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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會 議 時 間 :101 年 6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會 議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第 一 演 講 廳

2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出 席 人 員 名 單 校 長 : 李 國 添 副 校 長 : 林 三 賢 副 校 長 : 張 志 清 教 務 長 : 李 國 誥 研 發 長 : 李 選 士 學 務 長 : 王 天 楷 總 務 長 : 熊 同 銘 圖 資 處 處 長 : 林 益 煌 國 際 處 處 長 : 沈 士 新 秘 書 室 : 歐 慶 賢 人 事 室 : 張 明 華 會 計 室 : 邱 淑 惠 體 育 室 : 許 振 明 各 學 院 院 長 : 海 運 學 院 : 朱 經 武 生 科 學 院 : 黃 登 福 海 資 學 院 : 李 明 安 工 學 院 : 陳 建 宏 電 資 學 院 : 張 忠 誠 人 社 學 院 : 羅 綸 新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主 任 : 龔 國 慶 各 系 主 任 各 所 所 長 : 商 船 系 : 賴 禎 秀 航 管 系 : 余 坤 東 運 輸 系 : 游 明 敏 輪 機 系 : 李 賢 德 食 科 系 : 張 克 亮 養 殖 系 : 繆 峽 生 科 系 : 許 濤 海 生 所 : 陳 義 雄 生 技 所 : 林 富 邦 環 漁 系 : 莊 守 正 環 資 系 : 方 天 熹 應 地 所 : 陳 明 德 海 資 所 : 莊 慶 達 環 態 所 : 蔣 國 平 機 械 系 : 鄭 元 良 系 工 系 : 陳 建 宏 ( 代 ) 河 工 系 : 簡 連 貴 材 料 所 : 蔡 履 文 電 機 系 : 程 光 蛟 資 工 系 : 謝 君 偉 通 訊 系 : 莊 季 高 光 電 所 : 張 瑞 麟 海 法 所 : 蘇 惠 卿 應 經 所 : 黃 幼 宜 海 文 所 : 安 嘉 芳 教 研 所 暨 師 培 中 心 : 許 籐 繼 應 英 所 暨 外 語 中 心 : 蕭 聰 淵 通 識 中 心 : 郭 展 禮 教 授 代 表 : 商 船 系 : 林 彬 翁 順 泰 陳 志 立 航 管 系 : 梁 金 樹 顏 進 儒 林 秀 芬 王 棟 華 鍾 政 棋 運 輸 系 : 桑 國 忠 方 志 中 柯 明 德 輪 機 系 : 林 成 原 王 正 平 張 文 哲 食 科 系 : 邱 思 魁 傅 文 榮 蔡 震 壽 方 翠 筠 龔 瑞 林 養 殖 系 : 周 信 佑 劉 擎 華 林 正 輝 冉 繁 華 生 科 系 : 許 富 銀 呂 健 宏 海 生 所 : 陳 天 任 張 正 生 技 所 : 胡 清 華 環 資 系 : 梁 興 杰 羅 耀 財 張 明 輝 環 漁 系 : 廖 正 信 劉 春 成 謝 寬 永 應 地 所 : 李 昭 興 海 資 所 : 劉 光 明 環 態 所 : 周 文 臣 機 械 系 : 洪 瑞 鴻 田 華 忠 楊 國 誠 任 貽 明 林 資 榕 系 工 系 : 吳 俊 仁 楊 劍 東 辛 敬 業 關 百 宸 河 工 系 : 陳 正 宗 葉 為 忠 郭 世 榮 蕭 松 山 林 炤 圭 材 料 所 : 開 物 電 機 系 : 鄭 慕 德 洪 賢 昇 呂 紹 偉 鄭 智 湧 吳 宗 達 資 工 系 : 蔡 國 煇 嚴 茂 旭 吳 宗 杉 林 川 傑 阮 議 聰 通 訊 系 : 張 麗 娜 王 和 盛 光 電 所 : 黃 智 賢 吳 允 中 海 法 所 : 周 成 瑜 應 經 所 : 詹 滿 色 海 文 所 : 黃 麗 生 教 研 所 暨 師 培 中 心 : 吳 靖 國 張 正 傑 應 英 所 : 黃 馨 週 王 鳯 敏 外 語 中 心 : 陳 慧 珍 出 席 人 員 合 計 147 人 通 識 中 心 : 吳 智 雄 體 育 室 : 蕭 今 傑 洪 堂 魁 職 員 代 表 : 莊 麗 珍 姚 瑾 英 汪 玉 雲 助 教 代 表 : 黃 謝 田 吳 瑩 瑩 工 友 代 表 : 林 耀 宗 陳 玉 佩 學 生 代 表 : 林 玠 佑 鄭 忠 權 楊 欽 全 蔡 盈 鳯 黃 麟 越 蔡 逸 軒 陳 品 安 馮 彥 菱 嚴 國 維 黃 敬 哲 曲 家 平 張 簡 宇 庭 許 佐 榆 王 九 鼎 童 元 品 1. 單 位 主 管 48 人 2. 教 授 代 表 77 人 3. 職 員 代 表 3 人 4. 助 教 代 表 2 人 5. 工 友 代 表 2 人 6. 學 生 代 表 15 人

3 目 錄 壹 報 告 事 項 ( 壹 ) 主 席 報 告... 1 ( 貳 ) 程 序 委 員 會 報 告... 2 ( 參 )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 報 告... 2 ( 肆 ) 副 校 長 報 告... 2 ( 伍 )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2 一 行 政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2 ( 一 )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2 ( 二 ) 研 究 發 展 處 工 作 報 告...25 ( 三 ) 學 生 事 務 處 工 作 報 告...43 ( 四 ) 總 務 處 工 作 報 告...81 ( 五 )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工 作 報 告 ( 六 ) 國 際 事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 七 ) 秘 書 室 工 作 報 告 ( 八 ) 人 事 室 工 作 報 告 ( 九 ) 會 計 室 工 作 報 告 ( 十 ) 體 育 室 工 作 報 告 二 教 學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 一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二 ) 生 命 科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三 )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四 ) 工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五 )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六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 七 )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三 校 務 會 議 常 設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 一 )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 二 ) 法 規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 三 )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貳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內 容 討 論 參 提 案 審 議 肆 臨 時 動 議 伍 散 會

4 附 件 附 件 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程 序 委 員 會 紀 錄 附 件 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紀 錄 附 件 三 開 課 及 選 課 前 置 作 業 附 件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流 程 附 件 五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各 學 系 學 業 成 績 一 次 二 一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六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各 學 系 學 業 成 績 累 計 2 次 ( 僑 生 累 計 3 次 )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七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退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制 : 博 碩 學 士 附 件 八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在 學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九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休 學 逾 期 未 復 學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逾 期 未 繳 費 及 辦 理 註 冊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一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考 試 各 系 所 正 備 取 人 數 及 錄 取 率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二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正 備 取 生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意 願 結 果 附 件 十 三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畢 業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四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五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應 復 學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在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件 十 七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收 支 餘 絀 決 算 表 附 件 十 八 100 年 各 項 收 入 支 出 分 析 圖 附 件 十 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平 衡 表 附 件 二 十 100 及 99 年 度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附 件 二 十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明 細 表 附 件 二 十 二 100 年 度 決 算 分 析 附 件 二 十 三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附 件 二 十 四 102 年 收 支 預 算 表 附 件 二 十 五 102 年 支 出 預 算 表 附 件 二 十 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紀 錄 附 件 二 十 七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紀 錄 附 件 二 十 八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紀 錄...263

5 附 件 二 十 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二 十 九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及 規 劃 書 附 件 三 十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一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二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二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三 教 育 部 101 年 3 月 5 日 臺 人 ( 二 ) 字 第 A 號 函 附 件 三 十 四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四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五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五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設 置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六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六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 修 正 後 條 文 )..404 附 件 三 十 七 教 育 部 101 年 1 月 30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暨 大 學 及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申 訴 案 處 理 原 則 及 簽 奉 核 可 公 文 附 件 三 十 八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八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三 十 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三 十 九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 附 件 四 十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附 件 四 十 ~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修 正 後 條 文 )...428

6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101 年 6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正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第 一 演 講 廳 壹 報 告 事 項 ( 壹 ) 主 席 報 告 本 人 自 民 國 95 年 3 月 中 旬 接 任 校 長 乙 職 迄 今 已 六 年 半, 在 此 感 謝 所 有 行 政 團 隊 及 全 校 700 多 名 教 職 員 的 支 持 信 任 與 授 權, 使 得 各 項 校 務 得 以 順 利 推 展, 這 幾 年 海 大 所 有 的 成 果 與 進 步, 都 是 行 政 團 隊 與 各 位 同 仁 共 同 努 力 的 結 果, 許 多 決 定 亦 使 得 海 大 的 資 源 得 以 集 中, 用 以 執 行 校 務, 包 含 : 一 發 揮 學 校 特 色 / 拔 尖 領 域, 爭 取 學 術 研 究 資 源, 例 如 獲 得 5 年 5 佰 億 發 展 頂 尖 大 計 畫 第 一 期 (4.1 億 元 ) 及 第 二 期 ( 每 年 5 仟 萬 元 ) 經 費 補 助, 成 立 了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研 究 中 心 建 立 多 個 核 心 實 驗 室, 學 校 亦 爭 取 教 育 部 產 學 連 結 計 畫 及 轉 譯 農 學 計 畫 農 委 會 團 體 計 畫, 並 設 立 水 產 品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中 心, 另 一 方 面 也 執 行 大 型 團 隊 研 究 計 畫, 例 如 工 學 院 與 中 鋼 合 作 鈦 鎳 合 金 計 畫 等 二 教 師 爭 取 研 究 計 畫 成 果 斐 然, 94 年 計 畫 件 數 445 件, 金 額 約 4 億 元, 之 後 每 年 成 長, 至 今 約 884 件, 金 額 約 億 元, 研 究 件 數 呈 百 分 之 百 成 長, 金 額 亦 增 加 30% 三 鼓 勵 學 術 研 究, 相 關 研 究 期 刊 的 補 助 金 額 發 放 呈 倍 數 成 長, 學 術 指 標 排 名 亦 有 所 增 進, 例 如 94 年 SCI SSCI 為 268 篇,100 年 為 517 篇, 平 均 每 位 教 師 約 1.6 篇, 相 較 之 下 成 長 約 2 倍 四 本 校 獲 英 國 泰 晤 士 報 高 等 教 育 (Times Higher Education) 特 刊 公 佈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為 前 400 名 西 班 牙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 International Lab) 2010 年 1 月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網 路 排 名 為 478 名,QS 亞 洲 大 學 排 名 去 年 為 名, 今 年 則 進 入 前 200 名, 表 現 亮 眼 五 新 建 館 舍 及 設 備 方 面, 有 退 休 的 林 光 教 授 捐 贈 航 管 系 沛 華 大 樓, 在 張 志 清 副 校 長 的 努 力 下, 萬 海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捐 贈 海 運 學 院 操 船 模 擬 機 ; 此 外, 學 校 各 項 工 程 如 體 育 館 生 命 科 學 館 亦 落 成 啟 用, 使 得 空 間 及 設 備 獲 得 大 幅 改 善 六 教 學 方 面 不 斷 提 高 質 量, 提 倡 創 新 教 學 及 人 才 培 育, 包 含 獲 教 育 部 卓 越 教 學 計 畫 補 助, 建 立 建 置 學 習 e-go 網, 內 含 播 客 行 動 1

7 學 習 系 統 ( Podcast)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 camp)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e-learning) 及 非 正 式 課 程 管 理 平 台 ( 預 計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啟 用 ), 藉 此 結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力 生 涯 歷 程 檔 案 基 本 核 心 能 力 基 礎 能 力 就 業 能 力 就 學 輔 導, 以 養 成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的 習 慣, 同 時 亦 實 施 多 項 教 學 措 施 改 善 教 學 場 所 推 動 教 師 跨 領 域 學 習 及 產 學 合 作 等 七 未 來 期 望 學 校 繼 續 爭 取 第 二 期 卓 越 教 學 計 畫, 5 年 5 佰 億 第 2 年 計 畫 補 助 ; 此 外, 年 系 所 評 鑑 關 乎 系 所 未 來 是 否 減 招 或 停 招, 十 分 重 要, 亦 應 妥 善 準 備 為 宜 ; 生 科 館 落 成 啟 用 後, 原 海 事 大 樓 乙 丙 棟 整 建 補 強 已 完 成 部 分, 請 使 用 單 位 儘 快 進 駐 並 完 成 搬 遷 作 業 ; 電 資 二 館 工 程 發 包 後, 發 生 廠 商 解 約 問 題, 應 儘 快 解 決 ; 現 今 大 學 校 長 為 一 階 段 遴 選, 各 學 院 院 長 目 前 則 有 二 階 段 遴 選 的 趨 向, 在 此 建 議 院 長 及 系 所 主 任 之 遴 選, 應 檢 驗 院 長 或 系 所 主 任 是 否 有 所 做 為 應 提 出 治 院 理 念 及 計 畫, 並 設 置 遴 選 委 員 會 評 估 其 治 理 功 能 為 宜 ( 貳 ) 程 序 委 員 會 報 告 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日 ( 星 期 )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 詳 見 附 件 一 第 199 頁 ) ( 參 )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 報 告 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三 )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 詳 如 附 件 二 第 200 頁 ) ( 肆 ) 副 校 長 報 告 ( 無 ) ( 伍 )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一 行 政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 一 )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1. 處 本 部 工 作 報 告 : (1) 本 處 辦 理 本 校 101 年 度 第 1 次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專 案, 共 計 25 件 申 請 案, 經 提 送 101 年 4 月 11 日 101 年 度 第 1 次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議, 合 計 補 助 金 額 為 9,630,000 元, 並 業 依 會 2

8 議 決 議 於 4 月 16 日 發 函 各 受 補 助 單 位, 惠 請 各 受 補 助 單 位 務 必 於 101 年 5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請 購 程 序, 並 於 6 月 30 日 內 辦 理 核 銷, 不 得 保 留 (2) 本 處 配 合 校 教 評 會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教 學 單 位 新 聘 教 師 著 作 實 質 外 審 案 共 計 4 件, 分 別 為 輪 機 系 2 件 ; 師 培 中 心 1 件 ; 養 殖 系 1 件 (3) 本 處 配 合 校 教 評 會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各 教 學 單 位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實 質 外 審 案 共 計 43 件, 分 別 為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8 件 ; 生 命 科 學 4 件 ;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6 件 ; 工 學 院 4 件 ;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1 件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10 件 (4) 依 逢 甲 大 學 101 年 5 月 3 日 逢 教 字 第 號 函,100 學 年 度 全 國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教 務 主 管 聯 席 會 議 於 101 年 5 月 28 日 及 29 日 ( 星 期 一 二 ) 由 逢 甲 大 學 籌 辦, 經 簽 奉 核 准 本 校 由 李 教 務 長 註 冊 課 務 組 鄭 組 長 及 招 生 組 莊 組 長 代 表 與 會 2. 註 冊 課 務 組 工 作 報 告 : (1) 為 使 各 系 ( 所 ) 開 課 及 選 課 作 業 有 所 依 循, 並 重 視 學 生 修 習 課 程 之 學 習 權, 註 冊 課 務 組 除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發 排 課 通 知 予 各 系 ( 所 ) 課 務 承 辦 人 外, 另 重 申 本 校 開 課 與 選 課 管 理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並 製 作 開 課 及 選 課 前 置 作 業 檢 核 表 供 各 系 ( 所 ) 課 務 承 辦 人 參 考, 惠 請 各 系 ( 所 ) 配 合 辦 理 開 課 及 選 課 前 置 作 業 檢 核 表, 詳 如 附 件 三 (2)1002 學 期 博 碩 士 班 學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注 意 事 項, 註 冊 課 務 組 特 以 101 年 2 月 8 日 海 教 註 內 字 第 0044 號 公 告 周 知, 惠 請 依 本 校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細 則 規 定 申 請 及 辦 理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並 請 參 酌 研 究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流 程 作 業 程 序, 詳 如 附 件 四 (3) 本 校 申 辦 101 學 年 度 學 士 後 輪 機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案, 業 經 教 育 部 101 年 4 月 11 日 臺 技 ( 通 ) 字 第 號 函 准 予 申 辦 並 核 定 招 生 名 額 50 名, 報 名 期 間 為 101 年 6 月 4 日 至 101 年 7 月 20 日, 擬 訂 於 101 年 8 月 4 日 考 試 (4) 配 合 北 一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100 學 年 度 暑 期 通 識 跨 校 選 修 計 畫, 註 冊 課 務 組 協 助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開 設 2 門 課 程 供 夥 伴 學 校 學 生 選 修, 分 別 為 羅 綸 新, 海 洋 文 化 創 意,2 學 分 郭 展 禮, 人 際 關 係 超 魔 力,2 學 分 該 計 畫 共 計 開 設 20 門 通 識 課 程,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於 4 月 20 日 假 該 計 畫 選 課 平 臺 完 成 學 分 承 認 審 核 作 業, 計 採 認 其 中 13 門 通 識 課 程 學 分 ( 包 含 本 校 所 開 設 2 門 課 程 ), 相 關 訊 息 請 參 閱 北 一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跨 校 課 程 公 共 平 台 網 頁 (5)1001 學 期 共 計 開 設 生 物 化 學 ( 一 ) 及 卓 越 大 師 講 座 2 門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並 以 101 年 3 月 16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報 部 備 查 1002 學 期 續 開 設 卓 越 大 師 講 座, 並 獲 得 北 一 區 區 域 夥 伴 學 校 推 動 跨 校 跨 領 域 合 作 課 程 方 案, 補 助 教 學 助 理 經 費 新 臺 幣 15,000 元 (6)100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總 修 學 分 1 次 二 分 之 一 學 分 不 及 格 學 生 共 125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於 101 年 2 月 20 日 以 掛 號 函 知 家 長, 並 轉 知 各 學 系 學 務 處 諮 輔 組 及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以 啟 動 學 生 課 業 關 懷 輔 導 機 制 各 學 系 1001 學 期 與 992 學 期 人 數 差 異 表, 詳 如 附 件 五 (7)100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學 生 累 計 2 次 ( 僑 生 累 計 3 次 ) 學 期 學 分 成 績 不 及 格 達 二 分 之 一 應 予 退 學 者 共 27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以 101 年 2 月 10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各 學 系 1001 學 期 與 992 學 期 人 數 差 異 表, 詳 如 附 件 六 (8)100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生 因 修 業 期 限 屆 滿 仍 未 修 足 所 屬 系 所 應 修 科 目 與 學 分 3

9 應 予 退 學 者 共 3 名, 計 河 工 系 資 工 系 學 士 班 各 1 名, 材 料 所 博 士 班 1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以 101 年 2 月 17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9)100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退 學 人 數 博 士 班 計 17 人 碩 士 班 計 49 人 學 士 班 計 111 人, 各 系 ( 所 )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七 (10)100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在 學 人 數 博 士 班 計 343 人 碩 士 班 計 1499 人 學 士 班 計 5124 人, 各 系 ( 所 )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八 (11)100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生 因 休 學 逾 期 未 復 學 應 予 退 學 者 共 29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以 101 年 3 月 1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各 系 ( 所 ) 人 數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九 (12)100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生 因 逾 期 未 繳 費 及 辦 理 註 冊, 經 書 面 通 知 繳 費 或 得 申 請 休 學 仍 未 辦 理, 應 予 退 學 者 共 11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以 101 年 3 月 19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各 系 ( 所 ) 人 數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13)100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生 已 註 冊 但 因 逾 選 課 截 止 日 仍 未 選 修 科 目, 經 電 話 通 知 仍 未 辦 理, 應 予 勒 令 休 學 者, 計 河 工 系 1 名 註 冊 課 務 組 業 以 101 年 3 月 26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辦 理 休 學 手 續 (14) 為 提 升 行 政 措 施 及 專 業 判 斷 之 合 理 性, 註 冊 課 務 組 奉 派 參 與 相 關 會 議 如 下 : A.101 年 2 月 13 日 於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舉 辦 之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北 區 填 表 暨 系 統 操 作 說 明 會 B.101 年 3 月 21 日 於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與 評 鑑 中 心 舉 辦 之 教 育 部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師 生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庫 大 一 大 三 生 問 卷 調 查 說 明 會 C.101 年 5 月 8 日 於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圖 資 大 樓 舉 辦 之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北 一 區 區 域 夥 伴 學 校 跨 校 跨 領 域 合 作 課 程 方 案 座 談 會 3. 招 生 組 工 作 報 告 : (1) 大 學 部 招 生 業 務 : A.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錄 取 生 共 計 10 名, 分 別 為 商 船 系 2 名 輪 機 系 3 名 食 科 系 1 名 養 殖 系 3 名 及 環 漁 系 1 名, 已 全 數 完 成 報 到 B.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人 數 共 計 28 名, 重 要 日 程 如 下 : (A)101 年 2 月 24 日 公 告 報 考 資 格 審 核 通 過 名 單, 並 寄 發 面 試 通 知 單 (B)101 年 3 月 10 日 舉 行 考 試 (C)101 年 3 月 21 日 放 榜, 並 寄 發 成 績 單 ( 正 取 生 5 名 備 取 生 2 名 ) (D)101 年 5 月 11 日 前 正 備 取 生 聲 明 就 讀 意 願 (E)101 年 5 月 18 日 前 錄 取 生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C.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繁 星 推 薦 :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繁 星 推 薦 已 於 101 年 3 月 9 日 放 榜, 本 校 招 生 名 額 為 195 人, 共 有 1,002 位 考 生 報 名, 錄 取 人 數 為 195 人,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作 業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截 止, 共 有 4 人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分 別 為 航 管 系 系 工 系 機 械 系 及 資 工 系 各 1 名 D.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個 人 申 請 : 4

10 (A) 本 組 邀 集 各 學 系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承 辦 人 員, 於 101 年 3 月 21 日 召 開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個 人 申 請 試 務 說 明 會, 針 對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及 100 年 教 育 部 訪 視 結 果 進 行 說 明 與 交 流, 期 使 本 校 大 學 甄 選 試 務 工 作 更 臻 完 善 (B) 甄 選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公 布 101 學 年 度 個 人 申 請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本 校 報 名 人 數 共 5,161 人,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通 過 者 共 計 1,310 人 ( 內 含 名 額 1,290 人 外 加 名 額 20 人 ) (C)101 學 年 度 個 人 申 請 本 校 第 一 階 段 報 名 人 數 共 5,161 人, 通 過 篩 選 者 共 計 1,310 人 ( 含 一 般 生 1,290 人 原 住 民 20 人 ) (D)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已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舉 行, 第 二 階 段 報 名 人 數 共 計 1,095 人 ( 含 一 般 生 1,083 人 原 住 民 12 人 ) (E) 放 榜 會 議 於 101 年 4 月 18 日 召 開, 共 計 錄 取 正 取 生 424 人 備 取 生 450 人, 原 住 民 外 加 名 額 正 取 生 5 人 備 取 生 1 人 (F) 本 校 於 101 年 4 月 23 日 放 榜, 並 寄 出 甄 選 總 成 績 單 及 2012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邀 請 函 (G) 本 組 於 101 年 4 月 28 日 舉 辦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參 與 人 數 ( 含 家 長 ) 共 計 655 人, 感 謝 總 務 處 及 各 學 系 全 力 協 助, 使 活 動 得 以 順 利 圓 滿 (2) 研 究 所 招 生 業 務 : 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考 試 工 作 報 告 如 下 : A.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已 於 100 年 12 月 26 日 起 至 101 年 1 月 13 日 進 行 報 名 作 業, 本 次 合 計 報 考 人 數 為 2,138 人, 經 審 查 後 計 有 2,125 人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 碩 士 班 1,736 人 碩 專 班 389 人 ), 並 於 101 年 2 月 8 日 前 完 成 准 考 證 寄 發 作 業 B. 命 題 作 業 方 面 : 本 次 考 試 計 有 碩 士 班 82 科 碩 專 班 13 科 筆 試 科 目, 共 計 168 位 老 師 參 與 命 題, 命 題 通 知 於 101 年 2 月 1 日 交 由 系 所 主 管 轉 發, 並 於 2 月 23 日 前 完 成 命 題 回 收 C. 試 務 作 業 方 面 : 為 順 利 進 行 各 項 試 務 工 作, 招 生 組 已 於 101 年 2 月 21 日 召 開 試 務 工 作 協 調 會 議, 並 於 3 月 1 日 舉 辦 監 試 人 員 說 明 會 本 次 考 試 使 用 濱 海 校 區 42 間 教 室 作 為 試 場, 並 於 2 月 24 日 公 告 試 場 配 置 表 並 提 供 考 生 逕 行 下 載 補 列 印 准 考 證 D. 考 試 於 101 年 3 月 3 日 舉 行, 考 試 試 場 設 於 本 校 濱 海 校 區, 合 計 共 42 間 試 場, 到 考 率 約 為 90.23%, 考 試 期 間 秩 序 正 常, 違 例 情 形 計 有 7 件, 分 別 因 坐 錯 位 置 手 機 鈴 響 使 用 自 備 計 算 器 等 原 因 違 規 E. 筆 試 閱 卷 自 101 年 3 月 5 日 至 3 月 7 日 共 計 三 天, 並 開 放 夜 間 閱 卷, 感 謝 各 位 閱 卷 老 師 辛 勞 F. 業 於 101 年 3 月 21 日 召 開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及 正 備 取 人 數, 本 次 考 試 共 計 正 取 744 名 備 取 685 名, 錄 取 率 為 34.8% 檢 附 各 系 所 正 備 取 生 人 數 及 錄 取 率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一 G. 招 生 組 於 101 年 3 月 23 日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寄 發 成 績 單 及 錄 取 通 知 H. 正 備 取 生 於 101 年 4 月 9 日 起 至 4 月 13 日 止 辦 理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意 願, 各 系 所 正 備 取 生 登 記 率 及 第 一 階 段 報 到 率 詳 如 附 件 十 二, 招 生 組 並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公 告 登 記 結 果, 各 系 所 亦 可 至 招 生 組 網 頁 5

11 ( 查 詢 I.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辦 理 報 到 驗 證, 相 關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及 報 到 系 統 維 護 操 作 說 明 均 已 事 先 轉 達 各 系 所 助 教, 完 成 繳 驗 學 歷 證 件 之 考 生, 請 各 系 所 助 教 協 助 登 入 系 統 維 護 報 到 狀 態, 獲 遞 補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並 請 辦 理 後 續 通 知 報 到 事 宜 J. 碩 士 班 ( 含 甄 試 及 考 試 生 ) 訂 於 101 年 7 月 9 日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辦 理 報 到 驗 證, 凡 於 7 月 9 日 前 的 放 棄 及 遞 補 通 知 由 招 生 組 統 一 作 業,7 月 9 日 後 請 各 系 所 協 助 辦 理 (3) 校 外 招 生 宣 導 : 招 生 組 於 本 學 期 所 執 行 及 安 排 之 相 關 招 生 宣 導 活 動 及 廣 告 如 下 : A. 種 子 教 師 校 外 招 生 宣 導 : 於 101 年 2 月 22 日 協 同 環 漁 系 鄭 學 淵 老 師 至 基 隆 市 立 安 樂 高 中 進 行 招 生 宣 導 B. 招 生 廣 告 : (A) 於 101 年 2 月 15 日 於 蘋 果 日 報 大 學 聯 招 專 刊 刊 登 頭 版 橫 幅 廣 告 一 則, 主 要 廣 告 對 象 為 參 加 本 年 度 大 學 學 測 之 考 生 (B) 於 101 年 3 月 30 日 於 大 考 通 訊 社 101 學 年 度 指 考 志 願 選 填 手 冊 刊 登 跨 頁 廣 告 一 則, 主 要 廣 告 對 象 為 參 加 本 年 度 大 學 指 考 之 考 生 C. 高 中 舉 辦 之 大 學 博 覽 會 : 於 101 年 3 月 6 日 參 與 國 立 鹿 港 高 中 升 學 宣 導 博 覽 會, 共 計 20 所 大 專 院 校 共 同 參 與 (4) 依 據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招 生 推 動 委 員 會 決 議, 將 全 面 更 新 本 校 系 所 簡 介, 供 對 外 招 生 宣 傳 使 用 招 生 組 已 於 101 年 3 月 26 日 函 請 各 系 所 及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提 供 資 料 製 作 招 生 宣 傳 手 冊, 預 計 自 本 年 度 大 學 博 覽 會 起, 全 面 改 用 新 版 校 系 資 料 (5) 招 生 組 已 依 教 育 部 臺 高 ( 一 ) 字 號 函, 於 101 年 4 月 19 日 完 成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建 置 大 學 招 生 資 訊 網 中 本 校 之 各 項 招 生 資 訊 資 料 更 新 作 業 4. 學 術 服 務 組 工 作 報 告 : (1)102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 A. 本 組 已 於 101 年 2 月 底 以 書 函 方 式 通 知 各 學 院 系 所 及 通 識 中 心, 有 關 102 年 度 下 半 年 系 所 評 鑑 受 評 鑑 系 所 之 學 門 歸 屬 確 認 表 及 各 受 評 單 位 主 管 及 連 絡 人 窗 口 資 料 表,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配 合 於 3 月 20 日 ( 二 ) 前 回 傳 本 組 彙 辦 B. 為 配 合 辦 理 102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本 組 已 於 101 年 度 2 月 底 簽 請 校 長 推 派 102 年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小 組 校 內 主 管 或 對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學 有 專 精 之 校 內 教 師 至 多 7 名 組 成, 小 組 成 員 包 含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及 主 任 秘 書 共 6 位 此 外, 此 計 畫 小 組 亦 會 隨 著 自 我 評 鑑 的 進 行, 轉 變 成 後 來 的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其 任 務 包 含 審 查 102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及 自 我 評 鑑 等 相 關 前 置 作 業 規 範 ;102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由 本 工 作 計 畫 小 組 審 查 通 過 後, 需 針 對 受 評 系 所 進 行 公 開 說 明 會, 並 公 告 週 知 C. 依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101 年 3 月 8 日 第 號 函 通 知, 訂 於 101 年 3 月 26 日 下 午 1 時 假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說 6

12 明 會 ( 針 對 102 年 度 受 評 學 校 辦 理 ), 本 組 已 立 即 轉 送 公 文 於 本 校 各 系 所 另 因 場 地 空 間 有 限, 故 僅 能 各 系 所 派 1 位 代 表 參 加 詳 細 有 關 實 施 作 業 的 期 程 均 以 102 年 實 施 計 畫 及 公 文 為 主, 依 照 101 年 度 受 評 學 校, 將 於 今 年 5 月 申 請 學 門 歸 屬,102 年 1 月 申 請 學 門 評 鑑 或 學 院 評 鑑 D. 本 組 訂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 四 ) 下 午 1 時 30 分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議 第 1 次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會 議, 請 李 校 長 主 持 會 議, 將 審 查 本 校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各 系 學 門 歸 屬 學 門 評 鑑 自 評 時 程 表 及 使 用 經 費 等 相 關 前 置 作 業 規 範 E. 本 組 於 101 年 4 月 12 日 ( 四 ) 下 午 1 時 30 分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一 演 講 廳, 完 成 100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說 明 會, 由 李 教 務 長 主 持, 邀 請 102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受 評 單 位 之 主 管 行 政 人 員 及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並 說 明 本 校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之 方 式 及 時 程 等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有 關 會 議 討 論 之 問 題 及 所 需 資 料, 本 組 已 於 隔 日 以 方 式 寄 送 至 各 受 評 單 位 主 管 及 連 絡 人 F. 本 組 於 101 年 4 月 23 日 以 書 函 通 知 各 受 評 系 所 單 位, 有 關 本 校 101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期 中 書 面 審 查 及 經 費 使 用 等 作 業 說 明 ;(a)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期 中 書 面 審 查 : 包 含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初 稿 內 容 自 評 報 告 參 考 效 標 ( 或 次 效 標 ) 之 增 刪 及 訂 定 ( 含 PDCA 架 構 ); 其 相 關 參 考 資 料 已 寄 送 至 各 單 位 主 管 及 連 絡 人 信 箱 各 系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初 稿 請 於 6 月 15 日 前 完 成, 俾 利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後 續 審 查 作 業 (b) 101 年 度 補 助 各 受 評 系 所 行 政 雜 支 費 一 萬 元, 由 本 組 統 籌 經 費 並 將 分 配 金 額 授 權 於 各 系 所 業 務 費 並 自 行 使 用, 預 算 代 碼 為 101TA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業 務 經 費,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並 檢 據 實 報 實 銷, 不 足 部 份 請 自 行 補 貼 經 費 用 途 包 含 評 鑑 書 面 資 料 印 刷 裝 訂 及 耗 材 等 其 他 ; 評 鑑 工 讀 金 等 ; 評 鑑 工 作 小 組 系 級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等 相 關 會 議 誤 餐 等 相 關 費 用 ; 其 他 自 我 評 鑑 相 關 等 支 出 各 款 項 核 銷 請 備 註 101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 用 途 說 明, 並 會 簽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G. 本 組 於 101 年 5 月 3 日 以 書 函 通 知 各 受 評 系 所 單 位, 有 關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之 撰 寫 重 點 說 明 :(a) 有 關 人 力 投 入 與 學 習 資 源 ( 含 空 間 及 軟 硬 體 設 備 ) 變 化 之 事 實 性 資 料 應 於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中 呈 現 近 6 年 之 資 料, 其 中 師 資 員 額 請 於 項 目 二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中 呈 現 ; 學 習 資 源 ( 含 空 間 及 軟 硬 體 設 備 ) 請 於 項 目 三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中 呈 現 近 三 年 之 數 據 請 包 含 98 學 年 度 至 100 學 年 度, 近 六 年 之 數 據 請 包 含 95 學 年 度 至 100 學 年 度 (b) 報 告 書 撰 寫 所 需 之 數 據 或 佐 證 資 料, 原 則 上 本 校 目 前 所 使 用 之 各 系 統 ( 課 程 地 圖 系 統 財 產 管 理 系 統 會 計 系 統 等 其 他 ) 及 高 教 校 務 資 料 庫 中 均 可 查 詢 各 系 所 需 之 數 據 資 料 ; 唯 不 足 部 份 另 由 學 服 組 統 一 彙 整 後 提 供 各 系 參 考, 其 中 包 含 六 年 內 教 師 流 動 率 資 料 表 行 政 人 力 資 料 年 度 經 費 分 配 空 間 分 配 情 形 學 生 輔 導 及 學 習 資 源 等, 已 轉 知 相 關 單 位 提 供 本 組 資 料, 待 本 組 彙 整 完 成 後, 另 以 方 式 寄 送 各 受 評 單 位 之 主 管 及 連 絡 人 信 箱 H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期 程 表, 本 組 參 酌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時 程, 初 步 規 劃 本 校 前 置 作 業 及 校 內 自 我 評 鑑 時 程 表, 後 續 時 程 如 需 進 行 調 整, 本 組 將 以 書 函 轉 知 各 受 評 系 所 ;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將 另 行 正 式 行 文 各 受 評 學 校, 正 確 日 期 以 正 式 公 告 為 準 如 下 表 : 7

13 階 段 校 內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項 次 前 置 規 劃 作 業 訪 評 前 作 業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承 辦 單 位 101.3/ /15 前 101.4/ /30 前 101.6/15 前 101.6/30 前 /30 前 /15 前 102.1/31 前 /20 前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辦 理 102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說 明 會 1. 召 開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會 議, 確 定 各 參 與 下 一 學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之 系 所, 審 議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2. 確 定 評 鑑 系 所 之 學 門 歸 屬 3.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經 費 分 配 1. 舉 辦 102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說 明 會, 邀 請 各 受 評 單 位 主 管 行 政 人 員 參 加 2. 通 知 各 系 所 填 寫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及 準 備 佐 證 資 料, 展 開 評 鑑 相 關 作 業 3. 系 所 成 立 系 級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會,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檢 視 進 度 評 鑑 中 心 確 認 各 受 評 單 位 之 學 門 歸 屬 ( 含 主 學 門 及 次 學 門 ), 實 際 辦 理 方 式 以 評 鑑 中 心 公 文 為 主 1. 各 系 所 繳 交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初 稿, 由 學 服 組 轉 送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委 員 進 行 期 中 書 面 審 查 2. 期 中 書 面 審 查 內 容, 包 含 撰 寫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初 稿 自 評 報 告 參 考 效 標 ( 或 次 效 標 ) 之 增 刪 及 訂 定, 可 參 考 各 學 院 之 99 年 度 學 院 評 鑑 報 告 書 及 100 年 度 校 務 評 鑑 報 告 書 召 開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會 議, 以 院 為 單 位, 分 別 審 查 受 評 單 位 之 期 中 報 告 ( 書 面 ), 並 將 書 面 意 見 提 供 各 系 所 改 進, 實 際 辦 理 方 式 以 學 服 組 公 告 為 主 1.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及 佐 證 資 料 完 成, 並 通 過 系 級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會 審 查 及 修 正 通 過 2.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4 份 報 告 書 及 電 子 檔 由 本 組 轉 送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進 行 書 面 審 閱 1. 聘 請 校 外 委 員 召 開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由 學 術 服 務 組 統 籌 辦 理 2.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進 行 受 評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書 面 審 閱 並 於 會 議 後 將 委 員 建 議 事 項 轉 送 各 受 評 系 所 進 行 改 進 評 鑑 中 心 確 認 各 受 評 單 位 之 學 門 評 鑑 或 學 院 評 鑑, 實 際 辦 理 方 式 以 評 鑑 中 心 公 文 為 主 1. 各 受 評 系 所 完 成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議 之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及 改 進 情 形 表,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報 告 書 ( 含 改 進 情 形 表 ) 及 電 子 檔 2. 由 系 所 主 管 推 薦 校 外 評 鑑 委 員 人, 該 推 薦 名 單 不 得 事 先 通 知 被 推 薦 人, 並 將 推 薦 名 單 送 至 教 評 鑑 中 心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學 術 服 務 組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評 鑑 中 心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評 鑑 中 心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8

14 階 段 項 次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承 辦 單 位 /20 前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彙 整, 學 術 服 務 組 再 將 前 置 評 鑑 計 畫 小 組 遴 選 後 之 名 單 送 至 各 受 評 系 所, 辦 理 後 續 連 絡 事 宜 請 各 受 評 系 所 回 傳 確 認 聘 任 之 評 鑑 委 員 名 單 及 訪 評 日 期 至 學 術 服 務 組 彙 辦 受 評 系 所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前 置 規 劃 作 業 實 地 訪 評 結 果 決 定 階 段 實 地 訪 評 前 2 週 月 至 5 月 /30 前 /1-8/31 前 /1-12/31 1. 受 評 單 位 函 寄 相 關 資 料 予 評 鑑 委 員 2. 聘 請 書 ( 學 術 服 務 組 提 供 ) 3. 實 地 訪 評 日 程 表 4. 受 評 單 位 確 認 訪 評 委 員 出 席 情 況, 若 遇 評 鑑 委 員 缺 席 則 改 期 辦 理 實 地 訪 評 ( 一 天 ) 1. 各 受 系 所 將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之 評 鑑 建 議 彙 整 後, 提 送 系 級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修 訂 方 向 並 通 過 後, 填 寫 實 地 訪 評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及 改 進 情 形 表,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3 份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 含 改 進 情 形 表 ) 及 電 子 檔 由 本 組 轉 送 自 我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備 查 1. 佐 證 資 料 更 新 完 成 ( 至 101 學 期 下 學 期 ) 2. 受 評 系 所 上 網 填 報 基 本 資 料 3. 受 評 系 所 上 傳 及 提 交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受 評 系 所 進 行 教 育 部 實 地 訪 評 作 業 103.2/28 前 寄 送 下 半 年 受 評 系 所 評 鑑 報 告 初 稿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受 評 系 所 受 評 系 所 評 鑑 中 心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評 鑑 中 心 受 評 系 所 學 術 服 務 組 下 半 年 受 評 系 所 提 出 意 見 申 復 下 半 年 實 地 訪 評 小 組 完 成 意 見 申 復 處 理 召 開 下 半 年 學 門 認 可 初 審 小 組 會 議 審 議 評 鑑 結 果 前 召 開 下 半 年 認 可 審 議 委 員 會 決 議 評 鑑 結 果 前 召 開 董 事 會, 通 過 下 半 年 受 評 系 所 之 評 鑑 結 果 報 告 案 前 下 半 年 受 評 系 所 評 鑑 結 果 報 部 核 定 公 布 (2) 校 務 評 鑑 業 務 : A.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於 100 年 12 月 24 日 公 布 100 年 度 上 半 年 校 務 評 鑑 結 9

15 果,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五 大 評 鑑 項 目 全 數 通 過, 感 謝 全 體 教 職 員 生 的 努 力 與 支 持 其 五 大 項 目 包 含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及 持 續 改 善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 評 鑑 結 果 採 認 可 制, 分 為 通 過 有 條 件 通 過 未 通 過 三 種 認 可 結 果, 且 是 對 五 個 評 鑑 項 目 分 別 認 可 B.100 年 度 校 務 評 鑑 五 大 項 目 已 全 數 通 過,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為 持 續 了 解 大 學 校 院 針 對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之 後 續 改 善 情 形, 需 配 合 實 地 訪 評 報 告 書 之 ( 三 ) 建 議 事 項 針 對 待 改 善 事 項 之 建 議 事 項 填 寫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結 果 表, 以 做 為 後 續 追 蹤 作 業 ; 本 組 已 於 101 年 1 月 12 日 以 書 函 方 式 通 知 各 負 責 單 位 配 合 執 行,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表 請 填 寫 至 101 年 12 月 底 之 執 行 情 形, 並 於 102 年 1 月 10 日 前 繳 交, 本 組 視 需 要 另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C. 為 建 立 本 校 完 善 自 我 評 鑑 機 制 以 達 免 評 鑑 之 條 件, 特 依 據 大 學 法 大 學 評 鑑 辦 法 大 學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及 國 內 外 專 業 評 鑑 機 構 認 可 要 點 之 規 定, 同 時 為 符 合 教 育 部 及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之 作 業 規 範, 訂 定 本 校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辦 法, 業 於 101 年 1 月 5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後 通 過, 經 發 布 後 實 施, 並 同 時 廢 止 本 校 校 務 評 鑑 實 施 辦 法 及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評 鑑 與 改 進 追 蹤 稽 核 辦 法 D.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100 年 度 校 務 評 鑑, 以 進 行 本 校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瞭 解 程 度 之 問 卷 調 查, 並 藉 此 瞭 解 本 校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執 行 情 形 之 相 關 建 議, 並 於 100 年 12 月 12 日 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進 行 網 路 問 卷 調 查 問 卷 統 計 分 析 如 下 圖 所 示 : 平 3.50 均 值 至 100 學 年 施 測 結 果 總 分 析 圖 ( 學 生 ) 9910 第 一 次 結 果 9912 第 二 次 結 果 第 三 次 結 果 第 四 次 結 果 自 我 定 位 教 育 目 標 基 本 素 養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品 質 學 術 研 究 學 生 事 務 與 校 園 環 境 圖 書 資 訊 及 藝 文 活 動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化 10

16 學 年 施 測 結 果 總 分 析 ( 教 職 員 ) 9910 第 一 次 結 果 9912 第 二 次 結 果 第 三 次 結 果 第 四 次 結 果 平 均 值 自 我 定 位 教 育 目 標 基 本 素 養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品 質 學 術 研 究 學 生 事 務 與 校 園 環 境 圖 書 資 訊 及 藝 文 活 動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化 結 論 一 : 本 次 問 卷 分 析, 改 變 過 去 三 次 以 隨 機 抽 班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改 以 本 校 教 學 務 系 務 系 統 採 登 入 方 式 進 行 填 寫 問 卷, 並 鼓 勵 教 職 員 生 登 入 填 寫, 以 抽 獎 贈 品 共 計 200 名 以 示 回 饋 此 次, 問 卷 回 收 學 生 2975 份, 教 職 員 338 份, 比 往 年 多 出 約 2-3 倍 之 數 量, 問 卷 填 答 率 達 100% 另 收 集 教 職 員 生 給 學 校 的 相 關 文 字 建 議 ( 含 優 缺 點 ), 彙 整 後 已 轉 知 各 相 關 單 位 酌 參, 並 列 入 學 校 未 來 發 展 之 參 考 與 改 進, 持 續 透 過 各 種 管 導 加 強 宣 導 本 校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等 相 關 服 務 結 論 二 : 學 年 施 測 結 果 總 分 析 表 可 說 明,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對 於 本 校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等 多 項 發 展 中 之 瞭 解 程 度, 皆 有 提 昇 之 趨 勢, 在 本 次 施 測 之 向 度 平 均 值 比 第 三 次 施 測 結 果 之 平 均 值 皆 有 成 長 ; 唯 在 本 校 國 際 化 之 瞭 解 程 度 部 份, 降 低 至 2.8 及 3.22( 普 通 及 不 清 楚 ), 尤 其 學 生 (2.8) 對 於 國 際 化 之 瞭 解 程 度 有 待 提 升, 對 於 此 部 份, 本 校 將 會 轉 知 國 際 事 務 處, 並 加 強 推 廣 國 際 化 宣 導 及 提 昇 各 項 服 務 品 質 E.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問 卷 調 查, 本 組 已 於 101 年 1 月 12 日 ( 四 ) 上 午 9 點 00 分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2 演 講 廳, 經 行 政 會 議 舉 行 公 開 之 抽 獎 儀 式, 填 答 率 達 百 分 之 百 同 學 及 教 職 員 ( 共 3,313 人 ), 由 電 腦 隨 機 抽 出 200 名, 幸 運 得 獎 名 單 已 公 告 於 校 園 網 頁 及 教 務 處 首 頁, 請 得 獎 人 員 攜 帶 身 分 證 及 學 生 證 或 教 職 員 證 ( 雙 證 件 ), 並 記 得 您 的 中 獎 編 號, 親 至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領 取 ( 行 政 大 樓 307 室 或 310 室 ), 領 取 期 限 至 4 月 13 日 ( 五 ) 止, 得 請 獎 人 儘 速 領 獎, 同 時 感 謝 本 次 參 與 問 卷 調 查 之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獎 品 數 量 共 200 份, 尚 有 57 份 得 獎 人 未 領 取, 剩 餘 獎 品 共 57 份, 將 列 為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問 卷 調 查 獎 品 使 用 F. 為 配 合 100 年 度 校 務 評 鑑, 並 針 對 委 員 建 議 宜 加 強 宣 導 幫 助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瞭 解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教 育 目 標 基 本 素 養 及 核 心 能 力, 以 提 升 認 同 感 本 組 定 期 進 行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瞭 解 程 度 之 問 卷 調 查, 並 藉 此 彙 整 統 計 瞭 解 本 校 教 職 員 生 對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及 校 務 發 展 執 行 情 形 之 相 關 建 議,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預 定 於 101 年 5 月 14 日 至 101 年 6 月 1 日 進 行 網 路 11

17 問 卷 調 查 為 持 續 提 升 自 我 定 位 與 校 務 發 展 問 卷 回 收 率, 填 答 率 達 百 分 之 百 之 教 職 員 生, 於 公 開 場 合 以 電 腦 隨 機 抽 出 共 200 名 (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開 學 後 抽 獎 ), 贈 送 約 250 元 等 值 獎 品 (3) 學 院 評 鑑 : 本 組 已 於 100 年 9 月 22 日 以 書 函 方 式 通 知 各 學 院 填 寫 學 院 評 鑑 100 年 度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及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並 於 101 年 2 月 底 完 成 填 報 並 繳 交, 並 簽 請 校 長 核 示, 本 組 將 持 續 進 行 追 蹤 執 行 情 形 並 列 入 未 來 評 鑑 之 考 核 依 據 (4) 中 華 工 程 認 證 : A. 中 華 工 程 教 育 學 會 於 101 年 1 月 4 日 假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2012 年 IEET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說 明 會, 由 教 務 處 學 服 組 李 怡 珍 助 理 代 表 與 會 B. 本 校 工 學 院 之 系 工 系 河 工 系 及 機 械 系 已 經 由 院 務 會 議 決 議, 將 先 進 行 102 學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中 華 工 程 認 證 作 業, 另 依 評 鑑 中 心 規 定 申 請 延 後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本 校 自 我 評 鑑 作 業 將 不 列 入 工 學 院 三 個 系 所, 待 103 年 初 認 證 結 果 出 爐 後, 再 另 行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進 行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 週 期 性 審 查 通 過 三 年 以 上, 可 申 請 免 評 ) C. 本 校 電 資 學 院 第 二 週 期 IEET 審 查 原 為 104 學 年 度, 經 IEET 來 信 詢 問 本 校 電 資 學 院 提 前 於 102 學 年 度 進 行 第 二 週 期 IEET 審 查 之 意 願, 本 校 已 通 知 電 資 學 院, 另 簽 請 鈞 長 核 示, 待 電 資 學 院 各 系 之 意 願 調 查 確 認 後, 再 評 估 是 否 申 請 延 後 102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D. 依 中 華 工 程 認 證 教 育 協 會 101 年 4 月 13 日 中 工 教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系 所 之 認 證 意 見 書 認 證 結 果 意 見 書 及 認 證 費 用 繳 費 通 知 書 為 辦 理 繳 費 程 序, 擬 請 相 關 系 所 依 下 表 繳 納 金 額, 提 供 請 購 碼 後, 由 本 組 統 一 進 行 請 購 及 匯 款 作 業 本 案 規 定 於 5 月 4 日 前 完 成 繳 費, 並 將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附 於 認 證 費 用 繳 費 證 明 回 傳 單, 擬 請 出 納 組 提 供 繳 費 證 明 影 本 一 式 E.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通 過 認 證 及 需 繳 費 情 形 如 下 表 : # 學 程 名 稱 100 學 年 通 過 年 數 100 學 年 年 費 系 所 繳 費 請 購 碼 週 期 起 週 期 迄 目 前 有 效 年 限 下 次 審 查 學 年 度 備 註 1 系 工 系 2 40,000 T 機 械 系 2 40,000 T 河 工 系 通 訊 系 4 (2) 80,000 T (40,000) 5 資 工 系 2 40,000 T 電 機 系 4 80,000 T 經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提 早 2 年 進 行 第 二 週 期 認 證 申 請 延 後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經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不 提 前 申 請 第 二 週 期 認 證, 並 於 102 年 接 受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5) 傑 出 暨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 A. 傑 出 教 學 教 師 選 拔 作 業 :100 學 年 度 傑 出 教 學 教 師 提 名 作 業, 本 組 已 於 100 年 12 月 14 日 ~12 月 27 日 針 對 現 任 符 合 資 格 之 校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53 12

18 位 ), 調 查 是 否 參 加, 本 次 共 有 六 位 教 師 於 101 年 2 月 17 日 前 將 複 審 資 料 表 及 佐 證 資 料 送 交 本 組, 本 組 預 於 5 月 底 前 完 成 後 續 遴 選 資 料 彙 整 ( 課 堂 攝 影 及 學 生 問 卷 訪 談 等 ), 待 相 關 資 料 搜 集 完 畢 後 召 開 傑 出 教 學 獎 複 審 會 議 B.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作 業 : 本 年 度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候 選 名 單 ( 如 下 ), 於 1 月 初 經 由 各 學 院 遴 選, 共 選 拔 出 12 位 候 選 教 師 上 述 教 師 已 於 101 年 3 月 9 日 前 繳 交 相 關 教 學 檔 案, 本 組 統 計 彙 整 其 他 相 關 選 拔 資 料 後, 將 再 進 行 校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教 學 心 得 發 表 代 表 學 院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工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候 選 教 師 商 船 系 薛 朝 光 助 理 教 授 航 管 系 張 志 清 教 授 食 科 系 黃 意 真 助 理 教 授 養 殖 系 劉 秉 忠 副 教 授 環 漁 系 王 勝 平 副 教 授 海 資 所 黃 向 文 助 理 教 授 機 械 系 黃 士 豪 副 教 授 河 工 系 顧 承 宇 副 教 授 電 機 系 吳 政 郎 教 授 資 工 系 黃 俊 穎 助 理 教 授 海 文 所 應 俊 豪 副 教 授 海 文 所 林 谷 蓉 助 理 教 授 (6) 教 學 反 應 意 見 調 查 : A.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課 程 教 學 反 應 意 見 調 查 ( 網 路 教 學 評 鑑 ) 已 完 成 統 計, 分 析 說 明 如 下 :1. 全 校 問 卷 回 收 率 為 85.83% ;2. 各 系 所 教 師 評 鑑 結 果 分 析 已 於 2 月 24 日 發 函 於 該 系 所 主 管 參 考 ;3. 本 學 期 前 標 平 均 值 為 4.55, 均 標 值 為 4.27, 後 標 平 均 值 為 3.98 B.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反 應 意 見 調 查, 畢 業 班 擬 自 101 年 5 月 7 日 ~101 年 5 月 18 日 實 施 ; 在 校 生 自 101 年 5 月 23 日 ~101 年 6 月 6 日 實 施, 敬 請 各 系 所 主 管 任 課 教 師 及 助 教 協 助 宣 導, 並 於 學 期 結 束 後 進 行 統 計 作 業 C. 本 組 已 於 101 年 3 月 20 日 ( 二 ) 下 午 16 點 40 分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2 演 講 廳, 針 對 參 加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網 路 評 鑑, 且 填 答 率 達 百 分 之 百 同 學 ( 本 次 共 有 5,678 人 ), 舉 行 公 開 之 抽 獎 儀 式, 由 電 腦 隨 機 抽 出 75 名, 得 獎 同 學 名 單 已 公 告 於 本 校 首 頁, 請 得 獎 同 學 攜 帶 身 分 證 及 學 生 證 ( 雙 證 件 ), 親 至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領 取 ( 行 政 大 樓 307 室 ), 領 獎 時 間 自 即 日 起 至 101 年 5 月 31 日 ( 二 ) 止, 逾 期 將 不 再 受 理, 同 時 感 謝 本 次 參 與 抽 獎 活 動 之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7) 會 考 業 務 : A. 中 英 文 會 考 : (A)100 學 年 度 中 英 文 會 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7 日 ( 星 期 六 )1 順 利 考 完, 本 組 已 完 成 讀 卡 事 宜, 相 關 成 績 原 始 檔 及 讀 卡 資 料 原 始 檔 電 腦 卡 簽 名 冊 學 生 請 假 單 試 場 記 載 表 及 簽 名 冊, 已 交 由 外 語 中 心 及 通 識 中 心 備 查 (B) 本 次 中 文 會 考 總 分 110 分, 及 格 分 數 60 分 ; 一 般 生 應 到 人 數 1,280 人, 實 到 1,248 人,32 人 缺 考,5 人 已 辦 理 請 假, 到 考 率 為 97.5%; 僑 生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48 人, 實 到 48 人, 到 考 率 為 100% (C) 本 次 英 文 會 考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1,339 人, 實 到 1,296 人,43 人 缺 考, 其 中 5 人 已 辦 理 請 假, 到 考 率 為 96.79% 13

19 (D) 外 語 中 心 及 通 識 中 心 定 於 4 月 25 日 ( 三 ) 晚 上 18:00-20:00 下 午 假 人 文 大 樓 301 教 室 辦 理 中 英 文 會 考 補 考 (E) 本 次 中 英 會 考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合 計 59 名, 名 單 已 上 傳 至 教 務 處 榮 譽 榜, 且 將 頒 發 500~3,000 元 不 等 獎 學 金, 相 關 公 告 除 於 電 子 公 佈 欄 公 告 及 本 組 門 口 張 貼 公 告 外, 各 系 所 以 紙 本 方 式 提 供 所 屬 系 所 助 教, 通 知 獲 獎 同 學 自 即 日 起 ~5 月 11 日 止, 依 附 件 檔 excel 格 式, 填 妥 個 人 身 分 證 字 號 以 本 人 為 名 義 開 戶 之 郵 局 或 銀 行 帳 號 ( 需 註 明 分 行 ) 並 提 供 連 絡 之 手 機 號 碼 等 資 料, 回 傳 本 組 以 便 造 冊 入 帳 ; 獎 學 金 預 計 於 5 月 底 前 撥 入 個 人 帳 戶 (F) 相 關 會 考 成 績 統 計 分 析 資 料 已 於 教 務 處 統 計 資 料 公 布, 另 併 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及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依 課 程 規 劃 基 本 能 力 素 養 分 析 關 連 之 檢 核 資 料 已 給 各 院 系 及 外 語 通 識 中 心 及 教 學 中 心 提 供 相 關 教 師 酌 參 B. 化 學 會 考 ( 生 技 所 ): 自 至 止, 本 組 協 助 生 技 所 辦 理 化 學 會 考 考 試 學 生 座 位 安 排 等 資 料 建 檔 試 卷 印 製 及 答 案 卡 閱 卷 事 宜 計 4 次 ( 人 人 人 人 ) (8) 學 期 試 卷 印 製 : A. 學 期 考 試 試 卷 影 印 : 影 印 合 計 數 40,448 頁 ( 如 表 一 ) B. 會 考 試 卷 影 印 : 影 印 合 計 數 24,487 頁 ( 如 表 二 ) 加 總 的 影 印 頁 數 學 院 表 一 合 計 人 社 工 學 2818 生 科 海 運 9304 電 資 4231 總 計 加 總 的 影 印 頁 數 會 考 名 稱 表 二 合 計 化 學 生 物 4888 總 計 (9) 學 期 答 案 紙 採 購 : A.1012 學 期 各 系 所 需 用 考 試 用 答 案 紙, 已 向 廠 商 訂 購 73,260 張, 計 5 萬 2,015 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 日 配 送 至 各 系 所 辦 公 室 B. 本 學 期 答 案 紙 需 用 量 調 查 如 下 : 單 位 合 計 張 數 海 運 學 院 生 科 院 8420 海 資 院 3960 工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人 社 院

20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總 計 (10)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 A. 本 組 已 於 月 26 日 及 101 年 4 月 13 日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通 知 全 校 專 任 專 師, 定 期 至 新 版 教 學 務 系 統 -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維 護 更 新 資 料 B. 為 提 升 本 校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本 組 已 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機 構 典 藏 協 調 會 第 3 次 會 議 紀 錄 提 案 二 決 議 事 項, 與 圖 資 處 圖 資 處 校 務 系 統 組 及 研 發 處 計 畫 組 討 論 後, 提 出 需 求 單, 圖 資 處 系 統 組, 已 於 修 改 完 成 教 學 務 系 統 的 維 護 ( 輸 入 ) 畫 面 (11) 議 義 及 公 務 用 影 印 : 統 計 自 100 年 11 月 29 日 起 至 101 年 4 月 26 日 止, 影 印 合 計 244,099 頁 頁 數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講 義 及 公 務 用 紙 統 計 圖 83,076 50,881 19,202 33,784 28,849 28,307 0 海 運 學 院 生 科 院 海 資 院 工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人 社 院 公 務 5.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組 工 作 報 告 : (1)101 年 3 月 9 日 本 校 商 船 輪 機 師 生 共 10 名 至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進 行 實 習 結 束 後 座 談 會, 商 討 往 後 本 校 與 該 公 司 實 習 合 作 事 宜 (2)101 年 4 月 13 日 至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參 加 101 年 度 海 勤 系 科 學 生 上 船 前 座 談 會 第 二 次 籌 備 會 議 本 校 今 年 度 座 談 會 日 期 為 05.09~05.11 搭 乘 台 華 輪 至 澎 湖 舉 行 本 校 參 與 人 員 為 商 船 運 輸 輪 機 3 系 師 生 共 179 人 會 中 將 對 學 生 介 紹 實 習 相 關 之 安 全 與 國 內 外 公 約 規 範 海 勤 人 員 生 涯 規 劃 與 就 業 相 關 程 序 之 基 本 認 識, 以 協 助 學 生 建 立 對 上 船 實 習 之 心 態 以 及 後 續 學 習 與 就 業 規 劃 之 態 度 (3)101 年 4 月 27 日 假 商 船 大 樓 1 樓 演 講 廳 辦 理 102 年 度 海 上 進 階 實 習 說 明 會 暨 海 上 實 習 經 驗 分 享 會, 會 中 說 明 海 上 進 階 實 習 申 請 方 式 並 邀 請 已 實 習 半 年 同 學 分 享 海 上 實 習 經 驗 (4)101 年 度 商 船 輪 機 2 系 台 華 輪 海 上 實 習 預 計 時 程 如 下 表 所 示 : 系 所 名 稱 商 船 學 系 1A 商 船 學 系 1B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1A & 1B 預 定 日 期 8/26~8/31 9/2~9/7 7/4~7/8 15

21 實 習 人 數 師 2 人 生 56 人 共 58 人 師 2 人 生 59 人 共 61 人 師 4 人 生 90 人 共 94 人 (5)101 年 度 商 船 輪 機 2 系 2 年 級 學 生 暑 期 育 英 2 號 海 上 實 習 預 計 時 程 如 下 表 所 示 : 日 期 科 系 實 習 人 數 說 明 6 月 25 日 至 7 月 06 日 8 月 23 日 至 9 月 03 日 商 船 學 系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學 生 75 人 隨 航 老 師 2 人 學 生 75 人 隨 航 老 師 2 人 6/ 報 到 登 輪 講 習 求 生 滅 火 6/ 出 港 實 施 航 行 實 務 訓 練 6/27 航 儀 通 訊 機 械 設 備 認 識 使 用 航 前 訓 練 課 程 6/28 船 體 機 艙 保 養 除 銹 油 漆 實 際 工 作 6/ 泊 日 本 鹿 兒 島 6/30 參 觀 訪 問 7/01 鹿 兒 島 大 學 參 訪 7/02 船 體 機 艙 保 養 除 銹 油 漆 實 際 工 作 7/ 離 日 本 鹿 兒 島 7/ 泊 基 隆 港, 學 生 下 船 返 校 8/ 報 到 登 輪 講 習 求 生 滅 火 8/ 出 港 實 施 航 行 實 務 訓 練 8/25 航 儀 通 訊 機 械 設 備 認 識 使 用 航 前 訓 練 課 程 8/26 船 體 機 艙 保 養 除 銹 油 漆 實 際 工 作 8/ 泊 日 本 鹿 兒 島 8/28 參 觀 訪 問 8/29 鹿 兒 島 大 學 參 訪 8/30 船 體 機 艙 保 養 除 銹 油 漆 實 際 工 作 8/ 離 日 本 鹿 兒 島 9/ 泊 基 隆 港, 學 生 下 船 返 校 (6) 教 育 部 各 項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A. 方 案 1-1 培 養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大 專 生 到 企 業 實 習 計 畫 第 二 階 段 : (A) 計 畫 期 程 :99 年 7 月 1 日 ~101 年 5 月 31 日 (B) 計 畫 執 行 說 明 如 下 : 內 容 日 期 說 明 實 習 期 程 最 終 日 101 年 3 月 31 日 1. 本 校 獲 教 育 部 審 核 可 媒 合 139 位, 本 次 參 與 媒 合 校 友 260 位, 成 功 媒 合 共 計 104 位, 媒 合 率 74.82% 2. 實 習 期 滿 後,62 位 留 任 原 公 司 ;42 位 於 實 習 中 途 離 ( 換 ) 職 3. 目 前 已 全 數 實 習 完 畢 廠 商 請 款 最 終 日 101 年 4 月 30 日 1. 實 習 廠 商 已 全 數 請 款 完 畢, 共 計 87 家 合 作 廠 商 2. 計 畫 補 助 642 萬 元 整, 支 出 438 萬 元 整, 剩 餘 款 204 萬 元 整, 執 行 率 68.22% 16

22 結 案 報 告 報 部 最 終 日 101 年 5 月 31 日 於 限 期 內,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完 成 結 案 報 告, 報 部 核 銷 並 繳 回 結 餘 款 B.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資 料 庫 線 上 分 析 系 統 : 為 使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善 加 運 用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結 果, 教 育 部 委 託 師 大 開 發 線 上 分 析 系 統, 可 透 過 線 上 分 析 即 刻 分 析 本 校 系 所 畢 業 生 對 於 本 校 各 項 問 題 之 滿 意 度, 系 統 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 開 放 試 用 系 統 登 入 網 帳 密 請 向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組 索 取, 歡 迎 海 大 各 系 所 管 理 員 及 行 政 單 位 多 加 利 用 目 前 可 線 上 分 析 之 年 度 及 題 庫 說 明 如 下 : 線 上 分 析 資 料 資 料 庫 年 度 ( 含 學 碩 博 ) 分 析 題 庫 1.97 學 年 度 畢 業 後 一 年 追 蹤 調 查 第 1 部 分 : 大 專 求 學 經 驗 與 回 顧 2.96 學 年 度 畢 業 後 一 年 追 蹤 調 查 第 2 部 分 : 大 專 工 作 與 社 團 經 驗 回 顧 3.98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第 3 部 分 : 畢 業 後 的 規 劃 4.97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第 4 部 分 : 就 業 求 職 與 實 習 狀 況 5.96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第 5 部 分 : 證 照 或 檢 定 證 書 6.94 學 年 度 畢 業 後 三 年 追 蹤 調 查 第 6 部 分 : 自 我 評 估 第 7 部 分 : 系 所 的 意 見 與 看 法 第 8 部 分 : 對 學 校 的 意 見 與 看 法 第 9 部 分 : 背 景 資 料 (7)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辦 理 就 業 服 務 補 助 計 畫 : A.2012 海 大 校 園 徵 才 企 業 座 談 會 : 活 動 籌 備 宣 傳 期 間, 獲 學 生 踴 躍 線 上 報 名 預 約, 尤 其 以 運 輸 產 業 及 生 技 產 業 最 受 歡 迎, 各 場 次 舉 辦 日 期 及 廠 商 名 單, 如 下 說 明 : 4 月 23 日 ~ 4 月 27 日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生 技 產 業 電 子 產 業 電 子 產 業 運 輸 產 業 運 輸 產 業 大 成 長 城 統 一 企 業 廣 達 電 腦 友 達 光 電 台 達 電 子 台 積 電 子 中 華 航 空 萬 海 航 運 長 榮 航 空 裕 民 航 運 參 加 人 數 200 人 119 人 148 人 287 人 233 人 4 月 30 日 ~ 5 月 4 日 生 技 產 業 全 興 水 產 義 美 食 品 5/1 勞 動 節 金 融 + 工 程 金 融 產 業 運 輸 產 業 凱 基 證 卷 中 興 工 程 南 山 人 壽 復 興 航 空 航 空 基 金 會 地 點 178 人 61 人 執 行 中 執 行 中 B.100 學 年 下 學 期 校 徵 系 列 講 座 : 本 學 期 共 計 辦 理 5 場, 皆 舉 辦 完 成, 透 過 問 卷 學 生 表 示 獲 益 良 多, 更 有 說 明 如 下 : 日 期 時 間 演 講 者 演 講 主 題 活 動 成 果 3/22( 四 ) 上 午 張 家 麟 先 生 ( 勞 工 局 / 領 組 ) 職 場 權 益 知 多 少 出 席 人 數 :86 位 17

23 10:30~12:00 問 卷 滿 意 度 :82% 3/22( 四 ) 晚 上 王 聖 鳳 先 生 職 涯 發 展 與 未 來 出 席 人 數 :112 位 3/27( 二 ) 晚 上 6:30~9:00 6:30~9:00 ( 天 下 雜 誌 / 公 共 事 務 ) 產 業 趨 勢 朱 建 平 先 生 職 場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技 巧 (104 人 力 銀 行 人 資 學 院 顧 問 ) 問 卷 滿 意 度 :88% 出 席 人 數 :67 位 問 卷 滿 意 度 :92% 3/29( 四 ) 中 午 高 素 真 小 姐 ( 考 選 部 參 事 ) 國 家 考 試 的 面 面 出 席 人 數 :124 位 12:00~13:30 觀 問 卷 滿 意 度 :89% 3/29( 四 ) 晚 上 李 怡 志 先 生 人 資 不 想 告 訴 你 出 席 人 數 :154 位 6:30~9:00 (Yahoo! 奇 摩 內 容 企 劃 總 監 ) 的 履 歷 表 勝 出 關 問 卷 滿 意 度 :93% 鍵 C. 就 業 力 提 升 各 項 計 畫 與 活 動 : 為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及 就 業 知 能, 研 擬 海 大 101 至 102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申 請 補 助 (A) 畢 業 生 職 涯 寶 典 電 子 書 : a. 共 計 申 請 補 助 經 費 4 萬 5,000 元 整, 擬 製 作 2000 份 電 子 書 光 碟 分 送 100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已 送 交 廠 商 燒 錄 光 碟, 將 於 5 月 份 同 畢 業 紀 念 冊 發 放 b. 電 子 書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a) 手 冊 目 錄 工 作 機 會 在 哪 裡?- 選 對 方 向 掌 握 時 事 作 足 基 本 功 (b) 面 試 與 履 歷 : 出 社 會 的 第 一 份 挑 戰 (c) 畢 業 等 於 從 零 開 始?- 利 用 職 場 體 驗 為 自 我 加 分 (d) 創 業 從 這 裡 開 始! (e) 證 照 在 手 希 望 無 窮 (f) 國 家 及 人 民 的 保 姆 - 軍 人 及 警 察 (B) 職 涯 輔 導 諮 商 師, 共 計 申 請 補 助 經 費 9 萬 2,000 元 整, 本 學 期 諮 商 輔 導 採 個 人 預 約 及 團 體 方 式 進 行,3~4 月 份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日 期 諮 商 對 象 101/3/22 團 體 諮 詢 / 環 漁 1A/ 人 數 51 位 101/3/27 1. 團 體 諮 詢 / 運 輸 1A/ 人 數 48 位 2. 個 案 諮 詢 /4 位 101/3/28 1. 團 體 諮 詢 / 運 輸 1B/ 人 數 43 位 2. 團 體 諮 詢 / 商 船 2A/ 人 數 61 位 3. 團 體 諮 詢 / 商 船 2B/ 人 數 47 位 101/3/29 個 案 諮 詢 /2 位 101/4/24 個 案 諮 詢 /3 位 101/4/26 個 案 諮 詢 /1 位 18

24 101/5/1 個 案 諮 詢 /1 位 個 案 諮 詢 系 所 統 計 如 下 圖 : (C) 產 學 實 踐 優 秀 種 子 學 生 獎 助, 共 計 申 請 補 助 經 費 11 萬 4,000 元 整, 預 計 推 薦 10 位 優 秀 學 生 ( 大 三 優 先 ) 至 企 業 實 習, 並 每 月 補 助 5000 元 費 用 ( 可 申 請 至 多 2 個 月 ) 6. 進 修 推 廣 組 工 作 報 告 : (1) 進 修 教 育 班 別 註 冊 課 務 業 務 : A.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畢 業 生 人 數 計 37 人,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三 碩 專 班 同 學 於 1 月 31 日 口 試 完 成, 成 績 及 格, 但 論 文 尚 未 修 改 完 成, 填 寫 延 遲 繳 交 論 文 申 請 至 101 年 2 月 14 日, 延 遲 繳 交 論 文 同 學 業 已 領 取 證 書 3 人 B.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退 學 人 數 計 41 人, 其 中 二 一 退 學 學 生 5 人, 逾 修 業 年 限 退 學 生 2 人,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四 C. 寄 送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應 復 學 學 生 通 知 ( 內 含 行 事 曆 復 學 通 知 及 繳 費 單 ( 復 學 生 名 單 已 先 行 傳 送 出 納 組 )) 計 46 筆,2 月 9 日 復 學 生 註 冊 日, 其 中 已 繳 費 26 筆, 未 繳 費 20 筆,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五 應 復 學 學 生 延 長 休 學 申 請 或 提 前 復 學 申 請 持 續 辦 理 D. 依 據 100 年 7 月 14 日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追 蹤, 兼 任 教 師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上 課 通 知 加 註 為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及 維 護 教 室 環 境 安 全, 惠 請 教 師 於 授 課 結 束 後, 協 助 確 認 教 室 軟 硬 體 設 備 開 關 皆 已 關 閉 上 課 通 知 業 於 2 月 8 日 以 平 信 寄 交 各 兼 任 教 師 知 悉 計 46 份 E. 自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證 更 換 為 加 註 國 際 學 生 碼 及 悠 遊 卡 功 能, 卡 片 遺 失 工 本 費 調 整 為 200 元, 舊 生 學 生 證 若 遺 失 或 毁 損, 應 檢 附 照 片 填 妥 英 文 姓 名 換 取 新 式 學 生 證 學 生 證 蓋 註 冊 章 的 燙 金 機 已 購 入, 學 生 證 以 燙 金 機 蓋 註 冊 章 陸 續 製 作 因 遺 失 或 損 毁 而 重 做 學 生 證 F. 持 續 維 護 更 新 進 修 推 廣 組 網 站, 進 修 推 廣 組 網 頁 / 表 格 下 載 提 醒 下 列 訊 19

25 息 :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申 請 學 籍 資 料 及 成 績 單 或 有 關 資 訊, 進 修 推 廣 組 針 對 不 同 索 取 方 式, 辦 理 模 式 如 下 : (A) 臨 櫃 辦 理 ( 人 工 作 業 ): a. 在 校 生 : 需 出 示 學 生 證 正 本 確 認 本 人 身 分 如 非 本 人 辦 理, 需 出 示 委 託 書 ( 需 檢 附 雙 方 身 分 證 影 本 ) 及 被 委 託 人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查 驗 b. 畢 業 生 : 需 出 示 身 分 證 件 確 認 本 人 身 分 如 非 本 人 辦 理, 需 出 示 委 託 書 ( 需 檢 附 雙 方 身 分 證 影 本 ) 及 被 委 託 人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查 驗 (B) 電 話 洽 詢 :( 人 工 作 業 ): a. 公 務 機 關 或 私 人 機 構 : 請 其 敘 明 查 詢 理 由 並 以 正 式 文 書 來 函 本 校 辦 理 b. 畢 業 生 : 請 其 查 填 校 友 各 項 證 明 書 申 請 表 提 出 申 請 (C) 申 請 證 件 自 動 繳 費 機 :( 非 人 工 作 業 ) 係 由 申 請 人 本 人 鍵 入 學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申 請 各 項 證 件 如 有 非 本 人 申 請 致 生 爭 議 事 件, 當 由 該 個 人 自 負 法 律 責 任 G.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在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詳 如 附 件 十 六 H. 公 告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授 課 鐘 點 費 及 行 政 人 員 工 作 費 支 給 標 準 要 點 I.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因 逾 期 未 註 冊 及 逾 期 休 學 未 復 學 學 生 計 50 名, 函 送 請 學 生 於 101 年 3 月 16 日 前 至 校 辦 理 相 關 手 續, 未 辦 理 手 續 計 33 名, 並 於 3 月 26 日 寄 送 公 文 通 知 退 學 J. 生 活 輔 導 組 為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海 洋 書 卷 獎,101 年 3 月 5 日 提 供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進 修 學 士 班 各 班 級 前 三 名 學 生 名 單 ( 教 學 單 位 學 號 年 級 班 別 姓 名 名 次 原 始 成 績 平 均 成 績 操 行 成 績 ) K. 依 考 選 部 來 函, 提 供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服 務 案 查 驗 學 歷 計 7 筆 歷 年 畢 業 生 予 註 冊 課 務 組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審 核 各 機 關 任 用 本 校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校 友 學 歷 查 證 或 報 考 公 職 人 員 考 試 學 歷 查 證 L. 依 勞 委 會 來 函, 提 供 100 學 年 度 預 計 畢 業 生 名 單 予 就 業 實 習 組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M. 依 教 育 部 來 函, 提 供 100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定 期 公 務 統 計 報 表 送 報 作 業 第 2 階 段 統 計 報 表 予 會 計 室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N.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資 訊 入 口 網 登 錄 100/08/01~101/02 已 結 業 課 程, 上 網 填 報 結 業 人 數 O.101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年 初 預 算 編 列 表 業 經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並 上 簽 經 長 官 同 意, 並 依 預 算 執 行 中 P.100 大 專 校 院 定 期 公 務 統 計 報 表 送 報 作 業 ( 學 生 休 學 人 數 統 計 學 生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原 住 民 學 生 休 學 人 數 統 計 原 住 民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2 份 送 會 計 室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Q.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填 表 系 統 ( 第 期 _ 學 2. 學 生 就 學 情 況 統 計 表 學 9. 校 際 選 課 輔 系 雙 主 修 及 學 分 學 程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12. 學 生 休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13. 學 生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校 14. 系 所 專 業 必 選 修 實 際 開 設 學 分 數 統 計 表 (3 月 10 月 填 報 ) 完 成 R. 提 供 99 學 年 度 各 學 院 畢 業 人 數 ( 俾 利 學 院 計 算 推 薦 人 數 ), 以 利 秘 書 室 統 20

26 計 中 華 民 國 斐 陶 斐 學 會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分 會 101 年 度 推 薦 新 會 員 人 數 統 計 表 S. 航 管 系 航 管 組 航 管 系 資 管 組 及 食 科 系 轉 系 名 額 送 本 組 彙 整 本 學 期 轉 系 名 額 為 0 人 並 已 公 告 學 生 知 悉 T. 湯 森 路 透 全 球 教 育 機 構 概 況 大 全 項 目 / 泰 晤 士 報 高 等 教 育 2012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資 料 調 查, 提 供 2012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交 通 大 學 世 界 一 流 大 學 資 料 調 查 2006~2010 年 資 料, 系 所 依 社 會 科 學 工 程 與 技 術 物 理 科 學 生 命 科 學 臨 床 臨 床 前 與 衛 生 藝 術 與 人 文 分 類 填 寫 1 學 生 總 人 數 2 學 生 總 數 中 女 性 人 數 3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人 數 4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總 數 中 女 性 人 數 5 碩 士 班 一 年 級 人 數 6 碩 士 班 一 年 級 總 數 中 女 性 人 數 7 博 士 班 一 年 級 人 數 8 博 士 班 一 年 級 總 數 中 女 性 人 數 業 已 提 供 研 發 處 彙 整, 以 利 後 續 作 業 U. 提 供 101 年 畢 業 典 禮 所 需 資 料 (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各 系 所 應 屆 畢 業 生 人 數 ( 含 1 月 畢 業 者 ), 應 屆 畢 業 生 名 冊 ( 以 利 寄 發 家 長 邀 請 函 ), 學 士 班 畢 業 班 各 班 前 三 名 同 學 名 冊, 正 冠 代 表 同 學 名 冊 (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各 1 名 ), 以 利 生 輔 組 後 續 作 業 (2)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列 印 講 義 計 20,140 張,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列 印 講 義 計 336 張 ( 統 計 資 料 101 年 5 月 3 日 ) (3)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考 題 印 列 A4 計 1,264 頁 B4 計 311 頁, 講 義 列 印 計 20,140 頁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中 考 題 列 印 張 數 統 計 表 如 下 表 : 紙 張 大 小 / 項 目 A4 B4 系 所 / 單 雙 面 單 雙 合 計 單 雙 合 計 總 計 答 案 卷 使 用 張 數 航 管 系 航 管 組 ( 進 ) 航 管 系 資 管 組 ( 進 ) 食 科 系 ( 進 ) 外 語 中 心 ( 進 ) 總 計 資 料 統 計 101 年 4 月 23 日 (4) 登 記 交 通 車 回 收 問 卷 結 果 後, 統 計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夜 間 上 課 教 師 搭 車 時 間 需 求 表 教 師 上 下 車 時 間 表 資 料 地 點 並 整 理 完 成 製 冊 ( 進 修 學 士 班 授 課 教 師 搭 乘 契 約 車 接 授 時 間 表 ) 後, 經 公 文 流 程 獲 鈞 長 同 意 續 辦, 與 祥 發 計 程 車 有 限 公 司 合 約 書 獲 鈞 長 同 意, 依 據 同 意 之 公 文 與 祥 發 計 程 車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合 約 書 ; 教 師 調 整 需 求 如 停 止 合 上 時 間 確 定 增 加 需 求 課 程 時 間 變 動 選 課 人 數 不 足 停 止 開 課 送 月 結 乘 車 卷 ( 空 白 ) 給 夜 間 授 課 教 師 等 並 回 收 月 結 乘 車 卷 ( 附 老 師 簽 名 ), 陸 續 申 報 月 夜 間 授 課 教 師 交 通 費 (5) 學 分 班 : A.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推 廣 教 育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士 學 分 班 課 程 已 結 束, 成 績 21

27 業 已 登 錄 完 成, 成 果 報 告 亦 已 完 成, 寄 送 食 科 學 分 班 1001 成 績 單 予 中 華 慈 心, 請 轉 發 學 員 B.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推 廣 教 育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士 學 分 班 : (A)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士 學 分 班 借 用 中 華 慈 心 上 課 場 地, 場 地 評 分, 公 開 上 網 招 標 作 業, 公 文 流 程 完 成 並 完 成 簽 約 程 序, 持 續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B) 審 核 100 學 年 度 101 年 春 季 推 廣 教 育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士 學 分 班 學 期 1 學 員 報 名 資 格, 通 知 繳 費 帳 號, 持 續 作 業 中 電 話 聯 繫 學 分 班 學 員 繳 交 報 名 資 料 及 繳 費 (C)101 年 3 月 5 日 開 始 上 課, 上 課 情 形 良 好, 並 於 每 次 上 課 日 結 束 後 傳 送 學 員 簽 到 單 (D) 食 科 學 分 班 上 課 資 料 陸 續 上 傳 Moodle 系 統 供 學 員 下 載, 並 學 員 知 悉 (E) 食 科 學 分 班 收 入 預 算 編 列 表 業 已 核 准, 並 依 預 算 執 行 中 鐘 點 費 印 領 清 冊 陸 續 造 冊, 陳 請 核 示 並 核 銷 中 (F) 發 放 繳 費 學 員 上 課 證 C. 派 員 出 席 101 年 第 一 季 台 灣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協 會 工 作 坊 說 明 會 D. 建 立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分 班 廣 告 對 象 資 料 庫 並 寄 發 食 品 技 師 證 照 學 分 班 簡 章 計 56 份 建 立 100 秋 季 班 第 2 學 期 上 課 時 間 表 E. 辦 理 民 間 機 構 辦 理 自 主 管 理 專 責 人 員 訓 練 及 保 稅 業 務 人 員 講 習 班, 相 關 文 件 收 集 整 理 完 成, 函 送 台 北 關 稅 局 審 核 並 獲 台 北 關 稅 局 同 意 開 班, 保 稅 班 簡 章 已 上 網 公 告 招 生, 建 立 保 稅 班 際 廣 告 對 象 資 料 庫 並 寄 發 保 稅 班 簡 章 計 66 份, 目 前 25 人 報 名 繳 費 完 成, 並 建 立 學 員 報 名 資 料 5 月 5 6 日 及 日 上 課 F. 建 置 碩 士 學 分 班 新 生 學 籍 及 選 課 資 料 7. 教 學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 (1)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依 據 本 校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申 請 要 點, 已 申 報 101 年 1 2 月 份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合 計 請 領 新 台 幣 共 474 萬 1,124 元 整, 請 領 人 數 合 計 有 902 人 (2)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依 教 育 部 臺 顧 字 第 號 來 文, 協 助 辦 理 全 校 性 閱 讀 書 寫 課 程 推 動 與 革 新 計 畫 之 B 類 中 文 教 師 社 群 計 畫 申 提 (3)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依 教 育 部 臺 顧 字 第 號 來 文, 協 助 辦 理 現 代 公 民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計 畫 申 提, 共 計 有 5 門 課 程 提 出 申 請 (4)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2 月 9 日 派 員 參 加 北 一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推 動 跨 校 跨 領 域 合 作 課 程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及 TA 研 習 會 (5)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為 協 助 學 生 規 劃 修 習 課 程 與 學 程 提 供 導 師 輔 導 學 生 之 參 考 工 具, 以 及 輔 助 系 所 檢 視 課 程 結 構, 已 建 置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系 統, 並 於 101 年 2 月 14 日 匯 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之 課 程 資 料 (6)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為 增 加 本 校 數 位 課 程 之 豐 富 度, 幫 助 學 生 與 自 學 者 自 我 學 習 達 成 終 身 學 習 之 目 標, 已 於 101 年 2 月 15 日 邀 請 薛 朝 光 老 師 之 地 文 航 海 課 程 參 與 數 位 課 程 之 製 作, 截 至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止, 本 校 共 計 已 開 放 16 門 優 質 海 洋 數 位 課 程 (7) 為 有 系 統 紀 錄 與 分 析 學 生 非 正 式 課 程 參 與 狀 況,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2 月 15 日 於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室 舉 行 非 正 式 課 程 平 台 操 作 說 明 會, 會 中 邀 請 學 務 處 所 屬 單 位 派 員 參 與, 並 請 學 務 處 於 本 學 期 開 始 使 用 此 平 台 22

28 (8)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2 月 18 日 奉 派 參 加 交 大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9)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為 以 系 所 之 專 業 課 程 為 基 礎, 引 入 產 學 交 流 實 務 體 驗 課 程 內 容, 強 化 課 程 與 產 業 連 結, 提 升 學 生 實 作 能 力 及 增 進 學 生 就 業 知 能,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產 學 交 流 實 務 體 驗 課 程 已 於 101 年 2 月 22 日 公 告, 經 審 查 共 6 門 課 程 通 過, 目 前 正 在 執 行 中 (10)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依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L 號 函, 於 101 年 2 月 24 日, 發 函 繳 交 本 校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修 正 計 畫 書 乙 式 2 份 及 光 碟 片 2 份 (11)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依 據 本 校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申 請 要 點, 已 申 報 101 年 3 月 份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合 計 請 領 新 台 幣 共 583 萬 5,979 元 整, 請 領 人 數 合 計 有 1,295 人 (12)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 日,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舉 行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 愛 校 服 務 II 座 談 會 (13)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為 協 助 各 位 老 師 操 作 使 用 Moodle 平 台, 且 讓 全 校 教 師 都 能 熟 悉 操 作 此 平 台, 藉 由 網 路 輔 助 教 學 與 學 生 互 動, 並 提 高 教 學 成 效,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之 Moodle 服 務 隊, 已 於 101 年 3 月 1 日 開 始 執 行, 預 計 至 101 年 6 月 15 日 止 (14)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7 日 上 午 10 時 假 綜 合 三 館 二 樓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室,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審 查 委 員 會 (15)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0 日 輔 導 本 校 經 營 管 理 菁 英 社 群 團 隊 舉 辦 領 袖 特 質 成 長 營, 透 過 活 動 凝 聚 團 隊 向 心 力 及 引 領 團 隊 瞭 解 自 我 領 袖 特 質 (16)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4 日 假 海 洋 廳 進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人 才 養 成 計 畫 同 儕 課 業 邁 頂 大 賽 說 明 會, 會 中 說 明 本 次 競 賽 之 活 動 辦 法 與 活 動 期 程 (17)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4 日 上 午 10 時 假 綜 合 三 館 二 樓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室, 辦 理 101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 海 洋 專 業 跨 域 課 群 培 育 計 畫 審 查 會 (18)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5 日 依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文, 填 報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表 到 部 (19)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為 提 升 本 校 基 礎 課 程 之 學 習 成 效, 奠 定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之 根 基, 辦 理 本 校 各 教 學 單 位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積 極 性 補 強 教 學 課 程 之 申 請, 申 請 課 程 共 72 門, 實 施 期 間 為 3 月 15 日 至 6 月 15 日 止, 共 計 3 個 月 (20)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9 日 開 始 實 施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習 預 警 輔 導 方 案 (21)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依 101 年 3 月 20 日 教 育 部 臺 顧 字 第 號 來 文, 協 助 辦 理 年 度 智 慧 電 子 跨 領 域 應 用 專 題 系 列 課 程 計 畫 申 提, 計 有 1 門 課 程 提 出 申 請 (22)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20 日 假 行 政 大 樓 2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進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人 才 養 成 計 畫 同 儕 課 業 邁 頂 大 賽 第 二 次 說 明 會, 透 過 說 明 會 說 明 本 次 競 賽 之 活 動 辦 法 目 的 與 期 程 (23)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承 辦 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學 生 論 文 發 表 於 SCI SSCI TSSCI 期 刊 或 國 科 會 評 定 優 良 刊 物 獎 勵, 自 94 學 年 度 起, 截 至 101 年 3 月 20 日 止, 共 獎 勵 210 篇 論 文 23

29 (24)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20 日 奉 派 至 東 吳 大 學 參 與 北 一 區 計 畫 期 中 執 行 成 果 撰 寫 說 明 會 (25)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奉 派 至 交 通 大 學 參 加 OCW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暨 會 員 大 會 (26)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依 據 本 校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申 請 要 點, 已 申 報 101 年 4 月 份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合 計 請 領 新 台 幣 共 492 萬 7,284 元 整, 請 領 人 數 合 計 有 1,299 人 (27)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繳 交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校 院 設 立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之 期 中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28)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舉 辦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Moodle 系 統 教 育 訓 練 (29)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依 101 年 4 月 18 日 教 育 部 臺 顧 字 第 號 來 文, 協 助 辦 理 智 慧 生 活 跨 領 域 基 礎 課 程 及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推 廣 計 畫 申 提, 計 有 2 門 課 程 提 出 申 請 (30)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3 日 假 延 平 大 樓 110 教 室 舉 行 TOP I Form 打 造 頂 尖 I 型 創 意 創 業 菁 英 說 明 會, 會 中 邀 請 威 肯 資 訊 管 理 顧 問 公 司 呂 芳 堯 總 經 理 分 享 創 意 創 業 經 驗 之 路 (31)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5 日 舉 辦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教 師 種 子 研 習 營, 邀 請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中 心 邱 佳 慧 主 任 講 述 服 務 學 習 基 礎 理 論 與 實 作 - 以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為 例 (32)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6 日 假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全 興 國 際 廳 進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助 教 研 習 營, 邀 請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學 系 藍 美 華 老 師 講 述 無 所 不 在 的 學 習 (33)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7 日 假 機 械 系 館 三 樓 電 算 中 心 舉 辦 雲 端 教 學 社 群 系 統 平 台 教 育 訓 練 (34)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7 日 奉 派 至 銘 傳 大 學 參 與 北 一 區 年 度 計 畫 總 主 持 人 第 4 次 會 議 (35)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27 日 派 員 至 淡 江 大 學 台 北 校 園 參 與 大 學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提 升 研 討 會 (36)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30 日 完 成 4 月 份 之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相 關 報 表 填 報 作 業 (37)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4 月 30 日 派 員 參 與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之 網 站 教 育 訓 練 活 動 (38)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5 月 1 日 依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P 號 函, 發 函 繳 交 本 校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完 整 計 畫 書 乙 式 2 份 及 光 碟 片 2 份 (39)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5 月 2 日 至 5 月 3 日 利 用 綜 合 三 館 一 樓 川 堂 之 場 地 協 助 國 際 事 務 處 舉 辦 僑 生 週 活 動 (40)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5 月 4 日 派 員 至 銘 傳 大 學 參 與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暨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研 討 會 (41) 本 處 教 學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5 月 16 日 舉 辦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場 次 服 務 學 習 教 師 種 子 研 習 營,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課 外 活 動 組 蔡 志 賢 組 長 講 述 服 務 學 習 的 價 值 與 問 題 24

30 ( 二 ) 研 發 處 工 作 報 告 1. 企 劃 組 業 務 (1)2012 年 遠 見 雜 誌 大 學 專 刊 (2012 年 2 月 21 日 ) 公 布 近 五 年 ( ) 各 大 學 學 術 論 文 表 現, 評 比 結 果 分 為 兩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為 整 體 的 表 現, 理 工 醫 農 和 人 文 社 科 兩 大 類 之 全 台 前 20 大 學 校, 本 校 於 理 工 醫 農 部 分 排 名 第 20 名 ( 表 一 ); 第 二 部 分 則 細 分 為 理 工 醫 農 人 文 和 社 會 科 學 等 六 大 領 域 全 台 前 15 大 學 校 排 名, 本 校 於 理 學 農 學 與 生 命 科 學 排 名 皆 進 入 前 15 名 ( 表 二 ~ 三 ) 教 師 貢 獻 度 排 名 方 面 :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部 研 究 計 畫 本 校 排 名 第 9 名 ( 表 四 ) 技 術 移 轉 與 技 術 授 權 總 金 額 本 校 排 名 第 8 名 ( 表 五 ) 表 一 : 理 工 醫 農 排 名 單 位 總 分 論 文 數 論 文 被 引 次 數 平 均 被 引 次 數 IF 總 值 IF 平 均 值 h 指 數 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長 庚 大 學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國 防 醫 學 院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輔 仁 大 學 中 原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31 表 二 : 理 學 領 域 排 名 單 位 總 分 論 文 數 論 文 被 引 平 均 被 引 IF IF 總 值 次 數 次 數 平 均 值 h 指 數 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中 原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表 三 : 農 學 與 生 命 科 學 領 域 排 名 單 位 總 分 論 文 數 論 文 被 引 次 數 平 均 被 引 次 數 IF 總 值 IF 平 均 值 h 指 數 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長 庚 大 學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國 防 醫 學 院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32 15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表 四 : 教 師 貢 獻 度 排 名 :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部 研 究 計 畫 排 名 學 校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部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 億 元 )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貢 獻 度 ( 萬 元 / 每 位 教 師 ) 1 清 華 大 學 中 山 大 學 交 通 大 學 中 央 大 學 陽 明 大 學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成 功 大 學 中 正 大 學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政 治 大 學 表 五 : 教 師 貢 獻 度 排 名 : 技 術 移 轉 與 技 術 授 權 總 金 額 排 名 學 校 技 術 移 轉 與 技 術 授 權 總 金 額 ( 萬 元 )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貢 獻 度 ( 萬 元 / 每 位 教 師 ) 1 交 通 大 學 成 功 大 學 中 山 大 學 中 興 大 學 清 華 大 學 中 央 大 學 陽 明 大 學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中 正 大 學 宜 蘭 大 學 (2) 為 提 升 本 校 基 礎 教 學, 鼓 勵 校 內 教 師 參 與 整 合 型 及 創 新 性 研 究, 依 據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補 助 作 業 辦 理 101 年 度 第 一 梯 次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補 助 作 業 本 案 補 助 項 目 係 以 購 置 研 究 相 關 設 備 為 原 則, 各 項 申 請 案 已 於 3 月 30 日 召 開 會 議 完 成 審 查 作 業 各 案 別 核 獲 補 助 之 金 額 如 表 六 所 示, 獲 補 助 之 申 請 老 師 請 於 101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請 購 ( 發 包 ) 程 序, 並 請 於 同 年 度 結 束 前 完 成 驗 收 付 訖 27

33 表 六 : 各 案 別 核 獲 補 助 情 形 一 覽 表 申 請 案 別 原 申 請 件 數 核 定 件 數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核 定 金 額 佔 補 助 總 額 之 比 例 一 新 進 教 師 案 8 8 2,304, % 二 近 兩 年 榮 獲 國 內 外 重 大 學 術 獎 , % 三 近 兩 年 榮 獲 本 校 學 術 獎 產 學 獎 , % 四 由 學 院 提 出 之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團 隊 學 術 合 作 案 五 由 教 師 提 出 之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團 隊 學 術 合 作 案 2 2 1,700, % 2 2 1,790, % 六 與 國 外 知 名 大 學 學 術 合 作 案 七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學 術 合 作 案 八 與 國 內 知 名 大 學 及 研 究 機 構 學 術 合 作 案 , % 九 個 人 執 行 計 畫 不 足 款 6 4 1,222, % 總 計 : ,580, % (3) 西 班 牙 國 家 研 究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Lab 2012 年 1 月 公 佈 最 新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本 校 全 球 排 名 首 次 進 入 500 大, 排 名 為 第 478 名, 較 去 年 7 月 排 名 進 步 540 名 另 於 亞 洲 地 區 之 大 學 排 名, 亦 首 次 進 入 前 100 大, 排 名 為 72 名 該 研 究 主 要 係 針 對 全 世 界 各 大 學 網 頁 進 行 評 比, 主 要 以 Web Size ( 比 重 20%) (Link)Visibility ( 比 重 50%) Rich Files ( 比 重 15%) ( Google)Scholar ( 比 重 15%) 四 項 指 標 衡 量 世 界 大 學 各 大 學 表 現, 並 綜 合 四 項 指 標 得 出 各 大 學 在 網 路 上 的 學 術 影 響 力 四 大 分 類 指 標 之 比 重 及 本 校 於 各 項 指 標 之 排 名 情 形 詳 如 表 七 本 校 年 於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情 形 詳 如 表 八 國 內 各 大 學 2011 年 7 月 /2012 年 1 月 排 名 比 較 表 詳 如 表 九 表 七 : 四 大 分 類 指 標 之 比 重 及 本 校 於 各 項 指 標 之 排 名 情 形 No. 指 摽 比 重 本 校 於 各 項 指 標 之 排 名 本 次 指 標 排 名 進 退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7 月 2012 年 1 月 相 較 2011 年 7 月 1 Web Size 20% (Link)Visibility 50% 1,444 1, Rich Files 15 % (Google) Scholar 15 % 1, 表 示 進 步, - 表 示 退 步 28

34 表 八 : 本 校 近 期 於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 年 ) 年 度 / 月 份 世 界 排 名 相 較 前 次 排 名 之 進 退 2007 年 7 月 1, 年 1 月 1, 年 7 月 1, 年 1 月 1, 年 7 月 1, 年 1 月 1, 年 7 月 1, 年 1 月 1, 年 7 月 1, 年 1 月 表 示 進 步, -- 表 示 沒 有 資 料 評 比 表 九 : 國 內 大 學 (2011 年 7 月 /2012 年 1 月 )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比 較 表 國 內 排 名 世 界 排 名 大 學 2011/7 月 2012/1 月 2011/7 月 2012/1 月 進 退 1 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淡 江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東 海 大 學 中 原 大 學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輔 仁 大 學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 義 守 大 學 逢 甲 大 學

35 24 23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東 吳 大 學 元 智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靜 宜 大 學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註 : + 表 示 進 步, - 表 示 退 步, -- 表 示 沒 有 資 料 評 比 (4) 本 校 榮 獲 中 國 工 程 師 學 會 101 年 度 產 學 合 作 績 優 單 位 公 立 大 學 與 科 技 大 學 組 第 5 名 ( 與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並 列 ) 詳 如 表 十, 本 次 評 選 共 計 28 所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科 技 大 學 學 參 加 競 選, 本 校 評 比 分 數 較 第 4 名 只 些 微 落 後 1 分, 未 來 將 持 續 努 力 表 十 : 公 立 大 學 與 科 技 大 學 前 五 名 得 獎 學 校 組 別 得 獎 單 位 名 稱 名 次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1 公 立 大 學 與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2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3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4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5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5 (5) 辦 理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102 學 年 度 增 設 調 整 特 殊 項 目 院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案 本 校 提 送 商 船 學 系 博 士 班 申 請 案, 已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將 申 請 表 1 式 2 份 及 計 畫 書 1 式 10 份 於 100 年 12 月 23 日 前 函 送 教 育 部 審 議 並 已 依 規 定 於 101 年 5 月 2 日 以 海 研 企 字 第 號 函 覆 教 育 部 專 業 初 審 意 見 學 校 申 覆 說 明 表 (6) 海 洋 特 色 課 程 規 劃 推 動 小 組 業 已 於 100 年 11 月 10 日 簽 奉 鈞 長 核 准, 將 計 畫 方 向 轉 型 為 海 大 特 色 課 程 支 柱 架 構 之 研 究, 並 擴 大 為 推 動 全 校 性 地 球 暖 化 教 學 之 主 軸 架 構 為 使 全 校 師 生 一 同 參 與 及 關 心 全 球 暖 化 之 議 題, 特 協 助 辦 理 於 12 月 28 日 下 午 3 時 假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1 樓 演 講 廳, 邀 請 李 河 清 教 授 蒞 校 舉 辦 全 球 暖 化 議 題 之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為 京 都 議 定 書 與 你 : 德 班 氣 候 談 判 紀 實 (7)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於 101 年 4 月 26 日 召 開 完 畢, 通 過 設 立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及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產 學 績 優 獎 勵 辦 法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及 技 術 移 轉 作 業 細 則 國 30

36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學 員 考 試 規 則 與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學 員 考 試 期 間 請 假 規 則 部 份 條 文 (8) 為 強 化 研 究 中 心 執 行 績 效, 業 於 101 年 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辦 理 100 年 度 研 究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諮 議 各 級 研 究 中 心 100 年 工 作 報 告 及 績 效 評 估 並 辦 理 100 年 度 各 級 研 究 中 心 產 學 績 優 獎 勵 案 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產 學 績 優 獎 勵 辦 法 核 計 並 經 研 究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後 本 年 度 績 優 獎 第 一 名 為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第 二 名 為 養 殖 系 - 水 產 品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暨 檢 驗 中 心 ; 另 進 步 獎 由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研 究 中 心 及 材 料 所 - 材 料 研 究 暨 檢 測 中 心 兩 中 心 共 同 獲 得 2. 計 畫 業 務 組 業 務 (1) 法 規 增 修 訂 A.101 年 1 月 13 日 海 研 計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專 案 研 究 人 員 聘 任 補 助 要 點 B.101 年 1 月 13 日 海 研 計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系 所 績 優 獎 勵 辦 法 C.101 年 2 月 22 日 海 研 計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作 業 要 點 (2)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業 務 A.100 年 12 月 2 日 來 文, 針 對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作 修 正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計 畫 組 於 奉 核 後, 影 印 分 送 各 學 院 轉 所 屬 系 所 教 師 知 悉 B. 辦 理 催 繳 本 校 96 至 99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逾 期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經 費 結 案 逾 期 未 依 規 繳 交 研 究 報 告 共 3 案, 催 繳 本 校 96 至 99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逾 期 未 依 規 定 繳 交 研 究 報 告 共 13 案 C. 應 用 型 產 學 計 畫 之 先 期 技 轉 金 作 業 方 式, 改 為 經 費 全 進 本 校 後, 再 依 比 例 分 配 給 老 師 及 國 科 會, 該 先 期 技 轉 合 約 書 範 本, 由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修 正 提 送 研 管 會 審 查 D.101 年 度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構 想 書 申 請 案, 自 100 年 11 月 2 日 起 接 受 申 請, 本 校 食 科 系 吳 彰 哲 教 授 獲 第 一 階 段 構 想 書 的 審 查 通 過, 於 101 年 4 月 2 日 前 提 送 計 畫 書 申 請 E. 本 校 申 請 101 年 度 國 科 會 計 畫 申 請 件 數 共 計 253 件 ( 分 別 為 生 物 處 36 件 自 然 處 57 件 工 程 處 111 件 人 文 處 47 件 科 教 處 1 件 特 約 研 究 計 畫 1 件 ( 包 含 學 術 專 書 優 秀 輕 年 學 者 ) F. 本 校 101 年 度 第 一 梯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 先 導 型 3 件 開 發 型 3 件 及 應 用 型 9 件 ) 共 計 15 件 G. 理 國 科 會 100 年 度 大 專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研 究 報 告, 學 生 應 於 計 畫 執 行 期 滿 後 一 個 月 內 (3 月 底 前 ) 至 國 科 會 網 站 線 上 繳 交 研 究 成 果 報 告 ; 經 費 收 支 明 細 報 告 表 業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前 函 送 結 案 H. 公 開 徵 求 101 年 度 台 灣 與 英 國 頂 尖 大 學 前 期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欲 申 請 者 惠 請 於 101 年 6 月 14 日 前 完 成 檢 附 計 畫 書 ( 紙 本 及 光 碟 各 一 份 ) 送 計 畫 業 務 組 備 文 函 送 I. 本 校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邀 請 各 學 院 院 長 及 中 心 主 任, 召 開 申 請 補 助 在 台 成 立 跨 國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試 辦 方 案 第 三 期 徵 求 計 畫 討 論 會 議 (3) 教 育 部 業 務 辦 理 101 年 度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作 業, 填 報 表 冊 有 研 2 專 任 教 師 31

37 獲 學 術 及 競 賽 獎 項 統 計 表 研 3 專 任 教 師 獲 Fellow 會 士 院 士 榮 譽 獎 項 統 計 表 研 4 學 校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成 效 表 研 9 學 校 承 接 產 學 計 畫 經 費 表 研 10 學 校 承 接 產 學 計 畫 案 件 數 表 研 11 學 校 產 學 合 作 單 位 數 統 計 表, 統 計 研 究 計 畫 相 關 資 料, 依 計 算 公 式 規 定 填 報 並 如 期 完 成 上 傳 資 料 (4) 學 術 獎 勵 委 員 會 業 務 A.100 年 12 月 15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學 術 獎 勵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補 助 教 師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2 件 補 助 教 師 赴 國 外 姐 妹 校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共 計 3 件 補 助 本 校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2 件 及 增 進 社 會 服 務 獎 勵 案 共 計 1 件 B.101 年 2 月 23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學 術 獎 勵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補 助 教 師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1 件 補 助 教 師 赴 國 外 姐 妹 校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共 計 1 件 補 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1 件 增 進 社 會 服 務 獎 勵 案 審 查 共 計 3 件 C.101 年 4 月 27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學 術 獎 勵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補 助 教 師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5 件 補 助 教 師 赴 國 外 姐 妹 校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共 計 3 件 補 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1 件 增 進 社 會 服 務 獎 勵 案 審 查 共 計 3 件 (5) 農 委 會 業 務 A. 公 告 執 行 漁 業 署 100 年 度 公 務 預 算 各 項 補 助 ( 委 辦 ) 計 畫, 有 關 年 度 結 束 應 行 辦 理 事 項 B. 公 告 執 行 漁 業 署 100 年 度 特 別 預 算 各 項 補 助 ( 委 辦 ) 計 畫, 有 關 年 度 結 束 應 行 辦 理 事 項 C. 公 告 執 行 漁 業 署 100 年 度 海 岸 新 生 及 漁 業 建 設 委 辦 或 補 助 計 畫, 有 關 年 度 結 束 應 行 辦 理 事 項 D. 公 告 執 行 農 業 委 員 會 100 年 度 各 項 補 助 計 畫, 有 關 年 度 結 束 應 注 意 事 項 (6) 經 濟 部 業 務 A. 公 告 經 濟 部 101 年 3 月 12 日 經 科 字 第 號 函, 學 界 開 發 產 業 技 術 計 畫 因 101 年 度 補 助 預 算 經 費 短 絀, 自 即 日 起 暫 停 收 受 新 申 請 案 件 ( 含 一 般 型 學 界 開 發 產 業 技 術 計 畫 及 在 地 型 產 業 加 值 學 界 科 專 計 畫 ) B. 公 告 經 濟 部 技 術 處 學 界 科 專 專 案 辦 公 室 101 年 3 月 13 日 第 S 號 函, 有 關 本 校 執 行 經 濟 部 學 界 科 專 計 畫, 因 應 公 務 預 算 歲 出 刪 減, 須 調 整 計 畫 原 訂 補 助 經 費 C. 辦 理 經 濟 部 101 年 度 學 界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科 技 關 懷 計 畫 簽 約 相 關 事 宜 (7) 其 他 業 務 A. 統 計 研 究 計 畫 助 理 出 勤 異 常 名 單, 每 月 惠 請 計 畫 主 持 人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薪 津 收 回 事 宜 依 本 校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進 用 人 員 管 理 要 點 第 6 點 : 研 究 計 畫 約 用 人 員 於 約 用 期 間, 須 遵 守 本 校 差 勤 規 定 且 親 自 辦 理 每 日 上 下 班 打 卡 簽 到 退 事 宜 另 須 接 受 計 畫 主 持 人 校 方 在 工 作 上 的 督 導, 不 得 遲 到 早 退 或 曠 職, 因 故 無 法 到 班 時, 應 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約 用 人 員 給 假 一 覽 表 辦 理 請 假 事 假 不 給 工 資, 普 通 傷 病 假 1 年 內 未 超 過 30 日 部 分, 工 資 折 半 發 給 32

38 B. 為 鼓 勵 本 校 卓 越 研 究 領 域 持 續 發 展 並 提 升 研 究 能 量,101 年 3 月 9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補 助 專 案 研 究 人 員 聘 任 審 查 會 議,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補 助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及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各 1 名 專 案 研 究 人 員 之 人 事 費 ( 含 薪 資 勞 健 保 費 離 職 儲 金 等 ), 補 助 期 間 1 年, 人 員 聘 任 薪 資 及 福 利 等 事 項, 應 依 照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專 案 研 究 人 員 聘 任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C. 辦 理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作 業, 各 系 所 及 學 院 推 薦 人 選 共 計 118 位, 將 擇 期 召 審 查 會 議 D.101 年 3 月 22 日 研 發 處 人 事 室 及 會 計 室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季 研 究 計 畫 約 用 臨 時 人 員 出 勤 情 形 抽 查, 共 抽 查 6 件 研 究 計 畫, 其 中 2 件 臨 時 工 同 學 於 上 課 時 間 報 支 工 讀 金 E. 本 校 計 畫 主 持 人 聘 任 專 任 助 理 兼 任 助 理 及 臨 時 工 應 事 先 簽 准 始 能 進 用, 並 有 實 際 執 行 計 畫 相 關 工 作, 應 遵 守 本 校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約 用 人 員 管 理 要 點 學 生 上 課 時 間 不 得 報 支 工 讀 金 或 臨 時 工,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轉 知 所 屬 確 實 依 規 定 辦 理 F.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約 用 助 理 人 員 聘 任 簽 案 於 臨 時 工 簽 案 中 增 列 學 生 上 課 時 間 不 得 報 支 字 樣 做 為 提 醒, 可 至 網 址 ( 下 載 使 用 G.100 年 教 師 論 文 發 表 補 助 費, 共 計 通 過 95 件, 新 台 幣 1,590,435 元 整 H. 社 團 法 人 中 國 工 程 師 學 會 101 年 傑 出 工 程 教 授 獎, 本 校 推 薦 河 工 系 陳 正 宗 特 聘 教 授 申 請 I. 公 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有 關 人 體 研 究 法 第 18 條 第 3 項 規 定 之 執 行 事 宜 J. 公 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查 核 通 過 之 機 構 審 查 會 名 單 及 其 效 期 K. 公 告 交 通 部 基 隆 港 務 局 與 本 校 簽 訂 既 有 之 契 約, 自 101 年 3 月 1 日 起 由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依 法 繼 受 L. 公 告 台 灣 受 試 者 保 護 協 會 提 供 受 試 者 同 意 書 設 計 及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送 審 之 個 案 輔 導 服 務 M. 公 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函 釋 有 關 人 體 研 究 法 第 4 條 第 1 款 人 體 研 究 定 義, 及 機 構 倫 理 審 查 委 員 會 於 查 核 通 過 前, 機 構 之 新 研 究 計 畫 案 是 否 得 依 本 法 第 5 條 第 2 項 但 書 規 定 辦 理 等 相 關 疑 義 乙 案 N.100 年 11 月 28 日 對 本 校 近 1 年 新 進 教 師 做 新 進 教 師 參 與 mentorship 問 卷 調 查 共 12 份, 截 至 12 月 27 日 回 收 10 份 O.101 年 1 月 6 日 召 開 100 年 度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補 助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案 審 議 會 議, 申 請 案 共 計 18 件 審 核 通 過 13 件, 核 定 經 費 共 計 約 175 萬 2,444 元,( 資 本 門 45 萬 1,259 元 由 101 年 校 統 籌 款 設 備 費 支 應, 經 常 門 130 萬 1,185 元 由 管 理 費 重 大 研 究 發 展 支 應 ) 執 行 期 間 為 101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P.101 年 3 月 7 日 依 Quacquarelli Symonds Limited Asia Pacific 33

39 Regional Office 調 查 需 求, 會 簽 國 際 處 及 教 務 處 提 供 本 校 教 師 學 生 統 計 人 數 資 料,3 月 9 日 登 錄 相 關 資 料 庫 做 為 2012 亞 洲 大 學 排 名 統 計 Q. 依 據 101 年 3 月 7 日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世 界 一 流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之 電 子 郵 件, 請 本 校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做 為 全 球 研 究 型 大 學 概 況 的 資 料 調 查, 請 本 校 教 務 處 國 際 事 務 處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中 心 協 助 填 覆 部 分 調 查 資 料, 經 彙 整 後 已 於 3 月 30 日 前 填 報 R. 依 據 101 年 3 月 8 日 湯 森 路 透 全 球 教 育 機 構 概 況 大 全 項 目 / 泰 晤 士 報 高 等 教 育 之 電 子 郵 件, 請 本 校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於 5 月 7 日 填 覆 資 料 庫 該 資 料 分 為 藝 術 與 人 文 臨 床 臨 床 前 與 衛 生 工 程 和 技 術 生 命 科 學 物 理 科 學 及 社 會 科 學 共 6 類, 調 查 年 度 為 2006 至 2010 年, 簽 請 教 務 處 國 際 事 務 處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等 單 位 協 助 提 供 資 料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國 內 大 學 排 名, 海 洋 大 學 首 次 進 榜 與 中 央 大 學 元 智 大 學 並 列 在 名 之 間 S. 100 年 計 畫 執 行 結 餘 款 轉 101 年 度 再 運 用 作 業 於 4 月 30 日 簽 奉 校 長 核 准 後, 完 成 辦 理 通 知 老 師 及 會 計 系 統 授 權 作 業 T. 為 服 務 本 校 老 師, 每 週 至 行 政 院 工 程 會 網 站 蒐 尋 ( 教 育 部 及 農 委 會 計 畫 ) 招 標 資 訊, 以 Mail 寄 送 全 校 老 師 提 供 參 考,100 年 12 至 101 年 4 月 共 計 15 次, 提 供 本 校 教 師 卓 參 詳 細 資 料 可 至 行 政 院 工 程 會 網 站 ( 點 閱 U. 本 校 教 師 承 接 計 畫 歷 年 件 數 及 金 額 趨 勢 圖 如 下 : (A)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統 計 圖 表 ( 會 計 年 度 ) 詳 表 十 一 及 圖 一 (B) 國 科 會 計 畫 詳 圖 二 (C) 農 委 會 計 畫 詳 圖 三 (D)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詳 圖 四 表 十 一 :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統 計 表 ( 會 計 年 度 ) 製 作 國 科 會 農 委 會 建 教 合 作 合 計 年 度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787, ,904, ,210, ,901, ,468, ,591, ,648, ,708, ,454, ,162, ,858, ,474, ,924, ,269, ,325, ,519,512 34

40 ,503, ,045, ,839, ,387, ,090, ,325, ,582, ,999, ,570, ,938, ,552, ,060, ,068, ,878, ,592, ,539, ,104, ,325, ,148, ,578, ,113, ,713, ,616, ,444, ,229, ,569, ,752, ,552,021 件 數 1,400 1,200 1, 件 數 金 額 35,371 36,44738, , ,300 50,106 53, ,258 57,744 60, ,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萬 元 , 年 度 0 圖 一 : 年 全 校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及 總 金 額 趨 勢 圖 35

41 件 數 600金 額 26,510 26,323 30,000 件 數 ,847 18, , ,350 22,009 23,207 21, , ,000 20,000 15,000 10,000 萬 元 100 5, 年 度 0 圖 二 : 年 全 校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及 總 金 額 趨 勢 圖 件 數 件 數 金 額 , ,305 9,533 9,033 8,059 8,327 7, ,288 6, , ,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萬 元 年 度 0 圖 三 : 年 全 校 農 委 會 計 畫 總 件 數 及 總 金 額 趨 勢 圖 36

42 圖 四 : 年 全 校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總 件 數 及 總 金 額 趨 勢 圖 3. 學 術 發 展 組 業 務 (1) 國 內 學 術 合 作 交 流 案 A. 辦 理 本 校 與 水 產 試 驗 所 第 15 次 合 作 推 動 研 究 計 畫 座 談 會,100 年 11 月 28 日 下 午 2 時 於 假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四 樓 會 議 室 舉 行, 本 次 會 議 未 結 提 案 共 計 9 件, 皆 持 續 推 動, 新 提 案 件 計 有 本 校 1 件 及 水 試 所 1 件, 皆 照 案 通 過 B. 辦 理 101 年 3 月 23 日 本 校 和 宇 泰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建 立 宇 泰 講 座 合 作 備 忘 錄 簽 署 典 禮, 活 動 假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舉 行, 由 該 公 司 陳 吉 紀 董 事 長 與 本 校 進 行 簽 署 儀 式, 未 來 將 於 本 校 設 置 講 座 課 程 供 全 校 學 生 學 習 C. 辦 理 101 年 5 月 2 日 基 隆 地 區 海 洋 學 園 策 略 聯 盟 合 作 意 向 書 之 簽 署, 本 校 與 國 立 海 洋 科 技 博 物 館 籌 備 處 基 隆 市 立 八 斗 高 中 及 基 隆 市 八 斗 國 民 小 學 透 過 資 源 交 流, 在 互 助 互 惠 情 形 下 共 同 攜 手 打 造 完 善 之 海 洋 學 園 D. 辦 理 101 年 5 月 7 日 本 校 與 合 作 機 構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合 作 推 動 座 談 會, 由 綠 能 與 環 境 研 究 所 胡 耀 祖 副 所 長 帶 領 組 長 及 工 程 師 至 本 校 洽 談 合 作 案, 主 要 合 作 方 向 為 離 岸 風 力 發 電 與 海 洋 能 源 等 領 域 (2) 學 生 至 海 外 短 期 研 修 ( 究 ) 案 A. 辦 理 99 年 教 育 部 學 海 飛 颺 計 畫 ( 一 般 生 赴 國 外 短 期 研 修 ) 獲 獎 生 出 國 及 返 國 後 核 銷 事 宜, 共 補 助 7 位 學 生 赴 外 研 修, 目 前 辦 理 計 畫 結 案 中 B. 本 校 100 年 度 獲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200 萬 元 整, 校 內 配 合 40 萬 元 整, 共 甄 選 出 19 位 獲 獎 生, 目 前 共 9 位 同 學 已 赴 國 外 研 修,10 位 同 學 籌 備 中 C. 申 請 教 育 部 101 年 度 學 海 飛 颺 ( 選 送 學 生 赴 國 外 短 期 研 修 ) 與 學 海 築 夢 ( 選 送 學 生 赴 國 外 公 司 實 習 ) 計 畫 獎 學 金 補 助, 本 次 學 海 飛 颺 計 畫 共 36 位 提 出 申 請, 預 定 選 送 20 位 以 上 學 生 赴 國 外 知 名 學 校 短 期 研 修, 學 海 築 夢 計 畫 申 請 案 共 2 件, 預 定 薦 送 7 位 學 生 赴 國 外 優 良 公 司 37

