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doc"

Transcription

1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文 件 苏 交 规 号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昆 山 市 泰 兴 市 沭 阳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厅 属 有 关 单 位 : 为 加 强 我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市 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规 范 运 输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营 造 诚 实 守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提 升 我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服 务 质 量, 根 据 国 务 院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省 厅 制 定 了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并 经 第 106 次 厅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发 布,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 起 1

2 施 行 此 前 省 厅 或 厅 运 管 局 发 布 的 相 关 行 业 质 量 信 誉 考 核 办 法 同 日 废 止 请 遵 照 执 行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2016 年 6 月 12 日 2

3 附 件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推 进 诚 信 江 苏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信 用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运 输 市 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根 据 国 务 院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等 规 定,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 以 下 简 称 经 营 者 ) 信 用 管 理, 是 指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对 经 营 者 从 事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的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和 信 用 奖 惩 等 管 理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是 指 在 本 省 注 册 并 经 本 省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许 可 的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者 机 动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经 营 者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培 训 经 营 者 汽 车 客 运 站 经 营 者 以 及 汽 车 租 赁 经 营 者 等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是 指 在 本 省 注 册 并 经 本 省 水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许 可 ( 含 本 省 审 核 转 报 上 级 机 关 许 可 ) 的 水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水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在 监 督 管 理 中, 发 现 本 办 法 所 称 经 营 者 之 外 的 3

4 社 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从 事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或 者 相 关 活 动 的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三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工 作 遵 循 依 法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和 便 民 的 原 则 第 四 条 经 营 者 应 当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加 强 管 理, 诚 信 经 营,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为 社 会 提 供 安 全 优 质 的 运 输 服 务 第 五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工 作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本 行 政 区 域 经 营 者 的 信 用 管 理 工 作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和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鼓 励 并 支 持 信 用 等 级 高 的 经 营 者 发 展 第 二 章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第 六 条 设 区 的 市 县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和 省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通 过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及 时 记 录 经 营 者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第 七 条 经 营 者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包 括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信 息 和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第 八 条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信 息 包 括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分 公 司 名 称 及 所 在 地 经 营 范 围 从 业 人 员 营 运 车 船 等 情 况 4

5 第 九 条 经 营 者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包 括 经 营 者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信 息 报 送 等 方 面 信 息 : ( 一 ) 安 全 生 产 : 违 反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规 定,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等 情 况 ; ( 二 ) 经 营 行 为 : 在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中,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等 规 定 的 违 法 违 章 违 规 经 营 行 为 情 况 ; ( 三 ) 服 务 质 量 : 发 生 经 查 实 的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服 务 不 规 范 有 责 投 诉 被 媒 体 曝 光 等 有 关 情 况 ; ( 四 ) 信 息 报 送 : 未 按 规 定 报 送 统 计 资 料 以 及 其 他 信 息 等 情 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 附 件 1) 扣 分 内 容 栏 目 第 十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记 录 为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 ( 一 ) 经 营 者 超 越 许 可 事 项 擅 自 从 事 道 路 三 类 以 上 班 线 客 运 旅 游 包 车 客 运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 以 下 简 称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 经 营 或 者 水 路 旅 客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的 ; ( 二 ) 经 营 者 使 用 无 道 路 运 输 证 件 无 效 道 路 运 输 证 件 的 车 辆 擅 自 从 事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经 营 的, 或 者 使 用 无 船 舶 营 运 证 件 无 效 船 舶 营 运 证 件 船 舶 擅 自 从 事 水 路 旅 客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的 ; ( 三 )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经 营 者 未 使 用 符 合 标 准 的 车 辆 卫 星 定 5

6 位 动 态 监 控 平 台 或 者 监 控 平 台 未 接 入 联 网 联 控 系 统, 以 及 未 按 规 定 上 传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运 输 动 态 信 息, 当 年 累 计 达 到 3 次 的 ; ( 四 )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经 营 者 伪 造 篡 改 删 除 车 辆 动 态 监 控 数 据, 以 及 破 坏 卫 星 定 位 装 置 恶 意 人 为 干 扰 屏 蔽 信 号 的 ; ( 五 ) 班 车 客 运 旅 游 包 车 客 运 以 及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未 按 规 定 为 旅 客 投 保 承 运 人 责 任 险 未 按 规 定 的 最 低 投 保 限 额 投 保 或 者 投 保 的 承 运 人 责 任 险 已 过 期 而 未 继 续 投 保, 并 拒 不 投 保 的 ; ( 六 ) 机 动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经 营 者 未 经 检 测 出 具 虚 假 检 测 结 果 的 ; ( 七 )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经 营 者 未 经 培 训 发 放 结 业 证 书 的 ; ( 八 ) 当 年 内, 经 营 者 发 生 违 法 超 限 运 输 的 货 运 车 辆 数 占 该 经 营 者 拥 有 货 运 车 辆 总 数 10% 以 上, 且 累 计 发 生 超 限 次 数 达 到 5 次 的 ; ( 九 ) 经 营 者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的 ; ( 十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和 国 家 省 信 用 管 理 机 构 认 定 的 其 他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影 响 的 失 信 行 为 第 十 一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记 录 为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 ( 一 )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经 营 者 既 不 自 建 车 辆 卫 星 定 位 动 态 监 控 平 台, 也 不 使 用 社 会 化 监 控 平 台, 未 自 行 监 控 或 者 未 履 行 监 控 职 责 的 ; ( 二 ) 经 营 者 在 当 年 内 发 生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3 起 以 6

7 上 或 者 2 起 以 上 同 类 情 形 的 ; ( 三 ) 经 营 者 发 生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的 ; ( 四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和 国 家 省 信 用 管 理 机 构 认 定 的 其 他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的 失 信 行 为 第 十 二 条 设 区 的 市 县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需 要, 定 期 向 公 安 安 监 等 相 关 部 门 征 集 经 营 者 相 关 的 安 全 事 故 信 息, 向 行 业 协 会 征 集 经 营 者 相 关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等 信 息 ; 鼓 励 通 过 互 联 网 等 向 社 会 征 集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设 区 的 市 县 级 公 路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和 省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以 及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相 关 内 容 提 供 超 限 运 输 水 路 运 输 违 法 经 营 等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核 实 后 自 动 接 入 或 者 由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录 入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省 级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提 供 的 安 全 事 故 信 息 将 导 入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归 集 至 相 应 的 经 营 者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经 营 者 之 外 的 其 他 社 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从 事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从 事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设 区 的 市 县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记 录 为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 ( 一 ) 未 经 许 可 或 者 使 用 无 效 的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擅 自 从 事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四 类 班 线 客 运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专 用 货 物 运 输 大 型 物 件 运 输 机 动 车 维 修 机 动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培 7

8 训 汽 车 租 赁 经 营 的 ; ( 二 ) 旅 游 经 营 者 委 托 不 具 备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的 客 运 经 营 者, 或 者 租 用 无 道 路 运 输 证 件 的 车 辆 或 者 无 船 舶 营 运 证 件 的 船 舶 从 事 旅 游 客 运 业 务 的 ; ( 三 ) 道 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托 运 人 不 向 承 运 人 说 明 所 托 运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种 类 数 量 危 险 特 性 以 及 发 生 危 险 情 况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的, 或 者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对 所 托 运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妥 善 包 装 并 在 外 包 装 上 设 置 相 应 标 志 的, 或 者 在 托 运 的 普 通 货 物 中 夹 带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以 及 将 危 险 化 学 品 谎 报 或 者 匿 报 为 普 通 货 物 托 运 的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经 营 者 之 外 的 其 他 社 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从 事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从 事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设 区 的 市 县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记 录 为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 ( 一 ) 未 经 许 可 或 者 使 用 无 效 的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擅 自 从 事 两 客 一 危 运 输 经 营 的 ; ( 二 ) 危 险 货 物 托 运 人 将 危 险 货 物 委 托 给 不 具 备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资 质 的 企 业 或 者 租 用 不 具 备 相 应 经 营 范 围 的 营 运 车 船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的 ; ( 三 ) 在 当 年 内 发 生 本 办 法 第 十 三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3 起 以 上 或 者 2 起 以 上 同 类 情 形 的 第 十 五 条 经 营 者 所 在 地 县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经 营 8

