SV-SD/12 型 平 移 式 电 动 辐 射 防 护 门, 具 有 电 磁 锁 连 动 开 关 与 回 旋 加 速 器 同 步 联 锁 功 能, 防 护 门 打 开 时, 回 旋 加 速 器 不 能 开 机 或 中 断 工 作 机 房 辐 射 屏 蔽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5.4 表 5.4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辐 射 屏 蔽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序 号 防 护 墙 体 屏 蔽 材 质 及 厚 度 1 东 侧 墙 体 35cm 混 凝 土 ( 墙 外 为 泥 土 ) 2 南 侧 墙 体 36cm 混 凝 土 ( 墙 外 为 泥 土 ) 3 西 侧 北 侧 墙 体, 顶 层 50cm 混 凝 土 4 机 房 门 10mmPb+100mm 厚 PE 板 ( 机 房 防 护 门 表 面 漏 泄 剂 量 <1.0μSv/h) 机 房 屏 蔽 设 计 如 图 5.14 所 示

43 图 5.14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平 面 图 注 : 图 中 DK2929 为 预 留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备 吊 装 口, 设 备 安 装 完 成 后 混 凝 土 填 充 安 全 联 锁 报 警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配 备 了 安 全 联 锁 系 统, 该 系 统 包 括 门 机 联 锁 紧 急 停 止 开 关 安 全 开 关 通 过 这 些 安 全 措 施, 可 以 降 低 潜 在 照 射 的 风 险, 从 而 保 护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的 身 体 健 康 (1) 门 机 联 锁 门 机 联 锁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防 止 有 人 在 加 速 器 运 行 过 程 中 进 入 机 房, 或 者 防 护 门 未 闭 合 的 情 况 下 出 束 机 房 的 防 护 门 如 果 没 有 完 全 关 闭, 回 旋 加 速 器 系 统 将 无 法 启 动 ; 如 果 在 加 速 器 运 行 过 程 中 防 护 门 被 意 外 打 开, 加 速 器 系 统 将 自 动 停 止 出 束 防 护 门 为 电 机 驱 动, 当 加 速 器 出 束 或 者 剂 量 监 测 超 过 阈 值 的 辐 射 水 平 时, 防 护 门 启 停 机 构 自 动 断 电, 防 护 门 无 法 从 外 面 开 启 防 护 门 启 闭 开 关 为 点 动 形 式, 开 关 门 时 需 要 持 续 的 按 住 按 钮, 以 确 保 在 关 门 过 程 中 没 有 人 员 进 入, 以 防 夹 伤 人 员 防 护 门 启 闭 开 关 装 有 安 全 钥 匙, 当 钥 匙 处 于 开 的 位 置 时, 防 护 门 启 闭 开 关 可 以 启 动 ; 当 钥 匙 处 于 关 的 位 置 时, 防 护 门 启 闭 开 关 不 可 以 启 动 ; 当 拔 出 钥 匙 时, 防 护 门 启 闭 开 关 处 于 关 的 位 置 (2) 紧 急 停 止 开 关 紧 急 停 止 开 关 应 安 装 在 回 旋 加 速 器 入 口 位 置 ( 在 机 房 内 设 置 紧 急 断 电 开 关, 一 旦 有 人 被 误 关 在 机 房, 可 以 按 动 该 开 关, 防 止 被 误 照 )

44 (3) 安 全 巡 检 开 关 当 工 作 人 员 进 入 机 房 时, 按 下 该 开 关, 加 速 器 不 能 出 束 ; 当 工 作 人 员 完 成 对 机 房 的 检 查 走 出 机 房 时, 将 该 开 关 复 位 加 速 器 方 可 出 束 (4) 警 示 提 示 在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热 室 的 进 出 口 安 装 运 行 提 示 灯, 并 把 电 缆 连 接 到 控 制 总 台 在 有 辐 射 的 工 作 区 域 及 防 护 门 外 粘 贴 有 明 显 的 辐 射 防 护 标 志, 警 示 这 个 工 作 区 域 是 辐 射 工 作 区 域 防 护 门 上 方 安 装 有 红 色 报 警 灯, 当 回 旋 加 速 器 开 机 时, 防 护 门 关 闭, 红 色 报 警 灯 闪 烁, 当 回 旋 加 速 器 关 机 时, 防 护 门 打 开, 红 色 报 警 灯 熄 灭 在 整 个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施 入 口 设 置 辐 射 指 示 牌, 并 设 置 登 记 管 理 在 设 施 内 的 放 射 性 管 理 区 域 设 置 指 示 牌 (5) 剂 量 监 测 系 统 安 装 贝 克 西 弗 ARMS-375 型 多 通 道 计 算 机 监 控 区 域 环 境 剂 量 监 测 系 统 ( 见 图 5.15), 该 系 统 是 针 对 PET/ 回 旋 加 速 器 中 心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治 疗 科 核 辐 射 照 射 中 心 核 废 物 库 及 各 种 可 能 产 生 高 剂 量 辐 射 的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进 行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不 间 断 连 续 监 测 而 专 门 设 计 开 发 的 系 统 系 统 实 时 显 示 报 警 状 态 及 报 警 通 道 实 测 数 据, 并 对 采 样 数 据 进 行 间 隔 处 理 存 盘, 监 测 数 据 自 动 存 档 保 存 ; 可 随 时 调 阅 历 史 数 据, 并 可 以 图 表 报 告 方 式 打 印 输 出 (6) 通 讯 系 统 图 5.15 贝 克 西 弗 ARMS-375 型 多 通 道 计 算 机 监 控 区 域 环 境 剂 量 监 测 系 统

45 在 热 室 安 装 电 视 监 视 系 统, 监 控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的 情 况 ; 在 热 室 和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之 间 安 装 对 讲 通 话 系 统 通 风 系 统 控 制 室 和 电 源 室 将 安 装 空 调 设 备, 以 确 保 电 气 设 备 的 最 佳 运 行, 其 它 区 域 将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通 风 或 者 加 热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通 风 设 计 为 负 压, 通 过 排 风 管 道 把 房 间 内 的 气 体 外 排, 排 风 管 道 安 装 有 三 级 过 滤 和 吸 附 过 滤 ( 过 滤 效 果 超 过 99.9%) 地 下 一 层 设 计 有 三 套 独 立 的 通 风 系 统, 包 括 : (1)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和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加 速 器 的 运 行 和 制 备 FDG 的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放 射 性 气 体 因 此,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和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的 通 风 系 统 设 计 为 独 立 的 负 压 净 化 送 排 风 系 统 废 气 不 循 环, 全 部 外 排, 送 风 系 统 经 三 级 过 滤 经 高 效 送 风 口 处 理 后 送 入 室 内, 使 室 内 达 到 预 定 的 洁 净 环 境 排 风 系 统 的 排 风 机 组 与 空 调 机 组 实 现 联 锁 控 制, 即 空 调 机 组 打 开, 其 对 应 的 排 风 机 就 开 始 工 作, 保 持 放 射 性 操 作 区 域 为 负 压 的 环 境 在 排 风 管 道 上 安 装 有 初 效 中 效 高 效 三 级 过 滤 器 及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有 效 的 过 滤 及 吸 附 废 气 中 的 各 种 有 害 微 粒, 达 到 气 体 排 放 要 求 排 风 管 道 上 安 装 有 止 回 阀 和 风 量 调 节 阀, 可 以 有 效 的 控 制 外 排 气 体 量, 并 能 在 意 外 的 情 况 下, 如 有 大 量 放 射 性 气 体 的 外 排 时, 关 闭 排 风 管 道, 待 废 气 在 密 封 的 系 统 内 衰 变 后 再 进 行 外 排 新 建 加 速 器 机 房 和 FDG 制 备 区 产 生 的 气 载 放 射 性 流 出 物 通 过 屋 顶 的 排 气 烟 囱 排 入 环 境, 烟 囱 排 放 口 高 出 本 建 筑 3m (2) 正 压 无 菌 洁 净 区 的 通 风 系 统 用 于 这 个 区 域 的 净 化 通 风 系 统, 送 风 采 用 组 合 式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集 中 控 制, 新 风 管 与 空 调 机 组 的 新 风 段 连 接 送 入 静 压 箱, 最 后 经 过 送 风 天 花 送 入 室 内, 送 风 系 统 配 初 效 中 效 高 效 过 滤 器, 尤 其 是 高 效 过 滤 器, 保 证 净 化 间 的 洁 净 度 要 求 回 风 采 用 集 中 回 风 形 式, 经 回 风 管 回 到 空 调 机 组 内, 此 净 化 间 采 用 上 顶 送 下 侧 回 的 送 回 风 形 式 (3) 普 通 房 间 的 通 风 系 统 用 于 这 个 区 域 的 通 风 系 统 新 风 量 满 足 室 内 人 员 的 卫 生 要 求, 满 足 新 风 换 气 次 数 要 求 其 他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工 作 场 所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46 依 据 医 用 X 射 线 诊 断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对 射 线 装 置 机 房 的 要 求, 有 用 线 束 朝 向 的 墙 壁 应 有 2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其 他 侧 墙 壁 应 有 1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根 据 医 用 X 射 线 CT 机 房 的 辐 射 屏 蔽 规 范 ( GBZ/T ) 较 大 工 作 量 时 的 机 房 屏 蔽 : 20cm 混 凝 土 或 37cm 砖 或 采 用 2.5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拟 建 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机 房 的 墙 体 屏 蔽 厚 度 均 >20cm 混 凝 土, 满 足 该 标 准 的 要 求,Ⅲ 类 射 线 装 置 工 作 场 所 图 见 附 录 A 中 附 图 4 附 图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工 作 场 所 分 区 为 便 于 辐 射 防 护 管 理 和 职 业 照 射 控 制,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划 分 为 控 制 区 和 监 督 区 ( 见 附 图 6 附 图 7), 具 体 分 区 情 况 见 表 5.3 所 示 控 制 区 : 进 出 口 设 立 警 告 标 志, 并 给 出 相 应 的 辐 射 水 平 和 污 染 水 平 的 指 示 地 下 一 层 入 口 处 提 供 防 护 衣 具 监 测 设 备 和 个 人 衣 物 贮 存 柜 ; 出 口 处 提 供 皮 肤 和 工 作 服 的 污 染 监 测 仪 被 携 出 物 品 的 污 染 监 测 设 备 冲 洗 浴 设 施 以 及 被 污 染 防 护 衣 具 的 贮 存 柜 监 督 区 : 入 口 处 设 立 标 明 监 督 区 的 标 牌 表 5.3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分 区 情 况 位 置 控 制 区 监 督 区 地 下 一 层 地 上 一 层 加 速 器 机 房 放 化 合 成 室 质 控 实 验 室 ;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PET/CT 机 房 PET 核 磁 机 房 ECT 机 房 骨 密 度 仪 机 房 注 射 室 注 射 后 等 候 室 运 动 / 肺 通 气 室 患 者 专 用 通 道 操 作 间 设 备 间 操 作 间 留 观 室 SPECT/CT 扫 描 后 患 者 通 道 平 面 布 局 核 医 学 工 作 场 所 的 平 面 布 局 要 求 将 放 射 性 与 非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严 格 分 开, 不 同 放 射 性 操 作 或 污 染 水 平 的 工 作 场 所 严 格 分 开 本 项 目 中, 设 有 专 门 的 人 流 和 物 流 通 道, 并 规 定 了 通 行 的 线 路 和 方 向 ; 为 尽 量 减 少 交 叉 污 染, 医 务 人 员 和 病 人 的 通 道 分 开 ; 病 人 给 药 前 后 的 候 诊 室 分 开 ; 专 设 病 人 卫 生 间 ( 一 ) 人 流 通 道 地 下 一 层 人 流 通 道 如 附 图 8 所 示, 工 作 人 员 由 加 速 器 入 口 进 入, 需 先 经 过 一 更 风 淋 后

