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Christian Life Application Bible Study 2010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Christian Life Application Bible Study 2010"

Transcription

1 辛 城 教 會 美 聖 堂 小 組 查 經 聚 會 材 料 03/05, 2010 認 識 天 國 子 民 的 生 活 ( 一 ): 和 睦 的 人 際 關 係 馬 太 福 音 5:17-26 ( 教 師 本 ) 參 考 資 料 :NIV Study Bible (Zondervan 1985); 新 譯 本 中 文 聖 經 研 讀 版 ( 環 球 聖 經 公 會 2008);Matthew,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D. A. Carson, Zondervan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中 譯 本 : 主 耶 穌 與 神 的 國 度 (D. A. Carson, Baker 1978; 何 劉 玲 翻 譯, 美 國 麥 種 傳 道 會 2003); 天 國 的 福 音 : 馬 太 福 音 詮 釋 ( 馬 有 藻,1992); 注 意 事 項 : 本 注 意 事 項 與 去 年 略 有 不 同, 請 務 必 讀 過 小 組 查 經 的 使 命 : 操 練 大 使 命 操 練 教 會 生 活 ( 彼 此 團 契 ) 小 組 查 經 的 目 標 : 產 生 四 位 成 熟 的 帶 查 經 者, 預 備 好 將 來 邀 請 新 人 倍 增 為 兩 組, 各 自 都 有 新 的 帶 查 經 者 和 組 長 小 組 查 經 活 動 不 可 少 的 三 件 事 : 明 白 神 的 話 ( 教 導 ) 應 用 神 的 話 ( 分 享 ) 彼 此 造 就 ( 分 享 和 代 禱 ) 本 材 料 內 容 提 供 經 文 之 簡 要 解 釋, 和 相 關 的 主 題 或 屬 靈 原 則 帶 領 小 組 查 經 者 不 是 照 本 宣 科 傳 授, 乃 是 在 小 組 查 經 的 使 命 和 目 標 之 前 題 下, 融 會 貫 通 本 材 料, 活 潑 地 引 導 組 員 討 論 思 考 明 白 經 文, 學 習 如 何 落 實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並 彼 此 代 禱 和 鼓 勵 帶 領 小 組 查 經 者 必 須 由 受 洗 的 基 督 徒 擔 任, 因 為 非 基 督 徒 還 不 能 領 會 屬 靈 之 事 ( 林 前 2:13-14) 若 是 能 有 4 位 成 熟 有 心 志 和 恩 賜 的 弟 兄 姊 妹 固 定 輪 流 更 好, 因 為 他 們 是 被 負 予 教 導 和 領 導, 履 行 小 組 查 經 的 使 命 和 目 標 的 責 任 不 要 免 強 人 事 奉, 因 為 不 是 每 一 位 基 督 徒 都 有 此 使 命 感 和 恩 賜 帶 查 經 ( 林 前 12:27-30) 初 信 主 的 需 要 被 保 護 和 餵 養, 暫 時 不 適 合 帶 領 查 經, 免 得 負 擔 甚 重, 或 陷 於 驕 傲 或 陷 於 錯 解 聖 經 的 試 探 中 ( 羅 15:1; 提 前 3:6) 平 常 很 少 參 加 小 組 查 經 聚 會 者, 也 暫 時 不 適 合 帶 領 查 經, 直 到 有 常 常 參 加 聚 會 的 生 命 之 後 才 適 合 ( 來 3:12-14, 10:24-25) 鼓 勵 組 員 分 享 與 主 題 有 關 的 見 證 或 經 歷 如 有 必 要, 請 勸 導 組 員 停 止 與 主 題 無 關 的 談 論 或 失 控 的 爭 論, 拉 回 正 題 若 聖 靈 有 感 動 為 特 殊 的 事 禱 告, 請 暫 停 討 論 分 享, 帶 組 員 一 起 禱 告 或 彼 此 代 禱 每 週 查 經 聚 會 是 神 為 我 們 預 備 一 起 建 造 生 命 見 證 基 督 的 機 會, 一 週 只 有 一 次, 請 好 好 珍 惜, 全 力 以 赴 將 來 向 神 交 帳 時, 也 不 至 於 羞 愧 馬 太 福 音 28:19-20 所 以 你 們 要 去,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給 他 們 施 洗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以 弗 所 書 4:12-13 為 要 成 全 聖 徒, 各 盡 其 職,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體 直 等 到 我 們 眾 人 在 真 道 上 同 歸 於 一, 認 識 神 的 兒 子, 得 以 長 大 成 人, 滿 有 基 督 長 成 的 身 量 提 摩 太 後 書 2:15-16 你 當 竭 力, 在 神 面 前 得 蒙 喜 悅, 作 無 愧 的 工 人, 按 著 正 意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但 要 遠 避 世 俗 的 虛 談, 因 為 這 等 人 必 進 到 更 不 敬 虔 的 地 步 下 週 查 經 題 目 : 認 識 天 國 子 民 的 生 活 ( 二 ): 貞 節 與 姦 淫, 誠 實 與 虛 假 馬 太 福 音 5:27-37 本 週 查 經 應 用 性 題 目 : 認 識 天 國 子 民 的 生 活 ( 一 ): 耶 穌 成 全 舊 約, 和 睦 的 人 際 關 係 馬 太 福 音 5:17-26 馬 太 福 音 簡 介 : 請 參 考 小 組 查 經 聚 會 材 料 02/26, 2010 認 識 天 國 子 民 的 福 氣 馬 太 福 音 5:1-16 上 下 文 簡 介 : 本 段 經 文 屬 於 全 書 的 第 二 段 : 論 天 國 的 福 音 3-7 章 施 洗 約 翰 作 為 基 督 耶 穌 的 先 鋒, 宣 告 天 國 近 了 應 當 悔 改, 預 備 迎 接 基 督 (3 章 ) 而 耶 穌 傳 道 之 前, 卻 先 在 曠 野 受 魔 鬼 的 試 探 (4 章 ) 天 國 即 神 的 國, 指 基 督 所 帶 來 的 國 度, 也 就 是 永 生 天 國 因 基 督 已 經 臨 到 人 間, 但 將 來 基 督 再 來 才 完 全 實 現 要 進 入 這 國 度 的 選 民, 首 要 的 属 靈 條 件 乃 是 重 生 与 悔 改 (4:17; 約 3:3-5) 馬 太 先 記 載 基 督 的 登 山 寶 訓 (5-7 章 ), 目 的 是 要 讀 者 明 白, 天 國 子 民 應 該 先 有 內 在 生 命 的 本 質 (5:3-12), 然 後 才 有 外 在 生 活 的 行 為 (5:13-7:12) 登 山 寶 訓 又 稱 為 天 國 憲 章, 是 神 要 求 祂 的 子 民 必 須 遵 守 的 命 令, 否 則 不 算 是 天 國 的 子 民 到 了 寶 訓 的 結 尾, 耶 穌 用 兩 種 門 / 路 兩 種 果 樹 兩 種 房 子 的 例 子 7:13-27, 警 告 所 有 聽 見 登 山 寶 訓 的 人, 思 考 兩 種 選 擇 : 遵 行 天 國 的 命 令 還 是 輕 忽 這 些 命 令 這 兩 種 選 擇 的 後 果 分 別 是 永 生 和 滅 亡 緊 接 上 文 5:3-16:5:3-12 的 八 福 說 明 天 國 子 民 應 有 的 八 種 生 命 本 質 ( 属 靈 品 格 ), 以 及 分 別 所 帶 來 的 福 氣 從 第 一 個 和 第 八 個 福 氣, 都 是 指 承 受 天 國 來 看, 本 段 經 文 也 同 時 說 明, 成 為 天 國 子 民 的 属 靈 條 件 5:13-16 說 明 天 國 子 民 生 命 應 有 的 功 能, 如 鹽 和 光 的 功 用, 能 見 證 真 理 和 善 行 本 文 5:17-20 耶 穌 成 全 舊 約 : 耶 穌 來 不 是 要 廢 掉 舊 約, 而 是 要 成 全 舊 約 5:17 律 法 的 本 質 是 不 能 廢 去 的, 人 不 應 該 自 己 廢 去 誡 命 的 任 何 一 部 分, 也 不 應 該 教 導 人 如 此 行 5:18-19 神 給 律 法 是 要 天 國 子 民 遵

