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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優 化 人 口 創 建 未 來 我 們 要 發 展 及 培 育 人 才, 使 香 港 的 人 口 可 持 續 地 配 合 及 推 動 香 港 作 為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的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創 設 共 融 及 有 凝 聚 力 的 社 會, 使 人 盡 其 才, 讓 市 民 和 家 庭 享 有 優 質 的 生 活

4 目 錄 鳴 謝 : 謹 此 鳴 謝 職 業 訓 練 局 醫 院 管 理 局 銀 杏 館 勞 工 處 社 會 福 利 署 建 築 署 政 府 新 聞 處 及 香 港 警 務 處 協 助 及 提 供 本 文 件 內 部 分 照 片

5 序 言 iv 背 景 1 香 港 面 對 的 人 口 挑 戰 2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公 共 財 政 惡 化 5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6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7 整 理 公 眾 意 見 8 政 策 制 定 工 作 10 人 口 政 策 的 具 體 措 施 11 可 持 續 的 發 展 路 向 12 釋 放 本 地 勞 動 潛 力 13 提 升 本 地 培 育 人 才 的 質 素 23 吸 引 外 來 人 才 26 輸 入 勞 工 32 締 造 有 利 生 育 的 環 境 37 人 口 老 化 帶 來 的 機 遇 42 下 一 步 工 作 45 附 件 47 附 件 一 : 香 港 人 口 概 覽 (2001 年 至 2041 年 ) 48 附 件 二 : 曾 參 考 過 的 海 外 經 驗 49 附 件 三 :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職 權 範 圍 及 成 員 名 單 53 iii

6 序 言

7 香 港 沒 有 豐 富 的 天 然 資 源, 足 夠 及 優 質 的 人 力 是 社 會 和 經 濟 持 續 發 展 的 主 要 動 力, 也 是 香 港 賴 以 成 功 的 要 素 我 們 固 然 要 做 好 栽 培 本 地 年 青 一 代 的 工 作, 和 透 過 持 續 培 訓 建 立 豐 富 的 人 才 庫, 但 作 為 國 際 都 會, 為 鞏 固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我 們 也 要 積 極 羅 致 外 來 人 才 行 政 長 官 把 人 口 政 策 列 為 重 點 施 政 範 疇, 在 現 屆 政 府 上 任 初 期 重 組 了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 督 導 委 員 會 ) 督 導 委 員 會 以 發 展 及 培 育 人 才, 使 香 港 的 人 口 可 持 續 地 配 合 及 推 動 香 港 作 為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的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創 設 共 融 及 有 凝 聚 力 的 社 會, 使 人 盡 其 才, 讓 市 民 和 家 庭 享 有 優 質 的 生 活 作 為 人 口 政 策 的 目 標 督 導 委 員 會 並 在 2013 年 10 月 展 開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就 香 港 人 口 政 策 的 發 展 及 路 向 徵 詢 社 會 各 界 的 意 見 督 導 委 員 會 認 為 一 個 可 持 續 的 人 口 政 策 不 能 只 側 重 經 濟 發 展, 它 亦 要 讓 每 一 位 香 港 人 享 有 平 等 發 展 機 會, 發 揮 所 長, 並 能 兼 顧 市 民 對 宜 居 環 境 和 優 質 生 活 的 訴 求 經 詳 細 討 論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收 到 的 意 見 和 徵 詢 督 導 委 員 會 後, 政 府 制 定 了 一 套 全 面 及 可 行 的 人 口 政 策 行 動 綱 領, 並 於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公 布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公 眾 闡 釋 政 府 的 人 口 政 策, 並 臚 列 具 體 的 策 略 及 措 施 作 為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主 席, 過 去 兩 年 的 內 部 討 論 和 親 身 參 與 的 公 眾 討 論, 讓 我 對 推 動 人 口 政 策 工 作 多 了 一 些 體 會 和 啓 發, 想 跟 大 家 分 享 一 下 第 一, 人 口 政 策 涉 及 多 個 政 策 範 疇 經 濟 發 展 教 育 培 訓 地 政 規 劃 房 屋 供 應 勞 工 福 利 和 入 境 政 策 等, 實 在 是 需 要 所 有 12 個 政 策 局 都 參 與 其 中, 高 層 次 的 督 導 亦 是 必 不 可 少 此 外, 人 口 政 策 是 持 續 細 水 長 流 的 工 作 一 個 有 效 的 人 口 政 策 不 能 只 靠 多 年 一 檢 的 安 排, 它 應 該 是 滲 入 每 個 政 策 局 的 日 常 工 作 中, 而 不 同 的 政 策 範 疇 亦 要 互 相 配 合, 所 以 我 們 會 將 人 口 政 策 與 其 他 政 策 連 結 起 來, 發 揮 協 同 效 應 換 句 話 說, 所 有 政 策 局 在 制 訂 自 身 的 政 策 時, 亦 須 考 慮 人 口 政 策 的 目 標 v

8 第 二, 有 意 見 認 為 這 次 諮 詢 不 夠 全 面, 只 觸 及 部 分 議 題 正 如 上 文 所 提 及, 人 口 政 策 的 覆 蓋 面 甚 廣, 而 個 別 政 策 局 和 委 員 會 正 積 極 處 理 當 中 一 些 重 要 議 題 ( 例 如 房 屋 供 應 公 共 財 政 退 休 保 障 長 者 服 務 等 ) 如 果 將 這 些 議 題 一 併 納 入 這 次 檢 視 人 口 政 策 的 範 疇 內, 不 但 重 複 大 家 的 工 作, 亦 令 討 論 分 散, 失 去 深 度 因 此, 我 們 這 次 聚 焦 處 理 了 一 些 對 香 港 未 來 發 展 至 關 重 要 但 在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未 有 在 其 他 政 策 平 台 深 入 討 論 的 議 題, 例 如 勞 動 力 不 足 技 術 錯 配 和 建 立 香 港 的 人 才 庫 等 第 三, 不 少 人 對 香 港 未 來 的 發 展 方 向 和 人 口 結 構,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意 見, 這 亦 反 映 香 港 是 個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有 人 反 對 發 展, 甚 至 建 議 訂 立 人 口 上 限 或 取 消 單 程 證 計 劃 以 控 制 人 口 增 長 也 有 人 質 疑 香 港 未 來 的 增 長 模 式 是 否 仍 要 依 賴 勞 動 人 口 量 的 增 長 我 同 意 香 港 不 能 盲 目 追 求 發 展, 但 我 們 絕 不 能 停 滯 不 前 正 如 行 政 長 官 指 出,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是 政 府 的 首 要 目 標, 因 為 要 解 決 房 屋 貧 窮 老 年 社 會 和 環 境 等 民 生 問 題, 必 須 有 持 續 的 經 濟 增 長 我 們 既 要 為 香 港 發 掘 具 增 長 潛 質 和 可 持 續 的 經 濟 發 展 機 會, 也 要 補 足 勞 動 力, 以 處 理 現 時 多 個 行 業 面 對 嚴 重 人 手 不 足 和 預 期 幾 年 後 勞 動 人 口 下 降 的 問 題 從 應 對 人 口 老 化 和 協 助 家 庭 團 聚 的 目 標 而 言, 我 們 不 認 同 訂 立 人 口 上 限 或 取 消 單 程 證 計 劃 這 些 極 端 建 議, 但 會 透 過 更 新 2007 年 發 表 的 香 港 2030: 規 劃 遠 景 及 策 略, 切 實 地 為 香 港 規 劃 足 夠 土 地 去 應 付 2030 年 以 後 的 發 展 需 要 第 四, 我 們 鼓 勵 更 多 婦 女 或 年 長 人 士 加 入 勞 動 市 場 之 同 時, 亦 肯 定 婦 女 對 家 庭 的 貢 獻, 並 尊 重 年 長 人 士 提 早 退 休 的 決 定 我 們 的 出 發 點 是 為 他 們 提 供 多 一 個 選 擇, 希 望 透 過 例 如 加 強 託 兒 服 務 改 善 就 業 支 援 等 措 施, 消 除 婦 女 或 年 長 人 士 加 入 或 留 在 職 場 的 障 礙, 創 造 有 利 因 素 讓 他 們 可 以 兼 顧 工 作 和 工 作 以 外 的 生 活, 不 用 二 擇 其 一 同 樣 地, 我 們 無 意 干 預 個 別 家 庭 生 兒 育 女 的 決 定 參 考 海 外 經 驗 和 考 慮 到 香 港 的 現 實 情 況 後, 我 們 認 為 推 動 家 庭 友 善 僱 傭 措 施 等 以 營 造 有 利 生 育 的 大 環 境, vi

9 會 較 提 供 直 接 現 金 資 助 鼓 勵 市 民 生 育 更 符 合 香 港 的 整 體 需 要 除 致 力 栽 培 本 地 人 才 外, 我 們 也 要 積 極 招 攬 和 吸 納 世 界 各 地 的 企 業 家 和 專 才 來 港 創 業 和 工 作, 配 合 香 港 發 展 高 增 值 行 業 的 龐 大 人 才 需 求,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優 化 建 造 業 輸 入 勞 工 的 措 施, 以 滿 足 建 造 業 需 求 第 五, 這 文 件 建 議 的 措 施 大 多 需 要 長 時 間 的 實 施 方 能 見 效 我 們 在 未 來 日 子, 亦 要 因 應 社 會 經 濟 情 況 和 需 要, 調 節 這 些 措 施 下 一 階 段 的 工 作 目 標 是 貫 徹 落 實 監 察 進 度 審 視 成 效 適 時 調 整 由 官 方 成 員 組 成 的 督 導 委 員 會, 會 監 察 各 項 措 施 的 落 實 情 況, 並 適 時 向 外 交 代 人 口 政 策 措 施 的 成 效 和 徵 詢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優 化 各 項 政 策 措 施 我 亦 歡 迎 大 家 繼 續 發 表 你 們 寶 貴 的 意 見 林 鄭 月 娥, GBS, JP 政 務 司 司 長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主 席 vii

10 背 景

11 香 港 面 對 的 人 口 挑 戰 人 口 急 速 老 化 由 於 市 民 的 預 期 壽 命 延 長, 加 上 出 生 率 下 降, 香 港 人 口 正 在 老 化, 而 且 老 化 的 速 度 很 快 到 2041 年, 香 港 人 口 中 有 接 近 三 分 之 一 年 屆 65 歲 或 以 上 ( 見 圖 一 ) 整 體 人 口 中 的 年 長 人 士 比 率 會 不 斷 增 加, 而 年 輕 或 壯 年 人 士 比 率 則 相 應 下 降 香 港 未 來 將 出 現 倒 形 人 口 金 字 塔 ( 見 圖 二 ) (%) 圖 一 :2041 年 3 人 便 有 1 人 是 長 者 # # ( 000) 圖 二 :2041 年 的 倒 形 人 口 金 字 塔 2041 * ( 000) # * 2

12 勞 動 參 與 率 下 降 撫 養 比 率 惡 化 2. 人 口 老 化 會 減 低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 即 勞 動 人 口 佔 整 體 15 歲 或 以 上 人 口 的 比 例 ) 我 們 預 期, 香 港 的 勞 動 人 口 將 由 2018 年 左 右 達 到 371 萬 的 頂 峰 後, 下 降 到 2035 年 的 351 萬, 然 後 才 回 復 溫 和 的 增 長, 而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會 由 2013 年 的 59.4% 降 至 2041 年 的 49.5%( 見 圖 三 ) 圖 三 : 勞 動 人 口 2018 年 見 頂,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持 續 下 降 ( 000) (%) 隨 著 人 口 老 化, 本 港 的 撫 養 比 率 將 會 迅 速 惡 化 現 時 每 4.7 名 適 齡 工 作 人 士 (15 至 64 歲 ) 撫 養 一 名 長 者, 這 比 率 會 下 降 至 2041 年 的 1.8 ( 見 圖 四 ) 單 程 證 人 士 為 人 口 增 長 主 要 來 源 4. 預 期 整 體 人 口 會 由 現 時 的 723 萬 增 至 2041 年 的 847 萬, 增 長 率 非 常 溫 和, 每 年 平 均 只 有 0.6% 當 出 生 率 維 持 低 水 平 的 情 況 下,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人 士 會 繼 續 是 人 口 增 長 的 主 要 來 源 ( 見 圖 五 及 六 ) 3

13 圖 四 : 長 者 撫 養 比 率 迅 速 惡 化 長 者 工 作 人 口 註 : 1. 長 者 撫 養 比 率 指 65 歲 或 以 上 人 口 數 目 相 對 每 千 名 15 至 64 歲 人 口 比 率 2. 不 包 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3. 臨 時 數 字 4. 推 算 數 字 資 料 來 源 : 政 府 統 計 處 人 口 統 計 組 圖 五 : 未 來 人 口 增 長 非 常 溫 和 人 口 增 長 率 實 際 數 字 人 口 數 目 實 際 數 字 人 口 增 長 率 推 算 數 字 人 口 數 目 推 算 數 字 ( 百 萬 ) (%) 年 至 2011 年 平 均 每 年 增 長 率 :1.0% 年 至 2041 年 平 均 每 年 增 長 率 :0.6% 註 : 包 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資 料 來 源 : 政 府 統 計 處 人 口 統 計 組 4

