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〇 1

2

3 一 项 目 简 介... 1 二 指 导 思 想 与 工 作 目 标... 2 ( 一 ) 指 导 思 想... 2 ( 二 ) 工 作 目 标... 2 三 选 派 计 划 及 要 求... 3 ( 一 ) 选 派 规 模 与 推 荐 指 标... 3 ( 二 ) 选 派 类 别 与 比 例 分 配... 3 ( 三 ) 选 派 专 业 领 域... 3 ( 四 ) 留 学 单 位... 3 ( 五 ) 留 学 期 限... 4 ( 六 ) 资 助 内 容... 4 四 申 请 条 件... 4 ( 一 ) 选 派 对 象... 4 ( 二 ) 具 体 要 求... 5 五 选 拔 办 法 及 程 序... 6 ( 一 )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7 ( 二 ) 相 关 要 求... 9 六 派 出 与 管 理... 9 七 组 织 实 施 八 附 件 附 件 1: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名 额 建 议 分 配 表 附 件 2: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申 请 表 附 件 3: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1

4 推 荐 候 选 人 信 息 一 览 表 附 件 4: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推 荐 候 选 人 信 息 一 览 表 附 件 5: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优 先 资 助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附 件 6: 应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及 要 求 附 件 7: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学 费 资 助 办 法 ( 试 行 ) 附 件 8: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附 件 9: 申 请 程 序 附 件 10: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办 法. 34 附 件 11: 外 语 水 平 要 求 ( 高 水 平 项 目 )

5 一 项 目 简 介 1

6 二 指 导 思 想 与 工 作 目 标 ( 一 ) 指 导 思 想 ( 二 ) 工 作 目 标 2

7 三 选 派 计 划 及 要 求 ( 一 ) 选 派 规 模 与 推 荐 指 标 ( 二 ) 选 派 类 别 与 比 例 分 配 ( 三 ) 选 派 专 业 领 域 ( 四 ) 留 学 单 位 3

8 ( 五 ) 留 学 期 限 ( 六 ) 资 助 内 容 四 申 请 条 件 ( 一 ) 选 派 对 象 4

9 ( 二 ) 具 体 要 求 5

10 五 选 拔 办 法 及 程 序 6

11 ( 一 )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年 12 月 23 日 : 年 12 月 23 日 2015 年 1 月 6 日 : 2014 年 12 月 23 日 2015 年 1 月 5 日 2015 年 1 月 6 日 年 12 月 中 下 旬 年 3 月 上 旬 之 前 : 7

12 2015 年 2 月 26 日 开 学 后, 年 3 月 3 日 12 日 : 2015 年 3 月 3 日 12 日 3 月 12 日 8

13 年 3 月 12 日 20 日 : 年 3 月 20 4 月 5 日 : 年 4 月 5 日 12 日 : 年 4-5 月 : 年 5 月 : 年 6 月 -7 月 : ( 二 ) 相 关 要 求 六 派 出 与 管 理 9

14 每 学 期 末 须 提 交 经 国 外 导 师 签 字 认 可 的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学 习 / 研 修 情 况 报 告 表 七 组 织 实 施 10

15 11

16 八 附 件 12

17 13

18 附 件 1: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名 额 建 议 分 配 表 学 院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各 院 合 计 注 : 本 表 内 分 配 给 各 院 的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名 额, 系 结 合 各 院 公 派 工 作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的 指 导 性 名 额, 允 许 突 破 14

19 附 件 2: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申 请 表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申 请 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 出 生 地 出 生 时 间 年 月 日 学 号 年 级 培 养 类 别 非 定 向 / 自 筹 经 费 本 科 辅 修 专 业 学 生 类 别 博 士 / 硕 士 / 学 士 硕 士 博 士 照 片 申 请 类 别 攻 读 博 士 / 联 合 培 养 身 份 证 号 / 护 照 号 留 学 意 向 国 家 ( 填 英 文 ) 外 语 语 种 及 水 平 ( 证 明 复 印 件 附 后 ) 1 1 留 学 意 向 学 校 2 2 ( 填 英 文 ) 标 准 考 试 名 称 标 准 考 试 成 绩 2 标 准 考 试 名 称 标 准 考 试 成 绩 所 修 课 程 中 ( 成 绩 单 另 附 ) 是 否 曾 享 受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申 请 人 是 否 正 在 境 外 学 习 共 修 课 程 : 门 ;90 分 ( 含 90) 以 上 门 ; 80 分 ( 含 80) 以 上 门 ; 优 良 率 (80 分 以 上 ) % 是 / 否 是 / 否 申 请 人 学 习 经 历 ( 从 大 学 填 起 ) 申 请 人 工 作 经 历 申 请 人 奖 惩 情 况 ( 证 书 复 印 件 附 后 ) ( 限 填 5 项 ) (1) (2) (3) (4) (5) 联 系 方 式 手 机 : 电 子 邮 箱 : 申 请 人 承 诺 申 请 人 导 师 意 见 本 人 承 诺 第 一 时 间 向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书 面 报 告 院 校 申 请 情 况 及 就 业 进 展 本 人 承 诺 在 公 派 留 学 与 就 业 发 生 冲 突 时, 优 先 选 择 公 派 留 学 本 人 承 诺 以 上 所 填 均 属 事 实, 绝 无 虚 假 申 请 人 签 字 : 申 请 人 所 属 学 院 意 见 签 章 : 日 期 : 签 章 : 日 期 : 15

20 附 件 3: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推 荐 候 选 人 信 息 一 览 表 学 院 名 称 : 学 院 签 章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年 级 专 业 培 养 类 别 学 位 手 机 导 师 外 语 语 种 标 准 考 试 类 型 标 准 考 试 成 绩 取 得 成 绩 时 间 制 表 人 : 学 院 负 责 人 签 字 : 制 表 时 间 : 年 月 日 16

21 附 件 4: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推 荐 候 选 人 信 息 一 览 表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推 荐 候 选 人 信 息 一 览 表 学 院 名 称 : 学 院 签 章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年 级 专 业 培 养 类 别 学 位 手 机 导 师 外 语 语 种 标 准 考 试 类 型 标 准 考 试 成 绩 取 得 成 绩 时 间 制 表 人 : 学 院 负 责 人 签 字 : 制 表 时 间 : 年 月 日 17

22 附 件 5: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优 先 资 助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一 重 点 领 域 1. 能 源 2. 水 和 矿 产 资 源 3. 环 境 4. 农 业 5. 制 造 业 6. 交 通 运 输 业 7. 信 息 产 业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8. 人 口 与 健 康 9. 城 镇 化 与 城 市 发 展 10. 公 共 安 全 11. 国 防 二 重 大 专 项 ( 共 16 项 ) 三 前 沿 技 术 1. 生 物 技 术 2. 信 息 技 术 3. 新 材 料 技 术 4. 先 进 制 造 技 术 5. 先 进 能 源 技 术 6. 海 洋 技 术 7. 激 光 技 术 8. 空 天 技 术 四 基 础 研 究 1. 学 科 发 展 2. 科 学 前 沿 问 题 3. 面 向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的 基 础 研 究 4. 重 大 科 学 研 究 计 划 18

23 五 人 文 与 社 会 应 用 科 学 19

24 附 件 6: 应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及 要 求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应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及 说 明 ( 国 内 申 请 人 用 ) 一 应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国 留 学 申 请 表 ( 研 究 生 类 ) 2.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3.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 4. 国 内 导 师 推 荐 信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 5. 邀 请 信 / 入 学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6. 收 取 学 费 明 细 表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需 提 交 ) 7. 学 习 计 划 ( 外 文 ) 8. 国 外 导 师 简 历 9.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 自 本 科 阶 段 起 ) 10. 两 封 专 家 推 荐 信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需 提 交 ) 11.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复 印 件 12. 有 效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3. 最 高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请 按 以 上 顺 序 准 备 一 份 纸 质 申 请 材 料, 并 按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上 的 说 明 将 相 关 材 料 扫 描 并 上 传 至 信 息 平 台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无 需 扫 描 上 传,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和 国 内 导 师 推 荐 信 由 受 理 单 位 统 一 上 传 ) 如 提 供 的 材 料 中 有 英 语 以 外 语 种 书 写 的, 需 另 提 供 中 文 翻 译 件 申 请 材 料 一 律 使 用 A4 复 印 纸 打 印 或 复 印, 请 在 申 请 表 第 一 页 粘 贴 申 请 人 近 期 彩 色 照 片 ( 一 寸 免 冠 光 纸 正 面 ) 申 请 人 需 向 受 理 单 位 提 交 一 套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留 存 ( 留 存 期 限 为 三 年 ), 受 理 单 位 无 需 向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交 纸 质 材 料 如 申 请 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高 校 / 机 构 合 作 渠 道 对 申 请 材 料 有 特 殊 要 求, 则 根 据 具 体 合 作 渠 道 规 定 执 行 二 申 请 材 料 说 明 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国 留 学 申 请 表 ( 研 究 生 类 ) 申 请 人 需 先 登 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并 按 要 求 如 实 填 写 网 上 申 请 表 ; 在 填 写 完 申 请 表 并 确 认 无 误 后, 可 按 系 统 提 示 完 成 网 上 提 交 并 打 印 申 请 表 中 的 有 关 栏 目 应 视 实 际 情 况 和 项 目 要 求 进 行 填 写, 如 无 相 关 情 况 可 不 填 ( 如 工 作 经 历 ) 申 请 人 20

25 提 交 的 书 面 申 请 表 应 与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内 容 一 致 申 请 人 提 交 申 请 表 后, 在 受 理 机 构 接 收 前 可 以 提 回 修 改, 受 理 机 构 接 收 后 不 能 提 回 申 请 表 如 确 实 需 在 受 理 机 构 接 收 后 修 正 内 容, 需 联 系 受 理 机 构 退 回, 并 在 项 目 开 通 期 内 再 次 提 交 申 请 表 因 此, 申 请 表 填 写 完 成 后, 请 务 必 仔 细 核 对 无 误 后 方 可 提 交 申 请 人 需 在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人 保 证 栏 中 签 名 2.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在 申 请 人 打 印 申 请 表 时 由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 申 请 人 在 网 上 报 名 阶 段 此 表 不 在 报 名 系 统 中 显 示 ) 推 荐 意 见 应 由 申 请 人 所 在 部 门 ( 院 系 所 等 ) 针 对 每 位 申 请 人 填 写 上 级 批 准 意 见 由 所 在 单 位 负 责 选 拔 工 作 的 主 管 部 门 在 认 真 核 对 申 请 人 所 填 信 息 后 填 写, 应 加 盖 推 荐 单 位 公 章 凡 来 自 985 工 程 211 工 程 建 设 高 校 的 申 请 人, 其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的 电 子 信 息 由 各 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申 请 受 理 工 作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输 入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 来 自 其 他 单 位 的 申 请 人, 其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表 的 电 子 信 息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申 请 受 理 机 构 负 责 输 入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3.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 请 点 击 下 载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申 请 人 的 国 内 学 校, 应 组 织 专 家 对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综 合 素 质 发 展 潜 力 出 国 留 学 必 要 性 学 习 计 划 可 行 性 及 身 心 健 康 情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评 审 考 察, 并 填 写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将 提 供 参 考 样 表 )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表 由 受 理 单 位 按 要 求 扫 描 上 传 至 信 息 平 台 4. 国 内 导 师 推 荐 信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国 内 导 师 应 提 交 推 荐 信,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对 申 请 人 推 荐 意 见 ; 重 点 对 申 请 人 出 国 学 习 目 标 要 求 国 内 导 师 或 申 请 人 与 国 外 导 师 的 合 作 情 况 及 对 国 外 院 校 导 师 的 评 价 等 国 内 导 师 意 见 由 受 理 单 位 按 要 求 扫 描 上 传 至 信 息 平 台 5. 正 式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或 入 学 通 知 复 印 件 (1)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正 式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 入 学 通 知 复 印 件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 入 学 通 知 复 印 件 应 使 用 拟 留 学 院 校 ( 单 位 ) 专 用 信 纸 打 印, 并 由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 导 师 签 字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人, 如 因 拟 留 学 院 校 ( 单 位 ) 行 政 审 批 手 续 规 定 限 制, 在 申 请 截 止 时 间 前 无 法 出 具 正 式 入 学 通 知, 则 须 出 具 使 用 拟 留 学 院 校 ( 单 位 ) 专 用 信 纸 打 印 并 由 对 方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 导 师 签 字 的 明 确 意 向 入 学 通 知 (2)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入 学 通 知, 应 为 无 条 件 入 学 通 知 (unconditional offer), 但 以 下 条 件 除 外 : a. 入 学 通 知 在 申 请 人 取 得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后 方 可 生 效 ; b. 入 学 通 知 在 申 请 人 提 供 本 科 毕 业 / 硕 士 毕 业 证 书 后 方 可 生 效 ; 21

26 c. 入 学 通 知 明 确 申 请 人 在 拟 留 学 院 校 / 单 位 须 完 成 硕 士 课 程 后 可 继 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人 员 ) (3) 邀 请 信 / 入 学 通 知 中 应 包 含 以 下 内 容 : a. 申 请 人 基 本 信 息 : 申 请 人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国 内 院 校 等 ; b. 留 学 身 份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或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 c. 留 学 时 间 : 应 明 确 留 学 期 限 及 起 止 年 月 ( 入 学 时 间 不 得 晚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 d. 国 外 指 导 教 师 信 息 ; e. 留 学 专 业 或 受 邀 人 拟 在 国 外 从 事 主 要 学 习 / 研 究 工 作 ; f. 免 学 费 或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等 相 关 费 用 信 息 ( 申 请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和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无 需 包 含 此 项 ); g. 外 方 负 责 人 签 字 与 联 系 方 式 (4) 如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 入 学 通 知 复 印 件 为 英 语 以 外 语 种 书 写, 需 另 提 供 中 文 翻 译 件 翻 译 件 应 由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加 盖 审 核 部 门 公 章 (5) 如 申 请 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高 校 /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对 邀 请 信 / 入 学 通 知 有 特 殊 要 求, 则 根 据 具 体 合 作 协 议 规 定 执 行 6. 收 取 学 费 明 细 表 等 有 关 学 习 费 用 证 明 复 印 件 ( 申 请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需 提 交 )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如 在 提 交 的 邀 请 信 复 印 件 / 入 学 通 知 复 印 件 中 未 注 明 留 学 所 需 费 用 相 关 信 息, 则 须 另 行 提 交 收 取 学 费 明 细 表 复 印 件 或 有 关 学 习 费 用 明 细 表 复 印 件 7. 学 习 计 划 ( 外 文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申 请 时 应 提 交 外 文 联 合 培 养 计 划 (1000 字 以 上 ), 并 由 中 外 双 方 导 师 签 字 联 合 培 养 计 划 如 为 英 语 以 外 语 种 书 写, 需 另 提 供 经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审 核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 需 加 盖 审 核 部 门 公 章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时 应 提 交 外 文 学 习 计 划 (1000 字 以 上 ), 并 由 外 方 导 师 签 字 如 申 请 人 拟 在 国 外 进 行 硕 博 连 读, 暂 时 无 法 确 定 导 师, 则 只 需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审 核 并 签 字 学 习 计 划 如 为 英 语 以 外 语 种 书 写, 需 另 行 提 供 经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审 核 的 中 文 翻 译 件 ( 需 加 盖 审 核 部 门 公 章 ) 8. 国 外 导 师 简 历 主 要 包 括 国 外 导 师 的 教 育 学 术 背 景 ; 目 前 从 事 科 研 项 目 及 近 五 年 内 科 研 论 文 发 表 情 况 ; 在 国 外 著 名 学 术 机 构 任 职 情 况 等,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一 页 国 外 导 师 简 历 需 由 其 本 人 提 供 并 签 字, 特 殊 原 因 外 方 导 师 不 能 签 字, 可 由 国 内 导 师 或 相 关 专 家 审 核 签 字 硕 博 连 读 生 如 尚 未 确 定 国 外 导 师, 可 暂 不 提 供, 但 需 在 申 请 表 22

