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母性保護推動策略及規劃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職場母性保護推動策略及規劃"

Transcription

1 職 場 母 性 保 護 推 動 策 略 及 規 劃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中 和 紀 念 醫 院 職 業 暨 環 境 醫 學 科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室 王 肇 齡 醫 師

2 演 講 大 綱 職 場 危 害 因 子 對 育 齡 女 性 之 影 響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及 背 景 介 紹 職 場 母 性 危 害 控 制 策 略 及 評 估 流 程 孕 產 婦 作 業 管 理 及 限 制

3 職 場 危 害 因 子 對 育 齡 女 性 之 影 響

4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兩 性 差 異 身 材 體 型 較 小 體 脂 肪 比 例 較 高 體 表 面 積 較 小 排 汗 率 較 低 肌 力 及 肺 活 量 較 差 下 半 身 之 軀 幹 肢 體 比 例 不 同 體 內 循 環 血 液 量 及 紅 血 球 數 較 少 循 環 凝 血 因 子 量 較 少 白 血 球 及 淋 巴 球 數 較 多 ( 連 帶 有 較 高 的 循 環 抗 體 濃 度 ) 皮 膚 較 薄 及 皮 脂 分 泌 較 少 但 痛 覺 神 經 受 體 較 多 嗅 覺 較 敏 感 內 分 泌 濃 度 差 異 子 代 健 康 ( 卵 子 ) 透 過 胎 盤 影 響 胎 兒 之 發 育 或 可 分 泌 至 乳 汁 中 等, 而 影 響 胎 兒 或 嬰 幼 兒 之 健 康 社 會 心 理 層 面

5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懷 孕 對 工 作 之 影 響 休 憩 時 間 及 次 數 : 孕 婦 常 需 要 頻 繁 進 食 及 飲 水 或 急 迫 解 尿 職 務 或 場 所 之 限 制 : 孕 婦 易 有 噁 心 感 且 可 能 無 法 忍 受 強 烈 氣 味 對 熱 的 耐 受 性 減 低 需 要 較 大 的 活 動 空 間 活 動 能 力 或 重 心 改 變 : 孕 婦 體 型 變 化 下 墜 的 腹 部 關 節 柔 軟 度 等 影 響 移 動 或 姿 勢 變 化 及 速 度, 也 增 加 跌 倒 或 高 處 作 業 之 風 險 工 作 場 所 之 安 全 : 孕 婦 有 可 能 暈 倒 影 響 緊 急 逃 生 能 力 工 作 時 間 : 孕 產 婦 較 易 疲 倦 且 沒 有 辦 法 輪 班 工 作 工 作 壓 力 : 孕 產 婦 對 壓 力 的 耐 受 性 降 低 個 人 防 護 具 防 護 衣 或 常 規 制 服 : 孕 產 婦 體 型 變 化 影 響 穿 戴 之 舒 適 感 或 正 確 性

6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毒 性 物 質 之 重 分 佈 及 治 療 限 制 母 親 吸 收 之 重 金 屬 或 戴 奧 辛 等 毒 性 物 質 可 進 入 胎 盤 臍 帶 血 或 乳 汁, 而 造 成 母 體 - 胎 兒 ( 嬰 兒 ) 毒 性 物 質 之 重 分 布, 母 體 內 存 量 減 少 但 造 成 子 代 中 毒 及 影 響 其 發 育 治 療 性 藥 物 解 毒 劑 或 重 金 屬 螯 合 劑, 因 具 有 致 畸 胎 性 或 其 它 毒 性, 禁 止 或 不 建 議 用 於 治 療 妊 娠 哺 乳 期 間 女 性, 因 此 最 佳 的 母 性 保 護 原 則 為 限 制 毒 性 物 質 之 吸 收

7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 生 殖 危 害 暴 露 途 徑 時 間 或 劑 量 作 用 部 位 或 細 胞 作 用 時 間 點 或 毒 性 機 轉 造 成 不 同 之 健 康 效 應 例 如 : 具 細 胞 毒 性 或 致 突 變 性 危 害 因 子 作 用 於 卵 子 精 子 或 妊 娠 初 期 胚 胎 時 可 能 造 成 不 孕 或 流 產 若 在 妊 娠 期 間 暴 露 到 具 細 胞 毒 性 致 突 變 性 或 致 畸 胎 性 因 子 時 可 能 造 成 早 產 畸 型 或 死 產 也 可 能 影 響 子 代 之 心 智 發 育, 特 別 是 受 精 後 第 3-8 週 之 重 要 器 官 發 育 期 的 暴 露, 更 可 能 造 成 嚴 重 畸 型 ; 若 懷 孕 期 間 暴 露 到 具 致 癌 性 因 子 時, 可 能 誘 發 子 代 的 癌 症 發 生

8 各 種 職 場 危 害 對 懷 孕 的 可 能 影 響

9 游 離 輻 射 對 胎 兒 干 擾 細 胞 增 生 胚 胎 與 胎 兒 對 於 游 離 輻 射 為 高 敏 感 有 效 劑 量 低 於 1mSv 對 懷 孕 母 親 有 效 劑 量 低 於 1mSv 對 未 懷 孕 母 親 等 同 男 性 成 人 女 性 飛 行 員

10 非 游 離 輻 射 電 磁 波 無 足 夠 的 研 究 目 前 證 據 無 明 顯 生 殖 危 害 職 業 暴 露 限 制 : 無 性 別 差 異

11 電 腦 作 業 使 用 顯 示 器 作 業 2006 年 研 究 : 於 增 加 流 產 (10-20%) 有 輕 微 相 關 (?) 但 不 確 定 是 來 自 於 人 因 工 程 因 子 工 作 壓 力 或 長 時 間 工 時

12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需 查 詢 現 有 職 業 暴 露 標 準 或 毒 物 資 料 庫 中 之 生 殖 毒 性 不 孕 發 展 異 常 經 哺 乳 而 影 響 嬰 兒. 等 若 現 有 職 業 暴 露 標 準 或 毒 物 資 料 庫 無 提 及 -----> 無 法 保 證 無 生 殖 毒 性

13 有 機 溶 劑 實 驗 室 電 子 製 造 乾 洗 作 業 製 藥 工 廠 等 流 產 風 險 增 加 Time to pregnancy( 不 孕 )

14 有 機 溶 劑 2010 年 毒 物 中 心 研 究 : 206 位 孕 婦 經 過 職 業 與 毒 物 風 險 評 估 : 22% 認 定 有 顯 著 危 害 ---> 移 離 有 機 溶 劑 工 作 50% 認 定 低 或 極 低 危 害 或 低 風 險 ( 丙 酮 (Acetone) ----> 持 續 原 有 工 作 28% 認 定 有 中 度 危 害 ----> 限 制 工 作 內 容 增 加 個 人 防 護 具 之 等 級

15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及 背 景 介 紹

16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憲 法 憲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三 條 第 二 項 : 婦 女 兒 童 從 事 勞 動 者, 應 按 其 年 齡 及 身 體 狀 態, 予 以 特 別 之 保 護 勞 動 基 準 法 勞 基 法 第 二 十 五 條 ( 兩 性 工 資 平 等 ) 勞 基 法 第 三 十 二 條 :( 關 於 加 班 時 間 之 限 制 ) 勞 基 法 第 四 十 九 條 : ( 女 性 夜 間 工 作 限 制 ) 勞 基 法 第 三 十 條 之 一 ( 女 性 夜 間 工 作 限 制 排 除 ) 於 妊 娠 或 哺 乳 期 間 之 女 工, 不 適 用 之 勞 基 法 第 五 十 條 ( 產 假 及 工 資 ) 勞 基 法 第 五 十 一 條 ( 妊 娠 期 間 得 請 求 改 調 較 輕 易 工 作 ) 勞 基 法 第 五 十 二 條 ( 哺 乳 時 間 )

17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三 十 條 雇 主 不 得 使 妊 娠 中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下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雇 主 不 得 使 分 娩 後 未 滿 一 年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下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第 三 十 一 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事 業, 雇 主 應 對 有 母 性 健 康 危 害 之 虞 之 工 作, 採 取 危 害 評 估 控 制 及 分 級 管 理 措 施 ; 對 於 妊 娠 中 或 分 娩 後 未 滿 一 年 之 女 性 勞 工, 應 依 醫 師 適 性 評 估 建 議, 採 取 工 作 調 整 或 更 換 等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並 留 存 紀 錄

18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雇 主 不 得 使 妊 娠 中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下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 01. 礦 坑 工 作 08. 有 害 輻 射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02.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09. 已 熔 礦 物 或 礦 渣 之 處 理 工 作 03. 異 常 氣 壓 之 工 作 10. 起 重 機 人 字 臂 起 重 桿 之 運 轉 工 作 04.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弓 形 蟲 德 國 麻 疹 等 影 響 胎 兒 健 康 之 工 作 11. 動 力 捲 揚 機 動 力 運 搬 機 及 索 道 之 運 轉 工 作 05.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二 硫 化 碳 三 氯 乙 烯 環 氧 乙 烷 丙 烯 醯 胺 次 乙 亞 胺 砷 及 其 化 合 物 汞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等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之 工 作 12. 橡 膠 化 合 物 及 合 成 樹 脂 之 滾 輾 工 作 06. 鑿 岩 機 及 其 他 有 顯 著 振 動 之 工 作 13.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具 有 致 病 或 致 死 之 微 生 物 感 染 風 險 之 工 作 07. 一 定 重 量 以 上 之 重 物 處 理 工 作 14.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之 工 作 第 二 項 雇 主 不 得 使 分 娩 後 未 滿 一 年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上 列 以 橘 底 表 示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 妊 娠 中 ) 及 前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 分 娩 後 未 滿 一 年 ) 所 定 之 工 作, 雇 主 依 第 三 十 一 條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經 當 事 人 書 面 同 意 者, 不 在 此 限 第 一 項 及 第 二 項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之 認 定 標 準,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雇 主 未 經 當 事 人 告 知 妊 娠 或 分 娩 事 實 而 違 反 第 一 項 或 第 二 項 規 定 者, 得 免 予 處 罰 但 雇 主 明 知 或 可 得 而 知 者, 不 在 此 限

