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新 建 郑 州 至 焦 作 铁 路 郑 州 市 段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3)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郑 州 市 南 出 口 暨 郑 州 至 新 郑 快 速 通 道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4) 郑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新 建 郑 州 至 焦 作 铁 路 郑 州 市 段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3)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郑 州 市 南 出 口 暨 郑 州 至 新 郑 快 速 通 道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4) 郑 "

Transcription

1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ZHENGZHOUSHI RENMINZHENGFU GONGBAO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2 年 第 9 号 ( 总 第 249 号 ) 2012 年 10 月 1 日 目 录 文 件 汇 编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转 发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1)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5)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郑 州 市 执 委 会 总 体 方 案 的 通 知 (10)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表 彰 2011 年 度 郑 州 市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的 通 报 (18)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20)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郑 州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24)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25)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28)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郑 州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基 地 的 实 施 意 见 (32)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示 范 城 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37)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郑 州 市 商 贸 业 等 5 个 工 作 推 进 组 的 通 知 (38)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大 运 河 遗 产 郑 州 段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告 (41)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禁 止 摩 托 车 电 瓶 观 光 车 三 轮 汽 车 低 速 货 车 拖 拉 机 畜 力 车 人 力 架 子 车 在 市 区 限 定 区 域 内 行 驶 的 通 告 (42)

2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新 建 郑 州 至 焦 作 铁 路 郑 州 市 段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3)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郑 州 市 南 出 口 暨 郑 州 至 新 郑 快 速 通 道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的 通 告 (44)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2012 年 主 要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45)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结 核 病 防 治 规 划 ( 年 ) 的 通 知 ( 5 4 )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郑 州 慈 善 总 会 关 于 开 展 2012 郑 州 慈 善 日 活 动 意 见 的 通 知 (59)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贫 困 残 疾 儿 童 抢 救 性 康 复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61)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第 九 届 中 国 郑 州 国 际 少 林 武 术 节 筹 委 会 内 设 机 构 及 工 作 职 责 的 通 知 (64)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条 例 的 通 知 (68)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表 彰 2011 年 度 政 务 督 查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的 通 报 (75)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成 立 黄 河 下 游 近 期 防 洪 工 程 建 设 征 迁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76) 郑 州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政 协 郑 州 市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表 彰 2011 年 度 市 人 大 代 表 建 议 政 协 委 员 提 案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先 进 个 人 和 优 秀 议 案 建 议 优 秀 提 案 的 通 报 (77) 任 免 人 员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任 免 人 员 (80)

3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转 发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郑 政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七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豫 政 号 ) 已 经 下 发, 豫 政 号 文 件 具 体 明 确 了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职 责 和 任 务, 具 有 较 强 的 针 对 性 实 用 性 和 操 作 性, 是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依 据 市 政 府 将 把 贯 彻 落 实 豫 政 号 文 件 的 情 况 纳 入 年 度 目 标 考 核 现 将 豫 政 号 文 件 转 发 给 你 们, 并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请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落 实 一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充 分 认 识 应 急 管 理 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地 位 和 作 用, 以 高 度 负 责 的 态 度,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严 格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责 任 二 认 真 学 习, 完 善 制 度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认 真 学 习, 按 照 豫 政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和 各 自 职 责, 明 确 责 任, 完 善 制 度, 把 应 急 管 理 作 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贯 彻 始 终 三 树 立 典 型, 抓 好 落 实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按 照 豫 政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切 实 抓 好 落 实, 同 时 要 抓 1-2 个 基 础 好 有 特 色 的 单 位 和 企 业 作 为 典 型, 发 挥 好 示 范 作 用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为 全 面 规 范 我 省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构 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提 升 应 对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能 力,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和 河 南

4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现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一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指 挥 ( 一 ) 各 级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统 一 领 导 综 合 协 调 分 类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属 地 为 主 的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本 地 区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责 任 制 ( 二 ) 河 南 省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由 省 市 县 ( 市 区 )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等 构 成 ( 三 ) 省 政 府 负 责 全 省 重 特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统 一 领 导 工 作 ; 省 辖 市 政 府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较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工 作 ; 县 级 政 府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各 类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事 发 地 县 级 政 府 不 能 有 效 处 置 的, 报 请 上 一 级 政 府 组 织 处 置 煤 矿 油 田 等 大 型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处 置, 根 据 需 要 可 由 事 发 单 位 负 责, 事 发 地 政 府 协 助 ( 四 ) 根 据 应 急 救 援 需 要, 省 政 府 成 立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或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组, 统 一 领 导 协 调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 五 ) 事 发 地 省 辖 市 或 县 ( 市 区 ) 政 府 ( 或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成 立 现 场 抢 险 指 挥 部, 并 可 设 立 若 干 处 置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现 场 抢 险 工 作 现 场 抢 险 指 挥 部 应 当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事 故 态 势 和 遇 险 人 员 情 况 等, 按 照 救 人 第 一 的 原 则, 迅 速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有 关 专 家 和 救 援 队 伍, 制 定 科 学 的 救 援 方 案 有 序 开 展 救 援, 防 止 衍 生 次 生 事 故 发 生 ( 六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救 援 所 需 资 金, 由 事 故 责 任 单 位 承 担 事 故 责 任 单 位 无 力 承 担 的, 由 事 故 责 任 单 位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负 责 解 决 ( 七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各 自 的 职 责 和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机 构, 指 导 协 助 开 展 本 行 业 本 领 域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 八 ) 大 中 型 企 业 应 当 按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应 当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工 作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应 急 人 员, 具 体 负 责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其 他 各 类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确 定 机 构 和 专 ( 兼 ) 职 人 员, 负 责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二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与 演 练 ( 九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应 当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级 政 府 的 应 急 预 案, 制 订 并 定 期 修 订 本 级 政 府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综 合 应 急 演 练

5 ( 十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各 自 的 职 责,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级 政 府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和 上 级 部 门 应 急 预 案, 制 订 并 定 期 修 订 本 部 门 应 急 预 案, 并 报 本 级 政 府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同 时 抄 送 同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演 练 各 级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针 对 本 行 业 ( 领 域 ) 主 要 特 点 和 易 发 生 事 故 环 节 的 专 业 应 急 演 练 或 综 合 应 急 演 练 ( 十 一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编 制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及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矿 山 建 筑 施 工 危 险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和 涉 及 重 大 危 险 源 单 位 的 应 急 预 案, 应 当 按 规 定 报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赋 予 生 产 现 场 带 班 人 员 班 组 长 和 调 度 人 员 在 遇 到 险 情 时 第 一 时 间 下 达 停 产 撤 人 命 令 的 直 接 决 策 权 和 指 挥 权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演 练 制 度,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综 合 应 急 演 练 或 专 项 应 急 演 练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两 次 综 合 应 急 演 练 或 专 项 应 急 演 练 车 间 ( 工 段 ) 班 组 的 应 急 演 练 应 当 经 常 化 ( 十 二 )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将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企 业 的 应 急 预 案 作 为 行 业 准 入 的 必 要 条 件, 对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并 备 案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三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十 三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应 当 充 分 发 挥 公 安 消 防 队 伍 作 用, 建 立 一 专 多 能 的 综 合 性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整 合 应 急 资 源, 依 托 大 中 型 企 业 和 有 关 部 门 救 援 力 量, 加 强 矿 山 危 险 化 学 品 道 路 交 通 建 筑 施 工 电 力 等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建 设 ( 十 四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加 强 本 系 统 ( 领 域 ) 专 ( 兼 ) 职 救 援 队 伍 建 设 聘 请 有 关 专 家 分 类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专 家 库, 为 救 援 处 置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和 科 学 指 导 ( 十 五 ) 煤 矿 和 非 煤 矿 山 危 险 化 学 品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建 立 由 专 职 或 兼 职 人 员 组 成 的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没 有 单 独 建 立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除 建 立 兼 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外, 还 应 当 与 邻 近 建 有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的 企 业 签 订 救 援 协 议, 或 者 联 合 建 立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十 六 ) 加 强 军 地 应 急 救 援 协 作 根 据 事 故 救 援 需 要,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可 以 请 求 解 放 军 武 警 部 队

6 民 兵 预 备 役 组 织, 协 助 开 展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四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信 息 管 理 ( 十 七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加 强 对 现 有 应 急 资 源 的 普 查 和 整 合, 统 筹 规 划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设 施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预 案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应 急 资 源 数 据 库, 实 现 各 类 应 急 资 源 动 态 管 理 和 资 源 共 享 ( 十 八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完 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通 信 网 络, 规 范 信 息 获 取 分 析 发 布 报 送 格 式 和 程 序 ( 十 九 ) 事 故 发 生 后, 事 故 现 场 人 员 要 立 即 向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报 告 ; 单 位 负 责 人 接 到 报 告 后, 要 于 1 小 时 内 向 事 发 地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有 关 部 门 接 到 报 告 后 要 及 时 向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并 同 时 向 本 级 政 府 报 告 ; 特 殊 情 况 可 越 级 上 报 事 发 地 政 府 报 至 省 政 府 的 时 限, 最 迟 不 得 超 过 事 发 后 2 小 时 ( 二 十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在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处 置 过 程 中,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统 一 准 确 及 时 发 布 有 关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信 息 ( 二 十 一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预 报 预 警 制 度, 及 时 向 社 会 和 企 业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每 月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分 析, 发 现 事 故 征 兆 应 当 立 即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 二 十 二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建 设 完 善 应 急 救 援 信 息 指 挥 平 台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充 分 利 用 调 度 指 挥 监 测 监 控 等 系 统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平 台, 并 与 当 地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互 联 互 通 五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宣 传 培 训 ( 二 十 三 ) 各 级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宣 传 培 训 制 度, 组 织 开 展 应 急 知 识 宣 传 培 训 活 动 对 领 导 干 部 应 急 指 挥 和 处 置 能 力 的 培 训, 应 纳 入 各 级 党 校 和 行 政 学 院 的 培 训 内 容 ( 二 十 四 )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落 实 培 训 任 务, 积 极 组 织 开 展 应 急 知 识 宣 传 普 及 活 动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对 学 校 开 展 应 急 知 识 教 育 情 况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应 当 把 应 急 知 识 教 育 纳 入 教 学 内 容, 对 学 生 进 行 应 急 知 识 教 育, 培 养 学 生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自 救 互 救 能 力

7 新 闻 媒 体 应 当 无 偿 开 展 事 故 预 防 与 应 急 自 救 与 互 救 知 识 的 公 益 宣 传 ( 二 十 五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和 应 急 预 案 要 求, 强 化 应 急 教 育 培 训, 落 实 培 训 计 划 和 责 任 每 年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和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培 训 六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工 作 ( 二 十 六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结 合 应 急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相 关 规 章 和 配 套 措 施,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制 度 ( 二 十 七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统 一 指 挥 反 应 灵 敏 协 调 有 序 运 转 高 效 的 应 急 救 援 机 制 各 级 各 类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应 当 纳 入 当 地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统 一 指 导 调 度 指 挥 ( 二 十 八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加 强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调 配 合,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互 通 情 况, 共 享 信 息, 协 调 联 动 ( 二 十 九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物 资 投 入, 保 证 应 急 救 援 所 需 经 费 坚 持 实 物 储 备 与 生 产 能 力 储 备 相 结 合, 社 会 化 储 备 与 专 业 化 储 备 相 结 合, 依 法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储 备 制 度 和 建 立 应 急 物 资 生 产 储 备 调 拨 和 紧 急 配 送 体 系 建 立 专 门 的 应 急 装 备 物 资 储 备 网 点, 储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装 备 物 资 ( 三 十 ) 各 级 政 府 及 其 医 疗 卫 生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急 救 医 疗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配 备 相 应 的 医 疗 救 治 药 物 技 术 设 备 人 员, 提 高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对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能 力 ( 三 十 一 ) 道 路 交 通 铁 路 航 空 等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提 供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开 设 应 急 救 援 特 别 通 道 道 路 受 损 时 应 迅 速 组 织 抢 修, 确 保 救 灾 物 资 器 材 和 人 员 及 时 运 送 到 位 ( 三 十 二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将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工 作 制 度 建 设 作 为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制 定 完 善 事 故 预 防 预 警 应 急 值 守 信 息 报 告 现 场 处 置 物 资 保 障 等 制 度 把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建 设 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发 展 统 一 规 划 统 一 部 署 统 一 实 施 ( 三 十 三 ) 有 关 应 急 装 备 物 资 生 产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应 当 加 强 应 急 救 援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装 备 的 研 发 加 强 对 生 产 安 全 产 品 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实 行 严 格 的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可 靠 矿 山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高 危 企 业 应 当 积 极 采 用 先 进 适 用 的 技 术 装 备, 提 高 安 全 保 障 和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 三 十 四 ) 各 级 政 府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相 关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在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中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 对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职 责 的 单 位 及 个 人,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给 予 责

8 任 追 究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郑 政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四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郑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市 政 府 第 87 次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郑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保 障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安 全 运 行, 维 护 社 会 保 险 对 象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我 市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被 征 地 农 民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离 休 干 部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和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等 国 家 规 定 的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第 三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工 作 依 法 制 定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政 策 ; 依 法 研 究 决 定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支 付 和 管 理 等 事 项 ; 依 法 组 织 对 社 会 保 险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和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支 付 管 理 等 环 节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指 导 社 会 保 险 各 项 业 务 经 办 工 作 第 四 条 市 政 府 采 取 措 施, 支 持 社 会 各 方 面 参 与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监 督, 成 立 社 会 保 障 监 督 委 员 会, 实 施 社 会 监 督 市 财 政 部 门 审 计 机 关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收 入 支 付 和 管 理 情

9 况 实 施 监 督 第 五 条 市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市 经 办 机 构 ) 依 法 经 办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主 要 负 责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个 人 权 益 记 录 基 金 征 缴 待 遇 支 付, 为 社 会 保 险 对 象 提 供 服 务 和 咨 询 等 工 作 第 二 章 基 金 预 算 第 六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根 据 上 年 度 基 金 收 支 情 况 本 年 度 参 保 人 数 工 资 基 数 缴 费 比 例 享 受 待 遇 人 数 和 标 准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等 因 素 编 制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预 算 草 案,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汇 总, 市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后,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市 财 政 部 门 联 合 报 市 政 府 批 准 后 执 行, 并 报 上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第 七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严 格 按 批 准 的 基 金 预 算 执 行, 执 行 中 遇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调 整 时,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编 制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按 规 定 程 序 审 查 批 准 后 执 行, 并 报 上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第 三 章 基 金 筹 集 第 八 条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到 市 经 办 机 构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申 报 登 记 第 九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对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的 缴 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及 时 审 核, 符 合 规 定 的, 予 以 核 准 第 十 条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对 其 职 工 应 当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严 格 履 行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并 按 月 将 代 扣 代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明 细 情 况 告 知 职 工 本 人 第 十 一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为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建 立 缴 费 记 录, 定 期 将 缴 费 情 况 告 知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并 负 责 缴 费 记 录 的 安 全 保 密 和 保 存 完 整 第 十 二 条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申 报 应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由 市 经 办 机 构 核 定 后, 应 当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第 十 三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依 法 按 时 足 额 征 收 社 会 保 险 费 不 得 违 反 国 家 规 定 与 参 保 单 位 和 个 人 协 议 收 取 社 会 保 险 费, 不 得 收 取 承 兑 汇 票 等 有 价 证 券 或 者 收 取 实 物 抵 顶 社 会 保 险 费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截 留 和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减 免 社 会 保 险 费 第 十 四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当 月 征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收 入 应 当 存 入 基 金 收 入 户 ; 月 度 终 了 前, 将 当 月 收 入 户 筹 集 的 基 金 和 利 息 收 入 等 全 部 转 入 财 政 专 户, 收 入 户 月 末 不 得 保 留 余 额 第 十 五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委 托 收 入 户 开 户 银 行 托 收 参 保 单 位 和 个 人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不 得

