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单项选择题"

Transcription

1 2014 年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真 题 及 答 案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70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关 于 城 市. 镇 规 划 许 可 证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以 划 拨 方 式 提 供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取 得 划 拨 土 地 之 后, 方 可 向 城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申 请 B.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取 得 建 设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之 后, 才 能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C. 以 划 拨 方 式 提 供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后, 方 可 向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用 地 D.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在 签 订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城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领 取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P53 2. 关 于 建 筑 市 场 诚 信 行 为 信 息 公 告 变 更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对 发 布 有 误 的 信 息, 由 发 布 该 信 息 的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并 报 国 务 院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B. 被 公 告 的 招 标 投 标 当 事 人 认 为 公 告 记 录 与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不 符 的, 可 向 公 告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复 核 申 请 C.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在 被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行 政 诉 讼 期 间, 公 告 部 门 依 法 不 停 止 对 违 法 行 为 的 记 录 的 公 告, 但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被 依 法 停 止 执 行 的 除 外 D. 原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被 依 法 变 更 或 撤 销 的, 公 告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对 公 告 记 录 予 以 变 更 或 撤 销, 无 需 再 公 告 平 台 上 予 以 声 明 P 某 施 工 单 位 为 降 低 造 价, 在 施 工 中 偷 工 减 料, 故 意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导 致 建 筑 工 程 坍 塌, 致 使 多 人 重 伤. 死 亡 该 施 工 单 位 的 行 为 已 经 构 成 () A. 重 大 劳 动 安 全 事 故 罪 B. 强 令 违 章 冒 险 作 业 罪 C.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罪 D. 工 程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罪 P48 4. 建 设 工 程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是 指 从 () 之 日 起, 工 程 的 地 基 基 础. 主 体 结 构 能 保 证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安 全 使 用 的 年 限 A. 施 工 许 可 证 办 理 B. 预 验 收 合 格 C.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D. 质 保 期 结 束 P 关 于 法 人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法 人 以 其 登 记 注 册 为 住 所 B. 企 业 法 人 自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时 起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C. 非 企 业 法 人 是 指 行 政 法 人 和 事 业 法 人 D.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是 没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其 他 组 织

2 P10 6.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总 承 包 单 位 可 以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将 建 设 工 程 部 分 非 主 体.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分 包 给 其 他 企 业 B. 总 承 包 单 位 可 以 将 全 部 建 设 工 程 拆 分 为 若 干 部 分 后 全 部 分 包 给 其 他 施 工 企 业 C. 总 承 包 单 位 可 以 将 建 设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中 技 术 较 为 复 杂 的 部 分 分 包 给 其 他 企 业 D. 总 承 包 单 位 经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后, 可 以 将 建 设 工 程 的 关 键 性 工 作 分 包 给 其 他 企 业 P 除 双 方 当 事 人 意 思 表 示 一 致 以 外, 尚 须 交 付 标 的 物 才 能 成 立 的 合 同, 称 为 () A. 要 式 合 同 B. 实 践 合 同 C. 有 偿 合 同 D. 双 务 合 同 P 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当 事 人 申 请 司 法 确 认 调 解 协 议, 由 双 方 当 事 人 依 法 共 同 向 ()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A. 当 事 人 住 所 地 B. 调 解 协 议 履 行 地 C. 调 解 组 织 所 在 地 D. 调 解 协 议 签 定 地 P 某 总 承 包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 在 分 包 合 同 中 约 定, 由 分 包 单 位 自 行 负 责 分 包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程 施 工 中, 分 包 工 程 发 生 了 安 全 事 故, 则 该 事 故 () A. 按 约 定 由 分 包 单 位 自 行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B.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次 要 责 任 C. 总 承 包 单 位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D. 总 承 包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P220. 仔 细 看 P220 与 P104 的 区 别 10.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由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代 表. 同 级 工 会 代 表. 用 人 单 位 的 代 表 组 成.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主 任 由 () 担 任 A. 同 级 工 会 代 表 B.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代 表 C. 用 人 单 位 代 表 D. 人 民 法 院 指 定 的 人 员 P 下 列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中, 属 于 取 得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件 的 是 () A. 制 定 完 备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B. 配 备 兼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有 应 急 预 案 D. 管 理 人 员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2 次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P 关 于 专 利 申 请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两 个 以 上 的 申 请 人 分 别 就 同 样 的 发 明 创 造 申 请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授 予 最 先 申 请 的 人