2 守 的, 如 此 就 是 行 義 的 事 但 耶 穌 提 醒 門 徒 們, 他 們 固 然 要 遵 守 律 法, 而 且 要 超 過 文 士 ( 經 學 家 ) 和 法 利 賽 人 那 樣 地 遵 守 5:20 o 5:17a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原 文 直 譯 是 阿 們, 我 告 訴 你 們, 表 達 將 要 說 的 話 非 常 重 要, 是 鄭 重 聲 明 的 口 氣 廢 掉 原 文 是 拆 毀 的 意 思, 但 也 有 放 鬆 之 意, 可 能 也 暗 指 猶 太 人 在 律 法 上 添 加 人 的 傳 統 和 解 釋 以 至 於 產 生 更 多 人 為 的 條 例 和 規 矩 律 法 指 摩 西 五 經 而 先 知 指 所 有 的 先 知 書 當 馬 太 說 律 法 和 先 知, 對 猶 太 人 而 言, 就 是 泛 指 舊 約 聖 經 o 5:17b 成 全 / 完 成 有 建 立 證 實 完 全 實 現 之 意 耶 穌 如 何 成 全 律 法 有 許 多 不 同 的 意 見 :(1) 一 方 面 耶 穌 釘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達 成 了 律 法 的 公 義 要 求 ;(2) 另 一 方 面 耶 穌 在 世 的 生 活 實 現 了 律 法 之 義 的 標 準 ; 此 外 (3) 耶 穌 差 派 聖 靈 內 住 在 信 徒 裡 面, 藉 信 徒 順 從 聖 靈, 使 律 法 要 求 的 義 成 就 在 信 徒 生 活 上 ( 羅 8:4) (4) 耶 穌 把 律 法 真 正 的 要 求 啟 示 出 來, 就 如 耶 穌 下 文 所 有 的 教 導 把 但 是 最 重 要 的 是, 成 全 律 法 是 指 耶 穌 的 降 臨 地 上 的 生 活 十 字 架 的 救 贖 死 和 復 活 以 及 天 國 的 降 臨 與 實 現, 完 全 應 驗 並 延 續 舊 約 聖 經 所 要 說 的, 因 為 整 本 舊 約 聖 經 都 是 預 表 或 指 向 耶 穌 是 基 督 / 彌 賽 亞 的 身 份 和 使 命 (Carson) o 5:18 點 畫 指 希 伯 來 文 字 的 寫 法, 任 何 一 點 或 一 畫 都 代 表 其 含 意 說 明 耶 穌 在 此 宣 告 舊 約 聖 經 的 啟 示 都 是 永 恆 的, 也 是 不 能 廢 去 的 耶 穌 並 不 是 設 立 新 的 律 法 讓 天 國 子 民 遵 守, 乃 是 通 過 祂 的 救 贖 和 祂 的 啟 示 與 命 令 讓 人 遵 守 這 也 呼 應 馬 太 福 音 的 最 後 一 句 耶 穌 升 天 前 說 的 話 28:19-20 所 以, 你 們 要 去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給 他 們 施 洗 我 吩 咐 你 們 的 一 切, 都 要 教 導 他 們 遵 守 這 樣, 我 就 常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直 到 這 世 代 的 終 結 o 5:19 耶 穌 的 命 令 中 文 聖 經 譯 為 誡 命 ( 原 文 是 多 數 名 詞 ), 也 就 是 天 國 的 命 令 / 憲 章 ( 來 2:1-3), 實 際 上 是 函 蓋 整 個 舊 約 聖 經 的 話, 而 且 是 指 向 耶 穌 的 教 導 (Carson) 耶 穌 聲 明 天 國 子 民 是 必 須 遵 守 天 國 的 命 令 這 些 命 令 是 通 過 耶 穌 的 話 和 其 他 新 約 聖 經 所 啟 示 的 眼 光 來 遵 守 舊 約 聖 經 的 話 廢 除 最 小 的 一 條 是 要 表 達 廢 除 誡 命 中 的 任 何 一 條, 即 使 是 最 小 的 一 條 的 意 思 耶 穌 說 明 天 國 子 民 當 中, 肯 定 有 不 遵 守 耶 穌 / 天 國 的 命 令 的 情 況, 甚 至 也 有 些 天 國 子 民 教 導 人 不 用 遵 守 某 些 命 令 將 來 基 督 耶 穌 再 來 時, 會 對 所 有 天 國 子 民 遵 守 命 令 的 情 況 給 予 審 判 與 獎 賞 必 稱 為 最 小, 或 稱 為 大 說 明 天 國 完 全 實 現 時, 神 子 民 肯 定 有 不 同 階 級, 而 且 這 階 級 是 存 到 永 恆 但 我 們 目 前 從 聖 經 的 啟 示, 我 們 只 能 推 測 這 階 級 是 以 獎 賞 和 屬 靈 的 角 度 來 看, 而 非 以 現 今 有 罪 的 世 界 所 謂 的 階 級 來 看 o 5:20 你 們 的 義 以 及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之 義 的 義, 在 作 者 馬 太 看 來, 有 兩 種 意 義 : (1) 義 都 是 指 遵 守 誡 命 的 行 為 例 如 遵 守 耶 穌 在 下 文 5:21-48 或 整 個 登 山 寶 訓 的 教 導 耶 穌 時 代 的 經 學 家 ( 文 士 ) 与 法 利 賽 人 在 遵 守 誡 命 律 例 典 章, 以 及 他 們 的 道 德 生 活, 的 確 遠 勝 過 一 般 老 百 姓 因 此 他 們 對 社 会 道 德 風 气 的 正 面 影 響 良 多 但 是 耶 穌 竟 然 要 求 天 國 子 民 在 遵 守 天 國 誡 命 的 行 為 上, 要 做 得 比 他 們 更 好 ( 勝 過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 這 對 當 時 的 聽 眾 或 我 們, 簡 直 無 法 接 受 (2) 義 指 遵 守 誡 命 背 後 的 思 想 和 動 機 必 須 是 義 的 耶 穌 不 只 要 求 行 為 的 本 身, 更 要 求 內 在 的 動 機 因 為 法 利 賽 人 的 行 為 是 為 人 的 榮 耀, 而 非 神 的 榮 耀, 但 畢 竟 他 們 在 行 為 上 能 夠 做 到, 而 且 大 多 數 是 做 到 了 從 下 文 5:21-48 耶 穌 反 駁 當 時 法 利 賽 人 之 義 行 背 後 的 思 想, 就 可 以 看 出 耶 穌 要 求 內 心 的 聖 潔, 才 是 真 正 的 義, 也 就 是 天 國 的 義 這 裡 讓 我 們 看 到, 耶 穌 所 要 求 的 是 何 等 的 極 端, 不 管 行 為 和 內 心, 都 要 超 過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或 是 律 法 的 義, 不 然 決 不 能 進 天 國! o 其 實 我 們 還 是 要 回 到 耶 穌 教 導 的 起 點, 也 就 是 八 福 耶 穌 如 此 高 的 標 準 極 端 的 命 令 和 所 要 求 的 義, 逼 著 我 們 必 須 要 承 認, 自 己 實 在 是 靈 性 貧 窮 如 此 的 提 醒 人 們 才 有 成 為 天 國 子 民 的 可 能 耶 穌 永 遠 是 先 改 變 我 們 的 生 命, 然 後 才 改 變 我 們 的 生 活 因 此 耶 穌 在 下 文 5:21-48 舉 出 遵 守 律 法 / 誡 命 的 例 證 來 說 明 何 謂 勝 過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之 義 的 生 活, 他 不 只 要 求 外 在 的 言 行, 也 要 求 內 在 的 動 機 而 本 段 5:17-20 就 成 為 這 些 例 證 的 引 言, 也 承 接 上 文 5:3-16 耶 穌 所 強 調 的 : 先 要 有 天 國 子 民 的 生 命 換 句 話 說, 內 在 的 生 命 本 質 一 直 都 是 耶 穌 所 關 心 的 此 外, 保 羅 在 羅 馬 書 5-8 章 所 說 的 因 信 基 督 而 得 著 稱 義, 以 及 藉 著 倚 靠 順 服 聖 靈 而 使 律 法 要 求 的 義 成 就 在 信 徒 生 活 上, 也 一 樣 印 證 先 成 為 天 國 子 民 ( 因 信 稱 義 ), 然 後 才 開 始 過 義 的 生 活 ( 靠 聖 靈 得 生 ) 本 文 5:21-26 遵 守 誡 命 的 例 證 一 : 不 可 動 怒, 反 要 追 求 和 睦 一 般 猶 太 人 傳 統 的 教 導 論 及 不 可 殺 人, 殺 人 的 會 受 審 判 5:21 耶 穌 將 此 律 法 還 原 到 動 機 層 面, 也 就 是 說 天 國 的 誡 命 是 : 動 怒 的 要 受

