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學 華 學 歷 清 華 大 學 原 科 系 ( 現 醫 環 系 ) 博 士 現 職 元 培 科 大 醫 放 系 副 教 授 主 要 經 歷 台 評 會 技 術 學 院 醫 護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發 會 施 政 績 效 報 告 審 查 委 員 考 選 部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專 技 高
|
|
- 笙 牧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醫 用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姚 學 華 28 Mar
2 姚 學 華 學 歷 清 華 大 學 原 科 系 ( 現 醫 環 系 ) 博 士 現 職 元 培 科 大 醫 放 系 副 教 授 主 要 經 歷 台 評 會 技 術 學 院 醫 護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發 會 施 政 績 效 報 告 審 查 委 員 考 選 部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專 技 高 考 典 試 2
3 前 言 危 險 度 與 風 險 評 估 醫 院 放 射 檢 查 輻 射 劑 量 受 檢 者 協 助 者 與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合 理 抑 低 與 激 效 效 應 醫 護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規 正 當 化 與 最 適 化 醫 護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實 務 3
4 機 率 效 應 與 有 效 劑 量 機 率 效 應 : 指 致 癌 效 應 及 遺 傳 效 應, 其 發 生 之 機 率 與 劑 量 大 小 成 正 比, 而 與 嚴 重 程 度 無 關, 此 種 效 應 之 發 生 無 劑 量 低 限 值 有 效 劑 量 指 人 體 中 受 曝 露 之 各 組 織 或 器 官 之 等 價 劑 量 與 各 該 組 織 或 器 官 之 組 織 加 權 因 數 乘 積 之 和, 其 單 位 為 西 弗 4
5 輻 射 加 權 因 數 [ 附 表 一 之 一 ( 二 )] 輻 射 種 類 與 能 量 區 間 輻 射 加 權 因 數 W R 所 有 能 量 之 光 子 1 所 有 能 量 之 電 子 及 μ 介 子 1 中 子 能 量 <10 千 電 子 伏 (kev) 5 10 千 電 子 伏 (kev) 千 電 子 伏 (kev) 10 >100 千 電 子 伏 (kev) - 2 百 萬 電 子 伏 (MeV) 20 >2 百 萬 電 子 伏 (MeV) - 20 百 萬 電 子 伏 (MeV) 10 >20 百 萬 電 子 伏 (MeV) 5 質 子 ( 回 跳 質 子 除 外 ) 能 量 >2 百 萬 電 子 伏 (MeV) 5 * α 粒 子, 分 裂 碎 片, 重 核 20 * ICRP-103 報 告 (2007 年 ) 建 議 值 為 2 5
6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附 表 一 之 二 組 織 或 器 官 組 織 加 權 因 數 W T 組 織 或 器 官 組 織 加 權 因 數 W T 性 腺 0.20 肝 0.05 骨 髓 0.12 食 道 0.05 結 腸 0.12 甲 狀 腺 0.05 肺 0.12 皮 膚 0.01 胃 0.12 骨 表 面 0.01 膀 胱 0.05 其 餘 組 織 乳 腺 0.05 或 器 官
7 組 織 加 權 因 數 (ICRP-103) 組 織 或 器 官 W T 組 織 或 器 官 W T 胃 0.12 食 道 0.04 肺 0.12 肝 0.04 結 腸 0.12 膀 胱 0.04 紅 骨 髓 0.12 皮 膚 0.01 乳 腺 0.12 骨 表 面 0.01 其 餘 組 織 或 器 官 0.12 腦 0.01 性 腺 0.08 唾 液 腺 0.01 甲 狀 腺 0.04 全 身 1 7
8 ICRP-60 號 報 告 的 危 險 度 健 康 損 害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10-2 Sv -1 ) 一 般 人 (10-2 Sv -1 ) 致 命 癌 症 非 致 命 癌 症 嚴 重 遺 傳 變 異 總 計
9 常 見 檢 查 受 檢 者 有 效 劑 量 (1/5) 資 料 來 源 : 9
10 常 見 檢 查 受 檢 者 有 效 劑 量 (2/5) 常 見 檢 查 有 效 劑 量 試 算 : Most radiology doses taken from Wall and Hart, Brit J Radiol, 1997, UNSCEAR 2000 or the 2007 CRCPD NEXT report; most pharmaceutical doses taken from ICRP Publications 53 and 80. 常 見 CT 檢 查 有 效 劑 量 : Dougeni et al, A review of patient dose and optimisation methods in adult and paediatric CT scanning, Eur J Radiol,
11 常 見 檢 查 受 檢 者 有 效 劑 量 (3/5) 11
12 常 見 檢 查 受 檢 者 有 效 劑 量 (4/5) 12
13 常 見 檢 查 受 檢 者 有 效 劑 量 (5/5) Radiographic procedure Effective dose (msv) DEXA PRODIGY spine or femur scan Abdomen 0.53 Barium enema (10 images, 137 sec fluoroscopy) 7 CT chest - helical 9.3 CT chest - axial 13 13
14 醫 療 輻 射 檢 查 曝 露 (1/2) 資 料 來 源 : 14
15 醫 療 輻 射 檢 查 曝 露 (2/2) 資 料 來 源 : 15
16 有 用 射 束 散 射 輻 射 滲 漏 輻 射 X 光 管 滲 漏 輻 射 主 屏 蔽 牆 人 或 物 體 有 用 射 束 次 屏 蔽 牆 散 射 輻 射 16
17 受 檢 者 劑 量 X 光 機 通 常 會 有 一 標 準 輸 出 強 度, 例 如 70 kvp, 100 cm 處 輸 出 強 度 為 0.1 msv/mas ( 10 mr/mas) 受 檢 者 劑 量 與 mas 成 正 比,kVp 平 方 成 正 比, 距 離 平 方 成 反 比 若 X 光 機 使 用 70 kvp, 100 cm 處 輸 出 強 度 為 0.1 msv/mas, 某 檢 查 條 件 90 kvp, 2 mas, 120 cm D = (0.1 msv/mas) (2 mas) (90/70) 2 (100/120) 2 = 0.23 msv 17
