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page photo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Full page photo"

Transcription

1

2 目 錄 本 行 簡 介 1 業 績 簡 報 * 3 五 年 財 務 摘 要 4 董 事 長 報 告 * 6 行 政 總 裁 報 告 * 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香 港 業 務 10 - 內 地 業 務 17 - 財 務 概 況 20 - 風 險 管 理 36 - 資 本 管 理 94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100 企 業 管 治 及 其 他 資 料 105 董 事 簡 介 133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簡 介 151 董 事 會 報 告 書 年 財 務 報 表 166 獨 立 核 數 師 報 告 291 財 務 報 表 補 充 附 註 ( 未 經 審 核 ) 292 股 東 資 料 分 析 313 附 屬 公 司 314 企 業 資 訊 及 日 程 表 315 * 為 方 便 閱 覽, 於 報 告 內 引 述 之 百 分 率, 已 適 當 地 調 整 為 整 數, 惟 比 率 指 標 則 仍 以 一 個 或 兩 個 小 數 位 列 示

3 本 行 簡 介 恒 生 創 立 於 1933 年, 是 香 港 最 大 的 上 市 公 司 之 一, 於 2014 年 底 的 市 值 為 港 幣 2,470 億 元 本 行 員 工 人 數 超 過 1 萬 名, 在 香 港 透 過 約 240 個 服 務 網 點, 為 逾 半 香 港 成 年 人 口 服 務, 數 目 超 過 300 萬 人 本 行 亦 於 澳 門 及 新 加 坡 設 有 分 行, 以 及 於 台 北 設 有 代 表 處 本 行 於 2007 年 成 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恒 生 銀 行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總 部 設 於 上 海, 在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深 圳 福 州 南 京 東 莞 杭 州 寧 波 天 津 昆 明 廈 門 成 都 佛 山 中 山 惠 州 珠 海 江 門 及 汕 頭 共 設 有 約 50 個 網 點 本 行 為 滙 豐 集 團 主 要 成 員 之 一, 該 集 團 乃 全 球 最 大 的 金 融 服 務 機 構 之 一 1

4 評 級 穆 迪 恒 生 銀 行 長 期 存 款 ( 港 元 及 外 幣 ) 短 期 存 款 ( 港 元 及 外 幣 ) 銀 行 財 務 實 力 前 景 長 期 存 款 ( 人 民 幣 及 外 幣 ) Aa2 Prime-1 B 穩 定 A2 恒 生 中 國 短 期 存 款 ( 人 民 幣 及 外 幣 ) Prime-1 銀 行 財 務 實 力 D+ 前 景 穩 定 標 準 普 爾 恒 生 銀 行 恒 生 中 國 長 期 信 貸 ( 港 元 及 外 幣 ) 短 期 信 貸 ( 港 元 及 外 幣 ) 前 景 長 期 信 貸 ( 人 民 幣 及 外 幣 ) 短 期 信 貸 ( 人 民 幣 及 外 幣 ) 前 景 AA- A-1+ 穩 定 AA- A-1+ 穩 定 2

5 業 績 簡 報 全 年 結 算 2014 年 2013 年 變 動 % 港 幣 百 萬 元 港 幣 百 萬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20,594 18,946 9 營 業 溢 利 19,450 18, 除 稅 前 溢 利 1 本 行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18,049 28,496 (37) 15,131 26,678 (43) % % 1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成 本 效 益 比 率 平 均 流 動 資 金 比 率 港 幣 元 位 港 幣 元 位 % 1 每 股 盈 利 (43) 每 股 股 息 於 年 結 日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變 動 港 幣 百 萬 元 港 幣 百 萬 元 % 股 東 資 金 139, , 總 資 產 1,263,990 1,143, % %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之 資 本 比 率 -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總 資 本 比 率 對 興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興 業 銀 行 )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結 算 至 2014 年 之 全 年 業 績 公 佈, 當 中 包 括 本 行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之 減 值 虧 損 港 幣 21 億 元 結 算 至 2013 年 之 業 績 公 佈, 當 中 包 括 本 行 將 所 持 有 之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由 聯 營 公 司 重 新 分 類 為 證 券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港 幣 85 億 元 除 稅 前 非 可 供 分 派 會 計 收 益 ( 港 幣 95 億 元 之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 倘 已 列 明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之 影 響, 即 上 述 有 關 數 字 已 經 作 出 相 應 調 整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之 影 響,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及 表 現 並 列 於 下 以 作 比 較 : 2014 年 2013 年 除 稅 前 溢 利 ( 港 幣 百 萬 元 ) 20,152 20,042 本 行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 港 幣 百 萬 元 ) 17,234 17,161 每 股 盈 利 ( 港 幣 元 位 )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

6 五 年 財 務 摘 要 ( 重 新 列 示 ) ( 重 新 列 示 ) ( 重 新 列 示 ) 全 年 結 算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除 稅 前 溢 利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於 年 結 日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幣 十 億 元 股 東 資 金 實 收 股 本 總 資 產 , , ,264.0 總 負 債 , ,124.8 每 股 計 港 幣 元 位 港 幣 元 位 港 幣 元 位 港 幣 元 位 港 幣 元 位 1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股 息 比 率 % % % % % 1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除 稅 後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之 資 本 比 率 -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總 資 本 比 率 巴 塞 爾 協 定 二 之 資 本 比 率 - 核 心 資 本 比 率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成 本 效 益 比 率 對 興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興 業 銀 行 )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結 算 至 2014 年 之 全 年 業 績 公 佈, 當 中 包 括 本 行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虧 損 之 港 幣 21 億 元 結 算 至 2013 年 之 業 績 公 佈, 當 中 包 括 本 行 將 所 持 有 之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由 聯 營 公 司 重 新 分 類 為 證 券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港 幣 85 億 元 除 稅 前 非 可 供 分 派 會 計 收 益 ( 港 幣 95 億 元 之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 倘 已 列 明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之 影 響, 即 上 述 有 關 數 字 已 經 作 出 相 應 調 整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之 影 響,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及 表 現 並 列 於 下 以 作 比 較 : 除 稅 前 溢 利 ( 港 幣 十 億 元 ) 本 行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 港 幣 十 億 元 ) 每 股 盈 利 ( 港 幣 元 位 )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

7 業 績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及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股 息 24 港 幣 十 億 元 30 港 幣 十 億 元 港 元 15 6 港 元 營 業 溢 利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股 息 總 資 產 及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股 東 資 金 及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 總 資 本 比 率 1400 港 幣 十 億 元 百 分 率 港 幣 十 億 元 百 分 率 百 分 率 總 資 產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股 東 資 金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 總 資 本 比 率 # #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於 香 港 實 施 第 一 階 段 之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資 本 框 架 由 於 2013 年 及 以 後 之 資 本 披 露 乃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計 算, 因 此 不 能 與 以 前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二 計 算 之 資 本 披 露 作 直 接 比 較 5

8 董 事 長 報 告 面 對 經 濟 環 境 挑 戰, 恒 生 於 2014 年 仍 然 保 持 良 好 發 展 勢 頭 本 行 憑 藉 穩 固 之 市 場 地 位 及 優 越 品 牌, 繼 續 發 揮 競 爭 優 勢 並 提 升 營 運 效 益,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佳 之 服 務 受 到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以 及 有 關 投 資 於 2014 年 錄 得 減 值 虧 損 之 影 響,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及 每 股 盈 利 均 下 跌 43%, 分 別 為 港 幣 億 元 及 港 幣 7.91 元 如 不 包 括 此 等 項 目 之 影 響,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增 加 0.4%, 為 港 幣 億 元, 每 股 盈 利 則 上 升 0.3%, 為 港 幣 9.01 元 2014 年 之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為 13.4%, 而 2013 年 則 為 25.4% 如 不 包 括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以 及 有 關 投 資 於 2014 年 錄 得 減 值 虧 損 之 影 響,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為 16.3%, 而 2013 年 則 為 17.6% 董 事 會 宣 佈 派 發 第 四 次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幣 2.30 元 2014 年 之 每 股 派 息 合 共 港 幣 5.60 元, 而 2013 年 則 為 每 股 港 幣 5.50 元 經 濟 環 境 2014 年 環 球 經 濟 增 速 溫 和, 美 國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受 本 地 需 求 支 持 而 有 所 改 善, 有 助 抵 銷 歐 元 地 區 經 濟 增 長 相 對 較 慢 所 帶 來 之 影 響 另 外, 日 本 政 府 增 加 銷 售 稅, 令 當 地 下 半 年 之 國 內 需 求 減 少 香 港 由 於 就 業 市 場 向 好 及 貿 易 差 額 改 善,2014 年 首 三 季 之 經 濟 增 長 為 2.4% 財 政 狀 況 持 續 健 康 發 展 以 及 美 國 之 需 求 增 加, 可 以 支 持 香 港 抵 禦 經 濟 逆 境 並 繼 續 保 持 增 長 預 計 2015 年 香 港 之 實 質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為 2.6%, 較 2014 年 預 測 之 2.2% 輕 微 增 加 內 地 方 面, 受 到 房 地 產 市 場 調 整 及 產 能 過 剩 影 響, 經 濟 增 長 因 此 放 緩 2014 年 全 年 之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為 7.4%, 而 2013 年 則 為 7.7% 2015 年 內 地 經 濟 會 持 續 面 對 挑 戰, 但 國 內 消 費 回 穩 及 政 府 致 力 刺 激 經 濟, 均 有 助 經 濟 增 長 預 計 2015 年 之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仍 將 高 於 7.0%, 但 增 幅 會 較 2014 年 為 低 美 國 貨 幣 政 策 恢 復 常 態 化 以 及 內 地 經 濟 可 能 因 結 構 性 調 整 而 放 緩, 將 繼 續 對 亞 洲 地 區 帶 來 不 明 朗 因 素 及 經 濟 下 行 風 險 不 過, 隨 著 香 港 與 內 地 經 濟 加 強 連 繫, 包 括 於 2014 年 11 月 開 展 之 滬 港 通, 以 及 人 民 幣 進 一 步 國 際 化, 會 繼 續 為 本 行 業 務 持 續 增 長 帶 來 機 遇 6

9 董 事 會 變 動 本 行 董 事 會 於 2014 年 出 現 若 干 變 動 馮 婉 眉 女 士 於 2014 年 1 月 退 任 本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之 職 務, 本 人 謹 代 表 董 事 會, 感 謝 馮 女 士 任 內 之 貢 獻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主 管 陳 力 生 先 生, 已 於 2014 年 1 月 31 日 起 獲 委 任 為 本 行 執 行 董 事 年 內, 伍 成 業 先 生 獲 委 任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利 蘊 蓮 女 士 及 鄭 家 純 博 士 分 別 獲 委 任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本 人 謹 代 表 董 事 會 表 示 歡 迎 有 關 本 行 董 事 之 資 料,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之 董 事 簡 介 一 節 及 恒 生 銀 行 網 頁 本 行 前 董 事 張 建 東 博 士 及 許 晉 乾 先 生 於 去 年 逝 世, 本 行 董 事 會 深 感 惋 惜 和 哀 悼, 並 對 兩 位 任 內 之 英 明 指 導 及 卓 越 貢 獻 致 以 崇 高 敬 意 本 人 衷 心 感 謝 全 體 員 工 的 寶 貴 貢 獻, 令 本 行 業 務 能 夠 持 續 增 長 本 人 亦 感 謝 客 戶 及 股 東 多 年 來 對 本 行 的 支 持 與 信 任 憑 藉 全 面 之 服 務 網 絡 忠 誠 之 客 戶, 以 及 強 大 之 跨 境 業 務 能 力, 本 行 會 把 握 新 業 務 機 遇, 繼 續 提 供 優 質 之 服 務 錢 果 豐 董 事 長 香 港 2015 年 2 月 23 日 7

10 行 政 總 裁 報 告 雖 然 2014 年 的 經 營 環 境 挑 戰 日 增, 恒 生 採 取 以 客 為 本 之 增 長 策 略, 取 得 理 想 進 展 並 錄 得 良 好 業 績, 各 項 核 心 業 務 之 收 入 及 溢 利 均 有 增 加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較 2013 年 上 升 9%,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6%,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在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之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並 於 2013 年 帶 來 重 大 會 計 收 益 及 於 2014 年 錄 得 投 資 減 值 虧 損, 受 到 此 兩 項 因 素 影 響,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下 跌 43%, 為 港 幣 億 元 如 不 包 括 此 等 項 目 之 影 響,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上 升 0.4%, 因 物 業 出 售 及 物 業 重 估 之 收 益 減 少, 亦 抵 銷 了 營 業 溢 利 之 增 加 除 稅 前 溢 利 下 跌 37%, 為 港 幣 億 元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所 帶 來 之 會 計 收 益 與 減 值 虧 損, 除 稅 前 溢 利 上 升 0.5%, 亦 反 映 前 述 由 於 物 業 相 關 收 益 減 少 之 影 響 本 行 增 加 高 質 素 資 產, 並 進 一 步 擴 展 多 元 化 收 入 基 礎 以 達 致 均 衡 增 長,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非 利 息 收 入 分 別 增 加 7% 及 9% 本 行 進 一 步 優 化 網 絡 覆 蓋 範 圍, 並 提 供 更 方 便 和 更 多 選 擇 之 個 人 化 財 富 管 理 方 案, 致 力 透 過 多 元 化 渠 道 提 升 客 戶 服 務 本 行 為 主 要 客 戶 群 增 設 新 服 務 網 點, 同 時 優 化 現 有 分 行 之 設 計 及 服 務 並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本 行 對 科 技 及 電 子 服 務 平 台 作 出 新 投 資, 吸 引 更 多 零 售 銀 行 客 戶 使 用 本 行 之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本 行 與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集 團 保 柏 簽 訂 為 期 10 年 之 獨 家 醫 療 保 險 分 銷 協 議, 為 客 戶 提 供 周 全 之 醫 療 保 險 服 務 本 行 之 香 港 團 隊 繼 續 與 恒 生 銀 行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 恒 生 中 國 ) 緊 密 合 作, 進 一 步 加 強 業 務 聯 繫 及 服 務 網 絡, 以 爭 取 更 多 跨 境 業 務 及 吸 納 目 標 新 客 戶 本 行 亦 配 合 滬 港 通 開 展 及 放 寬 人 民 幣 每 日 兌 換 上 限 推 出 新 措 施, 鞏 固 本 行 於 財 富 管 理 及 跨 境 服 務 之 市 場 地 位 恒 生 中 國 新 添 兩 個 網 點 並 成 功 發 行 10 億 元 人 民 幣 離 岸 債 券, 以 支 持 業 務 增 長 由 於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上 升 6%,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港 幣 億 元,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增 加 1 個 基 點 至 1.90% 本 行 憑 藉 吸 納 目 標 客 戶 之 策 略 以 及 審 慎 管 理 資 產 組 合, 帶 動 平 均 客 戶 貸 款 及 平 均 客 戶 存 款 分 別 上 升 10% 及 7% 非 利 息 收 入 上 升 港 幣 8.78 億 元,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則 上 升 6% 8

11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淨 營 業 收 入 增 長 8%, 較 營 業 支 出 之 升 幅 6% 為 高, 成 本 效 益 比 率 因 此 改 善 60 個 基 點, 為 31.8%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上 升 港 幣 6.08 億 元, 為 港 幣 億 元 總 減 值 貸 款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為 0.32%, 而 2013 年 底 則 為 0.22% 內 地 之 信 貸 環 境 充 滿 挑 戰, 令 內 地 貸 款 組 合 之 減 值 貸 款 及 相 關 減 值 提 撥 由 低 位 回 升 本 行 繼 續 重 視 資 產 質 素, 整 體 貸 款 質 素 保 持 穩 定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根 據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之 總 資 本 比 率 為 15.7%, 而 2013 年 底 則 為 15.8%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均 為 15.6%, 而 2013 年 底 則 為 13.8% 籌 劃 未 來 增 長 本 行 成 立 超 過 80 年, 是 香 港 具 有 領 導 地 位 之 本 地 銀 行, 憑 藉 優 質 服 務 及 以 客 為 本 之 策 略, 深 得 客 戶 之 支 持 與 信 賴 本 行 會 繼 續 受 惠 於 本 地 經 濟 持 續 增 長, 以 及 跨 境 經 濟 愈 趨 融 合 帶 來 之 商 機 本 行 會 致 力 提 升 營 運 效 益, 以 及 善 用 資 金 及 其 他 資 源, 鞏 固 本 行 在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之 市 場 地 位, 並 把 握 跨 境 業 務 帶 來 的 機 會 由 於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加 上 若 干 行 業 出 現 產 能 過 剩, 以 及 市 場 持 續 改 革 之 影 響, 均 會 令 內 地 之 信 貸 市 場 於 未 來 一 年 更 趨 複 雜 本 行 會 善 用 於 跨 境 業 務 連 繫 之 優 勢, 進 一 步 提 升 恒 生 中 國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以 及 把 握 為 人 民 幣 國 際 化 而 推 出 之 優 惠 政 策 及 措 施 帶 來 之 機 會 本 行 會 與 客 戶 及 其 他 持 份 者 誠 懇 溝 通, 令 本 行 能 夠 對 市 場 轉 變 及 業 務 新 機 遇 迅 速 應 對 憑 藉 優 越 品 牌 龐 大 之 服 務 網 絡 及 客 戶 基 礎, 以 及 多 元 化 之 產 品 組 合, 本 行 會 繼 續 提 升 服 務 平 台, 令 核 心 業 務 有 均 衡 及 可 持 續 之 增 長 本 行 會 致 力 推 動 良 好 之 企 業 管 治 文 化, 以 及 為 員 工 提 供 發 展 機 會, 以 提 升 其 專 業 及 領 導 才 能 支 持 及 參 與 各 項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項 目, 仍 然 是 本 行 回 饋 社 會 及 促 進 社 會 福 祉 的 重 要 一 環 本 人 衷 心 感 謝 本 行 同 事 之 努 力 不 懈, 致 力 推 動 本 行 之 業 務 策 略, 令 本 行 能 夠 了 解 零 售 及 企 業 客 戶 所 需, 確 保 本 行 之 業 務 能 夠 持 續 增 長 並 為 股 東 增 值 李 慧 敏 副 董 事 長 兼 行 政 總 裁 香 港 2015 年 2 月 23 日 9

1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香 港 業 務 經 濟 及 信 貸 環 境 轉 變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加 上 人 民 幣 相 關 及 跨 境 貿 易 政 策 持 續 發 展, 令 2014 年 之 經 營 環 境 趨 於 複 雜 本 行 憑 藉 穩 固 之 市 場 地 位, 包 括 廣 泛 之 服 務 網 絡 及 優 越 品 牌, 進 一 步 配 合 龐 大 而 多 元 化 客 戶 群 不 斷 轉 變 之 需 要 本 行 透 過 優 化 服 務 渠 道 及 善 用 科 技, 以 提 升 效 率 及 方 便 客 戶, 並 同 時 加 強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切 合 客 戶 所 需 之 財 富 管 理 方 案 本 行 發 揮 跨 境 聯 繫 之 優 勢, 以 把 握 內 地 金 融 政 策 改 革 帶 來 之 機 遇, 繼 續 為 於 香 港 及 內 地 均 有 理 財 需 要 之 客 戶 提 供 支 援 包 括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券 之 客 戶 存 款 增 加 10.7%, 為 港 幣 8,703 億 元 客 戶 貸 款 上 升 13.0%, 為 港 幣 5,950 億 元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0.9%,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3.7%,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3.4%, 為 港 幣 億 元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淨 利 息 收 入 與 2013 年 相 若, 按 年 增 長 0.8%, 為 港 幣 億 元 客 戶 存 款 及 客 戶 貸 款 分 別 增 加 5.0% 及 9.1% 非 利 息 收 入 上 升 11.0%,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憑 藉 優 越 品 牌 並 採 取 以 客 為 本 之 策 略, 透 過 提 升 及 擴 展 多 元 化 之 服 務 渠 道 開 拓 收 入 來 源,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因 此 上 升 7.7% 本 行 進 一 步 為 特 定 客 戶 群 提 供 切 合 所 需 之 服 務, 包 括 在 策 略 地 點 開 設 更 多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中 心, 以 及 優 化 現 有 分 行 之 設 計 為 了 更 能 配 合 熟 悉 科 技 的 客 戶 所 需, 本 行 開 設 更 多 ipoint 銷 售 及 服 務 中 心, 並 提 升 網 上 及 流 動 平 台, 提 供 更 方 便 及 更 多 之 理 財 選 擇 個 人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之 客 戶 數 目, 按 年 增 長 7.7% 本 行 致 力 提 升 保 險 業 務 之 實 力, 為 不 同 類 別 客 戶 提 供 全 面 的 保 障 方 案 財 富 管 理 本 行 之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保 持 良 好 勢 頭, 相 關 收 入 上 升 3.7%, 為 港 幣 億 元 10

13 本 行 透 過 提 升 現 有 投 資 及 保 險 產 品 之 特 點, 並 向 目 標 客 戶 群 提 供 新 產 品 及 服 務, 鞏 固 本 行 之 市 場 領 導 地 位 本 行 透 過 加 強 客 戶 分 析, 並 憑 藉 跨 境 業 務 之 優 勢, 把 握 包 括 滬 港 通 推 出 等 之 新 機 遇 受 惠 於 恒 生 零 售 投 資 基 金 之 表 現 較 市 場 理 想, 加 上 本 行 與 保 柏 合 作 為 業 務 提 供 新 動 力, 令 本 行 之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繼 續 贏 得 現 有 客 戶 信 任, 並 帶 來 新 業 務 機 會 投 資 相 關 收 入 上 升 8.2%,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年 內 推 出 多 項 以 人 民 幣 計 價 之 結 構 性 產 品 及 滬 股 通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讓 客 戶 可 透 過 網 上 電 話 及 分 行 網 點 等 多 元 化 渠 道, 把 握 新 的 跨 境 投 資 機 會 來 自 投 資 基 金 業 務 之 收 入 增 加 8.3%, 銷 售 額 亦 錄 得 15.3% 增 長 去 年 上 半 年 之 證 券 買 賣 活 動 減 少, 但 於 下 半 年 回 升, 收 入 及 成 交 額 按 年 分 別 錄 得 9.0% 及 9.5% 之 增 長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為 港 幣 億 元, 與 2013 年 大 致 相 若, 主 要 由 於 人 壽 保 險 資 金 投 資 組 合 項 下 之 物 業 重 估 收 益 減 少 本 行 進 一 步 豐 富 產 品 系 列, 推 出 恒 生 保 柏 摯 健 康 系 列 及 顯 赫 世 代 萬 用 壽 險 計 劃, 配 合 高 資 產 淨 值 客 戶 對 財 富 傳 承 之 需 要, 同 時 亦 推 出 多 項 人 民 幣 計 價 的 人 壽 保 險 產 品 消 費 信 貸 提 供 予 個 人 之 貸 款 上 升 9.1%, 為 港 幣 2,248 億 元 無 抵 押 貸 款 仍 是 重 要 之 收 入 來 源 本 行 採 取 有 效 之 市 場 推 廣 及 客 戶 獎 賞 計 劃, 帶 動 信 用 卡 消 費 按 年 增 長 9.4% 本 行 加 強 對 客 戶 之 分 析, 令 個 人 貸 款 組 合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26.8%,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加 強 提 供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產 品 及 服 務, 以 及 於 元 朗 開 設 新 按 揭 中 心, 為 新 界 區 客 戶 提 供 更 佳 服 務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組 合 按 年 增 長 8.0%, 以 新 做 樓 宇 按 揭 宗 數 計, 本 行 於 2014 年 之 市 場 佔 有 率 為 17.1%, 繼 續 位 居 三 甲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按 年 增 加 9.6%,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11.5%,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9.7%, 為 港 幣 億 元 11

14 客 戶 貸 款 及 存 款 錄 得 均 衡 增 長, 帶 動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17.3%,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有 效 推 行 跨 境 業 務 合 作, 提 供 予 不 同 行 業 之 貸 款 均 有 增 加, 貸 款 組 合 因 此 上 升 20.2% 客 戶 存 款 上 升 14.8%, 部 分 原 因 是 本 行 繼 續 成 功 吸 納 更 多 優 質 內 地 客 戶, 此 等 客 戶 佔 2014 年 新 增 客 戶 之 45.2%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繼 續 維 持 良 好 資 產 質 素, 總 減 值 貸 款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維 持 於 0.34% 之 低 水 平 本 行 進 一 步 提 升 組 合 管 理, 透 過 有 效 整 合 交 易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產 品, 優 化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之 回 報 非 利 息 收 入 減 少 2.6%, 為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人 民 幣 貶 值 導 致 客 戶 對 貨 幣 對 沖 產 品 需 求 減 少, 以 及 本 行 策 略 性 地 調 整 貿 易 融 資 業 務 之 組 合, 以 配 合 主 要 企 業 客 戶 之 需 要 本 行 向 目 標 客 戶 進 行 市 場 推 廣, 有 助 爭 取 更 多 跨 境 貿 易 業 務, 來 自 匯 款 之 收 入 增 長 22.2% 本 行 配 合 客 戶 所 需 提 供 合 適 之 財 富 管 理 方 案, 其 中 投 資 基 金 收 入 錄 得 15.3% 之 理 想 增 長 本 行 與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集 團 保 柏 簽 訂 合 作 協 議, 並 同 時 加 強 與 非 人 壽 保 險 合 作 夥 伴 昆 士 蘭 保 險 之 合 作, 人 壽 保 險 及 非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取 得 穩 健 增 長,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因 此 增 加 8.6% 本 行 加 強 拓 展 中 小 企 市 場, 令 來 自 人 壽 保 險 之 收 入 增 長 12.9% 本 行 採 取 措 施 吸 納 新 目 標 客 戶, 包 括 優 化 網 點 跨 境 服 務 及 網 上 平 台 等, 取 得 良 好 成 績 本 行 擴 充 位 於 銅 鑼 灣 及 上 水 之 商 務 理 財 中 心 以 提 升 客 戶 服 務, 並 透 過 商 業 網 上 銀 行 平 台 推 出 滬 股 通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有 助 客 戶 更 便 捷 及 輕 鬆 地 把 握 投 資 機 會 新 客 戶 為 中 小 企 存 款 之 主 要 增 長 動 力, 來 自 中 小 企 客 戶 之 非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14.8% 本 行 致 力 支 持 本 地 企 業, 並 因 應 客 戶 不 同 之 需 要 設 計 合 適 理 財 方 案, 繼 續 贏 得 外 界 認 同 本 行 連 續 第 九 年 獲 香 港 中 小 型 企 業 總 商 會 頒 發 中 小 企 業 最 佳 拍 檔 獎, 並 連 續 第 三 年 獲 Asian Banking & Finance 雜 誌 評 選 為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貿 易 融 資 銀 行 本 行 在 2014 年 獲 得 之 其 他 獎 項 包 括 獲 亞 洲 貨 幣 雜 誌 評 選 為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現 金 管 理 銀 行 環 球 銀 行 及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環 球 銀 行 及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2.8%,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2.7%,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2.8%, 為 港 幣 億 元 12

15 環 球 銀 行 業 務 環 球 銀 行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3.3%,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則 增 加 3.1%,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3.3%,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入 上 升 4.7%, 為 港 幣 億 元, 部 分 原 因 是 提 供 予 不 同 行 業 之 貸 款 增 長 5.5% 本 行 為 客 戶 提 供 全 面 之 資 金 管 理 方 案, 帶 動 往 來 及 儲 蓄 存 款 結 餘 增 長 38.1%, 存 款 總 額 因 此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54.1% 非 利 息 收 入 較 去 年 增 加 3.4%, 為 港 幣 2.43 億 元 本 行 善 用 香 港 內 地 及 新 加 坡 完 善 業 務 營 運 設 施 之 優 勢, 致 力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全 面 之 地 區 支 援, 尤 其 為 提 供 人 民 幣 存 款 貸 款 及 貿 易 融 資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2.5%,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2.5%,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2.5%,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有 效 管 理 資 產 負 債 組 合, 淨 利 息 收 入 因 此 上 升 4.1%,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積 極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並 把 握 可 提 高 盈 餘 資 金 收 益 之 市 場 機 會 本 行 提 升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及 其 他 前 線 銷 售 渠 道, 以 便 提 供 直 接 處 理 程 序 並 加 強 倉 盤 管 理 為 鞏 固 本 行 之 本 地 市 場 領 導 地 位, 恒 生 銀 行 將 於 2015 年 加 入 香 港 場 外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成 為 場 外 衍 生 工 具 中 央 結 算 之 直 接 成 員 非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3.8%, 為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由 交 易 收 入 淨 額 增 長 2.2% 帶 動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透 過 與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以 及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團 隊 之 緊 密 合 作, 增 加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產 品 之 交 叉 銷 售, 進 一 步 開 拓 收 入 來 源 本 行 致 力 拓 展 客 戶 基 礎, 以 及 把 握 新 投 資 及 對 沖 業 務, 取 得 良 好 進 展 本 行 透 過 優 化 零 售 孖 展 交 易 及 人 民 幣 投 資 存 款 產 品, 鞏 固 本 行 作 為 離 岸 人 民 幣 服 務 供 應 商 之 領 導 地 位 本 行 已 做 好 準 備, 把 握 香 港 進 一 步 放 寬 人 民 幣 兌 換 限 制, 以 及 滬 港 通 等 發 展 帶 來 的 新 商 機 13

16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本 行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恒 生 指 數 有 限 公 司 (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 於 2014 年 授 權 發 行 四 隻 與 指 數 掛 鈎 的 新 基 金, 並 與 夥 伴 合 作 推 出 兩 項 指 數 系 列 及 一 隻 細 分 指 數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於 9 月 舉 行 盛 大 酒 會, 慶 祝 恒 生 指 數 基 數 日 五 十 周 年 政 府 債 券 1708 上 市 後,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於 7 月 推 出 恒 生 通 脹 掛 鈎 債 券 綜 合 總 回 報 指 數 之 細 分 指 數 恒 生 通 脹 掛 鈎 債 券 1708 總 回 報 指 數 於 10 月,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與 環 球 金 融 資 訊 服 務 供 應 商 麥 凱 德 合 作, 推 出 恒 生 麥 凱 德 iboxx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指 數 系 列 該 指 數 系 列 追 蹤 離 岸 人 民 幣 主 權 及 企 業 債 券 的 表 現 該 指 數 系 列 覆 蓋 600 多 項 指 數, 涵 蓋 不 同 行 業 評 級 和 年 期 的 主 權 準 主 權 及 企 業 債 券 於 11 月,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與 內 地 指 數 公 司 中 證 指 數 有 限 公 司 攜 手 合 作, 推 出 中 證 恒 生 滬 港 通 AH 股 精 明 指 數 該 指 數 透 過 提 供 一 項 可 反 映 差 價 套 利 策 略 的 投 資 指 標, 協 助 全 球 投 資 者 更 能 掌 握 由 滬 港 通 帶 來 的 投 資 機 遇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於 年 內 授 權 四 間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在 內 地 發 行 與 指 數 掛 鈎 的 基 金 匯 添 富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 月 發 行 與 恒 生 指 數 掛 鈎 的 合 格 境 內 機 構 投 資 者 ( QDII ) 分 級 基 金, 另 銀 華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則 於 3 月 發 行 與 恒 生 中 國 企 業 指 數 掛 鈎 的 QDII 分 級 基 金 華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及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於 12 月 發 行 內 地 首 批 利 用 滬 港 通 機 制 的 交 易 所 買 賣 基 金 兩 隻 交 易 所 買 賣 基 金 ( ETFs ) 均 與 恒 生 指 數 掛 鈎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 31 隻 與 恒 生 指 數 系 列 掛 鈎 之 交 易 所 買 賣 產 品 於 全 球 發 行, 並 於 17 個 不 同 的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所 管 理 之 資 產 總 額 超 過 170 億 美 元 於 2014 年, 以 恒 生 指 數 及 恒 生 中 國 企 業 指 數 為 基 準 進 行 買 賣 之 期 貨 及 期 權 合 約 總 數 超 過 5,700 萬 張,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該 兩 隻 指 數 之 期 貨 及 期 權 未 平 倉 合 約 超 過 154 萬 張, 較 去 年 增 加 11.8%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現 時 共 編 算 416 隻 指 數, 包 括 63 隻 實 時 指 數, 以 及 353 隻 於 每 日 收 市 後 發 佈 的 指 數, 分 佈 於 78 項 指 數 系 列 之 下, 其 中 8 項 為 跨 境 指 數 系 列, 提 供 8 隻 實 時 指 數, 以 及 53 隻 每 日 指 數 除 恒 生 指 數 系 列 外, 恒 生 指 數 公 司 亦 會 配 合 不 同 客 戶 的 特 定 需 求 編 算 訂 製 指 數 14

17 重 點 項 目 讓 客 戶 從 視 覺 感 受 優 越 品 牌 優 越 品 牌 是 恒 生 的 最 大 競 爭 優 勢 之 一, 我 們 亦 深 明 文 字 以 外 的 溝 通 對 建 立 客 戶 信 任 的 重 要 性 於 2014 年, 我 們 優 化 企 業 形 象, 以 進 一 步 鞏 固 市 場 地 位 及 支 持 業 務 增 長, 同 時 秉 持 核 心 價 值 提 供 卓 越 的 個 人 化 服 務 我 們 不 斷 努 力 提 升 業 務 能 力, 確 保 客 戶 所 享 之 個 人 化 服 務, 能 滿 足 他 們 的 財 務 目 標 及 財 富 管 理 需 要 恒 生 紮 根 香 港, 與 客 戶 關 係 密 切, 憑 着 豐 富 的 市 場 知 識, 進 一 步 優 化 多 元 化 業 務 平 台, 提 供 更 多 以 客 為 本 之 卓 越 服 務 我 們 於 2014 年 開 設 更 多 網 點, 包 括 新 增 數 間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中 心, 讓 客 戶 在 舒 適 的 環 境 中, 與 本 行 之 專 業 財 富 管 理 團 隊, 制 定 切 合 所 需 的 財 富 管 理 方 案 可 靠 的 生 活 夥 伴 緊 密 的 夥 伴 關 係, 是 保 障 個 人 健 康 及 邁 向 成 功 發 展 的 基 礎 我 們 與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專 家 保 柏 攜 手 合 作, 提 供 一 系 列 嶄 新 醫 療 保 險 產 品 及 服 務, 包 括 全 港 首 創 提 供 24 小 時 健 康 支 援 之 專 屬 健 康 大 使 服 務, 與 客 戶 在 人 生 不 同 階 段 建 立 更 密 切 夥 伴 關 係 這 是 我 們 確 保 客 戶 獲 得 所 需 保 障, 讓 他 們 可 以 未 雨 綢 繆, 安 享 生 活 的 途 徑 之 一 把 握 新 投 資 機 遇 我 們 擁 有 強 大 跨 境 業 務 聯 繫 及 豐 富 財 富 管 理 知 識, 令 客 戶 可 以 在 內 地 金 融 市 場 改 革 和 人 民 幣 國 際 化 帶 來 之 財 富 管 理 新 機 遇 中 受 惠 我 們 透 過 多 元 化 渠 道 提 供 滬 股 通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並 能 提 供 深 入 的 市 場 分 析, 讓 客 戶 可 以 在 瞬 息 萬 變 的 投 資 市 場 中 掌 握 資 訊, 以 及 有 更 靈 活 更 多 的 選 擇, 以 滿 足 他 們 的 財 富 管 理 需 要 15

18 獎 譽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銀 行 ( 連 續 15 年 ) 財 資 全 球 50 間 最 安 全 商 業 銀 行 第 14 位 Global Finance 中 小 企 業 最 佳 拍 擋 獎 香 港 中 小 型 企 業 總 商 會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現 金 管 理 銀 行 亞 洲 貨 幣 信 譽 品 牌 金 獎 銀 行 ( 香 港 ) 讀 者 文 摘 信 譽 品 牌 金 獎 信 用 卡 發 卡 銀 行 ( 香 港 ) 讀 者 文 摘 16

19 內 地 業 務 於 2014 年, 由 於 內 地 政 策 環 境 轉 變, 加 上 經 濟 放 緩 以 及 信 貸 情 況 充 滿 挑 戰, 均 對 本 行 之 內 地 業 務 有 所 影 響 恒 生 銀 行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繼 續 貫 徹 其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透 過 與 本 行 之 香 港 團 隊 緊 密 合 作, 以 及 進 一 步 對 服 務 渠 道 產 品 系 列 及 員 工 之 專 業 發 展 作 出 投 資, 提 升 其 業 務 能 力 面 對 激 烈 的 市 場 競 爭, 本 行 把 握 內 地 的 優 惠 政 策, 在 上 海 自 貿 區 設 立 一 間 新 支 行, 令 本 行 在 這 個 重 要 策 略 城 市 之 網 點 總 數 增 至 11 間 鑑 於 內 地 中 西 部 地 區 之 迅 速 發 展, 本 行 於 成 都 開 設 新 分 行 以 拓 展 業 務 恒 生 中 國 現 有 約 50 個 網 點, 分 佈 於 19 個 內 地 城 市 恒 生 中 國 位 於 山 東 濟 南 的 分 行 及 於 上 海 靜 安 嘉 里 中 心 的 第 二 間 支 行, 預 計 將 於 2015 年 上 半 年 開 幕 本 行 提 升 營 運 設 施, 尤 其 是 電 話 服 務 中 心 及 網 上 銀 行 平 台,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佳 之 服 務 憑 藉 本 行 於 香 港 業 務 之 競 爭 優 勢, 有 助 恒 生 中 國 進 一 步 發 展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及 提 升 跨 境 服 務 能 力 本 行 推 出 優 越 理 財 中 港 通 及 合 資 格 境 內 機 構 投 資 者 服 務, 以 吸 納 更 多 在 香 港 及 國 外 有 理 財 需 要 之 高 端 零 售 客 戶 本 行 為 前 海 港 深 合 作 區 及 上 海 自 貿 區 的 公 司 提 供 跨 境 貸 款 為 上 海 自 貿 區 之 企 業 提 供 跨 境 雙 向 人 民 幣 資 金 池 業 務, 以 及 向 香 港 中 資 企 業 提 供 擔 保 及 存 款 抵 押 貸 款 等, 均 取 得 良 好 進 展 於 2014 年 6 月, 恒 生 中 國 成 功 發 行 人 民 幣 10 億 元 的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以 支 持 未 來 增 長 由 於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上 升, 淨 利 息 收 入 因 此 增 加 20.6% 儘 管 信 貸 情 況 充 滿 挑 戰, 恒 生 中 國 之 總 資 產 仍 增 長 8.0% 至 港 幣 1,279 億 元, 主 要 反 映 貸 款 結 餘 增 長 6.7% 貸 款 增 加 主 要 由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及 汽 車 貸 款 公 司 之 貸 款 所 帶 動 內 地 放 寬 貸 款 對 存 款 比 率, 令 客 戶 存 款 有 3.6% 之 溫 和 增 長 於 2014 年, 本 行 之 內 地 業 務 維 持 穩 健 之 資 金 及 流 動 資 金 水 平 如 不 包 括 對 結 構 性 存 款 重 新 估 值 之 影 響, 非 利 息 收 入 錄 得 74.9% 之 增 幅, 此 乃 由 於 服 務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增 長 強 勁, 以 及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及 財 資 業 務 表 現 有 所 提 升 本 行 之 香 港 及 內 地 團 隊 在 融 資 及 貿 易 業 務 等 方 面 緊 密 合 作, 推 動 淨 服 務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上 升 34.7%, 進 一 步 令 收 入 來 源 多 元 化 恒 生 中 國 之 總 營 業 收 入 增 加 24.4% 雖 然 本 行 繼 續 對 網 絡 及 系 統 發 展 作 出 投 資 以 支 持 未 來 增 長, 但 仍 能 有 效 控 制 成 本 營 業 支 出 較 去 年 上 升 2.3% 恒 生 中 國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為 港 幣 1.14 億 元, 較 前 一 年 減 少 44.9%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上 升 175.9%, 為 港 幣 5.96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減 少 44.2%, 為 港 幣 1.16 億 元 17