3 審 判 罵 弟 兄 是 拉 加 魔 利 的 也 要 受 地 獄 的 火 5:22 並 且 還 有 隨 這 誡 命 而 來 積 極 的 一 面, 那 就 是 要 積 極 的 尋 求 與 弟 兄 和 好 如 果 有 任 何 彼 此 不 合 的 情 況 而 不 解 決, 就 與 天 國 無 份 無 關 ( 決 不 能 從 監 裡 出 來 )! o 古 人 的 話 是 指 猶 太 人 從 被 擄 及 歸 回 時 代 開 始, 開 始 出 現 講 解 舊 約 聖 經 和 律 法 的 專 家, 例 如 經 學 家 ( 文 士 ), 為 大 眾 百 姓 所 能 明 了 和 遵 守 ( 尼 8:3, 10) 他 們 的 教 導 逐 漸 成 為 有 權 威 的 傳 統, 与 他 們 講 解 的 聖 經 同 等 權 威 但 是 這 些 傳 統 並 非 全 是 神 原 來 的 心 意, 甚 至 變 成 違 背 神 的 藉 口 ( 參 15:1-20) 耶 穌 為 了 駁 斥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曲 解 律 法 / 誡 命, 遂 舉 出 六 個 例 子, 逐 一 指 出 這 些 命 令 原 本 要 指 出 的 意 義 他 用 你 們 聽 見,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5:21-22, 27-28, 31-32, 33-34, 38-39, 的 格 式, 提 出 你 們 所 聽 見 的 乃 指 他 們 所 聽 聞 律 法 的 講 解 與 古 人 的 傳 統, 並 非 耶 穌 ( 天 國 ) 的 命 令 只 是 我 ( 耶 穌 ) 告 訴 你 們 的, 才 是 真 正 要 遵 守 的 命 令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耶 穌 在 上 文 5:17-18 所 說 的 : 我 來 不 是 要 廢 除, 而 是 要 完 成 就 算 天 地 過 去,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會 廢 去, 全 部 都 要 成 就 o 5:21 不 可 殺 人 是 十 誡 中 的 第 六 誡 ( 出 埃 及 記 20:6), 殺 人 的 希 伯 來 原 文 有 謀 殺 之 意 被 / 受 審 判 是 指 人 的 法 庭 之 審 判 殺 人 的 難 免 ( 必 ) 受 審 判 是 出 自 於 民 數 記 35:30-31 兩 句 都 是 出 於 舊 約 聖 經, 但 古 人 的 話 把 民 數 記 的 律 法 和 出 埃 及 記 的 第 六 誡 放 在 一 起, 就 減 弱 了 第 六 誡 的 命 令 到 行 為 層 次 o 5:22 然 而 耶 穌 卻 要 把 第 六 誡 不 可 殺 人 在 天 國 的 命 令 中, 真 正 的 含 意 是 指 向 人 內 心 與 動 機 上 的 層 次 換 句 話 說, 在 天 國 的 命 令 中, 不 可 殺 人 同 等 於 不 可 動 怒 不 可 怒 罵 不 可 因 怒 氣 而 貶 低 對 方 的 尊 嚴 的 消 極 性 命 令 向 弟 兄 動 怒 的 難 免 受 審 斷 ( 新 譯 本 翻 為 被 判 罪 ) 與 21 節 的 審 判, 原 文 都 是 同 一 個 字 審 判, 原 指 地 方 法 庭 的 審 判 拉 加 原 文 是 由 於 怒 氣 而 對 人 的 咒 罵 蠢 材 飯 桶 笨 蛋 白 癡 等 等 同 樣 地, 魔 利 原 文 是 也 是 由 於 怒 氣 而 咒 罵 別 人 是 愚 頑 人 不 敬 神 的 傢 伙 罪 大 惡 極 者 而 不 應 該 活 公 會 是 猶 太 人 的 最 高 法 院, 由 祭 司 長 長 老 和 文 士 組 成, 總 共 有 七 十 一 名 成 員 地 獄 由 希 伯 來 文 欣 嫩 子 音 譯 成 希 臘 文 耶 穌 時 代 的 欣 嫩 子 谷 是 焚 燒 垃 圾 的 地 方, 那 地 方 的 火 日 夜 不 停 的 燒 著, 所 以 被 用 來 象 徵 上 