47 方 可 进 入 制 备 区, 放 射 性 药 物 制 备 完 成 后 由 专 用 物 流 电 梯 运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PET 注 射 室 内 地 上 一 层 人 流 通 道 如 附 图 9 所 示, 红 色 箭 头 ( 较 粗 ) 标 注 路 径 为 病 人 就 诊 的 通 道, 绿 色 ( 较 细 ) 标 注 路 径 为 医 务 人 员 的 通 道, 医 务 人 员 由 核 医 学 科 入 口 穿 过 大 厅 后, 经 医 生 专 用 通 道 进 入 工 作 区, 或 由 核 医 学 科 北 侧 入 口 直 接 进 入, 工 作 区 与 病 人 就 诊 通 道 无 其 他 连 接 入 口 ; 病 人 穿 过 大 厅, 在 候 诊 区 等 待, 被 叫 到 号 后, 进 入 注 射 区, 然 后 在 注 射 后 等 候 室 内 等 候, 经 一 段 时 间 后 ( 根 据 所 注 射 核 素 情 况 而 定 ), 病 人 经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进 入 扫 描 室 内 进 行 扫 描, 扫 描 结 束 后, 病 人 进 入 留 观 室 留 观, 之 后 经 PET/CT(SPECT) 出 口 离 开, 病 人 整 个 就 诊 过 程 沿 预 设 的 病 人 专 用 通 道 行 进, 途 中 不 返 回 病 人 及 医 务 人 员 路 径 示 意 图 如 图 5.16 所 示 图 5.16 核 医 学 科 人 流 通 道 示 意 图 ( 二 ) 物 流 通 道 PET 中 心 所 需 药 物, 由 地 下 一 层 回 旋 加 速 器 制 备 完 成 后, 通 过 专 用 电 梯 运 送 至 地 上 一 层 注 射 室 内, 在 注 射 室 的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操 作 SPECT/CT 诊 断 所 需 放 射 性 药 物 由 医 院 直 接 购 买, 放 射 性 药 物 送 至 医 院 后, 经 医 用 外 走 廊 送 至 SPECT/CT 注 射 室, 暂 存 在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在 铅 制 储 存 桶 内, 存 满 后 由 工 作 人 员 送 至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辐 射 屏 蔽 设 计 核 医 学 科 墙 体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浇 筑, 建 筑 设 计 图 见 附 图 4 附 图 5, 辐 射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5.4 表 5.4 核 医 学 科 辐 射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位 置 项 目 名 称 墙 体 结 构 ( 混 凝 土 浇 筑 ) 门 / 观 察 窗

48 地 下 一 层 地 上 一 层 放 化 合 成 室 / 质 控 室 东 北 侧 35cm( 墙 外 为 泥 土 ); 南 侧 屋 顶 50cm; 西 侧 24cm; 门 5mmPb 合 成 热 室 正 面 75 mm Pb; 侧 面 60 mm Pb; 靶 线 50 mm Pb / 分 装 热 室 正 面 60 mm Pb; 侧 面 50 mm Pb; 测 量 40 mm /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南 北 侧 24cm; 西 Pb; 侧 35cm( 墙 外 为 泥 土 )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正 面 手 孔 50 mm Pb; 靶 线 传 送 50 mm Pb 南 北 东 侧 24cm; 西 侧 35cm( 墙 外 为 泥 土 ) PET/CT 机 房 PET 核 磁 机 房 PET 注 射 室 PET 注 射 后 候 诊 PET 墙 体 32mm; 地 面 25cm; 顶 层 24cm; 病 人 用 卫 生 间 VIP 地 面 铺 有 PVC 卷 材 10mmPb 候 诊 室 患 者 专 用 走 廊 SPECT/CT 机 房 运 动 / 肺 通 气 骨 密 度 注 墙 体 24cm; 地 面 25cm; 顶 层 24cm; 射 室 注 射 后 等 候 室 地 面 铺 有 PVC 卷 材 患 者 专 用 走 廊 留 观 10mmPb 室 FDG 制 备 区 包 括 FDG 的 合 成 和 分 装, 都 是 在 热 室 内 完 成 的, 热 室 的 屏 蔽 材 质 为 铅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设 有 药 物 传 递 窗 口, 它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保 证 放 化 合 成 室 对 相 邻 房 间 维 持 一 定 的 负 压 ( 如 果 是 通 过 一 个 洞 口 传 递 就 形 成 不 了 负 压 ), 因 为 从 分 装 热 室 取 出 的 FDG 是 带 有 运 送 防 护 容 器 的 ( 具 有 合 适 的 铅 当 量 ), 因 此 这 个 传 递 窗 是 普 通 的 ( 未 设 计 防 护 当 量 ), 不 需 要 额 外 的 防 护 FDG 药 品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是 由 高 比 重 钨 合 金 特 制 而 成, 辅 以 不 锈 钢 旋 转 支 撑 基 座 的 配 合, 可 以 方 便 地 翻 转 任 意 角 度, 使 得 操 作 人 员 在 分 装 FDG 药 品 时 减 少 了 不 必 要 的 剂 量 照 射 钨 合 金 屏 蔽 厚 度 36 mm, 表 面 处 辐 射 剂 量 衰 减 > 90%(1000mCi FDG) 核 医 学 科 通 风 橱 注 射 车 等 其 他 防 护 器 具 防 护 参 数 见 表 5.5 表 5.5 通 风 橱 注 射 车 等 防 护 器 具 防 护 参 数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防 护 厚 度 数 量 1 通 风 橱 40mmPb 2 2 注 射 车 20mmPb 2 3 废 物 桶 20mmPb 4 4 注 射 器 防 护 套 15mmPb 3 5 提 药 箱 40mmPb 规 章 制 度 及 防 治 辐 射 污 染 的 管 理 制 度

49 医 院 制 定 了 辐 射 安 全 工 作 制 度 核 医 学 科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同 位 素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放 射 性 核 素 储 存 使 用 与 管 理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保 管 使 用 规 则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卫 生 防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性 废 物 处 理 流 程 核 医 学 科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应 急 预 案 核 医 学 科 治 安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辐 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等 规 则 制 度 另 外, 天 坛 医 院 制 订 了 辐 射 污 染 防 治 的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制 度 规 定 有 : 在 核 医 学 科 从 事 放 射 性 核 素 的 工 作 人 员, 对 放 射 性 药 物 种 类 剂 量 等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核 对 ; 执 行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登 记 保 管 及 使 用 制 度 ; 执 行 无 菌 操 作, 进 行 药 物 的 放 射 性 标 记, 严 防 标 记 时 的 污 染 ; 在 控 制 区 监 督 区 内 禁 止 存 放 食 品 或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物 品, 严 禁 吸 烟 饮 水 和 进 食 ; 建 立 完 整 的 保 管 登 记 制 度, 保 存 好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资 料 图 片, 定 期 随 访, 记 录 每 次 最 后 的 诊 断 结 果 三 废 的 处 理 (1) 放 射 性 废 液 处 理 本 项 目 中 采 用 贝 克 西 弗 RWS-300 型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 见 图 5.17), 该 系 统 是 通 过 专 用 管 路 收 集 核 医 学 科 排 放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该 系 统 利 用 一 台 工 业 PC 人 机 界 面 工 作 站 对 系 统 状 态 进 行 监 视 控 制 及 警 报 设 定 等 功 能, 全 面 了 解 放 射 性 废 液 经 过 降 解 / 衰 变 / 取 样 / 检 测 / 排 放 的 过 程, 掌 握 放 射 性 废 液 是 否 达 到 安 全 排 放 标 准, 达 到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的 目 的 系 统 采 用 槽 式 衰 变 三 级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管 路 收 集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依 系 统 的 程 序 设 计, 首 先 进 入 降 解 槽 体 ; 然 后 排 入 第 一 槽 体 衰 变, 待 第 一 槽 体 排 入 废 液 近 满 时, 系 统 自 动 获 取, 并 关 闭 第 一 槽 ; 同 时, 系 统 自 动 开 启 第 二 槽, 供 废 液 排 入 使 用, 以 此 类 推 循 环 系 统 具 有 自 动 及 人 工 双 重 控 制 功 能, 可 随 机 取 样 查 阅 存 挡 输 出 历 史 排 放 记 录, 可 实 现 远 程 控 制 自 动 取 样 监 测 放 射 性 废 水 浓 度 的 功 能 核 医 学 科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经 专 门 管 道, 收 集 在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暂 存 十 个 半 衰 期 及 以 上 后,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测 合 格 并 批 准 后, 排 入 流 量 大 于 10 倍 排 放 流 量 的 普 通 下 水 道

50 图 5.17 贝 克 西 弗 RWS-300 型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2) 放 射 性 固 废 的 处 理 核 医 学 科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与 非 放 射 性 废 物, 不 可 混 同 处 理 ; 控 制 区 和 监 督 区 都 应 备 有 收 集 放 射 性 废 物 的 废 物 桶 ( 或 容 器 ), 废 物 桶 上 应 贴 有 电 离 辐 射 标 志, 废 物 桶 放 置 点 应 避 开 工 作 人 员 作 业 和 经 常 走 动 的 地 方 ; 内 装 碎 玻 璃 等 物 品 的 废 物 袋 应 附 加 外 套 ; 使 用 后 的 药 棉 棉 签 及 手 套 等 废 物 全 部 装 入 塑 料 袋 暂 时 存 放 在 铅 废 物 容 器 内, 并 及 时 转 移 至 位 于 地 下 一 层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应 具 有 通 风 设 备, 出 入 口 处 设 电 离 辐 射 标 志 ;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在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暂 存 衰 变 至 达 到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验 批 准 后, 作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3) 放 射 性 废 气 的 处 理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空 气 受 中 子 照 射 后 可 生 成 放 射 性 活 化 气 体, 其 中 关 键 核 素 为 Ar-41 将 活 化 气 体 41 Ar 以 及 臭 氧 和 氮 氧 化 物 一 起 通 过 高 于 本 建 筑 3m 的 独 立 排 风 排 风 管 道 外 排, 排 风 管 道 安 装 有 活 性 炭 吸 附 过 滤 装 置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的 通 风 设 计 为 负 压, 以 保 证 气 体 不 能 外 泄 到 其 它 的 工 作 房 间 (4) 放 射 性 操 作 室 的 清 洁 每 日 由 专 人 进 行 湿 式 清 扫 至 少 1 次, 每 两 周 大 清 扫 1 次, 包 括 清 理 废 物 换 或 加 消 毒 液 补 充 用 品, 以 及 进 行 全 面 的 放 射 性 污 染 探 测, 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并 登 记

51 5.7.6 放 射 性 工 作 人 员 操 作 人 员 应 配 备 以 下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 工 作 服 工 作 鞋 手 套 口 罩 防 护 眼 镜 ( 操 作 β 放 射 性 物 质 时 应 佩 戴 有 机 玻 璃 或 透 明 塑 料 眼 镜, 操 作 γ 放 射 性 物 质 时 应 佩 戴 铅 玻 璃 眼 镜 ); 操 作 放 射 性 药 物 应 在 衬 有 吸 水 纸 的 托 盘 内 进 行, 工 作 中 应 尽 量 缩 短 辐 照 时 间 并 增 加 与 放 射 源 的 距 离 ; 在 操 作 中 应 增 加 防 护 γ 射 线 的 防 护 性 屏 蔽 ( 如 铅 砖 和 铅 玻 璃 ); 定 期 做 好 剂 量 监 测 工 作 ( 工 作 中 应 佩 戴 个 人 剂 量 计 ); 建 立 放 射 性 工 作 人 员 的 健 康 档 案 ( 包 括 定 期 体 检 ) 医 院 应 对 所 有 放 射 性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上 岗 培 训, 提 高 制 药 分 装 包 装 及 运 输 放 射 性 工 作 人 员 操 作 的 熟 练 程 度, 减 少 受 照 时 间, 合 理 并 有 效 采 取 辐 射 防 护 措 施 尽 管 药 物 注 射 人 员 在 注 射 药 物 时, 配 备 专 用 的 屏 蔽 套 及 其 他 防 护 用 具, 但 受 照 剂 量 仍 然 很 大, 因 此 应 采 取 人 员 轮 换 方 式, 以 达 到 降 低 职 业 受 照 剂 量 的 目 的 受 药 患 者 的 放 射 污 染 管 理 患 者 接 受 同 位 素 治 疗 后, 其 本 身 就 成 为 外 照 射 源, 并 且 可 能 成 为 患 者 所 在 环 境 的 开 放 型 放 射 性 物 质 污 染 源 因 此, 要 特 别 注 意 对 患 者 家 属 及 其 它 探 视 人 员 的 防 护, 对 儿 童 的 防 护 至 少 要 求 其 与 患 者 保 持 2m 距 离 以 上 ; 对 使 用 治 疗 γ 放 射 体 药 物 的 区 域 应 划 为 控 制 区, 用 药 后 病 人 床 边 1.5m 外 或 单 人 病 房 应 划 分 为 临 时 控 制 区 ; 督 促 服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患 者 使 用 患 者 专 用 卫 生 间, 不 允 许 患 者 用 药 后 立 即 在 公 共 场 所 及 人 员 集 中 的 地 方 走 动 或 使 用 公 共 厕 所, 以 免 影 响 他 人 身 体 健 康 安 全 联 锁 报 警 紧 急 断 电 按 钮 : 在 扫 描 室 入 口 处 安 装 紧 急 断 电 开 关 门 机 联 锁 : 照 射 期 间 防 护 门 无 法 打 开, 射 线 照 射 过 程 中 如 果 门 被 打 开, 设 备 自 动 停 止 照 射 其 他 联 锁 : 比 如 仅 供 授 权 人 专 用 的 控 制 机 器 开 启 的 钥 匙 等 剂 量 监 测 系 统 : 安 装 贝 克 西 弗 ARMS-375 型 多 通 道 计 算 机 监 控 区 域 环 境 剂 量 监 测 系 统, 实 时 显 示 报 警 状 态 及 报 警 通 道 实 测 数 据, 见 图 通 风 系 统 核 医 学 科 设 置 独 立 通 风 系 统, 换 气 次 数 可 达 3~4 次 /h; 注 射 室 内 的 防 护 通 风 柜 具 有 独 立

