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节 更 改 密 码 第 四 节 学 生 文 档 资 料 管 理 第 五 节 就 业 协 议 书 管 理 第 六 节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第 七 节 统 计 报 表 第 三 章 广 东 省 大 学 生 就 业 在 线 院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三 节 更 改 密 码... 32 第 四 节 学 生 文 档 资 料 管 理... 32 第 五 节 就 业 协 议 书 管 理... 34 第 六 节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38 第 七 节 统 计 报 表... 42 第 三 章 广 东 省 大 学 生 就 业 在 线 院 "

Transcription

1 目 录 第 一 章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管 理 工 作... 3 第 一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签 约 流 程... 3 第 二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签 约 注 意 事 项... 4 第 三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办 理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7 第 四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其 他 去 向 管 理... 8 第 五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解 约 流 程... 9 第 六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追 踪 注 意 事 项 第 七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校 对 注 意 事 项 第 八 节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第 九 节 关 于 民 族 生 就 业 政 策 的 说 明 第 十 节 关 于 毕 业 生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退 学 结 业 延 期 毕 业 改 派 报 到 证 遗 失 等 的 政 策 规 定 第 十 一 节 关 于 报 到 证 干 部 身 份 的 说 明 第 十 二 节 关 于 户 口 和 档 案 的 注 意 事 项 第 十 三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第 十 四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第 十 五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第 十 六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补 录 流 程 第 十 七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退 学 结 业 换 毕 业 延 期 毕 业 改 派 申 请 报 到 证 流 程 28 第 二 章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第 一 节 登 录 与 注 销 第 二 节 操 作 主 界 面 I

2 第 三 节 更 改 密 码 第 四 节 学 生 文 档 资 料 管 理 第 五 节 就 业 协 议 书 管 理 第 六 节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第 七 节 统 计 报 表 第 三 章 广 东 省 大 学 生 就 业 在 线 院 校 端 管 理 程 序 下 载 及 使 用 第 一 节 程 序 下 载 与 安 装 第 二 节 系 统 登 录 第 三 节 系 统 使 用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附 件 接 收 函 模 板 II

3 第 一 章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管 理 工 作 第 一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签 约 流 程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发 放 2016 届 毕 业 生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毕 业 研 究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 下 称 就 业 协 议 书 ) 给 院 系, 原 则 上 由 院 系 统 一 保 管 2. 准 备 签 约 的 毕 业 生 到 所 在 院 系 领 取 空 白 就 业 协 议 书 并 在 校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登 记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联 系 人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三 个 字 段 若 未 在 系 统 进 行 登 记, 中 心 将 不 受 理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及 解 约 申 请 3. 毕 业 生 领 取 到 就 业 协 议 书 后, 先 如 实 填 写 就 业 协 议 书 乙 方 内 容 4. 接 收 单 位 及 其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 或 人 事 代 理 部 门 ) 填 写 甲 方 内 容 并 盖 章 5. 毕 业 生 登 录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并 填 写 协 议 内 容 6. 毕 业 生 将 一 式 四 份 协 议 书 交 回 所 在 院 系, 由 负 责 就 业 的 老 师 审 核 协 议 书 接 收 函 ( 样 板 详 见 附 件, 用 人 单 位 有 一 级 人 事 权 的 无 需 接 收 函 ) 及 网 上 信 息, 并 盖 由 中 心 统 一 发 放 的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年 12 月 起, 各 院 系 每 周 将 收 到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鉴 证 登 记 单 位 联 及 接 收 函 复 印 件 并 附 协 议 签 收 表, 上 交 至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 南 北 东 校 区 ) 为 避 免 延 误 毕 业 生 派 遣, 请 勿 累 积 到 毕 业 前 统 一 上 交 8.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对 各 院 系 上 交 的 协 议 书 及 接 收 函 复 印 件 进 行 审 核,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协 议 书 进 行 追 踪 9. 毕 业 生 离 校 前, 院 系 保 管 的 协 议 书 原 则 上 统 一 发 放 给 毕 业 生 暂 缓 3

4 就 业 毕 业 生 离 校 后 按 2016 届 毕 业 生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流 程 和 须 知 ( 附 件 1) 取 消 暂 缓 第 二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签 约 注 意 事 项 1. 就 业 协 议 书 由 毕 业 生 所 在 院 系 负 责 就 业 老 师 专 人 保 管, 当 毕 业 生 与 用 人 单 位 达 成 就 业 意 向, 并 且 双 方 同 意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后, 方 可 将 就 业 协 议 书 交 由 用 人 单 位 2. 就 业 协 议 书 为 双 方 协 议, 即 甲 方 用 人 单 位 与 乙 方 毕 业 生 为 协 议 主 体, 丙 方 学 校 在 协 议 中 充 当 鉴 证 角 色, 不 参 与 协 议 主 体 当 就 业 协 议 书 由 毕 业 生 交 由 用 人 单 位 签 字 盖 章 后, 协 议 即 生 效 3.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甲 方 指 用 人 单 位, 相 对 应 的 甲 方 栏 由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填 写, 主 要 包 括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单 位 地 址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档 案 寄 送 单 位 名 称 档 案 寄 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等 信 息 如 用 人 单 位 与 毕 业 生 无 法 当 面 完 成 签 约 行 为, 可 由 毕 业 生 在 用 人 单 位 知 情 并 获 得 用 人 单 位 准 许 的 情 况 下, 由 毕 业 生 本 人 填 写 协 议 书 甲 方 内 容 4.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为 重 要 信 息, 不 可 出 现 各 类 简 写 形 式, 如 广 东 移 动 工 行 广 东 省 行 等 均 属 于 简 写 形 式, 须 与 单 位 公 章 上 的 名 称 严 格 一 致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会 直 接 出 现 在 毕 业 生 就 业 报 到 证 上, 如 采 用 简 写 方 式, 将 会 有 毕 业 生 无 法 报 到 的 情 况 出 现 5.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档 案 寄 送 单 位 名 称 档 案 寄 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三 项 信 息 是 学 校 档 案 馆 寄 送 毕 业 生 档 案 的 信 息 来 源, 毕 业 生 应 确 保 4

5 这 三 项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6.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甲 方 指 用 人 单 位, 乙 方 指 毕 业 生 ; 甲 方 栏 中 的 落 户 地 址 指 的 是 毕 业 生 就 业 后, 户 口 将 落 去 哪 里, 而 不 是 指 毕 业 生 现 在 的 户 口 地 址 该 信 息 是 户 籍 部 门 为 毕 业 生 打 印 户 口 迁 移 证 的 依 据, 毕 业 生 应 确 保 这 项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7.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报 酬 等 具 体 内 容, 如 双 方 同 意, 可 以 不 出 现 在 协 议 书 上 8. 近 年 来, 毕 业 生 以 用 人 单 位 口 头 承 诺 无 法 兑 现 为 理 由 申 请 解 约 的 比 例 逐 年 增 加, 为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麻 烦, 提 醒 毕 业 生 将 各 项 福 利 待 遇 及 用 人 单 位 的 各 项 承 诺 在 必 要 的 前 提 下, 采 用 协 议 附 件 的 形 式 附 在 就 业 协 议 后 9. 毕 业 生 在 用 人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签 章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到 所 在 院 系 进 行 鉴 证 如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无 法 签 约 或 等 待 签 约 的, 毕 业 生 应 及 时 向 所 在 院 系 说 明 情 况 或 交 回 就 业 协 议 书 10. 就 业 协 议 书 一 式 四 联, 第 一 联 为 用 人 单 位 联, 第 二 联 为 鉴 证 登 记 单 位 联, 第 三 联 为 院 系 联, 第 四 联 为 毕 业 生 联 完 成 所 有 签 约 手 续 后, 请 将 就 业 协 议 书 第 一 联 交 由 用 人 单 位 保 管, 第 二 联 由 学 校 保 管, 第 三 联 由 院 系 保 管, 第 四 联 由 毕 业 生 保 管 11. 毕 业 生 在 签 订 了 就 业 协 议 书 之 后, 须 取 得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的 有 效 接 收 证 明, 才 能 派 遣 有 效 接 收 证 明 指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出 具 的 接 收 函 或 者 在 就 业 协 议 书 上 盖 公 章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指 接 收 毕 业 生 人 事 档 案 关 系 的 单 位 的 主 管 部 门 如, 某 学 生 与 广 州 宝 洁 公 司 签 订 了 就 业 协 议, 接 收 该 生 人 事 档 案 关 系 5

