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 第 1083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5 年 6 月 23 日 出 版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36 号 ) (3) 省 政 府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总 第 1083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5 年 6 月 23 日 出 版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36 号 ) (3) 省 政 府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Transcription

1

2 ( 总 第 1083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5 年 6 月 23 日 出 版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36 号 ) (3) 省 政 府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2015 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计 划 的 通 知 ( 浙 政 发 号 ) (7)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实 施 意 见 ( 浙 政 发 号 ) (12)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国 资 委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省 属 国 有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浙 政 办 发 号 ) (17)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表 彰 2014 年 度 省 重 点 建 设 立 功 竞 赛 先 进 集 体 先 进 个 人 的 通 报 ( 浙 政 办 发 号 ) (22)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改 革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机 制 的 意 见 ( 浙 政 办 发 号 ) (28)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成 立 浙 江 省 政 府 深 化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推 进 职 能 转 变 协 调 小 组 的 通 知 ( 浙 政 办 发 号 ) (33)

3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36 号 浙 江 省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已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第 46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省 长 李 强 2015 年 5 月 29 日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和 规 范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推 进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保 护 和 改 善 环 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本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养 殖 户 的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畜 禽 养 殖 户, 是 指 畜 禽 存 栏 数 量 未 达 到 本 办 法 第 十 条 规 定 的 规 模 标 准, 从 事 经 营 性 畜 禽 养 殖 活 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畜 禽 养 殖 户 的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由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第 三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养 殖 户 承 担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的 主 体 责 任, 落 实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义 务, 并 依 法 接 受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第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制 定 和 完 善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以 及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扶 持 政 策,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督 促 环 境 保 护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乡 ( 镇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职 责 做 好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协 助 环 境 保 护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实 施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第 五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的 统 一 监 督 管 理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畜 牧 业 监 督 管 理 以 及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3

4 相 关 工 作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和 改 革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财 政 国 土 资 源 规 划 林 业 水 利 科 技 等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做 好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相 关 工 作 第 六 条 村 民 自 治 组 织 可 以 制 定 和 实 施 有 关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处 置 等 村 规 民 约, 对 本 村 居 民 开 展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的 宣 传 教 育, 发 现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环 境 的, 应 当 及 时 制 止 并 向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畜 禽 养 殖 协 会 应 当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的 行 业 自 律 和 诚 信 建 设, 防 止 和 减 少 畜 禽 养 殖 环 境 污 染 行 为 第 七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 组 织 编 制 畜 牧 业 发 展 规 划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科 学 确 定 畜 禽 养 殖 的 品 种 规 模 和 总 量, 落 实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区 域 控 制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并 适 时 修 订 完 善 第 八 条 设 区 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组 织 划 定 禁 止 限 制 养 殖 区 域,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第 九 条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内 不 得 有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养 殖 户 从 事 畜 禽 养 殖 活 动 ; 已 有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养 殖 户, 由 设 区 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限 期 转 产 转 业 搬 迁 关 闭 ; 造 成 其 经 济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补 偿 限 制 养 殖 区 域 内 应 当 严 格 控 制 畜 禽 养 殖 总 量, 削 减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得 超 过 畜 禽 养 殖 总 量 要 求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定 期 将 限 制 养 殖 区 域 内 畜 禽 养 殖 总 量 情 况 告 知 同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第 十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按 照 下 列 规 模 标 准 认 定 : ( 一 ) 生 猪 存 栏 200 头 以 上 ; ( 二 ) 其 他 畜 禽 存 栏 数 量 按 照 省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规 定 的 换 算 比 例 折 算 设 区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需 要 执 行 低 于 前 款 规 定 的 规 模 标 准 的, 应 当 向 省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方 案, 由 省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商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后 共 同 报 请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第 十 一 条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应 当 符 合 畜 牧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登 记 表 ) 应 当 根 据 养 殖 规 模 和 污 染 防 治 需 要, 提 出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和 措 施, 明 确 是 否 自 行 建 设 防 治 污 染 的 设 施 ( 含 综 合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4

5 下 同 ), 以 及 是 否 委 托 从 事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服 务 的 单 位 代 为 处 置 ; 以 土 地 消 纳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的, 应 当 明 确 需 要 配 套 的 土 地 面 积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登 记 表 ) 确 定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实 行 综 合 利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将 其 审 批 决 定 同 时 抄 送 同 级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相 关 设 施 建 设 运 行 以 及 综 合 利 用 的 指 导 服 务 第 十 二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建 设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的, 应 当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应 当 符 合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书 ( 登 记 表 ) 的 要 求,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或 者 闲 置 建 设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应 当 建 立 相 关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台 账 台 账 应 当 载 明 设 施 运 行 维 护 情 况 以 及 相 应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和 综 合 利 用 等 情 况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向 环 境 排 放 经 过 处 理 的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第 十 三 条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可 以 自 行 配 套 农 田 园 地 林 地 等 对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就 近 就 地 消 纳 利 用, 也 可 以 通 过 与 养 殖 种 植 经 营 者 ( 基 地 合 作 社 ) 签 订 消 纳 协 议 进 行 异 地 消 纳 利 用 具 体 消 纳 配 置 参 数, 由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当 地 耕 ( 林 ) 地 的 消 纳 能 力 和 区 域 环 境 容 量 等 确 定 并 公 布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用 作 肥 料 的, 应 当 与 土 地 的 消 纳 能 力 相 适 应,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可 能 引 起 传 染 病 的 微 生 物 粪 肥 用 量 不 能 超 过 农 作 物 生 长 所 需 的 养 分 量 农 田 园 地 林 地 等 作 为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消 纳 用 地 的, 应 当 按 照 省 有 关 要 求 配 套 建 设 储 存 池 输 送 管 道 浇 灌 设 施 等 设 施 设 备, 并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第 十 四 条 畜 禽 养 殖 户 应 当 通 过 综 合 利 用 委 托 从 事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服 务 的 单 位 代 为 处 置 等 方 式, 对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进 行 处 理,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未 经 处 理, 不 得 直 接 向 环 境 排 放 畜 禽 养 殖 户 应 当 及 时 对 畜 禽 粪 便 畜 禽 尸 体 污 水 等 进 行 收 集 贮 存 清 运, 防 止 恶 臭 和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渗 出 泄 漏 第 十 五 条 染 疫 畜 禽 以 及 染 疫 畜 禽 排 泄 物 染 疫 畜 禽 产 品 病 死 或 者 死 因 不 明 的 畜 禽 尸 体 等 病 害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动 物 防 疫 的 规 定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处 置 第 十 六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的 需 要, 组 织 建 立 和 完 善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社 会 服 务 体 系, 促 进 畜 禽 养 殖 废 5

6 弃 物 收 集 运 输 处 置 和 利 用 产 业 化 发 展 第 十 七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浙 江 省 农 业 废 弃 物 处 理 和 利 用 促 进 办 法 等 规 定, 落 实 和 完 善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以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扶 持 措 施, 并 为 畜 禽 养 殖 场 ( 养 殖 小 区 ) 养 殖 户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第 十 八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畜 禽 养 殖 环 境 污 染 的 监 测 和 监 督 检 查, 及 时 查 处 违 法 行 为 乡 ( 镇 ) 人 民 政 府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在 履 行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相 关 工 作 中 发 现 畜 禽 养 殖 环 境 污 染 行 为 的, 应 当 及 时 制 止 并 向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及 时 处 理 第 十 九 条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行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已 有 法 律 责 任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第 二 十 条 畜 禽 养 殖 户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在 禁 止 养 殖 区 域 内 从 事 畜 禽 养 殖 活 动 的, 由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 拒 不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的, 可 以 处 1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并 依 法 报 请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拆 除 或 者 关 闭 畜 禽 养 殖 户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向 环 境 排 放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或 者 未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导 致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渗 出 泄 漏 的, 由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污 染, 可 以 处 300 元 以 上 3000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一 条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未 建 立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台 账 的, 由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3000 元 以 上 1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二 条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未 对 染 疫 畜 禽 和 病 害 畜 禽 养 殖 废 弃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的, 由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责 令 无 害 化 处 理, 可 以 处 3000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所 需 处 理 费 用 由 违 法 行 为 人 承 担 第 二 十 三 条 设 区 的 市 县 ( 市 区 ) 经 依 法 批 准, 可 以 对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实 行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并 由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在 规 定 权 限 范 围 内 实 施 第 二 十 四 条 设 区 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环 境 保 护 农 业 等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 一 ) 未 按 照 规 定 落 实 禁 止 养 殖 限 制 养 殖 区 域 制 度 的 ; ( 二 ) 依 法 应 当 作 出 停 业 关 闭 的 决 定 而 未 作 出 的 ; 6

7 ( 三 )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或 者 接 到 对 违 法 行 为 的 举 报 后 不 予 查 处 的 ; ( 四 ) 其 他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的 行 为 第 二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15 ()*+,-. 浙 政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浙 江 省 2015 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计 划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5 年 5 月 21 日 浙 江 省 2015 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计 划 为 确 保 实 现 2015 年 和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目 标, 结 合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制 定 本 计 划 一 总 体 要 求 和 目 标 ( 一 ) 总 体 要 求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和 省 委 十 三 届 五 次 六 次 全 会 精 神, 大 力 推 进 五 水 共 治 和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强 化 污 染 减 排 刚 性 约 束, 创 新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确 保 完 成 年 度 和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任 务, 加 快 建 设 美 丽 浙 江 ( 二 ) 减 排 目 标 2015 年 全 省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氨 氮 (NH 3 - N) 二 氧 化 硫 (SO 2 ) 和 氮 氧 化 物 (NO x ) 排 放 量 比 2014 年 分 别 下 降 2% 2% 2% 和 4%, 全 面 完 成 十 二 五 减 排 目 标 任 务 省 控 及 以 上 重 点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数 据 传 输 有 效 率 自 行 监 测 结 果 公 布 率 和 监 督 性 监 测 结 果 公 布 率 分 别 达 到 80% 70% 和 90%( 其 中 国 控 重 点 污 染 源 分 别 达 7

