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优 惠 政 策 ( 摘 要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2013 年 6 月

2

3 目 录 一 二 三 四 综 合 政 策 财 税 政 策 通 关 政 策 金 融 政 策 (1) (6) (18) (22) 五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政 策 (25) 六 用 海 用 地 政 策 (31) 七 人 才 政 策 (35) 八 台 胞 生 活 就 业 政 策 (41)

4

5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优 惠 政 策 ( 摘 要 ) 第 一 部 分 综 合 政 策 一 创 新 通 关 制 度 和 措 施 按 照 既 有 利 於 平 潭 开 发 和 人 员 货 物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进 出 方 便, 又 有 利 於 加 强 查 验 监 管 的 原 则, 实 施 一 线 放 宽 二 线 管 住 人 货 分 离 分 类 管 理 的 管 理 模 式 ( 一 ) 一 线 放 宽 将 平 潭 与 境 外 的 口 岸 设 定 为 一 线 管 理, 承 担 出 入 境 人 员 和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的 出 入 境 边 防 检 查 检 疫 功 能, 承 担 对 进 出 境 人 员 携 带 的 行 李 物 品 和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载 运 的 货 物 的 重 点 检 查 功 能, 承 担 对 进 出 平 潭 货 物 的 备 案 管 理 功 能, 以 及 承 担 对 枪 支 弹 药 国 家 秘 密 文 件 资 料 等 国 家 禁 止 限 制 的 进 出 境 物 品 的 管 理 功 能 ( 二 ) 二 线 管 住 平 潭 与 内 地 之 间 设 定 为 二 线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货 物 的 报 关 等 查 验 监 管 功 能, 并 承 担 对 人 员 携 带 的 行 李 物 品 和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载 运 的 货 物 的 检 查 功 能 ( 三 ) 人 货 分 离 对 从 境 外 进 入 平 潭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货 物 实 行 备 案 管 理, 区 内 货 物 自 由 流 转 平 潭 与 台 湾 地 区 之 间 的 人 员 通 关 按 现 有 模 式 管 理 对 从 境 外 经 一 线 进 入 平 潭 和 经 二 线 进 入 内 地 的 旅 客 携 带 行 李 物 品 的 具 体 规 定 和 通 关 管 理 办 法, 分 别 由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四 ) 分 类 管 理 允 许 平 潭 居 住 人 员, 允 许 平 潭 建 设 商 1

6 业 性 生 活 消 费 设 施 和 开 展 商 业 零 售 等 业 务, 发 展 符 合 平 潭 功 能 定 位 的 产 业 ( 五 ) 监 管 模 式 设 置 环 岛 巡 查 及 监 控 设 施, 确 保 有 效 监 管 上 述 分 线 管 理 模 式,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予 以 实 施 具 体 监 管 方 案 和 通 关 管 理 办 法, 由 海 关 总 署 财 政 部 等 有 关 部 门 会 同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制 定 二 税 收 政 策 ( 一 ) 对 从 境 外 进 入 平 潭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货 物 给 予 免 税 或 保 税, 生 活 消 费 类 商 业 性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等 进 口 的 货 物 以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明 确 不 予 保 税 或 免 税 的 货 物 除 外 货 物 从 平 潭 进 入 内 地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进 口 报 关 手 续, 按 实 际 报 验 状 态 征 税, 在 一 线 已 完 税 的 生 活 消 费 类 等 货 物 除 外 内 地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货 物 销 往 平 潭 视 同 出 口, 按 规 定 实 行 退 税, 生 活 消 费 类 商 业 性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等? 购 的 内 地 货 物 以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明 确 不 予 退 税 的 货 物 除 外 平 潭 企 业 将 免 税 保 税 的 货 物 ( 包 括 用 免 税 保 税 的 料 件 生 产 的 货 物 ) 销 售 给 个 人 的, 应 按 规 定 补 齐 相 应 的 进 口 税 款 在 一 线 不 予 免 税 或 保 税 二 线 不 予 退 税 的 具 体 货 物 清 单 由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审 定 ( 二 ) 对 设 在 平 潭 的 企 业 生 产 加 工 并 经 二 线 销 往 内 地 的 货 物 照 章 征 收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根 据 企 业 申 请, 试 行 对 该 内 销 货 物 按 其 对 应 进 口 料 件 或 按 实 际 报 验 状 态 征 收 关 税 政 策, 经 实 际 操 作 并 不 断 完 善 后 再 正 式 实 施 具 体 2

7 操 作 办 法 由 海 关 总 署 会 同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和 商 务 部 制 定 ( 三 ) 对 平 潭 企 业 之 间 货 物 交 易 免 征 增 值 税 和 消 费 税 具 体 政 策 措 施 及 操 作 办 法 由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商 有 关 方 面 制 定 ( 四 ) 在 制 定 产 业 准 入 及 优 惠 目 录 的 基 础 上, 对 平 潭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产 业 准 入 及 优 惠 目 录 分 别 由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五 ) 对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航 运 企 业 从 事 平 潭 至 台 湾 的 两 岸 航 运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 对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保 险 企 业 向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企 业 提 供 国 际 航 运 保 险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企 业 从 事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现 代 物 流 企 业 享 受 现 行 试 点 物 流 企 业 按 差 额 征 收 营 业 税 的 政 策 ; 积 极 研 究 完 善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的 税 收 政 策, 条 件 具 备 时, 可 进 行 试 点 ( 六 ) 在 平 潭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问 题, 暂 由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按 内 地 与 台 湾 个 人 所 得 税 负 差 额 对 台 湾 居 民 给 予 补 贴, 纳 税 人 取 得 的 上 述 补 贴 免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七 ) 在 平 潭 设 立 出 境 开 放 口 岸 的 前 提 下, 按 现 行 有 关 规 定 设 立 口 岸 离 境 免 税 店 参 照 现 行 大 嶝 对 台 小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模 式, 支 持 在 平 潭 设 立 一 个 台 湾 小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三 财 政 和 投 资 政 策 ( 一 ) 中 央 财 政 加 大 转 移 支 付 力 度, 支 持 福 建 省 加 快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发 建 设 ( 二 ) 中 央 投 资 加 大 对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3

8 支 持 力 度 ( 三 ) 结 合 海 峡 两 岸 经 济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后 续 商 谈, 积 极 研 究 放 宽 台 资 市 场 准 入 条 件 和 股 比 限 制 等 政 策, 支 持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先 行 先 试 四 金 融 政 策 ( 一 ) 支 持 台 湾 金 融 机 构 在 平 潭 设 立 经 营 机 构, 支 持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在 平 潭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二 ) 允 许 福 建 省 内 符 合 条 件 的 银 行 机 构 外 币 代 兑 机 构 外 汇 特 许 经 营 机 构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办 理 新 台 币 现 钞 兑 换 业 务 ( 三 )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台 资 金 融 机 构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在 平 潭 设 立 合 资 证 券 公 司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在 大 陆 证 券 业 逐 步 扩 大 对 台 资 开 放 的 过 程 中 先 行 先 试 ( 四 ) 允 许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银 行 机 构 与 台 湾 地 区 银 行 之 间 开 立 人 民 币 同 业 往 来 账 户 和 新 台 币 同 业 往 来 账 户, 允 许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符 合 条 件 的 银 行 机 构 为 境 内 外 企 业 个 人 开 立 人 民 币 账 户 和 新 台 币 账 户, 并 积 极 研 究 具 体 操 作 办 法 ( 五 ) 允 许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内 的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在 境 内 发 行 人 民 币 债 券, 探 索 在 香 港 市 场 发 行 人 民 币 债 券 五 方 便 两 岸 直 接 往 来 政 策 ( 一 ) 支 持 设 立 平 潭 水 运 口 岸, 并 在 东 澳 和 金 井 湾 设 立 两 岸 快 捷 客 货 滚 装 码 头, 列 为 对 台 海 上 客 货 直 航 点, 构 建 两 岸 直 接 往 来 快 捷 通 道 ( 二 )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平 潭 居 民 及 在 平 潭 投 资 就 业 的 其 他 大 陆 居 民 经 批 准 办 理 往 来 台 湾 地 区 一 年 有 效 多 次 签 注 4

9 根 据 两 岸 人 员 往 来 和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建 设 的 实 际 需 要, 适 时 简 化 两 岸 人 员 出 入 境 手 续, 进 一 步 便 利 两 岸 人 员 往 来 ( 三 ) 在 现 行 境 外 驾 驶 人 境 外 车 辆 的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基 础 上, 将 办 理 临 时 牌 照 权 限 下 放 至 平 潭 车 辆 管 理 部 门 ; 允 许 台 湾 地 区 机 动 车 在 临 时 牌 照 有 效 期 内 多 次 自 由 进 出 平 潭 六 方 便 台 胞 就 业 生 活 政 策 ( 一 ) 允 许 台 湾 地 区 的 建 设 医 疗 等 服 务 机 构 及 执 业 人 员, 持 台 湾 地 区 有 权 机 构 颁 发 的 证 书, 在 其 证 书 许 可 范 围 内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展 相 应 业 务 ( 二 )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内 就 业 居 住 的 台 湾 同 胞 可 按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参 加 当 地 养 老 医 疗 等 社 会 保 险 七 土 地 配 套 政 策 ( 一 )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展 土 地 管 理 改 革 综 合 试 点, 积 极 探 索 土 地 管 理 改 革 新 举 措 新 政 策 ( 二 ) 优 先 保 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发 建 设 用 地, 其 用 地 计 划 指 标 由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单 列 并 予 以 倾 斜 ( 三 ) 允 许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海 坛 岛 周 边 附 属 海 岛 及 海 域, 对 重 大 项 目 用 海 的 围 填 海 计 划 指 标 给 予 倾 斜 在 新 的 通 关 制 度 实 施 前, 要 先 行 落 实 不 受 其 约 束 的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综 合 政 策,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第 八 章 第 一 节 政 策 支 持 部 分 (2011 年 11 月 18 日 国 务 院 批 复, 国 函 号 ) 5

10 第 二 部 分 财 税 政 策 一 台 湾 居 民 个 人 所 得 税 补 贴 政 策 对 在 平 潭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内 地 与 台 湾 地 区 个 人 所 得 税 负 差 额 给 予 补 贴, 纳 税 人 取 得 此 项 补 贴 免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 一 ) 补 贴 对 象 补 贴 对 象 为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任 职 受 雇 履 约 的 台 湾 居 民 ( 以 下 简 称 台 湾 居 民 ) ( 二 ) 补 贴 范 围 台 湾 居 民 取 得 的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稿 酬 所 得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财 产 租 赁 所 得 财 产 转 让 所 得 其 他 所 得, 并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可 获 得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负 差 额 补 贴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在 大 陆 连 续 或 累 计 居 住 超 过 183 天 的 台 湾 居 民 在 平 潭 取 得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生 产 经 营 所 得 对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承 包 经 营 承 租 经 营 所 得, 并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可 获 得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负 差 额 补 贴 ( 三 ) 补 贴 额 度 按 照 台 湾 居 民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20% 予 以 补 贴 二 平 潭 对 台 小 额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免 税 政 策 ( 一 ) 进 入 平 潭 对 台 小 额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的 人 员 免 税 ( 包 括 关 税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 携 带 入 境 的 台 湾 原 产 商 品 的 总 额 为 每 人 每 日 6000 元 ( 二 ) 平 潭 对 台 小 额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的 商 品 经 营 范 围 为 粮 油 食 品 类 土 产 畜 产 类 纺 织 服 装 类 轻 工 业 品 类 和 医 药 品 类 等 六 大 类 : 一 是 粮 油 食 品 类, 包 括 粮 油 制 品 食 用 动 物 及 6

11 其 产 品 食 用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水 产 品 食 品 制 成 品 二 是 土 产 畜 产 类, 包 括 茶 叶 咖 啡 可 可 香 调 料 及 香 料 油 山 货 畜 产 品 烟 类 三 是 纺 织 服 装, 包 括 纺 织 品 丝 织 品 服 装 四 是 工 艺 品 类, 包 括 陶 瓷 地 毯 及 装 饰 挂 毯 工 艺 品 五 是 轻 工 业 品 类, 包 括 家 用 电 器 箱 包 及 鞋 帽 文 体 用 品 日 用 五 金 器 皿 钟 表 家 具 日 用 杂 品 纸 品 六 是 医 药 品 类, 包 括 中 成 药 药 酒 三 鼓 励 扶 持 产 业 发 展 的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 一 ) 先 进 制 造 业 1 凡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先 进 制 造 企 业, 含 先 进 制 造 企 业 以 及 技 术 先 进 型 服 务 企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80% 予 以 奖 励 2 经 认 定 的 国 家 新 产 品 试 鉴 定 计 划 或 试 产 计 划 的 产 品 及 在 园 区 内 首 家 生 产 的 专 利 产 品, 自 产 品 销 售 之 日 起 5 年 内, 该 产 品 新 增 的 税 收 地 方 级 部 分 予 以 全 额 奖 励 3 企 业 创 建 国 家 级 工 程 研 发 中 心 工 程 实 验 室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200 万 元 ; 属 省 级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100 万 元 ( 二 ) 现 代 服 务 业 1 凡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含 企 业 管 理 服 务 律 师 及 相 关 的 法 律 服 务 公 证 服 务 会 计 审 计 及 税 务 服 务 市 场 调 查 社 会 经 济 咨 询 和 其 他 专 业 咨 询 广 告 业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管 理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旅 游 服 务 包 装 服 务 安 保 服 务 7

12 办 公 服 务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商 务 服 务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奖 励 2 对 已 在 我 区 设 立 的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认 定 前 在 我 区 纳 税 的, 自 认 定 次 年 起 五 年 内, 企 业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以 认 定 当 年 为 基 数, 新 增 加 部 分 按 50% 给 予 奖 励 ( 三 ) 物 流 航 运 业 1 凡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物 流 航 运 企 业, 含 从 事 海 运 空 运 保 税 仓 储 与 物 流 集 装 箱 中 装 二 次 拼 箱 船 舶 管 理 航 运 经 纪 以 及 从 事 船 舶 隧 道 海 洋 工 程 设 备 融 资 租 赁 等 业 务 的 新 办 企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65% 予 以 奖 励 其 中 : 对 从 事 国 际 海 运 业 务 的 企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80% 予 以 奖 励 2 对 已 在 我 区 设 立 的 物 流 航 运 业, 认 定 前 在 我 区 纳 税 的, 自 认 定 次 年 起 五 年 内, 企 业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以 认 定 当 年 为 基 数, 新 增 加 部 分 按 65% 给 予 奖 励 ( 四 ) 商 贸 业 1 凡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大 型 商 贸 业 ( 以 异 地? 购 货 源 且 异 地 出 口 报 关 为 主 的 企 业 除 外 ), 含 贸 易 类 企 业 功 能 性 市 场 以 及 从 事 贸 易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等 业 务 的 企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奖 励 2 对 已 在 我 区 设 立 的 大 型 商 贸 企 业 ( 以 异 地? 购 货 源 且 异 地 出 口 报 关 为 主 的 企 业 除 外 ), 认 定 前 在 我 区 纳 税 的, 自 认 定 次 年 起 五 年 内 企 业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以 认 8

13 定 当 年 为 基 数, 新 增 加 部 分 按 50% 给 予 奖 励 ( 五 ) 配 套 政 策 1 对 入 驻 的 以 上 企 业,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对 其 涉 及 本 区 域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2 对 高 新 企 业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在 省 定 给 予 保 费 50% 补 助 利 用 保 单 进 行 融 资 给 予 融 资 总 额 年 3% 贴 息 补 助 的 基 础 上, 区 里 再 分 别 给 予 保 费 20% 补 助 和 2% 贴 息 补 助 3 对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为 以 上 企 业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在 省 财 政 安 排 信 用 担 保 风 险 补 偿 专 项 资 金 的 基 础 上, 区 里 再 比 照 省 里 补 助 标 准 予 以 风 险 补 偿 省 财 政 和 区 财 政 安 排 信 用 担 保 风 险 补 偿 专 项 资 金, 属 为 生 产 性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担 保 的 担 保 机 构 各 按 年 度 担 保 额 1.6% 给 予 风 险 补 偿, 属 为 贸 易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担 保 的 担 保 机 构 各 按 年 度 担 保 额 1% 给 予 风 险 补 偿 ( 六 ) 产 业 导 向 依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2013 年 2 月 22 日 批 复 的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发 展 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 发 改 产 业 号 ) 财 政 部 正 在 研 究 制 订 的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发 展 产 业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等 所 确 定 的 产 业 产 品 目 录 四 服 务 外 包 的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 一 ) 对 2015 年 ( 含 ) 前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3 年 内, 对 其 涉 及 平 潭 之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3 年 内, 按 其 实 际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奖 励 ( 二 ) 在 平 潭 特 殊 监 管 区 封 关 运 作 后, 平 潭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为 承 接 服 务 外 包 项 目 从 境 外 进 口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货 物 给 予 免 9