6 的 单 位 是 广 州 某 人 才 市 场, 那 么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应 为 广 州 市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毕 业 生 须 取 得 由 广 州 市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出 具 的 广 州 市 xx 年 需 要 非 广 州 生 源 高 校 毕 业 生 申 请 表 接 收 函, 方 能 办 理 就 业 派 遣 手 续 一 般 来 说,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公 务 员 单 位 的 雇 员, 采 取 挂 靠 人 才 市 场 的 方 式 解 决 毕 业 生 的 档 案 挂 靠, 那 么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应 为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考 取 省 级 以 上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的 毕 业 生, 只 需 与 该 单 位 签 订 三 方 协 议, 无 需 取 得 上 级 主 管 单 位 的 接 收 证 明, 即 可 办 理 就 业 派 遣 考 取 市 级 或 市 以 下 公 务 员 的, 应 取 得 该 地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接 收 证 明, 或 者 该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的 接 收 证 明 如, 某 生 考 取 了 广 州 市 国 税 的 公 务 员, 该 生 应 该 取 得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接 收 函 或 者 广 东 省 国 税 的 接 收 证 明 后, 办 理 就 业 派 遣 12.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均 不 得 复 制 转 借 挪 用 或 伪 造 就 业 协 议 书, 一 经 查 实, 学 校 将 根 据 中 山 大 学 学 生 处 分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章 第 十 七 条 第 ( 一 ) ( 八 ) 项 规 定 给 予 处 分 附 : 中 山 大 学 学 生 处 分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章 第 十 七 条 有 下 列 违 法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者, 给 予 以 下 处 分 : ( 一 ) 伪 造 证 件 证 明 或 成 绩 单, 假 冒 他 人 签 名, 盗 用 伪 造 印 章,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者,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以 上 处 分 ; ( 八 ) 蓄 意 违 反 有 关 就 业 规 定,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者,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以 上 处 分 6

7 第 三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办 理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一 暂 缓 就 业 办 理 流 程 1. 暂 缓 就 业 办 理 范 围 (1) 尚 未 落 实 用 人 单 位, 未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但 仍 希 望 继 续 找 工 作 的 毕 业 生 (2) 已 落 实 用 人 单 位, 但 尚 未 与 用 人 单 位 完 成 签 约 手 续 的 毕 业 生 如 就 业 协 议 书 已 上 交 用 人 单 位, 但 未 返 还 的 ; 或 就 业 协 议 书 已 签 订 完 成, 但 未 拿 到 当 地 人 事 部 门 接 收 函 的 毕 业 生 2. 暂 未 落 实 用 人 单 位 又 有 就 业 意 向 的 毕 业 生 通 过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网 上 申 请 暂 缓 就 业 3.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上 报 暂 缓 就 业 方 案 至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4. 经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审 批 后,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于 毕 业 之 前 下 发 至 院 系 二 注 意 事 项 1. 暂 缓 就 业 的 意 义 每 一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派 遣 的 最 后 期 限 是 当 年 的 六 月, 如 在 最 后 期 限 之 前 仍 未 能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的 毕 业 生, 按 规 定 将 其 档 案 户 口 派 遣 回 生 源 地 暂 缓 就 业 政 策 是 将 这 个 最 后 期 限 延 长 两 年 时 间 的 一 项 优 惠 政 策 办 理 了 暂 缓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可 在 毕 业 当 年 算 起 两 年 时 间 内, 档 案 由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免 费 保 管, 户 口 仍 留 在 学 校 集 体 户 同 时, 在 这 两 年 的 时 间 内, 可 以 按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身 份 办 理 就 业 派 遣 手 续 2. 暂 缓 就 业 的 限 制 条 件 暂 缓 就 业 是 一 项 为 毕 业 生 免 费 保 管 档 案 延 长 派 遣 期 限 的 优 惠 政 策, 7

8 但 有 其 特 殊 的 限 制 条 件 在 暂 缓 就 业 期 内, 如 毕 业 生 需 办 理 结 婚 生 育 出 国 出 境 ( 如 护 照 或 港 澳 通 行 证 ) 购 房 等 手 续, 必 须 先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办 理 档 案 户 口 迁 出 后, 在 新 户 口 所 在 地 办 理 以 上 手 续 第 四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其 他 去 向 管 理 一 国 内 升 学 毕 业 生 手 续 办 理 流 程 1. 毕 业 生 登 陆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在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模 块 下, 点 击 国 内 升 学 登 记 2. 详 细 填 写 个 人 联 系 信 息 3. 根 据 个 人 升 学 情 况 选 择 填 写 个 人 升 学 信 息, 如 属 于 校 内 升 学, 则 不 需 要 提 交 档 案 户 口 迁 移 方 案, 如 属 于 校 外 升 学, 请 如 实 填 写 学 校 名 称 档 案 寄 送 地 址 邮 编 户 口 迁 移 地 址 等, 否 则 将 无 法 为 毕 业 生 邮 寄 档 案 及 迁 转 户 口 4. 国 内 升 学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须 于 5 月 31 日 之 前 登 录 大 学 生 就 业 在 线 填 写 升 学 不 参 加 就 业 申 请 二 回 生 源 地 毕 业 生 手 续 办 理 流 程 1. 毕 业 生 登 陆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在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模 块 下, 点 击 申 请 回 生 源 地 2. 详 细 填 写 个 人 联 系 信 息 3. 根 据 个 人 情 况, 选 择 回 生 源 地 类 型, 如 选 择 已 在 生 源 地 落 实 用 人 单 位 选 项, 则 需 提 供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三 个 字 段 信 息 三 出 国 ( 出 境 ) 留 学 毕 业 生 手 续 办 理 流 程 8

9 1. 选 择 出 国 ( 出 境 : 港 澳 台 ) 留 学 的 毕 业 生, 如 选 择 人 事 代 理 方 式 保 管 个 人 档 案 户 口, 则 应 通 过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方 式 实 现 就 业 派 遣,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详 见 签 约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2. 选 择 出 国 ( 出 境 ) 留 学 的 毕 业 生, 如 选 择 将 档 案 和 户 口 发 回 生 源 地 保 管, 并 登 录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在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模 块 下, 点 击 出 国 留 学 或 出 境 升 学 登 记 3. 详 细 填 写 个 人 联 系 信 息 四 自 主 创 业 毕 业 生 手 续 办 理 1. 选 择 自 主 创 业 的 毕 业 生, 如 选 择 人 事 代 理 方 式 保 管 个 人 档 案 户 口, 则 应 通 过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方 式 实 现 就 业 派 遣,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详 见 签 约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2. 如 自 主 创 业 毕 业 生 选 择 将 户 口 档 案 迁 回 生 源 地, 则 登 陆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在 其 他 毕 业 去 向 管 理 模 块 下, 点 击 申 请 回 生 源 地 五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在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中 申 请 任 何 去 向 的 毕 业 生, 由 就 业 中 心 统 一 直 接 派 回 生 源 地 第 五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解 约 流 程 为 维 护 正 常 的 毕 业 生 就 业 秩 序, 营 造 用 人 单 位 与 毕 业 生 诚 信 的 签 约 就 业 环 境, 毕 业 生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后, 原 则 上 不 得 变 动 因 特 殊 原 因 确 需 重 新 签 约 的, 须 按 照 以 下 流 程 办 理 手 续 1.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毕 业 生 解 约 申 请 表 ( 附 件 2) 2. 院 系 审 核 毕 业 生 的 解 约 申 请 是 否 合 理, 并 由 主 管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并 加 9

10 盖 学 院 公 章 ; 可 以 受 理 的 情 况 : (1) 专 业 不 对 口 ; (2) 到 生 源 地 就 业, 到 西 部 基 层 就 业 ; (3) 到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及 国 家 重 点 加 强 部 门 工 作 ; (4)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解 约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受 理 : (1) 已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约, 无 故 不 报 到 的 ; (2) 相 同 行 业 类 似 岗 位 性 质 之 间 解 约 (3) 申 请 二 次 解 约 3.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解 约 受 理 时 间 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5 月 11 日, 每 个 星 期 三 ( 节 假 日 除 外 ) 接 收 相 关 申 请, 申 请 可 分 别 送 至 各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珠 海 校 区 的 申 请 送 至 南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若 院 系 未 在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登 记 原 协 议 书, 中 心 将 不 受 理 解 约 申 请 4.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将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开 会 讨 论 5. 在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审 核 通 过 后, 毕 业 生 可 与 用 人 单 位 办 理 解 除 协 议 的 手 续 6. 完 成 上 述 手 续 后, 带 齐 原 接 收 单 位 解 约 函 新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证 明 ( 原 件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并 交 回 原 已 签 署 的 协 议 书 一 式 四 份 到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解 约 手 续, 签 署 解 约 承 诺 书 后 领 取 新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 办 理 手 续 的 时 间 为 每 周 三 周 四 ) 10