3 B. 职 务 发 明 创 造 申 请 专 利 的 权 利 属 于 发 明 人 或 设 计 人, 申 请 被 批 准 后, 单 位 为 专 利 权 人 C. 在 中 国 没 有 经 常 居 所 的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可 以 自 行 申 请 专 利 和 办 理 其 他 专 利 事 务 的 D. 国 务 院 专 利 行 政 部 门 收 到 专 利 申 请 文 件 之 日 为 申 请 日, 如 果 申 请 文 件 是 邮 寄 的, 以 收 到 的 邮 戳 日 为 申 请 日 本 题 部 分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专 利 相 关 知 识 参 见 P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必 须 持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书 上 岗 的 人 员 是 ( ) A. 项 目 经 理 B. 兼 职 安 全 员 C. 建 筑 架 子 工 D.BIM 系 统 操 作 员 P 某 工 程 项 目 工 期 为 12 个 月, 其 中 合 同 价 款 中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为 100 万 元 在 合 同 没 有 约 定 或 约 定 不 明 情 况 下, 建 设 单 位 预 付 该 部 分 费 用 最 低 应 为 () 万 元 A.10 B.20 C.30 D.50 P 下 列 仲 裁 协 议 约 定 的 内 容 中, 属 于 有 效 条 款 的 是 () A. 仲 裁 协 议 约 定 两 个 仲 裁 机 构, 且 当 事 人 不 能 就 仲 裁 机 构 选 择 达 成 一 致 B. 当 事 人 约 定 争 议 可 以 向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也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C.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向 北 京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D. 双 方 因 履 行 合 同 发 生 纠 纷 向 北 京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P 施 工 企 业 购 买 材 料 设 备 之 后 由 保 管 人 进 行 储 存, 存 货 人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向 保 管 人 支 付 仓 储 费 时, 保 管 人 有 权 扣 留 足 以 清 偿 其 所 欠 仓 储 费 的 货 物 保 管 人 行 使 的 权 利 是 () A. 抵 押 权 B. 质 权 C. 留 置 权 D. 用 益 物 权 P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违 法 行 为 应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施 工 单 位 不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或 者 拖 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的, 责 令 改 正, 处 10 万 元 以 上 3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B. 缺 陷 责 任 期 内, 由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缺 陷, 承 包 人 负 责 维 修 并 承 担 相 应 费 用 后, 可 免 除 对 工 程 的 一 般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C. 缺 陷 责 任 期 内, 由 承 包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缺 陷, 承 包 人 应 负 责 维 修, 并 承 担 鉴 定 及 维 修 费 用 D. 建 筑 业 企 业 申 请 资 质 升 级. 资 质 增 项, 在 申 请 之 日 起 前 半 年 内, 未 依 法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或 拖 延 履 行 的 并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资 质 许 可 机 关 不 予 批 准 其 申 请 P 关 于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违 法 行 为 法 律 责 任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对 于 为 规 避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将 工 程 项 目 分 解 后 擅 自 施 工 的, 由 有 管 辖 权 的 发 证 机 关 责 令 改 正, 对 于 不 符 合 开 工 条 件 的, 责 令 停 止 施 工, 并 对 建 设 建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分 别 处 以 罚 款 B. 对 于 未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擅 自 施 工 的, 由 发 证 机 关 责 令 停 止 施 工, 并 对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处 以 罚 款 C. 对 于 采 用 虚 假 证 明 文 件 骗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由 原 发 证 机 关 撤 销 施 工 许 可 证, 责 令 改 正, 并 由 发 证 机 关 对 责 任 单 位 处 以 罚 款 D. 对 于 采 用 虚 假 证 明 文 件 骗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由 原 发 证 机 关 收 回 施 工 许 可 证, 责 令 改 正, 并 对 责 任 单 位 处 理 罚 款

4 P 关 于 地 方 性 法 规. 自 治 条 例. 单 行 条 例 制 定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由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发 布 公 告 予 以 公 布 B.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由 人 大 主 席 团 批 准 后 予 以 公 告 C. 较 大 市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由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直 接 公 布 D.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报 经 批 准 后, 分 别 由 自 治 区. 自 治 州. 自 治 县 的 人 大 常 委 会 予 以 公 布 P4 20. 关 于 物 权 特 征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物 权 是 一 种 支 配 权, 需 要 义 务 人 的 行 为 配 合 B. 物 权 是 一 种 财 产 权, 直 接 体 现 为 财 产 利 益 的 权 利 C. 物 权 是 一 种 相 关 权, 用 以 对 抗 特 定 的 相 对 人 D. 物 权 是 不 具 有 排 他 性 的 权 利, 同 一 物 上 可 以 存 在 几 个 物 权 P 关 于 我 国 仲 裁 基 本 制 度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当 事 人 对 仲 裁 裁 决 不 服 的, 可 以 提 起 诉 讼 B. 当 事 人 达 成 有 效 仲 裁 协 议, 一 方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的, 人 民 法 院 不 予 受 理 C. 当 事 人 没 有 仲 裁 协 议 而 申 请 仲 裁 的, 仲 裁 委 员 会 应 当 受 理 D. 仲 裁 协 议 不 能 排 除 法 院 对 案 件 的 司 法 管 辖 权 P 关 于 建 筑 市 场 诚 信 行 为 公 布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应 当 在 当 地 发 布, 社 会 影 响 恶 劣 的, 还 应 当 在 全 国 公 布. B. 诚 信 行 为 信 息 包 括 良 好 行 为 记 录 和 不 良 行 业 记 录, 两 种 信 息 记 录 都 应 当 公 布 C.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审 查 整 改 结 果, 对 整 改 确 有 实 效 的, 可 取 消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信 息 的 公 布 D.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在 地 方 的 公 布 期 限 应 当 长 于 全 国 公 布 期 限 P111~ 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法, 开 标 的 主 持 者 是 () A.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B.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C. 招 标 人 D. 投 标 人 推 选 的 代 表 P 关 于 保 险 索 赔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者 受 益 人 仅 需 向 保 险 人 提 供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原 因 和 损 失 程 度 有 关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B. 投 保 人 重 复 保 险 的,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各 保 险 人 按 照 其 保 险 金 额 与 保 险 金 额 总 和 的 比 例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C. 保 险 人 认 为 有 关 的 证 明 和 资 料 不 完 整 的, 可 以 多 次 通 知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者 受 益 人 补 充 提 供 D. 对 其 赔 偿 或 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数 额 不 能 确 定 的, 保 险 人 应 当 在 最 终 确 定 赔 偿 或 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数 额 后 一 次 性 支 付 保 险 金