9 者 信 用 档 案, 通 过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记 录 并 归 集 经 营 者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负 责 信 用 档 案 管 理 与 维 护 经 营 者 所 在 地 为 设 区 的 市 城 区 的, 由 设 区 的 市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信 用 档 案 通 过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经 营 者 信 用 年 度 档 案 信 息 归 集 工 作 截 止 于 当 年 12 月 31 日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样 式 详 见 附 件 2 第 十 六 条 经 营 者 应 当 主 动 配 合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通 过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企 业 端 口 及 时 将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中 基 本 情 况 信 息 补 充 完 善, 并 及 时 更 新, 或 者 向 所 在 地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定 期 报 送 第 三 章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第 十 七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每 年 评 定 一 次, 周 期 为 每 年 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工 作 应 当 在 评 价 周 期 次 年 3 月 10 日 前 完 成 第 十 八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实 行 扣 分 制, 基 准 分 为 100 分, 具 体 区 分 相 应 类 别 按 照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情 况 以 及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评 分, 每 个 评 分 项 目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以 重 复 扣 分 第 十 九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由 负 责 建 立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的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按 照 得 分 情 况 进 行 评 定, 分 为 好 较 好 一 般 和 较 差 9

10 四 个 信 用 等 级, 分 别 用 AAA 级 AA 级 A 级 和 B 级 表 示 ( 一 ) 评 定 期 内 得 分 90 分 以 上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A 级 ; ( 二 ) 评 定 期 内 得 分 在 80 分 以 上 不 到 90 分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 级 ; ( 三 ) 评 定 期 内 得 分 在 60 分 以 上 不 到 80 分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 级 ; ( 四 ) 评 定 期 内 得 分 不 到 60 分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B 级 第 二 十 条 按 照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评 定 期 内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所 属 取 得 从 业 资 格 证 件 的 从 业 人 员 中 有 10% 以 上 信 用 等 级 为 B 级 的 或 者 60% 以 上 的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等 级 低 于 AA 级, 该 经 营 者 的 信 用 等 级 不 得 评 为 AAA 和 AA 级 第 二 十 一 条 评 定 期 内 运 输 经 营 者 在 发 生 较 大 以 上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中 承 担 同 等 以 上 责 任 的, 或 者 评 定 期 内 经 营 者 发 生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的, 其 当 年 信 用 等 级 不 得 评 为 AAA 级 和 AA 级 第 二 十 二 条 评 定 期 内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信 用 等 级 直 接 记 为 B 级 : ( 一 ) 经 营 者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的 ; ( 二 ) 经 营 者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道 路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 ( 三 ) 由 于 经 营 者 原 因, 发 生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造 成 服 务 对 象 人 身 伤 害 或 者 重 特 大 财 产 损 失,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10

11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 ( 四 ) 按 照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办 法 规 定, 评 定 期 内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所 属 车 辆 平 均 记 分 值 达 5 分 / 辆 的 ; ( 五 ) 按 照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所 属 取 得 从 业 资 格 证 件 的 从 业 人 员 累 计 有 20% 以 上 信 用 等 级 为 B 级 的 ; ( 六 )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评 定 期 内 违 法 超 限 运 输 的 货 运 车 辆 超 过 本 单 位 货 运 车 辆 总 数 20% 的 ; ( 七 ) 在 信 用 评 定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的 ; ( 八 ) 发 生 本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的 第 二 十 三 条 评 定 期 内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信 用 等 级 直 接 记 为 B 级 : ( 一 ) 经 营 者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的 ; ( 二 ) 经 营 者 运 力 规 模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不 能 满 足 经 营 资 质 要 求, 且 整 改 不 到 位 的 ; ( 三 ) 经 营 者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水 路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 ( 四 ) 由 于 经 营 者 原 因, 发 生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造 成 服 务 对 象 人 身 伤 害 或 者 重 特 大 财 产 损 失, 影 响 恶 劣,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 ( 五 ) 在 信 用 评 定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的 ; ( 六 ) 发 生 本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的 11

12 第 二 十 四 条 拥 有 4 辆 以 下 营 运 货 车 的 普 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三 类 专 项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者,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进 行 记 分, 不 评 定 信 用 等 级 第 二 十 五 条 当 年 新 取 得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或 者 当 年 转 入 本 省 的 经 营 者,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进 行 记 分, 当 年 暂 不 评 定 信 用 等 级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经 营 者 之 外 其 他 社 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从 事 运 输 经 营 或 者 相 关 活 动 的,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三 条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记 录 信 息 但 不 记 分, 不 评 定 信 用 等 级 第 二 十 六 条 经 营 者 同 时 经 营 多 项 运 输 业 务 的, 应 当 按 照 不 同 经 营 业 务 类 别 分 别 进 行 信 用 等 级 评 分, 评 定 不 同 业 务 类 别 的 信 用 等 级 其 业 务 类 别 最 低 的 信 用 等 级 作 为 对 外 发 布 的 经 营 者 年 度 最 终 信 用 等 级 第 二 十 七 条 一 个 评 定 周 期 届 满, 经 营 者 违 法 违 章 违 规 行 为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完 毕 的, 该 行 为 的 记 分 不 转 入 下 一 个 评 定 周 期 第 二 十 八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初 评 结 果 由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负 责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的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于 每 年 1 月 31 日 前 将 本 行 政 区 域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初 评 结 果, 在 同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站 服 务 窗 口 等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7 天 第 二 十 九 条 被 评 定 信 用 等 级 的 经 营 者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个 人 对 公 示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在 公 示 期 内 向 负 责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的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书 面 申 诉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受 理 书 面 申 诉 后, 应 当 在 15 12

13 日 内 调 查 核 实, 并 将 有 关 处 理 情 况 书 面 告 知 当 事 人 当 事 人 对 调 查 处 理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向 上 一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申 请 复 核, 上 一 级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15 日 内 调 查 核 实, 并 向 当 事 人 作 出 回 复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应 及 时 录 入 修 正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相 关 数 据 第 三 十 条 江 苏 运 政 在 线 系 统 根 据 初 评 公 示 后 修 正 的 数 据, 生 成 上 一 年 度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于 每 年 3 月 10 日 前 将 经 营 者 的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向 社 会 公 布 经 营 者 应 当 将 其 最 近 一 个 周 期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在 其 对 外 服 务 的 场 所 以 及 企 业 网 站 显 著 位 置 向 社 会 公 开 第 四 章 奖 惩 管 理 第 三 十 一 条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经 营 者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查 询 系 统, 便 于 经 营 者 通 过 网 站 等 及 时 查 询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情 况, 并 逐 步 与 公 安 安 监 工 商 以 及 信 用 管 理 等 相 关 部 门 共 享,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第 三 十 二 条 经 营 者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应 当 作 为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对 经 营 者 进 行 服 务 质 量 招 投 标 新 增 运 力 扩 大 经 营 项 目 经 营 权 延 续 表 彰 奖 励 品 牌 创 建 重 点 发 展 项 目 财 政 资 金 补 助 部 省 示 范 项 目 和 示 范 企 业 申 请 评 比 等 依 据 鼓 励 社 会 优 质 资 源 向 信 用 等 级 高 的 经 营 者 倾 斜 13