14 圖 六 : 單 程 證 人 士 繼 續 是 人 口 增 長 主 要 來 源 人 口 估 算 人 口 推 算 # 基 本 人 口 加 : 自 然 增 長 ( 出 生 減 死 亡 )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人 士 其 他 淨 遷 移 ( 包 括 移 民 到 港 或 往 外 地 讀 書 或 工 作 等 ) 總 計 註 : # 臨 時 數 字 由 於 四 捨 五 入 關 係, 個 別 項 目 的 數 字 加 起 來 可 能 與 總 數 略 有 出 入 5. 有 關 人 口 結 構 及 轉 變 的 數 據 請 參 照 附 件 一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公 共 財 政 惡 化 6. 過 去 30 年, 香 港 經 濟 每 年 平 均 增 長 4.6%, 其 中 1.4% 源 自 勞 動 人 口 增 長, 其 餘 3.2% 則 來 自 生 產 力 增 長 勞 動 力 不 足 會 拖 慢 經 濟 增 長, 一 旦 勞 動 人 口 如 預 期 般 在 2018 年 後 開 始 減 少, 財 政 司 司 長 轄 下 的 長 遠 財 政 計 劃 工 作 小 組 推 算 香 港 的 經 濟 增 長 率 會 逐 步 下 降, 由 2014 至 2021 年 的 3.5%, 跌 至 2022 至 2025 年 的 3%, 再 跌 至 2026 至 2041 年 的 2.5% 左 右 ( 見 圖 七 ) 另 一 方 面, 人 口 老 化 會 令 醫 療 和 長 者 福 利 服 務 開 支 上 升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加 上 開 支 增 加, 對 香 港 公 共 財 政 的 可 持 續 性 造 成 影 響 7. 長 遠 財 政 計 劃 工 作 小 組 去 年 3 月 發 表 的 報 告 顯 示, 隨 着 香 港 步 入 成 熟 經 濟 體 系 及 人 口 老 化 兩 者 結 合 的 影 響, 即 使 教 育 社 會 福 利 和 衞 生 方 面 的 服 務 維 持 在 現 有 水 平, 而 開 支 只 按 價 格 變 動 及 人 口 變 化 增 長, 結 構 性 財 赤 有 可 能 在 未 來 10 年 左 右 出 現 政 府 須 採 取 措 施, 促 進 經 濟 增 長 控 制 政 府 開 支 增 長 保 障 和 擴 大 收 入 基 礎, 以 及 為 未 來 設 立 儲 蓄 計 劃 5 8. 面 對 人 口 老 化 帶 來 的 挑 戰, 行 政 長 官 在 他 的 競 選 政 綱 中 提 倡 制 定 人 口 政 策, 優 化 人 口 結 構, 規 劃 中 長 期 人 力 資 源 供 求, 以 推 動 香 港 社 會 及 經 濟 長 遠 平 穩 發 展

15 圖 七 : 勞 動 力 不 足 將 拖 慢 經 濟 增 長 % (2.4) % 3.5% 3.0% (1.7) 2.5% 2.5% 3.0 (1.8) (2.2) (2.2) 2.0 (1.8) (0.7) (1.8) (2.2) 1.0 (1.2) (1.2) (1.1) (1.0) (0.7) (0.1) (0.1) 0.0 (-0.3) (-0.3)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9. 行 政 長 官 把 應 對 人 口 挑 戰 列 為 優 先 處 理 的 工 作, 隨 後 於 2012 年 12 月 重 組 了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擔 任 主 席 的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 督 導 委 員 會 ), 擴 大 其 成 員 的 組 成, 由 以 往 只 有 官 方 成 員, 首 次 加 入 來 自 不 同 專 業 及 背 景 的 非 官 方 成 員, 讓 政 府 商 議 人 口 政 策 時, 可 以 吸 納 更 多 專 業 及 多 元 意 見 10. 督 導 委 員 會 是 政 府 處 理 人 口 政 策 的 重 要 平 台, 在 2012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11 月 的 兩 年 任 期 中, 督 導 委 員 會 共 舉 行 了 11 次 會 議, 商 討 與 人 口 政 策 相 關 的 議 題, 及 有 關 進 行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準 備 及 跟 進 工 作 6

16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11. 督 導 委 員 會 於 2013 年 10 月 24 日 發 表 名 為 集 思 港 益 的 人 口 政 策 諮 詢 文 件, 展 開 了 為 期 4 個 月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向 市 民 闡 述 香 港 正 面 對 的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化 和 挑 戰, 並 就 應 對 的 策 略 及 措 施 徵 詢 市 民 的 意 見,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於 2014 年 2 月 23 日 結 束 諮 詢 文 件 已 上 載 於 人 口 政 策 專 屬 網 站 ( engagement) 12. 督 導 委 員 會 在 諮 詢 文 件 中 指 出,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人 口 政 策 應 以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使 香 港 繼 續 成 為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作 為 願 景 有 鑑 於 香 港 的 未 來 有 賴 經 濟 及 社 會 共 同 發 展, 督 導 委 員 會 建 議 香 港 人 口 政 策 的 目 標 如 下 : 發 展 及 培 育 人 才, 使 香 港 的 人 口 可 持 續 地 配 合 及 推 動 香 港 作 為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的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創 設 共 融 及 有 凝 聚 力 的 社 會, 使 人 盡 其 才, 讓 市 民 和 家 庭 享 有 優 質 的 生 活 13. 為 達 致 這 目 標, 督 導 委 員 會 建 議 循 5 個 方 向 應 對 有 關 挑 戰 這 包 括 處 理 勞 動 力 不 足 問 題 ; 提 升 勞 動 人 口 質 素 ; 吸 引 更 多 外 來 人 才 來 港, 並 提 高 輸 入 勞 工 制 度 的 效 率 ; 探 討 有 利 生 育 的 措 施 ; 以 及 推 廣 積 極 樂 頤 年 14. 在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期 間, 督 導 委 員 會 及 其 秘 書 處 共 舉 辦 了 3 場 地 區 公 眾 論 壇 及 11 個 聚 焦 小 組 出 席 了 12 個 政 府 諮 詢 組 織 的 諮 詢 會, 又 參 加 了 不 同 持 份 者 安 排 的 24 場 諮 詢 會 / 論 壇, 當 中 包 括 各 個 商 會 專 業 團 體 7

17 政 黨 非 政 府 機 構 關 注 團 體 學 校 和 高 等 / 專 上 教 育 界 別, 並 出 席 了 18 區 區 議 會 或 其 轄 下 委 員 會 的 會 議 政 務 司 司 長 亦 出 席 了 兩 次 立 法 會 內 務 委 員 會 的 特 別 會 議, 聽 取 議 員 的 意 見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非 官 方 成 員 亦 出 席 了 公 開 論 壇 及 聚 焦 小 組 等, 並 接 受 媒 體 訪 問 和 在 報 章 撰 文, 論 述 人 口 政 策 相 關 的 議 題 整 理 公 眾 意 見 15. 在 4 個 月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期 間, 督 導 委 員 會 透 過 不 同 的 途 徑, 共 收 到 份 意 見 書 政 府 委 託 了 香 港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就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進 行 獨 立 分 析, 並 撰 寫 分 析 報 告 16. 根 據 該 分 析 報 告, 主 要 的 意 見 可 歸 納 為 以 下 10 點 : 一. 二. 三. 四. 認 同 可 提 升 婦 女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建 議 改 善 託 兒 服 務 和 課 餘 託 管 更 廣 泛 採 納 家 庭 友 善 工 作 間 措 施 提 供 更 多 兼 職 工 作, 以 及 改 善 再 培 訓 服 務 普 遍 支 持 延 遲 退 休 年 齡 讓 僱 員 自 行 決 定 退 休 年 齡 政 府 為 長 者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以 及 鼓 勵 僱 主 聘 用 年 長 人 士 也 有 意 見 關 注 到 延 遲 退 休 年 齡 可 能 會 影 響 年 青 一 輩 的 晉 升 機 會 有 關 新 來 港 人 士 的 意 見 中, 大 量 是 有 關 單 程 證 制 度, 內 容 主 要 有 關 審 批 權 甄 選 準 則 限 額 的 數 目, 以 及 讓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人 士 保 留 內 地 戶 籍, 以 讓 他 們 在 不 能 適 應 香 港 生 活 時 可 選 擇 返 回 內 地 也 有 意 見 建 議 要 改 善 培 訓 服 務, 以 助 新 來 港 人 士 融 入 社 會 亦 有 一 些 建 議 停 止 批 准 以 婚 姻 作 為 家 庭 團 聚 的 申 請, 或 關 注 享 有 特 定 的 政 府 福 利 和 服 務 的 居 港 7 年 的 要 求 應 鼓 勵 僱 主 聘 用 殘 疾 人 士, 並 加 強 對 少 數 族 裔 在 學 習 中 文 和 就 業 方 面 的 支 援 8

18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有 需 要 改 善 職 業 教 育 讓 專 上 教 育 的 內 容 更 符 合 勞 動 市 場 和 社 會 的 需 要 此 外, 增 加 大 學 學 額, 以 及 加 強 支 援 持 續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和 副 學 士 課 程 的 發 展 在 輸 入 人 才 方 面, 主 要 的 意 見 提 到 窒 礙 人 才 來 港 的 因 素 ( 例 如 國 際 學 校 學 位 不 足 ), 以 及 政 府 應 更 主 動 及 提 供 誘 因 以 吸 引 非 本 地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留 港 工 作 政 府 又 應 在 輸 入 人 才 時 優 先 考 慮 特 別 有 需 要 的 行 業 或 界 別 就 已 移 民 的 港 人 及 其 下 一 代, 收 集 到 的 意 見 多 是 有 關 他 們 回 流 香 港 時 可 能 面 對 的 障 礙, 以 及 提 出 政 府 須 主 動 接 觸 他 們 主 要 透 過 簽 名 運 動 表 達 的 意 見 強 調 要 保 障 本 地 低 技 術 工 人 以 及 嚴 格 地 批 准 工 作 簽 證 有 很 多 的 意 見 分 別 支 持 和 反 對 輸 入 勞 工, 這 方 面 並 沒 有 共 識 也 有 建 議 提 出 應 聚 焦 在 較 難 吸 引 人 入 行 和 面 對 人 手 短 缺 的 行 業, 例 如 建 造 業 或 護 理 行 業 在 家 庭 和 生 育 方 面, 很 多 意 見 建 議 加 強 支 援 家 庭 ( 例 如 提 供 稅 務 優 惠 育 兒 津 貼 資 助 房 屋 等 ) 和 鼓 勵 生 育 ( 例 如 提 供 財 政 支 援 延 長 產 假 提 供 侍 產 假 等 ) 另 外, 不 少 意 見 指 高 房 屋 開 支 教 育 服 務 的 供 應 養 育 兒 女 的 經 濟 負 擔 等 均 有 礙 市 民 結 婚 和 成 立 家 庭 推 動 積 極 樂 頤 年, 包 括 善 用 年 長 人 士 擔 任 義 工 和 建 設 友 待 長 者 的 環 境 有 關 發 展 銀 髮 市 場 方 面 的 意 見 不 多, 主 要 是 評 論 有 關 市 場 的 潛 力 應 加 強 支 援 長 者, 特 別 是 在 經 濟 支 援 安 老 院 舍 服 務 醫 護 服 務 及 長 者 住 屋 方 面 關 注 人 口 密 度 的 問 題, 並 希 望 設 立 人 口 上 限 或 不 再 以 增 加 人 口 為 目 標 也 有 意 見 認 為 諮 詢 太 過 着 重 人 力 和 經 濟, 忽 視 了 生 活 質 素 等 題 目 9

19 17. 分 析 報 告 於 2014 年 7 月 4 日 公 布 報 告 內 容 及 所 有 意 見 書 已 上 載 於 人 口 政 策 專 屬 網 站 ( 政 策 制 定 工 作 18.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結 束 後, 督 導 委 員 會 經 分 析 了 收 到 的 意 見 後, 決 定 以 5 大 策 略 應 對 人 口 結 構 變 化 帶 來 的 新 挑 戰 : 一. 創 造 有 利 環 境, 吸 引 更 多 婦 女 和 年 長 人 士 投 入 勞 動 市 場, 盡 量 避 免 因 勞 動 力 不 足 而 窒 礙 了 未 來 的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 二. 三. 四. 五. 持 續 發 展 經 濟 及 改 善 教 育 和 培 訓, 為 年 青 一 代 創 造 更 多 元 化 和 具 前 景 的 就 業 機 會, 並 讓 他 們 擁 有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所 需 要 的 技 能, 能 在 崗 位 上 發 揮 所 長 ; 以 更 積 極 進 取 和 目 標 清 晰 的 方 法, 吸 引 更 多 外 來 人 才 來 港 工 作 和 定 居, 累 積 人 才 資 本, 並 在 不 損 及 本 地 工 人 利 益 的 情 況 下, 為 持 續 人 手 不 足 的 行 業 考 慮 更 有 效 的 輸 入 勞 工 安 排 ; 營 造 有 利 環 境, 協 助 市 民 實 現 成 家 立 室 及 生 兒 育 女 的 願 望 ; 及 建 設 友 待 長 者 的 環 境, 推 廣 積 極 樂 頤 年, 並 善 用 長 者 組 群 的 寶 貴 資 源 19. 政 務 司 司 長 於 2014 年 4 月 成 立 了 一 個 政 府 內 部 高 層 的 政 策 小 組, 按 督 導 委 員 會 建 議 的 人 口 政 策 目 標 及 5 大 策 略, 制 訂 及 統 籌 可 行 的 具 體 措 施, 以 納 入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和 各 相 關 政 策 局 的 政 策 過 程 中, 政 策 小 組 參 考 了 海 外 的 相 關 經 驗 ( 撮 要 見 附 件 二 ), 充 分 考 慮 了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以 及 督 導 委 員 會 及 政 策 局 就 建 議 措 施 的 討 論 及 研 究 10