19 職 安 法 第 31 條 ( 母 性 保 護 危 害 評 估 ) 前 項 勞 工 於 保 護 期 間, 因 工 作 條 件 作 業 程 序 變 更 當 事 人 健 康 異 常 或 有 不 適 反 應, 經 醫 師 評 估 確 認 不 適 原 有 工 作 者, 雇 主 應 依 前 項 規 定 重 新 辦 理 之 第 一 項 事 業 之 指 定 有 母 性 健 康 危 害 之 虞 之 工 作 項 目 危 害 評 估 程 序 與 控 制 分 級 管 理 方 法 適 性 評 估 原 則 工 作 調 整 或 更 換 醫 師 資 格 與 評 估 報 告 之 文 件 格 式 紀 錄 保 存 及 其 他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雇 主 未 經 當 事 人 告 知 妊 娠 或 分 娩 事 實 而 違 反 第 一 項 或 第 二 項 規 定 者, 得 免 予 處 罰 但 雇 主 明 知 或 可 得 而 知 者, 不 在 此 限

20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職 安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十 九 條 本 法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有 母 性 健 康 危 害 之 虞 之 工 作, 指 其 從 事 可 能 影 響 胚 胎 發 育 妊 娠 或 哺 乳 期 間 之 母 體 及 幼 兒 健 康 之 下 列 工 作 : 一 工 作 暴 露 於 具 有 依 國 家 標 準 CNS 分 類, 屬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或 其 他 對 哺 乳 功 能 有 不 良 影 響 之 化 學 品 者 二 勞 工 個 人 工 作 型 態 易 造 成 妊 娠 或 分 娩 後 哺 乳 期 間, 產 生 健 康 危 害 影 響 之 工 作, 包 括 勞 工 作 業 姿 勢 人 力 提 舉 搬 運 推 拉 重 物 輪 班 及 工 作 負 荷 等 工 作 型 態, 致 產 生 健 康 危 害 影 響 者 三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者

21 母 性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 產 假 ( 流 產 假 ), 產 檢 假, 陪 產 假 ) 妊 娠 與 分 娩 後 女 性 及 未 滿 十 八 歲 勞 工 禁 止 從 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認 定 標 準 女 性 勞 工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實 施 辦 法

22 妊 娠 中 負 重 限 制 妊 娠 後 未 滿 一 年 負 重 限 制

23 女 性 勞 工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實 施 辦 法 (103/12/30)

24 定 義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 指 對 於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有 母 性 健 康 危 害 之 虞 之 工 作, 所 採 取 之 危 害 評 估 與 控 制 醫 師 面 談 指 導 風 險 分 級 管 理 工 作 適 性 安 排 及 其 他 相 關 措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期 間 ( 保 護 期 間 ): 指 雇 主 於 得 知 女 性 勞 工 妊 娠 之 日 起 至 分 娩 後 一 年 之 期 間 女 性 勞 工 分 娩 滿 一 年 後, 仍 在 哺 乳 者, 得 請 求 雇 主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25 適 用 對 象 ( 第 三 條 ) 事 業 單 位 勞 工 人 數 在 三 百 人 以 上, 有 勞 工 於 保 護 期 間, 從 事 可 能 影 響 胚 胎 發 育 妊 娠 或 哺 乳 期 間 之 母 體 及 胎 兒 健 康 之 下 列 工 作, 應 實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一 具 有 依 國 家 標 準 CNS 分 類, 屬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一 級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第 一 級 或 其 他 對 哺 乳 功 能 有 不 良 影 響 之 化 學 品 二 易 造 成 健 康 危 害 之 工 作, 包 括 勞 工 作 業 姿 勢 人 力 提 舉 搬 運 推 拉 重 物 輪 班 夜 班 單 獨 工 作 及 工 作 負 荷 等 三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者 ( 職 安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十 九 條 )

26 適 用 對 象 ( 第 四 條 ) 具 有 鉛 作 業 之 事 業 中, 雇 主 使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者, 應 實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 包 括 一 般 女 性 )

27 適 用 對 象 ( 第 五 條 ) 雇 主 使 保 護 期 間 之 勞 工 暴 露 於 職 安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二 項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應 實 施 危 害 評 估 雇 主 使 前 項 之 勞 工, 從 事 本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及 第 二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之 工 作, 應 實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前 二 條 及 前 項 之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應 參 照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技 術 指 引 辦 理 之

28 職 安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雇 主 不 得 使 妊 娠 中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下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 一 礦 坑 工 作 二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三 異 常 氣 壓 之 工 作 四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弓 形 蟲 德 國 麻 疹 等 影 響 胎 兒 健 康 之 工 作 五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二 硫 化 碳 三 氯 乙 烯 環 氧 乙 烷 丙 烯 醯 胺 五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二 硫 化 碳 三 氯 乙 烯 環 氧 乙 烷 丙 烯 醯 胺 次 乙 亞 胺 砷 及 其 化 合 物 汞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等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之 工 作 六 鑿 岩 機 及 其 他 有 顯 著 振 動 之 工 作 七 一 定 重 量 以 上 之 重 物 處 理 工 作 八 有 害 輻 射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九 已 熔 礦 物 或 礦 渣 之 處 理 工 作 十 起 重 機 人 字 臂 起 重 桿 之 運 轉 工 作 十 起 重 機 人 字 臂 起 重 桿 之 運 轉 工 作 十 一 動 力 捲 揚 機 動 力 運 搬 機 及 索 道 之 運 轉 工 作 十 二 橡 膠 化 合 物 及 合 成 樹 脂 之 滾 輾 工 作 十 三 處 理 或 暴 露 於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具 有 致 病 或 致 死 之 微 生 物 感 染 風 險 之 工 作 十 四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之 工 作

29 職 安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二 項 雇 主 不 得 使 分 娩 後 未 滿 一 年 之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下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 一 礦 坑 工 作 二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三 鑿 岩 機 及 其 他 有 顯 著 振 動 之 工 作 四 一 定 重 量 以 上 之 重 物 處 理 工 作 五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之 工 作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及 前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所 定 之 工 作, 雇 主 依 第 三 十 一 條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經 當 事 人 書 面 同 意 者, 不 在 此 限

30 危 害 評 估 程 序 與 控 制 措 施 雇 主 對 於 前 三 條 之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應 使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會 同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護 人 員, 辦 理 下 列 事 項 : 一 辨 識 與 評 估 工 作 場 所 環 境 及 作 業 之 危 害, 包 含 物 理 性 化 學 性 生 物 性 人 因 性 工 作 流 程 與 工 作 型 態 等 二 將 評 估 結 果 區 分 風 險 等 級, 並 實 施 分 級 管 理 三 協 助 雇 主 實 施 工 作 環 境 之 改 善 與 危 害 之 預 防 及 管 理 四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公 告 者

31 危 害 評 估 程 序 與 控 制 措 施 ( 考 量 工 作 環 境 或 作 業 危 害 之 辨 識 評 估 及 控 制, 與 工 作 環 境 之 改 善 係 含 於 整 體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計 畫, 依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辦 法, 係 由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主 導 辦 理, 爰 規 範 第 一 項 之 業 務, 應 由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會 同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護 人 員 辦 理 ) 前 項 之 評 估 結 果 與 管 理, 雇 主 應 使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護 人 員 告 知 勞 工 ( 告 知 之 方 式 可 由 書 面 或 口 頭 之 方 式 告 知 )

32 醫 師 面 談 勞 工 於 保 護 期 間, 雇 主 應 使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師 與 其 面 談, 並 提 供 健 康 指 導 及 管 理 前 項 之 面 談, 發 現 勞 工 有 健 康 狀 況 異 常, 需 追 蹤 檢 查 或 適 性 評 估 者, 雇 主 應 轉 介 婦 產 科 專 科 醫 師 或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雇 主 辦 理 前 項 轉 介 時, 應 將 最 近 一 次 之 健 康 檢 查 作 業 環 境 監 測 紀 錄 與 危 害 暴 露 情 形 及 前 條 之 評 估 結 果 等 資 料 交 予 醫 師 勞 工 於 接 受 第 一 項 之 面 談 時, 應 提 供 孕 婦 健 康 手 冊 予 醫 護 人 員 勞 工 於 保 護 期 間, 因 工 作 條 件 作 業 程 序 變 更 當 事 人 健 康 異 常 或 有 不 適 反 應, 經 醫 師 診 斷 證 明 不 適 原 有 工 作 者, 雇 主 應 依 前 二 條 規 定 重 新 辦 理 之