14 税 或 保 税 ; 平 潭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从 国 内? 购 的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货 物, 视 同 出 口, 按 规 定 实 行 退 税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明 确 不 予 保 税 或 免 税 的 货 物 除 外 ) ( 三 )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企 业 从 事 国 家 鼓 励 的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中 提 供 的 应 税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 对 以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发 展 产 业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中 规 定 的 产 业 项 目 为 主 营 业 务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四 ) 对 财 富 500 强 IAOP 全 球 外 包 100 强 及 中 国 服 务 外 包 十 大 领 军 企 业 中 国 100 强 成 长 型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在 平 潭 设 立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注 册 资 金 2000 万 元 以 上, 正 常 经 营 满 1 年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享 受 我 省 总 部 经 济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3 年 内, 平 潭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80% 予 以 奖 励 ( 五 ) 平 潭 规 划 建 设 服 务 外 包 园 区, 对 入 驻 服 务 外 包 园 区 的 项 目 土 地 出 让 金, 在 工 业 用 地 最 低 价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再 适 当 下 浮, 缴 纳 期 限 可 延 长 至 2 年, 属 於 省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的 海 域 使 用 金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予 以 减 征 30%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进 驻 外 包 园 区 的, 前 3 年 由 平 潭 免 费 提 供 自 用 办 公 用 房, 并 代 办 注 册 登 记 等 相 关 审 批 手 续 ; 在 平 潭 购 置 自 用 办 公 房 产 的, 由 平 潭 财 政 给 予 不 超 过 购 房 价 格 20% 的 补 贴 ( 六 ) 对 2015 年 ( 含 ) 前 在 平 潭 注 册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允 许 其 在 平 潭 之 外 暂 时 租 用 办 公 楼 开 展 业 务, 并 由 平 潭 财 政 给 予 租 金 不 超 过 30% 的 补 贴, 待 实 验 区 服 务 外 包 基 础 设 施 和 服 务 配 套 设 施 基 本 完 善 后, 再 迁 至 实 验 区 办 公 10

15 ( 七 ) 年 在 省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中, 对 平 潭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参 加 境 内 外 服 务 贸 易 专 项 展 览 在 境 外 设 立 接 单 网 点 等 开 拓 离 岸 市 场 活 动 给 予 补 助 ; 对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给 予 支 持 ; 对 国 际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发 生 的 国 际 通 信 专 线 费 用 3 年 内 给 予 30% 的 补 贴, 单 个 企 业 每 年 补 贴 金 额 不 超 过 30 万 元 ;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根 据 合 同 给 予 退 税 ( 八 ) 鼓 励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获 得 国 际 认 证 对 平 潭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 含 境 内 境 外 ) 所 需 的 申 请 费 实 审 费 由 平 潭 给 予 全 额 补 贴 对 获 得 国 际 认 证 或 认 证 升 级 的, 其 发 生 费 用 由 平 潭 财 政 按 50% 进 行 资 助, 单 个 项 目 的 资 助 上 限 为 50 万 元 在 境 外 进 行 商 标 注 册 版 权 登 记, 参 照 国 际 资 质 认 证 支 持 标 准 予 以 资 助 ( 九 ) 服 务 外 包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带 头 人 5 年 内 缴 纳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留 成 部 分 按 70% 给 予 奖 励 ( 十 ) 对 新 入 驻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总 额 5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和 专 业 科 技 人 员, 前 两 年 按 每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80% 后 3 年 按 60% 给 予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和 科 技 人 员 贡 献 奖 励, 用 於 其 个 人 购 房 补 助 和 租 房 补 贴 ( 十 一 )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上 市 和 并 购 对 成 功 上 市 或 者 以 红 筹 收 购 并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等 间 接 方 式 上 市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平 潭 财 政 给 予 奖 励 100 万 元 ( 十 二 ) 鼓 励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加 大 对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融 资 担 保, 对 依 法 设 立 1 年 以 上,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以 上, 按 年 度 担 保 额 5 的 比 例 进 行 补 偿,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16 2015 年,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给 予 保 费 50% 补 助 利 用 保 单 进 行 融 资 给 予 融 资 总 额 年 3% 贴 息 补 助 ( 十 三 ) 加 大 对 台 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支 持 力 度 年, 台 资 企 业 人 才 培 养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标 准 由 4500 元 / 人 提 高 到 6000 元 / 人 ; 台 资 企 业 离 岸 外 包 参 加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和 保 单 融 资, 在 省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的 基 础 上, 平 潭 再 分 别 给 予 保 费 20% 的 补 助 和 融 资 总 额 年 2% 贴 息 补 助 ( 十 四 ) 在 平 潭 从 事 服 务 外 包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由 平 潭 按 照 台 湾 居 民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20% 予 以 补 贴 ( 十 五 )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开 展 离 岸 外 包 业 务, 纳 入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业 务 支 持 范 围, 鼓 励 省 内 各 银 行 机 构 开 展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股 权 股 票 债 券 存 货 仓 单 保 单 出 口 退 税 应 收 账 款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及 第 三 方 担 保 等 组 合 担 保 方 式 并 优 化 配 套 服 务 ( 十 六 ) 设 立 服 务 外 包 外 汇 业 务 绿 色 通 道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对 外 支 付 一 定 金 额 以 下 的 服 务 贸 易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外 汇 资 金, 免 交 税 务 证 明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发 展 离 岸 外 包 业 务 给 予 账 户 开 立 资 金 汇 兑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便 利 允 许 经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的 承 接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的 企 业 开 立 经 常 项 目 外 汇 专 用 账 户, 用 於 收 付 代 外 包 客 户 发 放 的 薪 酬 津 贴 等 外 汇 资 金, 并 简 化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相 关 的 外 汇 收 支 审 核 手 续 对 经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在 境 内 转 ( 分 ) 包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可 以 凭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资 格 认 定 文 件 12

17 转 ( 分 ) 包 合 同 或 协 议 直 接 在 金 融 机 构 办 理 境 内 外 汇 划 转 五 台 资 企 业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 一 ) 凡 新 入 驻 并 符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及 相 关 条 件 的 台 资 企 业 ( 下 同 ),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由 实 验 区 依 产 业 类 别 按 其 年 缴 纳 税 收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不 同 比 例, 分 别 予 以 奖 励 其 中, 属 先 进 制 造 业 的 奖 励 80%; 属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奖 励 50%; 属 物 流 航 运 业 的 奖 励 65% ( 其 中 属 从 事 国 际 海 运 的 奖 励 80%); 属 现 代 大 型 商 贸 业 的 奖 励 50%; 属 总 部 型 企 业 ( 含 地 区 总 部 ) 的 奖 励 70%;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达 到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视 同 总 部 经 济, 奖 励 70%; 属 位 居 台 湾 100 大 企 业 的 奖 励 80% ( 二 ) 对 在 我 区 新 引 进 设 立 的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营 运 满 一 年 的 台 资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 含 台 资 参 股 的 金 融 机 构 总 部 或 区 域 总 部 ): (1) 从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的 一 定 比 例 予 以 奖 励 :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2000 万 元 以 下 的 按 50% 奖 励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按 70% 奖 励 ; (2) 根 据 实 际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金 分 档 予 以 一 次 性 开 办 补 助, 实 际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金 在 10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1000 万 元 ;10 亿 元 以 下 7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800 万 元 ;7 亿 元 以 下 5 亿 元 以 上 的, 补 助 500 万 元 ;5 亿 元 以 下 2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300 万 元 上 述 所 指 的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税 收 总 额 地 方 级 税 收, 不 含 海 关 税 收, 不 含 在 区 内 的 房 地 产 建 筑 施 工 类 项 目 缴 纳 的 税 收, 含 上 缴 省 级 后 实 际 返 还 我 区 的 税 收 ( 三 ) 凡 新 入 驻 的 台 资 企 业,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五 年 13

18 内, 对 涉 及 本 区 域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 四 ) 对 高 新 技 术 台 资 企 业 投 保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在 省 定 给 予 保 费 补 助 利 用 保 单 进 行 融 资 给 予 贴 息 补 助 的 基 础 上, 实 验 区 再 分 别 给 予 保 费 20% 补 助 和 保 单 融 资 总 额 每 年 2% 的 贴 息 补 助 ; 对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为 台 资 企 业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在 享 受 省 级 信 用 担 保 风 险 补 偿 金 补 助 的 基 础 上, 实 验 区 再 比 照 省 里 补 助 标 准 予 以 风 险 补 偿 六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过 渡 性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 一 ) 申 报 条 件 试 点 企 业 申 请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过 渡 性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 以 下 简 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税 负 确 有 增 加, 指 试 点 企 业 ( 不 包 含 核 定 征 收 试 点 企 业 ) 按 照 新 税 制 ( 即 试 点 政 策 ) 规 定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比 按 照 老 税 制 ( 即 原 营 业 税 政 策 ) 规 定 计 算 的 营 业 税, 税 负 确 有 增 加 的 2 在 过 渡 扶 持 期 限 内 (2012 年 11 月 1 日 到 此 次 试 点 行 业, 即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改 增 在 全 国 全 面 推 行 为 止 ), 已 逐 月 提 交 规 定 的 申 请 材 料 3 在 过 渡 扶 持 期 限 内, 税 负 增 加 累 计 超 过 3 万 元 的 按 照 以 上 条 件, 试 点 企 业 据 实 申 请, 对 於 不 逐 月 提 交 规 定 申 请 材 料 的, 或 因 试 点 企 业 自 身 原 因 未 能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等 扣 除 凭 证 而 造 成 税 负 增 加 的, 不 予 以 拨 付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并 追 回 已 拨 付 的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 二 ) 财 政 扶 持 经 审 核 确 认 后, 区 财 金 局 对 试 点 企 业 实 际 增 加 的 税 负 按 70% 予 以 拨 付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14

19 七 总 部 经 济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 一 ) 新 引 进 总 部 企 业 的 扶 持 政 策 1 经 营 贡 献 奖 励 (1) 凡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总 部 企 业,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70% 予 以 奖 励 (2) 属 世 界 500 强 中 国 500 强 企 业 中 央 直 管 企 业 中 国 民 营 企 业 100 强 以 及 台 湾 100 大 企 业 在 实 验 区 设 立 的 总 部 型 企 业 ( 含 地 区 总 部 ),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80% 予 以 奖 励 2 办 公 用 房 优 惠 (1) 对 购 买 由 我 区 统 一 承 建 的 标 准 厂 房 写 字 楼 生 活 配 套 用 房, 以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购 买 面 积, 按 综 合 成 本 价 售 让 给 总 部 企 业, 但 十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 对 租 用 实 验 区 内 办 公 用 房 的, 以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租 用 面 积, 每 年 按 租 金 的 30% 予 以 补 贴, 补 贴 期 限 为 五 年 每 个 总 部 企 业 享 受 的 办 公 用 房 补 助 原 则 上 最 高 累 计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总 部 企 业 在 享 受 补 贴 和 奖 励 期 间 不 得 转 租 转 让, 不 得 改 变 办 公 用 房 的 用 途 (2) 对 需 单 独 建 设 总 部 大 楼 的 用 地 优 惠 政 策 另 行 制 定 3 规 费 减 免 新 引 进 的 总 部 企 业,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对 其 涉 及 本 区 域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 二 ) 区 外 企 业 在 我 区 新 设 子 公 司 或 将 分 支 机 构 改 制 为 子 公 司 的 扶 持 政 策 1 经 营 贡 献 奖 励 15

20 对 新 设 子 公 司 或 将 分 支 机 构 改 制 为 子 公 司,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达 到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按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奖 励 ;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达 到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视 同 总 部 经 济, 按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的 地 方 级 财 政 分 成 部 分 的 70% 予 以 奖 励 2 规 费 减 免 新 设 子 公 司 或 将 分 支 机 构 改 制 为 子 公 司,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对 其 涉 及 本 区 域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八 其 他 补 充 的 财 税 政 策 ( 一 ) 实 施 企 业 自 主 选 择 征 税 货 物 状 态 政 策 对 平 潭 保 税 加 工 货 物 销 往 内 地, 试 行 按 其 对 应 进 口 料 件 或 按 实 际 报 验 状 态 征 收 关 税 的 政 策 ( 二 )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纳 税 人 从 事 离 岸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中 提 供 的 应 税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 三 ) 符 合 条 件 的 外 资 研 发 中 心 和 经 认 定 的 国 内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机 构 进 口 科 技 开 发 用 品, 免 征 进 口 关 税 和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除 上 述 外, 目 前 财 政 部 正 在 研 究 制 订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发 展 产 业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等 相 关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预 计 2013 年 下 半 年 将 陆 续 出 台 发 布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摘 自 在 平 潭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内 地 与 台 湾 地 区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负 差 额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平 潭 16

21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二 项 摘 自 财 政 部 关 於 平 潭 对 台 小 额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函 ( 财 关 税 函 号 ) 第 三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扶 持 产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四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服 务 外 包 扶 持 政 策 ( 省 外 经 贸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贸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信 息 化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2012 年 11 月 ) 第 五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关 於 支 持 台 湾 同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六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过 渡 性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的 实 施 办 法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七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促 进 总 部 经 济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八 项 ( 一 ) 摘 自 海 关 总 署 关 於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意 见 ( 署 厅 函 号 ) ( 二 ) 摘 自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於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应 税 服 务 范 围 等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财 税 号 ) ( 三 ) 摘 自 关 於 加 快 平 潭 人 才 特 区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12 年 11 月 2 日, 闽 委 人 才 号 ) 17

22 第 三 部 分 通 关 政 策 一 检 验 检 疫 监 管 模 式 实 施 方 案 ( 一 ) 对 经 平 潭 进 境 的 商 品 实 施 分 线 分 类 检 验 监 管 在 一 线 口 岸, 对 重 点 敏 感 进 口 货 物 按 现 行 模 式 管 理 ; 对 其 他 货 物 实 施 备 案 管 理, 其 中 原 产 於 台 湾 地 区 在 平 潭 生 产 加 工 使 用 的 货 物 免 於 实 施 检 验 当 实 施 备 案 管 理 货 物 经 二 线 通 道 进 入 内 地 时, 依 法 实 施 检 验 或 核 销 ( 二 ) 简 化 两 岸 往 来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的 管 理 对 进 出 平 潭 的 两 岸 直 航 船 舶 常 态 下 实 行 低 风 险 管 理, 实 施 电 讯 检 疫 ; 对 经 常 往 来 台 湾 的 对 台 小 额 贸 易 船 舶 台 湾 渔 船? 用 检 疫 监 管 本 管 理 ; 简 化 进 出 平 潭 的 台 湾 地 区 机 动 车 辆 申 报 手 续, 对 多 次 往 来 车 辆? 用 检 疫 监 管 本 管 理 ( 三 ) 平 潭 生 产 的 出 口 工 业 品 一 般 情 况 下 可 免 予 实 施 检 验 ( 四 ) 从 平 潭 入 境 的 转 口 或 过 境 应 检 物, 免 於 实 施 检 验, 免 於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 对 经 平 潭 中 转 的 台 湾 入 境 食 品 实 施 备 案 管 理 ( 五 ) 对 平 潭 已 获 得 HACCP 体 系 验 证 HACCP 认 证 或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的 出 口 食 品 企 业 简 化 备 案 程 序 ( 六 ) 对 原 产 於 台 湾 输 往 平 潭 且 在 平 潭 销 售 使 用 的 预 包 装 食 品 化 妆 品, 允 许? 用 繁 体 中 文 标 签 ( 七 ) 符 合 有 关 条 件 的 进 口 旧 机 电 产 品 免 予 装 运 前 检 验 ( 八 ) 对 符 合 免 於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商 品? 取 便 捷 措 施 及 时 办 理 免 办 证 明, 并 实 施 快 速 验 放 18

