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KOOFFICE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NTKOOFFICE"

Transcription

1 内 教 招 考 普 [2015]9 号 转 发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高 校 各 盟 市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中 心 : 现 将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号 ) 转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我 区 相 关 规 定 随 后 出 台 附 件 :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中 心 2015 年 3 月 2 日 抄 送 : 自 治 区 政 府 白 向 群 副 主 席 姜 华 副 秘 书 长, 教 育 厅 侯 元 厅 长 姚 云 峰 副 厅 长, 高 校 纪 工 委 钱 晓 颍 书 记 1

2 附 件 :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教 学 [2015]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教 育 厅 ( 教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部 属 各 高 等 学 校 :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发 号 ), 深 入 推 进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改 革, 进 一 步 促 进 入 学 机 会 公 平, 提 高 人 才 选 拔 水 平, 依 法 治 考 从 严 治 招, 确 保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工 作 安 全 有 序 实 施 现 就 做 好 2015 年 有 关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提 高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人 口 大 省 高 考 录 取 率 各 地 和 高 校 要 综 合 考 虑 生 源 数 量 及 办 学 条 件 毕 业 生 就 业 状 况 等 因 素, 进 一 步 完 善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办 法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相 对 丰 富 的 东 部 省 份 要 指 导 所 属 高 校 继 续 扩 大 实 施 支 援 中 西 部 地 区 招 生 协 作 计 划, 加 大 来 源 计 划 存 量 调 整, 进 一 步 增 加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录 取 率 相 对 较 低 省 份 的 跨 省 招 生 名 额 中 央 部 门 所 属 高 校 要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与 导 向 重 点 高 校 分 布 与 规 模 等 情 2

3 况, 合 理 确 定 分 省 招 生 计 划, 向 重 点 高 校 录 取 比 例 相 对 较 低 的 省 份 倾 斜, 继 续 适 度 调 减 属 地 招 生 计 划, 降 低 属 地 招 生 计 划 比 例, 并 于 5 月 31 日 前 在 本 校 网 站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的 原 则 和 办 法 二 增 加 农 村 学 生 上 重 点 高 校 人 数 继 续 实 施 农 村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由 中 央 部 门 高 校 和 省 属 重 点 高 校 安 排 部 分 招 生 名 额, 面 向 集 中 连 片 特 殊 困 难 县 所 有 国 家 级 扶 贫 开 发 重 点 县 以 及 重 点 高 校 录 取 比 例 相 对 较 低 的 省 份 招 生 继 续 实 施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由 各 地 安 排 一 定 数 量 的 省 属 重 点 高 校 年 度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原 则 上 以 省 级 贫 困 县 为 重 点, 因 地 制 宜 招 收 本 地 农 村 学 生 继 续 实 施 高 校 农 村 单 独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由 教 育 部 直 属 高 校 和 其 他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高 校, 安 排 一 定 数 量 的 招 生 名 额, 参 照 自 主 招 生 办 法, 招 收 边 远 贫 困 民 族 地 区 县 及 县 以 下 中 学 勤 奋 好 学 成 绩 优 良 的 农 村 学 生 有 关 工 作 具 体 安 排 另 文 部 署 三 加 快 推 进 高 职 院 校 分 类 考 试 各 地 要 积 极 推 进 高 职 院 校 考 试 招 生 与 普 通 高 校 相 对 分 开, 推 广 文 化 素 质 + 职 业 技 能 评 价 方 式, 适 度 扩 大 采 用 文 化 素 质 + 职 业 技 能 进 行 考 试 评 价 录 取 的 高 职 院 校 范 围 要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 国 发 号 ) 和 教 育 部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号 )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高 职 院 校 多 样 化 3

4 分 类 招 考 方 式, 适 度 增 加 分 类 招 考 计 划, 力 争 2015 年 通 过 各 类 分 类 考 试 录 取 的 学 生 占 高 职 院 校 招 生 总 数 的 一 半 左 右 四 减 少 和 规 范 高 考 加 分 各 地 要 按 照 教 育 部 国 家 民 委 公 安 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减 少 和 规 范 高 考 加 分 项 目 和 分 值 的 意 见 ( 教 学 号 ) 的 要 求, 抓 紧 研 究 制 订 本 地 调 整 规 范 高 考 加 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并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后 公 布 要 坚 决 取 消 不 合 法 不 合 理 不 适 宜 的 地 方 性 加 分 项 目 要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做 好 宣 传 解 读, 确 保 减 少 和 规 范 高 考 加 分 工 作 平 稳 实 施 要 严 格 加 分 考 生 资 格 审 核,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审 核 谁 负 责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考 生 加 分 资 格 审 核 工 作 责 任 制 要 加 强 加 分 考 生 资 格 信 息 公 示, 各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基 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及 中 学 要 按 要 求 详 实 准 确 及 时 公 示 考 生 资 格 要 完 善 违 纪 举 报 和 申 诉 受 理 机 制, 严 肃 处 理 资 格 造 假 考 生, 依 法 健 全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五 完 善 和 规 范 高 校 自 主 招 生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高 校 要 认 真 落 实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和 规 范 高 校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教 学 号 ) 各 项 要 求,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完 善 工 作 程 序, 合 理 确 定 考 核 内 容 和 形 式, 规 范 并 公 开 自 主 招 生 办 法 考 核 程 序 和 录 取 结 果, 严 格 控 制 自 主 招 生 规 模 从 2015 年 起 所 有 试 点 高 校 自 主 招 生 考 核 全 部 安 排 在 全 国 统 一 高 考 结 束 后 高 考 成 绩 公 布 前 进 行, 高 考 前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开 展 与 自 主 招 生 挂 钩 的 考 核 活 动, 自 主 招 生 计 划 不 得 占 用 4

5 试 点 高 校 已 公 布 的 分 省 招 生 计 划 各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要 完 善 自 主 招 生 投 档 录 取 办 法, 组 织 自 主 招 生 入 选 资 格 考 生 单 独 填 报 试 点 高 校 志 愿 根 据 入 选 资 格 考 生 高 考 成 绩 总 分 试 点 高 校 给 予 的 优 惠 分 值 和 试 点 高 校 模 拟 投 档 线 向 高 校 投 档 录 取, 原 则 上 于 本 科 一 批 次 前 完 成 录 取 试 点 高 校 模 拟 投 档 线 由 生 源 地 省 级 招 办 按 照 本 科 一 批 招 生 所 有 高 校 在 生 源 省 份 最 终 确 定 的 投 档 比 例 测 算 生 成 经 批 准 举 办 试 点 学 院 的 部 分 试 点 高 校, 应 在 本 校 自 主 招 生 计 划 内 优 先 安 排 试 点 学 院 自 主 招 生, 并 严 格 按 自 主 招 生 相 关 工 作 规 定 执 行 六 完 善 高 校 招 生 选 拔 机 制 和 录 取 方 式 各 高 校 要 完 善 招 生 章 程, 将 涉 及 考 试 招 生 的 相 关 事 项, 包 括 标 准 条 件 和 程 序 等 内 容, 在 招 生 章 程 中 详 细 列 明 并 提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主 管 部 门 ( 单 位 ) 须 按 国 家 有 关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加 强 对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所 属 高 校 招 生 章 程 的 审 核, 经 审 核 符 合 要 求 的 方 可 予 以 备 案, 并 正 式 向 社 会 公 布 各 高 校 要 加 强 学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建 设, 在 制 订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确 定 招 生 政 策 和 规 则 决 定 招 生 重 大 事 项 等 方 面 充 分 发 挥 招 生 委 员 会 作 用 调 整 学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人 员 构 成, 增 加 教 师 学 生 及 校 友 代 表, 充 分 发 挥 他 们 在 民 主 管 理 和 监 督 方 面 的 作 用 各 高 校 可 通 过 聘 请 社 会 监 督 员 巡 视 学 校 测 试 录 取 现 场 等 方 式, 对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第 三 方 监 督 健 全 考 生 申 诉 机 制, 及 时 5

