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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釋 會 涵 第 七 屆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佛 學 系 目 次 一 前 言 二 牌 位 歷 史 源 流 ( 一 ) 祖 先 牌 位 ( 二 ) 消 災 超 度 牌 位 三 法 鼓 山 之 數 位 牌 位 ( 一 ) 佛 教 紙 牌 位 弊 端 ( 二 ) 何 謂 數 位 牌 位 ( 三 ) 數 位 牌 位 緣 起 與 方 向 ( 四 )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 五 ) 數 位 牌 位 實 踐 四 種 環 保 ( 六 ) 數 位 牌 位 未 來 發 展 四 總 結

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一 前 言 2007 年 法 鼓 山 舉 辦 第 一 屆 水 陸 法 會, 當 時 筆 者 剛 進 入 僧 大 就 讀, 首 次 接 觸 並 參 與 不 一 樣 的 盛 會, 很 多 古 老 的 傳 統 儀 式 已 經 改 革 掉 當 看 到 一 個 個 牌 位 化 為 數 位 化 時, 當 下 可 說 是 傻 眼 了, 以 科 技 取 代 焚 燒 並 且 還 保 留 著 大 眾 對 牌 位 的 緬 懷 之 意 當 下 筆 者 就 在 心 中 發 一 個 願, 願 未 來 也 能 把 法 鼓 山 辦 水 陸 法 會 的 創 新 與 教 育 理 念 傳 達 到 馬 來 西 亞 2008 年 暑 假 返 馬 來 西 亞, 巧 遇 農 曆 7 月 超 度 法 會, 當 時 觀 察 到 其 實 很 多 道 場 都 在 舉 辦 超 度 法 會, 依 然 保 持 著 傳 統 焚 燒 的 儀 式 雖 然 佛 教 道 場 並 沒 有 提 倡 燒 金 銀 紙, 但 還 是 必 須 面 對 焚 化 紙 造 的 牌 位, 而 且 那 麼 多 紙 牌 位, 倘 若 要 焚 燒 必 定 嚴 重 污 染 整 個 環 境, 加 重 地 球 氣 候 的 惡 化 與 溫 室 效 應 既 然 已 經 發 了 願, 心 動 了 就 要 行 動, 所 以 在 二 年 級 暑 假 實 習 時, 筆 者 要 求 學 校 讓 筆 者 到 弘 化 院 實 習, 一 起 參 與 水 陸 規 畫 小 組 其 實 非 常 感 恩 僧 團 僧 大 及 指 導 老 師 果 慨 法 師 的 慈 悲 應 允, 今 日 筆 者 才 可 以 在 四 年 級 時, 呈 現 出 這 一 份 不 專 業 的 小 小 論 文 模 式 與 大 眾 分 享 除 了 總 結 及 寫 出 對 數 位 牌 位 的 想 法, 個 人 覺 得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參 與 的 過 程 中 所 體 會 與 學 習 到 的, 都 是 未 來 行 動 與 實 踐 的 資 糧 佛 教 根 本 精 神 是 在 教 育 與 幫 助 活 著 的 人 離 苦 得 樂, 佛 法 並 不 是 說 給 死 人 聽 的 然 而 佛 教 真 正 所 談 的 消 災 與 超 度, 其 意 義 及 根 本 精 神 卻 被 扭 曲 及 誤 解 了, 違 背 了 當 初 佛 陀 在 人 間 成 佛, 四 十 五 年 不 斷 地 說 法 幫 助 眾 生 從 此 岸 到 彼 岸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聖 嚴 法 師 多 年 來 最 痛 心 的 就 是 看 到 經 懺 佛 事 對 於 一 般 人 來 說, 只 是 念 經 給 死 人 聽, 生 者 只 是 負 責 報 名, 然 後 其 他 事 情 就 是 出 家 人 要 去 做 了 目 前 教 界 內, 或 許 還 有 部 分 的 信 眾 或 出 家 眾 還 是 存 有 這 顛 倒 的 觀 念 尤 其 是 漢 傳 佛 教 的 道 場 或 團 體, 都 與 經 懺 佛 事 是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那 該 如 何 去 落 實 正 信 的 方 向 又 不 影 響 其 道 場 正 常 運 作, 這 也 是 值 得 我 們 深 思 的 若 要 改 變 一 間 道 場 的 佛 事 儀 軌 或 傳 統 方 式, 真 的 是 需 要 投 入 很 長 的 時 間 一 點 一 滴 的 教 育 信 眾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 但 願 我 們 的 時 代, 是 中 國 佛 教 史 上 的 一 個 轉 捩 點, 是 一 個 新 紀 元 的 開 始, 不 是 舊 時 代 的 苟 安, 或 是 更 糟 的 延 續 如 果 擔 心 佛 事 的 改 良, 影 響 到 經 濟 的 收 入, 我 想, 只 要 做 得 認 真, 行 得 合 理, 那 是 無 關 緊 要 的 1 1 聖 嚴 法 師, 律 制 生 活, 頁 214

3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而 法 鼓 山 大 膽 創 新 以 科 技 取 代 了 歷 史 悠 久 燒 這 文 化, 發 展 出 一 套 前 所 未 有 的 數 位 化 牌 位 這 不 止 是 二 十 一 世 紀 佛 教 界 的 創 舉, 更 是 傳 遞 出 漢 傳 佛 教 的 包 容 性 與 開 創 性 雖 然 現 今 還 有 很 多 佛 教 團 體 無 法 接 受, 但 是 隨 著 科 技 時 代 的 發 達 與 進 步, 不 管 人 事 物 都 會 轉 變, 這 就 是 法 與 法 的 承 先 啟 後 相 信 法 鼓 山 僧 團 秉 持 著 聖 嚴 法 師 的 精 神 理 念 繼 續 弘 揚 漢 傳 佛 教, 並 引 領 著 佛 教 界 共 同 淨 化 人 心, 淨 化 社 會, 並 發 願 續 佛 慧 命, 紹 隆 佛 種 二 牌 位 歷 史 源 流 根 據 說 文 解 字 內 的 祏 2 字, 周 禮 說 是 大 夫 以 石 為 主, 亦 即 大 夫 階 級 以 石 做 為 牌 位, 讓 亡 者 神 靈 有 所 依 憑 依 王 貴 民 的 研 究, 商 代 已 經 有 祏 這 個 象 形 文 字 古 代 中 國 人 祭 祖 的 方 式 稱 為 立 立 屍 何 謂 立 屍? 古 代 人 安 排 孫 子 坐 在 祭 桌 上 的 正 中 央, 代 表 已 經 去 世 的 祖 父 或 祖 先 然 後 由 在 生 者 如 兒 子 來 祭 奠 敬 供 禮 拜 等, 而 孫 子 則 接 受 供 品, 享 受 拜 祭 的 食 物 把 孫 子 代 為 已 經 去 世 的 祖 父 來 拜 祭 就 稱 為 立 屍 名 稱 上 是 父 祭 拜 祖 先, 但 是 實 際 上 卻 是 父 親 供 奉 兒 子 立 屍 的 意 義 在 教 孝, 教 育 兒 子, 如 何 給 生 者 敬 養, 為 死 者 追 遠 之 理 但 此 立 屍 之 風, 到 了 秦 漢 時 代 即 已 廢 除, 代 之 而 興 的 是 立 木 主 3 由 此 推 知, 中 國 古 代 使 用 牌 位 之 情 形, 可 能 可 以 上 推 到 商 代 商 周 時 期, 周 武 王 討 伐 商 紂, 就 帶 著 文 王 的 神 主 牌 位, 史 記. 周 本 記 所 載 : 周 武 王 為 文 王 木 主, 戴 以 伐 紂 此 是 刻 一 文 王 的 木 雕 像, 以 代 表 文 王, 這 可 能 就 是 木 主 的 起 源 4 ( 一 ) 祖 先 牌 位 1. 祖 先 牌 位 崇 拜 文 化 牌 位 雖 是 中 國 文 化 的 特 色, 但 其 背 後 意 涵 的 祖 先 崇 拜 思 想, 則 是 相 當 普 遍 地 存 在 於 各 民 族 的 文 化 中 祖 先 崇 拜 是 原 始 部 落 宗 教 的 形 式, 其 信 仰 來 源 如 下 : 2 古 代 宗 廟 中 供 奉 神 主 的 石 室 參 漢 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3 木 主, 亦 即 載 木 主, 系 最 早 的 故 人 替 身 物, 就 是 說, 當 時 人 們 用 木 簡 單 雕 成 人 形 木 偶, 無 字 無 圖 案, 以 象 徵 死 者, 用 以 長 久 祭 拜 後 來 經 過 很 長 時 間 的 演 化, 最 終 才 稱 神 主, 神 位, 上 面 開 始 書 寫 或 雕 琢 文 字, 以 及 圖 案 木 制 的 神 位 上 書 死 者 姓 名 以 供 祭 祀 又 稱 神 主 俗 稱 牌 位 參 百 度 百 科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4 聖 嚴 法 師, 比 較 宗 教 學, 頁 168

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祖 先 崇 拜 的 基 礎 是 相 信 人 死 之 後 靈 魂 不 滅, 並 相 信 死 者 的 靈 魂 繼 續 與 活 在 世 上 的 人 有 聯 繫 祖 先 崇 拜 的 對 象 多 為 前 輩 親 屬 人 們 對 親 屬 的 亡 靈 既 尊 敬 又 畏 懼, 既 祈 望 祖 先 神 靈 能 幫 助 活 著 的 親 屬, 又 害 怕 他 們 得 不 到 撫 慰 而 加 害 於 後 人 因 此 舉 行 祭 祀 儀 式 祖 先 崇 拜 產 生 於 氏 族 部 落 社 會, 進 入 文 明 時 代 後, 在 各 傳 統 文 化 中 存 留 長 久 5 中 國 更 以 牌 位 象 徵 著 慎 終 追 遠 以 及 讓 神 靈 依 附 的 想 法, 意 涵 著 人 們 對 自 己 的 祖 先 乃 至 家 長 族 長 或 一 個 族 群 的 首 腦 所 懷 抱 的 一 種 虔 信 的 感 情 例 如 對 祖 先 神 靈 的 牌 位 進 行 祝 禱 供 奉 和 節 日 祭 典 等 這 稱 為 生 殖 信 仰, 以 同 血 緣 繼 承 為 重 心 的 社 會 制 度 結 合, 形 成 了 對 氏 族 的 崇 拜 後 來 影 響 祖 先 信 仰 不 僅 只 是 懷 念, 而 演 變 成 靈 魂 鬼 神 信 仰, 把 死 人 神 化 這 稱 為 鬼 神 信 仰, 形 成 了 對 家 庭 祖 先 的 崇 拜 中 國 文 化 非 常 注 重 人 死 留 名, 即 時 人 死 後 也 要 保 留 一 個 位 給 祖 先, 所 以 從 祖 先 的 敬 仰 懷 念 演 變 成 必 須 要 有 一 個 牌 位 給 祖 先, 認 為 有 一 個 祖 先 在 那 個 位 子 上 中 國 人 認 為 自 己 的 祖 先 是 超 自 然 神 聖 的, 也 是 個 人 和 血 族 生 存 繁 衍 的 根 基 人 們 從 氏 族 或 家 庭 的 血 緣 情 感, 對 已 經 去 世 的 長 輩 轉 換 成 為 一 個 集 中 了 情 感 心 理 記 憶 想 像 的 精 神 事 件 人 們 習 慣 從 生 到 死 都 能 得 到 氏 族 或 祖 先 的 庇 佑 或 照 顧, 認 為 死 亡 者 將 永 遠 是 同 一 氏 族 血 緣 的 共 同 體 後 代 除 了 懷 念 祖 先, 同 時 也 戰 戰 兢 兢 誠 惶 誠 恐 地 來 敬 祀 尊 祭 祖 先 中 國 人 對 祖 先 牌 位 的 崇 拜 也 成 為 精 神 生 活 中 的 一 件 大 事 了 2. 牌 位 的 教 化 與 孝 道 精 神 中 國 歷 史 文 化 與 儒 教 強 調 孝 敬, 不 僅 要 對 生 世 父 母 的 盡 孝, 而 對 於 死 去 先 人 更 要 顯 孝 禮 記. 祭 統 : 是 故 孝 子 之 事 親 也, 有 三 道 焉 生 則 養, 沒 則 喪, 喪 畢 則 祭 養 則 觀 其 順 也, 喪 則 觀 其 哀 也, 祭 則 觀 其 敬 而 時 也 盡 其 三 道 者, 孝 子 之 行 也 所 以 祖 先 崇 拜 與 孝 養 父 母 兩 者 就 自 然 巧 妙 地 結 合 起 來, 並 通 過 種 種 具 有 複 雜 規 定 的 儀 式 禮 節, 使 孝 神 敬 父 一 整 套 祖 先 牌 位 的 文 化 顯 現 出 來 據 禮 記. 祭 統 強 調 祭 祀 之 目 的 在 十 倫 : 5 邱 素 真 碩 士 論 文 法 鼓 山 水 陸 法 會 牌 位 數 位 化 之 影 響 研 究, 金 澤 宗 教 人 類 學 導 論, 頁 111

5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夫 祭 有 十 倫 焉 : 見 事 鬼 神 之 道 焉, 見 君 臣 之 義 焉, 見 父 子 之 倫 焉, 見 貴 賤 之 等 焉, 見 親 疏 之 殺 焉, 見 爵 賞 之 施 焉, 見 夫 婦 之 別 焉, 見 政 事 之 均 焉, 見 長 幼 之 序 焉, 見 上 下 之 際 焉, 此 之 謂 十 倫 彰 顯 出 透 過 祭 祀 手 段, 使 人 們 在 事 鬼 神 君 臣 父 子 貴 賤 親 疏 爵 賞 夫 婦 政 事 長 幼 上 下 等 十 種 關 係 上 面, 都 有 合 於 禮 的 秩 序 牌 位 具 有 濃 厚 的 中 國 文 化 特 色, 其 背 後 意 涵 著 祖 先 崇 拜 思 想, 則 是 相 當 普 遍 地 存 在 於 各 民 族 的 文 化 中 中 國 人 都 有 飲 水 思 源 慎 終 追 遠 的 習 慣 敬 天 敬 祖 可 說 是 中 華 民 族 的 固 有 信 仰 每 到 了 歲 令 時 節 必 定 要 祭 祖, 這 是 孝 順 祖 先 的 傳 統 美 德 儒 教 以 忠 孝 為 核 心 的 人 倫 和 政 治 思 想, 成 為 主 流 孝 道 衍 生 出 來 的 慎 終 追 遠 的 殯 葬 祭 祀 文 化, 可 以 說 是 儒 教 治 國 影 響 之 下 的 特 色 祭 祀 就 是 孝 的 延 伸, 孝 道 的 具 體 展 現, 父 母 在 世 時 要 奉 養 無 缺, 死 亡 後 要 祭 祀 不 斷 而 在 原 始 佛 教 時 期, 也 主 張 祖 先 崇 拜 亦 是 對 於 父 母 之 尊 敬 供 養 於 南 傳 增 支 部 經 典 中, 有 若 干 節 經 文 記 載, 若 能 對 父 母 祖 先, 乃 至 修 行 者 婆 羅 門 諸 神 等 如 法 尊 敬 供 養, 則 死 後 必 能 享 樂 於 天 界 6 如 大 乘 本 生 心 地 觀 經 卷 第 二 云 : 善 男 子! 於 諸 世 間 何 者 最 富? 何 者 最 貧? 悲 母 在 堂 名 之 為 富, 悲 母 不 在 名 之 為 貧 ; 悲 母 在 時 名 為 日 中, 悲 母 死 時 名 為 日 沒 ; 悲 母 在 時 名 為 月 明, 悲 母 亡 時 名 為 闇 夜 是 故 汝 等, 勤 加 修 習 孝 養 父 母, 若 人 供 佛 福 等 無 異 應 當 如 是 報 父 母 恩 7 說 明 除 了 行 善 之 外 更 要 敬 奉 孝 順 父 母, 孝 養 父 母 的 人 與 供 養 佛 的 功 德 是 一 樣 的 而 對 於 祭 祀 祖 先 也 可 得 善 的 果 報, 如 中 阿 含 舍 梨 子 相 應 品 梵 志 陀 然 經 第 七 云 : 梵 志 陀 然 答 曰 : 舍 梨 子! 當 知 我 今 在 家, 以 家 業 為 事, 我 應 自 安 隱, 供 養 父 母, 瞻 視 妻 子, 供 給 奴 婢, 當 輸 王 租, 祠 祀 諸 天, 祭 餟 先 祖 及 布 施 沙 門 梵 志, 為 後 生 天 而 得 長 壽, 得 樂 果 報 故 舍 梨 子! 是 一 切 事 不 可 得 疑, 一 向 從 法 8 6 參 佛 光 大 辭 典 7 T03, no. 0159, p. 0297, c02 8 T01, no. 0026, p. 0456, c22

