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方 代 建 是 指 中 国 政 府 受 受 援 方 委 托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建 设 和 调 试 运 行 全 过 程 或 其 中 部 分 阶 段 任 务, 以 交 钥 匙 形 式 交 付 受 援 方 使 用, 并 提 供 建 成 后 长 效 质 量 保 证 和 配 套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中 方 代 建 是 指 中 国 政 府 受 受 援 方 委 托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建 设 和 调 试 运 行 全 过 程 或 其 中 部 分 阶 段 任 务, 以 交 钥 匙 形 式 交 付 受 援 方 使 用, 并 提 供 建 成 后 长 效 质 量 保 证 和 配 套 "

Transcription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令 2015 年 第 3 号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发 布 单 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发 布 文 号 部 令 2015 年 第 3 号 发 布 日 期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已 经 2015 年 12 月 9 日 商 务 部 第 61 次 部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6 年 1 月 8 日 起 施 行 部 长 高 虎 城 2015 年 12 月 9 日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的 管 理, 保 证 项 目 质 量, 提 高 援 助 效 果,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成 套 项 目, 是 指 中 方 在 援 外 资 金 项 下, 通 过 组 织 或 指 导 施 工 安 装 和 试 生 产 等 全 部 或 部 分 阶 段, 向 受 援 方 提 供 用 于 生 产 生 活 公 共 服 务 等 成 套 设 备 和 工 程 设 施, 并 提 供 建 成 后 长 效 质 量 保 证 和 配 套 技 术 服 务 的 援 助 项 目 第 三 条 成 套 项 目 采 取 中 方 代 建 或 受 援 方 自 建 的 管 理 模 式 1

2 中 方 代 建 是 指 中 国 政 府 受 受 援 方 委 托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建 设 和 调 试 运 行 全 过 程 或 其 中 部 分 阶 段 任 务, 以 交 钥 匙 形 式 交 付 受 援 方 使 用, 并 提 供 建 成 后 长 效 质 量 保 证 和 配 套 技 术 服 务 的 管 理 模 式 受 援 方 自 建 是 指 受 援 方 在 中 国 政 府 援 助 资 金 和 技 术 支 持 下,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和 建 设 全 过 程 或 其 中 主 要 阶 段 任 务, 并 相 应 承 担 建 成 后 运 营 维 护 责 任, 中 国 政 府 对 受 援 方 自 建 项 目 实 施 外 部 监 管 的 管 理 模 式 在 中 方 代 建 和 受 援 方 自 建 管 理 模 式 下, 中 方 可 与 受 援 方 按 照 分 工 合 作 的 原 则 合 理 界 定 成 套 项 目 具 体 任 务 分 工 第 四 条 商 务 部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的 立 项 管 理 和 监 督 援 外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依 据 本 办 法 规 定 具 体 组 织 管 理 和 监 督 成 套 项 目 的 实 施, 并 接 受 商 务 部 的 监 督 第 五 条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济 商 务 机 构 协 助 商 务 部 办 理 与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有 关 的 政 府 间 事 务, 负 责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的 境 外 监 管 第 六 条 各 省 级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协 助 商 务 部 处 理 成 套 项 目 援 助 管 理 事 务 第 二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第 七 条 包 责 任 制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实 行 项 目 管 理 +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实 施 方 式 和 企 业 承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根 据 不 同 的 项 目 承 包 方 式 分 别 承 担 项 目 的 专 业 考 察 工 程 勘 察 各 阶 段 设 计 项 目 管 理 和 工 程 建 设 任 务, 并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第 八 条 成 套 项 目 一 般 采 用 采 购 - 施 工 ( 以 下 简 称 P-C 方 式 ) 承 包 方 式, 即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承 担 成 套 项 目 的 专 业 考 察 工 程 勘 察 方 案 设 计 深 化 设 计 ( 以 下 合 并 简 称 勘 察 设 计 ) 和 全 过 程 项 目 管 理 任 务 ;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承 担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和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任 务 2

3 第 九 条 成 套 项 目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条 件 的, 可 以 采 用 设 计 - 采 购 - 施 工 ( 以 下 简 称 EPC 方 式 ) 承 包 方 式, 即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承 担 全 过 程 项 目 管 理 任 务 ;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和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任 务 : ( 一 ) 拟 建 项 目 技 术 指 标 明 确, 对 交 付 成 果 和 项 目 实 施 结 果 可 以 进 行 准 确 的 技 术 描 述 ; ( 二 ) 可 以 依 据 公 布 的 技 术 标 准 或 规 程 组 织 验 收 ; ( 三 )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可 控, 具 有 明 确 的 开 始 和 结 束 时 间 预 测 ; ( 四 ) 投 资 限 额 明 确, 可 依 据 经 验 数 据 及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直 接 估 算 ; ( 五 ) 成 本 风 险 可 控, 实 施 企 业 可 合 理 承 担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预 期 风 险 成 套 项 目 EPC 承 包 方 式 主 要 适 用 于 生 产 型 项 目 技 术 简 单 的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或 无 需 复 杂 设 计 的 设 备 安 装 项 目 第 十 条 承 担 成 套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对 勘 察 设 计 及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的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生 产 及 项 目 投 资 控 制 负 责 承 担 成 套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对 工 程 建 设 所 涉 及 的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生 产 以 及 工 程 建 成 后 的 长 效 质 量 保 证 和 配 套 技 术 服 务 负 责 承 担 成 套 项 目 管 理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对 成 套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及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进 行 协 调 控 制 和 管 理, 并 对 涉 及 的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生 产 及 投 资 控 制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三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采 购 管 理 第 十 一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在 经 商 务 部 认 定 的 援 外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范 围 内 根 据 援 外 项 目 采 购 规 定 选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和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商 务 部 可 根 据 国 家 区 域 发 展 政 策 选 定 成 套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和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3

4 第 十 二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选 定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时 应 同 时 确 定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或 管 理 方 案, 必 要 时 也 可 在 设 计 方 案 确 定 后 再 选 定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中 标 的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交 以 商 务 部 为 受 益 人 且 覆 盖 其 承 包 责 任 范 围 的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并 承 担 保 费 第 十 三 条 采 用 P-C 承 包 方 式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选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时 依 据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编 制 的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组 织 采 购 采 用 EPC 承 包 方 式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选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时 依 据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编 制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招 标 方 案 组 织 采 购 招 标 方 案 至 少 包 括 :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 包 括 功 能 性 数 量 性 指 标 以 及 配 套 的 设 计 标 准 质 量 等 级 性 能 指 标 和 实 现 方 法 ) 验 收 技 术 标 准 或 规 程 项 目 进 度 要 求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技 术 规 范 工 程 量 估 算 投 资 估 算 以 及 工 程 建 设 阶 段 可 能 会 出 现 的 特 殊 风 险 因 素 中 标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交 以 商 务 部 为 受 益 人 且 覆 盖 其 承 包 责 任 范 围 的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和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责 任 保 险, 并 承 担 保 费 第 十 四 条 在 选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时,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配 合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制 定 资 格 审 查 和 招 标 方 案 并 提 供 配 套 技 术 文 件 对 招 标 方 案 和 配 套 技 术 文 件 进 行 技 术 性 复 核 和 澄 清 组 织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的 承 诺 性 答 疑 并 就 确 定 中 标 条 件 提 出 咨 询 意 见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在 履 行 配 合 招 标 职 责 过 程 中 遵 守 关 联 回 避 充 分 披 露 和 合 理 谨 慎 的 原 则, 对 所 提 供 的 意 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并 纳 入 职 业 责 任 范 围 第 十 五 条 成 套 项 目 所 需 主 项 技 术 资 质 为 两 项 以 上 的, 可 由 符 合 所 有 主 项 技 术 资 质 的 企 业 单 独 投 标, 也 可 由 投 标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投 标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单 独 或 者 与 其 他 投 标 企 业 另 外 组 成 联 合 体 参 与 投 标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在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条 件 其 中, 联 合 体 牵 头 单 位 应 具 备 援 外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资 格 函 第 十 六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代 表 商 务 部 向 中 标 企 业 下 达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任 务 通 知 4