10 直 接 收 取 现 金 第 十 六 条 市 财 政 部 门 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补 助, 应 当 按 时 足 额 拨 付 到 财 政 专 户, 并 及 时 通 知 市 经 办 机 构 第 四 章 基 金 支 出 第 十 七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违 反 规 定 调 整 支 出 项 目 和 标 准 第 十 八 条 单 位 和 个 人 提 供 申 请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的 资 料 应 当 真 实 有 效, 不 得 伪 造 编 造 第 十 九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发 放 制 度 和 程 序, 实 行 社 会 化 发 放, 严 禁 以 现 金 形 式 支 付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防 止 欺 诈 冒 领 行 为 发 生 第 二 十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根 据 批 准 的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年 度 支 出 预 算 提 出 基 金 支 付 渠 道 用 款 计 划, 经 市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后 及 时 办 理 拨 款 手 续 第 二 十 一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支 付 的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应 从 基 金 支 出 户 列 支 支 出 户 除 接 受 财 政 专 户 拨 入 的 基 金 和 该 账 户 的 利 息 收 入 外, 不 得 发 生 其 他 收 入 业 务 第 二 十 二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加 强 对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审 核, 保 证 各 项 支 出 安 全 规 范 第 五 章 基 金 结 余 第 二 十 三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留 足 相 当 于 2 个 月 正 常 支 出 的 社 会 保 险 周 转 金, 确 保 社 会 保 险 对 象 按 时 足 额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第 二 十 四 条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结 余 除 留 足 用 于 确 保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的 支 付 费 用 外, 其 余 部 分 由 市 经 办 机 构 提 出 基 金 结 余 的 存 储 方 案,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市 财 政 部 门 共 同 商 定 批 准 后, 由 市 财 政 部 门 及 时 按 规 定 购 买 国 家 发 行 的 债 券 或 者 转 作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未 经 与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商 定, 不 得 将 基 金 结 余 在 开 户 银 行 间 相 互 转 存 第 二 十 五 条 存 入 收 入 户 支 出 户 财 政 专 户 的 基 金, 应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规 定 的 优 惠 利 率 计 息,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要 分 别 计 息 分 账 核 算 第 二 十 六 条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进 行 国 家 规 定 之 外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投 资, 不 得 将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用 于 担 保 和 抵 押 第 六 章 资 产 与 负 债 第 二 十 七 条 资 产 包 括 基 金 运 行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银 行 存 款 ( 含 财 政 专 户 存 款 收 入 户 存 款 支 出 户

11 存 款 ) 暂 付 款 项 和 债 券 投 资 等 市 财 政 部 门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及 时 办 理 收 付 业 务, 按 月 与 开 户 银 行 对 账, 未 达 账 项 需 编 制 余 额 调 节 表 暂 付 款 项 要 定 期 清 理, 及 时 收 回 债 券 投 资 要 有 专 人 管 理, 按 时 兑 付 第 二 十 八 条 负 债 包 括 基 金 运 行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借 入 暂 收 款 项 等 借 入 和 暂 收 款 项 应 当 定 期 清 理, 及 时 偿 付 因 债 权 人 特 殊 原 因 确 实 无 法 偿 付 的, 由 市 经 办 机 构 提 出 意 见,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市 财 政 部 门 复 核, 报 市 政 府 批 准 后 列 入 基 金 的 其 他 收 入 第 七 章 基 金 决 算 第 二 十 九 条 每 年 度 终 了 后,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规 定 的 表 式 时 间 和 要 求 编 制 年 度 基 金 财 务 报 告 财 务 报 告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收 支 明 细 表 有 关 附 表 以 及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编 制 年 度 基 金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做 到 数 据 真 实 计 算 准 确 手 续 完 备 内 容 完 整 报 送 及 时 第 三 十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编 制 的 年 度 基 金 财 务 报 告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汇 总, 市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后,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和 市 财 政 部 门 联 合 报 市 政 府 审 批 批 准 的 年 度 基 金 财 务 报 告 为 基 金 决 算 第 八 章 基 金 账 户 第 三 十 一 条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户 支 出 户 财 政 专 户 应 在 规 定 的 国 有 或 者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开 设 同 一 险 种 在 同 一 国 有 或 者 国 有 控 股 商 业 银 行 只 能 各 开 设 一 个 账 户 第 三 十 二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新 开 设 或 者 变 更 收 入 户 和 支 出 户, 应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市 财 政 部 门 共 同 认 定 后, 及 时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擅 自 开 设 和 随 意 变 动 收 入 户 和 支 出 户 第 三 十 三 条 市 财 政 部 门 开 设 或 者 变 更 财 政 专 户, 应 按 照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市 财 政 部 门 共 同 认 定 的 意 见, 报 市 政 府 批 准, 由 市 财 政 部 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未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不 得 擅 自 开 设 和 随 意 变 动 财 政 专 户 第 九 章 基 金 财 务 管 理 第 三 十 四 条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按 险 种 分 别 建 账, 分 账 核 算 各 险 种 之 间 统 筹 基 金 与 个 人 账 户 不 得 相 互 挤 占 和 调 剂 第 三 十 五 条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专 款 专 用,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12 占 挪 用, 不 得 用 于 平 衡 财 政 预 算 第 三 十 六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定 期 向 社 会 公 布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情 况 以 及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收 入 支 出 结 余 和 收 益 情 况 第 三 十 七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规 范 业 务 流 程, 加 强 基 金 安 全 管 理 第 三 十 八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定, 建 立 明 确 的 财 务 核 算 操 作 规 程, 对 财 务 核 算 的 全 过 程 实 施 监 督 第 三 十 九 条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应 当 规 范 使 用 会 计 科 目, 合 理 运 用 会 计 方 法, 依 据 合 法 有 效 的 原 始 凭 证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第 四 十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分 工 明 确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财 务 部 门 应 设 立 记 账 复 核 出 纳 和 财 务 网 络 管 理 等 岗 位,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职 责 范 围 出 纳 人 员 不 得 兼 任 稽 核 会 计 档 案 保 管 和 收 入 支 出 费 用 债 权 债 务 账 目 的 登 录 工 作 ; 财 务 印 鉴 票 据 实 行 专 人 管 理 第 四 十 一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合 理 的 责 任 分 离 制 度, 货 币 有 价 证 券 的 保 管 与 账 务 处 理 相 分 离 ; 财 务 票 据 的 保 管 与 使 用 相 分 离 ; 基 金 收 支 的 审 批 与 具 体 业 务 办 理 相 分 离 ; 基 金 受 理 发 放 或 待 遇 支 付 与 审 查 相 分 离 ; 信 息 数 据 处 理 与 业 务 办 理 及 会 计 处 理 相 分 离 第 四 十 二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市 财 政 部 门 开 户 银 行 应 当 建 立 和 完 善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定 期 账 务 核 对 制 度, 做 到 记 账 凭 证 总 账 明 细 账 相 关 辅 助 账 收 入 户 支 出 户 及 财 政 专 户 账 证 账 账 账 表 账 实 相 符 第 四 十 三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会 计 档 案 应 及 时 移 交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统 一 保 管 第 四 十 四 条 会 计 人 员 轮 岗 或 调 离 时 应 当 严 格 按 规 定 履 行 交 接 手 续 第 十 章 社 会 保 险 数 据 管 理 第 四 十 五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基 金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制 约 机 制 第 四 十 六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系 统, 制 定 会 计 电 算 化 系 统 使 用 维 护 管 理 等 相 关 制 度, 确 保 财 务 数 据 安 全 第 四 十 七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应 合 理 分 配 市 经 办 机 构 信 息 管 理 部 门

13 和 基 金 监 督 部 门 的 操 作 及 使 用 权 限, 严 格 授 权 管 理 因 工 作 需 要 增 减 权 限 时, 履 行 需 求 部 门 申 请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的 程 序 第 四 十 八 条 业 务 数 据 修 改 由 经 办 人 员 利 用 应 用 软 件 前 台 操 作 ; 确 实 需 要 后 台 对 数 据 库 操 作 时, 由 市 经 办 机 构 提 出 需 求, 经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后,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办 理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直 接 修 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各 项 数 据 第 四 十 九 条 市 经 办 机 构 应 加 强 登 录 密 码 的 管 理 严 禁 越 权 操 作 非 法 操 作 及 尝 试 非 法 进 入 系 统 第 五 十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应 定 期 对 各 项 业 务 数 据 及 操 作 日 志 进 行 检 查 备 份 检 索 出 异 常 数 据 时, 应 及 时 向 市 经 办 机 构 反 馈 信 息, 查 明 原 因, 及 时 处 理 第 五 十 一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应 建 立 原 始 文 本 资 料 的 存 盘 制 度, 加 强 信 息 文 档 管 理, 建 立 数 据 远 程 备 份 机 制, 确 保 数 据 安 全 第 五 十 二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化 综 合 管 理 机 构 应 制 定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制 度, 避 免 因 设 备 信 息 处 理 系 统 等 发 生 故 障 而 造 成 社 会 保 险 业 务 无 法 正 常 进 行 的 现 象 第 十 一 章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管 理 第 五 十 三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准 入 退 出 的 管 理 办 法, 建 立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年 度 审 检 制 度, 每 半 年 进 行 一 次 监 督 检 查, 防 止 违 规 行 为 的 发 生 第 五 十 四 条 愿 意 承 担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的 机 构, 应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按 有 关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申 请 材 料 第 五 十 五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由 市 经 办 机 构 与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签 订 服 务 协 议 第 五 十 六 条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住 所 等 有 关 信 息 变 更 的, 应 当 自 变 更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同 时 应 与 市 经 办 机 构 变 更 服 务 协 议 第 十 二 章 监 督 与 检 查 第 五 十 七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完 善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每 半 年 应 当 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收 入 支 付 和 管 理 情 况 进 行 一 次 监 督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应 当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依 法 作 出 处 理 决 定

14 第 五 十 八 条 被 检 查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如 实 提 供 与 社 会 保 险 有 关 的 资 料, 不 得 拒 绝 检 查 或 者 谎 报 瞒 报 第 五 十 九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时, 发 现 存 在 问 题 的, 应 当 依 法 做 出 处 理 决 定, 并 有 权 依 法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 一 ) 查 阅 记 录 复 制 与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支 付 和 管 理 相 关 的 资 料, 对 可 能 被 转 移 隐 匿 或 者 灭 失 的 资 料 予 以 封 存 ; ( 二 ) 询 问 与 调 查 事 项 有 关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要 求 其 对 与 调 查 事 项 有 关 的 问 题 作 出 说 明 提 供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 ( 三 ) 对 隐 匿 转 移 侵 占 挪 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行 为 予 以 制 止 并 责 令 改 正 第 六 十 条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应 向 社 会 公 布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受 理 并 依 法 处 理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对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支 付 和 管 理 方 面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的 投 诉 建 立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举 报 奖 励 制 度, 举 报 事 项 经 查 证 属 实, 应 当 对 举 报 人 给 予 奖 励 第 六 十 一 条 被 监 督 对 象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视 情 节 轻 重, 依 法 予 以 处 理 属 于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的, 依 法 解 除 服 务 协 议 ( 一 ) 被 监 督 对 象 拒 绝 或 拖 延 提 供 与 监 督 事 项 有 关 的 文 件 会 计 资 料 证 明 材 料, 转 移 隐 匿 销 毁 有 关 文 件 和 会 计 资 料, 拒 绝 监 督 检 查 的 ; ( 二 ) 用 人 单 位 不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的 ; ( 三 ) 用 人 单 位 未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 ( 四 ) 被 监 督 对 象 以 欺 诈 伪 造 材 料 或 者 其 它 手 段 骗 取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或 待 遇 的 ; ( 五 ) 市 经 办 机 构 擅 自 更 改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基 数 费 率 的 ; 丢 失 或 者 篡 改 缴 费 记 录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记 录 等 社 会 保 险 数 据 个 人 权 益 记 录 的 ; 克 扣 或 者 拒 不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的 第 六 十 二 条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监 督 工 作 中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的,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第 十 三 章 附 则 第 六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是 指 养 老 保 险 社 会 服 务 机 构, 城 镇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失 业 人 员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工 伤 保 险 协 议 医 疗 机 构 康 复 试 点 机 构 辅 助 器 具 配 置 机 构, 生 育 保 险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社 会 保 障 卡 协 作 机 构 等

15 第 六 十 四 条 各 县 ( 市 区 ) 参 照 本 办 法 执 行 第 六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自 2012 年 10 月 17 日 起 施 行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郑 州 市 执 委 会 总 体 方 案 的 通 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四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郑 州 市 执 委 会 总 体 方 案 已 经 市 政 府 研 究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照 方 案 要 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郑 州 市 执 委 会 总 体 方 案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 以 下 简 称 市 长 论 坛 ) 将 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 -30 日 在 我 市 举 行 为 确 保 筹 备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根 据 国 家 旅 游 局 和 省 政 府 的 有 关 要 求,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指 导 思 想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借 助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平 台, 大 力 加 强 我 市 与 国 内 外 著 名 旅 游 城 市 的 友 好 交 流, 全 面 展 示 郑 州 形 象, 提 高 郑 州 在 国 内 外 的 影 响 力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加 快 旅 游 业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促 进 中 原 经 济 区 郑 州 都 市 区 建 设 二 总 体 设 计 名 时 地 称 :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间 :2012 年 9 月 26 日 -30 日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16 主 办 单 位 : 国 家 旅 游 局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承 办 单 位 : 河 南 省 旅 游 局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外 事 办 公 室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支 持 单 位 :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及 旅 行 理 事 会 亚 太 旅 游 协 会 论 坛 主 题 : 旅 游 城 市 活 力 之 源 专 项 议 题 : ( 一 ) 旅 游 - 经 济 复 苏 的 强 心 剂 ( 二 ) 旅 游 与 文 化, 城 市 可 持 续 发 展 双 引 擎 ( 三 ) 旅 游 与 航 空 协 同 发 展, 构 筑 城 市 发 展 新 活 力 出 席 嘉 宾 : 国 家 领 导 人, 外 交 部 国 家 旅 游 局 领 导, 省 委 省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及 旅 行 理 事 会 亚 太 旅 游 协 会 官 员, 主 要 旅 游 客 源 国 政 府 旅 游 管 理 机 构 官 员, 国 内 外 著 名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国 内 主 要 省 ( 区 市 ) 旅 游 局 局 长, 国 内 外 旅 行 商 投 资 商 航 空 公 司 负 责 人 及 主 流 媒 体 记 者 三 组 织 机 构 为 加 强 对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筹 备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成 立 市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马 懿 市 委 副 书 记 市 长 副 组 长 : 胡 荃 市 委 常 委 常 务 副 市 长 丁 世 显 省 辖 市 市 长 级 干 部 王 哲 市 委 常 委 宣 传 部 长 薛 云 伟 市 委 常 委 副 市 长 黄 保 卫 市 委 常 委 政 法 委 书 记 兼 公 安 局 局 长 张 建 慧 市 委 常 委 副 市 长 刘 东 副 市 长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执 行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市 执 委 会 ), 负 责 活 动 的 总 体 策 划 组 织 协 调 衔 接 和 落 实 工 作 市 执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如 下 : 主 任 : 丁 世 显 省 辖 市 市 长 级 干 部 副 主 任 : 王 哲 市 委 常 委 宣 传 部 部 长 刘 东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17 秘 书 长 : 吴 忠 华 市 政 府 秘 书 长 成 员 : 李 杰 市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李 宪 敏 市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市 文 广 新 局 局 长 王 丽 艳 市 委 外 宣 办 主 任 宣 传 部 部 务 委 员 龙 同 胜 市 旅 游 局 局 长 李 陶 然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主 任 王 春 山 市 财 政 局 局 长 范 建 勋 市 接 待 办 主 任 杨 玉 章 市 公 安 局 常 务 副 局 长 葛 震 远 市 城 管 局 局 长 朱 河 顺 市 商 务 局 局 长 王 顺 生 市 交 通 委 主 任 顾 建 钦 市 卫 生 局 局 长 姜 现 钊 市 园 林 局 局 长 李 刚 良 市 安 监 局 局 长 李 新 章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局 局 长 陈 彦 市 会 展 办 主 任 刘 建 武 团 市 委 书 记 张 春 阳 巩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乔 耸 登 封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张 国 宏 新 郑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袁 三 军 荥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蒿 铁 群 新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长 徐 相 锋 中 牟 县 人 民 政 府 县 长 陈 宏 伟 金 水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王 鹏 二 七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王 东 亮 中 原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18 高 建 军 管 城 回 族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黄 钫 惠 济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宋 洁 上 街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张 建 国 郑 州 高 新 区 管 委 会 主 任 王 贵 欣 郑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主 任 吴 福 民 郑 东 新 区 管 委 会 主 任 刘 国 正 郑 州 火 车 站 地 区 管 委 会 主 任 王 政 涛 郑 州 供 电 公 司 总 经 理 邢 明 典 武 警 郑 州 消 防 支 队 支 队 长 殷 勇 杰 中 国 移 动 郑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孙 颖 中 国 电 信 郑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市 执 委 会 下 设 办 公 室, 由 吴 忠 华 担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李 杰 龙 同 胜 担 任 常 务 副 主 任, 王 春 山 范 建 勋 李 陶 然 李 宪 敏 杨 玉 章 王 丽 艳 担 任 副 主 任 四 我 市 承 担 的 主 要 工 作 根 据 省 组 委 会 工 作 方 案 分 工,2012 中 国 ( 郑 州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期 间, 我 市 主 要 承 担 工 作 如 下 : ( 一 ) 邀 请 位 国 内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 不 含 省 内 城 市 ) 参 加 论 坛 ( 二 ) 负 责 国 外 参 会 城 市 市 长 及 1 名 随 员 的 境 内 食 宿 行 接 待 工 作 ; 负 责 国 内 参 会 市 长 及 1 名 随 员 在 郑 期 间 的 食 宿 行 接 待 工 作 ( 三 ) 负 责 市 长 论 坛 配 套 活 动 -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的 组 织 实 施 包 括 巡 游 表 演 团 的 邀 请 联 络, 巡 游 表 演 团 在 国 内 的 往 返 交 通 及 在 郑 食 宿 接 待, 巡 游 活 动 的 策 划 和 组 织 实 施 ( 四 ) 负 责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郑 州 特 装 展 台 500 平 方 米 搭 设 及 全 市 重 点 旅 游 企 业 组 织 参 展 工 作 ( 五 ) 负 责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的 参 展 及 我 市 旅 游 商 品 展 位 的 布 展 工 作, 旅 游 招 商 引 资 及 选 择 2 个 投 资 额 不 低 于 1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项 目 签 约 工 作 ( 六 ) 参 会 嘉 宾 在 郑 考 察 活 动 的 安 排 及 省 内 考 察 的 车 辆 安 排 ( 七 ) 参 会 旅 游 企 业 媒 体 及 旅 行 商 在 郑 考 察 组 织 衔 接 工 作 ( 八 ) 活 动 期 间 郑 州 市 市 容 市 貌 整 治, 在 主 要 路 段 和 窗 口 单 位 设 置 宣 传 欢 迎 标 语 营 造 会 议

