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管理類、工程類、船員類甄試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管理類、工程類、船員類甄試"

Transcription

1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本 甄 試 簡 章 請 自 行 下 載 不 另 販 售 考 生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費 繳 款 後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地 址 :80441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蓬 萊 路 30 號 電 話 :(07) 分 機 623 傳 真 :(07) 報 名 網 址 :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編 印

2 甄 試 時 程 表 項 目 內 容 日 期 備 註 公 告 105 年 4 月 1 日 ( 五 ) 起 至 105 年 4 月 11 日 ( 一 ) 止 為 期 十 一 天 公 告 及 報 名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為 期 十 一 天,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完 成 繳 費 並 郵 寄 報 名 表 件 後 始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 郵 戳 為 憑 ) 繳 款 期 限 同 報 名 期 限, 逾 期 恕 不 受 105 年 4 月 1 日 ( 五 )10:00 起 報 名 期 間 理 ( 繳 費 前 請 務 必 確 認 符 至 105 年 4 月 11 日 ( 一 )17:00 止 合 應 考 資 格 並 可 如 期 應 考 ), 繳 費 後 概 不 退 費 應 考 人 應 詳 閱 本 簡 章 內 容, 不 符 資 格 者, 請 勿 報 名 網 路 查 詢 並 下 載 上 網 查 詢 測 驗 試 場 位 置 及 入 場 通 知 書 105 年 4 月 20 日 ( 三 )15:00 下 載 入 場 通 知 書 ( 含 試 場 公 告 ) 設 高 雄 考 區 ; 請 詳 閱 本 簡 章 及 入 場 通 知 書 上 所 載 測 驗 日 期 相 關 測 驗 規 範 ; 測 驗 日 須 攜 105 年 4 月 23 日 ( 六 ) ( 含 實 地 考 試 ) 帶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及 入 場 通 知 書, 未 攜 帶 者 不 得 入 場 應 試 公 布 試 題 答 案 105 年 4 月 24 日 ( 日 )11:00 請 上 網 查 詢 105 年 4 月 24 日 ( 日 )11:00 起 至 採 網 路 申 請, 逾 期 或 以 其 試 題 疑 義 申 請 4 月 25 日 ( 一 )11:00 止 他 方 式 申 請 恕 不 受 理 測 驗 結 果 查 詢 及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14:00 請 上 網 查 詢, 不 另 寄 發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及 錄 取 結 果 通 知 書 1

3 項 目 內 容 日 期 備 註 測 驗 結 果 複 查 申 請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 起 至 5 月 3 日 ( 二 ) 止 採 書 面 申 請 ( 郵 戳 為 憑 ), 複 查 成 績 以 1 次 為 限 測 驗 結 果 複 查 通 知 105 年 5 月 5 日 ( 四 ) 書 面 回 覆 複 查 結 果 若 有 增 減 分 數, 考 生 不 得 提 出 異 議, 並 即 予 更 正 筆 試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原 計 成 績 未 達 錄 取 標 準, 而 重 計 後 成 績 達 錄 取 標 準 者, 經 報 請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核 定 後, 依 成 績 高 低 補 行 錄 取 2

4 目 錄 壹 依 據 貳 應 考 資 格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測 驗 科 目 工 作 地 區 工 作 內 容 及 名 額 參 報 名 手 續 費 用 及 應 備 表 件 肆 甄 試 方 式 成 績 計 算 與 錄 取 標 準 伍 入 場 通 知 書 下 載 列 印 及 補 發 陸 測 驗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 柒 應 試 注 意 事 項 捌 成 績 查 詢 及 複 查 玖 錄 取 結 果 公 告 拾 錄 取 人 員 分 發 進 用 相 關 規 定 拾 壹 附 註 附 表 一 報 名 正 副 表 附 表 二 考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附 表 三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表 附 表 四 複 查 成 績 申 請 書 附 錄 試 場 規 則

5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進 用 要 點 貳 應 考 資 格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測 驗 科 目 工 作 地 區 工 作 內 容 及 名 額 一 共 同 資 格 條 件 : ( 一 ) 國 籍 :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二 ) 性 別 : 不 拘 ( 三 ) 年 齡 : 不 限 (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54 條 規 定, 勞 工 年 滿 65 歲 者, 雇 主 得 強 制 其 退 休 ) ( 四 ) 兵 役 : 不 限 二 各 類 科 資 格 條 件 : 甄 試 職 務 為 甲 級 船 員 乙 級 船 員, 共 計 4 類 別, 正 取 16 名, 備 取 40 名, 各 類 科 所 需 具 備 學 歷 及 資 格 條 件 測 驗 科 目 工 作 地 區 工 作 內 容 及 錄 取 名 額 如 下 表 : 類 別 / 職 務 / 類 科 1 甲 級 船 員 / 艙 面 部 學 歷 及 資 格 條 件 ( 均 須 符 合 ) 1. 學 歷 : 不 限 2. 具 三 等 船 長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以 上 資 格 者 3. 具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所 規 定 應 受 各 項 訓 練 者 ( 含 GMDSS 值 機 員 ) 4. 曾 任 船 員 相 關 工 作 1 年 以 上 具 有 證 明 者 測 驗 科 目 筆 試 : 專 業 科 目 :1 科 1. 航 海 學 大 意 2. 船 藝 大 意 實 地 考 試 :1 科 1. 船 舶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1. 工 作 地 區 2. 工 作 內 容 1. 工 作 地 區 : 臺 中 港 2.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駕 駛 工 作 船 執 行 港 勤 作 業, 支 援 拖 船 輪 值 作 業 等 相 關 事 項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3. 須 配 合 輪 班 作 業 正 取 名 額 備 取 名 額 4 8 4