20 本 行 致 力 因 應 不 同 客 戶 之 需 要, 設 計 合 適 的 金 融 服 務 及 產 品 方 案, 繼 續 贏 得 外 界 認 同, 包 括 獲 首 席 財 務 官 雜 誌 頒 發 之 最 信 賴 銀 行 大 獎 及 最 佳 跨 境 貿 易 金 融 獎, 以 及 南 方 日 報 評 選 之 年 度 最 佳 中 小 企 業 金 融 服 務 商 獎 項 未 來 增 長 展 望 未 來, 由 於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若 干 行 業 產 能 過 剩 需 面 臨 調 整, 以 及 多 項 改 革 措 施, 將 令 2015 年 的 信 貸 環 境 更 為 複 雜 在 此 情 況 下, 本 行 將 善 用 我 們 在 跨 境 及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的 優 勢, 把 握 由 優 惠 政 策 金 融 市 場 持 續 改 革 及 人 民 幣 進 一 步 國 際 化 所 帶 來 之 業 務 發 展 新 商 機 本 行 將 繼 續 根 據 策 略 調 配 資 源 以 吸 納 內 地 目 標 新 客 戶, 爭 取 更 多 跨 境 業 務, 以 及 進 一 步 優 化 業 務 營 運 設 施, 達 致 業 務 的 長 遠 發 展 及 可 持 續 增 長 重 點 項 目 拓 展 網 絡 把 握 機 遇 配 合 客 戶 所 需 恒 生 中 國 拓 展 網 絡, 為 客 戶 帶 來 優 質 的 金 融 服 務, 帶 動 業 務 增 長 於 2014 年, 恒 生 中 國 在 成 都 開 設 分 行, 以 配 合 內 地 中 西 部 地 區 客 戶 對 金 融 服 務 的 殷 切 需 求 另 外, 亦 於 上 海 自 貿 區 開 設 支 行, 以 充 分 發 揮 本 行 的 跨 境 服 務 優 勢 恒 生 中 國 將 於 2015 年 上 半 年 開 設 山 東 濟 南 分 行 濟 南 作 為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CEPA) 的 示 範 城 市 之 一, 享 有 與 港 澳 地 區 開 展 廣 泛 經 貿 合 作 的 政 策 優 勢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支 持 長 遠 發 展 恒 生 中 國 在 2014 年 6 月 首 次 於 香 港 發 行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集 資 人 民 幣 10 億 元 該 批 為 期 3 年 的 高 級 無 抵 押 債 券, 獲 不 同 類 別 的 投 資 者 認 購, 市 場 反 應 良 好 發 行 債 券 的 所 得 資 金 將 用 於 一 般 融 資, 包 括 投 資 於 新 網 點 以 及 多 元 化 服 務 渠 道, 以 支 持 內 地 業 務 持 續 增 長 18

21 獎 譽 最 信 賴 銀 行 大 獎 首 席 財 務 官 最 佳 外 資 銀 行 中 金 在 綫 最 佳 跨 境 貿 易 金 融 獎 首 席 財 務 官 2014 年 最 佳 風 險 控 制 外 資 銀 行 21 世 紀 經 濟 報 道 年 度 最 佳 中 小 企 業 金 融 服 務 商 南 方 日 報 19

2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財 務 概 況 財 務 業 績 收 益 表 財 務 業 績 摘 要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總 營 業 收 入 42,949 39,836 營 業 支 出 9,613 9,103 營 業 溢 利 19,450 18,410 除 稅 前 溢 利 18,049 28,496 本 行 股 東 應 得 之 溢 利 15,131 26,678 每 股 盈 利 ( 港 幣 ) 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本 行 ) 及 各 附 屬 公 司 ( 本 集 團 ) 於 2014 年 之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為 港 幣 億 元, 較 2013 年 減 少 43.3% 每 股 盈 利 減 少 43.3%, 為 港 幣 7.91 元 業 績 包 括 於 2014 年 本 行 對 興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興 業 銀 行 ) 投 資 之 減 值 港 幣 億 元, 以 及 於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而 帶 來 之 港 幣 億 元 會 計 收 益 如 不 包 括 此 等 項 目,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增 加 0.4%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港 幣 億 元, 即 8.7%, 為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由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增 加 所 帶 動 儘 管 息 率 持 續 低 企 及 營 商 環 境 充 滿 挑 戰, 本 集 團 錄 得 穩 健 增 長, 各 項 核 心 業 務 之 營 業 溢 利 均 有 增 加 營 業 支 出 雖 然 上 升, 惟 升 幅 較 收 入 增 長 為 低 20

23 淨 利 息 收 入 上 升 港 幣 億 元, 即 6.8%, 為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上 升 6.1%, 以 及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有 所 改 善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淨 利 息 收 入 /( 支 出 ) 來 自 : - 非 以 公 平 價 值 於 收 益 表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21,888 20,242 -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2,014 ) (1,697 ) -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3 ) 59 19,871 18,604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1,047, ,606 淨 息 差 1.77 % 1.77 %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1.90 % 1.89 % 財 資 業 務 積 極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並 評 估 可 提 高 收 益 之 不 同 市 場 機 會, 令 本 行 可 以 透 過 有 效 之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推 動 收 入 增 加 惟 此 方 面 之 利 好 因 素, 部 分 被 本 集 團 在 低 息 環 境 下 重 新 平 衡 資 產 比 例, 令 保 險 業 務 之 債 劵 投 資 組 合 收 益 減 少 所 抵 銷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較 去 年 增 加 港 幣 605 億 元, 即 6.1% 平 均 客 戶 貸 款 上 升 9.7%, 其 中 企 業 及 商 業 與 按 揭 貸 款 有 明 顯 增 長, 而 證 券 投 資 則 增 長 5.1%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擴 闊 1 個 基 點 至 1.90%, 淨 息 差 則 維 持 於 1.77% 在 香 港, 客 戶 貸 款 息 差 有 改 善, 尤 其 為 企 業 及 商 業 貸 款, 但 部 分 被 按 揭 貸 款 息 差 收 窄 而 抵 銷 本 集 團 採 取 靈 活 策 略 吸 納 存 款 以 支 持 均 衡 增 長, 平 均 客 戶 存 款 結 餘 增 加, 惟 此 方 面 之 利 好 因 素, 被 存 款 息 差 收 窄 所 抵 銷 內 地 之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及 淨 息 差 擴 闊, 反 映 存 款 息 差 有 改 善, 加 上 銀 行 同 業 拆 放 市 場 波 動 減 少, 足 以 彌 補 貸 款 息 差 收 窄 之 影 響 受 惠 於 平 均 利 率 之 溫 和 增 長, 來 自 無 利 息 成 本 資 金 之 收 益 增 加 1 個 基 點 至 0.13% 2014 年 下 半 年 之 淨 利 息 收 入 較 上 半 年 增 加 港 幣 5.29 億 元, 即 5.5%, 主 要 由 於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增 加 5.9% 貸 款 息 差 擴 闊 及 下 半 年 日 數 較 多 所 致 然 而, 受 到 存 款 競 爭 激 烈 及 低 息 環 境 之 影 響, 下 半 年 之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及 淨 息 差 持 續 受 壓 按 滙 豐 集 團 呈 列 方 式,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的 利 息 收 入 及 利 息 支 出, 均 以 淨 交 易 收 入 列 賬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收 入 淨 額, 則 於 收 益 表 項 下 以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收 入 淨 額 列 賬 ( 已 發 行 之 債 務 證 券 及 後 償 負 債, 以 及 管 理 兩 者 之 衍 生 工 具 則 除 外 ) 21

24 下 表 列 出 已 包 含 於 滙 豐 集 團 賬 項 內 之 恒 生 淨 利 息 收 入 :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於 淨 利 息 收 入 項 下 列 賬 之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 利 息 收 入 26,037 23,613 - 利 息 支 出 (4,155 ) (3,371 ) - 淨 利 息 收 入 21,882 20,242 於 淨 交 易 收 入 項 下 列 賬 之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2,014 ) (1,697 ) 於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收 入 淨 額 項 下 列 賬 之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3 59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1,013, ,178 淨 息 差 2.05 % 2.03 %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2.16 % 2.13 %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較 2013 年 增 加 港 幣 3.62 億 元, 即 6.1%, 為 港 幣 億 元 受 惠 於 股 市 交 投 增 加, 證 券 經 紀 及 有 關 服 務 之 收 入 增 長 9.2% 雖 然 上 半 年 之 股 市 成 交 額 偏 低, 但 隨 着 滬 港 通 在 2014 年 下 旬 推 出, 股 市 成 交 額 於 下 半 年 逐 步 回 升 由 於 本 行 推 出 零 售 投 資 產 品, 帶 動 基 金 銷 售 及 投 資 基 金 收 入 分 別 上 升 15.3% 及 8.6% 保 險 相 關 服 務 費 收 入 上 升 5.7%, 反 映 年 內 人 壽 保 險 之 再 保 險 佣 金 收 入 增 長 及 非 人 壽 保 險 產 品 之 分 銷 佣 金 增 加 由 於 本 行 致 力 爭 取 跨 境 交 易 帶 動 業 務 額 增 長, 匯 款 之 服 務 費 收 入 上 升 16.1%, 增 幅 令 人 鼓 舞 來 自 賬 戶 服 務 之 收 入 上 升 10.7%, 而 信 用 卡 業 務 之 總 服 務 費 收 入 則 增 長 2.5% 信 貸 融 通 服 務 費 收 入 上 升 8.9%, 主 要 由 於 企 業 貸 款 增 加 令 服 務 費 收 入 上 升 貿 易 相 關 服 務 收 入 下 跌 10.9%, 反 映 貿 易 融 資 貸 款 業 務 減 少 與 2013 年 比 較, 淨 交 易 收 入 減 少 港 幣 1.01 億 元, 即 4.9%, 為 港 幣 億 元 交 易 溢 利 減 少 港 幣 9,900 萬 元, 即 4.8%, 為 港 幣 億 元 市 場 波 動 不 大, 令 客 戶 交 易 量 下 降, 外 匯 交 易 收 入 因 此 減 少 由 於 套 戥 機 會 減 少, 減 低 投 資 者 對 人 民 幣 計 價 產 品 之 投 資 意 欲, 外 匯 期 權 掛 鈎 結 構 性 產 品 之 收 入 因 而 下 降 交 易 溢 利 已 包 括 外 匯 衍 生 工 具 之 重 估 虧 損 及 來 自 保 險 業 務 之 外 匯 虧 損 然 而, 此 等 不 利 因 素 被 來 自 外 匯 掉 期 活 動 之 收 入 淨 額 增 加 所 抵 銷 來 自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債 務 證 券 股 票 及 其 他 交 易 的 收 入 上 升 港 幣 4,100 萬 元, 即 46.6%, 為 港 幣 1.29 億 元 由 於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債 務 證 券 錄 得 重 估 收 益, 而 去 年 同 期 則 錄 得 重 估 虧 損 此 等 增 長 部 分 被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之 收 益 減 少 所 抵 銷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會 將 資 金 進 行 外 匯 掉 期, 涉 及 將 一 種 貨 幣 ( 原 本 貨 幣 ) 用 即 期 匯 率 轉 換 為 另 一 種 貨 幣 ( 掉 期 貨 幣 ) 作 短 期 存 放, 並 同 時 訂 立 一 項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於 到 期 日 兌 回 原 本 貨 幣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即 期 及 遠 期 合 約 之 匯 率 差 額, 須 作 爲 外 匯 溢 利 / 虧 損 入 賬, 而 原 本 貨 幣 及 掉 期 貨 幣 之 利 息 差 額, 則 會 於 淨 利 息 收 入 內 反 映 22

25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收 入 淨 額 增 長 港 幣 8.56 億 元, 即 248.1%, 為 港 幣 億 元, 反 映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持 有 之 資 產 由 於 年 內 股 市 走 勢 向 好 而 產 生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該 等 投 資 回 報 乃 歸 屬 保 單 持 有 人, 而 有 關 之 抵 銷 變 動 會 在 已 付 保 險 索 償 及 利 益 淨 額 及 保 單 持 有 人 負 債 變 動 或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項 下 列 賬 股 息 收 入 為 港 幣 12.1 億 元, 而 2013 年 則 為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由 於 本 行 於 2013 年 將 興 業 銀 行 之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為 證 券 投 資 後 之 股 息 收 入 保 費 收 入 淨 額 按 年 增 加 港 幣 7.74 億 元, 即 7.7%, 同 時 已 付 保 險 索 償 及 利 益 淨 額 及 保 單 持 有 人 負 債 變 動 增 加 港 幣 9.68 億 元, 即 8.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為 港 幣 2.41 億 元, 較 2013 年 減 少 12.4%, 乃 由 於 保 險 業 務 持 有 之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及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均 有 減 少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減 少, 主 要 由 於 產 品 組 合 變 動 以 及 更 新 精 算 假 設, 但 部 分 被 租 金 收 入 增 加 所 抵 銷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收 入 分 析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 重 新 列 示 ) 投 資 業 務 收 入 : - 零 售 投 資 基 金 1,681 1,548 - 結 構 性 投 資 產 品 證 券 經 紀 及 有 關 服 務 1,322 1,209 - 孖 展 交 易 及 其 他 ,851 3,873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 - 人 壽 保 險 3,489 3,479 - 非 人 壽 保 險 及 其 他 業 務 ,708 3,686 合 計 7,559 7,559 來 自 結 構 性 投 資 產 品 之 收 入, 包 括 在 銷 售 由 其 他 供 應 商 發 行 之 結 構 性 投 資 產 品 之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項 下 呈 報 之 收 入, 亦 包 括 於 淨 交 易 收 入 項 下 呈 報 之 出 售 結 構 性 投 資 產 品 之 溢 利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收 入 維 持 於 2013 年 之 水 平 投 資 收 入 亦 大 致 與 2013 年 相 若, 其 中 零 售 投 資 基 金 之 服 務 費 收 入 及 證 券 經 紀 服 務 之 收 入 均 有 增 長, 但 由 於 客 戶 對 人 民 幣 計 價 產 品 之 需 求 減 少, 導 致 結 構 性 投 資 產 品 之 收 入 下 降, 令 有 關 增 長 大 致 被 抵 銷 在 人 壽 保 險 及 非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均 有 增 長 之 帶 動 下,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增 加 0.6% 23

26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分 析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人 壽 保 險 : -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服 務 費 收 入 3,048 3,033 - 人 壽 保 險 資 金 投 資 回 報 ( 包 括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之 溢 利 及 支 持 保 險 合 約 之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 1,339 1,020 - 保 費 收 入 淨 額 10,779 10,005 - 已 付 保 險 索 償 及 利 益 淨 額 及 保 單 持 有 人 負 債 變 動 (12,742) (11,774) -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1,065 1,195 3,489 3,479 非 人 壽 保 險 及 其 他 業 務 合 計 3,708 3,686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之 投 資 組 合 錄 得 強 勁 回 報 及 業 務 增 長 由 於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之 溢 利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及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均 有 下 降, 令 有 關 增 長 大 致 被 抵 銷, 導 致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僅 微 升 至 港 幣 億 元 本 集 團 憑 藉 多 元 化 之 人 壽 保 險 產 品, 帶 動 新 做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之 年 度 保 費 總 額 較 2013 年 增 加 4.1% 由 於 本 集 團 在 低 息 環 境 下 重 新 平 衡 資 產 比 例, 人 壽 保 險 投 資 組 合 之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服 務 費 收 入 輕 微 上 升 人 壽 保 險 投 資 回 報 受 惠 於 股 市 走 勢 向 好, 大 幅 增 加 31.3%, 惟 部 分 利 好 因 素 被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及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之 溢 利 減 少 所 抵 銷 該 等 投 資 回 報 乃 屬 保 單 持 有 人, 而 有 關 之 抵 銷 變 動 會 在 已 付 保 險 索 償 及 利 益 淨 額 及 保 單 持 有 人 負 債 變 動 或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項 下 列 賬 由 於 現 有 保 單 續 期 之 數 目 增 加, 保 費 收 益 淨 額 上 升 7.7%, 惟 部 分 被 新 做 保 險 業 務 保 費 減 少 所 抵 銷 保 費 收 入 增 加 令 已 付 保 險 索 償 及 利 益 淨 額 及 保 單 持 有 人 負 債 變 動 相 應 增 加 由 於 產 品 組 合 變 動 及 更 新 精 算 假 設, 令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變 動 有 所 減 少 非 人 壽 保 險 收 入 上 升 5.8%, 反 映 分 銷 佣 金 增 加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增 加 港 幣 6.08 億 元, 即 113.4%, 反 映 內 地 信 貸 環 境 充 滿 挑 戰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客 戶 貸 款 減 值 淨 提 撥 : 個 別 評 估 減 值 準 備 : - 新 增 準 備 (699 ) (191 ) - 回 撥 收 回 (532 ) (84 ) 綜 合 評 估 減 值 淨 提 撥 (612 ) (452 )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1,144 ) (536 ) 個 別 評 估 之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由 港 幣 8,400 萬 元 之 低 位 上 升 至 港 幣 5.32 億 元, 主 要 由 於 若 干 內 地 之 企 業 及 商 業 客 戶 之 貸 款 評 級 被 調 低, 反 映 信 貸 環 境 充 滿 挑 戰 但 此 方 面 之 不 利 因 素, 部 分 被 2014 年 企 業 及 商 業 客 戶 之 回 撥 及 收 回 增 加 所 抵 銷 24

27 綜 合 評 估 之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上 升 港 幣 1.6 億 元, 即 35.4% 由 於 客 戶 貸 款 結 餘 增 加 及 評 估 模 式 假 設 之 更 新, 因 此 對 毋 須 作 個 別 減 值 之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作 出 提 撥, 而 2013 年 則 有 回 撥 與 去 年 比 較, 信 用 卡 及 私 人 貸 款 組 合 之 減 值 提 撥 仍 然 相 對 穩 定 本 行 之 整 體 信 貸 質 素 相 對 穩 定, 總 減 值 貸 款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為 0.32%, 而 2013 年 底 則 為 0.22% 本 集 團 對 信 貸 前 景 繼 續 保 持 審 慎 總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 - 個 別 評 估 綜 合 評 估 總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28 營 業 支 出 較 2013 年 增 加 港 幣 5.1 億 元, 即 5.6%, 反 映 本 行 繼 續 投 資 於 新 業 務 平 台 服 務 能 力 及 內 地 業 務, 以 支 持 業 務 增 長 內 地 相 關 營 業 支 出 增 加 2.3%, 反 映 在 繼 續 投 資 以 達 致 未 來 增 長 之 同 時, 亦 嚴 謹 控 制 成 本 員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增 加 港 幣 1.84 億 元, 即 4.2% 薪 金 及 其 他 人 事 費 用 上 升 4.1%, 反 映 年 度 薪 金 調 增, 以 及 員 工 人 數 增 加 以 支 持 業 務 增 長, 其 中 尤 以 香 港 員 工 增 加 較 多 業 務 及 行 政 支 出 增 加 6.8%, 主 要 由 於 支 持 本 行 業 務 增 長 的 市 場 推 廣 支 出 上 升 租 金 支 出 增 加 則 由 於 香 港 及 內 地 之 行 址 租 金 上 升 其 他 營 業 支 出 亦 因 處 理 服 務 費 及 辦 公 室 開 支 上 升 而 有 所 增 加 折 舊 增 加 9.1%, 反 映 隨 着 香 港 商 業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令 折 舊 亦 有 所 增 加 分 區 之 全 職 員 工 人 數 香 港 及 其 他 地 方 8,278 8,001 內 地 1,914 1,855 總 數 10,192 9,856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全 職 員 工 人 數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336 人 本 行 於 保 持 增 長 動 力 之 同 時, 亦 繼 續 專 注 提 升 營 運 效 率 由 於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淨 營 業 收 入 增 長 高 於 營 業 支 出 之 升 幅, 因 此 成 本 效 益 比 率 改 善 0.6 個 百 分 點, 為 31.8% 營 業 溢 利 上 升 港 幣 10.4 億 元, 即 5.6%, 為 港 幣 億 元 除 稅 前 溢 利 減 少 港 幣 億 元, 即 36.7%, 為 港 幣 億 元, 當 中 已 計 及 下 列 主 要 因 素.. 於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之 會 計 收 益 港 幣 億 元, 以 及 對 烟 台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之 會 計 虧 損 港 幣 2.97 億 元 ; 證 券 投 資 及 固 定 資 產 之 收 益 減 去 虧 損 減 少 港 幣 億 元, 主 要 是 本 行 於 2014 年 9 月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之 減 值 虧 損 港 幣 億 元, 以 及 出 售 物 業 收 益 較 2013 年 有 所 減 少 之 綜 合 影 響 ; 物 業 重 估 淨 增 值 減 少 56.1%( 即 港 幣 6.67 億 元 ); 及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之 溢 利 減 少 57.8%( 即 港 幣 3.25 億 元 ), 主 要 由 於 本 行 於 2013 年 12 月 對 烟 台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以 及 一 間 物 業 投 資 聯 營 公 司 於 2014 年 之 物 業 重 估 收 益 減 少 之 影 響 26

29 物 業 重 估 淨 增 值 較 2013 年 減 少 56.1%, 至 港 幣 5.21 億 元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投 資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521 1,058 可 供 出 售 資 產 重 估 增 值 133 行 址 重 估 虧 損 撥 回 (3 ) 521 1,188 本 集 團 之 行 址 及 投 資 物 業 於 2014 年 11 月 30 日 由 戴 德 梁 行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重 估, 並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更 新 任 何 重 大 估 值 變 更 有 關 估 值 由 持 有 香 港 測 量 師 學 會 會 員 資 格 之 專 業 人 士 進 行 物 業 估 值 乃 以 市 場 價 值 為 基 準, 並 與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平 價 值 計 量 之 公 平 價 值 定 義 一 致, 並 經 考 慮 市 場 參 與 者 對 物 業 的 最 高 效 和 最 佳 使 用 為 基 礎 按 市 場 價 值 重 估 集 團 之 物 業 在 確 定 最 高 效 和 最 佳 使 用 時, 本 集 團 已 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3 號 規 定, 考 慮 物 業 的 使 用 是 否 實 際 上 可 能 法 律 上 允 許, 及 經 濟 上 可 行 本 集 團 之 行 址 物 業 有 港 幣 億 元 之 重 估 淨 增 值, 已 誌 入 行 址 重 估 儲 備 賬 有 關 本 集 團 行 址 之 遞 延 稅 項 準 備 為 港 幣 2.44 億 元 港 幣 5.21 億 元 之 投 資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 扣 除 用 作 支 持 保 險 合 同 之 物 業 重 估 增 值 ) 已 於 收 益 表 內 確 認 物 業 重 估 亦 包 括 持 作 出 售 之 行 址 及 投 資 物 業, 年 內 並 無 持 作 出 售 物 業 之 重 估 增 值 於 收 益 表 內 確 認 27

30 按 類 分 析 有 關 年 內 各 業 務 類 別 對 除 稅 前 溢 利 之 貢 獻 列 於 下 表 內 香 港 及 其 他 業 務 零 售 銀 行 環 球 銀 行 及 及 財 富 管 理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市 場 中 國 內 地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業 務 業 務 業 務 其 他 業 務 合 計 業 務 合 計 全 年 結 算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 稅 前 溢 利 /( 虧 損 ) 9,017 5,079 4,185 (336) 17, ,049 應 佔 除 稅 前 溢 利 50.0 % 28.1 % 23.2 % (1.9 %) 99.4 % 0.6 % % 佔 香 港 及 其 他 業 務 應 佔 除 稅 前 溢 利 之 百 分 比 50.2 % 28.3 % 23.3 % (1.8 %) % 全 年 結 算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重 新 列 示 ) 除 稅 前 溢 利 8,939 4,634 4,070 2,384 20,027 8,469 28,496 應 佔 除 稅 前 溢 利 31.4 % 16.3 % 14.3 % 8.3 % 70.3 % 29.7 % % 佔 香 港 及 其 他 業 務 應 佔 除 稅 前 溢 利 之 百 分 比 44.6 % 23.2 % 20.3 % 11.9 % % 香 港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於 2014 年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為 港 幣 億 元, 較 2013 年 上 升 0.9%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為 港 幣 億 元, 增 長 3.7%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3.4%,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0.8%, 為 港 幣 億 元 客 戶 存 款 及 貸 款 組 合 較 去 年 分 別 增 長 5.0% 及 9.1%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令 存 款 業 務 受 壓 非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11.0%, 為 港 幣 億 元, 反 映 淨 服 務 費 收 入 及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工 具 收 入 錄 得 增 長 本 行 策 略 性 地 提 升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之 競 爭 能 力, 成 功 維 持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之 增 長 動 力, 收 入 因 此 增 長 3.7% 至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之 無 抵 押 貸 款 業 務 仍 是 主 要 的 穩 定 增 長 動 力 憑 藉 有 效 之 信 用 卡 推 廣 計 劃, 信 用 卡 消 費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9.4% 本 行 繼 續 保 持 VISA 及 萬 事 達 信 用 卡 第 三 大 發 卡 機 構 的 市 場 地 位 透 過 本 行 加 強 對 現 有 客 戶 之 分 析, 令 個 人 貸 款 組 合 增 長 26.8% 本 行 之 按 揭 業 務 繼 續 位 居 市 場 三 甲, 以 新 做 樓 宇 按 揭 計 算, 本 行 之 市 場 佔 有 率 為 17.1%, 按 揭 貸 款 組 合 則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8.0% 2014 年 投 資 市 場 波 動, 本 行 之 投 資 收 入 增 長 8.2% 投 資 基 金 收 入 較 去 年 增 加 8.3%, 成 交 額 亦 較 2013 年 增 長 15.3% 2014 年 上 半 年 證 券 市 場 交 投 淡 靜, 但 於 年 底 開 始 復 甦 整 體 而 言, 證 券 收 入 及 買 賣 成 交 額 較 去 年 同 期 分 別 增 加 9.0% 及 9.5% 為 配 合 滬 港 通 推 出 及 放 寬 個 人 客 戶 之 人 民 幣 每 日 兌 換 上 限, 本 行 推 出 滬 股 通 A 股 買 賣 服 務, 並 同 時 增 加 本 行 之 人 民 幣 投 資 產 品 組 合 雖 然 保 險 業 務 投 資 組 合 之 物 業 重 估 收 益 減 少, 來 自 保 險 業 務 之 收 入 大 致 與 去 年 相 若 本 行 進 一 步 將 產 品 系 列 多 元 化, 加 強 為 客 戶 提 供 一 站 式 之 財 富 及 健 康 保 障 方 案 本 行 與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集 團 保 28

31 柏 簽 訂 為 期 10 年 之 獨 家 分 銷 協 議, 推 出 由 保 柏 設 計 的 恒 生 保 柏 摯 健 康 系 列 之 醫 療 保 障 計 劃 另 外, 本 行 亦 推 出 顯 赫 世 代 萬 用 壽 險 計 劃, 配 合 高 資 產 淨 值 客 戶 對 財 富 承 傳 之 需 要 本 行 致 力 不 斷 提 升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服 務, 令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客 戶 之 數 目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7.3% 於 2014 年, 本 行 於 策 略 地 點 增 設 更 多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中 心, 總 數 增 加 至 18 間 本 行 因 應 客 戶 之 財 富 管 理 需 要, 推 出 一 系 列 優 越 及 優 進 理 財 服 務 及 有 關 產 品 特 色 之 市 場 推 廣 活 動 本 行 繼 續 鞏 固 業 務 營 運 設 施, 透 過 提 升 數 碼 服 務 及 加 強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工 具, 提 升 對 客 戶 之 體 驗, 以 達 致 可 持 續 之 業 務 增 長 本 行 推 出 恒 生 Youtube 頻 道, 提 供 最 新 財 務 資 訊 及 評 論, 並 加 強 網 頁 搜 尋 器 之 功 能 以 提 升 本 行 之 數 碼 服 務 形 象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之 個 人 網 上 銀 行 客 戶 數 目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7.7% 香 港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上 升 9.6%,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11.5%,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上 升 9.7%, 為 港 幣 億 元 由 於 客 戶 貸 款 及 存 款 錄 得 均 衡 增 長, 帶 動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17.3%, 為 港 幣 億 元 本 行 繼 續 專 注 跨 境 業 務 合 作, 客 戶 貸 款 增 長 20.2% 本 行 繼 續 吸 納 優 質 內 地 客 戶, 並 向 專 業 機 構 上 市 公 司 醫 院 學 校 及 零 售 商 等 目 標 客 戶 推 出 以 客 為 本 的 服 務 方 案, 帶 動 存 款 增 加 14.8% 非 利 息 收 入 減 少 2.6%, 為 港 幣 億 元, 原 因 是 人 民 幣 貶 值 導 致 客 戶 的 人 民 幣 對 沖 品 需 求 減 少, 以 及 本 行 策 略 性 地 調 整 貿 易 融 資 業 務 定 位, 以 配 合 主 要 企 業 客 戶 之 需 要 匯 款 收 入 增 長 22.2%, 部 分 原 因 是 本 行 向 目 標 客 戶 進 行 市 場 推 廣, 成 功 爭 取 更 多 跨 境 貿 易 業 務 投 資 基 金 收 入 亦 錄 得 15.3% 之 理 想 增 長, 反 映 本 行 提 供 適 時 及 切 合 所 需 之 企 業 財 富 管 理 方 案 由 於 人 壽 保 險 及 非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錄 得 滿 意 增 長,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增 加 8.6% 非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增 長, 乃 因 為 本 行 加 強 與 昆 士 蘭 保 險 之 合 作 本 行 與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集 團 保 柏 簽 訂 獨 家 分 銷 協 議, 透 過 全 新 及 由 保 柏 為 本 行 設 計 之 團 體 醫 療 保 險 產 品, 加 強 對 僱 員 之 醫 療 保 障 本 行 加 強 拓 展 中 小 企 市 場, 令 來 自 人 壽 保 險 之 收 入 增 長 12.9% 憑 藉 有 效 的 信 貸 風 險 管 理, 以 及 加 強 監 察 審 批 後 的 貸 款 資 產, 令 資 產 質 素 維 持 穩 定, 總 減 值 貸 款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維 持 於 0.34% 之 低 水 平 本 行 繼 續 增 強 貸 款 組 合 管 理, 透 過 有 效 整 合 交 易 銀 行 業 務 與 財 富 管 理 產 品, 優 化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之 回 報 吸 納 優 質 商 業 客 戶 仍 為 本 行 之 策 略 重 點 之 一 2014 年 新 客 戶 中, 內 地 公 司 佔 45.2% 新 客 戶 亦 成 為 中 小 企 存 款 之 主 要 動 力, 令 來 自 中 小 企 客 戶 之 非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14.8% 本 行 擴 充 位 於 銅 鑼 灣 及 上 水 之 商 務 理 財 中 心, 以 提 升 客 戶 服 務 體 驗 本 行 進 一 步 優 化 商 業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推 出 滬 股 通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有 助 商 業 客 戶 適 時 把 握 跨 境 投 資 機 會 本 行 連 續 第 九 年 獲 香 港 中 小 型 企 業 總 商 會 頒 發 中 小 企 業 最 佳 拍 檔 獎 29

32 本 行 連 續 第 三 年 獲 Asian Banking & Finance 雜 誌 評 選 為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貿 易 融 資 銀 行, 並 獲 亞 洲 貨 幣 雜 誌 評 選 為 香 港 最 佳 本 地 現 金 管 理 銀 行 憑 藉 本 行 能 提 供 以 客 為 本 服 務 之 能 力 豐 富 的 行 業 知 識, 以 及 香 港 與 內 地 團 隊 之 緊 密 關 係 等, 本 行 會 致 力 推 動 客 戶 存 款 可 持 續 地 增 長, 並 把 握 人 民 幣 業 務 持 續 開 放, 以 及 開 發 前 海 深 港 現 代 服 務 業 合 作 區 及 上 海 自 貿 區 所 帶 來 之 跨 境 業 務 新 機 遇 香 港 環 球 銀 行 及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2.8%,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2.7%,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2.8%, 為 港 幣 億 元 香 港 環 球 銀 行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3.3%,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則 增 加 3.1%,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加 3.3%,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入 較 2013 年 上 升 4.7%, 為 港 幣 億 元 貸 款 總 額 按 年 上 升 5.5%, 原 因 是 多 個 行 業 之 貸 款 均 錄 得 增 長 往 來 及 儲 蓄 存 款 結 餘 增 長 38.1%, 主 要 由 於 本 行 為 客 戶 提 供 全 面 之 現 金 管 理 解 決 方 案, 帶 動 存 款 總 額 增 加 54.1% 本 行 善 用 內 地 香 港 及 新 加 坡 之 完 善 業 務 營 運 設 施, 致 力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全 面 之 地 區 注 提 供 人 民 幣 相 關 服 務, 包 括 存 款 貸 款 及 貿 易 融 資 支 援, 專 香 港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之 除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2.5%, 為 港 幣 億 元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之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2.5%, 為 港 幣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2.5%, 為 港 幣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4.1%, 為 港 幣 億 元, 反 映 本 行 之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團 隊 積 極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並 致 力 提 高 收 益 淨 交 易 收 入 增 長 2.2%, 為 港 幣 億 元, 帶 動 非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3.8%, 為 港 幣 11.6 億 元 本 行 提 升 前 線 銷 售 渠 道 ( 包 括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 及 交 易 系 統, 以 提 供 直 接 處 理 程 序 並 加 強 倉 盤 管 理 為 鞏 固 本 地 市 場 領 導 地 位, 本 行 將 於 2015 年 加 入 香 港 場 外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成 為 場 外 衍 生 工 具 中 央 結 算 之 直 接 成 員 為 進 一 步 拓 展 多 元 化 收 入 來 源, 透 過 與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及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團 隊 之 合 作, 確 定 交 叉 銷 售 之 機 會 及 客 戶 需 要, 加 強 向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與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之 客 戶 交 叉 銷 售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產 品 透 過 優 化 零 售 孖 展 交 易 及 各 類 投 資 存 款 產 品, 本 行 鞏 固 為 零 售 客 戶 提 供 人 民 幣 服 務 之 市 場 地 位, 以 助 把 握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與 日 俱 增 的 機 遇 展 望 未 來, 本 行 將 進 一 步 增 強 外 匯 黃 金 利 率 及 固 定 收 益 的 服 務 及 銷 售 策 略, 以 把 握 投 資 及 對 沖 業 務 的 機 會 本 行 將 致 力 開 拓 可 以 擴 大 客 戶 基 礎 之 新 業 務 領 域 隨 着 滬 港 通 開 展 及 香 港 進 一 步 放 寬 人 民 幣 兌 換 限 制, 本 行 將 持 續 開 發 新 產 品 以 配 合 客 戶 的 需 要 30

33 中 國 內 地 業 務 受 惠 於 淨 利 息 收 入 及 非 利 息 收 入 的 增 加, 恒 生 中 國 之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前 營 業 溢 利 增 長 175.9%, 為 港 幣 5.96 億 元 營 業 溢 利 減 少 44.2%, 為 港 幣 1.16 億 元, 反 映 在 充 滿 挑 戰 的 信 貸 環 境 下,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增 加 除 稅 前 溢 利 減 少 44.9%, 為 港 幣 1.14 億 元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20.6%, 主 要 由 賺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資 產 增 長 所 帶 動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總 資 產 增 加 8.0%, 為 港 幣 1,279 億 元, 主 要 因 為 貸 款 結 餘 上 升 6.7%, 而 存 款 亦 增 加 3.6% 扣 除 結 構 性 存 款 重 新 估 值 之 影 響, 非 利 息 收 入 有 所 增 加, 此 乃 由 於 財 資 業 務 表 現 較 佳, 加 上 服 務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在 融 資 及 貿 易 業 務 之 跨 境 合 作 以 及 財 資 產 品 銷 售 之 帶 動 下, 淨 服 務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上 升 34.7% 本 行 繼 續 投 資 以 提 升 服 務 網 絡 及 系 統 之 同 時, 亦 有 效 控 制 開 支 營 業 支 出 較 去 年 上 升 2.3% 零 售 銀 行 及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及 環 球 銀 行 及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均 錄 得 良 好 增 長, 而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受 充 滿 挑 戰 之 信 貸 環 境 所 影 響, 令 貸 款 減 值 提 撥 增 加 受 惠 於 恒 生 銀 行 的 強 大 跨 境 業 務 能 力, 恒 生 中 國 繼 續 擴 展 產 品 範 圍 以 及 優 化 客 戶 服 務 渠 道, 以 提 升 經 營 能 力 恒 生 中 國 透 過 推 出 優 越 理 財 中 港 通 及 合 資 格 境 內 機 構 投 資 者 服 務, 進 一 步 提 升 本 行 之 跨 境 服 務, 以 迎 合 在 香 港 及 內 地 均 有 理 財 需 要 的 高 端 零 售 客 戶 本 行 為 前 海 港 深 現 代 服 務 業 合 作 區 及 上 海 自 貿 區 之 公 司 提 供 跨 境 貸 款 為 上 海 自 貿 區 之 企 業 提 供 跨 境 人 民 幣 資 金 池 業 務, 以 及 向 香 港 中 資 企 業 提 供 擔 保 或 存 款 抵 押 貸 款 等, 均 取 得 良 好 進 展 本 行 於 2014 年 初 開 設 上 海 自 貿 試 驗 區 支 行 及 成 都 分 行, 藉 此 把 握 優 惠 發 展 政 策 帶 來 之 機 遇, 以 及 更 有 效 地 配 合 華 西 地 區 對 優 質 金 融 服 務 之 殷 切 需 求, 並 令 恒 生 中 國 的 網 絡 增 至 50 個, 而 該 兩 個 新 網 點 均 在 2014 年 錄 得 盈 利 本 行 已 獲 得 批 准 於 山 東 濟 南 市 開 設 新 分 行, 預 計 可 於 2015 年 上 半 年 投 入 服 務 恒 生 中 國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提 升 核 心 銀 行 系 統, 進 一 步 加 強 直 銷 服 務 渠 道, 包 括 網 上 平 台 電 話 服 務 中 心 短 訊 服 務 及 微 信, 以 提 升 客 戶 體 驗 於 2014 年 6 月, 恒 生 中 國 成 功 在 香 港 發 行 人 民 幣 10 億 元 的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以 支 持 日 後 發 展, 市 場 反 應 良 好, 獲 不 同 類 別 的 投 資 者 認 購 31

34 資 產 負 債 表 總 資 產 增 加 港 幣 1, 203 億 元, 即 10.5%, 為 港 幣 12, 640 億 元, 反 映 本 集 團 透 過 可 持 續 增 長 提 升 盈 利 能 力 之 策 略 客 戶 貸 款 上 升 港 幣 722 億 元, 即 12.3%, 為 港 幣 6, 584 億 元, 主 要 由 企 業 及 商 業 貸 款 增 長 所 帶 動, 當 中 以 物 業 相 關 批 發 及 零 售 貿 易 及 製 造 業 客 戶 之 貸 款 需 要 尤 為 顯 著 儘 管 物 業 市 場 成 交 量 減 少, 本 集 團 仍 成 功 增 加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較 2013 年 底 增 長 9.3% 恒 生 中 國 之 貸 款 組 合 上 升 6.3%, 主 要 來 自 企 業 客 戶 貸 款 業 務 本 行 之 整 體 貸 款 質 素 仍 然 穩 健, 總 減 值 貸 款 對 總 客 戶 貸 款 比 率 為 0.32%, 而 2013 年 底 則 為 0.22% 包 括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券 之 客 戶 存 款 增 加 港 幣 868 億 元, 即 10%, 為 港 幣 9,565 億 元 恒 生 中 國 於 2014 年 6 月 在 香 港 首 次 發 行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市 場 反 應 良 好, 獲 不 同 類 別 的 投 資 者 認 購, 成 功 集 資 人 民 幣 10 億 元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貸 款 對 存 款 比 率 為 68.8%, 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則 為 67.4% 32