帝 要 施 懲 罰 的 地 獄, 那 地 方 的 火 也 日 夜 不 停 的 燒 著 o 耶 穌 用 地 方 法 庭 的 審 判 公 會 的 審 判 地 獄 的 審 判, 是 要 提 醒 動 怒 之 罪 的 嚴 重, 都 是 要 受 神 的 審 判 他 並 非 要 說 明 動 怒 的 罪 較 輕 咒 罵 拉 加 其 次 咒 罵 魔 利 的 罪 最 嚴 重 ( 參 Carson, 馬 有 藻 ) 不 少 解 經 者 有 此 錯 誤 的 解 釋, 但 這 與 耶 穌 向 來 強 調 天 國 子 民 生 命 本 質, 天 國 命 令 的 絕 對 性 不 符 合 此 外 有 些 晚 期 原 文 手 抄 本, 加 上 無 緣 無 故, 淡 化 耶 穌 的 命 令, 似 乎 動 怒 是 可 以 的, 只 要 不 是 無 緣 無 故 地 動 怒 問 題 是, 按 心 智 正 常 的 狀 態 下, 根 本 不 存 在 無 緣 無 故 的 動 怒, 因 為 動 怒 肯 定 有 原 因 現 在 多 數 經 文 鑑 定 學 的 學 者, 都 相 信 無 緣 無 故 不 是 出 於 馬 太 原 本 的 記 載, 因 此 更 不 可 能 出 於 耶 穌 的 口 天 國 / 耶 穌 的 命 令 不 可 動 怒, 說 明 導 致 謀 殺 背 後 的 動 機 就 是 生 氣 動 怒 耶 穌 要 把 不 可 殺 人 的 誡 命, 落 實 到 內 心 的 層 面 o 耶 穌 用 5:23-26 的 兩 個 例 子, 要 更 進 一 步 說 明 這 天 國 的 命 令 不 可 動 怒 還 有 積 極 的 一 面, 也 就 是 說 當 別 人 對 我 們 動 怒 時, 我 們 也 有 責 任 要 讓 對 方 不 要 犯 了 這 誡 命 這 就 是 我 們 要 積 極 地 尋 求 與 別 人 和 好, 因 為 別 人 動 怒 肯 定 有 原 因 的 所 以 第 一 個 例 子 說 明, 若 我 們 沒 積 極 地 尋 求 與 別 人 和 好, 別 人 向 我 們 懷 怨 ( 新 譯 本 翻 為 不 滿 ), 我 們 的 敬 拜, 耶 穌 用 祭 壇 上 獻 供 物 來 表 達, 在 神 面 前 不 蒙 悅 納, 反 而 是 虛 假 的 敬 拜 第 二 例 子 ( 其 實 是 一 個 比 喻 ) 說 明, 對 我 們 動 怒 的 人 就 好 像 是 我 們 的 對 頭, 神 就 好 像 法 官 當 我 們 不 先 主 動 去 與 對 頭 和 好, 等 到 了 法 官 的 審 判 台 前, 祂 當 然 有 權 把 我 們 關 到 監 獄 裡 ( 受 審 判 ) 這 例 子 也 是 強 調 當 別 人 向 我 們 懷 怨 / 不 滿 / 動 怒 時, 天 國 的 命 令 是 要 求 我 們 要 先 ( 盡 快 ) 與 他 / 她 和 好 o 請 注 意,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動 怒 之 誡 命 的 消 極 和 積 極 性, 都 說 明 不 管 我 們 對 別 人 或 是 別 人 對 我 們 懷 怨 / 不 滿 / 動 怒, 都 要 在 神 面 前 認 罪 悔 改, 彼 此 認 罪 悔 改, 尋 求 和 好 這 樣, 我 們 在 神 面 前 的 敬 拜 才 能 蒙 祂 悅 納 或 許 有 人 會 問, 耶 穌 自 己 也 動 過 怒, 他 的 教 導 啟 不 是 自 打 嘴 巴? 的 確, 耶 穌 對 法 利 賽 人 和 律 法 師 動 怒 ( 太 23 章 ; 可 3 章 ), 他 潔 淨 聖 殿 時 也 動 怒 但 是 請 注 意, 當 耶 穌 在 公 會 大 祭 司 希 律 王 和 彼 拉 多 面 前 受 審 時 所 承 受 人 的 冒 犯, 甚 至 上 十 字 架 所 受 的 凌 辱, 他 卻 沒 有 動 怒 他 反 而 為 冒 犯 他 的 人 請 求 天 父 的 饒 恕! 可 憐 的 人 哪, 我 們 動 怒 大 多 是 因 為 覺 得 別 人 冒 犯 我 們 或 是 因 為 不 同 意 我 們 而 動 怒 但 是, 我 們 很 少 因 為 不 公 義 或 不 聖 潔