6 類 別 / 職 務 / 類 科 甲 級 船 員 / 輪 機 部 乙 級 船 員 / 艙 面 部 乙 級 船 員 / 輪 機 部 學 歷 及 資 格 條 件 ( 均 須 符 合 ) 1. 學 歷 : 不 限 2. 具 二 等 管 輪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以 上 資 格 者 3. 具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所 規 定 應 受 各 項 訓 練 者 4. 曾 任 船 員 相 關 工 作 1 年 以 上 具 有 證 明 者 1. 學 歷 : 不 限 2. 具 乙 級 船 員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適 任 證 書 或 三 等 船 副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3. 具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所 規 定 應 受 各 項 訓 練 者 4. 曾 任 船 員 相 關 工 作 1 年 以 上, 具 有 水 手 資 格 證 明 者 1. 學 歷 : 不 限 2. 具 乙 級 船 員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適 任 證 書 或 三 等 管 輪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2. 具 中 華 民 國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所 規 定 應 受 各 項 訓 練 者 3. 曾 任 船 員 相 關 工 作 1 年 以 上, 具 有 加 油 或 機 匠 資 格 證 明 者 5 測 驗 科 目 筆 試 : 專 業 科 目 :1 科 1. 船 用 電 學 大 意 2. 內 燃 機 大 意 實 地 考 試 :1 科 1. 輪 機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筆 試 : 專 業 科 目 :1 科 船 藝 專 業 知 識 實 地 考 試 :1 科 1. 帶 解 纜 操 作 2. 艙 面 保 養 筆 試 : 專 業 科 目 :1 科 輪 機 專 業 知 識 實 地 考 試 :1 科 1. 簡 易 輪 機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1. 工 作 地 區 2. 工 作 內 容 1. 工 作 地 區 : 臺 中 港 2.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工 作 船 機 艙 機 具 之 保 養 維 護 支 援 拖 船 輪 值 作 業 等 相 關 事 宜,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3. 須 配 合 輪 班 作 業 1. 工 作 地 區 : 臺 中 港 2.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港 勤 船 甲 板 部 門 工 作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3. 須 配 合 輪 班 作 業 1. 工 作 地 區 : 臺 中 港 2.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港 勤 船 舶 機 具 之 維 護 保 養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3. 須 配 合 輪 班 作 業 正 取 名 額 備 取 名 額 合 計 16 40

7 參 報 名 手 續 費 用 及 應 備 表 件 一 網 路 報 名 期 間 :105 年 4 月 1 日 ( 五 )10:00 起 至 105 年 4 月 11 日 ( 一 )17:00 止 ; 郵 寄 表 件 請 於 105 年 4 月 11 日 以 前 ( 郵 戳 為 憑 ), 逾 期 視 為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二 報 名 手 續 : ( 一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 網 址 : 及 郵 寄 表 件 方 式 辦 理, 不 受 理 現 場 報 名 或 通 訊 報 名 ( 二 ) 請 在 報 名 期 間 內 進 入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各 項 資 料 報 名 資 料 登 錄 完 畢 並 確 認 無 誤 後, 以 A4 白 紙 列 印 報 名 正 副 表 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三 ) 報 名 甄 試 人 員 請 先 詳 閱 甄 試 簡 章 內 容, 僅 可 擇 一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報 考, 請 慎 重 考 慮, 報 名 資 料 經 確 認 傳 送 後 即 不 可 再 變 更 身 分 證 字 號 ( 四 ) 除 身 分 證 字 號 不 可 更 改 外, 其 他 資 料 若 不 慎 輸 入 錯 誤, 報 名 資 料 若 不 慎 輸 入 錯 誤, 請 於 報 名 截 止 前 內 進 入 系 統 更 正, 逾 時 恕 不 受 理 ; 如 報 名 資 料 已 列 印 並 郵 寄 後 方 進 系 統 更 正 資 料, 請 重 新 列 印 並 郵 寄 更 正 後 之 報 名 表 三 報 名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 一 ) 報 名 費 用 新 台 幣 1,000 元 整 ( 二 ) 繳 費 方 式 : 1. 請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完 成 繳 費 ; 並 須 檢 附 繳 費 憑 證 作 為 報 名 必 需 文 件 ; 若 因 操 作 錯 誤 繳 費 失 敗 而 無 法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責 任 由 考 生 自 負 匯 款 ( 轉 帳 ) 相 關 資 料 : 匯 款 帳 號 : 代 收 銀 行 : 玉 山 銀 行 大 順 分 行 (808) 戶 名 :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參 加 甄 試 人 員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程 序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還 報 名 費 變 更 類 科 ( 請 務 必 先 行 確 認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選 填 之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正 確 檢 附 之 報 名 表 件 齊 全, 及 筆 試 / 實 地 考 試 日 期 可 以 如 期 應 試 ) 四 應 備 表 件 ( 一 ) 報 名 正 副 表 ( 請 黏 貼 本 人 最 近 3 個 月 內 二 吋 光 面 相 片 一 式 2 張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並 請 於 報 名 表 正 表 上 簽 名 ( 報 名 表 如 附 表 一 ) 6

8 ( 二 ) 各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規 定 之 資 格 條 件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請 考 生 於 影 本 上 簽 名 或 蓋 章, 並 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 1. 船 員 手 冊 ( 有 效 期 限 內, 有 效 日 期 105 年 4 月 23 日 ( 含 ) 以 後 ) 2.STCW 各 項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3. 船 員 相 關 工 作 1 年 以 上 證 明 ( 可 至 交 通 部 航 港 局 申 請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年 資 可 計 算 至 甄 試 當 天 105 年 4 月 23 日 止 ) 5. 報 考 甲 級 船 員 艙 面 部 者 須 檢 附 三 等 船 長 船 員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6. 報 考 甲 級 船 員 輪 機 部 者 須 檢 附 二 等 管 輪 船 員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7. 報 考 乙 級 船 員 艙 面 部 者 需 檢 附 乙 級 船 員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適 任 證 書 或 三 等 船 副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8. 報 考 乙 級 船 員 輪 機 部 者 需 檢 附 乙 級 船 員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適 任 證 書 或 三 等 管 輪 以 上 適 任 證 書 ( 三 ) 繳 寄 資 料 表 件 務 必 於 期 限 內 ( 郵 戳 為 憑 ) 依 照 簡 章 規 定, 將 各 類 別 所 需 證 照 資 格 證 明 工 作 經 驗 年 資 證 明 等 文 件 ( 影 本 ), 全 數 裝 入 B4 尺 寸 之 報 名 信 封 袋 內, 封 面 請 貼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自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樣 式 如 附 表 二 ), 並 以 限 時 掛 號 寄 出, 逾 期 或 資 料 表 件 不 全 者, 一 律 視 同 資 格 不 符, 請 考 生 於 寄 出 表 件 前 確 認 檢 附 之 所 有 文 件, 若 有 補 件 資 料 亦 以 報 名 截 止 日 (105 年 4 月 11 日 )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恕 不 接 受 補 件 ( 五 )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資 料,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後 不 論 錄 取 與 否, 概 不 退 還, 報 到 時 須 繳 驗 之 正 本 請 自 行 留 存 肆 甄 試 方 式 成 績 計 算 與 錄 取 標 準 一 甄 試 方 式 : 不 分 試, 採 筆 試 兼 實 地 考 試, 及 分 區 錄 取 分 區 分 發 方 式 辦 理 二 成 績 計 算 :( 取 小 數 點 後 二 位 數, 第 三 位 數 採 四 捨 五 入 法 進 入 第 二 位 數 ) ( 一 )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原 始 分 數 各 以 100 分 計, 並 各 占 甄 試 總 成 績 50%, 缺 考 以 零 分 計 算 ( 二 ) 筆 試 成 績 (50%) 及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50%) 加 權 合 計 後 為 甄 試 總 成 績 三 錄 取 標 準 : ( 一 ) 依 應 考 人 甄 試 總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甄 試 總 成 績 相 同 者 依 實 地 考 試 原 始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之 ( 二 ) 正 取 或 備 取 最 後 一 名 再 同 分 者, 則 依 本 簡 章 測 驗 科 目 實 地 考 試 第 一 項 7