18 協 助 者 劑 量 距 使 用 中 之 X 光 機 輻 射 源 一 公 尺 處 有 用 射 柱 之 垂 直 方 向, 散 射 輻 射 量 通 常 約 為 有 用 射 柱 之 f/1000 X 光 機 之 kvp 越 高,f 值 越 大 診 斷 X 光 能 量 範 圍,f 1 診 斷 型 X 光 防 護 管 套 其 滲 漏 輻 射 空 氣 克 馬 在 距 靶 一 公 尺 處, 每 小 時 不 得 超 過 0.87 mgy (0.1 R 1mSv) 平 方 反 比 相 加 計 算 18
19 合 理 抑 低 (1/2) 合 理 抑 低 原 則 根 據 線 性 無 閾 值 (LNT, linear nontheshold) 假 說 所 訂 定, 即 機 率 效 應 的 發 生 機 率 與 所 受 劑 量 大 小 成 比 例 增 加, 此 種 效 應 之 發 生 無 劑 量 之 低 限 值 此 假 說 幾 乎 不 可 能 被 證 實, 因 為 極 低 劑 量 率 時, 樣 品 族 群 必 須 極 大 ( 例 如 各 1 萬 人 分 別 接 受 msv), 以 得 到 具 統 計 意 義 的 結 果, 此 實 驗 幾 乎 是 無 法 實 施 的 19
20 合 理 抑 低 (2/2) 資 料 來 源 : 20
21 激 效 效 應 (1/2) 洛 基 (Luckey)1982 年 發 表 了 激 效 效 應 (hormesis) 假 說 生 物 體 施 以 天 然 輻 射 劑 量 數 倍 到 近 百 倍 的 低 劑 量 輻 射 (~<100 msv), 會 產 生 抑 制 老 化 抑 制 癌 症 提 昇 免 疫 機 能 促 進 發 育 和 成 長 增 加 對 疾 病 的 抵 抗 力 等 多 種 有 益 的 效 果 我 們 無 法 提 出 任 何 顯 著 的 證 據, 證 明 所 有 輻 射 均 為 有 害, 即 應 放 棄 所 有 輻 射 均 為 有 害 的 理 論 21
22 激 效 效 應 (2/2) Hiroshima Data Shows Protection from Cancer for Low Doses 資 料 來 源 : 22
23 合 理 抑 低 與 激 效 效 應 資 料 來 源 : 23
24 ICRP 各 委 員 會 Committee 1 - Radiation Effects Committee 2 - Doses from Radiation Exposure Committee 3 - Protection in Medicine Committee 4 - Application of the Commission s Recommendations Committee 5 -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24
25 ICRP 醫 護 輻 防 出 版 品 (1/5) 1. No. 84. Pregnancy and Medical Radiation (2000) 2. No. 85. Avoidance of Radiation Injuries from Medical Interventional Procedures (2000) 3. No. 86. Prevention of Accidents to Patients Undergoing Radiation Therapy (2000) 4. No. 87. Managing Patient Dose in Computed Tomography (2000) 25
26 ICRP 醫 護 輻 防 出 版 品 (2/5) 5. No. 93. Managing Patient Dose in Digital Radiology (2004) 6. No. 94. Release of Patients after Therapy with Unsealed Radionuclides (2004) 7. No. 97. Prevention of High-dose-rate Brachytherapy Accidents (2005) 8. No. 98. Radiation Safety Aspects of Brachytherapy for Prostate Cancer using Permanently Implanted Sources (2005) 26
27 ICRP 醫 護 輻 防 出 版 品 (3/5) 9. No Managing Patient Dose in Multi-Detector Computed Tomography (MDCT) (2007) 10. No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Medicine (2007) 11. No Radiation Dose to Patients from Radiopharmaceuticals - Addendum 3 to ICRP Publication 53 (2008) 27
28 ICRP 醫 護 輻 防 出 版 品 (4/5) 12. No Preventing Accidental Exposures from New External Beam Radiation Therapy Technologies (2009) 13. No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for Diagnostic and Interventional Procedures (2009) 14. No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Fluoroscopically Guided Procedures outside the Imaging Department (2010) 28
29 ICRP 醫 護 輻 防 出 版 品 (5/5) 15. No ICRP Statement on Tissue Reactions / Early and Late Effects of Radiation (2012) 16. No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Cardiology (2013) 17. No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Paediatric Diagnostic and Interventional Radiology (2013) 18. No
