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Transcription

1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采 购 ( 招 供 应 商 )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XHTC-HW 采 购 人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 目 录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3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 第 三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9 第 四 章 采 购 合 同 格 式 第 五 章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范 第 六 章 评 标 方 法 及 评 标 标 准 第 七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2

3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3

4 投 标 邀 请 招 标 文 件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受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委 托, 对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采 购 ( 招 供 应 商 )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招 标, 现 邀 请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投 标 1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采 购 ( 招 供 应 商 ) 项 目 2 招 标 编 号 :XHTC-HW 采 购 人 名 称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详 细 地 址 :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清 源 北 路 19 号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马 老 师 招 标 内 容 : 本 项 目 招 标 内 容 为 教 师 和 学 生 教 材, 用 于 教 课 学 习 使 用, 预 算 金 额 每 学 年 约 80 万 元 人 民 币, 服 务 期 为 一 年 5 投 标 人 资 格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4)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5) 参 加 本 项 目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6) 投 标 人 需 具 有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国 内 主 要 大 型 出 版 社 A 级 代 理 资 格 ( 如 高 教 上 外 清 华 电 子 机 工 等 出 版 社 ) 专 业 经 营 高 等 学 校 教 材 ; 7)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6 标 书 购 买 须 知 :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200 元 / 套 售 后 不 退 如 果 通 过 邮 寄 方 式 购 买 标 书, 另 加 100 元 邮 寄 费, 请 投 标 人 按 如 下 招 标 代 理 地 址 和 账 号 汇 款, 并 同 时 将 汇 款 底 单 传 真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未 向 招 标 机 构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均 无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需 携 带 有 效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税 务 登 记 证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6) 的 证 明 文 件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证 明 ( 近 六 个 月 内 任 意 三 个 月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上 一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或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以 上 材 料 均 需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7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 日 前 每 日 9:30 11: 30_13:30 16:00( 北 京 时 间 )

5 8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9:30 时 ( 北 京 时 间 ) 逾 期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恕 不 接 受 9 开 标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9:30 时 ( 北 京 时 间 ) 10 开 标 地 点 :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会 议 室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菜 户 营 东 街 甲 88 号 鹏 润 家 园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11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地 址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全 称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菜 户 营 东 街 甲 88 号 鹏 润 家 园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邮 编 : fjl@xhtc.com.cn 总 机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范 君 丽 ( 分 机 5966) 赵 静 淑 ( 分 机 5963) 购 买 标 书 款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请 按 如 下 地 址 办 款 : 开 户 单 位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海 淀 支 行 帐 号 :

6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

7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招 标 文 件 本 表 关 于 招 标 货 物 的 具 体 要 求 是 对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具 体 补 充 和 修 改, 如 有 矛 盾, 应 以 本 表 为 准 内 说 明 容 采 购 人 名 称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详 细 地 址 :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清 源 北 路 19 号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马 老 师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采 购 ( 招 供 应 商 )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XHTC-HW 资 金 来 源 : 学 生 : 自 愿 购 买 ; 教 师 : 学 校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菜 户 营 东 街 甲 88 号 鹏 润 家 园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范 君 丽 ( 分 机 5966) 赵 静 淑 ( 分 机 5963)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投 标 报 价 : 最 终 报 价 投 标 货 币 : 人 民 币 投 标 人 资 格 及 其 它 资 格 标 准 : 1)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4)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5) 参 加 本 项 目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6) 投 标 人 需 具 有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国 内 主 要 大 型 出 版 社 A 级 代 理 资 格 ( 如 高 教 上 外 清 华 电 子 机 工 等 出 版 社 ) 专 业 经 营 高 等 学 校 教 材 ; 7)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7

8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人 民 币 壹 万 陆 仟 元 整 ( 元 ) 投 标 保 证 金 银 行 及 帐 号 : 开 户 单 位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海 淀 支 行 帐 号 : 投 标 保 证 金 形 式 : 银 行 汇 票 电 汇 支 票 ( 限 北 京 使 用 ) 本 票 或 者 金 融 机 构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保 函 等 非 现 金 形 式 ( 建 议 各 投 标 单 位 优 先 考 虑 采 用 电 汇 形 式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于 2016 年 4 月 6 日 16:00 时 前 汇 出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 与 投 标 有 效 期 一 致 投 标 有 效 期 : 120 天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 投 标 一 览 表 1 份, 正 本 1 份, 副 本 5 份,U 盘 电 子 版 1 份 电 子 版 本 应 与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致, 签 字 盖 章 后 扫 描 为 PDF 或 JPEG 格 式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9:30 时 ( 北 京 时 间 ) 开 标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9:30 时 ( 北 京 时 间 ) 开 标 地 点 :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会 议 室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菜 户 营 东 街 甲 88 号 鹏 润 家 园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豪 苑 大 厦 B 座 30 层 会 议 室 评 标 评 标 方 法 : 综 合 评 分 法 授 予 合 同 投 诉 电 话 : 手 机 : 联 系 人 : 李 先 生 本 投 诉 电 话 是 监 督 任 何 在 本 次 招 投 标 活 动 中 弄 虚 作 假 徇 私 舞 弊 行 贿 受 贿 或 通 过 任 何 不 正 当 手 段 干 扰 评 标 结 果 或 通 过 上 述 行 为 获 取 中 标 资 格 等 行 为 的, 投 诉 人 应 当 据 实 反 映 情 况, 否 则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后 果 8

9 第 三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9

10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 明 1. 资 金 来 源 1.1 详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 采 购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招 标 方 及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2.1 采 购 人 : 本 招 标 文 件 中 采 购 人 为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2.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本 招 标 文 件 中 招 标 机 构 是 指 受 采 购 人 委 托 组 织 招 标 的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3 招 标 方 : 是 指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机 构 买 方 : 是 指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卖 方 : 是 指 中 标 人, 包 含 法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人 的 继 承 人 和 法 人 的 受 让 人 2.4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1)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2) 投 标 方 应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有 关 规 定 3) 除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项 目 外, 为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规 范 编 制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监 理 检 测 等 服 务 的 供 应 商, 不 得 再 参 加 该 采 购 项 目 的 其 他 采 购 活 动 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 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5) 投 标 人 必 须 向 招 标 机 构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 未 向 招 标 机 构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均 无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2.5 联 合 体 投 标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3. 合 格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3.1 合 同 中 提 供 的 所 有 货 物 及 其 有 关 服 务, 均 应 来 自 上 述 2.4 条 款 所 规 定 的 合 格 投 标 人 3.2 货 物 是 指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须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相 关 的 货 物 3.3 服 务 是 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须 承 担 的 与 投 标 货 物 有 关 的 辅 助 服 务, 如 运 输 保 险 安 装 调 试 技 术 培 训 售 后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类 似 的 义 务 10

11 4. 投 标 方 费 用 4.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所 有 与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有 关 的 费 用 不 论 投 标 的 结 果 如 何, 招 标 方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4.2 无 论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招 标 方 均 无 向 投 标 方 解 释 其 中 标 或 未 中 标 原 因 的 义 务 4.3 无 论 招 标 结 果 如 何,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均 不 予 退 还 5.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及 废 标 说 明 5.1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见 投 标 邀 请 5.2 在 招 标 采 购 中,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予 废 标 : 符 合 专 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实 质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的 ;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采 购 人 不 能 够 支 付 的 ; 因 重 大 变 故,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二 招 标 文 件 6. 招 标 文 件 构 成 6.1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一 )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三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四 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第 五 章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格 式 第 六 章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范 第 七 章 评 标 方 法 及 评 标 标 准 第 八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二 ) 采 购 人 所 作 的 一 切 有 效 的 书 面 通 知 都 是 招 标 文 件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7.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7.1 任 何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投 标 人,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对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15 日 以 前 收 到 的 澄 清 要 求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11