9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之 ( 三 ) 若 再 同 分 者, 則 分 別 增 額 錄 取 正 取 或 備 取 ( 四 )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有 任 一 科 目 零 分 ( 含 缺 考 ) 或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未 達 70 分 者, 不 予 錄 取 伍 入 場 通 知 書 下 載 列 印 及 補 發 一 本 甄 試 作 業 不 寄 發 入 場 通 知 書, 請 考 生 自 行 於 報 名 網 站 下 載 列 印 ( 網 址 : 開 放 查 詢 入 場 通 知 書 時 間 為 105 年 4 月 20 日 ( 三 )15:00 二 考 生 列 印 入 場 通 知 書 後, 請 仔 細 核 對 各 欄 資 料, 若 有 疑 問 或 錯 誤 者, 請 來 電 向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詢 問 或 提 出 更 正, 以 維 護 自 身 權 益 ( 聯 絡 電 話 : ) 三 入 場 通 知 書 請 妥 為 保 存, 應 試 當 天 因 故 未 攜 帶 者, 得 持 本 人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向 試 務 中 心 申 請 補 發 陸 測 驗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 一 測 驗 時 間 及 地 點 : ( 一 ) 筆 試 時 間 :105 年 4 月 23 日 ( 六 )9:00 ( 二 ) 實 地 考 試 報 到 時 間 :105 年 4 月 23 日 ( 六 )11:30 ( 三 ) 實 地 考 試 時 間 :105 年 4 月 23 日 ( 六 )12:00 ( 四 ) 實 地 考 試 報 到 及 考 試 時 間 將 隨 報 考 人 數 調 整 ( 五 ) 筆 試 地 點 及 實 地 考 試 地 點, 設 置 於 高 雄 考 區 ( 六 ) 有 關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之 測 驗 時 間 及 詳 細 地 點, 將 於 105 年 4 月 20 日 ( 三 )15:00 於 報 名 網 站 ( 網 址 : 開 放 查 詢, 請 考 生 試 前 查 詢 到 考 所 需 路 程 時 間, 事 前 規 劃 交 通 路 線 以 避 免 延 誤 考 試 二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時, 應 攜 帶 入 場 通 知 書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 或 以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護 照 駕 照 或 附 有 照 片 之 健 保 卡 正 本 代 替 ) 應 試 未 攜 帶 者 不 得 入 場 應 試 三 身 心 障 礙 或 行 動 困 難 不 便 上 下 樓 梯 之 考 生, 請 於 報 名 表 上 註 明,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將 協 助 安 排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請 檢 附 附 表 三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表 ) 四 各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測 驗 科 目 及 時 間 表 如 後 : 8

10 類 別 時 間 105 年 4 月 23 日 ( 六 ) 筆 試 ( 全 一 節 ) 實 地 考 試 預 備 鈴 測 驗 時 間 測 驗 時 間 8:50 9:00~9:50 ( 預 定 )12:00~ 1 甲 級 船 員 / 艙 面 部 1. 航 海 學 大 意 2. 船 藝 大 意 1. 船 舶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2 甲 級 船 員 / 輪 機 部 1. 船 用 電 學 大 意 2. 內 燃 機 大 意 1. 輪 機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3 乙 級 船 員 / 艙 面 部 船 藝 專 業 知 識 4 乙 級 船 員 / 輪 機 部 輪 機 專 業 知 識 1. 帶 解 纜 操 作 2. 艙 面 保 養 1. 簡 易 輪 機 操 作 2. 故 障 排 除 柒 應 試 注 意 事 項 一 請 依 題 型 方 式 自 備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等 文 具 以 利 作 答 二 測 驗 期 間 嚴 禁 使 用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或 其 他 具 可 傳 輸 掃 描 或 交 換 或 儲 存 資 料 功 能 之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行 動 電 話 微 型 耳 機 呼 叫 器 智 慧 型 手 錶 智 慧 型 眼 鏡 電 子 辭 典 個 人 數 位 助 理 機 等 ), 違 者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 並 請 將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鐘 錶 之 鬧 鈴 及 整 點 報 時 功 能 關 閉 放 置 於 試 場 置 物 區, 測 驗 中 聲 響 者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三 其 他 詳 細 試 場 規 則 如 附 錄 一 所 示, 請 應 考 人 於 應 試 前 詳 閱 所 述 規 定, 以 免 影 響 本 身 權 益 捌 成 績 查 詢 及 複 查 一 應 考 人 如 欲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請 於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 起 至 105 年 5 月 3 日 ( 二 ) 止 ( 郵 戳 為 憑 ), 以 書 面 ( 申 請 書 請 自 行 列 印 本 簡 章 附 表 四, 另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信 封 及 所 附 回 件 信 封 格 式, 請 依 該 申 請 書 規 定 之 格 式 辦 理 ) 連 同 複 查 工 本 費 繳 費 憑 證 ( 請 黏 貼 於 申 請 書 背 面 ) 一 併 郵 寄 至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試 務 組, 並 以 1 次 為 限,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9

