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 有 限 数 量 制 )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目 录 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 有 限 数 量 制 )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目 录 1"

Transcription

1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整 治 提 升 项 目 建 筑 立 面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 除 整 村 居 民 小 区 修 饰 外 ) 施 工 招 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 标 人 :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 盖 章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欧 邦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2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 有 限 数 量 制 )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目 录 1

3 1. 招 标 条 件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本 招 标 项 目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整 治 提 升 项 目 建 筑 立 面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 除 整 村 居 民 小 区 修 饰 外 ) 已 由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温 瓯 发 改 审 [2016]26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项 目 业 主 为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建 设 资 金 来 源 财 政 统 筹,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特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人 ) 提 出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项 目 范 围 为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两 侧 各 50 米, 东 起 龙 霞 路, 西 至 宁 波 路, 全 长 约 8750 米 建 设 内 容 为 建 筑 立 面 修 补 提 升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整 治 等 具 体 以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施 工 图 纸 为 准 项 目 工 程 费 用 约 4575 万 元 ; 招 标 工 期 :70 日 历 天 3.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 具 备 建 市 [2014]159 号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建 建 [2001]82 号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符 合 其 一 即 可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其 中,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且 担 任 或 担 任 过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建 设 项 目 已 竣 工 3.2 其 他 要 求 : 见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4. 资 格 预 审 方 法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制 5.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获 取 请 申 请 人 于 时 间 安 排 表 上 规 定 的 时 间 在 以 下 网 址 下 载 预 审 文 件 网 址 : 瓯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wzoh.wzzbtb.com) 建 设 项 目 交 易 - 工 程 在 线 栏 目 申 请 人 在 以 下 时 间 办 理 交 易 证 刷 卡 :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6.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递 交 6.1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间 :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地 点 为 浙 江 欧 邦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瓯 海 大 厦 1421 室 ) 6.2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温 州 日 报 温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瓯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8.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欧 邦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何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 年 4 月 2

4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 标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人 :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地 址 : 瓯 海 中 心 区 9 号 楼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 名 称 : 浙 江 欧 邦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车 站 大 道 诚 信 商 厦 2 幢 402 室 联 系 人 : 何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整 治 提 升 项 目 建 筑 立 面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 除 整 村 居 民 小 区 修 饰 外 ) 建 设 地 点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东 起 龙 霞 路, 西 至 宁 波 路 资 金 来 源 财 政 统 筹 出 资 比 例 100%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已 落 实 招 标 范 围 项 目 范 围 为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两 侧 各 50 米, 东 起 龙 霞 路, 西 至 宁 波 路, 全 长 约 8750 米 建 设 内 容 为 建 筑 立 面 修 补 提 升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整 治 等 具 体 以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施 工 图 纸 为 准 计 划 工 期 70 日 历 天 质 量 要 求 合 格 申 请 人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1 资 质 条 件 : 备 建 市 [2014]159 号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建 建 [2001]82 号 资 质 标 准 中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符 合 其 一 即 可 2 财 务 要 求 : 无 3 信 誉 要 求 : (1) 在 资 格 预 审 阶 段, 申 请 人 没 有 被 瓯 海 区 住 建 局 或 温 州 市 住 建 委 或 浙 江 省 住 建 委 ( 含 浙 江 省 建 筑 业 管 理 局 ) 或 住 建 部 限 制 参 加 投 标 在 资 格 预 审 阶 段, 申 请 人 没 有 被 瓯 海 区 住 建 局 或 温 州 市 住 建 委 或 浙 江 省 住 建 委 ( 含 浙 江 省 建 筑 业 管 理 局 ) 或 住 建 部 已 经 确 认 并 公 示 ( 或 发 布 ) 的 正 处 于 公 示 ( 或 发 布 ) 期 间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2) 要 求 申 请 人 在 资 格 预 审 评 审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当 日 没 有 被 人 民 法 院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单, 若 申 请 人 已 执 行 完 结 需 提 供 法 院 结 案 的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否 则 否 决 其 投 标 (3) 申 请 人 发 生 合 并 分 立 破 产 等 重 大 变 化 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告 知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不 再 具 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或 者 其 投 标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其 投 标 无 效 4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格 :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贰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资 格 (1) 申 请 人 拟 派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其 他 工 程 项 目 上 担 任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不 得 为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 以 通 过 验 收 为 准 );(2) 所 指 通 过 验 收 的 证 明 材 料 标 准 按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9.7 款 相 关 规 定 为 准 3

5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申 请 人 要 求 澄 清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招 标 人 澄 清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申 请 人 确 认 收 到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澄 清 的 时 间 招 标 人 修 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申 请 人 确 认 收 到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修 改 的 时 间 申 请 人 需 补 充 的 其 他 材 料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 年 份 要 求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签 字 和 盖 章 要 求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副 本 份 数 (3) 根 据 浙 政 发 [2014]39 号 文 件 要 求, 在 合 同 工 程 未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或 合 同 解 除 前, 项 目 负 责 人 确 需 更 换 的, 应 征 得 项 目 业 主 同 意, 原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备 案 主 管 部 门 的, 还 应 征 得 备 案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且 更 换 后 的 人 员 不 得 低 于 原 投 标 承 诺 人 员 所 具 有 的 资 格 和 业 绩 条 件 不 接 受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收 到 澄 清 文 件 24 小 时 内 同 本 章 前 附 表 同 本 章 前 附 表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不 要 求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不 要 求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相 应 地 方 应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不 得 以 投 标 专 用 章 分 公 司 章 等 其 他 形 式 印 章 代 替, 下 同 ) 并 经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五 份 ;( 其 中 一 份 副 本 不 密 封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一 式 六 份, 不 分 正 副 本 ;( 其 中 一 份 不 密 封 )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一 份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装 订 要 求 按 照 申 请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项 规 定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组 成 内 容,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装 订 : 分 册 装 订, 分 别 为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封 套 上 写 明 资 格 预 审 密 封 袋 上 应 写 明 项 目 名 称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递 交 时 间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4