12 复, 并 将 书 面 答 复 发 给 每 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必 要 时 同 时 在 财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发 布 更 正 公 告 8.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8.1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天 前, 无 论 出 于 何 种 原 因, 招 标 机 构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澄 清 问 题 时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修 改 的 内 容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8.2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并 对 其 具 有 约 束 力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向 招 标 机 构 回 函 确 认 8.3 为 使 投 标 人 准 备 投 标 时 有 充 分 时 间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研 究, 招 标 机 构 可 适 当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期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9. 编 制 要 求 9.1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并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以 使 其 投 标 对 招 标 文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或 被 拒 绝 9.2 投 标 的 语 言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投 标 人 与 招 标 机 构 就 有 关 投 标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均 应 以 中 文 书 写, 且 以 之 为 准 10. 投 标 文 件 构 成 10.1 投 标 人 编 写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部 分 : (1) 投 标 函 ; (2)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所 有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 (3) 图 书 供 应 每 册 价 格 ; (4) 服 务 承 诺 书 ; (5) 图 书 数 据 的 格 式 及 运 行 要 求 ; (6) 投 标 人 的 资 产 经 营 状 况 及 经 营 规 模 情 况 ; (7) 投 标 人 的 主 要 图 书 供 应 网 点 分 布 情 况 ; (8) 投 标 人 的 学 科 优 势 行 业 优 势 地 域 优 势 ; (9) 投 标 人 图 书 供 应 的 网 络 环 境 ( 计 算 机 网 络 或 网 站 ); (10) 投 标 人 图 书 供 应 的 用 户 分 布 和 业 绩 概 况 ; 12

13 (11) 投 标 书 附 录 ( 由 投 标 人 根 据 需 要 决 定 是 否 提 供 ); (12)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声 明 及 文 件 资 料 ; (13) 投 标 人 开 户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及 传 真 电 话 网 站 等 联 系 方 式 11.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11.1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第 10 条 的 内 容 与 要 求 和 第 七 章 提 供 的 格 式 编 写 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不 得 缺 少 或 留 空 任 何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填 写 的 表 格 或 提 交 的 资 料 11.2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按 第 10 条 规 定 的 顺 序 编 排 并 应 编 制 目 录 逐 页 标 注 连 续 页 码, 并 装 订 成 册 12. 投 标 报 价 12.1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上 标 明 本 合 同 拟 提 供 货 物 的 单 价 和 总 价 12.2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上 的 价 格 应 按 下 列 方 式 分 开 填 写 : 1) 所 提 供 设 备 的 详 细 清 单 ; 2) 报 所 供 货 物 的 单 价 ; 3) 备 品 备 件 价 (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和 货 物 技 术 状 况 列 出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必 须 的 备 品 备 件 的 清 单 和 价 格 ); 4) 专 用 工 具 价 ; 5) 安 装 调 试 费 用 ; 6)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全 部 相 关 服 务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培 训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等 ); 7) 货 物 运 至 最 终 目 的 地 的 运 输 保 险 和 伴 随 货 物 交 运 的 有 关 费 用 ; 8)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列 出 的 其 他 服 务 的 费 用 ; 9) 所 有 根 据 合 同 或 其 它 原 因 应 由 投 标 人 支 付 的 税 款 和 其 它 应 交 纳 的 费 用 都 要 包 括 在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价 格 中 12.3 投 标 人 对 每 种 货 物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采 购 人 不 接 受 有 任 何 选 择 的 报 价 12.4 投 标 人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12.2 条 的 规 定 将 投 标 价 分 成 几 部 分, 只 是 为 了 方 便 招 标 方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比 较, 并 不 限 制 采 购 人 以 上 述 任 何 条 件 订 立 合 同 的 权 利 12.5 投 标 人 所 报 的 投 标 价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是 固 定 不 变 的,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予 以 变 更 任 何 包 含 价 格 调 整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认 为 是 非 响 应 性 投 标 而 予 以 拒 绝 12.6 采 购 人 不 接 受 投 标 人 对 任 何 未 办 理 正 常 进 口 手 续 的 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13

14 内 生 产 的 货 物 的 投 标 报 价, 已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国 外 产 地 的 已 经 进 口 的 设 备 的 国 内 投 标, 其 设 备 的 交 货 价 格 包 括 制 造 组 装 该 设 备 所 使 用 的 零 部 件 及 原 材 料 已 付 的 全 部 关 税 销 售 税 和 其 他 税 费 12.7 投 标 人 不 得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的 规 定, 以 低 于 成 本 的 价 格 销 售 货 物 或 服 务, 否 则 应 对 其 价 格 构 成 情 况 做 出 详 细 说 明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中 认 为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价 时, 有 权 利 要 求 投 标 人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做 出 澄 清 或 解 释 如 果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投 标 人 所 做 的 澄 清 或 者 解 释 不 能 被 接 受, 有 权 利 拒 绝 其 中 标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由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书 面 承 诺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2.8 对 于 投 标 报 价 不 全, 应 当 提 交 的 报 价 而 在 标 书 中 没 有 提 交 的 投 标 方, 招 标 机 构 将 视 为 非 响 应 性 投 标 而 予 以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13. 投 标 货 币 13.1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一 律 用 人 民 币 报 价 14. 证 明 投 标 人 合 格 和 资 格 的 文 件 14.1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和 中 标 后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的 文 件, 并 作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14.2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合 格 性 证 明 文 件 应 使 招 标 方 满 意,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时 应 符 合 本 须 知 第 2.4 条 的 规 定 14.3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证 明 其 中 标 后 能 履 行 合 同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应 使 招 标 方 满 意,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前 后 或 签 署 合 同 前 后 对 于 招 标 机 构 提 出 的 质 疑 能 够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给 予 招 标 机 构 满 意 合 理 的 解 释 14.4 招 标 人 有 权 随 时 检 查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投 标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如 果 发 现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资 料 中 使 用 有 虚 假 的 证 明 材 料 的, 由 此 所 产 生 的 经 济 责 任 和 法 律 责 任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15. 证 明 货 物 的 合 格 性 和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文 件 15.1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其 拟 投 标 的 货 物 的 合 格 性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该 证 明 文 件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15.2 证 明 货 物 和 服 务 与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一 致 的 文 件, 可 以 是 文 字 资 料 图 纸 和 14

15 数 据, 它 包 括 : 1) 货 物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性 能 的 详 细 说 明 ; 2) 货 物 的 产 地 或 主 要 重 要 部 件 的 产 地 ; 3) 货 物 从 采 购 人 开 始 使 用 至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规 定 的 周 期 内 正 常 连 续 地 使 用 所 必 须 的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包 括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的 货 源 及 现 行 价 格 ; 4) 对 照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与 要 求, 逐 条 说 明 所 提 供 货 物 和 服 务 已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与 要 求 做 出 了 实 质 性 的 响 应 或 申 明 与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与 要 求 条 文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 按 第 七 章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格 式 填 写 ) 特 别 对 于 有 具 体 参 数 要 求 的 指 标,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所 投 设 备 的 具 体 参 数 值 15.3 投 标 人 在 阐 述 上 述 第 15.2 时 应 注 意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中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范 指 出 的 工 艺 材 料 和 设 备 的 标 准 以 及 参 照 的 牌 号 或 分 类 号 仅 起 说 明 作 用, 并 没 有 任 何 限 制 性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中 可 以 选 用 替 代 标 准 牌 号 或 分 类 号, 但 这 些 替 代 要 实 质 上 相 当 于 技 术 规 格 的 要 求, 并 且 使 招 标 方 满 意 16. 投 标 保 证 金 与 中 标 服 务 费 16.1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数 额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并 作 为 其 投 标 的 一 部 分 16.2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保 护 招 标 方 免 遭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而 蒙 受 损 失 招 标 方 在 因 投 标 人 的 行 为 受 到 损 害 时 可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16.7 条 的 规 定 没 收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接 收 单 位 为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16.3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并 采 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形 式 : 1) 银 行 汇 票 ; 2) 支 票 ( 限 北 京 使 用 ); 3) 本 票 ; 4) 电 汇 ; 5) 金 融 机 构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保 函 16.4 凡 没 有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16.1 和 16.3 条 的 规 定 随 附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非 响 应 性 投 标 予 以 拒 绝,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无 论 中 标 与 否 均 以 转 账 形 式 予 以 退 回 15