33 分 級 管 理 之 依 據 雇 主 使 保 護 期 間 之 勞 工 從 事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應 依 下 列 原 則 區 分 風 險 等 級 : ( 依 職 安 法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及 第 二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雇 主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經 當 事 人 同 意 即 可 從 事 原 工 作, 爰 有 關 依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定 有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之 物 質 者, 其 風 險 分 級 之 原 則 係 參 考 妊 娠 與 分 娩 後 女 性 及 未 滿 十 八 歲 勞 工 禁 止 從 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認 定 標 準 的 原 則, 以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在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二 分 之 一 (action level) 為 考 量 之 原 則 )

34 分 級 管 理 之 依 據 ( 至 其 他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因 無 量 化 指 標 可 做 為 危 害 風 險 分 級 之 依 據, 爰 以 醫 師 專 業 評 估 該 工 作 之 危 害 是 否 會 影 響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之 健 康 為 考 量 ; 醫 師 於 相 關 評 估 時, 亦 可 參 考 勞 工 最 近 一 次 之 健 康 檢 查 結 果 作 為 分 級 之 考 量 ) ( 另 基 於 有 害 輻 射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於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第 七 條 第 十 一 條 及 第 十 二 條 已 有 相 關 規 定, 爰 明 定 依 該 標 準 之 規 定 辦 理 )

35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第 7 條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職 業 曝 露 之 劑 量 限 度, 依 下 列 規 定 : 一 每 連 續 五 年 週 期 之 有 效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一 百 毫 西 弗, 且 任 何 單 一 年 內 之 有 效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五 十 毫 西 弗 二 眼 球 水 晶 體 之 等 價 劑 量 於 一 年 內 不 得 超 過 一 百 五 十 毫 西 弗 三 皮 膚 或 四 肢 之 等 價 劑 量 於 一 年 內 不 得 超 過 五 百 毫 西 弗 第 11 條 雇 主 於 接 獲 女 性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告 知 懷 孕 後, 應 即 檢 討 其 工 作 條 件, 使 其 胚 胎 或 胎 兒 接 受 與 一 般 人 相 同 之 輻 射 防 護 前 項 女 性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其 賸 餘 妊 娠 期 間 下 腹 部 表 面 之 等 價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二 毫 西 弗, 且 攝 入 體 內 放 射 性 核 種 造 成 之 約 定 有 效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一 毫 西 弗 第 12 條 輻 射 作 業 造 成 一 般 人 之 年 劑 量 限 度, 依 下 列 規 定 : 一 有 效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一 毫 西 弗 二 眼 球 水 晶 體 之 等 價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十 五 毫 西 弗 三 皮 膚 之 等 價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五 十 毫 西 弗

36 分 級 管 理 第 一 級 管 理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低 於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十 分 之 一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無 害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健 康 第 二 級 管 理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在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分 之 一 以 下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可 能 影 響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之 健 康

37 分 級 管 理 第 三 級 管 理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在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有 危 害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健 康 前 項 規 定 對 於 有 害 輻 射 散 布 場 所 之 工 作, 應 依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之 規 定 辦 理

38 分 級 管 理 雇 主 使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第 四 條 之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散 布 之 作 業, 應 依 血 中 鉛 濃 度 區 分 風 險 等 級, 但 經 醫 師 評 估 須 調 整 風 險 等 級 者, 不 在 此 限 : 第 一 級 管 理 : 血 中 鉛 濃 度 低 於 5µg/dl 者 第 二 級 管 理 : 血 中 鉛 濃 度 在 5µg/dl 以 上 未 達 10µg/dl 第 三 級 管 理 : 血 中 鉛 濃 度 在 10µg/dl 以 上 者

39 分 級 管 理 後 之 處 理 原 則 前 二 條 風 險 等 級 屬 第 二 級 管 理 者, 雇 主 應 使 從 使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師 提 供 勞 工 個 人 面 談 指 導, 並 採 取 危 害 預 防 措 施 屬 第 三 級 管 理 者, 應 即 採 取 工 作 環 境 改 善 及 有 效 控 制 措 施, 完 成 改 善 後 重 新 評 估, 並 由 醫 師 註 明 其 不 適 宜 從 事 之 作 業 與 其 他 應 處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40 分 級 管 理 後 之 處 理 原 則 雇 主 使 保 護 期 間 之 勞 工 從 事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者, 經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風 險 等 級 屬 第 一 級 或 第 二 級 管 理 者, 經 醫 師 評 估 無 害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健 康, 並 向 當 事 人 說 明 危 害 資 訊, 經 當 事 人 書 面 同 意 者, 可 繼 續 從 事 原 工 作 風 險 等 級 屬 第 三 級 管 理 者, 應 依 醫 師 適 性 評 估 建 議, 採 取 變 更 工 作 條 件 調 整 工 時 調 換 工 作 等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41 適 性 評 估 對 保 護 期 間 勞 工 為 適 性 評 估 者, 雇 主 應 將 第 六 條 及 第 八 條 之 評 估 結 果 交 付 勞 工, 俾 據 以 將 之 提 供 予 婦 產 科 專 科 醫 師 ; 婦 產 科 專 科 醫 師 則 依 勞 工 個 人 健 康 狀 況, 參 照 附 表 一 辦 理 有 關 妊 娠 或 分 娩 後 健 康 危 害 評 估, 提 供 工 作 適 性 安 排 之 建 議 雇 主 應 參 照 前 項 醫 師 之 評 估 及 建 議, 採 取 必 要 之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措 施, 如 對 其 評 估 及 建 議 有 疑 慮 時, 應 再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進 行 現 場 訪 視, 提 供 綜 合 之 適 性 評 估 及 變 更 工 作 條 件 調 整 工 時 調 換 工 作 等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之 建 議

42 適 性 評 估 雇 主 對 於 前 條 適 性 評 估 之 建 議, 應 使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之 醫 師 與 勞 工 面 談, 告 知 工 作 調 整 之 建 議, 並 聽 取 勞 工 及 單 位 主 管 意 見 雇 主 所 採 取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應 尊 重 勞 工 意 願, 並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及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勞 工 對 於 雇 主 所 採 取 之 母 性 健 康 管 理 措 施, 有 配 合 之 義 務

43 紀 錄 保 存 雇 主 依 本 辦 法 採 取 之 危 害 評 估 控 制 方 法 面 談 指 導 適 性 評 估 及 相 關 採 行 措 施 之 執 行 情 形, 均 應 予 記 錄, 並 將 相 關 文 件 及 紀 錄 至 少 保 存 三 年 前 項 文 件 或 紀 錄 等 勞 工 個 人 資 料 之 保 存 與 管 理, 應 保 障 勞 工 隱 私 權

44 附 表 一 妊 娠 及 分 娩 後 勞 工 之 健 康 危 害 評 估 與 工 作 適 性 安 排 建 議 表

45 一 基 本 資 料 勞 工 姓 名 年 齡 妊 娠 週 數 週 ; 預 產 期 年 月 日 分 娩 後 ( 分 娩 日 期 年 月 日 ) 哺 乳 未 哺 乳 身 高 : 公 分 ; 體 重 : 公 斤 ;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kg/m²; 血 壓 : 工 作 職 稱 / 內 容 : mmhg 二 婦 產 科 相 關 病 史 1. 預 防 接 種 : B 型 肝 炎 水 痘 MMR ( 痲 疹 - 腮 腺 炎 - 德 國 麻 疹 ) 2. 生 產 史 : 懷 孕 次 數 次, 生 產 次 數 次, 流 產 次 數 次 3. 生 產 方 式 : 自 然 產 次, 剖 腹 產 次, 併 發 症 : 否 是 : 三 妊 娠 及 分 娩 後 風 險 因 子 評 估 1. 過 去 懷 孕 病 史 : 先 天 性 子 宮 異 常 子 宮 肌 瘤 子 宮 頸 手 術 病 史 曾 有 第 2 孕 期 (14 週 ) 以 上 之 流 產 早 產 ( 懷 孕 未 滿 37 週 之 生 產 ) 史

46 2. 工 作 可 能 暴 露 之 危 害 因 素 : 化 學 性 物 質, 請 敘 明 : 物 理 性 危 害, 請 敘 明 : 生 物 性 危 害, 請 敘 明 : 人 因 性 危 害, 請 敘 明 : 社 會 環 境 因 子 引 起 之 心 理 危 害, 請 敘 明 : 3. 本 次 懷 孕 問 題 : 多 胞 胎 妊 娠 羊 水 過 多 早 期 子 宮 頸 變 薄 ( 短 ) 泌 尿 道 感 染 妊 娠 毒 血 症 妊 娠 糖 尿 病 前 置 胎 盤 胎 盤 早 期 剝 離 陰 道 出 血 ( 1 4 週 以 後 ) 貧 血 ( 血 紅 素 < / dl) 子 宮 收 縮 頻 率 過 高 (1 小 時 超 過 4 次 以 上 ) 超 音 波 檢 查 胎 兒 結 構 異 常 胎 兒 生 長 遲 滯 ( > 37 週 且 體 重 ) 家 族 遺 傳 疾 病 或 其 他 先 天 性 異 常 其 它 不 適 症 狀 ( 如 腹 痛 頭 痛 胸 悶.. 等, 請 敘 明 )