20 人 口 政 策 的 具 體 措 施

21 20. 行 政 長 官 在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採 納 了 督 導 委 員 會 建 議 的 人 口 政 策 目 標 及 5 大 策 略 人 口 政 策 的 涵 蓋 面 很 廣 泛, 包 括 人 口 增 長 的 可 持 續 性 釋 放 現 有 人 口 潛 力 提 升 本 地 培 育 人 才 的 質 素 引 入 外 來 人 才 生 兒 育 女 積 極 樂 頤 年 等 可 持 續 的 發 展 路 向 21. 人 口 政 策 須 在 可 持 續 的 基 礎 上 推 行, 這 也 是 香 港 長 遠 發 展 的 路 向 22. 在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上, 有 意 見 認 為 香 港 地 少 人 多, 應 該 設 定 一 個 人 口 上 限, 限 制 人 口 增 長 事 實 上, 本 港 近 10 年 的 人 口 增 長 非 常 有 限, 平 均 每 年 只 有 0.6% 的 增 長 我 們 正 面 對 人 口 老 化 勞 動 人 口 減 少 及 生 產 力 下 降 的 挑 戰 限 制 人 口 增 長 無 助 我 們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我 們 的 應 對 策 略 是 要 優 化 人 口 結 構, 減 緩 老 化 的 速 度, 並 以 提 升 生 產 力 及 釋 放 勞 動 潛 力, 從 而 改 善 人 口 的 質 與 量 人 口 上 限 建 議 實 際 上 難 以 操 作, 環 顧 世 界 各 地 亦 鮮 有 為 本 身 人 口 數 目 設 限 的 先 例, 國 際 間 亦 沒 有 適 當 人 口 水 平 公 認 的 指 標 及 定 義 23. 香 港 土 地 資 源 匱 乏 人 口 密 度 高, 市 民 擔 心 人 口 持 續 增 長 會 對 現 有 基 建 交 通 公 共 設 施 及 服 務 房 屋 供 應, 以 至 自 然 環 境 等 構 成 壓 力, 不 無 道 理 但 人 為 地 限 制 或 減 慢 人 口 增 長 亦 不 是 可 取 的 做 法 我 們 應 以 積 極 的 態 度, 透 過 整 體 城 市 規 劃 有 效 地 運 用 現 有 的 土 地 和 以 大 膽 創 新 的 手 法 開 拓 可 供 發 展 的 用 地, 讓 香 港 可 以 在 可 持 續 的 基 礎 上 發 展, 達 致 經 濟 增 長 之 餘, 同 時 讓 市 民 享 有 更 佳 的 生 活 環 境 12

22 24. 為 更 好 規 劃 未 來 的 香 港, 發 展 局 及 規 劃 署 將 會 統 籌 更 新 2007 年 發 表 的 香 港 2030: 規 劃 遠 景 與 策 略, 從 創 造 容 量 改 善 生 活 環 境 加 強 經 濟 競 爭 力 及 推 動 可 持 續 發 展 等 方 面, 探 討 香 港 超 越 2030 年 的 整 體 空 間 規 劃 土 地 及 基 建 發 展 的 策 略 和 可 能 方 案 發 展 局 將 於 今 年 內 進 行 多 項 研 究, 整 項 研 究 更 新 預 計 分 階 段 於 2015/2016 年 完 成 釋 放 本 地 勞 動 潛 力 年, 香 港 的 勞 動 人 口 約 358 萬,59.4%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與 其 他 亞 洲 經 濟 體 系 相 若 不 過,15 至 64 歲 非 從 事 經 濟 活 動 的 人 口 仍 有 156 萬 政 府 會 消 除 就 業 障 礙, 鼓 勵 當 中 更 多 市 民 工 作, 以 紓 緩 人 口 老 化 及 勞 動 人 口 萎 縮 帶 來 的 影 響 在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收 集 的 意 見 反 映 清 晰 的 共 識, 認 為 政 府 應 延 長 工 作 年 期, 鼓 勵 更 多 婦 女 投 入 勞 動 市 場, 以 及 推 動 殘 疾 人 士 及 其 他 弱 勢 群 組 就 業 13 延 長 工 作 年 期 26. 香 港 沒 有 法 定 的 退 休 年 齡 雖 然 本 港 50 至 64 歲 人 士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在 過 去 10 年 持 續 上 升, 由 2003 年 的 56.3% 升 至 2013 年 的 62.3%, 但 依 然 較 其 他 亞 洲 國 家 為 低 本 地 年 長 人 士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隨 年 齡 組 別 上 升 而 下 跌 2013 年,50 至 54 歲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為 76.8%,55 至 59 歲 則 下 降 至 6 3.7%,6 0 至 64 歲 再 進 一 步 下 降 至 39.4% ( 見 圖 一 ) 5 0 至 6 4 歲 非 從 事 經 濟 活 動 人 口 中, 圖 一 : 本 港 年 長 人 士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低 於 日 本 新 加 坡 等 地 (2013) (%)

23 有 接 近 40% 聲 稱 已 經 退 休 今 天 及 未 來 的 長 者 的 健 康 情 況 較 佳, 當 中 不 少 願 意 延 長 工 作 年 期, 這 批 富 經 驗 的 年 長 人 士 有 助 紓 緩 勞 動 人 口 萎 縮 的 情 況 27. 我 們 會 鼓 勵 各 行 各 業 延 後 退 休 年 齡 經 考 慮 了 諮 詢 結 果 和 包 括 財 政 影 響 等 因 素 後, 作 為 香 港 最 大 的 僱 主, 政 府 決 定 帶 頭 延 長 公 務 員 的 服 務 年 期 我 們 計 劃 於 今 年 年 中, 提 高 新 入 職 的 文 職 公 務 員 的 退 休 年 齡 至 65 歲, 而 紀 律 部 隊 則 至 60 歲, 並 就 延 長 現 職 公 務 員 服 務 年 期 制 訂 彈 性 措 施, 讓 政 府 作 為 僱 主 能 及 早 部 署, 應 對 人 口 老 化 所 帶 來 的 挑 戰, 同 時 能 靈 活 地 因 應 部 門 的 不 同 運 作 和 繼 任 需 要 配 備 所 需 的 人 手 按 部 門 運 作 需 要 延 長 已 屆 退 休 年 齡 公 務 員 的 工 作 年 期 上 文 提 及 的 彈 性 措 施 包 括 : 賦 予 職 系 / 部 門 首 長 更 多 彈 性, 讓 他 們 按 需 要 選 擇 性 地 繼 續 僱 用 已 屆 退 休 年 齡 的 現 職 員 工, 擔 任 公 務 員 職 位 推 出 新 計 劃, 以 合 約 形 式 聘 用 退 休 公 務 員 擔 任 以 這 些 人 士 為 對 象 的 非 首 長 級 崗 位, 處 理 一 些 要 求 特 定 的 公 務 員 技 能 或 經 驗 的 臨 時 職 務 此 外, 政 府 會 放 寬 擔 任 較 低 職 級 的 非 首 長 級 公 務 員 離 職 後 就 業 的 規 管 機 制 28. 我 們 相 信 政 府 的 積 極 做 法 對 私 營 市 場 及 聘 用 共 17 萬 名 員 工 的 公 營 及 資 助 機 構 有 一 定 的 示 範 作 用 我 們 會 鼓 勵 其 他 僱 主, 特 別 是 公 營 和 資 助 機 構, 因 應 本 身 的 情 況, 推 行 適 當 措 施 延 長 僱 員 的 工 作 年 期 勞 工 及 福 利 局 亦 會 檢 視 現 行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會 否 減 低 年 長 人 士 繼 續 工 作 的 意 欲 14

24 29. 目 前, 若 干 行 業 有 法 定 的 工 作 年 齡 上 限 就 此, 政 府 全 面 檢 視 了 相 關 法 例 繼 2013 年 修 改 領 港 條 例 ( 第 84 章 ) 以 容 許 領 港 員 可 按 其 執 照 服 務 至 68 歲 後, 我 們 檢 視 了 保 安 及 護 衞 服 務 條 例 ( 第 460 章 ) 下 發 出 的 保 安 員 發 牌 準 則 的 年 齡 限 制, 並 會 向 保 安 及 護 衞 業 管 理 委 員 會 建 議, 適 度 放 寬 乙 類 保 安 人 員 許 可 證 目 前 65 歲 的 工 作 年 齡 上 限 現 時 保 安 業 聘 用 約 14 萬 名 保 安 人 員, 當 中 大 部 分 是 從 事 乙 類 許 可 證 的 工 作, 可 於 不 同 類 型 的 物 業 擔 任 保 安 30. 除 某 些 特 准 的 情 況 下, 教 育 條 例 ( 第 279 章 ) 現 時 規 定 60 歲 為 資 助 學 校 核 准 編 制 內 校 長 及 教 師 的 退 休 年 齡 隨 著 政 府 提 高 新 入 職 公 務 員, 包 括 官 校 教 師 的 退 休 年 齡, 教 育 局 會 與 相 關 教 育 團 體 商 討, 研 究 應 否 及 如 何 引 伸 此 政 策 修 訂 至 資 助 學 校, 以 切 合 香 港 整 體 及 教 育 界 的 人 力 需 求 加 強 年 長 人 士 的 培 訓 和 就 業 支 援 31. 為 推 動 年 長 人 士 就 業,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 再 培 訓 局 ) 會 以 年 長 人 士 為 未 來 的 重 點 培 訓 對 象 之 一 再 培 訓 局 會 向 年 長 或 退 休 人 士 及 僱 主 進 行 市 場 調 查, 了 解 年 長 人 士 對 繼 續 工 作 和 僱 主 聘 請 年 長 或 退 休 人 士 的 看 法, 發 掘 合 適 工 種, 並 以 試 點 形 式 開 辦 培 訓 課 程 勞 工 處 會 加 強 為 年 長 求 職 人 士 提 供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並 繼 續 透 過 宣 傳 及 其 他 方 法, 鼓 勵 僱 主 建 立 長 者 友 善 的 工 作 環 境 此 外, 我 們 會 向 僱 主 解 釋 投 保 僱 員 補 償 保 險 ( 俗 稱 勞 保 )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一 方 面 釋 除 僱 主 難 以 為 年 長 員 工 投 購 勞 保 的 疑 慮, 另 一 方 面 推 廣 僱 員 補 償 聯 保 計 劃 作 為 勞 保 的 後 援, 向 在 投 購 勞 保 時 遇 到 困 難 的 僱 主 提 供 保 險 保 障 鼓 勵 僱 主 聘 用 年 長 人 士 32. 中 年 就 業 計 劃 目 前 向 僱 主 發 放 每 月 最 高 3,000 元 的 在 職 培 訓 津 貼, 為 期 3 至 6 個 月, 藉 以 提 供 財 政 誘 因, 鼓 勵 僱 主 聘 用 40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包 括 年 長 工 友 為 進 一 步 鼓 勵 僱 主 提 供 更 多 兼 職 職 位 以 推 動 年 長 人 士 就 業, 勞 工 處 會 在 今 年 下 半 年 將 計 劃 擴 展 至 兼 職 工 作 15

25 33.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有 建 議 認 為 可 考 慮 為 僱 主 提 供 稅 務 寬 減 或 優 惠, 鼓 勵 企 業 聘 請 更 多 年 長 人 士 工 作 有 意 見 表 示 類 似 稅 務 優 惠 亦 有 助 鼓 勵 企 業 聘 請 更 多 殘 疾 人 士 我 們 考 慮 後 認 為, 由 於 香 港 實 行 低 稅 率, 大 部 分 企 業 都 不 用 繳 稅, 因 此 在 香 港 現 行 稅 制 下 實 行 有 關 安 排 對 鼓 勵 企 業 聘 請 更 多 年 長 人 士 及 殘 疾 人 士 的 成 效 有 待 確 定 我 們 會 繼 續 在 財 政 預 算 案 過 程 中, 就 有 關 稅 務 的 建 議 作 整 體 的 考 慮 協 助 婦 女 兼 顧 家 庭 和 工 作 34. 儘 管 香 港 女 性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在 過 去 持 續 上 升, 但 升 幅 輕 微, 只 由 2003 年 的 48.3% 微 升 至 2013 年 50.6%, 仍 遠 低 於 男 性 的 69.1%( 見 圖 二 ), 這 情 況 尤 以 曾 經 結 婚 的 女 性 為 然 2013 年 數 據 顯 示 介 乎 主 要 工 作 年 齡 (25 至 54 歲 ) 曾 結 婚 女 性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為 63.9%, 遠 低 於 從 未 結 婚 女 性 的 92.5% 另 外, 須 照 顧 子 女 的 女 性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為 57.8%, 較 無 須 照 顧 子 女 的 女 性 低 20.9 個 百 分 點 不 少 意 見 認 為, 幼 兒 照 顧 服 務 不 足 是 很 多 婦 女 難 以 放 心 生 育 及 出 外 就 業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圖 二 : 本 港 女 性 踏 入 適 婚 年 齡 後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明 顯 低 於 男 性 (2013) (%)