52 的 负 压 排 风 机 组 系 统 和 放 射 性 气 体 过 滤 装 置 表 面 污 染 的 消 除 扫 描 室 注 射 室 候 诊 室 治 疗 室 和 患 者 专 用 走 廊 等 地 面 铺 设 PVC 卷 材, 便 于 去 污 因 操 作 失 误 发 生 表 面 污 染 事 故 时, 应 选 择 适 当 的 去 污 方 法 和 去 污 剂 消 除 污 染, 避 免 扩 大 污 染 范 围, 并 注 意 去 污 过 程 中 的 防 护 去 污 中 产 生 的 废 物 按 放 射 性 废 物 处 理 事 故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建 立 放 射 性 物 质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放 射 性 药 物 操 作 技 术 规 程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定 期 检 查 安 全 规 章 和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 2 应 急 预 案 须 明 确 应 急 处 理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处 理 原 则 信 息 传 递 处 理 程 序 和 处 理 技 术 方 案 等 ; 3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表 面 污 染 监 测 仪 器 和 应 急 器 材 设 备, 定 期 更 换 过 滤 系 统 活 性 炭 过 滤 装 置 ; 4 工 作 人 员 须 熟 练 掌 握 放 射 性 药 物 操 作 技 能 和 辐 射 防 护 基 本 知 识 的 培 训, 正 确 处 置 意 外 情 况 ; 5 加 强 放 射 性 药 物 安 全 管 理, 落 实 放 射 性 物 质 安 保 措 施, 为 防 止 放 射 性 药 品 丢 失, 核 医 学 科 门 口 设 有 专 人 值 守,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入 口 设 有 门 禁, 非 专 有 人 员 不 得 入 内, 核 医 学 科 电 梯 为 专 用 物 流 电 梯 ( 只 传 递 药 物 ) 6 如 发 生 人 员 误 入 机 房, 根 据 制 订 的 应 急 预 案, 立 即 进 行 体 检 治 疗 7 如 发 生 传 输 管 道 脱 落 或 破 裂 或 FDG 合 成 过 程 中 意 外 打 开 合 成 热 室, 或 分 装 过 程 中 不 慎, 导 致 放 射 性 药 物 泄 漏 事 故, 应 及 时 采 取 去 污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扩 散, 并 对 去 污 后 的 工 作 场 所 进 行 必 要 检 测, 如 发 现 异 常 需 再 去 污 8 因 不 慎 造 成 放 射 性 核 素 污 染 了 地 面 或 台 面 时, 应 先 用 吸 水 滤 纸 将 其 吸 干, 以 防 扩 散, 并 立 即 标 记 污 染 范 围, 注 明 放 射 性 核 素 名 称 日 期 根 据 污 染 程 度 及 时 报 告 上 级 领 导 和 有 关 部 门 人 体 溅 污 放 射 性 核 素 时, 可 先 用 氧 化 肽 膏 或 高 锰 酸 钾 的 饱 和 溶 液 洗 涤, 再 用 50% 的 酸 性 亚 硫 酸 钠 进 行 洗 涤 9 发 生 放 射 源 丢 失 被 盗 时, 应 当 立 即 向 上 级 各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53 发 生 该 类 事 故 后, 应 在 2 小 时 内 填 写 辐 射 事 故 初 始 报 告 表, 向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和 公 安 部 门 报 告 如 果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超 剂 量 照 射 的, 还 应 同 时 向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10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立 即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场 所 立 即 采 取 停 止 作 业 封 锁 现 场 等 措 施, 并 由 训 练 有 素 的 防 污 工 作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去 除 污 染 防 止 污 染 扩 散 等 5.8 对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的 满 足 情 况 依 据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部 第 3 号 令,2008 年 11 月 修 正 ) 第 十 六 条 对 使 用 射 线 装 置 的 单 位 申 请 领 取 许 可 证 提 出 了 9 个 具 体 条 件, 本 项 目 具 备 的 条 件 与 3 号 令 要 求 的 对 照 检 查 见 表 5.6 表 5.6 与 环 保 部 第 3 号 令 要 求 对 照 检 查 情 况 序 号 环 保 部 3 号 令 要 求 本 单 位 落 实 情 况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1 应 当 设 有 专 门 的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至 少 有 1 名 具 有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的 技 术 人 员 专 职 负 责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医 院 成 立 了 专 门 的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院 长 任 组 长, 设 有 1 名 具 有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的 技 术 人 员 专 职 负 责 辐 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符 合 2 从 事 辐 射 工 作 的 人 员 必 须 通 过 辐 射 安 全 和 防 护 专 业 知 识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所 有 从 事 辐 射 工 作 的 人 员 均 已 参 加 了 国 家 环 保 部 认 可 机 构 组 织 的 辐 射 安 全 和 防 护 专 业 知 识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符 合 3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单 位 应 当 有 满 足 辐 射 防 护 和 实 体 保 卫 要 求 的 放 射 源 暂 存 库 或 设 备 设 有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放 射 性 废 液 衰 变 间 ; 外 购 药 物 暂 存 在 防 护 通 风 柜 内 铅 容 器 内 符 合 4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使 用 场 所 有 防 止 工 作 人 员 和 公 众 受 到 意 外 照 射 的 安 全 措 施 设 有 防 止 误 操 作 防 止 工 作 人 员 和 公 众 受 到 意 外 照 射 的 安 全 措 施 安 装 了 监 视 器 门 机 联 锁 装 置, 此 外 有 紧 急 关 机 按 钮 出 束 报 警 装 置 ; 设 有 警 示 标 识 符 合 配 备 与 辐 射 类 型 和 辐 射 水 平 相 适 应 5 的 防 护 用 品 和 监 测 仪 器, 包 括 个 人 剂 量 测 量 报 警 辐 射 监 测 等 仪 器 使 用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单 位 还 应 当 有 表 面 污 染 监 测 仪 已 配 备 辐 射 检 测 仪 表 面 污 染 监 测 仪 个 人 剂 量 报 警 仪 器, 防 护 铅 衣 铅 手 套 等 防 护 设 备 符 合

54 6 有 健 全 的 操 作 规 程 岗 位 职 责 辐 射 防 护 和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制 度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使 用 登 记 制 度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监 测 方 案 等 有 健 全 的 定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规 程 岗 位 职 责 及 辐 射 防 护 和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制 度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监 测 方 案 等 符 合 7 有 完 善 的 辐 射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产 生 放 射 性 废 气 废 液 固 体 废 物 的, 还 应 具 有 确 保 放 射 性 废 气 废 8 液 固 体 废 物 达 标 排 放 处 理 能 力 或 者 可 行 的 处 理 方 案 在 现 有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上, 根 据 新 建 项 目 的 需 要, 拟 制 定 更 为 完 善 辐 射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和 固 体 废 物 经 衰 变 检 测 达 标 审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排 放 或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 加 速 器 维 修 零 件 送 城 市 放 射 性 废 物 库 ); 放 射 性 废 气 经 独 立 通 风 系 统 过 滤 后 排 入 大 气 符 合 符 合 配 备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设 备, 制 定 相 应 9 的 质 量 保 证 大 纲 和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计 划, 至 少 有 一 名 医 用 物 理 人 员 负 责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工 作 设 有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工 作 符 合 参 照 表 5.6, 天 坛 医 院 实 际 情 况 基 本 符 合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要 求

55 表 6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或 安 装 过 程 和 运 行 ( 使 用 )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6.1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天 坛 医 院 位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天 坛 西 里 6 号,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天 坛 医 院 东 南 角, 北 邻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口 腔 医 学 院, 东 邻 天 坛 公 园, 南 邻 普 华 医 院 和 崇 文 区 卫 生 学 校, 西 邻 永 定 门 内 大 街, 附 近 无 居 民 6.2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现 状 监 测 本 项 目 对 天 坛 医 院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及 其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了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现 状 监 测, 环 评 单 位 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 进 行 监 测 工 作, 监 测 仪 器 为 Inspector Exp+ 辐 射 监 测 仪 ( 检 定 证 书 见 附 录 E), 为 确 保 监 测 结 果 的 可 信 度, 监 测 过 程 完 全 按 正 确 的 测 量 程 序 进 行, 以 剂 量 仪 巡 测 的 方 法 检 测, 每 个 监 测 位 置 测 量 10 个 数 据, 然 后 取 平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6.1 表 6.1 拟 新 建 工 作 场 所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点 位 置 说 明 空 气 比 释 动 能 率 (µgy/h) 1 新 建 场 所 东 侧 空 地 ( 靠 近 天 坛 公 园 ) 新 建 场 所 西 侧 空 地 ( 靠 近 普 华 医 院 ) 新 建 场 所 南 侧 空 地 新 建 场 所 北 侧 空 地 新 建 场 所 中 侧 空 地 0.10 根 据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公 布 的 北 京 市 辐 射 环 境 质 量 数 据, 拟 新 建 工 作 场 所 及 周 围 环 境 监 测 点 的 空 气 比 释 动 能 率 均 在 北 京 市 环 境 辐 射 本 底 平 均 值 范 围 以 内, 未 发 现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异 常 6.3 射 线 装 置 运 行 ( 使 用 )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设 备 在 建 设 或 安 装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放 射 性 污 染 新 建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噪 声 粉 尘 等, 为 了 不 影 响 施 工 场 所 周 围 的 正 常 办 公 活 动,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采 取 一 些 降 噪 防 尘 措 施 如 在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隔 离 带 设 立 声 障, 这 样 既 可 有 效 的 减 少 扬 尘 的 污 染, 又 可 降 低 噪 声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对 振 动 较 大 的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下 班 或 节 假 日 进 行