6 回 应 处 理 各 种 问 题 建 立 招 生 问 责 制, 由 校 长 签 发 录 取 通 知 书, 对 录 取 结 果 负 责 各 地 要 推 行 和 完 善 高 考 成 绩 公 布 后 填 报 志 愿 办 法, 优 化 信 息 服 务, 方 便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改 进 投 档 录 取 模 式, 推 进 并 完 善 平 行 志 愿 投 档 录 取 方 式, 适 当 增 加 平 行 志 愿 数 量, 降 低 考 生 落 选 风 险 ;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省 份 探 索 一 档 多 投 录 取 模 式, 依 据 考 生 志 愿 将 档 案 同 时 投 放 多 所 高 校, 增 加 高 校 和 考 生 双 向 选 择 机 会 要 逐 步 减 少 高 校 招 生 录 取 批 次,2015 年 试 行 减 少 录 取 批 次 的 省 份 要 认 真 论 证 精 心 组 织 充 分 准 备 多 次 模 拟 平 稳 实 施 七 加 强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建 立 和 完 善 分 级 负 责 规 范 有 效 的 国 家 地 方 高 校 中 学 等 多 级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各 地 和 高 校 要 严 格 落 实 招 生 信 息 十 公 开, 及 时 公 开 招 生 政 策 招 生 资 格 招 生 章 程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资 格 录 取 程 序 录 取 结 果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重 大 事 件 违 规 处 理 结 果 录 取 新 生 复 查 结 果 等 信 息 重 点 加 强 对 自 主 招 生 保 送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队 高 水 平 艺 术 团 等 特 殊 类 型 考 生 资 格 和 录 取 要 求 的 公 示, 未 经 公 示 的 考 生 不 得 予 以 录 取 教 育 部 将 建 立 和 完 善 高 水 平 运 动 队 高 水 平 艺 术 团 试 点 高 校 招 生 资 格 动 态 调 整 和 退 出 机 制 加 强 招 生 信 息 管 理 与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确 保 考 生 可 了 解 和 查 询 到 应 知 须 知 的 招 生 政 策 及 相 关 信 息 八 强 化 考 试 安 全 制 度 和 体 系 建 设 各 地 要 健 全 政 府 部 6

7 门 协 作 机 制, 按 照 教 育 部 等 10 部 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国 家 教 育 统 一 考 试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和 考 试 安 全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号 ) 要 求, 形 成 联 防 联 控 齐 抓 共 管 的 工 作 格 局, 综 合 治 理 考 试 环 境 继 续 开 展 打 击 销 售 作 弊 器 材 净 化 涉 考 网 络 环 境 和 考 点 周 边 环 境 等 专 项 行 动, 依 法 严 厉 打 击 利 用 高 科 技 手 段 作 弊 替 考 和 群 体 性 考 试 舞 弊 行 为 要 落 实 考 试 安 全 责 任 制, 各 省 级 高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是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组 织 高 考 治 理 考 试 环 境 维 护 考 试 安 全 整 肃 考 风 考 纪 的 责 任 主 体,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是 第 一 责 任 人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分 管 负 责 同 志 是 直 接 责 任 人 ; 要 逐 级 签 订 安 全 责 任 书, 把 责 任 落 实 到 岗 到 人 要 完 善 考 试 安 全 体 系, 地 方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考 点 学 校 要 加 强 标 准 化 考 点 的 日 常 维 护 和 升 级, 完 善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考 场 视 频 及 网 络 监 控 系 统 作 弊 防 控 系 统 考 生 身 份 验 证 系 统, 提 升 考 试 实 时 监 控 能 力 要 根 据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进 一 步 细 化 操 作 规 程, 认 真 进 行 应 急 演 练, 提 高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要 健 全 诚 信 制 度, 构 建 正 面 教 育 制 度 约 束 违 规 处 罚 为 一 体 的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诚 信 体 系, 完 善 诚 信 考 试 工 作 机 制 加 强 面 向 广 大 考 生 的 诚 信 考 试 教 育, 重 点 宣 传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教 育 和 引 导 考 生 自 觉 抵 制 违 纪 舞 弊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加 强 考 试 诚 信 档 案 建 设, 客 观 记 录 违 规 人 员 的 相 关 信 息 和 行 7

8 为, 依 申 请 接 受 招 生 学 校 用 人 单 位 等 社 会 有 关 方 面 的 查 询 加 大 违 规 行 为 处 罚 力 度,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严 肃 处 理 考 试 中 的 违 规 考 生 及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九 加 强 规 范 管 理 和 违 规 查 处 力 度 各 地 和 高 校 要 严 格 执 行 招 生 政 策 和 招 生 计 划 各 省 级 高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不 得 出 台 含 有 违 规 点 招 录 取 等 与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相 抵 触 的 招 生 办 法 ; 不 得 超 越 职 权 制 定 招 生 办 法 或 照 顾 优 惠 政 策 ;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高 校 招 生 规 模 或 调 整 高 校 招 生 计 划 ; 不 得 擅 自 调 整 自 主 招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队 高 水 平 艺 术 团 等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试 点 高 校 范 围 招 生 计 划 和 规 定 的 项 目 范 围 ; 不 得 划 转 计 划 委 托 任 何 军 队 院 校 招 生 省 级 招 办 不 得 违 反 投 档 工 作 程 序 或 在 政 策 之 外 降 低 标 准 向 有 关 高 校 投 放 考 生 档 案 ; 不 得 将 未 按 要 求 进 行 公 示 的 自 主 招 生 等 特 殊 类 型 考 生 档 案 投 放 给 高 校 或 为 高 校 办 理 录 取 手 续 ;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高 校 招 生 计 划 类 型 ; 不 得 为 无 计 划 高 校 或 擅 自 为 高 校 突 破 招 生 计 划 办 理 录 取 手 续 ; 不 得 对 已 录 取 考 生 违 规 变 更 录 取 学 校 和 专 业 ; 除 国 家 特 殊 需 要 外 不 得 在 招 生 结 束 后 违 规 组 织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补 录 各 高 校 不 得 发 布 未 经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招 生 章 程 或 者 进 行 虚 假 招 生 宣 传 ; 不 得 无 计 划 或 擅 自 突 破 计 划 规 模 进 行 招 生 或 违 反 计 划 管 理 要 求 调 整 计 划 ; 不 得 擅 自 规 定 男 女 生 录 取 比 8

9 例 ;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自 主 招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队 高 水 平 艺 术 团 等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规 定 的 项 目 范 围 招 生 计 划 ; 不 得 违 反 规 定 的 招 生 程 序 降 低 标 准 录 取 考 生 拒 绝 录 取 符 合 条 件 的 考 生 ; 不 得 在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中 变 更 经 公 示 的 考 生 入 选 专 业 录 取 优 惠 分 值 或 录 取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考 生 ; 不 得 在 发 放 新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环 节 更 改 考 生 录 取 专 业 ; 不 得 在 新 生 入 学 后 将 艺 术 类 体 育 类 专 业 学 生 调 整 到 普 通 类 专 业 或 将 外 国 语 中 学 推 荐 保 送 录 取 的 学 生 调 整 到 非 外 语 类 专 业 ; 不 得 在 录 取 工 作 结 束 前 以 各 种 方 式 向 考 生 违 规 承 诺 录 取 或 以 签 订 预 录 取 协 议 新 生 高 额 奖 学 金 入 校 后 重 新 选 择 专 业 等 方 式 恶 性 抢 夺 生 源 ; 不 得 向 中 学 考 生 及 家 长 收 取 礼 金 礼 品 有 价 证 券 或 与 招 生 挂 钩 的 任 何 费 用 ; 不 得 避 开 省 级 招 办 通 过 中 介 机 构 或 学 校 教 师 等 自 行 组 织 生 源 录 取 考 生 ; 不 得 在 单 独 考 试 综 合 评 价 等 高 职 分 类 考 试 招 生 中 组 织 不 符 合 本 地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的 外 省 生 源 高 中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和 教 师 不 得 代 替 考 生 填 报 高 考 志 愿 ;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向 高 校 收 取 与 招 生 挂 钩 的 任 何 费 用 ; 不 得 出 具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考 生 推 荐 材 料 证 明 材 料 等 或 在 考 生 综 合 素 质 档 案 中 虚 构 事 实 或 故 意 隐 瞒 事 实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会 同 教 育 纪 检 部 门 加 强 对 报 名 考 试 录 取 全 过 程 监 督, 加 强 对 考 试 录 取 工 作 的 督 促 检 查 严 格 执 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违 规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6 号 ), 对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违 规 行 为, 要 立 即 9

