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本 公 司 指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本 合 同 指 您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订 立 的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本 公 司 指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本 合 同 指 您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订 立 的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

Transcription

1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条 款 阅 读 指 引 中 新 大 东 方 [2015] 两 全 保 险 012 号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被 保 险 人 享 有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保 障 (3.2) 您 拥 有 个 人 独 立 账 户 (6.2) 您 可 以 部 分 提 取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6.11) 签 收 本 合 同 之 日 起 10 日 ( 犹 豫 期 ) 内 您 可 以 要 求 退 还 全 部 保 险 费 (1.4) 您 有 退 保 的 权 利 (8.1) 您 应 当 特 别 注 意 的 事 项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3.3)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请 及 时 通 知 本 公 司 (4.2) 犹 豫 期 后 退 保 会 给 您 带 来 一 定 损 失, 请 慎 重 决 策 (8.1) 您 有 如 实 告 知 的 义 务 (2) 请 注 意 合 同 中 重 要 术 语 的 解 释 (10) 条 款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关 系 到 您 及 被 保 险 人 受 益 人 的 切 身 利 益, 请 详 细 阅 读 本 条 款 ( 特 别 是 以 黑 体 字 标 识 的 内 容 ) 条 款 目 录 1. 您 与 本 公 司 订 立 的 合 同 1.1 合 同 构 成 1.2 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1.3 投 保 年 龄 与 投 保 范 围 1.4 犹 豫 期 1.5 保 险 期 间 2.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2.1 明 确 说 明 与 如 实 告 知 2.2 合 同 解 除 权 的 限 制 3.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保 障 3.1 未 成 年 人 身 故 保 险 金 限 制 3.2 保 险 责 任 3.3 责 任 免 除 4. 保 险 金 的 申 请 4.1 受 益 人 4.2 保 险 事 故 通 知 4.3 保 险 金 申 请 4.4 保 险 金 给 付 4.5 宣 告 死 亡 处 理 4.6 诉 讼 时 效 5. 保 险 费 的 支 付 5.1 保 险 费 的 支 付 6. 保 单 账 户 6.1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6.2 个 人 账 户 6.3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6.4 保 险 费 的 分 配 6.5 个 人 账 户 利 息 6.6 初 始 费 用 6.7 风 险 保 险 费 6.8 保 单 管 理 费 6.9 结 算 利 率 6.10 保 证 结 算 利 率 6.11 部 分 领 取 6.12 退 保 费 用 6.13 年 金 转 换 选 择 权 7. 现 金 价 值 权 益 7.1 现 金 价 值 8. 合 同 解 除 8.1 您 解 除 合 同 的 手 续 及 风 险 9. 其 他 需 要 关 注 事 项 9.1 年 龄 错 误 9.2 未 还 款 项 9.3 合 同 内 容 变 更 9.4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9.5 职 业 或 工 种 的 确 定 与 变 更 9.6 效 力 终 止 9.7 委 托 代 办 业 务 9.8 争 议 处 理 10. 释 义 10.1 保 单 年 度 10.2 保 险 费 约 定 支 付 日 10.3 周 岁 10.4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10.5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10.6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10.7 毒 品 10.8 酒 后 驾 驶 10.9 无 合 法 有 效 驾 驶 证 驾 驶 无 有 效 行 驶 证 机 动 车 危 险 保 额 拒 保 职 业 1

2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本 公 司 指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本 合 同 指 您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订 立 的 中 新 大 东 方 财 富 双 盈 8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合 同, 被 保 险 人 指 本 合 同 的 被 保 险 人,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的 姓 名 在 电 子 保 险 单 上 载 明 您 与 本 公 司 订 立 的 合 同 1.1 合 同 构 成 本 保 险 条 款 电 子 保 险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电 子 投 保 单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投 保 文 件 1.2 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1.3 投 保 年 龄 与 投 保 范 围 合 法 有 效 的 声 明 批 注 批 单 附 加 险 合 同 复 效 申 请 书 健 康 声 明 书 其 他 书 面 协 议 均 是 您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订 立 的 保 险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您 提 出 保 险 申 请 本 公 司 同 意 承 保, 本 合 同 成 立 本 合 同 的 生 效 日 以 电 子 保 险 单 所 载 的 日 期 为 准 本 合 同 生 效 日 以 后 每 年 的 对 应 日 为 年 生 效 对 应 日 保 单 周 年 日 保 单 年 度 ( 见 释 义 10.1) 保 险 费 约 定 支 付 日 ( 见 释 义 10.2) 和 保 险 单 满 期 日 均 以 生 效 日 为 基 础 进 行 计 算 如 果 当 月 无 对 应 的 同 一 日, 则 以 该 月 最 后 一 日 作 为 对 应 日 投 保 年 龄 指 您 投 保 时 被 保 险 人 的 年 龄, 投 保 年 龄 以 周 岁 ( 见 释 义 10.3) 计 算 本 合 同 接 受 的 被 保 险 人 投 保 年 龄 范 围 为 :18 至 55 周 岁 被 保 险 人 必 须 为 投 保 人 本 人, 且 投 保 人 为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人 1.4 犹 豫 期 自 您 签 收 到 本 合 同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给 予 您 10 日 的 犹 豫 期 在 此 期 间 请 您 认 真 审 视 本 合 同, 如 果 您 认 为 本 合 同 与 您 的 需 求 不 相 符, 您 可 以 在 此 期 间 提 出 解 除 本 合 同, 本 公 司 将 退 还 您 已 支 付 的 全 部 保 险 费 解 除 本 合 同 时, 您 需 要 填 写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见 释 义 10.4) 自 本 公 司 收 到 您 提 交 的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时 起, 本 合 同 即 被 解 除, 对 于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1.5 保 险 期 间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期 间 为 5 年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2.1 明 确 说 明 与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订 立 本 合 同 时, 本 公 司 应 当 向 您 明 确 说 明 本 合 同 的 内 容 对 保 险 条 款 中 免 除 本 公 司 责 任 的 条 款, 本 公 司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应 当 在 电 子 投 保 单 电 子 保 险 单 或 者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上 作 出 足 以 引 起 您 注 意 的 提 示, 并 对 该 条 款 的 内 容 以 书 面 或 口 头 形 式 向 您 作 出 明 确 说 明, 未 作 提 示 或 者 明 确 说 明 的, 该 条 款 不 产 生 效 力 您 通 过 本 公 司 同 意 或 认 可 的 网 站 向 本 公 司 在 线 提 交 的 电 子 信 息 与 您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的 书 面 文 件 具 有 相 同 的 法 律 效 力 本 公 司 会 就 您 与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询 问, 您 应 当 如 实 告 知 如 果 您 故 意 或 者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履 行 前 款 规 定 的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足 以 影 响 本 公 司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承 保 或 者 提 高 保 险 费 率 的,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如 果 您 故 意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对 于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并 不 退 还 保 险 费 如 果 您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对 保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对 于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但 应 当 向 您 退 还 保 险 费 在 合 同 订 立 时 已 经 知 道 您 未 如 实 告 知 的 情 况 的, 本 公 司 不 得 解 除 合 同 ; 发 生 保 险 事 2