56 6.3.1 回 旋 加 速 器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辐 射 源 项 分 析 回 旋 加 速 器 在 组 装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放 射 性, 不 存 在 辐 射 源 项 回 旋 加 速 器 在 调 试 和 正 常 运 行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辐 射 源 项, 主 要 有 中 子 γ 射 线 感 生 放 射 性 和 放 射 性 废 物 等 1) 中 子 高 能 质 子 束 撞 击 靶 材 料 后 发 生 (p,n) 反 应 产 生 中 子, 这 些 中 子 的 能 谱 是 连 续 谱, 最 大 中 子 能 量 近 似 等 于 质 子 最 大 能 量 减 去 产 生 中 子 反 应 的 阈 能 本 项 目 中, 制 备 11 C 和 13 N 的 反 应 不 产 生 中 子, 中 子 由 18 O(p,n) 18 F 反 应 产 生, 核 反 应 发 生 的 位 置 位 于 靶 部 位 2) γ 射 线 加 速 器 机 房 γ 射 线 的 主 要 有 下 列 几 种 来 源 : 质 子 束 流 与 靶 产 生 的 核 反 应 ( 见 表 5.1) 及 中 子 俘 获 所 产 生 的 γ 辐 射 等,γ 射 线 主 要 来 源 : 1 中 子 与 自 屏 蔽 体, 靶 周 围 物 质 等 部 件 作 用 产 生 次 级 γ 射 线,γ 射 线 平 均 能 量 8 MeV; 2 加 速 器 部 件 靶 周 围 部 件 准 直 器 自 屏 蔽 体 等 受 中 子 照 射 而 活 化, 生 成 以 短 半 衰 期 为 主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3 加 速 器 打 靶 时 由 18 O(p,n) 18 F 反 应 产 生 18 F, 18 F 的 β + 衰 变 经 淹 没 辐 射 发 射 能 量, 为 MeV 的 γ 射 线 根 据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如 图 5.3 所 示, 在 加 速 器 距 靶 等 效 中 心 1m 处, 射 线 的 剂 量 当 量 率 约 为 50μSv/h 3) 感 生 放 射 性 感 生 放 射 性 主 要 是 中 子 与 屏 蔽 体 内 空 气 作 用 产 生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 活 化 ) 气 体, 主 要 含 41 Ar, 半 衰 期 1.83h 感 生 放 射 性 气 体 的 产 生 量 与 加 速 器 粒 子 的 能 量 流 强 靶 材 料 以 及 加 速 器 的 运 行 时 间 等 相 关 由 于 空 气 中 40 Ar 含 量 仅 为 1.3%, 所 以, 中 子 与 空 气 中 40 Ar 发 生 40 Ar(n,γ) 41 Ar 核 反 应 生 成 41 Ar 核 素 较 少 其 它 核 素 被 活 化 的 产 额 远 小 于 41 Ar 放 射 性 气 体, 半 衰 期 大 于 1 天 的 有 3 H 7 Be 32 P 和 35 S, 其 中 饱 和 浓 度 最 高 的 7 Be 还 不 到 41 Ar 的 1/10, 且 主 要 以 气 溶 胶 形 式 存 在 因 此, 本 项 目 其 它 活 化 气 体 和 放 射 性 气 溶 胶 的 危 害 几 乎 可 以 忽 略 加 速 器 停 机 后 设 备 表 面 的 剂 量 率 取 决 于 轰 击 时 间 和 停 机 后 的 等 待 时 间 通 常 在 轰 击 2 小 时 后 等 待 半 小 时, 在 靶 附 近 设 备 外 壳 处 的 γ 剂 量 率 约 为 50μSv/h 左 右, 停 机 等 待 1 天 后, 在 靶 附 近 设 备 外 壳 处 的 γ 剂 量 率 约 为 15μSv/h 左 右 ( 数 据 由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

57 另 外, 从 加 速 器 引 出 的 质 子 束 流 与 靶 材 料 作 用, 可 产 生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设 备 运 行 过 程 中 人 员 在 控 制 室 进 行 操 作, 不 受 感 生 放 射 性 的 辐 射 影 响 4)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加 速 器 运 行 期 间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碳 膜 支 架 和 靶 膜, 均 为 长 半 衰 期 金 属, 每 年 产 生 的 废 物 约 100g, 正 常 使 用 情 况 下 靶 体 是 不 会 损 坏 的, 由 于 加 速 器 质 子 束 流 的 长 期 轰 击, 靶 膜 会 有 损 坏 的, 每 年 需 更 换 1-2 次 生 产 规 模 由 表 1.7 所 示, 本 项 目 中, 18 F 13 N 和 11 C 日 规 划 用 量 分 别 为 160mCi 50mCi 和 50mCi 对 照 表 5.1 中 制 备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参 数 可 知, 本 项 目 中, 回 旋 加 速 器 平 均 每 天 开 机 1 次, 制 备 PET 中 心 当 天 所 需 药 物 开 机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2 小 时, 全 年 计 算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加 速 器 全 年 运 行 时 间 约 为 500h 回 旋 加 速 器 周 围 环 境 辐 射 水 平 估 算 本 项 目 加 速 器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面 积 40.48m 2, 机 房 四 周 墙 壁 和 屋 顶 屏 蔽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5.2 根 据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显 示, 加 速 器 全 屏 蔽 尺 寸 为 ( 长 1.81m 宽 1.44m 高 2.1m),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提 供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平 面 图 ( 附 图 8) 和 剖 面 图 ( 附 图 9) 可 得, 加 速 器 等 效 靶 中 心 处 距 离 各 屏 蔽 墙 体 表 面 的 距 离 如 表 6.2 所 示 表 6.2 加 速 器 等 效 中 心 1m 处 距 离 各 屏 蔽 体 表 面 的 距 离 位 置 东 墙 外 30cm 南 墙 外 30cm 西 墙 外 30cm 北 墙 外 30cm 屋 顶 30cm 距 等 中 心 处 距 离 (m) 本 项 目 中, 加 速 器 机 房 的 屏 蔽 防 护 设 计 参 数 如 表 5.4 所 示, 本 项 目 中 加 速 器 机 房 γ 射 线 的 能 量 为 10MeV 左 右 ( 实 际 小 于 ), 查 辐 射 防 护 基 础 中 附 表 6, 能 量 为 10MeV 的 各 项 同 性 点 源 γ 射 线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TVL 厚 度 为 57.4cm, 辐 射 剂 量 衰 减 倍 数 K 可 由 式 6-1 和 式 6-2 计 算 得 到 : n K 10 (6-1) n /TVL (6-2) 由 表 5.4 式 6-1 和 式 6-2 可 估 算 出 γ 射 线 经 过 混 凝 土 墙 体 屋 顶 后 的 衰 减 倍 数,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3

58 表 6.3 机 房 屏 蔽 防 护 衰 减 倍 数 估 算 结 果 位 置 东 墙 外 30cm 南 墙 外 30cm 西 墙 外 30cm 北 墙 外 30cm 屋 顶 30cm 距 等 中 心 的 距 离 (m) 衰 减 倍 数 K 机 房 北 侧 防 护 门 采 用 屏 蔽 材 料 为 10mmPb 和 100mmPE, 查 辐 射 防 护 基 础 附 表 8 中 能 量 为 10MeV 的 各 项 同 性 点 源 γ 射 线 经 9.56mm 铅 的 衰 减 倍 数 为 100 倍, 机 房 北 侧 防 护 门 的 衰 减 倍 数 可 近 似 为 100 倍 如 图 5.9 所 示, 距 加 速 器 靶 等 效 中 心 1m 处 的 剂 量 (γ 中 子 ) 为 50μSv/h, 忽 略 空 气 衰 减, 考 虑 到 距 离 衰 减 因 数, 由 表 6.3 可 估 算 出 屏 蔽 墙 体 30cm 处 的 额 外 附 加 剂 量 当 量 率,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4 表 6.4 机 房 周 围 环 境 的 额 外 附 加 剂 量 当 量 率 估 算 结 果 位 置 东 墙 外 30cm 南 墙 外 30cm 西 墙 外 30cm 北 墙 外 30cm 北 侧 防 护 门 外 30cm 屋 顶 30cm 距 等 中 心 的 距 离 (m) 额 外 附 加 剂 量 率 (μsv/h) 从 表 6.4 的 估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在 加 速 器 正 常 运 行 时, 中 子 γ 射 线 贯 穿 辐 射 对 机 房 周 围 辐 照 额 外 附 加 剂 量 非 常 小, 其 中, 对 北 侧 防 护 门 外 的 额 外 附 加 剂 量 率 最 高 为 μgy/h 左 右 估 算 结 果 表 明 : 设 备 运 行 期 间, 中 子 γ 射 线 贯 穿 辐 射 所 致 机 房 周 围 的 空 气 比 释 动 能 率 远 小 于 2.5μGy/h, 符 合 GB 中 关 于 机 房 防 护 屏 蔽 厚 度 的 设 计 要 求 感 生 放 射 性 气 体 的 产 生 量 估 算 加 速 器 机 房 内 的 空 气 受 中 子 照 射 后 可 生 成 放 射 性 活 化 气 体, 其 中 关 键 核 素 为 Ar-41, 其 产 率 由 下 式 (6-3) 计 算 : Q R N t (6-3) 式 中,Q 核 素 41 Ar 的 排 放 率,Bq/a; λ 核 素 41 Ar 的 衰 变 常 数,λ=ln2/T 1/2 = /s; φ 加 速 器 的 中 子 发 射 率, n/s, 式 5-1 计 算 得 到 ;

59 R 房 间 内 空 气 的 有 效 半 径,270cm; N 单 位 体 积 空 气 中 的 40 Ar 原 子 序 数, n/cm 3 ; σ 母 核 40 Ar 的 活 化 截 面,15.7mb= cm 2 ; t 年 运 行 时 间,500h 3600s/h= s( 最 大 工 作 时 间 500h/a) 则 :Q= = (Bq/a) 职 业 人 员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天 坛 医 院 放 射 性 工 作 人 员 的 岗 位 设 置 计 划 为 :2 人 负 责 回 旋 加 速 器 开 机 运 行 及 保 障 相 关 设 备 的 正 常 工 作,3 个 人 ( 至 少 要 2 人 ) 负 责 药 品 制 备 ( 包 括 合 成 分 装 ) 和 质 量 检 查 ( 表 面 污 染 检 测 ), 制 备 的 药 品 仅 供 本 医 院 使 用, 工 作 量 较 小 中 子 射 线 辐 照 人 体 体 膜 的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与 剂 量 当 量 率 的 关 系 为 ( 参 见 GB/T 用 于 中 子 辐 射 防 护 的 剂 量 转 换 系 数 中 附 录 B): H E =0.69 H`n t T (6-4) 式 中 : 0.69 能 量 为 3MeV 中 子 的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与 剂 量 当 量 率 换 算 系 数 ; t 年 受 照 时 间 (h); T 居 留 因 子, 职 业 人 员 的 居 留 因 子 取 T=1 γ 辐 射 有 效 剂 量 估 算 式 根 据 联 合 国 原 子 辐 射 效 应 科 学 委 员 会 (NUSCEAR)-2000 年 报 告 附 录 A: H=0.7 H γ t T (6-5) 式 中 : H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μsv); 0.7 吸 收 剂 量 对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的 换 算 系 数 (Sv/Gy); H γ γ 空 气 吸 收 剂 量 率 (μgy/h); t 年 受 照 时 间 (h); T 居 留 因 子, 职 业 人 员 的 居 留 因 子 取 T=1 由 式 6-4 和 式 6-5 可 得,

60 H 总 =(0.7 H γ H`n) t T 0.7 (H γ +H`n) t T (6-6)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了 (H γ +H`n) 总 的 剂 量 分 布, 如 图 5.9 所 示, 本 项 目 中 计 算 职 业 人 员 吸 收 剂 量 近 似 用 式 6-6 进 行 计 算 (1) 加 速 器 贯 穿 辐 射 所 致 的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在 加 速 器 开 机 期 间, 操 作 人 员 在 操 作 间 ( 与 机 房 间 隔 设 备 间 ), 机 房 东 侧 南 侧 均 为 泥 土, 机 房 北 侧 FDG 制 备 区 房 间 无 工 作 人 员 ( 分 装 人 员 待 加 速 器 停 机 后 才 进 入 FDG 制 备 区 ) 所 以, 加 速 器 运 行 中 的 职 业 受 照 人 员 为 偶 尔 从 机 房 北 侧 走 廊 经 过 的 工 作 人 员 参 照 表 6.4, 加 速 器 运 行 所 致 的 职 业 受 照 剂 量 可 由 式 6-6 计 算 得 到 : H= /4=2.45(μSv) 保 守 按 两 倍 估 算 结 果 计, 则 机 房 北 侧 防 护 门 外 的 职 业 人 员 年 受 照 剂 量 最 高 约 为 4.9μSv, 为 职 业 受 照 剂 量 限 值 2mSv/a 的 2.5 可 见 加 速 器 的 运 行 对 机 房 外 的 职 业 照 射 危 害 几 乎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2) 感 生 放 射 性 所 致 的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加 速 器 部 件 靶 材 料 及 靶 容 器 在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使 用 后, 部 分 物 质 被 活 化, 产 生 累 积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有 一 定 的 辐 射 危 害 天 坛 医 院 将 定 期 对 感 生 放 射 性 进 行 调 查, 检 测 其 辐 射 水 平 当 发 现 停 机 几 天 后 残 留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仍 无 明 显 衰 减 时, 将 对 放 射 性 部 件 进 行 更 换 处 理 本 项 目 中 的 加 速 器 部 件 靶 材 料 及 靶 容 器 的 更 换 和 维 护 保 养 均 由 住 友 公 司 负 责 处 理, 所 以, 天 坛 医 院 的 员 工 不 会 受 到 部 件 更 换 和 维 护 保 养 作 业 过 程 的 辐 射 危 害 窗 膜 的 更 换 和 水 靶 材 料 注 射 由 天 坛 医 院 设 备 技 术 保 障 维 护 人 员 负 责, 更 换 窗 膜 和 装 载 水 靶 需 停 机 24h 后 进 行 窗 膜 每 年 平 均 更 换 15 次, 本 项 目 中 的 加 速 器 由 于 采 取 了 独 特 工 艺 更 换 窗 膜 所 需 时 间 每 次 不 超 过 1min, 在 其 周 围 滞 留 时 间 不 超 过 10min; 每 次 开 机 前, 设 备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一 个 定 制 的 注 射 器 来 装 载 水 靶 材 料, 平 均 每 年 装 载 ( 注 射 ) 靶 材 250 次, 每 次 的 所 需 时 间 不 超 过 5min 据 住 友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换 膜 和 装 载 水 靶 时 ( 停 机 24h 后 ), 在 靶 附 近 设 备 外 壳 处 的 γ 剂 量 率 约 为 15μGy/h 左 右 由 (6-5) 式, 保 守 估 算 换 膜 和 装 靶 时 受 到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职 业 年 吸 收 剂 量 为 : ( / /60)=247.6(μSv) 0.25(mSv/a) 表 6.7 说 明 : 本 项 目 运 行 使 用 后,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回 旋 加 速 器 系 统 对 职 业 ( 放 射 工 作 )