11 第 六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追 踪 注 意 事 项 1. 就 业 追 踪 工 作 是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省 教 育 厅 的 有 关 政 策 进 行 的 有 关 事 实 就 业 统 计 的 工 作 2. 学 生 完 成 签 约 手 续 ( 即 交 回 院 系 联 就 业 协 议 书 ) 后, 各 院 系 老 师 即 可 登 录 大 学 生 就 业 在 线 系 统 填 报 就 业 率 统 计 信 息, 如 遇 学 生 解 约 改 派 等 情 况 可 重 新 上 报 该 生 信 息 同 时, 根 据 省 就 业 中 心 的 工 作 安 排, 各 院 系 老 师 应 及 时 按 照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就 业 情 况 上 报 就 业 月 报 及 周 报 情 况 ( 附 件 3) 3. 一 般 地, 教 育 部 要 求 高 校 在 7 月 中 旬 前 上 报 当 年 毕 业 生 离 校 时 就 业 率 ; 每 年 8 月 25 日 为 初 次 就 业 追 踪 截 止 时 间,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将 在 每 年 9 月 发 布 省 内 高 校 初 次 就 业 率 ; 每 年 12 月 5 日 为 最 终 就 业 追 踪 截 止 时 间, 学 校 将 于 次 年 公 布 最 终 就 业 率 4. 各 单 位 上 报 就 业 率 应 严 格 按 照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信 息 上 报 指 引 ( 附 件 4) 操 作, 中 心 将 按 照 上 报 信 息 统 计 就 业 率 并 进 行 就 业 数 据 分 析 5. 毕 业 生 事 实 就 业 的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必 须 齐 全, 单 位 所 属 地 区 须 报 所 至 地 级 市, 填 写 广 东 省 北 京 市 无 效 6. 出 国 ( 出 境 ) 毕 业 生 请 填 写 家 庭 联 系 电 话 和 联 系 人 注 : 出 国 ( 出 境 ) 读 书 的 学 生, 单 位 类 型 应 上 报 出 国 出 境 国 内 升 学 的 学 生, 单 位 类 型 应 报 升 学 以 上 两 种 读 书 类 型 薪 酬 均 填 写 0 11

12 第 七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校 对 注 意 事 项 1. 生 源 地 的 概 念 依 据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非 师 范 类 毕 业 生 ( 我 校 所 有 毕 业 生 均 属 此 类, 以 下 简 称 毕 业 生 ) 生 源 地 具 体 是 指 毕 业 生 高 考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 具 体 到 县 市 区 ) 2. 如 何 判 断 自 己 的 生 源 地 是 哪 里 本 科 毕 业 生 : 根 据 生 源 地 的 概 念, 本 科 毕 业 生 的 生 源 地 指 的 是 该 生 高 考 前, 常 驻 户 口 所 在 地, 具 体 到 地 级 市 一 级 例 如 : 河 南 省 驻 马 店 市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等 入 学 后 家 庭 常 住 户 口 发 生 变 化 的, 应 以 新 户 口 所 在 地 为 生 源 地, 并 向 就 业 中 心 提 供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户 口 本 复 印 件 一 般 地, 本 科 毕 业 生 的 生 源 地 为 父 母 户 口 所 在 地 毕 业 研 究 生 ( 含 硕 士 博 士 ): 毕 业 研 究 生 的 生 源 地 按 入 学 前 户 口 性 质 的 不 同 分 两 种 情 况 : (1) 入 学 前 没 有 工 作 经 历, 则 生 源 地 是 指 该 生 高 考 前 的 户 籍 所 在 地 例 如 学 生 甲 本 科 毕 业 后 直 接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则 该 生 生 源 地 为 高 考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博 士 生 生 源 地 依 此 类 推 (2) 入 学 前 有 工 作 经 历, 并 在 工 作 地 落 实 了 个 人 独 立 户 口 ( 非 工 作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 的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指 的 是 工 作 地 例 如, 学 生 乙 在 武 汉 工 作, 并 落 实 了 武 汉 市 的 个 人 独 立 户 口 ( 非 工 作 单 位 集 体 户 口 ), 考 取 研 究 生 后, 该 生 的 生 源 地 应 为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注 : 如 入 学 前 有 工 作 经 历, 但 在 工 作 地 落 实 的 户 口 性 质 为 工 作 单 位 集 12

13 体 户 口, 则 按 情 况 (1) 判 断 生 源 地 3. 提 供 生 源 地 信 息 的 作 用 在 每 年 最 终 派 遣 计 划 生 成 后, 主 动 申 请 回 生 源 地 的 毕 业 生 未 签 署 就 业 协 议 也 没 有 办 理 暂 缓 就 业 手 续 的 毕 业 生 和 申 请 调 整 就 业 去 向 未 获 批 准 的 毕 业 生, 全 部 凭 回 生 源 地 报 到 证 到 生 源 所 在 地 市 人 社 局 报 到 如 不 能 正 确 判 断 个 人 生 源 地 或 错 误 上 报 生 源 地 信 息, 将 导 致 毕 业 生 档 案 投 递 错 误, 及 多 次 往 返 寄 送 增 加 档 案 丢 失 的 机 率, 还 会 造 成 毕 业 生 户 口 迁 出 后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落 户, 出 现 所 谓 黑 户 的 情 况 4. 生 源 地 能 否 修 改 毕 业 生 原 则 上 不 能 变 更 生 源 地 如 因 异 地 考 学 行 政 区 划 变 更 升 学 后 父 母 户 籍 发 生 变 动 等 情 况, 按 规 定 向 学 校 提 供 由 当 地 公 安 机 关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即 户 籍 证 明, 经 省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方 可 变 更 生 源 地 5. 更 名 之 后 应 及 时 告 知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毕 业 生 在 入 学 之 后 更 改 了 姓 名 的, 应 向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提 供 由 公 安 局 出 具 的 更 名 通 知 复 印 件 户 口 本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招 生 名 册 复 印 件 6. 网 上 生 源 校 对 注 意 事 项 目 前, 我 校 毕 业 生 个 人 资 料 核 对 工 作 在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应 届 毕 业 生, 须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要 求 的 时 间 内, 登 陆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完 成 个 人 资 料 校 对 登 陆 的 帐 号 为 该 生 的 学 号, 初 始 密 码 为 身 份 证 号 码 后 六 位 学 生 须 核 对 三 部 份 个 人 信 息, 不 能 更 改 限 时 修 改 必 填 信 息 不 能 更 改 的 信 息, 包 括 姓 名 专 业 学 号 性 别 等 内 容, 如 学 生 核 对 发 现 信 息 有 误, 须 持 院 系 开 具 的 有 效 证 明 来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更 改 限 时 13

14 修 改 的 信 息, 包 括 政 治 面 貌 生 源 地 身 份 证 号 码 等 内 容, 由 学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自 行 填 写, 逾 期 无 效 其 中, 生 源 地 以 高 考 前 户 口 所 在 地 为 准 入 学 后 户 籍 变 动 的, 以 最 新 的 信 息 为 准 生 源 地 信 息 核 对 非 常 重 要, 是 打 印 回 生 源 地 报 到 证 和 档 案 寄 送 户 口 迁 移 的 依 据 如 在 校 对 完 成 后, 发 现 限 时 修 改 信 息 有 误 的, 须 持 有 效 证 明 前 往 院 系 或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更 改 更 改 生 源 地 的, 应 复 印 招 生 名 册 户 口 本 和 身 份 证 必 填 信 息 信 息, 包 括 地 址 和 联 系 电 话, 学 生 可 选 择 不 限 时 填 写 填 写 有 效 的 联 系 方 式, 便 于 就 业 中 心 及 时 将 重 要 就 业 信 息 通 知 到 毕 业 生 本 科 生 导 师 姓 名 一 项 填 写 无 毕 业 生 在 核 对 完 个 人 资 料 之 后, 应 点 击 确 认, 完 成 生 源 校 对 院 系 登 陆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进 入 毕 业 生 文 档 资 料 管 理, 查 看 当 年 所 有 毕 业 生 的 校 对 情 况 院 系 应 就 每 个 毕 业 生 的 个 人 资 料 做 进 一 步 校 对, 确 认 无 误 后 点 击 确 认 通 过 如 发 现 有 退 学 休 学 留 级 硕 博 连 读 的 学 生, 应 及 时 告 知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将 其 从 当 年 就 业 派 遣 计 划 中 剔 除 未 进 行 个 人 确 认 的 毕 业 生, 无 法 纳 入 派 遣 计 划, 不 能 发 放 就 业 协 议 书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第 八 节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为 加 强 毕 业 生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使 用 管 理, 确 保 用 章 无 误, 维 护 其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现 制 定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一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是 我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鉴 证 工 作 专 用 章, 使 用 单 位 代 表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履 行 相 关 鉴 证 手 续, 不 得 用 于 其 他 用 途 14

15 二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的 使 用 单 位 与 编 号 对 应, 本 单 位 的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只 能 用 于 本 单 位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鉴 证 工 作 三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实 行 专 人 管 理, 每 个 单 位 确 定 一 名 管 理 人 员, 承 担 使 用 管 理 责 任, 并 书 面 报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备 案 四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管 理 人 员 应 严 格 履 行 登 记 手 续, 因 使 用 不 当 而 造 成 损 失 的, 个 人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五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管 理 人 员 如 工 作 变 动, 应 及 时 上 缴, 由 重 新 确 定 的 管 理 人 员 另 行 办 理 接 收 手 续, 不 得 私 自 转 交 他 人 六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在 空 白 协 议 书 上 加 盖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七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使 用 原 则 上 要 在 办 公 室 内, 不 准 携 带 外 出 使 用 八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不 慎 遗 失, 需 书 面 报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说 明 原 因, 经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审 核 并 报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后 方 可 补 发 九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如 有 损 坏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负 责 换 发 十 就 业 鉴 证 专 用 章 要 定 期 清 洗, 保 证 用 章 规 范 端 正 清 晰 十 一 本 办 法 自 2007 年 月 日 起 生 效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2007 年 月 日 第 九 节 关 于 民 族 生 就 业 政 策 的 说 明 1. 民 族 生 相 关 政 策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招 生 计 划 为 国 家 指 令 性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 教 民 [2005]5 号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管 理 办 法 第 三 章 15