23 ( 九 ) 对 少 量 医 用 特 殊 物 品 先 实 施 监 管 放 行, 后 补 办 审 批 手 续 ( 十 ) 支 持 在 平 潭 开 展 对 台 湾 方 面 认 证 认 可 结 果 和 检 测 结 果 的? 信 试 点 工 作 ( 十 一 ) 对 两 岸 间 用 於 人 道 主 义 捐 赠 救 助 等 非 商 业 用 途 的 少 量 医 用 特 殊 物 品, 可 在 口 岸 现 场 先 实 施 监 管 放 行, 后 补 办 审 批 手 续 对 平 潭 已 经 获 得 国 内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并 符 合 出 口 备 案 规 定 要 求 的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可 适 当 简 化 备 案 手 续 对 自 台 湾 进 境 经 平 潭 中 转 出 口 的 食 品 实 施 备 案 管 理 ( 十 二 ) 支 持 平 潭 开 展 设 计 研 发 产 品 测 试 产 品 返 修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对 此 项 业 务 进 口 的 旧 机 电 产 品, 免 予 装 运 前 检 验 简 化 平 潭 生 产 出 口 工 业 品 的 检 验 监 管 流 程, 除 输 入 国 家 ( 地 区 )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提 供 出 口 国 证 明 的, 或 输 入 国 家 ( 地 区 ) 贸 易 合 同 有 约 定 需 作 装 船 前 各 类 检 验 外, 免 予 实 施 检 验 ( 十 三 ) 进 入 平 潭 的 过 境 或 转 口 法 定 检 验 检 疫 货 物, 以 原 包 装 过 境 或 转 口 出 境 并 且 包 装 密 封 状 况 良 好, 无 破 损 撒 漏 的, 根 据 需 要 仅 实 施 外 包 装 检 疫, 免 於 检 验, 必 要 时 进 行 检 疫 处 理 ( 十 四 ) 支 持 平 潭 出 口 企 业 名 优 特 色 产 品 和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到 台 湾 境 外 举 办 展 销 活 动, 出 口 除 食 品 化 妆 品 外 的 展 品 免 於 检 验 二 台 胞 出 入 境 签 注 ( 一 ) 在 平 潭 设 立 设 区 市 级 公 安 出 入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口 岸 签 证 部 门, 为 入 境 的 台 湾 同 胞 落 地 办 理 一 次 性 台 胞 证 及 签 19

24 注 ; 进 入 平 潭 的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可 到 公 安 出 入 境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办 理 5 年 有 效 台 胞 证 及 最 长 2 年 多 次 出 入 境 有 效 的 来 往 大 陆 签 注 ; 在 平 潭 投 资 创 业 就 业 就 学 等 需 长 期 居 住 的 台 湾 同 胞, 可 申 请 办 理 2 5 年 的 居 留 签 注, 凭 居 留 签 注 长 期 居 住 和 多 次 入 出 境 对 经 确 认 符 合 条 件 的 海 外 高 层 次 引 进 人 才, 出 入 境 管 理 机 构 给 予 签 发 2 5 年 多 次 入 境 有 效 签 证 ( 二 ) 台 生 依 照 中 国 公 民 往 来 台 湾 地 区 管 理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向 实 验 区 公 安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台 湾 居 民 来 往 大 陆 通 行 证 和 一 年 多 次 入 出 境 有 效 签 注 或 一 至 五 年 有 效 居 留 签 注 ( 三 )2011 年 12 月 1 日 公 安 部 同 意 平 潭 澳 前 口 岸 以 福 州 马 尾 口 岸 的 名 义 为 直 抵 口 岸 的 台 湾 居 民 签 发 一 次 有 效 的 台 湾 居 民 来 往 大 陆 通 行 证 及 三 个 月 一 次 有 效 的 入 出 境 签 注 口 岸 签 证 办 证 权 每 半 年 延 期 一 次 ( 四 )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派 遣 员 工 赴 境 外 从 事 外 包 服 务, 因 公 出 境 审 批 手 续 可 实 行 一 次 审 批 全 年 有 效 的 办 法, 并 为 其 提 供 签 证 便 利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因 完 成 境 外 订 单 所 需 的 境 外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投 资 者, 需 在 我 省 工 作,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办 理 3 个 月 至 5 年 的 居 留 证 件 三 台 车 入 闽 政 策 因 经 贸 活 动 居 民 往 来 等 需 要, 台 湾 机 动 车 经 许 可 后 可 临 时 入 闽 行 驶 ; 获 批 入 闽 的 台 湾 机 动 车,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接 受 海 关 监 督, 向 海 关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在 入 闽 后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凭 准 许 入 闽 凭 证 到 入 闽 地 设 区 市 交 管 部 门, 申 领 临 时 入 闽 机 动 车 号 牌 和 行 驶 证 临 时 入 闽 20

25 号 牌 和 行 驶 证 一 次 签 注 有 效 期 最 长 不 超 过 三 个 月 除 上 述 外, 国 家 海 关 总 署 等 相 关 部 门 还 在 制 订 其 它 通 关 政 策 及 海 关 分 线 管 理 的 具 体 监 管 方 案, 预 计 2013 年 下 半 年 将 陆 续 批 复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 一 ) 至 ( 十 ) 摘 自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检 验 检 疫 监 管 实 施 方 案 ( 国 质 检 通 号 ) 第 一 项 ( 十 一 ) 至 ( 十 四 ) 摘 自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关 於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意 见 2012 年 3 月 8 日 ( 国 质 检 通 号 ) 第 二 项 ( 一 ) 摘 自 关 於 加 快 平 潭 人 才 特 区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12 年 11 月 2 日 ( 闽 委 人 才 号 ) ( 二 ) 摘 自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省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办 公 室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等 关 於 鼓 励 扶 持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创 业 的 意 见 ( 闽 人 发 号 ) ( 三 ) 摘 自 福 建 省 公 安 厅 关 於 做 好 平 潭 澳 前 码 头 试 航 口 岸 办 证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公 内 传 发 号 ) ( 四 )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服 务 外 包 扶 持 政 策 ( 省 外 经 贸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贸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信 息 化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政 办 号 ) 第 三 项 摘 自 台 湾 地 区 临 时 入 闽 机 动 车 和 驾 驶 人 交 通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 闽 公 综 号 ) 21

26 第 四 部 分 金 融 政 策 一 对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的 奖 补 凡 属 我 区 新 引 进 设 立 的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营 运 满 一 年 的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给 予 以 下 奖 补 : 1 经 营 贡 献 奖 励 从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的 一 定 比 例 予 以 奖 励 :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2000 万 元 以 下 的 按 50% 奖 励 ;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按 70% 奖 励 2 开 办 补 助 根 据 实 际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金 分 档 予 以 一 次 性 开 办 补 助, 实 际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金 在 10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1000 万 元 ;10 亿 元 以 下 7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800 万 元 ;7 亿 元 以 下 5 亿 元 以 上 的, 补 助 500 万 元 ;5 亿 元 以 下 2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300 万 元 二 对 非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的 奖 补 凡 属 我 区 新 引 进 的 营 运 满 一 年 的 非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分 别 给 予 以 下 奖 补 : 1 属 银 行 类 的 金 融 机 构, 按 营 运 资 金 分 档 给 予 一 次 性 补 助, 营 运 资 金 在 2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补 助 200 万 元 ;1 亿 元 ( 含 1 亿 元 ) 至 2 亿 元 的, 补 助 150 万 元 ;5000 万 元 ( 含 5000 万 元 ) 至 1 亿 元 的, 补 助 50 万 元 2 属 非 银 行 类 的 金 融 机 构, 其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的 30% 予 以 奖 励 22

27 三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优 惠 政 策 ( 一 ) 在 我 区 区 域 内 的 非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实 现 机 构 升 级 或 升 格 为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按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给 予 奖 励 ( 二 ) 对 现 有 的 地 方 法 人 银 行 机 构,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自 纳 税 年 度 起 五 年 内, 按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的 30% 予 以 奖 励 四 扶 持 金 融 机 构 的 配 套 政 策 ( 一 ) 新 设 立 或 新 迁 入 的 金 融 机 构 总 部 新 设 立 或 新 改 制 金 融 子 公 司,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对 其 涉 及 本 区 域 内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地 方 收 入 部 分 予 以 全 免 ( 二 )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金 融 机 构, 对 其 购 房 租 房 给 予 以 下 优 惠 : 1 对 购 买 实 验 区 商 务 营 运 中 心 及 其 他 由 我 区 统 一 承 建 的 写 字 楼 的, 以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购 买 面 积 按 综 合 成 本 价 售 让, 但 十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2 对 租 用 实 验 区 内 办 公 用 房 的, 以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租 用 面 积, 每 年 按 租 金 的 30% 予 以 补 贴, 补 贴 期 限 为 三 年 办 公 用 房 补 贴 原 则 上 最 高 累 计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享 受 补 贴 期 间 的 办 公 用 房 不 得 对 外 转 租 3 对 单 独 建 设 办 公 营 运 大 楼 的 用 地 优 惠 政 策 另 行 制 定 ( 三 ) 自 2013 年 起,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投 向 由 政 府 融 资 的 实 验 区 重 点 项 目 的 年 度 贷 款 余 额 每 增 加 5 亿 元, 给 予 5 万 元 奖 励 ; 投 向 注 册 在 我 区 的 小 微 企 业 的 年 度 贷 款 余 额 ( 不 含 商 业 性 房 地 产 项 目 贷 款 ) 每 增 加 3 亿 元, 给 予 5 万 元 奖 励 ( 四 ) 对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为 符 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发 23

28 展 指 导 目 录 范 围 的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提 供 担 保, 在 省 财 政 安 排 信 用 担 保 风 险 补 偿 专 项 资 金 的 基 础 上, 区 里 再 比 照 省 里 补 助 标 准 予 以 风 险 补 偿 省 财 政 和 区 财 政 安 排 信 用 担 保 风 险 补 偿 专 项 资 金, 属 为 生 产 性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担 保 的 担 保 机 构 各 按 年 度 担 保 额 1.6% 给 予 风 险 补 偿, 属 为 贸 易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担 保 的 担 保 机 构 各 按 年 度 担 保 额 1% 给 予 风 险 补 偿 ( 五 ) 对 新 引 进 或 新 迁 入 我 区 的 金 融 机 构, 其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总 额 5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连 续 聘 用 2 年 以 上 的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前 两 年 按 每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80% 后 三 年 按 60%, 给 予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的 贡 献 奖 励, 用 於 其 个 人 购 房 补 助 和 租 房 补 贴 ( 六 ) 本 规 定 所 述 的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税 收 总 额 和 年 度 缴 纳 入 库 的 地 方 级 税 收, 均 不 含 海 关 税 收, 不 含 多 元 化 经 营 企 业 在 区 内 的 房 地 产 建 筑 施 工 类 项 目 缴 纳 的 税 收, 含 上 缴 省 级 后 实 际 返 还 我 区 的 税 收 ( 七 ) 本 规 定 所 列 的 优 惠 政 策 与 我 区 制 定 的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如 有 重 复, 企 业 可 择 优 申 报, 不 得 重 复 享 受 ( 八 ) 凡 新 引 进 设 立 并 享 受 上 述 优 惠 扶 持 政 策 的 金 融 企 业, 均 应 在 我 区 登 记 注 册 银 行 开 户 缴 纳 税 收, 且 应 承 诺 10 年 内 不 将 注 册 地 址 迁 离 本 区, 不 改 变 其 在 本 区 的 纳 税 义 务 除 上 述 外, 其 它 金 融 优 惠 政 策 仍 在 积 极 争 取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的 支 持, 条 件 具 备 时 将 适 时 发 布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至 第 四 项 摘 自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促 进 金 融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24

29 第 五 部 分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政 策 一 授 予 企 业 登 记 管 辖 权 ( 一 ) 授 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应 当 由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登 记 管 辖 的 内 资 企 业 登 记 管 辖 权 对 於 住 所 设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依 法 应 当 由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登 记 管 辖 的 内 资 企 业, 依 企 业 申 请,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可 以 进 行 登 记 ( 二 ) 授 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应 当 由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登 记 注 册 的 住 所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登 记 和 监 督 管 理 权 ( 三 ) 授 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行 使 不 含 行 政 区 划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的 受 理 权 对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开 放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企 业 名 称 数 据 库, 授 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行 使 不 含 行 政 区 划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的 受 理 权 ( 四 ) 授 权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通 过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向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申 报 名 称 中 使 用 ( 中 国 ) 字 样 和 不 含 行 政 区 划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名 称 的 预 先 核 准 变 更 登 记 ( 五 ) 放 宽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台 资 企 业 名 称 登 记 条 件 台 资 企 业 名 称 只 要 不 损 害 国 家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不 对 公 众 造 成 欺 骗 或 误 解, 不 重 名 的, 允 许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台 资 企 业 自 主 选 用 ; 允 许 台 资 企 业 名 称 中 使 用 台 湾 地 区 习 惯 用 语 作 为 其 所 从 事 行 业 表 述 25

30 二 支 持 实 施 宽 松 的 市 场 准 入 政 策 ( 一 )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积 极 开 展 两 岸 产 业 合 作 凡 符 合 有 利 於 深 化 两 岸 经 贸 交 流 承 接 台 湾 产 业 转 移 促 进 两 岸 科 技 文 化 教 育 合 作, 法 律 法 规 又 未 明 确 禁 止 的 行 业 和 经 营 项 目,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先 行 先 试, 予 以 登 记 对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明 确 的 新 兴 产 业 新 兴 业 态, 支 持 其 积 极 逐 步 探 索, 积 累 经 验 ( 二 ) 支 持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探 索 建 立 报 备 式 年 检 制 度 对 守 法 经 营 无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的 非 重 点 热 点 行 业 的 内 外 资 企 业, 试 行 报 备 式 年 检 ( 三 ) 支 持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试 点 推 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全 程 电 子 化 年 检, 取 消 对 纸 质 年 检 材 料 的 审 核 和 归 档 ( 四 ) 支 持 按 照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功 能 和 法 律 原 则, 开 展 注 册 资 本 登 记 改 革 探 索 ( 五 ) 支 持 个 体 私 营 经 济 发 展 在 不 影 响 其 他 企 业 名 称 权,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况 下, 个 体 工 商 户 转 为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或 合 伙 企 业 的, 可 以 继 续 使 用 原 名 称 字 号 ; 转 型 登 记 为 有 限 公 司 的, 可 以 沿 用 原 名 称 加 有 限 公 司 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六 )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在 台 湾 居 民 申 办 个 体 工 商 户 方 面, 先 行 先 试 三 支 持 广 告 发 展 ( 一 ) 同 意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委 托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对 实 验 区 内 广 告 企 业 从 事 固 定 形 式 印 刷 品 广 告 经 营 发 布 活 动 进 行 审 批 登 记 26

31 ( 二 ) 设 立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台 湾 企 业 在 综 合 实 验 区 内 设 置 户 外 广 告 时, 可 以 在 广 告 发 布 中 使 用 繁 体 字 ( 三 )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将 省 级 烟 草 广 告 审 批 权 限 以 委 托 方 式 全 部 授 予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四 支 持 交 流 借 鉴 创 新 机 制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探 索 建 立 统 一 的 商 事 登 记 制 度, 保 障 各 类 商 事 主 体 登 记 的 地 位 平 等 规 则 公 平 标 准 统 一 五 试 行 直 接 登 记 制 在 实 验 区 内, 试 行 台 商 投 资 的 鼓 励 类 允 许 类 项 目 企 业 直 接 登 记 制, 免 予 提 交 审 批 机 关 文 件, 台 商 直 接 到 登 记 机 关 注 册 登 记 六 实 行 注 册 资 本 零 首 付 制 在 实 验 区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以 下 内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允 许 注 册 资 本 零 首 付 七 外 资 企 业 登 记 管 辖 权 在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授 予 的 外 资 企 业 登 记 管 辖 权 基 础 上, 省 工 商 局 进 一 步 下 放 按 规 定 应 当 由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住 所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登 记 和 监 督 管 理 权 凡 住 所 在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均 可 直 接 向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申 请 设 立 变 更 等 各 项 登 记 事 务 根 据 企 业 的 申 请,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直 接 予 以 核 准 登 记 或 不 予 核 准 登 记, 并 於 核 准 登 记 后 将 有 关 登 记 基 本 情 况 以 书 面 材 料 形 式 抄 送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和 省 工 商 局 备 案 27

32 八 简 化 放 宽 台 资 企 业 注 册 出 资 条 件 和 手 续 ( 一 ) 向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全 面 开 放 投 资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或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以 及 不 符 合 实 验 区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所 确 定 的 鼓 励 发 展 的 产 业 除 外 ( 二 ) 试 行 直 接 登 记 制, 实 行 前 置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发 证 和 工 商 部 门 发 照 同 步 进 行 的 并 联 审 批 制 度 ( 三 ) 已 在 实 验 区 设 立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台 湾 地 区 投 资 者 进 行 再 投 资 的, 只 需 提 交 主 体 资 格 ( 身 份 ) 证 明 复 印 件 台 湾 地 区 投 资 者 在 中 国 大 陆 境 外 第 三 地 投 资 设 立 公 司 并 以 其 名 义 来 实 验 区 投 资 的, 其 投 资 项 目 可 免 予 提 交 投 资 主 体 资 格 的 公 证 认 证, 同 时 享 受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优 惠 政 策 允 许 台 商 将 其 持 有 的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驰 名 商 标 著 名 商 标 等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作 为 其 对 所 投 资 公 司 的 出 资 ( 四 ) 对 新 设 立 的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允 许 将 其 临 时 租 住 的 办 公 场 所 ( 包 括 宾 馆 酒 店 民 宅 ) 暂 时 登 记 为 住 所, 在 6 个 月 内 办 理 固 定 住 所 登 记 对 分 期 缴 付 出 资 的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允 许 其 在 营 业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缴 清 首 期 出 资, 如 因 客 观 原 因 首 期 出 资 无 法 按 时 到 资 的, 经 企 业 申 请, 允 许 再 延 期 6 个 月, 由 登 记 机 关 直 接 办 理 出 资 时 间 变 更 登 记 ; 对 一 次 缴 清 出 资 的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允 许 其 在 营 业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缴 清 出 资 因 各 种 原 因 尚 无 法 依 法 按 时 开 业 的, 经 企 业 申 请, 允 许 延 期 6 个 月 开 业 工 商 部 门 免 予 新 设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第 一 个 年 度 年 检 审 查 ( 五 ) 开 通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名 称 预 核 准 网 上 绿 色 通 道, 推 28