11 二 申 請 複 查 時 須 付 工 本 費 50 元, 另 貼 足 30 元 掛 號 郵 資, 應 考 人 應 於 期 限 內 繳 款, 繳 匯 款 ( 轉 帳 ) 相 關 資 料 : 匯 款 帳 號 : 代 收 銀 行 : 玉 山 銀 行 大 順 分 行 (808) 戶 名 :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筆 試 及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以 科 目 卷 面 分 數 與 核 ( 累 ) 計 分 數 為 限, 筆 試 部 分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閱 卷 影 印 答 案 卷 四 複 查 結 果 若 有 增 減 分 數, 考 生 不 得 提 出 異 議, 並 即 予 更 正 筆 試 實 地 考 試 成 績, 原 計 成 績 未 達 錄 取 標 準, 而 重 計 後 成 績 達 錄 取 標 準 者, 經 報 請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核 定 後, 依 成 績 高 低 補 行 錄 取 玖 錄 取 結 果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於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14:00 公 告 於 報 名 網 站 ( 網 址 : 請 考 生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不 另 寄 發 錄 取 結 果 通 知 書 拾 錄 取 人 員 分 發 進 用 相 關 規 定 一 本 甄 試 各 甄 選 職 務 類 別 所 需 具 備 之 資 格 條 件 係 採 報 名 甄 試 並 寄 件 後 審 查, 須 經 審 查 合 格 後 始 具 錄 取 資 格, 應 考 人 所 繳 交 各 種 證 件 影 本 及 資 料 如 有 資 格 不 符 偽 造 變 造 或 其 他 不 實 情 事, 應 考 人 應 負 法 律 責 任 於 甄 試 期 間 發 現 者 除 扣 留 其 所 繳 證 明 文 件 外, 並 拒 絕 其 進 場 應 試 ; 於 甄 試 完 畢 後 榜 示 前 發 現 者, 不 予 錄 取 ; 榜 示 後 發 現 者, 撤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二 本 次 錄 取 人 員 為 本 公 司 儲 備 人 力, 將 依 本 公 司 業 務 需 要 分 發 進 用, 並 依 本 公 司 通 知 之 時 間 地 點 報 到, 逾 通 知 報 到 期 限 而 未 報 到 者, 視 同 放 棄, 註 銷 錄 取 資 格, 並 由 備 取 人 員 按 甄 試 總 成 績 高 低 依 序 遞 補 三 錄 取 人 員 於 分 發 進 用 後,2 年 內 不 得 申 請 調 動 工 作 地 區, 並 遵 照 本 公 司 指 派 調 度 於 所 屬 船 舶 服 務 四 依 本 公 司 規 定, 現 職 人 員 參 加 同 職 務 或 相 當 職 務 甄 試 者, 不 予 錄 取 ; 如 於 榜 示 後 發 現 者, 不 予 分 發 進 用 現 職 人 員 參 加 較 高 職 務 甄 試 經 錄 取 分 發 進 用 者, 應 於 原 工 作 辦 理 交 接 完 竣 後,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至 新 單 位 報 到 任 10

12 職, 逾 期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五 備 取 資 格 自 榜 示 日 起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有 效, 本 公 司 得 視 錄 取 人 員 報 到 業 務 需 要 及 職 務 出 缺 情 形, 按 甄 試 總 成 績 高 低 依 序 遞 補, 期 限 屆 滿 仍 未 獲 通 知 遞 補 者, 失 其 效 力, 不 得 要 求 進 用 六 錄 取 人 員 於 報 到 時 須 繳 驗 : ( 一 ) 新 式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 二 ) 畢 業 證 書 正 本 ( 如 係 國 外 學 歷 需 請 加 附 中 文 譯 本 ; 國 外 學 歷 影 本 應 經 我 國 駐 外 單 位, 包 括 我 國 駐 當 地 使 領 館 或 派 駐 當 地 之 文 化 貿 易 商 務 機 構 或 其 他 經 我 國 政 府 認 可 之 機 構 或 公 證 人 簽 證 ) ( 三 ) 依 各 甄 選 類 科 報 考 資 格 所 要 求 工 作 經 驗 年 資 工 作 內 容 專 業 訓 練 等 證 明 正 本 ( 四 ) 其 他 應 繳 交 之 證 明 文 件 七 依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定, 錄 取 人 員 自 報 到 日 起 試 用 3 個 月, 試 用 期 滿, 經 考 核 成 績 合 格, 始 完 成 甄 選 程 序, 正 式 進 用, 試 用 期 間 年 資 於 正 式 僱 用 後, 予 以 併 計 另 依 船 員 法 第 12 條 規 定, 錄 取 之 船 員, 於 報 到 後 須 與 本 公 司 簽 訂 船 員 定 期 僱 傭 契 約 八 凡 經 錄 取 後, 錄 取 人 員 如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不 予 分 發 進 用 或 即 予 終 止 僱 用 : ( 一 ) 未 具 或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 二 ) 動 員 戡 亂 時 期 終 止 後, 曾 犯 內 亂 罪 外 患 罪, 經 判 刑 確 定 或 通 緝 有 案 尚 未 結 案 ( 三 ) 曾 服 公 務 有 貪 污 行 為, 經 判 刑 確 定 或 通 緝 有 案 尚 未 結 案 ( 四 ) 犯 前 二 款 以 外 之 罪, 判 處 有 期 徒 刑 以 上 之 刑 確 定, 尚 未 執 行 或 執 行 未 畢 但 受 緩 刑 宣 告 者, 不 在 此 限 ( 五 ) 依 法 停 止 任 用 受 休 職 處 分 尚 未 期 滿 或 因 案 停 止 職 務 其 原 因 尚 未 消 滅 ( 六 ) 褫 奪 公 權 尚 未 復 權 ( 七 ) 受 監 護 之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 八 ) 應 考 之 各 種 證 明 文 件 如 有 不 符 偽 造 變 造 或 其 他 不 實 情 事 11