30 台 灣 輻 防 法 規 1.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與 施 行 細 則 2. 放 射 性 物 質 或 可 發 生 游 離 輻 射 設 備 操 作 人 員 管 理 辦 法 3. 放 射 性 物 質 生 產 設 施 運 轉 人 員 管 理 辦 法 4. 放 射 性 物 質 與 可 發 生 游 離 輻 射 設 備 及 輻 射 作 業 管 理 辦 法 5. 輻 射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與 專 業 人 員 設 置 及 委 託 相 關 機 構 管 理 辦 法 6. 輻 射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標 準 30
31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輻 射 作 業 應 防 止 確 定 效 應 之 發 生 及 抑 低 機 率 效 應 之 發 生 率, 且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一. 利 益 須 超 過 其 代 價 ( 正 當 化 ) 二. 考 慮 經 濟 及 社 會 因 素 後, 一 切 曝 露 應 合 理 抑 低 ( 最 適 化 ) 三. 個 人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本 標 準 之 規 定 值 ( 限 制 化 ) 31
32 合 理 抑 低 合 理 抑 低 指 盡 一 切 合 理 之 努 力, 以 維 持 輻 射 曝 露 在 實 際 上 遠 低 於 本 標 準 之 劑 量 限 度 其 原 則 為 : 一. 須 符 合 原 許 可 之 活 動 二. 須 考 慮 技 術 現 狀 改 善 公 共 衛 生 及 安 全 之 經 濟 效 益 以 及 社 會 與 社 會 經 濟 因 素 三. 須 為 公 共 之 利 益 而 利 用 輻 射 32
33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1/4) 第 18 條 醫 療 機 構 對 於 協 助 病 人 接 受 輻 射 醫 療 者, 其 有 遭 受 曝 露 之 虞 時, 應 事 前 告 知 及 施 以 適 當 之 輻 射 防 護 第 42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40 萬 元 以 上 20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並 得 令 其 停 止 作 業 ; 必 要 時, 廢 止 其 許 可 許 可 證 或 登 記 : ( 第 7 款 ) 違 反 第 18 條 規 定, 未 對 協 助 者 施 以 輻 射 防 護 33
34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2/4) 第 45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4 萬 元 以 上 2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並 得 令 其 停 止 作 業 : ( 第 1 款 ) 依 第 18 條 規 定 有 告 知 義 務, 未 依 規 定 告 知 第 42 條 第 1 款 違 反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5 條 規 定 所 定 之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且 情 節 重 大 第 44 條 第 1 款 違 反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5 條 規 定 所 定 之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34
35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3/4) 第 17 條 為 提 昇 輻 射 醫 療 之 品 質, 減 少 病 人 可 能 接 受 之 曝 露, 醫 療 機 構 使 用 經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應 實 施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之 放 射 性 物 質 可 發 生 游 離 輻 射 設 備 或 相 關 設 施, 應 依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標 準 擬 訂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計 畫,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始 得 為 之 醫 療 機 構 應 就 其 規 模 及 性 質, 依 規 定 設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專 業 人 員 或 委 託 相 關 機 構, 辦 理 前 項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計 畫 相 關 事 項 ( 未 完 ) 35
36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4/4) ( 續 ) 第 一 項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標 準 與 前 項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專 業 人 員 設 置 及 委 託 相 關 機 構 之 管 理 辦 法, 由 主 管 機 關 會 同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43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10 萬 元 以 上 5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並 得 令 其 停 止 作 業 : 一 違 反 第 17 條 第 1 項 或 第 2 項 規 定 36
37 輻 射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與 專 業 人 員 設 置 及 委 託 相 關 機 構 管 理 辦 法 (1/2) 第 2 條 醫 療 機 構 使 用 下 列 之 放 射 性 物 質 可 發 生 游 離 輻 射 設 備 或 相 關 設 施 時, 應 設 置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及 專 業 人 員 或 委 託 符 合 規 定 之 相 關 機 構, 實 施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計 畫 相 關 事 項 : 一. 醫 用 直 線 加 速 器 二. 含 鈷 六 十 放 射 性 物 質 之 遠 隔 治 療 機 三. 含 放 射 性 物 質 之 遙 控 後 荷 式 近 接 治 療 設 備 37