5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任 务 通 知 函 是 企 业 办 理 项 目 相 关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出 入 境 以 及 设 备 材 料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和 生 活 物 资 检 验 通 关 的 依 据 第 十 七 条 中 标 企 业 不 得 将 承 包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任 务 转 包, 也 不 得 将 关 键 性 工 作 或 主 体 性 工 程 分 包 或 分 解 成 若 干 部 分 分 包 中 标 企 业 将 本 单 位 技 术 资 质 不 能 覆 盖 的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或 非 主 体 工 程 分 包 给 其 他 单 位 的, 其 分 包 内 容 分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金 额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作 为 中 标 条 件 审 定 并 写 入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方 式 一 旦 确 定, 不 得 变 更 中 标 企 业 应 按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的 分 包 方 式 签 订 分 包 合 同 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确 需 变 更 或 新 增 分 包 的, 应 按 变 更 合 同 程 序 办 理 中 标 企 业 应 与 派 赴 项 目 的 中 方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直 接 签 订 劳 务 合 同, 建 立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保 障 中 方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进 行 劳 务 分 包 鼓 励 中 标 企 业 将 适 合 受 援 国 当 地 实 施 的 非 主 体 性 工 程 内 容 进 行 当 地 分 包 实 施 或 雇 佣 受 援 方 劳 务 承 担, 分 包 事 项 及 分 包 合 同 应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中 标 企 业 组 织 当 地 分 包 或 雇 佣 当 地 劳 务 的, 应 遵 从 受 援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加 强 分 包 管 理 技 术 指 导 和 技 术 转 让 第 四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管 理 第 十 八 条 商 务 部 负 责 审 批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立 项 建 议 书, 并 办 理 立 项 立 项 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政 府 间 立 项 协 议 以 及 商 务 部 批 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立 项 建 议 书 范 围 内 组 织 项 目 实 施 和 管 理 第 十 九 条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的 设 计 一 般 包 括 方 案 设 计 深 化 设 计 和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三 个 设 计 阶 段, 以 及 专 业 考 察 和 工 程 勘 察 两 个 设 计 准 备 阶 段 第 二 十 条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事 先 配 备 专 门 团 队,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和 保 障 措 施,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并 根 据 投 标 承 诺 和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设 计 工 作 应 遵 循 规 范 适 用 整 体 规 划 功 能 优 先 投 资 匹 配 技 术 创 新 绿 色 环 保 便 利 维 护 和 持 续 发 展 的 设 计 原 则 5

6 第 二 十 一 条 和 完 善 方 案 设 计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根 据 立 项 建 议 书 的 要 求 负 责 编 制 方 案 设 计 应 符 合 立 项 建 议 书 的 规 定, 其 内 容 和 范 围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及 深 度 要 求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合 同 中 规 定 方 案 设 计 文 件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内 审 或 审 查 确 认 后, 应 及 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第 二 十 二 条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负 责 组 织 专 业 考 察, 应 做 好 专 业 考 察 前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在 专 业 考 察 过 程 中 及 时 研 究 汇 总 受 援 方 意 见 提 出 相 关 工 作 建 议, 配 合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开 展 方 案 设 计 对 外 商 谈, 并 接 受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在 考 察 结 束 后 编 报 专 业 考 察 报 告 对 外 需 提 交 的 专 业 考 察 阶 段 成 果 文 件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第 二 十 三 条 在 完 成 方 案 设 计 和 专 业 考 察 并 与 受 援 方 在 技 术 层 面 充 分 做 好 技 术 沟 通 和 准 备 的 基 础 上,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与 受 援 方 确 认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并 与 受 援 方 签 订 项 目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或 纪 要 由 于 受 援 方 原 因 不 能 在 专 业 考 察 阶 段 签 订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先 与 受 援 方 签 订 勘 察 设 计 纪 要, 确 定 设 计 方 案 并 约 定 勘 察 设 计 过 程 的 职 责 分 工, 然 后 与 受 援 方 签 订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或 纪 要 第 二 十 四 条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负 责 建 设 场 址 的 工 程 勘 察, 并 在 启 动 项 目 后 续 设 计 前 及 时 将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提 前 拟 定 项 目 建 设 场 址 和 建 设 边 界 范 围 内 的 工 程 勘 察 方 案, 充 分 采 用 勘 探 测 量 试 验 等 必 要 技 术 措 施 实 施 工 程 勘 察, 并 按 行 业 要 求 编 制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全 面 准 确 反 映 建 设 场 址 的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水 文 情 况, 作 为 开 展 下 一 阶 段 项 目 设 计 工 作 的 技 术 依 据 第 二 十 五 条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负 责 深 化 设 计 6

7 深 化 设 计 应 符 合 方 案 设 计 的 规 定, 满 足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工 程 总 承 包 招 标 或 能 据 以 准 确 编 制 工 程 概 算 的 要 求,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以 及 设 计 文 件 深 度 要 求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合 同 中 规 定 第 二 十 六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对 项 目 深 化 设 计 进 行 自 检 或 审 查, 重 点 包 括 : 结 果 ; ( 一 ) 确 认 设 计 内 容 符 合 批 准 的 立 项 建 议 书 对 外 商 定 的 方 案 设 计 和 工 程 勘 察 ( 二 ) 确 认 设 计 深 度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无 重 大 缺 漏 项 ; ( 三 ) 确 认 设 计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适 用 准 确 ; ( 四 ) 确 认 配 套 工 程 量 清 单 投 资 概 算 满 足 后 续 实 施 或 工 程 招 投 标 要 求 ; ( 五 ) 确 认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技 术 规 范 书 内 容 完 备 明 确, 可 以 据 以 进 行 设 备 材 料 选 型, 且 无 指 定 或 变 相 指 定 产 品 的 违 规 情 况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根 据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的 审 查 意 见, 对 深 化 设 计 进 行 修 改, 并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查 批 准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对 受 援 方 审 查 深 化 设 计 有 规 定 的,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将 经 内 审 或 审 查 批 准 的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提 交 受 援 方 审 查, 完 成 必 需 的 对 外 审 查 确 认 手 续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在 完 成 上 述 深 化 设 计 内 部 审 查 和 对 外 审 查 程 序 后, 将 最 终 审 定 的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第 二 十 七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依 据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项 目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应 符 合 深 化 设 计 的 规 定, 能 据 以 准 确 编 制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施 工 预 算 以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满 足 设 计 材 料 选 型 采 购 以 及 非 标 准 设 备 构 件 制 作 需 要, 据 以 施 工 和 安 装 以 及 进 行 工 程 检 查 验 收, 设 计 文 件 深 度 要 求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明 确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可 以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分 阶 段 编 制,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批 后 据 以 直 接 指 导 施 工 7

8 第 二 十 八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成 立 项 目 现 场 管 理 组, 对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管 理 现 场 管 理 组 由 负 责 设 计 管 理 施 工 监 管 质 量 安 全 控 制 以 及 对 外 协 调 的 专 业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组 成, 具 备 现 场 审 批 施 工 图 纸 全 过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理 以 及 代 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与 受 援 方 进 行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协 调 履 约 的 能 力 其 中, 组 长 应 具 备 设 计 咨 询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二 级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资 质 或 施 工 监 理 执 业 资 格 及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现 场 管 理 组 的 人 员 组 派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并 报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商 机 构 备 案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成 立 国 内 后 勤 组 和 施 工 技 术 组 分 别 负 责 对 项 目 的 国 内 支 持 服 务 和 现 场 施 工 组 织 管 理 施 工 技 术 组 至 少 由 组 长 总 工 程 师 质 量 员 安 全 员 和 其 他 相 关 专 业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组 成, 其 中,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应 具 备 二 级 以 上 项 目 注 册 建 造 师 和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质 量 员 和 安 全 员 应 具 备 国 内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岗 位 执 行 资 格 和 从 事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及 主 要 人 员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和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商 机 构 备 案 项 目 现 场 管 理 组 和 施 工 技 术 组 实 行 组 长 负 责 制 第 二 十 九 条 在 项 目 施 工 前 准 备 阶 段,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组 织 施 工 前 技 术 交 底 会, 澄 清 技 术 问 题 对 接 管 理 程 序 并 部 署 施 工 准 备 技 术 交 底 会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主 持, 主 要 设 计 人 员 项 目 现 场 管 理 组 国 内 后 勤 组 和 施 工 技 术 组 主 要 技 术 和 管 理 负 责 人 参 加,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派 人 监 督 技 术 交 底 会 的 会 议 纪 要 应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第 三 十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根 据 施 工 前 技 术 交 底 共 识, 在 中 标 条 件 基 础 上 修 改 完 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以 及 后 勤 保 障 采 购 供 应 和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保 证 等 专 项 计 划,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根 据 施 工 前 技 术 交 底 共 识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编 报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各 类 专 项 计 划, 完 善 项 目 管 理 计 划, 连 同 最 终 批 定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各 类 专 项 计 划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第 三 十 一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负 责 组 织 施 工 所 需 机 械 机 具 和 设 备 材 料 的 采 购 和 运 输, 并 接 受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的 监 督 8