4 的 罪 動 怒 耶 穌 動 怒 是 因 為 人 的 罪, 而 且 是 那 些 明 知 道 神 的 律 法 但 故 意 犯 罪 也 找 藉 口 脫 罪 但 是 他 求 神 的 饒 恕 求 和 好, 卻 是 因 為 人 冒 犯 他 或 傷 害 他 天 國 / 耶 穌 的 命 令 不 可 動 怒 說 明 了 不 可 殺 人 之 誡 命 的 真 意 積 極 追 求 與 人 和 睦, 才 能 真 正 杜 絕 動 怒 的 罪 性 如 此 便 不 會 有 懷 怨 / 不 滿 / 怨 恨 之 心, 也 不 會 導 致 殺 人 的 動 機, 以 至 於 引 出 殺 人 的 行 為 約 翰 一 書 3:14-15 恨 弟 兄 的 就 是 殺 人 的, 以 弗 所 書 4:26 生 氣 卻 不 要 犯 罪 ; 不 可 含 怒 到 日 落, 羅 馬 書 12:18 若 是 能 行, 總 要 盡 力 與 眾 人 和 睦, 希 伯 來 書 12:14 你 們 要 追 求 與 眾 人 和 睦, 並 要 追 求 聖 潔 ; 非 聖 潔 沒 有 人 能 見 主, 都 是 反 映 出 耶 穌 的 命 令 正 如 卡 森 所 下 的 結 論 It simply insists on immediate action: malicious anger is so evil and God's judgment so certain (v. 22) that we must do all in our power to end it (cf. Eph 4:26-27). Carson, Matthew,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是 的, 耶 穌 的 命 令 不 可 向 人 動 怒, 也 不 讓 人 向 我 們 動 怒 而 積 極 追 求 與 人 和 睦 的 確 非 常 難 以 接 受 和 遵 行 但 是 不 要 忘 了 回 到 天 國 子 民 生 命 的 本 質 : 覺 悟 靈 裡 貧 窮 為 罪 哀 痛 的 心 柔 軟 的 心 饑 渴 慕 義 的 心 憐 憫 人 的 心 清 潔 的 心 使 人 和 睦 的 心 為 義 受 逼 迫 而 有 喜 樂 的 心 如 果 有 了 天 國 子 民 的 生 命, 加 上 體 貼 聖 靈 的 操 練, 耶 穌 的 命 令 就 不 再 是 天 方 夜 譚, 乃 是 基 督 徒 可 以 學 習 遵 守 的 命 令 查 經 聚 會 內 容 Welcome 破 冰 : 彼 此 認 識 問 安 分 享, 禱 告 Word 研 經 和 討 論 : 馬 太 福 音 5:17-26 觀 察 經 文 : 觀 察 和 解 釋 經 文 找 出 主 題 (1) 如 有 需 要, 介 紹 經 文 或 作 者 背 景 ;(2) 觀 察 上 下 文 前 因 後 果 和 段 落 ;(3) 解 釋 較 難 懂 的 字 詞 ;(4) 用 問 題 討 論 方 式 來 觀 察 解 釋 經 文, 然 後 找 出 本 段 主 題 o 5:17-18 的 律 法 和 先 知 指 什 麼? 廢 除 / 掉 和 完 成 / 成 全 分 別 是 什 麼 意 思? 5:19-20 的 稱 為 最 小 和 必 稱 為 大 分 別 是 指 什 麼? o 天 國 子 民 的 義 要 勝 過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是 什 麼 意 思? 為 什 麼?5:17-20 耶 穌 在 說 什 麼? o 5:21-22 的 拉 加 和 摩 利 分 別 是 指 什 麼? 耶 穌 認 為 不 可 殺 人 真 正 的 誡 命 是 什 麼? 耶 穌 在 5:23-26 所 用 的 兩 個 例 子 要 說 明 什 麼? 與 不 可 殺 人 或 不 可 動 怒 的 誡 命 有 什 麼 關 聯? 小 組 分 享 討 論 : 討 論 和 應 用 引 導 組 員 思 考 / 討 論 的 焦 點 放 在 經 文 主 題 和 其 應 用 帶 領 查 經 者 應 該 針 對 你 組 員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需 要, 自 行 設 計 應 用 性 的 問 題, 幫 助 組 員 分 享 討 論, 學 習 把 神 的 話 運 用 在 生 活 中 小 組 長 或 帶 領 查 經 者 應 該 帶 組 員 一 起 禱 告 並 付 諸 行 動 也 要 提 醒 組 員, 不 可 將 分 享 內 容 傳 於 小 組 以 外 的 人, 除 非 經 得 當 事 人 允 許 o 參 考 範 例 : 當 你 對 一 個 人 動 怒 或 不 愉 快, 通 常 最 直 接 的 原 因 是 覺 得 被 人 冒 犯 還 是 因 為 看 到 不 公 義 的 罪? 明 白 今 天 所 學 的 經 文 之 後, 你 覺 得 平 常 所 發 的 脾 氣 或 情 緒 是 否 合 神 心 意? 今 後 你 會 怎 麼 面 對? o 參 考 範 例 : 你 覺 得 你 的 人 際 關 係 和 睦 嗎? 你 的 家 人 認 為 你 的 人 際 關 係 和 睦 嗎? 你 的 家 人 以 外 的 人 又 認 為 如 何? 這 三 者 是 否 一 致? 如 果 不 一 致 說 明 了 什 麼? 你 覺 得 神 要 用 今 天 的 經 文 來 提 醒 你 應 該 做 什 麼? Work 禱 告 : 分 享 禱 告 事 項, 彼 此 代 禱 為 今 天 所 學 運 用 的 經 文 感 謝 祂 為 還 未 信 耶 穌 的 親 友 之 救 恩 提 名 禱 告