26 加 強 託 兒 和 課 後 託 管 服 務 35. 政 府 決 定 推 出 一 系 列 措 施 以 加 強 幼 兒 照 顧 服 務, 協 助 婦 女 同 時 兼 顧 家 庭 及 工 作 的 需 要 建 議 的 措 施 包 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由 年 度 起, 分 階 段 在 需 求 殷 切 的 地 區 內 的 資 助 幼 兒 中 心 及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將 延 長 服 務 時 間 的 資 助 名 額 由 現 時 約 個 增 至 約 個, 以 便 更 多 有 需 要 的 6 歲 以 下 學 前 兒 童 可 留 在 原 有 服 務 單 位, 接 受 延 長 時 間 的 照 顧, 紓 緩 在 職 父 母 的 壓 力 ; 在 年 度 於 沙 田 設 立 1 所 新 的 資 助 獨 立 幼 兒 中 心, 為 約 100 名 3 歲 以 下 幼 童 提 供 全 日 制 的 服 務 政 府 會 繼 續 在 其 他 有 殷 切 服 務 需 求 的 地 區 規 劃 新 的 幼 兒 中 心 ; 透 過 私 人 土 地 作 福 利 用 途 特 別 計 劃, 邀 請 非 政 府 機 構 設 立 附 設 幼 兒 中 心 已 有 兩 間 機 構 積 極 回 應, 建 議 可 合 共 提 供 約 100 個 自 負 盈 虧 的 名 額 此 外, 政 府 亦 會 探 討 以 先 導 形 式, 在 將 軍 澳 擬 建 政 府 辦 公 大 樓 為 員 工 提 供 約 100 個 由 非 政 府 機 構 營 運 的 幼 兒 照 顧 服 務 名 額 的 可 行 性 ; 推 行 試 驗 計 劃, 協 助 祖 父 母 在 家 庭 環 境 內 成 為 訓 練 有 素 的 幼 兒 照 顧 者, 使 他 們 可 以 為 雙 職 父 母 提 供 支 援 ; 向 獨 立 幼 兒 中 心 及 提 供 暫 託 幼 兒 服 務 和 延 長 時 間 服 務 的 單 位 提 供 資 源, 加 強 督 導 與 行 政 支 援 ; 及 於 年 度 展 開 顧 問 研 究, 就 幼 兒 照 顧 服 務 的 長 遠 發 展 提 供 意 見 17

27 36. 學 校 在 照 顧 兒 童 方 面 亦 扮 演 十 分 重 要 的 角 色 不 少 意 見 認 為 幼 稚 園 提 供 全 日 服 務 有 助 釋 放 婦 女 勞 動 力 全 港 目 前 有 5 萬 多 個 全 日 制 幼 稚 園 學 額, 就 讀 率 接 近 95% 教 育 局 轄 下 的 免 費 幼 稚 園 教 育 委 員 會 積 極 考 慮 如 何 鼓 勵 幼 稚 園 提 供 支 援 雙 職 父 母 的 全 日 服 務, 及 為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提 供 額 外 資 助 37. 在 中 小 學 方 面, 我 們 每 年 撥 款 約 2 億 4,000 萬 元 透 過 學 校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支 援 清 貧 學 生 參 與 課 後 活 動, 包 括 學 習 支 援 此 外, 去 年 施 政 報 告 提 出 預 留 額 外 2 億 元 專 款, 透 過 攜 手 扶 弱 基 金 提 供 配 對 資 金, 鼓 勵 商 界 和 團 體 合 作, 為 基 層 家 庭 中 小 學 生 推 行 更 多 課 餘 學 習 及 支 援 項 目 就 此, 社 會 福 利 署 即 將 邀 請 學 校 和 非 政 府 福 利 機 構 提 交 申 請 加 強 培 訓 和 就 業 資 訊 38. 再 培 訓 局 會 加 強 為 婦 女 提 供 培 訓 及 就 業 服 務, 協 助 他 們 重 返 職 場 去 年 10 月, 婦 女 事 務 委 員 會 推 出 了 婦 女 就 業 資 訊 站, 為 在 職 或 準 備 就 業 的 婦 女, 提 供 一 站 式 的 資 訊 平 台 服 務, 內 容 包 括 就 業 服 務 託 兒 和 護 老 支 援 服 務 及 培 訓 進 修 課 程 婦 女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持 續 更 新 資 訊 站 的 內 容 家 庭 友 善 措 施 39. 家 庭 友 善 的 工 作 安 排 能 有 效 協 助 在 職 夫 婦 兼 顧 家 庭 和 工 作, 具 體 建 議 包 括 半 職 工 作 彈 性 工 作 時 間, 以 及 容 許 僱 員 放 取 親 職 假 或 額 外 的 產 假 等 以 照 顧 家 庭 在 考 慮 增 加 法 定 有 薪 假 期 的 訴 求 時, 我 們 必 須 要 小 心 平 衡 僱 員 的 利 益, 以 及 該 訴 求 對 不 同 規 模 的 僱 主 企 業 營 運, 以 至 整 體 勞 動 市 場 的 影 響 18

28 40. 今 年 2 月 底 開 始, 合 資 格 的 在 職 父 親 在 新 生 嬰 兒 出 生 前 後 的 指 定 時 間 內, 根 據 僱 傭 條 例 可 享 3 天 有 薪 侍 產 假 我 們 會 在 實 施 1 年 後 檢 視 此 安 排 我 們 會 繼 續 透 過 兩 年 一 度 的 家 庭 友 善 僱 主 獎 勵 計 劃, 推 動 家 庭 友 善 措 施 超 過 間 企 業 / 機 構 參 加 去 年 舉 行 的 第 2 屆 家 庭 友 善 僱 主 獎 勵 計 劃, 較 首 屆 增 逾 6 成, 顯 示 更 多 企 業 / 機 構 意 識 到 家 庭 友 善 措 施 能 為 僱 主 和 僱 員 創 造 雙 贏 局 面 勞 工 處 亦 會 加 強 宣 傳 及 教 育 活 動, 鼓 勵 僱 主 採 納 家 庭 友 善 的 僱 傭 措 施, 包 括 提 供 較 受 婦 女 歡 迎 的 兼 職 空 缺, 協 助 僱 員 平 衡 工 作 與 家 庭 生 活 41. 政 府 作 為 僱 主 會 引 入 更 多 家 庭 友 善 僱 傭 措 施, 向 其 他 僱 主 起 示 範 作 用 已 實 施 的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5 天 工 作 周 和 為 合 資 格 僱 員 提 供 5 天 全 薪 侍 產 假 政 府 會 考 慮 以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聘 用 條 款 提 供 更 多 非 全 職 崗 位 政 府 亦 會 貫 徹 現 行 安 排, 在 顧 及 運 作 需 要 和 有 充 分 個 人 理 由 的 情 況 下, 以 體 恤 態 度 優 先 考 慮 員 工 因 照 顧 家 庭 而 提 出 的 假 期 申 請, 包 括 申 領 無 薪 假 期 加 強 對 弱 勢 社 群 的 就 業 支 援 42. 除 了 年 長 人 士 及 婦 女, 社 會 上 其 他 群 組, 包 括 殘 疾 人 士 新 來 港 人 士 少 數 族 裔, 以 及 其 他 弱 勢 社 群 亦 是 香 港 的 重 要 成 員 透 過 鼓 勵 他 們 就 業, 可 以 讓 他 們 發 揮 所 長, 補 充 本 地 勞 動 力, 建 立 共 融 的 社 會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會 推 行 以 下 的 措 施.. 一. 接 納 社 會 企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推 行 新 計 劃, 透 過 向 社 會 企 業 及 非 政 府 機 構 提 供 津 貼, 為 殘 疾 人 士 及 其 他 有 需 要 的 群 組, 包 括 長 者 及 少 數 族 裔, 提 供 約 共 至 個 實 地 培 訓 名 額, 提 升 他 們 獲 聘 用 的 機 會 我 們 亦 會 強 化 社 會 企 業 支 援 平 台 的 角 色, 並 加 強 有 關 宣 傳 及 公 眾 教 育 的 工 作 ; 19

29 二. 再 培 訓 局 會 為 不 同 社 群 開 辦 新 課 程, 並 提 供 適 切 支 援 服 務 具 體 措 施 包 括 : i. 在 年 度 為 新 來 港 人 士 提 供 個 專 設 課 程 名 額, 包 括 開 設 如 物 理 治 療 等 技 能 培 訓 課 程, 吸 引 具 較 高 學 歷 或 專 業 經 驗 的 新 來 港 人 士 報 讀 ; ii. 在 年 度 為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提 供 800 個 專 設 課 程 名 額, 並 會 以 試 點 形 式 在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轄 下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支 援 中 心 舉 辦 課 程, 方 便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修 讀 ; iii. 為 殘 疾 人 士 開 辦 自 僱 營 商 及 餐 飲 製 作 等 課 程 ; 及 iv. 在 零 存 整 付 證 書 計 劃 下 提 供 更 多 具 市 場 需 求 的 課 程, 讓 學 員 在 成 功 修 讀 指 定 的 半 日 或 晚 間 制 課 程 後 換 取 等 同 於 全 日 制 課 程 的 證 書, 讓 因 工 作 或 家 庭 關 係 未 能 修 讀 全 日 制 課 程 的 學 員, 可 彈 性 安 排 時 間 修 讀 指 定 的 半 日 或 晚 間 制 課 程 以 獲 得 認 可 資 歷 ; 三. 透 過 下 列 措 施 改 善 殘 疾 人 士 的 就 業 機 會 : i. 提 升 勞 工 處 為 殘 疾 求 職 人 士 獲 聘 後 提 供 的 跟 進 服 務, 把 跟 進 期 由 現 時 的 3 個 月 延 長 至 6 個 月, 以 加 強 支 援 僱 主 及 協 助 殘 疾 僱 員 適 應 工 作 預 計 每 年 有 超 過 名 殘 疾 人 士 受 惠 ; 20

30 ii. 繼 續 推 廣 有 能 者 聘 之 約 章 及 共 融 機 構 嘉 許 計 劃, 鼓 勵 更 多 僱 主 為 殘 疾 人 士 提 供 實 習 及 就 業 機 會, 推 動 殘 疾 人 士 就 業 和 締 造 共 融 工 作 間 現 時 已 有 約 380 家 企 業 參 與 計 劃 ; 及 iii. 探 討 以 獎 券 基 金 推 行 先 導 計 劃, 由 受 訓 練 的 精 神 病 康 復 者 作 為 朋 輩 支 援 者, 給 予 其 他 康 復 者 支 援 及 鼓 勵 ; 四. 透 過 下 列 措 施 改 善 少 數 族 裔 的 就 業 機 會 : i. 勞 工 處 計 劃 在 年 度 內 舉 行 共 融 招 聘 會, 提 高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的 就 業 機 會 ; 及 ii. 推 行 試 驗 計 劃, 聘 用 展 翅 青 見 計 劃 的 少 數 族 裔 學 員 於 勞 工 處 的 就 業 中 心 及 招 聘 會 擔 任 就 業 服 務 大 使, 以 協 助 向 少 數 族 裔 求 職 人 士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勞 工 處 會 稍 後 檢 討 試 驗 計 劃, 再 考 慮 未 來 安 排 ; 五. 六. 政 府 會 繼 續 推 行 適 當 措 施 確 保 殘 疾 和 少 數 族 裔 應 徵 者 在 投 考 政 府 職 位 時, 與 其 他 應 徵 者 一 樣 享 有 平 等 機 會 ; 及 預 留 2.23 億 元 以 將 自 力 更 生 綜 合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延 續 兩 年, 委 託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有 能 力 的 健 全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受 助 人, 提 供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提 升 他 們 的 就 業 能 力, 協 助 及 鼓 勵 他 們 就 業, 自 力 更 生 單 程 證 計 劃 43.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我 們 收 到 不 少 有 關 單 程 證 計 劃 的 負 面 意 見, 認 為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的 內 地 居 民 會 爭 奪 公 共 資 源, 香 港 應 主 動 審 批 單 程 證, 減 少 配 額 甚 至 取 消 單 程 證 計 劃 等 政 府 完 全 不 認 同 這 些 意 見 有 關 的 意 見 不 但 漠 視 家 庭 團 聚 的 需 要, 對 新 來 港 人 士 亦 極 不 公 平 44. 香 港 現 時 不 少 居 民 的 先 父 輩 都 是 內 地 移 民, 香 港 現 時 的 繁 榮 及 成 就, 上 一 輩 的 內 地 移 民 功 不 可 沒 21

31 45. 單 程 證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讓 分 隔 中 港 兩 地 的 家 庭 在 港 團 聚 按 照 基 本 法 規 定, 單 程 證 由 內 地 有 關 部 門 根 據 內 地 的 法 律 法 規 受 理 審 批 和 簽 發 特 區 政 府 會 在 個 案 層 面 配 合 核 實 資 料 自 回 歸 至 去 年 6 月 的 17 年 間, 大 約 有 名 新 移 民 來 港 定 居, 當 中 大 部 分 (98%) 為 香 港 人 的 配 偶 或 子 女 現 時 跨 境 婚 姻 普 遍,2013 年 跨 境 婚 姻 佔 本 地 登 記 婚 姻 近 4 成, 而 約 四 分 之 一 在 港 登 記 的 跨 境 婚 姻 涉 及 香 港 女 性 和 內 地 男 性 ( 見 圖 三 ) 合 資 格 的 內 地 居 民 仍 需 要 繼 續 透 過 單 程 證 計 劃 有 序 來 港 與 家 人 團 聚 特 區 政 府 會 留 意 單 程 證 計 劃 實 施 的 情 況, 並 與 內 地 當 局 保 持 良 好 的 溝 通 圖 三 : 2013 年 跨 境 婚 姻 佔 本 地 登 記 婚 姻 近 4 成 (%) (16%) (17%) (20%) (23%) (25%) 由 於 本 地 生 育 率 持 續 處 於 低 水 平, 在 可 見 的 將 來, 香 港 人 口 增 長 主 要 來 源 是 每 日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的 內 地 居 民 他 們 實 在 是 寶 貴 的 人 力 資 源 2013 年 透 過 單 程 證 計 劃 來 港 的 人 士 的 年 齡 中 位 數 為 33 歲, 遠 低 於 全 港 中 位 數 的 43 歲 他 們 的 教 育 水 平 多 年 來 有 所 提 升,15 歲 或 以 上 的 22