14 第 三 十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将 信 用 等 级 低 的 经 营 者 列 入 重 点 监 管 对 象 对 信 用 等 级 为 B 级 的, 年 度 内 应 当 随 机 检 查 3 次 以 上, 并 进 行 诚 信 约 谈, 责 令 限 期 整 改, 整 改 期 内, 暂 停 新 增 运 力 扩 大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权 延 续 经 营 等 审 批 整 改 到 期 后, 有 关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对 整 改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整 改 不 合 格 且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由 原 办 理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的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依 法 吊 销 其 相 应 的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第 三 十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将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影 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信 息 归 集 到 同 级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按 照 江 苏 省 社 会 法 人 失 信 惩 戒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进 行 联 动 惩 戒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将 本 办 法 第 十 三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其 他 社 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的 行 为 信 息, 抄 告 同 级 信 用 管 理 机 构 第 三 十 五 条 县 级 以 上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通 过 互 联 网 等 加 强 经 营 者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公 开 鼓 励 社 会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并 根 据 市 场 信 用 需 求, 采 集 经 营 者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拓 展 运 输 信 用 服 务 市 场 第 三 十 六 条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在 信 用 管 理 工 作 中, 违 反 本 办 法 或 者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依 法 依 纪 给 予 警 告 记 过 直 至 开 除 的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一 ) 应 当 记 录 信 用 信 息 而 未 记 录 的 ; 14

15 ( 二 ) 违 反 规 定 进 行 虚 假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的 ; ( 三 ) 擅 自 清 除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的 ; ( 四 )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对 信 用 信 息 记 录 评 定 等 申 诉 复 核 等 不 作 出 处 理 答 复 的 ; ( 五 ) 其 他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的 行 为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七 条 省 直 管 县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对 经 营 者 信 用 管 理 工 作 参 照 设 区 的 市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实 施 第 三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以 上 以 下 均 含 本 数 或 者 本 级 第 三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5 年 附 件 :1.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 江 苏 省 道 路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式 样 15

16 附 件 1 江 苏 省 道 路 客 运 ( 班 车 旅 游 包 车 )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安 全 生 产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人 员 死 亡 1 人 以 上 扣 3 分, 死 亡 3 人 以 上 的 扣 10 分, 死 亡 10 人 以 上 的 扣 30 分 6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卫 星 定 位 动 态 监 控 责 任 体 系, 卫 星 定 位 动 态 监 控 制 度 不 健 全 的 11 7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1 2 其 他 1) 客 运 车 辆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超 过 核 定 的 载 客 限 额 运 送 旅 客 的 1 2) 未 在 车 厢 内 部 公 示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监 督 电 话 票 价 和 里 程 表 的 1 3) 客 运 车 辆 设 备 设 施 未 保 持 齐 全 有 效 或 车 辆 清 洁 卫 生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0.5 4) 客 运 班 车 车 辆 产 权 不 是 经 营 者 所 有 的, 每 发 现 1 次 5 5) 客 运 包 车 车 辆 资 产 未 计 入 经 营 者 财 务 帐 册, 每 缺 一 辆 未 计 入 财 务 帐 册 的 0.5 6) 未 依 法 与 聘 用 人 员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或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的 1 7) 客 运 班 车 经 营 者 省 市 际 班 车 高 级 客 车 所 占 比 重 未 达 到 75%( 含 ) 以 上 的 2 8) 旅 游 包 车 经 营 者 省 市 际 旅 游 包 车 高 级 客 车 所 占 比 重 未 达 到 85%( 含 ) 以 上 的 0.5 经 营 行 为 9) 车 辆 卫 星 定 位 运 行 轨 迹 与 经 营 业 务 不 符 的, 每 发 现 一 次 1 10)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车 辆 技 术 管 理 和 维 护 制 度 的 3 11) 提 供 虚 假 申 请 信 息 伪 造 申 报 材 料 等 欺 骗 手 段 通 过 包 车 业 务 备 案 的, 或 不 备 案 自 行 营 运 的 ) 不 配 合 参 与 区 域 内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客 运 资 源 整 合 工 作 的 5 13) 客 运 班 车 存 在 虚 假 公 司 化 经 营 的 5 14)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5 15)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5 16)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有 效 投 诉 率 每 增 0.01 次 / 车 1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16

17 说 明 ( 含 后 续 所 有 标 准 ): 1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运 输 管 理 局 可 根 据 行 业 发 展 实 际 和 行 业 管 理 需 要, 对 指 标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报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备 案 后, 及 时 公 布, 并 在 下 一 评 定 周 期 实 施 2 如 未 作 说 明, 所 有 评 分 项 目 按 每 人 每 次 每 运 次 每 项 每 起 每 百 分 点 为 单 位 扣 分, 累 计 得 分 可 为 负 分 3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限 于 考 核 周 期 内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承 担 同 责 及 同 责 以 上 有 人 员 伤 亡 的 交 通 事 故 4 累 积 记 分 是 指 评 定 期 内 按 照 江 苏 省 道 路 运 输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管 理 办 法 对 经 营 者 发 生 的 违 法 行 为 按 照 相 应 分 值 进 行 记 分 并 累 加 的 记 分 分 值 5 有 效 投 诉 是 指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及 其 从 业 人 员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损 害 他 人 正 当 权 益, 服 务 对 象 或 者 其 人 员 向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进 行 投 诉, 或 新 闻 媒 体 对 经 营 者 的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曝 光, 经 查 属 实 的 6 各 项 评 分 指 标 的 有 效 数 据 按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则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具 体 要 求 见 每 项 的 记 分 标 准 所 称 以 上 均 含 本 数 或 本 级 17

18 江 苏 省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伤 人 率 超 过 每 百 万 车 公 里 0.1 人 次,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安 全 生 产 0.01 人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的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超 过 每 百 万 车 公 里 0.01 人 次,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人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的 公 共 汽 车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超 过 每 万 车 公 里 0.2 次,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0.02 次 / 万 车 公 里 的 车 辆 卫 星 定 位 监 控 系 统 未 与 运 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实 时 连 通 的 1 9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的 1 2 其 他 1) 存 在 挂 靠 或 承 包 经 营 的 2 2) 拒 绝 按 照 政 府 指 令 开 通 的 线 路 运 行 的 3 经 营 行 为 3)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指 令 性 任 务 的 5 4)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5 5)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有 效 投 诉 率 超 过 1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0.1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的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服 务 质 量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7 未 按 规 定 公 示 线 路 调 整 信 息 的 1 8 未 按 规 定 公 示 线 路 站 点 班 次 间 隔 班 次 时 刻 的 1 9 服 务 满 意 度 低 于 80% 的, 每 低 1 个 百 分 点 1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18

19 江 苏 省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伤 人 率 超 过 0.1 人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0.01 人 次 / 百 安 全 生 产 万 车 公 里 的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超 过 0.01 人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人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的 出 租 汽 车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发 生 率 超 过 0.2 次 / 万 车 公 里,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0.02 次 / 万 车 公 里 的 车 辆 卫 星 定 位 监 控 系 统 未 与 运 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实 时 连 通 的 1 9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的 1 2 其 他 1) 未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经 营 管 理 统 计 档 案 制 度 和 基 础 台 账 的 0.5 2) 未 按 规 定 全 额 出 资 购 买 营 运 车 辆 的 1 3) 利 用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权 收 取 抵 押 金 或 者 要 求 驾 驶 员 垫 资 借 款 等 方 式, 向 驾 驶 员 转 嫁 投 资 和 经 营 风 险 的 2 4) 实 行 承 包 经 营, 未 与 驾 驶 员 签 订 书 面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的 1 5) 与 驾 驶 员 所 签 订 合 同, 承 包 费 用 显 失 公 平 的 1 经 营 行 为 6) 存 在 多 收 费 乱 收 费 现 象, 未 及 时 足 额 发 放 财 政 补 贴 的 1 7) 驾 驶 员 投 诉 经 营 者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经 查 证 属 于 有 责 投 诉 的 0.5 8) 未 按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车 辆 安 全 车 容 车 貌 检 查 的 0.5 9)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指 令 性 任 务 的 5 10)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5 11)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有 效 投 诉 率 超 过 1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超 过 部 分 每 增 0.1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的 0.5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19