35 資 產 分 配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2014 % 2013 % 庫 存 現 金 及 中 央 銀 行 之 即 期 結 存 11, , 同 業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45, ,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41, ,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11, ,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非 交 易 用 途 1, 客 戶 貸 款 658, , 證 券 投 資 318, , 其 他 資 產 76, , 資 產 總 額 1,263, ,143,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1.3 % 2.4 %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 如 不 包 括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減 值 及 重 新 分 類 之 影 響 ) 1.4 % 1.5 % 33

36 客 戶 貸 款 總 客 戶 貸 款 較 2013 年 底 上 升 港 幣 726 億 元, 即 12.4%, 為 港 幣 6,603 億 元 在 香 港 使 用 之 貸 款 總 額 增 加 港 幣 553 億 元, 即 13.8% 提 供 予 工 業 商 業 及 金 融 業 之 貸 款 上 升 16.7% 提 供 予 物 業 發 展 及 物 業 投 資 之 貸 款 維 持 活 躍, 分 別 上 升 36.5% 及 11.6%, 而 提 供 予 金 融 企 業 之 貸 款 則 上 升 98.3% 本 行 繼 續 積 極 支 持 本 地 企 業 發 展, 提 供 予 批 發 及 零 售 以 及 製 造 業 之 貸 款 分 別 增 加 25.7% 及 23.8% 個 人 貸 款 較 去 年 底 增 加 10.4% 憑 藉 全 面 之 產 品 系 列, 本 行 得 以 保 持 按 揭 貸 款 市 場 之 佔 有 率, 提 供 予 個 人 之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亦 較 2013 年 底 增 加 9.3% 信 用 卡 貸 款 較 去 年 底 增 加 12.9% 提 供 予 個 人 客 戶 之 其 他 貸 款 上 升 18.1%, 反 映 本 集 團 成 功 拓 展 消 費 貸 款 業 務 貿 易 融 資 較 去 年 底 減 少 20.3%, 乃 由 於 本 集 團 策 略 性 地 重 新 定 位, 以 專 注 發 展 核 心 貿 易 業 務, 帶 動 其 他 貿 易 融 資 貸 款 產 品 之 增 長, 以 致 部 分 年 內 到 期 及 償 還 之 若 干 跨 境 貿 易 跟 單 信 用 貸 款 被 抵 銷 在 香 港 以 外 使 用 之 貸 款 較 2013 年 底 上 升 20.5%, 部 分 由 內 地 貸 款 帶 動 由 於 提 供 予 企 業 及 商 業 客 戶 以 及 住 宅 按 揭 的 人 民 幣 貸 款 增 加, 恒 生 中 國 貸 款 增 長 6.7%, 為 港 幣 653 億 元 本 集 團 審 慎 地 於 內 地 提 供 貸 款, 並 會 因 應 內 地 充 滿 挑 戰 之 信 貸 環 境, 繼 續 加 強 審 慎 之 信 貸 政 策 客 戶 存 款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客 戶 存 款 包 括 往 來 儲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及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券 較 2013 年 底 上 升 港 幣 868 億 元, 即 10.0%, 為 港 幣 9,565 億 元 由 於 可 提 高 收 益 的 投 資 工 具 愈 來 愈 受 歡 迎, 結 構 性 存 款 以 及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券 均 有 增 加 恒 生 中 國 之 存 款 亦 上 升 3.6%, 主 要 為 人 民 幣 存 款 恒 生 中 國 於 2014 年 6 月 在 香 港 首 次 發 行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市 場 反 應 良 好, 獲 不 同 類 別 的 投 資 者 認 購, 成 功 集 資 人 民 幣 10 億 元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貸 款 對 存 款 比 率 為 68.8%, 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則 為 67.4% 34

37 後 償 負 債 未 償 還 之 後 償 貸 款 有 助 平 衡 本 行 之 資 本 結 構 及 支 持 業 務 增 長 股 東 資 金 (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9,658 9,559 保 留 溢 利 83,667 78,679 其 他 股 權 工 具 6,981 行 址 重 估 儲 備 15,687 14,904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儲 備 (11) 6 可 供 出 售 投 資 儲 備 - 債 務 證 券 261 (113) - 股 票 證 券 16,751 (1,505) 資 本 贖 回 儲 備 99 其 他 儲 備 1,802 1,943 總 儲 備 125,138 94, , ,572 擬 派 股 息 4,397 4,206 股 東 資 金 139, ,778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13.4% 25.4%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 東 資 金 ( 扣 除 擬 派 股 息 ) 為 港 幣 1,348 億 元, 增 加 港 幣 312 億 元, 即 30.1% 保 留 溢 利 增 加 港 幣 50 億 元, 增 幅 來 自 2014 年 扣 除 年 內 中 期 股 息 後 之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於 2014 年 12 月, 本 行 發 行 港 幣 億 元 之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之 永 久 資 本 工 具, 於 其 他 股 權 工 具 項 下 列 賬, 並 用 作 償 還 部 分 後 償 負 債 以 提 升 資 本 效 益 由 於 本 行 行 址 之 公 平 價 值 增 加, 行 址 重 估 儲 備 增 加 港 幣 7.83 億 元, 即 5.3% 可 供 出 售 投 資 儲 備 錄 得 港 幣 170 億 元 之 增 值, 而 2013 年 底 則 有 港 幣 16 億 元 虧 損, 主 要 反 映 本 行 對 興 業 銀 行 之 投 資 於 2014 年 9 月 確 認 減 值 虧 損 後, 於 2014 年 底 錄 得 未 實 現 重 估 收 益 資 本 贖 回 儲 備 為 港 幣 9,900 萬 元, 已 根 據 於 2014 年 3 月 3 日 生 效 之 新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 第 622 章 ) 計 入 股 本 詳 情 請 參 閱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60- 新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 第 622 章 )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為 13.4%, 而 2013 年 則 為 25.4% 如 不 包 括 2013 年 對 興 業 銀 行 投 資 重 新 分 類 及 2014 年 減 值 虧 損 之 影 響, 平 均 股 東 資 金 回 報 率 為 16.3%, 而 2013 年 則 為 17.6% 本 行 或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於 2014 年 內 並 無 購 買 沽 售 或 購 回 本 行 之 上 市 證 券 35

3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除 特 別 列 明 外 均 以 港 幣 百 萬 元 位 列 示 ) 風 險 管 理 本 集 團 所 有 業 務 均 涉 及 分 析 評 估 承 擔 及 管 理 若 干 程 度 的 一 種 風 險 或 多 種 風 險 本 集 團 面 對 的 主 要 風 險 類 別 為 信 貸 風 險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營 運 風 險 及 聲 譽 風 險 本 集 團 設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程 序 用 以 識 別 及 分 析 風 險, 釐 定 合 適 的 風 險 限 額, 透 過 可 靠 及 趨 時 的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監 察 控 制 各 類 風 險 集 團 的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及 主 要 的 控 制 限 額 由 董 事 會 批 准, 此 等 政 策 及 限 額 會 由 各 董 事 或 管 理 委 員 會, 如 執 行 委 員 會 風 險 委 員 會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作 定 期 監 察 及 審 閱 風 險 委 員 會 監 察 本 行 風 險 管 理 及 內 部 監 控 的 成 效, 惟 財 務 報 告 方 面 的 監 控 則 由 監 察 委 員 會 監 察 作 為 監 察 過 程 的 一 部 分,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要 求 管 理 層 提 交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使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可 評 估 本 集 團 業 務 所 涉 及 的 風 險, 以 及 管 理 層 監 控 及 監 察 該 等 風 險 的 方 式 委 員 會 亦 要 求 報 告 清 楚 詳 盡 集 中 說 明 風 險 承 擔 的 當 前 及 前 瞻 性 範 疇, 該 等 範 疇 可 能 須 對 本 集 團 受 過 往 未 知 或 未 識 別 風 險 影 響 的 程 度 作 出 複 雜 的 評 估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聲 明 乃 本 集 團 管 理 風 險 的 核 心 元 素 董 事 會 按 照 集 團 風 險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審 批 集 團 2014 年 的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聲 明 該 聲 明 列 明 集 團 在 執 行 策 略 時 準 備 承 受 的 風 險 類 別 及 水 平 本 集 團 之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之 核 心 特 性 : - 穩 健 的 資 產 負 債 結 構 和 卓 越 的 品 牌 - 穩 健 的 資 本 狀 況 - 有 效 使 用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 保 守 的 流 動 資 金 管 理 - 風 險 水 平 與 回 報 相 配 - 持 續 出 現 長 期 增 長 - 分 散 風 險 該 等 核 心 特 性 體 現 於 集 團 整 體 及 個 別 風 險 和 業 務 的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聲 明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根 據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聲 明 訂 立 之 限 額 定 期 檢 討 及 監 控 集 團 的 風 險 狀 況 如 實 際 狀 況 與 已 批 核 的 限 額 出 現 嚴 重 偏 差, 則 會 決 定 合 適 的 管 理 改 善 行 動 風 險 監 控 總 監 定 時 向 風 險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匯 報 集 團 的 實 際 風 險 狀 況, 並 包 括 有 關 偏 差 和 所 需 之 管 理 改 善 行 動 對 於 新 產 品 和 服 務, 除 現 行 的 盡 職 審 查 外, 成 員 包 括 風 險 法 律 合 規 財 務 和 營 運 / 資 訊 科 技 的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在 內 的 產 品 監 督 委 員 會 需 向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匯 報, 並 負 責 審 查 和 核 准 每 項 新 推 出 的 服 務 和 產 品 需 進 行 營 運 風 險 自 我 評 估 程 序, 程 序 包 括 識 別 評 估 及 減 低 新 服 務 和 產 品 所 產 生 的 風 險 在 新 產 品 和 服 務 推 出 前, 有 關 部 門 須 向 內 部 稽 核 就 內 部 監 控 方 面 作 出 諮 詢 風 險 闡 述 - 銀 行 業 務 ( 經 審 核 ) 風 險 產 生 自 措 施 監 控 及 管 理 風 險 信 貸 風 險 一 旦 客 戶 或 交 易 對 手 不 能 信 貸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直 接 貸 款 貿 易 融 資 及 租 賃 業 信 貸 風 險 : 履 行 合 約 責 任 時 產 生 的 財 務, 也 有 來 自 若 干 其 他 產 品, 例 如 擔 保 及 衍 生 工 務 虧 損 風 險 具 - 一 旦 客 戶 或 交 易 對 手 未 能 還 款, 計 量 可 能 損 失 的 金 額 倘 為 衍 生 工 具, 風 險 計 量 考 慮 本 集 團 當 前 的 合 約 市 值 及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導 致 該 價 值 隨 時 間 過 去 的 預 計 潛 在 變 動 ; - 在 限 額 內 監 控, 並 由 指 定 機 關 框 架 內 的 人 士 批 准 一 旦 客 戶 或 交 易 對 手 不 能 履 行 合 約 責 任, 這 些 限 額 為 本 集 團 可 能 面 臨 的 風 險 或 虧 損 最 高 值 ; 及 - 通 過 為 風 險 管 理 人 員 載 述 清 晰 及 一 貫 的 政 策 原 則 及 指 引 的 穩 健 風 險 監 控 框 架 管 理 風 險 36

3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風 險 產 生 自 措 施 監 控 及 管 理 風 險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集 團 缺 乏 足 夠 財 務 資 源 履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因 現 金 流 的 時 間 錯 配 而 產 生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行 到 期 時 的 責 任, 或 將 要 - 以 額 外 成 本 履 行 責 任 的 風 險 融 資 風 險 於 無 法 按 預 期 條 款 及 按 需 要 而 取 得 流 動 資 金, 以 為 流 通 性 不 足 的 資 產 持 倉 提 供 所 需 資 金 時 產 生 - - 使 用 內 部 衡 量 標 準 計 量, 包 括 受 壓 的 營 運 現 金 流 預 測 覆 蓋 比 率 及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 按 照 集 團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監 察, 並 由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督 ; 及 以 獨 立 形 式 管 理, 而 不 依 賴 任 何 本 集 團 各 公 司 ( 除 非 預 先 承 諾 ) 或 中 央 銀 行, 除 非 已 於 日 常 市 場 慣 例 中 設 立 作 常 規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利 率 信 貸 息 差 及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因 素 出 現 變 動, 可 能 導 致 集 團 的 收 益 或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減 少 之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分 為 兩 個 組 合 : 市 場 風 險 : - -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包 括 市 場 莊 家 持 倉 及 源 自 客 戶 的 持 倉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包 括 主 要 因 集 團 的 零 售 及 工 商 業 務 資 產 與 負 債 進 行 利 率 管 理 而 產 生 的 持 倉 指 定 列 為 可 供 出 售 及 持 至 到 期 日 之 金 融 投 資, 以 及 來 自 集 團 保 險 業 務 的 風 險 項 目 - - 按 估 計 虧 損 衡 量 風 險 價 值, 用 於 估 計 於 指 定 期 間 和 既 定 可 信 程 度 下, 市 場 利 率 和 價 格 的 變 動 可 能 引 致 風 險 持 倉 的 潛 在 虧 損, 並 輔 以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定 倘 若 出 現 較 為 極 端 但 有 可 能 發 生 的 事 件, 或 一 系 列 金 融 變 數 的 變 動 時, 對 組 合 價 值 的 潛 在 影 響 ; 使 用 多 種 措 施 監 控, 包 括 淨 利 息 收 益 的 敏 感 度 及 結 構 性 外 匯 持 倉 的 敏 感 度, 這 些 措 施 適 用 於 各 風 險 類 型 的 市 場 風 險 持 倉 ; 及 使 用 批 准 的 風 險 限 額 為 集 團 管 理 這 種 風 險 這 些 風 險 限 額 分 配 予 各 業 務 部 門 及 本 集 團 旗 下 的 法 律 實 體 營 運 風 險 因 內 部 程 序 人 員 及 系 統 的 不 足 或 失 效, 或 因 外 圍 事 件 ( 包 括 法 律 風 險, 連 同 會 計 稅 務 監 管 保 安 及 詐 騙 風 險 人 事 系 統 項 目 營 運 及 組 織 變 動 風 險 ) 引 致 虧 損 的 風 險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信 譽 風 險 集 團 本 身 員 工 或 客 戶 或 集 團 代 表 的 非 法 不 道 德 或 不 適 當 行 為 將 影 響 本 集 團 信 譽 可 能 導 致 業 務 受 損 或 遭 受 罰 款 或 處 分 的 風 險 營 運 風 險 產 生 自 日 常 營 運 或 外 界 事 件, 且 與 集 團 業 務 各 方 面 有 關 信 譽 風 險 包 括 不 僅 對 可 能 非 法 或 針 對 法 規 的 活 動, 亦 對 反 社 會 標 準 價 值 及 期 望 的 活 動 的 不 利 反 應 信 譽 風 險 可 有 若 干 問 題 引 致, 包 括 本 行 開 展 業 務 的 方 式 及 恒 生 向 客 戶 提 供 金 融 服 務 的 方 式, 以 及 代 表 本 行 行 事 的 團 體 營 運 風 險 : - 使 用 風 險 與 監 控 評 估 程 序 衡 量, 這 些 程 序 評 估 風 險 水 平 及 監 控 效 能 ; - 使 用 關 鍵 指 標 及 其 他 內 部 監 控 活 動 監 控 ; 及 - 信 譽 風 險 : - 經 參 考 恒 生 與 所 有 相 關 群 體 ( 包 括 媒 體 監 管 機 構 客 戶 及 僱 員 ) 的 關 係 所 示 的 信 譽 衡 量 ; - - 主 要 通 過 業 務 及 部 門 經 理 管 理 這 些 經 理 識 別 及 評 估 風 險, 執 行 監 控 以 管 理 風 險 並 監 控 彼 等 動 用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框 架 的 效 用 營 運 風 險 部 門 負 責 此 框 架 並 監 察 這 些 業 務 及 部 門 內 的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通 過 信 譽 風 險 管 理 框 架 並 計 及 上 文 概 述 的 合 規 風 險 監 控 活 動 的 成 果 監 控 ; 及 由 各 員 工 管 理 並 列 入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及 指 引 所 覆 蓋 的 範 圍 集 團 設 立 清 晰 的 委 員 會 架 構 及 指 明 負 責 人 員 減 低 信 譽 風 險, 包 括 集 團 聲 譽 風 險 政 策 委 員 會 及 地 區 業 務 的 同 等 組 織 37

4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風 險 產 生 自 措 施 監 控 及 管 理 風 險 退 休 金 風 險 集 團 公 司 及 成 員 公 司 的 供 退 休 金 風 險 源 自 投 資 回 報 不 充 足 導 致 公 司 倒 閉 退 休 金 風 險 : 款 未 能 產 生 足 夠 資 金, 以 支 付 在 職 僱 員 的 日 後 應 計 的 經 濟 狀 況 利 率 或 通 貨 膨 脹 的 不 利 變 動, 或 成 員 壽 命 長 於 預 期 ( 長 壽 風 險 ) - 根 據 計 劃 產 生 足 夠 資 金 以 應 付 資 金 累 計 利 益 成 本 的 能 力 而 衡 量 ; 福 利 支 出, 以 及 退 休 金 基 金 持 有 的 資 產 表 現 不 足 以 退 休 金 風 險 包 括 上 述 所 列 的 營 運 風 險 - 按 集 團 透 過 所 制 訂 的 特 定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監 控 ; 及 彌 補 現 有 退 休 金 債 務 的 風 險 - 通 過 當 地 適 當 的 退 休 金 風 險 管 治 架 構 及 銀 行 投 資 委 員 會 管 理 本 集 團 的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與 集 團 的 銀 行 業 務 是 分 開 監 管 保 險 業 務 之 公 司 已 採 用 合 適 保 險 業 務 的 的 方 法 和 流 程 管 理 當 中 的 風 險, 同 時 亦 受 到 集 團 管 理 本 集 團 保 險 業 務 存 在 營 運 風 險 及 其 他 與 銀 行 業 務 相 關 的 重 大 風 險, 而 這 些 風 險 均 由 本 集 團 的 風 險 管 理 流 程 所 監 管 風 險 闡 述 保 險 業 務 營 運 風 險 產 生 自 措 施 監 控 及 管 理 風 險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為 獲 取 及 管 理 保 單 的 成 本, 加 上 賠 償 及 利 益 成 本, 於 一 段 時 間 賠 償 及 利 益 成 本 可 能 受 多 項 因 素 影 響, 包 括 過 往 的 死 亡 率 及 發 病 率 失 效 率 及 退 保 率, 以 及 ( 倘 保 單 帶 有 儲 蓄 成 分 ) 為 支 持 負 債 而 持 有 的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 以 壽 險 的 保 險 負 債 計 量 ; 後 可 能 超 過 所 收 保 費 和 投 資 產 之 表 現 資 收 益 的 總 額 - 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控, 並 根 據 保 險 業 務 界 定 的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監 察 保 險 業 務 的 風 險 狀 況 ; 以 及 - 由 集 團 總 部 及 當 地 部 門 管 理 產 品 設 計 承 保 再 保 險 及 賠 償 處 理 的 程 序 財 務 風 險 集 團 能 否 有 效 地 將 保 險 合 同 所 產 生 的 負 債 與 支 持 它 們 的 資 產 組 合 相 配 乃 取 決 於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例 如 市 場 信 貸 及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和 非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擔 這 些 風 險 的 程 度 單 位 相 連 合 約 的 投 保 人 負 債 與 相 關 資 產 相 應 變 動, 因 此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擔 大 部 分 的 財 務 風 險 具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的 合 約 ( DPF ) 列 明 須 就 合 約 的 類 型 和 具 體 的 合 約 條 款 將 相 關 資 產 的 表 現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及 股 東 公 佈 財 務 風 險 來 自 : 財 務 風 險 : - 乃 就 各 類 型 風 險 分 開 管 理 : - 金 融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或 其 未 來 現 金 流 因 變 數 ( 例 - 市 場 風 險 根 據 主 要 財 務 變 數 產 生 之 波 動 而 量 度 ; 如 利 率 匯 率 及 股 價 ) 的 變 動 而 出 現 變 動 的 市 場 風 險 ; - 信 貸 風 險 指 一 旦 交 易 對 手 未 能 按 要 求 付 款, 計 量 可 能 損 失 的 金 額 ; 及 - 因 第 三 者 違 約 未 能 履 行 其 責 任 而 產 生 金 融 損 失 - 在 限 額 內 監 控, 並 由 指 定 機 關 框 架 內 的 人 士 批 准 ; 的 信 貸 風 險 ; 及 - - 因 沒 有 充 足 資 產 可 變 現 而 未 能 向 投 保 人 支 付 到 期 款 項 的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 -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是 使 用 內 部 衡 量 標 準 計 量, 包 括 受 壓 的 營 運 現 金 流 預 測 ; 通 過 為 風 險 管 理 人 員 載 述 清 晰 及 一 貫 的 政 策 原 則 及 指 引 的 穩 健 風 險 監 控 框 架 管 理 風 險 倘 若 附 屬 公 司 制 訂 附 有 保 證 的 產 品, 而 其 承 擔 的 市 場 風 險 不 能 以 其 制 訂 的 保 單 內 的 任 何 酌 情 參 與 ( 或 紅 利 ) 條 款 管 理, 則 往 往 要 承 受 市 場 利 率 及 股 價 下 跌 的 風 險 ; 及 對 於 分 紅 產 品, 集 團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根 據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共 同 承 擔 部 份 風 險, 而 得 以 減 低 38

4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此 部 分 闡 述 本 集 團 承 受 的 財 務 風 險 及 其 管 理 及 控 制 程 序 金 融 工 具 所 產 生 的 主 要 風 險 為 信 貸 風 險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和 營 運 風 險 (a) 信 貸 風 險 ( 經 審 核 ) 信 貸 風 險 乃 指 客 戶 或 交 易 對 手 不 能 履 行 其 合 約 責 任 而 產 生 之 財 務 虧 損 風 險 信 貸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貸 款 貿 易 融 資 及 財 資 集 團 有 既 定 之 準 則 政 策 及 程 序, 控 制 及 監 察 所 有 相 關 活 動 信 貸 風 險 其 中 之 既 定 功 能 需 向 風 險 監 控 總 監 匯 報, 透 過 下 列 工 作 統 籌 集 中 管 理 信 貸 風 險 : - 制 定 審 批 過 程, 貸 款 後 監 察, 跟 催 過 程 及 大 額 信 貸 之 政 策 ; - 發 出 特 定 市 場, 行 業 及 產 品 之 信 貸 指 引 ; 特 定 抵 押 品 之 可 接 受 額 度 或 抵 押 品 緩 和 風 險 及 評 估 參 數 之 信 貸 指 引 ; - 為 所 有 超 過 某 指 定 金 額 的 非 銀 行 商 業 信 貸 融 通 進 行 獨 立 審 核 及 客 觀 評 估 風 險 ; - 透 過 設 定 限 額 監 控 行 業 交 易 對 手 國 家 及 信 貸 組 合 類 別 等 之 信 貸 風 險 ; - 維 持 和 發 展 信 貸 風 險 / 信 貸 分 級 制 度 以 將 風 險 分 類 及 加 強 管 理 ; - 向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及 各 類 委 員 會 匯 報 集 團 信 貸 資 料 ; - 積 極 參 予 管 理 及 發 展 信 貸 系 統 ; 及 - 向 業 務 部 門 提 供 各 項 有 關 信 貸 之 意 見 及 指 引 減 值 貸 款 之 管 理 及 收 回 集 團 從 不 同 的 層 面 持 續 進 行 信 貸 分 析 及 監 察 集 團 對 問 題 貸 款 極 為 關 注, 按 既 訂 之 指 引 並 以 一 致 之 基 準, 及 時 對 貸 款 減 值 作 出 提 撥, 並 成 立 債 務 跟 催 組 為 客 戶 提 供 全 面 支 援, 藉 以 提 高 呆 壞 賬 最 終 之 收 回 數 額 管 理 層 會 定 期 詳 細 檢 討 貸 款 組 合, 並 按 過 往 趨 勢 比 較 貸 款 組 合 之 表 現 及 逾 期 統 計 數 字, 及 評 估 近 期 經 濟 情 況, 以 便 能 對 貸 款 減 值 作 適 當 提 撥 風 險 評 級 機 制 集 團 正 推 行 一 個 以 評 估 交 易 對 手 信 貸 風 險 及 損 失 程 度 為 基 礎 更 精 密 的 風 險 評 級 機 制 此 評 級 機 制 乃 根 據 一 系 列 財 務 分 析 訂 定, 此 新 方 法 更 能 精 確 分 析 風 險 及 走 勢 此 風 險 評 級 機 制 所 產 生 的 資 料 之 使 用 並 不 只 限 於 信 貸 批 核 信 貸 監 控 定 價 貸 款 分 類 和 資 本 充 足 評 估 本 集 團 亦 設 有 控 制 機 制 驗 證 風 險 評 級 機 制 的 表 現 及 準 確 性 為 衡 量 和 管 理 該 等 風 險, 集 團 擁 有 多 元 化 的 風 險 評 估 系 統 和 方 法 為 個 別 評 估 和 綜 合 評 估 之 貸 款 組 合 進 行 評 估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本 集 團 已 為 特 定 類 別 抵 押 品 或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措 施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制 訂 指 引, 並 釐 定 估 值 參 數 該 等 參 數 均 需 審 慎 制 訂 定 期 檢 討 及 有 實 際 證 據 支 持 抵 押 品 結 構 及 法 律 契 約 均 須 定 期 審 核, 以 確 保 相 關 結 構 及 契 約 能 持 續 發 揮 預 期 作 用, 且 與 相 關 市 場 慣 例 保 持 一 致 抵 押 品 雖 然 是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的 重 要 工 具, 但 本 集 團 的 政 策 是 將 貸 款 額 設 定 於 客 戶 有 能 力 償 還 的 範 圍 內, 而 並 非 過 份 依 賴 抵 押 品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信 貸 可 能 並 無 抵 押, 但 須 視 乎 客 戶 的 財 政 狀 況 及 產 品 類 別 而 定 主 要 抵 押 品 類 別 如 下 : - 個 人 貸 款 以 物 業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及 存 款 質 押 ; - 工 商 業 貸 款 以 業 務 資 產, 如 物 業 股 票 應 收 賬 項 投 資 基 金 存 款 及 機 器 質 押 ; 及 - 商 業 房 地 產 貸 款 以 獲 融 資 的 物 業 質 押 收 回 抵 押 資 產 是 從 抵 償 貸 款 而 取 得 的 非 金 融 資 產, 並 按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 減 去 出 售 成 本 ) 和 貸 款 之 賬 面 價 值 ( 扣 除 相 關 減 值 準 備 ), 兩 者 中 之 較 低 價 值,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之 其 他 資 產 項 內 列 賬 倘 若 於 償 還 債 務 後 有 剩 餘 資 金, 則 會 償 還 予 其 他 索 償 權 較 次 的 有 抵 押 借 款 人, 或 退 回 給 客 戶 本 集 團 一 般 不 會 佔 用 收 回 物 業 作 業 務 用 途 39

4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 續 ) 持 有 用 作 擔 保 非 貸 款 的 金 融 資 產 之 抵 押 品, 乃 按 金 融 工 具 的 性 質 釐 定 債 務 證 券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一 般 為 無 抵 押 結 算 風 險 結 算 風 險 之 產 生 乃 因 以 現 金 證 券 或 股 票 結 算 支 付 時, 尚 未 相 應 收 回 對 方 的 現 金 證 券 及 股 票 本 集 團 為 各 交 易 對 手 制 定 每 日 結 算 限 額, 以 涵 蓋 任 何 單 一 日 子 因 集 團 的 交 易 而 產 生 的 所 有 結 算 風 險 大 部 分 交 易 之 結 算 風 險, 尤 以 涉 及 證 券 及 股 票 的 交 易, 在 透 過 受 保 支 付 系 統 進 行 交 易, 或 以 貨 銀 兩 訖 安 排 得 以 減 低 本 集 團 傾 向 以 國 際 掉 期 業 務 及 衍 生 投 資 工 具 協 會 ( ISDA ) 總 協 議 作 為 衍 生 工 具 活 動 的 協 議 文 件 該 協 議 為 買 賣 各 種 場 外 交 易 ( OTC ) 產 品 的 交 易 活 動 提 供 主 體 合 約 模 式, 倘 若 任 何 一 方 違 約 或 提 早 終 止 交 易 後, 則 受 合 約 約 束 雙 方 須 對 協 議 涵 蓋 的 全 部 未 平 倉 交 易 採 用 淨 額 結 算 信 貸 風 險 集 中 若 一 組 交 易 對 手 同 時 受 相 同 地 區 經 濟 或 行 業 因 素 影 響, 而 該 組 別 之 信 貸 風 險 佔 集 團 信 貸 風 險 舉 足 輕 重, 即 構 成 集 中 風 險, 因 此 本 集 團 的 金 融 工 具 組 合 分 散 於 不 同 地 區 行 業 及 產 品 集 團 資 產 之 地 區 分 析 列 於 附 註 23, 而 其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貸 風 險 則 於 附 註 及 32 中 披 露 以 下 是 根 據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披 露 之 信 貸 風 險 分 析 (i) 未 計 所 持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之 最 高 信 貸 風 險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的 信 貸 風 險 遍 布 多 類 資 產,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用 途 資 產 客 戶 貸 款 同 業 貸 款 及 證 券 投 資 下 表 顯 示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金 融 工 具 的 最 大 信 貸 風 險, 其 中 並 未 計 及 所 持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強 化 信 貸 條 件 ( 除 非 該 等 強 化 信 貸 條 件 符 合 會 計 對 銷 規 定 )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確 認 之 金 融 資 產, 其 最 大 信 貸 風 險 相 等 於 其 賬 面 值 ; 至 於 授 出 的 金 融 擔 保 及 類 似 合 約, 最 大 信 貸 風 險 是 對 方 要 求 履 行 擔 保 時, 本 集 團 須 支 付 的 最 高 金 額 至 於 在 信 貸 額 度 有 效 期 內 不 可 撤 回 之 貸 款 承 諾 及 其 他 信 貸 相 關 承 諾, 最 大 信 貸 風 險 一 般 是 信 貸 承 諾 所 涉 的 全 數 金 額 集 團 銀 行 庫 存 現 金 及 中 央 銀 行 之 即 期 結 存 11,311 22,717 9,246 20,405 同 業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45, , , ,392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41,783 31,968 38,120 30,449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7,421 6,646 7,039 5,837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非 交 易 用 途 1,296-1,296 - 客 戶 貸 款 658, , , ,135 證 券 投 資 273, , , ,812 附 屬 公 司 欠 款 ,195 23,553 其 他 資 產 17,219 16,483 10,870 10,481 擔 保 及 其 他 有 關 信 貸 之 或 有 負 債 14,272 18,970 13,270 14,618 貸 款 承 諾 及 其 他 有 關 信 貸 之 承 諾 432, , , ,897 1,603,796 1,474,705 1,406,043 1,262,579 40

4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ii)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貸 款 ( 經 審 核 ) 雖 然 抵 押 品 是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的 重 要 工 具, 本 集 團 的 貸 款 基 礎 是 根 據 客 戶 其 現 金 流 量 及 履 行 償 還 責 任 的 能 力, 而 並 非 依 賴 抵 押 品 的 價 值 視 乎 客 戶 的 財 政 狀 況 及 產 品 類 別 而 定,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信 貸 可 能 並 無 抵 押 然 而, 對 於 某 些 貸 款 決 定, 抵 押 品 通 常 被 視 為 信 貸 決 策 和 定 價 的 重 要 因 素 在 違 約 事 件 中, 本 行 會 取 回 和 出 售 抵 押 品, 作 為 還 款 來 源 本 行 可 透 過 其 他 類 型 的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進 一 步 管 理 風 險, 由 於 違 約 事 件 中 存 在 較 大 的 不 確 定 性, 這 類 抵 押 品 的 價 值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條 件 都 較 難 以 評 估, 具 體 情 況 描 述 如 下 在 借 款 人 未 能 履 行 其 合 同 義 務 的 情 況 下, 對 運 用 其 資 產 ( 現 金 或 可 在 已 建 立 的 市 場 以 現 金 形 式 銷 售 的 資 產 ) 於 償 還 債 務 方 面, 本 行 有 實 際 能 力 和 執 行 經 驗, 這 些 資 產 的 價 值 量 化 如 下 私 人 貸 款 ( 經 審 核 ) 有 關 私 人 貸 款 的 抵 押 品, 由 於 不 同 投 資 組 合 所 持 有 的 抵 押 品 性 質 有 別,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和 其 他 私 人 貸 款 的 抵 押 品 現 分 析 如 下 : 41

4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住 宅 按 揭 ( 經 審 核 )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貸 款 承 諾 ) 按 抵 押 擔 保 水 平 詳 列 如 下 : 住 宅 按 揭 貸 款 非 已 減 值 貸 款 無 抵 押 - - 完 全 抵 押 184, ,806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34,694 28,306 25% 至 50% 按 揭 比 率 100,697 95,095 51% 至 75% 按 揭 比 率 40,705 45,296 76% 至 90% 按 揭 比 率 7,383 4,061 91%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660 2,048 部 分 抵 押 貸 款 大 於 100% 按 揭 比 率 ( 甲 ) - 20 甲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 ,826 已 減 值 貸 款 完 全 抵 押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 至 50% 按 揭 比 率 % 至 75% 按 揭 比 率 % 至 90% 按 揭 比 率 1-91%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 - 無 抵 押 - 10 總 計 184, ,956 上 表 所 列 的 抵 押 品 包 括 房 地 產 固 定 第 一 押 記 於 上 表 中 之 按 揭 比 率 為 於 結 算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内 貸 款 的 賬 面 值 總 額 及 任 何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貸 款 承 諾, 列 示 為 抵 押 品 現 值 百 分 比 抵 押 品 現 值 是 透 過 專 業 估 值 實 物 檢 察 或 房 屋 價 格 指 數 而 定 抵 押 品 價 值 不 包 括 任 何 有 關 取 得 及 出 售 抵 押 品 的 調 整 其 他 私 人 貸 款 ( 經 審 核 ) 本 行 其 他 私 人 貸 款 的 其 餘 部 分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卡 分 期 貸 款 透 支 或 循 環 貸 款 信 用 卡 貸 款 一 般 是 沒 有 抵 押 品 的 分 期 貸 款 透 支 及 循 環 貸 款 可 部 分 以 現 金 或 可 銷 售 的 證 券 擔 保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 經 審 核 ) 有 關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的 抵 押 品, 由 於 不 同 投 資 組 合 所 持 有 的 抵 押 品 性 質 有 別, 商 業 房 地 產 貸 款 和 其 他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的 抵 押 品 個 別 分 析 如 下 42

4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商 業 房 地 產 ( 經 審 核 ) 商 業 房 地 產 貸 款 (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貸 款 承 諾 ) 按 抵 押 擔 保 水 平 詳 列 如 下 : 商 業 房 地 產 貸 款 評 級 - CRR/EL* 1 至 7 99,330 91,354 無 抵 押 21,005 16,605 完 全 抵 押 76,514 67,064 部 分 抵 押 ( 甲 ) 1,811 7,685 甲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1,232 7,077 99,330 91,354 評 級 - CRR/EL 8 無 抵 押 - 2 完 全 抵 押 13 -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3-25% 至 50% 按 揭 比 率 % 至 75% 按 揭 比 率 10-76% 至 90% 按 揭 比 率 %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 - 部 分 抵 押 ( 乙 ) - - 乙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評 級 - CRR/EL 9 至 10 無 抵 押 7 - 完 全 抵 押 31 1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11-25% 至 50% 按 揭 比 率 % 至 75% 按 揭 比 率 % 至 90% 按 揭 比 率 %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 - 部 分 抵 押 ( 丙 ) 6 - 丙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總 計 99,387 91,357 * CRR/EL 之 詳 情 載 於 信 貸 質 素 第 三 節 內 上 表 所 載 抵 押 品 包 括 就 商 用 物 業 貸 款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產 固 定 第 一 押 記 以 及 現 金 押 記 上 表 包 括 向 主 要 物 業 發 展 商 提 供 的 貸 款, 一 般 以 擔 保 作 抵 押, 或 屬 無 抵 押 貸 款 商 用 物 業 抵 押 品 的 價 值 透 過 專 業 及 內 部 估 值 以 及 實 地 視 察 而 釐 定 由 於 商 用 物 業 抵 押 品 的 估 值 複 雜, 本 集 團 會 以 各 地 估 值 政 策, 根 據 當 地 市 況 決 定 檢 討 估 值 的 頻 密 程 度 倘 對 債 務 人 進 行 定 期 信 貸 評 估 時, 就 有 關 交 易 有 重 大 質 疑, 而 可 能 反 映 在 抵 押 品 之 相 關 表 現 上, 或 倘 債 務 人 的 信 貸 質 素 顯 著 轉 差, 令 其 主 要 還 款 資 金 來 源 引 起 關 注, 認 為 可 能 未 必 足 以 償 付 其 全 部 債 務 ( 即 債 務 人 的 信 貸 質 素 分 類 顯 示, 其 信 貸 質 素 處 於 較 低 水 平, 例 如 低 於 標 準 或 接 近 已 減 值 ), 則 會 進 行 更 頻 繁 的 重 估 43

4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其 他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 經 審 核 )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貸 款 承 諾 ) 按 抵 押 擔 保 水 平 詳 列 如 下 : 企 業 商 業 和 金 融 ( 非 銀 行 ) 貸 款 評 級 - CRR/EL 8 無 抵 押 完 全 抵 押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 至 50% 按 揭 比 率 % 至 75% 按 揭 比 率 % 至 90% 按 揭 比 率 %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 - 部 分 抵 押 ( 甲 ) 58 - 甲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評 級 - CRR/EL 9 至 10 無 抵 押 1, 完 全 抵 押 小 於 25% 按 揭 比 率 % 至 50% 按 揭 比 率 % 至 75% 按 揭 比 率 % 至 90% 按 揭 比 率 % 至 100% 按 揭 比 率 部 分 抵 押 ( 乙 ) 乙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685 1,173 總 計 2,110 1,298 用 於 上 述 評 估 的 抵 押 品 主 要 包 括 就 工 商 業 貸 款 而 言, 房 地 產 的 第 一 法 定 質 押 及 以 現 金 作 為 質 押, 以 及 就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而 言, 以 現 金 及 有 價 金 融 工 具 作 為 質 押 在 政 府 方 面, 貸 款 一 般 為 無 抵 押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上 表 不 包 括 一 般 就 企 業 及 商 業 貸 款 接 納 的 其 他 類 別 抵 押 品, 例 如 無 支 持 的 擔 保 和 以 客 戶 業 務 資 產 作 浮 動 押 記 雖 然 該 等 減 低 風 險 措 施 具 有 一 定 價 值, 且 在 客 戶 無 力 償 債 時 往 往 讓 貸 款 人 可 以 行 使 一 定 的 權 利, 但 其 可 獲 賦 予 的 價 值 難 以 釐 定, 故 就 披 露 而 言 並 未 訂 定 任 何 價 值 與 商 用 物 業 一 樣, 計 入 上 表 的 房 地 產 抵 押 品 價 值, 一 般 透 過 專 業 與 內 部 估 值 以 及 實 地 視 察 而 釐 定 進 行 重 估 的 頻 密 程 度 與 商 用 物 業 貸 款 所 用 基 準 相 若 至 於 並 非 以 商 用 物 業 為 主 要 抵 押 品 的 企 業 及 商 業 貸 款 融 資 活 動, 其 抵 押 品 價 值 與 其 償 還 本 金 的 履 約 能 力 之 間 則 沒 有 同 樣 強 烈 的 相 互 關 係 倘 若 債 務 人 的 整 體 信 貸 表 現 惡 化, 相 關 抵 押 品 的 價 值 一 般 會 重 新 釐 定, 如 果 證 明 還 款 需 要 依 賴 抵 押 品 作 為 第 二 資 金 來 源, 則 須 評 估 有 關 資 金 來 源 可 能 具 備 的 履 約 能 力 因 此, 上 表 僅 呈 列 CRR 評 級 8 至 10 級 的 客 戶 所 涉 貸 款 價 值, 反 映 該 等 貸 款 一 般 在 較 近 期 進 行 估 值 上 表 所 涉 現 金 按 名 義 價 值 估 值, 而 有 價 證 券 則 按 公 平 價 值 估 值 44