8 到 85% 90% 和 98%) 二 主 要 任 务 ( 一 ) 推 进 减 排 工 程 建 设 1. 加 快 污 水 处 理 及 污 泥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继 续 推 进 提 升 污 水 处 理 及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全 省 新 增 污 水 管 网 2000 公 里, 县 以 上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率 达 到 88%, 完 成 8 个 镇 级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实 现 镇 级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全 覆 盖 ; 完 成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46 个, 钱 塘 江 和 太 湖 流 域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到 一 级 A 排 放 标 准 ; 完 成 污 水 处 理 厂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10 个, 再 生 水 回 用 率 达 到 10% 加 快 推 进 农 村 截 污 纳 管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要 积 极 将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纳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加 大 造 纸 印 染 化 工 制 革 食 品 饮 料 等 涉 水 重 点 行 业 企 业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和 废 水 治 理 回 用 力 度, 全 省 单 位 工 业 增 加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氨 氮 排 放 强 度 比 2010 年 下 降 50% 加 快 污 泥 无 害 化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污 泥 无 害 化 处 理 处 置 率 达 80% 以 上, 完 成 11 个 污 泥 无 害 化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新 增 污 泥 日 处 理 能 力 2370 吨 以 上 2. 推 进 重 点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完 成 煤 电 机 组 清 洁 排 放 建 设 与 改 造 23 台, 清 洁 煤 电 机 组 比 例 达 到 50% 以 上, 推 动 实 施 烟 气 脱 硝 全 工 况 运 行 严 格 落 实 长 三 角 地 区 重 点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限 期 治 理 方 案, 加 快 实 施 电 力 钢 铁 水 泥 平 板 玻 璃 4 个 行 业 限 期 治 理,2015 年 7 月 1 日 前 完 成 234 台 热 电 机 组 7 条 钢 铁 烧 结 机 及 球 团 设 施 92 条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及 粉 磨 站 13 条 平 板 玻 璃 生 产 线 的 限 期 治 理,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和 烟 尘 排 放 全 面 达 到 新 标 准 3. 加 强 农 业 源 污 染 减 排 继 续 实 行 畜 禽 养 殖 区 域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双 控 制 度, 完 成 712 家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 小 区 ) 减 排 工 程 建 设 全 省 80% 以 上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 小 区 ) 配 套 建 设 固 体 废 物 和 废 水 贮 存 处 理 设 施, 配 套 消 纳 土 地, 促 进 畜 禽 排 泄 物 资 源 化 利 用 严 格 执 行 禁 限 养 区 制 度, 关 停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 小 区 )893 家, 削 减 生 猪 存 栏 98 万 头 鼓 励 和 引 导 养 殖 专 业 户 采 用 集 中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处 理 畜 禽 排 泄 物 加 大 资 金 支 持 力 度,2015 年 省 减 排 专 项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支 持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 小 区 ) 减 排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财 政 配 套 相 应 资 金, 共 同 推 进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减 排 ( 二 ) 加 大 结 构 减 排 力 度 1. 深 入 推 进 重 污 染 高 耗 能 行 业 整 治 全 面 完 成 造 纸 印 染 化 工 制 革 等 重 污 染 行 业 整 治 提 升, 淘 汰 3000 万 米 / 年 以 下 印 染 生 产 线 3 万 吨 / 年 以 下 废 纸 造 纸 生 产 线, 完 成 造 纸 印 染 化 工 企 业 关 停 淘 汰 原 地 整 治 搬 迁 入 园 任 务 优 化 产 业 布 局, 基 本 完 成 县 8

9 以 上 城 市 建 成 区 大 气 重 污 染 企 业 关 停 搬 迁 2. 调 整 优 化 能 源 结 构 全 力 推 进 国 家 清 洁 能 源 示 范 省 创 建 实 施 天 然 气 开 发 利 用 方 案, 新 建 天 然 气 主 干 网 管 线 400 公 里 以 上, 天 然 气 年 供 应 量 达 到 80 亿 立 方 米, 全 省 设 区 市 ( 除 舟 山 ) 实 现 管 输 天 然 气 供 应 全 覆 盖 全 省 天 然 气 核 电 可 再 生 能 源 等 清 洁 能 源 利 用 量 占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的 16 8% 加 大 省 外 电 源 合 作 开 发 力 度, 逐 步 建 立 稳 定 的 外 来 电 基 地, 实 现 外 电 入 浙 2000 万 千 瓦 左 右, 占 比 30% 左 右 继 续 控 制 煤 炭 消 费 总 量, 推 进 煤 炭 的 高 效 清 洁 利 用 加 快 推 进 高 污 染 燃 料 禁 燃 区 建 设, 县 以 上 城 市 建 成 区 基 本 建 成 高 污 染 燃 料 禁 燃 区 3 全 面 淘 汰 燃 煤 小 锅 炉 2015 年 全 省 淘 汰 燃 煤 小 锅 炉 8000 台, 折 合 1 2 万 蒸 吨 杭 州 宁 波 湖 州 嘉 兴 绍 兴 等 市 基 本 淘 汰 10 蒸 吨 / 小 时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其 他 设 区 市 城 市 建 成 区 基 本 淘 汰 10 蒸 吨 / 小 时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非 建 成 区 淘 汰 6 蒸 吨 / 小 时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推 进 工 业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和 煤 改 气, 全 省 工 业 园 区 ( 产 业 集 聚 区 ) 基 本 完 成 集 中 供 热 4. 完 成 黄 标 车 淘 汰 任 务 2015 年 全 省 淘 汰 黄 标 车 29 6 万 辆 ( 其 中 在 用 黄 标 车 24 1 万 辆 ), 全 面 淘 汰 2005 年 以 前 注 册 运 营 的 黄 标 车 全 面 推 行 机 动 车 环 保 标 志 管 理, 严 格 落 实 黄 标 车 区 域 限 行 措 施, 建 立 机 动 车 数 据 共 享 机 制 加 快 油 品 升 级,2015 年 底 前 全 省 全 面 供 应 国 Ⅴ 标 准 车 用 汽 柴 油 ( 三 ) 严 格 监 管 减 排 措 施 1. 加 强 现 有 减 排 设 施 的 监 管 重 点 加 强 对 污 水 处 理 造 纸 印 染 畜 禽 养 殖 电 力 钢 铁 水 泥 机 动 车 等 七 厂 ( 场 ) 一 车 减 排 设 施 的 监 管, 建 立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确 保 减 排 设 施 稳 定 正 常 运 行, 切 实 发 挥 减 排 效 益 建 立 污 水 处 理 费 的 拨 付 与 减 排 考 核 和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相 挂 钩 的 制 度, 加 强 执 法 监 管 与 考 核, 不 断 提 高 污 水 处 理 率 负 荷 率 和 达 标 率, 全 面 提 升 污 水 处 理 厂 减 排 绩 效 热 电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达 到 新 标 准 要 求, 综 合 脱 硫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80% 55%, 水 泥 综 合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钢 铁 烧 结 机 综 合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70%, 平 板 玻 璃 综 合 脱 硫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80% 70% 加 强 电 力 行 业 环 保 电 价 的 审 核 工 作, 对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组 发 放 环 保 电 价 补 贴 约 55 亿 元,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组 严 格 扣 减 电 价 补 贴 2. 加 大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力 度 全 面 贯 彻 实 施 新 环 保 法, 努 力 打 造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最 严 格 环 境 监 管 最 严 密 的 省 份, 构 建 良 好 环 境 秩 序 持 续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开 展 各 类 环 保 专 项 行 动 深 入 推 进 环 保 公 安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联 动, 环 保 会 同 公 检 法 机 关 集 中 力 量 查 处 起 9

10 诉 和 判 决 一 批 环 境 违 法 犯 罪 案 件, 曝 光 一 批 涉 及 按 日 计 罚 查 封 扣 押 限 产 停 产 行 政 拘 留 等 的 典 型 案 件 健 全 完 善 环 保 行 政 执 法 与 公 众 监 督 舆 论 监 督 和 司 法 监 督 相 结 合 的 环 境 监 管 机 制, 全 面 提 高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效 能 3. 完 善 减 排 监 测 体 系 2015 年 可 控 国 控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安 装 率 达 到 100%, 确 保 有 效 性 审 核 及 时 开 展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环 保 规 范 标 准 制 定 的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方 案 实 现 全 指 标 全 频 次 的 企 业 自 测, 确 保 我 省 自 行 监 测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信 息 的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提 升 监 督 性 监 测 能 力, 及 时 在 设 区 市 环 保 部 门 网 站 明 显 位 置 公 布 监 督 性 监 测 结 果 三 重 点 项 目 ( 一 ) 国 家 减 排 责 任 书 项 目 根 据 国 家 与 我 省 签 订 的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目 标 责 任 书,2015 年 我 省 共 有 79 个 责 任 书 项 目, 各 有 关 设 区 市 要 认 真 组 织 落 实, 明 确 责 任 单 位 减 排 措 施 完 成 时 间, 做 好 对 责 任 书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的 月 报 工 作, 加 强 督 查, 确 保 按 期 保 质 完 成 ( 二 ) 省 减 排 计 划 项 目 1.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减 排 项 目 2257 个, 预 计 削 减 化 学 需 氧 量 6 79 万 吨 2. 氨 氮 (NH 3 - N) 减 排 项 目 2170 个, 预 计 削 减 氨 氮 0 85 万 吨 3. 二 氧 化 硫 (SO 2 ) 减 排 项 目 680 个, 预 计 削 减 二 氧 化 硫 6 9 万 吨 4. 氮 氧 化 物 (NO x ) 减 排 项 目 745 个, 预 计 削 减 氮 氧 化 物 13 2 万 吨 国 家 减 排 责 任 书 的 具 体 项 目 和 浙 江 省 2015 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计 划 的 具 体 项 目 由 省 环 保 厅 另 行 印 发 四 保 障 措 施 ( 一 ) 明 确 目 标 责 任 各 级 政 府 要 把 污 染 减 排 作 为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美 丽 浙 江 的 重 要 任 务, 进 一 步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将 2015 年 度 减 排 目 标 任 务 进 行 细 化 分 解, 明 确 责 任 单 位 完 成 时 间 减 排 措 施 等 具 体 要 求, 切 实 抓 好 各 项 工 作 落 实 ( 二 ) 加 强 政 策 保 障 全 面 实 施 排 污 权 基 本 账 户 制 度, 建 立 省 市 县 三 级 排 污 权 基 本 账 户, 实 施 环 境 资 源 配 置 量 化 管 理, 有 效 控 制 主 要 污 染 物 新 增 量 深 入 推 进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制 度,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实 现 全 省 全 覆 盖, 交 易 机 制 基 本 完 善, 市 场 交 易 活 跃, 有 效 盘 活 存 量 严 格 落 实 刷 卡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市 控 以 上 重 点 污 染 源 均 要 建 设 完 善 刷 卡 排 污 系 统, 加 强 管 理 和 应 用 全 面 实 施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激 励 制 度, 严 格 落 实 差 异 化 激 励 措 施, 促 进 转 型 升 级 改 革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制 度, 落 实 总 量 指 标 前 置 和 指 标 来 源 市 场 化 原 则 10