38 輻 射 醫 療 曝 露 品 質 保 證 組 織 與 專 業 人 員 設 置 及 委 託 相 關 機 構 管 理 辦 法 (2/2) 四. 電 腦 斷 層 治 療 機 五. 電 腦 刀 六. 加 馬 刀 七. 乳 房 X 光 攝 影 儀 八. 診 斷 用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核 醫 用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及 電 腦 斷 層 模 擬 定 位 掃 描 儀 九. X 光 模 擬 定 位 儀 前 項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人 數 委 託 之 相 關 機 構 及 相 關 事 項 依 附 表 之 規 定 38
39 醫 事 放 射 師 法 (1/3) 第 34 條 第 1 項 未 取 得 或 經 廢 止 醫 事 放 射 師 或 醫 事 放 射 士 證 書 而 執 行 醫 事 放 射 業 務 者, 處 3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3 萬 元 以 上 15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其 所 使 用 藥 械 沒 收 之 第 41 條 第 1 項 但 在 醫 療 機 構 於 醫 事 放 射 師 指 導 下 實 習 之 醫 事 放 射 系 科 組 學 生 或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日 起 6 個 月 內 之 畢 業 生, 不 在 此 限 39
40 醫 事 放 射 師 法 (2/3) 第 18 條 第 2 項 醫 事 放 射 所 設 置 標 準, 由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會 商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及 有 關 機 關 定 之 第 41 條 第 1 項 未 符 合 依 第 18 條 第 2 項 所 定 之 標 準 者, 處 新 臺 幣 1 萬 元 以 上 5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第 41 條 第 2 項 未 符 合 依 第 18 條 第 2 項 所 定 之 標 準 者, 除 依 前 項 規 定 處 罰 外, 並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處 1 個 月 以 上 1 年 以 下 停 業 處 分 40
41 醫 事 放 射 師 法 (3/3) 第 40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醫 事 放 射 所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2 萬 元 以 上 1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 其 情 節 重 大 者, 並 得 廢 止 其 開 業 執 照 : 容 留 未 取 得 或 經 廢 止 醫 事 放 射 師 或 醫 事 放 射 士 證 書 人 員 擅 自 執 行 醫 事 放 射 業 務 41
42 醫 療 法 第 12 條 第 3 項 醫 療 機 構 之 類 別 與 各 類 醫 療 機 構 應 設 置 之 服 務 設 施 人 員 及 診 療 科 別 設 置 條 件 等 之 設 置 標 準,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第 102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1 萬 元 以 上 5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並 令 限 期 改 善 ;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按 次 連 續 處 罰 : ( 第 3 款 ) 違 反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12 條 第 3 項 規 定 所 定 之 設 置 標 準 42
43 醫 療 機 構 設 置 標 準 第 7 條 牙 醫 醫 院 設 置 標 準, 規 定 如 附 表 ( 五 ) 第 23 條 本 標 準 自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附 表 ( 五 ) 牙 醫 醫 院 設 置 標 準 表 項 目 設 置 標 準 牙 醫 醫 院 備 註 三 人 員 ( 五 ) 醫 事 放 射 人 員 1. 應 有 一 人 以 上 2. 依 法 領 有 操 作 執 照 醫 事 放 射 人 員 包 括 醫 事 放 射 師 及 醫 事 放 射 士 附 註 : 醫 事 人 員 員 額 以 病 床 數 作 為 計 算 基 準 者, 其 實 際 病 床 數 未 滿 所 定 某 一 額 度 病 床 之 最 高 額 時, 仍 應 依 各 該 額 度 配 置 所 定 人 員 43
44 大 陸 輻 防 法 規 主 管 機 關 環 境 保 護 部 衛 生 部 等 母 法 職 業 病 防 治 法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法 包 括 核 技 術 利 用 的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放 射 性 廢 物 管 理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與 射 線 裝 置 放 射 防 護 條 例 包 括 輻 射 事 故 應 急 處 理 監 督 檢 查 44
45 大 陸 醫 護 輻 防 法 規 子 法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國 家 標 準,20 項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95 項 衛 生 行 業 標 準,9 項 其 他 相 關 標 準,6 項 放 射 性 疾 病 診 斷 標 準 國 家 職 業 衛 生 標 準,35 項 國 家 標 準 和 衛 生 行 業 標 準,11 項 45