32 新 來 港 人 士 中, 有 88% 的 已 達 中 學 程 度 或 以 上 約 46% 的 適 齡 工 作 新 來 港 人 士 (20 至 64 歲 ) 在 內 地 有 從 事 工 作 ( 見 圖 四 ) 大 部 分 來 港 後 繼 續 積 極 投 入 本 地 職 場, 自 力 更 生 2013 年 貧 窮 情 況 的 分 析 顯 示, 新 來 港 人 士 貧 窮 住 戶 的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率 超 過 40%, 較 其 他 類 別 的 貧 窮 住 戶 為 高 政 府 會 繼 續 為 新 來 港 人 士 提 供 適 當 的 支 援 及 服 務, 協 助 他 們 融 入 本 地 生 活 我 們 會 於 今 年 7 月 把 在 深 圳 和 廣 東 省 推 行 的 期 望 管 理 計 劃 擴 展 至 福 建 省, 為 有 意 來 港 定 居 的 人 士 提 供 社 區 教 育 支 援 網 絡 等 活 動, 讓 他 們 多 了 解 香 港 的 情 況 後, 才 決 定 來 港 定 居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人 士 的 數 目 圖 四 : 單 程 證 人 士 的 背 景 持 續 改 善 性 別 比 率 # 年 齡 中 位 數 ( 整 體 人 口 年 齡 中 位 數 ) 15 歲 或 以 上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人 士 取 得 中 學 或 以 上 教 育 程 度 的 人 數 百 分 比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適 齡 工 作 人 士 ^ 曾 在 內 地 工 作 的 人 數 百 分 比 (35) (38) (40) (43) 註 : # 指 每 名 女 性 的 男 性 數 目 ^ 指 歲 的 持 單 程 證 來 港 的 人 士 提 升 本 地 培 育 人 才 的 質 素 47. 人 口 政 策 首 要 是 培 育 好 本 地 人 才, 基 本 策 略 是 持 續 改 善 青 年 人 接 受 優 質 教 育 和 培 訓 的 機 會, 讓 他 們 擁 有 市 場 所 需 的 技 能, 在 工 作 崗 位 不 斷 進 步 並 實 現 理 想 香 港 人 為 自 己 和 家 庭 的 未 來 努 力 拼 博, 也 同 時 推 動 香 港 經 濟 向 前 發 展 因 此 經 濟 發 展 和 培 育 人 才 策 略 是 互 相 緊 扣, 兩 者 必 須 相 輔 相 成, 為 我 們 的 經 濟 和 人 才 提 供 最 大 的 發 展 空 間 23

33 鞏 固 優 勢 產 業 開 拓 經 濟 機 遇 48. 發 展 經 濟 是 人 口 政 策 重 要 的 一 環 我 們 的 經 濟 必 須 維 持 競 爭 力 和 活 力, 因 為 只 有 這 樣 我 們 才 可 以 為 年 青 一 代 創 造 優 質 工 作 和 機 會, 以 及 帶 來 更 多 職 業 選 擇 貿 易 及 物 流 業 旅 遊 業 金 融 業 及 專 業 服 務 4 大 傳 統 支 柱 行 業 有 其 固 有 的 優 勢, 一 直 是 推 動 香 港 經 濟 發 展 的 火 車 頭 ( 見 圖 五 ) 隨 着 內 地 改 革 開 放 以 及 全 球 經 濟 重 心 東 移, 這 些 行 業 仍 然 有 很 大 的 發 展 空 間, 我 們 必 須 把 握 這 些 機 會 圖 五 : 4 大 支 柱 行 業 等 佔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比 例 和 聘 用 人 數 (2012) 42.0% % % % % 與 此 同 時, 我 們 要 尋 求 新 的 增 長 機 遇, 令 我 們 的 經 濟 結 構 更 豐 富 我 們 不 單 要 着 力 開 拓 新 興 產 業, 也 要 為 香 港 的 優 勢 產 業 注 入 創 新 元 素, 致 力 邁 向 高 增 值, 為 年 青 一 代 創 造 更 多 高 薪 和 前 景 好 的 職 位 由 行 政 長 官 主 持 的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及 轄 下 4 個 工 作 小 組, 正 探 討 扶 助 4 個 行 業 群 ( 即 航 運 業 ; 會 展 及 旅 遊 業 ; 製 造 高 新 科 技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 及 專 業 服 務 業 ) 進 一 步 發 展 所 需 的 政 策 及 支 援 措 施, 並 已 陸 續 向 政 府 提 出 具 體 的 建 議 24

34 培 育 年 青 一 代 50. 培 育 人 才 始 於 教 育 政 府 致 力 提 升 教 育 質 素, 為 不 同 能 力 及 志 向 的 青 年 人, 提 供 多 元 的 學 習 培 訓 及 發 展 機 會 人 口 政 策 之 下, 提 升 職 業 教 育 及 為 青 年 人 提 供 更 多 升 讀 專 上 教 育 的 機 會 是 其 中 重 點 之 一 考 慮 到 這 些 政 策 建 議 對 青 年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政 府 已 提 早 在 2014 年 的 施 政 報 告 公 布 一 系 列 教 育 和 培 訓 青 年 人 的 措 施 我 們 正 陸 續 落 實 這 些 措 施 提 升 職 業 教 育 51. 已 推 出 的 提 升 職 業 教 育 的 措 施 包 括 :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 職 訓 局 ) 以 先 導 形 式 推 行 職 業 教 育 和 就 業 支 援 計 劃, 結 合 有 系 統 的 學 徒 培 訓 及 清 晰 的 進 階 路 徑, 為 相 關 行 業 吸 引 和 挽 留 人 才, 惠 及 名 學 徒 ; 向 職 訓 局 撥 款, 為 所 有 高 級 文 憑 及 部 分 中 專 文 憑 的 學 生 提 供 工 作 實 習 機 會, 每 年 受 惠 學 生 超 過 人 ; 在 公 營 中 學 提 供 額 外 資 源, 加 強 生 涯 規 劃 教 育 元 素 ; 及 設 立 10 億 元 的 基 金, 長 期 支 援 資 歷 架 構 的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局 亦 於 去 年 年 中 成 立 了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專 責 小 組, 進 一 步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為 具 吸 引 力 的 升 學 途 徑, 改 變 部 分 社 會 人 士 較 側 重 傳 統 學 術 途 徑 的 固 有 傾 向 專 責 小 組 將 於 本 年 年 中 提 交 報 告 政 府 屆 時 會 認 真 考 慮 報 告 中 提 出 進 一 步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的 建 議 提 供 更 多 資 助 專 上 教 育 名 額 年 施 政 報 告 亦 宣 布 了 為 青 年 人 額 外 提 供 個 升 讀 專 上 教 育 的 資 助 名 額 具 體 的 措 施 包 括 : 逐 步 增 加 資 助 院 校 高 年 級 收 生 學 額 共 個, 讓 更 多 表 現 優 秀 的 副 學 位 畢 業 生 可 升 讀 資 助 銜 接 學 位 ; 推 行 新 計 劃, 資 助 每 年 名 學 生 修 讀 配 合 本 港 人 力 需 求 指 定 範 疇 的 自 資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資 助 每 年 100 名 傑 出 學 生 到 境 外 升 讀 知 名 大 學 ; 及 設 立 獎 學 金, 25

35 每 年 資 助 約 20 名 在 體 育 藝 術 社 會 服 務 等 方 面 有 卓 越 表 現 的 學 生 修 讀 本 地 大 學 及 專 上 院 校 課 程 此 外, 我 們 推 行 內 地 升 學 資 助 計 劃, 讓 透 過 內 地 部 分 高 等 院 校 免 試 招 生 計 劃 升 學 的 學 生, 如 有 經 濟 需 要, 可 於 課 程 期 間 獲 發 補 助 金 雙 管 齊 下 增 加 醫 護 人 手 53. 面 對 人 口 老 化 市 民 對 醫 療 服 務 需 求 增 加 等 問 題,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去 年 12 月 就 自 願 醫 保 計 劃 展 開 公 眾 諮 詢 政 府 希 望 透 過 自 願 醫 保 計 劃 鼓 勵 更 多 市 民 使 用 私 營 醫 療 服 務, 以 減 輕 公 營 系 統 的 壓 力, 有 助 本 港 醫 療 系 統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我 們 亦 十 分 關 注 醫 療 界 的 人 力 發 展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領 導 的 醫 護 人 力 規 劃 和 專 業 發 展 策 略 檢 討 督 導 委 員 會, 正 全 面 評 估 各 醫 護 專 業 的 人 手 需 求, 並 會 就 如 何 應 付 未 來 的 醫 護 人 力 需 求 加 強 專 業 培 訓, 以 及 促 進 專 業 發 展 提 出 建 議, 以 確 保 香 港 的 醫 療 系 統 具 備 足 夠 的 人 手 應 對 人 口 老 化 帶 來 的 額 外 醫 療 服 務 需 求 54. 為 紓 緩 醫 護 人 手 短 缺 的 情 況,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正 積 極 研 究 在 下 一 個 大 學 撥 款 周 期 增 加 公 帑 資 助 的 醫 科 牙 科 及 其 他 醫 療 專 科 學 士 學 額 當 局 會 繼 續 與 香 港 醫 務 委 員 會 商 討 優 化 醫 生 執 業 資 格 試 的 安 排, 除 了 已 經 增 加 考 試 次 數 外, 還 會 考 慮 適 度 放 寬 有 關 實 習 安 排, 以 鼓 勵 合 資 格 的 海 外 醫 生 來 港 執 業 醫 院 管 理 局 亦 會 繼 續 透 過 有 限 度 註 冊 方 式 聘 請 海 外 醫 生 來 港 執 業, 以 及 開 辦 護 士 訓 練 課 程, 以 增 加 公 營 系 統 醫 護 人 手 的 供 應 吸 引 外 來 人 才 55. 招 攬 外 來 人 才 和 專 才 一 直 被 視 為 最 直 接 和 有 效 的 方 法, 滿 足 本 地 市 場 對 人 才 的 龐 大 需 求, 亦 有 助 建 立 香 港 的 人 才 庫 ; 人 才 庫 越 大, 越 容 易 吸 納 投 資, 有 利 推 動 新 興 行 業 的 發 展 和 創 造 更 多 元 的 就 業 機 會 年 輕 具 良 好 教 育 水 平 及 專 業 技 能 的 人 才 和 創 業 家 都 是 各 地 爭 相 羅 致 的 對 象 面 對 全 球 競 逐 人 才 的 趨 勢, 香 港 不 應 亦 不 能 袖 手 旁 觀 如 果 香 港 人 才 不 足 以 支 持 企 業 增 長, 商 界 或 會 將 業 務 遷 往 其 他 地 方, 我 們 亦 難 以 說 服 外 資 來 港 發 展, 久 而 久 之 形 成 惡 性 循 環, 削 弱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和 對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26

36 輸 入 人 才 計 劃 56. 香 港 目 前 主 要 有 3 項 計 劃 吸 納 不 同 類 別 的 人 才, 分 別 是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及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目 前 大 部 分 外 來 人 才 主 要 通 過 首 兩 項 計 劃 來 港, 申 請 人 須 事 先 獲 得 本 地 僱 主 聘 用 2013 年 年 底, 有 超 過 名 人 才 和 專 才 根 據 該 兩 項 計 劃 在 港 工 作, 約 佔 全 港 勞 動 人 口 的 2.5% 1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是 計 分 制 的 移 民 計 劃, 申 請 人 來 港 前 無 須 獲 得 聘 任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自 2006 年 推 行 至 2013 年 年 底, 獲 分 配 名 額 數 目 為 有 關 以 上 3 項 輸 入 人 才 計 劃 的 詳 情 載 於 下 圖 3 項 輸 入 人 才 計 劃 概 覽 對 象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海 外 人 才 和 專 才 內 地 人 才 和 專 才 海 外 和 內 地 高 技 術 人 才 或 優 才 ; 每 年 配 額 數 目 : 個 申 請 資 格 具 備 本 港 無 法 即 時 提 供 的 技 能 知 識 或 經 驗 ; 薪 酬 與 市 場 水 平 相 若 ; 來 港 前 已 確 定 獲 得 聘 用 ; 無 法 在 香 港 覓 得 人 才 擔 任 有 關 職 位 2013 年 獲 批 申 請 / 分 配 名 額 * 宗 數 與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相 同 * 取 得 按 學 歷 或 專 業 資 格 工 作 經 驗 語 文 能 力 年 齡 和 家 庭 背 景 計 算 的 最 低 合 格 分 數 又 或 取 得 傑 出 成 就 ; 無 須 在 來 港 前 已 獲 聘 用 57. 此 外, 政 府 於 2003 年 10 月 推 出 資 本 投 資 者 入 境 計 劃, 以 吸 引 投 資 移 民 來 港 定 居 為 目 標, 申 請 人 須 投 資 不 少 於 1,000 萬 港 元 在 獲 許 投 資 資 產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獲 批 申 請 有 宗, 為 香 港 帶 來 1,673 億 元 的 投 資 總 額 27 1 根 據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及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獲 批 准 的 申 請 可 分 為 兩 類 期 限, 即 12 個 月 以 下 ( 短 期 ) 及 12 個 月 或 以 上 ( 長 期 ) 2013 年, 在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下 獲 發 的 短 期 工 作 簽 證 及 長 期 工 作 簽 證 的 百 分 比 分 別 為 43% 和 57%, 而 在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下 獲 發 短 期 工 作 簽 證 及 長 期 工 作 簽 證 的 百 分 比, 則 分 別 為 58% 和 42%