20 江 苏 省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安 全 生 产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人 员 死 亡 1 人 以 上 扣 3 分, 死 亡 3 人 以 上 的 扣 10 分, 死 亡 10 人 以 上 的 扣 30 分 6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卫 星 定 位 动 态 监 控 责 任 体 系, 卫 星 定 位 动 态 监 控 制 度 不 健 全 的 11 7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1 2 其 他 1) 货 运 车 辆 非 法 超 限 运 输 的 每 增 加 0.02 起 / 车 1 2) 违 规 运 输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运 输 的 货 物, 在 受 理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限 运 凭 证 运 输 的 货 物 时, 没 有 查 验 并 确 认 有 关 手 续 齐 全 有 效 进 行 运 输 的 3 3)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专 用 车 辆 未 按 照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要 求 悬 挂 标 志 的 2 4)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污 染 中 毒 或 者 被 盗 丢 失 流 散 泄 露 等 事 故 未 立 即 向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的 11 5)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过 程 中 未 配 备 押 运 员 的 2 6)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未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标 准 违 章 作 业 的 2 7)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的 车 辆 在 居 民 聚 居 点 或 行 人 稠 密 地 段 或 政 府 机 关 或 名 胜 古 迹 或 风 景 游 览 区 停 车 的 2 经 营 行 为 8)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企 业 未 及 时 真 实 准 确 填 报 电 子 运 单, 装 载 货 物 情 况 与 电 子 运 单 信 息 不 符 的 3 9) 驾 驶 人 员 或 者 押 运 人 员 未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随 车 携 带 道 路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安 全 卡 的 2 10)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车 辆 技 术 管 理 和 维 护 制 度 的 3 11) 所 属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未 按 照 规 定 填 写 行 车 日 记 的 2 12)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5 13)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5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14) 由 于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有 效 投 诉 率 每 增 次 / 车 1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0

21 江 苏 省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安 全 生 产 5 使 用 与 存 储 有 毒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和 粉 尘 腐 蚀 剂 污 染 物 压 力 容 器 2 等, 不 具 备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和 设 施 6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没 有 明 显 警 示 禁 令 标 志 2 7 生 产 厂 房 和 停 车 场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消 防 等 各 项 要 求 2 8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1 分 1 2 其 他 1) 公 示 的 收 费 项 目 和 收 费 标 准 未 向 当 地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2 2) 不 按 公 示 的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工 时 定 额 和 工 时 单 价 结 算 费 用 5 3) 维 修 实 际 使 用 配 件 与 告 知 托 修 方 的 来 源 质 量 品 牌 不 符 5 4) 未 经 托 修 方 同 意, 擅 自 处 置 更 换 的 废 旧 配 件 3 5) 未 向 托 修 方 出 具 全 省 统 一 格 式 的 维 修 记 录 或 者 结 算 清 单 3 6) 二 级 维 护 总 成 修 理 和 整 车 修 理 不 按 规 定 与 托 修 方 签 订 维 修 合 同 2 7) 事 故 车 维 修 存 在 伪 造 事 故 扩 大 事 故 损 失 以 理 赔 代 维 修 等 骗 取 保 险 金 的 行 为, 或 结 算 时 定 损 清 单 与 实 际 换 件 项 目 不 一 致 5 8) 代 开 维 修 发 票 或 维 修 发 票 与 结 算 清 单 不 一 致 5 9) 营 运 车 辆 二 级 维 护 只 收 费 不 进 行 维 修 作 业 5 10) 通 风 吸 尘 净 化 消 声 等 设 施 设 备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或 者 废 油 废 液 废 气 废 蓄 电 池 废 轮 胎 等 废 弃 物 回 收 处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3 11) 维 修 项 目 不 与 车 主 沟 通 或 者 擅 自 扩 大 作 业 范 围 2 12) 未 做 到 油 水 工 具 零 部 件 废 弃 物 四 不 落 地 1 经 营 行 为 13) 未 按 机 动 车 维 修 服 务 规 范 要 求 公 示 维 修 经 营 许 可 证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明 业 务 受 理 程 序 服 务 质 量 承 诺 客 户 抱 怨 受 理 程 序 和 受 理 电 话 管 理 机 构 投 诉 电 话 收 费 价 格 工 时 定 额 工 时 单 价 常 用 配 件 价 格 1 维 修 质 量 保 证 期 从 业 人 员 照 片 和 资 格 信 息 14) 未 对 原 厂 配 件 副 厂 配 件 和 修 复 配 件 明 码 标 价 或 未 提 供 常 用 配 件 的 产 地 生 产 厂 家 质 量 保 证 期 联 系 电 话 等 信 息 1 15) 厂 区 环 境 业 务 接 待 室 客 户 休 息 室 不 整 洁, 各 类 指 示 标 志 不 清 楚, 重 要 区 域 和 特 种 设 备 未 设 立 警 示 标 志 2 16) 未 建 立 机 动 车 维 修 档 案, 并 实 行 档 案 电 子 化 管 理 3 17) 维 修 档 案 内 容 不 全 的, 缺 少 维 修 合 同 维 修 项 目 维 修 人 员 及 结 算 清 单, 二 级 维 护 总 成 修 理 整 车 修 理 档 案 缺 少 质 量 检 验 单 质 量 检 验 人 员 出 厂 2 合 格 证 ( 副 本 ) 18)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上 传 承 修 机 动 车 的 维 修 电 子 数 据 记 录 至 省 有 关 汽 车 电 子 档 案 系 统 的 2 19) 维 修 合 同 结 算 清 单 质 量 检 验 记 录 出 厂 合 格 证 等 填 写 不 规 范 1 20) 涉 及 排 气 噪 声 污 染 等 维 修 内 容 的 机 动 车 修 竣 后, 其 排 气 噪 声 污 染 等 技 术 状 况 不 符 合 规 定 3 21) 占 道 经 营, 未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废 油 污 染 路 面 2 22)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5 21

22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23)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7 因 经 营 者 责 任, 未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交 车 2 服 务 质 量 8 不 按 规 定 执 行 质 量 保 证 期 制 度 3 9 质 保 期 内, 同 一 故 障 或 维 修 项 目 经 两 次 修 理 仍 不 能 正 常 使 用 3 10 无 客 户 休 息 场 所 和 设 施 3 11 客 户 满 意 度 测 评 ( 满 分 100 分 ) 低 于 85 分 客 户 满 意 度 测 评 ( 满 分 100 分 ) 低 于 75 分 客 户 满 意 度 测 评 ( 满 分 100 分 ) 低 于 60 分 开 展 维 修 质 量 抽 检 的, 平 均 一 次 合 格 率 低 于 80% 5 15 开 展 维 修 质 量 抽 检 的, 平 均 一 次 合 格 率 低 于 70% 开 展 维 修 质 量 抽 检 的, 平 均 一 次 合 格 率 低 于 60% 16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2

