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 仅供领导参阅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学习资料 仅供领导参阅"

Transcription

1 学 习 资 料 仅 供 参 阅 中 心 组 学 习 参 考 2015 年 第 34 期 ( 总 第 128 期 ) 中 共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委 宣 传 部 摘 编 2015 年 8 月 18 日 目 录 1. 中 共 中 央 印 发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1 2. 用 好 党 内 监 督 利 器 发 挥 巡 视 利 剑 作 用 中 纪 委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就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答 记 者 问 9 3. 中 办 国 办 印 发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中 组 部 有 关 负 责 人 详 解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 损 害 生 态 环 境, 终 身 追 责! 20

2 中 共 中 央 印 发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资 料 来 源 : 新 华 网 近 日, 中 共 中 央 印 发 了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并 发 出 通 知, 要 求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通 知 指 出,2009 年 7 月 中 共 中 央 印 发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对 推 动 巡 视 工 作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巡 视 实 践 深 入 发 展,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原 条 例 已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现 实 需 要, 党 中 央 决 定 予 以 修 订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是 规 范 巡 视 工 作 强 化 党 内 监 督 的 重 要 基 础 性 法 规, 对 于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依 规 治 党 要 求, 贯 彻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方 针, 深 入 推 进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加 强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推 动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建 设,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通 知 要 求,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从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的 战 略 高 度, 切 实 学 习 好 宣 传 好 贯 彻 好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及 巡 视 机 构 要 严 格 依 照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开 展 工 作,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充 分 发 挥 巡 视 利 剑 作 用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要 自 觉 接 受 巡 视 监 督, 积 极 配 合 巡 视 工 作, 认 真 抓 好 整 改 落 实 有 关 机 关 和 职 能 部 门 要 按 照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规 定, 积 极 为 巡 视 组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信 息 人 员 专 业 等 支 持 广 大 党 员 干 部 要 深 刻 理 解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精 神, 切 实 提 高 党 章 意 识, 严 格 遵 守 党 规 党 纪, 模 范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要 抓 好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的 贯 彻 落 实, 适 时 对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确 保 各 项 规 定 要 求 落 到 实 处 通 知 要 求, 有 关 中 央 部 委 和 国 家 机 关 部 委 党 组 ( 党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党 委 的 巡 视 工 作, 参 照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执 行 1

3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加 强 党 内 监 督, 规 范 巡 视 工 作,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党 的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委 员 会 实 行 巡 视 制 度, 建 立 专 职 巡 视 机 构, 对 所 管 理 的 地 方 部 门 企 事 业 单 位 党 组 织 进 行 巡 视 监 督, 实 现 巡 视 全 覆 盖 全 国 一 盘 棋 开 展 巡 视 工 作 的 党 组 织 承 担 巡 视 工 作 的 主 体 责 任 第 三 条 巡 视 工 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坚 持 从 严 治 党 依 规 治 党, 落 实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方 针, 聚 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发 现 问 题, 形 成 震 慑, 推 动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建 设 第 四 条 巡 视 工 作 坚 持 中 央 统 一 领 导 分 级 负 责 ;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依 法 依 规 ; 坚 持 群 众 路 线 发 扬 民 主 第 二 章 机 构 和 人 员 第 五 条 党 的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委 员 会 成 立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分 别 向 党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由 同 级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书 记 担 任, 副 组 长 一 般 由 同 级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担 任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为 组 织 实 施 巡 视 工 作 的 主 要 责 任 人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应 当 加 强 对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巡 视 工 作 的 领 导 第 六 条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职 责 是 : ( 一 ) 贯 彻 党 的 中 央 委 员 会 和 同 级 党 的 委 员 会 有 关 决 议 决 定 ; ( 二 ) 研 究 提 出 巡 视 工 作 规 划 年 度 计 划 和 阶 段 任 务 安 排 ; ( 三 ) 听 取 巡 视 工 作 汇 报 ; ( 四 ) 研 究 巡 视 成 果 的 运 用, 分 类 处 置, 提 出 相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 ( 五 ) 向 同 级 党 组 织 报 告 巡 视 工 作 情 况 ; ( 六 ) 对 巡 视 组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 ( 七 ) 研 究 处 理 巡 视 工 作 中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第 七 条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为 其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2

4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为 党 委 工 作 部 门, 设 在 同 级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八 条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的 职 责 是 : ( 一 )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工 作 情 况, 传 达 贯 彻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决 策 和 部 署 ; ( 二 ) 统 筹 协 调 指 导 巡 视 组 开 展 工 作 ; ( 三 ) 承 担 政 策 研 究 制 度 建 设 等 工 作 ; ( 四 ) 对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决 定 的 事 项 进 行 督 办 ; ( 五 )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对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考 核 监 督 和 管 理 ; ( 六 ) 办 理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九 条 党 的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委 员 会 设 立 巡 视 组, 承 担 巡 视 任 务 巡 视 组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第 十 条 巡 视 组 设 组 长 副 组 长 巡 视 专 员 和 其 他 职 位 巡 视 组 实 行 组 长 负 责 制, 副 组 长 协 助 组 长 开 展 工 作 巡 视 组 组 长 根 据 每 次 巡 视 任 务 确 定 并 授 权 第 十 一 条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理 想 信 念 坚 定, 在 思 想 上 政 治 上 行 动 上 同 党 中 央 保 持 高 度 一 致 ; ( 二 ) 坚 持 原 则, 敢 于 担 当, 依 法 办 事, 公 道 正 派, 清 正 廉 洁 ; ( 三 ) 遵 守 党 的 纪 律, 严 守 党 的 秘 密 ; ( 四 ) 熟 悉 党 务 工 作 和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具 有 较 强 的 发 现 问 题 沟 通 协 调 文 字 综 合 等 能 力 ; ( 五 ) 身 体 健 康, 能 胜 任 工 作 要 求 第 十 二 条 选 配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严 格 标 准 条 件, 对 不 适 合 从 事 巡 视 工 作 的 人 员, 应 当 及 时 予 以 调 整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轮 岗 交 流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实 行 任 职 回 避 地 域 回 避 公 务 回 避 第 三 章 巡 视 范 围 和 内 容 第 十 三 条 中 央 巡 视 组 的 巡 视 对 象 和 范 围 是 : 3

5 ( 一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和 人 大 常 委 会 政 府 政 协 党 组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省 级 城 市 党 委 和 人 大 常 委 会 政 府 政 协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 ( 二 ) 中 央 部 委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部 委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 党 委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 ( 三 ) 中 央 管 理 的 国 有 重 要 骨 干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 ( 四 ) 中 央 要 求 巡 视 的 其 他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第 十 四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巡 视 组 的 巡 视 对 象 和 范 围 是 : ( 一 ) 市 ( 地 州 盟 ) 县 ( 市 区 旗 ) 党 委 和 人 大 常 委 会 政 府 政 协 党 组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市 ( 地 州 盟 )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和 县 ( 市 区 旗 )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 ( 二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政 府 部 门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 党 委 党 工 委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 ( 三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管 理 的 国 有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 ( 四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要 求 巡 视 的 其 他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第 十 五 条 巡 视 组 对 巡 视 对 象 执 行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遵 守 党 的 纪 律,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着 力 发 现 以 下 问 题 : ( 一 ) 违 反 政 治 纪 律 和 政 治 规 矩, 存 在 违 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言 行,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阳 奉 阴 违, 拉 帮 结 派 等 问 题 ; ( 二 ) 违 反 廉 洁 纪 律, 以 权 谋 私 贪 污 贿 赂 腐 化 堕 落 等 问 题 ;( 三 ) 违 反 组 织 纪 律, 违 规 用 人 拉 票 贿 选 买 官 卖 官, 以 及 独 断 专 行 软 弱 涣 散 严 重 不 团 结 等 问 题 ; ( 四 ) 违 反 群 众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生 活 纪 律, 搞 形 式 主 义 官 僚 主 义 享 乐 主 义 和 奢 靡 之 风 等 问 题 ; ( 五 )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要 求 了 解 的 其 他 问 题 4