13 九 錄 取 人 員 之 待 遇 依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從 業 人 員 薪 給 管 理 要 點 相 關 規 定 支 給, 各 職 務 支 給 約 計 如 下 : 甲 級 船 員 起 薪 約 新 台 幣 40,000 元 ( 已 內 含 伙 食 費 ); 乙 級 船 員 起 薪 約 新 台 幣 32,000 元 ( 已 內 含 伙 食 費 ) 拾 壹 附 註 一 本 簡 章 網 路 公 告, 不 另 販 售, 若 有 修 正 事 項 請 見 本 甄 試 報 名 網 站 之 公 告 二 甄 試 期 間 如 遇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如 颱 風 地 震 重 大 疫 情 等 不 可 抗 力 之 情 事 而 須 延 期 時, 將 在 本 甄 試 報 名 網 站 ( 網 址 : 公 布, 不 個 別 通 知 三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 ( 一 ) 本 簡 章 中 對 於 考 生 資 料 之 蒐 集 ( 類 別 : 辨 識 個 人 者, 如 姓 名 住 址 電 話 號 碼 ), 係 為 考 生 資 料 統 計 成 績 計 算 錄 取 報 到 等 作 業 之 必 要 程 序 使 用, 資 料 使 用 期 間 由 考 生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至 完 成 報 到 作 業 止, 但 若 有 考 生 提 出 申 訴 者, 延 長 保 存 至 考 生 申 訴 作 業 完 成 後 進 行 銷 毀 ; 個 資 蒐 集 處 理 利 用 至 銷 毀 期 間,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將 做 好 個 資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並 自 負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 考 生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後, 即 同 意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及 本 公 司 進 行 使 用, 使 用 範 圍 以 前 述 規 定 為 限 ( 二 ) 考 生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第 3 條 規 定, 當 事 人 依 該 法 行 使 之 權 利, 將 不 因 報 名 作 業 而 拋 棄 或 限 制, 惟 考 量 甄 試 作 業 之 公 平 性, 考 生 報 名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應 於 報 名 時 一 併 提 出,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後 不 得 要 求 修 改 或 替 換, 未 附 證 明 文 件 或 證 明 書 中 各 欄 填 寫 不 全 者, 一 律 不 予 採 認 考 生 若 不 提 供 前 開 各 項 個 人 資 料,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將 無 法 進 行 審 查 作 業, 如 有 因 此 影 響 應 考 權 益,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 三 )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之 考 生, 即 同 意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對 於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使 用 範 圍 方 式 目 的 對 象 及 使 用 期 間 等 相 關 規 範, 並 同 意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對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進 行 蒐 集 或 整 理 四 本 簡 章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若 有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仍 未 12

14 明 定 而 造 成 疑 義 者, 或 發 生 突 發 緊 急 事 件 之 處 理, 由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研 議 處 理 13

15 附 表 一 入 場 通 知 書 號 碼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報 名 表 ( 正 表 ) 報 名 編 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性 別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身 心 障 礙 是 否 請 貼 最 近 3 個 月 內 二 吋 光 面 脫 帽 照 片 考 場 協 助 是 否 ( 請 檢 附 附 表 三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表 )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電 子 郵 件 - 電 話 手 機 學 歷 適 任 資 格 條 件 相 關 工 作 年 資 證 明 簽 署 處 理 程 序 民 國 年 月 學 校 科 系 : 畢 業 ( 請 填 最 高 學 歷 ) 適 任 證 書, 證 書 名 稱 :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規 定 各 項 訓 練 ( 請 詳 閱 各 類 科 資 格 條 件 ) 曾 服 務 單 位 : 服 務 年 資 共 計 : 年 個 月 本 表 所 填 各 項 資 料 及 所 附 文 件 均 經 本 人 詳 實 核 對 無 誤, 若 有 不 實, 本 人 願 接 受 相 關 規 定 處 置, 絕 無 異 議 各 項 證 件 如 有 偽 造 變 造, 以 致 影 響 本 人 報 到 資 格 者, 概 由 本 人 負 全 部 之 責 任, 絕 無 異 議 本 人 同 意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對 個 人 資 料 之 蒐 集 處 理 及 使 用 ( 考 生 簽 章 處 請 確 實 簽 名 或 蓋 章, 否 則 不 予 受 理 ) 考 生 簽 章 : 1. 審 查 文 件 2. 繳 報 名 費 3. 審 查 結 果 請 詳 閱 所 報 類 科 之 資 格 條 件 所 需 之 證 明 文 件, 並 依 適 任 資 格 條 件 相 關 工 作 年 資 證 明 檢 附 符 合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報 名 費 繳 費 憑 證 正 本 請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正 表 ) 背 面 14

16 入 場 通 知 書 號 碼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報 名 表 ( 副 表 ) 報 名 編 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性 別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身 心 障 礙 考 場 協 助 戶 籍 地 址 是 否 是 否 表 ) 請 貼 最 近 3 個 月 內 二 吋 光 面 脫 帽 照 片 ( 請 檢 附 附 表 三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通 訊 地 址 - 電 話 手 機 電 子 郵 件 學 歷 適 任 資 格 條 件 相 關 工 作 年 資 證 明 民 國 年 月 學 校 科 系 : 畢 業 ( 請 填 最 高 學 歷 ) 適 任 證 書, 證 書 名 稱 : 船 員 手 冊 並 完 成 STCW 公 約 規 定 各 項 訓 練 ( 請 詳 閱 各 類 科 資 格 條 件 ) 曾 服 務 單 位 : 服 務 年 資 共 計 : 年 個 月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黏 貼 處 ( 正 面 )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黏 貼 處 ( 背 面 ) 15

17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4 月 1 日 起 至 105 年 4 月 11 日 止 郵 戳 為 憑, 如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寄 出 報 名 表 件, 網 路 報 名 視 為 無 效 >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請 自 備 B4 標 準 信 封, 並 自 行 黏 貼 ) 附 表 二 考 生 資 報 名 編 號 :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 考 生 姓 名 : 通 訊 地 址 : 郵 票 黏 貼 處 限 時 掛 號 料 聯 絡 電 話 : 行 動 電 話 :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蓬 萊 路 30 號 ( 行 政 處 人 力 資 源 科 )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收 各 項 資 料 請 考 生 依 序 整 理, 並 以 強 力 夾 固 定 於 左 上 角 < 資 料 寄 出 前, 請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各 項 資 料 是 否 完 備 > 考 生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1. 完 成 報 名 費 繳 款 後 將 繳 費 憑 證 正 本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正 表 ) 背 面 2. 報 名 表 : 正 表 ( 請 簽 名 ) 副 表 ( 黏 貼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3. 各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規 定 之 學 歷 及 資 格 條 件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請 於 影 本 上 簽 名 或 蓋 章, 並 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 16

