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T"

Transcription

1 页 码,1/121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2009 年 版 ) 主 编 部 门 :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批 准 部 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施 行 日 期 : 年 9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409 号 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的 公 告 现 批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局 部 修 订 的 条 文, 自 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实 施 其 中, 第 A A C A B C A A A A A 条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经 此 次 修 改 的 原 条 文 同 时 废 止 局 部 修 订 的 条 文 及 具 体 内 容, 将 刊 登 在 我 部 有 关 网 站 和 近 期 出 版 的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刊 物 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二 〇 〇 九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修 订 说 明 根 据 原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2007 年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 建 标 [2007] 第 125 号 ) 的 要 求, 本 规 范 由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对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进 行 修 订 而 成 本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遵 照 建 标 [1994] 第 219 号 关 于 印 发 <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局 部 修 订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在 广 泛 征 求 原 规 范 颁 布 后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执 行 情 况 和 对 原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的 建 议, 以 及 对 个 别 条 文 涉 及 的 技 术 参 数 进 行 测 试 产 品 调 研 等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经 有 关 部 门. 共 同 审 查 定 稿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主 要 内 容 : 1. 调 整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防 回 流 污 染 措 施 的 适 用 条 件, 补 充 由 生 活 饮 用 水 及 生 活 生 产 合 用 管 道 供 给 回 流 污 染 高 危 场 所 和 设 备 的 防 回 流 污 染 要 求 补 充 倒 流 防 止 器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设 置 要 求 2. 补 充 叠 压 供 水 太 阳 能 和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等 节 能 技 术 原 则 规 定 3. 完 善 居 住 小 区 设 计 流 量 计 算 4. 对 同 层 排 水 管 道 设 计 提 出 要 求 5. 推 荐 具 有 防 涸 功 能 的 新 型 地 漏, 禁 用 钟 罩 ( 扣 碗 ) 式 地 漏 6. 根 据 科 研 测 试 成 果, 调 整 通 气 系 统 不 同 设 置 条 件 下 排 水 立 管 最 大 设 计 排 水 能 力, 并 补 充 自 循 环 通

2 页 码,2/121 气 系 统 设 计 内 容 7. 根 据 雨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流 态, 确 立 雨 水 立 管 和 雨 水 斗 设 计 泄 流 量 8. 修 改 热 水 供 应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参 数 9. 协 调 补 充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设 计 参 数 本 规 范 中 下 划 线 为 修 改 的 内 容 ; 用 黑 体 字 表 示 的 条 文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本 规 范 由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解 释, 由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对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请 各 单 位 结 合 工 程 实 践, 认 真 总 结 经 验, 并 将 意 见 和 建 议 寄 送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管 理 组 ( 地 址 : 上 海 市 石 门 二 路 258 号, 邮 政 编 码 :200041, GB @163.com)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主 编 单 位 :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参 编 单 位 :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淼 刘 振 印 冯 旭 东 徐 凤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审 查 人 : 方 汝 清 赵 力 军 赵 世 明 赵 锂 王 冠 军 方 玉 妹 崔 长 起 程 宏 伟 王 研 王 增 长 郑 克 白 黄 晓 家 张 勤 王 珏 朱 建 荣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138 号 建 设 部 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的 公 告 现 批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为 国 家 标 准, 编 号 为 GB , 自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实 施 其 中, 第 条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原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J 同 时 废 止 本 规 范 由 建 设 部 标 准 定 额 研 究 所 组 织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二 〇 〇 三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前 言 本 规 范 系 根 据 建 设 部 建 标 [1998]94 号 文 关 于 印 发 一 九 九 八 年 工 程 建 设 国 家 标 准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由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管,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主 编,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参 编, 对 原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J15 88 进 行 全 面 修 订 本 规 范 编 制 过 程 中 总 结 了 近 年 来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的 设 计 经 验, 对 重 大 问 题 开 展 专 题 研 讨, 提 出 了 征 求 意 见 稿, 在 广 泛 征 求 全 国 有 关 设 计 科 研 大 专 院 校 的 专 家 学 者 和 设 计 人 员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编 制 组 认 真 研 究 分 析 编 制 而 成 本 规 范 修 订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有 :1 补 充 了 居 住 小 区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内 容 2 调 整 和 补 充 了 住 宅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定 额 3 补 充 了 管 道 连 接 防 污 染 措 施 4 补 充 了 新 型 管 材 应 用 技 术 5 住 宅 给 水 秒 流 量 计 算 采 用 概 率 修 正 公 式 6 统 一 各 种 材 质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公 式 7 补 充 了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循 环 处 理 内 容 8 补 充 了 冷 却 塔 及 水 循 环 设 计 内 容 9 删 去 了 推 荐 性 标 准 在 医 院 污 水 游 泳 池 给 水 排 水 等 方 面 已 有 的 细 节 内 容, 保 留 了 原 则 性 安 全 性 及 卫 生 方 面 的 条 文 10 删 除 了 生 产 工 艺 给 水 排 水 的 有 关 条 文 补 充 了 屋 面 雨 水 压 力 流 计 算 参 数 调 整 了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公 式 的 适 用 范 围 删 除

3 页 码,3/121 了 自 然 循 环 热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计 算 补 充 了 新 型 热 水 机 组 加 热 器 的 有 关 应 用 技 术 要 点 和 参 数 补 充 了 饮 用 净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有 关 内 容 本 规 范 将 来 需 要 进 行 局 部 修 订 时, 有 关 局 部 修 订 的 信 息 和 条 文 内 容 将 刊 登 在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杂 志 上 本 规 范 中 以 黑 体 字 标 志 的 条 文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本 规 范 由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解 释,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具 体 管 理,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如 有 需 要 修 改 与 补 充 的 建 议 请 将 有 关 资 料 寄 送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市 石 门 二 路 258 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大 厦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管 理 组, 邮 政 编 码 :200041), 以 供 修 订 时 参 考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 参 编 单 位 和 主 要 起 草 人 : 主 编 单 位 :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参 编 单 位 :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淼 刘 振 印 何 冠 钦 冯 旭 东 桑 鲁 青 1 总 则 为 保 证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质 量, 使 设 计 符 合 安 全 卫 生 适 用 经 济 等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本 规 范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居 住 小 区 公 共 建 筑 区 民 用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亦 适 用 于 工 业 建 筑 生 活 给 水 排 水 和 厂 房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设 计 但 设 计 下 列 工 程 时, 还 应 按 现 行 的 有 关 专 门 规 范 或 规 定 执 行 : 1 湿 陷 性 黄 土 多 年 冻 土 和 胀 缩 土 等 地 区 的 建 筑 物 ; 2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超 过 9 度 的 建 筑 物 ; 3 矿 泉 水 疗 人 防 建 筑 ; 4 工 业 生 产 给 水 排 水 ; 5 建 筑 中 水 和 雨 水 利 用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应 在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的 同 时 还 应 为 施 工 安 装 操 作 管 理 维 修 检 测 以 及 安 全 保 护 等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除 执 行 本 规 范 外,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2 术 语 符 号 2. 1 术 语 生 活 饮 用 水 drinkin gwater 水 质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的 用 于 日 常 饮 用 洗 涤 的 水 生 活 杂 用 水 non-dinking water

4 页 码,4/121 用 于 冲 洗 便 器 汽 车, 浇 洒 道 路 浇 灌 绿 化, 补 充 空 调 循 环 用 水 的 非 饮 用 水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与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的 比 值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 高 日 最 大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用 水 量 A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 高 日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平 均 小 时 用 水 量 回 流 污 染 backflow pollution 由 虹 吸 回 流 或 背 压 回 流 对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造 成 的 污 染 2.1.5A 背 压 回 流 back-pressure back flow 给 水 管 道 内 上 游 失 压 导 致 下 游 有 压 的 非 饮 用 水 或 其 他 液 体 混 合 物 进 入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现 象 2.1.5B 虹 吸 回 流 siphonage back flow 给 水 管 道 内 负 压 引 起 卫 生 器 具 受 水 容 器 中 的 水 或 液 体 混 合 物 倒 流 入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现 象 空 气 间 隙 air gap 在 给 水 系 统 中, 管 道 出 水 口 或 水 嘴 口 的 最 低 点 与 用 水 设 备 溢 流 水 位 间 的 垂 直 空 间 距 离 ; 在 排 水 系 统 中, 间 接 排 水 的 设 备 或 容 器 的 排 出 管 口 最 低 点 与 受 水 器 溢 流 水 位 间 的 垂 直 空 间 距 离 溢 流 边 缘 flood-level rim 指 由 此 溢 流 的 容 器 上 边 缘 2.1.7A 倒 流 防 止 器 backflow preventer 一 种 采 用 止 回 部 件 组 成 的 可 防 止 给 水 管 道 水 流 倒 流 的 装 置 2.1.7B 真 空 破 坏 器 vacuum breaker 一 种 可 导 入 大 气 压 消 除 给 水 管 道 内 水 流 因 虹 吸 而 倒 流 的 装 置 引 入 管 service pipe 将 室 外 给 水 管 引 入 建 筑 物 或 由 市 政 管 道 引 入 至 小 区 给 水 管 网 的 管 段 接 户 管 inter-building pipe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周 围, 直 接 与 建 筑 物 引 入 管 和 排 出 管 相 接 的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入 户 管 ( 进 户 管 ) inlet pipe 住 宅 内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进 入 住 户 至 水 表 的 管 段 竖 向 分 区 vertical division zone

5 页 码,5/121 建 筑 给 水 系 统 中, 在 垂 直 向 分 成 若 干 供 水 区 并 联 供 水 parallel water supply 建 筑 物 各 竖 向 给 水 分 区 有 独 立 增 ( 减 ) 压 系 统 供 水 的 方 式 串 联 供 水 series water supply 建 筑 物 各 竖 向 给 水 分 区, 逐 区 串 级 增 ( 减 ) 压 供 水 的 方 式 A 叠 压 供 水 pressure superposed water supply 利 用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余 压 直 接 抽 水 再 增 压 的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明 设 exposed installation 室 内 管 道 明 露 布 置 的 方 法 暗 设 concealed installation,embedded installation 室 内 管 道 布 置 在 墙 体 管 槽 管 道 井 或 管 沟 内, 或 者 由 建 筑 装 饰 隐 蔽 的 敷 设 方 法 分 水 器 manifold 集 中 控 制 多 支 路 供 水 的 管 道 附 件 ( 此 条 删 除 ) ( 此 条 删 除 ) 线 胀 系 数 coefficient of line-expansion 温 度 每 增 加 1 时, 管 线 单 位 长 度 的 增 量 卫 生 器 具 plumbing fixture,fixture 供 水 并 接 受 排 出 污 废 水 或 污 物 的 容 器 或 装 置 卫 生 器 具 当 量 fixture unit 以 某 一 卫 生 器 具 流 量 ( 给 水 流 量 或 排 水 流 量 ) 值 为 基 数, 其 他 卫 生 器 具 的 流 量 ( 给 水 流 量 或 排 水 流 量 ) 值 与 其 的 比 值 额 定 流 量 ominal flow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出 口 在 单 位 时 间 内 流 出 的 规 定 水 量 设 计 流 量 designflow 给 水 或 排 水 某 种 时 段 的 平 均 流 量 作 为 建 筑 给 排 水 管 道 系 统 设 计 依 据 水 头 损 失 head loss 水 通 过 管 渠 设 备 构 筑 物 等 引 起 的 能 耗 气 压 给 水 pneumatic water supply

6 页 码,6/121 由 水 泵 和 压 力 罐 以 及 一 些 附 件 组 成, 水 泵 将 水 压 入 压 力 罐, 依 靠 罐 内 的 压 缩 空 气 压 力, 自 动 调 节 供 水 流 量 和 保 持 供 水 压 力 的 供 水 方 式 配 水 点 points ofdistribution 给 水 系 统 中 的 用 水 点 循 环 周 期 circulating period 循 环 水 系 统 构 筑 物 和 输 水 管 道 内 的 有 效 水 容 积 与 单 位 时 间 内 循 环 量 的 比 值 反 冲 洗 backwash 当 滤 料 层 截 污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用 较 强 的 水 流 逆 向 对 滤 料 进 行 冲 洗 历 年 平 均 不 保 证 时 unassured hour for average year 累 计 历 年 不 保 证 总 小 时 数 的 年 平 均 值 水 质 稳 定 处 理 stabilization treatment of water quality 为 保 持 循 环 冷 却 水 中 的 碳 酸 钙 和 二 氧 化 碳 的 浓 度 达 到 平 衡 状 态 ( 既 不 产 生 碳 酸 钙 沉 淀 而 结 垢, 也 不 因 其 溶 解 而 腐 蚀 ), 并 抑 制 微 生 物 生 长 而 采 用 的 水 处 理 工 艺 浓 缩 倍 数 cycle of concentration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含 盐 浓 度 与 补 充 水 的 含 盐 浓 度 的 比 值 自 灌 self-priming 水 泵 启 动 时 水 靠 重 力 充 入 泵 体 的 引 水 方 式 水 景 waterscape,fountain 人 工 建 造 的 水 体 景 观 生 活 污 水 domestic sewage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泄 的 粪 便 污 水 生 活 废 水 domestic wastewater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泄 的 洗 涤 水 生 活 排 水 domestic drainage 居 民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出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的 总 称 排 出 管 building drain,outlet pipe 从 建 筑 物 内 至 室 外 检 查 井 的 排 水 横 管 段 立 管 vertical pipe,riser,stack 呈 垂 直 或 与 垂 线 夹 角 小 于 45 的 管 道 横 管 horizontal pipe

7 页 码,7/121 呈 水 平 或 与 水 平 线 夹 角 小 于 45 的 管 道 其 中 连 接 器 具 排 水 管 至 排 水 立 管 的 横 管 段 称 横 支 管 ; 连 接 若 干 根 排 水 立 管 至 排 出 管 的 横 管 段 称 横 干 管 清 扫 cleanout 装 在 排 水 横 管 上, 用 于 清 扫 排 水 管 的 配 件 检 查 口 check hole,check pipe 带 有 可 开 启 检 查 盖 的 配 件, 装 设 在 排 水 立 管 及 较 长 横 管 段 上, 作 检 查 和 清 通 之 用 存 水 弯 trap 在 卫 生 器 具 内 部 或 器 具 排 水 管 段 上 设 置 的 一 种 内 有 水 封 的 配 件 水 封 waterseal 在 装 置 中 有 一 定 高 度 的 水 柱, 防 止 排 水 管 系 统 中 气 体 窜 入 室 内 H 管 H pipe 连 接 排 水 立 管 与 通 气 立 管 形 如 H 的 专 用 配 件 通 气 管 vent pipe,vent 为 使 排 水 系 统 内 空 气 流 通, 压 力 稳 定, 防 止 水 封 破 坏 而 设 置 的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管 道 伸 顶 通 气 管 stack vent 排 水 立 管 与 最 上 层 排 水 横 支 管 连 接 处 向 上 垂 直 延 伸 至 室 外 通 气 用 的 管 道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specific vent stack 仅 与 排 水 立 管 连 接, 为 排 水 立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垂 直 通 气 管 道 汇 合 通 气 管 vent headers 连 接 数 根 通 气 立 管 或 排 水 立 管 顶 端 通 气 部 分, 并 延 伸 至 室 外 接 通 大 气 的 通 气 管 段 主 通 气 立 管 main vent stack 连 接 环 形 通 气 管 和 排 水 立 管, 为 排 水 横 支 管 和 排 水 立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垂 直 管 道 副 通 气 立 管 secondary vent stack,assistant vent stack 仅 与 环 形 通 气 管 连 接, 为 使 排 水 横 支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通 气 立 管 环 形 通 气 管 loop vent 在 多 个 卫 生 器 具 的 排 水 横 支 管 上, 从 最 始 端 的 两 个 卫 生 器 具 之 间 接 触 至 主 通 气 立 管 或 副 通 气 立 管 的 通 气 管 段 器 具 通 气 管 fuxture vent 卫 生 器 具 存 水 弯 出 口 端 接 至 主 通 气 管 的 管 段 结 合 通 气 管 yoke vent