47 4. 個 人 因 素 : 沒 有 規 律 產 檢 抽 菸 喝 酒 藥 物, 請 敘 明 年 齡 ( 未 滿 18 歲 或 大 於 40 歲 ) 生 活 環 境 因 素 ( 熱 空 氣 汙 染 ) 孕 前 體 重 未 滿 身 高 未 滿 個 人 心 理 狀 況 : 焦 慮 症 憂 鬱 症 睡 眠 : 正 常 失 眠 需 使 用 藥 物 其 他 5. 分 娩 後 子 宮 復 舊 與 哺 乳 情 形 : 子 宮 復 舊 良 好 子 宮 復 舊 不 全, 請 敘 明 哺 乳 情 形, 請 敘 明 6. 其 他 檢 查 : 請 敘 明

48 四 評 估 結 果 與 建 議 評 估 結 果 第 一 級 管 理 第 二 級 管 理 第 三 級 管 理 綜 合 建 議 評 估 結 果 大 致 正 常 1. 請 定 期 追 蹤 檢 查 2. 可 繼 續 工 作 ( 可 繼 續 從 事 原 來 的 工 作 可 從 事 接 近 日 常 之 工 作 內 容 ) 評 估 結 果 部 分 異 常 1. 可 從 事 目 前 工 作, 但 須 考 量 下 列 條 件 限 制 : ( 1 ) 變 更 工 作 場 所 : ( 2 ) 變 更 職 務 : ( 3 ) 縮 減 職 務 量 :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 縮 減 業 務 量 : ( 4 ) 限 制 加 班 ( 不 得 超 過 小 時 / 天 ) ( 5 ) 周 末 或 假 日 之 工 作 限 制 ( 每 月 次 ) ( 6 ) 出 差 之 限 制 ( 每 月 次 ) ( 7 ) 夜 班 工 作 之 限 制 ( 輪 班 工 作 者 ) ( 每 月 次 ) 2. 不 可 繼 續 工 作, 宜 休 養 ( 休 養 期 間 : ) 3. 其 它 具 體 之 工 作 調 整 或 生 活 建 議 : 評 估 結 果 異 常, 需 住 院 觀 察 其 它

49 評 估 醫 師 ( 含 醫 師 字 號 ) : 評 估 日 期 : 年 月 日 備 註 : 一 工 作 可 能 暴 露 之 危 害 因 素, 請 雇 主 先 行 填 寫, 並 提 供 最 近 一 次 之 健 康 檢 查 作 業 環 境 監 測 紀 錄 及 危 害 暴 露 情 形 等 資 料 予 勞 工, 交 予 評 估 醫 師 二 管 理 分 級 之 說 明 : ( 一 )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屬 第 一 級 管 理 : 一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低 於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十 分 之 一 二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無 害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健 康 ( 二 )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屬 第 二 級 管 理 :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在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分 之 一 以 下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可 能 影 響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之 健 康 ( 三 )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屬 第 三 級 管 理 : 作 業 場 所 空 氣 中 暴 露 濃 度 在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第 三 條 或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之 工 作 或 其 他 情 形, 經 醫 師 評 估 有 危 害 母 體 胎 兒 或 嬰 兒 健 康

50 職 場 母 性 危 害 控 制 策 略 及 評 估 流 程

51 懷 孕 女 性 工 作 者 工 作 適 應 性 之 評 估 考 量 因 懷 孕 女 性 的 身 體 型 態 生 理 與 移 動 性 上 的 變 化, 下 述 議 題 需 要 考 量 並 完 整 評 估 需 要 頻 繁 小 便 或 會 有 尿 急 的 現 象 噁 心 感 及 需 要 頻 繁 用 餐 點 心 與 增 加 液 體 攝 取 對 於 氣 味 的 耐 受 性 下 降 對 於 高 溫 的 耐 受 性 下 降 容 易 頭 暈 疲 倦 對 於 輪 班 的 耐 受 性 下 降

52 懷 孕 女 性 工 作 者 工 作 適 應 性 之 評 估 考 量 因 懷 孕 女 性 的 身 體 型 態 生 理 與 移 動 性 上 的 變 化, 下 述 議 題 需 要 考 量 並 完 整 評 估 對 於 職 場 壓 力 較 敏 感 降 低 跑 步 的 能 力 ( 因 為 腹 部 較 大 且 沈 重 關 節 較 鬆 弛 腳 踝 水 腫 ) 重 心 改 變 而 導 致 增 加 跌 落 或 高 處 工 作 的 風 險 對 於 個 人 防 護 衣 或 防 護 具 的 舒 適 性 與 效 力 之 影 響 於 侷 限 空 間 工 作 或 使 用 緊 急 出 口 之 影 響

53 如 何 知 道 職 場 中 所 暴 露 的 危 害 物 是 否 會 影 響 生 殖 健 康? 要 知 道 職 場 中 每 一 樣 化 學 性 物 理 性 生 物 性 或 工 作 環 境 因 素 是 否 會 對 女 性 工 作 者 的 生 殖 系 統 造 成 危 害 是 有 困 難 的, 大 部 分 之 作 用 機 轉 並 不 是 很 清 楚, 甚 至 很 多 都 還 沒 有 被 研 究 過 重 要 的 因 素 必 須 要 考 量 : 暴 露 的 時 間 暴 露 的 劑 量 協 同 作 用 個 體 間 變 異

54 職 場 母 性 健 康 風 險 評 估 -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兩 性 差 異 肌 力 及 肺 活 量 較 差 體 內 循 環 血 液 量 及 紅 血 球 數 較 少 體 表 面 積 較 小 且 排 汗 率 較 低 懷 孕 對 工 作 之 影 響 休 憩 時 間 及 次 數 : 孕 婦 常 需 要 頻 繁 進 食 及 飲 水 或 急 迫 解 尿 職 務 或 場 所 之 限 制 : 孕 婦 易 有 噁 心 感 且 可 能 無 法 忍 受 強 烈 氣 味 對 熱 的 耐 受 性 減 低 需 要 較 大 的 活 動 空 間 活 動 能 力 或 重 心 改 變 : 孕 婦 體 型 變 化 下 墜 的 腹 部 關 節 柔 軟 度 等 影 響 移 動 或 姿 勢 變 化 及 速 度, 也 增 加 跌 倒 或 高 處 作 業 之 風 險

55 職 場 母 性 健 康 風 險 評 估 - 健 康 效 應 影 響 因 子 毒 性 物 質 之 重 分 佈 及 治 療 限 制 母 親 吸 收 之 重 金 屬 或 戴 奧 辛 等 毒 性 物 質 可 進 入 胎 盤 臍 帶 血 或 乳 汁, 而 造 成 母 體 - 胎 兒 ( 嬰 兒 ) 毒 性 物 質 之 重 分 布

56 職 場 生 殖 危 害 暴 露 之 健 康 效 應 除 了 受 暴 露 途 徑 時 間 或 劑 量 等 的 影 響, 也 會 因 為 作 用 部 位 或 細 胞 作 用 時 間 點 或 毒 性 機 轉 等, 而 有 各 種 不 同 之 健 康 影 響 不 孕 或 流 產 早 產 畸 型 或 死 產 嚴 重 畸 型

57 鉛 及 其 化 合 物 (Lead) 鉛 是 人 類 在 工 業 上 最 常 用 的 重 金 屬 之 一, 卻 也 已 被 證 實 是 一 種 生 殖 毒 性 化 學 物 質,20 世 紀 時 已 發 現 鉛 暴 露 婦 女 有 高 不 孕 率, 並 有 自 發 性 流 產 早 產 新 生 兒 死 亡 等 現 象 懷 孕 婦 女 及 其 胎 兒, 是 對 於 鉛 毒 害 較 敏 感 且 需 要 被 保 護 的 族 群, 美 國 環 保 署 總 結 鉛 對 生 殖 影 響 和 發 育 說 明 : 許 多 人 類 與 動 物 研 究 指 出 鉛 會 造 成 生 殖 細 胞 毒 性, 胚 胎 毒 性 和 致 畸 胎 的 影 響 並 會 影 響 新 生 兒 和 胎 兒 的 存 活 與 生 長 除 了 影 響 胎 兒 期 的 發 育 能 力 與 發 展, 鉛 也 會 藉 由 影 響 母 親 的 健 康 來 間 接 影 響 胎 兒 的 活 力 和 發 育 以 易 感 性 的 觀 念 而 言, 未 出 生 的 新 生 兒 是 鉛 暴 露 的 危 險 族 群

58 二 硫 化 碳 (carbon bisulfide) 屬 於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為 工 業 界 使 用 甚 廣 之 有 機 溶 劑, 常 用 於 塑 膠 石 油 皮 革 產 業 二 硫 化 碳 於 室 溫 下 會 蒸 發, 勞 工 可 能 經 由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或 食 入 暴 露, 產 生 頭 痛 疲 勞 以 及 睡 眠 失 調 等 症 狀 高 劑 量 的 暴 露 下, 可 能 會 產 生 激 動 歇 斯 底 里 步 態 不 穩 等 神 經 系 統 傷 害 症 狀 慢 性 暴 露 在 生 殖 系 統 可 造 成 男 性 精 蟲 減 少 型 態 異 常, 女 性 會 月 經 異 常 流 產 等 現 象 ; 動 物 研 究 報 告 則 指 出, 懷 孕 的 大 鼠 在 吸 入 含 有 二 硫 化 碳 的 空 氣 之 後, 會 導 致 一 些 新 生 老 鼠 的 死 亡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10 ppm