9 从 中 国 关 税 境 内 采 购 发 运 设 备 材 料 的 品 质 检 验 口 岸 验 放 按 照 有 关 对 外 援 助 物 资 检 验 和 验 放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根 据 项 目 管 理 计 划 采 取 见 证 抽 样 见 证 检 验 以 及 驻 厂 监 造 等 必 要 的 监 管 措 施 作 第 三 十 二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共 同 做 好 施 工 前 现 场 准 备 工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及 时 完 成 与 受 援 方 的 施 工 现 场 移 交 临 时 设 施 建 设 和 工 程 用 市 政 条 件 联 接, 并 组 织 首 批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和 设 备 材 料 抵 达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做 好 配 合 工 作, 及 时 派 驻 现 场 管 理 组 并 监 督 检 查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施 工 现 场 准 备 情 况 第 三 十 三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促 请 受 援 方 履 行 政 府 协 议 和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规 定 的 职 责, 并 协 助 受 援 方 解 决 有 关 技 术 问 题 受 援 方 派 遣 工 地 代 表 的,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与 受 援 方 商 定 工 地 代 表 的 职 责, 建 立 现 场 工 作 机 制 第 三 十 四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根 据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提 交 的 开 工 申 请, 确 认 所 有 施 工 前 准 备 工 作 完 成 开 工 所 需 人 员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入 场, 满 足 开 工 条 件 后 书 面 下 达 开 工 令 并 书 面 通 知 受 援 方, 同 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和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商 机 构 备 案 开 工 令 是 正 式 起 算 项 目 合 同 工 期 的 依 据 第 三 十 五 条 具 进 行 监 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对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一 切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所 有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应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签 认, 并 提 供 品 质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的 证 明 已 经 签 认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因 合 理 理 由 需 退 场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9

10 所 有 设 备 材 料 应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安 全 存 放 和 有 序 管 理, 并 在 使 用 前 按 规 定 的 试 验 规 程 或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试 验 涉 及 主 体 或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试 件 以 及 材 料 应 在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现 场 监 督 下 取 样 并 送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测 单 位 进 行 检 测 未 经 检 测 或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不 得 使 用 因 与 设 计 要 求 和 质 量 标 准 不 符 合 或 未 经 签 认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按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要 求 运 出 施 工 现 场 第 三 十 六 条 行 监 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所 有 人 员 进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将 进 入 或 退 出 现 场 的 人 员 名 单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核 其 中,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及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和 高 危 作 业 人 员 应 符 合 有 关 执 业 资 格 要 求, 并 持 证 上 岗 ; 所 有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应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具 有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对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岗 位 教 育 和 培 训 制 度, 督 促 其 遵 守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和 外 事 纪 律, 维 护 其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生 活 保 障 人 格 尊 严 宗 教 信 仰 等 合 法 权 益, 依 法 合 规 处 理 劳 务 纠 纷 第 三 十 七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负 责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施 工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管, 并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共 同 承 担 项 目 的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和 投 资 控 制 责 任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及 时 审 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报 送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 其 他 专 项 计 划 专 项 施 工 调 整 方 案, 监 督 其 按 批 准 的 计 划 或 方 案 现 场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负 责 审 批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并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按 图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加 强 工 序 管 理, 落 实 各 工 序 施 工 前 技 术 交 底 工 序 自 检 和 交 接 检 查 程 序, 保 证 上 道 工 序 合 格 后 才 能 进 入 下 道 工 序, 并 对 隐 蔽 工 程 和 关 键 部 位 施 工 实 施 旁 站 监 督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做 好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日 常 质 量 自 检, 及 时 审 核 办 理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工 程 量 测 量 核 定 和 节 点 合 同 价 款 拨 款 申 请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贯 彻 GB/T19000 和 GB/T50430 质 量 体 系 标 准 GB/T2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和 GB/T28000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标 准, 提 前 制 订 和 实 10

11 施 贯 彻 标 准 保 证 计 划, 建 立 健 全 贯 彻 标 准 体 系, 有 效 实 施 贯 彻 标 准 的 阶 段 性 审 核 和 过 程 监 控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分 包 管 理, 发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有 转 包 或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分 包 行 为 的, 应 及 时 制 止 和 纠 正 直 至 采 取 暂 停 施 工 措 施, 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处 理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和 受 援 方 工 地 代 表 的 例 会 制 度,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在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和 涉 外 协 调 问 题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为 履 行 过 程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可 以 向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发 出 书 面 指 令 和 通 知,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以 发 出 口 头 指 令 并 在 四 十 八 小 时 内 给 予 书 面 确 认 对 于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作 出 的 指 令 和 通 知,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予 执 行, 由 此 可 能 产 生 的 争 议 和 损 失 责 任 由 双 方 事 后 另 行 通 过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的 项 目 争 议 处 理 机 制 解 决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定 期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报 送 工 作 简 报 遇 有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和 可 能 影 响 项 目 实 施 的 突 发 事 件 应 及 时 专 题 报 告 第 三 十 八 条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已 批 准 的 设 计 文 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专 项 计 划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等 存 在 错 误 或 按 原 定 技 术 路 径 不 能 达 成 技 术 目 标 的,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可 进 行 技 术 洽 商 与 变 更 技 术 洽 商 方 案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提 出,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后, 双 方 签 订 技 术 洽 商 纪 要 予 以 确 认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不 得 越 权 批 准 任 何 导 致 变 更 合 同 条 件 的 洽 商 事 项, 也 不 得 批 准 仅 为 简 化 施 工 或 减 少 工 程 量 可 能 降 低 设 计 标 准 或 影 响 使 用 功 能 可 能 引 起 索 赔 或 争 议 及 其 他 缺 乏 技 术 必 要 性 的 洽 商 事 项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将 技 术 洽 商 纪 要 及 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对 于 超 出 项 目 管 理 合 同 授 权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技 术 洽 商 事 项,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出 具 审 核 意 见,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处 理 第 三 十 九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受 援 方 指 派 的 管 理 维 护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岗 位 培 训, 使 其 熟 悉 相 关 设 备 的 操 作,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的 维 护 保 养 要 求, 易 损 件 的 更 换 途 径 等, 使 受 援 方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基 本 具 备 操 作 维 护 和 管 理 的 能 力 11

12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落 实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技 术 培 训 职 责 进 行 监 督 指 导 第 四 十 条 施 工 过 程 中,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的 指 导 下 代 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与 受 援 方 沟 通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的 执 行 事 宜 如 遇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的 实 质 性 变 更 或 争 议 等 重 大 问 题,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制 订 应 对 方 案,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审 定 后 对 外 磋 商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对 外 磋 商 应 采 取 书 面 形 式 并 妥 善 保 存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配 合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与 受 援 方 对 外 磋 商, 并 服 从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的 协 调 第 四 十 一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提 前 一 个 月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中 期 验 收 申 请 并 联 名 附 交 自 检 中 期 报 告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项 目 中 期 验 收 并 由 验 收 专 家 组 出 具 中 期 验 收 报 告 结 论 为 合 格 的 中 期 验 收 报 告 是 确 认 项 目 阶 段 性 实 现 合 同 约 定 目 标 并 准 予 进 入 后 续 施 工 的 依 据 在 不 影 响 中 期 验 收 的 情 况 下,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可 以 提 前 适 度 进 行 后 续 施 工 第 四 十 二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提 前 一 个 月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竣 工 验 收 申 请 并 联 名 附 交 自 检 总 结 报 告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并 由 验 收 专 家 组 出 具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结 论 为 合 格 的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是 确 认 项 目 全 面 实 现 合 同 约 定 目 标 并 准 予 办 理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和 移 交 手 续 的 依 据 第 四 十 三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以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的 施 工 详 图 为 基 础, 结 合 施 工 过 程 的 技 术 洽 商 和 变 更 以 及 实 际 检 查 验 收 情 况, 编 制 项 目 竣 工 图, 如 实 反 映 工 程 的 最 终 实 物 结 果 12

13 竣 工 图 应 随 施 工 过 程 使 用 中 外 文 及 时 编 制, 不 得 在 工 程 竣 工 后 补 编 竣 工 图 应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加 盖 竣 工 图 标 识,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和 竣 工 图 编 制 人 员 签 章, 并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核 后 由 项 目 管 理 组 长 签 字 确 认 竣 工 图 纳 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的 竣 工 验 收 范 围 第 四 十 四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负 责 编 制 项 目 维 护 使 用 指 导 手 册,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对 编 制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审 核 维 护 使 用 指 导 手 册 应 纳 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的 竣 工 验 收 范 围 维 护 使 用 指 导 手 册 须 用 中 外 文 对 应 编 制, 确 保 内 容 完 整 准 确, 且 不 得 以 产 品 自 带 说 明 代 替 维 护 使 用 指 导 手 册 第 四 十 五 条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要 求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依 据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的 约 定 与 受 援 方 共 同 组 织 项 目 的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在 双 方 确 认 完 成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约 定 的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后 签 订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纪 要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代 表 商 务 部 及 时 与 受 援 方 办 理 政 府 间 移 交 手 续 项 目 竣 工 图 和 维 护 使 用 指 导 手 册 应 作 为 政 府 间 移 交 手 续 的 附 件 项 目 完 成 政 府 间 移 交 手 续 后,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及 时 向 商 务 部 提 交 项 目 完 成 报 告 第 四 十 六 条 除 受 援 方 负 责 已 建 成 项 目 的 运 营 管 理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对 已 建 成 移 交 的 项 目 提 供 长 效 技 术 支 持 对 于 受 援 方 需 要 中 方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继 续 提 供 必 要 援 助 合 作 支 持 的, 商 务 部 可 在 立 项 阶 段 与 受 援 方 商 定 援 助 合 作 安 排, 在 立 项 协 议 和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中 规 定,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一 并 纳 入 工 程 总 承 包 范 围 组 织 实 施 对 于 超 出 援 助 合 作 以 外 的 长 效 技 术 支 持,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项 目 竣 工 移 交 前 与 受 援 方 就 合 作 内 容 服 务 期 限 实 施 方 案 和 费 用 承 担 通 过 商 业 合 同 予 以 确 定 第 五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第 四 十 七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按 照 本 办 法 和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项 目 的 质 量 责 任,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对 质 量 责 任 的 落 实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13