8 页 码,8/121 排 水 立 管 与 通 气 立 管 的 连 接 管 段 A 自 循 环 通 气 self-circulation venting 通 气 立 管 在 顶 端 层 间 和 排 水 立 管 相 连, 在 底 端 与 排 出 管 连 接, 排 水 时 在 管 道 内 产 生 的 正 负 压 通 过 连 接 的 通 气 管 道 迂 回 补 气 而 达 到 平 衡 的 通 气 方 式 间 接 排 水 indirect drain 设 备 或 容 器 的 排 水 管 道 与 排 水 系 统 非 直 接 连 接, 其 间 留 有 空 气 间 隙 A 真 空 排 水 vacuum drain 利 用 真 空 设 备 使 排 水 管 道 内 产 生 一 定 真 空 度, 利 用 空 气 输 送 介 质 的 排 水 方 式 B 同 层 排 水 same-floor drain 排 水 横 支 管 布 置 在 排 水 层 或 室 外, 器 具 排 水 管 不 穿 楼 层 的 排 水 方 式 覆 土 深 度 covered depth 埋 地 管 道 管 顶 至 地 表 面 的 垂 直 距 离 A 埋 设 深 度 buried depth 埋 地 排 水 管 道 内 底 至 地 表 面 的 垂 直 距 离 水 流 偏 转 角 angle of turning flow 水 流 原 来 的 流 向 与 其 改 变 后 的 流 向 之 间 的 夹 角 充 满 度 depth ratio 水 流 在 管 渠 中 的 充 满 程 度, 管 道 以 水 深 与 管 径 之 比 值 表 示, 渠 道 以 水 深 与 渠 高 之 比 值 表 示 隔 油 池 grease tank 分 隔 拦 集 生 活 废 水 中 油 脂 物 质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A 隔 油 器 grease interceptor 分 隔 拦 集 生 活 废 水 中 油 脂 的 装 置 降 温 池 cooling tank 降 低 排 水 温 度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化 粪 池 septic tank 将 生 活 污 水 分 格 沉 淀, 并 对 污 泥 进 行 厌 氧 消 化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中 水 reclaimed water 各 种 排 水 经 适 当 处 理 达 到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后 回 用 的 水 医 院 污 水 hospital sewage 医 院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中 被 病 原 体 污 染 了 的 水

9 页 码,9/ 一 级 处 理 primary treatment 又 称 机 械 处 理 采 用 机 械 方 法 对 污 水 进 行 初 级 处 理 级 处 理 secondary treatment 由 机 械 处 理 和 生 物 化 学 或 化 学 处 理 组 成 的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换 气 次 数 time of air change 通 风 系 统 单 位 时 间 内 送 风 或 排 风 体 积 与 室 内 空 间 体 积 之 比 暴 雨 强 度 rainfall intensity 单 位 时 间 内 的 降 雨 量 重 现 期 recurrence interval 经 一 定 长 的 雨 量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分 析, 等 于 或 大 于 某 暴 雨 强 度 的 降 雨 出 现 一 次 的 平 均 间 隔 时 间 其 单 位 通 常 以 年 表 示 降 雨 历 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降 雨 过 程 中 的 任 意 连 续 时 段 地 面 集 水 时 间 inlet time 雨 水 从 相 应 汇 水 面 积 的 最 远 点 地 表 径 流 到 雨 水 管 渠 入 口 的 时 间 简 称 集 水 时 间 管 内 流 行 时 间 time of flow 雨 水 在 管 渠 中 流 行 的 时 间 简 称 流 行 时 间 汇 水 面 积 catchment area 雨 水 管 渠 汇 集 降 雨 的 面 积 重 力 流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gravity building drainage systern 按 重 力 流 设 计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满 管 压 力 流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full pressure storm system 按 满 管 压 力 流 原 理 设 计 管 道 内 雨 水 流 量 压 力 等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平 衡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雨 水 口 gulley,gutterinlet 将 地 面 雨 水 导 入 雨 水 管 渠 的 带 格 栅 的 集 水 口 雨 落 水 管 downspout,leader 敷 设 在 建 筑 物 外 墙, 用 于 排 除 屋 面 雨 水 的 排 水 立 管 悬 吊 管 hung pipe 悬 吊 在 屋 架 楼 板 和 梁 下 或 架 空 在 柱 上 的 雨 水 横 管

10 页 码,10/ 雨 水 斗 roof drain 将 建 筑 物 屋 面 的 雨 水 导 入 雨 水 立 管 的 装 置 径 流 系 数 run-off coefficient 一 定 汇 水 面 积 的 径 流 雨 水 量 与 降 雨 量 的 比 值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centr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 给 一 幢 ( 不 含 单 幢 别 墅 ) 或 数 幢 建 筑 物 所 需 热 水 的 系 统 A 全 日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all day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 全 日 工 作 班 或 营 业 时 间 内 不 间 断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B 定 时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fixed tim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 全 日 工 作 班 或 营 业 时 间 内 某 一 时 段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局 部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loc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 给 单 个 或 数 个 配 水 点 所 需 热 水 的 供 应 系 统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open hot water system 热 水 管 系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闭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closed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热 水 管 系 不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单 管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single line hot water system,tempered water system 用 一 根 管 道 供 单 一 温 度, 用 水 点 不 再 调 节 水 温 的 热 水 系 统 A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heat pump hot water system 通 过 热 泵 机 组 运 行 吸 收 环 境 低 温 热 能 制 备 和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B 水 源 热 泵 water-source heat pump 以 水 或 添 加 防 冻 剂 的 水 溶 液 为 低 温 热 源 的 热 泵 C 空 气 源 热 泵 air-source heat pump 以 环 境 空 气 为 低 温 热 源 的 热 泵 热 源 heat source 用 以 制 取 热 水 的 能 源 热 媒 heat medium 热 传 递 载 体 常 为 热 水 蒸 汽 烟 气 废 热 waste heat

11 页 码,11/121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带 有 热 量 的 废 弃 物 质, 如 废 蒸 汽 高 温 废 水 ( 液 ) 高 温 烟 气 等 A 太 阳 能 保 证 率 solar fraction 系 统 中 由 太 阳 能 部 分 提 供 的 热 量 除 以 系 统 总 负 荷 B 太 阳 辐 照 量 solar irradiation 接 收 到 太 阳 辐 射 能 的 面 密 度 C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fuel oil(gas) hot water heaters 由 燃 烧 器 水 加 热 炉 体 ( 炉 体 水 套 与 大 气 相 通, 呈 常 压 状 态 ) 和 燃 油 ( 气 ) 供 应 系 统 等 组 成 的 设 备 组 合 体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design heat consumption of maximum hour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用 水 设 备 器 具 最 大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耗 热 量 A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design heat supply of maximum hour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加 热 设 备 最 大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产 热 量 同 程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reversed return hot water systern 对 应 每 个 配 水 点 的 供 水 与 回 水 管 路 长 度 之 和 基 本 相 等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第 一 循 环 系 统 heat carri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锅 炉 与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机 组 与 热 水 贮 水 器 之 间 组 成 的 热 媒 循 环 系 统 A 第 二 循 环 系 统 hot wat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贮 水 器 与 热 水 配 水 点 之 间 组 成 的 热 水 循 环 系 统 上 行 下 给 式 downfeed system 给 水 横 干 管 位 于 配 水 管 网 的 上 部, 通 过 立 管 向 下 给 水 的 方 式 下 行 上 给 式 upfeed system 给 水 横 于 管 位 于 配 水 管 网 的 下 部, 通 过 立 管 向 上 给 水 的 方 式 回 水 管 return pipe 在 热 水 循 环 管 系 中 仅 通 过 循 环 流 量 的 管 段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pipe portable water system 原 水 经 深 度 净 化 处 理,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供 人 们 直 接 饮 用 的 供 水 系 统 水 质 阻 垢 缓 蚀 处 理 water quality treatment of scaleinhibitor & corrosion-delay 采 用 电 磁 化 学 稳 定 剂 等 物 理 化 学 方 法 稳 定 水 中 钙 镁 离 子, 使 其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不 形 成 水 垢, 延 缓 对 加 热 设 备 或 管 道 的 腐 蚀 的 水 质 处 理

12 页 码,12/ 符 号 流 量 流 速 水 压 水 头 损 失

13 几 何 特 征 页 码,13/121

14 页 码,14/121

15 页 码,15/121

16 页 码,16/121 3 给 水 3. 1 用 水 定 额 和 水 压 小 区 给 水 设 计 用 水 量, 应 根 据 下 列 用 水 量 确 定 : 1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 2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量 ; 3 绿 化 用 水 量 ; 4 水 景 娱 乐 设 施 用 水 量 ; 5 道 路 广 场 用 水 量 ; 6 公 用 设 施 用 水 量 ; 7 未 预 见 用 水 量 及 管 网 漏 失 水 量 ; 8 消 防 用 水 量 注 : 消 防 用 水 量 仅 用 于 校 核 管 网 计 算, 不 计 入 正 常 用 水 量 居 住 小 区 的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应 按 小 区 人 口 和 本 规 范 表 规 定 的 住 宅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经 计 算 确 定 居 住 小 区 内 的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量, 应 按 其 使 用 性 质 规 模 采 用 本 规 范 表 中 的 用 水 定 额 经 计 算 确 定 绿 化 浇 灌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气 候 条 件 植 物 种 类 土 壤 理 化 性 状 浇 灌 方 式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当 无 相 关 资 料 时, 小 区 绿 化 浇 灌 用 水 定 额 可 按 浇 灌 面 积 1.0L/m 2 d~3.0l/m 2 d 计 算, 干 旱 地 区 可 酌 情 增 加 公 共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和 水 景 用 水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确 定 小 区 道 路 广 场 的 浇 洒 用 水 定 额 可 按 浇 洒 面 积 2.0L/m 2 d~3.0l/m 2 d 计 算 小 区 消 防 用 水 量 和 水 压 及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及 高 层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确 定 小 区 管 网 漏 失 水 量 和 未 预 见 水 量 之 和 可 按 最 高 日 用 水 量 的 10%~15% 计 居 住 小 区 内 的 公 用 设 施 用 水 量, 应 由 该 设 施 的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用 水 量 计 算 参 数, 当 无 重 大 公 用

17 页 码,17/121 设 施 时, 不 另 计 用 水 量 住 宅 的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可 根 据 住 宅 类 别 建 筑 标 准 卫 生 器 具 设 置 标 准 按 表 确 定 注 :1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对 住 宅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有 具 体 规 定 时, 应 按 当 地 规 定 执 行 2 别 墅 用 水 定 额 中 含 庭 院 绿 化 用 水 和 汽 车 洗 车 用 水 宿 舍 旅 馆 等 公 共 建 筑 的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根 据 卫 生 器 具 完 善 程 度 和 区 域 条 件, 可 按 表 确 定

18 页 码,18/121

19 页 码,19/121 注 : 1 除 养 老 院 托 儿 所 幼 儿 园 的 用 水 定 额 中 含 食 堂 用 水, 其 它 均 不 含 食 堂 用 水 2 除 注 明 外, 均 不 含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员 工 用 水 定 额 为 每 人 每 班 40~60L 3 医 疗 建 筑 用 水 中 已 含 医 疗 用 水 4 空 调 用 水 应 另 计 建 筑 物 室 内 外 消 防 用 水 量 供 水 延 续 时 间, 供 水 水 压 等, 应 根 据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消 防 规 范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建 筑 时, 管 理 人 员 的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可 取 30L/ 人 班 ~50L/ 人 班 ; 车 间 工 人 的 生

20 页 码,20/121 活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车 间 性 质 确 定, 宜 采 用 30L/ 人 次 ~50L/ 人 班 ; 用 水 时 间 宜 取 8h,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宜 取 2.5 ~ 1.5 工 业 企 业 建 筑 淋 浴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中 车 间 的 卫 生 特 征 分 级 确 定, 可 采 用 40L/ 人 次 ~60L/ 人 次, 延 续 供 水 时 间 宜 取 1h 汽 车 冲 洗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采 用 的 冲 洗 方 式, 以 及 车 辆 用 途, 道 路 路 面 等 级 和 沾 污 程 度 等 确 定, 按 表 计 算 注 : 当 汽 车 冲 洗 设 备 用 水 定 额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其 值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确 定 卫 生 器 具 的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当 量 连 接 管 径 和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应 按 表 确 定

21 页 码,21/121 注 :1 表 中 括 弧 内 的 数 值 系 在 有 热 水 供 应 时, 单 独 计 算 冷 水 或 热 水 时 使 用 ; 2 当 浴 盆 上 附 设 淋 浴 器 时, 或 混 合 水 嘴 有 淋 浴 器 转 换 开 关 时, 其 额 定 流 量 和 当 量 只 计 水 嘴, 不 计 淋 浴 器 但 水 压 应 按 淋 浴 器 计 ; 3 家 用 燃 气 热 水 器, 所 需 水 压 按 产 品 要 求 和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所 需 工 作 压 力 确 定 ; 4 绿 地 的 自 动 喷 灌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设 计 ; 5 当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所 需 额 定 流 量 和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其 值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确 定 A 卫 生 器 具 和 配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CJ164 的 有 关 规 定 B 公 共 场 所 的 卫 生 间 洗 手 盆 宜 采 用 感 应 式 水 嘴 或 自 闭 式 水 嘴 等 限 流 节 水 装 置 C 公 共 场 所 的 卫 生 间 的 小 便 器 宜 采 用 感 应 式 或 延 时 自 闭 式 冲 洗 阀

