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C9EED7E9CDA8A1B A1B BAC5A3A D30332D3037D0C2B0E6A3A9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ED7E9CDA8A1B232303133A1B3313035BAC5A3A8323031342D30332D3037D0C2B0E6A3A9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2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业 务 指 南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中 共 深 圳 市 委 组 织 部 中 共 深 圳 市 委 统 战 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深 圳 市 科 技 创 新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2

3 ( 此 页 无 正 文 )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深 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深 圳 市 保 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深 圳 海 关 深 圳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2013 年 12 月 16 日 3

4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实 施 人 才 强 市 战 略, 进 一 步 优 化 我 市 人 才 发 展 环 境,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实 施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孔 雀 计 划 的 意 见 关 于 实 施 人 才 安 居 工 程 的 决 定 等 规 定,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中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是 指 : ( 一 ) 在 我 市 全 职 工 作 的 中 国 科 学 院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国 家 广 东 省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人 才, 广 东 省 创 新 科 研 团 队 带 头 人 和 领 军 人 才, 南 粤 功 勋 奖 和 南 粤 创 新 奖 获 奖 者, 孔 雀 计 划 团 队 带 头 人 ; ( 二 ) 经 认 定 的 我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包 括 杰 出 人 才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后 备 级 人 才 ; ( 三 ) 经 确 认 的 我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A 类 人 才 B 类 人 才 C 类 人 才 ; ( 四 ) 经 遴 选 纳 入 我 市 特 殊 支 持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对 象 ; ( 五 ) 经 我 市 认 定 的 其 他 高 层 次 人 才 第 三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坚 持 统 一 规 范 分 工 合 作 及 时 高 效 公 开 透 明 的 原 则 第 四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部 门 采 取 政 府 公 共 4

5 服 务 社 会 市 场 服 务 等 方 式, 为 高 层 次 人 才 提 供 优 质 高 效 的 服 务 第 二 章 服 务 方 式 第 五 条 在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设 立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专 窗, 实 行 一 站 式 服 务, 实 现 一 站 受 理 一 站 办 结 第 六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涉 及 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能 分 工 和 服 务 内 容, 设 立 绿 色 服 务 通 道, 安 排 专 人 负 责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工 作 第 七 条 各 区 ( 新 区 ) 结 合 实 际 设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窗 口, 按 照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的 责 任 分 工, 根 据 属 地 原 则 负 责 做 好 所 在 区 域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工 作 前 海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由 前 海 管 理 局 负 责 属 于 市 直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办 理 的 事 项, 各 区 ( 新 区 ) 按 要 求 收 齐 相 关 材 料 及 时 报 送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受 理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对 各 区 ( 新 区 )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第 八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设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专 线, 受 理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诉 求, 并 向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定 期 报 送 有 关 服 务 情 况 第 三 章 服 务 内 容 第 九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我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海 外 高 层 次 孔 雀 计 划 5

6 人 才 特 支 计 划 人 才 以 及 其 他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认 定 ; 以 上 各 类 人 才, 依 据 相 关 政 策 符 合 享 受 待 遇 条 件 的, 根 据 本 人 意 愿, 可 向 一 站 式 服 务 窗 口 提 出 申 请 ( 二 ) 高 层 次 人 才 待 遇 落 实 项 目 1 奖 励 补 贴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资 金 发 放 ; 2 落 户 ; 3 人 才 安 居 申 请 ; 4 配 偶 就 业 ; 5 子 女 入 学 ( 园 ); 6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发 放 ; 7 医 疗 保 健 办 理 ; 8 国 内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 9 居 留 和 出 入 境 签 证 办 理 ; 10 外 国 专 家 证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港 澳 台 人 员 就 业 证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资 格 审 定 办 理 ; 11 华 侨 归 侨 身 份 证 明 服 务 ; 12 进 境 科 研 教 学 自 用 物 品 通 关 手 续 ; ( 三 ) 创 新 创 业 服 务 项 目 13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专 项 资 助 申 报 及 申 报 咨 询 ; 14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 15 税 务 登 记 ; 16 异 地 入 选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备 案 ; 17 异 地 入 选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管 理 关 系 转 移 ; 6

7 18 投 融 资 咨 询 服 务 ; 19 其 他 服 务 第 十 条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根 据 本 办 法, 结 合 工 作 需 要, 牵 头 制 定 并 发 布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指 南 第 四 章 服 务 流 程 第 十 一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采 用 一 窗 接 件 专 员 办 理 集 中 反 馈 统 一 建 档 的 方 式 提 供 服 务 ( 一 ) 一 窗 接 件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和 各 区 ( 新 区 )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负 责 受 理 用 人 单 位 或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请 用 人 单 位 或 高 层 次 人 才 须 按 要 求 提 交 相 关 资 料 ( 二 ) 专 员 办 理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专 人 到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办 理 对 确 需 高 层 次 人 才 本 人 到 场 办 理 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提 供 预 约 服 务 ( 三 ) 集 中 反 馈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完 成 审 核, 并 将 审 核 意 见 反 馈 给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将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审 核 意 见 反 馈 高 层 次 人 才 或 用 人 单 位 ( 四 ) 统 一 建 档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和 各 区 ( 新 区 )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应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库 并 及 时 更 新, 建 立 跟 踪 服 务 机 制 各 区 ( 新 区 )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每 年 12 月 底 前 汇 总 本 区 ( 新 区 )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情 况, 报 送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7

8 第 五 章 组 织 保 障 第 十 二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由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市 直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各 区 ( 新 区 ) 分 工 合 作, 相 互 配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分 工 如 下 : ( 一 )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和 发 证 指 标 入 户 卡 办 理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外 国 专 家 证 和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 港 澳 台 人 士 就 业 证 )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资 格 审 定 办 理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负 责 ; ( 二 ) 奖 励 补 贴 发 放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资 金 发 放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发 放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市 财 政 委 负 责 ; ( 三 ) 落 户 居 留 和 出 入 境 服 务 由 市 公 安 局 负 责 ; ( 四 ) 人 才 安 居 由 市 住 建 局 市 财 政 委 负 责 ; ( 五 ) 配 偶 就 业 由 市 区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负 责 ; ( 六 ) 子 女 入 学 由 市 教 育 局 各 区 教 育 局 (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社 会 建 设 局 ) 负 责 ; ( 七 ) 子 女 入 园 由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筹 协 调, 市 国 资 委 区 教 育 部 门 和 相 关 幼 儿 园 负 责 落 实 ; ( 八 ) 国 内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由 市 国 资 委 负 责 ; ( 九 ) 医 疗 保 健 由 市 卫 生 人 口 与 计 生 委 负 责 ; ( 十 ) 华 侨 身 份 确 认 归 侨 身 份 证 明 华 侨 回 国 定 居 审 批 和 三 侨 生 认 证 由 市 委 统 战 部 ( 市 民 宗 局 市 侨 办 ) 负 责 ; 8

9 ( 十 一 ) 进 境 科 研 教 学 自 用 物 品 通 关 业 务 由 深 圳 海 关 负 责 ; ( 十 二 )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专 项 资 助 办 理 由 市 科 技 创 新 委 市 财 政 委 负 责 ; ( 十 三 )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由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负 责 ; ( 十 四 ) 税 务 登 记 由 市 国 税 地 税 局 负 责 ; ( 十 五 ) 异 地 入 选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备 案 管 理 关 系 转 移 由 市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第 十 三 条 各 职 能 部 门 应 按 照 高 层 次 人 才 政 策 和 本 办 法 规 定, 明 晰 服 务 职 责, 制 定 相 关 制 度, 细 化 服 务 内 容, 优 化 工 作 流 程, 明 确 办 理 时 限, 确 定 责 任 部 门 和 责 任 人 第 十 四 条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信 息 化 系 统, 实 行 业 务 网 上 申 报, 公 开 透 明 各 职 能 部 门 予 以 配 合 提 供 相 关 数 据, 逐 步 实 现 部 门 间 信 息 交 换 和 共 享 的 网 上 一 站 式 服 务 平 台 第 十 五 条 在 深 圳 人 才 工 作 网 设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网 络 服 务 大 厅, 为 高 层 次 人 才 提 供 政 策 查 询 业 务 申 报 咨 询 需 求 在 线 提 交 等 服 务 第 六 章 经 费 保 障 第 十 六 条 市 级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专 窗 的 设 立 及 日 常 工 作 经 费 纳 入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部 门 的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由 市 财 政 核 拨, 逐 步 实 现 通 过 以 事 定 费 的 方 式 为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提 供 经 费 保 障 9

10 第 十 七 条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要 严 格 按 要 求 进 行 申 报 管 理 和 使 用 经 费, 切 实 加 强 监 管, 专 款 专 用 第 七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十 八 条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协 调 机 制,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由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组 织 召 开 联 席 会 议, 通 报 协 调 解 决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第 十 九 条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责 任 机 制, 对 未 按 要 求 落 实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事 项 的, 或 在 受 理 承 办 时 无 正 当 理 由 故 意 拖 延 推 诿 扯 皮 的, 以 及 未 完 成 与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作 的, 由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规 定 对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责 任 人 给 予 问 责 处 理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条 本 办 法 由 市 委 组 织 部 会 同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局 负 责 解 释 和 组 织 实 施 第 二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10

11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业 务 指 南 编 制 说 明 1. 本 指 南 根 据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编 制, 用 以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介 绍 办 理 相 关 服 务 所 需 的 材 料 要 求 程 序 时 限 办 理 部 门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2.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的 服 务 对 象, 一 般 指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规 定 高 层 次 人 才, 具 体 参 见 本 指 南 每 一 部 份 服 务 对 象 规 定 3.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设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受 理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其 所 在 单 位 的 申 请 材 料 后, 转 由 相 关 办 理 部 门 具 体 办 理, 办 理 结 果 由 服 务 专 窗 直 接 反 馈 申 请 人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其 所 在 单 位 也 可 视 自 身 需 要, 直 接 向 办 理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 电 话 :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提 出 服 务 申 请 的, 除 按 规 定 时 间 上 门 办 理 的 服 务 外, 办 理 时 限 需 在 本 服 务 指 南 每 一 部 分 所 列 时 限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材 料 转 办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两 个 环 节 的 工 作 时 间 ( 约 4 个 工 作 日 ) 如 出 现 材 料 不 符 合 要 求 等 情 况, 工 作 时 限 从 补 交 材 料 时 重 新 计 算 5.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提 出 服 务 申 请, 请 先 行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根 据 系 统 提 示 填 写 相 关 资 料, 并 在 11

12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信 息 系 统 网 址 : 6. 本 指 南 根 据 各 办 理 部 门 相 应 服 务 事 项 的 办 事 指 南 汇 总 编 制 而 成, 内 容 由 各 办 理 部 门 负 责 解 释 服 务 指 南 内 容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的 变 化 及 时 更 新, 最 新 内 容 以 各 办 理 部 门 网 站 公 布 为 准 12