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而 佛 教 至 東 來 之 所 以 備 受 肯 定, 此 種 民 族 信 仰 為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所 以 固 有 信 仰 與 佛 教 之 祖 先 崇 拜 兩 者 混 合 形 態 之 情 形 很 多 儒 佛 道 三 者 立 場 雖 不 一, 然 而 一 般 所 行 包 含 民 俗 信 仰 而 形 成 一 種 複 合 的 信 仰 其 特 徵 為 祖 靈 不 滅 ; 祖 靈 將 親 臨 於 現 在 家 族 之 中, 以 左 右 禍 福, 而 繼 承 其 生 前 之 功 勞 名 譽 地 位 又 對 於 祖 靈 之 崇 拜 祭 祀, 及 供 養 為 子 孫 之 義 務, 與 侍 奉 生 存 父 母 為 同 一 道 德, 此 種 崇 拜 被 認 為 是 維 持 家 族 秩 序 之 規 範 一 般 人 對 祖 先 的 祭 祀, 說 是 志 意 思 慕 之 情 也, 9 亦 即 表 達 對 死 亡 親 人 的 思 憶 3. 牌 位 名 稱 與 朝 代 周 武 王 為 文 王 木 主, 戴 以 伐 紂 此 是 刻 一 文 王 的 木 雕 像, 以 代 表 文 王, 正 如 今 日 用 的 遺 像 一 般 ; 不 過, 後 人 用 木 牌 寫 上 死 者 的 稱 謂 姓 名 的 木 主, 已 和 雕 像 不 同 了 照 木 主 的 本 義 來 說, 今 人 有 了 遺 相 ( 像 ), 就 不 必 另 寫 木 牌 位 或 紙 牌 位 了 10 據 邱 素 真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中 分 析 了 各 種 牌 位 的 名 稱 在 其 文 獻 上 曾 分 有 主 ( 虞 主 練 主 ) 祏 屍 社 位 神 主 神 座 籍 牌 子 神 版 神 牌 等 名 稱, 亦 均 可 用 在 指 稱 牌 位 文 獻 摘 要 舉 例 如 下 : 11 (1) 主 : 又 稱 虞 主 練 主, 夏 商 周 三 代 都 使 用 這 種 名 稱 (2) 祏 : 在 商 代 甲 骨 文 已 出 現 這 個 字 (3) 屍 : 屍 字 一 方 面 指 以 活 人 扮 演 祖 先 ( 讓 祖 先 神 靈 依 附 ) 接 受 祭 祀, 這 種 禮 儀 盛 行 在 夏 商 周 三 代, 以 後 就 不 再 使 用 這 種 禮 儀 ; 另 一 方 面 以 屍 指 稱 牌 位, 則 從 周 到 元 代 都 有 人 使 用 (4) 社 : 在 東 周 時 期 出 現 以 這 個 字 代 表 神 靈 所 依 牌 位 的 年 代 (5) 位 : 從 周 代 到 唐 代, 都 曾 使 用 位 稱 呼 牌 位 (6) 神 主 : 東 漢 以 後 開 始 有 用 神 主 稱 呼 牌 位 (7) 神 座 : 隋 代 使 用 神 座 稱 呼 牌 位 (8) 籍 : 可 作 位 在 唐 代 曾 使 用 籍 稱 呼 牌 位 (9) 牌 子 : 宋 代 開 始 使 用 牌 子 一 詞 稱 呼 牌 位 (10) 神 版 神 板 位 版 神 牌 : 唐 宋 以 後 使 用 9 參 禮 論 篇 第 十 九 數 位 經 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10 聖 嚴 法 師, 比 較 宗 教 學, 頁 邱 素 真, 法 鼓 山 水 陸 法 會 牌 位 數 位 化 之 影 響 研 究, 頁 22-25

7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 二 ) 消 災 超 度 牌 位 1. 民 間 消 災 超 度 道 教 與 民 間 宗 教 信 仰 對 祖 先 或 亡 者 的 祭 祀 透 過 牌 位 來 進 行, 背 後 的 假 設 是 亡 靈 依 附 在 牌 位 上 為 確 保 祭 祀 有 效, 就 需 要 藉 由 引 魂 來 確 認 亡 靈 已 依 附 在 牌 位 上 引 魂 是 道 教 及 民 間 信 仰 中 的 核 心 問 題, 透 過 引 魂 儀 式, 將 魂 與 牌 位 連 結 起 來 邱 素 真 研 究 指 出 : 人 死 亡 後 有 一 個 不 滅 的 神 靈 這 個 神 靈, 需 要 一 個 依 附 物, 所 以 而 有 重 或 牌 位 儒 教 及 道 教 均 以 牌 位 代 表 繼 承, 儒 教 以 牌 位 代 表 繼 承 宗 法 制 度 下 的 權 力, 道 教 以 牌 位 代 表 繼 承 祖 宗 香 火 二 者 並 均 以 牌 位 之 祭 祀, 象 徵 慎 終 追 遠 與 祖 靈 崇 拜 從 道 教 典 籍 記 載 來 看, 道 教 的 超 薦 與 消 災 來 自 歷 史 悠 久 的 齋 醮, 其 淵 源 可 上 溯 到 先 秦 時 期 的 巫 教 祭 祀 儀 禮 收 錄 在 正 統 道 藏 12 載 有 奉 道 授 戒 之 儀 求 願 收 福 禳 災 除 病 懺 過 解 罪 等 等 在 齋 期 中 舉 行 破 獄 召 靈 沐 浴 朝 真 乃 至 到 升 度 等 禮 節 都 象 徵 著 亡 靈 從 地 獄 生 往 天 堂 的 儀 式 這 套 儀 式, 一 直 保 存 至 今, 從 現 代 道 教 為 度 亡 而 舉 行 的 薩 祖 鐵 罐 施 食 ( 放 焰 口 ) 中 呈 現 出 來 高 功 13 藉 由 救 苦 天 尊 的 名 義 普 施 法 食, 然 後 向 亡 靈 傳 授 九 真 妙 戒, 14 希 望 亡 靈 來 世 不 墮 地 獄, 不 轉 畜 牲 這 就 是 目 前 民 間 道 教 的 超 度 與 消 災 儀 式 12 參 雲 中 音 誦 新 科 之 戒 一 卷 13 高 功 之 稱 的 由 來 : 高 功 是 道 教 行 儀 時 的 執 事 名 稱, 同 道 教 監 齋 等 合 稱 為 三 法 師, 共 同 主 持 齋 醮 儀 禮 的 進 行 高 功 之 稱, 古 已 有 之, 原 是 指 學 問 淵 博 的 人 早 期 道 教 儀 禮 比 較 簡 單, 並 無 執 事 高 功 之 稱 南 朝 高 道 陸 修 靜 ( ) 編 的 洞 玄 靈 寶 齋 說 光 燭 戒 罰 燈 祝 願 儀 中 以 法 師 之 稱 指 稱 高 功 唐 五 代 以 後 高 功 之 稱 才 在 道 教 儀 禮 中 廣 泛 使 用, 直 至 今 日 唐 五 代 的 金 籙 大 齋 補 職 說 戒 儀 又 稱, 高 功 其 職 也, 道 德 內 充, 威 儀 外 備 天 人 歸 向, 鬼 神 俱 瞻 躡 景 飛 晨, 承 顏 宣 德 惠 週 三 界, 禮 越 眾 官 高 功 當 能 步 罡 踏 鬥, 溝 通 人 神, 代 神 宣 教, 拔 度 人 鬼 在 道 教 醮 壇 眾 執 事 中, 高 功 居 於 首 位, 一 般 均 由 德 高 望 重 的 高 道 擔 任 參 百 度 百 科 全 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14 九 真 妙 戒 亦 稱 九 真 戒, 為 亡 者 所 持 之 戒 系 九 天 帝 君 親 口 宣 說, 佩 奉 者 升 人 九 天, 輕 慢 者 墮 入 九 地 道 法 會 元 卷 二 十 稱, 九 真 戒 者, 宣 告 亡 靈, 奉 戒 專 心, 克 臻 妙 道 據 北 帝 伏 魔 神 咒 妙 經 卷 六 稱, 此 戒 內 容 為 : 一 者 敬 讓, 孝 養 父 母 ; 二 者 克 勤, 忠 於 君 王 ; 三 者 不 殺, 慈 救 眾 生 ; 四 者 不 淫, 正 身 處 物 ; 五 者 不 盜, 推 義 損 己 ; 六 者 不 嗔, 凶 怒 淩 人 ; 七 者 不 詐, 諂 賊 害 善 ; 八 者 不 驕, 傲 忽 至 真 ; 九 者 不 二, 奉 戒 專 一 無 上 玄 元 三 天 玉 堂 大 法 謂 : 世 人 若 能 受 九 真 妙 戒, 佩 受 救 苦 長 生 寶 策, 生 在 之 日, 受 之 福 報, 壽 齡 綿 遠, 運 盡 數 終, 不 趨 輪 迴, 直 上 丹 天 參 百 度 百 科 全 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8 日

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2. 佛 教 消 災 超 度 從 最 初 的 祖 先 牌 位 一 直 演 變 到 佛 教 開 始 使 用 牌 位, 其 實 並 沒 有 詳 細 的 歷 史 記 載, 顯 然, 佛 教 儀 式 中 有 關 牌 位 的 運 用, 是 受 到 中 國 文 化 的 影 響 15 不 過, 從 禪 宗 文 獻 記 載 中 發 現, 如 宋 代 禪 家 即 用 之 見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卷 三 遷 化 條 ( 大 四 八. 一 一 二 九 上 ): 每 日 三 時 上 茶 湯, 集 眾 諷 經 俟 迎 牌 位 入 祖 堂 則 止, 或 待 新 住 持 至, 方 入 祖 堂 有 佛 事 16 在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報 本 章 第 三 有 關 帝 師 涅 槃 住 持 章 第 五 有 關 遷 化 移 龕 全 身 入 塔 下 遺 書 及 大 眾 章 第 七 有 關 亡 僧 入 塔 等 章 節, 都 有 關 於 牌 位 的 記 載 17 而 百 丈 懷 海 ( ) 的 清 規 成 書 於 814 年, 二 者 年 代 約 同 雖 然 目 前 所 見 敕 修 百 丈 清 規 已 然 經 過 五 代 和 宋 代 之 發 展, 是 在 元 朝 編 輯 成 書, 我 們 目 前 無 法 看 到 百 丈 清 規 的 原 貌 但 仍 有 證 據 顯 示 禪 宗 使 用 牌 位 極 可 能 就 是 來 自 唐 代 百 丈 清 規 然 而 牌 位 與 消 災 超 度 的 結 合 究 竟 是 從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而 佛 教 的 消 災 超 度 應 該 可 追 溯 到 原 始 佛 教 經 典 上 記 載, 佛 陀 一 生 所 說 的 法 都 是 為 了 適 應 當 時 的 事 件 弟 子 或 眾 生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方 便 施 設 說 的 而 為 往 生 者 消 災 超 度 的 起 源 乃 是 來 自 當 時 佛 陀 弟 子 神 通 第 一 目 犍 連, 因 透 過 神 通 看 到 母 親 往 生 後 墮 為 惡 鬼 道 受 苦, 目 犍 連 為 報 答 父 母 養 育 之 恩 於 是 請 求 佛 陀 救 度 其 母 親 因 此 佛 陀 教 導 目 犍 連 透 過 供 僧 可 令 其 母 親 離 惡 鬼 道 之 苦,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記 載 : 佛 告 目 連 : 十 方 眾 僧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僧 自 恣 時, 當 為 七 世 父 母 及 現 在 父 母 厄 難 中 者, 具 飯 百 味 五 果 汲 灌 盆 器 香 油 錠 爥 床 敷 臥 具 盡 世 甘 美 以 著 盆 中, 供 養 十 方 大 德 眾 僧 當 此 之 日, 一 切 聖 眾 或 在 山 間 禪 定 或 得 四 道 果 或 樹 下 經 行 ; 或 六 通 自 在 教 化 聲 聞 緣 覺 ; 或 十 地 菩 薩 大 人 權 現 比 丘, 在 大 眾 中 ; 皆 同 一 心, 受 缽 和 羅 飯 具 清 淨 戒 聖 眾 之 道, 其 德 汪 洋, 其 有 供 養 此 等 自 恣 僧 者, 現 在 父 母 七 世 父 母 六 種 親 屬 得 出 三 途 之 苦, 應 時 解 脫, 衣 食 自 然 若 復 有 人 父 母 現 在 者, 福 樂 百 年 ; 若 已 亡 七 世 父 母, 生 天, 自 在 化 生, 入 天 華 光, 受 無 量 快 樂 時 佛 勅 十 方 眾 僧, 皆 先 為 施 主 家 咒 願 七 世 父 母 行 禪 定 意, 然 後 受 食 初 受 盆 時, 先 安 在 佛 塔 前, 眾 僧 咒 願 竟, 便 自 受 食 邱 素 真, 法 鼓 山 水 陸 法 會 牌 位 數 位 化 之 影 響 研 究, 頁 9 16 佛 光 大 辭 典 禪 林 象 器 箋 圖 牌 門, 頁 邱 素 真, 法 鼓 山 水 陸 法 會 牌 位 數 位 化 之 影 響 研 究, 頁 T16, no. 0685, p. 779