22 页 码,22/ 水 质 和 防 水 质 污 染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 的 要 求 当 采 用 中 水 为 生 活 杂 用 水 时, 生 活 杂 用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的 要 求 城 镇 给 水 管 道 严 禁 与 自 备 水 源 的 供 水 管 道 直 接 连 接 A 中 水 回 用 雨 水 等 非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严 禁 与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连 接 生 活 饮 用 水 不 得 因 管 道 产 生 虹 吸 背 压 回 流 而 受 污 染 A 卫 生 器 具 和 用 水 设 备 构 筑 物 等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配 水 件 出 水 口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出 水 口 不 得 被 任 何 液 体 或 杂 质 所 淹 没 ; 2 出 水 口 高 出 承 接 用 水 容 器 溢 流 边 缘 的 最 小 空 气 间 隙, 不 得 小 于 出 水 口 直 径 的 2.5 倍 B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进 水 管 口 的 最 低 点 高 出 溢 流 边 缘 的 空 气 间 隙 应 等 于 进 水 管 管 径, 但 最 小 不 应 小 于 25mm, 最 大 可 不 大 于 150mm 当 进 水 管 从 最 高 水 位 以 上 进 入 水 池 ( 箱 ), 管 口 为 淹 没 出 流 时 应 采 取 真 空 破 坏 器 等 防 虹 吸 回 流 措 施 注 : 不 存 在 虹 吸 回 流 的 低 位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其 进 水 管 不 受 本 条 限 制, 但 进 水 管 仍 宜 从 最 高 水 面 以 上 进 入 水 池 C 从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网 向 消 防 中 水 和 雨 水 回 用 等 其 他 用 水 的 贮 水 池 ( 箱 ) 补 水 时, 其 进 水 管 口 最 低 点 高 出 溢 流 边 缘 的 空 气 间 隙 不 应 小 于 150mm 从 给 水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直 接 供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时, 应 在 这 些 用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器 : 1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不 同 管 段 接 出 两 路 及 两 路 以 上 的 引 入 管, 且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形 成 环 状 管 网 的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在 其 引 入 管 上 ; 2 从 城 镇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直 接 抽 水 的 水 泵 的 吸 水 管 上 ; 3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水 压 且 小 区 引 入 管 无 倒 流 防 止 设 施 时, 向 商 用 的 锅 炉 热 水 机 组 水 加 热 器 气 压 水 罐 等 有 压 容 器 或 密 闭 容 器 注 水 的 进 水 管 上 ; A 从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系 统 上 接 至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或 设 备 时 应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器 : 1 单 独 接 出 消 防 用 水 管 道 时, 在 消 防 用 水 管 道 的 起 端 ; 2 从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抽 水 的 消 防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B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系 统 上 接 至 下 列 含 有 对 健 康 有 危 害 物 质 等 有 害 有 毒 场 所 或 设 备 时, 应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设 备 : 1. 贮 存 池 ( 罐 ) 装 置 设 备 的 连 接 管 上 ; 2. 化 工 剂 罐 区 化 工 车 间 实 验 楼 ( 医 药 病 理 生 化 ) 等 除 按 本 条 第 1 款 设 置 外, 还 应 在 其 引 入 管 上 设 置 空 气 间 隙

23 页 码,23/ C 从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直 接 接 出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时, 应 在 这 些 用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真 空 破 坏 器 : 1 当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按 摩 池 水 景 池 循 环 冷 却 水 集 水 池 等 的 充 水 或 补 水 管 道 出 口 与 溢 流 水 位 之 间 的 空 气 间 隙 小 于 出 口 管 径 2.5 倍 时, 在 其 充 ( 补 ) 水 管 上 ; 2 不 含 有 化 学 药 剂 的 绿 地 等 喷 灌 系 统, 当 喷 头 为 地 下 式 或 自 动 升 降 式 时, 在 其 管 道 起 端 ; 3 消 防 ( 软 管 ) 卷 盘 ; 4 出 口 接 软 管 的 冲 洗 水 嘴 与 给 水 管 道 连 接 处 D 空 气 间 隙 导 流 防 止 器 和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回 流 性 质 回 流 污 染 的 危 害 程 度 按 本 规 范 附 录 A 确 定 注 : 在 给 水 管 道 防 回 流 设 施 的 设 置 点, 不 应 重 复 设 置 严 禁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与 大 便 器 ( 槽 ) 小 便 斗 ( 槽 ) 采 用 非 专 用 冲 洗 阀 直 接 连 接 冲 洗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应 避 开 毒 物 污 染 区, 当 条 件 限 制 不 能 避 开 时,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供 单 体 建 筑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池 ( 箱 ) 应 与 其 它 用 水 的 水 池 ( 箱 ) 分 开 设 置 埋 地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周 围 10m 以 内, 不 得 有 化 粪 池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渗 水 井 垃 圾 堆 放 点 等 污 染 源 ; 周 围 2m 以 内 不 得 有 污 水 管 和 污 染 物 当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采 取 防 污 染 的 措 施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体, 应 采 用 独 立 结 构 形 式, 不 得 利 用 建 筑 物 的 本 体 结 构 作 为 水 池 ( 箱 ) 的 壁 板 底 板 及 顶 盖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与 其 它 用 水 水 池 ( 箱 ) 并 列 设 置 时, 应 有 各 自 独 立 的 分 隔 墙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宜 设 在 专 用 房 间 内, 其 上 层 的 房 间 不 应 有 厕 所 浴 室 盥 洗 室 厨 房 污 水 处 理 间 等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的 构 造 和 配 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人 孔 通 气 管 溢 流 管 应 有 防 止 生 物 进 入 水 池 ( 箱 ) 的 措 施 ; 2 进 水 管 宜 在 水 池 ( 箱 ) 的 溢 流 水 位 以 上 接 入 ; 3 进 出 水 管 布 置 不 得 产 生 水 流 短 路, 必 要 时 应 设 导 流 装 置 ; 4 不 得 接 纳 消 防 管 道 试 压 水 泄 压 水 等 回 流 水 或 溢 流 水 ; 5 泄 水 管 和 溢 流 管 的 排 水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6 水 池 ( 箱 ) 材 质 衬 砌 材 料 和 内 壁 涂 料, 不 得 影 响 水 质 当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内 的 贮 水 48h 内 不 能 得 到 更 新 时, 应 设 置 水 消 毒 处 理 装 置 在 非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接 出 水 嘴 或 取 水 短 管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误 饮 误 用 的 措 施 3. 3 系 统 选 择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系 统, 其 水 量 应 满 足 小 区 内 全 部 用 水 的 要 求, 其 水 压 应 满 足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的

24 页 码,24/121 水 压 要 求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系 统, 应 尽 量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当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水 量 不 足 时, 应 设 置 贮 水 调 节 和 加 压 装 置 A 小 区 给 水 系 统 设 计 应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水 资 源, 宜 实 行 分 质 供 水, 充 分 利 用 再 生 水 雨 水 等 非 传 统 水 源 ; 优 先 采 用 循 环 和 重 复 利 用 给 水 系 统 小 区 的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应 根 据 小 区 的 规 模 建 筑 高 度 和 建 筑 物 的 分 布 等 因 素 确 定 加 压 站 的 数 量 规 模 和 水 压 A 当 采 用 直 接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吸 水 的 叠 压 供 水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叠 压 供 水 设 计 方 案 应 经 当 地 供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供 水 部 门 批 准 认 可 ; 2 叠 压 供 水 的 调 速 泵 机 组 的 扬 程 应 按 吸 水 端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允 许 最 低 水 压 确 定 ; 泵 组 出 水 量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叠 压 供 水 系 统 在 用 户 正 常 用 水 情 况 下 不 得 断 水 ; 注 : 当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用 水 低 谷 时 段 的 水 压 能 满 足 最 不 利 用 水 点 水 压 要 求 时, 可 设 置 旁 通 管, 由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3 叠 压 供 水 当 配 置 气 压 给 水 设 备 时,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当 配 置 低 位 水 箱 时, 其 贮 水 有 效 容 积 应 按 给 水 管 网 不 允 许 低 水 压 抽 水 时 段 的 用 水 量 确 定, 并 应 采 取 技 术 措 施 保 证 贮 水 在 水 箱 中 停 留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2h; 4 叠 压 供 水 设 备 的 技 术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建 筑 物 内 的 给 水 系 统 宜 按 下 列 要 求 确 定 : 1 应 利 用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当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和 ( 或 ) 水 量 不 足 时, 应 根 据 卫 生 安 全 经 济 节 能 的 原 则 选 用 贮 水 调 节 和 加 压 供 水 方 案 ; 2 给 水 系 统 的 竖 向 分 区 应 根 据 建 筑 物 用 途 层 数 使 用 要 求 材 料 设 备 性 能 维 护 管 理 节 约 供 水 能 耗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 3 不 同 使 用 性 质 或 计 费 的 给 水 系 统, 应 在 引 入 管 后 分 成 各 自 独 立 的 给 水 管 网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承 受 的 最 大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大 于 0.6MPa 高 层 建 筑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应 竖 向 分 区, 竖 向 分 区 压 力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各 分 区 最 低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点 处 的 静 水 压 不 宜 大 于 0.45MPa; 2 静 水 压 大 于 0.35MPa 的 入 户 管 ( 或 配 水 横 管 ), 宜 设 减 压 或 调 压 设 施 ; 3 各 分 区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的 水 压, 应 满 足 用 水 水 压 要 求 3.3.5A 居 住 建 筑 入 户 管 给 水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0.35MPa 建 筑 高 度 不 超 过 100m 的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宜 采 用 垂 直 分 区 并 联 供 水 或 分 区 减 压 的 供 水 方 式 ; 建 筑 高 度 超 过 100m 的 建 筑, 宜 采 用 垂 直 串 联 供 水 方 式 3. 4 管 材 附 件 和 水 表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的 管 材 和 管 件,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产 品 标 准 的 要 求 管 材 和 管 件 的 工 作 压 力

25 页 码,25/121 不 得 大 于 产 品 标 准 公 称 压 力 或 标 称 的 允 许 工 作 压 力 小 区 室 外 埋 地 给 水 管 道 采 用 的 管 材, 应 具 有 耐 腐 蚀 和 能 承 受 相 应 地 面 荷 载 的 能 力 可 采 用 塑 料 给 水 管 有 衬 里 的 铸 铁 给 水 管 经 可 靠 防 腐 处 理 的 钢 管 管 内 壁 的 防 腐 材 料,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有 关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室 内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选 用 耐 腐 蚀 和 安 装 连 接 方 便 可 靠 的 管 材, 可 采 用 塑 料 给 水 管 塑 料 和 金 属 复 合 管 铜 管 不 锈 钢 管 及 经 可 靠 防 腐 处 理 的 钢 管 注 : 高 层 建 筑 给 水 立 管 不 宜 采 用 塑 料 管 给 水 管 道 上 使 用 的 各 类 阀 门 的 材 质, 应 耐 腐 蚀 和 耐 压 根 据 管 径 大 小 和 所 承 受 压 力 的 等 级 及 使 用 温 度, 可 采 用 全 铜 全 不 锈 钢 铁 壳 铜 芯 和 全 塑 阀 门 等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阀 门 : 1 小 区 给 水 管 道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道 的 引 入 管 段 上 ; 2 小 区 室 外 环 状 管 网 的 节 点 处, 应 按 分 隔 要 求 设 置 ; 环 状 管 段 过 长 时, 宜 设 置 分 段 阀 门 ; 3 从 小 区 给 水 干 管 上 接 出 的 支 管 起 端 或 接 户 管 起 端 ; 4 入 户 管 水 表 前 和 各 分 支 立 管 ; 5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向 住 户 公 用 卫 生 间 等 接 出 的 配 水 管 起 端 ; 6 水 池 ( 箱 ) 加 压 泵 房 加 热 器 减 压 阀 倒 流 防 止 器 等 处 应 按 安 装 要 求 配 置 给 水 管 道 上 使 用 的 阀 门, 应 根 据 使 用 要 求 按 下 列 原 则 选 型 : 1 需 调 节 流 量 水 压 时, 宜 采 用 调 节 阀 截 止 阀 ; 2 要 求 水 流 阻 力 小 的 部 位 宜 采 用 闸 板 阀 球 阀 半 球 阀 ; 3 安 装 空 间 小 的 场 所, 宜 采 用 蝶 阀 球 阀 ; 4 水 流 需 双 向 流 动 的 管 段 上, 不 得 使 用 截 止 阀 ; 5 口 径 较 大 的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宜 采 用 多 功 能 阀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管 段 上 应 设 置 止 回 阀 : 注 : 装 有 倒 流 防 止 器 的 管 段, 不 需 再 装 止 回 阀 1 直 接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接 入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的 引 入 管 上 ; 2 密 闭 的 水 加 热 器 或 用 水 设 备 的 进 水 管 上 ; 3 每 台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 4 进 出 水 管 合 用 一 条 管 道 的 水 箱 水 塔 和 高 地 水 池 的 出 水 管 段 上 止 回 阀 的 阀 型 选 择, 应 根 据 止 回 阀 的 安 装 部 位 阀 前 水 压 关 闭 后 的 密 闭 性 能 要 求 和 关 闭 时 引 发 的 水 锤 大 小 等 因 素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阀 前 水 压 小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旋 启 式 球 式 和 梭 式 止 回 阀 ; 2 关 闭 后 密 闭 性 能 要 求 严 密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有 关 闭 弹 簧 的 止 回 阀 ; 3 要 求 削 弱 关 闭 水 锤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速 闭 消 声 止 回 阀 或 有 阻 尼 装 置 的 缓 闭 止 回 阀 ; 4 止 回 阀 的 阀 瓣 或 阀 芯, 应 能 在 重 力 或 弹 簧 力 作 用 下 自 行 关 闭 ; 5 管 网 最 小 压 力 或 水 箱 最 低 水 位 应 能 自 动 开 启 止 回 阀 ;