33 行 企 业 名 称 预 核 准 全 程 网 上 办 理 制 度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在 实 验 区 内 可 批 准 使 用 台 湾 地 区 投 资 者 习 惯 使 用 或 驰 名 著 名 商 号 的 英 文 字 母 等 作 为 企 业 名 称 字 号 允 许 台 商 在 自 设 性 户 外 广 告 ( 如 店 牌 店 招 ) 中 使 用 繁 体 字 对 名 称 标 识 经 营 范 围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联 系 方 式 等 进 行 宣 传 ( 六 ) 鼓 励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在 实 验 区 组 建 企 业 集 团 对 拟 设 母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在 1000 万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允 许 其 先 在 该 母 公 司 的 企 业 名 称 中 使 用 集 团 或 ( 集 团 ) 字 样, 并 在 一 年 内 办 理 相 应 的 企 业 集 团 登 记 ( 七 ) 鼓 励 和 支 持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通 过 注 册 农 产 品 商 标 和 地 理 标 志 来 提 升 台 湾 地 方 特 色 食 品 和 农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引 导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积 极 创 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对 创 建 成 功 的 予 以 奖 励 允 许 台 湾 地 区 农 民 在 实 验 区 直 接 以 自 然 人 身 份 加 入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并 享 有 同 等 待 遇 九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平 潭 创 业 工 商 管 理 优 惠 政 策 ( 一 ) 实 验 区 工 商 部 门 在 服 务 大 厅 设 置 高 校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业 注 册 登 记 绿 色 通 道, 对 台 生 申 请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实 行 专 人 专 件 优 先 办 理, 免 收 个 体 工 商 户 注 册 登 记 费 和 验 照 费 ; 对 投 资 鼓 励 类 允 许 类 项 目 企 业 试 行 直 接 登 记 制, 免 予 提 交 审 批 机 关 文 件, 直 接 到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注 册 登 记 台 生 申 报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的,7 个 工 作 日 内 办 结 ( 二 ) 台 生 申 办 个 体 工 商 户 的, 可 自 行 申 报, 承 诺 出 资, 最 低 1 元 ;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以 下 内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允 29

34 许 注 册 资 本 零 首 付 ( 三 ) 台 生 可 依 法 将 家 庭 住 所 租 用 房 商 业 用 房 及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确 定 的 办 公 集 中 区 作 为 企 业 的 住 所 或 经 营 场 所, 但 不 得 从 事 污 染 环 境 影 响 人 民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至 第 四 项 摘 自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关 於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放 开 发 促 进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的 意 见 ( 工 商 办 字 号 ) 第 五 项 第 六 项 摘 自 关 於 提 高 工 商 服 务 水 平 的 七 条 措 施 ( 省 工 商 局 闽 政 办 号 ) 第 七 项 摘 自 福 建 省 工 商 局 关 於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放 开 发 促 进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 闽 工 商 综 号 ) 第 八 项 摘 自 关 於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发 展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措 施 ( 试 行 ) (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闽 岚 综 实 管 办 号 ) 第 九 项 摘 自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省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办 公 室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等 关 於 鼓 励 扶 持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创 业 的 意 见 ( 闽 人 发 号 ) 30

35 第 六 部 分 用 海 用 地 政 策 一 国 土 资 源 部 支 持 台 资 项 目 建 设 的 土 地 配 套 政 策 国 土 资 源 部 统 筹 用 地 供 需, 适 当 增 加 福 建 省 对 台 合 作 用 地 计 划 指 标, 支 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重 大 台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二 福 建 省 支 持 台 资 企 业 发 展 的 用 海 用 地 政 策 ( 一 ) 对 入 驻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台 资 企 业, 按 所 在 地 土 地 等 别 相 对 应 全 国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最 低 价 标 准 下 浮 30% 50% 作 为 底 价 招 拍 挂 出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但 出 让 价 格 不 得 低 於 土 地 取 得 成 本 土 地 前 期 开 发 成 本 和 相 关 税 费 之 和 ( 二 ) 对 入 驻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台 资 企 业, 经 依 法 批 准, 可 将 分 期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的 期 限 延 长 至 两 年 ( 三 ) 对 入 驻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台 资 企 业 用 海 项 目 的 海 域 使 用 金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予 以 减 征 50% 三 实 验 区 鼓 励 扶 持 产 业 发 展 的 用 海 用 地 政 策 ( 一 ) 对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先 进 制 造 企 业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物 流 航 运 企 业 大 型 商 贸 业 营 运 中 心 企 业 总 部 型 企 业 用 海 项 目 的 海 域 使 用 金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在 省 定 的 基 础 上, 区 里 再 按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专 项 补 助 ( 二 ) 对 新 入 驻 的 符 合 实 验 区 产 业 导 向 和 入 区 条 件 的 先 进 制 造 企 业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物 流 航 运 企 业 大 型 商 贸 业 营 运 中 心 企 业 总 部 型 企 业 项 目 用 地, 按 取 得 土 地 成 本 价 挂 牌 出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土 地 出 让 价 格 可 分 期 缴 纳, 期 限 可 延 长 31

36 至 两 年 对 新 引 进 的 特 殊 的 生 产 型 高 新 技 术 项 目, 可 通 过 一 事 一 议 特 事 特 办 的 方 式, 经 区 管 委 会 研 究, 在 土 地 使 用 上 给 予 特 殊 优 惠 但 其 所 获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不 得 转 让 对 入 驻 园 区 的 以 上 企 业, 经 区 管 委 会 批 准, 可 根 据 企 业 的 规 模, 按 照 总 用 地 面 积 的 7% 比 例 配 套 生 活 服 务 区 ; 属 台 资 企 业 的, 允 许 其 按 台 湾 习 俗 的 生 活 方 式 规 划 构 建 ( 三 ) 对 在 园 区 内 由 我 区 统 一 承 建 的 标 准 厂 房 写 字 楼 生 活 配 套 用 房, 以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购 买 面 积, 按 成 本 价 售 让 给 以 上 企 业, 但 十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 属 企 业 租 用 的, 以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租 用 面 积, 每 年 按 租 金 的 30% 予 以 补 贴, 补 贴 期 限 为 五 年 四 实 验 区 支 持 台 湾 同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用 海 用 地 政 策 ( 一 ) 新 入 驻 并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台 资 企 业, 对 购 买 由 我 区 统 一 承 建 的 标 准 厂 房 写 字 楼 生 活 配 套 用 房, 以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购 买 面 积, 按 综 合 成 本 价 售 让 给 台 资 企 业, 但 十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 对 租 用 实 验 区 内 办 公 用 房 的, 以 区 管 委 会 审 批 的 租 用 面 积, 每 年 按 租 金 的 30% 予 以 补 贴, 补 贴 期 限 为 五 年 每 个 台 资 企 业 享 受 的 办 公 用 房 补 助 原 则 上 最 高 累 计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台 资 企 业 在 享 受 补 贴 和 奖 励 期 间 不 得 转 租 转 让, 不 得 改 变 办 公 用 房 的 用 途 对 需 单 独 建 设 总 部 大 楼 的 用 地 优 惠 政 策 另 行 制 定 对 新 入 驻 的 台 资 企 业 项 目 用 地, 按 取 得 综 合 成 本 价 挂 牌 出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土 地 出 让 价 格 可 分 期 缴 纳, 期 限 可 延 长 至 两 年 对 新 引 进 的 特 殊 生 产 型 高 新 技 术 项 目, 可 通 过 一 事 一 议 特 事 特 办 的 方 式, 经 区 管 委 会 研 究, 在 土 地 使 用 上 给 予 32

37 特 殊 优 惠, 但 其 所 获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不 得 转 让 对 入 驻 园 区 的 台 资 企 业, 经 区 管 委 会 批 准, 可 根 据 企 业 的 规 模, 按 照 总 用 地 面 积 的 7% 比 例 配 套 生 活 服 务 区, 允 许 其 按 台 湾 习 俗 的 生 活 方 式 规 划 构 建 ( 二 ) 对 新 入 驻 的 台 资 企 业, 自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企 业 需 用 海 的 项 目 的 海 域 使 用 金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在 省 定 的 基 础 上, 区 里 再 按 地 方 分 成 部 分 的 50% 予 以 专 项 补 助 五 实 验 区 海 域 使 用 金 优 惠 政 策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非 经 营 性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非 经 营 性 公 益 事 业 项 目 用 海, 海 域 使 用 金 比 照 省 级 重 点 项 目 缴 纳 应 缴 纳 海 域 使 用 金 超 过 3000 万 元 的 工 程 项 目, 经 批 准 可 分 期 缴 纳 海 域 使 用 金 综 合 实 验 区 上 缴 省 级 的 海 域 使 用 金, 可 以 通 过 申 报 海 洋 综 合 管 理 项 目 进 行 补 助 区 域 建 设 用 海 规 划 经 批 准 后, 规 划 内 的 单 宗 用 海 项 目, 可 提 交 海 籍 调 查 报 告, 不 再 进 行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和 评 审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摘 自 国 土 资 源 部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於 共 同 推 进 国 土 资 源 工 作 促 进 海 峡 西 岸 经 济 区 发 展 的 合 作 协 议 2011 年 6 月 13 日 第 二 项 摘 自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福 建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福 建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福 建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於 进 一 步 落 实 支 持 台 资 企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财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闽 财 税 号 ) 第 三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扶 持 产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33

38 第 四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关 於 支 持 台 湾 同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五 项 摘 自 福 建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关 於 贯 彻 落 实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的 实 施 意 见 ( 闽 海 渔 号 ) 福 建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关 於 支 持 福 州 ( 平 潭 ) 综 合 实 验 区 建 设 若 干 意 见 的 函 ( 闽 海 渔 函 号 ) 34

39 第 七 部 分 人 才 政 策 一 支 持 台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人 才 优 惠 政 策 ( 一 ) 对 适 用 实 验 区 人 才 引 进 条 件, 在 符 合 实 验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及 相 关 条 件 的 企 业 任 职 的 台 籍 高 管 人 员 各 类 专 业 科 技 人 员 ( 含 文 化 教 育 等 领 域 的 人 才, 下 同 ), 其 在 实 验 区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总 额 5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前 两 年 按 每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80%, 后 三 年 按 60%, 给 予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和 科 技 人 员 贡 献 奖 励, 用 於 其 个 人 购 房 补 助 和 租 房 补 贴 ; 或 可 依 据 在 平 潭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内 地 与 台 湾 地 区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负 差 额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按 台 湾 居 民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总 额 的 20% 给 予 补 贴, 上 述 个 税 补 贴 政 策 可 择 优 选 择, 不 得 重 复 享 受 ( 二 ) 凡 属 引 进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开 发 领 域 经 济 和 金 融 管 理 领 域 高 等 教 育 和 培 训 领 域 现 代 服 务 及 生 产 制 造 领 域 的 台 湾 高 层 次 人 才, 适 用 实 验 区 人 才 引 进 条 件 的 由 实 验 区 提 供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在 实 验 区 内 首 次 购 买 商 品 房, 可 优 先 购 置 一 套 限 价 商 品 房 二 服 务 外 包 人 才 引 进 的 优 惠 政 策 ( 一 ) 把 引 进 服 务 外 包 人 才 列 入 平 潭 四 个 一 千 人 才 工 程, 通 过 税 收 资 金 住 房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吸 引 一 批 服 务 外 包 团 队 和 高 端 人 才 落 户 平 潭 按 照 平 潭 引 进 省 外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的 相 关 政 策, 对 创 新 团 队 给 予 300~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项 目 补 助, 团 队 带 头 人 给 予 50~150 万 元 人 民 币 生 活 经 费 补 35

40 助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带 头 人 和 核 心 成 员 在 平 潭 工 作 满 5 年 且 每 年 在 平 潭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於 6 个 月 的, 在 平 潭 首 次 购 房 可 购 置 1 套 限 价 商 品 房 团 队 带 头 人 5 年 内 缴 纳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留 成 部 分 按 70% 给 予 奖 励 ( 二 ) 对 新 入 驻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总 额 5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和 专 业 科 技 人 员, 前 两 年 按 每 年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地 方 级 分 成 部 分 的 80% 后 3 年 按 60% 给 予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和 科 技 人 员 贡 献 奖 励, 用 於 其 个 人 购 房 补 助 和 租 房 补 贴 ( 三 )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的 投 资 者, 企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科 技 人 员, 其 子 女 可 由 平 潭 政 府 优 先 安 排 重 点 学 校 就 读 同 时, 其 家 属 就 业 医 疗 保 健 户 籍 迁 移 出 入 境 管 理 等 项 服 务 优 先 提 供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员 工 可 优 先 租 赁 公 租 房, 公 积 金 可 用 於 支 付 公 租 房 租 金 ( 四 ) 将 服 务 外 包 人 才 培 养 列 入 平 潭 海 洋 大 学 建 设 规 划, 先 期 启 动 信 息 技 术 类 和 服 务 外 包 类 等 相 关 学 科 建 设 年 对 注 册 在 平 潭 的 获 得 中 央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和 培 训 机 构,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和 平 潭 财 政 按 予 以 配 套 ( 五 )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每 录 用 1 名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员 工 从 事 服 务 外 包 工 作 并 签 订 1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的,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给 予 企 业 不 超 过 每 人 4500 元 的 培 训 支 持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培 训 机 构 培 训 的 从 事 服 务 外 包 业 务 人 才 (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 通 过 服 务 外 包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培 训 考 核, 并 与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签 订 1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的,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36

41 项 资 金 给 予 培 训 机 构 每 人 不 超 过 500 元 的 培 训 支 持 ( 六 ) 加 大 对 台 资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支 持 力 度 年, 台 资 企 业 人 才 培 养 省 级 外 经 贸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标 准 由 4500 元 / 人 提 高 到 6000 元 / 人 ( 七 ) 在 平 潭 从 事 服 务 外 包 工 作 的 台 湾 居 民 涉 及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由 平 潭 按 照 台 湾 居 民 在 平 潭 实 际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20% 予 以 补 贴 ( 八 ) 台 湾 服 务 外 包 专 才 的 子 女 在 平 潭 就 读,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我 省 免 费 义 务 教 育 政 策 三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待 遇 ( 一 ) 重 点 培 养 管 理 凡 分 配 到 我 区 工 作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直 接 安 排 在 实 验 区 区 直 部 门 工 作, 由 实 验 区 党 工 委 党 群 工 作 部 负 责 跟 踪 管 理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纳 入 我 区 后 备 干 部 培 训 计 划,5 年 应 累 计 安 排 参 加 3 个 月 以 上 脱 产 培 训, 出 国 ( 境 ) 培 训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安 排 在 实 验 区 工 作 满 一 年 后, 根 据 省 委 组 织 部 有 关 要 求, 经 组 织 考 核, 符 合 条 件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可 担 任 主 任 科 员 职 务, 纳 入 区 管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管 理 ; 特 别 优 秀 的, 可 以 破 格 提 拔 使 用 ( 二 ) 编 制 职 数 给 予 适 当 灵 活 控 制 对 急 需 专 业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用 人 单 位 没 有 编 制 职 数 的, 可 以 暂 时 带 编 到 用 人 单 位 工 作, 编 制 职 数 由 用 人 单 位 逐 年 消 化 解 决 ( 三 ) 挂 职 锻 炼 对 专 业 性 强, 适 合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和 其 它 管 理 工 作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可 根 据 本 人 特 长 和 意 愿, 由 区 党 工 委 党 群 工 作 部 安 排 到 专 业 对 口 的 区 属 事 业 单 位 和 重 点 企 业 挂 职 锻 炼, 每 期 1 3 年, 原 单 位 的 待 遇 保 留 不 变 37