14 第 四 十 八 条 商 务 部 制 定 并 发 布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指 导 目 录 ( 以 下 简 称 主 材 目 录 ), 根 据 市 场 声 誉 供 货 保 证 境 外 服 务 能 力 等 要 素 明 确 对 外 提 供 成 套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的 政 策 导 向 和 推 荐 原 则 主 材 目 录 用 于 指 导 成 套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立 项 工 作 第 四 十 九 条 承 担 项 目 工 程 勘 察 的 企 业 应 承 担 以 下 义 务 : ( 一 ) 在 依 法 取 得 的 技 术 资 质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工 程 勘 察, 不 转 包 和 违 法 分 包 ; ( 二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并 结 合 受 援 方 相 关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实 施 工 程 勘 察, 对 工 程 勘 察 成 果 的 质 量 负 责 ; ( 三 ) 在 做 好 勘 察 测 量 现 场 原 位 测 试 和 室 内 试 验 等 技 术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编 制 工 程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 ( 四 ) 保 证 工 程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全 面 真 实 准 确, 满 足 设 计 施 工 和 岩 土 治 理 的 需 要, 并 经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签 字 确 认 第 五 十 条 承 担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深 化 设 计 和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承 担 以 下 义 务 : ( 一 ) 在 依 法 取 得 的 技 术 资 质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工 程 设 计, 不 转 包 和 违 法 分 包 ; ( 二 ) 按 照 工 程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和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设 计 原 则 进 行 工 程 设 计, 保 证 设 计 文 件 由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签 字 确 认, 对 设 计 文 件 质 量 负 责 ; ( 三 ) 在 政 府 间 立 项 协 议 规 定 和 商 务 部 批 定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立 项 建 议 书 范 围 内 进 行 分 阶 段 设 计, 确 保 分 阶 段 设 计 文 件 符 合 上 一 阶 段 设 计 文 件 的 规 定, 设 计 文 件 深 度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 ( 四 ) 保 证 设 计 文 件 完 整 准 确, 不 存 在 未 设 计 内 容 或 以 规 范 图 册 代 替 设 计 的 内 容 ; 14

15 ( 五 ) 设 计 文 件 选 用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构 配 件 应 注 明 规 格 型 号 性 能 等 技 术 指 标, 质 量 应 符 合 中 国 或 受 援 国 规 定 和 合 同 约 定 的 标 准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材 料 专 用 设 备 和 工 艺 生 产 线 等, 不 通 过 设 计 指 定 或 变 相 指 定 产 品 或 供 应 商 第 五 十 一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承 担 以 下 义 务 : ( 一 ) 在 依 法 取 得 的 技 术 资 质 许 可 范 围 内 承 担 项 目 施 工 任 务, 不 转 包 和 违 法 分 包 ; ( 二 ) 按 照 批 准 的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的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并 结 合 受 援 方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组 织 施 工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有 差 错 的, 应 及 时 提 出 修 改 建 议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解 决 ; ( 三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全 面 贯 彻 GB/T19000 GB/T50430 质 量 体 系 标 准 和 GB/T2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建 立 健 全 贯 彻 标 准 的 保 证 体 系 和 质 量 责 任 制 ; ( 四 ) 按 工 程 设 计 和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供 应 工 程 所 需 设 备 材 料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并 保 证 其 质 量, 依 法 办 理 援 外 物 资 检 验 和 通 关 验 放 手 续 ; ( 五 )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过 程 的 检 测 试 验 制 度, 根 据 设 计 确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合 同 约 定 对 设 备 材 料 等 进 行 检 验 ; ( 六 ) 严 格 施 工 过 程 的 工 序 管 理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质 量 问 题 或 检 查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工 程 及 时 予 以 返 修 第 五 十 二 条 除 因 受 援 方 使 用 不 当 引 致 的 质 量 问 题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对 其 承 包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建 成 项 目, 在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终 身 承 担 无 缺 陷 质 量 保 证 责 任 项 目 的 无 缺 陷 质 量 保 证 期 自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且 办 理 完 毕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手 续 之 日 开 始 起 算, 在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质 量 保 证 最 低 年 限 执 行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或 受 援 国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 以 期 限 长 者 为 准 ),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或 受 援 国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无 规 定 的,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提 交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申 请 时 一 并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无 缺 陷 质 量 保 证 书, 明 确 项 目 各 部 分 及 设 备 材 料 的 无 缺 陷 质 量 保 证 范 围 保 证 期 限 和 相 关 15

16 的 保 修 责 任, 制 订 并 相 应 实 施 质 量 保 修 计 划, 至 少 在 项 目 竣 工 后 两 年 内 现 场 留 驻 质 量 保 修 团 队, 确 保 质 量 保 证 期 限 内 返 工 返 修 所 需 人 力 物 资 等 配 套 资 源 提 供 和 及 时 抵 达 现 场, 并 承 担 质 量 保 修 费 用 第 六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进 度 管 理 第 五 十 三 条 商 务 部 负 责 在 立 项 阶 段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期 限 项 目 建 设 期 限 一 经 确 定,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受 援 方 对 缩 短 项 目 建 设 期 限 有 要 求 的, 商 务 部 应 将 设 定 特 殊 建 设 期 限 及 由 此 产 生 的 配 套 赶 工 措 施 和 额 外 投 资 一 并 纳 入 立 项 范 围 与 受 援 方 商 定 商 务 部 负 责 对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全 过 程 按 项 目 建 设 期 限 进 行 目 标 管 理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通 过 采 购 程 序 对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建 设 任 务 的 期 限 进 行 合 同 进 度 管 理 第 五 十 四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共 同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进 度 控 制 责 任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将 可 能 影 响 勘 察 设 计 进 度 的 外 部 因 素 一 并 纳 入 勘 察 设 计 进 度 控 制 范 围, 在 出 现 受 援 方 配 合 不 力 和 风 险 因 素 等 不 利 情 况 下, 主 动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加 强 对 外 沟 通 协 调 和 风 险 应 对, 保 证 按 合 同 进 度 完 成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对 勘 察 设 计 进 度 进 行 自 检 或 监 督 控 制, 及 时 研 究 或 帮 助 解 决 影 响 勘 察 设 计 进 度 的 突 出 问 题 责 任 第 五 十 五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共 同 承 担 项 目 工 期 进 度 控 制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将 可 能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的 外 部 因 素 一 并 纳 入 工 期 进 度 控 制 范 围, 在 出 现 受 援 方 配 合 不 力 和 风 险 因 素 等 情 况 下, 主 动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加 强 对 外 沟 通 协 调 和 风 险 应 对, 保 证 按 合 同 进 度 完 成 施 工 任 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工 期 进 度 进 行 监 督 控 制, 协 助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解 决 影 响 工 期 进 度 的 突 出 问 题 16

17 第 五 十 六 条 由 于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业 主 责 任 和 不 可 抗 力 等 原 因, 且 相 关 责 任 企 业 已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仍 导 致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和 工 程 建 设 不 能 实 现 约 定 进 度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与 相 关 企 业 调 整 合 同 进 度 相 关 企 业 应 提 出 合 同 进 度 调 整 方 案,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核 后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与 企 业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进 行 合 同 进 度 调 整 合 同 进 度 调 整 超 出 项 目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规 定 期 限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与 受 援 方 签 订 对 外 实 施 补 充 合 同 第 五 十 七 条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除 以 下 情 况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不 得 自 行 暂 停 项 目 部 分 或 全 部 的 施 工 : ( 一 ) 由 于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业 主 责 任 或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导 致 不 能 继 续 施 工 的 ; ( 二 ) 为 应 对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需 要 暂 停 项 目 某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施 工 的 ; ( 三 ) 发 现 勘 察 设 计 或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继 续 施 工 可 能 会 导 致 更 大 损 失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及 时 向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提 出 部 分 停 工 或 停 工 申 请, 说 明 理 由 以 及 恢 复 施 工 时 间 或 条 件, 经 批 准 后 暂 停 施 工 在 暂 停 期 间,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进 行 保 护 保 管, 保 证 该 部 分 或 全 部 工 程 不 产 生 变 质 损 失 或 损 害 具 备 恢 复 施 工 条 件 后,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及 时 向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提 出 复 工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恢 复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为 履 行 项 目 管 理 职 责, 也 可 以 主 动 向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下 达 停 工 令, 明 确 停 工 理 由 及 恢 复 施 工 时 间 或 条 件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将 全 部 停 工 及 超 过 七 天 以 上 的 部 分 停 工 事 项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第 七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投 资 管 理 17