4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同 業 貸 款 ( 經 審 核 ) 同 業 貸 款 (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貸 款 承 諾 ) 按 抵 押 擔 保 水 平 詳 列 如 下 : 同 業 貸 款 評 級 - CRR/EL 1 至 8 無 抵 押 145, ,940 完 全 抵 押 - - 部 分 抵 押 ( 甲 ) - - 甲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 ,940 評 級 - CRR/EL 9 至 10 無 抵 押 - - 完 全 抵 押 - - 部 分 抵 押 ( 乙 ) - - 乙 的 抵 押 品 價 值 同 業 貸 款 總 額 145, ,940 衍 生 工 具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傾 向 以 國 際 掉 期 業 務 及 衍 生 投 資 工 具 協 會 ( ISDA ) 總 協 議 作 為 衍 生 工 具 業 務 的 協 議 文 件 該 協 議 為 買 賣 全 線 場 外 交 易 產 品 提 供 主 體 合 約 模 式, 倘 若 任 何 一 方 違 約 或 提 早 終 止 交 易, 則 合 約 限 定 雙 方 對 協 議 涵 蓋 的 全 部 未 平 倉 交 易 須 採 用 淨 額 結 算 有 關 雙 方 於 簽 訂 ISDA 總 協 議 時, 亦 會 簽 訂 信 貸 支 持 附 件 ( CSA ), 此 乃 普 遍 的 做 法, 亦 是 本 集 團 傾 向 選 用 的 做 法 根 據 CSA, 抵 押 品 會 由 交 易 其 中 一 方 轉 交 另 一 方, 以 減 低 未 平 倉 交 易 內 含 的 市 場 或 有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本 集 團 大 部 分 CSA 與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有 關 45

4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其 他 信 貸 風 險 ( 經 審 核 ) 除 上 文 所 述 的 有 抵 押 借 貸 外, 本 集 團 亦 會 用 其 他 強 化 信 貸 條 件 及 方 法, 降 低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的 信 貸 風 險, 詳 情 如 下 政 府 銀 行 同 業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的 證 券, 可 能 受 惠 於 額 外 的 強 化 信 貸 條 件, 特 別 是 透 過 政 府 以 有 關 資 產 作 為 參 考 而 提 供 的 擔 保 企 業 發 行 的 債 務 證 券 主 要 為 無 抵 押 債 務 證 券 由 銀 行 同 業 及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的 債 務 證 券 包 括 資 產 抵 押 債 務 證 券 及 類 似 工 具, 並 由 相 關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作 支 持 交 易 用 途 資 產 包 括 就 有 意 用 作 交 易 而 持 有 的 貸 款, 其 中 大 部 分 為 反 向 回 購 以 及 證 券 借 貸, 性 質 屬 有 抵 押 資 產 集 團 根 據 該 等 安 排 可 出 售 或 再 質 押 的 持 作 資 產 擔 保 的 抵 押 品,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53 作 為 負 債 擔 保 而 質 押 之 資 產 及 持 作 資 產 擔 保 之 抵 押 品 本 集 團 承 擔 的 最 大 信 貸 風 險 包 括 發 行 或 訂 立 的 金 融 擔 保 及 類 似 安 排, 以 及 其 不 可 撤 回 承 擔 的 貸 款 承 諾 倘 擔 保 被 要 求 履 行 或 貸 款 承 諾 被 取 用 但 隨 後 拖 欠 還 款, 則 視 乎 安 排 的 條 款, 銀 行 可 能 對 其 他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項 目 有 追 索 權 有 關 擔 保 的 風 險 乃 根 據 集 團 的 整 體 信 貸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程 序 予 以 操 控 及 管 理 收 取 的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風 險 的 資 產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收 取 抵 押 品 及 其 他 改 善 信 貸 風 險 的 資 產 於 結 算 日 之 餘 額 列 示 如 下 : 集 團 銀 行 資 產 性 質 : 住 宅 物 業 工 商 物 業 其 他

4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iii) 信 貸 質 素 ( 經 審 核 ) 集 團 有 四 大 類 別 形 容 客 户 貸 款 及 債 務 證 券 組 合 之 信 貸 質 素 此 等 類 別 各 包 括 一 定 範 圍 給 予 批 發 及 零 售 貸 款 業 務 並 已 細 分 的 內 部 信 貸 評 級 等 級 而 債 務 證 券 則 按 外 界 評 級 機 構 給 予 之 等 級 作 歸 類 內 部 評 級 等 級 與 外 界 評 級 等 級 並 無 直 接 關 聯 性 除 兩 者 會 共 同 歸 納 於 同 一 信 貸 質 素 類 別 外 ( 未 經 審 核 ) 批 發 貸 款 信 貸 質 素 分 類 和 衍 生 工 具 零 售 貸 款 債 務 證 券 / 其 他 高 等 評 級 CRR 1 至 CRR 2 EL 1 至 EL 2* A- 或 以 上 中 等 評 級 CRR 3 至 CRR 5 EL 3 至 EL 5* B+ 至 BBB+ 或 沒 有 評 級 次 等 評 級 CRR 6 至 CRR 8 EL 6 至 EL 8* B 或 以 下 已 減 值 CRR 9 至 CRR 10 EL 9 至 EL 10 個 別 識 認 及 所 有 EL 1 至 EL 8 逾 期 90 日 或 以 上 之 風 險 * 所 有 零 售 風 險 逾 期 90 日 或 以 上 被 歸 類 為 已 減 值 內 信 貸 質 素 分 類 之 定 義 : ( 經 審 核 ) - 高 等 評 級 : 有 關 風 險 有 很 強 的 還 款 能 力 以 履 行 承 諾, 存 在 很 低 之 違 責 或 然 率 或 預 期 損 失 零 售 賬 戶 則 操 作 於 產 品 參 數 並 極 少 出 現 拖 欠 - 中 等 評 級 : 有 關 風 險 需 要 較 密 切 監 察, 違 約 風 險 屬 低 至 中 度 一 般 僅 出 現 短 期 拖 欠 情 況, 且 於 採 取 收 回 程 序 後 預 期 虧 損 極 微 的 零 售 賬 項 - 次 等 評 級 : 有 關 風 險 需 不 同 程 度 的 特 別 監 察 並 具 較 高 之 違 約 風 險 拖 欠 期 較 長 ( 一 般 長 達 90 天 ) 及 / 或 透 過 變 現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收 回 程 序 減 低 虧 損 的 能 力 降 低, 致 令 預 期 虧 損 較 高 的 零 售 組 合 賬 項 - 已 減 值 : 有 關 風 險 經 過 個 別 或 綜 合 評 估 方 法 後 被 確 定 為 已 減 值 集 團 遵 從 保 守 的 披 露 慣 例, 所 有 賬 項 在 拖 欠 還 款 90 天 或 以 上 後 在 上 述 信 貸 質 素 分 類 表 中 均 被 視 為 已 減 值 類 別 該 等 賬 項 可 能 出 現 於 任 何 零 售 預 期 損 失 類 別, 而 出 現 在 較 高 質 素 等 級 的 反 映 了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之 安 排 所 帶 來 的 抵 銷 作 用 集 團 之 貸 款 和 債 務 證 券 減 值 的 內 部 政 策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 中 有 關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減 值 準 備 分 析 和 2014 年 內 之 相 關 變 動 刊 載 於 附 註 31 中 風 險 評 價 表 分 類 : ( 未 經 審 核 ) 集 團 的 10 級 客 户 風 險 評 級 ( CRR ) 涵 蓋 一 項 更 細 緻 的 23 級 違 責 或 然 率 分 級 制 度 本 集 團 根 據 有 關 資 產 所 採 用 的 監 管 規 定 之 要 求, 運 用 該 等 分 級 制 度 對 集 團 內 所 有 個 別 較 大 型 客 戶 進 行 評 估 零 售 業 務 的 10 級 預 期 虧 損 ( EL ) 組 別 綜 合 了 29 個 細 分 組 別, 此 等 級 別 結 合 了 債 務 人 及 信 貸 / 產 品 的 風 險 因 數, 並 用 於 整 個 集 團 以 上 提 及 的 外 界 評 級 機 構 給 予 的 信 用 評 級 僅 對 集 團 信 貸 質 素 類 別 給 予 分 類, 它 跟 集 團 的 信 貸 質 素 類 別 並 沒 有 固 定 的 關 聯 性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或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證 券 投 資 並 不 會 進 行 減 值 準 備, 原 因 是 該 類 資 產 組 合 是 用 公 平 價 值 計 算, 其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所 有 利 潤 及 虧 損 均 於 收 益 表 內 確 認 因 此, 該 類 資 產 被 分 類 為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47

5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金 融 工 具 信 貸 質 素 分 佈 ( 經 審 核 ) 集 團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已 減 值 已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2014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4, ,182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24, ,228 - 債 務 證 券 11,875 1, ,499 - 同 業 貸 款 1 4, ,001 - 客 戶 貸 款 ,159 5, ,783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4,561 2, ,421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1, ,296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45,623 6, ,026 - 客 戶 貸 款 316, ,416 1,269 4,534 2,115 (1,838) 658, , ,819 1,269 4,534 2,115 (1,838) 810,457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107, ,503 - 債 務 證 券 157,242 9, , ,745 9, ,983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866 4, ,715 - 其 他 2,468 3, ,322 3,334 8, ,037 48

5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集 團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已 減 值 已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2013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4, ,743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18, ,336 - 債 務 證 券 5, ,471 - 同 業 貸 款 5,950 2, ,150 - 客 戶 貸 款 ,565 2, ,968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5, ,646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42,745 15, ,652 - 客 戶 貸 款 305, ,793 1,589 4,271 1,311 (1,448) 586, , ,700 1,589 4,271 1,311 (1,448) 744,892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91, ,811 - 債 務 證 券 155,040 7, , ,851 7, ,849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879 5, ,351 - 其 他 2,232 3, ,389 3,111 8, ,740 49

5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銀 行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已 減 值 已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2014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4, ,182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24, ,228 - 債 務 證 券 9, ,836 - 同 業 貸 款 1 4, ,001 - 客 戶 貸 款 ,120 4, ,120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4,466 2, ,039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1, ,296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14,672 1, ,115 - 客 戶 貸 款 294, , ,980 1,280 (1,234) 588, , , ,980 1,280 (1,234) 704,246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107, ,503 - 債 務 證 券 70, , , ,096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722 2, ,029 - 其 他 703 1, ,659 1,425 4, ,688 50

5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銀 行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已 減 值 已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2013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4, ,742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18, ,336 - 債 務 證 券 3, ,952 - 同 業 貸 款 5,950 2, ,150 - 客 戶 貸 款 ,249 2, ,449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5, ,837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113,406 7, ,055 - 客 戶 貸 款 281, ,617 1,317 3,629 1,097 (1,144) 519, , ,266 1,317 3,629 1,097 (1,144) 640,190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91, ,811 - 債 務 證 券 74,460 1, , ,271 1, ,812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471 2, ,254 - 其 他 923 1, ,485 1,394 4, ,739 * 於 2014 年, 根 據 標 準 普 爾 或 同 等 機 構 就 個 別 發 行 的 金 融 證 券 之 評 級, 集 團 及 銀 行 所 持 有 債 務 證 券 中 分 類 為 BBB- 至 BBB+ 分 別 為 港 幣 億 元 (2013 年 : 港 幣 億 元 ) 及 港 幣 7.27 億 元 (2013 年 : 港 幣 7.45 億 元 ) 倘 主 要 評 級 機 構 對 相 同 之 債 務 證 券 給 予 不 同 評 級, 則 該 等 證 券 以 較 低 評 級 呈 報 如 證 券 本 身 沒 有 評 級, 則 採 用 證 券 發 行 人 的 評 級 51

5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已 逾 期 但 非 已 減 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賬 齡 分 析 ( 經 審 核 ) 被 指 定 為 已 逾 期 但 視 為 並 非 已 減 值 之 貸 款 風 險 例 子 包 括 : 已 錯 過 最 近 的 付 款 日 期 但 沒 有 証 據 顯 示 已 出 現 減 值 的 貸 款 ; 由 現 金 抵 押 品 提 供 全 數 擔 保 的 貸 款 ; 已 積 欠 超 過 90 日 的 住 宅 按 揭 ( 但 抵 押 品 價 值 足 以 償 還 債 項 本 金 和 最 少 一 年 的 所 有 潛 在 利 息 ); 以 及 基 於 技 術 理 由 ( 例 如 文 件 延 誤 ) 而 拖 欠 超 過 90 日 的 短 期 貿 易 信 貸 ( 當 中 不 涉 及 交 易 對 手 的 信 譽 可 靠 度 ) 集 團 逾 期 不 多 於 逾 期 30 至 逾 期 60 至 逾 期 90 至 逾 期 29 日 59 日 89 日 180 日 180 日 以 上 合 計 2014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 - 客 戶 貸 款 3, ,534 3, ,534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其 他

5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集 團 逾 期 不 多 於 逾 期 30 至 逾 期 60 至 逾 期 90 至 逾 期 29 日 59 日 89 日 180 日 180 日 以 上 合 計 2013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 - 客 戶 貸 款 3, ,271 3, ,271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其 他

5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銀 行 逾 期 不 多 於 逾 期 30 至 逾 期 60 至 逾 期 90 至 逾 期 29 日 59 日 89 日 180 日 180 日 以 上 合 計 2014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 - 客 戶 貸 款 3, ,980 3, ,980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其 他

5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銀 行 逾 期 不 多 於 逾 期 30 至 逾 期 60 至 逾 期 90 至 逾 期 29 日 59 日 89 日 180 日 180 日 以 上 合 計 2013 同 業 結 算 應 收 賬 項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同 業 貸 款 客 戶 貸 款 衍 生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 非 交 易 用 途 以 攤 銷 成 本 列 賬 之 貸 款 : - 同 業 結 存 /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 - 客 戶 貸 款 3, ,629 3, ,629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同 類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其 他 資 產 : - 票 據 承 兌 及 背 書 其 他 # 大 部 分 在 重 整 後 根 據 經 修 訂 條 款 安 排 的 客 戶 貸 款 並 無 入 上 表 55

5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已 減 值 貸 款 ( 經 審 核 ) 有 關 本 集 團 個 別 評 估 貸 款 和 綜 合 評 估 貸 款 組 合 的 貸 款 減 值 內 部 政 策 刊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d) 中 有 關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減 值 準 備 分 析 和 年 內 之 相 關 變 動 刊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1 中 已 減 值 貸 款 指 符 合 下 列 任 何 標 準 的 貸 款 : - 分 類 為 客 戶 風 險 評 級 CRR9 或 CRR10 的 批 發 貸 款 當 銀 行 認 為 客 戶 不 可 能 在 不 動 用 抵 押 品 下 全 數 償 還 其 信 貸 結 欠, 或 客 戶 已 就 償 還 集 團 任 何 重 大 信 貸 結 欠 逾 期 90 日 或 以 上, 則 賦 予 上 述 評 級 - 零 售 貸 款 : - 分 類 為 EL 9 或 EL 10; 或 - 分 類 為 EL 1 至 EL 8 並 結 欠 逾 期 90 日 或 以 上 ; 或 - 結 欠 逾 期 90 日 或 以 上 並 不 論 拖 欠 狀 況 而 為 集 團 帶 來 經 濟 損 失 - 合 約 現 金 流 會 出 現 變 動 的 重 議 條 件 貸 款, 而 現 金 流 變 動 是 基 於 還 款 優 惠 ( 貸 款 人 原 本 不 會 考 慮, 且 倘 無 還 款 優 惠, 借 款 人 可 能 無 法 完 全 履 行 合 約 還 款 責 任 ), 除 非 還 款 優 惠 並 不 重 大, 而 且 貸 款 並 無 其 他 減 值 指 標 重 議 條 件 貸 款 會 繼 續 分 類 為 已 減 值, 直 至 有 充 分 證 據 顯 示 日 後 無 法 收 回 現 金 流 的 風 險 已 大 幅 下 降 且 貸 款 再 無 其 他 減 值 指 標 為 止 至 於 按 綜 合 基 準 評 估 減 值 的 貸 款, 支 持 貸 款 重 新 分 類 不 再 列 為 已 減 值 的 證 據, 通 常 包 括 按 照 原 有 或 經 修 訂 條 款 顯 示 一 段 履 約 還 款 紀 錄, 但 有 關 情 況 會 視 乎 暫 緩 還 款 的 性 質 和 數 量 以 及 重 議 條 件 涉 及 的 信 貸 風 險 特 性 而 定 若 為 按 個 別 基 準 評 估 減 值 的 貸 款, 則 會 就 不 同 個 案 逐 一 評 估 所 有 可 得 證 據 56

5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a) 信 貸 風 險 ( 續 ) 減 值 評 估 ( 經 審 核 ) 根 據 集 團 的 政 策, 每 家 營 運 公 司 須 迅 速 而 合 適 地 為 已 減 值 貸 款 提 撥 減 值 準 備 有 關 貸 款 及 證 券 投 資 減 值 政 策 的 詳 情, 請 參 閱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d) 及 3(s) 減 值 及 減 低 信 貸 風 險 如 有 抵 押 品, 於 計 算 個 別 評 估 的 減 值 貸 款 時 會 有 所 影 響 如 集 團 不 再 預 期 可 於 貸 款 到 期 時 或 根 據 原 有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悉 數 收 回 本 金 及 利 息, 則 貸 款 被 視 為 減 值 如 風 險 獲 擔 保, 則 抵 押 品 的 即 期 可 變 現 淨 值 將 於 評 估 是 否 有 減 值 撥 備 的 需 要 時 納 入 考 慮 之 列 如 預 期 一 切 到 期 金 額 會 於 擔 保 變 現 時 悉 數 結 清, 則 不 會 確 認 減 值 撥 備 由 於 個 人 貸 款 組 合 一 般 由 大 批 同 類 貸 款 組 成, 故 該 等 組 合 一 般 按 綜 合 評 估 減 值 按 綜 合 基 準 計 算 準 備 額 之 兩 種 方 法 為 : 滾 動 率 方 法 或 根 據 過 往 虧 損 為 基 礎 之 較 基 本 的 公 式 法 過 往 虧 損 法 一 般 用 作 計 算 有 抵 押 或 低 違 責 率 組 合 ( 如 按 揭 ) 的 綜 合 評 估 減 值 準 備, 直 至 其 個 別 被 識 別 及 評 為 已 減 值 時 為 止 就 使 用 過 往 虧 損 法 進 行 綜 合 評 估 的 貸 款 而 言, 過 往 虧 損 率 乃 一 段 特 定 期 間 的 已 扣 除 收 回 額 之 平 均 合 約 撇 賬 額 淨 合 約 撇 銷 率 為 變 現 抵 押 品 及 收 取 收 回 撇 賬 後 的 實 際 虧 損 金 額 當 有 充 足 實 證 數 據 可 供 制 訂 良 好 的 統 計 模 型 時, 無 抵 押 的 組 合 較 常 採 用 滾 動 率 方 法 綜 合 撥 備 評 估 的 性 質 令 個 別 抵 押 品 價 值 或 貸 款 估 值 比 率 不 被 納 入 計 算 內 然 而, 綜 合 評 估 採 用 的 虧 損 率 會 就 抵 押 品 變 現 的 經 驗 作 出 調 整, 而 其 將 視 乎 組 合 內 的 貸 款 估 值 比 率 組 合 而 變 動 舉 例 來 說, 根 據 過 往 虧 損 率 方 法, 以 較 低 貸 款 估 值 比 率 計 算 的 按 揭 組 合, 過 往 虧 損 一 般 較 低, 因 此 合 約 撇 銷 率 亦 較 低 就 綜 合 評 估 的 批 發 貸 款 而 言, 則 會 採 用 過 往 虧 損 法 計 量 已 發 生 但 未 匯 報 的 虧 損 事 件 減 值 額 虧 損 率 源 自 觀 察 一 段 特 定 時 間 內 ( 一 般 不 少 於 60 個 月 ) 已 扣 除 收 回 額 之 合 約 撇 賬 額 淨 合 約 撇 賬 率 為 變 現 抵 押 品 及 取 得 收 回 貸 款 後 的 已 產 生 實 際 虧 損 金 額 該 等 過 往 虧 損 率 乃 運 用 經 濟 因 素 作 出 調 整, 以 便 過 往 平 均 值 更 準 確 顯 示 影 響 組 合 的 當 前 經 濟 情 況 為 了 反 映 產 生 未 被 識 別 及 評 估 的 虧 損 事 件 之 可 能 性, 計 算 過 程 中 將 採 用 生 成 期 的 假 設, 此 生 成 期 反 映 由 出 現 虧 損 至 識 別 虧 損 的 相 距 時 間 各 地 管 理 層 會 就 每 個 已 識 別 的 組 合 估 計 生 成 期 可 能 影 響 此 項 估 計 之 因 素 包 括 : 經 濟 及 市 場 狀 況 客 戶 行 為 組 合 管 理 資 料 信 貸 管 理 技 巧, 以 及 市 場 上 追 收 及 收 回 貸 款 的 經 驗 集 團 不 會 內 部 釐 定 由 出 現 虧 損 至 識 別 虧 損 期 間 的 固 定 範 圍, 而 是 定 期 按 實 際 經 驗 評 估, 所 以 生 成 期 會 因 該 等 因 素 改 變 而 隨 著 時 間 有 所 不 同 57

6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經 審 核 )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管 理 是 為 了 確 保 本 集 團 維 持 充 足 的 現 金 流 以 配 合 所 有 財 務 承 擔, 並 掌 握 業 務 擴 展 的 機 會 當 中 包 括 確 保 集 團 能 夠 在 即 時 或 合 約 期 滿 時 滿 足 客 戶 的 提 款 要 求, 在 借 款 期 滿 時 的 還 款 能 力 符 合 法 定 流 動 資 金 比 率, 以 及 掌 握 新 造 貸 款 和 投 資 機 遇 本 集 團 維 持 一 個 穩 定 及 多 元 化 的 資 金 基 礎, 當 中 包 括 以 零 售 及 企 業 客 戶 存 款 及 高 流 動 性 資 產 組 合 作 為 集 團 的 資 產 負 債 及 資 本 管 理 架 構 的 一 部 分, 本 集 團 及 各 主 要 營 運 企 業 均 設 立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職 權 範 圍 均 包 括 對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的 監 察 與 監 控 本 集 團 負 責 整 體 的 流 動 資 金 管 理, 而 各 營 運 企 業 亦 同 時 自 行 管 理 本 身 的 流 動 資 金 本 集 團 規 定 各 營 運 企 業 須 維 持 充 裕 的 流 動 資 金, 並 自 行 管 理 其 資 產 負 債 及 承 諾 的 流 動 資 金 結 構, 使 現 金 流 取 得 適 當 的 平 衡, 並 能 在 到 期 時 提 供 全 部 所 需 資 金 集 團 的 管 理 人 員 須 負 責 確 保 遵 循 經 營 所 在 地 的 監 管 規 定, 以 及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設 定 的 各 項 要 求 和 限 制 本 行 及 海 外 財 資 部 門 負 責 管 理 日 常 流 動 資 金 狀 況 董 事 會 負 責 最 終 決 定 本 集 團 能 夠 承 受 的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的 類 型 和 程 度, 並 確 保 集 團 有 適 當 的 組 織 架 構 以 管 理 相 關 風 險 執 行 委 員 會 委 派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資 產 負 債 及 資 本 的 管 理 和 相 關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的 管 理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派 集 團 策 略 性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查 各 種 與 集 團 有 關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分 析 策 略 性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職 責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 - 審 查 營 運 企 業 的 資 金 結 構 和 流 動 性 的 分 配 ; - 審 查 營 運 企 業 之 流 通 證 券 名 單 並 證 明 具 深 度 及 流 通 量 的 市 場 存 在 ; 及 - 監 控 對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限 制 的 違 規, 並 向 未 能 夠 及 時 糾 正 違 規 的 營 運 企 業 提 供 指 引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專 責 確 保 經 營 所 在 地 的 運 作 遵 循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規 定, 並 向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執 行 委 員 會 風 險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定 期 匯 報, 其 過 程 包 括 以 下 各 項 : - 維 持 營 運 企 業 遵 守 監 管 要 求 ; - 預 測 不 同 壓 力 情 景 下 的 現 金 流, 並 考 慮 必 要 的 相 關 流 動 資 產 水 平 ; - 按 照 內 部 及 監 管 機 構 的 規 定, 監 察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 - 以 足 夠 的 後 備 信 貸 額 度 維 持 多 元 化 的 資 金 來 源 ; - 管 理 債 務 期 限 的 集 中 程 度 及 組 合 ; - 管 理 或 有 流 動 資 金 承 諾 風 險, 使 之 維 持 於 既 定 上 限 以 內 ; - 管 理 各 項 債 務 融 資 計 劃 ; - 監 察 存 戶 的 集 中 程 度, 以 防 止 過 份 依 賴 個 別 大 額 存 戶, 並 確 保 整 體 資 金 組 合 情 況 令 人 滿 意 ; 及 - 維 持 有 效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應 急 計 劃 訂 立 此 等 計 劃 可 及 早 辨 識 緊 絀 情 況 之 預 警 指 標, 並 且 描 述 若 出 現 系 統 性 或 其 他 危 機 時 應 採 取 之 相 應 行 動, 同 時 亦 將 業 務 所 受 的 任 何 長 遠 負 面 影 響 減 至 最 低 58

6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管 理 ( 經 審 核 ) 內 在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分 類 集 團 將 旗 下 的 營 運 企 業 分 為 兩 個 類 別 ( 一 般 風 險 及 較 高 風 險 ), 以 反 映 集 團 對 該 等 企 業 的 內 在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的 評 估 ; 有 關 評 估 會 顧 及 所 在 國 家 的 政 治 經 濟 及 監 管 因 素, 以 及 有 關 營 運 企 業 本 身 的 特 定 因 素, 例 如 當 地 市 場 市 場 份 額 及 資 產 負 債 實 力 等 有 關 的 分 類 由 管 理 層 作 判 斷, 並 以 營 運 企 業 ( 相 對 於 集 團 旗 下 其 他 實 體 而 言 ) 的 可 見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作 為 判 斷 的 根 據 有 關 分 類 方 法 旨 在 反 映 流 動 資 金 事 件 的 可 能 影 響, 而 非 事 件 出 現 的 可 能 性 該 分 類 方 法 是 集 團 可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的 一 部 分, 並 用 來 確 定 各 營 運 企 業 必 須 有 能 力 承 受 及 應 對 的 特 定 壓 力 情 景 核 心 存 款 集 團 內 部 架 構 的 主 要 假 設 乃 客 戶 存 款 的 分 類 方 式 - 根 據 我 們 預 期 這 些 存 款 在 承 受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下 的 表 現, 分 為 核 心 和 非 核 心 客 戶 存 款 此 分 類 方 式 顧 及 辦 理 存 款 業 務 的 營 運 企 業 的 內 在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分 類 客 戶 的 性 質, 以 及 存 款 的 規 模 和 息 率 各 營 運 企 業 的 核 心 存 款 基 礎 會 被 視 作 長 期 資 金 來 源, 並 因 此 假 定 在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情 況 ( 集 團 用 以 計 算 主 要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 下 不 會 被 提 取 三 個 用 於 評 估 營 運 企 業 的 存 款 為 核 心 非 核 心 的 條 件 為 : - 息 率 : 定 價 明 顯 高 於 市 場 或 基 準 利 率 的 任 何 存 款, 一 般 會 被 完 全 視 為 非 核 心 存 款 ; - 規 模 : 資 金 總 額 超 過 特 定 限 額 的 部 份 為 非 核 心 存 款 限 額 經 考 慮 業 務 類 別 及 內 在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分 類 方 法 而 設 定 ; 及 - 業 務 性 質 : 經 過 息 率 及 規 模 的 考 慮 後, 餘 下 的 任 何 存 款 成 分 會 按 存 款 所 涉 及 的 業 務 性 質 及 內 在 流 動 風 險 評 估 回 購 交 易 及 銀 行 存 款 不 歸 類 為 核 心 存 款 59

6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集 團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採 用 兩 項 主 要 衡 量 標 準 來 界 定 監 察 及 監 控 旗 下 各 營 運 企 業 的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是 用 以 監 察 結 構 性 長 期 資 金 狀 況, 而 集 團 標 準 界 定 壓 力 情 景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則 用 以 監 察 抵 禦 嚴 重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下 的 能 力 核 心 客 戶 存 款 為 向 客 戶 貸 款 融 資 的 主 要 資 金 來 源, 減 低 對 短 期 批 發 融 資 的 依 賴 在 核 心 客 戶 存 款 或 剩 餘 期 限 超 過 一 年 的 長 期 債 務 資 金 未 有 相 應 增 長 下, 新 增 客 戶 貸 款 會 受 限 制 此 措 施 稱 為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的 限 制, 若 屬 最 主 要 的 營 運 企 業,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設 定 該 比 率 為 現 有 客 戶 貸 款 佔 核 心 客 戶 存 款 及 剩 餘 期 限 超 過 一 年 的 有 期 資 金 兩 者 總 和 之 比 率 一 般 而 言, 客 戶 貸 款 乃 假 設 會 續 期, 並 計 作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的 分 子, 而 不 考 慮 合 約 到 期 日 反 向 回 購 安 排 並 不 計 入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之 內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下 表 所 列 的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是 源 自 壓 力 現 金 流 情 景 分 析, 並 以 一 個 月 及 三 個 月 內 壓 力 現 金 流 入 量 佔 壓 力 下 現 金 流 出 量 之 比 率 呈 列 壓 力 下 現 金 流 入 量 包 括 : - 預 期 從 流 動 資 產 變 現 所 得 ( 扣 除 假 設 的 扣 減 後 ) 的 現 金 流 入 量 ; 及 - 並 未 列 為 動 用 流 動 資 產 的 到 期 資 產 所 得 的 約 定 現 金 流 入 量 根 據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所 採 用 之 方 向, 假 設 客 戶 貸 款 於 壓 力 情 景 下 沒 有 任 何 現 金 流 入 ; 因 此 該 貸 款 不 包 括 在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分 子 內, 且 不 考 慮 其 合 約 到 期 日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如 在 100% 或 以 上, 反 映 受 監 察 的 壓 力 情 景 下 累 計 了 正 數 現 金 流 量 集 團 旗 下 營 運 企 業 在 集 團 標 準 壓 力 情 景 ( 由 有 關 營 運 企 業 的 內 在 風 險 分 類 方 法 界 定 ) 下, 均 須 維 持 該 比 率 於 100% 或 以 上 達 三 個 月 根 據 月 底 數 字, 集 團 於 2014 年 及 2013 年 之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及 壓 力 下 之 一 個 月 及 三 個 月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列 於 下 表 : 壓 力 下 之 一 個 月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下 之 三 個 月 流 動 資 金 貸 款 對 核 心 資 金 比 率 覆 蓋 比 率 覆 蓋 比 率 ( 未 經 審 核 ) ( 未 經 審 核 ) ( 未 經 審 核 ) % % % % % % 年 底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6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壓 力 情 景 分 析 ( 經 審 核 ) 集 團 運 用 多 個 標 準 及 當 地 特 定 的 壓 力 情 景, 以 模 擬 : - 個 別 認 可 機 構 的 危 機 情 景 ; - 整 體 市 場 的 危 機 情 景 ; 及 - 合 併 情 景 所 有 營 運 企 業 均 會 模 擬 上 述 情 景 作 為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可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審 批 程 序 的 一 部 分,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風 險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每 年 會 定 期 檢 討 各 情 景 的 假 設 是 否 合 適, 並 作 正 式 批 准 壓 力 下 現 金 流 出 量 是 透 過 套 用 指 定 的 標 準 壓 力 情 景 假 設 以 集 團 的 現 金 流 模 型 而 釐 定 除 標 準 的 壓 力 情 景 外, 個 別 營 運 企 業 亦 須 制 訂 自 身 的 壓 力 情 景, 以 反 映 當 地 具 體 的 實 際 市 況 產 品 及 融 資 基 礎 流 動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流 動 資 產 並 不 包 括 因 進 行 反 向 回 購 交 易 ( 其 尚 餘 合 約 期 限 不 超 過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的 監 察 期 限 ) 而 持 有 之 任 何 無 產 權 負 擔 資 產, 以 及 於 三 個 月 內 到 期 的 無 抵 押 銀 行 同 業 貸 款, 因 為 是 這 些 資 產 會 反 映 作 合 約 現 金 流 入 量 流 動 資 產 由 營 運 企 業 獨 立 持 有 及 管 理 所 示 的 大 部 分 流 動 資 產 均 由 各 營 運 企 業 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門 直 接 持 有, 主 要 目 的 是 管 理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並 與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一 致 內 部 分 類 方 法 確 認 現 金 流 入 量 資 產 類 別 資 格 標 準 第 一 級 一 個 月 內 中 央 政 府 中 央 銀 行 ( 包 括 確 認 可 提 取 儲 備 ) 超 國 家 金 融 機 構 多 邊 發 展 銀 行 風 險 加 權 為 0% 至 20% 第 二 級 一 個 月 內 但 設 有 上 限 地 方 及 地 區 政 府 公 營 機 構 實 體 有 抵 押 備 兌 債 券 及 轉 手 資 產 抵 押 證 券 黃 金 風 險 加 權 為 20% 第 三 級 由 一 個 月 至 三 個 月 無 抵 押 非 金 融 企 業 證 券 在 認 可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及 流 通 指 數 內 的 股 票 內 部 客 戶 風 險 評 級 為 2.2 或 更 好 中 央 或 地 方 地 區 政 府 擁 有 或 控 制 但 未 獲 明 確 擔 保 的 機 構 被 視 為 公 營 機 構 任 何 獲 明 確 擔 保 的 風 險 會 反 映 為 最 終 擔 保 人 的 風 險 61

6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根 據 集 團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所 界 定, 列 示 未 計 扣 減 前 流 動 資 產 估 計 的 流 動 資 金 值, 該 流 動 資 產 用 作 計 算 於 三 個 月 期 間 的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集 團 流 動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第 一 級 167, ,964 第 二 級 16,973 19,825 第 三 級 3,585 3, , ,085 流 動 資 產 組 合 中 所 持 有 的 全 部 資 產 均 無 產 權 負 擔 集 團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 流 動 資 產 比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為 多, 由 於 投 放 因 客 戶 存 款 上 升 而 導 致 的 閒 置 資 金 於 優 質 的 第 一 級 中 央 政 府 及 中 央 銀 行 之 債 務 証 劵 壓 力 情 景 分 析 及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的 分 子 包 括 於 壓 力 下 被 適 當 扣 減 後 流 動 資 產 變 現 所 獲 得 的 假 定 現 金 流 入 量 這 些 假 設 乃 基 於 管 理 層 對 資 產 何 時 被 視 為 變 現 的 預 期 流 動 資 產 指 符 合 集 團 流 動 資 產 定 義 的 無 產 權 負 擔 資 產, 為 直 接 持 有 或 因 反 向 回 購 交 易 的 剩 餘 合 約 期 限 超 過 壓 力 下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的 監 察 時 限 而 持 有 集 團 的 流 動 資 金 架 構 將 資 產 類 別 定 義 為 可 在 各 地 評 估 為 高 質 素 及 能 夠 於 一 個 月 內 及 一 個 月 至 三 個 月 內 變 現 根 據 集 團 流 動 資 產 的 政 策,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須 確 認 任 何 被 視 為 流 動 的 資 產, 將 於 受 管 理 的 壓 力 情 景 下 保 持 流 通 性 來 自 一 個 月 內 動 用 流 動 資 產 的 現 金 流 入 量, 通 常 僅 基 於 經 確 認 的 可 提 取 中 央 銀 行 存 款 黃 金 或 出 售 或 回 購 以 主 權 貨 幣 計 值 的 政 府 及 半 政 府 貸 款 備 兌 債 券 亦 包 括 在 內, 但 這 些 資 產 所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入 量 須 設 上 限 一 個 月 後 的 現 金 流 入 量 亦 包 括 大 多 數 流 通 指 數 內 的 優 質 非 金 融 及 非 結 構 企 業 債 券 及 股 票 批 發 債 務 監 察 ( 未 經 審 核 ) 倘 為 籌 集 資 金 而 涉 足 批 發 有 期 債 務 市 場, 則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須 確 保 這 些 債 務 之 到 期 日 不 會 過 度 集 中 資 金 來 源 ( 未 經 審 核 ) 集 團 的 主 要 資 金 來 源 為 即 期 或 短 期 通 知 之 客 戶 往 來 及 儲 蓄 存 款 集 團 通 過 批 發 融 資 市 場 ( 公 開 及 非 公 開 ) 發 行 高 級 無 抵 押 債 務 證 券, 並 以 高 質 素 抵 押 品 從 抵 押 回 購 市 場 借 款, 以 補 充 我 們 的 客 戶 存 款 改 變 貨 幣 組 合 及 到 期 情 況 並 維 持 在 本 地 批 發 市 場 上 的 份 額 62

6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具 產 權 負 擔 及 無 產 權 負 擔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倘 資 產 已 作 為 某 項 現 有 負 債 的 抵 押 品, 因 而 本 行 不 能 藉 此 取 得 資 金 應 付 抵 押 品 需 要 或 出 售 以 減 少 資 金 需 求, 則 該 項 資 產 被 視 為 具 產 權 負 擔 倘 資 產 未 有 作 為 任 何 現 有 負 債 的 抵 押 品, 則 被 視 為 無 產 權 負 擔 此 項 披 露 並 非 旨 在 識 別 可 供 應 付 債 權 人 申 索 的 資 產, 或 預 測 在 解 散 或 破 產 的 情 況 下 可 分 派 予 債 權 人 的 資 產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具 產 權 負 擔 及 無 產 權 負 擔 資 產 分 析 ( 未 經 審 核 ) 列 表 僅 呈 列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項 目 的 分 析, 並 呈 列 具 產 權 負 擔 的 資 產 的 金 額 因 此, 列 表 並 不 包 括 就 反 向 回 購 股 票 借 貸 或 衍 生 工 具 所 收 取 的 任 何 可 動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項 目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無 產 權 負 擔 但 不 能 作 為 抵 具 產 權 負 擔 無 產 權 負 擔 押 品 反 向 回 購 / 股 票 借 貸 作 為 應 收 賬 款 不 能 抵 押 品 隨 時 可 其 他 可 及 衍 生 作 為 之 資 產 變 現 資 產 變 現 資 產 工 具 資 產 抵 押 品 合 計 庫 存 現 金 及 中 央 銀 行 之 即 期 結 存 同 業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非 交 易 用 途 客 戶 貸 款 證 券 投 資 於 聯 營 公 司 之 權 益 投 資 物 業 行 址 器 材 及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資 產 總 值 - 11, , ,262-21, ,731 8,290 29,477 4, , ,112 11, ,421-7, ,296-1, , ,431 19, ,486 1,221-73, , ,198 2, ,777-1,955 11, , , ,053 9,053-3,681 15,178-5,073 23,932 28, , ,786 8, ,449 1,263,990 63