19 氛 围 ( 九 ) 协 调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做 好 各 项 会 议 保 障 工 作 ( 十 ) 参 会 嘉 宾 在 郑 活 动 期 间 的 医 疗 卫 生 交 通 和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五 各 工 作 部 任 务 分 工 市 执 委 会 下 设 综 合 协 调 部 活 动 运 行 部 会 展 招 商 部 礼 宾 接 待 部 宣 传 文 化 部 安 全 保 卫 部 和 活 动 保 障 部 七 个 工 作 部 各 部 具 体 职 责 中 排 名 首 位 的 责 任 单 位 为 该 项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单 位 各 部 从 相 关 部 门 抽 调 专 人, 实 行 集 中 办 公 ( 一 ) 综 合 协 调 部 牵 头 领 导 : 丁 世 显 牵 头 单 位 :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市 旅 游 局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财 政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具 体 职 责 : (1) 以 市 政 府 名 义 邀 请 位 国 内 主 要 优 秀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 不 含 省 内 城 市 ) 参 加 论 坛, 并 做 好 参 会 嘉 宾 统 计 汇 总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2) 负 责 与 市 执 委 会 成 员 单 位 的 联 系 协 调 工 作 ; 负 责 执 委 会 办 公 室 各 部 之 间 的 协 调 工 作, 督 促 落 实 市 执 委 会 各 项 决 定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3) 负 责 审 定 各 部 工 作 方 案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4) 负 责 与 省 组 委 会 综 合 协 调 部 做 好 工 作 对 接, 及 时 了 解 掌 握 各 项 筹 备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督 办 各 项 任 务 的 落 实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5) 负 责 论 坛 各 项 经 费 预 算 经 费 落 实 开 支 审 核 和 支 出 管 理 工 作 落 实 郑 州 市 负 责 接 待 的 参 会 嘉 宾 在 郑 州 期 间 的 接 待 费 用 ( 责 任 单 位 : 市 财 政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6) 负 责 协 调 安 排 市 领 导 出 席 活 动 及 相 关 活 动 讲 话 稿 的 起 草 翻 译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7) 负 责 论 坛 活 动 有 关 证 件 的 制 作 分 发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接 待 办 ) (8) 负 责 论 坛 资 料 和 文 件 的 整 理 汇 编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9) 负 责 落 实 市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20 ( 二 ) 活 动 运 行 部 牵 头 领 导 : 丁 世 显 牵 头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文 广 新 局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公 安 局 郑 东 新 区 具 体 职 责 : (1) 负 责 制 定 市 执 委 会 总 体 方 案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2) 负 责 吴 天 君 书 记 在 市 长 论 坛 上 的 主 旨 演 讲 文 稿 的 撰 写 翻 译 及 幻 灯 片 制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3) 负 责 欢 乐 大 巡 游 省 外 表 演 队 伍 的 邀 请 工 作, 负 责 全 市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的 总 体 协 调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4) 负 责 组 织 我 省 有 特 色 的 文 化 表 演 队 伍 参 与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 责 任 单 位 : 市 文 广 新 局 ) (5) 负 责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的 组 织 实 施 ( 责 任 单 位 : 市 文 广 新 局 市 公 安 局 郑 东 新 区 管 委 会 ) (6) 负 责 组 织 少 林 武 术 表 演 队 伍 参 加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 责 任 单 位 : 登 封 市 人 民 政 府 ) (7) 负 责 论 坛 活 动 中 涉 及 郑 州 市 相 关 活 动 的 总 体 安 排 以 及 相 关 环 节 的 衔 接 协 调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8) 协 助 宣 传 文 化 部 对 外 发 布 信 息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9) 负 责 落 实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 三 ) 会 展 招 商 部 牵 头 领 导 : 薛 云 伟 牵 头 单 位 : 市 商 务 局 市 旅 游 局 具 体 职 责 : (1) 负 责 和 省 商 务 厅 对 接, 参 与 河 南 省 情 说 明 会 暨 旅 游 产 业 洽 谈 会 的 筹 备 和 项 目 签 约 ( 责 任 单 位 : 市 商 务 局 市 旅 游 局 ) (2) 负 责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郑 州 市 500 平 方 米 特 装 展 台 的 搭 设 和 全 市 重 点 旅 游 企 业 参 展 组 织 工 作 ; 负 责 20 个 商 品 展 标 摊 的 企 业 参 展 组 织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3) 负 责 组 织 本 辖 区 旅 游 企 业 参 加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暨 旅 游 产 业 洽 谈 会 ( 责 任 单 位 : 各 县 市

21 区 人 民 政 府 ) (4) 负 责 做 好 旅 游 项 目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和 项 目 签 约 工 作, 印 制 并 发 放 一 批 旅 游 招 商 宣 传 品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5) 负 责 落 实 市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 四 ) 礼 宾 接 待 部 牵 头 领 导 : 吴 忠 华 牵 头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旅 游 局 各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团 市 委 登 封 市 人 民 政 府 具 体 职 责 : (1) 制 定 境 外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及 随 员 的 接 待 工 作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协 调 督 促 各 县 ( 市 区 ) 开 发 区 郑 东 新 区 等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做 好 境 外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及 随 员 的 接 待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2) 制 定 国 内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及 随 员 的 接 待 工 作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协 调 督 促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等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做 好 国 内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及 随 员 的 接 待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 (3) 负 责 于 9 月 28 日 下 午 安 排 市 领 导 在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接 见 参 会 境 内 外 城 市 市 长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 (4) 负 责 参 会 嘉 宾 在 郑 及 省 内 考 察 活 动 期 间 的 车 辆 保 障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 (5) 负 责 参 会 嘉 宾 和 欢 乐 大 巡 游 活 动 表 演 团 在 郑 活 动 期 间 的 食 宿 车 辆 保 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接 待 办 ) (6) 协 助 省 组 委 会 做 好 国 际 政 要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业 理 事 会 及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领 导 和 随 员 的 接 待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7) 按 照 分 工 做 好 境 外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的 接 待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各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 (8) 按 照 分 工 做 好 国 内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的 接 待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各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 (9) 负 责 选 调 培 训 组 织 翻 译 人 员 ( 以 英 语 为 主, 适 当 兼 顾 小 语 种 ) 和 导 游 人 员 参 加 接 待 服 务, 并 统 一 导 游 人 员 服 装 ( 责 任 单 位 :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旅 游 局 市 接 待 办 ) (10) 负 责 组 织 外 语 志 愿 者 的 选 调 培 训 组 织 等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团 市 委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11) 负 责 市 政 府 赠 送 嘉 宾 纪 念 品 的 设 计 制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22 (12) 负 责 论 坛 会 务 手 册 宣 传 品 纪 念 品 等 的 分 发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委 外 宣 办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各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 (13) 负 责 嘉 宾 在 我 市 考 察 的 线 路 确 定 组 织 实 施 及 联 络 协 调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14) 负 责 市 领 导 会 见 论 坛 嘉 宾 的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市 接 待 办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 (15) 负 责 嘉 宾 在 登 封 考 察 期 间 的 门 票 安 排 餐 饮 安 排 接 待 服 务 等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登 封 市 人 民 政 府 ) (16) 负 责 落 实 市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 五 ) 宣 传 文 化 部 牵 头 领 导 : 王 哲 牵 头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文 广 新 局 市 城 管 局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旅 游 局 具 体 职 责 : (1) 负 责 组 织 市 属 媒 体 对 活 动 进 行 宣 传 报 道 ( 责 任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文 广 新 局 ) (2) 负 责 活 动 期 间 我 市 对 外 宣 传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政 府 外 宣 办 ) (3) 负 责 拟 定 中 英 文 宣 传 标 语 内 容, 配 合 活 动 保 障 部 搞 好 氛 围 营 造 ( 责 任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政 府 外 侨 办 市 旅 游 局 ) (4) 负 责 协 助 省 组 委 会 做 好 参 会 媒 体 记 者 的 接 待 服 务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接 待 办 ) (5) 负 责 会 议 期 间 有 关 新 闻 记 者 的 引 导 协 调 证 件 领 取 发 放 工 作 和 提 供 背 景 资 料 ( 责 任 单 位 :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旅 游 局 ) (6) 负 责 提 供 郑 州 市 城 市 宣 传 品 ( 责 任 单 位 : 市 外 宣 办 ) (7) 负 责 落 实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 六 ) 安 全 保 卫 部 牵 头 领 导 : 黄 保 卫 牵 头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市 国 家 安 全 局 市 信 访 局 武 警 郑 州 消 防 支 队

23 (1) 负 责 论 坛 活 动 场 所 酒 店 巡 游 路 线 及 活 动 沿 途 的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 (2) 负 责 活 动 的 安 全 保 卫 反 恐 消 防 国 家 安 全 警 车 引 导 等 工 作, 维 护 各 项 活 动 秩 序, 妥 善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 责 任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市 国 家 安 全 局 武 警 郑 州 消 防 支 队 ) (3) 负 责 道 路 交 通 保 障 工 作, 指 挥 各 活 动 现 场 车 辆 停 放, 维 护 周 边 道 路 交 通 秩 序 ( 责 任 单 位 : 市 公 安 局 ) (4) 做 好 活 动 期 间 的 信 访 工 作, 杜 绝 群 体 性 和 突 发 性 上 访 事 件 发 生 ( 责 任 单 位 : 市 信 访 局 ) (5) 负 责 落 实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 七 ) 活 动 保 障 部 牵 头 领 导 : 张 建 慧 牵 头 单 位 : 市 城 管 局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市 城 管 局 市 卫 生 局 市 交 通 委 市 园 林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局 市 安 监 局 市 会 展 办 郑 东 新 区 管 委 会 郑 州 火 车 站 地 区 管 委 会 郑 州 供 电 公 司 郑 州 新 郑 国 际 机 场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郑 州 分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郑 州 分 公 司 具 体 职 责 : (1) 负 责 中 心 市 区 和 各 项 活 动 现 场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的 整 治 工 作, 营 造 良 好 的 城 市 环 境 ( 责 任 单 位 : 市 城 管 局 市 园 林 局 市 会 展 办 郑 东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火 车 站 地 区 管 委 会 郑 州 新 郑 国 际 机 场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 在 郑 州 市 主 要 路 段 窗 口 单 位 机 场 火 车 站 出 租 车 公 交 车 等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中 英 文 宣 传 欢 迎 标 语 ( 责 任 单 位 : 市 城 管 局 市 交 通 委 郑 州 火 车 站 地 区 管 委 会 郑 州 新 郑 国 际 机 场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3) 负 责 参 会 嘉 宾 入 驻 酒 店 的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检 疫 及 活 动 现 场 的 医 疗 救 护 工 作, 制 定 具 体 工 作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责 任 单 位 : 市 卫 生 局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局 ) (4) 负 责 有 关 活 动 场 所 各 种 设 施 的 安 全 检 查 ( 责 任 单 位 : 市 安 监 局 ) (5) 负 责 全 市 宾 馆 酒 店 行 业 治 理 和 旅 游 景 区 的 环 境 整 治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市 旅 游 局 ) (6) 负 责 规 范 出 租 车 公 交 车 的 管 理, 提 供 优 良 服 务, 协 助 保 障 活 动 期 间 高 速 公 路 畅 通 ( 责 任 单 位 : 市 交 通 委 ) (7) 负 责 论 坛 现 场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确 保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各 种 设 施 的 完 善 以 及 供 水 用 电 需 要 ( 责 任 单 位 : 市 会 展 办 )

24 (8) 负 责 活 动 期 间 各 类 活 动 场 所 的 电 力 和 通 讯 服 务 保 障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郑 州 供 电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郑 州 分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郑 州 分 公 司 ) (9) 负 责 落 实 市 执 委 会 安 排 的 其 他 任 务 六 工 作 要 求 ( 一 ) 统 一 思 想, 高 度 重 视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是 今 年 我 市 重 要 的 国 际 性 活 动, 对 于 树 立 我 市 形 象,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提 升 国 际 化 水 平, 推 动 旅 游 强 市 战 略,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全 面 发 展, 将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各 县 ( 市 区 )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充 分 认 识 举 办 此 次 活 动 的 重 要 性,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认 真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的 组 织 协 调 和 服 务 工 作 ( 二 ) 突 出 重 点, 强 化 责 任 各 单 位 要 根 据 各 自 的 分 工 和 职 责, 尽 快 制 定 详 细 的 工 作 方 案 和 应 急 预 案, 做 到 每 项 活 动 每 件 工 作 都 有 可 操 作 的 具 体 方 案 市 执 委 会 办 公 室 各 工 作 部 门 要 尽 快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综 合 协 调 部 ( 电 话 : ), 经 审 定 后 组 织 实 施 各 县 ( 市 区 )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等 对 口 接 待 单 位 要 搞 好 沟 通 衔 接, 每 个 重 要 客 人 每 个 重 要 团 组 都 要 有 细 化 接 待 方 案 ( 三 ) 相 互 协 调, 搞 好 配 合 本 次 活 动 由 国 家 省 市 三 级 联 动, 接 待 范 围 广, 活 动 要 求 高, 各 相 关 单 位 要 服 从 统 一 指 挥, 及 时 沟 通, 加 强 协 作, 确 保 各 个 环 节 衔 接 紧 密, 不 留 死 角, 不 出 纰 漏 ( 四 ) 认 真 细 致, 做 好 接 待 要 按 照 统 筹 安 排 高 效 有 序 热 情 周 到 文 明 规 范 的 要 求, 扎 实 做 好 会 务 接 待 工 作 各 接 待 单 位 要 按 照 分 工, 认 真 做 好 参 会 人 员 的 食 宿 行 及 其 他 活 动 的 服 务 保 障 工 作, 做 好 来 宾 的 迎 送 引 导 资 料 发 放 信 息 沟 通 等 工 作 ( 五 ) 加 强 督 导, 狠 抓 落 实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将 任 务 明 确 到 具 体 部 门 和 具 体 人 员, 精 心 筹 备, 严 密 组 织, 圆 满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市 执 委 会 将 对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的 工 作 成 效 进 行 督 查, 对 组 织 不 力 标 准 不 高 出 现 重 大 问 题 的 单 位 将 进 行 通 报 批 评 附 件 :1. 市 长 论 坛 日 程 2. 市 长 论 坛 活 动 安 排