23 江 苏 省 机 动 车 综 合 性 能 检 测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安 全 生 产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1 分 1 2 其 他 1) 不 按 规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和 实 际 的 检 测 项 目 收 费 5 2) 检 测 存 在 缺 项 漏 项 3 3) 检 测 报 告 存 在 错 判 漏 判 填 写 不 规 范 的 情 况 3 4) 未 按 规 定 使 用 统 一 检 测 报 告 5 5) 外 观 检 视 无 专 用 的 场 地 ( 车 间 ) 或 无 试 车 道 路 11 6) 检 测 场 地 不 封 闭, 与 其 他 单 位 共 用 场 地 21 7) 计 量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未 按 规 定 检 定 10 8) 未 安 装 使 用 车 辆 外 廓 尺 寸 自 动 测 量 系 统 等 先 进 设 备 8 9) 未 按 规 定 通 过 技 术 能 力 评 审 21 经 营 行 为 10) 未 按 要 求 公 示 许 可 证 服 务 流 程 服 务 承 诺 人 员 照 片 收 费 标 准 检 测 标 准 和 投 诉 程 序 5 11) 站 长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量 负 责 人 的 学 历 职 称 不 符 合 要 求 10 12) 检 测 人 员 未 按 规 定 持 检 测 员 证 从 事 检 测 工 作 10 13) 从 业 人 员 未 统 一 着 装 佩 证 上 岗 5 14) 未 建 立 车 辆 检 测 档 案 或 者 档 案 管 理 不 规 范 5 15) 未 实 现 与 运 政 在 线 数 据 对 接 5 16)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5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17)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服 务 质 量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7 无 客 户 休 息 场 所 或 未 设 置 业 务 咨 询 服 务 窗 口 15 8 无 显 示 在 线 车 辆 动 态 检 测 信 息 的 设 备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3

24 江 苏 省 机 动 车 驾 驶 培 训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安 全 生 产 5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人 员 死 亡 1 人 以 上 扣 3 分, 死 亡 3 人 以 上 的 扣 10 分, 死 亡 10 人 以 上 的 扣 30 分 6 3 年 内 驾 龄 驾 驶 人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存 在 有 驾 培 经 营 者 责 任 的 比 率, 每 增 次 / 人 5 7 教 练 场 内 秩 序 混 乱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3 8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计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的 1 2 其 他 1) 教 练 员 索 取 收 受 学 员 财 物 或 者 向 学 员 谋 取 其 他 利 益 被 查 实 的 11 2) 未 对 教 练 员 教 学 水 平 和 职 业 道 德 等 进 行 考 核, 未 对 教 练 员 教 学 质 量 排 行 的 5 3) 教 练 车 未 按 照 规 定 安 装 车 载 计 时 设 备 等 设 施 的 3 4) 驾 培 教 学 过 程 中, 发 现 教 练 员 不 随 车 教 学 的 3 5) 教 练 车 教 学 中 未 随 车 携 带 道 路 运 输 证 的 1 6) 虚 假 宣 传 招 生 培 训 政 策 或 者 外 地 招 揽 生 源, 造 成 影 响 的 5 7) 未 按 照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教 学 大 纲 组 织 教 学 的 3 8) 经 营 者 被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10 9) 教 学 车 辆 未 按 规 定 喷 涂 驾 培 标 志 的 3 10) 使 用 非 教 学 车 辆 或 者 报 废 的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或 其 他 不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车 辆 从 事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培 训 经 营 活 动 的 3 11) 未 按 规 定 填 写 教 学 日 志 的 1 经 营 行 为 12) 填 写 教 学 日 志 弄 虚 作 假 的 3 13) 教 练 员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有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违 法 行 为 或 者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的 1 14) 未 与 学 员 签 定 培 训 合 同 签 订 的 培 训 合 同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或 未 实 际 履 行 培 训 合 同 的 3 15) 教 练 员 被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5 16) 不 按 规 定 为 教 练 车 购 买 车 辆 保 险 的 1 17) 所 属 教 练 员 不 参 加 继 续 教 育 活 动 的 1 18)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任 务 的 5 19)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5 正 的 20)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服 务 质 量 3 有 效 投 诉 总 数 超 过 3 次 或 者 驾 培 经 营 者 教 练 员 被 有 效 投 诉 超 过 3 人 次 的 1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24

25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6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7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8 驾 培 经 营 者 考 试 合 格 率 的 平 均 值 排 名 处 于 本 地 区 参 加 排 名 驾 培 经 营 者 总 数 末 位 的 20% 区 间 的, 按 照 排 名 顺 序, 最 后 一 名 的 ( 其 他 按 照 10/( 驾 培 经 营 者 总 10 数 *20%) 等 差 升 序 扣 分 )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5

26 江 苏 省 汽 车 客 运 站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危 险 物 品 检 测 仪 使 用 不 正 常 或 安 检 人 员 缺 岗 的 3 6 旅 客 行 包 ( 李 ) 漏 检 漏 查 的 1 7 发 生 危 险 品 违 规 进 站 的 10 8 未 对 小 件 快 运 物 品 实 施 安 全 检 查 的 1 安 全 生 产 9 未 设 立 营 运 客 车 安 全 例 检 机 构 的 3 10 安 全 例 检 岗 位 职 责 监 督 机 制 不 健 全 的, 或 安 全 例 检 场 所 不 符 合 要 求 设 施 设 备 不 齐 全 操 作 不 规 范 的 2 11 未 划 定 停 车 区 发 车 区 下 客 区, 或 各 功 能 区 未 有 效 隔 离 的 3 12 未 建 立 报 班 制 度, 或 报 班 审 查 不 严 的 2 13 未 按 要 求 配 备 出 站 检 查 人 员, 或 出 站 检 查 人 员 缺 岗 的 2 14 未 执 行 六 不 出 站 制 度 的 5 15 站 场 中 无 限 速 标 志 标 线, 或 标 志 标 线 不 明 确 不 清 晰 的 3 16 停 车 场 内 有 无 关 车 辆 或 无 关 人 员 进 出 5 17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1 分 1 2 其 他 1) 擅 自 搬 迁 客 运 站, 或 擅 自 改 变 客 运 站 服 务 功 能 和 用 途 的 11 2) 未 在 经 营 场 所 公 示 收 费 项 目 和 标 准 的 1 3) 出 售 未 经 批 准 的 客 运 站 ( 点 ) 客 票 的 2 4) 未 按 公 正 合 理 有 序 原 则 确 定 班 车 发 车 时 间 的 1 5) 安 排 的 班 车 时 刻 未 向 所 在 地 运 管 机 构 备 案 的 2 6) 未 按 规 定 使 用 统 一 公 路 客 运 联 网 售 票 系 统 的 1 7) 未 按 约 定 及 时 与 客 运 经 营 者 结 算 票 款 的 1 8) 未 与 进 站 班 车 经 营 者 签 订 进 站 协 议 合 同 的 2 经 营 行 为 9) 未 按 站 级 标 准 配 备 相 应 的 设 施 设 备, 或 不 完 好 有 效 的 2 10) 客 运 站 标 志 标 识 系 统 不 符 合 汽 车 客 运 站 建 设 规 范 要 求 的 2 11) 电 子 显 示 系 统 监 控 系 统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的 1 12) 未 按 汽 车 客 运 站 服 务 规 范 要 求 设 置 岗 位, 或 配 备 人 员 的 2 13) 未 在 售 票 厅 明 显 位 置 公 布 乘 客 须 知 营 运 线 路 图 等 1 14) 站 务 人 员 不 遵 守 站 务 操 作 规 程, 服 务 不 规 范 的 1 15) 未 设 立 广 播 服 务, 或 广 播 未 介 绍 班 次 情 况 旅 行 安 全 预 报 检 票 通 知, 未 及 时 播 报 班 车 晚 点 误 点 等 信 息 的 1 16) 站 场 管 理 不 到 位, 秩 序 混 乱 或 环 境 卫 生 差 的 2 26

