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文件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文件1"

Transcription

1 第 三 章 現 況 分 析 本 章 係 參 考 Hitt, Ireland and Hoskisson(2007) 提 出 之 人 口 構 成 社 會 發 展 經 濟 發 展 及 政 策 法 規 等 構 面, 藉 以 進 行 中 國 大 陸 總 體 環 境 分 析 ; 另 外, 亦 透 過 次 級 資 料 之 蒐 集 彙 整, 探 討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沿 革 及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醫 療 服 務 業 之 概 況, 期 以 提 供 詳 細 且 完 整 之 系 統 性 資 訊, 對 於 中 國 總 體 環 境 及 醫 療 衛 生 現 況 有 較 為 全 面 且 深 入 的 瞭 解 謹 將 相 關 分 析 臚 列 如 次 第 一 節 中 國 大 陸 總 體 環 境 分 析 一 人 口 構 成 從 人 口 數 量 人 口 素 質 人 口 結 構 及 人 口 分 布 來 看, 中 國 大 陸 人 口 現 狀 之 構 成 情 形 大 致 如 下 ( 一 ) 人 口 數 量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8 年 2 月 28 日 出 版 之 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顯 示,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大 陸 總 人 口 為 13 億 2,129 萬 人, 比 2006 年 增 加 681 萬 人 全 年 出 生 人 口 1,594 萬 人, 出 生 率 為 12.1 ; 死 亡 人 口 913 萬 人, 死 亡 率 為 6.93 ; 自 然 增 長 率 為 5.17 出 生 人 口 性 別 比 為 龐 大 的 人 口 數 量 是 中 國 最 顯 著 的 特 點 之 一, 除 對 經 濟 發 展 提 供 了 豐 富 的 勞 動 資 源 之 外, 亦 為 社 會 進 步 資 源 利 用 環 境 保 護 等 問 題 帶 來 沉 重 的 壓 力 ( 二 ) 人 口 素 質 中 國 大 陸 每 年 出 生 缺 陷 發 生 率 為 4-6%, 約 100 萬 例, 人 口 健 康 素 質 仍 然 不 高 至 於 人 口 文 化 素 質 部 分,2004 年 中 國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人 口 覆 蓋 率 為 93.6%,6 歲 及 以 上 人 均 受 教 育 年 限 達 8.01 年, 比 1990 年 提 高 了 1.75 年 ; 人 口 粗 文 盲 率 (15 歲 以 上 不 識 字 或 識 字 很 少 人 口 比 重 ) 降 到 8.33%, 比 1990 年 下 降 7.55% 截 至 2006 年 底, 各 種 受 教 育 程 度 人 口 占 總 人 口 的 比 重 分 別 為 大 專 ( 含 ) 以 上 5.8% 高 中 12.1% 初 中 36.6% 小 學 31% 整 體 而 言, 中 國 人 口 粗 文 盲 率 大 學 粗 入 學 率 平 均 受 教 育 年 限 等 均 低 於 已 開 發 國 家 水 準 而 城 鄉 人 口 受 教 育 程 度 亦 存 在 明 顯 差 異,2004 年 城 鎮 人 均 受 教 育 年 限 為 9.43 年, 鄉 村 為 7 年 ; 城 鎮 文 盲 率 為 4.91%, 鄉 村 為 10.71% 中 國 人 口 文 化 素 質 的 總 體 水 平 有 待 加 強 ( 三 ) 人 口 結 構 依 人 口 年 齡 結 構,2007 年 底 中 國 大 陸 0-14 歲 人 口 為 2 億 5,660 萬 人, 占 總 人 口 19.4%,15-59 歲 人 口 為 9 億 1,129 萬 人, 占 69%;60 歲 ( 含 ) 以 上 人 口 為 1 億 5,340 萬 人, 占 11.6%, 其 中 65 歲 ( 含 ) 以 上 人 口 為 1 億 636 萬 人, 占 8.1% 從 人 口 性 別 結 構 分 析,2007 年 底 男 性 人 口 6 億 8,048 萬 人, 占 51.5%; 女 性 人 口 6 億 4,081 萬 人, 占 48.5%, 總 人 口 性 別 比 為 106.2, 男 女 比 例 呈 現 失 衡 狀 態 2007 年 中 國 大 陸 人 口 數 及 構 成 情 形 如 表 3-1 所 示 38

2 中 國 人 口 勞 動 年 齡 人 口 比 重 大, 勞 動 力 資 源 豐 富, 為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提 供 了 強 大 動 力, 惟 龐 大 的 勞 動 年 齡 人 口 也 為 就 業 帶 來 了 巨 大 壓 力, 目 前 中 國 城 鎮 每 年 新 增 勞 動 力 近 千 萬, 農 村 剩 餘 勞 動 力 2 億 多 人 另 外, 中 國 60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比 重 已 超 過 十 分 之 一, 老 齡 化 呈 現 速 度 快 規 模 大 未 富 先 老 等 特 點, 對 未 來 社 會 撫 養 比 儲 蓄 率 消 費 結 構 及 社 會 保 障 等 將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表 年 中 國 大 陸 人 口 數 及 構 成 情 形 單 位 : 萬 人 指 標 年 末 數 比 重 (%) 全 國 總 人 口 其 中 : 城 鎮 鄉 村 其 中 : 男 性 女 性 其 中 :0-14 歲 歲 歲 及 以 上 其 中 :65 歲 及 以 上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8),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 四 ) 人 口 分 布 從 城 鄉 分 布 來 看,2007 年 底 全 國 城 鎮 人 口 達 到 5 億 9,379 萬 人, 占 總 人 口 的 44.9%; 鄉 村 人 口 為 7 億 2,750 萬 人, 占 55.1% 近 年 來, 中 國 積 極 推 動 人 口 城 鎮 化 和 產 業 結 構 升 級, 實 施 城 市 帶 動 農 村 工 業 反 哺 農 業 的 發 展 戰 略, 人 口 城 鎮 化 率 以 每 年 超 過 1% 的 速 度 成 長 2005 年 底, 中 國 流 動 人 口 1 億 4,735 萬 人, 跨 省 流 動 人 口 4,779 萬 人, 大 量 農 村 勞 動 力 進 城 務 工, 為 城 市 發 展 提 供 充 裕 的 勞 動 力, 同 時 亦 改 善 農 村 的 經 濟 狀 況 ; 惟 與 日 俱 增 的 流 動 遷 移 人 口, 亦 對 城 市 基 礎 設 施 和 公 共 服 務 構 成 壓 力 若 流 動 人 口 就 業 子 女 受 教 育 醫 療 衛 生 社 會 保 障 以 及 計 劃 生 育 等 問 題 得 不 到 有 效 保 障, 將 使 城 鄉 及 區 域 發 展 面 臨 空 前 挑 戰 二 社 會 發 展 以 下 謹 就 居 民 收 入 居 民 消 費 社 會 保 障 勞 動 就 業 等 構 面, 簡 要 說 明 中 國 大 陸 社 會 發 展 概 況 ( 一 ) 居 民 收 入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大 陸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13,786 元, 較 2006 年 成 長 12.2%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4,140 元, 扣 除 價 格 上 漲 因 素, 比 2006 年 成 長 9.5% 城 鎮 居 民 家 庭 恩 格 爾 係 數 ( 即 居 民 家 庭 食 品 消 費 支 出 占 家 庭 消 費 總 支 出 比 重 ) 為 36.3%, 農 村 居 民 家 庭 恩 格 爾 係 數 為 43.1% 2002 年 至 2007 年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及 成 長 情 形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及 成 長 情 形 分 別 如 圖 3-1 圖 3-2 所 示 39

3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較 前 一 年 度 成 長 率 元 人 8000 民 幣 6000 ( ) 成 長 率 % ( ) 年 度 圖 年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及 成 長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8),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較 前 一 年 度 成 長 率 元 人 民 幣 ( ) 成 長 率 % ( ) 年 度 圖 年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及 成 長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8),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在 城 鄉 差 距 方 面,2007 年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大 約 是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純 收 入 的 3.33 倍, 較 2006 年 的 3.28 倍 有 所 成 長, 顯 示 城 鄉 差 距 益 形 擴 大 根 據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農 村 絕 對 貧 困 人 口 1,479 萬 人, 低 收 入 戶 2,841 萬 人 為 解 決 農 村 居 民 過 窮 問 題,2007 年 7 月 11 日, 中 國 國 務 院 發 布 關 於 在 全 國 建 立 農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 度 的 通 知 ( 國 發 [2007]19 號 ), 要 求 在 2007 年 年 內 全 面 建 立 農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 度, 設 法 改 善 農 村 居 民 生 活 水 準, 縮 短 城 鄉 差 距 中 國 民 政 部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司 副 司 長 王 治 坤 表 示, 這 一 制 度 已 在 全 國 範 圍 內 全 部 建 立, 但 是 使 制 度 進 一 步 規 範 完 善 實 現 應 保 盡 保, 可 能 還 需 要 一 段 時 間 40

4 ( 二 ) 居 民 消 費 近 年 來, 居 民 消 費 結 構 發 生 很 大 變 化, 在 居 民 消 費 項 目 支 出 中, 反 映 基 本 生 存 需 要 的 食 品 衣 著 和 基 本 生 活 用 品 支 出 所 占 比 重 逐 漸 下 降, 而 與 生 活 需 求 相 關 的 住 房 交 通 電 信 醫 療 保 健 文 教 娛 樂 休 閒 旅 遊 等 支 出 比 重 迅 速 上 升, 顯 示 生 活 質 量 有 所 提 升 根 據 相 關 資 料 統 計, 由 於 民 眾 所 得 普 遍 提 高, 再 加 上 金 融 房 地 產 市 場 的 財 富 效 果 刺 激 下,2007 年 中 國 民 間 消 費 成 長 率 為 16.8%, 較 2006 年 提 高 了 3.1% 惟 在 消 費 成 長 的 同 時,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亦 上 漲 4.8%, 較 2006 年 提 高 3.3%, 此 變 動 幅 度 已 屆 通 貨 膨 脹 隱 憂 警 戒 線 推 究 物 價 之 所 以 上 漲, 除 受 到 國 際 石 油 原 物 料 和 商 品 價 格 上 揚 等 外 部 因 素 影 響 之 外, 豬 隻 疫 情 引 起 的 食 品 價 格 快 速 上 漲 亦 是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之 一 另 外, 快 速 增 加 的 外 匯 存 底 國 外 預 期 人 民 幣 升 值 湧 入 的 熱 錢, 再 加 上 依 然 暢 旺 的 進 出 口 貿 易, 亦 提 高 中 國 的 內 部 購 買 力, 使 得 近 兩 年 來 生 活 物 資 與 生 產 材 料 成 長 率 高 於 15%, 增 幅 較 過 去 明 顯 然 而, 中 國 目 前 仍 仰 賴 高 度 資 源 投 入 之 粗 放 型 經 濟 生 產 模 式, 且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不 彰, 一 旦 供 給 出 現 問 題, 市 場 即 發 生 供 不 應 求 的 現 象, 以 上 因 素 皆 非 短 期 可 解 決 中 國 為 因 應 日 益 上 揚 的 物 價 水 準, 除 施 以 貨 幣 緊 縮 政 策, 再 度 於 2008 年 1 月 中 旬 調 高 存 款 準 備 率 0.5%; 另 外, 亦 對 物 價 採 取 行 政 調 控 措 施, 將 糧 食 等 六 種 商 品 價 格 列 入 管 制 上 述 措 施 是 否 能 在 2008 年 產 生 抑 制 物 價 的 效 果, 尚 待 觀 察 ( 三 ) 社 會 保 障 中 國 的 社 會 保 障 體 系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多 層 次 社 會 保 障 體 系 1, 主 要 包 括 四 個 部 分, 一 是 社 會 保 險, 涵 蓋 養 老 失 業 醫 療 工 傷 及 生 育 等 五 項 保 險 制 度 ; 二 是 社 會 救 濟 社 會 福 利 優 卹 保 障 安 置 保 障 ; 三 是 商 業 保 險 和 多 種 形 式 的 補 充 保 險 ; 四 是 住 房 保 障 經 過 多 年 努 力, 中 國 社 會 保 障 體 系 架 構 已 初 步 形 成, 惟 在 人 口 老 齡 化 將 加 速 養 老 金 和 醫 療 費 用 支 付 壓 力 城 鎮 快 速 發 展 讓 銜 接 城 鄉 均 衡 的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更 為 迫 切 就 業 形 式 多 樣 化 將 擴 大 社 會 保 障 覆 蓋 範 圍 等 趨 勢 下, 中 國 社 會 保 障 體 系 勢 必 面 臨 更 多 的 挑 戰 與 變 革 根 據 相 關 資 料 顯 示,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參 加 社 會 保 障 的 人 口 較 2006 年 有 所 成 長, 城 鎮 基 本 養 老 保 險 人 數 為 2 億 107 萬 人 ; 失 業 保 險 的 人 數 為 1 億 1,645 萬 人 ; 城 鎮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人 數 為 2 億 2,051 萬 人 ( 其 中,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人 數 為 1 億 7,983 萬 人 ; 城 鎮 居 民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人 數 為 4,068 萬 人 ); 工 傷 保 險 的 人 數 為 1 億 2,155 萬 人 ; 生 育 保 險 的 人 數 為 7,755 萬 人 全 年 共 有 286 萬 人 領 取 失 業 保 險 金, 2,271 萬 城 鎮 居 民 及 3,452 萬 農 村 居 民 得 到 政 府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 四 ) 勞 動 就 業 截 至 2007 年 止, 中 國 大 陸 就 業 人 口 7 億 6,990 萬 人, 其 中 城 鎮 就 業 人 口 2 億 9,350 萬 人 根 據 中 國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部 資 訊 中 心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經 濟 成 長 1% 能 夠 使 就 業 成 長 0.107%, 且 城 鎮 登 記 失 業 率 呈 下 降 趨 勢 近 六 年 來, 城 鎮 登 記 失 業 率 維 持 在 4% 上 下, 2007 年 城 鎮 失 業 率 為 4%, 較 2006 年 下 降 0.1% 目 前 中 國 部 分 區 域 已 發 生 勞 工 短 缺 現 象, 以 往 勞 工 過 剩 的 經 濟 發 展 階 段 已 近 尾 聲, 可 能 進 入 全 面 工 資 上 漲 階 段, 平 1 所 謂 多 層 次 社 會 保 障 的 含 義 大 致 為 : 一 是 保 障 結 構 保 障 項 目 的 多 層 次 ; 二 是 保 障 基 金 籌 集 的 多 層 次 ; 三 是 保 障 方 式 的 多 層 次 ; 四 是 保 障 待 遇 水 平 的 多 層 次 41

5 ( )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醫 療 服 務 業 之 經 營 策 略 研 究 以 湖 南 旺 旺 醫 院 為 例 均 上 漲 幅 度 達 10-15%, 技 術 工 的 薪 資 上 漲 幅 度 將 明 顯 高 於 一 般 勞 工 另 外, 有 關 職 工 薪 資 成 長 情 形, 十 餘 年 來 已 有 近 十 倍 增 幅, 如 圖 3-3 所 示 2006 年, 職 工 平 均 薪 資 為 21,001 元, 較 2005 年 成 長 14% 人 民 幣 元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大 陸 職 工 平 均 薪 資 成 長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年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三 經 濟 發 展 中 國 大 陸 自 1979 年 推 動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以 來, 經 濟 成 長 率 大 多 維 持 高 檔 水 準, 十 年 來 之 總 體 經 濟 指 標 走 勢, 如 圖 3-4 所 示 近 幾 年, 由 於 中 國 大 陸 經 濟 崛 起 更 加 迅 速, 對 外 貿 易 益 形 擴 張, 目 前 已 是 全 球 第 四 大 經 濟 體 第 三 大 貿 易 國, 國 際 地 位 與 影 響 力 大 為 提 升, 不 惟 改 變 了 區 域 甚 至 全 世 界 的 經 貿 版 圖, 更 在 國 際 分 工 的 趨 勢 下, 成 為 全 球 最 具 潛 力 的 生 產 基 地 與 目 標 市 場 之 一 以 下 謹 將 中 國 近 來 之 經 濟 成 長 生 產 總 值 固 定 投 資 及 對 外 貿 易 情 形 略 述 如 下 ( 一 ) 經 濟 成 長 2008 年 1 月 24 日,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局 長 謝 伏 瞻 於 2007 年 中 國 經 濟 運 行 情 況 發 布 會 上 表 示, 中 國 2007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高 達 11.4%, 是 1994 年 以 來 最 高 的 一 年, 也 是 連 續 第 五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達 到 兩 位 數 字, 遠 超 過 中 國 政 府 對 經 濟 成 長 規 劃 8% 的 預 期 另 外, 2007 年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GDP) 較 上 年 同 期 成 長 11.4%, 創 1994 年 以 來 最 高 年 度 增 幅 ;2007 年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CPI) 亦 較 上 年 同 期 成 長 4.8%, 創 1996 年 以 來 最 高 增 幅 上 述 數 據 顯 示, 目 前 中 國 正 面 臨 景 氣 過 熱 通 貨 膨 脹 持 續 升 溫 的 局 面, 在 人 民 幣 不 斷 升 值 的 情 況 下, 經 濟 前 景 並 非 想 像 中 樂 觀 事 實 上, 為 防 止 經 濟 成 長 過 熱,2006 年 初 以 來, 中 國 已 經 七 次 調 升 基 準 利 率 (2007 年 以 來 六 次 ) 八 次 調 升 貸 款 利 率 (2007 年 以 來 六 次 ), 且 十 三 次 調 升 存 款 準 備 率 (2007 年 以 來 十 一 次 ) 2007 年 8 月 15 日 起, 亦 將 利 息 稅 率 從 20% 調 降 至 5% 而 中 央 經 濟 工 作 會 議 也 決 定, 中 國 實 行 十 年 的 穩 健 貨 幣 政 策 將 進 行 轉 向 調 整,2008 年 起 將 實 行 緊 縮 的 貨 幣 政 策, 並 繼 續 加 強 宏 觀 調 控 措 施 關 於 利 率 和 匯 率 政 策 方 面, 將 根 據 市 場 和 經 濟 因 素 的 變 化 做 出 相 應 的 調 整, 在 全 球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的 可 能 性 加 大 之 際, 中 國 今 後 可 能 動 用 匯 率, 且 以 非 常 規 的 加 息 手 段 來 遏 制 通 貨 膨 脹 經 濟 學 家 預 計 2008 年 人 民 幣 升 值 幅 度 將 超 過 10%(2007 年 升 值 幅 度 為 42