5 本 週 金 句 : 馬 太 福 音 5:22a, 23-24: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凡 向 弟 兄 動 怒 的 難 免 受 審 判 所 以 你 在 祭 壇 上 獻 禮 物 的 時 候 若 想 起 弟 兄 向 你 懷 怨 就 把 禮 物 留 在 壇 前 先 去 同 弟 兄 和 好 然 後 來 獻 禮 物 ( 和 合 本 ) 經 文 : 馬 太 福 音 5:17-26 ( 新 譯 本 ) 耶 穌 要 完 全 律 法 17 你 們 不 要 以 為 我 來 是 要 廢 除 律 法 和 先 知 ; 我 來 不 是 要 廢 除, 而 是 要 完 成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就 算 天 地 過 去,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會 廢 去, 全 部 都 要 成 就 19 因 此, 無 論 誰 廢 除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又 這 樣 教 導 人, 他 在 天 國 中 必 稱 為 最 小 的 ; 但 若 有 人 遵 行 這 些 誡 命, 並 且 教 導 人 遵 行, 他 在 天 國 中 必 稱 為 大 20 我 告 訴 你 們, 你 們 的 義 若 不 勝 過 經 學 家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就 必 不 能 進 天 國 耶 穌 論 不 可 殺 人 的 誡 命 21 你 們 聽 過 有 這 樣 吩 咐 古 人 的 話 : 不 可 殺 人, 殺 人 的 必 被 判 罪 22 可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凡 是 向 弟 兄 發 怒 的, 必 被 判 罪 人 若 說 弟 兄 是 拉 加, 必 被 公 議 會 審 判 ; 人 若 說 弟 兄 是 摩 利, 必 難 逃 地 獄 的 火 23 所 以 你 在 祭 壇 上 獻 供 物 的 時 候, 如 果 在 那 裡 想 起 你 的 弟 兄 對 你 不 滿, 24 就 當 在 壇 前 放 下 供 物, 先 去 與 弟 兄 和 好, 然 後 才 來 獻 你 的 供 物 25 趁 著 你 和 你 的 對 頭 還 在 路 上 的 時 候, 要 趕 快 與 他 和 解, 免 得 他 抓 你 去 見 法 官, 法 官 把 你 交 給 獄 警, 關 在 監 裡 26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除 非 你 還 清 最 後 一 分 錢, 否 則 決 不 能 從 那 裡 出 來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貳、研究動機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LSM Chinese