9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佛 陀 教 導 目 犍 連 藉 由 結 夏 安 居 後 供 養 十 方 眾 僧, 透 過 布 施 與 眾 僧 精 進 修 行 力 共 同 迴 向 給 其 母 親 離 開 餓 鬼 之 身 解 脫 三 惡 道 佛 陀 並 教 誡 弟 子, 日 後 可 透 過 僧 自 恣 日 廣 設 供 養, 為 現 生 父 母 消 災 增 福 延 壽, 乃 至 為 過 去 七 世 父 母 離 苦 得 樂 來 報 答 父 母 養 育 之 恩 這 部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在 西 晉 時 期 翻 譯 到 中 國, 而 這 部 經 的 實 質 精 神 在 於 提 倡 孝 因 此 它 立 刻 被 提 倡 孝 義 的 中 國 所 接 受, 並 開 展 出 超 度 歷 代 祖 先 的 佛 事 南 北 朝 時 期, 南 朝 的 梁 武 帝 首 次 依 據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的 儀 軌, 創 設 盂 蘭 盆 會 供 養 十 方 僧 眾 19 義 淨 譯 釋 氏 六 帖 卷 四 十 五 說 : 弘 明 云 : 梁 武 帝 每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普 寺 送 盆 供 養, 以 車 日 送, 繼 目 連 等 由 於 梁 武 帝 大 力 提 倡 這 部 經, 並 依 據 此 經 文 內 容 所 指 示 進 行 消 災 超 度 儀 式, 所 以 民 間 各 階 層 人 士 無 不 效 法 遵 行 然 而, 中 國 民 間 信 仰 對 佛 教 的 諸 佛 菩 薩 所 崇 拜 的 目 的, 都 只 是 從 個 人 的 求 願 祈 福 消 災 乃 至 求 財 求 子 求 婚 姻 的 美 滿 等 演 變 成 受 雇 於 他 人 的 所 謂 得 人 錢 財, 與 人 消 災 或 超 薦 亡 靈 的 讀 經 誦 經, 既 不 是 原 始 佛 教 的 色 彩, 也 不 是 中 國 初 期 佛 教 的 形 態 不 過 這 也 是 各 人 類 對 宗 教 信 仰 的 基 本 動 機, 因 為 人 相 信 只 要 崇 拜 或 信 仰 諸 佛 菩 薩, 就 會 得 到 諸 佛 菩 薩 乃 至 諸 天 善 神 的 護 佑, 普 遍 信 眾 對 佛 教 的 消 災 與 超 度 也 是 停 留 在 這 崇 拜 及 有 所 求 的 階 段 三 法 鼓 山 之 數 位 牌 位 ( 一 ) 佛 教 紙 牌 位 弊 端 從 以 上 歷 史 來 看, 不 管 佛 教 或 民 間 信 仰 所 沿 用 的 牌 位, 皆 從 祖 先 牌 位 發 展 到 現 今 的 各 種 法 會 上 使 用 這 一 節 中, 對 於 道 教 與 民 間 信 仰 所 使 用 傳 統 紙 牌 位 的 狀 況, 在 本 節 就 不 提 出 任 何 看 法 筆 者 就 只 以 目 前 大 部 分 佛 教 界 舉 辦 法 會 的 道 場, 常 遇 之 普 遍 現 況, 綜 合 以 下 三 點 提 出 傳 統 紙 牌 位 的 弊 端 : 1. 執 著 從 執 著 個 人 的 親 人 家 族 乃 至 姓 氏 或 族 群 心 無 法 放 下 我 的 親 人 我 的 家 族 我 的 一 切 而 不 斷 在 六 道 中 與 心 中 所 執 著 的 對 方 互 為 眷 戀 而 生 死 流 轉 2. 迷 信 失 去 佛 教 真 正 的 根 本 精 神, 誤 解 佛 教 教 理 信 眾 只 停 留 在 害 怕 與 鬼 神 崇 拜 對 正 信 佛 教 的 消 災 超 度 產 生 誤 解 的 與 迷 信 3. 不 符 合 環 保 焚 燒 傳 統 紙 牌 位,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 第 六 章 將 會 提 到 ) 4. 占 據 空 間 使 用 傳 統 紙 牌 位, 需 要 運 用 很 多 空 間 來 張 貼, 也 需 要 空 地 來 做 為 焚 燒 的 場 地 19 T49, no. 2035, p. 450, c10

1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佛 教 道 場 辦 任 何 佛 事 離 不 開 消 災 與 超 度, 為 了 大 眾 需 求 而 開 設 很 多 方 便 法 筆 者 實 際 舉 馬 來 西 亞 道 場 為 例 子, 再 從 新 加 坡 臺 灣 與 印 尼 各 一 所 道 場 所 提 供 的 圖 片 作 為 參 考 在 當 今 佛 教 界 依 然 使 用 著 傳 統 紙 牌 位, 雖 然 以 上 只 舉 出 三 項 弊 端, 但 是 看 似 三 項 真 正 要 改 革 卻 不 容 易 其 實 很 多 佛 教 道 場 似 乎 知 道 這 並 非 正 信 的 的 佛 教, 但 卻 脫 離 不 了 使 用 傳 統 牌 位 的 關 係, 多 數 都 是 因 為 深 怕 信 眾 無 法 接 受 而 影 響 道 場 的 運 作 也 正 因 為 傳 統 牌 位 與 焚 燒 文 化 脫 不 了 結, 所 以 聖 嚴 法 師 才 領 先 跨 出 第 一 步 積 極 推 動 回 歸 正 信 的 佛 教, 指 示 牌 位 必 須 要 重 新 設 計 具 有 開 創 性 及 環 保 的 措 施 ( 二 ) 何 謂 數 位 牌 位 所 謂 數 位, 就 是 將 聲 音 圖 像 及 原 文, 轉 換 成 電 腦 可 判 讀 的 形 式, 為 使 用 一 連 串 的 0 與 1 之 組 合, 來 將 資 訊 以 暗 碼 之 形 式 做 傳 輸 從 媒 介 轉 換 的 角 度 來 說, 數 位 化 就 是 原 有 媒 介 ( 如 人 工 文 字 器 物 傳 統 工 具 等 ) 轉 變 成 只 以 電 腦 判 讀 形 式 的 訊 息 來 呈 現 從 歷 史 角 度 來 看, 其 實 配 合 著 每 個 時 代 所 有 的 條 件 與 設 備, 並 發 展 出 人 類 所 需 的 物 品 或 工 具 而 紙 在 還 未 發 明 之 前, 人 類 最 早 是 在 石 塊 獸 骨 龜 甲 竹 簡 縑 帛 等 上 寫 字, 但 其 缺 點 是 費 力, 且 能 寫 的 字 數 又 有 限 一 直 到 東 漢 蔡 倫 發 明, 創 先 用 樹 皮 麻 頭 破 布 和 破 魚 網 來 造 紙, 人 們 才 擁 有 輕 便 且 價 廉 的 書 寫 紙 張 若 將 歷 史 再 往 前 推 至 佛 陀 時 代, 當 時 的 印 度 並 沒 有 紙 張 或 乃 至 用 文 字 紀 錄 的 習 慣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校 長 惠 敏 法 師 在 接 受 法 鼓 雜 誌 採 訪 時 表 示 : 佛 陀 時 代 所 說 的 法 都 是 靠 弟 子 們 口 耳 相 傳 背 誦 與 實 際 練 習 再 應 用 於 生 活 上 的 所 以 從 竹 簡 再 演 變 成 紙 張, 紙 張 再 演 變 成 數 位 化 ; 媒 材 一 直 在 演 變, 現 今 又 有 多 少 人 寫 信 還 在 用 紙? 現 在 都 用 , 其 實 有 效 無 效 不 在 於 此, 而 是 我 在 於 傳 達 這 個 訊 息, 有 沒 有 傳 到, 而 我 認 知 到, 我 去 做 數 位 牌 位 就 是 把 原 本 寫 在 紙 牌 位 上 的 名 字 轉 變 為 輸 入 電 腦, 然 後 透 過 投 影 機 投 射 出 來 法 鼓 山 聖 嚴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施 炳 煌 20 認 為, 透 過 投 影 將 牌 位 呈 現 出 來 並 不 叫 虛 擬, 對 他 來 說, 這 是 擴 真 實 境 更 可 以 藉 由 科 技 將 所 要 表 達 與 呈 現 的 方 式 凸 顯 出 來 若 認 為 數 位 牌 位 不 是 真 的, 那 麼 為 何 覺 得 用 紙 牌 位 才 是 真 的? 其 實 用 什 麼 方 式 來 呈 現 並 不 重 要, 而 是 我 們 要 傳 遞 什 麼 或 表 達 什 麼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 三 ) 數 位 牌 位 緣 起 與 方 向 聖 嚴 法 師 在 1990 年 期 間 農 禪 寺 時 代 就 開 始 提 倡 佛 事 必 須 符 合 環 保 的 理 念, 開 始 教 20 法 鼓 山 水 陸 籌 備 小 組 顧 問 施 炳 煌 於 2007 年 提 出 數 位 牌 位 的 概 念

11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育 信 眾 不 燒 冥 紙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有 些 宗 教 傳 統 的 習 慣, 並 不 是 必 要 性 的 比 如 燒 冥 紙 其 實 是 沒 有 意 義, 佛 教 也 沒 有 這 種 作 法 不 管 是 燒 冥 紙 或 是 燒 大 量 的 香, 只 會 徒 然 製 造 更 多 的 煙 霧, 也 燒 掉 很 多 自 然 的 資 源 所 以, 當 時 的 農 禪 寺 改 為 以 花 水 果 清 水 供 佛, 更 鼓 勵 信 眾 少 用 蠟 燭 而 以 一 盞 小 電 燈 取 代 於 2001 年 聖 嚴 法 師 應 國 防 部 的 邀 請 在 陽 明 山 中 山 樓 介 壽 堂, 為 當 時 高 級 軍 官 上 課 時 就 已 經 指 出, 應 當 善 用 人 文 科 技 : 我 指 出 科 技 與 人 文 的 關 係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人 類 文 化 對 於 科 技 的 認 知 與 使 用, 當 比 二 十 世 紀 更 成 熟, 更 能 造 福 人 類, 減 少 對 人 類 的 傷 殘 新 世 紀 的 體 驗, 應 當 以 科 技 做 為 人 文 關 懷 的 資 源 與 工 具, 用 人 文 精 神 處 理 科 技 的 後 遺 症, 而 環 保 則 是 此 一 體 驗 的 落 實 工 作 因 此, 法 鼓 山 提 倡 心 五 四 運 動, 落 實 心 靈 禮 儀 生 活 自 然 等 四 種 環 保, 不 但 能 解 決 過 去 因 疏 忽 所 遺 留 下 的 問 題, 也 能 開 創 美 好 的 未 來 21 當 2004 年 3 月, 法 鼓 山 創 辦 人 聖 嚴 法 師 提 出 決 定 要 舉 辦 一 場 漢 傳 佛 教 最 大 型 法 會 時 聖 嚴 法 師 當 時 指 示 規 畫 小 組, 這 場 法 會 必 須 是 一 場 具 有 開 創 性 前 瞻 性, 且 是 二 十 一 世 紀 現 代 化 的 法 會 有 鑑 於 此,2007 年 3 月 正 式 成 立 水 陸 法 會 籌 備 小 組, 並 開 始 思 考 朝 向 不 燒 的 方 向 發 展, 努 力 開 創 並 討 論 達 成 共 識, 改 變 的 方 向 不 外 乎 :1. 合 乎 時 代,2. 前 瞻 環 保, 3. 深 化 藝 術,4. 人 文 永 續 同 時 更 以 法 鼓 山 所 提 倡 的 四 種 環 保 做 為 主 導 因 此 2007 年, 首 屆 水 陸 法 會 修 改 目 標 為 牌 位 及 送 聖 聖 嚴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施 炳 煌 菩 薩 表 示, 早 在 僧 團 還 未 提 出 水 陸 法 會 這 專 案 時, 聖 嚴 法 師 早 就 指 示 他, 傳 統 紙 牌 位 要 進 行 改 革 後 來 水 陸 籌 備 小 組 決 定 水 陸 法 會 一 概 不 燒, 那 時 就 提 出 嘗 試 引 用 投 影 的 方 式 來 取 代 紙 牌 位, 解 決 焚 燒 的 問 題 並 轉 變 了 牌 位 的 形 式 當 時 主 要 改 變 的 目 的 就 是 為 了 減 少 燒 化 對 現 在 地 球 的 保 護 不 過, 牌 位 的 功 能 及 漢 傳 佛 教 佛 事 結 合 了 儒 家 文 化 的 孝 道 精 神, 依 然 保 存 著 其 意 義 聖 嚴 法 師 於 2007 首 屆 水 陸 法 會 送 聖 日 開 示 : 凡 是 源 於 中 國 民 間 信 仰 的 部 分, 或 是 採 擷 道 家 道 教 的 俗 儀 之 處, 皆 一 一 捨 去 如 果 還 保 留 傳 統 水 陸 中 一 些 不 合 時 宜 的 作 法, 譬 如 燒 紙 馬 燒 紙 人 燒 21 聖 嚴 法 師, 真 正 大 好 年, 頁 25

1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紙 衣 燒 種 種 的 牌 位, 是 非 常 不 符 合 環 保 的 ; 這 些 內 容 皆 非 源 自 印 度 的 原 始 佛 法, 而 是 歷 代 佛 教 中 人, 為 了 接 引 民 間 信 仰 人 士 接 受 正 信 佛 法, 為 此 而 向 民 間 信 仰 模 仿 學 習 才 有 的 添 加 內 容 為 了 讓 整 個 儀 軌 既 如 法 又 環 保, 首 創 投 影 數 位 牌 位, 取 代 焚 燒 紙 製 牌 位 的 儀 式 22 多 年 來, 聖 嚴 法 師 帶 領 著 法 鼓 山 僧 俗 四 眾 一 直 在 落 實 正 信 的 佛 教 與 正 知 正 見 的 修 行 雖 然 數 位 牌 位 已 經 推 廣 至 第 四 年 了, 但 除 了 倡 導 環 保 之 外, 目 前 更 積 極 的 繼 續 朝 著 佛 教 根 本 教 育 的 精 神 做 為 數 位 牌 位 的 大 方 向, 以 下 綜 合 了 四 項 要 點 : 1. 離 去 對 牌 位 對 個 人 與 親 屬 的 執 著 進 而 開 闊 心 量 建 立 平 等 大 悲 心 2. 空 性 的 建 立, 世 間 上 並 沒 有 不 變 或 不 壞 的 東 西 3. 轉 變 消 災 與 超 度 傳 統 觀 念 4. 傳 遞 環 保 概 念 ( 四 )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1. 觀 念 教 育 回 歸 佛 陀 的 本 懷 釋 迦 牟 尼 佛 悲 願 來 人 間 成 佛,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斷 絕 世 間 煩 惱, 成 就 涅 槃 之 智 慧, 因 此 才 有 了 佛 法 僧 的 出 現 佛 陀 知 道 人 類 以 及 一 切 眾 生, 不 論 貧 富 貴 賤, 都 不 能 免 於 內 心 的 掙 扎 和 面 臨 生 離 死 別 的 苦 惱 問 題 不 在 於 環 境 的 好 壞 或 身 體 的 強 弱, 而 是 由 於 觀 念 的 顛 倒, 主 要 是 貪 欲 瞋 怨 愚 癡 的 三 種 心 理 因 素 在 作 怪 在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淨 願 品 云 : 須 菩 提 報 舍 利 弗 : 眾 生 顛 倒 因 緣 故, 造 作 身 口 意 業, 隨 欲 本 業 報 受 六 道 身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人 天 阿 修 羅 身 23 大 乘 本 生 心 地 觀 經 卷 第 四 云 : 由 妄 想 緣 起 諸 煩 惱, 因 眾 煩 惱 造 善 惡 業, 依 善 惡 業 感 五 趣 果, 如 是 如 是 生 死 不 斷 唯 有 正 見 不 顛 倒 心, 作 諸 善 業, 因 三 善 根 及 以 信 等, 增 長 無 漏 法 爾 種 子, 能 起 無 漏 三 昧 神 通 如 是 如 是 證 聖 相 續, 若 伏 妄 想 修 習 正 觀, 一 切 煩 惱 永 盡 無 餘 聖 嚴 法 師 在 2007 年 12 月 的 水 陸 送 聖 儀 式 開 示 稿 23 T08, no. 223, p. 360, a25 24 T03, no. 159, p. 309, a11