27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7)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5 18)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5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19)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服 务 质 量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7 未 设 立 咨 询 服 务 台, 或 不 能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2 8 对 投 诉 事 项 不 能 及 时 办 结 的 1 9 每 年 开 展 旅 客 满 意 度 调 查 少 于 2 次 或 满 意 度 低 于 80% 的 3 10 未 聘 请 行 风 监 督 员 或 每 年 召 开 行 风 监 督 员 会 议 少 于 2 次 的 3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7

28 江 苏 省 汽 车 租 赁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安 全 生 产 5 因 经 营 者 未 对 租 赁 汽 车 按 规 定 进 行 维 护, 导 致 道 路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伤 人 率 1 每 增 加 0.01 人 / 车 6 因 经 营 者 未 对 租 赁 汽 车 按 规 定 进 行 维 护, 导 致 道 路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每 增 加 0.01 人 / 车 4 7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累 积 分 值 每 增 加 0.1 分 / 车 的 1 2 其 他 1) 汽 车 租 赁 车 辆 不 符 合 机 动 车 国 家 安 全 技 术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0.5 2) 未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经 营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统 计 和 档 案 制 度 的 1 3) 租 赁 车 辆 时, 未 与 承 租 人 签 订 车 辆 租 赁 合 同 的 1 4) 租 赁 车 辆 时, 提 供 非 检 测 合 格 或 证 件 齐 全 有 效 的 车 辆 的 1 经 营 行 为 5) 向 承 租 人 提 供 驾 驶 劳 务 的 1 6)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5 7)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5 8)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有 效 投 诉 率 每 增 次 / 车 的 1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28

29 江 苏 省 水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安 全 生 产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人 员 死 亡 1 人 以 上 扣 3 分, 死 亡 3 人 以 上 的 扣 10 分, 死 亡 10 人 以 上 的 扣 30 分 6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从 事 旅 客 运 输 的, 未 使 用 普 通 客 船 客 货 船 和 滚 装 客 船 ( 统 称 为 客 船 ) 运 输 的 10 2 未 按 规 定 配 备 与 船 舶 数 量 相 应 的 专 职 海 务 机 务 管 理 人 员 的 21 3 未 按 要 求 对 船 舶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包 括 船 舶 未 持 有 有 效 的 所 有 权 登 记 证 书 国 籍 证 书 检 验 证 书 以 及 按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证 明 船 舶 符 合 安 全 与 防 污 入 级 检 验 要 求 的 其 10 他 证 书, 未 建 立 船 舶 档 案 的 4 新 建 客 船 未 取 得 许 可 或 备 案 的 2 5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主 要 股 东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的 5 6 固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的 2 7 海 务 机 务 管 理 人 员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的 2 8 与 其 直 接 订 立 一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的 高 级 船 员 的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的 2 9 已 取 得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的 船 舶 报 废 转 让 或 者 变 更 经 营 者,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内 申 请 办 理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注 销 变 更 手 续 的 5 10 擅 自 出 租 出 借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资 格 的 5 经 营 行 为 11 未 经 许 可 转 让 出 租 出 借 或 者 涂 改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的 5 12 未 按 照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标 定 的 载 客 定 额 和 经 营 范 围 从 事 旅 客 运 输 的 5 13 擅 自 改 装 客 船 增 加 载 客 定 额 的 未 使 用 规 范 的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定 的 客 票 的 5 15 未 在 取 得 班 轮 航 线 经 营 许 可 之 日 起 60 日 内 开 航 的 5 16 水 路 旅 客 班 轮 运 输 业 务 经 营 者 未 在 开 航 的 15 日 前 通 过 媒 体 并 在 该 航 线 停 靠 的 各 客 运 站 点 的 明 显 位 置 向 社 会 公 布 所 使 用 的 船 舶 班 期 班 次 票 价 等 信 息, 并 申 5 请 备 案 的 17 未 按 公 布 的 票 价 销 售 客 票, 或 对 同 条 件 的 旅 客 实 施 不 同 的 票 价, 以 搭 售 现 金 返 还 加 价 等 不 正 当 方 式 变 相 变 更 公 布 的 票 价 并 获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2 18 为 招 揽 旅 客 发 布 信 息, 进 行 虚 假 宣 传 误 导 旅 客 或 以 不 规 范 行 为 争 抢 客 源 的 2 19 未 在 运 输 服 务 中 以 明 示 的 方 式 向 旅 客 作 出 说 明 或 者 警 示 不 适 宜 乘 坐 客 船 的 群 体 1 20 未 在 运 输 服 务 中 以 明 示 的 方 式 向 旅 客 作 出 说 明 或 者 警 示 正 确 使 用 相 关 设 施 设 备 的 方 法 1 29

30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21 未 在 运 输 服 务 中 以 明 示 的 方 式 向 旅 客 作 出 说 明 或 者 警 示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1 22 未 在 运 输 服 务 中 以 明 示 的 方 式 向 旅 客 作 出 说 明 或 者 警 示 未 向 旅 客 开 放 的 经 营 服 务 场 所 和 设 施 设 备 1 23 未 在 运 输 服 务 中 以 明 示 的 方 式 向 旅 客 作 出 说 明 或 者 警 示 可 能 危 及 旅 客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和 其 他 情 形 1 24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水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每 次 扣 分 5 25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5 26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30

31 江 苏 省 水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评 分 标 准 (2016 版 )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1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5 2 未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5 安 全 生 产 3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一 般 或 较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11 4 拖 延 谎 报 隐 瞒 不 报 重 特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21 5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人 员 死 亡 1 人 以 上 扣 3 分, 死 亡 3 人 以 上 的 扣 10 分, 死 亡 10 人 以 上 的 扣 30 分 6 未 按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经 营 者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其 它 事 项 的 2 1 未 按 规 定 配 备 与 船 舶 数 量 相 应 的 专 职 海 务 机 务 管 理 人 员 的 21 2 未 按 要 求 对 船 舶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包 括 船 舶 未 持 有 有 效 的 所 有 权 登 记 证 书 国 籍 证 书 检 验 证 书 以 及 按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证 明 船 舶 符 合 安 全 与 防 污 10 入 级 检 验 要 求 的 其 他 证 书, 未 建 立 船 舶 档 案 3 新 建 船 舶 不 符 合 交 通 运 输 部 关 于 船 型 技 术 标 准 船 龄 以 及 节 能 减 排 要 求 的 10 4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主 要 股 东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2 5 固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2 6 海 务 机 务 管 理 人 员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2 7 与 其 直 接 订 立 一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的 高 级 船 员 的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2 经 营 行 为 8 委 托 的 船 舶 管 理 企 业 发 生 变 更 或 者 委 托 管 理 协 议 发 生 变 化,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申 请 变 更 备 案,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2 9 擅 自 出 租 出 借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件,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资 格 的 已 取 得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的 船 舶 报 废 转 让 或 者 变 更 经 营 者, 未 在 15 个 工 作 日 内 申 请 办 理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注 销 变 更 手 续 的 未 经 许 可 转 让 出 租 出 借 或 者 涂 改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未 按 照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标 定 的 载 货 定 额 和 经 营 范 围 从 事 货 物 运 输 的 擅 自 改 装 危 险 品 船 增 加 载 货 定 额 不 使 用 规 范 的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定 的 运 输 单 证 水 路 货 物 班 轮 运 输 业 务 经 营 者 未 在 班 轮 航 线 开 航 的 7 日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所 使 用 的 船 舶 以 及 班 期 班 次 和 运 价 并 报 原 许 可 机 关 备 案 的 5 16 水 路 货 物 班 轮 运 输 业 务 经 营 者 变 更 班 期 班 次 和 运 价 或 者 停 止 经 营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班 轮 航 线 的 未 在 变 更 或 者 停 止 经 营 的 7 日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或 未 5 31