46 一 般 規 定 放 射 工 作 人 員 健 康 標 準 放 射 工 作 人 員 職 業 健 康 監 護 技 術 規 範 放 射 工 作 人 員 職 業 健 康 管 理 辦 法 放 射 事 故 個 人 外 照 射 劑 量 估 算 原 則 過 量 照 射 人 員 醫 學 檢 查 與 處 理 原 則 外 照 射 事 故 受 照 人 員 的 醫 學 處 理 及 治 療 方 案 外 照 射 急 性 放 射 病 護 理 規 範 放 射 性 核 素 內 污 染 人 員 的 醫 學 處 理 規 範 人 體 體 表 放 射 性 核 素 污 染 處 理 規 範 46
47 X 射 線 診 斷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的 合 理 應 用 原 則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衛 生 防 護 監 測 規 範 X 線 診 斷 中 受 檢 者 器 官 劑 量 的 估 算 方 法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受 檢 者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可 擕 式 X 射 線 檢 查 系 統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X 射 線 電 腦 斷 層 攝 影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乳 腺 X 射 線 攝 影 品 質 控 制 檢 測 規 範 電 腦 X 射 線 攝 影 (CR) 品 質 控 制 檢 測 規 範 47
48 放 射 治 療 醫 用 X 射 線 治 療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醫 用 電 子 加 速 器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放 射 性 核 素 敷 貼 治 療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X γ 射 線 頭 部 立 體 定 向 外 科 治 療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低 能 γ 射 線 粒 子 源 植 入 治 療 的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與 品 質 控 制 檢 測 規 範 醫 用 γ 射 束 遠 距 治 療 防 護 與 安 全 標 準 後 裝 γ 源 治 療 的 患 者 防 護 與 品 質 控 制 檢 測 規 範 48
49 核 子 醫 學 屏 蔽 臨 床 核 醫 學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臨 床 核 醫 學 中 患 者 的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醫 用 放 射 性 廢 物 的 衛 生 防 護 管 理 醫 用 X 射 線 CT 機 房 的 輻 射 遮 罩 規 範 醫 用 診 斷 X 射 線 防 護 玻 璃 板 標 準 醫 用 診 斷 X 射 線 個 人 防 護 材 料 及 用 品 標 準 放 射 防 護 器 材 與 含 放 射 性 產 品 衛 生 管 理 辦 法 49
50 劑 量 評 估 品 保 染 色 體 畸 變 估 算 生 物 劑 量 放 射 性 核 素 攝 入 量 及 內 照 射 劑 量 估 算 規 範 外 照 射 慢 性 放 射 病 劑 量 估 算 規 範 X 射 線 和 電 子 束 所 致 眼 晶 體 劑 量 估 算 規 範 X 射 線 和 中 子 所 指 皮 膚 損 傷 的 劑 量 估 算 規 範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影 像 品 質 保 證 的 一 般 要 求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設 備 影 像 品 質 控 制 檢 測 規 範 醫 用 磁 共 振 成 像 (MRI) 設 備 影 像 品 質 檢 測 與 評 價 規 範 50
51 放 射 性 疾 病 診 斷 職 業 性 放 射 性 疾 病 診 斷 標 準 職 業 性 放 射 性 疾 病 診 斷 程 式 和 要 求 診 斷 標 準 外 照 射 放 射 病 : 急 性 放 射 病 慢 性 放 射 病 亞 急 性 放 射 病 放 射 性 骨 損 傷 內 照 射 放 射 病 : 放 射 性 白 內 障 甲 狀 腺 疾 病 皮 膚 疾 病 性 腺 疾 病 膀 胱 疾 病 直 腸 炎 口 腔 炎 食 管 疾 病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皮 膚 癌 急 性 放 射 性 肺 炎 51
52 醫 用 X 光 診 斷 受 檢 者 輻 射 防 護 大 陸 於 2011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受 檢 者 放 射 衛 生 防 護 標 準 總 則 中 提 及 受 檢 者 所 受 的 醫 療 照 射 應 經 過 正 當 性 判 斷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檢 查 的 合 理 運 用 原 則 ( 附 錄 A) 安 全 與 防 護 最 優 化 原 則 ( 第 6 章 ) 醫 用 X 射 線 診 斷 檢 查 的 劑 量 指 導 水 平 ( 附 錄 B) 設 備 防 護 設 備 輔 助 設 備 與 防 護 用 品 質 量 保 證 大 綱 ( 子 法 ) 52
53 正 當 化 判 斷 (1/4) 應 參 考 患 者 病 史 體 格 檢 查 臨 床 化 驗 等 資 訊 群 體 X 光 檢 查 應 考 量 疾 病 流 行 現 況 預 期 檢 查 效 果 延 遲 效 應 以 醫 學 監 護 為 目 的 的 群 體 X 光 檢 查, 應 洽 當 控 制 檢 查 人 數 部 位 與 頻 率 不 應 將 胸 部 X 光 檢 查 列 為 群 體 X 光 檢 查 的 必 檢 項 目 53
54 正 當 化 判 斷 (2/4)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54
55 正 當 化 判 斷 (3/4) 優 先 選 擇 非 X 光 檢 查 優 先 選 擇 固 定 式 設 備 移 動 式 設 備 注 意 其 他 患 者 防 護 有 用 射 束 方 向 考 量 育 齡 婦 女 孕 婦 與 嬰 幼 兒 是 否 應 接 受 檢 查 考 量 嬰 幼 兒 照 射 條 件 與 輻 射 防 護 55
56 正 當 化 判 斷 (4/4)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56