5 P41~ 根 据 节 约 能 源 法,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在 销 售 房 屋 时, 应 当 向 购 买 人 明 示 所 售 房 屋 的 节 能 信 息 有 ( ) A. 能 效 标 识 B. 节 能 措 施 C. 质 量 保 修 书 D. 建 筑 节 能 标 准 此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节 能 相 关 知 识 参 见 P 关 于 人 身 保 险 合 同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人 身 保 险 的 投 保 人 在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对 被 保 险 人 应 当 具 有 保 险 利 益 B. 保 险 人 对 人 寿 保 险 的 保 险 费, 不 得 用 诉 讼 方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支 付 C. 人 身 保 险 合 同 的 投 保 人 不 可 以 为 受 益 人 D. 人 身 保 险 的 投 保 人 应 当 一 次 性 支 付 全 部 保 险 费 该 题 部 分 超 出 教 材 范 围 保 险 相 关 知 识 参 见 P 关 于 仲 裁 开 庭 和 审 理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仲 裁 开 庭 审 理 必 须 经 当 事 人 达 成 一 致 B. 仲 裁 审 理 案 件 应 当 公 开 进 行 C. 当 事 人 可 以 协 议 仲 裁 不 开 庭 审 理 D. 仲 裁 庭 不 能 做 出 缺 席 裁 决 P311,P 关 于 建 筑 活 动 中 发 生 的 债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对 于 施 工 任 务, 建 设 单 位 是 债 权 人, 施 工 企 业 是 债 务 人 B. 对 于 建 筑 材 料 买 卖 合 同 中 建 筑 材 料 的 交 付, 材 料 供 应 商 是 债 权 人 C. 在 施 工 中 产 生 噪 音, 扰 乱 居 民, 不 会 有 债 的 发 生 D. 材 料 供 应 商 为 施 工 企 业 自 愿 保 管 财 物 不 会 产 生 债 P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分 包 单 位 没 有 资 质 要 求 B. 分 包 单 位 不 得 再 次 分 包 C. 分 包 单 位 由 总 包 单 位 自 由 确 定 D. 分 包 的 工 作 内 容 没 有 限 制 P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消 防 法 规 和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组 织, 并 且 至 少 第 ( ) 组 织 一 次 演 练. A. 一 季 度 B. 半 年 C. 一 年 D. 两 年 P 签 署 并 公 布 由 全 国 人 大 和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的 法 律 的 是 () A. 人 大 主 席 团 B. 国 务 院 总 理 C.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D. 国 家 主 席 P3 32. 可 撤 销 的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有 权 撤 销 的 机 构 是 () A. 人 民 法 院 B.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6 C.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D. 监 理 单 位 P 关 于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范 围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注 册 建 造 师 不 得 同 时 担 任 两 个 以 上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有 项 目 均 为 小 型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的 除 外 B. 注 册 建 造 师 担 任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其 承 建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或 移 交 项 目 手 续 办 结 前, 经 受 聘 企 业 同 意 的, 可 以 变 更 注 册 至 另 一 企 业 C. 注 册 建 造 师 担 任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期 间, 若 发 包 方 与 注 册 建 造 师 受 聘 企 业 已 解 除 承 包 合 同 的, 可 以 更 换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D. 工 程 所 在 地 省 级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本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跨 地 区 承 揽 工 程 项 目 执 业 准 入 条 件 P 根 据 行 政 复 议 法, 下 列 事 项 中, 属 于 不 可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的 情 形 是 () A. 对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施 工 企 业 停 止 施 工 的 决 定 不 服 的 B. 对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撤 销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的 决 定 不 服 的 C. 对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撤 销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的 决 定 不 服 的 D. 对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就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争 议 进 行 的 调 节 结 果 不 服 的 P 下 列 国 家 标 准 中, 属 于 强 制 性 国 家 标 准 的 是 () A. 工 程 建 设 重 要 的 通 用 的 信 息 技 术 标 准 B. 工 程 建 设 行 业 专 用 的 试 验 方 法 C. 工 程 建 设 行 业 专 用 的 术 语. 符 号 D. 工 程 建 设 勘 察 行 业 专 用 的 质 量 要 求 P 关 于 人 民 调 解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是 依 法 设 立 的 调 解 民 间 纠 纷 的 群 众 性 自 治 组 织 B.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经 调 解 达 成 调 解 书 与 仲 裁 调 解 书 具 有 同 样 的 法 律 效 力 C.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经 调 解 达 成 的 调 解 协 议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D. 当 事 人 对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经 调 解 达 成 的 调 解 协 议 有 争 议 的, 不 得 起 诉 C 均 正 确,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民 调 解 法 的 原 话 P 根 据 物 权 法, 不 能 设 定 权 利 质 权 的 是 () A. 专 利 权 中 的 财 产 权 B. 应 收 账 款 债 权 C. 可 以 转 让 的 股 权 D. 房 屋 所 有 权 P 关 于 施 工 企 业 承 揽 工 程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施 工 企 业 可 以 允 许 其 他 企 业 使 用 自 己 的 资 质 证 书 和 营 业 执 照 B. 施 工 企 业 应 当 拒 绝 向 其 他 企 业 转 让 资 质 证 书 C. 施 工 企 业 在 施 工 现 场 所 设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可 以 不 是 本 单 位 人 员 D. 施 工 企 业 由 于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只 能 以 其 他 企 业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7 P 关 于 仓 储 合 同 法 律 特 征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因 仓 储 物 包 装 不 符 合 约 定 造 成 仓 储 物 变 质. 损 坏 的, 不 免 除 保 管 人 的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B. 仓 储 合 同 自 仓 储 物 交 付 时 成 立 C. 第 三 人 对 仓 储 物 主 张 权 利 的, 保 管 人 不 得 自 行 向 存 货 人 交 付 D. 仓 储 合 同 自 成 立 时 生 效 P 对 于 非 施 工 单 位 原 因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施 工 单 位 也 应 负 责 返 修, 造 成 的 损 失 及 返 修 费 用 最 终 由 ( ) 负 责 A. 监 理 单 位 B. 责 任 方 C. 建 设 单 位 D. 施 工 单 位 P 关 于 一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经 过 注 册 才 能 以 建 造 师 名 义 执 业 B. 取 得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即 可 申 请 注 册 C. 初 始 注 册 者, 可 自 资 格 证 书 签 发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提 出 申 请 ; 未 按 期 申 请 的, 不 予 注 册 D. 