42 ( 四 ) 医 保 待 遇 享 受 我 区 副 处 级 干 部 的 医 保 待 遇, 普 通 门 诊 个 人 帐 户 不 足 以 支 付 时, 个 人 负 担 补 助 为 90%, 封 顶 8000 元 ; 门 诊 特 殊 病 种 和 住 院 在 职 工 医 保 待 遇 的 基 础 上, 个 人 负 担 部 分 再 补 助 90% ( 五 ) 生 活 补 贴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自 任 职 起,5 年 内 享 受 每 月 1000 元 的 生 活 补 贴 给 予 安 置 补 助 费 5 万 元, 区 财 政 按 5 年 平 均 安 排, 从 引 进 当 年 起 每 年 发 放 一 次,5 年 内 发 放 完 毕 ( 六 ) 购 房 优 惠 本 人 及 配 偶 子 女 在 实 验 区 无 住 房 的, 享 受 实 验 区 限 价 房 政 策, 可 以 申 购 限 价 房 ( 七 ) 外 地 亲 属 来 岚 优 惠 待 遇 非 平 潭 籍 生 源 来 岚 工 作 的, 其 配 偶 和 未 成 年 子 女 愿 意 在 我 区 就 业 和 生 活 的, 户 口 可 随 调 随 迁 配 偶 就 业 由 区 党 工 委 党 群 工 作 部 协 调 给 予 优 先 安 排 ; 未 成 年 子 女 入 学, 属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的, 可 在 区 县 管 辖 的 公 办 学 校 中 自 由 择 校 依 次 给 予 每 人 每 年 一 次 探 亲 假, 或 报 销 父 母 配 偶 来 我 区 探 亲 的 往 返 路 费 每 年 限 一 人 次 四 鼓 励 扶 持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来 平 潭 创 业 的 优 惠 政 策 大 陆 普 通 高 校 全 日 制 台 湾 毕 业 生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国 ( 境 ) 外 高 校 台 湾 毕 业 生 ( 不 含 各 类 非 全 日 制 学 历 教 育 毕 业 生, 以 下 简 称 台 生 ), 毕 业 后 5 年 内 到 实 验 区 独 资 或 合 资 合 伙 创 办 企 业 或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企 业 由 台 生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且 台 生 创 业 团 队 核 心 成 员 出 资 额 不 低 於 注 册 资 本 的 30% 台 生 创 业 企 业 和 项 目,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省 和 实 验 区 产 业 政 策, 并 且 具 有 明 确 的 创 业 意 向 和 创 业 方 案, 鼓 励 拥 有 各 类 发 明 专 利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项 目 可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如 下 : ( 一 ) 工 商 注 册 绿 色 通 道 免 收 个 体 工 商 户 企 业 注 38

43 册 登 记 费 和 验 照 费 对 投 资 鼓 励 类 允 许 类 项 目 的 台 资 企 业, 免 予 提 交 审 批 机 关 文 件, 实 行 直 接 登 记 制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以 下 内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允 许 注 册 资 本 零 首 付 ( 二 ) 全 程 创 业 指 导 提 供 人 事 代 理 服 务,3 年 内 免 收 人 事 代 理 服 务 费 用 免 费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项 目 推 介 开 业 指 导 市 场 分 析 等 创 业 就 业 服 务 提 供 全 程 代 办 服 务, 对 台 生 自 主 创 业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管 理 技 术 与 资 金 等 问 题 提 供 相 应 的 扶 持 与 帮 助, 协 助 台 生 企 业 做 好 企 业 业 务 培 训 人 员 招 聘 以 及 宣 传 推 介 等 工 作 ( 三 ) 创 业 资 金 扶 持 创 业 项 目 最 高 资 助 金 额 为 15 万 元 自 筹 资 金 不 足 的, 可 申 请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或 贴 息 贷 款,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最 高 额 度 15 万 元, 合 伙 经 营 和 组 织 起 来 就 业 的 可 提 高 为 30 万 元, 并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给 予 2 年 贴 息 安 置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的, 可 按 规 定 申 领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社 会 保 障 费 用 补 贴 ( 四 ) 创 业 平 台 支 持 入 驻 实 验 区 各 类 公 益 性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园 区 的 台 生 企 业,3 年 内 免 费 提 供 50 平 方 米 以 内 的 办 公 经 营 场 所 在 基 地 园 区 外 租 赁 场 所 用 於 创 业 的,2 年 内 补 助 场 所 租 金, 最 高 补 助 标 准 为 3000 元 / 月 企 业 参 加 由 区 管 委 会 举 办 的 各 类 会 展 和 节 庆 活 动,3 年 内 展 位 费 全 免 ( 五 ) 生 活 保 障 在 实 验 区 没 有 生 活 住 房 的, 可 按 规 定 申 请 承 租 公 租 房 人 才 房 租 金 补 贴 购 买 限 价 商 品 房 等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以 上 承 租 人 才 住 房 的, 由 财 政 补 助 人 才 住 房 租 金 的 60%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可 申 请 购 买 限 价 商 品 房 ( 六 ) 创 业 奖 励 台 生 首 次 在 实 验 区 领 取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39

44 且 正 常 经 营 纳 税 6 个 月 以 上 的, 给 予 每 户 1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开 业 补 贴 正 常 经 营 纳 税 1 年 以 上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的 台 生 企 业 可 申 请 创 业 奖 励, 奖 励 金 额 最 高 为 15 万 元, 且 自 其 在 工 商 部 门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3 年 内 免 交 管 理 类 登 记 类 和 证 照 类 有 关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重 点 产 业 紧 缺 人 才 招 聘 政 策 实 验 区 引 进 中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优 惠 政 策 等 正 在 研 究 制 定 中, 条 件 成 熟 时 将 出 台 实 施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关 於 支 持 台 湾 同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二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服 务 外 包 扶 持 政 策 ( 省 外 经 贸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贸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信 息 化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闽 政 办 号 ) 第 三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党 工 委 办 公 室 关 於 我 区 博 士 研 究 生 选 调 生 有 关 待 遇 的 通 知 ( 闽 岚 综 实 委 办 号 ) 第 四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关 於 鼓 励 扶 持 台 湾 高 校 毕 业 生 来 岚 创 业 的 实 施 办 法 ( 暂 行 )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40

45 第 八 部 分 台 胞 生 活 就 业 政 策 一? 认 台 湾 地 区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积 极 推 进 台 湾 地 区 的 建 设 医 疗 等 服 务 机 构 及 执 业 人 员, 持 台 湾 地 区 有 权 机 构 颁 发 的 证 书, 在 平 潭 开 展 该 证 书 许 可 范 围 的 相 应 业 务 ; 直 接 认 定 持 证 的 台 湾 地 区 专 业 人 员 在 平 潭 相 关 产 业 领 域 的 从 业 资 格 ; 鼓 励 持 有 国 际 通 行 资 格 证 书 的 外 籍 专 业 人 员 和 台 湾 地 区 人 才 在 平 潭 创 业 就 业, 简 化 从 业 资 格 认 证 手 续 二 允 许 台 湾 建 筑 业 企 业 进 驻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取 得 台 湾 地 区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资 质 ( 资 格 ) 证 书, 并 加 入 台 湾 地 区 相 应 同 业 公 会, 企 业 法 人 注 册 地 在 台 湾 地 区 的 甲 等 资 质 的 营 造 企 业 较 强 实 力 的 工 程 技 术 顾 问 公 司 或 建 筑 师 事 务 所 等 服 务 机 构, 经 台 湾 相 应 同 业 公 会 推 荐, 向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备 案 后, 可 以 在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除 工 程 勘 察 以 外 的 相 应 建 筑 活 动 三 关 於 赋 予 台 胞 市 民 待 遇 优 惠 政 策 ( 一 ) 台 湾 同 胞 子 女 在 实 验 区 内 就 读 ( 含 台 商 子 弟 学 校 ), 其 学 前 教 育 义 务 教 育 和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均 可 享 受 免 费 教 育 ( 二 ) 与 实 验 区 企 业 形 成 劳 动 关 系 的 台 胞, 应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职 工 医 疗 保 险 未 与 实 验 区 企 业 形 成 劳 动 关 系 且 常 住 平 潭 一 年 以 上 的 台 胞, 可 参 加 与 本 区 居 民 同 等 待 遇 的 城 镇 居 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和 城 镇 居 民 医 疗 保 险 ( 三 ) 取 得 居 留 签 注 5 年 以 上 且 在 平 潭 工 作 3 年 以 上 的 41

46 台 胞, 本 人 及 家 庭 成 员 在 平 潭 无 自 有 住 房 或 未 享 有 政 策 性 住 房 的, 可 按 规 定 申 购 限 价 商 品 住 房 四 加 强 教 育 文 化 及 医 疗 领 域 合 作 ( 一 ) 鼓 励 和 支 持 台 湾 高 等 院 校 与 大 陆 高 校 在 实 验 区 联 办 平 潭 海 洋 大 学 产 业 研 发 创 新 机 构 和 中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鼓 励 台 胞 独 资 发 展 幼 儿 学 前 教 育, 实 验 区 在 学 校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审 批 校 舍 设 施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等 方 面 给 予 倾 斜 ( 二 ) 鼓 励 和 支 持 台 湾 文 化 创 意 企 业 创 办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园 区 文 化 创 意 小 镇, 合 作 开 展 动 漫 产 品 制 作 ; 设 立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给 予 台 胞 投 资 文 化 产 业 龙 头 企 业 文 化 产 业 园 区 等 相 应 的 项 目 补 助 贴 息 或 奖 励 ( 三 ) 鼓 励 和 支 持 台 湾 医 疗 康 复 机 构 兴 办 独 资 医 疗 机 构 及 各 类 康 复 保 健 设 施, 设 立 台 资 独 资 医 院, 可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性 质 为 营 利 性 或 非 营 利 性, 实 验 区 在 规 划 用 地 审 批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等 方 面 给 予 支 持 五 鼓 励 台 湾 同 胞 兼 职 参 政 议 政 允 许 在 平 潭 居 住 1 年 以 上 的 台 湾 同 胞 参 与 平 潭 县 人 大 政 协, 到 政 府 咨 询 部 门 科 技 人 才 教 育 职 能 部 门 人 民 团 体 社 会 团 体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兼 取 或 任 职 ; 建 立 两 岸 共 同 开 发 平 潭 专 家 咨 询 委 员 会, 研 究 两 地 相 关 行 业 协 会 工 作 人 员 交 流 任 职 方 案, 积 极 探 索 台 湾 地 区 人 士 参 与 平 潭 管 理 的 有 效 形 式 和 途 径, 允 许 在 平 潭 居 住 的 台 湾 地 区 人 士 拥 有 选 举 权 与 被 选 举 权 ; 对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有 参 政 议 政 能 力 的 外 籍 高 层 次 人 才, 可 作 为 特 约 代 表 列 席 旁 听 政 府 部 门 相 关 工 作 会 议 42

47 有 关 其 它 台 胞 就 业 生 活 优 惠 政 策, 将 根 据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开 放 开 发 建 设 进 程 及 具 体 情 况, 抓 紧 研 究 制 定, 条 件 成 熟 时 分 期 分 批 适 时 发 布 实 施 摘 要 说 明 : 以 上 第 一 项 摘 自 关 於 加 快 平 潭 人 才 特 区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闽 委 人 才 号 ) 第 二 项 摘 自 台 湾 建 筑 业 企 业 进 驻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从 事 建 筑 活 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闽 建 号 ) 第 三 项 第 四 项 摘 自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关 於 支 持 台 湾 同 胞 创 业 发 展 的 暂 行 规 定 ( 闽 岚 综 实 管 综 号 ) 第 五 项 摘 自 关 於 加 快 平 潭 人 才 特 区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闽 委 人 才 号 2012 年 11 月 2 日 ) 43

48 编 印 说 明 中 央 高 度 重 视 平 潭 的 开 放 开 发, 赋 予 了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包 括 实 施 分 线 管 理 等 在 内 的 一 系 列 特 殊 政 策 措 施, 国 家 各 相 关 部 委 陆 续 研 究 出 台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或 实 施 细 则, 福 建 省 政 府 省 直 有 关 部 门 和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也 相 继 出 台 一 系 列 地 方 优 惠 政 策 及 灵 活 措 施, 全 力 推 进 平 潭 开 放 开 发 为 了 让 社 会 各 界 更 加 全 面 深 入 了 解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的 各 类 政 策, 我 们 将 中 央 省 及 实 验 区 的 优 惠 政 策 进 行 摘 要 编 辑, 编 印 成 册, 供 各 界 人 士 参 考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的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或 细 则, 可 向 实 验 区 管 委 会 相 关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咨 询 或 登 录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网 站 查 询 ( 网 址 :htp:// 今 后, 我 们 将 依 据 中 央 及 地 方 后 续 出 台 政 策 的 具 体 情 况, 适 时 对 本 摘 要 予 以 修 编 编 者 2013 年 6 月 44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国 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汉 中 珑 津 茶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 转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18 号 进 出 口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9 年 2 月 23 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二 〇 〇 九 年 七 月

More information

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资 助 项 目 我 国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研 究 2013 年 1 月 本 报 告 为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2011-2012 年 发 展 研 究 项 目 资 助 课 题 的 成 果 之 一 课 题 负 责 人 : 杨 东 霞 农 业 部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课 题 组 成 员 : 冯 忠 泽 张 纪 新 于 占 海 贺 利

More information

,,,,, ( [2001 ]318 ),,,,,,,,,,,,,,,,,,,, : : (010) : (010) : ,,,,,,,,;,,, :

,,,,, ( [2001 ]318 ),,,,,,,,,,,,,,,,,,,, : : (010) : (010) : ,,,,,,,,;,,, : ,,,,,,,, : : : : : : : ( ) [2002 ]107,:,,,,, ( ),, (),,,, :,,,,, 2002 14 47 ,,,,, ( [2001 ]318 ),,,,,,,,,,,,,,,,,,,, : : (010) 68792406 68792407 : (010) 68792408 :11 2-11 2-21 2-31 3-11 3-21 3-31 1,,,,,,,,;,,,

More information

穨foodEstablishc.PDF

穨foodEstablishc.PDF / / / / /...1...4...4...5...6...8...8...10...11...13... 17... 20 A... 21 B... 22 C...1 / 1.1 / 1 / 1.2 / 1.3 2000 1 1 / 2000 / 1.4 / / 1 / 1 / 1999 / 370 000 / 22 1.5 / / / / 1.6 / 2 / 3 / 2.1 / 2.2 /

More information

文档1

文档1 2002 OO 2002 WTO 2002 2002 15000 14380 33% 29369.43 23.6 10,829.07 12.38% 2,950.24 40.29% 2002 2 9 2002 1 2002 2 1 40,078.70 5,759.28 35,959.41 ( ) 18,128.01 18,128.01 7,436.44 3,317.14 5,417.79 5,417.79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 衛 生 所 在 社 區 醫 學 中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是 政 府 與 社 區 民 眾 之 間 不 可 或 缺 的 橋 樑 舉 凡 食 品 稽 查 衛 生 宣 導 癌 症 檢 測 活 動 登 革 熱 預 防... 等 許 多 都 是 屬 於 衛 生 所 的 範 疇

一 前 言 : 衛 生 所 在 社 區 醫 學 中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是 政 府 與 社 區 民 眾 之 間 不 可 或 缺 的 橋 樑 舉 凡 食 品 稽 查 衛 生 宣 導 癌 症 檢 測 活 動 登 革 熱 預 防... 等 許 多 都 是 屬 於 衛 生 所 的 範 疇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12.08.06~2012.08.10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 學 號 ): 黃 俊 憲 (498940113) 盧 雋 穎 (498940432) 胡 瑞 (498940022)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黃 俊 憲 : 前 言 課 程 安 排 衛 生 所 簡 介 活

More information

、,

、, 敬 啟 者 : 招 標 承 投 小 食 部 營 辦 商 及 學 生 午 膳 飯 盒 服 務 現 誠 邀 7 月 31 日 貴 機 構 承 投 提 供 隨 付 的 投 標 附 表 上 所 列 的 服 務, 合 約 期 由 2016 年 9 月 1 日 至 2019 年 投 標 書 及 報 價 表 ( 見 附 件 一 ) 必 須 填 具 一 式 兩 份, 並 放 置 信 封 內 封 密 信 封 面 應

More information

松 區 ( 專 1 部 1) 仁 武 區 ( 專 1 部 4) 大 合 計 40 名 樹 區 ( 部 5) 岡 山 區 ( 專 2 部 4) 燕 巢 區 ( 部 3) 湖 內 第 4 組 路 竹 區 路 竹 國 小 區 ( 專 1 部 2) 橋 頭 區 ( 專 1 部 3) 永 安 區 ( 部 2)

松 區 ( 專 1 部 1) 仁 武 區 ( 專 1 部 4) 大 合 計 40 名 樹 區 ( 部 5) 岡 山 區 ( 專 2 部 4) 燕 巢 區 ( 部 3) 湖 內 第 4 組 路 竹 區 路 竹 國 小 區 ( 專 1 部 2) 橋 頭 區 ( 專 1 部 3) 永 安 區 ( 部 2) 高 雄 市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廚 工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基 本 條 件 ( 一 )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 二 ) 無 幼 兒 教