6 6.9%) 另 外, 針 對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所 引 發 的 金 融 風 暴, 中 國 目 前 正 密 切 關 注 美 國 經 濟 走 勢, 必 要 時 將 採 取 相 關 措 施, 降 低 美 國 經 濟 減 緩 可 能 為 中 國 經 濟 帶 來 的 負 面 影 響 12.5 % 9.5 經 濟 成 長 率 物 價 上 漲 率 -2.5 年 ( 季 ) '97 '00 '03 '06 '07 Q3 Q2 圖 3-4 中 國 大 陸 總 體 經 濟 指 標 走 勢 圖 資 料 來 源 : 林 昱 君 (2007), 個 別 國 家 經 貿 投 資 動 態 與 分 析 : 中 國, 東 亞 經 貿 投 資 研 究 季 刊 第 37 期, 頁 年 1-2 月, 中 國 遭 逢 五 十 年 罕 見 的 大 雪 災 侵 襲, 直 接 經 濟 損 失 超 過 人 民 幣 1,000 億 元 雖 然 中 國 官 方 表 示, 此 次 雪 災 的 影 響 有 限, 不 會 改 變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的 趨 勢, 雙 防 ( 防 止 經 濟 增 長 由 偏 快 轉 為 過 熱 防 止 物 價 結 構 性 上 漲 轉 變 為 明 顯 的 通 貨 膨 脹 ) 的 宏 觀 調 控 政 策 不 會 改 變 不 過, 世 界 銀 行 仍 將 中 國 2008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由 原 預 估 的 10.8% 下 修 至 9.6%, 後 續 發 展 值 得 關 注 ( 二 ) 生 產 總 值 2007 年, 中 國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GDP) 初 步 核 算 達 人 民 幣 246,619 億 元, 較 2006 年 成 長 11.4% 其 中, 第 一 產 業 為 28,910 億 元, 成 長 3.7%; 第 二 產 業 為 121,381 億 元, 成 長 13.4%; 第 三 產 業 為 96,328 億 元, 成 長 11.4% 三 大 產 業 占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重 分 別 為 11.7% 49.2% 和 39.1%, 仍 維 持 以 第 二 產 業 為 主, 第 三 產 業 次 之, 第 一 產 業 比 重 約 為 一 成 之 分 配 另 外,2003 年 以 後, 中 國 人 均 GDP 即 超 過 人 民 幣 1 萬 元,2003 年 至 2006 年 人 均 GDP 分 別 為 1 萬 542 元 1 萬 2,336 元 1 萬 4,103 元 1 萬 5,973 元 中 國 2004 年 至 2007 年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如 表 3-2 所 示 通 常 一 個 經 濟 體 的 人 均 GDP 超 過 1,000 美 元 之 後, 即 進 入 服 務 業 加 速 發 展 期, 服 務 業 在 GDP 中 的 比 重 將 由 30%-40% 成 長 到 70% 以 上 2006 年, 中 國 人 均 GDP 已 達 到 2,000 美 元, 但 第 三 產 業 亦 即 服 務 業 占 GDP 比 重 只 有 40% 左 右, 此 種 情 形 乃 第 二 產 業 投 資 成 長 速 度 大 於 第 三 產 業 的 結 果 根 據 十 一 五 規 劃 綱 要, 十 一 五 時 期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主 要 目 標 是 到 2010 年 時, 服 務 業 占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重 較 2005 年 提 高 3%, 服 務 業 就 業 人 口 占 總 就 業 人 口 的 比 重 較 2005 年 提 高 4%, 服 務 貿 易 總 額 達 到 4,000 億 美 元 ; 有 條 件 的 大 中 城 市 形 成 以 服 務 經 43

7 濟 為 主 的 產 業 結 構, 服 務 業 成 長 速 度 超 過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和 第 二 產 業 成 長 速 度 2020 年 時, 基 本 實 現 以 服 務 經 濟 為 主 體 的 經 濟 結 構, 服 務 業 占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重 超 過 50% 2007 年 3 月 19 日, 國 務 院 出 版 關 於 加 快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若 干 意 見 ( 國 發 號 ), 希 望 加 速 發 展 服 務 業, 但 2007 年 1-2 季 第 三 產 業 的 比 重 反 而 從 2006 年 的 39.49% 下 降 到 39.19% 是 以, 如 何 緩 降 產 能 過 剩 和 高 污 染 高 耗 能 行 業 的 投 資 速 度, 營 造 一 個 有 利 於 加 速 發 展 服 務 業 的 投 資 環 境, 從 投 資 領 域 調 整 產 業 結 構, 應 是 中 國 下 一 階 段 宏 觀 調 控 的 著 力 點 之 一 表 年 中 國 大 陸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單 位 : 人 民 幣 億 元 ;%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第 一 產 業 第 二 產 業 第 三 產 業 項 目 別 時 間 別 人 均 金 額 成 長 率 金 額 成 長 率 比 重 金 額 成 長 率 比 重 金 額 成 長 率 比 重 GDP* 2004 年 1 季 27, , , , 季 58, , , , 季 93, , , , 季 136, , , , 年 1 季 31, , , , 季 67, , , , 季 106, , , , 季 182, , , , 年 1 季 43, , , , 季 91, , , , 季 141, , , , 季 209, , , , 年 1-4 季 246, , , , 註 :1. 金 額 係 指 依 當 時 物 價 (current price) 計 算 之 名 目 金 額, 成 長 率 係 指 與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依 物 價 平 減 計 算 後 之 實 質 成 長 率 2. 第 一 產 業 指 農 林 漁 牧 業 ; 第 二 產 業 指 採 礦 石 業 製 造 業 電 力 燃 氣 及 水 的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建 築 業 ; 第 三 產 業 指 第 一 二 產 業 以 外 之 產 業 3. 人 均 GDP 單 位 為 人 民 幣 元 資 料 來 源 : 林 昱 君 (2007), 個 別 國 家 經 貿 投 資 動 態 與 分 析 : 中 國, 東 亞 經 貿 投 資 研 究 季 刊 第 37 期, 頁 38;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008),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 本 研 究 整 理 ( 三 ) 固 定 投 資 2007 年, 中 國 大 陸 社 會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為 人 民 幣 137,239 億 元, 比 2006 年 成 長 24.8% 其 中, 城 鎮 投 資 117,414 億 元, 成 長 25.8%; 農 村 投 資 19,825 億 元, 成 長 19.2% 若 從 城 鎮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及 其 成 長 速 度 來 看,2007 年 衛 生 社 會 保 障 和 社 會 福 利 業 投 資 額 為 693 億 元, 較 2006 年 增 加 13.4% 另 外,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由 於 總 體 房 地 產 持 續 上 揚,2007 年 3 月 29 日, 中 國 建 設 部 國 土 資 源 部 等 八 部 門 特 別 發 布 關 於 開 展 房 地 產 市 場 秩 序 專 項 整 治 的 通 知 (2007 建 稽 [2007]87 號 );2007 年 5 月 23 日, 商 務 部 外 匯 管 理 局 再 提 出 關 於 進 一 步 加 強 規 範 外 商 直 接 投 資 房 地 產 業 審 批 和 監 管 的 通 知 ( 商 資 函 [2007]50 號 ) 等 系 列 政 策, 期 以 有 效 抑 制 並 整 頓 房 地 產 業 過 熱 現 象 44

8 2007 年 4 月,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發 布 中 國 經 濟 前 景 分 析 2007 年 春 季 報 告 指 出, 中 國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的 成 長 速 度, 雖 已 由 2003 年 的 27.7% 下 降 到 2006 年 的 24%, 呈 現 逐 年 減 緩 趨 勢, 但 與 經 濟 和 消 費 成 長 速 度 相 比, 仍 然 相 對 偏 高 甚 至, 中 國 在 大 量 貿 易 出 超 造 成 市 場 流 動 性 資 金 過 剩 銀 行 放 款 意 願 高 等 因 素 影 響 下, 可 能 使 投 資 增 幅 更 加 擴 大 根 據 2007 年 國 民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顯 示, 雖 然 中 國 政 府 持 續 進 行 宏 觀 調 控 措 施, 但 2007 年 房 地 產 開 發 投 資 25,280 億 元, 比 2006 年 成 長 30.2%, 其 中 商 品 住 宅 投 資 18,010 億 元, 成 長 32.1% 故 未 來 如 何 減 緩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速 度, 乃 中 國 進 行 宏 觀 調 控 的 重 點 工 作 之 一 ( 四 ) 對 外 貿 易 2007 年, 中 國 大 陸 在 對 外 貿 易 部 分, 外 貿 進 出 口 總 值 首 次 超 過 2 兆 美 元, 達 21,738 億 美 元, 較 2006 年 增 長 23.5%, 淨 增 4,134 億 美 元 全 年 出 口 12,180 億 美 元, 成 長 25.7%, 較 2006 年 成 長 率 減 少 1.5%; 全 年 進 口 9,558 億 美 元, 成 長 20.8%, 較 2006 年 增 加 0.9%; 全 年 貿 易 順 差 高 達 2,622 億 美 元, 較 2006 年 增 加 847 億 美 元 而 在 企 業 所 得 稅 即 將 整 合 前 夕, 外 商 為 爭 取 稅 制 過 渡 期 的 優 惠, 直 接 投 資 額 成 長 13.6% 中 國 外 匯 存 底 於 2007 年 底 達 到 1.53 兆 美 元, 全 年 增 加 4,619 億 美 元 中 國 大 陸 自 2002 年 正 式 加 入 WTO 以 來, 對 外 貿 易 成 長 速 度 連 續 六 年 保 持 在 20% 以 上, 進 出 口 規 模 明 顯 擴 大,2007 年 對 外 貿 易 繼 續 呈 現 增 長 態 勢 為 達 成 降 低 貿 易 出 超 之 宏 觀 調 控 目 標, 除 調 整 出 口 商 品 結 構 透 過 加 徵 出 口 關 稅 和 降 低 出 口 退 稅 等 手 段 對 兩 高 一 資 ( 高 污 染 高 耗 能 耗 資 源 ) 產 品 出 口 進 行 嚴 格 控 制 外, 同 時 亦 採 取 降 低 暫 定 進 口 關 稅 稅 率 取 消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管 理 等 方 式 鼓 勵 進 口, 使 得 總 體 出 口 成 長 速 度 在 2007 年 下 半 年 開 始 趨 緩, 進 口 增 速 明 顯 回 升, 貿 易 順 差 迅 速 擴 大 的 情 況 獲 得 初 步 改 善 2000 年 至 2007 年 中 國 大 陸 對 外 貿 易 走 勢, 如 圖 3-5 所 示 3,100 美 金 元 ( 億 ) 2,430 1,760 1,090 出 口 進 口 420 貿 易 餘 額 -250 年 ( 季 ) '00 '03 '06 '07 Q3 Q2 圖 年 中 國 大 陸 對 外 貿 易 走 勢 圖 資 料 來 源 : 林 昱 君 (2007), 個 別 國 家 經 貿 投 資 動 態 與 分 析 : 中 國, 東 亞 經 貿 投 資 研 究 季 刊 第 37 期, 頁 43 45

9 四 政 策 法 規 由 於 本 研 究 係 探 討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醫 療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情 形, 故 以 下 主 要 介 紹 與 此 範 疇 相 關 的 政 策 與 法 規, 包 括 中 國 對 於 外 資 投 入 醫 療 服 務 市 場 的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的 稅 收 政 策 境 外 醫 師 在 中 國 註 冊 行 醫 的 有 關 規 定 等 另 外, 有 關 台 灣 對 於 台 商 登 陸 籌 設 醫 院 之 政 策 法 規, 係 依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審 查 原 則 處 理, 赴 大 陸 設 立 醫 院 屬 於 一 般 類 項 目 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案, 投 資 金 額 在 2,000 萬 美 元 以 下 者 採 簡 易 審 查, 超 過 2,000 萬 美 元 則 需 進 行 專 案 審 查 故 個 人 或 公 司 符 合 規 定 即 可 前 往 大 陸 開 設 醫 院 ; 但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為 非 營 利 組 織, 須 先 會 商 衛 生 署 並 獲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方 得 至 大 陸 投 資 醫 療 事 業 ( 一 )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外 資 投 入 醫 療 服 務 市 場 的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中 國 大 陸 自 從 1979 年 實 施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以 來, 以 往 不 准 外 資 投 入 中 國 醫 療 衛 生 服 務 領 域 的 限 制 亦 有 所 轉 折, 早 期 在 特 許 情 形 下, 以 1984 年 由 日 本 政 府 提 供 無 償 援 助 興 建 的 中 日 友 好 醫 院 較 為 知 名 爾 後, 為 因 應 海 外 公 司 非 政 府 組 織 或 個 人 到 中 國 開 辦 醫 療 機 構, 中 國 衛 生 部 和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陸 續 制 定 相 關 法 令 加 以 規 範, 如 表 3-3 所 示 一 般 而 言, 中 國 對 放 寬 外 商 投 資 醫 療 服 務 業 的 法 令 政 策 演 進, 大 約 可 分 為 以 下 兩 個 階 段 : 1. 保 守 期 (1989 年 至 1999 年 ) 此 階 段 中 國 衛 生 部 等 有 關 部 門 於 1989 年 1992 年 及 1997 年 先 後 制 定 關 於 開 辦 外 賓 華 僑 醫 院 診 所 和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執 業 行 醫 的 幾 條 規 定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管 理 辦 法 及 關 於 設 立 外 商 投 資 醫 院 的 補 充 規 定 等 法 令, 進 一 步 規 範 外 商 投 資 醫 療 機 構 的 審 批 工 作, 正 式 提 出 成 立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院, 表 明 政 府 向 外 資 全 面 開 放 的 立 場 此 階 段 較 著 名 的 有 1993 年 成 立 的 北 京 香 港 國 際 醫 務 診 所 及 1997 年 成 立 的 和 睦 家 醫 院 等 後 來, 中 國 為 履 行 加 入 WTO 承 諾,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於 是 對 相 關 部 門 規 章 進 行 全 面 清 理,2001 年 12 月 19 日 公 布 第 二 批 廢 止 部 門 規 章 共 一 百 件, 其 中 關 於 開 辦 外 賓 華 僑 醫 院 診 所 和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執 業 行 醫 的 幾 條 規 定 及 關 於 設 立 外 商 投 資 醫 院 的 補 充 規 定 均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廢 止 2. 積 極 期 (2000 年 迄 今 ) 就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體 制 改 革 而 言,2000 年 是 一 個 重 要 分 水 嶺 首 先,2000 年 2 月 16 日,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轉 發 國 務 院 體 改 辦 等 八 部 門 關 於 城 鎮 醫 藥 衛 生 體 制 改 革 指 導 意 見 的 通 知, 明 確 規 定 將 醫 療 機 構 分 為 營 利 性 及 非 營 利 性 兩 類, 實 質 上 等 同 鼓 勵 社 會 辦 醫, 使 醫 療 服 務 行 業 與 資 本 市 場 進 行 更 緊 密 的 連 接, 無 異 為 資 本 進 入 醫 療 市 場 打 開 了 大 門 其 後 半 年, 有 關 部 門 連 續 制 定 十 三 份 配 套 文 件, 對 城 鎮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管 理 醫 藥 收 支 兩 條 線 管 理 醫 療 機 構 有 關 稅 收 政 策 區 域 衛 生 規 劃 政 策 等, 均 作 了 明 確 規 定 此 意 味 中 國 醫 療 體 制 改 革 已 進 入 實 際 操 作 階 段, 而 各 方 資 本 特 別 是 跨 國 企 業 亦 加 速 進 入 的 步 伐 2000 年 5 月 15 日, 中 國 為 順 利 加 入 WTO, 衛 生 部 和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共 同 發 布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突 破 過 去 對 外 資 持 股 比 例 的 嚴 格 限 制, 規 定 46

10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投 資 總 額 不 得 低 於 人 民 幣 2,000 萬 元 ; 中 方 所 占 股 權 比 例 或 權 益 不 得 低 於 30%, 外 資 獲 得 可 控 股 的 權 利 該 辦 法 係 以 中 國 為 加 入 WTO 已 作 出 之 承 諾 為 根 據, 對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的 設 置 條 件 要 求 標 準, 管 理 審 批 許 可 權 以 及 執 業 標 準 等 均 有 明 確 規 定, 是 加 強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最 重 要 的 依 據 之 一 中 國 加 入 WTO 後, 對 於 醫 療 服 務 業 主 要 有 以 下 兩 項 承 諾 : (1) 關 於 外 國 提 供 者 的 承 諾 : 境 外 資 金 進 入 中 國 建 立 醫 療 機 構, 將 依 據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區 域 衛 生 規 劃 醫 療 機 構 設 置 規 劃 指 導 原 則 及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進 行 設 置 審 批 和 管 理 允 許 外 國 服 務 提 供 者 與 中 方 合 作 夥 伴 一 起 設 立 中 外 合 營 醫 院 和 診 所, 並 同 意 外 方 控 股, 惟 需 依 據 中 國 實 際 需 要 在 數 量 上 加 以 限 制, 另 外 亦 不 允 許 外 商 獨 資 興 辦 醫 療 機 構 (2) 關 於 醫 療 衛 生 的 承 諾 : 在 機 構 人 員 技 術 大 型 儀 器 設 備 機 合 乎 規 定 的 情 況 下, 允 許 外 資 在 中 國 開 辦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實 際 上, 中 國 醫 療 市 場 開 放 程 度 極 為 少 見, 其 開 放 進 程 遠 較 多 數 國 家 更 加 快 速 表 3-3 因 應 外 資 進 入 中 國 醫 療 市 場 之 法 規 沿 革 日 期 制 定 部 門 法 規 名 稱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1989 年 2 月 10 日 衛 生 部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關 於 開 辦 外 賓 華 僑 醫 院 診 所 和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執 業 行 醫 的 幾 條 規 定 同 意 外 籍 醫 師 至 中 國 行 醫 已 於 2001 年 12 月 19 日 廢 止 1992 年 10 月 7 日 1997 年 4 月 30 日 2000 年 2 月 16 日 2000 年 5 月 15 日 衛 生 部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衛 生 部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轉 發 國 務 院 體 改 辦 等 八 部 門 衛 生 部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管 理 辦 法 關 於 設 立 外 商 投 資 醫 院 的 補 充 規 定 關 於 城 鎮 醫 藥 衛 生 體 制 改 革 指 導 意 見 的 通 知 及 13 份 配 套 文 件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規 定 外 籍 醫 師 至 中 國 行 醫 原 則 為 防 止 地 方 越 權 申 批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等 事 權 不 一 現 象, 明 確 規 定 外 國 公 司 企 業 醫 療 機 構 和 其 他 經 濟 組 織 或 個 人, 在 中 國 境 內 和 中 方 醫 療 機 構 或 其 他 機 構 共 同 投 資 共 同 經 營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之 相 關 政 策 使 得 在 國 外 獲 得 合 法 行 醫 資 格 的 外 籍 醫 師 至 中 國 行 醫 的 管 理 辦 法 更 加 落 實, 初 步 奠 定 中 國 醫 療 服 務 市 場 的 基 礎 明 確 規 定 城 鎮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管 理 醫 藥 收 支 管 兩 條 線 管 理 醫 療 機 構 有 關 稅 收 政 策 區 域 衛 生 規 劃 等 政 策, 為 資 本 進 入 醫 療 市 場 進 一 步 打 開 大 門 規 定 設 立 的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投 資 總 額 不 得 低 於 2,000 萬 元 人 民 幣, 中 方 所 占 的 股 權 比 例 或 權 益 不 得 低 於 30%, 合 資 合 作 期 限 不 超 過 20 年 本 辦 法 實 施 後, 使 得 外 資 獲 得 控 股 的 權 利, 且 為 更 多 外 資 進 入 中 國 提 供 操 作 的 空 間 已 於 2001 年 12 月 19 日 廢 止 47