26 页 码,26/ A 倒 流 防 止 器 设 置 位 置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1 不 应 装 在 有 腐 蚀 性 和 污 染 的 环 境 ; 2 排 水 口 不 得 直 接 接 至 排 水 管, 应 采 用 间 接 排 水 ; 3 应 安 装 在 便 于 维 护 的 地 方, 不 得 安 装 在 可 能 结 冻 或 被 水 淹 没 的 场 所 B 真 空 破 坏 器 设 置 位 置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应 装 在 有 腐 蚀 性 和 污 染 的 环 境 ; 2 应 直 接 安 装 于 配 水 支 管 的 最 高 点, 其 位 置 高 出 最 高 用 水 点 或 最 高 溢 流 水 位 的 垂 直 高 度, 压 力 型 不 得 小 于 300mm; 大 气 型 不 得 小 于 150mm; 3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进 气 口 应 向 下 给 水 管 网 的 压 力 高 于 配 水 点 允 许 的 最 高 使 用 压 力 时, 应 设 置 减 压 阀, 减 压 阀 的 配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的 减 压 比 不 宜 大 于 3:1; 当 采 用 减 压 比 大 于 3:1 时, 应 避 开 气 蚀 区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的 阀 前 与 阀 后 的 最 大 压 差 不 宜 大 于 0.4MPa, 要 求 环 境 安 静 的 场 所 不 应 大 于 0.3MPa; 当 最 大 压 差 超 过 规 定 值 时, 宜 串 联 设 置 ; 2 阀 后 配 水 件 处 的 最 大 压 力 应 按 减 压 阀 失 效 情 况 下 进 行 校 核, 其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配 水 件 的 产 品 标 准 规 定 的 水 压 试 验 压 力 ; 注 :1 当 减 压 阀 串 联 使 用 时, 按 其 中 一 个 失 效 情 况 下, 计 算 阀 后 最 高 压 力 ; 2 配 水 件 的 试 验 压 力 应 按 其 工 作 压 力 的 1.5 倍 计 3 减 压 阀 前 的 水 压 宜 保 持 稳 定, 阀 前 的 管 道 不 宜 兼 作 配 水 管 ; 4 当 阀 后 压 力 允 许 波 动 时, 宜 采 用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 当 阀 后 压 力 要 求 稳 定 时, 宜 采 用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 5 当 在 供 水 保 证 率 要 求 高 停 水 会 引 起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给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减 压 阀 时, 宜 采 用 两 个 减 压 阀, 并 联 设 置, 不 得 设 置 旁 通 管 减 压 阀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减 压 阀 的 公 称 直 径 宜 与 管 道 管 径 相 一 致 ; 2 减 压 阀 前 应 设 阀 门 和 过 滤 器 ; 需 拆 卸 阀 体 才 能 检 修 的 减 压 阀 后, 应 设 管 道 伸 缩 器 ; 检 修 时 阀 后 水 会 倒 流 时, 阀 后 应 设 阀 门 ; 3 减 压 阀 节 点 处 的 前 后 应 装 设 压 力 表 ; 4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宜 垂 直 安 装,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宜 水 平 安 装 ; 5 设 置 减 压 阀 的 部 位, 应 便 于 管 道 过 滤 器 的 排 污 和 减 压 阀 的 检 修, 地 面 宜 有 排 水 设 施 当 给 水 管 网 存 在 短 时 超 压 工 况, 且 短 时 超 压 会 引 起 使 用 不 安 全 时, 应 设 置 泄 压 阀 泄 压 阀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泄 压 阀 前 应 设 置 阀 门 ; 2 泄 压 阀 的 泄 水 口 应 连 接 管 道, 泄 压 水 宜 排 入 非 生 活 用 水 水 池, 当 直 接 排 放 时, 可 排 入 集 水 井 或 排 水 沟 安 全 阀 阀 前 不 得 设 置 阀 门, 泄 压 口 应 连 接 管 道 将 泄 压 水 ( 气 ) 引 至 安 全 地 点 排 放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排 气 装 置 : 1 间 歇 性 使 用 的 给 水 管 网, 其 管 网 末 端 和 最 高 点 应 设 置 自 动 排 气 阀 ;

27 页 码,27/121 2 给 水 管 网 有 明 显 起 伏 积 聚 空 气 的 管 段, 宜 在 该 段 的 峰 点 设 自 动 排 气 阀 或 手 动 阀 门 排 气 ; 3 气 压 给 水 装 置, 当 采 用 自 动 补 气 式 气 压 水 罐 时, 其 配 水 管 网 的 最 高 点 应 设 自 动 排 气 阀 给 水 系 统 的 调 节 水 池 ( 箱 ), 除 进 水 能 自 动 控 制 切 断 进 水 外, 其 进 水 管 上 应 设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水 位 控 制 阀 的 公 称 直 径 应 与 进 水 管 管 径 一 致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管 道 过 滤 器 : 1 减 压 阀 泄 压 阀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温 度 调 节 阀 等 阀 件 前 应 设 置 ; 2 水 加 热 器 的 进 水 管 上, 换 热 装 置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进 水 管 上 宜 设 置 ; 3 水 泵 吸 水 管 上 宜 设 置 ; 4 ( 此 款 删 除 ) 注 : 过 滤 器 的 滤 网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材 料, 滤 网 网 孔 尺 寸 应 按 使 用 要 求 确 定 建 筑 物 的 引 入 管, 住 宅 的 入 户 管 及 公 用 建 筑 物 内 需 计 量 水 量 的 水 管 上 均 应 设 置 水 表 住 宅 的 分 户 水 表 宜 相 对 集 中 读 数, 且 宜 设 置 于 户 外 ; 对 设 在 户 内 的 水 表, 宜 采 用 远 传 水 表 或 IC 卡 水 表 等 智 能 化 水 表 水 表 口 径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 1 ( 此 款 删 除 ); 2 用 水 量 均 匀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表 应 以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选 定 水 表 的 常 用 流 量 ; 3 用 水 量 不 均 匀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表 应 以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选 定 水 表 的 过 载 流 量 ; 4 在 消 防 时 除 生 活 用 水 外 尚 需 通 过 消 防 流 量 的 水 表, 应 以 生 活 用 水 的 设 计 流 量 叠 加 消 防 流 量 进 行 校 核, 校 核 流 量 不 应 大 于 水 表 的 过 载 流 量 水 表 应 装 设 在 观 察 方 便, 不 冻 结, 不 被 任 何 液 体 及 杂 质 所 淹 没 和 不 易 受 损 处 注 : 各 种 有 累 计 水 量 功 能 的 流 量 计. 均 可 替 代 水 表 给 水 加 压 系 统, 应 根 据 水 泵 扬 程 管 道 走 向 环 境 噪 音 要 求 等 因 素, 设 置 水 锤 消 除 装 置 隔 音 防 噪 要 求 严 格 的 场 所, 给 水 管 道 的 支 架 应 采 用 隔 振 支 架 ; 配 水 管 起 端 宜 设 置 水 锤 吸 纳 装 置 ; 配 水 支 管 与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件 的 连 接 宜 采 用 软 管 连 接 3.5 管 道 布 置 和 敷 设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宜 布 置 成 环 状 网, 或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连 接 成 环 状 网 环 状 给 水 管 网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的 连 接 管 不 宜 少 于 两 条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应 沿 区 内 道 路 敷 设, 宜 平 行 于 建 筑 物 敷 设 在 人 行 道 慢 车 道 或 草 地 下 ; 管 道 外 壁 距 建 筑 物 外 墙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m, 且 不 得 影 响 建 筑 物 的 基 础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与 其 他 地 下 管 线 及 乔 木 之 间 的 最 小 净 距,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附 录 B 的 规 定 3.5.2A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与 污 水 管 道 交 叉 时, 给 水 管 道 应 敷 设 在 上 面, 且 接 口 不 应 重 叠 ; 当 给 水 管 道

28 页 码,28/121 敷 设 在 下 面 时, 应 设 置 钢 套 管, 钢 套 管 的 两 端 应 采 用 防 水 材 料 封 闭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的 覆 土 深 度, 应 根 据 土 壤 冰 冻 深 度 车 辆 荷 载 管 道 材 质 及 管 道 交 叉 等 因 素 确 定 管 顶 最 小 覆 土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土 壤 冰 冻 线 以 下 0.15m, 行 车 道 下 的 管 线 覆 土 深 度 不 宜 小 于 0.70m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宜 设 置 阀 门 井 或 阀 门 套 筒 敷 设 在 室 外 综 合 管 廊 ( 沟 ) 内 的 给 水 管 道, 宜 在 热 水 热 力 管 道 下 方, 冷 冻 管 和 排 水 管 的 上 方 给 水 管 道 与 各 种 管 道 之 间 的 净 距, 应 满 足 安 装 操 作 的 需 要, 且 不 宜 小 于 0.3m 室 内 冷 热 水 管 上 下 平 行 敷 设 时, 冷 水 管 应 在 热 水 管 下 方 卫 生 器 具 的 冷 水 连 接 管, 应 在 热 水 连 接 管 的 右 侧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与 输 送 易 燃 可 燃 或 有 害 的 液 体 或 气 体 的 管 道 同 管 廊 ( 沟 ) 敷 设 室 内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宜 布 置 成 枝 状 管 网, 单 向 供 水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应 穿 越 变 配 电 房 电 梯 机 房 通 信 机 房 大 中 型 计 算 机 房 计 算 机 网 络 中 心 音 像 库 房 等 遇 水 会 损 坏 设 备 和 引 发 事 故 的 房 间, 并 应 避 免 在 生 产 设 备 配 电 柜 上 方 通 过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的 布 置, 不 得 妨 碍 生 产 操 作 交 通 运 输 和 建 筑 物 的 使 用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遇 水 会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原 料 产 品 和 设 备 的 上 面 埋 地 敷 设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布 置 在 可 能 受 重 物 压 坏 处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生 产 设 备 基 础,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敷 设 在 烟 道 风 道 电 梯 井 内 排 水 沟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穿 越 橱 窗 壁 柜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过 大 便 槽 和 小 便 槽, 且 立 管 离 大 小 便 槽 端 部 不 得 小 于 0.5m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穿 越 伸 缩 缝 沉 降 缝 变 形 缝 如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设 置 补 偿 管 道 伸 缩 和 剪 切 变 形 的 装 置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在 室 内 宜 暗 设 明 设 时 立 管 应 布 置 在 不 易 受 撞 击 处, 如 不 能 避 免 时, 应 在 管 外 加 保 护 措 施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灶 台 上 边 缘 ; 明 设 的 塑 料 给 水 立 管 距 灶 台 边 缘 不 得 小 于 0.4m, 距 燃 气 热 水 器 边 缘 不 宜 小 于 0.2m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有 保 护 措 施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与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炉 直 接 连 接, 应 有 不 小 于 0.4m 的 金 属 管 段 过 渡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上 的 各 种 阀 门, 宜 装 设 在 便 于 检 修 和 便 于 操 作 的 位 置 建 筑 物 内 埋 地 敷 设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与 排 水 管 之 间 的 最 小 净 距, 平 行 埋 设 时 不 宜 小 于 0.50m; 交 叉 埋 设 时 不 应 小 于 0.15m, 且 给 水 管 应 在 排 水 管 的 上 面 给 水 管 道 的 伸 缩 补 偿 装 置, 应 按 直 线 长 度 管 材 的 线 胀 系 数 环 境 温 度 和 管 内 水 温 的 变 化 管 道 节 点 的 允 许 位 移 量 等 因 素 经 计 算 确 定 应 利 用 管 道 自 身 的 折 角 补 偿 温 度 变 形

29 页 码,29/ 当 给 水 管 道 结 露 会 影 响 环 境, 引 起 装 饰 物 品 等 受 损 害 时, 给 水 管 道 应 做 防 结 露 保 冷 层, 防 结 露 保 冷 层 的 计 算 和 构 造, 可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 备 及 管 道 保 冷 技 术 通 则 GB/T11790 执 行 给 水 管 道 暗 设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得 直 接 敷 设 在 建 筑 物 结 构 层 内 ; 2 干 管 和 立 管 应 敷 设 在 吊 顶 管 井 管 窿 内, 支 管 宜 敷 设 在 楼 ( 地 ) 面 的 垫 层 内 或 沿 墙 敷 设 在 管 槽 内 ; 3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给 水 支 管 的 外 径 不 宜 大 于 25mm; 4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给 水 管 管 材 宜 采 用 塑 料 金 属 与 塑 料 复 合 管 材 或 耐 腐 蚀 的 金 属 管 材 ; 5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管 材, 不 得 有 卡 套 式 或 卡 环 式 接 口, 柔 性 管 材 宜 采 用 分 水 器 向 各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中 途 不 得 有 连 接 配 件, 两 端 接 口 应 明 露 管 道 井 的 尺 寸, 应 根 据 管 道 数 量 管 径 大 小 排 列 方 式 维 修 条 件, 结 合 建 筑 平 面 和 结 构 形 式 等 合 理 确 定 需 进 人 维 修 管 道 的 管 井, 其 维 修 人 员 的 工 作 通 道 净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0.6m 管 道 井 应 每 层 设 外 开 检 修 门 管 道 井 的 井 壁 和 检 修 门 的 耐 火 极 限 和 管 道 井 的 竖 向 防 火 隔 断 应 符 合 消 防 规 范 的 规 定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穿 越 人 防 地 下 室,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人 民 防 空 地 下 室 设 计 规 范 GB 的 要 求 设 置 防 护 阀 门 等 措 施 需 要 泄 空 的 给 水 管 道, 其 横 管 宜 设 有 0.002~0.005 的 坡 度 坡 向 泄 水 装 置 给 水 管 道 穿 越 下 列 部 位 或 接 管 时, 应 设 置 防 水 套 管 : 1 穿 越 地 下 室 或 地 下 构 筑 物 的 外 墙 处 ; 2 穿 越 屋 面 处 ; 注 : 有 可 靠 的 防 水 措 施 时, 可 不 设 套 管 3 穿 越 钢 筋 混 凝 土 水 池 ( 箱 ) 的 壁 板 或 底 板 连 接 管 道 时 明 设 的 给 水 立 管 穿 越 楼 板 时, 应 采 取 防 水 措 施 在 室 外 明 设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受 阳 光 直 接 照 射, 塑 料 给 水 管 还 应 有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 在 结 冻 地 区 应 做 保 温 层, 保 温 层 的 外 壳 应 密 封 防 渗 敷 设 在 有 可 能 结 冻 的 房 间 地 下 室 及 管 井 管 沟 等 处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有 防 冻 措 施 3.6 设 计 流 量 和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居 住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根 据 管 段 服 务 人 数 用 水 定 额 及 卫 生 器 具 设 置 标 准 等 因 素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服 务 人 数 小 于 等 于 表 中 数 值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段, 其 住 宅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计 算 管 段 流 量 ;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体 餐 饮 娱 乐 商 铺 及 市 场 等 设 施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节 点 流 量 ;

30 页 码,30/121 2 服 务 人 数 大 于 表 中 数 值 的 给 水 干 管, 住 宅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为 管 段 流 量 ;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体 餐 饮 娱 乐 商 铺 及 市 场 等 设 施 的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计 算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为 节 点 流 量 ; 3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教 医 疗 保 健 社 区 管 理 等 设 施, 以 及 绿 化 和 景 观 用 水 道 路 及 广 场 洒 水 公 共 设 施 用 水 等, 均 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计 算 节 点 流 量 注 : 凡 不 属 于 小 区 配 套 的 公 共 建 筑 均 应 另 计 3.6.1A 小 区 室 外 直 供 给 水 管 道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第 条 计 算 管 段 流 量 ; 当 建 筑 设 有 水 箱 ( 池 ) 时, 应 以 建 筑 引 入 管 设 计 流 量 作 为 室 外 计 算 给 水 管 段 节 点 流 量 3.6.1B 小 区 的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小 区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3.6.1A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并 应 考 虑 未 预 计 水 量 和 管 网 漏 失 量 ; 2 不 少 于 两 条 引 入 管 的 小 区 室 外 环 状 给 水 管 网, 当 其 中 一 条 发 生 故 障 时, 其 余 的 引 入 管 应 能 保 证 不 小 于 70% 的 流 量 ; 3 当 小 区 室 外 给 水 官 网 为 支 状 布 置 时, 小 区 引 入 管 的 管 径 不 应 小 于 室 外 给 水 干 管 的 管 径 ; 4 小 区 环 状 管 道 宜 管 径 相 同