13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其 實 眾 生 不 斷 地 在 生 死 中 造 業, 這 一 切 的 主 要 因 素 來 自 於 無 明 顛 倒 不 清 楚 之 心 佛 陀 的 教 法 就 是 讓 我 們 看 清 楚 世 間 的 一 切 真 實 現 象, 然 後 告 訴 眾 生 怎 樣 才 能 脫 離 這 顛 倒 無 明 的 心, 這 才 是 佛 陀 於 恆 河 兩 岸 說 法 四 十 五 年 最 終 的 本 懷 法 鼓 山 所 推 廣 的 弘 化 方 針 乃 回 歸 佛 陀 本 懷, 推 動 世 界 淨 化, 主 要 目 的 是 以 修 學 佛 法 弘 揚 佛 法 護 持 三 寶, 來 淨 化 社 會 淨 化 人 心 做 為 基 本 方 針 聖 嚴 法 師 認 為 佛 陀 的 本 懷 乃 是 : 佛 陀 的 本 懷 是 智 慧 和 慈 悲, 以 智 慧 除 煩 惱, 以 慈 悲 度 眾 生 ; 也 就 是 以 智 慧 利 己, 以 慈 悲 利 他, 此 乃 福 慧 雙 修 悲 智 雙 運 的 根 本 原 則 若 偏 離 此 根 本 原 則 而 專 談 神 通, 一 心 投 機 取 巧 標 新 立 異, 走 捷 徑 誇 證 悟, 都 不 是 佛 的 正 法, 頂 多 只 是 佛 的 方 便 法 罷 了, 甚 至 就 不 是 佛 法 25 聖 嚴 法 師 掌 握 了 佛 陀 化 世 的 精 神 原 則, 對 於 法 鼓 山 所 辦 的 任 何 活 動 都 必 須 要 達 到 教 育 的 功 能 與 不 離 佛 法 的 基 本 原 理 我 們 弘 揚 的 是 佛 陀 的 本 懷, 正 信 的 佛 法, 而 不 是 迷 信 的 外 道 法 迷 信 的 產 生 是 有 些 中 國 人 摻 雜 了 固 有 的 風 俗 習 慣 民 間 信 仰, 而 對 佛 教 的 誤 解 我 們 是 破 除 迷 信, 提 倡 正 信 的 佛 教 團 體 26 多 數 人 以 為 佛 教 只 是 誦 經 念 佛, 或 辦 法 會 為 超 度 亡 靈 及 消 災 祈 福 延 壽 其 實 這 只 是 一 般 人 普 遍 對 宗 教 信 仰 層 面 的 基 本 了 解, 雖 然 眾 生 所 需 也 有 其 必 要 但 是 佛 法 真 正 的 利 益 正 確 觀 念 與 解 脫 煩 惱 之 方 法 是 給 活 人 用 的 聖 嚴 法 師 也 於 1967 年 期 間 寫 了 一 篇 為 什 麼 要 做 佛 事? 文 中 提 到 : 一 般 人 誤 將 做 佛 事, 看 成 專 為 死 鬼 而 設 的 儀 式 因 此, 我 要 再 度 的 告 訴 你 : 佛 法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為 活 人 而 非 死 鬼, 為 亡 靈 超 度, 乃 是 一 種 補 救 的 辦 法, 不 是 佛 教 的 中 心 工 作 如 何 達 到 解 脫 生 死 苦 惱 的 目 的, 那 就 要 信 仰 佛 所 說 的 方 法, 照 著 去 實 踐 看 經 誦 經 聽 經, 便 是 看 的 誦 的 聽 的 解 脫 生 死 乃 至 成 佛 的 方 法 所 以, 真 正 的 佛 事, 是 要 大 家 自 己 來 做 25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晨 音, 頁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山 的 方 向 Ⅱ, 頁 111

14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佛 陀 在 人 間 說 了 四 十 五 年 法 主 要 目 的, 以 及 聖 嚴 法 師 慎 重 地 勸 諫 所 有 信 眾 們, 有 此 而 知, 佛 法 是 要 自 己 去 體 驗 解 決 自 己 的 問 題 與 煩 惱, 生 死 是 要 靠 自 己 的 如 地 藏 菩 薩 本 願 經 云 : 若 有 男 子 女 人, 在 生 不 修 善 因, 多 造 眾 罪, 命 終 之 後, 眷 屬 小 大 為 造 福 利 一 切 聖 事, 七 分 之 中, 而 乃 獲 一, 六 分 功 德, 生 者 自 利 以 是 之 故, 未 來 現 在 善 男 女 等, 聞 健 自 修, 分 分 已 獲 27 但 是 從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的 歷 史 演 變 來 看, 佛 教 的 一 切 發 展 間 接 參 雜 了 許 多 民 間 的 信 仰 及 文 化, 所 以 才 導 致 民 眾 對 佛 教 的 誤 解 因 此, 數 位 牌 位 在 這 個 時 機 可 說 是 扮 演 了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藉 由 從 傳 統 牌 位 的 改 革, 導 正 大 家 對 法 會 中 的 超 度 與 消 災 迷 信 概 念 (1) 消 災 一 般 人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都 會 感 受 到 種 種 的 不 如 意, 不 順 心 或 是 苦 惱 時 而 無 法 解 決, 最 後 唯 有 透 過 信 仰 的 管 道 如 祈 求 消 災 免 難 等 協 助 度 過 難 關 認 為 消 災 的 目 的, 就 是 為 自 己 身 邊 的 親 人 朋 友 乃 至 擴 大 至 一 切 認 識 或 不 認 識 的 眾 生 祈 禱 祝 福, 祈 求 消 災 延 壽 從 非 佛 教 的 角 度 來 看 一 般 人 對 消 災 的 理 解 與 解 說, 參 臺 灣 大 百 科 全 書 網 站, 對 消 災 解 厄 一 詞 的 解 釋 : 消 除 災 難 解 除 厄 險, 進 而 祈 求 平 安, 得 到 福 祿 壽 禧 人 世 間 多 有 不 如 意 的 事, 如 何 消 災 祈 福 獲 得 吉 祥 如 意, 成 為 宗 教 祈 求 的 目 的 入 世 知 識 是 對 災 難 做 危 機 處 理, 但 出 世 宗 教 則 給 心 靈 上 消 災 解 厄 的 祈 求 功 能 融 合 儒 釋 道 三 教 的 民 俗 信 仰 有 各 種 拜 拜 法 會, 便 是 以 消 災 解 厄 為 最 大 目 的 當 然, 信 眾 有 這 些 觀 念 和 現 象, 從 宗 教 的 功 用 上 來 看, 佛 教 並 不 反 對, 但 佛 教 真 正 的 內 容 和 根 本 精 神, 並 不 僅 是 如 此 多 數 人 都 不 會 去 追 究 或 質 疑 是 否 有 達 到 消 災 的 功 能, 也 許 從 某 個 角 度 來 看, 這 對 於 寫 牌 位 的 人 來 說 主 要 是 求 安 心 與 祈 禱! A. 消 災 的 意 義 從 佛 法 的 觀 點 來 看, 其 實 消 災 延 壽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為 善 去 惡 28 正 信 的 佛 教, 主 張 信 佛 的 人, 當 親 自 來 修 行 效 果 最 好, 佛 法 真 正 的 目 的 是 在 幫 助 我 們 將 煩 惱 昇 華 轉 化 為 菩 提 藉 由 佛 法 把 心 中 的 苦 惱, 從 痛 苦 或 糾 纏 不 清 的 苦 海 死 結 中 覺 醒 過 來 在 我 們 這 個 世 間 太 多 天 災 人 禍 以 及 不 幸 的 事 情 發 生, 當 然 也 有 幸 福 美 好 的 來 臨, 不 管 是 好 或 壞, 這 都 是 來 自 因 果 的 自 然 力 世 間 眾 生 皆 苦, 因 此 佛 陀 深 刻 感 受 到 人 的 一 生, 從 27 T13, no. 412, p. 784, b20 28 聖 嚴 法 師, 學 佛 群 疑, 頁 70

15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生 老 病 死 等 苦 而 有 的, 所 以 才 透 過 出 家 修 行 尋 找 離 苦 的 方 法 在 雜 阿 含 經 云 : 如 是 我 聞 : 一 時, 佛 住 欝 鞞 羅 處 尼 連 禪 河 側 菩 提 樹 下, 初 成 正 覺 爾 時, 世 尊 獨 一 靜 處, 專 心 禪 思, 作 如 是 念 : 我 今 解 脫 苦 行 善 哉! 我 今 善 解 脫 苦 行, 先 修 正 願, 今 已 果 得 無 上 菩 提 29 大 乘 義 章 卷 二 十 末 ( 大 四 四. 八 六 四 下 ): 既 能 自 覺, 復 能 覺 他, 覺 行 窮 滿, 故 名 為 佛 言 自 覺, 簡 異 凡 夫 雲 言 覺 他, 明 異 二 乘 覺 行 窮 滿, 彰 異 菩 薩 是 故 獨 此 偏 名 佛 矣 30 佛 陀 在 人 間 菩 提 樹 下 成 道 證 得 無 上 菩 提 正 等 正 覺, 31 乃 是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之 聖 者, 已 斷 絕 世 間 煩 惱 並 成 就 涅 槃 之 智 慧 從 佛 陀 親 證 覺 悟 例 子, 唯 有 在 人 間 透 過 人 身 修 行 佛 法 才 能 達 到 最 究 竟 徹 底 的 消 災 解 難, 解 脫 無 明 煩 惱 只 因 眾 生 不 畏 因 而 只 畏 果, 所 以 不 斷 尋 求 外 在 的 信 仰 與 力 量 想 達 到 消 災 免 難 聖 嚴 法 師 表 示 : 眾 生 畏 果, 凡 夫 卻 只 會 一 味 躲 避 苦 的 結 果, 一 旦 遇 到 痛 苦 的 事, 就 希 望 趕 快 逃 離, 在 逃 的 過 程 中 還 拚 命 製 造 另 一 個 苦 的 原 因 而 不 自 知 其 實 苦 的 結 果 有 點 像 自 己 的 影 子, 正 所 謂 如 影 隨 形, 就 像 在 光 天 化 日 之 下, 想 要 把 自 己 的 影 子 甩 掉 一 樣, 即 使 拚 命 地 跑 跑 得 疲 倦 不 堪, 影 子 卻 還 是 跟 隨 在 左 右 除 非 自 己 的 身 體 消 失, 影 子 才 會 不 見 年 5 月 9 日,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校 長 惠 敏 法 師, 向 水 陸 專 案 負 責 人 果 慨 法 師 提 出 對 數 位 牌 位 消 災 的 看 法 : 消 災 就 是 菩 提 覺 醒, 眾 生 畏 果 所 以 遭 受 災 難 或 夭 壽, 因 此, 透 過 菩 提 圓 滿 或 菩 提 覺 醒, 眾 生 才 能 達 到 消 除 迷 惑 而 不 再 造 業, 這 才 能 真 正 得 到 消 災 延 壽 的 效 果 29 T02, no. 99, p. 287, c21 30 雜 阿 含 經 卷 十 二 大 智 度 論 卷 七 十 俱 舍 論 卷 二 十 五, 頁 梵 語 samyak-sambodhi, 巴 利 語 samma-sambodhi 意 指 真 正 之 覺 悟 又 作 正 解 等 覺 等 正 覺 正 等 正 覺 正 等 覺 正 盡 覺 等 者, 就 所 證 之 理 而 言 ; 盡 者, 就 所 斷 之 惑 而 言 即 無 上 等 正 覺 三 藐 三 菩 提 之 略 稱 梵 語 sambodhi 之 意 譯, 音 譯 三 菩 提 謂 證 悟 一 切 諸 法 之 真 正 覺 智, 即 如 來 之 實 智, 故 成 佛 又 稱 成 正 覺 參 佛 光 大 辭 典 32 聖 嚴 法 師, 真 正 的 快 樂, 頁 34

1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從 佛 典 角 度 來 詮 釋 消 災, 消 乃 惡 事 苦 惱 之 消 滅 也 ; 災 指 妨 礙 向 上 修 道 之 障 33 若 眾 生 的 心 地 一 直 處 在 清 明 中, 無 有 執 著, 佛 性 自 現, 不 起 煩 惱, 即 為 菩 提 若 心 中 起 種 種 的 執 著, 心 不 開 明, 既 不 見 佛 性, 故 稱 為 煩 惱, 因 此, 眾 生 要 達 到 真 正 的 消 災 並 不 離 菩 提 智 慧 而 趨 向 覺 醒 B. 生 活 中 實 踐 消 災 法 鼓 山 藉 著 數 位 牌 位 重 新 教 育 大 眾, 除 了 保 留 原 始 的 消 災, 更 希 望 大 家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實 際 的 去 落 實 真 正 的 消 災 運 用 佛 法 的 智 慧 從 煩 惱 轉 化 為 菩 提, 從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互 動, 個 人 生 活 起 居 中 開 始 練 習, 其 實 保 持 清 淨 的 生 活 就 是 最 大 的 消 災 以 下 表 1, 整 合 了 聖 嚴 法 師 所 提 出 的 心 五 四 與 真 正 的 快 樂 一 書, 從 轉 變 觀 念 開 始 著 手 並 停 止 煩 惱 的 產 生 不 止 透 過 正 面 的 觀 念 來 引 導, 也 可 以 藉 由 方 法 實 際 運 作 化 解 或 轉 移 一 切 苦 的 來 源, 煩 惱 少 一 分, 智 慧 就 會 增 長 一 分 表 1. 生 活 實 踐 方 法 觀 念 轉 化 舉 例 方 法 了 解 一 切 的 痛 苦 都 是 自 作 自 受 如 果 不 停 製 造 苦 的 原 因, 苦 的 結 只 要 心 中 沒 有 任 何 不 喜 歡 不 願 因 果 循 環 的 結 果 並 不 要 繼 續 製 果 勢 必 永 遠 追 隨 著 我 們 就 像 意 不 甘 心 接 受 的 想 法, 痛 苦 便 造 苦 的 原 因 不 管 苦 也 好 樂 也 吃 完 飯 後, 桌 上 的 殘 羹 剩 菜 湯 不 存 在 好, 都 是 我 們 種 福 田 增 長 慈 悲 湯 水 水 總 要 自 己 收 拾, 即 使 花 錢 心 念 繫 在 恆 課 上, 如 持 咒 持 佛 心 和 智 慧 心 的 過 程 用 智 慧 調 整 自 己 的 內 心, 明 瞭 現 在 所 受 的 種 種 苦 難, 都 是 自 己 製 造 出 來 的, 並 產 生 面 對 苦 果 的 勇 氣 請 別 人 幫 忙 收 拾, 所 花 的 錢 也 要 菩 薩 名 號 任 何 空 檔 都 要 持 咒 靠 自 己 去 賺 所 以 一 切 的 痛 苦 都 念 佛, 不 要 間 斷, 如 此 自 然 能 夠 是 自 作 自 受 因 果 循 環 的 結 果, 逃 避 痛 苦 是 沒 有 用 的! 34 消 災 除 障 去 煩 惱 四 它 : 面 對 它 接 受 它 處 理 它 放 下 它 發 心 為 人 救 難 救 災, 自 己 就 能 免 難 消 災 35 廣 結 善 緣 不 再 以 怨 報 怨 時 時 生 起 感 恩 的 心 四 感 : 用 佛 法 感 化 自 己, 以 行 為 感 動 他 人, 感 恩 順 逆 兩 種 助 緣, 感 謝 讓 我 們 有 成 長 的 機 會 參 佛 光 大 辭 典 34 聖 嚴 法 師, 真 正 的 快 樂, 頁 聖 嚴 法 師, 法 鼓 山 的 方 向 Ⅱ, 頁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231

17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一般人消災除了祈求延壽及平安順利之外 更有很多人一定會再報名超度牌位時 多填寫一個項目 那就是 怨親債主 所謂 怨 乃是怨家 親 謂親愛者的意 思 其實從無始以來 我們和多少的眾生發生了恩恩怨怨的關係 無論是在鬼道 神 道或是天道的眾生 我們皆要用佛法 以修學佛法 弘揚佛法 護持佛法的功德 來 迴向他們 不過 除了在鬼道 神道或是天道眾生之外 在我們現世人道中 人與人 之間也會製造出不少的恩怨情仇 無論是家庭 社會乃至國與國之間都會發生衝突與 怨恨 倘若我們要達到真正究竟的 消災 佛法教導我們還是要主動的從自己開始 做化解的舵手 掌握自己快樂的方向 藉由從傳統牌位改革為數位牌位這段歷史記載中 一方面要信眾接受牌位的改革 之外 一方面也要從中不斷教育真正消災的觀念 以下表 2 將結合 心六倫 做為解 怨並結善緣的對象與方法 唯有從此時此刻開始與身邊的人廣結善緣 那麼身邊就會 多一個善知識而少一個仇恨的怨家 表 2. 消災對象心六倫 解怨 結緣對象 心六倫之心法 家庭倫理 長者 父母 夫妻 兒女 婆 夫妻 父母 兒女等是 倫理 的關係 不是 論 媳 親友等 理 的關係 父母和子女的關係不必一定上對下 可以坐下來溝 通 但基本的禮貌和尊重還是一定要有的 生活倫理 任何與我們生活上有關的人事 活著時 要珍惜生命 感激生存 感恩生活 物 轉好念 危機即轉機 縮小自己 惜福愛物 關懷他人 換來自己開懷 校園倫理 師生 同學等 對青少年 要關心不要擔心 要誘導不要控制 用 商量不用權威 禮貌是尊重的起點 自然倫理 一切自然生態 一草一木一石頭都跟人類生存有關 應該珍惜 職場倫理 上司 員工 客戶 同事等 做事時多為別人想一想 犯錯時多對自己看一看 族群倫理 一切人類 尊重與包容不同的族群 文化 語言與信仰 佛法因應眾生所需而施設各種方便法 除了參加法會中的消災牌位 日常生活也 可親自落實消災 這都是最佳處理方式 同時也可加上諸佛菩薩的慈悲願力來安定我 們的身心 聖嚴法師在 學佛群疑 提到 透過念經 拜懺 布施 供養等 有兩種 應驗的原因 第一 由於自己真誠懇切地懺悔和發願 因此改變了惡業的果報