11 ( 三 ) 严 格 督 查 考 核 各 级 政 府 要 适 时 组 织 专 项 督 查, 对 辖 区 内 减 排 项 目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实 行 跟 踪 督 办, 确 保 按 时 完 成 减 排 项 目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要 加 强 减 排 日 常 督 查, 完 善 环 保 长 效 监 管 机 制 将 减 排 结 果 纳 入 生 态 省 建 设 年 度 目 标 考 核, 作 为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综 合 考 核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管 理, 实 行 问 责 制 和 一 票 否 决 制 推 进 减 排 统 计 监 测 考 核 体 系 建 设, 做 好 减 排 调 度 形 势 分 析 等 基 础 性 工 作, 采 取 通 报 预 警 对 接 约 谈 限 批 等 措 施, 强 化 减 排 刚 性 约 束, 不 断 提 高 减 排 成 效 附 件 附 件 : 各 设 区 市 2015 年 度 减 排 目 标 / () 设 区 市 2015 年 度 减 排 目 标 COD NH 3 - N SO 2 NO x 杭 州 市 1% 1% 1% 1% 宁 波 市 2 5% 2 5% 3% 8% 温 州 市 2 3% 1 5% 1% 1 8% 湖 州 市 2% 2 5% 1% 2 5% 嘉 兴 市 2% 2% 2% 4% 绍 兴 市 2% 3 5% 2% 4 5% 金 华 市 2% 2 6% 1% 3% 衢 州 市 2% 3 3% 3 6% 4% 舟 山 市 2% 2 5% 0% 0% 台 州 市 2% 3 5% 2% 4% 丽 水 市 1% 2 7% 1% 0% 全 省 2% 2% 2% 4% 11

12 $% ' ,89:; 浙 政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 国 发 号 ) 精 神, 推 动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加 快 发 展, 现 提 出 如 下 实 施 意 见 : 一 总 体 要 求 和 目 标 任 务 ( 一 ) 总 体 要 求 坚 持 以 立 德 树 人 为 根 本, 以 服 务 发 展 为 宗 旨, 以 促 进 就 业 为 导 向, 以 深 化 改 革 为 动 力, 强 化 学 校 企 业 及 用 人 单 位 共 同 责 任, 创 新 育 人 模 式, 提 高 育 人 质 量, 增 进 学 校 人 才 培 养 与 社 会 人 才 需 求 和 使 用 的 契 合 度, 强 化 职 业 教 育 的 吸 引 力 竞 争 力, 为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转 型 升 级 提 供 良 好 的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支 撑 ( 二 ) 目 标 任 务 到 2020 年, 形 成 与 我 省 发 展 格 局 和 水 平 相 适 应 产 教 深 度 融 合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有 机 衔 接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教 育 互 通 互 补, 学 校 企 业 社 会 多 元 办 学, 体 现 终 身 教 育 理 念, 具 有 浙 江 特 色 和 全 国 领 先 水 平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理 念 先 进 全 面 树 立 以 人 为 本 多 元 选 择 全 面 发 展 人 人 出 彩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理 念, 促 进 形 成 崇 尚 一 技 之 长 不 唯 学 历 凭 能 力 的 社 会 氛 围, 努 力 打 造 宽 口 径 厚 基 础 强 技 能 多 出 路 的 成 长 成 才 格 局, 切 实 满 足 社 会 的 多 样 发 展 需 求 和 学 生 的 多 元 成 长 需 求 体 系 完 善 中 职 学 校 技 师 学 院 高 职 院 校 学 生 升 学 比 例 逐 年 提 高, 本 科 层 次 职 业 教 育 和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招 生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职 教 学 生 和 社 会 从 业 人 员 有 比 较 充 分 的 继 续 教 育 选 择, 基 本 形 成 职 教 普 教 融 通 职 教 成 教 一 体, 初 等 中 等 专 科 本 科 职 业 教 育 与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有 机 衔 接 的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布 局 合 理 统 筹 布 局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原 则 上 每 个 县 ( 市 区 ) 至 少 建 成 1 所 综 合 实 力 较 强 办 学 特 色 鲜 明 的 中 职 学 校, 每 个 设 区 市 至 少 建 成 1 所 较 高 水 平 的 高 职 院 校 和 若 干 所 骨 干 中 职 学 校, 全 省 有 一 批 本 科 高 校 应 用 型 建 设 走 在 全 国 同 类 院 校 前 列 水 平 提 升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改 善, 校 企 合 作 工 学 交 替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普 遍 建 立, 12

13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广 泛 应 用, 师 资 队 伍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且 具 有 较 高 水 平, 建 成 一 批 国 内 领 先 的 职 业 院 校 和 高 水 平 专 业, 形 成 具 有 较 强 国 内 以 至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新 高 地 二 强 化 内 涵 和 特 色 建 设 ( 一 ) 统 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发 展 根 据 区 域 转 型 升 级 与 学 生 发 展 需 要, 统 筹 规 划, 分 类 指 导,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优 化 整 合 集 中 力 量 加 强 专 门 化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和 开 展 创 等 级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做 专 做 强, 形 成 综 合 性 学 校 和 专 门 化 学 校 相 结 合 优 质 职 业 教 育 广 覆 盖 的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格 局 做 特 做 优 高 职 院 校, 支 持 高 职 院 校 不 断 强 化 特 色 培 育 优 势 鼓 励 试 点, 推 动 更 多 本 科 高 校 加 强 应 用 型 建 设 ( 二 )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围 绕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特 别 是 我 省 扶 持 发 展 信 息 经 济 环 保 健 康 旅 游 时 尚 金 融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等 七 大 产 业 和 茶 叶 丝 绸 黄 酒 等 历 史 经 典 产 业 需 要, 深 入 推 进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优 化 建 立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加 强 职 业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需 求 预 测 和 研 究, 完 善 专 业 设 置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提 高 专 业 与 产 业 匹 配 度, 努 力 建 设 紧 扣 产 业 结 构 合 理 错 位 发 展 特 色 鲜 明 的 专 业 体 系 着 力 扶 持 建 设 一 批 中 职 品 牌 专 业 高 职 和 应 用 本 科 院 校 特 色 优 势 专 业 ( 三 ) 全 面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深 化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优 化 课 程 体 系, 丰 富 课 程 资 源, 推 行 学 分 制 弹 性 学 习 制 度, 努 力 扩 大 学 生 多 样 性 学 习 选 择 权 推 进 高 职 院 校 和 应 用 型 本 科 高 校 积 极 开 展 课 堂 教 学 创 新, 完 善 课 程 设 置, 创 新 教 学 方 式 办 好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文 明 风 采 大 赛 创 业 创 新 大 赛 等 活 动, 激 发 学 生 学 习 热 情 广 泛 推 广 做 中 学 育 人 模 式, 加 强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指 导 和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着 力 培 养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就 业 创 业 能 力 加 强 德 育 和 职 业 素 养 教 育, 将 职 业 道 德 职 业 精 神 人 格 修 养 贯 穿 培 养 全 过 程, 为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和 终 身 发 展 打 下 基 础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宏 观 指 导, 统 筹 建 设 共 享 精 品 课 程 资 源 库 ( 四 ) 提 高 师 资 队 伍 培 养 培 训 水 平 以 总 量 充 足 水 平 提 升 结 构 优 化 为 目 标, 加 快 把 中 高 职 学 校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提 高 至 80% 和 85%, 把 高 职 院 校 生 师 比 降 至 18 1 完 善 中 职 学 校 教 师 招 聘 政 策, 扩 大 学 校 在 专 业 教 师 聘 用 培 养 考 核 上 的 自 主 权 大 力 加 强 和 创 新 职 业 技 术 师 范 教 育, 拓 宽 培 养 渠 道, 扩 大 培 养 规 模, 探 索 建 设 新 招 聘 教 师 入 职 第 一 年 进 行 师 范 教 育 + 企 业 实 践 培 养 培 训 制 度 扩 大 教 育 硕 士 培 养 规 模, 提 升 在 职 教 师 学 历 层 次 围 绕 持 续 提 高 教 师 师 德 和 专 业 发 展 能 力, 完 善 省 市 县 校 四 级 培 训 机 制 和 培 训 质 量 监 控 保 障 制 度, 大 力 加 强 学 校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和 各 级 各 类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加 强 双 师 型 教 师 培 养, 推 进 高 水 平 职 业 院 校 和 大 中 型 企 业 共 建 13