10 启 动 相 关 程 序 调 查 处 理, 依 法 追 究 当 事 人 及 相 关 人 员 责 任, 涉 嫌 犯 罪 的 依 法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十 做 好 招 生 服 务 和 宣 传 工 作 各 地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考 试 期 间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和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预 案, 对 地 震 暴 雨 洪 水 及 其 次 生 灾 害 和 疫 病 等 做 好 应 急 防 范 工 作 ; 为 考 生 提 供 更 加 人 性 化 的 考 试 服 务, 为 残 疾 人 考 生 等 特 殊 群 体 平 等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提 供 便 利, 营 造 温 馨 考 试 环 境 各 地 要 高 度 重 视 做 好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政 策 宣 传 工 作, 用 通 俗 易 懂 的 语 言 深 入 细 致 地 解 读 本 地 改 革 政 策 措 施, 解 疑 释 惑, 凝 聚 共 识 ; 要 对 高 校 招 生 宣 传 内 容 进 行 监 督, 适 时 开 展 预 警 提 示 或 案 例 宣 传, 提 醒 考 生 和 家 长 防 范 中 介 欺 诈 等 违 规 行 为 各 地 和 高 校 要 以 考 生 为 本, 依 据 信 访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31 号 ), 按 照 学 校 负 责 招 办 监 督 的 原 则, 及 时 妥 善 处 置 高 校 招 生 信 访 问 题 高 校 是 受 理 招 生 信 访 的 责 任 主 体, 要 及 时 受 理 妥 善 处 置, 做 到 件 件 有 调 查 件 件 有 回 复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会 同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按 程 序 及 时 受 理 和 处 理 考 生 对 在 当 地 招 生 院 校 处 理 意 见 提 出 的 行 政 复 议 附 件 :2015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教 育 部 2015 年 2 月 5 日 10

11 附 件 2015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为 做 好 2015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 以 下 简 称 高 校 ) 招 生 工 作, 保 障 高 校 选 拔 符 合 培 养 要 求 的 新 生,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制 定 本 规 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应 贯 彻 公 平 竞 争 公 正 选 拔 公 开 透 明 的 原 则,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考 核 综 合 评 价 择 优 录 取 新 生 一 报 名 和 志 愿 填 报 1.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人 员, 可 以 申 请 报 名 : (1)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和 法 律 ; (2)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毕 业 或 具 有 同 等 学 力 ; (3) 身 体 状 况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2. 下 列 人 员 不 得 报 名 : (1) 具 有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资 格 的 高 校 的 在 校 生 ; (2)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非 应 届 毕 业 的 在 校 生 ; (3) 在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阶 段 非 应 届 毕 业 年 份 以 弄 虚 作 假 手 段 报 名 并 违 规 参 加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 包 括 全 国 统 考 省 级 统 考 和 高 校 单 独 组 织 的 招 生 考 试, 以 下 简 称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 (4) 因 违 反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规 定, 被 给 予 暂 停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处 理 且 在 停 考 期 内 的 人 员 ; (5) 因 触 犯 刑 法 已 被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或 正 在 服 11

12 刑 者 3. 报 名 办 法 申 请 报 考 高 校 的 考 生, 原 则 上 按 其 户 籍 所 在 省 ( 区 市 )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省 级 招 委 会 )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及 方 式 报 名 省 级 招 委 会 可 按 照 以 考 生 户 籍 为 主 与 在 本 地 区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就 读 一 定 学 习 年 限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结 合 本 地 区 实 际 就 报 名 条 件 时 间 和 有 关 要 求 作 出 具 体 补 充 规 定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及 其 他 非 户 籍 就 业 人 员 的 随 迁 子 女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后 在 当 地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按 各 省 ( 区 市 ) 公 布 的 办 法 执 行 对 于 不 符 合 流 入 地 报 考 条 件 的 考 生, 由 流 入 地 协 调 流 出 地 解 决 在 中 国 定 居 并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的 外 国 侨 民, 持 公 安 机 关 签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国 人 永 久 居 留 证 或 外 侨 居 留 证, 可 在 有 关 省 级 招 委 会 指 定 的 地 点 申 请 报 名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办 公 室 ( 包 括 教 育 考 试 院 招 考 办 考 试 中 心 考 试 局 等, 以 下 统 称 为 省 级 招 办 ) 应 要 求 本 省 ( 区 市 )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认 真 履 行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职 责, 根 据 报 名 条 件, 严 格 审 查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4. 考 生 志 愿 的 填 报 考 生 志 愿 表 的 设 置 和 填 报 办 法 应 有 利 于 体 现 考 生 报 考 意 愿, 有 利 于 录 取 管 理, 有 利 于 高 校 录 取 新 生 考 生 志 愿 填 12

13 报 方 式 时 间 和 办 法 由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根 据 本 地 区 招 生 工 作 实 际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考 生 应 在 认 真 阅 读 有 关 高 校 招 生 章 程 以 及 所 在 地 省 级 招 委 会 公 布 的 招 生 规 定 后, 参 考 高 校 公 布 的 招 生 计 划, 按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选 择 填 报 学 校 和 专 业 志 愿, 并 对 所 填 报 志 愿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承 担 责 任 因 考 生 本 人 填 报 失 误 造 成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责 任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要 组 织 力 量 加 强 对 考 生 志 愿 填 报 的 政 策 解 读 和 技 术 指 导 5.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要 加 强 考 生 的 诚 信 教 育 特 别 是 加 强 在 报 名 考 试 填 报 志 愿 录 取 等 主 要 阶 段 的 诚 信 教 育 考 生 在 申 请 报 名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时, 须 签 订 诚 信 承 诺 书, 承 诺 本 人 所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客 观 真 实 准 确, 承 诺 参 加 招 生 考 试 时 遵 守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二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6.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是 高 校 录 取 新 生 的 主 要 依 据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考 生 基 本 信 息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鉴 定 或 评 语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 高 中 会 考 ) 成 绩 和 反 映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的 材 料 体 检 信 息 志 愿 信 息 高 考 成 绩 信 息 考 生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诚 信 记 录 ( 主 要 指 招 生 考 试 过 程 中 违 规 的 简 要 事 实 及 处 理 结 果 ) 等 内 容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须 与 考 生 报 名 登 记 表 体 检 表 报 考 学 校 ( 专 业 ) 志 愿 表 ( 卡 ) 及 考 生 各 13

14 科 考 试 成 绩 等 纸 介 质 材 料 的 相 对 应 部 分 的 内 容 一 致 7. 省 级 招 办 应 根 据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招 生 信 息 标 准 和 有 关 要 求 制 订 本 地 区 考 生 信 息 采 集 办 法, 建 立 健 全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度 考 生 信 息 采 集 的 内 容, 要 适 应 高 校 录 取 时 对 考 生 综 合 评 价 的 要 求 8. 省 级 招 办 须 建 立 完 整 的 信 息 确 认 管 理 流 程 和 办 法, 组 织 信 息 采 集 部 门 ( 单 位 ) 对 采 集 的 考 生 有 关 信 息 进 行 详 细 比 对 校 验, 并 负 责 进 行 汇 总 整 理, 确 保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与 纸 介 质 表 ( 卡 ) 或 相 应 信 息 数 据 库 内 容 的 一 致, 确 保 考 生 相 关 信 息 的 完 整 准 确 安 全, 并 按 规 定 的 格 式 建 立 本 省 ( 区 市 )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库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库 一 经 建 立,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三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9.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主 要 是 考 核 考 生 本 人 的 现 实 表 现 考 生 所 在 学 校 或 单 位 ( 没 有 工 作 单 位 的 考 生 由 乡 镇 街 道 办 事 处 ) 应 对 考 生 的 政 治 态 度 思 想 品 德 作 出 全 面 鉴 定,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 鉴 定 内 容 应 完 整 准 确 地 反 映 在 考 生 报 名 登 记 表 或 省 级 招 办 另 设 的 专 门 附 加 表 中 对 受 过 刑 事 处 罚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或 其 他 违 法 违 纪 处 理 的 考 生, 要 提 供 所 犯 错 误 的 事 实 处 理 意 见 和 本 人 对 错 误 的 认 识 及 改 正 错 误 的 现 实 表 现 等 翔 实 材 料,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 10. 考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且 未 能 提 供 对 错 误 的 认 识 及 改 14