注 册 申 请 应 当 向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的 人 事 部 门 提 出 P 某 商 品 房 开 发 工 程 因 故 停 建, 承 包 人 及 时 起 诉 要 求 结 算 工 程 款 并 胜 诉 法 院 在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拍 卖 执 行 中, 有 许 多 债 权 人 主 张 权 利 各 债 权 人 的 清 偿 顺 序 依 法 应 为 () A. 全 款 购 房 人. 承 包 人. 抵 押 权 人. 普 通 债 权 人 B. 承 包 人. 抵 押 权 人. 普 通 债 权 人. 全 款 购 房 人 C. 抵 押 权 人. 普 通 债 权 人. 全 款 购 房 人. 承 包 人 D. 普 通 债 权 人. 全 款 购 房 人. 承 包 人. 抵 押 权 人 P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已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未 同 时 订 立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的, 应 当 自 用 工 之 日 起 () 内 订 立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A.1 个 月 B.2 个 月 C.3 个 月 D. 半 年 P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政 府 投 资 的 建 设 项 目, 按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总 额 3% 的 比 例 预 留 保 证 金 B. 由 他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缺 陷, 发 包 人 负 责 组 织 维 修, 并 从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维 修 费 用 C. 建 设 工 程 在 超 过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后 需 要 继 续 使 用 的, 产 权 所 有 人 应 当 委 托 鉴 定, 并 根 据 鉴 定 结 果 采 取 加 固. 维 修 等 措 施, 重 新 界 定 使 用 期 D. 发 包 人 在 接 到 承 包 人 返 还 保 证 金 申 请 后, 应 于 7 日 内 会 同 承 包 人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实 P307~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出 租 的 机 械 设 备 应 当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自 检 合 格 证 明 和 () A. 生 产 企 业 资 质 证 明 B. 生 产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C. 生 产 许 可 证 D. 第 三 方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8 P 根 据 文 物 保 护 法, 关 于 保 护 文 物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拆 除 文 物 所 需 的 费 用 应 当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预 算 B. 建 筑 工 程 选 址 应 当 尽 可 能 的 避 开 一 切 文 物 C. 建 设 单 位 对 于 实 施 原 址 保 护 的 文 物 应 当 到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D. 在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的 保 护 范 围 内 不 得 进 行 建 筑 活 动 本 题 部 分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文 物 保 护 相 关 知 识 参 见 P205-P 定 作 合 同 对 于 支 付 报 酬 的 期 限 没 有 约 定 或 者 约 定 不 明, 又 不 能 达 成 补 充 协 议, 按 照 合 同 有 关 条 款 或 者 交 易 习 惯 也 不 能 确 定 的, 定 作 人 应 当 在 () 支 付 报 酬 A. 合 同 生 效 后 B. 交 付 工 作 成 果 时 C. 完 成 工 作 成 果 50% 时 D. 完 成 全 部 工 作 成 果 前 P 关 于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 应 当 与 投 标 有 效 期 一 致 B.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得 超 过 招 标 项 目 估 算 价 的 10% C. 实 行 两 阶 段 招 标 的, 招 标 人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应 当 在 第 一 阶 段 提 出 D. 投 标 截 止 后 投 标 人 撤 销 投 标 文 件 的, 招 标 人 应 当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但 无 需 支 付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P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的 指 定 一 般 分 为 () 四 个 程 序 A 准 备. 征 求 意 见. 修 正. 送 审 C 准 备. 专 家 会 审. 征 求 意 见. 报 批 P270 B 征 求 意 见. 修 正. 送 审. 报 批 D 准 备. 征 求 意 见. 送 审. 报 批 50. 根 据 节 约 能 源 法, 产 品 的 生 产 者. 销 售 者,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的 规 定, 向 经 国 务 院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从 事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的 机 构 提 出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申 请, 所 依 据 的 原 则 是 ( ) A. 自 愿 原 则 B. 强 制 原 则 C. 限 制 原 则 D. 申 请 原 则 本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节 能 相 关 知 识 参 见 P 工 程 经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验 收 合 格 后 投 入 使 用,2 年 后 外 墙 出 现 裂 缝, 经 查 是 由 于 设 计 缺 陷 造 成 的, 则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施 工 单 位 维 修, 建 设 单 位 直 接 承 担 费 用 B. 建 设 单 位 维 修 并 承 担 费 用 C. 施 工 单 位 维 修 并 承 担 费 用 D. 施 工 单 位 维 修, 设 计 单 位 直 接 承 担 费 用 P305 注 意 P305 和 P308 的 区 别 52.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共 同 承 包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中 小 型 工 程 但 技 术 复 杂 的, 可 以 联 合 共 同 承 包 B 两 个 不 同 资 质 等 级 的 单 位 实 行 联 合 共 同 承 包 的, 应 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高 的 单 位 的 业 务 许 可 范 围 承 揽 工 程 C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与 建 设 单 位 分 别 签 订 合 同, 就 承 包 工 程 中 各 自 负 责 的 部 分 承 担 责 任

9 D 共 同 承 包 的 各 方 就 承 包 合 同 的 履 行 对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P 承 包 人 已 经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发 包 人 托 延 验 收 的, 竣 工 日 期 ( ) A. 以 合 同 约 定 的 竣 工 日 期 为 准 B. 相 应 顺 延 C. 以 承 包 人 提 交 竣 工 报 告 之 日 为 准 D. 以 实 际 通 过 的 竣 工 验 收 之 日 为 准 P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我 国 颁 发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的 机 构 是 ( ) A. 国 务 院 环 保 部 门 B.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环 保 部 门 C. 酸 雨 控 制 区 内 的 人 民 政 府 环 保 部 门 D. 大 气 污 染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区 内 的 人 民 政 府 本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55. 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有 资 金 占 控 股 地 址 的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关 于 如 何 确 定 中 标 人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招 标 人 可 以 确 定 任 何 一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B. 招 标 人 可 以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C.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可 放 弃 中 标, 必 须 重 新 招 标 D.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被 查 实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应 当 重 新 评 标 P 关 于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序 列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可 以 将 所 承 接 的 专 业 工 程 再 次 分 包 给 其 他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B.