6 4.2.2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地 点 是 否 退 还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审 查 委 员 会 人 数 5.2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浙 江 欧 邦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车 站 大 道 诚 信 商 厦 2 幢 402 室 ) 否,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除 外 审 查 委 员 会 构 成 5 人 或 以 上 单 数 审 查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按 规 定 组 建 有 限 数 量 制 采 用 打 分 法 选 择 得 分 排 名 前 9 名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参 加 投 标, 若 合 格 申 请 人 为 9 名 及 以 下 的 则 邀 请 所 有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参 加 投 标 资 格 预 审 会 议 时 间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的 通 知 时 间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的 确 认 时 间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 一 个 月 内 申 请 人 自 收 到 招 标 人 的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后 3 日 内 予 以 确 认 9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相 关 要 求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和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三 类 人 员 A 类 证 书 审 查 要 求 (1) 参 加 面 谈 人 员 要 求 : 项 目 负 责 人 (2) 参 加 面 谈 人 员 到 场 截 止 时 间 : 详 见 时 间 安 排 表 参 加 面 谈 人 员 到 场 地 点 : 瓯 海 区 行 政 中 心 2 号 楼 4 楼 瓯 海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分 中 心 开 标 室 ( 瓯 海 娄 桥 洲 洋 路 2 号 ) (3) 参 加 面 谈 人 员 到 场 相 关 规 定 : 1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面 谈 的, 应 随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并 在 到 场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场 2 投 标 申 请 人 参 加 面 谈 的 人 员 未 按 上 述 要 求 携 带 相 关 资 料 或 未 在 到 场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场 或 未 参 加 面 谈 或 参 加 面 谈 的 任 一 人 员 与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不 一 致 的,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申 请 3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投 标 申 请 人 少 于 等 于 9 家 时, 则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按 上 述 规 定 到 场 并 经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核 对 身 份 后 退 场, 可 以 不 用 面 谈 根 据 建 建 发 [2005]266 号 关 于 在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和 颁 发 施 工 许 可 证 时 对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及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的 通 知, 本 工 程 规 定 如 下 : (1) 投 标 申 请 人 应 在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资 料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提 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副 本 ) 和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三 类 人 员 A 类 证 书 的 原 件 进 行 核 对 (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包 括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企 业 经 理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副 经 理 以 及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2)A 类 证 书 中 的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企 业 经 理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必 须 和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副 本 上 载 明 的 情 况 一 致,A 类 证 书 中 的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必 须 与 提 供 的 任 职 文 件 相 一 致 (3)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A 类 证 书 若 能 在 浙 江 省 建 设 信 息 港 或 其 他 省 级 及 以 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上 查 询 到, 则 可 不 需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对 能 够 通 过 其 他 省 级 及 以 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上 查 询 到 的 必 须 提 供 网 站 查 询 结 果 的 打 印 件, 否 则 视 为 查 询 不 到 若 投 标 人 既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又 能 在 网 站 上 查 询 到 的 则 以 原 件 核 对 后 的 复 印 件 为 准 9.4 投 标 人 行 贿 犯 罪 档 1 根 据 温 检 会 ( 预 ) 号 文 件 精 神 关 于 共 同 做 好 行 贿 犯 5

7 案 查 询 罪 档 案 查 询 工 作 的 意 见, 本 工 程 规 定 如 下 : 申 请 人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或 投 标 无 效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的 认 定 (1) 参 加 投 标 的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及 其 拟 派 参 加 投 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不 得 有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记 录,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的 查 询 期 限 为 10 年, 否 则 取 消 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或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 (2) 投 标 人 提 供 检 察 机 关 出 具 的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结 果 证 明 原 件 ; (3) 在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之 日 前 2 个 月 内, 各 级 各 地 检 察 机 关 的 行 贿 犯 罪 查 询 结 果 均 有 效 ; (4) 申 请 人 在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中 可 以 不 用 提 供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记 录, 在 中 标 公 示 阶 段 由 中 标 候 选 人 提 供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记 录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投 标 人 发 生 合 并 分 立 破 产 等 重 大 变 化 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告 知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不 再 具 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或 者 其 投 标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其 投 标 无 效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属 于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 (1) 投 标 人 之 间 协 商 投 标 报 价 等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2) 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中 标 人 ; (3) 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部 分 投 标 人 放 弃 投 标 或 者 中 标 ; (4) 属 于 同 一 集 团 协 会 商 会 等 组 织 成 员 的 投 标 人 按 照 该 组 织 要 求 协 同 投 标 ; (5) 投 标 人 之 间 为 谋 取 中 标 或 者 排 斥 特 定 投 标 人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联 合 行 动 (6)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 (7) 不 同 投 标 人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办 理 投 标 事 宜 ; (8)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成 员 为 同 一 人 ; (9)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异 常 一 致 或 者 投 标 报 价 呈 规 律 性 差 异 ; (10)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 (11)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金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12) 招 标 人 在 开 标 前 开 启 投 标 文 件 并 将 有 关 信 息 泄 露 给 其 他 投 标 人 ; (13) 招 标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向 投 标 人 泄 露 标 底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等 信 息 ; (14) 招 标 人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投 标 人 压 低 或 者 抬 高 投 标 报 价 ; (15) 招 标 人 授 意 投 标 人 撤 换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 (16) 招 标 人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投 标 人 为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提 供 方 便 ; (17) 招 标 人 与 投 标 人 为 谋 求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串 通 行 为 ; 2 根 据 温 委 发 [2011]89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整 顿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市 场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属 于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 (1) 招 标 人 (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在 规 定 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协 助 投 标 撤 换 投 标 文 件 夹 更 改 报 价 的 ; (2) 招 标 人 (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向 利 害 关 系 人 泄 露 投 标 人 名 称 数 量 或 联 系 方 式 等 应 当 保 密 事 项 的 ; (3) 不 同 投 标 人 使 用 同 一 人 或 者 同 一 单 位 的 资 金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6