59 三 氯 乙 烯 (trichloroethylene) 屬 於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第 2 級, 是 在 工 業 上 廣 泛 使 用 之 有 機 溶 劑, 常 用 於 金 屬 表 面 之 油 脂 清 洗 去 汙 劑 氯 乙 烯 製 造 三 氯 乙 烯 暴 露 會 造 成 眼 部 與 呼 吸 道 刺 激, 倦 怠 頭 暈 嘔 吐 步 態 不 穩 等 中 樞 神 經 傷 害, 大 量 中 毒 時 可 能 產 生 肝 腎 衰 竭 三 氯 乙 烯 會 導 致 腎 臟 癌 淋 巴 癌 與 肝 癌, 目 前 被 被 國 際 癌 症 組 織 IARC 列 為 Group 1 人 類 致 癌 物 質 長 期 暴 露 到 少 量 的 三 氯 乙 烯 可 能 會 造 成 肝 臟 和 腎 臟 的 損 害 心 臟 功 能 受 損 免 疫 系 統 受 損 及 懷 孕 婦 女 的 胎 兒 成 長 受 損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50 ppm

60 環 氧 乙 烷 (epoxy ethane) 屬 於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與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第 1 級, 工 業 上 常 用 於 製 造 乙 二 醇 合 成 洗 滌 劑 乳 化 劑 非 離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劑 抗 凍 劑 增 塑 劑 潤 滑 劑 等 環 氧 乙 烷 氣 體 在 醫 學 消 毒 和 工 業 滅 菌 上, 會 用 於 不 耐 高 溫 的 紡 織 物 織 物 製 品 精 密 儀 器 等 進 行 氣 體 燻 蒸 消 毒 環 氧 乙 烷 液 體 噴 濺 會 造 成 灼 傷 皮 膚 炎 ; 氣 體 吸 入 會 造 成 呼 吸 道 刺 激 咳 嗽 噁 心 嘔 吐 頭 痛 呼 吸 困 難 眼 睛 刺 激, 高 濃 度 暴 露 會 造 成 昏 迷 甚 至 死 亡 慢 性 暴 露 會 傷 害 神 經 系 統 肝 腎 功 能, 導 致 血 癌 淋 巴 癌 乳 癌 風 險, 目 前 被 國 際 癌 症 組 織 IARC 列 為 Group 1 人 類 致 癌 物 質 暴 露 該 物 質 可 導 致 孕 婦 流 產 動 物 研 究 指 出 長 期 暴 露 到 環 氧 乙 烷 除 了 刺 激 呼 吸 道 影 響 神 經 系 統 與 生 殖 外, 也 有 可 能 影 響 到 腎 臟 腎 上 腺 與 骨 骼 肌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1 ppm

61 丙 烯 醯 胺 (acrylamide) 屬 於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2 級 與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第 1 級, 常 用 於 合 成 聚 丙 烯 醯 胺, 其 聚 合 物 為 水 溶 性 增 稠 劑, 用 於 處 理 從 汙 水 處 理 廠 或 工 廠 排 放 出 的 廢 水, 或 用 於 防 水 工 程, 具 潛 在 暴 露 行 業 包 含 丙 烯 醯 胺 製 造 工 廠 膠 帶 工 廠 建 築 業 造 紙 業 油 漆 業 合 成 纖 維 業 丙 烯 醯 胺 中 毒 會 產 生 肌 肉 無 力 譫 妄 幻 覺 肢 體 動 作 不 協 調 等 神 經 學 症 狀 丙 烯 醯 胺 會 經 由 胎 盤 影 響 胎 兒, 母 乳 也 曾 被 測 出 ; 動 物 研 究 發 現 懷 孕 期 間 有 暴 露 的 動 物, 其 子 代 不 僅 有 體 重 下 降 驚 跳 反 應 遲 緩 的 生 殖 危 害, 腦 內 神 經 訊 息 傳 導 所 需 的 某 些 化 學 物 質 的 量 也 會 減 少 丙 烯 醯 胺 目 前 被 國 際 癌 症 組 織 IARC 列 為 Group 2A 致 癌 物 質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0.03 mg/m 3

62 次 乙 亞 胺 (ethyleneimine) 屬 於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第 1 級, 用 於 生 產 聚 乙 烯 亞 胺 等 有 機 化 工 產 品, 用 於 造 紙 紡 織 油 品 添 加 劑 製 造 業 離 子 樹 脂 製 造 業 等 行 業, 勞 工 處 理 次 乙 亞 胺 可 能 經 會 導 致 眼 部 皮 膚 接 觸 刺 激, 或 由 呼 吸 道 吸 入 引 起 咳 嗽 嘔 吐 阻 塞 性 肺 病 上 呼 吸 道 潰 瘍, 嚴 重 可 能 導 致 肺 部 水 腫 死 亡 目 前 被 國 際 癌 症 組 織 IARC 列 為 Group 2B 疑 似 致 癌 物 質 過 去 動 物 實 驗 發 現 次 乙 亞 胺 可 與 Guanosine 作 用 而 且 可 將 Salmonella typhimurium 及 CHO 細 胞 的 基 因 突 變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0.5ppm

63 砷 (Arsenic) 可 分 為 有 機 砷 與 無 機 砷, 無 機 砷 毒 性 較 高, 常 見 無 機 砷 包 含 元 素 砷 三 價 砷 五 價 砷 金 屬 元 素 砷 用 於 合 金 製 造 硬 化 電 池 鉛 板 電 纜 線 包 覆 等 工 業 上 常 見 無 機 砷 化 合 物 包 含 三 氧 化 砷 (arsenic trioxide) 亞 砷 酸 鈉 (sodium arsenite) 三 氯 化 砷 (arsenic trichloride) 砷 化 氫 (arsine) 三 氧 化 砷 亞 砷 酸 鈉 常 與 三 氯 化 砷 用 於 殺 蟲 劑 防 腐 劑 製 造 ; 砷 化 氫 用 於 半 導 體 業 製 程 無 機 砷 毒 性 很 強, 急 性 暴 露 會 導 致 眼 睛 與 呼 吸 道 刺 激 噁 心 嘔 吐 腹 痛 肢 體 末 梢 麻 木 刺 痛 溶 血 貧 血 肝 腎 病 變 脾 臟 腫 大 癲 癇 甚 至 死 亡 慢 性 砷 暴 露 會 導 致 心 血 管 病 變 糖 尿 病 皮 膚 癌 肝 癌 腎 臟 癌 膀 胱 癌 前 列 腺 癌 肺 癌, 砷 與 無 機 砷 化 合 物 目 前 已 被 國 際 癌 症 組 織 IARC 列 為 Group 1 致 癌 物 質

64 砷 (Arsenic) 砷 及 亦 可 經 由 胎 盤 影 響 胎 兒, 而 在 胎 兒 的 組 織 中 被 發 現 此 外, 在 母 乳 中 分 泌 有 低 濃 度 的 砷 造 成 生 殖 危 害 ; 長 期 暴 露 於 砷 的 孩 童 可 能 導 致 智 商 較 低, 也 有 證 據 顯 示 子 宮 和 幼 兒 早 期 暴 露 於 砷 中 可 能 增 加 年 輕 成 年 人 的 死 亡 率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0.01 mg/m3, 有 機 砷 化 合 物 則 為 0.5 mg/m3, 砷 化 氫 則 為 0.05 ppm

65 汞 (mercury) 屬 於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暴 露 常 見 於 血 壓 體 溫 計 工 廠 氯 鹼 工 廠 日 光 燈 管 製 造 牙 醫 等 產 業 汞 亦 分 為 元 素 汞 有 機 汞 無 機 汞, 三 種 形 態 都 有 毒 性, 且 影 響 器 官 不 同 液 態 元 素 汞 在 高 溫 下 容 易 蒸 發 為 氣 體, 如 果 經 由 肺 部 吸 入 汞 蒸 氣 會 造 成 肺 部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與 腎 臟 損 害 急 性 無 機 汞 中 毒, 主 要 傷 害 腸 胃 道 和 腎 臟 ; 慢 性 無 機 汞 中 毒, 主 要 影 響 神 經 系 統 和 腎 臟 有 機 汞 中 以 甲 基 汞 對 健 康 危 害 為 最, 主 要 傷 害 神 經 系 統, 也 可 能 造 成 腎 臟 損 害 年 幼 的 孩 童 對 於 汞 比 成 人 更 為 敏 感 汞 在 母 親 的 體 內 可 以 傳 遞 給 胎 兒 並 可 能 累 積 在 胎 兒 體 內, 它 也 可 以 經 由 哺 育 母 乳 傳 遞 給 嬰 兒 汞 的 有 害 影 響 可 以 造 成 胎 兒 大 腦 損 傷 心 智 發 展 遲 緩 不 協 調 失 明 癲 癇 和 喪 失 說 話 能 力 汞 中 毒 的 孩 童 則 可 能 出 現 神 經 和 消 化 系 統 以 及 腎 損 傷 的 問 題 工 作 場 所 中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TWA) 為 0.05 mg/m3 ; 而 汞 及 有 機 化 合 物 則 為 0.01 mg/m3