37 優 化 現 行 輸 入 人 才 安 排 58. 為 確 保 香 港 在 全 球 競 逐 人 才 的 趨 勢 下, 仍 然 保 持 競 爭 力 及 吸 引 力, 經 檢 視 現 時 的 輸 入 人 才 計 劃 後, 政 府 決 定 循 以 下 5 方 面 優 化 現 行 安 排 : 一. 鼓 勵 香 港 移 民 的 第 二 代 回 流 我 們 估 計 自 1980 年 以 來, 超 過 80 萬 港 人 移 居 外 地, 當 中 接 近 9 成 定 居 美 國 澳 洲 新 西 蘭 加 拿 大 及 英 國 他 們 的 下 一 代 部 分 已 就 業, 相 信 當 中 為 數 不 少 屬 高 學 歷 的 專 業 人 才, 形 同 一 個 龐 大 的 高 技 術 人 才 庫 若 我 們 能 吸 引 他 們 回 港 發 展, 憑 著 他 們 對 香 港 的 認 識 和 聯 繫, 相 信 可 為 香 港 的 未 來 作 出 貢 獻 我 們 計 劃 由 本 年 第 2 季 起 推 行 一 項 試 驗 計 劃, 專 為 已 移 居 海 外 的 中 國 籍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第 二 代, 提 供 利 便 的 出 入 境 和 留 港 安 排, 以 吸 引 他 們 回 流 香 港 發 展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2 若 干 包 括 年 齡 學 歷 等 條 件 如 申 請 獲 得 批 准, 申 請 人 可 留 港 最 多 1 年 尋 找 工 作, 此 後 只 要 獲 聘 用, 而 其 受 僱 從 事 的 工 作 通 常 是 由 學 位 持 有 人 擔 任 及 其 薪 酬 達 到 市 場 水 平, 便 可 繼 續 在 港 居 留 申 請 人 亦 可 帶 同 配 偶 及 18 歲 以 下 未 婚 受 養 子 女 來 港 二. 放 寬 逗 留 安 排 以 鼓 勵 外 來 人 才 以 香 港 為 家 由 於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和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均 要 求 申 請 人 來 港 前 已 獲 僱 主 聘 用, 兩 項 計 劃 有 效 協 助 企 業 填 補 本 地 市 場 無 法 即 時 提 供 的 技 能 的 空 缺 然 而, 從 留 住 人 才 和 建 立 人 才 庫 的 角 度 而 言, 我 們 不 希 望 這 些 外 來 人 才 只 以 過 客 形 式 在 香 港 暫 住 幾 年 便 離 開 數 據 顯 示 在 2010 至 2013 年 期 間, 約 名 透 過 兩 個 計 劃 來 港 工 作 的 人 才 獲 批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2 除 一 般 入 境 規 定 外,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i. 介 乎 18 至 40 歲, 並 在 海 外 出 生 ; ii. 提 出 申 請 時, 親 生 父 母 至 少 其 中 一 方 持 有 有 效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證, 並 在 申 請 人 出 生 時 為 已 定 居 海 外 的 中 國 公 民 ; iii. 持 有 學 士 學 位 或 以 上 學 歷, 或 良 好 技 術 資 格 經 證 明 的 專 業 能 力 及 / 或 備 有 文 件 證 明 的 有 關 經 驗 和 成 就 ; iv. 能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溝 通 和 書 寫 ; 及 v. 具 備 足 夠 財 政 能 力 支 付 其 及 其 受 養 人 在 港 的 生 活 和 居 所 開 支 而 無 須 依 賴 政 府 支 援 28

38 我 們 計 劃 由 今 年 第 2 季 起 放 寬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和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下 的 逗 留 安 排, 以 鼓 勵 更 多 外 來 人 才 留 港 發 展, 詳 情 如 下 : 適 用 於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和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目 前 逗 留 年 期 ( 安 排 ) 年 第 2 季 起 逗 留 年 期 ( 安 排 ) 4 首 次 申 請 1 年 2 年 延 期 逗 留 申 請 首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2 年 2 年 3 年 3 年 3 年 此 外, 在 兩 個 計 劃 下 符 合 若 5 干 條 件 的 人 才 可 在 提 出 首 次 延 期 逗 留 申 請 時, 申 請 一 次 過 6 年 的 逗 留 期 限 而 不 受 其 他 逗 留 條 件 限 制 如 申 請 獲 批, 申 請 人 只 須 在 轉 工 時 以 書 面 知 會 入 境 事 務 處, 而 無 須 事 先 獲 得 該 部 門 的 批 准 我 們 估 計 每 年 在 兩 個 計 劃 下 獲 批 的 申 請, 分 別 約 有 10% 和 1% 會 受 惠 於 這 安 排 三. 優 化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我 們 亦 要 檢 視 及 優 化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的 安 排, 令 計 劃 更 能 吸 引 具 備 出 色 教 育 背 景 或 國 際 工 作 經 驗 的 優 秀 年 輕 人 才 來 港 發 展 29 3 或 按 照 其 僱 傭 合 約 期 而 定, 以 期 限 較 短 者 為 準 4 同 上 5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i. 根 據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或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已 在 港 工 作 滿 兩 年 ; 及 ii. 上 一 課 稅 年 度 評 稅 入 息 不 低 於 200 萬 港 元

39 我 們 計 劃 由 今 年 第 2 季 起 放 寬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下 的 逗 留 安 排 綜 合 計 分 制 6 下 的 改 動 跟 上 述 第 二 項 的 建 議 一 樣, 即 首 次 申 請 的 逗 留 年 期 會 由 現 在 一 年 改 為 兩 年, 延 期 逗 留 申 請 則 由 目 前 的 安 排 放 寬 至 3+3, 而 符 合 條 件 的 優 秀 人 才 亦 可 在 提 出 首 次 延 期 逗 留 申 請 時, 申 請 一 次 過 6 年 的 逗 留 期 限 至 於 成 就 計 分 制, 成 功 申 請 人 將 一 次 過 獲 批 8 年 的 逗 留 期 限 此 外, 我 們 會 調 整 綜 合 計 分 制, 以 吸 納 更 多 畢 業 於 公 認 國 際 知 名 院 校 或 擁 有 國 際 工 作 經 驗 的 年 輕 優 秀 人 才 四. 吸 引 更 多 海 外 投 資 者 來 港 創 業 2003 年 引 入 資 本 投 資 者 入 境 計 劃 是 因 應 當 時 經 濟 低 迷 的 情 況, 希 望 吸 引 更 多 資 金 來 港 但 香 港 投 資 市 場 目 前 不 乏 資 金, 因 此 投 資 移 民 不 應 再 是 我 們 重 點 羅 致 的 對 象 我 們 要 考 慮 如 何 透 過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招 攬 更 多 具 潛 質 並 能 協 助 香 港 開 拓 創 新 科 技 的 企 業 家 和 創 業 家 來 港 創 業 及 發 展 業 務, 為 香 港 年 青 一 代 帶 來 有 前 景 的 就 業 機 會, 並 推 動 香 港 的 創 新 和 創 業 文 化 我 們 計 劃 由 今 年 第 2 季 起 在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下, 清 晰 列 明 投 資 類 別 申 請 人 的 相 關 考 慮 因 素, 例 如 業 務 計 劃 書 財 政 資 源 投 資 金 額 營 業 額 可 創 造 的 本 地 就 業 機 會 引 入 香 港 的 新 科 技 或 技 能 等, 以 利 便 有 意 來 港 創 業 並 能 為 香 港 經 濟 發 展 帶 來 裨 益 的 海 外 企 業 家 提 出 申 請 此 外, 由 於 初 創 企 業 家 未 必 擁 有 雄 厚 資 金 或 業 績, 可 能 影 響 他 們 的 申 請, 因 此 對 已 獲 香 港 政 府 支 援 的 計 劃 支 持 的 申 請 ( 例 如 投 資 推 廣 署 的 StartmeupHK 創 業 計 劃 和 香 港 科 技 園 公 司 的 創 業 培 育 計 劃 等 ), 我 們 亦 會 考 慮 批 准 6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下 兩 套 計 分 制 分 別 是 綜 合 計 分 制 和 成 就 計 分 制 前 者 根 據 申 請 人 的 年 齡 學 歷 或 專 業 資 格 和 工 作 經 驗 等 5 方 面 評 分, 後 者 主 要 是 吸 引 曾 獲 例 如 奧 運 獎 牌 國 家 或 國 際 獎 項 等 成 就 獎 的 人 才 30

40 與 此 同 時, 經 考 慮 資 本 投 資 者 入 境 計 劃 的 實 施 情 況 和 香 港 的 需 要, 由 本 年 1 月 15 日 起 計 劃 將 暫 停 推 行, 直 至 另 行 通 知 有 關 措 施 不 影 響 已 批 准 或 正 在 審 批 的 申 請, 入 境 事 務 處 會 繼 續 根 據 現 行 計 劃 規 則 處 理 有 關 個 案 五. 研 究 制 定 人 才 清 單 的 可 行 性 各 項 輸 入 人 才 計 劃 應 有 清 晰 的 定 位 一 般 就 業 政 策 和 輸 入 內 地 人 才 計 劃 主 要 滿 足 市 場 的 短 期 技 能 需 求, 而 我 們 要 強 化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作 為 吸 納 人 才 以 應 對 香 港 中 長 期 經 濟 發 展 的 功 能 我 們 會 參 照 外 國 的 做 法, 研 究 制 定 一 份 人 才 清 單 的 可 行 性, 使 我 們 能 更 有 效 及 聚 焦 吸 引 高 質 素 人 才, 以 配 合 香 港 經 濟 朝 向 高 增 值 及 多 元 化 發 展 加 強 海 外 和 內 地 宣 傳 59. 配 合 上 述 優 化 措 施 的 實 施, 特 區 政 府 全 球 16 個 駐 海 外 經 濟 及 貿 易 辦 事 處 和 內 地 辦 事 處 會 加 強 各 項 入 境 計 劃 的 宣 傳 事 實 上, 本 屆 政 府 重 視 和 移 居 海 外 及 內 地 的 香 港 人 的 聯 繫, 藉 着 官 員 外 訪 與 他 們 保 持 接 觸 駐 海 外 和 內 地 辦 事 處 會 舉 辦 聚 會 或 座 談 會, 向 目 標 人 才 對 象 介 紹 不 同 入 境 計 劃, 並 鼓 勵 他 們 來 港 發 展 ; 主 動 接 觸 當 地 大 學 學 生, 並 考 慮 與 有 興 趣 的 香 港 商 會 合 作, 參 與 當 地 大 學 舉 辦 的 職 業 博 覽 會 ; 及 與 外 地 傳 媒 合 作, 推 廣 來 港 發 展 的 外 來 人 才 的 成 功 例 子 投 資 推 廣 署 亦 會 透 過 其 海 外 人 員 向 當 地 投 資 者 和 創 業 家, 加 強 推 廣 不 同 入 境 計 劃 非 本 地 畢 業 生 留 港 / 回 港 就 業 安 排 60. 在 吸 引 外 來 人 才 方 面, 我 們 的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亦 擔 當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香 港 共 有 3 所 大 學 躋 身 世 界 50 所 最 佳 大 學, 而 在 世 界 200 所 最 佳 大 學 的 排 名 中, 香 港 也 佔 5 位 非 本 地 畢 業 生 留 港 / 回 港 就 業 安 排 借 助 這 項 優 勢, 吸 引 外 來 人 才 來 港 進 修 和 工 作 這 些 在 港 完 成 學 位 課 程 的 非 本 地 畢 業 生, 可 留 港 求 職, 最 長 1 年 此 後, 只 要 獲 本 地 僱 主 聘 用, 而 其 受 僱 31

41 從 事 的 工 作 通 常 是 由 學 位 持 有 人 擔 任 及 其 薪 酬 達 到 市 場 水 平, 便 可 在 港 繼 續 居 留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超 過 3 萬 名 非 本 地 畢 業 生 獲 批 准 於 畢 業 後 留 港 或 返 港 就 業 我 們 會 不 時 檢 視 這 項 計 劃 的 實 施 情 況 輸 入 勞 工 部 分 行 業 人 手 緊 絀 61. 推 動 本 地 工 人 就 業 亦 是 我 們 的 重 點 工 作 在 失 業 率 偏 低 和 香 港 經 濟 全 民 就 業 的 情 況 下, 若 干 需 要 大 量 低 技 術 工 人 的 行 業, 人 手 需 求 持 續 緊 張 2014 年 9 月, 私 營 市 場 的 職 位 空 缺 數 字 達 個 ; 當 中 錄 得 較 顯 著 按 年 升 幅 的 行 業 包 括 建 築 地 盤 ( 上 升 73.1%) 地 產 業 ( 上 升 14.6%) 及 餐 飲 服 務 業 ( 上 升 9.2%)( 見 圖 六 ) 圖 六 : 2014 年 9 月 私 營 市 場 的 職 位 空 缺 按 行 業 分 布 18.5% (-10.8%) 23.5% (-8.5%) 6.5% (-16.5%) 3.1% (-21.8%) 0.3% (-24.4%) 2.0% (+73.1%) 5.8% (+14.6%) 4.5% (-7.1%) 11.3% (-2.7%) 18.6% (+9.2%) 3.8% (+6.6%) 2.0% (+0.1%) 32

42 加 強 本 地 工 人 的 培 訓 及 就 業 服 務 62. 有 些 行 業 的 勞 工 短 缺 問 題 是 短 暫 性 的, 有 些 則 是 較 長 期 及 結 構 性 的 在 整 體 勞 動 人 口 面 臨 下 降 的 趨 勢 下, 政 府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培 訓, 充 分 利 用 及 開 發 本 地 勞 動 力 政 府 在 2010 及 2012 年 先 後 向 建 造 業 議 會 撥 款 合 共 3 億 2,000 萬 元, 加 強 培 訓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並 透 過 推 廣 及 宣 傳 吸 引 更 多 人, 特 別 是 青 年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建 造 業 議 會 以 往 培 訓 工 人 主 要 至 半 熟 練 水 平,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再 預 留 1 億 元, 支 援 建 造 業 議 會 推 行 新 的 培 訓 措 施, 提 升 更 多 工 人 技 能 至 熟 練 水 平 63. 去 年 政 府 宣 布 為 零 售 業 撥 款 共 1 億 3,000 萬 元, 包 括 以 約 7,000 萬 元 支 援 青 年 參 與 由 職 訓 局 及 業 界 携 手 推 出 的 零 售 業 職 學 創 前 路 先 導 計 劃, 讓 學 員 邊 學 邊 做, 既 紓 緩 人 手 緊 張 問 題, 也 引 領 有 志 青 年 投 身 零 售 業 ;5,000 萬 元 協 助 業 界 在 未 來 數 年 利 用 科 技 提 升 生 產 力 ; 及 1,000 萬 元 推 出 零 售 業 推 廣 計 劃, 匡 正 誤 解, 提 升 業 界 的 正 面 形 象, 吸 引 新 人 入 行 我 們 亦 會 聯 同 不 同 業 界 的 僱 主 和 透 過 兩 個 專 為 零 售 業 和 飲 食 業 而 設 的 招 聘 中 心, 定 期 舉 行 大 型 分 區 及 專 題 招 聘 會, 求 職 人 士 可 即 場 申 請 職 位 或 參 加 面 試 33