11 ( 二 )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的 稅 收 政 策 目 前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設 立 之 醫 療 機 構 大 多 為 營 利 性 質, 根 據 中 國 財 政 部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於 2000 年 7 月 10 日 發 布 的 財 稅 [2000]42 號 關 於 醫 療 衛 生 機 構 有 關 稅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規 定, 對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取 得 的 收 入, 按 規 定 徵 收 各 項 稅 收 但 為 了 支 持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的 發 展, 對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取 得 的 收 入, 直 接 用 於 改 善 醫 療 衛 生 條 件 者, 自 其 取 得 執 業 登 記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給 予 下 列 優 惠, 惟 三 年 免 稅 期 滿 後 恢 復 徵 稅, 其 中 營 業 稅 率 為 5.5%, 企 業 所 得 稅 率 為 33%, 此 外 還 有 其 他 累 計 10.8% 的 稅 率 1. 對 其 取 得 的 醫 療 服 務 收 入 免 徵 營 業 稅 2. 對 其 自 產 自 用 的 製 劑 免 徵 增 值 稅 3. 對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自 用 的 房 產 土 地 車 船, 免 徵 房 產 稅 城 鎮 土 地 使 用 稅 和 車 船 使 用 稅 ( 三 )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境 外 醫 師 在 中 國 註 冊 行 醫 的 有 關 規 定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興 建 醫 療 機 構, 營 運 初 期 大 都 有 延 攬 台 灣 優 秀 醫 療 人 才 之 思 維, 惟 兩 岸 政 經 制 度 迥 異, 台 灣 醫 師 赴 中 國 大 陸 行 醫 需 符 合 當 地 法 令 要 求, 以 下 茲 介 紹 外 國 醫 師 至 中 國 行 醫 之 有 關 規 定 及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等 相 關 政 策 1. 外 國 醫 師 至 中 國 短 期 行 醫 之 有 關 規 定 中 國 衛 生 部 於 1992 年 10 月 7 日 發 布, 且 自 199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係 最 早 針 對 外 國 醫 師 至 中 國 行 醫 所 制 定 的 規 範 所 稱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是 指 在 外 國 取 得 合 法 行 醫 權 的 外 籍 醫 師, 應 邀 應 聘 或 申 請 來 華 從 事 不 超 過 1 年 期 限 的 臨 床 診 斷 治 療 業 務 活 動 後 來, 中 國 為 落 實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和 內 地 與 澳 門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衛 生 部 復 於 2003 年 11 月 28 日 發 布 關 於 修 改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第 十 八 條 的 通 知, 主 要 將 香 港 及 澳 門 地 區 的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有 效 期 放 寬 為 三 年 註 冊 期 滿 需 要 延 期 者, 可 以 重 新 辦 理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手 續 相 較 於 中 國 將 港 澳 地 區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由 一 年 延 長 為 三 年,2006 年 4 月 15 日 國 共 舉 行 兩 岸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後, 中 國 大 陸 亦 釋 放 善 意, 衛 生 部 醫 政 司 隨 即 於 2006 年 4 月 19 日 公 布 關 於 徵 求 對 台 灣 地 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醫 師 在 內 地 短 期 行 醫 的 管 理 暫 行 規 定 ( 徵 求 意 見 稿 ) 意 見 的 通 知, 宣 布 台 港 澳 醫 師 在 華 短 期 行 醫 期 限 為 三 年, 註 冊 期 滿 需 延 期 者, 可 以 重 新 辦 理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手 續, 且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關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之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茲 整 理 如 表 3-4 所 示 48

12 表 3-4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之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日 期 制 定 部 門 法 規 名 稱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1992 年 10 月 7 日 衛 生 部 外 籍 醫 生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管 理 辦 法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的 有 效 期 不 超 過 1 年 註 冊 期 滿 需 要 延 期 者, 可 以 依 本 辦 法 規 定 重 新 辦 理 註 冊 衛 生 部 第 24 號 令 2003 年 11 月 28 日 2006 年 4 月 19 日 衛 生 部 衛 生 部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關 於 修 改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第 十 八 條 的 通 知 關 於 徵 求 對 台 灣 地 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醫 師 在 內 地 短 期 行 醫 的 管 理 暫 行 規 定 ( 徵 求 意 見 稿 ) 意 見 的 通 知 第 十 八 條 修 改 為 : 香 港 澳 門 台 灣 的 醫 師 或 醫 療 團 體 參 照 本 辦 法 執 行 具 有 香 港 或 澳 門 合 法 行 醫 權 的 香 港 或 澳 門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內 地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的 有 效 期 不 超 過 3 年 註 冊 期 滿 需 要 延 期 的, 可 以 重 新 辦 理 短 期 行 醫 註 冊 手 續 宣 布 台 港 澳 醫 師 在 華 短 期 行 醫 期 限 為 3 年 期 滿 後, 擬 繼 續 執 業 者, 按 本 規 定 重 新 辦 理 短 期 行 醫 執 業 註 冊 手 續 本 規 定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外 國 醫 師 來 華 短 期 行 醫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與 本 規 定 不 符 者, 以 本 規 定 為 準 衛 醫 發 [2003]331 號 衛 醫 療 便 函 [2006]65 號 2.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認 定 等 相 關 政 策 台 港 澳 醫 師 除 可 依 前 述 規 定 至 中 國 短 期 行 醫 外, 原 本 欲 長 期 在 中 國 執 業, 則 需 通 過 國 家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惟 2008 年 2 月 27 日, 中 國 宣 布 台 港 澳 醫 師 若 符 合 相 關 條 件 規 定, 可 藉 由 申 請 方 式 取 得 醫 師 執 照, 此 措 施 等 同 為 台 港 澳 醫 師 廣 開 至 中 國 行 醫 大 門 以 下 謹 略 述 中 國 對 於 外 國 人 取 得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政 策 之 演 進 以 往 中 國 對 於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的 認 定 較 為 嚴 格,2001 年 9 月 3 日, 中 國 衛 生 部 國 家 中 醫 藥 管 理 局 公 安 部 國 務 院 台 辦 國 務 院 港 澳 辦 發 布 關 於 取 得 內 地 醫 學 專 業 學 歷 的 台 灣 香 港 澳 門 居 民 申 請 參 加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要 求 台 港 澳 居 民 必 須 取 得 內 地 醫 學 專 業 學 歷, 且 實 習 滿 一 年 後, 才 能 參 加 臨 床 中 醫 及 口 腔 等 三 類 國 家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本 項 規 定 從 2002 年 起 受 理 報 名, 截 至 2007 年 底, 已 有 595 名 三 地 考 生 通 過 中 國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近 年 來, 通 過 中 國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的 台 港 澳 醫 師 逐 漸 增 加,2005 年 12 月 1 日, 衛 生 部 公 布 關 於 取 得 內 地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香 港 澳 門 台 灣 居 民 執 業 註 冊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將 香 港 澳 門 及 台 灣 醫 師 執 業 證 書 第 十 碼 分 別 編 為 H M 及 T 另 外,2006 年 4 月 15 日 舉 行 之 國 共 兩 岸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閉 幕 式 上, 中 共 中 央 台 辦 主 任 陳 雲 林 宣 布 中 國 將 採 取 的 促 進 兩 岸 交 流 合 作 惠 及 台 灣 同 胞 十 五 項 政 策 措 施 中, 亦 包 括 台 灣 民 眾 可 在 大 陸 申 請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註 冊 執 業 或 從 事 臨 床 研 究 等 活 動 為 此,2007 年 4 月 3 日, 衛 生 部 和 國 家 中 醫 藥 管 理 局 發 布 了 關 於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和 獲 得 國 外 醫 學 學 歷 的 中 國 大 陸 居 民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首 次 承 認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在 台 取 得 的 醫 學 專 業 學 歷, 並 允 許 自 2007 年 起 據 此 報 考 國 家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考 試 方 式 分 為 臨 床 技 能 考 試 和 學 科 考 試 兩 階 段, 評 分 及 收 費 標 準 與 大 陸 考 生 相 同 此 規 定 相 對 於 台 灣 目 前 仍 未 承 認 中 國 大 陸 學 歷 的 作 法, 可 謂 一 大 突 破 49

13 據 統 計,2007 年 7 月 6 日, 台 灣 考 生 初 次 參 加 中 國 大 陸 執 業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共 有 250 多 人 報 考, 主 要 集 中 在 廣 東 省 廣 州 深 圳 及 珠 海 等 三 地, 共 有 186 人 通 過 考 試 由 於 部 分 台 灣 醫 師 反 映 兩 岸 在 醫 學 教 育 及 臨 床 執 業 習 慣 有 所 差 異, 不 易 通 過 該 項 考 試, 故 中 國 國 務 院 台 灣 事 務 辦 公 室 復 於 2008 年 2 月 27 日 舉 行 記 者 會, 再 度 釋 放 惠 台 政 策, 宣 布 凡 符 合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取 得 台 灣 地 區 合 法 行 醫 資 格 滿 五 年 具 有 台 灣 地 區 專 科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目 前 正 在 台 灣 地 區 醫 療 機 構 中 執 業 等 三 項 條 件 的 台 灣 地 區 永 久 居 民, 若 申 請 大 陸 醫 師 資 格, 可 透 過 認 定 方 式 核 發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具 體 辦 法 將 另 行 頒 布 此 認 定 條 件 及 辦 法 同 時 適 用 於 香 港 澳 門 地 區 醫 師 衛 生 部 辦 公 廳 副 主 任 兼 新 聞 發 言 人 毛 群 安 表 示, 開 放 台 灣 醫 師 申 請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將 不 會 有 數 額 上 的 限 制, 至 於 能 否 獨 立 執 業 問 題 將 再 研 究 過 去, 台 灣 醫 師 僅 能 以 短 期 行 醫 許 可 證 在 中 國 大 陸 執 業, 時 間 一 到 需 另 行 申 請 延 長, 今 後 若 以 申 請 方 式 取 得 中 國 醫 師 資 格, 即 可 在 大 陸 長 期 執 業 有 關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台 港 澳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認 定 之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茲 整 理 如 表 3-5 所 示 2001 年 9 月 3 日 表 3-5 中 國 大 陸 對 於 台 港 澳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之 政 策 法 規 沿 革 日 期 制 定 部 門 法 規 名 稱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衛 生 部 關 於 取 得 內 地 醫 學 台 港 澳 居 民 必 須 取 得 內 地 醫 學 專 業 國 家 中 醫 藥 管 理 局 專 業 學 歷 的 台 灣 香 學 歷 後, 於 內 地 的 醫 療 機 構, 在 執 業 公 安 部 港 澳 門 居 民 申 請 參 加 醫 師 指 導 下 接 受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國 務 院 台 辦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醫 師 所 需 的 專 業 訓 練 ( 或 稱 實 習 ) 滿 1 年 國 務 院 港 澳 辦 資 格 考 試 有 關 問 題 的 可 申 請 參 加 臨 床 中 醫 口 腔 類 別 的 2005 年 12 月 1 日 2007 年 4 月 3 日 2008 年 2 月 27 日 衛 生 部 衛 生 部 國 家 中 醫 藥 管 理 局 國 務 院 台 灣 事 務 辦 公 室 記 者 會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通 知 關 於 取 得 內 地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香 港 澳 門 台 灣 居 民 執 業 註 冊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關 於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和 獲 得 國 外 醫 學 學 歷 的 中 國 大 陸 居 民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衛 生 部 宣 布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申 請 大 陸 醫 師 資 格 新 政 策 50 的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取 得 內 地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的 香 港 澳 門 台 灣 居 民 申 請 在 內 地 執 業 註 冊 者, 按 照 醫 師 執 業 註 冊 暫 行 辦 法 ( 衛 生 部 令 第 5 號 ) 執 行 醫 師 執 業 證 書 編 碼 第 位 為 流 水 碼, 香 港 居 民 醫 師 執 業 證 書 第 10 位 編 碼 為 H 澳 門 為 M 台 灣 為 T 自 2007 年 起, 在 台 灣 取 得 合 法 行 醫 資 格, 其 學 歷 經 過 國 家 教 育 部 留 學 服 務 中 心 認 證 者, 可 報 名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在 台 灣 未 取 得 合 法 行 醫 資 格, 其 學 歷 經 過 國 家 教 育 部 留 學 服 務 中 心 認 證 者, 在 大 陸 三 級 醫 院 或 台 灣 醫 院 實 習 期 滿 1 年 並 經 實 習 醫 院 考 核 合 格 者, 可 報 名 參 加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凡 符 合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取 得 台 灣 地 區 合 法 行 醫 資 格 滿 5 年 具 有 台 灣 地 區 專 科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目 前 正 在 台 灣 地 區 醫 療 機 構 中 執 業 等 三 項 條 件 的 台 灣 地 區 永 久 居 民, 若 申 請 大 陸 醫 師 資 格, 可 透 過 認 定 方 式 核 發 醫 師 資 格 證 書, 具 體 辦 法 將 另 行 頒 布 此 認 定 條 件 及 辦 法 同 時 適 用 於 香 港 澳 門 地 區 醫 師 衛 醫 發 [2001]249 號 衛 醫 發 [2005]478 號 衛 發 明 電 [2007]17 號

14 第 二 節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情 況 一 醫 療 體 系 構 成 以 下 謹 就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機 構 的 分 類 及 醫 院 分 級 分 等 情 形, 加 以 簡 要 介 紹 ( 一 )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根 據 1994 年 9 月 1 日 公 布 實 施 的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第 三 條 規 定, 醫 療 機 構 的 類 別 可 分 為 十 二 類, 日 後 為 進 一 步 落 實 國 務 院 關 於 發 展 城 市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的 指 導 意 見 精 神, 推 動 社 區 衛 生 發 展, 衛 生 部 於 2006 年 11 月 15 日 發 布 關 於 修 訂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第 三 條 有 關 內 容 的 通 知 ( 衛 醫 發 號 ), 增 加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站 一 類, 以 下 茲 將 醫 療 機 構 類 別 劃 分 整 理 如 表 3-6 所 示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主 要 以 職 能 區 別, 例 如 醫 院 門 診 部 以 診 治 疾 病 為 主 要 職 能 ; 婦 幼 保 健 院 以 疾 病 預 防 為 主 要 職 能 ; 療 養 院 以 康 復 療 養 為 主 要 職 能 ; 急 救 中 心 急 救 站 以 院 外 急 診 為 主 要 職 能 ; 鄉 ( 鎮 ) 衛 生 院 則 以 預 防 保 健 醫 療 綜 合 服 務 為 主 要 職 能 為 充 分 發 揮 各 醫 療 機 構 功 能, 方 便 病 人 就 醫, 衛 生 部 以 綜 合 醫 院 為 骨 幹, 將 一 定 範 圍 內 的 各 級 醫 療 機 構 連 結 成 城 鄉 醫 療 網, 在 所 屬 衛 生 行 政 部 門 管 理 下, 開 展 分 級 分 工 的 醫 療 衛 生 防 疫 婦 幼 保 健 等 不 同 層 次 的 衛 生 服 務 表 3-6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一 覽 表 法 規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編 號 ( 一 )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中 西 醫 結 合 醫 院 民 族 醫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康 復 醫 院 ( 二 ) 婦 幼 保 健 院 ( 三 )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站 ( 四 ) 中 心 衛 生 院 鄉 ( 鎮 ) 衛 生 院 街 道 衛 生 院 ( 五 ) 療 養 院 ( 六 ) 綜 合 門 診 部 專 科 門 診 部 中 醫 門 診 部 中 西 醫 結 合 門 診 部 民 族 醫 門 診 部 ( 七 ) 診 所 中 醫 診 所 民 族 醫 診 所 衛 生 所 醫 務 室 衛 生 保 健 所 衛 生 站 ( 八 ) 村 衛 生 室 ( 所 ) ( 九 ) 急 救 中 心 急 救 站 ( 十 ) 臨 床 檢 驗 中 心 ( 十 一 )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院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所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站 ( 十 二 ) 護 理 院 護 理 站 ( 十 三 ) 其 他 診 療 機 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2006); 本 研 究 整 理 51

15 其 中, 若 單 就 醫 院 而 言, 中 國 醫 院 類 型 並 無 一 定 分 類 標 準, 通 常 可 依 收 治 範 圍 地 區 特 定 任 務 所 有 制 所 有 權 及 營 利 與 否 等 不 同 性 質 加 以 區 分, 茲 整 理 如 表 3-7 所 示 表 3-7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分 類 情 形 分 類 方 式 類 型 依 收 治 範 圍 分 綜 合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康 復 醫 院 兒 童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職 業 病 醫 院 依 地 區 分 城 市 醫 院 農 村 醫 院 依 特 定 任 務 分 軍 隊 醫 院 企 業 醫 院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依 所 有 制 分 全 民 所 有 制 醫 院 集 體 所 有 制 醫 院 個 體 所 有 制 醫 院 依 所 有 權 分 國 有 醫 院 ( 公 立 醫 院 ) 民 辦 醫 院 ( 內 資 中 外 合 資 或 合 作 ) 依 營 利 與 否 分 營 利 性 醫 院 非 營 利 性 醫 院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值 得 一 提 的 是,2000 年 2 月 21 日,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轉 發 國 務 院 體 改 辦 等 部 門 關 於 城 鎮 醫 藥 衛 生 體 制 改 革 指 導 意 見 的 通 知 ( 國 辦 發 [2000]16 號 ), 將 醫 療 機 構 分 為 非 營 利 性 和 營 利 性 兩 類 進 行 管 理 強 調 國 家 應 根 據 醫 療 機 構 的 性 質 社 會 功 能 及 其 承 擔 的 任 務, 制 定 並 實 施 不 同 的 財 稅 價 格 政 策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在 醫 療 服 務 體 系 中 占 主 導 地 位, 享 受 相 應 的 稅 收 優 惠 政 策 ;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醫 療 服 務 價 格 放 開, 依 法 自 主 經 營, 照 章 納 稅 2000 年 7 月 18 日, 衛 生 部 等 四 部 門 又 發 布 關 於 城 鎮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管 理 的 實 施 意 見 的 通 知 ( 衛 醫 發 [2000]233 號 ), 進 一 步 擬 定 對 醫 療 機 構 進 行 分 類 管 理 的 政 策 規 定, 並 提 出 具 體 實 施 辦 法 此 為 中 國 大 陸 首 次 明 確 將 醫 療 機 構 界 定 為 非 營 利 性 與 營 利 性, 建 立 全 新 的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管 理 制 度, 對 中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具 有 深 遠 的 影 響 由 於 非 營 利 性 與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稅 負 不 同, 導 致 經 營 成 本 不 同, 既 削 弱 且 抑 制 民 營 醫 院 的 競 爭 力, 又 使 得 公 立 醫 院 在 保 護 政 策 下 缺 乏 改 革 動 力, 故 至 今 許 多 人 仍 認 為 政 府 應 努 力 營 造 公 平 競 爭 的 外 部 環 境, 多 服 務 少 干 預 ; 多 設 路 標, 不 設 障 礙, 才 能 符 合 醫 療 機 構 之 所 以 重 新 進 行 分 類 管 理 的 要 義 有 關 中 國 大 陸 非 營 利 性 與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的 劃 分, 如 表 3-8 所 示 52

16 表 3-8 中 國 大 陸 非 營 利 性 與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之 異 同 機 構 異 同 1. 營 運 模 式 相 同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相 同 2. 經 營 項 目 相 同 3. 承 擔 的 社 會 義 務 相 同 ( 當 發 生 重 大 災 害 事 故 疫 情 時, 各 類 醫 療 機 構 有 義 務 執 行 政 府 指 令 ) 4. 面 對 自 由 競 爭 環 境, 訂 價 策 略 趨 同 差 異 1.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是 指 為 社 會 公 眾 利 益 服 務 而 設 立 和 運 營 的 醫 療 機 構, 不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其 收 入 用 於 彌 補 醫 療 服 務 成 本, 實 際 運 營 中 的 收 支 結 餘 只 能 用 於 自 身 的 發 展, 如 改 善 醫 療 條 件 引 進 技 術 開 展 新 的 醫 療 服 務 專 案 等 2. 政 府 舉 辦 的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主 要 提 供 基 本 醫 療 服 務 並 完 成 政 府 交 辦 的 其 他 任 務, 其 他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主 要 提 供 基 本 醫 療 服 務, 這 二 類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也 可 以 提 供 少 量 的 非 基 本 醫 療 服 務 3. 政 府 舉 辦 的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享 受 同 級 政 府 給 予 的 財 政 補 助, 其 他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不 享 受 政 府 財 政 補 助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執 行 政 府 規 定 的 醫 療 服 務 指 導 價 格, 享 受 相 應 的 稅 收 優 惠 政 策, 不 需 繳 交 稅 負 4. 非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執 行 財 政 部 衛 生 部 頒 布 的 醫 院 財 務 制 度 和 醫 院 會 計 制 度 等 有 關 法 規 政 策 1.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是 指 醫 療 服 務 所 得 收 益 可 用 於 投 資 者 經 濟 回 報 的 醫 療 機 構 政 府 不 舉 辦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2.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根 據 市 場 需 求 自 主 確 定 醫 療 服 務 專 案 3.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醫 療 服 務 價 格 開 放, 依 法 自 主 經 營, 照 章 納 稅 需 繳 納 所 得 稅 營 業 稅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教 育 費 附 加 稅 地 方 教 育 費 河 道 稅 房 產 稅 土 地 使 用 稅 車 船 使 用 稅 等 4. 營 利 性 醫 療 機 構 參 照 執 行 企 業 的 財 務 會 計 制 度 和 有 關 政 策 資 料 來 源 : 關 於 城 鎮 醫 療 機 構 分 類 管 理 的 實 施 意 見 (2000) 中 國 醫 療 衛 生 發 展 報 告 No.2 (2006); 本 研 究 整 理 ( 二 ) 醫 院 分 級 與 分 等 1989 年 11 月 29 日, 中 國 衛 生 部 發 布 醫 院 分 級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將 醫 院 依 其 功 能 任 務 不 同 劃 分 為 一 二 三 級, 企 事 業 單 位 及 集 體 個 體 舉 辦 的 醫 院 級 別 可 比 照 劃 定 而 各 級 醫 院 經 過 評 審, 按 照 醫 院 分 級 管 理 標 準 確 定 為 甲, 乙 丙 三 等, 其 中 三 級 醫 院 增 設 特 等, 因 此 醫 院 共 分 三 級 十 等 另 外, 亦 建 立 醫 院 評 審 制 度, 每 三 年 由 各 級 醫 院 評 審 委 員 會 評 審 一 次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級 等 劃 分 及 功 能 如 表 3-9 所 示 ; 中 國 大 陸 與 台 灣 醫 院 分 級 對 照 比 較, 如 圖 3-6 所 示 表 3-9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級 等 劃 分 及 功 能 53