6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庫 存 現 金 及 中 央 銀 行 之 即 期 結 存 同 業 定 期 存 放 及 貸 款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反 向 回 購 協 議 非 交 易 用 途 客 戶 貸 款 證 券 投 資 於 聯 營 公 司 之 權 益 投 資 物 業 行 址 器 材 及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資 產 總 值 無 產 權 負 擔 但 不 能 作 為 抵 具 產 權 負 擔 無 產 權 負 擔 押 品 反 向 回 購 / 股 票 借 貸 作 為 應 收 賬 款 不 能 抵 押 品 隨 時 可 其 他 可 及 衍 生 作 為 之 資 產 變 現 資 產 變 現 資 產 工 具 資 產 抵 押 品 合 計 - 22, , ,288-18, ,940 3,758 20,077 8, , ,987 6, ,646-6, , ,240 20, , , , ,032 2, ,998-1,920 10, , , ,974 7,974-4,184 14,675-3,546 22,405 24, , ,633 6, ,366 1,143,730 就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的 保 證 金 要 求 而 提 供 的 現 金 抵 押 品, 以 同 業 貸 款 或 客 戶 貸 款 在 交 易 用 途 資 產 中 呈 列 為 具 產 權 負 擔 流 動 資 金 行 為 化 ( 未 經 審 核 ) 流 動 資 金 行 為 化 是 反 映 集 團 經 評 估 後, 即 使 在 極 其 嚴 峻 的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境 況 下, 集 團 仍 能 從 各 債 項 獲 取 資 金 的 預 計 時 期, 以 及 集 團 為 資 產 提 供 資 金 的 保 守 預 計 時 期 當 合 約 條 款 並 不 反 映 預 期 行 為 時, 便 會 採 用 行 為 化 方 法 流 動 資 金 行 為 化 政 策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檢 討 及 批 核 或 有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 未 經 審 核 ) 在 日 常 業 務 中, 各 營 運 企 業 會 向 客 戶 提 供 信 貸 承 諾 及 備 用 信 貸 倘 客 戶 取 用 款 項, 有 關 信 貸 將 增 加 集 團 之 融 資 金 需 求 就 客 戶 取 用 不 可 撤 銷 的 信 貸 承 諾 而 產 生 的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會 被 計 入 不 同 的 壓 力 情 景 中 並 設 定 上 限 64

6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應 急 融 資 計 劃 ( 未 經 審 核 ) 應 急 融 資 計 劃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最 少 每 年 作 出 檢 討 及 審 批, 其 目 的 為 確 保 本 集 團 於 危 機 發 生 時 具 有 一 套 實 際 及 可 行 的 應 急 計 劃 此 計 劃 列 明 所 有 獲 取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的 可 行 方 案 及 當 不 可 預 測 的 危 機 來 臨 時 需 採 取 的 行 動 此 計 劃 是 一 個 當 有 危 機 時 能 夠 有 效 管 理 流 動 性 的 實 用 工 具, 其 中 包 括 仔 細 的 行 動 步 驟 及 正 確 分 配 的 責 任 作 為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及 其 支 援 小 組 用 以 評 估 流 動 資 金 危 機 及 執 行 步 驟 之 指 引, 此 計 劃 包 括 一 個 完 善 的 資 產 負 債 表 到 期 日 分 析 及 列 明 所 有 已 考 慮 其 可 信 性 優 先 次 序 及 需 時 的 潛 在 資 金 來 源 此 外, 計 劃 亦 會 於 壓 力 測 試 下 針 對 本 集 團 市 場 及 合 併 情 景 的 可 能 情 況 估 計 資 金 缺 口 及 流 動 資 產 流 入 量 流 動 資 金 規 例 ( 未 經 審 核 ) 於 2010 年 12 月, 巴 塞 爾 委 員 會 公 佈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計 量 準 則 及 監 察 的 國 際 架 構 該 架 構 包 括 兩 項 流 動 資 金 的 衡 量 指 標 :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 LCR ) 及 穩 定 資 金 淨 額 比 率 ( NSFR ) 有 關 比 率 的 觀 察 期 自 2011 年 開 始, 並 預 期 分 別 於 2015 年 及 2018 年 成 為 確 立 的 標 準 於 2013 年 1 月, 巴 塞 爾 委 員 會 公 佈 多 項 變 動, 對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作 出 微 調, 包 括 降 低 適 用 於 非 營 運 非 金 融 公 司 存 款 的 流 出 比 率, 由 75% 降 至 40%, 並 調 低 適 用 於 流 動 資 金 信 貸 額 度 承 諾 的 流 出 比 率, 由 100% 降 至 30% 於 2014 年 1 月, 巴 塞 爾 委 員 會 發 出 有 關 穩 定 資 金 淨 額 比 率 的 諮 詢 文 件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於 2014 年 5 月, 發 出 一 份 有 關 在 香 港 實 施 流 動 性 維 持 比 率 及 流 動 性 監 察 工 具 的 申 報 表 的 諮 詢 文 件 因 應 最 新 的 巴 塞 爾 流 動 資 金 標 準,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已 完 成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的 諮 詢 工 作 最 後 定 案 之 流 動 資 金 覆 蓋 比 率 及 有 關 指 引 於 2014 年 12 月 推 出, 並 於 2015 年 1 月 1 日 開 始 實 施 香 港 銀 行 業 條 例 規 定 的 流 動 資 產 比 率 ( 未 經 審 核 ) 香 港 銀 行 業 條 例 亦 規 定 在 香 港 經 營 業 務 之 銀 行, 須 維 持 最 低 流 動 資 產 比 率 根 據 香 港 銀 行 業 條 例 附 表 四 之 準 則 計 算, 年 內 之 平 均 流 動 資 產 比 率 為 : 本 行 及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指 定 之 附 屬 公 司 34.7% 34.9% 65

6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以 下 表 列 集 團 財 務 負 債 之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財 務 負 債 包 括 按 最 早 合 約 到 期 日 計 算 之 應 付 利 息 下 表 所 示 款 額 不 會 與 綜 合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款 額 直 接 對 應, 因 為 該 表 按 未 折 現 基 準 綜 合 計 算 與 本 金 及 所 有 未 來 票 息 付 款 有 關 的 現 金 流 ( 交 易 用 途 負 債 及 交 易 用 途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 此 外, 貸 款 承 諾 與 金 融 擔 保 合 約 一 般 不 會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表 列 交 易 用 途 負 債 及 交 易 用 途 衍 生 工 具 因 一 般 只 會 短 期 持 有, 所 以 被 計 入 即 期 一 欄 內, 而 並 未 按 合 約 期 限 列 示 對 沖 用 途 衍 生 工 具 負 債 應 付 之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乃 根 據 其 合 約 期 限 而 分 類 客 戶 賬 項 的 應 付 現 金 流 按 合 約 計 算, 主 要 為 即 期 或 短 期 通 知, 但 事 實 上, 由 於 流 入 及 流 出 額 大 致 上 配 對, 短 期 存 款 結 餘 向 來 保 持 穩 定, 且 大 部 分 貸 款 承 諾 尚 未 取 用 便 已 到 期 貸 款 承 諾 及 金 融 擔 保 的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根 據 其 最 早 的 取 用 期 分 類 集 團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或 3 個 月 以 下 但 非 以 上 1 年 以 上 即 時 到 期 即 時 到 期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計 往 來 儲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630, ,498 45,757 3, ,862 同 業 存 款 3,797 3,171 2, ,095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負 債 , ,652 交 易 賬 項 下 之 負 債 72, ,587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5, ,517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劵 ,201 5,440-12,663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6,706 8,507 1, ,192 後 償 負 債 ,186 7, , ,390 57,308 12,938 6,736 1,027,681 貸 款 承 諾 283,366 43, ,956 金 融 擔 保 及 信 貸 風 險 相 關 擔 保 合 約 11, , ,272 43, ,963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往 來 儲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601, ,495 36,641 3, ,080 同 業 存 款 3,868 7, ,826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負 債 交 易 賬 項 下 之 負 債 62, ,117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4, ,341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劵 ,973 4,663-8,660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5,877 8,507 2, ,279 後 償 負 債 ,209 12,649 14, , ,313 43,925 9,607 13, ,002 貸 款 承 諾 262,674 28, ,284 金 融 擔 保 及 信 貸 風 險 相 關 擔 保 合 約 15, , ,778 28, ,478 66

6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b) 流 動 資 金 及 融 資 風 險 ( 續 ) 銀 行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或 3 個 月 以 下 但 非 以 上 1 年 以 上 即 時 到 期 即 時 到 期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計 往 來 儲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612, ,359 30, ,214 同 業 存 款 3, ,140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負 債 ,105-3,157 交 易 賬 項 下 之 負 債 34, ,37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5, ,279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劵 ,201 4,067-11,290 附 屬 公 司 存 款 10,219 5, ,490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6,545 6, ,959 後 償 負 債 ,186 7, , ,820 38,879 8,318 6, ,015 貸 款 承 諾 253,874 48,943 10, ,952 金 融 擔 保 及 信 貸 風 險 相 關 擔 保 合 約 11, , ,633 49,044 10, ,812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往 來 儲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585, ,172 21, ,026 同 業 存 款 3,868 6, ,012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負 債 交 易 賬 項 下 之 負 債 29, ,914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3, ,582 已 發 行 之 存 款 證 及 其 他 債 務 證 劵 ,973 4,663-8,660 附 屬 公 司 存 款 3,400 10, ,326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5,806 5,714 1, ,475 後 償 負 債 ,209 12,649 14, , ,309 27,527 6,332 12, ,205 貸 款 承 諾 231,588 28, ,197 金 融 擔 保 及 信 貸 風 險 相 關 擔 保 合 約 11, , ,254 28, ,943 67

7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未 經 審 核 ) 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利 率 信 貸 息 差 及 股 價 等 市 場 因 素 出 現 變 動, 可 能 導 致 我 們 的 收 益 或 組 合 價 值 減 少 之 風 險 本 行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的 政 策 與 慣 例, 於 2014 年 並 無 重 大 改 變 市 場 風 險 分 為 兩 個 組 合 :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包 括 因 進 行 市 場 莊 家 活 動 而 持 有 及 代 客 戶 保 管 的 持 倉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包 括 主 要 因 我 們 進 行 零 售 及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利 率 管 理 而 產 生 的 持 倉, 以 及 指 定 列 為 可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投 資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本 集 團 把 類 似 的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量 度 技 巧 應 用 於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及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本 集 團 的 目 標 是 管 理 及 監 控 市 場 風 險, 以 取 得 理 想 的 風 險 回 報, 同 時 維 持 本 集 團 作 為 專 業 銀 行 及 金 融 服 務 機 構 的 市 場 地 位 對 沖 及 減 低 風 險 策 略 包 括 使 用 傳 統 市 場 工 具 如 利 率 掉 期, 以 至 更 精 密 的 對 沖 策 略 以 處 理 在 投 資 組 合 層 面 所 產 生 的 多 種 風 險 因 素 市 場 風 險 管 治 ( 未 經 審 核 )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本 集 團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批 准 的 限 額 進 行 管 理 及 控 制 這 些 限 額 分 配 予 各 業 務 部 門 及 本 集 團 旗 下 的 法 律 實 體, 包 括 恒 生 銀 行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由 本 集 團 之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執 行, 而 所 採 用 的 風 險 限 額 則 按 董 事 局 核 准 的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分 配 該 等 風 險 限 額 乃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按 每 個 組 合 產 品 及 風 險 類 別 而 設 定, 而 在 設 定 限 額 水 平 時, 最 主 要 的 考 慮 因 素 為 市 場 之 流 通 程 度 獨 立 的 市 場 風 險 監 控 部 門 負 責 量 度 市 場 風 險, 並 按 規 定 的 限 額 每 日 監 察 及 匯 報 該 等 風 險 本 集 團 須 對 其 業 務 上 的 產 品 所 產 生 的 市 場 風 險 進 行 評 估, 並 將 其 轉 移 至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單 位 以 作 管 理, 或 撥 入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督 管 理 之 獨 立 賬 目 內 有 關 目 的 是 為 了 確 保 所 有 市 場 風 險 均 會 被 統 一 由 具 有 所 需 技 巧 工 具 管 理 及 管 治 能 力 的 部 門, 進 行 專 業 的 風 險 管 理 若 市 場 風 險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無 法 全 面 轉 移, 本 集 團 會 釐 定 任 何 剩 餘 風 險 在 不 同 情 景 下 對 估 值 或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影 響 模 型 風 險 透 過 模 型 監 察 委 員 會 按 企 業 信 貸 及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層 面 進 行 管 治 模 型 監 察 委 員 會 直 接 監 察 風 險 計 量 及 管 理 及 壓 力 測 試 使 用 的 交 易 風 險 模 型, 以 確 保 風 險 維 持 在 本 行 的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及 業 務 計 劃 之 內 本 行 控 制 交 易 及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之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限 制 各 業 務 單 位 只 准 使 用 限 定 的 工 具 類 別 進 行 交 易, 執 行 新 產 品 審 批 程 序, 以 及 限 制 較 複 雜 衍 生 工 具 產 品 交 易 只 可 由 具 備 適 當 產 品 知 識 及 健 全 監 控 系 統 的 業 務 單 位 進 行 監 察 及 限 制 市 場 風 險 本 集 團 的 目 標 是 管 理 及 控 制 市 場 風 險, 同 時 保 持 相 關 市 場 的 狀 況 與 本 集 團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相 符 本 集 團 使 用 多 種 工 具 以 監 控 及 限 制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敏 感 度 分 析 風 險 價 值 及 壓 力 測 試 68

7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敏 感 度 分 析 ( 未 經 審 核 ) 敏 感 度 分 析 量 度 個 別 市 場 因 素 ( 包 括 利 率 匯 率 及 股 價 ) 變 動 對 特 定 工 具 或 組 合 的 影 響 本 集 團 透 過 量 度 敏 感 度, 監 控 各 風 險 類 別 的 市 場 風 險 持 倉, 包 括 量 度 利 率 風 險 的 利 率 基 點 現 值 敏 感 度 限 額 針 對 組 合 產 品 及 風 險 類 別 而 設 定, 而 釐 定 限 額 水 平 的 其 中 一 個 主 要 因 素 是 市 場 深 度 風 險 價 值 ( VAR ) ( 經 審 核 ) 風 險 價 值 是 一 種 估 算 方 法, 用 以 估 計 於 指 定 時 限 內 和 既 定 置 信 水 平 下, 可 能 因 市 場 利 率 和 價 格 變 動 引 致 風 險 持 倉 產 生 的 潛 在 虧 損 風 險 價 值 的 運 用 融 入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之 中, 不 論 本 集 團 如 何 將 該 等 風 險 資 本 化, 本 集 團 會 為 所 有 交 易 用 途 持 倉 計 算 風 險 價 值 若 沒 有 認 可 內 部 模 型, 本 集 團 會 運 用 當 地 適 當 的 規 則 將 風 險 資 本 化 此 外, 本 集 團 會 就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計 算 風 險 價 值, 以 掌 握 全 面 的 風 險 狀 況 倘 並 未 明 確 計 算 風 險 價 值, 則 會 使 用 其 他 工 具 標 準 風 險 價 值 的 計 算 是 基 於 99% 的 置 信 水 平 及 使 用 1 日 持 倉 期 而 受 壓 虧 損 之 風 險 價 值 則 參 考 過 去 持 續 一 年 期 間 的 重 大 壓 力 市 況 下, 按 99% 的 置 信 水 平 及 10 日 持 倉 期 計 算 本 集 團 採 用 的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主 要 以 歷 史 模 擬 法 為 基 準 該 等 模 型 按 過 往 錄 得 的 市 場 利 率 及 價 格, 引 伸 出 日 後 可 出 現 的 情 景, 並 已 考 慮 不 同 市 場 與 比 率 ( 例 如 利 率 及 匯 率 )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該 等 模 型 亦 會 計 入 期 權 特 性 對 有 關 風 險 帶 來 的 影 響 本 集 團 採 用 的 歷 史 模 擬 法 已 包 含 以 下 特 點 : 過 往 市 場 利 率 及 價 格 乃 參 考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利 率 股 價 及 相 關 波 幅 計 算 ; 風 險 價 值 使 用 的 潛 在 市 場 變 動 乃 參 考 歷 史 數 據 計 算 ; 及 標 準 風 險 價 值 的 計 算 是 基 於 99% 的 置 信 水 平 及 使 用 1 日 持 倉 期, 然 後 再 把 結 果 調 整 至 10 日 ; 根 據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的 性 質, 即 使 相 關 持 倉 沒 有 任 何 變 動, 市 場 波 動 性 增 加 將 導 致 風 險 價 值 增 加 69

7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的 限 制 雖 然 風 險 價 值 是 衡 量 風 險 的 一 項 重 要 指 標, 但 應 留 意 其 存 在 有 一 定 局 限 性, 例 如 : 採 用 過 往 數 據 作 為 估 計 未 來 事 件 的 準 則, 未 必 可 以 顧 及 所 有 可 能 出 現 的 情 況, 特 別 是 一 些 極 端 情 況 ; 持 倉 期 的 計 算 方 法 乃 假 設 所 有 持 倉 均 可 以 在 該 期 間 內 套 現 這 項 假 設 或 許 未 能 充 份 反 映 市 場 流 通 性 極 低 時, 可 能 未 及 在 持 倉 期 內 套 現 或 對 沖 所 有 持 倉, 因 而 產 生 的 市 場 風 險 ; 根 據 定 義, 當 採 用 99% 置 信 水 平 時, 即 未 有 考 慮 在 此 置 信 水 平 以 外 或 會 出 現 的 虧 損 ; 風 險 價 值 是 以 營 業 時 間 結 束 時 的 持 倉 盤 作 計 算 基 準, 因 此 並 不 一 定 反 映 交 易 時 段 內 的 風 險 ; 及 標 準 風 險 價 值 不 大 可 能 反 映 僅 在 市 場 大 幅 波 動 時 才 會 出 現 的 潛 在 虧 損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風 險 框 架 ( 未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的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是 為 掌 握 重 大 基 準 風 險, 例 如 資 產 掉 期 息 差 及 跨 貨 幣 基 準 由 於 風 險 價 值 並 無 法 全 面 包 含 所 有 基 準 風 險 ( 例 如 倫 敦 銀 行 同 業 拆 放 利 率 期 限 基 準 ), 本 集 團 會 以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風 險 框 架 作 補 足, 並 整 合 至 資 本 架 構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風 險 框 架 目 的 在 於 管 理 及 資 本 化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未 能 充 分 涵 蓋 的 重 大 市 場 風 險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該 風 險 框 架 會 使 用 壓 力 測 試 以 量 化 有 關 資 本 要 求 於 2014 年 第 四 季, 這 些 壓 力 測 試 產 生 的 資 本 要 求 佔 根 據 內 部 模 型 計 算 之 市 場 風 險 規 定 總 額 的 3.0% 鑑 於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風 險 佔 根 據 已 獲 監 管 機 構 批 准 的 模 型 計 算 之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市 場 風 險 只 有 2.6%, 因 此 並 不 是 本 集 團 之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的 重 大 部 分 本 行 定 期 檢 討 風 險 因 素, 並 在 可 能 情 況 下 直 接 納 入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或 透 過 以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風 險 框 架 方 法 處 理, 包 括 以 風 險 價 值 為 基 準 的 方 法 或 以 壓 力 測 試 方 法 予 以 量 化 有 關 情 景 結 果 會 予 以 適 當 校 準 以 符 合 資 本 充 足 的 要 求 第 三 級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內 的 第 三 級 資 產 ( 包 括 交 易 用 途 衍 生 工 具 ) 的 公 平 價 值 所 佔 比 重 並 不 大 產 生 自 第 三 級 資 產 的 市 場 風 險 已 適 當 地 反 映 在 系 統 內, 並 以 風 險 價 值 及 壓 力 測 試 等 不 同 市 場 風 險 技 巧 進 行 管 理 70

7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壓 力 測 試 ( 未 經 審 核 ) 壓 力 測 試 是 已 併 入 本 集 團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之 重 要 工 具 之 一, 以 評 估 倘 若 出 現 較 為 極 端 但 有 可 能 發 生 的 事 件, 或 當 一 系 列 金 融 市 場 同 時 出 現 變 數 時, 對 組 合 價 值 的 潛 在 影 響 在 這 些 非 正 常 的 狀 況 下, 虧 損 或 會 遠 高 於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所 預 測 者 壓 力 測 試 會 於 法 律 實 體 及 整 體 集 團 層 面 執 行 該 等 測 試 情 景 均 經 精 心 設 計, 以 反 映 相 關 事 件 或 市 場 變 動 本 集 團 的 壓 力 測 試 所 帶 來 的 潛 在 虧 損 風 險 按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釐 定 限 額 及 監 察 滙 豐 壓 力 測 試 檢 討 小 組 負 責 管 理 整 個 過 程, 而 本 集 團 作 為 參 與 成 員 公 司 釐 定 以 下 適 用 之 情 景 : 單 一 風 險 因 素 壓 力 情 景, 不 可 能 在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中 反 映, 例 如 聯 繫 匯 率 脫 鈎 ; 技 術 情 景, 此 情 景 考 慮 每 項 風 險 因 素 的 最 大 變 動, 但 不 會 考 慮 任 何 市 場 相 關 性 ; 假 設 情 景, 此 情 景 考 慮 潛 在 的 宏 觀 經 濟 事 件, 例 如 中 國 內 地 經 濟 放 緩 及 主 權 債 務 違 約 之 潛 在 影 響, 包 括 更 深 遠 的 市 場 連 鎖 效 應 ; 及 歷 史 情 景, 此 情 景 包 含 過 往 市 場 受 壓 期 間 的 變 動, 而 此 等 情 況 並 不 在 風 險 價 值 中 反 映 市 場 風 險 反 向 壓 力 測 試 乃 基 於 錄 得 固 定 虧 損 的 前 設 下 進 行 測 試 程 序 會 識 別 何 種 情 景 導 致 此 項 虧 損 反 向 壓 力 測 試 有 助 明 暸 在 正 常 業 務 環 境 以 外 的 情 景 可 能 導 致 的 連 鎖 及 系 統 性 影 響 受 壓 之 風 險 價 值 及 壓 力 測 試, 連 同 反 向 壓 力 測 試 使 管 理 層 得 悉 有 關 風 險 價 值 以 外 的 尾 端 風 險, 而 本 集 團 對 該 等 尾 端 風 險 的 承 受 力 有 限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 經 審 核 )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風 險 價 值 大 部 分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均 源 自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交 易 活 動 風 險 價 值 高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之 水 平, 主 要 因 為 外 匯 及 利 率 交 易 活 動 增 加 下 圖 載 列 去 年 整 體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總 額 之 單 日 水 平 單 日 風 險 價 值 (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99% 1 日 ( 港 幣 百 萬 元 ) ( 未 經 審 核 ) 71

7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本 集 團 於 年 內 之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載 於 下 表 交 易 風 險 價 值,99% 1 日 ( 經 審 核 ) 於 2014 年 年 內 最 低 年 內 最 高 年 內 平 均 12 月 31 日 價 值 價 值 價 值 風 險 價 值 交 易 外 匯 交 易 利 率 交 易 組 合 分 散 ( 未 經 審 核 ) (5) (4) 受 壓 虧 損 之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交 易 外 匯 交 易 利 率 交 易 於 2013 年 年 內 最 低 年 內 最 高 年 內 平 均 12 月 31 日 價 值 價 值 價 值 風 險 價 值 交 易 外 匯 交 易 利 率 交 易 組 合 分 散 ( 未 經 審 核 ) (2) (3) 受 壓 虧 損 之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交 易 外 匯 交 易 利 率 交 易

7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回 溯 測 試 ( 未 經 審 核 ) 於 2014 年, 本 集 團 並 無 出 現 特 殊 虧 損 情 況 然 而, 本 集 團 於 年 內 錄 得 兩 次 特 殊 利 潤 情 況 第 一 次 的 特 殊 利 潤 發 生 於 2014 年 1 月 是 由 於 外 匯 及 利 率 方 面 的 交 易 利 潤 所 引 致 此 次 記 錄 均 發 生 在 已 結 清 和 假 設 利 潤 及 虧 的 回 溯 測 試 結 果 中 第 二 次 特 殊 利 潤 則 發 生 於 2014 年 2 月, 是 由 同 日 交 易 所 引 致 此 次 記 錄 只 發 生 在 已 結 清 利 潤 的 回 溯 測 試 結 果 中 下 圖 列 示 本 集 團 於 2014 年 之 單 日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對 比 已 結 清 及 假 設 利 潤 及 虧 損 本 集 團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對 比 已 結 清 及 假 設 利 潤 及 虧 損 之 回 溯 測 試 ( 港 幣 百 萬 元 ) ( 未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透 過 將 已 結 清 及 假 設 利 潤 及 虧 損, 與 風 險 價 值 進 行 回 溯 測 試, 以 定 期 驗 證 風 險 價 值 模 型 的 準 確 性 假 設 利 潤 及 虧 損 不 包 括 來 自 實 際 列 賬 基 準 之 費 用 佣 金 及 同 日 交 易 收 入 等 非 以 模 型 計 算 之 項 目, 而 已 結 清 的 利 潤 及 虧 損 則 包 括 兩 者 本 集 團 預 期 於 一 年 期 內, 平 均 會 有 兩 至 三 次 虧 損 超 出 99% 置 信 水 平 的 風 險 價 值 因 此, 這 段 期 間 利 潤 或 虧 損 超 出 風 險 價 值 之 實 際 次 數, 可 用 作 衡 量 該 等 模 型 的 效 用 為 確 保 計 算 風 險 值 時 以 審 慎 為 本, 必 須 留 意 超 出 風 險 價 值 的 利 潤 僅 於 回 溯 測 試 模 型 準 確 性 時 才 會 考 慮, 而 不 會 用 作 計 算 風 險 管 理 或 資 本 目 的 之 風 險 價 值 73

7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 未 經 審 核 )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之 風 險 價 值 本 集 團 之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主 要 與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有 關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主 要 來 自 利 率 及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並 無 商 品 風 險 去 年 之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總 額 的 單 日 水 平 載 於 下 圖 單 日 風 險 價 值 (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99% 1 日 ( 港 幣 百 萬 元 ) ( 未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於 年 內 之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載 於 下 表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99% 1 日 ( 經 審 核 ) 於 2014 年 年 內 最 低 年 內 最 高 年 內 平 均 12 月 31 日 價 值 價 值 價 值 風 險 價 值 非 交 易 利 率 非 交 易 信 貸 息 差 非 交 易 ( 未 經 審 核 ) 組 合 分 散 ( 未 經 審 核 ) (11) (13) 於 2013 年 年 內 最 低 年 內 最 高 年 內 平 均 12 月 31 日 價 值 價 值 價 值 風 險 價 值 非 交 易 利 率 非 交 易 信 貸 息 差 非 交 易 ( 未 經 審 核 ) 組 合 分 散 ( 未 經 審 核 ) (19) (22) 風 險 價 值 只 是 其 中 一 項 工 具 以 計 量 監 察 及 管 理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風 險 管 理 銀 行 賬 項 內 利 率 風 險 的 詳 情,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之 角 色, 載 於 下 文 非 交 易 賬 項 之 利 率 風 險 內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不 包 括 可 供 出 售 證 券 之 股 權 風 險 結 構 匯 兌 風 險 以 及 滙 豐 控 股 所 發 行 之 定 息 證 券 之 利 率 風 險, 有 關 風 險 的 管 理 詳 情 載 於 下 文 有 關 章 節 74

7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99% 1 日 ( 續 ) ( 經 審 核 )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之 市 場 風 險 監 控 方 法, 主 要 為 將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或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以 外 的 有 關 非 交 易 用 途 市 場 風 險 經 評 估 後 轉 移 至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管 理 的 賬 項, 惟 該 風 險 必 須 能 夠 在 市 場 進 行 對 沖 風 險 淨 額 一 般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透 過 採 用 定 息 政 府 債 券 ( 可 供 出 售 賬 項 內 持 有 的 流 動 資 產 ) 及 利 率 掉 期 管 理 可 供 出 售 組 合 內 持 有 的 定 息 政 府 債 券 的 利 率 風 險 於 本 集 團 的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內 反 映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使 用 的 利 率 掉 期 一 般 分 類 為 公 平 價 值 對 沖 或 現 金 流 對 沖, 並 計 入 本 集 團 的 非 交 易 風 險 價 值 任 何 未 能 於 市 場 進 行 對 沖 的 風 險, 由 當 地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於 獨 立 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賬 項 內 管 理 可 供 出 售 債 務 證 券 之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 未 經 審 核 ) 與 信 貸 息 差 變 動 有 關 之 風 險, 主 要 透 過 敏 感 度 限 額 壓 力 測 試 及 風 險 價 值 加 以 管 理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價 值 是 參 考 兩 年 期 內 信 貸 息 差 的 單 日 變 動, 再 按 99% 的 置 信 水 平 計 算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之 可 供 出 售 債 務 證 券 之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價 值 為 港 幣 1,200 萬 元 (2013 年 : 港 幣 1,800 萬 元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價 值 低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之 水 平, 主 要 是 由 於 年 內 信 貸 息 差 風 險 水 平 下 跌, 加 上 市 場 信 貸 息 差 波 幅 較 低 及 基 線 下 調 所 引 致 利 率 風 險 ( 經 審 核 ) 利 率 風 險 包 括 來 自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的 交 易 組 合 及 非 交 易 組 合, 後 者 包 括 結 構 性 利 率 風 險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於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之 限 額 內 及 於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和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察 下 管 理 有 關 利 率 風 險 交 易 賬 項 之 利 率 風 險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之 市 場 風 險 監 控 包 括 按 個 別 交 易 業 務 設 定 多 項 限 制, 其 中 包 括 風 險 價 值, 潛 在 的 敏 感 度 限 額 包 括 外 匯 持 倉 盤 限 額, 基 點 現 值 限 額 及 期 權 限 額, 限 定 交 易 工 具 類 別 等, 各 類 限 額 均 需 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批 准, 加 上 嚴 謹 執 行 新 產 品 審 批 程 序 所 規 範 衍 生 工 具 之 交 易 是 於 健 全 監 控 系 統 內 進 行 而 較 複 雜 之 衍 生 工 具 則 使 用 背 對 背 交 易 模 式 有 關 交 易 組 合 之 風 險 價 值 分 析 於 風 險 價 值 內 披 露 非 交 易 賬 項 之 利 率 風 險 ( 經 審 核 )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的 利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資 產 約 定 的 利 息 收 益 與 資 金 成 本 因 利 率 變 動 而 出 現 錯 配 情 況 對 某 些 產 品 範 疇 的 內 含 期 權 性 ( 如 按 揭 提 前 還 款 ) 必 須 作 出 假 設 對 合 約 列 明 須 即 時 償 付 之 負 債 ( 如 往 來 賬 項 ), 以 及 受 管 理 利 率 產 品 之 重 新 定 價 行 為 的 經 濟 存 續 期 必 須 作 出 行 為 方 面 的 假 設, 均 令 分 析 此 類 風 險 更 為 複 雜 有 關 行 為 特 點 之 假 設 包 含 於 下 文 闡 述 之 利 率 風 險 行 為 化 架 構 內 本 行 致 力 透 過 管 理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的 市 場 風 險, 盡 量 減 低 未 來 利 率 變 動 可 能 導 致 日 後 淨 利 息 收 益 下 降 的 影 響, 並 同 時 設 法 平 衡 有 關 對 沖 活 動 的 成 本 對 當 前 收 入 來 源 淨 額 產 生 的 影 響 75

7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利 率 風 險 行 為 化 ( 未 經 審 核 ) 與 按 非 常 極 端 壓 力 境 況 評 估 的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不 同, 非 交 易 賬 項 市 場 利 率 風 險 乃 根 據 照 常 營 業 狀 況 評 估 及 管 理 在 不 少 情 況 下, 由 並 非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或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所 產 生 的 資 產 負 債 而 帶 來 的 非 交 易 用 途 資 產 負 債 合 約 狀 況, 並 未 反 映 所 觀 察 的 行 為 因 此, 行 為 化 是 用 於 評 估 非 交 易 用 途 資 產 負 債 的 市 場 利 率 風 險, 而 此 項 經 評 估 的 市 場 風 險 乃 根 據 利 率 風 險 由 環 球 業 務 轉 移 至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之 規 管 規 則, 轉 移 至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行 為 化 適 用 於 以 下 三 大 範 疇 : 受 管 理 利 率 結 餘 的 經 評 估 重 新 定 價 頻 密 程 度 ; 不 附 息 結 餘 ( 一 般 是 資 本 賬 及 往 來 賬 ) 的 經 評 估 期 限 ; 及 預 期 提 前 還 款 行 為 或 附 帶 內 含 期 權 性 風 險 的 定 息 結 餘 之 往 後 接 納 比 率 的 基 本 情 況 利 率 行 為 化 政 策 須 根 據 本 集 團 行 為 化 政 策 而 制 訂, 並 最 少 每 年 由 各 地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區 域 資 產 負 債 及 資 本 管 理 部 以 及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及 資 本 管 理 部, 聯 同 各 地 區 域 及 本 集 團 的 市 場 風 險 監 察 團 隊 審 批 一 次 結 餘 可 按 行 為 歸 納 的 程 度 取 決 於 : 可 根 據 照 常 營 業 狀 況 評 估 為 穩 定 的 往 來 結 餘 額 ; 及 就 管 理 利 率 結 餘 而 言, 為 觀 察 過 往 的 市 場 利 率 重 新 定 價 行 為 ; 或 就 不 附 息 結 餘 而 言, 為 預 期 結 餘 停 留 於 照 常 營 業 狀 況 的 期 限 此 項 評 估 往 往 受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可 享 有 透 過 使 用 定 息 政 府 債 券 或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抵 銷 風 險 的 再 投 資 期 限 所 帶 動, 而 就 衍 生 工 具 而 言, 則 受 可 運 用 現 金 流 對 沖 的 能 力 所 帶 動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敏 感 度 集 團 管 理 非 交 易 用 途 組 合 之 利 率 風 險 時, 主 要 利 用 模 擬 模 型, 監 察 在 不 同 利 率 情 景 下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益 及 其 敏 感 度 下 表 列 載 由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上 移 或 下 移 100 個 基 點, 以 及 由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12 個 月 內, 每 季 開 始 時 所 有 市 場 的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下 移 或 上 移 25 個 基 點, 對 未 來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影 響 若 管 理 層 不 採 取 任 何 行 動, 則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的 連 串 平 行 上 移 累 積 的 結 果, 會 使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入 在 100 個 基 點 的 境 況 下 增 加 港 幣 億 元, 在 25 個 基 點 的 境 況 下 則 為 港 幣 億 元, 而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出 現 連 串 平 行 下 移 累 積 的 結 果, 則 會 使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益 在 100 個 基 點 的 境 況 下 減 少 港 幣 億 元, 在 25 個 基 點 的 境 況 下 減 少 港 幣 億 元 該 等 數 據 已 計 入 任 何 期 權 性 質 之 影 響 及 零 售 產 品 價 格 相 對 於 市 場 利 率 轉 變 的 變 動 76

7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經 審 核 ) 根 據 此 基 準,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如 下 : 孳 息 曲 線 孳 息 曲 線 每 季 初 每 季 初 平 行 平 行 孳 息 曲 線 孳 息 曲 線 上 移 100 個 下 移 100 個 上 移 25 個 下 移 25 個 基 點 基 點 基 點 基 點 預 計 於 2015 年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轉 變 - 港 幣 1,543 (1,960) 1,053 (1,625) - 美 元 753 (648) 511 (606) - 其 他 686 (670) 543 (451) 總 數 2,982 (3,278) 2,107 (2,682) 預 計 於 2014 年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轉 變 - 港 幣 1,432 (1,498) 963 (1,259) - 美 元 598 (471) 427 (403) - 其 他 707 (709) 571 (532) 總 數 2,737 (2,678) 1,961 (2,194) 上 表 列 示 之 利 率 敏 感 度 顯 示 在 預 計 孳 息 曲 線 情 景 及 本 集 團 現 時 利 率 風 險 狀 況 下, 淨 利 息 收 入 之 備 考 變 動 之 影 響 但 此 項 影 響 並 未 計 及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或 有 關 業 務 部 門 內 部 為 減 輕 此 項 利 率 風 險 而 可 能 採 取 之 行 動 在 實 際 情 況 下,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業 務 會 積 極 尋 求 改 變 利 率 風 險 狀 況, 務 求 盡 量 減 低 虧 損 及 提 高 收 入 淨 額 淨 利 息 收 益 的 敏 感 度 計 算 假 設 所 有 期 限 的 利 率 在 上 行 境 況 下 均 以 相 同 幅 度 變 動 預 計 數 值 不 假 設 於 下 行 境 況 下 利 率 會 降 至 負 數, 就 若 干 貨 幣 而 言, 此 境 況 實 際 上 可 能 造 成 不 平 行 變 動 此 外, 淨 利 息 收 益 的 敏 感 度 計 算 已 計 及 銀 行 同 業 拆 息 及 企 業 在 時 間 及 利 率 方 面 有 酌 情 權 之 利 率 之 間 的 預 計 變 動 差 異, 對 淨 利 息 收 益 的 影 響 儲 備 敏 感 度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至 少 每 季 度 一 次 就 可 供 出 售 投 資 組 合 及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儲 備 因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上 移 或 下 移 100 個 基 點 而 預 期 會 出 現 的 估 值 減 幅 作 出 評 估, 藉 以 監 察 所 匯 報 的 儲 備 對 利 率 變 動 之 敏 感 度 下 表 列 載 於 結 算 日 以 上 儲 備 對 該 等 利 率 變 動 之 敏 感 度, 以 及 截 至 該 日 止 年 度 內 的 最 高 及 最 低 每 月 數 據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最 高 影 響 最 低 影 響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上 移 100 個 基 點 (1,031) (1,031) (663)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佔 股 東 資 金 之 百 分 率 (0.7) (0.7) (0.5)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下 移 100 個 基 點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佔 股 東 資 金 之 百 分 率 年 12 月 31 日 最 高 影 響 最 低 影 響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上 移 100 個 基 點 (855) (987) (855)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佔 股 東 資 金 之 百 分 率 (0.8) (0.9) (0.8) 所 有 孳 息 曲 線 平 行 下 移 100 個 基 點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佔 股 東 資 金 之 百 分 率 上 表 所 列 的 敏 感 度 僅 供 說 明 用 途, 並 只 根 據 簡 單 境 況 評 估 此 外, 該 表 僅 呈 列 因 可 供 出 售 投 資 組 合 及 來 自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所 產 生 之 利 率 風 險 該 等 特 定 風 險 只 佔 本 集 團 整 體 利 率 風 險 的 一 部 分 77