43 探 討 優 化 建 造 業 輸 入 勞 工 機 制 64. 在 確 保 本 地 巿 民 優 先 就 業 的 大 前 提 下, 適 當 有 限 度 及 針 對 性 地 輸 入 勞 工 可 紓 緩 部 分 行 業 的 人 手 問 題, 有 利 香 港 的 整 體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建 造 業 的 情 況 尤 其 令 人 關 注 以 現 時 的 價 格 水 平 計 算, 香 港 建 造 工 程 總 量 由 年 度 的 1,200 多 億 元 至 年 約 1,800 億 元, 增 幅 約 5 成 縱 使 近 年 業 界 已 加 強 培 訓 及 吸 納 新 人, 但 同 期 間 註 冊 建 造 業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只 增 加 約 16% 再 者, 在 過 去 10 年, 平 均 每 一 建 築 單 位 所 需 的 工 人 工 作 月 數 大 幅 上 升 約 6 成 至 1 倍 而 在 過 去 5 年, 我 們 透 過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從 外 地 輸 入 的 技 術 工 人 約 一 千 名 另 一 方 面,2014 年 6 月, 超 過 32 萬 外 來 建 造 工 人 在 新 加 坡 工 作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1996 年 實 施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容 許 僱 主 在 不 損 及 本 地 工 人 利 益 的 情 況 下, 輸 入 勞 工 去 填 補 技 術 員 級 別 或 以 下 的 職 位 空 缺 具 體 程 序 如 下 : 如 在 4 星 期 公 開 招 聘 後, 仍 未 能 在 本 地 聘 到 所 需 工 人, 勞 工 處 便 會 將 相 關 申 請 及 資 料 提 交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並 徵 詢 其 意 見, 最 後 由 政 府 作 出 批 准 或 拒 絕 的 決 定 由 2011 年 至 2013 年, 透 過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獲 批 輸 入 的 勞 工 分 別 有 及 名, 當 中 有 及 566 名 為 建 造 工 人 34

44 65.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估 算, 建 造 業 未 來 數 年 仍 欠 缺 約 至 名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建 造 技 術 工 人 持 續 短 缺 會 影 響 工 務 工 程 進 度, 增 加 建 築 成 本 ( 見 圖 七 ), 繼 而 推 高 土 地 及 租 金 成 本, 土 地 或 房 屋 供 應 亦 被 拖 慢, 造 成 土 地 及 租 金 成 本 循 環 上 漲 的 壓 力, 整 體 而 言 窒 礙 香 港 長 遠 的 經 濟 發 展 在 保 障 本 地 技 術 工 人 的 優 先 就 業 和 其 收 入 水 平 並 繼 續 推 動 建 造 業 人 力 培 訓 的 前 提 下, 建 造 業 需 要 適 時 有 效 地 輸 入 技 術 工 人, 應 付 需 求 圖 七 : 公 共 工 程 投 標 價 持 續 上 漲 1991=

45 66. 政 府 在 去 年 4 月 推 出 針 對 建 造 業 有 關 公 營 工 程 項 目 的 優 化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然 而 相 關 措 施 仍 未 能 完 全 處 理 建 造 業 對 技 術 工 人 的 殷 切 需 求 據 我 們 了 解, 建 造 業 在 運 作 上 有 其 特 質, 有 別 於 其 他 行 業, 令 承 建 商 透 過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申 請 輸 入 勞 工 面 對 較 多 不 確 定 因 素 我 們 需 要 按 建 造 業 的 特 性, 進 一 步 推 出 改 善 措 施 例 如, 由 於 建 造 工 序 一 環 扣 一 環, 工 程 亦 會 受 材 料 供 應 上 游 工 序 進 度 等 因 素 影 響, 因 此 容 許 輸 入 技 術 工 人 在 不 同 的 公 營 工 程 項 目 工 作, 可 增 加 其 調 配 的 靈 活 性, 充 分 利 用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更 可 有 效 控 制 成 本 政 府 會 就 有 關 措 施 的 細 節 安 排 與 建 造 業 及 勞 工 界 緊 密 磋 商, 並 會 適 時 檢 討 成 效 倘 若 有 關 措 施 仍 未 能 有 效 解 決 建 造 業 技 術 工 人 嚴 重 短 缺 的 問 題, 我 們 將 與 建 造 業 及 勞 工 界 共 同 探 討 引 入 其 他 更 為 有 效 及 適 切 的 措 施, 以 滿 足 香 港 經 濟 及 社 會 發 展 的 需 要 另 外, 政 府 將 成 立 建 造 業 招 聘 中 心, 專 為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提 供 就 業 輔 導 服 務 進 行 即 場 面 試 及 舉 辦 招 聘 會, 協 助 承 建 商 優 先 聘 用 合 資 格 的 本 地 技 術 工 人 36

46 締 造 有 利 生 育 的 環 境 本 地 生 育 趨 勢 67. 香 港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對 上 一 次 達 到 2.1 的 更 替 水 平 ( 即 為 使 人 口 得 以 更 替, 每 名 女 性 須 生 產 至 少 2.1 個 嬰 兒 ) 已 是 1979 年 的 事 總 和 生 育 率 從 1979 年 的 2.1 下 降 至 2003 年 0.9 的 歷 史 低 位, 然 後 回 升 至 近 年 的 1.1 至 1.3 水 平 過 去 3 年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分 別 為 1.2(2011);1.3(2012) 和 1.1(2013) ( 見 圖 八 ) 圖 八 : 香 港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持 續 下 降 = 總 結 本 地 和 海 外 經 驗 的 一 些 觀 察 68. 生 兒 育 女 是 一 個 跨 階 層 的 熱 門 議 題, 我 們 在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收 到 了 不 少 意 見 參 考 過 這 些 意 見 本 地 調 查 和 海 外 經 驗 後, 我 們 得 出 了 以 下 的 觀 察 : 37 一. 香 港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在 過 去 30 多 年 持 續 低 於 2.1 的 更 替 水 平, 自 90 年 代 中 便 一 直 維 持 在 0.9 至 1.3 之 間 除 非 外 在 環 境 或 政 策 方 面 有 重 大 變 動, 總 和 生 育 率 在 可 見 將 來 能 大 幅 改 善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47 低 生 育 率 並 非 香 港 獨 有, 亞 洲 其 他 已 發 展 地 方 如 日 本 新 加 坡 南 韓 等 的 生 育 率 亦 屬 偏 低 水 平 ( 見 圖 九 ) 香 港 生 育 率 低 的 原 因 與 這 些 地 方 也 相 類 似, 主 要 是 獨 身 女 性 比 例 增 加 以 及 遲 婚 和 延 後 生 育 所 致 ( 見 圖 十 ) 圖 九 : 亞 洲 已 發 展 地 方 同 樣 面 對 低 生 育 率 問 題 = 圖 十 : 結 婚 率 下 降 及 遲 婚 和 遲 生 育 是 低 生 育 率 的 主 因

48 二. 三. 觀 乎 海 外 經 驗, 純 粹 以 直 接 金 錢 援 助 提 高 生 育 率 未 必 奏 效 畢 竟 生 兒 育 女 不 只 涉 及 財 政 考 慮, 也 是 家 庭 的 重 要 決 定, 政 府 過 分 干 預 未 必 恰 當 以 新 加 坡 為 例, 一 個 育 有 兩 名 子 女 的 中 等 入 息 家 庭 可 在 子 女 年 滿 13 歲 之 前 合 共 獲 得 約 100 萬 港 元 的 資 助 金 額 然 而, 新 加 坡 近 年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一 直 維 持 於 1.2 至 1.3 的 低 水 平 雖 然 部 分 西 方 已 發 展 地 方 亦 面 對 低 生 育 率 問 題, 但 也 有 一 些 地 方 ( 例 如 丹 麥 和 瑞 典 等 )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頗 貼 近 更 替 水 平 ( 見 圖 十 一 ), 主 要 因 為 這 些 地 方 有 全 面 的 家 庭 支 援 措 施, 包 括 直 接 現 金 補 貼 或 稅 項 寬 減 有 薪 親 職 假 資 助 託 兒 和 課 餘 託 管 服 務 等 這 些 措 施 亦 有 助 鼓 勵 當 地 婦 女 外 出 工 作 然 而 這 些 措 施 所 費 不 菲 2011 年, 丹 麥 和 瑞 典 用 於 家 庭 福 利 的 公 帑, 分 別 佔 其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4.0% 和 3.6%, 而 兩 個 國 家 的 政 府 收 入 對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率 亦 超 過 50% 香 港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3% 約 為 600 億 元, 大 概 是 現 時 政 府 經 常 開 支 的 兩 成 這 筆 龐 大 額 外 開 支 固 然 會 對 公 共 財 政 構 成 沉 重 的 壓 力, 而 當 社 會 仍 有 其 他 迫 切 的 民 生 議 題 要 處 理 之 際, 市 民 未 必 同 意 投 放 大 量 資 源 以 鼓 勵 生 育 更 好 支 援 有 意 生 育 的 年 輕 夫 婦 69. 我 們 認 同 加 強 推 動 家 庭 友 善 措 施 的 重 要 性 根 據 海 外 經 驗, 它 不 但 能 鼓 勵 婦 女 出 外 工 作, 亦 有 助 提 高 生 育 率 我 們 相 信 上 文 第 35 至 41 段 提 出 的 各 項 加 強 幼 兒 照 顧 及 課 後 支 援 等 措 施, 除 幫 助 有 子 女 的 在 職 母 親 照 顧 家 庭 外, 亦 有 助 減 低 養 育 子 女 機 會 成 本, 締 造 有 利 生 育 的 環 境 39

49 圖 十 一 : 香 港 和 部 分 西 方 已 發 展 地 區 的 生 育 率 趨 勢 = 雖 然 金 錢 資 助 未 必 能 有 效 鼓 勵 生 育, 然 而 我 們 明 白 有 生 育 意 願 的 市 民 亦 希 望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獲 得 適 切 的 支 援 就 此, 我 們 會 在 來 年 的 財 政 預 算 案, 檢 視 薪 俸 稅 下 的 子 女 免 稅 額 落 實 15 年 免 費 教 育 將 有 助 減 輕 年 輕 夫 婦 的 財 政 負 擔 免 費 幼 稚 園 教 育 委 員 會 正 研 究 如 何 落 實 15 年 免 費 教 育, 並 會 在 今 年 5 月 向 政 府 提 交 報 告 40

50 71. 此 外, 醫 院 管 理 局 會 研 究 如 何 加 強 各 聯 網 醫 院 的 合 作, 以 改 善 輔 助 生 殖 科 技 服 務 的 輪 候 時 間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在 社 區 內 提 供 更 多 家 庭 友 善 的 設 施 我 們 會 繼 續 通 過 育 嬰 間 設 置 指 引 和 在 商 業 樓 宇 提 供 育 嬰 間 設 施 的 作 業 備 考, 分 別 鼓 勵 政 府 部 門 和 私 人 發 展 商 在 物 業 內 設 立 育 嬰 及 餵 哺 母 乳 之 用 的 設 施 而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成 立 的 促 進 母 乳 餵 哺 委 員 會, 會 加 強 推 展 餵 哺 母 乳 文 化, 包 括 在 醫 療 機 構 推 行 愛 嬰 醫 院 運 動 增 加 工 作 間 和 公 共 場 所 就 母 乳 餵 哺 的 支 援, 以 及 加 強 嬰 幼 兒 餵 養 方 面 的 宣 傳 和 公 眾 教 育 72. 我 們 同 意 住 屋 情 況 是 影 響 市 民 組 織 家 庭 及 生 兒 育 女 的 重 要 因 素 解 決 房 屋 問 題 是 政 府 施 政 重 中 之 重,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去 年 12 月 發 表 了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表 明 以 增 建 48 萬 個 單 位 為 未 來 10 年 的 建 屋 目 標, 包 括 29 萬 個 公 屋 及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並 致 力 維 持 私 人 物 業 市 場 穩 定 發 展, 以 滿 足 市 民, 包 括 年 輕 夫 婦 的 住 屋 需 要 出 租 公 屋 方 面, 我 們 會 繼 續 通 過 天 倫 樂 優 先 配 屋 計 劃, 鼓 勵 年 輕 夫 婦 與 年 長 父 母 一 同 或 就 近 居 住, 促 進 家 庭 成 員 間 互 相 照 顧, 包 括 讓 家 中 長 者 協 助 照 顧 年 幼 下 一 代 73. 家 庭 議 會 是 一 個 跨 政 策 局 的 平 台, 透 過 研 究 及 處 理 與 家 庭 有 關 的 課 題, 宣 揚 仁 愛 家 庭 的 文 化 家 庭 議 會 除 在 社 區 繼 續 推 廣 家 庭 友 善 僱 傭 措 施 外, 今 年 還 會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不 同 育 兒 模 式 如 何 影 響 家 庭 生 活, 以 及 推 出 家 庭 教 育 教 材 套 配 合 新 手 父 母 家 庭 的 需 要, 進 一 步 推 廣 家 庭 核 心 價 值 及 有 關 組 織 家 庭 的 正 面 訊 息 及 價 值 觀 41