6 第 十 六 条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可 以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针 对 所 辖 地 方 部 门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重 点 人 重 点 事 重 点 问 题 或 者 巡 视 整 改 情 况, 开 展 机 动 灵 活 的 专 项 巡 视 第 四 章 工 作 方 式 和 权 限 第 十 七 条 巡 视 组 可 以 采 取 以 下 方 式 开 展 工 作 :( 一 ) 听 取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的 工 作 汇 报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专 题 汇 报 ;( 二 ) 与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和 其 他 干 部 群 众 进 行 个 别 谈 话 ;( 三 ) 受 理 反 映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和 下 一 级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主 要 负 责 人 问 题 的 来 信 来 电 来 访 等 ; ( 四 ) 抽 查 核 实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情 况 ; ( 五 ) 向 有 关 知 情 人 询 问 情 况 ;( 六 ) 调 阅 复 制 有 关 文 件 档 案 会 议 记 录 等 资 料 ; ( 七 ) 召 开 座 谈 会 ; ( 八 ) 列 席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的 有 关 会 议 ; ( 九 )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问 卷 调 查 ; ( 十 ) 以 适 当 方 式 到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的 下 属 地 方 单 位 或 者 部 门 了 解 情 况 ; ( 十 一 ) 开 展 专 项 检 查 ; ( 十 二 ) 提 请 有 关 单 位 予 以 协 助 ; ( 十 三 )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第 十 八 条 巡 视 组 依 靠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开 展 工 作, 不 干 预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的 正 常 工 作, 不 履 行 执 纪 审 查 的 职 责 第 十 九 条 巡 视 组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对 巡 视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情 况 和 重 大 问 题 及 时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请 示 报 告 特 殊 情 况 下, 中 央 巡 视 组 可 以 直 接 向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报 告,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巡 视 组 可 以 直 接 向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书 记 报 告 第 二 十 条 巡 视 期 间, 经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批 准, 巡 视 组 可 以 将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管 理 的 干 部 涉 嫌 违 纪 违 法 的 具 体 问 题 线 索, 移 交 有 关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或 者 政 法 机 关 处 理 ; 对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明 显 违 反 规 定 并 且 能 够 及 时 解 决 的 问 题, 向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第 五 章 工 作 程 序 5

7 第 二 十 一 条 巡 视 组 开 展 巡 视 前, 应 当 向 同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政 法 机 关 和 组 织 审 计 信 访 等 部 门 和 单 位 了 解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的 有 关 情 况 第 二 十 二 条 巡 视 组 进 驻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后, 应 当 向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通 报 巡 视 任 务, 按 照 规 定 的 工 作 方 式 和 权 限, 开 展 巡 视 了 解 工 作 巡 视 组 对 反 映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的 重 要 问 题 和 线 索, 可 以 进 行 深 入 了 解 第 二 十 三 条 巡 视 了 解 工 作 结 束 后, 巡 视 组 应 当 形 成 巡 视 报 告, 如 实 报 告 了 解 的 重 要 情 况 和 问 题, 并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普 遍 性 倾 向 性 问 题 和 其 他 重 大 问 题, 应 当 形 成 专 题 报 告, 分 析 原 因, 提 出 建 议 第 二 十 四 条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应 当 及 时 听 取 巡 视 组 的 巡 视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报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决 定 第 二 十 五 条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应 当 及 时 听 取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并 决 定 巡 视 成 果 的 运 用 第 二 十 六 条 经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同 意 后, 巡 视 组 应 当 及 时 向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分 别 反 馈 相 关 巡 视 情 况, 指 出 问 题,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根 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要 求, 巡 视 组 将 巡 视 的 有 关 情 况 通 报 同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有 关 领 导 及 其 职 能 部 门 第 二 十 七 条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收 到 巡 视 组 反 馈 意 见 后, 应 当 认 真 整 改 落 实, 并 于 2 个 月 内 将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和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织 落 实 情 况 报 告, 报 送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落 实 整 改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第 二 十 八 条 对 巡 视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线 索,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作 出 分 类 处 置 的 决 定 后, 依 据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和 职 责 分 工, 按 照 以 下 途 径 进 行 移 交 : ( 一 ) 对 领 导 干 部 涉 嫌 违 纪 的 线 索 和 作 风 方 面 的 突 出 问 题, 移 交 有 关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 ( 二 ) 对 执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移 交 有 关 组 织 部 门 ; ( 三 ) 其 他 问 题 移 交 相 关 单 位 6

8 第 二 十 九 条 有 关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组 织 部 门 收 到 巡 视 移 交 的 问 题 或 者 线 索 后, 应 当 及 时 研 究 提 出 谈 话 函 询 初 核 立 案 或 者 组 织 处 理 等 意 见, 并 于 3 个 月 内 将 办 理 情 况 反 馈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第 三 十 条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及 其 组 织 部 门 应 当 把 巡 视 结 果 作 为 干 部 考 核 评 价 选 拔 任 用 的 重 要 依 据 第 三 十 一 条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应 当 会 同 巡 视 组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了 解 和 督 促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整 改 落 实 工 作 并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可 以 直 接 听 取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有 关 整 改 情 况 的 汇 报 第 三 十 二 条 巡 视 进 驻 反 馈 整 改 等 情 况, 应 当 以 适 当 方 式 公 开, 接 受 党 员 干 部 和 人 民 群 众 监 督 第 六 章 纪 律 与 责 任 第 三 十 三 条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和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应 当 加 强 对 巡 视 工 作 的 领 导 对 领 导 巡 视 工 作 不 力, 发 生 严 重 问 题 的,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的 责 任 第 三 十 四 条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审 计 机 关 政 法 机 关 和 组 织 信 访 等 部 门 及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应 当 支 持 配 合 巡 视 工 作 对 违 反 规 定 不 支 持 配 合 巡 视 工 作,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的 责 任 第 三 十 五 条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严 格 遵 守 巡 视 工 作 纪 律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组 织 处 理 或 者 纪 律 处 分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处 理 :( 一 ) 对 应 当 发 现 的 重 要 问 题 没 有 发 现 的 ;( 二 ) 不 如 实 报 告 巡 视 情 况, 隐 瞒 歪 曲 捏 造 事 实 的 ;( 三 ) 泄 露 巡 视 工 作 秘 密 的 ;( 四 ) 工 作 中 超 越 权 限,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的 ;( 五 ) 利 用 巡 视 工 作 的 便 利 谋 取 私 利 或 者 为 他 人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 ( 六 ) 有 违 反 巡 视 工 作 纪 律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第 三 十 六 条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应 当 自 觉 接 受 巡 视 监 督, 积 极 配 合 巡 视 组 开 展 工 作 党 员 有 义 务 向 巡 视 组 如 实 反 映 情 况 第 三 十 七 条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对 该 地 区 ( 单 位 ) 领 导 班 子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他 有 7