61 人 员 的 年 受 照 有 效 剂 量 及 手 部 受 照 剂 量 当 量 均 远 远 低 于 GB 标 准 规 定 的 限 值, 也 低 于 本 次 环 评 设 定 的 剂 量 目 标 约 束 限 值 公 众 人 员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1) 加 速 器 运 行 中 贯 穿 辐 射 所 致 的 公 众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地 下 一 层 加 速 器 入 口 设 有 门 禁 系 统, 非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入 内, 公 众 不 可 能 进 入 公 众 偶 尔 在 加 速 器 机 房 上 方 候 诊 室 处 逗 留, 其 居 留 因 子 取 1/16, 参 照 表 6.4, 则 公 众 受 到 的 贯 穿 辐 射 为 : / (msv) (2) 感 生 放 射 性 气 载 流 出 物 所 致 的 公 众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本 项 目 中 加 速 器 机 房 内 生 成 的 放 射 性 活 化 气 体 含 有 的 关 键 感 生 放 射 性 核 素 为 Ar-41, 由 式 6-3 计 算 出 放 射 性 气 体 Ar-41 的 年 排 放 量 为 Bq/a Ar-41 属 于 惰 性 气 体, 其 所 致 照 射 途 径 仅 为 空 气 浸 没 外 照 射 1 地 面 空 气 浓 度 计 算 模 式 地 面 空 气 浓 度 计 算 模 式 见 (6-11) 式, 该 计 算 模 式 引 自 核 设 施 正 常 工 况 气 载 放 射 性 排 出 物 后 果 评 价 推 荐 模 式 ( 辐 射 防 护,2002,22(6): 343~348), 适 用 于 小 型 核 设 施 或 核 技 术 应 用 项 目 的 简 单 稀 释 模 式 C a.i =(P p Q i )/(π u a H b K) (6-11) 式 中, C a.i 下 风 向 x(m) 距 离 处 的 核 素 i 的 地 面 空 气 放 射 性 浓 度,Bq/m 3 ; P p 一 年 中 风 吹 向 接 受 点, 在 扇 形 方 位 P 的 时 间 份 额, 保 守 取 0.25; Q i 放 射 性 核 素 i 的 排 放 率, Bq/s( 根 据 式 6-3 的 计 算 结 果 ); u a 释 放 高 度 上 的 平 均 风 速,m/s, 取 值 2 m/s; H b 邻 近 最 高 建 筑 物 的 高 度, 单 位 m, 本 项 目 取 10m; K 经 验 常 数, 单 位 为 m, 取 K=1 m 代 入 计 算 得 :C a.i =4.2Bq/m 3 2 空 气 浸 没 外 照 射 D A = t f C i G A (6-12)

62 式 中, D A 年 空 气 浸 没 全 身 剂 量 当 量,Sv/a; t 年 受 照 时 间,500h 3600s/h 1/16= s, 其 中 1/16 为 居 留 因 子 f 建 筑 物 屏 蔽 产 生 的 剂 量 减 弱 因 子, 对 于 个 体, 取 0.7; C i 地 面 空 气 放 射 性 浓 度,4.2Bq/m 3 ( 根 据 (6-11)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 G A 烟 云 浸 没 照 射 剂 量 当 量 转 换 因 子, 对 于 Ar-41 为 Sv/s Bq m 3 3 公 众 遭 受 Ar-41 的 辐 射 剂 量 估 算 结 果 根 据 (6-12) 式,Ar-41 气 载 感 生 放 射 性 流 出 物 致 公 众 的 最 大 个 人 有 效 剂 量 为 : (Sv/a)= msv 所 以, 则 本 项 目 运 行 使 用 后, 公 众 遭 受 的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5 表 6.5 项 目 运 行 使 用 后 公 众 的 受 照 剂 量 估 算 结 果 类 别 有 效 吸 收 剂 量 (msv/a) 加 速 器 运 行 所 致 的 公 众 照 射 感 生 放 射 性 气 体 流 出 物 所 致 的 公 众 照 射 公 众 受 照 总 剂 量 可 见 :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回 旋 加 速 器 运 行 使 用 后, 公 众 的 受 到 的 感 生 放 射 性 辐 照 有 效 剂 量 约 为 0.733μSv/a, 远 远 低 于 GB 标 准 规 定 的 1mSv/a 剂 量 限 值, 约 为 本 次 环 评 设 定 的 公 众 受 照 剂 量 目 标 约 束 限 值 0.1mSv/a 的 放 射 性 三 废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污 染 源 分 析, 加 速 器 运 行 期 间 产 生 的 固 废 有 碳 膜 支 架 和 靶 膜, 每 年 产 生 的 废 物 约 100g 这 些 放 射 性 固 废 放 入 专 业 贮 存 容 器, 由 设 备 厂 家 取 回 正 常 工 况 下 加 速 器 系 统 无 放 射 性 废 液 产 生, 如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备 故 障 紧 急 情 况 处 理 等 年 排 放 量 1,000L; 年 总 排 放 量 为 101,000L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于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液 处 理 系 统 容 器 内, 放 置 10 个 半 衰 期 以 上 且 放 射 性 浓 度 低 于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后, 经 审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再 排 入 流 量 大 于 10 倍 排 放 流 量 的 普 通 下 水 道, 并 用 不 少 于 3 倍 排 放 量 的 水 进 行 冲 洗 放 射 性 气 体 通 过 专 用 的 独 立 放 射 性 废 气 管 道 初 中 效 过 滤 及 活 性 碳 吸 附 三 级 过 滤 后, 由 专 用 的 高 于 该 建 筑 3m 的 烟 囱 排 出, 不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63 非 放 射 性 气 体 的 影 响 空 气 在 射 线 的 强 辐 射 下, 吸 收 能 量 并 通 过 电 离 作 用 产 生 O 3 氮 氧 化 物 等 有 害 气 体, 其 中 以 O 3 为 主 以 臭 氧 产 生 情 况 定 性 分 析 :1 回 旋 加 速 器 自 屏 蔽 外 的 辐 射 水 平 极 低, 与 空 气 作 用 生 成 的 O 3 很 少 ;2 自 屏 蔽 体 内, 真 空 系 统 内 的 质 子 引 出 薄 窗 直 接 射 向 靶 物 质, 窗 与 靶 的 距 离 很 小 (<1em), 在 短 路 径 上 产 生 的 O 3 少 ;3 自 屏 蔽 体 内 相 对 自 屏 蔽 体 外 为 负 压, 自 屏 蔽 体 内 的 O 3 不 会 扩 散 到 加 速 器 机 房 ;4 自 屏 蔽 体 内 的 空 间 小, 机 房 内 O 3 平 衡 浓 度 低, 排 放 至 环 境 的 大 气 稀 释 因 子 大, 环 境 O 3 浓 度 更 低 ;5 回 旋 加 速 器 入 口 门 与 加 速 器 进 行 安 全 联 锁, 出 束 时 机 房 内 为 控 制 区, 无 人 员 进 入 ; 停 机 10min 后 由 于 O 3 的 自 分 解 和 排 风, 机 房 内 O 3 浓 度 降 为 停 机 时 的 1/3;6 加 速 器 连 续 开 机 时 间 一 般 小 于 2h,O 3 浓 度 不 会 达 到 饱 和 值 由 于 O 3 和 NO 2 的 浓 度 小, 机 房 经 过 通 风 换 气, 每 小 时 换 气 6 次,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加 速 器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电 磁 辐 射 对 工 作 人 员 的 身 体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在 可 以 合 理 接 受 的 范 围 以 内 其 它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对 工 作 人 员 及 公 众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中 新 增 的 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均 属 于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3 号 令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需 要 做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因 此, 本 报 告 只 对 其 影 响 进 行 必 要 说 明 根 据 医 用 X 射 线 CT 机 房 的 辐 射 屏 蔽 规 范 ( GBZ/T ) 一 般 工 作 量 时 的 机 房 屏 蔽 :16cm 混 凝 土 或 24cm 砖 或 采 用 2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较 大 工 作 量 时 的 机 房 屏 蔽 :20cm 混 凝 土 或 37cm 砖 或 采 用 2.5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根 据 医 用 X 射 线 诊 断 卫 生 防 护 标 准 (GBZ ): 摄 影 机 房 中 有 用 线 束 朝 向 的 墙 壁 应 有 2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其 他 侧 墙 壁 应 有 1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透 视 机 房 各 侧 墙 壁 应 有 1mm 铅 当 量 的 防 护 厚 度 设 于 多 层 建 筑 中 的 机 房, 天 棚 地 板 应 视 为 相 应 侧 墙 壁 考 虑, 充 分 注 意 上 下 邻 室 的 防 护 与 安 全 机 房 的 门 窗 必 须 合 理 设 置, 并 有 其 所 在 墙 壁 相 同 的 防 护 厚 度 本 项 目 中,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机 房 辐 射 屏 蔽 墙 体 最 低 为 24cm 厚 混 凝 土,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在 各 射 线 装 置 机 房 相 邻 的 房 间 走 廊 和 门 口 产 生 的 剂 量 率 不 会 对 工 作 人 员 及 公 众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64 6.4 核 医 学 科 制 备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中, 制 备 使 用 的 放 射 性 核 素 衰 变 产 生 的 β 和 γ 射 线 对 人 员 具 有 外 照 射 危 害 另 外, 在 正 常 使 用 工 况 下, 所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放 射 性 气 体 或 气 载 废 物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如 不 采 取 适 当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妥 善 处 理, 都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核 医 学 科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对 其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放 射 性 三 废 的 排 放 (1) 放 射 性 废 液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正 常 情 况 下, 放 射 性 废 液 主 要 来 源 为 注 射 药 物 后 病 人 排 泄 洗 手 产 生 的 废 液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个 /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为 10L/ 病 人, 每 年 250 个 工 作 日, 年 排 放 量 100,000L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核 素 中 Tc-99m 的 半 衰 期 最 长 (6.02h), 以 暂 存 Tc-99m 的 情 况 进 行 估 算, 暂 存 10 个 半 衰 期 即 2.5d 后 即 可 排 放, 期 间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为 1000L, 即 1m³ 本 项 目 中,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于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液 处 理 系 统 容 器 内, 该 系 统 采 用 贝 克 西 弗 RWS-300 型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单 槽 容 积 3m³, 总 槽 体 容 积 9m³, 因 此, 该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完 全 满 足 需 要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10 个 半 衰 期 且 放 射 性 浓 度 低 于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后 申 请 排 放,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验 批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并 用 不 少 于 3 倍 排 放 量 的 水 进 行 冲 洗 (2)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门 诊 非 住 院 病 人 40 个 / 天, 平 均 排 放 量 估 算 0.1kg/ 病 人,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约 1000kg; 制 备 FDG 药 物 ( 包 括 合 成 及 分 装 ), 每 天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量 约 为 0.2kg, 每 年 按 250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年 排 放 量 约 50kg, 包 括 : 针 头 注 射 器 小 瓶 手 套 棉 签 树 脂 无 菌 滤 膜 以 及 各 种 过 滤 柱 等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在 专 用 容 器 内,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内, 废 物 桶 ( 袋 ) 上 标 记 废 物 类 型 核 素 种 类 和 存 放 日 期 等, 暂 存 一 段 时 间 达 到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后, 申 请 解 控,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测 批 准 后,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3) 放 射 性 废 气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正 常 工 况 下, 99m Tc 18 F 等 药 物 注 射 产 生 挥 发 性 气 体 的 量 基 本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不 会 造 成