16 16.5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投 标 人 16.6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自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16.7 下 列 任 何 情 况 发 生 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 1) 投 标 人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其 投 标 ; 或 2) 投 标 人 行 贿 招 标 方 或 评 标 专 家 或 试 图 影 响 招 标 结 果 的 行 为 ; 或 3) 中 标 人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能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29 条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 或 4) 中 标 人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能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30 条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或 5) 投 标 人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或 答 复 质 疑 及 澄 清 时 提 供 虚 假 或 伪 造 的 证 明 材 料 及 数 据 16.8 中 标 服 务 费 中 标 服 务 费 为 : 中 标 方 必 须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交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交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的 标 准 如 下 : 1) 以 项 目 预 算 金 额 作 为 收 取 的 计 算 基 数 2) 中 标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 依 据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发 改 办 价 格 [2003]857 号 文 及 发 改 价 格 [2011]534 号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17. 投 标 有 效 期 17.1 投 标 应 自 本 须 知 第 23.1 条 规 定 的 开 标 日 起, 并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所 述 时 期 内 保 持 有 效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非 响 应 性 投 标 而 予 以 拒 绝 17.2 特 殊 情 况 下, 在 原 投 标 有 效 期 截 止 之 前, 招 标 机 构 可 要 求 投 标 人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这 种 要 求 与 答 复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人 可 拒 绝 招 标 机 构 的 这 种 要 求,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会 被 没 收 接 受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将 不 会 被 要 求 和 允 许 修 正 其 投 标, 而 只 会 被 要 求 相 应 地 延 长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本 须 知 第 16 条 有 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退 还 和 没 收 的 规 定 将 在 延 长 了 的 有 效 期 内 继 续 有 效 18. 投 标 文 件 的 制 作 和 签 署 18.1 投 标 人 应 准 备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规 定 数 目 的 副 本, 及 1 份 电 子 版 本 ( 使 用 PDF 或 JPEG 格 式 ) 电 子 版 应 为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的 扫 描 件 每 套 投 标 文 件 须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副 本 电 子 版 本 若 正 本 和 副 本 不 符, 以 正 16

17 本 为 准, 电 子 版 本 应 与 正 本 一 致 18.2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需 打 印, 由 投 标 人 或 经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在 投 标 文 件 上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投 标 文 件 的 副 本 可 采 用 正 本 的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18.3 任 何 行 间 插 字 涂 改 或 增 删, 必 须 由 投 标 文 件 签 字 人 姓 或 首 字 母 在 旁 边 签 字 才 有 效 18.4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应 标 注 :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正 本 或 副 本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 19.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19.1 投 标 人 应 完 整 地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填 写 投 标 文 件, 并 将 全 部 内 容 胶 装 成 册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所 有 的 副 本 以 及 电 子 版 统 一 装 在 一 个 密 封 袋 中 19.2 密 封 袋 封 皮 上 均 应 : 1) 清 楚 标 明 递 交 至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指 明 的 地 址 2) 注 明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指 明 的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和 在 年 月 日 时 之 前 不 得 启 封 的 字 样 3) 投 标 人 名 称 和 地 址 19.3 为 方 便 开 标 唱 标, 投 标 人 应 单 独 提 交 一 份 投 标 一 览 表 ( 应 有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公 章 ), 并 在 信 封 上 标 明 投 标 一 览 表 字 样 投 标 保 证 金 单 独 密 封 提 交, 并 在 信 封 上 标 明 投 标 保 证 金 字 样 19.4 如 果 外 层 信 封 未 按 本 须 知 第 19.2 条 要 求 加 写 标 记 和 密 封, 招 标 机 构 对 误 投 或 过 早 启 封 概 不 负 责 20. 投 标 截 止 期 20.1 投 标 人 应 在 不 迟 于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规 定 的 截 止 日 期 和 时 间 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至 指 定 的 开 标 地 点, 递 交 地 点 应 是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指 明 的 地 址 20.2 招 标 机 构 可 以 按 本 须 知 第 8 条 规 定, 通 知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适 当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期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机 构 采 购 人 和 投 标 人 受 投 标 截 止 期 制 约 的 所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应 延 长 至 新 的 截 止 期 21. 迟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21.1 招 标 机 构 将 拒 绝 接 收 在 本 须 知 第 20 条 规 定 的 截 止 期 后 送 达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17

18 件 22.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22.1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其 投 标, 但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期 之 前 将 修 改 或 撤 回 的 书 面 通 知 递 交 到 招 标 机 构 22.2 投 标 人 的 修 改 或 撤 回 通 知 应 按 本 须 知 第 19 条 规 定 编 制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交 22.3 在 投 标 截 止 期 之 后, 投 标 人 不 得 对 其 投 标 做 任 何 修 改 22.4 从 投 标 截 止 期 至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书 格 式 中 确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期 满 这 段 时 间 内, 投 标 人 不 得 撤 回 其 投 标, 否 则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16.7 条 的 规 定 被 没 收 五 开 标 与 评 标 23. 开 标 23.1 招 标 机 构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规 定 的 日 期 时 间 和 地 点 组 织 公 开 开 标 开 标 时 邀 请 所 有 投 标 人 参 加 参 加 开 标 的 被 授 权 人 应 签 名 报 到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23.2 开 标 时, 招 标 机 构 当 众 宣 读 投 标 人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投 标 价 格 折 扣 声 明 ( 如 果 有 ) 以 及 招 标 机 构 认 为 合 适 的 其 他 内 容 除 了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21 条 的 规 定 原 封 退 回 迟 到 的 投 标 之 外, 开 标 时 将 不 得 拒 绝 任 何 投 标 23.3 若 招 标 机 构 宣 读 的 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不 符 时, 投 标 人 有 权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异 议, 经 当 场 核 查 确 认 之 后, 可 重 新 宣 读 若 投 标 人 现 场 未 提 出 异 议, 则 认 为 投 标 人 己 确 认 招 标 机 构 宣 读 的 内 容 23.4 招 标 机 构 将 做 开 标 记 录 24. 评 标 24.1 评 标 委 员 会 招 标 机 构 将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北 京 市 有 关 规 定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招 标 机 构 代 表 及 有 关 经 济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评 标 工 作,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和 评 估, 并 向 招 标 方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18

19 24.2 评 标 方 法 : 综 合 评 分 法 24.3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在 评 标 期 间,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作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但 澄 清 或 说 明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和 答 复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澄 清 的 内 容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4.4 投 标 文 件 的 初 审 ( 符 合 性 检 查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是 否 齐 全,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否 合 格 有 无 计 算 上 的 错 误 等 算 术 错 误 将 按 以 下 方 法 更 正 : 若 单 价 计 算 的 结 果 与 总 价 不 一 致, 以 单 价 为 准 修 改 总 价 ; 若 用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与 用 数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不 一 致, 以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为 准 如 果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对 其 错 误 的 更 正,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按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处 理, 并 且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也 将 被 没 收, 并 不 影 响 评 标 工 作 对 于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则, 招 标 方 可 以 接 受, 但 这 种 接 受 将 影 响 投 标 人 的 综 合 得 分 在 详 细 评 标 之 前, 根 据 本 须 知 第 条 的 规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审 查 每 份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实 质 上 响 应 了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应 该 是 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全 部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格 参 数 相 符, 没 有 重 大 偏 离 的 投 标 对 关 键 条 文 的 偏 离 保 留 或 反 对 将 被 认 为 是 实 质 上 的 偏 离 评 标 委 员 会 决 定 投 标 的 响 应 性 只 根 据 投 标 本 身 的 内 容, 而 不 寻 求 外 部 的 证 据 实 质 上 没 有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不 合 要 求 的 偏 离 或 保 留 从 而 使 其 投 标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投 标 将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 1) 投 标 人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2)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要 求 密 封 签 署 盖 章, 或 签 字 人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委 托 书 ; 3)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胶 装 装 订 的 ; 4) 未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版 或 提 交 的 电 子 版 本 不 是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扫 描 件 的 ; 5) 投 标 人 不 符 合 国 家 或 者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 19