18 第 五 十 八 条 商 务 部 和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根 据 立 项 批 准 的 项 目 投 资 限 额, 对 项 目 投 资 全 过 程 实 施 限 额 目 标 管 理 和 逐 级 投 资 控 制 特 殊 情 况 下 确 需 调 整 项 目 投 资 限 额 的, 商 务 部 应 按 原 立 项 程 序 重 新 批 准 第 五 十 九 条 项 目 立 项 准 备 阶 段, 商 务 部 依 据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立 项 建 议 书 审 定 投 资 预 估 算, 并 以 此 为 基 准 增 列 一 定 比 例 的 风 险 准 备 金 后 确 定 投 资 限 额 风 险 准 备 金 用 于 补 充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非 因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责 任 导 致 的 投 资 增 加 商 务 部 负 责 审 批 风 险 准 备 金 的 使 用 风 险 准 备 金 的 调 整 系 数 根 据 受 援 国 和 项 目 所 在 地 政 治 安 全 形 势 受 援 方 履 行 中 外 分 工 的 能 力 项 目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等 综 合 因 素 确 定, 具 体 确 定 办 法 详 见 附 表 1 第 六 十 条 承 担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的 企 业 应 以 方 案 设 计 为 基 准 编 制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投 资 估 算 应 控 制 在 投 资 预 估 算 范 围 内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 一 ) 涵 盖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全 部 费 用 ; ( 二 ) 保 证 投 资 与 拟 建 项 目 内 容 相 匹 配 ; ( 三 ) 各 类 间 接 费 费 率 符 合 商 务 部 规 定 取 费 标 准 ; ( 四 ) 合 理 预 估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和 物 价 上 涨 风 险 第 六 十 一 条 采 用 P-C 承 包 方 式 的 项 目,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按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投 资 概 算,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采 用 EPC 承 包 方 式 的 项 目,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按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和 行 业 要 求 编 制 投 资 概 算,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查 投 资 概 算 应 控 制 在 投 资 估 算 范 围 内, 并 与 深 化 设 计 内 容 相 匹 配, 科 学 设 定 项 目 单 位 造 价 设 备 和 材 料 总 价 材 料 用 量 单 位 用 工 量 国 际 和 当 地 运 保 费 综 合 人 工 单 价 和 工 期 等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18

19 第 六 十 二 条 项 目 投 资 由 勘 察 设 计 费 项 目 管 理 费 项 目 前 期 工 程 费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和 工 程 独 立 费 五 部 分 组 成, 项 目 投 资 的 具 体 费 用 构 成 详 见 附 表 2 第 六 十 三 条 项 目 投 资 涉 及 的 实 物 工 程 量 或 工 作 量 应 主 要 采 取 定 额 法 编 制, 具 体 适 用 的 投 资 编 报 定 额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确 定 工 程 量 或 工 作 量 单 价 根 据 对 外 援 助 有 关 规 定 或 市 场 价 格 据 实 组 价 项 目 ( 修 正 ) 概 算 应 以 人 民 币 美 元 和 当 地 货 币 分 列, 均 以 人 民 币 为 最 终 计 价 单 位 人 民 币 与 美 元 的 汇 价, 按 编 制 ( 修 正 ) 概 算 时 中 国 银 行 公 布 的 美 元 卖 出 价 计 算, 当 地 货 币 按 受 援 国 中 央 银 行 的 美 元 对 当 地 货 币 的 美 元 买 入 价 计 算 第 八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第 六 十 四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按 照 本 办 法 和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项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对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的 落 实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项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应 遵 守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第 六 十 五 条 承 担 项 目 工 程 勘 察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依 照 中 国 有 关 工 程 勘 察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受 援 国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工 程 勘 察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进 行 工 程 勘 察, 确 保 所 提 供 的 工 程 勘 察 文 件 真 实 准 确, 满 足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的 需 要 在 进 行 勘 察 时, 责 任 企 业 应 遵 守 勘 察 作 业 操 作 规 程,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各 类 管 线 设 施 和 周 边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的 安 全 第 六 十 六 条 承 担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深 化 设 计 和 施 工 详 图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应 确 保 设 计 内 容 符 合 工 程 勘 察 结 果 和 合 同 约 定 的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遵 守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和 受 援 方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工 程 安 全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不 存 在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事 故 的 不 合 理 设 计 内 容 对 于 项 目 设 计 采 用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和 新 材 料, 责 任 企 业 应 确 保 技 术 工 艺 和 材 料 的 可 靠 性 与 安 全 性, 并 在 设 计 中 研 究 提 出 保 障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和 预 防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技 术 措 施 对 于 项 目 的 隐 蔽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等 关 键 部 位 以 及 特 殊 结 构, 责 任 企 业 应 在 进 行 模 型 安 全 试 验 或 严 格 计 算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设 计 方 案 19

20 对 于 项 目 涉 及 的 维 修 改 扩 建 和 拆 除 工 程, 责 任 企 业 应 在 对 原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 的 结 构 安 全 性 做 出 鉴 定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设 计 方 案 责 任 企 业 应 在 深 化 设 计 文 件 中 制 定 安 全 专 篇, 重 点 阐 明 : 针 对 施 工 现 场 和 毗 邻 设 施 管 线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要 求 ; 针 对 安 全 施 工 所 涉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的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 针 对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内 危 险 性 较 大 部 位 和 环 节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等 第 六 十 七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施 工 技 术 组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以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为 首 的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现 场 安 全 施 工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施 工 技 术 组 配 备 安 全 员 安 全 员 应 具 有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岗 位 资 格, 上 岗 前 接 受 援 外 管 理 制 度 和 贯 彻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的 专 业 培 训, 履 行 监 督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执 行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定 期 专 项 安 全 检 查 等 岗 位 职 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批 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指 导 下, 按 照 规 定 的 施 工 规 范 和 标 准 组 织 施 工 涉 及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和 施 工 现 场 易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部 位 环 节, 应 在 施 工 前 编 制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并 附 具 安 全 验 算 结 果, 必 要 时, 应 组 织 专 家 对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和 审 查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工 序 施 工 前 组 织 安 全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落 实 安 全 施 工 技 术 要 求 并 做 好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特 种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对 于 从 事 垂 直 运 输 安 装 拆 卸 登 高 架 设 等 特 种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核 验 其 技 术 资 质 后 方 可 准 予 上 岗 操 作, 并 建 立 完 善 特 种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档 案, 完 善 日 常 岗 位 培 训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现 场 垂 直 运 输 起 重 升 降 等 特 种 作 业 设 备 的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特 种 作 业 设 备 的 安 全 检 测, 规 范 安 装 调 试 后 的 验 收 程 序,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和 维 修 保 养 并 建 立 维 护 管 理 档 案 20

21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对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采 取 妥 善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采 购 租 赁 和 使 用 符 合 安 全 标 准 的 防 护 用 具 用 品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严 格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用 品 发 放 和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的 检 查 维 修 保 养, 规 范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完 善 施 工 现 场 的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定 和 实 施 消 防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设 置 消 防 通 道 消 防 水 源, 配 备 消 防 设 施 和 灭 火 器 材, 规 范 消 防 安 全 标 识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按 安 全 性 要 求 合 理 选 址 和 设 置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设 施,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贯 彻 GB/T28000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标 准, 建 立 健 全 贯 彻 标 准 的 保 证 体 系, 对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危 险 源 持 续 采 取 辨 识 风 险 评 估 和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第 六 十 八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为 本 企 业 派 赴 境 外 执 行 项 目 任 务 的 中 方 人 员 办 理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保 险 责 任 和 保 险 条 件 以 中 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为 准, 应 覆 盖 境 外 执 行 任 务 的 主 要 风 险, 并 承 担 保 险 费 用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为 本 企 业 在 境 外 雇 佣 承 担 项 目 任 务 的 外 方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或 劳 务 人 员 办 理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保 险 责 任 和 保 险 条 件 以 受 援 国 当 地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为 准, 并 承 担 保 险 费 用 第 九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风 险 管 理 第 六 十 九 条 商 务 部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建 立 项 目 的 风 险 承 担 机 制, 明 确 项 目 涉 及 的 风 险, 规 范 风 险 承 担 主 体 责 任, 并 配 套 完 善 相 应 的 责 任 保 险 和 工 程 保 险 制 度 第 七 十 条 项 目 涉 及 的 风 险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政 治 外 交 风 险 业 主 责 任 风 险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设 计 变 更 风 险 和 经 营 性 风 险 等 五 类 对 于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政 治 外 交 风 险 和 业 主 责 任 风 险, 商 务 部 通 过 合 同 补 款 方 式 承 担 责 任 ; 商 务 部 以 承 担 工 程 保 险 费 用 为 限 和 相 关 企 业 分 担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 设 计 变 更 风 险 和 经 营 性 风 险, 由 相 关 企 业 承 担 第 七 十 一 条 商 务 部 按 照 政 策 性 保 障 市 场 化 运 作 的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项 目 的 配 套 工 程 保 险 和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21