3 2.2 合 同 解 除 权 的 限 制 故 的, 本 公 司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前 款 规 定 的 合 同 解 除 权, 自 本 公 司 知 道 有 解 除 事 由 之 日 起, 超 过 30 日 不 行 使 而 消 灭 自 本 合 同 成 立 之 日 起 超 过 2 年 的, 本 公 司 不 得 解 除 合 同 ;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的, 本 公 司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保 障 3.1 未 成 年 人 身 故 保 险 金 限 制 为 未 成 年 子 女 投 保 的 人 身 保 险, 在 被 保 险 人 成 年 之 前, 因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给 付 的 保 险 金 总 和 不 得 超 过 国 务 院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的 限 额, 身 故 给 付 的 保 险 金 额 总 和 约 定 也 不 得 超 过 前 述 限 额 3.2 保 险 责 任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合 同 生 效 时 开 始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本 公 司 承 担 下 列 保 险 责 任 : 身 故 保 险 金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因 疾 病 或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 见 释 义 10.5) 导 致 身 故, 本 公 司 将 按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时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的 120% 给 付 身 故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因 疾 病 或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导 致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 见 释 义 10.6), 本 公 司 将 按 被 保 险 人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时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的 120% 给 付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满 期 保 险 金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保 险 单 满 期 日 当 日 零 时 仍 生 存, 本 公 司 将 按 保 险 单 满 期 日 对 应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给 付 满 期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3.3 责 任 免 除 因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的,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 (1) 投 保 人 对 被 保 险 人 的 故 意 杀 害 故 意 伤 害 ; (2) 被 保 险 人 自 本 合 同 成 立 或 本 合 同 效 力 最 后 一 次 恢 复 之 日 起 两 年 内 ( 以 较 迟 者 为 准 ) 自 杀, 但 被 保 险 人 自 杀 时 为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除 外 ; (3)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自 伤 故 意 犯 罪 或 抗 拒 依 法 采 取 的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 (4) 被 保 险 人 主 动 吸 食 或 注 射 毒 品 ( 见 释 义 10.7); (5) 被 保 险 人 酒 后 驾 驶 ( 见 释 义 10.8) 无 合 法 有 效 驾 驶 证 驾 驶 ( 见 释 义 10.9), 及 驾 驶 无 有 效 行 驶 证 ( 见 释 义 10.10) 的 机 动 车 ( 见 释 义 10.11); (6) 战 争 军 事 冲 突 暴 乱 或 武 装 叛 乱 ; (7) 核 爆 炸 核 辐 射 或 核 污 染 发 生 上 述 第 (1) 项 情 形 而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的, 本 合 同 终 止, 本 公 司 将 分 别 向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退 还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时 的 现 金 价 值 保 险 金 的 申 请 发 生 上 述 其 他 情 形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的, 本 合 同 终 止, 本 公 司 向 您 退 还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时 的 现 金 价 值 4.1 受 益 人 您 或 者 被 保 险 人 可 指 定 一 人 或 多 人 为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受 益 人 为 多 人 时, 可 以 确 定 受 益 顺 序 和 受 益 份 额 ; 如 果 没 有 确 定 份 额, 各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按 照 相 等 份 额 享 有 受 益 权 被 保 险 人 为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或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可 以 依 法 由 其 监 护 人 指 定 受 益 人 3