57 最 適 化 (1/10) 設 備 依 據 法 規 經 品 保 確 認 避 免 受 檢 者 同 一 部 位 重 複 檢 查 選 擇 X 射 線 或 透 視 檢 查 考 量 最 佳 影 像 品 質 與 最 低 劑 量, 制 訂 最 佳 檢 查 程 序 與 照 射 條 件 建 議 高 電 壓 低 電 流 厚 濾 片 洽 當 調 整 準 確 對 位 體 位 與 準 直 系 統 57
58 最 適 化 (2/10) 58
59 最 適 化 (3/10) 最 小 照 野 ( 偵 測 器 面 積 10%) 非 照 射 部 位 屏 蔽 選 擇 適 合 濾 柵 高 感 度 接 收 器 透 視 : 建 議 短 曝 光 建 議 勿 連 續 曝 光 無 遙 控 影 像 增 強 器 之 透 視, 建 議 先 暗 適 應 59
60 最 適 化 (4/10) 60
61 最 適 化 (5/10) 61
62 最 適 化 (6/10) 檢 查 前 ( 降 低 廢 棄 率 ) 確 認 : 設 備 與 用 品 性 能 即 時 更 換 性 能 不 符 螢 光 屏 複 核 檢 查 項 目 與 檢 查 條 件 技 術 等 受 檢 者 正 確 定 位 與 固 定 受 檢 者 轉 科 或 轉 院 時, 已 有 檢 查 結 果 應 作 為 後 續 檢 查 依 據, 以 避 免 受 檢 者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檢 查 62
63 最 適 化 (7/10)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63
64 最 適 化 (8/10)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64
65 最 適 化 (9/10)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65
66 最 適 化 (10/10)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66
67 CT 劑 量 最 適 化 (1/3) 類 似 CT 檢 查 有 效 劑 量 差 異 檢 查 部 位 有 效 劑 量 (msv) 最 低 最 高 比 值 胸 部 冠 狀 血 管 Muhogora et al. Patient doses in CT examinations in 18 countries: initial results from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projects. Radiat Prot Dosim 2009;136(2):
68 CT 劑 量 最 適 化 (2/3) 1. Large dose variations were observed (up to 32-fold) with some individual sites exceeding the recommended dose reference levels, indicating a large potential to reduce dose. 2. Exposure parameters are not always adjusted appropriately to the clinical question or to patient size, especially for children. 3. Dose reduction techniques, such as tube-current modulation, low-tube voltage protocols, prospective echocardiography-triggered coronary angiography and iterative reconstruction algorithms can substantially decrease doses. 68
69 CT 劑 量 最 適 化 (3/3)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69
70 輻 射 線 對 胚 胎 的 影 響 動 物 試 驗 結 果 顯 示, 器 官 形 成 期 接 受 劑 量, 極 易 造 成 胎 兒 畸 形 ; 但 日 本 原 子 彈 殘 存 者 的 結 果 顯 示, 除 了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的 損 害 ( 以 小 頭 症 與 智 力 障 礙 為 主 ), 胎 兒 畸 形 並 不 多 見 ICRP: 懷 孕 期 10 天 至 26 週, 胎 兒 若 接 受 了 超 過 0.1 Sv 之 劑 量, 應 考 慮 實 施 人 工 流 產 ; 可 孕 婦 女 必 須 注 意 腹 腔 與 骨 盆 腔 因 診 斷 所 接 受 劑 量 70
71 育 齡 婦 女 受 檢 (1/3) 腹 部 骨 盆 腔 檢 查, 問 明 是 否 懷 孕 無 法 確 認 者, 視 同 已 孕 未 孕 者, 宜 限 制 在 月 經 後 10 天 內 進 行 裝 置 避 孕 器 者, 優 先 選 擇 婦 科 與 超 音 波 檢 查 乳 腺 X 射 線 檢 查 普 查 ( 尤 其 <20 歲 者 ) 透 視 檢 查 子 宮 輸 卵 管 造 影 檢 查 後, 三 個 月 內 避 免 懷 孕 71
72 育 齡 婦 女 受 檢 (2/3)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72
73 育 齡 婦 女 受 檢 (3/3) 資 料 來 源 : 73
74 孕 婦 受 檢 (1/3) 懷 孕 初 期, 尤 其 是 8-15 週 ( 註 : 低 劑 量 ), 儘 量 避 免 腹 部 骨 盆 腔 檢 查 確 須 進 行 檢 查 時, 申 請 單 ( 或 醫 囑 ) 說 明 理 由, 經 專 家 認 同 後 實 施 必 須 檢 查 時, 儘 量 於 懷 孕 末 三 個 月 內 進 行 向 孕 婦 說 明 利 弊 知 情 同 意 簽 字 嚴 格 控 制 劑 量 ( 儀 器 技 術 等 ) 避 免 進 行 乳 腺 檢 查 74
75 孕 婦 受 檢 (2/3) 資 料 來 源 : 75
76 孕 婦 受 檢 - 胚 胎 劑 量 (3/3) Examination site Plain chest Plain abdomen Plain lumbar spine CT head CT chest CT abdomen CT pelvis Average dose of radiation 0.01 mgy or less 1.4 mgy 1.7 mgy mgy or less 0.06 mgy 8.0 mgy 25.0 mgy 資 料 來 源 : 76