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可 以 将 所 承 接 的 劳 务 作 业 依 法 分 包 给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C.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只 能 承 接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分 包 的 劳 务 作 业 D.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可 以 承 接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或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或 其 他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分 包 的 劳 务 专 业 P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的 说 话, 正 确 的 是 ( ) A.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未 经 竣 工 验 收, 主 体 工 程 投 入 使 用 的, 由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使 用 B. 需 要 进 行 试 生 产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应 当 在 投 入 试 生 产 前 申 请 竣 工 验 收 C. 分 期 建 设. 分 期 投 入 生 产 或 者 使 用 的 建 设 项 目, 其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应 当 同 时 验 收 D.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试 生 产 超 过 3 个 月, 建 设 单 位 未 申 请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的, 应 当 处 1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P 关 于 不 可 移 动 文 物 保 护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尚 未 核 定 公 布 为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的 由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予 以 登 记 B.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的 周 围 不 得 设 立 建 设 控 制 地 带 C.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的 保 护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制 定 D. 在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范 围 内 可 以 进 行 采 石 活 动 P 关 于 评 标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10 A.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向 招 标 人 征 询 确 定 中 标 人 的 意 向 B. 招 标 项 目 设 有 标 底 的, 可 以 投 标 报 价 是 否 接 近 标 底 作 为 中 标 条 件 C.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拒 绝 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视 为 不 同 意 评 标 结 果 D. 投 标 文 件 中 有 含 义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明 显 文 字 或 计 算 错 误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作 出 必 要 澄 清. 说 明 P 根 据 担 保 法, 除 担 保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之 外, 主 合 同 无 效 的, 担 保 合 同 ( ) A. 效 力 待 定 B. 可 变 更 C. 无 效 D. 可 撤 销 P 关 于 施 工 现 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重 点 是 防 治 排 放 污 染 物 B. 爆 破 作 业 须 选 择 风 力 小 的 天 气 进 行, 做 好 计 划 C. 结 构 施 工 阶 段, 作 业 区 的 目 测 扬 尘 高 度 小 于 1 米 D. 施 工 现 场 非 作 业 区 达 到 目 测 扬 尘 高 度 0.5 米 P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应 当 包 括 的 内 容 是 ( ) A.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预 案 体 系 及 相 应 程 序. 危 险 性 分 析. 应 急 培 训 及 预 案 演 练 B.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预 案 体 系 及 相 应 程 序.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特 征. 应 急 培 训 及 预 案 演 练 C.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预 案 体 系 及 相 应 程 序. 事 故 预 防 及 应 急 保 障. 应 急 培 训 及 预 案 演 练 D.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危 险 性 分 析.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特 征. 应 急 培 训 及 预 案 演 练 P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 在 民 事 诉 讼 中, 书 证 可 以 只 提 交 复 印 件 B. 凡 是 知 道 案 件 情 况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有 义 务 出 庭 作 证 C. 未 经 对 方 当 事 人 同 意 私 自 录 制 的 谈 话 资 料 不 能 作 为 证 据 使 用 D. 当 事 人 对 鉴 定 结 论 有 异 议, 鉴 定 人 可 以 书 面 答 复 而 不 必 出 庭 作 证 P 延 付 或 者 拒 付 租 金 的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为 () 年 A.1 B.2 C.4 D.20 P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再 实 施 监 理 过 程 中, 发 现 存 在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且 情 况 严 重 的, 应 当 ( ) A.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B.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并 及 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C.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D.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建 设 单 位 P 甲 公 司 的 业 务 员 王 某 被 开 除 后, 为 报 复 甲 公 司, 用 盖 有 甲 公 司 公 章 的 空 白 合 同 书 与 乙 公 司 订 立 一 份 建 材 购 销 合 同, 乙 公 司 并 不 知 道 情, 接 按 时 将 货 物 送 至 甲 公 司 所 在 地 甲 公 司 拒 绝 接 收, 引 起 纠 纷 关 于 该 代 理 与 合 同 效 力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11 A. 张 某 的 行 为 为 无 权 代 理, 合 同 无 效 B. 张 某 的 行 为 为 表 见 代 理, 合 同 无 效 C. 张 某 的 行 为 为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有 效 D. 张 某 的 行 为 为 表 见 代 理, 合 同 有 效 P 根 据 著 作 权 法, 著 作 权 是 ( ) A. 随 作 品 的 发 表 而 自 动 产 生 B. 随 作 品 的 创 作 完 成 而 自 动 产 生 C. 在 作 品 上 加 注 版 权 后 自 动 产 生 D. 在 作 品 以 一 定 的 物 质 形 态 固 定 后 产 生 本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著 作 权 有 关 知 识 参 见 P 在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房 屋 建 筑 的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的 最 低 保 修 期 限 为 ( ) A.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的 该 工 程 的 合 同 使 用 年 限 B.5 年 C.2 年 D.2 个 采 暖 期. 保 冷 期 P 甲. 乙. 丙. 丁 四 个 公 司 分 别 出 资 500 万.200 万.200 万.100 万 元 建 造 一 栋 楼 房, 约 定 建 成 后 按 投 资 比 例 使 用, 但 对 楼 房 所 有 权 归 属 和 管 理 未 作 约 定, 关 于 该 楼 所 有 权 和 管 理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丁 公 司 对 其 享 有 的 份 额 有 权 转 让 B. 该 楼 发 生 的 管 理 费 用 平 均 承 担 C. 该 楼 所 有 权 为 共 同 共 有 D. 甲 公 司 投 资 占 50%, 有 权 决 定 该 楼 的 重 大 修 缮 事 宜 本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70. 