9 关 责 任 人 员,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组 织 处 理 或 者 纪 律 处 分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处 理 : ( 一 ) 隐 瞒 不 报 或 者 故 意 向 巡 视 组 提 供 虚 假 情 况 的 ; ( 二 ) 拒 绝 或 者 不 按 照 要 求 向 巡 视 组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材 料 的 ; ( 三 ) 指 使 强 令 有 关 单 位 或 者 人 员 干 扰 阻 挠 巡 视 工 作, 或 者 诬 告 陷 害 他 人 的 ; ( 四 )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纠 正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者 不 按 照 要 求 整 改 的 ; ( 五 ) 对 反 映 问 题 的 干 部 群 众 进 行 打 击 报 复 陷 害 的 ; ( 六 ) 其 他 干 扰 巡 视 工 作 的 情 形 第 三 十 八 条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的 干 部 群 众 发 现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有 本 条 例 第 三 十 五 条 所 列 行 为 的, 可 以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或 者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反 映, 也 可 以 依 照 规 定 直 接 向 有 关 部 门 组 织 反 映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九 条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可 以 根 据 本 条 例, 结 合 各 自 实 际, 制 定 实 施 办 法 第 四 十 条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和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的 党 组 织 实 行 巡 视 制 度 的 规 定, 由 中 央 军 委 参 照 本 条 例 制 定 第 四 十 一 条 本 条 例 由 中 央 纪 委 会 同 中 央 组 织 部 解 释 第 四 十 二 条 本 条 例 自 2015 年 8 月 3 日 起 施 行 2009 年 7 月 2 日 中 共 中 央 印 发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同 时 废 止 8

10 用 好 党 内 监 督 利 器 发 挥 巡 视 利 剑 作 用 中 纪 委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就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答 记 者 问 资 料 来 源 : 人 民 网 (2015 年 8 月 14 日 ) 2015 年 8 月 3 日, 中 共 中 央 颁 布 实 施 修 订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是 党 内 监 督 之 利 器, 是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依 规 依 纪 管 党 建 设 党 的 有 力 制 度 保 障 近 日, 中 央 纪 委 副 书 记 张 军 同 志 接 受 了 本 报 记 者 的 采 访, 就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修 订 和 颁 布 实 施 有 关 问 题, 回 答 了 记 者 提 问 修 订 历 时 近 两 年, 确 保 可 执 行 易 操 作, 重 在 贯 彻 问 : 我 们 注 意 到, 中 央 对 修 订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高 度 重 视, 请 您 谈 谈 条 例 修 订 的 背 景 和 重 大 意 义 答 : 2009 年 7 月, 中 央 颁 布 实 施 中 国 共 产 党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对 于 推 动 巡 视 工 作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巡 视 工 作 面 临 新 的 形 势 任 务, 内 容 和 方 式 都 作 了 重 要 调 整 和 改 变, 实 践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经 验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和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委 第 五 次 全 会 对 改 进 巡 视 工 作 修 订 条 例 作 出 部 署,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多 次 对 条 例 修 订 工 作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党 内 立 法 规 划 中 央 深 化 改 革 工 作 方 案 将 修 订 条 例 列 为 重 点 工 作 首 先, 中 央 提 出 四 个 全 面 的 战 略 布 局,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既 是 重 要 内 容, 更 是 战 略 举 措, 为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全 面 依 法 治 国 提 供 政 治 和 组 织 保 障,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战 略 目 标 的 根 本 保 证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是 党 内 监 督 法 规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必 须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通 过 必 要 的 修 订, 把 党 的 纪 律 和 规 矩 立 起 来 严 起 来, 执 行 到 位, 切 实 唤 醒 党 员 干 部 的 党 章 党 规 党 纪 意 识 9

11 第 二,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党 中 央 高 度 重 视 巡 视 工 作,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先 后 10 次 发 表 重 要 讲 话, 对 加 强 和 改 进 巡 视 工 作 作 出 系 列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巡 视 已 经 成 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的 重 要 平 台, 党 内 监 督 和 群 众 监 督 相 结 合 的 重 要 方 式, 上 级 党 组 织 对 下 级 党 组 织 监 督 的 重 要 抓 手, 为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撑 实 践 证 明,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方 针 是 新 时 期 巡 视 工 作 总 的 遵 循, 必 须 以 法 规 制 度 形 式 确 定 下 来, 一 体 贯 彻 落 实 第 三, 自 党 的 十 六 大 正 式 开 展 巡 视 工 作 以 来, 巡 视 制 度 在 探 索 中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不 断 创 新 完 善, 中 央 和 省 区 市 创 造 积 累 了 很 多 有 效 经 验 和 做 法, 也 需 要 以 制 度 形 式 固 定 下 来 同 时, 影 响 和 制 约 巡 视 深 入 开 展 的 体 制 机 制 队 伍 建 设 等 方 面 问 题 也 日 益 凸 显, 亟 须 通 过 修 订 条 例 加 以 解 决 不 难 看 出, 修 订 条 例 完 全 是 巡 视 实 践 发 展 的 结 果, 是 巡 视 工 作 不 断 深 化 的 内 在 要 求 问 : 我 们 了 解 到,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修 订 历 时 近 两 年, 请 您 谈 谈 这 次 条 例 修 订 的 原 则 过 程 和 特 点 答 : 条 例 修 订 工 作 自 2013 年 10 月 启 动, 历 经 调 研 论 证 反 复 修 改 不 断 完 善 的 过 程 原 试 行 条 例 共 有 6 章 49 条, 修 订 后 共 7 章 42 条 这 次 修 订 将 原 条 例 第 二 章 机 构 设 置 和 第 四 章 人 员 管 理 合 并 为 机 构 和 人 员 一 章, 增 设 第 三 章 巡 视 范 围 和 内 容 第 四 章 工 作 方 式 和 权 限 ; 删 除 10 条, 增 加 3 条 修 订 中, 我 们 始 终 坚 持 以 下 原 则 : 一 是 遵 循 党 章 严 格 根 据 党 章 规 定, 与 党 内 有 关 法 规 精 神 一 致, 做 到 衔 接 顺 畅 规 范 准 确 二 是 与 时 俱 进 深 入 贯 彻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方 针, 充 分 吸 纳 实 践 创 新 成 果 三 是 突 出 重 点 不 求 面 面 俱 到, 重 点 解 决 事 关 巡 视 工 作 发 展 的 重 大 问 题 四 是 必 要 可 行 对 形 成 共 识 确 有 必 要 的 作 出 修 订, 确 保 可 执 行 易 操 作, 重 在 贯 彻 强 调 党 委 履 行 巡 视 工 作 主 体 责 任, 改 进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体 制 10