13 目 录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认 定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确 认 高 层 次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申 报 高 层 次 人 才 入 户 人 才 安 居 工 程 申 请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 入 园 )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高 层 次 人 才 医 疗 保 健 国 内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国 ( 境 ) 外 人 士 来 深 工 作 许 可 证 件 办 理 外 籍 高 层 次 人 才 居 留 许 可 证 和 出 入 境 签 证 办 理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资 格 审 定 华 侨 归 侨 侨 眷 三 侨 生 身 份 证 明 高 层 次 人 才 海 关 进 境 科 研 教 学 自 用 物 品 通 关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专 项 资 助 申 报 异 地 入 选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备 案 异 地 入 选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管 理 关 系 转 移 商 事 登 记 服 务 企 业 设 立 税 务 登 记

14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认 定 一 办 理 依 据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印 发 < 深 圳 市 人 才 认 定 标 准 (2013 年 )> 的 通 知 ; 关 于 印 发 深 圳 市 人 才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二 申 请 条 件 符 合 深 圳 市 人 才 认 定 标 准 (2013 年 ) 规 定 的 个 人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认 定 申 请 核 准 表 一 式 两 份 ( 网 上 申 报 后 正 反 面 打 印 附 条 形 码 的 申 请 表 ), 加 盖 公 章 ; ( 二 )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证 及 与 认 定 标 准 有 关 的 证 明 材 料 ( 如 获 奖 证 书 荣 誉 证 书 任 职 证 明 项 目 合 同 业 绩 成 果 鉴 定 等, 详 见 认 定 材 料 说 明 ) 复 印 件 各 1 份 复 印 件 须 经 推 荐 单 位 审 核, 并 由 核 实 人 签 名 和 单 位 盖 章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负 责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原 件 ; ( 三 ) 受 理 部 门 要 求 提 供 的 辅 助 材 料 四 申 请 程 序 ( 一 ) 个 人 申 请 个 人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出 认 定 申 请,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4

15 ( 二 ) 单 位 审 核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对 申 请 人 各 项 条 件 进 行 审 核,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 输 入 信 息, 提 交 并 打 印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认 定 申 请 核 准 表, 加 具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 ( 三 )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将 申 请 材 料 报 送 到 主 管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加 具 推 荐 意 见 后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无 主 管 部 门 的, 由 单 位 直 接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 四 )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核 准 并 在 网 站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 ( 五 ) 发 放 证 书 五 办 理 时 限 自 受 理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办 结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16 说 明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证 书, 自 出 具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有 效 持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证 书 的 人 员 可 享 有 相 应 待 遇 此 项 服 务 免 费 办 理 16

17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确 认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关 于 实 施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孔 雀 计 划 的 意 见 ( 深 发 [2011]9 号 ); ( 二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确 认 办 法 ( 试 行 ) ; ( 三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标 准 (2013 年 ) ( 深 人 社 规 号 ) 二 申 请 对 象 在 企 业 技 术 与 创 新 创 业 科 研 学 术 与 教 育 卫 生 文 化 艺 术 与 体 育 三 个 领 域 的 国 ( 境 ) 外 高 级 专 家 和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其 中 国 ( 境 ) 外 高 级 专 家 分 为 A B 两 类,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分 为 A B C 三 类 三 申 请 条 件 ( 一 )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严 谨 的 科 研 作 风 和 科 学 求 实 团 结 协 作 的 精 神 ( 二 ) 外 籍 高 级 专 家 需 与 应 聘 单 位 签 订 一 年 以 上 的 聘 用 合 同 ;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应 是 已 在 深 工 作 来 深 创 业 或 已 与 在 深 单 位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的 优 秀 人 才 ( 三 )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A 类 人 才 年 龄 应 在 60 周 岁 以 下,B 类 人 才 应 在 55 周 岁 以 下,C 类 人 才 年 龄 应 在 40 周 岁 以 下 有 特 别 突 出 成 就 的, 年 龄 条 件 可 适 当 放 宽 17

18 除 了 上 述 条 件 外, 还 必 须 符 合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标 准 之 一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标 准 请 登 录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孔 雀 计 划 专 栏 查 询 网 址 : 四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确 认 申 请 核 准 表 ( 认 定 类 ) 或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确 认 申 请 核 准 表 ( 评 审 类 ) ( 申 报 系 统 正 反 面 打 印 )2 份 ; ( 二 ) 基 础 材 料 ( 验 原 件 ) (1) 国 ( 境 ) 外 专 家 提 供 有 效 护 照 或 回 乡 证 的 姓 名 页 签 证 页 和 居 留 页 复 印 件, 以 及 外 国 专 家 证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或 港 澳 台 人 员 就 业 证 复 印 件 ; (2)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提 供 深 圳 市 留 学 人 员 资 格 证 明 复 印 件 ; (3) 用 人 单 位 与 申 请 者 的 聘 用 合 同 复 印 件 ( 国 境 外 专 家 需 签 订 一 年 以 上 聘 用 合 同 ); (4) 身 份 证 护 照 或 其 它 材 料 可 证 明 其 年 龄 的 证 件 复 印 件 ; ( 三 ) 认 定 类 材 料 : 提 供 相 关 的 所 在 产 业 证 明 国 际 专 利 证 书 销 售 额 证 明 任 职 证 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荣 誉 证 明 在 JCR 二 区 以 上 刊 物 发 表 论 文 等 证 明 材 料 (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 ( 四 ) 评 审 类 材 料 : 提 供 全 部 可 资 评 审 的 证 明 材 料 (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 18

19 ( 五 ) 受 理 部 门 要 求 提 供 的 辅 助 材 料 ; ( 六 ) 以 上 材 料 为 外 文 的, 另 需 提 供 有 正 规 翻 译 机 构 盖 章 的 翻 译 件 所 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经 申 报 单 位 审 核, 并 由 核 实 人 签 名 和 单 位 盖 章 五 申 办 程 序 ( 一 ) 个 人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出 认 定 申 请,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 二 )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报 ; ( 三 ) 申 报 单 位 对 申 请 人 各 项 条 件 进 行 审 核, 在 申 报 系 统 输 入 信 息, 提 交 并 打 印 申 请 核 准 表, 加 具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 ( 四 ) 申 报 单 位 将 申 请 核 准 表 连 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报 送 到 主 管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加 具 推 荐 意 见, 提 交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无 主 管 部 门 的, 由 申 报 单 位 直 接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 五 )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核 准 并 在 网 站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 ( 六 ) 颁 发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六 办 理 时 限 认 定 类 30 个 工 作 日 ; 评 审 类 无 办 理 时 限 19

20 七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八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说 明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自 出 具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有 效 持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的 人 员 可 享 有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享 受 特 定 待 遇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的 相 应 待 遇 此 项 服 务 免 费 办 理 20

21 高 层 次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一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依 据 ( 一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办 法 ( 试 行 ) ; ( 二 ) 深 圳 市 人 才 认 定 办 法 二 评 估 对 象 经 认 定 的 我 市 杰 出 人 才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后 备 级 人 才 三 申 请 材 料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备 案 表 ( 正 反 面 打 印 ), 2 份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所 在 单 位 对 申 请 人 各 项 条 件 进 行 评 估, 并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输 入 信 息, 提 交 并 打 印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任 期 评 估 备 案 表, 加 具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 ( 二 ) 申 报 单 位 将 评 估 备 案 表 报 送 到 主 管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加 具 评 估 意 见 后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审 查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无 主 管 部 门 的, 由 单 位 直 接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21

22 ( 三 )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将 评 估 结 果 在 局 网 站 公 示 7 天 ; ( 四 )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对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确 认 并 备 案 ; 对 公 示 有 异 议 的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调 查, 并 可 要 求 其 所 在 单 位 重 新 评 估 五 办 理 时 间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在 5 年 任 期 内, 需 参 加 期 中 评 估 和 期 末 评 估 期 中 评 估 安 排 在 任 期 满 2 年 时 进 行, 期 末 评 估 安 排 在 任 期 结 束 后 1 个 月 内 进 行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23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申 报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关 于 实 施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孔 雀 计 划 的 意 见 ; ( 二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孔 雀 计 划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三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发 放 细 则 二 服 务 对 象 经 确 认 的 我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且 符 合 奖 励 补 贴 资 金 申 报 指 南 中 在 深 工 作 时 间 的 相 关 要 求, 且 未 享 受 我 市 其 它 住 房 优 惠 政 策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申 请 表 ( 申 报 系 统 正 反 面 打 印 ),2 份 ; ( 二 )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 三 ) 在 职 工 作 证 明 原 件 ; ( 四 ) 劳 动 ( 聘 用 ) 合 同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 五 ) 国 ( 境 ) 外 人 员 需 提 供 外 国 专 家 证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或 港 澳 台 人 员 就 业 证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 六 ) 若 以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首 席 技 术 专 家 标 准 认 定 为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需 提 供 有 效 的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23

24 ( 验 原 件 )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网 上 填 报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奖 励 补 贴 申 请 表 并 打 印 ; ( 二 )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向 服 务 专 窗 提 交 发 放 奖 励 补 贴 申 请,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将 申 请 材 料 流 转 至 办 理 部 门, 办 理 部 门 审 查 申 请 人 的 人 才 资 格 在 深 工 作 等 情 况 后, 报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审 核 申 请 人 政 策 性 住 房 享 受 情 况 ; ( 四 ) 办 理 部 门 根 据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出 具 的 审 核 意 见, 核 定 申 请 人 奖 励 补 贴 发 放 标 准, 形 成 支 付 申 请 名 单, 向 社 会 公 示 5 个 工 作 日 ; ( 五 ) 公 示 结 束 后, 办 理 部 门 函 报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按 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申 请 进 行 复 核 后, 按 照 国 库 支 付 的 相 关 程 序 予 以 拨 付, 并 将 拨 付 情 况 反 馈 服 务 受 理 部 门 ; ( 六 ) 奖 励 补 贴 按 年 度 分 5 年 等 额 发 放 首 次 发 放 后, 奖 励 补 贴 享 受 人 以 后 年 度 按 不 早 于 首 次 发 放 的 月 份 申 请 奖 励 补 贴 五 办 理 时 限 常 年 受 理, 每 季 度 审 核 一 次, 成 批 处 理 24