16 第 十 七 条 )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是 国 家 为 促 进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由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下 达 的 指 令 性 定 向 就 业 招 生 计 划 根 据 文 件 规 定,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应 按 定 向 生 的 就 业 政 策 对 待, 毕 业 后 直 接 派 往 生 源 所 在 地 区 主 管 毕 业 生 接 收 部 门, 即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毕 业 生 须 回 生 源 地 就 业 广 东 省 内 生 源 的 民 族 生, 应 回 生 源 所 在 地 级 市 定 向 就 业, 如 清 远 生 源 的 民 族 生, 回 清 远 市 就 业 ; 广 东 省 外 生 源 的 民 族 生, 应 回 生 源 所 在 的 省 自 治 区 或 直 辖 市 定 向 就 业, 如 贵 州 省 生 源 的 民 族 生, 回 贵 州 省 内 就 业 民 族 生 在 毕 业 当 年 纳 入 我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派 遣 计 划 内, 可 以 领 取 盖 有 民 族 生 字 样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民 族 生 与 生 源 地 的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或 者 暂 未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原 则 上 都 为 其 打 印 前 往 生 源 地 人 事 部 门 报 到 的 就 业 报 到 证, 档 案 随 寄 保 卫 处 则 派 发 户 口 迁 移 证, 由 民 族 生 自 行 将 户 口 迁 入 本 科 入 学 前 的 户 口 所 在 地 民 族 生 可 以 报 考 研 究 生 其 定 向 就 业 的 培 养 方 式,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阶 段 自 动 取 消 民 族 生 不 能 办 理 暂 缓 就 业, 不 能 参 加 广 东 省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2. 内 地 新 疆 西 藏 高 中 班 毕 业 生 就 业 相 关 政 策 内 地 新 疆 西 藏 高 中 班 毕 业 生 如 需 派 往 非 生 源 省 地 区 就 业, 需 征 得 生 源 所 在 地 区 地 级 市 以 上 主 管 毕 业 生 接 收 部 门 的 同 意, 并 于 5 月 31 日 前 开 具 同 意 某 同 学 异 地 就 业 的 证 明,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将 其 材 料 报 送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批 准 后, 才 允 许 改 变 就 业 去 向 3. 少 数 民 族 骨 干 计 划 就 业 相 关 政 策 16

17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采 取 定 向 招 生 定 向 培 养 定 向 就 业 ( 教 民 [2004]5) 和 ( 教 民 [2005]11) 根 据 ( 教 民 [2008]10 号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研 究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意 见 )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属 于 国 家 定 向 计 划 骨 干 人 才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在 职 人 员 回 定 向 单 位 工 作 ; 非 在 职 人 员 一 律 按 定 向 协 议 回 定 向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就 业 骨 干 人 才 非 在 职 研 究 生 毕 业 时, 由 各 招 生 学 校 和 科 研 院 ( 所 ) 向 其 提 供 定 向 省 的 全 国 毕 业 生 研 究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在 定 向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落 实 接 收 单 位 的 学 生, 学 校 和 科 研 院 ( 所 ) 直 接 派 遣 到 接 收 单 位 ; 未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的 学 生, 及 时 派 遣 回 定 向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毕 业 生 如 需 与 定 向 所 在 省 内 单 位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毕 业 当 年 5 月 31 日 前 到 就 业 中 心 申 请 领 取 定 向 就 业 协 议 书 如 申 领 报 到 证 的, 须 于 6 月 20 日 前 向 南 北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提 交 有 关 材 料 ( 与 生 源 地 工 作 单 位 签 约 的, 需 上 交 就 业 协 议 书 一 份 定 向 协 议 书 复 印 件 一 份 ; 未 签 约 回 生 源 地 的 只 需 提 交 一 份 定 向 协 议 书 复 印 件 ), 学 校 将 为 其 打 印 报 到 证, 过 期 将 不 予 办 理 第 十 节 关 于 毕 业 生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退 学 结 业 延 期 毕 业 改 派 报 到 证 遗 失 等 的 政 策 规 定 的 规 定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一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1997) 关 于 放 弃 读 研 17

18 第 三 十 四 条 免 试 推 荐 和 考 取 硕 士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毕 业 生, 在 学 校 就 业 计 划 上 报 后 提 出 不 再 攻 读 的, 应 回 家 庭 所 在 地 就 业 二 有 关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相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2005) 关 于 放 弃 读 研 的 相 关 规 定 专 插 本 已 被 录 取 获 免 试 推 荐 资 格 和 已 考 取 研 究 生 的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方 案 编 制 完 成 后 提 出 不 再 读 的, 应 回 生 源 地 就 业, 不 再 签 发 报 到 证 根 据 中 山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获 得 免 试 研 究 生 ( 含 直 博 生 ) 拟 录 取 资 格 学 生 签 订 就 读 承 诺 书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自 签 署 承 诺 书 之 日 起, 学 校 就 业 管 理 部 门 不 再 受 理 其 本 科 毕 业 生 就 业 派 遣 事 宜 考 取 硕 士 研 究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毕 业 生 如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须 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 前 持 研 究 生 院 出 具 的 同 意 放 弃 证 明 到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手 续, 逾 期 将 不 予 受 理 退 学 三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2005) 关 于 退 学 学 生 的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十 九 条 退 学 的 本 专 科 学 生, 按 学 校 规 定 期 限 办 理 退 学 手 续 离 校, 档 案 户 口 退 回 其 家 庭 户 籍 所 在 地 退 学 的 研 究 生, 按 已 有 毕 业 学 历 和 就 业 政 策 可 以 就 业 的, 由 学 校 报 所 在 地 省 级 毕 业 生 就 业 部 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在 学 校 规 定 期 限 内 没 有 聘 用 单 位 的, 档 案 户 口 退 回 其 家 庭 户 籍 所 在 地 结 业 延 期 毕 业 四 根 据 教 育 部 及 广 东 省 的 相 关 规 定, 未 取 得 毕 业 资 格 的 结 业 生 肄 业 生 没 有 报 到 证 但 结 业 生 或 延 期 毕 业 同 学 取 得 毕 业 证 后, 须 于 三 个 月 内 18

19 ( 以 毕 业 证 上 日 期 为 准 ) 到 南 校 区 ( 医 学 类 同 学 在 北 校 区 )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派 遣 手 续 如 毕 业 时 间 超 过 三 个 月, 又 不 办 理 相 关 派 遣 手 续 的, 则 不 予 办 理 去 用 人 单 位 派 遣 手 续, 毕 业 生 户 口 档 案 回 生 源 地 结 业 转 毕 业 延 期 毕 业 的 同 学 打 印 报 到 证 须 准 备 的 材 料 :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已 签 定 的 协 议 书 及 有 效 的 接 收 函 复 印 件 ( 具 有 一 级 人 事 权 的 单 位 不 需 要 接 收 函 ) 申 请 派 回 生 源 地 的 毕 业 生 不 需 要 接 收 函 修 读 双 专 业 需 延 长 学 习 年 限 的 同 学 属 于 延 期 毕 业 情 况, 如 需 派 遣 需 准 备 : 毕 业 证 学 位 证 第 二 学 历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改 派 五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后 调 整 办 法 (2003) 关 于 改 派 的 管 理 规 定 第 三 条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可 提 出 调 整 工 作 单 位 申 请 :( 一 ) 确 属 专 业 不 对 口, 学 用 不 一 致 的 ; ( 二 ) 要 求 到 基 层 单 位 或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工 作 的 ; ( 三 ) 要 求 到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及 国 家 重 点 加 强 部 门 工 作 的 ; ( 四 )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原 因 的 六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1997) 关 于 改 派 的 规 定 第 四 十 条 在 派 遣 过 程 中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调 整 改 派 的, 按 下 列 原 则 办 理 : 毕 业 生 调 整 改 派 须 在 一 年 内 办 理, 逾 期 不 再 办 理 有 关 调 整 改 派 手 续 毕 业 生 就 业 后 的 调 整 按 在 职 人 员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19