12 问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明 确 规 定, 党 委 履 行 组 织 领 导 巡 视 工 作 的 主 体 责 任 请 问 这 方 面 有 哪 些 具 体 要 求? 答 :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各 级 党 委 应 承 担 主 体 责 任, 做 好 巡 视 工 作 是 落 实 主 体 责 任 的 具 体 化 为 进 一 步 督 促 落 实 主 体 责 任,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明 确 规 定 开 展 巡 视 工 作 的 党 组 织 承 担 巡 视 工 作 的 主 体 责 任, 强 调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应 当 及 时 听 取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并 决 定 巡 视 成 果 的 运 用, 并 将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领 导 巡 视 工 作 不 力, 发 生 严 重 问 题 的 纳 入 责 任 追 究 范 围 这 些 具 体 要 求, 使 党 委 组 织 领 导 巡 视 工 作 有 了 明 确 规 范 和 制 度 保 障 问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对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体 制 和 机 构 设 置 作 了 较 大 调 整, 请 您 介 绍 一 下 有 关 情 况 答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改 进 了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体 制, 明 确 要 求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应 当 加 强 对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巡 视 工 作 的 领 导 这 一 规 定, 将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对 省 区 市 巡 视 工 作 原 指 导 关 系 改 变 为 领 导 关 系, 是 巡 视 领 导 体 制 和 工 作 机 制 的 重 大 创 新, 为 中 央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督 促 省 区 市 党 委 和 巡 视 机 构 落 实 巡 视 工 作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执 行 中 央 关 于 巡 视 工 作 的 决 策 部 署 按 照 中 央 要 求 加 强 和 改 进 巡 视 工 作 提 供 了 法 规 依 据 在 此 基 础 上,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对 加 强 巡 视 机 构 建 设 也 提 出 了 具 体 措 施 一 是 针 对 省 区 市 党 委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设 置 不 统 一 工 作 不 规 范 的 实 际, 规 定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由 同 级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书 记 担 任, 副 组 长 一 般 由 同 级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担 任, 同 时 对 领 导 小 组 工 作 职 责 作 出 新 的 规 范 ; 二 是 为 解 决 省 区 市 巡 视 办 的 级 别 不 统 一 设 置 比 较 混 乱 职 能 发 挥 不 到 位 等 问 题, 规 定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为 党 委 工 作 部 门, 设 在 同 级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同 时 赋 予 巡 视 办 统 筹 协 调 指 导 巡 视 组 开 展 工 作 的 职 责 ; 三 是 落 实 组 长 不 固 定 一 次 一 授 权 要 求, 强 调 巡 视 组 组 长 根 据 每 次 巡 视 任 务 确 定 并 授 权 这 些 规 定, 充 11

13 分 体 现 中 央 对 巡 视 机 构 建 设 的 部 署 要 求, 符 合 巡 视 工 作 实 际, 使 巡 视 工 作 的 组 织 基 础 更 加 坚 实 落 实 巡 视 全 覆 盖, 聚 焦 一 个 中 心, 围 绕 四 个 着 力 问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对 落 实 巡 视 全 覆 盖 要 求 作 出 了 哪 些 具 体 规 定? 答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认 真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对 落 实 巡 视 全 覆 盖 要 求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一 是 在 总 则 中, 将 对 所 管 理 的 地 方 部 门 企 事 业 单 位 党 组 织 进 行 巡 视 监 督, 实 现 巡 视 全 覆 盖 全 国 一 盘 棋 作 为 中 央 和 省 区 市 党 委 以 及 巡 视 机 构 总 的 目 标 和 任 务 二 是 按 照 全 覆 盖 要 求, 对 巡 视 对 象 和 范 围 作 了 重 新 界 定, 在 中 央 巡 视 组 对 省 区 市 四 套 班 子 开 展 巡 视 的 基 础 上, 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省 级 城 市 党 委 和 人 大 常 委 会 政 府 政 协 委 员 会 党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以 及 中 央 部 委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 党 委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 中 央 管 理 的 国 有 重 要 骨 干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领 导 班 子 及 其 成 员 纳 入 中 央 巡 视 范 围, 对 省 一 级 巡 视 对 象 和 范 围 也 作 了 相 应 规 范 三 是 为 保 障 实 现 全 覆 盖, 切 实 加 快 巡 视 进 度 和 节 奏, 增 强 巡 视 威 慑 力, 规 定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可 以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针 对 所 辖 地 方 部 门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重 点 人 重 点 事 重 点 问 题 或 巡 视 整 改 情 况, 开 展 机 动 灵 活 的 专 项 巡 视, 巡 视 方 式 与 全 覆 盖 要 求 相 适 应 问 :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巡 视 工 作 的 重 大 创 新 就 是 聚 焦 一 个 中 心 围 绕 四 个 着 力, 请 问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对 巡 视 监 督 的 内 容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答 : 聚 焦 一 个 中 心 围 绕 四 个 着 力, 是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党 中 央 加 强 和 改 进 巡 视 工 作 一 系 列 重 大 决 策 中 最 核 心 的 内 容, 也 是 巡 视 工 作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的 关 键 所 在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规 定 巡 视 组 12

14 对 巡 视 对 象 执 行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遵 守 党 的 纪 律,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并 围 绕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组 织 纪 律 廉 洁 纪 律 群 众 纪 律 工 作 纪 律 生 活 纪 律 对 四 个 着 力 监 督 内 容 作 出 了 新 的 概 括 这 样 规 定, 体 现 并 要 求 巡 视 工 作 必 须 始 终 聚 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斗 争 这 个 中 心, 既 解 决 了 巡 视 内 容 过 于 宽 泛 问 题, 又 做 到 严 格 用 纪 律 衡 量 规 范 党 员 干 部 行 为, 同 时 也 与 正 在 修 订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相 衔 接 拓 宽 巡 视 发 现 问 题 途 径, 明 确 要 求 巡 视 情 况 双 反 馈 整 改 双 报 告 问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赋 予 巡 视 工 作 哪 些 新 的 工 作 方 式 和 权 限? 答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从 有 利 于 发 现 问 题 形 成 震 慑 出 发, 将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一 些 行 之 有 效 的 创 新 做 法 充 实 进 来, 增 加 了 抽 查 核 实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情 况 向 有 关 知 情 人 询 问 情 况 开 展 专 项 检 查 等 方 式, 对 原 条 例 规 定 的 受 理 信 访 到 有 关 地 方 ( 单 位 ) 或 者 部 门 了 解 情 况 提 请 有 关 单 位 协 助 等 三 种 方 式 进 行 了 修 改, 并 增 加 了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这 一 授 权 性 条 款, 这 些 规 定 进 一 步 拓 宽 了 巡 视 发 现 问 题 的 途 径 需 要 特 别 指 出 的 是, 工 作 方 式 的 改 进, 为 巡 视 发 现 问 题 提 供 了 有 力 武 器, 同 时 也 意 味 着 赋 予 了 巡 视 工 作 更 大 权 限, 严 格 依 纪 依 规 开 展 巡 视 就 显 得 更 为 重 要 为 此, 条 例 规 定 巡 视 组 依 靠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开 展 工 作, 不 干 预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的 正 常 工 作, 不 履 行 执 纪 审 查 的 职 责, 严 格 执 行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对 巡 视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情 况 和 重 大 问 题 要 及 时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请 示 报 告, 并 将 工 作 中 超 越 权 限,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列 为 对 巡 视 工 作 人 员 责 任 追 究 的 情 形 问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在 巡 视 成 果 运 用 方 面 有 哪 些 新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13

15 答 : 巡 视 工 作 条 例 按 照 中 央 要 求, 总 结 实 践 经 验, 对 成 果 运 用 要 求 更 严 格 规 定 更 具 体 : 一 是 明 确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职 责 规 定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应 当 及 时 听 取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并 决 定 巡 视 成 果 的 运 用 二 是 实 行 巡 视 情 况 双 反 馈 明 确 经 派 出 巡 视 组 的 党 组 织 同 意 后, 巡 视 组 应 当 及 时 向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和 主 要 负 责 人 分 别 反 馈 巡 视 情 况, 指 出 问 题,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三 是 规 定 整 改 情 况 双 报 告 要 求 被 巡 视 党 组 织 收 到 巡 视 组 反 馈 意 见 后, 应 当 认 真 整 改 落 实,2 个 月 内 将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和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织 落 实 情 况 报 告, 报 送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四 是 赋 予 巡 视 机 构 督 办 职 责 强 调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应 当 会 同 巡 视 组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了 解 和 督 促 被 巡 视 地 区 ( 单 位 ) 整 改 落 实 工 作 并 向 巡 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五 是 强 化 党 员 干 部 和 群 众 监 督 提 出 巡 视 进 驻 反 馈 整 改 等 情 况, 应 当 以 适 当 方 式 公 开, 接 受 党 员 干 部 和 人 民 群 众 监 督 14