4 在 本 合 同 保 险 期 间 内, 您 或 者 被 保 险 人 在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前 可 以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受 益 顺 序 受 益 份 额, 但 须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收 到 变 更 的 书 面 通 知 后, 将 及 时 在 电 子 保 险 单 或 者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上 批 注 或 者 附 贴 批 单, 变 更 的 生 效 时 间 以 批 注 或 者 批 单 中 载 明 的 时 间 为 准 您 在 指 定 和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受 益 顺 序 受 益 份 额 时, 须 经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的 监 护 人 书 面 同 意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后,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保 险 金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的 遗 产, 由 本 公 司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继 承 法 的 规 定 履 行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义 务 : (1) 没 有 指 定 受 益 人, 或 者 受 益 人 指 定 不 明 无 法 确 定 的 ; (2) 受 益 人 先 于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没 有 其 他 受 益 人 的 ; (3) 受 益 人 依 法 丧 失 受 益 权 或 者 放 弃 受 益 权, 没 有 其 他 受 益 人 的 受 益 人 与 被 保 险 人 在 同 一 事 件 中 身 故, 且 不 能 确 定 身 故 先 后 顺 序 的, 推 定 受 益 人 身 故 在 先 受 益 人 故 意 造 成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伤 残 疾 病 的, 或 者 故 意 杀 害 被 保 险 人 未 遂 的, 该 受 益 人 丧 失 受 益 权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本 合 同 的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与 满 期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为 被 保 险 人 本 人 4.2 保 险 事 故 通 知 您 或 受 益 人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后 应 当 在 10 日 内 通 知 本 公 司 如 果 您 或 受 益 人 故 意 或 者 因 重 大 过 失 未 及 时 通 知, 致 使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损 失 程 度 等 难 以 确 定 的, 本 公 司 对 无 法 确 定 的 部 分,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但 本 公 司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已 经 及 时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及 时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或 者 虽 未 及 时 通 知 但 不 影 响 本 公 司 确 定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损 失 程 度 的 除 外 4.3 保 险 金 申 请 在 申 请 保 险 金 时, 请 按 下 列 方 式 办 理 :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申 请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领 取 保 险 金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和 资 料 的 原 件 : (1)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2)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医 疗 机 构 公 安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有 权 机 构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的 死 亡 证 明 ; (3) 意 外 事 故 需 提 供 意 外 事 故 证 明 ; (4) 所 能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有 关 的 其 他 证 明 和 资 料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申 请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领 取 保 险 金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和 资 料 的 原 件 : (1)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2)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3) 法 医 鉴 定 书 或 医 学 鉴 定 诊 断 书 ; (4) 意 外 事 故 需 提 供 意 外 事 故 证 明 ; (5) 所 能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有 关 的 其 他 证 明 和 资 料 满 期 保 险 金 的 申 请 满 期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领 取 保 险 金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和 资 料 的 原 件 : (1)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或 其 它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2) 满 期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特 别 注 意 事 项 以 上 证 明 和 资 料 不 完 整 的, 本 公 司 将 及 时 一 次 性 通 知 受 益 人 或 者 被 保 险 人 补 充 提 供 有 关 证 明 和 资 料 保 险 金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遗 产 时, 继 承 人 还 必 须 提 供 可 证 明 其 合 法 继 承 权 的 相 关 权 利 文 4

5 件 受 益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者 继 承 人 为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或 者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时, 由 其 合 法 监 护 人 代 其 申 请 领 取 保 险 金, 其 合 法 监 护 人 还 必 须 提 供 受 益 人 或 者 继 承 人 为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或 者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证 明 和 监 护 人 具 有 合 法 监 护 权 的 证 明 4.4 保 险 金 给 付 本 公 司 在 收 到 领 取 保 险 金 申 请 书 及 合 同 约 定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后, 将 及 时 作 出 核 定 ; 情 形 复 杂 的, 在 30 日 内 作 出 核 定, 本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对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本 公 司 在 与 受 益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达 成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协 议 后 10 日 内, 履 行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义 务 本 公 司 未 及 时 履 行 前 款 规 定 义 务, 对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除 支 付 保 险 金 外, 应 当 赔 偿 受 益 人 或 者 被 保 险 人 因 此 受 到 的 利 息 损 失 利 息 按 照 本 公 司 确 定 的 利 率 按 单 利 计 算, 且 本 公 司 确 定 的 利 率 不 低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活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对 不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本 公 司 自 作 出 核 定 之 日 起 3 日 内 向 受 益 人 发 出 拒 绝 给 付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并 说 明 理 由 4.5 宣 告 死 亡 处 理 在 本 合 同 保 险 期 间 内,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被 法 院 宣 告 死 亡, 本 公 司 以 法 院 判 决 宣 告 之 日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的 死 亡 时 间, 按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给 付 身 故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在 宣 告 死 亡 后 重 新 出 现 或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确 知 被 保 险 人 未 死 亡 的,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应 于 知 道 后 30 日 内 向 本 公 司 退 还 已 给 付 的 身 故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的 效 力 依 法 确 定 4.6 诉 讼 时 效 受 益 人 向 本 公 司 请 求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为 5 年, 自 其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计 算 保 险 费 的 支 付 5.1 保 险 费 的 支 付 您 应 当 在 投 保 时 一 次 性 支 付 保 险 费, 保 险 费 金 额 由 您 在 投 保 时 与 本 公 司 约 定, 并 在 电 子 保 险 单 上 载 明 约 定 的 保 险 费 交 费 金 额 须 符 合 本 公 司 当 时 的 投 保 规 定 保 单 账 户 6.1 单 独 投 资 账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是 本 公 司 为 了 履 行 万 能 保 险 产 品 的 保 险 责 任, 根 据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户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万 能 保 险 产 品 设 立 的 投 资 账 户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中 的 资 产 为 本 公 司 所 有,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资 产 的 投 资 组 合 及 运 作 方 式 由 本 公 司 决 定 6.2 个 人 账 户 本 公 司 将 自 本 合 同 的 生 效 日 起 为 您 建 立 个 人 账 户 个 人 账 户 是 本 公 司 为 了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责 任, 为 明 确 您 的 权 益 而 为 您 设 立 的 账 户 本 公 司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向 您 提 供 保 单 状 态 报 告 电 子 版, 您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下 载 保 单 状 态 报 告 电 子 版 6.3 个 人 账 户 价 个 人 账 户 建 立 时 的 价 值 为 您 已 经 支 付 的 保 险 费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按 本 公 司 公 布 的 结 算 值 利 率 积 累 本 公 司 每 月 对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利 息 结 算 一 次, 并 将 该 利 息 计 入 个 人 账 户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随 着 扣 除 初 始 费 用 后 的 保 险 费 账 户 价 值 利 息 的 计 入 而 增 加 ; 随 着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的 部 分 领 取 及 相 应 退 保 费 用 的 收 取 风 险 保 险 费 保 单 管 理 费 的 扣 除 而 减 少 6.4 保 险 费 的 分 本 公 司 收 到 保 险 费 后, 将 保 险 费 全 部 分 配 进 入 您 的 个 人 账 户 配 5