14 双 师 型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基 地, 完 善 教 师 行 业 企 业 访 问 工 程 师 培 养 制 度, 多 渠 道 多 形 式 实 施 职 业 院 校 师 资 海 外 培 训 计 划 加 强 名 师 和 专 业 带 头 人 培 养, 壮 大 职 业 教 育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 五 ) 拓 宽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多 样 化 成 长 渠 道 以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为 契 机, 通 过 高 职 提 前 招 生 单 考 单 招 三 位 一 体 等 多 种 方 式, 为 学 生 接 受 不 同 层 次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提 供 机 会 完 善 五 年 一 贯 制 培 养, 进 行 依 托 高 职 联 合 本 科 的 四 年 制 本 科 职 业 人 才 培 养 试 点, 积 极 探 索 职 业 技 术 人 才 中 等 教 育 与 高 等 教 育 一 体 化 培 养 途 径 扩 大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加 快 实 现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学 术 学 位 研 究 生 1 1 培 养, 提 高 职 业 人 才 培 养 层 次 ( 六 )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向 普 通 教 育 成 人 继 续 教 育 贯 通 在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广 泛 增 设 劳 技 课 实 践 活 动 课 在 普 通 高 中 多 类 别 开 发 开 设 职 业 教 育 课 和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课 全 面 建 立 普 通 教 育 学 校 与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间 学 生 互 转 课 程 互 通 学 分 互 认 等 制 度 依 托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系 统, 推 进 终 身 教 育 学 分 银 行 建 设, 逐 步 建 立 学 分 积 累 与 转 换 制 度, 实 现 学 习 成 果 互 认 衔 接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乡 成 人 学 校 和 社 区 学 校 的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和 内 涵 建 设, 努 力 打 造 覆 盖 更 广 形 式 多 样 的 职 业 继 续 教 育 和 终 身 教 育 学 习 平 台 三 推 进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 一 ) 推 动 形 成 多 元 办 学 格 局 积 极 支 持 有 意 愿 有 实 力 且 理 念 端 正 的 行 业 企 业 民 间 力 量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鼓 励 探 索 运 用 股 份 制 混 合 所 有 制 改 造 已 有 职 业 院 校 支 持 企 业 以 资 本 技 术 管 理 设 备 等 要 素 参 与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并 享 有 相 应 权 利, 包 括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开 发 课 程 和 教 材 建 设 实 习 实 践 基 地 等 鼓 励 行 业 企 业 政 府 机 构 职 业 院 校 利 用 自 身 优 势 组 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充 分 发 挥 政 府 补 贴 购 买 服 务 助 学 贷 款 基 金 奖 励 捐 资 奖 励 等 杠 杆 在 引 导 和 支 持 社 会 力 量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中 的 作 用 ( 二 ) 强 化 企 业 学 校 职 业 教 育 的 共 同 责 任 企 业 要 依 法 建 立 职 工 职 业 培 训 和 教 育 制 度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要 有 机 构 或 人 员 组 织 实 施 职 工 职 业 培 训 和 教 育 没 有 培 训 能 力 的 企 业, 须 委 托 职 业 院 校 进 行 职 工 培 训 和 教 育 企 业 须 依 法 承 担 接 受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任 务, 提 供 实 习 条 件, 并 支 付 相 应 实 习 报 酬 鼓 励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联 合 企 业 单 位, 建 立 实 习 工 厂 研 发 中 心 科 技 创 新 中 心 等 经 济 实 体, 推 动 校 企 合 作 共 同 体 建 设 发 挥 行 业 组 织 的 作 用, 通 过 委 托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开 展 行 业 指 导 评 价 职 业 需 求 发 布 等 第 三 方 服 务 ( 三 ) 加 快 推 行 现 代 学 徒 制 改 革 鼓 励 支 持 职 业 院 校 和 企 业 按 照 职 责 共 担 合 作 共 赢 服 务 企 业 发 展 和 学 生 就 业 的 要 求, 联 合 开 展 招 工 招 生 培 养 管 理,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学 14

15 校 与 企 业 一 体 化 协 同 育 人 学 校 与 企 业 等 用 人 单 位 共 同 研 究 制 订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策 划 课 程 和 教 材 开 发, 共 同 协 调 课 堂 教 学 和 实 践 教 学, 共 同 组 织 考 核 评 价, 努 力 实 现 人 才 培 养 和 人 才 使 用 的 无 缝 对 接 ( 四 ) 切 实 推 进 双 证 书 制 度 建 设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工 教 育,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制 度 与 技 工 培 养 制 度 有 机 衔 接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课 程 体 系 和 教 学 内 容, 将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课 程 纳 入 教 学 计 划, 加 快 实 现 学 历 证 书 考 试 与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考 试 标 准 对 接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合 格 毕 业 生 取 得 相 应 资 格 证 书 办 法, 允 许 具 备 条 件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按 规 定 申 报 相 应 等 级 ( 含 技 师 ) 的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支 持 在 符 合 条 件 的 职 业 院 校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 五 )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院 校 治 理 机 制 以 学 校 章 程 建 设 为 核 心,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设 立 由 办 学 相 关 方 代 表 参 加 的 理 事 会 或 董 事 会 机 构, 完 善 决 策 议 事 机 制 和 合 作 治 理 制 度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与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深 入 推 进 标 准 化 管 理, 建 立 以 学 生 为 根 本 强 化 教 育 教 学 服 务 企 业 社 会 的 现 代 职 业 院 校 管 理 模 式 建 立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绩 效 发 展 性 评 价 制 度, 激 发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积 极 性, 努 力 提 高 职 业 院 校 的 办 学 质 量 与 水 平 ( 六 ) 多 形 式 开 展 职 业 培 训 坚 持 学 校 教 育 和 职 业 培 训 并 举, 建 立 有 利 于 全 体 劳 动 者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灵 活 学 习 制 度 推 进 各 类 职 业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工 作, 深 入 实 施 知 识 更 新 工 程, 加 强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建 设 依 托 职 业 院 校 城 乡 成 人 学 校 社 区 学 校, 广 泛 开 展 农 村 劳 动 力 和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技 能 培 训, 组 织 未 升 学 初 高 中 毕 业 生 残 疾 人 失 业 人 员 等 群 体 积 极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就 业 创 业 培 训, 扩 大 开 展 家 政 服 务 类 培 训 四 落 实 各 项 保 障 措 施 ( 一 ) 切 实 落 实 政 府 责 任 进 一 步 完 善 分 级 管 理 地 方 为 主 政 府 统 筹 社 会 参 与 的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各 级 政 府 要 把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总 体 规 划, 做 到 同 步 规 划, 同 步 实 施 各 级 教 育 督 导 部 门 要 完 善 督 导 评 估 办 法, 建 立 督 导 公 示 制 度, 加 强 对 各 地 履 行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职 责 的 督 导, 强 化 政 府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绩 效 考 评 工 作,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评 价 和 质 量 监 控, 加 快 建 立 以 素 质 能 力 评 价 学 生 以 教 学 效 果 评 价 教 师 以 贡 献 水 平 评 价 学 校, 教 育 与 产 业 校 内 与 校 外 结 合 的 科 学 评 价 机 制 实 行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制 度 ( 二 )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投 入 稳 定 增 长 机 制 到 2017 年, 全 省 公 办 高 职 院 校 生 均 财 政 拨 款 达 到 本 科 院 校 水 平 建 立 全 省 中 职 教 育 生 均 经 费 最 低 标 准 制 度, 到 2018 年, 全 省 公 办 中 职 学 校 全 面 落 实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1 5 倍 以 上 的 规 15

16 定 组 织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提 升 行 动 计 划, 加 大 对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专 业 师 资 队 伍 等 建 设 的 投 入, 重 点 支 持 实 施 名 校 名 师 名 专 业 和 名 品 牌 实 训 基 地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促 进 本 科 高 校 加 强 应 用 型 建 设 健 全 资 助 体 系, 完 善 面 向 农 民 及 农 村 转 移 劳 动 力 在 职 职 工 失 业 人 员 残 疾 人 退 役 士 兵 高 校 毕 业 生 等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的 资 助 补 贴 政 策 加 大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统 筹 力 度, 充 分 发 挥 企 业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农 民 培 训 经 费 促 进 就 业 资 金 扶 贫 和 移 民 安 置 经 费 等 各 类 政 府 资 金 的 作 用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的 使 用 管 理, 改 革 经 费 保 障 和 分 配 机 制, 强 化 推 动 学 校 内 涵 发 展 的 激 励 作 用, 切 实 提 高 教 育 经 费 的 使 用 效 益 ( 三 ) 深 化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建 立 和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制 度, 构 建 兼 职 教 师 资 源 库, 实 现 兼 职 教 师 在 省 内 不 同 院 校 间 的 共 享 允 许 学 校 根 据 教 学 需 要, 聘 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高 技 能 人 才 兼 职 担 任 专 业 课 或 实 习 指 导 教 学 任 务, 并 按 专 兼 职 教 师 总 数 的 30% 左 右 比 例 予 以 落 实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引 进 制 度, 放 宽 年 龄 学 历 等 有 关 条 件, 鼓 励 支 持 行 业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能 工 巧 匠 到 职 业 院 校 从 教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教 师 到 企 业 实 践 制 度, 将 企 业 实 践 纳 入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和 业 绩 考 核 范 畴 完 善 符 合 职 业 教 育 特 点 的 教 师 资 格 标 准 和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职 称 ) 评 聘 办 法, 积 极 推 进 中 职 学 校 正 高 级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聘 工 作 试 点 制 订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校 内 工 作 时 间 之 外 从 事 社 会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在 绩 效 工 资 的 基 础 上, 各 地 可 结 合 实 际 制 订 绩 效 工 资 倾 斜 办 法 加 快 建 立 企 业 职 工 工 资 与 职 业 技 术 等 级 相 挂 钩 的 薪 酬 制 度 ( 四 ) 完 善 扶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政 策 社 会 力 量 举 办 的 职 业 院 校 与 公 办 职 业 院 校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地 位, 依 法 享 受 相 关 教 育 财 税 土 地 金 融 等 政 策 通 过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或 者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向 职 业 院 校 捐 赠 的, 其 捐 赠 按 照 税 收 法 律 规 定 在 税 前 扣 除 企 业 因 接 受 实 习 生 所 实 际 发 生 的 与 取 得 收 入 有 关 的 合 理 支 出, 按 现 行 税 收 法 律 规 定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对 职 业 院 校 自 办 以 服 务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为 目 的 的 企 业 或 经 营 活 动,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享 受 税 收 等 优 惠 企 业 要 依 法 履 行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和 足 额 提 取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的 责 任, 一 般 企 业 按 照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1 5% 足 额 提 取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从 业 人 员 技 能 要 求 高 实 训 耗 材 多 培 训 任 务 重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的 企 业 可 按 2 5% 提 取, 其 中 用 于 一 线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0% 除 国 务 院 财 政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外, 企 业 发 生 的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支 出, 不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2 5% 的 部 分, 准 予 扣 除 ; 超 过 部 分, 准 予 在 以 后 纳 税 年 度 结 转 扣 除 对 不 按 规 定 提 取 和 使 用 教 育 经 费 并 拒 不 改 正 的 企 业,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收 取 企 业 应 承 担 的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统 筹 用 于 本 地 区 的 职 业 教 育 16

17 ( 五 )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化 水 平 多 渠 道 加 强 网 络 建 设, 大 力 开 发 网 络 课 程 微 课 程 资 源, 开 发 与 专 业 课 程 配 套 的 虚 拟 仿 真 实 训 系 统 推 进 开 放 在 线 教 育 完 善 教 育 管 理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和 教 育 基 础 数 据 库 建 设 建 立 教 师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能 力 培 训 制 度 以 智 慧 校 园 建 设 为 抓 手, 全 面 促 进 信 息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的 深 度 融 合, 实 现 优 质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的 更 广 覆 盖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5 年 6 月 1 日 " ' $% <= >?@AB CD89:;,-. 浙 政 办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省 国 资 委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省 属 国 有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转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贯 彻 执 行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省 属 国 有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省 国 资 委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5 年 5 月 8 日 为 深 入 贯 彻 省 委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意 见 ( 浙 委 发 号 ) 精 神, 落 实 我 省 新 一 轮 国 资 国 企 改 革 的 决 策 部 署, 鼓 励 更 多 的 省 属 企 业 改 制 上 17