22 工 程 保 险 用 于 分 担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由 责 任 企 业 作 为 投 保 主 体, 责 任 企 业 和 商 务 部 为 保 险 共 同 受 益 人, 保 险 费 用 由 商 务 部 承 担 超 出 工 程 保 险 以 外 的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由 相 关 责 任 企 业 承 担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用 于 承 担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和 项 目 管 理 的 职 业 责 任, 由 责 任 企 业 作 为 投 保 主 体, 商 务 部 为 保 险 受 益 人, 保 险 费 用 由 责 任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保 险 用 于 承 担 项 目 工 程 质 量 的 无 缺 陷 保 证 责 任, 由 责 任 企 业 作 为 投 保 主 体, 商 务 部 为 保 险 受 益 人, 保 险 费 用 由 责 任 企 业 承 担 具 体 保 险 方 案 由 商 务 部 另 行 规 定 第 七 十 二 条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政 治 外 交 风 险 和 业 主 责 任 风 险 的, 责 任 企 业 应 在 出 险 后 六 十 日 内 根 据 实 际 损 失 情 况 和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提 出 合 同 价 款 和 合 同 期 限 补 偿 申 请, 说 明 事 由 责 任 方 及 报 价 依 据,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核 后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对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报 价 的 合 理 性 理 由 的 合 规 性 进 行 复 核 后 报 商 务 部 审 批, 并 在 商 务 部 批 准 后 与 相 关 企 业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予 以 规 定 必 要 时,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赴 现 场 核 实 情 况 责 任 企 业 无 正 当 理 由, 在 出 险 后 六 十 日 内 未 及 时 提 出 补 偿 申 请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不 再 受 理, 相 关 损 失 由 责 任 企 业 承 担 第 十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管 理 第 七 十 三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在 承 包 责 任 范 围 内, 依 据 本 办 法 和 合 同 归 集 整 理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并 将 全 套 技 术 资 料 在 项 目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且 办 妥 对 外 技 术 验 收 手 续 后 六 十 日 内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移 交 第 七 十 四 条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具 体 划 分 为 勘 察 设 计 文 件 施 工 建 设 文 件 竣 工 文 件 检 查 验 收 文 件 和 项 目 管 理 文 件 五 个 部 分 其 中, 勘 察 设 计 文 件 由 承 担 勘 察 设 计 任 务 的 企 业 承 担 管 理 责 任 ; 施 工 建 设 文 件 竣 工 文 件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承 担 管 理 责 任 ; 检 查 验 收 文 件 和 项 目 管 理 文 件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承 担 管 理 责 任 22

23 第 七 十 五 条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随 项 目 进 度 及 时 归 集 整 理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做 到 分 类 准 确 资 料 齐 全 字 迹 清 楚 记 录 详 实 且 无 未 了 事 项, 真 实 完 整 反 映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并 具 有 可 追 溯 性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伪 造 变 造 抽 撤 或 故 意 损 毁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第 七 十 六 条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的 保 存 期 应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的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确 定, 其 中, 竣 工 文 件 应 永 久 保 存 第 七 十 七 条 商 务 部 建 立 项 目 技 术 资 料 库, 委 托 相 关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技 术 资 料 库 的 具 体 管 理 商 务 部 负 责 保 障 技 术 资 料 库 建 设 管 理 所 需 配 套 条 件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加 强 技 术 资 料 库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和 安 全 防 护, 提 高 信 息 化 水 平, 并 按 年 度 向 商 务 部 提 交 技 术 资 料 库 管 理 的 专 题 报 告 第 十 一 章 中 方 代 建 项 目 检 查 和 验 收 第 七 十 八 条 构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的 工 程 检 查 和 验 收 分 中 期 验 收 和 竣 工 验 收,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已 按 设 计 要 求 完 工, 自 检 并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检 查 合 格,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已 按 本 办 法 规 定 整 理 完 毕 的,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正 式 提 交 申 请, 可 以 组 织 中 期 验 收 项 目 全 部 工 程 已 按 设 计 要 求 完 工,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或 配 套 装 备 经 联 运 负 荷 试 运 行 达 到 功 能 要 求 或 形 成 生 产 能 力, 自 检 并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检 查 合 格,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已 按 本 办 法 规 定 整 理 完 毕 的,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会 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正 式 提 交 申 请, 可 以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如 提 交 验 收 申 请 的 项 目 经 现 场 核 查 实 际 不 具 备 上 述 规 定 的 中 期 验 收 或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不 得 组 织 验 收 对 于 投 资 限 额 在 五 千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技 术 较 为 简 单 的 项 目,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不 从 国 内 派 组 进 行 中 期 验 收 23

24 第 七 十 九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依 法 选 定 经 商 务 部 认 定 资 格 的 顾 问 咨 询 单 位 组 成 验 收 专 家 组 赴 现 场 对 项 目 进 行 验 收, 具 体 专 家 组 组 成 人 选 由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审 定 验 收 专 家 组 组 长 应 具 有 相 关 技 术 专 业 的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或 执 业 资 格 和 工 程 管 理 或 质 量 管 理 经 验, 成 员 应 具 有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或 执 业 资 格 和 从 事 本 专 业 工 作 经 验, 熟 悉 有 关 工 程 验 收 标 准 或 相 关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验 收 专 家 组 成 员 不 得 与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存 在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验 收 的 利 害 关 系 第 八 十 条 在 交 付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验 收 前, 项 目 应 按 建 设 项 目 单 项 工 程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 和 分 项 工 程 分 为 五 个 项 目 划 分 等 级, 完 成 质 量 检 查 并 确 认 合 格 : ( 一 ) 建 设 项 目 是 指 按 一 个 总 体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由 一 个 或 几 个 单 项 工 程 组 成 的 工 程 整 体,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自 检 基 础 上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并 确 认 合 格 ( 二 ) 单 项 工 程 是 指 具 有 独 立 的 设 计 文 件, 竣 工 后 可 以 独 立 发 挥 工 程 作 用 和 效 益 的 工 程,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自 检 基 础 上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并 确 认 合 格 ( 三 ) 单 位 工 程 是 单 项 工 程 的 组 成 部 分, 一 般 项 目 主 要 划 分 为 土 木 工 程 和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两 个 单 位 工 程,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自 检 基 础 上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并 确 认 合 格 ( 四 ) 分 部 工 程 是 单 位 工 程 的 组 成 部 分, 一 般 按 不 同 工 程 部 位 或 专 业 工 程 类 别 进 行 划 分,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自 检 合 格,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复 核 确 认 ( 五 ) 分 项 工 程 或 检 验 批 是 分 部 工 程 的 组 成 部 分, 主 要 按 专 业 工 种 进 行 划 分,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自 检 合 格, 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抽 检 复 核 确 认 第 八 十 一 条 项 目 工 程 验 收 应 依 据 政 府 立 项 协 议 对 外 实 施 协 议 内 部 承 包 合 同 和 招 投 标 承 诺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和 技 术 洽 商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的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进 行, 按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项 目 划 分 方 式 分 级 作 出 验 收 结 果 验 收 结 果 分 为 优 良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三 个 评 定 等 级 : ( 一 ) 合 格 分 部 工 程 以 下 评 定 等 级 按 有 关 行 业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进 行 ; 所 有 分 部 工 程 合 格, 该 单 位 工 程 方 可 评 定 为 合 格 ; 所 有 单 位 工 程 合 格, 该 单 项 工 程 方 可 评 定 为 合 格 ; 所 有 单 项 工 程 合 格, 该 建 设 项 目 方 可 评 定 为 合 格 24