17 級 別 等 別 病 床 數 審 批 單 位 性 質 功 能 甲 等 乙 等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丙 等 甲 等 乙 等 丙 等 特 等 甲 等 乙 等 丙 等 床 床 500 床 以 上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地 ( 市 ) 衛 生 局 審 批 發 證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衛 生 廳 ( 局 ) 審 批 發 證 衛 生 部 審 批 發 證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衛 生 廳 ( 局 ) 審 批 發 證 直 接 為 社 區 提 供 預 防, 醫 療 保 健 康 復 服 務 的 基 層 醫 院, 是 初 級 衛 生 保 健 機 構 跨 越 社 區 提 供 綜 合 醫 療 衛 生 服 務 和 承 擔 一 定 教 學 科 研 任 務 的 地 區 性 醫 院, 是 地 區 性 醫 療 預 防 技 術 中 心 跨 越 地 區 省 市 及 向 全 國 範 圍 提 供 醫 療 衛 生 服 務 的 醫 院, 是 具 有 全 面 醫 療 教 學 科 研 能 力 的 醫 療 預 防 技 術 中 心 對 民 眾 提 供 一 級 預 防, 在 社 區 管 理 多 發 病 常 見 病 症 患 者, 並 對 疑 難 重 症 進 行 正 確 轉 診, 協 助 高 層 次 醫 院 做 好 中 間 或 院 後 服 務, 合 理 分 流 病 人 參 與 指 導 對 高 危 險 病 人 的 監 測, 接 受 一 級 轉 診, 對 一 級 醫 院 進 行 業 務 技 術 指 導, 並 承 擔 一 定 程 度 的 教 學 和 科 研 任 務 提 供 專 科 醫 療 服 務, 解 決 疑 難 重 症, 接 受 二 級 轉 診, 對 下 級 醫 院 進 行 技 術 指 導 和 培 訓 人 才 ; 完 成 培 養 高 級 醫 療 專 業 人 才 的 教 學 和 承 擔 省 以 上 科 研 專 案 任 務 ; 指 導 一 二 級 預 防 工 作 中 國 醫 院 分 級 台 灣 醫 院 分 級 三 級 500 床 以 上 醫 療 教 學 科 研 ( 特 甲 乙 丙 四 等 ) 醫 學 中 心 二 級 ( 床 ) 地 區 性 醫 院 ( 甲 乙 丙 三 等 ) 區 域 醫 院 ( 區 域 教 學 醫 院 ) 一 級 (20-99 床 ) 基 層 醫 院 衛 生 保 健 機 構 ( 甲 乙 丙 三 等 ) 地 區 醫 院 ( 地 區 教 學 ) 圖 3-6 兩 岸 醫 院 分 級 對 照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張 煥 禎 (2004), 兩 岸 醫 療 照 護 體 系 之 比 較 由 次 級 資 料 評 析, 桃 園 : 壢 新 醫 院 二 醫 療 衛 生 行 政 體 系 54

18 1988 年 11 月 25 日, 中 國 國 務 院 發 布 了 衛 生 部 三 定 方 案 ( 定 職 能 定 機 構 定 編 制 ), 確 立 衛 生 部 為 國 務 院 綜 合 管 理 全 國 衛 生 工 作 的 職 能 部 門, 而 各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以 至 地 區 ( 市 ) 縣 各 級 政 府 的 衛 生 廳 局 科 等 衛 生 行 政 管 理 機 構, 係 根 據 衛 生 部 所 設 的 業 務 司 局 結 合 各 地 衛 生 工 作 的 實 際 情 況, 設 置 相 應 的 局 處 科 ( 股 ), 分 管 各 項 業 務 工 作 其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隸 屬 層 級 如 下 ( 一 ) 國 家 政 府 機 關 ( 國 務 院 ) 設 衛 生 部 : 內 設 辦 公 廳 人 事 司 規 劃 財 務 司 衛 生 法 制 與 監 督 司 基 層 衛 生 與 婦 幼 保 健 司 醫 政 司 疾 病 控 制 司 科 技 教 育 司 國 際 合 作 司 保 健 局 直 屬 機 關 黨 委 離 退 休 幹 部 局 等 職 能 部 門 其 中, 醫 政 司 主 管 醫 療 機 構 業 務 ( 二 ) 各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政 府 機 關 設 衛 生 廳 ( 局 ): 內 設 人 事 處 計 財 處 基 層 衛 生 與 婦 幼 保 健 處 醫 政 處 藥 政 處 科 技 教 育 處 外 事 處 等 職 能 部 門 其 中, 醫 政 處 主 管 醫 療 機 構 業 務 ( 三 ) 各 省 自 治 區 所 管 轄 的 市 ( 地 ) 自 治 州 政 府 設 衛 生 局 : 內 設 人 事 科 計 財 科 基 層 衛 生 與 婦 幼 保 健 科 醫 政 科 防 疫 科 科 技 教 育 科 外 事 科 等 職 能 部 門 其 中, 醫 政 科 主 管 醫 療 機 構 業 務 ( 四 ) 各 直 轄 市 和 較 大 的 省 轄 市 自 治 州 所 管 轄 的 區 縣 ( 自 治 區 縣 ) 政 府 設 衛 生 局 ( 科 ): 內 設 人 事 股 計 財 股 醫 政 股 等 相 應 的 職 能 部 門 其 中, 醫 政 股 主 管 醫 療 機 構 業 務 ( 五 ) 各 縣 ( 自 治 縣 ) 的 鄉 鎮 政 府 不 設 獨 立 衛 生 行 政 機 關, 有 專 人 管 理 衛 生 行 政 工 作 有 關 國 務 院 衛 生 部 至 鄉 鎮 政 府 所 構 成 之 衛 生 行 政 及 醫 療 行 政 體 系, 如 圖 3-7 所 示 國 務 院 衛 生 部 省 ( 市 自 治 區 ) 政 府 衛 生 廳 醫 政 司 市 ( 地 ) 政 府 衛 生 局 醫 政 處 縣 政 府 衛 生 局 ( 科 ) 醫 政 科 鄉 政 府 醫 政 股 三 衛 生 技 術 職 務 和 職 稱 圖 3-7 中 國 大 陸 衛 生 行 政 及 醫 療 行 政 體 系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55

19 1986 年 3 月 15 日, 中 國 中 央 職 稱 改 革 工 作 小 組 發 布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職 務 試 行 條 例 ( 職 改 字 [1986] 第 20 號 ), 主 張 衛 生 技 術 職 務 有 明 確 的 職 責 和 履 行 相 應 職 責 必 須 具 備 的 任 職 基 本 條 件, 在 定 編 定 員 的 基 礎 上, 高 中 初 級 專 業 技 術 職 務 有 合 理 結 構 比 例, 且 強 調 該 條 例 適 用 於 全 民 所 有 制 衛 生 事 業 單 位, 企 業 單 位 和 集 體 所 有 制 單 位 可 參 照 執 行 目 前, 中 國 衛 生 技 術 職 務 可 分 為 醫 藥 護 技 等 四 類, 其 職 類 及 職 稱 彙 整 如 表 3-10 所 示 表 3-10 中 國 大 陸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職 類 和 職 稱 職 類 職 稱 醫 療 預 防 保 健 人 員 中 藥 西 藥 人 員 護 理 人 員 其 他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主 任 醫 師 副 主 任 醫 師 主 治 ( 主 管 ) 醫 師 醫 師 醫 士 主 任 藥 師 副 主 任 藥 師 主 管 藥 師 藥 師 藥 士 主 任 護 師 副 主 任 護 師 主 管 護 師 護 師 護 士 主 任 技 師 副 主 任 技 師 主 管 技 師 技 師 技 士 註 :1. 主 任 醫 ( 藥 護 技 ) 師 副 主 任 醫 ( 藥 護 技 ) 師 為 高 級 技 術 職 務 2. 主 治 ( 主 管 ) 醫 ( 藥 護 技 ) 師 為 中 級 技 術 職 務 3. 醫 ( 藥 護 技 ) 師 醫 ( 藥 護 技 ) 士 為 初 級 技 術 職 務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職 務 試 行 條 例 (1986); 本 研 究 整 理 四 中 國 衛 生 資 源 概 況 有 關 中 國 大 陸 衛 生 總 費 用 概 要 衛 生 資 源 醫 療 服 務 門 診 和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概 況, 謹 簡 要 介 紹 如 下 ( 一 )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概 要 根 據 中 國 衛 生 部 之 最 新 統 計 資 料 顯 示,1978 年 至 2007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由 人 民 幣 億 元 成 長 到 10,966 億 元, 衛 生 總 費 用 占 GDP 比 重 由 3.02% 上 升 至 4.81%, 三 十 年 來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及 占 GDP 成 長 情 形, 如 圖 3-8 所 示 若 分 析 1978 年 至 2006 年 中 國 人 均 GDP 與 人 均 衛 生 費 用 成 長 倍 數 變 化, 如 圖 3-9 所 示, 可 發 現 人 均 GDP 成 長 了 38 倍, 而 人 均 衛 生 費 卻 增 加 了 58 倍, 顯 見 中 國 衛 生 費 用 增 加 速 度 超 過 同 期 GDP 成 長 幅 度, 尤 其 90 年 代 進 行 醫 療 衛 生 體 制 改 革 後, 差 距 日 益 擴 大 80 年 代, 居 民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占 衛 生 總 費 用 25% 左 右 ; 但 到 90 年 代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大 漲,2001 年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比 重 接 近 60% 56

20 人 民 幣 億 元 ( ) 單 位 : 倍 衛 生 總 費 用 ( 億 元 ) 衛 生 總 費 用 占 GDP% 圖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及 占 GDP 成 長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人 均 衛 生 費 用 ( 元 ) 人 均 GDP( 元 ) 年 度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人 均 GDP 與 衛 生 費 用 成 長 倍 數 趨 勢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簡 稱 WHO) 提 出 之 2006 年 度 世 界 衛 生 報 告 指 出,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占 GDP 比 重, 在 191 個 國 家 中 排 名 106 位, 遠 低 於 美 國 的 15.2% 德 國 的 11.1% 英 國 的 8% 以 及 OECD 國 家 的 平 均 水 準 ( 王 潁 屈 衛 東 郝 模, 2007) 雖 然, 目 前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占 GDP 比 例 仍 然 偏 低, 但 衛 生 總 費 用 成 長 趨 勢 卻 明 顯 加 快, 此 係 政 府 對 衛 生 費 用 低 投 入 醫 療 保 險 覆 蓋 面 不 足 多 數 民 眾 需 自 費 就 醫, 導 致 居 民 家 庭 和 個 人 現 金 衛 生 支 出 比 例 過 高 的 結 果 占 G D P % 57

21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主 要 由 政 府 預 算 衛 生 支 出 社 會 衛 生 支 出 個 人 現 金 衛 生 支 出 等 三 部 分 構 成 2,2006 年 政 府 預 算 衛 生 支 出 1,778.9 億 元, 社 會 衛 生 支 出 3,210.9 億 元,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4,853.5 億 元 1978 年 至 2006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內 部 構 成 情 形 如 圖 3-10 所 示 這 段 期 間 政 府 預 算 衛 生 支 出 社 會 保 險 及 其 他 衛 生 支 出 占 總 衛 生 費 用 比 重, 分 別 由 32.2% 下 降 到 18.1% 47.4% 下 降 到 32.6%, 而 個 人 現 金 衛 生 支 出 則 由 20.4% 上 升 至 49.3% 由 此 可 知, 居 民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負 擔 過 重, 已 使 得 看 病 難 看 病 貴 3 成 為 中 國 當 前 社 會 的 重 大 問 題 之 一 1978 年 至 2006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變 化 趨 勢 如 圖 3-11 所 示 政 府 預 算 衛 生 支 出 社 會 衛 生 支 出 個 人 現 金 衛 生 支 出 100% 80% 百 分 比 60% 40% 20% 0%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內 部 構 成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人 民 幣 億 元 ( ) 衛 生 總 費 用 社 會 衛 生 支 出 政 府 預 算 衛 生 支 出 個 人 現 金 衛 生 支 出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衛 生 總 費 用 變 化 趨 勢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2 政 府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衛 生 事 業 費 中 醫 事 業 費 計 畫 生 育 事 業 費 藥 品 監 督 管 理 費 預 算 內 基 本 建 設 支 出 醫 學 科 研 經 費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基 金 補 助 支 出 衛 生 行 政 與 醫 療 保 險 管 理 費 其 他 部 門 衛 生 支 出 行 政 事 業 單 位 醫 療 經 費 ; 社 會 衛 生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社 會 醫 療 保 險 社 會 其 他 保 險 醫 療 衛 生 費 私 人 健 康 保 險 行 政 事 業 單 位 醫 療 衛 生 支 出 企 業 醫 療 衛 生 支 出 農 村 居 民 醫 療 保 障 費 衛 生 預 算 外 基 本 建 設 支 出 私 人 開 業 醫 初 始 投 資 額 其 他 ; 居 民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城 鎮 居 民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農 村 居 民 個 人 衛 生 支 出 3 中 國 改 革 前 的 看 病 難 ( 看 病 難 住 院 難 手 術 難 等 三 難 之 一 ) 和 目 前 的 看 病 難 定 義 不 同, 前 者 主 要 係 計 劃 經 濟 體 制 下 供 給 不 足 和 效 率 不 佳 所 引 起 ; 後 者 則 是 高 費 用 需 求 不 足 和 高 品 質 服 務 供 給 不 足 所 導 致 58

22 至 於 城 鄉 衛 生 費 用 部 分,1990 至 2006 年 中 國 城 鄉 衛 生 費 用 成 長 情 形 如 圖 3-12 所 示 1990 年 城 鄉 衛 生 費 用 分 別 是 人 民 幣 396 億 元 及 億 元, 兩 者 幾 無 太 大 分 別 ;2006 年 時, 城 鎮 衛 生 費 用 為 6,581.3 億 元, 農 村 則 是 3,262 億 元, 兩 者 相 差 2.6 倍 另 外,1978 年 至 2007 年, 人 均 衛 生 費 用 由 人 民 幣 11.5 元 成 長 到 828 元 2006 年 城 鎮 居 民 人 均 衛 生 總 費 用 1,145.1 元, 農 村 居 民 人 均 衛 生 總 費 用 元, 城 鎮 約 是 農 村 的 2.6 倍, 顯 見 中 國 大 陸 城 鄉 衛 生 費 用 差 距 仍 大 城 鎮 衛 生 總 費 用 農 村 衛 生 總 費 用 人 民 幣 億 元 ( 二 ) 衛 生 資 源 ( ) 圖 年 中 國 城 鄉 衛 生 費 用 成 長 情 形 年 度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以 下 茲 簡 要 概 述 中 國 大 陸 衛 生 機 構 總 數 醫 院 構 成 概 況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數 衛 生 人 員 總 量 等 衛 生 資 源 1. 衛 生 機 構 總 數 根 據 中 國 衛 生 部 2008 年 4 月 29 日 發 布 之 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顯 示,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衛 生 機 構 共 有 29 萬 8,868 家 ( 不 含 村 衛 生 室 ), 較 2006 年 約 減 少 1 萬 家 其 中 醫 院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 站 ) 婦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門 診 部 略 微 增 加 ; 診 所 ( 衛 生 所 醫 務 室 護 理 站 ) 約 減 少 1.5 萬 家, 故 衛 生 機 構 總 數 有 所 減 少, 相 關 數 據 如 表 3-11 所 示 59

23 表 年 中 國 衛 生 機 構 數 及 床 位 數 機 構 數 ( 家 ) 床 位 數 ( 張 ) 總 計 醫 院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 站 ) 衛 生 院 鄉 鎮 衛 生 院 門 診 部 診 所 ( 衛 生 所 醫 務 室 護 理 站 ) 採 供 血 機 構 婦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院 ( 所 站 ) 疾 病 預 防 控 制 中 心 註 : 本 表 不 含 村 衛 生 室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2. 醫 院 構 成 概 況 從 所 屬 地 域 來 看,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主 要 集 中 在 東 部 和 北 部, 東 部 有 1 萬 832 家, 北 部 有 5,470 家 ; 西 部 較 少, 僅 有 2,944 家 有 關 中 國 醫 院 地 域 分 布 情 形, 如 圖 3-13 所 示 北 部, 5470 東 部, 西 部, 2944 黑 龍 江 901 吉 林 590 西 藏 新 疆 青 海 136 甘 肅 381 四 川 1178 雲 南 649 重 慶 361 內 蒙 古 474 寧 夏 131 貴 州 394 陜 西 851 廣 西 460 山 西 916 河 南 1201 湖 北 575 湖 南 812 北 京 541 河 北 874 廣 東 1008 山 東 1168 遼 寧 956 天 津 218 江 蘇 1061 安 徽 699 上 海 260 浙 江 606 江 西 489 福 建 370 海 南 190 圖 3-13 中 國 醫 院 地 域 分 布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 袁 楓 (2007), 中 國 醫 院 的 現 狀 及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上 海 : 諍 信 商 業 風 險 管 理 公 司 60

24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大 陸 共 有 1 萬 9,847 家 醫 院, 雖 然 僅 占 整 體 衛 生 機 構 的 6.6%, 比 例 不 高, 卻 承 擔 最 主 要 的 服 務 職 責 就 醫 院 類 型 而 言, 可 分 為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及 專 科 醫 院 三 類, 有 關 2005 年 至 2007 年 各 類 型 醫 院 家 數 及 構 成 比 例, 如 圖 3-14 所 示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百 分 比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各 類 型 醫 院 家 數 及 構 成 比 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另 外, 若 按 醫 院 等 級 狀 況 統 計, 截 至 2007 年 底, 三 級 醫 院 有 1,182 家 ( 其 中 三 甲 醫 院 704 家 ), 二 級 醫 院 6,608 家, 一 級 醫 院 4,687 家, 未 評 定 等 級 醫 院 7,370 家, 其 數 量 比 例 情 況 如 圖 3-15 所 示 如 果 以 醫 院 是 否 營 利 區 分, 中 國 醫 院 絕 大 部 分 為 非 營 利 性 醫 院,2006 年 非 營 利 性 醫 院 有 1 萬 5,616 家, 占 81.1%; 營 利 性 醫 院 3,575 家, 占 18.6%, 有 關 分 配 比 例 如 圖 3-16 所 示 未 評 定 等 級, 7370, 37% 三 級 醫 院, 1182, 6% 二 級 醫 院, 6608, 33% 一 級 醫 院, 4687, 24% 圖 年 中 國 各 等 級 醫 院 數 量 及 構 成 比 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營 利 性 醫 院, 3575, 19% 其 他, 55, 0% 非 營 利 性 醫 院, 15616, 81% 圖 年 中 國 營 利 性 與 非 營 性 醫 院 數 量 及 構 成 比 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7),2007 年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提 要 61