18 附 表 三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表 收 件 編 號 : (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 報 名 編 號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聯 絡 電 話 日 : 夜 : 手 機 : 緊 急 聯 絡 人 電 話 手 機 身 心 障 礙 類 別 提 供 服 務 障 礙 等 級 可 提 早 5 分 鐘 進 入 試 場 準 備 試 場 安 排 於 1 樓 ( 或 適 宜 之 試 場 ) 備 有 無 障 礙 廁 所 上 肢 障 礙 影 響 書 寫 能 力 考 生 腦 性 麻 痺 生 及 多 障 生 : 考 試 時 間 延 長 20 分 鐘, 但 兩 科 目 間 之 休 息 時 間 減 少 20 分 鐘 ( 請 附 醫 院 開 立 會 影 響 書 寫 能 力 之 證 明 ) 申 請 項 目 視 障 生 : 考 試 時 間 延 長 20 分 鐘, 但 兩 科 目 間 之 休 息 時 間 減 少 20 分 鐘 ( 請 附 醫 院 開 立 會 影 響 書 寫 能 力 之 證 明 ) 提 供 視 障 考 生 影 印 放 大 1.5 倍 之 試 題 聽 障 生 : 宣 佈 事 項 寫 在 黑 板 上, 並 以 紙 版 大 字 提 醒 考 生 自 行 準 備 之 輔 具 檯 燈 放 大 鏡 輪 椅 擴 視 機 醫 療 器 具 ( ) 其 他 : 其 他 特 殊 需 求 : 安 排 獨 立 試 場 應 試 者 ( 請 附 醫 院 開 立 會 影 響 試 場 安 寧 或 秩 序 之 證 明 ) 其 他 :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鑑 定 證 明 或 醫 療 單 位 證 明 之 影 印 本 浮 貼 處 ( 超 出 頁 面 部 分 請 向 內 摺 齊 ) 說 明 : 一 無 需 申 請 安 排 特 殊 試 場 及 服 務 者 免 填 二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將 依 考 生 特 殊 需 求 審 查, 儘 量 提 供 服 務 三 本 表 請 於 報 名 時 一 併 繳 交 17

19 附 表 四 應 考 人 姓 名 入 場 通 知 書 號 碼 甄 選 職 務 類 科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應 考 人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申 請 書 收 件 編 號 :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應 考 人 簽 章 申 請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節 次 測 驗 科 目 注 意 事 項 : 一 應 考 人 如 欲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請 於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 起 至 105 年 5 月 3 日 ( 二 ) 止 ( 郵 戳 為 憑 ), 以 書 面 ( 請 自 行 列 印, 另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信 封 及 所 附 回 件 信 封 格 式, 請 依 該 申 請 書 規 定 之 格 式 範 例 辦 理 ) 連 同 複 查 工 本 費 繳 費 憑 證 ( 請 黏 貼 於 該 申 請 書 背 面 ) 一 併 郵 寄 至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試 務 組, 並 以 1 次 為 限,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二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應 以 掛 號 寄 達, 信 封 右 上 角 並 請 註 明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18

20 應 考 人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信 封 格 式 一 來 件 信 封 書 寫 範 例 ( 請 以 掛 號 郵 寄 ) 地 址 : 應 考 人 : 地 址 : 聯 應 絡 考 電 人 話 :: 寄 寄 105 年 度 儲 備 船 員 類 從 業 人 員 甄 試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蓬 萊 路 30 號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試 務 組 收 二 回 件 信 封 書 寫 範 例 ( 請 書 妥 姓 名 及 郵 遞 區 號 地 址 並 貼 足 30 元 掛 號 郵 資 )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蓬 萊 路 30 號 臺 灣 港 務 港 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寄 聯 絡 電 話 :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郵 遞 區 號 地 址 姓 名 ( 應 考 人 請 自 填 ) 收 19