31 页 码,31/ 居 住 小 区 的 室 外 生 活 消 防 合 用 给 水 管 道,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规 定 计 算 设 计 流 量 ( 淋 浴 用 水 量 可 按 15% 计 算, 绿 化 道 路 及 广 场 浇 洒 用 水 可 不 计 算 在 内 ), 再 叠 加 区 内 一 次 火 灾 的 最 大 消 防 流 量 ( 有 消 防 贮 水 和 专 用 消 防 管 道 供 水 的 部 分 应 扣 除 ), 并 应 对 管 道 进 行 水 力 计 算 校 核, 管 道 末 梢 的 室 外 消 火 栓 从 地 面 算 起 的 水 压, 不 得 低 于 0.1MPa 设 有 室 外 消 火 栓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100mm 建 筑 物 的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全 部 由 室 外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时, 应 取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全 部 自 行 加 压 供 给 时,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为 贮 水 调 节 池 的 设 计 补 水 量 ; 设 计 补 水 量 不 宜 大 于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且 不 得 小 于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 3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既 有 室 外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又 有 自 行 加 压 供 水 时, 应 按 本 条 第 1 2 款 计 算 设 计 流 量 后, 将 两 者 叠 加 作 为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住 宅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列 步 骤 和 方 法 计 算 : 1 根 据 住 宅 配 置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当 量 使 用 人 数 用 水 定 额 使 用 时 数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可 按 式 ( ) 计 算 出 最 大 用 水 时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当 量 平 均 出 流 概 率 :

32 页 码,32/ 宿 舍 (Ⅰ Ⅱ 类 ) 旅 馆 宾 馆 酒 店 式 公 寓 医 院 疗 养 院 幼 儿 园 养 老 院 办 公 楼 商 场 图 书 馆 书 店 客 运 站 航 站 楼 会 展 中 心 中 小 学 教 学 楼 公 共 厕 所 等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秒

33 页 码,33/121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注 :1 如 计 算 值 小 于 该 管 段 上 一 个 最 大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时, 应 采 用 一 个 最 大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作 为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如 计 算 值 大 于 该 管 段 上 按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累 加 所 得 流 量 值 时, 应 按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累 加 所 得 流 量 值 采 用 ; 3 有 大 便 器 延 时 自 闭 冲 洗 阀 的 给 水 管 段, 大 便 器 延 时 自 闭 冲 洗 阀 的 给 水 当 量 均 以 0.5 计, 计 算 得 到 的 附 加 1.20L/s 的 流 量 后, 为 该 管 段 的 给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 4 综 合 楼 建 筑 的 值 应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宿 舍 (Ⅲ Ⅳ 类 )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活 间 公 共 浴 室 职 工 食 堂 或 营 业 餐 馆 的 厨 房 体 育 场 馆 剧 院 普 通 理 化 实 验 室 等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34 页 码,34/121 注 :1 如 计 算 值 小 于 该 管 段 上 一 个 最 大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时, 应 采 用 一 个 最 大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作 为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大 便 器 自 闭 式 冲 洗 阀 应 单 列 计 算, 当 单 列 计 算 值 小 于 1.2L/s 时, 以 1.2L/s 计 ; 大 于 1.2L/s 时, 以 计 算 值 计

35 页 码,35/121

36 页 码,36/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配 水 管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宜 按 管 道 的 连 接 方 式, 采 用 管 ( 配 ) 件 当 量 长 度 法 计 算 当 管 道 的 管 ( 配 ) 件 当 量 长 度 资 料 不 足 时, 可 按 下 列 管 件 的 连 接 状 况, 按 管 网 的 沿 程 水 头 损 失 的 百 分 数 取 值 : 1 管 ( 配 ) 件 内 径 与 管 道 内 径 一 致,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25%~3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15%~ 20%; 2 管 ( 配 ) 件 内 径 略 大 于 管 道 内 径,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50%~6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30%~ 35%; 3 管 ( 配 ) 件 内 径 略 小 于 管 道 内 径, 管 ( 配 ) 件 的 插 口 插 入 管 口 内 连 接,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70%~ 8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35%~40% 注 : 阀 门 和 螺 纹 管 件 的 摩 阻 损 失 可 按 附 录 D 确 定 水 表 的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选 用 产 品 所 给 定 的 压 力 损 失 值 计 算 在 未 确 定 具 体 产 品 时, 可 按 下 列 情 况 取 用 : 1 住 宅 入 户 管 上 的 水 表, 宜 取 0.01MPa; 2 建 筑 物 或 小 区 引 入 管 上 的 水 表, 在 生 活 用 水 工 况 时, 宜 取 0.03MPa; 在 校 核 消 防 工 况 时, 宜 取 0.05MPa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的 水 头 损 失, 阀 后 动 水 压 宜 按 阀 后 静 水 压 的 80%~90% 采 用 管 道 过 滤 器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宜 取 0.01MPa 倒 流 防 止 器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相 应 产 品 测 试 参 数 确 定 3.7 水 塔 水 箱 贮 水 池 小 区 采 用 水 塔 作 为 生 活 用 水 的 调 节 构 筑 物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塔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 2 有 冻 结 危 险 的 水 塔 应 有 保 温 防 冻 措 施 小 区 生 活 用 贮 水 池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小 区 生 活 用 贮 水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根 据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量 和 安 全 贮 水 量 等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37 页 码,37/121 1)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量 应 按 流 入 量 和 供 出 量 的 变 化 曲 线 经 计 算 确 定, 资 料 不 足 时 可 按 小 区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量 的 15%~20% 确 定 ; 2) 安 全 贮 水 量 应 根 据 城 镇 供 水 制 度 供 水 可 靠 程 度 及 小 区 对 供 水 的 保 证 要 求 确 定 ; 3) 当 生 活 用 水 贮 水 池 贮 存 消 防 用 水 时, 消 防 贮 水 量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消 防 规 范 执 行 2 贮 水 池 宜 分 成 容 积 基 本 相 等 的 两 格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低 位 贮 水 池 ( 箱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贮 水 池 ( 箱 )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按 进 水 量 与 用 水 量 变 化 曲 线 经 计 算 确 定 ; 当 资 料 不 足 时, 宜 按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用 水 量 的 20%~25% 确 定 ; 2 池 ( 箱 ) 外 壁 与 建 筑 本 体 结 构 墙 面 或 其 他 池 壁 之 间 的 净 距, 应 满 足 施 工 或 装 配 的 要 求, 无 管 道 的 侧 面,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0.7m; 安 装 有 管 道 的 侧 面,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且 管 道 外 壁 与 建 筑 本 体 墙 面 之 间 的 通 道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0.6m; 设 有 人 孔 的 池 顶, 顶 板 面 与 上 面 建 筑 本 体 板 底 的 净 空 不 应 小 于 0.8m; 3 贮 水 池 ( 箱 ) 不 宜 毗 邻 电 气 用 房 和 居 住 用 房 或 在 其 下 方 ; 4 贮 水 池 内 宜 设 有 水 泵 吸 水 坑, 吸 水 坑 的 大 小 和 深 度, 应 满 足 水 泵 或 水 泵 吸 水 管 的 安 装 要 求 无 调 节 要 求 的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可 设 置 吸 水 井, 吸 水 井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水 泵 3min 的 设 计 流 量 吸 水 井 的 其 他 要 求 应 符 合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生 活 用 水 高 位 水 箱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由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夜 间 直 接 进 水 的 高 位 水 箱 的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容 积, 宜 按 用 水 人 数 和 最 高 日 用 水 定 额 确 定 ; 由 水 泵 联 动 提 升 进 水 的 水 箱 的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容 积, 不 宜 小 于 最 大 用 水 时 水 量 的 50%; 2 高 位 水 箱 箱 壁 与 水 箱 间 墙 壁 及 箱 顶 与 水 箱 间 顶 面 的 净 距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2 款 的 规 定, 箱 底 与 水 箱 间 地 面 板 的 净 距, 当 有 管 道 敷 设 时 不 宜 小 于 0.8m; 3 水 箱 的 设 置 高 度 ( 以 底 板 面 计 ) 应 满 足 最 高 层 用 户 的 用 水 水 压 要 求, 当 达 不 到 要 求 时, 宜 采 取 管 道 增 压 措 施 建 筑 物 贮 水 池 ( 箱 ) 应 设 置 在 通 风 良 好 不 结 冻 的 房 间 内 水 塔 水 池 水 箱 等 构 筑 物 应 设 进 水 管 出 水 管 溢 流 管 泄 水 管 和 信 号 装 置,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水 池 ( 箱 ) 设 置 和 管 道 布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3.2.9~ 条 有 关 防 止 水 质 污 染 的 规 定 ; 2 进 出 水 管 宜 分 别 设 置, 并 应 采 取 防 止 短 路 的 措 施 ; 3 当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压 力 直 接 进 水 时, 应 设 置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控 制 阀 直 径 应 与 进 水 管 管 径 相 同, 当 采 用 直 接 作 用 式 浮 球 阀 时 不 宜 少 于 两 个, 且 进 水 管 标 高 应 一 致 ; 4 当 水 箱 采 用 水 泵 加 压 进 水 时, 应 设 置 水 箱 水 位 自 动 控 制 水 泵 开 停 的 装 置 当 一 组 水 泵 供 给 多 个 水 箱 进 水 时, 在 进 水 管 上 宜 装 设 电 讯 号 控 制 阀, 由 水 位 监 控 设 备 实 现 自 动 控 制 ; 5 溢 流 管 宜 采 用 水 平 喇 叭 口 集 水 ; 喇 叭 口 下 的 垂 直 管 段 不 宜 小 于 4 倍 溢 流 管 管 径 溢 流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能 排 泄 水 塔 ( 池 箱 ) 的 最 大 入 流 量 确 定, 并 宜 比 进 水 管 管 径 大 一 级 ; 6 泄 水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水 池 ( 箱 ) 泄 空 时 间 和 泄 水 受 体 排 泄 能 力 确 定 当 水 池 ( 箱 ) 中 的 水 不 能 以 重 力 自 流 泄 空 时, 应 设 置 移 动 或 固 定 的 提 升 装 置 ; 7 水 塔 水 池 应 设 水 位 监 视 和 溢 流 报 警 装 置, 水 箱 宜 设 置 水 位 监 视 和 溢 流 报 警 装 置 信 息 应 传 至 监 控 中 心 生 活 用 水 中 途 转 输 水 箱 的 转 输 调 节 容 积 宜 取 转 输 水 泵 5min~10min 的 流 量

38 页 码,38/ 增 压 设 备 泵 房 选 择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加 压 水 泵,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泵 的 Q~H 特 性 曲 线, 应 是 随 流 量 的 增 大, 扬 程 逐 渐 下 降 的 曲 线 ; 注 : 对 Q~H 特 性 曲 线 存 在 有 上 升 段 的 水 泵, 应 分 析 在 运 行 工 况 中 不 会 出 现 不 稳 定 工 作 时 方 可 采 用 2 应 根 据 管 网 水 力 计 算 进 行 选 泵 水 泵 应 在 其 高 效 区 内 运 行 ; 3 生 活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泵 机 组 应 设 备 用 泵, 备 用 泵 的 供 水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运 行 水 泵 的 供 水 能 力 水 泵 宜 自 动 切 换 交 替 运 行 小 区 的 给 水 加 压 泵 站, 当 给 水 管 网 无 调 节 设 施 时, 宜 采 用 调 速 泵 组 或 额 定 转 速 泵 编 组 运 行 供 水 泵 组 的 最 大 出 水 量 小 应 小 于 小 区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生 活 与 消 防 合 用 给 水 管 道 系 统 还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以 消 防 工 况 校 核 建 筑 物 内 采 用 高 位 水 箱 调 节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时, 水 泵 的 最 大 出 水 量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调 速 泵 组 供 水 时, 应 按 系 统 最 大 设 计 流 量 选 泵, 调 速 泵 在 额 定 转 速 时 的 工 作 点, 应 位 于 水 泵 高 效 区 的 末 端 A 变 频 调 速 泵 组 电 源 应 可 靠, 并 宜 采 用 双 电 源 或 双 回 路 供 电 方 式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气 压 给 水 设 备 供 水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应 满 足 管 网 最 不 利 处 的 配 水 点 所 需 水 压 ; 2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使 管 网 最 大 水 压 处 配 水 点 的 水 压 大 于 0.55MPa; 3 水 泵 ( 或 泵 组 ) 的 流 量 ( 以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平 均 压 力 计, 其 对 应 的 水 泵 扬 程 的 流 量 ), 不 应 小 于 给 水 系 统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的 1.2 倍 ; 4 气 压 水 罐 的 调 节 容 积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39 页 码,39/ 水 泵 宜 自 灌 溪 水, 卧 式 离 心 泵 的 泵 顶 放 气 孔 立 式 多 级 离 心 泵 吸 水 端 第 一 级 ( 段 ) 泵 体 可 置 于 最 低 设 计 水 位 标 高 一 下, 每 台 水 泵 宜 设 置 单 独 从 水 池 吸 水 的 吸 水 管 吸 水 管 内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1.0m/s ~1.2m/s; 吸 水 管 口 应 设 置 喇 叭 口 喇 叭 口 宜 向 下, 低 于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不 宜 小 于 0.3m, 当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空 气 被 吸 入 的 措 施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至 池 底 的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0.8 借 吸 水 管 管 径, 且 不 应 小 于 0.1m;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边 缘 与 池 壁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5 倍 吸 水 管 管 径 ; 吸 水 管 与 吸 水 管 之 间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3.5 倍 吸 水 管 管 径 ( 管 径 以 相 邻 两 者 的 平 均 值 计 ) 注 : 当 水 池 水 位 不 能 满 足 水 泵 自 灌 启 动 水 位 时, 应 有 防 止 水 泵 空 载 启 动 的 保 护 措 施 当 每 台 水 泵 单 独 从 水 池 吸 水 有 困 难 时, 可 采 用 单 独 从 吸 水 总 管 上 自 灌 吸 水, 吸 水 总 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吸 水 总 管 伸 入 水 池 的 引 水 管 不 宜 少 于 2 条, 当 一 条 引 水 管 发 生 故 障 时, 其 余 引 水 管 应 能 通 过 全 部 设 计 流 量 每 条 引 水 管 上 应 设 闸 门 ; 注 : 水 池 有 独 立 的 两 个 及 以 上 的 分 格, 每 格 有 一 条 引 水 管, 可 视 为 有 两 条 以 上 引 水 管 2 引 水 管 宜 设 向 下 的 喇 叭 口, 喇 叭 口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中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的 相 应 规 定, 但 喇 叭 口 低 于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的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0.3m; 3 吸 水 总 管 内 的 流 速 应 小 于 1.2m/s; 4 水 泵 吸 水 管 与 吸 水 总 管 的 连 接, 应 采 用 管 顶 平 接, 或 高 出 管 顶 连 接 自 吸 式 水 泵 每 台 应 设 置 独 立 从 水 池 吸 水 的 吸 水 管 水 泵 以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计 算 的 允 许 安 装 高 度, 应 根 据 当 地 的 大 气 压 力 最 高 水 温 时 的 饱 和 蒸 汽 压 水 泵 的 汽 蚀 余 量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和 吸 水 管 路 的 水 头 损 失, 经 计 算 确 定, 并 应 有 安 全 余 量 安 全 余 量 应 不 小 于 0.3m