20 第 五 十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毕 业 生, 由 学 校 报 地 方 主 管 毕 业 生 调 配 部 门 批 准, 不 再 负 责 其 就 业 在 其 向 学 校 缴 纳 全 部 培 养 费 和 奖 ( 助 ) 学 金 后, 由 学 校 将 其 户 粮 关 系 和 档 案 转 至 家 庭 所 在 地, 按 社 会 待 业 人 员 处 理 : 自 派 遣 之 日 起, 无 正 当 理 由 超 过 三 个 月 不 去 就 业 单 位 报 到 的 ; 报 到 后, 拒 不 服 从 安 排 或 无 理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退 回 的 ; 其 他 违 反 毕 业 生 就 业 规 定 的 报 到 证 遗 失 七 根 据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规 定, 报 到 证 如 在 报 到 期 限 内 遗 失, 可 递 交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由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向 省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申 请 补 发 新 的 报 到 证 ; 超 过 报 到 期 限 遗 失 的, 可 凭 档 案 袋 内 就 业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到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加 盖 与 原 件 相 符 及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公 章, 视 作 报 到 证 第 十 一 节 关 于 报 到 证 干 部 身 份 的 说 明 一 什 么 是 报 到 证? 报 到 证 又 叫 派 遣 证 凡 属 国 家 统 分 统 招 的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应 届 毕 业 生 在 毕 业 时 从 毕 业 院 校 领 取 报 到 证 ( 办 理 了 暂 缓 就 业 的 学 生 在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时 领 取 报 到 证 ) 领 取 后, 毕 业 生 应 及 时 到 报 到 证 抬 头 单 位 ( 即 生 源 地 所 在 人 事 部 门 或 新 接 收 单 位 所 在 地 人 事 部 门 ) 去 报 到, 由 人 事 部 门 确 定 国 家 干 部 身 份 干 部 身 份 需 要 在 档 案 管 理 单 位 满 时 限 后 ( 本 科 生 为 1 年, 研 究 生 根 据 各 地 政 策 一 般 为 半 年 内 ) 转 正 定 级, 所 以 申 请 派 遣 回 生 源 地 或 挂 靠 人 才 市 场 的 毕 业 生 一 定 要 确 认 该 单 位 能 否 办 理 转 正 定 级 业 务 根 据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规 定, 报 到 证 如 在 报 到 期 限 内 遗 20

21 失, 可 递 交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由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向 省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申 请 补 发 新 的 报 到 证 ; 超 过 报 到 期 限 遗 失 的, 可 凭 档 案 袋 内 就 业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到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加 盖 与 原 件 相 符 及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公 章, 视 作 报 到 证 二 保 留 干 部 身 份 主 要 有 哪 些 作 用? 有 干 部 身 份 的 人 员, 可 办 理 干 部 调 动 手 续, 通 过 干 部 调 动 可 把 档 案 人 事 关 系 户 口 及 随 迁 家 属 的 户 口 调 到 全 国 各 地, 并 办 理 社 会 劳 动 保 险 异 地 转 移 及 工 龄 审 核 等 手 续 第 十 二 节 关 于 户 口 和 档 案 的 注 意 事 项 一 毕 业 生 户 口 迁 移 流 程 ( 一 ) 入 学 时 将 户 口 迁 入 学 校 集 体 户 的 毕 业 生, 按 下 列 程 序 办 理 : 1. 集 体 办 理 : (1) 在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中 填 写 详 细 的 户 口 迁 移 地 址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号, 迁 入 住 房 的 要 求 到 门 牌 号 ); (2) 办 理 离 校 手 续 时 在 所 在 院 系 领 取 户 口 迁 移 证 2. 分 散 办 理 : 南 校 区 : (1) 毕 业 生 本 人 前 来 办 理 者 : 持 报 到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 在 复 印 件 备 注 栏 写 清 楚 拟 迁 入 的 详 细 地 址 )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到 保 卫 处 综 合 科, 综 合 科 开 出 同 意 迁 出 证 明, 毕 业 生 持 户 口 卡 原 件 已 盖 有 迁 出 章 的 户 口 卡 首 页 复 印 件 及 上 述 材 料 到 海 珠 区 公 安 分 局 综 合 办 证 中 心 办 理 21

22 (2) 毕 业 生 本 人 不 能 前 来 办 理 者 : 由 他 人 携 带 毕 业 生 报 到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 在 复 印 件 备 注 栏 写 清 楚 拟 迁 入 的 详 细 地 址 ) 毕 业 生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到 保 卫 处 综 合 科, 由 综 合 科 工 作 人 员 代 为 办 理,10 个 工 作 日 后 到 综 合 科 领 取 户 口 迁 移 证 北 校 区 东 校 区 : (1) 迁 往 就 业 单 位 者 : 毕 业 生 本 人 持 报 到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到 户 口 所 在 校 区 保 卫 办, 保 卫 办 开 出 同 意 迁 出 证 明 即 户 口 迁 出 函, 毕 业 生 本 人 持 已 盖 有 迁 出 章 的 户 口 卡 原 件 首 页 复 印 件 ( 东 校 区 不 需 要 ) 及 上 述 材 料 到 越 秀 区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北 校 区 毕 业 生 ) 小 谷 围 派 出 所 ( 东 校 区 毕 业 生 )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证 (2) 迁 回 原 籍 者 : 毕 业 生 本 人 持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到 户 口 所 在 校 区 保 卫 办, 保 卫 办 开 出 同 意 迁 出 证 明 即 户 口 迁 出 函, 毕 业 生 本 人 持 已 盖 有 迁 出 章 的 户 口 卡 原 件 首 页 复 印 件 ( 东 校 区 不 需 要 ) 及 上 述 材 料 到 越 秀 区 公 安 分 局 办 证 中 心 ( 北 校 区 毕 业 生 ) 小 谷 围 派 出 所 ( 东 校 区 毕 业 生 )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证 (3) 毕 业 生 本 人 不 能 前 来 办 理 者 ( 东 校 区 毕 业 生 ), 东 校 区 保 卫 办 不 代 办 相 关 手 续, 需 当 事 人 出 具 委 托 书, 委 托 同 学 朋 友 ( 持 该 生 本 人 和 代 办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 前 往 保 卫 办 小 谷 围 派 出 所 办 理, 委 托 书 必 须 亲 自 签 字 并 按 上 本 人 和 代 办 人 的 手 印 ( 二 ) 入 学 时 未 将 户 口 迁 入 学 校 的 学 生 毕 业 后,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持 报 到 证 和 用 人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的 接 收 证 明, 将 户 口 由 原 籍 迁 至 工 作 单 位 所 在 地 22

23 ( 三 ) 注 意 事 项 : 1. 毕 业 生 未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且 未 办 理 暂 缓 就 业 的 ( 继 续 攻 读 本 校 研 究 生 者 除 外 ), 在 毕 业 离 校 前 必 须 将 户 口 迁 回 原 籍 未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的, 按 空 挂 户 口 处 理, 不 予 办 理 与 户 籍 有 关 的 手 续 2. 根 据 公 安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毕 业 生 户 口 迁 移 之 后 一 般 不 再 办 理 更 改 手 续 因 此, 毕 业 生 户 口 迁 入 地 址 填 写 必 须 准 确 无 误, 领 到 户 口 迁 移 证 后 必 须 及 时 ( 迁 移 证 有 效 期 为 30 天 ) 到 迁 入 地 公 安 部 门 或 单 位 办 理 入 户 手 续 3. 毕 业 生 已 办 理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手 续 的, 学 校 可 保 留 户 籍 两 年, 并 按 下 列 程 序 办 理 : (1) 在 暂 缓 就 业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毕 业 生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或 因 结 婚 生 育 出 国 ( 境 ) 等 事 项 需 要 用 户 口 卡 的, 毕 业 生 应 提 前 到 学 校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手 续, 迁 出 时, 需 到 学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解 除 暂 缓 就 业,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报 到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到 户 口 所 在 校 区 的 保 卫 部 门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2) 办 理 暂 缓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因 升 学 [ 国 外 ( 境 外 ) 留 学 除 外 ] 或 报 考 公 务 员 面 试 需 要 借 出 户 口 卡 的, 可 以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毕 业 证 或 学 位 证 和 升 学 ( 或 公 务 员 面 试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到 保 卫 部 门 借 用 (3) 暂 缓 就 业 期 满 仍 未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按 空 挂 户 口 处 理, 不 予 办 理 与 户 籍 有 关 的 手 续 暂 缓 就 业 期 满 后 仍 未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的, 户 口 由 辖 区 公 安 部 门 按 照 原 籍 的 地 址 迁 出, 并 打 印 户 口 迁 移 证 此 时 学 生 的 户 口 信 息 是 无 法 使 用 的, 直 到 学 生 本 人 亲 自 前 来 领 取 户 口 迁 移 证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23