More information

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科 技 下 乡 双 百 行 动 工 作 报 告 ( 十 二 ) 福 建 省 区 域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报 告 (2013 年 ) 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2013 年 12 月 福 建 省 区 域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报 告 (2013 年 ) 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科 技 下 乡 双 百 行 动 领 导 小 组 主 编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3 月 完 成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的 修 订,8 月 完 成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办 法 的 修 订, 于 1 月 和 11 月 分 别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修 订 ; 积 极 维 护 与 投 资 者 的 互 动 平 台,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和

2014 年 3 月 完 成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的 修 订,8 月 完 成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办 法 的 修 订, 于 1 月 和 11 月 分 别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修 订 ; 积 极 维 护 与 投 资 者 的 互 动 平 台,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和 中 牧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一 综 述 本 报 告 通 过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公 司 在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客 户 和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环 境 保 护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共 关 系 和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等 方 面 所 做 的 努 力, 从 而 向 社 会 展 现 公 司 在 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2年第9期 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2012年第9期 封面.doc 质 量 月 专 刊 ( 总 第 64 期 )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风 险 管 理 处 2012 年 10 月 9 日 食 品 农 产 品 目 录 出 口 茶 叶 高 端 市 场 农 残 壁 垒 浅 析 1 进 出 口 宠 物 食 品 质 量 解 读 5 浅 析 农 产 品 贸 易 中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的 特 点 11 带 鱼 质 量 常 识 15 应 对 国 外 药

More information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九十三)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九十三) .................................. I ................................... II ............... III [2001]2477 5 [2001]21 8 28 9 1 ' ' 115 230 60 120 [2001]21 [2001]38 00 1981 1983 1978 9 8 [1999]13 21

More information

2016 173 2016 7 27 1 2016 2020 2 2011 2015 2015 3 4 98% GMP GSP 100% 100 19 12331 12345 6 521 5 6 12345 12331 2015 7000 98% 200 150 7 8 9 10 11 1 2 3 4 12 13 1 98% 100% 2 45% 40 3 60% 95% 4 2017 80% HACCP

More information

±±¾©Ë³öÎÅ©Òµ¹É·ÝÓÐÏÞ¹«Ë¾

±±¾©Ë³öÎÅ©Òµ¹É·ÝÓÐÏÞ¹«Ë¾ 2003 0 1 1 2 5. 8 10 13 14 23 26. 28. 64 2 1. BEIJING SHUNXIN AGRICULTURE CO.,LTD 2. 3. 010 69420860 69428900 010 81499846 tjg396@sohu.com 4. 101300 : http:// www.0860.com.cn :sxnygf@public.bta.net.cn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10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陈 旭 佳 摘 要 : 完 善 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是 确 保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要 一 环, 也 是 现 代 农 产 品 市 场 走 向 成 熟 的 根 本 标 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30393232CAB3C6B7D6CAC1BFD3EBB0B2C8ABBCE0B9DCD7A8D2B5BDCCD1A7CDC5B6D3BDA8C9E8B7BDB0B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30393232CAB3C6B7D6CAC1BFD3EBB0B2C8ABBCE0B9DCD7A8D2B5BDCCD1A7CDC5B6D3BDA8C9E8B7BDB0B82E646F63> 食 品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管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方 案 一 现 有 基 础 食 品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管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是 一 支 朝 气 蓬 勃 的 团 队, 一 直 以 来 始 终 坚 持 职 业 教 育 的 方 向, 紧 跟 职 业 教 育 前 沿, 注 重 文 化 传 承 和 理 念 创 新, 现 已 成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专 业 团 队 广 东 省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二十).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二十).doc ................................. I ............................... II ...... 2000.................... III IV............................ ...... V 2 9 10 20 6 8 [2000] 34 - - 21

More information

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業 務 報 告 壹 前 言 復 進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大 會 開 議, 應 邀 前 來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甚 感 榮 幸 承 蒙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對 本 局 各 項 業 復 進 務 不 吝 賜 教 與 督 導, 使 本 局 業 務 能 順 利 推 展, 在 此 先 表 示 最 誠 摯 的 感 謝 本 市 耕 地 面 積 為

More information

C09003706.doc

C09003706.doc - 1 - 2001-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19951030 (www.ficdc.com.cn - 10 - 50 21-11 - GMPCAS WTO HACCP GMP 19-1991 - 12 - 1700-13 - ( ) CTMRI X - 14 - - 15 - 1-2 - 16 - 30 70 120 119-17

More information

Baby output.indb

Baby output.indb 2009 A. (1) (2) (3) (4) (5) 66 (6) (7) (8) B. (1) 67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68 (3) (4) (5) (6) (7) C. D. 69 [2004]63 GB10767-1997 GB10765-1997 I I GB10766-1997 II III II III

More information

一 推 荐 原 则 和 数 量 省 级 示 范 社 及 用 水 示 范 组 织, 严 格 按 照 山 东 省 农 民 合 作 社 省 级 示 范 社 评 定 及 监 测 暂 行 办 法 的 标 准 和 程 序 进 行 推 荐 推 荐 省 级 示 范 合 作 社 需 在 封 面 右 上 角 注 明 省

一 推 荐 原 则 和 数 量 省 级 示 范 社 及 用 水 示 范 组 织, 严 格 按 照 山 东 省 农 民 合 作 社 省 级 示 范 社 评 定 及 监 测 暂 行 办 法 的 标 准 和 程 序 进 行 推 荐 推 荐 省 级 示 范 合 作 社 需 在 封 面 右 上 角 注 明 省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经 站 字 2014 3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推 荐 农 民 合 作 社 省 级 及 国 家 示 范 社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1 38 号 ) 和 山 东 省 农 民 合 作 社 省 级

More information

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餐 饮 业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运 用 的 研 究 谭 平 奚 勤 峰 许 宾 范 欣 柯 民 以 食 为 天, 食 以 安 为 先, 食 品 安 全 是 社 会 最 为 关 注 的 问 题, 餐 饮 业 食 品 安 全 是 关 系 到 人 民 群 众 身 体 健 康 的 头 等 大 事, 是 餐 饮 企 业 做 好 经 营 的 前 提 条 件 消 除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已 成

More information

, 89 1%, 80 4% ,,,,,,, 83, 27 6, %,,, , 20 5, 43 6%, ; ,,,, (GB ),,, 29,pH, 11

, 89 1%, 80 4% ,,,,,,, 83, 27 6, %,,, , 20 5, 43 6%, ; ,,,, (GB ),,, 29,pH, 11 ( ) 36 46,,,, ( 44 9 47 8 ) ( 45 2 46 9 ) ( 41 35 42 25 ), ( 35 1 36 6 ) ( 35 38 9 ), 75%, 1%,,,,,, 6 2013, 396, 47, 13 7%,,,, 10 , 89 1%, 80 4% 7001400,,,,,,, 83, 27 6, 8300 58 8%,,, 5000 19, 20 5, 43

More information

日 照 市 举 办 湿 地 建 设 和 崮 河 治 理 规 划 专 题 讲 座 11 泰 安 市 岱 岳 区 提 升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质 量 12 泰 安 肥 城 新 区 绘 制 电 商 发 展 新 蓝 12 今 年 聊 城 将 积 极 发 展 乡 村 旅 游 13 聊 城 东 昌 府 地

日 照 市 举 办 湿 地 建 设 和 崮 河 治 理 规 划 专 题 讲 座 11 泰 安 市 岱 岳 区 提 升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质 量 12 泰 安 肥 城 新 区 绘 制 电 商 发 展 新 蓝 12 今 年 聊 城 将 积 极 发 展 乡 村 旅 游 13 聊 城 东 昌 府 地 威 海 视 野 威 海 讯 息 准 印 证 号 : 鲁 连 内 资 第 k1006 号 主 编 : 苗 永 威 主 管 单 位 : 威 海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编 辑 : 史 春 秋 崔 杰 目 录 第 一 章 威 海 视 野 威 海 : 中 韩 自 贸 区 地 方 经 济 合 作 锁 定 七 大 领 域 1 威 海 市 智 慧 城 市 按 照 三 统 一 原 则 规 范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海峡两岸法律信息动态

海峡两岸法律信息动态 海 峡 两 岸 法 律 信 息 动 态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天 津 成 都 武 汉 石 家 庄 太 原 济 南 深 圳 香 港 伦 敦 巴 黎 柏 林 汉 堡 利 雅 得 目 录 一 两 岸 投 资 动 态 焦 点... 2 1. 海 峡 论 坛 -2015 海 峡 两 岸 中 医 药 发 展 与 合 作 研 讨 会... 2 2.2015 年 新 药 学 名 药 及 医 疗 器 材 专 利 与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 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 报 浙 江 省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业 简 报 2015 年 第 5 期 ( 总 第 52 期 ) 浙 江 省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行 业 要 闻 工 信 部 软 件 司 调 研 我 省 电 子 商 务 及 互 联 网 + 制 造 发 展 状 况 第 三 届 世 界 3D 打 印 技 术 产 业 大 会 在 成 都 召 开 工 信 部 怀 进 鹏 副 部 长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现 将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 2020

More information

专业范围规定

专业范围规定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评 价 制 度 文 件 GP/CNNC.Z03-01-2015 版 次 :1 合 格 供 应 商 分 类 及 产 品 专 业 范 围 划 分 规 定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发 布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实 施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评 价 专 家 委 员 会 发 布 目 录 1 目 的

More information

一 個 傳 播 教 育 的 新 嘗 試 慈 濟 大 學 傳 播 學 系 成 立 於 2001 年, 當 1999 年 向 育 部 送 案 申 請 增 設 時, 台 灣 傳 播 科 系 早 已 林 立, 並 且 集 中 於 北 部, 花 東 地 區 並 無 傳 播 科 系 當 時 台 灣 傳 播 相 關 科 系 紛 立, 招 生 名 額 暴 增, 各 校 教 育 內 涵 雖 趨 向 多 元 發 展,

More information

貳 員 工 人 數... 123 參 公 司 行 業 別... 124 肆 公 司 資 本 額... 125 伍 公 司 營 業 額... 125 第 二 節 目 前 招 募 概 況 及 困 難... 126 壹 近 一 年 招 募 員 工 的 管 道... 126 貳 公 司 應 徵 各 類 人

貳 員 工 人 數... 123 參 公 司 行 業 別... 124 肆 公 司 資 本 額... 125 伍 公 司 營 業 額... 125 第 二 節 目 前 招 募 概 況 及 困 難... 126 壹 近 一 年 招 募 員 工 的 管 道... 126 貳 公 司 應 徵 各 類 人 目 錄 第 一 章 研 究 緣 起 與 目 的... 1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2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3 第 一 節 高 屏 澎 東 區 就 業 服 中 心 轄 區 概 況... 3 壹 人 力 市 場 重 要 指 標... 3 貳 就 業 者 特 性... 6 參 就 業 市 場 現 況... 11 肆 產 業 概 況... 13

More information

酒類工廠良好作業規範專則

酒類工廠良好作業規範專則 1 目 的 TQF 酒 類 工 廠 專 則 本 規 範 為 食 品 工 廠 在 製 造 包 裝 及 儲 運 等 過 程 中, 有 關 人 員 建 築 設 施 設 備 之 設 置 以 及 衛 生 製 程 及 品 質 等 管 理 均 符 合 良 好 條 件 之 專 業 指 引, 並 藉 適 當 運 用 危 害 分 析 重 點 管 制 (HACCP) 系 統 之 原 理, 以 防 範 在 不 衛 生 條

More information

301swuser

301swuser 普 洱 市 普 洱 茶 行 业 质 量 状 况 分 析 报 告 普 洱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二 〇 一 四 年 七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行 业 运 行 情 况... 1 一 全 国 茶 产 业 运 行 情 况... 1 二 普 洱 市 茶 产 业 运 行 情 况... 4 第 二 章 普 洱 茶 产 品 质 量 状 况... 11 一 普 洱 茶 监 督 抽 查 问 题 较 少...

More information

OO 1

OO 1 OO 1 2004 OO 2 -------------------------------------------4 -------------------------------------5 -----------------------------------------6 -------------------------------8 -------------------------------------------8

More information

黃豆加工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專則

黃豆加工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專則 TQF 黃 豆 加 工 食 品 工 廠 專 則 1 目 的 本 規 範 為 黃 豆 ( 大 豆 ) 加 工 食 品 工 廠 在 製 造, 包 裝 及 儲 運 等 過 程 中 有 關 人 員, 建 築 設 施 設 備 之 設 置 以 及 衛 生 製 程 及 品 質 等 管 理 均 符 合 良 好 條 件 之 專 業 指 引, 並 藉 適 當 運 用 危 害 分 析 重 點 管 制 (HACCP) 系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3... 3... 27... 49... 61... 75... 87... 95... 111 121 ( ) 102 ~ ( ) ( ) http://doie.coa.gov.tw/culture/ ( ) 102 ~ 1 2013 07/20( ) 07/27( ) 72 ( ) 14 ( ) 2013 2013 07/21 100 07/27 700 08/26~08/30 5 600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使 用 中 国 罐 头 工 业 十 强 称 号 的 声 明 2011 年 中 国 罐 头 十 强 企 业 国 内 新 闻 揭 阳 罐 头 食 品 成 外 贸 转 型 新 亮 点 从 品 种 少 到 多 出 口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罐 头 食 品 目 前 已 成 为 广 东 揭 阳 地

关 于 使 用 中 国 罐 头 工 业 十 强 称 号 的 声 明 2011 年 中 国 罐 头 十 强 企 业 国 内 新 闻 揭 阳 罐 头 食 品 成 外 贸 转 型 新 亮 点 从 品 种 少 到 多 出 口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罐 头 食 品 目 前 已 成 为 广 东 揭 阳 地 协 会 活 动 关 于 使 用 中 国 罐 头 工 业 十 强 称 号 的 声 明 国 内 新 闻 揭 阳 罐 头 食 品 成 外 贸 转 型 新 亮 点 南 通 罐 头 食 品 出 口 连 续 三 年 增 长 中 国 食 品 安 全 分 析 仪 器 潜 在 市 场 7450 亿 元 我 国 果 蔬 罐 头 加 工 设 备 发 展 策 略 法 规 标 准 目 录 食 品 企 业 FDA 重 新 注

More information

廣 告

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臺 灣 食 品 大 事 紀 關 鍵 人 士 採 訪 - 林 子 清 CAS 產 業 報 導 5/ 運 動 家 所 成 立 的 食 品 公 司 ~ 吉 康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產 製 一 條 線 堅 持 用 心 創 新 打 造 優 質 美 味 豬 肉 王 國 ~ 思 牧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高 津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

高雄市政府(機關名稱)97年度施政績效成果報告

高雄市政府(機關名稱)97年度施政績效成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101 年 度 施 政 績 效 成 果 報 告 重 要 施 政 項 目 執 行 成 果 與 效 益 壹 農 產 行 銷 輔 導 一 農 產 運 銷 ( 一 ) 輔 導 農 民 團 體 建 立 國 產 水 果 品 牌, 實 施 農 產 品 共 同 運 銷 措 施, 提 升 運 銷 效 率 及 市 場 競 爭 力 ( 二 ) 水 果 花 卉 產 銷 失 衡 調 節 業 務

More information

00 XINJIANG CHALKIS CO., LTD - 1 - -----------------------------3 -----------------------4 ---------------------------5 -----------7 ---------------------------------9 -----------------------------10 -----------------------------------12

More information

/ 50 60 2

/ 50 60 2 CAS http://www.cas.org.tw/content/popularize/c6.asp C 22 26 99 7 CAS 2 6 菓 CAS 10 CAS 14 CAS 2010 15 10074 2010 18 51 1 11 02-23567417 02-23567416 www.cas.org.tw E-mail service@cas.org.tw 24 2010 26 0800-025-888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3 2008 65.9% 72.0%2007 42.1% 469.3% 2008 2007 1,512.8 14,064.6 1,445.5 10,793.0 4.7% 30.3% 505.0 4,848.3 682.1 5,098.9-26.0% -4.9% 405.0 3,298.7 262.6 1,733.4 54.2% 90.3% 67.1 691.1 48.8 393.8 37.5% 75.5%

More information

600965 2006 2006... 1... 1... 2... 4... 8... 14... 16... 17... 23... 24... 28... 28 1 2006 1 2 9 7 3 4 1 Fortune Ng Fung Food (Hebei) Co.,Ltd 2 3 01061595607 01061590125 01061595618 01061590125 songbaoxian@vip.sina.com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FEC4CFB4F3BFB5C4C1D2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FEC4CFB4F3BFB5C4C1D2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湖 南 大 康 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 南 省 怀 化 市 鹤 城 区 鸭 嘴 岩 工 业 园 3 栋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1 号 华 贸 中 心 1 号 写 字 楼 22 层 ) 声 明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More information

80 1 A B C D 2 A (HACCP) B C D 3 A B C D 4 A B C D 5 A B C D 6 TCS 6 A 41 F (5 C) B C 165 F (74 C) D 2017 (NRAEF)ServSafe NRAEF National Restaurant As