15 正 错 误 的 现 实 表 现 等 证 明 材 料 的, 应 认 定 为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 (1) 有 反 对 宪 法 所 确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的 言 行 或 参 加 邪 教 组 织, 情 节 严 重 的 ; (2) 触 犯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受 到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性 质 恶 劣 的 四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检 查 11. 报 考 高 校 的 所 有 考 生 均 须 参 加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检 查, 如 实 填 写 本 人 的 既 往 病 史 省 级 招 委 会 会 同 当 地 卫 计 行 政 部 门 制 订 体 检 工 作 的 组 织 办 法, 由 县 级 以 上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卫 计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考 生 的 体 检 须 在 指 定 的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医 院 或 相 应 的 医 疗 单 位 进 行, 主 检 医 师 应 由 具 有 副 主 任 医 师 以 上 职 称 责 任 心 强 的 医 生 担 任 主 检 医 院 或 相 应 的 医 疗 单 位 须 按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印 发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和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入 学 和 就 业 体 检 项 目 维 护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携 带 者 入 学 和 就 业 权 利 的 通 知 等 有 关 要 求, 对 考 生 体 检 作 出 相 应 的 规 范 准 确 的 结 论,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 非 指 定 的 医 疗 机 构 为 考 生 作 出 的 体 检 结 论 无 效 省 级 招 委 会 应 在 本 省 ( 区 市 ) 指 定 一 所 终 检 医 院, 并 负 责 协 调 终 检 医 院 对 有 关 方 面 有 异 议 的 体 检 结 论 做 出 最 终 15

16 裁 定 12. 高 校 在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等 有 关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可 根 据 本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和 专 业 培 养 要 求, 提 出 对 考 生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的 补 充 要 求 补 充 要 求 必 须 合 法 合 理, 有 详 细 的 说 明 和 解 释, 并 在 招 生 章 程 中 向 社 会 公 布 五 考 试 13. 教 育 部 授 权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省 级 招 委 会 或 高 校 承 担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有 关 工 作 14. 全 国 统 考 ( 含 分 省 命 题, 下 同 ) 省 级 统 考 试 题 的 命 制 和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的 制 订, 分 别 由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有 关 省 级 招 委 会 负 责 教 育 部 授 权 有 关 高 校 自 行 命 题 的,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各 级 考 试 机 构 要 为 残 疾 人 平 等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提 供 便 利, 有 关 办 法 另 行 通 知 15. 全 国 统 考 的 试 题 ( 包 括 带 试 题 内 容 的 答 题 卡 副 题, 下 同 ) 在 启 封 并 使 用 完 毕 前 按 国 家 绝 密 级 事 项 管 理,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在 考 试 结 束 前 按 国 家 绝 密 级 事 项 管 理 省 级 统 考 的 试 题 在 启 封 并 使 用 完 毕 前 按 国 家 机 密 级 事 项 管 理,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在 考 试 结 束 前 按 国 家 机 密 级 事 项 管 理 高 校 自 行 命 制 的 试 题 在 启 封 并 使 用 完 毕 前 按 国 家 秘 密 级 事 项 管 理,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在 考 试 结 束 前 按 国 家 秘 密 级 事 16

17 项 管 理 16. 各 级 招 委 会 和 有 关 高 校 均 须 按 国 家 规 定 加 强 安 全 保 密 设 施 建 设, 完 善 安 全 保 密 规 章 制 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加 强 监 督 和 检 查,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反 应 机 制 值 班 制 度 和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制 度, 确 保 安 全 保 密 工 作 万 无 一 失 一 旦 发 生 失 ( 泄 ) 密 事 件, 事 发 单 位 须 在 第 一 时 间 直 接 报 告 本 地 区 省 级 招 办, 省 级 招 办 接 到 报 告 后 须 立 即 分 别 报 告 本 地 区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教 育 部, 并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失 ( 泄 ) 密 范 围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17. 全 国 统 考 科 目 中 的 外 语 分 英 语 俄 语 日 语 法 语 德 语 西 班 牙 语 等 6 个 语 种, 由 考 生 任 选 其 中 一 个 语 种 参 加 考 试 报 考 外 语 专 业 的 考 生, 应 参 加 由 省 级 招 办 统 一 组 织 的 外 语 口 试 18. 全 国 统 考 于 6 月 7 日 开 始 举 行, 考 试 时 间 表 由 教 育 部 发 布 省 级 统 考 和 高 校 的 招 生 考 试 时 间, 分 别 由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高 校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要 求 确 定 并 发 布 19. 考 试 必 须 在 标 准 化 考 点 举 行 考 点 应 设 在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所 在 地, 并 按 有 关 考 试 规 定 管 理 若 因 特 殊 需 要 在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所 在 地 以 外 的 地 区 增 设 考 点, 须 报 经 省 级 招 委 会 批 准 20. 民 族 自 治 地 区 用 本 民 族 语 文 授 课 的 高 校 或 专 业 ( 类 ) 17

18 招 生, 由 省 级 招 委 会 自 行 命 题, 组 织 考 试 接 受 使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授 课 使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学 习 的 考 生, 在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 外 语 科 除 外 ) 时, 笔 试 一 律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答 题 用 本 民 族 语 言 文 字 授 课 的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毕 业 生, 报 考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授 课 的 高 等 学 校, 在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时, 汉 语 科 目 由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另 行 命 题, 不 翻 译 成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并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答 题 ; 外 语 科 目 试 题 中 的 汉 语 部 分 可 翻 译 为 本 民 族 文 字, 用 所 考 科 目 的 语 言 文 字 答 题 ; 其 他 各 科 可 翻 译 成 本 民 族 文 字, 用 本 民 族 规 范 的 语 言 文 字 答 题 有 关 省 ( 区 ) 在 考 汉 语 文 的 同 时, 也 可 以 考 少 数 民 族 语 文, 并 负 责 命 题 ( 试 题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 汉 语 文 和 少 数 民 族 语 文 的 成 绩 分 别 按 50 % 计 入 总 分, 但 汉 语 文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合 格 水 平, 方 能 录 取 21. 全 国 统 考 和 省 级 统 考 答 卷 的 评 阅 由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统 一 组 织, 高 校 单 独 组 织 的 招 生 考 试 答 卷 的 评 阅 由 各 高 校 组 织 有 关 省 ( 区 市 ) 和 高 校 可 根 据 命 题 机 构 提 供 的 答 案 及 评 分 参 考,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校 考 生 答 题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评 分 细 则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高 校 要 采 取 切 实 措 施, 加 强 评 卷 管 理, 确 保 评 卷 过 程 安 全 结 果 准 确 各 省 ( 区 市 ) 应 加 强 评 卷 基 地 建 设, 高 校 有 责 任 承 担 评 卷 工 作 任 务 进 行 计 算 机 网 上 评 卷 的 省 ( 区 市 ) 要 严 格 按 照 网 上 评 卷 有 关 工 作 要 求 和 办 法 组 织 实 施 18

19 考 试 结 束 后, 各 省 ( 区 市 ) 须 按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有 关 要 求 及 时 准 确 上 报 有 关 考 试 信 息 22. 长 期 在 非 户 籍 所 在 省 ( 区 市 ) 工 作 学 习 的 人 员, 在 两 地 试 卷 相 同 的 前 提 下, 考 生 可 向 工 作 或 学 习 单 位 所 在 地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的 省 级 招 办 提 出 申 请 借 考 经 同 意 后, 可 在 考 生 工 作 或 学 习 所 在 地 的 省 ( 区 市 ) 办 理 借 考 手 续, 参 加 考 试 考 生 答 卷 的 评 阅 及 录 取 事 宜 由 其 户 籍 所 在 地 省 级 招 办 处 理 六 招 生 章 程 23. 高 校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和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制 订 本 校 的 招 生 章 程 24. 高 校 的 招 生 章 程 是 高 校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招 生 信 息 的 必 要 形 式, 其 内 容 必 须 合 法 真 实 准 确 表 述 规 范 高 校 的 招 生 章 程 经 主 管 部 门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和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进 行 审 核 备 案 后 方 能 向 社 会 公 布,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各 高 校 在 招 生 宣 传 ( 广 告 ) 中 应 当 准 确 描 述 本 校 的 办 学 类 型 层 次, 使 用 与 办 学 许 可 证 或 批 准 文 件 相 一 致 的 学 校 名 称, 不 得 使 用 简 称 学 校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对 学 校 招 生 章 程 及 有 关 宣 传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高 校 依 据 招 生 章 程 开 展 招 生 工 作 高 校 须 于 4 月 1 日 前 将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上 传 至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阳 光 高 考 招 生 信 息 发 布 及 管 理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 19