24 回 原 籍 落 户 后 方 能 使 用 户 口 不 会 自 动 迁 回 原 籍 以 上 户 口 迁 移 相 关 资 料 由 学 校 保 卫 处 提 供, 户 口 迁 移 如 有 问 题, 请 拨 打 保 卫 处 各 校 区 电 话 : ( 南 ); ( 东 ); ( 北 ) 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和 详 细 地 址 的 填 写 说 明 由 于 学 生 档 案 属 于 机 要 文 件, 对 机 要 信 封 的 填 写 要 求 较 高 我 校 的 毕 业 生 档 案 历 年 都 由 广 东 省 机 要 通 信 局 承 寄, 同 学 们 在 填 写 就 业 协 议 的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毕 业 生 应 与 用 人 单 位 明 确 人 事 档 案 的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的 地 址 特 别 需 要 留 意 的 是, 在 不 少 单 位, 员 工 的 身 份 不 同, 员 工 人 事 档 案 的 接 收 保 管 单 位 就 不 同 2. 毕 业 生 应 与 用 人 单 位 明 确 :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具 备 人 事 档 案 接 收 权, 并 且 与 机 要 局 已 经 建 立 机 要 寄 递 关 系 若 填 写 的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没 有 人 事 档 案 接 收 权 或 未 与 机 要 局 建 立 机 要 寄 递 关 系, 档 案 承 寄 方 通 常 不 予 投 递 档 案, 这 会 影 响 毕 业 生 就 业 一 般 来 说,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和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有 人 事 档 案 接 收 权 外 资 企 业 合 资 企 业 民 营 企 业 等 单 位 没 有 人 事 档 案 接 收 权, 其 员 工 的 人 事 档 案 一 般 挂 靠 在 人 才 市 场 3. 如 果 用 人 单 位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不 是 同 一 单 位,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应 在 就 业 协 议 书 上 地 方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或 省 直 单 位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签 章 一 栏 签 字 盖 章 否 则 可 能 出 现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拒 收 退 档 的 情 况 4. 毕 业 生 填 写 就 业 协 议 时 应 注 意 : (1)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必 须 写 全 称, 不 得 使 用 简 称 24

25 (2)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必 须 填 写 完 整 到 : 省 市 县 ( 区 ) 路 (3) 如 果 明 确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哪 个 部 门 负 责 接 收 人 事 档 案, 该 部 门 名 称 应 写 在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的 后 面, 切 勿 填 写 在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一 栏 (4) 毕 业 生 档 案 是 机 要 件, 禁 止 个 人 接 收 因 此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中 都 不 得 填 写 收 件 人 姓 名, 否 则 将 导 致 档 案 无 法 转 递 (5)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不 一 致 的, 切 勿 将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和 用 人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也 一 并 填 入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和 档 案 接 收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一 栏 正 确 的 范 例 : 25

26 以 上 档 案 相 关 资 料 由 学 校 档 案 馆 提 供, 档 案 寄 送 如 有 问 题, 请 联 系 学 校 档 案 馆 咨 询 东 校 区 学 生 档 案 室 电 话 : , 第 十 三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1.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 附 件 5) 并 如 实 填 写 ; 2. 院 系 主 管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 3.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在 接 到 相 关 申 请 后,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公 示 ; 若 院 系 未 在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协 议 书 登 记, 中 心 将 不 受 理 该 生 的 申 请 ; 4. 网 站 公 示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后 如 无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投 诉, 南 校 区 北 校 区 毕 业 生 到 所 在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 领 取 新 就 业 协 议 书, 东 校 区 珠 海 校 区 毕 业 生 到 南 校 区 领 取, 领 取 时 间 为 每 周 三 周 四 ( 节 假 日 除 外 ); 5. 每 周 二 受 理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6.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均 不 得 复 制 转 借 挪 用 或 伪 造 就 业 协 议 书, 不 得 与 单 位 签 署 就 业 协 议 书 后 谎 报 遗 失, 一 经 查 实 学 校 将 根 据 中 山 大 学 学 生 处 分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章 第 十 七 条 第 ( 一 ) ( 八 ) 项 规 定 给 予 处 分 附 : 中 山 大 学 学 生 处 分 管 理 规 定 第 二 章 第 十 七 条 有 下 列 违 法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者, 给 予 以 下 处 分 : ( 一 ) 伪 造 证 件 证 明 或 成 绩 单, 假 冒 他 人 签 名, 盗 用 伪 造 印 章,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者,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以 上 处 分 ; ( 八 ) 蓄 意 违 反 有 关 就 业 规 定,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者,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警 告 以 上 处 分 26

27 第 十 四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1.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就 业 推 荐 表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 附 件 6) 并 如 实 填 写 ; 2. 院 系 主 管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 3.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在 接 到 申 请 后,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公 示 ; 4. 网 站 公 示 五 个 工 作 日 后 如 无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投 诉, 南 校 区 北 校 区 毕 业 生 到 所 在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领 取 新 就 业 推 荐 表, 东 校 区 珠 海 校 区 毕 业 生 到 南 校 区 领 取, 领 取 时 间 为 每 周 三 周 四 ( 节 假 日 除 外 ); 5. 每 周 二 受 理 就 业 推 荐 表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第 十 五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流 程 1.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 附 件 7) 并 如 实 填 写 ; 2.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在 接 到 申 请 后,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公 示 ; 3. 网 站 公 示 五 个 工 作 日 后 如 无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投 诉, 南 校 区 北 校 区 的 毕 业 生 到 所 在 校 区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公 室 领 取 新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东 校 区 珠 海 校 区 毕 业 生 到 南 校 区 领 取, 领 取 时 间 为 每 周 三 周 四 ( 节 假 日 除 外 ); 4. 每 周 二 受 理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第 十 六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补 录 流 程 1.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补 录 申 请 表 27

28 ( 附 件 8) 并 如 实 填 写 ; 2. 院 系 主 管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 3.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在 接 到 申 请 10 个 工 作 日 后, 学 生 可 凭 学 生 证 件 到 南 校 区 ( 或 北 校 区 ) 领 取 就 业 资 料 ( 就 业 协 议 书 及 就 业 推 荐 表 ), 领 取 时 间 为 每 周 三 周 四 ( 节 假 日 除 外 ); 4. 每 周 二 受 理 生 源 信 息 补 录 申 请 第 十 七 节 2016 届 毕 业 生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退 学 结 业 换 毕 业 延 期 毕 业 改 派 申 请 报 到 证 流 程 1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上 下 载 毕 业 生 特 殊 情 况 派 遣 申 请 表 ( 附 件 9) 并 如 实 填 写 ; 2 按 照 申 请 表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材 料 ; 3 工 作 日 均 可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中 心 收 到 材 料 提 交 广 东 省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审 批,3 周 左 右 审 批 通 过 即 通 知 领 取 报 到 证 4 凭 身 份 证 件 领 取 报 到 证, 代 领 凭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及 代 领 人 有 效 证 件 领 取 说 明 : 领 取 报 到 证 后 沿 中 间 虚 线 裁 开 下 方 白 联 应 放 入 档 案 袋 ( 若 档 案 仍 在 学 校 档 案 馆 ( 档 案 馆 在 东 校 区 ) 咨 询 ; 若 档 案 已 发 往 上 一 个 报 到 单 位, 咨 询 解 约 单 位 ); 若 户 口 入 学 时 迁 入 中 大, 凭 上 方 蓝 联 ( 研 究 生 为 红 联 ) 到 所 在 校 区 保 卫 处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 珠 海 校 区 学 生 在 南 校 区 保 卫 办 处 办 理 ); 否 则, 直 接 凭 报 到 证 去 报 到 28

29 附 件 届 毕 业 生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流 程 和 须 知 需 携 带 的 资 料 回 生 源 地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就 业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有 效 的 接 收 证 明 原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升 学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录 取 通 知 书 / 博 士 后 进 站 通 知 书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毕 业 生 自 档 案 转 至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 以 具 体 通 知 为 准 ) 起, 带 齐 所 需 资 料, 到 各 院 系 做 鉴 证, 由 院 系 登 记 就 业 信 息, 在 工 作 日 内 前 往 广 东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解 除 暂 缓 手 续, 领 取 报 到 证 及 转 递 档 案 2017 年 1 月 1 日 后, 可 直 接 到 省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解 除 暂 缓 手 续, 无 须 回 院 系 鉴 证 凭 报 到 证 到 学 校 保 卫 处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取 消 暂 缓 办 理 之 后, 档 案 由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转 递, 按 规 定 档 案 不 允 许 自 带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填 写 完 整 方 能 生 效, 有 效 期 为 2016 年 7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到 期 仍 未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的, 将 自 动 终 止 协 议 省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打 出 回 生 源 地 的 报 到 证 保 卫 处 打 出 回 生 源 地 的 户 口 迁 移 证 档 案 则 转 递 回 生 源 地 人 社 局 毕 业 生 须 带 齐 资 料 方 能 取 消 暂 缓 就 业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和 就 业 协 议 书 原 件, 离 校 前 可 在 院 系 学 工 办 领 取 有 效 的 接 收 证 明 原 件, 即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人 事 局 开 具 的 接 收 证 明 有 人 事 接 受 权 的 单 位, 不 需 要 另 开 具 接 收 证 明 49

30 附 件 2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解 约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历 学 号 生 源 地 院 系 名 称 原 签 约 单 位 名 称 拟 签 约 新 单 位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申 请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理 由 ( 可 另 附 申 请 书 )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上 述 内 容, 如 有 隐 瞒 虚 假 的 信 息,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隐 瞒 虚 假 信 息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签 名 : 日 期 : 院 系 就 业 主 管 签 名 ( 盖 章 ): 日 期 : 指 导 签 名 : 日 期 : 领 导 中 心 意 意 见 见 收 回 的 是 否 已 发 新 协 议 原 协 议 存 档 人 新 协 议 书 书 编 号 书 编 号 注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每 星 期 三 接 收 申 请 表 ( 节 假 日 除 外 ), 其 他 时 间 不 受 理 2. 申 请 表 编 号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编 写 3. 存 档 资 料 包 括 原 协 议 书 解 约 申 请 表 原 签 约 单 位 退 函 新 单 位 接 收 函 及 其 他 资 料 等 50