80 1 A B C D 2 A (HACCP) B C D 3 A B C D 4 A B C D 5 A B C D 6 TCS 6 A 41 F (5 C) B C 165 F (74 C) D 2017 (NRAEF)ServSafe NRAEF National Restaurant As (ServSafe) 7 (ServSafe) 7 (ServSafe) 7 80 (ServSafe) 7 2017 (NRAEF)ServSafe NRAEF National Restaurant Association 1 17 80 1 A B C D 2 A (HACCP) B C D 3 A B C D 4 A B C D 5 A B C D 6 TCS 6 A 41 F (5 C)

More information

视 点 新 闻 1 2 3 4 5 1 7 月 1 日, 张 德 江 委 员 长 在 北 京 人 民 大 会 堂 会 见 出 席 中 法 议 会 交 流 机 制 会 议 的 法 国 参 议 院 法 中 友 好 小 组 主 席 贝 松 一 行 摄 影 / 廖 攀 2 7 月 7 日, 张 德 江 委

视 点 新 闻 1 2 3 4 5 1 7 月 1 日, 张 德 江 委 员 长 在 北 京 人 民 大 会 堂 会 见 出 席 中 法 议 会 交 流 机 制 会 议 的 法 国 参 议 院 法 中 友 好 小 组 主 席 贝 松 一 行 摄 影 / 廖 攀 2 7 月 7 日, 张 德 江 委 视 点 新 闻 1 2 3 4 5 1 7 月 1 日, 张 德 江 委 员 长 在 北 京 人 民 大 会 堂 会 见 出 席 中 法 议 会 交 流 机 制 会 议 的 法 国 参 议 院 法 中 友 好 小 组 主 席 贝 松 一 行 摄 影 / 廖 攀 2 7 月 7 日, 张 德 江 委 员 长 在 北 京 人 民 大 会 堂 会 见 德 国 总 理 默 克 尔 摄 影 / 盛 佳 鹏 3

More information

花 蓮 縣 第 二 期 ( 年 )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二 地 方 主 辦 計 畫 8.1 專 業 技 藝 養 成 與 文 化 產 業 活 絡 計 畫 子 計 畫 20 花 蓮 縣 健 康 促 進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 健 康 傳 播 行 動 方 案 花 蓮 縣 健

花 蓮 縣 第 二 期 ( 年 )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二 地 方 主 辦 計 畫 8.1 專 業 技 藝 養 成 與 文 化 產 業 活 絡 計 畫 子 計 畫 20 花 蓮 縣 健 康 促 進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 健 康 傳 播 行 動 方 案 花 蓮 縣 健 5-8 醫 療 衛 生 部 門 5-8-1 發 展 目 標 : 培 育 在 地 衛 教 人 才, 推 廣 健 康 飲 食 及 疾 病 防 治 觀 念 花 蓮 縣 地 形 狹 長, 醫 療 資 源 目 前 多 集 中 於 北 區, 造 成 分 佈 不 均, 本 部 門 期 望 透 過 地 化 醫 療 照 護 系 統 以 及 培 育 在 地 衛 教 人 才 等 方 案, 以 提 升 偏 遠 及 弱 勢

More information

119,859 (110,532) (3) (8,224) (6,111) 8,224 6, ,859 (110,535) 340,319 (3,383) 195,363 90,762 25,097 16, , , ,695 (13,917) 31,6

119,859 (110,532) (3) (8,224) (6,111) 8,224 6, ,859 (110,535) 340,319 (3,383) 195,363 90,762 25,097 16, , , ,695 (13,917) 31,6 Nissin Foods Company Limited 1475 2017 12 31 2017 12 31 2017 12 31 4 2,902,271 2,629,905 (1,867,706) (1,588,722) 1,034,565 1,041,183 38,458 31,583 (603,709) (607,088) (163,294) (143,724) (40,212) (82,43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章 世 界 农 产 品 贸 易 发 展 情 况 增 长 的 态 势 近 年 来 工 业 现 代 化 和 现 代 科 技 的 发 展, 导 致 在 实 体 贸 易 中 的 工 业 品 比 例 持 续 上 升, 农 产 品 贸 易 在 全 球 贸 易 中 的 比 例 持 续 下 降 但 随 着

第 一 章 世 界 农 产 品 贸 易 发 展 情 况 增 长 的 态 势 近 年 来 工 业 现 代 化 和 现 代 科 技 的 发 展, 导 致 在 实 体 贸 易 中 的 工 业 品 比 例 持 续 上 升, 农 产 品 贸 易 在 全 球 贸 易 中 的 比 例 持 续 下 降 但 随 着 目 录 第 一 章 世 界 农 产 品 贸 易 发 展 情 况 2 第 二 章 中 国 农 产 品 出 口 发 展 情 况 7 第 三 章 中 国 主 要 农 产 品 出 口 情 况 11 第 四 章 2010 年 以 来 国 内 外 经 济 和 国 内 农 业 情 况 32 第 五 章 2010 年 以 来 农 产 品 出 口 情 况 及 2011 年 展 望 37 第 六 章 2010 年 以

More information

食 品 添 加 剂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卫 生 部 2002 年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标 准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食 品 添 加 剂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卫 生 部 2002 年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标 准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果 蔬 配 料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 王 义 锋 ( 一 ) 行 业 概 况 1 行 业 分 类 果 蔬 配 料 业 是 果 蔬 加 工 业 的 一 种 业 务 形 式, 专 注 于 为 食 品 制 造 及 餐 饮 服 务 等 下 游 企 业 提 供 果 蔬 配 料 果 蔬 加 工 业 包 括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中 的 蔬 菜 水 果 罐 头 制 造 果 菜 汁 及 果

More information

600530招股书.PDF

600530招股书.PDF 5000 A 2001 6 18 5000 A 2001 6 17 2 00---6 30 2001 6 17 2 00 6 30 http://chinaroadshow.com http://www.homeway.com.cn 2001 6 17 2 00 4 00 55 2001 6 13 1.00 13.77 0.465 13.305 50,000,00 0 688,500,000 23,252,250

More information

1

1 1 ...3...3...5...9...9...14...20 2 2008 SICHUAN NEW HOPE AGRIBUSINESS CO.,LTD NEW HOPE 376 028 82000876 028 85950011 028 85950022 dongshiban@newhope.sina.net 376 028 85953835 028 85950022 : lidongbing@newhope.sina.net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2C4EAD6D0B9FAC5A9C4C1D2B5D1D0BEBFB1A8B8E62D2DB6A8B8E530383032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2C4EAD6D0B9FAC5A9C4C1D2B5D1D0BEBFB1A8B8E62D2DB6A8B8E5303830322E646F63> 2012.08.03 2012 年 中 国 农 牧 业 研 究 报 告 -1- 2012 年 中 国 农 牧 业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编 号 :20120803 时 间 :2012 年 8 月 3 日 分 析 师 : 姚 德 平 lianhe@lhratings.com 电 话 :010-85679696 传 真 :010-85679688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More information

0322 2015 12 31 2015 2014 9,102,810 10,237,982 11.09% (%) 31.86% 30.46% 1.40 2,900,195 3,118,038 6.99% (EBITDA) 1,038,576 1,149,346 9.64% 281,484 484,749 41.93% 256,340 400,482 35.99% 4.57 7.15 2.58 4.57

More information

能力鑑定考試各項日程表

能力鑑定考試各項日程表 105 年 度 保 健 食 品 初 級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考 試 簡 章 第 二 次 考 試 日 期 :105/10/15( 六 ) 主 辦 單 位 : 網 路 公 告 簡 章 下 載 個 人 報 名 I 105 年 度 第 二 次 保 健 食 品 初 級 工 程 師 能 力 鑑 定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第 二 次 考 試 說 明 考 試 簡 章 公 告 105/06/06 105/06/08~

More information

廣 告

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CAS MART 臺 灣 館 開 幕 暨 新 聞 發 佈 會 CAS 產 業 報 導 4/ 便 利 商 店 鮮 食 工 廠 用 心 堅 持 的 好 鄰 居 ~ 晉 欣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產 銷 一 體 快 樂 無 比 ~ 保 證 責 任 嘉 義 縣 崙 尾 果 菜 運 銷 合 作 社 CAS 驗 證 單 元 10/ 米 食 加 工 製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浙 江 古 越 龙 山 绍 兴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1 二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三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2 四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4 五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0 六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14 七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More information

貳拾陸、政風處

貳拾陸、政風處 高 雄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98 年 度 施 政 計 畫 提 要 依 據 高 雄 市 政 府 98 年 度 施 政 綱 要 及 配 合 2009 世 界 運 動 會 推 動 健 康 城 市, 按 實 際 需 要 配 合 年 度 預 算, 編 訂 98 年 度 施 政 計 畫, 其 重 點 及 主 要 目 標 如 次 : 一 全 方 位 推 動 登 革 熱 預 防 監 測 及 高 高 屏 區 域

More information

2016 6 30 3 6 2016 2016 2015 2015 4 6 1 6 4 6 1 6 2 2,091,633 4,191,327 2,549,223 4,870,402 (1,425,270) (2,865,025) (1,682,044) (3,268,353) 666,363 1,

2016 6 30 3 6 2016 2016 2015 2015 4 6 1 6 4 6 1 6 2 2,091,633 4,191,327 2,549,223 4,870,402 (1,425,270) (2,865,025) (1,682,044) (3,268,353) 666,363 1, * TINGYI (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 0322 6 30 3 6 30 6 2016 2015 2016 2015 2,091,633 2,549,223 17.95% 4,191,327 4,870,402 13.94% (%) 31.86% 34.02% 2.16 31.64% 32.89% 1.25 666,363 867,179 23.16% 1,326,302

More information

保健食品行业监测月报

保健食品行业监测月报 目 录 机 构 动 态 ---------------------------------------------------------------------------------5 栏 目 介 绍 : 保 健 食 品 的 监 管 涉 及 多 个 部 门, 加 强 各 部 门 协 调 沟 通 将 有 利 于 监 管 效 力 的 提 升 本 栏 目 收 录 的 是 当 月 各 相 关 部 门 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2E5CDDEBFC6BCBCCAB5D2B5BCAFCDC5D3D0CFDEB9ABCBBED6F7CCE5B3A4C6DAD0C5D3C3C6C0BCB6B1A8B8E620323031343038323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2E5CDDEBFC6BCBCCAB5D2B5BCAFCDC5D3D0CFDEB9ABCBBED6F7CCE5B3A4C6DAD0C5D3C3C6C0BCB6B1A8B8E6203230313430383237> 洛 娃 科 技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4 年 8 月 27 日 财 务 数 据 项 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6 月 资 产 总 额 ( 亿 元 ) 81.72 92.32 100.12 104.40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奶业发展_一_

中国奶业发展_一_ I...1...7...8...12 HACCP...15...19...24...30...34...37...37...38...40...41...44 10...46...48...50...52 ...54...62...62...65...66...73...81...86...86...88...89...90...96...99... 106 ( )... 110 ( )... 117...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封 面 封 底 日 程 表 ( 第 一 天 ) 日 程 表 ( 第 二 天 ) 序 言 * 黃 序 ( 黃 英 豪 處 長 ) * 邱 序 ( 邱 仕 炎 理 事 長 ) 規 劃 項 目 報 告 壹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問 題 與 潛 力 一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二 台 灣 乳 業

目 錄 封 面 封 底 日 程 表 ( 第 一 天 ) 日 程 表 ( 第 二 天 ) 序 言 * 黃 序 ( 黃 英 豪 處 長 ) * 邱 序 ( 邱 仕 炎 理 事 長 ) 規 劃 項 目 報 告 壹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問 題 與 潛 力 一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二 台 灣 乳 業 目 錄 封 面 封 底 日 程 表 ( 第 一 天 ) 日 程 表 ( 第 二 天 ) 序 言 * 黃 序 ( 黃 英 豪 處 長 ) * 邱 序 ( 邱 仕 炎 理 事 長 ) 規 劃 項 目 報 告 壹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問 題 與 潛 力 一 台 灣 乳 業 現 況 二 台 灣 乳 業 問 題 癥 結 所 在 三 台 灣 牛 乳 產 業 發 展 潛 力 貳 現 代 乳 品 加 工 多 元

More information

1

1 STAR LAKE BIOSCIENCE CO.,INC. ZHAOQING GUANGDONG 2004 2005 3 5 1 3 4-5 6-7 8-10 (11-12) (12) 13-19 20 21 (22-42) (43-48) (42) 2 STAR LAKE BIOSCIENCE CO.,INC. ZHAOQING GUANGDONG STAR LAKE SCIENCE : 67 0758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分享 信任 你我的怡宝 2013 华润怡宝饮料 中国 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造 可 持 续 生 态

More information

「2011年北京台灣名品博覽會」

「2011年北京台灣名品博覽會」 2016 天 津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天 津 台 商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目 錄 一 辦 理 單 位 1 二 展 出 時 間 地 點 1 三 展 區 規 劃 及 展 品 範 圍 1 四 參 展 資 格 3 五 參 展 資 格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及 罰 則 3 六 攤 位 費 用 及 付 款 辦 法 7 七 報 名 手 續 8 八 攤 位 分 配 9 九 退 展 10 十 攤 位 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A67E312D3132A4EBA5F7B54CBD75B971B5F8AED6B342AED7A5F3B2CEAD70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A67E312D3132A4EBA5F7B54CBD75B971B5F8AED6B342AED7A5F3B2CEAD70AAED2E646F63> 頻 道 名 核 處 日 處 分 書 文 號 ( 通 節 目 名 稱 播 出 日 期 違 法 事 實 受 處 分 內 容 說 明 1111 核 稱 期 傳 播 字 第 ) 時 間 處 情 形 民 視 980115 通 傳 播 字 第 09848000040 號 娘 家 981009 21:00- 節 目 廣 告 化 內 容 略 如 下 : 演 員 張 琴 捧 著 印 有 萬 家 香 壺 底 油 之 箱

More information

OO 3..3..4..6..8.....12.....14. 15..... 22. 24......28.29.30-2 NORTHEAST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NEP 37 024-25806963 024-25806888 dystock@negpf.com.cn 110141 37 110026 dystock@negpf.com.cn 3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注册营养师资格认证(上海试点)考试大纲(讨论稿)2015

中国注册营养师资格认证(上海试点)考试大纲(讨论稿)2015 中 国 注 册 营 养 师 资 格 考 试 ( 上 海 试 点 ) 考 试 大 纲 科 目 名 称 内 容 要 点 参 考 书 生 物 化 学 1 蛋 白 质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蛋 白 质 的 重 要 生 理 功 能 蛋 白 质 的 分 子 组 成 ; 氨 基 酸 的 结 构 特 点 和 分 类 ; 肽 键 肽 和 肽 单 元 的 概 念 结 构 特 点 蛋 白 质 的 分 子 结 构 结 构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Vol.265 FisheriesExtension 9710 FISHERIES EXTENSION FISHERIES EXTENSION NO. 265 CONTENTS 04 06 08 / 18 / 23 / 30 / 36 / 40 / 42 / 44 2008 / W3http://www.fa.gov.tw ethic@ms1.fa.gov.tw 0800-082594 07813-620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6社ä¼ı责任æ−¥å‚−+大ä½fiï¼›.doc

Microsoft Word - 2016社ä¼ı责任æ−¥å‚−+大ä½fiï¼›.doc 上 海 市 食 品 行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015 年 度 ) 上 海 市 食 品 协 会 2016 年 6 月 发 布 目 录 一 基 础 信 息... 4 1. 报 告 说 明... 5 2. 会 长 致 辞... 8 3. 行 业 协 会 简 介... 10 4. 行 业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11 二 行 业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状 况... 21 1. 科 学 发

More information

廣 告

廣 告 廣 告 目 錄 2/ 做 好 CAS 產 品 原 料 追 溯 平 台 食 品 安 全 輕 鬆 看 得 見 4/ 103 年 CAS 優 良 農 產 品 驗 證 管 理 業 者 說 明 會 6/ 團 膳 食 材 選 用 CAS 產 品 並 落 實 驗 收 餐 食 安 全 有 保 障 7/ CAS 生 鮮 截 切 蔬 果 產 品 產 業 現 況 9/ CAS 標 章 網 路 推 廣 活 動 小 紀 11/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文 化 秀 Culture 廉 政 游 园 活 动 筑 牢 防 线 过 廉 年 安 玲 娜 大 唐 渭 河 热 电 厂 离 退 休 职 工 欢 歌 笑 语 喜 迎 新 春 张 昌 禄 徐 异 大 唐 户 县 第 二 热 电 厂 职 工 文 艺 汇 喜 迎 新 春 邱 娜 梁 涛 云 南 大