20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须 于 4 月 10 日 前 完 成 对 所 属 高 校 招 生 章 程 的 审 核 备 案 工 作 25. 招 生 章 程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高 校 全 称 校 址 ( 分 校 校 区 等 须 注 明 ), 层 次 ( 本 科 高 职 或 专 科 ), 办 学 类 型 ( 如 普 通 或 成 人 高 校 公 办 或 民 办 高 校 或 独 立 学 院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或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等 ),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的 原 则 和 办 法, 预 留 计 划 数 及 使 用 原 则, 专 业 培 养 对 外 语 的 要 求,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要 求, 录 取 规 则 ( 如 有 无 相 关 科 目 成 绩 或 加 试 要 求 对 加 分 或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投 档 及 投 档 成 绩 相 同 考 生 的 处 理 进 档 考 生 的 专 业 安 排 办 法 等 ), 学 费 标 准, 颁 发 学 历 证 书 的 学 校 名 称 及 证 书 种 类, 联 系 电 话 网 址, 以 及 其 他 须 知 等 参 加 高 考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省 ( 市 ) 招 生 的 高 校, 要 按 试 点 省 ( 市 ) 要 求 提 前 确 定 招 生 专 业 ( 或 专 业 类 ) 对 高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的 科 目 要 求 及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档 案 材 料 的 使 用 办 法 等, 提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高 校 制 定 的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办 法 须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且 不 得 与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内 容 相 违 背 26. 高 校 应 在 省 级 招 办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招 生 章 程 中 有 关 主 要 内 容 及 本 校 公 布 招 生 章 程 的 网 址 报 送 生 源 所 在 地 省 级 招 办 省 级 招 办 负 责 向 社 会 及 考 生 公 布 有 关 高 校 招 生 章 程 中 的 主 要 内 容 或 高 校 公 布 招 生 章 程 的 网 址 七 分 省 ( 区 市 )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20

21 27.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 或 备 案 ) 的 具 有 普 通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招 生 资 格 的 高 校 在 国 家 核 定 的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内, 可 按 有 关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要 求 以 及 招 生 章 程 确 定 的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原 则 和 办 法 编 制 本 校 的 分 省 ( 区 市 )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 即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和 各 高 校 须 在 国 家 核 定 的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内 按 有 关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编 制 调 整 执 行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28. 高 校 应 根 据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加 强 对 人 才 需 求 的 分 析 预 测, 结 合 自 身 办 学 条 件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和 各 省 ( 区 市 ) 的 生 源 情 况, 做 好 招 生 专 业 结 构 层 次 结 构 区 域 结 构 的 调 整, 自 主 科 学 合 理 地 安 排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29. 高 校 经 向 其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并 经 教 育 部 核 准 备 案, 可 面 向 部 分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少 量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高 校 须 与 定 向 就 业 单 位 签 订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的 协 议 书 严 禁 虚 假 定 向 或 利 用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向 考 生 收 费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应 面 向 全 省 ( 区 市 ) 招 生 30. 安 排 跨 省 ( 区 市 ) 招 生 的 本 科 高 校, 在 国 家 核 定 的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内, 可 以 预 留 少 量 计 划, 用 于 调 节 各 地 统 考 上 线 生 源 的 不 平 衡 预 留 计 划 不 得 超 过 本 校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总 数 的 1% 凡 有 预 留 计 划 的 高 校, 须 将 预 留 计 划 数 报 其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汇 总 后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同 时, 高 校 须 将 预 留 计 划 数 21

22 及 其 使 用 原 则 等 向 社 会 公 开 31. 高 校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计 划 编 制 的 原 则 要 求 统 一 的 信 息 标 准 及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编 制 本 校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后, 应 当 按 时 报 送 其 主 管 部 门 32.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审 核 汇 总 本 省 ( 区 市 ) 所 属 高 校 编 制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并 按 时 报 送 教 育 部 省 ( 区 市 ) 属 高 校 拟 安 排 的 跨 省 招 生 计 划, 应 由 高 校 所 隶 属 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统 一 与 有 关 生 源 所 在 地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联 系 安 排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负 责 审 核 汇 总 本 部 门 ( 单 位 ) 所 属 高 校 编 制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并 按 时 报 送 教 育 部 33. 教 育 部 负 责 汇 总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及 教 育 部 直 属 各 高 校 报 送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备 案 后, 统 一 分 送 各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34. 各 省 级 招 办 依 据 教 育 部 分 送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与 各 有 关 高 校 核 对 分 专 业 计 划 及 其 说 明, 并 负 责 及 时 规 范 准 确 统 一 地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招 生 计 划 信 息 35. 除 按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允 许 不 做 分 省 计 划 的 招 生 类 型 外, 各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均 须 经 教 育 部 汇 总 分 送, 由 各 省 ( 区 市 ) 负 责 向 社 会 公 布, 未 经 教 育 部 分 送 和 有 关 省 ( 区 市 ) 公 布 的 计 划 一 律 不 得 安 排 招 生 八 录 取 22

23 36. 高 校 的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在 教 育 部 统 一 领 导 下, 由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组 织 实 施 37. 高 校 招 生 实 行 计 算 机 远 程 网 上 录 取, 各 省 级 招 办 应 全 面 实 行 远 程 录 取 管 理 模 式, 各 高 校 应 在 校 内 采 取 远 程 异 地 录 取 方 式 开 展 录 取 工 作 录 取 期 间, 高 校 和 省 级 招 办 要 保 证 相 互 通 信 联 络 的 畅 通 38.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招 生 工 作 的 实 际, 合 理 安 排 高 校 录 取 批 次 同 一 高 校 同 一 学 历 层 次 的 招 生 计 划 原 则 上 应 安 排 在 同 一 批 次 录 取 ; 如 确 有 必 要, 经 高 校 与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协 商 一 致, 可 以 将 同 一 高 校 的 不 同 专 业 安 排 在 属 于 同 一 学 历 层 次 的 不 同 批 次 录 取 ; 但 同 一 学 校 同 一 专 业 同 一 学 历 层 次 的 全 部 招 生 计 划, 在 同 一 省 ( 区 市 ) 须 安 排 在 同 一 批 次 录 取, 并 执 行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相 同 学 费 标 准 高 校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专 业, 应 与 本 校 在 同 一 地 区 招 生 的 其 他 专 业 安 排 在 同 一 批 次 录 取 高 校 被 安 排 的 录 取 批 次 与 上 一 年 度 有 变 化 的, 省 级 招 办 应 事 先 与 高 校 协 商 一 致 后, 再 向 社 会 公 布 39.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根 据 高 校 在 本 省 ( 区 市 ) 安 排 的 招 生 计 划 数 和 考 生 的 考 试 成 绩, 综 合 考 虑 并 确 定 各 批 次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40.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高 校 要 结 合 本 省 ( 区 市 ) 和 本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科 学 合 理 制 定 投 档 录 取 规 则, 处 理 好 考 生 成 绩 与 志 愿 的 关 系 省 级 招 办 应 向 社 会 公 布 投 档 规 则, 在 投 档 前 23

24 向 各 有 关 高 校 提 供 生 源 分 布 情 况 高 校 根 据 在 生 源 省 ( 区 市 ) 的 招 生 计 划 数, 结 合 生 源 分 布 情 况, 与 省 级 招 办 协 商 确 定 调 阅 考 生 档 案 的 要 求, 并 在 投 档 前 完 成 计 划 调 整, 确 保 符 合 录 取 规 则 的 调 档 考 生 能 够 录 取 省 级 招 办 按 高 校 的 调 档 要 求 向 其 投 放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按 照 顺 序 志 愿 投 档 的 批 次, 高 校 调 阅 考 生 档 案 的 比 例 原 则 上 控 制 在 120% 以 内 按 照 平 行 志 愿 投 档 的 批 次, 调 档 比 例 原 则 上 控 制 在 105% 以 内 41. 高 校 和 省 级 招 办 应 按 照 学 校 负 责 招 办 监 督 的 原 则 实 施 新 生 录 取 工 作 高 校 应 按 照 向 社 会 公 布 的 招 生 章 程 中 的 录 取 规 则 进 行 录 取 对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合 格 身 体 状 况 符 合 相 关 专 业 培 养 要 求 投 档 成 绩 达 到 同 批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并 符 合 学 校 调 档 要 求 的 考 生, 是 否 录 取 以 及 所 录 取 的 专 业 由 高 校 自 行 确 定, 高 校 负 责 对 已 投 档 但 未 被 录 取 考 生 的 解 释 省 级 招 办 负 责 监 督 在 本 地 区 招 生 高 校 执 行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招 生 计 划 情 况, 纠 正 违 反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和 违 背 录 取 规 则 等 行 为 42. 高 校 录 取 新 生 要 按 照 生 源 所 在 省 ( 区 市 ) 所 规 定 程 序, 按 时 完 成 调 档 阅 档 审 核 预 录 退 档 等 各 环 节 工 作, 保 证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的 正 常 流 转 和 录 取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对 超 过 时 间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相 关 环 节 工 作 的 高 校, 省 级 招 办 应 主 动 与 之 沟 通, 对 无 故 拒 绝 联 系 或 故 意 拖 延 时 间 的 高 校, 省 级 招 办 可 根 据 所 发 出 的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按 有 关 高 校 计 划 数 及 24