27 国 外 导 师 栏 中 加 以 说 明 如 有 多 位 导 师 的 情 况, 请 提 交 由 实 际 指 导 教 师 提 供 并 签 名 的 简 历 9.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 自 本 科 阶 段 起 ) 提 供 成 绩 单 应 包 括 本 科 硕 士 ( 如 有 ) 博 士 ( 如 有 ) 学 习 阶 段, 直 至 最 近 一 学 期 的 成 绩 成 绩 单 应 由 就 读 单 位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或 有 关 学 生 管 理 部 门 开 具 并 盖 章 在 外 人 员 可 提 供 外 文 成 绩 单, 如 为 英 语 以 外 语 种, 需 另 提 供 英 文 翻 译 件 10. 两 封 专 家 推 荐 信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需 提 交 ) 申 请 赴 国 外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如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申 请 学 费 奖 学 金 资 助, 应 另 行 提 交 两 封 专 家 推 荐 信 推 荐 人 不 能 是 申 请 人 国 内 导 师, 应 来 自 不 同 单 位 ( 其 中 一 人 应 来 自 高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 且 须 具 有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推 荐 信 应 使 用 推 荐 人 所 在 单 位 专 用 信 函 纸 ( 有 单 位 抬 头 名 称 ) 打 印 并 由 推 荐 人 本 人 签 字 其 他 申 请 人 无 需 提 交 此 项 材 料 11.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复 印 件 申 请 人 应 按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有 关 外 语 水 平 要 求 提 交 相 应 的 有 效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复 印 件 12. 有 效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请 申 请 人 将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 个 人 信 息 证 件 有 效 期 和 发 证 机 关 ) 同 时 复 印 在 同 一 张 A4 纸 上 13. 最 高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无 需 提 供 如 最 高 学 位 在 国 外 大 学 / 教 育 机 构 获 得, 可 无 需 提 供 最 高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v [ 申 请 材 料 应 按 以 上 顺 序 装 订 成 册 ( 一 式 一 份, 申 请 学 费 人 员 提 交 2 份 至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提 供 材 料 提 交 份 数 不 够 者, 不 予 受 理 ) ] 23

28 附 件 7: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学 费 资 助 办 法 ( 试 行 )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学 费 资 助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优 秀 学 生 到 国 外 一 流 高 校 专 业, 师 从 一 流 的 导 师 学 习 深 造, 提 高 选 派 质 量 和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效 益,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资 助 学 费 的 对 象 是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赴 国 外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或 硕 博 连 读 的 留 学 人 员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或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在 外 转 为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留 学 人 员, 不 属 于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资 助 范 围 第 三 条 资 助 学 费 的 留 学 人 员 总 额 不 超 过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计 划 的 5% 第 四 条 学 费 的 资 助 标 准 为 : 每 名 留 学 人 员 每 学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3 万 美 元 ; 如 特 殊 选 派 需 要 资 助 标 准 高 于 3 万 美 元 的 须 报 教 育 部 审 批 第 五 条 学 费 资 助 期 限 : 不 超 过 留 学 人 员 的 奖 学 金 资 助 期 限 ; 如 确 须 延 长 资 助 期 限 的 须 报 教 育 部 审 批 第 二 章 资 助 对 象 第 六 条 向 赴 国 外 一 流 高 校, 一 流 专 业 从 事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中 的 重 点 领 域 及 其 优 先 主 题 重 大 专 项 前 沿 技 术 基 础 研 究 学 习 的 留 学 人 员 提 供 学 费 资 助 第 七 条 向 赴 国 外 一 流 高 校, 一 流 专 业 从 事 人 文 及 应 用 社 会 科 学 且 难 以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的 留 学 人 员 资 助 学 费 第 三 章 申 请 及 审 批 办 法 第 八 条 留 学 人 员 学 费 资 助 采 取 学 生 申 请 学 校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的 方 式 申 请 资 助 学 费 的 人 员 须 获 得 国 外 正 式 入 学 通 知, 外 语 须 达 到 国 外 接 受 高 校 的 入 学 要 求 第 九 条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实 施 高 校 应 在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的 基 础 上 推 荐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的 留 学 候 选 人 学 校 推 荐 申 请 资 助 学 费 的 人 数 不 得 超 过 留 学 候 选 总 人 数 的 5% 第 十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织 专 家 对 上 述 学 校 推 荐 的 申 请 资 助 学 费 的 留 学 候 选 人 进 行 评 审 后, 确 定 拟 资 助 学 费 人 员 名 单 及 资 助 期 限, 报 教 育 部 国 际 司 财 务 司 审 批 第 四 章 资 助 方 式 24

29 第 十 一 条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根 据 教 育 部 财 务 司 有 关 通 知 及 留 学 人 员 提 交 的 有 关 申 请 材 料 审 核 并 向 留 学 人 员 所 在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支 付 学 费 学 费 可 根 据 留 学 人 员 所 在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的 学 费 管 理 规 定, 按 学 期 或 学 年 分 期 支 付 第 十 二 条 留 学 人 员 须 执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开 具 的 正 式 入 学 通 知 书 原 件 和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开 具 的 收 取 学 费 凭 证 原 件, 向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申 领 首 次 学 费, 由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审 核 后 予 以 支 付 第 十 三 条 后 续 学 期 或 学 年 度 的 学 费, 由 留 学 人 员 执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开 具 的 上 一 学 期 或 学 年 度 成 绩 单 原 件 留 学 人 员 导 师 或 所 在 院 系 主 管 教 学 负 责 人 出 具 并 签 字 的 学 习 情 况 说 明 原 件 和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开 具 的 收 取 学 费 凭 证 原 件 申 请, 由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审 核 确 定 是 否 继 续 为 其 支 付 后 续 学 期 或 学 年 度 的 学 费 并 报 教 育 部 财 务 司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备 案 审 核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留 学 人 员 学 费 资 助 的 期 限 和 标 准 留 学 人 员 的 学 费 资 助 期 限 以 教 育 部 财 务 司 通 知 中 明 确 的 资 助 期 限 为 准, 学 费 标 准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规 定 的 标 准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需 延 长 资 助 期 限 或 提 高 资 助 标 准, 应 由 留 学 人 员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经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审 核 同 意 后 按 规 定 报 国 内 审 批 2. 留 学 人 员 的 学 习 成 绩 和 表 现 3. 留 学 人 员 在 学 期 间 是 否 从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获 得 了 学 费 或 其 他 奖 学 金 资 助 及 额 度 如 已 获 资 助 可 以 支 付 其 后 续 学 习 期 间 的 学 费, 则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不 再 为 其 支 付 学 费 如 已 获 资 助 未 达 到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确 定 的 学 费 标 准, 不 足 部 分 由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审 核 后 予 以 支 付 4.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根 据 所 辖 馆 区 实 际 情 况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十 四 条 如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确 认 接 受 学 费 资 助 的 留 学 人 员 确 实 无 法 完 成 既 定 学 业, 应 及 时 报 请 国 内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后 停 止 提 供 学 费 资 助 如 构 成 违 约, 已 资 助 的 学 费 亦 应 退 还 第 十 五 条 各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可 根 据 所 在 国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十 六 条 学 费 资 助 金 额 纳 入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费 用,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的 留 学 人 员 构 成 违 约 的, 应 按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第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25

30 附 件 8: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教 外 留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 文 化 ) 处 ( 组 ),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教 育 部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上 海 集 训 部 广 州 留 学 人 员 服 务 管 理 中 心 : 为 加 快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进 一 步 规 范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派 出 和 管 理 工 作, 提 高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效 益, 现 将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教 育 部 二 00 七 年 七 月 十 六 日 附 件 :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实 施 国 家 科 教 兴 国 和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加 快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规 范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研 究 生 ( 以 下 简 称 公 派 研 究 生 ) 派 出 管 理 工 作, 提 高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效 益,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所 称 公 派 研 究 生 是 指 按 照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方 式 选 派 到 国 外 攻 读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以 及 在 国 内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期 间 赴 国 外 从 事 课 题 研 究 的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第 三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选 拔 派 出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职 责 是 : 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留 学 基 金 委 ) 在 教 育 部 领 导 下, 按 照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方 针 政 策, 负 责 公 派 研 究 生 的 选 拔 和 管 理 等 工 作 2. 我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 文 化 ) 处 ( 组 ) ( 以 下 简 称 使 领 馆 ) 负 责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国 外 留 学 期 间 的 管 理 工 作 3.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教 育 部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上 海 集 训 部 广 州 留 学 人 员 服 务 管 理 中 心 等 部 门 ( 以 下 简 称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 负 责 为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留 学 办 理 签 证 购 买 出 国 机 票 等 提 供 服 务 4. 公 派 研 究 生 推 选 单 位 根 据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重 点 资 助 领 域, 结 合 本 单 位 学 科 建 设 规 划 和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负 责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推 荐 品 学 兼 优 的 人 选, 指 导 26

31 联 系 国 外 高 水 平 学 校, 对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国 外 留 学 期 间 的 业 务 学 习 进 行 必 要 指 导 推 选 单 位 应 对 推 选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切 实 负 起 管 理 责 任, 与 留 学 基 金 委 和 使 领 馆 共 同 做 好 公 派 研 究 生 管 理 工 作 第 二 章 选 拔 与 派 出 第 四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选 拔 按 照 个 人 申 请, 单 位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录 取 方 式 进 行 具 体 办 法 另 行 制 定 第 五 条 留 学 基 金 委 完 成 公 派 研 究 生 选 拔 录 取 工 作 后 应 及 时 将 录 取 文 件 与 名 单 通 知 推 选 单 位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和 有 关 使 领 馆 第 六 条 国 家 对 公 派 研 究 生 实 行 签 约 派 出, 违 约 赔 偿 的 管 理 办 法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前 应 与 留 学 基 金 委 签 订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 见 附 1, 以 下 简 称 协 议 书 ) 交 纳 出 国 留 学 保 证 金 协 议 书 须 经 公 证 生 效 经 公 证 的 协 议 书 应 交 存 推 选 单 位 一 份 备 案 第 七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 在 职 人 员 除 外 ) 原 则 上 应 与 推 选 单 位 签 订 意 ( 定 ) 向 就 业 协 议 后 派 出 第 八 条 出 国 前 系 在 校 学 生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留 学, 应 及 时 办 理 学 籍 和 离 校 等 有 关 手 续 推 选 单 位 应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留 学 期 限 内 保 存 档 案 和 户 籍 在 校 生 超 过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未 归, 其 档 案 和 户 籍 由 推 选 单 位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九 条 出 国 前 系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留 学, 推 选 单 位 应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留 学 期 限 内 保 存 档 案 和 户 籍 应 届 毕 业 生 超 过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未 归, 推 选 单 位 可 将 其 档 案 和 户 籍 迁 转 回 生 源 所 在 地 第 十 条 推 选 单 位 应 设 置 专 门 机 构 和 人 员, 归 口 负 责 公 派 研 究 生 管 理 工 作, 建 立 专 门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管 理 档 案 ; 对 本 单 位 公 派 研 究 生 统 一 进 行 出 国 前 的 思 想 教 育 和 培 训, 组 织 学 习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有 关 政 策 和 管 理 规 定, 对 办 理 出 国 手 续 进 行 指 导 和 帮 助 ; 为 公 派 研 究 生 指 定 专 门 的 指 导 教 师 或 联 系 人 指 定 教 师 或 联 系 人 应 与 公 派 研 究 生 保 持 经 常 联 系, 对 其 专 业 学 习 进 行 指 导,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第 十 一 条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依 据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供 的 录 取 文 件 和 公 派 研 究 生 本 人 所 持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 见 附 2), 代 为 验 收 公 派 研 究 生 的 协 议 书 和 查 验 出 国 留 学 保 证 金 交 存 证 明 后,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出 国 手 续, 开 具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报 到 证 明 ( 见 附 3) 等 第 十 二 条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为 公 派 研 究 生 办 理 出 国 手 续 后, 应 及 时 准 确 地 将 出 国 信 息 和 有 关 材 料 报 送 我 有 关 使 领 馆 和 留 学 基 金 委, 保 证 国 内 外 管 理 工 作 有 效 衔 接 第 三 章 国 外 管 理 与 联 系 27

32 第 十 三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应 在 抵 达 留 学 目 的 地 10 日 内 凭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和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报 到 证 明 向 所 属 使 领 馆 报 到 ( 本 人 到 场 或 邮 寄 等 适 当 方 式 ), 并 按 使 领 馆 要 求 办 理 报 到 或 网 上 注 册 等 手 续 第 十 四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应 与 使 领 馆 和 推 选 单 位 保 持 经 常 联 系, 每 学 期 末 向 使 领 馆 和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报 送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学 习 / 研 修 情 况 报 告 表 ( 见 附 4) 第 十 五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留 学 期 间 应 自 觉 维 护 祖 国 荣 誉, 遵 守 我 国 和 留 学 所 在 国 法 律, 尊 重 当 地 人 民 的 风 俗 习 惯, 与 当 地 人 民 友 好 交 往 第 十 六 条 使 领 馆 应 高 度 重 视, 积 极 关 心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外 学 习 期 间 思 想 和 学 习 情 况, 建 立 定 期 联 系 随 访 制 度, 认 真 及 时 做 好 对 公 派 研 究 生 的 经 费 发 放 工 作 每 学 年 向 教 育 部 留 学 基 金 委 报 告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外 管 理 情 况 第 十 七 条 推 选 单 位 应 积 极 配 合 留 学 基 金 委 和 使 领 馆 处 理 管 理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有 关 问 题 对 公 派 研 究 生 留 学 期 间 申 请 延 长 留 学 期 限 提 前 回 国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等 问 题, 应 及 时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出 明 确 意 见,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本 单 位 推 选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学 有 所 成 回 国 服 务 第 十 八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为 公 派 研 究 生 提 供 的 奖 学 金 中 包 含 伙 食 费 住 宿 费 交 通 费 电 话 费 书 籍 资 料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交 际 费 一 次 性 安 置 费 和 零 用 费 等 公 派 研 究 生 抵 达 留 学 所 在 国 后, 应 从 留 学 所 在 国 实 际 情 况 出 发, 并 按 照 留 学 所 在 国 政 府 或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要 求 及 时 购 买 医 疗 保 险 第 十 九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应 勤 奋 学 习, 提 高 效 率, 在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内 完 成 学 业 并 按 期 回 国 服 务 未 经 留 学 基 金 委 批 准 同 意, 留 学 期 间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留 学 身 份 留 学 期 限 留 学 国 家 和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提 前 取 得 学 位 回 国 视 为 提 前 完 成 留 学 计 划 按 期 回 国 公 派 研 究 生 不 得 申 请 办 理 有 关 移 民 国 家 的 豁 免 第 二 十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一 般 应 在 被 录 取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完 成 学 业 在 规 定 的 留 学 期 限 内 确 因 学 业 或 研 究 需 要 变 更 留 学 单 位, 应 履 行 下 列 手 续 : 在 所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内 部 变 更 院 系 或 专 业, 应 出 示 推 选 单 位 和 国 外 导 师 ( 合 作 者 ) 的 同 意 函, 报 使 领 馆 备 案 ; 变 更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应 提 前 两 个 月 向 使 领 馆 提 出 申 请, 出 具 推 选 单 位 意 见 函 原 留 学 院 校 或 导 师 ( 合 作 者 ) 意 见 函 和 新 接 受 留 学 院 校 或 导 师 ( 合 作 者 ) 的 同 意 接 受 函, 由 使 领 馆 报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批 留 学 单 位 的 变 更 只 限 于 在 原 留 学 所 在 国 内 经 批 准 变 更 留 学 院 校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抵 达 新 的 留 学 院 校 后, 应 于 10 日 内 向 现 所 属 使 领 馆 报 到 原 所 属 使 领 馆 应 将 有 关 情 况 和 材 料 及 时 转 交 ( 告 ) 现 所 属 使 领 馆, 共 同 做 好 管 理 上 的 衔 接 工 作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因 故 不 能 继 续 学 习 确 需 提 前 回 国 者, 应 向 使 领 馆 提 出 申 请, 出 具 推 选 单 位 和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或 导 师 ( 合 作 者 ) 意 见 以 及 相 关 证 明, 28