目 录 文 化 秀 Culture 廉 政 游 园 活 动 筑 牢 防 线 过 廉 年 安 玲 娜 大 唐 渭 河 热 电 厂 离 退 休 职 工 欢 歌 笑 语 喜 迎 新 春 张 昌 禄 徐 异 大 唐 户 县 第 二 热 电 厂 职 工 文 艺 汇 喜 迎 新 春 邱 娜 梁 涛 云 南 大 -0- 目 录 文 化 秀 Culture 廉 政 游 园 活 动 筑 牢 防 线 过 廉 年 安 玲 娜 大 唐 渭 河 热 电 厂 离 退 休 职 工 欢 歌 笑 语 喜 迎 新 春 张 昌 禄 徐 异 大 唐 户 县 第 二 热 电 厂 职 工 文 艺 汇 喜 迎 新 春 邱 娜 梁 涛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李 仙 江 水 电 公 司 职 工 手 机 摄 影 比 赛 记 录 美 好 迎 接

More information

展 位 号 :N4012-N4013 单 位 名 称 : 四 川 省 三 合 堂 生 态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万 永 吉 职 务 : 总 经 理 展 品 信 息 : 野 生 天 麻 加 工, 销 售, 批 发 企 业 简 介 : 我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天 麻

展 位 号 :N4012-N4013 单 位 名 称 : 四 川 省 三 合 堂 生 态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万 永 吉 职 务 : 总 经 理 展 品 信 息 : 野 生 天 麻 加 工, 销 售, 批 发 企 业 简 介 : 我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天 麻 292 展 位 号 :N4012-N4013 单 位 名 称 : 四 川 省 三 合 堂 生 态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万 永 吉 职 务 : 总 经 理 展 品 信 息 : 野 生 天 麻 加 工, 销 售, 批 发 企 业 简 介 : 我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天 麻 的 人 工 育 种, 仿 野 生 栽 培, 基 地 面 积 3000 亩, 年 产 天 麻

More information

DocHdl1OnPPMtmpTarget

DocHdl1OnPPMtmpTarget 1004 6 1 4 97 102 9710145699 12,00025 25 99 56 5069 36 12 2 24 36 485 94 12,000 115 199 198 24 9394 40 95 9 24 6 10 88 6 240334 265,000 30 30 99713 2 1 CPR 6 24 6 201 200 36 36 12 48 1 5 99 98.1 15 5WHO

More information

报 告 说 明 报 告 内 容 本 报 告 为 威 士 曼 产 业 研 究 院 编 写 的 关 于 畜 牧 养 殖 的 基 础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涉 及 畜 牧 养 殖 产 业 的 定 义 和 分 类 全 球 及 中 国 畜 牧 养 殖 市 场 状 况, 并 对 生 猪 牛 羊 和 家

报 告 说 明 报 告 内 容 本 报 告 为 威 士 曼 产 业 研 究 院 编 写 的 关 于 畜 牧 养 殖 的 基 础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涉 及 畜 牧 养 殖 产 业 的 定 义 和 分 类 全 球 及 中 国 畜 牧 养 殖 市 场 状 况, 并 对 生 猪 牛 羊 和 家 密 级 : 内 部 文 件 类 别 : 研 究 报 告 畜 牧 养 殖 行 业 基 础 研 究 摘 要 报 告 刘 新 宾 景 兴 宇 威 士 曼 集 团 威 士 曼 研 究 院 2011.02.22. 报 告 说 明 报 告 内 容 本 报 告 为 威 士 曼 产 业 研 究 院 编 写 的 关 于 畜 牧 养 殖 的 基 础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涉 及 畜 牧 养 殖 产 业 的 定

More information

本 章 摘 要 調 理 場 所 良 好 的 設 置 與 設 備 設 計 是 有 效 執 行 食 品 安 全 系 統 的 基 礎, 好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除 了 能 增 加 廚 房 的 作 業 效 能 之 外, 同 時 也 可 降 低 清 潔 與 消 毒 實 行 的 困 難 度 與 食 品 中

本 章 摘 要 調 理 場 所 良 好 的 設 置 與 設 備 設 計 是 有 效 執 行 食 品 安 全 系 統 的 基 礎, 好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除 了 能 增 加 廚 房 的 作 業 效 能 之 外, 同 時 也 可 降 低 清 潔 與 消 毒 實 行 的 困 難 度 與 食 品 中 第 三 章 調 理 場 所 衛 生 管 理 何 偉 瑮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餐 飲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食 品 科 技 研 究 所 博 士 台 灣 食 品 技 師 協 會 監 事 曾 貽 湧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台 灣 食 品 技 師 協 會 理 事 73 本 章 摘 要 調 理 場 所 良 好 的 設 置 與 設 備 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342D34A1BF20A1B6B8A3BDA8CCDAD0C2CAB3C6B7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1B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342D34A1BF20A1B6B8A3BDA8CCDAD0C2CAB3C6B7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1B72E646F63> FUJIAN TENGXIN FOODS CO.,LTD. (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349 号 A 座 1 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012 年 半 年 报 修 订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More information

<30352D3232B0F2A5BBB941AF62A8C6B77EB8732E706466>

<30352D3232B0F2A5BBB941AF62A8C6B77EB8732E706466> 5 Taiwan Agribasics Group 5 Taiwan Agribasics Group C A S C A S 6 Taiwan Agribasics Group 7 K T V K T V 8 Taiwan Agribasics Group K T V 9 Taiwan Agribasics Group 10 Keeper Circle Keeper Circle Never Stop

More information

洛 娃 科 技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财 务 数 据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

洛 娃 科 技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财 务 数 据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 洛 娃 科 技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财 务 数 据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9 月 资 产 总 额 ( 亿 元 ) 92.32 100.12 116.14 128.22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代 码 :600797 简 称 : 浙 大 网 新 浙 大 网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重 要 提 示 1.1 为 全 面 了 解 本 的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及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投 资 者 应 当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仔 细 阅 读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1.2 本

More information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舟 山 海 洋 综 合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注 册 金 额 : 人 民 币 16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人 民 币 10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担 保 方 式 : 365 天 : 无 担 保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用 评 级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

83066.indb

83066.indb AC 2007630 68.6% 40.6%28.5% 20022006 8.2% 20079303190 30815,000 20042005200612312007930 85.6% 88.0% 90.8%91.0% 20042005200612312007930 5.12526.72358.49957.5635 4.38855.91407.71646.8850 7,4421.16641.40531.4073

More information

普考行政類科命題大綱公告版1050401

普考行政類科命題大綱公告版1050401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行 政 類 科 彙 編 目 錄 105.4.1 增 修 版 貳 普 通 考 試 一 教 育 概 要... 1 二 行 政 法 概 要... 3 三 心 理 學 概 要... 5 四 教 育 測 驗 與 統 計 概 要... 7 五 財 政 學 概 要... 8 六 稅 務 法 規 概 要... 10 七 會 計 學 概 要... 12

More information

一 發 言 人 : 姓 名 : 張 綉 敏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電 話 :(04)2247-5222 分 機 763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二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陳 銘 琿 職 稱 : 會 計 部 協 理 電 話

一 發 言 人 : 姓 名 : 張 綉 敏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電 話 :(04)2247-5222 分 機 763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二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陳 銘 琿 職 稱 : 會 計 部 協 理 電 話 股 票 代 碼 :8940 新 天 地 國 際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百 年 度 年 報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資 訊 申 報 網 站 :http://mops.twse.com.tw http://203.74.228.21 http://219.80.48.21 新 天 地 國 際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網 站 :http://www.newpalace.com.tw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67EABD7A440AFEBC540B27AA4A7AE61B5FBC5B2B0F2B7C728BADEB27AB2D55F414429>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67EABD7A440AFEBC540B27AA4A7AE61B5FBC5B2B0F2B7C728BADEB27AB2D55F414429> 104年度 104 年度 一般護理之家評鑑 一般護理之家評鑑 般護理之家評鑑 般護理之家評鑑 管理組 管理組 基準說明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 2015年03月 A.行政組織與經營管理 A. 行政組織與經營管理 A1行政制度 A2人員配置 人員配置 A3工作人員權益 A4教育訓練 A5績效管理 A6資訊管理 2 A1.1 業 務 計 畫 及 營 運 (

More information

鲜奶标识_二_

鲜奶标识_二_ I A 1...6...10...18...21...26...43...43...47...54...55...57...59...62...66...71...73...76 ...77...82...85...87...89...95...98... 105... 108... 109... 114... 114... 121... 127... 131 5 10... 137... 140...

More information

新世纪评级 概述 编号 新世纪企评 评级对象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 AA- 评级观点 评级展望 稳定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 新 世纪公司 或 本评级机构 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天宝股份 该公司 或 公 司 的评级反映了天

新世纪评级 概述 编号 新世纪企评 评级对象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 AA- 评级观点 评级展望 稳定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 新 世纪公司 或 本评级机构 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天宝股份 该公司 或 公 司 的评级反映了天 大 连 天 宝 绿 色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此 处 键 入 本 期 债 券 名 称 全 称 ] 主 体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 级 评 级 时 间 :2014 年 12 月 4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More information

Foodmate 陈 词 在 去 年, 食 品 大 讲 堂 曾 经 邀 请 六 月 牛 和 张 婷 婷 老 师 为 论 坛 开 设 了 一 期 有 机 食 品 专 题 讲 座,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http://bbs.foodmate.net/viewthread.php?tid=3

Foodmate 陈 词 在 去 年, 食 品 大 讲 堂 曾 经 邀 请 六 月 牛 和 张 婷 婷 老 师 为 论 坛 开 设 了 一 期 有 机 食 品 专 题 讲 座,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http://bbs.foodmate.net/viewthread.php?tid=3 目 录 FOODMATE 陈 词... 2 课 堂 讲 述... 3 世 界 上 主 要 国 家 和 地 区 有 机 产 品 发 展 现 状... 4 有 机 产 品 贸 易 发 展 趋 势... 5 中 国 发 展 有 机 产 业 的 优 势 和 发 展 趋 势... 7 中 国 有 机 产 业 发 展 的 特 点 和 趋 势... 9 摘 一 些 有 机 的 标 准, 大 家 熟 悉 一 下...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3 4 6 9 13 16 17 32 33 38 65 2 SHENZHEN SHENBAO INDUSTRIAL CO.,LTD SBSY 1002 B C 28 0755-25507480 0755-25507480 a 0019 @ 21cn.com 1002 B C 28 1002 B C 28 518020 http: // www.sbsy. com. cn sbsy @ sbsy.com.cn

More information

... I

... I HJ HJ/T184-2006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Edible vegetable oil industry (Soya-bean oil and Soya-bean cake) 2006-7-3 2006-10-1 ... I 1...1 2...1 3...1 4...2 4.1...2 4.2...2 5...5 6...8 2006 7 3 2006 10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01-0" 2 3" 4 3" :8; " " < =1&&>." AB & ( C DE&DE F" " " " " " " " " " # GH!# $" IJKLM 0&( F" " 0E &0 " NO P QRS

! # $%& (  )*+,-. / /-,01-0 2 3 4 3 :8;   < =1&&>. AB & ( C DE&DE F          # GH!# $ IJKLM 0&( F  0E &0  NO P QRS !" # $%& (" " )*+",-. / /-,01-0" 2 3" 4 3" 5 6789:8; " " < =1&&>." 9:? @ AB & ( C DE&DE F" " " " " " " " " " # GH!# $" IJKLM 0&( F" " 0E &0 " NO P QRS" TU :VW X Y" Z[ \]^_Z[ " a & ( b E cc 0 " F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兽医全科类大纲.doc

Microsoft Word - 兽医全科类大纲.doc 2016 年 全 国 执 业 兽 医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 兽 医 全 科 类 ) 全 国 执 业 兽 医 资 格 考 试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六 年 二 月 目 录 一 动 物 解 剖 学 组 织 学 及 胚 胎 学 考 试 大 纲... 1 二 动 物 生 理 学 考 试 大 纲... 5 三 动 物 生 物 化 学 考 试 大 纲... 9 四 动 物 病 理 学 考 试 大 纲...

More information

1.indd, page Normalize ( 1.indd )

1.indd, page Normalize ( 1.indd ) 2006 WTO 96 1 97 34 36 1.2. 3.4. HACCP GMP ISO22000 2,805 38 3 78 97 MIT P Product Promotion People Price Place Logo MIT 40 MIT LED 2008 10 MIT MITLogo 3 Logo 20 35 30Logo 5450 7 5 MIT MIT 2007 2008 1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8年報_9大分組完整版_.doc

Microsoft Word - 98年報_9大分組完整版_.doc 0 壹 種 原 發 展 : 一 種 猪 : 台 灣 畜 牧 業 以 毛 猪 產 值 為 最 大 宗, 因 此 種 猪 性 能 改 良 是 養 猪 產 業 發 展 之 根 本, 為 持 續 改 良 種 猪 生 產 與 繁 殖 性 能 及 增 進 養 猪 產 業 的 生 產 效 率, 完 成 種 猪 登 錄 4,411 頭 移 轉 血 統 登 記 3,662 頭 處 理 種 猪 配 種 10,257 次

More information

11 12 大 江 生 醫 股 份 農 科 分 興 美 電 子 股 份 生 產 技 術 專 員 10 品 質 檢 驗 技 術 員 2 自 動 化 建 設 部 工 程 師 1 品 保 工 程 師 2 1. 生 產 設 備 操 作 / 基 礎 保 養 / 異 常 狀 況 處 理 2. 生 產 相 關 表

11 12 大 江 生 醫 股 份 農 科 分 興 美 電 子 股 份 生 產 技 術 專 員 10 品 質 檢 驗 技 術 員 2 自 動 化 建 設 部 工 程 師 1 品 保 工 程 師 2 1. 生 產 設 備 操 作 / 基 礎 保 養 / 異 常 狀 況 處 理 2. 生 產 相 關 表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帶 你 到 值 得 努 力 的 未 來 2016 屏 東 地 區 就 業 博 覽 會 職 缺 一 覽 表 辦 理 時 間 :105 年 3 月 19 日 ( 星 期 六 )0900-1400 作 業 員 10 製 品 裁 切 檢 驗 包 裝 作 業 國 中 以 上 20508-23508 工 讀 生 2 製 品 裁 切 檢 驗 包 裝 作 業 國 中 以 上 20508

More information

校园之星

校园之星 a b a b c a b IS SO TSP NOx N BOD Ld Ln Ldn PH a b c a b a b c a b a b c d a b c d a b

More information

外 开 放 程 度 加 深, 对 外 贸 易 开 始 兴 旺, 受 政 策 制 约 较 少 的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开 始 发 展 起 来 21 世 纪 以 来,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进 入 了 黄 金 时 期 这 一 方 面 源 于 生 活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健 康 意 识

外 开 放 程 度 加 深, 对 外 贸 易 开 始 兴 旺, 受 政 策 制 约 较 少 的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开 始 发 展 起 来 21 世 纪 以 来,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进 入 了 黄 金 时 期 这 一 方 面 源 于 生 活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健 康 意 识 植 物 提 取 物 : 天 然 的 吸 引 力 投 资 银 行 部 杨 棕 越 吴 双 麟 摘 要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健 康 意 识 的 增 强, 人 们 对 药 品 食 品 的 绿 色 安 全 性 功 能 保 健 性 越 发 关 注, 天 然 健 康 的 植 物 提 取 物 产 品 受 到 了 越 来 越 多 消 费 者 的 欢 迎 和 推 崇, 市 场 规 模 持 续 扩

More information

餐 飲 業 中 主 要 的 衛 生 問 題 根 據 美 國 疾 病 防 制 局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CDC) 發 表, 食 品 中 的 危 害 發 生 的 主 要 因 子, 可 以 歸 為 10 點 : (1) 二 次 污 染 (2) 不 當 的 冷 卻 溫 度

餐 飲 業 中 主 要 的 衛 生 問 題 根 據 美 國 疾 病 防 制 局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CDC) 發 表, 食 品 中 的 危 害 發 生 的 主 要 因 子, 可 以 歸 為 10 點 : (1) 二 次 污 染 (2) 不 當 的 冷 卻 溫 度 餐 飲 衛 生 管 理 與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餐 飲 業 中 主 要 的 衛 生 問 題 根 據 美 國 疾 病 防 制 局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CDC) 發 表, 食 品 中 的 危 害 發 生 的 主 要 因 子, 可 以 歸 為 10 點 : (1) 二 次 污 染 (2) 不 當 的 冷 卻 溫 度 與 步 驟 (3) 事 先 準 備 時 間 間

More information

剪報

剪報 食 品 新 知 暨 食 品 烘 焙 餐 飲 剪 報 彙 整 104 年 5 月 1 日 ~ 104 年 5 月 15 日 目 錄 食 品 營 養 烘 焙 餐 飲 新 資 料 及 剪 報 彙 集 2013 年 2 月 21 日 ~ 2 月 28 日 餐 飲 烘 焙 P3~20 食 品 衛 生 P21~76 食 品 新 知 P77~87 營 養 健 康 P88~122 餐 飲 烘 焙 篇 茶 飲 店 徵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