18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第二 由於布施供養三寶的功德 能得到諸佛菩薩以及護法龍天的護佑 而 誦經迴向給鬼神道中的宿世怨親債主 即是用佛法開導 能使他們心開意 解 脫離苦趣 37 以上方法除了在日常生活的因地著手之外 對於已發生 過去世或這一世所造的惡 業 也可以有機會轉化或改變 這也是普遍人所要追求的 不過應該接受的果報 還 是必須接受 但是未發生的果報或業力 可由各人的願力來轉變 聖嚴法師提出消災 延生的原理 就是在於懺悔及發願 過去已經犯下錯誤的行為 我們要慚愧懺悔 而 透過懇切心發願未來不再重犯心向善時 未發生的果報也會隨之而轉 所以 發願 學佛 修善 是可以改變未來的命運 如以下圖 1 圖 1. 消災次第 消 惡事苦惱之消滅也 災 指妨礙向上修道之障 真誠懇切的 懺悔和發願 菩提 覺醒 2 超度 每個人生存在世間上一定會面對生 老 病 死的必經過程 佛法的功用就是要 解決世間人的生死問題 之所以有佛法的出現 最初也是因為跟死亡有重大的關係 所以 從佛陀時代開始 對於人的死亡 就有一套儀式 聖嚴法師在 1986 年 人生 雜誌中就提出 對於誦經拜懺 延生薦亡 是受佛教所肯定的 我們不但不反對 做 而且要積極地做 不過做的方式和觀念 應加以改善 38因此 希望透過數位 牌位的改善 從方式中調整大眾的觀念 這才是符合佛法的根本精神 超度共分為兩大類 一者是對往生者的超度 為往生親友或累劫怨親債主 超度 迴向 祝禱亡者上生善道 往生佛國淨土 若於亡者死後 兒女家屬以懇切虔敬之 心 齋僧布施 做大善業 由於大孝心及大願心的感通 使得超度者的心力願力 化 入感通被超度者的業力 所以能夠超度 尤其法會期間 更能召請亡者來此聽經聞 法 使他們生起善念而轉生善道 甚至往生佛國淨土 聖嚴法師提到 37 聖嚴法師 學佛群疑 頁 聖嚴法師 明日的佛教 頁 81

19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正信的佛教 對於超度的方式 跟民間習俗的信仰 也頗有出入 所謂超 度 乃是超生樂土而度脫苦趣的意思 是仗著家屬親友們為其所修善業力量 的感應 並不是僧尼誦經的本身有著超度的功能 乃是藉著超度者的善業及 誦經者的修持而起的感應 39 另一個則是對生者的超度 佛陀成道後說法四十五年 遇到無數的眾生皆為他們演說 八萬四千種解決眾生煩惱的方法 在佛陀時代稱為 超度 40如同聖者達到出離苦 海解脫的層次 原始佛教很多經典都有如此提到 藉由佛法出離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 煩惱障 斷除眾生的無明煩惱 因此在佛世皆稱為超度 出曜經 說 除恚去憍慢 超度諸結使 41 不染著名色 除有何有哉 42 在各大小部經典中 其內容及主要對象都是為人間的七眾弟子而開設的 其次就是天 神 所以佛陀也被尊稱為 天人師 或 人天教主 所以解脫和超度並不是指死後 才做的佛事 為何在當人活著的時候就要為自己超度 而不是死後才超度呢 在 法 華經 譬喻品 云 三界無安 猶如火宅 眾苦充滿 甚可怖畏 常有生老病死憂 患 如是等火 熾燃不息 43又見 法華經 壽量品 云 我見諸眾生 沒在於 苦海 44佛法對生者的超度 就是運用佛法信解修證 超越三界的火宅 45度過生 死的苦海 A.超度的意義 超度真正的意義是透過佛法的理解 實踐 信仰和經驗 使人從苦難中獲得解脫 安樂 從危險中獲得安全 我們修學佛法的目的 就是為了要從苦難的此岸超度到解 脫的彼岸 佛法雖有度亡的功能 但其最大的作用是超度修行佛法的活人 修行佛法 39 聖嚴法師 正信的佛教 頁 聖嚴法師 致詞 頁 參 佛光大辭典 梵語 bandhana 或 samyojana 又作結使 即使煩惱 結 為繫縛之義 蓋 煩惱繫縛眾生於迷境 令不出離生死之苦 故有此異稱 T04, no. 212, p. 713, b08 T09, no. 262, p. 13, c18 T09, no. 262, p. 43, b18 火宅 是貪瞋等的煩惱 苦海 是生死等的果報 眾生若不及時修學佛法 超脫三界的生 死苦海 便只有永遠由於煩惱而造業

20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就能從愚癡 無明 煩惱中得到解脫 用修行戒定慧的力量 就能使我們由生死凡夫 達到不生不死的菩薩及佛的境界 那才是真正的超度 超度的功德有淺有深 在修行佛法的路上 走一步就是超度一步 走兩步就能超 度兩步 所以凡夫位中的佛教徒是正在超度 聖者位中的佛菩薩是已經超度 我們每 念一句佛號 每做一件善事或是減少一分煩惱 都是在超度自己 而且當然也會影響 自己的祖先或怨親債主 以及跟我們有緣的無祀孤魂 由於我們藉由善的功德來迴 向 這也即是超度 46 學佛修行就是要了解目前這個人身是生存在茫茫生死苦海中 而要趁這一生努力 抽身上岸脫離苦海 依靠佛所教導我們的法做為渡舟 超越自身的生死也同時協助他 人一起離苦 至於想要求得永久的超度 那是指大悟徹底的大解脫人 這可是要付出 持久的長遠心 常常行菩薩道 日日增長智慧 時時心懷慈悲 更發願自度度人 在 開始練習自度度人的過程中 凡夫一開始還是須要仗佛度 但是當悟後的人乃是自 度 所以起步時可靠他度 既上了路 有了方向 就要學著佛菩薩的悲願 發願自度 度人 B.生活中實踐超度 佛法住世於人間 菩薩廣行菩薩道都是以六種波羅蜜來度化眾生 波羅蜜的意思 也是超度 超越 度脫 救濟 度過 所以超度與消災的關係乃是一體兩面互相影響 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透過佛法的觀念來轉變自己的煩惱時 這時候就是超度 超越了自己的執著習氣等就是達到了消災的功能 聖嚴法師曾說過 解脫和超度並不是指死後才做的佛事 只要智慧增加了一些 煩惱減少了一 些 就可以說是部分的超度 解脫 47 超 之真實涵義 乃是用以突破各種二元對立之概念或價值觀 度 渡過之意 指 從此處渡經生死迷惑之大海 而到達覺悟之彼岸 48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在任何一個 時候 只要我們懂得放下二元對立的想法或是懂得放下 向前跨越一步或向後退一 步 那麼眼前所面對的將會是海闊天空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值得讓我們去落實 超度 的機會 可以透過輕鬆記憶的 心 五四 法語做為練習的方法 透過佛法的修行 改善了自身的身口意三業行為 回家 46 聖嚴法師 念佛生淨土 頁 聖嚴法師 致詞 頁 參 佛光大辭典

21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之 後, 或 在 工 作 場 所, 也 會 以 智 慧 及 慈 悲 影 響 與 你 們 相 關 的 每 一 個 人, 所 以 也 算 是 慈 悲 的 超 度 了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親 友 及 同 事 們 如 以 下 表 3, 綜 合 幾 項 如 何 從 生 活 中 著 手 去 體 驗 自 我 超 度 的 方 法, 當 在 面 對 境 界 或 困 境 時, 能 時 時 檢 視 內 心 的 因 地, 那 麼 煩 惱 即 將 被 超 度 而 轉 化 為 菩 提 了 表 3. 生 活 實 踐 方 法 因 地 著 手 苦 的 原 因 並 不 是 食 物 衣 服 等 物 質 上 的 缺 乏, 而 是 內 心 的 掙 扎 矛 盾 和 無 法 排 解 的 心 結, 也 可 說 是 內 心 的 苦 悶 49 方 法 處 理 所 有 的 人 事 物, 要 懂 得 超 越 自 我 以 及 所 有 是 非 好 壞 的 執 著, 超 越 於 主 觀 及 客 觀 50 以 純 智 慧 的 一 種 判 斷 力 和 抉 擇 應 先 把 輕 重 緩 急 弄 清 楚 了, 應 捨 即 捨, 能 取 即 取 四 它 : 面 對 它 接 受 它 處 理 它 放 下 它 凡 事 都 是 因 緣, 除 了 我 們 必 須 審 察 本 常 住 的 各 工 作 中 最 惱 人 的 壓 力 專 注 於 當 下, 讓 心 發 揮 最 項 人 為 的 不 夠 健 全 之 外, 能 做 的 當 做 的, 若 在 現 實 條 件 許 可 下, 一 定 要 改 善, 而 且 當 從 善 如 流 51 高 效 率, 並 超 越 自 我 局 限, 52 換 個 角 度 看 待 事 情 放 下 自 我 中 心, 就 不 會 有 情 緒 當 七 情 六 欲 的 誘 惑 出 現 時, 除 了 隨 時 隨 地 保 持 四 感 : 感 恩 感 謝 感 化 感 動 感 動 的 意 警 覺 心, 用 正 確 的 觀 念 來 糾 正 自 己, 還 要 用 心 感 受 自 己 與 萬 物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生 命 共 同 體 思 是 指, 以 智 慧 來 處 理 事 以 慈 悲 來 對 待 人, 以 勤 勉 謹 慎 恭 敬 謙 虛 寬 容 的 態 度, 凡 事 從 自 己 以 身 作 則, 自 然 能 夠 產 生 力 量 感 動 他 人 人 生 轉 折 就 在 一 念 之 間 敞 開 心 胸 去 覺 察 去 感 受 53 要 了 解 自 己 的 才 能, 知 道 自 己 所 處 的 因 緣 時 有 信 心 有 準 備 有 勇 氣 有 本 事 迎 接 任 何 現 實 間 環 境, 是 不 是 我 應 該 做 能 夠 做 的? 能 夠 清 楚 自 己 了 解 自 己, 也 就 是 了 解 因 緣, 便 能 在 工 作 中 安 心 54 的 困 難 四 安 : 安 心 安 身 安 家 安 業 不 要 走 近 路, 要 踏 踏 實 實 實 實 在 在 地 做 一 個 人, 誠 誠 懇 懇 地 做 一 個 人 奉 獻 自 我, 更 進 一 步 達 到 超 越 自 我 的 境 界 把 眼 光 放 遠, 心 胸 放 大 55 從 信 仰 消 災 與 超 度 的 迷 信 進 而 提 昇 到 理 解 佛 法 真 正 的 意 涵, 再 從 理 解 中 去 實 踐 在 49 聖 嚴 法 師, 真 正 的 快 樂, 頁 聖 嚴 法 師, 四 正 勤, 頁 聖 嚴 法 師, 東 西 南 北, 頁 聖 嚴 法 師, 工 作 好 修 行 : 聖 嚴 法 師 的 38 則 職 場 智 慧, 頁 3 53 聖 嚴 法 師, 覺 情 書 : 聖 嚴 法 師 談 世 間 情, 頁 2 54 聖 嚴 法 師, 工 作 好 修 行 : 聖 嚴 法 師 的 38 則 職 場 智 慧, 頁 聖 嚴 法 師, 叮 嚀, 頁 33

22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日 常 生 活 中, 數 位 牌 位 就 在 扮 演 著 這 個 功 能 它 是 一 面 可 讓 人 迴 光 返 照 反 省 的 鏡 子 唯 有 透 過 種 種 觀 點 與 方 法 來 適 應 時 機 適 應 環 境 適 應 對 象, 利 益 眾 生 這 樣 每 個 人 在 生 活 中 就 可 得 到 智 慧 增 加 福 報 解 脫 煩 惱, 得 到 真 正 的 自 在 在 我 們 還 活 著 的 時 候, 就 可 以 先 掌 握 自 己 的 方 向, 透 過 正 信 的 佛 法 來 超 度 自 己, 從 迷 失 中 走 向 開 悟 的 方 向, 圖 1 為 轉 迷 成 悟 的 次 第 圖 1 超 度 次 第 超 超 越 煩 惱 方 法 : 任 何 佛 法 度 度 過 之 意 心 五 四 四 眾 佛 子 共 勉 語 108 自 在 語 轉 迷 成 悟 佛 法 有 分 為 三 個 層 次, 第 一 種 是 信 仰, 第 二 種 是 理 解, 第 三 種 是 實 踐 有 信 仰 的 人 心 理 會 有 歸 屬 感, 好 像 有 了 靠 山, 得 到 一 種 力 量 的 支 持 第 二 種 是 理 解 的 層 次, 了 解 因 果 與 無 常 第 三 個 層 次 是 實 踐, 透 過 理 解 佛 法 的 精 神 後, 開 始 從 觀 念 去 調 心 56 從 數 位 牌 位 引 導 信 眾 從 信 仰, 回 歸 正 念, 從 理 解 而 達 到 實 踐 的 效 果, 從 傳 統 的 超 度, 超 越 自 我 中 心 及 自 我 的 煩 惱 圖 2 生 者 消 災 超 度 次 第 方 便 法 透 過 消 災 超 度 心 靈 環 保 心 五 四 禪 修 觀 念 生 活 中 最 終 目 的 一 般 人 停 留 在 傳 統 迷 信 / 拜 拜 拜 懺 慚 愧 懺 悔 發 願 迴 向 超 越 自 我 中 心 消 融 自 我 中 心 離 苦 得 樂 解 除 煩 惱 迷 反 轉 悟 信 仰 理 解 + 實 踐 56 聖 嚴 法 師, 我 願 無 窮, 頁 175

23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藉假修真 積極利益眾生 佛教的根本精神乃是緣起論 因緣有而自性空 57 比如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大正藏 八 二一七頁上 以十喻 說明諸法的空性 一切法 如幻 如焰 如水 中月 如虛空 如響 如犍達婆城 58如鏡中像 如夢 如影 如化 59 空 並非 空間 及 虛空 的意思 而是生滅變化之過程 即指世間一切都是從有到無 從無 到有之生滅變化的現象 由於有無之間 經常變化流轉 並非永遠不動 故稱之為 空 60世間所有相都是源自於森然萬象之本性 也就是空性 這是 離文字相 離言語相 的 而唯有透過智慧才能見到真正的實相 也就是佛的知見 這才是修行 佛法要朝向的最高目標 然而 對一般初學者來說 若一下要求信眾把世間一切萬物看成是 空性 或 無 時 相信沒有多少人肯願意再來學佛 也沒有多少人願意接受一場完全沒有牌位 的法會 所以 佛陀在世時也應因不同眾生施捨種種方便來善巧度化眾生 先接引眾 生入門接受佛法 相信佛法 然後再理解佛法而實踐佛法 如 法華經 化城喻品 形容 有很多眾生未能悟道 所以佛就為這些人說 化城喻 佛示現這個方便法門 為二乘人說的方便法門 都不是真實 大乘一實法門才是究竟的目的地 化城 是譬喻二乘人的涅槃 因為如來知道 聲聞 緣覺畏懼成佛之道的旅 途遙遠而停止不前 所以先說二乘法 幫助他們先證如化城似的二乘涅槃 當他們入了化城 略事休息 便告訴他們 此非究竟 尚須前往成佛的涅槃 大城 61 雖然弘揚佛法及教育眾生 是希望大家最終的目的可以達到見空性開悟 而且正信的 佛教確實是沒有牌位這個文化的 但是若一下就把牌位在這時代或法會中抽取掉 而 對大眾談空性或只用心念觀想就好 那會讓許多初學者乃至不明白的人產生反感 心 更無法安頓 所以 當佛教要推廣回歸佛陀本懷時也不可能一下子從傳統牌位跳躍到 無牌位的觀點 因此 數位牌位在這時機就扮演了如同 化城 的角色 讓人有個接 受 緩衝及練習的空間 讓眾生有一個方便 適應又可提倡環保的方法繼續緬懷先 57 聖嚴法師 維摩經六講 頁 在梵語中 乾達婆 是 變幻莫測 的意思 魔術師也叫 乾達婆 海市蜃樓叫作 乾達婆 城 2011 年 6 月 23 日 參 百度百科 59 聖嚴法師 印度佛教史 頁 聖嚴法師 禪與悟 頁 聖嚴法師 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頁 104