43 短 期 實 習 (3)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A. 本 校 教 師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 含 大 陸 地 區 ) 截 至 目 前 共 計 62 人 次, 其 中 海 運 學 院 7 件 生 科 院 3 件 海 資 院 26 件 工 學 院 12 件 電 資 學 院 12 件 人 社 院 2 件 B. 補 助 本 校 學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101 年 度 申 請 案 件 截 至 目 前 共 31 件, 其 中 博 士 生 12 件, 碩 士 生 19 件 : (A)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尚 未 核 定, 本 校 先 行 借 支 30 萬 元 整, 扣 除 目 前 核 定 案 件 經 費 尚 餘 181,585 元 整 (B) 校 內 學 生 出 國 獎 助 金 ( 生 活 費 1 萬 元 ) 核 定 金 額 為 73 萬 元 整, 目 前 共 補 助 27 件, 尚 餘 46 萬 元 整 (C)101 年 度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申 請 案 共 8 件, 其 中 核 定 通 過 共 3 件, 未 通 過 共 2 件, 審 核 中 共 3 件, 共 獲 補 助 款 5 萬 元 整 (4) 申 請 補 助 案 (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申 辦 國 際 研 討 會 邀 請 國 外 人 士 等 ) A. 國 科 會 補 助 國 內 舉 辦 國 際 研 討 會, 本 校 101 年 度 上 半 年 度 共 4 件 申 請 案, 目 前 審 核 中 B. 辦 理 本 校 申 請 國 科 會 邀 請 國 際 科 技 人 士 來 臺 短 期 訪 問 共 2 件 並 核 定 通 過 C. 辦 理 本 校 申 請 延 攬 科 技 人 才 及 兩 岸 科 技 交 流 共 1 件 並 核 定 通 過 D. 本 校 補 助 教 師 赴 姐 妹 校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補 助 案 共 補 助 5 件, 申 請 中 共 2 件 E. 辦 理 國 科 會 獎 助 國 內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赴 德 國 研 究 ( 三 明 治 計 畫 ) 獲 獎 生 作 業 事 宜 4.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業 務 (1) 民 國 101 年 1~4 月 份 海 研 二 號 共 執 行 20 航 次, 合 計 45 天 的 海 上 探 測 任 務, 其 中 國 科 會 計 畫 共 7 航 次 27 天, 建 教 委 託 航 次 共 12 航 次 17 天, 學 生 實 習 航 次 共 1 航 次 1 天 (2) 海 研 二 號 101 年 歲 修 工 期 自 101 年 1 月 9 日 起 至 101 年 3 月 12 日 止, 水 下 及 水 上 歲 修 工 程 分 別 於 101 年 1 月 31 日 及 101 年 3 月 12 日 完 成 驗 收 (3) 船 務 中 心 分 別 於 101 年 2 月 14 日 及 3 月 12 日 召 開 內 部 會 議, 主 要 的 決 議 事 項 內 容 如 下 : A. 於 機 艙 例 性 性 維 修 保 養 項 目 中 第 4 項 後 面 增 加 一 項 絞 機 的 冷 却 器 檢 測 及 清 洗, 執 行 月 份 設 定 為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及 10 月, 並 將 原 第 6~7 項 發 電 機 保 養 檢 測 月 份 更 改 為 5 月 7 月 及 9 月, 並 加 註 配 合 海 研 二 號 船 期 臨 時 調 度 保 養 時 間 B. 研 究 船 101 年 歲 修 將 住 艙 及 餐 廳 之 天 花 板 換 新, 電 子 室 的 網 路 及 探 測 儀 器 配 線 擬 重 新 製 圖 C. 往 後 歲 修 案 簽 約 時 應 簽 訂 完 工 日 期, 並 於 簽 約 後 與 廠 商 開 會 訂 立 工 期 表, 再 合 理 分 配 各 部 門 監 工 日 數, 歲 修 結 束 後 將 經 由 船 長 簽 名 之 監 工 日 誌 裝 訂 造 冊 (4) 海 研 二 號 於 101 年 2 月 14 日 完 成 發 電 機 保 養 限 制 性 公 開 招 標 請 購 作 業, 決 標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24 萬 元 整 ; 於 101 年 4 月 24 日 機 艙 例 行 性 維 修 保 養 請 購 招 標 作 業, 決 標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21 萬 5 仟 元 整 (5) 海 研 二 號 於 101 年 3 月 份 將 住 艙 全 部 床 墊 重 新 訂 製, 並 增 加 床 單 被 套 及 枕 38

44 套 備 用 數 量 及 清 洗 次 數, 使 工 作 同 仁 及 研 究 人 員 能 在 乾 淨 的 環 境 品 質 中 休 憩 (6)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於 101 年 3 月 23 日 召 開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海 洋 研 究 船 船 舶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7)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海 洋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5 月 3 日 召 開 第 43 次 全 國 海 洋 研 究 船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中 決 議 擬 由 臺 灣 大 學 本 校 及 中 山 大 學 分 別 負 責 自 籌 10% 研 究 船 汰 舊 換 新 配 合 款 ( 折 算 約 新 台 幣 4 仟 萬 元 ) 5.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業 務 (1) 教 育 部 區 產 連 結 計 畫 部 分 A. 辦 理 教 育 部 獎 助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區 域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第 四 季 資 料 上 傳, 業 已 於 101 年 1 月 5 日 前 完 程 系 統 作 業 B. 刻 正 依 教 育 部 來 函 辦 理 教 育 部 獎 助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區 域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成 果 專 刊 製 作, 並 於 101 年 2 月 3 日 繳 交 教 育 部 產 學 辦 公 室 C. 擬 依 教 育 部 來 函 修 正 教 育 部 獎 助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區 域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期 末 報 告 書, 並 依 規 定 於 101 年 2 月 7 日 繳 交 D. 辦 理 教 育 部 獎 助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區 域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儀 器 設 備 及 經 費 核 結 事 宜 (2)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創 新 育 成 業 務 A. 核 獲 經 濟 部 101 年 度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計 畫 補 助 B. 於 101 年 2 月 1 日 ( 三 )10:00 假 本 中 心 會 議 室 辦 理 新 賀 斯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進 駐 審 查 會 議 C. 新 賀 斯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於 101 年 2 月 1 日 ( 三 ) 與 本 校 簽 署 進 駐 合 約 D. 媒 合 進 駐 企 業 新 賀 斯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與 食 品 科 學 系 吳 彰 哲 教 授 進 行 完 整 營 養 配 方 對 於 抑 制 腫 瘤 生 長 改 善 惡 病 質 及 其 增 強 免 疫 功 能 之 研 究 建 教 合 作 E. 完 成 媒 合 進 駐 企 業 南 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水 產 養 殖 系 冉 繁 華 老 師 執 行 建 立 鱸 鰻 及 石 斑 養 殖 管 理 技 術 與 生 產 規 劃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F. 完 成 媒 合 進 駐 企 業 天 普 國 際 生 物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食 品 科 學 系 潘 崇 良 老 師 執 行 自 龍 鬚 菜 生 產 乙 醇 之 第 4 期 技 術 開 發 與 海 藻 急 救 糧 食 研 製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G. 媒 合 機 械 系 林 益 煌 老 師 與 華 城 電 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應 用 於 變 壓 器 之 高 效 能 隔 音 板 研 發 先 期 研 究 委 辦 計 畫 ( 含 先 期 技 轉 授 權 ) H. 媒 合 進 駐 企 業 紐 全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機 械 系 廖 世 平 老 師 進 行 雙 層 波 紋 管 接 頭 開 發 計 畫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I. 輔 導 進 駐 企 業 大 自 然 生 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利 米 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及 群 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請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101 年 創 新 服 務 憑 証 補 ( 捐 ) 助 計 畫 J. 協 助 資 工 系 黃 俊 穎 老 師 與 廠 商 申 請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101 年 創 新 服 務 憑 証 補 ( 捐 ) 助 計 畫 K. 協 助 進 駐 企 業 毅 太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利 米 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及 漁 品 軒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參 加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協 助 企 業 發 展 品 牌 推 動 計 畫 (3) 專 利 業 務 A. 辦 理 本 校 申 請 國 科 會 101 年 度 發 明 專 利 補 助 作 業, 已 完 成 線 上 登 錄 及 上 39

45 傳 相 關 文 件, 本 批 次 共 申 請 12 案, 合 計 請 領 新 臺 幣 26 萬 1,181 元 B. 完 成 食 科 系 蔡 國 珍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新 穎 之 酵 母 菌 及 其 應 用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C. 完 成 食 科 系 蔡 敏 郎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幾 丁 質 去 乙 醯 化 的 方 法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D. 辦 理 養 殖 系 陳 建 初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海 水 蝦 增 強 免 疫 飼 料 ( 暫 ), 業 已 依 規 定 完 成 校 外 專 家 審 查 作 業, 囿 於 主 張 優 先 權 時 間 將 至, 陳 老 師 已 完 成 自 行 報 備 之 申 請, 並 經 奉 核 後 已 於 101 年 1 月 19 日 提 送 經 濟 部 智 財 局, 本 案 擬 依 規 定 於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提 案, 俾 利 後 續 作 業 E. 辦 理 機 械 系 莊 水 旺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真 空 壓 鑄 用 真 空 閥 ( 暫 ), 業 已 完 成 校 外 專 家 審 查 作 業, 擬 於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提 案 審 議 F. 完 成 輪 機 系 林 成 原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改 善 油 品 尤 其 是 生 質 柴 油 燃 料 性 質 之 過 氧 化 處 理 技 術 之 第 9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G. 完 成 系 工 系 趙 勝 裕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防 災 預 警 及 其 方 法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H. 完 成 生 技 所 黃 志 清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檢 測 鉛 離 子 的 方 法 及 套 組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I. 完 成 系 工 系 柯 永 澤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一 種 用 於 高 速 船 舶 的 船 舵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J. 辦 理 運 輸 系 高 聖 龍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小 型 漁 船 載 裝 雷 達 接 收 器 以 避 免 碰 撞 之 方 法 及 裝 置 相 關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K. 辦 理 運 輸 系 高 聖 龍 老 師 之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小 型 漁 船 載 裝 雷 達 接 收 器 以 避 免 碰 撞 之 方 法 及 裝 置 相 關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L. 辦 理 養 殖 系 陳 建 初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一 種 紅 藻 萃 取 物 的 製 造 方 法 及 其 應 用, 申 請 費 用 請 領 暨 核 銷 事 宜 M. 有 關 食 科 系 黃 意 真 助 理 教 授 之 中 華 民 國 新 型 專 利 鹼 處 理 之 蒟 蒻 薄 膜 應 用 於 傷 口 水 凝 膠 敷 料, 已 完 成 自 行 申 請 專 利 報 備, 並 於 101 年 3 月 12 日 遞 送 智 財 局 N. 辦 理 養 殖 系 周 信 佑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水 產 用 多 重 相 乳 化 包 埋 口 服 製 劑 製 作 方 法 之 第 2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O. 辦 理 生 技 所 林 棋 財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樟 芝 去 甲 醛 (GFD) 酒 精 及 還 原 硝 基 化 之 蛋 白 質 與 核 酸 及 其 製 造 方 法 與 用 途 之 第 4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P. 完 成 機 械 系 王 星 豪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新 型 專 利 第 號 載 具 用 鍍 膜 視 窗 玻 璃 於 含 砂 混 濁 水 下 之 雨 刷 刮 傷 檢 測 裝 置 之 第 1 年 專 利 年 費 核 銷 Q. 辦 理 完 成 養 殖 系 陳 建 初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一 種 紅 藻 萃 取 物 的 製 造 方 法 及 其 應 用, 相 關 申 請 費 用 核 銷 事 宜 R. 辦 理 完 成 運 輸 系 高 聖 龍 老 師 之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小 型 漁 船 載 裝 雷 達 接 收 器 以 避 免 碰 撞 之 方 法 及 裝 置 資 助 單 位 補 助 以 外 之 相 關 費 用 核 銷 及 歸 墊 事 宜 S. 持 續 辦 理 運 輸 系 高 聖 龍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小 型 漁 船 載 裝 雷 達 接 收 器 以 避 免 碰 撞 之 方 法 及 裝 置 相 關 費 用 核 銷 及 歸 墊 事 宜 40

46 T. 辦 理 完 成 通 訊 系 安 仲 芳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漁 船 船 位 管 理 系 統 之 第 8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及 核 銷 事 宜 U. 完 成 養 殖 系 周 信 佑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水 產 用 多 重 相 乳 化 包 埋 口 服 製 劑 製 作 方 法 之 第 2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刻 正 辦 理 相 關 核 銷 事 宜 V. 完 成 生 技 所 林 棋 財 老 師 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樟 芝 去 甲 醛 (GFD) 酒 精 及 還 原 硝 基 化 之 蛋 白 質 與 核 酸 及 其 製 造 方 法 與 用 途 之 第 4 年 專 利 年 費 繳 納, 刻 正 辦 理 相 關 核 銷 事 宜 W. 辦 理 海 生 所 劉 秀 美 老 師 一 種 新 穎 之 希 萬 式 菌 分 離 株 及 其 應 用 之 中 華 民 國 專 利 所 有 權 讓 與 本 校 相 關 行 政 程 序 X. 辦 理 食 科 系 吳 彰 哲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DNA 疫 苗 微 脂 體 貼 布 申 請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之 答 辯 費 用 核 銷 事 宜 Y. 辦 理 機 械 系 周 昭 昌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具 鑽 石 鍍 膜 之 燒 結 碳 化 鎢 及 其 製 作 方 法 申 請 美 國 專 利 之 答 辯 費 用 核 銷 事 宜 Z. 辦 理 機 械 系 莊 水 旺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閥 門 結 構 申 請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之 申 請 費 用 核 銷 事 宜 (4) 行 政 部 分 A. 本 校 榮 獲 社 團 法 人 中 國 工 程 師 學 會 101 年 度 表 揚 產 學 合 作 績 優 單 位 B. 公 告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及 技 術 移 轉 管 理 辦 法 C. 公 告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及 技 術 移 轉 作 業 細 則 D. 公 告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國 科 會 技 術 移 轉 獎 勵 金 運 用 分 配 要 點 E. 本 校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謝 君 偉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車 道 偏 移 系 統 LDWS, 業 已 完 成 線 上 登 錄 國 科 會 strike 系 統 及 上 傳 相 關 文 件 F. 本 校 食 科 系 江 善 宗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大 豆 胜 肽 螫 合 鉻 產 品, 業 已 完 成 線 上 登 錄 農 業 計 畫 管 理 系 統 G. 本 校 養 殖 系 冉 繁 華 老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石 斑 魚 多 價 位 不 活 化 疫 苗, 業 已 完 成 線 上 登 錄 農 業 計 畫 管 理 系 統 H. 辦 理 校 務 基 金 稽 核 委 員 會 內 稽 小 組 稽 核 項 目 資 料 整 理 I. 辦 理 國 科 會 補 助 研 發 成 果 推 廣 活 動 計 畫 申 請 作 業 J. 辦 理 本 學 期 研 發 會 議 工 作 報 告 及 提 案 製 作 (5) 推 廣 活 動 工 作 A. 本 校 為 推 廣 本 校 教 師 之 研 發 成 果, 特 參 與 教 育 部 大 專 校 院 產 學 合 作 網 絡 聯 盟 計 畫 ( 電 資 通 產 業 領 域 ), 由 交 通 大 學 統 籌, 進 行 合 作 推 廣 作 業, 業 於 101 年 1 月 18 日 完 成 合 作 備 忘 錄 及 合 作 意 向 書 用 印 B. 本 校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與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等 23 校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共 同 舉 辦 2012 第 七 屆 戰 國 策 校 園 創 業 競 賽, 本 中 心 會 請 教 學 中 心 共 同 輔 導 學 生 參 與 競 賽, 本 年 度 共 有 三 組 學 生 參 賽 C. 廣 宣 及 聯 繫 本 校 師 生 參 加 2012 電 信 創 新 應 用 大 賽, 截 至 4/18 止 本 校 共 有 二 組 參 賽 D. 協 助 本 校 老 師 參 與 2012 年 5 月 4 日 動 植 物 繁 養 殖 生 物 技 術 FACE to FACE 商 談 媒 合 會, 本 校 老 師 展 出 研 發 成 果 如 下 : 呂 明 偉 老 師 開 發 RNA 疫 苗 及 干 擾 素 防 治 NNV 感 染 的 策 略 鄭 學 淵 老 師 以 硒 培 養 消 化 細 菌 應 用 於 養 蝦 池 水 質 及 底 質 改 善 黃 沂 訓 老 師 海 葵 魚 苗 量 產 技 術 陸 振 岡 老 師 功 能 性 飼 料 添 加 濟 應 用 E. 協 助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嚴 茂 旭 等 四 位 老 師 提 送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101 年 度 學 界 協 41

47 助 中 小 企 業 科 技 關 懷 計 畫 (6) 建 教 合 作 部 份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 產 學 組 ) 育 成 產 學 合 作 案, 育 成 企 業 家 數 及 產 學 合 作 案 件 數 暨 產 學 合 作 收 入 數 ( 詳 如 下 表 ): 項 目 年 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單 位 : 元 101 年 ( 至 ) 育 成 企 業 家 數 21 家 21 家 21 家 29 家 22 家 育 成 產 學 合 作 案 件 數 產 學 合 作 收 入 2,964,000 10,582,300 4,167,600 7,390,000 6,718,000 (7) 技 轉 部 分 本 校 研 發 成 果 技 術 移 轉 金 額 自 94 年 36 萬 元, 逐 年 顯 著 成 長,98 及 99 年 度 技 轉 金 額 更 是 大 幅 成 長 本 年 度 (101 年 ) 截 至 4 月 底 技 術 移 轉 金 額 合 計 160 萬 元 整, 本 年 度 技 轉 案 件 分 別 為 :(1) 鱸 鰻 飼 料 誘 引 劑 開 發 與 飼 料 營 養 添 加 配 方 之 建 立 (2) 應 用 於 變 壓 器 之 高 效 能 隔 音 板 研 發 (3) 新 穎 肌 肉 專 一 性 表 現 單 元 應 用 於 建 立 基 因 轉 殖 螢 光 觀 賞 魚 各 年 度 技 轉 件 數 及 技 轉 金 額 ( 詳 如 下 表 ): 單 位 : 元 年 度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研 發 成 果 授 權 件 數 授 權 金 1,600,840 2,140,840 1,563,000 5,767,590 6,404,036 8,900,000 (8) 專 利 部 分 A. 海 洋 大 學 目 前 擁 有 專 利 :28 件 美 國 發 明 2 台 灣 發 明 11 台 灣 新 型 15 B.101 年 度 專 利 辦 理 情 形 ( 如 下 ) 專 利 讓 與 :1 件 ( 台 灣 發 明 )- 劉 秀 美 專 利 申 請 中 :3 件 C. 專 利 新 申 請 案 部 分, 專 利 申 請 案 列 表 編 號 專 利 名 稱 發 明 人 國 別 種 類 狀 態 1 一 種 紅 藻 萃 取 物 的 製 造 方 陳 建 初 劉 擎 華 陳 法 及 其 應 用 ( 海 水 蝦 增 強 免 歷 歷 林 永 慶 葉 舒 疫 飼 料 ) 屯 委 任 事 務 所 計 畫 委 託 機 關 TW 發 明 申 請 中 加 菲 國 科 會 42

48 2 具 有 多 重 藥 物 注 入 功 能 之 黃 士 豪 吳 彰 哲 吳 光 學 掃 瞄 式 細 胞 代 謝 感 測 志 偉 胥 郁 萱 TW 發 明 申 請 中 加 菲 國 科 會 裝 置 3 閥 門 結 構 ( 真 空 壓 鑄 用 真 空 閥 ) 莊 水 旺 許 智 凱 歐 陽 宏 柏 薛 丞 碩 鄭 仲 淵 US 發 明 申 請 中 加 菲 自 行 研 發 宿 舍 男 一 舍 男 二 舍 男 三 舍 女 一 舍 女 二 舍 ( 三 ) 學 生 事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1. 住 宿 輔 導 組 工 作 報 告 (1)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輔 導 A.101 學 年 各 學 生 宿 舍 生 自 會 幹 部 改 選 於 3 月 1 日 至 3 月 22 日 期 間 分 別 辦 理, 各 宿 舍 自 2 月 22 日 ~24 日 張 貼 公 告 受 理 報 名 辦 理 競 選 說 明 會 投 開 票 等 程 序, 分 別 產 生 101 學 年 宿 舍 幹 部 名 單 如 下 表 本 次 改 選, 除 生 自 會 幹 部 戮 力 規 劃 推 動, 宿 舍 專 案 助 理 提 供 諮 詢 與 輔 導, 學 務 長 副 學 務 長 及 住 輔 組 組 長 亦 分 別 參 與 各 舍 競 選 說 明 會 ; 女 二 舍 生 自 會 改 選, 由 於 第 一 次 選 舉 報 名 人 數 不 足 ( 缺 3 名 樓 長 ), 經 生 自 會 幹 部 討 論 後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進 行 補 選 相 關 事 宜, 並 邀 請 舊 幹 部 及 當 選 之 新 任 總 幹 事 及 副 總 幹 事, 一 同 擔 任 面 試 委 員 之 工 作, 學 務 長 更 出 席 女 二 舍 樓 長 因 缺 額 辦 理 之 補 選 各 宿 舍 生 自 會 選 舉 情 形 當 選 名 單 如 下 表 : 公 告 報 名 日 期 日 期 ( 起 迄 ) 2/24 2/24~3/7 21:00 前 投 票 日 期 3/14~3/15 12:00~ 20:00 2/24 2/24~3/11 3/14 9:00~ 17:30 2/22 2/22~3/8 3/14 9:00~ 19:00 2/23 2/23~3/11 3/15 8:00~ 18:00 2/22 2/22~3/8 3/14 9:00~ 19: 學 年 生 自 會 選 舉 情 形 表 開 票 參 選 競 選 說 明 會 日 期 人 ( 組 ) 數 3/15 20:00 3/14 17:30 3/14 19:00 3/15 19:30 3/14 19:00 總 ( 副 ) 幹 事 : 1 組 樓 長 : 14 人 總 ( 副 ) 幹 事 : 1 組 樓 長 :17 人 總 ( 副 ) 幹 事 : 1 組 樓 長 : 3 人 總 ( 副 ) 幹 事 : 2 組 樓 長 :10 人 修 繕 生 2 人 總 ( 副 ) 幹 事 : 1 組 樓 長 :3 人 3 月 13 日 ( 四 ) 晚 上 8:00(1 樓 自 學 中 心 ) 學 務 長 出 席 3 月 12 日 ( 一 ) 晚 上 7:30(1 樓 交 誼 廳 ) 副 學 務 長 組 長 出 席 3 月 12 日 ( 一 ) 晚 上 8:00(1 樓 櫃 檯 旁 ) 副 學 務 長 組 長 出 席 3 月 13 日 晚 上 7:30(1 樓 自 學 中 心 ) 3 月 12 日 ( 一 ) 晚 上 8:00(1 樓 櫃 檯 旁 ) 副 學 務 長 組 長 出 席 應 選 人 數 總 ( 副 ) 幹 事 :1 組 樓 長 :9 人 總 ( 副 ) 幹 事 同 額 競 選 樓 長 不 同 額 競 選 總 ( 副 ) 幹 事 :1 組 樓 長 :10 人 總 ( 副 ) 幹 事 同 額 競 選 樓 長 不 同 額 競 選 總 ( 副 ) 幹 事 :1 組 樓 長 :3 人 總 ( 副 ) 幹 事 樓 長 同 額 競 選 總 ( 副 ) 幹 事 :1 組 樓 長 :4 人 修 繕 生 2 人 總 ( 副 ) 幹 事 樓 長 不 同 額 競 選 總 ( 副 ) 幹 事 :1 組 樓 長 :6 人 總 ( 副 ) 幹 事 同 額 競 選 樓 長 缺 額 競 選 43

49 女 二 舍 生 自 會 幹 部 補 選 流 程 表 (3 月 22 日 ) 一 第 一 次 投 票 選 舉 報 名 人 數 不 足 ( 尚 有 缺 額 3 名 ), 第 二 次 選 舉 採 面 試 方 式 進 行 二 評 審 標 準 :( 一 ) 書 面 審 查 (30%): 共 6 名 報 名 ( 二 ) 面 試 (70%): 當 日 2 名 棄 權 未 面 試, 共 4 名 進 行 面 試 取 3 名 三 評 審 人 員 : 舊 幹 部 4 名, 新 任 總 副 幹 事 2 名, 共 6 名 四 面 試 ( 一 ) 面 試 前 :1. 召 集 評 審 人 員 討 論 並 設 計 面 試 題 目 2. 召 集 評 審 人 員 進 行 書 面 審 查 ( 二 ) 面 試 中 : 採 一 ( 應 試 者 ) 對 多 ( 評 審 ) 方 式 應 試 者 輪 流 面 談 ( 三 ) 面 試 後 :1. 應 試 者 : 在 休 息 區 靜 候 面 試 結 果 2. 評 審 : 統 計 總 成 績 並 討 論 最 後 錄 取 名 單 男 一 舍 男 二 舍 男 三 舍 女 二 舍 女 一 舍 101 學 年 學 生 宿 舍 生 自 會 幹 部 當 選 名 單 類 別 系 級 姓 名 總 幹 事 機 械 系 2 B 黃 士 原 副 總 幹 事 機 械 系 2 A 丘 品 樵 商 船 系 1 B 呂 英 正 環 資 系 2 A 楊 振 宇 食 科 系 1 B 樊 堂 宇 養 殖 系 2 B 樓 長 吳 豐 吉 機 械 系 1 A 鐘 台 文 環 漁 系 1A 李 育 林 環 資 系 1A 鄭 楷 禾 食 科 系 1 B 劉 重 慶 養 殖 系 2 A 張 又 仁 總 幹 事 運 輸 系 1 A 張 雲 翔 副 總 幹 事 系 工 系 1 A 王 翼 麟 資 工 系 1 A 詹 淳 裕 資 工 系 2 A 賴 冠 榮 航 管 系 1 A 詹 凱 捷 系 工 系 1 A 陳 樓 長 彥 棖 航 管 系 2 B 黃 建 凱 輪 機 系 1 B 盧 志 朋 輪 機 系 1 A 劉 學 儒 河 工 系 1 B 許 睿 綻 運 輸 系 2 A 王 聖 文 河 工 系 1 B 陳 頡 林 總 幹 事 電 機 系 1 A 洪 聖 翔 副 總 幹 事 電 機 系 1 A 蔡 尚 哲 樓 長 電 機 系 1 A 陳 柏 興 電 機 系 1B 謝 澤 電 機 系 1B 黃 志 偉 總 幹 事 資 工 系 2 A 何 文 娟 副 總 幹 事 資 工 系 2 A 羅 玉 燕 輪 機 系 2 A 李 彥 瑾 食 科 系 3A 林 季 瑩 環 資 系 3A 陳 儷 蓉 環 漁 系 4A 張 雅 樓 長 雯 ( 補 選 ) 航 管 系 1 A 謝 佩 霖 ( 補 選 ) 食 科 系 3A 林 文 娟 ( 補 選 ) 總 幹 事 商 船 系 1B 葉 儒 芸 副 總 幹 事 商 船 系 1B 李 雨 憧 樓 長 航 管 系 1B 洪 辰 羽 通 訊 系 1 A 邱 于 真 食 科 系 1B 鍾 佳 玲 河 工 系 1B 羅 正 暄 B.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業 於 101 年 3 月 28 日 召 開, 共 計 5 項 提 案 與 8 項 學 生 意 見 反 映, 其 中 有 關 法 規 修 正 提 送 101 年 5 月 28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輔 導 委 員 會 審 議 C. 為 培 養 生 自 會 幹 部 主 動 積 極 熱 心 服 務 精 神, 分 別 辦 理 新 舊 任 生 自 會 傳 承 及 新 任 生 自 會 幹 部 訓 練 (A)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新 舊 幹 部 傳 承 暨 交 接 活 動 於 101 年 5 月 26 日 ( 六 ) 假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辦 理,100 及 101 學 年 生 自 會 全 體 幹 部 宿 網 小 組 修 繕 生, 及 住 輔 組 工 作 人 員 計 130 人 與 會 期 藉 此 活 動 協 助 101 學 年 幹 部 了 解 學 生 宿 舍 相 關 事 務 及 處 理 44

50 方 式, 故 活 動 之 設 計, 著 重 透 過 團 隊 合 作 與 互 動 學 習 機 制, 促 進 住 輔 組 工 作 人 員 及 新 舊 任 幹 部 經 驗 傳 承 (B)101 年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幹 部 訓 練 訂 於 101 年 7 月 4 日 至 7 月 5 日 ( 共 計 2 日 ) 假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舉 辦 上 課 內 容 包 括 宿 舍 防 災 節 能 比 賽 新 宿 民 之 夜 整 潔 比 賽, 及 生 自 會 組 織 運 作 等 各 主 題 之 實 務 教 學 分 組 討 論 實 地 演 練, 並 參 訪 基 隆 市 防 災 教 育 館 實 施 綜 合 座 談, 增 進 學 生 宿 舍 幹 部 相 關 知 能 (2) 夜 間 巡 視 為 營 造 宿 舍 深 夜 休 憩 之 氛 圍, 促 進 住 宿 同 學 養 成 正 常 作 息, 另 為 發 揮 學 生 生 活 自 治 精 神, 自 100 年 9 月 起, 輔 導 生 自 會 幹 部 每 月 4 次 夜 間 ( 凌 晨 12 點 ~2 時 ) 巡 視 宿 舍, 並 由 宿 舍 夜 間 專 案 助 理 ( 凌 晨 0200 後 ) 夜 巡, 輔 以 適 時 開 立 勸 導 單 違 規 記 點 2 月 份 共 開 立 45 張 勸 導 單,3 月 份 共 開 立 56 張 勸 導 單,4 月 份 共 開 立 24 張 勸 導 單, 主 要 項 目 為 門 口 放 置 雨 具 垃 圾 私 人 物 品 等 事 項 累 犯 記 點 者 共 20 件, 同 時 給 予 銷 點 申 請 表 ( 如 下 表 ) 學 務 處 住 輔 組 更 將 作 息 異 常 者 比 對 1/2 成 績 不 及 格 名 單 造 冊, 送 請 系 所 主 管 導 師 教 官 協 同 關 懷 輔 導 101 年 2 至 4 月 各 宿 舍 深 夜 違 規 開 立 勸 導 單 統 計 表 人 員 2 月 3 月 4 月 不 聽 勸 導 宿 舍 別 事 項 ( 勸 導 單 ) ( 勸 導 單 ) ( 勸 導 單 ) 累 犯 記 點 門 口 長 置 雨 具 門 口 擺 放 垃 圾 門 口 擺 放 私 人 物 品 深 夜 喧 嘩 吵 鬧 1 宿 舍 煮 火 鍋 ( 未 經 核 准 使 用 電 磁 爐 ) 門 口 長 置 雨 具 12 1 門 口 擺 放 垃 圾 1 門 口 擺 放 私 人 物 品 4 7 深 夜 喧 嘩 吵 鬧 1 1 門 口 長 置 雨 具 2 2 門 口 擺 放 垃 圾 門 口 擺 放 私 人 物 品 深 夜 喧 嘩 吵 鬧 門 口 長 置 雨 具 門 口 擺 放 垃 圾 1 門 口 擺 放 私 人 物 品 深 夜 喧 嘩 吵 鬧 門 口 長 置 雨 具 5 5 男 一 舍 男 二 舍 男 三 舍 女 一 舍 女 二 舍 違 規 事 項 逕 行 記 點 門 口 擺 放 垃 圾 3 門 口 擺 放 私 人 物 品 1 深 夜 喧 嘩 吵 鬧 總 計 (3) 多 功 能 自 學 中 心 使 用 情 形 各 宿 舍 自 學 中 心 使 用 情 況, 因 4 月 份 為 期 中 考, 較 多 學 生 使 用 自 學 中 心, 使 用 場 次 人 數 累 計 如 下 所 列 45

51 地 點 2 月 3 月 4 月 合 計 宿 舍 別 男 一 舍 自 學 中 心 ( 人 次 ) 男 一 舍 研 討 室 ( 人 次 ) 50 人 (10 場 次 ) 194 人 (36 場 次 ) 244 人 (46 場 次 ) 男 一 舍 溫 書 廳 ( 人 次 ) 男 二 舍 自 學 中 心 ( 人 次 ) 女 一 舍 自 學 中 心 閱 覽 室 ( 人 次 ) 備 註 : 統 計 日 期 : 男 一 舍 及 男 二 舍 3/1 日 -4/30 日, 女 一 舍 2/20-4/30 宿 舍 別 男 一 舍 (4) 宿 舍 專 案 活 動 A. 趣 味 競 賽 趣 味 競 賽 於 5 月 17 日 ( 四 )1730~1930 假 育 樂 館 辦 理, 延 請 校 外 帶 領 團 康 活 動 經 驗 豐 富 張 志 成 游 佳 瑞 老 師 指 主 持, 及 本 屆 新 選 舉 產 生 男 1 舍 4 樓 儲 備 樓 長 樊 堂 宇 擔 任 本 次 活 動 總 幹 事 率 領 各 宿 舍 二 名 新 任 幹 部 共 同 協 辦 期 望 經 由 趣 味 競 賽 方 式 達 到 寓 教 於 樂 及 全 體 住 宿 學 生 情 感 交 流 營 造 運 動 氛 圍 養 成 運 動 習 慣, 也 增 加 新 任 幹 部 辦 理 活 動 技 巧 學 習 領 導 能 力 以 發 揮 服 務 精 神 B. 端 午 節 活 動 為 使 住 宿 生 感 受 到 宿 舍 團 體 生 活, 體 驗 溫 馨 的 節 慶 氣 氛, 延 續 特 有 傳 統 端 午 節 文 化, 於 101 年 5 月 3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7:30~19:00 假 男 二 舍 自 學 中 心 舉 辦 端 午 節 聯 合 慶 祝 活 動 (5)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A.101 學 年 宿 舍 床 位 規 劃 101 學 年 度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總 數 計 2,825 床 ( 如 下 表 ), 保 留 12 床 供 緊 急 使 用 大 學 舊 生 男 生 依 系 所 位 置 安 排 宿 舍, 新 生 視 申 請 情 形 而 定 國 際 生 住 宿 床 位 共 77 床 ; 外 籍 生 男 生 安 排 於 國 際 宿 舍 共 63 床, 外 籍 女 生 ICDF 學 生 安 排 雙 人 房 共 14 床, 餘 位 安 排 於 女 2 舍 女 研 舍 ( 依 各 宿 舍 自 治 會 公 告 安 排 床 位 ) 101 學 年 度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數 住 宿 費 總 床 數 7950 ( 暫 訂 ) 特 殊 床 開 放 住 宿 床 位 數 男 二 舍 緊 急 用 床 (101B 102B) 男 三 舍 緊 急 用 床 (102D 103C) 女 二 舍 緊 急 用 床 (310D 311B) 女 一 舍 緊 急 用 床 (201B 202B) 男 研 舍 女 研 舍 合 計 (A) 備 註 緊 急 用 床 (113B 114D 124AB 特 殊 學 生 住 宿 ) 46

52 國 際 生 住 宿 外 籍 生 女 舍 雙 人 房 ( 共 7 間,611AB 612 AB 613 AB 615 AB 712 AB 713 AB 714 AB), 為 ICDF 保 留 床 位 國 際 學 舍 A( 總 幹 事 ) 101B( 副 總 幹 事 ); 國 際 學 舍 係 以 外 籍 生 男 生 住 宿 為 主 合 計 (B) 總 計 (A+B) B. 床 位 保 留 :101 學 年 度 舊 生 床 位 保 留 核 准 人 數 共 計 247 人 統 計 如 下 表 : 101 學 年 度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保 留 核 准 資 料 學 籍 大 學 研 究 所 類 別 / 人 數 合 計 男 女 合 計 男 女 1. 身 心 障 礙 生 僑 生 外 籍 生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原 住 民 學 生 各 宿 舍 生 自 會 幹 部 保 留 床 位 數 特 殊 困 難 ( 含 專 案 核 准 ) 寢 室 美 化 專 案 核 准 一 般 學 生 總 計 C. 舊 生 床 位 抽 籤 :101 學 年 大 學 暨 研 究 所 舊 生 床 位 分 配 計 1,836 床 ( 如 下 表 ), 電 腦 抽 籤 作 業 已 於 4 月 30 日 辦 理 完 畢 類 別 合 計 男 女 床 位 數 申 請 數 中 籤 率 床 位 數 申 請 數 中 籤 率 大 學 部 總 床 位 數 (A)=(a)+(b)+(c) 一 大 學 部 舊 生 (a) % % 二 大 學 部 新 生 (b) 三 舊 生 保 留 床 位 (c) 研 究 生 總 床 位 數 (B)=(d)+(e)+(f) 一 研 究 所 舊 生 (d=d1+d2) % % 1. 研 究 所 碩 士 (d1) % % 2. 研 究 所 博 士 (d2) % % 二 研 究 所 新 生 (e) 三 研 究 所 舊 生 保 留 床 位 (f)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數 (C)=(A)+(B)

53 D. 國 際 學 生 住 宿 :101 學 年 度 國 際 學 生 住 宿 床 位 如 下 表 101 學 年 度 國 際 生 床 位 數 國 際 生 住 宿 合 計 (A) 國 際 學 舍 ( 男 )(B) 外 籍 生 女 舍 ( 女 )(C) 外 籍 生 總 床 位 數 一 研 究 所 舊 生 外 籍 生 保 留 床 位 二 國 際 學 舍 總 幹 事 副 總 幹 事 保 留 三 僑 生 保 留 床 位 ( 申 請 住 國 際 學 舍 ) 四 外 籍 生 新 生 五 國 際 處 陸 生 床 位 保 留 數 ( 專 簽 ) 備 註 : 一 僑 生 新 生 入 學 人 數 由 於 國 際 處 尚 未 預 估 目 前 尚 無 法 確 定 床 位 數 二 非 ICDF 之 外 籍 生 女 生 依 其 身 份 別 (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 於 各 宿 舍 安 排 床 位 時, 分 別 安 排 於 該 女 二 舍 女 研 舍 ( 依 各 宿 舍 自 治 會 公 告 安 排 床 位 ) 三 ICDF 學 生 之 住 宿 床 位 由 國 際 處 提 供 資 料 後, 本 組 將 男 生 安 排 於 國 際 學 舍 女 生 安 排 於 外 籍 生 女 舍 E.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遞 補 事 宜 (A) 舊 生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遞 補 作 業 於 101 年 5 月 30 日 辦 理 離 島 生 床 位 申 請, 於 101 年 5 月 31 日 至 6 月 1 日 辦 理 一 般 生 遞 補 抽 籤 申 請 (B)101 學 年 度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保 證 金 繳 費 及 開 放 列 印 自 101 年 5 月 14 日 起 至 101 年 5 月 18 日 ( 下 午 3:30) 止,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者, 取 消 其 住 宿 資 格, 待 刪 除 床 位 後, 開 放 舊 生 床 位 遞 補 抽 籤 作 業 F.101 年 暑 假 開 放 男 2 舍 及 女 1 舍 供 暑 期 住 宿, 宿 舍 關 閉 及 暑 期 住 宿 開 放 時 間 如 下 : 宿 舍 別 / 時 間 宿 舍 關 閉 時 間 暑 期 住 宿 開 放 時 間 男 1 舍 男 2 舍 女 1 舍 男 三 舍 女 二 舍 男 研 舍 女 研 舍 ( 非 暑 期 住 宿 生 須 完 成 離 宿 手 續 ) 男 2 舍 女 1 舍 ( 暑 期 住 宿 生 得 提 早 於 6/30 下 午 5:00 進 住 ) 101 年 6 月 30 日 下 午 5:00 整 101 年 6 月 30 日 中 午 12:00 整 101 年 6 月 30 日 下 午 5:00 整 G. 住 宿 保 證 金 (A)101 學 年 度 起, 住 宿 生 需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新 台 幣 1,000 元, 繳 費 期 間 為 5 月 14 日 起 至 5 月 18 日 止, 未 依 規 定 繳 交 住 宿 費 者, 視 同 任 意 放 棄 住 宿 資 格, 以 加 速 遞 補 作 業 時 效 (B) 住 宿 保 證 金 繳 交 資 訊 業 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 公 布 於 本 校 電 子 欄 教 學 務 系 統 之 學 生 住 宿 申 請 公 告 學 生 提 出 住 宿 申 請 時, 請 學 生 再 次 確 認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注 意 資 訊, 提 出 抽 籤 ( 含 床 位 保 留 ) 申 請 後, 教 學 務 系 統 自 動 發 送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資 訊 之 電 子 郵 件 至 學 生 住 宿 信 箱 審 核 中 48

54 籤 後 再 發 送 一 次 繳 交 住 宿 保 證 金 資 訊, 本 項 資 訊 同 步 公 告 於 本 次 學 生 宿 舍 抽 籤 公 告 H.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申 請 作 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重 點 活 動 辦 理 時 程 表 如 下 : 資 料 日 期 :101 年 5 月 9 日 辦 理 日 期 辦 理 項 目 ~ 各 宿 舍 學 生 幹 部 自 治 會 競 選 說 明 會 及 選 舉 學 年 度 床 位 保 留 申 請 ( 下 午 5:30)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座 談 會 議 舊 生 住 宿 電 腦 抽 籤 申 請 各 宿 舍 安 排 101 學 年 度 床 位 繳 交 101 學 年 度 住 宿 保 證 金 暑 期 住 宿 申 請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傳 承 活 動 離 島 生 優 先 遞 補 ~ 學 年 度 學 生 宿 舍 遞 補 抽 籤 申 請 研 究 所 新 生 暑 期 住 宿 申 請 學 生 宿 舍 關 閉 暑 期 住 宿 宿 舍 開 放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幹 部 訓 練 ~ 研 究 所 新 生 床 位 保 留 申 請 ~ 研 究 所 新 生 住 宿 電 腦 抽 籤 申 請 ~ 大 學 部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 學 生 宿 舍 開 放 (6) 宿 舍 修 繕 工 程 A. 男 一 舍 101 年 暑 假 進 行 床 組 汰 換 工 程, 住 宿 費 將 配 合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7,950 元 整, 俟 宿 舍 輔 導 委 員 會 會 通 過 後, 公 告 週 知 B.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宿 舍 硬 體 設 施 新 設 與 改 善 宿 舍 別 金 額 ( 元 ) 改 善 項 目 男 一 舍 309,668 鍋 爐 燃 燒 機 更 新 增 設 電 熱 水 器 寢 室 壁 癌 整 修 等 男 二 舍 353,638 增 設 電 熱 水 器 鍋 爐 保 溫 桶 及 法 蘭 片 漏 水 整 修 水 池 水 位 控 制 更 新 寢 室 壁 癌 整 修 等 男 三 女 二 舍 507,518 自 動 門 維 修 鍋 爐 燃 燒 機 更 新 熱 水 管 路 漏 水 維 修 10 樓 頂 逃 生 門 損 壞 更 新 寢 室 天 花 板 傾 斜 整 修 置 傘 架 設 置 等 女 一 舍 106,458 鍋 爐 燃 燒 機 程 式 控 制 器 維 修 寢 室 壁 癌 整 修 自 動 門 維 修 置 傘 架 設 置 等 各 舍 共 同 設 施 292,144 電 視 頻 道 公 開 播 送 權 熱 水 監 測 系 統 及 伺 服 器 機 板 整 修 增 設 無 線 基 地 台 之 低 階 鍋 爐 保 養 五 金 用 品 報 費 等 合 計 1,569,426 49

55 C.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國 際 學 生 宿 舍 硬 體 設 施 新 設 與 改 善 宿 舍 別 金 額 ( 元 ) 改 善 項 目 國 際 學 生 宿 舍 80,553 增 設 電 視 機 床 板 整 修 增 設 壁 扇 外 大 門 整 修 等 2. 軍 訓 室 工 作 報 告 (1) 校 園 安 全 狀 況 及 分 析 A. 本 (100-2) 學 期 ( 截 算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 意 外 事 件 總 計 40 件 ; 其 中 疾 病 照 料 13 件 車 禍 6 件 詐 騙 2 件 鬥 毆 事 件 2 件 性 騷 擾 及 租 屋 糾 紛 各 1 件 其 他 15 件, 統 計 表 如 下 : 本 校 學 期 突 發 意 外 狀 況 月 份 統 計 表 ( 資 料 時 間 :101 年 2-4 月 ) 月 份 類 別 及 件 數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小 計 車 禍 鬥 毆 事 件 情 緒 疏 導 疾 病 照 料 學 業 關 懷 恐 嚇 詐 騙 行 竊 遭 竊 租 屋 糾 紛 偷 窺 偷 拍 ( 含 性 騷 擾 ) 其 他 合 計 (A) 重 大 校 安 事 故 處 理 說 明 : a.101 年 2 月 15 日 3 時 25 分 接 獲 通 知, 河 工 1B 印 度 僑 生 生 遭 人 毆 打 受 傷, 送 到 北 投 振 興 醫 院 急 診 中, 值 日 教 官 於 4 時 41 分 時 到 達 該 醫 院 生 係 於 川 湯 溫 泉 廳 員 工 宿 舍 與 3 位 同 事 一 起 喝 酒 時, 與 其 中 1 位 僑 大 先 修 班 泰 國 僑 生 起 口 角 而 遭 棍 棒 襲 擊 生 頭 撕 裂 傷 部 縫 合 6 針 及 左 手 挫 傷 包 紮 後, 於 10 時 30 分 出 院 軍 訓 室 金 專 案 助 理 及 國 際 處 吳 筱 青 專 案 助 理 偕 同 至 石 牌 永 明 派 出 所 報 案, 當 日 下 午 經 雙 方 協 商 後, 以 肇 事 人 賠 償 生 4 萬 元 之 醫 藥 賠 償 及 精 神 撫 慰 金 達 成 和 解 b.101 年 2 月 15 日 15 時 30 分, 河 工 系 生 至 軍 訓 室 告 知 2 月 14 日 20 時 20 分 自 河 工 1 館 返 回 河 工 2 館 實 驗 室 時, 在 工 學 院 靠 近 北 寧 路 段, 遭 陌 生 人 由 後 方 熊 抱, 幸 經 反 抗 後 掙 脫 未 遭 受 侵 害, 只 造 成 輕 微 擦 傷 2 月 15 日 15 時 35 分 由 生 輔 組 曾 組 長 協 助 至 駐 警 隊 調 閱 監 視 器 後, 呂 隊 長 立 刻 與 正 濱 派 出 所 連 絡, 警 方 並 已 鎖 定 某 嫌 疑 犯 並 作 進 一 步 調 查 中 軍 訓 室 已 立 即 連 絡 工 學 院 各 系 所 利 用 跑 馬 燈, 轉 知 所 有 師 生 隨 50

56 時 提 高 警 覺,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如 遇 可 疑 人 物 立 即 回 報 值 班 教 官 處 理 ; 並 已 要 求 夜 間 巡 守 同 學 及 協 調 駐 警 隊, 將 該 處 列 為 巡 查 重 點 另 河 工 系 也 已 呼 籲 該 系 女 同 學, 夜 間 要 多 人 結 伴 同 行, 以 杜 絕 歹 徒 可 乘 之 機 c.101 年 3 月 8 日 22 時 海 大 FREE 社 同 學 夜 巡 時, 發 現 生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操 作 ATM 轉 帳, 且 神 情 異 常 使 用 手 機 與 對 方 聯 絡 經 詢 問 驚 覺 其 恐 遭 詐 騙, 即 帶 至 軍 訓 室 協 處 值 班 教 官 立 即 向 165 反 騙 專 線 報 案 連 絡 家 長, 並 陪 同 至 正 濱 派 出 所, 隨 後 由 員 警 帶 生 至 基 隆 市 第 二 分 局 偵 察 隊 製 作 筆 錄 完 成 報 案 3 月 9 日 8 時 20 分 軍 訓 室 戴 主 任 電 話 通 知 系 上, 並 請 導 師 關 懷 安 撫 生 ; 軍 訓 室 再 次 發 布 校 安 通 報,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ATM 轉 帳 詐 騙 手 法 d.101 年 3 月 17 日 20 時 生 ( 僑 生 ) 由 2 位 僑 生 陪 同 至 軍 訓 室 反 映, 於 17 時 左 右 步 行 經 基 隆 市 明 德 一 路 時, 遭 3 4 位 不 明 人 士 攔 阻, 遭 其 中 1 人 持 棍 棒 毆 打 生 右 小 腿 造 成 瘀 傷, 恐 嚇 交 出 身 上 錢 財 2,000 多 元, 並 脅 迫 生 以 郵 局 提 款 卡 提 領 8 萬 元, 至 附 近 全 家 ok 7-11 等 超 商 及 網 咖 購 買 遊 戲 點 數 卡 交 予 對 方 值 勤 教 官 立 即 以 電 話 向 軍 訓 室 戴 主 任 及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陳 組 長 回 報, 於 20 時 20 分 陪 同 生 至 正 濱 派 出 所 報 案 20 時 45 分 國 際 事 務 組 鄭 雅 馨 助 理 前 來 協 處 21 時 基 隆 三 分 局 警 員 前 來 正 濱 派 出 所 接 手 處 理, 並 至 案 發 現 場 瞭 解 及 製 作 筆 錄 後 續 發 展 及 處 理 如 下 :(a)3 月 18 日 下 午 生 經 警 方 通 知 赴 七 堵 派 出 所 協 助 釐 清 案 情, 經 警 方 交 叉 比 對 各 項 事 證 及 突 破 生 心 防 後, 生 承 認 係 遭 網 路 詐 騙, 購 買 網 路 遊 戲 點 數 給 對 方, 損 失 金 額 高 達 8 萬 5,000 元 因 一 時 心 急, 遂 謊 稱 遭 暴 力 脅 迫, 恐 嚇 勒 索, 希 望 能 引 起 警 方 重 視, 儘 速 破 案 追 回 錢 財 (b) 因 謊 報 ( 誣 告 罪 ) 屬 公 訴 罪, 警 方 已 將 生 犯 行 函 送 地 檢 署 偵 辦 (c) 有 關 生 遭 詐 騙 一 節, 已 由 正 濱 派 出 所 完 成 報 案 手 續 (d) 案 情 及 處 理 過 程, 另 以 校 安 通 報 知 會 國 際 處 系 辦 持 續 關 懷 與 輔 導 (e) 日 由 助 理 教 官 金 先 生 陪 同 姚 生 至 基 隆 地 檢 署 偵 查 庭 開 庭, 檢 查 官 姑 念 初 犯 且 亦 是 受 害 人, 予 以 告 誡 並 緩 起 訴, 不 得 再 犯 另 與 國 際 處 僑 生 承 辦 人 吳 筱 青 小 姐 轉 知 此 事, 並 請 賡 續 輔 導 關 懷 e.101 年 4 月 8 日 23 時 50 分, 駐 校 警 電 話 通 報, 男 1 舍 寢 室 有 2 位 同 學 打 架, 並 自 行 打 110 電 話 報 警 值 勤 教 官 立 即 偕 同 輔 導 員 陳 榮 煌 至 駐 校 警 辦 公 室 瞭 解 狀 況 經 查 該 2 位 同 學 平 時 即 常 有 口 角 衝 突 發 生, 當 晚 因 生 吃 東 西 發 出 聲 響, 生 予 以 口 頭 制 止, 雙 方 因 不 滿 而 演 變 成 肢 體 衝 突, 造 成 生 口 腔 內 局 部 出 血, 未 告 知 宿 舍 輔 導 員 及 校 安 中 心 即 自 行 撥 打 110 電 話 報 警 警 察 蒞 臨 瞭 解 案 情 後, 希 望 校 方 協 處 2 生 自 行 和 解, 值 勤 教 官 即 協 請 陳 輔 導 員 同 意 生 調 整 至 其 他 寢 室, 並 要 求 雙 方 握 手 言 和 保 證 不 再 擴 大 事 端 4 月 12 日 聯 繫 2 生 至 軍 訓 室 撰 寫 自 述 表, 並 當 面 互 相 道 歉 與 和 解, 保 證 不 再 有 後 續 狀 況 (B) 其 他 事 項 ( 共 16 件 ) 說 明 : 協 助 同 學 尋 獲 失 物 2 件 陳 報 教 育 部 校 安 事 件 1 件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發 布 通 報 5 件 協 助 香 港 籍 僑 生 辦 理 出 入 境 遺 失 補 件 證 明 1 件 協 助 通 報 駐 警 隊 處 理 海 事 大 樓 308 實 驗 室 水 管 破 裂 1 件 協 助 處 理 工 學 院 地 下 道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地 下 B06 室 及 學 生 第 51

57 一 餐 廳 2 樓 疑 似 火 警 3 件 協 助 家 長 聯 繫 1 件 協 助 處 理 女 同 學 被 陌 生 人 尾 隨 及 騷 擾 1 件 重 點 項 目 說 明 如 下 : a. 陳 報 教 育 部 校 安 事 件 :101 年 2 月 21 日 凌 晨 4 時 30 分 輪 機 系 林 等 4 位 學 生 於 新 豐 街 賃 居 處 發 生 中 毒 現 象, 自 行 叫 救 護 車 前 往 基 隆 三 總 醫 院 就 診 7 時 15 分 值 班 教 官 接 獲 通 知 後, 即 刻 趕 往 醫 院 探 視 並 以 電 話 通 報 軍 訓 室 戴 主 任 ; 醫 生 初 步 研 判 為 一 氧 化 碳 中 毒,8 時 許 對 4 位 學 生 進 行 高 壓 氧 治 療 ;8 時 30 分 學 務 長 前 往 醫 院 探 視 該 4 位 經 治 療 後 ;10 時 10 分 完 成 第 1 次 高 壓 氧 治 療,4 位 學 生 均 狀 況 良 好 無 大 礙 ; 下 午 2 時 至 4 時 再 實 施 高 壓 氧 治 療 乙 次, 其 中 2 位 男 生 留 院 觀 察 至 2 月 24 日 軍 訓 室 依 規 定 通 報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 由 系 輔 導 教 官 攜 帶 一 氧 化 碳 偵 測 器 至 賃 居 處 所 進 行 訪 視, 要 求 房 東 改 善 熱 水 器 及 其 通 風 情 形, 並 加 強 對 所 有 學 生 宣 導 校 外 租 屋 安 全 及 防 範 一 氣 化 碳 中 毒, 避 免 類 似 事 件 發 生 b. 發 布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之 加 強 防 範 一 氧 化 碳 中 毒 宣 導 防 治 校 園 腸 病 毒 等 通 報 5 件 c.101 年 3 月 13 日 凌 晨 1 時 許, 生 做 完 實 驗 要 從 祥 豐 校 門 返 賃 居 處 時, 遭 到 江 姓 陌 生 人 尾 隨 及 騷 擾, 以 向 黃 教 官 報 告 黃 教 官 於 3 月 14 日 8 時 20 分 收 信 後, 立 即 處 理 如 下 :(a) 電 請 正 濱 派 出 所 員 警 幫 忙, 該 員 警 同 意 會 加 強 注 意 及 巡 邏, 但 要 協 助 告 知 賃 居 於 附 近 的 同 學, 如 再 有 類 似 事 件 發 生, 請 立 刻 發 打 ( ) 報 案, 警 察 會 立 即 到 達, 才 能 有 嚇 阻 效 果 (b)8 時 55 分 直 接 去 電 給 江 姓 陌 生 人, 告 誡 他 不 要 再 騷 擾 本 校 學 生, 該 江 姓 陌 生 人 表 達 不 會 再 發 生 (c) 軍 訓 室 主 任 亦 立 即 指 示 各 系 輔 導 教 官 電 請 各 系 所 配 合, 利 用 跑 馬 燈 提 醒 同 學 儘 量 結 伴 同 行 且 注 意 陌 生 人,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立 即 通 報 駐 警 隊 或 軍 訓 室 B. 分 析 意 外 狀 況 事 件 : 本 學 期 校 安 意 外 事 件 處 理 以 疾 病 照 料 13 件 最 多 ; 其 次 車 禍 肇 事 6 件, 究 其 原 因 為 3 月 至 4 月 中 旬 連 日 大 雨, 路 面 狀 況 及 視 線 均 受 影 響, 但 較 去 年 同 期 (100 年 -4 月 份 為 9 件 ) 已 減 少, 顯 見 本 校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稍 有 進 步 (2) 網 路 詐 騙 防 治 A. 輔 導 海 大 Free 社 校 園 巡 守 時, 加 強 注 意 校 內 各 提 款 機 附 近 同 學 神 色, 如 有 異 常 隨 即 制 止 並 通 知 本 室 處 理 ; 宣 導 住 宿 或 班 級 同 儕 相 互 關 懷, 發 現 周 遭 同 學 有 不 尋 常 現 象, 主 動 向 教 官 ( 輔 導 人 員 ) 反 映 B. 提 醒 校 內 便 利 商 店, 凡 發 現 有 同 學 購 買 大 量 網 路 遊 戲 點 數 時, 設 法 留 住 學 生 及 其 手 機 號 碼, 立 即 通 知 本 室 派 員 前 往 關 懷 C. 一 接 獲 同 學 遭 詐 騙 或 異 常 購 置 網 路 遊 戲 點 數 等 通 報, 立 即 協 助 打 電 話 向 110 或 165 反 詐 騙 專 線 報 警, 由 警 方 立 即 通 知 詐 騙 帳 號 的 金 融 機 構, 將 這 個 帳 號 列 為 詐 騙 警 示 帳 戶, 凍 結 使 用, 再 協 助 至 轄 區 派 出 所 報 案 D. 針 對 詐 騙 案 例 製 作 警 示 海 報, 張 貼 於 各 宿 舍 及 提 款 機 附 近, 並 透 過 網 頁 公 告 適 時 提 醒 同 學 E. 每 學 期 聯 繫 警 察 及 相 關 研 究 相 關 單 位, 辦 理 網 路 詐 騙 防 治 教 育 宣 導 講 座, 期 使 同 學 們 瞭 解 現 行 網 路 詐 騙 手 段 及 防 治 方 法, 加 強 反 網 路 詐 騙 之 應 變 能 力 上 學 期 於 100 年 10 月 26 日 辦 理, 邀 請 基 隆 市 警 察 局 刑 事 大 隊 ( 反 欺 騙 隊 ) 韓 知 先 巡 官 蒞 校 宣 導 ; 本 學 期 於 101 年 3 月 30 日 邀 請 基 52

58 隆 市 警 察 局 刑 事 大 隊 第 二 組 吳 仲 民 警 務 員 蒞 校 宣 導 F.101 學 年 度 起, 於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促 進 活 動, 規 劃 防 治 網 路 詐 騙 教 育 為 重 點 宣 導 內 容, 將 防 治 方 法 深 植 於 大 一 新 生, 以 提 升 防 治 成 效 (3) 防 汛 會 議 4 月 17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假 行 政 大 樓 3 樓 會 議 室 舉 行 本 校 101 年 防 汛 會 議, 依 教 育 部 各 級 學 校 防 汛 作 業 流 程 指 示, 研 議 本 年 度 汛 期 前 本 各 單 位 自 行 檢 查 防 汛 整 備 措 施, 以 期 降 低 汛 災 損 害 (4) 校 園 巡 守 隊 A. 本 學 期 校 園 巡 守 隊 定 於 3 月 5 日 至 6 月 30 日 期 間, 週 一 至 週 五 於 每 日 夜 間 分 2 時 段 ( ), 編 組 各 2-3 員 同 學 至 校 區 實 施 巡 查, 計 有 17 位 同 學 參 與 B. 本 室 並 於 3 月 5 日 12 時 10 分 辦 理 本 學 期 夜 間 巡 守 工 作 會 議, 實 施 勤 前 任 務 提 示 與 精 神 動 員 編 組 與 工 作 說 明, 並 提 醒 置 重 點 於 較 易 發 生 安 全 事 故 之 死 角 C. 本 學 期 截 至 4 月 30 日 止, 已 執 行 計 114 人 次, 狀 況 良 好 (5) 校 安 會 報 預 定 於 101 年 6 月 8 日 ( 星 期 五 )12 時 假 行 政 大 樓 四 樓 召 開 會 議, 恭 請 校 長 主 持, 召 集 一 級 主 管 及 有 關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之 二 級 主 管 出 席 ; 會 中 將 說 明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男 2 舍 電 熱 器 裝 設 案 ), 並 由 本 室 住 輔 組 課 指 組 環 安 組 駐 警 隊 衛 保 組 及 營 繕 組 等 7 單 位 就 學 期 中 主 管 有 關 事 項 實 施 報 告, 另 討 論 本 校 安 全 工 作 之 協 調 議 題 及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等, 俾 創 造 更 具 安 全 與 友 善 之 學 習 環 境 (6)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A. 開 學 第 一 週 (2 月 20 日 ~25 日 ), 由 本 室 值 班 教 官 及 海 大 Free 社 服 務 同 學, 每 日 早 上 8 時 至 8 時 30 分 於 北 寧 路 工 學 院 前, 實 施 不 違 規 穿 越 北 寧 路 宣 導, 並 協 請 各 系 所 利 用 跑 馬 燈 及 住 輔 組 於 宿 舍 張 貼 公 告, 以 達 宣 教 成 效 學 期 中 由 本 室 同 仁 持 續 採 不 定 期 不 定 時 勸 導, 尤 置 重 點 於 上 放 學 及 中 午 時 段, 俾 杜 絕 因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肇 生 車 禍 意 外 事 件 B. 本 校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外 圍 (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步 道 旁 ) 設 置 警 語 告 示 牌 - 請 勿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造 成 您 生 命 的 遺 憾 及 裝 置 監 視 錄 影 系 統, 並 且 運 用 錄 影 擷 取 學 生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畫 面, 製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案 例, 張 貼 於 工 學 院 學 生 進 出 通 處, 俾 達 遏 阻 違 規 之 效 C. 本 學 期 至 4 月 份 止, 由 駐 警 隊 提 供 交 通 違 規 學 生, 及 發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學 生, 總 計 74 人 已 分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及 4 月 26 日 假 本 室 會 議 室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教 育, 參 加 研 習 同 學 共 計 37 員, 未 參 加 者 將 冊 報 駐 警 隊 依 規 定 裁 罰 D. 為 提 升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教 育 成 效, 於 101 年 5 月 2 日 ( 星 期 三 )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園 交 通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由 本 室 提 案 修 訂 交 通 違 規 銷 單 程 序, 冀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以 減 少 校 園 違 停 亂 象 及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交 通 違 規 銷 單 程 序 修 正 重 點 如 下 : (A) 本 條 文 僅 以 本 校 學 生 為 實 施 對 象 (B) 駐 警 隊 每 週 一 將 第 一 次 違 規 人 員 名 冊 送 至 軍 訓 室, 並 由 軍 訓 室 於 10 日 內, 對 所 列 違 規 同 學 完 成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教 育 ; 違 規 同 學 須 於 完 成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教 育 後, 才 能 至 駐 警 隊 完 成 銷 單 程 序 (C) 軍 訓 室 於 每 月 10 日 25 日 將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輔 53

59 導 教 育 學 生 名 冊, 提 供 駐 警 隊 據 以 辦 理 銷 單 或 裁 罰 作 業 (D) 未 參 加 輔 導 教 育 同 學, 則 由 駐 警 隊 依 本 校 校 區 汽 機 車 違 規 處 理 要 點 第 三 點 之 條 文, 於 每 月 15 日 30 日 前 逕 行 開 立 校 內 罰 單 裁 罰 ( 機 車 處 以 罰 款 新 台 幣 壹 佰 元 整 ) E. 每 週 定 期 發 布 交 通 安 全 案 例 宣 導 公 告, 針 對 學 生 肇 生 車 禍 原 因 統 計 分 析, 並 提 出 改 進 建 議 及 精 進 作 法, 賡 續 發 布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7 則 ), 期 警 惕 同 學 並 減 少 車 禍 肇 生 統 計 表 如 下 : 本 校 101 年 1-4 月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發 布 情 形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元 旦 集 體 出 遊, 北 宜 公 路 2 學 生 受 傷!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發 生 擦 撞 未 下 車 察 看, 就 算 肇 事 逃 逸!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勿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請 走 斑 馬 線 或 人 行 地 下 道!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行 人 注 意 - 請 尊 重 生 命, 不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紅 線 區 域 請 勿 違 規 停 放 機 車!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騎 乘 機 車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才 有 安 全 保 障! 交 通 安 全 通 報 號 騎 乘 機 車 當 心 路 邊 汽 車 車 門 突 然 打 開 - 撞 傷 騎 士 類 別 人 次 (7) 輔 導 關 懷 學 生 A. 軍 訓 輔 導 人 員 異 動 中 校 教 官 蔡 篤 枝 及 陳 賢 瑛 等 2 員, 已 於 101 年 2 月 16( 陳 ) 日 及 3 月 1 日 ( 蔡 ) 軍 職 退 伍 ; 經 教 育 部 軍 訓 處 遷 調 作 業 後, 遞 補 中 校 教 官 張 菀 翬 及 少 校 教 官 王 楚 芊 等 2 員, 生 效 日 期 101 年 2 月 16 日 B. 軍 訓 教 官 輔 導 服 務 學 生 記 錄 ( 本 學 期 統 計 至 4 月 30 止 ) 本 學 期 軍 訓 人 員 輔 導 關 懷 學 生 共 計 175 人 次 其 中 生 活 關 懷 81 人 次 疾 病 照 料 24 人 次 學 業 關 懷 23 人 次 情 緒 疏 導 19 人 次 與 家 長 聯 繫 10 人 次 意 外 事 件 處 理 8 人 次 賃 居 糾 紛 6 人 次 及 急 難 救 助 4 人 次 統 計 表 如 下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1 年 2-4 月 份 軍 訓 教 官 輔 導 服 務 學 生 記 錄 統 計 表 食 科 系 資 工 系 電 機 系 教 研 所 機 械 系 航 管 系 資 管 系 通 訊 系 輔 導 系 所 疾 病 照 料 急 難 救 ( 扶 ) 助 情 緒 疏 導 轉 介 服 務 0 意 外 事 件 處 理 與 學 生 家 長 聯 繫 賃 居 糾 紛 教 官 服 務 他 校 學 生 0 學 業 關 懷 生 活 關 懷 合 計 運 輸 系 環 漁 系 生 科 系 系 工 系 河 工 系 養 殖 系 輪 機 糸 環 資 糸 商 船 系 應 地 所 合 計 54

60 C. 校 外 賃 居 輔 導 訪 視 (A) 由 本 室 所 有 同 仁 於 101 年 3 月 15 日 前, 依 住 輔 組 提 供 格 式, 完 成 緊 急 連 絡 名 冊 全 面 修 正, 重 新 統 計 正 確 之 校 外 賃 居 學 生 資 料 (B) 本 學 期 碩 博 士 班 一 年 級 學 生 與 大 學 部 學 生 資 料 賃 居 資 料 合 併 分 析, 並 加 入 目 前 已 知 進 修 教 育 班 別 學 生 賃 居 門 牌, 計 篩 選 出 10 床 3 戶 ( 其 中 2 戶 已 訪 視 ) 8 床 5 戶 (5 戶 皆 已 訪 視 ) 7 床 1 戶 ( 已 訪 視 ) 6 床 17 戶 (4 戶 已 訪 視 ) 5 床 4 戶 (1 戶 已 訪 視 ) 其 中 7 床 1 戶 於 101 年 3 月 15 日, 由 學 務 長 直 接 蒞 臨 中 正 路 祥 豐 街 號 3 樓, 指 導 曾 郁 琪 組 長 及 張 菀 翬 教 官 實 施 檢 查 安 全 設 施 及 關 懷 同 學 生 活 情 形 基 於 教 育 部 定 學 期 完 成 訪 視,2 年 內 不 重 複 訪 視 原 則, 對 尚 未 訪 視 賃 居 處 所, 將 於 學 期 結 束 前 完 成 訪 視 另 將 所 輔 訪 後 之 數 據 及 資 料, 將 更 新 於 資 料 庫 中, 俾 利 賃 居 生 之 掌 握 與 分 析 (C) 對 於 不 合 格 且 未 於 時 限 內 改 善 之 賃 居 處 所, 則 將 結 合 警 消 及 市 府 業 管 單 位 實 施 聯 合 訪 查, 以 督 促 房 東 改 進, 維 護 該 賃 居 戶 學 生 安 全 (D) 由 本 室 配 合 住 輔 組 實 施 校 外 賃 居 生 輔 訪, 表 達 關 懷 及 協 助 解 決 疑 難, 另 提 供 本 校 製 發 之 安 全 宣 導 資 料, 使 同 學 能 檢 視 賃 居 處 所 之 安 全 情 形 並 尋 求 改 善, 諸 如 建 築 結 構 瓦 斯 設 備 消 防 設 施 及 契 約 簽 訂 等 項 目 適 時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本 學 期 迄 4 月 份 止, 共 訪 視 賃 居 生 53 戶, 計 有 181 生 受 訪 本 校 學 期 校 外 賃 居 訪 視 統 計 表 路 段 單 位 新 豐 商 區 愛 買 商 區 八 斗 子 區 祥 豐 校 門 區 中 正 路 區 合 計 戶 數 人 數 (E) 為 提 供 校 外 租 賃 同 學 選 擇 安 全 住 居 環 境 保 障 維 護 自 身 權 益 並 能 了 解 租 賃 法 律 常 識 等, 本 室 特 邀 請 崔 媽 媽 基 金 會 遴 派 講 座, 於 5 月 9 日 時, 召 集 1 年 級 首 次 校 外 租 賃 同 學, 辨 理 本 學 期 校 外 租 賃 安 全 專 題 講 座 另 配 合 住 輔 組 所 舉 辦 之 房 東 座 談 會, 促 使 同 學 及 房 東 共 同 參 與, 期 能 創 造 安 全 舒 適 及 互 助 和 諧 之 校 外 賃 居 生 活 品 質 (8) 校 安 通 報 公 告 校 安 中 心 針 對 可 能 影 響 校 園 安 全 之 危 安 因 素, 賡 續 發 布 校 安 通 報 公 告 週 知 (8 則 ), 期 能 未 雨 綢 繆, 收 預 防 實 效 統 計 表 如 下 : 本 校 101 年 1-4 月 校 安 通 報 發 布 情 形 ( 校 安 報 報 ) 校 安 通 報 號 加 強 新 型 流 感 病 毒 防 範, 有 效 降 低 傳 染 途 逕 校 安 通 報 號 飲 酒 肇 事 案 例 宣 導 校 安 通 報 號 校 安 通 報 號 校 安 通 報 號 校 安 通 報 號 一 氧 化 碳 中 毒 案 例 宣 導 別 傻 了,ATM 提 款 機 不 能 解 除 分 期 付 款 校 園 安 全 自 我 防 護 措 施 宣 導 萬 金 難 買 早 知 道 - 同 學 遭 詐 案 例 宣 導 55

61 校 安 通 報 號 校 安 通 報 號 陌 生 男 子 藉 故 搭 訕 攀 談, 應 注 意 個 人 安 全 並 立 即 反 映 校 安 報 報 - 清 明 時 節, 平 安 叮 嚀 (9) 預 官 考 選 101 年 大 專 程 度 義 務 役 預 官 ( 士 ) 考 選, 本 校 同 學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17 時 止 前 完 成 志 願 選 填 者, 計 有 一 般 生 39 人 博 士 生 4 人, 本 室 已 於 4 月 9 日 將 志 願 表 冊 ( 含 志 願 名 冊 博 士 班 名 冊 志 願 表 ) 送 交 國 防 部 預 官 考 選 委 員 會 辦 理 複 選 作 業, 預 於 5 月 下 旬 發 布 錄 取 人 員 名 單 (10) 學 生 兵 役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辦 理 緩 徵 申 請 計 563 人 儘 後 召 集 第 2 款 申 請 計 26 人, 辦 理 緩 徵 原 因 消 滅 計 105 人 儘 後 召 集 第 2 款 原 因 消 滅 計 38 員, 總 計 732 人 3. 諮 輔 組 工 作 報 告 (1) 心 理 衛 生 三 級 預 防 A. 個 別 諮 商 本 學 期 截 至 4 月 底 止, 個 別 諮 商 共 服 務 284 人 次 ( 諮 商 個 案 人 數 共 計 97 人 ) 統 計 各 類 來 談 議 題 以 自 我 探 索 (27.11%) 為 最 多, 其 次 依 序 為 : 生 涯 發 展 (18.31%) 人 際 關 係 (14.44%) 課 業 學 習 (13.73%) 感 情 困 擾 (10.56%) 精 神 情 緒 (7.39%) 性 別 議 題 (3.52%) 家 庭 困 擾 (3.17%) 及 諮 詢 / 其 他 (1.76%), 詳 如 表 1 表 1:100-2 個 別 諮 商 來 談 議 題 人 次 圖 (2-4 月 ) 議 題 自 我 探 索 家 庭 困 擾 人 際 關 係 感 情 困 擾 課 業 學 習 生 涯 發 展 精 神 情 緒 性 別 議 題 其 他 總 計 總 計 百 分 比 排 序 NA 整 體 而 言, 本 校 學 生 以 生 涯 定 向 ( 包 含 : 生 涯 發 展 課 業 學 習 ) 為 主 要 困 擾 ( 32.04%), 其 次 為 人 際 互 動 ( 包 含 : 家 庭 關 係 人 際 關 係 愛 情 關 係 ) (28.17%) 自 我 探 索 (27.11%) 精 神 情 緒 困 擾 (7.39%) 性 別 議 題 (3.52%) 諮 詢 / 其 他 (1.76%) 本 學 期 截 至 4 月 底 止 以 海 運 學 院 74 人 次 (26.06%) 佔 多 數, 各 學 院 個 別 諮 商 來 談 人 次 統 計 如 表 2 表 2: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各 學 院 個 別 諮 商 人 次 統 計 表 (2-4 月 ) 學 院 海 運 工 生 科 海 資 電 資 人 社 教 職 員 總 計 人 次 百 分 比

62 B. 團 體 與 工 作 坊 : 本 學 期 團 體 與 工 作 坊, 實 施 情 形 主 題 日 期 形 式 帶 領 老 師 輔 導 股 長 訓 練 ( 進 階 ) 小 太 陽 志 工 團 期 初 大 會 小 太 陽 志 工 團 體 妙 語 猜 心 - 只 言 片 語 說 書 人 桌 遊 大 賽 情 人 節 快 樂 - 電 影 賞 析 自 我 成 長 工 作 坊 (Ⅰ) 小 太 陽 志 工 專 業 課 程 (Ⅰ)~ 團 康 活 動 知 多 少 把 妹 /man 高 手 - 愛 情 成 長 團 體 小 太 陽 志 工 培 訓 - 讓 我 們 同 在 一 起 ~ 團 結 合 作. 創 意 激 發 工 作 坊 3/1 工 作 坊 3/5 團 體 3/12~ 4/9 3/15 3/29 4/16 4/23 4/26~ 5/31 4/28 團 體 工 作 坊 電 影 賞 析 工 作 坊 工 作 坊 團 體 工 作 坊 High 大 情 歌 大 賽 4/30 活 動 性 別 平 等 諮 輔 週 學 習 完 全 攻 略 -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 小 太 陽 志 工 校 外 機 構 參 訪 自 我 成 長 工 作 坊 (Ⅱ) 5/7~ 5/29 5/14 5/26 5/31 工 作 坊 / 團 體 工 作 坊 工 作 坊 工 作 坊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郭 淑 君 輔 導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張 秀 娟 心 理 師 朱 淑 芬 心 理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朱 淑 芬 心 理 師 參 與 人 數 / 滿 意 度 13 人 (93%) 23 人 (98%) 115 人 次 (100%) 15 人 (100%) 12 人 (100%) 7 人 (100%) 20 人 (88.25%) 待 補 ( 進 行 中 ) 16 人 (100%) 諮 商 輔 導 組 93 人 郭 淑 君 諮 商 心 理 師 (87%) 李 姿 佳 社 工 督 導 吳 嘉 瑜 心 理 師 5 月 辦 理 李 麗 雲 老 師 基 隆 市 家 教 育 中 心 特 約 講 師 諮 商 輔 導 組 劉 郁 玨 姚 文 婷 實 習 心 理 師 5 月 辦 理 諮 商 輔 導 組 5 月 辦 理 郭 淑 君 諮 商 心 理 師 張 秀 娟 心 理 師 6 月 辦 理 C. 心 理 輔 導 講 座 : 學 期 總 計 辦 理 心 理 輔 導 座 談 2 場 次, 時 間 主 題 及 講 師 資 料 如 下 : 主 題 日 期 講 師 參 與 人 數 生 涯 虹 橋 電 影 講 座 5/3 宋 佩 禹 諮 商 心 理 師 48 人 郭 兆 偉 先 生 預 計 46 人 生 涯 座 談 : 走 在 海 之 濱 ~ 生 命 與 生 涯 紀 事 5/11 (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海 洋 環 境 參 加 教 育 推 廣 協 會 秘 書 長 ) ( 統 計 至 5/4) 57

63 (2) 壓 力 Bye-bye 青 春 High-- 校 園 學 生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特 色 主 題 計 畫 原 訂 於 5 月 25 日 辦 理 精 神 藥 物 與 醫 療 資 源 暨 社 區 資 源 整 合 研 討 會, 因 2 位 講 師 時 間 無 法 配 合, 延 至 6 月 15 日, 將 邀 請 國 軍 北 投 醫 院 兒 童 青 少 年 精 神 科 戴 月 明 醫 師 及 臺 北 市 衛 生 局 自 殺 防 治 中 心 執 行 宣 導 組 曾 光 佩 臨 床 心 理 師 蒞 校 演 講, 分 別 介 紹 校 園 精 神 醫 療 - 認 識 精 神 科 用 藥 學 校 輔 導 與 精 神 醫 療 系 統 之 合 作 校 園 自 殺 / 自 傷 事 件 之 評 估 諮 商 室 外 的 倫 理 議 題 與 校 園 憂 鬱 防 治 vs. 社 區 資 源 整 合 等 議 題 (3) 生 涯 輔 導 業 於 3 月 與 4 月 辦 理 完 畢 海 運 學 院 與 生 科 院 海 Young 生 涯 航 海 王 班 級 輔 導 活 動, 活 動 回 饋 單 已 回 收 並 持 續 統 計 中 活 動 參 與 人 數 與 其 他 學 院 預 約 情 況 如 下 表 所 列 : 滿 意 度 學 院 班 級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出 席 人 數 航 管 1A 03.27( 二 ) 8-9 S % 海 運 航 管 1B 03.27( 二 ) 6-7 STM % 學 運 輸 1B 03.27( 二 ) 4-5 延 平 大 樓 % 院 輪 機 1B 03.29( 四 ) 5-6 B % 商 船 1B 03.29( 四 ) 8-9 商 船 系 館 % 食 科 1A 46 統 計 中 04.19( 四 ) 8-9 群 海 廳 生 食 科 生 技 28 統 計 中 科 養 殖 1B 04.23( 一 ) 6-7 生 科 系 館 統 計 中 院 養 殖 1A 04.26( 四 ) 6-7 生 科 系 館 統 計 中 生 科 1A 04.26( 四 ) 6-7 綜 合 二 館 統 計 中 海 資 院 環 漁 1A 05.03( 四 ) 6-7 漁 學 館 工 學 院 系 工 1A 03.28( 三 ) 7-8 系 工 統 計 中 電 資 院 資 工 1A ( 四 ) 8-9 海 洋 廳 通 訊 1A (4) 新 生 普 測 輔 導 關 懷 100 年 大 一 普 測 活 動, 共 計 1,055 名 大 一 新 生 參 與 測 驗, 施 測 比 例 達 82.38%; 統 計 分 析 後 篩 選 204 名 高 關 懷 學 生, 占 施 測 總 人 數 19.34% 諮 輔 組 於 100 年 11 月 中 旬 發 送 關 懷 信 件, 並 於 101 年 3 月 5 日 以 電 子 郵 件 提 供 同 意 導 師 知 悉 之 134 名 高 關 懷 學 生 資 訊, 俾 利 導 師 適 時 介 入 輔 導 或 轉 介, 如 在 生 涯 議 題 方 面 : 院 系 可 提 供 可 增 加 專 業 定 向,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個 人 與 專 業 生 涯 認 同 ; 在 學 習 方 面 : 可 提 供 學 習 輔 導 策 略 及 加 強 學 習 輔 導 方 案, 以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共 有 4 位 導 師 回 覆 此 資 訊 有 助 於 輔 導 工 作 在 134 名 同 意 導 師 知 悉 之 高 關 懷 學 生 中, 已 有 20 名 學 生 接 受 諮 輔 組 協 助 與 輔 導 ; 針 對 不 同 意 導 師 知 悉 之 70 名 高 關 懷 學 生, 已 有 10 名 學 生 接 受 協 助 與 輔 導, 其 他 174 名 學 生 諮 輔 組 除 信 件 關 懷 外, 亦 持 續 電 話 追 蹤, 目 前 已 成 功 連 繫 68 名 學 生, 其 中 58 名 學 生 表 示 已 步 入 軌 道 不 需 追 蹤,10 名 學 生 將 持 續 電 話 追 蹤 輔 導 58

64 年 測 驗 高 關 懷 學 生 比 例 學 院 別 100 年 高 關 懷 學 生 人 數 比 率 ( 以 實 到 人 數 為 母 群 ) 99 年 高 關 懷 學 生 人 數 比 率 ( 以 實 到 人 數 為 母 群 ) 增 加 / 減 少 人 數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海 運 學 院 % 6.58% +7.66% 電 資 學 院 % 13.29% % 海 資 院 % 29.09% -7.07% 工 學 院 % 12.32% % 生 科 院 % 17.86% +1.00% 總 計 % 14.07% +5.26% (5) 二 一 學 分 不 及 格 學 生 追 蹤 關 懷 截 至 5 月 7 日, 兼 職 實 習 心 理 師 共 撥 出 183 通 電 話, 成 功 聯 絡 上 66 名 學 生 ; 其 中 50 人 由 追 蹤 者 評 估 已 步 入 軌 道 不 需 再 追 蹤 8 名 學 生 需 再 追 蹤 5 名 學 生 已 約 定 至 本 組 進 行 心 理 諮 商 3 名 學 生 報 名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 依 據 992 二 一 學 生 成 因 統 計 得 知, 學 生 二 一 之 首 要 因 素 為 時 間 管 理 不 當, 本 組 除 於 全 校 導 師 座 談 會 納 入 時 間 管 理 學 習 困 難 與 學 習 態 度 等 議 題, 未 來 擬 針 對 適 合 活 動 主 題 ( 時 間 規 劃 自 我 探 索 及 網 路 沉 迷 防 治 ) 邀 請 學 生 參 與, 並 核 對 期 中 預 警 名 單, 加 強 追 蹤 (6) 網 路 沉 迷 三 級 預 防 A.6 月 7 日 辦 理 深 陷 情 網 -- 談 網 路 世 界 人 際 關 係 工 作 坊, 邀 請 吳 昱 德 心 理 師 針 對 網 路 交 友 與 親 密 關 係 議 題 進 行 討 論, 提 供 青 少 年 人 際 互 動 之 正 確 管 道 與 態 度 B. 鑒 於 學 生 網 路 沉 迷 情 況 有 逐 漸 增 多 之 趨 勢, 為 使 學 生 在 時 間 規 劃 身 心 健 康 及 學 習 成 效 間 取 得 平 衡, 諮 輔 組 蒐 集 學 術 與 實 務 方 案 資 訊, 將 由 學 務 處 各 單 位 分 別 規 劃 住 宿 巡 察 強 化 宿 舍 幹 部 輔 導 提 昇 宿 舍 自 學 中 心 使 用 及 統 計 網 路 沈 迷 評 核 量 表 施 測 防 治 手 冊 編 製 全 校 導 師 座 談 會 議 探 討 - 時 間 控 管 網 路 沈 迷 生 涯 規 劃 服 務 學 習 學 生 關 懷 宿 舍 社 群 系 教 官 關 懷 與 家 長 聯 繫 等 策 略, 通 力 推 動 校 園 學 生 網 路 沉 迷 三 級 預 防 方 案 (7)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輔 導 A.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身 心 障 礙 生 共 31 名, 因 食 品 科 學 系 博 士 班 陳 同 學 復 學, 而 較 上 學 期 增 加 1 名, 類 別 與 程 度 為 肢 體 障 礙 者 輕 度 本 學 年 障 礙 類 別 分 佈 如 下 :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障 礙 類 別 分 佈 如 下 : 障 礙 類 別 視 障 聽 障 病 弱 自 閉 肢 障 ( 重 ) 肢 障 ( 中 ) 肢 障 ( 輕 ) 情 障 多 重 其 他 總 計 正 規 學 制 學 生 進 修 與 推 廣 部 加 總 上 述 統 計 資 料 不 含 休 學 資 料 統 計 59

65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障 礙 類 別 人 數 比 例 圖 多 重 14% 情 障 3% 其 他 15% 視 障 聽 障 6% 6% 肢 障 32% 病 弱 12% 自 閉 12% B. 資 源 教 室 接 受 服 務 情 況 (A) 課 業 輔 導 :5 人, 另 有 2 人 預 備 接 受 課 業 輔 導 ; (B) 心 理 輔 導 :7 人 次 ; (C) 協 助 同 學 工 讀 生 :3 人 C. 資 源 教 室 活 動 (A)4 月 27 日 完 成 100 學 年 度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請 領 就 學 費 用 減 免 未 完 成 特 教 通 報 學 生 第 2 次 追 蹤 統 計 (B)4 月 30 日 完 成 100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休 學 追 蹤 統 計, 完 成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轉 銜 通 報 (C) 聯 誼 性 活 動 : 期 初 會 議 已 於 5 月 1 日 辦 理, 地 點 於 諮 輔 組 團 諮 室 ; 出 席 人 數 共 18 人 ; 期 末 會 議 將 於 6 月 7 日 辦 理, 地 點 於 諮 輔 組 團 諮 室 (D) 生 命 教 育 講 座 : 戀 戀 火 金 姑, 珍 愛 生 命 講 座 於 5 月 18 日 10 點 至 12 點 辦 理 紀 錄 片 放 映 座 談 會, 以 電 影 作 為 媒 材, 並 由 張 博 鈞 導 演 現 身 說 法, 以 協 助 本 校 學 生 學 習 人 文 關 懷 與 體 會 並 珍 惜 生 命 的 意 義, 地 點 於 第 一 演 講 廳 (E)5 月 28 日 9 點 至 12 點 辦 理 100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轉 銜 會 議, 邀 請 身 心 障 礙 畢 業 生 及 三 年 級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大 學 生 及 其 家 長 李 予 澄 諮 商 心 理 師 與 勞 政 單 位 共 同 參 與, 由 心 理 師 與 勞 政 單 位 解 說 生 涯 與 就 業 相 關 資 訊 中, 期 以 增 加 身 心 障 礙 大 學 畢 業 生 主 動 尋 求 就 業 管 道 能 力 (8) 境 外 生 輔 導 A. 本 學 期 截 至 4 月 底 止, 境 外 生 輔 導 人 數 共 9 人, 共 28 人 次, 以 海 資 院 最 高 20 人 次 (71.43%), 各 學 院 境 外 生 輔 導 統 計 摘 要 如 下 表 學 院 海 運 工 生 科 海 資 電 資 人 社 總 計 人 次 百 分 比 年 4 月 ~101 年 4 月 境 外 生 輔 導 案 件 處 理 情 況 摘 要 表 項 次 時 間 事 件 處 理 單 位 ~ 1. 迄 外 籍 生 生 活 適 應 議 題, 持 續 晤 談 諮 商 輔 導 1 今 組 ~ 1. 迄 外 籍 生 課 業 議 題, 持 續 晤 談 諮 商 輔 導 2 今 組 60

66 100.10~ 1. 迄 系 外 籍 生 精 神 議 題, 持 續 晤 談 諮 商 輔 導 3 今 組 1. 環 漁 系 大 四 外 籍 生 諮 商 輔 導 性 平 議 題 ( 在 學 期 間 懷 孕 ) 組 3. 與 導 師 系 辦 持 續 關 懷, 直 至 該 生 返 國 後 結 束 1. 食 科 系 大 三 香 港 僑 生 出 入 境 遺 失 補 件 協 助 辦 理 軍 訓 室 後 結 束 1. 河 工 系 大 一 印 度 僑 生 酒 後 與 人 起 口 角 並 遭 毆 打 軍 訓 室 2. 軍 訓 室 與 國 際 處 協 同 報 案, 雙 方 達 成 協 議 後 結 束 1. 資 工 系 澳 門 僑 生 網 路 詐 騙 與 謊 報 事 件 協 助 報 案, 並 知 會 國 際 處 及 系 辦 ; 由 於 謊 報 屬 公 訴 罪, 軍 訓 室 已 移 送 地 檢 署 偵 辦, 由 教 官 陪 同 處 理 1. 海 資 所 外 籍 生 生 活 適 應 提 供 諮 商 服 務 後 結 案 諮 商 輔 導 組 1. 養 殖 系 外 籍 生 因 腎 結 石 腹 痛 難 忍 由 駐 校 警 叫 救 護 車 送 醫, 教 官 到 院 關 心, 並 知 會 國 際 處, 回 軍 訓 室 診 無 礙 後 結 束 ~ 1. 迄 系 外 籍 生 自 我 探 索, 持 續 晤 談 諮 商 輔 導 10 今 組 1. 食 科 系 澳 門 僑 生 遺 失 手 機 由 警 方 尋 獲 來 電 通 軍 訓 室 知 本 校, 聯 繫 學 生 領 回 後 結 束 B. 陸 生 輔 導 網 絡 (A) 本 學 期 新 進 30 名 大 陸 學 生, 業 依 國 際 處 分 配 之 所 屬 班 級, 透 過 教 學 系 統 分 派 導 師,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導 師, 請 導 師 適 時 關 心 與 協 助 陸 生 (B) 業 依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陸 生 與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會 決 議 事 項 答 覆 情 形, 請 國 際 處 依 據 軍 訓 室 提 供 之 班 代 資 訊, 通 知 班 代 發 揮 同 儕 影 響, 關 心 班 上 陸 生 之 生 活 適 應 與 班 級 活 動 之 參 與 如 有 須 導 師 參 與 之 活 動, 本 組 將 協 助 以 電 子 郵 件 發 送 通 知 或 邀 請 函 (9) 導 師 業 務 A. 全 校 導 師 座 談 會 以 迷 惘, 迷 網 談 時 間 規 劃 與 網 路 沉 迷 為 主 題 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導 師 座 談 會 業 於 101 年 4 月 19 日 ( 星 期 四 ) 假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辦 理 ; 會 議 中 介 紹 網 路 沉 迷 現 況 成 因 及 輔 導 策 略, 並 加 強 時 間 管 理 之 重 要 性, 引 領 學 生 探 索 生 涯 規 劃, 此 外 亦 由 影 片 搭 配 心 理 師 專 題 報 告, 說 明 導 師 除 身 為 學 生 學 習 楷 模, 亦 可 提 供 學 術 及 實 務 經 驗, 並 成 為 學 生 的 生 涯 典 範 本 次 學 士 班 應 到 導 師 ( 含 教 官 校 安 人 員 及 住 輔 組 同 仁 ) 為 228 人, 實 到 學 士 班 導 師 ( 含 教 官 校 安 人 員 及 住 輔 組 同 仁 ) 為 161 人, 出 席 率 70.6%; 研 究 所 應 到 班 導 師 為 241 人, 實 到 研 究 所 班 導 師 為 116 人, 出 席 率 48.13% 整 體 滿 意 度 為 91.2%( 非 常 滿 意 36%, 滿 意 55.2%) B. 優 良 導 師 暨 優 良 單 位 評 選 100 學 年 度 優 良 導 師 暨 優 良 單 位 評 選, 於 101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假 行 政 大 樓 4 樓 會 議 室 辦 理 61

67 (10) 班 級 業 務 依 本 校 教 師 擔 任 導 師 辦 法 第 四 條 規 定, 導 師 每 學 期 至 少 參 加 輔 導 班 級 學 生 之 班 會 2 次, 並 擔 任 輔 導 工 作 本 學 期 班 會 召 開 次 數, 改 為 每 月 月 底 由 本 組 小 太 陽 志 工 至 各 系 辦 公 室 回 收 統 計 表 後 統 計 ; 至 5 月 30 日 止, 學 系 以 通 訊 系 居 冠, 達 成 率 100%, 輪 機 系 河 工 系 及 電 機 系 次 之, 達 成 率 93.75%; 學 院 以 生 科 院 居 冠, 達 成 率 為 80% 詳 見 下 表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系 平 均 班 會 次 數 統 計 表 學 院 科 系 本 學 期 開 各 系 平 均 每 學 期 各 系 應 達 成 率 班 級 數 目 班 會 次 數 班 會 次 數 開 班 會 次 數 (%) 商 船 系 % 海 運 學 院 航 管 系 % 運 航 系 % 輪 機 系 % 生 科 系 % 生 科 院 食 科 系 % 養 殖 系 % 海 資 院 環 資 系 % 環 漁 系 % 河 工 系 % 工 學 院 機 械 系 % 系 工 系 % 電 機 系 % 電 資 學 院 資 工 系 % 通 訊 系 % 人 社 院 師 培 中 心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院 平 均 班 會 次 數 統 計 表 學 院 本 學 期 開 各 院 平 均 每 學 期 各 院 班 級 數 目 班 會 次 數 班 會 次 數 應 開 班 會 次 數 達 成 率 (%) 海 運 學 院 % 生 科 院 % 海 資 院 % 工 學 院 % 電 資 學 院 % 人 社 院 % (11)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及 委 員 會 A.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守 護 戀 愛 國 度 - 諮 輔 週 戀 愛 交 往 成 長 系 列 活 動 因 應 本 校 學 生 諮 商 主 題 屬 性 及 導 向, 並 落 實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觀 念, 於 5/7~5/29 辦 理 守 護 戀 愛 國 度 - 諮 輔 週 戀 愛 交 往 成 長 系 列 活 動, 以 促 進 性 別 地 位 之 實 質 平 等, 消 除 性 別 歧 視, 維 護 人 格 尊 嚴 為 目 標, 設 計 規 劃 性 平 相 關 主 題 輔 導 活 動, 其 中 包 含 演 講 活 動 3 場 次 (5/8 整 個 愛 情 我 hold 住 拒 絕 親 密 關 係 暴 力 5/9 讓 愛 變 easy 戀 愛 交 往 相 處 之 道 62

68 學 期 5/29 愛 情 決 勝 點 親 密 關 係 的 經 營 ) 工 作 坊 1 場 次 ( 拼 出 你 / 妳 的 幸 福, 珍 藏 愛 的 回 憶 : 蝶 谷 巴 特 手 工 拼 貼 工 作 坊 ) 及 1 場 情 歌 大 賽 B.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A) 業 於 3 月 23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防 治 組 會 議, 檢 討 專 案 評 鑑 報 告 事 項, 規 劃 年 中 長 期 工 作 目 標 及 檢 視 成 效 之 具 體 機 制 ( 如 逐 年 檢 視 校 外 租 賃 場 所 連 結 派 出 所 資 源 增 設 巡 邏 箱 完 備 校 園 周 邊 環 境 之 監 控 ; 逐 年 分 區 簽 訂 特 約 安 心 小 店, 供 夜 行 學 生 緊 急 庇 護 ) 薦 派 委 員 及 業 務 相 關 承 辦 人 員 參 加 調 查 專 業 培 訓 加 強 校 內 教 職 員 工 及 性 平 會 委 員 在 職 訓 練 之 具 體 作 法, 及 規 劃 多 元 內 涵 之 棉 花 糖 情 人 節 等 改 善 事 項 (B) 教 育 組 業 於 4 月 11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教 育 組 會 議, 檢 討 專 案 評 鑑 報 告 事 項, 規 劃 相 關 措 施, 改 善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教 學 與 學 習 環 境 包 含 檢 視 並 發 展 課 程 師 生 意 見 交 流 擬 定 開 課 架 構 鼓 勵 系 所 辦 理 演 講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教 學 與 研 究 推 薦 各 組 委 員 參 與 相 關 訓 練 辦 理 全 校 性 職 員 學 習 課 程 予 列 入 非 正 式 課 程 等 (C) 業 於 3 日 30 日 將 親 子 廁 所 與 無 性 別 廁 所 相 關 法 規, 提 供 環 境 設 施 組 參 考 (D) 業 於 5 月 1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性 平 會 例 行 會 議 : 說 明 號 案 件 懲 處 與 後 續 輔 導 措 施 執 行 進 度 ; 防 治 組 教 育 組 與 環 境 設 施 組 各 針 對 100 年 專 案 評 鑑 報 告 提 出 具 體 改 善 作 法 說 明 ; 審 議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懷 孕 事 件 輔 導 與 處 理 要 點 ( 草 案 ) 4.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報 告 (1) 社 團 輔 導 A. 新 成 立 社 團 本 學 期 正 式 性 社 團 共 74 個, 預 備 性 社 團 共 4 個, 合 計 78 個 社 團 由 預 備 性 轉 為 正 式 性 社 團 有 竹 友 會 蘭 友 會 足 球 社 國 粹 社 敬 拜 讚 美 社 微 笑 福 音 團 契 福 智 青 年 社 及 如 來 實 證 社 共 計 8 個 社 團 B.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暨 活 動 人 數 統 計 資 料 100 學 年 度 本 校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人 數 為 1,797 人, 大 學 學 士 班 生 參 與 社 團 人 數 為 1,735 人, 參 與 率 為 32.99%; 研 究 所 參 與 人 數 62 人, 參 與 率 為 3.06 % 各 屬 性 社 團 活 動 場 次 及 活 動 中 心 使 用 次 數 如 表 列 : 社 團 各 屬 性 社 團 活 動 場 次 康 樂 性 學 術 性 體 育 性 系 學 會 學 藝 性 聯 誼 性 服 務 性 活 動 中 心 社 團 教 室 使 用 次 數 1001 學 期 , 學 期 ,138 C. 社 團 及 同 學 課 外 表 現 (A) 全 國 社 團 評 鑑 本 校 鋼 琴 社 及 樂 水 社 於 3 月 24 至 25 日 參 加 101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績 優 學 生 社 團 評 鑑 表 現 傑 出, 鋼 琴 社 榮 獲 大 學 校 院 組 學 術 學 藝 性 特 優 獎 ; 樂 水 社 榮 獲 大 學 校 院 組 體 能 康 樂 性 優 等 獎 (B) 全 國 性 音 樂 比 賽 63

69 本 校 瀾 韻 口 琴 社 國 樂 社 及 管 弦 樂 社 分 別 於 3 月 日 參 加 全 國 音 樂 比 賽, 其 中 口 琴 社 分 別 參 加 大 合 奏 及 四 重 奏 項 目 3 個 社 團 皆 表 現 優 異, 榮 獲 優 等 獎 (C)101 年 度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全 大 運 高 手 雲 集 競 爭 激 烈, 本 校 銳 劍 社 一 路 擊 敗 體 院 國 手 晉 級 決 賽, 榮 獲 公 開 組 個 人 賽 全 國 第 4 名 以 及 一 般 組 團 體 賽 全 國 第 3 名 ; 射 箭 社 則 連 闖 全 國 排 名 賽 與 淘 汰 賽, 晉 級 決 賽 獲 得 一 般 組 女 子 個 人 賽 第 8 名, 為 校 爭 光 表 現 優 異 (D) 海 洋 盃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射 箭 邀 請 賽 射 箭 社 於 101 年 3 月 10 日 ( 六 ) 假 本 校 育 樂 館 舉 辦 第 25 屆 海 洋 盃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射 箭 邀 請 賽 活 動, 共 計 12 所 大 專 院 校 選 手 報 名 參 與 選 手 約 60 名 開 幕 式 邀 請 本 校 林 副 校 長 蒞 臨 現 場 致 歡 迎 詞 後, 進 行 分 組 個 人 賽 及 團 體 賽 透 過 本 活 動 不 僅 凝 聚 本 校 射 箭 社 社 員 向 心 力 促 進 社 團 活 動 傳 承 磨 練 射 箭 新 血 實 戰 經 驗, 更 促 進 與 其 他 友 校 的 交 流 與 聯 誼 (E) 海 洋 之 星 民 謠 歌 唱 比 賽 琴 海 悠 揚 吉 他 社 辦 理 海 洋 之 星 民 謠 歌 唱 比 賽 今 年 邁 入 第 22 屆, 報 名 達 78 組 ; 其 中 獨 唱 組 52 名 取 10 名 自 彈 自 唱 組 12 名 取 6 名, 於 3 月 28 日 ( 三 ) 假 海 洋 廳 辦 理 決 賽, 決 賽 內 容 除 獨 唱 組 及 自 彈 自 唱 組 晉 級 決 賽 者, 並 包 含 團 體 組 8 組 及 創 作 組 6 組 得 獎 名 單 如 下 表 : 組 別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獨 唱 組 韓 依 瑾 蔡 承 祐 王 冠 智 自 彈 自 唱 組 江 健 榆 羅 偉 愷 陳 重 欣 創 作 組 李 友 廷 江 健 榆 曾 禹 翔 楊 士 弘 團 體 組 徐 碩 惠 陳 文 學 王 怡 涵 李 俊 翰 徐 聖 侖 張 力 程 勁 凱 洪 堯 廷 陳 冠 宏 陳 重 欣 王 冠 智 張 文 軒 陳 君 政 (F) 海 洋 優 秀 青 年 及 全 國 大 專 優 秀 青 年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海 洋 優 秀 青 年 由 電 機 系 4 年 級 莊 宗 諺 電 機 系 4 年 級 陳 奕 仲 及 食 科 系 4 年 級 馬 雪 儀 獲 選 前 述 3 名 及 航 管 系 4 年 級 黃 靖 雯 等 4 名 學 生 當 選 101 年 全 國 大 專 優 秀 青 年 D. 社 團 負 責 人 會 議 本 組 於 3 月 5 日 假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召 開 期 初 社 團 負 責 人 會 議, 計 有 54 個 社 團 65 人 與 會, 參 與 率 59.3%, 會 中 宣 達 需 社 團 配 合 推 動 之 各 項 政 策 及 事 務 另 於 5 月 24 日 召 開 期 末 社 團 負 責 人 會 議, 會 議 中 宣 達 畢 業 典 禮 活 動 棉 花 糖 節 暑 假 活 動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社 團 辦 理 暑 期 訓 練 等 相 關 事 項 會 議 紀 錄 公 布 於 本 組 網 頁 並 公 告 於 學 生 意 見 E 點 通 E. 新 聞 社 O.N.E 月 刊 及 電 台 本 學 期 新 聞 社 重 新 出 刊, 發 行 3~6 月 及 學 生 會 選 舉 特 刊 共 計 5 期 刊, 每 期 刊 採 4 開 全 彩 印 刷, 刊 登 內 容 主 要 為 每 月 社 團 重 點 活 動 學 校 重 大 資 訊 及 學 生 相 關 新 聞 另 新 聞 社 廣 播 電 台 亦 於 本 學 期 重 新 開 播, 除 每 日 DJ 輪 流 播 放 音 樂 及 即 時 新 聞 外, 也 協 助 直 播 海 洋 之 心 等 歌 唱 活 動 (2) 校 內 外 大 型 活 動 A.FUN4 海 大 - 師 生 聯 誼 活 動 64

70 (A) 活 動 目 的 : 為 活 絡 校 園 氛 圍 提 升 學 生 熱 情 促 進 導 師 生 與 班 際 情 感 交 流, 本 學 期 援 例 舉 辦 Fun4 導 師 生 班 際 聯 誼 競 賽 活 動, 同 時 為 促 進 各 班 級 組 隊 報 名, 規 劃 大 一 班 級 組 4 項 競 賽 以 及 大 二 以 上 班 級 組 3 項 競 賽 供 多 元 選 擇 (B) 活 動 創 新 : 技 藝 冠 軍 盃 項 目 延 續 去 年 籃 球 3 分 線 排 球 九 宮 格 10 公 尺 射 箭 手 足 球 棋 藝 賽 等 內 容, 增 加 攝 影 賽 以 及 班 級 卡 片 製 作 等 項 目 ; 另 為 提 倡 良 好 團 隊 運 動 精 神 及 表 現, 本 屆 活 動 亦 增 加 團 隊 默 契 風 雲 人 物 技 藝 出 眾 等 特 別 獎 項 (C) 活 動 成 果 : 3 月 22 日 開 幕 參 賽 班 級 大 一 20 個 大 二 以 上 11 個, 合 計 31 個 班 級, 在 李 校 長 的 致 詞 下 為 活 動 揭 開 序 幕, 與 會 一 級 主 管 有 學 務 長 海 運 學 院 院 長 及 體 育 室 主 任, 此 外, 軍 訓 室 率 全 體 教 官 熱 情 相 挺, 並 有 16 位 班 級 導 師 出 席 參 加 競 賽 與 學 生 同 樂, 開 幕 式 活 動 圓 滿 順 利 緊 接 著 各 週 次 的 競 賽 後, 結 合 5 月 31 日 ( 四 ) 棉 花 糖 情 人 節 開 幕 式 活 動 舉 行 FUN4 頒 獎 儀 式 B. 螢 火 蟲 季 2012 年 螢 火 蟲 季 再 度 結 合 基 隆 西 北 扶 輪 社 於 101 年 5 月 1 日 至 5 月 18 日 舉 辦, 為 期 18 天 活 動 內 容 包 含 開 幕 典 禮 龍 崗 步 道 及 螢 火 蟲 生 態 導 覽 生 態 劇 場 攝 影 展 生 態 展 螢 火 蟲 季 紀 念 產 品 展 及 兒 童 生 態 教 育 研 習 營 本 校 辦 理 螢 火 蟲 季 已 邁 入 第 12 年, 已 蔚 為 特 色 活 動, 故 於 活 動 開 辦 前 網 路 預 約 人 數 已 逾 4,500 人, 為 顧 及 生 態 平 衡 及 民 眾 安 全 考 量, 網 路 報 名 設 定 單 一 場 次 人 數 上 限 為 250 人, 現 場 100 人, 共 計 350 人, 額 滿 即 不 開 放 報 名 C. 棉 花 糖 情 人 節 2012 年 棉 花 糖 情 人 節 辦 理 時 間 為 101 年 5 月 28 日 ( 一 ) 至 5 月 31 日 ( 四 ), 本 屆 棉 花 糖 情 人 節 結 合 學 生 會 文 藝 週 舉 辦, 朝 向 多 元 化 之 內 涵 進 行, 同 時 配 合 諮 商 輔 導 組 於 活 動 中 置 入 明 確 性 別 議 題 主 題, 並 邀 請 小 太 陽 志 工 協 助 宣 傳 活 動 內 容 有 High 大 情 歌 大 賽 友 愛 桌 遊 日 傳 情 手 做 教 室 音 樂 沙 發 愛 心 捐 血 車 棉 花 糖 節 開 幕 式 暨 愛 心 園 遊 會 熱 線 你 和 我 海 大 換 換 愛 愛 在 宿 舍 傳 情 及 愛 情 塔 羅 占 星 等 系 列 主 題 活 動 此 外, 更 舉 辦 3 場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之 主 題 座 談, 以 及 4 場 公 視 愛 情 電 影 院 於 第 一 演 講 廳 進 行 公 播, 系 列 活 動 盛 大 邀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及 基 隆 市 民 共 襄 盛 舉 D. 畢 業 週 系 列 活 動 學 生 會 與 畢 聯 會 為 帶 動 校 園 氣 氛, 讓 畢 業 生 留 下 美 好 回 憶, 設 計 100 級 畢 業 週 系 列 活 動, 舉 辦 日 期 為 101 年 4 月 26 日 ( 四 ) 至 6 月 9 日 ( 六 ), 活 動 內 容 有 水 球 大 戰 展 夢 ( 畢 冊 展 示 社 團 聯 展 ) 下 一 站, 畢 YA! 薪 傳 晚 會 畢 業 躲 貓 貓 屏 風 表 演 班 之 三 人 行 不 行 夢 魘 畢 業 演 唱 會 社 團 畢 業 園 遊 會 熱 情 歡 送 會 及 畢 業 煙 火 (3) 人 才 培 訓 營 A. 公 民 事 務 研 習 營 65

71 本 校 學 生 會 聯 合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生 會 於 3 月 3 日 ( 六 ) 4 日 ( 日 ) 假 本 校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辦 理 一 場 2 天 1 夜 三 校 聯 合 公 民 事 務 研 習 營, 本 次 活 動 由 三 校 學 生 會 各 自 推 派 幹 部 共 同 籌 劃 主 辦 活 動 首 日 由 本 校 林 副 校 長 三 賢 擔 任 主 席 進 行 開 幕 及 致 詞, 本 校 王 學 務 長 天 楷 及 課 指 組 黃 組 長 俊 穎 到 場 給 予 同 學 支 持 及 鼓 勵,3 校 學 生 會 學 員 共 計 65 名 學 員 出 席 參 與 本 次 研 習 營 課 程 含 括 公 關 技 巧 組 織 運 作 財 政 秘 書 學 生 自 治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校 務 參 與 及 學 生 權 益 活 動 企 劃 人 資 等 豐 富 內 容, 各 校 經 由 本 次 交 流, 相 互 分 享 經 驗, 本 營 隊 活 動 順 利 氣 氛 融 洽 B.POP 美 工 研 習 營 本 組 於 3 月 24 日 ( 六 ) 辦 理 實 踐 社 群 - 美 工 製 作 訓 練 研 習 營, 本 次 研 習 學 員 有 45 名, 服 務 員 有 13 名, 共 計 58 名 藉 由 本 次 訓 練 研 習 營 讓 學 員 學 習 製 作 文 宣 的 美 工 技 巧 及 簡 單 好 用 POP 正 字 活 字 變 體 字 等 以 增 進 學 生 美 工 設 計 能 力 及 海 報 編 排 技 巧, 提 升 學 生 之 專 業 服 務 能 力 藉 由 個 人 海 報 創 作 競 賽 激 發 學 員 的 創 意 與 藝 術 之 天 分, 讓 學 員 具 備 單 獨 製 作 完 整 海 報 的 能 力 與 將 課 程 所 學 技 巧 得 以 實 際 操 作 C. 主 持 人 暨 司 儀 研 習 營 100 學 年 度 實 踐 社 群 - 司 儀 暨 主 持 人 訓 練 研 習 營 已 於 4 月 29 日 ( 日 ) 假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辦 理 本 次 活 動 計 有 服 務 員 12 名 及 學 員 44 名 參 與, 研 習 藉 由 活 動 與 會 議 主 持 禮 儀 形 象 塑 造 與 表 達 及 慶 典 活 動 主 持 與 演 練 等 課 程 規 畫, 讓 本 校 同 學 能 夠 瞭 解 上 台 主 持 的 技 巧 規 則 場 控 及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以 提 昇 自 信 和 充 實 主 持 及 司 儀 方 面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4) 社 會 服 務 A. 服 務 學 習 (A) 本 學 期 持 續 推 動 基 隆 鄰 近 國 中 及 小 學 推 動 社 團 發 展, 本 學 期 參 與 社 團 有 JC 鋼 琴 社 親 善 大 使 團 絲 竹 國 樂 社 射 箭 社 管 弦 樂 社 樂 水 社 海 雁 服 務 隊 銳 劍 社 太 極 武 藝 社 海 狼 羅 浮 群 及 琴 海 悠 洋 吉 他 社 共 計 11 個 社 團, 總 計 22 位 學 生 參 加 該 項 合 作 計 劃, 參 與 該 項 計 畫 之 社 團 於 3 月 12 日 ( 一 ) 起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前 往 基 隆 鄰 近 各 中 小 學 校 服 務 另 本 組 主 動 與 合 作 學 校 聯 繫 本 學 期 合 作 案 相 關 事 宜, 以 輔 導 基 隆 弱 勢 族 群 低 收 入 戶 原 住 民 偏 遠 地 區 單 親 家 庭 外 籍 配 偶 及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等 學 童, 課 外 學 習 興 趣 之 養 成 (B) 服 務 學 習 - 社 群 服 務 課 程 已 於 3 月 7 日 ( 三 ) 進 行 專 業 課 程 說 明 會, 另 校 外 實 作 課 程, 區 分 為 社 團 組 及 校 內 外 服 務 組 社 團 組 以 從 事 社 團 服 務 活 動 社 區 結 盟 服 務 活 動 弱 勢 團 體 服 務 活 動 營 隊 服 務 活 動 帶 動 中 小 學 合 作 發 展 計 畫 及 社 團 內 部 服 務 等 工 作 校 內 外 服 務 組 以 從 事 北 投 溫 泉 博 物 館 導 覽 服 務 臺 北 木 柵 動 物 園 導 覽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導 覽 服 務 國 立 臺 灣 科 學 教 育 館 服 務 世 界 宗 教 博 物 館 導 覽 服 務 台 北 市 立 美 術 館 志 工 服 務 及 海 大 關 懷 宿 舍 服 務 等 多 項 服 務 工 作 服 務 時 間 自 4 月 28 日 ( 六 ) 起 至 5 月 20 日 ( 日 ) 止, 共 計 5 週, 依 修 課 學 生 所 填 寫 之 志 願, 前 往 各 服 務 地 點 從 事 服 務 工 作 (C)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 社 群 服 務 課 程 已 於 4 月 28 日 ( 六 ) 施 行 校 外 服 務 實 作, 並 持 續 至 5 月 20 日 ( 日 ) 於 每 週 例 假 日 施 行 本 次 校 外 實 作 總 計 156 人 次 參 與, 學 生 服 務 實 作 過 程 中 將 由 本 組 黃 俊 穎 組 長 黃 清 旗 及 陳 銀 進 老 師 前 往 各 服 務 單 位 協 助 當 地 督 導 進 行 服 務 工 作 之 分 66

72 配 及 輔 導 各 地 學 生 服 務 之 狀 況, 以 提 升 學 生 多 元 化 之 服 務 學 習 認 知 1002 學 期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統 計 如 下 所 列 : 服 務 計 畫 合 作 單 位 服 務 場 次 服 務 人 數 更 生 人 子 女 及 保 護 管 束 處 分 少 基 隆 地 方 法 院 8 場 次 144 人 次 年 課 業 輔 導 計 畫 來 台 退 休 單 身 榮 民 聯 歡 服 務 國 防 部 基 隆 後 勤 指 揮 部 3 場 次 75 人 次 社 群 服 務 課 程 ( 一 )- 校 外 實 作 服 務 社 群 服 務 課 程 ( 二 )- 校 內 實 作 服 務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計 畫 中 小 學 教 育 優 先 區 服 務 營 隊 1. 基 隆 仁 愛 之 家 2. 基 隆 家 扶 中 心 3. 陽 明 海 洋 文 化 藝 術 館 4. 台 北 市 立 木 柵 動 物 園 5. 國 立 台 灣 科 學 教 育 館 6. 國 立 台 灣 博 物 館 7. 北 投 溫 泉 博 物 館 8. 台 北 市 立 美 術 館 1. 宿 舍 關 懷 服 務 一 二 2. 螢 火 蟲 季 服 務 3. 棉 花 糖 節 服 務 忠 孝 國 小 基 隆 海 事 職 校 和 平 國 小 正 濱 國 中 基 隆 商 工 建 德 國 中 仁 愛 國 小 培 德 工 家 職 校 瑪 陵 國 小 深 美 國 小 和 平 國 小 深 澳 國 小 中 興 國 小 及 仙 洞 國 小 8 場 次 156 人 次 4 場 次 70 人 次 60 場 次 285 人 次 6 場 次 112 人 次 總 計 27 個 89 場 次 842 人 次 B. 志 工 團 體 輔 導 (A) 工 程 組 學 生 志 工 團 體 工 程 組 第 24 屆 燈 光 音 響 招 生 訓 練 營, 自 5 月 4 日 ( 五 ) 起 至 6( 日 ) 止,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舉 辦, 來 自 各 社 團 及 系 學 會 之 大 一 新 生 共 計 有 58 位 報 名 參 加 透 過 基 本 燈 光 音 響 課 程 教 學 及 借 用 流 程 介 紹 後, 採 筆 試 及 面 試 甄 選 出 18 名 新 進 組 員, 並 預 計 於 暑 假 舉 辦 進 階 培 訓, 俾 利 傳 承 運 作 本 學 期 服 務 統 計 共 計 56 場 次 (B) 生 態 解 說 員 為 辦 理 第 12 屆 螢 火 蟲 季, 生 態 解 說 群 於 本 學 期 進 行 一 系 列 培 訓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海 洋 生 態 夜 晚 最 閃 耀 的 昆 蟲 八 腳 怪 台 灣 植 物 王 國 辡 種 教 學 螢 火 蟲 季 實 地 解 說 及 讀 書 報 告 本 學 期 服 務 統 計 共 計 44 場 次 (C) 親 善 大 使 為 增 進 學 生 服 務 之 熱 忱, 並 協 助 校 內 外 舉 辦 各 項 活 動 及 慶 典 儀 式 中 服 務 人 群, 親 善 大 使 團 本 學 期 培 訓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接 待 站 姿 與 行 進 坐 姿 與 行 走 氧 身 瑜 珈 貴 賓 引 導 與 遞 獎 溝 通 與 臨 場 反 應 實 務 專 67