33 由 使 领 馆 报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批 公 派 研 究 生 一 经 批 准 提 前 回 国, 当 次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资 格 即 终 止 经 留 学 基 金 委 批 准 提 前 回 国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中, 推 选 单 位 按 照 学 校 ( 籍 ) 管 理 规 定 可 以 为 其 恢 复 国 内 学 业 ( 籍 ) 者, 由 推 选 单 位 按 规 定 办 理 复 学 手 续 ; 在 职 人 员 回 原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 应 届 毕 业 生 按 已 有 毕 业 学 历 自 谋 职 业 对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提 前 回 国 者, 留 学 基 金 委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留 学 期 间 可 利 用 留 学 所 在 国 留 学 院 校 ( 研 究 机 构 ) 假 期 回 国 休 假 或 收 集 资 料 回 国 休 假 或 收 集 资 料 应 征 得 留 学 院 校 或 导 师 ( 合 作 者 ) 同 意, 报 使 领 馆 审 批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规 定 的 留 学 期 限 内 可 以 回 国 休 假 : 留 学 期 限 在 12 个 月 至 24 个 月 ( 含 ) 之 间 的, 回 国 时 间 不 超 过 1 个 月, 奖 学 金 照 发 ; 留 学 期 限 在 24 个 月 ( 不 含 ) 以 上 的, 回 国 时 间 不 超 过 2 个 月 或 每 年 一 次 不 超 过 1 个 月, 奖 学 金 照 发, 回 国 旅 费 自 理 ; 回 国 时 间 超 过 以 上 次 数 和 时 间, 自 超 出 之 日 起 停 发 奖 学 金 在 规 定 的 留 学 期 限 内 赴 留 学 所 在 国 以 外 国 家 休 假 或 考 察, 费 用 自 理, 在 同 一 年 度 内, 公 派 研 究 生 回 国 休 假 或 赴 留 学 所 在 国 以 外 国 家 休 假 或 考 察 只 能 选 择 一 项, 不 能 同 时 享 受 赴 留 学 所 在 国 以 外 国 家 休 假 或 考 察, 一 次 不 超 过 15 天 的, 奖 学 金 照 发 ; 超 过 以 上 次 数 和 时 间 的, 自 超 出 之 日 起 停 发 奖 学 金 第 二 十 三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因 病 不 能 坚 持 学 习 中 途 休 学 回 国, 应 征 得 留 学 院 校 导 师 ( 合 作 者 ) 同 意, 办 理 或 补 办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学 籍 保 留 手 续, 使 领 馆 应 及 时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批 公 派 研 究 生 因 病 中 途 休 学 回 国 一 般 以 一 学 期 为 限 ; 期 满 未 康 复 可 申 请 继 续 休 学, 累 计 不 应 超 过 一 年 ( 含 ) 在 此 期 间 经 治 疗 康 复, 应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交 国 内 医 疗 机 构 体 检 合 格 证 明 推 选 单 位 意 见 和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学 籍 保 留 及 同 意 接 收 函 等 相 关 材 料, 留 学 基 金 委 征 求 使 领 馆 意 见 后 决 定 其 是 否 返 回 留 学 国 继 续 完 成 学 业 ; 经 治 疗 仍 无 法 返 回 留 学 国 进 行 正 常 学 习 者, 按 第 二 十 一 条 作 为 提 前 回 国 办 理 公 派 研 究 生 因 病 中 途 休 学 回 国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一 年,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资 格 自 动 取 消 推 选 单 位 按 照 学 校 ( 籍 ) 管 理 规 定 可 以 为 其 恢 复 国 内 学 业 ( 籍 ) 者, 由 推 选 单 位 按 学 校 ( 籍 ) 管 理 规 定 办 理 复 学 手 续 ; 在 职 人 员 回 原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 应 届 毕 业 生 按 已 有 毕 业 学 历 自 谋 职 业 公 派 研 究 生 因 病 中 途 休 学 回 国 期 间, 国 外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停 发 ; 出 国 前 系 在 职 ( 校 ) 人 员 者, 因 病 中 途 休 学 回 国 期 间 的 国 内 医 疗 费 由 推 选 单 位 按 本 单 位 规 定 负 担 ; 出 国 前 系 非 在 职 ( 校 ) 人 员 者, 国 内 医 疗 费 由 个 人 负 担 第 二 十 四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留 学 期 间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或 进 行 短 期 学 术 考 察, 应 征 得 留 学 院 校 导 师 ( 合 作 者 ) 同 意 并 向 使 领 馆 报 告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或 短 期 学 术 考 察 的 费 用 自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内 未 能 获 得 学 位 者, 如 因 学 业 问 题 确 需 延 长 学 习 时 间 且 留 学 院 校 导 师 证 明 可 在 延 长 时 间 内 获 得 学 位, 由 本 人 提 前 2 29

34 个 月 向 使 领 馆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出 具 留 学 院 校 导 师 和 推 选 单 位 意 见 函, 由 使 领 馆 根 据 其 日 常 学 习 表 现 提 出 明 确 意 见, 报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批 经 批 准 延 长 期 限 者 应 与 留 学 基 金 委 办 理 续 签 协 议 书 等 有 关 手 续 批 准 延 长 期 限 内 费 用 自 理 第 二 十 六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内 虽 经 努 力 但 仍 无 法 获 得 学 位 者, 使 领 馆 应 将 其 学 习 态 度 日 常 表 现 和 所 在 国 留 学 院 校 实 际 情 况 报 告 留 学 基 金 委, 经 批 准 后 开 具 有 关 证 明, 办 理 结 ( 肄 ) 业 手 续 回 国 第 二 十 七 条 对 于 国 家 急 需 专 业 领 域 的 在 国 外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在 留 学 所 在 国 签 证 政 策 允 许 前 提 下, 经 推 选 单 位 同 意 留 学 基 金 委 批 准 并 办 理 续 签 协 议 书 手 续, 可 继 续 从 事 不 超 过 两 年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1. 公 派 研 究 生 本 人 应 提 前 2 个 月 向 使 领 馆 提 出 申 请, 出 具 推 选 单 位 和 国 外 留 学 院 校 或 导 师 ( 合 作 者 ) 意 见 函, 由 使 领 馆 提 出 明 确 意 见 报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批 2. 留 学 基 金 委 根 据 博 士 后 研 究 课 题 与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经 济 发 展 结 合 情 况 进 行 审 批, 必 要 时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评 议 和 评 审 博 士 后 研 究 结 束 回 国, 应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交 研 究 成 果 报 告 3.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期 间 一 切 费 用 自 理 第 二 十 八 条 对 纪 律 涣 散 从 事 与 学 业 无 关 的 活 动 严 重 影 响 学 习 留 学 院 校 和 导 师 ( 合 作 者 ) 反 映 其 表 现 恶 劣 者, 使 领 馆 一 经 发 现 应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 对 仍 不 改 正 者, 要 及 时 报 告 留 学 基 金 委, 留 学 基 金 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二 十 九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学 习 期 满 回 国, 由 使 领 馆 按 国 家 规 定 选 定 回 国 路 线 提 供 国 际 旅 费, 乘 坐 中 国 民 航 班 机 回 国 ; 无 中 国 民 航 班 机, 购 买 外 国 航 班 机 票 应 以 安 全 经 济 为 原 则 第 三 十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一 经 签 约 派 出, 其 在 外 期 间 的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身 份 不 因 经 费 资 助 来 源 或 待 遇 变 化 而 改 变 如 获 其 他 奖 学 金, 应 经 留 学 基 金 委 同 意 并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且 始 终 应 遵 守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按 期 回 国 服 务 等 相 关 义 务 如 自 行 放 弃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和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身 份 单 方 面 终 止 协 议, 留 学 基 金 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三 十 一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留 学 期 间 改 变 国 籍, 视 为 放 弃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身 份, 留 学 基 金 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四 章 回 国 与 服 务 第 三 十 二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应 按 期 回 国, 填 写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报 到 提 取 保 证 金 证 明 表 ( 见 附 5), 由 推 选 单 位 在 相 应 栏 目 中 签 署 意 见, 尽 快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报 到 ( 京 外 人 员 可 通 过 信 函 传 真 或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报 到 ), 按 要 求 递 交 书 面 材 料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核 上 述 材 料 后, 通 知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将 出 国 前 交 存 的 保 证 金 返 还 公 派 研 究 生 本 人 30

35 第 三 十 三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 不 含 在 职 人 员 ) 学 成 回 国,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就 业 政 策 和 规 定 以 及 与 国 内 有 关 单 位 的 定 ( 意 ) 向 协 议 就 业 第 三 十 四 条 推 选 单 位 要 把 公 派 研 究 生 的 回 国 工 作 纳 入 本 单 位 人 才 培 养 总 体 规 划, 对 学 成 回 国 研 究 生 的 就 业 创 业 等 问 题 积 极 加 以 引 导, 为 其 回 国 工 作 和 创 业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第 三 十 五 条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应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为 在 国 外 取 得 学 位 回 国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的 公 派 研 究 生 办 理 回 国 工 作 的 相 关 手 续, 为 其 回 国 工 作 和 创 业 提 供 必 要 的 服 务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前 与 推 选 单 位 签 有 回 国 定 向 就 业 协 议 的, 推 选 单 位 应 及 时 将 该 名 单 报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备 案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回 国 后 应 回 推 选 单 位 办 理 以 上 有 关 手 续 第 三 十 六 条 公 派 研 究 生 按 期 回 国 后 应 在 国 内 连 续 服 务 至 少 两 年 第 五 章 违 约 追 偿 第 三 十 七 条 在 留 学 期 间 擅 自 变 更 留 学 国 别 和 留 学 身 份 自 行 放 弃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和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身 份 单 方 面 终 止 协 议 未 完 成 留 学 计 划 擅 自 提 前 回 国 从 事 与 学 业 无 关 活 动 严 重 影 响 学 习 表 现 极 为 恶 劣 以 及 未 按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回 国 逾 期 3 个 月 ( 不 含 ) 以 上 未 完 成 回 国 服 务 期 等 违 反 协 议 书 约 定 的 行 为, 构 成 全 部 违 约 违 约 人 员 应 赔 偿 全 部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费 用 并 支 付 全 部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费 用 30% 的 违 约 金 未 按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回 国 逾 期 3 个 月 ( 含 ) 以 内 的 行 为, 构 成 部 分 违 约 违 约 人 员 应 赔 偿 全 部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费 用 20% 的 违 约 金 经 使 领 馆 批 准, 仍 可 提 供 回 国 机 票 因 航 班 等 特 殊 原 因 超 出 规 定 留 学 期 限 1 个 月 ( 含 ) 以 内 抵 达 国 内 的, 不 作 违 约 处 理 第 三 十 八 条 出 国 前 尚 未 还 清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的 留 学 人 员, 出 国 期 间 应 按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有 关 规 定 偿 还 贷 款, 确 有 偿 还 困 难 的 应 办 理 相 应 延 期 手 续 ; 对 逾 期 不 归 违 约 人 员, 应 按 协 议 书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第 三 十 九 条 使 领 馆 应 及 时 将 公 派 研 究 生 违 约 情 况 和 为 其 资 助 留 学 经 费 情 况 报 告 留 学 基 金 委, 协 助 留 学 基 金 委 做 好 违 约 追 偿 工 作 第 四 十 条 推 选 单 位 应 及 时 向 留 学 基 金 委 提 供 所 掌 握 的 本 单 位 违 约 人 员 的 有 关 情 况 和 信 息, 协 助 留 学 基 金 委 开 展 违 约 追 偿 工 作 第 四 十 一 条 对 违 反 协 议 书 约 定 的 违 约 行 为, 留 学 基 金 委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和 协 议 书 有 关 条 款 对 违 约 人 进 行 违 约 追 偿 违 约 人 本 人 或 其 保 证 人 ( 即 协 议 书 丙 方 ) 应 承 担 相 应 违 约 责 任 31

36 1. 如 违 约 人 员 按 协 议 书 规 定 承 担 相 应 违 约 责 任, 如 数 予 以 经 济 赔 偿, 不 再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如 违 约 人 员 未 按 协 议 书 规 定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做 出 赔 偿, 则 将 要 求 其 国 内 保 证 人 承 担 经 济 责 任 如 违 约 人 员 及 其 保 证 人 均 不 承 担 约 定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则 将 在 国 内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解 决 2. 对 违 约 事 件, 特 别 是 对 不 按 协 议 书 约 定 履 行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者, 除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解 决 外, 必 要 时 还 将 采 取 其 它 辅 助 手 段, 如 以 留 学 基 金 委 名 义 向 国 外 有 关 方 面 通 报 违 约 事 实 ; 将 违 约 名 单 予 以 公 布 等 3. 违 约 人 员 完 成 经 济 赔 偿 后, 即 了 结 了 与 留 学 基 金 委 所 签 协 议 书 的 义 务, 但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的 身 份 不 变 协 议 了 结 情 况 由 留 学 基 金 委 通 报 使 领 馆 违 约 人 员 本 人 和 推 选 单 位 第 六 章 评 估 第 四 十 二 条 教 育 部 建 立 评 估 体 系 和 激 励 机 制, 对 公 派 研 究 生 出 国 留 学 的 总 体 效 益 和 有 关 项 目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特 别 对 各 推 选 单 位 派 出 人 员 的 质 量 留 学 效 果 和 按 期 回 国 等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调 整 各 推 选 单 位 的 选 派 计 划 和 选 派 规 模, 以 保 证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的 使 用 效 益 和 国 家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该 评 估 也 将 作 为 对 有 关 使 领 馆 和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留 学 管 理 与 服 务 工 作 绩 效 评 估 的 一 部 分, 以 促 进 留 学 管 理 工 作 的 加 强 与 提 高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三 条 本 规 定 由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四 条 本 规 定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此 前 已 印 发 的 有 关 规 定 与 本 规 定 相 抵 触 的, 以 本 规 定 为 准 附 件 : 1.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2.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3.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报 到 证 明 4.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学 习 研 修 情 况 报 告 表 5.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报 到 提 取 保 证 金 证 明 表 32