24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人 也依然保存著牌位的孝道精神及歷史悠久的漢傳佛教佛事 對於推崇與支持環保者來說 當他們在接受不燒之時 或許心理上也希望有一個 新的方式來取代不燒 而數位牌位在改變的過程中 除了符合環保之外 也達到安心 的功能 信眾也就有一個可安心的歸處 雖然數位牌位不是實體的可以讓親人捧在手 中 但是 信眾在功德堂內親自查詢牌位及見到數位牌位與佛菩薩像共同呈現出來 時 家屬的心就安了 他們會認為自己所超度的親人已經與佛菩薩在一起了 或是心 與往者更貼心 其實這已經讓雙方達到當下安定的一念心 筆者透過實際調查 訪問 了一位在水陸期間於功德堂內擔任接待組的義工 這位接待組義工表示 水陸期間看到菩薩們一進到功德堂就要去找他們的名字 尤其是超度牌位 可以看到他們非常重視祖先的心意 也會問怨親債主是否有被超度等 當他 們到電腦前查詢時 他們就安心了 有菩薩還反映 透過電腦查詢 感覺 親人好像就在面前 安心這過程很重要 如果我們的心能夠安定 就能影響其他人 其他人的心安定了 則又可以影響更多人 62也許大眾會認為傳統牌位是有的 而數位牌位卻處在有與無 之間 究竟有或無那個才是正確的 其實對信仰 對實踐而言 有 是對的 因為 有個寄託 有個目標與目的 才會願意努力學習 說 無 也是對的 因為我們的現 實環境 本身就是一種虛幻 像夢一樣的境界 沒有一樣是真的 63 從不同角度來論述數位牌位 可以說是假也可以說是真 其實世間本來一切法一 切相都無自性 但是 眾生還是需要有一個著力點來做為修行或心靈上的安頓 如同 菩薩知道世間相乃無常 但是仍然積極地發大悲心來度化眾生 利益一切眾生 維 摩經 菩薩行品 云 有以菩提樹而做佛事 有以佛衣服 臥具而做佛事 有以飯食而做佛事 有 以園林臺觀而做佛事 有以三十二相 八十隨形好而做佛事 有以佛身而做 佛事 有以虛空而做佛事 眾生應以此緣得入律行 有以夢 幻 影 響 鏡中像 水中月 熱時炎 如是等喻而做佛事 有以音聲 語言 文字而做 佛事 或有清淨佛土 寂寞無言 無說 無示 無識 無作 無為 而做佛 62 聖嚴法師 法鼓家風 頁 聖嚴法師 動靜皆自在 頁 151

25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事 如是 阿難 諸佛威儀進止 諸所施為 無非佛事 64 做 佛事 的目地就是要用佛法來幫助人 不論有形無形 不論是語言 文字或物 質 其目的是提昇人的品質 心智 道德和內在的智慧 並且增長福報 使眾生離苦 得樂 出離煩惱 65雖然牌位並非源自佛教 但從眾生的立場 需要藉由一個相 所 以唯有藉著數位牌位慢慢引導信眾達到修行的效果 它扮演著藉假修真的功能 所 以 無論是被稱為虛擬的數位牌位或是真實境的數位牌位 它的本質與目地就是在做 著積極的化導眾生 教育眾生及利益眾生 3.承先啟後 藉由科技發揚漢傳佛教藝術 漢傳佛教藝術具有深邃的智慧 豐富的思想內涵 清新的藝術風格及和諧優美的 意境 如古色古香的佛教寺院 栩栩如生的佛教雕塑 生動細緻的佛教繪畫 禪味醇 厚的佛教書法 悅耳攝受人心的梵唄等等 佛教的藝術從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規範 中 適應不同時代 不同地區人們的審美觀與風俗文化各自發展 最後才能讓當代各 階層人民對佛教藝術認同 並引起社會各階層人民對佛教的歡喜 崇敬和信仰 從而 促使佛教的流傳 過去的佛教藝術一般都表現在繪畫 雕像以及音樂上 但是在現代藝術中 除雕塑與繪畫之外 也逐漸表現在裝置藝術 行動藝術 立體藝術 科技藝 術乃至互動的藝術 尤其漢傳佛教千年文化歷史中 無論是佛像 經變圖或 法會中的莊嚴物等 都呈現出古人的生命與情操 再結合現代人的心 打破 了時空的距離 透過現代科技之數位牌位 協助生者傳遞對已故家人親友的懷念與祝福 它更潛移默 化地推動與復興漢傳佛教藝術 數位牌位不僅打破了古老的傳統 在這世紀也為佛教 開創出一個可以與科技時代溝通的平臺 藉由科技緊跟著現代人的腳步推廣佛教的教 理與精神 更逐步把現代藝術與漢傳佛教藝術相結合 佛教流傳至今已有二千多年歷 史 因應不同時代與人類所需而發展出適合當代的佛教儀式與方便法 尤其是漢傳佛 教的包容性與多元化 更廣泛與不同的領域結合發展出許多接引信眾的方法 64 T14, no. 0475, p. 553, c16 65 聖嚴法師 聖嚴說禪 頁 163

26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漢傳佛教的特色 是在於能夠因時 因地 因人而做調整的人間性及適應 性 但又不會違背佛陀覺世化眾的根本原則 66 藝術創作常與宗教信仰 或對宇宙的體驗 對大地的觀察 以及時代社會的變動有很 大的關係 數位牌位從 2007 年創作發展至 2010 年 已經邁入第五年了 2011 年再做 第三次的修改與設計 在設計的過程不管是佛像或是整體的構圖 乃至小如一花一草 的建構也緊扣著教育的理念 希望藉由科技藝術呈現出大乘佛教的義理與教育的功 能 而整體設計更是圍繞著人性的感恩與祝福 不管是對往生者或是祈禱者都具有正 信的主題與引導 數位牌位的創作任務符合了現代環境及生活教育的需求 聖嚴法師 在 1998 年 4 月 11 日在臺大思亮館 佛教文學與藝術研討會 提出 古代的宗教藝術 是為滿足信仰者的心願服務 歷代開鑿的石窟藝術 乃為 帝王大臣 或為地方士紳 薦福做功德而營造的 現代的宗教藝術 須為達 成傳播佛法廣被人間的任務創作 古代的宗教藝術 是為少數人的信仰做表 達 現代的宗教藝術 當與社會大眾的生活相接合 創作雖屬於藝術家的專 業修養 功能則在於提供全體大眾善及美的教育環境 67 藝術本來就有它獨特的創作生命與發展空間 而宗教藝術除了要表達出其宗教的內涵 之外 還必須兼顧傳統與創新之間的承先啟後 對於現代的宗教藝術 不僅要有其時 代的特色 更要有走向未來世界的使命 從數位牌位這五年的發展確實可證實 大眾 已經開始接受這一套新的模式 因此籌備小組更積極投入財力與人力繼續發展及豐富 其內涵 不管是大乘佛教教理的依據 藝術乃至人間佛教等的精神都相互緊扣 在創 新中又不違背佛陀的本懷及眾生的需求 聖嚴法師認為宗教藝術背後的精神足以象徵 著其宗教的價值 法師認為 凡是一個偉大而有悠久歷史文化的宗教 必會給人類的後代 留下偉大的文 化遺產 包括哲學 文學 藝術 宗教藝術的作品 正是以具象的手法 表 達宗教信仰所依據的哲學思想及文學內涵 也可以說 凡有偉大藝術作品遺 留在人間的宗教 正是代表著這個宗教曾經擁有極有深度的哲學思想及非常 66 聖嚴法師 書序Ⅱ 頁 聖嚴法師 學術論考 頁 488

27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豐富的文學作品 如果沒有博大精深的哲學思想 不可能受到上層社會知識 分子群的持續信仰及普遍擁戴 就不可能培養及召集高明的藝術人才 投注 大量的財力 物力 歷千百年 繼續不斷地創作出偉大的藝術作品 如果缺 少豐富的文學內涵 也不可能有創作藝術作品的大量題材 68 數位牌位引用現代動畫傳遞佛陀的慈悲與智慧 也開展出獨特的藝術風格 但其中又 不捨漢傳佛教佛像的創作 現代與傳統的邂逅可說是一幅承先啟後的大藍圖 東初老 人曾發表過一篇有關漢傳佛教藝術的文章 文中東初老人認為佛教藝術有著兩大任 務 在啟後的發展中不可忘卻歷史考據的承先 另一項乃是復興中華文化的使命 研究佛教藝術 必須兼備兩大任務 一 是研究佛教藝術 必要兼顧佛教歷 史文物的考據 使所持的理論不落於空泛 而有其實質的依據 以適合自然 科學重視證據的方法 二 是研究佛教藝術 必同時兼顧到與中國文化傳播 發展之關係 使佛教藝術不致陷於孤立 而實為當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重要 任務之一 69 數位牌位在法鼓山的定位乃是扮演著漢傳佛教藝術的承先啟後 而筆者也希望從不同 角度來看數位牌位與漢傳佛教藝術關係 因此筆著透過 方式訪問了第一次接觸 法鼓山數位牌位的動畫藝術老師 也是 2011 年設計數位牌位團隊的製作總監 臺藝大 單忠倫老師 從老師專業的藝術背景來談科技與漢傳佛教藝術 在參與 2011 年數位牌 位製作的過程中 老師綜合了以下三項 1. 承先啟後之角色 佛教藝術已發展數千年 歷朝各代皆不斷融入當時的藝 術風格 思潮 創新技藝等 演變至今日所見各種表現形式 風格之佛教 藝術 我們目前所處的時代也是如此 理所應然必須融合當代所有之特 色 扮演承先啟後的角色 繼續傳承與創新佛教藝術 2. 拓展佛教藝術發展方向 在加入科技的應用與協助後 除了增加許多方便 性 更可發現一種完全不同的法會氛圍 對於新世代的信眾將更具親和 力 也可為佛教藝術的未來發展 加入新的思維方向 68 聖嚴法師 學術論考 頁 東初老人 佛教藝術 東初老人全集 1970 年 11 月 10 日 寫於北投

28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科技發展與宗教情懷 從工業革命到電腦網路的快速發展 而且在可預見 的未來 科技發展的速度也將以無法想像的速度進行下去 然而身處這樣 科技高度發展的現代人 卻也必須開始面對 因為工業 科技的快速發 展 所帶來的環境破壞 生物面臨生存威脅的困境 而一味地只求滿足人 性需求 追求最高獲利等 終將導致人類無法挽救的局面 而佛教所提 倡 追求的淨化人心 人間淨土 尊重生命 環保 利益眾生等議題 應 可做為科技發展之重要指引 數位牌位融合傳統 現代 科技 動畫藝術風格及不占空間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從藝 術中還含有宗教情懷 人與人之間的對話及心靈上的彌補 當數位牌位每一筆的名字 透過藝術動畫改變為不同名字時 更可以感受到變化無常的藝術穿梭在每個人的心 中 引導著看的人接受無常性與包容性 親眼看到親人名字到一切不認識的名字中 這就可展現出無限的廣闊 同時祝福一切眾生 聖嚴法師認為藝術中其實也隱藏了佛 法的義理 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是永恆不變的 都會無常變化的 唯有不存在的東西 才是永恆的 唯有不占空間的 才是無限的 行動藝術及觀念藝術 便是以 無常表現無限 70 五 數位牌位實踐四種環保 1.法鼓山四種環保緣起 1989 年起 聖嚴法師為了因應現代社會的變遷 讓大家都能安居樂業 開始提出 提昇人的品質 建設人間淨土 的理念 聖嚴法師認為 目前社會風氣動盪不安 人 的正確思想觀念與價值觀也漸漸地顛倒不道德了 若要挽救社會不良風氣與世界 必 須要有一個方法 而這方法就是必須從人心做起 所以發起 心靈環保 的社會運 動 唯有透過每個人轉化自己正確的觀念 那麼才有可能達到人間淨土的目標 接著在 1991 年 法鼓山農禪寺把此年定為環保年 71聖嚴法師本著佛教的慈悲精 神 依據禪的內涵提倡愛護自然 不要過分追求物質的享受 提昇生活的品質 一方 面提倡人心的淨化 同時也要做環保的工作 70 聖嚴法師 抱疾遊高峰 頁 聖嚴法師 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頁 29

29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繼心靈環保推出後 聖嚴法師為了改善臺灣社會過度鋪張 浪費及喧嘩的習俗禮 節 所以於 1994 年再推出 禮儀環保年 提倡透過簡單 隆重的佛化方式來進行各 項傳統儀式 例如佛化婚禮 佛化聯合祝壽 佛化聯合奠祭等三項 期望帶動社會簡 化不必要的繁複儀式 而能從內涵和本質去發揮 同年 聖嚴法師再加上了 生活環 保 自然環保 總稱為 四環 的社會運動 四種環保 簡稱為四環 72 以保護自然資源及自然生態而言 稱為 自然環保 以生活的節儉 整潔和簡樸而言 稱為 生活環保 以真誠 謙卑和禮貌與人相處而言 稱為 禮儀環保 以上三種環保的出發點 乃是出於人的情意 觀念 思想 精神的淨化 稱為 心靈環保 73 因此法鼓山是以心靈環保做為導向和主軸 引領著大眾實踐四種環保 所以法鼓山在 舉辦任何活動時皆秉持著法鼓山的理念 提昇人的品質 建設人間淨土 透過三大 教育來實踐聖嚴法師所提出的各種方法 其中 四種環保已成為當代經懺佛事精神方 向之一 以心靈環保做為主導 同時實踐禮儀 生活 自然生態的三種環保 透過健 康正信的觀念方法來淨化人心 淨化社會而達到教育大眾的功能 2.透過數位牌位落實四環 聖嚴法師所提倡的四種環保 可從兩方面著手做起 一是對物質環境的保護 一 是正本清源 從人心的淨化74開始做起 前者是治標 後者是治本 法鼓山推出數位 牌位的理念主要是朝著四種環保 與法鼓山所提倡的心靈環保是一致的 因為心靈環 保便是著重在舊觀念的檢討和新觀念的建立 希望透過牌位教育廣大信眾共同在生活 中實踐 1 自然環保 保護地球 目前最為全球所矚目的是我們的地球生病了 溫室效應影響整個地球的生態 在 這幾年連串發生了各種無法抗拒的天災 溫室效應 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熱門的話 題 事實證明 它的惡果來得比我們想像還快 全球暖化將加強颶風的強度 過去數 72 聖嚴法師 致詞 頁 聖嚴法師 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頁 聖嚴法師 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頁 23