73 業 課 程 舞 台 訓 練 課 及 國 際 禮 儀, 並 於 5 月 11 日 ( 五 ) 至 12 日 ( 六 ) 前 往 長 榮 航 空 進 行 受 訓 本 學 期 服 務 統 計 共 計 46 場 次 (5) 學 生 自 治 組 織 輔 導 A. 學 生 議 會 學 生 議 會 於 3 月 15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第 1 次 常 務 會 議, 會 中 成 立 101 學 年 度 學 生 會 長 選 舉 委 員 會, 該 委 員 於 4 月 5 日 召 開 會 議 訂 定 候 選 人 資 格 及 時 程 並 開 放 登 記, 同 時 於 登 記 截 止 日 通 知 各 系 所 以 推 派 方 式 補 足 議 員 於 5 月 底 前 完 成 學 生 議 會 交 接, 俾 利 學 生 會 暑 假 之 運 作 B. 學 生 會 (A)101 級 學 生 會 正 副 會 長 暨 學 生 議 員 選 舉, 網 路 投 票 日 於 101 年 5 月 22 日 ( 二 ) 上 午 10 時 至 101 年 5 月 24 日 ( 四 ) 上 午 10 時 止, 共 計 2 日 (B) 學 生 會 於 本 學 期 辦 理 活 動 情 形 如 下 表 : 日 期 3/3 3/7 5/6 5/1~5/7 5/28~5/31 6/7 活 動 名 稱 公 民 事 務 研 習 營 班 代 大 會 全 員 逃 走 中 電 競 大 賽 棉 花 糖 節 暨 文 藝 週 詠 海 祭 畢 業 演 唱 會 活 動 人 數 衛 生 保 健 組 報 告 (1) 醫 療 保 健 A. 急 症 處 理 : 本 學 期 統 計 至 4 月 30 日 止, 急 症 外 送 醫 療 共 21 件, 以 嚴 重 外 傷 及 內 科 急 症 為 主 B. 外 傷 諮 詢 服 務 : 本 學 期 統 計 至 4 月 30 日 止, 外 傷 服 務 共 372 件, 以 擦 傷 (20.7%) 及 換 藥 (55.4%) 為 佔 多 數 項 目 月 份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總 計 擦 傷 18 件 1 件 5 件 31 件 22 件 77 件 (20.7%) 割 傷 9 件 3 件 4 件 16 件 9 件 41 件 (11%) 扭 傷 0 件 3 件 2 件 11 件 5 件 21 件 (5.6%) 燙 傷 1 件 2 件 0 件 6 件 2 件 11 件 (3%) 其 它 5 件 0 件 4 件 1 件 6 件 16 件 (4.3%) 換 藥 49 件 9 件 24 件 100 件 24 件 206 件 (55.4%) 總 人 數 82 件 18 件 39 件 165 件 68 件 372 件 C.101 年 3 月 12 日 13 時 40 分 衛 保 組 邱 子 芯 小 姐 通 報 軍 訓 室, 同 學 於 3 月 3 日 因 上 吐 下 瀉 前 往 署 立 基 隆 醫 院 掛 急 診 3 月 9 日 醫 院 確 診 為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個 案 本 個 案 由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衛 生 所 列 管 ( 戶 籍 所 在 地 ),3 月 12 日 本 校 衛 保 組 接 獲 衛 生 所 通 報 後, 立 即 轉 知 軍 訓 室 通 知 陳 報 教 育 部, 並 提 供 中 正 區 衛 生 所 疑 似 接 觸 者 名 單 衛 保 組 於 3 月 19 日 主 動 與 中 正 衛 生 所 楊 護 士 連 繫, 楊 護 士 表 示 本 校 接 觸 者, 皆 未 達 密 切 接 觸 者 標 準 ( 系 指 與 結 核 病 患 共 同 居 68

74 住 者 同 一 天 內 接 觸 8 小 時 以 上 或 累 積 達 40( 含 ) 小 時 以 上 ), 故 不 轉 介 進 行 X 光 篩 檢 與 安 排 小 型 團 體 衛 教 衛 保 組 提 供 結 核 病 防 治 需 知 衛 教 單 張 予 該 系 所 教 師 ( 因 該 生 身 分 必 須 保 密, 僅 發 放 系 所 知 情 教 師 ) 生 經 住 院 治 療 後, 現 已 出 院 居 家 隔 離 中, 仍 需 持 續 門 診 追 蹤, 俟 痰 液 報 告 確 定 無 傳 染 性 後 始 得 外 出 5 月 14 日 以 電 話 連 絡, 該 生 表 示 仍 在 居 家 隔 離 中, 學 校 課 程 以 請 假 方 式 辦 理 (2) 急 救 設 施 及 訓 練 營 (CPR+AED) A. 本 組 100 年 12 月 30 日 於 新 體 育 館 1 樓 入 口 處 設 置 一 台 AED, 體 育 室 預 定 於 2 月 13 日 針 對 游 泳 池 救 生 員 體 育 館 工 讀 生 及 健 身 房 運 動 指 導 員 等 25 員 名 額 辦 理 急 救 訓 練 B.5/27( 日 ) 假 體 育 館 韻 律 教 室 辦 理, 招 募 生 自 會 社 團 幹 部 及 學 生 共 40 人 參 加 (3) 捐 血 活 動 配 合 棉 花 糖 節 活 動 於 5/28 至 5/31 舉 辦 為 期 4 天 捐 血 活 動, 已 於 校 內 張 貼 宣 傳 海 報, 鼓 勵 全 校 師 生 踴 躍 參 加 (4) 健 康 照 護 本 校 學 生 校 外 賃 居 多 數 於 新 豐 及 愛 買 商 區, 該 區 原 僅 建 立 2 家 內 科 特 約 醫 療 院 所, 為 增 加 對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多 元 健 康 照 顧, 增 加 與 瀚 翔 骨 科 診 所 ( 附 設 X 光 及 復 健 中 心 ) 建 立 特 約 醫 療 合 作 關 係, 請 其 提 供 適 當 之 醫 療 照 護 服 務 及 優 惠 (5)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A. 舒 壓 有 氧 舒 壓 有 氧 活 動 已 舉 辦 5 場,3/15 3/22 3/29 4/26 及 5/3 參 加 學 生 各 為 及 28 人, 餘 1 場 持 續 招 生 中 B. 龍 崗 步 道 GO GO GO 健 走 藉 由 健 走 活 動 讓 學 生 走 出 戶 外 接 觸 大 自 然 舒 展 身 心, 並 鼓 勵 學 生 能 自 行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養 成 良 好 健 走 習 慣, 於 5/15 下 午 15:30~17:00 辦 理 龍 崗 步 道 健 走 活 動, 歡 迎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踴 躍 參 加 C. 大 學 生 睡 了 沒 三 系 列 睡 眠 促 進 講 座 : 時 間 講 師 活 動 內 容 參 加 人 數 系 列 一 3/15 ( 四 ) 16:00-18:00 系 列 二 3/29 ( 四 ) 16:00-18:00 詹 雅 雯 心 理 師 李 明 蒨 老 師 1. 大 學 生 常 見 的 睡 眠 問 題 嗜 睡 的 成 因 與 解 決 之 道 (1) 睡 眠 不 足 (2) 生 理 時 鐘 延 遲 3. 失 眠 的 成 因 和 解 決 之 道 晚 安 曲 音 樂 與 睡 眠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 一 ) 20 系 列 三 5/3 ( 四 ) 16:00-18:00 李 明 蒨 老 師 1. 晚 安 曲 音 樂 與 睡 眠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 二 ) 2. 音 樂 與 網 路 沈 迷 38 D. 龍 粽 登 場 ~ 養 生 粽 創 意 競 賽 於 5/1 假 食 品 科 學 系 食 科 工 廠 現 場 教 導 養 身 粽 製 作, 以 3 低 1 高 ( 低 油 脂 低 糖 低 鹽 高 纖 ) 為 主 題, 活 潑 有 趣 的 競 賽 方 式, 發 揮 團 隊 精 神 同 心 69

75 協 力 完 成 創 意 料 理 共 7 組 (28 人 ) 參 加 競 賽, 第 一 名 冠 軍 為 食 科 系 研 究 生, 整 組 皆 穿 著 圍 裙 帽 子 及 口 罩, 最 符 合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6) 餐 飲 衛 生 A. 餐 飲 場 所 衛 生 稽 查 100 年 11 月 至 101 年 3 月 餐 飲 場 所 檢 查 計 稽 查 326 家 次, 輔 導 改 善 22 家 次, 合 格 率 93% 100 年 9 月 -101 年 3 月 餐 廳 衛 生 稽 查 統 計 圖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稽 查 家 次 輔 導 家 次 B. 油 炸 油 酸 價 檢 測 100 年 11 月 至 101 年 3 月 油 炸 油 酸 價 檢 測 計 稽 查 92 家 次, 皆 屬 合 格, 合 格 率 100% 100 年 9 月 -101 年 3 月 油 炸 油 檢 測 統 計 圖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稽 查 家 次 輔 導 家 次 C. 餐 具 衛 生 檢 查 ( 含 澱 粉 脂 肪 清 潔 劑 殘 留 檢 驗 ) 100 年 11 月 至 101 年 3 月 餐 具 檢 驗 共 計 抽 檢 232 件 檢 體, 檢 查 澱 粉 脂 肪 及 清 潔 劑 殘 留 等 計 696 項 次, 皆 屬 合 格, 合 格 率 100% 100 年 9 月 -101 年 3 月 餐 具 檢 測 統 計 圖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檢 驗 件 數 不 合 格 件 數

76 D. 衛 生 局 稽 查 貴 族 世 家 有 無 販 賣 美 國 進 口 牛 肉 因 2/29 新 聞 報 導 高 雄 市 衛 生 局 抽 驗 7 家 牛 排 館, 其 中 我 家 牛 排 及 貴 族 世 家 美 國 進 口 牛 肉 檢 驗 出 瘦 肉 精 ( 萊 克 多 巴 胺 ), 本 校 於 3/1 接 獲 衛 生 局 通 報, 記 者 將 採 訪 基 隆 市 我 家 牛 排 及 本 校 貴 族 世 家 因 記 者 先 行 採 訪 我 家 牛 排, 該 店 未 販 賣 美 國 牛 肉, 接 續 並 未 至 本 校 採 訪 衛 保 組 協 同 衛 生 局 人 員 稽 查 貴 族 世 家, 該 店 已 下 架 美 國 牛 肉 並 退 貨, 故 稽 查 結 果 屬 合 格 E.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餐 飲 從 業 人 員 衛 生 講 習 日 期 講 題 講 師 餐 廳 參 與 人 數 1/12 因 應 101 年 學 校 衛 生 訪 視, 餐 廳 應 有 之 作 為 黃 秀 鳳 組 員 24( 各 餐 飲 單 位 皆 派 員 參 加 ) 3/9 校 園 餐 飲 菜 單 設 計 及 商 品 開 發 文 化 大 學 生 活 應 用 系 陳 美 慧 助 理 教 授 24( 各 餐 飲 單 位 皆 派 員 參 加 F.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衛 生 委 員 會 日 期 提 案 討 論 決 議 與 會 人 數 12/16 本 校 餐 廳 商 品 價 格 修 訂 機 制 流 程 草 案 由 事 務 組 設 計 學 生 反 應 價 格 表 單 修 正 價 格 修 訂 機 制 流 程, 衛 保 組 收 集 學 生 意 見 後, 轉 由 事 務 組 處 理 後 續 事 宜 29 3/28 一 餐 自 助 餐 購 餐 外 帶 者, 白 飯 強 制 需 負 擔 兩 碗 之 價 錢 經 事 務 組 與 廠 商 溝 通 後, 請 其 改 變 取 飯 動 線, 加 強 打 飯 及 計 價 員 工 的 訓 練 並 於 3/27 開 始, 以 實 際 取 用 的 飯 量 計 費, 不 得 強 制 負 擔 兩 碗 飯 的 費 用 30 G. 餐 飲 單 位 處 罰 案 件 風 鈴 巷 餐 廳 於 4/3 現 場 稽 查 時, 工 讀 生 未 穿 戴 工 作 衣 帽, 予 限 期 改 善 於 4/12 複 查, 工 讀 生 仍 未 穿 戴 工 作 衣 帽, 故 開 立 違 規 通 知 書, 處 新 台 幣 壹 仟 元 罰 款 H.100 學 年 度 餐 飲 場 所 滿 意 度 調 查 結 果 為 深 入 瞭 解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在 校 內 各 餐 飲 場 所 用 餐 情 形 及 其 滿 意 度 狀 況, 於 100 年 11 月 15 日 至 12 月 30 日 共 發 放 1,000 份, 回 收 823 份, 扣 除 無 效 問 卷 22 份, 得 有 效 問 卷 801 份, 佔 總 問 卷 80% 問 卷 共 分 為 二 部 分, 分 別 為 基 本 資 料 用 餐 頻 率 及 餐 飲 滿 意 度 調 查, 用 餐 頻 率 分 別 為 總 是 經 常 普 通 偶 爾 及 從 未 等 分 數 為 5~1 分 ; 而 餐 飲 滿 意 度 分 別 為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不 滿 意 及 極 不 滿 意 等 分 數 為 5~1 分 滿 意 度 調 查 目 的 在 瞭 解 受 測 者 分 別 對 學 校 餐 飲 單 位 的 價 格 菜 色 種 類 新 鮮 度 口 味 供 餐 時 間 供 餐 速 度 環 境 整 潔 工 作 人 員 衛 生 及 服 務 態 度 相 關 項 目 上 所 給 予 的 評 價 分 數 愈 高, 表 示 該 受 測 者 對 此 一 餐 飲 單 位 的 該 項 評 價 愈 好 本 次 問 卷 調 查 發 現, 本 校 師 生 在 校 內 用 餐 頻 率 最 高 前 三 名 依 序 為 便 利 商 店 一 餐 自 助 餐 一 餐 飯 糰 屋 早 餐 而 便 利 商 店 在 滿 意 度 總 評 為 最 優, 餐 廳 部 分 則 以 二 餐 茶 幫 71

77 表 1 最 優, 其 次 為 風 鈴 巷 及 一 餐 金 園 美 食 館 ; 滿 意 度 最 低 前 三 名 依 序 為 二 餐 早 餐 部 (3.05) 二 餐 滷 味 (3.11) 及 二 餐 熱 炒 (3.13) (7) 環 境 永 續 與 心 靈 環 保 講 座 3/21 邀 請 教 育 部 林 聰 明 政 務 次 長 蒞 校, 演 講 專 題 環 境 永 續 與 心 靈 環 保, 簡 報 內 容 以 真 實 生 動 之 影 片 說 明 大 環 境 之 變 化 全 球 暖 化 之 現 象 暖 化 成 因 如 何 遏 止 暖 化? 蔬 食 與 健 康 您 可 能 不 知 道 的 一 些 真 相 我 們 可 以 為 環 境 永 續 做 些 什 麼?.. 等, 內 容 豐 富, 獲 得 全 場 師 生 之 共 鳴, 演 講 結 束, 學 生 紛 紛 提 問 問 題 與 次 長 分 享 蔬 食 之 優 點, 並 有 學 生 希 望 次 長 能 撥 空 與 學 生 作 互 動 式 分 享 本 講 座 共 計 190 人 參 加, 包 含 學 生 155 人 及 教 職 員 35 人 6. 生 輔 組 工 作 報 告 (1) 學 生 經 濟 補 助 本 學 期 學 生 經 濟 補 助 措 施 計 10 項, 各 項 措 施 類 別 辦 理 人 次 暨 金 額 統 計 情 形 如 表 1( 統 計 時 間 自 101 年 2 月 1 日 起 至 5 月 3 日 止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項 學 生 經 濟 補 助 措 施 辦 理 情 形 統 計 表 措 施 類 別 人 次 金 額 ( 元 ) 備 註 ( 單 位 : 人 ) 學 雜 費 減 免 456 8,063,341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措 施 助 學 金 310 4,419,000 日 間 學 籍 :396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60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優 惠 ,700 校 內 住 宿 費 免 費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1,204 35,124,430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8,217 1,877,583 校 內 學 生 急 難 助 學 金 13 78,000 教 育 部 急 難 慰 問 金 7 160,000 轉 介 民 間 急 難 救 助 3 23,000 獎 助 學 金 380 2,916,061 工 讀 助 學 金 258 3,327,670 日 間 學 籍 :1,065 人 ( 含 8 名 低 收 入 戶 4 名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申 貸 生 活 費 )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139 人 日 間 學 籍 :7,088 人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1,129 人 A. 學 雜 費 減 免 本 學 期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計 456 人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 日 間 學 籍 :396 人 ;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60 人 ), 學 雜 費 短 收 金 額 總 計 新 臺 幣 806 萬 3,341 元 整 減 免 人 數 及 金 額 詳 如 表 2 就 學 雜 費 短 收 比 例 而 言, 中 度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項 為 21.96%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項 為 21.90%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項 為 19.87%, 分 別 列 居 前 三 高 項 次 72

78 表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人 數 及 金 額 統 計 表 ( 單 位 : 人 / 新 臺 幣 元 ) 日 間 學 籍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項 目 小 計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項 目 佔 學 雜 費 人 數 金 額 人 數 金 額 人 數 金 額 短 收 比 例 原 住 民 族 籍 學 生 , , , % 卹 滿 軍 公 教 遺 族 學 生 3 47, , % 卹 內 軍 公 教 遺 族 學 生 全 公 費 1 27, , % 半 公 費 4 55, , %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1 2, , %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女 , ,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重 度 , , % 中 度 5 87, , , % 輕 度 5 50, , , % 小 計 , , , % 重 度 58 1,437, , ,601, % 中 度 87 1,516, , ,770, % 輕 度 117 1,207, , ,318, % 小 計 262 4,161, , ,690, %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58 1,549, , ,765, %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 , , % 總 計 396 6,956, ,106, ,063, % 表 3 級 距 家 庭 年 所 得 第 一 級 30 萬 以 下 第 二 級 30 萬 以 上 40 萬 以 下 第 三 級 40 萬 以 上 50 萬 以 下 第 四 級 50 萬 以 上 60 萬 以 下 第 五 級 60 萬 以 上 70 萬 以 下 B.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措 施 助 學 金 本 校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措 施 助 學 金 各 學 年 度 受 補 助 統 計 詳 如 表 3 其 中 第 一 級 家 庭 年 所 得 30 萬 以 下 為 本 校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措 施 助 學 金 請 領 人 次 及 金 額 第 一 高 項 次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措 施 助 學 金 各 學 年 度 受 補 助 統 計 表 補 助 金 額 98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人 次 金 額 人 次 金 額 人 次 金 額 16, ,706, ,333, ,481,500 12, , , ,500 10, , , ,000 7, , , ,000 5, , , ,000 總 計 247 3,518, ,100, ,419,000 73

79 本 學 年 度 學 生 領 取 生 活 助 學 金 服 務 學 習 執 行 情 形 統 計 如 下 表 所 示 : 月 份 100 年 12 月 101 年 1 月 101 年 2 月 101 年 3 月 101 年 4 月 總 計 助 學 金 領 取 人 數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565 金 額 ( 元 ) 133,200 33,825 35,700 88,725 93, ,750 C.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優 惠 本 學 期 計 30 名 學 生 符 合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校 內 免 費 住 宿 資 格, 住 宿 費 減 免 金 額 總 計 新 臺 幣 228,700 元 整 ( 詳 如 表 4) 依 本 校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實 施 辦 法 第 2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規 定 凡 通 過 住 宿 優 惠 審 核 者 均 須 配 合 從 事 宿 舍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工 作 本 學 期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校 內 免 費 住 宿 30 名 學 生 須 完 成 總 計 822 小 時 之 宿 舍 服 務 學 習, 若 無 故 未 參 與 宿 舍 服 務 學 習 者 將 取 消 次 學 年 ( 期 ) 期 住 宿 優 惠 資 格 業 由 住 宿 輔 導 組 於 學 生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後, 進 行 時 數 認 證 與 考 核 3~4 月 份 業 已 完 成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285 小 時, 未 完 成 時 數 為 537 小 時, 完 成 率 為 34.67%, 擬 鼓 勵 學 生 於 5 月 底 前 完 成 服 務 學 習 表 4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優 惠 歷 年 申 請 人 次 暨 金 額 一 覽 表 學 期 別 人 次 免 費 住 宿 費 金 額 , , , , , , ,700 D.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A) 本 學 期 總 計 1,204 人 申 貸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 日 間 學 籍 計 1,065 人 ;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計 139 人 ), 申 貸 金 額 總 計 新 臺 幣 3,512 萬 4,430 元 整 ( 其 中 含 8 名 低 4 名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申 貸 生 活 費 ) (B)98 至 100 學 年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申 貸 人 數 與 金 額 如 表 5, 本 學 期 就 學 貸 款 各 學 院 核 准 人 數 佔 該 院 總 人 數 比 例 前 3 高 依 次 為 海 運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生 科 院 ( 圖 1) 表 5 98 至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人 數 與 金 額 一 覽 表 學 期 日 間 學 籍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申 貸 總 人 數 申 貸 總 金 額 , ,387 41,274, , ,272 36,768, , ,364 42,174,279 74

80 99-2 1, ,248 36,269, , ,248 38,279, , ,204 35,124, 各 學 院 核 准 人 數 占 所 屬 學 院 之 比 例 (%) 30.00% 28.99% 25.00% 20.00% 17.19% 16.36% 18.36% 15.00% 11.54% 10.00% 6.56% 5.00% 1.00% 0.00% 海 運 學 院 生 科 院 海 資 學 院 工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人 社 院 進 修 組 表 6 理 賠 月 份 理 賠 件 數 2 月 15 3 月 28 4 月 19 E.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A) 本 學 期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參 保 人 數 總 計 8,217 人 ( 日 間 學 籍 計 7,088 人 ; 進 修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計 1,129 人 ), 其 中 含 休 學 續 保 學 生 23 人 及 實 習 教 師 3 人, 保 費 總 額 計 新 臺 幣 187 萬 7,583 元 整 (B) 本 學 期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 截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公 司 業 理 賠 62 件, 理 賠 金 額 總 計 新 臺 幣 222,455 元 整 ( 表 6)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理 賠 統 計 表 理 賠 項 目 類 別 理 賠 件 數 理 賠 金 額 說 明 普 通 傷 病 醫 療 5 21,532 癌 症 暨 重 大 疾 病 0 0 交 通 事 故 理 賠 10 30,180 普 通 傷 病 醫 療 13 37,452 癌 症 暨 重 大 疾 病 1 58,920 交 通 事 故 理 賠 14 27,912 普 通 傷 病 醫 療 12 33,297 癌 症 暨 重 大 疾 病 0 0 交 通 事 故 理 賠 理 賠 總 金 額 51,712 理 賠 總 金 額 124,284 理 賠 總 金 額 46,459 (C)101 學 年 度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公 開 招 標 案 ( 第 2 標 ) 業 於 4 月 18 日 辦 理 完 竣, 由 國 華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得 標, 自 101 學 年 度 起, 參 保 學 生 每 人 每 學 期 應 繳 保 費 新 臺 幣 214 元 整 ( 學 生 自 繳 新 臺 幣 164 元, 學 校 補 助 新 臺 幣 50 元 ; 免 繳 學 雜 費 學 生 自 繳 新 臺 幣 58 元, 學 校 補 助 新 臺 幣 156 元 ), 與 100 學 年 度 學 生 每 人 每 學 期 新 臺 幣 180 元 之 自 繳 額 度 相 較,101 學 年 度 調 降 新 臺 幣 16 元 75

81 F. 獎 助 學 金 本 學 期 截 至 101 年 5 月 2 日 止, 校 內 外 獎 學 金 總 計 380 名 學 生 獲 獎, 獲 獎 金 額 總 計 新 臺 幣 2,916,061 元 整 (A) 各 學 院 校 內 外 獎 學 金 獲 獎 人 數 與 金 額 統 計 如 表 7 (B) 各 學 院 獲 獎 人 數 佔 獲 獎 總 人 數 比 例 前 3 高 者, 依 序 為 海 運 學 院 生 科 院 及 電 資 學 院 ( 圖 2) (C) 各 學 院 獲 獎 人 數 佔 各 該 學 院 學 生 總 人 數 比 例 前 3 高 者, 依 序 為 海 運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海 資 學 院 ( 圖 3) 表 7: 各 學 院 校 內 外 獎 學 金 獲 獎 人 數 與 金 額 統 計 表 ( 統 計 時 間 截 至 101 年 5 月 2 日 止 ) 單 位 獲 獎 人 數 ( 人 ) 總 金 額 ( 元 ) 海 運 學 院 165 1,458,904 生 科 院 ,300 電 資 學 院 ,213 工 學 院 ,644 海 資 院 ,000 人 社 院 1 10,000 總 計 380 2,916,061 數 列 1, 電 資 學 院, 17.37%, 海 資 17% 學 院 8.4% 生 科 院 17.9% 圖 2 各 學 院 獲 獎 助 人 數 佔 總 獲 獎 人 數 百 分 比 工 學 院 12.6% 人 社 院 0.3% 海 運 學 院 43.4% 圖 3 各 學 院 獲 獎 助 人 數 佔 該 學 院 人 數 百 分 比 海 運 學 院 6.94% 生 科 院 工 學 院 4.05% 3.20% 海 資 學 院 4.11% 電 資 學 院 4.46% 人 社 院 0.36% G. 工 讀 助 學 金 ( 含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 本 學 期 截 至 101 年 5 月 2 日 止, 工 讀 人 數 總 計 258 人, 核 撥 工 讀 金 總 額 計 新 臺 幣 4,089,442 元 整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與 金 額 統 計 如 下 : (A)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金 額 統 計 如 表 8 所 示 (B)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佔 總 工 讀 人 數 比 例 前 3 高 者, 依 序 為 海 運 學 院 生 科 院 電 資 學 院 ( 圖 4) (C)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佔 各 該 學 院 總 人 數 比 例 前 3 高 者, 依 序 為 生 科 院 海 資 學 院 工 學 院 ( 圖 5) 76

82 表 8: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金 額 統 計 表 ( 統 計 時 間 截 至 5 月 2 日 止 ) 單 位 人 數 ( 人 ) 金 額 ( 元 ) 海 運 學 院 52 2,084,573 生 科 院 ,476 海 資 院 ,640 工 學 院 ,161 電 資 學 院 ,483 人 社 院 6 81,109 總 計 258 4,089,442 圖 4 海 各 資 學 院 學 人 工 社 讀 院 人 數 佔 總 數 工 列 讀 1, 人 數 百 分 比 圖 5 各 學 院 工 讀 人 數 佔 該 學 院 人 數 百 分 比 院 0.3% 電 資 學 海 運 海 運 學 8.4% 院, 學 院 生 科 院 17.37% 43.4% 院 電 資 學 5.24% 2.19% 院, 17% 2.57% 生 科 院 17.9% 工 學 院 12.6% 工 學 院 2.80% 學 院 海 資 院 4.11% 人 社 院 2.15% 表 9 救 助 項 目 考 量 本 校 整 體 工 讀 需 求 及 分 配, 經 101 年 度 學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查 委 員 會 決 議, 及 與 國 際 事 務 處 討 論, 自 下 年 度 起, 學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查 委 員 會 及 僑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分 配 會 議 將 同 時 召 開, 併 案 審 議 審 議 僑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及 學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員 額 分 配 案 H. 急 難 救 助 本 學 期 ( 截 至 101 年 5 月 2 日 止 ) 學 生 申 請 急 難 救 助 獲 核 定 補 助 情 形 如 表 9, 各 月 份 人 數 統 計 如 圖 6 其 中 學 生 因 家 長 一 方 死 亡 申 請 救 助 者 達 11 人, 考 量 直 系 親 屬 死 亡 易 產 生 創 傷 壓 力 症 狀, 故 除 轉 知 教 官 心 理 師 及 導 師, 並 提 供 諮 輔 組 擬 定 之 信 函 予 個 案 同 學, 表 達 關 懷 之 意, 協 助 其 瞭 解 此 創 傷 期 間 一 般 之 反 應 與 行 為, 提 醒 得 聯 繫 院 心 理 師 洽 談 3 月 份 急 難 救 助 人 數 最 多, 推 判 於 1 2 月 份 發 生 家 困 學 生, 經 寒 假 後, 集 中 於 3 月 份 申 請 學 生 死 亡 學 生 申 請 急 難 救 助 獲 核 定 補 助 情 形 一 覽 表 學 生 重 大 疾 病 救 助 原 因 ( 人 次 ) 家 長 雙 方 死 亡 家 長 一 方 死 亡 家 長 一 方 重 大 疾 病 家 逢 其 他 變 故 人 數 ( 人 次 ) 合 計 金 額 ( 元 ) 校 內 急 難 救 助 ,000 學 產 基 金 急 難 救 助 ,000 名 間 單 位 急 難 救 助 個 人 捐 助 合 計 ,000 77

83 圖 6 各 月 份 學 生 急 難 救 助 人 數 統 計 圖 I. 學 生 助 學 服 務 研 習 為 鼓 勵 校 內 工 讀 生 建 立 正 面 與 積 極 之 態 度, 進 而 厚 植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潛 能, 本 校 於 3 月 29 日 舉 辦 學 生 助 學 服 務 研 習, 邀 請 本 校 教 育 研 究 所 林 志 聖 老 師 主 講 工 讀 經 驗 讓 你 ( 妳 ) 贏 在 職 場 起 跑 點, 研 習 對 象 為 本 校 工 讀 生 生 活 助 學 金 學 生 及 弱 勢 助 學 服 務 學 習 同 學 研 習 後 半 段 將 進 行 本 校 經 濟 輔 助 措 施 座 談 會, 瞭 解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各 項 經 濟 輔 助 措 施 之 意 見 及 問 題, 使 各 項 措 施 申 辦 流 程 更 趨 完 善 J. 書 卷 獎 頒 獎 典 禮 暨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會 (A) 為 獎 勵 成 績 優 異 同 學, 營 造 學 校 各 級 主 管 與 學 生 團 體 代 表 對 話 之 機 會, 充 分 就 學 校 各 面 發 展 進 行 討 論,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校 務 之 推 動,4 月 26 日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3 樓 展 演 廳 舉 辦 本 學 期 書 卷 獎 頒 獎 典 禮 暨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B) 頒 獎 典 禮 由 各 系 推 薦 書 卷 獎 獲 獎 代 表 與 會, 為 鼓 勵 受 獎 同 學 出 席, 會 中 頒 發 現 金 播 放 得 獎 代 表 讀 書 或 時 間 管 理 心 得 與 感 言 贈 送 頒 獎 個 人 照 與 合 照, 並 請 各 學 院 院 長 出 席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B1 中 庭 廣 場 舉 辦 之 音 樂 饗 宴, 與 所 屬 獲 獎 同 學 一 起 用 餐 (C)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會 由 校 長 主 持, 邀 請 書 卷 獎 得 獎 同 學 學 生 社 團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各 班 班 代 學 生 志 工 團 體 校 隊 等 團 體 負 責 人 與 校 方 師 長 對 於 校 務 進 行 座 談 本 次 頒 獎 典 禮 及 座 談 會 共 計 14 位 師 長 77 位 書 卷 獎 獲 獎 代 表 79 位 學 生 團 體 代 表, 共 計 170 名 與 會, 較 以 往 出 席 人 數 略 有 成 長, 其 中 以 得 獎 代 表 增 加 人 數 最 為 明 顯, 詳 如 下 表 表 10 書 卷 獎 頒 獎 典 禮 暨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會 出 席 人 數 及 學 生 建 議 統 計 表 學 期 師 長 書 卷 獎 得 獎 代 表 學 生 團 體 代 表 人 59 人 70 人 人 61 人 70 人 人 77 人 79 人 (2)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教 育 A. 學 生 獎 懲 78

84 本 學 期 截 至 5 月 7 日 止, 學 生 獎 勵 人 數 計 27 人 ; 學 生 懲 處 人 數 計 3 人, 學 生 獎 懲 案 件 統 計 情 行 如 表 12 所 示 學 生 獎 勵 事 由 為 拾 金 ( 物 ) 不 昧 擔 任 幹 部 負 責 盡 職 濟 助 危 難 參 加 校 外 活 動 表 現 優 良 等, 顯 示 本 校 落 實 學 生 生 活 教 育 極 具 成 效, 而 由 懲 處 事 由 統 計 顯 示, 未 來 應 強 化 學 生 性 別 平 等 法 治 教 育 等 守 法 自 律 觀 念 表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獎 懲 人 數 統 計 表 獎 勵 項 目 人 數 累 計 次 數 懲 處 項 目 人 數 累 計 次 數 嘉 獎 申 誡 0 0 記 功 0 0 記 過 1 2 記 大 功 0 0 記 大 過 2 2 定 期 察 看 0 0 勒 令 退 學 0 0 獎 勵 事 由 統 計 懲 處 事 由 統 計 項 目 人 數 項 目 人 數 拾 金 ( 物 ) 不 昧 4 性 騷 擾 1 擔 任 幹 部 負 責 盡 職 8 偷 竊 1 濟 助 危 難 1 冒 用 他 人 證 件 1 參 加 校 外 活 動 表 現 優 良 14 B.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案 (A) 為 查 核 及 輔 導 本 校 校 園 內 提 供 影 印 服 務 之 廠 商 情 形, 不 定 期 至 男 三 舍 益 文 影 印 店 進 行 查 核, 並 張 貼 海 報 加 強 宣 導 對 著 作 權 之 認 知, 培 養 師 生 遵 守 智 慧 財 產 權 觀 念,100-2 學 期 已 進 行 92 次 查 核, 未 有 發 現 違 規 情 形 (B) 為 強 化 本 校 師 生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觀 念, 並 增 進 相 關 法 律 知 識, 於 4 月 2 至 27 日 期 間 辦 理 智 財 權 大 哉 問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340 份, 全 部 答 對 者 共 284 人, 約 佔 參 加 人 數 84%, 已 於 5 月 7 日 針 對 全 部 答 對 者 抽 出 100 名 幸 運 得 獎 者, 可 獲 得 精 美 小 禮 物 (C)5 月 9 日 下 午 於 第 1 演 講 廳 舉 辦 保 護 智 財 權 宣 導 講 座, 邀 請 臺 灣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徐 仕 瑋 檢 察 官 擔 任 講 師, 講 座 題 目 為 小 心 踩 地 雷 談 學 生 常 見 的 著 作 權 問 題, 針 對 同 學 所 關 心 的 議 題, 例 如 合 理 引 用 他 人 創 作 之 範 圍 如 何 認 定 侵 害 他 人 著 作 權 的 危 險 行 為 等 項, 均 有 精 闢 講 述 (D) 有 關 本 學 年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自 我 評 核 案, 期 程 表 修 正 草 案 業 以 101 年 4 月 18 日 以 海 生 內 字 第 號 書 函 送 請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小 組 成 員 審 閱, 業 獲 確 認 並 據 以 執 行, 並 訂 於 6 月 15 日 召 開 智 財 權 小 組 會 議, 檢 討 本 學 年 智 財 權 行 動 方 案 執 行 成 果 (3) 學 生 人 身 財 產 安 全 保 障 現 行 法 規 研 習 會 本 校 獲 教 育 部 補 助 新 臺 幣 45,000 元 整 辦 理 之 法 治 教 育 議 題 研 習 會, 預 計 10 月 3 日 ( 三 ) 辦 理, 參 加 對 象 為 北 一 區 大 專 校 院 學 務 工 作 人 員 軍 訓 教 官 及 導 師 等 課 程 內 容 含 認 識 親 密 關 係 暴 力 及 預 防, 兼 論 修 復 式 正 義 從 現 代 奴 隸 悲 歌 談 起 校 園 防 詐 騙 等 講 座 及 經 驗 交 流 座 談 會 期 加 強 輔 導 學 生 寒 暑 假 赴 國 外 遊 學 打 工 及 海 外 實 習 時 應 注 意 事 項, 認 識 親 79

85 密 關 係 暴 力 及 預 防 方 法, 以 輔 導 學 生 避 免 被 害 或 加 害 (4) 學 生 請 假 為 利 系 ( 所 ) 充 份 掌 握 學 生 狀 況, 並 以 課 業 學 習 為 導 向, 建 立 缺 課 學 生 之 課 業 輔 導 機 制, 業 於 100 學 年 度 規 劃 學 生 請 假 回 歸 系 上 辦 理 方 案, 並 經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預 計 自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正 式 實 施 截 至 4 月 底, 本 組 已 完 成 請 假 單 格 式 擬 訂 學 生 請 假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列 席 學 生 社 團 負 責 人 會 議 溝 通 集 體 公 假 申 辦 流 程, 目 前 刻 正 與 圖 資 處 進 行 教 學 務 系 統 修 正 及 維 護 另 將 於 6 至 7 月 間 辦 理 宣 導 暨 教 育 訓 練, 學 生 請 假 新 制 預 計 自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正 式 實 施, 並 公 告 本 校 專 兼 任 教 師 知 悉 學 生 請 假 新 制 變 革 (5) 品 德 暨 人 權 法 治 教 育 A. 海 young 有 品 蒲 公 英 計 劃 將 品 德 推 展 融 入 校 園 生 活, 引 導 學 生 自 學 自 律 關 懷 社 會, 提 昇 校 園 正 向 風 氣 具 體 分 項 內 容 如 下 : (A) 早 安 您 好 微 笑 禮 貌 運 動 : 與 教 研 所 師 培 中 心 共 同 辦 理, 於 示 範 教 室 張 貼 問 候 標 語, 提 醒 學 生 在 課 堂 間 與 老 師 道 早 問 好 外, 並 實 施 微 笑 禮 貌 模 範 班 級 經 營, 以 師 培 中 心 8 位 老 師 群 為 示 範 班 級, 請 老 師 上 課 主 動 與 同 學 道 早 問 好, 營 造 有 禮 氛 圍, 不 定 期 以 錄 影 紀 錄 (B) 品 德 楷 模 遴 選 : 3 月 26 日 辦 理 品 德 楷 模 遴 選, 由 各 應 屆 班 導 師 推 薦 1 名 畢 業 生, 依 學 生 在 學 獎 懲 紀 錄 五 育 護 照 認 證 及 優 良 品 德 事 蹟 評 選, 依 積 分 排 序 遴 選 優 秀 品 德 楷 模, 並 於 6 月 9 日 畢 業 典 禮 中 表 揚 (C) 溫 馨 五 月 天 蒲 公 英 寄 情 :5 月 1 日 至 5 月 10 日 於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課 指 組 諮 輔 組 各 宿 舍 櫃 臺 教 學 中 心 提 供 蒲 公 英 明 信 片, 讓 同 學 索 取, 向 母 親 表 達 感 恩 之 情 (D) 感 恩 故 事 電 影 院 :5 月 1 日 至 5 月 10 日 於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課 指 組 101 年 3 月 27 日 起 至 102 年 5 月 8 日 止, 於 第 一 演 講 廳 各 宿 舍 教 研 所 教 室 辦 理 40 場 感 恩 故 事 電 影 院, 播 放 公 視 感 恩 故 事 集, 藉 由 不 同 小 人 物 的 故 事, 潛 移 默 化 感 動 校 園, 形 塑 校 園 新 人 格 美 學 B.100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 (A) 邁 向 成 功 之 道 系 列 專 題 講 座 為 持 續 深 耕 並 推 廣 品 德 教 育,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舉 辦 4 場 次 邁 向 成 功 之 道 系 列 專 題 講 座, 邀 請 校 內 外 知 名 人 士 進 行 品 德 議 題 專 題 演 講, 分 享 正 向 人 生 經 歷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表 : 日 期 品 德 教 育 核 心 價 值 邁 向 成 功 之 道 系 列 專 題 講 座 辦 理 情 形 一 覽 表 3 月 6 日 誠 信 如 果 誠 信 就 此 消 失 3 月 20 日 感 恩 惜 福 分 享 學 感 恩 4 月 3 日 自 律 企 業 倫 理 與 經 營 講 題 講 師 參 與 人 數 財 團 法 人 千 代 文 教 基 金 會 胡 正 文 主 任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楊 荊 生 教 授 大 同 公 司 林 佳 添 策 略 長 活 動 整 體 滿 意 度 55 人 100% 56 人 100% 41 人 95% 80

86 4 月 24 日 包 容 海 納 百 川 包 容 海 大 臺 北 高 中 學 生 家 長 聯 合 會 洪 迪 光 總 會 長 21 人 85% (B) 臺 灣 基 隆 地 方 法 院 仁 愛 之 家 志 工 服 務 體 驗 營 本 校 業 於 5 月 8 日 5 月 22 日, 分 別 至 臺 灣 基 隆 地 方 法 院 仁 愛 之 家 施 行 志 工 服 務 體 驗,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多 元 性 之 志 工 服 務, 藉 以 將 品 德 教 育 落 實 於 生 活 各 層 面 並 達 到 品 德 教 育 之 縱 向 推 展 深 化 宗 旨 服 務 體 驗 內 容 如 下 表 : 志 工 服 務 體 驗 營 辦 理 情 形 一 覽 表 時 間 地 點 3 服 務 內 容 5 月 8 日 臺 灣 基 隆 地 方 法 院 5 月 22 日 基 隆 仁 愛 之 家 安 排 學 生 志 工 協 同 觀 護 人 執 行 輔 導 少 年 之 工 作, 藉 由 至 外 木 山 海 灘 淨 灘 的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讓 受 輔 導 少 年 感 受 努 力 付 出 的 成 果 安 排 學 生 至 仁 愛 之 家 慰 問 關 懷 C.100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 教 育 部 委 託 本 校 於 5 月 4 日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 北 區 ( 基 宜 花 區 ) 期 中 研 討 會, 參 加 對 象 為 受 教 育 部 100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 補 助 與 擬 申 請 101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 之 基 隆 市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等 各 級 學 校 61 校, 與 會 人 員 共 計 81 人 ( 基 隆 市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等 各 級 學 校 共 計 73 人, 本 校 與 會 人 員 共 計 8 人 ), 透 過 經 驗 交 流, 分 享 各 校 品 德 校 推 動 特 色 及 未 來 推 動 之 重 點 工 作 ( 四 ) 總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1. 文 書 組 工 作 報 告 (1) 郵 務 處 理 ( 統 計 時 間 97 年 1 月 1 日 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 A. 收 ( 不 含 平 信 ) 信 件 數 100 年 共 計 件, 較 97 年 件 減 少 約 3%, 較 98 年 件 減 少 約 15%, 較 99 年 件 減 少 約 8% ( 如 圖 一 ) 81

87 筆 數 件 數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10 月 信 件 ( 不 含 平 信 ) 收 件 比 較 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一 十 二 97 年 年 年 年 月 份 圖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信 件 收 件 統 計 圖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B. 寄 件 筆 數 100 年 共 計 6327 筆, 較 97 年 6861 筆 減 少 8%, 較 98 年 6028 筆 成 長 約 5%, 較 99 年 6833 筆 減 少 8% ( 如 圖 二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年 10 月 寄 信 數 量 比 較 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月 份 圖 二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寄 信 數 量 統 計 圖 十 一 十 二 97 年 年 年 年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C. 郵 資 100 年 共 計 元, 較 97 年 元 98 年 元 及 99 年 分 別 減 少 約 27% 23% 及 17% ( 如 圖 三 ) 82

88 金 額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10 月 郵 資 比 較 表 250, , , ,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一 十 二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97 年 77, , , ,742 53,863 51,904 50, ,511 45, , ,816 74, 年 76, , , ,951 48,533 70,440 59, , ,271 71,457 50,060 83, 年 年 60, , , , , , , ,266.48, , , ,623.0 圖 三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郵 資 金 額 統 計 圖 (2)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本 校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目 前 進 度 已 完 成 提 交 系 統 測 試 計 畫 書, 並 將 於 5 月 中 旬 進 行 種 子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後 續 之 專 案 時 程 表 如 下 表, 請 參 閱 月 份 專 案 時 程 表 -1/2 階 段 期 程 執 行 項 目 稽 核 點 活 動 日 期 ( 工 期 ) 備 註 ( 第 一 期 ) 分 析 規 劃 階 段 ( 第 二 期 ) 開 發 及 測 試 階 段 辦 理 專 案 啟 動 會 議 提 交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書 系 統 需 求 及 流 程 訪 談 需 求 確 認 作 業 系 統 資 料 庫 架 構 整 合 分 析 100/07/05(1d) 100/07/07(1d) 100//07/11~100/08/31(38d) 100/09/12~100/09/21(8d) 100/09/21~100/11/04(33d) 請 貴 校 指 派 各 角 色 代 表 參 與 提 交 系 統 需 求 規 格 書 100/11/04(1d) 系 統 功 能 規 格 定 案 舊 資 料 分 析 程 式 開 發 測 試 系 統 雛 型 展 示 功 能 需 求 調 整 分 析 與 設 計 提 交 系 統 設 計 規 格 書 提 交 系 統 測 試 計 畫 書 軟 硬 體 設 備 測 試 ( 測 試 主 機 建 置 ) 提 交 系 統 測 試 報 告 書 ( 含 系 統 效 能 及 壓 力 測 試 ) 系 統 正 式 環 境 檢 測 系 統 安 裝 建 置 100/11/21~101/01/31(53d) 100/11/07~101/04/23(124d) 101/03/01(1d) 101/03/02-101/04/23(39d) 101/04/23(1d) 101/04/30(1d) 101/05/02-101/05/03(2d) 101/05/14(1d) 101/05/14(1d) 101/05/15(1d) 伺 服 器 硬 體 備 妥 83

89 件 數 專 案 時 程 表 -2/2 階 段 期 程 執 行 項 目 稽 核 點 活 動 日 期 ( 工 期 ) 備 註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101/05/30~101/06/21(18d) 提 交 系 統 文 件 : ( 第 三 期 )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書 完 工 交 付 階 段 101/06/04(1d)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系 統 維 護 手 冊 ( 第 四 期 ) 系 統 上 線 階 段 ( 第 五 期 ) 原 系 統 資 料 轉 入 檔 管 驗 證 階 段 提 交 上 線 輔 導 計 畫 書 100/06/22(1d) 系 統 正 式 上 線 101/06/25(1d) 提 供 2 人 月 人 力 駐 辦 理 系 統 上 線 駐 點 輔 導 作 業 101/06/25~101/08/24(47d) 點 服 務 進 行 實 機 驗 證 作 業 程 序 101/06/16~101/06/13(13d) 轉 檔 程 式 開 發 舊 資 料 試 轉 測 試 與 勘 誤 舊 資 料 正 式 轉 置 101/06/04~101/06/29(21d) 101/07/03~101/07/13(9d) 101/09/03-101/09/04(2d) ( 第 六 期 ) 系 統 驗 收 保 固 階 段 提 交 程 式 原 始 碼 及 執 行 碼 與 公 文 及 檔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驗 證 證 書 101/07/20(1d) 驗 收 辦 理 系 統 保 固 維 護 作 業 101/09/13(1d) 101/09/14~102/09/13(263d) (3) 公 文 檔 案 管 理 本 校 歷 年 來 核 定 銷 毀 之 公 文 件 數 計 20 萬 1558 件, 截 至 99 年 已 完 成 6 萬 1,085 件 公 文 銷 毀,100 年 將 銷 毀 6 萬 5,920 件, 銷 毀 總 數 達 檔 管 局 核 定 銷 毀 公 文 總 數 之 63%, 並 符 合 本 校 檔 案 管 理 近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年 度 目 標 (60%) (4) 公 文 收 發 ( 統 計 時 間 97 年 1 月 1 日 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 A.100 年 收 文 共 計 件, 較 97 年 件 98 年 同 期 件 及 99 年 同 期 成 長 約 16% 9% 及 8% B.100 年 發 文 共 計 4229 件, 較 97 年 3876 件 98 年 3743 件 及 99 年 4215 成 長 約 9% 12% 及 1% ( 統 計 表 如 圖 四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97 年 -100 年 10 月 收 發 文 件 數 統 計 表 收 文 件 數 發 文 件 數 97 年 年 年 年 圖 四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收 發 文 件 數 統 計 圖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84

90 平 均 發 文 天 數 件 數 (5) 公 文 稽 催 A.100 年 稽 催 共 計 47 件, 較 97 年 109 件 98 年 110 件 及 99 年 同 期 68 件 分 別 進 步 約 57% 58% 及 31% B. 本 校 97 至 100 年 之 稽 催 案 件 統 計 如 圖 五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0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 計 97 年 年 年 年 圖 五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稽 催 案 件 數 量 統 計 圖 (6) 公 文 檢 核 A. 本 校 100 年 全 校 之 發 文 平 均 天 數 為 3.1 天, 發 文 及 收 文 之 逾 辦 比 率 分 別 為 2.62% 及 1.52%, 相 較 99 年 發 文 平 均 天 數 為 3.2 天, 發 文 及 收 文 之 逾 辦 比 率 分 別 為 4.29% 及 1.86%,100 年 3 項 之 公 文 績 效 指 標 均 較 99 年 進 步, 並 均 在 目 標 範 圍 內 ( 如 圖 六 七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97 年 至 100 年 發 文 平 均 天 數 統 計 表 平 均 發 文 天 數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平 均 發 文 天 數 年 度 圖 六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公 文 發 文 平 均 天 數 統 計 圖 85

91 單 位 數 百 分 比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收 發 文 逾 辦 比 統 計 表 發 文 逾 辦 比 收 文 逾 辦 比 97 年 年 年 年 圖 七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收 發 文 逾 辦 統 計 圖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B.100 年 3 項 指 標 均 符 合 績 效 目 標 者 為 秘 書 室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總 務 處 圖 資 處 會 計 室 人 事 室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及 電 資 學 院 等 9 個 單 位,2 項 指 標 符 合 者 有 國 際 事 務 處 學 務 處 體 育 室 海 資 院 航 訓 中 心 人 社 院 等 6 個 單 位,1 項 指 標 符 合 者 生 科 院 工 學 院 等 2 個 單 位, 均 未 達 到 績 效 指 標 者 為 海 運 學 院 100 年 符 合 3 項 指 標 者, 計 有 9 個 單 位 與 98 年 及 99 年 6 個 及 9 個 單 位 比 較, 在 績 效 目 標 逐 年 提 高 之 情 況 下, 呈 現 穩 定 進 步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97 年 至 100 年 符 合 公 文 績 效 指 標 比 較 表 符 合 3 項 指 標 符 合 2 項 指 標 符 合 1 項 指 標 均 不 符 合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97 年 年 年 年 符 合 指 標 數 圖 八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年 符 合 公 文 績 效 比 較 圖 C. 依 據 101 年 2 月 21 日 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公 文 檢 核 會 議 決 議,101 年 公 文 績 效 目 標 比 照 100 年 之 公 文 績 效 目 標, 為 發 文 平 均 天 數 3.2 天 發 文 86

92 及 存 查 案 件 之 逾 辦 比 率 分 別 為 5% 3% D. 依 據 101 年 2 月 21 日 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公 文 檢 核 會 議 決 議,100 年 之 公 文 時 效 績 優 人 員 推 薦 推 薦 名 單 及 額 度, 分 別 為 靳 惠 如 小 姐 潘 姿 伊 小 姐 劉 性 謙 先 生 許 金 漢 先 生 及 譚 如 玶 小 姐 嘉 獎 1 支, 張 雅 惠 小 姐 林 厥 煇 先 生 戴 晁 瑋 先 生 林 怡 青 小 姐 林 曉 珍 小 姐 戴 碧 玉 小 姐 及 陳 炫 銘 先 生 嘉 獎 2 支, 本 案 經 人 評 會 審 議 結 果, 照 案 通 過 (7) 檔 案 應 用 本 校 自 42 年 創 校 至 今, 歷 經 58 年 的 時 光, 蘊 藏 了 許 多 珍 貴 檔 案, 為 了 展 現 生 活 化 多 元 化 的 檔 案 服 務, 特 與 秘 書 室 規 劃 合 辦 公 文 線 上 檔 案 展, 用 檔 案 的 呈 現 描 繪 海 大 歷 史, 除 了 讓 海 大 師 生 了 解 本 校 發 展 史 外, 同 時 展 現 檔 案 應 用 加 值 之 目 的 前 項 檔 案 展 規 畫 係 根 據 本 校 大 事 紀, 規 畫 共 計 9 個 專 區, 內 容 如 下 ( 一 ) 本 校 第 一 件 公 文 ( 二 ) 籌 備 處 專 區 ( 三 ) 海 大 推 手 ( 四 ) 改 制 公 文 ( 五 ) 海 大 的 第 一 次 1. 學 術 2. 行 政 3. 其 他 ( 六 ) 校 舍 演 進 歷 史 ( 七 ) 海 大 系 所 演 進 ( 八 ) 海 大 建 築 之 美 ( 九 ) 影 音 互 動 專 區, 預 計 於 101 年 6 月 配 合 畢 業 典 禮 開 展 (8) 印 信 管 理 本 校 100 年 1 月 至 12 月 申 請 用 印 件 數 共 計 3576 件, 數 量 統 計 如 下 表 月 份 件 數 月 份 件 數 事 務 組 工 作 報 告 (1) 採 購 業 務 A. 經 統 計 本 組 100 年 度 計 辦 理 10 萬 元 以 上 採 購 案 213 件, 總 金 額 181,141,082 元, 集 中 採 購 案 1,137 件, 總 金 額 81,920,484 元 本 年 度 本 組 已 陸 續 配 合 各 單 位 採 購 需 求, 完 成 多 項 招 標 與 集 中 採 購 案, 敬 此 提 醒 各 單 位, 務 必 依 採 購 法 辦 理 採 購, 如 對 法 令 有 疑 問 或 不 清 楚 之 處, 請 事 先 提 出, 本 組 會 盡 量 提 供 說 明 與 協 助, 共 同 依 法 完 成 採 購 作 業 與 程 序 B.100 年 度 經 採 行 以 下 配 合 措 施 :(1)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中 列 有 國 內 環 境 保 護 產 品 第 一 二 三 類 產 品 者, 各 單 位 一 律 強 制 採 購, 由 事 務 組 進 行 採 購 管 控 ;(2)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96 條 與 機 關 優 先 採 購 環 境 保 護 產 品 辦 法 規 定, 總 務 處 各 組 於 相 關 招 標 規 範 中, 將 允 許 優 惠 價 差, 優 先 採 購 及 決 標 規 定 納 入 ;(3) 於 各 項 會 議 與 新 進 人 員 研 習 會 中, 宣 導 綠 色 採 購 資 訊 與 規 定, 致 本 校 100 年 度 40 項 指 定 綠 色 採 購 比 率 達 成 率 為 97.4%, 總 綠 色 採 購 138 項 達 成 率 為 98.9%, 皆 超 過 教 育 部 及 環 保 署 所 規 之 之 90% 的 目 標 另 為 因 應 並 配 合 政 府 綠 色 採 購 推 動 措 施 之 增 訂, 本 組 研 提 本 校 綠 色 採 購 採 行 措 施 乙 案, 業 於 100 年 12 月 27 簽 奉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相 關 措 施 已 登 載 於 事 務 組 網 頁, 並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敬 請 各 單 位 配 合 據 以 執 行 C. 為 強 化 內 控 並 降 低 風 險 1 月 10 日 由 副 總 務 長 召 開 外 購 案 結 匯 借 支 申 請 與 支 付 作 業 權 責 等 內 控 事 宜 討 論 會 議, 會 議 結 論 如 下 : (1) 就 內 部 資 金 安 全 風 險 控 管, 事 務 組 採 購 承 辦 人 不 宜 且 不 能 領 取 結 匯 支 票 逕 洽 銀 行 辦 理 結 匯 俟 後 由 出 納 組 通 知 結 匯 支 票 已 開 立 可 以 辦 理 結 匯 時, 由 出 納 組 會 同 事 務 組 採 購 承 辦 人 一 起 至 本 校 往 來 銀 行 ( 第 一 銀 行 ) 辦 理 結 匯 付 款 87

93 本 項 作 業 即 日 起 實 施 (2) 有 關 國 外 採 購 案 借 支 申 請 ( 含 經 費 來 源 受 款 人 資 料 付 款 及 交 貨 條 件 等 ), 經 參 考 臺 大 臺 科 大 之 作 法, 未 來 由 請 購 單 位 填 寫 相 關 表 單 擬 統 一 格 式 化, 由 事 務 組 研 訂 本 項 作 業 表 單 奉 核 准 後 公 告 實 施 本 會 議 紀 錄 業 已 簽 奉 核 准 施 行, 外 購 預 借 現 金 申 請 單 亦 於 3 月 2 日 簽 奉 核 准 並 放 置 於 事 務 組 網 業 供 各 單 位 下 載 使 用 D. 依 據 內 政 部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第 六 十 九 條 第 三 項 訂 定 優 先 採 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團 體 或 庇 護 工 場 生 產 物 品 及 服 務 辦 法, 規 定 各 義 務 採 購 單 位 採 購 該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項 所 定 物 品 與 服 務 項 目, 年 度 應 達 5% 之 比 率 各 義 務 採 購 單 位 應 將 執 行 採 購 項 目 總 金 額 等 資 訊 登 載 於 內 政 部 義 務 採 購 單 位 網 路 資 訊 平 台 系 統,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未 達 5% 者, 除 應 敘 明 理 由 與 檢 討 成 效 外, 亦 將 受 到 懲 處 本 校 為 因 應 此 項 規 定, 業 經 會 議 討 論 並 依 行 政 會 議 主 席 指 示, 本 校 各 單 位 若 採 購 所 提 供 之 所 定 物 品 與 服 務 項 目 時, 屬 印 刷 類 者 ( 逾 10 萬 元 除 外 ), 各 單 位 應 依 規 定 優 先 向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團 體 或 庇 護 工 場 生 產 採 購, 其 他 類 別 如 食 品 ( 便 當 餐 盒 ) 類 清 潔 服 務 類 及 洗 衣 服 務 類 等, 亦 請 配 合 法 令 及 及 扶 助 弱 勢 之 社 會 責 任 率 先 採 購 之 相 關 因 應 措 施 內 政 部 系 統 平 台 登 錄 規 定 及 各 單 位 年 度 執 行 率 彙 報 表 件 已 書 面 通 知 各 單 位 並 於 放 置 於 事 務 組 網 頁,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配 合 辦 理 (2) 水 電 業 務 A. 本 校 配 合 外 籍 生 宿 舍 啟 用,12 月 5 日 IC 儲 值 卡 節 能 計 費 系 統 完 成 驗 收, 1 月 底 完 成 庭 園 路 燈 安 裝 及 抽 水 機 回 路 更 新 B. 龍 崗 校 區 共 構 基 地 台 案 12 月 20 日 加 裝 電 錶 送 電 完 成, 過 程 已 拍 照 存 查, 未 來 保 管 組 將 依 錶 計 算 電 度, 向 廠 商 收 取 電 費 C. 為 加 強 校 園 用 電 安 全, 建 立 責 任 分 工 維 修 及 通 報 管 理 機 制, 本 校 用 電 安 全 方 案 業 於 98 年 3 月 12 日 行 政 會 議 提 報 通 過 並 公 告 於 事 務 組 網 頁, 謹 再 次 提 醒 各 單 位 務 請 配 合 辦 理, 以 維 用 電 安 全 D 學 年 度 節 能 碳 策 略 方 針 及 執 行 計 畫, 業 經 100 年 11 月 3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發 會 議 通 過, 列 入 學 年 度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E. 本 校 100 年 度 節 能 執 行 成 效 用 電 量 達 成 政 府 要 求 目 標, 但 EUI 值 高 於 大 學 院 校 分 類 之 平 均 值 98.2, 因 此 經 教 育 部 函 轉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評 鑑 考 核 結 果 及 處 理 建 議 為 自 行 檢 討 F.1 月 10 日 召 開 節 能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本 校 101 年 節 約 能 源 措 施, 另 鑑 於 節 能 減 碳 各 項 措 施 之 推 動 與 執 行 需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共 同 參 與, 為 達 共 識 並 提 高 績 效, 會 議 並 通 過 節 能 推 動 小 組 成 員 增 列 學 生 代 表 1~2 名, 並 請 學 務 處 推 派 G.2 月 6 日 至 2 月 13 日 完 成 清 洗 校 區 自 來 水 水 池 水 塔 H.2 月 15 日 陸 續 完 成 教 育 部 100 年 度 政 府 機 關 及 學 校 節 約 能 源 ( 四 省 ) 網 路 填 報 及 經 濟 部 100 年 度 非 生 產 性 質 行 業 能 源 查 核 網 路 填 報 I.2 月 3 日 沛 華 大 樓 ( 航 管 二 館 ) 東 芝 電 梯 保 固 到 期,2 至 12 月 完 成 與 原 廠 崇 友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之 維 護 保 養 議 價 J. 101 年 度 女 洗 手 間 緊 急 求 助 警 報 系 統 採 購 案 已 於 4 月 23 日 完 工 驗 收, 本 次 施 作 館 樓 為 航 管 大 樓 沛 華 大 樓 ( 航 管 二 館 ) 技 術 大 樓 機 械 系 館 及 人 社 院 大 樓 K.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及 校 區 用 電 安 全, 本 校 各 單 位 禁 止 非 公 務 使 用 之 電 熱 88

94 器, 此 規 定 已 於 2 月 21 日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敬 請 遵 行 L. 本 校 年 度 高 低 壓 改 善 停 電 保 養 與 復 電 工 作 :2 月 11 日 祥 豐 變 電 站 供 電 區 2 月 4 日 行 政 變 電 站 供 電 區 2 月 5 日 濱 海 變 電 站 供 電 區 因 保 養 時 檢 測 出 有 缺 失 事 項 需 立 即 改 善, 因 此 3 月 4 日 早 上 8 點 至 下 午 3 點 執 行 缺 失 改 善 再 次 局 部 停 電, 影 響 區 域 為 男 一 舍 第 一 餐 廳 及 綜 合 三 館, 相 關 訊 息 已 知 會 館 舍 單 位 並 於 2 月 16 日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M. 配 合 濱 海 校 門 入 口 路 邊 避 車 道 施 工,4 月 2 日 完 成 路 燈 遷 移 與 電 源 改 善 N.4 月 24 日 完 成 海 事 甲 棟 樓 梯 間 16 盞 照 明 改 善 O. 生 科 院 館 冰 櫃 室 電 源 改 善 案 招 標 4 月 25 日 順 利 發 包, 預 計 6 月 24 日 完 成 P. 經 統 計 100 年 度 全 校 電 話 系 統 日 常 維 修 案 件 計 543 件, 由 維 護 廠 商 派 駐 於 本 校 之 維 修 工 程 師, 進 行 日 常 維 護 及 故 障 排 除 工 作, 以 維 通 話 品 質 100 年 度 事 務 組 辦 理 全 校 電 話 維 修 案 件 數 與 歷 年 比 較 表 年 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件 數 299 件 416 件 323 件 543 件 Q. 目 前 全 校 區 及 電 梯 警 急 電 話 共 有 49 支 ( 校 區 22 支 電 梯 27 支 ), 於 每 兩 星 期 由 本 校 電 信 系 統 維 護 廠 商 派 駐 於 本 校 之 維 修 工 程 師 配 合 駐 警 隊 定 期 檢 測 並 作 成 紀 錄, 如 發 生 故 障 或 異 常, 隨 即 檢 修 R. 經 統 計 本 組 100 年 度 完 成 全 校 水 電 維 修 件 數 2,264 件, 執 行 經 費 21,769,837 元 100 年 度 事 務 組 辦 理 水 電 修 繕 案 件 數 與 歷 年 比 較 表 年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 計 95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264 合 計 1, ,492 1,167 1,332 1, ,026 1,288 1,460 1,396 1,358 14,781 S. 為 降 低 本 校 整 體 電 費 支 出, 經 核 算 並 參 照 綠 基 會 建 議, 自 99 年 10 月 起 本 校 已 向 臺 電 申 請 將 電 費 改 為 三 段 式 計 費 因 夏 月 期 間 (6 月 至 9 月 ) 尖 峰 用 電 時 段 電 費 單 價 高, 敬 請 各 單 位 盡 量 配 合 於 尖 峰 計 費 時 段 減 少 使 用 大 型 用 電 設 備, 以 減 輕 本 校 電 費 負 擔 T. 為 因 應 電 價 調 漲, 敬 請 各 單 位 轉 知 師 生 同 仁 養 成 節 約 習 慣, 並 配 合 落 實 執 行 本 校 各 項 節 能 措 施 : (A) 依 行 政 院 規 定 夏 月 期 間 (6 月 1 日 起 至 9 月 30 日 止 ) 請 每 日 量 測 記 錄 辦 公 室 溫 度, 並 將 辦 公 室 量 測 紀 錄 表 逕 送 事 務 組 彙 辦 辦 公 室 量 測 紀 錄 表 置 於 本 校 網 頁 / 行 政 單 位 / 總 務 處 / 事 務 組 / 常 用 下 載 與 連 結, 請 自 行 下 載 使 用 89

95 (B) 照 明 電 器 機 具 部 份 a. 隨 手 關 閉 不 用 電 燈 電 器 用 品 及 辦 公 事 務 機 器 b. 中 午 休 息 關 燈 半 小 時 c. 拔 除 不 用 插 座, 省 電 又 安 全 (C) 冷 氣 部 份 a. 室 內 溫 度 超 過 28 及 上 午 9 時 以 後 方 開 啟 冷 氣, 下 班 前 半 小 時 請 關 閉 冷 氣 b. 冷 氣 溫 度 請 設 定 26 以 上, 可 搭 配 電 扇 使 用, c. 每 週 定 期 清 洗 冷 氣 濾 網 d. 採 購 具 節 能 環 保 標 章 之 冷 氣 機 (D) 節 水 部 份 a. 請 隨 手 關 水 龍 頭, 遇 漏 水 隨 時 報 修 b. 公 共 區 域 水 龍 頭 全 面 加 裝 省 水 頭, 若 已 損 壞 或 被 拆 除, 請 隨 時 報 修 c. 宿 舍 蓮 蓬 頭 全 面 加 裝 節 水 片 U.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轉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101 年 4 月 10 日 環 署 管 字 第 號 函 送 101 年 度 機 關 綠 色 採 購 績 效 評 核 作 業 評 核 方 法, 案 內 說 明 有 關 101 年 機 關 執 行 綠 色 採 購 績 效 評 核 配 分 之 調 整 擴 大 總 綠 色 採 購 項 目 為 147 項 增 加 綠 色 採 購 認 可 項 目 以 及 總 分 加 減 分 與 評 分 等 第 之 級 距 等 規 定 為 配 合 環 保 署 政 策 之 推 行, 教 育 部 規 定 各 校 101 年 度 執 行 目 標 比 率 為 90% 外, 另 須 將 執 行 成 效 ( 含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等 活 動 資 料 等 ) 按 季 於 系 統 上 完 成 季 確 認 與 資 料 上 傳 登 錄 工 作, 此 等 均 將 列 入 年 度 審 核, 其 評 分 等 第 亦 列 入 環 安 衛 評 鑑 及 年 度 獎 懲 之 參 據 本 案 相 關 資 料 已 公 布 於 事 務 組 網 頁, 為 達 成 年 度 執 行 目 標 並 符 合 相 關 作 業 審 核 評 分 之 規 定, 敬 請 各 單 位 同 仁 務 必 配 合 執 行 綠 色 採 購 (3) 技 工 友 人 事 業 務 A.100 年 12 月 5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1 次 技 工 友 考 核 委 員 會 議, 遴 選 100 年 度 績 優 技 工 友 B.101 年 1 月 5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技 工 友 考 核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100 年 度 技 工 友 年 終 考 績 案 C.1 月 31 日 與 2 月 8 日 召 開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3 4 次 技 工 友 考 核 委 員 會 會 議, 審 議 工 友 懲 處 案 件 (4) 餐 廳 總 務 業 務 A.12 月 16 日 衛 生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師 生 對 校 內 廠 商 販 售 商 品 價 格 反 映 機 制 案, 未 來 師 生 若 對 商 品 價 格 有 意 見, 可 於 衛 保 組 網 頁 下 載 反 映 意 見 表, 填 妥 後 mail 給 衛 保 組, 後 續 將 依 通 過 之 處 理 流 程 辦 理 B.2 月 14 日 與 統 一 超 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圖 書 館 樓 下 的 校 園 咖 啡 委 託 經 營 續 約 議 價,3 月 30 日 完 成 簽 約 公 證 C. 本 校 與 學 生 第 二 餐 廳 委 託 經 營 廠 商 嘉 饌 團 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合 約 將 於 101 年 6 月 30 日 期 滿, 依 合 約 規 定, 合 約 期 滿 如 廠 商 表 現 優 良, 經 本 校 同 意 得 續 約 一 年, 最 多 續 約 3 次 為 限 嘉 饌 公 司 2 月 22 日 來 函 表 達 續 約 意 願, 經 簽 會 各 相 關 單 位 評 定 履 約 期 間 綜 合 表 現 後,3 月 21 日 已 奉 核 與 該 公 司 續 約 1 年, 本 處 已 於 5 月 1 日 與 該 公 司 完 成 續 約 議 價,6 月 底 前 將 完 成 後 續 相 關 公 證 作 業 (5) 場 地 管 理 業 務 90

96 A. 配 合 完 成 3 月 3 日 舉 辦 之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考 試 3 月 17 日 舉 辦 之 100 學 年 度 中 英 文 會 考 4/19 舉 辦 之 本 校 第 十 任 校 長 候 選 人 理 念 說 明 會 4/26 教 師 意 見 調 查 及 5 月 3 日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議 等 各 項 事 務 工 作 B. 為 進 行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屋 頂 漏 水 內 部 整 修 及 設 施 改 善 工 程, 已 簽 奉 核 准 自 4 月 起 停 止 借 用 至 年 底 該 訊 息 已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敬 請 各 單 位 配 合 借 用 其 他 會 議 室 因 應 C. 依 據 100 年 12 月 20 日 下 午 3 時 30 分 主 秘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召 開 之 本 校 公 用 場 地 辦 理 園 遊 會 管 制 措 施 討 論 會 議 決 議 : 未 來 有 關 學 生 於 大 型 活 動 中 設 攤, 涉 及 用 火 煮 食 問 題, 請 課 指 組 專 案 簽 核, 並 明 確 規 範 設 攤 地 點, 同 時 簽 會 環 安 組 及 衛 保 組, 以 確 保 環 境 安 全 及 衛 生 其 它 單 位 ( 如 智 財 中 心 ) 若 有 邀 請 校 外 單 位 於 大 型 活 動 中 設 攤, 同 樣 涉 及 用 火 租 金 管 理 及 安 全 事 宜 時, 亦 請 專 案 簽 核, 並 簽 會 事 務 組 環 安 組 保 管 組 及 衛 保 組 等 單 位, 本 組 將 據 此 執 行 相 關 業 管 工 作 D. 依 據 本 校 公 共 場 地 及 設 施 管 理 借 用 要 點 及 場 地 外 借 收 費 標 準 表 規 定,100 年 度 辦 理 不 定 期 場 地 外 借 申 請 案 合 計 15 件, 場 租 收 入 合 計 199,531 元 E. 經 統 計 100 年 度 本 組 完 成 行 政 大 樓 各 會 議 室 場 地 管 理 設 施 操 作 清 潔 及 茶 水 等 服 務 計 1,102 場 次 100 年 度 各 會 議 室 使 用 場 次 及 歷 年 統 計 比 較 如 下 : 96~100 年 度 行 政 大 樓 會 議 室 使 用 場 次 統 計 表 年 度 第 一 演 講 廳 展 示 廳 第 二 演 講 廳 海 洋 廳 三 樓 會 議 室 四 樓 會 議 室 合 計 , ,102 (6) 勞 健 保 業 務 A. 配 合 本 校 技 工 友 專 案 助 理 計 畫 助 理 兼 任 老 師 臨 時 人 員 等 進 用 離 退 以 及 薪 資 與 提 撥 比 率 之 調 整 等 申 請, 辦 理 勞 健 保 加 退 保 及 勞 退 金 提 撥 作 業 截 至 5 月 7 日 本 校 ( 技 工 友 海 研 二 號 專 案 教 師 講 座 教 授 客 座 教 授 臨 時 雇 工 專 案 助 理 及 研 究 助 理 ) 勞 工 保 險 加 保 總 計 336 人, 全 民 健 保 加 保 總 計 339 人 B. 經 統 計 100 年 度 各 月 本 組 完 成 勞 健 保 加 保 人 數 統 計 表 如 下 : 100 年 度 事 務 組 辦 理 勞 健 保 加 保 人 數 統 計 表 截 算 日 項 目 1/1 2/9 3/28 4/27 5/30 6/28 7/27 8/31 9/29 11/4 11/22 12/26 勞 保 人 數 健 保 人 數

97 (7) 交 通 車 管 理 業 務 A. 本 組 已 於 1 月 3 日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本 校 同 仁 搭 乘 公 務 車 輛 ( 含 上 下 班 交 通 車 ) 應 依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規 定 繫 妥 安 全 帶, 若 未 繫 安 全 帶 致 罰, 依 規 定 處 罰 該 乘 客 B. 因 本 校 首 長 座 車 與 8 人 座 車 已 屆 使 用 年 限, 經 評 估 車 況 與 維 修 經 費 效 益 等 情 形, 已 依 規 定 函 報 教 育 部 預 計 於 102 年 由 校 務 基 金 預 算 汰 換 首 長 座 車 及 8 人 座 公 務 車 各 1 輛 為 節 能 減 碳, 首 長 座 車 規 劃 汰 換 為 油 電 混 合 動 力 車,8 人 座 車 規 劃 汰 換 為 油 汽 雙 燃 料 車 C. 統 計 100 年 度 本 組 完 成 例 行 上 下 班 及 公 務 調 度 派 用 總 計 1,404 趟 次 100 年 度 公 務 車 調 派 趟 次 及 歷 年 統 計 比 較 如 下 : 97~100 年 度 各 月 執 行 公 務 派 車 趟 次 比 較 表 年 度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 計 , , , ,260 D.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4 月 18 日 臺 總 ( 一 ) 字 第 號 函 轉 101 年 4 月 5 日 行 政 院 第 3293 次 會 議 院 長 指 示 : 政 府 機 關 及 學 校 節 約 用 油 目 標 原 以 每 年 用 油 較 前 一 年 少 1% 為 原 則, 自 本 (101) 年 起 提 高 為 3%, 本 校 節 能 目 標 值 據 此 配 合 修 正 本 校 各 單 位 同 仁 如 因 公 務 出 差, 請 盡 量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以 節 約 用 油 3. 出 納 組 工 作 報 告 (1)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註 冊 費 現 金 收 款 部 分 已 於 3 月 底 收 費 完 成, 共 計 收 入 1 億 6,423 萬 7,915 元 整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雜 ( 分 ) 費 收 入 統 計 表 月 份 日 大 四 年 制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進 修 學 士 班 碩 職 專 班 合 計 101 年 1 月 20,275,400 4,322, ,584 2,554,859 27,938, 年 2 月 87,232,987 15,721,424 5,171,074 18,559, ,684, 年 3 月 654, ,385 53, ,102 2,183, 年 4 月 995,431 10,870,204 1,803,885 8,144,010 21,813,530 總 計 109,158,392 31,792,740 7,813,956 29,855, ,620,229 92

98 101 年 度 學 雜 學 分 費 各 部 收 入 分 配 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9,855,141, 17% 進 修 學 士 班, 7,813,956, 4% 碩 博 士 班, 31,792,740, 18% 日 大 四 年 制, 109,158,392, 61% (2)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分 費 收 費 於 3 月 27 日 發 單 ;4 月 底 完 成 收 費 收 入 共 計 2,181 萬 3,530 元 整 (3) 本 校 101 會 計 年 度 校 務 基 金 定 存 數 截 至 4 月 底 為 14 億 4,135 萬 273 元 整, 101 年 1 月 至 4 月 份 利 息 收 入 共 計 236 萬 6,895 元 整 (4) 本 校 100 年 度 所 得 稅 申 報 件 數 共 計 8,483 件 ; 金 額 共 計 11 億 7,881 萬 8,931 元 整 較 去 年 減 少 122 件 ; 金 額 減 少 1,685 萬 4,385 元 整 4. 保 管 組 工 作 報 告 (1) 本 年 度 各 單 位 財 產 及 物 品 盤 點 : 本 年 度 各 單 位 財 產 及 物 品 盤 點 工 作 經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並 於 3 月 26 日 發 送 紙 本 通 知 及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通 知, 請 各 單 位 先 行 整 理 盤 點 資 料 印 製 盤 點 表 並 在 排 定 盤 點 日 前 預 先 清 查 單 位 財 產, 以 利 全 校 盤 點 作 業 進 行 已 自 4 月 16 日 起 開 始 會 同 會 計 室 人 員 辦 理 全 校 各 使 用 單 位 盤 點 作 業 (2) 財 產 管 理 業 務 辦 理 情 形 : 101 年 1 至 4 月 底 共 購 置 財 產 ( 含 圖 書 及 增 值 )3,031 件, 價 值 113,391,159 元 整 ; 購 置 無 形 資 產 軟 體 8 件, 價 值 312,448 元 整 ; 購 置 物 品 2,798 件, 價 值 3,161,414 元 整 報 廢 財 產 775 件, 原 值 38,385,012 元 整 ; 報 廢 無 形 資 產 軟 體 4 件, 原 值 375,000 元 整 ; 報 廢 非 消 耗 品 1,105 件, 價 值 2,801,906 元 整 財 產 非 消 耗 品 每 月 金 額 數 量 增 減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圖 : 93

99 件 數 金 額 / 元 件 數 金 額 / 元 件 數 金 額 / 元 A. 財 產 本 校 101 年 1-4 月 財 產 增 減 數 量 本 校 101 年 1-4 月 財 產 增 減 金 額 1,200 1,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增 加 數 量 減 少 數 量 80,000,000 70,000,000 60,000,000 50,000,000 4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0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增 加 金 額 減 少 金 額 B. 非 消 耗 品 本 校 101 年 1-4 月 非 消 耗 品 增 減 數 量 本 校 101 年 1-4 月 非 消 耗 品 增 減 金 額 2,500 2,000 1,500 1,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2,000,000 1,800,000 1,600,000 1,400,000 1,200,000 增 加 數 量 1,000,000 減 少 數 量 800, , , ,000 0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增 加 金 額 減 少 金 額 C. 無 形 資 產 本 校 101 年 1-4 月 無 形 資 產 增 減 數 量 本 校 101 年 1-4 月 無 形 資 產 增 減 金 額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400, , , ,000 增 加 數 量 200,000 減 少 數 量 150, ,000 50,000 0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增 加 金 額 減 少 金 額 94

100 件 數 D. 移 動 財 產 非 消 耗 品 ( 每 月 數 量 圖 ) 本 校 101 年 1-4 月 財 物 移 動 數 量 財 產 非 消 耗 品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1 至 4 月 協 助 海 資 所 等 12 個 單 位 堪 用 之 冷 氣 機 等 轉 移 至 有 需 求 之 應 地 所 等 14 個 單 位, 以 節 省 公 帑 物 盡 其 用 (3) 宿 舍 管 理 業 務 辦 理 情 形 : 1 至 4 月 份 校 外 客 座 有 眷 宿 舍 核 借 2 戶, 校 外 客 座 單 身 宿 舍 核 借 1 間, 校 內 短 期 客 座 宿 舍 核 借 3 次 ; 單 房 間 職 務 宿 舍 核 借 2 間, 多 房 間 職 務 宿 舍 核 借 2 間 (4)1 月 辦 理 應 屆 畢 業 班 學 位 服 負 責 人 調 查 及 建 檔 工 作,1 月 10 日 17 日 30 日,2 月 20 日 24 日 3 月 5 日 分 別 於 本 校 網 頁 及 本 組 網 頁 中 公 告,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於 新 版 教 學 務 系 統 線 上 申 請 借 用 學 位 服 及 詳 細 操 作 流 程 至 4 月 30 日 統 計, 已 有 2,003 位 同 學 辦 理 申 請 借 用 學 位 服 於 4 月 12 日 發 給 各 系 所 參 加 畢 業 典 禮 正 冠 老 師 借 用 學 位 服 調 查 表, 以 便 統 計 人 數 辦 理 借 用 (5)1 月 3 日 基 隆 市 政 府 舊 北 寧 路 部 分 路 段 廢 道 案 公 告, 張 貼 於 濱 海 大 門 公 告 欄 及 海 空 大 樓 後 方 圍 牆 (6)1 月 13 日 2 月 2 日 及 3 月 3 日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針 對 年 代 已 久 閒 置 之 財 物 清 查 處 理, 建 置 用 電 功 率 等 事 項, 請 依 說 明 段 配 合 辦 理 (7)2 月 份 有 償 撥 用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祥 豐 段 234 地 號 等 5 筆 市 有 土 地, 取 得 土 地 所 有 權 狀 辦 理 入 帳 (8)2 月 29 日 填 報 101 年 度 公 有 宿 舍 檢 核 結 果 情 形 表 報 部 (9)3 月 祥 豐 街 271 號 早 期 宿 舍 拆 除 辦 理 減 帳 (10) 本 年 度 1 至 3 月 場 地 租 用 收 入 計 1,530,807 元 ( 含 年 繳 ), 每 月 15 日 前 辦 理 本 校 各 場 地 租 用 收 入 之 營 業 稅 繳 納 作 業,1 至 3 月 營 業 稅 共 繳 納 72,897 元 (11)4 月 3 日 召 開 由 校 長 主 持 之 海 事 大 樓 乙 丙 棟 空 間 使 用 協 調 會 議, 請 各 使 用 單 位 事 先 規 劃 相 關 事 宜, 俾 便 於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完 工 後 使 用 (12)4 月 18 日 總 務 會 議, 提 案 討 論 後 訂 定 本 校 統 籌 研 究 空 間 借 用 管 理 辦 法, 另 提 案 討 論 本 校 退 休 教 師 使 用 研 究 及 實 驗 空 間 要 點 ( 草 案 ) 經 決 議 送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5. 營 繕 組 工 作 報 告 95

101 (1) 建 築 物 新 建 ( 或 增 改 修 建 ) 工 程 :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因 施 工 期 間 發 現 基 地 地 層 內 有 舊 海 堤, 以 致 工 程 無 法 繼 續 施 工, 經 完 成 變 更 設 計 後 辦 理 契 約 變 更 議 價 作 業, 但 施 工 廠 商 報 價 仍 高 出 底 價 而 3 次 議 價 不 成, 廠 商 並 函 文 要 求 終 止 契 約 經 召 開 協 調 會 結 果, 校 方 依 契 約 規 定 陳 請 教 育 部 同 意 終 止 契 約, 教 育 部 函 復 請 校 方 自 行 核 處 將 俟 定 案 後 進 行 結 算 並 再 次 發 包 (2) 專 案 工 程 : A. 海 事 大 樓 丙 棟 西 段 (101 至 至 至 室 )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已 竣 工 並 於 101/4/3 完 成 複 驗, 使 用 單 位 可 進 行 後 續 規 劃 B. 海 事 大 樓 乙 棟 及 丙 棟 東 段 (108 至 至 至 至 417 室 )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已 完 成 設 計, 招 標 文 件 簽 核 中, 若 順 利 決 標, 預 計 5 月 底 開 工, 工 期 含 驗 收 約 計 4 個 月, 請 範 圍 內 使 用 單 位 儘 速 完 成 搬 遷, 以 利 工 程 施 作 C. 海 空 大 樓 前 廣 場 環 境 及 交 通 動 線 改 善 工 程 已 完 成 設 計, 招 標 文 件 簽 核 中, 預 計 暑 假 開 工 本 案 包 含 整 修 中 央 噴 水 池 拆 除 木 棧 道 新 增 車 道 10 個 停 車 位 及 緊 急 備 用 道 路 D. 工 學 院 入 口 交 通 動 線 及 環 境 景 觀 改 善 工 程 將 完 成 設 計, 因 本 工 程 涉 及 變 更 河 工 一 館 地 下 室 車 道 位 置, 需 辦 理 變 更 使 用 執 照, 另 新 增 地 下 室 車 道 下 方 有 地 下 瓦 斯 管 線 須 進 行 遷 移 E. 男 一 舍 床 組 更 新 工 程 訂 於 101/5/14 開 標, 若 順 利 決 標 廠 商, 將 於 暑 假 施 作, 項 目 包 含 包 含 更 新 床 組 燈 具 置 物 櫥 櫃 明 鏡 及 室 內 油 漆 等 (3)101 年 度 已 完 成 整 修 案 件 : 行 政 大 樓 屋 頂 防 水 工 程 祥 豐 街 271 號 ( 早 期 職 務 宿 舍 ) 拆 除 工 程 綜 合 一 館 ( 室 ) 整 修 工 程 展 示 廳 地 磚 更 新 工 程 游 泳 池 看 台 防 水 工 程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前 增 設 避 車 道 河 工 一 館 雨 遮 整 修 工 程 ( 已 竣 工 驗 收 中 ) 祥 豐 校 區 網 排 球 場 修 繕 工 程 (4)101 年 度 辦 理 中 案 件 : A. 首 長 宿 舍 下 方 擋 土 牆 工 程 訂 於 101/5/18 開 標, 該 位 置 汽 車 停 車 格 請 勿 使 用 施 工 期 間 將 影 響 食 科 系 館 附 近 行 車 動 線 B. 綜 合 二 館 第 一 餐 廳 單 身 宿 舍 及 首 長 宿 舍 屋 頂 防 水 工 程 已 召 開 說 會, 將 辦 理 招 標 作 業,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施 工 初 期 ( 約 20 天 ) 將 有 大 分 貝 敲 除 舊 防 水 層 之 震 動 及 噪 音, 請 使 用 單 位 見 諒, 重 要 儀 器 設 施 或 資 料 若 無 法 搬 遷 請 使 用 單 位 協 助 自 行 防 護 C.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整 修 工 程 已 完 成 室 內 裂 縫 調 查 並 進 行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D. 行 政 大 樓 廁 所 更 新 工 程 目 前 審 查 設 計 圖 說,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E. 年 度 結 構 修 復 工 程 目 前 進 行 調 查 及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F. 漁 學 館 正 門 戶 外 樓 梯 整 修 工 程 目 前 審 查 設 計 圖 說,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5) 其 他 零 星 修 繕 將 持 續 辦 理 6. 環 安 組 工 作 報 告 (1) 校 園 環 境 維 護 與 資 源 回 收 工 作 A.101 年 校 園 清 潔 暨 廢 棄 物 清 運 年 度 合 約 於 101 年 1 月 1 日 起 開 始, 為 期 12 個 月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清 潔 範 圍 包 括 各 棟 建 築 物 廁 所 公 共 空 間 教 室 戶 外 區 域 等, 及 清 運 校 園 一 般 廢 棄 物, 其 96

102 清 理 方 式 為 專 人 負 責 每 日 清 理 清 洗 至 少 2 次 以 上, 保 持 清 潔 無 臭 味, 便 器 堵 塞 隨 時 清 理, 消 毒 作 業 為 每 週 2 次 為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清 潔 品 質, 環 安 組 於 101 年 1 月 3 日 上 午 11 時 在 行 政 大 樓 2 樓 會 議 室 召 開 校 園 清 潔 人 員 座 談 及 教 育 訓 練 B.101 年 度 校 園 化 糞 池 及 建 築 物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維 護, 依 循 往 例 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 下 午 辦 理 發 包, 合 約 期 限 自 ~ 止, 施 作 範 圍 包 括 : (A) 抽 取 全 校 化 糞 池 水 肥 搭 配 維 生 物 製 劑 處 理, 及 所 有 化 糞 池 蓋 除 銹 與 上 漆 (B) 第 一 餐 廳 及 人 社 大 樓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生 科 館 及 航 管 2 館 污 水 處 理 系 統 維 護 (C) 男 二 三 舍 污 水 處 理 系 統 維 護 : 處 理 設 施 基 座 護 欄 金 屬 管 閥 及 配 電 箱 保 養 維 護 ( 除 銹 上 油 油 漆 ),1 次 / 半 年 (D) 夢 泉 噴 水 池 河 工 二 館 前 雨 水 公 園 游 泳 池 旁 廣 場 景 觀 水 池 ( 含 蓄 水 池 ) 清 洗 (E) 所 有 化 糞 池 蓋 除 鏽 上 漆 (176 組 ) (F) 男 一 舍 回 收 水 系 統 改 善 與 維 護 : 定 期 清 洗 中 水 收 集 水 槽 共 4 只 2 次 / 年, 共 2 次, 男 一 舍 雨 水 收 集 溝 樓 頂 突 出 平 面 清 理 (1 次 / 月 ) 冷 氣 機 冷 凝 水 回 收 管 路 維 護 ( 所 有 破 損 及 漏 水 處 修 補 或 管 路 更 換 ) (G) 活 動 中 心 地 下 室 污 水 池 維 護 : 地 下 室 東 側 污 水 池 污 泥 及 池 體 清 理 ( 每 月 清 理 浮 油 殘 渣 2 次, 每 半 年 清 理 池 體 污 泥 1 次 ), 每 月 添 加 氯 碇 1 次 C. 本 校 垃 圾 不 落 地 實 施 方 案 自 101 年 2 月 20 日 起, 垃 圾 回 收 車 輛 停 放 時 間 調 整 如 下 : 垃 圾 回 收 車 輛 停 放 地 點 時 間 表 ( 週 一 ~ 週 六 : 下 午 ) 地 點 時 間 地 點 時 間 電 資 學 院 旁 工 學 院 與 系 工 系 前 16:00~16:03 16:03~16:06 ( 水 生 動 物 中 心 ) 河 工 二 館 與 海 工 館 間 16:07~16:10 活 動 中 心 與 體 育 館 間 16:15~16:18 航 管 系 館 前 16:22~16:25 育 樂 館 靠 山 坡 側 門 16:27~16:30 機 械 系 館 風 鈴 巷 旁 16:31~16:34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北 側 16:34~16:37 食 科 系 館 前 16:37~16:40 食 科 系 工 程 館 前 ( 生 科 院 大 樓 ) 16:40~16:43 原 生 科 院 辦 前 16:43~16:46 環 漁 系 館 與 綜 一 館 間 16:46~16:49 環 態 所 前 16:49~16:52 展 示 廳 旁 16:53~16:56 女 一 舍 大 門 前 16:58~17:11 男 一 舍 大 門 前 17:13~17:26 男 二 男 三 女 二 舍 17:29~17:55 D. 本 校 訂 定 每 隔 週 三 為 校 園 資 源 垃 圾 回 收 日, 委 託 本 市 廢 棄 物 回 收 商 到 校 依 定 點 收 取, 並 於 每 月 月 底 填 寫 資 源 回 收 成 果 統 計 表 向 基 隆 市 環 保 局 申 報 資 源 垃 圾 全 面 分 類 回 收, 資 源 回 收 種 類 : 廢 紙 寶 特 瓶 鋁 鐵 罐 廢 金 屬 報 廢 資 訊 物 品 報 廢 電 器 用 品 等 達 到 垃 圾 分 類 與 減 少 垃 圾 產 生 量, 並 以 定 點 分 類 收 集 方 式 實 施 回 收 97

103 101 年 度 資 源 回 收 日 為 每 隔 週 的 星 期 三, 即 :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1/4 2/15 3/14 4/11 5/16 6/ /29 3/28 4/25 5/30 6/27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7/11 8/15 9/12 10/17 11/14 12/12 7/25 8/29 9/26 10/31 11/28 12/26 月 份 本 校 101 年 度 資 源 回 收 數 量 統 計 : 紙 類 (kg) 鋁 鐵 罐 ( 含 廢 鐵 ) (kg) 寶 特 瓶 鋁 箔 包 (kg) 廢 冷 氣 機 ( 家 電 ) (kg) 廢 電 腦 ( 含 列 表 機 ) (kg) 廢 乾 電 池 (kg) 廢 日 光 燈 管 (kg) 一 二 三 四 E. 校 園 實 驗 室 廢 液 清 理 情 形 除 透 過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事 業 廢 棄 物 管 制 資 訊 網 進 行 每 月 申 報 作 業, 各 實 驗 室 產 生 之 實 驗 廢 液 必 須 依 照 相 容 性 分 類 盛 裝 貯 存, 所 使 用 之 廢 液 貯 存 桶 必 須 向 總 務 處 環 安 組 領 取 並 貼 有 紀 錄 貼 紙 與 RFID 條 碼, 以 利 後 續 清 理 ; 總 務 處 環 安 組 將 委 託 專 人 於 每 月 末 之 週 四 到 各 實 驗 室 收 取 ( 聯 絡 分 機 :1313) 101 年 度 年 度 實 驗 室 廢 液 回 收 日 :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1/31 2/29 3/28 4/30 5/30 6/28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7/30 8/29 9/27 10/30 11/29 12/28 F.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於 2 月 17 日 辦 理 基 隆 市 100 年 度 推 動 執 行 機 關 加 強 辦 理 資 源 回 收 工 作 績 效 考 核, 考 核 委 員 及 環 保 署 基 隆 市 環 保 局 相 關 人 員 於 下 午 1 時 蒞 校, 簡 報 由 張 副 校 長 主 持, 林 永 富 技 士 報 告 簡 報 結 束 後, 由 總 務 長 環 安 組 組 長 及 同 仁 陪 同 委 員 至 第 一 餐 廳 男 一 舍 廚 餘 處 理 場 等 處 實 地 考 核 G. 為 配 合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推 動, 本 校 於 100 年 12 月 底 正 式 送 件 向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提 出 環 境 教 育 設 施 場 所 認 申 請, 經 過 1 次 補 件 後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通 過 初 步 的 程 序 審 查, 並 於 4 月 18 日 蒞 校 實 施 現 場 初 審, 本 次 環 境 教 育 設 施 場 所 認 主 題 為 水 資 源 教 育 示 範 場 址, 場 域 範 圍 包 括 (1) 大 型 空 蝕 水 槽 試 驗 館 雨 水 回 收 再 利 用 系 統 (2) 河 工 二 館 雨 水 回 收 再 利 用 系 統 (3) 工 學 院 校 區 雨 水 公 園 (4) 男 三 ( 女 二 ) 宿 舍 生 活 污 水 回 收 再 利 用 系 統 (5) 男 一 宿 舍 雨 水 回 收 再 利 用 系 統 98

104 (2) 消 防 與 防 火 管 理 A. 有 關 校 園 建 物 消 防 火 警 受 信 總 機 移 報 系 統, 先 期 以 海 空 大 樓 生 科 大 樓 2 棟 建 物 之 監 視 訊 號 連 線 至 行 政 大 樓 1 樓 駐 警 隊 總 盤 進 行 試 作, 於 4 月 2 日 進 行 驗 收, 將 視 本 案 使 用 狀 況 適 時 推 廣 於 校 園 各 建 物, 以 強 化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B. 本 校 年 度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改 善 工 程, 預 計 於 101 年 3 月 9 日 辦 理 發 包 事 宜, 6 月 中 旬 完 成 現 場 查 驗 作 業 及 驗 收 工 作, 本 案 另 包 含 101 年 度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測 申 報, 預 計 暑 假 期 間 實 施, 並 向 基 隆 市 消 防 局 辦 理 申 報 作 業 (3) 輻 射 防 護 A. 本 校 計 有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質 4 台 ( 按 月 網 路 申 報 使 用 狀 況 ) 及 可 發 生 游 離 輻 射 設 備 4 台, 均 屬 登 記 備 查 類 頂 尖 中 心 X 光 機 因 證 照 到 期, 於 101 年 1 月 12 日 委 託 廠 商 進 行 擦 拭 測 試, 檢 查 報 告 合 格 使 用 中, 另 材 料 所 2 台 X 光 機, 也 將 於 本 年 3 月 證 照 到 期, 已 通 知 進 行 擦 拭 測 試 檢 查 B. 本 校 使 用 放 射 性 物 質 - 醋 酸 鈾 醯 已 彙 整 使 用 單 位 ( 環 漁 系 海 生 所 ) 半 年 帳 料 紀 錄, 依 規 定 半 年 函 原 能 會 備 查 (4)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A. 本 校 目 前 使 用 甲 類 先 驅 化 學 工 業 原 料 計 有 醋 酸 酐 氨 茴 酸 六 氫 吡 啶 碘 等 4 項, 依 規 定 毎 季 彙 整 使 用 單 位 ( 食 科 系 養 殖 系 海 生 所 ) 之 運 作 紀 錄, 於 經 濟 部 工 業 區 網 頁 申 報 B. 依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之 規 定 已 公 告 列 管 物 質 達 298 種, 本 校 目 前 申 請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核 可 第 1~3 類 41 種, 第 4 類 21 種 100 年 度 運 作 紀 錄 已 於 本 (101) 年 1 月 31 日 線 上 申 報 完 成 C.101 年 2 月 24 日 中 午 召 開 101 年 第 1 次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管 理 委 員 會 D. 總 務 處 環 安 組 於 101 年 4 月 19 日 上 午, 在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202 室 舉 行 3 小 時 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期 新 進 及 在 職 人 員 輻 射 防 護 教 育 訓 練, 對 象 為 操 作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及 本 校 對 輻 射 知 識 有 興 趣 之 教 職 員 生, 由 本 校 輻 防 員 賴 意 繡 技 士 講 授, 本 案 並 報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申 請 再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E.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每 年 4 月 清 查 校 內 各 系 所 危 險 性 機 械 及 設 備, 委 請 校 內 各 系 所 協 助 查 填 資 料 回 收 中, 目 前 已 全 部 回 收 資 料 有 海 生 所 生 技 所 河 工 系 光 電 所 電 機 系 生 技 系 環 態 所 商 船 系 應 地 所 資 工 系 等, 並 持 續 於 教 育 部 網 頁 更 新 登 錄 F. 針 對 校 園 實 驗 場 所 相 關 輻 射 運 作 管 理, 依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相 關 運 作 規 定, 目 前 正 進 行 本 校 101 年 輻 射 作 業 自 主 檢 查 業 務 (5) 其 他 A. 有 關 教 育 部 101 年 補 助 改 善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案, 已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備 妥 申 請 計 畫 書 提 出 申 請, 擬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補 助 200 萬 元 本 校 自 籌 100 萬 元 ( 合 計 300 萬 元 ), 預 計 改 善 設 施 項 目 統 計 如 下 表 : ( 一 ) 圖 書 館 ( 二 ) 校 史 館 ( 三 ) 女 一 舍 1. 樓 層 聯 道 無 障 礙 設 施 1. 樓 梯 無 障 礙 設 施 1. 廁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 設 置 昇 降 車 箱 ) 2. 樓 梯 無 障 礙 設 施 ( 四 ) 綜 合 一 館 ( 五 ) 綜 合 三 館 ( 六 ) 海 空 大 樓 1. 樓 梯 無 障 礙 設 施 1. 廁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1. 廁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2. 樓 梯 無 障 礙 設 施 ( 七 ) 工 二 A 館 ( 電 機 二 館 ) 99

105 1.2 樓 廁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2.6 樓 廁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B. 本 校 獲 教 育 部 辦 理 101 年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校 園 能 資 源 管 理 及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計 畫 核 定 部 分 補 助 實 驗 安 全 設 備 一 般 案 新 臺 幣 20 萬 元, 於 廢 液 貯 存 場 內 裝 設 VOC 氣 體 偵 測 器 與 警 報 發 報 系 統 機, 本 案 已 於 101 年 5 月 11 日 完 成 發 包 作 業,8 月 底 前 完 成 設 置 並 報 部 C. 本 校 配 合 基 隆 市 政 府 於 101 年 4 月 14 日 ( 星 期 六 ) 上 午 假 外 木 山 大 武 崙 沙 灘 舉 辦 101 春 季 淨 灘 活 動, 共 計 有 師 生 70 餘 人 參 加 本 次 活 動 7. 駐 警 隊 工 作 報 告 (1)100 年 度 汽 車 通 行 證 核 發 情 形 : 因 校 內 停 車 位 有 限, 針 對 發 證 作 管 控 A. 教 職 員 工 停 車 證 645 張 : 因 日 間 停 車 位 不 足, 無 服 務 證 聘 書 者 不 核 發 停 車 證, B. 進 修 學 生 停 車 證 210 張 : 因 下 班 後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大 多 離 校 停 車 位 較 空, 故 開 放 進 修 學 生 入 校 停 車 C. 工 學 院 學 生 停 車 證 83 張 : 因 停 車 空 間 較 為 充 裕, 故 開 放 全 校 同 學 均 可 申 請 停 放 汽 車 D. 廠 商 工 作 證 :100 年 7 月 15 日 起 改 入 洽 公 臨 時 收 費 停 車 場 收 益 (2) 校 園 維 安 部 份 A. 外 人 入 侵 5 件 : 海 工 館 前 女 同 學 遭 侵 襲, 嫌 犯 廖 姓 男 子 婦 幼 隊 偵 辦 中 ; 環 漁 系 等 騷 擾 女 同 學, 嫌 犯 江 姓 男 子 正 濱 所 偵 辦 中 ; 養 殖 系 養 殖 場 實 驗 魚 被 偷, 嫌 犯 巫 姓 男 子 正 濱 所 偵 辦 中 ; 海 空 大 樓 4 樓 偷 拍, 嫌 犯 許 姓 男 子 正 濱 所 偵 辦 後 與 被 害 人 達 成 合 解 ; 食 科 系 某 教 師 被 騷 擾 案, 正 濱 所 偵 辦 中 B. 車 禍 事 件 15 件 : 多 因 未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及 機 車 未 依 兩 段 式 左 轉 所 致 主 要 分 佈 為 工 學 院 校 門 路 口 5 件, 舊 北 寧 路 3 件, 濱 海 校 門 路 口 3 件, 北 寧 路 4 件 C. 警 報 誤 鳴 : 各 系 館 消 防 警 報 系 統 女 廁 緊 急 求 助 系 統 誤 觸 共 計 96 次 D. 電 梯 故 障 : 女 二 舍 航 管 系 等 電 梯 故 障 緊 急 處 理 共 計 8 次 E. 遺 失 物 處 理 : 遺 失 物 處 理 40 件 遺 失 金 錢 失 主 未 出 面 領 回 者 4 件, 依 規 定 6 個 月 公 告 期 滿 後 由 拾 獲 人 具 名 領 回 F. 緊 急 救 助 : 同 學 身 體 不 適 等 14 件 G. 捕 蛇 10 條 ( 龜 殼 花 眼 鏡 蛇 ), 捕 野 狗 3 隻, 摘 除 蜂 巢 15 個 H. 毁 損 5 件 : 濱 海 校 門 收 費 柵 欄 機 柵 欄 遭 撞 毀, 肇 事 廠 商 均 己 賠 償 I. 其 他 處 理 : 共 計 109 件 J. 建 置 校 園 女 廁 緊 急 求 助 系 統 : 第 三 期 以 濱 海 校 區 為 主, 計 6 棟 93 間 於 101 年 4 月 30 日 完 成 啟 用, 全 校 園 女 廁 緊 急 求 助 系 統 已 全 數 建 置 K. 建 置 校 園 公 共 區 域 監 視 系 統 : 以 濱 海 校 區 祥 豐 校 區 為 主 計 37 支 鏡 頭, 監 視 範 圍 涵 蓋 全 校 區, 已 於 100 年 4 月 14 日 完 成 並 起 用 101 年 4 月 30 日 增 加 8 支 鏡 頭 並 將 工 學 院 原 14 支 鏡 頭 納 入, 全 校 共 公 區 域 監 視 系 統 已 全 數 建 置 (3) 交 通 安 全 部 份 A. 協 請 基 隆 市 交 旅 處 於 2 月 21 日 起 將 工 學 院 校 門 口 的 紅 綠 燈 管 控 時 段, 原 為 上 中 下 午 改 為 08:00 至 17:30 時 段, 方 便 師 生 來 往 兩 校 區 時 可 100

106 依 紅 綠 燈 管 控 穿 越 馬 路 確 保 安 全 B. 校 園 交 通 違 規 機 車 共 計 89 件, 至 本 隊 銷 單 59 件 逕 行 裁 罰 15 件 未 至 本 隊 銷 單 15 件 (4) 規 章 修 正 及 建 制 : A.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汽 車 停 車 收 費 要 點 B. 建 置 違 規 汽 機 車 登 錄 及 查 詢 系 統 (5) 100 年 洽 公 臨 停 收 費 收 益 表 7 月 15 日 至 12 月 31 日 臨 停 收 入 764,740 工 作 證 收 入 189,312 收 入 合 計 954,052 工 讀 金 支 出 315,040 營 業 稅 支 出 45,948 值 班 椅 2,700 停 車 計 時 票 券 60,000 統 一 發 票 3,342 更 換 營 業 登 記 證 2,000 發 票 機 色 帶 6,825 支 出 合 計 435,855 不 含 折 舊 與 管 理 費 分 攤 利 益 518, 年 1~2 月 臨 停 收 入 194,250 工 作 證 收 入 31,600 收 入 合 計 225,850 工 讀 金 支 出 88,000 營 業 稅 支 出 10,752 文 具 510 統 一 發 票 969 支 出 合 計 100,231 不 含 折 舊 與 管 理 費 分 攤 利 益 125, 年 3~4 月 臨 停 收 入 254,700 工 作 證 收 入 25,400 收 入 合 計 280,100 工 讀 金 支 出 107,

107 營 業 稅 支 出 13,335 除 濕 燈 泡 350 統 一 發 票 1,113 支 出 合 計 122,158 不 含 折 舊 與 管 理 分 攤 利 益 157,942 元 100 年 7 月 15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不 含 折 舊 與 管 理 分 攤 利 益 共 收 入 : 801,758 元 ( 五 ) 圖 資 處 工 作 報 告 年 1-4 月 圖 書 藝 文 諮 詢 服 務 統 計 諮 詢 服 務 類 別 諮 詢 服 務 建 議 抱 怨 諮 詢 服 建 議 抱 怨 諮 詢 服 務 類 別 次 數 申 訴 務 次 數 申 訴 書 刊 介 購 6 0 館 際 合 作 圖 書 經 費 0 0 推 廣 活 動 87 0 館 內 閱 覽 18 0 電 腦 使 用 問 題 84 0 館 藏 諮 詢 空 間 借 用 39 0 資 料 借 還 相 關 流 通 館 舍 環 境 與 品 質 圖 書 代 尋 指 示 性 諮 詢 55 0 典 藏 諮 詢 27 0 其 他 服 務 採 編 組 工 作 報 告 (1)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圖 書 暨 資 訊 委 員 會 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 召 開, 會 中 達 成 下 列 決 議 : A. 通 過 100 年 度 系 所 圖 書 費 配 額 425 萬, 各 系 所 17.7 萬 獨 立 所 語 文 中 心 通 識 中 心 各 11.8 萬 : 優 良 教 師 42.5 萬 由 99 學 年 11 位 優 良 教 師 專 用 : 丁 士 展 助 理 教 授 方 翠 筠 教 授 繆 峽 教 授 陳 鴻 鳴 副 教 授 熊 同 銘 教 授 謝 寬 永 副 教 授 范 佳 銘 助 理 教 授 王 榮 華 教 授 李 孟 書 教 授 周 祥 順 教 授 黃 智 能 助 理 教 授, 每 位 老 師 圖 書 費 配 額 39,000 元 電 子 書 配 額 萬, 續 訂 中 國 學 術 期 刊 ( 文 史 哲 理 工 C 教 育 社 會 ) PQDT 數 位 論 文 系 統 及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聯 合 採 購 西 文 學 術 電 子 書 為 有 效 運 用 圖 書 經 費, 採 編 組 於 3 月 及 6 月 底 以 電 子 郵 件 告 知 各 系 圖 書 經 費 使 用 狀 況, 各 系 所 額 度 擬 保 留 至 7 月 底,101 年 8 月 後 由 圖 資 處 統 籌 運 用 B.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圖 書 二 館 閱 覽 座 位 管 理 辦 法 名 稱 及 部 分 條 文, 為 公 平 利 用 圖 書 館 閱 覽 座 位, 原 訂 圖 書 二 館 閱 覽 座 位 管 理 辦 法, 現 行 巡 館 依 此 辦 法 執 行 採 行 2 小 時 離 座 移 除 座 位 使 用 權, 無 法 有 效 管 制 佔 位 問 題, 經 參 考 其 他 圖 書 館 作 法, 修 正 管 理 辦 法 為 適 用 全 館 閱 覽 座 位 修 正 條 文 經 圖 書 暨 資 訊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發 布 實 施 (2)101 年 1 月 至 4 月 新 編 圖 書 資 料 4,014 冊, 總 金 額 新 台 幣 1,956,053 元, 包 括 中 日 文 圖 書 1,590 冊 西 文 圖 書 784 冊 贈 書 226 冊 書 附 光 碟 170 片 視 聽 資 料 75 片 電 子 書 1,169 冊, 上 架 第 一 周 即 時 借 出 之 圖 書 2,126 冊 102

108 (3)101 年 1 月 至 4 月 優 先 處 理 未 上 架 書 90 件, 問 題 書 目 回 報 13 件, 為 師 生 預 約 並 通 知 其 介 購 書 已 到 355 件, 處 理 圖 書 介 購 407 件, 含 學 生 介 購 209 件 老 師 介 購 198 件 (4) 本 校 100 年 度 累 計 中 文 圖 書 235,217 冊, 外 文 圖 書 96,780 冊 中 文 電 子 書 46,053 種 外 文 電 子 書 70,581 種, 館 藏 累 計 448,631 冊, 各 類 圖 書 統 計 如 下 : 項 目 中 文 外 文 合 計 圖 書 ( 冊 ) 235,217 96, ,997 電 子 書 ( 種 ) 46,053 70, ,634 (5) 本 年 度 全 校 期 刊 資 料 庫 預 算 2,761.7 萬, 經 費 大 致 規 劃 如 下 : 歐 美 期 刊 700 萬 日 文 期 刊 50 萬 中 文 期 刊 40 萬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2,437 萬, 已 依 照 上 年 度 圖 資 委 員 會 決 議 訂 購 下 列 37 種 資 料 庫, 歡 迎 全 校 師 生 多 加 利 用 : 項 目 資 料 庫 名 稱 備 註 1 ACM 電 資 院 2 ACS 生 科 院 3 ASME 工 學 院 4 Annual Reviews 海 資 院 5 CSA Illumina+ Aquatic Science Journals 生 科 院 103

109 項 目 資 料 庫 名 稱 備 註 Full Text 6 EBSCO(CMMC) 人 社 院 7 EBSCO(EconLit) 人 社 院 8 EBSCO(ERC) 人 社 院 9 EM60 海 管 院 10 EndNote 補 助 款 11 Engineering Village- Compendex 工 學 院 12 Fairplay 海 管 院 13 IEL Online 電 資 學 院 14 IOP Science 工 學 院 15 JCR on Web (S+SS) 圖 書 館 16 JSTOR Business 人 社 院 17 LexisNexis Academic 人 社 院 18 Nature Online 海 資 院 19 Oxford Journals Online 海 資 院 20 PQ ABI/INFORM 海 管 院 21 PQ Education Journals 人 社 院 22 Science Direct 各 學 院 23 Science Online 海 資 院 24 SciFinder Scholar 生 科 院 25 Scientific American 生 科 院 26 SpringerLink 各 學 院 27 T&F SSH 海 管 院 28 Time Archive 人 社 院 29 Web of Science 補 助 款 30 Wiley-Blackwell 各 學 院 31 World Scientific Online (WSPC) 海 資 院 32 CEPS 中 文 電 子 期 刊 人 社 院 33 CNS 經 濟 部 標 檢 局 國 家 標 準 圖 書 館 34 中 國 期 刊 網 - 文 史 哲 人 社 院 35 中 國 期 刊 網 - 理 工 C 工 學 院 36 中 國 期 刊 網 - 教 育 社 會 人 社 院 37 知 識 贏 家 圖 書 館 104

110 (6) 國 家 實 驗 研 究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引 進 National Academic License 資 料 庫 系 統, 提 供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師 生 免 費 使 用, 內 容 包 括 : A.Nature Archive: B.OCLC FirstSearch- OCLC Collection C.ProQuest- Dissertation and Theses: A&I(PQDT) D.Tech Science Press 期 刊 電 子 版 E.EBSCOhost - OmniFile Full Text Select F. 慧 科 大 中 華 新 聞 網 3. 閱 覽 組 工 作 報 告 (1) 大 陸 短 期 交 換 學 生 讀 者 檔 及 門 禁 已 建 置 完 成, 借 書 證 於 3 月 13 日 由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簽 收 ;101 年 提 前 入 學 之 研 究 生 其 讀 者 資 料 均 個 別 建 檔 完 成 (2) 為 提 供 更 便 利 服 務, 圖 資 處 自 101 年 起 提 供 悠 遊 卡 影 列 印 服 務 ( 含 1 部 彩 色 影 列 印 機 ), 並 於 1 月 9 日 至 3 月 16 日 配 合 辦 理 影 列 印 磁 卡 退 費 服 務 (3) 新 增 圖 書 互 借 合 作 單 位 1 所 ( 清 華 大 學 ), 讀 者 檔 及 門 禁 已 於 3 月 14 日 建 置 完 成 (4) 借 書 證 辦 理 部 分 A. 受 理 教 職 員 工 眷 屬 閱 覽 證 ( 年 滿 12 歲 ) 及 退 休 人 員 借 書 證 申 請 共 13 件 B. 101 年 新 增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合 證 10 張 C 交 換 生 借 書 證 30 張 (5)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已 於 1 月 5 日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設 於 圖 書 一 館 三 樓, 圖 書 館 將 參 酌 與 會 代 表 的 建 議 妥 善 規 劃 (6) 館 內 閱 覽 A.101 年 1 月 至 4 月, 不 含 K 書 中 心 計 75,203 人 次 進 館 閱 覽 B.101 年 1 月 至 4 月 受 理 校 外 人 士 夜 間 假 日 無 線 網 路 服 務 帳 密 申 請 計 22 人 次 C. 為 維 護 閱 覽 品 質, 保 障 讀 者 公 平 使 用 館 內 資 源 設 備 權 益, 執 行 閱 覽 違 規 停 權 措 施,101 年 1 月 至 4 月 計 停 權 29 人, 復 權 17 人 D. 配 合 考 期 學 生 溫 書 之 需, 於 4 月 8-20 日, 由 全 體 館 員 偕 工 讀 生 執 行 本 校 考 期 K 書 中 心 暫 停 對 外 服 務 規 定, 佔 位 移 除 宣 導 勸 阻 喧 鬧 與 飲 食, 並 執 行 圖 書 館 外 賓 證 減 半 核 發 措 施 (7) 資 料 流 通 A.101 年 1 月 至 4 月 辦 理 圖 書 資 料 借 還 預 約 續 借 與 催 還, 計 78,457 冊, 借 閱 人 次 計 12,125 人 次 ; 讀 者 資 料 建 檔 ( 含 門 禁 ) 更 新 計 2,155 筆 定 期 發 送 圖 書 即 將 到 期 逾 期 及 預 約 可 借 通 知 及 寄 送 長 期 逾 期 書 面 通 知 ;1 月 至 4 月 處 理 退 件 285 件 B. 提 供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寒 假 借 書 優 惠 : 101 年 1 月 3 日 起 新 借 之 一 般 圖 書 (1 月 3 日 以 前 所 借 圖 書, 依 借 書 規 則 完 成 續 借 手 續 者, 以 系 統 顯 示 之 到 期 日 為 憑 ) 或 1 月 20 日 起 辦 理 借 出 之 教 授 指 定 參 考 書, 到 期 日 延 至 101 年 3 月 1 日 (8) 期 刊 A.4 月 3 日 辦 理 2012 年 國 內 一 般 性 中 文 期 刊 驗 收 B.101 年 1 月 至 4 月, 驗 收 中 外 文 期 刊 2,267 期, 並 定 期 執 行 應 到 未 到 期 刊 催 缺 105