32 评 价 指 标 扣 分 内 容 扣 分 值 报 原 许 可 机 关 备 案 17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不 依 法 经 营, 不 诚 实 守 信, 以 不 合 理 的 运 价 或 者 其 他 不 正 当 方 式 不 规 范 行 为 争 抢 货 源 及 提 供 运 输 服 务 5 18 不 服 从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对 关 系 国 计 民 生 物 资 紧 急 运 输 的 统 一 组 织 协 调 新 增 普 通 货 船 运 力, 未 在 船 舶 开 工 建 造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所 在 地 的 市 级 人 民 政 府 水 路 运 输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5 20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水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指 令 性 应 急 运 输 任 务 的, 每 发 生 一 次 5 21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情 节 轻 微, 经 批 评 教 育 5 后 及 时 改 正 的 22 由 于 经 营 者 管 理 原 因, 导 致 发 生 违 反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出 现 过 激 行 为 严 重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21 1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投 诉 受 理 处 理 和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的 2 2 发 生 有 效 投 诉, 每 发 生 1 起 的 3 服 务 质 量 3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市 县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3 4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5 5 因 服 务 质 量 差 被 国 家 级 新 闻 媒 体 曝 光 的 10 6 因 服 务 质 量 受 到 县 级 以 上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或 运 管 机 构 通 报 批 评 的 10 1 未 及 时 报 送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运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的 2 信 息 报 送 2 报 送 的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和 相 关 统 计 资 料 有 误 的 1 3 信 息 报 送 活 动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3 32

33 附 件 2 江 苏 省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评 定 年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制 说 明 : 信 用 档 案 实 行 电 子 档 案,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档 案 信 息 含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归 集 的 信 息 经 营 者 网 上 填 报 的 信 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上 录 入 的 信 息 旧 版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过 渡 期 内 暂 不 能 出 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注 明 工 商 注 册 号 33

34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不 具 有 的 信 息 录 入 填 报 一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分 支 机 构 : 名 称 二 经 营 范 围 : 万 元 税 务 登 记 号 地 址 三 相 关 经 营 信 息 : 客 运 总 资 产 万 元 年 客 运 总 收 入 万 元 从 业 人 员 数 驾 驶 员 人 数 管 理 人 员 数 营 运 客 车 数 座 位 数 高 级 车 中 级 车 一 级 客 运 站 二 级 客 运 站 三 级 客 运 站 四 级 客 运 站 省 际 客 运 班 线 数 市 际 客 运 班 线 数 县 际 客 运 班 线 数 县 内 客 运 班 线 数 省 际 包 车 份 额 数 市 际 包 车 份 额 数 市 内 县 际 县 内 包 车 份 额 数 注 : 若 注 明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无 需 填 写 工 商 注 册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和 税 务 代 码 34

35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责 任 事 故 数 据 主 要 由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提 供 后 导 入 基 本 信 息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的 次 数 ( )/ 营 运 客 车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死 亡 人 数 ( )/ 营 运 客 车 数 ( )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死 亡 人 数 责 任 事 故 记 录 : 肇 事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驾 驶 员 姓 名 肇 事 地 点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死 亡 人 数 受 伤 人 数 事 故 损 失 ( 万 元 )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情 况 事 故 等 级 其 他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时 间 处 理 情 况 事 项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肇 事 地 点 事 故 等 级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35

36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经 营 行 为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值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总 值 ( )/ 营 运 客 车 数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项 目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车 号 违 法 事 实 处 罚 情 况 处 罚 机 构 其 他 经 营 行 为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36

37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服 务 质 量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投 诉 率 ( )=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次 数 ( )/ 营 运 客 车 数 ( ) 投 诉 信 息 记 录 :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方 式 投 诉 人 被 投 诉 责 任 人 姓 名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投 诉 内 容 社 会 影 响 是 否 被 媒 体 曝 光 是 否 受 理 机 关 曝 光 媒 体 名 称 处 理 情 况 服 务 质 量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是 否 属 于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37

38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息 报 送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信 息 报 送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报 送 情 况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是 否 38

39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者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身 份 证 号 码 涉 及 较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涉 及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39

40 运 输 经 营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情 况 以 及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经 营 范 围 信 用 评 定 子 行 业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信 用 评 定 周 期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信 用 评 定 计 分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总 分 年 度 内 有 无 发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运 输 市 场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较 重 严 重 信 用 等 级 信 用 等 级 :AAA AA A B 注 :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分 值 为 扣 分 值,100 分 的 基 准 分 减 掉 扣 分 值 即 总 分 评 定 机 构 : 40

41 江 苏 省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评 定 年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制 说 明 : 信 用 档 案 实 行 电 子 档 案,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档 案 信 息 含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归 集 的 信 息 经 营 者 网 上 填 报 的 信 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上 录 入 的 信 息 旧 版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过 渡 期 内 暂 不 能 出 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注 明 工 商 注 册 号 41

42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不 具 有 的 信 息 录 入 填 报 一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分 支 机 构 : 名 称 二 经 营 范 围 : 万 元 税 务 登 记 号 地 址 三 相 关 经 营 信 息 : 客 运 总 资 产 万 元 年 总 收 入 万 元 运 营 车 平 均 收 入 元 年 政 府 财 政 补 贴 万 元 其 中 燃 油 补 贴 万 元 运 营 车 辆 人 车 比 千 车 公 里 单 位 成 本 千 车 公 里 客 运 收 入 公 交 线 路 总 数 运 营 线 路 总 长 度 实 行 票 价 运 营 车 辆 总 数 运 营 车 辆 总 标 台 汽 油 车 柴 油 车 燃 气 车 纯 电 动 车 混 合 动 力 车 职 工 总 数 驾 驶 员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注 : 若 注 明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无 需 填 写 工 商 注 册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和 税 务 代 码 42

43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安 全 经 营 生 产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的 次 数 ( )/ 营 运 万 车 公 里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伤 人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受 伤 人 数 ( )/ 营 运 百 万 车 公 里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死 亡 人 数 ( )/ 营 运 百 万 车 公 里 数 ( )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 经 营 者 发 生 道 路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的 次 数 ()/ 营 运 万 车 公 里 数 ( ) - 责 任 事 故 记 录 : 肇 事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驾 驶 员 姓 名 肇 事 地 点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死 亡 人 数 受 伤 人 数 事 故 损 失 ( 万 元 )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情 况 事 故 等 级 其 他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肇 事 地 点 事 故 等 级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43

44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经 营 行 为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包 括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查 处 的 违 法 超 载 超 限 行 为 的 抄 告 信 息 等 基 本 信 息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值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总 值 ( )/ 营 运 百 万 车 公 里 数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项 目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车 号 违 法 事 实 处 罚 情 况 处 罚 机 构 其 他 经 营 行 为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44

45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经 营 服 务 质 量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投 诉 率 ()=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次 数 ()/ 营 运 客 车 数 () - 投 诉 信 息 记 录 :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方 式 投 诉 人 被 投 诉 责 任 人 姓 名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投 诉 内 容 社 会 影 响 是 否 被 媒 体 曝 光 是 否 处 理 情 况 曝 光 媒 体 名 称 受 理 机 关 服 务 质 量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是 否 属 于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45

46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息 报 送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信 息 报 送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报 送 情 况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是 否 46

47 公 共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身 份 证 号 涉 及 较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涉 及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47

48 运 输 经 营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情 况 以 及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经 营 范 围 信 用 评 定 子 行 业 信 用 评 定 周 期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信 用 评 定 计 分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总 分 年 度 内 有 无 发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运 输 市 场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较 重 严 重 信 用 等 级 信 用 等 级 :AAA AA A B 注 :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分 值 为 扣 分 值,100 分 的 基 准 分 减 掉 扣 分 值 即 总 分 评 定 机 构 : 48