LSM Chinese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第四課

第四課 羅 馬 書 : 第 七 課 1 第 七 課 引 言 ( 三 )& 定 罪 ( 羅 1:16-3:20) 複 習 羅 馬 書 分 段 我 們 說 過 羅 馬 書, 如 果 把 它 仔 細 一 點 的 分 段, 可 以 分 成 八 個 大 段 (1) 引 言 (1:01 1:17) (2) 定 罪 (1:18-3:20) 神 的 忿 怒 (3) 稱 義 (3:21-5:21) 神 的 公 義 (4) 成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printing.indd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 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 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 華 民 國 第 51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數 學 科 佳 作 080401 連 續 整 數 和 的 難 題 學 校 名 稱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中 山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指 導 老 師 小 五 陳 書 玟 小 五 黃 鈺 媚 邱 郁 芳 許 紋 菁 小 五 方 培 蓉 小 五 許 家 哲 小 五 蔣 承 軒 關 鍵 詞 連 續 整 數 和

More information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98 年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問 與 答 節 錄 目 次 肆 精 打 細 算 談 量 尺 節 錄 自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網 頁 資 料 國 中 基 測 自 民 國 90 年 實 施 以 來, 為 我 國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最 多 的 重 要 測 驗 依 據 高 中 暨 高 職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五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080808 鋁 箔 燒 烤 知 多 少?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內 壢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姓 名 : 小 六 陳 靖 淳 小 六 彭 靖 雅 小 六 莊 文 傑 小 六 莊 溶 維 小 六 邱 繼 政 小 六 吳 國 忠 指 導 老 師 : 林 淑 惠 年 度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建國後西醫

建國後西醫 年 作 文 概 要 指 導 老 領 了 路 藍 縷 林 來 立 北 論 力 量 來 麗 勵 立 陸 識 來 試 題 評 析 類 數 1 2 1 2 2 4 句 1 2 6 12 論 老 禮 六 3 6 3 6 識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2 4 說 2 4 聯 1 2 1 40 1 1 年 年 度 參 年 來 例 見 力 不 年 不 年 量 識 了 讀 不 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99 年 9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力 行 99 年 9 2010 年 2060 年 數 2010 年 23.17 2060 年 19.90 18.84 17.1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辦 法 100 年 4 月 1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0 年 9 月 2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5 月 2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9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C.doc