31 附 件 3 院 系 上 报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周 报 操 作 说 明 我 省 已 从 2010 年 起 实 行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周 报 制 度, 为 方 便 各 高 校 报 送 和 统 计 就 业 情 况, 全 面 及 时 真 实 准 确 地 掌 握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进 展, 简 化 报 送 过 程, 在 就 业 管 理 系 统 中 增 加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周 报 功 能 1 录 入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进 入 统 计 查 询 - 上 报 毕 业 生 统 计 数 据 如 有 当 前 需 报 送 的 就 业 情 况 项 目 的, 在 第 一 个 表 格 中 会 有 相 关 内 容 及 统 计 信 息 双 击 该 记 录, 在 第 二 个 表 格 中 会 出 现 已 上 报 的 各 专 业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1) 报 送 各 专 业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数 据 点 击 上 报 专 业 数 据 按 键, 进 入 各 专 业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的 报 送 界 面 一 级 用 户 和 二 级 用 户 均 可 报 送 所 管 辖 专 业 的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第 一 步 : 选 择 需 报 送 的 专 业 ; 第 二 步 : 如 有 上 期 数 据, 可 点 击 复 制 最 近 一 次 已 报 送 的 数 据 ; 第 三 步 : 填 报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的 各 项 目 数 据 其 中 用 人 单 位 需 求 总 数 不 能 低 于 最 近 一 次 的 需 求 总 数 ; 已 签 约 人 数 升 学 或 出 国 人 数 有 意 向 单 位 人 数 自 主 创 业 人 数 四 项 之 和 不 能 大 于 该 专 业 毕 业 生 人 数 ; 第 四 步 : 保 存 已 填 报 的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如 需 报 送 多 个 专 业 时, 循 环 操 作 以 上 四 步 即 可 当 报 送 完 全 部 数 据 后, 必 须 点 击 提 交 按 键, 数 据 才 能 保 存 51

32 (2) 报 送 院 校 相 关 数 据 点 击 上 报 院 校 数 据 按 键, 进 入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其 他 信 息 的 报 送 界 面 该 功 能 只 有 一 级 用 户 可 进 行 操 作 第 一 步 : 如 有 上 期 数 据, 可 点 击 复 制 最 近 一 次 的 报 送 数 据 ; 第 二 步 : 填 报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的 其 他 项 目 数 据 该 界 面 所 有 填 报 数 据 不 得 小 于 最 近 一 次 已 报 送 的 数 据 ; 第 三 步 : 提 交 已 填 报 的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2 生 成 就 业 进 展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点 击 上 报 毕 业 生 统 计 数 据 最 下 方 打 印 院 校 数 据 打 印 专 业 数 据 可 生 成 院 校 就 业 进 展 和 各 学 科 专 业 大 类 的 就 业 进 展 3 查 看 报 送 的 历 史 记 录 点 击 查 看 以 往 上 报 数 据, 选 择 需 查 看 数 据 的 年 份, 按 查 询 即 可 在 第 一 个 表 格 查 看 该 年 份 所 有 上 报 项 目 内 容 双 击 某 一 条 记 录, 即 可 在 第 二 个 表 格 中 查 看 该 项 目 各 专 业 的 上 报 数 据 点 击 打 印 院 校 数 据 打 印 专 业 数 据, 可 打 印 该 项 目 的 统 计 报 表 52

33 附 件 4 中 山 大 学 就 业 信 息 上 报 指 引 具 体 就 业 单 位 : 1 必 须 是 学 生 的 实 际 就 业 单 位, 挂 靠 单 位 不 计 入 就 业 率 2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或 人 社 局 等 人 事 单 位 不 计 入 就 业 率, 如 果 学 生 的 确 是 在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工 作, 或 在 人 事 局 工 作, 必 须 具 体 到 具 体 部 门 如 东 莞 市 人 力 资 源 局 财 务 科 3 因 往 年 广 州 爱 游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捷 游 等 单 位 有 很 多 同 学 挂 靠, 如 学 生 确 实 在 该 单 位 工 作, 必 须 具 体 到 具 体 部 门 4 如 学 生 是 出 国 或 出 境 升 学, 填 写 格 式 为 国 家 - 学 校 名 称, 如 美 国 纽 约 大 学 就 业 信 息 上 报 方 式 : 登 录 大 学 生 就 业 系 统, 通 过 各 院 校 账 号 密 码 进 入 系 统, 点 击 二 级 用 户 上 报 就 业 率 哪 些 学 生 需 要 上 报 就 业 信 息 : 所 有 正 常 毕 业 且 有 事 实 接 受 单 位 的 学 生 ( 包 括 在 国 内 或 国 外 事 实 就 业 的 国 内 升 学 的 出 国 出 境 读 书 的 自 主 创 业 的 学 生 ) 哪 些 学 生 不 需 要 上 报 就 业 信 息 :1 不 能 正 常 毕 业 的 学 生 ( 如 结 业 生 留 级 生 延 迟 毕 业 的 学 生 等 );2 没 有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的 学 生 ( 如 待 业 准 备 考 研 的 学 生 )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必 须 核 实 填 写, 如 经 核 实 确 无 机 构 代 码, 可 填 写 无 单 位 所 属 地 区 : 单 位 必 须 具 体 到 地 级 市 出 国 出 境 需 填 写 境 外 或 具 体 港 澳 台 地 区 单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座 机 号 码 格 式 应 为 区 号 + 号 码, 如 出 国 出 境 填 写 家 庭 联 系 电 话 和 联 系 人 使 用 意 图 : 全 部 选 择 其 他 薪 酬 是 否 专 业 对 口 是 否 就 业 困 难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尽 量 准 确 ; 国 内 升 学 和 出 国 出 境 留 学, 薪 酬 必 须 填 0 ; 出 国 出 境 工 作, 薪 酬 不 可 以 为 0 签 约 时 间 : 可 忽 略 不 处 理 53

34 毕 业 去 向 单 位 所 属 行 业 单 位 类 型 职 业 类 型 教 育 其 他 高 等 院 校 高 等 教 育 教 师 其 他 普 教 系 统 ( 包 括 所 有 普 教 系 统, 如 高 中 初 中 小 学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职 高 等 ) 中 学 教 师 小 学 教 师 其 他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 ( 包 括 各 类 科 研 设 计 单 位 ) 其 他 科 研 设 计 单 位 ( 包 括 各 类 科 研 设 计 单 位 ) 其 他 科 学 研 究 人 员 国 家 机 构 ( 包 括 事 业 单 位 中 央 省 市 县 等 中 央 及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属 的 国 家 机 关 ( 含 市 县 级 ) 其 他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 包 括 各 类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 国 家 机 关 部 队 党 群 政 法 系 统 ) 中 央 及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属 的 党 群 系 统 ( 同 上 ) 军 人 中 央 及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属 的 政 法 系 统 ( 同 上 )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 含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部 队 院 校 ) 签 就 业 协 议 形 式 就 业 ;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签 劳 动 合 同 形 式 就 业 ; 其 他 录 用 形 式 就 业 其 他 情 况 卫 生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 西 医 医 师 ( 包 括 各 类 医 师 ) 护 理 人 员 其 他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群 众 团 体 社 会 团 体 和 宗 教 组 织 社 会 团 体 ( 包 括 群 众 团 体 社 会 团 体 等 ) 其 他 办 事 人 员 及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根 据 单 位 类 型 选 择 其 他 国 有 企 业 (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 其 他 金 融 业 务 人 员 ( 银 行 保 险 证 券 等 ) 私 营 企 业 其 他 经 济 业 务 人 员 ( 会 计 统 计 审 计 等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其 他 邮 政 和 电 信 业 务 人 员 ( 邮 政 电 信 等 ) 自 主 创 业 ( 必 须 正 式 注 册, 网 店 和 家 教 )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业 人 员 ( 备 注 : 毕 业 去 向 需 选 择 其 他 情 况 ) 其 他 新 闻 出 版 文 化 工 作 人 员 ( 新 闻 出 版 文 艺 等 ) 计 算 机 与 应 用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社 会 服 务 和 居 民 生 活 服 务 人 员 其 他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国 家 机 构 ( 包 括 事 业 单 位 中 央 省 市 县 等 三 支 一 扶 其 他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 包 括 各 类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 国 家 机 关 部 队 党 群 政 法 系 统 ) 选 调 生 军 人 预 征 入 伍 教 育 升 学 ( 专 指 国 内 升 学 ) 不 便 分 类 的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教 育 出 国 出 境 ( 包 括 海 外 及 港 澳 台 留 学 ) 不 便 分 类 的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54