40 页 码,40/ 每 台 水 泵 的 出 水 管 上, 应 装 设 压 力 表 止 回 阀 和 阀 门 ( 符 合 多 功 能 阀 安 装 条 件 的 出 水 管, 可 用 多 功 能 阀 取 代 止 回 阀 和 阀 门 ), 必 要 时 应 设 置 水 锤 消 除 装 置 自 灌 式 吸 水 的 水 泵 吸 水 管 上 应 装 设 阀 门, 并 宜 装 设 管 道 过 滤 器 小 区 独 立 设 置 的 水 泵 房, 宜 靠 近 用 水 大 户 水 泵 机 组 的 欲 行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3096 的 要 求 民 用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的 生 活 给 水 泵 房 不 应 毗 邻 居 住 用 房 或 在 其 上 层 或 下 层, 水 泵 机 组 宜 设 在 水 池 的 侧 面 下 方, 单 台 泵 可 设 于 水 池 内 或 管 道 内, 其 运 行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的 规 定 建 筑 物 内 的 给 水 泵 房, 应 采 用 下 列 减 振 防 噪 措 施 : 1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水 泵 机 组 ; 2 吸 水 管 和 出 水 管 上 应 设 置 减 振 装 置 ; 3 水 泵 机 组 的 基 础 应 设 置 减 振 装 置 ; 4 管 道 支 架 吊 架 和 管 道 穿 墙 楼 板 处, 应 采 取 防 止 固 体 传 声 措 施 ; 5 必 要 时, 泵 房 的 墙 壁 和 天 花 应 采 取 隔 音 吸 音 处 理 设 置 水 泵 的 房 间, 应 设 排 水 设 施 ; 通 风 应 良 好, 不 得 结 冻 水 泵 机 组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表 规 定 注 :1 水 泵 侧 面 有 管 道 时, 外 轮 廓 面 计 至 管 道 外 壁 面 2 水 泵 机 组 是 指 水 泵 与 电 动 机 的 联 合 体, 或 已 安 装 在 金 属 座 架 上 的 多 台 水 泵 组 合 体 水 泵 基 础 高 出 地 面 的 高 度 应 便 于 水 泵 安 装, 不 应 小 于 0.10m; 泵 房 内 管 道 管 外 底 距 地 面 或 管 沟 底 面 的 距 离, 当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150mm 时, 不 应 小 于 0.20m, 当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200mm 时, 不 应 小 于 0.25m 泵 房 内 宜 有 机 修 水 泵 的 场 地, 检 修 场 地 尺 寸 宜 按 水 泵 或 电 机 外 形 尺 寸 四 周 有 不 小 于 0.7m 的 通 道 确 定 泵 房 内 配 电 柜 和 控 制 柜 前 面 通 道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1.5m 泵 房 内 设 置 手 动 起 重 设 备 3. 9 游 泳 池 与 水 上 游 乐 池

41 页 码,41/ ( 此 条 删 除 )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我 过 现 行 标 准 的 游 泳 池 水 质 标 准 CJ 244 的 要 求 A 世 界 级 比 赛 用 和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游 泳 池 的 池 水 水 质 标 准,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符 合 国 际 游 泳 协 会 (FINA) 的 相 关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初 次 充 水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补 充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应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的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淋 浴 等 生 活 用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的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应 循 环 使 用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循 环 周 期 应 根 据 池 的 类 型 用 途 池 水 容 积 水 深 游 泳 负 荷 等 因 数 确 定, 可 按 表 采 用 注 : 池 水 的 循 环 次 数 可 按 每 日 使 用 时 间 与 循 环 周 期 的 比 值 确 定 不 同 使 用 功 能 的 游 泳 池 应 分 别 设 置 各 自 独 立 的 循 环 系 统 水 上 游 乐 池 循 环 水 系 统 应 根 据 水 质 水 温 水 压 和 使 用 功 能 等 因 素, 设 计 成 一 个 或 若 干 个 独 立 的 循 环 系 统 循 环 水 应 经 过 滤 加 药 和 消 毒 等 净 化 处 理, 必 要 时 还 应 进 行 加 热

42 页 码,42/ 循 环 水 的 预 净 化 应 在 循 环 水 泵 的 吸 水 管 上 装 设 毛 发 聚 集 器 3.9.8A 循 环 水 净 化 工 艺 流 程 应 根 据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用 途 水 质 要 求 游 泳 负 荷 消 毒 方 法 等 因 素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确 定 水 上 游 乐 池 滑 道 润 滑 水 系 统 的 循 环 水 泵, 必 须 设 置 备 用 泵 循 环 水 过 滤 宜 采 用 压 力 过 滤 器, 压 力 过 滤 器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过 滤 器 的 滤 速 应 根 据 泳 池 的 类 型 滤 料 种 类 确 定 专 用 游 泳 池 公 共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等 宜 采 用 滤 速 15m/h~25m/h 石 英 砂 中 速 过 滤 器 或 硅 藻 土 低 速 过 滤 器 ; 2 过 滤 器 的 个 数 及 单 个 过 滤 器 面 积, 应 根 据 循 环 流 量 的 大 小 运 行 维 护 等 情 况, 通 过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确 定, 且 不 宜 少 于 两 个 ; 3 过 滤 器 宜 采 用 水 进 行 反 冲 洗,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宜 采 用 气 水 组 合 反 冲 洗 过 滤 器 反 冲 洗 宜 采 用 游 泳 池 水 ; 当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时, 冲 洗 管 道 不 得 与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水 压 的 给 水 管 道 直 接 连 接 循 环 水 在 净 化 过 程 中 应 投 加 下 列 药 剂 : 1 过 滤 前 应 投 加 混 凝 剂 ; 2 根 据 消 毒 剂 品 种, 宜 在 消 毒 前 投 加 ph 值 调 节 剂 ; 3 应 根 据 气 候 条 件 和 池 水 水 质 变 化, 不 定 期 地 间 断 式 投 加 除 藻 剂 ; 4 应 根 据 池 水 的 ph 值 总 碱 度 钙 硬 度 总 溶 解 固 体 等 水 质 参 数, 投 加 水 质 平 衡 药 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必 须 进 行 消 毒 杀 菌 处 理 消 毒 剂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杀 菌 消 毒 能 力 强, 并 有 持 续 杀 菌 功 能 ; 2 不 造 成 水 和 环 境 污 染, 不 改 变 池 水 水 质 ; 3 对 人 体 无 刺 激 或 刺 激 性 很 小 ; 4 对 建 筑 结 构 设 备 和 管 道 无 腐 蚀 或 轻 微 腐 蚀 ; 5 费 用 低, 且 能 就 地 取 材 使 用 瓶 装 氯 气 消 毒 时, 氯 气 必 须 采 用 负 压 自 动 投 加 方 式, 严 禁 将 氯 直 接 注 入 游 泳 池 水 中 的 投 加 方 式 加 氯 间 应 设 置 防 毒 防 火 和 防 爆 装 置, 并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设 计 温 度 应 根 据 池 的 类 型 按 表 确 定 :

43 页 码,43/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加 热 所 需 热 量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加 热 方 式 宜 采 用 间 接 式 并 应 优 先 采 用 余 热 和 废 热 太 阳 能 等 天 然 热 能 作 为 热 源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初 次 充 水 时 间, 应 根 据 使 用 性 质 城 镇 给 水 条 件 等 确 定, 游 泳 池 不 宜 超 过 48h; 水 上 游 乐 池 不 宜 超 过 72h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补 充 水 量 可 按 表 确 定 大 型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应 采 用 平 衡 水 池 或 补 充 水 箱 间 接 补 水 注 :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最 小 补 充 水 量 应 保 证 一 个 月 内 池 水 全 部 更 新 一 次 A 家 庭 游 泳 池 等 小 型 游 泳 池 当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直 接 补 ( 充 ) 水 时, 补 充 水 管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止 回 流 污 染 的 措 施

44 页 码,44/ 顺 流 式 ; 混 合 式 循 环 给 水 方 式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宜 设 置 平 衡 水 位 的 平 衡 水 池 ; 逆 流 式 循 环 给 水 方 式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应 设 置 平 衡 水 量 的 均 衡 水 池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进 水 口 回 水 口 的 数 量 应 满 足 循 环 流 量 的 要 求, 设 置 位 置 应 使 游 泳 池 内 水 流 均 匀 不 产 生 涡 流 和 短 流 A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进 水 口 池 底 回 水 口 和 泄 水 口 的 格 栅 孔 隙 的 大 小, 应 防 止 卡 入 游 泳 者 手 指 脚 趾 泄 水 口 的 数 量 应 满 足 不 会 产 生 负 压 造 成 对 人 体 的 伤 害 B 采 用 池 底 回 水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回 水 口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2 个 / 座 其 格 栅 孔 隙 的 水 流 速 度 不 应 大 于 0.2m/s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泄 水 口, 应 设 置 在 池 底 的 最 低 处 游 泳 池 应 设 置 池 岸 式 溢 流 水 槽 进 入 公 共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通 道, 应 设 置 浸 脚 消 毒 池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管 道 设 备 容 器 和 附 件, 均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材 质 或 内 壁 涂 衬 耐 腐 蚀 材 料 其 材 质 与 涂 衬 材 料 应 符 合 有 关 卫 生 标 准 要 求 比 赛 用 跳 水 池 必 须 设 置 水 面 制 波 和 喷 水 装 置 跳 水 池 的 水 面 波 浪 应 为 均 匀 波 纹 小 浪, 浪 高 宜 为 25mm~40mm A 跳 水 池 起 泡 制 波 和 安 全 保 护 气 浪 采 用 的 压 缩 空 气, 应 低 温 洁 净 不 含 杂 志 无 油 污 和 异 味 ( 此 条 删 除 ) ( 此 条 删 除 ) 3.10 循 环 冷 却 水 及 冷 却 塔 设 计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宜 采 用 敞 开 式, 当 需 采 用 间 接 换 热 时, 可 采 用 密 闭 式 ; 2 对 于 水 温 水 质 运 行 等 要 求 差 别 较 大 的 设 备,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宜 分 开 设 置 ; 3 敞 开 式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满 足 被 冷 却 设 备 的 水 质 要 求 ; 4 设 备 管 道 设 计 时 应 能 使 循 环 系 统 的 余 压 充 分 利 用 ; 5 冷 却 水 的 热 量 宜 回 收 利 用 ; 6 当 建 筑 物 内 有 需 要 全 年 供 冷 的 区 域, 在 冬 季 气 候 条 件 适 宜 时 宜 利 用 冷 却 塔 作 为 冷 源 提 供 空 调 用 冷 水 冷 却 塔 设 计 计 算 所 选 用 的 空 气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应 与 所 服 务 的 空 调 等 系 统 的 设 计 空 气

45 页 码,45/121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相 吻 合, 应 采 用 历 年 平 均 不 保 证 50h 的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冷 却 塔 位 置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下 列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 1 气 流 应 通 畅, 湿 热 空 气 回 流 影 响 小, 且 应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的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 2 冷 却 塔 不 应 布 置 在 热 源 废 气 和 烟 气 排 放 口 附 近, 不 宜 布 置 在 高 大 建 筑 物 中 间 的 狭 长 地 带 上 ; 3 冷 却 塔 与 相 邻 建 筑 物 之 间 的 距 离, 除 满 足 塔 的 通 风 要 求 外, 还 应 考 虑 噪 声 飘 水 等 对 建 筑 物 的 影 响 选 用 成 品 冷 却 塔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按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的 热 力 特 性 曲 线 选 定, 设 计 循 环 水 量 不 宜 超 过 冷 却 塔 的 额 定 水 量 ; 当 循 环 水 量 达 不 到 额 定 水 量 的 80% 时, 应 对 冷 却 塔 的 配 水 系 统 进 行 校 核 ; 2 冷 却 塔 应 冷 效 高 能 源 省 噪 声 低 重 量 轻 体 积 小 寿 命 长 安 装 维 护 简 单 飘 水 少 ; 3 材 料 应 为 阻 燃 型, 并 应 符 合 防 火 要 求 ; 4 数 量 宜 与 冷 却 水 用 水 设 备 的 数 量 控 制 运 行 相 匹 配 ; 5 塔 的 形 状 应 按 建 筑 要 求, 占 地 面 积 及 设 置 地 点 确 定 ; 6 当 冷 却 塔 的 布 置 不 能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时,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并 对 塔 的 热 力 性 能 进 行 校 核 当 可 能 有 冻 结 危 险 时, 冬 季 运 行 的 冷 却 塔 应 采 取 防 冻 措 施 冷 却 塔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冷 却 塔 宜 单 排 布 置 ; 当 需 多 排 布 置 时, 塔 排 之 间 的 距 离 应 保 证 塔 排 同 时 工 作 时 的 进 风 量 ; 2 单 侧 进 风 塔 的 进 风 面 宜 面 向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 双 侧 进 风 塔 的 进 风 面 宜 平 行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 3 冷 却 塔 进 风 侧 离 建 筑 物 的 距 离, 宜 大 于 塔 进 风 口 高 度 的 2 倍 ; 冷 却 塔 的 四 周 除 满 足 通 风 要 求 和 管 道 安 装 位 置 外, 还 应 留 有 检 修 通 道 ; 通 道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冷 却 塔 应 设 置 在 专 用 的 基 础 上, 不 得 直 接 设 置 在 楼 板 或 屋 面 上 环 境 对 噪 声 要 求 较 高 时, 冷 却 塔 可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冷 却 塔 的 位 置 宜 远 离 对 噪 声 敏 感 的 区 域 ; 2 应 采 用 低 噪 声 型 或 超 低 噪 声 型 冷 却 塔 ; 3 进 水 管 出 水 管 补 充 水 管 上 应 设 置 隔 振 防 噪 装 置 ; 4 冷 却 塔 基 础 应 设 置 隔 振 装 置 ; 5 建 筑 上 应 采 取 隔 声 吸 音 屏 障 循 环 水 泵 的 台 数 宜 与 冷 水 机 组 相 匹 配 循 环 水 泵 的 出 水 量 应 按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确 定, 扬 程 应 按 设 备 和 管 网 循 环 水 压 要 求 确 定, 并 应 复 核 水 泵 泵 壳 承 压 能 力 冷 却 塔 循 环 管 道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下 列 数 值 : 1 循 环 干 管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250mm 时, 应 为 1.5m/s~2.0m/s; 管 径 大 于 250mm 小 于 500mm 时, 应 为 2.0m/s~2.5m/s;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500mm 时, 应 为 2.5m/s~3.0m/s; 2 当 循 环 水 泵 从 冷 却 塔 集 水 池 中 吸 水 时, 吸 水 管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1.0m/s~1.2m/s; 当 循 环 水 泵 直 接 从 循 环 管 道 吸 水, 且 吸 水 管 直 径 小 于 等 于 250mm 时, 流 速 宜 为 1.0m/s~1.5m/s, 当 吸 水 管 直 径 大 于 250mm 时, 流 速 宜 为 1.5m/s~2.0m/s 水 泵 出 水 管 的 流 速 可 采 用 循 环 干 管 下 限 流 速