66 游 離 輻 射 (ionizing radiation) 高 劑 量 游 離 輻 射 會 導 致 胎 兒 畸 形 死 產 或 癌 症, 在 目 前 已 無 爭 議 但 目 前 研 究 發 現, 即 便 在 低 劑 量 游 離 輻 射 暴 露, 亦 可 能 會 影 響 生 育 能 力 造 成 胎 兒 死 亡 ( 包 括 流 產 及 死 產 ) 先 天 缺 陷 下 一 代 癌 症 發 生 率 增 加 以 及 胎 兒 性 別 比 改 變 過 去 研 究 發 現, 女 性 放 射 師 的 小 孩 在 其 他 骨 骼 肌 肉 缺 陷 及 染 色 體 異 常 的 危 險 勝 算 比 為 確 保 妊 娠 女 性 勞 工 安 全, 除 經 醫 師 評 估 對 胎 兒 健 康 無 虞, 於 妊 娠 期 間 宜 避 免 任 何 劑 量 游 離 輻 射 暴 露 作 業

67 非 游 離 輻 射 (non-ionizing radiation) 有 研 究 觀 察 到 在 懷 孕 最 初 9 週 時 暴 露 大 於 16 mg 電 磁 場 (electromagnetic field waves, EMF) 會 增 加 自 然 流 產 的 風 險 但 因 為 電 磁 場 就 存 在 一 般 環 境 當 中, 如 電 毯 暖 床 電 線 及 手 機, 因 此 電 磁 場 造 成 癌 症 與 先 天 缺 陷 的 因 果 關 係 研 究 常 面 臨 研 究 推 論 上 的 限 制, 無 法 下 完 全 下 定 論 於 醫 療 保 健 服 務 業, 核 磁 共 振 造 影 操 作 人 員 及 物 理 治 療 師 潛 在 暴 露 於 非 游 離 輻 射 包 括 超 音 波 微 波 核 磁 共 振 及 其 他 電 器 設 備, 這 些 暴 露 可 能 引 起 體 溫 過 高 (hyperthermia), 進 而 增 加 胚 胎 病 變 風 險 在 美 國 研 究 顯 示, 物 理 治 療 師 在 懷 孕 一 至 三 個 月 操 作 微 波 短 波 可 能 增 加 流 產 風 險, 某 以 色 列 針 對 物 理 治 療 師 的 研 究 則 發 現, 暴 露 短 波 可 能 增 加 低 出 生 體 重 的 風 險 雖 然 電 磁 場 對 健 康 危 害 之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並 未 達 到 一 致 的 結 果 但 在 無 法 完 全 排 除 為 可 能 危 險 因 子 下, 除 經 醫 師 評 估 對 胎 兒 健 康 無 虞, 針 對 高 齡 早 產 流 產 病 史 女 性 勞 工, 於 妊 娠 期 間 宜 避 免 具 高 劑 量 非 游 離 輻 射 儀 器 操 作 作 業

68 職 場 危 害 健 康 風 險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收 集 相 關 資 料 : 員 工 : 病 情 ( 診 斷 書 病 歷 檢 查 或 影 像 報 告 等 ) 過 去 病 史 用 藥 史 嗜 好 習 慣 暴 露 資 料 : 透 過 現 場 訪 視 過 往 相 關 背 景 資 料 相 關 指 引 : 國 內 國 外 醫 學 文 獻 分 工 :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師 ( 職 業 醫 學 專 科 醫 師 )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護 理 師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師 人 資 人 員 具 風 險 需 評 估 需 保 護 之 名 單

69 懷 孕 女 性 工 作 者 工 作 適 應 性 之 評 估 考 量 因 懷 孕 女 性 的 身 體 型 態 生 理 與 移 動 性 上 的 變 化, 需 考 量 及 評 估 的 部 分 例 如 對 於 職 場 壓 力 較 敏 感 降 低 跑 步 的 能 力 ( 因 為 腹 部 較 大 且 沈 重 關 節 較 鬆 弛 腳 踝 水 腫 ) 重 心 改 變 而 導 致 增 加 跌 落 或 高 處 工 作 的 風 險 對 於 個 人 防 護 衣 或 防 護 具 的 舒 適 性 與 效 力 之 影 響 於 侷 限 空 間 工 作 或 使 用 緊 急 出 口 之 影 響

70 危 害 物 是 否 生 殖 健 康 效 應 的 影 響? 許 多 化 學 品 健 康 影 響 並 不 清 楚, 甚 至 很 多 都 還 沒 有 被 研 究 過. 必 須 考 量 的 因 素 暴 露 的 時 間 暴 露 的 劑 量 協 同 作 用 個 體 間 變 異

71 配 工 評 估 時 之 考 量 原 則 從 事 該 工 作 之 風 險 工 作 適 應 性 評 估 之 原 則 工 作 者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之 原 則 工 作 者 功 能 性 能 力 評 估 之 原 則

72 工 作 適 應 性 評 估 之 原 則 工 作 適 應 性 評 估 可 以 區 分 為 兩 個 構 成 要 素,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功 能 性 能 力 評 估 工 作 適 應 性 評 估 的 主 要 為 確 認 工 作 者 能 力 及 工 作 需 求 的 相 關 性 及 差 異 性 臨 廠 服 務 醫 師 當 評 估 一 位 工 作 者 是 否 醫 學 上 適 合 從 事 某 一 個 職 務, 需 對 於 該 職 務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瞭 解

73 工 作 者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之 原 則 為 配 工 評 估 的 重 要 步 驟, 與 一 般 的 工 作 描 述 不 同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詳 述 與 工 作 相 關 職 務 的 生 理 需 求 包 含 搬 運 行 走 彎 腰 寫 字 閱 讀 打 字 等 需 求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亦 會 分 析 出 如 : 手 臂 高 度 背 部 移 動 性 耐 久 性 視 覺 及 敏 捷 等 的 需 求 對 於 失 能 的 個 案, 可 能 需 要 進 行 更 詳 細 的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以 確 認 工 作 調 整 或 輔 助 設 備 的 需 要

74 工 作 者 功 能 性 能 力 評 估 之 原 則 為 配 工 評 估 的 重 要 步 驟 需 於 取 得 生 理 需 求 分 析 之 結 果 後, 再 進 行 此 評 估 主 要 是 在 評 估 一 個 人 執 行 某 一 個 必 要 職 務 的 能 力 功 能 性 能 力 評 估 並 非 只 是 一 種 評 估 工 具, 而 是 一 系 列 的 評 估 程 序 此 評 估 結 果 可 以 提 供 一 個 人 是 否 適 合 從 事 一 個 特 殊 職 務 或 工 作 評 估 結 果 可 以 包 含 對 於 工 作 調 整 或 輔 助 設 備 的 建 議, 以 改 善 工 作 適 應 性 功 能 性 能 力 評 估 臨 床 上 亦 常 用 於 評 估 傷 病 工 作 者 復 工 前, 其 能 力 是 否 已 準 備 就 緒

75 配 工 評 估 報 告 內 容 之 項 目 配 工 評 估 的 原 因 及 需 評 估 的 健 康 狀 態 提 及 需 禁 止 的 工 作 提 及 任 何 功 能 上 的 限 制 提 及 可 能 可 以 或 可 能 不 可 以 從 事 的 活 動 提 及 任 何 健 康 或 安 全 上 的 注 意 事 項 提 及 任 何 的 工 作 調 整 人 因 工 程 變 動 評 估 結 果 此 次 評 估 之 有 效 起 迄 時 間 是 否 需 再 次 評 估 評 估 醫 師 之 評 估 時 間 及 簽 章 被 評 估 者 之 簽 章 及 簽 章 日 期

76 配 工 評 估 後 之 後 續 追 蹤 管 理 原 則 對 於 因 母 性 危 害 工 作 而 需 進 行 配 工 時, 對 於 特 殊 個 案 ( 譬 如 : 配 工 評 估 後 之 結 果 有 給 予 任 何 調 整 建 議 配 工 評 估 時 有 發 現 具 有 原 有 疾 病 且 可 能 會 有 惡 化 的 風 險 ), 建 議 需 給 予 合 宜 程 度 及 期 間 的 後 續 追 蹤 管 理 對 於 因 特 殊 工 作 需 求 的 定 期 審 視 時, 建 議 需 依 據 工 作 特 性 及 是 否 有 變 動, 擬 定 合 宜 的 後 續 追 蹤 間 隔

77 英 國 HSE 針 對 雇 主 提 出 的 建 議 1. 第 一 階 段 : 初 始 風 險 評 估 (initial risk assessment) 2. 第 二 階 段 : 特 殊 的 風 險 評 估 (specific risk assessment) 3. 定 期 與 持 續 進 行 風 險 評 估 (Follow-up assessment) 2002

78 published 04/13

79 第 一 階 段 初 始 險 評 估 職 場 中 有 無 生 育 年 齡 婦 女 考 量 任 何 潛 在 的 危 害 及 風 險 評 估 的 方 式 與 一 般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的 風 險 評 估 方 式 類 似 應 當 為 特 殊 族 群 來 給 予 特 殊 考 量 ( 生 理 結 構 ) 注 意 心 理 社 會 及 經 濟 因 素 對 於 工 作 的 影 響 同 一 個 危 害, 對 於 一 般 懷 孕 生 產 後 及 哺 乳 的 女 性 工 作 者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風 險 (ex 輪 班 ) 告 知 員 工 評 估 結 果 第 一 階 段 初 始 風 險 評 估 是 否 有 存 在 任 何 危 害? 評 估 風 險, 若 可 行, 移 除 或 降 低 它 告 知 員 工 存 在 的 風 險, 且 告 知 員 工 盡 早 告 知 雇 主 是 否 懷 孕 哺 乳 中 或 產 後 六 個 月 內 之 重 要 性