20 6)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足 ; 7) 投 标 人 在 同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招 标 货 物 报 有 两 个 或 多 个 报 价 的, 但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备 选 投 标 的 除 外 ; 8) 投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者 高 于 招 标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9) 不 接 受 评 委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算 术 错 误 更 正 ; 10) 投 标 人 有 串 通 投 标 弄 虚 作 假 行 贿 等 违 法 行 为 ; 11)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响 应 ; 12)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24.5 投 标 文 件 的 详 细 评 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本 须 知 第 24.4 条 规 定, 只 对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详 细 评 审 即 以 招 标 文 件 为 依 据, 对 所 有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分 别 从 商 务 技 术 和 价 格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评 审 并 按 照 百 分 制 进 行 综 合 打 分 ( 详 见 第 六 章 评 标 标 准 ) 24.6 中 标 人 的 确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进 入 详 细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进 行 综 合 评 分 并 按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得 分 相 同 的, 按 投 标 报 价 由 低 到 高 顺 序 排 列, 得 分 且 投 标 报 价 相 同 的, 按 技 术 指 标 优 劣 顺 序 排 列 25. 与 招 标 机 构 采 购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接 触 25.1 除 本 须 知 第 24.3 条 的 规 定 外, 从 开 标 之 日 起 至 公 布 中 标 结 果 之 日 止, 投 标 人 不 得 就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事 项 与 招 标 机 构 采 购 人 以 及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接 触, 但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同 意 的 澄 清 答 疑 期 间 除 外 25.2 投 标 人 试 图 对 招 标 机 构 采 购 人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评 标 比 较 或 授 予 合 同 的 决 定 进 行 影 响, 都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六 授 予 合 同 26. 合 同 授 予 标 准 26.1 除 第 29 条 的 规 定 之 外, 招 标 机 构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被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并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具 有 合 理 报 价 的 投 标 人 27. 接 受 和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利 20

21 27.1 招 标 方 保 留 依 法 定 事 由 不 可 抗 力 或 政 府 采 购 主 管 部 门 相 关 要 求,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利, 或 宣 布 招 标 无 效 的 权 利 对 受 影 响 的 投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28. 中 标 通 知 书 28.1 中 标 人 确 定 后, 招 标 机 构 将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向 未 中 标 的 其 他 投 标 人 发 出 招 标 结 果 通 知 书 28.2 中 标 通 知 书 是 合 同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没 有 提 交 书 面 中 标 通 知 书 所 签 署 的 合 同 属 于 无 效 合 同 29. 签 订 合 同 29.1 中 标 人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供 应 商 投 标 文 件 的 约 定,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不 得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供 商 投 标 文 件 作 实 质 性 修 改 29.2 如 中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本 须 知 29.1 条 规 定 执 行, 招 标 机 构 有 权 取 消 该 中 标 决 定,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方 可 将 合 同 授 予 排 名 在 中 标 人 下 一 位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也 可 以 重 新 招 标 30. 履 约 保 证 金 30.1 中 标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合 同 签 订 后,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方 式 向 买 方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政 府 采 购 履 约 担 保 函 30.2 如 中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本 须 知 30.1 条 规 定 执 行, 招 标 机 构 有 权 取 消 该 中 标 决 定,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方 可 将 合 同 授 予 排 名 在 中 标 人 下 一 位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21

22 第 四 章 采 购 合 同 格 式 22

23 教 材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序 号 : 招 标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采 购 ( 招 供 应 商 ) 货 物 名 称 : 教 师 和 学 生 教 材 甲 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乙 方 : 签 署 地 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 以 最 终 签 订 的 合 同 为 准 ) 23

24 合 同 书 甲 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乙 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 甲 方 ) 教 材 采 购 ( 项 目 名 称 ) 中 所 需 教 师 和 学 生 教 材 ( 货 物 名 称 ) 经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以 号 招 标 文 件 在 国 内 公 开 ( 公 开 / 邀 请 ) 招 标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定 ( 乙 方 ) 为 中 标 人 甲 乙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下 面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签 署 本 合 同 一 合 同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构 成 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应 该 认 为 是 一 个 整 体, 彼 此 相 互 解 释, 相 互 补 充 为 便 于 解 释, 组 成 合 同 的 多 个 文 件 的 优 先 支 配 地 位 的 次 序 如 下 : a. 本 合 同 书 b. 中 标 通 知 书 c. 投 标 文 件 d. 招 标 文 件 二 货 物 和 数 量 本 合 同 货 物 : 学 生 和 教 师 教 材 数 量 : 约 人 民 币 万 元 ( 实 洋 ) 以 每 学 年 甲 方 师 生 实 际 订 购 教 材 数 量 为 准 三 结 算 折 扣 1. 除 公 共 理 论 课 相 关 教 材 ( 按 原 价 ) 以 外, 其 它 教 材 均 按 码 洋 价 折 作 为 最 终 折 扣 2. 为 了 对 贫 困 生 提 供 补 助, 乙 方 每 年 免 费 赠 送 甲 方 实 洋 价 价 值 人 民 币 的 教 材 四 本 合 同 货 物 的 交 货 时 间 及 交 货 地 点 交 货 时 间 : 每 学 期 开 学 前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材 发 放 期 间 内 交 货 地 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教 材 服 务 中 心 ( 学 校 指 定 地 点 ) 24

25 五 甲 方 应 履 行 的 义 务 1. 甲 方 向 乙 方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供 以 班 为 单 位 的 教 材 订 购 单,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ISBN 号 教 材 名 称 主 编 出 版 社 版 次 及 数 量 等 信 息, 经 甲 乙 双 方 核 实 无 误 后, 委 托 乙 方 办 理 ; 2. 在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教 材 发 售 期 间, 甲 方 负 责 提 供 教 材 发 售 场 地, 并 通 知 和 组 织 学 生 到 教 材 发 售 现 场 有 序 购 买 教 材, 以 便 于 教 材 发 售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六 乙 方 应 履 行 的 义 务 1. 乙 方 应 保 证 有 正 规 的 采 购 渠 道, 所 有 教 材 均 由 全 国 各 大 出 版 社 直 接 采 购, 保 证 所 供 教 材 均 为 正 版 ; 2. 乙 方 应 保 证 在 接 到 甲 方 提 供 的 教 材 订 购 通 知 单 后, 按 甲 方 的 要 求 进 行 采 购, 与 出 版 社 核 实 每 一 本 教 材 的 信 息, 在 遇 到 教 材 售 缺 或 改 版 等 情 况 时, 乙 方 应 及 时 将 详 情 反 馈 给 甲 方, 以 便 甲 方 更 换 其 它 教 材 3. 乙 方 应 按 时 将 甲 方 所 订 购 的 教 材 送 达 甲 方 指 定 的 地 点, 并 保 证 所 送 教 材 准 确 无 误, 并 附 有 明 细 清 单 ( 以 班 为 单 位 ) 将 教 材 进 行 分 类, 打 包 ; 4. 在 教 材 发 售 期 间, 由 乙 方 安 排 财 务 人 员 和 业 务 人 员 到 甲 方 指 定 的 地 点 直 接 面 对 学 生 现 场 进 行 教 材 发 售 工 作 所 有 销 售 给 甲 方 师 生 的 教 材 乙 方 均 应 按 投 标 时 承 诺 的 折 扣 率 直 接 进 行 让 利 并 保 证 学 生 在 集 中 售 书 后 仍 可 以 在 乙 方 买 到 所 需 的 全 部 教 材 ; 5. 乙 方 负 责 对 所 发 售 教 材 中 出 现 的 残 损 书 及 时 进 行 调 换, 并 承 担 退 货 调 换 货 时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 6. 乙 方 对 甲 方 报 订 的 零 购 补 订 教 材 与 统 一 订 购 教 材 提 供 同 等 的 服 务 和 优 惠 率, 以 确 保 学 生 课 前 到 书 ; 7. 所 有 教 材 采 购 款 均 由 乙 方 先 行 垫 付 ; 8. 教 师 用 书 部 分 按 照 教 师 需 求 免 费 及 时 送 货 上 门 七 合 同 的 有 效 期 年 本 合 同 经 甲 乙 双 方 授 权 代 表 正 式 签 署 并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后 生 效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一 25