关 于 项 目 经 理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项 目 经 理 的 权 利 来 自 企 业 法 人 的 授 权 B. 施 工 项 目 可 以 设 有 项 目 经 理 C. 项 目 经 理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的 法 人 资 格 D. 由 项 目 经 理 的 材 料 款 项 未 及 时 支 付, 材 料 供 应 商 应 以 项 目 经 为 被 告 进 行 起 诉 P12 二. 多 项 选 择 题 ( 共 30 题, 每 题 2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有 2 个 或 2 个 以 上 符 合 题 意, 至 少 有 1 个 错 项 错 选. 本 题 不 得 分 ; 少 选, 所 选 的 每 个 选 项 得 0.5 分 ) 71. 某 工 程 已 具 备 竣 工 条 件, 承 包 人 在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的 同 时, 向 发 包 人 递 交 竣 工 验 收 和 质 量 责 任 等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应 在 保 修 期 满 足 返 还 B. 发 包 人 要 求 承 包 人 完 成 合 同 以 外 零 星 项 目, 承 包 人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施 工 签 证 的, 施 工 后 可 向 发 包 人 申 请 费 用 索 赔 C.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时 发 现 的 质 量 问 题 或 者 质 量 担 缺 陷, 无 论 是 建 设 单 位 的 责 任 还 是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施 工 单 位 都 有 义 务 进 行 修 复 或 返 修 D. 当 事 人 对 工 程 造 价 发 生 合 同 的 纠 纷 时, 应 当 向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或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E. 承 包 人 应 当 建 设 工 程 的 合 同 使 用 寿 命 内 对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12 E P 下 列 情 形 中, 属 于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的 行 政 诉 讼 受 案 范 围 的 是 ( ) A. 认 为 行 政 机 关 侵 犯 其 财 产 权 的 B. 对 拘 役 不 服 的 C. 认 为 行 政 机 关 侵 犯 法 律 规 定 的 经 营 自 主 权 的 D.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对 奖 惩 决 定 不 服 的 E. 认 为 行 政 机 关 制 定 发 布 的 具 有 普 遍 约 束 力 的 决 定 违 法 的 C P354~ 根 据 专 利 法, 下 列 属 于 专 利 法 保 护 对 象 的 有 ( ) A. 发 明 B. 计 算 机 软 件 C. 实 用 新 型 D. 商 品 商 标 E. 外 观 设 计 CE P 关 于 申 请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应 当 委 托 监 理 的 工 程 已 委 托 监 理 后 才 能 申 请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B.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是 确 定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的 前 提 条 件 C.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规 章 可 以 规 定 申 领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其 他 条 件 D. 在 申 请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之 前 需 要 落 实 建 设 资 金 E. 在 城 市. 镇 规 划 区 的 建 筑 工 程, 需 要 同 时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和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才 能 申 请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DE P52~ 关 于 总 承 包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 对 建 设 工 程 承 担 质 量 责 任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分 包 单 位 按 照 分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其 分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向 总 承 包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B. 分 包 单 位 对 分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负 责. 总 承 包 单 位 未 尽 到 相 应 监 管 义 务 的, 承 担 相 应 的 补 充 责 任 C. 建 设 工 程 实 行 总 承 包 的, 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对 全 部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负 责 D. 当 分 包 工 程 发 生 质 量 责 任 或 者 违 约 责 任,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向 总 承 包 单 位 的 或 分 包 单 位 请 求 财 产 保 险 : 总 承 包 单 位 或 分 包 单 位 赔 偿 后, 有 权 就 不 属 于 自 己 责 任 的 赔 偿 向 另 一 方 追 偿 E. 当 分 包 工 程 发 生 质 量 责 任 或 者 违 约 责 任,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总 承 包 单 位 请 求 赔 偿, 总 承 包 单 位 赔 偿 后, 有 权 要 求 分 包 单 位 赔 偿 D P 甲 从 自 己 承 包 的 土 地 上 出 入 不 便, 遂 与 乙 书 面 约 定 在 乙 承 包 的 土 地 上 开 辟 一 条 道 路 供 甲 通 行, 但 没 有 进 行 登 记 关 于 该 约 定 性 质 和 效 力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该 约 定 属 于 有 关 相 邻 关 系 的 约 定 B. 该 约 定 属 于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C. 该 约 定 属 于 地 役 权 合 同 D. 没 有 进 行 登 记 不 影 响 该 约 定 的 合 同 效 力 E. 如 果 甲 将 其 承 包 的 土 地 转 移 给 他 人, 受 让 人 有 权 在 乙 承 包 的 土 地 上 通 行

13 DE P 根 据 建 筑 法, 实 施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将 委 托 的 (), 书 面 通 知 被 监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A.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B. 工 程 监 理 人 员 的 名 单 C. 工 程 监 理 权 限 D. 工 程 监 理 的 内 容 E. 工 程 监 理 入 场 时 间 CD 本 题 超 越 教 材 范 围 78.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带 班 检 查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 A. 超 过 一 定 规 范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时,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应 到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带 班 检 查 B. 工 程 出 现 险 情 或 发 现 重 大 隐 患 时,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人 应 到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检 查 C. 应 认 真 做 好 检 查 记 录, 并 分 别 在 企 业 和 工 程 项 目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存 档 备 案 D.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人 要 定 期 带 班 检 查, 每 月 检 查 时 间 不 少 于 其 他 工 作 日 的 20% E. 对 于 有 分 公 司 的 企 业 的 集 团, 集 团 负 责 人 因 故 不 能 到 现 场 的, 可 口 头 通 知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分 公 司 负 责 人 带 班 检 查 B P 关 于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在 城 市 市 区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集 中 区 域 内,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B. 科 研 单 位 的 建 筑 物 属 于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C.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与 时 间 段 无 关 D. 环 保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有 权 对 排 放 环 境 噪 声 的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E. 夜 间 是 指 22:00 至 次 日 8:00 之 间 的 时 间 段 D P 下 列 法 律 责 任 重,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有 () A. 减 低 资 质 等 级 B. 罚 金 C. 记 过 D. 没 收 财 产 E. 罚 款 E P 甲 家 旁 边 有 一 建 筑 工 地 正 在 施 工 某 日, 一 货 车 经 过 甲 家 门 前, 由 于 颠 簸 掉 落 货 物 一 件, 被 甲 拾 得 据 为 己 有 其 后, 甲 发 现 有 利 可 图, 遂 在 门 前 洒 落 许 多 砖 石 次 日, 果 然 又 拾 得 两 袋 车 上 颠 落 的 货 包 关 于 甲 行 为 性 质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侵 权 B. 无 因 管 理 C. 合 同 行 为 D. 不 当 得 利 E. 法 律 行 为 D P 关 于 仲 裁 调 解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仲 裁 调 解 不 成 的, 当 事 人 应 当 及 时 起 诉 B. 仲 裁 调 解 必 须 在 裁 决 作 出 前 进 行 C. 仲 裁 调 解 书 与 裁 决 书 的 执 行 效 力 是 相 同 的 D. 仲 裁 调 解 书 一 经 做 出 即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E. 仲 裁 与 调 解 相 结 合 是 中 国 仲 裁 制 度 的 特 点