111 C. 本 年 度 期 刊 裝 訂 預 計 1500 冊,4 月 12 日 西 文 期 刊 600 冊 已 裝 訂 回 館 D.4 月 11 日 起 增 訂 Taipei Times 報 紙 1 種 (9) 典 藏 部 分 :101 年 1 月 至 4 月, 讀 者 申 請 調 閱 特 藏 室 圖 書 及 罕 用 書 35 冊 (10) 閱 覽 環 境 品 質 與 館 舍 安 全 維 護 方 面 A.1 月 5 日 地 下 室 男 廁 天 花 板 漏 水, 報 請 營 繕 組 處 理 完 畢 B.1 月 30 日 及 2 月 1 日 地 下 室 K 書 中 心 天 花 板 水 管 出 現 大 漏 水 情 況, 經 總 務 處 三 組 合 勘, 已 緊 急 搶 修 完 畢 C. 圖 書 館 5 樓 及 連 通 走 廊 漏 水 請 修,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中 D. 各 項 公 用 設 施 請 修 : 照 明 洗 手 間 緊 急 求 助 鈴 各 項 設 備 故 障 請 修 及 定 期 保 養 E. 每 月 定 期 清 除 圖 書 一 館 屋 頂 排 水 孔 淤 積 泥 土 及 全 館 飲 水 機 清 潔 F.4 月 4 日 進 行 全 館 內 外 消 毒 ;4 月 5-6 日 進 行 全 館 清 潔 打 蠟 G.3 月 3 日 及 13 日 均 接 獲 學 生 反 應, 二 館 有 讀 者 不 當 使 用 電 腦, 館 員 立 即 請 離 及 依 閱 覽 規 則 停 止 入 館 權 一 個 月 (11) 填 報 資 料 提 供 :100 年 閱 覽 組 工 作 成 果 報 告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閱 覽 組 大 事 紀 101 年 閱 覽 組 概 算 4. 館 藏 管 理 組 工 作 報 告 (1) 網 頁 管 理 方 面 : 修 改 中 英 文 版 寒 假 開 放 時 間 人 員 異 動 常 見 問 題 電 子 書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等 相 關 網 頁 (2) 電 腦 設 備 新 購 及 更 新 方 面 : A. 因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中 毒, 重 灌 Endnote 及 光 華 智 慧 藏 server 主 機 ; 鑑 於 資 料 庫 主 機 常 遭 放 置 後 門, 需 時 常 重 灌 主 機 並 重 新 安 裝 漢 文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資 料 庫 光 華 智 慧 藏 資 料 庫 及 Endnote 等 系 統, 所 以 擬 規 劃 架 設 VMWare 以 解 決 問 題 B. 新 購 並 架 設 一 部 VMare 主 機, 並 將 光 華 雜 誌 智 慧 藏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金 庸 電 子 書 及 Endnote 等 四 部 主 機 移 植 C. 簽 訂 電 腦 機 房 不 斷 電 系 統 年 度 維 護 合 約 及 第 一 季 系 統 維 護 D. 電 腦 機 房 30K UPS 於 1 月 10 日 早 上 機 板 模 組 故 障, 造 成 機 房 所 有 主 機 ( 除 館 藏 系 統 ) 無 預 警 關 機, 所 幸 無 造 成 任 何 主 機 或 硬 體 損 壞 緊 急 將 電 源 連 接 市 電 以 維 持 圖 書 館 正 常 運 作 並 同 時 連 絡 廠 商 到 場 處 理, 並 於 中 午 前 更 換 模 組, 恢 復 正 常 運 作 E. 新 購 UPS SNMP 卡, 並 安 裝 軟 體 於 機 房 部 份 主 機, 可 在 市 電 斷 電 自 動 關 機, 並 於 復 電 後 自 動 開 機, 避 免 市 電 斷 電 後 UPS 電 池 電 源 耗 盡 主 機 未 即 時 關 閉 造 成 損 壞 F. 三 樓 期 刊 室 印 表 機 時 常 故 障, 報 廢 並 新 購 一 台 同 時 進 行 安 裝 及 設 定 G. 維 護 更 換 互 動 系 統 資 訊 素 養 教 室 電 腦 共 6 部 ; 送 修 櫃 檯 及 館 員 印 表 機 共 2 部 ; 資 訊 素 養 教 室 E 化 講 桌 內 螢 幕 損 壞 更 換 H. 因 年 度 影 印 合 約 到 期, 重 簽 合 約 後 需 更 換 資 訊 檢 索 區 影 印 及 列 印 機, 因 此 重 新 設 定 圖 書 一 館 及 二 館 資 訊 檢 索 區 電 腦 列 印 管 理 系 統 共 27 部 ; 同 時 於 三 樓 影 印 室 增 設 網 路 點 使 新 的 影 印 機 能 上 網, 以 利 悠 遊 卡 自 動 扣 款 之 使 用 I. 利 用 寒 假 期 間 進 行 全 館 資 訊 檢 索 區 及 資 訊 素 養 教 室 電 腦 軟 體 更 新 共 50 台 包 含 :windows update Adobe Acrobat 病 毒 碼 Java 等 軟 體 106

112 (3) 圖 書 館 網 路 方 面 : A. 二 樓 資 訊 檢 索 區 網 路 故 障 無 法 連 線, 經 檢 測 確 定 為 網 路 交 換 器 問 題, 與 網 路 組 借 調 一 部 因 應 B. 於 二 樓 空 間 重 整 後, 原 空 間 所 使 用 的 網 路 線 均 不 再 使 用, 進 行 電 腦 機 房 機 架 重 新 整 線, 並 抽 除 不 必 要 的 網 路 線 路 C. 網 路 組 接 獲 學 生 反 應 圖 書 館 地 下 室 無 線 網 路 訊 號 不 穩, 協 助 更 換 並 測 試 AP 共 3 組 (4)MyLib 系 統 維 護 方 面 : A.MyLib 空 間 借 用 子 系 統, 已 完 成 管 理 介 面 開 發, 可 直 接 進 管 理 介 面 設 定 欲 開 放 借 用 空 間, 以 及 相 關 限 制 設 定, 目 前 館 員 登 入 後 亦 可 直 接 進 行 借 用 目 前 持 續 開 發 讀 者 介 面 B.MyLib 空 間 借 用 管 理 完 成 懲 罰 機 制 開 發, 可 設 定 單 一 空 間 違 規 次 數 以 及 停 權 天 數, 當 借 用 人 達 到 違 規 次 數 即 停 權 借 用 (5)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 A. 簽 訂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維 護 合 約 及 第 一 季 系 統 維 護 B. 協 助 博 碩 士 畢 業 生 論 文 上 傳 系 統 及 紙 本 裝 訂 相 關 問 題 諮 詢 C. 修 正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查 詢 畫 面 無 法 連 結 至 館 藏 系 統 全 國 圖 書 書 目 資 訊 網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的 問 題 D. 將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自 2011/1/1 至 2011/10/31 學 生 所 上 傳 的 全 文 電 子 檔 案 及 書 目 資 料 上 傳 至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共 957 筆 (6) 館 藏 自 動 化 系 統 : A. 館 藏 自 動 化 系 統 年 度 維 護 招 標 作 業 B.12/2 進 行 館 藏 自 動 化 系 統 軟 體 版 本 升 級 作 業, 自 2007 版 升 級 至 2009B 1.4 版, 並 連 絡 解 決 因 版 本 更 新 衍 生 的 相 關 問 題 C.2/7 將 館 藏 自 動 化 系 統 主 機 儲 存 內 碼 轉 為 Unicode; 同 時 處 理 因 轉 碼 所 產 生 亂 碼 的 相 關 問 題 以 維 持 正 常 作 業 包 含 : 列 印 借 書 到 期 單 Z39.5 查 詢 其 他 圖 書 館 指 定 參 考 書 查 詢 等 設 定, 並 整 批 修 改 讀 者 檔 資 料 中 部 份 中 文 字 顯 示 錯 誤 的 問 題 D. 代 理 閱 覽 組 組 長 : 於 開 學 前 三 週 分 別 發 送 欠 書 及 欠 款 通 知 單, 並 於 註 冊 前 將 尚 未 歸 還 書 籍 及 繳 清 罰 款 的 最 新 清 單 檔 案 上 傳 至 教 學 務 系 統 註 記, 以 備 學 生 註 冊 時 催 還 繳 清 (7) 海 大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NTOUR): A. 在 bing 搜 尋 引 擎 Webmaster 管 理 工 具 註 冊, 並 設 定 相 關 SiteMap B.11 月 25 日 轉 入 今 年 3 月 至 10 月 上 傳 的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料 計 840 筆 C. 運 用 生 活 助 學 金 經 費, 聘 請 工 讀 生 二 人 每 月 最 高 40 小 時, 以 修 正 期 刊 論 文 類 別 之 資 料 內 容 及 加 入 可 從 網 路 上 找 到 的 全 文 連 結 網 址 自 11/22 至 今 共 修 改 610 筆, 其 中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4 個 系 所 ( 光 電 科 學 資 訊 工 程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電 機 工 程 ) 已 修 改 完 成 教 師 若 上 網 檢 查 資 料 是 否 有 誤 或 網 址 誤 植 現 象, 可 與 單 位 系 統 連 絡 人 或 館 藏 組 聯 繫 以 協 助 修 正 D. 依 100/10/21 第 2 次 協 調 會 提 案 之 決 議 : 為 順 利 推 行 系 統, 發 文 各 學 院 系 所 及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推 派 單 位 系 統 聯 絡 人 以 協 助 系 統 推 廣 E. 單 位 系 統 聯 絡 人 的 工 作 內 容 :(1) 擔 任 單 位 與 圖 資 處 的 溝 通 角 色 ;(2) 協 助 單 位 師 生 上 傳 問 題 諮 詢 ;(3) 被 賦 予 系 統 中 管 理 人 權 限, 以 審 核 及 修 改 上 傳 內 容 聯 絡 人 清 單 網 址 : 107

113 F.12 月 16 日 召 開 機 構 典 藏 協 調 會 第 3 次 會 議, 會 中 邀 請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及 圖 資 處 校 務 系 統 組 共 商 教 學 務 系 統 與 NTOUR 互 相 配 合 事 宜 議 程 中 討 論 二 個 提 案, 決 議 內 容 為 :(1) 維 持 教 學 務 系 統 教 學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子 系 統 正 常 運 作, 由 圖 資 處 轉 檔 程 式 定 期 轉 入 NTOUR 系 統 (2) 部 份 修 正 及 新 增 教 學 務 系 統 欄 位, 以 符 合 研 發 處 統 計 及 NTOUR 轉 入 需 求 詳 細 內 容 已 上 網 : G. 於 3/19 及 3/20 舉 辦 二 場 單 位 系 統 連 絡 人 說 明 會, 包 含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及 教 學 單 位 代 表 共 39 名 參 加 議 程 內 容 除 了 包 含 系 統 介 紹 外, 並 搭 配 電 腦 實 機 操 作 期 使 每 位 聯 絡 人 了 解 系 統 運 作 流 程, 開 始 加 入 資 料 建 置 及 審 核 的 作 業 同 時 亦 宣 告 系 統 的 資 料 內 容 來 源 除 了 從 其 他 系 統 ( 博 碩 士 論 文 教 學 務 系 統 GRB 政 府 研 究 資 訊 系 統 ) 整 批 轉 檔 外, 自 此 開 始 進 入 校 內 單 位 每 位 教 職 員 工 皆 可 鍵 入 資 料, 全 面 充 實 系 統 內 容 的 時 期 H. 擬 定 機 構 典 藏 授 權 同 意 書 的 內 容 及 格 式 ( 參 考 自 臺 大 圖 書 館 ), 提 供 作 者 簽 署 全 文 檔 案 的 授 權 未 來 如 得 到 作 者 的 同 意 後, 即 可 將 全 文 檔 案 加 入 系 統 以 豐 富 系 統 的 完 整 性 及 提 高 點 閱 率 I. 為 了 釐 清 智 慧 財 產 權 中 期 刊 及 出 版 社 著 作 權 的 疑 慮, 以 清 華 大 學 期 刊 出 版 社 著 作 權 查 詢 系 統 為 資 料 來 源, 開 發 網 頁 截 取 程 式, 將 相 關 資 料 截 取 後 建 置 資 料 庫 J. 系 統 架 構 已 完 成 並 開 放 全 校 教 職 員 經 由 認 證 上 傳, 歡 迎 各 位 老 師 踴 躍 上 傳 資 料 共 同 建 立 本 校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上 傳 全 文 檔 案 時 請 特 別 注 意 智 財 權 問 題, 並 同 時 填 具 同 意 書 送 交 館 藏 組 留 存 K. 依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的 社 群 下 建 立 生 態 研 究 資 料 類 別, 人 社 院 及 生 科 院 教 師 可 直 接 上 傳 資 料, 提 供 國 中 小 或 外 界 連 結 使 用 L. 購 置 並 架 設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備 援 機, 以 提 高 系 統 安 全 性 設 定 凌 晨 2 點 開 始 從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打 包 備 份 SQL 檔 全 文 檔 資 料 夾 設 定 檔 資 料 夾 及 log 檔 資 料 夾 等, 透 過 虛 擬 網 段 ftp 至 備 援 機, 並 解 壓 縮 還 原 至 備 援 機 M. 轉 入 於 區 間 2011/11/1 至 2012/03/31 完 成 上 傳 的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料 至 NTOUR, 共 120 筆 N. 轉 入 2011 年 國 家 實 驗 研 究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GRB 智 慧 搜 尋 系 統 ) 資 料 共 313 筆 O. 測 試 系 統 姓 名 權 威 功 能 教 師 只 要 經 由 自 己 的 認 證 登 入 過 系 統, 並 在 左 方 選 單 " 編 輯 姓 名 權 威 紀 錄 " 中 增 加 中 英 文 姓 名 的 記 錄, 即 可 建 立 系 統 的 姓 名 權 威 功 能 例 如 下 圖 以 作 者 林 益 煌 建 立 姓 名 權 威 資 料 後, 再 以 author: 林 益 煌 進 行 查 詢, 亦 會 查 到 下 列 4 個 英 文 名 字 所 發 表 的 文 章 內 容 惟 此 功 能 需 在 教 師 自 行 登 入 系 統 後 才 能 產 生 108

114 P. 從 Google Analytics 網 站 顯 示, 自 2011/11/21~2012/05/01 期 間 造 訪 次 數 共 有 45,326 次, 詳 細 訪 客 分 佈 圖 如 下 所 示 : 109

115 Q. 系 統 目 前 總 收 錄 總 筆 數 20,129 筆 ; 全 文 筆 數 8,208 筆 ; 累 積 造 訪 人 次 638,912 次 類 別 清 單 如 下 表 : 編 號 類 別 總 筆 數 全 文 筆 數 1 博 碩 士 論 文 8,538 6,938 2 期 刊 論 文 5, 研 究 計 畫 4, 演 講 及 研 討 會 教 師 展 演 專 利 技 術 報 告 展 覽 及 表 演 活 動 NTOUR 機 構 典 藏 資 料 校 內 出 版 品 生 態 研 究 資 料 1 0 (8) 冷 氣 管 理 : A. 清 洗 圖 書 館 及 圖 書 二 館 冷 氣 濾 網 B. 位 於 圖 書 館 一 樓 的 藝 文 中 心 及 館 藏 組, 共 用 一 部 主 機 至 今 已 12 年 已 不 敷 修 理 同 時 由 於 圖 書 館 電 腦 室 已 成 為 學 校 重 要 電 腦 的 備 份 處, 在 不 斷 擴 充 主 機 的 情 況 下, 基 於 節 能 及 環 保 原 則 規 劃 改 為 二 組 1 對 2 分 離 式 冷 氣 並 依 電 工 法 規 規 定 辦 理 增 設 電 源 及 開 關 5. 參 考 諮 詢 組 工 作 報 告 (1)101 年 度 本 校 新 增 ASTM Standards Basic ASTM Journal BioOne Science Online 天 下 雜 誌 群 知 識 庫 中 國 期 刊 全 文 資 料 庫 ( 理 工 A) 空 中 英 語 教 室 影 音 典 藏 學 習 系 統 ( 線 上 10 人 版 ) KOOBE 數 位 閱 讀 網 電 子 書 -- 金 庸 及 金 學 研 究 等 電 子 資 源 ; 連 同 本 校 續 訂 及 CONCERT 全 國 學 術 電 子 資 訊 資 源 共 享 110

116 聯 盟 持 續 引 進 之 更 多 電 子 資 源, 歡 迎 連 上 圖 資 處 電 子 資 源 服 務 電 子 期 刊 -EBSCO A to Z 館 藏 電 子 期 刊 系 統 或 資 料 庫 網 頁 善 加 利 用 (2) 資 料 庫 與 圖 書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A. 為 協 助 學 生 快 速 熟 悉 本 校 圖 書 資 訊 資 源 與 服 務, 協 助 其 蒐 集 論 文 所 需 參 考 書 目, 以 支 援 其 學 習 與 研 究, 參 考 諮 詢 組 可 以 配 合 至 各 系 所 或 利 用 圖 書 館 資 訊 素 養 教 室 舉 辦 圖 書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歡 迎 需 要 之 系 所 踴 躍 洽 參 考 諮 詢 組 提 出 申 請 B. 101 年 1-4 月, 共 舉 辦 主 題 資 料 庫 及 圖 書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27 場 ( 包 括 首 次 試 辦 的 WORD 論 文 寫 作 格 式 教 學 3 場 碩 專 班 夜 間 講 習 1 場 英 文 講 授 ProQuest Aquatic Science Collection 系 列 資 料 庫 1 場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與 館 際 合 作 說 明 會 2 場 Turn it in 線 上 論 文 比 對 系 統 試 用 說 明 會 等 ), 計 1,011 人 次 參 加 (3) 推 廣 活 動 圖 書 館 導 覽 : A.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及 趨 勢 基 金 會 合 辦 詠 春. 閱 讀 詩 之 美 活 動, 邀 請 曾 獲 臺 灣 文 學 獎 林 榮 三 文 學 獎 時 報 文 學 獎 中 央 日 報 文 學 獎 梁 實 秋 文 學 獎 教 育 部 文 藝 獎 的 詩 人 作 家 凌 性 傑 老 師 於 4 月 24 日 蒞 臨 海 大 專 題 演 講, 分 享 更 好 的 生 活 : 詩 與 時 光 的 故 事, 計 有 78 位 師 生 到 場 聆 聽 B. 公 告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SPRING into Wiley Online Library, 抽 5 臺 ipad Taylor & Frances 抽 ipad 電 影 票! 全 文 瘋 HyRead Journal, 獎 金 瘋 狂 送 華 藝 中 文 電 子 書 灰 熊 愛 分 享, 超 級 分 享 星 拿 獎 金 2012 Emerald Online Quiz 抽 ipad2/ 7-11 禮 券 等 出 版 商 舉 辦 之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寓 教 於 樂 中 推 廣 電 子 資 源 的 利 用 C. 規 劃 於 5 月 下 旬 舉 辦 圖 書 資 訊 服 務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敬 請 期 待 D. 3 月 22 日 李 國 添 校 長 張 志 清 副 校 長 與 陳 育 秀 組 長 等 人 陪 同 越 南 海 事 大 學 外 賓 蒞 臨 圖 書 館, 由 參 考 組 為 其 導 覽 圖 書 館 SMART 數 位 學 習 區 及 圖 書 二 館 (4) 電 子 資 源 利 用 及 管 理 : A. 辦 理 101 年 度 資 料 庫 驗 收, 及 完 成 SciFinder 資 料 庫 ( ) 請 購 B. 為 推 廣 電 子 期 刊 之 利 用, 於 圖 書 館 2 樓 觸 控 螢 幕 系 統 展 示 101 年 新 訂 的 天 下 雜 誌 群 知 識 庫, 提 供 入 館 師 生 點 閱 天 下 康 健 Cheers 與 親 子 天 下 4 種 電 子 期 刊 C. 圖 資 處 資 料 庫 網 頁 內 容 維 護 : 配 合 101 年 度 新 訂 電 子 資 源, 新 增 資 料 庫 連 結 網 址 簡 介 校 外 Proxy 清 單, 並 發 送 全 校 及 圖 資 處 最 新 消 息 通 告 ; 主 動 徵 詢 應 英 所 並 於 圖 資 處 資 料 庫 網 頁 增 列 CNN 新 聞 Live ABC 英 語 學 習 資 源 網 全 民 英 檢 線 上 課 程 測 驗 服 務 等 本 校 訂 購 之 資 源 連 結, 推 廣 本 校 師 生 可 利 用 之 英 語 學 習 電 子 資 源 ; 移 除 地 科 中 心 停 訂 的 Georef 與 Meteorological & Geoastrophysical Abstracts(MGA) 二 電 子 資 料 庫 ; 應 Wilson Web Omnifile Full Text Select 資 料 庫 被 EBSCO 併 購, 更 改 系 統 平 台 連 結 D. 圖 資 處 電 子 期 刊 網 頁 內 容 維 護 : 提 請 新 增 BioOne 天 下 雜 誌 群 知 識 庫 簡 介 說 明 ; 更 新 J-STAGE ProQuest Science Online 國 科 會 地 科 中 心 電 子 期 刊 簡 介 說 明, 及 101 年 度 ACS AGU AIP/APS ASCE ASM ASME EM60 IOP JSTOR OUP ProQuest _ABI Inform & Aquatic Science & 111

117 Education ScienceDirect SpringerLink Taylor & Frances (SSH) OSA Wiley Online Library WSPC 中 國 期 刊 全 文 數 據 庫 中 文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CEPS) 等 電 子 期 刊 清 單 E. 陸 續 更 新 EBSCO A to Z 館 藏 電 子 期 刊 系 統, 方 便 師 生 透 過 此 單 一 入 口, 整 合 查 詢 本 校 可 以 使 用 之 中 外 文 電 子 期 刊 F. 提 請 館 藏 組 為 圖 書 館 2 樓 資 訊 檢 索 區 設 定 2 台 電 腦, 自 1 月 16 日 起 限 用 校 內 網 路, 以 保 障 讀 者 查 詢 館 藏, 及 因 應 滿 座 時 臨 時 列 印 之 需 G. 協 助 測 試 國 科 會 地 科 中 心 訂 購 之 電 子 資 源 於 海 大 連 線 使 用 之 情 形 I.EBSCO A to Z 電 子 期 刊 系 統 ProQuest ScienceDirect Reaxys 資 料 庫 數 位 化 論 文 典 藏 聯 盟 (DDC) 中 研 院 主 機 轉 換 新 系 統 停 機 電 算 中 心 機 房 與 網 路 線 路 改 善 工 程, 校 外 透 過 海 大 伺 服 器 連 線 使 用 資 料 庫 系 統 暫 停 服 務 公 告 J.101 年 1-4 月 申 請 並 公 告 試 用 之 中 外 文 資 料 庫 有 IMechE Journal Collection 英 國 機 械 工 程 師 協 會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Westlaw International 法 學 Turnitin 論 文 線 上 比 對 系 統 維 普 中 文 科 技 期 刊 數 據 庫 ProQuest Science Journals 台 灣 中 文 期 刊 全 文 資 料 庫 HyRead 等 共 21 種 資 料 庫 及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2012 年 數 十 家 出 版 社 試 用 電 子 書 (5)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書 服 務 :100 年 11 月 21 日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提 請 全 校 教 師 指 定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課 程 參 考 用 書, 受 理 7 位 教 師 指 定 之 12 門 課 程 25 種 參 考 資 料, 無 館 藏 者, 代 為 介 購, 有 館 藏 者 立 即 設 定 參 數, 完 成 處 理 後 陳 列 於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書 專 區, 提 供 以 課 程 名 稱 或 教 師 姓 名 查 詢, 同 時 縮 短 其 借 期, 以 提 高 學 生 之 借 閱 率 (6) 感 謝 校 長 支 持 與 專 款 補 助,101 年 度 繼 續 提 供 全 校 在 校 教 職 員 生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國 內 文 獻 傳 遞 免 費 服 務, 滿 足 全 校 師 生 對 此 服 務 殷 切 之 需 求 1-4 月 本 校 對 外 申 請 複 印 751 件 ( 免 費 ) 及 借 書 63 件 ( 付 費 ) (7) 圖 書 互 借 :2 月 14 日 新 增 圖 書 互 借 合 作 館 -- 清 大 圖 書 館, 目 前 本 校 圖 書 互 借 合 作 館 增 為 27 所, 包 括 臺 大 中 研 院 史 語 所 中 研 院 民 族 所 中 研 院 人 社 中 心 政 大 臺 師 大 大 同 臺 科 大 佛 光 臺 北 科 大 工 研 院 暨 大 中 興 萬 能 科 大 逢 甲 東 華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中 研 院 文 哲 所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成 大 東 吳 中 研 院 近 史 所 國 立 台 北 教 大 中 央 大 學 中 研 院 人 社 聯 圖 交 大 清 大 圖 書 館, 提 供 親 持 互 借 證 至 合 作 館 借 書 服 務, 101 年 1-4 月, 本 校 師 生 計 申 請 圖 書 互 借 證 45 次 (8) 北 一 區 圖 書 資 源 服 務 : A. 為 提 升 本 校 師 生 可 用 圖 書 資 源 的 廣 度 與 深 度, 參 與 新 期 程 北 區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圖 書 資 源 館 際 合 作 計 畫, 繼 續 提 供 虛 擬 借 書 證 及 圖 書 代 借 代 還 服 務 目 前 提 供 代 借 代 還 與 虛 擬 借 書 證 服 務 之 合 作 館 計 13 校 (15 館 ): 東 吳 (2 館 ) 真 理 陽 明 臺 北 大 臺 北 藝 大 海 大 國 防 醫 淡 大 景 文 科 大 實 踐 輔 仁 銘 傳 (2 館 ) 北 市 體 院 ; 前 述 13 校 加 台 北 教 大 政 大 文 化 ( 因 圖 書 館 更 換 自 動 化 系 統,5 月 1 日 起 暫 停 此 服 務 6 個 月 ) 計 16 校, 提 供 虛 擬 借 書 證 服 務, 歡 迎 善 加 利 用 B. 代 借 代 還 100 年 10 月 15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本 校 對 外 申 請 借 書 434 件, 他 校 向 本 校 申 請 借 書 221 件 C. 虛 擬 借 書 證 100 年 10 月 15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本 校 對 外 申 請 虛 擬 借 112

118 書 證 50 次, 他 校 向 本 校 申 請 虛 擬 借 書 證 22 次 (9)101 年 1 月 9 日 起, 圖 資 處 影 列 印 服 務 改 採 悠 遊 卡 扣 款, 圖 書 館 二 樓 提 供 彩 色 影 列 印 服 務,A4 每 張 扣 款 5 元 ;B4/A3 每 張 10 元, 三 樓 與 二 館 提 供 黑 白 影 列 印 A4/ B4 扣 款 1 元 參 考 組 閱 覽 組 館 藏 管 理 組 共 同 聯 絡 解 決 悠 遊 卡 列 印 時 不 明 原 因 出 現 的 無 法 連 線 等 問 題 (10) 監 視 系 統 管 理 :101 年 4 月 巡 檢 圖 書 館 監 視 錄 影 系 統 (11) 代 理 閱 覽 組 長 部 分 業 務 : A. 協 助 處 理 閱 覽 流 通 事 宜 ( 含 答 覆 與 校 長 有 約 學 生 提 問 ) 及 業 務 統 計 彙 整 B. 撰 擬 圖 資 處 影 列 印 服 務 變 革 英 文 稿, 公 告 於 圖 資 處, 同 時 送 請 國 際 處 週 知 外 籍 生 C. 為 維 護 環 境 品 質, 提 請 利 用 4 月 4 日 閉 館 日 進 行 圖 書 館 全 館 ( 含 K 書 中 心 ) 消 毒 作 業, 感 謝 環 安 組 的 協 助 D. 為 維 護 閱 覽 品 質, 於 鄰 近 高 中 生 考 期 (3 月 21 日 至 27 日 ) 及 本 校 期 中 考 期 (4 月 8 日 至 21 日 ) 安 排 工 讀 生 定 時 巡 館, 並 提 請 館 員 加 強 巡 視, 違 規 名 單 送 交 閱 覽 組 執 行 停 權 處 理 E.101 年 第 一 季 自 動 繳 款 機 維 護 費 請 付 款 F. 提 醒 加 強 關 閉 安 全 系 統 管 制, 以 確 保 館 舍 與 人 身 安 全, 同 時 讓 館 員 掌 握 維 修 情 形 G. 請 修 圖 書 館 地 下 室 與 4 樓 女 廁 緊 急 求 助 鈴 及 水 箱 討 論 室 門 把 等 (12) 資 料 提 供 方 面 : A.100 年 參 考 諮 詢 組 工 作 成 果 報 告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參 考 組 大 事 紀 B.101 年 參 考 組 概 算 C. 應 教 師 之 需, 提 供 WOS 論 文 cited no./self cited no. 與 期 刊 Impact Factor 查 詢 操 作 說 明 D. 北 一 區 資 源 整 合 分 享 計 畫 期 中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及 停 機 期 間 系 統 功 能 測 試 回 覆 E 學 年 度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閱 覽 組 參 考 組 自 評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F.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品 德 教 育 推 展 閱 覽 組 參 考 組 執 行 成 果 G. 應 招 生 之 需, 撰 提 圖 書 館 簡 介 (13)101 年 1-4 月 參 考 諮 詢 組 服 務 統 計 : A.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量 (BBS 電 話 或 親 自 到 館 詢 問 ):1203 件 B.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對 外 申 請 件 數 ( 複 印 + 圖 書 ):814 件 C.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外 來 申 請 件 數 ( 複 印 + 圖 書 ):155 件 D. 電 子 資 源 個 人 帳 號 密 碼 申 請 審 核 件 數 :31 件 E. 圖 書 互 借 證 申 請 件 數 :45 件 F. 光 碟 資 料 庫 借 出 次 數 :0 次 G. 個 人 研 究 小 間 申 請 件 數 :8 件 H. 討 論 室 借 用 人 次 :1,050 人 次 I. 無 線 網 路 帳 號 申 請 次 數 共 37 次 6. 藝 文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1) 於 3 月 7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藝 文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2) 公 開 徵 求 第 2 梯 卡 麥 拉 義 工 團, 共 7 位 報 名, 錄 取 5 位, 協 助 本 學 期 展 113

119 演 活 動 拍 照 及 攝 影 工 作 (3)3 月 15 日 廖 皎 含 鋼 琴 獨 奏 會 - 古 今 情 話 白 色 情 人 節 最 佳 獻 禮 分 述 如 下 : A.3 月 12 日 於 藝 文 中 心 開 放 廖 皎 含 鋼 琴 獨 奏 會 - 古 今 情 話 白 色 情 人 節 最 佳 獻 禮 索 票, 共 139 人 次 索 取 索 票 身 分 統 計 如 下 表 ; 以 科 系 統 計, 索 票 人 次 前 3 名 科 系 分 別 為 食 品 科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及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B.3 月 15 日 演 出 當 天 約 180 人 觀 賞 演 出, 票 券 約 7 成 回 流 率 (4)3 月 13 日 至 3 月 30 日 辦 理 小 書 僮 和 他 的 朋 友 們 - 王 秀 杞 雕 塑 展, 並 於 3 月 15 日 下 午 3 點 舉 辦 開 幕 暨 與 藝 術 家 面 對 面, 由 創 作 者 王 秀 杞 帶 領 師 生 一 同 認 識 作 品 及 其 背 後 故 事, 約 50 位 師 生 共 同 參 與 (5) 進 行 93 年 駐 校 藝 術 家 王 秀 杞 留 校 作 品 讀 書 樂 維 護 保 養 (6) 規 劃 畢 業 季 屏 風 表 演 班 - 三 人 行 不 行 Ⅰ 與 畢 聯 會 合 作 案 (7) 公 開 募 集 < 風 景 沉 思 錄 洪 天 宇 個 展 > 藝 術 志 工, 協 助 展 覽 導 覽 及 展 覽 環 境 維 護, 服 務 6 及 15 小 時 以 上, 提 供 漢 霖 說 唱 藝 術 團 - 校 園 八 堂 相 聲 課 及 屏 風 表 演 班 - 三 人 行 不 行 I 入 場 券 作 為 鼓 勵, 共 5 位 志 工 報 名 (8) 規 劃 圖 書 館 1 樓 展 示 空 間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以 維 展 場 作 品 安 全 (9)4 月 11 日 至 6 月 9 日 辦 理 風 景 沉 思 錄 洪 天 宇 個 展 (10)4 月 26 日 坎 塔 瑞 歌 手 重 唱 團 - 永 遠 的 歌 謠 分 述 如 下 : A.4 月 19 日 於 藝 文 中 心 開 放 坎 塔 瑞 歌 手 重 唱 團 - 永 遠 的 歌 謠 索 票, 共 128 人 次 索 取 索 票 身 分 統 計 如 下 表 ; 以 科 系 統 計, 索 票 人 次 前 2 名 科 系 分 別 為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及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114

120 B.4 月 26 日 演 出 當 天 約 200 人 觀 賞 演 出, 票 券 約 9 成 回 流 率 ; 八 斗 國 小 張 智 映 老 師 亦 帶 領 八 斗 國 小 合 唱 團 學 生 前 來 觀 摩 聆 聽 7. 校 務 系 統 組 工 作 報 告 (1) 教 學 務 系 統 維 運 : A. 教 學 務 系 統 總 共 包 括 教 務 16 個 及 學 務 28 個 業 務 子 系 統, 皆 已 正 式 上 線 運 作 B. 各 式 考 試 相 關 教 學 務 配 合 事 項 : (A) 配 合 招 生 組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甄 試 入 學 招 生 考 試, 系 統 組 受 理 承 辦 人 員 提 出 招 生 考 試 系 統 相 關 設 定 等 問 題, 並 配 合 處 理 下 列 工 作 : a.100 年 11 月 25 日 開 放 系 所 人 員 登 錄 非 筆 試 成 績 之 權 限, 達 到 與 系 所 分 工 以 減 輕 招 生 承 辦 人 工 作 負 擔 b.100 年 11 月 25 日 開 放 閱 卷 組 工 作 人 員 登 錄 筆 試 成 績 之 權 限 c.100 年 12 月 9 日 調 整 成 績 單 格 式, 使 該 表 單 能 依 招 生 組 需 求 呈 現 (B) 配 合 招 生 組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入 學 考 試, 系 統 組 受 理 承 辦 人 員 提 出 招 生 考 試 系 統 相 關 設 定 等 問 題, 並 配 合 處 理 下 列 工 作 : a.100 年 12 月 26 日 至 101 年 1 月 13 日 報 名 期 間, 出 納 繳 費 系 統 自 動 接 收 第 一 銀 行 的 考 生 繳 費 資 料 共 2,521 筆 b.101 年 1 月 9 日 開 放 報 名 組 閱 卷 組 工 作 人 員 之 權 限, 並 開 放 系 所 人 員 登 錄 非 筆 試 成 績 之 權 限 (C) 配 合 進 修 推 廣 組 學 分 班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進 行, 於 3 月 25 日 修 改 報 名 審 核 功 能, 協 助 承 辦 人 能 正 確 重 新 發 送 報 名 帳 號 信 件 予 報 名 人 員 C. 學 籍 相 關 : (A)100 年 11 月 22 日 調 整 學 籍 集 體 升 級 功 能 操 作, 修 正 其 尚 未 昇 級 人 數 如 下 : a. 原 功 能 會 將 未 在 學 學 生 一 併 計 入, 造 成 尚 未 昇 級 人 數 多 估 的 異 常 現 象, 目 前 已 與 查 詢 尚 未 昇 級 學 生 名 單 功 能 人 數 一 致, 以 提 供 合 理 待 昇 級 人 數 供 執 行 業 務 單 位 參 考 b. 最 佳 化 該 人 數 查 詢 的 資 料 庫 指 令, 提 供 更 快 反 應 時 間 並 減 少 該 作 業 造 成 資 料 庫 執 行 負 擔, 提 供 學 校 資 訊 資 源 有 效 利 用 度 (B)100 年 12 月 2 日 與 教 務 處 確 認 畢 業 證 書 所 預 設 學 院 系 所 名 稱 列 印 規 則, 目 前 已 依 結 論 調 整 如 下 : 在 未 因 系 所 改 名 或 加 註 專 長 等 因 素 由 教 務 處 另 行 指 定 中 文 證 書 名 稱 的 情 況 下, 日 間 學 制 學 生 依 入 學 當 年 度 學 院 及 系 所 名 稱 顯 示 ; 進 修 學 制 學 生 則 因 不 顯 示 進 修 在 職 字 樣 需 求, 依 目 前 組 織 所 設 定 證 書 名 稱 欄 位 顯 示 (C)100 年 12 月 26 日 將 登 入 身 份 為 學 生 的 使 用 者, 使 用 維 護 註 冊 功 能 中 登 記 註 冊 功 能 取 消, 僅 提 供 查 詢 當 學 期 註 冊 相 關 資 料, 以 利 註 課 組 工 讀 生 能 查 詢 全 校 學 生 註 冊 欠 書 欠 款 資 料, 進 行 學 生 證 補 發 的 相 關 作 業 (D)100 年 12 月 31 日 新 增 學 分 學 程 承 辦 單 位 審 核 表 列 印, 以 利 學 程 審 核 會 議 使 用 (E) 因 進 修 推 廣 組 反 映 功 能 建 議,3 月 12 日 配 合 調 整 並 補 強 逾 期 未 復 學 及 逾 期 未 註 冊 名 單 功 能, 目 前 該 名 單 剔 除 已 退 學 之 學 生, 並 正 確 處 理 重 115

121 覆 多 張 核 定 之 休 退 學 申 請 單, 以 符 合 業 務 承 辦 人 依 據 該 名 單 進 行 後 續 通 知 作 業 需 要 (F) 配 合 進 修 推 廣 組 申 請 需 求, 於 3 月 20 日 完 成 休 退 學 和 保 留 學 籍 的 審 核 功 能 調 整, 提 供 勒 令 休 學 學 生 紀 錄 的 顯 示, 以 協 助 承 辦 人 提 供 更 靈 活 資 料 檢 核 審 定 及 統 計 等 作 業 (G)101 年 3 月 27 日 新 增 功 能 提 供 業 務 單 位 匯 出 學 生 未 修 科 目 資 料 與 未 修 學 分 資 料, 以 利 承 辦 人 製 作 畢 業 簽 收 單 參 考 D. 碩 博 士 學 位 相 關 : (A)100 年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10 日 整 理 各 系 所 碩 博 學 位 口 試 校 外 委 員 重 複 資 料, 並 新 增 學 生 輸 入 其 他 口 試 委 員 時, 檢 查 是 否 已 存 在 校 外 委 員 名 單, 若 為 同 名 同 姓 委 員, 需 由 系 所 承 辦 人 新 增, 以 免 造 成 資 料 再 度 重 複 現 象 (B)101 年 2 月 1 日 完 成 業 務 單 位 要 求 新 增 DEG1220_ 查 詢 撤 銷 資 格 考 口 試 審 核 狀 態 功 能, 以 供 博 生 申 請 撤 銷 資 格 考 口 試 後 查 詢 審 核 狀 態 之 用 E. 成 績 相 關 : (A)100 年 12 月 15 日 配 合 進 修 推 廣 組 需 求, 成 績 系 統 相 關 參 數 設 定 增 加 匯 出 功 能, 供 使 用 者 自 行 保 存 歷 年 設 定 參 數 (B)100 年 12 月 26 日 請 業 務 單 位 釐 正 舊 系 統 中 有 選 課 無 成 績 的 資 料 共 25 筆, 以 免 造 成 成 績 異 常 (C)101 年 1 月 12 日 配 合 業 務 單 位 變 更 研 究 所 學 生 歷 年 成 績 單 格 式, 以 完 整 顯 示 畢 業 論 文 題 目 與 成 績 F. 協 助 出 納 組 於 100 年 11 月 22 日 處 理 住 宿 費 銷 帳 異 常 問 題, 俾 利 住 輔 組 住 宿 作 業 進 行 G.100 年 11 月 23 日 維 護 教 師 專 利 功 能 新 增 專 利 起 訖 日 期, 並 於 查 詢 頁 面 提 供 查 詢 H. 協 助 外 語 中 心 於 100 年 12 月 8 日 測 試 大 一 英 文 擋 修 問 題, 俾 利 第 一 階 段 電 腦 選 課 順 利 進 行 I. 近 來 校 內 老 師 反 應 教 學 務 系 統 發 送 大 量 夾 帶 附 件 郵 件 會 有 掉 信 情 況, 經 過 長 期 監 測 分 析, 目 前 於 100 年 12 月 11 日 調 整 系 統 郵 件 取 得 夾 帶 檔 案 與 校 內 電 子 郵 件 伺 服 器 送 交 寄 信 的 運 作 方 式, 以 增 進 寄 發 通 知 功 能 之 服 務 品 質 J.100 年 12 月 21 日 修 改 維 運 系 統 中 專 案 系 統 設 定 功 能, 原 系 統 負 責 人 欄 位 僅 可 設 定 一 人, 但 考 量 部 分 系 統 由 兩 人 共 同 負 責, 故 新 增 系 統 負 責 人 二 欄 位, 以 利 將 來 線 上 填 寫 維 護 單 時 可 同 時 通 知 K.100 年 8 月 11 日 教 務 處 提 出 航 管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資 管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更 名 申 請, 但 航 管 系 資 管 組 進 修 學 士 班 於 100 年 4 月 1 日 已 由 業 務 單 位 自 行 創 建 新 代 碼, 並 於 系 統 資 料 維 護 功 能 逐 一 手 動 變 更 在 學 生 代 碼, 因 非 依 正 規 方 式 操 作 造 成 部 分 資 料 表 紀 錄 與 原 系 所 代 碼 關 聯 失 效 問 題, 系 統 組 持 續 協 助 緊 急 處 理 如 下 : (A)101 年 2 月 1 日 進 修 推 廣 組 反 映, 資 管 系 更 名 前 學 生 畢 審 審 畢 紀 錄 未 正 確 顯 示, 經 確 認 後 已 協 助 提 供 功 能 以 刪 除 先 前 關 聯 失 效 紀 錄, 並 要 求 重 新 審 核 相 關 學 生 資 料 116

122 (B)101 年 2 月 10 日 進 修 推 廣 組 通 知, 航 管 系 資 管 組 學 籍 資 料 發 生 註 冊 次 數 異 常 顯 示 現 象, 已 配 合 依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之 已 確 認 資 料, 於 119 筆 紀 錄 核 對 並 更 正 2 筆 有 效 註 冊 次 數 紀 錄 L.101 年 2 月 29 日 回 覆 並 協 助 提 供 進 修 推 廣 組 查 詢 超 過 修 業 年 限 學 生 名 單 的 資 料 庫 查 詢 條 件, 供 業 務 單 位 自 行 參 考 利 用, 以 增 進 回 覆 教 育 部 調 查 統 計 需 求 作 業 效 率 M.101 年 3 月 19 日 至 20 日 協 助 出 納 組 進 行 1002 學 期 學 分 費 產 單 作 業, 俾 利 1002 學 分 費 收 費 作 業 進 行 N. 受 理 學 術 服 務 組 承 辦 人 提 出 開 放 權 限 給 系 所 主 管 及 系 所 承 辦 人 員 查 詢 課 程 評 鑑 系 統 的 學 生 意 見 欄 內 容, 處 理 下 列 工 作 : (A)101 年 3 月 20 日 至 3 月 23 日 修 改 查 詢 課 程 意 見 欄 彙 總 表 之 畫 面, 原 功 能 僅 提 供 教 師 查 詢 各 自 負 責 課 程 的 意 見 欄 內 容, 因 新 需 求 而 須 調 整 此 程 式, 並 配 合 權 限 管 理 系 統 的 設 定 作 業, 須 增 加 系 所 主 管 及 系 所 承 辦 人 員 兩 種 角 色 的 功 能 (B)101 年 4 月 2 日 新 增 兩 組 權 限 群 組, 以 利 系 所 主 管 及 系 所 承 辦 人 員 查 詢 課 程 評 鑑 的 意 見 欄 內 容 O.101 年 4 月 2 日 系 統 組 協 助 軍 訓 室 轉 置 100 學 年 度 預 官 成 績 共 173 筆 資 料 及 配 合 修 改 3 支 程 式, 俾 利 承 辦 人 及 報 考 學 生 查 詢 預 官 考 試 成 績 P.100 年 12 月 16 日 召 開 第 三 次 海 洋 大 學 機 構 典 藏 協 調 會, 修 改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功 能 : (A) 學 術 服 務 組 於 101 年 1 月 6 日 提 出 需 求, 依 照 決 議 優 先 於 期 刊 維 護 畫 面 新 增 11 個 欄 位 供 教 師 輸 入 資 料 並 修 改 教 師 著 作 權 功 能 名 稱, 將 教 師 著 作 權 修 改 為 教 師 其 他 作 品,101 年 1 月 17 日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測 試 (B)101 年 1 月 30 日 學 術 服 務 組 反 映, 雖 決 議 查 詢 功 能 日 後 另 行 討 論 而 尚 未 修 改, 但 是 教 師 若 於 期 刊 維 護 畫 面 新 增 的 欄 位 中 輸 入 資 料, 於 查 詢 功 能 無 法 取 得, 故 增 加 修 改 查 詢 功 能, 於 101 年 1 月 31 日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測 試 (C)101 年 2 月 8 日 學 術 服 務 組 發 現 列 印 研 究 成 果 資 料 同 樣 無 法 取 得 新 增 欄 位 資 料, 故 增 加 修 改 列 印 研 究 成 果 資 料 功 能 中 報 表 內 容 格 式, 並 且 為 了 減 少 期 刊 維 護 畫 面 重 覆 修 改, 一 併 於 期 刊 維 護 畫 面 新 增 第 一 作 者 通 訊 作 者 兩 個 欄 位, 於 101 年 2 月 9 日 通 知 學 術 服 務 組 測 試 (D)101 年 2 月 10 日 學 術 服 務 組 反 映 列 印 研 究 成 果 資 料 功 能 中 報 表 內 容 顯 示 資 料 過 少, 故 提 出 需 求 再 次 修 改 報 表 格 式, 並 且 因 應 欄 位 增 加, 於 查 詢 功 能 的 匯 出 功 能 中 增 加 匯 出 欄 位, 於 101 年 2 月 14 日 送 交 學 術 服 務 組 測 試 (E) 除 查 詢 功 能 的 顯 示 畫 面 及 匯 出 功 能 待 確 認 外, 其 餘 項 目 於 101 年 3 月 5 日 上 線 (F) 剩 餘 未 上 線 之 修 改 項 目 皆 於 101 年 4 月 10 日 上 線 Q.101 年 4 月 10 日 新 增 匯 出 教 師 著 作 目 錄 功 能, 供 學 術 服 務 組 匯 出 教 師 著 作 相 關 資 料, 以 利 上 傳 至 教 育 部 R. 因 應 需 求 訪 談 時 業 務 單 位 未 提 出 之 需 求, 本 組 協 助 臨 時 電 子 資 料 處 理 如 下 ; 並 請 各 單 位 考 量 評 估 提 出 有 效 益 之 作 業 需 求, 進 行 e 化, 以 免 增 加 本 組 程 式 設 計 師 的 負 擔, 影 響 系 統 程 式 維 護 工 作 117

123 (A)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100 年 11 月 29 日 查 找 學 生 期 中 退 選 申 請 單 電 腦 刪 除 記 錄, 俾 利 期 中 退 選 作 業 順 利 進 行 (B)100 年 12 月 13 日 協 助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比 對 系 上 課 程 資 料 共 195 筆, 俾 利 1001 學 期 網 路 課 程 評 鑑 作 業 進 行 (C)100 年 12 月 13 日 住 輔 組 因 需 比 對 學 年 期 床 位 並 註 記 保 留 與 不 同 人 住 宿 學 生 名 冊, 本 組 提 供 學 年 期 學 生 名 冊 給 承 辦 人, 核 對 1002 學 年 期 床 位 住 宿 學 生 (D)100 年 12 月 14 日 至 12 月 18 日 住 輔 組 因 需 經 濟 輔 導 人 員 學 生 名 冊 的 聯 絡 方 式 以 處 理 通 知 獎 學 金 工 讀 減 免 申 請 相 關 事 宜, 本 組 產 生 1001 學 年 期 經 濟 輔 導 人 員 共 3245 筆 學 生 名 冊 資 料 繳 給 承 辦 人, 以 便 處 理 通 知 事 宜 (E)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100 年 12 月 20 日 將 資 料 庫 還 原, 俾 利 1002 學 期, 電 腦 選 課 抽 籤 作 業 進 行 (F) 協 助 出 納 組 於 100 年 12 月 23 日 產 出 1002 學 期 學 雜 費 繳 費 資 料, 俾 利 印 製 1002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G)100 年 12 月 25 日 系 統 組 轉 置 982 學 年 期 應 填 學 生 名 單 共 2,036 筆 資 料, 以 利 學 術 服 務 組 承 辦 人 查 看 當 時 課 程 評 鑑 回 收 情 形 (H)100 年 12 月 27 日 協 助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比 對 系 上 課 程 資 料, 由 承 辦 人 通 知 系 所 人 員 修 正 資 料, 俾 利 1001 學 期 網 路 課 程 評 鑑 作 業 進 行 (I)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100 年 12 月 29 日 至 101 年 1 月 5 日 重 新 進 行 選 課 分 發 作 業, 俾 利 1002 學 期 第 二 階 段 電 腦 選 課 作 業 進 行 (J) 協 助 出 納 組 於 1 月 12 日 至 1 月 19 日 彙 整 並 計 算 民 國 100 年 本 校 學 生 的 教 育 學 費 資 料, 以 利 上 繳 教 育 部 作 業 之 需 (K)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2 月 22 日 匯 出 非 在 學 有 選 課 的 學 生, 俾 利 進 行 選 課 作 業 處 裡 (L)2 月 22 日 至 2 月 24 日 住 輔 組 因 需 比 對 1002 學 期 有 貸 款 住 宿 學 生 名 冊, 本 組 協 助 提 供 336 筆 有 貸 款 住 宿 學 生 名 冊 繳 給 承 辦 人, 核 對 住 宿 學 生 繳 費 狀 況 (M) 協 助 出 納 組 於 2 月 29 日 進 行 學 雜 費 補 銷 帳, 俾 利 學 雜 費 作 業 之 進 行 (N)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3 月 2 日 匯 出 必 修 科 目 未 被 配 班 的 學 生, 俾 利 1002 學 期 選 課 資 料 之 修 正 (O)3 月 7 日 至 3 月 8 日 生 輔 組 因 需 報 教 育 部 本 校 有 申 請 貸 款 學 生 的 在 學 狀 態 異 動 狀 況, 本 組 協 助 提 供 982 至 1002 學 期 共 115 筆 有 申 請 貸 款 學 生 在 學 狀 態 異 動 狀 況 的 學 生 名 冊 繳 給 承 辦 人, 以 便 核 對 資 料 後 報 教 育 部 (P)3 月 8 日 生 輔 組 因 報 教 育 部 本 校 有 申 請 學 雜 費 減 免 學 生 的 資 料 中 需 增 加 學 生 生 日, 本 組 協 助 提 供 1002 學 期 共 436 筆 申 請 學 雜 費 減 免 的 學 生 名 冊 ( 含 學 生 生 日 資 料 ) 繳 給 承 辦 人, 以 便 核 對 資 料 後 報 教 育 部 (Q) 協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於 3 月 12 日 修 正 永 久 課 程 檔 資 料 及 其 相 關 的 歷 史 開 課 資 料, 俾 利 資 料 一 致 性 及 正 確 性 S. 教 學 務 系 統 上 線 問 題 處 理 進 度 說 明 : (A)99 年 4 月 以 後 於 99 年 度 維 運 平 台 管 控 之 問 題 共 有 1304 個 問 題, 已 修 改 完 成 結 案 1226 個 問 題, 未 修 改 完 成 33 個 問 題, 列 入 新 增 45 個 問 題 118

124 (B)100 年 1 月 維 護 案 開 始 進 行 統 計, 迄 今 維 運 平 台 管 控 之 問 題 共 有 740 個 問 題, 已 修 改 完 成 結 案 709 個 問 題 ( 包 含 列 入 新 增 11 個 問 題 ), 未 修 改 完 成 31 個 問 題 (C)100 年 4 月 22 日 起, 除 保 固 案 及 維 護 案 問 題 與 廠 商 協 調 修 改 外, 系 統 組 亦 自 行 於 教 學 務 系 統 原 始 碼 版 本 控 管 平 台, 提 供 原 保 固 案 維 護 案 被 評 估 為 新 增 問 題 之 功 能 調 整 及 緊 急 性 問 題 解 決,100 年 11 月 至 101 年 3 月 共 修 改 68 個 問 題 (D)99 年 度 保 固 案 統 計 情 形 : SystemCare 作 業 名 稱 未 結 已 結 總 數 列 入 新 增 招 生 考 試 課 程 大 綱 + 選 課 考 試 作 業 教 育 學 程 作 業 暑 修 作 業 訊 息 通 知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導 師 工 作 - 班 級 課 程 - 活 動 - 比 賽 獎 助 學 金 管 理 社 團 管 理 - 社 團 評 鑑 國 際 學 生 輔 導 獎 懲 - 操 行 管 理 學 籍 資 料 學 生 住 宿 管 理 校 內 宿 舍 器 材 修 繕 校 外 租 賃 訊 息 管 理 學 生 綜 合 紀 錄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五 育 護 照 遺 失 物 - 拾 獲 物 管 理 職 涯 發 展 活 動 器 材 - 場 地 借 用 學 生 請 假 諮 商 輔 導 工 讀 助 學 金 管 理 教 師 研 究 與 學 術 專 長 畢 業 生 離 校 學 分 班 網 路 報 名

125 海 報 機 申 請 列 印 校 園 安 全 餐 飲 衛 生 管 理 學 生 兵 役 管 理 就 學 貸 款 - 優 待 減 免 鐘 點 作 業 成 績 系 統 衛 生 保 健 出 納 學 生 繳 費 系 統 課 程 評 鑑 系 統 碩 博 士 學 位 系 統 學 位 服 作 業 預 官 查 詢 問 卷 調 查 組 織 ( 共 用 ) 權 限 管 理 專 案 管 理 合 計 (E)100 年 度 維 護 案 統 計 情 形 : 本 季 問 題 數 統 計 作 業 名 稱 未 結 已 結 列 入 新 增 總 數 招 生 考 試 課 程 大 綱 + 選 課 6 37 (1) 43 考 試 作 業 教 育 學 程 作 業 暑 修 作 業 訊 息 通 知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導 師 工 作 - 班 級 課 程 - 活 動 - 比 賽 獎 助 學 金 管 理 社 團 管 理 - 社 團 評 鑑 國 際 學 生 輔 導 獎 懲 - 操 行 管 理 學 籍 資 料 (1) 224 學 生 住 宿 管 理 校 內 宿 舍 器 材 修 繕 校 外 租 賃 訊 息 管 理

126 學 生 綜 合 紀 錄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五 育 護 照 0 4 (1) 4 遺 失 物 - 拾 獲 物 管 理 職 涯 發 展 活 動 器 材 - 場 地 借 用 學 生 請 假 諮 商 輔 導 工 讀 助 學 金 管 理 0 11 (1) 11 教 師 研 究 與 學 術 專 長 畢 業 生 離 校 學 分 班 網 路 報 名 海 報 機 申 請 列 印 校 園 安 全 餐 飲 衛 生 管 理 學 生 兵 役 管 理 就 學 貸 款 - 優 待 減 免 鐘 點 作 業 成 績 系 統 2 85 (1) 87 衛 生 保 健 出 納 學 生 繳 費 系 統 0 40 (1) 40 課 程 評 鑑 系 統 3 29 (5) 32 碩 博 士 學 位 系 統 學 位 服 作 業 預 官 查 詢 問 卷 調 查 組 織 ( 共 用 ) 權 限 管 理 專 案 管 理 合 計 (11) 740 (F)100 年 11 月 至 101 年 3 月 系 統 組 修 改 功 能 統 計 : 年 / 月 功 能 數 100/ / / / /3 28 合 計

127 T. 教 學 務 系 統 擴 增 案 進 度 : (A) 教 學 務 系 統 擴 增 案 已 於 100 年 8 月 22 日 簽 約, 執 行 日 期 為 100 年 8 月 22 日 至 101 年 8 月 21 日 (B) 校 務 系 統 組 於 9 月 29 日 12:00~13:30, 敬 邀 教 學 務 相 關 一 二 級 主 管 及 業 務 相 關 同 仁,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廰, 舉 行 擴 增 案 啟 動 說 明 會 圖 資 處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與 開 發 廠 商 合 計 46 人 參 加, 於 會 議 進 行 間 就 擴 增 案 期 程 與 目 標, 進 行 多 方 意 見 交 換 及 宣 導 (C)100 年 12 月 28 日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擴 增 案 驗 收, 於 156 項 需 求 內 完 成 並 交 付 52 項 功 能 (D)101 年 3 月 22 日 召 開 第 七 次 教 學 務 系 統 擴 增 案 專 案 會 議 (E) 截 至 101 年 3 月 22 日 為 止, 擴 增 案 開 發 進 度 如 下 : 第 一 階 段 作 業 名 稱 預 計 完 訪 談 完 需 求 確 修 改 完 測 試 完 交 付 圖 user 簽 成 項 數 成 項 數 認 項 數 成 項 數 成 項 數 資 項 數 驗 項 數 招 生 考 試 課 程 大 綱 + 選 課 考 試 作 業 教 育 學 程 作 業 導 師 工 作 - 班 級 學 籍 資 料 學 生 住 宿 管 理 校 內 宿 舍 器 材 修 繕 校 外 租 賃 訊 息 管 理 職 涯 發 展 成 績 系 統 出 納 學 生 繳 費 系 統 碩 博 士 學 位 系 統 問 卷 調 查 系 統 ( 權 限 管 理 ) 合 計 作 業 名 稱 預 計 完 成 項 數 訪 談 完 成 項 數 第 二 階 段 需 求 確 認 項 數 修 改 完 成 項 數 測 試 完 成 項 數 交 付 圖 user 簽 資 項 數 驗 項 數 招 生 考 試 課 程 大 綱 + 選 課 暑 修 作 業 訊 息 通 知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獎 助 學 金 管 理 獎 懲 - 操 行 管 理

128 學 籍 ( 休 / 退 學 作 業 ) 學 籍 ( 畢 審 ) 學 籍 ( 逕 升 作 業 ) 學 籍 資 料 學 生 住 宿 管 理 校 內 宿 舍 器 材 修 繕 五 育 護 照 工 讀 助 學 金 管 理 就 學 貸 款 - 優 待 減 免 鐘 點 作 業 出 納 學 生 繳 費 系 統 課 程 評 鑑 系 統 合 計 (2) 協 助 秘 書 室 於 100 年 11 月 17 日 製 作 校 務 資 訊 公 開 專 區 網 頁 並 於 學 校 首 頁 建 置 超 連 結 (3) 協 助 國 際 事 務 處 代 管 主 機 於 100 年 11 月 29 日 檢 修 與 報 修 連 絡, 俾 利 國 際 事 務 處 網 頁 正 常 運 作 (4) 協 助 文 書 組 於 3 月 2 日 匯 出 教 職 員 資 料, 俾 利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系 統 運 作 (5)3 月 13 日 完 成 修 改 學 校 首 頁 最 新 消 息 呈 現 方 式, 承 辦 人 於 行 政 資 訊 網 張 貼 公 告 時, 請 選 擇 公 告 類 別 為 [ 重 大 公 告 ], 俟 主 管 核 准 發 布 後, 公 告 類 別 為 [ 重 大 公 告 ] 的 訊 息 將 會 以 紅 色 字 體 固 定 於 學 校 首 頁 最 新 消 息 最 上 方 針 對 如 停 水 停 電 颱 風 網 路 斷 線 資 訊 系 統 故 障 等 等 訊 息 可 善 加 利 用 (6) 協 助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於 3 月 14 日 匯 出 教 職 員 資 料, 俾 利 其 新 購 系 統 運 作 8. 校 園 網 路 組 工 作 報 告 (1) 本 學 期 侵 犯 智 慧 財 產 權 被 檢 舉 案 件 統 計 ( 截 至 4/30) 月 份 IP 系 所 單 位 檢 舉 來 源 侵 權 檔 案 101/02 無 101/03 無 101/04 無 (2) 網 路 骨 幹 核 心 交 換 器 (Cisco 6509) 模 組 更 新 : 網 路 核 心 交 換 器 因 核 心 引 擎 光 纖 及 散 熱 等 模 組 發 生 故 障 導 致 開 機 異 常, 於 2/18 12:00 起 無 法 提 供 網 路 連 線 服 務 協 請 廠 商 更 換 模 組 並 進 行 韌 體 更 新 後, 已 於 2/18 17:20 正 常 啟 動, 並 在 18:30 恢 復 全 部 網 路 服 務 (3) 機 房 改 善 完 工 : 機 房 基 礎 設 施 改 善 從 1/3 起 進 行, 已 於 3/17 竣 工, 共 計 完 成 改 善 項 目 如 下 (A) 照 明 : 安 裝 32 盞 T5 省 電 燈 管 燈 具 (B) 空 調 : 設 置 空 調 導 引 管, 將 現 有 2 部 水 冷 式 冷 氣 之 出 風 口 連 接 至 控 制 區 代 管 區 PC 區 伺 服 器 區 網 路 區 及 UPS 房 間, 共 設 置 12 個 出 風 口 (C) 電 力 : 更 改 機 房 供 電 電 源 為 220V, 123

129 並 於 各 機 櫃 安 裝 雙 迴 路 電 源, 共 計 38 個 迴 路 部 分 機 櫃 亦 保 留 110V 電 源 (D) 網 路 : 各 機 櫃 完 成 設 備 電 源 線 網 路 線 及 光 纖 線 之 整 線 9. 教 學 支 援 組 工 作 報 告 (1) 資 訊 素 養 教 育 訓 練 方 面 : A. 舉 辦 Windows Office 教 育 訓 練, 讓 教 職 員 能 熟 悉 軟 體 的 使 用 教 育 訓 練 的 教 材 及 老 師 授 課 之 影 音 檔, 均 放 置 於 授 權 軟 體 網 上, 讓 教 職 員 隨 時 可 下 載 學 習, 其 網 址 為 : 今 年 舉 辦 的 三 場 課 程 如 下 : (A) 於 2 月 8 日 舉 辦 office word 2010 初 級 教 育 訓 練, 參 加 人 數 共 有 65 人 參 加 (B) 預 定 6 月 28 日 舉 辦 Excel 2010 初 級 教 育 訓 練 (C) 預 定 9 月 初 舉 辦 Power Point 2010 初 級 教 育 訓 練 B. 教 育 訓 練 網 站 內 容 已 更 新, 提 供 上 課 講 義 及 上 課 內 容 影 音 檔 下 載, 方 便 教 職 員 課 後 自 行 複 習, 其 網 址 為 : (2) 全 校 授 權 軟 體 下 載 方 面 : A. 本 系 統 提 供 本 校 之 合 法 授 權 軟 體 下 載, 以 利 海 大 職 員 公 務 與 師 生 學 術 研 究 / 教 學 之 用, 教 職 員 工 授 權 範 圍 如 無 特 別 版 權 聲 明, 所 有 軟 體 僅 限 安 裝 及 使 用 在 貼 有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財 產 之 校 內 電 腦, 且 依 照 教 學 需 求 逐 年 更 新 軟 體 B 年 3 月 1 日 和 台 灣 微 軟 簽 訂 學 生 版 校 園 授 權 軟 體 合 約, 全 校 學 生 可 自 行 到 網 路 上 下 載 微 軟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及 文 書 處 理 (Office), 其 網 址 為 : C. 本 校 與 台 灣 微 軟 簽 訂 學 生 版 校 園 授 權 軟 體 合 約 中, 提 供 畢 業 生 購 買 Windows 升 級 版 及 Office 光 碟 之 權 利, 將 於 今 年 5 月 16 號 前 進 行 學 生 登 記 購 買,6 月 13 日 當 日 取 得 軟 體 光 碟 (3) moodle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平 台 : A.2011 年 10 月 ~ 11 月 moodle 檔 案 資 料 上 傳 量 (size) 暴 增, 硬 碟 使 用 量 高 達 93%, 開 始 規 劃 增 購 儲 存 設 備 並 於 2011 年 12 月 購 入 儲 存 設 備,2012 年 2 月 6 日 (1001 學 期 寒 假 ) 進 行 系 統 硬 體 設 備 調 整 B.2011 年 12 月 完 成 自 動 匯 入 舊 課 程 上 傳 資 料 功 能, 可 將 前 一 學 年 相 同 課 名 課 程 的 舊 資 料 自 動 代 入 本 學 期 課 程 C.moodle 系 統 最 近 兩 年 硬 碟 使 用 量 如 下 圖 表 : 99 年 使 用 量 (GB) 100 年 使 用 量 (GB) 101 年 使 用 量 (GB) Jan 60 Jan 148 Jan 350 Feb 61 Feb 157 Feb 353 Mar 73 Mar 186 Mar 375 Apr 80 Apr 213 Apr 394 May 83.2 May 223 Jun 97 Jun 242 Jul 108 Jul 247 Aug 109 Aug

130 Sep 118 Sep 263 Oct 130 Oct 280 Nov 137 Nov 340 Dec 142 Dec 344 表 格 1:98~100 年 moodle 硬 碟 使 用 量 統 計 圖 表 1:99~101 年 moodle 硬 碟 使 用 量 統 計 圖 (4) 電 腦 教 室 : A.2011 年 11 月 更 換 軟 體 教 學 廣 播 系 統 版 本, 以 解 決 廣 播 系 統 運 作 不 穩 定 之 問 題 B. 教 師 反 應 學 生 機 可 脫 離 畫 面 廣 播 監 控 會 影 響 上 課 品 質, 經 檢 查 係 因 學 生 設 定 防 火 牆 阻 擋 教 師 機 的 主 控 端 程 式 所 致 目 前 已 將 學 生 機 設 定 為 不 可 變 更 所 有 控 制 台 設 定, 以 防 止 類 似 事 件 發 生 (5)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落 點 預 測 系 統 : A.2011 年 11 月 專 案 開 始, 研 究 落 點 預 測 計 算 方 法 及 相 關 背 景 知 識 B.2011 年 12 月 將 原 始 資 料 由 pdf 格 式 轉 換 至 Excel 格 式 C.2012 年 1 月 完 成 系 統 資 料 庫 設 計 D.2012 年 2 月 完 成 落 點 預 測 分 數 轉 換 公 式, 開 始 建 置 網 站 E.2012 年 4 月 完 成 落 點 預 測 網 站 建 置, 請 招 生 組 協 助 測 試 後, 決 議 將 系 統 資 料 範 圍 擴 至 全 國 校 系 F.2012 年 5 月 將 所 有 原 始 資 料 轉 置 至 系 統 資 料 庫 並 修 改 程 式, 擴 大 系 統 計 算 範 圍 (6) 其 它 : 協 助 文 書 組 安 裝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系 統 應 用 程 式 伺 服 器 (AP Server) 資 料 庫 伺 服 器 (DB Server) 及 檔 案 伺 服 器 (File Server) 之 作 業 系 統, 並 架 設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s(IIS) (7) 諮 詢 服 務 狀 況 統 計 ( 2011/12/16 ~ 2012/4/15 ) 如 下 表 : 系 統 類 別 諮 詢 維 護 次 數 系 統 類 別 諮 詢 維 護 次 數 電 腦 教 室 36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65 行 政 資 訊 網 92 其 它 86 公 文 處 理

131 ( 六 ) 國 際 處 工 作 報 告 1. 國 際 合 作 組 (1) 境 外 生 招 生 A.2 月 15 日 提 供 厄 瓜 多 政 府 高 等 教 育 科 技 暨 創 新 部 本 校 相 關 國 際 學 生 招 生 資 訊 B.2 月 20 日 辦 理 2 名 春 季 班 外 籍 生 報 到 事 宜 及 2 名 春 季 班 學 生 學 籍 保 留 事 宜 C.2 月 22 日 接 待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訪 華 團, 議 員 法 雷 歐 馬 維 加 會 中 承 諾 未 來 將 選 送 2 名 美 籍 生 至 海 洋 大 學 研 修 學 位 D. 為 提 升 國 際 學 生 招 生 競 爭 力, 於 2 月 24 日 由 張 志 清 副 校 長 領 隊, 率 國 際 處 沈 處 長 與 職 員 李 耕 輔 先 生 至 師 範 大 學 應 用 華 語 系 研 討 未 來 開 設 華 語 文 密 集 班 簽 約 與 合 作 事 宜 E.3 月 日 由 國 際 處 沈 處 長 率 領 本 組 組 員 李 耕 輔 與 蔡 嘉 芳 參 與 於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之 臺 泰 高 教 論 壇, 會 中 由 各 校 分 享 國 際 學 生 招 生 成 果 並 針 對 目 前 招 生 狀 況 進 行 交 流 討 論 F.4 月 第 二 次 寄 發 本 校 招 生 與 免 費 華 語 文 課 程 資 訊 予 合 作 夥 伴, 共 計 寄 發 55 間 姐 妹 校 18 間 華 語 文 中 心 10 間 臺 灣 教 育 中 心 與 30 間 大 使 館, 共 113 個 國 際 合 作 單 位 G.4 月 10 日 加 入 菁 英 來 臺 辦 公 室 成 立 之 2012 ESIT 聯 盟 學 校, 並 提 供 本 校 相 關 簡 介 以 利 招 生 宣 傳 H.4 月 12 日 與 外 籍 生 討 論 修 訂 Study at NTOU 官 網 內 容, 並 持 續 討 論 未 來 架 構 調 整 與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事 宜 I.4 月 日 由 陳 惠 芬 組 長 與 組 員 李 耕 輔 至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參 與 臺 印 尼 高 教 論 壇, 共 計 取 得 12 間 學 校 資 訊 並 發 放 10 本 本 校 招 生 手 冊 與 簡 介 J. 截 至 4 月 30 日 止, 計 提 供 90 份 國 際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並 回 覆 超 過 150 封 查 詢 相 關 入 學 資 訊 信 件 本 校 國 際 學 生 報 名 截 止 日 為 4 月 30 日 止, 目 前 共 計 取 得 50 份 申 請 件 K. 預 計 6 月 配 合 韓 國 臺 教 中 心 參 與 韓 國 招 生 展 L. 預 計 10 月 配 合 印 尼 臺 教 中 心 參 與 印 尼 招 生 展 M. 預 計 10 月 日 於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參 與 臺 加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N. 預 計 11 月 日 配 合 胡 志 明 市 臺 教 中 心 辦 理 越 南 招 生 展 (2) 國 際 大 陸 地 區 學 術 合 作 交 流 A.2 月 辦 理 生 科 院 黃 登 福 院 長 頂 尖 中 心 助 理 研 究 員 吳 貫 中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康 利 國, 生 科 院 學 生 洪 士 豪 陳 禹 雋 等 人 赴 日 交 流 研 習 事 宜 B. 辦 理 本 校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張 建 仁 主 任 2 月 13 日 -17 日 赴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上 海 海 洋 大 學 交 流 參 訪 事 宜 C.2 月 22 日 辦 理 外 交 部 北 美 司 美 屬 薩 摩 爾 眾 議 員 Eni Faleomavaega, D-AS, 及 助 理 Ms. Lisa Williams 和 Mr. Vili Lei 蒞 校 會 談 並 參 訪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事 宜 D.2 月 21 日 辦 理 福 建 省 水 產 研 究 院 黃 瑞 芳 研 究 員 等 5 人 訪 校 事 宜 E.3 月 14 日 協 助 辦 理 人 社 院 接 待 東 京 大 學 福 島 朋 彥 教 授 及 立 正 大 學 岩 崎 望 教 授 參 加 座 談 會 事 宜 126

132 F.3 月 20 日 辦 理 泰 國 姊 妹 校 泰 國 農 業 大 學 蒞 校 拜 訪 事 宜 G.3 月 21 日 辦 理 泰 國 素 勒 他 尼 皇 家 大 學 蒞 校 參 訪 事 宜 H.3 月 22 日 辦 理 越 南 海 事 大 學 校 長 DANG VAN UY 校 長 夫 人 NGO THIEN HOA 行 政 長 LE QUOC TIEN 及 教 授 NGUYEN THI THU THUY 蒞 校 參 訪 操 船 模 擬 中 心 及 雨 水 公 園 暨 交 換 生 備 忘 錄 簽 署 事 宜 I.3 月 23 日 辦 理 遼 寧 省 水 產 學 會 盧 江 寧 副 廳 長 等 10 人 訪 校 事 宜 J.4 月 11 日 辦 理 大 陸 地 區 姐 妹 校 寧 波 大 學 宋 富 軍 副 校 長 及 師 長 等 8 人 蒞 校 參 訪 座 談 事 宜 K.4 月 16 日 辦 理 智 利 姊 妹 校 康 塞 普 松 大 學 Prof. Sergio Lavanchy 校 長 Prof. Alberto Larrain 副 校 長 Prof.Ivan Araya Prof. Victor Gallardo Dr. Carola Espinoza 等 一 行 5 人 蒞 校 研 討 會 及 參 訪 事 宜 L. 辦 理 5 月 8-15 日 李 國 添 校 長 沈 士 新 處 長 林 向 葵 組 長 赴 大 陸 地 區 ( 大 連 上 海 ) 交 流 事 宜 M. 協 助 辦 理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生 科 院 長 朱 嘉 濠 教 授 於 5 月 日 蒞 本 校 生 科 系 參 訪 暨 簽 約 事 宜 N. 辦 理 5 月 日 沈 士 新 處 長 養 殖 系 陸 振 岡 副 教 授 黃 之 暘 助 理 教 授 及 龔 紘 毅 助 理 教 授 赴 越 南 芽 莊 大 學 參 加 Vietnam-Taiw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eed Breeding Technology and Mariculture 事 宜 O. 辦 理 5 月 24 日 廈 門 大 學 鄭 文 禮 院 長 一 行 7 人 來 校 參 訪 事 宜 P. 聯 繫 與 越 南 姊 妹 校 芽 莊 大 學 合 作 主 辦 研 討 會 (Vietnam-Taiwan Conference on Marine Aquaculture) 事 宜 Q. 公 告 2012 永 續 發 展 教 育 論 壇 ESD(Educa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um 2012: Summer University Program on Econmony, Society and Environment 簡 章 R. 公 告 辦 理 教 育 部 第 二 屆 台 日 青 年 學 師 交 流 論 壇 ( 台 北 會 場 ), 校 內 徵 選 申 請 於 4 月 3 日 截 止 辦 理 校 申 請 者 為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邱 淳 甫 及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施 耀 竣 等 兩 名 同 學 S. 辦 理 4 月 12 日 日 印 尼 強 震, 寄 送 慰 問 信 至 本 校 印 尼 姊 妹 校 ( 印 尼 茂 物 大 學 印 尼 布 勞 爪 哇 大 學 印 尼 亞 齊 省 大 學 ) 事 宜 T. 辦 理 韓 國 東 西 大 學 11th Annual Asian University Presidents Forum 邀 請 函 回 覆 事 宜 U. 辦 理 第 十 一 屆 亞 洲 大 學 校 長 論 壇 (11th Asian University Presidents Forum) 邀 請 回 覆 相 關 事 宜 V. 辦 理 泰 國 素 勒 他 尼 皇 家 大 學 六 月 中 旬 蒞 校 參 訪 事 宜 W. 協 助 辦 理 5 月 20 日 帛 琉 共 和 國 總 統 賢 伉 儷 乙 行 4 人 參 觀 本 校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相 關 設 施 X.5 月 27 日 海 資 所 莊 慶 達 所 長 及 許 心 怡 張 豈 銘 郭 凡 鈞 廖 君 珮 王 富 鈺 黃 隆 鑫 林 育 香 許 旻 琪 和 曾 樹 銘 等 九 名 研 究 生 參 與 2012 年 廈 門 大 學 映 雪 論 壇 (3) 國 際 大 陸 地 區 學 術 交 流 合 約 締 結 A.2 月 簽 署 本 校 參 與 中 研 院 與 法 國 科 研 院 (CNRS) 簽 署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合 作 計 劃 協 議 書 (LIA ADEPT) B.3 月 與 九 州 大 學 農 學 部 完 成 學 術 合 作 協 議 書 (Agreement for Academic Cooperation) 續 約 事 宜, 合 約 期 限 展 延 至 2017 年 3 月 127

133 C.3 月 辦 理 與 馬 來 西 亞 砂 勞 越 大 學 (UNIMAS) 合 作 備 忘 錄 郵 寄 簽 約 事 宜 D.3 月 22 日 辦 理 越 南 海 事 大 學 蒞 校 簽 署 交 換 生 合 作 備 忘 錄 事 宜 E.4 月 1 日 完 成 本 校 與 大 陸 地 區 集 美 大 學 續 約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事 宜 F.4 月 辦 理 本 校 與 泰 國 Suratthani Rajabat University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系 所 意 見 調 查, 並 進 行 合 約 審 核 事 宜 G.4 月 23 日 辦 理 本 校 與 大 陸 地 區 大 連 海 洋 大 學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報 部 事 宜 H.5 月 8 日 辦 理 本 校 與 江 蘇 省 海 洋 水 產 研 究 所 簽 署 共 建 臺 蘇 漁 業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合 作 協 議 書 報 部 事 宜 I.5 月 11 日 協 助 辦 理 本 校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與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海 洋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簽 署 合 作 備 忘 錄, 並 聯 繫 本 校 生 科 院 與 該 校 生 科 院 建 立 院 級 合 作 協 議 事 宜 J. 5 月 辦 理 本 校 申 請 亞 太 大 學 交 流 會 (UMAP) 簽 署 同 意 書 事 宜 K. 辦 理 6 月 12 日 本 校 與 泰 國 Suratthani Rajabat University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書 L. 持 續 聯 繫 本 校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評 估 與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協 商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之 可 能 性 M. 聯 繫 推 廣 本 校 與 亞 洲 泰 國 理 工 學 院 簽 署 合 作 之 五 年 一 貫 課 程 N. 聯 繫 美 國 Worcest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評 估 與 本 校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之 可 能 性 O. 聯 繫 國 際 巴 拿 馬 海 事 大 學, 評 估 與 本 校 簽 署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之 可 能 性 P. 本 校 締 結 姐 妹 校 數 ( 以 五 大 洲 分 類 ) 截 至 3 月 16 日 止 共 計 76 校, 相 關 分 布 如 下 表 : 地 區 校 數 大 陸 地 區 15 亞 洲 地 區 ( 不 含 大 陸 地 區 ) 30 美 洲 地 區 18 歐 洲 地 區 8 大 洋 洲 地 區 4 非 洲 地 區 1 (4) 交 換 學 生 事 項 A.1 月 10 日 辦 理 浙 江 海 洋 學 院 5 名 交 換 學 生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赴 臺 申 請 事 宜 B.1 月 12 日 辦 理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4 名 具 役 男 身 份 赴 陸 交 換 研 修 同 學 之 入 出 境 許 可 核 發 申 請 事 宜 C.2 月 公 告 法 國 里 爾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交 換 學 生 計 畫 (Universite de Lille 1 Exchange Programme). D.2 月 辦 理 日 本 姊 妹 校 東 京 大 學 交 換 生 木 村 大 樹 入 學 事 宜 E.2 月 日 辦 理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大 陸 地 區 廈 門 大 學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武 漢 理 工 大 學 福 建 農 林 大 學 上 海 海 洋 大 學 廣 東 海 洋 大 學 及 浙 江 海 128

134 洋 學 院 等 校 35 名 交 換 生 來 台 接 機 暨 入 學 事 宜 F.3 月 公 告 日 本 姊 妹 校 神 戶 大 學 Program for Privately Financed Student 簡 章 G.3 月 公 告 美 國 姊 妹 校 喬 治 亞 大 學 International Summer Institute Program 簡 章 H.3 月 公 告 辦 理 日 本 姊 妹 校 長 崎 大 學 International Student Program 校 內 徵 選, 截 止 日 為 3 月 30 日 I.3 月 辦 理 日 本 姊 妹 校 東 京 大 學 交 換 生 木 村 大 樹 獎 學 金 申 請 事 宜 J.3 月 聯 繫 丹 麥 姊 妹 校 洛 斯 基 勒 大 學 雙 聯 學 位 生 入 學 申 請 事 宜 K.2-3 月 公 告 姊 妹 校 交 換 生 協 議 統 計 表, 並 配 合 研 發 處 學 海 飛 颺 計 畫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姊 妹 校 聯 繫 諮 詢 事 宜 L.2 月 公 告 101 年 教 育 部 歐 盟 獎 學 金 甄 試 簡 章 M.2 月 公 告 教 育 部 101 年 度 世 界 南 島 學 術 研 究 補 助 案 簡 章 N.2 月 公 告 2012 年 度 韓 國 致 府 邀 請 外 國 人 研 究 所 獎 學 金 事 宜 O.3 月 公 告 辦 理 2012 年 台 美 菁 英 短 期 研 習 獎 學 金 簡 章,4 月 20 日 截 止 校 內 申 請 P.3 月 公 告 辦 理 2012 年 JAL SCHOLARSHIP 日 本 研 究 PROGRAM 簡 章, 並 於 3 月 18 日 截 止 校 內 申 請 Q.3 月 公 告 學 術 交 流 基 金 會 傅 爾 布 萊 獎 助 學 金 介 紹 簡 章 R.4 月 辦 理 本 校 環 漁 系 大 二 學 生 徐 昱 棠 申 請 日 本 姊 妹 校 神 戶 大 學 Program for Privately Financed Student 事 宜 S.4 月 辦 理 菲 律 賓 姊 妹 校 交 換 生 Gallego Laila Matias 申 請 於 4 月 10 日 至 5 月 10 日 蒞 本 校 養 殖 系 短 期 研 修 事 宜, 由 養 殖 系 陳 瑤 湖 老 師 同 意 指 導 T.4 月 聯 繫 本 校 海 生 所 碩 士 生 申 請 本 校 與 法 國 里 爾 科 技 大 學 雙 聯 學 位 諮 詢 事 宜 U.4 月 公 告 2013 澳 洲 政 府 獎 學 金 簡 章 ( ) V.4 月 18-5 月 11 日 辦 理 Nagasaki University Student Exchange Program 2012 交 換 生 申 請 事 宜 W.4 月 辦 理 美 國 University of Maryland 學 生 Nicholas Chiwen Hung 6 月 蒞 本 校 食 科 系 黃 登 福 教 授 實 驗 室 短 期 研 修 事 宜 X.4 月 配 合 辦 理 資 工 系 參 與 台 美 加 短 期 實 習 計 畫 於 7 月 6 日 至 8 月 24 日 接 待 美 國 實 習 生 一 名 (En-Shiun Lee) Y.4 月 公 告 2012 布 瓦 布 榭 暑 期 設 計 工 作 坊 - 設 計 種 子 助 學 補 助 辦 法 事 宜 Z.5 月 公 告 辦 理 2012 年 度 第 二 期 日 本 交 流 協 會 短 期 交 換 留 學 生 獎 學 金 ( 一 般 領 域 日 本 研 究 領 域 ) 事 宜 AA.5 月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大 陸 地 區 廈 門 大 學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武 漢 理 工 大 學 福 建 農 林 大 學 寧 波 大 學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上 海 海 洋 大 學 及 廣 東 海 洋 大 學 等 姐 妹 校 學 生 來 台 交 換 申 請 審 查 事 宜 AB.5 月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本 校 學 生 赴 大 陸 姐 妹 校 短 期 研 修 甄 選 事 宜 AC.5 月 公 告 辦 理 學 年 赴 韓 研 習 韓 語 文 獎 學 金 事 宜 AD.5 月 公 告 有 關 我 國 國 立 國 際 教 育 院 (National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NIIED) 主 辦 之 2012 年 度 韓 國 政 府 邀 外 國 人 研 究 所 獎 學 金 事 宜 129

135 AE.5 月 15 日 至 6 月 15 日 香 港 程 式 大 學 博 士 生 曹 文 換 申 請 蒞 本 校 材 料 所 研 習 並 進 行 短 期 學 術 交 流 AF.5 月 持 續 聯 繫 國 外 短 期 研 修 生 申 請 事 宜 : (A) 美 國 生 Osamu Ohara 申 請 養 殖 系 陳 衍 昌 教 授 研 究 室 (B) 印 度 理 工 學 院 Sulabh Gupta 申 請 河 工 系 陳 淑 季 教 授 研 究 室 (C) 印 度 理 工 學 院 Abhishek Bhatia 申 請 機 械 系 莊 水 旺 教 授 研 究 室 (D) 印 度 理 工 學 院 Rohit Kumar 及 Anurag Kapale 申 請 通 訊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張 淑 淨 教 授 研 究 室 (E) 印 度 理 工 學 院 Nishchal Agrawal 申 請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梁 興 杰 教 授 研 究 室 (F) 泰 國 姊 妹 校 亞 洲 理 工 學 院 研 究 Ali Akbar 申 請 食 品 科 學 系 柯 源 悌 教 授 實 驗 室 (5) 其 他 專 案 事 項 A.101 年 配 合 辦 理 國 科 會 2012 科 技 臺 灣 探 索 - 侯 鳥 計 畫, 辦 理 進 度 :3 月 進 行 宿 舍 資 訊 更 新 回 報 及 第 一 階 段 學 員 複 審 4 月 學 員 名 單 分 發 公 告 報 到 資 訊 調 查 5 月 9 日 辦 理 實 習 單 位 說 明 會, 由 組 員 蔡 嘉 芳 前 往 國 科 會 參 加 7-8 月 學 員 進 行 七 周 實 習 8 月 下 旬 辦 理 實 習 單 位 線 上 問 卷 調 查 表 填 寫 學 員 心 得 及 線 上 問 卷 調 查 表 9 月 底 完 成 實 習 單 位 核 銷 作 業 辦 理 ( 本 校 提 供 實 習 單 位 : 材 料 所 材 料 所 李 丕 耀 教 授 實 驗 室 (3 名 ) 通 訊 導 航 數 位 通 訊 與 信 號 傳 輸 (3 名 ) 及 資 工 系 張 光 遠 教 授 實 驗 室 (1 名 ) 提 供 ) B. 辦 理 101 年 暑 期 赴 美 國 姊 妹 校 西 來 大 學 交 流 計 畫, 進 度 : 三 月 初 完 成 計 畫 提 案 核 示 ; 將 於 三 月 下 旬 辦 理 說 明 會 四 月 完 成 招 生, 若 報 名 人 數 達 20 人, 擬 於 四 月 下 旬 聯 繫 進 行 計 畫 簽 約 帶 隊 教 師 徵 選 及 機 票 訂 購 等 事 宜 4 月 2 日 辦 理 說 明 會, 參 與 人 數 共 15 人 ( ) 報 名 人 數 截 至 4 月 16 日 為 4 人, 因 人 數 不 足 擬 取 消 辦 理 計 畫 C. 辦 理 5 月 25 日 康 文 文 教 機 構 蒞 校 辦 理 海 外 遊 學 打 工 注 意 事 項 宣 導 講 座 事 宜 D. 辦 理 6 月 8 日 全 球 文 化 交 流 機 構 (INTRAX) 蒞 校 辦 理 海 外 遊 學 求 職 相 關 講 座 事 宜 E. 召 集 國 際 學 生 開 會 並 聽 取 學 生 建 議, 修 改 本 處 網 頁, 並 建 議 須 修 改 系 所 英 文 網 站 國 際 化 事 宜 學 生 強 烈 建 議 沒 有 英 語 網 站 的 系 所 應 增 設 英 語 網 頁 F. 辦 理 處 室 網 頁 更 新 事 宜, 辦 理 進 度 : 三 月 底 進 行 入 口 網 站 架 構 分 類 聯 結 建 立 及 更 新 英 語 使 用 介 面 事 宜 四 月 擬 進 行 多 元 連 結 建 立 及 網 站 資 料 庫 上 傳 五 月 擬 進 行 互 動 系 統 建 立 及 新 設 區 域 內 容 補 充, 並 於 擬 於 六 月 完 成 處 室 網 頁 更 新 事 宜 G. 辦 理 網 頁 更 新 事 宜, 辦 理 進 度 : 商 討 建 置 Study at NTOU 臨 時 網 頁 以 應 國 際 招 生 需 求, 同 時 與 銳 綸 科 技 商 討 網 站 架 構 調 整 事 宜 H. 辦 理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委 託 蓋 洛 普 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4 月 2-30 日 進 行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訪 問 普 查 事 宜 I. 英 語 角 落 (A)2 月 6 日 召 開 第 一 次 英 語 角 落 籌 備 會 議 (B)2 月 13 日 辦 理 航 管 碩 士 班 多 益 密 集 班 課 程, 共 八 位 學 生 參 與 130

136 (C)2 月 日 假 愛 樂 廳 辦 理 寒 假 限 定 - 多 益 達 人 密 集 班 課 程, 共 50 餘 位 同 學 參 與 (D)3 月 12 日 辦 理 英 文 閱 讀 寫 作 班 第 一 次 課 程, 共 有 20 人 參 與 該 課 程 將 維 持 一 學 期 至 6 月 中 (E)3 月 14 日 辦 理 英 文 會 話 初 級 班 第 一 次 課 程, 共 計 有 18 人 參 與, 該 課 程 將 維 持 一 學 期 至 6 月 中 (F)3 月 15 日 辦 理 多 益 強 化 班 第 一 次 課 程, 共 計 有 150 人 參 與, 該 課 程 將 維 持 一 學 期 至 6 月 中 (G)3 月 9 日 與 3 月 16 日 分 別 召 開 第 一 次 與 第 二 次 Toast Master 社 團 籌 備 會 完 成 社 團 宗 旨 社 團 架 構 經 費 預 算 規 畫 連 署 書 之 聯 名 等 前 置 作 業 預 計 將 替 英 語 角 落 提 供 進 階 英 文 演 講 訓 練 課 程 (H)4 月 初 開 始 英 語 角 落 課 程, 三 個 班 別 主 題 分 別 為 英 語 會 話 課 程 (20 人 ) 英 語 閱 讀 與 寫 作 課 程 (20 人 ) 與 英 文 多 益 進 化 班 (A 班 50 人 B 班 80 人 ) (I) 協 辦 海 運 管 理 學 院 之 英 文 多 益 研 習 營 (50 人 ) (J) 協 辦 籌 畫 養 殖 系 英 文 多 益 課 程, 預 計 本 學 期 開 始 開 設 (K) 從 3 月 中 至 4 月 25 日 止, 臉 書 社 團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英 語 角 落 NTOU English Corner 成 員 數 由 220 人 提 高 至 427 人 J. 國 際 接 待 志 工 (A)2 月 14 日 召 開 101 年 第 一 次 幹 部 會 議 (B)2 月 22 日 接 待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 共 五 人, 含 一 外 交 部 官 員 陪 同 ) 參 訪 團 (C)3 月 14 日 參 與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福 島 朋 彥 教 授 蒞 校 學 術 交 流 接 待 (D)3 月 17 日 參 與 外 籍 生 文 化 之 旅, 針 對 苗 栗 三 義 等 著 名 文 化 景 點 進 行 英 文 導 覽 (E)4 月 9 日 率 國 際 接 待 志 工 成 員 參 訪 綠 色 和 平 號 (F)4 月 13 日 率 國 際 接 待 志 工 參 加 世 界 公 民 協 會 之 講 座 課 程 (G)4 月 16 日 參 與 智 利 姊 妹 校 University of Conception 蒞 校 研 討 會 接 待 (H) 於 5 月 4 號 召 開 授 獎 表 揚 國 際 接 待 志 工, 並 開 始 招 募 大 三 以 上 的 志 工 (I) 持 續 編 修 各 國 文 化 簡 介, 預 計 7 月 完 成 教 材 之 編 寫 並 出 刊 發 表 K. 華 語 文 課 程 (A)2 月 17 日 與 師 大 應 用 華 語 系 系 主 任 蔡 雅 薰 教 授 聯 繫, 研 討 未 來 簽 訂 兩 校 合 作 辦 理 華 語 文 密 集 班 與 師 大 華 語 系 學 生 實 習 事 宜 (B)2 月 24 日 由 張 副 校 長 率 國 際 處 同 仁 赴 師 大 研 商 具 體 合 作 事 宜 (C)3 月 15 日 與 師 大 實 習 就 業 輔 導 處 完 成 磋 商, 將 由 師 大 將 本 校 合 作 草 案 略 作 修 正 後, 開 始 進 行 後 續 兩 校 簽 約 事 宜 (D)3 月 16 日 計 有 25 名 國 際 學 生 報 名 並 完 成 中 文 能 力 測 驗 (E)4 月 10 日 完 成 華 語 文 課 程 教 室 之 裝 潢 (F)4 月 16 日 完 成 兩 校 未 來 合 約 內 容 之 修 訂 (G)4 月 30 日 開 辦 第 一 次 華 語 文 初 級 與 中 級 英 文 課 程 (H)5 月 22 日 與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簽 訂 合 作 備 忘 錄 以 順 利 推 動 後 續 的 華 語 教 學 課 程 2.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131

137 (1) 僑 生 招 生 A.2012 年 馬 來 西 亞 高 等 教 育 展 預 計 於 今 年 7 月 日 在 吉 隆 坡 日 在 怡 保 8 月 3-4 日 在 砂 拉 越 舉 辦, 業 與 馬 來 西 亞 留 臺 聯 總 聯 絡 預 約 吉 隆 坡 及 怡 保 場 次 攤 位, 於 4 月 18 日 假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舉 行 出 席 參 展 說 明 會, 本 校 由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吳 筱 青 小 姐 代 表 與 會 B.2 月 16 日 將 96 學 年 度 分 發 且 於 100 學 年 度 畢 業 僑 生 之 成 績 及 排 名, 登 入 海 外 聯 招 會 網 頁 填 報, 俾 利 海 外 聯 招 會 探 討 分 發 作 業 與 僑 生 畢 業 成 績 之 關 係, 並 作 為 改 進 聯 招 措 施 之 參 考 C.4 月 13 日 假 林 口 師 大 分 部 舉 辦 100 學 年 度 應 屆 結 業 僑 生 升 大 學 博 覽 會, 本 校 由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吳 筱 青 小 姐 代 領 兩 位 僑 先 部 結 業 的 僑 生 代 表 與 會 D.101 學 年 度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申 請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已 送 至 本 校, 今 年 申 請 件 共 13 份, 全 部 申 請 資 料 已 掃 描 建 檔 已 分 發 至 各 系 所 做 初 審 作 業 並 於 5 月 4 日 前 回 報 初 審 結 果, 待 各 系 所 回 覆 初 審 結 果 後, 召 開 複 審 會 議, 預 計 於 5 月 14 日 前 回 報 海 外 聯 招 會 E.101 學 年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第 一 梯 次 錄 取 暨 分 發 名 單 已 送 至 本 校, 本 梯 次 錄 取 15 名 學 生, 已 將 錄 取 名 單 及 學 生 資 料 影 本 分 發 至 各 系 所 F.101 學 年 度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申 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於 4 月 25 日 函 送 至 本 校, 申 請 件 共 13 份,5 月 4 日 回 收 各 系 所 初 審 結 果, 於 5 月 8 日 召 開 複 審 會 議, 結 果 共 12 申 請 件 通 過 審 查, 結 果 擬 於 5 月 14 日 前 回 覆 海 外 聯 招 會 (2) 境 外 生 活 動 A.1 月 19 日 及 1 月 22 日 日 晚 間 分 別 辦 理 辦 理 春 節 師 生 餐 敘 小 年 夜 圍 爐, 邀 請 師 長 值 勤 教 官 與 僑 外 生 一 同 餐 敘, 聯 繫 情 誼, 同 時 讓 僑 外 陸 生 體 驗 傳 統 除 夕 圍 爐 習 俗, 真 實 體 驗 過 年 氣 氛 B.3 月 2 日 ( 五 ) 於 基 隆 市 988 海 鮮 餐 廳 舉 辦 僑 生 春 節 聯 歡 ( 祭 祖 ) 活 動, 本 次 晚 會 由 林 副 校 長 代 替 校 長 出 席, 並 邀 請 教 育 部 僑 教 會 及 僑 務 委 員 會 之 貴 賓 蒞 臨 同 歡, 會 中 僑 生 同 學 設 計 多 項 節 目 表 演, 以 及 一 連 串 趣 味 活 動, 並 準 備 許 多 豐 富 獎 品 供 同 學 抽 獎, 將 活 動 氣 氛 帶 至 最 高 潮, 並 且 讓 僑 生 感 受 到 春 節 的 團 圓 氣 息 C.3 月 10 日 參 加 僑 委 會 委 託 東 吳 大 學 舉 辦 之 101 年 北 區 僑 生 春 季 聯 誼 活 動, 共 有 36 位 同 學 參 與, 活 動 中 除 了 各 校 所 提 供 之 僑 居 地 特 色 美 食 攤 位 園 遊 會 之 外, 並 設 計 學 生 個 人 表 演 舞 台, 吸 引 各 校 僑 生 同 學 熱 情 參 與 園 遊 會 後 並 有 精 彩 大 型 節 目 表 演 及 摸 彩 活 動, 本 校 亦 在 此 時 段 提 供 魔 術 表 演, 及 依 往 例 提 供 獎 品 2 份, 節 目 最 後 在 互 道 新 年 快 樂 中 圓 滿 結 束 D.3 月 17 日 辦 理 境 外 生 苗 栗 文 化 之 旅 由 國 際 處 沈 處 長 帶 領 計 有 80 名 境 外 生 ( 外 籍 生 40 名 陸 生 32 名 4 名 國 際 接 待 志 工 ) 共 同 參 與, 帶 領 境 外 生 了 解 本 國 文 化 特 色 E.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共 計 35 名 大 陸 交 換 生 至 本 校 交 流, 業 於 4 月 9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陸 生 與 校 長 有 約 座 談 會 會 中 除 進 行 陸 生 與 師 長 面 對 面 對 談 外, 本 組 也 於 會 後 發 放 活 動 問 卷, 以 做 為 未 來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的 參 考 ; 參 加 者 33 人, 問 卷 回 收 33 份, 結 果 如 后 : 本 座 談 會 約 79% 符 合 讓 陸 生 瞭 解 學 校 資 源 之 效 益 約 77% 符 合 讓 陸 生 能 適 應 校 園 環 境 約 85% 讓 陸 生 感 受 問 題 有 得 到 回 覆 約 85% 陸 生 對 座 談 會 形 式 感 到 滿 意 約 76% 陸 生 感 受 本 132

138 座 談 會 增 進 對 陸 生 權 益 的 了 解 另 有 交 換 生 建 議 能 提 高 選 課 效 率, 避 免 造 成 學 習 課 程 影 響, 以 及 有 關 實 習 課 空 窗 期 之 課 程 安 排 建 議 多 申 購 外 文 報 紙 及 參 考 書 等 事 項, 本 組 將 列 入 下 學 期 執 行 交 換 生 業 務 討 論 議 題 F.5 月 1-2 日 於 本 校 綜 合 三 館 1 樓 走 廊 舉 辦 僑 生 週 文 食 展, 由 張 副 校 長 志 清 及 國 際 事 務 處 沈 國 際 長 士 新 揭 開 活 動 序 幕, 活 動 中 除 了 備 有 豐 富 的 僑 居 地 代 表 性 美 食, 還 有 學 生 負 責 介 紹 各 地 文 物, 拉 近 本 地 師 生 與 僑 生 的 距 離 G. 預 計 於 5 月 13 日 辦 理 本 校 海 僑 盃 運 動 會 H. 預 計 於 5 月 24 日 辦 理 101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僑 生 歡 送 會 I. 預 計 於 5 月 18 日 參 加 100 學 年 度 僑 生 聯 誼 社 第 二 次 會 員 大 會, 擬 於 會 中 選 出 下 屆 僑 聯 社 總 幹 事 及 幹 部 J. 預 計 於 5 月 31 日 計 有 25 名 國 際 學 生 報 名 參 與 宿 舍 端 午 節 聯 歡 活 動 K. 預 計 於 6 月 2-3 日 辦 理 國 際 學 生 新 竹 台 中 及 鹿 港 文 化 之 旅 L. 預 計 於 6 月 日 帶 領 境 外 生 參 與 基 隆 市 龍 舟 賽, 體 驗 我 國 傳 統 文 化 M. 預 計 於 6 月 日 辦 理 僑 生 文 化 知 性 之 旅 暨 畢 業 生 臺 灣 回 顧 參 訪 (3) 境 外 生 輔 導 A. 境 外 生 人 數 統 計 : 表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僑 生 人 數 統 計 學 制 人 數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合 計 僑 生 外 國 學 生 合 計 表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僑 生 國 籍 統 計 國 籍 人 數 馬 澳 印 緬 香 印 泰 來 貝 加 韓 日 玻 合 西 里 拿 利 亞 門 尼 甸 港 度 國 斯 大 維 國 本 亞 計 表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際 學 生 國 籍 統 計 洲 別 國 籍 人 數 合 計 印 度 泰 國 印 尼 亞 洲 歐 洲 美 洲 非 洲 大 洋 洲 越 南 韓 國 菲 律 賓 馬 來 西 亞 西 班 牙 法 國 希 臘 多 明 尼 加 瓜 地 馬 拉 墨 西 哥 貝 里 斯 巴 拿 馬 宏 都 拉 斯 聖 文 森 聖 路 西 亞 海 地 甘 比 亞 布 吉 納 法 索 索 羅 門 群 島 吉 里 巴 斯 合 計 133

139 表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僑 生 就 讀 系 所 統 計 學 院 系 所 學 制 人 數 合 計 商 船 系 海 運 學 院 航 管 系 運 輸 系 輪 機 系 食 科 系 生 科 院 養 殖 系 生 科 系 生 技 所 環 漁 系 海 資 院 海 資 系 機 械 系 工 學 院 系 工 系 河 工 系 電 機 學 院 學 學 學 學 學 碩 博 學 碩 學 碩 博 學 學 學 碩 學 學 學 學 學 碩 電 機 系 資 工 系 通 訊 系 人 社 院 海 法 所 合 計 表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際 學 生 就 讀 系 所 統 計 學 電 機 生 科 院 海 資 院 人 社 院 海 運 學 院 工 學 院 院 學 院 養 食 海 應 海 環 海 遲 航 商 商 電 資 河 機 系 系 殖 科 生 地 資 漁 文 輸 管 船 船 機 工 工 械 工 所 合 系 系 所 所 所 系 所 所 系 系 所 系 系 所 所 系 計 學 學 碩 博 碩 碩 博 碩 碩 學 碩 碩 學 學 碩 博 學 博 碩 學 制 人 數 合 計 表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際 學 獎 學 金 統 計 大 學 碩 士 博 士 合 計 NTOU 獎 學 金 台 灣 獎 學 金 ICDF 獎 學 金 IMPA 獎 學 金 湄 公 1000 計 畫 越 南 VEST 500 獎 學 金 印 尼 亞 齊 省 政 府 獎 學 金 自 費 合 計

140 B.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共 計 70 名 外 籍 生, 其 受 領 各 項 獎 學 金 狀 態 如 下 : C.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共 計 35 名 大 陸 交 換 生 其 分 佈 系 所 如 下 : D.1 月 31 日 將 教 育 部 補 助 計 畫 項 目 經 費 申 請 表 僑 生 輔 導 實 施 計 畫 及 經 費 預 算 分 配 表 及 僑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函 報 教 育 部 申 請 本 校 101 年 度 僑 生 輔 導 經 費, 本 年 度 僑 生 人 數 156 人 ( 不 含 研 究 生 ), 以 每 名 僑 生 600 元 補 助, 共 申 請 經 費 9 萬 3,600 元, 補 助 款 已 於 4 月 20 日 匯 入 E.2 月 6 日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1 月 份 研 究 所 優 秀 僑 生 獎 學 金 核 發 作 業, 2 月 29 日 將 收 支 結 算 函 送 教 育 部, 並 於 4 月 24 日 發 文 申 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之 獎 學 金 補 助 款, 本 學 期 補 助 名 額 3 名, 預 計 於 5 月 下 旬 召 開 審 查 會 議 F.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內 僑 生 暨 僑 委 會 工 讀 於 2 月 24 日 公 告 開 放 學 生 申 請,3 月 9 日 截 止 申 請,3 月 16 日 召 開 審 查 會 議, 本 次 校 內 僑 生 工 讀 計 錄 取 36 名, 僑 委 會 工 讀 錄 取 6 名 G.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高 等 教 育 資 料 庫 學 4 表 冊 填 報 作 業 於 3 月 開 始 彙 整, 已 於 4 月 10 日 完 成 填 報 並 將 紙 本 用 印 呈 交 秘 書 室 H. 於 6 月 10 日 前 依 照 教 育 部 所 訂 之 大 學 校 院 僑 生 畢 業 後 申 請 在 臺 實 習 作 業 要 點 協 助 畢 業 生 申 請 畢 業 後 在 臺 實 習 相 關 事 宜 135

141 I. 協 助 一 名 印 度 僑 生 處 理 校 外 糾 紛 及 和 解 事 宜 J. 協 助 僑 生 申 請 親 屬 來 臺 參 加 畢 業 典 禮 證 明 事 宜 K.101 學 年 度 本 校 外 國 學 生 獎 學 金 舊 生 申 請 時 間 自 3 月 16 日 起 自 4 月 31 日 止, 總 計 11 名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擬 配 合 國 際 合 作 組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新 生 申 請 獎 學 金 審 查 作 業 期 程 進 行 案 件 審 查 配 合 執 行 修 訂 後 之 本 校 外 國 學 生 獎 學 金 作 業 要 點, 自 101 學 年 度 起 外 國 學 生 獎 學 金 受 獎 生 將 可 獲 每 人 每 月 8,000 元 生 活 費 補 助, 於 正 常 學 制 期 限 內 之 受 獎 生 另 可 獲 學 雜 ( 分 ) 費 全 額 補 助 L. 本 校 101 年 度 獲 教 育 部 全 額 補 助 設 置 外 國 學 生 獎 學 金 37 萬 元 整, 業 於 4 月 底 函 送 教 育 部 進 行 核 撥 作 業 M. 依 據 本 校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申 請 來 校 短 期 研 修 作 業 須 知, 本 學 期 首 度 針 對 大 陸 交 換 生 選 課 規 定 進 行 宣 導, 選 讀 學 分 數 規 定 : 大 學 部 大 二 大 三 學 生 選 讀 學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16 學 分 ; 大 四 學 生 選 讀 學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9 學 分 ; 研 究 所 學 生 選 讀 學 分 數 不 得 低 於 6 學 分, 選 定 研 修 系 所 後 不 得 要 求 轉 系 ; 原 申 請 系 所 研 修 之 規 定 : 大 二 大 三 學 生 不 得 低 於 9 學 分 大 四 學 生 不 得 低 於 6 學 分 研 究 所 學 生 不 得 低 於 3 學 分 N. 依 據 教 育 部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4 日 臺 高 ( 一 ) 字 第 號 函 指 示, 自 本 學 期 起 大 陸 交 換 生 得 投 保 國 泰 人 壽 團 體 外 籍 學 生 健 康 保 險, 每 人 每 月 500 元 本 學 期 共 30 名 大 陸 交 換 生 投 保 O.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35 名 大 陸 交 換 生 中 共 30 名 新 生, 新 生 之 保 險 投 保 入 臺 證 內 統 一 證 號 申 請 選 課 通 知 與 追 蹤 自 費 生 繳 納 住 宿 費 及 學 分 費 開 通 校 內 電 子 信 箱 帳 號 協 助 於 教 務 系 統 建 置 個 人 資 料 申 辦 圖 書 證 申 辦 選 讀 證 分 班 安 排 導 師 安 排 與 各 系 系 教 官 會 面 等 10 項 作 業 皆 已 於 3 月 22 日 前 完 成 P.2 月 至 5 月 8 日 止 陸 生 個 別 輔 導 共 計 62 人 次 2 3 月 份 輔 導 事 件 類 別 以 輔 導 陸 生 選 課 最 多 數, 特 殊 輔 導 事 件 為 : 輔 導 廈 門 大 學 交 換 生 修 課 符 合 選 課 限 制 處 理 武 漢 理 工 大 學 某 交 換 生 申 請 自 費 生 改 為 公 費 生 案 ;4 月 份 輔 導 事 件 類 別 以 宣 傳 活 動 最 多 數, 申 請 保 險 理 賠 為 次 共 4 名 學 生 因 感 冒 牙 痛 尺 神 精 病 灶 諮 詢 等 因 素 詢 問 申 請 傷 病 醫 療 險 理 賠 事 宜 Q. 國 際 事 務 處 於 3 月 20 日 起 發 行 電 子 報, 電 子 報 目 前 採 雙 週 報 方 式 發 刊 除 提 供 交 換 生 姊 妹 校 相 關 課 程 與 活 動 訊 息 外, 也 將 不 定 時 分 享 各 活 動 成 果, 以 提 昇 本 校 學 生 參 與 國 際 事 務 相 關 活 動, 進 而 有 效 推 展 國 際 化 R. 擬 於 6 月 底 前 完 成 本 處 網 頁 修 編, 以 提 供 未 來 學 生 或 本 校 學 生 之 友 善 平 台 ( 七 ) 秘 書 室 工 作 報 告 1. 秘 書 組 (1) 各 項 會 議 A. 行 政 會 議 : (A) 每 月 召 開, 分 別 為 101 年 2 月 16 日 第 1 次 ( 擴 大 ) 行 政 會 議 101 年 3 月 8 日 第 2 次 行 政 會 議 101 年 4 月 12 日 第 3 次 ( 擴 大 ) 行 政 會 議 101 年 5 月 10 日 第 4 次 行 政 會 議 136

142 (B) 會 議 紀 錄 ( 電 子 檔 ) 完 成 後,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送 1 2 級 單 位 主 管 及 秘 書 存 參, 同 時 刊 登 秘 書 組 網 頁 及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並 以 郵 件 提 醒 各 教 職 員 同 仁 上 網 參 閱 B. 校 務 會 議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訂 於 101 年 6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00 於 行 政 大 樓 第 一 演 講 廳 召 開 C.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 (A)101 年 3 月 23 日 召 開 內 部 稽 核 小 組 會 議, 由 本 學 期 內 部 稽 核 小 組 邱 主 任 委 員 思 魁 楊 召 集 人 國 誠 及 詹 委 員 滿 色 就 本 (100) 學 年 度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單 位 及 時 間 等 進 行 討 論 及 確 定, 並 於 4 月 2 日 通 知 各 稽 核 單 位 準 備 相 關 資 料 ;4 月 日 至 各 受 稽 核 單 位 進 行 實 地 稽 核, 完 成 稽 核 項 目 之 結 果 及 建 議 (B)101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四 )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除 各 業 務 單 位 報 告 外, 內 部 稽 核 小 組 並 就 本 (100) 學 年 度 內 部 稽 核 工 作 之 結 果 及 建 議 事 項 進 行 報 告 D. 校 務 會 議 監 督 委 員 會 : 101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三 ) 召 開 會 議, 進 行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之 追 踪 E. 校 務 會 議 程 序 委 員 會 : 101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會 議, 確 認 並 排 列 本 學 期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提 案 順 序 F.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 (A)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至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委 員 由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主 任 秘 書 會 計 主 任 航 管 系 周 委 員 恆 志 生 科 系 唐 委 員 世 杰 環 資 系 胡 委 員 健 驊 河 工 系 葉 委 員 為 忠 經 濟 所 李 委 員 篤 華 校 外 專 業 人 士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系 蔡 副 教 授 博 賢 ( 兼 會 計 主 任 ) 等 14 人 擔 任, 並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執 行 長 (B)101 年 4 月 17 日 ( 星 期 二 )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要 審 議 102 年 度 概 算 編 列 案 及 五 項 自 籌 收 支 法 規 修 訂 案 (2) 行 政 效 能 A. 行 政 品 質 評 鑑 (A)100 學 年 度 受 評 單 位 ( 體 育 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及 秘 書 室 ) 之 行 政 滿 意 度 調 查 線 上 問 卷 作 業, 自 100 年 12 月 1 日 0 時 開 始, 至 101 年 1 月 8 日 24 時 截 止, 並 商 請 各 系 所 協 助 轉 知 填 查 101 年 3 月 完 成 統 計 分 析, 相 關 結 果 分 析 報 告 簽 送 受 評 單 位 填 具 檢 討 報 告, 並 公 佈 於 本 組 網 頁 供 參 (B)100 學 年 度 行 政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全 校 師 生 共 計 8,140 人 為 母 群 體, 以 網 路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填 答 人 數 共 計 3,743 人, 其 中 教 師 佔 412 人 上 網 填 答 人 數 197 人 ; 學 生 佔 7,728 人 上 網 填 答 人 數 3,546 人, 整 體 填 答 率 45.98% (C)101 年 3 月 8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行 政 品 質 評 鑑 委 員 會 議, 主 要 進 行 審 核 99 學 年 度 受 評 單 位 教 務 處 總 務 處 及 圖 資 處 之 改 進 計 畫 報 告, 並 確 認 100 學 年 度 受 評 單 位 實 地 訪 視 流 程 B.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追 蹤 137

143 (A) 完 成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自 評 追 蹤, 並 綜 整 彙 統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報 告, 提 送 本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會 議 及 校 務 會 議 報 告 (B)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成 效 追 蹤, 共 計 115 項 策 略 方 針 466 項 KPI, 整 體 符 合 KPI 之 執 行 百 分 比 ( 超 越 + 符 合 ) 為 56%, 尚 在 執 行 中 37%, 落 後 6%, 其 他 1%, 並 請 落 後 進 度 較 多 之 12 個 項 目 單 位 於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發 會 議 中 進 行 檢 討 說 明 C. 追 蹤 列 管 (A)101 年 度 追 踪 列 管 節 能 行 政 e 化 教 學 e 化 校 園 規 劃 校 史 編 撰 等 5 個 工 作 小 組 (B) 各 列 管 工 作 小 組 100 年 度 (100 年 2 月 至 101 年 1 月 ) 工 作 項 目 執 行 進 度 如 下 表 所 示, 執 行 情 形 業 提 報 101 年 3 月 行 政 會 議 報 告 執 行 進 度 工 作 小 組 完 成 執 行 中 尚 未 執 行 合 計 節 能 小 組 行 政 e 化 小 組 教 學 e 化 小 組 校 園 規 劃 小 組 校 史 編 撰 小 組 合 計 (D) 績 效 型 補 助 款 衡 量 指 標 完 成 彙 整 100 年 度 教 育 部 績 效 型 補 助 款 衡 量 指 標 11 項 衡 量 項 目 14 項 衡 量 指 標 之 績 效 目 標 執 行 情 況, 並 提 101 年 2 月 行 政 會 議 報 告 D. 財 務 控 管 本 校 101 年 2 月 份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率 為 % 3 月 份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率 為 % 4 月 份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率 為 %, 主 要 係 因 本 校 辦 理 有 償 撥 用 基 隆 市 有 土 地, 致 使 土 地 執 行 數 較 預 算 分 配 數 增 加 69,732,000 元, 相 關 執 行 情 形 表 業 於 每 月 初 函 送 教 育 部 E.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3 月 3 日 臺 高 ( 三 ) 字 第 號 函, 通 知 各 校 進 行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填 報 作 業, 本 組 於 3 月 5 日 發 函 並 通 知 各 填 報 單 位, 於 4 月 12 日 前 完 成 上 網 填 報 作 業, 本 組 並 於 5 月 4 日 系 統 關 閉 前 完 成 各 單 位 填 報 作 業 之 確 認,5 月 23 日 前 將 完 成 之 101 年 3 月 資 料 檢 核 表 報 部 F. 全 校 性 業 務 統 計 (A) 彙 整 完 成 99 學 年 度 教 學 單 位 綜 合 表 現, 並 於 101 年 1 月 置 放 於 本 組 網 頁 中 供 參 (B) 彙 整 完 成 100 年 度 學 術 單 位 經 費 統 計 及 研 究 能 量 表 現, 並 提 報 101 年 4 月 行 政 會 議 及 本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另 公 布 於 本 組 網 頁 供 參 (3) 內 部 控 制 專 案 小 組 A.101 年 2 月 23 日 召 開 內 部 控 制 - 共 通 性 作 業 說 明 會 B.101 年 4 月 9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內 部 控 制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138

144 通 過 本 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製 作 時 程 C.101 年 4 月 16 日 召 開 本 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說 明 會, 邀 請 一 二 級 行 政 及 教 學 單 位 主 管 秘 書 及 相 關 業 務 承 辦 人 參 與, 瞭 解 本 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劃, 俾 利 各 單 位 後 續 製 作 內 部 控 制 資 料 (4) 校 史 工 作 A. 校 史 室 導 覽 與 參 觀 : (A) 常 態 展 覽 : 本 校 校 史 室 於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中 午 12 點 整 至 13 點 整 例 行 開 放 參 觀, 由 本 校 熱 心 服 務 之 同 學 進 行 導 覽 解 說 (B) 特 殊 申 請 與 參 觀 預 約 :101 年 2 月 21 日 福 建 水 產 研 究 所 五 人 來 訪, 由 國 際 處 沈 士 新 處 長 進 行 導 覽 參 觀 B. 校 史 推 廣 : (A) 配 合 總 務 處 線 上 檔 案 展 覽 計 畫, 本 校 校 史 室 協 助 核 對 歷 史 資 料 正 確 性, 並 提 供 歷 史 照 片 (B) 協 助 本 校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吳 彥 儒 等 六 位 同 學, 提 供 校 史 資 料, 作 為 該 生 於 多 媒 體 技 術 與 運 用 課 程 上 臺 報 告 參 考 C. 校 史 資 料 蒐 集 : 針 對 具 歷 史 意 義 校 史 文 物 與 檔 案, 從 校 內 外 各 單 位 進 行 蒐 集 與 整 理 (5) 本 校 斐 陶 斐 榮 譽 學 會 101 年 推 薦 新 會 員 人 數 統 計 表 暨 101 年 推 薦 榮 譽 會 員 名 冊 業 於 101 年 4 月 24 日 函 送 斐 陶 斐 榮 譽 學 會 (6)101 年 3 月 完 成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大 事 紀 彙 整, 並 刊 登 本 組 網 頁 2. 校 友 服 務 組 : (1) 建 立 校 友 資 料 庫 A. 持 續 建 立 校 友 資 料 庫,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共 建 置 有 63,196 筆 校 友 資 料, 並 更 新 1,776 位 校 友 之 資 料 B. 本 組 建 置 主 動 校 友 關 懷 系 統, 自 100 年 12 月 1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共 寄 發 6,423 封 生 日 電 子 賀 卡 (2) 蒐 集 有 效 A. 校 友 願 意 接 受 母 校 訊 息, 並 提 供 有 效 之 人 數 累 計 20,954 筆, 已 達 100 學 年 度 目 標 值 B. 社 群 網 路 經 營, 目 前 以 海 大 校 友 臉 書 最 為 熱 絡, 交 友 人 數 已 突 破 上 限 5 千 人, 另 有 海 大 食 科 海 大 輪 機 海 大 男 排 海 大 中 醫 海 大 校 友 會 等 粉 絲 專 頁 的 加 入, 約 有 兩 萬 多 名 校 友 利 用 臉 書 交 流 訊 息 (3) 推 廣 校 友 卡 證 服 務 A. 持 本 校 校 友 卡 者, 可 用 於 本 校 推 廣 教 育 體 育 場 館 以 及 特 約 商 店, 提 供 優 惠 折 扣 服 務,100 年 12 月 1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共 計 44 人 申 請 B. 校 友 借 書 證 共 計 19 人 申 請 (4) 發 行 校 友 簡 訊 海 大 校 友 簡 訊 已 改 版 為 電 子 書 形 式 發 行,100 年 12 月 至 101 年 4 月 共 發 行 51 期 52 期 53 期 共 三 期, 內 容 包 含 綜 整 校 園 重 要 訊 息 的 校 園 放 大 鏡 專 題 企 劃 校 友 活 動 校 友 動 態 校 友 服 務 校 友 故 事 文 物 及 舊 照 片 回 顧 等, 共 計 87 則 報 導 海 大 校 友 簡 訊 電 子 書 網 頁 (5) 辦 理 傑 出 校 友 選 拔 139