6 6.5 个 人 账 户 利 息 个 人 账 户 利 息 在 每 个 结 算 日 零 时 或 本 合 同 终 止 时 根 据 计 息 天 数 按 日 以 复 利 结 算 若 在 结 算 日 零 时 结 算, 计 息 天 数 为 个 人 账 户 上 个 结 算 期 间 的 实 际 经 过 天 数, 利 率 为 当 期 公 布 的 结 算 利 率 ; 若 在 本 合 同 终 止 时 结 算, 计 息 天 数 为 个 人 账 户 当 期 结 算 期 间 的 实 际 经 过 天 数, 利 率 为 本 合 同 终 止 时 最 近 一 期 公 布 的 结 算 利 率 6.6 初 始 费 用 指 保 险 费 进 入 个 人 账 户 之 前 扣 除 的 费 用 本 公 司 不 收 取 初 始 费 用 6.7 风 险 保 险 费 风 险 保 险 费 指 本 公 司 为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而 按 附 表 每 千 元 危 险 保 额 的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表 所 收 取 的 保 险 费 在 每 月 结 算 日 零 时, 本 公 司 按 照 当 日 至 下 月 结 算 日 前 一 日 的 实 际 天 数 收 取 相 应 的 风 险 保 险 费 每 日 的 风 险 保 险 费 为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的 三 百 六 十 五 分 之 一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根 据 被 保 险 人 的 年 龄 性 别 危 险 保 额 ( 见 释 义 10.12) 及 风 险 程 度 决 定 每 千 元 危 险 保 额 应 收 取 的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见 附 表 如 果 根 据 被 保 险 人 的 风 险 程 度 需 要 增 加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的, 将 会 在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如 果 有 欠 交 的 风 险 保 险 费, 本 公 司 也 同 时 收 取 6.8 保 单 管 理 费 为 维 持 本 合 同 有 效,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结 算 日 零 时 收 取 当 月 的 保 单 管 理 费 合 同 生 效 日 至 下 一 个 结 算 日 不 足 一 个 月 的, 按 一 个 月 收 取 保 单 管 理 费 保 单 管 理 费 的 收 取 标 准 为 :0 元 / 月 6.9 结 算 利 率 每 自 然 月 第 1 日 为 结 算 日 本 公 司 每 月 根 据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本 公 司 万 能 保 险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的 实 际 投 资 状 况, 确 定 上 个 月 的 结 算 利 率, 并 自 每 月 结 算 日 起 6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布 结 算 利 率 应 不 低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保 证 结 算 利 率 6.10 保 证 结 算 利 本 公 司 计 算 本 合 同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利 息 的 保 证 结 算 利 率 为 年 复 利 3% 率 6.11 部 分 领 取 在 本 合 同 保 险 期 间 内, 您 在 犹 豫 期 后 可 以 申 请 部 分 领 取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但 需 要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被 保 险 人 未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 (2) 每 次 申 请 部 分 领 取 后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余 额 不 得 低 于 1000 元 (3) 每 次 领 取 的 金 额 为 100 元 的 整 数 倍, 且 不 得 低 于 1000 元 每 次 领 取 的 时 间 间 隔 要 大 于 90 日 您 在 申 请 部 分 领 取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时,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和 资 料 的 原 件 : (1)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部 分 领 取 申 请 书 ; (2) 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本 公 司 自 接 到 所 列 证 明 和 资 料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您 给 付 您 申 请 部 分 领 取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您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在 领 取 日 按 您 申 请 部 分 领 取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及 部 分 领 取 产 生 的 退 保 费 用 等 额 减 少 6.12 退 保 费 用 您 在 解 除 合 同 或 者 部 分 领 取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时 本 公 司 将 收 取 退 保 费 用, 该 费 用 将 直 接 从 个 人 账 户 中 扣 除 解 除 合 同 时, 退 保 费 用 为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乘 以 退 保 费 用 比 例 ; 部 分 领 取 时, 退 保 费 用 为 部 分 领 取 前 后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减 少 部 分 乘 以 退 保 费 用 比 例 退 保 费 用 比 例 具 体 见 下 表 : 保 单 年 度 1-6 月 7-12 月 第 二 年 及 以 后 退 保 费 用 比 例 5% 4% 0% 6.13 年 金 转 换 选 择 权 自 本 合 同 第 5 个 保 单 年 度 起, 如 果 本 合 同 有 效, 您 可 以 书 面 申 请 并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后, 将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转 换 为 年 金 领 取 具 体 的 领 取 方 式 及 领 取 6