25 附 件 1 市 长 论 坛 日 程 9 月 26 日 ( 星 期 三 ) 全 天 : 报 到 注 册 下 午 :15:00-17:30 省 领 导 会 见 参 会 主 要 嘉 宾 晚 上 :18:00-19:30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欢 迎 晚 宴 20:00-22:00 市 长 论 坛 晚 会 水 月 洛 神 9 月 2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09:00-09: 世 界 旅 游 日 庆 祝 活 动 暨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开 幕 式 09:30-10:30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欢 乐 大 巡 游 10:30-11:30 河 南 省 情 说 明 会 暨 旅 游 产 业 洽 谈 会 11:30-12:00 与 会 嘉 宾 参 观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下 午 :14:00 赴 开 封 参 观 考 察 晚 上 :20:00 观 看 大 宋 东 京 梦 华 返 回 郑 州 全 天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9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08:30-12:00 市 长 论 坛 主 题 大 会 下 午 :13:30-16:30 市 长 论 坛 专 题 讨 论 14:00-15:00 郑 州 市 领 导 会 见 境 内 外 城 市 市 长 全 天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9 月 29 日 ( 星 期 六 ) 上 午 :08:30 赴 洛 阳 参 观 考 察 下 午 :14:00 赴 登 封 参 观 考 察 下 午 :15:00-17:30 赴 登 封 参 观 考 察 下 午 :18:00 登 封 市 人 民 政 府 宴 请

26 晚 上 :20:00 观 看 禅 宗 少 林 音 乐 大 典 晚 上 :23:00 返 回 郑 州 全 天 :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9 月 30 日 ( 星 期 日 ) 与 会 人 员 返 程 附 件 2 市 长 论 坛 活 动 安 排 一 省 领 导 会 见 参 会 主 要 嘉 宾 时 间 :9 月 26 日 下 午 15:00-17:30 二 组 委 会 欢 迎 晚 宴 时 间 :9 月 26 日 下 午 18:00-19:30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参 加 人 员 : 国 家 领 导 人, 外 交 部 国 家 旅 游 局 河 南 省 领 导,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及 旅 行 理 事 会 亚 太 旅 游 协 会 官 员, 主 要 旅 游 客 源 国 政 府 旅 游 管 理 机 构 官 员, 国 内 外 著 名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国 内 主 要 省 ( 区 市 ) 旅 游 局 局 长, 国 内 外 旅 行 商 投 资 商 航 空 公 司 负 责 人 及 主 流 媒 体 记 者, 预 计 约 人 三 市 长 论 坛 晚 会 水 月 洛 神 时 间 :9 月 26 日 晚 上 20:00-22:00 地 点 : 河 南 艺 术 中 心 参 加 人 员 : 与 会 的 国 内 外 嘉 宾 约 600 人 四 2012 世 界 旅 游 日 庆 祝 活 动 暨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论 坛 开 幕 式 时 间 : 9 月 27 日 上 午 9:00-9:30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参 加 人 员 : 与 会 的 国 内 外 嘉 宾 及 公 众

27 五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欢 乐 大 巡 游 时 间 :9 月 27 日 上 午 9:30- 下 午 16:00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参 加 人 员 : 与 会 的 国 内 外 嘉 宾 旅 游 文 化 表 演 团 体 及 公 众 六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暨 旅 游 产 业 洽 谈 会 ( 一 ) 河 南 省 情 说 明 会 暨 旅 游 产 业 洽 谈 会 时 间 :9 月 27 日 上 午 10:30-11:30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参 加 人 员 : 河 南 省 领 导 与 会 的 国 内 外 嘉 宾 国 内 外 投 资 商 企 业 及 主 流 媒 体 记 者 等 约 500 人 ( 二 ) 参 观 世 界 旅 游 城 市 博 览 会 时 间 :9 月 27 日 上 午 11:30-12:00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七 市 长 论 坛 大 会 时 间 :9 月 28 日 地 点 : 郑 州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第 一 阶 段 : 国 家 领 导 人 出 席, 国 家 旅 游 局 领 导 河 南 省 领 导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官 员 致 辞 或 作 主 旨 演 讲 第 二 阶 段 : 主 要 旅 游 客 源 国 政 府 旅 游 管 理 机 构 官 员 参 会 著 名 城 市 市 长 作 主 题 演 讲 第 三 阶 段 : 专 题 讨 论 参 加 人 员 : 国 家 领 导 人, 外 交 部 国 家 旅 游 局 河 南 省 领 导,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及 旅 行 理 事 会 亚 太 旅 游 协 会 官 员, 主 要 旅 游 客 源 国 政 府 旅 游 管 理 机 构 官 员, 国 内 外 著 名 旅 游 城 市 市 长, 国 内 主 要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旅 游 局 长, 国 内 外 旅 行 商 投 资 商 航 空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流 媒 体 记 者 及 河 南 旅 游 系 统 人 员 约 500 人

28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表 彰 2011 年 度 郑 州 市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的 通 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八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1 年 度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在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全 市 各 级 各 部 门 坚 持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紧 紧 围 绕 人 民 群 众 最 关 心 最 直 接 最 现 实 的 民 生 问 题, 积 极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和 省 市 有 关 民 生 的 各 项 政 策, 创 新 并 完 善 办 理 工 作 机 制, 齐 心 协 力 克 难 攻 坚, 圆 满 完 成 了 各 项 目 标 任 务 为 总 结 经 验, 表 彰 先 进, 推 动 工 作, 经 研 究, 决 定 对 郑 州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等 50 个 先 进 单 位 和 张 勇 等 100 名 先 进 个 人 予 以 表 彰 在 肯 定 成 绩 的 同 时, 也 应 该 看 到 全 年 实 事 工 作 进 展 还 不 平 衡, 特 别 是 贾 鲁 河 治 理 工 作 进 展 较 慢, 影 响 了 整 体 进 度 希 望 有 关 单 位 在 以 后 工 作 中 能 够 进 一 步 提 高 认 识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希 望 受 到 表 彰 的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继 续 发 扬 成 绩, 再 接 再 厉, 在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中 进 一 步 发 挥 表 率 作 用 各 级 各 部 门 要 以 先 进 为 榜 样, 认 真 学 习 先 进 经 验 和 敬 业 精 神, 切 实 抓 好 各 项 工 作 落 实, 切 实 增 强 公 共 服 务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民 生 保 障 水 平, 确 保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再 上 新 台 阶, 为 全 市 经 济 社 会 更 好 更 快 发 展 做 出 新 的 贡 献 附 件 : 郑 州 市 2011 年 度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名 单

29 附 件 郑 州 市 2011 年 度 十 大 实 事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名 单 一 先 进 单 位 (50 个 )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巩 义 市 政 府 新 密 市 政 府 荥 阳 市 政 府 中 牟 县 政 府 惠 济 区 政 府 上 街 区 政 府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市 教 育 局 市 公 安 局 市 民 政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城 建 委 市 住 房 保 障 局 市 规 划 局 市 交 通 委 市 城 管 局 市 环 保 局 市 农 委 市 林 业 局

30 市 商 务 局 市 文 广 新 局 市 卫 生 局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市 人 口 计 生 委 市 体 育 局 市 旅 游 局 市 物 价 局 市 文 物 局 市 园 林 局 市 爱 卫 办 郑 东 新 区 管 委 会 郑 州 高 新 区 管 委 会 市 土 地 储 备 中 心 市 扶 贫 办 市 综 治 办 市 畅 通 办 市 消 防 支 队 市 交 警 支 队 市 劳 动 就 业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市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中 心 市 保 障 性 住 房 办 公 室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处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处 市 自 来 水 总 公 司 市 城 市 照 明 灯 饰 管 理 处 市 机 动 车 污 染 检 测 支 队

31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二 先 进 个 人 (100 个 ) 张 勇 雍 明 轩 孙 菲 李 广 利 李 林 晓 刘 胜 利 张 京 宁 宁 陈 明 哲 孙 海 峰 张 雯 雯 詹 自 琦 毋 建 民 乔 雅 岑 张 飞 闫 伟 刘 凯 彭 倩 马 彪 王 汝 立 牛 立 勇 马 飞 杨 钧 于 乐 王 松 伟 郭 丽 娴 李 炳 灿 高 东 华 李 锦 林 房 志 豫 陈 涛 王 长 江 赵 丽 娟 邵 家 海 吕 卫 军 鲁 国 军 岳 崇 君 宋 立 新 禹 洁 柳 宏 张 捷 杨 玉 平 王 永 杰 张 保 峰 张 朝 阳 王 正 堂 赵 文 启 姚 建 超 张 磊 耿 清 生 崔 亚 东 白 军 磊 李 军 李 军 永 王 凡 孙 东 亮 李 卫 华 朱 丰 晓 李 栋 杨 鑫 张 豪 张 枫 云 禹 鹏 高 明 周 伟 赵 继 光 任 丽 董 利 平 黄 庆 华 冯 银 堂 黄 亮 张 东 红 陈 新 玲 王 志 勇 王 艳 辉 边 义 岗 闫 彦 张 纳 朋 余 红 宾 李 劲 飞 王 建 勋 魏 慧 霞 鲁 飞 李 梦 王 彦 亮 秦 合 军 申 强 郑 倩 芦 静 李 志 刚 戴 新 征 田 波 王 亚 张 明 峰 王 露 青 艳 荣 魏 琳 珂 王 义 王 晓 华 安 鹏 飞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四 日 荥 阳 市 新 郑 市 中 牟 县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的 有 关 精 神, 确 保 我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市 县 两 级 自 验 工 作 的 开 展, 经 研 究, 决 定 成 立 郑 州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现 将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通 知 如 下 : 组 长 : 朱 是 西 副 市 长

32 副 组 长 : 杨 东 方 市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陈 松 林 市 水 务 局 局 长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主 任 吴 耀 田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书 记 常 务 副 主 任 成 员 : 杨 国 强 荥 阳 市 政 府 党 组 成 员 王 建 民 新 郑 市 政 府 党 组 成 员 南 水 北 调 办 主 任 杨 书 立 中 牟 县 政 府 党 组 副 书 记 刘 鹏 利 市 教 育 局 常 务 副 局 长 周 廷 欣 市 公 安 局 副 局 长 郎 克 俊 市 民 政 局 纪 委 书 记 监 察 室 主 任 张 予 红 市 财 政 局 副 局 长 王 松 亭 市 人 社 局 副 局 长 李 建 欣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副 调 研 员 曲 标 市 城 建 委 副 主 任 李 武 建 市 住 房 保 障 局 副 局 长 金 建 新 市 规 划 局 副 局 长 赵 亚 峰 市 交 通 委 常 务 副 主 任 周 建 民 市 环 保 局 副 调 研 员 马 占 军 市 农 委 副 主 任 卢 守 富 市 水 务 局 副 局 长 周 铭 市 林 业 局 副 局 长 张 福 清 市 商 务 局 副 局 长 吴 安 德 市 文 广 新 局 副 局 长 赵 中 华 市 卫 生 局 副 调 研 员 贾 欣 营 市 档 案 局 副 局 长 刘 玉 钊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副 主 任 李 智 敏 郑 州 供 电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吴 振 魁 中 国 联 通 郑 州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33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 组 织 协 调 指 导 县 级 自 验, 督 促 有 关 问 题 整 改 ; 负 责 本 级 资 金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的 自 验 工 作 ; 编 写 全 市 实 施 与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和 自 验 工 作 报 告 ( 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详 见 附 件 1)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具 体 负 责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的 组 织 协 调 指 导 监 督 检 查 等 有 关 工 作 吴 耀 田 同 志 兼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巧 新 刘 玉 钊 任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办 公 室 下 设 技 术 组 资 金 组 档 案 组 ( 各 组 组 成 及 职 责 详 见 附 件 2) 附 件 :1. 郑 州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2. 郑 州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下 设 各 组 及 职 责 附 件 1 单 位 名 称 郑 州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市 农 委 市 交 通 委 市 城 建 委 市 财 政 局 市 档 案 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市 规 划 局 市 住 房 保 障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民 政 局 市 教 育 局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沼 气 池 双 瓮 厕 所 建 设 和 验 收, 负 责 移 民 村 新 农 村 建 设 奖 补 资 金 落 实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村 内 和 对 外 连 接 道 路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房 屋 建 设 和 移 民 村 排 水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市 本 级 和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资 金 管 理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市 本 级 和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档 案 管 理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生 产 用 地 划 拨 ( 含 养 殖 园 区 ) 土 地 整 理 和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证 承 包 经 营 证 移 民 分 户 宅 基 地 使 用 证 办 理 及 验 收, 指 导 完 成 耕 地 开 垦 并 进 行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善 移 民 村 规 划 建 设 许 可 手 续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房 产 证 办 理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社 保 手 续 结 转 养 老 保 险 办 理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低 保 户 五 保 户 军 烈 属 等 手 续 办 理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学 校 建 设 学 生 和 教 师 手 续 结 转 及 验 收

34 单 位 名 称 市 卫 生 局 市 林 业 局 市 水 务 局 市 文 广 新 局 市 环 保 局 市 公 安 局 市 商 务 局 郑 州 供 电 公 司 中 国 联 通 郑 州 分 公 司 中 牟 县 人 民 政 府 荥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新 郑 市 人 民 政 府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卫 生 室 建 设 移 民 新 农 合 手 续 结 转 医 护 人 员 配 备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绿 化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供 水 设 施 水 利 设 施 及 配 套 及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广 播 电 视 设 施 及 线 路 的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及 环 卫 设 施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户 口 迁 转 身 份 证 等 证 照 办 理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超 市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供 电 设 施 及 线 路 等 项 目 验 收 督 促 指 导 各 县 ( 市 ) 完 成 移 民 村 通 讯 设 施 及 线 路 验 收 完 成 中 牟 县 农 村 移 民 安 置 资 金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自 验 和 上 报 完 成 荥 阳 市 农 村 移 民 安 置 资 金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自 验 和 上 报 完 成 新 郑 市 农 村 移 民 安 置 资 金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自 验 和 上 报 附 件 2 郑 州 市 南 水 北 调 丹 江 口 库 区 移 民 安 置 验 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下 设 各 组 及 职 责 一 技 术 组 组 成 及 职 责 组 长 : 张 莹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移 民 处 处 长 成 员 : 屈 云 萍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移 民 处 干 部 卜 令 庆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移 民 处 干 部 职 责 : 负 责 制 定 自 验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负 责 实 施 与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的 编 写 ; 负 责 移 民 安 置 技 术 验 收 工 作 ; 负 责 市 本 级 投 资 计 划 的 下 达 和 审 批 工 作 ; 负 责 筹 办 自 验 工 作 有 关 会 议 ; 负 责 做 好 市 县 两 级 自 验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 在 资 金 组 和 档 案 组 验 收 工 作 报 告 基 础 上, 负 责 编 写 全 市 移 民 安 置 自 验 报 告 二 资 金 组 组 成 及 职 责 组 长 : 王 予 军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财 务 处 处 长