14 CE P 下 列 纠 纷 解 决 途 径 中, 可 以 获 得 具 有 强 制 执 行 效 力 的 法 律 文 书 是 () A. 诉 讼 B. 法 院 调 解 C. 和 解 D. 行 政 调 解 E. 仲 裁 BE P 下 列 劳 动 合 同 条 款 中, 属 于 选 择 条 款 的 有 () A. 社 会 保 险 B. 试 用 期 C. 保 守 商 业 秘 密 D. 补 充 保 险 E. 休 息 休 假 CD,P 根 据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职 工 有 下 列 情 况 可 以 认 定 为 工 伤 的 有 ( ) A. 出 差 途 中, 由 于 工 作 原 因 遭 遇 车 祸 受 伤 B. 在 施 工 现 场 斗 殴 受 伤 C. 在 施 工 现 场 因 工 作 原 因 受 到 事 故 伤 害 D. 施 工 期 间 醉 酒 坠 落 致 残 E. 在 办 公 场 所 内 因 劳 资 纠 纷 自 杀 C,P 下 列 情 形 中, 视 为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的 有 ( ). A.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B. 属 于 同 一 集 团 协 会 商 会 等 组 织 成 员 的 投 标 人 按 照 该 组 织 要 求 协 同 投 标 C. 招 标 人 授 意 投 标 人 撤 换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D. 不 同 投 标 人 委 托 同 一 单 位 办 理 投 标 E.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参 加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不 同 投 标 段 的 投 标 BD P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颁 发 管 理 机 关 或 者 其 上 级 行 政 机 关 可 以 撤 销 已 经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情 形 有 () A.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发 生 较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B.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颁 发 管 理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滥 用 职 权 颁 发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C. 超 越 法 定 职 权 颁 发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颁 发 的 D. 违 反 法 定 程 序 颁 发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颁 发 的 E. 对 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颁 发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CDE P 根 据 民 法 通 则 法 定 代 理 或 指 定 代 理 终 止 的 情 形 有 ( ). A. 代 理 期 间 届 满 或 者 代 理 事 务 完 成 B. 被 代 理 人 取 得 或 者 恢 复 行 为 能 力 C. 被 代 理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死 亡 D. 代 理 人 丧 失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E. 指 定 代 理 的 人 民 法 院 或 者 指 定 单 位 取 消 指 定 CDE P 根 据 担 保 法, 除 双 方 认 定 需 要 约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外, 下 列 条 款 中, 属 于 担 保 合 同 应 当 包 含 的 内 容 有 ( )

15 A. 被 保 证 的 主 债 权 种 类 B. 保 证 人 的 资 产 情 况 C. 保 证 的 期 间 D. 保 证 的 方 式 E. 保 证 担 保 的 范 围 CDE P 设 计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包 括 ( ) A.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B. 提 出 防 范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知 道 意 见 和 措 施 建 议 C. 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审 查 D. 依 法 对 施 工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处 理 E. 对 设 计 成 果 承 担 责 任 BE P 关 于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职 责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应 由 检 测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签 字 人 签 署 B. 检 测 机 构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所 有 检 测 结 果 应 及 时 报 告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C. 检 测 机 构 对 发 现 的 违 反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应 及 时 报 告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D.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对 检 测 结 果 不 合 格 的 项 目 建 立 单 独 的 项 目 台 账 E. 检 测 机 构 对 发 现 的 项 目 参 与 方 的 违 规 行 为 应 及 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CD,P 关 于 外 商 投 资 建 筑 企 业 承 揽 工 程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项 目 投 资 中 外 资 少 于 50%, 但 因 技 术 困 难 不 能 由 中 国 建 筑 企 业 单 独 实 施, 经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可 以 由 外 资 建 筑 企 业 承 包 B. 全 部 由 外 国 投 资 外 国 赠 款 外 国 投 资 及 赠 款 建 设 的 工 程 可 以 由 外 资 建 筑 企 业 承 包 C. 由 中 国 投 资, 但 因 技 术 困 难 而 不 能 由 中 国 建 筑 企 业 单 独 实 施 的 建 筑 项 目, 经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可 以 由 外 资 建 筑 业 企 业 单 独 承 揽 D. 承 揽 施 工 总 承 包 工 程 的 外 商 投 资 建 筑 业 企 业, 建 筑 工 程 主 体 施 工 必 须 由 其 自 行 完 成 E. 外 商 投 资 建 筑 业 与 其 其 他 建 筑 业 企 业 联 合 承 包, 应 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高 的 企 业 的 业 务 许 可 范 围 为 承 包 工 程 D P 关 于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依 法 对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B. 依 法 保 证 使 用 的 建 筑 材 料 等 符 合 要 求 C. 依 法 审 查 施 工 图 纸 设 计 文 件 D. 依 法 办 理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手 续 E. 依 法 承 揽 工 程 的 勘 察 设 计 业 务 E P 当 事 人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承 揽 合 同 的 承 揽 人 应 当 以 自 己 的 () 完 成 主 要 工 作