65 工 作 环 境 的 空 气 污 染 事 故 工 况 下, 假 如 因 操 作 失 误 或 其 它 原 因 造 成 一 支 99m Tc( Bq) 或 18 F( Bq) 标 记 药 物 泼 洒 到 地 面 或 工 作 台 面 上, 保 守 假 设 经 去 污 以 后 仍 有 25% 的 药 物 残 留 造 成 表 面 污 染, 放 射 性 表 面 污 染 最 终 有 1% 转 化 为 气 态, 并 在 24h 内 均 匀 释 放 ( 不 考 虑 药 物 的 衰 变 ), 则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Bq/h 和 Bq/h, 注 射 室 通 风 量 按 500m 3 /h 计 算, 则 通 风 口 的 排 放 浓 度 为 分 别 为 154.2Bq/m 3 和 61.6Bq/m 3 根 据 GB 表 B7 公 众 中 成 人 组 吸 入 单 位 摄 入 量 放 射 性 所 致 的 待 积 有 效 剂 量 e(g) 值 ( Sv/Bq 和 Sv/Bq), 结 合 公 众 剂 量 管 理 目 标 值 0.1mSv, 成 人 公 众 年 空 气 吸 入 量 为 10512m 3 /a, 导 出 气 载 99m Tc 18 F 的 活 度 浓 度 限 值 分 别 为 501Bq/m 3 和 170Bq/m 3, 排 放 浓 度 远 低 于 活 度 浓 度 限 值, 所 以, 排 放 到 大 气 中 的 废 气, 经 过 大 气 的 稀 释 扩 散 作 用, 浓 度 会 更 低, 对 周 围 公 众 产 生 内 照 射 和 空 气 浸 没 照 射 危 害 较 小 高 活 区 的 每 台 设 备 ( 热 室 通 风 柜 ) 设 有 排 风 量 约 为 600m³/h 的 排 气 装 置 ; 回 旋 加 速 器 室 的 换 气 次 数 按 6 次 /h,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2 小 时 本 项 目 中 最 多 有 4 台 设 备 同 时 工 作, 放 射 性 废 气 通 过 专 用 的 独 立 放 射 性 废 气 管 道, 经 活 性 碳 吸 附 过 滤 后, 汇 总 到 专 用 的 高 于 本 建 筑 3m 独 立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估 算 (1)SPECT/CT 核 素 显 像 检 查 项 目 (Tc-99m) 天 坛 医 院 主 要 使 用 Tc-99m 开 展 SPECT/CT 检 查, 距 离 注 射 20mCi(0.74GBq) 的 99m Tc 药 物 的 患 者 1m 处 的 剂 量 率 约 为 3μSv/h( 国 际 放 射 防 护 委 员 会, 第 52 号 出 版 物,p14,1987) 混 凝 土 和 铅 对 核 素 99m Tc 发 射 γ 射 线 的 1/10 值 层 厚 度 分 别 取 15cm 和 1mm 将 给 药 患 者 身 体 近 似 作 为 点 源, 依 照 剂 量 率 和 距 离 成 平 方 反 比 衰 减 的 关 系, 同 时 考 虑 墙 壁 和 防 护 门 窗 的 透 射 系 数, 估 算 候 诊 室 扫 描 室 等 有 代 表 性 场 所 周 围 的 辐 射 附 加 剂 量 率, 估 算 参 数 选 取 及 结 果 见 表 6.6 所 示 表 6.6 SPECT/C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估 算 场 所 名 称 SPECT/CT 注 射 后 候 诊 室 估 算 点 位 置 附 加 剂 量 率 屏 蔽 材 料 距 离 (m) 透 射 系 数 ( 距 建 筑 表 面 30cm 处 ) (μsv/h) 南 墙 外 ( 医 用 外 走 廊 ) 24cm 混 凝 土 E-2 北 墙 外 阳 光 大 厅 24cm 混 凝 土 E-3 患 者 专 用 通 道 防 护 门 外 3mmPb 1.5 1E-3 1.3E-3 顶 层 24cm 混 凝 土 E-3

66 SPECT/CT 扫 描 室 南 墙 外 ( 医 用 外 走 廊 ) 24cm 混 凝 土 E-2 西 墙 外 操 作 间 24cm 混 凝 土 E-3 操 作 间 观 察 窗 3mmPb 3.0 1E-3 3.3E-4 防 护 门 外 患 者 专 用 通 道 3mmPb 3.0 1E-3 3.3E-4 北 墙 外 阳 光 大 厅 24cm 混 凝 土 E-3 顶 层 24cm 混 凝 土 E-3 由 表 6.6 可 知,SPECT/C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最 高 值 为 6.1E-2μSv/h, 符 合 标 准 规 定 (2)F-18(N-13 C-11) 核 素 显 像 检 查 项 目 天 坛 医 院 主 要 开 展 F-18 核 素 显 像 检 查, 本 项 目 中, 主 要 估 算 F-18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根 据 实 测 资 料, 18 F 扫 描 的 注 射 量 为 8mCi( Bq), 注 射 患 者 1m 处 的 剂 量 率 约 为 24μSv/h 本 项 目 中,PET 扫 描 检 查 18 F 的 平 均 用 量 为 10mCi/ 例, 注 射 患 者 1m 处 的 剂 量 率 按 30μSv/h 估 算 混 凝 土 和 铅 对 核 素 18 F 发 射 γ 射 线 的 1/10 值 层 厚 度 分 别 取 22cm 和 17mm 将 给 药 患 者 近 似 为 点 源, 依 照 剂 量 率 和 距 离 成 平 方 反 比 的 关 系, 同 时 考 虑 墙 壁 和 其 它 屏 蔽 材 料 的 透 射 系 数, 分 别 估 算 出 PET 候 诊 室 和 扫 描 室 周 围 环 境 辐 射 附 加 剂 量 率, 见 表 6.7 所 示 6.7 PE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估 算 场 所 名 称 注 射 后 候 诊 室 PET/CT 扫 描 室 估 算 点 位 置 距 离 透 射 附 加 剂 量 率 屏 蔽 材 料 ( 距 建 筑 表 面 30cm 处 ) (m) 系 数 (μsv/h) 西 墙 北 段 外 医 生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东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北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南 墙 外 患 者 专 用 通 道 32cm 混 凝 土 南 墙 防 护 门 外 PET 入 口 10mmPb 楼 下 相 邻 房 间 ( 加 速 器 机 房 ) 50cm 混 凝 土 E.3 6.1E-3 顶 层 24cm 混 凝 土 西 墙 外 操 作 间 32cm 混 凝 土 操 作 间 防 护 门 外 6mmPb 操 作 间 观 察 窗 外 6mmPb 东 墙 注 射 后 等 候 室 32cm 混 凝 土 北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南 墙 外 患 者 专 用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楼 下 相 邻 楼 层 ( 回 旋 加 速 器 设 25cm 混 凝 土

67 备 间 / 操 作 间 ) 顶 层 24cm 混 凝 土 西 墙 外 空 地 32cm 混 凝 土 北 墙 外 ( 设 备 间 办 公 室 ) 32cm 混 凝 土 东 墙 外 操 作 间 32cm 混 凝 土 PET 核 磁 操 作 间 观 察 窗 6mmPb 扫 描 室 操 作 间 防 护 门 6mmPb 南 墙 外 患 者 专 用 走 廊 32cm 混 凝 土 楼 下 相 邻 楼 层 25cm 混 凝 土 顶 层 24cm 混 凝 土 由 表 6.6 可 知,SPECT/C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最 高 值 为 0.868μSv/h, 符 合 标 准 规 定 公 众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1) SPECT/CT 核 素 显 像 检 查 项 目 (Tc-99m) 天 坛 医 院 规 划 每 个 工 作 日 开 展 SPECT/CT 检 查 40 例, 全 年 共 检 查 5000 人 次, 扫 描 时 间 20min/ 人 次, 则 设 备 全 年 累 计 总 扫 描 时 间 1667h; 候 诊 室 有 给 药 病 人 停 留 的 累 计 时 间 约 1500h/a 参 照 表 6.6 可 估 算 出 SPECT/CT 检 查 所 致 公 众 的 外 照 射 剂 量,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8 表 6.8 SPECT/C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所 致 公 众 外 照 射 剂 量 估 算 停 留 位 置 剂 量 当 量 率 (μsv/h) 居 留 因 子 累 计 使 用 时 间 (h/a) 受 照 剂 量 (μsv/a) 南 墙 外 医 用 外 走 廊 6.1E-02 1/ 北 墙 外 阳 光 大 厅 6.1E-03 1/ <1 (3)F-18(N-13 C-11) 核 素 显 像 检 查 项 目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的 规 划, 全 年 开 展 18 F 13 N 和 11 C 显 像 检 查 人 数 分 别 为 4000 人 次 500 人 次 和 500 人 次, 平 均 扫 描 时 间 12min/ 人 以 开 展 18 F 检 查 为 例,PET 全 年 扫 描 时 间 为 800h,PET 候 诊 室 内 有 接 受 药 物 注 射 患 者 停 留 的 累 计 时 间 均 不 超 过 700h/a 参 照 表 6.7 可 估 算 出 PE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时 所 致 公 众 外 照 射 剂 量, 见 表 6.9

68 表 6.9 PET 检 查 项 目 运 行 所 致 公 众 外 照 射 剂 量 估 算 停 留 位 置 剂 量 当 量 率 (μsv/h) 居 留 因 子 累 计 使 用 时 间 (h/a) 受 照 剂 量 (μsv/a) 西 墙 北 段 外 医 生 走 廊 / 注 射 后 候 诊 室 东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 北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 南 墙 防 护 门 外 PET 入 口 / PET/CT 扫 描 室 PET 核 磁 扫 描 室 北 墙 外 医 生 走 廊 / 西 墙 外 空 地 / 北 墙 外 ( 设 备 间 办 公 室 ) / 注 :PET/CT 和 PET 核 磁 检 查 人 数 不 确 定, 按 各 占 1/2 估 算 工 作 人 员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1) 分 装 人 员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由 于 天 坛 医 院 回 旋 加 速 器 生 产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量 小 轰 靶 时 间 会 小 于 2 小 时, 所 以 日 常 工 作 实 际 中,FDG 制 备 区 热 室 表 面 处 辐 射 剂 量 率 < 5µSv/h; 分 装 热 室 内 部 操 作 人 员 手 部 ( 距 源 15cm, 采 用 了 分 装 防 护 装 置, 铅 当 量 42mmPb, 其 对 于 18 F 的 TVL 是 16.6mm, 其 衰 减 大 于 99%, 不 考 虑 空 气 的 衰 减 ) 剂 量 率 < µSv/h@400mCi- 18 F; 手 提 铅 容 器 部 位 的 剂 量 率 均 值 < 50µGy/h(1450mCi/F-18), 躯 干 部 位 的 剂 量 率 < 5µSv/h( 以 上 数 据 由 辐 射 防 护 设 备 厂 商 北 京 贝 克 西 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以 制 备 F-18 情 况 计 算 ) 制 备 FDG 的 分 装 过 程 大 约 需 要 10 分 钟, 分 装 人 员 将 装 好 放 射 性 药 品 FDG 的 铅 容 器 从 热 室 取 出, 手 提 传 送 至 传 递 窗 口, 传 送 所 有 药 品 过 程 需 要 时 间 < 1min, 则 : 分 装 人 员 的 手 部 年 吸 收 剂 量 当 量 为 : ( / /60)=3208(μSv) 3.2(mSv) 分 装 人 员 的 躯 干 部 位 年 吸 收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为 : ( / /60)=160.5(μSv) 0.161(mSv)