77 參 考 劑 量 醫 療 關 懷 Tsai et al. Survey of computed tomography scanners in Taiwan: Dose descriptors, dose guidance levels, and effective doses. Med. Phys. 2007;34:1234 Brent. Saving lives and changing family histories: appropriate counseling of pregnant women and men and women of reproductive age, concerning the risk of diagnostic radiation exposures during and before pregnancy. Am J Obst & Gyn Examples of the answers to questions posed by women and men who have been exposed to radiation ( ATE (ask the expert). 77
78 兒 童 受 檢 (1/7) 正 當 化 : 詳 閱 醫 療 紀 錄, 避 免 不 必 要 照 射 避 免 以 兒 童 做 示 教 或 研 究 案 例 最 適 化 : 謹 慎 完 成 最 適 當 輻 射 防 護 謹 慎 完 成 最 適 當 透 視 檢 查 短 時 間 曝 光 不 建 議 使 用 濾 柵 固 定 兒 童 須 扶 持 時, 屏 蔽 協 助 者 78
79 兒 童 受 檢 (2/7) 候 診 兒 童 的 輻 防 設 備 或 設 施 不 同 年 紀 兒 童 特 殊 器 官 的 防 護 用 品 防 護 能 力 ( 例 如 0.5 mm 鉛 當 量 ) X 光 機 應 配 備 有 用 射 束 矩 形 照 野 調 節 光 野 指 示 裝 置 透 視 X 光 機 應 配 備 影 像 亮 度 增 強 與 劑 量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不 同 檢 查 不 同 年 紀 的 固 定 器 謹 慎 使 用 非 專 用 於 兒 童 之 X 光 機 79
80 兒 童 受 檢 (3/7)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80
81 兒 童 受 檢 (4/7) 資 料 來 源 :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81
82 兒 童 受 檢 (5/7) 資 料 來 源 : 82
83 兒 童 受 檢 (6/7) 資 料 來 源 : 83
84 兒 童 受 檢 (7/7) 資 料 來 源 : 84
85 結 語 危 險 度 與 風 險 評 估 醫 院 放 射 檢 查 輻 射 劑 量 受 檢 者 協 助 者 與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合 理 抑 低 與 激 效 效 應 醫 護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規 正 當 化 與 最 適 化 醫 護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實 務 85
86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99 年 9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力 行 99 年 9 2010 年 2060 年 數 2010 年 23.17 2060 年 19.90 18.84 17.1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診 療 項 目 代 碼 健 保 支 付 點 數 價 格 參 考 起 日 價 格 參 考 迄 日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英 文 項 目 名 稱 備 註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費 ( 不 含 00101B 260 2016/4/1 牙 科 門 診 ) 2. 地 區 醫 院 (1) 處 方 交 付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草案)歷次會議通過之修正條文 930920
教 師 請 假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教 師 請 假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規 則 ) 係 於 九 十 五 年 五 月 八 日 訂 定 發 布, 為 配 合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修 正 增 訂 陪 產 假 日 數 政 府 鼓 勵 生 育 政 策 及 解 決 教 師 分 娩 前 申 請 娩 假 爭 議, 爰 修 正 本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其 修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2D30333339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受 文 者 : 正 副 本 台 灣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科 學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函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0 日 發 文 字 號 :(105) 台 榮 綜 字 第 0339 號 速 別 :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說 明 地 址 :30078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展 業 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7050.doc
國 家 安 全 局 令 國 家 安 全 局 令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7 日 發 文 字 號 :(101) 勤 維 字 第 0009235 號 訂 定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附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局 長 蔡 得 勝 特 種 勤 務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7 日 國 家 安 全 局 (101)
More information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食 品 檢 驗 機 構 認 證 及 委 託 認 證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十 七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檢 驗 機 構 : 指 具 有 食 品 檢 驗 能 力 之 檢 驗 機 關 ( 構 ) 法