8 9.7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提 供 的 要 求 金 的 ; (4) 不 同 投 标 人 委 托 同 一 人 或 者 同 一 单 位 办 理 投 标 事 宜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或 提 供 投 标 咨 询 服 务 的 ( 或 担 任 不 同 单 位 的 中 心 交 易 员 ); (5) 不 同 投 标 人 与 同 一 投 标 人 联 合 投 标 的 ; (6) 不 同 投 标 的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一 处 以 上 ( 含 一 处 ) 错 误 一 致 的 ; (7) 不 同 投 标 的 投 标 总 报 价 相 近 和 各 分 项 报 价 综 合 单 位 分 析 表 内 容 存 在 异 常 一 致 或 呈 规 律 性 变 化, 且 不 能 合 理 解 释 的 ; (8) 不 同 投 标 的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出 现 同 一 人 的 ; (9) 不 同 投 标 的 投 标 相 互 混 装 的 ; (10) 不 同 投 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项 目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等 有 在 同 一 个 单 位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 (11) 投 标 人 之 间 相 互 约 定 给 予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费 用 补 偿 的 ; (12) 不 同 投 标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电 脑 编 制 或 同 一 台 附 属 设 备 打 印, 或 投 标 报 价 同 一 个 预 算 编 制 软 件 密 码 锁 制 作, 或 出 自 同 一 电 子 文 档 的 ; (13) 法 律 法 规 或 者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1) 企 业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应 同 时 提 供 :1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 2 工 程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记 录 表 或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表 或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出 具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或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出 具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3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须 提 供 原 件 ( 或 提 供 经 档 案 馆 盖 章 的 复 印 件 ) 备 查 (2)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应 同 时 提 供 :1 能 证 明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2 工 程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能 证 明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的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记 录 表 或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或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表 或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出 具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或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出 具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3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须 提 供 原 件 ( 或 提 供 经 档 案 馆 盖 章 的 复 印 件 ) 备 查 (3) 业 绩 证 明 时 间 以 竣 工 证 明 材 料 为 准 (4) 业 绩 中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名 字 建 设 规 模 和 特 征 需 从 以 上 某 项 资 料 中 得 到 明 确 体 现, 否 则 该 业 绩 证 明 不 予 认 可 如 为 专 业 工 程 则 上 述 第 (1)(2)(3) 点 中 的 工 程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是 指 专 业 ( 分 部 分 项 ) 工 程 通 过 验 收 的 证 明 材 料 7

9 1. 总 则 1.1 项 目 概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本 招 标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特 邀 请 有 兴 趣 承 担 本 标 段 的 申 请 人 提 出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标 段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标 段 建 设 地 点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出 资 比 例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招 标 范 围 计 划 工 期 和 质 量 要 求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标 段 的 计 划 工 期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 标 段 的 质 量 要 求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申 请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标 段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1) 资 质 条 件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2) 财 务 要 求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 信 誉 要 求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4)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格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5) 其 他 要 求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申 请 资 格 预 审 的, 联 合 体 申 请 人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项 和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1) 联 合 体 各 方 必 须 按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 (2)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3)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联 合 体, 其 各 方 组 成 结 构 或 职 责, 以 及 财 务 能 力 信 誉 情 况 等 资 格 条 件 不 得 改 变 ; (4)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加 入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参 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 单 位 ); (2) 为 本 标 段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 服 务 的, 但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除 外 ; (3) 为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 (4) 为 本 标 段 的 代 建 人 ; (5) 为 本 标 段 提 供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的 ; (6)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 8

10 (7)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 ; (8)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 (9) 被 责 令 停 业 的 ; (10) 被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 (11)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的 ; (12)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 (13) 被 同 一 家 公 司 控 股 且 有 参 股 关 系 的,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的 1.5 语 言 文 字 除 专 用 术 语 外, 来 往 文 件 均 使 用 中 文 必 要 时 专 用 术 语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6 费 用 承 担 申 请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资 格 预 审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2.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2.1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组 成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包 括 招 标 公 告 申 请 人 须 知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项 目 建 设 概 况, 以 及 根 据 本 章 第 2.2 款 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第 2.3 款 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修 改 当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等 在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上 不 一 致 时, 以 最 后 发 出 的 书 面 文 件 为 准 2.2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澄 清 申 请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如 有 疑 问, 应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 包 括 信 函 电 报 传 真 等 可 以 有 形 表 现 所 载 内 容 的 形 式, 下 同 ), 要 求 招 标 人 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招 标 人 应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以 书 面 或 在 指 定 网 站 公 布 的 形 式 将 澄 清 内 容 发 给 所 有 购 买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申 请 人, 但 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申 请 人 收 到 澄 清 后, 应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澄 清 2.3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修 改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招 标 人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申 请 人 修 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后 修 改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招 标 人 应 相 应 顺 延 申 请 截 止 时 间 申 请 人 收 到 修 改 的 内 容 后, 应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人, 确 认 已 收 到 该 修 改 3.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编 制 3.1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组 成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应 包 括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三 部 分 9