46 页 码,46/ 冷 却 塔 集 水 池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集 水 池 容 积 应 按 下 列 第 1) 项 第 2) 项 因 素 的 水 量 之 和 确 定, 并 应 满 足 第 3) 项 的 要 求 : 1) 布 水 装 置 和 淋 水 填 料 的 附 着 水 量, 宜 按 循 环 水 量 的 1.2%~1.5% 确 定 ; 2) 停 泵 时 因 重 力 流 入 的 管 道 水 容 量 ; 3) 水 泵 吸 水 口 所 需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应 根 据 吸 水 管 内 流 速 确 定, 当 流 速 小 于 等 于 0.6m/s 时,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3m; 当 流 速 为 1.2m/s 时,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6m 2 当 选 用 成 品 冷 却 塔 时, 应 按 本 条 第 1 款 的 规 定, 对 其 集 水 盘 的 容 积 进 行 核 算, 当 不 满 足 要 求 时, 应 加 大 集 水 盘 深 度 或 另 设 集 水 池 ; 3 不 设 集 水 池 的 多 台 冷 却 塔 并 联 使 用 时, 各 塔 的 集 水 盘 宜 设 连 通 管 ; 当 无 法 设 置 连 通 管 时, 回 水 横 干 管 的 管 径 应 放 大 一 级 ; 连 通 管 回 水 管 与 各 塔 出 水 管 的 连 接 应 为 管 顶 平 接 ; 塔 的 出 水 口 应 采 取 防 止 空 气 吸 入 的 措 施 ; 4 每 台 ( 组 ) 冷 却 塔 应 分 别 设 置 补 充 水 管 泄 水 管 排 污 及 溢 流 管 ; 补 水 方 式 宜 采 用 浮 球 阀 或 补 充 水 箱 当 多 台 冷 却 塔 共 用 集 水 池 时, 可 设 置 一 套 补 充 水 管 泄 水 管 排 污 及 溢 流 管 冷 却 塔 补 充 水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A 冷 却 塔 补 充 水 总 管 上 应 设 置 水 表 等 计 量 装 置 建 筑 空 调 系 统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应 有 过 滤 缓 蚀 阻 垢 杀 菌 灭 藻 等 水 处 理 措 施 旁 流 处 理 水 量 可 根 据 去 除 悬 浮 物 或 溶 解 固 体 分 别 计 算 当 采 用 过 滤 处 理 去 除 悬 浮 物 时, 过 滤 水 量 宜 为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的 1%~5% 水 景 水 景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相 关 的 水 景 的 水 质 标 准 当 无 法 满 足 时, 应 进 行 水 质 净 化 处 理 水 景 用 水 应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系 统 的 补 充 水 量 应 根 据 蒸 发 飘 失 渗 漏 排 污 等 损 失 确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 GB50263 97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1997 8 1 [1997]36 1989 30 GB50263 97 1997 2 24 ----------------------------------------------------------------------------------------------------------------------------------------

More information

二次增压供水泵站建设标准

二次增压供水泵站建设标准 ( 送 审 稿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in Jiangsu 主 编 单 位 : 江 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城 市 建 设 与 管 理 处 参 编 单 位 : 南 京 市 供 水 节 水 管 理 处 南 京 水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给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FFBB7C0B8F8CBAEBCB0CFFBBBF0CBA8CFB5CDB3BCBCCAF5B9E6B7B E31322E32377A782E646F63>

<4D F736F F D20CFFBB7C0B8F8CBAEBCB0CFFBBBF0CBA8CFB5CDB3BCBCCAF5B9E6B7B E31322E32377A782E646F63> UDC G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50974-2014 消 防 给 水 及 消 火 栓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 报 批 稿 )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2014 01 19 发 布 2014 10 01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FFBB7C0B8F8CBAEBCB0CFFBBBF0CBA8CFB5CDB3BCBCCAF5B9E6B7B6D3A1CBA2D0A3B6D4B8E5B6A8B8E530383231C8ABCEDEBADBBCA3A3A8CCF5CEC4BCB0CBB5C3F7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FFBB7C0B8F8CBAEBCB0CFFBBBF0CBA8CFB5CDB3BCBCCAF5B9E6B7B6D3A1CBA2D0A3B6D4B8E5B6A8B8E530383231C8ABCEDEBADBBCA3A3A8CCF5CEC4BCB0CBB5C3F7A3A92E646F63> UDC G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 50974-2014 消 防 给 水 及 消 火 栓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 此 文 本 为 报 批 稿, 仅 供 宣 贯 培 训 班 参 考 使 用, 最 终 版 本 以 中 国 计 划 出

More information

童 或 老 人 在 吸 食 果 冻 时 存 在 进 入 气 管 或 支 气 管 的 隐 患 建 议 三 周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必 须 在 监 护 人 的 指 导 下 食 用 学 龄 儿 童 和 老 人 用 小 勺 取 食, 细 嚼 慢 咽 此 外, 果 冻 可 以 给 人 以 饱 腹 感, 儿

童 或 老 人 在 吸 食 果 冻 时 存 在 进 入 气 管 或 支 气 管 的 隐 患 建 议 三 周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必 须 在 监 护 人 的 指 导 下 食 用 学 龄 儿 童 和 老 人 用 小 勺 取 食, 细 嚼 慢 咽 此 外, 果 冻 可 以 给 人 以 饱 腹 感, 儿 果 冻 的 消 费 提 示 一 儿 童 和 老 人 应 谨 慎 食 用 果 冻 由 于 幼 儿 身 体 的 自 我 保 护 机 制 发 育 还 不 完 全, 而 老 人 的 身 体 机 能 有 所 下 降, 所 以 三 岁 以 下 儿 果 冻 是 以 水 食 糖 等 为 主 要 原 料, 辅 以 增 稠 剂 ( 卡 拉 胶 等 ) 等 食 品 添 加 剂, 添 加 或 不 添 加 魔 芋 粉 果 蔬

More information

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风 电 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 征 求 意 见 稿 ) 水 电 水 利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2010 年 5 月 1 前 言 风 电 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2006 年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投 资 估 算 指 标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方 法 与 参 数 编 制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建 标 函 2006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P GB 50242 2002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drainage and heating works 2000-03-15 2002-04-01 [2002]62 > ( [1996]4 ) GB 502422002 2002 4 1 3.3.2 3.3.16 4.1.24.2.34.3.15.2.18.2.18.3.18.5.18.5.28.6.18.6.39.2.7

More information

郑 州 市 煤 炭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实 施 标 准 (2014) 第 一 章 采 掘 工 程 类 违 法 行 为 第 一 条 擅 自 开 采 保 安 煤 柱 或 采 用 危 及 相 邻 煤 矿 生 产 安 全 危 险 方 法 进 行 采 矿 作 业 的 违 法 行 为 法 律 规 定 :

郑 州 市 煤 炭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实 施 标 准 (2014) 第 一 章 采 掘 工 程 类 违 法 行 为 第 一 条 擅 自 开 采 保 安 煤 柱 或 采 用 危 及 相 邻 煤 矿 生 产 安 全 危 险 方 法 进 行 采 矿 作 业 的 违 法 行 为 法 律 规 定 : 郑 煤 2014 158 号 关 于 印 发 郑 州 市 煤 炭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实 施 标 准 的 通 知 局 机 关 各 处 ( 室 ) 二 级 机 构 : 现 将 郑 州 市 煤 炭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实 施 标 准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原 郑 州 市 煤 炭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 郑 州 市 煤 炭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实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 )》的请示

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 )》的请示 衢 州 市 规 划 局 文 件 衢 规 2014 33 号 衢 州 市 规 划 局 关 于 印 发 衢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 暂 行 ) 的 通 知 局 属 各 分 局 直 属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处 室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规 范 市 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范, 参

More information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北 京 市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地 方 立 法 参 考 资 料 北 京 市 气 象 局 政 策 法 规 处 二 一 四 年 六 月 北 京 市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地 方 立 法 工 作 参 考 资 料 汇 编 气 象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1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条 例...8 人 工 影 响 天 气

More information

部 门 项 目 8 9 10 11 12 国 家 级 市 级 众 创 空 间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区 创 新 创 业 扶 持 办 法 ( 试 行 ) ( 大 渡 口 府 办 发 2015 71 ) 第 三 条 众 创 空 间 项 目 培 育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部 门 项 目 8 9 10 11 12 国 家 级 市 级 众 创 空 间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区 创 新 创 业 扶 持 办 法 ( 试 行 ) ( 大 渡 口 府 办 发 2015 71 ) 第 三 条 众 创 空 间 项 目 培 育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大 渡 口 区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目 录 合 计 :14 个 部 门,103 个 大 项,113 个 小 项 部 门 项 目 区 委 组 村 / 社 区 镇 街 区 委 1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接 收 1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接 收 其 他 类 关 于 印 发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和 党 费 收 缴 办 法 的 通 知 ( 渡 区 组 发 2012 366 ) 织 部 党 群 服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本4-8.doc

Microsoft Word - 文本4-8.doc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2 第 二 章 给 水 工 程 规 划...4 第 三 章 中 心 城 区 周 边 区 域 统 筹 供 水 规 划...14 第 四 章 非 常 规 水 源 利 用 规 划...15 第 五 章 供 水 检 测 能 力 和 智 能 化 建 设 规 划...19 文 本 第 六 章 节 约 用 水 规 划...21 第 七 章 城 市 供 水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AFD3CDBFE2C9E8BCC6B9E6B7B632303032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AFD3CDBFE2C9E8BCC6B9E6B7B6323030322E646F63> UD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P GB 50074-200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石 油 库 设 计 规 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 depot 报 批 稿 GB50074-2002 石 油 库 设 计 规 范 修 订 编 制 组 二 二 年 八 月 北 京 UD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P GB

More information

GF

GF Design code for sports building JGJ 312003 J 2652003 2003 1 JGJ 312003 2 JGJ 312003 5 3 144 3 1... 6 2... 8 3... 9 4... 11 4.1... 11 4.2... 12 4.3... 12 4.4... 21 5... 26 5.1... 26 5.2... 28 5.3... 28

More information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 Building Technology Experience Center concept air conditioning concept heat pump special energy-saving techniques in hydraulics Concrete core conditioning Initial situation Passive House Technology Experience

More information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1 工 程 设 计 1.1 水 量 水 质 和 水 压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GBJ13-86 2.0.3 生 活 饮 用 水 的 水 质,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当 按 建 筑 层 数 确 定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网 上 的 最 小 服 务 水 头 时, 一 层 为 10m, 二 层 为 12m, 二 层 以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 津 风 沙 源 治 理 二 期 工 程 林 业 建 设 项 目 技 术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京 津 风 沙 源 治 理 二 期 工 程 ( 以 下 简 称 京 津 二 期 工 程 ) 林 业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的 质 量 和 成 效, 特 制 定 本 技 术 规 定 第 二 条 京 津 二 期 工 程 林 业 建 设 必 须 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上海市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上 海 市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数 据 内 涵 说 明 V2.0 版 上 海 市 教 委 高 教 处 上 海 喆 思 (2015.07.02) 目 录 一 基 本 统 计 挃 标 说 明... 4 二 挃 标 解 释... 4 1. 全 日 制 在 校 本 科 生 数 及 占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比 例 ( 学 年 )... 4 2. 当 年 本 科 招 生 与 业 总 数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9 7 20 20 867 2009 2009107 2 2009108 5 2009109 10 2009111 24 555 29 1 2009107 2009 2009 6000 2 200915 6000, 2008 2012 3 4 200794 2009108 5 514 9 1 10 5 10 20 10 20 15 20 1 10 2 10 20 3 20 4 1 300% 261

More information

3A 吳嘉詠

3A 吳嘉詠 目 錄 新 詩 散 文 編 者 的 話 1A 蔡 樂 怡 雲 1 3C 葉 楚 甜 珍 貴 的 時 間 25 寫 作 能 抒 發 我 們 心 中 所 感 所 想, 亦 能 帶 給 我 們 無 限 想 像 的 空 間, 突 破 時 空 之 1B 陳 智 霖 蒲 公 英 2 3C 林 景 暉 珍 貴 的 經 驗 33 界 限, 無 遠 而 弗 屆 今 年 的 澂 川 小 集 收 集 各 個 級 別 同

More information

博士 文中所谓 父伯仪少有文学 是指程仪少有文 艺天赋 与官职 文学 也没有关系 不能将此 文 学 理解为 婺州文学 从 唐朝名画录 的语义逻辑判断 遂令修己 当为 遂令伯仪 原文如下 程修己 其先冀州人 祖大历中任越州医博士 父伯仪少有文学 时周昉任越州长史 遂令伯仪师事 凡 二 十 年 中 师

博士 文中所谓 父伯仪少有文学 是指程仪少有文 艺天赋 与官职 文学 也没有关系 不能将此 文 学 理解为 婺州文学 从 唐朝名画录 的语义逻辑判断 遂令修己 当为 遂令伯仪 原文如下 程修己 其先冀州人 祖大历中任越州医博士 父伯仪少有文学 时周昉任越州长史 遂令伯仪师事 凡 二 十 年 中 师 李万康 华东师范大学 艺术研究所 上海 200062 [ 摘 要 ]程修己是中晚唐最杰出的宫廷画家 他于文宗大和五年 831 任集贤院画直 宣宗大中五年 851 升翰林待诏 前后衔加 浮梁尉 昭武校尉 左骁卫将军 太子中舍和荣王府长史 在唐代职官体系中 画直和画待诏都是使职而非正官 所以程修己所带系 列官衔均为寓俸禄和秩品阶的虚衔 程修己的官历显示 至少到中唐 吏部就已经确立了画直到待诏的升迁制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G33.doc

Microsoft Word - G33.doc UDC P GB 50327 2001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decoration of housings 2001 12 09 2002 05 01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decoration of housings GB 50327-2001 2002 5 1 2002 [2001]266 ( [2001]87 ) GB 50327-2001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第十章 河川水文 一 地面水流的形成機制 1. 2. (1) (2) (overland flow) (sheet flow) (rill) (rilling) (gully) (gullying) (surface runoff) (3) (variable source area) (4) (headwater) 二 水系 流域及其特徵 1. (River system) 2. 3. (divide)