37 附 件 9: 申 请 程 序 申 请 程 序 查 阅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办 法, 确 定 是 否 有 资 格 申 请 查 阅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一 览 表 及 项 目 指 南, 确 定 申 请 留 学 身 份 申 报 国 别 申 报 项 目 名 称 可 利 用 合 作 项 目 名 称 和 受 理 单 位 名 称 对 外 联 系 获 取 邀 请 信 / 入 学 通 知 书, 准 备 申 请 材 料 获 学 校 推 荐 的 申 请 人 网 上 报 名 并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研 究 生 院 审 核 申 请 人 相 关 材 料 并 推 荐 上 报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专 家 评 审 教 育 部 审 核 确 定 录 取 名 单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公 布 录 取 结 果 33

38 附 件 10: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办 法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做 好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的 选 派 工 作,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实 施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应 以 服 务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推 进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增 强 其 为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服 务 的 能 力 为 宗 旨,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按 照 选 拔 一 流 的 学 生, 到 国 外 一 流 的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或 学 科 专 业, 师 从 一 流 的 导 师 的 要 求, 着 眼 于 培 养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视 野 通 晓 国 际 规 则, 能 够 参 与 国 际 事 务 和 竞 争 的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第 三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第 二 章 选 派 计 划 第 四 条 2015 年 计 划 选 派 8000 人 出 国 留 学, 其 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3000 人,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5000 人 第 五 条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面 向 全 国 及 在 国 外 就 读 的 留 学 人 员 公 开 选 拔 2015 年 面 向 在 外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的 实 施 国 别 见 附 件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面 向 全 国 各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选 拔,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以 下 达 指 导 性 计 划 的 方 式 确 定 各 单 位 选 派 计 划 第 六 条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留 学 期 限 一 般 为 个 月, 具 体 以 拟 留 学 院 校 或 单 位 学 制 为 准 资 助 期 限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48 个 月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留 学 期 限 资 助 期 限 为 6-24 个 月 第 七 条 重 点 支 持 人 才 规 划 纲 要 科 技 规 划 纲 要 确 定 的 重 点 支 持 学 科 前 沿 技 术 基 础 研 究 人 文 及 应 用 社 会 科 学 领 域 国 内 推 选 单 位 应 结 合 本 单 位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创 新 团 队 创 新 基 地 和 平 台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重 点 学 科 及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需 要 确 定 具 体 选 派 专 业 和 领 域 第 八 条 重 点 支 持 留 学 人 员 前 往 教 育 科 技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知 名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实 验 室 等 机 构 可 通 过 推 选 单 位 或 个 人 自 行 联 系 国 外 留 学 单 位 派 出 ; 亦 可 利 用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派 出 重 点 支 持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通 过 国 内 外 导 师 间 已 有 的 科 研 合 作 项 目 / 协 议 赴 国 外 学 习 34

39 第 九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为 留 学 人 员 提 供 一 次 往 返 国 际 旅 费 和 资 助 期 限 内 的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奖 学 金 资 助 标 准 及 方 式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对 人 文 及 应 用 社 会 科 学 专 业 和 部 分 国 家 急 需 学 科 专 业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可 提 供 学 费 资 助 具 体 按 照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学 费 资 助 办 法 ( 试 行 ) 执 行 第 三 章 申 请 条 件 第 十 条 选 拔 对 象 : 申 请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 ( 一 ) 国 内 高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优 秀 在 读 硕 士 生 ( 包 括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相 关 单 位 可 根 据 学 校 实 际 情 况 推 荐 在 读 博 士 一 年 级 学 生 申 报 在 读 硕 士 生 博 士 生 应 具 备 一 定 的 科 研 能 力 和 科 研 成 果,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应 达 到 校 内 免 试 直 升 研 究 生 水 平 申 请 时 应 已 获 拟 留 学 单 位 出 具 的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或 硕 博 连 读 ( 仅 针 对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入 学 通 知 书 ( 邀 请 信 ) 免 学 费 或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证 明 ( 二 ) 国 内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行 政 机 关 科 研 机 构 的 正 式 工 作 人 员 应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在 相 应 工 作 岗 位 取 得 较 突 出 成 绩 具 有 较 强 的 科 研 能 力 申 请 时 应 已 获 拟 留 学 单 位 出 具 的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入 学 通 知 书 ( 邀 请 信 ) 免 学 费 或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证 明 ( 三 ) 国 外 高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正 式 注 册 的 自 费 留 学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 已 毕 业 离 校 的 学 生 除 外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第 一 年 的 学 生 正 在 外 学 习 的 应 届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毕 业 生 申 请 时,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应 已 获 得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入 学 通 知 书 ( 邀 请 信 ) 免 学 费 或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证 明,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第 一 年 的 学 生 须 出 具 就 读 院 校 注 册 证 明 免 学 费 或 获 得 学 费 资 助 证 明 申 请 时 为 在 外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第 一 年 的 学 生, 被 录 取 后 留 学 期 限 和 资 助 期 限 从 博 士 第 二 年 开 始 计 算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 国 内 全 日 制 优 秀 在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委 托 培 养 和 定 向 生 除 外 ) 申 请 时 应 已 获 拟 留 学 单 位 出 具 的 正 式 邀 请 信 及 国 内 外 导 师 共 同 制 定 的 联 合 培 养 计 划 选 拔 范 围 不 包 括 : 已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 曾 享 受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的 违 约 人 员 ; 已 获 得 国 外 全 额 奖 学 金 资 助 的 人 员 ; 已 取 得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人 员 第 十 一 条 具 有 中 国 国 籍,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治 素 质, 无 违 法 违 纪 记 录, 有 学 成 回 国 为 祖 国 建 设 服 务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第 十 二 条 身 心 健 康, 具 备 扎 实 的 专 业 基 础, 较 强 的 学 习 科 研 能 力 和 交 流 能 力, 综 合 素 质 良 好,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具 有 较 强 的 发 展 潜 力 第 十 三 条 申 请 时 年 龄 不 超 过 35 岁 ( 以 申 请 截 止 时 间 为 准 ) 第 十 四 条 申 请 时 外 语 水 平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35

40 ( 一 ) 外 语 专 业 本 科 ( 含 ) 以 上 毕 业 ( 专 业 语 种 应 与 留 学 目 的 国 使 用 语 种 一 致 ) ( 二 ) 近 十 年 内 曾 在 同 一 语 种 国 家 留 学 一 学 年 (8-12 个 月 ) 或 连 续 工 作 一 年 ( 含 ) 以 上 ( 三 ) 参 加 "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并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四 ) 曾 在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培 训 部 参 加 相 关 语 种 培 训 并 获 得 结 业 证 书 ( 英 语 为 高 级 班, 其 他 语 种 为 中 级 班 ) ( 五 ) 参 加 雅 思 ( 学 术 类 ) 托 福 德 法 意 西 日 韩 语 水 平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 雅 思 6.5 分, 托 福 95 分, 德 法 意 西 语 达 到 欧 洲 统 一 语 言 参 考 框 架 (CECRL) 的 B2 级, 日 语 达 到 二 级 (N2), 韩 语 达 到 TOPIK4 级 ( 六 ) 通 过 国 外 拟 留 学 单 位 组 织 的 面 试 考 试 等 方 式 达 到 其 语 言 要 求 ( 应 在 外 方 邀 请 信 中 注 明 或 单 独 出 具 证 明 ) 第 十 五 条 拟 赴 德 语 法 语 俄 语 日 语 意 大 利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国 家 的 申 请 人, 如 被 录 取, 派 出 前 外 语 还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 一 )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英 语, 在 英 语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的 同 时, 还 须 在 教 育 部 指 定 的 出 国 留 学 培 训 部 参 加 留 学 对 象 国 语 言 培 训, 并 达 到 初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第 十 四 条 ( 三 ) ( 五 ) 规 定 的 考 试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二 )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俄 语 日 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达 到 培 训 部 初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第 十 四 条 ( 三 ) ( 五 ) 规 定 的 考 试 并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达 到 培 训 部 中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第 十 四 条 ( 三 ) ( 五 ) 规 定 的 考 试 并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三 )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德 语 法 语 意 大 利 语 西 班 牙 语, 申 请 人 需 达 到 培 训 部 中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第 十 四 条 ( 三 ) ( 五 ) 规 定 的 考 试 并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第 十 六 条 申 请 通 过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国 外 有 关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合 作 协 议 派 出 者, 还 需 满 足 协 议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十 七 条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者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发 展 潜 力 并 在 各 方 面 表 现 突 出 ; 核 心 课 程 应 在 优 良 以 上 ;( 拟 ) 留 学 单 位 应 为 世 界 一 流 ; 国 外 导 师 应 有 很 强 的 科 研 能 力 和 水 平, 系 所 从 事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的 权 威 专 家 或 学 术 带 头 人, 在 国 际 上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第 四 章 选 拔 办 法 第 十 八 条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采 取 个 人 申 请, 单 位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录 取 的 方 式 进 行 选 拔 第 十 九 条 2015 年 的 网 上 报 名 及 申 请 受 理 时 间 为 3 月 20 日 --4 月 5 日 申 请 人 应 在 此 期 限 内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 进 行 网 上 36

41 报 名, 按 照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申 请 材 料 及 说 明 ( 国 内 申 请 人 用 ) 或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申 请 材 料 及 说 明 ( 在 外 留 学 申 请 人 用 ) 准 备 申 请 材 料 并 提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第 二 十 条 推 选 单 位 应 对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综 合 素 质 发 展 潜 力 出 国 留 学 必 要 性 学 习 计 划 可 行 性 品 德 修 养 及 身 心 健 康 情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审 核 ( 评 审 ) 后 出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推 选 单 位 在 对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认 真 审 核 后, 将 申 请 材 料 统 一 提 交 至 相 关 受 理 单 位 或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第 二 十 一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委 托 以 下 单 位 ( 以 下 简 称 受 理 单 位 ) 负 责 申 请 受 理 工 作 : 211 工 程 建 设 高 校 负 责 受 理 本 校 人 员 ( 学 生 及 在 职 人 员 ) 的 申 请 ; 在 外 留 学 人 员 的 申 请 委 托 现 就 读 院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所 在 国 我 驻 外 使 ( 领 ) 馆 教 育 处 ( 组 ) 负 责 受 理 ; 其 他 人 员 的 申 请 由 有 关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申 请 受 理 机 构 负 责 受 理 ( 详 见 国 家 留 学 网 受 理 机 构 通 讯 录 )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不 直 接 受 理 个 人 申 请 第 二 十 二 条 受 理 单 位 应 在 4 月 12 日 前 将 书 面 公 函 及 推 荐 人 选 名 单 提 交 至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并 通 过 信 息 平 台 提 交 申 请 人 的 电 子 材 料 申 请 人 的 书 面 材 料 由 受 理 单 位 留 存, 留 存 期 限 为 3 年 第 二 十 三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负 责 组 织 评 审 及 录 取 工 作 对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人 员 将 另 行 组 织 面 试 第 二 十 四 条 录 取 结 果 于 2015 年 5 月 公 布 申 请 人 可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 查 询 录 取 结 果 录 取 通 知 将 及 时 发 放 至 受 理 单 位 第 五 章 派 出 与 管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被 录 取 人 员 的 留 学 资 格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凡 未 按 期 派 出 者, 其 留 学 资 格 将 自 动 取 消 第 二 十 六 条 对 留 学 人 员 的 管 理 实 行 签 约 派 出 违 约 赔 偿 的 办 法 留 学 人 员 派 出 前 须 在 国 内 签 订 并 公 证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交 存 保 证 金 办 理 国 际 旅 行 健 康 检 查 证 明 书, 通 过 相 关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办 理 派 出 手 续 在 外 自 费 留 学 申 请 人 被 录 取 者, 须 回 国 办 理 签 订 并 公 证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交 存 保 证 金 及 派 出 手 续, 回 国 国 际 旅 费 由 本 人 自 理 自 国 内 赴 留 学 目 的 国 的 国 际 旅 费 均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负 担, 由 相 关 留 学 服 务 机 构 在 办 理 派 出 手 续 时 购 买 在 外 应 届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毕 业 生 如 被 录 取, 可 直 接 在 我 驻 该 国 使 ( 领 ) 馆 办 理 续 签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等 手 续, 无 需 再 行 交 存 保 证 金 如 需 回 国 办 理 签 证 等 手 续, 回 国 旅 费 及 赴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目 的 国 的 国 际 旅 费 均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负 担 如 直 接 前 往 第 三 国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国 际 旅 费 自 理 37

42 第 二 十 七 条 留 学 人 员 派 出 前, 推 选 单 位 应 对 其 进 行 行 前 教 育, 并 指 导 协 助 其 办 理 出 国 手 续 ; 同 时, 加 强 心 理 精 神 和 道 德 与 诚 信 等 方 面 的 教 育 指 导 推 选 单 位 应 合 理 安 排 留 学 人 员 工 作 / 学 业, 保 证 按 期 派 出, 并 于 12 月 底 前 将 本 年 度 录 取 未 派 出 人 员 名 单 及 原 因 提 交 至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留 学 人 员 派 出 后, 应 加 强 对 其 指 导 和 检 查, 保 持 定 期 联 系, 协 助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和 驻 外 使 ( 领 ) 馆 做 好 在 外 管 理 和 按 期 回 国 学 习 / 工 作, 并 创 造 各 种 有 利 条 件 吸 引 优 秀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工 作 第 二 十 八 条 按 照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规 定, 留 学 人 员 自 抵 达 留 学 所 在 国 后 十 日 内 凭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资 格 证 书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报 到 证 明 向 中 国 驻 留 学 所 在 国 使 ( 领 ) 馆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后 方 可 享 受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第 二 十 九 条 留 学 人 员 在 国 外 留 学 期 间, 应 遵 守 所 在 国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协 议 书 的 有 关 约 定, 自 觉 接 受 推 选 单 位 及 驻 外 使 ( 领 ) 馆 的 管 理, 学 成 后 应 履 行 回 国 服 务 义 务 第 三 十 条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对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学 业 进 展 进 行 年 度 审 核 审 核 范 围 为 正 在 国 外 学 习 的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享 受 外 方 资 助 学 费 和 生 活 费 及 政 府 互 换 奖 学 金 的 博 士 生 暂 不 纳 入 年 度 审 核 范 围 ), 审 核 形 式 为 网 上 在 线 审 核 审 核 对 象 及 其 国 外 导 师 分 别 在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上 传 报 告 表 及 导 师 评 价 意 见,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组 织 审 核 通 过 审 核 的, 继 续 享 受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 未 通 过 审 核 的, 将 停 发 奖 学 金, 终 止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资 格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每 学 期 末 须 提 交 经 国 外 导 师 签 字 认 可 的 学 习 报 告 至 国 内 学 校 国 内 导 师 和 有 关 驻 外 使 ( 领 ) 馆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将 进 行 抽 查 第 三 十 一 条 留 学 人 员 与 获 得 资 助 有 关 的 论 文 研 究 项 目 或 科 研 成 果 在 成 文 发 表 公 开 时, 应 注 明 本 研 究 / 成 果 / 论 文 得 到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施 行 附 :2015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面 向 在 外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的 实 施 国 别 美 国 加 拿 大 古 巴 日 本 韩 国 新 加 坡 泰 国 以 色 列 南 非 澳 大 利 亚 新 西 兰 俄 罗 斯 白 俄 罗 斯 乌 克 兰 捷 克 德 国 法 国 瑞 士 比 利 时 奥 地 利 荷 兰 意 大 利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瑞 典 丹 麦 挪 威 芬 兰 英 国 爱 尔 兰 匈 牙 利 塞 尔 维 亚 注 : 本 办 法 中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均 为 北 京 时 间 38