11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部 分 ( 原 件 单 独 提 供 核 对 ) (1)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函 ; (2)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附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明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3)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 (4) 申 请 人 自 审 表 ; (5) 根 据 资 格 审 查 评 审 标 准 2.3 款 要 求 需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原 件 单 独 提 供, 复 印 件 装 订 在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内 ); (6) 企 业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7) 项 目 负 责 人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8) 拟 派 现 场 的 管 理 人 员 一 览 表 ; (9) 申 请 人 认 为 需 要 提 交 的 其 他 资 料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部 分 : (1)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及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任 职 资 格 审 查 表 ; (2) 承 诺 书 ;( 格 式 附 后 ) (3) 提 供 已 办 理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相 应 的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或 提 供 建 筑 业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承 诺 书 原 件 ; (4)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全 本, 含 附 页 变 更 页 )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必 须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5)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 全 本, 含 附 页 变 更 页 )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必 须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6)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 书 副 本 ( 全 本, 含 附 页 变 更 页 )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必 须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7)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三 类 人 员 A 类 证 书 复 印 件 ( 含 附 页 变 更 页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符 合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9.3 款 规 定 的, 可 不 用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 (8)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的 任 职 文 件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 (9) 项 目 负 责 人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10) 申 请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 (11) 如 有 提 供 业 绩 材 料 的, 按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部 分 及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中 相 关 原 件 单 独 密 封 备 查, 评 审 时 如 发 现 复 印 件 与 原 件 不 一 致 的, 以 原 件 为 准 3.2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编 制 要 求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应 按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进 行 编 写, 如 有 必 要, 可 以 增 加 附 页, 并 作 为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应 加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签 字 或 盖 章,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签 字 或 盖 章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应 附 资 料 : 见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10

12 3.2.4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 不 要 求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应 附 资 料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按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相 关 要 求 提 供 正 在 施 工 和 新 承 接 的 项 目 情 况 表 : 不 要 求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 不 要 求 3.3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装 订 签 字 申 请 人 应 按 本 章 第 3.1 款 和 第 3.2 款 的 要 求, 编 制 完 整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 或 打 印, 并 由 申 请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盖 单 位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中 的 任 何 改 动 之 处 应 加 盖 单 位 章 或 由 申 请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确 认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具 体 要 求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份 数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正 本 和 副 本 的 封 面 上 应 清 楚 地 标 记 正 本 或 副 本 字 样 当 正 本 和 副 本 不 一 致 时, 以 正 本 为 准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并 编 制 目 录, 具 体 装 订 要 求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递 交 4.1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识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的 密 封 : 投 标 人 应 注 明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正 本 和 副 本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和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装 入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资 料 密 封 袋, 并 在 密 封 袋 上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不 得 以 投 标 专 用 章 分 公 司 章 等 其 他 形 式 印 章 代 替, 下 同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要 求 备 查 的 原 件 由 投 标 申 请 人 自 行 封 装, 在 提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资 料 时 一 并 提 交 封 套 还 应 写 明 的 其 他 内 容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未 按 本 章 第 项 或 第 项 要 求 密 封 和 加 写 标 记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4.2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递 交 申 请 截 止 时 间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申 请 人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除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本 款 规 定 的 外, 申 请 人 所 递 交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不 予 退 还, 原 件 除 外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申 请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 代 表 ( 须 携 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被 授 权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交 易 证 刷 卡 单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否 则 不 予 接 受 5.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查 5.1 审 查 委 员 会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由 招 标 人 组 建 的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审 查 委 员 会 参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三 十 七 条 规 定 组 建 审 查 委 员 会 人 数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5.2 资 格 审 查 审 查 委 员 会 根 据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方 法 和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审 查 标 11