35 附 件 5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毕 业 生 姓 名 学 生 类 别 学 号 院 系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申 请 人 联 系 电 话 协 议 书 遗 失 时 用 人 单 位 是 否 签 字 盖 章 是 ( ) 否 ( ) 遗 失 原 因 证 明 人 ( 两 名 以 上 同 班 同 学 ):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上 述 内 容, 如 有 隐 瞒 虚 假 的 信 息,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隐 瞒 虚 假 信 息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签 名 : 日 期 : 院 系 就 业 主 管 领 导 院 系 盖 章 : 指 导 中 心 意 见 签 名 : 日 期 : 意 见 签 名 : 日 期 : 是 否 已 发 新 协 议 书 补 发 日 期 补 发 人 注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每 星 期 二 接 收 申 请 表 ( 节 假 日 除 外 ), 其 他 时 间 不 受 理 2. 申 请 表 编 号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编 写 55

36 附 件 6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毕 业 生 姓 名 学 生 类 别 学 号 院 系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申 请 人 联 系 电 话 遗 失 原 因 证 明 人 ( 两 名 以 上 同 班 同 学 ):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上 述 内 容, 如 有 隐 瞒 虚 假 的 信 息,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隐 瞒 虚 假 信 息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签 名 : 日 期 : 院 系 主 管 领 导 意 见 是 否 已 发 新 推 荐 表 院 系 盖 章 : 签 名 : 日 期 : 补 发 日 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意 见 签 名 : 日 期 : 补 发 人 注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每 星 期 二 接 收 申 请 表 ( 节 假 日 除 外 ), 其 他 时 间 不 受 理 2. 申 请 表 编 号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编 写 56

37 附 件 7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暂 缓 就 业 协 议 书 遗 失 补 办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毕 业 生 姓 名 院 系 名 称 学 生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号 申 请 人 联 系 电 话 遗 失 原 因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上 述 内 容, 如 有 隐 瞒 虚 假 的 信 息,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隐 瞒 虚 假 信 息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签 名 : 日 期 :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意 见 签 名 : 日 期 : 是 否 已 发 新 协 议 书 补 发 日 期 : 补 发 人 : 注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每 星 期 二 接 收 申 请 表 ( 节 假 日 除 外 ), 其 他 时 间 不 受 理 2. 申 请 表 编 号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编 写 57

38 附 件 8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补 录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校 区 院 系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学 历 学 制 性 别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邮 箱 培 养 方 式 入 学 年 月 手 机 生 源 地 省 市 身 份 证 号 毕 业 年 月 健 康 状 况 家 庭 通 信 地 址 定 向 委 培 单 位 ( 定 向 委 培 毕 业 生 填 写 ) 未 校 对 原 因 书 面 补 办 申 请 申 请 人 签 名 : 日 期 : 院 系 主 管 领 导 意 见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意 见 签 名 ( 盖 章 ): 日 期 : 签 名 : 日 期 : 注 :1.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每 星 期 二 接 收 申 请 表 ( 节 假 日 除 外 ), 其 他 时 间 不 受 理 2. 申 请 表 编 号 由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编 写 58

39 附 件 9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生 特 殊 情 况 派 遣 申 请 表 申 请 表 编 号 : 受 理 时 间 : 年 月 日 毕 业 生 姓 名 学 历 学 号 院 系 名 称 毕 业 时 间 请 在 所 要 申 请 类 别 前 画 ( ) 申 请 人 联 系 电 话 ( )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 需 提 供 研 究 生 院 出 具 的 同 意 放 弃 读 研 资 格 的 证 明 及 已 获 最 高 学 历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申 请 事 项 ( ) 退 学 : 需 提 供 研 究 生 院 出 具 的 退 学 证 明 及 已 获 最 高 学 历 中 山 大 学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 ) 结 业 换 毕 业 延 期 毕 业 :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1] 学 位 证 复 印 件 [2] 签 好 的 就 业 协 议 [3] 有 效 的 接 收 证 明 复 印 件 [4] ( ) 改 派 : 需 提 供 旧 的 报 到 证 原 单 位 退 函 [5] 新 单 位 接 收 函 [6] 理 由 说 明 : 申 请 理 由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上 述 内 容, 如 有 隐 瞒 虚 假 的 信 息,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隐 瞒 虚 假 信 息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签 名 : 日 期 : 注 :[1] 双 专 业 延 毕 需 提 供 第 一 及 第 二 专 业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2] 双 学 位 延 毕 需 提 供 第 一 及 第 二 学 位 学 位 证 复 印 件 [3] [4] 申 请 回 生 源 地 不 需 要 提 供 该 项 材 料 [5] 如 旧 的 报 到 证 派 往 生 源 地, 则 无 需 提 供 退 函 ; 广 东 省 内 派 回 生 源 地 需 要 改 派 的 同 学 需 前 往 生 源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开 具 同 意 改 派 证 明 ; 省 外 派 回 生 源 地 的 不 需 要 该 项 材 料 [6] 如 申 请 改 派 回 生 源 地, 无 需 提 供 该 项 材 料 59

40 接 收 函 模 板 北 京 市 接 收 函 上 海 市 接 收 函 60

41 广 州 市 非 广 州 生 源 接 收 函 ( 蓝 表 ) 深 圳 市 接 收 函 61

42 广 东 省 人 才 服 务 局 接 收 函 62

43 佛 山 市 接 收 函 6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教师上报成绩流程图

教师上报成绩流程图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使 用 说 明 学 生 端 用 户 1 在 校 内 任 何 一 台 连 接 校 园 网 的 计 算 机 上 登 录 教 务 处 主 页 教 务 处 主 页 地 址 : http://jw.stdu.edu.cn/homepage 随 后 点 击 按 钮 ( 见 下 图 所 示 ), 即 可 进 入 综 合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2 在 综 合 教 务 管 理 区 域 内 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2015 42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2015 42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北 京 达 飞 安 评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Dafei Risk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Ltd.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达 飞 字 2015 039 号 各 部 门, 各 分 支 机 构 :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42 87.0 71.60 77.76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14 81.5 74.20 77.12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6 80.8 74.60 77.08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9 77.3 76.80 77.00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42 87.0 71.60 77.76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14 81.5 74.20 77.12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6 80.8 74.60 77.08 是 小 学 语 文 4 16104029 77.3 76.80 77.00 2016 年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教 育 局 公 开 招 聘 教 师 成 绩 公 告 2016 年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教 育 局 公 开 招 聘 教 师 成 绩 现 予 公 布 请 进 入 体 检 程 序 的 考 生,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和 毕 业 生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推 荐 表 原 件, 按 规 定 日 期 到 苏 州 市 吴 中 人 民 医 院 二 号 楼 四 楼 体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一 要 尽 快 组 织 考 核 对 试 用 期 满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所 在 机 关 要 尽 快 组 织 对 其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个 等 次 考 核 程 序 为 :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个 人

一 要 尽 快 组 织 考 核 对 试 用 期 满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所 在 机 关 要 尽 快 组 织 对 其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个 等 次 考 核 程 序 为 :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个 人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德 组 通 2015 32 号 关 于 做 好 新 录 用 选 调 生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任 职 定 级 和 公 务 员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党 委 组 织 部,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宜 教 体 办 函 2015 20 号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 于 转 发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 教 育 体 育 局 教 体 文 广 局 教 育 文 广 局 ), 宜 宾 学 院 : 现 将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8月份审查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8月份审查工作方案 附 件 3 资 质 审 查 专 家 声 明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资 质 审 查 的 有 关 纪 律, 如 实 填 写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审 查 表 的 数 据 内 容, 如 有 虚 假 行 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资 质 审 查 专 家 ( 签 名 ): 年 月 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审 查 表 企 业 资 料 编 号 :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扬 州 大 学 信 息 工 程 学 院 2015 届 毕 业 派 遣 暨 文 明 离 校 动 员 大 会 张 海 兵 2015.06.04 1 派 遣 方 案 形 成 ( 首 次 派 遣, 时 间 :6 月 22 日 ) 省 教 育 厅 要 求 所 有 毕 业 生 均 必 须 形 成 就 业 方 案, 学 院 将 于 6 月 15 日 ( 周 五 ) 上 午 将 首 次 派 遣 方 案 交 校 就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的 规 定, 现 将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 一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中 国 公 民,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复 旦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字 [2016] 1 号 根 据 教 育 部 学 位 中 心 下 发 的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水 平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01. 请 假... 3 02. 休 学 复 学... 3 03. 退 学... 4 04. 延 期 毕 业... 4 05. 出 国 境... 5 06. 补 办 学 生 证... 5 07. 保 障 房 相 关 证 明... 6 08. 开 具 婚 育 证 明... 6 09. 办 理

目 录 01. 请 假... 3 02. 休 学 复 学... 3 03. 退 学... 4 04. 延 期 毕 业... 4 05. 出 国 境... 5 06. 补 办 学 生 证... 5 07. 保 障 房 相 关 证 明... 6 08. 开 具 婚 育 证 明... 6 09. 办 理 研 究 生 学 生 办 公 室 事 务 工 作 流 程 研 究 生 院 二 〇 一 三 年 七 月 目 录 01. 请 假... 3 02. 休 学 复 学... 3 03. 退 学... 4 04. 延 期 毕 业... 4 05. 出 国 境... 5 06. 补 办 学 生 证... 5 07. 保 障 房 相 关 证 明... 6 08. 开 具 婚 育 证 明... 6 09. 办 理 学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