43 附 件 11: 外 语 水 平 要 求 ( 高 水 平 项 目 ) 外 语 水 平 要 求 ( 高 水 平 项 目 ) 一 博 士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及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类 别 申 请 人, 申 请 时 外 语 水 平 需 达 到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外 语 专 业 本 科 ( 含 ) 以 上 毕 业 ( 专 业 语 种 应 与 留 学 目 的 国 使 用 语 种 一 致 ) 2. 近 十 年 内 曾 在 同 一 语 种 国 家 留 学 一 学 年 (8-12 个 月 ) 或 连 续 工 作 一 年 ( 含 ) 以 上 3. 参 加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并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合 格 标 准 同 上 4. 曾 在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培 训 部 参 加 相 关 语 种 培 训 并 获 得 结 业 证 书 ( 英 语 为 高 级 班, 其 他 语 种 为 中 级 班 ) 5. 参 加 雅 思 ( 学 术 类 ) 托 福 德 法 意 西 日 韩 语 水 平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 雅 思 6.5 分, 托 福 95 分, 德 法 意 西 语 达 到 欧 洲 统 一 语 言 参 考 框 架 (CECRL) 的 B2 级, 日 语 达 到 二 级 (N2), 韩 语 达 到 TOPIK4 级 6. 通 过 国 外 拟 留 学 单 位 组 织 的 面 试 考 试 等 方 式 达 到 其 语 言 要 求 ( 应 在 外 方 邀 请 信 中 注 明 或 单 独 出 具 证 明 ) 赴 德 语 法 语 俄 语 日 语 意 大 利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国 家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生 如 被 录 取, 派 出 前 须 达 到 以 下 要 求 : (1)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英 语, 英 语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同 时, 须 在 培 训 部 参 加 留 学 对 象 国 语 言 培 训 达 到 初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考 试 达 到 相 关 语 种 合 格 标 准 (2)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俄 语 日 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达 到 培 训 部 初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考 试 达 到 相 关 语 种 合 格 标 准 ;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达 到 培 训 部 中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考 试 达 到 相 关 语 种 合 格 标 准 (3) 如 工 作 语 言 为 德 语 法 语 意 大 利 语 西 班 牙 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均 需 达 到 培 训 部 中 级 班 水 平 或 自 行 参 加 考 试 达 到 相 关 语 种 合 格 标 准 二 关 于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及 外 语 培 训 39

44 1.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考 试 时 间 请 在 每 年 一 月 查 询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网 站 2. 参 加 英 语 培 训 者, 由 申 请 人 自 行 联 系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培 训 部 参 加 培 训 参 加 德 语 法 语 俄 语 日 语 意 大 利 语 及 西 班 牙 语 培 训 者, 可 由 申 请 人 自 行 联 系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培 训 部 参 加 培 训, 亦 可 在 录 取 后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一 安 排 到 相 应 培 训 部 参 加 培 训 各 培 训 部 培 训 语 种 联 系 电 话 等 信 息 请 查 阅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培 训 部 培 训 语 种 及 联 系 电 话 3.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入 学 前 需 参 加 有 关 培 训 部 组 织 的 水 平 测 试, 并 根 据 测 试 结 果 安 排 相 应 级 别 的 培 训 参 加 英 语 高 级 班 培 训 的 人 员, 须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结 业 考 试 三 相 关 说 明 1.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WSK) 成 绩 有 效 期 为 两 年, 合 格 标 准 为 : 英 语 (PETS5): 笔 试 总 分 55 分 ( 含 ) 以 上, 其 中 听 力 部 分 18 分 ( 含 ) 以 上, 口 试 总 分 3 分 ( 含 ) 以 上 ; 日 语 (NNS)/ 俄 语 (ТЛРЯ): 笔 试 总 分 60 分 ( 含 ) 以 上, 其 中 口 试 总 分 3 分 ( 含 ) 以 上 ; 德 语 (NTD): 笔 试 总 分 65 分 ( 含 ) 以 上 ; 法 语 (TNF): 笔 试 总 分 60 分 ( 含 ) 以 上 2.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培 训 部 参 加 培 训 的 有 关 费 用 负 担 办 法 (1) 参 加 英 语 培 训 的 学 费 由 学 生 本 人 或 所 在 单 位 自 理 (2) 参 加 非 通 用 语 种 ( 英 语 以 外 ) 的 培 训, 被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录 取 学 生 的 学 费 由 教 育 部 负 担, 未 被 录 取 学 生 的 学 费 由 学 生 本 人 或 所 在 单 位 自 理 (3) 培 训 期 间 的 食 宿 交 通 等 费 用 由 学 生 本 人 或 所 在 单 位 自 理 3. 教 育 部 指 定 出 国 留 学 培 训 部 联 系 方 式 : 培 训 机 构 名 称 电 话 培 训 语 种 北 京 语 言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法 语 德 语 俄 语 西 班 牙 语 意 大 利 语 北 京 外 国 语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法 语 德 语 俄 语 40

45 同 济 大 学 留 德 预 备 部 德 语 广 东 外 语 外 贸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中 山 大 学 外 语 学 院 英 语 培 训 中 心 英 语 法 语 德 语 英 语 西 安 外 国 语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东 北 师 范 大 学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培 训 部 / 日 语 英 语 大 连 外 国 语 学 院 出 国 培 训 部 日 语 英 语 俄 语 四 川 大 学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德 语 俄 语 四 川 外 语 学 院 出 国 培 训 部 英 语 培 训 语 种 培 训 级 别 及 时 间 培 训 语 种 培 训 级 别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对 象 英 语 高 级 班 一 学 期 一 学 期 1. 拟 赴 英 语 国 家 的 人 员 2. 赴 非 英 语 国 家, 接 受 方 同 意 使 用 英 语 为 工 作 语 言 的 人 员 ( 需 出 具 邀 请 信 ) 拟 赴 法 语 国 家 一 外 法 语 未 达 标 人 员 法 语 中 级 班 一 学 年 1. 拟 赴 法 国 法 语 为 零 起 点 的 人 员 2. 二 外 为 法 语 或 法 语 为 零 起 点 的 人 员 英 语 高 级 班 法 英 / 法 语 语 初 级 班 各 一 学 期 拟 赴 法 国 法 方 邀 请 单 位 明 确 表 示 可 用 英 语 作 为 工 作 语 言 的 人 员 德 语 中 级 班 一 学 年 拟 赴 德 语 国 家 社 科 专 业 德 语 为 零 起 点 或 二 外 为 德 语 的 留 学 人 员 一 学 期 拟 赴 德 语 国 家 一 外 德 语 未 达 标 人 员 英 语 高 英 / 德 语 级 班 德 语 初 各 一 学 期 拟 赴 德 语 国 家 的 理 工 专 业 访 问 学 者 级 班 41

46 俄 语 中 级 班 一 学 期 一 学 年 拟 赴 俄 语 国 家 一 外 俄 语 未 达 标 人 员 俄 语 为 零 起 点 的 人 员 日 语 意 大 利 语 中 级 班 一 学 年 拟 赴 日 本 日 语 为 零 起 点 或 二 外 为 日 语 的 人 员 高 级 班 一 学 期 拟 赴 日 本 一 外 日 语 未 达 标 人 员 中 级 班 一 学 年 拟 赴 意 大 利 非 意 大 利 语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人 员 西 班 牙 中 级 班 一 学 年 拟 赴 西 班 牙 墨 西 哥, 非 西 班 牙 语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人 员 语 42

南晓院[2011]053号

南晓院[2011]053号 南 京 晓 庄 学 院 文 件 南 晓 院 2014 26 号 签 发 人 : 王 国 聘 关 于 教 职 工 出 国 ( 出 境 ) 留 学 ( 访 学 ) 遴 选 和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为 了 做 好 教 职 工 境 外 研 修 的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市 有 关 政 策,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一 章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介 绍 第 一 节 2013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选 派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人 才 规 划 纲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介 绍 第 一 节 2013 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选 派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人 才 规 划 纲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2013 年 选 派 计 划 总 体 框 架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及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满 足

More information

学 校 校 训 厚 德 博 学, 经 济 匡 时 2

学 校 校 训 厚 德 博 学, 经 济 匡 时 2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学 一 览 - 2015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15 年 7 月 学 校 校 训 厚 德 博 学, 经 济 匡 时 2 愿 景 与 使 命 学 校 愿 景 : 基 于 卓 越 的 研 究 和 教 学, 成 为 国 际 知 名 具 有 鲜 明 财 经 特 色 的 高 水 平 研 究 型 大 学 学 校 使 命 : 立 德 树 人, 培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2 1 1.1... 1 1.2... 1 1.3... 1 1.4... 2 1.5... 2 1.6... 4 1.7... 4 2 2.1... 5 2.2... 6 2.3... 7 2.4... 10 3 3.1... 11 3.2... 12 3.3... 13 3.4... 22 1... 24 2... 26 3 985... 27 4... 28 http://www.csc.edu.cn

More information

4) 雅 思 或 者 托 福 成 绩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不 接 受 申 请, 最 晚 提 供 时 间 为 新 学 期 开 学 第 二 周 ; 5) 国 际 交 流 派 出 须 知 ( 附 录 二 ), 必 须 有 家 长 签 字 3. 申 请 表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1) 成 绩 单 平

4) 雅 思 或 者 托 福 成 绩 必 须 提 供, 否 则 不 接 受 申 请, 最 晚 提 供 时 间 为 新 学 期 开 学 第 二 周 ; 5) 国 际 交 流 派 出 须 知 ( 附 录 二 ), 必 须 有 家 长 签 字 3. 申 请 表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1) 成 绩 单 平 北 京 外 国 语 大 学 国 际 商 学 院 国 际 交 流 项 目 说 明 (Study Abroad /Exchange) 一. 项 目 概 况 自 我 院 2001 年 建 院 至 今, 一 直 将 国 际 化 战 略 作 为 我 院 长 期 发 展 中 的 重 要 战 略 在 该 战 略 的 指 导 下, 我 院 已 于 来 自 16 个 国 家 的 40 多 所 高 校 建 立 了 学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北 京 )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条 例 修 订 办 法 (2006 年 11 月 20 日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 为 充 分 发 挥 我 校 教 师 为 教 育 事 业 服 务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激 励 广 大 教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北 京 )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条 例 修 订 办 法 (2006 年 11 月 20 日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 为 充 分 发 挥 我 校 教 师 为 教 育 事 业 服 务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激 励 广 大 教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北 京 ) 处 部 室 文 件 校 人 发 2006 39 号 关 于 印 发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北 京 )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条 例 修 订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院 ( 系 ) 部 处 ( 室 ) 及 有 关 单 位 :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北 京 )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条 例 修 订 办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1.1 指 导 思 想... (1) 1.2 选 派 计 划... (1) 1.3 优 先 资 助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1) 1.4 资 助 内 容... (2) 1.5 申 请 条 件... (3) 1.6 申 报

目 录 1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1.1 指 导 思 想... (1) 1.2 选 派 计 划... (1) 1.3 优 先 资 助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1) 1.4 资 助 内 容... (2) 1.5 申 请 条 件... (3) 1.6 申 报 2014 年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选 派 工 作 手 册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1.1 指 导 思 想... (1) 1.2 选 派 计 划... (1) 1.3 优 先 资 助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1) 1.4 资 助 内 容... (2) 1.5 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doc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doc 济 大 校 字 2014 31 号 关 于 印 发 济 南 大 学 因 公 出 国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济 南 大 学 因 公 出 国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已 经 党 委 常 委 会 研 究 通 过, 现 予 印 发,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济 南 大 学 2014 年 3 月 3 日 1 济 南 大 学 因 公 出 国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曲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曲 师 大 校 字 2015 47 号 各 学 院,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国 ( 境 ) 内 外 访 学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已 经 学 校 研 究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遵 照 执 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2015 年 3 月 23 日 - 1 -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国 ( 境 ) 内 外 访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校 园 之 声... 2 虚 拟 宠 物 创 想 骑 行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举 行 我 们 在 一 起 主 题 队 日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党 支 部 举 行 三 严 三 实 第 三 专 题... 3 二 他 山 之 石... 4 老 师 要

目 录 一 校 园 之 声... 2 虚 拟 宠 物 创 想 骑 行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举 行 我 们 在 一 起 主 题 队 日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党 支 部 举 行 三 严 三 实 第 三 专 题... 3 二 他 山 之 石... 4 老 师 要 北 京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校 刊 2015 年 12 月 刊 北 京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校 刊 编 辑 部 主 编 : 谢 爱 明 于 文 红 常 务 主 编 : 李 智 玲 目 录 一 校 园 之 声... 2 虚 拟 宠 物 创 想 骑 行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举 行 我 们 在 一 起 主 题 队 日 活 动... 2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党 支 部 举

More information

长 春 市 红 十 字 会 长 春 市 南 区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长 春 市 双 阳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双 阳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九 台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九 台 区 信 访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长 春 市 红 十 字 会 长 春 市 南 区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长 春 市 双 阳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双 阳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九 台 区 信 访 长 春 市 九 台 区 信 访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新 2015 年 上 半 年 长 春 市 各 级 机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招 考 职 及 条 件 一 览 表 招 考 部 门 名 招 考 部 门 代 称 码 中 共 长 春 市 直 属 机 工 作 委 员 会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长 春 市 委 员 会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长 春 市 委 员 会 联 合 会 长 春 市 总 工 会 长 春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101001 101002