25 录 取 规 则 设 置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为 预 录 取 状 态, 同 时 应 立 即 书 面 通 知 有 关 高 校, 并 将 有 关 情 况 上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43. 除 军 事 国 防 和 公 共 安 全 等 部 分 特 殊 院 校 ( 专 业 ) 外, 高 校 不 得 规 定 男 女 生 录 取 比 例 高 校 不 得 对 报 考 非 外 国 语 言 文 学 类 专 业 的 考 生 作 统 考 外 语 语 种 限 制 年 1 月 1 日 前 在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阶 段 已 取 得 下 列 称 号 奖 励 名 次 的 应 届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毕 业 考 生 :(1) 省 级 优 秀 学 生 ;(2)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方 面 有 突 出 事 迹 者 ;(3) 全 国 中 学 生 学 科 奥 林 匹 克 竞 赛 全 国 决 赛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 (4) 全 国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大 赛 ( 含 全 国 青 少 年 生 物 和 环 境 科 学 实 践 活 动 ) 或 明 天 小 小 科 学 家 奖 励 活 动 或 全 国 中 小 学 电 脑 制 作 活 动 一 二 等 奖 者 在 国 际 科 学 与 工 程 大 奖 赛 或 国 际 环 境 科 研 项 目 奥 林 匹 克 竞 赛 中 获 奖 者 ;(5) 重 大 国 际 体 育 比 赛 集 体 或 个 人 项 目 取 得 前 6 名, 全 国 性 体 育 比 赛 个 人 项 目 取 得 前 6 名 ;(6) 获 得 省 级 招 委 会 确 定 的 统 测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国 家 二 级 运 动 员 以 上 称 号, 由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委 会 决 定, 可 在 考 生 统 考 成 绩 总 分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增 加 分 数 投 档, 由 高 校 审 查 决 定 是 否 录 取 同 一 考 生 如 符 合 多 项 增 加 分 数 投 档 条 件 的, 只 能 取 其 中 最 高 一 项 分 值 增 加 的 分 值 不 得 超 过 5 分 45.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考 生, 由 省 级 招 委 会 决 定, 可 在 高 校 投 档 分 数 线 下 适 当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投 档, 由 高 校 审 查 决 定 是 否 录 取 同 一 考 生 如 符 合 多 项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投 档 条 件 的, 25

26 只 能 取 其 中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幅 度 最 大 的 一 项 分 值, 且 不 得 超 过 20 分 (1) 边 疆 山 区 牧 区 少 数 民 族 聚 居 地 区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 (2) 归 侨 华 侨 子 女 归 侨 子 女 和 台 湾 省 籍 考 生 ; (3) 烈 士 子 女 46. 自 主 就 业 的 退 役 士 兵, 可 在 其 统 考 成 绩 总 分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10 分 投 档 ; 在 服 役 期 间 荣 立 二 等 功 以 上 或 被 大 军 区 以 上 单 位 授 予 荣 誉 称 号 的 退 役 军 人, 可 在 其 统 考 成 绩 总 分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20 分 投 档 47. 同 时 符 合 第 44 条 第 45 条 第 46 条 有 关 情 形 的 考 生, 省 级 招 办 投 档 时 只 能 取 最 高 的 一 项 分 值 作 为 考 生 投 档 附 加 分 各 省 ( 区 市 ) 增 加 分 数 或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投 档 的 项 目 一 般 不 得 超 出 第 44 条 第 45 条 第 46 条 规 定 的 范 围, 若 确 需 增 加 超 出 规 定 范 围 的 政 策 性 照 顾 项 目, 须 经 本 省 ( 区 市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并 报 教 育 部 核 准 备 案 后 方 能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省 ( 区 市 ) 自 行 增 加 的 超 出 规 定 范 围 的 政 策 性 照 顾 项 目 及 分 值 仅 适 用 于 向 本 省 ( 区 市 ) 所 属 高 校 投 档 时 使 用, 且 分 值 不 得 超 过 20 分, 同 时 不 得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值 ( 包 括 第 44 条 第 45 条 第 46 条 规 定 的 分 值 ) 累 加 凡 符 合 第 44 条 第 45 条 第 46 条 有 关 情 形 和 有 关 省 26

27 ( 区 市 ) 自 行 增 加 的 政 策 性 照 顾 项 目 的 考 生, 必 须 经 过 本 人 申 报 有 关 部 门 审 核 省 地 校 三 级 公 示 后 方 能 予 以 认 可 未 经 公 示 的 考 生 及 其 加 分 项 目 分 值 不 得 计 入 投 档 成 绩 并 使 用 48. 平 时 荣 获 二 等 功 或 者 战 时 荣 获 三 等 功 以 上 奖 励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一 至 四 级 残 疾 军 人 的 子 女, 因 公 牺 牲 军 人 的 子 女, 驻 国 家 确 定 的 三 类 以 上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和 西 藏 自 治 区, 解 放 军 总 部 划 定 的 二 类 以 上 岛 屿 工 作 累 计 满 20 年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在 国 家 确 定 的 四 类 以 上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或 者 解 放 军 总 部 划 定 的 特 类 岛 屿 工 作 累 计 满 10 年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在 飞 或 停 飞 不 满 1 年 或 达 到 飞 行 最 高 年 限 的 空 勤 军 人 的 子 女, 从 事 舰 艇 工 作 满 20 年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在 航 天 和 涉 核 岗 位 工 作 累 计 满 15 年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参 加 高 考 并 达 到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投 档 线 的, 应 予 以 优 先 录 取 退 出 部 队 现 役 的 考 生 残 疾 人 民 警 察 因 公 牺 牲 人 民 警 察 的 子 女 一 级 至 四 级 残 疾 人 民 警 察 的 子 女 报 考 高 校, 在 与 其 他 考 生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散 居 在 汉 族 地 区 的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在 与 汉 族 考 生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49.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与 非 定 向 招 生 应 同 时 进 行 投 档 录 取 高 校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在 该 校 调 档 分 数 线 上 不 能 完 成 的, 可 在 该 校 调 档 分 数 线 下 20 分 以 内 同 批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以 上, 27

28 由 省 级 招 办 补 充 投 档, 高 校 根 据 考 生 定 向 志 愿 择 优 录 取 ; 若 仍 完 不 成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则 就 地 转 为 非 定 向 计 划 执 行 实 行 平 行 志 愿 投 档 的 省 ( 区 市 )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可 采 取 单 设 志 愿 单 独 投 档, 或 在 政 策 规 定 的 降 分 范 围 内 对 有 志 愿 的 考 生 逐 校 逐 专 业 逐 分 检 索 投 档 等 办 法 在 批 次 内 进 行 投 档 录 取 对 高 校 批 次 内 未 完 成 的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可 采 取 补 充 征 集 志 愿 方 式 完 成 或 就 地 转 为 非 定 向 计 划 执 行 50. 高 校 及 其 主 管 部 门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调 整 计 划 使 用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高 校 应 集 体 研 究 决 定 本 校 调 整 计 划 的 使 用, 调 整 计 划 应 安 排 在 生 源 人 数 多 质 量 好 的 省 ( 区 市 ) 使 用 高 校 负 责 处 理 因 调 整 计 划 使 用 不 当 造 成 的 遗 留 问 题, 不 得 降 低 录 取 标 准 指 名 录 取 考 生 严 禁 高 校 利 用 调 整 计 划 指 名 录 取 考 生 或 向 考 生 收 取 与 录 取 挂 钩 的 任 何 费 用 高 校 对 生 源 计 划 的 调 整 一 律 使 用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在 网 上 进 行 高 校 生 源 计 划 调 整 必 须 在 其 招 生 规 模 内, 征 得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和 高 校 主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高 校 未 完 成 的 生 源 计 划, 须 在 生 源 计 划 所 在 地 公 开 征 集 录 取 省 级 招 办 要 根 据 高 校 调 整 计 划 数 及 其 使 用 的 有 关 要 求, 经 在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中 核 实 确 认 后, 于 同 批 次 投 档 前 投 放, 并 在 高 校 所 在 批 次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上 按 照 考 生 志 愿 及 分 数 顺 序 进 行 投 档 省 级 招 办 不 得 为 28