7 金 额 按 照 本 公 司 当 时 提 供 的 转 换 标 准 确 定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转 换 年 金 的 各 相 关 事 项 应 符 合 转 换 当 时 本 公 司 的 相 应 规 定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全 部 转 换 年 金 后 本 合 同 终 止 现 金 价 值 权 益 7.1 现 金 价 值 本 合 同 的 现 金 价 值 等 于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扣 除 相 应 的 退 保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合 同 解 除 8.1 您 解 除 合 同 的 手 续 及 风 险 如 被 保 险 人 未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且 您 在 犹 豫 期 后 申 请 解 除 本 合 同, 请 填 写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并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自 本 公 司 收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时 起, 本 合 同 终 止 本 公 司 将 于 收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之 日 结 算 您 的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利 息 按 本 条 款 (6.5) 合 同 终 止 时 的 情 况 计 算 本 公 司 自 收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您 退 还 本 合 同 终 止 时 的 现 金 价 值 其 他 需 要 关 注 的 事 项 您 在 犹 豫 期 后 解 除 合 同 会 遭 受 一 定 损 失 9.1 年 龄 错 误 您 在 申 请 投 保 时, 应 将 与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相 符 的 被 保 险 人 的 真 实 年 龄 在 电 子 投 保 单 上 填 明, 如 果 发 生 错 误 将 按 照 下 列 方 式 处 理 : 如 果 您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并 且 其 真 实 年 龄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投 保 年 龄 限 制 的,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对 于 解 除 本 合 同 的, 本 合 同 自 解 除 之 日 起 终 止, 本 公 司 向 您 退 还 合 同 终 止 时 的 现 金 价 值 对 于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本 公 司 行 使 合 同 解 除 权 适 用 2.2 合 同 解 除 权 的 限 制 的 规 定 9.2 未 还 款 项 本 公 司 在 给 付 各 项 保 险 金 退 还 现 金 价 值 退 还 个 人 账 户 价 值 或 者 返 还 保 险 费 时, 如 果 您 有 保 单 贷 款 或 者 其 他 各 项 欠 款,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上 述 各 项 欠 款 及 应 付 利 息 后 给 付 9.3 合 同 内 容 变 在 本 合 同 保 险 期 间 内, 经 您 和 本 公 司 协 商 一 致, 可 以 变 更 本 合 同 的 有 关 内 容, 本 公 更 司 将 在 电 子 保 险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上 批 注 或 附 贴 批 单, 或 者 由 您 和 本 公 司 订 立 书 面 的 变 更 协 议 您 通 过 本 公 司 同 意 或 认 可 的 网 站 对 本 合 同 进 行 变 更, 视 为 您 的 书 面 申 请, 您 向 本 公 司 在 线 提 交 的 电 子 信 息 与 您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的 书 面 文 件 具 有 相 同 的 法 律 效 力 9.4 联 系 方 式 变 为 了 保 障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您 的 住 所 通 讯 地 址 或 者 电 话 等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时, 请 及 时 更 以 书 面 形 式 或 者 双 方 认 可 的 其 他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如 果 您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或 者 双 方 认 可 的 其 他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按 本 合 同 载 明 的 最 后 住 所 或 者 通 讯 地 址 发 送 的 有 关 通 知, 均 视 为 已 送 达 给 您 变 更 住 所 通 讯 地 址 或 电 话 时 请 填 写 变 更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9.5 职 业 或 工 种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事 先 公 布 的 职 业 分 类 表 确 定 被 保 险 人 的 职 业 分 类, 您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的 确 定 与 变 的 网 站 服 务 热 线 服 务 场 所 工 作 人 员 查 询 到 此 表 7