More information

艺术

艺术 藏 传 佛 教 的 节 日 与 仪 式 一 雪 顿 节 雪 顿 节 是 藏 传 佛 教 以 及 西 藏 地 区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的 节 日 之 一, 也 是 西 藏 历 史 悠 久 的 传 统 节 目 之 一, 一 般 在 藏 历 的 6 月 举 行 在 藏 语 中," 雪 " 是 酸 奶 子 的 意 思," 顿 " 是 " 宴 " 的 意 思, 雪 顿 节 按 藏 语 解 释, 也 就 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跟 曲 黎 敏 学 养 生 智 慧 之 黄 帝 内 经 曲 黎 敏 著 曲 黎 敏 经 典 系 列 第 2 页 目 录 第 1 部 分 曲 黎 敏 简 介 6 第 2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简 介 7 第 3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养 生 智 慧 ( 名 家 论 坛 ) 10 3.1 为 什 么 要 学 习 黄 帝 内 经 10 3.2 中 医 与 日 常 生 活 15 3.3 十 二 时 辰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其 他 ) 2014 年 11 屆 兩 岸 高 校 人 力 資 源 開 發 與 管 理 研 討 會 暨 參 訪 安 徽 省 大 學 校 院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姓 名 職 稱 : 蘇 衿 茹 派 赴 國 家 : 大 陸 安 徽 省 出 國 期 間 :103 年 3 月 29 日 至 103 年 4 月 6 日 報 告 日 期 :10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B160A8A3A4DEB05FB0A9BDE8B2A8C350AF67AABAAF66A65DA4CEA8BEAA76AA6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B160A8A3A4DEB05FB0A9BDE8B2A8C350AF67AABAAF66A65DA4CEA8BEAA76AA6B2E646F63> 常 見 引 起 骨 質 疏 鬆 症 的 病 因 及 防 治 法 林 園 中 醫 診 所 林 文 彬 一 前 言 骨 質 疏 鬆 症 已 不 再 是 中 老 年 人 的 專 利, 根 據 多 項 調 查 顯 示, 越 來 越 多 的 年 輕 人 骨 質 健 康 已 亮 起 紅 燈, 而 且 有 許 多 疾 病 或 原 因 會 引 起 骨 質 疏 鬆 症 中 醫 把 骨 質 疏 鬆 症 歸 屬 骨 痿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EB2B8C8E9C6DAB5C4C5AEC8CB5FBFCECEC4BA865F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EB2B8C8E9C6DAB5C4C5AEC8CB5FBFCECEC4BA865F312E646F63> 哺 乳 期 的 女 人 毕 飞 宇 断 桥 镇 只 有 两 条 路, 一 条 是 三 米 多 宽 的 石 巷, 一 条 是 四 米 多 宽 的 夹 河 断 桥 镇 的 石 巷 很 安 静, 从 头 到 尾 洋 溢 着 石 头 的 光 芒, 又 干 净 又 安 详 夹 河 里 头 也 是 水 面 如 镜, 不 过 夹 河 到 了 断 桥 镇 的 最 东 头 就 不 是 夹 河 了, 它 汇 进 了 一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我 之 所 以 選 擇 此 篇 論 文 來 談 東 坡 居 士 ( 註 1) 的 茶 藝 美 學, 主 要 源 於 過 去 對 其 書 法 創 作 及 理 念 的 探 析 研 究 及 更 早 對 先 生 詩 詞 文 章 雄 奇 飄 逸 淡 遠 曠 達 的 崇 仰 之 情 而 宋 代 的 書

前 言 我 之 所 以 選 擇 此 篇 論 文 來 談 東 坡 居 士 ( 註 1) 的 茶 藝 美 學, 主 要 源 於 過 去 對 其 書 法 創 作 及 理 念 的 探 析 研 究 及 更 早 對 先 生 詩 詞 文 章 雄 奇 飄 逸 淡 遠 曠 達 的 崇 仰 之 情 而 宋 代 的 書 宋 蘇 軾 茶 藝 美 學 初 探 熊 宜 中 華 梵 大 學 美 術 系 系 主 任 摘 要 中 國 飲 茶 史 上 向 來 有 茶 興 於 唐, 盛 於 宋 " 的 說 法, 主 要 就 是 針 對 以 品 " 為 主 的 藝 術 飲 茶 來 說 的, 這 種 圍 繞 著 品 茶 所 進 行 的 活 動, 今 日 看 來, 其 實 就 是 一 種 藝 術 創 造 的 活 動, 通 過 對 茶 味

More information

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3 三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10 四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19-0 -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我分了几类,之后发现社长所说的“大国脸谱,人民记忆”真是经典之语

我分了几类,之后发现社长所说的“大国脸谱,人民记忆”真是经典之语 封 面 人 物 故 事 1950 年 第 2 期 : 中 国 第 一 位 女 拖 拉 机 手 梁 军 1950 年, 新 闻 摄 影 局 记 者 王 纯 德 深 入 国 营 农 场 采 访 时 拍 摄 了 这 张 新 中 国 第 一 位 女 拖 拉 机 手 的 封 面 照 片 照 片 中 的 梁 军 年 仅 19 岁, 是 黑 龙 江 省 德 都 县 萌 芽 乡 机 械 农 场 的 女 拖 拉 机

More information

综合26

综合26 ............... ( )... ( )...... ........................... ........................ ........................ .............................. .............................. 22... 1998... ( )...............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_二十五_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_二十五_ 4606.00 ...1 1984...16...32...44...50...64...78...87...98... 113... 139... 152 1995... 168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茶文化 茶 是中华民族的举国之饮 它发乎神农 闻于鲁周公 兴于唐朝 盛在宋代 如今已成了风靡世界的三大无 酒精饮料 茶叶 咖啡和可可 之一 并将成为21世纪的饮料大王 饮茶嗜好遍及全球 全世界已有50余个国 家种茶 寻根溯源 世界各国最初所饮的茶叶 引种的茶种 以及饮茶方法 栽培技术 加工工艺 茶事礼俗 等 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中国传播去的 茶树原产我国西南地区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茶树和利用茶树的国

More information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 权 发 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03 月 16 日 来 源 : 新 华 社 目 录 第 一 篇 转 变 方 式 开 创 科 学 发 展 新 局 面 第 一 章 发 展 环 境 第 二 章 指 导 思 想 第 三 章 主 要 目 标 第 四 章 政 策 导 向 第 二 篇 强 农 惠 农 加 快

More information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以 妙 观 察 智 解 开 烦 恼 与 惑 网 法 王 如 意 宝 晋 美 彭 措 身 处 此 六 道 轮 回 中, 纷 繁 复 杂 的 痛 苦 与 烦 恼 围 绕 着 我 们, 烦 恼 之 猛 火 不 同 寻 常 般 炽 盛, 在 此 痛 苦 的 惊 涛 骇 浪 中, 我 们 不 能 就 此 怯 懦, 应 该 鼓 起 斗 志 运 用 佛 法 的 智 慧 来 进 行 观 察 与 对 治 在 末 法

More information

馬太福音 劉梅蕾師母

馬太福音                                              劉梅蕾師母 2009 年 1/11-3/15 主 日 學 馬 太 福 音 課 程 進 度 表 日 期 內 容 經 文 1. 1/11 簡 介 君 王 與 天 國 2. 1/18 君 王 的 降 生 與 天 國 近 了 的 宣 告 1-4 章 3. 1/25 天 國 的 誡 命 與 律 法 ( 登 山 寶 訓 ) 5-7 章 4. 2/1 天 國 的 事 奉 : 耶 穌 醫 病 趕 鬼 與 差 遣 8-10 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ONGSHI《宋詩一百首》.doc

Microsoft Word - SONGSHI《宋詩一百首》.doc 宋 詩 一 百 首 1 柳 開 塞 上 2 王 禹 稱 寒 食 3 王 禹 稱 村 行 4 王 禹 稱 春 居 雜 興 二 首 6 王 禹 稱 前 賦 喜 而 作 詩, 聊 以 自 賀 7 寇 准 春 日 登 樓 懷 舊 8 寇 准 柳 9 楊 億 無 題 10 楊 億 淚 11 林 逋 山 園 小 梅 12 林 逋 山 中 寄 招 葉 秀 才 13 林 逋 孤 山 寺 瑞 上 人 房 寫 望 14

More information

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圖說-一口咬死

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圖說-一口咬死 蓮 池 大 師 戒 殺 放 生 文 圖 說 - 一 口 咬 死 江 蘇 嘉 定 縣 南 翔 鎮 居 民 蔡 六, 以 殺 狗 為 業, 平 生 殺 狗, 不 計 其 數 清 乾 末 年 春 天, 將 近 黃 昏 時, 又 宰 殺 一 狗, 放 入 大 缸, 用 熱 水 浸 濕 拔 毛 時, 狗 忽 然 兇 猛 地 直 立 而 起 狠 狠 地 咬 住 蔡 六 的 手 臂 不 放, 蔡 六 疼 痛 難

More information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工 作 简 报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协 调 指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9 年 第 3 期 ( 总 第 3 期 )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最 新 动 态 本 期 导 读 张 来 武 副 部 长 出 席 湖 北 省 百 名 博 士 教 授 下 基 地 暨 千 名 科 技 特 派 员 基 层 创 业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 3 - 二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阶 段 :1992 年 -1997 年... - 3 - 三 房 地 产 市 场 成 长 阶 段 :1998 年 -2011 年... - 3 - (1) 高 速 发 展

目 录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 3 - 二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阶 段 :1992 年 -1997 年... - 3 - 三 房 地 产 市 场 成 长 阶 段 :1998 年 -2011 年... - 3 - (1) 高 速 发 展 中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政 策 梳 理 普 信 资 产 研 究 部 张 蒙 戈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1991 年 这 一 时 期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从 无 到 有, 从 个 别 城 市 和 地 区 初 步 向 全 国 扩 展, 相 关 房 地 产 政 策 不 断 放 开 完 善, 为 下 一 阶 段 的 全 国 性

More information

酒店管理系2015级本科“专业导师”信息一览表

酒店管理系2015级本科“专业导师”信息一览表 酒 店 管 理 系 2015 级 本 科 专 业 导 信 息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 学 位 职 称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主 要 讲 授 课 程 工 作 经 历 主 要 成 果 1 梁 盛 男 1976.1 讲 / 学 市 场 营 销 论 文 : 1 导 游 回 扣 的 学 分 析, 独 著 ; 2 旅 游 目 的 地 空 间 感 知 形 象 研 究 :

More information

第 十 六 卷 范 巨 卿 鸡 黍 死 生 交 第 十 七 卷 单 符 郎 全 州 佳 偶 第 十 八 卷 杨 八 老 越 国 奇 逢 第 十 九 卷 杨 谦 之 客 舫 遇 侠 僧 第 二 十 卷 陈 从 善 梅 岭 失 浑 家 第 二 十 一 卷 临 安 里 钱 婆 留 发 迹 第 二 十 二

第 十 六 卷 范 巨 卿 鸡 黍 死 生 交 第 十 七 卷 单 符 郎 全 州 佳 偶 第 十 八 卷 杨 八 老 越 国 奇 逢 第 十 九 卷 杨 谦 之 客 舫 遇 侠 僧 第 二 十 卷 陈 从 善 梅 岭 失 浑 家 第 二 十 一 卷 临 安 里 钱 婆 留 发 迹 第 二 十 二 喻 世 明 言 作 者 冯 梦 龙 内 容 简 介 喻 世 明 言 四 十 篇, 描 写 爱 情 婚 姻 主 题 的 作 品 占 突 出 地 位 有 的 直 接 反 映 当 时 社 会 现 实 生 活, 暴 露 社 会 黑 暗 ; 有 的 反 映 城 市 中 下 层 人 民 的 生 活, 歌 颂 朋 友 间 忠 诚 的 友 情 另 像 蒋 兴 哥 重 会 珍 珠 衫 等 作 品, 反 映 了 明 代

More information

學 生 在 國 小 階 段 通 常 少 見 學 生 肢 體 暴 力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事 件 在 學 校 發 生 但 學 生 間 同 儕 相 處 與 小 團 體 排 擠 的 問 題 卻 顯 而 易 見, 情 節 雖 不 嚴 重, 但 卻 需 要 老 師 及 學 校 妥 善 處 理 學 校 在

學 生 在 國 小 階 段 通 常 少 見 學 生 肢 體 暴 力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事 件 在 學 校 發 生 但 學 生 間 同 儕 相 處 與 小 團 體 排 擠 的 問 題 卻 顯 而 易 見, 情 節 雖 不 嚴 重, 但 卻 需 要 老 師 及 學 校 妥 善 處 理 學 校 在 用 雙 手 築 夢, 用 汗 水 耕 耘 - 讓 孩 子 在 學 校 中 有 共 同 目 標 與 美 好 回 憶 宜 蘭 縣 竹 安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陳 銘 俊 一 我 看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的 分 類 - 學 校 校 園 生 活 是 提 供 孩 子 讀 書 學 習 與 建 立 美 好 童 年 經 驗 的 場 所, 相 信 在 每 個 人 的 求 學 過 程 中, 大 部 分 都 充

More information

页 码,1/19 中 医 望 诊 图 集 祖 国 医 学 ( 中 医 ) 讲 求 望 闻 问 切 其 中 的 望, 即 为 通 过 观 察 人 的 外 在 表 现 ( 如 面 部 手 足 以 及 其 他 体 表 ) 来 实 施 诊 断 的 一 种 方 法 一 望 面 色 面 部 脏 腑 分 属 图 面 部 与 脏 腑 对 应 分 布 图 面 部 反 映 整 体 各 部 位 生 理 信 息, 使 面

More information

莫 奈 日 出 印 象 睡 莲 蒋 芷 若 画 家 简 介 克 劳 德 莫 奈, 法 国 画 家, 被 誉 为 印 象 派 之 父, 是 印 象 派 代 表 人 物 和 创 始 人 之 一 莫 奈 是 法 国 最 重 要 的 画 家 之 一, 印 象 派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大 部 分 都 有

莫 奈 日 出 印 象 睡 莲 蒋 芷 若 画 家 简 介 克 劳 德 莫 奈, 法 国 画 家, 被 誉 为 印 象 派 之 父, 是 印 象 派 代 表 人 物 和 创 始 人 之 一 莫 奈 是 法 国 最 重 要 的 画 家 之 一, 印 象 派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大 部 分 都 有 目 录 莫 奈 日 出 印 象 睡 莲... 蒋 芷 若 1 瘦 金 体 书 法... 刘 智 爽 2 楷 书 赵 孟 頫... 王 恺 君 2 书 圣 王 羲 之... 唐 思 琪 3 六 十 六 中 摄 影 社 掠 影... 4 硬 笔 书 法... 7 美 丽 的 色 彩... 9 中 国 结... 12 黑 白 装 饰 画... 13 初 一 年 级 油 画 作 品 欣 赏... 15 初

More information

2013考研必备资料:

2013考研必备资料: 2015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政 治 理 论 大 纲 第 一 部 分 考 试 说 明 对 比 分 析 Ⅰ. 考 试 性 质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考 试 是 为 高 等 院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而 设 置 的 具 有 选 拔 性 质 的 全 国 统 一 入 学 考 试 科 目, 其 目 的 是 科 学 公 平 有 效 地 测 试 考

More information

......................