More information

社 会 单 位 消 防 安 全 四 个 能 力 建 设 灭 火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消 防 演 练 方 案 和 消 防 技 能 训 练 规 程 指 导 手 册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制 二 一 年 九 月 目 录 三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防 火 监 督 处 指 导 制 定 的 类 型 预 案 方 案 模 版 (1) 北 京 宜 禾 钱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总 论 2 需 求 预 测 3 产 品 方 案 及 生 产 规 模 4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5 原 材 料 燃 料 及 公 用 系 统 的 供 应 6 厂 区 建 设 条 件 和 方 案 7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8 环 境 保 护 9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10 消 防 11

目 录 1 总 论 2 需 求 预 测 3 产 品 方 案 及 生 产 规 模 4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5 原 材 料 燃 料 及 公 用 系 统 的 供 应 6 厂 区 建 设 条 件 和 方 案 7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8 环 境 保 护 9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10 消 防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工 程 编 号 :21028 工 程 咨 询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 工 咨 乙 1032915005 广 东 太 安 堂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洗 剂 全 自 动 GMP 生 产 车 间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安 徽 省 四 方 综 合 设 计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O 年 十 一 月

More information

1 适 用 范 围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适 用 于 强 化 木 地 板 的 铺 装 前 准 备 铺 装 及 使 用 过 程 2 主 要 特 征 2.1 定 义 浸 渍 纸 层 压 木 质 地 板 ( 商 品 名 称 为 强 化 木 地 板 ) 是 以 一 层 或 多 层 专 用 纸 浸 渍 热

1 适 用 范 围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适 用 于 强 化 木 地 板 的 铺 装 前 准 备 铺 装 及 使 用 过 程 2 主 要 特 征 2.1 定 义 浸 渍 纸 层 压 木 质 地 板 ( 商 品 名 称 为 强 化 木 地 板 ) 是 以 一 层 或 多 层 专 用 纸 浸 渍 热 前 言 木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共 分 6 部 分, 分 别 为 实 木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多 层 实 木 复 合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三 层 实 木 复 合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强 化 木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竹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软 木 类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本 部 分 为 强 化 木 地 板 使 用 说 明 书, 涉 及 内 容 为

More informatio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do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doc GB50210 2001 [1998]244 GB50210 2001 2002 3 1 3.1.1 3.1.5 3.2.3 3.2.9 3.3.4 3.3.5 4.1.12 5.1.11 6.1.12 8.2.4 8.3.4 9.1.8 9.1.13 9.1.14 12.5.6 GBJ210 83 GBJ301 88 2001 11 1 [1998]244 JGJ73 91 GBJ301 88 10

More information

建 立 针 对 生 产 条 件 和 职 业 有 害 物 性 质 而 实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涉 及 工 人 在 完 成 职 业 活 动 工 作 过 程 的 变 化, 如 改 变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制 度 等 用 人 单 位 是 职

建 立 针 对 生 产 条 件 和 职 业 有 害 物 性 质 而 实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涉 及 工 人 在 完 成 职 业 活 动 工 作 过 程 的 变 化, 如 改 变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制 度 等 用 人 单 位 是 职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预 防 控 制 第 一 节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原 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落 实 职 业 病 预 防 措 施,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More information

武 汉 燃 气 信 息 网 华 中 地 区 燃 气 行 业 最 大 的 门 户 网 站 由 中 国 城 市 燃 气 协 会 产 品 委 湖 北 省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热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打 造 广 告 邀 请 函 武 汉 燃 气 信

武 汉 燃 气 信 息 网 华 中 地 区 燃 气 行 业 最 大 的 门 户 网 站 由 中 国 城 市 燃 气 协 会 产 品 委 湖 北 省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热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打 造 广 告 邀 请 函 武 汉 燃 气 信 武 汉 燃 气 信 息 网 华 中 地 区 燃 气 行 业 最 大 的 门 户 网 站 由 中 国 城 市 燃 气 协 会 产 品 委 湖 北 省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协 会 武 汉 市 燃 气 热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打 造 广 告 邀 请 函 武 汉 燃 气 信 息 网 全 新 升 级, 将 进 一 步 发 布 丰 富 新 颖 的 行 业 信 息, 增 强 信 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54\354\256i\(1\).doc)

(Microsoft Word - \254\354\256i\(1\).doc) 神 奇 的 滅 孑 師 太 ~~ 探 討 日 常 生 活 常 用 水 溶 液 及 植 物 對 於 消 滅 孑 孓 之 成 效 壹 研 究 動 機 春 眠 不 覺 曉, 處 處 蚊 子 咬, 夜 來 巴 掌 聲, 蚊 子 死 多 少? 夏 天 即 將 到 來, 蚊 子 的 惡 夢 一 直 困 擾 著 我 們 了, 班 上 同 學 舉 起 手 腳 指 著 一 個 一 個 紅 豆 冰 咒 念, 真 是 令

More information

From CEB Transmission Line 33W33kV 50Hz 3 160 VA 33kV/400V CEB Installation Consumer Pay Consumer Installation & Pay VCT WHM W 3CT 2VT CEB Installation DGE 150 kva DGE surge arrester M V F Cos 4P MCCB

More information

合, 采 取 有 效 的 跟 进 和 配 套 措 施,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防 止 出 现 管 理 脱 节, 不 断 提 高 政 府 管 理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法 治 化 水 平 附 件 :1. 省 政 府 决 定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2. 省 政 府 决

合, 采 取 有 效 的 跟 进 和 配 套 措 施,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防 止 出 现 管 理 脱 节, 不 断 提 高 政 府 管 理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法 治 化 水 平 附 件 :1. 省 政 府 决 定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2. 省 政 府 决 洪 泽 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洪 政 发 2015 72 号 洪 泽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省 市 取 消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的 通 知 各 镇 人 民 政 府, 各 街 道 办 事 处, 县 各 委 办 局, 县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和 省 政 府 有 关 取 消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评 比 达 标 表

More information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关 于 贯 彻 执 行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及 其 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公 安 局, 顺 德 区 公 安 局 : 现 将 公 安 部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 公 安 部 令 第 129 号, 以 下 简 称 规 定, 见 附 件 1) 及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监 督 管 理 法 律 文 书 ( 式 样 ) (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厦 门 市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厦 门 市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前 言 本 规 范 是 根 据 厦 门 市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求, 由 厦 门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编 制 编 制 组 总 结 了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LID 内 涝 防 治 径 流 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荆红卫 板.doc

Microsoft Word - 荆红卫 板.doc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213,33(2):319~327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北 京 北 运 河 水 系 水 质 污 染 特 征 及 污 染 来 源 分 析 荆 红 卫 1*, 张 志 刚 2 1, 郭 婧 (1.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中 心, 北 京 148;2. 核 与 辐 射 安 全 中 心, 北 京 182) 摘 要 : 以 北 运 河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C4EAC9EAB1A8D7A8D2B5BCBCCAF5C8FDBCB6B8DACEBB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C4EAC9EAB1A8D7A8D2B5BCBCCAF5C8FDBCB6B8DACEBBB5C4CDA8D6AA2E646F63> 贵 州 大 学 文 件 贵 大 发 2015 40 号 贵 州 大 学 关 于 2015 年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岗 位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校 直 各 单 位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省 属 高 等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岗 位 聘 用 评 议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教 师 发 2015

More information

恩 典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孩 子, 聆 听 他 们 分 享 本 周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无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十 诫 石 板 B 我 是 谁? 粘 土 牙 签 一 些 名 人 的 照

恩 典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孩 子, 聆 听 他 们 分 享 本 周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无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十 诫 石 板 B 我 是 谁? 粘 土 牙 签 一 些 名 人 的 照 少 学 课 儿 PRIMARY 第 四 课 上 帝 的 形 像 上 帝 的 形 像 参 考 资 料 出 19;20:1-20; 先 祖 与 先 知 第 27 章 存 心 节 爱 你 律 法 的 人, 有 大 平 安 什 么 都 不 能 使 他 们 绊 脚 诗 119:165 教 学 目 标 孩 子 们 可 以 知 道 : 他 们 可 以 在 每 一 条 诫 命 中 看 到 上 帝 的 爱 应 许 和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年 产 2 万 吨 无 纺 布 项 目 天 源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本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本

More information

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资 助 项 目 我 国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研 究 2013 年 1 月 本 报 告 为 中 国 发 展 研 究 基 金 会 2011-2012 年 发 展 研 究 项 目 资 助 课 题 的 成 果 之 一 课 题 负 责 人 : 杨 东 霞 农 业 部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课 题 组 成 员 : 冯 忠 泽 张 纪 新 于 占 海 贺 利

More information

...III 1...1 2...2 3...2 4...4 5...5 5.1...5 5.2...5 5.3...5 5.4...6 5.5...6 5.6...7 5.7...7 6...7 6.1...7 6.2...8 6.3...8 6.4...8 6.5...9 7...9 7.1..

...III 1...1 2...2 3...2 4...4 5...5 5.1...5 5.2...5 5.3...5 5.4...6 5.5...6 5.6...7 5.7...7 6...7 6.1...7 6.2...8 6.3...8 6.4...8 6.5...9 7...9 7.1.. HJ HJ/T 228-2005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hemical Disinfection Centralized Treatment Engineering on Medical Waste (On Trial) 2006-02-08 2006-03-15 ...III 1...1 2...2 3...2 4...4 5...5 5.1...5 5.2...5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本 标 准 的 全 部 技 术 内 容 为 强 制 性 本 标 准 中 的 蚊 香 水 分 电 热 片 蚊 香 片 最 低 持 效 期 与 粮 农 组 织 和 世 卫 组 织 农 药 标 准 制 订 和 使 用 手 册 一 致 性 程 度 为 等 效 本 标 准 将 毒 理 烟 尘 量 及

前 言 本 标 准 的 全 部 技 术 内 容 为 强 制 性 本 标 准 中 的 蚊 香 水 分 电 热 片 蚊 香 片 最 低 持 效 期 与 粮 农 组 织 和 世 卫 组 织 农 药 标 准 制 订 和 使 用 手 册 一 致 性 程 度 为 等 效 本 标 准 将 毒 理 烟 尘 量 及 ICS 65.100.10 G 2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家 用 卫 生 杀 虫 用 品 安 全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eneral secur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omestic sanitary insecticide ( 报 批 稿 ) 2008- - 发 布 2008- - 实 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More information

GB 第二版毕瑞凤.doc

GB 第二版毕瑞凤.doc UDC GB503452004 Technical c o d e f o r roof engineering 20040407 20040901 Technical c o d e f o r roof engineering GB503452004 2 0 0 491 2004 2 230 GB5034520 0 4 200491 3.0.14.2.14.2.44.2.65.1.35.3.25.3.36.3.27.

More information

(\244j\257d\276\307\274\351_201508021-C.indd_70%.pdf)

(\244j\257d\276\307\274\351_201508021-C.indd_70%.pdf) 1847-1852 1872 20 1 1896 8000 20 1896 1950 1 1896 1896 13 1900 1900 3 20 2 4 1910 1950 3 1911 1 2 3 4 1927 4 20 300 6 1906 1930 7 1911 5 1919 8 1914 9 1920 10 11 1902 200 6 12 1930 7 " # #! $! 14 15! "!

More information

文 每 由 充 羊 * 亚 就 N 有 达 品 周 成 虽 驰 水 拟 希 公 下 它 当 上 希 仿 上 潘 注 可 当 缪 歇 传 湖 也 也 对 多 生 古 反 或 只 牛 分 可 妙 西 4 期 杨 宏 芹 发 展 之 源 与 流 7 e < x ; > u 0 V 转 义 可 表 示 短

文 每 由 充 羊 * 亚 就 N 有 达 品 周 成 虽 驰 水 拟 希 公 下 它 当 上 希 仿 上 潘 注 可 当 缪 歇 传 湖 也 也 对 多 生 古 反 或 只 牛 分 可 妙 西 4 期 杨 宏 芹 发 展 之 源 与 流 7 e < x ; > u 0 V 转 义 可 表 示 短 N 古 不 讲 结 仅 湖 独 桑 A : 兼 社 a 北 e 现 古 编 M 4 卷 4 期 同 济 大 学 学 报 会 科 学 版 V 0 L 4 N 0 4 0 3 8 月 o n g j U n v e r s t y J o u r n a o c c n c e e c t o A u n g 0 3 发 展 之 源 与 流 西 方 文 学 中 的 个 悠 久 的 文 学 传 统 杨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B7B0ECBAAFA1B232303135A1B331303034BAC5B8BDBCFE3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B7B0ECBAAFA1B232303135A1B331303034BAC5B8BDBCFE342E646F63> 附 件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 - 铜 镍 钴 采 选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ining and mineral processing wastewater treatment of copper, nickel and cobalt ( 征 求 意 见 稿 ) - - 发 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5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5章.doc 第 5 章 软 件 工 程 标 准 5.1 大 纲 要 求 本 章 对 应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大 纲 第 6 章 6.2.3 节 的 内 容 考 试 大 纲 中 对 本 章 的 要 求 有 : 软 件 管 理 指 南 GB/T 16680 1996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文 件 编 制 指 南 GB/T 8567 1988 计 算 机 软 件 需 求 说 明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密 级:

密  级: 中 国 保 监 会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O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三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市六届人大--次

市六届人大--次 市 六 届 人 大 七 次 会 议 文 件 (20 20) 附 件 清 远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附 件 目 录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80 ( 一 )2015 年 清 远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1-10 ( 二 )201 2015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司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 国 文 联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中 国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主 动 公 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顺 教 2015 23 号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镇 ( 街 道 ) 教 育 局 区 属 学 校 : 现 将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法 治 机 关 建 设 规 划 (2013-2018 年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巩 固 我 委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和 转 变 职 能 转 变 作 风 大 调 研 大 讨 论 大 转 变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以 下 简 称 两 转 三 大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3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内 容 及 相 关 要 求... 7 第 三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10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文 本... 21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8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经 龙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山 东 信 一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津 招 委 高 发 2016 8 号 市 招 委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区 县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四、实施步骤

四、实施步骤 遂 安 教 函 2016 96 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迎 接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教 育 督 导 组, 各 中 小 学, 局 属 事 业 单 位, 机 关 各 股 室 : 为 了 顺 利 通 过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经 局 党 组 局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2(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2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 引 页 码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3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5-6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121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苏 科 2003 56 号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院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苏 州 科 技 大 学 筹 ) 二 00

More information

自评报告合成.doc

自评报告合成.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5.08:115.08:115.50:115.16:1 52.74% 63.59% 2003-2004 684 78 723 10902 15081 2004-2005 84 777 11718 15.081 2005-2006 92 814 12620 15.501 2006-2007 8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研 究 信 息 简 报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编 2007 年 第 9 期 总 第 81 期 2007 年 9 月 7 日 编 者 按 :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施 行 以 来,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新 疆 湖 南 黑 龙 江 江 西 陕 西 贵 州 上 海 安 徽 宁 夏 广 东 浙 江 湖 北 等 12 个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