145 101 年 4 月 12 日 發 函 101 年 度 本 校 傑 出 校 友 候 選 人 徵 求 公 告 至 全 國 大 學 校 院 以 及 本 校 院 系 所 海 內 外 地 區, 推 薦 受 理 作 業 至 101 年 7 月 31 日 止 (6) 辦 理 全 球 校 友 會 會 長 經 驗 傳 承 會 議 101 年 1 月 11 日 舉 辦 101 年 度 海 內 外 校 友 會 經 驗 傳 承 會 議, 本 次 有 15 個 校 友 會 的 理 事 長 及 總 幹 事 參 與, 由 歐 慶 賢 主 任 秘 書 主 持, 除 了 母 校 近 況 報 告 外, 校 友 組 進 行 年 度 計 畫 報 告, 參 與 校 友 會 並 交 流 會 務 經 營 現 況, 對 校 友 服 務 提 出 品 質 提 升 的 相 關 建 議 會 議 紀 錄 詳 列 於 校 友 服 務 組 網 頁 中 (7) 鼓 勵 海 內 外 校 友 會 舉 辦 活 動 A. 旅 美 南 加 州 校 友 會 第 33 屆 年 會 業 於 2012 年 2 月 18 日 於 洛 杉 磯 Arcadia Community Center 舉 辦 並 圓 滿 完 成 新 任 會 長 由 1982 年 河 工 畢 業 的 梁 忠 安 學 長 接 任, 並 由 臺 灣 駐 洛 杉 磯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劉 克 裕 副 處 長 進 行 監 交 B. 旅 美 北 加 州 校 友 會 2012 年 會 業 於 2012 年 3 月 10 日 舉 行, 並 於 會 中 改 選 會 長, 新 任 會 長 由 1983 年 電 機 系 畢 業 的 李 寬 澤 學 長 接 任, 並 於 會 中 頒 發 海 大 校 友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C. 美 東 校 友 會 第 38 屆 年 會 業 於 2012 年 3 月 18 日 於 紐 約 法 拉 盛 舉 行, 會 長 由 曾 香 蘭 學 姐 交 棒 給 黃 麗 英 學 姐, 晚 會 約 有 160 人 參 加 D. 協 助 加 西 校 友 會 向 加 拿 大 卑 斯 省 申 請 註 冊 成 立 校 友 會 (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Western Canada), 並 於 3 月 30 日 舉 辦 聚 會, 聯 繫 加 西 校 友 的 情 誼 E. 美 國 亞 特 蘭 大 校 友 會 於 3 月 31 日 舉 辦 年 度 野 餐 活 動 F. 臺 北 市 校 友 會 舉 辦 登 山 健 行 活 動, 包 含 100 年 12 月 於 新 北 市 坪 林 舉 辦 冬 季 觀 魚 步 ;101 年 4 月 8 日 辦 於 木 柵 貓 空 步 道, 由 邱 啟 舜 理 事 長 與 長 榮 空 運 倉 儲 董 事 長 闕 建 仁 理 事 領 隊, 活 動 報 導 刊 登 於 53 期 校 友 簡 訊 中 G. 為 使 母 校 師 生 對 國 際 海 事 公 約 能 有 所 了 解, 臺 北 市 校 友 會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在 海 大 輪 機 系 遠 距 教 學 教 室 舉 辦 海 事 論 壇, 邀 請 國 內 造 船 業 界 船 舶 設 計 單 位 航 運 公 司 貨 物 承 攬 公 司 與 全 國 船 聯 會 共 同 參 與, 針 對 散 裝 貨 輪 與 貨 櫃 船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與 臺 灣 海 運 業 界 如 何 因 應 新 海 事 公 約 生 效 進 行 探 討 H. 臺 中 校 友 會 於 100 年 12 月 舉 行 第 六 屆 第 二 次 會 員 大 會 與 苗 栗 象 鼻 頭 部 落 體 驗 遊, 共 有 40 位 校 友 參 加 I. 基 隆 市 校 友 會 於 100 年 12 月 舉 辦 攜 手 相 伴. 展 望 未 來 弱 勢 家 庭 學 童 課 輔 計 畫 簽 約 儀 式, 儀 式 由 本 校 李 國 添 校 長 犯 罪 被 害 人 保 護 協 會 臺 灣 基 隆 分 會 林 弘 主 委 及 海 大 基 隆 市 校 友 會 理 事 長 暨 聯 興 國 際 通 運 總 經 理 洪 英 正 代 表 簽 署 由 洪 英 正 理 事 長 捐 助 100 萬 元, 聘 僱 海 大 成 績 優 秀 的 清 寒 學 生 擔 任 課 輔 老 師, 幫 助 基 隆 地 區 弱 勢 家 庭 中 就 讀 中 小 學 的 學 生 課 業 學 習 J. 宜 蘭 校 友 會 於 101 年 2 月 在 頭 城 理 歐 海 洋 度 假 中 心 舉 辦 第 2 屆 第 3 次 會 員 大 會, 有 近 百 位 校 友 攜 眷 屬 踴 躍 出 席, 李 國 添 校 長 致 詞 中 除 分 享 母 校 持 續 進 步 的 成 果 外, 特 別 感 謝 宜 蘭 校 友 會 於 去 年 校 慶 為 綠 美 化 校 園 捐 贈 的 哲 學 步 道 ; 會 後 還 由 建 築 界 聞 人 高 建 文 董 事 長 親 自 導 覽 海 洋 歷 史 文 物 中 心, 帶 來 一 場 海 洋 饗 宴 知 性 之 旅 K. 臺 北 校 友 會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舉 辦 第 5 屆 第 2 次 會 員 大 會, 李 國 添 校 長 伉 儷 應 邀 與 會, 會 後 藍 明 得 理 事 分 享 打 造 行 動 智 慧 的 藍 海 的 APP 新 140

146 知, 相 關 報 導 刊 於 第 53 期 校 友 簡 訊 中 L. 臺 中 市 校 友 會 於 101 年 3 月 11 日 召 開 第 6 屆 第 2 次 會 員 大 會, 李 國 添 校 長 伉 儷 也 應 邀 與 會, 傑 出 校 友 林 登 圳 學 長 應 邀 在 會 中 演 講, 從 家 庭 醫 學 觀 點 分 享 健 康 養 生 的 重 要 ; 臺 中 校 友 會 在 去 年 校 友 盃 高 球 賽 摘 冠 並 接 辦 今 年 球 賽, 葉 晉 玉 理 事 長 也 特 別 製 作 隊 服 致 贈 十 餘 位 參 賽 隊 友, 期 待 臺 中 校 友 會 再 次 贏 得 佳 績 M. 基 隆 市 校 友 會 於 101 年 3 月 13 日 舉 辦 第 6 屆 第 4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8) 參 與 系 所 友 會 活 動 並 辦 理 校 友 回 娘 家 同 學 會 A. 輪 機 系 友 會 於 3 月 6 日 舉 辦 與 海 大 師 長 聯 誼 餐 會 活 動, 現 任 輪 機 系 友 會 會 長 為 SGS 營 運 長 楊 崑 山 學 長, 當 日 偕 同 SGS 一 級 主 管 12 人 與 和 SGS 有 產 學 合 作 的 師 長 交 流 B. 食 科 中 區 系 友 會 於 3 月 11 日 理 監 事 聯 誼 餐 敘 活 動, 由 吳 明 俊 會 長 和 傑 出 校 友 徐 重 義 學 長 號 召 在 臉 書 成 立 食 科 家 族 C.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系 友 會 於 3 月 16 日 舉 辦 系 友 大 會 D. 航 管 EMBA 校 友 會 於 4 月 21 日 舉 辦 第 4 屆 第 1 次 會 員 大 會, 進 行 新 任 理 監 事 改 選, 並 於 4 月 30 日 舉 行 理 監 事 會 議, 選 出 新 任 理 事 長 林 樂 輝 學 長 及 副 理 事 長 何 淑 萍 學 姊 E.65 級 (1976 年 畢 業 ) 商 船 系 校 友 畢 業 35 年 同 學 會 在 台 中 港 領 港 黃 玉 輝 學 長 的 號 召 下, 於 4 月 15 日 在 台 北 紅 磡 會 館 熱 鬧 舉 辦, 李 國 添 校 長 應 邀 出 席, 當 日 有 70 多 人 參 加, 不 少 學 長 遠 從 國 外 專 程 回 來, 這 屆 學 長 中 有 24 位 船 長 6 位 領 港, 學 長 皆 成 就 非 凡, 場 面 充 滿 回 憶 F. 航 管 EMBA 校 友 會 4 月 21 日 於 本 校 體 育 館 舉 辦 羽 球 聯 誼, 張 志 清 副 校 長 親 自 下 場 與 校 友 競 技, 會 後 並 捐 款 給 體 育 館, 感 謝 母 校 對 校 友 活 動 的 支 持 G. 旅 美 亞 特 蘭 大 校 友 會 創 會 會 長 張 伯 平 學 長 ( 河 工 第 一 屆 校 友 1966 年 畢 業 ) 與 現 任 會 長 張 明 學 姐 ( 航 管 1967 年 畢 業 ), 以 及 多 位 旅 美 校 友 4 月 23 日 組 團 返 校 參 訪, 由 鄭 森 雄 老 師 全 程 陪 同, 並 親 自 向 40 年 未 返 校 的 學 長 姊 們 進 行 導 覽 H. 河 工 系 友 會 於 4 月 25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3 次 系 友 理 事 會, 推 舉 出 101 年 度 傑 出 校 友 候 選 人, 並 勸 募 三 十 餘 萬 元 經 費, 將 用 於 河 工 系 友 及 系 務 推 展 使 用 I. 傑 出 校 友 台 船 董 事 長 譚 泰 平 學 長 號 召 於 4 月 28 日 舉 辦 60 級 (1971 年 畢 業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畢 業 40 年 同 學 會 並 返 校 參 觀 (9) 協 助 校 友 尋 人 服 務 : A. 完 成 王 梅 貞 女 士 委 託 尋 人, 尋 找 當 年 曾 擔 任 她 家 教 的 7 位 海 大 校 友 徐 豫 新 ( 1967 航 管 ) 方 寧 國 (1969 環 漁 ) 曾 錫 鐘 (1970 環 漁 ) 石 懷 東 (1975 輪 機 ) 王 璣 (1975 輪 機 ) 粟 和 拯 (1972 輪 機 ) 黃 世 端 (1977 電 機 ) B. 完 成 航 管 第 一 屆 蕭 餘 豐 學 長 尋 人 服 務, 並 更 新 該 班 46 位 學 長 聯 絡 資 訊 C. 完 成 旅 加 拿 大 食 科 系 孫 礎 學 長 尋 找 刁 貴 藍 等 學 姊 服 務 D. 協 助 1971 年 輪 機 畢 業 的 駱 元 璋 學 長 尋 找 當 年 室 友 水 製 系 林 忠 等 多 位 學 長 (10) 協 助 校 友 企 業 及 廠 商 徵 才 自 100 年 12 月 1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止 協 助 校 友 公 司 徵 才 公 告 於 網 頁 及 社 群 網 站, 共 計 16 件 141

147 (11) 捐 贈 及 收 入 募 款 統 計 A. 萬 海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沛 華 沛 榮 集 團 分 別 捐 贈 本 校 操 船 模 擬 機 及 沛 華 大 樓, 本 組 依 教 育 部 捐 資 興 學 獎 勵 辦 法 第 2 條 第 4 項 規 定 提 出 獎 勵 申 請 並 獲 審 查 通 過, 並 於 101 年 1 月 由 張 志 清 副 校 長 偕 同 海 運 學 院 朱 經 武 院 長 航 管 系 余 坤 東 主 任 校 友 組 馬 豐 源 組 長 拜 會 萬 海 航 運 與 沛 華 沛 榮 集 團, 同 時 致 送 教 育 部 水 晶 獎 座 B.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自 100 年 12 月 1 日 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捐 款 收 入 累 計 金 額 : 新 台 幣 3,566,396 元 捐 款 明 細 詳 列 於 校 友 服 務 組 網 頁 - 捐 款 芳 名 錄 (12) 新 聞 公 關 業 務 ( 八 ) 人 事 室 工 作 報 告 1. 第 一 組 工 作 報 告 (1) 組 織 編 制 概 況 方 面 : A. 本 校 設 有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工 學 院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等 6 個 學 院 為 教 學 單 位, 下 設 27 個 系 所 及 3 個 中 心, 其 中 26 個 系 所 設 有 碩 士 班,17 個 系 所 設 有 博 士 班 B. 為 支 援 教 學 研 究 暨 輔 導 服 務 計 設 立 之 行 政 單 位 : (A) 教 務 處 : 分 設 註 冊 課 務 招 生 學 術 服 務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進 修 推 廣 五 組 及 教 學 中 心 (B) 研 究 發 展 處 : 分 設 企 劃 計 畫 業 務 學 術 發 展 三 組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及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C) 學 生 事 務 處 : 分 設 諮 商 輔 導 生 活 輔 導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衛 生 保 健 住 宿 輔 導 五 組 及 軍 訓 室 (D) 總 務 處 : 分 設 文 書 事 務 出 納 保 管 營 繕 環 安 六 組 (E)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 分 設 採 編 閱 覽 館 藏 管 理 參 考 諮 詢 校 務 系 統 校 園 網 路 教 學 支 援 七 組 及 藝 文 中 心 ) (F) 國 際 事 務 處 : 分 設 國 際 合 作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二 組 (G) 體 育 室 : 分 設 體 育 教 學 體 育 活 動 二 組 (H) 秘 書 室 : 分 設 秘 書 校 友 服 務 二 組 (I) 人 事 室 : 分 設 第 一 第 二 組 (J) 會 計 室 : 分 設 預 算 組 會 計 組 (K)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142

148 總 計 11 個 一 級 處 室 中 心,41 個 二 級 組 室 (2) 員 額 概 況 方 面 : A. 本 校 現 有 編 制 教 師 員 額 517 人 ( 含 助 教 軍 訓 教 官 及 稀 少 性 科 技 人 員 ), 職 員 編 制 員 額 129 人, 駐 衛 警 8 人, 技 工 工 友 43 人, 海 研 二 號 研 究 船 約 聘 僱 人 員 13 人, 合 計 710 人 B. 現 有 人 數 如 下 : 職 稱 校 長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講 師 教 授 專 案 教 師 助 軍 教 訓 ( 含 教 約 官 聘 ) 稀 少 行 性 科 政 技 人 人 員 員 駐 衛 技 工 警 察 工 友 海 研 二 號 研 究 船 專 案 工 作 人 員 專 案 助 理 合 研 究 員 專 任 兼 任 計 C. 教 師 結 構 及 學 歷 : 職 稱 助 教 專 案 教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 含 約 聘 3 合 師 學 歷 人 ) 計 備 考 博 士 碩 士 學 士 合 計 D. 職 員 學 歷 : 現 有 職 員 92 人, 其 中 博 士 2 人 碩 士 33 人 大 學 41 人 專 科 16 人 (3) 健 全 法 制 方 面 : 為 使 本 校 人 事 業 務 能 順 利 推 展 及 因 應 校 務 發 展 需 要, 本 學 年 度 計 新 ( 修 ) 訂 9 項 本 校 人 事 法 令 規 章, 分 別 如 下 : A.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辦 法 ( 發 布 ) B.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及 助 教 辦 法 ( 發 布 ) C.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服 務 規 則 ( 發 布 ) D.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借 調 處 理 要 點 ( 發 布 ) E.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 發 布 ) F. 修 正 本 校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 發 布 ) G.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 提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H.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 提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I.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講 座 設 置 辦 法 ( 提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143

149 上 述 法 令 於 完 成 修 正 程 序 後, 除 發 文 週 知 全 校 外, 並 公 告 於 本 校 行 政 資 訊 網 和 人 事 室 網 頁, 本 室 將 持 續 檢 討 並 適 時 修 訂 校 內 相 關 規 章 (4) 加 強 人 事 服 務 方 面 : 定 期 出 版 人 事 服 務 簡 訊 : 每 月 中 旬 編 輯 出 刊 人 事 服 務 簡 訊,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迄 今 已 製 作 人 事 服 務 簡 訊 7 則 ( 期 ), 內 容 包 括 : 重 要 訊 息 法 令 異 動 法 令 函 釋 人 事 訊 息 人 事 動 態 等, 除 登 載 人 事 室 網 頁 外, 並 主 動 定 期 以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本 校 同 仁 參 考, 俾 利 同 仁 及 時 掌 握 各 項 訊 息 (5) 教 學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方 面 :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教 學 及 行 政 主 管 名 單 如 下 :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校 長 室 校 長 李 國 添 副 校 長 室 副 校 長 林 三 賢 副 校 長 室 副 校 長 張 志 清 教 務 處 教 務 長 李 國 誥 教 務 處 副 教 務 長 張 文 哲 教 務 處 註 冊 課 務 組 組 長 鄭 學 淵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組 長 莊 水 旺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組 長 翁 維 珠 教 務 處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組 組 長 郭 俊 良 教 務 處 進 修 推 廣 組 組 長 邱 榮 和 教 務 處 教 學 中 心 主 任 張 文 哲 兼 任 研 究 發 展 處 研 發 長 李 選 士 研 究 發 展 處 企 劃 組 組 長 卓 大 靖 研 究 發 展 處 計 畫 業 務 組 組 長 蔡 國 煇 研 究 發 展 處 學 術 發 展 組 組 長 許 濤 兼 代 研 究 發 展 處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主 任 王 星 豪 研 究 發 展 處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主 任 陳 宏 瑜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務 長 王 天 楷 學 生 事 務 處 副 學 務 長 林 鎮 洲 學 生 事 務 處 諮 商 輔 導 組 組 長 黃 之 暘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組 長 曾 郁 琪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組 長 黃 俊 穎 學 生 事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組 長 田 華 忠 學 生 事 務 處 住 宿 輔 導 組 組 長 黃 清 旗 兼 辦 學 生 事 務 處 軍 訓 室 主 任 戴 岳 騰 總 務 處 總 務 長 熊 同 銘 總 務 處 副 總 務 長 蘇 育 玲 總 務 處 文 書 組 組 長 沈 能 情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組 長 姚 瑾 英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組 長 姚 用 蓮 總 務 處 保 管 組 組 長 戴 世 卓 總 務 處 營 繕 組 組 長 蔡 仲 景 總 務 處 環 安 組 組 長 蔡 台 明 144

150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林 益 煌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副 處 長 蔡 國 珍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採 編 組 組 長 繁 運 豐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閱 覽 組 組 長 懸 缺 待 補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館 藏 管 理 組 組 長 張 玉 貞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參 考 諮 詢 組 組 長 李 淑 娟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校 務 系 統 組 組 長 林 川 傑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校 園 網 路 組 組 長 趙 志 民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教 學 支 援 組 組 長 嚴 茂 旭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藝 文 中 心 主 任 張 正 傑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沈 士 新 國 際 事 務 處 國 際 合 作 組 組 長 陳 惠 芬 國 際 事 務 處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組 組 長 陳 秀 育 體 育 室 主 任 許 振 明 體 育 室 體 育 教 學 組 組 長 張 少 遜 體 育 室 體 育 活 動 組 組 長 黃 智 能 秘 書 室 主 任 秘 書 歐 慶 賢 秘 書 室 秘 書 組 組 長 林 向 葵 秘 書 室 校 友 服 務 組 組 長 馬 豐 源 人 事 室 主 任 張 明 華 人 事 室 第 一 組 組 長 黃 湘 玲 人 事 室 第 二 組 組 長 羅 碧 萍 會 計 室 會 計 主 任 邱 淑 惠 會 計 室 預 算 組 組 長 陳 麗 絲 會 計 室 會 計 組 組 長 陳 芳 姿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中 心 主 任 龔 國 慶 心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朱 經 武 商 船 學 系 主 任 賴 禎 秀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余 坤 東 運 輸 科 學 系 主 任 游 明 敏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李 賢 德 生 命 科 學 院 院 長 黃 登 福 食 品 科 學 系 主 任 張 克 亮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主 任 繆 峽 生 命 科 學 系 主 任 許 濤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所 長 陳 義 雄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所 長 林 富 邦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院 長 李 明 安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主 任 莊 守 正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主 任 方 天 熹 145

151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陳 明 德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長 莊 慶 達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所 長 蔣 國 平 工 學 院 院 長 陳 建 宏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鄭 元 良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代 理 主 任 陳 建 宏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簡 連 貴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所 長 蔡 履 文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院 長 張 忠 誠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程 光 蛟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謝 君 偉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主 任 莊 季 高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張 瑞 麟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羅 綸 新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所 長 蘇 惠 卿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所 長 黃 幼 宜 教 育 研 究 所 所 長 許 籐 繼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許 籐 繼 兼 任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所 長 安 嘉 芳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所 長 蕭 聰 淵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蕭 聰 淵 兼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代 理 中 心 主 任 郭 展 禮 (6) 教 師 聘 任 及 異 動 情 形 : A.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新 聘 教 師 計 有 7 人 : 運 輸 系 助 理 教 授 湯 慶 輝 應 英 所 助 理 教 授 黃 如 瑄 通 識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周 維 萱 系 工 系 助 理 教 授 余 興 政 機 電 系 助 理 教 授 張 文 桐 光 電 所 副 教 授 蔡 宗 惠 河 工 系 教 授 許 泰 文, 另 商 船 系 新 聘 助 理 教 授 級 專 案 教 師 徐 元 和 1 人 B. 其 他 異 動 情 形 :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計 有 : 教 師 退 休 2 人 ( 鄭 森 雄 教 授 吳 瑜 教 授 ) (7) 職 員 及 其 他 人 員 異 動 情 形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辦 理 職 員 及 其 他 人 員 任 免 遷 調 及 異 動 案 如 下 : 調 職 2 人 ( 營 繕 組 技 士 劉 性 謙 人 事 室 專 員 林 怡 青 ) 新 進 3 人 ( 營 繕 組 技 士 張 震 宇 人 事 室 組 長 羅 碧 萍 營 繕 組 技 士 蘇 昱 維 ) 退 休 2 人 ( 人 事 室 組 長 呂 吉 祥 人 事 室 組 員 鄭 忠 慶 ) (8) 辦 理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部 分 : A.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於 100 年 12 月 26 日 召 開 第 1 次 會 議, 與 會 委 員 推 選 海 運 學 院 輪 機 系 推 薦 之 校 友 代 表 -- 臺 灣 檢 驗 科 技 公 司 東 亞 區 楊 崑 山 營 運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並 由 楊 崑 山 召 集 人 邀 請 本 校 工 學 院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陳 建 宏 教 授 兼 院 長 擔 任 執 行 秘 書 並 依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校 長 候 選 人 徵 求 公 告 事 宜, 包 括 行 文 各 學 術 機 構 及 於 中 國 時 報 聯 合 報 與 自 由 時 報 刊 登 徵 求 廣 告 等 146

152 B.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2 月 22 日 召 開 第 2 次 會 議, 會 中 決 議 : (A)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第 十 任 校 長 遴 選 作 業 實 施 細 則 (B) 決 議 通 過 本 校 第 十 任 校 長 候 選 人 為 林 三 賢 先 生 張 清 風 先 生 黃 登 福 先 生 及 詹 景 裕 先 生 等 4 人 C. 本 室 業 已 依 本 校 遴 選 辦 法 及 遴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於 4 月 19 日 舉 辦 校 長 候 選 人 理 念 說 明 會, 並 於 4 月 26 日 辦 理 編 制 內 講 師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之 意 見 調 查 D.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3 日 召 開 第 3 次 會 議, 會 中 並 邀 請 經 意 見 調 查 通 過 之 校 長 候 選 人, 就 其 治 校 理 念 及 願 景 進 行 訪 談 訪 談 結 束 後, 與 會 委 員 投 票 決 議 本 校 第 十 任 校 長 推 薦 人 選 為 張 清 風 教 授 E. 本 室 業 已 於 101 年 5 月 7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號 函 將 遴 選 委 員 會 推 薦 人 選 報 請 教 育 部 聘 任 中 (9) 文 康 活 動 : A.101 年 度 教 職 員 工 文 康 活 動 由 本 室 主 辦 兩 梯 次 行 程 目 前 規 劃 辦 理 中 B. 另 由 同 仁 10 人 以 上 自 組 團 文 康 活 動, 截 至 5 月 15 日 止 計 有 22 人 申 辦, 活 動 核 銷 截 止 日 為 12 月 22 日 止 (10) 辦 理 校 100 年 度 本 校 專 案 工 作 人 員 年 終 考 核 : 本 校 專 案 工 作 人 員 計 有 88 人 參 加 100 年 度 年 終 考 核, 本 室 業 已 依 考 核 結 果 製 發 考 核 通 知 書 送 交 當 事 人, 並 辦 理 簽 約 事 宜 (11) 辦 理 本 校 100 年 度 特 聘 教 授 學 術 優 良 教 師 及 產 學 研 究 成 就 獎 : 本 室 業 已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召 開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完 竣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特 聘 教 授 獲 獎 人 為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教 授 許 泰 文 產 學 研 究 成 就 獎 獲 獎 人 為 生 科 院 養 殖 系 助 理 教 授 冉 繁 華 學 術 優 良 教 師 獲 獎 人 為 海 資 院 環 態 所 助 理 教 授 周 文 臣 生 科 院 生 技 所 教 授 胡 清 華 生 科 院 食 科 系 教 授 吳 彰 哲 及 海 資 院 環 漁 系 李 明 安 教 授 等 4 人 2. 第 二 組 工 作 報 告 (1) 教 師 研 究 案 : A. 辦 理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第 102 年 度 ( 第 51 屆 ) 補 助 科 學 與 技 術 人 員 國 外 短 期 研 究 遴 選 案, 本 年 度 申 請 時 間 自 101 年 5 月 1 日 起 至 7 月 6 日 止, 欲 申 請 教 師 請 於 申 請 截 止 日 前 完 成 國 科 會 網 站 線 上 登 打 傳 送 相 關 資 料 及 系 院 教 評 會 審 議 程 序 後, 送 交 人 事 室 提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B.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授 休 假 研 究 結 束 返 校 者, 計 有 食 科 系 江 孟 燦 教 授 養 殖 系 郭 金 泉 教 授 河 工 系 李 光 敦 教 授 河 工 系 陳 俶 季 教 授 河 工 系 張 建 智 教 授 材 料 所 李 丕 耀 教 授 等 6 位 (2) 訓 練 進 修 事 項 方 面 : A.101 年 2 月 1 日 迄 今 薦 送 參 加 校 外 訓 練 研 習 課 程 計 23 人 次 B.101 年 2 月 1 日 迄 今 為 增 加 本 校 同 仁 專 業 知 能, 並 擴 充 學 習 領 域, 規 劃 辦 理 之 研 習 及 活 動 如 下 : (A)101 年 3 月 21 日 與 學 務 處 衛 保 組 合 辦 環 境 永 續 與 心 靈 環 保 研 習 課 程, 邀 請 教 育 部 林 聰 明 次 長 擔 任 課 程 講 座 (B)101 年 4 月 27 日 辦 理 性 別 主 流 化 之 同 志 藝 術 與 性 別 研 習 課 程, 邀 請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同 志 諮 詢 熱 線 協 會 社 工 主 任 鄭 智 偉 擔 任 課 程 講 座 (C)101 年 5 月 25 日 辦 理 走 進 一 片 海 研 習 課 程, 邀 請 本 校 駐 校 藝 術 家 廖 鴻 基 老 師 擔 任 課 程 講 座 147

153 (3) 考 核 獎 懲 事 項 方 面 : A.101 年 1 月 1 日 起 迄 今 辦 理 獎 勵 案 件 共 計 25 人 次 B. 發 放 100 年 度 公 務 人 員 舊 制 職 員 及 稀 科 人 員 年 終 考 績 通 知 書, 共 計 79 人 C. 辦 理 101 年 第 1 次 (1-4 月 份 ) 公 務 人 員 ( 含 舊 制 職 員 及 稀 科 人 員 ) 平 時 考 核 D. 教 育 部 101 年 度 各 級 學 校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案, 本 校 符 合 請 獎 人 數 計 洪 瑞 鴻 教 授 等 41 人, 已 於 101 年 3 月 23 日 將 相 關 表 件 報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E.30 年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計 3 人, 名 單 如 下 : 洪 瑞 鴻 教 授 邱 思 魁 教 授 許 曉 民 講 師 F.20 年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計 25 人, 名 單 如 下 : 張 啟 隱 教 授 劉 秀 美 教 授 陳 天 任 教 授 莊 慶 達 教 授 劉 光 明 教 授 陳 柏 台 教 授 林 鎮 洲 教 授 蕭 葆 羲 教 授 張 景 鐘 教 授 葉 為 忠 教 授 廖 朝 軒 教 授 何 志 傑 教 授 鄭 慕 德 教 授 陳 俊 隆 副 教 授 蕭 再 安 副 教 授 吳 忠 恕 副 教 授 鄭 元 良 副 教 授 張 麗 娜 副 教 授 周 成 瑜 副 教 授 安 仲 芳 副 教 授 黃 培 華 副 教 授 游 雯 瓊 助 教 陳 木 炎 助 教 吳 明 益 助 教 白 俊 英 助 教 G.10 年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計 15 人, 名 單 如 下 : 游 明 敏 教 授 陳 宏 瑜 教 授 黃 智 賢 教 授 鄒 文 雄 副 教 授 王 和 盛 副 教 授 張 玉 君 副 教 授 林 振 榮 副 教 授 邵 泰 源 助 理 教 授 宋 文 杰 助 理 教 授 羅 耀 財 助 理 教 授 王 世 斌 助 理 教 授 陸 臺 根 助 理 教 授 林 甫 雯 助 理 教 授 (4) 差 勤 管 理 事 項 方 面 : 為 配 合 行 政 電 腦 化, 本 校 職 員 差 勤 管 理 係 以 電 子 刷 卡 方 式 辦 理 刷 到 退, 使 用 方 便 有 效 率, 並 於 每 週 三 查 詢 前 週 差 勤 管 理 系 統 職 員 刷 卡 異 常 情 形, 並 做 適 當 處 置 ; 另 每 月 不 定 期 抽 訪 3-5 個 單 位 (5) 福 利 事 項 : A.101 年 度 教 職 員 工 生 日 禮 券 請 購, 分 4 梯 次 辦 理 相 關 事 宜 B.101 年 度 1-6 月 核 發 教 職 員 工 住 院 慰 問 金 者, 計 有 組 員 鄧 月 英 教 授 江 孟 燦 專 案 助 理 王 美 滿 黃 偉 誠 及 教 授 熊 同 銘 等 5 人 C.101 年 度 1-6 月 申 請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者, 計 有 技 士 賴 意 鏽 彭 筆 蘭 副 教 授 梁 興 杰 教 授 何 宗 儒 洪 瑞 鴻 李 仁 傑 助 理 教 授 黃 世 任 組 員 蔡 月 華 郭 雅 芬 及 秘 書 林 惠 文 等 10 人 D.101 年 度 申 請 結 婚 補 助 者 1 人, 補 助 金 額 計 72,850 元 ; 申 請 生 育 補 助 者 1 人, 補 助 金 額 計 68,860 元 ; 申 請 喪 葬 補 助 者 2 人, 補 助 金 額 計 474,150 元 ; 另 申 請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者 238 人, 補 助 金 額 計 2,996,500 元 (6) 人 事 資 料 管 理 及 系 統 資 料 維 護 與 傳 輸 : 配 合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公 教 人 員 人 事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之 建 置, 完 整 建 立 並 報 送 專 任 教 職 員 之 人 事 資 料, 俾 確 保 全 國 公 教 人 員 人 事 資 料 庫 之 新 穎 及 正 確 性 本 室 每 月 均 依 限 達 成 相 關 傳 輸 工 作,101 年 2 月 份 迄 今 人 事 資 料 正 確 性 項 目, 每 月 考 核 成 績 均 為 100 分, 執 行 情 形 良 好 (7) 退 休 事 項 : A.101 年 2 月 份 迄 今 退 休 人 員 共 計 4 人 ( 教 師 2 人 公 務 人 員 2 人 ) B. 查 核 並 發 放 101 年 第 1 期 退 休 人 員 月 退 休 金 撫 慰 金 撫 卹 金 共 計 194 人 ( 教 師 177 人 公 務 人 員 17 人 ) 148

154 C.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退 休 及 撫 卹 人 員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申 請 及 檢 核 系 統 資 料 登 錄 共 計 13 人 ( 退 休 公 教 12 人 撫 卹 1 人 ) D.101 年 1 月 19 日 辦 理 退 休 人 員 倪 怡 訓 等 164 人 照 護 事 項, 每 人 致 贈 春 節 慰 問 金 3000 元, 祝 賀 佳 節 愉 快 身 體 健 康 ( 九 ) 會 計 室 工 作 報 告 年 度 決 算 業 務 報 告 (1) 業 務 收 支 餘 絀 情 形 :( 詳 附 件 十 七 十 八 ) A. 業 務 收 入 決 算 數 計 20 億 2,256 萬 7,353 元, 業 務 外 收 入 計 1 億 0,972 萬 6,260 元, 收 入 共 計 21 億 3,229 萬 3,613 元, 較 預 算 數 19 億 1,480 萬 4,000 元, 增 加 2 億 1,748 萬 9,613 元, 主 要 係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教 育 部 等 單 位 補 助 款 收 入 受 贈 收 入 投 資 賸 餘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所 致 B.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決 算 數 計 21 億 7,301 萬 0,387 元, 業 務 外 費 用 計 6,566 萬 4,147 元, 支 出 共 計 22 億 3,867 萬 4,534 元, 較 預 算 數 20 億 1,925 萬 7,000 元, 增 加 2 億 1,941 萬 7,534 元, 主 要 係 委 辦 計 畫 收 入 增 加 支 出 隨 同 增 加 及 增 列 教 學 卓 越 頂 尖 中 心 計 畫 所 致 C. 決 算 短 絀 數 1 億 0,638 萬 0,921 元, 較 預 算 短 絀 數 1 億 0,445 萬 3,000 元, 增 加 短 絀 192 萬 7,921 元, 主 要 係 大 學 日 間 部 及 暑 修 班 收 入 較 預 算 數 減 少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等 學 雜 費 減 免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及 代 管 資 產 折 舊 及 攤 銷 提 列 數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所 致 (2)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 詳 附 件 十 九 二 十 ) A. 資 產 總 額 計 73 億 2,303 萬 5,715 元, 其 中 流 動 資 產 18 億 1,641 萬 8,533 元, 占 24.80%, 投 資 長 期 應 收 款 貸 墊 款 及 準 備 金 8,361 萬 9,567 元, 占 1.14%, 固 定 資 產 23 億 2,169 萬 0,120 元, 占 31.70%, 無 形 資 產 1,302 萬 8,462 元, 占 0.18%, 遞 延 借 項 6,992 萬 3,726 元, 占 0.85%, 其 他 資 產 30 億 1,835 萬 5,307 元, 占 41.22% B. 負 債 總 額 計 33 億 5,261 萬 5,875 元, 占 負 債 及 淨 值 總 額 45.78%, 其 中 流 動 負 債 2 億 8,904 萬 4,588 元, 占 3.95%, 其 他 負 債 30 億 6,357 萬 1,287 元, 占 41.83%, 淨 值 總 計 39 億 7,041 萬 9,840 元, 占 負 債 及 淨 值 總 額 54.22%, 其 中 基 金 32 億 3,953 萬 5, 元, 占 44.24%, 公 積 7 億 2,995 萬 0,126 元, 占 9.97%, 累 積 短 絀 328 萬 8, 元, 占 -0.0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餘 絀 422 萬 2,692 元, 占 0.06% (3)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情 形 :( 詳 附 件 二 十 一 ) A. 房 屋 及 建 築 : 實 際 執 行 數 5,805 萬 8,141 元, 執 行 率 52.29%, 較 可 用 預 算 數 1 億 1,103 萬 9,532 元,, 減 少 5,298 萬 1,391 元 主 要 係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發 現 基 地 地 層 內 有 無 法 預 知 之 舊 有 海 堤 致 工 程 無 法 繼 續 施 工, 本 年 度 工 程 進 度 較 預 計 落 後, 保 留 3,782 萬 2,237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B. 機 械 及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9,962 萬 1,298 元, 執 行 率 98.30%, 較 預 算 數 1 億 0,133 萬 9,164 元, 減 少 171 萬 7,866 元, 主 要 係 綜 一 館 實 驗 室 設 備 與 廠 商 發 生 契 約 責 任, 保 留 31 萬 5,000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C. 交 通 及 運 輸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1,764 萬 6,449 元, 執 行 率 100%, 主 要 係 149

155 依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實 際 需 要 及 執 行 政 府 單 位 專 案 補 助 款 等 購 置 之 設 備 D. 什 項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6,027 萬 6,879 元, 執 行 率 97.92%, 較 可 用 預 算 數 6,155 萬 7,679 元, 減 少 128 萬 0,800 元, 主 要 係 綜 一 館 實 驗 室 設 備 與 廠 商 發 生 契 約 責 任, 保 留 128 萬 0,800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4) 檢 附 99 年 決 算 分 析 如 附 件 二 十 二 2. 本 校 102 年 度 預 算 總 需 求 編 報 概 況 報 告 : (1) 本 校 102 年 度 預 算, 業 經 校 內 各 單 位 提 報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101 年 4 月 17 日 會 議 決 議 及 教 育 部 101 年 4 月 23 日 通 報 及 101 年 4 月 24 日 通 報, 在 不 調 整 原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決 議 之 收 支 原 則 下, 本 期 短 絀 數 1 億 970 萬 元 維 持 不 變 現 正 報 部 核 轉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審 查 中 (2) 教 育 部 核 定 補 助 基 本 需 求 額 度 計 8 億 8,283 萬 3 千 元 及 績 效 型 補 助 款 1,600 萬 元, 另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補 助 款 5,000 萬 元, 合 共 9 億 4,883 萬 3 千 元,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原 則 及 核 酌 本 校 財 務 狀 況 編 列 經 常 門 8 億 6,496 萬 7 千 元, 資 本 門 8,386 萬 6 千 元 ( 詳 附 件 二 十 三 ) (3) 總 收 入 編 列 20 億 5,269 萬 2 千 元, 其 中 業 務 收 入 19 億 4,015 萬 6 千 元 ( 國 庫 補 助 收 入 8 億 2,496 萬 7 千 元 ), 業 務 外 收 入 1 億 1,253 萬 6 千 元 ; 總 支 出 編 列 21 億 6,239 萬 2 千 元, 其 中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21 億 390 萬 9 千 元, 業 務 外 費 用 5,848 萬 3 千 元, 短 絀 1 億 970 萬 元 ( 詳 附 件 二 十 四 ) (4) 資 本 支 出 ( 購 置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及 遞 延 費 用 ) 編 列 2 億 2,626 萬 9 千 元, 其 中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1 億 8,825 萬 7 千 元, 無 形 資 產 1,013 萬 2 千 元, 遞 延 費 用 2,788 萬 元 ; 教 育 部 補 助 額 度 8,386 萬 6 千 元, 自 給 自 足 4,945 萬 8 千 元, 撥 用 以 前 年 度 結 餘 款 9,294 萬 5 千 元 ( 詳 附 件 二 十 五 ) (5) 營 建 工 程 教 育 部 核 列 補 助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1 億 2,000 萬 元, 已 編 列 1 億 4,880 萬 元,102 年 度 配 合 執 行 進 度 暫 不 編 列 (6) 有 關 102 年 度 預 算 數, 依 本 校 校 內 審 定 數 編 製 書 表 送 行 政 院 審 議, 嗣 後 再 依 行 政 院 核 列 數 整 編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 十 ) 體 育 室 工 作 報 告 1. 教 學 組 工 作 報 告 (1) 人 事 方 面 : A. 本 室 專 任 教 師 許 振 明 老 師 吳 美 玉 老 師 於 本 (100) 學 年 度 接 受 教 師 評 鑑, 經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複 評 通 過, 並 於 三 月 二 十 日 通 過 本 室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室 教 評 會 備 核, 現 送 院 教 評 審 核 中 B. 本 室 新 聘 場 館 專 案 助 理 聘 任 計 有 12 名 人 員 來 信 應 徵, 於 5 月 2 日 召 開 遴 選 委 員 會, 進 行 遴 選 作 業, 並 順 利 產 生 正 選 1 名 備 取 2 名 (2) 會 議 方 面 : A. 本 室 於 2 月 22 日 中 午 12:00 舉 行 本 (1002) 學 期 第 一 次 室 務 會 議, 針 對 體 育 室 各 項 業 務 推 動 財 務 規 劃 暑 期 運 動 指 導 班 及 游 泳 池 收 費 標 準 等 議 題 進 行 討 論, 期 順 利 推 動 本 年 度 學 校 體 育 各 項 工 作 B. 因 應 1011 學 期 體 育 課 程 規 劃 與 排 課, 本 室 於 5 月 9 日 日 中 午 12:00 舉 行 本 (1002) 學 期 第 一 次 體 育 室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以 順 利 推 展 與 發 展 本 校 體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150

156 (3) 課 程 方 面 : A. 因 應 教 學 訓 練 與 學 校 師 生 活 動 需 要, 本 室 已 於 2 月 18 日 針 對 各 運 動 場 館 設 施 設 備 運 動 器 材 進 行 檢 查 與 統 計, 積 極 進 行 整 修 與 維 護, 以 利 各 項 活 動 與 教 學 順 利 進 行 與 運 作, 並 維 護 學 校 師 生 運 動 安 全 B. 本 學 期 體 育 課 程 加 選 作 業 已 於 3 月 1 日 至 3 月 7 日 進 行, 作 業 以 大 四 應 屆 畢 業 生 休 復 學 生 延 畢 生 為 優 先 對 象, 幫 助 學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C. 本 學 期 期 中 預 警 輸 入 日 期 為 4 月 23 日 至 5 月 7 日, 本 室 已 通 知 所 有 授 課 教 師 配 合 上 網 輸 入, 以 提 供 學 生 檢 討 自 己 上 課 情 況 之 參 考 依 據 D. 本 室 已 於 日 前 完 成 下 學 期 之 排 課, 於 5 月 11 日 上 網 公 告,5 月 18~24 日 進 行 1002 第 一 階 段 電 腦 選 課 作 業, 並 保 留 35 班 供 下 學 年 新 生 選 課 E. 本 室 配 合 學 校 於 4 月 23 日 至 5 月 4 日 辦 理 期 中 退 選 業 務 (4) 計 畫 辦 理 方 面 : A. 本 室 於 3 月 4 日 辦 理 CPR( 心 肺 復 甦 術 )+AED( 自 動 體 外 電 擊 除 顫 器 ) 訓 練 班, 共 計 26 人 報 名 參 加, 扣 除 已 有 急 救 員 證 照 之 救 生 員 外 計 有 18 人 取 得 心 肺 復 甦 術 加 自 動 體 外 電 擊 去 顫 器 證 書, 本 室 之 工 讀 生 因 故 未 能 參 加 者, 於 本 次 證 照 核 發 後 2 個 月 內 須 自 行 參 加 相 關 訓 練 及 考 核, 以 做 為 下 學 年 度 錄 用 參 考 依 據 B. 為 提 倡 民 眾 正 當 休 閒 運 動, 促 進 國 民 健 康 並 擴 大 社 區 服 務, 本 室 預 計 於 101 年 暑 期 辦 理 為 期 四 期 ( 每 期 10 天 ) 之 游 泳 運 動 訓 練 營, 除 歡 迎 本 校 師 生 同 仁 眷 屬 踴 躍 報 名, 亦 加 強 宣 傳 作 業, 向 本 市 各 中 小 學 廣 發 簡 章, 以 期 能 有 效 宣 導, 協 助 加 強 中 小 學 生 之 游 泳 技 能 C. 為 推 展 海 洋 教 育 及 海 洋 休 閒 運 動, 本 室 研 擬 教 育 部 補 助 推 動 學 校 游 泳 及 水 域 運 動 計 畫 並 依 程 序 提 出 申 請 若 奉 核 可, 本 計 畫 預 訂 於 暑 假 期 間 在 本 校 小 艇 碼 頭 辦 理 水 域 獨 木 舟 體 驗 活 動 2. 活 動 組 工 作 報 告 (1) 運 動 場 館 與 安 全 方 面 : A. 為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及 冬 季 運 動 後 衛 生 保 健, 體 育 館 已 增 設 完 成 熱 水 設 備, 並 於 2 月 1 日 起 開 放 使 用 B. 本 室 於 寒 假 期 間 進 行 小 游 泳 池 之 熱 水 加 熱 嘴 鍋 火 排 噴 爐 清 潔 及 維 修, 並 已 於 2 月 20 日 恢 復 開 放, 期 於 寒 冷 天 候 時 能 提 供 游 泳 課 程 運 動 訓 練 及 師 生 游 泳 等 各 項 活 動, 正 常 運 作 C. 本 (1002) 學 期 預 定 借 用 本 校 游 泳 池 之 學 校 有 和 平 國 小 忠 孝 國 小 正 濱 國 小, 本 室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推 廣 基 礎 游 泳 教 學 政 策 及 基 於 資 源 共 享 理 念, 將 協 調 安 排 其 授 課 時 間, 並 酌 收 場 地 使 用 相 關 費 用 D. 本 室 室 外 大 游 泳 池 已 於 4 月 9 日 正 式 開 放 E. 游 泳 池 整 建 工 程 已 完 工 並 驗 收 完 成, 現 正 進 行 結 案 相 關 工 作 F. 體 育 館 修 繕 工 程 現 已 完 成 辦 公 室 地 面 修 補 及 廁 所 磁 磚 鏡 面 更 換, 後 續 將 進 行 漏 水 修 補 工 程 G. 祥 豐 排 網 球 場 整 建 工 程 原 預 定 四 月 初 完 工, 但 因 天 氣 影 響, 完 工 日 期 延 後 至 四 月 底, 現 正 進 行 表 面 上 漆 作 業 H. 操 場 石 塊 清 除 工 程 原 預 訂 四 月 底 開 工, 但 考 量 近 期 學 生 比 賽 頻 繁, 預 計 將 工 程 延 後 至 六 月 中 進 行 (2) 活 動 方 面 : A. 本 校 排 球 代 表 隊 於 3/18~22 參 加 100 學 年 度 大 專 排 球 聯 賽 全 國 決 賽 賽 程, 151

157 在 吳 美 玉 老 師 的 率 領 下, 本 校 排 球 隊 從 分 區 預 賽 打 到 全 國 決 賽, 勇 奪 全 國 第 二 名 佳 績, 創 本 校 男 子 排 球 隊 史 最 佳 成 績 B. 100 本 校 籃 球 代 表 隊 於 3/20~23 參 加 100 學 年 度 大 專 籃 球 聯 賽 全 國 決 賽 賽 程, 在 蔡 琪 揚 老 師 的 率 領 下, 本 校 籃 球 隊 從 分 區 預 賽 打 到 全 國 決 賽, 勇 奪 全 國 第 五 名 佳 績, 創 本 校 男 子 籃 球 隊 史 最 佳 成 績 C. 本 校 桌 球 羽 球 和 網 球 等 三 支 代 表 隊 分 別 於 3 月 14~16 日 3 月 13~16 日 和 3 月 12~16 日 參 加 100 學 年 度 大 運 會 分 區 資 格 賽, 比 賽 地 點 分 別 在 淡 江 大 學 文 化 大 學 和 彩 虹 河 濱 公 園 網 球 場 本 校 桌 球 隊 個 人 賽 獲 得 男 雙 第 八 名 和 男 子 單 打 第 九 名, 男 子 單 打 晉 級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決 賽 賽 程 D.100 學 年 度 海 洋 盃 球 類 競 賽 於 4/23~27 開 打, 比 賽 項 目 計 有 籃 球 排 球 桌 球 羽 球 網 球 和 足 球 等 六 個 項 目, 海 洋 盃 聯 合 開 幕 典 禮 訂 於 4/25 下 午 5 點 半 於 育 樂 館 舉 行 E. 本 室 於 4 月 28~29 日 協 助 電 機 系 舉 辦 北 電 盃 球 類 競 賽, 比 賽 活 動 地 點 為 本 校 育 樂 館 祥 豐 排 球 場 新 體 育 館 和 週 邊 國 中 籃 球 場, 比 賽 項 目 共 計 有 籃 球 排 球 桌 球 和 羽 球 等 項 目 F. 本 校 於 5 月 4~8 日 參 加 101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代 表 隊 共 計 有 桌 球 空 手 道 擊 劍 隊 和 游 泳 隊 等 四 隊 參 加, 本 校 隊 職 員 和 選 手 共 計 67 人 次 比 賽 在 許 主 任 振 明 與 黃 組 長 智 能 及 周 美 惠 等 教 練 團 的 率 領 下, 勇 奪 5 面 金 牌 4 面 銀 牌 和 4 面 銅 牌 獲 獎 名 單 如 下 : 姓 名 系 級 比 賽 項 目 名 次 于 令 易 輪 機 碩 1 一 般 男 子 組 個 人 型 二 李 旻 紜 食 科 大 2 一 般 女 子 組 第 五 量 級 一 鄭 哲 安 通 訊 大 3 一 般 男 子 組 第 三 量 級 三 林 子 鈺 食 科 大 4 一 般 男 子 組 第 五 量 級 一 鄭 一 飛 河 工 碩 2 200M 仰 式 一 鄭 一 飛 河 工 碩 2 100M 仰 式 二 鄭 一 飛 河 工 碩 2 50M 自 由 式 二 白 鈺 璽 電 機 碩 三 一 般 組 男 生 鈍 劍 個 人 一 邱 郁 庭 資 工 系 3B 一 般 組 女 生 軍 刀 個 人 三 白 鈺 璽 林 濬 弘 賴 韋 丞 江 吉 祥 白 鈺 璽 林 濬 弘 賴 韋 丞 江 吉 祥 電 機 系 碩 三 河 工 系 碩 二 商 船 系 碩 二 養 殖 系 2A 電 機 系 碩 三 河 工 系 碩 二 商 船 系 碩 二 養 殖 系 2A 一 般 組 男 生 鈍 劍 團 體 一 般 組 男 生 軍 刀 團 體 一 二 白 鈺 璽 柯 富 騰 劉 家 俊 李 瑋 峻 邱 郁 庭 謝 昀 娟 電 機 系 碩 三 商 船 系 4A 商 船 系 2B 資 工 系 2A 資 工 系 3B 食 科 系 3A 一 般 組 男 生 銳 劍 團 體 三 152

158 李 紫 綾 許 硯 婷 資 工 系 3B 通 訊 系 1A 一 般 組 女 生 軍 刀 團 體 三 G.100 學 年 度 水 上 運 動 會 預 定 於 5/31 舉 行, 活 動 有 傳 統 游 泳 競 賽 和 趣 味 競 賽, 於 4 月 底 公 布 活 動 相 關 訊 息 H. 本 室 承 辦 中 華 民 國 輪 船 公 會 舉 辦 第 58 屆 航 海 節 系 列 活 動 中 的 游 泳 比 賽, 比 賽 時 間 預 定 在 6 月 3 日, 預 計 邀 請 航 海 界 機 關 團 體 蒞 臨 參 加 二 教 學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 一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院 本 部 工 作 報 告 (1) 本 學 院 於 2 月 13 日 召 開 海 事 教 育 改 革 第 一 次 會 議, 由 鄭 前 校 長 森 雄 張 副 校 長 志 清 朱 院 長 經 武 林 彬 教 授 與 商 船 系 翁 順 泰 老 師 及 輪 機 系 馬 豐 源 老 師 共 同 討 論 會 議 中 針 對 海 事 院 校 船 員 訓 練 經 費 案 進 行 討 論 並 配 合 教 育 部 要 求 成 立 航 輪 學 生 專 業 教 育 組 由 商 船 輪 機 系 主 任 負 責 船 員 訓 練 組 由 林 彬 老 師 及 相 關 教 師 負 責 學 生 上 船 實 習 組 由 郭 俊 良 老 師 黃 道 祥 老 師 負 責 (2) 本 學 院 於 3 月 6 日 召 開 海 事 教 育 改 革 第 二 次 會 議, 會 議 中 針 對 商 輪 二 系 提 供 之 意 見 進 行 討 論 並 凝 聚 共 識 (3) 本 學 院 於 3 月 7 日 召 開 院 教 師 評 鑑 會 議, 會 議 中 審 查 通 過 12 位 老 師 評 鑑 案 (4) 本 學 院 於 3 月 13 日 召 開 院 評 會 議, 討 論 教 師 升 等 案 及 院 教 師 評 鑑 會 議 之 提 案 (5) 本 學 院 於 3 月 13 日 召 開 院 評 會 議, 討 論 教 師 升 等 案 及 院 教 師 評 鑑 會 議 之 提 案 (6) 本 學 院 於 3 月 20 日 召 開 優 良 導 師 會 議, 會 議 中 選 出 院 級 優 良 教 師 劉 中 平 老 師 等 八 位 老 師 將 於 院 務 會 議 公 開 表 揚 (7) 本 學 院 於 3 月 20 日 召 開 校 長 設 備 補 助 會 議, 會 議 中 審 查 2 件 新 進 教 師 補 助 款 及 各 項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申 請 案 (8) 本 學 院 於 4 月 3 日 召 開 國 際 學 分 學 程 審 查 委 員 會 議 (9) 本 學 院 於 4 月 17 日 召 開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中 審 議 商 船 學 系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課 程 修 訂 案 (10) 本 學 院 於 4 月 23 日 接 待 遼 寧 省 海 商 法 研 究 會 成 員 來 校 訪 問, 並 拜 會 海 法 所 (11) 本 學 院 朱 院 長 及 所 屬 各 系 所 主 管 在 張 副 校 長 帶 隊 下 於 4 月 16 日 拜 會 航 港 局 黎 瑞 德 局 長 討 論 雙 方 合 作 事 宜 (12) 本 學 院 於 4 月 3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博 審 會, 會 議 中 通 過 航 管 系 博 士 生 資 格 審 查 (13) 本 學 院 於 4 月 18 日 召 開 ISO 籌 備 會 議, 會 議 中 討 論 本 年 度 稽 核 範 圍 及 稽 核 人 員 分 配 案 (14) 本 學 院 於 5 月 9 日 召 開 ISO 起 始 會 議, 並 訂 於 5 月 14 日 -23 日 辦 理 內 部 稽 核 工 作 153

159 2. 商 船 學 系 (1) 學 術 演 講 A. 商 船 學 系 於 3 月 16 日 邀 請 台 灣 觀 光 學 院 觀 光 餐 旅 系 助 理 教 授 林 茂 成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學 術 論 文 撰 寫 與 期 刊 投 稿 之 個 人 經 驗 談 B. 商 船 學 系 於 3 月 23 日 邀 請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應 用 經 濟 與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官 志 亮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策 略 管 理 之 內 涵 理 論 與 研 究 C. 商 船 學 系 於 3 月 30 日 邀 請 開 南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系 主 任 郭 旻 鑫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論 文 寫 作 態 度 與 研 究 本 質 - 學 習 與 溝 通 D.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2 日 邀 請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隆 港 務 分 公 司 港 務 處 督 導 傅 世 鎰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船 舶 檢 丈 與 PSC 議 題 E.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3 日 邀 請 運 輸 科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李 信 德 博 士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操 船 模 擬 機 於 學 術 研 究 之 應 用 F.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9 日 邀 請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局 基 隆 分 局 柯 榮 輝 分 局 長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檢 疫 通 關 實 務 議 題 G.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27 日 邀 請 運 輸 科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振 榮 博 士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考 量 兩 階 層 配 送 系 統 策 略 性 設 計 H. 商 船 學 系 於 5 月 3 日 邀 請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隆 港 務 分 公 司 副 處 長 曹 至 宏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業 務 推 動 及 未 來 展 望 議 題 I. 商 船 學 系 於 5 月 10 日 邀 請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基 隆 分 局 詹 正 雄 副 分 局 長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檢 驗 通 關 實 務 議 題 (2) 其 他 A. 商 船 學 系 新 聘 專 案 教 師 徐 元 和 老 師 於 2 月 1 日 到 職 B. 商 船 學 系 於 2 月 29 日 召 開 碩 士 班 入 學 委 員 會 C. 商 船 學 系 於 3 月 5 日 召 開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D.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0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E.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0 日 召 開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會 F.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10 日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G. 商 船 學 系 於 4 月 26 日 召 開 自 我 評 鑑 第 二 組 第 二 次 會 議 3.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1) 學 術 演 講 A.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14 日 邀 請 昭 安 國 際 物 流 公 司 經 理 陳 汝 興 先 生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國 際 物 流 中 心 營 運 管 理 B.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21 日 邀 請 聯 興 國 際 通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洪 英 正 總 經 理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貨 櫃 碼 頭 經 營 管 理 實 務 (2) 其 他 A.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6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獎 學 金 審 查 委 員 會 B.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7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教 師 評 鑑 委 員 會 C.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22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D.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3 月 26 日 舉 辦 第 九 屆 兩 岸 三 地 十 校 聯 盟 航 運 與 物 流 研 討 會, 主 辦 單 位 為 本 系 及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共 同 主 辦 單 位 為 財 團 法 人 沛 華 沛 榮 教 育 基 金 會 中 華 航 運 學 會 中 華 海 運 研 究 協 會 及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鑑 於 產 業 環 境 的 變 遷 因 應 國 際 化 潮 流 學 術 研 究 上 之 跨 領 154

160 域 整 合 的 需 要, 將 研 討 主 題 擴 及 海 事 領 域, 共 計 有 28 篇 論 文 投 稿, 依 照 論 文 主 題 區 分 為 : 航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航 運 產 業 發 展 航 空 港 埠 經 營 物 流 與 運 銷 制 度 與 政 策 及 財 務 與 風 險 管 理 七 大 類, 希 望 這 些 研 究 成 果 的 展 示, 有 助 於 產 業 營 運 的 提 升, 以 及 學 術 領 域 的 交 流 E.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4 月 11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F.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4 月 11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G.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於 4 月 23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獎 學 金 審 查 委 員 會 4. 運 輸 科 學 系 (1) 學 術 演 講 A.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2 月 23 日 邀 請 交 通 部 路 政 司 簡 任 技 正 劉 孟 翰 先 生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我 國 軌 道 運 輸 系 統 發 展 政 策 B.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3 月 29 日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交 通 運 輸 研 究 所 教 授 邱 裕 鈞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之 經 驗 分 享 C.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12 日 邀 請 河 海 工 程 系 副 教 授 蕭 再 安 博 士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綠 色 運 輸 環 境 建 構 D.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26 日 邀 請 國 道 高 速 公 路 局 技 術 組 林 炳 松 組 長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交 通 建 設 與 生 態 保 護 E.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5 月 3 日 邀 請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林 繼 國 主 任 秘 書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我 國 綠 運 輸 之 政 策 與 作 法 (2) 其 他 A. 運 輸 科 學 系 主 任 游 明 敏 教 授 於 2 月 1 日 到 任 B. 運 輸 科 學 系 方 志 中 副 教 授 於 1 月 日 前 往 韓 國 昌 原 大 學 C.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1 月 11 日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及 經 費 稽 核 會 議 D. 運 輸 系 於 2 月 1 召 開 行 政 交 接 會 議 E. 運 輸 科 學 系 新 聘 湯 慶 輝 助 理 教 授 於 2 月 1 日 到 職 F.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2 月 16 日 召 開 招 生 會 議 G.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3 月 28 日 召 開 新 聘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會 議 H.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10 日 召 開 系 經 費 稽 核 會 議 與 系 實 習 委 員 會 會 議 I.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13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第 2 次 新 聘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會 議 J.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13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第 2 次 系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K.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4 月 26 日 召 開 系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L. 運 輸 科 學 系 於 5 月 3 日 召 開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5.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1) 學 術 演 講 A.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15 日 邀 請 台 船 公 司 企 劃 處 資 深 工 程 師 顏 闓 明 先 生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世 界 與 我 國 造 船 環 境 與 政 策 B.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2 日 邀 請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卓 大 靖 教 授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機 艙 管 理 C.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2 日 邀 請 台 船 公 司 企 劃 處 劉 傳 璋 經 理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台 船 經 營 理 念 願 景 與 策 略 D.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7 日 邀 請 新 康 公 司 張 子 悅 輪 機 長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來 校 為 鍋 爐 操 作 與 故 障 排 除 155

161 E.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9 日 邀 請 台 船 公 司 企 劃 處 陳 歆 課 長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生 產 計 畫 與 管 制 F.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4 月 19 日 邀 請 臺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經 濟 能 源 環 境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員 兼 副 主 任 陳 彥 豪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臺 灣 發 展 碳 捕 獲 與 封 存 技 術 藍 圖 與 產 業 聚 落 發 展 策 略 芻 議 G.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4 月 26 日 邀 請 中 山 科 學 研 究 院 助 理 研 究 員 古 忠 傑 博 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與 人 生 談 戀 愛 H.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5 月 3 日 邀 請 台 大 醫 院 肝 臟 外 科 主 治 醫 師 何 承 懋 醫 師 來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漫 談 肝 臟 保 健 (2) 其 他 A.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2 月 24 日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B.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0 日 召 開 第 1 次 博 碩 審 會 議 C.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22 日 召 開 第 1 次 系 教 師 評 審 會 議 D.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3 月 30 日 召 開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E.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4 月 12 由 蔡 順 峰 老 師 帶 領 60 位 學 生 至 基 隆 中 船 參 觀 F.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4 月 24 日 召 開 第 2 次 博 碩 審 會 議 G.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於 4 月 27 日 召 開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 二 ) 生 命 科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院 本 部 (1)101 年 1 月 9 日 召 開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小 組 會 議, 審 議 100 學 年 教 師 評 鑑 事 宜 (2) 本 學 院 與 國 際 處 海 資 院 於 101 年 1 月 10 日 合 辦 2012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海 洋 生 態 系 列 模 擬 講 座, 邀 請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Professor Ryo KawabE.Professor Gregory N. NishiharA.Professor Yu Umezawa 蒞 校 演 講 此 外 並 有 4 位 長 崎 大 學 研 究 生 分 別 於 本 學 院 與 海 資 院 做 短 期 研 究, 其 中 有 3 位 研 究 生 選 擇 在 本 學 院 做 短 期 研 究 (3)101 年 1 月 11 日 完 成 101 年 教 師 升 等 案 外 審 寄 送 事 宜 (4)101 年 2 月 20 日 學 院 與 食 科 系 邀 請 韓 國 江 陵 原 州 國 立 大 學 海 洋 食 品 工 學 科 (Department of Marine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angneung-Wonju National University, Korea) Dr. Sang Moo Kim 與 Dr. Donghwa Chung 蒞 校 訪 問 與 演 講 (5)101 年 2 月 日 院 長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助 理 研 究 員 吳 貫 忠 及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康 利 國 等 3 人 帶 領 本 學 院 洪 士 豪 及 陳 禹 雋 2 位 研 究 生 赴 姊 妹 校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參 訪 並 做 學 術 交 流, 促 進 雙 方 學 術 發 展 (6) 學 院 於 101 年 3 月 12 日 召 開 實 驗 動 物 照 護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議, 審 查 本 校 100 年 度 動 物 科 學 應 用 機 構 實 驗 動 物 照 護 及 使 用 委 員 會 監 督 報 告, 俾 函 送 農 委 會 備 查 (7)101 年 3 月 13 日 召 開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101 學 年 教 師 升 等 100 學 年 教 師 評 鑑 核 備 教 師 休 假 院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修 訂 院 教 師 新 聘 要 點 修 訂 生 科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修 訂 生 科 系 教 師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及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新 訂 等 議 案 (8)101 年 3 月 16 日 召 開 系 所 主 管 會 議, 審 議 院 長 遴 選 規 則 修 訂 院 優 良 導 師 156

162 初 選 作 業 要 點 修 訂 院 所 屬 系 所 是 否 採 行 國 際 認 證 1002 學 期 校 長 設 備 費 -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等 議 案 (9) 學 院 於 101 年 4 月 3 日 召 開 生 物 技 術 學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查 申 請 修 習 的 同 學 資 料, 以 及 討 論 本 學 院 生 化 暨 生 技 共 同 實 驗 室 規 劃 進 度 及 方 向 (10) 學 院 於 101 年 4 月 10 日 召 開 院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資 格 及 考 試 委 員 資 格 審 查 委 員 會 議, 審 查 4 位 申 請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的 同 學 資 料 (11) 學 院 於 101 年 4 月 11 日 召 開 海 洋 生 物 多 樣 性 學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查 申 請 修 習 及 證 書 的 同 學 資 料, 並 修 訂 學 程 課 程 表 (12)101 年 4 月 16 日 召 開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教 師 休 假 養 殖 系 新 聘 教 師 本 學 院 100 學 年 度 激 勵 研 提 計 畫 得 獎 名 單 等 議 案 (13) 學 院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召 開 院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查 各 學 程 課 程 表 修 訂 案, 以 及 各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則 2. 食 品 科 學 系 (1)1 月 31 日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鄭 森 雄 講 座 教 授 退 休 (2)2 月 7 日 本 系 工 程 館 蓄 水 池 浮 球 故 障, 造 成 一 樓 淹 水, 經 緊 急 清 理 系 館 演 講 廳 與 系 辦 公 室, 已 恢 復 正 常 運 作 (3)2 月 19 日 調 查 本 系 教 師 空 間 使 用 變 更 意 願 (4)2 月 日 舉 辦 100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博 士 班 學 力 考 試 (5)2 月 日 協 助 大 陸 交 換 學 生 選 課 (6)2 月 22 日 召 開 100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7)3 月 3 日 舉 辦 本 系 101 學 年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入 學 考 試, 考 生 計 36 人 (8)3 月 7 日 召 開 本 年 度 經 費 與 儀 器 管 理 委 員 會 會 議 (9)3 月 8 日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特 聘 研 究 員 吳 金 洌 博 士 主 講 Development of Zebrafish Research Models for Biomedical Sciences and Aquaculture Biotechnology (10)3 月 13 日 召 開 本 系 系 所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11)3 月 15 日 邀 請 前 英 國 電 信 專 案 產 業 顧 問 許 復 先 生 主 講 解 放 與 制 約 - 數 位 時 代 的 閱 聽 人 新 思 維 (12)3 月 16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系 務 會 議 (13)3 月 22 日 邀 請 禮 讚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洪 英 偉 總 經 理 主 講 打 造 屬 於 你 的 黃 金 十 年 (14)3 月 29 日 邀 請 顏 慶 堂 博 士 (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學 系 教 授 ) 主 講 食 品 業 從 業 人 員 職 業 災 害 認 知 與 預 防 (15)4 月 2 日 辦 理 本 系 五 年 一 貫 申 請 面 試 共 3 位 同 學 (16)4 月 2 日 召 開 本 學 期 博 碩 士 班 資 格 審 查 委 員 會 (17)4 月 12 日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指 定 甄 試, 參 加 面 試 人 數 食 科 組 35 人, 生 技 組 50 人 (18)4 月 26 日 邀 請 廖 啟 成 副 所 長 ( 食 品 工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 主 講 傳 統 發 酵 食 品 創 新 案 例 3.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1)2 月 8 日 中 研 院 院 士 黃 周 汝 吉 女 士 由 黃 登 福 院 長 等 人 陪 同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2)2 月 10 日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研 究 員 一 行 2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3)2 月 14 日 諾 華 製 藥 公 司 亞 洲 區 市 場 經 理 及 新 加 坡 代 表 等 一 行 4 人 參 觀 水 157

163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4)2 月 20 日 公 共 電 視 台 至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並 由 中 心 主 任 黃 沂 訓 老 師 受 訪 有 關 九 孔 產 業 問 題 及 解 決 方 法 (5)2 月 21 日 中 國 福 建 水 產 研 究 所 副 所 長 及 同 仁 等 一 行 7 人 由 沈 士 新 國 際 長 陪 同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6)2 月 22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院 議 員 一 行 4 人 由 外 交 部 多 名 官 員 及 沈 士 新 國 際 長 陪 同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7)3 月 4 日 師 大 台 科 大 及 本 校 學 生 會 幹 部 一 行 50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8)3 月 5 日 召 開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核 備 100 學 年 度 教 師 評 鑑 案 (9)3 月 7 日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本 系 博 士 班 及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則 (10)3 月 14 日 美 國 波 士 頓 報 社 社 長 等 一 行 4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1)3 月 15 日 寄 送 2012 養 殖 生 物 科 技 營 報 名 簡 章 及 海 報 至 全 國 各 高 級 中 學 及 各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養 殖 科 (12)3 月 18 日 中 國 海 協 會 副 會 長 張 銘 清 等 一 行 15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3)3 月 20 日 泰 國 農 業 大 學 副 校 長 及 國 際 處 處 長 等 一 10 行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4)3 月 23 日 大 鼎 活 蝦 主 管 等 一 行 8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5)3 月 23 日 越 南 AIC(Advanced International Joint Stock Company) 研 發 技 術 部 主 管 等 一 行 8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6)3 月 29 日 召 開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會 討 論 甄 試 事 宜 (17)3 月 29 日 本 校 舉 辦 之 海 洋 事 務 資 源 管 理 研 討 會 與 會 大 陸 海 洋 相 關 大 學 教 授 等 一 行 20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18)3 月 30 日 召 開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通 過 新 聘 教 師 案 及 陳 瑤 湖 與 周 信 佑 兩 位 教 授 申 請 休 假 研 究 案 (19)4 月 4 至 7 日 帶 領 外 籍 生 一 行 共 24 人 至 墾 丁 高 雄 及 台 南 進 行 台 灣 南 部 養 殖 暨 休 閒 漁 業 校 外 觀 摩 活 動 (20)4 月 12 日 召 開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101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及 審 議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新 開 課 程 等 相 關 事 宜 (21)4 月 12 日 邀 請 台 灣 布 魯 克 公 司 廖 文 斌 工 程 師 主 講 原 子 吸 收 光 譜 儀 原 理 (22)4 月 13 日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計 有 64 位 考 生 報 考, 錄 取 正 取 生 25 名 備 取 生 25 名 (23)4 月 13 日 帶 領 參 加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面 試 之 考 生 及 家 長 分 4 梯 次 ( 約 計 100 人 )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24)4 月 16 日 智 利 University of Concepcion 校 長 副 校 長 國 際 合 作 處 處 長 及 海 洋 生 物 專 家 等 一 行 6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25)4 月 17 日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系 主 任 遴 選 辦 法 (26)4 月 20 日 SGS 楊 崑 山 總 裁 等 一 行 2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27)4 月 23 日 鄭 森 雄 前 校 長 陪 同 日 本 校 友 會 校 友 一 行 10 人 參 觀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28)4 月 28 日 養 殖 系 於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舉 辦 2012Hi! 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活 動, 計 有 49 名 準 新 鮮 人 暨 家 長 ( 新 生 26 人 家 長 23 人 ) 與 會 4. 生 命 科 學 系 158

164 (1) 生 科 系 2 月 16 日 召 開 1002 學 期 第 一 次 系 務 會 議, 於 會 議 中 決 議 修 訂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新 訂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教 師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與 決 議 於 1002 學 期 開 始 招 收 轉 系 生, 預 定 招 收 二 年 級 生 4 名 名 額 (2)2 月 20 日 完 成 電 子 信 件 通 知 提 醒 生 科 系 同 學 上 課 時 間 衝 堂 選 課 超 過 學 分 上 限 兩 門 軍 訓 兩 門 外 語 選 課 未 達 學 分 下 限 等 違 例 同 學 儘 速 更 正 (3)2 月 20 日 轉 知 各 班 導 師 1001 學 期 生 科 系 學 生 一 次 二 一 不 及 格 名 單, 俾 利 導 師 啟 動 學 生 課 業 關 懷 輔 導 機 制 (4)3 月 5 日 召 開 生 科 系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研 討 會 議, 討 論 智 財 權 規 範 問 題 與 教 師 使 用 意 見, 以 利 後 續 教 學 與 建 置 (5)3 月 7 日 完 成 1002 學 期 第 一 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書 面 審 查, 決 議 通 過 熊 同 銘 教 授 101 學 年 度 休 假 研 究 案 (6)3 月 13 日 完 成 電 話 通 知 7 名 繁 星 計 畫 錄 取 新 生 於 招 生 組 網 頁 填 選 就 讀 意 願 回 函 (7)3 月 16 回 覆 招 生 組 校 內 轉 系 考 招 收 意 願, 生 科 系 於 1002 學 期 預 計 招 收 二 年 級 生 4 名 轉 系 生 (8) 李 惟 宇 專 案 助 理 因 個 人 生 涯 規 劃 轉 變 於 4 月 辭 去 生 科 系 實 驗 助 理 一 職, 經 核 定 本 系 可 補 聘 專 案 助 理 一 名, 於 3 月 14 日 至 26 日 網 頁 刊 登 徵 才 訊 息,3 月 27 日 舉 行 面 試 與 試 教 甄 選 作 業, (9)4 月 2 日 新 聘 專 案 助 理 吳 純 宜 小 姐 報 到, 負 責 生 科 系 實 驗 課 程 與 實 驗 室 空 間 器 材 管 理 (10)4 月 13 日 完 成 101 年 大 學 推 甄 面 試 作 業, 共 有 37 位 考 生 參 與 面 試, 錄 取 16 名 推 甄 學 生 (11)4 月 9 回 覆 招 生 組 轉 學 考 招 收 意 願, 生 科 系 於 1002 學 期 預 計 招 收 二 年 級 生 3 名 轉 學 生 (12)4 月 16 日 召 開 生 科 系 1002 學 期 第 一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分 子 細 胞 學 程 應 用 化 學 與 生 物 學 程 生 物 資 訊 學 程 等 學 程 課 程 修 訂 案 (13)4 月 26 日 舉 辦 生 科 系 陸 生 導 師 座 談, 邀 約 10 位 陸 生 與 導 師 系 主 任 助 教 一 同 午 餐 餐 敘, 瞭 解 陸 生 交 換 生 在 校 學 習 狀 況 與 生 活 情 形, 並 給 予 適 當 協 助 資 訊 (14)4 月 28 日 舉 辦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活 動, 介 紹 系 所 與 校 園, 以 增 加 推 甄 錄 取 同 學 就 讀 意 願 5.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1) 人 事 方 面 : A. 基 隆 市 政 府 聘 任 程 一 駿 老 師 為 100 年 度 基 隆 市 環 境 教 育 審 議 委 員 B. 陳 天 任 老 師 自 101 年 1 月 1 日 起 擔 任 國 科 會 生 物 處 生 物 多 樣 性 及 長 期 生 態 學 門 召 集 人 C. 基 隆 市 政 府 聘 任 程 一 駿 老 師 為 第 七 屆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任 期 自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D. 黃 將 修 老 師 自 101 年 2 月 1 日 起 至 7 月 31 日 止 休 假 研 究 1 學 期 E.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敦 聘 劉 秀 美 老 師 為 海 洋 事 務 研 究 委 員 會 第 9 屆 委 員, 任 期 自 101 年 7 月 1 日 ~102 年 6 月 30 日 F. 程 一 駿 老 師 自 101 年 4 月 1 日 起 擔 任 101 年 基 隆 市 中 小 學 科 展 生 物 組 評 159

165 審 員 G. 基 隆 市 政 府 為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事 宜, 敦 聘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及 4 月 20 日 擔 任 評 審 委 員 H. 陳 歷 歷 老 師 自 4 月 1 日 起 擔 任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公 害 鑑 定 蒐 證 技 術 諮 詢 小 組 委 員 I. 教 育 部 敦 聘 劉 秀 美 老 師 為 第 4 屆 教 育 部 海 洋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任 期 自 101 年 5 月 1 日 ~103 年 4 月 30 日 (2) 課 務 與 招 生 方 面 : A. 本 所 碩 士 班 甄 試 正 取 名 額 為 10 名, 備 取 3 名 B. 本 所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下 午 14 時 舉 辦 碩 士 班 新 生 座 談 會, 甄 試 生 與 一 般 正 備 取 生 共 計 16 人 參 加 (3) 學 術 交 流 及 演 講 A. 陳 天 任 老 師 於 100 年 11 月 26 日 ~12 月 9 日 前 往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海 洋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討 論 甲 殼 十 足 類 分 子 遺 傳 演 化 類 源 關 係 研 究 合 作 事 宜 B. 陳 天 任 老 師 於 100 年 11 月 30 日 前 往 德 國 國 立 Senckenberg 自 然 歷 史 博 物 館 檢 視 與 目 前 研 究 有 關 之 標 本, 包 括 模 式 標 本 收 集 分 子 類 源 分 析 的 材 料 和 相 關 文 獻 C. 劉 秀 美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 日 邀 請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大 氣 海 洋 研 究 所 木 暮 一 啟 教 授 來 台 訪 問, 並 討 論 今 後 與 日 本 韓 國 微 生 物 生 態 學 會 共 同 舉 辦 研 討 事 宜 D.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 日 邀 請 新 加 坡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Mohamed-Sofaine Mahjoub 至 本 所 演 講 E. 陳 歷 歷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3 日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參 加 2011 年 臺 灣 水 產 年 會, 本 所 博 士 生 陳 銘 仁 艾 墨 張 素 菁 江 國 辰 等 4 人, 碩 士 生 戚 伯 維 黃 子 禎 等 2 人 為 張 貼 壁 報 ; 另 碩 士 生 余 昱 明 傅 育 文 等 2 人 參 加 口 頭 報 告 ; 其 餘 參 加 者 為 碩 士 生 曹 明 通 詹 舒 涵 與 賴 瑞 希 等 3 人 F.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3 日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參 加 2011 年 臺 灣 水 產 年 會 並 擔 任 一 場 主 持 人 G. 林 綉 美 老 師 與 博 士 生 劉 麗 嘉 碩 士 生 林 芮 帆 張 宇 豪 黃 騰 毅 於 100 年 12 月 4~7 日 前 往 中 央 研 究 院 參 加 Workshop on Marine Evolutionary and Environmental Genomic 研 討 會, 會 中 林 綉 美 老 師 進 行 演 講, 講 題 為 Systematics & Phylogenomics of the Marine Red Algal Class Florideophyceae from West Pacific Ocean H. 林 綉 美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7 日 邀 請 David Miller 博 士 至 所 上 演 講, 講 題 為 Genetic Gradients on the Sea: Estimating Dispersal and Selection in Marine Species I. 林 綉 美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7 日 前 往 國 科 會 參 與 Organismal and Evolutionary Biology in Taiwan a Review and Forcast for Biodiversity Research 並 進 行 演 講, 講 題 為 Species Diversity, Systematics and Biogeography of Marine Red Algae from the West Pacific Ocean with an Emphasis on Taiwan Species J.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7 日 前 往 國 科 會 參 與 Organismal and Evolutionary Biology in Taiwan a Review and Forcast for Biodiversity Research 並 進 行 演 講, 講 題 為 Species diversity, 160

166 Systematics and Zoogeogrphy of Amphidromousgobiid Fishes in Taiwan and Japan. K.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8 日 邀 請 新 加 坡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Drillet Guillaume 至 本 所 演 講 L. 張 正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9~11 日 前 往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參 加 中 國 海 碳 循 環 國 際 研 討 會 M. 林 綉 美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0 日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參 加 第 五 屆 國 際 黑 潮 研 討 會 進 行 演 講, 講 題 為 Species Diversity, Molecular Phylogeny & Biogeography of Marine Red Algae from the Kuroshio with an Emphasis on Taiwan Species N. 陳 天 任 老 師 與 博 士 生 張 素 菁 於 100 年 12 月 10~13 日 前 往 新 加 坡 大 學 Raffles 生 物 多 樣 性 研 究 博 物 館 討 論 合 作 研 究 事 宜 O.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0~11 日 受 邀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參 加 第 五 屆 黑 潮 國 際 研 討 會, 並 發 表 演 講, 講 題 為 Effects of Hydrothermal Vent Plumes on the Survivorship and Distribution of Copepods and Corals in Kueishan Island, Taiwan, 5th Kuroshio Symposium, Kaohsiung, Taiwan P. 黃 將 修 老 師 與 韓 國 Sangmyung 大 學 Hans-Uwe Dahms 博 士 共 同 指 導 之 碩 士 生 Mr. Hyung-Uk Park 來 台 進 行 短 期 研 究, 期 間 為 100 年 12 月 14 日 ~101 年 1 月 20 日 Q.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6~17 日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參 加 海 洋 教 育 基 金 會 會 議 R. 彭 家 禮 老 師 與 碩 士 生 郭 聖 育 於 100 年 12 月 17 日 前 往 台 中 中 興 大 學 參 加 中 華 民 國 真 菌 學 會 100 年 度 年 會 暨 會 員 大 會, 會 中 碩 士 生 郭 聖 育 參 加 壁 報 論 文 展 示 比 賽 榮 獲 佳 作 S. 劉 秀 美 老 師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賀 傳 欣 助 理 陳 延 廷 駱 宣 旻 博 士 生 季 偉 瓊 碩 士 生 宋 鴻 蓮 王 嘉 祥 錢 宏 軒 於 100 年 12 月 17~18 日 前 往 成 功 大 學 醫 學 院 參 加 臺 灣 微 生 物 學 會 第 20 屆 第 2 次 會 員 大 會 及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中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賀 傳 欣 參 展 的 壁 報 榮 獲 應 用 微 生 物 組 第 一 名 T. 黃 將 修 老 師 邀 請 韓 國 Sangmyung 大 學 Hans-Uwe Dahms 博 士 於 100 年 12 月 19~25 日 至 本 所 進 行 短 期 學 術 交 流 與 合 作, 並 於 12 月 22 日 至 本 所 演 講 U. 黃 將 修 老 師 丹 麥 洛 斯 基 勒 大 學 Benni Winding Hansen 教 授 與 共 同 指 導 學 生 Elisa Blanda 於 100 年 12 月 22 日 簽 訂 完 成 丹 麥 洛 斯 基 勒 大 學 與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共 同 指 導 協 議 書 V. 程 一 駿 老 師 實 驗 室 全 體 師 生 於 101 年 1 月 17~18 日 前 往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參 加 2012 年 動 物 行 為 生 態 與 全 球 變 遷 研 討 會 W. 彭 家 禮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7~16 日 受 邀 前 往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亞 大 學 擔 任 客 座 副 教 授 X. 陳 天 任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8~11 日 邀 請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大 學 Dr. R. Mana 來 校 參 訪 與 討 論 合 作 事 宜 Y. 博 士 生 劉 麗 嘉 於 101 年 2 月 18~26 日 前 往 菲 律 賓 參 加 菲 律 賓 龍 鬚 菜 科 分 類 研 討 會 與 野 外 採 集 的 工 作 Z.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21 日 前 往 嘉 義 大 學 生 資 系 演 講, 講 題 為 臺 灣 161

167 淡 水 魚 類 的 多 樣 性 與 外 來 魚 類 入 侵 現 況 AA. 張 正 老 師 實 驗 室 之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康 利 國 博 士 於 101 年 2 月 21~26 日 前 往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AB. 陳 天 任 老 師 因 執 行 生 物 多 樣 性 長 期 生 態 學 門 規 劃 研 究 推 動 計 畫 所 需, 於 101 年 3 月 1 日 前 往 台 大 拜 訪 相 關 學 者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AC.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4~8 日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廈 門 參 加 University Consortium on Aquatic Sciences 學 術 會 議 及 交 流 AD.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11~17 日 前 往 美 國 墨 西 哥 參 加 墨 西 哥 海 龜 年 會 AE.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18~24 日 前 往 美 國 奧 蘭 多 市 中 佛 羅 里 達 大 學 生 物 系 演 講, 講 題 為 : 古 老 的 航 海 家 : 海 龜 迴 游 機 制 AF.Phycological Research 期 刊 主 編 Dr. Ichiro Mine 及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Dr. Masahiro Suzuki 於 101 年 3 月 19~20 日 至 林 綉 美 老 師 實 驗 室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及 討 論 相 關 合 作 事 宜 AG. 劉 秀 美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23 日 前 往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演 講, 題 目 為 : 海 洋 微 生 物 生 態 AH. 陳 天 任 老 師 與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楊 倩 惠 於 101 年 3 月 25 日 ~4 月 1 日 前 往 西 班 牙 瓦 倫 西 亞 大 學 4 月 2~3 日 前 往 法 國 巴 黎 自 然 歷 史 博 物 館 與 4 月 4 ~6 日 前 往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討 論 研 究 合 作 事 宜 AI. 陳 歷 歷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24~28 日 前 往 日 本 與 東 京 大 學 和 新 加 坡 大 學 學 者 討 論 研 究 合 作 事 宜 AJ.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25~31 日 邀 請 義 大 利 安 督 宏 海 洋 研 究 中 心 之 水 族 館 學 者 Flegra Bentivegna Renata 及 Mauriello Walter Vittorio 訪 臺 進 行 有 關 海 龜 洄 游 行 為 及 海 龜 救 傷 系 統 之 學 術 交 流 期 間 於 3 月 28 日 邀 請 Flegra Bentivegna Renata 於 本 所 演 講, 講 題 為 : At Sea Rehabilitation and Observations of Rescued Marine Turtles AK. 程 一 駿 老 師 張 正 老 師 與 其 實 驗 室 成 員 及 黃 將 修 老 師 實 驗 室 成 員 於 101 年 4 月 10~11 日 前 往 高 雄 蓮 潭 國 際 會 館 參 加 2012 海 洋 科 學 年 會 暨 國 科 會 海 洋 學 門 成 果 發 表 會, 其 中 張 正 老 師 實 驗 室 之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康 利 國 博 士 及 黃 將 修 老 師 實 驗 室 之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曾 立 鈞 博 士 擔 任 口 頭 報 告 者, 博 士 生 時 繼 宇 碩 士 生 馮 超 昶 陳 薏 霜 與 楊 一 男 負 責 會 場 張 貼 海 報 工 作 AL.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11~20 日 前 往 義 大 利 安 東 督 宏 海 洋 研 究 中 心 執 行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並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AM. 彭 家 禮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前 往 中 央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演 講, 講 題 為 在 臺 灣 之 多 樣 性 - 海 洋 裏 的 香 菇 AN.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14 日 前 往 臺 北 市 立 動 物 園 教 育 中 心 演 講 廳 擔 任 第 11 屆 第 2 次 會 員 大 會 暨 溪 流 生 態 保 育 與 環 境 教 育 的 結 合 研 討 會 之 溪 流 生 態 保 育 專 題 講 座 : 臺 灣 淡 水 魚 類 物 種 多 樣 性 與 封 溪 護 魚 生 態 保 育 案 例 探 討 之 講 者, 並 獲 頒 中 華 民 國 溪 流 環 境 協 會 感 謝 狀 AO. 程 一 駿 老 師 受 邀 於 101 年 4 月 16~19 日 前 往 日 本 參 加 東 北 太 平 洋 綠 蠵 龜 保 育 暨 管 理 研 討 會 AP.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22~27 日 前 往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參 加 2012 EGU 國 際 研 討 會 並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4) 其 他 162

168 A. 碩 士 生 林 翰 揚 與 洪 健 文 於 100 年 12 月 3 日 參 加 中 山 大 學 舉 辦 2011 年 水 產 年 會 之 壁 報 比 賽, 在 水 生 生 物 生 態 環 境 壁 報 比 賽 發 表 組 分 別 獲 得 第 一 名 與 第 三 名 B.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5 日 前 往 高 雄 海 管 處 出 席 會 議 報 告 C.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5~7 日 帶 領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曾 立 鈞 博 士 生 哈 瓦 提 碩 士 生 余 昱 明 洪 健 文 搭 乘 海 研 二 號 前 往 龜 山 島 周 邊 海 域 進 行 採 樣 工 作 D. 陳 天 任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7~18 日 前 往 嘉 義 縣 布 袋 做 採 集 調 查 E.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17~22 日 前 往 海 南 島 進 行 野 外 採 集 調 查 F. 程 一 駿 老 師 之 助 理 陳 蓉 博 士 生 陳 禾 張 碩 士 生 蘇 烝 民 於 100 年 12 月 26 日 及 12 月 30 日 前 往 小 琉 球 進 行 海 龜 生 態 調 查 及 演 講 G. 程 一 駿 老 師 之 助 理 徐 靖 瑋 及 博 士 生 曾 鉦 琮 碩 士 生 郭 芙 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 前 往 澎 湖 大 義 宮 及 水 試 所 進 行 海 龜 健 康 檢 查 H.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 前 往 基 隆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出 席 環 境 教 育 審 議 會 I. 陳 歷 歷 老 師 於 101 年 1 月 12 日 前 往 成 功 大 學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擔 任 碩 士 生 張 勝 雄 之 口 試 委 員 J.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1 年 1 月 18 日 前 往 嘉 義 大 學 水 生 生 物 科 學 研 究 所 擔 任 碩 士 生 林 奐 妤 之 口 試 委 員 K.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1 年 1 月 25 日 ~2 月 2 日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深 圳 廣 州 處 理 計 畫 蒐 集 研 究 資 料 與 撰 寫 文 章 等 相 關 事 宜 L. 陳 天 任 老 師 自 101 年 2 月 1 日 起 擔 任 大 愛 衛 星 電 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製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國 立 海 洋 科 技 博 物 館 開 館 簡 介 影 片 製 作 之 專 業 諮 詢 顧 問, 且 於 2012 年 影 片 製 播 期 間 協 助 影 片 相 關 內 容 之 學 術 諮 詢 事 宜 M. 黃 將 修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12~15 日 前 往 中 山 大 學 執 行 計 畫 相 關 事 宜 及 撰 寫 報 告 N. 程 一 駿 老 師 與 助 理 陳 蓉 於 101 年 2 月 16 日 前 往 屏 東 小 琉 球 執 行 計 畫 相 關 事 宜 O.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20 日 前 往 金 門 金 沙 鎮 參 加 雜 糧 產 銷 班 研 商 保 育 類 物 種 大 鱗 梅 氏 鯿 棲 地 改 善 及 復 育 方 式 會 議 P.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2 月 25~28 日 前 往 越 南 採 集 調 查 Q.101 年 2 月 29 日 中 央 社 新 聞 刊 登 本 所 陳 義 雄 老 師 在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發 現 全 世 界 體 型 最 小 之 珊 瑚 礁 底 棲 魚 種 - 正 小 磨 鰕 虎 (Trimmatom nanus), 不 但 是 臺 灣 的 新 記 錄 種, 也 是 該 魚 種 在 全 世 界 分 布 的 最 北 紀 錄 R. 陳 義 雄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4~8 日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廈 門 執 行 研 究 計 畫 採 集 調 查 S.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9 日 前 往 小 琉 球 頒 發 巡 護 員 證 書 T. 劉 秀 美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15 日 參 加 農 業 國 家 型 計 畫 執 行 中 舉 辦 的 植 物 保 護 製 劑 技 術 商 談 會, 並 參 與 廠 商 的 媒 和 活 動 U.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及 4 月 20 日 前 往 七 堵 國 小 擔 任 100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評 審 工 作 V. 本 所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中 午 12 時 召 開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163

169 W. 程 一 駿 老 師 於 101 年 4 月 26 日 前 往 野 柳 參 與 赤 蠵 龜 野 放 活 動, 並 協 助 海 龜 發 報 器 裝 設 工 作 6.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1)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2 月 15 日 召 開 所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熊 同 銘 教 授 申 請 教 師 休 假 研 究 案 (2)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2 月 22 日 下 午 1 點 舉 行 1002 學 期 生 技 所 碩 博 士 生 全 體 班 會 (3)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4 月 18 日, 舉 行 碩 二 研 究 成 果 進 度 報 告, 並 於 本 校 展 示 廳 舉 行 研 究 成 果 海 報 展 示 甄 選 出 游 子 毅 黃 思 綸 湯 之 皓 張 亦 成 陳 奕 安 林 惠 茹 黃 煖 喻 等 七 位 表 現 優 秀 學 生, 各 頒 發 獎 狀 及 獎 學 金 2,000 元 (4)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3 月 14 日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審 核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學 生 修 讀 學 碩 士 五 年 一 貫 申 請 案, 錄 取 名 額 共 計 5 名 (5) 生 技 所 普 化 教 學 小 組 於 101 年 3 月 14 日 針 對 食 科 養 殖 環 資 環 漁 機 械 輪 機 及 生 科 一 年 級 生, 舉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化 學 會 考 (6) 生 技 所 普 化 教 學 小 組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針 對 食 科 養 殖 環 資 環 漁 機 械 輪 機 及 生 科 一 年 級 生, 舉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化 學 會 考 (7) 生 技 所 普 化 教 學 小 組 於 101 年 5 月 23 日 針 對 食 科 養 殖 環 資 環 漁 機 械 輪 機 及 生 科 一 年 級 生, 舉 行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化 學 會 考 (8) 學 位 考 試 作 業 : A.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有 4 位 博 士 生 申 請 博 士 學 位 資 格 考 核 B.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有 38 名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C.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有 1 名 研 究 生 申 請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9) 舉 辦 學 術 演 講 活 動 : A.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2 月 8 日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黃 周 汝 吉 院 士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 Searching for A Cancer Cure Without Host Toxicity 並 與 校 長 及 生 技 所 老 師 共 用 午 餐 及 座 談 B.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3 月 7 日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細 胞 與 個 體 生 物 學 研 究 所 臨 海 研 究 站 陳 志 毅 副 研 究 員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 抗 菌 胜 肽 之 應 用 與 其 機 制 探 討 C.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3 月 28 日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生 物 化 學 暨 分 子 生 物 學 研 究 所 林 敬 哲 教 授 兼 所 長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Induction of Cancer Cells Into Senescence By PTTG1 And Its Implication In Early Oral Tumorigenesis D.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4 月 11 日 邀 請 中 研 院 分 生 所 鄭 珮 琳 助 研 究 員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Development and maintenance of Axon/Dendrite identity E.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5 月 16 日 邀 請 中 研 院 基 因 體 研 究 中 心 朱 祁 舜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Protein Kinase A-Mediated Phosphorylation Modulates Mitotic Function of Linker Histone H1 F.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5 月 30 日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細 胞 與 個 體 生 物 學 研 究 所 臨 海 研 究 站 太 田 欽 也 (Kinya G. OTA) 助 研 究 員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 Non-Parsimonious Evolution of The Axial Skeleton of The Early Vertebrates G. 生 技 所 於 101 年 6 月 20 日 邀 請 清 華 大 學 生 醫 工 程 與 環 境 科 學 系 葉 秩 光 副 教 授 至 所 演 講, 講 題 : 超 音 波 於 分 子 影 像 應 用 164

170 ( 三 )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院 本 部 工 作 報 告 (1)100 年 1 月 3 日 召 開 院 導 師 會 議 (2)100 年 1 月 5 日 召 開 院 教 評 鑑 小 組 會 議 (3)100 年 1 月 9 日 召 開 院 務 會 議 (4)101 年 3 月 3 日 辦 理 招 生 考 試 在 職 生 口 試 (5)101 年 3 月 13 日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6)101 年 4 月 2 日 召 開 院 優 良 導 師 會 議 (7)101 年 4 月 30 日 召 開 院 務 會 議 (8)101 年 5 月 9 日 召 開 世 界 海 洋 日 籌 備 會 議 2.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工 作 報 告 (1) 環 漁 系 於 1 月 6 日 邀 請 服 務 於 美 國 環 境 保 護 署 張 彰 華 博 士 進 行 大 閘 蟹 對 美 國 水 域 生 態 影 響 專 題 演 講 (2) 李 明 安 老 師 於 2 月 19 至 25 日 前 往 美 國 鹽 湖 城 參 加 2012 海 洋 科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3) 環 漁 系 與 漁 業 署 完 成 簽 署 101 年 度 海 上 實 習 契 約 書 (4) 環 漁 系 於 3 月 15 日 邀 請 本 校 海 資 所 陳 志 炘 老 師 進 行 台 灣 遠 洋 魷 魚 漁 業 之 發 展 現 況 專 題 演 講 (2) 環 漁 系 於 3 月 22 日 邀 請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漁 業 合 作 發 展 協 會 劉 坤 玉 組 長 進 行 台 灣 遠 洋 漁 船 之 船 位 回 報 系 統 現 況 與 簡 介 專 題 演 講 (6) 鄭 學 淵 老 師 於 3 月 16 至 18 日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福 建 省 廈 門 市 參 加 2012 臺 灣 專 業 人 才 與 項 目 對 接 會 (7) 遠 洋 漁 業 資 源 專 題 課 程,3 月 25 日 前 往 高 雄 市 政 府 海 洋 局 漁 業 文 化 館 進 行 戶 外 教 學, 以 瞭 解 我 國 遠 洋 漁 業 之 作 業 實 況 (8) 大 學 部 三 年 級 學 生 於 3 月 26 日 至 4 月 23 日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訓 練, 其 中 3 月 26 至 29 日 在 漁 業 署 遠 洋 漁 業 訓 練 中 心 進 行 陸 上 基 本 安 全 訓 練,3 月 29 日 至 4 月 23 日 搭 乘 漁 業 署 漁 訓 二 號 訓 練 船, 前 往 日 本 東 京 及 那 霸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訓 練 陸 上 參 觀 訪 問 (9) 王 勝 平 老 師 於 3 月 29 日 接 受 台 北 市 立 百 齡 高 級 中 學 邀 請, 參 加 101 學 年 度 申 請 入 學 模 擬 面 試 活 動 (10) 黃 祥 麟 專 案 研 究 人 員 於 4 月 1 日 到 校 報 到 (11) 基 隆 市 環 港 漁 業 促 進 協 會 於 4 月 12 日 起 聘 莊 慶 達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12) 邀 請 台 灣 區 鮪 魚 公 會 黃 昭 欽 總 幹 事 於 4 月 26 日 進 行 台 灣 遠 洋 鮪 漁 業 之 發 展 現 況 專 題 演 講 (13) 環 漁 系 大 學 部 三 年 級 學 生 於 3 月 29 日 搭 乘 漁 業 署 漁 訓 二 號 訓 練 船 前 往 日 本 東 京 及 那 霸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訓 練 及 陸 上 參 訪 活 動, 並 於 4 月 23 日 完 成 海 上 實 習 訓 練 3.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工 作 報 告 (1) 本 系 博 士 班 三 年 級 研 究 生 莊 卉 婕 同 學 申 請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指 導 委 員 會 獎 助 國 內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赴 德 國 研 究 ( 三 明 治 計 畫 ), 擬 赴 德 國 進 行 短 期 研 究 (2) 郭 南 榮 教 授 奉 准 自 101 年 2 月 1 日 起 迄 101 年 7 月 31 日 止 休 假 研 究 一 學 期 165

171 (3) 張 明 輝 助 理 教 授 於 本 年 2 月 19 日 至 25 日, 出 席 2012 年 美 國 地 球 物 理 協 會 (AGU) 海 洋 科 學 會 議 (Ocean Science Meeting) (4) 董 東 璟 老 師 於 2 月 20 日 至 24 日 參 加 在 印 度 舉 行 之 開 發 中 國 家 海 洋 研 討 會 (COPEDEC), 報 告 台 灣 在 海 洋 與 海 岸 環 境 監 測 與 保 護 之 經 驗 與 研 究 成 果 (5) 邀 請 本 校 系 統 工 程 與 造 船 學 系 辛 敬 業 副 教 授 於 3 月 1 日 蒞 系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泛 談 船 舶 節 能 與 海 洋 能 源 (6)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海 洋 研 究 所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邱 銘 達 博 士 於 3 月 8 日 蒞 系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高 屏 峽 谷 的 內 潮 能 量 來 源 (7)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水 文 與 海 洋 科 學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黃 志 誠 博 士 於 3 月 15 日 蒞 系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Airborne LIDAR and in situ measurements of dissipation of wave energy and turbulence in a shallow coral reef lagoon (8) 董 東 璟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交 通 部 港 灣 技 術 研 究 海 岸 防 護 基 本 資 料 庫 更 新 及 維 護 (2/4) 委 託 服 務 ( 案 號 :100013) 期 初 簡 報 暨 工 作 執 行 計 畫 書 審 查 會 議 (9) 蔡 政 翰 教 授 於 本 年 3 月 26 日 至 28 日, 出 席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理 事 會 (PECC) 在 美 國 夏 威 夷 舉 辦 之 海 洋 資 源 永 續 管 理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Marine Resources) 國 際 研 討 會 (10) 邀 請 宇 泰 工 程 顧 問 公 司 總 經 理 王 志 成 先 生 於 4 月 26 日 蒞 系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號 口 北 港 貨 櫃 儲 運 中 心 BOT 計 畫 (11) 環 資 系 於 4 月 4 日 至 12 日 辦 理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考 試 第 二 階 段 審 查 資 料 作 業, 共 計 有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之 考 生 52 人 報 名 甄 試, 共 計 錄 取 考 生 23 人 (12) 何 宗 儒 郭 南 榮 老 師 與 博 士 生 鄭 宇 昕 同 學 於 本 年 4 月 1 日 至 3 日, 赴 高 雄 參 加 OKMC/OKTV (Origins of the Kuroshio and Mindanao Current) 國 際 研 討 會 (13) 方 天 熹 胡 健 驊 何 宗 儒 郭 南 榮 陳 宏 瑜 黃 世 任 李 宏 仁 董 東 璟 蔡 富 容 及 張 明 輝 老 師 等 於 4 月 10 日 至 11 日, 率 莊 卉 婕 鄭 宇 昕 李 嘉 哲 許 伯 駿 等 10 餘 名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赴 高 雄 蓮 池 潭 參 加 2012 年 海 洋 科 學 年 會 暨 國 科 會 海 洋 學 門 成 果 發 表 會 (14)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練 育 貞 與 鄭 欣 雅 同 學 參 與 2012 年 國 科 會 海 洋 學 門 成 果 發 表 會 物 理 組 海 報 競 賽 分 別 獲 得 第 一 名 與 第 三 名 (15) 環 資 系 於 4 月 19 日 邀 請 71 級 畢 業 系 友 丁 瑞 瓊 周 良 基 及 系 上 方 天 熹 主 任 蔡 政 翰 何 宗 儒 及 黃 世 任 老 師 等 與 會, 審 查 本 系 100 學 年 度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71 級 優 秀 學 生 獎 學 金, 核 定 給 獎 名 單 為 三 年 級 劉 美 辰, 二 年 級 蔡 婕 媛 及 許 婷 雯 等 3 位 同 學 頒 發 獎 學 金 新 台 幣 8,000 元 整 4.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工 作 報 告 (1) 應 地 所 1001 學 期 計 有 1 位 博 士 班 6 位 碩 士 班 學 生 完 成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2) 陳 明 德 所 長 於 1 月 8 日 至 12 日 赴 青 島 -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姊 妹 校 參 加 東 亞 季 風 數 據 整 合 與 模 式 對 比 研 討 會 (3) 王 天 楷 教 授 於 1 月 11 日 至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參 加 臺 灣 西 南 海 域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震 測 及 地 化 調 查 評 選 會, 討 論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計 畫 之 進 度 (4)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1 月 17 日 接 受 慈 濟 經 典 雜 誌 和 平 島 地 質 保 護 專 訪 (5) 王 天 楷 教 授 於 1 月 18 日 受 邀 到 臺 大 地 質 系 參 加 海 洋 與 地 質 能 源 會 議 及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主 軸 計 畫 會 議 166

172 (6) 臺 北 市 教 育 大 學 林 明 聖 教 授 於 1 月 31 日 帶 領 學 生 至 應 地 所 陳 明 德 所 長 岩 芯 庫 實 驗 室 參 訪 研 習 (7) 邀 請 基 泰 公 司 教 育 訓 練 講 師 施 遠 先 生 於 2 月 24 日 來 所 演 講, 主 講 ASTM 資 料 庫 使 用 (8)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2 月 29 日 接 受 大 愛 經 典 雜 誌 採 訪, 採 訪 主 題 為 海 洋 地 質 海 洋 環 保 等 相 關 議 題 (9)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2 月 10 日 赴 日 本 種 子 島 高 校 演 講 桜 島 vs. 亀 山 島 : 火 山 地 震 や 津 波 (10) 陳 惠 芬 副 教 授 與 張 竝 瑜 助 理 教 授 於 2 月 13 日 至 15 日 赴 南 投 日 月 潭 參 加 2012 兩 岸 地 熱 研 討 會 (11) 王 天 楷 教 授 於 2 月 20 日 召 開 海 大 及 景 文 OBS 震 測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台 灣 西 南 海 域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與 台 灣 地 體 動 力 計 畫 之 進 度 報 告, 各 校 老 師 助 理 及 研 究 生 共 約 15 位 參 加 (12)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3 月 2 日 接 受 自 由 時 報 記 者 專 訪 地 震 海 嘯 核 輻 射 的 災 害 與 應 變 議 題 (13) 陳 明 德 所 長 於 3 月 5 日 至 9 日 主 辦 第 二 屆 地 球 科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地 球 歷 史 中 的 海 洋 環 境 紀 錄 國 際 研 討 會, 邀 請 日 本 九 洲 大 學 東 京 大 學 北 海 道 大 學 鹿 兒 島 大 學 東 邦 大 學 茨 城 大 學 師 生 及 國 內 學 術 單 位 參 與 本 所 陳 惠 芬 老 師 與 博 士 後 研 究 尤 柏 森 發 表 口 頭 報 告 論 文, 博 士 班 林 大 成 潘 惠 娟 發 表 壁 報 論 文 (14) 李 昭 興 教 授 應 本 校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邀 請 於 3 月 8 日 參 加 天 然 災 害 之 防 制 與 應 變 研 討 會, 主 講 地 震 海 嘯 核 輻 射 的 災 害 與 應 變 (15) 王 天 楷 教 授 於 3 月 19 日 帶 領 研 究 生 與 助 理 參 加 海 大 臺 大 中 大 景 文 及 中 研 院 3 月 份 校 際 震 測 月 會, 討 論 臺 灣 西 南 海 域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與 臺 灣 地 體 動 力 計 畫 之 進 度 報 告 共 有 各 校 老 師 助 理 及 研 究 生 約 35 位 參 加 (16) 陳 明 德 教 授 與 陳 惠 芬 副 教 授 於 3 月 24 日 至 26 日 赴 英 國 倫 敦 參 加 PAGES 古 全 球 變 遷 科 學 委 員 會 會 議 (17) 王 天 楷 教 授 於 4 月 2 日 召 開 海 大 及 景 文 海 底 地 震 儀 震 測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臺 灣 西 南 海 域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進 度 報 告 共 有 各 校 老 師 助 理 及 研 究 生 約 15 位 參 加 (18)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4 月 3 日 應 海 岸 巡 防 署 邀 請, 講 授 海 嘯 與 地 震 課 程 (19) 陳 明 德 李 昭 興 教 授 ; 博 士 後 研 究 尤 柏 森 高 宏 明 ;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潘 惠 娟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 洪 大 揚 涂 昌 瑋 於 4 月 10 日 至 11 日 參 加 2012 海 洋 科 學 年 會 暨 國 科 會 海 洋 學 門 成 果 發 表 會 (20) 李 昭 興 教 授 於 4 月 16 日 舉 辦 航 向 南 極 研 討 會, 發 表 2010 年 2 月 27 日 智 利 超 級 大 地 震 後 的 餘 震 與 孕 震 分 析 (21) 陳 明 德 教 授 於 4 月 22 日 至 28 日 參 加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舉 行 的 IMAGES 第 二 期 規 畫 會 議 暨 歐 洲 地 球 科 學 聯 合 會 (22) 王 天 楷 教 授 召 開 4 月 份 海 大 臺 大 中 大 景 文 及 中 研 院 校 際 震 測 月 會, 討 論 臺 灣 西 南 海 域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與 臺 灣 地 體 動 力 計 畫 之 進 度 報 告 共 有 各 校 老 師 助 理 及 研 究 生 約 35 位 參 加 5.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1) 邱 文 彥 教 授 自 2 月 1 日 起 至 105 年 1 月 31 日 止, 借 調 立 法 院 擔 任 第 八 屆 國 民 黨 不 分 區 立 法 委 員 167

173 (2) 莊 慶 達 所 長 於 2 月 2 日 邀 請 中 國 大 陸 寧 波 大 學 鄧 啟 明 教 授 費 教 授 慶 軍 來 所 參 訪 (3) 海 資 所 應 屆 畢 業 生 黃 騰 瑩 及 龔 世 豪 於 2 月 3 日 分 別 榮 獲 臺 灣 漁 業 經 濟 發 展 協 會 100 年 度 傑 出 及 佳 作 碩 士 論 文 獎 (4) 莊 慶 達 所 長 於 2 月 3 日 至 8 日 應 邀 前 往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學 R3 Center 參 訪, 並 就 雙 方 日 後 研 究 合 作 進 行 討 論 (5) 莊 慶 達 所 長 於 2 月 9 日 至 13 日 應 西 日 本 學 友 會 邀 請 前 往 日 本 商 討 推 動 台 日 交 流 事 宜 (6) 海 資 所 於 2 月 22 日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及 在 職 生 口 試 委 員 會 議 (7) 基 隆 長 潭 里 林 福 蔭 船 長 於 3 月 9 日 蒞 所 參 訪, 並 致 贈 個 人 著 作 4 冊 (8) 碩 一 廖 君 珮 同 學 榮 獲 第 一 屆 海 洋 盃 英 文 口 說 能 力 比 賽 優 秀 獎 (9) 海 資 所 於 3 月 26 日 召 開 第 4 屆 所 友 會 常 務 會 議 (10) 海 資 所 於 3 月 27 日 接 待 上 海 海 洋 大 學 經 濟 管 理 學 院 平 瑛 院 長 及 3 位 該 院 教 授 來 訪 (11) 海 資 所 於 3 月 28 日 接 待 廈 門 大 學 蘇 永 全 教 授 福 建 水 產 研 究 所 戴 天 元 研 究 員 集 美 大 學 鄢 慶 枇 教 授 來 訪, 並 安 排 至 基 隆 區 漁 會 拜 會 (12) 龔 國 慶 教 授 榮 獲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增 進 社 會 服 務 獎 龔 教 授 協 助 製 播 兒 童 青 少 年 教 育 節 目 呼 叫 妙 博 士 第 174 集 : 海 洋 酸 化, 以 淺 顯 易 懂 的 對 話 方 式, 讓 觀 眾 能 在 輕 鬆 愉 快 的 氣 氛 中, 學 習 科 學 知 識 和 新 資 訊 (13) 海 資 所 莊 慶 達 所 長 於 4 月 6 日 應 邀 前 往 新 北 市 政 府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 新 北 市 海 岸 休 閒 產 業 活 化 與 轉 型 (14) 邀 請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北 部 岸 巡 局 龔 光 宇 局 長 於 4 月 13 日 蒞 所 演 講, 演 講 主 題 : 海 巡 勤 務 (15) 劉 光 明 教 授 於 4 月 13 日 至 高 雄 參 加 臺 灣 遠 洋 漁 業 產 業 鏈 之 貢 獻 與 發 展 策 略 研 討 會, 並 擔 任 與 談 人 (16) 莊 慶 達 所 長 於 4 月 16 日 應 邀 前 往 航 向 南 極 研 討 會 演 講, 講 題 : R/V Hai-kong and her first Antarctic Cruise in 1976 (17) 黃 向 文 助 理 教 授 於 4 月 19 日 赴 台 大 漁 業 所 演 講 " 國 際 鮪 類 資 源 概 況 與 管 理 趨 勢 (18) 邀 請 經 濟 所 曹 有 盛 客 座 教 授 於 4 月 25 日 蒞 所 演 講, 演 講 主 題 : 紐 芬 蘭 海 洋 資 源 開 採 經 驗 (19)101 年 4 月 17 日 辦 理 102 年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第 1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20)101 年 4 月 26 日 召 開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21) 莊 慶 達 所 長 率 領 學 生 於 4 月 14 日 參 加 基 隆 市 政 府 舉 辦 外 木 山 淨 灘 活 動 (22)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專 案 經 理 林 珮 君 劉 澄 昇 賴 沅 生 等 於 4 月 16 日 來 海 資 所 參 訪 並 與 莊 所 長 洽 談 基 隆 觀 光 發 展 合 作 計 畫 (23) 經 典 雜 誌 裴 凡 強 記 者 於 4 月 9 月 訪 問 海 資 所 莊 慶 達 所 長 並 針 對 北 方 三 島 的 保 育 與 成 立 國 家 公 園 之 必 要 性 以 及 目 前 所 遇 到 的 各 種 問 題 提 供 意 見 6. 海 洋 環 境 生 態 與 事 務 研 究 所 (1) 周 文 臣 老 師 101 年 2 月 日 出 席 在 美 國 Salt Lake City 舉 辦 的 2012 Ocean Sciences Meeting 會 議 並 發 表 論 文 An eutrophication-induced change in seasonal CO2 uptake in the Changjiang plume area and the impacted shelf of the East China Sea (2) 龔 國 慶 老 師 101 年 2 月 日 出 席 在 美 國 Salt Lake City 舉 辦 的

174 Ocean Sciences Meeting 會 議 並 發 表 論 文 Photosynthesis-irradiance relationships in seawater of the East China Sea in the contrast season (winter and summer) (3) 蔡 安 益 老 師 101 年 2 月 日 出 席 在 美 國 Salt Lake City 舉 辦 的 2012 Ocean Sciences Meeting 會 議 並 發 表 論 文 Effects of viral lysis on bacterial mortality in western subtropical Pacific coastal water (4)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水 產 學 部 Yu Umezawa 助 理 教 授 於 1 月 6 日 至 3 月 25 至 本 所 短 期 實 驗 研 究 並 在 本 校 開 設 海 洋 生 態 系 統 模 擬 講 座 (5)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水 產 學 部 博 士 生 山 口 聖 於 1 月 6 日 至 1 月 23 至 本 所 短 期 實 驗 研 究 (6) 蔡 安 益 老 師 論 文 : Heterotrophic bacterial and Synechococcus spp. Growth and mortality along the inshore-offshore in the East China Sea in summer 登 Journal of Oceanography 期 刊, 榮 獲 本 所 論 文 獎 勵 金 2 萬 元 (7) 鍾 至 青 老 師 論 文 : Effect of Typhoon Morakot on microphytoplankton population dynamics in the subtropical Northwest Pacific 登 Marine Ecology Progress Series 期 刊, 此 文 章 是 描 述 毀 滅 性 的 莫 拉 克 颱 風 卻 有 益 於 海 洋 生 產 力 之 發 現, 榮 獲 本 所 論 文 獎 勵 金 8 萬 元 (8) 周 文 臣 老 師 3 月 日 受 邀 至 大 陸 廈 門 參 加 閩 台 科 技 交 流 與 技 術 項 目 媒 合 與 參 訪 活 動, 促 進 雙 方 技 術 與 人 才 之 交 流 (6) 龔 國 慶 教 授 於 4 月 16 日 受 邀 至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演 講, 講 題 為 : 全 球 暖 化 對 海 洋 功 能 的 影 響 (10) 蔣 國 平 所 長 論 文 : Distribution patterns and phylogeny of marine Stramenopiles (MAST) in the North Pacific Ocean 登 Applied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 期 刊, 此 文 章 是 Microbiology and Biotechnology and Applied Microbiology 領 域 被 引 用 次 數 最 高 的 期 刊, 榮 獲 本 所 論 文 獎 勵 金 4 萬 元 (11) 環 態 所 全 體 師 生 於 4 月 日 參 加 2012 年 海 洋 科 學 年 會, 詳 情 請 參 閱 網 站 : ( 四 ) 工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院 本 部 (1) 本 學 院 100 學 年 度 註 冊 學 生 人 數 共 計 大 學 部 1,063 人, 研 究 生 437 人 ( 含 碩 士 班 362 人 博 士 班 75 人 ) (2)100 學 年 度 本 學 院 計 有 4 位 教 師 升 等, 業 經 院 教 評 會 審 核 通 過, 續 送 校 辦 理 外 審 (3)100 學 年 度 本 院 計 有 8 位 教 師 接 受 教 師 評 鑑 審 查, 業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核 備 ; 未 通 過 教 師 評 鑑 之 教 師, 已 請 所 屬 系 所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4) 完 成 100 年 度 學 院 評 鑑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及 成 果 報 告 書 (5) 完 成 校 務 發 展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自 評 執 行 情 形 追 踪 表 (6) 本 校 與 宇 泰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簽 署 宇 泰 講 座 合 作 備 忘 錄 (7) 辦 理 本 學 院 與 學 生 座 談 會, 共 有 2 場 169