80 第 一 階 段 初 始 險 評 估 懷 孕 早 期 的 女 性 工 作 者 採 取 特 殊 機 制 或 照 護 措 施, 如 重 申 需 盡 快 提 供 書 面 的 證 明 書 告 知 雇 主 ( 女 性 工 作 者 常 常 於 懷 孕 4-6 週 內 不 自 覺 或 各 種 原 因 不 想 告 訴 雇 主 ) 瞭 解 是 否 有 任 何 健 康 與 安 全 的 問 題 告 知 事 業 單 位 已 採 取 的 相 關 保 護 計 畫 讓 勞 工 有 時 間 表 達 自 己 的 看 法 適 度 納 入 職 場 母 性 保 護 計 畫 中 告 知 員 工 評 估 結 果 第 一 階 段 初 始 風 險 評 估 是 否 有 存 在 任 何 危 害? 評 估 風 險, 若 可 行, 移 除 或 降 低 它 告 知 員 工 存 在 的 風 險, 且 告 知 員 工 盡 早 告 知 雇 主 是 否 懷 孕 哺 乳 中 或 產 後 六 個 月 內 之 重 要 性

81 第 二 階 段 特 殊 的 風 險 評 估 --- 當 員 工 告 知 懷 孕 生 產 後 或 哺 乳 中 基 於 初 始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考 量 任 何 醫 學 上 的 建 議 ( 如 : 婦 產 科 或 相 關 醫 師 ) 執 行 此 種 風 險 評 估 及 採 取 行 動 的 人 員 : 需 對 於 此 議 題 具 有 足 夠 專 業 知 識 之 職 業 健 康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82 第 二 階 段 特 殊 的 風 險 評 估 --- 當 員 工 告 知 懷 孕 生 產 後 或 哺 乳 中

83 定 期 與 持 續 進 行 風 險 評 估 當 職 場 中 有 新 母 性 工 作 者, 需 定 期 與 持 續 進 行 風 險 評 估 雖 然 危 害 不 變, 但 是 對 於 未 出 生 胎 兒 的 傷 害 風 險 可 能 會 隨 著 不 同 懷 孕 時 期 而 改 變

84 母 性 職 場 健 康 安 全 風 險 評 估 及 管 理 流 程 圖

85 表 一 女 性 勞 工 母 性 健 康 風 險 評 估 表

86 表 二 母 性 職 場 健 康 風 險 危 害 因 子 健 康 影 響 及 控 制 策 略

87 孕 產 婦 作 業 管 理 及 限 制

88 相 關 表 單 及 評 估 報 告 ( 女 性 勞 工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實 施 辦 法 之 附 表 一 ) 健 康 危 害 與 適 性 工 作 評 估 建 議 表 ( 母 性 健 康 工 作 指 引 附 件 1-4) 孕 產 婦 健 康 管 理 指 導 事 項 連 絡 卡 工 作 調 整 評 估 報 告 書 ( 臨 廠 健 康 服 務 醫 師 單 位 主 管 ) 工 作 調 整 評 估 報 告 書 ( 單 位 主 管 人 事 管 理 單 位 ) 工 作 調 整 通 知 書 ( 人 事 管 理 單 位 職 員 )

89 孕 產 婦 健 康 管 理 指 導 事 項 連 絡 卡 孕 吐 或 妊 娠 劇 吐 症 流 產 妊 娠 期 合 併 糖 尿 病 早 產 及 產 兆 產 後 憂 鬱 症

90 工 作 者 妊 娠 及 生 產 後 未 滿 一 年 健 康 評 估 表 臨 床 症 狀 指 導 項 目 標 準 處 置 孕 吐 有 明 顯 症 狀 時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妊 娠 劇 吐 (hyperemesis gravidarum)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妊 婦 貧 血 Hb9g/dL 以 上 ~11g/dL 以 下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Hb9g/dL 以 下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 子 宮 内 胎 兒 生 長 遲 滯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重 症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或 住 院 療 養 ) 迫 切 性 流 產 ( 妊 娠 22 週 未 滿 )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或 住 院 療 養 ) 切 迫 性 早 產 ( 妊 娠 22 週 以 後 )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或 住 院 療 養 ) 妊 娠 水 腫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侷 限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重 症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91 臨 床 症 狀 指 導 項 目 標 準 處 置 妊 娠 蛋 白 尿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侷 限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妊 娠 高 血 壓 症 候 群 ( 妊 娠 毒 血 症 ) 重 症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有 高 血 壓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侷 限 症 狀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高 血 壓 合 併 蛋 白 尿 懷 孕 前 已 罹 患 的 疾 病 ( 又 因 妊 娠 造 成 症 狀 惡 化 時 ) 重 症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輕 症 重 症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侷 限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重 症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或 住 院 療 養 )

92 臨 床 症 狀 指 導 項 目 標 準 處 置 妊 娠 中 好 發 疾 靜 脈 曲 張 有 明 顯 症 狀 時 限 制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侷 限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或 橫 臥 休 憩 病 痔 瘡 有 明 顯 症 狀 時 下 背 痛 有 明 顯 症 狀 時 限 制 長 時 間 站 立 作 業 造 成 腰 部 負 荷 的 作 業 侷 限 於 同 一 姿 勢 之 作 業 膀 胱 炎 輕 症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長 時 間 無 法 離 開 作 業 場 所 之 作 業 或 於 寒 冷 場 所 之 作 業 重 症 休 假 ( 住 院 療 養 ) 多 胎 妊 娠 ( 胎 ) 如 果 有 必 要,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如 果 是 特 殊 的 多 胞 胎, 或 三 胞 胎 以 上 的 情 況, 有 必 要 特 別 慎 重 管 理 產 後 子 宮 復 舊 不 全 輕 症 重 症 休 假 ( 自 宅 療 養 ) 限 制 體 力 負 荷 繁 重 的 作 業, 或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93 風 險 溝 通 及 健 康 指 導 ( 母 性 健 康 工 作 指 引 附 件 2-4 單 位 主 管 -- 人 資 -- 勞 工 ) 醫 療 或 健 康 指 導 1. 需 要 接 受 治 療 2. 須 要 追 蹤 觀 察 3. 須 要 接 受 飲 食 及 生 活 習 慣 等 衛 教 指 導 4. 不 須 要 接 受 治 療 工 作 調 整 指 導 1. 可 繼 續 工 作 ( 工 作 調 整 期 間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 1). 可 繼 續 從 事 原 來 的 工 作 2). 可 從 事 接 近 日 常 之 工 作 內 容 2. 可 從 事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限 制 之 工 作 ( 包 含 超 時 或 假 日 工 作 或 禁 止 出 差 ) 1). 變 更 工 作 場 所 : 2). 變 更 職 務 : 3). 縮 減 職 務 量 : 縮 減 工 作 時 間 : 縮 減 業 務 量 : 4). 加 班 工 作 之 限 制 ( 每 日 小 時 / 每 天 加 班 : 禁 止 可 ) 5). 周 末 或 假 日 之 工 作 限 制 ( 每 月 次 ) 6). 出 差 之 限 制 ( 每 月 次 ) 7). 夜 班 工 作 之 限 制 ( 輪 班 工 作 者 )( 每 月 次 )

94

雇 主 使 前 項 之 勞 工, 從 事 本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及 第 二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之 工 作, 應 實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前 二 條 及 前 項 之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應 參 照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雇 主 使 前 項 之 勞 工, 從 事 本 法 第 三 十 條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及 第 二 項 第 三 款 至 第 五 款 之 工 作, 應 實 施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前 二 條 及 前 項 之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應 參 照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女 性 勞 工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實 施 辦 法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 指 對 於 女 性 勞 工 從 事 有 母 性 健 康 危 害 之 虞 之 工 作 所 採 取 之 措 施, 包 括 危

More information

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母 性 健 康 保 護 計 畫 一 前 言 :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為 本 校 )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 以 下 簡 稱 職 安 法 ) 妊 娠 與 分 娩 後 女 性 及 未 滿 十 八 歲 勞 工 禁 止 從 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認 定 標 準 ( 以 下 簡 稱 危 害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附 件 1: 云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参 加 云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生 的 考 籍 管 理 第 二 条 普 通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管 理 包 括 考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资 格 报 名 审 核 及 变 更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1247 1249 1270 120 121 . 11901268 . [] 89 1986 []. 1969 1969 . 1991 14 2 1985 45 1986 [] 1991 0 0 876 0 0 1285 36 0 0 2 44 1993 6 . 1991 . . .. 1982 2 2223 198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佐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事 務 管 理 機 械 工 程 機 檢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養 路 工 程 科 目 :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一 單 一 選 擇 題 : 下 列 成 語, 沒 有 錯 別 字 的 選 項 是 : 手 屈 一 指 載 罪 立

More information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水 浒 传 作 者 简 介 施 耐 庵 ( 约 1296~1370) 中 国 元 末 明 初 作 家 名 子 安, 一 说 名 耳 兴 化 ( 今 江 苏 兴 化 县 ) 人, 原 籍 苏 州 相 传 施 耐 庵 是 水 浒 传 的 作 者 明 嘉 靖 十 九 年 (1540), 高 儒 百 川 书 志 载 : 忠 义 水 浒 传 100 卷 钱 塘 施 耐 庵 的 本 罗 贯 中 编 次 嘉 靖