16 A. 设 备 B. 技 术 C. 材 料 D. 资 金 E. 劳 力 BE P 根 据 合 同 法, 撤 回 要 约 的 通 知 应 当 () A. 在 要 约 达 到 受 要 约 人 之 后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B. 在 受 要 约 人 发 出 承 诺 之 前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C. 在 受 要 约 人 发 出 承 诺 同 时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D. 在 要 约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之 前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E. 与 要 约 同 时 到 达 受 要 约 人 E, P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制 定 本 单 位 的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计 划, 并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预 防 重 点, 进 行 () A.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的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或 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B. 每 半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演 练 C. 每 半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的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或 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操 练 D.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二 次 的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或 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操 练 E.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的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操 练 B, P 关 于 工 程 建 设 缺 陷 责 任 期 确 定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 A. 发 包 人 导 致 竣 工 延 迟 的, 在 承 包 人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后 进 入 缺 陷 责 任 期 B. 缺 陷 责 任 期 一 般 为 6 个 月 12 个 月 或 24 个 月 C. 发 包 人 导 致 竣 工 延 迟 的, 在 承 包 人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后 60 天 后, 自 动 进 入 缺 陷 责 任 期 D. 缺 陷 责 任 期 一 般 从 工 程 通 过 竣 ( 交 ) 工 验 收 之 日 起 计 E. 承 包 人 导 致 竣 工 延 迟 的, 缺 陷 责 任 期 从 实 际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之 日 起 计 DE P 有 效 的 仲 裁 协 议 必 须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列 内 容 () A. 选 定 的 仲 裁 委 员 会 B. 仲 裁 事 项 C. 仲 裁 地 点 D. 选 定 的 仲 裁 员 E. 请 求 仲 裁 的 意 思 表 达 BE P 当 事 人 对 法 院 管 辖 权 有 异 议 的, 应 当 在 () 提 出 A. 第 一 次 开 庭 时 B. 提 交 答 辩 状 期 间 C. 被 告 收 到 起 诉 状 副 本 之 日 起 15 日 内

17 D. 法 庭 辩 论 终 结 前 E. 第 一 审 判 决 作 出 前 C P 根 据 绿 色 施 工 导 则, 水 源 利 用 中,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 A. 地 下 水 作 为 混 凝 土 搅 拌 用 水 B. 市 政 自 来 水 作 为 混 凝 土 冲 洗 用 水 C. 中 水 搅 拌 D. 中 水 饮 用 E. 收 集 雨 水 养 护 CE P199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附件: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序 号 抽 查 事 项 抽 查 依 据 抽 查 主 体 抽 查 内 容 抽 查 方 式 备 注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监 督 检 查 动 态 管 理 法 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 ) 第 四 条 : 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中 央 管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桓政[2003]号

桓政[2003]号 桓 政 发 2016 24 各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县 直 有 关 部 门 : 为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不 断 优 化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根 据 本 溪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取 消 下 放 和 调 整 一 批 行 政 职 权 事 项 的 决 定 ( 本 政 发 2016 2 ) 精 神, 县 政 府 决 定 保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序 1 职 权 名 称 依 法 处 理 与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安 全 相 关 的 投 诉 举 报 职 权 类 型 法 律 依 据 ( 名 称 及 文 ) 建 质 2014 153 法 律 依 据 ( 条 款 及 内 容 )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规 定 第 八 条 第 一 款 ( 六 )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号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原 告 王 贵 江, 男, 现 住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艳, 吉 林 志 强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2014) 朝 行 初 字 第 50 号 被 告 吉 林 省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住 所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民 主 大 街 959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延 辉,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事 业 单 位 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192 号 ) 和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36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二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施 工 管 理 真 题 实 训 第 一 章 ( 施 工 管 理 )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11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2015 年 真 题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供 货 方 的 项 目 管 理 主 要 在 ( ) 阶 段 进 行 A: 施 工 B: 设 计 C: 决 策 D: 保 修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4.25日直播建筑实务讲义预习篇

4.25日直播建筑实务讲义预习篇 4.25 日 直 播 建 筑 实 务 讲 义 预 习 篇 知 识 点 一 工 程 造 价 的 构 成 与 计 算 1. 按 照 费 用 构 成 划 分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施 工 机 械 机 具 使 用 费 企 业 管 理 费 规 费 利 润 税 金 2. 按 照 费 用 组 成 划 分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措 施 项 目 费 其 他 项 目 费 规 费 税 金 例 1: 某 宿 舍 楼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 行 人 ) 与 ( 质 权 代 理 人 ) 之 2011 年 汉 江 水 利 水 电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质 押 协 议 2011 年 4 月 7 日 出 质 人 ( 甲 方 ): 汉 江 水 利 水 电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地 址 ): 湖 北 省 丹 江 口 市 环 形 路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贺 平 质 权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第 四 章 存 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某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本 月 购 入 原 材 料 150 公 斤,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价 款 900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153 万 元 另 发 生 运 输 费 用 9 万 元 ( 运 费 抵 扣 7%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包 装 费 3 万 元, 途 中 保 险 费 用 2.7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