25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26 高 层 次 人 才 入 户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户 口 登 记 条 例 (1958 年 1 月 9 日 第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九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 第 三 条 ; ( 二 ) 印 发 深 圳 市 关 于 加 强 和 完 善 人 口 管 理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及 五 个 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 ( 三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享 受 特 定 待 遇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二 服 务 对 象 深 圳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市 ( 区 )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等 部 门 签 发 的 接 收 函 件 ( 复 印 件 1 份, 核 验 原 件 ); ( 二 ) 深 圳 市 入 户 人 员 信 息 卡 和 入 户 告 知 书 ( 原 件 ), 属 农 业 户 籍 居 民 的 同 时 提 交 深 圳 市 农 转 非 人 员 入 户 信 息 卡 ( 原 件 ); ( 三 ) 申 请 人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复 印 件 各 1 份, 核 验 原 件 ), 因 出 国 境 已 注 销 国 内 户 口 的, 提 交 原 注 销 户 口 底 册 或 户 口 注 销 证 26

27 明 申 请 人 最 后 一 次 回 国 时 持 有 的 中 国 护 照 办 理 户 口 通 知 或 华 侨 回 国 定 居 证 ( 复 印 件 1 份, 核 验 原 件 ); ( 四 ) 已 婚 再 婚 离 异 申 请 人 现 婚 姻 法 律 文 书 ( 复 印 件 1 份, 验 明 原 件 ); ( 五 ) 由 计 生 部 门 出 具 的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 办 理 入 户 信 息 卡 时 若 需 提 交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入 户 时 则 需 提 交 该 证 明 ); ( 六 ) 同 时 携 带 随 迁 配 偶 子 女 的, 收 取 配 偶 和 子 女 的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不 能 直 接 反 映 随 迁 子 女 与 父 母 双 方 亲 子 关 系 的 还 须 收 取 该 子 女 出 生 医 学 证 明 ( 复 印 件 各 1 份, 核 验 原 件 ), 随 迁 子 女 属 境 外 出 生 无 国 内 户 籍 的, 告 知 按 照 出 生 登 记 办 理 ( 七 ) 入 户 地 选 择 及 材 料 ( 申 请 人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按 以 下 先 后 顺 序 依 次 选 择 入 户 地 ): 1. 配 偶 家 庭 户 所 需 材 料 : 配 偶 户 口 簿 身 份 证 ( 复 印 件 1 份, 核 验 原 件 ); 配 偶 属 挂 靠 人 员 的, 还 需 提 供 户 主 关 于 新 增 户 内 成 员 的 声 明 ( 原 件 ); 2. 本 人 或 亲 友 的 房 产 立 户 挂 靠 亲 友 家 庭 户 所 需 材 料 : 本 人 房 产 立 户 的 提 供 房 产 证 明 材 料 标 准 地 址 单 ( 原 件 )( 新 立 户 需 先 到 入 户 地 派 出 所 进 行 地 址 采 集, 取 得 标 准 地 址 单 ), 在 亲 友 合 法 房 产 立 户 的 还 需 提 供 同 意 在 本 人 房 产 立 户 的 声 明 挂 靠 家 庭 户 的 提 供 户 主 户 口 簿 ( 复 印 件 1 份, 核 验 原 件 ) 户 主 关 于 新 增 户 内 成 员 的 声 明 ( 原 件 ); 3. 本 人 单 位 集 体 户 或 配 偶 单 位 集 体 户 所 需 材 料 : 加 盖 用 人 单 位 公 章 的 集 体 户 口 簿 扉 页 复 印 件 或 户 内 任 一 成 员 身 份 证 号 码 27

28 夫 妻 双 方 房 屋 产 权 信 息 查 询 单 迁 入 配 偶 单 位 集 体 户 的 还 需 提 供 本 人 单 位 未 开 立 集 体 户 的 书 面 说 明 配 偶 单 位 同 意 接 收 入 户 证 明 4. 代 理 机 构 集 体 户 所 需 材 料 : 人 事 代 理 协 议 复 印 件 ( 单 位 申 报 的 加 盖 代 理 机 构 公 章 ; 个 人 申 报 的 交 验 原 件 ) 夫 妻 双 方 房 屋 产 权 信 息 查 询 单 用 人 单 位 未 开 立 集 体 户 的 书 面 说 明, 招 调 手 续 未 体 现 用 人 单 位 的, 还 需 提 供 加 盖 用 人 单 位 公 章 的 人 事 名 册 或 加 盖 代 理 机 构 公 章 的 最 近 三 个 月 以 内 的 社 保 单 说 明 : 以 上 材 料 属 本 人 持 有 证 件 证 明 的 收 取 复 印 件 交 验 原 件, 属 专 为 本 次 申 报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收 取 原 件 户 主 关 于 新 增 户 内 成 员 的 声 明 同 意 在 本 人 房 产 立 户 的 声 明 可 在 市 公 安 局 互 联 网 门 户 网 站 下 载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高 层 次 人 才 入 户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 二 ) 申 请 人 在 规 定 时 间 备 齐 材 料 本 人 送 至 服 务 专 窗, 服 务 专 窗 带 申 请 人 到 拟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户 籍 窗 口 办 理 ; ( 三 ) 拟 入 户 地 公 安 分 局 户 籍 窗 口 核 准 办 理 入 户 申 请 注 : 申 请 人 还 需 持 公 安 分 局 签 发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的 第 二 联 自 行 回 原 籍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 持 户 口 迁 移 证 准 予 迁 入 证 明 第 三 联 袋 封 入 户 材 料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相 片 回 执 和 一 寸 白 底 免 冠 照 片 一 张, 在 迁 移 证 有 效 期 内 自 行 到 迁 入 派 出 所 入 户 (16 周 岁 28

29 以 上 人 员 必 须 同 时 申 领 二 代 身 份 证 ) 其 中, 提 供 户 主 关 于 新 增 户 内 成 员 的 声 明 同 意 在 本 人 房 产 立 户 的 声 明 的, 须 户 主 ( 业 主 ) 同 时 到 场 确 认 五 办 理 时 限 在 公 安 局 办 理 当 场 核 准 调 查 时 间 不 计 入 工 作 时 限 六 温 馨 提 示 ( 一 ) 材 料 复 印 要 求 家 庭 户 口 簿 须 同 时 复 印 户 口 簿 扉 页 及 当 事 人 页 ; 集 体 户 口 簿 只 需 提 交 盖 户 口 专 用 章 的 当 事 人 页 或 常 住 人 口 登 记 表 或 户 籍 证 明 ; 登 记 项 目 发 生 变 更 的, 须 在 同 一 纸 上 复 印 登 记 事 项 变 更 和 更 正 记 载 页 ; 身 份 证 应 在 同 一 张 A4 纸 上 复 印 正 反 两 面 ; 结 ( 离 ) 婚 证 须 复 印 婚 姻 登 记 员 签 章 页 盖 有 登 记 机 关 专 用 钢 印 章 的 当 事 人 信 息 页 和 印 刷 证 号 页 ( 二 ) 信 息 咨 询 如 想 了 解 更 详 细 办 理 高 层 次 人 才 入 户 信 息, 可 以 登 录 市 公 安 局 门 户 网 站 : 或 市 政 府 在 线 : 查 询 ; 或 直 接 拨 打 咨 询 电 话 咨 询

30 七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八 办 理 部 门 各 区 ( 新 区 ) 公 安 分 局 各 单 位 咨 询 投 诉 电 话 及 办 公 地 址 : ( 一 ) 市 局 人 口 处 : ( 罗 湖 区 解 放 路 4016 号 人 口 处 415 窗 口 ); ( 二 ) 福 田 分 局 : ( 福 田 区 福 强 路 金 地 工 业 区 106 栋 ); ( 三 ) 罗 湖 分 局 : ( 罗 湖 区 湖 贝 路 2000 号 ); ( 四 ) 南 山 分 局 : ( 南 山 区 南 山 大 道 388 号 ); ( 五 ) 盐 田 分 局 : ( 盐 田 区 官 上 路 6 号 ); ( 六 ) 宝 安 分 局 : ( 宝 安 区 罗 田 路 2 号 ); ( 七 ) 龙 岗 分 局 : ( 龙 岗 中 心 城 德 政 路 6 号 ); ( 八 ) 光 明 分 局 : ( 光 明 新 区 行 政 服 务 大 厅 ); ( 九 ) 坪 山 分 局 : ( 坪 山 新 区 龙 坪 路 1 号 ); 30

31 ( 十 ) 龙 华 分 局 : ( 龙 华 新 区 梅 龙 大 道 98 号 国 鸿 大 厦 B 座 一 楼 ); ( 十 一 ) 大 鹏 分 局 : ( 大 鹏 新 区 大 鹏 街 道 岭 南 街 岭 澳 村 12 巷 1 号 ) 31

32 人 才 安 居 工 程 申 请 说 明 : 领 军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和 租 房 补 贴 申 请 统 一 实 行 网 上 受 理, 所 有 的 申 请 材 料 通 过 市 住 建 局 人 才 安 居 系 统 在 线 提 交 杰 出 人 才 和 领 军 人 才 免 租 入 住 申 请 可 选 择 到 服 务 专 窗 提 交 书 面 材 料 第 一 部 分 领 军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领 军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申 请 统 一 采 用 网 上 受 理 的 方 式, 须 登 录 市 住 建 局 人 才 安 居 系 统 申 报, 网 址 : 所 有 的 申 请 材 料 由 用 人 单 位 通 过 市 住 建 局 人 才 安 居 系 统 在 线 提 交 领 军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办 理 指 南 详 见 : ono= 第 二 部 分 领 军 人 才 租 房 补 贴 领 军 人 才 租 房 补 贴 申 请 统 一 采 用 网 上 受 理 的 方 式, 须 登 录 市 住 建 局 人 才 安 居 系 统 申 报, 网 址 : 所 有 的 申 请 材 料 由 用 人 单 位 通 过 市 住 建 局 人 才 安 居 系 统 在 线 提 交 领 军 人 才 租 房 补 贴 办 理 指 南 详 见 : 32

33 z&infono= 第 三 部 分 杰 出 人 才 免 租 入 住 一 办 理 依 据 深 圳 市 人 才 安 居 暂 行 办 法 二 申 报 对 象 申 请 人 须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认 定 的 杰 出 人 才, 且 其 人 才 证 书 仍 在 有 效 期 内 ; ( 二 ) 申 请 人 ( 配 偶 ) 未 在 本 市 享 受 过 购 房 优 惠 政 策 未 租 住 政 策 性 住 房 未 享 受 过 孔 雀 计 划 政 策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用 人 单 位 申 请 报 告 担 保 文 件 ; ( 二 ) 申 请 人 个 人 申 请 表 ; ( 三 )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出 具 的 人 才 认 定 证 书 ; ( 四 ) 申 请 人 ( 配 偶 ) 身 份 证 户 籍 证 明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已 婚 人 员 需 提 交 结 婚 证, 非 本 市 户 籍 需 另 行 提 交 居 住 证, 港 澳 台 同 胞 以 及 外 籍 人 士 应 当 提 供 护 照 或 者 其 他 合 法 身 份 证 明, 可 以 不 提 供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 33