35 成 员 : 陈 松 霞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财 务 处 主 任 科 员 王 姬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财 务 处 干 部 职 责 : 负 责 市 本 级 移 民 资 金 的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验 收 县 级 移 民 资 金 管 理 各 项 资 金 的 结 算 与 核 销 审 计 和 稽 查 有 关 问 题 整 改 资 金 结 算 与 财 务 公 开 等 工 作 ; 负 责 审 阅 县 级 资 金 管 理 自 验 工 作 报 告 及 有 关 验 收 资 料 ; 负 责 提 交 市 本 级 资 金 管 理 自 验 工 作 报 告 三 档 案 组 组 成 及 职 责 组 长 : 景 建 国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综 合 处 处 长 成 员 : 刘 素 娟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综 合 处 副 处 长 宋 程 宾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综 合 处 干 部 职 责 : 负 责 制 定 市 本 级 移 民 档 案 制 度 建 设 和 移 民 档 案 的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及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检 查 指 导 县 级 移 民 档 案 整 理 归 档 及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审 阅 县 级 档 案 管 理 自 验 工 作 报 告 及 有 关 验 收 资 料 ; 负 责 提 交 市 本 级 档 案 管 理 自 验 工 作 报 告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郑 州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七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优 化 全 市 能 源 结 构, 提 升 清 洁 能 源 消 费 比 重, 进 一 步 改 善 大 气 质 量, 促 进 中 原 经 济 区 和 郑 州 都 市 区 建 设, 加 快 推 进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经 市 政 府 研 究, 决 定 成 立 郑 州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如 下 : 组 长 : 胡 荃 市 委 常 委 市 政 府 常 务 副 市 长 副 组 长 : 张 建 慧 市 委 常 委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张 学 军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成 员 : 史 占 勇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36 王 春 山 市 财 政 局 局 长 张 京 祖 市 规 划 局 局 长 刘 维 德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局 长 蔡 玉 奇 市 环 保 局 局 长 王 顺 生 市 交 通 委 主 任 李 书 峰 市 工 信 委 主 任 葛 震 远 市 城 管 局 局 长 于 雷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副 主 任 常 志 军 市 公 安 局 副 局 长 张 舒 市 热 力 公 司 总 经 理 杨 长 毅 郑 州 华 润 燃 气 公 司 总 经 理 巴 振 东 市 公 交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振 宾 市 交 运 集 团 总 经 理 领 导 小 组 主 要 职 责 : 研 究 制 定 我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方 案 和 年 度 计 划 ; 研 究 协 调 解 决 全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重 大 问 题 ; 研 究 确 定 全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其 他 事 项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设 在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史 占 勇 同 志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副 主 任 于 雷 同 志 任 办 公 室 常 务 副 主 任,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局 规 划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环 保 局 交 通 委 工 信 委 城 管 局 公 安 局 及 市 热 力 公 司 郑 州 华 润 燃 气 公 司 市 公 交 公 司 市 交 运 集 团 等 为 成 员 单 位, 并 抽 调 相 关 人 员 组 成 办 公 室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主 要 职 责 : 负 责 领 导 小 组 的 日 常 工 作, 负 责 提 出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方 案 和 年 度 计 划 ; 负 责 办 理 和 督 办 领 导 小 组 作 出 的 决 定 事 项 ; 负 责 全 市 气 化 郑 州 工 作 的 组 织 协 调 检 查 督 促 ; 负 责 办 理 领 导 小 组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37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郑 州 市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行 动 计 划 印 发 给 你 们, 望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郑 州 市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行 动 计 划 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支 持 河 南 省 加 快 建 设 中 原 经 济 区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发 号 ) 精 神, 全 面 提 升 我 市 城 乡 全 体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素 质 和 技 能 水 平, 加 快 培 养 适 应 我 市 都 市 区 建 设 和 跨 越 式 发 展 需 要 的 技 能 人 才 和 合 格 劳 动 者,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根 据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的 若 干 意 见 ( 豫 政 号 ) 和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河 南 省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专 项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豫 政 办 号 ), 特 制 定 郑 州 市 2012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行 动 计 划 一 指 导 思 想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省 九 次 党 代 会 精 神, 坚 持 人 才 优 先 民 生 为 本, 以 继 续 推 进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为 统 领, 以 高 技 能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为 重 点, 不 断 健 全 面 向 城 乡 全 体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制 度, 健 全 职 业 培 训 网 络 体 系, 突 出 项 目 建 设, 深 化 机 制 改 革, 加 强 校 企 合 作, 切 实 提 高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覆 盖 率 有 效 性 和 针 对 性, 打 造 全 国 重 要 的 职 业 培 训 基 地 和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为 中 原 经 济 区 建 设 和 河 南 振 兴 提 供 高 素 质 技 能 人 才 保 障 二 目 标 任 务 ( 一 ) 全 年 完 成 各 类 职 业 培 训 万 人 次 其 中, 组 织 实 施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计 划 阳 光 工 程 雨 露 计 划 退 役 士 兵 和 残 疾 人 等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万 人 ;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38 工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13 万 人 ; 创 业 培 训 0.58 万 人 ( 二 ) 职 业 教 育 院 校 在 校 生 规 模 达 到 36 万 人 其 中, 高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在 校 生 规 模 29 万 人 技 工 院 校 在 校 生 规 模 7 万 人 ( 三 ) 新 培 养 高 技 能 人 才 1.34 万 人, 技 术 工 种 ( 职 业 ) 技 能 鉴 定 考 核 7.3 万 人 三 主 要 工 作 ( 一 ) 六 路 并 进, 大 力 实 施 各 类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围 绕 服 务 中 原 经 济 区 建 设 招 商 引 资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和 产 业 集 聚 区 发 展, 着 眼 向 省 外 输 出 和 省 内 就 近 非 农 产 业 转 移 两 大 市 场, 发 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教 育 农 业 扶 贫 民 政 等 部 门 和 残 联 工 会 共 青 团 妇 联 等 人 民 团 体 的 作 用,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扩 大 培 训 覆 盖 范 围, 对 有 就 业 和 培 训 愿 望 的 劳 动 者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培 训, 突 出 抓 好 高 校 毕 业 生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农 民 工 等 重 点 群 体 培 训 组 织 实 施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计 划 阳 光 工 程 雨 露 计 划 退 役 士 兵 和 残 疾 人 等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万 人 ;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13 万 人 ; 创 业 培 训 0.58 万 人 ( 二 ) 项 目 带 动, 强 力 提 升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基 础 能 力 加 快 我 省 2011 年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步 伐,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和 专 家 对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验 收, 对 达 标 单 位 按 规 定 拨 付 第 二 批 建 设 资 金 建 立 项 目 申 报 设 立 评 审 淘 汰 监 督 实 施 成 效 评 估 项 目 观 摩 和 问 责 制 度, 提 高 项 目 实 施 效 能, 提 高 培 训 质 量 加 强 示 范 性 职 业 院 校 和 职 业 教 育 园 区 建 设, 在 落 实 好 已 审 批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项 目 职 教 攻 坚 项 目 和 国 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项 目 的 同 时, 继 续 争 取 国 家 省 支 持, 努 力 建 设 一 批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示 范 基 地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示 范 基 地 高 技 能 人 才 公 共 实 训 鉴 定 基 地 技 能 大 师 工 作 室 国 家 级 创 业 培 训 服 务 示 范 基 地 省 级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孵 化 基 地 职 业 院 校 师 资 培 养 培 训 示 范 基 地 和 努 力 打 造 一 批 示 范 性 职 业 院 校 和 特 色 职 业 院 校 ( 三 ) 改 革 机 制, 大 力 实 施 校 企 合 作 要 深 化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落 实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河 南 省 职 业 教 育 校 企 合 作 促 进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豫 政 号 ), 改 革 单 一 的 封 闭 式 办 学 模 式, 大 力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办 学,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设 置 专 业 培 训 课 程 制 订 教 学 计 划, 把 培 训 和 就 业 人 才 培 养 和 市 场 需 求 紧 密 结 合 市 委 市 政 府 将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特 色 鲜 明 优 质 高 效 能 充 分 发 挥 示 范 带 头 作 用 的 职 业 院 校 和 企 业, 给 予 资 助 和 奖 励 ; 对 招 生 困 难 规 模 偏 小 吸 引 力 不 强 的, 予 以 整 合 公 办 职 业 院 校 实 行 以 补 促 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实 行 以 奖 代 补 评 选 郑 州 市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校 企 合 作 办 学 示 范 单 位 ; 评 选 命 名 若 干 企 业 为 郑 州 市 职 业 教 育 校 外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 对 校 企 合

39 作 培 养 高 技 能 人 才 成 绩 突 出 的 职 业 院 校, 优 先 推 荐 参 加 高 技 能 人 才 基 地 和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评 审 ( 四 ) 难 点 突 破, 实 施 行 业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计 划 各 相 关 部 门 要 引 导 支 持 企 业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职 工 培 训 制 度, 要 主 动 联 系 行 业 企 业, 积 极 开 展 企 业 内 技 能 人 才 评 价 试 点 工 作, 切 实 提 高 在 岗 职 工 职 业 素 质 和 技 能 水 平 企 业 要 按 规 定 足 额 提 取 和 使 用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1.5%-2.5%),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的 60% 以 上 应 用 于 一 线 职 工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全 年 确 保 技 能 岗 位 职 工 的 20% 得 到 至 少 一 次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企 业 新 录 用 职 工 由 企 业 自 身 培 训 机 构 和 政 府 认 定 的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岗 前 培 训 并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培 训 鉴 定 补 贴 发 挥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作 用 对 参 加 失 业 保 险 的 各 类 企 业 职 工 和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人 员 加 大 培 训 补 贴 支 持 力 度 各 类 失 业 保 险 培 训 补 贴 均 由 统 筹 地 区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据 实 列 支, 其 中,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补 贴 每 年 累 计 不 超 过 该 企 业 上 年 度 缴 纳 失 业 保 险 费 的 10%;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人 员 的 培 训 补 贴 每 人 每 年 不 超 过 3 个 月 当 地 失 业 保 险 金 标 准 开 展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依 法 统 筹 管 理 试 点 工 作, 对 自 身 没 有 能 力 开 展 职 工 培 训 以 及 未 开 展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规 模 以 上 的 企 业, 由 地 税 部 门 按 应 提 取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的 60% 统 一 征 收, 由 财 政 部 门 代 管, 由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培 训 ( 五 ) 重 点 推 进, 大 力 实 施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围 绕 我 省 十 大 振 兴 产 业 新 兴 战 略 性 产 业 及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急 需 紧 缺 行 业 ( 领 域 ) 对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需 求, 调 整 培 训 结 构, 提 高 培 训 层 次, 以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培 养 为 重 点, 依 托 具 备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能 力 的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和 公 共 职 业 技 能 实 训 基 地, 大 力 实 施 国 家 高 技 能 人 才 振 兴 计 划, 完 成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对 参 加 急 需 紧 缺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培 训, 经 考 核 取 得 相 应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由 当 地 政 府 按 每 人 2000 元 的 标 准 对 个 人 予 以 补 助, 所 需 资 金 从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中 列 支 探 索 开 展 取 得 高 级 工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人 员 按 规 定 参 加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推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高 技 能 人 才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考 核, 取 得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评 选 表 彰 郑 州 市 突 出 贡 献 高 技 能 人 才 和 郑 州 市 优 秀 技 师, 对 荣 誉 获 得 者 给 予 一 次 性 奖 励 并 加 强 宣 传 报 道 ( 六 ) 保 障 质 量, 严 格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和 就 业 准 入 工 作 凡 属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实 行 就 业 准 入 控 制 的 职 业 ( 工 种 ), 应 从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职 业 院 校 学 历 证 书 或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中 录 用 ; 其 他 的 职 业 ( 工 种 ), 应 优 先 录 用 取 得 职 业 院 校 学 历 证 书 和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 从 事 个 体 工 商 经 营 的

40 人 员 应 接 受 相 应 的 职 业 培 训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商 等 部 门 要 加 大 对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力 度, 对 违 反 规 定 随 意 招 录 未 取 得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劳 动 者 从 事 技 术 工 种 的 用 人 单 位, 要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罚 并 责 令 其 限 期 对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全 面 实 行 和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加 强 职 业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质 量 管 理, 完 善 社 会 化 职 业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企 业 技 能 人 才 认 定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农 村 劳 动 力 职 业 培 训 技 能 鉴 定 和 专 项 职 业 能 力 考 核 的 技 能 人 才 评 价 办 法, 把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并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专 项 能 力 证 书 或 创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作 为 获 得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的 必 备 条 件 和 检 验 培 训 效 果 的 主 要 标 准 参 加 职 业 培 训 或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人 员 可 按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或 一 次 性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对 个 人 申 领 有 困 难 的, 可 委 托 培 训 机 构 或 鉴 定 机 构 代 为 申 领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质 量 年 活 动, 加 大 对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力 度, 提 高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公 信 力 四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在 郑 州 市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共 建 领 导 小 组 的 领 导 下, 由 市 人 社 局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并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形 成 部 门 联 动 分 级 负 责 分 类 实 施 齐 抓 共 管 的 工 作 机 制 各 地 各 单 位 要 将 本 计 划 的 实 施 作 为 人 才 工 作 的 重 点 进 行 部 署 和 推 动, 实 行 目 标 责 任 制, 将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作 为 绩 效 评 估 干 部 业 绩 考 核 相 关 经 费 划 拨 的 重 要 依 据 ( 二 ) 强 化 监 控 评 估 切 实 加 强 对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推 进 政 策 创 新 及 实 施 的 督 促 检 查,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保 证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的 顺 利 实 施 要 制 定 投 入 成 本 与 效 益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并 将 评 价 结 果 作 为 资 金 投 入 的 主 要 依 据, 提 高 政 府 投 资 的 综 合 效 益 职 业 院 校 要 严 格 财 务 管 理, 完 善 内 控 机 制, 实 行 财 务 公 开 和 项 目 资 金 集 体 决 策 制 度 ( 三 ) 保 障 资 金 投 入 切 实 推 进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行 业 企 业 和 社 会 资 金 举 办 职 业 教 育 的 多 元 投 入 机 制 改 革 加 大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投 入, 统 筹 使 用 各 类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保 证 教 育 费 附 加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30% 依 法 扩 大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范 围, 用 于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0% 落 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技 工 院 校 ) 学 生 免 学 费 等 职 业 培 训 鉴 定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全 市 公 办 职 业 院 校 生 均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改 革, 要 根 据 财 力 水 平, 结 合 专 业 类 别 和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等 因 素, 确 定 生 均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标 准, 并 随 财 政 保 障 能 力 的 增 强 逐 步 提 高 生 均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标 准 同 时, 加 大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工 作 经 费 投 入, 确 保 落 实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等 各 类 项 目, 并 对 技 能 人 才 师 资 培 训 评 选 表 彰 教 材 开 发 技 能 大 赛 氛 围 宣 传 紧 缺 工 种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等 工 作 给 予 必 要 的 经 费 支 持

41 ( 四 ) 营 造 舆 论 氛 围 各 地 各 部 门 要 大 力 宣 传 加 强 技 能 人 才 工 作 的 重 大 战 略 思 想 和 方 针 政 策, 宣 传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的 新 进 展 新 成 效 新 经 验, 使 劳 动 光 荣 技 能 成 才 的 观 念 深 入 人 心, 营 造 四 个 尊 重 的 良 好 社 会 氛 围 适 时 召 开 全 市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表 彰 大 会, 树 立 典 型, 交 流 经 验, 表 彰 先 进, 督 促 落 后, 切 实 把 全 民 技 能 振 兴 工 程 落 到 实 处 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郑 政 文 号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四 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郑 州 市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郑 州 市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根 据 商 务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商 秩 字 号 ) 精 神, 依 据 商 务 部 全 国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 试 行 )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我 市 流 通 领 域 食 品 安 全 保 障 水 平, 解 决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来 源 追 溯 难 去 向 查 证 难 等 问 题, 提 高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的 组 织 化 信 息 化 水 平, 增 强 质 量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切 实 做 好 我 市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指 导 思 想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以 信 息 技 术 为 手 段, 以 法 规 标 准 为 依 据, 以 完 善 现 代 流 通 方 式 为 基 础, 实 现 索 证 索 票 购 销 台 账 的 电 子 化, 突 出 追 溯 体 系 追 踪 溯 源 的 基 本 功 能, 增 强 经 营 者 市 场 开