25 ( 二 ) 优 良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完 整 有 关 安 全 和 功 能 的 检 验 和 抽 样 检 测 数 量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分 项 工 程 以 下, 质 量 检 查 项 目 每 项 抽 样 检 验 100%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有 关 行 业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规 定, 计 数 抽 样 检 测 项 目 每 项 抽 验 点 中,90% 以 上 ( 钢 结 构 工 程 为 95% 以 上 ) 实 测 值 在 有 关 行 业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规 定 的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内, 且 其 它 实 测 值 最 大 偏 差 不 超 过 允 许 偏 差 的 1.2 倍 ( 钢 结 构 工 程 为 1.1 倍 ), 该 检 验 批 可 评 定 为 优 良 分 项 工 程 所 含 检 验 批 的 抽 样 检 测 全 部 合 格,60% 以 上 评 定 为 优 良, 该 分 项 工 程 可 评 定 为 优 良 分 部 工 程 所 含 分 项 工 程 的 抽 样 检 测 全 部 合 格,60% 以 上 评 定 为 优 良, 该 分 部 工 程 可 评 为 优 良 单 位 工 程 所 含 分 部 工 程 全 部 合 格,60% 以 上 评 定 为 优 良, 且 主 体 结 构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及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合 同 中 指 明 的 分 部 工 程 应 达 到 优 良, 感 观 质 量 评 定 得 分 率 应 达 到 85% 以 上, 该 单 位 工 程 可 评 定 为 优 良 单 项 工 程 所 含 单 位 工 程 均 为 优 良, 该 单 项 工 程 可 评 定 为 优 良 ; 所 有 单 项 工 程 优 良, 无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无 重 大 违 反 合 同 行 为 和 违 规 审 批 行 为, 该 建 设 项 目 方 可 评 定 为 优 良 第 八 十 二 条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不 符 合 有 关 行 业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合 格 的 规 定 时, 应 进 行 及 时 处 理, 并 按 以 下 规 定 确 定 其 质 量 等 级 : ( 一 ) 返 工 重 做 的 可 重 新 评 定 质 量 等 级 ( 二 ) 经 加 固 补 强 或 经 法 定 检 测 单 位 鉴 定 能 够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的, 其 质 量 仅 应 评 定 为 合 格 ( 三 ) 经 法 定 检 测 单 位 鉴 定 达 不 到 原 设 计 要 求, 但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认 可 能 够 满 足 结 构 安 全 和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可 不 加 固 补 强 的 ; 或 经 加 固 补 强 改 变 外 形 尺 寸 或 造 成 永 久 性 缺 陷 的, 其 质 量 可 定 为 合 格, 但 所 在 分 部 工 程 不 应 评 为 优 良 第 八 十 三 条 项 目 工 程 验 收 应 由 验 收 专 家 组 按 以 下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 25

26 ( 一 ) 合 同 履 约 专 项 核 查 对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生 产 和 投 资 控 制 责 任 包 括 现 场 技 术 洽 商 与 变 更 审 批 人 员 和 劳 务 管 理 的 合 规 性 管 理 等 进 行 专 项 评 定 合 同 履 约 存 在 严 重 缺 陷 或 问 题 致 使 不 能 确 认 其 工 程 质 量 结 果 的, 应 中 止 验 收 ( 二 )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核 查 全 面 审 阅 验 收 范 围 内 工 程 的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主 要 包 括 : 设 备 材 料 构 配 件 的 质 量 合 格 证 和 检 测 试 验 报 告 ; 施 工 试 验 记 录 ; 施 工 记 录 ; 技 术 复 核 记 录 ;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记 录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自 检 和 检 查 记 录 等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管 理 存 在 严 重 缺 陷 或 问 题 致 使 不 能 确 定 其 工 程 质 量 结 果 的, 应 中 止 验 收 ( 三 ) 复 核 确 认 对 于 已 经 工 程 已 隐 蔽 部 位 或 此 前 已 经 中 期 验 收 部 分 的 验 收 结 论 予 以 复 核 确 认,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破 损 检 查 和 检 测 ( 四 ) 实 测 检 查 通 过 抽 查 和 核 对 观 感 评 定 和 实 测 实 量 相 结 合, 按 项 目 划 分 方 式 分 级 验 收 并 评 定 等 级 对 于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项 目, 应 提 高 抽 查 率 ( 五 ) 作 出 验 收 结 论 综 合 上 述 检 查 验 收 结 果, 依 据 本 办 法 规 定, 按 照 集 体 讨 论 一 致 意 见 的 原 则 作 出 验 收 结 论 特 殊 情 况 有 保 留 意 见 但 不 影 响 作 出 验 收 结 论 的, 应 在 验 收 结 论 中 将 保 留 意 见 予 以 充 分 披 露 ( 六 ) 报 告 验 收 结 果 26

27 应 向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商 机 构 全 面 汇 报 验 收 工 作 情 况 和 验 收 结 果 如 在 验 收 过 程 中 发 现 重 大 问 题, 应 及 时 会 同 驻 受 援 国 使 领 馆 经 商 机 构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专 题 报 告 第 八 十 四 条 验 收 专 家 组 应 根 据 验 收 结 论 现 场 编 制 中 期 或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明 确 质 量 评 定 等 级 和 专 项 评 定 结 果, 并 对 存 在 问 题 及 后 续 工 作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验 收 报 告 经 验 收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现 场 管 理 组 组 长 签 字 后 生 效 施 工 技 术 组 组 长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现 场 负 责 人 一 般 应 对 验 收 报 告 附 署 签 字 确 认, 未 附 署 确 认 或 拒 绝 附 署 确 认 的, 不 影 响 上 述 验 收 报 告 的 效 力 第 八 十 五 条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应 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过 程 中 所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验 收 报 告 提 出 的 问 题 及 时 进 行 整 改 验 收 期 间 整 改 完 毕 的 问 题, 由 验 收 专 家 组 作 出 整 改 结 论 并 写 入 验 收 报 告 ; 无 法 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期 间 完 成 整 改 的 问 题, 由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监 督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进 行 整 改, 将 整 改 结 果 报 验 收 专 家 组 补 充 作 出 整 改 结 论 第 十 二 章 受 援 方 自 建 项 目 管 理 第 八 十 六 条 为 提 高 受 援 方 的 自 主 发 展 能 力, 中 方 鼓 励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组 织 实 施 成 套 项 目 或 成 套 项 目 的 主 要 任 务 阶 段 在 受 援 方 有 明 确 意 愿 或 中 方 代 建 存 在 实 际 困 难 的 情 况 下, 对 于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成 套 项 目, 经 与 受 援 方 商 定, 可 以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 ( 一 ) 受 援 方 有 完 备 的 工 程 建 设 招 投 标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和 管 理 体 系 ; ( 二 ) 受 援 方 有 独 立 承 担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能 力 或 接 受 认 可 中 方 已 完 成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勘 察 设 计 等 前 期 工 作, 具 备 组 织 实 施 的 经 验, 并 愿 意 接 受 中 方 的 外 部 监 管 ; ( 三 ) 项 目 投 资 限 额 明 确, 中 方 和 受 援 方 的 分 工 责 任 和 费 用 承 担 划 分 清 楚, 风 险 可 控 第 八 十 七 条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项 目, 由 受 援 方 从 中 方 推 荐 企 业 范 围 内 依 据 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招 标 程 序 选 定 实 施 企 业 ; 经 双 方 协 商, 也 可 以 由 受 援 方 在 受 援 方 企 业 范 围 内 选 定 实 施 企 业 27

28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与 受 援 方 商 定 推 荐 实 施 企 业 的 范 围 和 条 件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在 征 求 驻 受 援 国 使 馆 经 商 机 构 和 行 业 组 织 意 见 后, 根 据 企 业 技 术 资 质 项 目 实 施 能 力 及 诚 信 表 现 等 条 件 确 定 向 受 援 国 推 荐 的 中 资 企 业 名 单 推 荐 的 中 资 企 业 可 与 受 援 方 当 地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或 建 立 专 业 分 包 关 系 第 八 十 八 条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成 套 项 目,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与 受 援 方 签 订 项 目 实 施 纪 要, 具 体 约 定 受 援 方 自 建 的 项 目 内 容 技 术 标 准 投 资 控 制 监 管 代 表 和 监 管 程 序 以 及 中 外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等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依 法 选 定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对 受 援 方 自 建 项 目 实 施 进 行 有 限 监 管, 确 保 受 援 方 按 政 府 间 立 项 协 议 和 项 目 实 施 纪 要 完 成 项 目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编 制 并 执 行 项 目 监 管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 ( 一 ) 按 中 方 评 估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政 府 间 立 项 协 议 监 督 受 援 方 的 招 标 准 备 技 术 工 作 ; ( 二 ) 监 督 受 援 方 的 招 投 标 程 序, 评 估 其 招 投 标 程 序 的 合 规 性 并 对 招 投 标 结 果 予 以 确 认 ; ( 三 ) 对 项 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及 项 目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和 投 资 控 制 进 行 监 控, 定 期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交 专 题 报 告 ; ( 四 ) 审 核 受 援 方 提 出 的 拨 款 申 请 ; ( 五 ) 对 受 援 方 提 交 的 项 目 变 更 申 请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并 向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在 实 施 有 限 监 管 过 程 中,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发 现 正 在 或 将 要 发 生 对 项 目 质 量 安 全 工 期 等 造 成 重 大 危 害 的 违 约 或 违 规 事 项,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受 援 方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如 受 援 方 未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及 时 报 告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暂 停 或 终 止 对 项 目 资 金 拨 付 申 请 的 审 核 第 八 十 九 条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项 目, 项 目 资 金 应 依 据 受 援 方 与 实 施 企 业 签 订 的 合 同 和 经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审 核 签 发 的 拨 款 申 请 直 接 拨 付 到 实 施 企 业 账 户, 并 接 受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对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28