175 (8) 本 學 院 學 程 取 得 證 書 人 數 如 下 : 奈 微 米 科 技 學 程 1 人 ; 機 電 整 合 與 控 制 學 程 4 人 2.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1)1/30~2/29 各 課 程 教 學 助 教 繳 交 1001 工 程 認 證 課 程 光 碟 (2)2/20~3/2 100 學 年 度 學 碩 士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申 請 (3)3/3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4)3/6~4/12 辦 理 101 年 3 月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校 務 資 料 庫 內 容 填 報 (5)3/13 完 成 修 訂 101 學 年 度 轉 系 申 請 之 名 額 及 條 件 (6)3/ 學 年 度 中 英 文 會 考 (7)3/21 假 行 政 大 樓 4 樓 會 議 室, 參 加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個 人 申 請 試 務 說 明 會 (8)3/22 98 學 年 度 入 學 之 學 生 確 認 主 副 領 域 截 止 日 (9)3/23~4/16 進 行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個 人 申 請 相 關 作 業 (10)3/26 下 午 13:30 假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參 加 102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說 明 會 (11)3/29 公 告 100 學 年 度 學 碩 士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審 核 通 過 名 單 (12)4/3~6/29 大 一 全 體 學 生 及 大 三 抽 樣 學 生 上 網 填 寫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師 生 問 卷 (13)4/9 莊 水 旺 老 師 帶 領 本 系 30 名 學 生 假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及 興 旺 壓 鑄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14)4/11 完 成 修 訂 101 學 年 度 轉 學 生 考 試 簡 章 名 額 及 內 容 (15)4/12 下 午 13:30 假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參 加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說 明 會 (16)4/17 中 午 假 豪 鼎 飯 店 舉 辦 迎 新 聚 餐 (17)4/19 推 薦 101 年 度 斐 陶 斐 榮 譽 會 員 (18)4/20 推 薦 大 四 品 德 楷 模 名 單 (19)4/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名 單 榜 示 (20)4/26 下 午 15:00 假 行 政 大 樓 3 樓 會 議 室, 參 加 2012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前 置 會 議 (21)4/28 假 機 械 B 館 MEB229 教 室 舉 辦 2012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3.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1) 新 聘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余 興 政 博 士 報 到 起 聘 (2) 系 主 任 張 建 仁 教 授 卸 任, 系 主 任 職 暫 由 工 學 院 院 長 陳 建 宏 教 授 兼 代, 任 期 至 止 ; 系 主 任 遴 選 作 業 完 成, 二 位 人 選 續 由 學 院 院 長 轉 報 校 長 擇 聘 中 (3) 辦 理 合 聘 水 產 養 殖 系 陳 昭 德 教 授 事 宜 (4) 辦 理 本 系 101 學 年 第 1 學 期 趙 勝 裕 教 授 及 張 建 仁 教 授 之 休 假 研 究 申 請 作 業 (5)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院 教 師 評 鑑 結 果 系 教 評 核 備 作 業 (6) 補 聘 本 系 造 船 學 習 領 域 郭 振 通 講 師 及 謝 曜 安 講 師 之 兼 任 授 課 作 業 (7) 調 整 及 張 建 仁 教 授 2 門 必 修 課 程 授 課 教 師 (8) 辦 理 101 學 年 大 學 部 繁 星 及 申 請 甄 選 入 學 相 關 作 業 (9) 辦 理 積 極 性 補 強 教 學 課 輔 助 教 安 排, 及 學 習 預 警 輔 導 方 案 申 請 作 業 (10) 辦 理 Hi Young 101 學 年 甄 選 入 學 新 生 說 明 會 (11) 辦 理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碩 士 生 畢 業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作 業 (12) 辦 理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畢 業 學 分 審 核 作 業 170

176 (13)101 學 年 第 1 學 期 授 課 檢 討 及 排 課 (14) 實 驗 室 修 繕 及 設 備 物 品 報 廢 及 檢 查 (15) 辦 理 系 主 任 遴 聘 辦 法 修 訂 (16) 辦 理 101 年 系 經 費 申 請 審 核 作 業 (17) 廢 除 本 系 系 主 任 遴 選 委 員 會 推 舉 辦 法 (18) 本 系 設 備 財 物 清 點 及 減 帳 作 業 (19) 邀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劉 建 聖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 微 型 音 圈 馬 達 自 動 對 焦 致 動 器 的 設 計 與 其 光 學 性 能 分 析 (20) 邀 請 本 系 名 譽 教 授 王 偉 輝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 船 舶 設 計 之 新 挑 戰 - 兼 顧 環 保 節 能 減 碳 及 船 舶 反 恐 海 上 安 全 之 IMO 強 制 性 新 要 求 (21) 邀 請 立 上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林 明 宏 董 事 長 演 講, 講 題 : 風 鼓 式 波 浪 發 電 設 備 (22) 邀 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黃 仲 仁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 ShearOscillation Light Scattering of Concentrated Emulsions (23) 邀 請 美 律 實 業 基 礎 研 究 部 資 深 工 程 師 張 弘 岳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 Design and Application of Micro-Electroacoustic transducer 4.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1) 執 行 1002 學 期 各 項 獎 學 金 申 請 公 告 事 宜 (2) 辦 理 1002 學 期 本 系 學 生 休 退 學 事 宜 (3) 每 日 公 告 更 新 最 新 學 務 教 務 及 行 政 相 關 消 息 (4) 執 行 1002 學 期 第 三 階 段 選 課 人 工 特 殊 加 退 選 與 期 中 退 選 事 宜 (5) 執 行 學 期 開 課 事 宜 (6) 辦 理 1002 學 期 度 碩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7) 辦 理 本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核 相 關 事 宜 (8) 辦 理 本 系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碩 專 班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事 宜 (9)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事 宜 (10) 持 續 執 行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之 相 關 工 作 (11) 進 行 本 系 教 室 相 關 設 備 之 改 善 事 宜 (12) 進 行 財 產 盤 點 (13) 本 校 為 發 展 具 海 洋 特 色 之 綜 合 型 研 究 大 學, 本 系 為 配 合 學 校 成 立 校 級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借 調 成 功 大 學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系 許 泰 文 特 聘 教 授 為 本 校 特 聘 教 授 主 持 並 協 助 該 中 心 業 務 之 推 動 許 泰 文 教 授 老 已 於 101 年 2 月 1 日 至 本 系 辦 理 任 職 並 加 入 本 系 校 之 行 列 (14) 本 系 與 澳 洲 Griffith University 進 行 學 生 短 期 交 流, 其 中 有 五 位 同 學 選 擇 到 本 系 進 行 為 期 10 週 之 短 期 交 流 由 系 上 老 師 協 助 協 助 指 導 並 由 系 上 協 助 安 排 其 於 交 流 期 間 之 相 關 安 排, 以 提 高 本 系 國 際 學 術 之 交 流 已 於 101 年 2 月 4 日 搭 機 返 國, 並 由 李 孟 哲 助 教 協 助 至 機 場 搭 機 及 處 理 關 事 宜 (15)2012 年 3 月 23 日 13:50~14:10 在 李 國 添 校 長 主 持 下, 由 學 校 與 宇 泰 公 司 簽 訂 了 宇 泰 講 座 合 作 備 忘 錄 此 對 學 校 工 學 院 及 本 系 義 意 深 遠, 本 系 協 助 與 宇 泰 公 司 聯 絡, 並 邀 請 本 系 老 師 與 動 員 學 生 前 往 觀 禮, 一 起 見 證 這 裡 史 的 一 刻 (16) 中 華 民 國 大 地 工 程 學 會 為 國 內 大 地 工 程 領 域 之 重 要 學 會, 該 學 會 主 要 成 員 包 含 了 本 系 許 多 的 師 生 畢 業 系 友 在 現 任 理 事 長 -- 本 系 林 三 賢 教 授 的 帶 領 下, 本 次 的 大 會 由 本 系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與 台 灣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於

177 年 3 月 17 日 假 臺 灣 大 學 應 力 所 國 際 會 議 廳 共 同 主 辦 該 學 會 之 第 八 屆 第 二 次 會 員 大 會 專 題 演 講 暨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TAF) 合 作 備 忘 錄 簽 約 儀 式 (17) 配 合 學 校 於 4 月 28 日 辦 理 2012 年 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本 系 共 計 有 80 名 新 生 及 家 長 參 加, 活 動 期 間 意 見 交 流 熱 絡, 學 生 與 家 長 皆 表 示 獲 益 良 多, 給 與 系 上 極 高 肯 定 與 評 價 5.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1) 執 行 1002 學 期 各 項 獎 學 金 申 請 公 告 事 宜 (2) 每 日 公 告 更 新 最 新 學 務 教 務 及 行 政 相 關 消 息 (3) 執 行 1002 學 期 第 三 階 段 選 課 人 工 特 殊 加 退 選 與 期 中 退 選 事 宜 (4) 執 行 學 期 開 課 事 宜 (5) 辦 理 1002 學 期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6) 辦 理 本 所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核 相 關 事 宜 (7) 辦 理 本 所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事 宜 (8) 執 行 本 校 教 學 評 鑑 之 相 關 工 作 (9) 進 行 本 所 系 館 相 關 教 學 環 境 設 備 之 改 善 事 宜 (10) 進 行 財 產 盤 點 (11) 本 所 蔡 履 文 所 長 梁 元 彰 老 師 以 及 黃 榮 潭 老 師 於 101 年 3 月 26 日 -29 日 帶 領 學 生 至 中 國 廈 門 大 學 參 加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ufacturing Science and Engineering(ICMSE 2012) 會 議, 以 提 高 本 所 國 際 學 術 之 交 流 ( 五 )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院 本 部 (1) 人 事 : A.101 年 02 月 08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B.101 年 03 月 2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C.101 年 05 月 08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4 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2) 課 務 : A.101 年 03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電 資 國 際 學 分 學 程 會 議 B.101 年 03 月 2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配 合 華 碩 無 與 倫 比 課 程 安 排 華 碩 總 公 司 參 訪 活 動 C.101 年 04 月 1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課 程 委 員 會 (3) 學 術 演 講 : A.101 年 02 月 2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國 眾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良 猷 營 運 長 演 講 雲 端 運 算 及 服 務 對 電 資 產 業 之 衝 擊 與 變 革 B.101 年 03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基 隆 長 庚 心 臟 內 科 洪 明 銳 部 長 演 講 C.101 年 03 月 0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Odersun(Germany)A.G. 張 玥 顧 問 演 講 中 國 經 驗 D.101 年 03 月 08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華 碩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陳 進 展 經 理 演 講 創 新, 從 了 解 客 戶 開 始 E.101 年 03 月 0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東 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邱 蒼 民 董 事 長 演 講 172

178 安 全 鑑 識 安 檢 產 業 現 況 F.101 年 03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大 眾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紹 威 特 別 助 理 演 講 寬 頻 應 用 G.101 年 03 月 15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東 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邱 蒼 民 董 事 長 演 講 安 全 之 社 區 篇 H.101 年 03 月 15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網 路 工 程 研 究 所 陳 志 成 所 長 演 講 Secure network mobilityasenemo) for real-time applications ( 由 資 工 系 主 辦 ) I.101 年 03 月 1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基 隆 長 庚 醫 院 眼 科 孫 啟 欽 主 任 演 講 眼 角 膜 輪 部 幹 細 胞 : 從 臨 床 應 用 到 基 礎 研 究 J.101 年 03 月 2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國 眾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良 猷 營 運 長 演 講 創 新 方 法 K.101 年 03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圓 剛 圓 展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郭 重 松 董 事 長 演 講 校 園 - 就 業 規 劃 J.101 年 03 月 28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政 大 教 育 中 心 陳 民 本 教 授 演 講 海 洋 地 理 L.101 年 03 月 2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和 碩 聯 合 科 技 王 邵 郁 主 任 演 講 手 持 行 動 通 訊 裝 置 - 研 發 與 應 用 之 發 展 M.101 年 04 月 1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許 堯 壁 處 長 演 講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IC 製 程 技 術 基 本 概 念 ) N.101 年 04 月 1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OdersunAGermany) A.G. 張 玥 顧 問 演 講 企 業 轉 型 O.101 年 04 月 1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陳 翁 宜 經 理 演 講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MOS process flow) P.101 年 04 月 1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華 碩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曾 俊 瑋 經 理 演 講 如 何 跟 客 戶 分 享 優 質 產 品 Q.101 年 04 月 25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前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陳 延 輝 教 授 演 講 教 育 工 程 R.101 年 04 月 2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華 碩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許 晉 福 經 理 演 講 消 費 者 購 買 行 為 與 需 求 分 析 S.101 年 04 月 2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吳 炳 昌 經 理 演 講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Modeling and IC design introduction) T.101 年 05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政 治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陳 民 本 教 授 演 講 海 洋 氣 候 U.101 年 05 月 0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精 營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張 秉 倫 總 經 理 演 講 如 何 將 技 術 轉 換 成 產 品 競 爭 力 V.101 年 05 月 0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陳 翁 宜 經 理 演 講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IC 製 程 module Integration) W.101 年 05 月 0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國 眾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良 猷 營 運 長 演 講 創 新 工 程 X.101 年 05 月 1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華 碩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王 菡 萱 經 理 陳 昇 陽 經 理 演 講 面 對 客 戶, 你 準 備 好 了 嗎? Y.101 年 05 月 1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吳 炳 昌 經 理 演 173

179 講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Far-BEOL introduction Assembly related) (4) 其 他 : A.101 年 02 月 0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海 資 所 莊 慶 達 老 師 討 論 計 畫 事 宜 B.101 年 02 月 0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設 計 網 頁 學 生 洽 談 網 頁 事 宜 C.101 年 02 月 0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海 洋 能 測 試 會 議 D.101 年 02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中 央 大 學 合 作 計 畫 會 議 E.101 年 02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至 基 隆 長 庚 醫 院 參 加 長 海 計 畫 會 議 F.101 年 02 月 1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G.101 年 02 月 1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教 育 部 智 慧 電 子 整 合 性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成 果 發 表 暨 審 查 會 H.101 年 02 月 1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拜 訪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I.101 年 02 月 2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陳 裕 源 秘 書 參 加 公 文 檢 核 會 議 J.101 年 02 月 2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及 學 生 至 中 鋼 執 行 計 畫 K.101 年 02 月 2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學 生 專 題 討 論 L.101 年 02 月 2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長 海 計 畫 會 議 M.101 年 02 月 2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N.101 年 02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水 下 技 術 協 會 理 監 事 會 O.101 年 02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赴 台 彎 大 學 執 行 教 育 部 智 慧 生 活 整 合 創 新 計 畫 P.101 年 02 月 2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召 開 電 研 社 會 議 Q.101 年 02 月 2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海 洋 監 測 系 統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會 議 R.101 年 03 月 0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國 科 會 海 工 學 門 及 微 電 子 學 門 會 議 S.101 年 03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系 所 主 管 會 議 T.101 年 03 月 0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拜 訪 百 略 科 技 公 司 董 事 長 林 金 源 校 友 U.101 年 03 月 0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教 學 中 心 審 查 會 議 V.101 年 03 月 0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設 計 網 頁 學 生 洽 談 網 頁 事 宜 W.101 年 03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101 年 度 校 長 設 備 費 申 請 案 會 議 X.101 年 03 月 15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全 院 教 師 座 談 會 暨 導 師 座 談 會 mentorship 座 談 會 A 由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主 辦 ) Y.101 年 03 月 1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鄭 秋 紅 專 案 助 理 參 加 海 大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說 明 會 Z.101 年 03 月 2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設 計 網 頁 學 生 洽 談 更 新 網 頁 事 宜 AA.101 年 03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優 良 導 師 遴 選 委 員 會 AB.101 年 03 月 2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系 所 主 管 會 議 AC.101 年 03 月 2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學 院 網 頁 會 議 174

180 AD.101 年 03 月 28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智 慧 電 子 徵 件 討 論 會 議 AE.101 年 03 月 3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衛 星 科 學 酬 載 海 洋 環 境 照 相 儀 可 行 性 研 究 會 議 AF.101 年 03 月 3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海 洋 監 測 系 統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會 議 AG.101 年 03 月 3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電 資 醫 學 研 究 中 心 會 議 AH.101 年 03 月 3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校 長 設 備 費 審 查 會 議 AI.101 年 04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召 開 智 慧 電 子 - 醫 療 電 子 會 議 AJ.101 年 04 月 02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太 陽 光 電 研 究 中 心 會 議 AK.101 年 04 月 1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設 計 網 頁 學 生 洽 談 網 頁 事 宜 AL.101 年 04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奈 米 機 電 系 統 研 究 中 心 會 議 AM.101 年 04 月 16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新 加 坡 鈦 坦 科 技 簽 約 合 作 培 育 軟 體 開 發 人 才 合 作 A 由 資 工 系 白 敦 文 老 師 負 責 推 動. AN.101 年 04 月 1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召 開 智 慧 電 子 - 醫 療 電 子 會 議 AO.101 年 04 月 2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相 關 領 域 老 師 參 訪 儀 科 中 心 AP.101 年 04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助 修 獎 學 金 審 查 委 員 會 AQ.101 年 04 月 23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系 所 主 管 會 議 AR.101 年 04 月 2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配 合 智 慧 電 子 跨 領 域 - 綠 能 電 子 計 畫 召 開 研 討 會 會 議 AS.101 年 04 月 27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配 合 智 慧 電 子 跨 領 域 - 綠 能 電 子 計 畫 舉 辦 綠 能 IC 創 意 設 計 競 賽 活 動 AT.101 年 04 月 30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與 相 關 領 域 老 師 參 訪 SGS 公 司 AU.101 年 05 月 0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召 開 網 頁 討 論 會 議 會 議 AV.101 年 05 月 0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水 下 技 術 年 會 AW.101 年 05 月 09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參 加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優 良 教 師 審 查 會 議 AX.101 年 05 月 11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辦 理 太 陽 光 電 暨 海 洋 能 源 學 分 學 程 專 題 成 果 競 賽 活 動 AY.101 年 05 月 14 日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張 忠 誠 院 長 拜 訪 經 國 管 理 學 院 許 延 年 教 務 長 2.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 人 事 : A.101 年 02 月 01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吳 渝 教 授 榮 退 B.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徵 求 專 任 控 制 領 域 教 師 乙 名 C. 因 教 學 與 研 究 需 要, 學 校 同 意 進 行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控 制 組 新 聘 作 業, 擬 聘 教 師 1 名, 預 計 101 年 8 月 1 日 起 聘, 於 101 年 4 月 24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教 評 會 通 過 擬 聘 林 正 凱 博 士, 續 送 院 教 評 會 審 議 (2) 課 務 A.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申 請 B.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三 階 段 電 腦 選 課 175

181 C.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補 強 教 學 助 教 申 請 D.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共 309 人, 預 計 錄 取 52 名 ;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報 名 42 人, 預 計 錄 取 20 名 E.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報 名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共 114 人, 於 4 月 13 日 舉 行 口 試, 預 計 錄 取 共 33 人 F.101 學 年 度 繁 星 推 薦 錄 取 生,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全 數 完 成 報 到, 無 人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G.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容 志 輝 老 師 於 3 月 30 日 下 午 前 往 台 北 市 華 江 高 中 進 行 校 外 宣 傳, 擔 任 模 擬 面 試 委 員 (3) 學 術 演 講 A.101 年 3 月 6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邀 請 本 校 圖 書 館 簡 介 資 料 庫 電 子 書 電 子 期 刊 及 檢 索 技 巧 說 明 B. 101 年 3 月 26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邀 請 基 隆 長 庚 醫 院 耳 鼻 喉 科 羅 正 民 主 治 醫 師 專 題 演 講 從 耳 鼻 喉 的 醫 學 看 科 學 (4) 其 他 A.101 年 03 月 06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B.101 年 3 月 15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全 院 教 師 座 談 會 暨 導 師 座 談 會 mentorship 座 談 會 C.101 年 3 月 26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派 員 參 加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舉 辦 之 102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說 明 會 D.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推 舉 黃 培 華 老 師 參 選 本 校 優 良 導 師 E.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0 學 年 接 受 工 程 認 證 期 中 訪 評 獲 得 通 過 F.101 年 4 月 28 日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配 合 學 校 辦 理 2012 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3.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 人 事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新 聘 教 師 作 業 中 (2) 課 務 A.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申 請 B.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申 請 C.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三 階 段 電 腦 選 課 D.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補 強 教 學 助 教 申 請 E.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申 請 F.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3 月 10 日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面 試 G.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人 工 特 殊 加 選 作 業 H.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執 行 教 育 部 網 路 通 訊 重 點 領 域 學 程 計 畫, 並 成 立 3D 多 媒 體 學 程, 提 請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審 議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本 學 期 期 中 考 事 宜 I.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本 學 期 期 中 退 選 作 業 J.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課 程 處 理 作 業 K.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40 名, 備 取 60 名 L.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本 學 期 博 碩 士 班 學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事 宜 176

182 (3) 學 術 演 講 : A.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03 月 15 日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資 工 系 教 授 兼 網 路 工 程 研 究 所 所 長 陳 志 成 博 士 專 題 演 講 Secure network mobilityasenemo) for real-time applications B.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03 月 22 日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資 工 系 教 授 陳 榮 傑 博 士 專 題 演 講 Elliptic Curve Cryptography and its applications C.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將 於 101 年 4 月 起 陸 續 邀 請 教 師 候 選 人 至 本 系 作 學 術 性 演 講 D.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04 月 12 日 邀 請 財 團 法 人 臺 灣 地 理 資 訊 中 心, 技 術 處 高 級 系 統 分 析 師 蔡 秉 穎 博 士 專 題 演 講 The strong edge coloring for Halin graphs E.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04 月 26 日 邀 請 鉅 馥 資 訊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劉 丹 怡 小 姐 專 題 演 講 薪 水 多 一 萬 的 履 歷 表! 演 講 / 座 談 會 (4) 其 他 A.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2 月 23 日 舉 辦 實 驗 室 防 火 防 災 演 習 B.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2 月 23 日 舉 辦 教 學 助 教 講 習 暨 工 程 認 證 宣 導 C.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派 員 參 加 101 年 3 月 26 日 於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舉 辦 之 102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說 明 會 D.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配 合 本 校 於 101 年 4 月 28 日 辦 理 2012 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4.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1) 課 務 A.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安 排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課 程 表 B.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本 學 期 期 中 預 警 系 統 登 錄 C.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碩 士 班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D.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協 助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命 題 及 監 試 作 業 F.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協 助 辦 理 100 學 年 度 英 文 及 中 文 會 考 監 試 作 業 G.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於 101 年 4 月 13 日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試 入 學 指 定 項 目 ( 面 試 ) 事 宜 (2) 學 術 演 講 A.101 年 3 月 1 日 邀 請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所 無 線 通 信 研 究 室 副 研 究 員 / 專 案 經 理 鄭 鈺 鉅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雲 端 運 算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B.101 年 3 月 8 日 邀 請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所 專 案 經 理 蕭 毅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雲 端 運 算 - 實 體 架 構. 應 用 實 例 與 國 外 組 織 發 展 近 況 C.101 年 3 月 22 日 邀 請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所 ITS/Telematics 專 案 經 理 羅 坤 榮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ITS 智 慧 聯 網 技 術 及 應 用 服 務 (3) 其 他 A.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101 年 4 月 28 日 配 合 學 校 辦 理 2011 Hi!Young 新 鮮 人 說 明 會 B.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協 助 同 學 申 請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助 修 獎 學 金 C.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與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區 電 信 分 公 司 建 立 暑 期 實 習 合 作 D.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101 年 6 月 9 日 配 合 學 校 辦 理 畢 業 典 禮 177

183 E.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101 年 6 月 16 日 及 17 日 承 辦 2012 中 華 民 國 系 統 科 學 與 工 程 研 討 會 5.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1) 人 事 101 年 2 月 1 日 起 新 聘 蔡 宗 惠 博 士 為 本 所 專 任 副 教 授 (2) 學 術 演 講 A.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邀 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光 電 系 教 授 陳 隆 建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淺 談 LED 固 態 照 明 技 術 B.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3 月 15 日 邀 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輪 機 系 副 教 授 張 宏 宜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Laser and Microwave Treating Materials C.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3 月 22 日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黃 建 璋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Tumor detection strategy using ZnO light emitting nano-probes D.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3 月 29 日 邀 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系 工 系 助 理 教 授 李 舒 昇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時 進 正 交 相 移 法 應 用 於 相 位 偵 測 式 表 面 電 漿 子 共 振 技 術 之 開 發 E.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4 月 26 日 邀 請 台 灣 師 範 大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李 亞 儒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Manipulating light by nanostructures for photovoltaic applications F.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4 月 27 日 邀 請 聯 華 電 子 ATD 技 術 經 理 吳 炳 昌 先 生 演 講, 講 題 為 IC 電 子 產 業 之 現 況 及 展 望 G.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5 月 3 日 邀 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應 用 科 技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陳 瑞 山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Ultrahigh Efficient TiO2 Nanorod Photoconductors H.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5 月 24 日 邀 請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應 用 科 技 所 教 授 何 清 華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Optical Characterization of Semiconductor Nanostructures and Device Structures By Using Thermoreflectance and Optical Techniques I. 電 所 於 101 年 5 月 31 日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副 教 授 李 佳 翰 博 士 演 講, 講 題 為 Optical study of nanophotonic applications and next generation lithography (3) 其 他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於 101 年 4 月 20 日 ( 星 期 五 ) 舉 辦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新 生 說 明 會 ( 六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工 作 報 告 1. 學 院 (1) 國 際 交 流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福 島 朋 彥 教 授 來 院 訪 問, 就 臺 灣 海 洋 教 育 研 究 領 域 進 行 交 流, 除 拜 會 校 長, 並 於 本 院 進 行 座 談 會, 本 校 參 與 人 員 為 羅 綸 新 院 長 許 籐 繼 所 長 郭 展 禮 代 主 任 蘇 惠 卿 所 長 卞 鳳 奎 助 理 教 授 及 體 育 室 許 振 明 主 任, 會 後 由 本 院 招 待 用 餐 (3/14) 2. 海 法 所 178

184 (1) 人 事 本 所 擬 自 101 學 年 度 起 聘 任 黃 異 教 授 擔 任 本 所 客 座 教 授 一 年, 業 經 院 校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4/13) (2) 課 務 周 成 瑜 老 師 帶 領 本 所 碩 士 班 同 學 前 往 基 隆 地 方 法 院 參 訪 (4/23) (3) 學 術 演 講 A. 舉 辦 天 然 災 害 之 防 制 與 應 變 的 小 型 研 討 會, 邀 請 北 京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軍 事 法 研 究 所 李 衛 海 教 授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法 律 系 吳 嘉 生 教 授 以 及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李 昭 興 教 授 主 講 (3/8) B.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政 府 與 法 律 研 究 所 張 桐 銳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 非 營 利 組 織 與 社 會 行 政 (4/19) C. 舉 辦 都 市 更 新 與 強 制 拆 遷 的 學 術 演 講, 邀 請 律 州 聯 合 法 律 事 務 所 蔡 志 揚 律 師 主 講 (5/17) 3. 經 濟 所 (1) 人 事 本 所 1002 進 行 新 聘 教 師 遴 聘 相 關 事 宜, 刻 於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作 業 中 (2) 課 務 A.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合 聘 教 師 張 靜 貞 教 授 詹 維 玲 副 教 授 分 別 開 授 線 性 規 劃 及 其 應 用 經 濟 成 長 ; 兼 任 教 師 劉 祥 熹 教 授 開 授 經 濟 預 測 ; 兼 任 教 師 陳 清 春 教 授 開 授 高 等 漁 業 經 濟 學 ( 環 漁 系 博 士 班 ) B. 本 所 與 航 管 系 養 殖 系 環 漁 系 及 海 資 所 與 賽 仕 公 司 簽 有 99 年 度 教 育 方 案 租 約, 本 學 期 於 4 月 30 日 5 月 7 14 日 於 人 社 院 電 腦 室 (303 室 ) 舉 辦 SAS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Statistics 1, 完 成 18 小 時 之 教 育 訓 練, 將 由 本 校 授 與 修 習 證 明 (3) 學 術 演 講 A. 加 拿 大 紐 芬 蘭 大 學 曹 有 盛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 紐 芬 蘭 之 經 濟 簡 介 (3/2) B. 邀 請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林 桓 億 助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 Modeling Economic Resilience and Animal Disease Outbreaks in the Texas High Plains (3/9) C. 邀 請 臺 灣 大 學 經 濟 系 張 景 福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 Human Capital Spillovers and Plant Productivity: Evidence from Taiwan'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3/16) D. 邀 請 臺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徐 孝 義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 產 業 研 究 資 料 及 資 料 庫 之 使 用 (4/20) E. 農 委 會 水 產 試 驗 所 沿 近 海 資 源 研 究 中 心 楊 清 閔 理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 AHP 分 析 在 漁 業 經 濟 政 策 研 究 上 之 應 用 (5/27) (4) 國 際 交 流 A. 江 福 松 教 授 參 訪 位 於 美 國 緬 因 州 波 特 蘭 市 的 Gulf of Maine Research Institute 並 拜 會 董 事 長 Mr. Donald W. Perkins(2/17) B. 江 福 松 教 授 赴 美 國 拉 斯 維 加 斯 參 加 美 國 養 殖 年 會 (Aquaculture America 2012) 並 發 表 2 篇 文 章 (2/29-3/2) (5) 其 他 詹 滿 色 副 教 授 黃 幼 宜 副 教 授 向 漁 業 署 提 送 加 強 國 際 漁 產 貿 易 管 理 之 研 究 科 技 計 畫, 經 漁 業 署 審 查 會 議 評 選 為 最 優 勝 廠 商 179

185 4. 教 育 研 究 所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1) 人 事 江 愛 華 教 授 休 假 半 年 (2/1) (2) 課 務 A. 國 民 小 學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至 基 隆 市 尚 仁 國 小 集 中 實 習 (2/13~2/17) B. 兒 童 英 語 課 程 至 基 隆 市 中 山 高 中 英 語 村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3/29) C. 海 事 水 產 群 教 學 實 習 及 食 品 群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赴 宜 蘭 地 區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4/12) D. 海 洋 休 閒 教 育 專 題 ( 碩 專 班 ) 課 程 赴 宜 蘭 地 區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4/14) E. 海 洋 教 育 專 題 討 論 (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 課 程 赴 宜 蘭 地 區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4/21) F. 兒 童 英 語 課 程 赴 桃 園 縣 快 樂 國 小 及 文 昌 國 中 英 語 村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4/26) G. 量 化 研 究 ( 碩 專 班 ) 課 程 赴 桃 園 龍 興 國 中 作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4/28) H.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課 程 赴 基 隆 市 安 樂 國 小 及 中 山 高 中 資 源 班 作 校 外 見 習 (5/25) (3) 學 術 演 講 A. 邀 請 基 隆 市 中 山 高 中 林 金 山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 如 何 界 定 和 輔 導 學 生 問 題 (3/9) B. 邀 請 中 正 國 小 呂 宜 幸 教 師 蒞 校 演 講 : 限 制 式 寫 作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4/3) C. 邀 請 新 北 市 金 龍 國 小 游 純 澤 校 長 蒞 校 演 講 : 新 北 市 海 洋 教 育 現 況 與 檢 討 (4/18) D. 邀 請 本 校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林 綠 芳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 加 拿 大 教 育 介 紹 (4/23) E. 邀 請 基 隆 市 東 光 國 小 王 佩 蘭 校 長 蒞 校 演 講 : 快 樂 語 文 課 - 國 小 閱 讀 理 解 與 說 話 教 學 實 務 分 享 (4/24) F. 邀 請 桃 園 縣 龜 山 國 中 林 嘉 孜 教 師 蒞 校 演 講 : 雙 碼 理 論 的 研 究 與 投 稿 經 驗 (4/25) G. 邀 請 基 隆 市 立 安 樂 國 中 張 正 杰 教 師 蒞 校 演 講 : 資 訊 應 用 於 教 學 與 研 究 (4/30) H. 邀 請 基 隆 港 引 水 人 方 信 雄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 引 水 人 話 說 海 洋 (5/2 5/19) (4) 其 他 A. 辦 理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育 實 習 申 請 說 明 會, 計 有 15 名 學 生 參 加 (3/23) B. 辦 理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說 明 會, 計 有 43 名 師 生 參 加 (4/23) C. 公 告 甄 選 101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申 請 須 知, 配 合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申 請, 辦 理 教 育 週 活 動, 活 動 內 容 包 含 靜 態 展 示 DIY 環 保 手 電 筒 製 作 教 案 及 國 語 文 競 賽 活 動 (4/24~5/4) D. 辦 理 讓 教 學 更 精 彩 -- 造 型 速 繪 板 畫 研 習, 計 有 15 名 學 生 參 加 (5/3) E. 選 101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招 收 中 等 學 程 21 名 小 學 學 程 20 名, 報 名 人 數 為 中 學 40 名 小 學 13 名, 於 5 月 18 日 辦 理 筆 試 及 口 試 作 業, 並 於 5 月 28 日 放 榜 (4/23~5/28) F. 邀 請 輔 仁 大 學 教 育 領 導 與 發 展 研 究 所 林 梅 琴 所 長 中 原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180

186 心 黃 坤 錦 教 授 及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蘇 錦 麗 主 任 擔 任 訪 評 委 員, 辦 理 自 我 評 鑑 (5/30) G. 辦 理 初 任 教 師 暨 教 育 實 習 學 生 導 入 研 習 (6/15) 5.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1) 學 術 演 講 A. 安 嘉 芳 副 教 授 近 代 中 國 港 市 發 展 專 題 課 程, 邀 請 廈 門 大 學 臺 灣 研 究 院 林 仁 川 教 授 蒞 臨 演 講 : 明 末 清 初 閩 南 海 商 與 海 港 的 興 衰 (4/13) B. 吳 蕙 芳 副 教 授 地 方 文 獻 與 民 間 社 會 課 程, 邀 請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洪 紹 洋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蒞 臨 演 講 : 地 方 史 料 與 區 域 經 濟 研 究 (4/25) C. 卞 鳳 奎 助 理 教 授 東 亞 航 貿 史 專 題 課 程, 邀 請 中 原 大 學 應 用 華 語 文 學 系 夏 誠 華 教 授 蒞 臨 演 講 : 我 國 僑 生 教 育 的 回 顧 與 展 望 (5/18) (2) 其 他 A.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海 洋 文 化 學 刊 主 編 輪 值 碩 一 必 修 課 開 課 事 宜 101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考 試 面 試 ( 推 選 審 查 委 員 訂 定 面 試 評 分 項 目 ) 所 屬 評 鑑 學 門 及 本 所 教 師 於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開 課 等 事 宜 (2/29) B.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核 備 吳 蕙 芳 副 教 授 免 評 鑑 案 (3/19) C. 召 開 海 洋 文 化 學 刊 第 11 期 編 輯 委 員 會, 就 登 刊 文 章 進 行 討 論 (3/30) D.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本 所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進 行 及 分 工 (5/17) 6. 應 英 所 外 語 中 心 (1) 人 事 A. 外 語 中 心 兼 任 英 文 講 師 葉 怡 芬, 因 個 人 生 涯 規 劃 因 素 提 出 請 辭, 經 簽 奉 校 長 核 可, 單 位 已 進 行 兼 任 英 文 老 師 公 開 徵 聘 流 程 辦 理, 以 補 實 葉 怡 芬 老 師 職 缺 B. 外 語 中 心 依 992 學 期 與 校 長 有 約 決 議 及 單 位 行 政 程 序 簽 准, 辦 理 德 文 兼 任 教 師 (1 名 ) 公 開 徵 聘 作 業 本 案 聘 任 擬 自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聘 (2) 其 他 A. 應 英 所 暨 外 語 中 心 完 成 英 語 學 習 短 片 播 放 網 頁 更 新 (1.2 版 ) 該 網 頁 經 由 串 流 影 片 播 放 方 式, 可 將 本 校 採 購 之 英 語 聽 說 秘 笈 公 播 版, 提 供 校 內 單 位 經 由 網 頁 瀏 覽 進 行 播 放 元 月 份 已 協 調 教 學 中 心 與 系 工 系 並 獲 得 同 意 合 作, 於 該 2 單 位 設 置 於 公 共 空 間 之 大 型 螢 幕 進 行 英 語 學 習 短 片 播 放 本 單 位 將 陸 續 協 調 校 內 其 他 於 公 共 空 間 設 置 有 投 影 幕 或 大 型 電 視 之 單 位, 合 作 進 行 英 語 學 習 短 片 播 放 B. 王 鳳 敏 副 教 授 擔 任 101 年 新 北 市 教 育 局 國 小 多 元 活 化 課 教 學 訪 視 委 員, 訪 視 五 所 學 校 C. 汰 舊 換 新 及 海 事 大 樓 418 語 言 教 室 耳 機 麥 克 風 133 組, 俾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及 滿 足 教 學 應 用 需 求 D. 開 學 後 因 連 日 下 雨, 海 事 大 樓 418 語 言 教 室 天 花 板 出 現 多 處 漏 水 現 象, 多 部 電 腦 故 障 網 路 線 不 通 及 音 箱 設 備 受 潮 異 常 等 狀 況, 已 於 3 月 12 日 完 成 部 分 電 腦 故 障 排 除, 並 於 3 月 22 日 完 成 網 路 線 佈 線 整 理 及 受 潮 處 理 施 作 ; 屋 頂 漏 水 修 繕 已 於 2 月 開 學 初 回 報 總 務 處 營 繕 組,3 月 27 日 再 次 181

187 聯 繫 營 繕 組 安 排 修 繕 E. 辦 理 101 度 第 一 場 基 隆 區 海 大 校 園 TOEIC 多 益 測 驗 (2/26), 共 計 388 人 報 考 應 英 所 暨 外 語 中 心 循 往 例, 賡 續 辦 理 各 項 前 置 作 業 F. 完 成 本 (1002) 學 期 修 習 大 一 英 文 同 學 之 My-ET 英 文 口 說 線 上 學 習 軟 體 1,385 筆 帳 號 建 置 (2/29) 本 校 新 購 My-ET 軟 體 使 用 授 權 組 數 為 2,000 組, 除 提 供 修 習 大 一 英 文 同 學 使 用 外, 單 位 規 劃 餘 額 帳 號 組 數 將 開 放 本 校 教 職 員 使 用 為 建 置 帳 號, 經 向 人 事 室 及 圖 資 處 申 請, 獲 同 意 並 提 供 本 校 教 師 及 部 分 職 員 帳 號 建 置 所 需 等 資 料 ( 不 含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權 責 管 理 之 專 案 人 員 及 技 工 工 友 等 資 料 ), 預 計 於 3 月 底 賡 續 完 成 帳 號 建 置 G. 為 鼓 勵 本 校 學 生 於 畢 業 前 多 參 與 普 遍 且 具 公 信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測, 本 所 / 中 心 除 已 引 入 本 校 辦 理 之 TOEIC 檢 測 外, 目 前 正 與 劍 橋 大 學 ESOL 考 試 院 授 權 臺 灣 認 證 中 心 睿 言 商 英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洽 談, 計 劃 引 入 BULATS(Business Language Testing Service) 劍 橋 博 思 國 際 職 場 英 檢 電 腦 適 性 測 驗 單 位 目 前 已 與 睿 言 商 英 完 成 初 步 洽 談, 賡 續 將 簽 請 訂 約, 俟 奉 核 可 後, 擬 於 7 月 份 於 本 校 辦 理 第 一 場 檢 測 H.100 學 年 度 英 文 會 考 順 利 完 成 (3/17), 本 次 參 加 考 試 人 數 計 1,339 人, 實 到 1,296 人,43 人 缺 考, 其 中 5 人 已 辦 理 請 假, 到 考 率 96.79% 應 屆 ( 一 下 學 生 ) 及 格 率 92.7%, 平 均 成 績 分, 標 準 差 14.48, 缺 考 34 人 ; 其 他 及 格 率 68.18%, 平 均 成 績 分, 標 準 差 22.53, 缺 考 9 人 I. 公 告 本 學 年 度 英 文 會 考 成 績 (4/3) 本 次 中 英 文 會 考 補 考 時 間 為 4 月 25 日 晚 間 6:00 假 人 社 大 樓 301 教 室 舉 行, 補 考 資 訊 除 經 由 網 路 公 告, 同 時 進 行 及 電 話 個 別 通 知 J. 辦 理 靜 宜 大 學 主 辦 跨 校 視 訊 英 語 學 習 系 列 講 座 遠 距 收 播 (3/29), 假 本 校 MAF418 教 室 本 場 次 由 政 治 大 學 英 文 系 陳 超 明 博 士 主 講 : 全 球 英 語 文 法 K. 應 英 所 王 鳳 敏 副 教 授 赴 臺 北 市 東 門 國 小, 擔 任 臺 北 市 101 年 度 國 小 英 語 教 師 與 歐 洲 學 校 交 流 研 習 活 動 審 查 委 員 (4/13) L. 本 (101) 年 度 第 二 場 TOEIC 測 驗 基 隆 海 洋 大 學 場 次 將 於 6 月 24 日 舉 行, 報 名 資 訊 已 於 4 月 18 日 經 由 本 校 及 外 語 中 心 首 頁 進 行 網 路 公 告 報 名 時 間 自 4 月 19 日 起 至 5 月 16 日 止, 本 校 師 生 自 公 告 網 頁 報 名, 均 享 有 報 名 優 惠 7. 通 識 中 心 (1) 人 事 A. 新 聘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周 維 萱 到 職 (2/1) B. 郭 展 禮 教 授 代 理 中 心 主 任 (2/1) (2) 課 務 A. 舉 行 通 識 教 育 博 雅 課 程 座 談 會 暨 教 育 部 辦 理 補 助 現 代 公 民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計 畫 徵 件 案 (2/20) B. 協 辦 本 校 中 英 文 會 考 (3/17) C.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教 學 研 究 獎 勵 補 助 申 請, 計 有 海 法 所 周 成 瑜 老 師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概 要 1 件 D. 因 應 修 課 制 度 改 變, 全 天 候 持 續 處 理 各 系 學 生 畢 業 資 格 及 選 課 問 題 E.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課 程 開 設 統 計 結 果, 計 開 基 礎 課 程 : 國 文 領 域 29 班 ; 182

188 博 雅 8 大 領 域 課 程 : 人 格 領 域 17 門 民 主 領 域 23 門 全 球 領 域 13 門 經 典 領 域 7 門 美 學 領 域 6 門 科 技 領 域 10 門 自 然 領 域 15 門 歷 史 領 域 22 門 F. 審 核 處 理 本 學 期 各 系 學 生 畢 業 資 格 計 約 2300 名 (3) 學 術 演 講 截 至 5 月 底 舉 辦 學 術 演 講 次 數 計 有 : 100 年 教 育 部 全 校 性 閱 讀 書 寫 課 程 推 動 與 革 新 計 畫 --- 在 生 命 的 海 洋 相 遇 2 場 ; 卓 越 大 師 講 座 12 場 ; 樂 齡 大 學 1 場 ; 基 隆 之 美 1 場 (4) 其 他 A.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拜 訪 港 務 局 秘 書 室 主 任 林 福 港 先 生, 宣 傳 樂 齡 大 學 招 生 事 宜 (2/10) B.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赴 基 隆 廣 播 電 台 接 受 採 訪 樂 齡 生 活 學 習 與 宣 傳 樂 齡 大 學 招 生 (2/17) C.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周 維 萱 助 理 教 授 參 加 教 育 研 究 所 招 生 口 試 預 備 會 議 (2/22) D.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孫 文 學 術 交 流 基 金 會 董 事 會 議 (2/24) E. 樂 齡 大 學 開 學 (3/12) F.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東 吳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北 一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活 動 100 學 年 度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3/14) G.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與 周 維 萱 助 理 教 授 出 席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世 新 大 學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基 金 會 共 同 舉 辦 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展 望 座 談 會 (3/16) H.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東 吳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100 學 年 度 北 一 區 暑 期 通 識 跨 校 選 修 課 程 審 查 會 議 (3/20) I.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教 育 部 愛 家 敬 老, 活 躍 樂 齡 -101 年 全 國 樂 齡 學 習 博 覽 會 第 7 次 籌 備 會 議 (3/21) J.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高 校 評 鑑 中 心 第 二 期 系 所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說 明 會 (3/26) K. 謝 玉 玲 助 理 教 授 本 年 度 執 行 客 家 委 員 會 學 術 研 究 案 硬 頸. 海 洋 臺 灣 客 籍 資 深 船 長 的 奮 鬥 史 計 畫, 補 助 金 額 10 萬 元 L. 100 年 教 育 部 全 校 性 閱 讀 書 寫 課 程 推 動 與 革 新 計 畫 --- 在 生 命 的 海 洋 相 遇, 舉 辦 閱 讀 書 寫 教 學 研 習 坊 (4/20) M.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教 育 部 樂 齡 大 學 計 畫 會 議 (4/20) N.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教 育 部 社 教 司 樂 齡 博 覽 會 籌 備 會 議 (4/23) O. 郭 展 禮 教 授 受 聘 華 梵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校 外 委 員 (4/25) P. 郭 展 禮 代 理 主 任 參 加 兩 岸 孫 文 交 流 基 金 會 董 事 會 議 (4/26) Q. 舉 辦 臺 日 音 樂 交 流 饗 宴 - 五 月 天 感 念 母 親 的 慈 暉 (5/7) ( 七 )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1. 教 育 部 相 關 : (1) 經 費 相 關 A.100 年 12 月 12 日 發 文 至 中 山 大 學 有 關 本 校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100 年 度 重 點 領 域 經 費 第 2 期 補 助 經 費 2,000 萬 元, 中 山 大 學 於 12 月 19 日 轉 183

189 陳 教 育 部 並 於 10 月 28 日 來 文 同 意 照 撥 款 項 於 101 年 1 月 6 日 撥 入 本 校 B.101 年 3 月 16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101 年 度 補 助 經 費 核 撥 相 關 事 宜 中 心 於 4 月 18 日 發 文 至 中 山 大 學 請 撥 101 年 度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推 動 海 洋 科 技 研 究 領 域 經 費 第 1 期 補 助 經 費 3,000 萬 元, 中 山 大 學 於 5 月 8 日 轉 陳 教 育 部 請 款 C.101 年 4 月 19 日 中 山 大 學 電 子 來 文 有 關 教 育 部 調 查 102 年 度 重 點 領 域 經 資 門 編 列, 中 心 已 於 4 月 20 日 回 覆 (2) 轉 譯 農 學 A.100 年 12 月 9 日 參 加 101 年 轉 譯 醫 學 及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複 審 會 議 B.101 年 1 月 5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101 年 度 轉 譯 醫 學 及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核 定 清 單 暨 其 他 相 關 配 合 事 項, 3 月 13 日 來 文 有 關 經 費 如 數 辦 理 撥 付 C.101 年 1 月 9 日 於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舉 辦 轉 譯 農 學 產 業 智 財 專 利 管 理 與 產 業 創 新 論 壇 D.101 年 2 月 4 日 於 中 央 研 究 院 舉 辦 100 年 度 成 果 檢 討 暨 觀 摩 會 E.101 年 2 月 8 日 繳 交 101 年 度 教 學 設 備 經 常 費 規 劃 表 及 收 據 至 中 心 計 畫 辦 公 室 辦 理 請 款 作 業 F.101 年 2 月 10 日 繳 交 100 年 度 產 業 智 財 專 利 管 理 與 產 業 創 新 論 壇 結 案 報 告 至 中 心 計 畫 辦 公 室 G.101 年 2 月 17 日 召 開 轉 譯 醫 學 及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101 年 度 課 程 討 論 會 議 H.101 年 2 月 24 日 召 開 轉 譯 醫 學 及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101 年 度 跨 領 域 高 階 課 程 討 論 會 議 I.101 年 3 月 1 日 召 開 101 年 度 經 費 規 劃 討 論 會 議 J.101 年 3 月 5 日 繳 交 101 年 度 跨 領 域 高 階 課 程 授 課 進 度 表 至 中 心 辦 公 室 K.101 年 3 月 15 日 召 開 101 年 度 講 授 課 程 討 論 會 議 L.101 年 3 月 20 日 召 開 101 年 度 諮 議 委 員 會 M.101 年 3 月 27 日 召 開 101 年 度 暑 期 課 程 及 學 術 活 動 討 論 會 議 N.101 年 4 月 12 日 繳 交 101 年 度 課 程 資 料 學 術 活 動 以 及 課 程 聯 絡 資 訊 至 計 畫 辦 公 室 O.101 年 4 月 25 日 參 加 轉 譯 醫 學 及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助 理 會 議 P.101 年 4 月 30 日 繳 交 101 暑 期 課 程 授 課 進 度 表 至 計 畫 辦 公 室 (3)100 年 11 月 29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我 國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策 略 聯 盟 訂 於 100 年 12 月 3 日 起, 假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光 復 校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辦 理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成 果 展, 本 中 心 由 龔 國 慶 主 任 出 席 參 加 (4)100 年 11 月 29 日 教 育 部 電 子 來 文 有 關 學 校 各 年 度 經 費 補 助 款 被 轉 成 暫 付 數, 請 各 校 查 填 各 筆 經 費 之 實 現 轉 正 數, 中 心 於 12 月 9 日 回 覆 (5)100 年 12 月 26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函 轉 審 計 部 抽 查 民 國 95 年 至 99 年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審 核 通 知 (6)101 年 1 月 11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總 考 評 委 員 會 綜 合 意 見 1 份 184

190 (7)101 年 1 月 31 日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來 文 有 關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 學 術 倫 理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於 2 月 18 日 於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電 子 與 資 訊 中 心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8)101 年 2 月 17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辦 理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結 案 事 宜, 中 心 依 規 定 繳 交 經 費 收 支 結 算 表 及 自 評 報 告 (9)101 年 3 月 12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結 案 相 關 資 料, 存 部 備 查 (10)101 年 4 月 3 日 中 山 大 學 電 子 來 文 有 關 教 育 部 調 查 重 點 領 域 截 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經 費 實 支 數, 中 心 已 於 4 月 3 日 回 覆 (11)101 年 4 月 9 日 成 功 大 學 來 文 有 關 頂 尖 大 學 策 略 聯 盟 選 送 優 秀 人 員 2012 年 赴 美 國 芝 加 哥 大 學 訪 問 進 修 及 參 與 研 究 審 查 結 果 名 單 1 份 (12) 101 年 4 月 25 日 教 育 部 來 文 有 關 100 年 度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整 合 推 動 海 洋 科 技 研 究 領 域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繳 交, 中 心 將 依 規 定 辦 理 2. 中 心 事 務 (1) 國 科 會 邀 請 本 中 心 龔 國 慶 主 任 於 100 年 12 月 10 日 至 17 日, 協 助 召 集 赴 以 色 列 舉 辦 台 以 "Effects of human activities on marine environments" 研 討 會 及 會 後 交 流 訪 問 (2)101 年 2 月 8 日 由 生 技 所 邀 請 美 國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生 物 系 黃 周 汝 吉 院 士 蒞 校 參 訪, 並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109 全 興 廳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Searching for a Cancer Cure without Host Toxicity 中 心 另 安 排 院 士 與 校 長 餐 敘 並 參 訪 校 內 研 究 單 位 及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科 技 博 物 館 (3)101 年 2 月 23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411 室 舉 辦 水 生 動 物 生 殖 生 理 研 討 會, 邀 請 日 本 東 京 海 洋 大 學 吉 崎 悟 朗 教 授 及 本 校 三 位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針 對 水 生 動 物 生 殖 生 理 議 題 進 行 演 講 (4)101 年 5 月 3 日 李 鴻 源 部 長 蒞 校 演 講 並 親 臨 中 心 參 訪, 由 龔 主 任 報 告 中 心 現 況 後 部 長 與 現 場 教 師 座 談 3. 中 心 會 議 (1)101 年 3 月 8 日 召 開 國 科 會 國 際 海 洋 研 究 站 建 置 計 畫 - 東 沙 主 軸 計 畫 規 劃 討 論 會 (2)101 年 5 月 4 日 召 開 中 心 推 動 委 員 會, 討 論 100 年 度 自 評 報 告 撰 寫 4. 演 講 活 動 (1)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 A.100 年 12 月 20 日 於 頂 尖 中 心 核 心 儀 器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28: 流 式 細 胞 儀 邀 請 美 商 必 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郭 正 佼 小 姐 主 講 B.100 年 12 月 21 日 於 頂 尖 中 心 核 心 儀 器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29: 流 式 細 胞 儀 邀 請 美 商 必 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郭 正 佼 小 姐 主 講 C.101 年 2 月 15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210 教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30: 震 盪 式 切 片 機 原 理 應 用 說 明, 邀 請 台 灣 博 納 特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白 展 丞 先 生 主 講 D.101 年 3 月 6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101 及 107 教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31: 全 自 動 高 效 能 蛋 白 質 胜 肽 核 酸 多 功 能 純 化 系 統 (FPLC)( 機 型 GE AKTApurifier UPC 10) 實 機 與 原 理 教 學, 邀 請 行 易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張 家 銘 先 生 主 講 185

191 E.101 年 3 月 13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209 教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32:Amaxa NucleofectionTechnology- 細 胞 核 基 因 殖 入 儀 邀 請 諾 貝 爾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林 建 吏 先 生 主 講 F.101 年 4 月 30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教 室 舉 辦 實 驗 技 術 講 習 133: 燃 燒 熱 卡 計 儀 器 操 作 說 明 邀 請 中 美 科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蔡 親 偉 先 生 主 講 (2) 演 講 活 動 A.100 年 12 月 21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全 興 國 際 廳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邀 請 美 國 史 丹 佛 大 學 楊 哲 彥 博 士 主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Deciphering Hedgehog Pathway in Medulloblastoma Development" B.100 年 12 月 30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全 興 國 際 廳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邀 請 美 國 科 羅 拉 多 大 學 生 理 學 系 Dr. PEI-SAN TSAI 主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Biology of 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及 "Aplysia GnRH: a new way of thinking about GnRH" C.101 年 1 月 13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210 教 室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邀 請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征 矢 野 清 教 授 主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Grouper reproduction and study on 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 D. 101 年 4 月 17 日 於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南 璋 廳 101 室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活 動, 邀 請 聊 城 大 學 化 學 化 工 學 院 劉 繼 鋒 特 聘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為 Generation of OH radicals during oxygen reduction reaction. 三 校 務 會 議 常 設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 一 )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四 )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 詳 如 附 件 二 十 六 第 255 頁 ) ( 二 ) 法 規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二 )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 詳 如 附 件 二 十 七 第 259 頁 ) ( 三 )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四 )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 詳 如 附 件 二 十 八 第 263 頁 ) 186

192 貳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內 容 討 論 一 監 督 委 員 會 邱 思 魁 主 任 委 員 : ( 一 ) 建 議 總 務 處 規 劃 工 學 院 院 區 的 學 生 機 車 停 車 問 題 主 席 : 請 總 務 處 參 考 監 督 委 員 會 建 議, 包 含 工 學 院 生 科 院 館 及 祥 豐 校 區 之 停 車 問 題 請 一 併 考 量 規 劃 ( 二 ) 有 關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之 建 議, 包 含 : 1. 宿 網 開 放 至 凌 晨 2 點, 是 否 導 致 學 生 集 中 於 2 點 後 洗 澡 之 情 形, 建 議 宿 舍 網 路 宜 朝 向 健 康 生 活 的 自 治 管 理 2. 加 強 學 生 的 節 能 減 碳 觀 念, 檢 討 宿 舍 熱 水 有 否 必 要 24 小 時 供 應 3. 逐 年 逐 棟 建 構 健 康 生 活 分 級 之 宿 舍, 研 擬 健 康 生 活 ( 模 範 ) 宿 舍 實 施 計 畫, 將 環 保 節 能 減 碳 健 康 寧 靜 的 概 念 納 入 住 宿 公 約 規 範, 收 費 差 級 王 天 楷 學 務 長 : 感 謝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學 務 處 對 於 學 生 住 宿 事 宜, 已 進 行 多 項 規 劃, 包 含 考 量 使 用 宿 舍 結 餘 款 更 新 冷 氣 機 床 組 等 設 備, 亦 與 學 生 溝 通, 推 動 宿 舍 深 夜 暫 停 網 路 措 施 ; 節 能 減 碳 部 分, 目 前 已 有 冷 氣 使 用 者 付 費 措 施, 用 電 部 分 則 在 去 年 裝 設 各 樓 層 電 錶 後 已 較 去 年 同 期 節 省 約 30% 電 費 至 於 委 員 所 提 熱 水 供 應 不 足 問 題, 主 要 係 因 為 學 生 在 冬 天 大 量 使 用 熱 水 造 成 的, 經 本 處 與 總 務 處 研 商 於 宿 舍 裝 設 控 制 水 閥 後 亦 改 善 了 熱 水 供 應 問 題, 宿 舍 用 水 及 瓦 斯 用 量 都 已 降 低 最 後 有 關 宿 舍 分 級 之 建 議, 目 前 大 一 學 生 為 統 一 住 宿, 大 二 以 上 學 生 則 需 要 抽 籤 才 能 住 宿, 若 冒 然 採 用 宿 舍 分 級 制 度, 則 容 易 發 生 學 生 不 想 申 請 管 制 較 嚴 格 的 宿 舍, 而 導 致 宿 舍 空 床 率 偏 高, 較 不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因 此 本 處 將 與 學 生 溝 通, 全 面 實 施 適 當 規 範 的 健 康 宿 舍 二 輪 機 系 王 正 平 教 授 : ( 一 ) 李 校 長 7 年 任 內, 將 校 務 轉 危 為 安, 扭 轉 成 為 成 長 向 上 之 趨 勢 去 年 (2011 年 ) 讓 本 校 無 缺 失 的 通 過 評 鑑, 並 讓 海 大 能 進 入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前 400 名 ( 英 國 泰 晤 士 報 高 等 教 育 特 刊 年 ), 因 此, 本 人 將 其 成 就 評 定 為 中 興 之 校 長 ( 二 ) 教 務 處 設 有 學 生 二 分 之 一 學 分 不 及 格 退 學 之 輔 導 措 施, 鑑 於 部 分 學 校 已 廢 除 二 分 之 一 學 分 不 及 格 退 學 制 度, 建 議 學 校 可 參 考 辦 理 ( 三 ) 學 生 晚 上 至 深 夜 2 點 未 眠, 不 必 然 都 是 在 玩 電 動 遊 戲 有 時 候, 187

193 是 為 了 讀 書 或 是 無 法 入 眠 只 要 是 不 打 擾 同 寢 室 同 學 之 安 眠, 學 務 處 無 須 過 度 緊 張, 而 去 進 行 夜 間 巡 視, 更 何 況 夜 間 巡 視 本 身 就 是 打 擾 學 生 睡 眠 的 行 為 建 議 學 務 處 可 於 宿 舍 內 設 置 學 生 學 習 空 間, 供 學 生 夜 間 自 習 三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邱 思 魁 主 任 委 員 : ( 一 ) 建 議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可 回 歸 教 學 本 源, 提 撥 較 多 的 經 費 予 系 所 及 教 師 做 為 教 學 使 用 張 文 哲 副 教 務 長 :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補 助 款 之 執 行 方 式 乃 以 系 所 為 主, 但 教 育 部 委 員 訪 評 本 校 執 行 成 果 後 認 為 本 校 計 畫 成 果 過 度 分 散, 未 能 有 效 凝 聚 整 體 效 益, 因 此 將 補 助 經 費 卓 予 減 少, 之 後 學 校 回 應 教 育 部 意 見, 將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經 費 用 於 全 面 性 之 教 學 發 展, 部 分 則 用 於 系 所 充 實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本 處 未 來 亦 將 注 意 經 費 妥 善 均 衡 之 分 配 此 外, 教 育 部 已 預 告 明 年 為 新 的 卓 越 教 學 計 畫 期 程, 並 考 量 將 提 撥 部 分 經 費 用 於 提 昇 產 學 合 作, 因 此 亦 可 預 見 教 育 部 對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之 補 助 將 逐 漸 減 少, 在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形 下, 發 展 教 學 特 色 並 著 重 基 礎 教 學 紮 根, 依 然 是 本 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的 執 行 方 針 主 席 : 卓 越 教 學 計 畫 主 要 目 的 係 改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建 議 系 所 若 有 經 費 需 求, 應 以 增 加 經 費 自 籌 能 力 為 宜 電 機 系 呂 紹 偉 教 授 : 有 關 學 校 補 強 教 學 部 分, 由 於 課 程 名 稱 較 制 式 化, 建 議 可 給 予 系 上 評 估 開 設 幾 門 補 強 課 程 或 是 可 輪 流 開 設 之 彈 性 空 間 張 文 哲 副 教 務 長 : 感 謝 呂 教 授 之 建 議, 教 學 中 心 將 納 入 考 量 ( 二 )98 學 年 度 稽 核 建 議 3 年 內 之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應 維 持 80 人 ( 不 含 建 教 合 作 及 編 制 內 職 缺 改 專 案 助 理 之 遞 補 ), 本 學 年 度 再 次 稽 核,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確 實 未 超 過 80 人, 但 仍 建 議 可 再 進 行 減 控 主 席 : 學 校 人 事 聘 僱 以 功 能 性 為 主, 專 案 助 理 能 發 揮 最 大 功 能 才 予 以 聘 僱 或 續 聘, 在 此 感 謝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提 出 之 建 議, 本 部 分 將 188

194 做 為 未 來 聘 僱 專 案 助 理 時 之 參 考 ( 三 ) 學 校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 申 請 國 科 會 案 件 皆 未 獲 通 過 且 未 獲 其 它 單 位 補 助 ) 之 經 費 因 無 預 算 編 列, 建 議 可 自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管 理 費 中 編 列 相 關 預 算, 作 為 對 教 師 進 行 研 究 之 支 持 主 席 : 學 校 必 須 將 有 限 的 資 源 做 妥 善 利 用, 對 有 成 果 之 政 策 或 教 師 ( 包 含 新 進 教 師 ) 提 供 資 源, 給 予 充 分 之 協 助, 但 不 宜 全 部 或 無 限 制 的 給 予 各 方 面 的 補 助 在 此 建 議 教 師 若 有 經 費 需 求, 應 向 外 界 爭 取 資 源 為 宜 李 選 士 研 發 長 : 學 校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經 費 屬 救 急 性 質, 審 查 委 員 會 在 補 助 數 次 後, 會 卓 予 減 少 補 助, 因 該 筆 經 費 有 限, 本 處 日 後 將 再 研 議 其 它 彈 性 措 施, 另 建 議 教 師 除 國 科 會 計 畫 外, 亦 有 國 科 會 產 學 計 畫 教 育 部 任 務 導 向 計 畫 之 經 費 可 爭 取 四 主 席 : 日 前 與 大 陸 學 生 座 談, 大 陸 學 生 提 出 校 務 會 議 有 設 學 生 代 表 名 額, 大 陸 學 生 是 否 可 參 與 校 務 會 議 之 建 議, 本 部 分 可 再 思 考 陸 生 或 外 籍 生 參 加 校 務 會 議 之 可 行 性 五 洪 子 豐 蔡 逸 軒 黃 敬 哲 陳 品 安 王 紹 安 學 生 代 表 : ( 一 ) 總 務 處 推 行 垃 圾 不 落 地 政 策 已 規 範 垃 圾 車 停 放 之 時 間 地 點, 其 中 展 示 廳 部 分, 發 現 有 垃 圾 車 提 早 到 達 或 離 開 之 情 形, 造 成 學 生 不 便, 建 議 總 務 處 提 醒 廠 商 應 於 規 範 時 間, 定 時 定 點 收 垃 圾 熊 同 銘 總 務 長 : 本 處 將 再 查 核 廠 商 是 否 於 規 定 時 間 前 往 收 垃 圾, 若 發 現 廠 商 垃 圾 車 有 提 早 到 達 或 離 開 情 形, 將 視 為 違 約, 本 處 將 依 合 約 之 規 定 處 理 ( 二 ) 有 關 學 生 暑 期 住 宿 部 分, 由 於 學 生 暑 修 課 表 尚 未 訂 出, 無 法 於 時 限 內 提 出 住 宿 申 請, 惠 請 住 輔 組 及 註 課 組 協 助 學 生 在 學 期 末 前 可 以 進 行 申 請 住 宿 抽 籤 ; 另 建 議 住 輔 組 可 將 住 宿 遞 補 時 程 提 前, 俾 利 學 生 申 請 遞 補 床 位 189

195 主 席 : 為 降 低 宿 舍 空 床 率, 學 務 處 日 前 已 完 成 宿 舍 抽 籤 遞 補 時 間 之 規 劃, 以 儘 速 完 成 學 生 住 宿 遞 補 作 業, 本 部 分 以 尊 重 學 務 處 規 劃 為 宜 王 天 楷 學 務 長 : 宿 舍 將 於 6 月 30 日 關 閉, 暑 期 住 宿 期 間 則 為 6 月 30 日 至 8 月 30 日, 配 合 學 生 暑 期 住 宿 之 需 求, 學 務 處 業 已 規 劃 第 二 三 階 段 申 請 時 程, 且 暑 期 住 宿 床 位 尚 屬 足 夠, 歡 迎 同 學 申 請 住 宿 ( 三 ) 男 三 女 二 舍 門 口 外 圍 之 木 地 板 因 年 久 失 修, 有 破 損 情 形, 建 議 學 務 處 或 總 務 處 進 行 整 修, 此 外,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外 常 有 發 生 落 石 情 形, 為 維 護 同 學 安 全, 建 議 應 將 落 石 區 以 U 型 路 障 圍 起, 避 免 學 生 誤 入 該 區 ( 四 ) 濱 海 停 車 場 常 有 人 將 機 車 停 在 車 位 走 道, 影 響 機 車 進 出, 建 議 總 務 處 應 予 規 範 或 設 置 告 示 牌, 提 醒 使 用 人 將 機 車 停 在 正 確 位 置 主 席 : 以 上 ( 三 ) ( 四 ) 請 總 務 處 學 務 處 協 助 解 決 至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外 落 石 區 域, 係 屬 基 隆 市 政 府 管 轄, 本 校 多 次 請 基 隆 市 政 府 設 置 圍 欄 或 加 強 維 護, 其 成 果 有 限, 本 部 分 請 總 務 處 再 知 會 基 隆 市 政 府 儘 速 改 善 ( 五 ) 近 來 發 現 學 校 游 池 淋 浴 間 沒 有 熱 水, 惠 請 體 育 室 確 認 有 足 夠 的 熱 水 可 供 使 用 ; 另 一 方 面, 冬 天 時 游 泳 池 水 溫 明 顯 不 足, 建 議 體 育 室 可 視 氣 候 變 化 調 節 游 泳 池 水 溫 主 席 : 有 關 同 學 之 建 議 請 體 育 室 納 入 參 考 ; 此 外,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建 議 游 池 淋 浴 間 熱 水 可 改 為 投 幣 式 六 蔡 逸 軒 學 生 代 表 : 由 於 部 分 系 所 經 費 不 足, 無 法 維 修 實 驗 所 需 之 設 備 或 購 置 足 夠 的 儀 器, 導 致 同 學 在 實 驗 時 有 多 人 共 用 儀 器 設 備 之 情 形, 建 議 學 校 增 加 補 助 經 費, 用 以 協 助 系 所 改 善 實 驗 設 備 食 科 系 張 克 亮 主 任 : 近 年 來 由 於 系 所 經 費 不 足, 較 難 更 新 / 購 置 實 驗 設 備, 今 年 本 系 提 出 4 件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經 費 之 申 請, 惟 僅 通 過 1 件 190

196 主 席 : 學 生 實 驗 設 備 甚 為 重 要, 請 食 科 系 再 次 提 出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之 申 請, 並 請 教 務 處 協 助 處 理 相 關 補 助 事 宜 另 請 生 科 院 及 食 科 系 再 行 思 考 院 系 經 費 分 配 問 題, 建 議 院 系 經 費 之 運 用 應 以 學 生 及 基 礎 教 學 為 主, 教 師 若 有 需 要 則 以 自 籌 為 宜 七 陳 品 安 學 生 代 表 : 目 前 為 第 二 階 段 選 課 期 間, 常 發 教 學 務 系 統 當 機 情 形, 導 致 同 學 退 選 之 後 無 法 再 加 選 課 程, 本 部 分 請 學 校 協 助 維 持 教 學 務 系 統 穩 定, 使 同 學 能 順 利 進 行 加 退 選 作 業 圖 資 處 林 益 煌 處 長 : 教 學 務 系 統 當 承 受 大 量 負 載 時 會 啟 動 排 隊 機 制, 以 使 系 統 順 利 執 行, 一 般 而 言, 不 會 有 當 機 或 不 穩 定 之 情 形, 有 時 可 能 是 因 為 使 用 者 操 作 端 之 問 題 或 系 統 於 非 上 班 時 進 行 必 要 之 版 本 更 新 造 成, 若 同 學 在 使 用 時 發 生 問 題, 請 立 即 聯 絡 本 處 系 統 組, 以 便 及 時 發 現 問 題 所 在, 進 行 處 理 另 已 連 繫 教 務 處 避 免 選 課 時 段 與 系 統 版 本 更 新 時 程 衝 突, 以 提 供 穩 定 之 服 務 八 黃 敬 哲 學 生 代 表 : ( 一 ) 因 舊 北 寧 路 狀 況 不 良, 常 造 成 交 通 危 險, 惠 請 學 校 即 時 處 理, 以 確 保 往 來 人 員 安 全 熊 同 銘 總 務 長 : 若 同 學 發 現 路 況 有 問 題, 請 拍 照 後 直 接 傳 送 總 務 處, 本 處 將 立 即 進 行 處 理 ( 二 ) 學 校 新 體 育 館 落 成 開 放 使 用 後, 因 使 用 人 數 較 多, 常 造 成 室 內 悶 熱 情 形, 再 加 上 體 育 館 通 風 設 計 不 良, 使 得 熱 氣 及 水 氣 上 升, 造 成 場 地 溼 滑, 影 響 使 用 學 生 安 全, 經 反 應 是 否 開 啟 調 空 以 減 少 室 內 熱 氣 及 水 氣 問 題 後, 學 校 則 因 空 調 用 電 量 大, 為 節 省 電 費, 以 及 節 能 減 碳, 而 無 法 開 啟 冷 氣, 本 部 分 仍 請 學 校 考 量 ( 三 ) 育 樂 館 目 前 以 小 時 計 費, 同 學 普 遍 認 為 以 時 計 費 較 不 符 合 使 用 效 益, 建 議 可 否 比 照 新 體 育 館 收 費 標 準, 改 採 年 費 計 算 體 育 室 許 振 明 主 任 : 體 育 館 室 內 溫 度 過 高, 主 要 肇 因 於 原 先 設 計 問 題, 本 室 已 思 191

197 考 改 善 方 式, 目 前 做 法 為 早 上 開 啟 空 調 送 風, 中 午 則 設 定 自 動 溫 控 系 統 溫 度 為 28 度, 在 達 到 28 度 後, 自 動 系 統 立 即 進 行 降 溫, 另 外 體 育 館 有 下 雨 時 發 生 滴 水 問 題, 由 於 目 前 尚 在 保 固 期 間, 本 室 已 請 廠 商 進 行 維 修 ; 此 外 有 關 同 學 所 提 育 樂 館 收 費 問 題, 育 樂 館 主 要 係 提 供 校 隊 及 同 學 進 行 籃 球 排 球 等 運 動 使 用, 按 時 收 費 之 規 劃 比 起 年 費 對 同 學 更 為 有 利, 所 收 之 費 用 亦 僅 作 為 管 理 之 工 讀 金 使 用 參 提 案 審 議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研 發 處 案 由 : 有 關 本 校 研 究 船 海 研 二 號 擬 汰 舊 換 新, 其 自 籌 配 合 款 因 應 方 案,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海 洋 研 究 所 101 年 5 月 3 日 召 開 第 43 次 全 國 海 洋 研 究 船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新 海 研 二 三 號 ( 500 噸 級 ) 各 需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分 別 由 管 理 海 研 二 三 號 的 學 校 自 籌 10% 造 船 配 合 款 ( 約 新 台 幣 4 仟 萬 元 ), 造 船 完 成 後 由 國 科 會 交 由 各 管 理 學 校 負 責 營 運, 所 需 之 經 常 性 運 作 經 費 仍 由 各 管 理 學 校 負 責, 國 科 會 負 責 各 研 究 船 年 度 所 需 之 貴 重 儀 器 運 作 經 費 二 若 新 船 籌 建 時 間 以 十 年 做 預 估, 建 議 配 合 款 可 以 從 海 研 二 號 每 年 的 租 金 收 入 中 提 撥 400 萬 存 於 本 校 專 戶, 若 年 租 金 收 入 不 足 400 萬 元 時, 採 該 年 度 全 額 提 撥 海 研 二 號 近 五 年 租 金 收 入 如 下 表 內 容 所 示 : 時 間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收 入 金 額 ( 元 ) 2,970,000 6,549,500 6,563,000 6,268,733 9,582,500 備 註 海 研 二 號 租 金 全 部 納 入 校 務 自 籌 基 金 統 籌 管 理 三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1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及 101 年 6 月 1 日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192

198 提 案 二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3 條 及 第 17 條 之 1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案, 前 經 本 校 101 年 1 月 5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報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依 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核 復 說 明 二 略 以, 按 第 17 條 之 1 第 7 項 既 已 明 定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執 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聘 續 任 及 免 除 職 務 等 權 責, 則 同 條 第 9 項 所 定 遴 選 委 員 會 之 目 的 與 功 能 應 有 究 明 之 必 要, 以 免 造 成 組 織 疊 床 架 屋 權 責 不 清 之 疑 慮 從 而, 本 條 規 定 文 字 請 慎 酌 並 作 適 當 修 正 後 再 報 據 此, 針 對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17 條 之 1 相 關 規 定 再 做 修 正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二 十 九 第 339 頁 ) 決 議 : 一 第 十 六 條 修 正 為 由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推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二 第 十 七 條 之 一 第 二 項 修 正 為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 第 七 項 修 正 為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 第 九 項 修 正 為 及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發 布 施 行 二 餘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二 十 九 ~ 一 第 353 頁 ) 提 案 三 提 案 單 位 : 工 學 院 案 由 : 擬 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有 效 整 合 本 校 研 究 人 力 與 資 源, 以 促 進 海 洋 能 源 跨 領 域 整 合 研 發, 發 展 本 校 海 洋 領 域 特 色 研 究, 並 配 合 國 家 推 動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與 永 續 發 展, 擬 設 置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二 中 心 具 體 推 動 的 工 作 乃 是 與 海 洋 能 源 ( 涵 括 海 洋 波 浪 能 海 洋 流 能 離 岸 風 力 海 洋 生 質 能 海 洋 溫 差 能 等 ) 相 關 的 研 發 產 學 服 務 與 人 才 培 育 三 方 面 193

199 三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1 月 16 日 100 年 度 研 究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101 年 4 月 26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四 檢 附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及 規 劃 書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第 365 頁 ) 決 議 : 一 第 一 條 刪 除 條 文 內 引 號 二 餘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 一 第 376 頁 ) 提 案 四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執 行 現 況, 增 修 本 辦 法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一 第 377 頁 ) 決 議 : 一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修 正 為 遴 選 制 候 選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三 項 資 格, 始 得 參 選 : 一 在 本 校 服 務 滿 二 年 以 上 ( 年 資 採 計 至 遴 選 前 一 學 年 七 月 底 ) 之 專 任 教 師 二 授 課 時 數 符 合 基 本 時 數, 且 前 一 學 年 每 學 期 均 有 授 課 三 前 五 學 年 度 未 曾 獲 獎 者 第 二 項 修 正 為 遴 選 制 須 經 過 下 列 階 段 一 提 名 : ( 一 ) 排 名 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科 目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餘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一 ~ 一 第 382 頁 ) 提 案 五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執 行 現 況, 增 修 本 辦 法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194

200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二 第 384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二 ~ 一 第 387 頁 ) 提 案 六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案 修 正 係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3 月 5 日 臺 人 ( 二 ) 字 第 A 號 函 辦 理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三 389 第 頁 ) 二 第 十 條 增 列 第 二 項 教 師 涉 有 教 師 法 第 14 條 第 1 項 第 10 款 情 形 者, 學 校 應 於 知 悉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予 以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三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四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四 第 392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四 ~ 一 第 394 頁 ) 提 案 七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設 置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第 七 條 修 正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增 列 非 專 任 講 座 教 授 需 執 行 委 託 本 校 之 專 案 計 畫 方 得 依 規 定 申 請 研 究 空 間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五 第 396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五 ~ 一 第 398 頁 ) 195

201 提 案 八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查 各 校 立 法 例, 有 限 定 遴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職 級 資 格 者, 僅 北 科 大 之 院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規 定 內 容 為 : 除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外, 其 餘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由 各 該 學 院 推 薦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二 本 校 現 行 規 定, 遴 選 委 員 資 格 之 規 範 限 制 至 教 授 人 數 應 佔 比 例, 與 各 校 之 校 級 規 定 比 較, 限 制 相 對 較 嚴, 惟 為 免 變 動 過 鉅, 擬 仍 維 持 原 系 所 主 管 遴 選 委 員 會 教 授 級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二 分 之 一 之 規 定, 除 教 授 級 委 員 外, 其 餘 委 員 產 生 方 式 及 資 格 條 件, 悉 由 各 系 所 於 相 關 規 章 中 訂 定 ; 本 次 僅 針 對 現 行 規 定 文 字 易 生 誤 解 處 酌 予 修 正 三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四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六 第 400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六 ~ 一 第 404 頁 ) 提 案 九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1 月 30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暨 大 學 及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申 訴 案 處 理 原 則 及 簽 奉 核 可 公 文 修 正 之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七 第 406 頁 )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八 第 410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八 ~ 一 第 415 頁 ) 提 案 十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196

202 一 本 案 依 100 年 11 月 29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持 械 傷 人 與 偷 竊 行 為 等 行 為 不 對 等 之 懲 處 等 級 二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4 月 10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三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九 第 418 頁 ) 決 議 : 一 第 九 條 第 一 款 修 正 為 違 反 第 八 條 各 款 情 節 嚴 重 或 再 犯 二 第 十 條 第 一 款 修 正 為 違 反 第 九 條 各 款 情 節 嚴 重 三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款 修 正 為 違 反 第 十 條 各 款 情 節 嚴 重 四 餘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三 十 九 ~ 一 第 422 頁 ) 提 案 十 一 提 案 單 位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案 業 經 101 年 3 月 4 日 101 年 5 月 4 日 師 培 中 心 會 議 100 年 5 月 2 日 101 年 5 月 10 日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通 過 二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現 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四 十 第 425 頁 ) 決 議 : 一 原 第 一 二 條 整 併 為 第 一 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培 育 健 全 優 秀 之 師 資 及 提 供 中 小 學 校 在 職 教 師 進 修 之 機 會, 依 大 學 法 第 十 一 條 第 三 項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大 學 設 立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辦 法 第 二 條 及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四 條 規 定 設 立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並 訂 定 本 辦 法 ; 其 餘 條 次 配 合 變 更 順 序 二 第 三 條 修 正 為 置 教 育 類 圖 書 一 千 冊 三 第 十 條 修 正 為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發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四 餘 照 案 通 過 檢 附 修 正 後 條 文 ( 詳 如 附 件 四 十 ~ 一 第 428 頁 ) 197

203 肆 臨 時 動 議 ( 無 ) 伍 散 會 13:30 198

204 附 件 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程 序 委 員 會 紀 錄 時 地 間 :101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行 政 大 樓 秘 書 室 會 議 室 主 席 : 蔣 主 任 委 員 國 平 紀 錄 : 蔡 欣 慧 出 席 人 員 : 余 委 員 坤 東 ( 請 假 ) 張 委 員 文 哲 繆 委 員 峽 胡 委 員 清 華 莊 委 員 慶 達 田 委 員 華 忠 楊 委 員 劍 東 鄭 委 員 慕 德 ( 請 假 ) 謝 委 員 君 偉 蘇 委 員 惠 卿 ( 請 假 ) 郭 委 員 展 禮 ( 請 假 ) 壹 報 告 事 項 : 本 次 會 議 主 要 係 請 各 位 委 員 排 列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提 案 之 順 序 提 案 順 序 之 排 列, 以 具 全 校 性 重 要 性 或 涉 及 經 費 使 用 之 提 案 為 優 先, 俾 使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能 充 分 討 論 重 要 議 案 貳 提 案 討 論 :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秘 書 室 案 由 : 擬 請 討 論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提 案 是 否 排 入 議 程, 以 及 排 列 順 序,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依 本 校 校 務 會 議 常 設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5 條 辦 理 二 檢 附 本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提 案 決 議 : 經 討 論 後, 依 原 提 案 順 序 通 過, 並 列 入 校 務 會 議 議 程 參 散 會 :13:00 199

205 附 件 二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地 間 :101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邱 主 任 委 員 思 魁 紀 錄 : 林 淑 慧 出 席 人 員 : 輪 機 系 王 委 員 正 平 海 資 所 劉 委 員 光 明 河 工 系 蕭 委 員 松 山 光 電 所 黃 委 員 智 賢 海 法 所 周 委 員 成 瑜 ( 請 假 ) 養 殖 系 黃 委 員 謝 田 列 席 單 位 :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圖 資 處 人 事 室 秘 書 室 外 語 教 學 中 心 一 主 席 報 告 :( 略 ) 二 綜 合 結 論 : ( 一 )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審 議 如 附 彙 整 總 表 ( 二 ) 建 議 總 務 處 規 劃 工 學 院 院 區 的 學 生 機 車 停 車 問 題 ( 三 ) 有 關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之 建 議 : 1. 收 入 與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2. 宿 網 開 放 至 凌 晨 2 點, 是 否 導 致 學 生 集 中 於 2 點 後 洗 澡 之 情 形, 建 議 宿 舍 網 路 宜 朝 向 健 康 生 活 的 自 治 管 理, 宜 晚 上 時 即 關 閉 網 路, 亦 可 解 除 集 中 使 用 熱 水 而 供 應 不 足 3. 加 強 學 生 的 節 能 減 碳 觀 念, 檢 討 宿 舍 熱 水 有 否 必 要 24 小 時 供 應, 以 及 熱 水 的 供 應 時 間 及 溫 度 4. 逐 年 逐 棟 建 構 健 康 生 活 分 級 之 宿 舍, 研 擬 健 康 生 活 ( 模 範 ) 宿 舍 實 施 計 畫, 將 環 保 節 能 減 碳 健 康 寧 靜 的 概 念 納 入 住 宿 公 約 規 範, 收 費 差 級 三 有 關 綜 合 結 論 各 相 關 單 位 回 覆 說 明 如 下 表 : 項 次 執 行 單 位 回 覆 說 明 (1) 海 工 館 前 方 之 汽 車 停 車 格 共 22 格, 平 日 停 放 情 形 不 多 營 繕 組 目 前 依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將 河 工 一 館 與 海 工 館 間 之 地 下 道 填 ( 二 ) 平, 將 於 河 工 一 館 與 海 工 館 間 增 設 22 格 汽 車 停 車 格, 日 後 海 工 館 前 方 之 汽 車 停 車 格 可 經 工 學 院 同 意 後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改 為 收 費 機 車 停 車 格 (2) 工 學 院 增 設 機 車 停 車 格 後, 校 方 管 理 單 位 須 要 求 同 學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切 勿 違 規 穿 越 北 寧 路 分 向 桿 及 雙 黃 線 200

206 ( 三 ) 學 務 處 (1)100 學 年 度 宿 舍 收 入 : 各 宿 舍 住 宿 暑 期 住 宿 國 際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費 及 宿 舍 國 際 學 舍 自 助 洗 衣 機 場 地 費, 總 收 入 新 臺 幣 4,403 萬 2,619 元 100 學 年 度 支 出 成 本 : 水 費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梯 保 養 費 一 般 性 維 修 專 案 維 修 建 築 物 折 舊 等, 共 計 新 臺 幣 2,714 萬 6,168 元 ; 人 事 費 ( 專 案 助 理 8 人 工 友 1 人 及 清 潔 人 員 8 人 ) 共 計 新 臺 幣 679 萬 6,656 元, 支 出 總 計 新 臺 幣 3,394 萬 2,824 元 若 不 考 量 建 築 物 折 舊, 則 宿 舍 收 入 扣 除 支 出 成 本, 餘 額 1,008 萬 9,795 元 (2) 本 組 自 100 學 年 度 辦 理 深 夜 暫 停 提 供 網 路 服 務 ( 凌 晨 2:00-4: 00), 並 針 對 深 夜 網 路 暫 停 服 務 進 行 問 卷 調 查,77.2% 學 生 表 示 不 同 意 ( 含 普 通 不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 由 於 實 施 本 項 措 施, 82.7%( 含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普 通 ) 住 宿 生 表 示 對 宿 舍 環 境 滿 意 度 降 低 因 此 不 建 議 實 施 宿 舍 網 路 於 晚 上 10:00~12:00 關 閉 另 避 免 學 生 集 中 於 凌 晨 2 點 盥 洗, 替 代 方 案 為 凌 晨 2:00 至 中 午 12:00 不 提 供 熱 水 供 應, 以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措 施, 並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議 討 論 另 有 關 熱 水 控 制 關 閉, 需 更 改 熱 水 系 統 主 管 路 氣 動 閥 及 加 裝 時 間 控 制 系 統, 預 估 總 經 費 新 臺 幣 86 萬 2500 元 目 前 各 宿 舍 浴 室 蓮 蓬 頭 皆 加 裝 節 流 器, 對 於 水 電 瓦 斯 皆 有 節 能 改 善 各 宿 舍 電 源 開 關 旁 及 浴 室 入 口 處 皆 有 張 貼 隨 手 關 燈 節 約 用 水 等 標 語, 提 醒 學 生 要 有 節 能 減 碳 之 觀 念 (3) 本 組 於 99 學 年 度 實 施 靜 學 宿 舍,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於 各 宿 舍 頂 樓 實 施 ( 共 計 500 床 ), 唯 當 學 年 僅 196 人 申 請, 申 請 住 宿 率 為 39.2%( 舊 生 佔 28.6%, 新 生 佔 10.6%), 學 生 入 住 意 願 不 高, 致 使 空 床 率 提 高, 影 響 校 務 基 金 收 入 有 關 逐 年 逐 棟 建 構 健 康 生 活 分 級 宿 舍 之 實 施 計 畫, 本 組 將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議 與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會 討 論 201

207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總 表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提 案 說 明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二 不 同 課 程 ( 如 英 文 數 學 ) 之 學 生 對 教 師 們 教 學 之 評 量 分 數 都 無 法 公 平 地 相 比 較, 更 何 況 各 學 系 間 之 不 同 性 質 ( 法 商 工 ) 因 此,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之 評 量 分 數 ( 全 校 後 3% 之 規 定 ), 實 不 宜 列 入 教 師 之 升 等 門 檻 主 席 : 學 校 對 於 教 師 之 升 等 訂 有 相 關 規 定, 而 評 鑑 亦 應 以 反 應 事 實 為 主, 且 教 育 學 生 為 教 師 之 基 本 職 責, 學 校 也 必 須 瞭 解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之 意 見, 故 確 有 必 要 將 學 生 之 評 量 納 入 升 等 項 目 中, 唯 教 師 升 等 的 評 鑑 內 涵 是 否 能 真 實 反 應 教 師 教 學 情 形, 請 教 務 處 召 開 會 議 研 究 與 討 論 98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每 年 不 定 期 召 開 至 少 3 次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會 議 中 討 論 修 正 教 學 評 鑑 問 卷 內 容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修 訂 評 鑑 時 程 修 定, 特 聘 請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吳 清 山 教 授 為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顧 問, 協 助 本 校 教 學 評 鑑 問 卷 內 容 之 修 訂 ; 本 組 亦 加 強 與 學 生 代 表 溝 通, 使 其 了 解 教 學 評 鑑 之 重 要 性, 並 於 施 測 期 間 宣 導 評 鑑 結 果 將 影 響 教 師 評 鑑 升 等, 希 望 同 學 們 能 更 謹 慎 客 觀 填 答 99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目 前 針 對 PBL (problem-based learning) 之 學 習 方 式, 研 擬 新 問 卷, 預 於 下 次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99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有 關 教 學 評 鑑 方 法 ( 即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 是 否 真 實 反 應 教 學 情 形 的 癥 結 是 回 收 率 太 低 以 及 問 卷 題 目 過 多 兩 項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已 完 成 多 次 問 卷 修 改 和 提 供 獎 品 以 刺 激 回 收 率 等 (A- 己 完 成 B- 執 行 中 C- 尚 未 執 行 D- 無 法 執 行 E- 其 他 ) 召 開 執 單 教 務 處 行 位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回 收 率 已 有 大 幅 度 提 昇, 本 學 期 回 收 率 為 85.83% 2. 評 量 問 卷 題 意 尚 稱 合 宜, 若 需 改 善 本 組 亦 會 提 報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審 議, 建 請 將 本 案 予 以 結 案 執 行 等 級 A 202

208 作 為, 目 前 已 有 成 果 如 下 : 1.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回 收 率 已 明 顯 提 升 達 74.92%(981 學 年 度 72.23%,982 學 年 度 66.30%) 2. 透 過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會 議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修 訂 100 年 4 月 8 日 召 開 本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並 決 議 完 成 如 下 : (1) 針 對 現 行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進 行 文 字 潤 飾, 來 回 應 學 生 提 到 問 題 不 淸 楚 難 以 填 答 (2) 針 對 現 行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新 增 學 生 自 評 問 題 5 題, 協 助 學 生 先 自 我 反 省, 藉 此 緩 和 學 生 情 緒, 使 填 答 結 果 較 為 客 觀 亦 在 本 學 期 期 末 進 行 施 測 根 據 資 料, 其 他 學 校 教 學 問 卷 題 目 比 本 校 還 多 況 且, 問 卷 題 目 太 少 是 無 法 真 實 反 應 教 學 情 形, 因 此 將 維 持 目 前 之 題 數 每 次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議 上 都 會 提 出 討 論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一 直 在 進 行 下 列 工 作 以 提 升 教 學 評 量 參 考 價 值 : 1. 年 年 提 供 獎 品 以 提 昇 回 收 率, 檢 附 學 年 度 之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回 收 率, 如 下 表 : 年 度 回 收 率 年 度 回 收 率 一 2.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已 歷 經 多 次 修 改, 並 採 用 多 年 只 要 有 任 何 具 體 建 議, 本 組 都 會 提 至 教 學 評 鑑 委 員 會 議 中 審 議 討 論, 該 會 議 亦 會 不 定 期 檢 視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之 題 意 是 否 合 宜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已 完 成 好 幾 次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修 訂, 例 如 學 期 皆 已 進 行 局 部 修 改 為 改 善 工 學 院 院 區 交 通 動 線 與 入 口 景 觀, 擬 定 工 學 院 院 區 交 通 動 線 與 入 口 景 觀 規 劃 構 想 決 議 : 總 務 處 本 案 目 前 設 計 圖 說 修 正 中, 並 已 申 請 變 更 河 工 一 館 使 用 執 照, 另 經 查 新 增 地 下 車 道 下 方 有 瓦 斯 管 線 需 遷 移, 持 續 辦 理 中 B 203

209 1. 本 案 通 過, 惟 請 總 務 處 再 行 邀 請 基 隆 市 政 府 及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人 員 與 會, 充 份 溝 通 協 商 並 於 會 議 決 議 採 方 案 一 或 方 案 二 後, 再 進 行 細 部 規 劃 2. 本 案 相 關 之 停 車 位 停 車 量 交 通 動 線 ( 包 含 人 行 車 行 ) 及 安 全 等 問 題, 惠 請 總 務 處 於 細 部 規 劃 時 進 行 整 體 通 盤 之 分 析 及 考 量 3. 本 案 進 度 以 2010 年 完 成 細 部 規 劃,2011 年 編 列 執 行 經 費 為 原 則 98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工 學 院 院 區 交 通 動 線 與 入 口 景 觀 規 劃, 將 於 近 期 委 託 專 業 設 計 單 位 進 行 初 步 規 劃 設 計, 並 邀 集 基 隆 市 政 府 及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人 員 與 會 進 行 協 商 討 論, 以 確 認 初 設 內 容 ( 方 案 一 或 方 案 二 ) 後, 再 行 辦 理 細 部 規 劃 設 計, 相 關 規 劃 設 計 預 計 本 年 度 完 成 99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案 總 務 處 已 進 行 多 次 會 勘, 將 委 託 設 計 單 位 進 行 規 劃 設 計, 預 計 100 年 施 工 99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營 繕 組 將 於 100/5 新 進 技 士 到 職 後 辦 理 評 選 建 築 師 招 標 適 宜, 另 設 計 內 容 將 送 本 校 校 園 規 劃 發 展 委 員 會 討 論, 俟 定 案 後 辦 理 工 程 發 包 作 業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案 建 築 師 招 標 作 業 經 2 次 流 標, 均 無 建 築 師 投 標, 經 多 次 協 商 討 論 結 果, 已 增 加 費 用 並 於 100/11/2 上 網 辦 理 第 3 次 公 告, 已 於 100/11/22 辦 理 資 格 標 開 標 及 評 審 作 業, 並 於 100/12/5 決 標 予 謝 一 田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現 正 由 建 築 師 辦 理 建 照 取 得 及 細 部 設 計 作 業 中 204

210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提 案 說 明 各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一 ( 二 ) 十 四 (A- 己 完 成 B- 執 行 中 C- 尚 未 執 行 D- 無 法 執 行 E- 其 他 ) 召 開 請 教 務 處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檢 討 現 存 之 教 師 升 等 與 評 鑑 問 題, 並 召 開 公 聽 會, 邀 請 各 教 師 參 與 討 論, 再 提 出 改 革 案, 以 維 持 適 當 合 理 公 正 公 平 之 評 鑑 制 度 99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已 將 近 三 年 課 程 評 鑑 資 料, 依 照 大 學 部 研 究 所 分 開 進 行 統 計 彙 整, 並 將 相 關 數 據 資 料, 送 人 事 室, 將 於 5 月 13 日 召 開 公 聽 會 進 行 討 論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皆 定 期 彙 整 分 析 本 校 課 程 評 鑑 資 料, 提 供 人 事 室 做 為 參 考, 並 於 教 師 升 等 期 間 提 供 詳 細 數 據 ( 計 算 升 等 教 師 課 程 評 鑑 成 績 ), 做 為 評 分 參 考 2. 人 事 室 已 舉 辦 公 聽 會 (100 年 5 月 13 日 ), 將 於 本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改 升 等 之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門 檻 航 管 及 海 空 大 樓 附 近 增 設 備 用 道 路 及 汽 車 停 車 位 992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因 本 案 所 需 經 費 450 萬 元 於 本 年 度 校 園 整 建 經 費 內 無 法 容 納, 已 編 列 101 年 度 概 算, 俟 通 過 後 於 101 年 度 執 行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案 預 計 101 年 暑 假 施 工 執 單 教 務 處 總 務 處 行 位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人 事 室 已 完 成 修 法, 在 升 等 資 格 之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門 檻 要 求 方 面, 除 原 先 規 定 外, 另 加 入 或 加 權 後 平 均 值 在 4.0 以 上 亦 得 提 出 升 等, 不 受 全 校 後 標 平 均 值 之 限 制 本 案 已 完 成 設 計, 預 定 5 月 初 進 行 工 程 招 標 作 業 執 行 等 級 A B 205

211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提 案 說 明 主 席 裁 示 主 席 裁 示 (A- 己 完 成 B- 執 行 中 C- 尚 未 執 行 D- 無 法 執 行 E- 其 他 ) 召 開 請 教 務 處 整 合 並 檢 討 未 來 一 年 當 中, 學 生 達 成 基 本 及 核 心 能 力 應 有 之 機 制 及 做 法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本 校 設 有 三 級 ( 系 所 級 院 級 校 級 )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課 程 之 規 劃 與 開 設 於 系 所 院 課 程 規 劃 階 段, 即 檢 討 課 程 與 系 所 院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連 結, 以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2. 以 3 年 為 一 期, 定 期 檢 討 各 系 ( 所 ) 學 分 學 程 課 程 規 劃, 檢 討 內 容 共 分 四 大 項 目 : 課 程 規 劃 說 明 課 程 地 圖 課 程 成 效 說 明 課 程 量 化 項 目 指 標 及 達 成 率 ; 並 透 過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系 統 檢 核 各 系 所 學 生 基 本 素 養 及 核 心 能 力 之 達 成 率 3. 建 置 全 校 學 生 課 程 地 圖 之 查 詢 系 統, 協 助 學 生 針 對 已 修 習 課 程 進 行 累 積 之 核 心 能 力 與 基 本 素 養 分 析, 藉 以 檢 核 職 涯 探 索 及 生 涯 規 劃 之 相 關 能 力 連 結 程 度, 並 供 後 續 選 課 之 規 劃, 以 確 保 學 生 進 入 職 場 前 應 具 備 之 基 本 素 養 與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請 教 務 處 針 對 各 大 學 系 所 對 學 生 英 語 門 檻 之 規 定, 進 行 了 解 及 統 計, 並 請 教 務 處 外 語 中 心 英 語 小 組 重 新 思 考 規 劃 本 校 中 外 語 文 檢 定 門 檻 之 規 定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教 務 處 執 行 情 形 : 本 校 外 語 研 究 中 心 業 訂 定 免 修 基 礎 英 文 之 規 範 除 通 過 本 校 辦 理 之 英 文 會 考 外, 另 訂 有 取 得 一 定 等 級 全 民 英 檢 托 福 多 益 等 資 格 者 得 免 修 之, 是 為 學 生 學 習 多 樣 性 之 體 現 ( 本 校 英 文 會 考 暨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要 執 單 教 務 處 行 位 教 務 處 外 語 教 學 中 心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1. 本 校 已 建 置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平 台, 各 系 所 已 完 成 訂 定 相 關 課 程 與 基 本 素 養 核 心 能 力 就 業 職 種 的 關 聯, 並 制 定 了 達 成 核 心 能 力 之 對 應 門 檻 2.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平 台 可 以 協 助 導 師 及 學 生 針 對 已 修 習 課 程 進 行 累 積 之 核 心 能 力 與 基 本 素 養 分 析, 藉 以 檢 核 職 涯 探 索 及 生 涯 規 劃 之 相 關 能 力 連 結 程 度, 並 供 後 續 選 課 之 規 劃, 以 確 保 學 生 進 入 職 場 前 應 具 備 之 基 本 素 養 與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3. 教 務 處 亦 透 過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平 台 之 核 心 能 力 分 析, 將 於 每 學 年 定 期 將 分 析 結 果 送 請 各 系 所 做 為 檢 討 培 養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之 參 考 依 據 教 務 處 執 行 情 形 1. 自 修 課 規 劃 及 配 套 措 施 二 層 面, 說 明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修 課 規 定 如 下 : (1) 修 課 規 劃 : 為 發 展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本 校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規 劃 英 語 課 程 及 修 課 次 序 如 下 : 課 程 大 一 英 文 學 分 對 象 目 標 抵 免 4 大 一 基 礎 免 修 大 一 英 學 生 英 語 文 2 學 分 : 綜 合 通 過 相 當 全 能 力 民 英 檢 中 高 之 訓 級 初 試 練 免 修 大 一 英 文 4 學 分 : 執 行 等 級 A A 206

212 點 第 7 點 ) 外 語 中 心 執 行 情 形 : 1. 本 校 目 前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為 : 需 通 過 大 一 下 校 內 自 辦 之 英 文 會 考, 未 通 過 者 須 修 習 零 學 分 之 課 程 基 礎 英 文 課 程 2. 符 合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者, 免 修 基 礎 英 文 課 程 : (1)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2) 多 益 600 分 ( 本 案 業 經 共 教 會 決 議 通 過, 擬 由 750 分 改 為 600 分 備 註 : 中 正 大 壆 政 治 大 學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等 校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皆 未 超 過 多 益 600 分 本 案 目 前 已 排 入 教 務 會 議 議 程 討 論 ) (3) 托 福 紙 筆 測 驗 527 分 以 上 電 腦 托 福 197 分 以 上 網 路 托 福 71 分 以 上 3. 生 命 科 學 系 自 100 學 年 起 入 學 之 新 生, 需 參 加 全 民 英 檢 或 多 益 測 驗 等 英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成 績 需 達 到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或 多 益 600 分 之 標 準 4. 以 上 資 料 提 供 各 系 參 考 至 於 不 同 學 系 是 否 需 要 更 高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則 由 各 系 自 訂 5. 檢 附 各 校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標 準 以 及 相 關 之 配 套 措 施, 如 附 件 1 基 礎 英 語 進 階 英 語 0 未 通 過 英 文 會 考 者 2 通 過 英 文 會 考 者 之 大 二 至 大 四 學 生 補 救 教 學 延 伸 英 語 基 礎 能 力 之 訓 練 通 過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複 試 1. 通 過 校 內 英 文 會 考 2. 通 過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可 修 習 其 他 外 語 2 學 分 (2) 配 套 措 施 : 未 通 過 英 文 會 考 之 學 生, 應 修 習 基 礎 英 文 課 程, 但 學 生 若 取 得 一 定 等 級 全 民 英 檢 托 福 多 益 等 資 格 者 得 免 修 之, 體 現 學 習 多 樣 性 ( 本 校 英 文 會 考 暨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要 點 第 7 點 ) 2. 除 本 校 英 文 會 考 外, 為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教 學 中 心 將 擬 訂 英 檢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踴 躍 考 取 英 語 檢 定 證 照 並 將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中 心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核 獎 勵 辦 法 後, 開 始 施 行 其 補 助 對 象 及 條 件 為 : (1) 本 校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學 生,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或 是 多 益 成 績 達 550 分 以 上, 補 助 600 元 獎 勵 金 (2) 每 位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以 補 助 一 次 為 原 則 (3) 經 費 擬 由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自 籌 款 支 應, 每 年 補 助 總 金 額 以 10 萬 元 為 上 限, 採 先 申 請, 先 補 助 之 原 則 3. 將 逐 年 提 高 英 文 會 考 難 度, 降 低 全 校 通 過 率, 並 鼓 勵 各 系 所 訂 定 參 加 校 外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門 檻 外 語 中 心 執 行 情 形 : 1. 本 校 目 前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為 : 需 通 過 大 一 下 校 內 自 辦 之 英 文 會 考, 未 通 過 者 須 修 習 零 學 分 之 課 程 基 礎 英 文 課 程 2. 符 合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者, 免 修 基 207

213 主 席 裁 示 未 來 學 校 將 成 立 數 位 典 藏 系 統, 請 圖 書 館 除 設 置 數 位 典 藏 系 統 外, 亦 能 參 考 其 它 學 校 之 規 劃, 設 置 本 校 之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規 劃 群 聚 化 之 研 究 小 間 ( 內 配 數 位 設 備 ), 使 學 生 可 進 行 團 體 研 究 及 討 論, 數 位 典 藏 系 統 請 圖 書 館 於 半 年 內 完 成 此 外, 圖 書 館 應 同 時 考 量 雙 語 化 環 境 及 標 示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設 置 數 位 典 藏 系 統 : 海 大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平 台 已 建 置 完 成, 目 前 收 錄 內 容 包 含 : 期 刊 論 文 博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計 畫 教 師 展 演 專 利 技 術 報 告 等 類 別, 總 筆 數 18,903 筆, 其 中 含 全 文 筆 數 6,485 筆 未 來 內 容 的 經 營 需 仰 賴 全 校 師 生 共 同 努 力 2. 設 置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 初 步 規 劃 於 10 月 6 日 完 成,10 月 21 日 處 長 與 副 處 長 向 校 長 與 各 相 關 處 室 主 管 簡 報,10 月 25 日 本 處 同 仁 參 觀 文 化 大 學 數 位 與 多 元 學 習 中 心 進 行 觀 摩,11 月 1 日 修 正 規 劃 案,11 月 3 日 提 案 校 發 會 議 決 議 提 本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3. 圖 書 館 雙 語 空 間 標 示 已 於 本 (100) 年 5 月 完 成 礎 英 文 課 程 : (1)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2) 多 益 600 分 以 上 (99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中, 討 論 免 修 基 礎 英 文 課 程 之 標 準, 認 為 多 益 測 驗 之 免 修 門 檻 過 高, 因 此 外 語 中 心 已 提 議 將 免 修 門 檻 由 750 分 降 為 600 分 本 案 業 經 教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 (3) 托 福 紙 筆 測 驗 527 分 以 上 電 腦 托 福 197 分 以 上 網 路 托 福 71 分 以 上 3. 至 於 不 同 學 系 是 否 需 要 更 高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則 由 各 系 自 訂 圖 資 處 1. 設 置 數 位 典 藏 系 統 : 海 大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平 台 (NTOUR) 已 建 置 完 成, 收 錄 內 容 包 含 : 期 刊 論 文 博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計 畫 教 師 展 演 專 利 技 術 報 告 等 類 別, 總 筆 數 19,711 筆, 其 中 含 全 文 筆 數 7,892 筆 在 3/19 及 3/20 舉 辦 二 場 單 位 系 統 聯 絡 人 說 明 會 之 後, 全 校 每 位 教 職 員 皆 可 經 由 登 入 上 傳 資 料 以 豐 富 內 容 2. 設 置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 (1) 業 經 1 月 5 日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將 依 會 議 決 議 進 行 規 劃 (2) 依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提 送 102 年 概 算 審 議 (3) 準 備 規 劃 設 計 預 算 及 工 作 分 配 文 件 簽 報 中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案 併 提 案 三 辦 理 A 208

214 一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核 定 及 公 告 事 宜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案 ( 第 3 條 第 17 條 第 41 條 並 新 增 第 17 條 之 1), 經 教 育 部 100 年 7 月 28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17 條 17 條 之 1 及 第 41 條, 並 自 100 年 7 月 28 日 生 效, 本 校 於 100 年 8 月 15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第 3 條 教 育 部 函 復 意 見 ( 略 以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建 請 明 列 分 組 名 稱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如 未 獲 本 部 同 意 裁 撤, 不 得 自 組 織 規 程 中 刪 除 ), 已 另 會 教 務 處, 將 於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中 再 提 案 修 正 四 原 麗 峰 莊 宿 舍 基 地 撤 銷 撥 用, 並 授 權 學 校 與 基 隆 市 政 府 協 商, 以 公 告 現 值 或 在 本 校 最 大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購 買 該 筆 土 地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本 案 教 育 部 100 年 11 月 3 日 臺 總 ( 一 ) 字 第 號 函 轉 行 政 院 100 年 10 月 25 日 院 授 內 中 地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本 校 撤 銷 撥 用 原 經 管 麗 峰 莊 11 筆 市 有 土 地 2. 基 隆 市 政 府 100 年 11 月 3 日 基 府 財 產 壹 字 第 號 函 同 意 本 校 辦 理 有 償 撥 用 5 筆 市 有 土 地 手 續 3. 秘 書 室 已 於 100 年 11 月 24 日 召 開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補 辦 預 算 作 為 有 償 撥 用 經 費 之 來 源 證 明, 附 於 有 償 撥 用 不 動 產 計 畫 書 中, 陳 報 教 育 部 轉 行 政 院 申 請 有 償 撥 用 土 地 五 為 提 升 本 校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研 擬 排 名 再 前 進 之 措 施, 組 成 本 校 機 構 典 藏 小 組, 進 行 相 關 預 算 項 目 期 程 單 位 分 工 執 行 方 式 及 追 蹤 等 事 項 之 規 劃 人 事 室 併 提 案 四 辦 理 A 總 務 處 圖 資 處 研 發 處 教 務 處 有 償 撥 用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祥 豐 段 234 地 號 等 5 筆 市 有 土 地, 已 於 101 年 2 月 份 取 得 土 地 所 有 權 狀 辦 理 入 帳 圖 資 處 執 行 情 形 :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會 定 期 轉 出 SiteMap XML 檔, 並 登 錄 於 Google Yahoo 及 bing 搜 尋 網 站 目 前 此 系 統 造 訪 人 次 已 達 到 50 A A 209

215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圖 資 處 執 行 情 形 : 圖 資 處 於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平 台 建 置 完 成 後, 分 別 於 7 月 19 日 及 10 月 26 日 邀 請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二 次 協 調 會, 由 林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就 收 錄 內 容 及 各 教 學 及 行 政 單 位 資 料 上 傳 方 式 進 行 討 論 因 擬 收 錄 內 容 與 教 學 務 系 統 教 學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子 系 統 部 份 重 疊, 為 避 免 教 師 重 覆 上 傳 造 成 困 擾, 將 繼 續 與 教 務 處 及 研 發 處 討 論 可 行 的 解 決 方 式 研 發 處 執 行 情 形 : 1. 已 由 圖 資 處 籌 組 機 構 典 藏 小 組, 進 行 相 關 事 項 之 規 劃 2. 為 提 升 本 校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已 請 海 洋 學 刊 將 原 網 域 jmst.org.tw " 更 改 為 ntou.edu.tw" 連 結 3. 西 班 牙 網 路 計 量 研 究 中 心 所 公 佈 最 新 (2011 年 7 月 )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Webometrics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y), 本 校 網 頁 在 全 球 大 學 的 排 名 為 第 1018 名, 較 今 年 (2011)1 月 排 名 進 步 27 名, 其 中 (Google) Scholar 國 際 排 名 725 名, 較 今 年 1 月 排 名 進 步 790 名, 乃 進 步 最 大 之 指 標, 顯 見 成 效 萬 人 次 就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本 身 的 功 效 而 言, 已 完 成 階 段 性 任 務 研 發 處 執 行 情 形 : 1. 已 由 圖 資 處 進 行 構 建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平 台, 並 規 劃 相 關 事 宜 2. 為 提 升 本 校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已 請 海 洋 學 刊 將 原 網 域 jmst.org.tw " 更 改 為 ntou.edu.tw" 連 結 3. 西 班 牙 網 路 計 量 研 究 中 心 所 公 佈 之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本 校 網 頁 在 全 球 大 學 的 排 名 2011 年 7 月 由 1045 前 進 至 1018 名, 而 2012 年 1 月 公 布 之 排 名 更 大 幅 前 進 至 478 名 教 務 處 執 行 情 形 : 學 術 服 務 組 已 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機 構 典 藏 協 調 會 第 3 次 會 議 紀 錄 提 案 二 決 議, 與 圖 資 處 校 務 系 統 組 及 研 發 處 計 畫 組 討 論, 提 出 需 求 單, 圖 資 處 系 統 組, 已 於 修 改 完 成 教 學 務 系 統 的 維 護 ( 輸 入 ) 畫 面 ( 詳 如 附 件 1) 教 務 處 執 行 情 形 : 已 參 與 海 洋 大 學 典 藏 機 構 系 統 二 次 協 調 會, 除 提 供 業 務 相 關 意 見 外 並 配 合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辦 理, 包 括 配 合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與 學 術 專 長 等 相 關 資 料, 匯 入 海 洋 大 學 典 藏 機 構 系 統 八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則 教 務 處 併 臨 時 提 案 四 辦 理 A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備 查 及 公 告 事 宜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本 案 業 經 100 年 7 月 13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函 報 部 備 查 在 案 年 11 月 16 日 電 洽 教 育 部, 210

216 十 一 十 二 案 內 部 分 修 正 條 文 涉 及 陸 生 事 宜, 仍 跨 科 室 審 議 中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核 定 及 公 告 事 宜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本 案 業 於 100 年 6 月 9 日 以 海 學 字 第 號 函 報 部 2. 擬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6 月 10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及 7 月 5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覆 ( 如 附 件 2) 修 正 部 分 條 文 3. 經 100 年 11 月 22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次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提 案 送 本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外 學 生 活 動 安 全 輔 導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備 查 及 公 告 事 宜 1001 追 蹤 執 行 進 度 : 1. 本 案 業 經 100 年 6 月 28 海 學 生 字 第 號 令 發 布,100 年 11 月 15 日 海 學 生 字 第 號 函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2. 第 6 條 及 第 7 條 條 文 將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11 月 23 日 臺 軍 ( 二 ) 字 第 號 函 示 辦 理 修 正 學 務 處 併 提 案 十 三 辦 理 A 學 務 處 1. 本 案 業 經 100 年 6 月 28 日 海 學 生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復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11 月 23 日 臺 軍 ( 二 ) 字 第 號 函 示, 修 正 第 六 條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租 用 車 輛 依 據 第 七 條 限 制 或 禁 止 人 民 進 入 區 域 之 公 告 單 位 ; 另 依 大 學 自 主 精 神, 本 辦 法 無 需 送 部 核 備, 故 併 同 修 正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條 文 2. 上 述 修 正 內 容 經 100 年 12 月 22 日 簽 奉 核 定, 業 以 101 年 1 月 19 日 海 軍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211

217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追 蹤 提 案 說 明 主 席 裁 示 主 席 裁 示 主 席 裁 示 (A- 己 完 成 B- 執 行 中 C- 尚 未 執 行 D- 無 法 執 行 E- 其 他 ) 召 開 請 總 務 處 規 劃, 由 設 置 獨 立 電 錶 之 單 位 ( 例 如 延 平 大 樓 ) 執 行 節 能 措 施, 若 該 單 位 節 水 節 電 成 效 卓 著, 學 校 可 將 節 能 所 剩 餘 之 經 費 回 饋 給 該 單 位 作 為 獎 勵 學 生 宿 舍 除 改 善 熱 水 設 備 外,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建 議 宿 舍 熱 水 可 採 投 幣 式, 避 免 資 源 浪 費 請 學 務 處 評 估 推 行 健 康 宿 舍 之 可 行 性 執 單 總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行 位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1. 一 般 家 庭 用 電 大 都 為 單 相 三 線 式 供 電, 所 以 只 需 裝 設 一 個 電 錶 即 可 本 校 用 電 設 備 有 單 相 三 相, 又 有 220 伏 110 伏 及 緊 急 電 源 之 分, 所 以 單 一 實 驗 室 欲 裝 設 電 錶, 計 分 照 明 迴 路 插 座 迴 路 冷 氣 迴 路 三 相 實 驗 設 備 迴 路 及 緊 急 電 迴 路, 約 需 5 個 電 錶 其 中 照 明 迴 路 插 座 迴 路 及 緊 急 電 迴 路 大 都 跨 辦 公 室 或 實 驗 室, 原 管 線 亦 大 都 埋 入 牆 壁 中, 分 割 重 配 等 經 費 需 求 及 施 工 難 度 均 高 2. 建 議 由 漁 學 館 航 管 系 館 食 品 工 程 館 食 品 科 學 館 等 歸 屬 單 一 單 位 使 用 之 館 舍 優 先 評 估 為 宜 本 處 將 提 供 前 幾 年 用 電 紀 錄, 提 請 本 校 節 能 輔 導 暨 審 查 小 組 研 議, 如 何 劃 定 基 本 用 電 量 計 費 及 回 饋 方 案 為 使 各 宿 舍 熱 水 供 應 能 符 合 住 宿 同 學 需 求 並 避 免 能 源 浪 費, 除 逐 年 改 善 宿 舍 熱 水 設 備 外,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較 可 達 成 熱 水 有 效 的 管 控 及 疏 緩 尖 峰 時 段 的 使 用, 亦 可 節 省 燃 料 及 水 費 用 然 而 宿 舍 熱 水 如 更 換 為 投 幣 式 設 備 ( 含 投 幣 機 水 錶 及 水 閥 ), 預 估 需 經 費 新 臺 幣 184 萬 8,500 元, 且 目 前 學 生 宿 舍 除 女 一 舍 外, 其 他 學 生 宿 舍 熱 水 製 造 量 均 不 足, 另 宿 舍 頂 樓 承 載 力 無 法 負 荷 增 設 儲 水 槽 之 需 經 評 估 目 前 各 宿 舍 浴 室 蓮 蓬 頭 組 全 面 加 裝 之 節 流 器, 已 改 善 熱 水 不 足 發 揮 節 能 節 水 效 果 1. 學 生 宿 舍 業 依 據 學 生 宿 舍 自 治 座 談 會 議 學 生 自 治 會 總 幹 事 暨 宿 網 小 組 會 議 決 議, 自 97 學 年 起 推 動 健 康 宿 舍, 實 施 凌 晨 12 點 關 閉 寢 室 燈 宿 網 限 制 執 行 等 級 B A A 212

218 主 席 裁 示 請 總 務 處 進 行 了 解 並 協 助 解 決 材 料 所 及 光 電 所 中 央 空 調 問 題 總 務 處 3GB 流 量, 及 凌 晨 1:00~7:00 限 制 部 分 網 路 使 用 功 能 等 措 施 2. 為 營 造 宿 舍 深 夜 休 憩 之 氛 圍, 促 進 住 宿 同 學 養 成 正 常 作 息, 以 有 益 身 心 健 康 並 得 於 日 間 具 良 好 之 學 習 精 神 學 生 宿 舍 依 據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自 100 學 年 起 全 面 推 動 靜 學 宿 舍, 實 施 符 合 靜 學 宿 舍 意 涵 之 學 生 宿 舍 公 約 該 公 約 採 違 規 記 點, 住 宿 生 累 計 10 點 則 依 規 定 退 宿 3. 另 為 發 揮 學 生 生 活 自 治 精 神, 自 100 年 9 月 起, 輔 導 生 自 會 幹 部 每 月 4 次 夜 間 ( 凌 晨 12 點 ~2 時 ) 巡 視 宿 舍, 並 由 宿 舍 夜 間 專 案 助 理 ( 凌 晨 0200 後 ) 夜 巡, 輔 以 適 時 開 立 勸 導 單 違 規 記 點 經 本 學 期 夜 巡 發 現, 學 生 宿 舍 夜 間 就 寢 情 形 業 已 有 所 改 善, 學 務 處 住 輔 組 更 將 作 息 異 常 者 比 對 1/2 成 績 不 及 格 名 單 造 冊, 送 請 系 所 主 管 導 師 教 官 協 同 關 懷 輔 導 事 務 組 敬 就 該 大 樓 空 調 系 統 原 設 計 及 後 續 協 助 汰 換 改 善 作 以 下 說 明 : 1. 本 校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大 樓 內 公 共 空 間 ( 不 含 教 師 研 究 室 ) 之 空 調 系 統, 原 始 設 計 係 1 對 1 氣 冷 式 分 離 式 冷 氣 機, 十 幾 部 氣 冷 式 室 外 機 集 中 設 置 於 屋 頂, 再 藉 由 管 路 連 通 至 各 樓 層, 氣 冷 式 效 率 已 低 於 水 冷 式 設 備, 再 加 上 冗 長 之 管 路 傳 輸, 非 常 不 利 能 源 效 率 有 效 利 用, 且 該 氣 冷 式 室 外 機 長 期 暴 露 充 滿 鹽 分 之 屋 頂 環 境, 又 未 能 經 常 清 洗 維 護, 使 用 迄 95 年, 散 熱 鰭 片 已 大 致 鏽 蝕 殆 盡, 無 法 發 揮 室 外 機 應 有 之 熱 交 換 功 能, 經 材 料 所 及 光 電 所 向 校 長 爭 取 經 費 補 助 汰 換 空 調 設 備, 並 邀 請 電 機 系 具 空 調 專 長 陸 臺 根 老 師 協 助 材 料 所 研 擬 空 調 設 備 汰 換 規 劃 方 向, 本 處 並 於 96 年 協 助 以 年 度 節 能 措 施 為 由, 於 當 年 度 節 能 工 作 預 算 中 編 列 經 費 補 助 材 料 所 及 光 電 所 汰 換 故 障 之 空 調 設 備, 並 由 A 213