42 办 者 的 责 任 意 识, 保 障 食 品 安 全 二 工 作 原 则 1. 总 体 设 计, 分 步 实 施 顺 应 物 联 网 发 展 趋 势, 立 足 当 前, 着 眼 长 远, 制 订 总 体 方 案, 确 定 总 体 目 标 和 任 务 ; 针 对 不 同 阶 段 的 具 体 情 况, 分 解 目 标 和 细 化 任 务, 分 步 实 施 2. 因 地 制 宜, 形 式 多 样 针 对 不 同 实 施 区 域 不 同 流 通 环 节 不 同 类 型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不 同 的 技 术 模 式 和 实 用 技 术, 注 重 追 溯 体 系 运 行 的 实 效 性 和 持 续 性 3. 政 府 推 动, 企 业 参 与 综 合 运 用 经 济 法 律 行 政 等 手 段, 充 分 调 动 和 发 挥 企 业 的 主 体 作 用, 引 导 企 业 参 加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明 确 和 强 化 企 业 的 食 品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4. 协 作 配 合, 上 下 联 动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涉 及 面 广 工 作 难 度 大 时 间 紧 要 求 高, 有 关 单 位 要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尽 职 尽 责, 密 切 配 合, 形 成 合 力 各 县 ( 市 区 ) 按 照 属 地 原 则 和 工 作 要 求,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建 设 工 作, 上 下 联 动, 整 体 推 进 三 工 作 目 标 以 肉 类 蔬 菜 一 荤 一 素 为 重 点, 按 照 先 易 后 难 先 大 后 小 先 内 后 外 的 建 设 原 则, 力 争 2013 年 底 前, 基 本 建 成 覆 盖 市 内 5 区 郑 州 高 新 区 郑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郑 东 新 区 的 大 型 肉 菜 批 发 市 场 大 中 型 连 锁 超 市 机 械 化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厂 市 区 标 准 化 菜 市 场, 以 及 机 关 学 校 食 堂 及 大 中 型 餐 饮 企 业 为 主 的 团 体 消 费 单 位 的 肉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确 保 各 流 通 节 点 信 息 互 联 互 通, 形 成 完 整 的 流 通 信 息 链 和 责 任 追 溯 链, 实 现 郑 州 市 城 市 追 溯 管 理 平 台 分 别 与 中 央 省 追 溯 管 理 平 台 和 各 流 通 节 点 追 溯 子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解 决 肉 类 蔬 菜 来 源 追 溯 难 去 向 查 证 难 责 任 追 究 难 的 问 题 各 县 ( 市 ) 上 街 区 及 郑 州 新 郑 综 合 保 税 区 ( 郑 州 航 空 港 区 ) 的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纳 入 试 点 项 目 进 行 统 一 规 划, 待 条 件 成 熟 时, 将 覆 盖 范 围 向 上 述 县 ( 市 区 ) 延 伸 四 主 要 任 务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鼓 励 自 主 创 新 的 相 关 政 策, 加 强 肉 类 蔬 菜 追 溯 的 物 联 网 应 用 技 术 研 究, 提 升 对 溯 源 信 息 的 采 集 智 能 化 处 理 和 综 合 管 理 能 力 主 要 推 行 集 成 电 路 卡 (IC 卡 ) 技 术, 采 集 记 录 传 输 各 流 通 节 点 信 息, 将 各 经 营 节 点 的 信 息 相 关 联, 形 成 完 整 的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链 ; 积 极 尝 试 通 过 无 线 射 频 识 别 (RFID) 条 码 CPU 卡 等 各 种 信 息 传 递 载 体 和 技 术 模 式, 提 高 追 溯 精 度 ( 一 ) 建 设 城 市 管 理 平 台 按 照 统 一 的 技 术 标 准, 建 设 市 级 肉 类 蔬 菜 流 通 追 溯 管 理 平 台, 主 要 承 担 信 息 存 储 过 程 监 控 问 题 发 现 快 速 处 置 在 线 查 询 综 合 统 计 分 析 等 功 能, 并 将 相 关 数 据 上

(陈其工、凌有铸)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doc

(陈其工、凌有铸)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doc 附 件 2: 项 目 类 别 : 教 学 团 队 安 徽 省 高 等 学 校 质 量 工 程 项 目 进 展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 自 动 化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其 工 凌 有 铸 联 系 方 式 : 0553-2871262 所 在 单 位 : 安 徽 工 程 大 学 立 项 时 间 : 2010 年 11 月 9 日 填 表 时 间 : 2012 年 8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中 小 IT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咨 询 简 介 一 背 景 分 析 二 需 求 分 析 三 服 务 内 容 四 操 作 流 程 五 斯 隆 优 势 六 行 业 案 例 七 服 务 理 念 目 录 一 背 景 分 析 -IT 业 现 状 分 析 IT 产 业 的 总 量 水 平 较 低 中 国 IT IT 现 状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差 对 经 济 的

More information

表 决,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该 等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股 东 将 放 弃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对 相 关 议 案 的 投 票 权 ( 二 ) 公

表 决,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该 等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股 东 将 放 弃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对 相 关 议 案 的 投 票 权 ( 二 ) 公 证 券 代 码 :600850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电 脑 编 号 : 临 2016-014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预 计 2016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52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规 划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More information

103_02.xls

103_02.xls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More information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校 系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0 491.85 **** 614.02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More information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1 月 1 日 1 月 1 月 1 日 1929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省 第 一 次 建 设 会 议 在 柳 召 开 新 年 伊 始, 新 桂 系 执 政 后 召 开 第 一 次 全 省 建 设 会 议, 开 幕 式 在 柳 州 羊 角 山 广 西 实 业 院 内 举 行, 会 期 10 天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名 流 专 家 学 者 等 93 人 参 加 会 议 国 内 著

More information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主題 主題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產後病房護理師: 產後病房護理師:黃皖寧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More information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文 件 (4) 关 于 中 国 ( 广 东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条 例 ( 试 行 草 案 ) 审 议 结 果 的 报 告 2016 年 5 月 24 日 在 广 东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上 广 东 省 人 大 法 制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刘

More information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承 保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加 保 Q1. 公 教 人 員 可 否 依 個 人 意 願 選 擇 參 加 公 保? 否 公 保 係 政 府 為 保 障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而 辦 理 之 社 會 保 險, 屬 強 制 性 保 險, 凡 法 定 機 關 或 公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之 有 給 專 任 人 員 應 一 律 參 加 保 險 為 被 保 險 人 Q2.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08 00 11 30 2 08 00 11 30 14 30 17 30 3 4 5 6 100 10 7 12 83339749 8 9 20 10 87766668 31310 87667731 7 5 15 6 15 8 00 11 30 2 30 5 30 12 833377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02 1 1 2 3 4 1 2 3 4 19 08

More information

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总结

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总结 夯 实 基 础, 凝 聚 特 色, 打 造 德 学 理 工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武 装 部 2010 年 工 作 总 结 2010 年 是 实 施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是 我 校 建 校 70 周 年 的 庆 祝 之 年, 是 我 校 圆 满 完 成 工 信 部 组 织 的 高 校 党 建 创 优 工 程 评 估 和 北 京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党 建 和 思

More information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一 通 案 決 議 部 分 : ( 一 )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380 億 元 不 予 保 留 105 非 本 局 職 掌 業 務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288 億 元 如 下 表, 倘 財 政 狀 況 良 好, 原 則 不 予 出 售 ; 釋 股 對 象 以 政 府 四 大 基 金 為 限, 釋 股 費 用 併 同 調 整 預

More information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指 導 院 黃 淑 惠 ( 凝 本 ) 劉 建 功 ( 顯 翼 ) 林 瑛 佩 ( 素 擎 ) 黃 淑 惠 : 道 名 凝 本, 隸 屬 天 極 行 宮 劉 建 功 : 道 名 顯 翼,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林 瑛 佩 : 道 名 素 擎,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497

More information

穨邱秀玲綜合展望報告.PDF

穨邱秀玲綜合展望報告.PDF 91-1 1 86 91 86 91 91 8,214 1 86 91 \ 86 87 88 89 90 91 812 842 901 1,082 1,281 1,576 4,071 4,196 4,465 4,646 5,068 5,276 1,309 1,410 1,533 1,585 1,744 1,796 997 961 1,160 1,339 1,529 1,739 4,613 4,928

More information

YYW1.nps

YYW1.nps 第三章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事务时广泛使用的一类文书 包括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 规章制度 公示等 事务文书的主要特点是行文主体灵活 行文格式无 法定要求 但相对固定 事务文书的种类很多 本章着重介绍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和 公示 第一节 计 划 一 例文阅示 例文一 教育部 2008 年工作要点 2008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More information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二 轮 评 估 自 评 报 告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自 评 报 告 第 一 部 分 总 体 情 况...3 第 二 部 分 主 要 成 效...3 一 明 晰 发 展 思 路, 提 升 治 校 办 学 活 力...4 二 创 新 办 学 机 制, 构 筑 多 元 合 作 平 台...5 三 注 重 素 质 培 养, 推 进 师 资 队

More information

22 广 东 省 清 障 车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粤 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3 广 东 省 流 控 元 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恒 基 金 属 制 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4 广 东 省

22 广 东 省 清 障 车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粤 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3 广 东 省 流 控 元 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恒 基 金 属 制 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4 广 东 省 序 号 工 程 中 心 名 称 依 托 单 位 地 区 年 份 备 注 1 广 东 省 中 药 提 取 及 制 剂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宝 山 堂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 广 东 省 特 种 耐 火 材 料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热 金 宝 特 种 耐 火 材 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3 广 东

More information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實 施 要 點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八 十 九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核 定 施 行 壹 承 保 一 投 保 資 格 : ( 一 ) 持 有 居 留 證 明 文 件 之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來 台 就 學 者, 自 居 留 滿 四 個 月 時 起, 即 應 依 法 強 制 參 加 全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2... 2... 3... 4... 5...6... 6... 7... 8... 9...11...11... 12... 12...13... 13 ... 13... 14... 15... 16... 18... 19... 20... 20... 21... 22... 22... 23... 23...24... 24... 25... 25... 26...

More information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主 題 : 安 心 準 備 生 產 用 物 及 產 後 護 理 調 養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勞 累 為 原 則 需 有 充 份

More information

2 04%; 6 62, , , GDP50162, ( ) 2014, , ; , 9 9 ; 82558, 300/10, 158, 0 57/10 ; 25 73/10 ; 4 68 ( )

2 04%; 6 62, , , GDP50162, ( ) 2014, , ; , 9 9 ; 82558, 300/10, 158, 0 57/10 ; 25 73/10 ; 4 68 ( ) 2015 2020, ( 2009 6 ) ( 2013 40 ), (2015-2020 ) ( 2015 14 ),,, (2015-2020 ) ( ) ( ) 1 7 1,60 ( ) 2014, 2752 38, 2 2 04%; 6 62, 0 4 2014, 13803 81, GDP50162, 462 95 ( ) 2014, 10634 85, 9380 10 ; 335 46,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 以 下 简 称 经 济 区 ) 开 放 开 发 的 重 大 战 略 部 署, 按 照 把 经 济 区 建 设 成 为 带 动 西 部 大 开

More information

粤技组〔2010〕24号

粤技组〔2010〕24号 2010 年 广 东 省 导 游 人 员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竞 赛 实 施 方 案 一 竞 赛 宗 旨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旅 游 业 的 意 见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我 省 旅 游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文 件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009 11 2 2009 11 1 1 2 3 4 5 6 7 8 11 15 22 23 24 25 29 31 34 37 39 41 42 44 47 3 2009 11 1 2009 11 2 2009 11 3 2009 11 4 2009 11 5 2009 11 Ö Ç Ö 6 2009 11 Ç Ç 7 2009 11 8 2009 11 9 2009 11 10 2009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交 易 会 参 展 展 品 范 围 ( 进 口 展 ) 第 一 期 : 电 子 及 家 电 类 电 子 消 费 品 音 像 视 听 产 品 : 家 庭 影 院 设 备,VCD,DVD,CD,LD, 麦 克 风, 卡 拉 OK 设 备, 电 视, 机 顶 盒, 录 像 机, 录 音 机, 复 读 机, 收 音 机, 扩 音 器, 扬 声 器, 汽 车 音 像 系 统 个 人

More information

公安机关业务管理与执法实务全书(八).doc

公安机关业务管理与执法实务全书(八).doc ............................................. I ........................... ( )......... I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泓 德 优 选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 第 2 季 度 报 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泓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7 月 21 日 第 1 页 共 13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

More information

600271 2005 2005... 1... 1... 2... 3... 6... 10... 11... 11... 19... 20... 22... 85 1 2005 1. 2. 3. 1. AISINOCO.LTD 2. 3. 2 30 010-82513232-421 010-82511986 E-mailstock@aero-info.com.cn 2 30 010-82513232-36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A股/H股):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A股/H股):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 2 21,310,164 21,779,131-2.15 10,156,038 10,125,095 0.31 10.58 10.55 0.28 10.57 10.55 0.19-2,271,243-2,336,083 2.78% 0.035 0.240-85.42% 0.33 2.45 2.12 0.35 2.43 2.08 3 2,089 2,292 7,425-457 -2,587 4.2 33,418

More information

2015 年 第 3 期 ( 总 第 14 期 ) 目 录 区 级 文 件 选 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新 洲 区 人 民 政 府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的 通 知 1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我 区 第 一 批 三 级 保 护 古 树 名 木 目 录

2015 年 第 3 期 ( 总 第 14 期 ) 目 录 区 级 文 件 选 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新 洲 区 人 民 政 府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的 通 知 1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我 区 第 一 批 三 级 保 护 古 树 名 木 目 录 XINZHOUQU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15 2015 年 第 3 期 ( 总 第 14 期 ) 目 录 区 级 文 件 选 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新 洲 区 人 民 政 府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的 通 知 1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我 区 第 一 批 三 级 保 护 古 树 名 木 目 录 的 通 知 8 区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罗 晨 曲 ( 工 71), 钟 明 ( 工 72), 王 德 宇 ( 工 71) 三 等 奖 : 基 于 RFID 的 智 能 盲 道 系 统, 廖 晨 ( 工 81), 刘 逸 硕 ( 工 91), 吴 天 颖 ( 工 81), 佟 悦 ( 工 71), 戴 晨 旭 ( 工 72) 2) 文 化

罗 晨 曲 ( 工 71), 钟 明 ( 工 72), 王 德 宇 ( 工 71) 三 等 奖 : 基 于 RFID 的 智 能 盲 道 系 统, 廖 晨 ( 工 81), 刘 逸 硕 ( 工 91), 吴 天 颖 ( 工 81), 佟 悦 ( 工 71), 戴 晨 旭 ( 工 72) 2) 文 化 2010 年 获 奖 与 表 彰 1) 科 技 活 动 获 奖 (1) 挑 战 杯 课 外 科 技 活 动 获 奖 : 二 等 奖 : 作 品 名 称 : 清 华 大 学 导 览 系 统 设 计 完 成 者 : 王 明 强 ( 工 61) 梅 林 ( 工 61) 李 扬 帆 ( 工 61), 丁 尧 ( 工 61) 作 品 名 称 : 针 对 北 京 市 口 腔 医 院 门 诊 预 约 的 优 化

More information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总 目 录 第 一 册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1 第 一 章 基 本 情 况... 4 一 委 托 方 被 评 估 单 位 及 约 定 的 其 他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者 概 况... 4 二 评 估 目 的... 16 三 评 估 基 准 日... 16 四 评 估 对 象 和 评 估 范 围... 17 五 评 估 价 值 类 型 及 定 义...