25 3.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數 2007 年 底,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共 萬 張 以 機 構 類 型 區 分, 醫 院 床 位 萬 張, 占 72.3%; 衛 生 院 床 位 76.3 萬 張, 占 20.6%; 其 他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占 7.1% 與 2006 年 相 較,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增 加 18.9 萬 張, 其 中, 醫 院 床 位 增 加 11.4 萬 張, 衛 生 院 床 位 增 加 5.3 萬 張 每 千 人 口 醫 院 衛 生 院 床 位 數 由 2006 年 的 2.53 張 增 加 到 2007 年 的 2.63 張 就 醫 院 部 分 而 言, 若 依 醫 院 床 位 數 狀 況 統 計,100 張 床 位 以 下 的 醫 院 有 1 萬 2,071 家, 張 的 醫 院 3,700 家, 張 的 醫 院 2,868 家, 張 的 醫 院 814 家,800 張 及 以 上 的 醫 院 394 家 有 關 2005 年 至 2007 年 中 國 醫 院 床 位 數 多 寡 及 構 成 比 例, 如 圖 3-17 所 示 100% 90% 80% 百 分 比 70% 60% 50% 40% 30% 大 於 800 床 床 床 床 小 於 100 床 20% 10% 0% 年 度 圖 年 中 國 醫 院 床 位 數 多 寡 及 構 成 比 例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4. 衛 生 人 員 總 量 2007 年 底, 中 國 衛 生 人 員 總 數 為 萬 人, 較 2006 年 增 加 28.4 萬 人, 成 長 5.1% 其 中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萬 人, 其 他 技 術 人 員 24.2 萬 人, 管 理 人 員 35.6 萬 人, 工 勤 人 員 51.9 萬 人 在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中, 全 國 執 業 醫 師 及 執 業 助 理 醫 師 萬 人 ( 其 中 執 業 醫 師 萬 人 ), 註 冊 護 士 萬 人 每 千 人 口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由 2006 年 3.58 人 增 加 到 2007 年 3.67 人, 其 中 執 業 醫 師 及 執 業 助 理 醫 師 由 1.54 人 增 加 到 1.56 人 註 冊 護 士 由 1.1 人 增 加 到 1.17 人 另 外, 在 中 國 衛 生 人 員 中, 鄉 村 醫 師 和 衛 生 員 共 有 91.4 萬 人, 較 2006 年 減 少 4.6 萬 人 2006 年 至 2007 年 中 國 衛 生 人 員 總 數 如 表 3-12 所 示 衛 生 人 員 中, 醫 療 機 構 衛 生 人 員 共 萬 人, 其 中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萬 人 ( 執 業 醫 師 及 執 業 助 理 醫 師 萬 人 註 冊 護 士 萬 人 ) 有 關 中 國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年 齡 構 成,25 歲 以 下 占 7%,25 歲 -34 歲 占 37.9%,35 歲 -44 歲 占 31.3%,45 歲 -54 歲 占 19.7%, 55 歲 以 上 占 4.2% 至 於 學 歷 構 成, 大 學 本 科 及 以 上 占 17.1%, 大 專 占 29.2%, 中 專 占 43.3%, 高 中 及 以 下 占 10.3% 另 依 專 業 技 術 資 格 區 分, 正 高 及 副 高 占 7.3%, 中 級 占 27%, 師 級 / 助 理 士 級 及 其 他 占 65.7% 62

26 表 年 中 國 衛 生 人 員 總 數 單 位 :( 萬 人 ) 總 計 衛 生 技 術 人 員 其 中 : 執 業 ( 助 理 ) 醫 師 內 : 執 業 醫 師 註 冊 護 士 藥 劑 師 ( 士 ) 檢 驗 師 ( 士 ) 其 他 技 術 人 員 管 理 人 員 工 勤 技 能 人 員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 三 ) 醫 療 服 務 以 下 茲 簡 要 介 紹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機 構 診 療 服 務 住 院 服 務 病 床 利 用 及 醫 師 人 均 工 作 量 概 況 1. 醫 療 機 構 診 療 服 務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總 診 療 人 次 數 為 億 次 若 依 機 構 類 型 區 分, 醫 院 億 次, 占 57.6%; 衛 生 院 7.87 億 次, 占 27.7%; 其 他 醫 療 機 構 4.18 億 次, 占 14.7% 與 2006 年 比 較, 醫 療 機 構 總 診 療 人 次 數 增 加 3.96 億 次, 其 中 醫 院 增 加 1.66 億 次, 衛 生 院 增 加 0.62 億 次 2007 年 全 國 民 眾 到 醫 療 機 構 平 均 就 診 2.2 次 2. 醫 療 機 構 住 院 服 務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入 院 人 數 9,828 萬 人 若 按 機 構 類 型 區 分, 醫 院 6,487 萬 人, 占 66%; 衛 生 院 2,700 萬 人, 占 27.5%; 其 他 醫 療 機 構 641 萬 人, 占 6.5% 與 2006 年 比 較, 醫 療 機 構 入 院 人 數 增 加 1,922 萬 人, 其 中 醫 院 增 加 925 萬 人, 衛 生 院 增 加 842 萬 人 2007 年 全 國 民 眾 年 住 院 率 為 7.54% 有 關 2006 年 至 2007 年 醫 療 機 構 診 療 人 次 及 入 院 人 數, 如 表 3-13 所 示 表 年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診 療 人 次 及 入 院 人 數 診 療 人 次 數 ( 億 次 ) 入 院 人 數 ( 萬 人 ) 總 計 其 中 : 醫 院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 站 ) 衛 生 院 婦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院 ( 所. 站 ) 註 : 本 表 不 含 診 所 衛 生 所 醫 務 室 和 村 衛 生 室 數 字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63

27 3. 醫 療 機 構 病 床 利 用 截 至 2007 年 底,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病 床 使 用 率 為 70.9% 若 按 機 構 類 型 區 分, 醫 院 為 78.3%, 衛 生 院 為 48.5% 與 2006 年 比 較, 醫 療 機 構 病 床 使 用 率 提 高 6%, 其 中 醫 院 提 高 5.9%, 衛 生 院 提 高 9.1% 2007 年, 醫 療 機 構 出 院 者 平 均 住 院 日 為 8.9 日, 其 中 醫 院 10.8 日, 衛 生 院 4.8 日 與 2006 年 比 較, 醫 療 機 構 病 患 平 均 住 院 日 縮 短 0.3 日, 醫 院 和 衛 生 院 則 持 平 有 關 2006 年 至 2007 年 醫 療 機 構 病 床 使 用 率 及 平 均 住 院 日, 如 表 3-14 所 示 表 年 中 國 醫 療 機 構 病 床 使 用 率 及 平 均 住 院 日 病 床 使 用 率 (%) 平 均 住 院 日 總 計 醫 院 綜 合 醫 院 中 醫 醫 院 專 科 醫 院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中 心 衛 生 院 門 診 部 婦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專 科 疾 病 防 治 院 ( 所. 站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4. 醫 師 人 均 工 作 量 根 據 中 國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統 計,2007 年 醫 師 人 均 日 診 療 人 次 為 6 次, 比 2006 年 增 加 0.5 次 ; 醫 師 人 均 負 擔 住 院 床 日 為 2 日, 較 2006 年 增 加 0.3 日 醫 院 級 別 愈 高, 醫 生 的 工 作 負 荷 量 愈 大 2006 年 至 2007 年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醫 師 人 均 日 工 作 量 如 表 3-15 所 示 表 年 中 國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醫 師 人 均 日 工 作 量 醫 師 人 均 每 天 擔 負 診 療 人 次 醫 師 人 均 每 天 擔 負 住 院 床 日 合 計 衛 生 部 屬 省 屬 地 級 市 屬 縣 級 市 屬 縣 屬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 四 ) 門 診 和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有 關 中 國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門 診 和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藥 品 費 用 占 醫 療 費 用 比 重 資 料, 如 下 所 述 64

28 1. 醫 療 費 用 及 增 長 幅 度 截 至 2007 年 底,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門 診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元, 比 2006 年 增 加 7.1 元, 成 長 5.5%;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為 人 民 幣 4,964.4 元, 比 2006 年 增 加 元, 成 長 6.3% 推 究 費 用 上 漲 原 因, 扣 除 2007 年 價 格 水 準 漲 幅 影 響 因 素, 門 診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增 加 0.6 元, 成 長 0.5%;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增 加 57.2 元, 上 漲 1.2% 2. 藥 品 費 用 占 醫 療 費 用 比 重 2007 年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門 診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中, 藥 費 為 67.9 元, 占 50%; 與 2006 年 相 比, 藥 費 增 加 2.9 元, 比 重 下 降 0.5%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中, 藥 費 為 2,144 元, 占 43.2%; 與 2006 年 相 比, 藥 費 增 加 152 元, 藥 費 比 重 增 加 0.5% 有 關 2006 年 至 2007 年 衛 生 部 綜 合 醫 院 門 診 和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及 漲 幅, 如 表 3-16 所 示 表 年 中 國 衛 生 部 門 綜 合 醫 院 門 診 和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及 漲 幅 單 位 : 人 民 幣 ( 元 ) 門 診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 元 ) 其 中 : 藥 費 % 住 院 病 患 人 均 醫 療 費 用 ( 元 ) 其 中 : 藥 費 % 醫 療 費 用 上 漲 %( 上 年 =100) 門 診 病 人 住 院 病 人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衛 生 部 (2008),2007 年 我 國 衛 生 事 業 發 展 統 計 公 報 65

29 第 三 節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沿 革 中 國 社 會 醫 療 保 障 體 系 起 源 於 50 年 代 初 期 的 公 費 醫 療 制 度 和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50 年 代 末 期 至 80 年 代, 則 在 農 村 發 展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衛 生 制 度 ;80 年 代 末 期 至 90 年 代 初 期, 因 公 費 和 勞 保 醫 療 費 用 急 速 上 漲, 國 家 和 企 業 難 以 負 荷, 於 是 針 對 社 會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進 行 多 種 形 式 的 改 革 嘗 試, 諸 如 建 立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農 村 新 型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城 鎮 居 民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等 均 是 有 關 中 國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之 發 展 概 況, 謹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一 創 建 維 持 期 ( ) 中 國 在 1949 年 建 國 初 期, 建 立 了 與 當 時 計 畫 經 濟 相 應 的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主 要 分 為 公 費 醫 療 制 度 及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兩 部 分, 茲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公 費 醫 療 制 度 1952 年 6 月 27 日, 中 國 政 務 院 發 布 關 於 全 國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黨 派 團 體 及 所 屬 事 業 單 位 的 國 家 工 作 人 員 實 行 公 費 醫 療 預 防 的 指 示, 明 確 規 定 國 家 對 全 國 各 級 機 關 及 事 業 單 位 工 作 人 員 傷 殘 軍 人 等, 實 行 公 費 醫 療 預 防 制 各 級 政 府 建 立 公 費 醫 療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管 理 轄 區 內 的 公 費 醫 療 事 務, 醫 療 費 用 則 由 各 級 衛 生 機 構 統 收 統 支 1952 年 8 月, 政 務 院 又 將 公 費 醫 療 範 圍 擴 大 到 在 鄉 幹 部 和 大 專 院 校 在 校 生 公 費 醫 療 制 度 係 針 對 特 定 對 象 實 施 的 一 種 免 費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 二 )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植 基 於 中 國 政 務 院 1951 年 2 月 26 日 頒 布 的 勞 動 保 險 條 例, 及 1953 年 1 月 26 日 勞 動 部 公 布 試 行 的 勞 動 保 險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修 正 草 案 等 法 規 適 用 對 象 為 國 有 企 業 職 工, 部 分 集 體 所 有 制 企 業 則 參 照 執 行 企 業 根 據 國 家 規 定 制 定 勞 保 醫 療 政 策, 並 自 行 組 織 實 施 ; 勞 動 保 險 經 費 按 照 企 業 及 職 工 薪 資 總 額 一 定 比 例 提 取, 在 企 業 生 產 項 目 中 列 支 管 理 職 工 在 企 業 自 辦 醫 療 機 構 或 特 約 醫 院 就 醫 費 用 由 企 業 負 擔, 但 貴 重 藥 費 需 由 本 人 支 付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是 企 業 職 工 免 費 職 工 直 系 親 屬 可 享 半 價 的 企 業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公 費 和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實 施 以 來, 曾 對 保 障 城 鎮 職 工 身 體 健 康 促 進 社 會 發 展 發 揮 一 定 的 作 用, 惟 伴 隨 中 國 經 濟 體 制 改 革 日 益 深 化, 舊 有 醫 療 制 度 的 缺 陷 也 愈 發 明 顯 例 如 職 工 醫 療 費 用 由 國 家 和 單 位 承 攬, 缺 乏 合 理 的 醫 療 費 用 籌 措 機 制 和 穩 定 的 資 金 來 源 ; 醫 療 費 用 成 長 過 快, 超 過 財 政 負 擔 ; 醫 療 保 障 管 理 和 服 務 的 社 會 化 程 度 低, 覆 蓋 面 有 待 拓 寬 等, 均 是 亟 思 解 決 的 問 題 二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衛 生 制 度 ( ) 中 國 建 國 初 期, 中 國 農 村 主 要 以 低 廉 的 自 費 醫 療 方 式 為 主, 農 民 並 未 享 受 到 醫 療 保 障 ;50 年 代 中 期 開 始, 合 作 醫 療 方 式 始 在 部 分 農 村 出 現 ;50 年 代 末 期, 合 作 醫 療 獲 得 衛 生 部 支 持 並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實 施 ;1965 年, 合 作 醫 療 方 在 農 村 迅 速 推 廣 1981 年, 由 於 推 行 家 庭 聯 產 承 包 責 任 制, 合 作 醫 療 逐 漸 瓦 解, 農 民 又 回 到 自 費 醫 療 模 式 90 年 代 以 後, 66

30 中 國 試 圖 恢 復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1997 年 努 力 尤 甚, 但 效 果 並 不 顯 著 ;2003 年, 在 政 府 推 動 下, 新 型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在 農 村 逐 步 展 開 試 點 工 作, 開 啟 了 新 階 段 的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以 下 謹 簡 要 說 明 50 年 代 至 90 年 代 之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至 於 新 型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將 在 後 文 加 以 敘 述 ( 一 ) : 低 廉 的 自 費 醫 療 方 式 為 主 50 年 代 初 期, 中 國 在 城 鎮 分 別 建 立 了 以 機 關 單 位 員 工 企 業 職 工 為 對 象 的 公 費 醫 療 制 度 和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但 是 並 沒 有 在 農 村 建 立 相 應 的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農 民 需 自 行 負 擔 醫 療 費 用 1955 年 初, 山 西 省 高 平 縣 米 山 鄉 成 立 聯 合 保 健 站, 這 是 中 國 農 村 正 式 出 現 具 有 保 險 性 質 的 合 作 醫 療 保 健 制 度 惟 1958 年 推 行 人 民 公 社, 實 施 平 均 主 義 供 給 制, 對 農 村 生 活 造 成 嚴 重 破 壞, 合 作 醫 療 模 式 因 而 無 法 有 效 推 廣 ( 二 ) :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在 農 村 迅 速 推 廣 此 階 段 以 1965 年 為 界, 可 細 分 為 兩 個 時 期, 一 是 1959 年 至 1964 年, 雖 然 實 行 人 民 公 社 社 員 集 體 保 健 醫 療 制 度 獲 得 中 央 肯 定 並 加 以 推 廣,60 年 代 初 期 合 作 醫 療 覆 蓋 率 達 到 20-30%, 但 因 當 時 推 廣 大 躍 進 人 民 公 社 化 等 運 動, 再 加 上 自 然 災 害 對 農 村 帶 來 不 利 影 響, 未 能 真 正 普 及 ; 二 是 1965 年 至 1980 年, 因 中 共 主 席 毛 澤 東 在 1965 年 發 表 有 關 把 醫 療 衛 生 的 重 點 放 到 農 村 去 的 626 指 示, 使 得 合 作 醫 療 在 中 國 農 村 迅 速 發 展, 並 占 重 要 地 位 1975 年, 中 國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的 覆 蓋 率 達 到 全 國 行 政 村 ( 生 產 大 隊 ) 的 84.6%;1976 年, 全 國 90% 以 上 的 生 產 大 隊 都 參 與 合 作 醫 療 此 時, 合 作 醫 療 保 健 站 及 數 量 頗 多 的 赤 腳 醫 生, 合 稱 為 解 決 中 國 廣 大 農 民 缺 醫 少 藥 問 題 的 三 件 法 寶 ( 三 ) :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瓦 解 回 歸 自 費 醫 療 80 年 代 初 期, 由 於 人 民 公 社 解 體, 集 體 經 濟 體 制 瓦 解, 使 得 合 作 醫 療 失 去 了 資 金 籌 集 的 支 撐 基 礎, 再 加 上 伴 隨 農 村 家 庭 聯 產 承 包 責 任 制 的 改 革 措 施, 大 批 農 村 衛 生 室 承 包 給 鄉 村 醫 生 經 營,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迅 速 崩 落, 農 民 又 重 回 自 費 醫 療 階 段 1980 年, 全 國 仍 有 68.8% 的 農 村 實 施 合 作 醫 療,1985 年 降 為 5%,1986 年 為 5.5%,1989 年 僅 剩 4.8% 的 農 村 實 行 合 作 醫 療 ( 四 ) :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初 步 恢 復 階 段 90 年 代 初 開 始, 中 國 試 圖 恢 復 農 村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也 進 行 了 相 關 試 點 和 研 究 工 作, 雖 然 合 作 醫 療 的 覆 蓋 率 有 所 上 升, 但 1996 年 12 月 30 日, 中 共 中 央 國 務 院 發 布 關 於 切 實 做 好 減 輕 農 民 負 擔 工 作 的 決 定 ( 中 發 [1996] 年 13 號 ), 主 張 有 關 部 門 在 農 村 開 展 合 作 醫 療, 必 須 堅 持 自 願 量 力, 不 得 強 求, 此 與 國 家 支 持 發 展 合 作 醫 療 的 政 策 衝 突, 導 致 一 些 試 點 再 次 放 棄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自 此 一 蹶 不 振 重 建 農 村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的 努 力 沒 有 收 到 顯 著 效 果, 農 村 的 公 共 衛 生 狀 況 更 加 惡 化, 農 民 面 臨 的 醫 療 困 境 甚 至 比 改 革 前 還 要 嚴 重 67