29 争 取 调 整 计 划 数 随 意 放 宽 录 取 政 策 或 降 低 分 数 要 求 51. 对 高 考 成 绩 达 到 要 求 身 体 条 件 能 够 完 成 所 报 专 业 学 习 生 活 能 够 自 理 的 残 疾 考 生, 高 校 不 能 因 其 残 疾 而 不 予 录 取 52. 高 校 须 将 拟 录 取 考 生 名 单 ( 包 括 统 考 保 送 单 独 考 试 拟 录 取 的 考 生 等 ) 标 注 录 取 类 型 后, 报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并 通 过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增 补 或 调 整 相 应 计 划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后 形 成 录 取 考 生 数 据 库, 并 据 此 打 印 相 应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对 民 办 高 校 已 录 取 考 生 还 需 打 印 录 取 考 生 信 息 确 认 表, 加 盖 省 级 招 办 录 取 专 用 章, 作 为 考 生 被 有 关 高 校 正 式 录 取 的 依 据, 予 以 备 案, 同 时 须 在 高 校 同 批 次 录 取 结 束 后 3 日 之 内 将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和 民 办 高 校 的 录 取 考 生 信 息 确 认 表 寄 给 有 关 高 校 高 校 根 据 经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备 案 的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填 写 考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由 校 长 签 发 录 取 通 知 书, 加 盖 本 校 校 章, 并 负 责 将 考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连 同 有 关 入 学 报 到 须 知 资 助 政 策 办 法 等 相 关 材 料 ( 民 办 高 校 还 须 附 加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出 具 的 录 取 考 生 信 息 确 认 表 ) 一 并 直 接 寄 送 被 录 取 考 生 53. 各 省 ( 区 市 ) 录 取 工 作 应 于 7 月 上 旬 开 始, 其 中 本 科 第 一 批 次 录 取 应 在 7 月 10 日 至 15 日 之 间 开 始,20 日 之 前 完 成 ; 全 部 ( 各 批 次 ) 录 取 工 作 应 在 8 月 20 日 之 前 结 束 54. 省 级 招 办 负 责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制 订 已 录 取 考 生 高 29

30 级 中 等 教 育 阶 段 纸 质 档 案 ( 或 人 事 档 案 ) 的 组 建 及 递 送 有 关 高 校 的 办 法 55. 对 属 于 考 生 个 人 信 息 及 有 关 录 取 过 程 中 需 要 阶 段 性 保 密 的 工 作 内 容,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向 他 人 提 供 或 向 社 会 公 开, 严 禁 非 法 传 播 出 售 56. 考 生 收 到 录 取 通 知 书 后, 应 及 时 通 过 省 级 招 办 或 高 校 指 定 的 信 息 发 布 渠 道 进 行 核 实 和 确 认 考 生 凭 录 取 通 知 书 可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并 按 高 校 规 定 的 时 间 及 有 关 要 求, 办 理 报 到 等 手 续 不 能 按 时 报 到 的 已 录 取 考 生, 应 向 高 校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同 意 方 可 延 期 报 到 高 校 根 据 经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的 本 校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已 录 取 考 生 所 持 录 取 通 知 书, 按 有 关 规 定 及 要 求 为 新 生 办 理 入 学 等 相 关 手 续 对 未 经 高 校 同 意 逾 期 不 报 到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行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高 校 应 将 自 行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的 考 生 名 单 ( 含 考 生 号 ) 按 生 源 所 在 省 ( 区 市 ) 分 别 汇 总, 于 本 校 规 定 的 正 常 报 到 截 止 日 期 以 后 20 日 之 内 传 报 有 关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57. 招 收 保 送 生 的 高 校 须 于 4 月 10 日 前 将 本 校 已 测 试 合 格 拟 录 取 的 保 送 生 数 据 库 上 传 至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有 关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应 于 4 月 20 日 前 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上 审 核 确 认 后 下 载 数 据 并 办 理 录 取 审 批 手 续,4 月 30 日 前 将 保 送 生 录 取 名 册 寄 至 相 关 高 校 30

31 单 独 组 织 招 生 考 试 的 高 校 须 按 有 关 要 求 于 6 月 30 日 之 前 向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报 送 有 关 拟 录 取 数 据 和 书 面 报 告 各 省 级 招 办 须 在 9 月 1 日 之 前 按 规 定 向 教 育 部 上 报 各 高 校 在 本 省 ( 区 市 ) 录 取 的 所 有 考 生 ( 包 括 统 考 保 送 单 独 考 试 录 取 的 考 生 等 ) 的 有 关 招 生 录 取 数 据 库, 录 取 数 据 报 送 工 作 要 全 面 准 确 规 范 及 时 各 省 级 招 办 上 报 的 数 据 将 作 为 新 生 学 籍 电 子 注 册 的 主 要 依 据 58. 各 省 级 招 办 对 所 有 高 校 的 本 科 层 次 招 生, 一 律 不 得 在 常 规 录 取 工 作 结 束 后 再 行 组 织 补 录 或 换 录 ; 对 新 生 报 到 后 未 完 成 国 家 下 达 的 生 源 计 划 的 省 ( 区 市 ) 内 有 关 高 校, 经 学 校 申 请 省 级 招 委 会 同 意,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可 在 本 省 ( 区 市 ) 未 录 取 的 生 源 范 围 内, 根 据 考 生 志 愿 及 相 关 录 取 要 求, 组 织 进 行 专 科 层 次 的 补 录, 并 及 时 将 补 录 考 生 的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寄 送 有 关 高 校 少 数 确 需 跨 省 补 录 的 专 科 层 次 高 校, 须 向 其 主 管 部 门 和 生 源 所 在 地 省 级 招 办 提 出 申 请, 获 准 后 方 可 通 过 生 源 所 在 地 省 级 招 办 实 施 补 录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在 高 职 ( 专 科 ) 补 录 工 作 开 始 前, 须 将 补 录 工 作 方 案 参 加 补 录 的 高 校 名 单 及 拟 补 录 人 数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补 录 工 作 结 束 后 3 日 之 内, 须 将 补 录 考 生 录 取 数 据 库 上 报 教 育 部 59. 由 于 网 络 传 输 等 其 他 因 素 造 成 的 招 生 遗 留 问 题,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和 高 校 应 通 过 协 商 妥 善 解 决 九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31

32 60. 建 立 分 级 负 责 规 范 有 效 的 国 家 地 方 高 等 学 校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等 多 级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制 度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做 到 信 息 采 集 准 确 公 开 程 序 规 范 内 容 发 布 及 时 61.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应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分 别 公 开 招 生 政 策 高 校 招 生 资 格 高 校 招 生 章 程 高 校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资 格 录 取 程 序 录 取 结 果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重 大 违 规 事 件 及 处 理 结 果 录 取 新 生 复 查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公 示 的 考 生 资 格 信 息 应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所 在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 或 单 位 ) 享 受 照 顾 政 策 类 别 资 格 条 件 测 试 项 目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拟 录 高 校 及 专 业 和 录 取 优 惠 分 值 等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高 校 公 示 的 信 息 保 留 至 当 年 年 底 县 级 招 办 和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公 示 的 考 生 有 关 信 息, 上 报 前 至 少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并 保 留 至 当 年 8 月 底 62.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办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要 在 公 示 有 关 信 息 的 同 时, 提 供 举 报 电 子 信 箱 电 话 号 码 受 理 举 报 的 单 位 和 通 讯 地 址, 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信 访 规 定 对 举 报 事 项 及 时 调 查 处 理 十 招 生 管 理 职 责 63. 教 育 部 负 责 各 类 高 校 的 招 生 及 全 国 统 考 工 作, 其 职 32