69 分 装 人 员 每 年 遭 受 的 手 部 辐 射 剂 量 当 量 约 为 3.2mSv, 躯 干 部 位 年 吸 收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约 为 0.161mSv, 分 装 人 员 总 的 年 受 照 剂 量 低 于 本 评 价 设 定 的 职 业 年 最 大 剂 量 约 束 值 5mSv (2) 包 装 人 员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包 装 作 业 过 程 共 需 要 时 间 小 于 10min,( F-18 铅 容 器 42mmPb) 表 面 辐 射 剂 量 率 实 测 为 21~105µGy/h(400mCi/F-18), 距 西 林 瓶 表 面 1m 处 的 辐 射 剂 量 率 实 测 为 2.3~9.8µGy/h ( 400mCi/F-18)( 实 际 工 作 中 西 林 瓶 内 装 F-18 不 会 超 过 100mCi, 保 守 以 400mCi 作 参 考 ) 据 北 京 贝 克 西 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资 料, 包 装 过 程 是 在 分 装 热 室 内 部 完 成 的, 包 装 人 员 胸 腹 部 检 测 的 辐 射 剂 量 率 < 5µSv/h 则 : 包 装 人 员 的 手 部 年 吸 收 剂 量 当 量 为 : ( /60)=1517(μSv) 1.5(mSv/a) 包 装 人 员 的 躯 干 部 位 年 吸 收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为 : ( /60)=1665(μSv) 1.67(mSv/a) 包 装 人 员 每 年 遭 受 的 手 部 辐 射 剂 量 当 量 约 为 1.5mSv, 躯 干 部 位 年 吸 收 有 效 剂 量 当 量 约 为 1.67mSv, 包 装 人 员 总 的 年 受 照 剂 量 低 于 本 评 价 设 定 的 职 业 年 最 大 剂 量 约 束 值 5mSv (3)Tc-99m 显 像 检 查 工 作 人 员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参 照 放 射 性 核 素 和 辐 射 防 护 数 据 手 册 [Radiation Protection Dosimetry. 98(1), 2002] 提 出 手 持 注 射 器 注 射 活 度 为 1MBq 容 量 为 5ml 99m Tc 药 液 时, 对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为 msv/h 所 以, 注 射 740MBq 的 99m Tc,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分 别 为 192μSv/h 标 记 和 注 射 时 采 用 铅 屏 蔽 和 具 有 防 护 功 能 的 药 物 注 射 车, 剂 量 率 可 以 减 少 为 1/6, 为 32μSv/h 注 射 740MBq 的 99m Tc 药 物 后 的 病 人,1m 处 的 剂 量 率 约 为 3.0μSv/h( 国 际 放 射 防 护 委 员 会, 第 52 号 出 版 物,p14,1987) 根 据 核 医 学 科 的 规 划, 按 每 天 检 查 20 人 次 全 年 检 查 患 者 5000 人 次 每 人 注 射 20mCi(740MBq) 计 算, 每 个 检 查 日 测 定 99m Tc 药 物 活 度 及 标 记 操 作 约 需 5min, 全 年 ( 按 250d 计 ) 累 计 约 21h; 注 射 药 物 约 需 0.5min/ 人, 全 年 累 积 约 42h; 摆 位 约 需 0.5min/ 人, 全 年 累 积 约 42h; 平 均 扫 描 时 间 为 20min/ 人, 机 房 全 年 累 积 约 1667h 注 射 药 物 时 工 作 人 员 距 病 人 30cm, 摆 位 时 工 作 人 员 距 离 病 人 1m

70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13 表 m Tc 检 查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估 算 工 作 岗 位 附 加 剂 量 率 (μgy/h) 全 年 累 计 检 查 数 ( 人 ) 全 年 累 计 工 作 时 间 (h) 年 受 照 剂 量 (msv) 药 物 标 记 32 / 药 物 注 射 摆 位 扫 描 操 作 可 见, 99m Tc 扫 描 检 查 药 物 标 记 注 射 和 摆 位 ( 扫 描 操 作 )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所 受 到 的 辐 射 外 照 射 剂 量 最 大 值 分 别 为 0.67mSv/a 1.4mSv/a 和 0.13mSv/a (4)F-18(N-13 C-11) 显 像 检 查 工 作 人 员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参 照 放 射 性 核 素 和 辐 射 防 护 数 据 手 册 [Radiation Protection Dosimetry.98(1), 2002] 给 出 : 手 持 注 射 器 注 射 活 度 为 1MBq 容 量 为 5ml 18 F 药 液 时, 对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为 msv/h; 手 持 注 射 器 注 射 活 度 为 1MBq 容 量 为 5ml 13 N 和 11 C 药 液 时, 对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为 msv/h 所 以, 操 作 370MBq 的 18 F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为 666μSv/h; 操 作 925MBq (25mCi) 的 13 N/ 11 C 距 30cm 处 人 的 深 部 当 量 剂 量 率 为 1.7mSv/h 注 射 时 采 用 具 有 屏 蔽 辐 射 功 能 的 药 物 注 射 车 和 注 射 器 防 护 套 进 行 防 护, 剂 量 率 可 以 减 少 至 1/5, 分 别 为 133μSv/h 和 340μSv/h 注 射 370MBq 18 F 后, 距 离 病 人 1m 处 的 剂 量 率 约 为 24μSv/h( 实 测 )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的 规 划, 13 N 和 11 C 显 像 检 查 注 射 药 物 25mCi, 18 F 显 像 检 查 注 射 药 物 10mCi, 本 评 价 中, 开 展 13 N 和 11 C 显 像 检 查 时, 工 作 人 员 ( 注 射 摆 位 ) 受 照 剂 量 可 近 似 为 开 展 18 F 显 像 检 查 时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的 2.5 倍, 同 样 的, 距 病 人 1m 处 的 剂 量 率 取 60μSv/h 全 年 开 展 18 F 13 N 和 11 C 显 像 检 查 人 数 分 别 为 4000 人 次 500 人 次 和 500 人 次, 平 均 扫 描 时 间 12min/ 人 ; 假 设 工 作 人 员 摆 位 时 距 离 患 者 1m, 摆 位 时 间 约 为 0.5min/ 人 ; 药 物 注 射 时 间 约 为 0.5min/ 人 由 此 可 估 算 出 工 作 人 员 的 年 受 照 剂 量, 见 表 6.16 表 6.16 PET 中 心 检 查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估 算

71 项 目 工 作 岗 位 剂 量 当 量 率 (μsv/h) 全 年 累 计 检 查 人 数 ( 人 ) 全 年 累 计 工 作 时 间 (h)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msv/a) F-18 药 物 注 射 扫 描 摆 位 N-13 药 物 注 射 扫 描 摆 位 C-11 药 物 注 射 扫 描 摆 位 PET 检 查 控 制 室 操 作 由 表 6.10 可 见, 预 计 PET 中 心 注 射 药 物 岗 位 和 摆 位 ( 扫 描 ) 操 作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可 能 最 大 受 照 剂 量 分 别 为 5.66mSv/a 和 0.7mSv/a,PET 中 心 药 物 注 射 由 两 名 护 士 轮 换 完 成, 故 注 射 药 物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最 大 受 照 剂 量 为 2.83mSv/a, 低 于 本 评 价 设 定 的 职 业 年 剂 量 约 束 值 5mSv (5)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估 算 医 务 人 员 办 公 区 和 医 生 专 用 通 道 可 看 做 为 清 洁 环 境, 工 作 人 员 在 从 事 非 放 射 性 工 作 时, 可 能 会 在 机 房 ( 注 射 室 ) 墙 壁 外 走 廊 停 留, 停 留 因 子 为 1/4 由 于 操 作 人 员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远 低 于 剂 量 管 理 限 值, 因 此 在 该 区 域 内,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业 吸 收 剂 量 可 忽 略 不 计 (6)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综 合 分 析 核 医 学 科 投 入 使 用 后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汇 总 见 表 6.17,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工 作 人 员 的 最 大 受 照 剂 量 满 足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剂 量 限 值 和 本 评 价 建 议 的 剂 量 约 束 值 5mSv/a 的 要 求 表 6.17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人 员 受 照 剂 量 分 析 工 作 人 员 外 照 射 受 照 剂 量 估 算 (msv/a) 工 作 岗 位 制 备 PET 用 药 物 99m Tc 检 查 PET 检 查 分 装 手 部 3.2; 躯 干 / / 包 装 手 1.5; 躯 干 1.67 / / 药 物 操 作 / 扫 描 操 作 ( 含 摆 位 ) /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内 容 本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建 议 内 容 列 于 表 6.13 中, 供 项 目 单 位 和 审 管 部 门 参 考

72 验 收 内 容 表 6.13 本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内 容 验 收 要 求 根 据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和 本 环 评 剂 量 约 束 值 报 告 建 议, 职 业 照 射 公 众 剂 量 约 束 值 执 行 5mSv/a 和 0.1mSv/a 放 射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2.5μSv/h; 放 射 性 表 面 污 染 控 制 水 平 满 足 GB 要 求 电 离 辐 射 标 志 和 中 文 警 示 在 核 医 学 科 出 入 口 地 下 一 层 出 入 口 高 活 室 注 射 室 扫 描 机 房 给 药 病 人 候 诊 室 门 外 设 置 放 射 性 警 告 标 识 和 中 文 警 示 说 明, 射 线 装 置 门 口 设 置 工 作 状 态 指 示 灯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及 其 配 套 用 房 的 建 设 和 布 局 与 环 评 报 告 表 描 述 内 容 一 致 布 局 和 屏 蔽 设 计 屏 蔽 墙 和 防 护 门 的 屏 蔽 能 力 满 足 辐 射 防 护 的 要 求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通 风 换 气 设 施 运 转 正 常, 通 风 能 力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及 配 套 用 房 射 线 装 置 机 房 采 用 实 体 屏 蔽 措 施, 放 射 性 工 辐 射 安 全 设 施 作 场 所 地 板 采 用 PVC 材 料, 配 备 铅 衣 铅 围 裙 铅 围 脖 铅 帽 铅 眼 睛 铅 屏 风 和 立 架 式 可 调 防 护 设 备 等 防 护 用 具 安 装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地 下 一 层 入 口 设 有 门 禁, 满 足 公 共 安 全 地 标 要 求 有 满 足 管 理 要 求 的 辐 射 监 测 制 度 ; 监 测 记 录 存 档 ; 配 备 检 测 仪 器 : 多 功 能 辐 射 监 测 数 字 核 辐 射 仪 和 手 持 式 多 功 能 沾 污 剂 量 仪 各 1 台,13 台 个 人 剂 量 报 警 仪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个 人 剂 量 监 测, 建 立 健 康 档 案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配 置 满 足 需 要 的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配 备 铅 制 废 物 容 器 ; 三 废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容 积 3 3m 3 的 放 射 性 废 水 衰 变 罐 ( 池 ); 安 装 独 立 通 风 系 统, 排 风 速 率 满 足 辐 射 安 全 需 要 规 章 制 度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满 足 管 理 要 求, 且 得 到 落 实 人 员 培 训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内 所 有 从 事 放 射 性 工 作 的 人 员 经 过 环 保 部 认 可 的 培 训 机 构 组 织 的 辐 射 防 护 知 识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且 持 证 上 岗 辐 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符 合 工 作 实 际,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了 应 急 处 理 组 织 机 构 及 其 应 急 预 案 职 责 处 理 原 则 信 息 传 递 处 理 程 序 和 处 理 技 术 方 案 等,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器 材 设 备 进 行 过 辐 射 事 故 ( 件 ) 应 急 演 练 6.5 环 评 结 论 根 据 天 坛 医 院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得 出 结 论 如 下 : 项 目 概 况