More information

计 算 机 外 围 设 备 : 打 印 机, 磁 盘, 光 盘, 磁 带, 扫 描 仪, 数 码 摄 像 头, 刻 录 机,UPS, 其 他 外 围 设 备 计 算 机 网 络 设 备 : 服 务 器, 调 制 解 调 器, 路 由 器, 集 线 器, 网 卡,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计 算 机

计 算 机 外 围 设 备 : 打 印 机, 磁 盘, 光 盘, 磁 带, 扫 描 仪, 数 码 摄 像 头, 刻 录 机,UPS, 其 他 外 围 设 备 计 算 机 网 络 设 备 : 服 务 器, 调 制 解 调 器, 路 由 器, 集 线 器, 网 卡,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计 算 机 附 件 2.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交 易 会 参 展 展 品 范 围 ( 出 口 展 ) 第 一 期 : 电 子 及 家 电 类 电 子 消 费 品 音 像 视 听 产 品 : 家 庭 影 院 设 备,VCD,DVD,CD,LD, 麦 克 风, 卡 拉 OK 设 备, 电 视, 机 顶 盒, 录 像 机, 录 音 机, 复 读 机, 收 音 机, 扩 音 器, 扬 声 器, 汽 车 音 像

More information

檔 描 述 標籤記錄 OMITTED

檔 描 述                             標籤記錄            OMITTED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大 學 或 技 專 院 校 在 學 學 生 申 請 報 名 參 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暨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壹 依 據 : 大 學 或 技 專 院 校 在 學 學 生 申 請 報 名 參 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暨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More information

本 协 议 一 式 四 份 ( 简 体 字 版 繁 体 字 版 各 两 份 ), 分 别 由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保 存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港 澳 事 务 办 公 室 主 任 廖 京 山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商 务 及 经 济

本 协 议 一 式 四 份 ( 简 体 字 版 繁 体 字 版 各 两 份 ), 分 别 由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保 存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港 澳 事 务 办 公 室 主 任 廖 京 山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商 务 及 经 济 附 件 粤 港 共 同 推 动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合 作 协 议 为 充 分 发 挥 CEPA 及 服 务 业 先 行 先 试 政 策 的 优 势, 推 动 粤 港 于 2014 年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经 双 方 协 商, 共 同 签 署 本 协 议 : 一 双 方 加 强 沟 通, 推 动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粤 港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临 淄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LINZIQU 摇 摇 摇 RENMIN 摇 摇 摇 ZHENGFU 摇 摇 摇 GONGBAO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摇 摇 摇 摇 2016 年 4 月 10 日 摇 摇 摇 摇 第 三 期 目 摇 摇 录 区 政 府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临 淄 区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1 关 于 加 强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的 意

More information

378高雄市都市計畫說明書

378高雄市都市計畫說明書 378 高 雄 市 都 市 計 畫 說 明 書 案 名 : 變 更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高 楠 段 二 七 九 地 號 等 八 筆 農 業 區 土 地 為 批 發 市 場 用 地 擬 定 申 請 單 位 : 高 雄 市 政 府 計 畫 範 圍 : 如 圖 示 法 令 依 據 :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二 十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四 款 一 背 景 說 明 : ( 一 ) 本 市 現 有 果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篇 项 目 简 介 物 流 属 于 商 品 流 通 服 务 范 畴, 由 物 流 公 司 通 过 运 输 仓 储 配 送 等 形 式, 将 货 物 或 商 品 从 一 地 转 运 至 另 一 地 的 迁 移 流 通 服 务 物 流 服 务 包 括 运 输 配 送 仓 储 包 装 装 卸 加 工 及 相 关 的 信 息 处 理 等 环 节 由 于 物 流 对 象 物 流 目 的 物 流 范 围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6 22 11 94 6 22 25 5 No 000483~000500 2 94 8 22 0940150625 3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2015ZB7

2015ZB7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XIZANG ZIZHIQU RENMIN ZHENGFU GONGBAO 政 府 办 公 厅 2015 年 第 7 期 ( 总 第 569 期 ) 目 录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水 资 源 费 征 收 范 围 和 标 准 的 通 知 (1)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深 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6ABEC7A9CEA7DEB14DB07CAED5A662BEC7BEC7A5CDA5D3BDD0B3F8A657B0D1A55B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A740B77EAD6EC24928A4BDA7692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6ABEC7A9CEA7DEB14DB07CAED5A662BEC7BEC7A5CDA5D3BDD0B3F8A657B0D1A55B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A740B77EAD6EC24928A4BDA769292E646F63> 中 華 民 國 產 物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大 學 或 技 專 院 校 申 請 報 名 參 加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暨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作 業 要 點 壹 報 名 資 格 : 一 報 名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 以 下 簡 稱 專 業 科 目 )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 以

More information

bnb.PDF

bnb.PDF 2 3 4 5 2003 7 29 13.74% 0.67% IC IC OTC 1 6 7 4 5 6 10% 11 3 2003 2002 8 ( [1999]115 ) 1999 7 30 75% 60.3% 1999 4 30 1999332 9,720.50 199943 75% 7,290 4 210 [2000]132 2000 10 12 1.00 4,000 2000 11 16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报.cdr

2015年报.cdr 4 5 11 12 15 16 21 27 30 38 40 49 50 2017 51 3 3 2015 5 2015 3 2015 7 2015 8 2015 9 2015 01 2015 1 2015 2015 31 26 1 58 2014 29 18 1 48 2013 30 7 1 38 2012 31 7 1 39 21 2015 2015 3 10 21 6 4 5 7 57 2014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214 年 福 建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福 州 中 心 支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14 年, 面 对 三 期 叠 加 形 势 下 经 济 不 断 下 行 的 压 力, 福 建 省 及 时 出 台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有 力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发 展 全 年 经 济 平 稳 增 长, 内 需 尤 其 投 资 带 动 作

More information

收 和 非 税 收 入 占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68.8% 和 31.2%,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197.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2%, 非 税 收 入 89.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3%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015 年

收 和 非 税 收 入 占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68.8% 和 31.2%,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197.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2%, 非 税 收 入 89.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3%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015 年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及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的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1 日 在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财 政 局 局 长 林 凯 各 位 代 表 : 我 受 市 人 民 政 府 的 委 托, 向 大 会 报 告 我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并 提 出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请 予 审 议 一

More information

說 明 會 內 容 全 民 健 保 暨 施 行 細 則 修 正 之 承 保 重 點 與 案 例 說 明 二 代 健 保 實 施 後 就 醫 權 益 更 有 保 障 補 充 保 險 費 知 識 自 我 檢 測 及 討 論 附 錄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負 擔 金 額 表 ( 四 )- 職

說 明 會 內 容 全 民 健 保 暨 施 行 細 則 修 正 之 承 保 重 點 與 案 例 說 明 二 代 健 保 實 施 後 就 醫 權 益 更 有 保 障 補 充 保 險 費 知 識 自 我 檢 測 及 討 論 附 錄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負 擔 金 額 表 ( 四 )- 職 第 二 三 類 投 保 單 位 二 代 健 保 實 務 說 明 會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局 南 區 業 務 組 說 明 會 內 容 全 民 健 保 暨 施 行 細 則 修 正 之 承 保 重 點 與 案 例 說 明 二 代 健 保 實 施 後 就 醫 權 益 更 有 保 障 補 充 保 險 費 知 識 自 我 檢 測 及 討 論 附 錄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More information

粵港合作第十四次工作會議

粵港合作第十四次工作會議 實 施 粵 港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2011 年 重 點 工 作 附 件 一 跨 界 基 礎 設 施 ( 一 ) 按 照 國 家 批 准 的 方 案, 加 快 推 進 港 珠 澳 大 橋 主 體 工 程 建 設 ( 二 ) 推 進 深 港 西 部 快 速 軌 道 交 通 專 題 研 究 ( 三 )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廣 州 至 深 圳 北 段 建 成 通 車, 福 田 站 段 2012

More information

特 载

特    载 特 载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人 视 察 无 锡 市 城 市 建 设 和 参 加 重 要 活 动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常 委 国 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一 行 到 无 锡 调 研 视 察 1 月 9~10 日,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常 委 国 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到 锡 视 察 温 家 宝 一 行 先 后 到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长 电 科

More information

基本 RGB

基本 RGB 目 录 多 元 化 筹 集 建 设 资 金 全 力 推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北 京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01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建 设 和 运 营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总 结 北 京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02 先 行 先 试 以 人 为 本 加 快 解 决 外 来 工 作 人 员 住 房 问 题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规 划 和 国

More information

务 2. 进 一 步 推 动 两 地 跨 境 人 民 币 业 务, 加 深 人 民 币 资 金 在 两 地 的 循 环 使 用, 支 持 广 东 省 重 点 区 域 的 经 济 建 设, 支 持 香 港 作 为 离 岸 人 民 币 业 务 中 心 的 建 设 鼓 励 开 展 与 香 港 跨 境 人

务 2. 进 一 步 推 动 两 地 跨 境 人 民 币 业 务, 加 深 人 民 币 资 金 在 两 地 的 循 环 使 用, 支 持 广 东 省 重 点 区 域 的 经 济 建 设, 支 持 香 港 作 为 离 岸 人 民 币 业 务 中 心 的 建 设 鼓 励 开 展 与 香 港 跨 境 人 附 件 实 施 粤 港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2014 年 重 点 工 作 一 跨 界 基 础 设 施 ( 一 ) 推 进 港 珠 澳 大 桥 各 项 工 程 建 设, 力 争 2015 年 年 中 完 成 大 桥 跨 界 通 行 政 策 研 究, 确 保 大 桥 2016 年 建 成 通 车 ( 二 ) 广 深 港 高 速 铁 路 深 圳 福 田 站 及 相 关 工 程 力 争 2014 年 底

More information

闽南城市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闽南城市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闽 江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计 算 机 系 专 业 建 设 与 发 展 规 划 (2016-2020) 专 业 建 设 与 发 展 是 高 职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的 重 要 依 据, 决 定 着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和 培 养 规 格, 体 现 了 学 校 的 办 学 实 力 与 办 学 水 平 计 算 机 系 目 前 有 四 个 专 业, 分 别 是 初 等 教 育 ( 计

More information

<CCF5BFEEB7D1C2CAB1ED2E786C73>

<CCF5BFEEB7D1C2CAB1ED2E786C73> 01 0 03 0101 001 00 010101 1 01010 010103 1 00101 1 0010 00103 3 0010 3 00105 00106 00107 00108 00109 3 00110 1 00111 3 0011 3 0001 1 000 0003 000 3 0005 3 0006 3 030101 1 03010 030103 03010 1 0301 030105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770 公 司 简 称 : 综 艺 股 份 江 苏 综 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重 要 提 示 1.1 为 全 面 了 解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及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投 资 者 应 当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仔 细 阅 读 年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年 月 日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登 錄 管 理 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壹 辦 理 依 據 依 據 保 險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條 規 定 辦 理 貳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 ( 一 ) 凡 年 滿 歲 ( 以 報 名 日

More information

091205

091205 物 联 网 让 我 们 迈 向 智 慧 地 球 上 海 胜 道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邱 红 光 未 来 新 一 代 IT 技 术 将 充 分 运 用 在 各 行 各 业 之 中, 即 通 过 嵌 入 感 应 器 和 装 备 到 电 网 铁 路 隧 桥 公 路 建 筑 等 物 体 中, 且 实 现 普 遍 连 接, 形 成 所 谓 物 联 网 (Internet of Things), 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icb1-171-c.docx

Microsoft Word - cicb1-171-c.docx 立 法 會 CB(1)171/13-14(01) 號 文 件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工 商 事 務 委 員 會 粵 港 合 作 聯 席 會 議 第 十 六 次 會 議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委 員 會 簡 介 於 2013 年 9 月 16 日 在 香 港 舉 行 的 粵 港 合 作 聯 席 會 議 第 十 六 次 會 議 的 情 況 背 景 2. 行 政 長 官 梁 振 英 和 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PU_Fujian_1st_Issue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CPU_Fujian_1st_Issue__FINAL_.doc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中 央 政 策 組 泛 珠 三 角 地 區 之 社 會 經 濟 政 治 趨 勢 顧 問 研 究 月 報 ( 第 1 期 ) 第 一 部 分 : 包 括 福 建 江 西 湖 南 和 海 南 四 省 2004 年 11 月 目 錄 一 前 言 1 二 摘 要 6 三 專 題 分 析 8 泛 珠 三 角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的 發 展 機 遇 東 南 地 區 能 源 資

More information

于 淤 盂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 榆 淤体能训练 于为老人送证上门 盂救助走失人员 千里迢迢送 锦旗 余 榆破获绑架案 学校送锦旗 虞与学校开展篮球友谊赛 愚五四青年节组织爬山活动 舆组织体能测试 余普法宣传日 法制进校园 俞民警消防检查 虞 逾灵洞派出所大楼 俞 愚 舆 逾

于 淤 盂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 榆 淤体能训练 于为老人送证上门 盂救助走失人员 千里迢迢送 锦旗 余 榆破获绑架案 学校送锦旗 虞与学校开展篮球友谊赛 愚五四青年节组织爬山活动 舆组织体能测试 余普法宣传日 法制进校园 俞民警消防检查 虞 逾灵洞派出所大楼 俞 愚 舆 逾 于 淤 盂 淤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到电厂调研 于兰溪市局局长金承飞到电厂走访 盂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经验 榆所领导看望困难户 虞所长走访人大代表 虞 愚所长走访村干部 舆到诸葛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余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俞党员民警到诸葛廉政教育基地参 观学习 愚 榆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 舆 余 俞 于 淤 盂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 榆 淤体能训练 于为老人送证上门 盂救助走失人员 千里迢迢送 锦旗 余

More information

石油大学(北京)

石油大学(北京) 大 學 生 安 全 教 育 參 考 資 料 1 對 大 學 生 進 行 安 全 教 育 的 必 要 性 第 一 篇 遵 紀 守 法 篇 第 1 章 安 全 教 育 大 學 生 活 對 於 每 一 位 莘 莘 學 子 來 說 都 是 一 段 美 好 而 又 難 忘 的 時 光 而 這 一 切 從 頭 開 始 的 時 候, 不 大 容 易 被 同 學 們 重 視 的 往 往 是 安 全 問 題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9 1 30 3 850 46 2 200861 5 2007 200862 12 2008194 14 2008195 20 2008196 21 2008197 22 2008116 25 2008269 28 1 2008 12 31 25 50% 1987 9 28 2 30 25 20 15 3 30 25 20 15 4 200861 2008 12 17 5 2009 2012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第1期.FIT)

2013年第1期.FIT) 我 省 工 业 企 业 参 加 上 海 工 博 会 成 果 显 著 我 委 举 办 黑 龙 江 省 物 联 网 产 业 发 展 和 应 用 研 讨 交 流 会 黑 龙 江 省 两 化 融 合 深 度 行 活 动 首 发 式 在 哈 举 行 我 省 力 促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再 创 新 高 新 兴 产 业 成 黑 龙 江 省 经 济 发 展 亮 点 省 工 信 委 举 行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前 言 青 岛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行 业 发 端 于 1907 年, 至 今 已 有 百 余 年 历 史 ;1950 年 青 岛 市 人 民 政 府 成 立 的 青 岛 市 交 通 公 司 是 青 岛 公 交 集 团 的 前 身, 至 今 已 有 60 多 年 的 历 史 多 年 来, 青 岛 公 交 集 团 为 岛 城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建 设 和 人 民 生 产 生 活 服

More information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月 刊 顾 问 : 蒲 波 赵 辉 刘 守 培 刘 哲 编 委 会 主 任 : 李 友 成 编 委 会 副 主 任 : 杨 家 林 姚 曙 光 编 委 会 委 员 : 张 立 向 辉 黄 雯 2016 7 主 胡 睿 扬 代 瑞 彬 编 : 张 立 责 任 编 辑 : 黄 雯 2016 年 8 月

More information

论我国旅游纠纷调解制度

论我国旅游纠纷调解制度 论 大 陆 旅 游 消 费 纠 纷 之 解 决 以 调 解 为 中 心 一 旅 游 消 费 纠 纷 调 解 制 度 的 现 状 大 陆 经 济 快 速 稳 健 的 发 展, 推 动 了 消 费 市 场 的 迅 速 扩 张 据 大 陆 国 家 统 计 局 网 站 提 供 的 资 料 显 示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最 终 消 费 对 GDP 的 贡 献 率 分 别 为 51.6%

More information

综 合 1. 纳 税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公 告 2014 年 第 40 号 )... 6 2.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信 息 公 布 办 法 ( 试 行 )( 公 告 2014 年 第 41 号 )... 9 3. 关 于 取 消 加 工 贸 易 项 下 进 口 钢

综 合 1. 纳 税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公 告 2014 年 第 40 号 )... 6 2.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信 息 公 布 办 法 ( 试 行 )( 公 告 2014 年 第 41 号 )... 9 3. 关 于 取 消 加 工 贸 易 项 下 进 口 钢 139 2014 年 08 月 04 日 最 新 政 策 速 递 (2014 年 7 月 ) 文 / 百 丞 税 务 吴 绍 龙 目 录 国 家 政 策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1. 关 于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补 充 通 知 ( 财 税 2014 55 号 )... 3 2. 关 于 居 民 企 业 报 告 境 外 投 资 和

More information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月 刊 2015 11 ( 总 第 287 期 )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出 版 顾 问 : 蒲 波 赵 辉 刘 守 培 刘 哲 易 杰 编 委 会 主 任 : 李 友 成 编 委 会 副 主 任 : 杨 家 林 姚 曙 光 编 委 会 委 员 : 张 立 向 辉 黄 雯 胡 睿 扬 代

More information

, ;,, ;,, ;,,,,,,,,,, 2000 10 ( 3 ) ( 5 ) ( 16 ) ( 29 ) ( 39 ) ( 46 ) ( 56 ) 1 75 ) ( 86 ) ( 97 ) ( 1 0 8) ( 1 2 6) ( 1 3 9) ( 1 5 0) ( 1 6 6) ( 1 7 1) 12 1 9 ( 1 8 2) ( 1 9 2) ( 1 9 6) 5 0 ( 2 2 2) 5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bady.doc