18 市, 加 快 推 进 省 属 国 有 资 产 证 券 化,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发 展 壮 大 混 合 所 有 制 经 济, 结 合 省 属 企 业 实 际, 现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多 渠 道 推 进 企 业 上 市 ( 一 ) 鼓 励 首 发 与 并 购 上 市 并 重 推 进 省 属 企 业 存 量 资 产 股 份 制 改 造, 推 动 企 业 集 团 整 体 改 制 上 市 或 核 心 业 务 资 产 分 板 块 上 市,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省 属 企 业 赴 境 外 上 市 在 积 极 推 进 首 发 上 市 的 同 时, 鼓 励 省 属 企 业 以 上 市 资 源 为 目 标 开 展 并 购 重 组, 增 加 新 的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 二 ) 鼓 励 充 分 利 用 已 有 上 市 平 台 鼓 励 进 一 步 发 挥 现 有 国 有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源 整 合 优 势, 推 动 省 属 企 业 未 上 市 资 产 与 上 市 公 司 对 接 整 合, 通 过 吸 收 合 并 资 产 注 入 等 方 式, 利 用 本 集 团 或 其 他 省 属 企 业 已 有 上 市 公 司 平 台 将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资 产 实 现 上 市,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问 题, 做 优 做 强 省 属 国 有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符 合 条 件 的 省 属 国 有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探 索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或 激 励 基 金 计 划 二 优 化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三 ) 支 持 增 资 扩 股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支 持 省 属 企 业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和 上 市 需 要 增 资 扩 股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引 入 合 作 对 象 时, 原 则 上 应 通 过 浙 江 产 权 交 易 所 公 开 进 行, 如 实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广 泛 征 集 合 格 意 向 投 资 者, 重 点 并 择 优 选 择 能 够 在 技 术 管 理 或 资 源 上 形 成 互 补 协 同 和 放 大 效 应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包 括 符 合 条 件 的 产 业 投 资 机 构 和 境 内 外 知 名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机 构 等 择 优 选 择 方 式 包 括 在 竞 争 性 谈 判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权 重 报 价 公 开 竞 价 等 单 独 或 组 合 方 式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上, 可 在 改 制 总 体 方 案 制 订 过 程 中 对 增 资 信 息 进 行 预 公 告, 待 财 务 审 计 资 产 评 估 等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全 部 完 成 后 再 正 式 挂 牌, 或 适 当 延 长 挂 牌 时 间, 充 分 征 集 合 格 意 向 投 资 者 增 资 扩 股 后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比 例 根 据 省 国 资 委 对 企 业 的 功 能 定 位 上 市 后 国 有 股 权 比 例 要 求 以 及 有 利 于 建 立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等 因 素 合 理 确 定, 一 般 合 计 不 低 于 5% ( 四 ) 探 索 实 施 员 工 持 股 省 属 企 业 上 市 前 改 制 或 省 属 国 有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增 发 股 份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时, 经 批 准 可 以 同 步 引 入 员 工 持 股, 员 工 持 股 价 格 按 照 与 战 略 投 资 者 同 股 同 价 的 原 则 确 定 员 工 持 股 原 则 上 采 用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等 方 式 员 工 持 股 对 象 原 则 上 限 于 对 公 司 整 体 业 绩 和 持 续 发 展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核 心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等 人 才 涉 及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持 股 的, 须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员 工 持 股 比 例 要 充 分 18

19 考 虑 上 市 后 国 有 股 权 持 股 比 例 公 众 持 股 比 例, 以 及 持 股 人 员 出 资 能 力 实 施 员 工 持 股 要 做 好 可 行 性 研 究 分 析 员 工 持 股 方 案 作 为 企 业 改 制 方 案 的 一 部 分, 要 明 确 持 股 方 式 持 股 人 员 范 围 持 股 比 例 定 价 原 则 和 持 股 期 限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员 工 持 股 方 案 还 应 明 确 股 权 流 转 规 则 员 工 上 市 前 离 开 按 人 走 股 退 原 则 处 置 等 内 容 三 推 进 资 产 重 组 整 合 ( 五 ) 支 持 省 属 企 业 明 晰 主 业 推 进 省 属 企 业 内 部 及 省 属 企 业 之 间 可 上 市 资 产 重 组 整 合 和 不 可 上 市 资 产 处 置 退 出 对 不 属 于 省 属 企 业 拟 上 市 范 围 内 的 资 产, 权 属 为 国 有 全 资 的, 可 以 进 行 剥 离, 由 其 上 级 企 业 接 收, 或 经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划 转 省 属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公 司 及 其 他 需 要 相 关 业 务 资 产 的 省 属 企 业 ; 非 国 有 全 资 的 竞 争 类 业 务 资 产, 原 则 上 应 通 过 浙 江 产 权 交 易 所 进 行 市 场 化 处 置 ( 六 ) 优 化 资 产 重 组 转 让 程 序 省 属 国 有 全 资 企 业 与 省 属 国 有 绝 对 控 股 企 业 之 间 省 属 国 有 绝 对 控 股 企 业 之 间 的 国 有 产 权 或 重 大 国 有 资 产 转 让, 经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可 以 采 取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其 中, 省 属 企 业 在 本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实 施 资 产 重 组 涉 及 的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或 重 大 资 产 协 议 转 让, 转 受 让 双 方 国 有 持 股 比 例 相 同 的, 由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负 责 批 准 或 出 具 意 见, 同 时 抄 送 省 国 资 委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的,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省 属 企 业 与 其 直 接 间 接 全 资 拥 有 的 子 企 业, 或 其 直 接 间 接 全 资 拥 有 的 子 企 业 之 间 转 让 所 持 股 权 或 重 大 资 产, 由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负 责 批 准 或 出 具 意 见, 同 时 抄 送 省 国 资 委, 转 让 价 格 可 依 据 评 估 报 告 或 最 近 一 期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准 确 定 ( 七 ) 允 许 省 属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置 换 省 属 企 业 实 施 资 产 重 组 时, 省 属 企 业 及 其 全 资 绝 对 控 股 企 业 相 互 之 间 以 所 持 企 业 产 权 进 行 交 换, 或 前 述 企 业 与 国 有 实 际 控 制 企 业 所 持 产 权 资 产 进 行 交 换, 且 现 金 补 价 占 整 个 资 产 交 换 比 例 低 于 25% 的, 报 经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可 以 采 用 产 权 置 换 方 式 其 中, 省 属 企 业 内 部 资 产 置 换, 置 换 双 方 国 有 持 股 比 例 相 同 的, 由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负 责 批 准, 同 时 抄 送 省 国 资 委 四 提 高 中 介 机 构 服 务 效 率 ( 八 ) 简 化 中 介 机 构 委 托 程 序 对 于 会 计 核 算 规 范 近 两 年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连 续 为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省 属 企 业, 在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需 开 展 清 产 核 资 的, 由 省 属 企 业 自 主 在 具 有 证 券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审 计 机 构 中, 通 过 招 标 择 优 确 定 中 介 机 构 承 担 清 产 核 资 专 项 财 务 审 计 工 作 省 属 企 业 在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因 研 究 制 订 改 制 总 体 方 案 的 需 要, 在 改 制 总 体 方 案 批 19

20 复 前, 可 以 先 行 申 请 招 标 确 定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对 相 关 资 产 进 行 预 评 估, 待 方 案 批 复 后 再 由 该 机 构 开 展 正 式 评 估 ( 九 ) 降 低 产 权 交 易 成 本 省 属 企 业 因 改 制 上 市 需 在 浙 江 产 权 交 易 所 公 开 挂 牌 转 让 股 权 转 让 重 大 资 产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的, 交 易 服 务 费 按 减 半 优 惠, 公 示 项 目 免 费 服 务 五 积 极 解 决 遗 留 问 题 ( 十 ) 清 理 规 范 内 部 职 工 股 省 属 企 业 应 按 照 上 市 要 求, 对 内 部 职 工 股 进 行 清 理 规 范, 彻 底 解 决 存 在 的 工 会 或 职 工 持 股 会 代 持 委 托 持 股 等 问 题,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解 除 代 持 关 系, 解 散 职 工 持 股 会, 还 原 真 实 股 权 结 构, 并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或 转 换 为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等 方 式, 使 股 东 数 量 控 制 在 合 法 范 围 内, 股 东 构 成 符 合 上 市 规 定 对 于 上 轮 改 制 时 以 应 付 工 资 结 余 量 化 形 成 的 部 分 股 权, 参 照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明 确 认 购 该 部 分 股 权 的 出 资 额 归 属 于 国 有, 在 此 基 础 上 由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根 据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需 要 等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量 化 股 转 换 为 国 有 股 或 职 工 普 通 股 转 换 为 国 有 股 的, 国 有 股 东 按 照 不 高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后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额 扣 减 原 应 付 工 资 结 余 出 资 额 的 标 准 作 价 支 付 对 价 ; 转 换 为 职 工 普 通 股 的, 职 工 需 以 等 量 现 金 出 资 置 换 认 购 该 部 分 股 权 的 出 资 额 置 换 出 的 现 金 收 归 国 有 股 东, 国 有 股 东 为 非 国 有 全 资 公 司 的, 由 省 国 资 委 指 定 单 位 收 缴 ( 十 一 ) 妥 善 处 置 优 先 股 省 属 企 业 中 存 在 上 轮 改 制 时 经 省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设 置 国 有 优 先 股 的, 在 改 制 上 市 前 应 当 进 行 规 范 处 置, 处 置 方 案 经 股 东 协 商 一 致 后 报 经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优 先 股 转 换 为 普 通 股 的, 可 采 用 由 优 先 股 股 东 补 足 优 先 股 与 普 通 股 每 股 账 面 应 享 权 益 差 价 给 企 业 的 方 式 实 现 转 换, 或 将 优 先 股 享 有 权 益 按 照 普 通 股 每 股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股 转 换 为 普 通 股 在 转 普 通 股 前, 可 以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需 要 按 照 普 通 股 股 权 比 例 对 未 分 配 利 润 部 分 或 全 部 进 行 分 配 或 转 增 股 本 对 于 国 有 资 本 拟 战 略 性 退 出 的 企 业, 优 先 股 可 不 再 转 普 通 股, 由 国 有 股 东 收 回 优 先 股 权 益 ( 十 二 ) 用 好 国 有 独 享 资 本 公 积 省 属 企 业 在 上 轮 改 制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国 有 独 享 资 本 公 积, 应 在 清 理 核 实 的 基 础 上, 用 于 增 加 国 有 股 本 国 有 独 享 资 本 公 积 的 形 成 有 明 确 具 体 对 应 资 产 的, 对 应 资 产 增 值 部 分 也 应 确 认 为 国 有 独 享 权 益 可 独 立 的 国 有 独 享 资 本 公 积 对 应 资 产, 可 以 按 评 估 价 转 增 国 有 股 本, 在 权 益 资 本 满 足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也 可 上 缴 国 有 股 东 ( 十 三 ) 明 晰 改 制 剥 离 代 管 资 产 省 属 企 业 上 轮 改 制 时 形 成 的 当 时 未 移 交 产 权 20