16 中 办 国 办 印 发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资 料 来 源 : 人 民 日 报 (2015 年 8 月 18 日 ) 近 日,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并 发 出 通 知, 要 求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遵 照 执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全 文 如 下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加 快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健 全 生 态 文 明 制 度 体 系, 强 化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职 责, 根 据 有 关 党 内 法 规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的 领 导 成 员,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 上 列 工 作 部 门 的 有 关 机 构 领 导 人 员 第 三 条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对 本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负 总 责,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其 他 有 关 领 导 成 员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的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及 其 有 关 机 构 领 导 人 员 按 照 职 责 分 别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第 四 条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坚 持 依 法 依 规 客 观 公 正 科 学 认 定 权 责 一 致 终 身 追 究 的 原 则 第 五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追 究 相 关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的 责 任 : ( 一 )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关 于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决 策 部 署 不 力, 致 使 本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问 题 突 出 或 者 任 期 内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明 显 恶 化 的 ; 15

17 ( 二 ) 作 出 的 决 策 与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相 违 背 的 ; ( 三 ) 违 反 主 体 功 能 区 定 位 或 者 突 破 资 源 环 境 生 态 红 线 城 镇 开 发 边 界, 不 顾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能 力 盲 目 决 策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 四 ) 作 出 的 决 策 严 重 违 反 城 乡 土 地 利 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等 规 划 的 ; ( 五 ) 地 区 和 部 门 之 间 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协 作 方 面 推 诿 扯 皮,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不 担 当 不 作 为,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 六 ) 本 地 区 发 生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严 重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或 者 对 严 重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 灾 害 ) 事 件 处 置 不 力 的 ; ( 七 ) 对 公 益 诉 讼 裁 决 和 资 源 环 境 保 护 督 察 整 改 要 求 执 行 不 力 的 ; ( 八 ) 其 他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情 形 有 上 述 情 形 的, 在 追 究 相 关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责 任 的 同 时, 对 其 他 有 关 领 导 成 员 及 相 关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依 据 职 责 分 工 和 履 职 情 况 追 究 相 应 责 任 第 六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追 究 相 关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有 关 领 导 成 员 的 责 任 : ( 一 ) 指 使 授 意 或 者 放 任 分 管 部 门 对 不 符 合 主 体 功 能 区 定 位 或 者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的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 建 设 或 者 投 产 ( 使 用 ) 的 ; ( 二 ) 对 分 管 部 门 违 反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行 为 监 管 失 察 制 止 不 力 甚 至 包 庇 纵 容 的 ; ( 三 ) 未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导 致 应 当 依 法 由 政 府 责 令 停 业 关 闭 的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生 产 经 营 者 未 停 业 关 闭 的 ; ( 四 ) 对 严 重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组 织 查 处 不 力 的 ; ( 五 ) 其 他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情 形 16

18 第 七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追 究 政 府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的 责 任 : ( 一 ) 制 定 的 规 定 或 者 采 取 的 措 施 与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相 违 背 的 ; ( 二 ) 批 准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或 者 进 行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 违 反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的 ; ( 三 ) 执 行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不 力, 不 按 规 定 对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或 者 在 监 督 检 查 中 敷 衍 塞 责 的 ; ( 四 ) 对 发 现 或 者 群 众 举 报 的 严 重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的 问 题, 不 按 规 定 查 处 的 ; ( 五 ) 不 按 规 定 报 告 通 报 或 者 公 开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 灾 害 ) 事 件 信 息 的 ; ( 六 ) 对 应 当 移 送 有 关 机 关 处 理 的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的 违 纪 违 法 案 件 线 索 不 按 规 定 移 送 的 ; ( 七 ) 其 他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情 形 有 上 述 情 形 的, 在 追 究 政 府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责 任 的 同 时, 对 负 有 责 任 的 有 关 机 构 领 导 人 员 追 究 相 应 责 任 第 八 条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利 用 职 务 影 响,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追 究 其 责 任 : ( 一 ) 限 制 干 扰 阻 碍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的 ; ( 二 ) 干 预 司 法 活 动, 插 手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具 体 司 法 案 件 处 理 的 ; ( 三 ) 干 预 插 手 建 设 项 目, 致 使 不 符 合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的 建 设 项 目 得 以 审 批 ( 核 准 ) 建 设 或 者 投 产 ( 使 用 ) 的 ; ( 四 ) 指 使 篡 改 伪 造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调 查 和 监 测 数 据 的 ; ( 五 ) 其 他 应 当 追 究 责 任 的 情 形 第 九 条 党 委 及 其 组 织 部 门 在 地 方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中, 应 当 按 规 定 将 资 源 消 耗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效 益 等 情 况 作 为 17

19 考 核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造 成 严 重 破 坏 负 有 责 任 的 干 部 不 得 提 拔 使 用 或 者 转 任 重 要 职 务 第 十 条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形 式 有 : 诫 勉 责 令 公 开 道 歉 ; 组 织 处 理, 包 括 调 离 岗 位 引 咎 辞 职 责 令 辞 职 免 职 降 职 等 ;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组 织 处 理 和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可 以 单 独 使 用, 也 可 以 同 时 使 用 追 责 对 象 涉 嫌 犯 罪 的, 应 当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处 理 第 十 一 条 各 级 政 府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发 现 有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的, 必 须 按 照 职 责 依 法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损 害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在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依 法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或 者 其 他 处 理 决 定 的 同 时, 对 相 关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应 负 责 任 和 处 理 提 出 建 议,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将 有 关 材 料 及 时 移 送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或 者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需 要 追 究 党 纪 政 纪 责 任 的, 由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需 要 给 予 诫 勉 责 令 公 开 道 歉 和 组 织 处 理 的, 由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的 沟 通 协 作 机 制 司 法 机 关 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损 害 等 案 件 处 理 过 程 中 发 现 有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的, 应 当 向 有 关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或 者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负 责 作 出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的 机 关 和 部 门, 一 般 应 当 将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向 社 会 公 开 第 十 二 条 实 行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终 身 追 究 制 对 违 背 科 学 发 展 要 求 造 成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严 重 破 坏 的, 责 任 人 不 论 是 否 已 调 离 提 拔 或 者 退 休, 都 必 须 严 格 追 责 第 十 三 条 政 府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对 发 现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应 当 调 查 而 未 调 查, 应 当 移 送 而 未 移 送, 应 当 追 责 而 未 追 责 的, 追 究 有 关 责 任 人 员 的 责 任 18