29 第 九 十 条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项 目 结 束 后,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受 援 方 共 同 对 项 目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应 及 时 促 请 受 援 方 提 交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和 配 套 成 果 文 件, 并 报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与 受 援 方 办 理 项 目 完 成 确 认 证 书 第 九 十 一 条 对 于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项 目,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依 据 立 项 确 定 的 投 资 预 估 算 对 受 援 方 进 行 投 资 目 标 控 制 受 援 方 与 相 关 实 施 企 业 签 订 的 实 施 合 同 总 价 应 控 制 在 投 资 预 估 算 范 围 内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因 合 同 变 更 索 赔 等 原 因 造 成 合 同 超 支 的, 超 出 部 分 由 受 援 方 承 担 ; 调 减 合 同 价 款 的, 按 照 调 减 后 的 合 同 价 款 进 行 资 金 拨 付 第 九 十 二 条 对 于 采 取 受 援 方 自 建 模 式 的 项 目, 符 合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不 委 派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采 取 资 金 审 计 巡 回 检 查 等 其 他 非 派 驻 方 式 进 行 有 限 监 管 : ( 一 ) 因 安 全 因 素 无 法 派 遣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赴 受 援 国 的 ; ( 二 ) 派 遣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费 用 占 项 目 总 成 本 过 大 的 第 十 三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九 十 三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按 本 办 法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规 范 向 商 务 部 备 案 和 报 批 的 程 序 ;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按 月 向 商 务 部 报 送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针 对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质 量 进 度 安 全 生 产 和 投 资 控 制 问 题, 及 时 向 商 务 部 专 题 报 告 商 务 部 对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第 九 十 四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按 本 办 法 建 立 项 目 技 术 性 监 督 审 查 制 度, 依 法 组 织 稳 定 的 独 立 专 家 队 伍 对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阶 段 性 报 送 的 成 果 文 件 进 行 全 过 程 的 专 项 技 术 监 督, 监 督 重 点 包 括 安 全 性 投 资 匹 配 性 和 立 项 意 图 一 致 性 29

30 等, 及 时 发 现 存 在 的 重 大 技 术 安 全 和 投 资 失 控 问 题, 出 具 监 督 审 查 意 见, 并 采 取 措 施 监 督 相 关 责 任 企 业 及 时 纠 正 第 九 十 五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重 大 项 目 巡 视 检 查 制 度,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落 实 项 目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和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第 九 十 六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依 据 合 同 对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境 内 境 外 资 金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援 外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单 独 核 算, 不 挪 作 他 用 第 九 十 七 条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建 立 健 全 项 目 的 技 术 争 议 处 理 机 制, 通 过 组 建 项 目 咨 询 专 家 委 员 会, 规 范 专 家 委 员 会 咨 询 议 事 和 仲 裁 规 程, 对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之 间 出 现 的 合 同 争 议 技 术 争 议 和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争 议 进 行 第 三 方 评 审 和 仲 裁, 切 实 提 高 项 目 技 术 管 理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第 九 十 八 条 项 目 发 生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统 一 指 挥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和 现 场 处 置,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初 步 调 查 取 证, 并 及 时 向 商 务 部 报 告 项 目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按 一 般 重 大 特 大 和 特 别 重 大 四 个 等 级 进 行 处 理 发 生 一 般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三 个 自 然 日 内 报 告 商 务 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事 故 处 理, 并 在 三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处 理 决 定 发 生 重 大 或 特 大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商 务 部 报 告 商 务 部 负 责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并 在 六 十 日 内 作 出 处 理 决 定 遇 有 特 殊 情 况, 可 适 当 延 长 处 理 期 限 发 生 特 别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商 务 部 报 告 商 务 部 应 在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十 二 小 时 内 报 告 国 务 院, 并 根 据 国 务 院 决 定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组 成 事 故 调 查 组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在 九 十 日 内 完 成 事 故 调 查 并 向 国 务 院 提 交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经 国 务 院 批 复 后 执 行 第 十 四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九 十 九 条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有 以 下 行 为 之 一 的, 除 按 合 同 规 定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外, 商 务 部 给 予 行 政 警 告, 可 以 并 处 三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罚 款, 并 可 以 依 法 公 布 30

31 处 罚 决 定 ;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一 )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将 所 承 担 的 实 施 任 务 转 包 或 违 法 分 包 的 ; ( 二 )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造 成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 ( 三 ) 造 成 项 目 质 量 事 故 或 形 成 项 目 质 量 隐 患, 商 务 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 ( 四 ) 导 致 项 目 投 资 失 控 并 造 成 国 家 财 政 资 金 损 失 的 ; ( 五 )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指 定 或 变 相 指 定 产 品 的 ; ( 六 ) 越 权 批 准 设 计 变 更 导 致 项 目 建 设 偏 离 中 方 和 受 援 方 商 定 的 立 项 内 容 的 ; ( 七 ) 未 按 照 合 同 履 行 义 务 或 延 迟 履 行 义 务, 影 响 项 目 正 常 实 施, 造 成 严 重 不 良 影 响 的 ; ( 八 ) 擅 自 变 更 相 关 人 员 的, 商 务 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 ( 九 ) 未 依 法 管 理 人 员 造 成 严 重 不 良 影 响 的 ; ( 十 )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挪 用 援 外 项 目 资 金 的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违 反 本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受 到 行 政 刑 事 处 罚 的, 自 行 政 处 罚 生 效 之 日 起 两 至 六 年 内, 不 选 定 其 参 与 成 套 项 目 第 一 百 条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在 参 与 项 目 采 购 过 程 中,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商 务 部 给 予 警 告, 可 以 并 处 三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罚 款 ;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一 ) 弄 虚 作 假, 获 取 不 正 当 竞 争 优 势 的 ; ( 二 ) 与 其 他 参 与 采 购 单 位 串 通, 谋 取 非 法 利 益 的 ; 31

32 ( 三 ) 与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或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评 审 专 家 行 贿 或 提 供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 ( 四 ) 在 采 购 承 诺 有 效 期 内 实 质 性 变 更 承 诺 的 第 一 百 零 一 条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直 接 责 任 人 未 履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商 务 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逾 期 未 改 正, 或 造 成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或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等 严 重 后 果 的, 商 务 部 给 予 警 告, 可 以 并 处 三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罚 款 ;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国 家 机 关 和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在 项 目 管 理 过 程 中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一 ) 利 用 职 务 便 利 索 取 他 人 财 物, 或 非 法 收 受 他 人 财 物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的 ; ( 二 )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或 徇 私 舞 弊, 致 使 国 家 利 益 遭 受 损 失 的 ; ( 三 )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第 十 五 章 附 则 第 一 百 零 三 条 对 优 惠 贷 款 项 下 的 援 外 项 目 因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所 实 施 的 紧 急 援 助 项 目 以 及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和 秘 密 的 成 套 项 目,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第 一 百 零 四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以 上 和 以 下 包 含 本 数 第 一 百 零 五 条 本 办 法 所 涉 及 的 术 语 解 释 见 附 件 第 一 百 零 六 条 本 办 法 由 商 务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一 百 零 七 条 本 办 法 自 2016 年 1 月 8 日 起 施 行 施 行 之 日 起,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商 务 部 令 2008 年 第 18 号 ) 对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商 务 部 令 2006 年 第 15 号 ) 同 时 废 止 32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公 司 代 码 :601958 公 司 简 称 : 金 钼 股 份 金 堆 城 钼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金 堆 城 钼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和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二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施 工 管 理 真 题 实 训 第 一 章 ( 施 工 管 理 )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11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2015 年 真 题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供 货 方 的 项 目 管 理 主 要 在 ( ) 阶 段 进 行 A: 施 工 B: 设 计 C: 决 策 D: 保 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全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质 量,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保 护 职 工 安 全 健 康,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依 据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桂 科 政 字 2016 78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科 技 经 费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自 治 区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科 技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附件: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序 号 抽 查 事 项 抽 查 依 据 抽 查 主 体 抽 查 内 容 抽 查 方 式 备 注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监 督 检 查 动 态 管 理 法 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四 条 :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中 央 管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词 语 涵 义 及 适 用 语 言 第 一 条 下 列 名 词 和 用 语, 除 上 下 文 另 有 规 定 外, 具 有 本 条 所 赋 予 的 涵 义 : 一 工 程 项 目 是 指 发 包 人 委 托 监 理 人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二 发 包 人 是 指 承 担 直 接 投 资 责 任 的 委 托 监 理 业 务 的 法 人 以 及 其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 政 部 国 家 档 案 局 关 于 印 发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会 字 1998 3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局 ) 档 案 局,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财 政 部 国 家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