13 准, 对 所 有 已 受 理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没 有 规 定 的 方 法 和 标 准 不 得 作 为 审 查 依 据 资 格 预 审 会 议 时 间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 通 知 和 确 认 6.1 通 知 招 标 人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通 知 申 请 人, 并 向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发 出 投 标 邀 请 书 6.2 解 释 应 申 请 人 书 面 要 求, 招 标 人 应 对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作 出 解 释, 但 不 保 证 申 请 人 对 解 释 内 容 满 意 6.3 确 认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收 到 投 标 邀 请 书 后, 应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明 确 表 示 是 否 参 加 投 标 在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表 示 是 否 参 加 投 标 或 明 确 表 示 不 参 加 投 标 的, 不 得 再 参 加 投 标 因 此 造 成 潜 在 投 标 人 数 量 不 足 3 个 的, 招 标 人 重 新 组 织 资 格 预 审 或 不 再 组 织 资 格 预 审 而 直 接 招 标 7.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改 变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组 织 机 构 财 务 能 力 信 誉 情 况 等 资 格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使 其 不 再 实 质 上 满 足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规 定 标 准 的, 其 投 标 不 被 接 受 8. 纪 律 与 监 督 8.1 严 禁 贿 赂 严 禁 申 请 人 向 招 标 人 审 查 委 员 会 成 员 和 与 审 查 活 动 有 关 的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在 资 格 预 审 期 间, 不 得 邀 请 招 标 人 审 查 委 员 会 成 员 以 及 与 审 查 活 动 有 关 的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到 申 请 人 单 位 参 观 考 察, 或 出 席 申 请 人 主 办 赞 助 的 任 何 活 动 及 其 他 任 何 有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平 的 活 动 8.2 不 得 干 扰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申 请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扰 影 响 资 格 预 审 的 审 查 工 作, 否 则 将 导 致 其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8.3 保 密 招 标 人 审 查 委 员 会 成 员, 以 及 与 审 查 活 动 有 关 的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应 对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查 比 较 进 行 保 密, 不 得 在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公 布 前 透 露 资 格 预 审 结 果,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 可 能 影 响 公 平 竞 争 的 有 关 情 况 8.4 投 诉 申 请 人 和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认 为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活 动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的, 有 权 向 有 关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投 诉 9.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见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14 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 有 限 数 量 制 )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人 数 9 名 2 审 查 因 素 审 查 标 准 申 请 人 名 称 与 营 业 执 照 资 质 证 书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一 致 初 步 申 请 文 件 签 字 盖 章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2.1 审 查 标 准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联 合 体 申 请 人 符 合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的 要 求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申 请 人 其 他 1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4.1 款 要 求 营 业 执 照 具 备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资 质 等 级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三 类 人 员 A 类 证 书 审 查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9.3 款 规 定 财 务 状 况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2.2 详 细 审 查 信 誉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标 准 1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项 目 负 责 人 2 项 目 负 责 人 建 造 师 证 书 原 件 ( 必 须 提 供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或 建 造 师 临 时 执 业 证 书 ) 其 他 要 求 1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2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联 合 体 申 请 人 符 合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承 诺 违 反 承 诺 书 中 的 约 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申 请 第 一 阶 段 资 信 评 审 13

15 2.3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评 审 说 明 评 审 标 准 1 企 业 近 五 年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20 分 ) 2 企 业 综 合 实 力 荣 誉 创 杯 情 况 /10 3 申 请 人 信 用 评 分 (20 分 ) 4 项 目 负 责 人 近 五 年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10 分 ) 5 申 请 人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其 他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15 分 ) 1.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8 分 ; 2.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6 分 ; 3.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3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4 分 4. 本 项 最 高 20 分 5. 类 似 业 绩 指 外 立 面 改 造 提 升 等 相 应 种 类 项 目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方 可 计 分 : 1. 类 似 项 目 完 工 验 收 合 格 时 间 必 须 是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 2. 每 个 业 绩 仅 按 最 高 分 值 计 分 一 次, 业 绩 金 额 以 单 份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上 的 中 标 金 额 或 合 同 金 额 为 准 ; 3. 申 请 人 按 第 二 章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9.7 款 的 要 求 提 交 证 明 材 料 一 档 /10-7 分, 二 档 /7-4 分, 根 据 申 请 人 的 注 册 资 金 信 誉 三 档 /4-1 企 业 获 得 的 荣 誉 以 及 创 杯 情 况 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档 打 分 由 评 审 委 员 会 在 资 格 预 审 当 日 评 审 时 登 录 温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网 站 ( 查 询 的 申 请 人 房 建 总 承 包 类 企 业 诚 信 分 值 20% 作 为 申 请 人 信 用 评 分, 得 分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2 位, 第 3 位 四 舍 五 入 1.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500 万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类 似 项 目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7 业 绩 方 可 计 分 : 分 ; 1. 类 似 项 目 完 工 验 收 合 格 时 间 2.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300 必 须 是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5 2. 每 个 业 绩 仅 按 最 高 分 值 计 分 分 ; 一 次, 业 绩 金 额 以 单 份 中 标 通 知 3. 中 标 价 或 合 同 金 额 100 万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上 的 中 标 金 额 或 元 及 以 上 的, 每 个 业 绩 得 3 合 同 金 额 为 准 ; 分 3. 申 请 人 按 第 二 章 须 知 前 附 表 4. 本 项 最 高 10 分 5. 类 似 业 绩 指 外 立 面 改 造 第 9.7 款 的 要 求 提 交 证 明 材 料 提 升 等 相 应 种 类 项 目 一 档 /15-11 分, 二 档 /11-7 分, 三 档 /7-4 分 由 评 审 委 员 会 根 据 申 请 人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其 他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横 向 比 较 打 分, 须 提 供 人 员 证 书 职 称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等 材 料 第 二 阶 段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25 分 ) 14