31 三 醫 療 保 障 改 革 試 點 時 期 ( ) 為 求 根 本 解 決 公 費 醫 療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的 積 弊, 中 共 綜 合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改 革 試 點 單 位 的 經 驗, 於 1993 年 11 月 14 日 舉 行 之 十 四 屆 三 中 全 會, 通 過 中 央 關 於 建 立 社 會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體 制 若 干 問 題 的 決 定, 明 確 提 出 要 在 中 國 建 立 社 會 統 籌 和 個 人 帳 戶 相 結 合 的 社 會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1994 年 4 月 14 日, 中 國 體 改 委 財 政 部 勞 動 部 衛 生 部 共 同 制 定 關 於 職 工 醫 療 制 度 改 革 的 試 點 意 見 ( 體 改 分 [1994]51 號 ), 經 國 務 院 批 准, 在 江 蘇 鎮 江 江 西 九 江 進 行 試 點, 對 職 工 醫 療 的 費 用 籌 措 使 用 範 圍 支 付 形 式 和 管 理 方 式 進 行 改 革 1996 年 4 月 22 日,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轉 發 國 家 體 改 委 等 四 部 委 關 於 職 工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改 革 擴 大 試 點 的 意 見 ( 國 辦 發 [1996]16 號 ), 在 58 個 城 市 進 行 擴 大 試 點, 各 地 的 改 革 取 得 了 初 步 成 效 四 新 型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的 建 立 (1998 迄 今 -) 新 型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包 括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新 型 農 村 合 作 醫 療 制 度 以 及 城 鎮 居 民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謹 就 其 內 容 略 述 如 下 ( 一 )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1998 年 11 月, 國 務 院 在 北 京 召 開 全 國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會 議, 繼 而 於 1998 年 12 月 14 日 發 布 關 於 建 立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的 決 定 ( 國 發 [1998]44 號 ), 要 求 在 全 國 建 立 覆 蓋 全 體 城 鎮 職 工 的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這 是 國 務 院 總 結 各 地 試 點 工 作 經 驗 所 做 出 的 重 大 決 策 自 此, 實 施 近 半 世 紀 的 公 費 勞 保 醫 療 制 度 被 新 的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取 代, 中 國 醫 療 保 障 制 度 進 入 了 全 面 改 革 發 展 階 段 城 鎮 職 工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制 度 的 主 要 內 容 如 下 1. 納 保 人 員 範 圍 : 城 鎮 所 有 用 人 單 位 及 職 工 都 要 參 加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實 行 屬 地 管 理 2. 共 同 繳 費 機 制 :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費 由 用 人 單 位 和 職 工 雙 方 共 同 負 擔 3. 統 帳 結 合 : 基 本 醫 療 保 險 基 金 實 行 社 會 統 籌 和 個 人 帳 戶 相 結 合 統 籌 基 金 和 個 人 帳 戶 劃 定 各 自 的 支 付 範 圍, 分 別 核 算, 不 得 互 相 擠 占 4. 繳 費 比 例 : 單 位 繳 費 率 控 制 在 職 工 薪 資 總 額 的 6% 左 右, 職 工 繳 費 率 一 般 為 本 人 薪 資 收 入 的 2%, 隨 著 經 濟 發 展, 繳 費 率 可 作 相 應 調 整 職 工 個 人 繳 費 全 部 計 入 個 人 帳 戶, 單 位 繳 費 由 統 籌 地 區 根 據 個 人 帳 戶 支 付 範 圍 和 職 工 年 齡 等 因 素 確 定 比 例, 部 分 劃 入 個 人 帳 戶, 部 分 劃 入 統 籌 基 金 個 人 帳 戶 的 本 金 和 利 息 歸 個 人 所 有, 可 以 結 轉 使 用 和 繼 承 5. 支 付 方 式 : 各 地 的 保 險 方 案 不 盡 相 同, 一 般 而 言, 個 人 帳 戶 主 要 用 於 支 付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統 籌 基 金 主 要 用 於 支 付 住 院 ( 大 額 ) 醫 療 費 用, 由 社 會 醫 療 保 險 機 構 按 醫 療 費 用 一 定 比 例 支 付 統 籌 基 金 起 付 標 準 約 當 地 職 工 年 平 均 薪 資 的 10% 左 右, 最 高 支 付 限 額 則 控 制 在 當 地 職 工 年 平 均 薪 資 的 4 倍 左 右 起 付 標 準 以 下 的 醫 療 費 用, 從 個 人 帳 戶 支 付 ; 起 付 標 準 以 上 最 高 支 付 限 額 以 下 的 醫 療 費 用, 主 要 從 統 籌 基 金 支 付, 個 人 也 要 負 擔 一 定 比 例 超 過 最 高 支 付 限 額 的 醫 療 費 用, 可 以 透 過 職 工 大 額 醫 療 費 用 補 助 公 務 員 醫 療 費 用 補 助 企 業 補 充 醫 療 保 險 和 商 業 醫 療 保 險 等 途 徑 解 決 68

作者的話

作者的話 No. 2007-91 2007 12 14 ********************************************************* 我 國 反 腐 敗 鬥 爭 面 臨 的 問 題 原 因 和 對 策 1 胡 錦 濤 在 十 七 大 上 強 調 : 堅 決 懲 治 和 有 效 預 防 腐 敗, 關 係 人 心 向 背 和 黨 的 生 死 存 亡, 是 黨 必 須 始 終

More information

第九章 大漠荒原的腾飞

第九章  大漠荒原的腾飞 第 九 章 大 漠 荒 原 的 腾 飞 西 北 干 旱 地 区 的 地 理 范 围 是 贺 兰 山 以 西 的 广 大 地 区, 包 括 内 蒙 古 西 部 河 西 走 廊 整 个 新 疆 和 青 海, 土 地 面 积 292 万 平 方 公 里 1 如 今, 三 江 ( 长 江 黄 河 澜 沧 江 ) 发 源 地 36 万 平 方 公 里, 包 括 玉 树 果 洛 两 地 区 之 大 部, 已 经

More information

30 Years of Chinese Financial Reform: Policy Operation and ...

30 Years of Chinese Financial Reform: Policy Operation and ... 中 国 财 政 改 革 30 年 : 政 策 操 作 与 制 度 演 进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贾 康 赵 全 厚 1978 年 以 来, 中 国 实 行 改 革 开 放, 开 始 了 由 计 划 经 济 向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转 变 的 经 济 社 会 转 型 历 程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近 30 年 时 间 里, 中 国 国 民 经 济 现 代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

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 * 上 海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实 验 研 究 把 上 海 确 定 为 全 国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试 验 区, 是 国 务 院 教 育 部 以 及 上 海 市 高 层 领 导 着 眼 于 全 国 教 育 发 展 和 上 海 的 实 际 共 同 推 动 的 一 项 具 有 重 要 现 实 意 义 的 重 大 决 策 充 分 理 解 综 合 改 革 试 验 区 政 策 的 精 神 实 质, 统

More information

,,,,,,,,,, 1,,, 1 /3,,,,, ;,,,,, ( ),, ( ),,,,,,, 3 1, 70% 80% 90%,,,, 3

,,,,,,,,,, 1,,, 1 /3,,,,, ;,,,,, ( ),, ( ),,,,,,, 3 1, 70% 80% 90%,,,, 3 2008,,,,,,,, 3 2009 1, 6 6 ; 100,, ; ;, ;,,,, 6, 2009 ( ),,?,,, 2 3 : ,,,,,,,,,, 1,,, 1 /3,,,,, ;,,,,, ( ),, ( ),,,,,,, 3 1, 70% 80% 90%,,,, 3 ,, 1998, : ;, :,,, 2009 2010,, 2 3 1998, 10 2008 ( ),,, 5

More information

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特约报告员 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 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高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 态度 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一 大

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特约报告员 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 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高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 态度 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一 大 供 领 导 参 阅 时 事 报 告 内 部 稿 第 4 期 ( 总 第 35 期,2010 年 3 月 23 日 ) 时 事 报 告 杂 志 社 内 部 刊 物 不 得 转 载 2010 年 全 国 两 会 精 神 解 读 2 特 约 报 告 员 学 习 贯 彻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大 三 次 会 议 精 神 16 谢 伏 瞻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施 政 纲 领 学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土地市场发展报告-网站

2015年土地市场发展报告-网站 2015 年 浙 江 省 土 地 市 场 发 展 报 告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房 地 产 研 究 所 2016 年 1 月 18 日 目 录 一 宏 观 环 境... 1 1 宏 观 经 济 趋 稳... 1 2 行 业 政 策 调 整... 1 二 出 让 规 模... 2 1 总 体 情 况 描 述... 2 2 城 市 状 况 分 析... 3 三 出 让 金 额... 4 1 总 体 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第104期.doc

Microsoft Word 第104期.doc 宜 宾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012 年 第 7 号 ( 总 号 :104) 12 月 31 日 出 版 目 录 市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举 行 第 八 次 会 议 (1) 关 于 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的 情 况 汇 报 ( 书 面 ) 陆 振 华 (1) 关 于 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More information

高考政治备考讲座

高考政治备考讲座 高 考 政 治 备 考 讲 座 一 命 题 特 点 1. 背 景 材 料 时 政 化 一 个 背 景 材 料, 可 编 制 一 个 试 题, 也 可 编 制 多 个 试 题, 少 则 编 制 2 3 个 试 题 近 年 政 治 试 题 涉 及 的 背 景 材 料 有 : 十 六 届 三 中 全 会 修 改 宪 法 三 个 代 表 小 康 建 设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科 学 发 展 观 以 人 为

More information

新 农 村 建 设 经 验 总 结 与 推 广 文 集 北 京 绿 十 字 南 都 基 金 会 2012 年 10 月 21 日 -26 日 河 南 信 阳 主 编 : 王 佛 全 录 音 整 理 : 孙 晓 阳 荣 尊 堂 白 晶 晶 摄 影 : 丁 炜 王 佛 全 前 言 512 地 震 后, 北 京 绿 十 字 受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多 次 资 助, 在 四 川 开 展 了 灾 后

More information

四川党务党建网系列专题资料之一

四川党务党建网系列专题资料之一 四 川 党 务 党 建 网 系 列 专 题 资 料 之 三 学 习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精 神 资 政 参 考 聚 焦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党 校 四 川 党 务 党 建 网 主 办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目 录 改 革 总 论 栗 战 书 : 遵 循 四 个 坚 持 的 改 革 经 验 5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又 一 次 总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中,1995-2000 年 以 及 2005-2012 年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而 2000-2005 年 增 长 则 相 对 平 缓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的 公 共 卫 生 总 费 用 ( 广 义 政 府 支 出 ) 占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例 近 年 来 明 显

中,1995-2000 年 以 及 2005-2012 年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而 2000-2005 年 增 长 则 相 对 平 缓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的 公 共 卫 生 总 费 用 ( 广 义 政 府 支 出 ) 占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例 近 年 来 明 显 第 三 章 卫 生 筹 资 本 章 概 要 1995 年 至 2012 年 间, 中 国 的 卫 生 总 费 用 增 长 了 13 倍, 卫 生 总 费 用 占 GDP 比 例 从 3.5% 增 长 到 5.4% 政 府 卫 生 支 出 占 GDP 的 比 例 在 1980-1995 年 下 降, 而 2005-2012 年 间 该 比 例 提 高 了 近 一 倍 个 人 现 金 支 付 占 卫 生

More information

2004, 55,,, 19 20, 1871, 1890, 1898, 1906,, 1906, 5418, 1366, 1/ 4, 128,,,,, 220. 03, 29% ; 59, 77. 3,,,,,,,,,,, ;, ;,,,,,,,,,,! ,,,,,,,,,,,,,,,,,, ( ) 2600, 200, 18 ; 59, 77 ; ( ), 2004 99. 99 %, 99.

More information

c linyifu.PDF

c linyifu.PDF No.C2002005 2002 3 21 2000 1978 3.27 6.4% 90 6% 1989 1996 2000 1999 2.11% 1997 10.5% 1 5.1% 2 1997 1 11 15 2 3 400 2000 84.8% 63.8% 2000 48.7 12.3 28.6 41.7% 15.4% 31.6% 2000 2253 1991 2025 11.3% 2000

More information

健 康 促 進 與 活 躍 老 化 的 不 老 夢 想 弘 道 基 金 會 的 主 張 時 間 :2011 年 01 月 26 日 下 午 2:00~4:30 地 點 : 新 光 三 越 左 營 店 春 水 堂 一 當 社 會 多 傾 向 談 論 老 人 與 疾 病 的 關 係 的 同 時, 貴 基

健 康 促 進 與 活 躍 老 化 的 不 老 夢 想 弘 道 基 金 會 的 主 張 時 間 :2011 年 01 月 26 日 下 午 2:00~4:30 地 點 : 新 光 三 越 左 營 店 春 水 堂 一 當 社 會 多 傾 向 談 論 老 人 與 疾 病 的 關 係 的 同 時, 貴 基 TAIWANESE GERONTOLOGICAL FORUM, VOLUME 9 台 灣 老 年 學 論 壇, 第 9 期,2011 年 2 月 http://www.iog.ncku.edu.tw/comm1/pages.php?id=comm 單 位 與 人 物 介 紹 健 康 促 進 與 活 躍 老 化 的 不 老 夢 想 弘 道 基 金 會 的 主 張 1 吳 孟 珊 如 果, 可 以 不

More information

修正簡要說明

修正簡要說明 動 作 機 能 訓 練 領 域 課 程 壹 基 本 理 念 孩 童 的 動 作 發 展 會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而 逐 漸 成 熟 化 多 樣 化, 而 動 作 發 展 除 了 需 要 身 體 生 長 神 經 肌 肉 骨 骼 系 統 的 成 熟 外, 還 需 要 個 體 與 環 境 充 分 的 互 動 才 能 達 成 學 生 必 頇 先 具 備 基 本 的 動 作 能 力, 才 能 進 一 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Wang Jimin_CN.doc

Microsoft Word - Wang Jimin_CN.doc 第 四 部 分 : 发 言 人 : 草 地 管 理 和 畜 牧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政 策 和 策 略 王 济 民,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退 牧 还 草 对 牧 民 生 产 生 活 的 影 响 王 济 民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经 济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前 言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随 着 草 原 和 牲 畜 承 包 制 的 实 行, 我 国 牧 区 畜 牧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北 京 律 师 发 展 历 程 : 1949 ~ 2009 总 报 告. 1 北 京 律 师 发 展 历 程 : 1949 ~ 2009 周 塞 军 摘 要 : 自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北 京 律 师 已 经 走 过 了 60 多 年 的 征 程 回 顾 这 60 多 年 的 发 展, 一 方 面, 北 京 律 师 的 发 展 过 程 是 我 国 律 师 行 业 60 多 年 兴 衰 沉

More information

学 科 / 门 类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招 生 学 院 030107 经 济 法 学 民 商 经 济 法 学 院 中 欧 法 学 院 030108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民 商 经 济 法 学 院 030109 国 际 法 学 国 际 法 学 院 030110 军 事 法

学 科 / 门 类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招 生 学 院 030107 经 济 法 学 民 商 经 济 法 学 院 中 欧 法 学 院 030108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民 商 经 济 法 学 院 030109 国 际 法 学 国 际 法 学 院 030110 军 事 法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7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招 生 专 业 共 计 66 个,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招 生 专 业 共 计 6 个, 部 分 专 业 可 在 多 个 学 院 招 生, 详 见 表 1 表 2 各 专 业 初 试 科 目 人 数 等 详 见 表 3 表 3 中 外 国 语 考 试 科 目 七 选 一

More information

“秦火火”玩“火”自焚

“秦火火”玩“火”自焚 学 习 参 考 (2016 年 第 3 期 总 第 16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讲 政 治 有 信 念, 讲 规 矩 有 纪 律 讲 道 德 有 品 行, 讲 奉 献 有 作 为 目 录 组 织 生 活 1. 什 么 是 三 会 一 课? 1 2. 如 何 落 实 好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3 3. 党 课 教 育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什 么? 9 4. 上 好 党 课 的 方

More information

衝出東方之珠,步向東方巨龍

衝出東方之珠,步向東方巨龍 2002 1 2 8800 4000 1000 3 20000 500 4 1956 300 5000 40-50 20-327 22 1600-1800 50 1986 15 8000 5 100 6 1999 10000 3000 6000 1000 4500 5000 280 4.3 WTO 7 8 6.7 9 3000 2 400 1000 20 20!!!!! 10 11 70% 20%

More information

改变自己,改变世界——20世纪中国外交线索刍议.doc

改变自己,改变世界——20世纪中国外交线索刍议.doc 20 5 20 20 19 20 20 / / 20 20 20 20 5 20 (1840-1911) 1840 1911 3 19 40 50 60 70 1861 1864 1866 1873 70 30 80 90 19 60 80 70 1894 1895 20 19?? (1911-1927) 1911 1956 83 1919 80 20 1921 7 1924 1 1927 1911

More information

00 54 3 36 2 2007 1 2006 2 2008 3 2008 WTO 1 1.7 5 1 2 3 4 5 6 21 21 7 2 1.7 5 3 1 2 3 4 5 6 7 8 2 6 4 1 2 3 4 5 6 7 5 2.3 7 6 1 2 3 4 5 1 3 7 ( ) 1 2 3 1 2 3 1 3 8 1 2 3 4 1.3 4 9 1 2 3 4 5 1 10 2 3 4

More information

年报修改稿 PDF

年报修改稿 PDF 1 2 3 4 5 48,961,424 A 2002 8 21 16. 85 / 2002 9 10 6 7 8 9 10 3,825,881,091.71 1,287,433,449.83 51,206,084.93 8,867,673.75 133,005,210.14 22,308,334.62 3,825,881,091.71 1,287,433,449.83 51,206,084.93

More information

nb.PDF

nb.PDF 1 2 3 4 5 6 7 8 9 3 2002 10 25 3, 2 2002 2 2 2001 2002 3 8 2002 3 9 2002 4 26 2002 2002 5 31 4000 1-2 10 11 2002 6 1 12 ( ) 1900 4000 2002 12 31 100% 13 14 2002 12002 1 31 1 2001 2 2001 3 2001 2002 4 2001

More information

2002年半年度报告.PDF

2002年半年度报告.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0 WTO 11 12 3 13 14 2002 2 1 1 12 31 3 4 5 6 1 2 15 7 8, 9 1 2 8 3 10 1 : 16 17 2 3 4 5, 11 1 2 20% 20% 20% 20% 20% 20% 50% 50% 50% 3 :,,,,, 12 1 2 3 4 5% 45 5% 2.11% 40 5% 2.38%

More information

2000年度中期报告_ _.doc

2000年度中期报告_ _.doc 1 2 3 20045.28 7570.79 27.41 % 403.94 88.96 28.24 % 278.49 31.73 12.85% 13.49 % 5.47 12 62% 6.1 54% 2000 3 27 2000 3 24 4 WTO 1 2 1 2 3 2000 2000 1999 1 1999 10% 55519109 10% 55519109 2 1999 163328985

More information

新潮实业招股意向书_1_.PDF

新潮实业招股意向书_1_.PDF A 600777 98 2003 6 5 1-1-1 (2003) 0240 : 2003 4 1: 2003 2: 3: 4: 2 2000 2001 2002 2003 2003 1. 2. 3. 4. 5. 6., 7. 8. 9. 2 3 ( ) 2003 2002 4 1. 2003 2002 2003,, 2003 2002 12.74 (1) 2002 2003 2002 (2) 2003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与院校设置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研究及工作思路

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与院校设置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研究及工作思路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研 究 本 研 究 在 回 顾 总 结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设 置 和 高 校 布 局 调 整 历 史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借 鉴 国 际 院 校 设 置 和 区 域 布 局 的 相 关 经 验, 提 出 我 国 十 一 五 期 间 及 2020 年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的 工 作 思 路 和 方 案

More information

4.公共行政体制的创新.doc

4.公共行政体制的创新.doc 4. 1997 1997 2002 1979 1 20 30 50 6 4 2 1 3 164 2 40 723 368 121 1212 2 1997 9 29 1999 3 1997 3 2003 1 16 16 4 1997 8 4 1997 1998 1 5 1091 368 737 200 300 1 3 5 1998 1 2360 1000 42 4 5 7 1999 2 83 46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9A6E6B0CAAD70B565ACE3C0C0BB50ABD8C4B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9A6E6B0CAAD70B565ACE3C0C0BB50ABD8C4B32E646F63> 第 九 章 行 動 計 畫 研 擬 與 建 議 第 九 章 行 動 計 畫 研 擬 與 建 議...1 第 一 節 農 地 資 源 空 間 規 劃 結 果 與 發 展 構 想...1 一 南 投 縣 既 有 農 地 空 間 三 大 功 能 分 區 規 劃 結 果...1 二 南 投 縣 特 定 農 業 經 營 區 之 發 展 構 想...2 第 二 節 行 動 計 畫 研 擬...9 一 國 土 保

More information

11 3 下 列 何 者 違 反 採 購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公 平 合 理 原 則? (1) 廠 商 履 約 期 間 第 6 條 因 機 關 提 前 使 用 目 的, 採 部 分 驗 收, 並 於 部 分 驗 收 後 將 相 關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部 分 發 還 (2) 機 關 無

11 3 下 列 何 者 違 反 採 購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公 平 合 理 原 則? (1) 廠 商 履 約 期 間 第 6 條 因 機 關 提 前 使 用 目 的, 採 部 分 驗 收, 並 於 部 分 驗 收 後 將 相 關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部 分 發 還 (2) 機 關 無 資 料 產 生 日 期 :102/03/22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概 要 選 擇 題 編 答 試 題 依 據 法 源 號 案 1 2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政 府 採 購 法 適 用 範 圍? (1) 購 買 遠 期 外 匯 (2) 購 買 第 2 條 冷 凍 食 品 ( 肉 品 ) (3) 公 開 標 售 土 石 (4) 以 上 皆 非 2 2 下 列 何 者 應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辦