34 ( 五 ) 申 请 人 配 偶 未 在 本 市 享 受 过 购 房 优 惠 政 策 的 声 明 其 中 第 ( 一 ) ( 二 ) ( 五 ) 项 提 交 原 件 ; 第 ( 三 ) ( 四 ) 项 提 交 复 印 件, 验 原 件 担 保 文 件 及 个 人 申 请 表 可 登 陆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网 站 在 首 页 表 格 下 载 中 查 找 下 载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用 人 单 位 对 杰 出 人 才 的 资 格 和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 ( 二 ) 申 请 人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人 才 安 居 工 程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 三 ) 申 请 人 单 位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提 交 初 审 合 格 的 申 请 材 料 和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并 对 所 提 交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 ( 四 ) 服 务 专 窗 将 申 请 材 料 流 转 至 办 理 部 门 ; ( 五 ) 经 办 理 部 门 审 核 合 格 且 有 配 租 房 源 的, 服 务 专 窗 通 知 申 请 人 单 位, 由 申 请 人 单 位 申 请 人 与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或 市 住 建 局 授 权 的 深 圳 市 住 宅 租 赁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签 订 深 圳 市 人 才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租 赁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租 赁 合 同 ) 经 审 核 不 合 格 的, 由 服 务 专 窗 通 知 用 人 单 位 34

35 五 办 理 时 限 自 办 理 部 门 受 理 之 日 起 至 告 知 审 查 结 果 15 个 工 作 日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住 宅 租 赁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莲 花 大 厦 南 面 一 楼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 八 注 意 事 项 ( 一 ) 申 请 人 不 得 转 租 所 租 住 房 ; ( 二 ) 申 请 人 自 行 负 担 租 住 期 间 的 水 电 煤 气 物 业 管 理 费 等 费 用 ; ( 三 ) 申 请 人 离 开 用 人 单 位 的, 原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自 其 离 职 之 日 起 15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市 租 赁 中 心 申 请 人 在 一 年 内 未 被 本 市 新 用 人 单 位 录 取 的, 市 租 赁 中 心 按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租 金 标 准 的 50% 收 取 租 金, 一 年 后 仍 未 被 录 用 的, 按 市 场 租 赁 指 导 价 收 取 租 金 ; ( 四 ) 申 请 人 被 新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后, 新 用 人 单 位 按 上 述 内 容 向 市 租 赁 中 心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市 住 建 局 市 租 赁 中 心 审 核 合 格 的, 35

36 重 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第 四 部 分 领 军 人 才 免 租 入 住 一 办 理 依 据 深 圳 市 人 才 安 居 暂 行 办 法 二 申 报 对 象 申 请 人 须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认 定 的 领 军 人 才, 且 其 人 才 证 书 仍 在 有 效 期 内 ; ( 二 ) 申 请 人 ( 配 偶 ) 未 在 本 市 享 受 过 购 房 优 惠 政 策 未 租 住 政 策 性 住 房 未 享 受 过 孔 雀 计 划 政 策 ; ( 三 ) 申 请 人 未 领 取 过 领 军 人 才 租 房 补 贴 ; ( 四 )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和 后 备 级 人 才 须 具 有 深 圳 户 籍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用 人 单 位 申 请 报 告 担 保 文 件 ; ( 二 ) 申 请 人 个 人 申 请 表 ; ( 三 )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出 具 的 人 才 认 定 证 书 ; ( 四 ) 港 澳 台 同 胞 以 及 外 籍 人 士 提 供 个 人 所 得 税 完 税 凭 证 ; 36

37 ( 五 ) 劳 动 合 同 ; ( 六 ) 申 请 人 ( 配 偶 ) 身 份 证 户 籍 证 明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已 婚 人 员 需 提 交 结 婚 证, 非 本 市 户 籍 需 另 行 提 交 居 住 证, 港 澳 台 同 胞 以 及 外 籍 人 士 应 当 提 供 护 照 或 者 其 他 合 法 身 份 证 明, 可 以 不 提 供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 ( 七 ) 申 请 人 配 偶 未 在 本 市 享 受 过 购 房 优 惠 政 策 的 声 明 其 中 第 ( 一 ) ( 二 ) ( 七 ) 项 提 交 原 件 ; 第 ( 三 )-( 六 ) 项 提 交 复 印 件, 验 原 件 担 保 文 件 及 个 人 申 请 表 的 格 式 文 本 可 登 陆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网 站 在 首 页 表 格 下 载 中 查 找 下 载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用 人 单 位 对 领 军 人 才 的 资 格 和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 ( 二 ) 申 请 人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人 才 安 居 工 程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 三 ) 申 请 人 单 位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提 交 初 审 合 格 的 申 请 材 料 和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并 对 所 提 交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 ( 四 ) 服 务 专 窗 将 申 请 材 料 流 转 至 办 理 部 门 ; ( 五 ) 经 办 理 部 门 审 核 合 格 且 有 配 租 房 源 的, 服 务 专 窗 通 知 申 请 人 单 位, 由 申 请 人 单 位 申 请 人 与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或 市 37

38 住 建 局 授 权 的 深 圳 市 住 宅 租 赁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签 订 深 圳 市 人 才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租 赁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租 赁 合 同 ) 经 审 核 不 合 格 的, 由 服 务 专 窗 通 知 用 人 单 位 五 办 理 时 限 自 办 理 部 门 受 理 之 日 起 至 告 知 审 查 结 果 15 个 工 作 日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住 宅 租 赁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莲 花 大 厦 南 面 一 楼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 八 注 意 事 项 ( 一 ) 申 请 人 不 得 转 租 所 租 住 房 ; ( 二 ) 申 请 人 自 行 负 担 租 住 期 间 的 水 电 煤 气 物 业 管 理 费 等 费 用 ; ( 三 ) 申 请 人 离 开 用 人 单 位 的, 原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自 其 离 职 之 日 起 15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市 租 赁 中 心 申 请 人 在 一 年 内 未 被 本 市 新 用 人 单 位 录 取 的, 市 租 赁 中 心 按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租 金 标 准 的 50% 收 38

39 取 租 金, 一 年 后 仍 未 被 录 用 的, 按 市 场 租 赁 指 导 价 收 取 租 金 ; ( 四 ) 申 请 人 被 新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后, 新 用 人 单 位 按 上 述 内 容 向 市 租 赁 中 心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市 住 建 局 市 租 赁 中 心 审 核 合 格 的, 重 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39

40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中 共 深 圳 市 委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 二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促 进 办 法 ( 试 行 ) 深 府 ; ( 三 ) 关 于 做 好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 三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享 受 特 定 待 遇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二 服 务 对 象 经 我 市 认 定 的 杰 出 人 才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后 备 级 人 才 及 海 外 高 层 次 A B C 类 人 才 的 配 偶 其 中,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协 助 属 于 市 组 织 部 门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职 责 的, 由 服 务 专 窗 统 一 受 理 后 转 交 相 关 部 门 办 理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协 助 申 请 表 一 式 两 份 ; ( 二 ) 高 层 次 人 才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的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 内 容 包 括 人 才 的 认 定 和 在 职 情 况 聘 用 期 限 配 偶 在 编 在 岗 情 况 以 及 申 请 就 业 意 向 等 ); ( 三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 40

41 ( 四 ) 结 婚 证 ( 再 婚 的 须 提 供 离 婚 材 料 ); ( 五 )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的 身 份 证 户 口 薄 ; ( 六 )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 ( 七 )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属 市 外 公 务 员 的, 提 供 现 任 职 务 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 公 务 员 登 记 表 或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机 关 ( 单 位 ) 工 作 人 员 登 记 表 ; 属 市 外 事 业 单 位 在 编 人 员 的, 提 供 由 编 制 部 门 盖 章 确 认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编 制 册 ; ( 八 ) 高 层 次 人 才 计 划 生 育 情 况 调 查 表 ; ( 九 ) 受 理 部 门 要 求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其 中 第 ( 一 ) ( 二 ) 提 交 原 件 ; 第 ( 三 )-( 九 ) 项 提 交 复 印 件, 验 原 件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配 偶 就 业 服 务 事 项, 下 载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配 偶 就 业 协 助 申 请 表, 并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 ( 二 ) 向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对 申 请 人 材 料 及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初 审,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申 请 予 以 退 回 并 说 明 理 由 ; 对 符 合 要 求 的 申 请 按 职 责 权 限 报 送 相 关 办 理 部 门 予 以 落 实 ; ( 四 ) 服 务 专 窗 根 据 办 理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申 请 人 41

42 五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六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43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 入 园 ) 第 一 部 分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关 于 加 强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 二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解 决 办 法 ( 试 行 ) 二 服 务 对 象 经 我 市 认 定 的 杰 出 人 才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后 备 级 人 才 及 海 外 高 层 次 A B C 类 人 才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证 书 ; ( 二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申 请 表 ; ( 三 ) 户 籍 证 明 ; ( 四 ) 居 住 地 证 明 ; ( 五 ) 艺 术 ( 体 育 ) 学 校 专 业 考 核 认 定 意 见 ( 申 请 艺 术 体 育 学 校 者 提 供 ) 所 有 材 料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注 : 高 中 转 学 的 还 需 提 供 中 考 成 绩 单 43

44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或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子 女 入 学 ( 入 园 )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下 载 填 写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学 申 请 表 ; ( 二 ) 申 请 人 或 单 位 向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表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受 理 申 请 后, 递 交 市 区 教 育 部 门 办 理 ; ( 四 ) 市 区 教 育 部 门 将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服 务 专 窗 ; ( 五 ) 服 务 专 窗 将 市 区 教 育 部 门 的 审 核 意 见 反 馈 高 层 次 人 才 或 用 人 单 位 五 办 理 时 间 申 请 入 学 为 每 年 9 月 份 前 办 理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 一 ) 市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二 ) 福 田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44

45 ( 三 ) 罗 湖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四 ) 盐 田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五 ) 南 山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六 ) 宝 安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七 ) 龙 岗 区 教 育 局 联 系 电 话 : ; ( 八 ) 光 明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联 系 电 话 : ; ( 九 ) 坪 山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联 系 电 话 : ; ( 十 ) 龙 华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联 系 电 话 : ; ( 十 一 ) 大 鹏 新 区 社 会 建 设 局 联 系 电 话 : 第 二 部 分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园 一 服 务 对 象 中 央 千 人 计 划 人 才 二 申 请 材 料 ( 一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证 书 或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 二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子 女 入 园 申 请 表 ; ( 三 ) 户 籍 证 明 ( 如 非 深 圳 户 籍, 请 提 供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 四 ) 居 住 地 证 明 所 有 材 料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45