8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c) 市 場 風 險 ( 續 ) 外 匯 風 險 ( 經 審 核 ) 本 集 團 之 外 匯 風 險 主 要 包 括 因 由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所 涉 及 之 外 匯 交 易 風 險, 以 及 因 銀 行 業 務 所 衍 生 之 貨 幣 風 險 本 行 將 後 者 轉 移 至 環 球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並 集 中 於 本 行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所 審 批 之 外 匯 持 倉 限 額 內 管 理 期 權 盤 淨 額 乃 根 據 所 有 外 匯 期 權 合 約 之 得 爾 塔 加 權 持 倉 為 基 礎 計 算 集 團 之 總 結 構 性 外 匯 倉 盤 由 本 行 對 聯 營 公 司 附 屬 公 司 及 分 行 作 出 外 匯 投 資 的 資 產 淨 值 與 本 集 團 之 長 期 外 幣 股 票 投 資 之 公 平 價 值 所 組 成 集 團 之 結 構 性 外 匯 倉 盤 由 本 行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管 理, 其 主 要 目 標 為 確 保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的 資 本 比 率 避 免 受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只 有 美 元 之 非 結 構 性 外 匯 倉 盤 佔 整 體 外 匯 淨 倉 盤 總 額 不 少 於 10% 本 集 團 亦 持 有 人 民 幣 結 構 性 外 匯 倉 盤, 佔 整 體 外 匯 結 構 性 倉 盤 淨 額 不 少 於 10% 下 表 列 示 集 團 結 構 性 及 非 結 構 性 外 匯 持 倉 盤 ( 未 經 審 核 ) 集 團 2014 美 元 人 民 幣 歐 元 澳 元 其 他 外 幣 外 幣 總 額 非 結 構 性 倉 盤 現 貨 資 產 188, ,709 16,256 14,516 52, ,864 現 貨 負 債 (157,303) (159,501) (8,877) (23,523) (32,474) (381,678) 遠 期 買 入 325, ,597 6,725 13,587 49, ,396 遠 期 賣 出 (347,341) (151,149) (14,100) (4,505) (69,855) (586,950) 期 權 盤 淨 額 205 (276) (2) (115) 持 有 /( 沽 空 ) 非 結 構 性 倉 盤 淨 額 9, (40) 40 9,635 結 構 性 持 倉 - 52, , 非 結 構 性 倉 盤 現 貨 資 產 176, ,293 4,807 20,569 44, ,210 現 貨 負 債 (154,695) (137,449) (7,621) (26,347) (32,777) (358,889) 遠 期 買 入 287, ,637 7,320 13,358 28, ,901 遠 期 賣 出 (310,493) (150,555) (4,610) (7,658) (40,072) (513,388) 期 權 盤 淨 額 404 (146) - (15) (215) 28 持 有 /( 沽 空 ) 非 結 構 性 倉 盤 淨 額 (691) 1,780 (104) (93) (30) 862 結 構 性 持 倉 , ,270 股 份 風 險 ( 經 審 核 ) 集 團 2014 年 及 2013 年 之 股 份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長 期 股 票 投 資, 並 已 列 示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2 證 券 投 資 項 內, 而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股 票 則 列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28 持 作 交 易 用 途 之 資 產 項 內 此 等 股 票 受 買 賣 限 額 風 險 管 理 監 控 措 施 和 其 他 市 場 風 險 制 度 所 規 管 78

8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經 審 核 )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及 管 理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之 政 策 集 團 透 過 從 事 保 險 業 務 之 附 屬 公 司, 提 供 包 括 人 壽 及 非 人 壽 等 全 面 保 險 項 目 及 產 品 予 個 人 及 商 業 客 戶 這 些 從 事 保 險 業 務 之 附 屬 公 司 皆 受 到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之 監 管 並 需 遵 從 保 險 業 監 理 專 員 之 規 定 集 團 需 就 其 保 險 合 約 下 因 難 以 預 測 保 險 索 償 之 時 間 性 及 嚴 重 程 度 而 承 受 風 險, 集 團 亦 需 就 其 保 險 及 投 資 業 務 承 受 市 場 風 險 集 團 透 過 控 制 承 保 限 額 制 定 牽 涉 新 產 品 或 超 出 限 額 交 易 之 審 批 程 序 分 散 風 險 訂 立 定 價 指 引 作 出 再 保 險 安 排 及 適 時 監 控 問 題, 並 考 慮 相 關 的 本 地 市 場 狀 況 和 監 管 要 求 以 管 理 其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集 團 採 用 多 種 方 法 評 估 及 監 控 因 承 保 個 別 風 險 及 整 體 風 險 引 致 之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此 等 方 法 包 括 內 部 風 險 測 量 模 式 敏 感 度 分 析 情 景 分 析 和 壓 力 測 試 概 率 論 適 用 於 保 險 合 約 組 合 的 定 價 和 提 撥 準 備 金 其 主 要 風 險 在 於 索 償 的 頻 率 和 嚴 重 程 度 大 於 預 期 保 險 事 件 的 性 質 是 基 於 與 若 干 程 度 的 隨 機 性, 並 於 任 何 一 年 內 發 生 的 實 際 數 量 及 規 模, 可 能 不 同 於 通 過 已 經 建 立 的 統 計 技 術 所 能 預 測 的 資 產 / 負 債 管 理 集 團 根 據 資 產 的 質 量 風 險 狀 況 多 樣 性 資 產 / 負 債 匹 配 度 流 動 性 和 目 標 投 資 回 報 積 極 地 管 理 其 資 產 投 資 的 目 標 是 在 最 低 的 波 幅 下 達 致 預 設 的 投 資 回 報 集 團 旗 下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的 投 資 委 員 會 及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定 期 審 批 投 資 政 策, 包 括 資 產 分 配 投 資 指 引 和 限 額, 並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督 資 產 / 負 債 管 理 的 流 程 集 團 根 據 指 定 產 品 的 需 要 及 應 本 地 的 監 管 要 求, 為 各 主 要 保 險 產 品 類 別 確 立 投 資 政 策 投 資 政 策 界 定 了 資 產 的 分 配 和 限 制 以 達 到 目 標 的 長 期 投 資 回 報 集 團 定 期 重 新 評 估 用 以 計 算 對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負 債 和 其 付 款 時 間 的 估 計 和 假 設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算 和 假 設 偏 離, 並 可 能 影 響 集 團 實 現 其 資 產 / 負 債 管 理 目 的 和 目 標 的 能 力 79

8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下 表 列 示 各 主 要 保 險 產 品 類 別 下 資 產 及 負 債 的 組 合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旗 下 以 合 約 分 類 的 資 產 負 債 表 投 資 連 結 非 投 資 連 結 其 他 1 合 約 2 合 約 3 資 產 合 計 2014 金 融 資 產 : -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880-11,112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證 券 投 資 - 66,734 6,292 73,026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5 9,596 1,523 11,134 總 金 融 資 產 ,296 7,815 95,358 再 保 險 資 產 - 2,820-2,820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 - 8,263 8,263 其 他 資 產 - 4,321 1,446 5,767 總 資 產 ,437 17, ,208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投 資 合 約 下 之 負 債 保 險 合 約 下 之 負 債 86 92,356-92,442 遞 延 稅 項 - - 1,453 1,453 其 他 負 債 總 負 債 ,691 2,202 95,139 股 東 權 益 ,069 17,069 總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691 19, , 金 融 資 產 : -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233 6,754-6,987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證 券 投 資 - 66,672 4,853 71,525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3 7,963 2,129 10,105 總 金 融 資 產 ,392 6,982 88,620 再 保 險 資 產 - 1,465-1,465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現 值 - - 7,198 7,198 其 他 資 產 - 4, ,651 總 資 產 ,750 14, ,934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投 資 合 約 下 之 負 債 保 險 合 約 下 之 負 債 88 85,756-85,844 遞 延 稅 項 - - 1,239 1,239 其 他 負 債 總 負 債 ,091 1,793 88,127 股 東 權 益 ,807 14,807 總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091 16, ,934 1 包 括 人 壽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及 連 結 投 資 合 約 2 包 括 人 壽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及 非 連 結 投 資 合 約 3 包 括 股 東 資 產 80

8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承 保 策 略 集 團 之 承 保 策 略 力 求 多 元 化, 以 確 保 達 致 均 衡 的 業 務 組 合, 及 多 年 來 維 持 一 個 由 眾 多 類 似 風 險 組 成 的 龐 大 組 合, 藉 以 減 低 不 穩 定 性 的 出 現 再 保 險 策 略 集 團 將 部 分 所 承 保 風 險 分 保 予 再 保 險 公 司, 以 便 控 制 蒙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並 保 障 資 本 這 些 再 保 險 協 定 可 轉 移 部 分 風 險, 以 限 制 對 單 一 投 保 人 所 承 受 的 風 險 每 種 風 險 的 自 留 額 度 須 視 乎 本 集 團 依 據 保 障 範 圍 的 特 徵, 就 個 別 情 況 評 估 的 特 定 風 險 最 高 限 額 而 定 按 照 再 保 險 協 議 的 條 款, 再 保 險 公 司 同 意 在 需 要 支 付 賠 款 時 償 付 已 分 出 的 份 額 覆 蓋 之 風 險 性 質 下 列 為 集 團 主 要 產 品 本 身 存 在 的 風 險 性 質 之 評 估 (i) 長 期 保 險 合 約 - 非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長 期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業 務 之 基 本 特 質 是 提 供 在 保 單 發 出 時 已 保 證 死 亡 賠 償 金 額 有 儲 蓄 成 分 之 保 險 產 品 一 般 會 提 供 退 保 保 證 價 值 約 滿 保 證 價 值 等 條 款 集 團 大 部 分 非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均 具 有 酌 情 分 紅 特 徵, 讓 投 保 人 可 以 分 享 人 壽 保 險 基 金 的 利 潤 這 些 保 險 計 劃 在 保 單 週 年 日 向 每 個 保 單 的 投 保 人 酌 情 支 付 奬 金, 以 分 紅 形 式 發 放 其 中 一 種 主 要 的 非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更 可 讓 投 保 人 選 擇 在 到 期 前 之 預 定 期 內, 每 月 收 取 保 證 及 酌 情 分 紅 集 團 向 投 保 人 分 配 利 潤 的 原 則 基 於 以 下 考 慮 因 素 : (i) 集 團 旗 下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的 財 政 狀 況 ; (ii) 投 保 人 的 合 理 期 望 及 提 供 一 個 平 穩 的 長 期 回 報 ; 及 (iii) 平 衡 股 東 與 投 保 人 之 間 的 利 益 集 團 配 對 資 產 與 負 債 以 管 理 投 資 風 險 集 團 的 投 資 策 略 主 要 投 資 於 高 質 素 的 債 券, 部 份 則 投 資 於 具 增 長 潛 力 資 產 以 提 高 投 資 回 報 死 亡 率 風 險 則 透 過 再 保 險 和 妥 善 的 承 保 安 排 予 以 管 理 集 團 對 分 紅 之 發 放 有 合 約 賦 予 之 絕 對 決 定 權 實 際 上, 集 團 會 考 慮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合 理 期 望 去 制 定 分 紅 水 平 集 團 之 目 的 是 按 長 期 投 資 回 報 率, 訂 出 並 維 持 一 個 平 穩 的 紅 利 規 模 因 此, 集 團 每 年 會 根 據 整 體 投 資 回 報 保 單 持 續 性 索 償 及 營 業 支 出 之 實 際 和 預 期 的 經 驗, 去 評 估 可 否 支 持 現 行 之 紅 利 規 模 81

8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ii) 長 期 保 險 合 約 -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集 團 承 保 之 投 資 連 結 人 壽 保 險, 為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壽 險 保 障 及 基 金 投 資 保 費 在 扣 除 費 用 後 會 被 投 資 於 客 戶 所 選 定 之 基 金 其 他 保 險 成 本 及 行 政 費 用 則 在 累 積 的 基 金 結 餘 扣 除 雖 然 投 保 人 須 承 受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的 市 場 風 險, 但 集 團 仍 須 就 投 保 人 因 承 受 任 何 不 當 的 市 場 風 險 所 面 對 的 後 果 而 承 擔 信 譽 風 險 因 此, 集 團 須 確 保 投 保 人 所 承 擔 的 市 場 風 險 與 集 團 向 投 保 人 告 知 的 任 何 市 場 風 險 資 訊 相 符, 以 保 障 集 團 的 利 益 本 集 團 會 定 期 檢 討 賠 款 和 費 用, 以 確 保 現 行 的 收 費 足 以 彌 補 有 關 成 本 (iii) 長 期 投 資 合 約 - 非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集 團 承 辦 退 休 基 金 業 務 並 歸 類 為 投 資 合 約 根 據 各 退 休 計 劃, 僱 主 及 僱 員 獲 提 供 一 系 列 基 金 以 供 選 擇 投 入 其 供 款 累 計 基 金 餘 額 將 於 計 劃 成 員 退 休 或 終 止 受 僱 時 支 付 而 集 團 則 會 為 這 些 基 金 提 供 本 金 及 最 低 投 資 回 報 保 證, 保 證 風 險 的 管 理 方 法 是 投 資 於 優 質 定 息 債 券, 而 其 投 資 策 略 的 制 訂 則 以 至 少 能 達 致 最 低 保 證 水 平 之 回 報 為 目 標 (iv) 長 期 投 資 合 約 - 投 資 連 結 產 品 集 團 承 辦 退 休 基 金 業 務 並 歸 類 為 投 資 合 約 根 據 各 退 休 計 劃, 僱 主 及 僱 員 獲 提 供 一 系 列 基 金 以 供 選 擇 投 入 其 供 款 累 計 基 金 餘 額 將 於 計 劃 成 員 退 休 或 終 止 受 僱 時 支 付 儘 管 計 劃 成 員 須 承 擔 相 關 產 品 之 市 場 風 險, 但 集 團 亦 要 就 計 劃 成 員 所 承 受 的 任 何 不 當 市 場 風 險 所 面 對 的 後 果 而 承 擔 信 譽 風 險 因 此, 集 團 須 確 保 計 劃 成 員 所 承 擔 的 市 場 風 險 與 集 團 向 計 劃 成 員 告 知 的 任 何 市 場 風 險 資 訊 相 符, 以 保 障 集 團 的 利 益 82

8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之 集 中 當 集 團 之 負 債 可 能 受 某 一 特 別 事 項 或 一 連 串 事 項 的 衝 擊 時, 即 產 生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集 中, 這 些 風 險 的 集 中 可 由 單 一 合 約 或 相 關 的 合 約 產 生 並 涉 及 會 產 生 負 債 的 情 況 當 與 公 共 運 輸 相 關 的 意 外 傳 染 病 及 自 然 災 害 引 致 保 單 持 有 人 之 性 命 受 影 響 時, 集 團 便 出 現 風 險 集 中 為 了 減 低 以 上 風 險, 集 團 為 災 難 安 排 再 保 險 如 果 保 單 中 受 保 風 險 為 死 亡, 最 顯 著 可 引 致 整 體 索 償 率 上 升 之 因 素 為 疫 症 之 發 生 ( 如 後 天 免 疫 缺 乏 症 候 群 (AIDS) 嚴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統 綜 合 症 (SARS) 或 人 類 禽 流 感 等 ) 或 固 有 生 活 方 式 廣 泛 之 改 變, 均 會 導 致 早 於 或 高 於 預 期 之 索 償 如 果 保 單 中 受 保 風 險 為 生 存, 最 具 影 響 力 之 因 素 則 為 因 醫 療 科 技 及 社 會 情 況 之 改 善 而 令 壽 命 延 長 集 團 之 保 險 合 約 均 在 香 港 發 出 集 團 會 分 析 不 同 事 況 所 帶 來 之 財 務 影 響, 以 確 定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的 集 中 度 總 體 損 失 根 據 已 挑 選 之 壓 力 程 度 作 評 估 集 團 之 再 保 險 政 策 已 於 上 頁 詳 細 披 露 壽 險 業 務 往 往 是 比 非 壽 險 業 務 更 長 期 性, 並 經 常 在 合 約 內 包 括 儲 蓄 及 投 資 等 元 素 壽 險 保 單 的 準 備 額 一 般 會 參 考 相 關 保 單 之 預 期 現 金 流, 然 後 予 以 釐 定 因 此, 對 保 險 合 約 客 戶 負 債 之 分 析 是 衡 量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的 適 當 方 法 對 保 險 合 約 客 戶 負 債 之 詳 情 已 刊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45 83

8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財 務 風 險 金 融 工 具 的 交 易 可 能 會 引 致 集 團 面 對 一 系 列 之 財 務 風 險 這 些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信 貸 風 險 及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各 種 財 務 風 險 以 及 集 團 控 制 該 等 風 險 的 方 法 描 述 如 下 集 團 亦 須 面 對 其 向 部 分 投 資 合 約 的 持 有 人 作 出 投 資 回 報 保 證 的 風 險 風 險 在 於, 集 團 持 有 的 資 產 之 收 益 率 可 能 不 足 以 達 到 投 資 組 合 所 保 證 的 回 報 此 類 風 險 的 管 理 架 構 為 採 用 配 對 方 法, 以 適 當 的 資 產 配 對 投 保 人 之 負 債 在 合 同 的 有 效 期 內, 若 分 析 顯 示 指 定 資 產 的 回 報 未 能 抵 償 相 關 負 債, 集 團 將 會 額 外 撥 出 準 備 金 下 表 根 據 負 債 類 別, 分 析 本 集 團 的 保 險 承 保 子 公 司 於 結 算 日 所 持 有 的 資 產 及 其 面 對 之 財 務 風 險 : 保 險 業 務 持 有 的 金 融 資 產 集 團 2014 投 資 連 結 非 投 資 連 結 其 他 合 約 合 約 資 產 合 計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債 務 證 券 股 票 ,805-11, ,880-11,112 證 券 投 資 持 至 期 滿 : - 債 務 證 券 - 61,967 6,269 68,236-61,967 6,269 68,236 可 供 出 售 : - 債 務 證 券 - 4,767-4,767 - 股 票 , ,790 衍 生 工 具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5 9,596 1,523 11, ,296 7,815 95,358 84

8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集 團 投 資 連 結 非 投 資 連 結 其 他 合 約 合 約 資 產 合 計 2013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債 務 證 券 股 票 233 5,942-6, ,754-6,987 證 券 投 資 持 至 期 滿 : - 債 務 證 券 - 66,672 4,833 71,505-66,672 4,833 71,505 可 供 出 售 : - 債 務 證 券 股 票 衍 生 工 具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3 7,963 2,129 10, ,392 6,982 88,620 上 表 顯 示 集 團 通 常 將 投 資 連 結 合 約 下 之 資 產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而 非 投 資 連 結 合 約 下 之 資 產 則 根 據 其 合 約 的 性 質 而 分 類 持 有 用 以 支 持 投 資 連 結 的 保 險 負 債 之 資 產 佔 集 團 旗 下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底 總 金 融 資 產 的 0.3%(2013 年 :0.3%) 該 表 同 時 顯 示,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約 76.6%(2013 年 :81.6%) 的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為 債 務 證 券, 股 票 則 佔 11.6%(2013 年 : 7.0%) 市 場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受 利 率 股 票 價 格 及 匯 率 之 變 動, 而 令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以 下 將 進 一 步 分 析 市 場 風 險 之 各 種 分 類 利 率 風 險 集 團 其 下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因 所 持 有 的 債 務 證 券 收 益 率 有 機 會 低 於 保 證 支 付 給 投 保 人 的 投 資 回 報 而 產 生 利 率 風 險 集 團 持 有 的 大 部 分 債 務 證 券 均 採 用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策 略, 以 配 合 預 期 的 債 務 償 還 為 目 標 集 團 定 期 檢 討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的 情 況 以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集 團 並 定 時 制 定 模 型 及 檢 討 現 金 流 量 的 預 測 和 利 率 波 動 對 相 關 投 資 組 合 及 保 險 準 備 金 的 影 響 以 上 各 項 策 略 的 整 體 目 的 為 管 理 因 利 率 走 勢 變 動 而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價 值 的 變 動 對 於 分 紅 產 品, 集 團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根 據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共 同 承 擔 部 份 風 險, 以 減 低 集 團 面 對 的 利 率 風 險 85

8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利 率 風 險 ( 續 )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孳 息 曲 線 當 前 而 恆 久 的 變 動 對 集 團 保 險 子 公 司 的 稅 後 綜 合 利 潤 和 股 東 權 益 有 以 下 影 響 : 對 該 年 度 對 對 該 年 度 對 稅 後 利 潤 股 東 權 益 稅 後 利 潤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孳 息 曲 線 上 移 100 基 點 孳 息 曲 線 下 移 100 基 點 (491) (93) (450) (450) 上 述 利 率 敏 感 分 析 僅 供 說 明 用 途, 並 只 根 據 簡 化 的 境 況 評 估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各 種 影 響 之 間 可 能 並 無 直 線 關 係, 因 此 評 估 結 果 不 能 單 靠 推 算 得 知 計 算 此 等 影 響 時, 已 將 因 透 過 附 有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而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分 享 之 投 資 回 報 考 慮 在 內 除 此 之 外, 敏 感 分 析 並 無 計 及 管 理 層 為 減 輕 利 率 變 動 的 影 響 而 可 能 採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亦 無 考 慮 因 投 保 人 行 為 而 出 現 的 任 何 變 化 股 價 風 險 按 公 平 價 值 計 入 資 產 負 債 表 來 支 持 本 集 團 附 屬 公 司 之 股 東 資 金 及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同 的 有 價 證 券 組 合 ( 包 括 集 體 投 資 計 劃 ) 須 承 受 價 格 風 險 這 種 風 險 已 界 定 為 因 價 格 出 現 不 利 變 化 所 引 致 的 潛 在 市 值 虧 損, 主 要 的 減 低 風 險 措 施 包 括 策 略 性 資 產 分 配 或 對 沖 策 略 及 根 據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與 投 保 人 分 擔 風 險 集 團 的 目 標 是 透 過 投 資 於 多 元 化 的 優 質 流 通 證 券 組 合, 賺 取 相 對 具 競 爭 力 的 回 報 集 團 定 期 為 投 資 組 合 之 特 徵 進 行 分 析 並 定 期 審 查 股 份 價 格 風 險 集 團 的 投 資 組 合 是 多 樣 化 跨 國 及 跨 產 業 的, 而 集 中 於 任 何 一 個 公 司 或 行 業 的 投 資 組 合 是 同 時 受 到 高 級 管 理 層 及 監 管 機 構 所 限 制 的 下 表 列 示 股 票 價 格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10% 對 稅 後 綜 合 利 潤 和 股 東 權 益 的 影 響 : 對 該 年 度 對 對 該 年 度 對 稅 後 利 潤 股 東 權 益 稅 後 利 潤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之 影 響 股 份 價 格 上 升 10% 股 份 價 格 下 降 10% (300) (300) (144) (144) 上 述 股 權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供 說 明 用 途, 並 只 根 據 簡 化 的 情 景 評 估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各 種 影 響 之 間 可 能 並 無 直 線 關 係, 因 此 評 估 結 果 不 能 單 靠 推 算 得 知 在 評 估 此 影 響 時, 集 團 已 將 因 透 過 附 有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分 擔 之 風 險 考 慮 在 內 外 匯 風 險 集 團 的 保 險 附 屬 公 司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主 要 以 美 元 人 民 幣 和 港 元 三 種 主 要 貨 幣 計 值 本 集 團 的 政 策 主 要 是 將 資 產 配 對 同 一 貨 幣 的 負 債, 從 而 有 效 減 低 外 匯 風 險 本 集 團 亦 設 定 限 額, 以 確 保 外 匯 風 險 淨 額 維 持 於 可 接 受 水 平 集 團 亦 利 用 外 匯 遠 期 合 約 以 管 理 外 匯 風 險 於 結 算 日, 大 部 分 外 匯 遠 期 合 同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86

8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信 貸 風 險 集 團 之 證 券 組 合 和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均 牽 涉 信 貸 風 險 此 項 風 險 界 定 為 借 款 人 償 還 債 務 之 能 力 出 現 不 利 變 化 引 致 的 潛 在 市 值 損 失 集 團 的 目 標 是 投 資 在 多 元 化 的 證 券 組 合 上 以 獲 得 相 對 較 高 及 有 競 爭 力 的 回 報 管 理 層 已 制 定 信 貸 政 策, 並 設 立 信 貸 限 額 以 管 理 信 貸 質 素 及 集 中 程 度 風 險 下 表 列 示 本 集 團 保 險 業 務 持 有 之 庫 券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及 債 務 證 券 之 分 析 保 險 業 務 之 庫 券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及 債 務 證 券 2014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減 值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用 作 支 持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及 投 資 合 約 負 債 之 工 具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58,263 8, ,734 58,263 8, ,734 用 作 支 持 股 東 權 益 之 工 具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6, ,269 6, ,269 合 計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64,492 8, ,003 64,492 8, ,003 87

9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2013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減 值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用 作 支 持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及 投 資 合 約 負 債 之 工 具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60,284 6, ,672 60,284 6, ,672 用 作 支 持 股 東 權 益 之 工 具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4, ,833 4, ,833 合 計 指 定 以 公 平 價 值 列 賬 之 金 融 資 產 : - 庫 券 及 其 他 合 資 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 - 庫 券 及 其 他 相 似 票 據 債 務 證 券 65,047 6, ,505 65,047 6, ,505 88

9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集 團 亦 因 保 險 及 其 他 應 收 賬 款 而 承 受 信 貸 風 險, 當 中 絕 大 部 分 是 再 保 人 無 力 償 還 到 期 之 應 付 款 項 及 其 分 擔 之 已 發 出 保 險 合 同 之 負 債 為 減 低 再 保 人 之 信 貸 風 險, 集 團 結 合 各 大 評 級 機 構 所 給 予 的 評 級, 從 公 開 和 其 他 資 料 源 頭 考 慮 再 保 險 公 司 的 當 前 市 場 穩 定 性 及 再 保 險 公 司 應 付 款 項 的 結 算 趨 勢, 就 批 核 再 保 險 公 司 制 訂 了 若 干 業 務 及 財 務 指 引 轉 讓 予 再 保 人 分 擔 的 保 險 負 債 及 再 保 險 未 決 追 償 額 如 下.. 再 保 險 商 應 佔 之 保 單 保 險 負 債 2014 非 逾 期 或 減 值 已 逾 期 高 等 評 級 中 等 評 級 次 等 評 級 但 非 減 值 減 值 減 值 準 備 合 計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2, ,776 合 計 2, ,776 再 保 險 債 務 人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合 約 1, ,446 合 計 1, ,446 再 保 險 債 務 人

92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流 動 資 金 風 險 集 團 需 要 應 付 日 常 現 金 資 源 需 求, 尤 其 是 保 單 及 投 資 合 約 產 生 之 賠 償, 以 及 提 前 退 保 之 退 保 金 額 因 此, 集 團 要 面 對 可 能 無 足 夠 備 用 現 金 無 法 以 合 理 成 本 償 付 到 期 負 債 的 風 險 為 管 理 此 風 險, 集 團 監 察 及 設 定 適 當 的 營 運 資 金 水 平, 以 償 付 該 等 保 險 負 債 風 險 監 察 措 施 包 括 壓 力 測 試 及 集 團 的 信 貸 評 級 集 團 亦 考 慮 各 相 關 基 金 之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從 而 安 排 投 資 組 合, 並 運 用 提 前 退 保 罰 款 及 市 場 調 整 條 款, 以 減 輕 不 可 預 計 的 現 金 需 求 所 涉 成 本 下 表 列 示 於 結 算 日 保 險 負 債 的 預 計 到 期 日 分 析 : 保 險 負 債 的 預 計 到 期 日 預 期 現 金 流 ( 未 折 現 ) 年 以 內 1 至 5 年 5 至 15 年 15 年 以 上 合 計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7,918 36,983 84,607 59, ,445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927 37,023 84,717 60, , 非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9,091 32,326 81,196 57, ,186 投 資 連 結 保 險 ,102 32,368 81,312 58, ,973 投 資 合 約 下 的 負 債 之 尚 餘 合 約 期 限 2014 投 資 非 投 資 連 結 合 約 連 結 合 約 合 計 尚 餘 合 約 期 限 : - 1 年 內 到 期 至 5 年 內 到 期 至 10 年 內 到 期 年 後 到 期 無 定 期 尚 餘 合 約 期 限 : - 1 年 內 到 期 至 5 年 內 到 期 至 10 年 內 到 期 年 後 到 期 無 定 期

93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價 值 本 集 團 的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採 用 內 含 價 值 法 入 賬, 此 方 法 可 以 全 面 評 估 保 險 及 相 關 風 險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團 的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價 值 為 港 幣 億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港 幣 億 元 ) 有 效 保 單 賬 項 預 期 產 生 的 利 潤 中, 股 東 應 佔 之 權 益 現 值 可 進 行 壓 力 測 試, 以 評 估 壽 險 業 務 面 對 不 利 事 件 的 承 受 能 力 下 表 列 示 於 結 算 日 各 項 主 要 經 濟 及 業 務 假 設 當 出 現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時, 對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價 值 之 影 響 : 無 風 險 利 率 上 升 100 基 點 無 風 險 利 率 下 降 100 基 點 (594) (576) 以 上 對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之 有 效 保 單 價 值 的 影 響 只 供 說 明 用 途 及 僅 根 據 被 簡 化 的 情 景 進 行 分 析 各 種 影 響 之 間 可 能 不 存 在 直 線 關 係, 因 此 評 估 結 果 不 能 用 以 推 算 計 算 此 等 影 響 時 已 考 慮 到 透 過 附 有 酌 情 參 與 條 款 而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分 享 之 投 資 回 報 除 此 之 外, 管 理 層 為 減 輕 影 響 而 採 取 的 各 種 措 施 及 因 投 保 人 隨 後 行 為 的 改 變 而 可 能 帶 來 的 影 響 均 並 未 納 入 以 上 之 分 析 內 非 經 濟 假 設 下 表 列 示 於 保 險 業 務 各 項 假 設 當 出 現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時, 對 集 團 當 年 利 潤 及 資 產 淨 值 之 敏 感 度.. 對 2014 年 業 績 之 影 響 對 2013 年 業 績 之 影 響 利 潤 資 產 淨 值 利 潤 資 產 淨 值 死 亡 率 及 / 或 發 病 率 上 升 10% (66) (66) (62) (62) 死 亡 率 及 / 或 發 病 率 下 降 10% 保 單 失 效 率 上 升 10% (13) (13) (11) (11) 保 單 失 效 率 下 降 10% 支 出 率 上 升 10% (104) (104) (95) (95) 支 出 率 下 降 10% 就 長 期 保 險 合 同 制 定 假 設 的 流 程 制 定 假 設 的 程 序 旨 在 得 出 穩 定 及 審 慎 的 未 來 估 算 結 果 為 達 至 此, 集 團 採 用 相 對 較 為 保 守 的 假 設, 有 關 假 設 須 足 夠 承 受 按 實 際 經 驗 所 得 出 的 波 幅, 並 且 每 年 對 有 關 經 驗 進 行 檢 討, 以 評 估 所 採 用 的 假 設 與 未 來 估 算 結 果 之 間 保 留 足 夠 緩 衝 須 予 考 慮 的 假 設 包 括 賠 付 概 率 和 投 資 回 報 就 非 投 資 連 結 的 壽 險 業 務, 保 單 儲 備 一 般 是 以 經 修 改 保 費 淨 額 為 基 準 計 算 保 費 淨 額 是 指 於 保 費 付 款 期 內 應 付 的 保 費 水 平, 即 保 單 初 始 折 現 價 值 足 以 準 確 地 彌 補 在 到 期 或 死 亡 當 日 ( 以 較 早 的 日 期 為 準 ) 的 原 先 保 證 利 益 的 折 現 價 值 保 費 淨 額 其 後 作 出 調 整, 以 計 及 遞 延 獲 取 保 單 成 本 保 單 儲 備 的 計 算 方 法 是 從 截 至 結 算 日 止 到 期 或 死 亡 時 的 保 證 利 益 現 值, 減 去 未 來 經 修 改 保 費 淨 額 的 現 值, 而 不 得 高 於 保 單 之 現 金 價 值 經 修 改 保 費 淨 額 計 算 方 法 不 會 就 投 保 人 自 願 終 止 合 同 調 整 任 何 準 備 金, 因 為 這 一 般 會 導 致 保 單 儲 備 下 降 就 投 資 連 結 的 壽 險 業 務, 保 單 儲 備 一 般 是 以 所 有 有 效 現 行 保 單 的 總 賬 戶 餘 額 另 加 未 到 期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的 額 外 準 備 金 而 釐 定 91

94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d) 保 險 業 務 風 險 ( 續 ) 假 設 計 算 長 期 保 險 業 務 準 備 金 時 所 用 的 主 要 假 設 如 下 : (i) 死 亡 率 集 團 會 就 各 類 合 同 選 擇 最 適 合 的 基 本 死 亡 率 圖 表 集 團 每 年 按 實 際 經 驗 探 討 其 適 合 性, 並 作 出 調 整 (ii) 疾 病 率 疾 病 發 生 率 ( 主 要 包 括 嚴 重 疾 病 及 傷 殘 ) 一 般 是 參 考 再 保 險 成 本, 並 構 成 定 價 基 礎 本 集 團 一 般 會 計 提 附 加 逆 差 準 備 金, 並 會 每 年 按 本 集 團 實 際 經 驗 探 討 其 適 合 性 (iii) 折 現 率 利 率 以 港 幣 為 單 元 的 保 單 3% 3% 以 美 元 為 單 元 的 保 單 4% 4% 以 人 民 幣 為 單 元 的 保 單 2% - 4% 2% 根 據 經 修 改 保 費 淨 額 計 算 方 法, 長 期 業 務 準 備 金 很 容 易 受 到 折 現 時 所 用 的 利 率 所 影 響 對 參 數 出 現 變 動 的 敏 感 度 集 團 按 照 不 同 基 準 重 新 操 作 估 值 模 型 根 據 不 同 情 景 作 出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能 夠 對 本 集 團 面 對 的 主 要 風 險 提 供 透 徹 的 見 解 下 表 列 出 受 保 負 債 估 計 對 估 計 程 序 中 所 用 假 設 的 特 定 變 動 的 敏 感 度 與 其 他 類 型 比 較, 部 分 參 數 預 期 會 對 人 壽 保 險 負 債 構 成 較 大 的 影 響, 因 此 預 期 對 這 些 參 數 的 敏 感 度 亦 較 高 主 要 參 數 變 動 對 已 報 告 利 潤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參 數 的 變 動 負 債 的 變 動 % 基 本 操 作 82,608 77,897 折 現 率 +1 (1,452) (1,430) 折 現 率 -1 5,839 5,335 死 亡 率 / 疾 病 率 死 亡 率 / 疾 病 率 -10 (19) (19) 上 述 分 析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更 改 各 參 數 的 變 動 而 進 行, 而 且 沒 有 計 及 相 關 資 產 的 價 值 變 動 折 現 率 的 敏 感 度 是 使 用 +/-1% 的 絕 對 值 死 亡 率 / 疾 病 率 的 敏 感 度 則 採 用 +/-10% 的 相 對 值 ( 即 假 設 乘 以 110% 或 90%) 92

95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風 險 管 理 ( 續 ) (e) 營 運 風 險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 經 審 核 )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部 及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協 助 業 務 管 理 層 履 行 此 項 職 責 營 運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界 定 集 團 內 及 各 項 業 務 營 運 風 險 與 內 部 監 控 的 最 低 標 準 及 程 序 以 及 管 治 架 構 利 用 風 險 及 監 控 評 估, 以 顯 示 監 控 首 要 風 險 的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利 用 主 要 指 標 監 察 營 運 風 險 系 統 的 風 險 及 監 控 首 要 風 險 分 析 ( 方 案 ) 提 供 管 理 層 一 個 對 首 要 及 新 浮 現 風 險 的 量 化 分 析 內 部 事 件 用 於 預 測 典 型 虧 損 外 部 資 料 用 作 告 知 極 端 情 況 首 要 風 險 分 析 的 評 估 了 解 對 重 大 營 運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以 協 助 企 業 了 解 該 風 險 可 承 受 程 度 定 期 監 控 營 運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並 採 用 集 團 的 風 險 接 受 程 序 使 集 團 有 更 前 瞻 性 的 風 險 意 識 它 協 助 管 理 層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採 取 進 一 步 行 動 此 外, 集 團 的 重 大 法 律 實 體 採 用 更 完 備 的 首 要 風 險 分 析 程 序, 並 透 過 方 案 分 析, 以 提 高 重 大 風 險 的 量 化 與 管 理 有 關 針 對 金 融 服 務 公 司 的 監 管 程 序 及 其 他 不 利 法 律 程 序 的 事 件 日 增 有 關 資 金 及 流 動 資 金 規 定 薪 酬 及 / 或 稅 項 的 建 議 變 動, 或 會 增 加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的 成 本, 並 降 低 未 來 盈 利 能 力 全 球 多 個 監 管 機 構 以 及 競 爭 委 員 會 正 就 成 員 銀 行 釐 定 基 準 利 率 及 匯 率 提 交 的 若 干 文 件 及 提 交 文 件 的 過 程 進 行 調 查 及 審 閱 集 團 已 就 此 進 行 多 項 部 署, 尋 求 解 決 所 識 別 的 問 題, 包 括 提 升 管 治 及 監 督 水 平 增 加 合 規 職 能 的 資 源 強 調 集 團 的 價 值 觀 以 及 設 計 及 實 施 新 環 球 標 準 其 他 主 要 營 運 風 險 ( 未 經 審 核 ) - 詐 騙 風 險 : 在 不 利 的 經 濟 環 境, 尤 其 是 在 零 售 和 商 業 銀 行, 客 戶 被 詐 騙 或 詐 騙 的 威 脅 可 能 增 加 集 團 已 通 過 加 強 監 察 根 本 原 因 分 析 及 覆 核 內 部 監 控 提 高 預 防 能 力, 並 已 實 施 其 他 監 控 措 施 來 減 低 因 欺 詐 而 造 成 損 失 的 機 會 隨 著 以 上 風 險 不 斷 演 化, 保 安 及 詐 騙 風 險 正 在 與 各 業 務 緊 密 合 作, 繼 續 評 估 這 些 風 險 並 採 用 監 控 措 施 以 降 低 風 險 - 資 訊 保 安 : 集 團 的 資 訊 科 技 基 礎 設 施 對 於 維 持 銀 行 的 服 務 及 運 作 流 程, 以 至 保 障 集 團 的 客 戶 及 恒 生 品 牌,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力 倘 集 團 未 能 抵 抗 有 關 攻 擊, 可 能 會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遺 失 客 戶 數 據 及 其 他 敏 感 資 料, 繼 而 有 損 集 團 的 聲 譽 以 及 維 繫 客 戶 信 心 的 能 力 93