21 附 錄 試 場 規 則 一 考 生 於 每 節 考 試 時, 均 應 攜 帶 入 場 通 知 書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 或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護 照 駕 照 或 附 有 照 片 之 健 保 卡 ) 入 場, 未 攜 帶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者, 不 得 入 場 應 試 二 考 生 於 每 節 考 試 入 場 鈴 ( 鐘 ) 聲 響 後 應 即 入 場 考 試, 不 得 停 留 場 外, 未 到 考 試 時 間 不 得 先 行 入 場 考 試 第 一 節 於 考 試 開 始 20 分 鐘 後 不 得 入 場, 考 試 開 始 40 分 鐘 內 不 得 出 場, 強 行 入 場 或 出 場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三 考 生 必 須 按 編 定 之 試 場 座 號 入 座 應 試,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考 生 入 座 後, 應 將 入 場 通 知 書 及 身 分 證 件 放 在 考 桌 左 上 角, 以 便 查 驗 並 應 立 即 檢 查 答 案 卷 ( 卡 ) 座 號 及 入 場 通 知 書 三 者 之 號 碼, 均 須 完 全 相 同 四 考 生 入 座 後, 應 立 即 核 對 答 案 卷 之 科 目 別 與 試 題 上 之 科 目 別 是 否 與 應 考 之 科 目 相 符, 如 有 不 符, 應 即 刻 舉 手 請 在 場 之 監 試 人 員 處 理 五 考 生 在 考 試 進 行 中, 發 現 試 題 印 刷 不 清 時, 得 舉 手 請 監 試 人 員 處 理, 但 不 得 要 求 解 釋 題 意 六 考 生 除 作 答 必 用 之 文 具 外, 不 得 攜 帶 簿 籍 紙 張 等 與 考 試 無 關 之 物 品 入 場 應 試, 違 者 扣 減 該 科 成 績 3 分, 至 0 分 為 限 七 測 驗 時 嚴 禁 使 用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 如 行 動 電 話 微 型 耳 機 呼 叫 器 電 子 辭 典 個 人 數 位 助 理 機 等 ), 違 者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 並 請 將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鐘 錶 之 鬧 鈴 及 整 點 報 時 功 能 關 閉 並 放 置 於 試 場 置 物 區, 測 驗 中 聲 響 者 該 科 以 零 分 計 八 答 案 卷 限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作 答,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九 考 生 不 得 左 顧 右 盼 窺 視 相 互 交 談 抄 襲 他 人 答 案, 或 便 利 他 人 窺 視 答 案 自 誦 答 案 或 以 暗 號 告 訴 他 人 答 案,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考 生 不 得 在 答 案 卷 ( 卡 ) 上 考 桌 上 文 具 上 准 考 證 上 肢 體 上, 或 其 他 物 品 上 書 寫 與 考 試 有 關 科 目 之 文 字 符 號 等,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一 考 生 不 得 竄 改 答 案 卷 上 之 座 位 號 碼 或 將 試 卷 污 損 摺 疊 捲 角 撕 毀,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二 考 生 不 得 將 試 題 及 答 案 卷 ( 卡 ) 攜 出 或 投 出 室 外,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情 節 嚴 重 者, 並 得 取 消 考 試 及 錄 取 資 格 十 三 考 生 於 每 節 考 試 時 間 終 了 鈴 ( 鐘 ) 聲 開 始 響 時,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靜 候 監 試 人 員 收 取 答 案 卷 及 試 題 紙, 違 者 該 科 扣 2 分, 其 後 仍 繼 續 作 答 經 勸 止 不 理 者, 除 收 回 試 卷 外, 再 扣 3 分, 至 0 分 為 限 十 四 考 生 答 完 卷 後 一 經 離 座, 應 即 將 答 案 卷 與 試 題 紙 一 併 交 監 試 人 員 驗 收, 不 得 再 行 修 改 答 案,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五 考 生 已 交 答 案 卷 ( 卡 ) 及 試 題 紙 出 場 後, 不 得 在 試 場 附 近 逗 留 或 高 聲 喧 嘩 宣 讀 答 案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指 示 場 內 考 生 作 答, 經 勸 止 不 聽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六 考 生 不 得 在 試 場 內 吸 煙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及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違 者 初 次 警 告, 如 勸 告 不 理, 則 勒 令 出 場 ( 如 在 考 試 40 分 鐘 內, 應 由 試 務 人 員 暫 時 限 制 其 行 動 ),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 拒 不 出 場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資 格 十 七 考 生 不 得 有 傳 遞 物 品 交 換 試 題 等 情 事, 違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及 錄 取 資 格 十 八 考 生 於 試 場 及 候 考 區 等 待 測 驗 時, 不 得 相 互 交 談, 違 者 該 科 扣 3 分, 其 後 經 勸 止 不 理 者, 再 扣 3 分, 得 連 續 扣 分 至 0 分 為 限 十 九 考 生 不 得 威 脅 其 他 考 生 共 同 作 弊, 或 有 威 脅 監 試 人 員 之 言 行, 違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及 錄 取 資 格 二 十 考 生 不 得 請 人 頂 替 或 偽 造 證 件 進 入 試 場 應 試, 違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及 錄 取 資 格, 有 關 人 員 送 請 有 關 機 關 處 理 廿 一 考 生 如 有 舞 弊 情 事, 經 檢 舉 並 查 證 屬 實 者, 應 由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為 必 要 之 議 處 廿 二 考 生 如 有 本 規 則 未 列 之 其 他 舞 弊 或 不 軌 意 圖 之 行 為 或 發 生 特 殊 事 故 時, 得 由 監 試 或 試 務 人 員 予 以 登 記, 提 請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予 以 適 當 處 理 廿 三 本 規 則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均 依 相 關 規 定 或 本 甄 選 試 務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處 理 20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CIC 2016-280_Appendix

CIC 2016-280_Appendix ( 以 下 附 錄 節 錄 自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的 網 站, 全 文 可 參 閱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43931/content.html) 附 錄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6 2016 3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档案局局长丁志隆致辞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郭丽珍致辞 福建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雷乃明作主题发言 福建省科协第十五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暨推进依法治 档学术研讨会在龙岩召开 与会代表 与会代表会后到龙岩市档案馆参观 林永忠 摄影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密 级:

密  级: 中 国 保 监 会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O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三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微信3月(3)

2016年微信3月(3) 2016 年 微 信 3 月 (3) 1 秒 懂! 2 分 钟 动 画 读 懂 营 改 增 ( 略 ) 2. 营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3. 改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4. 增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5. 新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过 渡 政 策 的

More information

市六届人大--次

市六届人大--次 市 六 届 人 大 七 次 会 议 文 件 (20 20) 附 件 清 远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附 件 目 录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80 ( 一 )2015 年 清 远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1-10 ( 二 )201 2015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司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More information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党 宣 字 2016 2 号 云 南 大 学 2016 年 校 院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安 排 意 见 各 院 各 单 位 党 委 党 总 支 : 2016 年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胜 阶 段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推 进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攻 坚 之 年, 同 时 也 是 学 校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 国 文 联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中 国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主 动 公 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顺 教 2015 23 号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镇 ( 街 道 ) 教 育 局 区 属 学 校 : 现 将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法 治 机 关 建 设 规 划 (2013-2018 年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巩 固 我 委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和 转 变 职 能 转 变 作 风 大 调 研 大 讨 论 大 转 变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以 下 简 称 两 转 三 大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3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内 容 及 相 关 要 求... 7 第 三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10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文 本... 21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8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经 龙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山 东 信 一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6 37 2016 2016 2000 137 < >2011 439 1 2 2016 2016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4 5 6 6 24 17 4 6 1 19 2 34 20 14 5 6 25 6 26 ( 8:30 12:00 1:00 6:00) 6 2 6 26 6 27 1 6 2006 2001 1 1996 8 < > 2004 13 6 2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津 招 委 高 发 2016 8 号 市 招 委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区 县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四、实施步骤

四、实施步骤 遂 安 教 函 2016 96 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迎 接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教 育 督 导 组, 各 中 小 学, 局 属 事 业 单 位, 机 关 各 股 室 : 为 了 顺 利 通 过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经 局 党 组 局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华 师 人 2012 17 号 关 于 印 发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建 设, 做 好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工 作,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2(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2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2007 年 7 月 頁 15~2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 黃 愛 平 摘 要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1,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 引 页 码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3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5-6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121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苏 科 2003 56 号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院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苏 州 科 技 大 学 筹 ) 二 00