8 更 当 被 保 险 人 的 职 业 或 工 种 发 生 变 化 时, 您 或 被 保 险 人 应 在 10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被 保 险 人 变 更 后 的 职 业 或 工 种 依 照 本 公 司 职 业 分 类 在 本 合 同 拒 保 范 围 内 的, 自 本 公 司 接 到 职 业 或 工 种 变 更 通 知 之 日 起 本 合 同 终 止, 本 公 司 将 退 还 本 合 同 终 止 时 的 现 金 价 值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本 公 司 将 按 被 保 险 人 实 际 从 事 的 职 业 或 工 种 核 定 保 险 责 任 被 保 险 人 的 职 业 或 工 种 变 更 后, 依 照 本 公 司 职 业 分 类 表 其 危 险 程 度 增 加 而 未 依 前 项 约 定 通 知 本 公 司 而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如 被 保 险 人 职 业 或 工 种 变 更 后 在 本 合 同 拒 保 职 业 ( 见 释 义 10.13) 范 围 内 的,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退 还 现 金 价 值 9.6 效 力 终 止 本 合 同 将 于 下 述 情 况 之 一 出 现 时 自 动 终 止 : (1) 本 合 同 满 期 ; (2) 本 合 同 其 它 条 款 所 列 合 同 终 止 情 形 9.7 委 托 代 办 业 务 若 委 托 他 人 代 办 保 险 业 务 的, 须 提 供 委 托 人 亲 笔 签 名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人 与 受 托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本 公 司 有 权 要 求 委 托 人 对 其 签 名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进 行 公 证, 若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经 公 证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的, 受 托 人 应 当 提 供 9.8 争 议 处 理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双 方 发 生 争 议 的, 应 协 商 解 决 不 能 协 商 解 决 的, 可 以 达 成 仲 裁 协 议 通 过 仲 裁 解 决, 也 可 直 接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释 义 10.1 保 单 年 度 从 保 险 合 同 生 效 日 或 者 年 生 效 对 应 日 零 时 起 至 下 一 年 度 保 险 合 同 生 效 对 应 日 零 时 止 为 一 个 保 单 年 度 如 果 当 月 无 对 应 的 同 一 日, 则 以 该 月 最 后 一 日 为 对 应 日 10.2 保 险 费 约 定 支 付 日 保 险 合 同 生 效 日 在 每 月 每 季 每 半 年 或 者 每 年 ( 根 据 交 费 方 式 确 定 ) 的 对 应 日 如 果 当 月 无 对 应 的 同 一 日, 则 以 该 月 最 后 一 日 为 对 应 日 10.3 周 岁 指 以 法 定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中 记 载 的 出 生 日 期 为 基 础, 按 照 公 历 的 年 月 日, 从 周 岁 生 日 的 当 日 起 计 算 的 年 龄 10.4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指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能 够 证 明 个 人 身 份 的 证 件, 如 : 居 民 身 份 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或 认 可 的 有 效 护 照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士 兵 证 户 口 簿 或 者 其 他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10.5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指 外 来 的 突 然 的 非 本 意 的 非 疾 病 的 使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客 观 事 件, 并 以 此 客 观 事 件 为 直 接 且 单 独 原 因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蒙 受 伤 害 或 身 故 10.6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永 久 完 全 残 疾 是 指 被 保 险 人 发 生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其 定 义 为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机 能 或 胸 腹 部 脏 器 机 能 极 度 障 碍, 终 身 不 能 从 事 任 何 工 作,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 注 1); 双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 注 2); 两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或 两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 四 肢 关 节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 注 3); 咀 嚼 或 吞 咽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 注 4) 注 : 注 1: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是 指 食 物 摄 取 大 小 便 始 末 穿 8

9 衣 服 起 居 步 行 入 浴 等, 皆 不 能 自 己 为 之, 需 要 他 人 帮 助 注 2: 失 明 包 括 眼 球 缺 失 或 摘 除 或 不 能 辨 别 明 暗 或 仅 能 辨 别 眼 前 手 动 者 最 佳 矫 正 视 力 低 于 国 际 标 准 视 力 表 零 点 零 二, 或 视 野 半 径 小 于 五 度, 并 由 公 司 指 定 有 资 格 的 眼 科 医 师 出 具 医 疗 诊 断 证 明 注 3: 关 节 机 能 的 丧 失 是 指 关 节 永 久 完 全 僵 硬 或 麻 痹 或 关 节 不 能 随 意 识 活 动 注 4: 咀 嚼 吞 咽 机 能 的 丧 失 是 指 由 于 牙 齿 以 外 的 原 因 引 起 器 质 障 碍 或 机 能 障 碍, 以 致 不 能 作 咀 嚼 吞 咽 运 动, 除 流 质 食 物 外 不 能 摄 取 或 吞 咽 的 状 态 所 谓 永 久 完 全 是 指 经 180 日 的 治 疗 以 后, 机 能 仍 完 全 丧 失, 但 眼 球 摘 除 等 明 显 无 法 复 原 的 情 况, 不 受 此 限 10.7 毒 品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规 定 的 鸦 片 海 洛 因 甲 基 苯 丙 胺 ( 冰 毒 ) 吗 啡 大 麻 可 卡 因 以 及 国 家 规 定 管 制 的 其 他 能 够 使 人 形 成 瘾 癖 的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品, 但 不 包 括 由 医 生 开 具 并 遵 守 医 嘱 使 用 的 用 于 治 疗 疾 病 但 含 有 毒 品 成 分 的 处 方 药 品 10.8 酒 后 驾 驶 指 经 检 测 或 鉴 定, 发 生 事 故 时 车 辆 驾 驶 人 员 每 百 毫 升 血 液 中 的 酒 精 含 量 达 到 或 超 过 一 定 的 标 准,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依 据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的 规 定 认 定 为 饮 酒 后 驾 驶 或 醉 酒 后 驾 驶 10.9 无 合 法 有 效 驾 驶 证 驾 驶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没 有 取 得 驾 驶 资 格 ; (2) 驾 驶 与 驾 驶 证 准 驾 车 型 不 相 符 合 的 车 辆 ; (3) 持 审 验 不 合 格 的 驾 驶 证 驾 驶 ; (4) 持 学 习 驾 驶 证 学 习 驾 车 时, 无 教 练 员 随 车 指 导, 或 不 按 指 定 时 间 路 线 学 习 驾 车 无 有 效 行 驶 证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机 动 车 被 依 法 注 销 登 记 的 ; (2) 未 依 法 按 时 进 行 或 通 过 机 动 车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机 动 车 指 以 动 力 装 置 驱 动 或 牵 引, 上 道 路 行 驶 的 供 人 员 乘 用 或 用 于 运 送 物 品 以 及 进 行 工 程 专 项 作 业 的 轮 式 车 辆 危 险 保 额 指 结 算 日 零 时 的 身 故 保 险 金 与 账 户 价 值 的 差 拒 保 职 业 是 指 : 远 洋 渔 业 船 员 ; 近 海 渔 船 船 员 ; 矿 工 ( 井 下 工 作 ); 矿 物 开 采 支 护 工 人 ; 矿 井 开 掘 工 人 ; 火 药 / 雷 管 管 理 工 ; 矿 山 井 下 抢 险 / 救 灾 人 员 ; 采 石 业 工 人 ; 采 砂 业 工 人 ; 海 上 作 业 潜 水 人 员 ; 坑 探 工 人 ; 海 洋 地 质 取 样 工 人 ; 土 木 工 程 短 工 鹰 架 架 设 工 人 凿 岩 工 人 爆 破 工 人 拆 屋 迁 屋 工 人 ; 玻 璃 幕 墙 安 装 工 人 ; 建 筑 工 程 潜 水 工 作 人 员 爆 破 工 作 人 员 ; 水 泥 业 爆 破 工 ; 硫 酸 盐 酸 硝 酸 制 造 工 有 毒 物 品 制 造 工 ; 火 药 爆 竹 制 造 及 处 理 人 员 ( 包 括 爆 竹 烟 火 制 造 工 ); 战 地 记 者 ; 广 告 招 牌 绘 制 人 员 ( 高 空 ); 特 技 演 员 ; 巡 回 演 出 杂 技 团 人 员 ( 高 空 杂 技 飞 人 飞 车 等 ); 高 压 线 路 带 电 检 修 工 人 ; 变 压 器 操 作 人 员 ; 高 楼 外 部 清 洁 工 ; 烟 囱 清 洁 工 ; 拆 弹 警 员 ; 警 校 学 生 ; 空 军 飞 行 官 兵 海 军 舰 艇 及 潜 艇 官 兵 ; 前 线 军 人 ; 军 校 学 生 及 入 伍 受 训 新 军 特 种 部 9