33 责 是 : (1) 指 导 全 国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 (2) 制 订 有 关 招 生 工 作 的 规 定 ; (3) 确 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种 类, 审 核 各 省 ( 区 市 )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科 目 设 置 方 案, 以 及 有 关 招 生 改 革 方 案 ; (4) 授 权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有 关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高 校 组 织 考 试 命 题 工 作 ; (5) 指 导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高 校 编 制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将 汇 总 备 案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统 一 分 送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 (6) 履 行 公 开 和 监 督 高 校 公 开 招 生 信 息 相 关 职 责 ; (7) 指 导 检 查 各 省 ( 区 市 )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 (8) 组 织 开 展 招 生 工 作 的 科 学 研 究, 培 训 有 关 人 员, 开 展 宣 传 工 作 ; (9) 保 护 考 生 和 招 生 工 作 人 员 的 正 当 权 益 ; (10) 组 织 或 督 促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处 理 招 生 工 作 中 发 生 的 重 大 问 题 64. 省 ( 区 市 ) 市 ( 地 区 盟 州 ) 县 ( 市 区 旗 ) 人 民 政 府 分 别 成 立 本 级 招 委 会, 在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一 级 招 委 会 ( 或 教 育 部 ) 的 双 重 领 导 下 负 责 本 地 区 招 生 工 作 招 委 会 主 任 由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人 兼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由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高 校 的 负 责 人 兼 任 33

34 招 生 办 公 室 是 招 委 会 的 常 设 机 构, 代 表 招 委 会 行 使 职 权, 处 理 招 生 日 常 工 作 各 级 招 生 办 公 室 应 确 定 必 要 的 编 制, 配 备 专 职 干 部 和 开 展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必 备 的 办 公 设 备 场 所 设 施 市 ( 地 区 盟 州 ) 县 ( 市 区 旗 ) 招 委 会 的 职 责 由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做 出 相 应 的 规 定 65. 省 级 招 委 会 的 职 责 : (1) 执 行 教 育 部 有 关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规 定, 结 合 本 地 区 实 际 制 订 必 要 的 补 充 规 定 或 实 施 细 则 ; (2) 接 受 教 育 部 委 托 组 织 统 考 试 题 的 命 制 工 作 ; (3) 汇 总 高 校 在 本 省 ( 区 市 ) 的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和 有 关 招 生 章 程 中 的 主 要 内 容 以 及 高 校 公 布 招 生 章 程 的 网 址 ; (4) 指 导 监 督 高 校 执 行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及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 (5) 履 行 公 开 和 监 督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相 关 职 责, 对 本 地 区 有 关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及 所 属 高 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考 核 评 议 和 责 任 追 究 ; (6) 负 责 组 织 考 生 报 名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体 检 考 试 评 卷 考 生 信 息 采 集 及 电 子 档 案 制 作 录 取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工 作 ; (7) 组 织 开 展 招 生 考 试 的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宣 传 工 作 和 培 训 工 作 ; 34

35 (8) 保 护 考 生 和 招 生 工 作 人 员 的 正 当 权 益 ; (9) 受 行 政 部 门 委 托 调 查 处 理 或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处 理 本 地 区 招 生 工 作 中 发 生 的 重 大 问 题 ; (10) 负 责 对 违 规 考 生 进 行 处 理 ; (11) 根 据 考 生 或 者 其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申 请, 对 高 校 信 访 答 复 情 况 进 行 复 查 66. 高 校 应 成 立 由 校 长 和 校 内 纪 检 监 察 等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的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本 校 招 生 工 作, 并 设 立 招 生 办 公 室 配 备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和 开 展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必 备 的 办 公 设 备 场 所 设 施 高 校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1) 执 行 教 育 部 有 关 招 生 工 作 的 规 定, 以 及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省 级 招 委 会 的 补 充 规 定 或 实 施 细 则 ; (2) 根 据 国 家 核 准 的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及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并 报 送 本 校 分 省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 (3) 制 订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 (4) 组 织 开 展 招 生 宣 传 工 作 ; (5) 组 织 实 施 本 校 录 取 工 作, 负 责 协 调 和 处 理 本 校 录 取 工 作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 (6) 对 录 取 的 新 生 进 行 复 查 ; (7) 受 权 组 织 本 校 单 独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依 据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对 违 规 考 生 进 行 认 定 处 理, 并 将 违 规 事 实 处 理 结 果 报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 35

36 (8) 履 行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相 应 职 责 ; (9) 支 持 有 关 招 生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招 生 方 面 的 其 他 工 作 ; (10) 根 据 考 生 或 者 其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申 请, 对 高 校 有 关 招 生 录 取 行 为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并 给 予 答 复 十 一 招 生 经 费 67. 各 省 ( 区 市 ) 招 生 经 费, 应 由 地 方 教 育 事 业 费 列 支 高 校 的 招 生 经 费, 在 本 校 事 业 费 列 支 68. 考 生 须 缴 纳 报 名 考 试 费 收 费 标 准 由 各 省 ( 区 市 )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及 实 施 网 上 录 取 考 生 信 息 采 集 高 校 单 独 组 织 招 生 考 试 等 工 作 的 情 况 确 定 十 二 对 违 反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理 69. 考 生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社 会 其 他 人 员 在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中 的 各 种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6 号 ) 执 行 对 违 规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非 应 届 毕 业 的 在 校 生, 取 消 其 当 年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各 科 成 绩, 同 时 给 予 其 应 届 毕 业 当 年 不 得 报 名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处 理 70. 考 生 或 者 其 法 定 监 护 人 认 为 所 报 考 高 等 学 校 的 招 生 录 取 行 为 违 反 本 规 定 或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的, 按 照 学 校 负 责 招 办 监 督 的 原 则, 可 向 所 报 考 高 等 学 校 提 出 异 议 申 诉 或 36

37 者 举 报 高 等 学 校 应 当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属 于 对 政 策 执 行 存 在 异 议 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或 者 口 头 答 复 申 请 人 ; 属 于 对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举 报 的, 应 当 组 织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或 者 专 门 的 招 生 监 督 机 构 进 行 调 查, 并 按 照 信 访 条 例 和 有 关 规 定 作 出 书 面 答 复 考 生 或 者 其 监 护 人 对 高 校 作 出 的 政 策 解 释 不 服 的, 可 以 向 生 源 所 在 地 的 省 级 招 办 申 请 复 查 ; 对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举 报 的 处 理 不 服 的, 可 以 向 生 源 所 在 地 的 省 级 招 办 或 者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申 请 复 查 对 复 查 结 论 不 服 的, 可 以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向 省 级 招 办 或 者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的 上 级 机 关 提 出 复 核 十 三 附 则 71. 经 批 准 的 部 分 高 校 单 独 考 试 招 生 保 送 生 及 各 种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全 国 统 考 的 考 务 工 作,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考 务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72. 现 役 军 人 报 考 高 校, 按 解 放 军 总 政 治 部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73. 为 军 队 培 养 的 国 防 生 按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74. 各 省 级 招 委 会 和 高 校 主 管 部 门, 可 依 据 本 规 定 制 订 补 充 办 法 或 实 施 细 则, 并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37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一 服 务 事 项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山 东 省 接 收 安 置 条 件 的 转 业 士 官 复 员 士 官 及 退 伍 义 务 兵 三 服 务 内 容 1.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档 案 移 交 审 核 ;2.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接 收 安 置 ;3. 退 役 士 兵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04 05 06 07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04 05 06 07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中 中 中 部 中 26 年 系 统 事 业 公 开 计 划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数 师 英 语 师 物 理 师 02 0 从 事 中 数 工 从 事 中 英 语 工 从 事 中 物 理 工 2. 课 程 与 论 ( 数 ); 2. 科 ( 数 );. 数 ; 4. 基 础 数 ; 5. 计 算 数 ; 6.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 7. 应 用 数 ; 8. 数. 课 程 与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 旦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字 [2016] 1 号 根 据 教 育 部 学 位 中 心 下 发 的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教 育 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的 通 知 国 卫 医 发 2014 1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 卫 生 厅 局 ) 教 育 厅 ( 教 委 )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局 教 育 局 : 为 指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组 通 2014 25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开 发 区 党 工 委 组 织 人 事 部, 市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近 年 来, 全 市 各 级 各 部 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

!!!!! 美 国 旧 金 山 湾 区 田 野 调 查 札 记 !!!!! ! 个 案 一 男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个 案 二 女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一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移 民 理 论 的 解 释!! 二 制 度 层 面 的 原 因! 三 社 会 资 本 理 论 与 东 北 人 移 民 网 络 !!!!!! 四 社 会 关 系 网 络 资 源 配 置 理 论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厅政策文件

教育厅政策文件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教 电 传 2014 22 号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统 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统 计 制 度 是 教 育 部 在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备 案 的 一 项 正 式 的 统 计 制 度 经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 国 统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宜 教 体 办 函 2015 20 号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 于 转 发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 教 育 体 育 局 教 体 文 广 局 教 育 文 广 局 ), 宜 宾 学 院 : 现 将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的 规 定, 现 将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 一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中 国 公 民,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