21 仍 留 在 原 单 位 的 剥 离 资 产 和 代 管 资 产, 须 及 时 理 清 产 权 并 规 范 处 置 属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继 续 保 留 的, 经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批 准, 可 经 评 估 后 由 原 单 位 协 议 收 购 ; 属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非 必 需 的, 应 由 省 属 企 业 本 级 收 缴 或 由 省 国 资 委 批 准 划 转 相 关 单 位 ( 十 四 ) 解 决 改 制 提 留 费 用 不 足 问 题 省 属 企 业 在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上 轮 改 制 提 留 的 资 产 因 受 国 家 标 准 提 高 人 均 寿 命 延 长 等 因 素 影 响, 经 中 介 机 构 专 项 审 计 后 确 已 不 足 以 支 付 离 退 休 及 相 关 人 员 费 用 的, 已 超 支 部 分 和 今 后 支 出 的 费 用, 经 批 准 可 逐 年 从 国 有 股 权 收 益 中 予 以 支 付 ; 国 有 股 权 收 益 不 足 以 支 付 的, 由 国 有 股 东 调 剂 解 决 由 国 有 股 权 收 益 或 国 有 股 东 调 剂 支 付 的 费 用, 支 付 项 目 应 当 有 设 区 市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文 件 明 确 规 定, 支 付 人 员 范 围 为 上 轮 改 制 基 准 日 前 离 退 休 精 简 退 职 内 退 伤 残 供 养 遗 属 等 相 关 人 员 六 多 形 式 实 现 资 产 证 券 化 ( 十 五 ) 有 序 推 进 场 外 市 场 挂 牌 推 动 省 属 企 业 进 行 股 份 制 改 造, 暂 不 具 备 上 市 条 件 的 省 属 企 业 可 以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选 择 到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浙 江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等 场 外 市 场 进 行 挂 牌, 积 极 对 接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 其 中, 涉 及 国 有 股 东 转 让 存 量 股 份 及 股 份 公 司 进 行 股 权 融 资 还 需 符 合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 十 六 ) 推 进 债 券 型 资 产 证 券 化 在 合 理 控 制 风 险 与 成 本 的 前 提 下, 鼓 励 省 属 企 业 利 用 债 券 市 场 基 金 市 场 信 托 市 场 等 各 类 市 场, 创 新 融 资 方 式, 发 行 企 业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企 业 债 券 公 司 债 券 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等 各 类 债 券 型 证 券, 改 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提 高 资 产 流 动 性, 提 升 资 产 证 券 化 水 平 七 形 成 推 进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合 力 ( 十 七 ) 完 善 工 作 沟 通 协 调 机 制 省 国 资 委 牵 头 负 责 推 进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的 统 筹 协 调, 做 好 政 策 咨 询 与 指 导, 积 极 帮 助 和 指 导 企 业 规 范 开 展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及 时 做 好 预 沟 通 预 审 核 及 审 批 各 有 关 部 门 加 大 对 省 属 企 业 推 进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支 持 力 度, 及 时 帮 助 解 决 工 作 推 进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问 题 省 属 企 业 外 派 监 事 会 按 照 推 进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具 体 要 求, 督 促 企 业 加 快 研 究 提 出 本 企 业 的 具 体 方 案, 全 程 监 督 实 施 过 程, 并 及 时 提 出 具 体 意 见 建 议 省 属 企 业 要 制 订 切 合 自 身 实 际 的 工 作 方 案, 加 强 与 省 国 资 委 和 外 派 监 事 会 的 沟 通, 及 时 告 知 工 作 进 展, 并 主 动 听 取 外 派 监 事 会 和 有 关 部 门 意 见, 确 保 资 产 证 券 化 工 作 规 范 运 行 本 意 见 适 用 于 省 国 资 委 履 行 出 资 人 监 管 职 责 的 企 业 意 见 涉 及 的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有 调 整 的,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执 行 21

22 " $%E FGH<IJH<K,- 浙 政 办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2014 年, 全 省 上 下 认 真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深 入 实 施 八 八 战 略, 打 好 转 型 升 级 组 合 拳, 在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领 域 深 入 开 展 立 功 竞 赛 活 动, 涌 现 了 一 大 批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为 鼓 励 先 进,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对 杭 州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紫 之 隧 道 指 挥 部 等 50 个 省 重 点 建 设 立 功 竞 赛 先 进 集 体 和 沈 百 明 等 98 名 省 重 点 建 设 立 功 竞 赛 先 进 个 人 予 以 通 报 表 彰 希 望 全 省 广 大 建 设 者 向 受 表 彰 的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学 习, 深 入 实 施 扩 大 有 效 投 资 411 重 大 项 目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大 力 推 进 省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为 干 好 一 三 五 实 现 四 翻 番, 加 快 建 设 美 丽 浙 江 创 造 美 好 生 活 贡 献 力 量 附 件 附 件 :2014 年 度 省 重 点 建 设 立 功 竞 赛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名 单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5 年 5 月 27 日 2014 年 度 省 重 点 建 设 立 功 竞 赛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名 单 一 先 进 集 体 (50 个 ) 杭 州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紫 之 隧 道 指 挥 部 ( 杭 州 市 紫 之 隧 道 工 程 ) 杭 州 市 富 阳 区 杭 黄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杭 黄 铁 路 项 目 ) 22

23 杭 州 余 杭 区 粮 食 收 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中 心 粮 库 项 目 ) 杭 州 市 闲 林 水 库 管 理 处 ( 杭 州 市 闲 林 水 库 工 程 ) 杭 州 市 富 阳 区 教 育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市 富 阳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项 目 ) 余 姚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中 心 ( 余 姚 市 穴 湖 地 块 保 障 性 住 房 新 建 工 程 ) 慈 溪 市 城 区 潮 塘 江 排 涝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慈 溪 市 城 区 潮 塘 江 排 涝 工 程 ) 宁 波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北 环 快 速 路 工 程 I 标 ) 宁 波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湾 跨 海 大 桥 杭 甬 高 速 连 接 线 公 路 工 程 )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铁 路 建 设 办 公 室 ( 宁 波 北 站 及 货 场 搬 迁 工 程 )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铁 路 配 套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金 丽 温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 温 州 市 龙 湾 区 人 民 政 府 瑶 溪 街 道 办 事 处 ( 甬 台 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龙 湾 支 线 工 程 ) 永 嘉 县 桥 头 镇 菇 溪 河 道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永 嘉 县 桥 头 镇 菇 溪 河 道 治 理 工 程 ) 温 州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西 南 线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西 南 线 工 程 ) 先 登 高 科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 年 产 4 万 吨 新 能 源 车 辆 电 机 专 用 特 种 电 磁 线 建 设 项 目 ) 浙 江 省 疏 浚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太 嘉 河 工 程 ) 长 兴 县 杭 长 高 速 公 路 北 延 建 设 工 程 指 挥 部 ( 杭 长 高 速 公 路 北 延 工 程 ) 嘉 兴 市 秀 洲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嘉 兴 市 应 急 备 用 水 源 ( 秀 湖 水 库 ) 工 程 ) 海 盐 县 千 亩 荡 水 源 保 护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海 盐 县 千 亩 荡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一 期 工 程 ) 铁 路 杭 长 客 运 专 线 诸 暨 段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杭 长 客 运 专 线 浙 江 段 建 设 工 程 ) 诸 暨 市 永 宁 水 库 建 设 工 程 指 挥 部 ( 诸 暨 市 永 宁 水 库 工 程 ) 金 华 市 港 航 开 发 建 设 指 挥 部 ( 钱 塘 江 中 上 游 衢 江 航 运 开 发 工 程 金 华 段 ) 东 阳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37 省 道 东 阳 李 宅 至 义 乌 青 岩 刘 改 建 工 程 东 阳 段 ) 义 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 义 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总 部 经 济 区 A 组 团 建 设 项 目 ) 金 华 市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金 华 市 铁 路 征 迁 工 程 ) 衢 州 通 成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衢 州 城 市 物 流 综 合 体 项 目 ) 衢 州 市 巨 江 航 运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钱 塘 江 中 上 游 衢 江 航 运 开 发 工 程 衢 州 段 ) 九 景 衢 铁 路 开 化 段 项 目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九 景 衢 铁 路 工 程 浙 江 段 ) 舟 山 国 家 石 油 储 备 基 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舟 山 国 家 石 油 储 备 基 地 扩 建 项 目 ) 嵊 泗 县 港 欣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嵊 泗 中 心 渔 港 ( 新 港 区 ) 扩 建 工 程 ) 浙 江 浙 能 台 州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浙 江 台 州 第 二 发 电 厂 上 大 压 小 新 建 工 程 ) 23