16 1 申 请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情 况 (25 分 ) 一 档 /25-20 分, 二 档 /20-15 分, 三 档 /15-10 分 根 据 面 谈 了 解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答 题 准 确 性 专 业 水 平 管 理 能 力 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档 评 分 合 计 100 分 1 第 一 阶 段 资 信 评 审 评 分 要 求 (1) 评 分 标 准 要 求 提 交 的 资 料, 提 供 的 资 料 不 全 或 未 按 要 求 提 供 的, 经 审 查 委 员 会 评 定, 可 不 予 计 分 (2) 评 标 委 员 会 各 成 员 汇 总 后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分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最 后 得 分 ( 得 分 小 数 点 后 取 2 位, 第 3 位 四 舍 五 入 ) (3) 招 标 人 可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对 投 标 人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若 核 实 情 况 时 不 予 配 合 或 所 报 资 料 虚 假 或 核 实 情 况 特 别 差 的, 经 委 员 会 评 定, 可 以 否 决 其 申 请 2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区 间 确 定 (1) 资 信 评 审 完 成 后, 有 效 申 请 文 件 >15 个, 则 按 资 信 得 分 由 高 至 低 取 15 位 申 请 人 ( 按 实 际 进 入 家 数 计 算 排 名, 最 后 一 名 得 分 相 同 的 则 均 进 入 面 谈 )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其 余 投 标 人 不 进 入 后 续 所 有 阶 段 的 评 审 (2) 资 信 评 审 完 成 后, 有 效 申 请 文 件 <15 个, 则 全 部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3 第 二 阶 段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1)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各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打 分 汇 总 分 数 里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分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后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各 投 标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的 最 后 得 分 值 ( 小 数 点 后 取 二 位 小 数, 第 三 位 四 舍 五 入 ) 4 资 格 评 审 综 合 得 分 = 资 信 评 审 得 分 + 项 目 负 责 人 面 谈 得 分 15

17 1. 审 查 方 法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制 审 查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规 定 的 审 查 标 准 和 程 序, 对 通 过 第 2.1 款 初 步 审 查 和 第 2.2 款 详 细 审 查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打 分, 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确 定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不 超 过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数 量 2. 审 查 标 准 2.1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见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2.2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 见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2.3 评 审 标 准 评 审 标 准 : 见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3. 审 查 程 序 3.1 初 步 审 查 审 查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 款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有 一 项 因 素 不 符 合 审 查 标 准 的,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3.2 详 细 审 查 审 查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2 款 规 定 的 标 准, 对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详 细 审 查 有 一 项 因 素 不 符 合 审 查 标 准 的,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通 过 详 细 审 查 的 申 请 人, 除 应 满 足 本 章 第 2.1 款 第 2.2 款 规 定 的 审 查 标 准 外, 还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 (1) 不 按 审 查 委 员 会 要 求 澄 清 或 说 明 的 ; (2) 有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的 ; (3) 未 按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9.1 款 规 定 参 加 面 谈 的 ; (4) 在 资 格 预 审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行 贿 或 有 其 他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如 存 在 上 述 任 一 情 形 的, 应 当 否 决 其 投 标 申 请 或 取 消 正 式 投 标 人 资 格 或 取 消 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3.3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澄 清 在 审 查 过 程 中, 审 查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申 请 人 对 所 提 交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中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申 请 人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并 不 得 改 变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申 请 人 的 澄 清 和 说 明 内 容 属 于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招 标 人 和 审 查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申 请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3.4 评 分 通 过 详 细 审 查 的 申 请 人 不 少 于 3 个 且 没 有 超 过 本 章 第 1 条 规 定 数 量 的, 均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不 再 进 行 评 分 16

18 3.4.2 通 过 详 细 审 查 的 申 请 人 数 量 超 过 本 章 第 1 条 规 定 数 量 的, 审 查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3 款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评 分, 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进 行 排 序 ( 如 得 分 相 等 影 响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人 数 的, 则 由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票 决 定 排 名 先 后 ) 4. 审 查 结 果 4.1 提 交 审 查 报 告 审 查 委 员 会 按 照 本 章 第 3 条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完 成 审 查 后, 确 定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申 请 人 名 单, 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审 查 报 告 4.2 重 新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或 招 标 通 过 详 细 审 查 申 请 人 的 数 量 不 足 3 个 的, 招 标 人 重 新 组 织 资 格 预 审 或 不 再 组 织 资 格 预 审 而 直 接 招 标 17

19 第 四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18

20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整 治 提 升 项 目 建 筑 立 面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 除 整 村 居 民 小 区 修 饰 外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申 请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19

21 目 录 一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函 ; 二 (1)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 二 (2) 附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三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 四 申 请 人 自 审 表 ; 五 根 据 资 格 审 查 评 审 标 准 2.3 款 要 求 需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并 编 入 下 列 表 格 : 企 业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项 目 负 责 人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均 应 附 业 绩 证 明 资 料 ); 六 拟 派 现 场 的 管 理 人 员 一 览 表 七 申 请 人 认 为 需 要 提 交 的 其 他 资 料 20

22 一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函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 1 按 照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要 求, 我 方 ( 申 请 人 ) 递 交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用 于 你 方 ( 招 标 人 ) 审 查 我 方 参 加 ( 项 目 名 称 ) 施 工 招 标 的 投 标 资 格 2 我 方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包 含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的 全 部 内 容 3 我 方 接 受 你 方 的 授 权 代 表 进 行 调 查, 以 审 核 我 方 提 交 的 文 件 和 资 料, 并 通 过 我 方 的 客 户, 澄 清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中 有 关 财 务 和 技 术 方 面 的 情 况 4 你 方 授 权 代 表 可 通 过 (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资 料 5 我 方 在 此 声 明, 所 递 交 的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内 容 完 整 真 实 和 准 确, 且 不 存 在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第 项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申 请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电 话 : 传 真 : 申 请 人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年 月 日 21

23 二 (1)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申 请 人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 申 请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申 请 人 : ( 盖 单 位 章 ) 年 月 日 22

24 二 (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 人 ( 姓 名 ) 系 ( 申 请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委 托 ( 姓 名 )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以 我 方 名 义 澄 清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 项 目 名 称 ) 施 工 招 标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法 定 代 表 人 二 代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 ( 委 托 代 理 人 二 代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 申 请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身 份 证 号 码 : 年 月 日 23