26 八 本 合 同 一 式 九 份, 每 份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如 有 其 他 未 尽 事 宜, 由 甲 乙 双 方 共 同 协 商 修 订 甲 方 :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乙 方 : 地 址 :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清 源 北 路 19 号 地 址 :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项 目 负 责 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 帐 号 :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26

27 第 五 章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范 27

28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招 标 文 件 一 采 购 额 度 : 每 学 年 约 80 万 元 人 民 币 二 采 购 内 容 : 教 师 和 学 生 教 材 三 教 材 采 购 与 服 务 要 求 1. 投 标 人 具 备 出 版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国 内 主 要 大 型 出 版 社 A 级 代 理 资 格 ( 如 高 教 上 外 清 华 电 子 机 工 等 出 版 社 ); 专 业 经 营 高 等 学 校 教 材 2.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所 供 教 材 无 盗 版 无 残 缺 无 破 损 3. 中 标 人 应 按 校 方 提 供 的 教 材 清 单 进 行 采 购, 在 遇 到 售 缺 或 改 版 等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通 报, 以 便 更 换 其 他 教 材 如 遇 校 方 急 需 的 教 材, 应 在 指 定 的 时 间 内 送 达, 保 证 教 学 用 书 课 前 到 书 率 99% 以 上 4. 发 售 方 式 : 具 有 成 功 实 现 现 场 售 书 经 验, 能 在 学 校 指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负 责 教 材 的 发 售 工 作 ; 具 有 教 材 调 剂 和 退 换 能 力, 未 售 出 的 教 材, 无 条 件 退 回 5. 采 购 人 对 中 标 方 所 提 供 的 教 材, 均 按 实 洋 结 算 投 标 人 财 务 手 续 规 范, 须 提 供 正 规 发 票 及 结 算 清 单, 注 明 码 洋 折 扣 率 6. 学 校 招 标 后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期 限 为 一 年 其 他 要 求 : 1. 交 货 时 间 : 采 购 人 指 定 时 间 2. 交 货 地 点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3. 教 材 质 保 期 为 12 个 月 4.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待 中 标 单 位 提 供 所 有 教 材, 并 提 供 全 额 的 正 规 发 票 及 结 算 清 单 后, 买 方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100% 28

29 第 六 章 评 标 方 法 及 评 标 标 准 29

30 评 标 方 法 及 评 标 标 准 第 一 部 分 : 评 标 方 法 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总 分 为 100 分 其 中 商 务 占 15 分, 技 术 占 55 分, 价 格 占 30 分 第 二 部 分 : 评 标 标 准 一 价 格 分 30 分 1. 价 格 分 统 一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 即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 即 除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以 外 的 所 有 报 价 )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必 须 不 高 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预 算 价, 否 则 为 无 效 报 价 2.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 投 标 报 价 ) 最 低 报 价 不 作 为 中 标 的 保 证 4.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价 格 按 扣 除 6%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4.1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写 明 属 于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单 价 和 小 计, 并 如 实 提 供 对 应 的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详 见 附 件 ) 及 根 据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提 供 相 关 从 业 人 员 营 业 收 入 或 资 产 总 额 的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予 进 行 价 格 扣 除 4.2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参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2011]181 号 ) 及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 4.3 监 狱 企 业 视 同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戒 毒 管 理 局 (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 出 具 的 属 于 监 狱 企 业 的 证 明 文 件 北 京 市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市 教 育 矫 治 局 出 具 的 监 狱 企 业 的 证 明 文 件 二 商 务 评 分 标 准 15 分 序 号 评 审 因 素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1 合 同 执 行 能 力 2 综 合 考 虑 投 标 人 公 司 信 誉 财 务 状 况 技 术 状 况 履 约 能 力 等 好 :2 分 ; 较 好 :1 分 ; 差 :0 分 审 查 投 标 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3 年 内 (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准 ) 做 过 的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 须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2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10 至 少 包 括 合 同 的 甲 乙 双 方, 合 同 详 细 标 的 和 双 方 签 章 及 生 效 时 间 ) 每 提 供 一 个 符 合 要 求 的 业 绩 得 1 分, 最 多 得 10 分 3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情 况 3 装 订 牢 固 ( 胶 装 ), 目 录 清 楚, 逐 页 编 码, 页 码 准 确 完 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表 格 等 得 3 分, 否 则 得 2-0 分 合 计 15 30

31 三 技 术 评 分 标 准 (55 分 ) 序 号 评 审 因 素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投 标 文 件 对 招 标 文 件 1 技 术 部 分 中 货 物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与 要 求 的 28 根 据 响 应 情 况 酌 情 打 分, 优 得 分 ; 良 得 分 ; 一 般 及 以 下 得 14 分 及 以 下 响 应 程 度 2 售 后 服 务 的 保 证 措 施 10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完 善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有 关 要 求 3 教 材 调 剂 和 退 换 方 案 10 详 尽 全 面 4 数 量 种 类 质 量 5 数 量 多 种 类 多 且 质 量 好 5 其 它 技 术 条 款 的 偏 差 2 无 偏 差 得 2 分, 其 它 酌 情 打 分 合 计 55 31

32 第 七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2

33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格 式 ( 标 注 正 本 或 副 本 ) (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 盖 公 章 ) 年 月 33

34 1 投 标 书 格 式 投 标 书 致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贵 方 为 (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采 购 货 物 及 服 务 的 投 标 邀 请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签 字 代 表 ( 姓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投 标 人 ( 投 标 人 名 称 地 址 ) 提 交 下 述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份 及 电 子 文 件 份 ( 不 退 ) 1. 投 标 一 览 表 2. 投 标 分 项 ( 明 细 ) 报 价 表 3. 货 物 说 明 一 览 表 4.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5.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6.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7.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投 标 人 须 知 和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提 供 的 有 关 文 件 8. 以 形 式 出 具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元 在 此, 签 字 代 表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 1. 所 附 投 标 价 格 表 中 规 定 的 应 提 交 和 交 付 的 货 物 及 服 务 投 标 总 折 扣 为 2. 我 方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3. 我 方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我 方 完 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利 4. 本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自 开 标 日 起 120 个 日 历 日 5. 如 果 在 规 定 的 开 标 时 间 后, 我 方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投 标,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贵 方 没 收 6.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2 条 规 定, 我 方 承 诺, 与 采 购 人 聘 请 的 为 此 项 目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公 司 及 任 何 附 属 机 构 均 无 关 联, 我 方 不 是 采 购 人 的 附 属 机 构 7. 我 方 同 意 提 供 按 照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完 全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接 受 最 低 投 标 报 价 的 投 标 或 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8. 我 方 承 诺 : 我 方 在 本 项 目 投 标 中 的 陈 述 和 本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切 资 料 均 为 真 实 合 法, 没 有 不 实 的 描 述 承 诺 或 者 伪 造 变 造 的 情 形 如 果 我 方 在 本 项 目 投 标 中 做 虚 假 陈 述 或 者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我 方 愿 接 受 有 关 处 理, 同 时 承 担 34