219 主 席 裁 示 有 關 寒 假 轉 學 部 分, 請 教 務 處 研 究 辦 理 教 務 處 材 料 所 依 陸 臺 根 老 師 協 助 之 規 劃 方 向 提 出 請 購 案 及 委 由 空 調 專 業 技 師 辦 理 最 終 規 劃 設 計 工 作 故 將 原 十 幾 部 氣 冷 式 室 外 機 ( 合 計 約 180 噸 冷 房 能 力 ) 改 成 較 低 冷 凍 能 力 之 150 噸 水 冷 式 空 調 主 機 2. 惟 96 年 度 節 能 政 策 編 列 經 費 加 上 材 料 所 及 光 電 所 本 身 之 經 費, 僅 能 進 行 將 原 180 噸 氣 冷 式 室 外 機 汰 換 成 1 部 150 噸 水 冷 式 空 調 主 機 但 受 委 託 之 空 調 技 師 仍 依 陸 臺 根 老 師 協 助 材 料 所 所 提 之 規 劃 建 議, 將 1 部 空 調 主 機 採 雙 壓 縮 機 之 規 格, 每 部 壓 縮 機 再 採 2 段 控 制, 故 壓 縮 機 可 視 負 載 需 求 分 段 運 轉, 且 冰 水 循 環 系 統 亦 採 用 變 頻 馬 達, 預 留 日 後 依 實 際 負 載 進 行 節 能 自 動 控 制 故 96 年 完 成 汰 換 水 冷 式 空 調 主 機 後, 僅 暫 時 解 決 室 內 公 共 空 調 需 求, 尚 無 法 有 效 進 行 節 能 管 控, 當 時 全 賴 材 料 所 林 志 洋 技 士 以 人 工 方 式 開 關 主 機, 冰 水 循 環 系 統 亦 於 開 機 期 間 全 頻 運 轉, 無 法 依 實 際 負 載 進 行 降 頻 運 轉 3. 事 務 組 又 於 97 年 以 建 置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冰 水 空 調 主 機 節 能 自 動 控 制 為 由, 向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申 請 經 費 補 助, 獲 得 NT$200 萬 元 之 補 助, 再 配 合 本 校 97 年 度 節 能 政 策 編 列 經 費 NT$150 萬 元, 協 助 綜 合 研 究 中 心 冰 水 空 調 主 機 節 能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建 置 完 整, 事 後 交 由 該 中 心 使 用 單 位 自 行 進 行 系 統 運 轉 管 控 及 維 護 4. 中 央 空 調 使 用 雖 較 舒 適 方 便, 也 可 統 一 控 管, 但 其 控 制 元 件 多 系 統 較 複 雜, 當 初 改 善 建 置 完 成 後 廠 商 已 將 操 作 手 冊 交 付 使 用 單 位, 並 完 成 操 作 訓 練 現 如 因 使 用 單 位 人 員 離 職 產 生 操 作 上 的 問 題, 建 議 使 用 單 位 可 請 原 廠 蒞 校 再 行 對 現 職 人 員 進 行 操 作 訓 練 暑 假 轉 學 生 考 報 名 人 數 不 儘 理 想, 寒 假 轉 學 考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A 214

220 一 訂 定 本 校 學 年 度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研 發 處 依 100 年 10 月 6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務 會 議 報 告 事 項, 只 有 6 系 要 辦 理 寒 假 轉 學 考 綜 觀 過 去 兩 年 暑 假 轉 學 生 考 報 名 人 數 並 不 多, 錄 取 後 來 校 註 冊 人 數 更 少, 考 量 本 校 可 提 供 寒 假 轉 學 考 招 生 名 額 太 少, 又 辦 理 考 試 之 花 費, 顯 然 無 法 由 考 生 報 名 費 收 入 中 達 成 自 給 自 足 之 規 定, 故 建 議 目 前 不 宜 辦 理 寒 假 轉 學 考 檢 附 99 及 100 學 年 度 轉 學 生 統 計 表 如 附 件 2 本 校 學 年 度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經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 ) 及 校 務 會 議 ( ) 審 議 通 過 實 施, 並 已 完 成 網 頁 檔 案 更 新 二 提 名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秘 書 室 1.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1 日 海 秘 字 第 號 聘 函 敦 聘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系 蔡 副 教 授 博 賢 ( 兼 會 計 主 任 ) 為 校 外 委 員 2.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1 日 海 秘 字 第 號 聘 函 敦 聘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主 任 秘 書 會 計 主 任 周 恆 志 教 授 唐 世 杰 教 授 胡 健 驊 教 授 葉 為 忠 教 授 李 篤 華 助 理 教 授 為 校 內 委 員 三 圖 書 館 設 置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決 議 : 1. 各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討 論 後, 提 供 建 議 如 下 : (1) 圖 書 館 設 立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立 意 良 好, 可 吸 引 學 生 多 加 使 用 圖 書 館 提 倡 學 生 組 成 共 同 讀 書 小 組, 達 成 自 主 學 習 目 的, 同 時 空 間 重 新 規 畫 後 可 解 決 藏 書 空 間 不 足 問 題 (2) 建 議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應 延 長 開 放 時 間, 並 購 置 不 同 電 腦 系 統 以 及 學 習 軟 體, 提 供 學 生 使 用 (3)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應 具 各 項 資 訊 之 儲 存 取 得 使 用 及 服 務 諮 詢 功 能, 設 置 重 點 在 提 供 學 生 多 元 的 學 習 環 境, 應 避 免 網 咖 圖 資 處 1. 依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提 送 102 年 概 算 審 議 2. 準 備 規 劃 設 計 預 算 及 工 作 分 配 文 件 簽 報 中 A A B 215

221 四 五 化 (4) 建 議 可 將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設 置 於 2 館, 原 2 館 空 間 則 移 至 1 館 3 樓, 如 此 可 節 省 更 多 空 間, 並 與 圖 書 館 開 放 時 間 進 行 區 隔 惟 仍 需 考 量 設 置 獨 立 門 卡 設 備, 以 維 護 安 全 及 出 入 人 員 管 控 (5) 雖 已 規 劃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仍 請 圖 書 館 提 供 學 生 足 夠 的 自 習 空 間 (6) 圖 書 館 B1 空 間 規 劃 放 置 期 刊, 應 設 置 影 印 機, 提 供 師 生 使 用, 同 時 注 意 防 潮 (7) 圖 書 館 3F 研 究 小 間 之 使 用 率 若 不 高, 請 考 量 開 放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使 用 2. 本 案 通 過,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設 於 1 館 3 樓, 並 請 圖 書 館 參 酌 上 述 建 議 妥 為 規 劃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未 來 不 論 設 置 討 論 室 或 開 放 網 路 學 習, 皆 須 有 完 善 之 配 套 措 施 3. 請 圖 書 館 考 量 於 期 中 / 期 末 考 期 間, 能 適 度 延 長 K 書 中 心 之 開 放 時 間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核 定 及 公 告 事 宜 訂 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辦 法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教 務 處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第 3 條 及 第 17 條 之 1 條 文 修 正 案, 經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 條, 並 自 101 年 2 月 17 日 生 效, 本 校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另, 第 17 條 之 1 教 育 部 函 復 意 見 ( 略 以 : 按 17 條 之 1 第 7 項 既 已 明 定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執 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聘 續 任 及 免 除 職 務 等 權 責, 則 同 條 第 9 項 所 定 遴 選 委 員 會 之 目 的 與 功 能 應 有 究 明 之 必 要, 以 免 造 成 組 織 疊 床 架 屋 權 責 不 清 之 疑 慮 從 而, 本 條 規 定 文 字 請 慎 酌 並 做 適 當 修 正 後 再 報 ) 已 另 會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及 教 務 處, 將 於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中 再 提 案 修 正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6 日 海 教 學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B A 216

222 六 訂 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職 員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評 議 辦 法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3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七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2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A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八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6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九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新 聘 教 師 及 助 教 實 施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2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B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十 十 一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作 業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擔 任 導 師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及 公 告 事 宜 研 發 處 經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20 日 臺 高 ( 三 ) 字 第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本 校 101 年 2 月 22 日 海 研 計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學 務 處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8 日 海 學 諮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A 十 二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借 調 處 理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2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C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十 三 十 四 十 五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核 定 及 公 告 事 宜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及 技 術 移 轉 管 理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議 事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學 務 處 研 發 處 秘 書 室 業 奉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16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本 校 101 年 2 月 29 日 海 學 生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6 日 海 研 產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1 日 海 秘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A A A 十 六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處 理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3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十 七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學 務 處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1 日 海 學 諮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臨 時 提 案 一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服 務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人 事 室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2 日 以 海 人 字 第 D 號 令 發 布 施 行 A 217

223 臨 時 提 案 二 臨 時 提 案 三 臨 時 提 案 四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常 設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公 告 事 宜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則 部 分 條 文, 報 部 備 查 及 公 告 事 宜 秘 書 室 研 發 處 教 務 處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2 月 1 日 海 秘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本 案 業 以 本 校 101 年 3 月 21 日 海 研 企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經 100 年 12 月 16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及 101 年 2 月 15 日 教 育 部 臺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並 以 101 年 2 月 23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A 號 令 發 布 在 案 A A A 218

224 219 附 件 1

225 220

226 招 生 系 所 商 船 學 系 商 船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科 學 系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系 運 輸 組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系 運 輸 組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動 力 工 程 組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動 力 工 程 組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能 源 應 用 組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能 源 應 用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食 品 科 學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食 品 科 學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生 物 科 技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生 物 科 技 組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轉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是 否 組 別 名 稱 日 商 船 二 日 商 船 三 日 航 管 二 日 運 輸 二 日 運 航 運 輸 二 日 運 航 運 輸 三 日 輪 機 動 力 二 日 輪 機 動 力 三 日 輪 機 能 應 二 日 輪 機 能 應 三 日 食 科 食 科 二 日 食 科 食 科 三 日 食 科 生 技 二 日 食 科 生 技 三 日 養 殖 二 日 養 殖 三 日 環 漁 二 日 環 漁 三 日 環 資 二 日 機 械 二 招 生 名 額 報 名 正 取 生 備 取 生 註 冊 人 數 招 生 名 額 報 名 正 取 生 備 取 生 註 冊 人 數 同 意 寒 假 轉 學 考 商 船 學 系 二 否 商 船 學 系 三 否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二 否 運 輸 科 學 系 二 否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系 運 輸 組 二 否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否 系 運 輸 組 三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動 是 力 工 程 組 二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動 是 力 工 程 組 三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能 是 源 應 用 組 二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能 是 源 應 用 組 三 食 品 科 學 系 食 品 否 科 學 組 二 食 品 科 學 系 食 品 否 科 學 組 三 食 品 科 學 系 生 物 否 科 技 組 二 食 品 科 學 系 生 物 否 科 技 組 三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二 否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三 否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二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三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二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二 是 是 是 是 221

227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日 機 械 三 日 系 工 二 日 系 工 三 日 河 工 二 日 河 工 三 日 電 機 二 日 資 工 二 日 資 工 三 日 通 訊 二 日 通 訊 三 進 航 管 三 進 資 管 二 進 航 管 航 管 二 進 航 管 航 管 三 進 航 管 資 管 二 進 航 管 資 管 三 進 食 科 三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三 是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否 學 系 二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否 學 系 三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二 否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三 否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二 是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二 否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三 否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二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三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三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二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二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三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二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三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三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合 計 註 :1 資 料 統 計 101 年 3 月 20 日 2. 依 100 年 6 月 23 日 教 務 會 議 提 案 七 決 議 辦 理 日 間 學 制 各 學 系 辦 理 寒 假 轉 學 考 意 願 調 查 問 卷,15 個 學 系 中, 計 有 9 個 學 系 不 同 意 辦 理 寒 假 轉 學 考,6 個 學 系 同 意 辦 理 寒 假 轉 學 考 222

228 附 件 三 223

229 224

230 附 件 四 225

231 附 件 五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各 學 系 學 業 成 績 一 次 二 一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系 差 異 商 船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運 輸 科 學 系 食 品 科 學 系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系 合 計

232 附 件 六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學 士 班 各 學 系 學 業 成 績 累 計 2 次 ( 僑 生 累 計 3 次 )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系 差 異 商 船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運 輸 科 學 系 食 品 科 學 系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系 合 計

233 附 件 七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退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制 : 博 士 系 所 在 學 總 人 數 退 學 生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因 學 業 退 學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 % 食 品 科 學 系 %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 %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 %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 % 總 計 % % 228

234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退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制 : 碩 士 系 所 退 學 生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因 學 業 退 學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在 學 總 人 數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商 船 學 系 %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 % 運 輸 科 學 系 % % 食 品 科 學 系 %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 %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 %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 %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 %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 %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 %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 % 教 育 研 究 所 % %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 %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 % 總 計 % % 229

235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退 學 生 統 計 表 學 制 : 學 士 系 所 在 學 總 人 數 退 學 生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因 學 業 退 學 佔 在 校 生 比 率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退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 商 船 學 系 %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 % 運 輸 科 學 系 % % 食 品 科 學 系 %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 % 生 命 科 學 系 %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 % 總 計 % % 230

236 附 件 八 101 年 3 月 15 日 統 計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在 學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 人 數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商 船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系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食 品 科 學 系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所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教 育 研 究 所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237 附 件 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休 學 逾 期 未 復 學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系 學 生 數 商 船 學 系 2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3 運 輸 科 學 系 1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1 食 品 科 學 系 3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3 生 命 科 學 系 0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1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2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5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2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0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0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2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0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0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2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1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0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1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0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0 教 育 研 究 所 0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0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0 合 計

238 附 件 十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日 間 學 制 逾 期 未 繳 費 及 辦 理 註 冊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系 學 生 數 商 船 學 系 0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1 運 輸 科 學 系 0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0 食 品 科 學 系 0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4 生 命 科 學 系 0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0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1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0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0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0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0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0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0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1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0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1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0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0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0 教 育 研 究 所 0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0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0 合 計

239 附 件 十 一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考 試 各 系 所 正 備 取 人 數 及 錄 取 率 統 計 表 系 所 名 稱 組 別 名 稱 選 考 名 稱 身 份 別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一 般 生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一 般 不 分 組 班 生 甲 組 航 運 經 營 與 管 理 一 般 生 空 運 經 營 與 管 理 一 般 生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乙 組 一 般 生 一 般 丙 組 生 在 職 生 航 海 科 技 領 域 一 般 生 一 般 運 輸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運 輸 學 生 運 輸 物 流 領 域 一 般 經 濟 學 生 食 品 科 學 組 食 品 化 學 與 食 品 加 工 一 般 生 食 品 化 學 與 營 養 學 一 般 生 一 般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微 生 物 學 生 生 物 科 技 組 一 般 分 子 生 物 學 生 食 品 工 程 組 食 品 工 程 一 般 生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碩 士 生 命 科 學 組 一 般 生 班 養 殖 科 學 組 一 般 生 一 般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碩 生 士 班 不 分 組 在 職 生 分 子 生 物 學 一 般 生 一 般 有 機 化 學 生 甲 組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一 般 士 班 生 物 化 學 ( 二 ) 生 生 理 學 一 般 生 乙 組 一 般 生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漁 業 科 學 組 一 般 生 學 學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環 境 生 物 組 生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一 般 生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一 般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生 海 洋 生 態 學 一 般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生 甲 組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統 計 學 一 般 生 報 名 人 數 正 取 人 數 備 取 人 數 錄 取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4

240 乙 組 在 職 生 %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一 般 生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碩 士 班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基 礎 造 船 原 理 不 分 組 工 程 力 學 不 分 組 流 體 力 學 不 分 組 計 算 機 概 論 不 分 組 機 電 整 合 大 地 工 程 組 ( 大 地 工 程 領 域 ) 大 地 工 程 組 ( 交 通 運 輸 領 域 ) 結 構 工 程 組 海 洋 工 程 組 水 資 源 與 環 境 工 程 組 甲 組 乙 組 固 力 組 ( 聯 合 招 生 ) 熱 流 組 ( 聯 合 招 生 ) 機 電 控 制 組 設 計 製 造 組 微 系 統 A 組 ( 聯 合 招 生 ) 微 系 統 B 組 ( 聯 合 招 生 ) 通 訊 與 訊 號 處 理 組 控 制 組 電 力 與 電 子 電 路 組 固 態 電 子 組 電 波 組 資 訊 科 技 組 計 算 機 系 統 不 分 組 計 算 機 數 學 電 子 導 航 與 定 位 組 控 制 組 通 訊 與 訊 號 處 理 組 不 分 組 電 子 學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一 般 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5

241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甲 組 乙 組 不 分 組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不 分 組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企 業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不 分 組 甲 組 乙 組 不 分 組 電 磁 學 一 般 生 53 普 通 物 理 一 般 生 12 一 般 生 % 一 般 生 % 一 般 生 % 一 般 生 % 在 職 生 % 一 般 生 % 一 般 生 % 在 職 生 % 碩 士 班 小 計 1, %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在 職 生 計 算 機 概 論 8 海 洋 學 概 論 在 職 生 15 環 境 科 學 概 論 % % % % % % % % 在 職 生 % 在 職 生 % 在 職 生 % 在 職 生 % 在 職 生 % 碩 專 班 小 計 % 合 計 2, % 236

242 附 件 十 二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正 備 取 生 網 路 登 記 就 讀 意 願 結 果 招 生 系 所 正 取 生 登 記 率 備 取 生 登 記 率 第 一 階 段 報 到 率 ( 正 取 生 登 記 人 數 / 榜 單 正 取 人 數 ) ( 備 取 生 登 記 人 數 / 榜 單 備 取 人 數 ) ( 正 取 生 登 記 人 數 + 備 取 生 可 遞 補 人 數 / 榜 單 正 取 人 數 )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班 80.00% %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58.82% 82.61%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77.50% 71.88% % 運 輸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75.00% 75.00% %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85.00% 89.74%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碩 士 班 80.65% 82.35% %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6.67% %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2.50% 90.20%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班 75.00% 75.00%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班 87.50% 60.00% %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75.00% % %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0.00% 85.71% %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80.00%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碩 士 班 88.24% %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60.00% 77.78% 95.00%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6.67% 80.00%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72.50% 87.32%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67.31% 87.13%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80.00% 80.43%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88.24% 78.72% %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72.73% 83.33%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90.91% % %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71.43% 66.67% %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 %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80.00% %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 %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2.31% 60.00%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1.67%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航 運 管 理 組 % %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企 業 管 理 組 % %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 %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78.57% 40.00% 85.71%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5.83%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6.30%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66.67%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0.00% 54.55%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6.43% % %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3.33% % % 237

243 附 件 十 三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畢 業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 年 級 總 計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管 組 3 3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 2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1 1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2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4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企 業 管 理 組 1 1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海 洋 教 育 碩 士 學 位 班 3 3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2 總 計 統 計 資 料 101 年 2 月 22 日 238

244 附 件 十 四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 項 目 因 休 學 逾 期 未 復 學 因 素 因 逾 期 未 註 冊 因 素 修 業 期 限 屆 滿 註 冊 未 選 課 者 學 士 學 位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達 退 學 標 準 者 總 計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1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2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3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6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6B 1 1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1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A 2 2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3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3A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4A 1 1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1A 1 1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A 3 3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A 1 1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3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4 4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A 1 1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2 2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245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 項 目 因 休 學 逾 期 未 復 學 因 素 因 逾 期 未 註 冊 因 素 修 業 期 限 屆 滿 註 冊 未 選 課 者 學 士 學 位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達 退 學 標 準 者 總 計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B 2 2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1 1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A 2 2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1 1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A 1 1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1 1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A 2 2 總 計 統 計 資 料 101 年 2 月 22 日 240

246 附 件 十 五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應 復 學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班 別 / 項 目 已 繳 費 未 繳 費 總 計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1A 2 2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3A 2 2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6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航 管 組 6B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管 組 2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管 組 4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2A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4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5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6A 1 1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5A 1 1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1A 1 1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4A 1 1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2 2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2 2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2 2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A 2 2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B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247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應 復 學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系 所 班 別 / 項 目 已 繳 費 未 繳 費 總 計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2 2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A 1 1 商 船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1 1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海 洋 教 育 碩 士 學 位 班 1A 1 1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1 1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A 1 1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1 1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A 2 2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A 1 1 總 計 統 計 資 料 101 年 2 月 22 日 242

248 附 件 十 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在 學 人 數 統 計 表 資 料 統 計 101 年 3 月 15 日 學 生 男 女 一 年 一 年 二 年 二 年 三 年 三 年 四 年 四 年 五 年 五 年 六 年 六 年 七 年 七 年 科 系 名 稱 合 計 合 計 合 計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級 男 級 女 全 校 班 級 進 修 學 士 班 小 計 食 品 科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航 管 組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資 管 組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小 計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商 船 學 系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海 洋 教 育 碩 士 學 位 班 教 育 研 究 所 食 品 科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組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航 運 管 理 組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249 附件 十七 244

250 附 件 十 八 利 息 收 入 及 投 資 兌 換 賸 餘 13,551 千 元 0.64% 其 他 補 助 收 入 140, % 雜 項 業 務 收 入 6,547 千 元 0.31% 100 年 度 各 項 收 入 分 析 圖 資 產 使 用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74,424 千 元 3.49% 受 贈 收 入 12,037 千 元 0.56% 雜 項 收 入 9,713 千 元 0.46% 學 雜 費 收 入 淨 額 442,426 千 元 20.75%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補 助 收 入 811,494 千 元 38.06%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1,485 千 元 0.07%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620,328 千 元 29.09% 備 註 1:100 年 度 總 收 入 2,132,293,613 元, 其 中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撥 付 收 入 951,782,674 元, 約 占 總 收 入 44.64%, 其 餘 自 籌 收 入 1,180,510,939 元, 約 占 總 收 入 55.36% 備 註 2:99 年 度 前 3 項 主 要 收 入 依 序 為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補 助 收 入 811,494,000 元 (38.06%)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620,327,626 元 (29.09%) 及 學 雜 費 收 入 462,941,849 元 (21.71%) 100 年 度 各 項 支 出 分 析 圖 推 廣 教 育 成 本 1,067 千 元 0.05%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25,445 千 元 1.14%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45,946 千 元 10.99% 雜 項 業 務 費 用 4,584 千 元 0.20% 財 產 交 易 短 絀 10,801 千 元 0.48% 雜 項 費 用 54,863 千 元 2.45%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08,781 千 元 4.86%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91,317 千 元 26.41%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95,870 千 元 54.42% 備 註 :100 年 度 總 支 出 2,238,674,534 元, 前 3 項 主 要 支 出 依 序 為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95,870,019 元 (53.42%)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91,317,041 元 (26.41%) 與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45,946,290 元 (10.99%) 245

251 附件 十九 246

252 附 件 二 十 100 及 99 年 度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100 年 度 99 年 度 1.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 1,699,826,835 1,736,238, 銀 行 透 支 數 本 期 短 絀 106,380,921 65,160, 營 運 資 金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 1,527,373,945 1,523,42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 % % 6. 負 債 佔 總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 總 資 產 ) 45.78% 47.36% 7. 負 債 佔 總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 總 資 產 ) ( 扣 除 代 管 資 產 ) 4.92% 4.92% 未 來 可 運 用 現 金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100 年 12 月 31 日 現 金 餘 額 1,699,826,835 減 : 397,911, 流 動 負 債 ( 主 要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尚 未 執 行 數 及 應 付 電 子 支 付 款 ) 289,044, 存 入 保 證 金 18,233, 暫 收 及 待 結 轉 帳 項 ( 教 育 部 等 補 助 款 屬 資 本 支 出 用 途 尚 未 執 行 部 分 ) 4.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預 算 已 分 配 未 執 行 ( 資 本 支 出 保 留 數 ) 5.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自 籌 款 (101 年 度 以 後 ) 13,393,143 39,418,037 37,822,237 尚 可 運 用 現 金 1,301,915,

253 附 件 二 十 一 248

254 附 件 二 十 二 一 年 度 收 入 與 成 本 比 較 表 100 年 度 決 算 分 析 單 位 : 元 科 目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業 務 收 入 2,023,155,145 2,022,567, , % 業 務 外 收 入 108,485, ,726,260 1,240, % 合 計 2,131,640,947 2,132,293, , %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2,152,360,258 2,173,010,387 20,650, % 業 務 外 費 用 44,441,396 65,664,147 21,222, % 合 計 2,196,801,654 2,238,674,534 41,872, % 本 期 短 絀 -65,160, ,380,921-41,220, % 備 註 :1. 折 舊 攤 銷 費 用 較 上 年 度 增 加 12,682,208 元 2. 本 年 度 資 產 提 前 報 廢 或 減 損 產 生 資 產 短 絀 17,599,559 元 3. 新 進 人 員 人 事 費 及 調 薪 自 行 負 擔 共 計 14,700,799 元 二 年 度 折 舊 攤 銷 增 加 數 與 本 期 短 絀 增 加 數 比 較 表 折 舊 攤 短 絀 增 加 數 超 項 目 99 年 100 年 銷 短 絀 增 加 數 過 折 舊 攤 銷 增 加 數 折 舊 攤 銷 數 267,846, ,528,221 12,682,208 28,538,006 本 期 短 絀 65,160, ,380,921 41,220,214 備 註 :100 年 度 全 校 折 舊 攤 銷 數 較 上 一 年 度 (99) 增 加 12,682,208 元, 100 年 度 本 期 短 絀 較 上 一 年 度 (99) 增 加 41,220,214 元 三 100 年 度 預 算 與 決 算 可 控 制 數 檢 討 表 科 目 總 數 (A) 折 舊 及 攤 銷 數 (B) 調 薪 增 加 數 可 控 制 數 (D=A-B-C) 預 算 數 1,163,096, ,933, ,163,126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決 算 數 1,195,870, ,474,723 6,800, ,595,296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合 計 預 算 數 267,942,000 19,548, ,394,000 決 算 數 245,946,290 14,351,094 2,100, ,495,196 預 算 數 1,431,038, ,481,000-1,232,557,126 決 算 數 1,441,816, ,825,817 8,900,000 1,210,090,492 備 註 : 教 學 訓 輔 成 本 及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折 舊 攤 銷 數 共 計 222,825,817 元,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24,344,817 元, 致 年 度 短 絀 106,380,921 元 四 年 度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之 比 較 表 項 目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預 算 數 100,770, ,770,789 - 決 算 數 111,066, ,781,065-2,285, % 備 註 :100 年 度 決 算 數 108,781,065 元 包 括 : 校 務 基 金 提 供 外 界 補 助 及 捐 贈 五 年 度 現 金 餘 額 比 較 表 99 年 100 年 減 少 數 減 少 率 % 1,736,444,749 1,699,826,835-36,617, % 249

255 六 年 度 5 項 自 籌 收 支 分 析 表 5 項 自 籌 收 入 :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592,837, ,327,626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599,546 1,484,930 資 產 使 用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62,466,283 74,424,123 捐 贈 收 入 26,953,327 12,037,425 財 務 收 入 ( 投 資 收 益 ) 12,579,756 13,550,874 雜 項 收 入 736 小 計 695,436, ,825,714 26,388, % 5 項 自 籌 支 出 :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85,117, ,317,041 推 廣 教 育 成 本 168,744 1,066,690 雜 項 費 用 31,565,602 38,537,087 小 計 616,851, ,920,818 14,069, % 支 援 教 學 及 行 政 :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23,520,613 32,773,893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29,077,036 26,714,795 學 生 公 費 獎 勵 金 7,380,585 8,005,711 小 計 59,978,234 67,494,399 7,516, % 剩 餘 18,606,955 23,410,497 4,803, % 七 年 度 學 生 單 位 成 本 分 析 科 目 99 年 100 年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46,197,790 1,195,870,019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11,066, ,781,065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35,759, ,946,290 合 計 1,493,023,866 1,550,597,374 學 生 人 數 8,591 8,542 單 位 成 本 173, ,526 八 年 度 學 雜 費 及 減 免 比 較 表 科 目 99 年 100 年 增 加 數 增 加 率 % 學 雜 費 收 入 461,080, ,941,849 1,861, % 學 雜 費 減 免 20,449,013 20,516,150 67, %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11,066, ,781,065-2,285, % 學 雜 費 減 免 占 學 雜 費 收 入 比 率 % 學 生 公 費 獎 勵 金 佔 學 雜 費 收 入 比 率 % 4.44% 4.43% 24.09% 23.50% 250

256 九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表 (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執 行 率 % 保 留 數 結 餘 款 政 府 補 助 及 學 雜 費 等 收 入 支 應 房 屋 及 建 築 111,039,532 58,058, % 37,822,237 15,159,154 設 備 140,543, ,947, % 1,595,800 0 小 計 251,582, ,005, % 39,418,037 15,159,154 5 項 自 籌 收 入 支 應 設 備 40,000,000 38,597, % 0 1,402,866 小 計 40,000,000 38,597, % 0 1,402,866 合 計 291,582, ,602, % 39,418,037 16,562,020 備 註 : 一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實 支 數 為 235,602,767 元 + 保 留 數 39,418,037 元 - 政 府 補 助 數 69,366,000 元 - 頂 尖 計 畫 補 助 款 28,833,713 元 -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補 助 款 12,343,776 元 - 政 府 單 位 專 案 補 助 款 9,845,609 元 -5 項 自 籌 收 入 38,597,134 元 = 校 務 基 金 以 前 年 度 結 餘 款 挹 注 116,034,572 元 二 房 屋 及 建 築 結 餘 款 為 體 育 館 新 建 工 程 結 餘 款 十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表 (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執 行 率 %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房 屋 及 建 築 117,171,720 設 備 100,000 48,736, % 合 計 100, ,908, 備 註 : 本 年 度 資 本 支 出 數 共 計 401,511,121 元, 其 中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數 為 235,602,767 元 及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數 為 165,908,354 元 251

257 附 件 二 十 三 附 件 一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單 位 : 千 元 項 目 102 年 度 較 上 年 度 增 減 數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99 年 度 98 年 度 基 本 需 求 合 計 882, , , , ,014 經 常 門 819, , , , ,789 資 本 門 62,866-62,866 62,866 65,225 95,225 短 期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績 效 型 補 助 款 16,000 10,500 5,500 6,500 6,000 5,500 經 常 門 5,000 5,000 資 本 門 11,000 5,500 5,500 6,500 6,000 5,500 頂 尖 計 畫 補 助 款 50,000 經 常 門 40,000-40,000 35,000 16,500 54,000 資 本 門 10,000-10,000 15,000 6,000 36,000 薪 資 晉 級 補 助 - 6,283 小 計 948,833 60, , , , ,514 體 育 館 新 建 工 程 ,000 -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 95,000 95, 合 計 948,833-34, , , , ,

258 附 件 二 十 四 102 年 收 支 預 算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0 年 度 決 算 數 101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102 年 度 預 算 數 較 上 年 度 C 版 含 全 部 收 支 增 減 數 2,022,567 1,922,423 業 務 收 入 1,940,156 17,733 1,064,238 1,042,735 教 學 收 入 1,050,528 7, , ,863 學 雜 費 收 入 465,832-2,031-20,516-18,824 學 雜 費 減 免 (-) - 21,000-2, , ,000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605,000 12,000 1,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321 權 利 金 收 入 1,985-3, , ,367 其 他 業 務 收 入 887,643 13, , ,967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補 助 收 入 824,967 5, ,288 46,724 其 他 補 助 收 入 55,000 8,276 6,370 7,676 雜 項 業 務 收 入 7,676-2,173,010 2,080,891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2,103,909 23,018 1,788,254 1,714,998 教 學 成 本 1,725,706 10,708 1,195,870 1,182,716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88,751 6, , ,795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36,468 4,673 1, 推 廣 教 育 成 本 ,781 79,455 其 他 業 務 成 本 81,505 2, ,781 79,455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81,505 2, , ,298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275,558 10, , ,298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75,558 10,260 25,445 15,000 研 究 發 展 及 訓 練 費 用 15,000-25,445 15,000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15,000-4,584 6,140 其 他 業 務 費 用 6,140-4,584 6,140 雜 項 業 務 費 用 6, , ,468 業 務 賸 餘 ( 短 絀 ) - 163,753-5, ,726 98,363 業 務 外 收 入 112,536 14,173 13,551 14,000 財 務 收 入 17,152 3,152 9,839 13,000 利 息 收 入 16,000 3,000 3,712 1,000 投 資 賸 餘 1, ,175 84,363 其 他 業 務 外 收 入 95,384 11, 盤 存 賸 餘 出 售 呆 廢 料 收 入 ,424 62,466 場 地 使 用 費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69,607 7,141 12,038 15,410 受 贈 收 入 16, 賠 償 收 入 ,404 1,880 違 約 罰 款 收 入 2, ,288 4,596 雜 項 收 入 7,288 2,692 65,664 49,595 業 務 外 費 用 58,483 8,888 65,664 49,595 其 他 業 務 外 費 用 58,483 8,888 65,664 49,595 雜 項 費 用 58,483 8,888 44,062 48,768 業 務 外 賸 餘 ( 短 絀 ) 54,053 5, , ,700 本 期 賸 餘 ( 短 絀 ) - 109,700-2,132,293 2,020,786 作 業 收 入 合 計 2,052,692 31,906 2,238,674 2,130,486 作 業 費 用 成 本 支 出 合 計 2,162,392 31, , ,293 資 本 支 出 226, ,024 4,500 土 地 改 良 物 8,000 3,500 58, ,000 房 屋 及 建 築 ,000 99, ,255 機 械 及 設 備 135,871 4,616 17,647 15,712 交 通 及 運 輸 設 備 16,765 1,053 60,277 51,508 什 項 設 備 27,621-23,887 - 頂 尖 中 心 計 畫 設 備 - - 5,075 2,522 A 版 無 形 資 產 ( 含 頂 尖 中 心 ) 8,932 6,410 26,131 20,000 遞 延 費 用 27,880 7,880 - 其 他 資 產 B 版 建 教 合 作 等 - - 3,147 4,796 B 版 無 形 資 產 1,200-3,596 - 長 期 投 資 - - 2,508,630 2,473,779 作 業 費 用 成 本 暨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2,388,661-85,

259 附 件 二 十 五 項 目 102 預 算 備 註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年 資 本 支 出 預 算 表 附 件 三 單 位 : 千 元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總 經 費 1 億 7,380 萬 元,100 及 101 年 度 已 編 列 1 億 4,880 萬 元 餘 2,500 萬 於 以 後 年 度 續 辦 編 列 102 年 配 合 執 行 進 度 暫 不 編 列 建 置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案 校 園 整 建 - 校 區 道 路 鋪 面 改 善 工 程 4,350 8,000 電 力 設 備 200 萬 元 廣 播 系 統 等 35 萬 元 桌 椅 設 備 等 200 萬 元 商 船 大 樓 後 方 至 舊 北 寧 路 圍 牆 環 資 系 前 方 大 型 車 停 車 場 人 社 院 至 食 科 系 間 道 路 舊 北 寧 路 圍 牆 外 側 人 行 道 - 無 障 礙 空 間 配 電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20,000 全 校 區 用 車 輛 汰 換 2,100 首 長 座 車 1250 及 小 型 客 貨 車 850 網 路 骨 幹 設 備 更 新 2,200 自 給 自 足 -- 校 園 網 路 服 務 擴 充 及 更 新 學 生 網 路 使 用 費 高 低 壓 電 力 系 統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 含 節 能 )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6, 需 量 及 冷 氣 機 加 裝 溫 控 400 萬 2. 高 低 壓 電 力 設 備 汰 換 200 萬 10,000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圖 書 設 備 8,500 全 校 圖 書 經 費 自 給 自 足 - 進 修 推 廣 業 務 5,874 為 自 給 自 足, 依 教 務 處 提 供 資 料 編 列 自 給 自 足 - 考 試 設 備 184 為 自 給 自 足, 依 教 務 處 提 供 資 料 編 列 自 給 自 足 - 建 教 合 作 40,000 為 自 給 自 足, 依 研 發 處 提 供 資 料 編 列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調 整 容 納 設 備 費 教 學 行 政 設 備 71,049 可 分 配 數 頂 尖 計 畫 10,000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188,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自 給 自 足 120 萬 元 編 列 B 版 2. 圖 資 處 彙 整 暫 定 數 893 萬 2 千 元 無 形 資 產 10,132 遞 延 費 用 27,880 女 一 舍 應 經 所 海 事 丙 棟 西 段 屋 頂 防 水 工 程 600 萬 元 ; 校 區 建 築 物 結 構 修 復 工 程 200 萬 元 ; 綜 合 一 館 綜 合 二 館 廁 所 更 新 改 善 工 程 200 萬 ; 機 械 A B 館 窗 台 更 新 工 程 300 萬 元 ; 圖 資 數 位 中 心 裝 修 工 程 1,488 萬 元 總 計 226,269 政 府 補 助 數 83,866 國 庫 補 助 基 本 需 求 資 本 門 6,286 萬 6 千 元 績 效 型 補 助 款 1,100 萬 元 及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1,000 萬 元 學 校 自 籌 數 142,403 其 中 自 給 自 足 為 4,945 萬 8 千 元, 撥 用 以 前 年 度 現 金 9,294 萬 5 千 元 撥 用 以 前 年 度 現 金 較 101 年 度 1 億 815 萬 7 千 元 減 少 1,521 萬 2 千 元 254

260 附 件 二 十 六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發 展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1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整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四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李 校 長 國 添 記 錄 : 羅 晏 如 出 席 者 : 副 校 長 李 教 務 長 國 誥 李 研 發 長 選 士 王 學 務 長 天 楷 熊 總 務 長 同 銘 林 圖 資 長 益 煌 沈 國 際 長 士 新 海 運 學 院 朱 院 長 經 武 生 科 院 黃 院 長 登 福 海 資 院 李 院 長 明 安 工 學 院 陳 院 長 建 宏 電 資 學 院 張 院 長 忠 誠 人 社 院 羅 院 長 綸 新 推 選 委 員 :( 各 學 院 代 表 及 行 政 人 員 學 生 代 表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 林 彬 委 員 林 委 員 成 原 梁 委 員 金 樹 生 命 科 學 院 : 張 正 委 員 林 委 員 富 邦 劉 委 員 擎 華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 劉 委 員 光 明 蔣 委 員 國 平 莊 委 員 慶 達 工 學 院 : 鄭 委 員 元 良 陳 委 員 正 宗 吳 委 員 俊 仁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 程 委 員 光 蛟 謝 委 員 君 偉 莊 委 員 季 高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 黃 委 員 麗 生 蕭 委 員 聰 淵 許 委 員 振 明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莊 委 員 麗 珍 ( 總 務 處 ) 學 生 代 表 : 林 委 員 玠 佑 ( 環 漁 系 ) 列 席 人 員 : 秘 書 室 歐 主 任 秘 書 慶 賢 會 計 室 邱 主 任 淑 惠 企 劃 組 卓 組 長 大 靖 船 務 中 心 陳 宏 瑜 主 任 壹 主 席 報 告 :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會 議, 首 先 我 向 大 家 報 告 上 次 校 發 會 到 現 在 重 大 議 案 推 動 情 形 本 校 新 校 長 已 順 利 選 舉 產 生, 現 正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當 中 從 上 次 的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至 今, 學 校 各 方 面 的 表 現 在 全 校 老 師 們 的 努 力 之 下 有 諸 多 成 長, 例 如 本 校 去 年 2011 年 的 SCI 已 經 有 517 篇, 本 校 人 均 已 達 到 1.4 篇 以 上 再 者, 我 們 於 上 次 的 校 發 會 中 討 論 檢 討 如 何 提 升 本 校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為 什 麼 我 們 海 洋 大 學 會 落 在 一 千 名 以 外 呢? 在 痛 定 思 痛 後 著 手 改 革, 我 們 非 常 高 興 見 到 我 們 是 全 世 界 進 步 最 快 的, 我 們 從 1045 名 進 步 了 540 名, 進 到 全 世 界 五 百 大,2012 年 1 月 份 本 校 於 網 路 世 界 大 學 排 名 478 名, 相 信 現 在 之 排 名 應 有 更 超 前 的 情 況, 不 以 478 名 為 滿 足, 我 們 會 繼 續 努 力 往 前 進 此 外, 有 關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方 面, 因 人 社 院 相 繼 成 立 研 究 所 之 後, 通 識 中 心 老 師 主 要 為 教 授 國 文 與 憲 政 方 面 領 域 之 老 師, 對 於 學 生 受 教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的 規 劃 恐 不 完 整, 上 次 會 議 討 論 希 望 通 識 教 育 應 有 所 改 革, 例 如,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的 遴 選 辦 法 的 修 訂, 可 由 共 教 會 來 組 織 委 員 會 選 舉 產 生, 讓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不 侷 限 於 由 少 數 領 域 之 教 師 擔 任, 使 得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能 以 更 超 然 視 野 的 規 劃 以 嘉 惠 學 子 原 來 通 識 中 心 主 任 任 期 於 半 255

261 年 前 就 屆 滿, 因 為 遴 選 辦 法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報 部 核 備 需 時 間, 所 以 彈 性 讓 原 通 識 中 心 主 任 之 任 期 延 聘 半 年, 現 將 由 共 教 會 組 織 遴 選 委 員 會 進 行 遴 選 八 月 份 開 始 接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之 中 心 主 任 有 關 圖 書 館 放 置 於 三 樓 之 書 庫 越 來 越 多, 我 們 決 定 把 地 下 一 樓 學 生 自 習 的 地 方 規 劃 為 移 動 式 的 書 架 與 書 庫, 將 三 樓 空 間 改 為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已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已 編 列 預 算 準 備 執 行 中 以 上 為 上 次 會 議 較 重 大 之 案 子 有 幾 件 事 情 對 海 洋 大 學 很 重 要, 未 來 新 校 長 一 定 要 辦 理, 第 一 就 是 我 們 延 續 第 二 階 段 的 五 年 五 百 億 與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於 今 年 年 底 需 重 新 申 請, 馬 上 要 提 出 下 一 期 的 計 畫 內 容, 因 為 這 計 畫 對 本 校 的 發 展 相 當 重 要 本 校 除 了 對 於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的 全 力 支 持 之 外, 有 關 跨 國 的 頂 尖 海 洋 能 源 研 究 中 心 已 初 步 成 型, 並 已 向 國 科 會 提 出 計 畫, 希 望 海 洋 大 學 的 頂 尖 中 心 除 了 以 生 命 科 學 及 海 洋 科 學 為 研 究 主 軸 之 外, 能 橫 向 擴 大 連 結 工 學 研 究, 下 一 期 五 年 五 百 億 與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申 請 應 提 早 做 準 備 第 二 件 很 重 要 的 事 為 - 系 所 評 鑑, 有 關 系 所 評 鑑 大 家 不 能 忽 視, 現 在 生 源 不 足 的 情 況 下, 系 所 若 評 鑑 不 及 格 者 很 可 能 被 減 招, 如 果 系 所 訂 定 的 mission 沒 有 達 到, 學 生 畢 業 沒 有 出 路,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成 果 不 好 及 老 師 研 究 成 效 不 好 的 情 況 下, 亦 很 可 能 被 減 招 例 如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真 正 到 船 上 工 作 的 畢 業 生 太 少, 輪 機 系 的 mission 為 何? 輪 機 系 發 展 願 景, 課 程 設 計 是 否 融 入 航 運 業 的 人 才 需 求, 這 一 點 非 常 重 要, 又 例 如 輪 機 工 廠, 整 個 就 是 一 個 船 型 機 艙, 空 間 怎 樣 變 成 一 個 輪 機 模 擬 機, 下 方 為 機 艙 的 規 劃, 可 作 為 學 生 實 習 與 訓 練, 可 與 航 海 人 員 的 訓 練 跟 操 船 模 擬 機 的 訓 練 可 以 連 成 一 氣 如 果 規 劃 有 牴 觸 到 機 械 系 的 空 間 使 用, 可 以 找 相 對 的 空 間 搬 移, 因 為 這 攸 關 系 所 的 存 亡 問 題, 儘 管 系 所 有 些 老 師 有 不 同 看 法, 學 校 該 做 的 就 理 當 去 做, 這 是 我 們 歷 史 的 責 任, 所 以 有 關 系 所 評 鑑, 各 系 所 務 必 非 常 謹 慎 的 加 以 因 應 第 三 件 是 現 在 許 多 大 學 的 系 所 主 管 遴 選 機 制, 是 採 遴 選 制 而 不 是 普 選 制, 普 選 的 機 制, 讓 大 家 可 以 表 達 意 見 是 非 常 好, 但 是 如 果 各 系 所 主 管 以 輪 流 的 方 式 產 生, 遇 到 不 想 做 行 政 的 老 師, 勉 強 接 下 職 務, 讓 系 所 的 系 務 無 法 正 常 發 展, 這 真 的 是 莫 可 奈 何 目 前 本 校 已 有 許 多 系 所 改 成 遴 選 制, 但 有 配 套 措 施, 例 如 校 長 遴 選 要 提 出 治 校 理 念, 並 於 教 育 部 備 案, 當 校 長 一 任 期 四 年, 第 三 年 半 時 就 要 提 出 施 政 績 效, 由 教 育 部 成 立 委 員 會 評 估 治 校 績 效, 如 果 績 效 不 彰 者, 就 不 准 連 任 以 此 為 例, 我 們 學 校 院 系 所 若 採 遴 選 制, 應 當 朝 此 方 向 規 劃, 由 學 校 組 成 公 正 委 員 會, 評 估 院 系 所 主 管 治 理 績 效 目 前 這 個 方 式 在 幾 個 頂 尖 大 學 中 已 陸 續 在 執 行 了 海 洋 大 學, 既 然 我 們 是 綜 合 的 研 究 型 大 學, 是 否 思 考 朝 此 方 向 進 行, 宜 就 教 委 員 意 見 再 定 奪 海 洋 大 學 有 的 學 院 已 經 如 此 了, 是 否 全 面 正 式 實 施, 希 望 研 發 處 參 考 其 他 學 校, 學 習 別 的 大 學 怎 麼 做, 海 洋 大 學 該 怎 麼 因 應, 這 可 能 給 海 洋 大 學 的 未 來 帶 來 很 大 的 改 變 不 過 本 校 幾 個 學 院, 學 術 水 準 並 不 太 一 樣, 希 望 不 要 向 下 沉 淪, 例 如, 碩 士 班 與 博 士 班 遴 聘 審 查 教 授, 應 嚴 謹 遴 聘, 遴 聘 來 本 校 擔 任 委 員, 應 以 同 級 的 國 立 大 學 為 主, 請 系 所 院 長 及 教 務 處 應 嚴 謹 把 關 第 四 點 報 告 是 我 們 海 事 大 樓 的 甲 棟 結 構 補 強 已 經 完 成, 丙 棟 大 概 也 完 成 了 二 分 之 一, 乙 丙 兩 棟 正 在 進 行 結 構 補 強 招 標 之 中, 已 補 強 完 畢 之 空 間, 希 望 進 駐 單 位 開 始 進 行 進 駐 之 必 要 事 宜 以 上 幾 點 報 告 謝 謝 大 家 貳 工 作 報 告 : 一 研 發 處 工 作 報 告 : 詳 如 附 件 一 256

262 二 秘 書 室 工 作 報 告 : 詳 如 附 件 二 參 提 案 討 論 :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研 發 處 案 由 : 本 校 研 究 船 海 研 二 號 擬 汰 舊 換 新, 其 自 籌 配 合 款 因 應 方 案,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海 洋 研 究 所 召 開 第 43 次 全 國 海 洋 研 究 船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 民 國 101 年 5 月 3 日 ) 會 議 決 議, 新 海 研 二 三 號 (500 噸 級 ) 各 需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分 別 由 管 理 海 研 二 三 號 的 學 校 自 籌 10% 造 船 配 合 款 ( 約 新 台 幣 4 仟 萬 元 ), 造 船 完 成 後 由 國 科 會 交 由 各 管 理 學 校 負 責 營 運, 所 需 之 經 常 性 運 作 經 費 仍 由 各 管 理 學 校 負 責, 國 科 會 負 責 各 研 究 船 年 度 所 需 之 貴 重 儀 器 運 作 經 費, 提 請 討 論 二 若 新 船 籌 建 時 間 以 十 年 做 預 估, 建 議 配 合 款 可 以 從 海 研 二 號 每 年 的 租 金 收 入 中 提 撥 400 萬 存 於 本 校 專 戶, 若 年 租 金 收 入 不 足 400 萬 元 時, 採 該 年 度 全 額 提 撥 海 研 二 號 近 五 年 租 金 收 入 如 下 表 內 容 所 示 : 時 間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收 入 金 額 ( 元 ) 2,970,000 6,549,500 6,563,000 6,268,733 9,582,500 備 註 海 研 二 號 租 金 全 部 納 入 校 務 自 籌 基 金 統 籌 管 理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二 提 案 單 位 : 國 際 處 案 由 : 為 推 動 本 校 雙 語 化 友 善 校 園, 擬 訂 營 造 雙 語 大 學 執 行 方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全 面 推 動 本 校 公 共 區 域 標 示 雙 語 化, 擬 由 總 務 處 與 國 際 事 務 處 共 同 收 集 及 彙 整 本 校 尚 未 進 行 標 示 雙 語 化 之 單 位, 協 助 改 善 標 示 雙 語 化 之 進 行, 以 逐 步 營 造 出 雙 語 大 學 之 氛 圍 二 為 充 實 本 校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建 議 針 對 近 年 國 際 招 生 之 重 點 系 所 優 先 推 動, 例 如 : 海 運 學 院 ( 航 管 系 ) 電 資 學 院 ( 電 機 系 ) 海 資 院 ( 海 洋 事 務 研 究 所 或 環 漁 系 ) 生 科 院 ( 食 科 系 或 養 殖 系 ) 及 工 學 院 ( 系 工 系 或 河 工 系 ) 等, 亦 鼓 勵 其 他 各 系 所 同 步 響 應 決 議 : 1. 國 際 化 為 本 校 推 動 重 要 政 策 之 一, 執 行 上 需 各 院 系 所 配 合, 英 文 網 頁 建 置 所 需 經 費 連 同 其 他 相 關 細 節, 擬 請 國 際 處 妥 善 規 劃 後, 再 循 行 政 程 序 提 送 會 議 討 論 2. 建 置 英 文 網 頁 所 需 經 費, 可 由 校 統 籌 款 支 應 提 案 三 提 案 單 位 : 研 發 處 案 由 : 有 關 本 校 校 園 風 貌 景 觀 再 造 企 劃 案,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校 園 環 境 具 提 昇 學 校 聲 望, 吸 引 學 子 選 填 志 願 之 指 標 性 參 考 依 據 之 一, 亦 具 有 257

263 凝 聚 學 校 同 仁 及 學 生 向 心 力 營 造 友 善 社 區 環 境 之 重 要 意 義 二 為 廣 納 學 子 之 想 法 與 創 意, 擬 辦 理 校 園 風 貌 改 造 徵 稿 活 動 擬 透 過 學 生 之 腦 力 激 盪, 以 獎 勵 方 式 鼓 勵 全 校 學 生 踴 躍 投 稿, 作 為 日 後 規 劃 設 計 之 參 考 此 活 動 除 可 擴 大 視 野 涵 蓋 面 之 外, 亦 能 促 進 學 生 校 園 公 共 事 務 之 參 與 三 本 次 徵 選 活 動 主 題 分 別 為 :1. 校 區 道 路 與 動 線 規 劃 2. 道 路 命 名 與 標 示 3. 草 皮 / 植 栽 計 畫 4. 校 園 圍 牆 改 造 5. 校 本 部 與 濱 海 校 區 間 連 通 及 動 線 規 劃 提 請 委 員 討 論 活 動 主 題 規 劃 當 否 ( 詳 如 簡 報 ), 供 徵 稿 活 動 之 規 劃 四 本 案 如 奉 通 過, 擬 由 研 發 處 統 籌 辦 理 票 選 活 動, 推 動 細 節 責 成 研 發 處 統 籌 辦 理 決 議 : 本 案 與 總 務 處 協 調, 妥 善 詳 盡 規 劃 完 成 後, 再 循 行 政 程 序 提 送 相 關 會 議 討 論 肆 臨 時 動 議 : 臨 時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生 命 科 學 院 案 由 :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左 側 綠 地 使 用 案,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左 側 目 前 有 一 綠 地, 不 僅 提 供 師 生 抒 解 壓 力 與 休 憩 之 處, 同 時 也 提 供 本 學 院 師 生 與 鄰 近 居 民 視 覺 上 休 養 之 佳 處 二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具 有 3 間 大 型 會 議 廳, 經 常 舉 辦 國 際 會 議, 此 一 綠 地 同 時 也 具 有 提 供 與 會 來 賓 休 憩 共 賞 之 用, 提 升 本 校 校 園 形 象 三 據 悉 校 方 擬 規 劃 此 一 綠 地 供 停 放 機 車 之 用, 故 本 學 院 於 院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左 側 綠 地 擬 採 綠 地 使 用, 期 望 校 方 予 以 尊 重 決 議 : 本 案 委 由 總 務 處 與 生 科 院 開 會 協 調 臨 時 提 案 二 提 案 : 學 術 新 指 標 H-index 之 因 應 對 策, 提 請 討 論 提 案 單 位 : 研 發 處 說 明 : 一 目 前 各 項 排 名 評 比 分 析 中 經 常 使 用 的 評 量 指 標 有 : 文 章 總 數 文 章 總 被 引 次 數 某 幾 篇 被 引 用 次 數 最 高 文 章 之 被 引 次 數 總 數 等 二 H 指 數 為 近 幾 年 加 入 評 比 之 指 標, 其 定 義 說 明 及 排 名 應 用 詳 如 簡 報 檔 所 示 三 許 多 排 名 分 析 結 果 可 知 一 般 學 校 規 模 會 影 響 評 比 結 果, 但 利 用 h-index 綜 合 論 文 質 量 評 比 其 規 模 影 響 因 素 反 而 降 低, 可 知 新 指 標 h-index 之 重 要 性 決 議 : 將 簡 報 檔 提 供 各 院 系 所 主 管 參 考 知 悉 258

264 附 件 二 十 七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法 規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1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 時 15 分 地 點 :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4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林 副 校 長 三 賢 出 ( 列 )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陳 怡 汝 壹 報 告 事 項 : 無 貳 提 案 討 論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新 增 第 8 條 第 7 項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執 行 現 況, 增 修 本 辦 法 二 檢 附 第 8 條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一,P.7-P.8)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二, P.9-P.10)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學 術 服 務 組 案 由 : 擬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辦 法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執 行 現 況, 增 修 本 辦 法 二 檢 附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辦 法 第 2 條 3 條 4 條 7 條, 刪 除 第 6 條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三,P.11-P.15)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四, P.16-P.17) 各 1 份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三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25 條 第 26 條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1 月 30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暨 大 學 及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申 訴 案 處 理 原 則 修 正 之 二 檢 附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25 條 第 26 條 修 正 對 照 表 ( 附 件 五,P.18-P.19) 原 條 文 ( 附 件 六,P.20-P.22) 簽 奉 核 可 公 文 ( 附 件 七,P.23) 教 育 部 101 年 1 月 30 日 臺 訓 ( 一 ) 字 第 號 函 ( 附 件 八,P.24) 暨 大 學 及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申 訴 案 處 理 原 則 ( 附 件 九, 259

265 P.25-P.29)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四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第 10 條 第 13 條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案 依 100 年 11 月 29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持 械 傷 人 與 偷 竊 行 為 等 行 為 不 對 等 之 懲 處 等 級, 並 經 101 年 4 月 10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二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十,P.30-P.31)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十 一, P.32-P.35) 決 議 : 原 修 正 草 案 第 10 條 第 8 款 對 他 人 有 猥 褻 性 騷 擾 性 侵 害 或 修 改 為 對 他 人 有 猥 褻 性 騷 擾 性 霸 凌 性 侵 害 或, 餘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五 提 案 單 位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案 由 : 擬 修 訂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案 經 101 年 3 月 4 日 101 年 5 月 4 日 師 培 中 心 會 議 暨 100 年 5 月 2 日 101 年 5 月 10 日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本 院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如 附 件 ( 附 件 十 二,P.36-P.50) 二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 附 件 十 三,P.51-P.53) 及 現 行 條 文 ( 附 件 十 四,P.54) 決 議 :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中 第 3 條 之 修 正 說 明 應 增 列 刪 除 第 7 款, 餘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六 提 案 單 位 : 工 學 院 案 由 : 擬 訂 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為 有 效 整 合 本 校 研 究 人 力 與 資 源, 以 促 進 海 洋 能 源 跨 領 域 整 合 研 發, 發 展 本 校 海 洋 領 域 特 色 研 究, 並 配 合 國 家 推 動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與 永 續 發 展, 擬 設 置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二 中 心 具 體 推 動 的 工 作 乃 是 與 海 洋 能 源 ( 涵 括 海 洋 波 浪 能 海 洋 流 能 離 岸 風 力 海 洋 生 質 能 海 洋 溫 差 能 等 ) 相 關 的 研 發 產 學 服 務 與 人 才 培 育 三 方 面 三 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準 則 規 定,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之 設 置 業 經 100 年 度 研 究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 ), 並 依 程 序 提 送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審 議 ( ) 通 過 四 檢 附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 如 附 件 十 五,P.55- P.56) 及 規 劃 書 ( 如 附 件 十 六,P.57- P.66) 決 議 : 一 原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文 字 修 改 如 下 : ( 一 ) 第 1 條,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準 則, 設 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修 改 為,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準 則 設 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 按 : 刪 除 逗 號 ") 260

266 ( 二 ) 第 2 條 第 2 款 原 人 才 培 育 : 不 定 期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與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短 期 培 訓 修 改 為 人 才 培 育 :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與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短 期 培 訓 第 3 款 研 討 會 : 不 定 期 舉 辦 各 類 型 研 討 會 與 學 術 會 議, 邀 請 國 內 外 學 術 界 產 業 界 及 公 部 門 之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經 驗 資 訊 及 意 見 之 交 流 修 改 為 研 討 會 : 舉 辦 各 類 型 研 討 會 與 學 術 會 議, 進 行 經 驗 資 訊 及 意 見 之 交 流 ( 按 : 刪 除 不 定 期 ") ( 三 ) 第 5 條 原 本 中 心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置 顧 問 專 案 經 理 修 改 為 本 中 心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置 諮 詢 委 員 專 案 經 理 二 餘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七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第 17 條 之 1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3 條 及 第 17 條 之 1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前 經 本 校 101 年 1 月 5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報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依 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核 復 說 明 二 略 以, 按 第 17 條 之 1 第 7 項 既 已 明 定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執 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聘 續 任 及 免 除 職 務 等 權 責, 則 同 條 第 9 項 所 定 遴 選 委 員 會 之 目 的 與 功 能 應 有 究 明 之 必 要, 以 免 造 成 組 織 疊 床 架 屋 權 責 不 清 之 疑 慮 從 而, 本 條 規 定 文 字 請 慎 酌 並 作 適 當 修 正 後 再 報 據 此, 針 對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17 條 之 1 相 關 規 定 再 做 修 正 二 檢 附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十 七,P.67- P.71)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十 八,P.72- P.82)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八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10 條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條 修 正 係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3 月 5 日 臺 人 ( 二 ) 字 第 A 號 函 辦 理 ( 如 附 件 十 九,P.84- P.86) 二 本 條 增 列 第 二 項 教 師 涉 有 教 師 法 第 14 條 第 1 項 第 10 款 情 形 者, 學 校 應 於 知 悉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予 以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三 檢 附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二 十,P.87)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二 十 一,P.88- P.89)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九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講 座 設 置 辦 法 第 7 條 一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條 修 正 一 項 三 款 增 列 非 專 任 講 座 教 授 需 執 行 委 託 本 校 之 專 案 計 畫 方 得 依 規 定 申 請 研 究 空 間 261

267 二 檢 附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二 十 二,P.90)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二 十 三,P.91- P.92)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十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擬 修 正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第 3 條 一 案, 提 請 審 說 明 : 議 一 查 各 校 立 法 例, 有 限 定 遴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職 級 資 格 者, 僅 北 科 大 之 院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規 定 內 容 為 : 除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外, 其 餘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由 各 該 學 院 推 薦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二 本 校 現 行 規 定, 遴 選 委 員 資 格 之 規 範 限 制 至 教 授 人 數 應 佔 比 例, 與 各 校 之 校 級 規 定 比 較, 限 制 相 對 較 嚴, 惟 為 免 變 動 過 鉅, 擬 仍 維 持 原 系 所 主 管 遴 選 委 員 會 教 授 級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二 分 之 一 之 規 定, 除 教 授 級 委 員 外, 其 餘 委 員 產 生 方 式 及 資 格 條 件, 悉 由 各 系 所 於 相 關 規 章 中 訂 定 ; 本 次 僅 針 對 現 行 規 定 文 字 易 生 誤 解 處 酌 予 修 正 三 檢 附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主 管 遴 聘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 如 附 件 二 十 四,P.93- P.95) 及 現 行 條 文 ( 如 附 件 二 十 五,P.96- P.97)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肆 散 會 : 下 午 1 時 262

268 附 件 二 十 八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紀 錄 時 間 :101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3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邱 主 任 委 員 思 魁 紀 錄 : 蔡 欣 慧 出 席 人 員 : 張 委 員 文 哲 ( 請 假 ) 王 委 員 正 平 林 委 員 富 邦 廖 委 員 正 信 方 委 員 天 熹 楊 委 員 國 誠 蔡 委 員 履 文 莊 委 員 季 高 黃 委 員 智 賢 黃 委 員 幼 宜 ( 請 假 ) 詹 委 員 滿 色 列 席 人 員 : 李 國 誥 教 務 長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張 慈 芳 編 審 李 選 士 研 發 長 熊 同 銘 總 務 長 營 繕 組 蔡 仲 景 組 長 事 務 組 姚 瑾 英 組 長 圖 資 處 梁 滌 宏 先 生 校 友 組 馬 豐 原 組 長 人 事 室 張 明 華 主 任 黃 湘 玲 組 長 邱 淑 惠 會 計 主 任 吳 綉 堡 專 員 體 育 室 許 振 明 主 任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陳 怡 慧 小 姐 一 報 告 事 項 ( 一 ) 內 部 稽 核 組 報 告 : 本 組 業 於 101 年 4 月 日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工 作, 相 關 稽 核 內 容 及 結 果 ( 詳 如 附 件 一 ) ( 一 ) 教 務 處 報 告 : 學 年 度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計 有 ( 依 考 試 時 間 排 序 ): 碩 士 班 甄 試 博 士 班 甄 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第 二 階 段 ) 博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四 技 二 專 甄 選 入 學 ( 第 二 階 段 ) 進 修 學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等 9 項 其 中 前 5 項 考 試 業 已 舉 行 完 竣, 惟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2 項 尚 在 進 行 相 關 經 費 核 銷 中, 擬 於 工 作 完 成 後 一 併 製 作 明 細 表, 提 送 下 學 年 度 會 議 報 告 2. 有 關 碩 士 班 甄 試 博 士 班 甄 試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之 人 事 工 作 津 貼 支 出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另 檢 附 統 計 表 如 附 件 二 ) (1) 碩 士 班 甄 試 : 收 入 1,048,700 元, 人 事 費 支 出 56,445 元, 支 出 佔 收 入 比 例 5.38% (2) 博 士 班 甄 試 : 263

269 收 入 22,500 元, 人 事 費 支 出 0 元, 支 出 佔 收 入 比 例 0% (3)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 收 入 13,500 元, 人 事 費 支 出 2,290 元, 支 出 佔 收 入 比 例 17% 上 述 2 項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人 事 津 貼 ( 不 含 命 題 閱 卷 審 查 面 試 入 闈 及 監 考 酬 勞 之 支 給 ) 均 未 超 過 該 項 考 試 經 費 之 50%, 符 合 教 育 部 所 屬 各 校 務 基 金 學 校 辦 理 招 生 事 務 工 作 酬 勞 支 給 要 點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及 本 校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試 務 工 作 津 貼 支 給 標 準 之 規 定 ( 如 附 件 三 ) ( 二 ) 總 務 處 報 告 : 1.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 (1) 本 案 總 工 程 經 費 1 億 7,380 萬 元, 其 中 教 育 部 補 助 1 億 2,000 萬 元, 建 照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約 為 6, 平 方 公 尺, 地 下 室 1 層 地 上 7 層 本 案 於 99 年 年 底 完 成 工 程 發 包 作 業,100 年 6 月 起 進 行 預 壘 樁 施 作, 惟 因 100/8/5 發 現 基 地 地 層 內 有 無 法 預 知 之 舊 有 海 堤, 致 工 程 無 法 繼 續 施 工, 本 校 於 100/9/6 通 知 建 築 師 採 地 下 室 局 部 退 縮 不 拆 除 舊 有 海 堤 方 式 辦 理 變 更, 並 開 始 辦 理 契 約 變 更 議 價 作 業, 但 雖 經 召 開 三 次 議 價 會 議, 均 因 廠 商 報 價 未 在 底 價 內 而 議 價 不 成 經 召 開 協 調 會 結 果, 於 101/4/7 函 請 教 育 部 同 意 終 止 契 約,101/5/4 教 育 部 函 復 本 校 自 行 核 處, 已 進 行 簽 辦, 俟 後 辦 理 結 算 及 重 新 發 包 作 業 (2) 本 案 100 年 度 編 列 53,800 千 元, 已 執 行 15,978 千 元, 保 留 37,822 千 元 2. 行 政 大 樓 屋 頂 防 水 工 程 :101/1/16 完 成 驗 收, 實 際 支 出 新 台 幣 424 萬 元 3. 海 事 大 樓 丙 棟 西 段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101/4/3 完 成 驗 收, 實 際 支 出 新 台 幣 564 萬 元 4. 海 事 大 樓 乙 棟 及 丙 棟 東 段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1,000 萬 元, 目 前 已 完 成 設 計, 預 計 5 月 中 開 標 6 月 起 施 工, 工 期 為 100 日 曆 天 5. 工 學 院 交 通 動 線 及 環 境 景 觀 改 善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1,200 萬 元, 目 前 修 改 設 計 並 辦 理 變 更 河 工 一 館 使 用 執 照 及 遷 移 地 下 瓦 斯 管 線, 主 工 程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6. 海 空 大 樓 前 廣 場 環 境 及 交 通 動 線 改 善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450 萬 元, 目 前 修 改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7. 綜 合 二 館 第 一 餐 廳 單 身 宿 舍 及 首 長 宿 舍 屋 頂 防 水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900 萬 元, 目 前 完 成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8. 行 政 大 樓 第 二 演 講 廳 整 修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500 萬 元, 目 前 進 行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9. 行 政 大 樓 廁 所 更 新 工 程 : 總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250 萬 元, 目 前 進 行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施 工 264

270 ( 三 ) 會 計 室 報 告 :100 年 度 校 務 基 金 決 算 報 告 1. 業 務 收 支 餘 絀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四 五 ) (1) 業 務 收 入 決 算 數 計 20 億 2,256 萬 7,353 元, 業 務 外 收 入 計 1 億 0,972 萬 6,260 元, 收 入 共 計 21 億 3,229 萬 3,613 元, 較 預 算 數 19 億 1,480 萬 4,000 元, 增 加 2 億 1,748 萬 9,613 元, 主 要 係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教 育 部 等 單 位 補 助 款 收 入 受 贈 收 入 投 資 賸 餘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所 致 (2)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決 算 數 計 21 億 7,301 萬 0,387 元, 業 務 外 費 用 計 6,566 萬 4,147 元, 支 出 共 計 22 億 3,867 萬 4,534 元, 較 預 算 數 20 億 1,925 萬 7,000 元, 增 加 2 億 1,941 萬 7,534 元, 主 要 係 委 辦 計 畫 收 入 增 加 支 出 隨 同 增 加 及 增 列 教 學 卓 越 頂 尖 中 心 計 畫 所 致 (3) 決 算 短 絀 數 1 億 0,638 萬 0,921 元, 較 預 算 短 絀 數 1 億 0,445 萬 3,000 元, 增 加 短 絀 192 萬 7,921 元, 主 要 係 大 學 日 間 部 及 暑 修 班 收 入 較 預 算 數 減 少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等 學 雜 費 減 免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及 代 管 資 產 折 舊 及 攤 銷 提 列 數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所 致 2.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 詳 如 附 件 六 七 ) (1) 資 產 總 額 計 73 億 2,303 萬 5,715 元, 其 中 流 動 資 產 18 億 1,641 萬 8,533 元, 占 24.80%, 投 資 長 期 應 收 款 貸 墊 款 及 準 備 金 8,361 萬 9,567 元, 占 1.14%, 固 定 資 產 23 億 2,169 萬 0,120 元, 占 31.70%, 無 形 資 產 1,302 萬 8,462 元, 占 0.18%, 遞 延 借 項 6,992 萬 3,726 元, 占 0.85%, 其 他 資 產 30 億 1,835 萬 5,307 元, 占 41.22% (2) 負 債 總 額 計 33 億 5,261 萬 5,875 元, 占 負 債 及 淨 值 總 額 45.78%, 其 中 流 動 負 債 2 億 8,904 萬 4,588 元, 占 3.95%, 其 他 負 債 30 億 6,357 萬 1,287 元, 占 41.83%, 淨 值 總 計 39 億 7,041 萬 9,840 元, 占 負 債 及 淨 值 總 額 54.22%, 其 中 基 金 32 億 3,953 萬 5, 元, 占 44.24%, 公 積 7 億 2,995 萬 0,126 元, 占 9.97%, 累 積 短 絀 328 萬 8, 元, 占 -0.0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餘 絀 422 萬 2,692 元, 占 0.06% 3.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八 ) (1) 房 屋 及 建 築 : 實 際 執 行 數 5,805 萬 8,141 元, 執 行 率 52.29%, 較 可 用 預 算 數 1 億 1,103 萬 9,532 元,, 減 少 5,298 萬 1,391 元 主 要 係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發 現 基 地 地 層 內 有 無 法 預 知 之 舊 有 海 堤 致 工 程 無 法 繼 續 施 工, 本 年 度 工 程 進 度 較 預 計 落 後, 保 留 3,782 萬 2,237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2) 機 械 及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9,962 萬 1,298 元, 執 行 率 98.30%, 較 預 算 數 1 億 0,133 萬 9,164 元, 減 少 171 萬 7,866 元, 主 要 係 綜 一 館 實 驗 室 設 備 與 廠 商 發 生 契 約 責 任, 保 留 31 萬 5,000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265

271 (3) 交 通 及 運 輸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1,764 萬 6,449 元, 執 行 率 100%, 主 要 係 依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實 際 需 要 及 執 行 政 府 單 位 專 案 補 助 款 等 購 置 之 設 備 (4) 什 項 設 備 : 實 際 執 行 數 6,027 萬 6,879 元, 執 行 率 97.92%, 較 可 用 預 算 數 6,155 萬 7,679 元, 減 少 128 萬 0,800 元, 主 要 係 綜 一 館 實 驗 室 設 備 與 廠 商 發 生 契 約 責 任, 保 留 128 萬 0,800 元 至 101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4. 檢 附 100 年 決 算 分 析 ( 詳 如 附 件 九 ) 二 討 論 及 建 議 事 項 ( 一 ) 本 委 員 會 係 針 對 校 務 基 金 之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情 形 至 各 行 政 單 位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為 避 免 職 權 ( 責 ) 混 淆, 建 議 爾 後 避 免 遴 選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正 副 主 管 擔 任 本 委 員 會 委 員 ( 二 ) 有 關 本 次 內 部 稽 核 結 果 之 討 論 : 1. 建 議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可 提 撥 較 多 的 經 費 予 系 所 及 教 師 做 為 教 學 使 用 部 分, 雖 教 學 中 心 已 針 對 卓 越 計 畫 經 費 之 規 劃 及 使 用 提 出 說 明, 並 回 應 將 依 內 稽 小 組 之 意 見, 未 來 計 畫 規 劃 時 將 注 意 經 費 之 妥 善 分 配, 以 達 均 衡 有 效 之 使 用, 本 委 員 會 仍 期 望 教 學 中 心 未 來 在 經 費 規 劃 上 能 有 更 突 破 性 之 作 法 2.98 學 年 度 稽 核 建 議 3 年 內 之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應 維 持 80 人 ( 不 含 建 教 合 作 及 編 制 內 職 缺 改 專 案 助 理 之 遞 補 ), 本 學 年 度 再 次 稽 核,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確 實 未 超 過 80 人, 但 仍 建 議 可 再 進 行 減 控 部 分, 建 請 學 校 納 入 考 量 此 外 亦 建 議 獨 立 所 可 併 入 學 院 或 大 學 部 共 同 辦 公, 以 精 簡 人 事 成 本 3. 建 議 總 務 處 可 委 託 專 家 進 行 全 面 性 館 舍 健 檢, 藉 此 瞭 解 各 館 舍 整 體 情 形, 若 須 進 行 修 繕 亦 可 一 併 規 劃 辦 理 部 分, 仍 請 總 務 處 納 入 考 量, 若 進 行 全 面 性 館 舍 健 檢 有 困 難, 亦 可 採 分 區 / 分 棟 / 分 期 方 式 辦 理 4. 學 校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 申 請 國 科 會 案 件 皆 未 獲 通 過 且 未 獲 其 它 單 位 補 助 ) 之 經 費 因 無 預 算 編 列, 建 議 可 自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管 理 費 中 編 列 相 關 預 算, 作 為 對 教 師 進 行 研 究 之 支 持 5.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設 置 有 許 多 貴 重 儀 器, 卻 並 非 所 有 師 生 都 會 使 用, 為 使 其 成 本 與 效 益 均 衡, 建 議 可 申 請 加 入 國 科 會 貴 重 儀 器 中 心 三 散 會 14:10 266

272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100 學 年 度 內 部 稽 核 總 表 99 年 4 月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近 3 年 ( 年 ) 教 育 部 各 項 補 助 及 本 校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之 比 較 分 析 ( 詳 如 附 件 1) 1. 近 3 年 本 校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逐 年 成 長 2. 捐 贈 部 分 建 議 可 建 立 整 體 募 款 策 略, 吸 引 更 大 額 之 捐 款 3. 場 地 設 備 管 理 收 入 部 分, 建 議 體 育 室 於 體 育 館 開 放 營 運 1 年 後, 進 行 營 1. 秘 書 室 校 友 組 : (1) 為 凝 聚 校 友 力 量 建 設 母 校, 校 友 服 務 組 持 續 與 校 友 良 性 互 動, 以 結 合 服 務 與 公 關, 提 高 校 友 勸 募 意 願 及 比 例, 已 推 動 主 動 校 友 關 懷 執 行 計 畫 並 制 定 績 效 指 標, 經 常 性 為 捐 贈 者 舉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會 計 室 運 成 本 支 出 與 收 益 之 分 辦 活 動 及 年 度 致 謝, 以 析 緊 密 校 友 對 學 校 的 支 1. 校 務 基 金 業 務 及 業 務 外 收 入 之 稽 核 4.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部 分, 建 議 教 務 處 提 供 較 多 的 誘 因 或 資 源 予 系 所 及 教 師, 以 開 辦 更 多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增 加 學 校 收 入 5. 建 議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可 回 歸 教 學 本 源, 提 撥 較 多 的 持 和 認 同, 鼓 勵 再 捐 贈 或 開 發 其 他 潛 在 捐 贈 者 (2) 在 募 款 機 制 的 發 展 上, 依 據 校 務 諮 詢 委 員 的 建 議 調 整 改 進, 目 前 配 合 校 務 發 展 及 系 所 推 展 需 求, 標 訂 捐 款 指 經 費 予 系 所 及 教 師 做 為 定 用 途, 協 助 勸 募 單 位 教 學 使 用 執 行 規 劃 以 獲 得 財 務 資 源 ; 連 續 三 年 舉 辦 校 友 會 理 事 長 年 會 決 議, 由 學 校 擬 訂 主 題 明 確 的 募 款 目 標 與 額 度, 各 地 區 校 友 會 組 成 募 款 委 員, 凝 聚 航 運 業 電 子 業 界 等 各 領 域, 集 校 友 會 之 力 號 召 各 界 資 源 分 工 來 完 成, 成 果 較 具 體 顯 著 也 象 徵 學 校 的 開 創 進 步 267

273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3) 目 前 各 校 友 會 以 參 與 慶 典 活 動 或 成 立 獎 學 金 為 多, 此 外, 也 將 參 考 他 校 較 完 整 且 成 功 的 募 款 機 制, 作 為 本 校 勸 募 的 型 態 及 計 畫 目 標 之 參 考 2. 體 育 室 : 依 照 委 員 會 意 見 辦 理 3. 教 務 處 推 廣 組 : 為 對 推 廣 教 育 表 現 優 良 的 老 師 給 予 較 佳 的 待 遇, 以 資 鼓 勵, 已 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 通 過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 推 廣 教 育 班 別 之 教 師 鐘 點 費, 參 照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兼 任 教 師 鐘 點 費 支 給 標 準 表 之 夜 間 標 準 支 給, 最 高 並 以 5 倍 為 上 限 4. 教 務 處 教 學 中 心 : (1) 本 校 94 年 度 及 95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補 助 款 之 執 行 方 式 乃 著 重 於 以 系 所 為 主, 且 提 撥 經 費 予 系 所 及 教 師 但 教 育 部 委 員 蒞 校 考 評 本 校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指 出 本 校 計 畫 成 果 過 度 分 散, 未 能 有 效 凝 聚 整 體 成 果 及 效 益 268

274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2) 基 於 回 應 教 育 部 委 員 之 意 見, 本 校 自 96 年 度 起, 即 調 整 以 整 體 性 且 全 校 性 之 方 案 作 規 劃 及 分 配, 以 強 化 並 聚 焦 本 校 教 學 成 果, 相 關 計 畫 及 方 案 有 建 置 E 化 教 室 與 學 習 e-go 網 ( 含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撥 客 行 動 學 習 系 統 與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等 平 台 ) 並 推 動 積 極 性 補 強 教 學 學 習 預 警 輔 導 方 案 大 學 生 暑 期 學 習 實 務 體 驗 計 畫 海 洋 專 業 發 展 計 畫 等 上 述 計 畫 及 方 案 於 經 費 實 務 應 用 上 而 言, 均 用 於 提 昇 系 所 教 學 資 源 及 強 化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故 均 有 落 實 本 校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所 建 議 之 方 向 (3) 教 務 處 教 學 中 心 亦 於 100 年 度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中 編 列 資 本 門 500 萬 元, 以 充 實 工 學 院 及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之 基 礎 教 學 硬 體 設 備, 此 舉 亦 為 強 化 系 所 教 學 資 源 之 措 施 (4) 依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之 意 見, 未 來 計 畫 規 劃 時 將 注 意 經 費 之 妥 善 分 配, 以 達 均 衡 有 效 之 使 用 269

275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1. 近 3 年 ( 年 ) 編 制 內 及 非 編 制 內 人 事 分 析 ( 詳 如 附 件 2) 1.98 學 年 度 稽 核 建 議 3 年 內 之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應 維 持 80 人 ( 不 含 建 教 合 作 及 編 制 內 職 缺 改 專 案 助 理 之 遞 補 ), 本 學 年 度 再 次 稽 核,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確 實 未 超 過 80 人, 但 仍 建 議 可 再 進 行 減 控 人 事 室 : 1. 本 室 遇 有 各 單 位 甄 補 專 案 助 理 案 件 時, 均 依 98 年 度 校 務 基 金 稽 核 委 員 會 之 稽 核 建 議 確 實 控 管, 爰 得 維 持 於 不 超 過 80 人 之 標 準 ; 至 本 年 度 稽 核 委 員 會 建 議 可 再 進 行 減 控, 未 來 本 室 將 於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人 事 室 2. 建 議 人 事 室 建 立 各 單 位 相 關 用 人 案 件 內, 列 入. 校 務 基 金 支 出 的 人 力 與 業 務 量 之 評 效 指 標, 作 為 人 力 運 用 調 整 或 遇 缺 不 補 之 參 考 3. 建 議 人 事 室 建 立 專 案 助 理 評 比 機 制 或 續 聘 / 不 續 聘 相 關 辦 法 本 項 建 議 併 請 相 關 單 位 參 考 辦 理 2. 本 室 於 各 單 位 甄 補 人 力 時, 均 將 該 單 位 現 有 人 力 情 形 ( 包 括 行 政 人 力 與 教 師 人 力 ) 製 表 供 陳 核 時 參 考 至 各 單 位 人 力 與 業 務 量 的 評 效 指 標, 建 請 併 入 校 內 行 政 品 質 評 鑑 之 人 力 評 鑑 規 劃 辦 理 3. 目 前 校 內 專 案 助 理 係 依 據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進 用 專 案 工 作 人 員 管 理 要 點 辦 理, 新 進 專 案 助 理 應 先 經 試 用 3 個 月, 試 用 期 滿 經 考 核 合 格 始 予 正 式 僱 用 ; 僱 用 係 以 一 年 一 僱 ( 配 合 會 計 年 度 ) 為 原 則 另 訂 有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專 案 工 作 人 員 年 終 工 作 考 核 實 施 要 點, 依 據 考 核 結 果 辦 理 續 僱 事 宜 270

276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2. 近 3 年 ( 年 ) 修 繕 件 數 及 經 費 支 出 情 1. 為 使 修 繕 項 目 費 用 範 圍 及 權 責 更 加 明 確, 建 議 總 務 處 訂 定 小 型 修 繕 原 則 2. 建 議 總 務 處 可 委 託 專 家 進 行 全 面 性 館 舍 健 檢, 藉 總 務 處 : 1. 總 務 處 控 管 費 用 以 修 繕 公 共 區 域 為 原 則, 建 築 物 部 分 則 以 處 理 結 構 安 全 防 水 壁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總 務 處 形 ( 詳 如 此 瞭 解 各 館 舍 整 體 情 形 癌 更 新 腐 蝕 窗 戶 為 原 附 件 3) ( 立 即 危 險 / 非 立 即 危 則, 使 用 單 位 為 提 升 經 險 ), 若 須 進 行 修 繕 亦 可 管 空 間 使 用 功 能 或 美 一 併 規 劃 辦 理 觀 之 費 用 ( 如 全 室 油 漆 增 設 裝 潢 等 ) 以 單 位 自 行 籌 措 為 原 則 2. 總 務 處 於 99 年 完 成 全 校 校 舍 結 構 安 全 檢 核, 並 於 100 年 進 行 年 度 結 構 修 復 工 程,101 年 度 並 予 持 續 辦 理, 另 各 年 度 並 編 列 費 用 進 行 建 物 防 水 工 程 有 關 建 議 內 容 將 視 經 費 情 形 及 建 物 年 份 逐 棟 辦 理 3. 校 務 基 金 預 算 編 製 及 1. 近 3 年 ( 年 ) 校 長 補 助 款 - 基 礎 教 學 1. 建 議 申 請 基 礎 教 學 專 款 補 助 之 單 位 應 將 購 買 之 設 備 名 稱 描 述 清 楚, 並 與 提 升 或 維 持 基 礎 教 學 之 目 的 相 符 為 宜 教 務 處 : 1. 將 於 申 請 通 知 時 確 實 要 求 各 單 位 2. 目 前 已 達 此 分 配 原 則, 未 來 將 維 持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教 務 處 其 執 行 專 款 之 分 2. 校 長 補 助 款 - 基 礎 教 學 情 形 稽 配 及 執 行 與 研 發 設 備 之 資 源 分 核 情 形 ( 詳 配, 應 以 教 學 為 重, 建 議 如 附 件 經 費 分 配 時, 以 基 礎 教 學 4) 超 過 研 發 設 備 一 半 為 宜 271

277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年 新 興 建 築 與 重 大 整 建 案 之 預 算 編 列 與 執 行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5) 1. 建 議 總 務 處 統 一 規 劃 館 舍 防 盜 設 施, 以 維 護 校 園 財 物 安 全 2. 建 議 總 務 處 統 一 規 定 油 漆 費 用 由 學 校 或 需 求 單 位 支 應 3. 爾 後 海 事 大 樓 若 需 要 整 修 / 補 強, 建 議 總 務 處 進 行 全 面 檢 討, 一 併 整 修 總 務 處 : 1. 總 務 處 已 完 成 校 園 監 視 系 統, 駐 警 隊 可 隨 時 監 看 並 提 供 查 閱, 至 於 防 盜 設 施 涉 及 各 使 用 單 位 門 禁 管 理, 宜 由 各 單 位 自 行 規 劃, 目 前 已 設 置 防 盜 警 報 之 單 位 並 可 連 線 至 駐 警 隊 2. 屬 結 構 修 復 漏 水 或 壁 癌 處 理 衍 生 之 油 漆 費 用 由 總 務 處 控 管 費 用 支 應, 單 純 為 提 升 美 觀 之 油 漆 費 用 由 各 單 位 自 行 籌 措 3. 有 關 海 事 大 樓 整 修 原 則 上 尊 重 各 使 用 單 位, 但 屬 共 同 項 目 者 仍 以 一 併 規 劃 為 宜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總 務 處 3. 近 3 年 ( 年 ) 水 電 電 話 紙 張 費 增 減 與 編 列 管 理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6) 1. 近 3 年 用 電 量 電 話 費 及 紙 張 費 用 逐 年 降 低, 節 能 措 施 及 相 關 經 費 撙 節 部 分 確 有 成 效 2. 請 總 務 處 儘 量 向 各 單 位 宣 導 使 用 綠 色 採 購 以 及 配 合 學 校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3. 本 校 設 有 網 路 電 話, 請 圖 資 處 向 各 單 位 及 同 仁 廣 為 宣 導 申 請 / 使 用 網 路 電 話 1. 總 務 處 : 本 處 已 利 用 各 種 會 議 ( 行 政 會 議 總 務 會 議 校 發 會 校 務 會 議 新 進 教 師 與 行 政 人 員 研 習 會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會 計 作 業 研 討 會 學 生 社 團 幹 部 研 習 營 等 ) 及 透 過 網 頁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海 報 張 貼 等 方 式 宣 導 綠 色 採 購 及 節 能 減 碳 之 重 要, 並 請 各 單 位 師 生 同 仁 配 合 執 行 相 關 措 施,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加 強 宣 導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總 務 處 2. 圖 資 處 : 已 透 過 公 告 網 頁 及 電 子 郵 件 宣 導 使 用 網 路 電 272

278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路, 已 申 請 門 號 30 個, 將 持 續 宣 導 因 網 路 電 話 只 能 撥 打 網 路 電 話 ( 受 話 端 也 須 是 網 路 電 話 ), 並 不 能 撥 打 市 話, 所 以 目 前 節 費 效 果 有 限 當 校 外 網 路 電 話 用 戶 數 增 多, 對 校 外 通 話 以 網 路 電 話 取 代 傳 統 電 話 的 時 機 成 熟, 才 能 達 到 大 量 節 費 的 目 的, 而 提 高 同 仁 申 請 使 用 的 意 願 4. 近 3 年 ( 年 ) 研 發 處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經 費 ( 申 請 國 科 會 案 件 皆 未 獲 通 過 且 未 獲 為 鼓 勵 新 進 教 師 申 請 研 究 計 畫, 建 議 研 發 處 研 議 對 新 進 教 師 提 供 更 多 彈 性 補 助 方 式, 協 助 本 校 教 師 達 成 執 行 研 究 計 畫 之 目 標 研 發 處 : 目 前 已 依 稽 核 建 議, 研 議 對 新 進 教 師 提 供 更 多 彈 性 補 助 方 式, 以 鼓 勵 新 進 教 師 申 請 研 究 計 畫 或 依 不 同 的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與 學 院 共 同 協 助 加 入 本 校 的 研 究 團 隊 等 方 向, 協 助 本 校 教 師 達 成 執 行 研 究 之 目 標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研 發 處 其 它 單 位 研 究 經 費 補 助 之 本 校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部 分 研 究 經 費 補 助 ) 之 補 助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7) 273

279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4. 校 務 基 金 財 物 稽 核 重 大 研 究 儀 器 (>500 萬 ) 補 助 使 用 收 益 與 管 理 情 形 ( 雷 射 掃 描 共 軛 焦 分 光 光 譜 顯 微 鏡 $ 5,950,000 質 譜 儀 系 統 硬 體 $ 11,743,575 基 質 輔 助 雷 射 脫 附 游 1. 無 特 殊 情 況 2.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建 議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宜 建 立 收 費 制 度, 用 以 支 應 儀 器 設 備 的 維 護 或 汰 舊 換 新 之 費 用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 感 謝 委 員 建 議 有 關 於 建 立 收 費 制 度 之 建 議, 中 心 已 開 始 規 劃, 目 前 針 對 新 購 之 TEM( 穿 透 式 電 子 顯 微 鏡 ) 已 建 立 收 費 辦 法, 並 經 101 年 4 月 12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並 正 式 實 施 ( 辦 法 公 告 於 本 中 心 綱 頁 ), 未 來 也 會 陸 續 針 對 各 項 貴 重 設 備 研 擬 收 費 辦 法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離 飛 行 時 間 式 質 譜 儀 $ 7,656,700) ( 詳 如 附 件 8) 5. 資 材 採 購 之 稽 核 本 校 現 有 廠 商 履 約 保 證 金 或 保 固 金 以 銀 行 定 期 存 單 或 銀 行 連 帶 保 證 書 截 至 101 年 3 月 31 止, 保 管 品 定 期 存 單 計 有 3 件, 保 證 書 計 有 6 件, 均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無 改 進 建 議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總 務 處 辦 理 繳 納 之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9) 6. 研 發 成 果 收 支 稽 核 1. 本 校 專 利 技 轉 研 發 成 果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檢 查 表 稽 核 建 議 已 列 入 檢 查 表 ( 詳 如 附 件 10) 研 發 處 : 業 已 將 稽 核 委 員 建 議 列 入 檢 查 表 中 未 來 中 心 辦 理 專 利 技 轉 相 關 業 務 擬 依 檢 查 表 中 委 員 建 議 辦 理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研 發 處 智 財 中 心 會 計 室 274

280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2. 各 項 專 案 計 畫 研 發 成 果 之 相 關 收 支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11) 3. 近 3 年 ( 年 ) 技 術 移 轉 獎 勵 收 入 情 形 及 100 年 專 利 申 請 案 件 支 出 情 形 ( 詳 如 附 件 12) 無 特 殊 情 況 與 改 進 意 見 無 改 進 建 議 1. 近 3 年 技 術 移 轉 收 入 確 實 逐 年 增 加, 值 得 鼓 勵 2. 請 研 發 處 多 向 教 師 宣 導 申 請 專 利, 或 思 考 增 加 獎 勵 額 度 或 其 他 鼓 勵 方 式 研 發 處 : 1. 為 保 護 本 校 師 生 研 發 成 果 之 正 當 權 益, 經 過 審 查 委 員 認 為 符 合 專 利 法 之 規 定 ( 如 具 新 穎 性 進 步 性 或 產 業 利 用 性 ) 者, 將 協 助 申 請 專 利 權 並 擬 不 定 期 辦 理 講 座 宣 導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製 作 電 子 報 宣 導 2. 專 利 透 過 授 權 方 使 研 發 技 術 得 以 應 用 於 生 產 製 造 販 售 或 是 有 效 進 行 侵 權 攻 擊 或 防 禦 運 用, 才 能 發 揮 最 大 化 價 值 故 本 校 已 訂 有 產 學 研 究 成 就 獎 及 技 轉 金 運 用 分 配 要 點, 並 已 將 產 學 研 究 與 專 利 發 表 納 入 教 師 評 鑑 項 目, 未 來 將 持 續 努 力, 以 提 升 本 校 技 術 移 轉 成 效 稽 核 日 期 : 單 位 : 研 發 處 智 財 中 心 275

281 稽 核 項 目 稽 核 內 容 稽 核 結 果 ( 含 發 現 特 殊 情 況 提 出 重 要 改 進 建 議 等 ) 相 關 單 位 回 應 備 註 4.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年 度 執 行 績 效 與 經 費 收 支 調 查 表 ( 詳 如 附 件 13 ) 無 特 殊 情 況 與 改 進 意 見 無 改 進 建 議 276

282 附 件 學 年 度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內 部 稽 核 一 海 洋 大 學 98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5 項 自 籌 收 入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509,000, ,900, ,386, ,837, ,000, ,327,626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1,920, , , , ,000 1,484,930 受 贈 收 入 7,000,000 9,201,588 7,890,000 26,953,327 8,748,000 12,037,425 資 產 使 用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52,000,000 56,994,735 63,437,000 62,466,283 58,626,000 74,424,123 利 息 收 入 25,800,000 19,051,512 23,858,000 11,830,470 11,570,000 9,838,984 投 資 賸 餘 0 149, , ,244,878 兌 換 賸 餘 0 467,012 雜 項 收 入 小 計 595,720, ,595, ,477, ,436, ,766, ,825,714 年 度 總 收 入 1,896,323,000 2,026,199,540 1,960,662,000 2,131,640,947 1,914,804,000 2,132,293,613 5 項 自 籌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比 率 31.52% 32.62% 33.85% ( 一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捐 贈 收 入 分 析 , ,037 10,076 9,202 8,748 6,967 7,000 7,890 4,000 1,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277

283 ( 二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場 地 設 備 管 理 收 入 分 析 ,424 62,466 57,707 56,995 52,879 63,437 58,626 49,000 52,000 40,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 三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分 析 3,000 2,500 2,000 1,500 1, ,820 2,220 1,920 1,485 1,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 四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分 析 700, , , , , , , , , , , , , , ,000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200, ,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278

284 ( 五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分 析 ,091 31,523 25,800 23, ,620 20,400 19,051 11,570 11,830 9,839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 六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投 資 取 得 收 益 分 析 ,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二 98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分 析 表 項 目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32,564,000 12,156,000 8,100,000 2,700,000 31,724,000 13,596,000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54,000,000 36,000,000 37,500,000 30,000,000 37,500,000 15,000,000 政 府 補 助 專 案 計 畫 69,611,300 21,711,160 48,445,557 23,857,426 28,936,755 11,348,034 合 計 156,175,300 69,867,160 94,045,557 56,557,426 98,160,755 39,944,

285 附 件 年 教 職 員 人 數 年 度 (12 月 計 ) 教 師 人 數 職 員 人 數 98 教 師 370( 內 含 校 長 1 借 調 3 留 職 停 薪 1 專 案 教 師 3) 助 教 50 教 官 6 程 式 設 計 師 4 99 教 師 385( 內 含 校 長 1 借 調 1 專 案 教 師 3) 助 教 47 教 官 6 程 式 設 計 師 教 師 385( 內 含 校 長 1 借 調 4 專 案 教 師 3) 助 教 48 教 官 5 程 式 設 計 師 3 91 人 92 人 ( 含 留 職 停 薪 2 人 ) 93 人 ( 含 留 職 停 薪 1 人 ) 專 案 助 理 人 數 年 度 ( 以 12 月 計 算 )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非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總 共 佔 職 員 缺 人 數 ( 建 教 6 進 修 1 卓 越 2) ( 建 教 5 進 修 1 卓 越 2) ( 建 教 5 進 修 1 卓 越 1)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年 度 ( 以 12 月 計 ) 人 數 = = =88 14 ( 含 代 理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3 人 ) 84+7=91 12 ( 含 代 理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1 人 ) = =74 280

286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0 年 12 月 份 人 力 統 計 總 表 ( 一 組 ) 編 制 員 支 薪 留 職 類 別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額 人 數 停 薪 校 長 預 算 書 教 授 ( 借 調 3 人 )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 內 含 競 爭 性 員 額 3 名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 講 師 ( 另 有 專 案 教 師 3 人 ) 教 師 小 計 助 教 ( 另 有 約 聘 助 教 3 人 ) 教 官 上 校 2 中 校 3 少 校 1 原 三 等 ( 程 式 設 計 師 ) 原 四 等 ( 程 式 設 計 員 ) 程 式 設 計 師 學 術 研 究 類 總 計 專 門 委 員 主 任 組 長 A 經 建 行 政 組 長 人 2 會 2 秘 書 技 正 編 審 輔 導 員 專 員 人 1, 會 1 護 理 師 護 士 張 育 禎 留 職 組 員 梁 瑞 蓮 退 休 人 3 會 2 技 士 技 佐 停 薪 周 鑫 佑 退 休 待 補 ( 移 營 繕 組 ) 辦 事 員 會 1 書 記 職 員 小 計 教 職 員 合 計 人 校 2( 組 ), 會 校 3( 秘 專 辦 ) 281

287 駐 衛 警 察 技 工 工 友 類 別 編 制 員 支 薪 留 職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額 人 數 停 薪 技 工 工 友 小 計 海 研 二 號 預 算 書 合 計 輪 機 長, 大 副, 船 務 監 督, 大 管 輪, 二 管 輪, 探 測 技 正, 探 測 技 士, 船 長, 二 副, 水 手 長, 幹 練 水 手, 電 子 技 士, 專 案 教 師 v 專 案 助 理 及 助 教 v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經 費 v 專 案 助 理 ( 進 修 部 ) v 專 案 助 理 佔 職 員 缺 ( 含 代 理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1 專 案 助 理 ( 建 教 合 作 ) 專 案 清 潔 員 ( 學 務 處 ) 專 案 清 潔 工 ( 臨 時 人 員 ) 校 務 基 金 小 計 頂 尖 計 畫 約 聘 助 理 研 究 員 頂 尖 計 畫 博 士 後 研 究 頂 尖 計 畫 研 究 人 員 頂 尖 計 畫 工 作 人 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身 障 計 畫 教 育 部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計 畫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校 務 基 金 及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合 計 教 師 個 人 計 畫 助 理 教 師 個 人 計 畫 博 士 後 研 究 總 計 大 廚 人 ) 預 算 書 282

288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99 年 12 月 人 力 統 計 總 表 類 別 99 編 制 支 薪 留 職 表 人 數 停 薪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預 算 書 校 長 教 授 ( 借 調 3 人 )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教 師 小 計 助 教 教 官 上 校 1 中 校 3 少 校 2 13 原 三 等 ( 程 式 設 計 師 ) 兼 組 長 原 四 等 ( 程 式 設 計 員 ) 程 式 設 計 師 學 術 研 究 類 總 計 專 門 委 員 主 任 組 長 人 2 會 2 秘 書 技 正 編 審 輔 導 員 張 慈 芳 留 專 員 人 1, 會 1 護 理 師 護 士 職 停 薪 張 育 禎 留 職 組 員 人 3 會 2 技 士 多 1 技 佐 辦 事 員 會 1 書 記 停 薪 人 校 職 員 小 計 ( 組 ), 會 校 3( 祕 專 辦 ) 教 職 員 合 計 駐 衛 警 察

289 技 工 工 友 類 別 99 編 制 支 薪 留 職 表 人 數 停 薪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預 算 書 技 工 工 友 小 計 海 研 二 號 預 算 書 合 計 專 案 教 師 專 案 助 理 及 助 教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經 費 專 案 助 理 ( 進 修 部 ) 輪 機 長, 大 副, 船 務 監 督, 大 管 輪, 二 管 輪, 探 測 技 正, 探 測 技 士, 船 長, 二 副, 水 手 長, 幹 練 水 手, 電 子 技 士, 大 廚 專 案 助 理 及 助 教 ( 佔 職 員 缺 ) ( 含 代 理 職 員 留 職 停 薪 2 專 案 助 理 ( 建 教 合 作 ) 專 案 清 潔 員 ( 學 務 處 ) 專 案 清 潔 工 ( 臨 時 人 員 ) 校 務 基 金 小 計 頂 尖 計 畫 約 聘 助 理 研 究 員 頂 尖 計 畫 博 士 後 研 究 頂 尖 計 畫 研 究 人 員 頂 尖 計 畫 工 作 人 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身 障 計 畫 業 界 專 業 教 師 計 畫 九 教 育 部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計 畫 教 育 部 推 動 國 際 化 計 畫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校 務 基 金 及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合 計 教 師 個 人 計 畫 助 理 教 師 個 人 計 畫 博 士 後 研 究 總 計 人 ) 284

290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98 年 12 月 人 力 統 計 總 表 類 別 支 薪 留 職 編 制 表 人 數 停 薪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校 長 教 授 借 調 1 留 職 停 薪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教 師 小 計 助 教 教 官 上 校 1 中 校 2 少 校 3 原 三 等 ( 程 式 設 計 師 ) 兼 組 長 原 四 等 ( 程 式 設 計 員 ) 程 式 設 計 師 學 術 研 究 類 總 計 專 門 委 員 主 任 組 長 由 程 師 兼 未 計, 含 會 2' 人 2 秘 書 技 正 編 審 輔 導 員 專 員 含 會 1( 未 補 ), 人 1 護 理 師 護 士 組 員 含 人 3 會 2 技 士 技 佐 辦 事 員 書 記 ( 雇 員 ) 職 員 小 計 教 職 員 合 計 駐 衛 警 察 技 工 工 友 技 工 工 友 小 計

291 0 海 研 二 號 預 算 書 合 計 輪 機 長, 大 副, 船 務 監 督, 大 管 輪, 二 管 輪, 探 測 技 正, 探 測 技 士, 船 長, 二 副, 水 手 長, 幹 練 水 手, 電 子 技 士, 大 廚 類 別 支 薪 留 職 編 制 表 人 數 停 薪 合 計 缺 額 數 備 註 專 案 教 師 專 案 助 理 及 助 教 專 案 約 僱 ( 身 心 障 礙 ) 專 案 約 僱 ( 建 教 合 作 ) 專 案 約 僱 ( 進 修 部 ) 專 案 清 潔 員 ( 學 務 處 ) 專 案 清 潔 工 ( 臨 時 人 員 ) 無 離 職 儲 金? 校 務 基 金 小 計 頂 尖 計 畫 研 究 人 員 頂 尖 計 畫 工 作 人 員 教 學 卓 越 身 障 計 畫 短 期 促 進 就 業 方 案 延 攬 研 究 人 才 計 畫 七 輔 導 專 案 人 員 計 畫 八 業 界 專 業 教 師 九 教 育 部 產 學 連 結 績 效 計 畫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計 畫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校 務 基 金 及 學 校 計 畫 小 計 合 計 教 師 個 人 計 畫 助 理 總 計

292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1 年 4 月 份 專 案 助 理 及 計 畫 助 理 人 數 單 位 專 案 助 理 ( 含 專 案 助 教 ) 頂 尖 卓 越 區 域 產 學 等 計 畫 助 理 合 計 校 長 室 秘 書 室 林 三 賢 副 校 長 室 張 清 風 副 校 長 室 教 務 處 研 究 發 展 處 學 生 事 務 處 總 務 處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國 際 事 務 處 體 育 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訊 學 院 工 學 院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合 計

293 附 件 3 營 繕 組 辦 理 修 繕 工 程 主 要 為 漏 水 及 壁 癌 整 修 結 構 修 補, 分 析 如 下 : 年 度 案 件 數 總 金 額 ( 新 台 幣 ) ,295,271 元 ,652,210 元 ,727,802 元 修 繕 經 費 分 析 : 本 校 因 受 東 北 季 風 及 鹽 害 影 響, 建 築 物 較 易 發 生 漏 水 及 混 凝 土 剝 落 等 情 形, 為 避 免 影 響 教 學 環 境 品 質 及 師 生 安 全, 以 100 年 為 例, 總 修 繕 費 用 為 新 台 幣 12,295,271 元, 其 中 漏 水 壁 癌 整 修 工 程 為 新 台 幣 4,560,392 元 結 構 修 補 工 程 費 為 4,894,062 元, 合 計 約 佔 總 經 費 之 77%, 其 餘 23% 則 大 多 為 門 窗 修 繕 地 磚 或 道 路 鋪 面 整 修 288

294 附 件 年 4 月 27 日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教 務 處 報 告 稽 核 範 圍 : 年 校 長 補 助 款 基 礎 教 學 專 款 之 分 配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案 辦 理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一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補 助 作 業 準 則 辦 理 ( 如 附 件 4-1) 二 本 案 每 年 度 原 則 上 辦 理 2 梯 次 ( 分 別 為 3 月 及 7 月 ), 由 研 發 處 統 一 公 告 申 請 作 業 通 知, 本 處 配 合 辦 理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善 計 劃 專 案 部 分, 各 申 請 補 助 案 經 系 所 院 主 管 同 意, 送 本 處 彙 整 進 行 初 審 後, 續 提 送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簽 請 校 長 同 意, 本 處 即 依 會 議 決 議 發 函 各 受 補 助 單 位, 請 務 必 配 合 於 期 限 日 前 完 成 請 購 及 付 迄 程 序, 各 案 請 依 核 准 項 目 採 購, 標 餘 款 由 學 校 收 回 統 籌 運 用, 以 管 控 達 成 率 三 另 自 97 年 度 第 2 次 申 請 補 助 作 業 起, 亦 請 核 獲 補 助 之 申 請 人 於 辦 理 請 購 程 序 時, 一 併 填 覆 計 畫 預 期 效 益 期 程 表 及 申 請 購 買 設 備 之 型 錄 備 查, 作 為 日 後 核 給 基 礎 教 學 設 備 之 參 考 依 據 四 年 度 各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善 計 劃 核 定 補 助 總 金 額 臚 列 如 下 :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總 金 額 ( 元 ) 98 年 度 第 1 次 6,431, 年 度 第 2 次 4,440,000 合 計 10,871, 年 度 第 1 次 5,644, 年 度 第 2 次 6,702,000 合 計 12,346, 年 度 第 1 次 9,000, 年 度 第 2 次 4,665,000 合 計 13,665,000 五 檢 附 年 度 各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善 計 劃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詳 如 附 件

295 附 件 4-1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補 助 作 業 準 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8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行 政 會 議 核 備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14 日 校 長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2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25 日 校 長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25 日 海 研 企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7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6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10 日 96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修 正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6 款 第 2 項 及 第 8 條 修 正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第 一 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為 提 升 基 礎 教 學, 並 鼓 勵 校 內 教 師 參 與 整 合 型 及 創 新 性 研 究, 特 訂 定 本 作 業 準 則 第 二 條 補 助 對 象 : 本 校 各 院 系 所 暨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第 三 條 申 請 經 費 補 助 者 請 填 具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申 請 表 ( 附 件 一 ), 申 請 案 審 查 優 先 順 序 如 下 : 一 校 內 跨 院 系 ( 所 ) 之 特 色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團 隊 學 術 合 作 案 二 與 國 外 知 名 大 學 學 術 合 作 案 三 新 進 教 師 ( 未 滿 一 年 ) 案 - 最 高 補 助 30 萬 元 四 近 二 年 榮 獲 國 內 外 重 大 學 術 獎 項 案 - 最 高 補 助 30 萬 元 五 近 二 年 榮 獲 本 校 學 術 獎 及 產 學 研 究 成 就 獎 - 最 高 補 助 20 萬 元 六 各 院 系 所 暨 各 教 學 小 組 亟 需 添 購 或 汰 舊 之 基 礎 教 學 改 進 設 備 七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學 術 合 作 案 八 與 國 內 知 名 大 學 及 研 究 機 構 學 術 合 作 案 九 個 人 執 行 之 學 術 計 畫 設 備 費 不 足 款 案 申 請 前 項 第 二 七 至 九 款 補 助 案 者, 可 提 供 足 以 佐 證 該 案 由 之 文 件 或 相 關 資 料, 且 需 有 院 系 所 提 供 設 備 費 總 金 額 1/3 以 上 之 配 合 款 第 四 條 曾 獲 上 一 年 度 補 助 者, 得 依 其 上 一 年 度 執 行 績 效 從 嚴 審 核 第 五 條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案 經 系 ( 所 ) 院 主 管 同 意, 送 教 務 處 或 研 發 處 進 行 初 審 後 提 校 長 設 備 費 基 礎 教 學 暨 研 發 專 款 審 查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審 議 本 委 員 會 以 副 校 長 研 發 長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主 任 秘 書 及 會 計 主 任 組 織 之,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第 六 條 本 委 員 會 議 得 視 需 要, 不 定 期 召 開 第 七 條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案 經 本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簽 請 校 長 同 意, 同 意 補 助 後 由 研 發 處 給 予 補 助 編 號, 教 師 須 加 註 補 助 編 號 於 校 長 設 備 費 補 助 所 衍 生 的 論 文 發 表 及 相 關 研 發 成 果 以 為 執 行 績 效 之 評 估 第 八 條 每 年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案, 原 則 上 於 三 月 及 七 月 公 告 辦 理 第 九 條 申 請 補 助 案 之 採 購 決 標 金 額 先 由 計 畫 或 院 系 所 配 合 款 支 應, 再 由 核 定 之 補 助 款 補 助, 剩 餘 金 額 歸 還 校 務 基 金 第 十 條 本 作 業 準 則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布 實 施 290

296 附 件 4-2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編 號 系 ( 所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1 運 輸 系 2 輪 機 系 98 年 度 第 1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風 浪 板 組 RS:X( 奧 運 比 賽 級 9.0m 2 )1 組 風 浪 板 組 RS:X( 奧 運 比 賽 級 8.5m 2 女 子 )1 組 Laser 級 帆 船 Radial 帆 組 ( 女 子 )1 組 Formosa 型 帆 船 帆 1 組 指 定 型 風 浪 版 帆 組 2 組 熱 水 器 裝 置 及 管 線 工 程 1 式 置 船 ( 板 ) 架 2 個 600, ,000 太 陽 能 發 電 模 擬 系 統 SPC-5C1 組 二 次 鋰 電 池 結 合 LED 照 明 燈 具 設 備 1 組 史 特 靈 引 擎 實 驗 模 組 2 套 968, ,000 Seebeck 係 數 溫 控 量 測 模 組 1 組 小 計 1,568, ,000 1 食 科 系 暖 氣 設 備 1 台 ( 生 命 科 學 院 實 驗 動 物 中 心 ) 49,000 49,000 2 食 科 系 新 型 自 動 細 胞 計 數 器 1 台 ( 生 物 化 學 實 驗 及 保 健 食 品 生 技 學 程 規 劃 小 組 ) 350, ,000 3 食 科 系 連 續 波 長 微 量 盤 分 光 光 譜 儀 1 台 600, 養 殖 系 解 剖 顯 微 鏡 ( 實 體 顯 微 鏡 )5 台 分 光 光 度 計 2 台 198, ,000 5 養 殖 系 微 量 分 注 器 SL-20(4 支 ) 微 量 分 注 器 SL-200(4 支 ) 微 量 分 注 器 SL-1000(4 支 ) 水 平 電 泳 槽 組 2 套 迷 你 型 垂 直 電 泳 槽 ( 含 底 座 )8 組 桌 上 型 高 速 微 量 離 心 機 2 台 電 泳 膠 片 攝 影 系 統 ( 含 紫 外 線 照 射 台 )1 套 薄 膜 式 微 電 腦 恆 溫 水 槽 1 台 微 電 腦 可 見 光 / 紫 外 光 分 光 光 度 計 1 台 761, ,000 6 生 科 系 核 酸 同 步 定 量 偵 測 系 統 ( 生 物 技 術 學 程 )1 套 695, 海 生 所 東 元 125KW 柴 油 引 擎 發 電 機 組 1 組 1,071, 海 生 所 學 生 型 光 學 顯 微 鏡 24 台 720, ,000 去 離 子 純 水 系 統 1 台 加 熱 攪 拌 器 10 台 水 流 抽 器 幫 9 生 技 所 2,464, ,000 浦 5 台 茲 曼 偏 光 原 子 吸 收 光 譜 儀 1 台 10 生 技 所 樂 高 機 器 人 12 組 190,680 95,000 小 計 7,099,280 1,701,000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1 環 資 系 FIAS-400 流 動 注 入 系 統 1 套 360, ,000 2 環 漁 系 全 數 位 化 LCD 解 剖 顯 微 鏡 3 台 全 數 位 化 LCD 生 物 顯 微 鏡 3 台 防 潮 箱 1 台 480, ,000 3 海 資 所 組 織 石 蠟 切 片 機 1 台 80,000 80,000 小 計 920, ,

297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編 號 系 ( 所 ) 工 學 院 1 河 工 系 2 機 械 系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水 泥 砂 漿 試 驗 儀 器 組 1 套 ( 電 動 水 泥 砂 漿 抗 拉 抗 彎 試 驗 儀 電 動 水 泥 砂 漿 流 度 台 抗 壓 試 驗 用 抗 壓 座 ) 骨 材 試 驗 儀 器 組 1 套 ( 股 材 洛 杉 機 磨 損 試 驗 機 GDW100*5g 計 重 台 秤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領 域 實 驗 課 程 儀 器 設 備 ( 含 熱 流 領 域 設 計 製 造 領 域 與 微 系 統 領 域 ) 含 一 般 循 環 冷 凍 實 驗 訓 練 系 統 RCT1 套 立 式 CNC 切 削 中 心 機 1 台 鑄 造 實 習 用 熔 解 設 備 1 組 探 針 接 觸 式 表 面 輪 廓 儀 1 台 236, ,000 2,557, ,000 3 材 料 所 自 動 電 解 拋 光 機 1 台 實 體 顯 微 鏡 1 台 982, ,000 1 電 機 系 小 計 3,775,700 1,320,000 電 路 製 程 系 統 1 套 LabVIEW1 套 個 人 電 腦 ( 含 螢 幕 )15 台 數 位 訊 號 混 合 分 析 儀 13 台 3,110, 電 機 系 電 力 系 統 圖 形 化 模 型 軟 體 模 組 1 套 230, ,00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3 資 工 系 數 位 邏 輯 實 驗 教 學 平 台 ( 主 機 螢 幕 等 )60 套 下 置 式 鋼 製 公 文 櫃 40 台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等 設 備 1 組 ( 含 觸 控 式 手 寫 螢 幕 單 槍 投 影 機 及 電 動 螢 幕 )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等 設 備 2 組 ( 含 電 動 螢 幕 安 裝 工 資 及 電 動 設 備 線 路 整 合 ) 崁 入 式 系 統 控 制 平 台 ( 主 機 螢 幕 )12 套 2,270, ,000 4 通 訊 系 個 人 電 腦 及 顯 示 器 12 套 304, 通 訊 系 數 位 通 訊 技 術 實 驗 器 10 套 345, ,000 6 光 電 所 轉 動 實 驗 系 統 6 組 向 心 力 實 驗 組 6 組 都 卜 勒 效 應 實 驗 組 6 組 氣 柱 共 鳴 實 驗 6 組 梅 耳 德 實 驗 組 6 組 1,210, ,000 7 光 電 所 單 槍 投 影 機 1 台 43,147 0 小 計 7,512,858 1,250,000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1 人 社 院 教 學 環 境 與 設 施 監 視 系 統 2 組 186, 海 文 所 臺 灣 日 日 新 報 全 報 電 子 版 1 套 730, ,000 3 外 語 中 心 人 社 大 樓 301 語 言 教 室 相 關 電 腦 設 備 更 新 案 ( 含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28 台 混 音 功 率 擴 大 機 1 台 U 段 雙 頻 無 線 麥 克 風 1 台 ) 396, ,000 小 計 1,312, ,000 總 計 22,188,406 6,431,

298 98 年 度 第 2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編 號 系 ( 所 ) 管 理 學 院 海 運 暨 1 輪 機 系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太 陽 能 教 學 實 驗 平 台 1 套 生 質 燃 料 氧 化 穩 定 性 測 試 系 統 1 套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400, ,000 2 輪 機 系 輪 機 工 廠 實 習 之 液 壓 式 萬 用 力 學 試 驗 機 1 套 495, ,000 小 計 895, ,000 生 命 科 學 院 工 學 院 1 養 殖 系 解 剖 顯 微 鏡 ( 實 體 顯 微 鏡 )5 台 快 速 消 毒 器 1 台 197,000 電 子 天 秤 1 台 ( 小 數 精 確 度 2-3 位 ) 電 子 天 秤 1 250,000 2 養 殖 系 77,000 台 ( 可 稱 8100 克, 精 密 至 小 數 1 位 ) 3 生 科 系 梯 度 聚 合 酶 連 鎖 反 應 器 1 台 340, ,000 4 海 生 所 學 生 型 光 學 顯 微 鏡 15 部 480, ,000 5 生 技 所 單 槍 投 影 機 (4000ANSI 流 明 以 上, 含 電 動 螢 幕 )1 台 實 驗 操 作 視 訊 教 學 攝 影 機 1 台 ( 含 視 訊 會 議 功 能 ) 單 槍 投 影 機 (6000ANSI 流 明 以 上, 含 電 動 螢 幕 )1 台 350, ,000 小 計 1,444,000 1,150,000 1 系 工 系 電 腦 伺 服 器 平 台 2 套 133,500 2 系 工 系 Solid Works 軟 體 2 套 AutoCad20101 版 本 2 套 403, ,000 3 瀝 青 試 驗 儀 器 組 1 套 ( 含 瀝 青 含 量 及 壓 實 度 試 驗 組 河 工 系 1 套 瀝 青 針 入 度 及 黏 度 試 驗 1 套 塑 性 流 動 性 阻 1,412, ,000 力 試 驗 組 1 套 ) 4 機 械 系 20kN 拉 伸 試 驗 機 1 台 255, ,000 小 計 2,204,900 1,150,000 1 電 機 系 LabVIEW1 套 個 人 電 腦 ( 含 螢 幕 )10 部 雷 射 印 表 機 10 台 數 位 電 表 15 台 1,376, ,000 2 電 機 系 工 作 站 1 台 157, ,00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3 資 工 系 廣 播 教 學 系 統 1 套 ( 含 電 腦 網 路 廣 播 系 統 子 機 *130, 集 線 器 1 式, 主 機 *1, 標 準 線 材 及 標 準 施 工 *130) SUPER-SEIMON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3 個 AOHAMA 電 動 式 銀 幕 ( 含 安 裝 工 資 及 線 路 整 合 )2 個 一 對 一 分 離 式 冷 氣 機 ( 含 防 鏽 處 理, 不 鏽 鋼 安 裝 ) 672, ,000 4 通 訊 系 FPGA 崁 入 式 系 統 程 式 編 輯 工 作 平 台 主 機 5 套 146, ,000 5 光 電 所 梅 耳 德 實 驗 6 組 基 礎 光 學 6 組 聲 速 量 測 6 組 1,279, ,000 都 卜 勒 效 應 6 組 小 計 3,632,646 1,740,000 總 計 8,176,546 4,440,