25 三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申 请 人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传 真 电 话 网 址 组 织 结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 技 术 负 责 人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电 话 成 立 时 间 员 工 总 人 数 :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项 目 负 责 人 营 业 执 照 号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注 册 资 金 其 中 中 级 职 称 人 员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初 级 职 称 人 员 技 工 经 营 范 围 备 注 24

26 四 申 请 人 自 审 表 序 号 评 分 内 容 企 业 具 备 的 内 容 备 注 1 竣 工 日 期, 项 目 名 称, 类 型 ( 注 明 属 于 企 业 近 五 年 完 成 类 似 项 公 共 建 筑 什 么 功 能 ), 总 建 筑 面 积, 其 1 目 业 绩 中 地 下 室 面 积 ( 如 有 ) 2 企 业 近 五 年 完 成 项 目 创 1 日 期, 工 程 名 称, 级 别 ( 注 明 市 级 省 2 杯 获 得 荣 誉 企 业 综 级 或 鲁 班 奖 ) 合 实 力 介 绍 说 明 等 情 况 2 3 竣 工 日 期, 项 目 名 称, 类 型 ( 注 明 属 于 项 目 负 责 人 近 五 年 完 成 公 共 建 筑 什 么 功 能 ), 总 建 筑 面 积, 其 3 类 似 业 绩 中 地 下 室 面 积 ( 如 有 ) 4 项 目 负 责 人 获 得 荣 誉 称 日 期 级 别 ( 市 级 省 级 或 国 家 级 ), 颁 奖 4 号 部 门, 奖 项 称 号 1 项 目 部 人 员 姓 名, 职 称 身 份 证 号 码 项 目 部 设 置 人 员 配 置 5 从 事 工 作 时 间, 经 历 等 情 况 2 6 其 他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情 况 25

27 五 根 据 资 格 审 查 评 审 标 准 2.3 款 要 求 需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并 编 入 下 列 表 格 : 近 五 年 完 成 的 企 业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所 在 地 发 包 人 名 称 发 包 人 地 址 发 包 人 电 话 合 同 价 格 开 工 日 期 竣 工 日 期 承 担 的 工 作 工 程 质 量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电 话 项 目 描 述 备 注 26

28 近 五 年 项 目 负 责 人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所 在 地 发 包 人 名 称 发 包 人 地 址 发 包 人 电 话 合 同 价 格 开 工 日 期 竣 工 日 期 承 担 的 工 作 工 程 质 量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电 话 项 目 描 述 备 注 27

29 附 :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 在 本 合 同 任 职 毕 业 学 校 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参 加 过 的 类 似 项 目 担 任 职 务 发 包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28

30 六 拟 派 现 场 的 管 理 人 员 一 览 表 工 程 名 称 : 拟 为 本 工 程 投 入 的 关 键 人 员 拟 担 任 职 务 资 历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证 书 情 况 工 作 年 限 备 注 29

31 七 申 请 人 认 为 需 要 提 交 的 其 他 资 料 30

32 封 面 瓯 海 大 道 瓯 海 段 整 治 提 升 项 目 建 筑 立 面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 除 整 村 居 民 小 区 修 饰 外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投 标 申 请 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31

33 一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及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任 职 资 格 审 查 表 申 请 单 位 ( 盖 章 ): 时 间 : 企 业 概 况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及 联 系 电 话 建 设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及 证 号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及 有 效 时 间 工 程 投 标 情 况 工 程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层 数 工 程 造 价 名 称 姓 名 证 号 职 称 身 份 证 号 码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任 职 资 格 法 定 代 表 人 企 业 经 理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项 目 经 理 拟 投 入 项 目 经 理 及 专 职 安 全 员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32

34 附 :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历 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 在 本 合 同 任 职 毕 业 学 校 年 毕 业 于 学 校 专 业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参 加 过 的 类 似 项 目 担 任 职 务 发 包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33

35 二 承 诺 书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监 理 处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城 市 建 设 办 公 室 ( 招 标 人 名 称 ): 我 公 司 在 参 加 工 程 的 投 标 时 郑 重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我 公 司 所 提 交 的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均 为 真 实 有 效 的 保 证 据 实 提 供 企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各 种 表 格 各 类 证 书 证 明 及 工 程 业 绩 等 所 有 材 料 及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和 原 件 完 全 一 致 ) 2 我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项 关 于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 和 规 定 3 我 公 司 在 本 工 程 的 招 投 标 各 个 阶 段 提 供 证 书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均 为 真 实 有 效 的, 复 印 件 和 原 件 完 全 一 致, 若 证 书 经 贵 处 委 托 有 关 部 门 文 印 鉴 定 有 假, 我 公 司 愿 承 担 所 有 的 文 印 鉴 定 费 用 及 其 他 有 关 费 用 4 我 公 司 若 有 串 通 投 标 哄 抬 标 价 行 为 的, 愿 意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并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或 中 标 资 格, 并 被 记 录 信 用 档 案, 接 受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5 本 工 程 没 有 达 到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创 文 明 标 化 工 地 标 准 的, 将 被 作 为 违 约 的 不 良 行 为 接 受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公 示, 记 录 在 信 用 档 案, 并 退 出 温 州 建 筑 市 场 6 我 公 司 如 有 温 委 发 [2011]89 号 文 件 规 定 的 出 借 资 质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的, 愿 意 接 受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及 不 良 行 为 公 示, 同 意 取 消 今 后 一 年 至 三 年 内 参 加 我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标 资 格 7 我 公 司 对 上 述 1-6 项 内 容 作 出 慎 重 承 诺, 在 招 投 标 过 程 中 如 有 隐 瞒 事 实 弄 虚 作 假 等 行 为 的, 愿 承 担 一 切 后 果, 并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或 中 标 资 格, 记 入 信 用 档 案, 接 受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单 位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4