30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十 年 來, 全 球 四 和 五 級 颶 風 的 數 量 幾 乎 加 倍 由 於 海 洋 的 溫 度 增 高, 熱 帶 暴 風 雨 將 吸 收 更 多 能 量, 威 力 也 會 變 得 更 強, 氣 候 將 因 此 而 快 速 變 化, 地 球 正 在 暖 化 喜 馬 拉 雅 阿 爾 卑 斯 等 山 脈 中, 有 許 多 長 年 不 融 解 的 冰 河, 近 年 來 這 些 冰 河 正 在 迅 速 融 化 原 本 可 藉 由 熱 帶 雨 林 來 吸 收 大 量 的 二 氧 化 碳, 但 是 人 類 過 度 砍 伐 雨 林, 卻 破 壞 了 森 林 利 用 二 氧 化 碳 的 這 道 防 禦 工 事, 使 溫 室 效 應 日 漸 嚴 重 75 而 且 根 據 臺 中 市 環 保 局 調 查 發 現, 每 燃 燒 一 公 斤 紙 錢 就 會 產 生 一 點 五 公 斤 二 氧 化 碳, 並 釋 放 一 氧 化 碳 76 和 苯 77 甲 苯 乙 苯 等 揮 發 性 物 質, 還 會 產 生 戴 奧 辛 78 等 有 毒 致 癌 物, 既 不 環 保 也 影 響 健 康 吸 入 少 量 會 出 現 頭 昏 眼 花 頭 痛 興 奮 等 症 狀, 嚴 重 時 可 能 出 現 麻 痺 或 死 亡, 對 眼 睛 皮 膚 呼 吸 系 統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可 能 造 成 傷 害, 甚 至 導 致 人 體 肺 部 有 致 癌 的 威 脅 性 的 影 響 而 臺 灣 每 逢 遇 到 清 明 或 農 曆 七 月 中 元 法 會 都 會 大 量 燒 掉 燒 掉 兩 千 公 噸 紙 錢, 將 產 生 三 千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 而 此 數 量 的 二 氧 化 碳, 需 種 三 千 五 百 棵 的 大 葉 山 欖 樹 才 能 抵 銷 79 知 名 科 學 家 霍 金 早 在 2007 年 提 出 警 告 說, 氣 候 暖 化 對 全 球 構 成 的 威 脅, 絕 不 下 於 恐 怖 襲 擊, 氣 候 變 化 亦 首 次 列 為 危 及 人 類 存 亡 的 威 脅, 不 但 如 此, 科 學 家 更 認 為 全 球 暖 化 是 僅 次 核 武 對 人 類 文 明 的 第 二 大 威 脅 80 而 四 環 中 之 自 然 環 保 則 是 響 應 了 保 護 自 然 資 源 及 自 然 生 態 的 重 點 之 一 : 少 浪 費 75 溫 室 效 應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2011 年 6 月 20 日 76 一 氧 化 碳, 分 子 式 CO, 是 一 種 是 一 種 無 色, 無 嗅, 無 味, 含 劇 毒 的 無 機 化 合 物 氣 體, 比 空 氣 略 輕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甚 低, 但 易 溶 於 氨 水 空 氣 混 合 爆 炸 極 限 為 百 分 之 十 二 點 五 至 七 十 四 一 氧 化 碳 是 含 碳 物 質 不 完 全 燃 燒 的 產 物 也 可 以 作 為 燃 料 使 用, 煤 和 水 在 高 溫 下 可 以 生 成 水 煤 氣 ( 一 氧 化 碳 與 氫 氣 的 混 合 物 ) 有 些 現 代 技 術, 如 煉 鐵, 還 是 會 產 生 副 產 品 的 一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是 可 用 作 身 體 自 然 調 節 炎 症 反 應 的 三 種 氣 體 之 一 ( 其 他 兩 種 是 一 氧 化 氮 和 硫 化 氫 ) 目 前 在 大 氣 中, 一 氧 化 碳 是 少 量 存 在 的 氣 體, 主 要 由 火 山 活 動 產 生, 但 也 會 因 自 然 和 人 為 的 火 災 ( 如 森 林 大 火, 焚 燒 秸 稈 和 甘 蔗 以 驅 趕 甘 蔗 園 裏 的 蚊 蟲 ) 所 產 生 燃 燒 化 石 燃 料 也 會 產 生 大 量 一 氧 化 碳 參 維 基 百 科 全 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77 苯 (Benzene, C6H6) 在 常 溫 下 為 一 種 高 度 易 燃, 有 香 味 的 無 色 的 液 體 同 時, 苯 有 高 的 毒 性, 也 是 一 種 致 癌 物 質 參 維 基 百 科 全 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78 黃 有 利 講 師 林 德 賢 教 授 : 戴 奧 辛 是 無 色 無 味 而 且 毒 性 相 當 強 的 脂 溶 性 化 學 物 質, 因 此 很 容 易 溶 於 並 累 積 在 生 物 體 的 脂 肪 組 織 中 戴 奧 辛 包 括 75 種 化 合 物, 其 中 二 三 七 八 四 氯 戴 奧 辛 (TCDD) 因 其 毒 性 最 強, 俗 稱 世 紀 之 毒 高 醫 醫 訊 月 刊 第 19 卷 第 2 期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網 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79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空 保 處 2011 年 6 月 10 日 80 中 國 評 論 新 聞 網 2011 年 5 月 10 日

31 淺談數位牌位當代功能與法鼓山四環之實踐 少破壞 多節省自然資源 盡量減少自然資源的使用及浪費 佛教徒最愛惜大自然環 境 特別是十分珍惜森林和水資源 因為那是修行時憑藉的重要設施和資糧 數位牌位最初的緣起之一 乃是為了達到免焚燒而落實自然環保 而這項實際例 子已經成為社會大眾所學習的模範 從個人焚燒紙錢及牌位造成影響整個大環境的表 現出更是以慈悲心真正實踐保全地球生態的共存與共榮 綜合以下三項 見表 4 表 4. 實踐效果 實踐 效果 減少全球暖化 無須找空地來進行焚燒 珍惜大地資源 減少砍伐森林樹木 不焚燒製造二氧化碳 造成氣候空氣污染 法鼓山每年舉辦水陸法會保守估計 參與寫消災及超薦牌位的數量 大 約多達二十六萬左右 81若依然保留在使用傳統牌位的狀況下 需要砍 伐多少的樹木才能製造出那麼多的紙張 培養慈悲精神 減少因焚燒而被殺害的小蟲類 大量焚燒牌位而造成無意的惡性破壞 早在佛陀時代 佛就制定不得砍伐樹林及焚燒一切草木 其背後精神在 於慈悲不要無意傷害有形與無形的中生類 82 2 生活環保 化繁為簡 生活是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總稱 物質生活是人類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精神生 活則是人們在得到了物質生活後 所追求的另一種精神寄託 目前我們所處的環境 有空氣污染 土地污染 水資源污染 噪音污染等 到處髒 亂 渾 濁 不安寧 使大家失去了安全感和安定心 唯有透過 生活環保 83包括不製造噪音和髒亂 81 資料提供 法鼓山弘化院資訊處 年度 消災 超薦 X040, no. 718, p. 318, c18 四分戒本約義 曠野比丘修治屋舍 自手砍樹 佛聞故制 鬼神村者 一切草木是 以草木為 鬼神之所棲故名村 若砍伐則壞其村 而無所棲也 凡一切草木 若生作生想 自伐教人伐 或樹上打橛 乃至火燒 盡波逸提 83 聖嚴法師 平安的人間 頁 124

32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不浪費自然資源 省吃儉用 淨潔樸實 因為保持整潔 簡樸 節約 就不會造成浪 費自然資源 而安寧 平靜 清淨 就不會製造環境污染 人類生活環境的品質就會 改善 數位牌位免除焚燒的問題 保持了一座道場原有的清淨 寧靜與整潔 這就是佛 教徒和寺院的生活環保與原則 不因為大量焚燒而造成滿天烏煙與焚燒物 對附近的 居民及環境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困擾與威脅 倘若我們為了形式上的超度而浪費各項地 球資源 那就失去原本參加法會及超度的意義了 表 5. 實踐效果 實踐 效果 儀式簡單攝心 人的心就不會隨著外在的種種儀式而浮動 參加者無須攜帶各類祭拜品 只要以一顆虔誠的心來參與法會即 可 空間整潔寧靜 當進入一個莊嚴攝心的功德堂時 心就不會在意一定要看到親人 的牌位 反而心更容易沉澱下來 讓心與心交流 追思親人的恩 德乃至與諸佛菩薩的對話 藉由數位牌位的整體莊嚴氛圍 影響個人身心的收攝 減少信眾 們散心雜話的場面 空間無限 減少傳統牌位盤大複雜的空間需求 同一個空間呈現無數的牌位 不僅呈現出空間與參與者的包容 整體的氛圍更是祥和 清淨 簡樸的 3 禮儀環保 尊敬相對待 禮儀的定義 參維基百科全書記載 根據在社會 社會價值或者小組之間的當 代常規準則影響社會行為的期望的代稱 禮節通常是不會有人刻意去規定和記載的 但是禮節的方面常被記錄了 禮節規則反應了社會的倫理規則 或者它也許反應了這 個社會現在的狀態 像文化它是逐年增長的一個詞彙 特別是多種種族衝突下文化上 的差異造成不同社會的產生 84 而現代社會 人與人 社會乃至國與國之間都需要借由大環境所定下的規則來操 作互動 人類的生活皆是透過互相尊重禮讓才能共存在這個世界上 現代社會所發生 的種種問題事故 多數都是來自於互相侵犯傷害 大家似乎已經忘了禮讓就是美及倫 理的觀念 而儒家也有提到 君子之風 尚有禮儀三百 威儀三千的要求 目的是在 將人從混濁複雜的物欲環境中 提煉出純淨統一而至真至善的本性 84 參 維基百科全書 網站 2011 年 6 月 1 日

33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聖 嚴 法 師 於 1994 年 就 開 始 推 動 禮 儀 環 保, 85 是 指 人 和 人 之 間 互 相 的 尊 敬 和 禮 讓 佛 教 徒 重 視 禮 節, 彼 此 之 間 不 會 爭 先 恐 後 你 爭 我 奪, 相 見 時 彼 此 合 掌 問 候 就 是 最 好 的 禮 儀 環 保 的 具 體 表 現 聖 嚴 法 師 所 提 倡 的 禮 儀, 最 主 要 是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尊 重 與 禮 讓 從 佛 教 的 立 場, 共 有 三 個 禮 儀 項 目 : 86 身 儀 的 禮 讓 禮 敬 : 佛 教 徒 合 掌 軍 人 敬 禮 一 般 人 鞠 躬 都 是 禮 貌, 行 住 坐 臥, 待 人 接 物 中, 謙 讓 誠 懇 的 態 度 也 是 一 種 禮 貌 口 儀 的 讚 美 慰 勉 : 對 父 母 師 長 等 長 輩, 對 諸 佛 菩 薩 乃 至 祖 先, 也 可 用 身 儀 口 儀 來 表 示 我 們 的 尊 敬 對 活 著 的 人 要 讚 美 慰 勉, 對 亡 者 也 該 讚 美 他 們 在 世 時 的 美 德 心 儀 的 真 誠 懇 切 : 我 們 應 該 用 真 誠 懇 切 的 心 來 敬 上 禮 下, 對 人 對 事 都 以 感 恩 感 謝 的 心 來 接 觸, 如 果 心 裡 不 誠 懇, 任 何 一 個 外 表 的 禮 儀, 做 得 再 莊 重 都 不 能 感 動 人 在 任 何 儀 典 中, 若 用 物 質 的 浪 費 來 鋪 張, 只 是 資 源 的 損 失, 講 究 場 面, 僅 是 虛 榮 的 滿 足, 不 是 真 正 的 禮 儀 也 許, 有 人 會 認 為 數 位 牌 位 與 禮 儀 環 保 感 覺 上 好 像 沒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但 是, 一 場 法 會 所 散 發 出 來 的 種 種 氛 圍 與 磁 場, 足 以 影 響 現 場 所 有 有 形 無 形 的 眾 生 不 管 是 舉 手 投 足 或 肢 體 語 言 都 有 著 可 安 定 人 心 的 作 用, 數 位 牌 位 靜 默 地 流 動 著 所 有 眾 生 的 名 字, 無 論 是 接 待 的 工 作 人 員 或 是 來 緬 懷 親 人 的 參 與 者 都 可 以 感 受 到 彼 此 間 的 相 互 尊 重 與 包 容 表 6. 實 踐 效 果 實 踐 效 果 體 驗 禮 讓 尊 重 免 除 爭 先 恐 後 看 個 人 所 超 薦 的 牌 位 身 口 意 三 儀 用 誠 懇 虔 敬 的 心, 去 參 與 現 場 的 佛 事 身 參 加 清 淨 法 會, 與 大 眾 一 同 共 修 語 在 現 場 保 持 淨 語, 減 少 言 語 的 是 是 非 非 意 每 一 個 念 頭 都 隨 著 佛 號 聲, 心 也 祥 和 清 淨 筆 者 曾 經 看 過 道 教 及 佛 教 的 大 型 法 會 中, 信 眾 為 了 擺 放 祭 品 在 自 己 親 屬 牌 位 面 前, 或 是 為 了 搶 先 親 手 捧 著 自 己 親 屬 的 牌 位 焚 燒 而 發 生 爭 執 的 問 題 人 與 人 之 間 常 常 為 了 自 己 的 利 益 而 失 去 了 禮 讓 與 尊 重 的 精 神 85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聖 嚴 法 師, 禪 的 世 界, 頁 317

34 法鼓山僧伽大學畢業製作選集 透過一場法會 法鼓山藉由數位牌位展現出目前社會非常需要的禮儀環保 唯有 以真誠懇切的心 讚美慰勉的口儀 謙恭整潔的身儀 來參與法會或緬懷親人乃至祝 福 才是真正有益於社會的禮儀 4 心靈環保 淨化與提昇 聖嚴法師於 1989 年開始 將漢傳禪佛教所提倡的人心清淨觀念和方法 提出的新 概念 為 心靈環保 心靈環保 的名詞 雖然是新創 但它的根源處 則是來 自 維摩經 所說的 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華嚴經 說的 心佛及眾生 是三無 差別 華嚴經 又說 心如工畫師 造種種五陰 應觀法界性 一切唯心 造 罪性本空由心造 心若滅時罪亦亡 以此觀點 已告訴了我們 只要人心 染惡 人間社會即會出現災難連連 如果人心淨善 人間社會即是康樂境界 心靈環保與心理健康 心理衛生 心理建設等是非常接近的 釋迦牟尼佛來到人 間 留下了龐大的聖典 其中所記錄的佛法 都是為了要提昇人品 淨化人心 改善 人的環境 這些就是心靈環保的內容 心的行為能夠主導身體和語言的行為 每一個 人的行為都能影響整體的環境 因此 法鼓山的具體工作 就是在觀念上 勸導大 家 在此章節最後談到的心靈環保 乃是前三種環保的主導 除了以上三種環保之 外 從廣義面來探討 心靈環保乃是心靈的正本清源 凡夫之所以迷惑流轉生死 因 為 心 被無明煩惱障礙了而不清楚 修行不離自己的那顆 心 心靈環保的著手 工夫 從待人接物 日常生活的起心動念隨時觀照做起 心靈環保的過程 是從自私 自利的自我身心觀照漸漸淨化 而至於無病無我的境界 心靈環保的最高層次 是從 有法可求至於無求無染而又精進化世的佛的境界 87 聖嚴法師提出 凡是有心要為人類社會提供智慧 促使全人類的身心獲得健 康 快樂 平安的觀點及方法 能營造一個健康 快樂 平安環境的 都可算是心靈 環保 88數位牌位不止是現代科技的呈現 而是從傳統型態的改變建設一個全新健 康正面的觀點與環境 所以數位牌位可說是一項推動心靈環保的工具之一 以下藉由聖嚴法師提出心靈環保的觀念 結合數位牌位的特色綜合三大項 見以 下表 7 87 聖嚴法師 維摩經六講 頁 聖嚴法師 學術論考 II 頁 58