...................... ...................... ........................ 1995... 1995.................. ............ (1993 5 15 1993 27 ) (1993 4 11 1993 24 ) ( 1992 68 ) ( ) ( ) 30% 20% ( ) (1993 4 3 1993 22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福建卷)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福建卷) 2010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江 苏 卷 ) 历 史 试 题 一 选 择 题 : 本 大 题 共 20 题, 每 题 3 分, 共 计 60 分 在 每 小 题 列 出 的 四 个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项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1. 柳 宗 元 封 建 论 载 : 时 有 叛 国 而 无 叛 郡, 秦 制 之 得, 亦 以 明 矣 " 符 合

More information

123

123 大 綱 : 哺 乳 諮 詢 及 溝 通 技 巧 諮 詢 技 巧 兩 大 重 點 : 聆 聽 了 解 與 支 持 信 心 建 立 ; 無 須 問 很 多 問 題 就 可 以 非 語 言 及 語 言 性 技 巧 鼓 勵 母 親 說 話 ; 運 用 同 理 心, 適 時 回 應 母 親 的 感 覺 ; 理 解 母 親 的 意 思 ; 避 免 使 用 對 母 嬰 有 評 批 性 的 字 眼 ; 接 受 並

More information

梅花集团

梅花集团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梅 花 集 团 ) 以 做 世 界 领 先 的 氨 基 酸 企 业, 做 中 国 领 先 的 调 味 品 企 业 为 目 标, 秉 承 人 立 于 诚, 事 精 于 心, 业 盛 于 信 和, 则 致 远 的 核 心

More information

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年 省 重 点 建 设 名 单 济 南 至 青 岛 高 速 铁 路 正 线 公 里 青 岛 至 连 云 港 铁 路 山 东 段 正 线 公 里 济 南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全 长 公 里 文 登 至 莱 阳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公 里 日 照 民 用 机 场 级 民 用 机 场 日 照 港 岚 山 港 区 北 作 业 区 一 期 青 岛 港 董 家 口 港 区 北 三 突 堤 通 用 泊 位

More information

今 天 没 事, 就 回 来 了 ( 付 程 易 ) 是 江 城 的 首 富, 付 程 易 的 仆 人 进 到 木 紫 欣 的 家 里, 大 概 有 二 十 几 人 最 前 面 的 应 该 是 管 家 身 穿 随 然 不 是 很 华 丽, 但 也 不 是 很 寒 酸, 后 面 的 衣 着 都 是 一

今 天 没 事, 就 回 来 了 ( 付 程 易 ) 是 江 城 的 首 富, 付 程 易 的 仆 人 进 到 木 紫 欣 的 家 里, 大 概 有 二 十 几 人 最 前 面 的 应 该 是 管 家 身 穿 随 然 不 是 很 华 丽, 但 也 不 是 很 寒 酸, 后 面 的 衣 着 都 是 一 桃 花 下 的 约 定 / 作 者 : 雨 欣 第 一 章 没 有 了 那 绝 望 的 神 情 在 这 个 世 上 似 乎 没 有 什 么 值 得 她 叶 去 珍 惜 的, 哼 呜 呜..., 不 是 的, 不 是 你 想 的 那 样 一 旁 的 紫 衣 少 女 看 这 绝 望 的 一 幕, 想 让 她 镇 作 起 来, 可 是 已 经 晚 了 叶 阑 珊 早 以 在 木 紫 欣 说 话 时 纵 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4DC344ACE3A8732DA5C0BFCBC368AD4CA451ADD3A4EBAABABEFAB57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4DC344ACE3A8732DA5C0BFCBC368AD4CA451ADD3A4EBAABABEFAB57B2E646F63>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母 親 懷 孕 十 個 月 的 過 程 作 者 : 辛 筱 媛 私 立 稻 江 高 級 護 理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三 年 恩 班 指 導 老 師 : 韓 京 倫 老 師 1 目 錄 壹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禁 令 一 览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5 中 央 六 项 禁 令 6 关 于 在 全 国 纪 检 监 察 系 统 开 展 会 员 卡 专 项 清 退 活 动 的 通 知 中 央 纪 委 监 察 部 7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目 录 禁 令 一 览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5 中 央 六 项 禁 令 6 关 于 在 全 国 纪 检 监 察 系 统 开 展 会 员 卡 专 项 清 退 活 动 的 通 知 中 央 纪 委 监 察 部 7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四 川 党 务 党 建 网 系 列 专 题 资 料 之 五 资 政 参 考 聚 焦 切 实 落 实 党 中 央 整 风 禁 令 进 行 时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党 校 四 川 党 务 党 建 网 主 办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 目 录 禁 令 一 览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5 中 央 六 项 禁 令 6 关 于 在 全 国 纪 检 监 察 系 统 开 展 会 员 卡 专 项 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目 錄 引 言 ------------------------------------------- p.1 宋 詞 簡 介 --------------------------------------- p.2 北 宋 初 期 : 柳 永 蝶 戀 花 ---------------------------------- p.3-5 晏 殊 浣 溪 沙 ----------------------------------

More information

九十六學年度 高三學測作文(各班佳作版)

九十六學年度  高三學測作文(各班佳作版)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高 三 學 測 作 文 ( 各 班 佳 作 ) ㄧ 文 化 與 藝 術 : 滿 分 9 分 303 詹 智 棋 7 分 文 化, 是 來 自 於 用 心 體 會, 而 不 是 在 於 每 個 人 的 生 活 背 景 藝 術, 是 一 種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感 觸, 它 不 分 我 們 之 間 的 個 體 差 別 而 有 所 異, 那 是 種 人 對 美 的 感 受, 澎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广 东 省 外 地 区 1 北 京 市.19 2 太 原 市.23 3 张 家 口 市 24 4 天 津 市.25 5 济 南 市.27 6 青 岛 市.28 7 沈 阳 市.29 8 大 连 市.31 9 哈 尔 滨 市...32 10 长 春 市.33 11 上 海 市...34 1

( 二 ) 广 东 省 外 地 区 1 北 京 市.19 2 太 原 市.23 3 张 家 口 市 24 4 天 津 市.25 5 济 南 市.27 6 青 岛 市.28 7 沈 阳 市.29 8 大 连 市.31 9 哈 尔 滨 市...32 10 长 春 市.33 11 上 海 市...34 1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指 定 医 院 清 单 (2011 版 ) 一 适 用 范 围 及 规 则 除 特 约 另 有 约 定 外,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指 定 医 院 清 单 ( 以 下 简 称 清 单 ) 按 以 下 规 则 执 行 : 1 本 清 单 仅 适 用 于 国 寿 团 体 综 合 医 疗 险 中 的 指 定 医 疗 机 构 ; 2 本 清 单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A3CDE2BCE0B9DCB7E2C6A42832303135C4EA3130D4C2D0C2B5F7D5FB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A3CDE2BCE0B9DCB7E2C6A42832303135C4EA3130D4C2D0C2B5F7D5FB29>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于

More information

城 市 学 研 究 第 辑 革 既 是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深 入 探 索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实 践 需 要 事 实 上 年 重 庆 市 成 为 全 国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时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重 庆

城 市 学 研 究 第 辑 革 既 是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深 入 探 索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实 践 需 要 事 实 上 年 重 庆 市 成 为 全 国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时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重 庆 统 筹 城 乡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庆 实 践 接 栋 正 杭 州 国 际 城 市 学 研 究 中 心 助 理 研 究 员 博 士 摘 要 大 城 市 与 大 农 村 并 存 的 城 乡 二 元 结 构 特 征 使 重 庆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备 受 关 注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示 范 意 义 重 庆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在 准 入 门 槛 与 配 套 待 遇 农 地 处 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魯迅-藥.doc

Microsoft Word - 魯迅-藥.doc 魯 迅 藥 第 一 節 藥 一 秋 天 的 後 半 夜, 月 亮 下 去 了, 太 陽 還 沒 有 出, 只 剩 下 一 片 烏 藍 的 天 ; 除 了 夜 遊 的 東 西, 什 麼 都 睡 著 華 老 栓 忽 然 (1) 坐 起 身 擦 著 火 柴, 點 上 遍 身 油 膩 的 燈 盞, 茶 館 的 兩 間 屋 子 裏, 便 彌 滿 了 青 白 的 光 小 栓 的 爹 (2), 你 就 去 麼?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会 制 度...10 1.6 文 书 处 理 办 法...12 1.7 机 要 文 件 管 理...14

More information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1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淨 界 法 師 主 講 小 " 止 觀 ---- 文 簡 義 該, 名 之 為 小 研 究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 之 目 的 :( 折 服 現 行 煩 惱 ) 佛 者, 覺 也, 引 導 我 們 覺 悟 宇 宙 人 生 之 真 實 相 初 學 佛 者, 應 覺 苦 " 的 相 貌 苦 " 為 四 聖 諦 之 第 一 諦, 亦 為 修 學 佛 法 之

More information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者, 与 众 多 和 我 有 着 同 样 的 从 业 经 历 和 处 境 的 同 业 一 起 分 享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第 六 章 心 惊 胆 颤 过 日 子 离 职 前 一 天, 我 在 国 泰 大 厦 乘 电 梯 下 楼 时, 那 位 自 从 相 识 后 跟 我 很 要 好 的 电 梯 管 理 员 偷 偷 儿 地 提 醒 我 要 小 心, 因 为 我 在 日 本 宪 兵 队 办 事 处 的 档 案 已 经 被 取 了 出 来, 当 局 对 我 特 别 注 意 我 不 寒 而 栗, 心 想 究 竟 是 什 么 事

More information

第十章 中国传统节日与礼俗(22900)

第十章  中国传统节日与礼俗(22900) 第 十 章 中 国 传 统 节 日 与 礼 俗 (22900) 一 春 节 ( 一 ) 春 节 的 来 历 农 历 正 月 初 一 是 春 节, 又 叫 阴 历 ( 农 历 ) 年, 俗 称 " 过 年 " 春 节 是 我 国 民 间 最 隆 重 最 富 有 特 色 的 一 个 传 统 节 日 它 标 志 农 历 旧 的 一 年 结 束, 新 的 一 年 已 经 开 始 人 们 将 告 别 寒 冷

More information

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育 部 制 定 中 九 年 月 年 龄 特 点 与 育 任 务 国 的 育 是 要 培 养 出 代 有 共 产 主 义 远 大 理 想 有 道 德 有 知 识 有 体 力 立 志 为 人 民 作 贡 献 为 我 国 作 贡 献 为 人 类 作 贡 献 的 新 人 至 岁 的 儿 育 是 社 会 主 义 育 事 业 的 组 成 部 分 根 据 我 国 的 祖 方 针 和 总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o l No 年 月 J o u r a lo fp g d g s h a U v e r s t y De c 闲愁最苦 稼轩心境探论之一 庆振轩 张馨心 兰州大学 甘肃 兰州 摘 要 被誉为英雄之词的稼轩词 豪放之外弥漫着浓浓愁思 乡思乡愁 融入词人抗金复国的人生理 想之中 羁旅行役之愁 投射出失意英雄驱驱行役的旅愁 别恨离愁 超出了个人离情别绪而显露其忧国忧民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護 理 標 準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護 理 標 準 斗 11,3 11 ^ 華 杏 ' 匯 華 ' 華 都 偉 華 ) 胃 華 成 成 大 +1904965+ 醫 圖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More information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也 谈 林 彪 和 九 一 三 --- 质 疑 刘 家 驹 关 于 林 彪 历 史 的 访 谈 作 者 : 盛 京 废 人 发 布 时 间 :2014-09-24 来 源 : 乌 有 之 乡 林 彪 是 个 谜, 一 个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的 谜 近 日, 笔 者 在 共 识 网 上 读 到 炎 黄 春 秋 原 副 主 编 刘 家 驹 先 生 关 于 林 彪 和 九 一 三 事 件 的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古都开封 第五辑 开封市人民政府主办 主编 陈国桢 中国社会出版社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进 军 廖 海 敏 陈 洪 军 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IANG梁山伯與祝英台.doc

Microsoft Word - LIANG梁山伯與祝英台.doc 梁 山 伯 與 祝 英 台 ( 大 合 唱 ) 啊 彩 虹 萬 里 百 花 開, 蝴 蝶 雙 雙 對 對 來, 天 荒 地 老 心 不 變, 梁 山 伯 與 祝 英 台 求 學 受 阻 ( 大 合 唱 ) 祝 英 台 在 閨 房, 無 情 無 緒 意 彷 徨, 眼 看 學 子 求 師 去, 面 對 詩 書 暗 自 傷 祝 英 台 ( 以 下 簡 稱 祝 "): 跟 你 們 說 我 吃 不 下, 你

More information

1 15 ( 1988, ),,, : ( ), ( ), ;,,, ( ),, 15,,,,, ( 6, 1979, 57 73 ) ( 1981 2 3, 74 83 ), 2, ( ),,,,,, ( 1982 3, 174 199 ) ( 1985 12, 200 210 ),,,, ( ),,,,,, ( ), :,, ( ( ) ( ), ( ) 1982 1 2, 211 257 ),,

More information

邱 桦 墨 宝 园 太 宏 大, 我 想 从 一 块 石 头 说 起 这 块 石 头 名 字 叫 做 低 调 辉 煌, 我 去 园 子 里 看 时 候, 它 正 斜 卧 在 国 园 一 个 角 落 这 夏 末 秋 初 黄 昏, 光 线 投 射 过 来, 笼 罩 在 它 身 上, 说 不 出 静 和 柔, 完 全 不 像 一 块 石 气 质 你 看 着 它, 便 会 想 在 它 身 边 多 停 一 会

More information

代 序 一 : 脚 踏 实 地 献 余 热 平 凡 岗 位 作 贡 献 离 休 干 部 冯 有 才 同 志, 原 任 甘 肃 省 军 区 副 司 令 员, 是 一 位 身 经 百 战 立 下 赫 赫 战 功 的 老 红 军 1976 年 10 月 进 干 休 所 安 置 后, 他 怀 着 对 党 的 事 业 高 度 负 责 的 政 治 责 任 感 和 老 牛 明 知 夕 阳 短, 不 用 扬 鞭 自

More information

自 亦 缚 于 轮 回 故 世 间 天 力 能 救 谁 是 故 依 止 不 虚 者 皈 依 三 宝 佛 诸 极 难 忍 恶 趣 苦 能 仁 说 为 恶 业 果 是 故 虽 遇 生 命 难 终 不 造 罪 佛 三 有 乐 如 草 头 露 一 瞬 刹 那 毁 灭 法 恒 时 不 变 解 脱 果 希 求

自 亦 缚 于 轮 回 故 世 间 天 力 能 救 谁 是 故 依 止 不 虚 者 皈 依 三 宝 佛 诸 极 难 忍 恶 趣 苦 能 仁 说 为 恶 业 果 是 故 虽 遇 生 命 难 终 不 造 罪 佛 三 有 乐 如 草 头 露 一 瞬 刹 那 毁 灭 法 恒 时 不 变 解 脱 果 希 求 佛 三 十 七 颂 略 记 土 美 仁 波 且 著 ( 无 著 贤 ) 索 达 吉 堪 布 译 解 虽 见 诸 法 无 来 去 唯 一 勤 行 利 众 生 殊 胜 师 及 观 自 在 恭 敬 三 门 恒 顶 礼 利 乐 之 源 诸 圆 觉 从 修 正 法 而 出 生 彼 复 依 于 知 其 行 是 故 当 说 佛 获 得 暇 满 大 舟 时 为 自 他 渡 轮 回 海 昼 夜 恒 时 不 懈 怠 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AC363B0EAA4A4AC71A6D2C075A87DA740A4E5A8E5C2C3A740AB7EB6B03938A45530315FA7B9BD5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AC363B0EAA4A4AC71A6D2C075A87DA740A4E5A8E5C2C3A740AB7EB6B03938A45530315FA7B9BD5A2E646F63> 內 壢 國 中 段 考 優 良 作 文 典 藏 作 品 集 (98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1 次 段 考 ) 一 句 說 不 出 口 的 話 7 年 1 班 姓 名 : 李 應 輝 級 分 :6 有 間 安 親 班, 以 前 是 托 兒 所, 當 時 我 年 僅 兩 歲 就 被 父 母 送 到 那 邊 不 知 為 何, 我 特 別 喜 愛 這 間 托 兒 所, 我 對 它 有 種 莫 名