20 第 十 四 条 受 到 责 任 追 究 的 人 员 对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不 服 的, 可 以 向 作 出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的 机 关 和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申 诉 作 出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的 机 关 和 部 门 应 当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受 理 并 作 出 处 理 申 诉 期 间, 不 停 止 责 任 追 究 决 定 的 执 行 第 十 五 条 受 到 责 任 追 究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取 消 当 年 年 度 考 核 评 优 和 评 选 各 类 先 进 的 资 格 受 到 调 离 岗 位 处 理 的, 至 少 一 年 内 不 得 提 拔 ; 单 独 受 到 引 咎 辞 职 责 令 辞 职 和 免 职 处 理 的, 至 少 一 年 内 不 得 安 排 职 务, 至 少 两 年 内 不 得 担 任 高 于 原 任 职 务 层 次 的 职 务 ; 受 到 降 职 处 理 的, 至 少 两 年 内 不 得 提 升 职 务 同 时 受 到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和 组 织 处 理 的, 按 照 影 响 期 长 的 规 定 执 行 第 十 六 条 乡 ( 镇 街 道 ) 党 政 领 导 成 员 的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参 照 本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十 七 条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和 政 府 可 以 依 据 本 办 法 制 定 实 施 细 则 国 务 院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落 实 本 办 法 的 具 体 制 度 和 措 施 第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由 中 央 组 织 部 监 察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自 2015 年 8 月 9 日 起 施 行 19

21 中 组 部 有 关 负 责 人 详 解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损 害 生 态 环 境, 终 身 追 责! 资 料 来 源 : 人 民 网 - 人 民 日 报 (2015 年 8 月 18 日 ) 近 日,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有 关 负 责 人 就 办 法 的 有 关 问 题, 回 答 了 记 者 的 提 问 问 : 请 介 绍 一 下 制 定 出 台 办 法 的 背 景 和 意 义 答 : 制 定 办 法 是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有 关 部 署 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的 必 然 要 求, 是 对 人 民 群 众 期 待 良 好 生 态 环 境 的 积 极 回 应 党 的 十 八 大 把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纳 入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五 位 一 体 总 体 布 局, 要 求 树 立 生 态 文 明 理 念, 把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融 入 经 济 建 设 政 治 建 设 文 化 建 设 社 会 建 设 各 方 面 和 全 过 程, 努 力 建 设 美 丽 中 国,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永 续 发 展 十 八 大 以 来,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站 在 坚 持 和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和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中 国 梦 的 战 略 高 度, 针 对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新 思 想 新 论 断 新 要 求, 多 次 强 调 要 健 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以 坚 决 的 态 度 和 果 断 的 措 施 遏 止 对 生 态 文 明 的 破 坏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决 定 提 出, 建 立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终 身 追 究 制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决 定 强 调, 要 按 照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的 要 求, 用 严 格 的 法 律 制 度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 建 立 重 大 决 策 终 身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及 责 任 倒 查 机 制 今 年 5 月,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意 见 意 见 明 确 要 求, 严 格 责 任 追 究, 对 违 背 科 学 发 展 要 求 造 成 资 源 环 境 生 态 严 重 破 坏 的 要 记 录 在 案, 实 行 终 身 追 责, 不 得 转 任 重 要 职 务 或 提 拔 使 用, 已 经 调 离 的 也 要 问 责 对 推 动 生 态 文 明 建 20

22 设 工 作 不 力 的, 要 及 时 诫 勉 谈 话 ; 对 不 顾 资 源 和 生 态 环 境 盲 目 决 策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要 严 肃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领 导 责 任 ; 对 履 职 不 力 监 管 不 严 失 职 渎 职 的, 要 依 纪 依 法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监 管 责 任 按 照 中 央 的 统 一 部 署, 中 央 组 织 部 监 察 部 牵 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参 加, 共 同 研 究 制 定 了 办 法 办 法 的 出 台 和 实 施, 对 于 加 强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损 害 生 态 环 境 行 为 的 责 任 追 究, 促 进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牢 固 树 立 尊 重 自 然 顺 应 自 然 保 护 自 然 的 生 态 文 明 理 念, 增 强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的 责 任 意 识 和 担 当 意 识, 推 动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的 依 法 治 理, 不 断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都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办 法 也 是 贯 彻 落 实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治 党, 依 法 执 政 依 法 治 理 要 求 的 重 要 体 现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治 党, 是 发 挥 党 的 领 导 核 心 作 用 推 进 伟 大 事 业 的 根 本 保 证 依 法 执 政 依 法 治 理, 是 促 进 人 民 政 府 履 行 职 能 服 务 人 民 的 根 本 途 径 无 论 是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治 党, 还 是 依 法 执 政 依 法 治 理, 核 心 在 于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要 害 在 于 领 导 干 部, 关 键 在 于 落 实 责 任 一 些 领 导 干 部 不 能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造 成 生 态 环 境 严 重 破 坏 而 没 有 受 到 应 有 的 追 究,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就 是 制 度 缺 失, 缺 乏 制 度 约 束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指 出, 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问 题 上, 就 是 要 不 能 越 雷 池 一 步, 否 则 就 应 该 受 到 惩 罚 办 法 是 督 促 领 导 干 部 在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正 确 履 职 用 权 的 一 把 制 度 利 剑 一 道 制 度 屏 障, 通 过 明 晰 领 导 干 部 在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的 责 任 红 线, 从 而 实 现 有 权 必 有 责 用 权 受 监 督 违 规 要 追 究 问 : 为 什 么 要 将 追 责 对 象 聚 焦 于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答 : 从 现 实 情 况 看, 要 使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的 政 策 规 定 落 到 实 处, 关 键 要 靠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而 出 现 生 态 环 境 严 重 损 害 事 件 也 往 往 与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失 职 渎 职 有 着 直 接 关 系 因 此, 办 法 突 出 领 导 干 部 这 个 关 键 少 数, 聚 焦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的 权 力 责 任 主 要 有 以 下 考 虑 : 21

23 一 是 体 现 有 权 必 有 责 办 法 适 用 于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的 领 导 成 员,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以 及 上 列 工 作 部 门 的 有 关 机 构 ( 内 设 机 构 派 出 机 构 和 有 执 法 管 理 权 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等 ) 领 导 人 员 凡 是 在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负 有 职 责 行 使 权 力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出 现 规 定 追 责 情 形 的, 都 必 须 严 格 追 究 责 任 二 是 突 出 地 方 党 政 主 要 领 导 的 责 任 按 照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对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的 多, 而 对 作 出 决 策 的 领 导 干 部 特 别 是 地 方 党 委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往 往 难 以 追 责 到 位, 容 易 出 现 权 责 不 对 等 的 现 象 针 对 这 种 情 况, 办 法 明 确,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对 本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负 总 责,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并 在 追 责 情 形 中 着 重 细 化 了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的 责 任 清 单 三 是 强 调 党 政 同 责 鉴 于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对 地 方 各 级 党 委 领 导 成 员 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责 任 没 有 规 定, 办 法 将 地 方 党 委 领 导 成 员 作 为 追 责 对 象, 是 一 个 重 大 突 破, 旨 在 推 动 党 委 政 府 对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共 同 担 责, 落 实 权 责 一 致 原 则, 实 现 追 责 对 象 的 全 覆 盖 问 : 办 法 规 定 了 哪 些 追 责 情 形? 答 : 科 学 合 理 规 定 追 责 情 形, 是 实 施 责 任 追 究 的 重 要 前 提 办 法 共 规 定 了 25 种 追 责 情 形,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 : 一 是 明 晰 责 任 主 体 办 法 依 据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其 相 关 部 门 在 决 策 执 行 监 管 中 的 责 任, 针 对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确 定 了 8 种 追 责 情 形, 针 对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有 关 领 导 成 员 确 定 了 5 种 追 责 情 形, 针 对 政 府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确 定 了 7 种 追 责 情 形, 针 对 利 用 职 务 影 响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确 定 了 5 种 追 责 情 形 责 任 主 体 与 具 体 追 责 情 形 一 一 对 应, 在 实 践 中 有 利 于 增 强 追 责 的 针 对 性 精 准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防 止 责 任 转 嫁 滑 落, 确 保 权 责 一 致 责 罚 相 当 二 是 抓 住 突 出 问 题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具 有 成 因 复 杂 表 现 多 样 等 特 点 办 法 按 照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明 确 的 树 立 底 线 思 维, 设 定 22