96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經 審 核 ) 集 團 之 目 標 是 維 持 雄 厚 的 資 本, 以 支 持 各 項 業 務 發 展, 並 在 任 何 時 候 均 符 合 法 定 資 本 要 求 本 集 團 深 明 內 部 運 用 股 本 之 水 平 對 股 東 回 報 的 影 響, 並 尋 求 在 雄 厚 資 本 帶 來 優 勢 與 靈 活 性, 以 及 借 助 較 大 槓 桿 效 應 提 高 股 本 回 報 兩 者 之 間, 審 慎 地 保 持 平 衡 集 團 會 每 年 制 訂 年 度 資 本 計 劃 並 由 董 事 會 核 准, 目 的 是 維 持 最 理 想 的 所 需 資 本 額 以 及 不 同 資 本 的 最 佳 組 合 集 團 按 已 批 准 的 年 度 計 劃 管 理 資 本, 釐 定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的 增 長 水 平, 以 及 支 持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所 需 的 理 想 資 本 數 額 和 資 本 類 別 組 合 作 為 集 團 資 本 管 理 政 策 的 一 部 分, 若 各 附 屬 公 司 所 得 資 本 超 出 計 劃 所 需 水 平, 超 出 的 數 額 通 常 以 股 息 方 式 歸 還 本 行 本 集 團 亦 按 滙 豐 集 團 的 指 引 籌 集 本 身 後 償 債 務, 該 等 指 引 涵 蓋 市 場 與 投 資 者 的 集 中 情 況 成 本 市 況 時 間 及 到 期 情 況 本 行 為 各 附 屬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的 股 本 來 源 該 等 投 資 資 金 大 多 數 來 自 本 行 之 發 行 股 本 所 得 款 項 及 保 留 溢 利 本 行 力 求 在 資 本 的 組 合 與 對 附 屬 公 司 投 資 之 間 保 持 審 慎 平 衡 資 本 的 主 要 形 式, 包 括 下 列 綜 合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結 餘 : 實 繳 股 本 保 留 溢 利 其 他 股 權 工 具 其 他 儲 備 及 後 償 負 債 資 本 亦 包 括 在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許 可 下 為 客 戶 貸 款 計 提 之 綜 合 評 估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及 監 管 儲 備 外 加 資 本 要 求 ( 經 審 核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根 據 綜 合 基 準 及 單 獨 綜 合 基 準 監 管 本 集 團, 從 而 取 得 集 團 之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資 料, 並 為 集 團 釐 定 整 體 之 資 本 要 求 個 別 經 營 銀 行 業 務 之 附 屬 公 司 由 當 地 之 銀 行 監 管 機 構 直 接 監 管, 並 釐 定 有 關 附 屬 公 司 之 資 本 充 足 要 求 及 作 出 監 察 若 干 非 經 營 銀 行 業 務 的 附 屬 公 司, 亦 須 接 受 當 地 監 管 機 構 監 管 及 遵 守 有 關 資 本 要 求 本 集 團 採 用 高 級 內 部 評 級 基 準 計 算 法 計 算 大 部 分 非 證 券 化 類 別 風 險 承 擔 之 信 貸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方 面, 本 集 團 以 內 部 模 式 計 算 法 計 算 利 率 及 外 匯 ( 包 括 黃 金 ) 風 險 類 型 之 一 般 市 場 風 險, 而 其 他 市 場 風 險 則 採 用 標 準 ( 市 場 風 險 ) 計 算 法 計 算 營 運 風 險 方 面, 本 集 團 採 用 標 準 ( 業 務 營 運 風 險 ) 計 算 法 計 算 營 運 風 險 集 團 在 本 年 度 內, 遵 循 所 有 金 管 局 所 設 定 的 資 本 要 求 巴 賽 爾 協 定 三 ( 未 經 審 核 )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的 規 則 已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逐 步 實 施, 並 於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 全 面 生 效, 屆 時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和 防 護 緩 衝 資 本 之 最 低 要 求 分 別 為 4.5% 和 2.5% 除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各 項 建 議 詳 述 的 準 則 外, 巴 塞 爾 委 員 會 亦 於 2011 年 1 月 頒 佈 進 一 步 的 最 低 要 求, 以 確 保 在 納 稅 人 蒙 受 損 失 前, 所 有 類 別 的 資 本 工 具 均 能 在 企 業 無 力 償 債 時 全 部 用 於 吸 納 虧 損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後 發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須 符 合 新 規 定 方 可 納 入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內 於 此 日 期 前 發 行 並 符 合 不 追 溯 條 款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資 本 處 理 方 法, 將 由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分 10 年 逐 步 取 消 2012 年 銀 行 業 ( 資 本 )( 修 訂 ) 規 則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之 第 一 階 段 要 求 亦 隨 即 在 香 港 生 效 有 關 最 低 資 本 比 率 要 求 之 改 動 將 由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開 始 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分 階 段 實 施, 而 有 關 交 易 對 手 信 貸 風 險 之 資 本 處 理 規 則 已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94

97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續 ) 巴 賽 爾 協 定 三 ( 續 ) ( 未 經 審 核 ) 2014 年 銀 行 業 ( 資 本 )( 修 訂 ) 規 則 於 2015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新 修 定 包 括 於 2016 至 2019 年 間 分 階 段 引 入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下 之 資 本 緩 衝 要 求 當 中, 防 護 緩 衝 資 本 的 目 的 是 確 保 銀 行 建 立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的 2.5% 以 應 對 壓 力 時 期 逆 周 期 緩 衝 資 本 是 由 個 別 司 法 管 轄 區 設 置, 用 以 在 信 貸 增 長 過 度 時 期 建 立 資 本 以 抵 禦 未 來 的 損 失 較 高 吸 收 虧 損 能 力 則 要 求 具 本 地 系 統 重 要 性 銀 行 建 立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的 2.5% 香 港 金 管 局 於 2015 年 1 月 27 日 公 布, 由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香 港 地 區 適 用 的 逆 周 期 緩 衝 資 本 為 0.625%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全 面 實 施 時 為 2.5% 此 外, 銀 行 將 被 要 求 根 據 內 部 風 險 評 估 及 壓 力 測 試 結 果 設 置 額 外 資 本 緩 衝 要 求, 以 反 映 不 包 括 在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計 算 內 的 風 險 根 據 上 述 發 展,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的 全 面 實 施 時 間 及 軌 道 以 至 銀 行 最 低 資 本 要 求 仍 存 在 不 確 定 性 因 素 槓 桿 比 率 ( 未 經 審 核 )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引 入 槓 桿 比 率 作 為 非 以 風 險 為 基 礎 的 後 備 限 額, 補 充 以 風 險 為 基 礎 的 資 本 要 求 引 入 該 比 率 旨 在 限 制 銀 行 業 內 累 積 過 度 的 槓 桿 借 貸, 並 引 入 額 外 保 障 措 施, 防 止 模 型 風 險 及 計 量 誤 差 此 比 率 乃 按 量 計 量,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第 一 級 資 本 除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外 風 險 承 擔 總 額 計 算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為 執 行 此 比 率 引 入 過 渡 期, 包 括 於 2011 年 開 始 的 監 察 期 及 由 2013 年 1 月 起 至 2017 年 1 月 止 的 同 步 執 行 期 同 步 執 行 期 將 用 於 評 估 3% 的 建 議 比 率 是 否 適 宜, 以 便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過 渡 至 第 一 支 柱 規 定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規 劃 ( 未 經 審 核 ) 除 稅 前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回 報 是 一 項 營 運 的 衡 量 標 準, 據 此 每 日 管 理 各 項 環 球 業 務 此 項 衡 量 標 準 結 合 股 東 權 益 回 報 與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效 益 目 標 每 年 由 董 事 會 批 准 的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目 標, 乃 根 據 集 團 的 戰 略 方 向 和 承 受 風 險 水 平 為 集 團 的 全 球 業 務 和 地 區 而 建 立 的 透 過 定 期 向 集 團 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委 員 會 匯 報, 集 團 的 業 績 表 現 會 根 據 該 等 目 標 受 到 監 察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監 察 架 構 採 用 一 系 列 的 分 析, 以 識 別 造 成 相 關 持 倉 水 平 變 動 的 主 要 因 素, 如 賬 項 規 模 及 賬 項 質 素 等, 且 尤 其 著 重 識 別 及 劃 分 可 由 日 常 業 務 控 制 的 項 目, 以 及 受 風 險 模 型 或 監 管 規 定 計 算 方 法 改 變 影 響 的 項 目 資 本 基 礎 ( 未 經 審 核 ) 隨 後 報 表 列 出 集 團 呈 交 予 金 管 局 之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申 報 表 內 之 資 本 基 礎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及 資 本 比 率 有 關 資 料 乃 按 金 管 局 於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第 3C(1) 節 規 定 以 綜 合 基 礎 編 製 為 符 合 香 港 銀 行 業 條 例 及 本 地 有 關 監 管 機 構 就 審 慎 監 管 之 規 定 及 要 求, 本 行 及 附 屬 公 司 已 撥 出 監 管 儲 備 受 此 規 定 限 制,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已 從 可 分 派 予 股 東 之 儲 備 中 撥 出 港 幣 億 元 為 監 管 儲 備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港 幣 億 元 ) 95

98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續 ) 資 本 基 礎 ( 續 ) 下 表 列 示 本 集 團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編 製 之 資 本 基 礎 組 成 以 下 的 資 本 狀 況 受 益 於 相 關 過 渡 安 排, 該 等 安 排 將 會 分 期 遞 減 有 關 更 詳 盡 資 本 狀 況 分 析, 可 於 本 行 網 站 之 監 管 披 露 內 瀏 覽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股 東 權 益 120,407 98,068 -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股 東 權 益 139, ,778 -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之 永 久 資 本 工 具 (6,981) - - 未 綜 合 計 算 附 屬 公 司 之 儲 備 (11,805) (9,710) 於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下 的 監 管 扣 減 (47,201) (41,329) -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儲 備 - (6) - 按 公 平 價 值 估 值 之 負 債 所 產 生 之 本 身 信 貸 風 險 變 動 (4) (4) - 1 物 業 重 估 儲 備 (21,784) (20,481) - 監 管 儲 備 (6,229) (5,440) - 無 形 資 產 (417) (401) - 界 定 利 益 的 退 休 金 基 金 資 產 (35) (33) - 已 扣 除 遞 延 稅 項 負 債 的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80) (43) - 估 值 調 整 (325) (180)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8,436) (500) - 超 出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的 扣 減 (9,891) (14,241)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總 額 73,206 56,739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監 管 扣 減 前 之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總 額 6, 永 久 資 本 工 具 6,981 - 於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下 的 監 管 扣 減 (6,981) -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16,872) (14,241) - 超 出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的 扣 減 9,891 14,241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總 額 - - 一 級 資 本 總 額 73,206 56,739 二 級 資 本 監 管 扣 減 前 之 二 級 資 本 總 額 17,733 22,518 - 有 期 後 償 債 項 5,117 10,872-1 物 業 重 估 儲 備 9,803 9,216 - 合 資 格 計 入 二 級 資 本 的 減 值 準 備 及 監 管 儲 備 2,813 2,430 於 二 級 資 本 下 的 監 管 扣 減 (17,187) (14,241)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17,187) (14,241) 二 級 資 本 總 額 546 8,277 資 本 總 額 73,752 65,016 1 包 括 投 資 物 業 之 重 估 增 值, 已 被 列 作 部 分 保 留 溢 利, 並 按 照 金 管 局 發 出 之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作 出 調 整 96

99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續 ) 資 本 基 礎 ( 續 )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根 據 過 渡 期 披 露 模 版 所 有 過 渡 安 排 一 旦 分 階 段 撤 銷 後,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終 點 基 準 計 算 之 備 考 數 字 惟 須 注 意,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終 點 基 準 計 算 之 備 考 數 字 並 無 計 入 ( 舉 例 而 言 ) 任 何 未 來 利 潤 或 管 理 措 施 此 外, 現 行 規 例 或 其 應 用 方 式 或 會 於 全 面 實 施 前 有 所 改 變 因 此, 對 本 集 團 資 本 比 率 的 最 終 影 響 或 會 與 備 考 數 字 有 差 異, 因 為 備 考 數 字 是 將 現 行 規 則 以 機 械 計 算 方 式 應 用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資 產 負 債 表, 而 並 非 一 項 預 測 按 照 此 備 考 基 準, 本 集 團 的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比 率 為 10.5%, 高 於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的 最 低 要 求 ( 已 包 括 防 護 緩 衝 資 本 ) 過 渡 基 礎 及 按 巴 塞 爾 協 定 三 終 點 基 準 計 算 之 備 考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之 對 賬 過 渡 基 礎 下 的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73,206 56,739 過 渡 準 備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33,744) (28,482) 超 出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的 扣 減 9,891 14,241 終 點 基 準 下 的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49,353 42,498 過 渡 基 礎 下 的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 - 過 渡 準 備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16,872 14,241 超 出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的 扣 減 (9,891) (14,241) 終 點 基 準 下 的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6,981 - 過 渡 基 礎 下 的 二 級 資 本 546 8,277 獲 豁 免 的 票 據 - 有 期 後 償 債 項 (2,790) (8,546) 過 渡 準 備 - 於 未 綜 合 入 賬 之 金 融 業 公 司 之 重 大 資 本 投 資 16,872 14,241 終 點 基 準 下 的 二 級 資 本 14,628 13,972 97

100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續 ) 按 風 險 類 別 分 類 之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信 貸 風 險 標 準 計 算 法 37,402 28,225 內 部 評 級 基 準 計 算 法 381, ,852 市 場 風 險 5,749 4,293 營 運 風 險 45,538 41,100 總 額 470, ,470 市 場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未 經 審 核 ) 內 部 模 式 計 算 法 風 險 價 值 1, 壓 力 下 之 估 風 險 價 值 3,442 3,470 標 準 計 算 法 特 定 利 率 風 險 承 擔 股 權 風 險 承 擔 - - 總 額 5,749 4,293 資 本 比 率 ( 佔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比 率 ) ( 未 經 審 核 ) 根 據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按 綜 合 基 準 計 算 之 資 本 比 率 如 下 :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15.6% 13.8%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15.6% 13.8% 總 資 本 比 率 15.7% 15.8% 主 要 附 屬 公 司 及 綜 合 基 礎 ( 未 經 審 核 ) 正 如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1 詳 述, 用 於 財 務 會 計 的 綜 合 基 礎 乃 按 照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而 編 制 符 合 監 管 規 定 的 綜 合 基 礎, 與 用 於 財 務 會 計 的 綜 合 基 礎 並 不 相 同 為 符 合 監 管 規 定 而 予 以 綜 合 計 算 的 附 屬 公 司, 於 香 港 金 管 局 根 據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第 3C(1) 條 發 出 的 通 知 內 訂 明 就 監 管 而 言, 從 事 證 券 及 保 險 業 務 的 公 司 均 需 由 本 身 行 業 的 監 管 機 構 批 淮 及 監 管, 而 該 等 監 管 安 排 與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及 香 港 銀 行 業 條 例 闡 述 有 關 維 持 充 足 資 本 以 支 持 業 務 活 動 之 條 例 相 近, 故 此 等 公 司 均 不 被 綜 合 在 內 按 照 銀 行 業 ( 資 本 ) 規 則 第 3 部 份, 投 資 於 此 等 公 司 的 資 本 會 從 集 團 的 資 本 基 礎 中 扣 減 98

101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 續 ) 資 本 管 理 ( 續 ) 主 要 附 屬 公 司 及 綜 合 基 礎 ( 續 ) 下 表 列 示 出 此 等 附 屬 公 司 : 2014 以 港 幣 千 元 列 示 主 要 業 務 總 資 產 * 總 股 權 * 恒 生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代 理 人 服 務 恒 生 銀 行 信 託 有 限 公 司 信 託 服 務 4,631 3,000 恒 生 期 貨 有 限 公 司 期 貨 經 紀 102, ,642 恒 生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869, ,779 恒 生 投 資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投 資 評 論 8,686 8,686 恒 生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經 紀 4,461,627 1,328,545 恒 生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退 休 福 利 及 人 壽 保 險 103,945,085 10,169,632 * 按 照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而 編 制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團 並 沒 有 附 屬 公 司 在 會 計 及 監 管 而 言 均 被 包 含 在 綜 合 範 圍 內, 但 兩 者 的 綜 合 方 法 有 所 差 別 此 外, 集 團 亦 沒 有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只 包 含 在 就 監 管 而 言 的 綜 合 範 圍 內, 而 不 包 含 在 會 計 而 言 的 綜 合 範 圍 內 本 集 團 在 不 同 地 區 經 營 附 屬 公 司, 這 些 公 司 的 資 本 須 受 當 地 規 則 監 管, 而 本 集 團 成 員 公 司 之 間 相 互 轉 撥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及 資 金, 亦 可 能 受 到 限 制 資 本 票 據 ( 未 經 審 核 ) 以 下 為 本 集 團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票 據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票 據 及 二 級 資 本 票 據 之 摘 要 : 於 監 管 規 定 資 本 確 認 之 金 額 由 本 行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票 據 普 通 股 : 1,911,842,736 股 已 發 行 及 繳 足 股 本 之 普 通 股 9,658 9,559 由 本 行 發 行 之 額 外 一 級 資 本 票 據 永 久 資 本 工 具 ( 票 面 值 :9 億 美 元 ) 6,981 - 由 本 行 發 行 之 二 級 資 本 票 據 於 2020 年 到 期 之 後 償 貸 款 ( 票 面 值 :7.75 億 美 元 ) - 5,407 於 2021 年 到 期 之 後 償 貸 款 ( 票 面 值 :4.5 億 美 元 ) 2,790 3,139 於 2022 年 到 期 之 後 償 貸 款 ( 票 面 值 :3 億 美 元 ) 2,327 2,326 本 集 團 資 本 票 據 簡 介, 可 於 本 行 網 站 之 監 管 披 露 內 瀏 覽, 其 中 包 括 各 種 資 本 票 據 之 主 要 特 點 及 有 關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全 文 補 充 資 料 本 集 團 財 務 及 監 管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全 面 對 賬, 可 於 本 行 網 站 之 監 管 披 露 內 瀏 覽 99

102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恒 生 植 根 香 港, 我 們 的 成 功 與 香 港 社 會 的 發 展, 以 及 與 社 區 各 界 的 連 繫 和 有 效 溝 通 密 不 可 分 我 們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項 目, 以 建 立 一 個 融 洽 包 容 及 充 滿 活 力 的 社 會 為 目 標, 為 社 會 特 別 是 青 少 年 及 弱 勢 社 群, 提 供 探 索 自 我 籌 劃 個 人 發 展 和 成 長 的 機 會 我 們 相 信 共 同 參 與 創 造 一 個 具 抱 負 以 及 充 滿 熱 誠 與 關 愛 的 社 會, 將 有 助 我 們 業 務 的 未 來 發 展 實 踐 可 持 續 發 展 理 念 我 們 以 身 作 則, 在 經 營 業 務 時 致 力 推 動 可 持 續 發 展, 亦 鼓 勵 各 界 為 社 會 及 環 境 帶 來 正 面 的 改 變 恒 生 是 香 港 首 間 採 用 全 球 報 告 倡 議 組 織 指 引 編 製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報 告 的 本 地 銀 行, 由 2011 年 的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報 告 起, 每 年 的 報 告 均 獲 得 A+ 應 用 評 級 恒 生 亦 連 續 第 三 年, 成 為 唯 一 獲 列 入 Corporate Knights 全 球 100 大 可 持 續 發 展 企 業 的 香 港 公 司 恒 生 其 他 有 關 可 持 續 發 展 工 作 的 成 績, 包 括 於 中 國 國 際 公 共 關 係 協 會 主 辦 的 第 十 一 屆 中 國 最 佳 公 共 關 係 案 例 大 賽 中, 憑 着 支 持 香 港 青 年 協 會 和 香 港 大 學 合 辦 的 恒 生 銀 行 - 青 年 領 袖 教 室, 獲 頒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類 別 之 最 高 榮 譽 金 獎 於 2011 年, 恒 生 成 為 香 港 首 間 入 選 道 瓊 斯 亞 太 區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成 份 股 的 本 地 銀 行 ; 此 外, 本 行 自 2001 年 起 獲 納 入 為 富 時 全 球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成 份 股, 並 自 2010 年 起 成 為 恒 生 可 持 續 發 展 企 業 指 數 的 成 分 股 自 2005 年 起, 恒 生 投 放 於 社 區 發 展 總 額 超 過 港 幣 2.5 億 元, 當 中 2014 年 約 佔 港 幣 3,100 萬 元 青 少 年 發 展 : 投 資 未 來 在 2014 年, 本 行 透 過 贊 助 約 200 個 項 目, 惠 及 逾 30 萬 青 少 年, 透 過 工 作 體 驗 教 育 成 就 獎 勵 社 區 服 務 和 文 化 藝 術 欣 賞 等 活 動, 讓 他 們 開 拓 視 野 和 體 驗 生 活 我 們 支 持 的 項 目, 旨 在 推 動 社 會 的 流 動 性, 讓 青 少 年 建 立 信 心 學 習 技 能, 協 助 他 們 發 掘 潛 能 和 籌 劃 未 來 發 展, 藉 此 創 造 一 個 關 懷 與 融 和 的 社 會 我 們 與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合 辦 恒 生 - 社 聯 青 年 職 業 探 索 計 劃, 旨 在 培 養 就 讀 中 四 的 青 少 年 正 面 發 展, 藉 探 索 本 港 多 個 行 業, 協 助 他 們 尋 找 職 業 路 向, 並 發 掘 自 己 的 長 處 計 劃 自

103 年 推 行 起, 約 有 350 名 學 生 接 觸 不 同 行 業, 了 解 其 發 展 潛 力, 並 構 思 自 身 的 長 處 和 興 趣 能 如 何 與 之 相 配 恒 生 銀 行 - 青 年 就 業 導 航 計 劃 由 恒 生 與 香 港 青 年 協 會 合 辦, 特 別 為 學 業 成 績 稍 遜 的 學 生 而 設, 旨 在 於 香 港 倡 導 休 學 年 概 念 在 2014 年, 約 20 名 學 生 休 學 接 近 一 年, 在 社 工 輔 導 下, 按 其 興 趣 參 與 工 作 實 習 預 料 此 計 劃 在 首 三 年 能 惠 及 140 名 學 生 恒 生 青 年 創 業 計 劃 為 邊 緣 青 年 或 年 輕 更 生 人 士 提 供 創 業 技 巧 及 機 會 由 恒 生 的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擔 任 客 席 講 者, 與 年 輕 人 分 享 營 商 實 務 經 驗 透 過 悉 心 輔 導, 青 年 創 業 家 會 嘗 試 把 營 商 意 念 轉 化 為 可 行 計 劃 恒 生 青 年 創 業 計 劃 由 香 港 善 導 會 與 恒 生 合 辦, 在 2014/15 年 度 預 計 有 180 名 青 年 參 與 我 們 與 香 港 家 庭 福 利 會 合 辦 恒 生 - 家 福 青 少 年 調 解 計 劃, 鼓 勵 學 生 以 正 面 態 度 解 決 與 家 人 和 朋 輩 之 間 的 紛 爭, 促 進 溝 通, 改 善 彼 此 關 係 在 2014/15 年 度, 逾 300 名 來 自 18 間 小 學 的 學 生 接 受 朋 輩 調 解 員 訓 練 ;20 多 位 受 訓 為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調 解 大 使 的 準 老 師 協 助 教 學 ; 逾 20 位 恒 生 義 工, 亦 受 訓 為 恒 生 調 解 大 使, 為 計 劃 的 親 子 工 作 坊 提 供 協 助 獲 獎 計 劃 恒 生 銀 行 - 青 年 領 袖 教 室 2014 為 約 360 名 年 輕 人 提 供 寶 貴 機 會, 與 社 會 領 袖 就 地 區 內 重 要 的 社 會 議 題 交 流 計 劃 旨 在 提 高 學 生 對 社 會 的 關 注, 以 及 對 國 際 事 務 的 興 趣 恒 生 長 期 支 持 明 報 校 園 記 者 計 劃 及 踏 入 第 二 十 年 的 恒 生 銀 行 之 協 助 警 方 撲 滅 青 少 年 罪 行 比 賽, 兩 者 皆 為 提 升 學 生 的 公 民 責 任 意 識 培 養 他 們 的 判 斷 力 與 分 析 技 巧, 協 助 建 立 一 個 健 康 具 前 瞻 性 和 共 融 的 社 會 自 1995 年 起, 我 們 透 過 各 項 獎 學 金 計 劃, 捐 出 超 過 港 幣 6,300 萬 元, 獎 勵 逾 2,000 名 本 地 和 內 地 學 生 於 2008 年 起, 我 們 每 年 推 出 恒 生 社 會 服 務 獎 學 金, 獎 勵 於 過 去 一 年 積 極 推 動 社 會 發 展, 參 與 義 工 服 務 達 100 小 時 的 香 港 本 科 生 藉 藝 術 活 動 認 識 社 會 我 們 致 力 推 廣 藝 術 欣 賞, 反 映 我 們 深 信 文 化 體 驗 對 發 揮 想 像 力 啟 發 創 意 與 打 破 社 會 隔 膜 的 力 量 逾 2,000 名 來 自 70 間 中 學 的 學 生, 在 2014 年 透 過 參 與 恒 生 - 饒 宗 頤 文 化 館 歷 史 文 化 獎 勵 計 劃, 深 入 認 識 香 港 現 代 歷 史 計 劃 包 括 舉 行 歷 史 照 片 展 覽, 吸 引 逾 30,000 人 次 參 觀 為 促 進 跨 代 共 融 互 諒, 恒 生 與 香 港 話 劇 團 合 作, 舉 行 恒 生 學 生 及 社 區 專 場, 邀 請 1,200 名 基 層 學 生 腦 退 化 症 病 人 及 其 家 屬, 欣 賞 一 齣 有 關 照 顧 嚴 重 疾 病 親 友 議 題 的 話 劇 我 們 於 2014 年 支 持 香 港 藝 術 節 和 香 港 管 弦 樂 團, 提 供 學 生 票 優 惠, 惠 及 26,500 名 學 生 101

104 提 高 健 康 意 識 與 凝 聚 力 恒 生 透 過 支 持 體 育 活 動 促 進 健 康, 宣 揚 定 立 目 標 團 隊 合 作 和 公 平 競 爭 等 重 要 信 息 我 們 與 香 港 乒 乓 總 會 於 2001 年 成 立 恒 生 乒 乓 球 學 院 學 院 成 立 以 來, 一 直 擔 當 着 重 要 角 色, 致 力 挑 選 與 培 育 香 港 乒 壇 新 秀, 提 升 年 輕 球 員 球 技, 讓 他 們 在 本 地 與 國 際 乒 乓 球 壇 創 造 佳 績 自 1991 年 起, 我 們 投 放 超 過 港 幣 3,850 萬 元 推 動 本 地 乒 乓 球 發 展, 當 中 包 括 在 2013 至 2015 年, 為 恒 生 乒 乓 球 學 院 提 供 港 幣 750 萬 元 資 助 恒 生 銀 行 及 香 港 體 育 學 院 透 過 恒 生 優 秀 運 動 員 獎 勵 計 劃, 頒 發 逾 港 幣 1,100 萬 元 予 於 2014 年 在 亞 洲 運 動 會 和 亞 洲 殘 疾 人 運 動 會 獲 獎 的 香 港 運 動 員, 其 中 單 車 運 動 員 李 慧 詩 獲 頒 港 幣 80 萬 元, 以 獎 勵 她 勇 奪 女 子 凱 琳 賽 及 爭 先 賽 兩 面 金 牌 的 佳 績 計 劃 至 今 已 向 超 過 450 名 本 地 傑 出 運 動 員, 頒 發 逾 港 幣 4,300 萬 元 以 服 務 回 饋 社 會 自 2010 起, 恒 生 義 工 與 家 人 共 獻 出 近 120,000 小 時, 支 持 各 項 慈 善 活 動 和 服 務 有 需 要 人 士, 當 中 包 括 恒 生 在 2014 年 舉 行 的 逾 130 項 義 工 活 動 恒 生 透 過 多 個 渠 道, 與 持 份 者 保 持 具 建 設 性 的 溝 通, 包 括 恒 生 企 業 責 任 講 座 社 區 義 工 活 動 等, 為 香 港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帶 來 正 面 影 響 我 們 在 2014 年 為 550 名 員 工 舉 行 兩 場 恒 生 企 業 責 任 講 座, 首 場 講 者 為 食 物 及 衛 生 局 局 長 高 永 文 醫 生, 與 同 事 分 享 參 與 義 務 工 作 的 心 得 與 滿 足 感 ; 第 二 場 講 者 為 恒 生 銀 行 執 行 董 事 兼 環 球 銀 行 及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主 管 馮 孝 忠 先 生, 以 及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行 政 總 裁 蔡 海 偉 先 生, 分 享 職 業 生 涯 規 劃 和 參 與 青 年 服 務 工 作 的 經 驗 我 們 是 香 港 公 益 金 的 長 期 合 作 夥 伴, 多 年 來 籌 得 善 款 總 計 超 過 港 幣 6,700 萬 元, 惠 及 155 個 本 地 慈 善 團 體 恒 生 自 1994 年 起 支 持 公 益 金 便 服 日, 歷 年 來 透 過 該 活 動 捐 出 逾 港 幣 2,000 萬 元 本 行 與 再 生 會 合 作, 舉 辦 恒 生 銀 行 - 再 生 會 十 大 再 生 勇 士 選 舉 在 2014 年,10 位 再 生 勇 士 向 大 約 30,000 人 次 分 享 他 們 克 服 重 重 障 礙, 活 出 豐 盛 人 生 的 感 悟 與 經 驗, 藉 此 宣 揚 積 極 的 人 生 觀 為 方 便 客 戶 作 慈 善 捐 獻, 本 行 近 年 已 將 網 上 捐 款 渠 道 拓 展 至 e-business Banking 平 台 自 2001 年 服 務 推 出 以 來, 透 過 此 途 徑 募 集 的 捐 款 合 共 超 過 港 幣 2,800 萬 元 我 們 能 對 社 會 有 所 貢 獻, 有 賴 員 工 的 不 斷 努 力 與 付 出 為 鼓 勵 員 工, 我 們 致 力 確 保 員 工 有 機 會 表 達 意 見 獲 得 所 需 的 培 訓 和 資 源 以 提 升 服 務 水 平, 並 享 受 工 作 與 生 活 平 衡 102

105 為 加 強 員 工 的 合 作 與 溝 通, 我 們 在 2014 年 舉 辦 各 種 員 工 康 樂 活 動, 包 括 歌 唱 比 賽 和 6 項 恒 生 團 隊 盃 活 動, 吸 引 超 過 21,000 名 員 工 和 親 友 參 與, 共 同 分 享 樂 趣 和 舒 展 身 心 傳 達 環 保 理 念 我 們 有 優 越 的 品 牌 廣 泛 的 服 務 網 和 龐 大 的 客 戶 基 礎, 令 我 們 能 透 過 眾 多 渠 道 和 機 會, 向 社 會 大 眾 宣 揚 環 保 信 息 我 們 身 體 力 行, 致 力 在 業 務 運 作 中 推 行 各 種 政 策 與 措 施, 珍 惜 資 源 提 升 能 源 效 益, 以 及 提 高 員 工 業 務 夥 伴 及 客 戶 的 環 保 意 識 於 2011 年, 我 們 成 為 香 港 首 間 所 有 辦 公 室 和 分 行 均 取 得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的 本 地 銀 行 透 過 推 行 電 子 月 結 單 及 通 知 書 與 其 他 節 省 用 紙 的 措 施, 令 我 們 每 年 節 省 超 過 4,500 萬 張 紙 我 們 透 過 舉 辦 恒 生 義 工 隊 活 動 及 支 持 本 地 環 保 團 體 的 工 作, 向 社 會 大 眾 宣 揚 環 保 理 念 例 如 支 持 香 港 地 球 之 友 知 慳 惜 電 節 能 比 賽, 該 比 賽 今 年 新 設 向 部 分 學 校 提 供 能 源 監 察 設 備 自 2007 年 起 與 長 春 社 合 作 推 行 恒 生 雲 南 沼 氣 能 源 計 劃 以 來, 已 在 雲 南 興 建 3,800 個 沼 氣 設 施, 包 括 於 2014 年 增 建 的 800 個 沼 氣 設 施, 為 超 過 14,000 名 農 村 村 民 提 供 免 費 而 穩 定 的 能 源, 每 年 減 少 超 過 44,000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我 們 支 持 保 護 珍 貴 天 然 資 源, 致 力 維 持 生 態 平 衡, 自 2003 年 起 停 止 在 本 行 舉 辦 的 宴 會 以 魚 翅 入 饌, 其 後 更 擴 展 至 停 止 食 用 瀕 危 珊 瑚 魚, 並 於 宴 會 廳 引 入 由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認 可 的 環 保 海 鮮 菜 單 環 保 表 現 溫 室 氣 體 釋 放 量 總 計 ( 千 公 噸 - 二 氧 化 碳 ) # 2014 年 2013 年 ^ 2014 年 對 比 年 (%) 耗 電 量 ( 千 兆 瓦 小 時 ) 耗 水 量 ( 千 立 方 米 ) 循 環 再 用 舊 電 腦 / 電 器 用 品 ( 公 噸 ) 數 據 包 括 恒 生 銀 行 所 有 香 港 之 業 務 範 圍 # 由 2013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 由 2012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103

106 重 點 項 目 激 勵 新 一 代 帶 來 正 面 社 會 轉 變 恒 生 的 企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項 目, 着 重 啟 發 年 輕 人 尤 其 來 自 弱 勢 社 群, 協 助 他 們 發 掘 興 趣, 探 索 新 技 能 及 發 揮 潛 能, 並 激 勵 他 們 以 熱 誠 為 社 區 福 祉 及 社 會 的 長 遠 發 展 作 出 貢 獻 我 們 積 極 籌 辦 多 個 項 目, 包 括 恒 生 - 社 聯 青 年 職 業 探 索 計 劃 恒 生 銀 行 - 青 年 就 業 導 航 計 劃, 以 及 恒 生 青 年 創 業 計 劃, 反 映 我 們 致 力 提 高 社 會 流 動 性, 以 及 對 香 港 年 輕 人 的 潛 力 充 滿 信 心 鼓 勵 運 動 員 於 國 際 體 壇 發 光 發 亮 本 地 培 育 的 運 動 員 在 體 壇 取 得 佳 績, 為 港 爭 光, 讓 市 民 引 以 自 豪, 有 助 凝 聚 社 會 我 們 表 揚 並 獎 勵 努 力 追 逐 夢 想, 面 對 挑 戰 仍 堅 毅 不 屈, 並 能 在 體 壇 取 得 優 秀 成 績 的 本 地 運 動 員, 亦 致 力 培 育 具 潛 質 的 體 壇 新 星 例 如 畢 業 於 恒 生 乒 乓 球 學 院 並 在 2014 年 分 別 於 世 界 乒 乓 球 團 體 錦 標 賽 及 亞 洲 運 動 會 獲 得 女 子 雙 打 銅 牌 的 李 皓 晴 和 吳 穎 嵐 恒 生 義 工 隊 用 心 服 務 社 群 恒 生 鼓 勵 員 工 把 用 心 服 務 的 企 業 精 神 帶 入 社 區 我 們 的 高 級 管 理 層 與 同 事, 利 用 自 身 的 專 業 知 識 和 經 驗, 參 與 各 種 青 年 和 社 會 發 展 活 動 不 同 崗 位 的 員 工 皆 熱 心 參 與 恒 生 義 工 隊 的 活 動, 藉 以 回 饋 社 會 為 鼓 勵 更 多 員 工 服 務 社 群 並 體 驗 義 務 工 作 所 帶 來 的 滿 足 感, 於 2015 年 起, 恒 生 全 職 長 期 員 工 參 與 慈 善 義 務 工 作 每 年 可 享 有 兩 個 工 作 天 的 義 工 假 期 獎 譽 道 瓊 斯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成 分 股 道 瓊 斯 可 持 續 指 數 富 時 全 球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成 分 股 ( 連 續 13 年 ) 富 時 指 數 全 球 100 大 可 持 續 發 展 企 業 Corporate Knights 商 界 展 關 懷 機 構 ( 連 續 12 年 )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104

107 企 業 管 治 及 其 他 資 料 企 業 管 治 原 則 及 常 規 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本 行 ) 致 力 秉 持 及 強 化 高 水 準 之 企 業 管 治, 以 維 護 股 東 客 戶 員 工,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人 士 之 利 益 本 行 遵 循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頒 佈 之 監 管 政 策 手 冊 ( 監 管 手 冊 ) 內 有 關 本 地 註 冊 認 可 機 構 的 企 業 管 治 指 引 之 各 項 要 求 此 外, 除 下 文 所 述 關 於 風 險 委 員 會 的 事 宜 外, 本 行 亦 已 符 合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 上 市 規 則 ) 附 錄 第 十 四 章 所 載 之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所 有 守 則 條 文 及 大 部 分 之 建 議 最 佳 常 規 本 行 已 根 據 金 管 局 監 管 手 冊 內 有 關 企 業 管 治 之 要 求 設 立 風 險 委 員 會 ( 全 體 成 員 均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 該 委 員 會 負 責 監 督 本 行 有 關 內 部 監 控 ( 對 財 務 匯 報 的 內 部 監 控 除 外 ) 及 風 險 管 理 之 事 宜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之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倘 若 未 有 設 立 風 險 委 員 會, 該 等 事 宜 概 由 審 核 委 員 會 負 責 本 行 亦 定 期 對 其 企 業 管 治 架 構 進 行 檢 討 及 改 進, 以 確 保 符 合 國 際 及 本 港 之 最 佳 企 業 管 治 常 規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透 過 審 慎 及 有 效 之 監 控 架 構, 領 導 並 促 進 本 行 長 遠 及 持 續 成 功 發 展 董 事 會 承 諾 會 在 履 行 其 責 任 時, 以 高 度 誠 信 行 事 按 照 董 事 會 之 職 權 範 圍, 由 董 事 會 考 慮 及 決 策 之 特 定 事 項 包 括 : - 策 略 計 劃 及 目 標 ; - 年 度 營 運 預 算 及 業 績 目 標 ; - 全 年 及 中 期 財 務 報 告 ; - 資 本 計 劃 及 管 理 ; - 風 險 承 受 水 平 及 狀 況 ; - 內 部 監 控 及 風 險 管 理 管 治 ; - 重 要 政 策 及 計 劃 ; - 有 關 資 產 及 負 債 管 理 政 策 之 重 大 改 變 ; - 企 業 管 治 之 政 策 常 規 及 披 露 ; - 法 律 及 法 規 要 求 之 合 規 政 策 及 常 規 ; -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之 委 任 及 監 督 ; - 企 業 價 值 觀 及 標 準 ; 105

108 - 企 業 架 構 ; - 有 效 之 稽 核 功 能 ; - 架 構 運 作 及 風 險 管 理 之 透 明 度 ; 及 - 超 逾 規 定 限 額 之 收 購 及 出 售 事 項 董 事 長 及 行 政 總 裁 如 董 事 會 職 權 範 圍 所 列, 本 行 董 事 長 與 行 政 總 裁 之 職 責 分 工 有 清 楚 界 定 董 事 長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負 責 領 導 董 事 會, 確 保 董 事 會 有 效 運 作, 並 確 保 董 事 會 本 著 穩 健 及 符 合 本 行 最 佳 利 益 的 原 則, 在 充 分 掌 握 有 關 資 料 的 情 況 下 作 出 決 定 此 外, 董 事 長 亦 負 責 確 保 所 有 董 事 均 適 當 知 悉 當 前 的 事 項, 並 適 時 得 到 充 分 完 備 可 靠 的 信 息 董 事 長 擁 有 履 行 該 等 責 任 所 需 的 經 驗 能 力 及 個 人 特 質 行 政 總 裁 為 執 行 董 事, 負 責 執 行 董 事 會 訂 立 的 策 略 及 政 策, 並 負 責 管 理 本 行 的 日 常 營 運, 以 及 領 導 及 擔 任 執 行 委 員 會 主 席 董 事 會 成 員 於 本 年 報 日 期, 本 行 董 事 會 共 有 16 位 董 事, 其 中 包 括 3 名 執 行 董 事 及 13 名 非 執 行 董 事 在 13 名 非 執 行 董 事 中 有 9 名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董 事 會 具 備 高 度 獨 立 性, 確 保 能 作 出 獨 立 客 觀 之 決 策, 並 能 全 面 及 不 偏 不 倚 地 監 督 管 理 層 不 論 個 別 董 事 或 董 事 會 整 體 均 擁 有 適 當 的 經 驗 才 能 及 個 人 特 質, 包 括 專 業 操 守 及 誠 信, 以 充 分 及 有 效 地 履 行 其 責 任 此 外, 董 事 會 亦 對 本 行 進 行 的 各 項 重 大 業 務 及 與 該 等 業 務 相 關 的 風 險, 具 備 充 分 及 專 門 知 識, 以 確 保 有 效 管 治 及 監 督 各 董 事 來 自 不 同 背 景, 擁 有 商 業 銀 行 及 專 業 等 各 領 域 之 專 長 各 董 事 之 簡 介 連 同 彼 等 間 之 關 係, 載 列 於 本 年 報 之 董 事 簡 介 一 節 內 本 行 採 取 用 人 唯 才 之 原 則, 致 力 構 建 一 個 具 備 多 元 性 和 包 容 性 的 董 事 會, 令 董 事 確 信 其 意 見 會 被 聽 取 所 關 注 之 問 題 會 得 到 重 視, 以 及 本 行 絕 不 容 忍 任 何 涉 及 偏 見 歧 視 和 騷 擾 之 行 為 為 進 一 步 提 升 透 明 度 及 企 業 管 治 水 平, 董 事 會 已 採 納 董 事 會 多 元 性 政 策, 該 政 策 已 上 載 本 行 網 站 ( 本 行 於 委 任 董 事 前, 會 充 分 考 慮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合 之 多 元 性,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性 別 年 齡 文 化 及 教 育 背 景 種 族 專 業 經 驗 技 能 知 識 及 服 務 年 資, 並 按 客 觀 原 則 考 慮 董 事 人 選 106