51 人 口 老 化 帶 來 的 機 遇 74. 人 口 老 化 會 為 社 會 帶 來 挑 戰, 但 當 中 也 有 不 少 機 遇 年 老 不 等 於 衰 老, 事 實 上, 大 部 分 長 者 依 然 健 康 活 躍, 他 們 的 教 育 水 平 也 越 來 越 高 我 們 應 釋 放 及 善 用 長 者 豐 富 的 社 會 資 本, 實 踐 老 有 所 為, 並 讓 他 們 活 出 豐 盛 人 生 積 極 樂 頤 年 75. 政 府 會 繼 續 與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緊 密 合 作, 全 力 推 動 積 極 樂 頤 年 長 者 學 苑 計 劃 倡 議 終 身 學 習, 自 2007 年 發 展 至 今 已 有 相 當 規 模 在 學 年, 全 港 各 區 大 專 院 校 及 中 小 學 共 設 立 121 間 長 者 學 苑 為 發 揮 協 同 效 應, 並 加 強 長 者 學 苑 之 間 的 合 作, 長 者 學 苑 會 朝 著 地 區 聯 網 的 方 向 發 展 至 今 已 有 3 個 聯 網 成 立 當 中 2011 年 成 立 的 新 界 西 長 者 學 苑 聯 網, 正 利 用 長 者 學 苑 發 展 基 金 的 撥 款 資 助, 籌 備 第 2 個 3 年 計 劃, 包 括 成 立 長 者 義 工 服 務 隊, 由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提 供 專 業 培 訓, 並 安 排 長 者 義 工 探 訪 獨 居 長 者 和 長 者 中 心 等 展 望 未 來, 我 們 會 繼 續 對 長 者 學 苑 的 財 政 課 程 發 展 導 師 培 訓 及 地 區 聯 網 作 出 支 援, 讓 各 長 者 學 苑 持 續 地 為 長 者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課 程 以 達 致 終 身 學 習, 並 實 踐 跨 界 共 融 的 信 念 42

52 76. 此 外, 我 們 計 劃 在 2016 年 合 併 左 鄰 右 里 積 極 樂 頤 年 計 劃 和 老 有 所 為 活 動 計 劃, 更 有 效 地 運 用 資 源, 鼓 勵 長 者 透 過 不 同 的 社 區 活 動, 繼 續 貢 獻 社 會 新 一 代 長 者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事 務 警 隊 在 去 年 於 所 有 警 區 全 面 推 行 耆 樂 警 訊 計 劃, 至 今 參 與 長 者 人 數 已 超 過 2 300, 㩗 手 與 警 隊 向 長 者 組 群 宣 揚 防 罪 信 息 77. 我 們 正 全 速 籌 辦, 將 深 受 長 者 歡 迎 的 2 元 乘 車 優 惠 計 劃 分 階 段 擴 展 至 綠 色 專 線 小 巴, 預 計 計 劃 可 於 2015 年 3 月 底 擴 展 至 第 一 批 綠 色 小 巴 友 待 長 者 的 居 住 環 境 78.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 房 協 ) 在 轄 下 的 出 租 屋 邨 推 行 樂 得 耆 所 計 劃, 為 長 者 居 民 提 供 一 站 式 的 支 援 網 絡, 改 善 長 者 的 住 屋 環 境 和 設 備, 並 策 動 社 區 資 源, 照 顧 長 者 在 醫 療 護 理 及 身 心 社 交 方 面 的 需 要, 協 助 他 們 實 踐 居 家 安 老 的 心 願 香 港 應 用 科 技 研 究 院 和 香 港 物 流 及 供 應 鏈 管 理 應 用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配 合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長 者 友 善 城 市 及 房 協 的 樂 得 耆 所 計 劃, 以 房 協 轄 下 的 祁 德 尊 新 邨 作 為 首 個 長 者 智 能 屋 邨 的 試 點, 採 用 新 科 技, 改 善 長 者 生 活 質 素 79. 因 應 需 求, 在 實 地 情 況 許 可 以 及 資 源 配 合 下, 我 們 正 在 人 人 暢 道 通 行 的 新 政 策 下, 積 極 推 展 200 多 個 無 障 礙 設 施 的 項 目, 讓 包 括 長 者 在 內 的 有 需 要 人 士 可 以 在 社 區 內 行 動 自 如, 預 計 在 未 來 4 年 分 階 段 完 成 大 部 分 項 目 此 外, 我 們 已 在 29 個 公 共 屋 邨 增 設 升 降 機 等 無 障 礙 設 施 至 2017 年, 會 為 另 外 8 個 屋 邨 加 裝 13 部 升 降 機 43

53 銀 髮 市 場 80. 我 們 會 透 過 房 協 的 長 者 安 居 樂 住 屋 計 劃, 為 有 足 夠 經 濟 能 力 獨 立 生 活 的 長 者, 提 供 房 屋 社 區 康 樂 及 醫 療 護 理 一 站 式 服 務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的 安 老 按 揭 計 劃, 讓 長 者 以 自 住 物 業 作 為 抵 押 向 銀 行 申 請 安 老 按 揭, 在 繼 續 安 居 於 原 有 物 業 的 同 時, 每 月 取 得 穩 定 的 現 金, 改 善 生 活 質 素 這 些 服 務 為 長 者 提 供 額 外 選 擇 之 餘, 亦 同 時 促 進 銀 髮 市 場 的 發 展 81. 我 們 會 擬 訂 第 2 階 段 長 者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券 試 驗 計 劃 的 細 節, 以 及 研 究 長 者 住 宿 照 顧 服 務 券 的 可 行 性 這 些 以 錢 跟 人 走 和 能 者 多 付 模 式 推 展 的 計 劃 將 有 助 發 展 安 老 服 務 市 場 回 鄉 養 老 82. 不 少 長 者 因 為 內 地 生 活 指 數 較 低 或 有 親 友 照 應 而 選 擇 在 內 地 安 享 晚 年 我 們 會 繼 續 實 施 廣 東 計 劃, 讓 移 居 廣 東 的 合 資 格 香 港 長 者 可 以 領 取 高 齡 津 貼 我 們 會 總 結 廣 東 計 劃 的 實 施 經 驗, 研 究 把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計 劃 擴 展 至 廣 東 的 可 行 性 44

54 下 一 步 工 作

55 83. 我 們 在 上 一 個 章 節 講 述 了 人 口 政 策 背 後 的 主 要 考 慮, 並 臚 列 約 50 項 具 體 措 施 作 為 人 口 政 策 行 動 綱 領 2015 年 施 政 綱 領 第 6 章 公 布 了 該 50 項 具 體 措 施, 我 們 相 信 這 些 措 施 將 有 助 優 化 香 港 的 未 來 人 口 結 構, 提 升 人 口 的 質 與 量 年 施 政 報 告 公 布 後, 政 府 下 一 階 段 的 人 口 政 策 工 作 將 集 中 在 措 施 的 推 行 及 成 效 監 察 督 導 委 員 會 已 於 去 年 12 月 1 日 改 組,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繼 續 出 任 主 席, 成 員 則 包 括 相 關 的 局 長 及 部 門 首 長, 負 責 定 期 監 察 措 施 的 執 行 情 況 和 相 關 的 跨 部 門 合 作 85. 為 使 人 口 政 策 工 作 能 吸 納 專 家 學 者 服 務 機 構 和 其 他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督 導 委 員 會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舉 辦 座 談 會, 交 代 人 口 政 策 措 施 的 成 效, 並 按 最 新 發 展, 徵 詢 與 會 人 士 對 優 化 各 項 政 策 措 施 的 意 見 一 如 既 往, 政 務 司 司 長 亦 樂 意 出 席 立 法 會 內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交 代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86. 改 組 後 的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職 權 範 圍 及 成 員 名 單 載 於 附 件 三 46

56 附 件

57 附 件 一 香 港 人 口 概 覽 (2001 年 至 2041 年 )* 實 際 數 字 年 份 總 人 口 ( 以 千 人 計 ) 2014 ( 臨 時 數 字 ) 推 算 數 字 包 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不 包 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每 年 增 長 率 (%) 過 去 五 年 平 均 每 年 增 長 率 (%) 年 齡 結 構 ( 佔 總 人 口 的 百 分 比 ) 年 齡 介 乎 0 至 14 歲 (%) 年 齡 介 乎 15 至 64 歲 (%) 年 齡 65 歲 或 以 上 (%) 年 齡 中 位 數 人 口 撫 養 比 率 # 長 者 # 少 年 兒 童 # 總 和 生 育 率 ^ 未 有 提 供 出 生 時 平 均 預 期 壽 命 男 性 未 有 提 供 女 性 未 有 提 供 勞 動 人 口 ( 以 千 人 計 ) 未 有 提 供 每 年 增 長 率 (%) 未 有 提 供 過 去 五 年 平 均 每 年 增 長 率 (%) 勞 動 人 口 參 與 未 有 提 供 經 濟 撫 養 比 率 ~ 未 有 提 供 註 : (*)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所 有 列 舉 的 相 關 數 字 已 剔 除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 人 口 撫 養 比 率 指 少 年 兒 童 撫 養 比 率 與 長 者 撫 養 比 率 的 總 和 少 年 兒 童 撫 養 比 率 指 15 歲 以 下 少 年 兒 童 人 口 數 目 佔 每 千 名 15 至 64 歲 人 口 的 比 率 長 者 撫 養 比 率 指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人 口 數 目 佔 每 千 名 15 至 64 歲 人 口 的 比 率 (^) 指 每 千 名 婦 女 一 生 中 平 均 生 產 嬰 兒 數 目 ( ) 指 某 年 出 生 的 人 士, 若 其 一 生 經 歷 一 如 該 年 的 年 齡 性 別 死 亡 率 所 反 映 的 死 亡 情 況, 他 預 期 能 活 的 歲 數 此 數 字 已 包 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 指 勞 動 人 口 佔 所 有 15 歲 或 以 上 陸 上 非 住 院 人 口 的 比 例 (~) 經 濟 撫 養 比 率 指 非 從 事 經 濟 活 動 人 口 數 目 佔 每 千 名 從 事 經 濟 活 動 人 口 的 比 率 資 料 來 源 : 政 府 統 計 處 48

58 附 件 二 曾 參 考 過 的 海 外 經 驗 在 考 慮 及 制 訂 人 口 政 策 不 同 的 具 體 措 施, 我 們 曾 參 考 過 相 關 的 海 外 經 驗 有 關 的 海 外 經 驗 撮 述 如 下 鼓 勵 年 長 人 士 就 業 2. 外 國 經 驗 顯 示 鼓 勵 年 長 人 士 就 業 的 措 施 主 要 可 分 為 三 類, 包 括 加 強 繼 續 工 作 的 誘 因 ; 消 除 就 業 的 障 礙 ; 以 及 改 善 受 聘 機 會 及 能 力 加 強 繼 續 工 作 的 誘 因 3. 不 少 國 家 提 高 了 合 資 格 領 取 公 營 養 老 金 的 年 齡, 除 藉 以 改 善 養 老 金 計 劃 的 可 持 續 性 外, 亦 鼓 勵 年 長 人 士 繼 續 工 作 澳 洲 英 國 和 德 國 在 未 來 分 別 會 把 可 領 取 養 老 金 的 年 齡 逐 步 提 高 至 66 或 67 歲 德 國 亦 上 調 了 公 務 員 的 退 休 年 齡 消 除 就 業 障 礙 4. 澳 洲 和 德 國 以 立 法 方 式 消 除 年 齡 歧 視 問 題, 確 保 年 長 人 士 享 有 平 等 機 會 參 與 勞 動 市 場 日 本 修 訂 了 法 例, 要 求 設 有 低 於 65 歲 的 強 制 退 休 年 齡 的 僱 主, 提 高 退 休 年 齡 至 65 歲 或 以 上 或 取 消 相 關 限 制 法 例 亦 要 求 任 何 僱 員 的 聘 任 都 不 可 以 訂 有 年 齡 規 限 改 善 受 聘 機 會 5. 有 些 國 家 會 向 聘 用 年 長 人 士 的 僱 主 提 供 津 貼 澳 洲 政 府 提 供 薪 金 津 貼 予 僱 主, 鼓 勵 他 們 聘 用 失 業 人 士, 包 括 年 長 的 求 職 者, 而 在 同 一 職 位 聘 用 年 長 人 士 一 段 時 間, 僱 主 會 獲 得 額 外 津 貼 英 國 推 出 大 型 的 宣 傳 活 動, 推 廣 跨 年 齡 階 層 工 作 間 的 好 處, 並 為 僱 主 提 供 資 訊 及 援 助 6. 海 外 國 家 亦 有 透 過 為 年 長 人 士 提 供 與 工 作 掛 鈎 的 培 訓 實 習 及 就 業 支 援 和 輔 導 等 服 務, 提 升 他 們 就 業 的 機 會 及 能 力, 例 子 有 澳 洲, 德 國 及 日 本 英 國 則 為 有 意 投 入 自 僱 行 列 的 年 長 人 士 提 供 津 貼 及 支 援, 讓 他 們 可 以 不 同 的 形 式 繼 續 工 作 澳 洲 荷 蘭 加 拿 大 和 愛 爾 蘭 則 為 投 入 職 場 的 年 長 人 士 提 供 稅 務 優 惠 支 援 家 庭 及 婦 女 就 業 7. 外 國 政 府 透 過 不 同 的 方 式 協 助 在 職 婦 女 同 時 兼 顧 照 顧 家 庭 的 責 任, 主 要 的 措 施 包 括 家 庭 友 善 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為 託 兒 服 務 提 供 津 貼 或 提 升 幼 兒 託 兒 服 務 的 質 素 等 49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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