More information

gongGaoMingCheng

gongGaoMingCheng 银 华 优 势 企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 第 2 季 度 报 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7 月 20 日 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More information

(會議紀錄尚待東區分區會議出席代表確認中,隨時更正)

(會議紀錄尚待東區分區會議出席代表確認中,隨時更正) 經 貿 國 是 會 議 東 區 會 議 第 二 場 發 言 紀 錄 103 年 7 月 12 日 壹 現 場 發 言 一 吳 振 昌 ( 台 灣 銀 行 企 業 工 會 理 事 長 ) 各 位 主 席, 還 有 各 位 代 表, 下 午 好 我 是 台 灣 銀 行 企 業 工 會 理 事 長 吳 振 昌, 我 今 天 要 談 的 主 題 是 全 球 化, 我 們 這 個 產 業 還 沒 有 受 利

More information

, 2003, 7,1416, 1279, 6330, 1435, 5676, , 17128, 108, 30,,,,,,, 61,,, 2000, 17%,,,,,, ( ),,,,,, %, %, 6% 26%, 71,, 1996, 20

, 2003, 7,1416, 1279, 6330, 1435, 5676, , 17128, 108, 30,,,,,,, 61,,, 2000, 17%,,,,,, ( ),,,,,, %, %, 6% 26%, 71,, 1996, 20 :,,,,,,,,, : 11, 2002, 91%, 8917%, 2000 6 111, 4%,, 8, 21, 1998,, 2003, 1900,17%,,, 31 2002 8,, 2003, 484144, 15 ;1182,, 2001 200, 480, 558, 41 , 2003, 7,1416, 1279, 6330, 1435, 5676, 5155 51 70102, 17128,

More information

稅務局年報 - 人力資源

稅務局年報 - 人力資源 人 力 資 源 稅 務 局 組 織 圖 (2010 年 3 月 31 日 狀 況 ) 局 長 副 局 長 副 局 長 部 門 行 政 ( 技 術 事 宜 ) ( 執 行 事 務 ) 局 長 直 轄 科 第 一 科 第 二 科 第 三 科 第 四 科 總 務 科 助 理 局 長 助 理 局 長 助 理 局 長 助 理 局 長 助 理 局 長 上 訴 稅 務 處 理 及 覆 查 稅 務 處 理 收 稅

More information

6

6 5 6 OECD 7 8 9 10 11 年 年 年 令 力 律 令 行 令 令 見 兩 令 令 令 令 論 不 漏 不 廉 不 行 六 不 力 利 不 利 行 力 切 不 狀 不 立 留 不 離 不 不 例 輪 行 年 行 不 令 不 兩 行 不 不 利 力 利 令 離 令 不 令 不 領 令 離 離 年 不 離 年 利 理 行 利 利 不 不 說 六 隸 論 不 不 行 利 行 不 利 不 良

More information

政府再造的基本精神:小而美或小而能?

政府再造的基本精神:小而美或小而能? 第 1 頁, 共 31 頁 政 府 處 理 少 子 化 問 題 應 有 之 策 略 與 作 法 提 高 生 育 率 之 探 討 組 長 : 黃 惠 靜 組 員 : 宣 大 平 楊 献 璋 宣 大 平 方 採 勤 李 惠 裕 蔣 銘 勳 摘 要 鑑 於 人 口 生 育 率 大 幅 下 降, 嚴 然 成 為 全 球 之 趨 勢, 我 國 更 成 為 生 育 率 最 低 的 國 家 之 一, 為 因 應

More information

高考资源网

高考资源网 文 综 政 治 解 题 方 法 集 锦 及 复 习 要 求 一 关 于 高 考 复 习 的 反 思 : 我 认 为, 高 三 政 治 学 科 的 复 习 主 要 突 破 两 大 难 题 : 第 一 基 础 知 识 的 落 实 ( 复 述 整 合 ), 第 二 解 题 方 法 的 掌 握 ( 知 晓 运 用 ), 这 是 破 解 高 考 应 试 难 题 的 两 把 利 刃 而 主 观 性 试 题 是

More information

刻 将 安 全 生 产 这 根 弦 绷 得 紧 而 又 紧, 严 守 安 全 红 线, 以 最 严 的 要 求 最 实 的 措 施 最 高 的 标 准 狠 抓 安 全 生 产 各 镇 街 部 门 和 单 位 也 都 认 真 按 照 全 县 统 一 部 署, 凝 心 聚 力 攻 坚 克 难, 全 力

刻 将 安 全 生 产 这 根 弦 绷 得 紧 而 又 紧, 严 守 安 全 红 线, 以 最 严 的 要 求 最 实 的 措 施 最 高 的 标 准 狠 抓 安 全 生 产 各 镇 街 部 门 和 单 位 也 都 认 真 按 照 全 县 统 一 部 署, 凝 心 聚 力 攻 坚 克 难, 全 力 2015 年 工 作 总 结 及 2016 年 工 作 计 划 莒 南 县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今 年 以 来, 全 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在 县 委 县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和 正 确 领 导 下, 坚 持 以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为 指 引,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省 市 县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一 系

More information

新疆工程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新疆工程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就 业 是 民 生 之 本, 做 好 就 业 工 作 是 高 校 的 社 会 责 任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是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重 要 反 映, 也 是 社 会 了 解 学 校 的 一 个 重 要 窗 口 新 疆 工 程 学 院 历 来 高 度 重 视 毕

More information

单 一 的 培 养 模 式 统 一 的 课 程 资 源 僵 化 的 考 试 评 价, 使 我 国 的 教 育 能 更 贴 近 学 生 的 个 性 需 求, 满 足 未 来 社 会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需 求 供 给 侧 改 革 是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2015 年 11 月 10 日 中

单 一 的 培 养 模 式 统 一 的 课 程 资 源 僵 化 的 考 试 评 价, 使 我 国 的 教 育 能 更 贴 近 学 生 的 个 性 需 求, 满 足 未 来 社 会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需 求 供 给 侧 改 革 是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2015 年 11 月 10 日 中 2016 中 国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热 点 前 瞻 周 洪 宇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长 江 教 育 研 究 院 院 长,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教 授 2016 年 中 国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路 径 重 点 和 目 标 是 什 么? 在 两 会 召 开 之 际, 长 江 教 育 研 究 院 对 正 在 进 行 的 本 年 度 教 育 热 点 问 题 进 行 前 瞻 性 分 析

More information

真题本(课堂讲解).doc

真题本(课堂讲解).doc 申 论 内 部 辅 导 资 料 1 申 论 真 题 题 本 主 讲 教 师 : 钟 君 博 士 1 目 录 2011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试 卷 ( 副 省 级 )... 1 2011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试 卷 ( 地 市 )... 6 2010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More information

封.FIT)

封.FIT) 卷 首 语 全 国 组 织 部 长 会 议 提 出, 组 织 部 门 要 积 极 适 应 新 常 态, 践 行 三 严 三 实 要 求, 增 强 专 业 化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工 作 水 平 面 对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新 常 态, 组 工 干 部 该 如 何 主 动 认 识 积 极 适 应 呢? 最 关 键 的 是 深 刻 领 会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强 调 的 心 正 心 灵,

More information

红 寺 堡 区 2348 措 施 全 力 营 造 人 才 发 展 小 环 境 西 吉 县 着 力 推 进 五 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红 寺 堡 区 2348 措 施 全 力 营 造 人 才 发 展 小 环 境 西 吉 县 着 力 推 进 五 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宁 夏 人 才 工 作 1 ( 总 第 81 期 ) 自 治 区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自 治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处 2012 年 1 月 11 日 目 录 [ 重 要 言 论 ] 科 学 人 才 观 的 内 涵 加 快 实 现 人 口 红 利 向 人 才 红 利 转 变 [ 调 查 研 究 ] 对 欠 发 达 地 区 人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腾 飞 之 路 无 锡 市 实 施 富 民 工 程 的 调 查 与 思 考 吴 林 海 范 必 正 近 几 年 来 无 锡 城 乡 居 民 的 收 入 有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加, 总 体 收 入 水 平 在 省 内 位 居 前 列 但 作 为 江 苏 经 济 最 发 达 的 城 市 之 一, 与 经 济 发 展 的 程 度 相 比, 与 周 边 领 先 的 城 市 相 比, 与 人 民 群

More information

按 药 剂 科 占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8% 计 算, 药 学 人 才 约 需 3.5 万 人, 平 均 5 个 医 师 配 一 位 药 学 人 员 2 药 师 是 急 需 紧 缺 人 才 : 加 强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 围 绕 卫 生 人 才 的 培 养 使 用 与 管

按 药 剂 科 占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8% 计 算, 药 学 人 才 约 需 3.5 万 人, 平 均 5 个 医 师 配 一 位 药 学 人 员 2 药 师 是 急 需 紧 缺 人 才 : 加 强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 围 绕 卫 生 人 才 的 培 养 使 用 与 管 药 学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调 研 报 告 一 人 才 需 求 ( 一 ) 广 东 医 药 行 业 和 卫 生 事 业 背 景 1. 医 药 行 业 现 状 与 发 展 据 广 东 省 医 药 行 业 协 会 提 供 的 统 计 数 据, 2010 年 全 省 医 药 产 业 总 产 值 约 1150 亿, 同 比 增 长 25%, 居 全 国 第 三 位,2011 年 医 药 产 业 总 产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04.doc

Microsoft Word - 2004.doc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9 2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目 录 1 国 务 院 组 织 机 构... 3 2 综 合 政 务... 4 3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6 4 财 政 金 融 审 计... 9 5 国 土 资 源 能 源... 12 6 农 业 林 业 水 利... 14 7 工 业 交 通... 16 8 商 贸 海 关 旅 游... 17 9 市 场

More information

Untitiled

Untitiled 攀 枝 花 市 西 区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学 习 资 料 汇 编 攀 枝 花 市 西 区 区 委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 一 四 年 三 月 目 录 一 必 修 篇 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1 中 国 共 产 党 十 八 大 报 告 内 容 解 读 22 中 国 共 产 党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主 要 内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江 西 省 商 务 厅 文 件 赣 商 务 服 务 业 字 2015 241 号 江 西 省 商 务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2015-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现 代 物 流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单 位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省 委 省 政 府 加 快 产 业 集 聚, 形 成 产 业 集 群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ocument3

Microsoft Word - Document3 中 国 公 共 服 务 的 现 状 问 题 与 展 望 陈 光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政 府 存 在 的 基 本 要 义 就 是 为 其 民 众 提 供 基 本 的 公 共 服 务, 建 立 完 善 的 公 共 服 务 提 供 体 系 也 是 市 场 经 济 建 设 的 本 质 要 求, 同 时 也 是 建 设 服 务 型 政 府 的 基 本 职 责 中 国 公 共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2

2 政 府 公 信 力 现 状 评 价 与 对 策 探 析 方 向 新 杨 盛 海 刘 艳 文 李 海 兵 政 府 公 信 力 在 国 家 的 政 治 生 活 和 社 会 生 活 中 占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地 位, 它 的 高 低 强 弱 直 接 关 系 到 政 府 合 法 性 的 基 础, 维 系 着 政 府 的 存 在 持 续 稳 定 和 发 展 努 力 提 高 政 府 公 信 力, 增 强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省16.68 山东省34.44% 山东省23.21% 其他9.51 河南省15.29 河南省12.94 江苏省1.88 江西省2.1 福建省2.17 河北省2.7 其他1.44 广东省1.25 海南省9.12 湖南省2.88 浙江省8.27 重庆市3.21 山东省 河北省 5 江苏省 江西省 河

江苏省16.68 山东省34.44% 山东省23.21% 其他9.51 河南省15.29 河南省12.94 江苏省1.88 江西省2.1 福建省2.17 河北省2.7 其他1.44 广东省1.25 海南省9.12 湖南省2.88 浙江省8.27 重庆市3.21 山东省 河北省 5 江苏省 江西省 河 中国纸业供给侧改革与 十三五 趋势展望 文 郭永新 核心提示 在 十三五 开局之年召开的 216中 国国际纸浆高峰论坛 上 全球知名纸浆和造纸企 业领导和高层 以及贸易 物流 媒体等各界人士 共聚上海 热议供给侧 谋划 十三五 这是全 球浆纸产业界的一件盛事 论坛上 纸业商会独立 监事 首席专家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副主任郭永 新就中国浆纸产业形势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供给 郭永新 纸业商会独立监事 首席专家

More information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Economical Development...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Economical Development... 长 江 三 角 洲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发 展 的 比 较 杨 京 英 王 强 铁 兵 杨 红 军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长 江 三 角 洲 和 珠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的 发 展 突 飞 猛 进, 成 为 中 国 经 济 增 长 最 快 和 最 活 跃 的 地 区 比 较 研 究 两 个 三 角 洲 的 经 济 发 展 历 程 和 经 济 规 模, 探 讨 其 经 济 发 展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创 意 城 市 蓝 皮 书 北 京 20 2014 年 北 京 文 化 消 费 指 数 研 究 报 告 金 元 浦 王 岸 柳 一 北 京 文 化 消 费 基 础 与 变 化 ( 一 ) 文 化 产 业 整 体 增 长 2014 年, 北 京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2826 3 亿 元, 占 全 市 GDP 的 比 重 提 高 到 13 2%, 创 历 史 新 高 截 至 2014

More information

参与式民主 301 其实 乌坎村的土地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就有村 民因土地问题上访 乌坎热血青年团 也是因土地纠纷成立的 并 且自 2009 年起进行了十多次上访 只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乌 坎虽然是个人口大村 面积也不小 但是耕地面积并不多 加上填 海造就的耕地 乌坎也只有 60

参与式民主 301 其实 乌坎村的土地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就有村 民因土地问题上访 乌坎热血青年团 也是因土地纠纷成立的 并 且自 2009 年起进行了十多次上访 只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乌 坎虽然是个人口大村 面积也不小 但是耕地面积并不多 加上填 海造就的耕地 乌坎也只有 60 300 中 国 基 层 民 主 发 展 报 告 2012 乌 坎 事 件 的 启 示 彭 天 宇 2011 年 中 国 发 生 多 起 有 影 响 力 的 公 共 事 件, 在 北 京 大 学 公 民 社 会 研 究 中 心 评 选 的 2011 中 国 公 民 社 会 十 大 事 件 中, 乌 坎 事 件 位 居 榜 首 一 个 村 子 发 生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之 所 以 有 如 此 的

More information

奥 巴 马 执 政 后 的 大 国 关 系 奥 巴 马 执 政 后 的 大 国 关 系 一 美 俄 : 危 中 有 机 待 重 启 度 崛 起 的 左 膀 右 臂 9 11 事 件 发 生 后, 美 国 发 现 北 约 这 个 组 织 又 有 了 新 的 用 武 之 地 : 可 以 打 着 反 恐

奥 巴 马 执 政 后 的 大 国 关 系 奥 巴 马 执 政 后 的 大 国 关 系 一 美 俄 : 危 中 有 机 待 重 启 度 崛 起 的 左 膀 右 臂 9 11 事 件 发 生 后, 美 国 发 现 北 约 这 个 组 织 又 有 了 新 的 用 武 之 地 : 可 以 打 着 反 恐 时事报告 内部稿 内部材料 注意保存 时事报告内部稿 ( 仅供形势教育和教学教研参阅, 请勿转载翻印 ) 2009 年 3 月 30 日 第 5 期 ( 总第 22 期 ) 时事报告杂志社编印 教学重点专题教师参阅资料之四 奥巴马执政后 美国外交新战略可以简单地概括为 一个中心 两场战争 三个重点 即以重振美国经济为中心 尽快从伊拉克战 争和阿富汗战争脱身 重点解决巴以问题 朝鲜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6月22日泉鲤政文【2016】62号(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doc

2016年6月22日泉鲤政文【2016】62号(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doc 201662 2016 2016 1 16 3456 2016 100% 3 100% 1 1 3 3 12016 22016 2016 6 22 5 1. 2. 2015 21 3. 16 1. 2. 3. 4. 4 100% 1 5000 GDP 2 2 4 5. 201230 200 50% 1. 201353 2. 7 1. 201353 2016 100% 2. ( 201458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No_HK2015-21

Microsoft Word - No_HK2015-21 No. 2015~21 2015 8 6 ********************************************************* 先 天 下 之 忧 而 忧, 读 邓 英 淘 有 感 兼 论 跨 流 域 调 水 和 东 水 西 调 黄 河 勘 测 规 划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魏 剑 宏 邓 英 淘 从 未 谋 过 面, 有 所 耳 闻

More information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 波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纪 要 宁 波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至 29 日 在 市 行 政 会 议 中 心 举 行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王 勇 副 主 任 宋 伟 苏 利 冕 分 别 主 持 三 次 全 体

More information

熟 悉 而 提 出 来 的 但 西 部 开 发 又 不 等 同 于 东 部 的 开 发, 不 仅 是 由 于 社 会 条 件 发 生 了 变 化, 国 家 经 济 体 系 日 益 完 善, 西 部 的 自 然 环 境 有 了 一 定 的 改 善, 更 重 要 的 是 西 部 开 发 是 以 一 种

熟 悉 而 提 出 来 的 但 西 部 开 发 又 不 等 同 于 东 部 的 开 发, 不 仅 是 由 于 社 会 条 件 发 生 了 变 化, 国 家 经 济 体 系 日 益 完 善, 西 部 的 自 然 环 境 有 了 一 定 的 改 善, 更 重 要 的 是 西 部 开 发 是 以 一 种 西 部 欠 发 达 地 区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的 新 战 略 提 要 如 何 开 发 新 的 人 力 资 源 进 步 我 国 西 部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是 人 们 普 遍 关 心 的 题 目, 本 文 从 西 部 地 区 科 技 气 力 提 升 和 公 务 员 进 进 经 济 流 通 领 域 分 析 进 手, 以 为 公 务 员 队 伍 是 欠 发 达 地 区 重 要 的 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ocument3

Microsoft Word - Document3 理 事 会!2003 年 年 会!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 迪 拜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国 际 复 兴 开 发 银 行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国 际 开 发 协 会 国 际 投 资 争 议 解 决 中 心 多 边 投 资 担 保 机 构 J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新 闻 公 告 第 2 号 (C) 2003 年 9 月 23 24 日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总 裁 詹 姆

More information

序 言

序  言 山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目 录 序 言 第 一 章 规 划 背 景 第 二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第 四 节 第 五 节 第 四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五 章 指 导 思 想 与 规 划 目 标 指 导 思 想 与 原 则 战 略 目 标 和 任 务 全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发 展 定 位 全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978 1 GDP 1 1978 11978 2005 2006 2 1978 3 1978 1985 4 3 1985 1993 5 3 1993 7 4 1 GDP 2 GDP GDP 1978 2000 22 GDP 1993 2001 GDP 22001 GDP 10.36% 5.55 4.84-0.04 2004 GDP 16.98% 9.3 6.53 1.15 2005 2 3

More information

(2000 ), 51,670 ( ), % %, % 669, :

(2000 ), 51,670 ( ), % %, % 669, : 2005 2 (, 110033) :,,,, : ; ; :D668 :A :1006-365X(2005) 02-0011 - 13 2000 : 4180, 670, 16. 02 %, 51,(), 669, 99 % 1990,2000 54, 182 29. 7 %, 3. 3 2000,1990 0. 4, 7. 6 ( 8. 41 %),,, (1953 ), 20,148. 3,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中 国 白 酒 消 费 趋 势 新 食 品 邓 波 2011 预 告 第 一 部 分 : 一 些 对 白 酒 的 基 本 认 识 第 二 部 分 : 白 酒 消 费 整 体 趋 势 宏 观 因 素 决 定 消 费 大 格 局 酒 文 化 决 定 品 牌 输 赢 最 近 5-10 年 的 八 大 趋 势 第 三 部 分 : 白 酒 消 费 趋 势 详 解 高 端 中 高 端 中 低 端 低 端 一 些