299 99 年 度 第 1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1 輪 機 系 輪 機 實 驗 工 廠 整 地 拆 裝 機 具 維 修 工 程 費 1 式 774, ,000 2 輪 機 系 1. 一 般 型 電 腦 18 台 2. 彩 色 液 晶 顯 示 器 , ,000 台 3. 廣 播 教 學 系 統 1 套 4. 電 源 穩 壓 器 1 台 3 輪 機 系 超 臨 界 二 氧 化 碳 反 應 設 備 1 套 863, 運 輸 系 風 浪 板 練 習 板 組 10 組 650,000 0 小 計 3,012, ,000 1 海 生 所 1. 蒸 餾 水 製 造 機 1 台 2. 高 速 微 量 離 心 機 2 台 3. 冷 凍 櫃 1 台 4. 冷 藏 櫃 1 台 5. 數 位 影 像 處 理 系 統 1 式 444, ,000 2 生 技 所 1. 梯 度 混 合 器 及 除 氣 裝 置 1 組 2. 原 子 吸 收 光 譜 儀 1 台 2,110, ,000 3 生 科 系 4 養 殖 系 1. 分 光 光 度 計 (1100)1 台 2. 分 光 光 度 計 (2100)1 台 3. 酵 素 免 疫 分 析 儀 ( 微 量 吸 收 光 譜 儀 )1 台 4. 全 濕 式 轉 滯 系 統 ( 轉 滯 器 )4 套 5. 乾 浴 器 3 套 1.Hach 實 驗 室 桌 上 型 濁 度 計 1 台 2. 總 溶 解 固 體 測 定 儀 3 台 3. 桌 上 型 導 電 度 計 2 台 4. 溶 氧 分 析 計 1 台 5. 大 型 數 位 式 加 熱 器 1 台 800, , , ,000 5 食 科 系 雷 射 動 態 光 散 射 儀 1 套 1,620, 生 技 所 高 速 冷 凍 離 心 機 1 台 680, 養 殖 系 1. 迷 你 垂 直 電 泳 槽 1 套 2. 迷 你 轉 漬 槽 ( 含 轉 漬 膜 )1 套 3. 大 型 核 酸 電 泳 槽 ( 含 專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1 套 4. 薄 膜 式 微 電 腦 恆 溫 水 浴 槽 1 套 387,100 0 小 計 6,344,300 1,000,000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工 學 院 1 環 漁 系 海 精 密 慢 速 切 割 機 1 組 160, ,000 資 所 2 環 資 系 雷 射 測 距 儀 1 台 450,000 0 小 計 610, ,000 1 系 工 系 1. 信 號 產 生 器 2. 電 源 供 應 器 3. 數 位 儲 存 示 波 器, 此 三 項 儀 器 組 為 1 套, 本 申 請 案 請 購 共 3 套 340, ,000 2 機 械 系 桌 上 型 微 結 構 表 面 輪 廓 儀 1 套 1,500,000 1,000,000 3 河 工 系 全 站 式 自 動 追 蹤 測 距 經 緯 儀 1 部 800, 系 工 系 個 人 電 腦 15 台 ( 含 螢 幕 ) 401, ,000 小 計 3,042,080 1,470,

300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電 機 資 1.HP Quality Center HP LoadRunner HP Quick Test Professional Training 10.0 訊 學 院 等 軟 體 各 1 組 1. 聲 速 量 測 ( 一 )2 套 2. 聲 速 量 測 ( 二 )4 套 3. 偶 合 擺 實 驗 4 套 4. 光 電 效 應 實 驗 6 套 5. 都 卜 勒 實 2 光 電 所 驗 6 套 6. 表 面 張 力 實 驗 6 套 7. 光 譜 分 析 實 驗 3 套 8. 教 學 互 動 攝 影 系 統 1 套 1. 類 比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6 套 2.3GHz 頻 譜 分 析 儀 3 通 訊 系 GSP-8302 套 3. 任 意 波 形 信 號 產 生 器 5 套 4.GPS 接 收 器 20 套 1. 一 般 型 電 腦 37 台 2.22 吋 電 腦 螢 幕 37 台 3. 機 架 型 3000VA 在 線 式 不 斷 電 系 統 1 套 4. 蓮 騰 永 4 資 工 系 生 卡 1 套 5. 網 路 交 換 器 2 套 6. 電 子 電 路 教 學 實 驗 量 測 系 統 18 套 629, ,029, ,000 1,712, ,000 2,309, ,000 5 電 機 系 1. 數 位 訊 號 產 混 合 分 析 儀 10 台 2. 數 位 電 錶 7 台 2,776, 電 機 系 1.Matlab 即 時 控 制 軟 體 1 套 2. 智 慧 型 直 流 馬 達 控 制 及 倒 單 擺 控 制 實 驗 平 台 2 套 3. 二 維 直 昇 機 控 制 平 台 2 套 1,535, 電 機 系 通 訊 實 驗 教 育 平 台 3 套 539,998 0 小 計 10,534,255 1,550,000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1 海 文 所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資 料 庫 昭 和 篇 1 套 300, ,000 2 外 語 中 心 人 文 大 樓 301 語 言 教 室 相 關 電 腦 設 備 更 新 案 1 式 (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28 台 ) 328, ,000 小 計 628, ,000 總 計 24,171,853 5,644,

301 99 年 度 第 2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工 學 院 1 航 管 系 電 腦 5 台 91,685 90,000 2 輪 機 系 熱 電 發 電 之 應 用 平 台 1 套 228, ,000 3 輪 機 系 斯 特 靈 引 擎 綜 合 量 測 系 統 1 組 115, ,000 小 計 434, ,000 1 生 技 所 高 速 冷 凍 離 心 機 1 台 600, ,000 2 海 生 所 1. 投 影 銀 幕 1 幅 2. 酵 素 連 鎖 反 應 器 1 台 3. 精 密 分 析 天 平 2 台 4. 筆 記 型 電 腦 1 台 3 生 科 系 1. 四 尺 二 門 冷 藏 展 示 櫥 1 台 2. 迷 你 轉 漬 器 5 台 3. 熱 風 循 環 烘 箱 1 台 321, , , ,000 4 養 殖 系 分 光 光 度 計 (Genesys 20)2 台 119, ,000 5 養 殖 系 1. 電 泳 膠 片 攝 影 系 統 ( 含 UV Light Box 燈 箱 )1 套 2. 聚 合 酶 連 鎖 反 應 器 1 台 1 工 學 院 海 運 學 院 285, ,000 小 計 1,531,921 1,500,000 ANSYS 教 育 版 (V12)1 套 (100tasks) 700, ,000 2 河 工 系 全 站 式 自 動 追 蹤 測 距 經 緯 儀 1 部 700, ,000 3 機 械 系 微 處 理 器 實 習 教 學 設 備 1 套 240, ,000 小 計 1,640,000 1,640,000 1 電 機 系 1. 數 位 電 錶 7 台 2. 數 位 訊 號 混 合 分 析 儀 10 台 2,765,978 1,160,00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2 光 電 所 光 電 效 應 實 驗 5 套 660, ,000 2 通 訊 系 1. 任 意 波 形 信 號 產 生 器 5 台 2.GPS 接 收 器 15 台 2 資 工 系 1. 蓮 騰 永 生 還 原 卡 1 套 2. 一 般 型 電 腦 37 台 3. 電 腦 螢 幕 37 台 4. 機 架 型 10000VA 在 線 式 不 斷 電 系 統 1 套 5. 電 子 電 路 量 測 系 統 9 套 370, ,000 1,610,130 1,032,000 小 計 5,406,108 3,142,000 總 計 9,012,815 6,702,

302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100 年 度 第 1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1 海 運 學 禮 堂 視 聽 連 結 座 椅 1 式 (11 排 ) 院 341, ,000 2 運 輸 科 學 系 運 輸 資 訊 領 域 教 學 與 實 作 教 室 1 運 輸 系 間 ( 含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31 套 廣 播 教 學 系 統 1 套 投 影 系 統 1 套 OA 桌 椅 31 套 等 ) 912, ,000 3 航 管 系 72 吋 高 畫 質 背 投 影 互 動 顯 示 器 1 台 217, ,000 4 輪 機 系 高 速 精 密 車 床 10 部 2,200, ,000 5 輪 機 系 引 擎 廢 氣 熱 電 發 電 機 模 組 設 備 1 套 240,000 0 數 位 儲 存 示 波 器 2 組 雙 輸 出 直 流 電 源 供 應 6 輪 機 系 器 2 組 新 購 電 腦 等 設 備 1 台, 修 復 柴 油 主 機 推 進 模 7 輪 機 系 擬 系 統 1 式 108, ,000 0 小 計 4,140,067 1,540,000 生 命 科 學 院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1 海 生 所 1. 投 影 機 1 台 冷 氣 機 4 台 和 藥 品 櫃 1 台 427, ,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2 台 2. 電 子 天 平 2 台 3. 2 生 技 所 製 冰 機 1 台 4. 實 驗 數 位 影 音 教 學 系 統 1 組 5. 烘 箱 1 台 6. 水 流 抽 氣 幫 浦 4 台 3 生 科 院 E 化 教 學 系 統 2 套 ( 含 電 腦 銀 幕 液 晶 投 影 機 E 化 講 桌 ) 467, , , ,000 4 食 科 系 低 溫 冷 藏 冷 凍 系 統 1 套 602, ,000 5 生 科 系 1. 振 盪 混 合 器 2 台 2. 微 電 腦 數 字 式 乾 浴 槽 1 台 3. 酸 鹼 值 度 計 12 台 4. 電 子 天 平 12 台 540, ,000 6 食 科 系 動 能 濃 度 檢 測 自 動 化 系 統 1 組 250, 養 殖 系 1. 微 量 分 注 器 SL-2(1 台 ) 2. 微 量 分 注 器 1 台 3. 循 環 式 恆 溫 水 浴 槽 1 台 4. 低 溫 循 環 水 浴 槽 1 台 127,000 0 小 計 2,785,274 1,870,000 1 環 漁 系 柴 油 引 擎 發 電 機 1 部 1,238,250 1,200,000 2 環 資 系 光 譜 輻 射 計 1 台 227, ,000 小 計 1,465,450 1,400,

303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工 學 院 1 河 工 系 土 壤 三 軸 試 驗 自 動 化 系 統 1 組 522, ,000 2 系 工 系 1. 函 數 信 號 產 生 器 2. 電 源 供 應 器 3. 數 位 儲 存 示 波 器, 此 三 項 儀 器 組 為 一 套, 本 申 請 案 請 購 4 套 418, ,000 3 機 械 系 CNC 銑 床 夾 持 裝 置 1 套 150, ,000 4 系 工 系 萬 能 試 驗 機 1 台 780,000 0 小 計 1,871, ,00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 華 碩 資 料 處 理 分 析 電 腦 叢 集 1 套 40 組 2. 鋁 製 19 吋 機 櫃 3 個 3. 藍 芽 廣 播 教 1 資 工 系 學 系 統 7 套 4. 機 架 型 10000VA 在 線 式 不 斷 電 系 統 1 套 5.CISCO 網 路 交 換 器 1 組 2 通 訊 系 1. 類 比 自 動 控 制 實 驗 設 備 2 套 2. 類 比 通 訊 技 術 實 驗 器 及 數 位 通 訊 技 術 實 驗 器 10 組 2 電 機 系 1. 數 位 訊 號 混 合 分 析 儀 10 台 2.ORCAD 電 路 模 擬 套 裝 軟 體 (50 人 使 用 版 本 )1 套 1 1 數 學 教 學 小 組 物 理 小 組 1. 教 學 數 位 錄 影 系 統 5 套 2. 教 學 數 位 教 材 儲 存 系 統 1 套 3. 技 嘉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5 套 1. 向 心 力 實 驗 6 套 2. 轉 動 慣 量 6 套 3. 電 漂 天 秤 12 台 4. 光 電 效 應 6 套 5. 聲 速 測 量 6 套 6. 繩 波 實 驗 6 套 7. 密 立 根 油 滴 實 驗 6 套 8. 表 面 張 力 6 套 9. 藕 合 擺 4 套 1,457, , , ,000 2,734, , , ,000 2,671, ,000 小 計 8,067,293 2,420,000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1 2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整 修 海 洋 專 業 通 識 教 室 工 程 案 ( 原 人 文 大 樓 1 樓 健 身 房 )( 含 冷 氣 機 4 組 單 槍 投 影 機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影 幕 電 腦 等 1 組 多 媒 體 影 音 教 學 系 統 1 組 整 修 工 程 課 桌 椅 新 購 等 1 式 ) 人 文 大 樓 301 語 言 教 室 相 關 電 腦 設 備 更 新 ( 含 電 腦 組 52 台 ) 1,274, , , ,000 小 計 2,158,925 1,020,000 總 計 20,488,809 9,000,

304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100 年 度 第 2 次 基 礎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改 進 計 畫 補 助 項 目 一 覽 表 單 位 : 元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核 定 補 助 金 1 船 舶 輪 機 虛 擬 訓 練 與 評 估 軟 件 1 套 ( 含 軟 體 輪 機 系 85 萬 及 個 人 電 腦 25 部 75 萬 ) 1,600, ,000 2 運 輸 資 訊 教 學 音 響 系 統 暨 Wi-Fi 無 線 寬 頻 網 運 輸 系 路 系 統 建 置 1 套 148, ,000 3 輪 機 系 高 速 精 密 車 床 2 部 520, 航 管 系 Flexsim CT 貨 櫃 碼 頭 模 擬 軟 體 1 套 ( 網 路 10 人 版 ) 額 920,000 0 小 計 3,188, ,000 E 化 教 學 系 統 2 套 (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19 吋 彩 色 液 1 生 科 院 晶 顯 示 器 液 晶 投 影 機 電 動 螢 幕 及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等 ) 1. 教 學 教 材 製 作 錄 製 系 統 1 台 2. 可 見 光 分 光 2 生 技 所 光 度 計 ( 可 進 行 自 動 波 長 掃 瞄 )2 台 3. 水 流 抽 氣 幫 浦 4 台 225, , , ,000 3 海 生 所 微 量 吸 取 器 5 套 電 泳 設 備 2 套 137, ,000 4 食 科 系 急 速 冷 凍 系 統 1 套 292, ,000 5 生 科 系 DNA 電 泳 槽 12 台 144, 海 生 所 吊 櫃 及 實 驗 桌 ( 含 耐 酸 鹼 防 火 檯 面 )2 件 22, 養 殖 系 1. 溶 氧 分 析 計 2 台 2. 電 子 天 平 /110g1 台 261,000 85,000 工 學 院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 河 工 系 小 計 1,771,512 1,025,000 文 氏 管 實 驗 衝 力 實 驗 孔 口 實 驗 ( 一 ) 管 路 系 統 水 頭 損 失 實 驗 等 各 一 式 200, ,000 2 機 械 系 個 人 電 腦 含 螢 幕 4 部 100, ,000 3 河 工 系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儀 2 部 210, 河 工 系 個 人 電 腦 含 螢 幕 4 部 248, ,000 小 計 758, ,000 1 通 訊 系 FPGA 實 驗 器 10 套 ( 含 光 纖 網 路 FPGA 模 組 實 驗 控 制 模 組 程 式 編 輯 工 作 平 台 主 機 ) 1.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30 台 2. 數 位 萬 用 電 錶 2 台 2 電 機 系 3. 數 位 合 成 函 數 波 信 號 產 生 器 5 台 4. 數 位 訊 號 混 合 分 析 儀 2 台 1. 專 業 綜 合 擴 大 機 2 台 2.DDS 函 數 波 信 號 產 生 器 11 台 3. 示 波 器 1 台 4. 可 程 式 直 流 電 源 2 資 工 系 供 應 器 1 台 5. 數 位 電 表 11 台 6. 電 腦 教 室 還 原 系 統 1 式 7. 網 路 交 換 器 1 台 8. 機 架 型 5000VA 在 線 互 動 式 不 斷 電 系 統 3 台 580, ,000 1,238, , , ,

305 申 請 單 位 學 院 優 先 順 序 系 ( 所 ) 1 物 理 小 組 設 備 名 稱 申 請 金 額 採 購 優 先 順 序 :1. 電 流 天 平 7 件 2. 光 譜 分 析 實 驗 6 件 3. 雅 各 天 梯 實 驗 1 件 4.THE VIDEO ENCYCLOPEDIA OF PHYSICS DEMONSTRATIONS 影 片 DVD 版 ( 英 文 版 )1 件 核 定 補 助 金 額 946, ,000 小 計 3,589,926 1,400,000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1 通 識 中 心 黑 白 版 1 式 講 台 1 式 鐵 櫃 1 組 等 ( 海 洋 專 業 通 識 教 室 添 增 設 備, 原 人 文 大 樓 1 樓 健 身 房 ) 120, ,000 2 海 法 所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及 相 關 E 化 設 備 3 套 300, ,000 小 計 420, ,000 體 育 室 1 體 育 室 自 浮 式 水 球 門 1 組 單 人 式 海 洋 獨 木 舟 8 艘 單 人 式 激 流 獨 木 舟 8 艘 1,173, ,000 小 計 1,173, ,000 總 計 10,901,798 4,665,

306 附 件 年 新 興 建 築 與 重 大 整 建 案 之 預 算 編 列 與 執 行 情 形 一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工 程 : ( 一 ) 生 命 科 學 院 館 建 築 工 程 於 99 年 10 月 完 成 正 式 驗 收 程 序, 爲 充 實 建 築 工 程 發 包 階 段 時 物 價 飛 漲 而 減 做 之 項 目 ( 主 要 包 含 全 棟 磨 石 地 磚 展 示 廳 基 本 粉 刷 及 照 明 3 間 大 型 教 學 教 室 裝 修 及 空 調 屋 外 景 觀 及 鋪 面 工 程 ), 於 99 年 11 月 起 開 始 施 作 二 期 工 程, 於 100 年 3 月 24 日 竣 工,100 年 4 月 21 日 完 成 驗 收, 隨 後 點 交 予 使 用 單 位 啟 用, 並 已 結 案 保 固 ( 二 ) 本 案 100 年 無 編 列 預 算, 以 99 年 保 留 款 新 台 幣 2,2743,000 元 執 行, 總 計 支 出 新 台 幣 3 億 2,124 萬 3,619 元, 全 數 為 校 務 基 金 自 籌 二 體 育 館 工 程 : ( 一 ) 體 育 館 建 築 工 程 於 99 年 9 月 完 成 正 式 驗 收, 因 建 築 工 程 發 包 時 考 量 物 價 飛 漲 而 取 消 若 干 內 部 裝 修 工 程 ( 主 要 包 含 戶 外 入 口 雨 遮 指 標 系 統 樓 梯 沖 孔 鋁 板 牆 面 防 撞 工 程 ), 因 總 經 費 尚 有 餘 額, 因 此 自 100 年 3 月 起 辦 理 室 內 二 期 工 程, 於 100 年 6 月 17 日 竣 工, 並 於 7 月 18 日 完 成 驗 收, 隨 後 點 交 予 體 育 室 進 行 維 護 管 理 另 自 99 年 10 月 起 辦 理 室 內 空 調 工 程, 於 100 年 2 月 20 日 竣 工,3 月 18 日 完 成 驗 收, 已 結 案 保 固 ( 二 ) 本 案 100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30,266 千 元,99 年 預 算 保 留 款 9237 千 元, 總 計 支 出 新 台 幣 2 億 7,480 萬 4,397 元, 其 中 教 育 部 補 助 新 台 幣 1 億 4,000 萬 元, 其 餘 為 校 務 基 金 自 籌 三 電 資 暨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 ( 一 ) 本 案 總 工 程 經 費 1 億 7,380 萬 元, 其 中 教 育 部 補 助 1 億 2,000 萬 元, 建 照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約 為 6, 平 方 公 尺, 地 下 室 1 層 地 上 7 層 本 案 於 99 年 年 底 完 成 工 程 發 包 作 業,100 年 6 月 起 進 行 預 壘 樁 施 作, 惟 因 100/8/5 發 現 基 地 地 層 內 有 無 法 預 知 之 舊 有 海 堤, 致 工 程 無 法 繼 續 施 工, 本 校 於 100/9/6 通 知 建 築 師 採 地 下 室 局 部 退 縮 不 拆 除 舊 有 海 堤 方 式 辦 理 變 更, 並 開 始 辦 理 契 約 變 更 議 價 作 業, 但 雖 經 召 開 三 次 議 價 會 議, 均 因 廠 商 報 價 未 在 底 價 內 而 議 價 不 成 將 依 契 約 規 定 陳 報 教 育 部 終 止 契 約, 另 案 發 包 ( 二 ) 本 案 100 年 度 編 列 53,800 千 元, 執 行 15,978 千 元, 保 留 37,822 千 元 四 100 年 重 大 整 件 工 程 項 次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金 額 設 計 監 造 費 執 行 情 形 1 學 人 宿 舍 二 三 期 宿 舍 整 修 工 程 1,267,624 66,717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2 學 人 宿 舍 一 期 整 修 工 程 ( 國 際 學 生 宿 舍 ) 12,287, ,00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3 海 事 大 樓 甲 棟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4,362, ,00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301

307 項 次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金 額 設 計 監 造 費 執 行 情 形 4 行 政 大 樓 屋 頂 防 水 整 修 工 程 3,949, , 年 結 案 付 款 5 校 舍 年 度 結 構 修 復 工 程 ( 包 含 校 區 風 雨 走 廊 行 政 大 樓 育 樂 1,290,000 77,00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館 海 空 大 樓 等 建 築 物 ) 6 游 泳 池 遮 陽 網 建 置 工 程 780,000 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7 圖 書 館 一 樓 活 動 隔 板 設 置 工 程 478,000 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環 漁 系 室 內 整 修 及 防 盜 窗 設 置 779,598 60,000 結 案 付 款, 工 程 保 固 工 程 海 事 大 樓 丙 棟 西 段 耐 震 補 強 工 770,000 預 計 101 年 結 案 付 款 4,870,000 程 ( 含 詳 評 費 用 ) (101/4 完 成 驗 收 ) 工 學 院 院 區 交 通 動 線 與 入 口 景 工 程 預 算 ,000 預 計 101 年 施 工 觀 改 善 工 程 萬 元 302

308 附 件 6 總 務 處 執 行 節 能 成 效 說 明 一 為 配 合 政 府 節 約 能 源 政 策, 有 效 降 低 學 校 能 源 使 用 及 經 費 支 出, 本 校 自 96 年 起 成 立 節 能 推 動 小 組, 建 立 責 任 分 區 管 理 制 度, 同 時 在 兼 顧 與 配 合 校 務 發 展 的 原 則 下, 經 由 節 能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校 發 會 議 之 審 議, 訂 有 年 短 中 程 節 能 計 畫 學 年 度 節 能 減 碳 策 略 方 針 及 執 行 計 畫 以 及 各 年 度 節 能 目 標 與 措 施 二 為 達 成 節 能 目 標, 總 務 處 除 積 極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進 行 宣 導 ( 行 政 資 訊 網 公 告 海 報 新 進 教 師 與 計 劃 人 員 研 習 會 行 政 會 議 等 ), 並 逐 年 編 列 預 算 落 實 執 行 各 項 節 能 措 施 與 設 施 之 改 善, 全 校 能 源 使 用 情 形 與 執 行 成 效 亦 定 期 紀 錄 公 佈 進 行 自 我 評 量 及 檢 討 改 善 本 校 每 年 之 執 行 成 效 同 時 受 行 政 院 與 教 育 部 督 導 考 核 評 鑑 及 獎 懲 三 年 度 已 執 行 之 節 能 措 施 例 舉 主 要 大 項 如 下 : 1. 節 電 措 施 (1) 檢 討 核 算 並 訂 定 本 校 合 理 之 契 約 容 量, 有 效 抑 制 超 約 罰 款 (2) 檢 討 訂 定 有 利 的 電 費 計 價 方 式 自 99 年 10 月 起 向 臺 電 申 請 行 政 及 祥 豐 供 電 區 電 費 計 價 方 式 由 二 段 改 成 三 段, 綠 基 會 依 本 校 98 年 用 電 度 數 計 算, 行 政 及 祥 豐 供 電 區 三 段 式 計 費 一 年 分 別 可 節 省 電 費 85.9 萬 及 95.3 萬 元 (3) 建 置 智 慧 電 能 管 理 系 統 A. 以 中 央 監 控 系 統 紀 錄 總 電 錶 與 各 分 錶 用 電 數 據 控 管 各 館 樓 冷 氣 溫 度 與 開 關 紀 錄 每 台 冷 氣 用 電 量 全 校 路 燈 開 關 及 設 定, 以 及 變 電 站 停 電 與 地 下 道 淹 水 警 示 通 報 等, 有 效 降 低 用 電 量 且 便 於 統 計 分 析 與 控 管 B. 本 系 統 計 分 5 年 ( 階 段 ) 規 劃 建 置, 自 99 年 100 年 起 第 1 2 階 段 已 完 成 漁 學 館 行 政 大 樓 技 術 大 樓 及 航 管 大 樓, 第 3-5 階 段 將 於 101 年 至 103 年 庚 續 辦 理, 預 估 每 年 需 編 列 400 萬 元 預 算 執 行 (4) 汰 換 耗 能 老 舊 燈 具 為 節 能 燈 具 A.99 年 校 友 捐 贈 1099 盞 燈 具 已 於 學 生 宿 舍 汰 換 完 成 B. 全 校 館 舍 規 劃 計 分 6 年 ( 階 段 ),100 年 完 成 第 1 階 段, 工 學 院 校 區 除 水 生 動 物 實 驗 中 心 外, 其 餘 館 樓 均 予 以 更 新, 工 學 院 校 區 預 估 汰 換 後 一 年 可 節 電 36 萬 度, 約 可 節 省 電 費 110 萬 元 第 2-6 階 段 將 於 年 庚 續 辦 理, 預 估 每 年 需 編 列 400 萬 元 預 算 執 行 (5) 學 生 宿 舍 汰 換 使 用 逾 7 年 之 冷 氣 709 台, 冷 氣 機 出 廠 後 即 設 定 最 低 溫 僅 能 降 至 25 全 年 可 節 電 34 萬 度, 節 省 電 費 102 萬 元 (6) 各 館 舍 傳 統 式 日 光 燈 具 安 定 器 故 障, 一 律 汰 換 為 電 子 式 安 定 器 98~100 年 度 已 汰 換 330 個 電 子 式 安 定 器 (7) 新 建 大 樓 ( 生 科 館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航 館 二 館 電 綜 大 樓 ) 照 明 設 備 已 採 用 節 能 燈 具 (8) 校 區 部 份 路 段 路 燈 較 密 集, 已 調 整 路 燈 照 度 自 250 瓦 降 為 150 瓦 鈉 氣 燈 年 計 汰 換 51 盞 路 燈, 預 估 1 年 約 可 節 電 1.8 萬 度, 節 省 電 費 5.5 萬 元 (9) 校 區 部 份 路 段 路 燈 採 二 迴 路 供 電, 晚 上 12 時 以 後, 改 僅 以 一 迴 路 供 電, 路 燈 減 半 使 用, 節 省 夜 間 用 電 : 人 社 院 至 食 品 科 學 館 路 燈 100 年 1 月 已 修 改 採 二 303

309 迴 路 供 電 (10) 出 口 標 示 燈 避 難 指 示 燈 原 為 日 光 燈 管 式, 自 99 年 7 月 已 全 面 改 採 節 能 LED 照 明 計 793 組, (11) 飲 水 機 全 校 共 114 台 扣 除 宿 舍 用 餘 60 台 實 施 節 能 停 機, 自 每 日 22 時 起 至 翌 日 7 時 止, 星 期 日 全 天 停 機 (12) 全 校 各 洗 手 間 照 明 加 裝 感 應 式 開 關 A. 全 校 女 洗 手 間 : 配 合 安 裝 警 急 求 助 警 報 系 統, 併 同 裝 設 照 明 感 應 式 開 關 99 年 已 裝 設 地 點 : 空 蝕 水 槽 河 工 二 館 系 工 系 館 電 機 一 二 館 ( 含 資 訊 系 館 ) 工 學 院 海 事 大 樓 甲 棟 綜 合 三 館 共 9 棟 27 間 54 組 100 年 已 裝 設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食 品 科 學 館 食 品 工 程 館 環 資 系 館 綜 合 一 館 漁 學 館 綜 合 二 館 綜 合 研 穽 中 心 共 9 棟 29 間 70 組 101 年 已 裝 設 地 點 : 機 械 系 A B 館 技 術 大 樓 航 館 一 二 館 人 社 大 樓 計 6 棟 94 間 217 組 新 大 樓 尚 在 保 固 期 者 暫 不 安 裝 B. 全 校 男 洗 手 間 :101 年 已 安 裝 部 份 計 129 間 (13) 圖 書 館 航 管 系 館 系 工 系 館 電 機 一 館 食 品 科 學 館 河 工 一 館 電 梯 更 新,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範, 以 獲 得 環 保 署 節 能 標 章 產 品 予 以 優 惠 (14) 鼓 勵 各 單 位 視 所 屬 經 費 與 冷 氣 機 勘 用 狀 況, 逐 步 汰 換 已 逾 5 年 以 上 之 冷 氣 機, 籲 請 採 用 高 EER 節 能 機 型 並 強 制 要 求 採 購 具 環 保 標 章 之 冷 氣 機 (15) 持 續 控 管 冷 氣 使 用, 辦 理 夏 月 (6~9 月 ) 期 間 辦 公 室 溫 度 量 測 紀 錄 早 上 9 時 以 後 溫 度 超 過 28, 方 得 開 啟 冷 氣, 下 班 前 30 分 鐘 應 將 冷 氣 關 閉 2. 節 水 措 施 (1) 評 估 全 校 各 區 定 期 用 水 量 特 殊 異 常 情 形, 於 區 段 進 水 口 加 裝 水 錶 監 測, 判 斷 管 路 損 壞 情 形, 並 藉 年 度 下 水 池 清 洗 時, 檢 查 池 體 是 否 損 壞 滲 漏, 進 行 改 善 (2) 校 區 老 舊 給 水 幹 管 塑 膠 給 水 幹 管, 汰 換 為 不 銹 鋼 管, 減 少 漏 水 造 成 浪 費 A. 祥 豐 校 門 口 至 食 品 工 程 館 食 品 科 學 館 水 管 路, 已 將 塑 膠 管 汰 換 為 不 銹 鋼 管 B. 圖 書 館 前 至 人 社 院 前 跨 越 馬 路 之 水 管 路, 已 將 由 塑 膠 管 汰 換 為 不 銹 鋼 管 ( 此 段 管 路 係 供 應 男 一 女 一 舍 自 來 水 用 水 ) (3) 各 館 舍 洗 手 間 水 龍 頭 加 裝 或 汰 換 節 水 器 及 二 段 式 沖 水 器 (4) 宿 舍 浴 室 蓮 蓬 頭 已 加 裝 節 水 片, 宿 舍 蓮 蓬 頭 用 水 將 可 節 20-30% (5) 建 置 中 水 與 雨 水 回 收 系 統, 以 供 沖 廁 用 A. 中 水 系 統 建 置 於 技 術 大 樓 學 生 宿 舍 B. 雨 水 回 收 系 統 建 置 於 河 工 二 館 前 3. 節 油 措 施 (1)98 年 07 月 15 日 奉 准 報 廢 本 校 1 號 交 通 車,98 年 9 月 採 租 賃 二 輛 遊 覽 車 之 方 式, 有 效 減 低 全 年 耗 油 量 1/3, 另 每 年 亦 節 省 司 機 人 事 費 保 險 稅 及 維 修 費 用 約 32 萬 元 (2) 首 長 座 車 改 為 油 氣 雙 燃 料 系 統 (3) 駐 警 隊 巡 邏 機 車 採 購 充 電 式 機 車 二 輛 (4) 公 務 出 差 鼓 勵 盡 量 搭 承 大 眾 捷 運 交 通 工 具, 減 少 公 務 派 車 趟 次 304

310 4. 教 育 與 宣 導 工 作 (1) 於 通 識 課 程 中, 持 續 開 設 永 續 發 展 及 節 能 減 碳 等 相 關 議 提 課 程 (2) 鼓 勵 相 關 系 所 發 展 節 能 減 碳 學 程 或 規 劃 製 作 節 能 減 碳 宣 導 教 材 (3) 持 續 辦 理 節 能 減 碳 講 座 或 競 賽 活 動 (4) 網 頁 公 告 本 校 每 月 能 資 源 使 用 情 形 與 節 能 措 施 (5) 利 用 網 路 會 議 及 文 宣 品 宣 導 相 關 節 能 資 訊 與 常 識 (6) 宣 導 隨 手 關 燈 關 冷 氣, 鼓 勵 每 位 教 職 員 工 一 週 一 日 上 班 日 不 開 汽 機 車, 推 行 健 康 日 活 動 (7) 在 營 養 均 衡 的 條 件 下, 鼓 勵 教 職 員 生 響 應 每 週 擇 一 日 為 無 肉 日 理 念 ( 低 碳 飲 食 ), 改 變 飲 食 習 慣, 多 蔬 少 肉, 創 造 低 碳 低 污 染 之 社 會 四 經 由 以 上 措 施 之 實 行, 雖 然 本 校 樓 地 板 面 積 自 98 至 100 年 因 新 建 館 舍 與 97 年 相 較 增 加 20,066 平 方 米, 成 長 率 10.65%, 但 用 電 量 與 用 水 電 量 仍 達 到 了 顯 著 的 成 效 年 度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平 方 米 185, , , , , , ,102 樓 地 板 權 狀 206,508 使 用 執 照 203,102 與 去 年 比 較 1, ,925 3,141 增 ( 減 )% 0.77% -0.06% % 1.57% 註 : 以 使 用 執 照 申 報 EUI 值 年 度 用 電 量 用 電 EUI 值 ( 總 用 電 量 /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 用 油 量 目 標 執 行 成 果 目 標 執 行 成 果 目 標 執 行 成 果 目 標 執 行 成 果 用 水 量 成 長 率 <0% -0.88% < 成 長 率 <0% -2.35% % 97 成 長 率 <0% -1.66% < 成 長 率 <0% -3.62% % 98 成 長 率 <0% -2.50% < 成 長 率 -1% % % 99 成 長 率 -1% -1.93% < 成 長 率 -1% % % 100 成 長 率 -1% -2.83% < 成 長 率 -1% -0.41% 成 長 率 -2% -0.21% 305

311 用 電 量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 用 電 量 ( 度 ) 與 去 年 比 較 24,175,400 23,963,000 23,564,200 22,976,199 22,532,906 21,895, , , , , ,506 增 ( 減 )% -0.88% -1.66% -2.50% -1.93% -2.83% 用 電 費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 用 電 費 ( 元 ) 與 去 年 比 較 49,663,116 51,623,088 54,998,046 62,526,074 61,891,367 59,610,892 1,959,972 3,374,958 7,528, ,707-2,280,475 增 ( 減 )% 3.95% 6.54% 13.69% -1.02% -3.68% 用 油 量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 用 油 量 ( 公 升 ) 與 去 年 比 較 21, , , , , , , , 增 ( 減 )% -2.35% -3.62% % % -4.01% 用 油 費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 油 料 費 ( 元 ) 與 去 年 比 較 514, , , , , ,399 33,566 30, , ,947 5,714 增 ( 減 )% 6.53% 5.55% % % 2.81% 306

312 用 水 量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實 用 度 數 ( 度 ) 與 去 年 比 較 614, , , , , ,468-21, ,704-1, ,876-1,161 增 ( 減 )% -3.52% 18.84% -0.16% % -0.21% 用 水 費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 用 水 費 ( 元 ) 與 去 年 比 較 7,858,748 7,606,357 9,050,198 9,038,316 7,051,567 7,044, ,391 1,443,841-11,882-1,986,749-6,875 增 ( 減 )% -3.21% 18.98% -0.13% % -0.10% 307

313 總 務 處 執 行 全 校 訂 購 紙 張 數 量 說 明 一 全 校 利 用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紙 張 統 計 數 98 年 99 年 100 年 種 類 箱 元 箱 元 箱 元 A3 影 印 紙 39 29, , ,920 A4 影 印 紙 1,417 1,061,740 1, , ,640 B4 影 印 紙 67 37, , ,110 B5 影 印 紙 ,180 總 計 1,525 1,129,480 1,224 1,005, ,670 二 年 各 單 位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影 印 紙 採 購 明 細 統 計 表 98 年 99 年 100 年 ( 再 生 紙 ) 單 位 箱 元 箱 元 箱 元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2 1, ,360 人 事 室 25 19, , ,640 工 學 院 5 4, ,200 文 書 組 40 27, , ,800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57 42, , ,340 出 納 組 15 11, , ,800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36 25, , ,880 生 命 科 學 系 5 3, ,630 生 命 科 學 院 15 11, ,200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17 12, , ,200 生 活 輔 導 組 10 7, , ,400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20 15, , ,600 住 宿 輔 導 組 10 6, , ,400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20 15, , ,560 事 務 組 25 17, , ,400 招 生 組 20 15, ,300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56 40, , ,580 保 管 組 10 6,600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6 4,560 研 究 發 展 處 25 18, , ,800 軍 訓 室 10 8, , ,200 食 品 科 學 系 15 10, , ,

314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58 42, , ,750 校 友 服 務 組 7 5, ,720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12 8, , ,870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20 15, , ,840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24 17, , ,520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10 7, ,680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25 18, ,400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4 3, ,000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18 12, , ,880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14 10, , ,920 秘 書 室 15 11, , ,440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16 13,230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46 34, , ,400 副 校 長 室 5 3, ,360 商 船 學 系 37 28, ,830 國 際 事 務 處 10 7, , ,400 教 務 處 5 3, ,680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32 24, , ,400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20 12, , ,000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5 4,100 註 冊 課 務 組 19 14, , ,720 進 修 推 廣 組 30 25, , ,500 會 計 室 29 21, , ,60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50 37, , ,590 運 輸 科 學 系 37 24, , ,420 電 算 中 心 11 7, ,80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 ,93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20 17, ,400 圖 書 館 10 7, , ,400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組 8 6, , ,720 衛 生 保 健 組 3 2, , ,360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10 7, , ,400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21 15, , ,920 學 生 事 務 處 4 3, ,560 學 術 服 務 組 , , ,980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26 19, ,

315 諮 商 輔 導 組 8 6, , ,560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15 11, , ,050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18 12,540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36 27,040 營 繕 組 8 6, , ,720 環 安 組 13 9, ,800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54 41, , ,960 體 育 室 15 9, , ,230 總 計 1,525 1,129,480 1,224 1,005, ,670 說 明 :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自 100 年 起, 均 採 購 具 環 保 標 章 的 再 生 影 印 紙 三 本 處 已 利 用 各 種 會 議 或 行 政 資 訊 網 加 強 宣 導 綠 色 採 購 310

316 全 校 電 信 交 換 總 機 暨 電 話 線 路 維 護 費 總 機 電 信 費 用 說 明 一 本 校 電 信 交 換 總 機 暨 電 話 線 路 係 由 本 校 自 備 自 維 二 98 年 至 100 年 每 年 維 護 費 用 及 維 護 線 路 數 如 下 : 年 度 維 護 線 路 數 年 度 維 護 費 用 98 3,918 1,400,000( 含 1 名 全 時 駐 點 人 員 ) 99 3,968 1,400,000( 含 1 名 全 時 駐 點 人 員 ) 100 3,968 1,400,000( 含 1 名 全 時 駐 點 人 員 ) 三 年 度 總 機 電 話 費 支 出 經 總 務 處 管 控 已 逐 年 下 限, 目 前 已 維 持 在 一 個 合 理 的 支 出 情 形 年 度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 計 ,623 99, , , , , , , , , , ,534 1,559, , ,160 96, , , , , , , , , ,741 1,449, , ,599 85, ,020 99, , , , , , , ,009 1,254,

317 312 附 件 7

318 附 件 學 年 度 頂 尖 中 心 重 大 研 究 儀 器 (>500 萬 ) 補 助 使 用 收 益 與 管 理 情 形 ( 校 內 稽 核 用 ) 儀 器 名 稱 購 入 日 期 購 置 經 費 ( 元 ) 經 費 來 源 放 置 地 點 管 理 方 式 使 用 頻 率 ( 次 ) 使 用 收 益 雷 射 掃 瞄 共 軛 門 禁 管 制 憑 卡 焦 分 光 光 譜 顯 校 長 研 發 專 綜 合 二 館 進 出 24 小 時 開 微 鏡 (97/09/04 95/04/03 $5,950,000 款 301b 室 放, 本 校 師 生 免 由 生 技 所 移 轉 費 使 用 至 中 心 ) 教 育 部 第 一 期 五 年 五 佰 門 禁 管 制 憑 卡 基 質 輔 助 雷 射 中 心 核 心 儀 億 發 展 一 流 進 出 24 小 時 開 脫 附 游 離 飛 行 99/09/27 $7,656,700 器 室 ( 生 科 院 大 學 及 頂 尖 放, 本 校 師 生 免 時 間 式 質 譜 儀 館 101 室 ) 研 究 中 心 計 費 使 用 畫 教 育 部 第 一 期 五 年 五 佰 門 禁 管 制 憑 卡 中 心 核 心 儀 質 譜 儀 系 統 硬 億 發 展 一 流 進 出 24 小 時 開 99/12/30 $11,743,575 器 室 ( 生 科 院 體 大 學 及 頂 尖 放, 本 校 師 生 免 館 101 室 ) 研 究 中 心 計 費 使 用 畫 使 用 頻 率 : 是 指 開 放 使 用 至 今 累 積 的 使 用 總 次 數 177 ( 轉 移 後 ) 對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成 效 有 顯 著 貢 獻, 海 洋 科 學 與 淡 水 生 物 科 學 領 域 論 文 發 表 數 全 國 第 一 未 來 將 逐 步 建 立 收 費 制 度, 儲 存 未 來 汰 舊 換 新 所 需 經 費 對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成 效 有 顯 著 貢 獻, 海 洋 科 學 與 淡 水 生 物 科 學 領 域 論 文 發 表 數 全 國 第 一 未 來 將 逐 步 建 立 收 費 制 度, 儲 存 未 來 汰 舊 換 新 所 需 經 費 對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成 效 有 顯 著 貢 獻, 海 洋 科 學 與 淡 水 生 物 科 學 領 域 論 文 發 表 數 全 國 第 一 未 來 將 逐 步 建 立 收 費 制 度, 儲 存 未 來 汰 舊 換 新 所 需 經 費 313

319 314 附 件 9

320 315 附 件 10

321 316

322 317

323 318

324 319

325 320 附 件 11

326 321

327 322

328 323 附 件 12

329 年 度 提 案 申 請 件 數 獲 證 件 數 年 研 發 成 果 專 利 申 請 30 件 數 年 度 提 案 申 請 件 數 324

330 325 附 件 13

331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人 事 工 作 津 貼 支 出 統 計 表 佔 總 收 入 比 考 試 類 別 支 出 類 別 津 貼 項 目 支 出 金 額 例 附 件 二 總 收 入 代 售 簡 章 津 貼 990 報 名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25,500 人 事 試 務 中 心 人 員 工 作 津 貼 5,500 試 務 組 工 作 津 貼 5,555 閱 卷 組 工 作 津 貼 9, % 碩 士 班 甄 試 電 算 組 工 作 津 貼 9,000 命 題 及 閱 卷 委 員 津 貼 8,350 1,048,700 典 試 監 試 人 員 工 作 津 貼 1,600 口 試 津 貼 361,698 審 查 津 貼 163,200 51% 總 計 591, % 博 士 班 甄 試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典 試 審 查 及 口 試 工 作 津 貼 18,000 80% 總 計 18,000 80% 人 事 報 名 組 工 作 津 貼 2,290 17% 典 試 審 查 及 口 試 工 作 津 貼 10, % 總 計 13, % 22,500 13,500 單 獨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因 招 生 人 數 不 足, 致 招 生 收 入 入 不 敷 支 出, 依 本 校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試 務 工 作 津 貼 支 給 標 準 第 十 八 點 規 定 簽 請 核 准 免 撥 繳 20% 入 校 務 基 金 326

332 附 件 三 教 育 部 所 屬 各 校 務 基 金 學 校 辦 理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酬 勞 支 給 要 點 行 政 院 98 年 3 月 18 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一 教 育 部 為 期 所 屬 各 校 務 基 金 學 校 ( 以 下 簡 稱 各 校 ) 辦 理 各 項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酬 勞 之 支 給 有 一 致 基 準,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各 校 辦 理 各 項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時, 應 在 自 給 自 足 之 前 提 下, 依 試 務 人 員 工 作 內 容, 訂 定 工 作 酬 勞 給 項 目 及 基 準, 並 以 不 重 領 不 兼 領 為 原 則 但 個 人 執 行 招 生 業 務 若 屬 職 掌 工 作 時, 不 得 另 支 給 酬 勞 三 各 校 每 次 招 生 考 試 收 入 之 運 用, 應 以 收 支 平 衡 為 原 則, 並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用 於 支 給 試 務 人 員 工 作 酬 勞 之 總 額, 不 得 超 過 其 收 入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但 命 題 閱 卷 審 查 面 試 入 闈 及 監 考 酬 勞 之 支 給, 不 在 此 限 ( 二 ) 撥 繳 校 務 基 金 之 結 餘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其 收 入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但 因 招 生 人 數 不 足, 致 招 生 收 入 不 敷 支 出 者, 不 在 此 限 各 校 試 務 人 員 招 生 考 試 工 作 酬 勞 之 支 給, 每 月 支 給 總 額 不 得 超 過 其 月 支 薪 給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但 命 題 閱 卷 之 支 給, 不 在 此 限 前 項 月 支 薪 給 總 額, 指 本 薪 ( 年 功 薪 ) 及 專 業 加 給 ( 學 術 研 究 費 ) 二 項 合 計 數, 主 管 人 員 另 加 計 主 管 職 務 加 給 一 項 四 各 校 自 行 訂 定 之 各 項 招 生 考 試 試 務 人 員 工 作 酬 勞 之 支 給 項 目 及 基 準, 應 提 經 行 政 會 議 或 學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據 以 實 施 ; 其 支 給 情 形, 應 提 送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稽 核 五 各 校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辦 理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酬 勞 之 支 給, 比 照 本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327

333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自 辦 招 生 考 試 試 務 工 作 津 貼 支 給 標 準 九 十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第 四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二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二 年 七 月 十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二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三 年 五 月 十 三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四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海 教 註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95 年 5 月 16 日 95 學 年 度 轉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6 月 2 日 海 教 進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96 年 3 月 23 日 96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3 月 26 日 海 教 課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97 年 6 月 17 日 97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5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4 月 14 日 98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暨 執 行 秘 書 津 貼 : 每 人 按 六 仟 元 計 列 ( 視 經 費 得 酌 減 之 ) 二 命 題 委 員 津 貼 : 筆 試 科 目 每 科 按 三 OOO 元 計 列, 多 人 聯 合 命 題 時 則 依 命 題 百 分 比 核 支 三 閱 卷 委 員 津 貼 : 每 份 以 五 十 元 計 列, 多 人 聯 合 閱 卷 時 依 閱 卷 百 分 比 核 支 四 資 料 審 查 委 員 : 碩 士 班 暨 碩 專 班 應 考 人 數 三 人 ( 含 ) 以 下 者, 以 一 OOO 元 計 列, 每 增 加 應 考 ㄧ 人, 增 加 資 料 審 查 費 二 OO 元 博 士 班 應 考 人 數 三 人 ( 含 ) 以 下 者, 以 一 OOO 元 計 列, 每 增 加 應 考 ㄧ 人, 增 加 資 料 審 查 費 三 OO 元 資 料 審 查 襄 助 人 員 工 作 津 貼 : 每 日 按 六 OO 元 計 列,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數 計 列 五 口 試 委 員 津 貼 : 碩 士 班 應 考 人 五 人 以 下 者, 每 位 口 試 委 員 基 數 為 一 OOO 元, 每 增 加 應 考 人 一 人, 增 加 口 試 費 一 五 元 博 士 班 應 考 人 三 人 以 下 者, 每 位 口 試 委 員 基 數 為 一 OOO 元, 每 增 加 應 考 人 一 人, 增 加 口 試 費 二 元 碩 士 班 招 生 未 分 組 者, 每 系 ( 所 ) 口 試 委 員 以 不 超 過 五 人 為 原 則 ; 系 ( 所 ) 招 生 分 組 者, 每 組 口 試 委 員 以 不 超 過 三 人 為 原 則 博 士 班 招 生 未 分 組 者, 每 系 ( 所 ) 口 試 委 員 以 不 超 過 七 人 為 原 則 ; 系 ( 所 ) 招 生 分 組 者, 每 組 口 試 委 員 以 不 超 過 五 人 為 原 則 口 試 委 員 津 貼 每 位 最 多 計 列 六 元 口 試 襄 助 人 員 工 作 津 貼 : 每 日 按 六 OO 元 計 列,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數 計 列 大 學 部 招 生 試 務 口 試 津 貼 支 給 標 準 另 訂 之 六 試 務 中 心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每 節 八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節 數 計 列 主 任 委 員 : 每 節 附 加 倍 副 主 任 委 員 : 每 節 附 加 0.75 倍 試 務 總 幹 事 : 每 節 附 加 0.7 倍 分 區 主 任 : 每 節 附 加 0.5 倍 328

334 試 務 組 組 長 : 每 節 附 加 0.5 倍 巡 場 監 試 卷 管 補 證 司 鈴 護 理 人 員 : 每 節 八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節 數 計 列 筆 試 時 間 每 節 以 九 十 分 鐘 為 基 準, 如 考 試 時 間 超 過 九 十 分 鐘, 每 逾 一 分 鐘 得 加 計 八 元 七 闈 場 內 外 工 作 人 員 ( 含 值 夜 人 員 ) 津 貼 : 闈 場 主 任 委 員 : 每 天 一 八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闈 場 總 幹 事 : 每 天 一 六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印 題 組 長 : 每 天 一 六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闈 長 : 每 日 一 五 OO 元, 每 夜 一 五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另 闈 長 負 責 闈 場 內 各 項 試 務 工 作, 工 作 津 貼 每 日 五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闈 場 內 印 題 人 員 : 每 日 一 五 OO 元, 每 夜 一 五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闈 場 外 警 衛 : 每 日 五 OO 元, 每 夜 五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闈 場 外 值 夜 工 友 : 每 日 九 OO 元, 每 夜 四 五 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八 總 務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每 節 八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節 數 計 列 總 務 幹 事 : 每 節 附 加 0.65 倍 事 務 組 長 : 每 節 附 加 0.5 倍 筆 試 時 間 每 節 以 九 十 分 鐘 為 基 準, 如 考 試 時 間 超 過 九 十 分 鐘, 每 逾 一 分 鐘 得 加 計 八 元 總 務 組 工 作 人 員 其 他 津 貼 : 各 項 考 生 資 料 收 發 准 考 證 及 成 績 單 寄 發, 座 位 編 排 教 室 整 理 交 通 疏 導 水 電 修 繕 試 務 中 心 餐 飲 準 備 及 場 地 復 原 等 及 其 他 相 關 總 務 工 作 依 實 際 工 作 需 要 按 每 位 考 生 二 五 元 計 列 九 報 名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報 名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登 校 繕 製 准 考 證 寄 發 補 發 准 考 證 及 會 計 等 工 作 人 員 每 日 六 OO 元, 場 地 清 潔 維 護 工 友 每 日 四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 督 導 人 員 每 日 以 六 OO 元 計 列 ) 代 售 簡 章 之 津 貼 ( 以 簡 章 售 價 之 百 分 之 十 至 二 十 為 原 則 ) 由 代 售 單 位 人 員 核 實 支 領 十 試 務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製 作 答 案 卷 工 作 人 員 : 每 份 五. 五 元, 按 實 際 份 數 計 列 座 次 標 籤 佈 置 人 員 : 每 試 場 二 OO 元 計 列 試 場 標 示 佈 置 人 員 : 每 試 場 四 O 元, 按 實 際 試 場 數 計 列 製 作 座 次 標 籤 試 場 標 示 及 海 報 等 工 作 人 員 : 按 二 五 OO 元 計 列 試 務 工 作 人 員 : 推 薦 命 題 教 師 通 知 命 題 及 回 收 命 題 及 閱 卷 資 料 建 檔 編 製 各 類 津 貼 印 領 清 冊 洽 聘 巡 監 試 人 員 安 排 闈 場 及 所 需 用 品 編 排 試 場 及 資 料 建 檔 等 工 作, 全 部 日 程 約 需 二 十 日, 每 日 按 三 OO 元 計 列 十 一 閱 卷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閱 卷 襄 助 開 拆 彌 封 成 績 登 校 寄 發 成 績 單 放 榜 報 到 及 會 計 等 工 作 人 員 每 日 六 OO 元, 場 地 清 潔 維 護 工 友 每 日 四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 督 導 人 員 每 日 以 六 OO 元 計 列 ) 329

335 閱 卷 場 非 閱 卷 時 間 得 指 派 留 守 人 員 看 顧 答 案 卷, 其 於 非 上 班 時 間 之 工 作 津 貼 計 算 標 準 為, 早 上 八 點 到 下 午 五 點 以 兩 班 計 算, 每 班 以 六 OO 元 計, 下 午 五 點 到 晚 上 九 點 為 一 班 以 六 OO 元 計, 晚 上 九 點 到 隔 天 早 上 八 點 為 一 班, 以 一 五 OO 元 計 十 二 服 務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設 服 務 隊 老 師 一 人 分 配 服 務 隊 工 作 人 員 分 駐 各 試 場 ( 工 作 人 員 人 數 視 試 場 分 布 情 形 而 定 ) 另 視 試 場 分 布 情 形, 於 校 門 口 行 政 大 樓 門 口 等 設 置 服 務 臺 服 務 隊 老 師 : 每 節 八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節 數 計 列 服 務 隊 工 作 人 員 : 每 節 二 五 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節 數 計 列 服 務 臺 工 作 人 員 : 每 日 五 OO 元 計 列 十 三 電 算 組 工 作 人 員 津 貼 : 每 日 六 OO 元, 按 實 際 工 作 日 計 列 十 四 行 政 支 援 單 位 工 作 津 貼 : 視 經 費 結 餘 狀 況 並 參 酌 實 際 工 作 情 形, 每 點 四 OOO 元 為 基 準 計 列, 並 由 各 單 位 造 冊 具 領 副 校 長 室 : 各 計 一 點 秘 書 室 : 計 四 點 教 務 長 室 : 計 二 點 圖 資 處 : 計 五 點 會 計 室 : 計 四 點 事 務 組 : 計 五 點 環 安 組 : 計 一 點 出 納 組 : 計 二 點 文 書 組 : 計 二 點 註 冊 課 務 組 : 計 四 點 招 生 組 : 計 六 點 學 術 服 務 組 : 計 二 點 進 修 推 廣 組 : 計 五 點 十 五 每 次 招 生 考 試 用 於 支 給 試 務 人 員 工 作 酬 勞 之 總 額, 不 得 超 過 其 收 入 總 額 之 50% 但 命 題 閱 卷 審 查 面 試 入 闈 及 監 考 酬 勞 之 支 給, 不 在 此 限 如 有 超 支 則 依 比 例 縮 減 各 項 工 作 津 貼 發 放 標 準 計 算 十 六 試 務 工 作 經 費 不 足 之 數, 得 由 校 內 相 關 試 務 經 費 項 目 撥 付 十 七 轉 系 考 試 比 照 上 開 標 準 支 給 命 題 及 閱 卷 費, 所 需 經 費 由 研 究 所 招 生 考 試 經 費 結 餘 款 撥 付 十 八 撥 繳 校 務 基 金 之 結 餘 比 率, 每 次 招 生 考 試 不 得 低 於 其 收 入 總 額 之 20% 但 因 招 生 人 數 不 足, 致 招 生 收 入 入 不 敷 支 出 者, 不 在 此 限 十 九 支 給 情 形 送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稽 核 二 十 本 支 給 標 準 經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發 布 實 施 330

336 附件四 331

337 附 件 五 利 息 收 入 及 投 資 兌 換 賸 餘 13,551 千 元 0.64% 其 他 補 助 收 入 140, % 雜 項 業 務 收 入 6,547 千 元 0.31% 100 年 度 各 項 收 入 分 析 圖 資 產 使 用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74,424 千 元 3.49% 受 贈 收 入 12,037 千 元 0.56% 雜 項 收 入 9,713 千 元 0.46% 學 雜 費 收 入 淨 額 442,426 千 元 20.75%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補 助 收 入 811,494 千 元 38.06%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1,485 千 元 0.07%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620,328 千 元 29.09% 備 註 1:100 年 度 總 收 入 2,132,293,613 元, 其 中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撥 付 收 入 951,782,674 元, 約 占 總 收 入 44.64%, 其 餘 自 籌 收 入 1,180,510,939 元, 約 占 總 收 入 55.36% 備 註 2:99 年 度 前 3 項 主 要 收 入 依 序 為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補 助 收 入 811,494,000 元 (38.06%)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620,327,626 元 (29.09%) 及 學 雜 費 收 入 462,941,849 元 (21.71%) 100 年 度 各 項 支 出 分 析 圖 推 廣 教 育 成 本 1,067 千 元 0.05%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25,445 千 元 1.14%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45,946 千 元 10.99% 雜 項 業 務 費 用 4,584 千 元 0.20% 財 產 交 易 短 絀 10,801 千 元 0.48% 雜 項 費 用 54,863 千 元 2.45%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08,781 千 元 4.86%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91,317 千 元 26.41%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95,870 千 元 54.42% 備 註 :100 年 度 總 支 出 2,238,674,534 元, 前 3 項 主 要 支 出 依 序 為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95,870,019 元 (53.42%)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91,317,041 元 (26.41%) 與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45,946,290 元 (10.99%) 332

338 附件六 333

339 附 件 七 100 及 99 年 度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100 年 度 99 年 度 1.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 1,699,826,835 1,736,238, 銀 行 透 支 數 本 期 短 絀 106,380,921 65,160, 營 運 資 金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 1,527,373,945 1,523,42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 % % 6. 負 債 佔 總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 總 資 產 ) 45.78% 47.36% 7. 負 債 佔 總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 總 資 產 ) ( 扣 除 代 管 資 產 ) 4.92% 4.92% 未 來 可 運 用 現 金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99 年 12 月 31 日 現 金 餘 額 1,699,826,835 減 : 360,088, 流 動 負 債 ( 主 要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尚 未 執 行 數 及 應 付 電 子 支 付 款 ) 289,044, 存 入 保 證 金 18,233, 暫 收 及 待 結 轉 帳 項 ( 教 育 部 等 補 助 款 屬 資 本 支 出 用 途 尚 未 執 行 部 分 ) 4.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預 算 已 分 配 未 執 行 ( 資 本 支 出 保 留 數 ) 13,393,143 39,418,037 尚 可 運 用 現 金 1,339,738,

340 附 件 八 335

341 附 件 九 一 年 度 收 入 與 成 本 比 較 表 100 年 度 決 算 分 析 單 位 : 元 科 目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業 務 收 入 2,023,155,145 2,022,567, , % 業 務 外 收 入 108,485, ,726,260 1,240, % 合 計 2,131,640,947 2,132,293, , %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2,152,360,258 2,173,010,387 20,650, % 業 務 外 費 用 44,441,396 65,664,147 21,222, % 合 計 2,196,801,654 2,238,674,534 41,872, % 本 期 短 絀 -65,160, ,380,921-41,220, % 備 註 :1. 折 舊 攤 銷 費 用 較 上 年 度 增 加 12,682,208 元 2. 本 年 度 資 產 提 前 報 廢 或 減 損 產 生 資 產 短 絀 17,599,559 元 3. 新 進 人 員 人 事 費 及 調 薪 自 行 負 擔 共 計 14,700,799 元 二 年 度 折 舊 攤 銷 增 加 數 與 本 期 短 絀 增 加 數 比 較 表 折 舊 攤 短 絀 增 加 數 超 項 目 99 年 100 年 銷 短 絀 增 加 數 過 折 舊 攤 銷 增 加 數 折 舊 攤 銷 數 267,846, ,528,221 12,682,208 28,538,006 本 期 短 絀 65,160, ,380,921 41,220,214 備 註 :100 年 度 全 校 折 舊 攤 銷 數 較 上 一 年 度 (99) 增 加 12,682,208 元, 100 年 度 本 期 短 絀 較 上 一 年 度 (99) 增 加 41,220,214 元 三 100 年 度 預 算 與 決 算 可 控 制 數 檢 討 表 科 目 總 數 (A) 折 舊 及 攤 銷 數 (B) 調 薪 增 加 數 可 控 制 數 (D=A-B-C) 預 算 數 1,163,096, ,933, ,163,126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決 算 數 1,195,870, ,474,723 6,800, ,595,296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合 計 預 算 數 267,942,000 19,548, ,394,000 決 算 數 245,946,290 14,351,094 2,100, ,495,196 預 算 數 1,431,038, ,481,000-1,232,557,126 決 算 數 1,441,816, ,825,817 8,900,000 1,210,090,492 備 註 : 教 學 訓 輔 成 本 及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折 舊 攤 銷 數 共 計 222,825,817 元, 較 預 算 數 增 加 24,344,817 元, 致 年 度 短 絀 106,380,921 元 四 年 度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之 比 較 表 項 目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預 算 數 100,770, ,770,789 - 決 算 數 111,066, ,781,065-2,285, % 備 註 :100 年 度 決 算 數 108,781,065 元 包 括 : 校 務 基 金 提 供 外 界 補 助 及 捐 贈 五 年 度 現 金 餘 額 比 較 表 99 年 100 年 減 少 數 減 少 率 % 1,736,444,749 1,699,826,835-36,617, % 336

342 六 年 度 5 項 自 籌 收 支 分 析 表 5 項 自 籌 收 入 : 99 年 100 年 增 減 數 增 加 率 %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592,837, ,327,626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599,546 1,484,930 資 產 使 用 及 權 利 金 收 入 62,466,283 74,424,123 捐 贈 收 入 26,953,327 12,037,425 財 務 收 入 ( 投 資 收 益 ) 12,579,756 13,550,874 雜 項 收 入 736 小 計 695,436, ,825,714 26,388, % 5 項 自 籌 支 出 : 建 教 合 作 成 本 585,117, ,317,041 推 廣 教 育 成 本 168,744 1,066,690 雜 項 費 用 31,565,602 38,537,087 小 計 616,851, ,920,818 14,069, % 支 援 教 學 及 行 政 :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23,520,613 32,773,893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29,077,036 26,714,795 學 生 公 費 獎 勵 金 7,380,585 8,005,711 小 計 59,978,234 67,494,399 7,516, % 剩 餘 18,606,955 23,410,497 4,803, % 七 年 度 學 生 單 位 成 本 分 析 科 目 99 年 100 年 教 學 研 究 及 訓 輔 成 本 1,146,197,790 1,195,870,019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11,066, ,781,065 管 理 費 用 及 總 務 費 用 235,759, ,946,290 合 計 1,493,023,866 1,550,597,374 學 生 人 數 8,591 8,542 單 位 成 本 173, ,526 八 年 度 學 雜 費 及 減 免 比 較 表 科 目 99 年 100 年 增 加 數 增 加 率 % 學 雜 費 收 入 461,080, ,941,849 1,861, % 學 雜 費 減 免 20,449,013 20,516,150 67, %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111,066, ,781,065-2,285, % 學 雜 費 減 免 占 學 雜 費 收 入 比 率 % 學 生 公 費 獎 勵 金 佔 學 雜 費 收 入 比 率 % 4.44% 4.43% 24.09% 23.50% 337

343 九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表 (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執 行 率 % 保 留 數 結 餘 款 政 府 補 助 及 學 雜 費 等 收 入 支 應 房 屋 及 建 築 111,039,532 58,058, % 37,822,237 15,159,154 設 備 140,543, ,947, % 1,595,800 0 小 計 251,582, ,005, % 39,418,037 15,159,154 5 項 自 籌 收 入 支 應 設 備 40,000,000 38,597, % 0 1,402,866 小 計 40,000,000 38,597, % 0 1,402,866 合 計 291,582, ,602, % 39,418,037 16,562,020 備 註 : 一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實 支 數 為 235,602,767 元 + 保 留 數 39,418,037 元 - 政 府 補 助 數 69,366,000 元 - 頂 尖 計 畫 補 助 款 28,833,713 元 -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補 助 款 12,343,776 元 - 政 府 單 位 專 案 補 助 款 9,845,609 元 -5 項 自 籌 收 入 38,597,134 元 = 校 務 基 金 以 前 年 度 結 餘 款 挹 注 116,034,572 元 二 房 屋 及 建 築 結 餘 款 為 體 育 館 新 建 工 程 結 餘 款 十 資 本 支 出 執 行 表 (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執 行 率 %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房 屋 及 建 築 117,171,720 設 備 100,000 48,736, % 合 計 100, ,908, 備 註 : 本 年 度 資 本 支 出 數 共 計 401,511,121 元, 其 中 固 定 資 產 增 置 數 為 235,602,767 元 及 撥 入 受 贈 及 整 理 數 為 165,908,354 元 338

344 附 件 二 十 九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十 七 條 之 ㄧ 本 校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應 具 備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學 院 院 長 轉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到 任 前, 代 理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由 校 長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由 學 院 院 長 報 請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第 十 七 條 之 ㄧ 本 校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應 具 備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學 院 院 長 轉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到 任 前, 代 理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由 校 長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由 學 院 院 長 報 請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一 本 條 增 訂 第 七 項 第 九 項 明 列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管 之 遴 選 續 聘 及 解 聘 規 定 及 其 應 配 合 訂 定 之 相 關 辦 法, 須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 原 第 二 項 第 四 項 第 五 項 及 第 八 項 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管 部 分 予 以 配 合 排 除 二 茲 因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屬 全 校 性 課 程, 在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成 立 後,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成 員 已 少 於 10 人, 因 而 成 立 本 校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且 以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為 執 行 單 位 爰 配 合 本 校 實 際 需 要, 並 參 考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管 遴 選 方 式, 修 正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管 法 規 委 員 會 意 見 照 案 通 過 339

345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學 院 院 長 陳 報 校 長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人 社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應 於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二 個 月 內, 由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就 通 識 教 育 領 域 內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者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其 續 任 應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陳 報 校 長 於 其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及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學 院 院 長 陳 報 校 長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及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等 規 定 三 另 依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針 對 第 七 項 與 第 九 項 條 文 文 字 慎 酌 並 作 適 當 修 正, 並 經 會 簽 意 見 整 理 後, 於 第 7 項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後 新 增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以 辦 理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聘 事 宜 340

346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中 華 民 國 90 年 6 月 26 日 8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0 年 11 月 29 日 台 90 高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考 試 院 91 年 4 月 23 日 考 授 銓 法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中 華 民 國 91 年 6 月 3 日 9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1 年 9 月 3 日 台 (91) 高 (2)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1 年 9 月 12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2 年 1 月 9 日 9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4 月 1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2 年 4 月 22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2 年 6 月 19 日 9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8 月 2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2 年 9 月 26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 月 9 日 9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3 年 7 月 27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3 年 8 月 5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17 日 9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3 年 9 月 21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3 年 9 月 27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2 月 30 日 9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4 年 3 月 30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4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4 年 06 月 09 日 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4 年 8 月 1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6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函 公 告 95 年 01 月 19 日 9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5 年 3 月 2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2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函 公 告 95 年 04 月 20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全 文 及 95 年 06 月 15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7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5 年 07 月 2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6 年 03 月 0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 第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9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96 年 6 月 21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6 年 07 月 1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 第 31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教 育 部 96 年 08 月 09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1 條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16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3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7 年 03 月 0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7 條 條 文 ( 第 31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並 自 97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7 年 04 月 1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1 條 條 文, 並 自 97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97 年 4 月 18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8 日 97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8 年 02 月 1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並 自 98 年 02 月 0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第 23 條 自 98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第 條 自 99 年 2 月 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9 年 3 月 3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23 條 條 文, 並 自 98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99 年 3 月 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並 自 99 年 02 月 0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9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41 條, 新 增 第 22 條 之 1, 刪 除 第 30 條 之 1, 並 自 99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9 年 9 月 13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47 條 之 條 之 條 條 文, 並 自 99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6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17 條 第 38 條 第 40 條 第 41 條 條 文, 並 新 增 第 17 條 之 1 刪 除 第 46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100 年 3 月 14 日 臺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38 條 第 40 條 第 41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46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7 條 第 41 條, 新 增 第 17 條 之 1 教 育 部 100 年 7 月 28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17 條 17 條 之 1 及 第 41 條, 並 自 100 年 7 月 28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5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7 條 之 1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 條, 並 自 101 年 2 月 17 日 生 效 第 一 章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二 章 總 則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依 大 學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程 本 校 以 研 究 學 術, 培 育 人 才, 提 昇 文 化, 服 務 社 會, 開 拓 海 洋 事 業, 促 進 國 家 發 展 為 宗 旨 組 織 第 三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學 院 系 所 中 心 : 一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 一 ) 商 船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 二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及 航 運 管 理 組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三 ) 運 輸 科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四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 動 力 工 程 組 能 源 應 用 組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二 生 命 科 學 院 ( 一 ) 食 品 科 學 系 ( 食 品 科 學 組 生 物 科 技 組 )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生 命 科 學 系 : 學 士 班 ( 四 )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五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三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 含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 ( 一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三 )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四 )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342

348 ( 五 )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四 工 學 院 ( 一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二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四 )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五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 一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四 )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六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 一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三 ) 教 育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 四 )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五 )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六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七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八 )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第 四 條 本 校 考 量 校 務 發 展 重 點,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得 報 請 增 設 或 調 整 學 院 系 所 及 教 育 學 程 和 跨 系 所 院 之 學 分 學 程 或 學 位 學 程, 其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得 跨 校 組 成 大 學 系 統 或 成 立 研 究 中 心 前 項 大 學 系 統 或 研 究 中 心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方 式 等 事 項 之 規 定, 由 組 成 之 大 學 共 同 訂 定 後,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第 六 條 本 校 為 發 揮 教 育 訓 練 研 究 服 務 之 功 能, 得 與 政 府 機 關 事 業 機 關 民 間 團 體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等 辦 理 產 學 合 作 ; 其 實 施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七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單 位 : 一 教 務 處 : 分 設 註 冊 課 務 招 生 學 術 服 務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進 修 推 廣 五 組 及 教 學 中 心 二 研 究 發 展 處 : 分 設 企 劃 計 畫 業 務 學 術 發 展 三 組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及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三 學 生 事 務 處 : 分 設 諮 商 輔 導 生 活 輔 導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衛 生 保 健 住 宿 輔 導 五 組 及 軍 訓 室 四 總 務 處 : 分 設 文 書 事 務 出 納 保 管 營 繕 環 安 六 組 五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 分 設 採 編 閱 覽 館 藏 管 理 參 考 諮 詢 校 務 系 統 校 園 網 路 教 學 支 援 七 組 及 藝 文 中 心 343

349 六 國 際 事 務 處 : 分 設 國 際 合 作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二 組 七 體 育 室 : 分 設 體 育 教 學 體 育 活 動 二 組 八 秘 書 室 : 分 設 秘 書 校 友 服 務 二 組 九 人 事 室 : 分 設 第 一 第 二 組 十 會 計 室 : 分 設 預 算 會 計 統 計 三 組 十 一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 分 設 研 究 推 動 教 學 服 務 二 組 本 校 得 視 需 要 報 請 增 設 或 調 整 各 級 單 位 第 八 條 本 校 置 校 長 一 人, 綜 理 校 務, 負 校 務 發 展 之 責, 對 外 代 表 學 校 第 九 條 本 校 校 長 之 產 生 任 期 去 職 及 代 理 方 式 如 下 : 一 產 生 : 由 本 校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經 公 開 徵 求 程 序 遴 選 出 新 任 校 長 後, 由 教 育 部 聘 任 之 二 任 期 : 校 長 任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並 自 八 月 一 日 或 二 月 一 日 起 聘 為 原 則 三 去 職 : ( 一 ) 任 期 屆 滿, 不 再 續 聘 ( 二 ) 自 請 辭 職 ( 三 ) 其 他 原 因 離 職 四 代 理 : 校 長 出 缺 時, 由 副 校 長 代 理 至 新 任 校 長 到 任 為 止,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備 第 十 條 第 十 一 條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應 於 校 長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或 於 現 任 校 長 任 屆 滿 十 個 月 前 組 成, 於 新 任 校 長 聘 定 後 解 散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置 遴 選 委 員 十 九 人,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佔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不 足 一 人 以 一 人 計, 各 類 成 員 之 比 例 與 產 生 方 式 如 下 : 一 學 校 代 表 八 人 二 校 友 代 表 四 人 及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四 人 三 教 育 部 遴 派 之 代 表 三 人 前 項 第 一 二 款 代 表 於 推 選 時, 應 酌 列 候 補 人 員, 並 由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組 成 第 一 款 學 校 代 表 應 包 含 教 師 代 表, 其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六 人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辦 法 依 國 立 大 學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辦 法 規 定 另 定 之 本 校 校 長 任 期 屆 滿, 依 法 得 連 任 時, 應 依 教 育 部 辦 理 國 立 大 學 校 長 續 任 評 鑑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辦 理 續 任 事 項, 在 任 滿 前 一 年 提 出 校 務 說 明 書, 報 請 教 育 部 進 行 評 鑑 本 校 應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參 考 教 育 部 評 鑑 結 果 報 告 書, 就 是 否 續 聘 行 使 同 意 權 本 次 校 務 會 議 需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出 席 始 得 開 議, 校 務 會 議 開 會 時, 由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代 表 中, 推 選 一 人 主 持 會 議 ; 並 推 舉 三 人 組 成 小 組, 負 責 行 使 同 意 權 之 事 務 校 長 如 獲 得 校 務 會 議 出 席 人 員 過 半 數 之 同 意, 則 報 請 教 育 部 續 聘 ; 如 未 獲 過 半 數 之 同 意 續 任 時, 本 校 應 即 依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進 行 下 任 校 長 之 遴 選 344

350 行 使 同 意 權 之 統 計 結 果 不 得 對 外 公 開, 統 計 至 確 定 通 過 或 無 法 通 過 時 即 停 止 計 票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本 校 得 置 副 校 長 一 至 二 人, 襄 助 校 長 處 理 校 務, 並 推 動 學 術 研 究, 由 校 長 就 教 授 或 同 級 以 上 之 研 究 人 員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中 聘 兼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各 學 院 各 置 院 長 一 人, 綜 理 院 務, 由 各 學 院 推 選 教 授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各 學 系 各 置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系 務, 各 學 系 應 遴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各 獨 立 研 究 所 各 置 所 長 一 人, 主 持 所 務, 各 獨 立 研 究 所 應 遴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所 屬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各 置 中 心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中 心 業 務, 由 各 教 學 中 心 推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第 十 七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院 長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院 院 長 應 具 備 教 授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院 於 原 任 院 長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報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院 長 到 任 前, 代 理 院 長 由 校 長 自 具 教 授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中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院 院 長,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院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院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院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校 長 於 院 長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之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第 十 七 條 之 一 本 校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應 具 備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學 院 院 長 轉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345

351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到 任 前, 代 理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由 校 長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由 學 院 院 長 報 請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學 院 院 長 陳 報 校 長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人 社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應 於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二 個 月 內, 由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就 通 識 教 育 領 域 內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者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其 續 任 應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陳 報 校 長 於 其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及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第 十 八 條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教 務 處 置 教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教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學 生 事 務 處 置 學 生 事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學 生 事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總 務 處 置 總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總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或 由 職 員 擔 任 之 由 教 師 兼 任 者,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一 條 研 究 發 展 處 置 研 發 長 一 人, 綜 理 全 校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各 項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級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二 條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置 處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圖 書 事 務 暨 資 訊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346

352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二 條 之 ㄧ 國 際 事 務 處 置 處 長 一 人, 綜 理 全 校 國 際 事 務 各 項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級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三 條 體 育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體 育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並 置 體 育 教 師 運 動 教 練 若 干 人,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第 二 十 四 條 ( 刪 除 ) 第 二 十 五 條 秘 書 室 置 主 任 秘 書 一 人,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或 由 職 員 擔 任 之 由 教 師 兼 任 者,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六 條 本 校 設 人 事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組 長 專 員 組 員 辦 事 員 若 干 人, 依 法 辦 理 人 事 管 理 事 項 第 二 十 七 條 本 校 設 會 計 室, 置 會 計 主 任 一 人, 組 長 專 員 組 員 辦 事 員 書 記 若 干 人, 依 法 辦 理 歲 計 會 計 並 兼 辦 統 計 事 項 第 二 十 八 條 ( 刪 除 ) 第 二 十 九 條 ( 刪 除 ) 第 三 十 條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置 中 心 主 任 一 人, 綜 理 中 心 各 項 事 務, 由 校 長 自 本 校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任 教 授 擇 聘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三 十 條 之 一 ( 刪 除 ) 第 三 十 一 條 本 校 置 專 門 委 員 組 長 秘 書 技 正 編 審 輔 導 員 專 員 組 員 技 士 技 佐 辦 事 員 書 記 等 若 干 人 本 校 置 醫 師 護 理 師 護 士 若 干 人, 醫 師 必 要 時 得 遴 用 公 私 立 醫 療 機 構 合 格 醫 師 兼 任 本 校 行 政 單 位 分 組 ( 中 心 室 ) 辦 事 者, 各 組 ( 中 心 室 ) 各 置 組 長 ( 主 任 ) 一 人, 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外,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學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但 其 中 組 長 得 由 職 員 擔 任 本 校 置 稀 少 性 科 技 人 員 若 干 人, 依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稀 少 性 科 技 人 員 遴 用 資 格 辦 法 進 用, 其 職 稱 依 該 辦 法 定 之 347

353 本 校 為 因 應 校 務 發 展 之 需 要, 達 教 育 部 所 定 認 定 基 準 之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得 置 副 主 管, 遴 聘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以 輔 佐 主 管 推 動 業 務 本 校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表 另 定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表 應 函 送 考 試 院 核 備 第 三 章 教 師 分 級 聘 任 及 職 員 之 任 用 第 三 十 二 條 本 校 教 師 分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四 級, 由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院 校 等 三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但 院 聘 教 師 免 經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本 校 得 設 講 座, 由 教 授 主 持 其 設 置 辦 法 另 定 之 本 校 為 教 學 及 研 究 工 作, 得 置 助 教 協 助 之 本 校 得 延 聘 研 究 人 員 從 事 研 究 計 畫 及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擔 任 教 學 工 作, 其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三 十 三 條 本 校 應 建 立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對 於 教 師 之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及 服 務 成 效 進 行 評 鑑,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續 聘 長 期 聘 任 停 聘 不 續 聘 及 獎 勵 之 重 要 參 考 前 項 評 鑑 方 法 程 序 及 具 體 措 施 等 規 定 另 定 之,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第 三 十 四 條 本 校 應 定 期 對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輔 導 校 務 行 政 及 學 生 參 與 等 事 項, 進 行 自 我 評 鑑 ; 評 鑑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三 十 五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聘 任, 分 為 初 聘 續 聘 及 長 期 聘 任 三 種 ; 其 聘 任 應 本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之 原 則 辦 理 本 校 教 師 之 初 聘, 應 於 傳 播 媒 體 或 學 術 刊 物 公 告 徵 聘 資 訊 教 師 之 聘 任 資 格 及 程 序,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十 六 條 本 校 除 依 教 師 法 規 定 外, 得 於 學 校 章 則 中 增 列 教 師 權 利 義 務, 並 得 基 於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與 教 學 需 要, 另 定 教 師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之 規 定,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納 入 聘 約 第 三 十 七 條 本 校 各 級 職 員 均 由 校 長 依 相 關 規 定 任 用 之, 會 計 人 事 人 員 軍 訓 教 官 之 任 用, 依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四 章 會 議 第 三 十 八 條 本 校 設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校 務 重 大 事 項, 由 校 長 副 校 長 各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教 師 代 表 職 員 代 表 助 教 代 表 工 友 代 表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其 中 若 兼 任 二 單 位 以 上 主 管 者, 仍 以 一 名 計 之 348

354 前 項 教 師 代 表 應 經 選 舉 產 生, 其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全 體 會 議 人 員 之 二 分 之 一, 教 師 代 表 中 具 備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資 格 者, 以 不 少 於 教 師 代 表 人 數 之 三 分 之 二 為 原 則 ; 學 生 代 表 比 例 不 得 少 於 全 體 會 議 人 員 之 十 分 之 ㄧ 第 一 項 各 類 代 表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師 代 表 :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等 單 位 每 五 人 推 選 一 人 ( 餘 數 四 捨 五 入 ) 已 兼 任 一 級 學 術 及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之 教 師 不 得 為 推 選 代 表 二 職 員 代 表 三 人 三 助 教 代 表 二 人 四 工 友 ( 含 技 工 ) 代 表 二 人 五 學 生 代 表 若 干 人, 由 學 生 會 代 表 推 舉 產 生, 其 中 包 括 學 生 會 代 表 學 生 議 會 代 表 學 生 宿 舍 生 活 代 表 學 生 社 團 代 表 及 各 學 院 代 表 等 各 一 至 三 人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校 務 會 議 由 校 長 召 開,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 經 校 務 會 議 應 出 席 人 員 五 分 之 一 上 請 求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時, 校 長 應 於 十 五 日 內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議 事 規 則 另 定 之, 並 提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第 三 十 九 條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下 列 事 項 : 一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及 預 算 二 組 織 規 程 及 各 種 重 要 章 則 三 學 院 中 心 學 系 研 究 所 學 程 及 附 設 機 構 之 設 立 變 更 與 停 辦 四 教 務 學 生 事 務 總 務 及 研 究 重 要 事 項 五 有 關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之 研 議 六 校 務 會 議 所 設 委 員 會 或 專 案 小 組 決 議 事 項 七 會 議 提 案 及 校 長 提 議 事 項 八 其 他 校 內 重 要 事 項 第 四 十 條 校 務 會 議 設 下 列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 一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 研 議 校 務 發 展 相 關 事 宜, 由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另 推 選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 及 學 生 代 表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推 選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校 長 擔 任 二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 監 督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之 執 行 情 形,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但 教 學 及 行 政 主 管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之 三 程 序 委 員 會 : 安 排 校 務 會 議 議 程 相 關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之 四 法 規 委 員 會 : 負 責 全 校 性 法 規 之 諮 議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由 副 校 長 主 349

355 任 秘 書 人 事 室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另 推 選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代 表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副 校 長 擔 任 五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 監 督 校 務 基 金 之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相 關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七 人 至 十 五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推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但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及 總 務 及 會 計 相 關 人 員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之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應 提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由 校 務 會 議 另 定 之 第 四 十 一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種 會 議 : 一 行 政 會 議 : 以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主 任 秘 書 會 計 主 任 人 事 室 主 任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校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全 校 重 要 行 政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二 教 務 會 議 : 以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教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教 務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教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三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 以 研 發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研 究 發 展 處 各 組 組 長 組 織 之 研 發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校 務 及 學 術 發 展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四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 以 副 校 長 教 師 代 表 教 務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學 生 事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 主 任 )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副 校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學 生 獎 懲 及 學 生 事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五 總 務 會 議 : 以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院 之 推 選 委 員 總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及 校 長 延 聘 之 適 當 人 選 組 織 之, 校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校 園 規 劃 及 其 他 總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及 學 生 代 表 出 列 席 六 國 際 事 務 會 議 : 以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國 際 事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組 織 之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為 主 350

356 席, 討 論 國 際 事 務 發 展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七 各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 以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或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及 各 該 學 院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代 表 組 織 之, 院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學 院 研 究 計 畫, 教 學 設 備 及 其 他 有 關 院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及 其 他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八 各 學 系 系 務 會 議 : 以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系 主 任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學 系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系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及 其 他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九 各 研 究 所 所 務 會 議 : 以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所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所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所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及 學 生 代 表 出 列 席 十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 以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為 主 席, 討 論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中 心 業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十 一 各 處 室 中 心 會 議 : 以 各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及 其 所 屬 單 位 主 管 組 織 之, 處 室 中 心 主 管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主 管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本 校 於 必 要 時 得 設 其 他 各 種 會 議, 各 種 會 議 規 則 另 定 之 以 上 相 關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推 選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四 十 二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種 委 員 會, 必 要 時 得 設 其 他 委 員 會 : 一 校 院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校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三 課 程 委 員 會 四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五 人 事 評 議 委 員 會 六 圖 書 暨 資 訊 委 員 會 七 招 生 委 員 會 八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且 女 性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九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前 項 各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或 設 置 要 點 由 學 校 訂 定 ; 其 應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者, 於 報 部 核 定 後 施 行 第 五 章 學 生 事 務 351

357 第 四 十 三 條 第 六 章 第 四 十 四 條 第 四 十 五 條 本 校 學 生 入 學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學 位 取 得 及 其 他 有 關 事 項, 由 本 校 學 則 規 定 之 本 校 學 則 由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公 告 施 行,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備 查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及 學 生 申 訴 制 度 本 校 得 輔 導 學 生 成 立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處 理 學 生 在 校 學 習 生 活 與 權 益 有 關 事 項 及 推 動 學 生 社 團 各 項 活 動 其 輔 導 辦 法 另 定,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本 校 設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以 公 正 超 然 之 立 場, 處 理 與 學 生 學 習 生 活 與 受 教 權 益 有 關 之 申 訴 事 項, 以 保 障 學 生 之 權 益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運 作, 另 以 辦 法 定 之,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第 四 十 六 條 ( 刪 除 ) 第 七 章 第 四 十 七 條 附 則 本 校 對 校 務 資 訊, 除 依 法 應 予 保 密 者 外, 以 主 動 公 開 為 原 則, 並 得 應 人 民 申 請 提 供 之 第 四 十 八 條 本 規 程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352

358 附 件 二 十 九 ~ 一 ( 修 正 後 條 文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中 華 民 國 90 年 6 月 26 日 8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0 年 11 月 29 日 台 90 高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考 試 院 91 年 4 月 23 日 考 授 銓 法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中 華 民 國 91 年 6 月 3 日 9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1 年 9 月 3 日 台 (91) 高 (2)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1 年 9 月 12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2 年 1 月 9 日 9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4 月 1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2 年 4 月 22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2 年 6 月 19 日 9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2 年 8 月 2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2 年 9 月 26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 月 9 日 9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3 年 7 月 27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3 年 8 月 5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17 日 9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93 年 9 月 21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3 年 9 月 27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2 月 30 日 9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4 年 3 月 30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4 日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4 年 06 月 09 日 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4 年 8 月 1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6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函 公 告 95 年 01 月 19 日 9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5 年 3 月 2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2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函 公 告 95 年 04 月 20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全 文 及 95 年 06 月 15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7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5 年 07 月 2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5 日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6 年 03 月 0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 第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9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96 年 6 月 21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6 年 07 月 18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 第 31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教 育 部 96 年 08 月 09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1 條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16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3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7 年 03 月 0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7 條 條 文 ( 第 31 條 條 文 尚 未 核 定 ) 並 自 97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7 年 04 月 1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1 條 條 文, 並 自 97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97 年 4 月 18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8 日 97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98 年 02 月 12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並 自 98 年 02 月 0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第 23 條 自 98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第 條 自 99 年 2 月 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9 年 3 月 3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23 條 條 文, 353

359 並 自 98 年 08 月 01 日 生 效 ;99 年 3 月 5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條 文, 並 自 99 年 02 月 0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9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41 條, 新 增 第 22 條 之 1, 刪 除 第 30 條 之 1, 並 自 99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教 育 部 99 年 9 月 13 日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條 之 條 之 條 條 文, 並 自 99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6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17 條 第 38 條 第 40 條 第 41 條 條 文, 並 新 增 第 17 條 之 1 刪 除 第 46 條 條 文 教 育 部 100 年 3 月 14 日 臺 台 高 ( 二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 條 第 10 條 第 38 條 第 40 條 第 41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46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7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7 條 第 41 條, 新 增 第 17 條 之 1 教 育 部 100 年 7 月 28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17 條 17 條 之 1 及 第 41 條, 並 自 100 年 7 月 28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5 日 海 人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5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 條 第 17 條 之 1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17 日 臺 高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第 3 條, 並 自 101 年 2 月 17 日 生 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4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6 條 17 條 之 1 點 第 一 章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二 章 總 則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依 大 學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程 本 校 以 研 究 學 術, 培 育 人 才, 提 昇 文 化, 服 務 社 會, 開 拓 海 洋 事 業, 促 進 國 家 發 展 為 宗 旨 組 織 第 三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學 院 系 所 中 心 : 一 海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 一 ) 商 船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 二 )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組 及 航 運 管 理 組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三 ) 運 輸 科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四 )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 動 力 工 程 組 能 源 應 用 組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二 生 命 科 學 院 ( 一 ) 食 品 科 學 系 ( 食 品 科 學 組 生 物 科 技 組 )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354

360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水 產 養 殖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生 命 科 學 系 : 學 士 班 ( 四 )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五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三 海 洋 科 學 與 資 源 學 院 ( 含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學 系 進 修 學 士 班 ) ( 一 )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三 )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四 ) 海 洋 事 務 與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五 ) 海 洋 環 境 化 學 與 生 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四 工 學 院 ( 一 )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二 )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河 海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四 ) 材 料 工 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五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 一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 三 )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學 系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四 ) 光 電 科 學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六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 一 ) 海 洋 法 律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博 士 班 ( 二 )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三 ) 教 育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 四 )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五 ) 應 用 英 語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六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七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八 )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第 四 條 本 校 考 量 校 務 發 展 重 點,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得 報 請 增 設 或 調 整 學 院 系 所 及 教 育 學 程 和 跨 系 所 院 之 學 分 學 程 或 學 位 學 程, 其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得 跨 校 組 成 大 學 系 統 或 成 立 研 究 中 心 前 項 大 學 系 統 或 研 究 中 心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方 式 等 事 項 之 規 定, 由 組 成 之 大 學 共 同 訂 定 後,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第 六 條 本 校 為 發 揮 教 育 訓 練 研 究 服 務 之 功 能, 得 與 政 府 機 關 事 業 機 關 民 間 團 體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等 辦 理 產 學 合 作 ; 其 實 施 辦 法 另 定 之 355

361 第 七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單 位 : 一 教 務 處 : 分 設 註 冊 課 務 招 生 學 術 服 務 實 習 暨 就 業 輔 導 進 修 推 廣 五 組 及 教 學 中 心 二 研 究 發 展 處 : 分 設 企 劃 計 畫 業 務 學 術 發 展 三 組 產 學 技 轉 中 心 及 研 究 船 船 務 中 心 三 學 生 事 務 處 : 分 設 諮 商 輔 導 生 活 輔 導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衛 生 保 健 住 宿 輔 導 五 組 及 軍 訓 室 四 總 務 處 : 分 設 文 書 事 務 出 納 保 管 營 繕 環 安 六 組 五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 分 設 採 編 閱 覽 館 藏 管 理 參 考 諮 詢 校 務 系 統 校 園 網 路 教 學 支 援 七 組 及 藝 文 中 心 六 國 際 事 務 處 : 分 設 國 際 合 作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二 組 七 體 育 室 : 分 設 體 育 教 學 體 育 活 動 二 組 八 秘 書 室 : 分 設 秘 書 校 友 服 務 二 組 九 人 事 室 : 分 設 第 一 第 二 組 十 會 計 室 : 分 設 預 算 會 計 統 計 三 組 十 一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 分 設 研 究 推 動 教 學 服 務 二 組 本 校 得 視 需 要 報 請 增 設 或 調 整 各 級 單 位 第 八 條 本 校 置 校 長 一 人, 綜 理 校 務, 負 校 務 發 展 之 責, 對 外 代 表 學 校 第 九 條 本 校 校 長 之 產 生 任 期 去 職 及 代 理 方 式 如 下 : 一 產 生 : 由 本 校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經 公 開 徵 求 程 序 遴 選 出 新 任 校 長 後, 由 教 育 部 聘 任 之 二 任 期 : 校 長 任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並 自 八 月 一 日 或 二 月 一 日 起 聘 為 原 則 三 去 職 : ( 一 ) 任 期 屆 滿, 不 再 續 聘 ( 二 ) 自 請 辭 職 ( 三 ) 其 他 原 因 離 職 四 代 理 : 校 長 出 缺 時, 由 副 校 長 代 理 至 新 任 校 長 到 任 為 止,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備 第 十 條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應 於 校 長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或 於 現 任 校 長 任 屆 滿 十 個 月 前 組 成, 於 新 任 校 長 聘 定 後 解 散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置 遴 選 委 員 十 九 人,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佔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不 足 一 人 以 一 人 計, 各 類 成 員 之 比 例 與 產 生 方 式 如 下 : 一 學 校 代 表 八 人 二 校 友 代 表 四 人 及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四 人 三 教 育 部 遴 派 之 代 表 三 人 前 項 第 一 二 款 代 表 於 推 選 時, 應 酌 列 候 補 人 員, 並 由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組 成 第 一 款 學 校 代 表 應 包 含 教 師 代 表, 其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六 人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辦 法 依 國 立 大 學 校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辦 法 規 定 另 定 之 356

362 第 十 一 條 第 十 二 條 第 十 三 條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第 十 六 條 本 校 校 長 任 期 屆 滿, 依 法 得 連 任 時, 應 依 教 育 部 辦 理 國 立 大 學 校 長 續 任 評 鑑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辦 理 續 任 事 項, 在 任 滿 前 一 年 提 出 校 務 說 明 書, 報 請 教 育 部 進 行 評 鑑 本 校 應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參 考 教 育 部 評 鑑 結 果 報 告 書, 就 是 否 續 聘 行 使 同 意 權 本 次 校 務 會 議 需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出 席 始 得 開 議, 校 務 會 議 開 會 時, 由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代 表 中, 推 選 一 人 主 持 會 議 ; 並 推 舉 三 人 組 成 小 組, 負 責 行 使 同 意 權 之 事 務 校 長 如 獲 得 校 務 會 議 出 席 人 員 過 半 數 之 同 意, 則 報 請 教 育 部 續 聘 ; 如 未 獲 過 半 數 之 同 意 續 任 時, 本 校 應 即 依 本 校 校 長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進 行 下 任 校 長 之 遴 選 行 使 同 意 權 之 統 計 結 果 不 得 對 外 公 開, 統 計 至 確 定 通 過 或 無 法 通 過 時 即 停 止 計 票 本 校 得 置 副 校 長 一 至 二 人, 襄 助 校 長 處 理 校 務, 並 推 動 學 術 研 究, 由 校 長 就 教 授 或 同 級 以 上 之 研 究 人 員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中 聘 兼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各 學 院 各 置 院 長 一 人, 綜 理 院 務, 由 各 學 院 推 選 教 授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各 學 系 各 置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系 務, 各 學 系 應 遴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各 獨 立 研 究 所 各 置 所 長 一 人, 主 持 所 務, 各 獨 立 研 究 所 應 遴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所 屬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各 置 中 心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中 心 業 務, 由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推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院 長 商 請 校 長 擇 一 聘 兼 之 第 十 七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院 長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院 院 長 應 具 備 教 授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院 於 原 任 院 長 任 期 屆 滿 前 六 個 月 內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報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院 長 到 任 前, 代 理 院 長 由 校 長 自 具 教 授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中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院 院 長,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院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院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院 院 長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院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校 長 於 院 長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之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357

363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第 十 七 條 之 一 本 校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聘 期 一 任 至 多 三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應 具 備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其 遴 選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後 二 個 月 內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公 開 徵 求 推 薦 人 選 後 進 行 遴 選, 由 遴 選 委 員 會 依 遴 選 結 果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學 院 院 長 轉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因 故 出 缺 至 新 任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到 任 前, 代 理 學 系 主 任 ( 所 長 中 心 主 任 ) 由 校 長 擇 聘 之 新 設 立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由 學 院 院 長 報 請 校 長 遴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如 為 續 任, 應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內 具 選 舉 資 格 教 師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代 表 之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由 學 院 院 長 陳 報 校 長 於 各 該 主 管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人 社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應 於 任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二 個 月 內, 由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成 遴 選 委 員 會, 就 通 識 教 育 領 域 內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者 推 薦 二 至 三 人, 送 請 校 長 擇 聘 之 其 續 任 應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或 依 其 遴 選 辦 法 規 定 程 序, 報 請 校 長 續 聘 之 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因 重 大 事 由,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代 表 一 定 人 數 決 議 後, 得 陳 報 校 長 於 其 任 期 屆 滿 前 免 除 其 職 務 各 學 系 主 任 研 究 所 所 長 及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 除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外 )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學 系 ( 所 中 心 ) 務 會 議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之 遴 選 續 聘 解 聘 程 序 遴 選 委 員 會 組 織 運 作 及 其 他 遵 行 事 項, 應 依 前 揭 各 項 及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訂 定 其 相 關 辦 法, 並 經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發 布 施 行 第 十 八 條 教 務 處 置 教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教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十 九 條 第 二 十 條 學 生 事 務 處 置 學 生 事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學 生 事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總 務 處 置 總 務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總 務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或 由 職 員 擔 任 之 由 教 師 兼 任 者,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358

364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一 條 研 究 發 展 處 置 研 發 長 一 人, 綜 理 全 校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各 項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級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二 條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置 處 長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圖 書 事 務 暨 資 訊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二 條 之 ㄧ 國 際 事 務 處 置 處 長 一 人, 綜 理 全 校 國 際 事 務 各 項 業 務,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授 級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三 條 體 育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主 持 全 校 體 育 事 宜, 由 校 長 聘 請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並 置 體 育 教 師 運 動 教 練 若 干 人,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第 二 十 四 條 ( 刪 除 ) 第 二 十 五 條 秘 書 室 置 主 任 秘 書 一 人, 由 校 長 聘 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或 由 職 員 擔 任 之 由 教 師 兼 任 者,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二 十 六 條 本 校 設 人 事 室, 置 主 任 一 人, 組 長 專 員 組 員 辦 事 員 若 干 人, 依 法 辦 理 人 事 管 理 事 項 第 二 十 七 條 本 校 設 會 計 室, 置 會 計 主 任 一 人, 組 長 專 員 組 員 辦 事 員 書 記 若 干 人, 依 法 辦 理 歲 計 會 計 並 兼 辦 統 計 事 項 第 二 十 八 條 ( 刪 除 ) 第 二 十 九 條 ( 刪 除 ) 第 三 十 條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置 中 心 主 任 一 人, 綜 理 中 心 各 項 事 務, 由 校 長 自 本 校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任 教 授 擇 聘 之 其 聘 期 一 任 四 年, 得 連 任 一 次, 聘 書 按 年 致 送, 任 期 中 得 請 辭 或 不 予 聘 兼, 並 應 配 合 校 長 之 更 替 辭 去 兼 職 第 三 十 條 之 一 ( 刪 除 ) 第 三 十 一 條 本 校 置 專 門 委 員 組 長 秘 書 技 正 編 審 輔 導 員 專 員 組 員 技 士 技 佐 辦 事 員 書 記 等 若 干 人 359

365 本 校 置 醫 師 護 理 師 護 士 若 干 人, 醫 師 必 要 時 得 遴 用 公 私 立 醫 療 機 構 合 格 醫 師 兼 任 本 校 行 政 單 位 分 組 ( 中 心 室 ) 辦 事 者, 各 組 ( 中 心 室 ) 各 置 組 長 ( 主 任 ) 一 人, 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外,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學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但 其 中 組 長 得 由 職 員 擔 任 本 校 置 稀 少 性 科 技 人 員 若 干 人, 依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稀 少 性 科 技 人 員 遴 用 資 格 辦 法 進 用, 其 職 稱 依 該 辦 法 定 之 本 校 為 因 應 校 務 發 展 之 需 要, 達 教 育 部 所 定 認 定 基 準 之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得 置 副 主 管, 遴 聘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兼 任, 以 輔 佐 主 管 推 動 業 務 本 校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表 另 定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表 應 函 送 考 試 院 核 備 第 三 章 教 師 分 級 聘 任 及 職 員 之 任 用 第 三 十 二 條 本 校 教 師 分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四 級, 由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院 校 等 三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但 院 聘 教 師 免 經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本 校 得 設 講 座, 由 教 授 主 持 其 設 置 辦 法 另 定 之 本 校 為 教 學 及 研 究 工 作, 得 置 助 教 協 助 之 本 校 得 延 聘 研 究 人 員 從 事 研 究 計 畫 及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擔 任 教 學 工 作, 其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三 十 三 條 本 校 應 建 立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對 於 教 師 之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及 服 務 成 效 進 行 評 鑑,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續 聘 長 期 聘 任 停 聘 不 續 聘 及 獎 勵 之 重 要 參 考 前 項 評 鑑 方 法 程 序 及 具 體 措 施 等 規 定 另 定 之,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第 三 十 四 條 本 校 應 定 期 對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輔 導 校 務 行 政 及 學 生 參 與 等 事 項, 進 行 自 我 評 鑑 ; 評 鑑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三 十 五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聘 任, 分 為 初 聘 續 聘 及 長 期 聘 任 三 種 ; 其 聘 任 應 本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之 原 則 辦 理 本 校 教 師 之 初 聘, 應 於 傳 播 媒 體 或 學 術 刊 物 公 告 徵 聘 資 訊 教 師 之 聘 任 資 格 及 程 序,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十 六 條 本 校 除 依 教 師 法 規 定 外, 得 於 學 校 章 則 中 增 列 教 師 權 利 義 務, 並 得 基 於 學 術 研 究 發 展 與 教 學 需 要, 另 定 教 師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之 規 定,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納 入 聘 約 第 三 十 七 條 本 校 各 級 職 員 均 由 校 長 依 相 關 規 定 任 用 之, 會 計 人 事 人 員 軍 訓 教 官 之 任 用, 依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四 章 會 議 360

366 第 三 十 八 條 本 校 設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校 務 重 大 事 項, 由 校 長 副 校 長 各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教 師 代 表 職 員 代 表 助 教 代 表 工 友 代 表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其 中 若 兼 任 二 單 位 以 上 主 管 者, 仍 以 一 名 計 之 前 項 教 師 代 表 應 經 選 舉 產 生, 其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全 體 會 議 人 員 之 二 分 之 一, 教 師 代 表 中 具 備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資 格 者, 以 不 少 於 教 師 代 表 人 數 之 三 分 之 二 為 原 則 ; 學 生 代 表 比 例 不 得 少 於 全 體 會 議 人 員 之 十 分 之 ㄧ 第 一 項 各 類 代 表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師 代 表 : 由 各 學 系 研 究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等 單 位 每 五 人 推 選 一 人 ( 餘 數 四 捨 五 入 ) 已 兼 任 一 級 學 術 及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之 教 師 不 得 為 推 選 代 表 二 職 員 代 表 三 人 三 助 教 代 表 二 人 四 工 友 ( 含 技 工 ) 代 表 二 人 五 學 生 代 表 若 干 人, 由 學 生 會 代 表 推 舉 產 生, 其 中 包 括 學 生 會 代 表 學 生 議 會 代 表 學 生 宿 舍 生 活 代 表 學 生 社 團 代 表 及 各 學 院 代 表 等 各 一 至 三 人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校 務 會 議 由 校 長 召 開,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 經 校 務 會 議 應 出 席 人 員 五 分 之 一 上 請 求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時, 校 長 應 於 十 五 日 內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議 事 規 則 另 定 之, 並 提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第 三 十 九 條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下 列 事 項 : 一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及 預 算 二 組 織 規 程 及 各 種 重 要 章 則 三 學 院 中 心 學 系 研 究 所 學 程 及 附 設 機 構 之 設 立 變 更 與 停 辦 四 教 務 學 生 事 務 總 務 及 研 究 重 要 事 項 五 有 關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之 研 議 六 校 務 會 議 所 設 委 員 會 或 專 案 小 組 決 議 事 項 七 會 議 提 案 及 校 長 提 議 事 項 八 其 他 校 內 重 要 事 項 第 四 十 條 校 務 會 議 設 下 列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 一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 研 議 校 務 發 展 相 關 事 宜, 由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另 推 選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 及 學 生 代 表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推 選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校 長 擔 任 二 校 務 監 督 委 員 會 : 監 督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之 執 行 情 形,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但 教 學 及 行 政 主 管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361

367 之 三 程 序 委 員 會 : 安 排 校 務 會 議 議 程 相 關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ㄧ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之 四 法 規 委 員 會 : 負 責 全 校 性 法 規 之 諮 議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由 副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人 事 室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另 推 選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之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 含 職 員 助 教 及 工 友 代 表 分 別 互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副 校 長 擔 任 五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稽 核 委 員 會 : 監 督 校 務 基 金 之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相 關 事 宜,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七 人 至 十 五 人, 由 校 務 會 議 各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推 選 產 生 之,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但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及 總 務 及 會 計 相 關 人 員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本 委 員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產 生 之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應 提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各 常 設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由 校 務 會 議 另 定 之 第 四 十 一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種 會 議 : 一 行 政 會 議 : 以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主 任 秘 書 會 計 主 任 人 事 室 主 任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及 環 境 生 態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校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全 校 重 要 行 政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二 教 務 會 議 : 以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教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教 務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教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三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 以 研 發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研 究 發 展 處 各 組 組 長 組 織 之 研 發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校 務 及 學 術 發 展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四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 以 副 校 長 教 師 代 表 教 務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學 生 事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 主 任 )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織 之, 副 校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學 生 獎 懲 及 學 生 事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五 總 務 會 議 : 以 校 長 副 校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院 之 推 選 委 員 總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及 校 長 延 聘 之 適 當 人 選 組 織 之, 校 長 為 362

368 主 席 討 論 校 園 規 劃 及 其 他 總 務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及 學 生 代 表 出 列 席 六 國 際 事 務 會 議 : 以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圖 書 暨 資 訊 處 處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國 際 事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組 織 之 國 際 事 務 處 處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國 際 事 務 發 展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其 他 各 級 單 位 主 管 出 列 席 七 各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 以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或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及 各 該 學 院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代 表 組 織 之, 院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學 院 研 究 計 畫, 教 學 設 備 及 其 他 有 關 院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及 其 他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八 各 學 系 系 務 會 議 : 以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系 主 任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學 系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系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及 其 他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九 各 研 究 所 所 務 會 議 : 以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所 長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所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所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及 學 生 代 表 出 列 席 十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 以 各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教 師 ( 含 具 教 師 身 分 之 助 教 ) 組 織 之, 職 員 得 列 席 參 加, 教 學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為 主 席, 討 論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他 有 關 中 心 業 務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十 一 各 處 室 中 心 會 議 : 以 各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及 其 所 屬 單 位 主 管 組 織 之, 處 室 中 心 主 管 為 主 席, 討 論 各 該 主 管 重 要 事 項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出 列 席 本 校 於 必 要 時 得 設 其 他 各 種 會 議, 各 種 會 議 規 則 另 定 之 以 上 相 關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推 選 辦 法 另 定 之 第 四 十 二 條 本 校 設 下 列 各 種 委 員 會, 必 要 時 得 設 其 他 委 員 會 : 一 校 院 系 ( 所 人 社 院 各 教 學 中 心 體 育 室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校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三 課 程 委 員 會 四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五 人 事 評 議 委 員 會 六 圖 書 暨 資 訊 委 員 會 七 招 生 委 員 會 八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且 女 性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363

369 九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前 項 各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或 設 置 要 點 由 學 校 訂 定 ; 其 應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者, 於 報 部 核 定 後 施 行 第 五 章 第 四 十 三 條 第 六 章 第 四 十 四 條 第 四 十 五 條 學 生 事 務 本 校 學 生 入 學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學 位 取 得 及 其 他 有 關 事 項, 由 本 校 學 則 規 定 之 本 校 學 則 由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公 告 施 行,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備 查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及 學 生 申 訴 制 度 本 校 得 輔 導 學 生 成 立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處 理 學 生 在 校 學 習 生 活 與 權 益 有 關 事 項 及 推 動 學 生 社 團 各 項 活 動 其 輔 導 辦 法 另 定,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本 校 設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以 公 正 超 然 之 立 場, 處 理 與 學 生 學 習 生 活 與 受 教 權 益 有 關 之 申 訴 事 項, 以 保 障 學 生 之 權 益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運 作, 另 以 辦 法 定 之,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第 四 十 六 條 ( 刪 除 ) 第 七 章 第 四 十 七 條 附 則 本 校 對 校 務 資 訊, 除 依 法 應 予 保 密 者 外, 以 主 動 公 開 為 原 則, 並 得 應 人 民 申 請 提 供 之 第 四 十 八 條 本 規 程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364

370 附 件 三 十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條 文 說 明 法 規 委 員 會 意 見 第 一 條 為 有 效 整 合 本 校 研 究 人 力 與 資 源, 以 促 進 海 洋 能 源 跨 領 域 整 合 研 發, 發 展 本 校 海 洋 領 域 特 色 研 究, 服 務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並 配 合 國 家 推 動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與 永 續 發 展 之 目 標,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準 則 設 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並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中 心 任 務 如 下 : 一 研 發 與 出 版 : 接 受 政 府 機 關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及 民 間 業 者 之 委 託, 進 行 海 洋 能 源 系 統 相 關 技 術 與 政 策 之 研 發 工 作, 並 將 研 發 成 果 轉 換 成 專 利 學 術 著 作 技 術 報 告 等 二 人 才 培 育 :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與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短 期 培 訓, 以 培 育 海 洋 能 源 跨 領 域 整 合 人 才 三 研 討 會 : 舉 辦 各 類 型 研 討 會 與 學 術 會 議, 進 行 經 驗 資 訊 及 意 見 之 交 流 說 明 中 心 設 立 宗 旨 本 條 修 改 為, 依 據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準 則 設 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明 確 訂 定 中 心 任 務 本 條 第 2 款 原 人 才 培 育 : 不 定 期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與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短 期 培 訓 修 改 為 人 才 培 育 :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與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短 期 培 訓 原 第 3 款 研 討 會 : 不 定 期 舉 辦 各 類 型 研 討 會 與 學 術 會 議, 邀 請 國 內 外 學 術 界 產 業 界 及 公 部 門 之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經 驗 資 訊 及 意 見 之 交 流 修 改 為 研 討 會 : 舉 辦 各 類 型 研 討 會 與 學 術 會 議, 進 行 經 驗 資 訊 及 意 見 之 交 流 365

371 第 三 條 本 中 心 為 校 級 研 究 中 心, 置 主 任 一 人, 規 劃 執 行 及 綜 理 中 心 業 務, 由 校 長 就 本 校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聘 兼 之, 任 期 三 年, 得 續 聘 之 第 四 條 本 中 心 得 視 實 際 研 究 分 工 需 求, 設 置 若 干 組 別 與 組 長, 並 作 跨 領 域 整 合 第 五 條 本 中 心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置 諮 詢 委 員 專 案 經 理 研 究 人 員 行 政 助 理 等 若 干 人, 並 依 據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進 用 經 費 收 支 以 自 給 自 足 為 原 則, 納 入 校 務 基 金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經 研 發 處 研 究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及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發 布 施 行 中 心 設 主 管 1 名 照 案 通 過 中 心 得 視 需 求 另 設 組 別 與 組 長 中 心 人 員 聘 雇 及 經 費 收 支 之 相 關 說 明 照 案 通 過 本 條 原 本 中 心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置 顧 問 專 案 經 理 修 改 為 本 中 心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置 諮 詢 委 員 專 案 經 理 本 辦 法 審 查 程 序 照 案 通 過 366

372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能 源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規 劃 書 0327, 2012 第 一 次 籌 備 會 議 一 設 立 宗 旨 與 具 體 目 標 1. 設 立 宗 旨 根 據 國 際 能 源 展 望 (International energy outlook) 的 報 告 指 出, 由 於 經 濟 發 展 會 帶 動 電 力 需 求, 世 界 電 力 需 求 將 逐 年 增 加, 如 圖 1 所 示, 到 2030 年 全 球 電 力 需 求 將 成 長 到 是 現 在 的 2 倍 目 前 電 力 的 主 要 來 源 大 致 分 成 三 類 :(1) 石 化 能 源 ;(2) 燃 煤 火 力 發 電 及 (3) 核 能 發 電, 其 中 前 兩 種 均 屬 於 地 球 上 的 有 限 資 源 第 一 種 能 源 價 格 日 漸 昂 貴, 長 久 開 發 可 能 枯 竭 ; 第 二 種 比 較 容 易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並 釋 放 很 多 二 氧 化 碳 (CO 2 ) 及 甲 烷 (CH 4 ) 等 導 致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物 質 ; 第 三 種 則 有 安 全 疑 慮 及 核 廢 料 處 理 等 環 保 問 題, 如 蘇 聯 的 車 諾 比 (1986) 和 日 本 福 島 (2011) 的 核 爆 問 題 全 球 電 力 需 求 趨 勢 預 測 圖 單 位 : 十 億 千 瓦 小 時 資 料 來 源 :International energy outlook 圖 1 全 球 電 力 需 求 趨 勢 預 測 圖 圖 2 顯 示 國 際 能 源 展 望 報 告 預 測 2030 年 電 力 的 來 源, 可 以 發 現 石 油 與 核 能 的 開 發 有 限, 煤 及 天 然 氣 的 需 求 量 仍 會 增 加, 但 不 足 部 份 將 由 再 生 能 源 來 補 足 ( 約 佔 30%) 由 於 我 國 的 能 源 需 求 大 部 分 都 仰 賴 進 口, 一 旦 國 際 能 源 吃 緊, 便 馬 上 受 到 強 烈 影 響, 而 再 生 能 原 則 可 以 直 接 利 用 我 國 境 內 周 遭 天 然 資 源, 可 以 減 少 對 國 外 的 依 賴 度, 因 此 再 生 能 源 的 開 發 已 經 迫 在 眉 睫 電 力 ( 十 億 瓦 特 ) 8,000 6,000 資 料 來 源 :International energy outlook 年 4,000 2,000 石 油 核 能 再 生 能 源 天 然 氣 煤 ( 火 力 ) 年 圖 2 電 力 來 源 和 策 略 發 展 367

373 如 前 所 述, 石 化 燃 料 價 格 急 速 增 長, 在 能 源 短 缺 溫 室 效 應 及 氣 候 變 遷 等 議 題 發 燒 的 情 況 下, 各 國 紛 紛 開 始 尋 求 各 種 可 能 的 替 代 能 源 再 生 能 源 (renewable energy) 為 目 前 最 直 接 的 能 源 替 代 方 案 再 生 能 源 包 括 (1) 太 陽 能 : 擁 有 良 好 的 前 景, 但 必 須 克 服 儲 能 效 率 的 問 題 (2) 生 質 能 : 以 植 物 或 植 物 廢 棄 物 提 煉 燃 料, 但 生 質 能 如 擴 大 生 產, 可 能 使 世 界 糧 食 分 配 不 均 (3) 海 洋 能 : 海 洋 占 地 球 面 積 70%, 海 洋 能 源 蘊 藏 豐 富, 海 洋 能 源 種 類 包 括 波 浪 能 潮 汐 能 海 洋 溫 差 能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能 海 流 能 及 海 上 風 能, 龐 大 的 海 洋 能 無 疑 是 目 前 世 界 海 洋 國 家 最 珍 貴 的 能 源 資 產 圖 3 我 國 海 洋 能 源 之 蘊 藏 分 佈 根 據 工 研 院 的 研 究 報 告 ( 徐 和 顏,2007) 指 出, 台 灣 東 北 角 波 浪 能 具 有 100MW 發 電 容 量 潛 力, 東 部 黑 潮 與 西 部 澎 湖 水 道 蘊 藏 能 源 也 有 100MW 的 發 電 容 量 潛 力 海 洋 溫 差 發 電 在 東 部 花 蓮 和 台 東 海 域 約 有 100~1000MW 發 電 容 量 潛 力 這 些 海 洋 能 如 能 妥 善 開 發 利 用, 將 可 提 升 我 國 能 源 的 自 主 性, 減 少 對 外 來 能 源 的 依 賴, 並 可 節 能 減 碳, 及 為 減 緩 溫 室 效 應 及 氣 候 變 遷 提 供 動 力 圖 3 為 台 灣 海 域 可 能 之 海 洋 能 源 蘊 藏 之 分 佈 圖 然 而, 我 國 雖 擁 有 可 觀 之 海 洋 能 源, 至 今 卻 尚 未 有 明 確 的 開 發 計 畫 目 前 的 科 研 計 畫 仍 然 著 力 於 海 洋 資 料 基 本 調 查 特 性 分 析, 合 適 廠 址 評 估 和 實 驗 室 的 基 礎 研 究 上, 在 相 關 的 發 電 技 術 和 海 事 工 程 等 重 要 科 技 和 工 程 實 務 仍 在 摸 索 階 段 以 海 上 風 力 發 電 為 例, 世 界 各 地 風 能 持 續 被 開 發, 海 上 風 力 發 電 是 目 前 較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海 洋 能 源, 圖 4 展 示 世 界 各 國 風 力 發 電 之 發 展 情 況 圖 4 世 界 各 國 海 上 風 力 發 電 之 發 展 情 況 368 資 料 來 源 :BTM Consult ApS (2005)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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