More information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30323137BAEEA658AAA92DB14DA7DEA448ADFBA6D2B8D5C2B2A4B66F6B>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簡 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簡 介 專 技 人 員 證 照 是 專 業 標 記, 其 執 業 範 圍 亦 受 法 律 保 障 ; 考 選 部 竭 誠 歡 迎 您 參 加 專 技 人 員, 透 過 本 簡 介, 協 助 您 金 榜 題 名, 取 得 專 技 人 員 執 業 資 格, 為 國 家 人 民 服 務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係
More information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98 年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問 與 答 節 錄 目 次 肆 精 打 細 算 談 量 尺 節 錄 自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網 頁 資 料 國 中 基 測 自 民 國 90 年 實 施 以 來, 為 我 國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最 多 的 重 要 測 驗 依 據 高 中 暨 高 職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五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080808 鋁 箔 燒 烤 知 多 少?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內 壢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姓 名 : 小 六 陳 靖 淳 小 六 彭 靖 雅 小 六 莊 文 傑 小 六 莊 溶 維 小 六 邱 繼 政 小 六 吳 國 忠 指 導 老 師 : 林 淑 惠 年 度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八 ) 符 應 學 習 領 域 ( 學 科 ) 培 育 致 用 及 實 踐 : 培 育 卓 越 儲 備 教 師 之 數 量 類 別 及 學 科, 應 符 應 教 育 現 場 需 求 及 整 體 政 策 目 標, 並 充 分 應 用 師 資 培 育 統 計 年 報 等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資
教 育 部 令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9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098065B 號 訂 定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獎 學 金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獎 學 金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More information「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六 因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而 無 法 於 當 學 期 註 冊 入 學 者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以 一 年 為 限, 惟 保 留 期 間 應 徵 服 義 務 役 者, 得 檢 具 在 營 服 役 證 明 書, 申 請 延 長 保 留 期 限, 俟 保 留 期 滿, 檢 具 退 伍 證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則 教 育 部 96.11.12 台 中 ( 二 ) 字 第 0960166842 號 函 暨 97.1.16 台 中 ( 二 ) 字 第 0970008554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本 大 學 98 年 1 月 7 日 第 10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修 正 第 4 條 第 15 條 第 17 條 第 18 條 第 52 條 第 54 條 第 55 條
More information<ABCAADB1BD64A5BB2E707364>
圍 內, 有 依 相 同 條 件 優 先 承 買 之 權 利, 其 權 利 並 優 先 於 其 他 共 有 人 前 項 情 形, 有 數 人 表 示 優 先 承 買 時, 應 按 專 有 部 分 比 例 買 受 之 但 另 有 約 定 者, 從 其 約 定 區 分 所 有 建 築 物 之 專 有 部 分, 依 第 二 項 規 定 有 分 離 出 賣 之 情 形 時, 其 基 地 之 所 有 人 無
More information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6B6BBED5.doc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Q&A 1Q: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何 時 開 始 實 施? A: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八 月 三 日 起 施 行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於 八 十 八 年 二 月 三 日 總 統 令 正 式 公 布, 六 個 月 後 開 始 實 施, 因 此 自 八 十 八 年 八 月 三 日 起, 健 康 食 品 將 以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有 關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