46 三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或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子 女 入 学 ( 入 园 )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下 载 填 写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入 园 申 请 表 ; ( 二 ) 申 请 人 或 单 位 向 一 站 式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表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受 理 申 请 后, 递 交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本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适 龄 子 女 的 入 园 申 请, 根 据 申 请 人 所 在 区 域 等 实 际 情 况 交 市 国 资 委 或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 市 国 资 委 安 排 申 请 人 子 女 在 居 住 地 附 近 的 市 属 公 办 幼 儿 园 就 读 ; 区 教 育 部 门 安 排 申 请 人 子 女 在 居 住 地 附 近 的 区 属 公 办 幼 儿 园 或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就 读 办 理 结 果 由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一 反 馈 服 务 专 窗 ; ( 四 ) 服 务 专 窗 将 相 关 部 门 的 审 核 意 见 反 馈 高 层 次 人 才 或 用 人 单 位 四 办 理 时 间 申 请 入 园 为 每 年 3-6 月 份 前 办 理 五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46

47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六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

48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中 共 深 圳 市 委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 二 )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二 服 务 对 象 及 条 件 ( 一 ) 申 报 人 为 经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认 定 的 杰 出 人 才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和 后 备 级 人 才 ; ( 二 ) 学 术 会 议 类 须 为 申 报 人 获 邀 参 与 的, 由 著 名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协 会 举 办 ( 或 者 由 国 家 地 区 行 政 机 构 著 名 企 业 协 助 合 办 ) 的 该 学 科 领 域 高 层 次 的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 ( 三 ) 进 修 类 须 为 申 报 人 短 期 (3 个 月 以 上,12 个 月 以 内 ) 赴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进 修 或 做 访 问 学 者 等 学 术 活 动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申 请 表 一 式 两 份 ( 网 上 申 报 后 正 反 面 打 印 附 条 形 码 的 申 请 表 ), 加 盖 公 章 ; 2 邀 请 函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3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48

49 4 申 请 人 收 款 账 号 存 折 或 银 行 卡 复 印 件 ( 验 原 件 ); 5 学 术 研 修 活 动 结 束 后 由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的 已 参 加 学 术 研 修 活 动 证 明 原 件 ; 6 申 请 人 撰 写 的 学 术 研 修 活 动 总 结 报 告 ; 7 学 术 研 修 活 动 举 办 地 在 国 ( 境 ) 外 的, 需 提 供 护 照 或 通 行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学 术 研 修 活 动 举 办 地 在 国 ( 境 ) 内 的, 需 提 供 机 票 火 车 票 或 其 它 交 通 报 销 凭 证 ; 以 上 复 印 件 由 单 位 审 核 人 签 名, 并 加 盖 公 章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于 学 术 活 动 结 束 后 的 1 个 月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交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申 请 材 料 ; ( 二 )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确 认 材 料 真 实 且 符 合 规 定 后, 在 本 单 位 公 示 5 个 工 作 日, 如 无 异 议,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 也 可 直 接 进 入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服 务 事 项 ), 在 线 填 写 并 打 印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申 请 表 加 具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 ( 三 ) 所 在 单 位 将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报 送 主 管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通 过 后 报 服 务 专 窗, 无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单 位 直 接 报 送 服 务 专 窗 ; ( 四 ) 服 务 专 窗 将 申 请 材 料 流 转 至 办 理 部 门 ; ( 五 ) 办 理 部 门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如 需 咨 询 49

50 相 关 部 门 或 者 专 家 意 见 的, 可 延 长 20 个 工 作 日 ; ( 六 ) 经 核 准 符 合 研 修 津 贴 资 助 条 件 的, 服 务 专 窗 按 季 度 制 订 津 贴 发 放 汇 总 表 报 送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部 门 和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发 放 五 其 它 说 明 ( 一 )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常 年 受 理 申 报 ; ( 二 )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一 般 每 季 度 支 付 一 次,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在 任 期 内 每 年 可 以 申 请 享 受 一 次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 ( 三 )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及 其 所 在 单 位 申 报 的 材 料 必 须 真 实 申 请 人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取 消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资 格, 此 后 不 再 受 理 其 申 请 入 选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 单 位 对 虚 假 材 料 提 出 推 荐 意 见 的, 停 止 单 位 当 年 所 有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申 请 资 格,3 年 内 不 受 理 该 单 位 申 请 学 术 研 修 津 贴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电 话 :

51 高 层 次 人 才 医 疗 保 健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中 共 深 圳 市 委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 二 )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享 受 特 定 待 遇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二 服 务 对 象 ( 一 ) 经 确 认 的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包 括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地 方 级 领 军 人 才 后 备 级 领 军 人 才 ; ( 二 ) 经 确 认 的 深 圳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A 类 人 才 B 类 人 才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单 位 申 请 函 ; ( 二 ) 填 写 深 圳 市 保 健 对 象 调 查 表 加 盖 公 章 ; ( 三 )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复 印 件 ( 交 验 原 件 ); ( 四 )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复 印 件 ; ( 五 ) 已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人 员, 提 交 社 保 卡 复 印 件 ; ( 六 ) 提 交 深 圳 市 社 会 保 障 卡 数 码 照 相 回 执 ( 回 执 须 填 写 姓 名 电 脑 号 ), 如 社 保 卡 为 IC 卡, 可 不 再 提 交 未 参 加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的 人 员 在 交 数 码 照 相 回 执 的 同 时 交 一 寸 白 底 彩 照 2 张 ; ( 七 ) 属 机 关 行 政 事 务 及 事 业 单 位 的, 需 填 写 保 健 对 象 经 51

52 费 性 质 审 核 表 ( 盖 单 位 公 章 ) 及 入 编 复 印 件 ; ( 八 ) 制 卡 费 : 人 民 币 20 元 / 卡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选 择 高 层 次 人 才 医 疗 保 健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下 载 填 写 相 应 的 深 圳 市 保 健 对 象 调 查 表 保 健 对 象 经 费 性 质 审 核 表 并 加 盖 公 章 ( 机 关 行 政 事 务 及 事 业 单 位 已 入 编 的 人 员 需 填 写 保 健 对 象 经 费 性 质 审 核 表 ); ( 二 ) 申 请 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备 齐 材 料 送 至 服 务 专 窗, 服 务 专 窗 核 验 申 请 材 料 后 带 申 请 人 到 办 理 部 门 办 理 ; ( 三 ) 办 理 部 门 对 申 请 人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合 格 的 开 具 受 理 回 执 单 凭 受 理 回 执 单 到 体 检 部 安 排 体 检 建 档 ( 体 检 号 即 为 保 健 号 ) 注 : 接 到 受 理 回 执 单 后, 申 请 人 先 自 行 到 体 检 部 安 排 体 检 建 档 ( 体 检 号 即 保 健 号 ) 建 立 健 康 档 案 后 20 个 工 作 日 自 行 去 保 健 办 取 证 五 办 理 时 限 办 理 部 门 受 理 材 料 审 核 合 格 的 即 时 开 具 受 理 回 执 单, 申 请 人 体 检 建 立 健 康 档 案 后 20 个 工 作 日 取 证 52

53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保 健 办 地 点 : 罗 湖 区 东 门 北 路 1019 号 电 话 :

54 国 内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一 办 理 依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重 申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是 学 历 证 书 查 询 唯 一 网 站 的 公 告 ; 教 育 部 关 于 规 范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认 证 工 作 的 公 告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持 有 八 十 年 代 以 后 的 国 内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 含 大 专 ) 证 书 者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 ( 二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 份 ; ( 三 ) 认 证 申 请 表 ( 在 下 载 或 到 办 理 处 填 写 ) 注 意 事 项 : 1. 属 普 通 专 升 本 的 需 提 供 专 科 毕 业 证 书 备 查 2. 属 成 人 网 络 开 放 式 高 等 教 育 专 升 本 的 毕 业 证 书, 专 科 和 本 科 必 须 同 时 提 交 认 证, 如 专 科 已 认 证, 须 同 时 提 供 专 科 毕 业 证 书 和 认 证 报 告 54

55 3. 自 考 毕 业 证 书, 属 于 高 中 起 点 本 科 的 需 提 供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属 于 专 升 本 的 提 供 专 科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备 查 4. 属 军 队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的 还 须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方 可 认 证 : (1) 军 校 普 通 高 考 入 学 的 需 要 提 供 入 学 批 准 书 军 籍 证 明 ( 转 业 证 军 官 证 ) 军 队 院 校 学 员 学 籍 管 理 登 记 表 ; 参 军 后 报 考 军 校 的 需 要 提 供 入 学 批 准 书 入 伍 批 准 书 军 籍 证 明 ( 转 业 证 军 官 证 ) 军 队 院 校 学 员 学 籍 管 理 登 记 表 ; (2) 函 授 学 习 需 要 提 供 入 伍 批 准 书 军 籍 证 明 ( 转 业 证 军 官 证 ) 军 队 院 校 学 员 学 籍 管 理 登 记 表 ; 属 专 升 本 的 提 供 专 科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 特 别 说 明 : 年 之 前 ( 含 94 年 ) 军 队 老 证 书 ( 军 籍 身 份 ) 所 需 要 材 料 : (1) 提 供 参 军 ( 入 伍 ) 登 记 表 ( 在 档 案 里 找 ) (2) 军 籍 ( 军 官 证 士 兵 证 转 业 证 书 退 伍 证 等 ) (3)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年 之 前 ( 含 94 年 ) 军 队 老 证 书 ( 无 军 籍 身 份 ) 所 需 要 材 料 (4) 提 供 录 取 名 册 ( 学 校 档 案 馆 找 ) (5) 学 校 证 明 ( 学 校 训 练 部 开 ) 55

56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国 内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提 交 服 务 申 请, 并 打 印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表 ; ( 二 ) 申 请 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备 齐 材 料 本 人 送 至 服 务 专 窗, 服 务 专 窗 核 验 申 请 材 料 后 带 申 请 人 到 办 理 部 门 ; ( 三 ) 申 请 人 现 场 填 写 认 证 申 请 表, 提 交 申 请 表 毕 业 证 原 件 及 其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四 ) 申 请 人 选 择 学 历 证 书 认 证 是 否 办 理 快 递, 若 需 要 办 理, 需 在 认 证 申 请 表 上 标 注 ; ( 五 )2000 年 以 前 ( 含 2000 年 ) 的 高 校 毕 业 证, 由 于 毕 业 年 限 比 较 早, 认 证 工 作 可 能 不 能 在 正 常 工 作 日 之 内 完 成, 建 议 申 请 人 提 供 相 应 辅 助 材 料 : 1 提 供 学 校 证 明 证 明 人 姓 名 及 办 公 电 话 并 加 盖 公 章 ; 2 毕 业 院 校 录 取 名 册 复 印 件 加 盖 档 案 馆 公 章 ( 学 校 档 案 馆 查 询 并 复 印 盖 章 ); 3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 个 人 学 习 档 案 内 ) 同 时 提 供 以 上 三 项 材 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能 够 缩 短 认 证 时 间 如 不 方 便 联 系 毕 业 院 校, 也 可 提 供 个 人 档 案 里 的 派 遣 证 考 生 登 记 表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等 相 关 学 籍 材 料 作 为 辅 助 2000 年 之 前 ( 含 2000 年 ) 的 学 历 证 书 为 吉 林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时, 需 提 供 学 籍 档 案 ; 江 西 省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学 历 证 书, 需 提 供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毕 业 生 审 核 表 ( 毕 业 生 审 核 表 在 个 56