73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工 作 场 所 规 划 生 产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用 于 开 展 PET/CT 和 PET 核 磁 ( 型 号 待 定 ) 显 像 诊 断 ;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99m Tc( 外 购 ) 用 于 SPECT/CT 显 像 诊 断 ; 新 增 4 台 射 线 装 置, 包 括 1 台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回 旋 加 速 器 1 台 PET/CT 1 台 SPECT/CT 和 1 台 骨 密 度 仪 ;PET/CT 需 配 套 使 用 2 枚 Ⅴ 类 68 Ge 校 准 源 ; 新 增 3 处 乙 级 非 密 封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分 别 为 核 医 学 科 地 下 一 层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核 医 学 科 地 上 一 层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18 F 13 N 11 C 开 展 PET 显 像 诊 断 和 使 用 99m Tc 开 展 SPECT/CT 显 像 诊 断 实 践 的 正 当 性 天 坛 医 院 结 合 目 前 医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为 患 者 提 供 更 为 便 捷 的 医 疗 环 境, 其 目 的 是 治 病 救 人, 服 务 公 众 因 而, 该 医 院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所 产 生 的 危 害 同 社 会 和 个 人 从 中 取 得 的 利 益 相 比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具 有 明 显 的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符 合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中 关 于 辐 射 防 护 实 践 的 正 当 性 的 要 求 选 址 合 理 性 本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位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天 坛 西 里 6 号 新 建 核 医 学 科, 新 建 的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位 于 医 院 东 南 角, 属 医 院 放 射 性 工 作 较 为 集 中 区 域, 无 居 民 居 住 项 目 周 围 50m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点, 且 新 建 工 作 区 域 考 虑 了 工 作 场 所 及 周 围 场 所 的 屏 蔽 防 护 与 安 全 故 本 项 目 选 址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辐 射 屏 蔽 设 计 合 理 医 院 将 参 照 本 环 评, 对 新 建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采 取 有 效 可 行 的 建 筑 屏 蔽 措 施, 对 拟 新 建 放 射 性 工 作 采 取 分 区 管 理 合 理 布 局, 确 保 拟 新 建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射 线 机 房 屏 蔽 防 护 符 合 辐 射 环 保 相 关 要 求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和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本 项 目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有 : 回 旋 加 速 器 在 运 行 期 间 产 生 的 γ 射 线 X 射 线 中 子 感 生 放 射 性 和 放 射 性 废 物 等 ;PET/CT SPECT 及 其 他 X 射 线 装 置 在 设 备 运 行 期 间 产 生 的 X 射 线,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产 生 的 β γ 射 线 和 放 射 性 废 物 ( 固 体 液 体 气 体 ) 2)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使 用 后, 加 速 器 系 统 机 房 外 侧 最 大 剂 量 率 为 0.028μGy/h, 满 足 相 关 标

74 准 中 关 于 辐 射 防 护 剂 量 率 限 值 的 ( 小 于 2.5μGy/h) 要 求, 这 也 证 明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屏 蔽 厚 度 设 计 合 理 可 行, 符 合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要 求, 有 比 较 好 的 辐 射 屏 蔽 防 护 效 果 其 他 射 线 装 置 PET/CT SPECT/CT 和 骨 密 度 仪 机 房 辐 射 屏 蔽 墙 体 最 低 为 240mm 厚 混 凝 土,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在 各 射 线 装 置 机 房 相 邻 的 房 间 走 廊 和 门 口 产 生 的 剂 量 率 不 会 对 工 作 人 员 及 公 众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3) 正 常 工 况 下,a) 加 速 器 系 统 运 行 所 致 的 职 业 受 照 剂 量 为 0.253mSv/a; 公 众 受 照 剂 量 为 msv/a;b) 制 备 PET 用 放 射 性 药 物 过 程 中, 分 装 人 员 手 部 和 躯 干 年 受 照 剂 量 分 别 为 3.2mSv 和 0.161mSv; 包 装 人 员 手 部 和 躯 干 年 受 照 剂 量 分 别 为 1.5mSv 和 1.67mSv;c)Tc-99m 和 PET 检 查 的 年 最 大 职 业 受 照 剂 量 分 别 为 2.1mSv 和 2.83mSv; 公 众 最 大 年 受 照 剂 量 为 31.9μSv;c)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开 展 显 像 检 查 项 目 时, 工 作 场 所 周 围 辐 射 剂 量 率 最 高 值 为 0.868μSv/h 医 院 拟 新 增 的 其 它 Ⅲ 类 医 用 射 线 装 置 运 行 使 用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辐 射 污 染 和 对 职 业 公 众 人 员 的 辐 照 危 害 都 非 常 有 限, 正 常 工 况 下, 装 置 的 使 用 所 致 的 职 业 公 众 剂 量 不 会 超 过 本 环 评 设 定 的 职 业 照 射 剂 量 限 值 和 公 众 照 射 剂 量 限 值 4) 本 项 目 中,a)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于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液 处 理 系 统 容 器 内, 该 系 统 采 用 贝 克 西 弗 RWS-300 型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单 槽 容 积 3m³, 总 槽 体 容 积 9m³, 因 此, 该 放 射 性 废 液 监 测 处 理 系 统 完 全 满 足 需 要, 放 射 性 废 液 暂 存 10 个 半 衰 期 且 放 射 性 浓 度 低 于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后 申 请 排 放,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验 批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并 用 不 少 于 3 倍 排 放 量 的 水 进 行 冲 洗 ;b) 产 生 的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在 专 用 容 器 内, 暂 存 在 地 下 一 层 放 射 性 废 物 暂 存 间 内, 废 物 桶 ( 袋 ) 上 标 记 废 物 类 型 核 素 种 类 和 存 放 日 期 等, 暂 存 一 段 时 间 达 到 清 洁 解 控 水 平 后, 申 请 解 控, 经 审 管 部 门 检 测 批 准 后, 按 普 通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c) 本 项 目 中 最 多 有 4 台 设 备 同 时 工 作, 放 射 性 废 气 通 过 专 用 的 独 立 放 射 性 废 气 管 道, 经 初 中 效 过 滤 及 活 性 碳 吸 附 三 级 过 滤 后, 汇 总 到 专 用 的 高 于 本 建 筑 3m 独 立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不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5)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表 明, 本 项 目 运 行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辐 射 污 染 很 小, 拟 采 取 的 防 护 屏 蔽 合 理 有 效, 符 合 放 射 防 护 的 要 求, 项 目 的 运 行 使 用 对 环 境 是 比 较 安 全 的 6) 本 项 目 在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微 量 的 臭 氧 氮 氧 化 合 物 等 有 害 气 体, 在 采 取 了 机 械 通 风 的 情 况 下, 有 害 气 体 对 环 境 和 人 员 的 影 响 均 在 合 理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以 内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75 1) 拟 建 造 符 合 标 准 规 定 的 工 作 场 所 : 医 院 将 严 格 按 照 GBZ 和 GBZ 的 规 定, 机 房 合 理 布 局, 不 随 意 在 机 房 内 堆 放 与 诊 疗 无 关 的 杂 物, 对 新 建 机 房 配 备 有 效 的 通 风 和 换 气 设 施 2) 辐 射 屏 蔽 防 护 措 施 : 医 院 将 落 实 本 环 评 的 相 关 辐 射 屏 蔽 防 护 措 施, 以 满 足 相 应 的 屏 蔽 防 护 要 求, 医 院 将 在 放 射 性 工 作 场 所 配 备 其 它 X 线 防 护 装 置, 如 手 术 床 铅 衣 铅 围 档 可 移 动 式 防 护 屏 等 3) 工 作 场 所 的 分 区 : 医 院 拟 对 新 建 射 线 工 作 场 所 划 分 为 控 制 区 ( 治 疗 机 房 ) 和 监 督 区 ( 控 制 室 和 设 备 间 ), 以 便 于 辐 射 防 护 管 理 和 职 业 照 射 控 制 4) 安 装 辐 射 安 全 联 锁 装 置 :DSA 场 所 将 设 置 紧 急 断 电 按 钮 门 灯 联 锁 及 其 他 安 全 装 置 5) 警 示 标 识 : 射 线 机 房 防 护 门 上 标 电 离 辐 射 警 示 牌 和 射 线 有 害 灯 亮 勿 入 警 示 灯, 治 疗 室 外 醒 目 处 安 装 辐 照 指 示 灯 及 电 离 辐 射 警 告 标 志 和 中 文 警 示 说 明 6) 治 疗 室 设 计 安 装 通 风 换 气 设 施, 每 小 时 换 气 大 于 4 次 7) 控 制 台 电 源 和 出 束 钥 匙 开 关 由 专 人 保 管, 避 免 丢 失 和 误 用 8) 规 章 制 度 : 医 院 已 制 定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规 程, 并 张 贴 在 个 射 线 工 作 现 场 9) 降 低 辐 射 剂 量 : 医 院 对 所 有 操 作 医 生 进 行 上 岗 培 训, 要 求 操 作 医 生 始 终 佩 戴 剂 量 计, 合 理 采 取 屏 蔽 防 护 措 施 医 院 将 特 别 针 对 介 入 医 务 工 作 者 受 照 剂 量 过 高 的 特 殊 性, 采 取 相 应 的 合 理 的 射 线 辐 射 防 护 措 施, 增 强 介 入 放 射 工 作 人 员 的 防 护 意 识, 提 高 手 术 熟 练 程 度, 选 择 适 当 的 曝 光 时 间, 增 添 介 入 操 作 职 业 人 员, 落 实 手 术 轮 换 制 度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医 院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辐 射 管 理 工 作, 并 在 现 有 制 订 的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基 础 上, 加 强 监 督 落 实, 切 实 保 证 医 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实 施 安 全 培 训 及 健 康 管 理 辐 射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过 环 保 部 门 认 可 的 辐 射 安 全 培 训, 且 考 核 合 格 并 取 得 相 应 资 格 上 岗 证 后 才 能 上 岗 ; 须 佩 带 个 人 剂 量 计, 每 季 度 检 测 一 次, 建 立 个 人 剂 量 档 案 ; 每 年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体 检, 建 立 个 人 健 康 档 案 实 践 的 可 行 性

76 本 项 目 是 天 坛 医 院 完 善 医 学 诊 断 治 疗 和 提 高 医 院 治 疗 水 平 的 重 要 举 措, 具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与 国 家 环 保 部 颁 布 的 第 3 号 令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逐 条 对 比 检 查, 总 体 上 符 合 第 3 号 令 各 项 具 体 要 求 医 院 在 落 实 本 评 价 报 告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辐 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后, 将 具 备 其 所 从 事 的 辐 射 活 动 的 技 术 能 力 和 辐 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其 辐 射 装 置 运 行 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符 合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从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本 项 目 实 践 是 可 行 的 6.6 医 院 承 诺 为 保 护 环 境, 促 进 医 院 对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的 安 全 应 用, 保 障 公 众 和 医 务 人 员 身 体 健 康, 预 防 事 故 发 生, 天 坛 医 院 郑 重 承 诺 : 1)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关 于 辐 射 防 护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2) 加 强 辐 射 安 全 的 管 理 工 作, 认 真 学 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3) 加 强 对 工 作 场 所 和 个 人 剂 量 的 监 测, 接 受 环 保 部 门 定 期 对 环 境 放 射 性 水 平 进 行 监 督 监 测 4) 根 据 相 关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法 规,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进 一 步 完 善 医 院 的 核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5) 加 强 对 辐 射 工 作 人 员 专 业 知 识 和 业 务 工 作 的 定 期 培 训, 提 高 操 作 熟 练 程 度, 最 大 程 度 地 降 低 受 照 剂 量 避 免 辐 射 事 故 的 发 生 6) 如 新 增 退 役 射 线 装 置 或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及 时 向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审 批, 并 将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登 记 处 理 7) 接 受 环 保 等 其 他 部 门 的 管 理 监 督 及 指 导

77 表 7 审 批 主 管 单 位 环 保 机 构 预 审 意 见 : 经 办 人 签 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 ( 区 ) 环 保 部 门 意 见 市 ( 地 区 工 ) 环 保 门 意 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省 级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经 办 人 签 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8 附 录 附 录 A 附 图 附 图 1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北 京 天 坛 医 院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78

79 N 附 图 2 天 坛 医 院 周 边 关 系 示 意 图 N 79

80 N 附 图 3 天 坛 医 院 平 面 布 局 图 N 80

81 附 图 4 地 下 一 层 平 面 布 局 图 81

82 附 图 5 地 上 一 层 平 面 布 局 图 82

83 附 图 6 地 下 一 层 分 区 示 意 图 83

84 附 图 7 地 上 一 层 分 区 示 意 图 84

85 附 图 8 地 下 一 层 人 流 物 流 示 意 图 注 :1. 图 中 蓝 色 箭 头 标 注 为 工 作 人 员 路 径 2. 图 中 放 射 性 液 体 衰 变 间 设 备 间 及 办 公 室 强 电 间 位 置 与 建 筑 设 计 图 位 置 略 有 改 动 85

86 附 图 9 地 上 一 层 人 流 物 流 示 意 图 注 :1. 图 中 绿 色 箭 头 ( 较 细 ) 标 注 为 医 务 人 员 路 径 ; 红 色 箭 头 ( 较 粗 ) 标 注 为 核 医 学 科 患 者 行 动 路 径 ;2. 图 中 有 几 处 布 置 与 建 筑 设 计 图 略 有 不 同 86

87 附 图 8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平 面 图 87

88 附 图 9 回 旋 加 速 器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剖 面 图 88

89 附 图 10 PET/CT 机 房 建 筑 设 计 平 面 图 89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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