24 并 严 守 资 源 消 耗 上 限 环 境 质 量 底 线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的 要 求, 突 出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紧 扣 对 生 态 环 境 负 面 影 响 大 社 会 反 映 强 烈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履 职 行 为 设 定 追 责 情 形, 不 搞 面 面 俱 到, 真 正 体 现 伤 其 十 指, 不 如 断 其 一 指 的 思 想 三 是 行 为 追 责 与 后 果 追 责 相 结 合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一 旦 发 生, 往 往 还 会 造 成 严 重 的 生 态 和 经 济 社 会 危 害 甚 至 政 治 影 响 因 此, 避 免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行 为 发 生, 就 必 须 重 视 预 防 前 移 关 口, 不 能 局 限 于 发 生 了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事 件 再 进 行 追 责 所 以, 办 法 确 定 的 责 任 追 究 情 形, 既 包 括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的 后 果 追 责, 也 包 括 违 背 中 央 有 关 生 态 环 境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追 责 比 如,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成 员 作 出 的 决 策 严 重 违 反 城 乡 土 地 利 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等 规 划, 政 府 有 关 工 作 部 门 领 导 成 员 违 反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批 准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或 者 进 行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 都 要 受 到 责 任 追 究 目 的 就 重 在 防 患 于 未 然 问 : 党 委 及 其 组 织 部 门 在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中 对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负 有 什 么 责 任? 答 : 为 政 之 要, 莫 先 于 用 人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具 有 鲜 明 的 导 向 作 用 要 遏 制 和 扭 转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的 状 况, 就 必 须 从 制 度 上 把 履 行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职 责 与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挂 钩 为 了 发 挥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的 指 挥 棒 作 用, 办 法 明 确 规 定, 党 委 及 其 组 织 部 门 在 地 方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中, 应 当 按 规 定 将 资 源 消 耗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效 益 等 情 况 作 为 考 核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方 面 造 成 严 重 破 坏 负 有 责 任 的 干 部 不 得 提 拔 使 用 或 者 转 任 重 要 职 务 问 : 办 法 在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终 身 追 究 方 面 有 什 么 具 体 规 定? 答 :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多 次 强 调, 对 那 些 不 顾 生 态 环 境 盲 目 决 策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人, 必 须 追 究 责 任, 而 且 终 身 追 究 贯 彻 这 一 要 求, 办 法 不 仅 将 终 身 追 究 作 为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 的 一 项 基 本 原 则, 而 且 明 确 提 出 实 行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终 身 追 究 制, 规 定 对 23

25 违 背 科 学 发 展 要 求 造 成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严 重 破 坏 的, 责 任 人 不 论 是 否 已 调 离 提 拔 或 者 退 休, 都 必 须 严 格 追 责 问 : 办 法 规 定 的 责 任 追 究 方 式 有 什 么 特 点? 答 : 办 法 规 定 的 责 任 追 究 方 式 体 现 了 从 严 的 精 神, 并 将 各 种 责 任 追 究 方 式 有 机 衔 接, 构 成 一 个 责 任 追 究 链 条 根 据 中 央 有 关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要 求, 办 法 规 定 对 情 节 较 轻 的 给 予 诫 勉 责 令 公 开 道 歉 ; 情 节 较 重 严 重 的 给 予 组 织 处 理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处 理 在 责 任 追 究 结 果 运 用 上, 规 定 受 到 责 任 追 究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取 消 当 年 年 度 考 核 评 优 和 评 选 各 类 先 进 的 资 格 ; 受 到 调 离 岗 位 处 理 的, 至 少 一 年 内 不 得 提 拔 ; 单 独 受 到 引 咎 辞 职 责 令 辞 职 和 免 职 处 理 的, 至 少 一 年 内 不 得 安 排 职 务, 至 少 两 年 内 不 得 担 任 高 于 原 任 职 务 层 次 的 职 务 ; 受 到 降 职 处 理 的, 至 少 两 年 内 不 得 提 升 职 务 同 时 受 到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和 组 织 处 理 的, 按 照 影 响 期 长 的 规 定 执 行 问 : 如 何 形 成 相 关 机 构 分 工 协 作 共 同 负 责 的 追 责 实 施 机 制? 答 : 针 对 以 往 责 任 追 究 启 动 难 实 施 难 的 问 题, 办 法 做 了 3 个 方 面 的 规 定 一 是 明 确 了 责 任 追 究 的 启 动 和 实 施 程 序 各 级 政 府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要 主 动 作 为, 发 现 有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的, 必 须 按 照 职 责 依 法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损 害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在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依 法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或 者 其 他 处 理 决 定 的 同 时, 对 相 关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应 负 责 任 和 处 理 提 出 建 议,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将 有 关 材 料 及 时 移 送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或 者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需 要 追 究 党 纪 政 纪 责 任 的, 由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需 要 给 予 诫 勉 责 令 公 开 道 歉 和 组 织 处 理 的, 由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二 是 建 立 了 协 作 联 动 机 制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要 加 强 沟 通 协 作,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司 法 机 关 在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损 害 等 案 件 处 理 过 程 中 24

26 发 现 有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的, 应 当 向 有 关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或 者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三 是 设 置 了 对 启 动 和 实 施 主 体 的 追 责 条 款 政 府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工 作 部 门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组 织 ( 人 事 ) 部 门 对 发 现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追 责 情 形 应 当 调 查 而 未 调 查, 应 当 移 送 而 未 移 送, 应 当 追 责 而 未 追 责 的, 追 究 有 关 责 任 人 员 的 责 任 这 是 办 法 的 又 一 亮 点, 目 的 在 于 形 成 一 个 闭 环 系 统, 强 化 追 责 者 的 责 任, 确 保 对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行 为 零 容 忍 问 : 对 贯 彻 落 实 办 法 有 什 么 具 体 要 求? 答 : 中 央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审 议 通 过 办 法 的 新 闻 报 道 后, 社 会 上 对 办 法 给 予 了 积 极 评 价 然 而, 再 好 的 制 度 得 不 到 执 行, 都 是 一 纸 空 文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三 严 三 实 要 求 狠 抓 办 法 落 实, 使 之 落 地 生 效 见 诸 实 施 要 加 强 宣 传, 让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知 晓, 在 生 态 环 境 领 域 该 干 什 么 不 该 干 什 么 ; 要 让 广 大 群 众 了 解, 监 督 干 部 认 真 执 行 要 细 化 措 施,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和 政 府 可 制 定 实 施 细 则, 国 务 院 负 有 生 态 环 境 和 资 源 保 护 监 管 职 责 的 部 门 应 当 制 定 落 实 的 制 度 和 措 施 要 强 化 问 责, 对 出 现 责 任 追 究 的 情 形 和 问 题, 有 关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其 工 作 部 门 必 须 追 责 到 位, 决 不 能 让 制 度 规 定 成 为 没 有 牙 齿 的 老 虎 要 加 强 督 查, 组 织 部 门 要 会 同 有 关 机 关 和 部 门 及 时 检 查 办 法 落 实 情 况, 积 极 解 决 执 行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确 保 办 法 的 各 项 规 定 落 到 实 处 送 : 区 委 中 心 组 全 体 成 员 发 : 区 各 级 党 组 织 ( 编 辑 : 王 晔 ) 25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1 2.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9 3. 平 语 近 人 习 近 平 谈 党 章 党 规...12 4. 习 近 平 为 何 要 求 在 两 学 一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1 2.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9 3. 平 语 近 人 习 近 平 谈 党 章 党 规...12 4. 习 近 平 为 何 要 求 在 两 学 一 机 关 党 支 部 理 论 学 习 参 考 资 料 2016 年 第 5 期 ( 两 学 一 做 专 题 二 ) 中 共 湖 南 大 学 机 关 委 员 会 编 2016 年 4 月 11 日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1 2.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9 3. 平 语 近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组 通 2014 25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开 发 区 党 工 委 组 织 人 事 部, 市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近 年 来, 全 市 各 级 各 部 门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田 子 渝 武 汉 抗 战 时 期 是 国 共 第 二 次 合 作 的 最 好 时 期 在 国 共 合 作 的 基 础 上 出 现 了 抗 日 救 亡 共 御 外 侮 的 局 面 这 个 大 好 局 面 的 出 现 与 中 共 长 江 局 的 丰 功 伟 绩 是 分 不 开 的 但 长 期 以 来 由 于 有 一 个 王 明 的 右 倾 错 误 直 接 影 响 了 对 它 的 全 面 科 学 准 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浙教工委〔2015〕 号