36 三 建 筑 业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承 诺 书 为 更 好 贯 彻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落 实 工 资 支 付 相 关 规 定, 切 实 保 障 劳 动 者 合 法 权 益, 特 作 如 下 郑 重 承 诺 并 保 证 履 行 : 1.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和 省 市 劳 动 保 障 和 建 筑 市 场 管 理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自 觉 服 从 劳 动 保 障 建 设 ( 市 政 园 林 )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依 法 招 用 工, 依 法 与 劳 动 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严 格 执 行 工 资 卡 制 度 按 照 温 州 市 区 建 筑 业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在 指 定 银 行 开 立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相 应 的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或 办 理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保 函 2. 本 企 业 确 保 向 所 有 参 与 工 程 施 工 的 劳 动 者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工 资 本 企 业 及 所 承 包 工 程 若 出 现 拖 欠 劳 动 者 工 资 情 况, 经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机 构 查 实 并 责 令 整 改, 期 满 后 仍 未 支 付 的, 同 意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书 面 通 知 银 行 直 接 从 本 企 业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中 划 拨, 用 于 支 付 拖 欠 的 职 工 工 资 3.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中 保 障 金 被 划 拨 用 于 支 付 拖 欠 的 职 工 工 资 后, 本 企 业 保 证 在 10 日 内 向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追 加 等 额 保 障 金 4. 本 企 业 在 市 区 范 围 内 所 承 包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6 个 月 后, 办 理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退 还 手 续 时 若 有 涉 及 本 企 业 的 欠 薪 案 件 尚 在 处 理 未 终 结 的, 同 意 暂 缓 办 理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退 还 手 续 5. 同 意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按 银 行 有 关 规 定 管 理 并 结 算 利 息 保 函 在 担 保 期 满 前 一 个 月 内 申 请 并 办 妥 下 一 担 保 期 手 续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设 立 期 间, 司 法 机 关 有 权 对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进 行 查 询 冻 结 扣 划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同 意 按 照 温 州 市 区 建 筑 业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管 理 办 法 和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本 承 诺 书 一 式 五 份, 企 业 招 标 人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建 设 或 市 政 园 林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开 立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账 户 或 出 具 保 函 的 银 行 各 一 份, 盖 章 后 生 效 企 业 名 称 ( 盖 章 ): 企 业 地 址 : 年 月 日 35

37 四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五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六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 书 副 本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七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三 类 人 员 A 类 证 书 复 印 件 ;(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时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评 审 会 议 后 退 还 ( 符 合 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9.4 款 规 定 的, 可 不 用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 八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的 任 职 文 件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 九 项 目 经 理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十 申 请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以 及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十 一 建 议 各 申 请 人 按 以 上 顺 序 装 订 成 册 3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比 选 公 告 比 选 编 号 : 01195620160107026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项 目, 已 经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建 设 工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4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4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工 程 审 计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6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6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B01 公 司 变 更 ( 改 制 ) 登 记 申 请 书 ( 公 司 备 案 申 请 书 ) 注 册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公 司 名 称 : 敬 告 1 请 您 认 真 阅 读 本 表 内 容 和 有 关 注 解 事 项 在 申 办 登 记 过 程 中 如 有 疑 问, 请 您 登 录 北 京 工 商 网 站 (www.baic.gov.cn) 网 上 办 事 登 记 注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 券 代 码 :000982 证 券 简 称 : 中 银 绒 业 公 告 编 号 :2014-83 宁 夏 中 银 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流 程 的 提 示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之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5 按 关 于 调 整 我 市 建 筑 市 场 有 关 监 管 措 施 的 通 知 ( 东 建 市 2016 39 号 ) 的 规 定, 投 标 会 现 场 的 企 业 人 员 信 息 一 律 采 用 投 标 当 天 凌 晨 1:00 时 的 系 统 信 息 数 据 6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行

5 按 关 于 调 整 我 市 建 筑 市 场 有 关 监 管 措 施 的 通 知 ( 东 建 市 2016 39 号 ) 的 规 定, 投 标 会 现 场 的 企 业 人 员 信 息 一 律 采 用 投 标 当 天 凌 晨 1:00 时 的 系 统 信 息 数 据 6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行 中 堂 镇 2015-2017 截 污 次 支 管 网 工 程 ( 潢 新 围 标 段 ) 工 程 可 研 及 勘 察 设 计 补 充 通 知 ( 一 ) ( 招 标 编 号 :SSCZTC11607989) 各 投 标 人 : 现 对 本 项 目 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 东 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的 招 标 文 件 等 相 关 内 容 作 出 如 下 修 改 :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股 票 代 码 :002235 股 票 简 称 : 安 妮 股 份 编 号 :2015-089 厦 门 安 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相 关 公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参 考 样 本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二 〇 〇 七 年 十 一 月 4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本 机 关 制 作 和 从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获 取 并 由 本 机 关 保 存 的 政 府 信 息, 除 依 法 免 予 公 开 的 外,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