More information

自评报告合成.doc

自评报告合成.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5.08:115.08:115.50:115.16:1 52.74% 63.59% 2003-2004 684 78 723 10902 15081 2004-2005 84 777 11718 15.081 2005-2006 92 814 12620 15.501 2006-2007 8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研 究 信 息 简 报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编 2007 年 第 9 期 总 第 81 期 2007 年 9 月 7 日 编 者 按 :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施 行 以 来,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新 疆 湖 南 黑 龙 江 江 西 陕 西 贵 州 上 海 安 徽 宁 夏 广 东 浙 江 湖 北 等 12 个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滨 安 监 发 2016 22 号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安 监 局, 滨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安 监 局 高 新 区 安 监 办 北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安 监 中 心, 局 属 各 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决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十 二 五 事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1 月 21 日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第 三 届 第 五 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 十 二 五 时 期, 是 我 校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攻 坚 时 期, 也 是 实 现 把 我 校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教 学 研 究 型 政 法 大 学 目 标 的 关 键 时 期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君泰所 稿纸

君泰所 稿纸 房 产 法 苑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本 期 导 读 导 读 标 题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一 中 央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 ( 一 )2009 年 度 1 ( 二 )2010 年 度 6 ( 三 )2011 年 度 11 二 北 京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2 ( 一 )2009 年 度 12 ( 二 )2010

More information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修 订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000545C.DOC

000545C.DOC 2004[2218] 2003 12 31 2003 2003 12 31 2003 2003 2003 2003 2002 2003 2002 2003 2003 12 31 1 2 1 1 12 31 3 4 5 6 8 % 1 5 1 2 15 2 3 25 3 5 35 5 100 9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2 50% 50% 200310 < > 200310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研 究 生 手 册 目 录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1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20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2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松 江 区 教 育 系 统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根 据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沪 委 办 发 2009 40 号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沪 松 人 社 2010 56 号 ) 以 及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1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C971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研 究 用 試 卷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40 分 鐘 ( 本 卷 未 含 非 選 擇 題 )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祝 考 試 順 利 本 試 卷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第 一 期 主 体 班 教 学 安 排 允 陨 粤 韵 载 哉 耘 粤 晕 孕 粤 陨 中 共 株 洲 市 委 党 校 株 洲 行 政 学 院 2016 年 第 一 期 县 处 级 干 部 进 修 班 教 学 日 程 表 日 期 星 期 教 学 内 容 负 责 人 3 月 7 日 一 全 天 报 到 3 月 8 日 二 上 午 院 开 学 典 礼 尧 入 学 教 育 下 午 院 班

More information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学 生 手 册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27 5. 普 通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

07.....E......./...ec6

07.....E......./...ec6 15, `` `` `` `` `` `` `` `` `` ` `` `` `` `` 701 760 1994 `` `` ; ; `` `` 601627 102 ; 690 705 627 ; `` `` `` `` ; `` `` `` `` 1976 ; ; 1 ; 103 15! 2 34 5 6 104 7 8 ; 9 10 11 105 15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湖 南 省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 读 本 湖 南 省 残 疾 人 劳 动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编 印 2015 年 7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 摘 要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 号 ) 1 2.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 摘 要 )

More information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5 月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2016 年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根 据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以 下 简 称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公 开 条

More information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2014 年 3 月 26 日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定, 对 河 南 省 消 防 条 例 作 如 下 修 改 : 一 将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项 修 改 为 : 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每 年 至 少

More information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2011 年 传 播 学 理 论 前 沿 概 述 石 雅 洁 李 志 强 ( 新 闻 系 袁 上 海 201499) 揖 摘 要 铱 本 文 通 过 对 2011 年 中 国 传 播 学 基 础 理 论 研 究 基 本 状 况 的 考 察 袁 梳 理 了 从 控 制 论 传 统 尧 话 语 和 符 号 尧 社 会 心 理 学 尧 社 会 文 化 学 视 角 下 的 传 播 学 理 论 研 究 到 象

More information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亏 77- 夕 民 政 部 公 告 第 373 号 民 政 部 政 策 性 文 件 清 理 结 果 公 告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文 件 清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民 政 部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以 民 政 部 和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名 义 印 发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经 清 理, 决 定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2012 版 ) 前 言 为 便 于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了 解 掌 握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身 保 险 销 售 误 导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切 实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合 法

More information

1 4 1475 4 1481 1945 1 41 42 1950 1950 4 1470 1471 1986 10 5 1986 10 34 1958 9 2 2 21 22 1984 1 1978 9 9 1 1984 1 1984 1 2 3 198 18 855 1969 1990 5 1 448 1917 19241968 116 5 12 374

More information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 家 信 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信 息 说 明 一 国 家 信 访 局 职 能 ( 一 ) 负 责 处 理 国 内 群 众 境 外 人 士 法 人 及 其 他 组 织 通 过 信 访 渠 道 给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领 导 同 志 的 来 信 来 电, 接 待 来 访 ( 二 ) 负 责 向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More information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洪 州 禪 法 之 思 想 略 探 以 馬 祖 道 一 與 百 丈 懷 海 為 主 黃 姵 馨 圓 光 佛 學 研 究 所 三 年 級 摘 要 洪 州 禪 由 唐 代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禪 師 所 創, 其 禪 法 特 色 是 禪 師 在 接 引 參 禪 者 時 運 用 活 潑 又 富 有 教 育 義 涵 的 動 作, 讓 他 們 當 下 有 所 體 悟,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 券 代 码 :601678 股 票 简 称 : 滨 化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08 滨 化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 券 代 码 :600963 证 券 简 称 : 岳 阳 林 纸 公 告 编 号 :2016-050 公 司 债 券 代 码 :122257 公 司 债 券 简 称 :12 岳 纸 01 岳 阳 林 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增 加 定 价 原 则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More information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 化 縣 政 府 暨 所 屬 機 關 103 年 度 員 工 運 動 會 及 親 子 園 遊 會 技 術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政 府 承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舊 館 國 民 小 學 比 賽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10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地 點 :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目 錄 1. 運 動 會 會 場 平 面 圖 園 遊 會 場 地 配 置

More information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2011 中 共 宜 都 市 委 宜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宜 都 市 党 史 地 方 志 办 公 室 主 办 主 编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2014 年 度 中 央 党 校 部 门 决 算 二 0 一 五 年 七 月 1 目 录 一 中 央 党 校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 二 )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二 中 央 党 校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 一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 二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决 算 表 ( 三 )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More information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