24 台 州 市 农 业 局 ( 天 台 县 始 丰 溪 综 合 治 理 一 期 工 程 ) 缙 云 县 人 民 政 府 五 云 街 道 办 事 处 ( 金 丽 温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 丽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重 点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丽 水 南 城 东 扩 二 期 区 块 路 网 工 程 ) 丽 水 市 莲 都 区 水 利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瓯 江 治 理 工 程 丽 水 市 大 溪 治 理 工 程 莲 都 段 )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安 吉 校 区 筹 建 指 挥 部 (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安 吉 校 区 建 设 工 程 )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衢 州 供 电 公 司 建 设 部 (220 千 伏 安 仁 输 变 电 工 程 )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舟 山 供 电 公 司 建 设 部 (500 千 伏 六 横 电 厂 送 出 工 程 )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湖 州 供 电 公 司 建 设 部 (1000 千 伏 浙 北 福 州 特 高 压 交 流 输 变 电 工 程 ) 富 春 江 船 闸 扩 建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富 春 江 船 闸 扩 建 改 造 工 程 ) 金 华 市 杭 金 衢 高 速 拓 宽 改 造 指 挥 部 ( 杭 金 衢 高 速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 浙 江 浙 能 镇 海 燃 气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浙 能 镇 海 动 力 中 心 天 然 气 热 电 联 产 工 程 ) 浙 江 浙 能 中 煤 舟 山 煤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浙 江 浙 能 中 煤 舟 山 煤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电 厂 项 目 ) 沪 昆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浙 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杭 长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浙 江 段 ) 杭 州 二 建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市 拱 墅 区 平 安 桥 村 康 桥 单 元 R2127 地 块 农 转 居 公 寓 二 期 工 程 ) 湖 州 市 水 利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太 嘉 河 工 程 ) 华 能 桐 乡 燃 机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华 能 桐 乡 燃 机 电 厂 项 目 ) 杭 州 市 对 口 支 援 新 疆 阿 克 苏 地 区 阿 克 苏 市 指 挥 部 ( 阿 克 苏 市 就 业 培 训 中 心 工 程 ) 宁 波 市 对 口 支 援 新 疆 阿 克 苏 地 区 库 车 县 指 挥 部 ( 库 车 县 传 染 病 医 院 扩 建 项 目 ) 浙 江 德 清 杭 钢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 德 清 杭 钢 100 万 吨 金 属 再 生 项 目 ) 二 先 进 个 人 (98 名 ) 沈 百 明 杭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总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王 国 芳 ( 女 ) 杭 州 萧 山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指 挥 部 技 术 前 期 部 经 理 朱 春 雷 杭 州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王 丽 娟 ( 女 ) 杭 黄 铁 路 淳 安 段 建 设 推 进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宁 自 华 杭 州 市 钱 江 新 城 建 设 管 委 会 工 作 人 员 郑 锟 杭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重 点 项 目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李 建 洪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建 设 管 理 科 科 长 甘 军 杭 州 市 交 通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局 质 量 监 督 处 副 处 长 24

25 章 伟 良 浙 江 中 烟 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卷 烟 厂 易 地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组 组 长 楼 旭 伟 奉 化 市 交 通 投 资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葛 海 峰 宁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副 主 任 蔡 福 永 象 山 县 公 安 局 民 警 阮 殿 波 宁 波 南 车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经 理 应 方 平 宁 波 市 高 速 公 路 江 北 连 接 线 工 程 ( 二 期 ) 建 设 指 挥 部 工 程 师 郑 建 伟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梅 山 水 道 建 设 管 理 指 挥 部 副 总 指 挥 何 仲 文 中 海 石 油 宁 波 大 榭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丁 建 俊 上 海 大 众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分 公 司 规 划 部 工 厂 规 划 科 规 划 员 吴 巍 宁 波 市 铁 路 建 设 指 挥 部 前 期 处 干 部 丁 延 书 中 交 第 一 公 路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郭 敏 洞 头 县 海 涂 围 垦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事 员 刘 良 晓 温 州 市 现 代 服 务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陆 连 富 温 州 机 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诸 向 军 温 州 市 铁 路 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综 合 处 副 处 长 侯 超 万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梁 文 ( 女 ) 温 州 市 总 工 会 经 济 部 部 长 周 燕 强 湖 州 市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局 合 同 科 科 长 朱 伟 华 湖 州 市 太 湖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局 工 程 师 毛 建 强 湖 州 市 南 浔 区 人 民 医 院 副 院 长 沈 伟 良 浙 江 欧 诗 漫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办 主 任 王 祥 浙 江 安 工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部 经 理 董 乐 伟 海 宁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吕 竟 辉 桐 乡 市 交 通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科 副 科 长 黄 雪 芳 ( 女 ) 嘉 兴 市 秀 洲 区 新 塍 镇 水 利 农 机 管 理 站 站 长 陆 嵩 嘉 兴 市 水 利 工 程 建 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周 海 良 浙 江 兴 科 科 技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部 部 长 何 伟 屏 绍 兴 市 水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张 铭 锋 绍 兴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建 设 部 副 经 理 王 江 辉 新 昌 县 钦 寸 水 库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移 民 局 动 迁 科 科 长 25

26 陈 绍 堂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主 任 科 员 杜 东 方 浙 江 飞 翼 生 态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吴 立 新 金 华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总 经 理 邵 柏 青 兰 溪 市 农 防 加 固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工 程 师 郎 根 明 杭 长 客 运 专 线 婺 城 区 段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副 总 指 挥 陈 佩 能 金 温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永 康 段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工 程 协 调 办 主 任 徐 文 胜 兰 溪 市 第 五 中 学 副 校 长 张 论 平 浙 江 致 远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总 监 周 红 燕 衢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邱 慧 芳 ( 女 ) 衢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衢 江 分 局 生 态 科 科 长 沈 文 兵 常 山 县 铁 路 工 作 办 公 室 主 任 姜 双 泉 九 景 衢 铁 路 开 化 段 项 目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征 迁 科 科 长 王 胜 利 中 交 二 航 局 第 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冯 建 东 港 投 资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二 部 副 经 理 苗 坚 敏 舟 山 港 集 团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虞 彭 挺 舟 山 市 定 海 区 城 乡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爱 民 74 省 道 南 延 三 门 海 山 至 沿 海 工 业 城 连 接 线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副 总 指 挥 项 荣 华 浙 江 仙 居 抽 水 蓄 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方 兴 龙 浙 江 头 门 港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管 理 中 心 副 主 任 张 志 勇 台 州 市 水 利 局 河 道 处 处 长 金 益 迥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台 州 供 电 公 司 输 电 运 检 室 带 电 作 业 班 班 长 梁 晓 永 台 州 市 环 境 监 察 支 队 支 队 长 黄 炳 金 青 田 县 金 丽 温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金 益 林 丽 水 市 莲 都 区 金 丽 温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杜 建 勇 青 田 县 重 点 办 主 任 蔡 章 平 庆 元 县 国 有 资 产 营 运 有 限 公 司 经 济 师 江 子 明 松 阳 县 供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徐 国 强 中 国 美 术 学 院 校 园 建 设 和 管 理 处 处 长 樊 绍 甫 浙 江 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胡 捷 浙 江 科 技 学 院 校 园 建 设 管 理 处 工 程 师 26

27 吴 正 清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嘉 兴 供 电 公 司 桐 乡 500 千 伏 输 变 电 工 程 业 主 项 目 副 经 理 金 柏 涛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东 阳 供 电 公 司 500 千 伏 吴 宁 变 筹 建 办 主 任 王 寅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温 州 供 电 公 司 温 西 500 千 伏 输 变 电 工 程 业 主 项 目 经 理 金 仁 云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宁 波 供 电 公 司 基 建 部 主 任 孙 一 心 国 家 电 网 浙 江 温 州 供 电 公 司 工 会 副 主 席 陈 海 圣 宁 波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胡 隆 温 州 市 瓯 江 口 开 发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沈 金 山 海 盐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局 长 吕 俊 平 金 华 市 交 通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安 全 监 督 科 科 长 孙 豪 杰 岱 山 县 疏 港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工 程 部 部 长 蔡 竹 聪 ( 女 ) 丽 水 市 330 国 道 建 设 工 程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李 关 琪 杭 金 衢 高 速 公 路 拓 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徐 育 斌 浙 江 省 天 然 气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甬 台 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项 目 部 经 理 徐 晓 钟 浙 江 浙 能 金 华 燃 机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赵 立 东 三 门 核 电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调 试 处 处 长 郑 晓 浙 江 浙 能 台 州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工 程 部 副 主 任 张 扬 沪 昆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浙 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敖 江 忠 上 海 铁 路 局 宁 波 铁 路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高 级 工 程 师 钟 庆 华 金 丽 温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部 副 主 任 朱 红 明 九 景 衢 铁 路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工 程 师 李 大 宽 秦 山 核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树 华 浙 江 省 铁 路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张 友 华 长 业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严 齐 斌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建 设 处 处 长 张 才 夫 浙 江 水 专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朱 贤 刚 杭 州 萧 山 水 利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龚 灿 浙 江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规 划 建 设 与 资 金 管 理 组 成 员 杨 宝 明 浙 江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机 关 工 会 副 主 席 刘 金 生 华 能 桐 乡 燃 机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邬 平 福 浙 江 音 乐 学 院 ( 筹 ) 校 区 建 设 工 程 前 期 部 部 长 27

28 " $%LMNO I PQR,:; 浙 政 办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城 市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及 省 委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专 项 小 组 2015 年 工 作 计 划 等 文 件 精 神, 现 就 我 省 改 革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机 制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总 体 工 作 思 路 ( 一 ) 工 作 目 标 进 一 步 转 变 政 府 管 理 方 式,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提 高 公 立 医 院 在 药 品 采 购 中 的 参 与 度 坚 持 集 中 采 购 方 向, 实 行 一 个 平 台 上 下 联 动 公 开 透 明 分 类 采 购, 采 取 招 生 产 企 业 招 采 合 一 量 价 挂 钩 双 信 封 制 全 程 监 控 等 措 施, 建 立 以 省 为 单 位 的 集 中 采 购 监 管 和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自 主 采 购 有 机 结 合 的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新 机 制 ( 二 ) 主 要 任 务 从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在 全 省 启 动 实 施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相 关 改 革 建 设 全 省 统 一 的 信 息 流 商 流 资 金 流 三 流 合 一 网 上 药 品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 调 动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作 为 药 品 采 购 主 体 的 积 极 性 ; 通 过 市 场 机 制 确 定 药 品 价 格, 按 照 质 量 优 先 价 格 合 理 性 价 比 适 宜 的 原 则 制 订 药 品 采 购 规 则 ; 创 新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实 行 合 同 管 理, 全 程 严 格 监 督, 建 立 药 品 采 购 新 机 制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新 机 制 药 品 交 易 监 管 新 机 制 二 建 立 全 省 药 品 分 类 采 购 新 机 制 ( 一 ) 改 革 药 品 采 购 方 式,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分 类 采 购 实 行 药 品 分 类 采 购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以 临 床 需 求 为 导 向, 根 据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用 药 需 求, 汇 总 编 制 全 省 药 品 采 购 清 单, 分 类 列 明 招 标 采 购 药 品 谈 判 采 购 药 品 挂 网 直 接 采 购 药 品 定 点 生 产 药 品 等, 合 理 确 定 每 个 竞 价 分 组 的 药 品 采 购 数 量, 落 实 带 量 采 购,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药 品 采 购 清 单 原 则 上 每 年 调 整 一 次 1 对 临 床 用 量 大 采 购 金 额 高 多 家 企 业 生 产 的 药 品, 采 取 双 信 封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28