57 人 学 籍 档 案 内 ) ( 六 ) 如 证 书 遗 失 或 损 毁,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回 学 校 补 办 毕 业 证 明 书 后 方 可 认 证 五 办 理 时 限 认 证 时 限 一 般 为 个 工 作 日 内, 部 分 较 早 及 复 杂 学 历 顺 延, 高 校 放 假 期 间 顺 延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未 能 如 期 完 成, 办 理 部 门 将 告 知 申 请 人 并 说 明 原 因, 建 议 申 请 人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辅 助 协 查 六 认 证 结 果 领 取 ( 一 ) 学 历 证 书 认 证 选 择 快 递 方 式 领 取 的, 将 由 EMS 直 接 快 递 ( 市 内 快 递 费 用 为 到 付 15 元 / 份, 市 外 快 递 费 用 为 现 付 20 元 / 份 并 填 写 EMS 快 递 单, 查 询 电 话 ; ( 二 ) 选 择 自 取 方 式 领 取 的, 则 在 深 圳 人 才 网 文 凭 验 证 -- 姓 名 -- 查 询, 查 询 到 认 证 结 果 时 凭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到 办 理 部 门 领 取 认 证 报 告 七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八 办 理 部 门 深 圳 市 人 才 大 市 场 57

58 地 址 : 罗 湖 区 宝 安 北 路 深 圳 人 才 大 市 场 大 厦 668 电 话 : ,

59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第 一 部 分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一 办 理 依 据 关 于 同 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和 全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开 展 外 国 学 位 证 书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通 知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在 国 外 大 学 或 其 他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攻 读 正 规 课 程 获 得 相 应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者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一 张 二 寸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 蓝 色 背 景 ); ( 二 ) 需 认 证 的 国 外 源 语 言 ( 颁 发 证 书 院 校 国 家 的 官 方 语 言 )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正 本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三 ) 需 认 证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所 学 课 程 完 整 的 正 式 成 绩 单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如 以 研 究 方 式 学 习 获 得 的 学 位 证 书, 需 提 供 学 校 职 能 部 门 ( 如 学 院 学 籍 注 册 部 门 或 学 生 管 理 部 门 ) 开 具 的 官 方 研 究 证 明 信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研 究 证 明 信 内 容 应 说 明 学 习 起 59

60 止 日 期 ( 精 确 到 月 份 ), 专 业 名 称, 研 究 方 向, 所 授 予 学 位 等 信 息 ; ( 四 ) 需 认 证 的 国 外 学 位 证 书 (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 和 成 绩 单 ( 研 究 证 明 信 )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原 件 ( 须 经 正 规 翻 译 机 构 ( 公 司 ) 进 行 翻 译, 个 人 翻 译 无 效 ); ( 五 ) 如 在 国 内 高 校 就 读 期 间 到 国 外 高 校 学 习 获 得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申 请 者 要 提 供 国 内 高 校 的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或 者 学 信 网 ( 链 接 ) 学 籍 注 册 证 明 材 料 ; ( 六 ) 申 请 者 留 学 期 间 所 有 护 照 ( 含 护 照 首 页 - 个 人 信 息 页 末 页 - 本 人 签 字 页 以 及 所 有 留 学 期 间 的 所 有 签 证 记 录 和 出 入 境 记 录 )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如 果 申 请 者 留 学 期 间 护 照 已 超 出 有 效 期 限, 还 需 提 供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的 护 照 原 件 或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 七 ) 申 请 者 亲 笔 填 写 的 授 权 声 明 ; ( 八 )EMS 特 快 专 递 邮 寄 单 ( 邮 寄 单 由 验 证 机 构 提 供 ; 请 申 请 者 填 写 常 用 的 中 国 境 内 地 址 和 电 话, 且 与 认 证 系 统 中 填 写 的 信 息 一 致 ) 其 他 相 关 材 料 ( 以 下 材 料 均 需 准 备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1. 若 留 学 期 间 护 照 上 交 或 丢 失, 请 提 供 : (1) 申 请 者 亲 笔 签 名 的 无 法 提 交 留 学 期 间 护 照 的 情 况 说 明 ; (2) 新 护 照 首 页 或 户 籍 簿 ; 60

61 (3) 我 国 省 市 公 安 机 关 所 属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开 具 的 留 学 期 间 出 入 境 记 录 证 明 出 入 境 记 录 证 明 无 法 涵 盖 的 学 习 经 历 部 分, 需 提 交 其 它 居 留 情 况 证 明 ( 社 保 证 明 外 国 人 注 册 登 录 情 况 证 明 学 校 开 具 的 全 日 制 本 地 就 读 证 明 等 ) 2. 若 成 绩 单 上 有 转 学 分 豁 免 学 分 的 记 录, 需 提 供 这 部 分 成 绩 对 应 的 原 始 成 绩 单 及 所 获 的 证 书 ( 如 没 有 证 书 可 不 提 供 ); (1) 如 该 部 分 成 绩 来 自 于 国 外 学 习 经 历, 需 同 时 提 供 该 阶 段 的 签 证 和 出 入 境 记 录 ; (2) 如 该 部 分 成 绩 来 自 于 境 内 学 习 经 历, 且 无 境 内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需 同 时 提 供 境 内 院 校 开 具 的 学 习 经 历 证 明 ; 3. 尚 未 获 得 学 位 证 书 但 持 有 所 就 读 学 校 出 具 的 已 获 得 学 位 的 证 明 信 者, 需 翻 译 该 证 明 信 及 成 绩 单 ; 4. 在 俄 语 国 家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者, 需 提 供 预 科 证 明 或 学 士 学 位 课 程 入 学 合 同 ; 5. 在 爱 尔 兰 学 习 获 得 爱 尔 兰 国 立 大 学 学 位 证 书 者, 需 提 供 拉 丁 文 版 学 位 证 书 6. 在 美 国 学 习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者, 如 持 F-1 签 证, 需 提 供 I-20 表 格 ; 如 持 J-1 签 证, 需 提 供 DS-2019 表 格 ; 7. 在 加 拿 大 留 学 的 回 国 人 员 需 提 交 加 拿 大 移 民 局 开 具 的 学 习 许 可 (study permit); 8. 在 菲 律 宾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者, 须 本 人 亲 自 在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 61

62 9. 欧 洲 部 分 国 家 须 提 交 留 学 期 间 居 留 卡, 如 居 留 卡 无 法 提 供, 可 用 学 生 证 注 册 证 明 等 材 料 代 替 ; 10. 马 来 西 亚 双 联 课 程 申 请 者, 须 分 别 提 交 马 来 西 亚 校 方 出 具 的 整 个 学 习 期 间 ( 包 括 双 联 课 程 期 间 ) 的 成 绩 单 或 学 习 证 明, 以 及 第 三 国 高 校 的 双 联 课 程 成 绩 单 ; 11. 如 申 请 人 为 古 巴 政 府 单 方 奖 学 金 项 目 毕 业 生, 则 应 提 交 语 言 预 科 证 明 和 国 内 院 校 开 具 的 学 习 经 历 证 明 ( 全 程 在 古 巴 完 成 学 业 者 无 须 提 交 学 习 经 历 证 明 ) 12. 学 习 期 间 如 在 国 内 完 成 实 习 活 动, 需 提 供 学 校 认 可 的 实 习 合 同 或 实 习 证 明 ; 13. 如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代 理 人 需 提 供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委 托 书 及 代 理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注 意 : 一 位 代 理 人 一 年 内 只 能 代 理 递 交 一 位 认 证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在 线 注 册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也 可 直 接 进 入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 二 ) 递 交 材 料 : 注 册 提 交 后, 到 向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转 寄 材 料 至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审 查 ; 62

63 ( 四 ) 查 询 进 度 : 登 陆 注 册 帐 户, 查 询 进 度 及 是 否 需 要 补 充 材 料 ; ( 五 ) 领 取 结 果 : 认 证 完 成 后, 认 证 结 果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直 接 邮 寄 给 申 请 人 五 收 费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收 取 385 元 / 份 ( 含 360 元 认 证 费 与 25 元 邮 寄 费 )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八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请 认 真 阅 读 第 五 部 分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以 确 保 顺 利 办 理 各 项 服 务 63

64 第 二 部 分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一 办 理 依 据 关 于 同 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和 全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开 展 外 国 学 位 证 书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通 知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在 中 国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大 学 或 其 他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攻 读 正 规 课 程 获 得 相 应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者 ; 在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大 学 或 其 他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攻 读 正 规 课 程 获 得 学 士 以 上 ( 含 学 士 ) 层 次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者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一 张 二 寸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 蓝 色 背 景 ); ( 二 ) 需 认 证 的 港 澳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学 校 颁 发 的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包 括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学 校 颁 发 的 高 等 专 科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专 科 文 凭 ); 已 毕 业 但 尚 未 取 得 学 位 证 书 者, 提 供 就 读 学 校 出 具 的 已 获 学 位 证 明 信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三 ) 在 港 澳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学 校 学 习 期 间 完 整 的 正 式 成 绩 单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如 以 研 究 方 式 学 习 获 得 的 学 位 证 书, 需 提 供 学 校 职 能 部 门 ( 如 学 院 学 籍 注 册 部 门 或 学 生 管 理 部 门 ) 开 具 的 官 64