Microsoft Word - 104bady.doc 104 學 年 度 虎 山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小 寶 貝 的 姓 名 : 敬 請 幫 忙! 1 請 家 長 詳 細 填 寫 手 冊 內 附 件 一 到 附 件 四 表 格 2 請 於 8 月 31 日 ( 一 ) 將 本 手 冊 交 回 班 級 導 師 處 南 投 縣 虎 山 國 小 104 年 5 月 編 印 聯 絡 電 話 :049-2339106~7 目 錄 一 童 年 2 二 我 們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年 度 行 館 行 行 年 年 年 1 錄 行 行 行 行 理 行 異 行 異 六 錄 2 1 行 行 館 行 聯 理 理 館 行 館 臨 館 館 3 館 館 館 參 館 館 行 參 館 館 北 北 蓮 臨 力 北 蓮 館 4 行 理 理 館 行 館 臨 數 參 北 館 館 館 金 5 立 料 料 說 館 館 參 數 館 行 路 館 數 行 參 館 館 北 北 蓮 練 6 北 蓮 臨 力 北 蓮 北

More information

封面

封面 連 江 縣 議 會 第 四 屆 第 四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二 三 次 臨 時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月 目 錄 壹 第 四 屆 第 四 次 定 期 大 會 一 議 長 致 開 會 詞 縣 長 施 政 報 告 暨 說 明 縣 長 對 議 決 案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暨 說 明... 01 二 第 十 一 會 次 縣 政 總 質 詢... 49 三 第 十 二 會 次 縣 政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DAAB4F3D4B4BABCD6DDBFCEB3CC2E707074205BBCE6C8DDC4A3CABD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DAAB4F3D4B4BABCD6DDBFCEB3CC2E707074205BBCE6C8DDC4A3CABD5D> 工 作 过 程 系 统 化 课 程 开 发 方 法 及 案 例 姜 大 源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工 作 协 作 委 员 会 副 会 长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职 课 程 与 教 学 资 源 协 作 组 组 长 教 育 部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 心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手 机 :13501349043 电 邮 :jiangdy02@126.com 职 业 教 育 学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398 公 司 简 称 : 海 澜 之 家 海 澜 之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重 要 提 示 1.1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来 自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详 细 内 容, 应 当 仔 细 阅 读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More information

复 杂 的 数 据 分 析 及 业 务 操 作 任 务, 使 得 移 动 信 息 化 有 了 更 为 广 阔 的 行 业 应 用 空 间 此 时, 更 多 公 司 看 到 了 移 动 信 息 化 的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陆 续 进 入 了 这 个 领 域 另 外, 随 着 智 能 移 动 终

复 杂 的 数 据 分 析 及 业 务 操 作 任 务, 使 得 移 动 信 息 化 有 了 更 为 广 阔 的 行 业 应 用 空 间 此 时, 更 多 公 司 看 到 了 移 动 信 息 化 的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陆 续 进 入 了 这 个 领 域 另 外, 随 着 智 能 移 动 终 移 动 信 息 化 产 业 的 现 状 与 发 展 趋 势 分 析 作 者 : 汪 寅 生 一 移 动 信 息 化 的 现 状 与 发 展 前 景 移 动 信 息 化 是 指 在 现 代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移 动 互 联 网 技 术 构 成 的 综 合 通 信 平 台 基 础 上, 通 过 手 持 智 能 终 端 服 务 器 个 人 计 算 机 等 多 平 台 的 信 息 交 互 沟 通, 实

More information

學生簡明資料

學生簡明資料 新 北 市 私 立 南 強 高 級 工 商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事 務 規 則 -- 生 活 輔 導 組 學 務 處 編 訂 ( 列 入 移 交 )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30 日 編 印 - 1 目 錄 一 新 北 市 私 立 南 強 高 級 工 商 職 業 學 校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實 施 要 點 二 新 北 市 私 立 南 強 高 級 工 商 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CA4C6BFA4313035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CA4C6BFA4313035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教 保 員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貳 甄 選 類 別 及 名 額 一 甄 選 類 別 :

More information

屏東縣八十九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簡章

屏東縣八十九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簡章 嘉 義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教 保 員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貳 主 辦 單 位 : 嘉 義 縣 政 府 參 承 辦 單 位 : 嘉 義 縣 朴 子 市 大 同 國 民 小 學 ( 地 址 : 嘉 義 縣 朴 子 市 大 同 路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三年振兴规划

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三年振兴规划 重 庆 市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三 年 振 兴 规 划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先 导 性 产 业, 也 是 重 庆 市 迅 速 崛 起 的 新 兴 支 柱 产 业, 对 于 拉 动 经 济 增 长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重 庆 市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主 要

More information

( 试 行 ) 中 国 城 市 科 学 研 究 会 数 字 城 市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目 录 引 言... 1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术 语 定 义 与 缩 略 语... 2 3.1 术 语 与 定 义... 2 3.2 缩 略 语... 2 4 平 台 定 位... 2 4.1 智 慧 城 市 总 体 框 架...

More information

壹、教務處

壹、教務處 參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系 統 總 務 處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務 長 1. 總 務 會 議 2. 檔 案 保 存 鑑 定 小 組 3.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4.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5. 珍 貴 動 產 不 動 產 評 審 委 員 會 6.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文 書 組 出 納 組 事 務 組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駐 衛 警 察 隊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计 委 收 费 管 理 司 财 政 部 综 合 与 改 革 司 关 于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改 派 费 问 题 的 复 函 甘 价 费 1996 121 号 1996 年 6 月 3 日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18 省 物 价

17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计 委 收 费 管 理 司 财 政 部 综 合 与 改 革 司 关 于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改 派 费 问 题 的 复 函 甘 价 费 1996 121 号 1996 年 6 月 3 日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18 省 物 价 附 件 1: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2 3 4 5 6 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财 政 厅 转 发 国 家 物 价 局 财 政 部 关 于 发 布 <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的 通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公 安 系 统 举 办 公 安 管 理 等 专 业 自 学 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5FADBAADB6A4CEA9DBA5CDB8EAB05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5FADBAADB6A4CEA9DBA5CDB8EAB0542E646F63> 2011 年 台 湾 义 守 大 学 学 士 班 ( 本 科 生 ) 招 收 大 陆 地 区 学 生 资 讯 义 守 大 学 校 址 : 台 湾 84001 高 雄 市 大 树 区 学 城 路 一 段 一 号 学 校 网 址 :http://www.isu.edu.tw/ 大 陆 地 区 招 生 资 讯 网 址 : http://www.isu.edu.tw/pages/992.htm 电 话 :886-7-6577711

More information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 外 國 人 從 事 就 服 務 法 第 四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八 款 至 第 十 一 款 工 作 資 格 及 審 查 標 準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 月 13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職 外 字 第 0930200140 號 令 訂 定 發 布 全 文 29 條 ; 並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5 日

More information

World Expo 2010 Shanghai China: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

World Expo 2010 Shanghai China: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 中 国 2010 年 上 海 世 博 会 " 信 息 化 与 城 市 发 展 " 主 题 论 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上 海 世 博 会 执 委 会 国 际 电 信 联 盟 和 宁 波 市 政 府 共 同 主 办 (2010 年 05 月 15 日 -16 日 ) 主 题 论 坛 开 幕 式 全 体 大 会 : 信 息 化 与 城 市 发 展 网 络 与 信 息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大 学 概 况 一 广 州 大 学 主 要 职 能 ( 一 ) 广 州 大 学 是 2000 年 4 月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由 广 州 师 范 学 院 华 南 建 设 学 院 ( 西 院 ) 广 州 教 育 学 院 原 广 州 大 学 和 广 州 高 等 师 范 专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大 学 概 况 一 广 州 大 学 主 要 职 能 ( 一 ) 广 州 大 学 是 2000 年 4 月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由 广 州 师 范 学 院 华 南 建 设 学 院 ( 西 院 ) 广 州 教 育 学 院 原 广 州 大 学 和 广 州 高 等 师 范 专 广 州 大 学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大 学 概 况 一 广 州 大 学 主 要 职 能 二 广 州 大 学 内 部 机 构 构 成 三 广 州 大 学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广 州 大 学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广 州 大 学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3

Microsoft Word - 文档 3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安 全 保 障 型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渝 府 发 2011 52 号 各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有 关 单 位 : 重 庆 市 安 全 保 障 型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已 经 市 政 府 第 104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More information

临沂商城信息

临沂商城信息 临 沂 国 际 商 贸 名 城 建 设 推 进 工 作 简 报 第 40 期 ( 总 第 46 期 ) 国 际 商 贸 名 城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4 年 9 月 15 日 要 闻 传 递 临 沂 国 际 商 贸 名 城 建 设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月 调 度 会 召 开 9 月 10 日 下 午, 临 沂 国 际 商 贸 名 城 建 设 今 年 第 四 次

More information

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 福 州 大 学 财 务 业 务 办 理 指 南 编 写 说 明 随 着 我 校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事 业 的 全 面 开 展, 学 校 各 项 财 务 制 度 规 定 办 理 流 程 也 和 以 前 有 了 较 大 不 同 为 配 合 服 务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计 财 处 以 财 务 信 息 化 工 作 为 抓 手, 全 面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600100_2011_n.doc

Microsoft Word - 600100_2011_n.doc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度 报 告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印 制 时 间 :2012 年 4 月 11 日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度 报 告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十 一 日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A9B9C8D0C5CFA2D7A8B5DD2D32303135B5DACBC4C6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A9B9C8D0C5CFA2D7A8B5DD2D32303135B5DACBC4C6DA2E646F63> 药 谷 信 息 专 递 2015 年 第 四 期 第 1 页 共 59 页 政 策 发 布 目 录 2015 年 度 上 海 市 工 程 系 列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4 园 区 动 态 浦 东 冲 刺 开 放 度 最 高 自 贸 区 张 江 向 科 技 城 转 型... 6 关 注 上 海 科 技 创

More information

1,,,,,,,,,,,,,, :,,,, 1 ??,,, :,,,?,,?, :,,,,,,,,,? :,, :,,?, :??, :,!,, 2 ,,,,,,,,,,,,,,,,,,?,,,,,,,,,,,,,, :, 3 :!?!?,!,!,, :,,,,,,,,,,,,,,,,,,,,,,,,,? :??,, 4 ,,,,,,,, :?, :,,,,,,,,,,,,,, 5 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0 () 1. () (2000)062920001225 310106000113265 10012922 220118 2. 3. 4. 4.1 2009112006215 4.2 111231 4.3 4.4 4.5 1 2010 () 4.5.1 4.5.1.1 4.5.1.2 4.6 4.7 4.7.1 4.7.1.1 4.7.1.1.1 4.7.1.1.2 4.7.1.1.3 4.7.1.1.4

More information

2 1.5 音 响 1.6 净 水 器 开 水 机 跑 步 机 履 带 不 动 的 原 因 跑 步 机 不 能 启 动 的 原 因 跑 步 机 电 子 表 不 显 示 的 原 因 按 摩 椅 都 有 哪 些 品 牌? 都 有 哪 些 品 牌? 加 电 低 音 嗡 嗡 响 的 原 因 净 水 器 品

2 1.5 音 响 1.6 净 水 器 开 水 机 跑 步 机 履 带 不 动 的 原 因 跑 步 机 不 能 启 动 的 原 因 跑 步 机 电 子 表 不 显 示 的 原 因 按 摩 椅 都 有 哪 些 品 牌? 都 有 哪 些 品 牌? 加 电 低 音 嗡 嗡 响 的 原 因 净 水 器 品 1 1 电 器 问 题 答 案 制 冷 剂 泄 漏 空 调 不 制 冷 的 主 外 机 冷 凝 器 脏 要 原 因 散 热 不 良 1.1 空 调 空 气 净 化 器 空 调 常 见 故 障 分 析 空 调 维 修 压 缩 机 长 时 间 运 行 而 不 能 自 停 压 缩 机 不 能 运 行 风 机 不 能 运 行 压 缩 机 起 动 与 停 止 频 繁 冷 暖 型 空 调 器 制 冷 制 热 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9DBA5CDC2B2A4B62DA871B1D3BBA16F6B2E646F63>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9DBA5CDC2B2A4B62DA871B1D3BBA16F6B2E646F63> 一 校 史 本 校 創 於 民 國 13 年, 初 名 高 雄 州 立 屏 東 農 業 補 習 學 校, 設 立 於 屏 東 市 黑 金 町, 即 現 今 民 生 東 路 夜 市 場, 民 國 17 更 名 為 高 雄 州 立 屏 東 農 業 學 校, 設 立 於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 民 生 路 校 區, 即 現 今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民 國 34 年 11 月 改 稱

More information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月 刊 2016 3 顾 问 : 蒲 波 赵 辉 刘 守 培 刘 哲 易 杰 编 委 会 主 任 : 李 友 成 编 委 会 副 主 任 : 杨 家 林 姚 曙 光 编 委 会 委 员 : 张 立 向 辉 黄 雯 胡 睿 扬 代 瑞 彬 主 编 : 张 立 责 任 编 辑 : 黄 雯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屆 興 大 睿 茶 平 臺 興 大 睿 茶 證 照 簡 章 目 錄 目 錄..1 重 要 預 定 日 期 與 考 生 注 意 事 項..2 網 路 報 名 流 程..3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報 名 日 期...4 檢 定 日 期...4 報 檢 資 格...4 報 檢 科 目

第 一 屆 興 大 睿 茶 平 臺 興 大 睿 茶 證 照 簡 章 目 錄 目 錄..1 重 要 預 定 日 期 與 考 生 注 意 事 項..2 網 路 報 名 流 程..3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報 名 日 期...4 檢 定 日 期...4 報 檢 資 格...4 報 檢 科 目 第 一 屆 興 大 睿 茶 平 臺 興 大 睿 茶 證 照 簡 章 編 印 單 位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教 育 部 智 慧 生 活 創 新 創 業 育 成 平 臺 計 畫 興 大 睿 茶 平 臺 學 校 地 址 :40227 台 中 市 南 區 國 光 路 250 號 報 名 期 間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查 詢 專 線 :04-22840558#11 ( 服 務 時 間 9:00~17:3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4A1A2B4B4D0C2B8DFD0A3D2BBBFA8CDA8D0C5CFA2B7FECEF12DD5E3BDADB8DFD0A3D0C5CFA2BBAFBBE1D2E92D32303133303533302E70707478>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4A1A2B4B4D0C2B8DFD0A3D2BBBFA8CDA8D0C5CFA2B7FECEF12DD5E3BDADB8DFD0A3D0C5CFA2BBAFBBE1D2E92D32303133303533302E70707478> 一 卡 通 联, 创 新 服 务 浙 江 高 校 信 息 化 UCS 一 卡 通 系 统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2013 年 5 月 新 中 新 简 介 创 新 服 务 高 校 信 息 化 UCS 一 卡 通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产 品 简 介 2001 年 国 内 首 家 推 出 第 一 代 校 园 一 卡 通 系 统, 引 2003 年 领 高 校 信 息 化 变 革 收 购 投 资 2

More information

要 闻 解 读 宏 观 政 策 5 月 数 据 揭 示 : 供 给 侧 改 革 效 果 初 现 国 家 统 计 局 13 日 在 国 新 办 发 布 厅 召 开 新 闻 发 布 会, 介 绍 5 月 份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这 是 时 隔 五 年 半, 统 计 局 再 度 恢 复 月 度

要 闻 解 读 宏 观 政 策 5 月 数 据 揭 示 : 供 给 侧 改 革 效 果 初 现 国 家 统 计 局 13 日 在 国 新 办 发 布 厅 召 开 新 闻 发 布 会, 介 绍 5 月 份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这 是 时 隔 五 年 半, 统 计 局 再 度 恢 复 月 度 2016 年 6 月 14 日 特 色 指 标 今 日 风 险 度 上 证 指 数 30 深 证 指 数 30 乙 醇 燃 料 : 乙 醇 燃 料 首 次 用 于 商 业 飞 行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国 融 板 块 无 人 机 : 多 个 无 人 机 展 会 将 开 行 业 迎 来 密 集 爆 发 期 区 块 链 : 区 块 链 引 领 互 联 网 金 融 时 代 指 数 收 盘 价 涨 跌 幅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