49 江 苏 省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评 定 年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制 说 明 : 信 用 档 案 实 行 电 子 档 案,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档 案 信 息 含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归 集 的 信 息 经 营 者 网 上 填 报 的 信 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上 录 入 的 信 息 旧 版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过 渡 期 内 暂 不 能 出 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注 明 工 商 注 册 号 49

50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不 具 有 的 信 息 录 入 填 报 一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分 支 机 构 : 名 称 二 经 营 范 围 : 万 元 税 务 登 记 号 地 址 三 相 关 经 营 信 息 : 总 资 产 万 元 从 业 人 员 数 驾 驶 员 人 数 管 理 人 员 数 车 辆 总 数 燃 气 车 辆 数 纯 电 动 车 辆 数 传 统 燃 油 车 辆 数 注 : 若 注 明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无 需 填 写 工 商 注 册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和 税 务 代 码 50

51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责 任 事 故 数 据 主 要 由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提 供 后 导 入 基 本 信 息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率 ( )= 企 业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的 次 数 ( )/ 营 运 车 辆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 )= 企 业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死 亡 人 数 ( )/ 营 运 车 辆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伤 人 率 ( )= 企 业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受 伤 人 数 ( )/ 营 运 车 辆 数 ( ) 责 任 事 故 记 录 : 肇 事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驾 驶 员 姓 名 肇 事 地 点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死 亡 人 数 受 伤 人 数 事 故 损 失 ( 万 元 )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情 况 事 故 等 级 其 他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时 间 处 理 情 况 事 项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肇 事 地 点 事 故 等 级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51

52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经 营 行 为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值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总 值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项 目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车 号 违 法 事 实 处 罚 情 况 处 罚 机 构 其 他 经 营 行 为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52

53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服 务 质 量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投 诉 率 ( )=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次 数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投 诉 信 息 记 录 :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方 式 投 诉 人 被 投 诉 责 任 人 姓 名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投 诉 内 容 社 会 影 响 是 否 被 媒 体 曝 光 是 否 处 理 情 况 受 理 机 关 曝 光 媒 体 名 称 服 务 质 量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是 否 属 于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53

54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信 息 报 送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信 息 报 送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报 送 情 况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是 否 54

55 出 租 汽 车 客 运 经 营 者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身 份 证 号 涉 及 较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涉 及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55

56 运 输 经 营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情 况 以 及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经 营 范 围 信 用 评 定 子 行 业 信 用 评 定 周 期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信 用 评 定 计 分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总 分 年 度 内 有 无 发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运 输 市 场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较 重 严 重 信 用 等 级 信 用 等 级 :AAA AA A B 注 :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分 值 为 扣 分 值,100 分 的 基 准 分 减 掉 扣 分 值 即 总 分 评 定 机 构 : 56

57 江 苏 省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评 定 年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制 说 明 : 信 用 档 案 实 行 电 子 档 案,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档 案 信 息 含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归 集 的 信 息 经 营 者 网 上 填 报 的 信 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上 录 入 的 信 息 旧 版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过 渡 期 内 暂 不 能 出 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注 明 工 商 注 册 号 57

58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不 具 有 的 信 息 录 入 填 报 一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分 支 机 构 : 名 称 二 经 营 范 围 : 万 元 税 务 登 记 号 地 址 三 相 关 经 营 信 息 : 货 运 总 资 产 万 元 年 货 运 总 收 入 万 元 从 业 人 员 数 驾 驶 员 人 数 管 理 人 员 数 车 辆 总 数 牵 引 车 数 挂 车 数 总 吨 位 其 中 危 险 品 车 辆 数 总 吨 位 注 : 若 注 明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无 需 填 写 工 商 注 册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和 税 务 代 码 58

59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责 任 事 故 数 据 主 要 由 公 安 交 管 部 门 提 供 后 导 入 基 本 信 息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的 次 数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死 亡 率 ( )= 经 营 者 发 生 交 通 责 任 事 故 导 致 的 死 亡 人 数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评 定 期 内 累 计 发 生 运 输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事 故 累 计 死 亡 人 数 责 任 事 故 记 录 : 肇 事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驾 驶 员 姓 名 肇 事 地 点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死 亡 人 数 受 伤 人 数 事 故 损 失 ( 万 元 )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情 况 事 故 等 级 其 他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运 输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 责 任 事 故 时 间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肇 事 地 点 事 故 等 级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59

60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经 营 行 为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包 括 公 路 和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查 处 的 违 法 超 限 行 为 的 抄 告 信 息 等 基 本 信 息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值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总 值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违 法 行 为 累 积 记 分 项 目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车 号 违 法 事 实 处 罚 情 况 处 罚 机 构 其 他 经 营 行 为 记 录 :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60

61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服 务 质 量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投 诉 率 ( )=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次 数 ( )/ 营 运 货 车 数 ( ) 投 诉 信 息 记 录 :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方 式 投 诉 人 被 投 诉 责 任 人 姓 名 车 辆 牌 号 运 输 证 号 投 诉 内 容 社 会 影 响 是 否 被 媒 体 曝 光 是 否 处 理 情 况 受 理 机 关 曝 光 媒 体 名 称 服 务 质 量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是 否 属 于 重 特 大 服 务 质 量 事 件, 受 到 省 级 以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是 否 61

62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信 息 报 送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基 本 信 息 : 信 息 报 送 项 目 记 录 : 时 间 事 项 报 送 情 况 弄 虚 作 假, 拒 不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是 否 62

63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者 对 运 输 市 场 产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填 报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基 本 信 息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身 份 证 号 涉 及 较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涉 及 严 重 失 信 行 为 : 时 间 事 项 处 理 情 况 63

64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涉 及 失 信 行 为 情 况 以 及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结 果 说 明 : 本 表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根 据 相 关 信 息 自 动 生 成, 并 归 集 至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经 营 范 围 信 用 评 定 子 行 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信 用 评 定 周 期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信 用 评 定 计 分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总 分 年 度 内 有 无 发 生 较 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运 输 市 场 涉 及 失 信 的 行 为 较 重 严 重 信 用 等 级 信 用 等 级 :AAA AA A B 注 :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行 为 服 务 质 量 统 计 报 送 分 值 为 扣 分 值,100 分 的 基 准 分 减 掉 扣 分 值 即 总 分 评 定 机 构 : 64

65 江 苏 省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者 信 用 档 案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评 定 年 度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制 说 明 : 质 量 信 誉 档 案 实 行 电 子 档 案, 由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档 案 信 息 含 运 输 管 理 业 务 系 统 自 动 归 集 的 信 息 经 营 者 网 上 填 报 的 信 息 运 输 管 理 机 构 网 上 录 入 的 信 息 旧 版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过 渡 期 内 暂 不 能 出 具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则 注 明 工 商 注 册 号 65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专 场 业 务 办 理 指 南 ( 试 行 ) 发 文 机 关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文 时 间 :2008-05-27 目 录 一 专 场 业 务 概 述... 2 二 业 务 类 型... 3 三 参 与 者 及 其 作 用... 4 四 资 格 管 理... 6 五 大 宗 股 份 出 售 业 务 的 办 理 流 程... 10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绵 社 险 [2011]8 号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关 于 在 市 本 级 实 行 社 会 保 险 费 四 险 合 一 一 票 多 费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市 本 级 各 参 保 单 位 : 为 了 进 一 步 做 好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管 理 工 作, 简 化 申 报 程 序, 方 便 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44 号 新 修 订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基 本 信 息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6 月 17 日 新 水 厅 2014 49 号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建 立 和 完 善 自 治 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档 案, 加 强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推 进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和 诚 信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股 票 简 称 : 万 向 钱 潮 股 票 代 码 :000559 编 号 :2016-010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关 于 度 报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于 2016 年 2 月 27 在 巨 潮 资 讯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在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代 销 业 务 及 开 办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业 务 和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公 告 根 据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与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