35 由 此 带 来 的 一 切 法 律 后 果 9. 若 我 方 获 得 中 标, 我 方 保 证 按 有 关 规 定 向 贵 方 支 付 中 标 服 务 费 10. 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信 函 请 寄 :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函 件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投 标 人 开 户 银 行 ( 全 称 ) 投 标 人 银 行 账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公 章 日 期 35

36 2 投 标 一 览 表 封 面 格 式 封 面 收 件 人 :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投 标 人 公 章 : 36

37 投 标 一 览 表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项 目 名 称 : 序 号 报 价 ( 投 标 折 扣 率 %)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货 期 交 货 地 点 备 注 合 计 (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时, 将 依 据 以 下 账 户 信 息 ) 投 标 人 开 户 银 行 ( 全 称 ): 投 标 人 银 行 账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地 址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注 : 1 此 表 除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交 外, 还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规 定 密 封 标 记 并 单 独 递 交 一 份 2 此 表 中, 每 包 的 投 标 总 价 应 和 附 件 3 中 的 总 价 相 一 致 3 请 投 标 人 务 必 仔 细 核 对 此 表 中 所 填 写 的 内 容, 包 括 投 标 人 地 址 主 要 标 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等, 中 标 后 如 需 公 示, 将 按 此 表 中 所 填 写 的 内 容 进 行 公 示 37

38 3 货 物 说 明 一 览 表 格 式 图 书 说 明 一 览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 号 图 书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交 货 期 质 保 期 产 地 出 版 社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注 : 各 项 货 物 详 细 技 术 性 能 应 另 页 描 述 38

39 4 知 识 产 权 承 诺 函 知 识 产 权 承 诺 函 作 为 投 标 人, 对 在 此 次 项 目 ( 招 标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中 所 提 供 的 图 书 教 材, 我 方 郑 重 承 诺 : 如 果 我 方 在 提 供 给 买 方 此 次 招 标 中 提 出 的 图 书 时, 未 能 获 得 出 版 社 出 具 的 授 权 文 件, 或 者 买 方 在 购 买 使 用 我 方 此 次 投 标 中 提 供 的 图 书 时 被 第 三 方 诉 称 侵 犯 了 第 三 方 的 著 作 权, 我 方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责 任 我 方 保 证 本 投 标 图 书 教 材 等 货 品, 作 为 文 化 教 育 产 品, 不 含 反 动 黄 色 以 及 其 他 违 反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的 内 容, 其 所 有 内 容 完 全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和 相 关 法 规 的 规 定 日 期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的 职 务 : 39

40 5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格 式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招 标 文 件 条 目 号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规 格 投 标 规 格 偏 离 程 度 说 明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1 投 标 货 物 / 服 务 偏 差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并 应 对 偏 差 情 况 做 出 必 要 说 明 投 标 人 应 对 故 意 隐 瞒 服 务 偏 差 的 行 为 承 担 责 任,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自 身 产 品 合 理 填 写 投 标 规 格, 如 完 全 复 制 招 标 文 件 规 格, 评 委 有 权 按 实 质 性 不 响 应 处 理, 情 况 恶 劣 时 将 导 致 废 标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任 何 偏 离 应 列 明 正 偏 离 或 负 偏 离 2 对 招 标 文 件 无 偏 离 应 标 明 无 偏 离 40

41 6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格 式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条 目 号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条 款 投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情 况 说 明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注 : 投 标 人 如 果 对 包 括 交 货 期 付 款 方 式 / 条 件 质 保 期 及 合 同 条 款 在 内 的 商 务 条 款 的 响 应 有 任 何 偏 离, 请 在 本 表 中 详 细 填 写 ; 如 对 商 务 条 款 没 有 偏 离, 请 注 明 无 偏 离 41

42 7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格 式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名 称 ) 的 (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码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码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就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 的 采 购 ( 含 投 标 和 转 为 其 他 方 式 ),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我 公 司 对 被 授 权 人 的 签 名 负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盖 章 生 效, 特 此 声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签 章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附 : 被 授 权 人 姓 名 : 职 务 : 详 细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 电 话 : 手 机 : 42

43 8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一 目 录 8.1 有 效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资 质 证 书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8.2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记 录 和 税 款 缴 纳 证 明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8.3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 8.4 资 信 证 明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上 一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或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 8.5 出 版 社 的 资 格 声 明 ( 投 标 人 为 出 版 社 时 提 供 ); 8.6 经 销 商 ( 作 为 代 理 ) 的 资 格 声 明 ( 投 标 人 为 经 销 商 ( 代 理 商 ) 时 提 供 ); 8.7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表 ( 并 附 合 同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8.8 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 8.9 节 能 产 品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证 明 材 料 ( 如 适 用 ); 8.10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其 它 文 件 及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它 文 件 二 填 写 须 知 1) 以 上 所 列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未 提 供 格 式 的, 由 投 标 人 提 供 2) 制 造 商 或 经 销 商 作 为 投 标 人 应 填 写 和 提 交 下 述 规 定 的 全 部 格 式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3) 所 附 格 式 中 要 求 填 写 的 全 部 问 题 和 信 息 都 必 须 填 写 4) 本 资 格 声 明 的 签 字 人 应 保 证 全 部 声 明 和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真 实 的 和 正 确 的 5)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将 应 用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资 料 根 据 自 己 的 判 断 和 考 虑 决 定 投 标 人 履 行 合 同 的 合 格 性 及 能 力 6)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材 料 将 被 保 密, 但 不 退 还 7) 全 部 文 件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份 数 提 交 前 款 为 必 要 条 件, 若 未 能 提 供 所 列 的 证 明 文 件 或 提 供 的 资 料 为 虚 假 或 伪 造 的 将 导 致 废 标 ; 为 附 加 条 件, 执 行 招 标 文 件 中 评 标 方 法 综 合 打 分 43

44 8.1 有 效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资 质 证 书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44

45 8.2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记 录 和 税 款 缴 纳 证 明 1 投 标 人 逐 月 交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须 提 供 近 六 个 月 内 任 意 三 个 月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入 账 票 据 凭 证 复 印 件 ; 投 标 人 逐 年 交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须 提 供 上 年 度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入 账 票 据 凭 证 复 印 件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入 账 票 据 凭 证 复 印 件 须 加 盖 本 单 位 公 章 2 提 供 近 六 个 月 内 任 意 三 个 月 的 企 业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完 税 证 明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45

46 8.3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新 华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我 公 司 在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特 此 声 明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46

47 8.4 资 信 证 明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上 一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或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 投 标 人 提 供 本 单 位 上 一 年 度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如 投 标 人 无 法 提 供 上 一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则 需 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投 标 人 以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可 不 再 提 供 上 述 资 信 证 明 ( 参 照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开 展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京 财 采 购 [2011]2882 号 ) 执 行 ) 说 明 : 1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是 指 投 标 人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个 月 内 开 立 基 本 账 户 的 银 行 开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 成 立 一 年 内 的 公 司 可 提 交 当 年 验 资 证 明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 且 无 收 受 人 和 项 目 的 限 制, 但 开 具 银 行 有 限 制 规 定 的 除 外 2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可 以 是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评 标 委 员 会 保 留 审 核 原 件 的 权 利 但 开 具 银 行 明 确 规 定 复 印 件 无 效 的, 须 提 交 原 件 3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应 能 说 明 该 投 标 人 与 银 行 之 间 业 务 往 来 正 常, 无 不 良 记 录, 企 业 信 誉 良 好 等 银 行 出 具 的 存 款 证 明 不 能 作 为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47