More information

19 20 21 22 23 24 25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19 20 21 22 23 24 25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序 号 批 次 项 目 名 称 设 定 依 据 或 备 注 1 第 一 批 2 (10 项 ) 3 2002.11 对 指 定 企 业 经 营 高 税 率 贵 重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的 对 列 名 企 业 销 售 以 出 顶 进 国 产 棉 退 ( 免 ) 税 的 对 列 名 炼 油 厂 销 售 以 产 顶 进 成 品 油 免 税 的 国 家 税 务 局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部 关 于 明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密 级:

密  级: 中 国 保 监 会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O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三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市六届人大--次

市六届人大--次 市 六 届 人 大 七 次 会 议 文 件 (20 20) 附 件 清 远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附 件 目 录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80 ( 一 )2015 年 清 远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1-10 ( 二 )201 2015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司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 国 文 联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中 国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主 动 公 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顺 教 2015 23 号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镇 ( 街 道 ) 教 育 局 区 属 学 校 : 现 将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法 治 机 关 建 设 规 划 (2013-2018 年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巩 固 我 委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和 转 变 职 能 转 变 作 风 大 调 研 大 讨 论 大 转 变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以 下 简 称 两 转 三 大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3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内 容 及 相 关 要 求... 7 第 三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10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文 本... 21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8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经 龙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山 东 信 一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津 招 委 高 发 2016 8 号 市 招 委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区 县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四、实施步骤

四、实施步骤 遂 安 教 函 2016 96 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迎 接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教 育 督 导 组, 各 中 小 学, 局 属 事 业 单 位, 机 关 各 股 室 : 为 了 顺 利 通 过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经 局 党 组 局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 引 页 码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3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5-6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121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苏 科 2003 56 号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院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苏 州 科 技 大 学 筹 ) 二 00

More information

自评报告合成.doc

自评报告合成.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5.08:115.08:115.50:115.16:1 52.74% 63.59% 2003-2004 684 78 723 10902 15081 2004-2005 84 777 11718 15.081 2005-2006 92 814 12620 15.501 2006-2007 8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研 究 信 息 简 报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编 2007 年 第 9 期 总 第 81 期 2007 年 9 月 7 日 编 者 按 :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施 行 以 来,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新 疆 湖 南 黑 龙 江 江 西 陕 西 贵 州 上 海 安 徽 宁 夏 广 东 浙 江 湖 北 等 12 个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滨 安 监 发 2016 22 号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安 监 局, 滨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安 监 局 高 新 区 安 监 办 北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安 监 中 心, 局 属 各 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十 二 五 事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1 月 21 日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第 三 届 第 五 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 十 二 五 时 期, 是 我 校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攻 坚 时 期, 也 是 实 现 把 我 校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教 学 研 究 型 政 法 大 学 目 标 的 关 键 时 期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君泰所 稿纸

君泰所 稿纸 房 产 法 苑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本 期 导 读 导 读 标 题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一 中 央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 ( 一 )2009 年 度 1 ( 二 )2010 年 度 6 ( 三 )2011 年 度 11 二 北 京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2 ( 一 )2009 年 度 12 ( 二 )2010

More information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修 订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000545C.DOC

000545C.DOC 2004[2218] 2003 12 31 2003 2003 12 31 2003 2003 2003 2003 2002 2003 2002 2003 2003 12 31 1 2 1 1 12 31 3 4 5 6 8 % 1 5 1 2 15 2 3 25 3 5 35 5 100 9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2 50% 50% 200310 < > 200310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研 究 生 手 册 目 录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1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20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28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学 生 手 册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27 5. 普 通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

07.....E......./...ec6

07.....E......./...ec6 15, `` `` `` `` `` `` `` `` `` ` `` `` `` `` 701 760 1994 `` `` ; ; `` `` 601627 102 ; 690 705 627 ; `` `` `` `` ; `` `` `` `` 1976 ; ; 1 ; 103 15! 2 34 5 6 104 7 8 ; 9 10 11 105 15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5 月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2016 年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根 据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以 下 简 称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公 开 条

More information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2014 年 3 月 26 日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定, 对 河 南 省 消 防 条 例 作 如 下 修 改 : 一 将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项 修 改 为 : 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每 年 至 少

More information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亏 77- 夕 民 政 部 公 告 第 373 号 民 政 部 政 策 性 文 件 清 理 结 果 公 告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文 件 清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民 政 部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以 民 政 部 和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名 义 印 发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经 清 理, 决 定

More information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 家 信 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信 息 说 明 一 国 家 信 访 局 职 能 ( 一 ) 负 责 处 理 国 内 群 众 境 外 人 士 法 人 及 其 他 组 织 通 过 信 访 渠 道 给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领 导 同 志 的 来 信 来 电, 接 待 来 访 ( 二 ) 负 责 向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 券 代 码 :601678 股 票 简 称 : 滨 化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08 滨 化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 券 代 码 :600963 证 券 简 称 : 岳 阳 林 纸 公 告 编 号 :2016-050 公 司 债 券 代 码 :122257 公 司 债 券 简 称 :12 岳 纸 01 岳 阳 林 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增 加 定 价 原 则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More information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2011 中 共 宜 都 市 委 宜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宜 都 市 党 史 地 方 志 办 公 室 主 办 主 编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2014 年 度 中 央 党 校 部 门 决 算 二 0 一 五 年 七 月 1 目 录 一 中 央 党 校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 二 )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二 中 央 党 校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 一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 二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决 算 表 ( 三 )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More information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More information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文 件 鲁 办 发 2015 16 号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党 委, 省 军 区 党 委,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党 组 ( 党 委 ), 各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赣 高 法 2014 178 号 全 省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南 昌 铁 路 运 输 两 级 法 院 :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适 用 新 型 执 行 措 施 若 干 问 题 的 指 导 意 见 经 我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2015 年 度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從 和 親 到 反 和 親 - 論 漢 武 帝 對 匈 政 策 的 轉 變 一 前 言 中 國 歷 史 五 千 年, 各 朝 各 代 都 有 各 自 面 對 外 族 入 侵 時 的 應 對 方 法 常 見 的 方 法 多 半 是 和 親, 上 至 遠 古 傳 說 時 代, 下 至 清 代, 歷 時 幾 千 年 1 因 各 時 代 的 不 同 因 素,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和 目 的 並 非 全

More information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More information

川人发〔2008〕74号

川人发〔2008〕74号 四 川 省 人 事 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印 发 四 川 省 高 等 学 校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等 教 育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工 作 的 三 个 指 导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川 人 发 2008 74 号 各 市 ( 州 ) 人 事 局 教 育 局, 省 级 各 部 门, 各 省 属 高 等 学 校 :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26ABED3A03F13D5F32824500650490E.doc

Microsoft Word - 926ABED3A03F13D5F32824500650490E.doc 泉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泉 政 文 2012 186 号 泉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泉 州 市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示 范 城 市 工 作 方 案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泉 州 开 发 区 泉 州 台 商 投 资 区 管 委 会,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泉 州 市 国

More information

User

User 白 招 办 发 [2016]45 号 白 银 市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转 发 省 招 委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甘 肃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定 向 培 养 士 官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招 生 办 公 室 : 现 将 省 招 委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甘 肃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定 向 培 养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安 徽 公 证 目 录 争 鸣 34 夫 妻 野 忠 实 协 议 冶 公 证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 卓 礼 刚 39 对 野 侵 害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或 者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的 方 法 冶 的 一 点 理 解 / 张 孝 稳 41 关 于 申 请 出 具 执

目 录 安 徽 公 证 目 录 争 鸣 34 夫 妻 野 忠 实 协 议 冶 公 证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 卓 礼 刚 39 对 野 侵 害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或 者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的 方 法 冶 的 一 点 理 解 / 张 孝 稳 41 关 于 申 请 出 具 执 目 录 关 注 03 信息动态 声 音 04 安徽省公证员助理管理指导规范 06 安徽省公证员任职前实习管理办法渊试行冤 08 公证质量事故野零容忍冶活动考核验收办法 二〇一二年 聚 焦 第4期 09 把握公证定位 步提升要要 要零容忍活动第二次督查情况综述 主 管院安徽省司法厅 主 办院安徽省公证协会 委院王翠凤 张 霞 方文来 朱自全 主 11 浅谈公证核实与公证质量评价/陈春林 方贤淮 1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220B2C6CEF1B1A8B1EDBCB0C9F3BCC6B1A8B8E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220B2C6CEF1B1A8B1EDBCB0C9F3BCC6B1A8B8E62E646F63> 浙 江 国 智 科 技 产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金 额 以 人 民 币 元 表 述 )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概 况 1 历 史 沿 革 浙 江 国 智 科 技 产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由 胡 光 铁 高 瑞 勤

More information

[] 1962 1982 12

[] 1962 1982 12 345 188 956 1960 13 1979 [] 1962 1982 12 1981 2 1948 1964 5 6 1985 2 1992 1 999 [] 1982 [] 285286 161 1972 105 < > 1993 1984 1 286 286 [] 18 18 1986 1984 3 11 346. 1982 40 1987 34 287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法 律 法 规 指 引 手 册 序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依 法 合 规 地 实 施 管 理 行 为,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保 险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也 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保 护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