109 現 時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合 分 析 如 下 : 董 事 人 數 註 : 馮 婉 眉 女 士 於 2014 年 1 月 31 日 退 任 非 執 行 董 事 張 建 東 博 士 於 2014 年 8 月 1 日 辭 任 董 事 上 述 部 分 並 無 包 括 馮 女 士 及 張 博 士 於 2014 年 出 席 董 事 會 之 紀 錄 此 外, 伍 成 業 先 生 於 2014 年 3 月 10 日 獲 委 任 為 董 事, 而 利 蘊 蓮 女 士 及 鄭 家 純 博 士 分 別 於 2014 年 5 月 12 日 及 2014 年 5 月 26 日 獲 委 任 為 董 事 本 行 已 於 其 網 站 ( 及 聯 交 所 網 站 ( 上 載 本 行 的 最 新 董 事 名 單, 列 明 各 董 事 擔 任 的 職 務 及 職 責, 以 及 彼 等 是 否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本 行 已 於 所 有 企 業 通 訊 內 披 露 本 行 董 事 姓 名, 並 註 明 各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身 份 此 外, 本 行 已 收 到 各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就 有 關 其 獨 立 性 而 作 出 的 年 度 確 認 書 所 有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均 需 按 照 上 市 規 則 第 3.13 條 有 關 獨 立 性 之 指 引 進 行 獨 立 性 評 估 經 評 估 後, 董 事 會 確 定 全 體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均 維 持 獨 立 資 格 本 行 向 各 非 執 行 董 事 發 出 的 委 任 書, 載 列 彼 等 之 任 期 及 委 任 條 款, 包 括 預 期 彼 等 每 年 就 履 行 其 董 事 職 責 所 須 之 時 間 非 執 行 董 事 出 任 董 事 會 轄 下 委 員 會 須 付 出 額 外 時 間 107

2015 年 年 報 恒 生 創 立 於 1933 年, 是 香 港 最 大 的 上 市 公 司 之 一, 於 2015 年 底 的 市 值 為 港 幣 2,820 億 元 本 行 員 工 人 數 超 過 1 萬 名, 在 香 港 透 過 約 250 個 服 務 網 點, 為 逾 半 香 港 成 年 人 口 服 務, 數 目 超 過 300 萬 人 本 行 亦 於 澳 門 及 新 加 坡 設 有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二 零 一 五 年 施 政 報 告 重 法 治 掌 機 遇 作 抉 擇 推 進 民 主 發 展 經 濟 改 善 民 生 ( ) 1 12 ( ) 13 16 ( ) 17 60 26 28 29 30 31 35 36 37 38 40 41 50 51 52 53 57 58 59 60 ( ) 61 108 61 69 公 屋 62 63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64 68 私 營 房 屋 69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

二零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 二 零 一 一 至 一 二 年 施 政 報 告 繼 往 開 來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 6 乙 福 為 民 開 7 122 房 屋 政 策 8 52 目 前 概 況 8 11 公 共 房 屋 9 10 私 人 市 場 11 現 行 政 策 12 面 對 挑 戰 13 20 保 持 公 屋 產 量 14 私 樓 價 格 超 出 市 民 負 擔 能 力 15 16 土 地 供 應 不 足 17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3 乙 提 升 管 治 能 力 4-26 強 政 理 念 5-10 加 強 與 中 央 和 內 地 關 係 11-14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和 策 發 會 15-18 加 強 地 區 工 作 19-21 改 革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22 政 制 發 展 2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3 乙 提 升 管 治 能 力 4-26 強 政 理 念 5-10 加 強 與 中 央 和 內 地 關 係 11-14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和 策 發 會 15-18 加 強 地 區 工 作 19-21 改 革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22 政 制 發 展 2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3 乙 提 升 管 治 能 力 4-26 強 政 理 念 5-10 加 強 與 中 央 和 內 地 關 係 11-14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和 策 發 會 15-18 加 強 地 區 工 作 19-21 改 革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22 政 制 發 展 23-26 丙 創 建 和 諧 社 會 27-70 維 護 社 會 公 義 29-34 鼓 勵 公 平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 10 乙 民 生 優 先 11 91 房 屋 政 策 11 49 土 地 供 應 14 19 公 共 房 屋 20 21 資 助 置 業 22 24 置 安 心 資 助 房 屋 計 劃 25 29 活 化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30 中 小 型 單 位 供 應 31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 10 乙 民 生 優 先 11 91 房 屋 政 策 11 49 土 地 供 應 14 19 公 共 房 屋 20 21 資 助 置 業 22 24 置 安 心 資 助 房 屋 計 劃 25 29 活 化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30 中 小 型 單 位 供 應 31 二 零 一 零 至 一 一 年 施 政 報 告 民 心 我 心 同 舟 共 濟 繁 榮 共 享 目 錄 段 落 甲 引 言 1 10 乙 民 生 優 先 11 91 房 屋 政 策 11 49 土 地 供 應 14 19 公 共 房 屋 20 21 資 助 置 業 22 24 置 安 心 資 助 房 屋 計 劃 25 29 活 化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30 中 小 型 單 位 供 應 31 監

More information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理 财 资 金, 则 客 户 面 临 产 品 期 限 延 期 调 整 等 风 险 8.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本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进 行 产 品 信 息 披 露 客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理 财 资 金, 则 客 户 面 临 产 品 期 限 延 期 调 整 等 风 险 8.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本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进 行 产 品 信 息 披 露 客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鑫 意 理 财 福 通 日 鑫 H14001 期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尊 敬 的 客 户 : 由 于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面 临 多 种 风 险 因 素, 因 此,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您 选 择

More information

(譯本)

(譯本)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二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上 午 九 時 舉 行 的 第 466 次 會 議 記 錄 出 席 者 規 劃 署 署 長 梁 焯 輝 先 生 主 席 黄 仕 進 教 授 副 主 席 何 培 斌 教 授 許 智 文 教 授 劉 文 君 女 士 李 律 仁 先 生 陸 觀 豪 先 生 陳 祖 楹 女 士 張 孝 威 先 生 何 立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前 言 北 京 农 学 院 是 一 所 农 科 特 色 鲜 明 多 科 融 合 的 北 京 市 属 都 市 型 高 等 农 业 院 校, 始 建 于 1956 年, 几 经 变 迁 数 易 校 名, 1965 年 正 式 升 格 为 大 学,1978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定 名 为 北 京 农 学 院 学 校 坐 落 于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回 龙 观 镇, 毗 连 中 关 村 生 命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More information

!!!!!!!

!!!!!!! 思 想 意 识 形 态 与 历 史 两 个 初 步 的 问 题 之 二 包 弼 德 哈 佛 大 学 东 亚 语 言 文 明 系 美 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数 据 库!!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More information

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以 左 心 房 漩 涡! 为 探 究 中 心 黄 雅 莉 新 竹 教 育 大 学 中 国 语 文 系 台 湾 新 竹 左 心 房 漩 涡! 一 书 在 擅 长 说 理 的 王 鼎 钧 绝 大 数 冷 静 的 文 风 中 是 少 有 的 浓 重 笔 墨 作 者 以 其 独 特 的 诗 化 笔 法 抒 情 亦 以 最 精 炼 的 文 字 与 独 特 的 结 构 来 写 他 对 人 生 的 感 悟 全 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More information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More information

合 情 合 理 即 是 好 法 # # # # 鸣 珂 劳 远 望 展 纸 托 情 深 世 乱 关 河 隔 旅 怀 岁 月 侵 家 珍 次 第 数 好 句 短 长 吟 清 越 东 山 志 流 风 自 可 钦! 理 要 层 层 觅 情 须 一 往 深 常 存 春 夏 意 不 让 雪 霜 侵 越 石 霄

合 情 合 理 即 是 好 法 # # # # 鸣 珂 劳 远 望 展 纸 托 情 深 世 乱 关 河 隔 旅 怀 岁 月 侵 家 珍 次 第 数 好 句 短 长 吟 清 越 东 山 志 流 风 自 可 钦! 理 要 层 层 觅 情 须 一 往 深 常 存 春 夏 意 不 让 雪 霜 侵 越 石 霄 # 谢 觉 哉 情 理 法 # 观 研 究 霍 存 福 谢 觉 哉 的 一 般 情 理 # 观 是 其 情 理 法 # 观 的 基 础 它 们 是 在 吸 收 中 国 文 化 传 统 的 优 秀 成 分 在 对 革 命 经 验 教 训 的 总 结 中 形 成 的 谢 老 指 出 革 命 不 排 斥 友 情 亲 情 传 宗 接 代 等 人 情 理 # 是 经 过 了 洗 练 的 情 # 对 肃 清 教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庄 孔 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More information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More information

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 沈 原 : 多 年 来, 人 们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所 创 造 的 经 济 奇 迹 谈 论 甚 多, 而 对 促 动 这 一 经 济 奇 迹 的 体 制 奇 迹, 即 权 力 与 市 场 的 结 合, 却 始 终 着 墨 很 少 转 型 社 会 学 企 图 面 对 这 一 体 制 奇 迹 及 其 所 引 发 的 诸 种 问 题 为 此, 必 须 努 力 寻 求 工 具 实 证 主 义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More information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主 持 人 段 成 荣 一 年 一 度 的 春 运 大 潮 又 来 临 了 近 期 国 家 发 改 委 铁 道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等 八 部 门 部 署 了 年 全 国 春 运 工 作 据 估 计 今 年 春 运 全 国 旅 客 运 量 将 达 到 亿 人 次 比 年 春 运 增 长 自 年 以 来 每 年 春 节 前 后 春 运 都 会 成 为 最 引 人 关 注 的 社 会 事 件 引 发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铏 描 写 的 这 个 故 事 当 然 是 出 于 想 象 # 和 傅 会 # 而 作 为 便 于 讨 论 相 关 问 题 我 们 有 必 要 先! %!! #!!!!!!!!!!!! #!! #! # # 鷟 的 游 仙 窟! 记 叙 其 与 崔 十 娘 五 嫂

# # # # # # #!# # 铏 描 写 的 这 个 故 事 当 然 是 出 于 想 象 # 和 傅 会 # 而 作 为 便 于 讨 论 相 关 问 题 我 们 有 必 要 先! %!! #!!!!!!!!!!!! #!! #! # # 鷟 的 游 仙 窟! 记 叙 其 与 崔 十 娘 五 嫂 黄 仁 生 # #! 一 从 虞 集 的 写 韵 轩 记! 说 起 # 铏 用 于 其 所 作 文 言 小 说 集 之 名! 唐 之 才 人 于 经 艺 道 学 有 见 者 少 徒 知 好 为 文 辞 闲 暇 无 所 用 心 辄 想 象 幽 怪 遇 合 才 情 恍 惚 之 事 作 为 诗 章 答 问 之 意 傅 会 以 为 说 盍 簮 之 次 各 出 行 卷 以 相 娱 玩 非 必 真 有 是 事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欧 洲 穆 斯 林 头 巾 事 件 代 际 差 异 与 社 会 融 合 郭 灵 凤 自 世 纪 年 代 以 来 穆 斯 林 移 民 的 融 合 问 题 就 成 为 欧 洲 各 国 政 府 面 临 的 难 题 穆 斯 林 妇 女 坚 持 佩 戴 头 巾 挑 战 了 学 校 乃 世 俗 场 所 的 欧 洲 主 流 社 会 价 值 观 但 是 欧 洲 穆 斯 林 并 不 等 于 伊 斯 兰 极 端 分 子

More information

# % % 狥 名 已 矣 心 斋 王 &

# % % 狥 名 已 矣 心 斋 王 & 晚 霞 还 是 晨 曦 对 早 期 启 蒙 说 三 种 质 疑 的 回 应 许 苏 民! 关 于 明 清 之 际 的 早 期 启 蒙 说 跨 越 晚 明 清 初 清 中 期 三 个 历 史 时 段 与 此 相 应 对 这 三 个 时 段 的 学 术 思 潮 是 否 具 有 启 蒙 性 质 的 质 疑 也 产 生 了 三 种 强 有 力 的 学 说 即 中 古 异 端 说 正 统 儒 家 说 和 遵

More information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More information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李 自 然 本 文 针 对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一 文 中 乾 隆 # 歧 视 回 民 的 观 点 通 过 大 量 的 史 料 和 事 件 的 分 析 论 证 乾 隆 没 有 歧 视 回 民 乾 隆 回 民 歧 视 %! & & 美 乔 森 纳 % 李 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More information

!!

!! 万 小 雁 包 云 轩 严 明 良 袁 成 松 钱 玮 利 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实 时 监 测 的 气 象 数 据 分 析 了 年 月 日 发 生 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镇 江 段 团 雾 过 程 的 气 象 要 素 变 化 通 过 模 式 耦 合 三 种 不 同 陆 面 方 案 对 此 次 过 程 进 行 了 数 值 模 拟 旨 在 检 验 模 式 耦 合 陆 面 方 案 对 镇 江

More information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More information

书 评 :,,,, :,,,,, ( ),, :?,,,,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中 国 药 典 2015 年 版 目 录 一 部 药 材 和 饮 片 1 一 枝 黄 花 2 丁 公 藤 3 丁 香 4 九 里 香 5 九 香 虫 6 人 工 牛 黄 7 人 参 8 人 参 叶 9 儿 茶 10 八 角 茴 香 11 刀 豆 12 三 七 13 三 白 草 14 三 棱 15 三 颗 针 16 千 年 健 17 千 里 光 18 千 金 子 19 千 金 子 霜 20 土 木 香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 推进 农业科技促进年 活动 激励扎根农村基层 为农 业科教兴村作出杰出贡献的带头人 农业部于2012年 启动了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 该项 目是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捐赠500万元在中华农业科教基 金会设立 华西仁宝基金 开展的专项资助活动 资 助项目计划三年面向全国资助100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 带头人 每人资助5万元 按照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

More information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1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积 累 了 许 多 独 特 的 光 彩 与 体 验 2001 年 我 在 中 国 青 少 年 发

More information

43081.indb

43081.indb 163 56 52 55 45 56 64 62 45 61 195156200712 19751219901119974 1997420009 2000920026 20026 195552200712 19826 199261994819948 19991019991020009 2000920026 200262007122004 5 164 195255200712 2000919931220009

More information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2 201011 1975 1974 1976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4 50 60 1976 L 19 5060 19741976 50 125 19 126 80 80 127 1975 21 1974 1974 50. 128 / / 50 129 130 L AA 131 70 132 1974 70 133 1980 2010 80 134 T 1980726

More information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2 工 造 价 1 新 纪 元 广 场 房 屋 建 筑 40689 11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叶 正 君 2 3 大 上 海 御 龙 湾 二 期 A 区 A2~A4 商 业 楼 A 区 地 下 车 库 万 科 蜀 冈 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二 期 工 ( 万 科 花 园 )1#-8# 住 宅 楼 A16-2 地 下 车 库 工 幼 儿 园 13# 15# 18# 2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 建置区划

第一篇 建置区划 第 八 篇 金 融 保 险 1986 年 至 2003 年, 全 县 金 融 体 制 不 断 改 革, 金 融 体 系 逐 步 形 成, 各 金 融 机 构 运 转 正 常, 存 贷 款 余 额 增 长, 逐 步 扭 亏 为 盈 全 县 4 大 保 险 公 司 开 展 多 种 保 险 业 务, 保 费 收 入 增 长, 理 赔 规 范 及 时 第 一 章 金 融 1986 年 至 2003 年, 蒙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33 3 17 No. 35 1 2 3 18 179 104 4 5 6 19 No. 35 7 8 20 9 21 No. 35 10 22 23 No. 35 24 11 AA 25 No. 35 12 26 13 2013 27 No. 35 14 28 29 No. 35 15 30 16 17 31 No. 35 18 32 19 20 33 No. 35 21 34 22 2016 1

More information

一 天 吃 两 顿, 从 不 例 外 我 上 班 就 是 找 一 个 网 吧 上 网 上 网 的 内 容 很 杂, 看 新 闻, 逛 论 坛, 或 者 打 打 小 游 戏 如 果 没 钱 上 网, 我 会 独 自 一 个 人 到 一 个 偏 僻 的 地 方, 静 静 地 坐 着 发 呆 这 也 是

一 天 吃 两 顿, 从 不 例 外 我 上 班 就 是 找 一 个 网 吧 上 网 上 网 的 内 容 很 杂, 看 新 闻, 逛 论 坛, 或 者 打 打 小 游 戏 如 果 没 钱 上 网, 我 会 独 自 一 个 人 到 一 个 偏 僻 的 地 方, 静 静 地 坐 着 发 呆 这 也 是 内 容 简 介 这 是 一 部 自 传 体 小 说, 也 是 一 本 向 年 轻 人 传 授 发 财 之 道 的 教 科 书 2005 年, 作 者 老 康 三 十 而 立, 带 着 老 婆, 拖 着 儿 子 ; 没 有 存 款, 没 有 房 子 ; 读 的 是 烂 学 校 破 专 业, 一 无 所 长 ; 毕 业 后 混 了 多 年, 稀 里 糊 涂, 不 幸 下 岗 ; 因 为 混 得 差, 朋

More information

“沪港通”对资本流动影响及发展趋势前瞻

“沪港通”对资本流动影响及发展趋势前瞻 沪 港 通 对 跨 境 资 本 流 动 的 影 响 评 估 巴 曙 松 张 信 军 ( 巴 曙 松,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金 融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电 邮 bashusong@qq.com 张 信 军, 海 通 国 际 证 券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东 北 大 学 博 士 生, 电 邮 zhangxj@htsec.com.hk ) 摘 要 : 本 文 对 跨 境 资 本

More information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股 市 低 迷, 股 混 基 金 净 值 波 动 收 窄 在 本 次 纳 入 统 计 的 158 只 股 票 型 基 金 中,94 只 取 得 正 收 益 南 方 产 业 活 力 上 涨 2.51% 领 涨, 工 银 瑞 信 新 材 料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股 市 低 迷, 股 混 基 金 净 值 波 动 收 窄 在 本 次 纳 入 统 计 的 158 只 股 票 型 基 金 中,94 只 取 得 正 收 益 南 方 产 业 活 力 上 涨 2.51% 领 涨, 工 银 瑞 信 新 材 料 公 募 基 金 周 报 : 股 债 两 市 震 荡 收 窄,QDII 业 绩 一 枝 独 秀 216.5.23 216.5.27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 两 市 振 幅 收 窄, 市 场 情 绪 仍 偏 谨 慎 股 市 方 面,A 股 继 续 围 绕 28 震 荡, 上 证 综 指 累 计 微 跌.16% 报 收 2821 点 债 市 方 面, 虽 然 宏

More information

附 錄 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工 作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香 港 特 區 )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 駐 京 辦 ) 的 主 要 職 能 是 :( 一 ) 加 強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與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及 駐 京

附 錄 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工 作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香 港 特 區 )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 駐 京 辦 ) 的 主 要 職 能 是 :( 一 ) 加 強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與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及 駐 京 立 法 會 CB(1)165/12-13(04)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工 商 事 務 委 員 會 資 料 文 件 特 區 政 府 在 內 地 及 台 灣 辦 事 處 工 作 報 告 本 文 件 向 委 員 匯 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駐 粵 駐 上 海 和 駐 成 都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自 二 零 一 一 年 六 月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九

More information

证 券 简 称 : 民 生 银 行 证 券 代 码 :600016 编 号 : 2016-044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不

证 券 简 称 : 民 生 银 行 证 券 代 码 :600016 编 号 : 2016-044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不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中

More information

550 1 2001 2006 資 料 來 源 : 澳 門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在 國 內 目 前 建 築 業 除 了 有 明 確 的 註 冊 制 度 外, 尚 有 嚴 格 的 資 質 管 理 制 度, 企 業 資 質 分 為 施 工 總 承 包 專 業 承 包 和 勞 務 分 包 三 個

550 1 2001 2006 資 料 來 源 : 澳 門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在 國 內 目 前 建 築 業 除 了 有 明 確 的 註 冊 制 度 外, 尚 有 嚴 格 的 資 質 管 理 制 度, 企 業 資 質 分 為 施 工 總 承 包 專 業 承 包 和 勞 務 分 包 三 個 行 政 第 二 十 二 卷, 總 第 八 十 五 期,2009 No.3,549 557 549 * 當 2008 年 的 金 融 海 嘯 後, 雖 然 源 頭 不 在 澳 門, 但 在 全 球 經 濟 一 體 化 的 大 環 境 下, 無 可 避 免 地 各 產 業 亦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沖 擊 和 影 響 以 建 築 業 為 例, 當 美 資 的 威 尼 斯 人 受 海 嘯 影 響,

More information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A 股 横 盘 整 理, 债 市 宽 松 向 好 股 市 方 面, 上 周 A 股 继 续 缩 量 震 荡, 全 周 累 计 下 跌 0.09% 报 收 2976.70 点 债 市 方 面, 市 场 资 金 面 宽 松, 利 率 债 震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A 股 横 盘 整 理, 债 市 宽 松 向 好 股 市 方 面, 上 周 A 股 继 续 缩 量 震 荡, 全 周 累 计 下 跌 0.09% 报 收 2976.70 点 债 市 方 面, 市 场 资 金 面 宽 松, 利 率 债 震 诺亚研究 诺亚研究 2016 年 8 月 8 日 公募基金周报 债基业绩一枝独秀 低风险 产品继续热销 2016.08.01-2016.08.05 诺亚财富研究与发展中心 王映雪 目录 1.一周基金市场... 2 1.1 基金指数回顾 A 股横盘整理 债市宽松向好... 2 1.2 基金经理观点... 2 2.基金业绩回顾... 3 2.1 股混基金 股市盘整 偏股基金业绩分化小... 3 2.2

More information

2004年05月28日

2004年05月28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第 1 期 总 第 48 期 主 责 编 : 戴 益 聪 编 : 方 兴 承 办 部 门 : 法 律 合 规 部 顾 问 机 构 :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栏 目 及 目 录 私 募 基 金 板 块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发 布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登 记 备 案 和 自 律 管 理 办 法

More information

CBRC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报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2014 ANNUAL REPORT ( 一 ) 盘 活 存 量 用 好 增 量 1. 优 化 信 贷 政 策, 拓 展 融 资 渠 道 一 是 督 促

CBRC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报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2014 ANNUAL REPORT ( 一 ) 盘 活 存 量 用 好 增 量 1. 优 化 信 贷 政 策, 拓 展 融 资 渠 道 一 是 督 促 Part 3 CBRC Annual Report 2014 第 三 部 分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转 型 升 级 盘 活 存 量 用 好 增 量 重 点 领 域 金 融 服 务 普 惠 金 融 化 解 产 能 过 剩, 发 展 绿 色 信 贷 全 面 推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CBRC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报 CHINA BANKING

More information

衡 近 期 似 乎 需 求 侧 托 底 占 据 上 风,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上 调 但 经 济 下 行 有 内 在 动 力, 长 期 来 讲,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水 平 还 是 会 随 经 济 的 下 滑 保 持 在 低 位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衡 近 期 似 乎 需 求 侧 托 底 占 据 上 风,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上 调 但 经 济 下 行 有 内 在 动 力, 长 期 来 讲,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水 平 还 是 会 随 经 济 的 下 滑 保 持 在 低 位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公 募 基 金 周 报 : 一 季 报 新 鲜 出 炉 基 金 规 模 略 缩 水 216.4.18 216.4.22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 市 场 表 现 不 佳 基 金 净 值 集 体 下 跌 股 市 方 面, 周 三 市 场 大 跌, 沪 指 全 周 跌 幅 3.86% 债 市 方 面, 货 币 进 一 步 宽 松 受 限, 信 用 债 风 险 仍

More information

定 复 苏, 经 济 活 动 的 扩 张,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走 稳, 通 货 膨 胀 的 上 扬, 黄 金 的 抗 通 胀 属 性 会 被 激 活, 重 拾 升 势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股 混 全 面 下 跌 仅 部 分 打 新 保 本 基 金 幸

定 复 苏, 经 济 活 动 的 扩 张,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走 稳, 通 货 膨 胀 的 上 扬, 黄 金 的 抗 通 胀 属 性 会 被 激 活, 重 拾 升 势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2.1 股 混 基 金 : 股 混 全 面 下 跌 仅 部 分 打 新 保 本 基 金 幸 公 募 基 金 周 报 : 各 市 场 表 现 均 不 佳 拖 累 基 金 全 线 收 跌 216.1.11 216.1.15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 股 债 两 市 表 现 不 佳 持 续 拖 累 基 金 业 绩 216 年 第 二 周, 虽 熔 断 机 制 被 叫 停 人 民 币 汇 率 初 现 止 跌, 但 宏 观 经 济 持 续 疲 软 (PPI 连

More information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同 时, 香 港 投 资 者 也 可 以 通 过 沪 股 通 买 卖 规 定 范 围 内 上 交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 三 是 对 投 资 者 双 向 采 用 人 民 币 交 收, 即 内 地 投 资 者 买 卖 以 港 币 报 价 的 港 股 通 股 票,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同 时, 香 港 投 资 者 也 可 以 通 过 沪 股 通 买 卖 规 定 范 围 内 上 交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 三 是 对 投 资 者 双 向 采 用 人 民 币 交 收, 即 内 地 投 资 者 买 卖 以 港 币 报 价 的 港 股 通 股 票, 第 一 部 分 沪 港 通 概 述 1 什 么 是 沪 港 通? 答 : 沪 港 通 是 沪 港 股 票 市 场 交 易 互 联 互 通 机 制 试 点 的 简 称, 是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简 称 上 交 所 ) 和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联 交 所 ) 建 立 技 术 连 接, 使 两 地 投 资 者 通 过 当 地 证 券 公 司 或 经 纪

More information

貨幣及金融狀況

貨幣及金融狀況 第 41 頁 4. 儘 管 環 球 金 融 市 場 狀 況 多 變 內 地 股 票 市 場 調 整 以 及 人 民 幣 匯 率 中 間 價 定 價 機 制 變 動 引 發 人 民 幣 貶 值 餘 波, 但 港 元 匯 率 大 致 維 持 穩 定 另 一 方 面, 銀 行 的 流 動 性 保 持 充 裕, 貸 款 增 長 比 去 年 輕 微 放 緩 展 望 未 來, 受 不 明 朗 因 素 籠 罩 的

More information

度, 无 风 险 收 益 率 继 续 下 行 经 济 企 稳 财 政 投 资 发 力 资 产 荒 等 利 好 市 场 的 因 素 均 不 会 改 变, 看 好 行 业 景 气 度 高 总 需 求 保 持 增 长 的 行 业, 如 养 老 娱 乐 健 康 环 保 等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度, 无 风 险 收 益 率 继 续 下 行 经 济 企 稳 财 政 投 资 发 力 资 产 荒 等 利 好 市 场 的 因 素 均 不 会 改 变, 看 好 行 业 景 气 度 高 总 需 求 保 持 增 长 的 行 业, 如 养 老 娱 乐 健 康 环 保 等 2. 基 金 业 绩 回 顾 1 公 募 基 金 周 报 : 打 新 基 金 重 燃 旧 情 混 基 发 行 迎 新 高 1. 一 周 基 金 市 场 215.11.16 215.11.2 1.1 基 金 指 数 回 顾 : 各 类 基 金 均 收 涨 权 益 类 基 金 涨 幅 居 前 上 周 基 金 市 场 整 体 微 涨, 中 证 基 金 指 数 涨 幅 1.%, 高 于 此 前 一 周 受 A 股 市 场 上 周 上 涨 的

More information

4 生 产 尚 未 制 定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但 已 有 企 业 标 准 的 农 药 审 核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农 药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326 号 ) 第 十 四 条 : 国 家 实 行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生 产

4 生 产 尚 未 制 定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但 已 有 企 业 标 准 的 农 药 审 核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农 药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326 号 ) 第 十 四 条 : 国 家 实 行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生 产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先 照 后 证 改 革 后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6 18 号 ) 附 件 : 山 东 省 工 商 登 记 后 置 许 可 事 项 双 告 知 目 录 ( 共 计 261 项 ) ( 一 ) 省 级 及 以 下 实 施 的 工 商 登 记 后 置 许 可 事 项 双 告 知 目 录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TVP29A0

Microsoft Word - 105-TVP29A0 105 公 民 科 本 著 作 之 著 作 權 屬 於 南 一 書 局 所 有, 僅 供 非 商 業 性 之 個 人 會 員 下 載 作 為 個 人 學 習 目 的 之 使 用 除 此 之 外, 未 經 南 一 書 局 授 權,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重 製 改 作 出 租 散 布 公 開 傳 輸 或 為 其 他 任 何 用 途 之 利 用 單 題 ( 1~73 題 ) 1. 在 某 一 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工 商 登 记 后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序 号 审 批 项 目 名 称 子 项 设 定 依 据 1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供 电 营 业 许 可 证 核 发 电 力 供 应 与 使 用 条 例 第 九 条 电 力 监 管 条 例 第 十 三 条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管 理 规 定 ( 电 监 会 令 第 9 号 ) 第 七 条 2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棉 花 加 工

More information

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

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度 第 6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CMAB-1-c1.doc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CMAB001 0725 陳 鑑 林 144 (3) 內 地 及 台 灣 辦 事 處 CMAB002 0737 陳 鑑 林 144 (3) 內 地 及 台 灣 辦 事 處 CMAB003 0779 劉 慧 卿

More information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2015 年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宝 鸡 市 马 营 路 东 段 )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2015 年 度 ) 债 券 代 理 人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6-17 层 ) 2016 年 4 月 12 日 1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More information



 主 办 : 英 大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部 2015 年 06 月 18 日 星 期 四 第 104 期 IPO 每 日 舆 情 一 申 购 提 示 (2015-06-18)(11 家 ) 序 号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简 称 申 购 代 码 发 行 总 数 网 上 发 行 申 购 上 限 发 行 价 申 购 资 金 上 限 中 签 公 布 行 业 市 盈 率 询 价 累 计 报 价 倍 数

More information

活 動 流 程 時 間 教 學 資 源 評 量 ( 二 ) 活 動 一 : 地 震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5 學 生 能 踴 1. 教 師 提 問 : 看 完 剛 的 影 片, 有 沒 有 注 意 躍 的 舉 手 到 地 震 對 我 們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有 哪 些? 回 答 2. 學 生

活 動 流 程 時 間 教 學 資 源 評 量 ( 二 ) 活 動 一 : 地 震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5 學 生 能 踴 1. 教 師 提 問 : 看 完 剛 的 影 片, 有 沒 有 注 意 躍 的 舉 手 到 地 震 對 我 們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有 哪 些? 回 答 2. 學 生 臺 北 市 100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防 災 教 育 教 學 設 計 徵 件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教 案 服 務 單 位 : 臺 北 市 雙 園 國 小 單 元 名 稱 做 好 準 備! 天 搖 地 動 我 不 怕 配 合 領 域 健 康 與 體 育 設 計 者 李 一 聖 適 用 年 級 四 年 級 教 學 時 間 80 適 用 防 災 類 型 ( 可 複 選 ) 震 災 火 災 水 災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 周 三 ) 下 午 1:30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上 海 徐 汇 区 肇 嘉 浜 路 777 号 青 松 城 大 酒 店 4 楼 劲 松 厅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 周 三 ) 下 午 1:30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上 海 徐 汇 区 肇 嘉 浜 路 777 号 青 松 城 大 酒 店 4 楼 劲 松 厅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证 券 代 码 : 600958) 会 议 资 料 2016 年 5 月 25 日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 周 三 ) 下 午 1:30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上 海 徐 汇 区 肇 嘉 浜

More information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閱 讀 劄 記 ( 資 料 來 源 : 洪 國 雄 2000.12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澎 湖 縣 文 化 局 366.92024 / 生 物 海 洋 澎 湖 縣 ) 東 笠 2012.10.10 壹 海 岸 地 景 一 天 然 地 景 1 海 蝕 崖 : 海 蟑 螂 蟹 類 ( 較 乾 燥 ) 2 海 成 階 地 = 海 蝕 平 台 + 海 積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71,059 67, ,289 47, ,324 36, (%) 7,122,155 6,268,

(%) 71,059 67, ,289 47, ,324 36, (%) 7,122,155 6,268,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4605 2015 2015 6 3034 A H A 601328 H 03328 188 86-21-58766688 86-21-58798398 investor@bankcomm.com - 1 - 2015 6 30 2015 2014 1-6 1-6 (%) 71,059 67,211 5.73 48,28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PU_Fujian_1st_Issue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CPU_Fujian_1st_Issue__FINAL_.doc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中 央 政 策 組 泛 珠 三 角 地 區 之 社 會 經 濟 政 治 趨 勢 顧 問 研 究 月 報 ( 第 1 期 ) 第 一 部 分 : 包 括 福 建 江 西 湖 南 和 海 南 四 省 2004 年 11 月 目 錄 一 前 言 1 二 摘 要 6 三 專 題 分 析 8 泛 珠 三 角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的 發 展 機 遇 東 南 地 區 能 源 資

More information

7. 完 善 粤 港 无 线 电 频 率 使 用 台 站 设 置 过 界 覆 盖 使 用 干 扰 查 处 等 协 调 机 制, 适 时 召 开 粤 港 无 线 电 频 率 协 调 专 题 会 议, 做 好 深 港 LTE 网 络 使 用 频 率 协 调 港 珠 澳 大 桥 无 线 电 信 号 覆 盖

7. 完 善 粤 港 无 线 电 频 率 使 用 台 站 设 置 过 界 覆 盖 使 用 干 扰 查 处 等 协 调 机 制, 适 时 召 开 粤 港 无 线 电 频 率 协 调 专 题 会 议, 做 好 深 港 LTE 网 络 使 用 频 率 协 调 港 珠 澳 大 桥 无 线 电 信 号 覆 盖 粤 府 函 2015 37 号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实 施 粤 港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2015 年 重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人 民 政 府, 顺 德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各 有 关 单 位 : 实 施 粤 港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2015 年 重 点 工 作 已 经 粤 港 双 方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More information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4.2 73% 13% 37% 19% 1 3%70 87% 4.1 4.3 17 60 2 4.4 43,500 65,000 5,1005,548 4.2 3,667 10,462 1 2 60 18 4.1 * / # 65 2015 6 65 2014-15 @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More information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活 動 ( 計 畫 ) 名 稱 :1-3-4-6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項 次 說 明 執 行 時 間 承 辦 組 別 地 點 執 行 方 式 103 年 1 月 ~103 年 12 月 輔 導 組 資 料 組 特 教 組 A 棟 三 樓 會 議 室 活 動 宣 導 競 賽 研 習 其 他 家 庭 訪 視 一 教 育 部

More information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咖 哩 酥 李 鵠 餅 店 2 綠 豆 沙 椪 3 基 隆 油 蔥 店 油 蔥 酥 產 品 ( 散 裝 ) 4 濃 縮 肉 燥 5 紅 蔥 醬 6 聯 華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民 炒 米 粉 (03.05.5 已 停 產 ) 03.09.05 更 換 新 油, 並 進 行 回 收 03.09.04 以 前 製 作 之 產 品, 惟 拒 不 提 供 下 游 名 單,9/9 予 暫

More information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S x N m U P S S E M V N 中国古代史研究 战国秦汉时期的祠行信仰 以出土简牍 日书 为中心的考察 吕亚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陕西 西安 摘 要 行神为古代 五祀 之一 在春秋以降 礼乐崩坏 的社会大背景下 五祀 的等级差别和职能发生 了明显变化 行神成为普通民众奉祀的重要神灵 从出土简牍 日书 文献来看 在择吉之风盛行的战国秦汉时期

More information

464285 (H Shae)_要攝Cover 每日0800_要update日期.indb

464285 (H Shae)_要攝Cover 每日0800_要update日期.indb 1908 2005 6 2007 5 182307 145 202 144 2,70112 201230 505 2 H 2 3 4 6 8 10 16 22 57 64 75 82 86 99 102 105 106 112 234 242 2 H 3 4 0 30,000 60,000 90,000 120,000 150,000 120,126 66,668 84,995 103,493 65,862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 N 年 月 J P d U F b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惠鹏飞 河南大学 河南 开封 摘 要 中国古代招抚使始置于唐代广德二年 九月宋代招抚使从广义上看始置于北宋开宝七 年 十月 从狭义上看始置于南宋建炎元年 六月 招抚使设置的缘由为招募人才以抵御金人 首任招 抚使为张所宋代共有 位招抚使副 其中北宋 位 南宋 位宋代招抚使尽管具有先天不足 后天失调的

More information

* +, -.%, * %(/, & 0!

* +, -.%, * %(/, & 0! !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34 34 34 34 * +, -.%, * %(/, & 0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More information

备注说明:每日新增重点股票是由行业专职分析师基于行业和公司基本面分析优选出来可以现价附近买入或增持的股票;重点行业重点股票是由行业专职分析师推荐的该行业现阶段最具上涨潜力的股票,按重要性排序并动态调整;每日重要市场信息点评是对可能影响市场及股价表现的重

备注说明:每日新增重点股票是由行业专职分析师基于行业和公司基本面分析优选出来可以现价附近买入或增持的股票;重点行业重点股票是由行业专职分析师推荐的该行业现阶段最具上涨潜力的股票,按重要性排序并动态调整;每日重要市场信息点评是对可能影响市场及股价表现的重 金 管 家 基 金 配 置 策 略 基 金 配 置 策 略 : 雅 安 地 震 对 市 场 影 响 在 于 短 期 心 理 层 面, 中 线 关 注 经 济 基 本 面 改 善 的 因 素, 政 策 面 偏 暖 或 带 来 预 期 修 正 空 间, 基 金 投 资 可 适 当 进 取, 逐 步 关 注 成 长 风 格 基 金, 推 荐 农 银 汇 理 行 业 成 长 和 天 治 创 新 先 锋 严

More information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祈 光 空 間 113 宇 宙 訊 息 傳 人 間 花 開 傳 愛 淨 人 心 本 刊 使 用 環 保 大 豆 油 墨 印 刷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真 善 美 幼 兒 園 102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小 廚 師 阿 諾 @ 活 動 日 期 :2/12~4/11 @ 活 動 班 級 : 獅 子 班 @ 製 作 編 輯 : 徐 淑 芬 *. *. 主 題 目 標. *. * 一. 能 分 享 自 己 長 大 的 志 願 二. 認 識 食 物 金 字 塔 以 及 食 物 的 營 養 三. 透 過 戶 外 教 學 到 傳 統 市 場 挑 選 新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三年施政报告 - 稳中求变 务实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报告 - 稳中求变 务实为民 二 零 一 三 年 施 政 报 告 稳 中 求 变 务 实 为 民 目 录 段 落 ( 一 ) 引 言 1-18 愿 景 1-10 前 提 11 以 人 为 本 12-14 应 民 所 需 急 民 所 急 15-18 ( 二 ) 经 济 发 展 19-48 政 府 的 角 色 20 适 度 有 为 20 经 济 政 策 21-23 香 港 和 国 内 外 的 经 贸 关 系 24-32 香 港 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 以 下 简 称 经 济 区 ) 开 放 开 发 的 重 大 战 略 部 署, 按 照 把 经 济 区 建 设 成 为 带 动 西 部 大 开

More information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 做 好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以 下 简 称 青 岛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工 作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在 天 津 等 个 城 市 设 立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的 批 复 国 函 号 要 求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总 体

More information

2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