浙教工委〔2015〕   号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教 育 工 作 委 员 会 文 件 浙 教 工 委 2015 35 号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教 育 工 作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高 等 学 校 纪 检 监 察 组 织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高 等 学 校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促 进 高 校 纪 检 监 察 组 织 更 好 地 履 职 尽 责,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3F1BABDBFD5B5B3B7A2A3A A3A93136BAC52E646F63>

<4D F736F F D20C3F1BABDBFD5B5B3B7A2A3A A3A93136BAC52E646F63> 民 航 总 局 空 中 交 通 管 理 局 党 委 文 件 民 航 空 党 发 2008 16 号 关 于 印 发 空 管 系 统 党 群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地 区 空 管 局 党 委 : 为 适 应 空 管 体 制 改 革 后 空 管 系 统 一 体 化 管 理 运 行 的 新 体 制, 现 将 民 航 空 管 系 统 党 务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民 航 空 管 系 统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见 现 将 指 导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实 际 贯 彻 落 实 日 ( 此 件 我 署 已 申 请 公 开 ) 二 一 一 年 七 月 十 五

见 现 将 指 导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实 际 贯 彻 落 实 日 ( 此 件 我 署 已 申 请 公 开 ) 二 一 一 年 七 月 十 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署 文 件 审 经 责 发 2011 122 号 审 计 署 关 于 印 发 深 化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和 计 划 单 列 市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审 计 厅 ( 局 ), 署 机 关 各 单 位 各 特 派 员 办 事 处 各 派 出 审 计 局 : 为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More information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神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企 业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神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对 投 资 企 业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规 范 投 资 企 业 行 为, 确 保 投 资 企 业 规 范 高 效 运 作, 健 康 发 展,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运 营 质 量, 最 大 程 度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 国 科 学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文 件 科 合 院 发 党 字 2014 5 号 合 肥 研 究 院 各 级 党 组 织 : 现 将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范 及 发 展 党 员 流 程 图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要 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科 院 合 肥 物 质 科 学 研 究 院 党 委 201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2dwf075.doc

Microsoft Word - 12dwf075.doc 党 委 发 2012 75 号 纪 委, 各 院 级 党 委 直 属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党 委 各 部 门, 各 党 工 委, 工 会 团 委 : 浙 江 大 学 院 级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已 经 浙 江 大 学 第 六 届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学 校 党 委 常 委 会 研 究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马 俊 峰 在 社 会 公 正 问 题 的 大 讨 论 中 罗 尔 斯 诺 齐 克 哈 耶 克 麦 金 泰 尔 等 当 代 西 方 思 想 家 的 论 述 被 反 复 引 用 和 申 说 而 将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等 经 典 作 家 的 观 点 置 于 一 种 被 忽 视 甚 至 被 忘 却 的 状 态 形 成 这 种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解 决 困 扰 事 业 单 位 高 效 运 行 的 人 员 编 制 难 题 应 摒 弃 既 有 经 验 化 判 断 的 思 维 限 囿 经 由 规 范 化 程 式 化 维 度 专 注 于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编 制 的 标 准 管 理 考 虑 到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编 制 的 复 杂 性 和 公 益 导 向 宜 在 编 制 标 准 定 位 上 确 定 整 体 性 发 展 性 公 益 性 取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232303135A1B33734BAC5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B9A4D7F7CCF5C0FDA1B7BACD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6FEBCB6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232303135A1B33734BAC5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B9A4D7F7CCF5C0FDA1B7BACD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6FEBCB6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C 昆 医 大 党 发 2015 74 号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医 科 大 学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工 作 条 例 和 昆 明 医 科 大 学 二 级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党 委, 直 属 附 属 医 院 党 委 : 根 据 学 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规 定 ( 教 育 部 32 号 令 ), 结 合 实 际, 学 校 新 修 订 了

More information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以 翁 文 灏 为 核 心 的 考 察 李 学 通 本 文 以 先 后 任 国 民 政 府 国 防 设 计 委 员 会 秘 书 长 和 军 委 会 资 源 委 员 会 秘 书 长 的 翁 文 灏 为 中 心 考 察 年 国 防 设 计 委 员 会 成 立 至 年 初 战 时 经 济 体 制 建 立 期 间 国 民 政 府 以 工 矿 业 为 重 点 的 抗 战 经 济 准 备 工 作 作 者 认 为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厅政策文件

教育厅政策文件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教 电 传 2014 22 号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统 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统 计 制 度 是 教 育 部 在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备 案 的 一 项 正 式 的 统 计 制 度 经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 国 统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四 川 省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生 营 养 改 善 计 划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川 学 生 营 养 办 函 2015 7 号 关 于 填 报 2015 年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生 营 养 改 善 计 划 受 益 学 生 数 据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市 ( 州 ) 学 生 营 养 办 :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永 委 办 发 2015 116 号 县 委 办 公 室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建 立 公 务 员 职 务 与 职 级 并 行 制 度 的 实 施 意 见 各 功 能 区 党 委 管 委 会, 各 镇 ( 街 道 ) 党 ( 工 ) 委 人 民 政 府 ( 办 事 处 ), 县 直 属 各 单 位 :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县 以 下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2014 5 1990

说 明 2014 5 1990 说 明 2014 5 1990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2014 年 5 月 28 日 ) 1990 1 2 3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第 二 条 第 三 条 4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在2012年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在2012年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王 文 沧 2012 年 1 月 13 日 1 2 3 在 基 层 建 设 方 面, 在 基 础 工 作 方 面, 4 在 员 工 基 本 素 质 方 面, 首 先 是 基 层 建 设 规 范 化 其 5 次 是 基 础 工 作 精 细 化 第 三 是 基 本 功 训 练 体 系 化 6 7 一 是 领 导 干 部 要 敢 于 担 当, 勇 于 负 责 不 惹 事, 不 生 事, 也 不 能 怕 事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会 议 通 知... 6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19 议 案 二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21 议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命 名 表 彰 领 军 人 才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和 青 年 尖 子 1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旻 3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青 年 尖 子 名 单 4 GONGZUO JUJIAO 宝 山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