10 队 ( 海 军 陆 战 队 伞 兵 水 兵 ); 爆 破 兵 蛙 人 化 学 兵 爆 破 任 务 兵 情 报 单 位 负 有 特 殊 任 务 者 ; 航 天 员 ; 滑 雪 人 员, 以 及 从 事 以 上 类 似 职 业 的 人 员 附 表 每 千 元 危 险 保 额 的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表 每 1000 元 危 险 保 额 对 应 的 年 风 险 保 险 费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保 单 年 度 初 年 龄 男 女 保 单 年 度 初 年 龄 男 女 注 : 保 单 年 度 初 年 龄 指 保 单 年 度 第 一 天 被 保 险 人 当 时 的 年 龄 10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二十七:

附件二十七: 附 件 二 : 幸 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幸 福 福 盈 宝 两 全 保 险 条 款 (2013 年 12 月 经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备 案 ) 条... 款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重 要 内 容, 为 充 分 保 障 您 ( 指 投... 保 人 )... 的 权 益,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本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本 公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2015] 医 疗 保 险 077 号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三 星 A 款 补 充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2015 年 9 月 )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在 阅 读 条 款 正 文 之 前, 浏 览 一 下 条 款 目 录 有 助 于 对 条 款 结 构 有 一 个 大 致 了 解 条 款 目 录 第 一 章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申 请 保 险 金 时, 所 需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为 : 1. 保 险 单 ; 2. 申 请 人 法 定 身 份 证 件 ; 3. 本 合 同 约 定 医 院 出 具 的 病 理 检 验 血 液 检 验 及 其 他 科 学 检 验 诊 断 报 告 书 ; 4.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申 请

申 请 保 险 金 时, 所 需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为 : 1. 保 险 单 ; 2. 申 请 人 法 定 身 份 证 件 ; 3. 本 合 同 约 定 医 院 出 具 的 病 理 检 验 血 液 检 验 及 其 他 科 学 检 验 诊 断 报 告 书 ; 4.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申 请 中 国 人 寿 2009 疾 病 保 险 193 号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利 益 条 款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构 成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及 所 附 国 寿 肿 瘤 预 防 疾 病 保 险 利 益 条 款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

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摇 钱 树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B 款 ) 条 款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本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华 夏 人 寿 [2015] 两 全 保 险 020 号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C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C 签 收 本 合 同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A3AD323042A3ADA1B6D6D0BABDC8FDD0C7D7A1D4BAB2B9B3E4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841BFEEA3A9A1B7A3ADCCF5BFE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2A3AD323042A3ADA1B6D6D0BABDC8FDD0C7D7A1D4BAB2B9B3E4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841BFEEA3A9A1B7A3ADCCF5BFEE2E646F63> 中 航 三 星 住 院 补 充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A 款 ) (2006 年 5 月 ) 第 一 章 合 同 构 成 与 投 保 范 围 第 二 章 保 险 责 任 与 责 任 免 除 第 三 章 保 险 期 间 与 保 险 费 第 四 章 保 险 金 申 请 第 五 章 合 同 变 更 事 项 第 六 章 一 般 条 款 第 七 章 释 义 第 一 章 合 同 构 成 与 投 保 范 围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二十七:

附件二十七: 幸 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幸 福 福 多 宝 两 全 保 险 ( 分 红 型,D 款 ) 条 款 (2011 年 11 月 经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备 案 ) 条... 款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重 要 内 容, 为 充 分 保 障 您 ( 指 投... 保 人 )... 的 权 益,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本 条 款 在 本 条 款... 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 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阳 光 人 寿 大 富 翁 两 全 保 险 B 款 ( 分 红 型 ) 条 款 (2010 年 4 月 向 中 国 保 监 会 备 案 ) 阅 读 指 引 条 款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重 要 内 容, 为 充 分 保 障 您 的 权 益,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条 款................................ 本. 阅. 读.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2015] 医 疗 保 险 066 号 中 银 三 星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三 星 附 加 女 性 生 育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2015 年 9 月 )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在 阅 读 条 款 正 文 之 前, 浏 览 一 下 条 款 目 录 有 助 于 对 条 款 结 构 有 一 个 大 致 了 解 条 款 目 录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永 诚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承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中新大东方XX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费率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中 新 大 东 方 [2014] 医 疗 保 险 035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感 谢 您 选 择 了 我 们 - 中 新 大 东 方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旨 在 提 示 您 本 条 款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对 中 新 大 东 方 附 加 学 生 住 院 医 疗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太 平 人 寿 [2015] 两 全 保 险 65 号 太 平 守 护 天 使 两 全 保 险 条 款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特 别 提 示 感 谢 您 选 择 了 太 平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为 了 方 便 您 更 好 地 理 解 保 险 条 款, 我 们 提 供 了 以 下 常 用 的 基 本 名 词 释 义 基 本 名 词 释 义 : 投 保 人 : 是 指 与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四 川 久 远 银 海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2015 年 修 订 ) ( 深 证 上 [2015]65 号 ) 及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More information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华 积 极 价 值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并 参 与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3-18 一 公 告 内 容 为 答 谢 广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20BACFD6DAB8BDBCD3D7DBBACF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A3A832303133D0DEB6A9A3A9CCF5BFE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20BACFD6DAB8BDBCD3D7DBBACF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A3A832303133D0DEB6A9A3A9CCF5BFEE2E646F63> 合 众 附 加 综 合 交 通 工 具 意 外 伤 害 医 疗 保 险 (2013 修 订 ) 条 款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本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您 有 退 保 的 权 利...1.5 本 合 同 提 供 的 保 障 在 保 险 责 任 条 款 中 列 明...2.3 您 应 当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夏 附 加 住 院 费 用 补 偿 医 疗 保 险 条 款 (2007 年 3 月 ) 华 夏 人 寿 (2007) 第 58 号 文 呈 报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准 予 备 案 序 言 1. 本 条 款 中 如 无 特 别 约 定, 您 指 投 保 人, 我 公 司 及 保 险 公 司 指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业 务 规 则 1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More information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 山 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1 年 度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和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保 证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唐 山 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英 大 泰 和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大 安 康 宝 两 全 保 险 ( 分 红 型 ) 条 款 (2012 年 11 月 )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我 们 我 们 公 司 均 指 英 大 泰 和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Œ 您 与 我 们

英 大 泰 和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大 安 康 宝 两 全 保 险 ( 分 红 型 ) 条 款 (2012 年 11 月 )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我 们 我 们 公 司 均 指 英 大 泰 和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Œ 您 与 我 们 附 件 1-2 英 大 安 康 宝 两 全 保 险 ( 分 红 型 ) 条 款 F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本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v 被 保 险 人 可 以 享 受 本 合 同 提 供 的 保 障 2.3 v 您 有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领 取 红 利 的 权 利 3.2 v 犹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 安 在 线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遥 控 模 型 人 责 任 保 险 条 款 ( 众 安 备 - 责 任 2015 主 21 号 )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保 险 凭 证 以 及 批 单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凡 年 龄 满 18 周 岁 的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902 13.10B 2012 2013 3 20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深 赛 智 2009 26 号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由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词 语 涵 义 及 适 用 语 言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本 条 所 赋 予 的 涵 义 : 一 工 程 项 目 是 指 发 包 人 委 托 监 理 人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二 发 包 人 是 指 承 担 直 接 投 资 责 任 的 委 托 监 理 业 务 的 法 人 以 及 其

More information

的, 本 公 司 继 续 承 担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责 任 : 被 保 险 人 因 意 外 伤 害 住 院 治 疗 的, 本 公 司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的 期 间 最 长 至 意 外 伤 害 发 生 之 日 起 第 180 日 止 ; 被 保 险 人 因 本 合 同 所 指 的 突 发

的, 本 公 司 继 续 承 担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责 任 : 被 保 险 人 因 意 外 伤 害 住 院 治 疗 的, 本 公 司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的 期 间 最 长 至 意 外 伤 害 发 生 之 日 起 第 180 日 止 ; 被 保 险 人 因 本 合 同 所 指 的 突 发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附 加 i 自 由 境 外 救 援 医 疗 保 险 利 益 条 款 新 华 保 险 [2016] 医 疗 保 险 102 号 第 一 条 合 同 构 成 附 加 i 自 由 境 外 救 援 医 疗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是 主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主 险 合 同 ) 的 附 加 合 同 本 合 同 由 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号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原 告 王 贵 江, 男, 现 住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艳, 吉 林 志 强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2014) 朝 行 初 字 第 50 号 被 告 吉 林 省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住 所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民 主 大 街 959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延 辉,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 保 险 单 中 特 别 约 定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的 事 项 ; 二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犯 罪 或 抗 拒 依 法 采 取 的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 三 被 保 险 人 自 杀 或 故 意 自 伤, 但 被 保 险 人 自 杀 或 故 意 自 伤 时 为 无 民

一 保 险 单 中 特 别 约 定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的 事 项 ; 二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犯 罪 或 抗 拒 依 法 采 取 的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 三 被 保 险 人 自 杀 或 故 意 自 伤, 但 被 保 险 人 自 杀 或 故 意 自 伤 时 为 无 民 中 国 人 寿 2013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129 号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寿 农 村 小 额 团 体 交 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条 款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构 成 国 寿 农 村 小 额 团 体 交 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及 所 附 条 款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在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代 销 业 务 及 开 办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业 务 和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公 告 根 据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与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