65 方 研 究 证 明 信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研 究 证 明 信 内 容 应 说 明 学 习 起 止 日 期 ( 精 确 到 月 份 ), 专 业 名 称, 研 究 方 向, 所 授 予 学 位 等 信 息 ; ( 四 ) 如 果 申 请 认 证 的 学 位 证 书 ( 学 位 证 明 信 ) 成 绩 单 ( 研 究 证 明 ) 为 外 文, 须 提 交 学 位 证 书 ( 学 位 证 明 信 ) 与 成 绩 单 ( 研 究 证 明 )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原 件 ( 须 经 正 规 翻 译 机 构 进 行 翻 译, 个 人 翻 译 无 效 ; ( 五 ) 如 在 境 内 高 校 就 读 期 间 到 港 澳 高 校 学 习 获 得 港 澳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申 请 者 要 提 供 境 内 高 校 的 毕 业 证 书 或 者 学 信 网 ( 链 接 ) 学 籍 注 册 证 明 材 料 ; ( 六 ) 若 成 绩 单 上 有 转 学 分 豁 免 学 分 的 记 录, 需 提 供 这 部 分 成 绩 对 应 的 原 始 成 绩 单 及 所 获 的 证 书 ( 如 没 有 证 书 可 不 提 供 ); 1. 如 该 部 分 成 绩 来 自 于 国 外 学 习 经 历, 需 同 时 提 供 该 阶 段 的 签 证 和 出 入 境 记 录 ; 2. 如 该 部 分 成 绩 来 自 于 境 内 学 习 经 历, 且 无 境 内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需 同 时 提 供 境 内 院 校 开 具 的 学 习 经 历 证 明 ( 七 )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1. 港 澳 居 民 须 提 供 : (1) 香 港 或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证 ; (2) 港 澳 居 民 来 往 内 地 通 行 证 ; (3) 护 照 或 其 它 含 有 出 生 地 信 息 的 证 明 文 件 ; 2. 台 湾 居 民 须 提 供 : (1) 身 份 证 或 户 籍 誊 本 ( 身 份 证 正 反 两 面 都 需 要 复 印 ); (2) 台 湾 居 民 来 往 大 陆 通 行 证 ( 即 台 胞 证 ) 或 旅 行 证 ; 65

66 (3) 本 人 在 港 澳 地 区 学 习 期 间 的 居 留 证 明 ; 3. 内 地 居 民 须 提 供 : (1) 往 来 港 澳 通 行 证 ( 含 学 习 期 间 所 有 签 注 记 录 及 出 入 境 记 录 ); (2)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开 具 的 出 境 学 习 期 间 的 出 入 境 记 录 ( 加 盖 公 章 ), 如 : 内 地 省 市 级 公 安 机 关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或 者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治 安 警 察 局 出 入 境 事 务 厅 ( 八 ) 申 请 者 亲 笔 填 写 的 授 权 声 明 ; ( 九 )EMS 特 快 专 递 邮 寄 地 址 单 ( 邮 寄 单 由 验 证 机 构 提 供 ; 请 申 请 者 填 写 常 用 的 中 国 境 内 地 址 和 电 话, 且 与 认 证 系 统 中 填 写 的 信 息 一 致 ); ( 十 ) 如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代 理 人 需 提 供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委 托 书 及 代 理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注 意 : 一 位 代 理 人 一 年 内 只 能 代 理 递 交 一 位 认 证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在 线 注 册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也 可 直 接 进 入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 二 ) 递 交 材 料 : 注 册 提 交 后, 到 向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转 寄 材 料 至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审 查 ; 66

67 ( 四 ) 查 询 进 度 : 登 陆 注 册 帐 户, 查 询 进 度 及 是 否 需 要 补 充 材 料 ; ( 五 ) 领 取 结 果 : 认 证 完 成 后, 认 证 结 果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直 接 邮 寄 给 申 请 人 五 收 费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收 取 385 元 / 份 ( 含 360 元 认 证 费 与 25 元 邮 寄 费 )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八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请 认 真 阅 读 第 五 部 分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以 确 保 顺 利 办 理 各 项 服 务 67

68 第 三 部 分 台 湾 地 区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一 办 理 依 据 关 于 同 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和 全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开 展 外 国 学 位 证 书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通 知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在 中 国 台 湾 地 区 大 学 或 其 他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攻 读 正 规 课 程 获 得 相 应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者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一 张 二 寸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 蓝 色 背 景 ); ( 二 ) 需 认 证 的 台 湾 地 区 高 等 院 校 颁 发 的 繁 体 中 文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三 ) 在 台 湾 地 区 高 等 院 校 学 习 期 间 所 有 完 整 的 正 式 ( 繁 体 中 文 ) 成 绩 单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 四 )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1. 大 陆 居 民 须 提 供 : (1) 居 民 户 口 簿 或 户 口 卡 或 有 效 护 照 个 人 信 息 页 ; (2) 大 陆 居 民 往 来 台 湾 通 行 证. 2. 台 湾 居 民 须 提 供 : 68

69 (1)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身 份 证 ( 正 反 面 都 需 复 印 ) 或 户 籍 誊 本 或 户 口 名 簿 ; (2) 台 湾 居 民 来 往 大 陆 通 行 证 ( 即 台 胞 证 ) 或 旅 行 证 3. 港 澳 居 民 须 提 供 : (1) 香 港 或 澳 门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证 ; (2) 港 澳 居 民 来 往 内 地 通 行 证 ; (3) 本 人 在 台 湾 学 习 期 间 的 居 留 证 明 ( 五 ) 申 请 者 亲 笔 填 写 的 授 权 声 明 ; ( 六 )EMS 特 快 专 递 邮 寄 地 址 单 ( 邮 寄 单 由 验 证 机 构 提 供 ; 请 申 请 者 填 写 常 用 的 中 国 境 内 地 址 和 电 话, 且 与 认 证 系 统 中 填 写 的 信 息 一 致 ); ( 七 ) 如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代 理 人 需 提 供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委 托 书 及 代 理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注 意 : 一 位 代 理 人 一 年 内 只 能 代 理 递 交 一 位 认 证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在 线 注 册 : 申 请 人 登 陆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也 可 直 接 进 入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 二 ) 递 交 材 料 : 注 册 提 交 后, 到 向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69

70 ( 三 ) 服 务 专 窗 转 寄 材 料 至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审 查 ; ( 四 ) 查 询 进 度 : 登 陆 注 册 帐 户, 查 询 进 度 及 是 否 需 要 补 充 材 料 ; ( 五 ) 领 取 结 果 : 认 证 完 成 后, 认 证 结 果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直 接 邮 寄 给 申 请 人 五 收 费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收 取 385 元 / 份 ( 含 360 元 认 证 费 与 25 元 邮 寄 费 )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八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请 认 真 阅 读 第 五 部 分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以 确 保 顺 利 办 理 各 项 服 务 70

71 第 四 部 分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一 办 理 依 据 关 于 同 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和 全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开 展 外 国 学 位 证 书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通 知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在 经 中 国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的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 项 目 ) 学 习 获 得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者 ; 在 经 中 国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审 批, 并 报 中 国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的 高 等 专 科 教 育 非 学 历 高 等 教 育 的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 项 目 ) 学 习 获 得 国 ( 境 ) 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者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一 张 二 寸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 蓝 色 背 景 ); ( 二 ) 所 获 合 作 办 学 学 位 证 书 或 高 等 教 育 文 凭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 三 ) 合 作 办 学 学 习 成 绩 单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 四 ) 获 得 的 国 ( 境 ) 外 证 书 和 成 绩 单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原 件 ( 须 经 正 规 翻 译 机 构 / 公 司 进 行 翻 译, 个 人 翻 译 无 效 ); ( 五 ) 本 人 护 照 / 往 来 港 澳 通 行 证 / 户 口 薄 的 身 份 页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71

72 ( 六 ) 合 作 办 学 中 方 学 校 开 具 的 学 习 经 历 证 明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 七 ) 入 申 请 者 亲 笔 填 写 的 授 权 声 明 ; ( 九 ) 如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代 理 人 需 提 供 代 理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委 托 书 及 代 理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注 意 : 一 位 代 理 人 一 年 内 只 能 代 理 递 交 一 位 认 证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四 办 理 程 序 ( 一 ) 在 线 注 册 : 申 请 人 深 圳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进 入 一 站 式 服 务 申 请, 选 择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也 可 直 接 进 入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申 请, 在 线 填 写 并 提 交 个 人 信 息 ; ( 二 ) 递 交 材 料 : 注 册 提 交 后, 到 向 服 务 专 窗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 ( 三 ) 服 务 专 窗 转 寄 材 料 至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审 查 ; ( 四 ) 查 询 进 度 : 登 陆 注 册 帐 户, 查 询 进 度 及 是 否 需 要 补 充 材 料 ; ( 五 ) 领 取 结 果 : 认 证 完 成 后, 认 证 结 果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直 接 邮 寄 给 申 请 人 五 收 费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收 取 385 元 / 份 ( 含 360 元 认 证 费 与 25 元 邮 寄 费 ) 72

73 六 服 务 专 窗 深 圳 市 人 事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25 号 新 城 大 厦 东 座 二 楼 南 侧 电 话 : 七 办 理 部 门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 八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请 认 真 阅 读 第 五 部 分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以 确 保 顺 利 办 理 各 项 服 务 第 五 部 分 办 理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服 务 需 注 意 事 项 一 符 合 以 下 情 况 的 需 签 署 延 长 认 证 评 估 期 限 同 意 书 ( 一 ) 缺 少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仅 提 供 毕 业 证 明 信 ; ( 二 ) 缺 少 中 国 驻 外 使 ( 领 ) 馆 开 具 的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证 明 (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驻 港 澳 特 区 联 络 办 公 室 开 具 的 学 习 证 明 ); ( 三 ) 因 留 学 期 间 全 部 ( 部 分 ) 护 照 ( 往 来 通 行 证 ) 遗 失 或 上 缴, 用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代 替 留 学 期 间 签 证 ( 签 注 ) 及 出 入 境 记 录 ; 73

74 ( 四 ) 在 完 成 一 个 学 历 学 位 的 过 程 中, 学 习 地 点 ( 经 历 ) 涉 及 两 个 ( 含 ) 以 上 学 校 或 国 家 ( 包 括 国 内 学 习 经 历 ); ( 五 ) 不 能 亲 自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手 续, 委 托 他 人 代 理 递 交 ; ( 六 ) 有 转 学 分, 豁 免 学 分 或 互 认 学 分 ; ( 七 ) 须 提 供 前 置 学 历 认 证 或 前 置 学 历 为 非 中 国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的 ; ( 八 ) 文 凭 颁 发 时 间 为 三 年 前 ; ( 九 ) 其 他 二 特 别 提 示 在 递 交 认 证 申 请 材 料 过 程 中, 需 申 请 者 本 人 对 认 证 申 请 信 息 和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签 字 确 认, 因 此 请 申 请 者 尽 量 亲 自 前 往 我 中 心 办 理 认 证 申 请 手 续 ; 三 收 费 请 申 请 者 将 认 证 费 385 元 / 份 ( 含 360 元 认 证 费 与 25 元 邮 寄 费 ) 转 账 至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指 定 账 户 (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申 请 人 通 过 认 证 系 统 在 线 支 付 费 用 ) 服 务 专 窗 不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四 办 理 时 间 办 理 时 限 以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定 时 间 为 准 74

75 五 如 何 翻 译 1. 仅 翻 译 所 需 认 证 学 位 的 证 书 ( 或 学 位 证 明 信 ) 和 成 绩 单 ( 或 研 究 证 明 ); 2. 找 正 规 翻 译 机 构 ( 营 业 执 照 上 经 营 范 围 包 含 翻 译 业 务,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个 人 翻 译 无 效 六 网 上 注 册 后 一 定 要 点 击 提 交, 否 则 无 法 办 理 认 证 网 上 注 册 提 交 后, 无 需 等 待 通 知 或 预 约, 即 可 到 服 务 专 窗 办 理 认 证 七 认 证 不 设 加 急 服 务 75