48 8.5 出 版 社 的 资 格 声 明 ( 投 标 人 为 出 版 社 的 填 写 ) 1. 名 称 及 概 况 : (1) 出 版 社 名 称 : (2) 总 部 地 址 : 电 传 / 传 真 / 电 话 号 码 : (3) 成 立 和 / 或 注 册 日 期 : (4) 实 收 资 本 : (5) 近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 到 年 月 日 止 ) 1 固 定 资 产 : 2 流 动 资 产 : 3 长 期 负 债 : 4 流 动 负 债 : 5 净 值 : 2. 本 出 版 社 投 标 图 书 的 经 验 ( 包 括 年 限 项 目 买 方 额 定 能 力 商 业 运 营 的 期 始 日 期 等 ): 3. 近 三 年 的 年 营 业 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4. 有 关 开 户 银 行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5. 出 版 社 所 属 的 集 团 公 司, 如 有 的 话 : 6. 其 他 情 况 : 48

49 兹 证 明 上 述 声 明 是 真 实 正 确 的, 并 提 供 了 全 部 能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我 们 同 意 遵 照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出 版 社 名 称 ( 公 章 ):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授 权 代 表 的 职 务 : 日 传 电 期 : 年 月 日 真 : 话 : 电 子 函 件 : 49

50 8.6 经 销 商 ( 作 为 代 理 ) 的 资 格 声 明 ( 投 标 人 为 经 销 商 的 填 写 ) 1. 名 称 及 概 况 : (1) 图 书 经 销 商 名 称 : (2) 总 部 地 址 : 电 传 / 传 真 / 电 话 号 码 : (3) 成 立 和 / 或 注 册 日 期 : (4) 实 收 资 本 : (5) 近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 到 年 月 日 止 ) 1 固 定 资 产 : 2 流 动 资 产 : 3 长 期 负 债 : 4 流 动 负 债 : 5 净 值 : 2. 本 经 销 商 投 标 图 书 的 经 验 ( 包 括 年 限 项 目 买 方 额 定 能 力 商 业 运 营 的 起 始 日 期 等 ): 3. 近 三 年 的 年 营 业 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4. 有 关 开 户 银 行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5. 经 销 商 所 属 的 集 团 公 司, 如 有 的 话 : 50

51 6. 其 他 情 况 : 兹 证 明 上 述 声 明 是 真 实 正 确 的, 并 提 供 了 全 部 能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我 们 同 意 遵 照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附 出 版 社 的 授 权 书 ( 格 式 自 制 ) 经 销 商 名 称 ( 公 章 ):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授 权 代 表 的 职 务 : 日 传 电 期 : 年 月 日 真 : 话 : 电 子 函 件 : 51

52 8.7 近 三 年 内 同 类 项 目 情 况 表 近 三 年 内 同 类 项 目 情 况 表 序 号 业 主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完 成 情 况 是 否 有 用 户 反 馈 情 况 注 :1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能 够 证 明 上 述 案 例 真 实 性 的 合 同 复 印 件, 合 同 复 印 件 中 必 须 至 少 包 括 合 同 的 甲 乙 双 方, 合 同 详 细 标 的 和 双 方 签 章 及 生 效 时 间 ; 2 如 投 标 人 成 立 日 期 不 足 三 年, 请 提 供 自 成 立 之 日 至 投 标 之 日 的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 3 所 有 复 印 件 应 清 晰, 并 由 投 标 人 单 位 加 盖 公 章 ; 4 不 提 供 复 印 件 的 业 绩, 评 分 阶 段 不 予 以 考 虑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52

53 8.8 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详 细 的 图 书 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53

54 8.9 节 能 产 品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证 明 材 料 ( 如 适 用 ) 节 能 产 品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注 : 计 算 机 设 备 ( 台 式 计 算 机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和 平 板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 激 光 打 印 机 针 式 打 印 机 液 晶 显 示 器 ) 制 冷 空 调 设 备 镇 流 器 ( 管 型 荧 光 灯 镇 流 器 ) 生 活 用 电 器 ( 空 调 机 电 热 水 器 ) 照 明 设 备 ( 普 通 照 明 用 自 镇 流 荧 光 灯 普 通 照 明 用 双 端 荧 光 灯 和 高 压 钠 灯 ) 电 视 设 备 便 器 水 嘴 等 为 政 府 强 制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台 式 计 算 机 产 品 性 能 参 数 须 与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台 式 计 算 机 性 能 参 数 的 附 件 一 致, 凡 与 附 件 所 列 性 能 参 数 不 一 致 的 产 品, 不 得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在 上 述 范 围 内 的 投 标 货 物 须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 ( 和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 公 布 的 最 新 一 期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目 录 中, 须 打 印 并 标 注 出 所 在 位 置, 并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a. 节 能 产 品 ( 非 强 制 ): 应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 ( 和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 公 布 的 最 新 一 期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目 录 中, 须 打 印 产 品 所 在 目 录 页 并 标 注 出 所 在 位 置 b.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 如 有 ): 应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网 ( 中 国 绿 色 采 购 网 ( 公 布 的 最 新 一 期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目 录 中, 须 打 印 产 品 所 在 目 录 页 并 标 注 出 所 在 位 置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应 提 供 由 中 国 信 息 安 全 认 证 中 心 按 国 家 标 准 认 证 颁 发 的 有 效 认 证 证 书 注 :1. 在 本 处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如 与 投 标 人 所 投 产 品 内 容 ( 品 牌 型 号 规 格 等 ) 不 符, 视 为 无 效 2. 如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投 标 人 须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54

55 8.10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其 它 文 件 及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它 文 件 55

56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工 作 相 关 附 件 供 应 商 可 以 以 投 标 担 保 函 履 约 担 保 函 的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可 以 自 愿 选 择 是 否 采 取 融 资 担 保 的 形 式 为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履 约 进 行 融 资 具 体 工 作 按 照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范 围 的 通 知 ( 京 财 采 购 号 ) 执 行 56

57 57 招 标 文 件

58 58 招 标 文 件

59 59 招 标 文 件

60 附 件 4: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联 系 方 式 一 中 国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北 路 100 号 光 耀 东 方 写 字 楼 19 层 联 系 人 : 刘 尊 联 系 电 话 : 移 动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liuzun@guaranty.com.cn 二 北 京 首 创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1 号 长 安 兴 融 中 心 四 号 楼 联 系 人 : 杨 阳 陈 浩 然 联 系 电 话 : 移 动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乙 12 号 天 作 国 际 大 厦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 : 高 路, 孙 莹 联 系 电 话 : 移 动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tailiwendy@126.com 60

61 关 于 中 小 企 业 的 相 关 规 定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了 发 挥 政 府 采 购 的 政 策 功 能, 促 进 符 合 国 家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政 策 目 标, 产 品 服 务 信 誉 较 好 的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小 企 业 促 进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中 小 企 业 ( 含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下 同 ) 应 当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 一 ) 符 合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 ( 二 )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承 担 的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中 小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本 项 所 称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本 办 法 所 称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是 指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营 业 收 入 资 产 总 额 等 指 标 制 定 的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提 供 中 型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的, 视 同 为 中 型 企 业 第 三 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阻 挠 和 限 制 中 小 企 业 自 由 进 入 本 地 区 和 本 行 业 的 政 府 采 购 市 场,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不 得 以 注 册 资 本 金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从 业 人 员 利 润 纳 税 额 等 供 应 商 的 规 模 条 件 对 中 小 企 业 实 行 差 别 待 遇 或 者 歧 视 待 遇 第 四 条 负 有 编 制 部 门 预 算 职 责 的 各 部 门 ( 以 下 简 称 各 部 门 ), 应 当 加 强 政 府 采 购 计 划 的 编 制 工 作, 制 定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具 体 方 案, 统 筹 确 定 本 部 门 ( 含 所 属 各 单 位, 下 同 )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项 目 在 满 足 机 构 自 身 运 转 和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基 本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应 当 预 留 本 部 门 年 度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的 30% 以 上,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其 中, 预 留 给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0%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组 织 采 购 活 动 时,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或 谈 判 文 件 询 价 文 件 中 注 明 该 项 目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或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采 购 第 五 条 对 于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项 目,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或 者 谈 判 文 件 询 价 文 件 中 作 出 规 定,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价 格 给 予 6%-10% 的 扣 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具 体 扣 除 比 例 由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确 定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中 小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见 附 件 ) 第 六 条 鼓 励 大 中 型 企 业 和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与 小 型 微 型 企 61