35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扭 轉 顛 倒 的 觀 念 89 提 昇 精 神 的 層 面, 92 思 想 的 淨 化 實 踐 菩 薩 道 的 精 神 94 佛 教 一 切 都 主 張 虔 誠 心 的 感 應, 90 如 果 心 力 到 了, 不 用 焚 疏, 必 然 有 用 佛 教 認 為, 對 往 生 者 最 好 的 祝 福 就 是 使 其 聽 聞 佛 法, 化 解 煩 惱 願 力, 而 得 超 生 離 苦 佛 法 講 求 感 應, 感 應 的 動 力, 就 是 至 誠 心, 而 親 情 之 間, 最 能 引 發 至 誠 懇 切 之 心 地 藏 王 菩 薩 在 過 去 很 遠 的 時 劫 中, 曾 經 數 度 為 孝 女, 每 次 均 以 至 誠 心 為 亡 母 做 佛 事, 拜 佛 供 佛 念 佛 求 佛, 感 得 佛 或 羅 漢 等 的 指 引, 而 使 亡 母 超 度 透 過 數 位 牌 位 教 育 大 眾, 誦 經 的 功 德, 是 由 於 信 仰 佛 法 並 修 持 佛 法 而 來, 所 以 並 不 限 於 僧 尼 才 可 誦 經, 更 不 是 一 定 要 在 人 死 之 後, 才 來 誦 經 釋 迦 牟 尼 佛 所 說 經 法, 諸 部 大 小 乘 經 的 主 要 對 象, 乃 是 人 間 的 七 眾 91 弟 子, 其 次 是 天 神, 故 稱 佛 為 天 人 之 師 及 人 天 教 主 所 以, 修 行 善 法 還 是 要 靠 在 生 時 自 己 努 力 實 踐 通 過 藝 術 宗 教 等 的 欣 賞 思 辨 修 養 實 踐, 而 體 驗 個 人 的 內 心 世 界, 與 外 在 的 環 境 世 界,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這 時 便 會 以 平 等 而 無 私 的 愛 心, 看 待 一 切 人 和 一 切 物 了 93 減 少 對 於 有 型 牌 位 的 執 著, 透 過 心 靈 的 淨 化 與 正 念 祝 福 所 超 度 的 對 象 藉 由 觀 想 把 心 量 擴 大, 運 用 數 位 牌 位 述 說 佛 教 的 無 我 無 常 空 的 觀 念, 超 越 個 別 的 小 我 和 整 體 的 大 我, 實 證 大 慈 悲 的 境 界 涅 槃 經 云, 慈 悲 有 三 種 : 眾 生 緣 慈 悲, 以 一 慈 悲 心, 等 視 十 方 一 切 眾 生, 如 父 母 兄 弟 等 的 親 人 當 數 位 牌 位 名 字 在 跳 換 時, 心 不 止 是 祝 福 自 己 的 親 友, 同 時 也 會 祝 福 所 有 眼 前 所 看 到 無 量 數 位 牌 位 上 跳 動 的 名 字 因 此, 透 過 數 位 牌 位, 與 十 方 法 界 的 有 情 眾 生 結 緣, 參 加 超 度 法 會, 是 擴 大 了 親 屬 關 係, 體 現 無 緣 大 慈 的 精 神 89 聖 嚴 法 師, 兩 千 年 行 腳, 頁 聖 嚴 法 師, 正 信 的 佛 教, 頁 即 七 類 弟 子, 構 成 釋 尊 之 教 團 ( 出 家 與 在 家 ) 又 作 道 俗 七 眾 七 者 即 :( 一 ) 比 丘 ( 梵 bhiksu, 巴 bhikkhu), 又 作 苾 芻 乞 士, 指 滿 二 十 歲 之 出 家 男 ( 二 ) 比 丘 尼 ( 梵 bhiksuni, 巴 bhikkhuni), 又 作 苾 芻 尼 乞 士 女, 指 滿 二 十 歲 之 出 家 女 ( 三 ) 沙 彌 ( 梵 cramanera, 巴 samanera), 又 作 勤 策 男, 指 未 滿 二 十 歲 之 出 家 男 ( 四 ) 沙 彌 尼 ( 梵 cramanerika, 巴 samaneri), 又 作 勤 策 女, 指 未 滿 二 十 歲 之 出 家 女 ( 五 ) 式 叉 摩 那 ( 梵 ciksamana, 巴 sikkhamana), 譯 作 學 法 女, 乃 沙 彌 尼 為 比 丘 尼 前 二 年 之 稱 呼 ( 六 ) 優 婆 塞 ( 梵 upasaka, 巴 同 ), 譯 作 近 事 男, 指 在 家 之 男 信 徒 ( 七 ) 優 婆 夷 ( 梵 upasika, 巴 同 ), 譯 作 近 事 女, 指 在 家 之 女 信 徒 又 此 七 眾 加 近 住 ( 受 三 皈, 一 日 一 夜 受 持 戒 者 ), 稱 為 八 眾 ; 或 加 近 住 男 近 住 女, 稱 為 九 眾 仁 王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卷 下 摩 訶 僧 祇 律 卷 二 卷 二 十 四 大 毘 婆 沙 論 卷 一 二 三, 頁 105 參 佛 光 大 辭 典 92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聖 嚴 法 師, 致 詞, 頁 77

36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為 確 立 有 關 信 眾 對 數 位 牌 位 是 否 有 受 益 的 具 體 內 容, 筆 者 採 取 了 訪 談 的 方 式, 實 際 去 了 解 法 鼓 山 義 工 及 信 眾 從 傳 統 牌 位 轉 為 數 位 牌 位 後, 對 他 們 有 什 麼 影 響 或 學 習 到 什 麼 從 菩 薩 們 的 分 享 中 看 到, 從 傳 統 牌 位 轉 換 成 數 位 牌 位 後, 不 管 是 心 靈 上 或 觀 念 上 對 與 他 們 來 說 都 已 經 達 到 淨 化 與 提 昇 的 功 能 了 其 實, 這 就 是 心 靈 環 保, 並 整 合 出 以 下 表 8, 有 關 信 眾 參 與 數 位 牌 位 後 的 心 靈 淨 化 與 提 昇 表 8. 訪 談 資 料 整 合 訪 談 者 信 眾 反 應 心 靈 慰 藉 / 提 昇 義 工 1 1. 看 到 信 眾 重 視 祖 先 的 心 意, 到 電 當 協 助 他 人 查 詢 數 位 牌 位 時, 感 覺 ( 女, 五 十 四 歲 ) 參 學 室 腦 前 查 詢 才 安 心 了 到 人 與 人 的 信 任, 彼 此 願 意 至 誠 懇 義 工 水 陸 期 間 擔 任 功 德 堂 導 覽 2. 看 到 報 名 數 位 牌 位 的 信 眾 分 為 兩 切 的 互 動, 真 誠 相 待, 這 是 非 常 感 類, 一 類 是 基 於 對 法 鼓 山 或 義 工 動 菩 薩 的 信 任 第 二 類 沒 學 佛 的 人 只 求 心 安 有 做 就 算, 不 會 想 太 多 義 工 2 有 菩 薩 還 反 映, 透 過 電 腦 查 詢, 感 現 場 的 莊 嚴 與 方 便 性 非 常 歡 喜 ( 女, 六 十 三 歲 ) 水 陸 期 間 覺 親 人 好 像 就 在 面 前 功 德 堂 值 班 義 工 3 ( 女, 五 十 八 歲 ) 參 學 室 義 工 1. 看 著 數 位 牌 位 時 體 會 到 空 花 佛 事 當 看 到 很 多 名 字 在 流 動 不 斷 的 改 變 時, 感 覺 人 的 生 命 很 短 暫 一 閃 而 過 2. 感 覺 數 位 牌 位 不 僅 讓 人 在 禮 拜 自 己 的 祖 先, 而 是 一 視 同 仁, 不 管 是 否 是 自 己 的 親 人 都 會 一 樣 的 祝 福 與 迴 向, 恭 敬 心 也 會 增 長 3. 透 過 數 位 牌 位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會 不 斷 提 醒 自 己 生 命 短 暫, 有 任 何 因 緣 都 要 不 斷 地 與 身 邊 的 人 分 享 佛 法 義 工 4 早 期 在 農 禪 寺 看 到 很 多 老 菩 薩 在 法 把 握 時 間 去 念 佛, 其 實 光 明 就 在 自 會 都 忙 著 找 尋 他 們 所 超 度 的 牌 位 己 的 心 中, 不 要 跟 牌 位 報 到 而 是 要 跟 佛 報 到 信 眾 1 ( 女, 六 十 歲 ) 退 休 人 士 覺 得 自 己 的 心 與 親 友 是 在 一 起 的 其 實 不 管 是 數 位 牌 位 或 是 紙 牌 位, 個 人 覺 得 重 點 在 於 自 己 的 那 顆 心

37 淺 談 數 位 牌 位 當 代 功 能 與 法 鼓 山 四 環 之 實 踐 訪 談 者 信 眾 反 應 心 靈 慰 藉 / 提 昇 信 眾 2 ( 女, 五 十 四 歲 ) 高 中 老 師 1. 以 前 很 在 意 以 定 要 看 到 自 己 親 人 的 牌 位 當 時 看 到 數 位 牌 位 推 出, 學 習 讓 自 己 的 心 去 接 受 也 發 現, 自 己 的 心 量 開 闊 了, 心 是 可 以 打 開 的 2. 體 驗 到 一 切 唯 心 造 信 眾 3 ( 女, 四 十 八 歲 ) 太 極 拳 教 練 1. 透 過 數 位 牌 位 讓 我 們 對 先 友 或 師 長, 表 達 感 謝, 讓 我 們 學 習 如 何 送 行, 這 是 一 種 尊 重 2. 數 位 牌 位 比 較 少 看 到 情 緒, 思 想 也 隨 著 開 放 法 師 1 法 鼓 山 僧 團 看 到 很 多 信 眾 都 非 常 歡 喜 接 受 1. 功 德 堂 讓 人 覺 得 非 常 清 淨 莊 嚴 2. 相 信 只 要 心 念 動 的 那 一 刻, 功 德 就 存 在 了 3. 覺 得 每 一 個 都 在 對 親 人 表 達 一 份 心 意 而 透 過 數 位 牌 位 有 無 數 的 人 傳 遞 集 體 的 感 動 4. 當 對 功 德 堂 或 超 度 負 面 的 認 知 與 陰 森 的 部 分 消 除 時, 心 就 可 以 打 開 法 鼓 山 的 理 念 是 最 終 還 是 以 心 靈 環 保 為 主 軸, 因 此 不 離 教 育 與 關 懷 的 工 作 若 從 佛 學 的 角 度 來 談 心 靈 環 保, 其 實 一 切 原 因 都 來 自 於 我 們 的 貪 瞋 癡 慢 疑 等 的 煩 惱 心, 唯 有 不 斷 地 開 發 我 們 內 在 的 智 慧 心 及 增 長 慈 悲 心 後, 積 極 來 面 對 我 們 所 處 的 環 境 ( 六 ) 數 位 牌 位 未 來 發 展 數 位 牌 位 從 2007 年 開 始 創 立, 至 2011 年 已 經 邁 入 第 五 年 了, 雖 然 經 過 五 年, 然 而 在 法 鼓 山 各 分 支 道 場 中, 真 正 在 法 會 上 有 使 用 數 位 牌 位 只 有 三 個 分 院, 分 別 是 臺 中 分 院 臺 南 分 院 及 天 南 寺 數 位 牌 位 的 發 展 與 應 用 除 了 在 總 本 山 之 外, 其 他 分 院 其 實 也 應 該 開 始 逐 步 採 用 與 推 廣, 然 而 這 項 推 廣 教 育 並 不 是 一 兩 天 就 可 以 達 成 的, 但 是 唯 有 透 過 各 分 院 的 共 同 推 動, 才 能 潛 移 默 化 的 影 響 當 地 人 民 1. 後 續 發 展 之 建 議 以 下 綜 合 幾 項 建 議 可 發 展 的 活 動 與 功 能, 尤 其 在 總 本 山 舉 辦 水 陸 法 會 或 菩 薩 戒

38 法 鼓 山 僧 伽 大 學 畢 業 製 作 選 集 ( ) 時 功 德 堂 都 會 啟 用 數 位 牌 位, 除 了 提 供 數 位 牌 位 功 能 之 外, 或 許 可 以 從 參 加 者 的 角 度 思 考, 藉 此 機 會 透 過 何 種 善 巧 方 便 法 來 引 導 信 眾 切 身 的 去 體 驗 佛 法 的 好 處, 及 隨 時 運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表 9. 未 來 發 展 建 議 表 區 域 內 容 法 語 / 樣 品 舉 例 進 一 步 引 導 信 眾 在 功 德 堂 慚 愧 懺 悔 與 發 願 ( 師 父 法 語 ) 消 災 區 觀 想 區 互 動 區 臨 場 區 目 的 : 1. 消 災 功 能 並 不 止 是 在 牌 位 上, 而 是 教 育 大 眾 個 人 心 靈 上 的 消 災 2. 引 導 信 眾 把 佛 法 運 用 在 生 活 中, 犯 錯 改 過 並 發 願 向 善 教 導 如 何 觀 想 親 友 往 生 淨 土 可 以 用 PPT 播 放, 以 圖 文 做 為 解 釋, 可 二 十 四 小 時 在 功 德 堂 播 放 目 的 : 1. 教 導 信 眾 如 何 透 過 觀 想 來 功 德 迴 向 祝 福 2. 也 可 引 導 及 了 解 往 生 淨 土 的 內 容, 輔 助 教 育 信 眾 更 了 解 最 後 一 天 送 聖 的 儀 軌 可 以 觸 碰 螢 幕, 輸 入 自 己 親 友 名 字, 並 用 師 父 的 108 自 在 語 或 經 典 中 的 一 段 文 或 一 句 話 ( 法 語 迴 向 ) 或 念 多 少 聲 以 上 的 佛 號 迴 向, 親 友 名 字 將 會 出 現 小 幻 化 目 的 : 藉 由 法 語 或 一 段 句 子, 讓 念 者 在 讀 時, 有 所 啟 發 且 應 用 在 生 活 上 ; 往 者 則 可 感 應 法 益 及 接 收 到 迴 向 祝 福 的 心 而 往 生 善 道 現 場 自 己 輸 入 親 屬 名 字, 透 過 觀 想 與 互 動, 靠 自 己 的 功 德 力 做 功 課 迴 向 給 往 者, 立 即 幻 化 名 字 從 此 不 會 在 數 位 牌 位 上 出 現 目 的 : 鼓 勵 由 親 屬 直 接 誦 經 或 功 德 迴 向 的 力 量 比 交 給 法 師 或 別 人 做 意 義 來 得 更 大, 經 典 依 據 地 藏 經 和 和 氣 氣 與 人 相 處, 平 平 安 安 日 子 好 過 2. 識 人 識 己 識 進 退, 時 時 身 心 平 安 ; 知 福 惜 福 多 培 福, 處 處 廣 結 善 緣 能 將 死 亡 視 為 永 恆 時 空 中 的 一 個 片 段, 死 亡 並 不 等 於 生 命 的 中 斷, 而 是 另 一 個 起 點 95 佛 告 彼 諸 眾 生 : 汝 今 稱 南 無 佛 南 無 法 南 無 僧, 以 是 緣 故 常 得 快 樂 是 諸 眾 生 以 是 善 根 因 緣 故, 於 此 命 終, 或 生 天 上, 或 生 人 中 若 有 眾 生 在 寒 凍 地 獄, 是 時 尋 有 柔 軟 暖 風 來 觸 其 身, 乃 至 生 天 人 中 亦 復 如 是 聖 嚴 法 師, 心 安 平 安, 你 就 是 力 量, 頁 T03, no. 0157, p. 174, b04 97 聖 女 答 曰 : 我 父 我 母, 俱 婆 羅 門 種 父 號 屍 羅 善 現, 母 號 悅 帝 利 無 毒 合 掌, 啟 菩 薩 曰 : 願 聖 者 卻 返 本 處, 無 至 憂 憶 悲 戀 悅 帝 利 罪 女, 生 天 以 來, 經 今 三 日 雲 承 孝 順 之 子, 為 母 設 供 修 福, 布 施 覺 華 定 自 在 王 如 來 塔 寺 非 唯 菩 薩 之 母 得 脫 地 獄, 應 是 無 間 罪 人, 此 日 悉 得 受 樂, 俱 同 生 訖 鬼 王 言 畢, 合 掌 而 退 婆 羅 門 女, 尋 如 夢 歸 悟 此 事 已, 便 於 覺 華 定 自 在 王 如 來 塔 像 之 前, 立 弘 誓 願 : 願 我 盡 未 來 劫, 應 有 罪 苦 眾 生, 廣 設 方 便, 使 令 解 脫 T13,.no. 412, p. 778, c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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