76 国 ( 境 ) 外 人 士 来 深 工 作 许 可 证 件 办 理 第 一 部 分 外 国 专 家 来 深 工 作 许 可 证 件 办 理 一 办 理 依 据 ( 一 )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定 ; ( 二 ) 国 家 外 国 专 家 局 关 于 印 发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办 理 规 定 等 的 通 知 ; ( 三 ) 广 东 省 外 国 专 家 局 关 于 委 托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等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通 知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一 站 式 服 务 暂 行 办 法 第 二 条 所 指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身 体 健 康 无 犯 罪 记 录, 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 一 ) 文 化 教 育 专 家 应 聘 在 深 圳 从 事 教 育 科 研 新 闻 出 版 文 化 艺 术 卫 生 体 育 等 工 作 的 外 国 籍 专 业 人 员 ( 应 具 有 大 学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和 5 年 以 上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其 中 语 言 教 师 应 具 有 大 学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和 2 年 以 上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 ( 二 ) 经 济 技 术 专 家 76

77 1. 应 聘 在 深 圳 的 企 业 中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以 上 职 务, 或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的 外 国 籍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人 员 ;( 应 具 有 大 学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和 5 年 以 上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的 外 国 籍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人 员 需 要 有 聘 请 单 位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 2. 为 执 行 政 府 间 国 际 组 织 间 协 议 协 定 和 中 外 经 贸 合 同, 应 聘 在 深 圳 工 作 的 外 国 籍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人 员 ; 3. 经 国 家 外 国 专 家 局 批 准 的 境 外 专 家 组 织 或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常 驻 深 圳 代 表 机 构 的 外 国 籍 代 表 ; 4. 应 聘 在 深 圳 从 事 经 济 技 术 工 程 贸 易 金 融 财 会 税 务 旅 游 等 领 域 工 作, 具 有 特 殊 专 长 深 圳 紧 缺 的 外 国 籍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人 员 三 申 请 材 料 ( 一 ) 办 理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证 适 用 于 首 次 来 华 工 作 的 外 国 专 家, 或 曾 在 华 工 作, 但 就 业 居 留 许 可 证 已 失 效 的 外 国 专 家 1. 营 业 执 照 ( 可 通 过 证 照 信 息 的 共 享 查 询, 可 不 提 供 原 件 复 印 件 ) 或 法 人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 经 技 类 聘 用 单 位 ); 聘 请 外 国 文 教 专 家 单 位 资 格 证 书 ( 文 教 类 单 位 ) 及 办 学 许 可 证 明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验 原 件 ); 2. 申 请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请 在 talents.sz.gov.cn/wgzjgz/ 申 请 表 格 下 载 ( 更 多 )/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空 白 ) 下 载,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77

78 3.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申 请 表 ( 网 上 申 报 后 将 表 格 打 印, 并 在 照 片 处 及 相 应 位 置 加 盖 公 章 ); 4. 护 照 复 印 件 ( 个 人 信 息 页, 曾 在 华 工 作 的 提 供 过 往 就 业 居 留 证 ); 5. 中 英 文 个 人 简 历 ( 包 括 主 要 受 教 育 经 历 工 作 经 历, 并 加 盖 公 章 ); 6. 最 高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专 业 技 能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7. 健 康 证 明 ( 由 外 国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签 发 的 或 中 国 政 府 指 定 的 卫 生 检 疫 部 门 出 具 的, 如 系 外 国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签 发 的 或 私 人 医 生 出 具 的 证 明, 需 在 入 境 后 补 交 深 圳 口 岸 医 院 出 具 的 健 康 证 明 ); 8. 中 英 文 聘 用 合 同 任 职 意 向 书 项 目 协 议 书 或 派 遣 合 同 复 印 件 ( 其 中 合 同 中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的 规 定 需 符 合 中 国 法 律 规 定, 合 同 文 本 需 加 盖 单 位 骑 缝 公 章 ); 9. 如 有 随 行 家 属, 除 需 提 供 家 属 的 护 照 复 印 件, 配 偶 须 提 供 婚 姻 关 系 证 明 及 健 康 证 明,18 岁 以 下 子 女 须 提 供 出 生 证 明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10. 申 请 文 教 类 来 华 许 可 的 专 家, 需 提 供 无 犯 罪 证 明 或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书 ( 无 犯 罪 证 明 一 般 由 专 家 原 国 籍 所 在 地 的 警 察 局 出 具 ;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书 由 专 家 出 具, 需 承 诺 本 人 在 本 国 及 境 外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来 华 后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专 家 本 人 签 字, 单 位 担 保 并 加 盖 公 章 ) 第 项 材 料, 如 非 中 文 版 本, 请 提 供 专 业 翻 78

79 译 机 构 加 盖 公 章 的 翻 译 件 ( 二 ) 首 次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证 所 需 材 料 适 用 于 已 获 得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证, 取 得 Z 签 入 境 的 外 国 专 家 1. 申 请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请 在 talents.sz.gov.cn/wgzjgz/ 申 请 表 格 下 载 ( 更 多 )/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空 白 ) 下 载,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2. 外 国 专 家 证 申 请 表 ( 网 上 申 报 后 将 表 格 打 印, 并 在 照 片 处 及 相 应 位 置 加 盖 公 章 ); 3.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证 存 根 ( 收 原 件 ); 4. 护 照 ( 验 原 件, 收 Z 签 证 页 入 境 盖 章 页 的 复 印 件 ); 5. 专 家 近 期 大 1 寸 近 期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1 张 ; 6. 健 康 证 明 ( 深 圳 口 岸 医 院 出 具,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 7. 中 英 文 聘 用 合 同 项 目 协 议 书 或 派 遣 合 同 ( 其 中 合 同 中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的 规 定 需 符 合 中 国 法 律 规 定, 合 同 文 本 需 加 盖 单 位 骑 缝 公 章 ); 8. 最 高 学 历 证 书 或 专 业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 验 原 件 ); 9. 如 有 随 行 家 属, 除 需 提 供 家 属 的 护 照, 配 偶 须 提 供 婚 姻 关 系 证 明 及 健 康 证 明,18 岁 以 下 子 女 须 提 供 出 生 证 明, 并 提 供 家 属 大 1 寸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1 张 ( 验 原 件 ); 10. 申 请 文 教 类 专 家 证 的 专 家, 需 提 供 无 犯 罪 证 明 或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书 ( 无 犯 罪 证 明 一 般 由 专 家 原 国 籍 所 在 地 的 警 察 局 出 具 ;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书 由 专 家 出 具, 需 承 诺 本 人 在 79

80 本 国 及 境 外 无 犯 罪 记 录, 承 诺 来 华 后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专 家 本 人 签 字, 单 位 担 保 并 加 盖 公 章, 收 原 件 ) 第 项 材 料, 如 非 中 文 版 本, 请 提 供 专 业 翻 译 机 构 加 盖 公 章 的 翻 译 件 第 项 材 料 如 在 申 办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证 时 已 递 交 复 印 件 并 查 验 原 件 的 可 免 重 复 提 供 ( 三 ) 转 聘 申 办 外 国 专 家 证 所 需 要 的 材 料 已 在 华 工 作 的 外 国 专 家 转 到 新 单 位 工 作, 为 转 聘 新 聘 用 单 位 应 在 其 就 业 居 留 签 证 到 期 之 前, 不 需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许 可, 可 备 齐 以 下 材 料 直 接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证 : 1. 原 单 位 推 荐 函 (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内 容 需 注 明 申 请 人 在 原 单 位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及 任 职 期 间 的 工 作 表 现 ); 2. 原 外 国 专 家 证 注 销 证 明 ( 验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 3. 经 技 类 聘 用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 可 通 过 证 照 信 息 的 共 享 查 询, 可 不 提 供 原 件 复 印 件 ) 或 法 人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 文 教 类 单 位 的 聘 请 外 国 文 教 专 家 单 位 资 格 证 书 及 办 学 许 可 证 明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验 原 件 ); 4. 申 请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请 在 talents.sz.gov.cn/wgzjgz/ 申 请 表 格 下 载 ( 更 多 )/ 办 理 外 国 专 家 业 务 申 请 报 告 ( 空 白 ) 下 载, 并 盖 上 单 位 公 章 ); 5. 外 国 专 家 证 申 请 表 ( 网 上 申 报 后 将 表 格 打 印, 并 在 照 片 处 及 相 应 位 置 加 盖 公 章 ); 6. 护 照 ( 验 原 件, 并 提 供 个 人 信 息 页 有 效 就 业 居 留 许 可 页 8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42 87.0 71.60 77.76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14 81.5 74.20 77.12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6 80.8 74.60 77.08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9 77.3 76.80 77.00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42 87.0 71.60 77.76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14 81.5 74.20 77.12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6 80.8 74.60 77.08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9 77.3 76.80 77.00 2016 年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教 育 局 公 开 招 聘 教 师 成 绩 公 告 2016 年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教 育 局 公 开 招 聘 教 师 成 绩 现 予 公 布 请 进 入 体 检 程 序 的 考 生,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和 毕 业 生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推 荐 表 原 件, 按 规 定 日 期 到 苏 州 市 吴 中 人 民 医 院 二 号 楼 四 楼 体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一 服 务 事 项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山 东 省 接 收 安 置 条 件 的 转 业 士 官 复 员 士 官 及 退 伍 义 务 兵 三 服 务 内 容 1.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档 案 移 交 审 核 ;2.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接 收 安 置 ;3. 退 役 士 兵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6 年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宜 教 体 办 函 2015 20 号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 于 转 发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 教 育 体 育 局 教 体 文 广 局 教 育 文 广 局 ), 宜 宾 学 院 : 现 将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2016 年 中 共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省 委 和 市 委 有 关 党 史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制 定 全 市 党 史 工 作 规 划, 指 导 全 市 各 部 门 各 镇 街 的 党 史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 埠 学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根 据 关 于 蚌 埠 学 院 机 构 编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皖 编 办 2007 181 号 ) 文 件 规 定, 蚌 埠 学 院 主 要 职 责 是 :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和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培 养 合 格 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1620155 519032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24.9 2 1620155 533578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20.1 3 1620155 512844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17.7 4 1620155 547926 市 监 狱

1620155 519032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24.9 2 1620155 533578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20.1 3 1620155 512844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117.7 4 1620155 547926 市 监 狱 上 海 市 201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B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笔 试 排 名 1620138 551720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上 海 市 价 格 监 督 检 查 与 反 垄 断 局 141.8 1 1620138 514966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上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 旦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字 [2016] 1 号 根 据 教 育 部 学 位 中 心 下 发 的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 年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老 干 部 局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