Microsoft Word _C.doc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Survey on Applicants of Home Ownership Scheme and

Survey on Applicants of Home Ownership Scheme and 高 小 至 初 中 學 童 及 家 長 運 動 習 慣 意 見 調 查 行 政 摘 要 委 辦 者 : 研 究 者 : 日 期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統 籌 局 家 庭 與 學 校 合 作 事 宜 委 員 會 精 確 市 場 研 究 中 心 二 零 零 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研 究 摘 要 1. 研 究 背 景 1.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檢 驗 機 構 : 指 具 有 食 品 檢 驗 能 力 之 檢 驗 機 關 ( 構 ) 法

More information

life930106

life930106 下 象 棋 暗 棋 一 象 棋 是 什 麼? 象 棋 是 中 國 老 祖 先 發 明 的, 下 象 棋 可 以 讓 頭 腦 變 聰 明, 所 以 象 棋 是 益 智 遊 戲 象 棋 的 棋 子 有 二 種 顏 色 : 黑 色 和 紅 色 請 你 數 一 數, 總 共 有 多 少 個 棋 子? - 1 - 休 閒 教 育 領 域 教 材 範 例 紅 色 的 棋 子 有 16 個 黑 色 的 棋 子 也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2

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目 錄 論 1 2 4 12 14 六 17 19 行 22 理 25 26 料 27 35 0 第 一 章 緒 論 精 療 若 類 不 若 不 易 識 練 識 見 勞 88 年 5 11 88 勞 021084 了 易 識 練 不 易 類 類 料 了 理, 力 易 識 更 1 一 名 稱 化 學 式 第 二 章 乙 炔 氣 之 特 性 Acetylene C 2 H 2 量 26.04 92.3%

More information

100 100 7 11 ( 900 7 21 ( 1800 100 8 1 ( 100 8 7 ( 100 8 8 ( 1200 100 8 8 ( 1200 8 9 ( 1800 100 8 29 ( 100 8 29 ( 900 8 30 ( 1200 100 8 29 ( 100 9 3 (

100 100 7 11 ( 900 7 21 ( 1800 100 8 1 ( 100 8 7 ( 100 8 8 ( 1200 100 8 8 ( 1200 8 9 ( 1800 100 8 29 ( 100 8 29 ( 900 8 30 ( 1200 100 8 29 ( 100 9 3 ( 100 : 62 (0233653666 705~711 09:00~17:30 http://www.tabf.org.tw/exam 100 6 20 100 100 7 11 ( 900 7 21 ( 1800 100 8 1 ( 100 8 7 ( 100 8 8 ( 1200 100 8 8 ( 1200 8 9 ( 1800 100 8 29 ( 100 8 29 ( 900 8 3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4-consultation-press-c4swl.doc

Microsoft Word - 334-consultation-press-c4swl.doc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對 教 育 統 籌 局 有 關 實 施 六 年 中 學 及 四 年 大 學 學 制 諮 詢 文 件 的 回 應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十 七 日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 中 大 ) 就 政 府 諮 詢 文 件 實 施 六 年 中 學 及 四 年 大 學 發 表 書 面 意 見 如 下 由 於 諮 詢 文 件 中 多 項 建 議 尚 欠 詳 盡 細 節, 本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務 交 易 行 為 有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之 例 外 方 可 借 貸, 基 於 例 外 從 嚴 之 解 釋 方 法, 且 借 款 人 應 可 自 己 加 以 判 斷 是 否 符 合 例 外 條 件, 無 須 加 以 保 護 現 行 公 司 法 第 15 條 第 2 項 明 文 規 定 :

務 交 易 行 為 有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之 例 外 方 可 借 貸, 基 於 例 外 從 嚴 之 解 釋 方 法, 且 借 款 人 應 可 自 己 加 以 判 斷 是 否 符 合 例 外 條 件, 無 須 加 以 保 護 現 行 公 司 法 第 15 條 第 2 項 明 文 規 定 : 100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會 計 科 目 : 公 司 法 董 謙 老 師 解 題 一 試 述 公 司 貸 與 之 限 制? 若 公 司 違 反 規 定 之 貸 與, 其 融 資 是 否 有 效? 又 公 司 之 股 東 有 法 人 股 東 時, 得 否 貸 與 該 法 人 股 東? 針

More information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80 0 0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80 0 0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點 線 角 : 在 探 討 幾 何 學 之 前, 我 們 必 須 先 瞭 解 構 成 平 面 圖 形 的 基 本 元 素 - 點 線 角 點 : 點 是 幾 何 學 中 所 討 論 的 最 基 本 圖 形 點 僅 用 來 表 示 事 物 所 在 的 位 置, 而 不 考 慮 它 的 形 狀 與 大 小 圖 示 記 法 讀 法 點 或 點 點 或 點 線 : 線 可 以 想 成 是 筆 尖 在 紙 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就在那一夜 我重生了 我知道我已是基督徒 有不一樣的人生觀 和新的生命 我已脫離過去的捆綁 我自由了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再 活 一 次 5 掙 脫 的 勇 氣 9 我 為 什 麼 信 耶 穌? 14 死 亡 邊 緣 18 悸 動 的 靈 魂 22 神 的 忿 怒 與 祝 福 26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2 不 再 拜 拜 只 信 耶 穌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3 4 不 再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