More information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三 年 半 的 時 間 完 成 了 父 神 委 託 他 的 三 大 使 命 : 成 全 律 法, 宣 揚 天 國 福 音 及 成 就 救 恩 圍 繞 著 這 三 大 使 命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做 了 很 多 的 工 作, 並 且 都 是 在 法 利 賽 人 的 監 視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三 年 半 的 時 間 完 成 了 父 神 委 託 他 的 三 大 使 命 : 成 全 律 法, 宣 揚 天 國 福 音 及 成 就 救 恩 圍 繞 著 這 三 大 使 命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做 了 很 多 的 工 作, 並 且 都 是 在 法 利 賽 人 的 監 視 新 約 讀 經 一. 基 督 福 音 的 歷 史 背 景 由 創 世 紀 至 耶 穌 基 督 的 降 生 橫 跨 了 約 六 千 年 的 歷 史 時 期 在 這 期 間 神 從 人 類 揀 選 了 祂 的 優 秀 代 表 以 色 列 民 族 作 祂 的 子 民 神 賜 給 以 色 列 民 族 摩 西 律 法, 並 按 照 人 的 良 心 要 求 吩 咐 以 色 列 民 以 遵 行 律 法 在 神 面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廿八篇斷後行第261集勝利回歸.doc

Microsoft Word - 第廿八篇斷後行第261集勝利回歸.doc 修 行 者 第 廿 八 篇 斷 後 行 第 261 集 勝 利 回 歸 第 六 章 神 曲 本 章 節 將 修 行 者 一 書 中 的 曲 令 集 中, 以 便 眾 學 者 研 究 之 方 便 集 中 的 順 序 是 從 後 往 前, 即 從 十 二 大 行 斷 後 行 開 始, 至 一 大 行 瑜 伽 行 為 止 除 曲 令 之 外, 也 將 隱 界 諸 天 的 開 示 集 中 收 錄 修 行 者

More information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不 如 丘 之 好 學 也 ( 公 冶 長 ) 葉 公 問 孔 子 於 子 路, 子 路 不 對 子 曰 :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不 如 丘 之 好 學 也 ( 公 冶 長 ) 葉 公 問 孔 子 於 子 路, 子 路 不 對 子 曰 : 儒 家 思 想 介 紹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2) 貳 : 人 物 志 的 人 生 智 慧 (6) 參 : 近 思 錄 的 智 慧 語 錄 (16) 肆 : 胡 宏 的 人 生 智 慧 (23) 壹 : 孔 子 的 人 生 智 慧 一 孔 子 談 終 生 學 習 的 理 念 1 孔 子 自 稱 自 己 是 最 好 學 的 子 曰 : 十 室 之 邑,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談老年白內障.doc

Microsoft Word - 02談老年白內障.doc 談 老 年 白 內 障 林 文 彬 林 園 中 醫 診 所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前 言 老 年 性 白 內 障 是 指 發 生 於 45 歲 以 後, 又 無 糖 尿 病 外 傷 皮 膚 病 內 分 泌 障 礙 等 原 因 的 後 天 性 白 內 障 是 白 內 障 中 最 多 見 的 一 種, 年 齡 越 大 發 病 率 越 高,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主 要 致 盲

More information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招 聘 对 象 我 县 2007 年 以 来 通 过 全 省 统 筹 选 聘 任 满 2 个 聘 期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在 村 任 职 且 目 前 在 岗 的 大 学 生 村 官 聘 期 时 间 以 报 名 时 履 行 大 学 生 村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招 聘 对 象 我 县 2007 年 以 来 通 过 全 省 统 筹 选 聘 任 满 2 个 聘 期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在 村 任 职 且 目 前 在 岗 的 大 学 生 村 官 聘 期 时 间 以 报 名 时 履 行 大 学 生 村 中 共 盐 亭 县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盐 组 通 2015 93 号 中 共 盐 亭 县 委 组 织 部 盐 亭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从 大 学 生 村 官 中 考 核 招 聘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通 知 各 乡 镇 党 委 : 根 据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从 大 学 生 村 官

More information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卷一 诗的成因 卷二 长路 卷三 悬崖菊 卷四 雾起时 卷五 时光的复仇 卷六 良夜 卷七 子夜变歌 卷八 在黑暗的河流上 卷九 夏夜的传说 后记 愿望 在那遥远的地方 序 在那遥远的地方 卷一 出塞曲 卷二 漂泊的湖 卷三 飘 蓬 卷四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卷一 诗的成因 卷二 长路 卷三 悬崖菊 卷四 雾起时 卷五 时光的复仇 卷六 良夜 卷七 子夜变歌 卷八 在黑暗的河流上 卷九 夏夜的传说 后记 愿望 在那遥远的地方 序 在那遥远的地方 卷一 出塞曲 卷二 漂泊的湖 卷三 飘 蓬 卷四 席幕容诗集 节选 目录 无怨的青春 代序 此刻的心情 卷一 无怨的青春 卷二 初相遇 卷三 年轻的夜 卷四 警告 卷五 谜题 卷六 回首的刹那 卷七 前缘 卷八 与你同行 卷九 最后的一句 跋 光影寂灭处的永恒曾昭旭 七里香 序 江河 卷一 七里香 卷二 千年的愿望 卷三 流浪者之歌 卷四 莲的心事 卷五 重逢 卷六 囚 卷七 彩虹的情诗 1 卷八 隐痛 卷九 美丽的时刻 后记 一条河流的梦 时光九篇

More information

歷史學報第1期至第29期 目 錄

歷史學報第1期至第29期 目 錄 臺 灣 師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1 期 頁 105-123 - 105 -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六 月 郭 崑 燾 湘 軍 的 幕 後 人 物 之 一 魏 秀 梅 * 提 要 郭 崑 燾 (1823-1882), 字 仲 毅, 號 意 城, 別 號 逸 叜, 晚 更 號 樗 叜, 湖 南 湘 陰 人, 道 光 廿 四 年 (1844) 舉 人, 考 取 宗 學 教 習, 一 生 未 擔 任

More information

Document title

Document title 建 造 業 議 會 工 程 分 判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進 展 報 告 目 的 本 文 件 概 述 2007 年 5 月 17 日 工 程 分 判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的 討 論 重 點 出 席 名 單 載 於 附 件 A 討 論 事 項 A. 職 權 範 圍 及 成 員 組 合 2. 成 員 討 論 並 通 過 載 於 附 件 B 的 委 員 會 成 員 組 合 及 職 權

More information

风 水 ( 即 堪 舆 术 ) 派 别 纷 繁 纵 观 之, 不 外 乎 峦 头 与 理 气 风 水 一 术, 由 来 已 久 峦 头 重 于 龙 穴 砂 水, 号 称 四 大 纲 目 ; 理 气 重 于 九 宫 八 卦 河 图 洛 书, 以 及 五 行 阴 阳 生 克 制 化 之 理 现 代 风

风 水 ( 即 堪 舆 术 ) 派 别 纷 繁 纵 观 之, 不 外 乎 峦 头 与 理 气 风 水 一 术, 由 来 已 久 峦 头 重 于 龙 穴 砂 水, 号 称 四 大 纲 目 ; 理 气 重 于 九 宫 八 卦 河 图 洛 书, 以 及 五 行 阴 阳 生 克 制 化 之 理 现 代 风 易 经 风 水 布 局 秘 笈 ( 上 ) 第 一 章 风 水 起 源 与 流 派 风 水 学 有 三 个 重 要 的 理 论 : 一 个 的 对 于 天 体 的 知 识, 古 人 认 为 天 体 会 影 响 人 的 生 存 状 态 : 一 个 是 对 于 地 理 的 认 识, 古 人 认 为 只 有 能 藏 风 聚 气 的 环 境 才 利 于 人 居 住 : 还 有 一 个 是 对 于 事 物 的

More information

文化小径

文化小径 文 化 小 径 之 新 太 仓 街 区 引 子 新 太 仓 位 于 东 城 区 北 新 桥 街 道, 是 北 京 市 第 三 批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区 元 代 这 里 称 为 居 仁 坊 明 代 是 南 居 贤 坊 清 代 则 属 于 正 白 旗 地 界 东 直 门 南 小 街 东 四 十 条 东 四 北 大 街 东 直 门 内 大 街, 四 条 以 东 字 打 头 的 大 街 将 其 从 东

More information

的 中国传统的学术思想是首重于研究整体性 三生万 物 5 老子 第4章 的 宇 宙 生 成 论 中 也 体 现 在 和自然性 研究协调与协和 现代新科学的发展 近 昔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 年物理和数学的研究 如托姆的突变理论 重正 灵 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

的 中国传统的学术思想是首重于研究整体性 三生万 物 5 老子 第4章 的 宇 宙 生 成 论 中 也 体 现 在 和自然性 研究协调与协和 现代新科学的发展 近 昔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 年物理和数学的研究 如托姆的突变理论 重正 灵 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 4年 月 第4 3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fs x N m U y P p y ds S Ed J 4 V 4 3 N 哲学研究 中国古代致知思想的特色 康中乾 罗高强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 陕西 西安 7 摘 要 中国古代的致知思想就是其认识论的思想和理论 中国古代哲学的总体取向和特色是 天人合一 这也叫 一个世界 从体用的视角来说就叫体用一源 体用如一 体用不二

More information

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 目 录 基 本 知 识... 1 什 么 是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什 么 是 2016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2016 年 一 号 文 件 主 旨... 1 2016 一 号 文 件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哪 些?... 2 文 件 的 重 要 意 义... 3 高 层 声 音... 3 习 近 平 三 农 观 : 中 国 富 强 必 须 要 农 民 富 强...

More information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2015 年 党 风 廉 政 信 息 ( 第 二 十 六 辑 ) 信 息 一 : 王 岐 山 在 陕 西 调 研 时 强 调 : 坚 持 纪 严 于 法 实 现 纪 法 分 开 推 进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创 新 信 息 二 : 侯 长 安 人 民 日 报 撰 文 : 纪 检 工 作 须 树 立 正 确 政 绩 观 信 息 三 :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从 严 治 党 之 一 全 面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公 司 代 码 :600863 公 司 简 称 : 内 蒙 华 电 内 蒙 古 蒙 电 华 能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0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More information

安全教育案例

安全教育案例 ...1 :...8...9 9... 11 20... 25... 29... 81 I 1 2 3 4 5 6 " " 7 : 8 9 10 9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DFBDCCB6AFCCAC5F32303134C4EAB5DA3038C6DA2DD7DBBACFA3BAB8DFB5C8BDCCD3FDB7A2D5B9B8C4B8EFB6AFCCACBBE3B1E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DFBDCCB6AFCCAC5F32303134C4EAB5DA3038C6DA2DD7DBBACFA3BAB8DFB5C8BDCCD3FDB7A2D5B9B8C4B8EFB6AFCCACBBE3B1E0> 高 教 动 态 华 北 华 电 北 力 电 大 力 学 大 高 学 等 高 教 等 育 教 研 育 究 研 所 究 所 主 办 主 办 2014 年 2014 第 08 年 期 第 2014 8 期 年 2014 4 月 年 30 4 月 日 30 日 本 期 目 录 高 层 声 音 教 育 部 副 部 长 : 高 校 转 型 是 解 决 就 业 的 关 键... 1 教 育 部 部 署 2014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局 文 库 编 辑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胡 政 谢 寿 光 委 员!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马 敏 刘 兰 兮 李 亚 东 杨 群 陈 争 平 易 惠 莉 徐 秀 丽 虞 和 平 黎 志 刚 朱 荫 贵 武 力 招 商 局 文 库 总 序 1872 年 创 立 的 中 国 第 一 家 民 族 工 商 企 业 一 轮 船 招 商 局 是 晚 清 洋 务 运 动 仅 存 的 硕

More information

第五讲

第五讲 第 五 讲 以 实 际 行 动 争 取 做 一 名 合 格 的 共 产 党 员 江 泽 民 同 志 曾 经 指 出 : 坚 持 从 严 治 党 的 方 针, 首 先 要 把 好 入 口 关, 严 格 按 照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改 善 结 构 慎 重 发 展 的 要 求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的 工 作 同 时 要 抓 好 教 育 管 理, 对 于 确 实 不 符 合 党 员 标 准

More information

- 3 - - 4 - - 5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 2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2C8ABD6AACAB6CAD6B2E12E72746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2C8ABD6AACAB6CAD6B2E12E727466>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寒 假 返 乡 调 研 安 全 知 识 手 册 党 委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2013 年 1 月 2013 年 研 究 生 寒 假 返 乡 调 研 安 全 知 识 手 册 2 目 录 前 言 2 1. 安 全 问 题 3 2. 安 全 防 范 5 2.1 疾 病 预 防 5 2.2 财 务 安 全 7 2.3 交 通 安 全 8 2.4 食 品 安 全 9 2.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水 利 与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文 件 中 农 大 水 院 字 2015 29 号 水 利 与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保 证 新 发 展 的 党 员 质 量, 保 持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More information

* 春 中 喜 王 九 相 寻 ( 晚 春 )* 二 月 湖 水 清, 家 家 春 鸟 鸣 林 花 扫 更 落, 径 草 踏 还 生 酒 伴 来 相 命, 开 尊 共 解 酲 当 杯 已 入 手, 歌 妓 莫 停 声 * 梅 道 士 水 亭 * 傲 吏 非 凡 吏, 名 流 即 道 流 隐 居 不

* 春 中 喜 王 九 相 寻 ( 晚 春 )* 二 月 湖 水 清, 家 家 春 鸟 鸣 林 花 扫 更 落, 径 草 踏 还 生 酒 伴 来 相 命, 开 尊 共 解 酲 当 杯 已 入 手, 歌 妓 莫 停 声 * 梅 道 士 水 亭 * 傲 吏 非 凡 吏, 名 流 即 道 流 隐 居 不 叶 思 聪 熟 诵 唐 诗 ( 共 412 首 ; 知 名 作 者 共 77 人 ) 王 勃 3 首 : * 山 中 * 长 江 悲 已 滞, 万 里 念 将 归 况 属 高 风 晚, 山 山 黄 叶 飞 * 送 杜 少 府 之 任 蜀 州 * 城 阙 辅 三 秦, 风 烟 望 五 律 与 君 离 别 意, 同 是 宦 游 人 海 内 存 知 己, 天 涯 若 比 邻 无 为 在 歧 路, 儿 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³Ò´f¿³

Microsoft PowerPoint - ³Ò´f¿³ 广 东 省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管 理 演 讲 者 : 劳 惠 兴 广 州 市 市 政 集 团 安 委 办 主 任 机 械 工 程 师 国 家 注 册 安 全 评 价 师 国 家 注 册 职 业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咨 询 师 国 家 注 册 职 业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评 价 员 广 东 省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一 广 东 省 建 立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管 理 经 过 : 1

More information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0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学 锦 峰 实 验 学 校 康 述 鑫 [9] 真 水 无 香 是 语 文 第 三 实 验 小

More information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P 诗 歌 沙 滩 于 坚 沙 滩 与 大 海 内 地 流 传 已 久 的 圣 书 美 学 顶 礼 膜 拜 的 大 礼 堂 我 付 费 随 着 五 光 十 色 的 旅 游 团 来 朝 拜 落 后 于 黑 头 鸥 整 夜 牵 挂 着 起 早 些 去 证 实 皈 依 跟 着 海 报 上 那 些 投 奔 自 由 的 模 特 儿 穿 着 海 魂 衫 奔 过 白 沙 滩 向 着 碧 浪 在 地 球 的 那 端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