62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参 加 非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联 合 协 议 中 约 定,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的 协 议 合 同 金 额 占 到 联 合 体 协 议 合 同 总 金 额 30% 以 上 的, 可 给 予 联 合 体 2%-3% 的 价 格 扣 除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为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的, 联 合 体 视 同 为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享 受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扶 持 政 策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和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与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之 间 不 得 存 在 投 资 关 系 第 七 条 中 小 企 业 依 据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政 策 获 取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后,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不 得 分 包 或 转 包 给 大 型 中 型 企 业, 中 型 企 业 不 得 分 包 或 转 包 给 大 型 企 业 第 八 条 鼓 励 采 购 人 允 许 获 得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的 大 型 企 业 依 法 向 中 小 企 业 分 包 大 型 企 业 向 中 小 企 业 分 包 的 金 额, 计 入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统 计 数 额 第 九 条 鼓 励 采 购 人 在 与 中 小 企 业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时, 在 履 约 保 证 金 付 款 期 限 付 款 方 式 等 方 面 给 予 中 小 企 业 适 当 支 持 采 购 人 应 当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采 购 资 金 第 十 条 鼓 励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引 入 信 用 担 保 手 段, 为 中 小 企 业 在 融 资 投 标 保 证 履 约 保 证 等 方 面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担 保 服 务 第 十 一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加 大 对 中 小 企 业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的 培 训 指 导 及 专 业 化 咨 询 服 务 力 度, 提 高 中 小 企 业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能 力 第 十 二 条 各 部 门 应 当 每 年 第 一 季 度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告 本 部 门 上 一 年 度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具 体 情 况, 并 在 财 政 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发 布 媒 体 公 开 预 留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以 及 本 部 门 其 他 项 目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情 况 第 十 三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积 极 推 进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化 建 设, 提 高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透 明 度, 提 供 便 于 中 小 企 业 获 取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的 稳 定 渠 道 第 十 四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会 同 中 小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建 立 健 全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有 关 制 度, 加 强 有 关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负 责 对 本 部 门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各 项 工 作 的 执 行 和 管 理 第 十 五 条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检 查 和 投 诉 处 理 中 对 中 小 企 业 的 认 定, 由 企 业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中 小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第 十 六 条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或 者 中 小 企 业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有 违 法 违 62

63 规 行 为 的, 依 照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第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由 财 政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附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财 政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二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附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 公 司 郑 重 声 明,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2011]181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即, 本 公 司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 规 定 的 划 分 标 准,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2. 本 公 司 参 加 单 位 的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由 本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提 供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本 条 所 称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声 明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如 有 虚 假,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企 业 名 称 ( 盖 章 ): 日 期 : 63

64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一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小 企 业 促 进 法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号 ), 制 定 本 规 定 二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为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三 种 类 型, 具 体 标 准 根 据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营 业 收 入 资 产 总 额 等 指 标, 结 合 行 业 特 点 制 定 三 本 规 定 适 用 的 行 业 包 括 : 农 林 牧 渔 业, 工 业 ( 包 括 采 矿 业, 制 造 业, 电 力 热 力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建 筑 业, 批 发 业, 零 售 业, 交 通 运 输 业 ( 不 含 铁 路 运 输 业 ), 仓 储 业, 邮 政 业, 住 宿 业, 餐 饮 业, 信 息 传 输 业 ( 包 括 电 信 互 联 网 和 相 关 服 务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物 业 管 理,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其 他 未 列 明 行 业 ( 包 括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居 民 服 务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社 会 工 作, 文 化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等 ) 四 各 行 业 划 型 标 准 为 : ( 一 ) 农 林 牧 渔 业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营 业 收 入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5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5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二 ) 工 业 从 业 人 员 10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3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3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三 ) 建 筑 业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营 业 收 入 60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营 业 收 入 3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3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营 业 收 入 300 万 元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3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四 ) 批 发 业 从 业 人 员 2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2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5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5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五 ) 零 售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5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64

65 ( 六 ) 交 通 运 输 业 从 业 人 员 10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3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2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2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七 ) 仓 储 业 从 业 人 员 2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八 ) 邮 政 业 从 业 人 员 10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2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九 ) 住 宿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 餐 饮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一 ) 信 息 传 输 业 从 业 人 员 20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二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5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5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三 )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5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2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65

66 企 业 ; 营 业 收 入 100 万 元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20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四 ) 物 业 管 理 从 业 人 员 10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50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营 业 收 入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以 下 或 营 业 收 入 5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五 )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8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且 资 产 总 额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 十 六 ) 其 他 未 列 明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300 人 以 下 的 为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其 中, 从 业 人 员 100 人 及 以 上 的 为 中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及 以 上 的 为 小 型 企 业 ; 从 业 人 员 10 人 以 下 的 为 微 型 企 业 五 企 业 类 型 的 划 分 以 统 计 部 门 的 统 计 数 据 为 依 据 六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设 立 的 各 类 所 有 制 和 各 种 组 织 形 式 的 企 业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本 规 定 以 外 的 行 业, 参 照 本 规 定 进 行 划 型 七 本 规 定 的 中 型 企 业 标 准 上 限 即 为 大 型 企 业 标 准 的 下 限, 国 家 统 计 部 门 据 此 制 定 大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的 统 计 分 类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据 此 进 行 相 关 数 据 分 析, 不 得 制 定 与 本 规 定 不 一 致 的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八 本 规 定 由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修 订 情 况 和 企 业 发 展 变 化 情 况 适 时 修 订 九 本 规 定 由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解 释 十 本 规 定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原 国 家 计 委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统 计 局 2003 年 颁 布 的 中 小 企 业 标 准 暂 行 规 定 同 时 废 止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二 〇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66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万 个, 占 17.4%; 制 造 业 30.2 万 个, 占 13.9%( 详 见 表 1-2) 表 1-1 单 位 数 与 有 证 照 个 体 经 营 户 数 单 位 数 ( 万 个 ) 比 重 (%) 一 法 人 单 位 96.4 100.0 企 业 法 人 83.3 86.5 机 关 事 业

万 个, 占 17.4%; 制 造 业 30.2 万 个, 占 13.9%( 详 见 表 1-2) 表 1-1 单 位 数 与 有 证 照 个 体 经 营 户 数 单 位 数 ( 万 个 ) 比 重 (%) 一 法 人 单 位 96.4 100.0 企 业 法 人 83.3 86.5 机 关 事 业 浙 江 省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主 要 数 据 公 报 ( 第 一 号 ) 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2 月 4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 60 号 ) 和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在 全 省 开 展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国家统计局2011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关于国家统计局2011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国 家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2012)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统 计 局 概 况... 1 一 主 要 职 能... 1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2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统 计 局 2012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3 表 1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总 表... 4 表 2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表... 5 表 3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深 赛 智 2009 26 号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由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2015 42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2015 42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北 京 达 飞 安 评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Dafei Risk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Ltd.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达 飞 字 2015 039 号 各 部 门, 各 分 支 机 构 :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考 场 所 在 教 学 楼 ( 教 学 区 ) 考 试 教 室 课 程 号 课 程 名 考 生 所 在 专 业 ( 班 级 ) 考 生 所 属 学 院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101 10811026 高 等 数 学 (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