More information

C. 砂 层 和 砾 石 层 D. 树 皮 覆 盖 层 和 砾 石 层 3. 雨 水 花 园 的 核 心 功 能 是 A. 提 供 园 林 观 赏 景 观 B. 保 护 生 物 的 多 样 性 C. 控 制 雨 洪 和 利 用 雨 水 D. 调 节 局 地 小 气 候 甘 肃 国 际 机 场 ( 图

C. 砂 层 和 砾 石 层 D. 树 皮 覆 盖 层 和 砾 石 层 3. 雨 水 花 园 的 核 心 功 能 是 A. 提 供 园 林 观 赏 景 观 B. 保 护 生 物 的 多 样 性 C. 控 制 雨 洪 和 利 用 雨 水 D. 调 节 局 地 小 气 候 甘 肃 国 际 机 场 ( 图 绝 密 启 封 并 使 用 完 毕 前 2015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文 科 综 合 能 力 测 试 本 试 卷 共 16 页,48 题 ( 含 选 考 题 ) 全 卷 满 分 300 分 考 试 用 时 150 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祝 考 试 顺 利 1. 答 题 前, 现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填 写 在 试 题 卷 和 答 题

More information

高考资源网

高考资源网 2010 年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 上 海 卷 ) 政 治 试 卷 1 考 试 时 间 120 分 钟, 试 卷 满 分 150 分 2 本 考 试 设 试 卷 和 答 题 纸 两 部 分 试 卷 包 括 试 题 与 答 题 要 求 所 有 答 题 必 须 涂 ( 选 择 题 或 写 ( 非 选 择 题 ) 在 答 题 纸 上 做 在 试 卷 上 一 律 不 得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福 州 统 计 手 册 2015 福 州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福 州 调 查 队 二 〇 一 五 年 五 月 编 辑 说 明 一 福 州 统 计 手 册 2015 是 反 映 2014 年 福 州 市 国 民 经 济 与 社 会 发 展 情 况 的 有 关 信 息 和 数 据 的 综 合 简 明 统 计 资 料 本 书 所 使 用 的 2014 年 度 统 计 数 据 为 快 报 数,

More information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5 年 党 风 廉 政 信 息 ( 第 三 十 七 辑 ) 信 息 一 : 中 央 纪 委 印 发 通 知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中 国 共 产 党 廉 洁 自 律 准 则 和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信 息 二 : 十 大 关 键 词 解 读 五 中 全 会 公 报 : 深 入 推 进 反 腐 斗 争 信 息 三 : 建 设 忠 诚 干 净 担 当 的 纪 检 干 部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重 庆 市 参 与 一 带 一 路 建 设 的 规 划 与 实 施 12 重 庆 市 参 与 一 带 一 路 建 设 的 规 划 与 实 施 张 超 林 周 杜 辉 摘 要 : 本 文 从 区 位 优 势 与 功 能 定 位 城 市 竞 争 力 与 产 业 发 展 西 部 中 心 枢 纽 建 设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四 个 方 面, 阐 述 了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对 重 庆 发 展

More information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扩建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扩建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成 教 2008 16 号 签 发 人 : 周 光 荣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成 都 市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教 育 专 项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区 ( 市 ) 县 教 育 局 高 新 区 社 会 事 业 局 各 直 属 学 校 : 现 将 成 都 市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教 育 专 项 工 作 方

More information

海 峡 西 岸 蓝 皮 书 年 企 事 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数 仅 占 人 口 总 数 的 1. 91% 大 专 以 上 从 业 人 员 也 只 达 到 全 国 的 平 均 水 平 三 是 劳 动 力 总 量 丰 富 和 短 缺 并 存 人 力 资 源 质 量 不 高, 除 了 体 现 在

海 峡 西 岸 蓝 皮 书 年 企 事 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数 仅 占 人 口 总 数 的 1. 91% 大 专 以 上 从 业 人 员 也 只 达 到 全 国 的 平 均 水 平 三 是 劳 动 力 总 量 丰 富 和 短 缺 并 存 人 力 资 源 质 量 不 高, 除 了 体 现 在 . 9 第 9 章 9. 1 海 峡 西 岸 经 济 区 人 力 资 源 建 设 现 状 与 趋 势 十 一 五 期 间, 海 峡 西 岸 经 济 区 加 快 推 进 人 力 资 源 建 设, 取 得 了 明 显 成 效, 为 实 现 区 域 战 略, 建 设 对 外 开 放 协 调 发 展 全 面 繁 荣 的 区 域 经 济, 提 供 了 坚 强 的 支 撑 和 保 障 9. 1. 1 海 峡 西

More information

作者简介:程约汉,男,1945年生,籍贯安徽,生于昆明(系家中独子,无兄弟姊妹)

作者简介:程约汉,男,1945年生,籍贯安徽,生于昆明(系家中独子,无兄弟姊妹) 代 序 吴 丹 江 约 汉 兄 将 多 年 心 血 结 集 成 册 嘱 我 写 序, 我 和 他 曾 有 过 昆 明 市 委 机 关 同 事 的 渊 源, 人 生 易 老, 如 今 二 十 多 年 过 去, 时 间 地 点 环 境 发 生 了 许 多 变 化, 在 这 个 浏 览 迅 猛, 审 美 多 元, 抚 摸 和 欣 赏 纸 质 阅 读 品 日 渐 衰 退 的 时 代, 任 何 图 书 都 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_.doc

Microsoft Word - __.doc 以 建 设 航 空 枢 纽 为 目 标 加 快 上 海 机 场 发 展 在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亚 太 航 空 运 输 市 场 开 放 研 讨 会 上 的 发 言 上 海 机 场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裁 吴 念 祖 女 士 们 先 生 们 : 上 午 好! 非 常 荣 幸 参 加 本 次 亚 太 地 区 航 空 运 输 市 场 开 放 研 讨 会, 并 感 谢 会 议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2007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试 卷 ( 满 分 100 分 时 限 150 分 钟 ) 题 号 1 2 3 4 5 总 分 核 分 人 得 分 一 注 意 事 项 1. 本 试 卷 由 给 定 资 料 与 作 答 要 求 两 部 分 构 成 考 试 时 限 为 150 分 钟 其 中, 阅 读 给 定 资 料 参 考 时 限 为 40 分 钟, 作 答

More information

文选2015第33期

文选2015第33期 深 刻 理 解 四 个 全 面 的 重 要 意 义 黄 坤 明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以 习 近 平 同 志 为 总 书 记 的 党 中 央, 紧 紧 围 绕 坚 持 和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这 个 主 题, 带 领 全 党 全 国 各 族 人 民 励 精 图 治 攻 坚 克 难, 改 革 发 展 各 项 事 业 取 得 重 大 成 就 开 创 崭 新 局 面, 得 到

More information

了明代中国处于当时世界经济体系中心的观点 属或实物作为发钞准备 宝钞在流通中投放多而 可惜在他的宏大体系中 并无对明代白银货币化 回笼少 初行钞法时 明朝也未规定旧币更新办 的具体研究 万明从历史学角度对明代白银 货币化进行了初步考察 法 直到洪武九年七月 实际上已经出现了旧钞 迄今为止 学术界尚

了明代中国处于当时世界经济体系中心的观点 属或实物作为发钞准备 宝钞在流通中投放多而 可惜在他的宏大体系中 并无对明代白银货币化 回笼少 初行钞法时 明朝也未规定旧币更新办 的具体研究 万明从历史学角度对明代白银 货币化进行了初步考察 法 直到洪武九年七月 实际上已经出现了旧钞 迄今为止 学术界尚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J u fn j Au d U V N Ap 宝钞崩坏 白银需求与海外白银流入 对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考察 陈 昆 南京审计学院 金融学院 江苏 南京 共同促进了白 摘 要 明代民间白银货币的大量应用与大明宝钞的逐渐崩坏是相互伴随的 银货币化的进程 从民间开始的自下而上的白银货币化趋势冲击着明代的货币制度 最终明政 府不得不以法令的形式认可了白银的货币地位 明代中国产银数量远远不足以满足政府和民间

More information

一 高 投 资 背 后 的 政 治 理 性 二 财 政 极 大 化 三 隐 蔽 的 计 算 四 褪 色 的 市 场 第 八 章 官 僚 之 门 一 谁 支 付 信 用? 二 新 经 济 : 官 僚 所 有 制 三 老 鼠 仓 四 官 僚 抽 水 机 第 九 章 迷 途 全 球 化 一 野 蛮 的 力

一 高 投 资 背 后 的 政 治 理 性 二 财 政 极 大 化 三 隐 蔽 的 计 算 四 褪 色 的 市 场 第 八 章 官 僚 之 门 一 谁 支 付 信 用? 二 新 经 济 : 官 僚 所 有 制 三 老 鼠 仓 四 官 僚 抽 水 机 第 九 章 迷 途 全 球 化 一 野 蛮 的 力 中 国 : 奇 迹 的 黄 昏 封 面 题 记 主 说, 引 到 永 生, 那 门 是 窄 的, 路 是 小 的, 找 着 的 人 很 少 目 录 第 一 章 飞 向 应 许 之 地 一 改 革 : 阳 光 灿 烂 二 蹒 跚 之 旅 三 后 改 革 时 代 第 二 章 改 革 死 了 第 三 章 新 阶 级, 旧 景 观 一 农 民, 被 隔 离 的 底 层 二 悬 空 的 阶 级 : 塔 吊 上

More information

Ⅱ研判報告

Ⅱ研判報告 2007GDP 8% 2,450 3,472.32 17.8 41.7 86.8 6 3 5-16 33-15 2,889 2,978 89 2,043 2,267 224 5 2 6 1 4 7 99.07 98.86 2006 20065 4 2007 8% 900 4.6% 3% 4 2,235 395 100 80 101 2,019 8 95.43 94.47 2007 2,450 500

More information

一、今年以来的宏???金融形?

一、今年以来的宏???金融形? 1 2004 1 16 2003 2003 8.5% 11 M2 21.64 20.4% 3.8 0.6 M1 8.08 18.9% 0.4 ( ) 16.85 1 1 23.1% 4.7 1 1 % 28 % 24 20 16 12 8 4 2003/ 09 2003/ 06 2003/ 03 2002/ 12 2002/ 09 2002/ 06 2002/ 03 2001/ 12 2001/ 09

More information

¬¬

¬¬ 第 11 周 : 土 地 市 场 冷 清 2016 年 第 11 周 2016.3.7-2016.3.13 2015 年 第 2016 2 周 年 2015.5.11-2015.5.17 第 11 周 2016.3.7-2016.3.13 2011 年 第 9 周 2011.02.21-2011.02.27 市 场 成 交 回 升 石 家 庄 / 市 场 周 报 2016 年 第 11 周 两 会

More information

8.完善与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促进新农村建设.doc

8.完善与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促进新农村建设.doc 完 善 与 发 展 农 产 品 期 货 市 场, 1 变 革 农 业 生 产 方 式, 促 进 新 农 村 建 设 证 监 会 研 究 中 心 黄 明 随 着 改 革 开 放 的 不 断 推 进, 农 村 经 济 的 发 展 与 新 农 村 建 设 对 促 进 整 个 国 民 经 济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的 意 义 越 来 越 重 要 农 产 品 期 货 市 场 的 发 展 对 促 进 农 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doc

Microsoft Word - 2.doc 证 券 代 码 :000637 证 券 简 称 : 茂 化 实 华 公 告 编 号 :2009-026 茂 名 石 化 实 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一 交 易 概 述 ( 一 ) 收

More information

多 种 途 径, 让 学 生 通 过 实 践 性 教 学, 事 半 功 倍 地 接 受 理 解 老 师 讲 授 的 知 识, 教 学 过 程 跟 踪 国 外 金 融 市 场 动 态 与 国 内 外 著 名 专 家 学 者 的 交 流 与 区 域 金 融 机 构 的 交 流, 形 成 探 究 式 教

多 种 途 径, 让 学 生 通 过 实 践 性 教 学, 事 半 功 倍 地 接 受 理 解 老 师 讲 授 的 知 识, 教 学 过 程 跟 踪 国 外 金 融 市 场 动 态 与 国 内 外 著 名 专 家 学 者 的 交 流 与 区 域 金 融 机 构 的 交 流, 形 成 探 究 式 教 课 程 导 论 一 课 程 概 述 ( 一 ) 课 程 的 性 质 与 定 位 本 课 程 是 投 资 与 理 财 专 业 职 业 核 心 能 力 必 修 课 程, 也 是 考 取 从 业 资 格, 经 纪 人 资 格 理 财 规 划 师 等 职 业 资 格 书 课 程 开 设 本 课 程 是 为 了 培 养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的 全 面 了 解 投 资 及 市 场 的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2011 年 长 三 角 地 区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报 告. 14 2011 年 长 三 角 地 区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报 告 2011 年 是 十 二 五 开 局 之 年, 国 际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国 内 经 济 运 行 出 现 了 一 些 新 情 况 和 新 问 题, 面 对 严 峻 挑 战, 长 三 角 广 大 民 营 企 业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的 发 展 主 线,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省企?集体合同?例》解?(?莞).ppt [Compatibility Mode]

Microsoft PowerPoint - 《??省企?集体合同?例》解?(?莞).ppt [Compatibility Mode] 广 东 省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条 例 解 读 由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劳 动 关 系 处 提 供 第 一 部 分 立 法 修 订 背 景 一 必 要 性 ( 一 ) 修 订 条 例 是 贯 彻 党 十 八 大 及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的 需 要 1 十 八 大 报 告 明 确 提 出 推 行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制 度, 保 护

More information

饭店业内参总27期_定稿_.doc

饭店业内参总27期_定稿_.doc 饭 店 业 内 参 2007 年 12 月 20 日 总 第 二 十 七 期 浙 江 省 饭 店 业 协 会 编 本 期 导 读 协 会 动 态 协 会 圆 满 完 成 2007 年 考 察 计 划 协 会 召 开 饭 店 发 展 专 业 委 员 会 工 作 会 议 协 会 经 济 型 饭 店 分 会 首 次 会 长 会 议 在 杭 州 召 开 行 业 资 讯 香 港 入 境 旅 客 量 上 升 酒

More information

新世紀智庫論壇

新世紀智庫論壇 狂 犬 病 的 復 發 與 燎 原 是 台 灣 公 衛 倒 退 嚕 的 警 訊 涂 醒 哲 / 前 衛 生 署 署 長 前 立 法 委 員 狂 犬 病 可 怕, 讓 狂 犬 病 再 現 的 執 政 無 能 更 可 怕 狂 犬 病 的 可 怕, 在 於 人 感 染 狂 犬 病 病 毒 後, 一 旦 病 發 死 亡 率 幾 達 百 分 之 百, 且 因 為 死 前 所 引 發 的 一 些 症 狀, 包

More information

摘 要 兩 岸 金 融 學 術 研 討 會 已 舉 行 14 屆, 吸 引 台 灣 與 大 陸 金 融 產 官 學 之 代 表 參 加, 對 溝 通 雙 方 意 見, 增 進 彼 此 了 解, 及 拓 展 業 務 合 作 空 間, 甚 有 助 益 兩 岸 金 融 往 來 為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摘 要 兩 岸 金 融 學 術 研 討 會 已 舉 行 14 屆, 吸 引 台 灣 與 大 陸 金 融 產 官 學 之 代 表 參 加, 對 溝 通 雙 方 意 見, 增 進 彼 此 了 解, 及 拓 展 業 務 合 作 空 間, 甚 有 助 益 兩 岸 金 融 往 來 為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會 議 ) 參 加 第 14 屆 兩 岸 金 融 學 術 研 討 會 服 務 機 關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姓 名 職 稱 : 連 德 宏 專 員 派 赴 國 家 : 中 國 大 陸 出 國 期 間 :97 年 11 月 23 日 至 28 日 報 告 日 期 :98 年 2 月 23 日 摘 要 兩 岸 金 融 學 術 研 討 會 已

More information

Report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and...

Report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and... 中 国 与 世 界 经 济 发 展 报 告 (2008) 王 长 胜 主 编 目 录 序 :2008 年 中 国 经 济 展 望 和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取 向 综 合 篇 2008 年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将 继 续 快 速 增 长 2007 年 消 费 形 势 分 析 和 2008 年 走 势 预 测 2007 年 外 贸 运 行 分 析 及 2008 年 展 望 2007 年 中 国

More information

09-23期文摘内页.indd

09-23期文摘内页.indd 近 期 要 闻 河 北 环 保 文 摘 2009 No.23 河 北 : 排 污 大 省 变 成 减 污 大 省 昔 日, 河 北 省 是 出 了 名 的 排 污 大 省, 如 今, 却 成 了 响 当 当 的 减 污 大 省 经 环 境 保 护 部 核 定,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河 北 省 2009 年 上 半 年 化 学 需 氧 量 削 减 4.84%, 居 全 国 第 三 位 ; 二

More information

两会概况

两会概况 目 录 两 会 概 况... 2 2016 年 两 会 召 开 的 时 间... 2 2016 年 两 会 内 容 有 哪 些?... 2 2016 年 两 会 的 会 议 日 程 是 什 么?... 2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解 析... 3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八 大 任 务 如 何 完 成... 3 盘 点 2016 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十 大 看 点... 4 政

More information

五 食 品 安 全 要 做 到 哪 三 证 五 防? 三 证 是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健 康 合 格 证 五 防 是 防 鼠 防 蝇 防 尘 防 腐 防 虫 六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的 称 号 是 永 久 性 的 吗?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不 是 终 生

五 食 品 安 全 要 做 到 哪 三 证 五 防? 三 证 是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健 康 合 格 证 五 防 是 防 鼠 防 蝇 防 尘 防 腐 防 虫 六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的 称 号 是 永 久 性 的 吗?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不 是 终 生 米 易 县 迎 接 第 一 轮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知 识 手 册 我 县 从 2011 年 10 月 通 过 省 级 卫 生 县 城 复 审 后 迅 即 展 开 了 国 家 卫 生 县 城 ( 以 下 简 称 国 卫 ) 的 创 建 工 作 通 过 2012 年 省 市 爱 卫 会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全 县 上 下 一 心 的 努 力,2012 年 12 月 12 日 通 过 了 全 国

More information

- 2002 " " WHO :10---20 2 3 " " 1 2 3 " 10-16 918 13 " " 2010 9 4 -- " " " " " " " 1 " 2 3 " " " : " " " " " 1 " 1 2 3 4 5 2 " 1 " " 2 " " 3 " " " " " " " " " " " 1 2 " 1 " 2 " 3 " 3" " 2 " 3

More information

統計名詞0925

統計名詞0925 衛 生 統 計 名 詞 定 義 一 人 口... 2 二 婚 育... 3 三 死 因 統 計... 5 四 癌 症 統 計... 5 五 醫 療 資 源... 7 六 傳 染 病 監 測... 11 七 預 防 接 種... 12 八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18-1- 一 人 口 1. 年 底 人 口 數 ( 人 ): 指 該 年 底 人 口 總 數 2. 戶 量 ( 人 / 戶 ): 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1

Microsoft Word - 文档1 2010 年 保 荐 代 表 人 胜 任 能 力 考 试 大 纲 第 一 部 分 证 券 综 合 知 识 第 一 章 保 荐 制 度 及 执 业 规 范 第 一 节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的 资 格 管 理 掌 握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代 表 人 注 册 变 更 登 记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维 持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代 表 人 资 格 的 条 件, 年 度 执 业

More information

16_066-《上海审计》2016年第四期.indd

16_066-《上海审计》2016年第四期.indd 目 录 卷首 2 认真谋划 十三五 审计工作 双月刊 2016年第4期 总第 189 期 2016年8月5日出版 本刊特约评论员 经济责任审计 3 新形势下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研究 张 嬿 6 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思考 刘 冰 金融审计 9 区域性金融风险冲击下金融审计的路径选择 以上海为例 周晓菁 16 试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跟踪审计 周雯波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课题组 22 外聘人员参与国家审计的审计质量控制研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