29 省 级 药 品 采 购 机 构 负 责 经 济 技 术 标 书 评 审 采 购 主 体 以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和 全 国 最 低 价 为 依 据, 按 照 规 定 自 主 采 购 2 对 部 分 专 利 药 品 独 家 生 产 药 品, 由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会 同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建 立 多 方 参 与 公 开 透 明 的 价 格 谈 判 机 制, 与 药 品 供 应 商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3 对 妇 儿 专 科 非 专 利 药 品 急 ( 抢 ) 救 药 品 基 础 输 液 和 常 用 低 价 药 品, 在 评 定 经 济 技 术 标 书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挂 网 采 购 4 对 临 床 必 需 用 量 小 市 场 供 应 短 缺 的 药 品, 进 行 招 标 定 点 生 产 议 价 采 购 5 对 麻 醉 药 品 精 神 药 品 防 治 传 染 病 和 寄 生 虫 病 的 免 费 治 疗 药 品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疫 苗 计 划 生 育 药 品 及 中 药 饮 片,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采 购 除 麻 醉 药 品 精 神 药 品 防 治 传 染 病 和 寄 生 虫 病 的 免 费 治 疗 药 品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疫 苗 计 划 生 育 药 品 及 中 药 饮 片 外, 药 品 的 实 际 采 购 价 格 由 采 购 主 体 与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按 照 带 量 采 购 以 量 换 价 成 交 确 认 的 原 则, 通 过 谈 判 产 生 对 达 不 到 谈 判 要 求 价 格 虚 高 不 下 的, 经 省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审 核 同 意, 各 采 购 主 体 可 采 购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编 制 的 采 购 清 单 以 外 的 同 类 产 品 予 以 替 代 必 要 时, 省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可 组 织 对 部 分 达 不 到 谈 判 要 求 价 格 虚 高 不 下 的 药 品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在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试 点 城 市, 允 许 以 设 区 市 为 单 位 在 省 级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上 自 行 采 购 鼓 励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直 接 与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省 级 以 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不 含 省 级 医 院 ) 可 以 医 联 体 医 疗 集 团 等 组 成 采 购 共 同 体, 发 挥 批 量 采 购 优 势, 参 加 药 品 采 购 的 价 格 谈 判 省 级 医 院 可 参 加 所 在 城 市 的 药 品 采 购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原 则 上 以 县 ( 市 区 ) 为 单 位 组 成 采 购 共 同 体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采 购 共 同 体 由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自 愿 联 合 组 建, 卫 生 计 生 等 部 门 要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和 监 督 管 理 全 省 政 府 办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所 使 用 的 药 品, 必 须 通 过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进 行 网 上 集 中 采 购, 禁 止 网 下 采 购 及 各 种 名 目 的 利 益 输 送 允 许 非 公 立 医 院 自 愿 参 加 网 上 集 中 采 购 ( 二 ) 明 确 药 品 销 售 价 格 政 策, 建 立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为 不 增 加 患 者 药 品 费 用 负 担, 对 医 保 目 录 内 的 药 品, 医 保 经 办 机 构 按 统 一 的 支 付 标 准 结 算,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按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销 售 ; 对 非 医 保 目 录 内 的 药 品,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按 不 高 于 政 府 管 理 部 门 公 布 的 参 考 价 格 销 售, 参 考 价 格 参 照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形 成, 或 按 省 内 各 设 区 市 及 全 国 最 低 采 购 价 确 定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药 品 实 际 采 购 价 格 低 于 药 品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或 参 考 销 售 价 格 的 差 29

30 额 部 分 上 缴 同 级 财 政, 由 财 政 卫 生 计 生 人 力 社 保 等 部 门 组 成 联 合 考 核 组, 在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药 品 和 医 用 耗 材 等 成 本 控 制 及 基 本 药 物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后, 依 据 考 核 情 况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实 施 奖 励 奖 励 资 金 实 行 专 项 核 算 和 管 理, 由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统 筹 安 排 使 用, 主 要 用 于 探 索 建 立 适 应 行 业 特 点 的 人 事 薪 酬 制 度 提 高 医 务 人 员 薪 酬 待 遇 等 鼓 励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根 据 药 品 采 购 情 况, 适 当 让 利 给 患 者, 以 体 现 公 益 性 三 建 立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新 机 制 ( 一 ) 建 立 省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建 立 由 省 人 力 社 保 财 政 卫 生 计 生 经 信 物 价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商 务 等 部 门 及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代 表 参 加 的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由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牵 头, 办 公 室 设 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联 席 会 议 负 责 起 草 浙 江 省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制 定 办 法, 制 订 全 省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 二 ) 建 立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自 2015 年 起 的 每 年 12 月 份, 省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联 席 会 议 根 据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产 生 的 药 品 加 权 平 均 价 等 因 素, 制 订 下 一 年 度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由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会 同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联 合 发 布, 于 次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2015 年 以 2014 年 全 省 基 本 药 物 和 其 余 全 品 种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中 标 价 作 为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 三 ) 建 立 医 保 费 用 预 付 机 制 各 级 医 保 经 办 机 构 应 在 次 月 足 额 向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拨 付 上 月 的 医 保 费 用, 对 医 保 药 品 支 付 额 大 资 金 周 转 困 难 分 级 管 理 和 协 议 评 价 情 况 良 好 的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可 以 预 付 上 一 年 度 2 个 月 平 均 额 度 以 内 的 医 疗 费 用 作 为 周 转 金 四 建 立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监 管 新 机 制 ( 一 ) 加 强 监 管 机 构 建 设 省 药 械 采 购 中 心 要 转 变 工 作 方 式, 实 现 由 招 标 采 购 服 务 向 服 务 招 标 采 购 的 职 能 转 变 各 级 卫 生 计 生 部 门 和 公 立 医 院 都 要 加 强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的 组 织 管 理, 实 行 省 市 县 三 级 联 动 的 药 品 采 购 服 务 监 管 机 制 ( 二 ) 加 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管 理 1 强 化 监 督 管 理 加 强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监 管, 将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情 况 作 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的 重 要 考 核 内 容, 纳 入 目 标 管 理 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评 审 评 价 体 系 对 违 规 网 下 采 购 拖 延 货 款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限 期 整 改 责 令 支 付 违 约 金 降 低 级 别 或 等 次 等 处 理 对 违 反 规 定 的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要 严 肃 处 理 并 追 究 责 任 2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监 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药 品 实 际 采 购 价 格 的 申 报 采 购 订 单 下 达 货 款 支 付 等 流 程 一 律 在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完 成 对 药 品 采 购 价 格 偏 高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调 查 原 因, 约 谈 其 负 责 人, 必 要 时 要 严 肃 问 责,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30

31 3 推 进 阳 光 用 药 工 程 全 面 实 施 信 息 公 开, 确 保 药 品 采 购 使 用 各 环 节 在 阳 光 下 运 行 坚 持 合 理 用 药, 建 立 价 格 高 用 量 大 非 治 疗 辅 助 性 等 重 点 药 品 监 控 制 度, 从 严 控 制 抗 菌 药 物 和 营 养 类 辅 助 用 药 的 使 用 ; 建 立 健 全 以 基 本 药 物 为 重 点 的 临 床 用 药 综 合 评 价 体 系, 强 化 短 缺 药 品 监 测 和 预 警 加 强 内 部 监 督, 建 立 处 方 点 评 和 医 师 约 谈 制 度, 加 强 医 务 人 员 合 理 用 药 培 训 和 考 核 评 估, 发 挥 临 床 药 师 促 进 合 理 用 药 的 作 用 4 严 厉 打 击 商 业 贿 赂 严 肃 查 处 医 生 收 受 药 品 回 扣 行 为 对 商 业 贿 赂 案 件 多 发 医 生 收 受 药 品 回 扣 习 以 为 常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负 责 人, 要 严 肃 问 责 ( 三 ) 加 强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管 理 1 规 范 药 品 流 通 秩 序 严 格 规 范 准 入, 规 范 市 场 秩 序, 促 进 有 序 竞 争 对 偏 远 交 通 不 便 地 区 的 药 品 配 送, 各 级 卫 生 计 生 部 门 要 加 强 组 织 协 调, 按 照 远 近 结 合 城 乡 联 动 的 原 则, 提 高 采 购 配 送 集 中 度, 统 筹 做 好 医 院 及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药 品 供 应 配 送 管 理 工 作, 鼓 励 探 索 县 乡 村 一 体 化 配 送 对 配 送 到 货 率 不 足 60% 的 配 送 企 业 将 予 以 淘 汰, 取 消 其 在 省 内 药 品 配 送 资 格 对 配 送 到 货 率 不 足 60% 的 产 品, 暂 停 其 在 线 交 易 资 格 ; 对 愈 期 不 改 的 企 业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因 此 被 迫 使 用 其 他 企 业 药 品 替 代 的, 超 支 费 用 由 原 中 标 企 业 承 担 严 厉 打 击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挂 靠 经 营 租 借 证 照 销 售 假 劣 药 品 商 业 贿 赂 以 及 伪 造 虚 开 发 票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强 化 药 品 质 量 监 管, 加 强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确 保 人 民 群 众 用 药 安 全 2 严 格 执 行 诚 信 记 录 和 市 场 清 退 制 度 建 立 药 品 生 产 和 配 送 企 业 的 诚 信 记 录 档 案, 定 期 向 社 会 公 布 逐 步 将 医 药 购 销 领 域 诚 信 记 录 纳 入 省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加 强 过 程 监 控, 签 订 阳 光 协 议, 对 违 规 供 应 商 实 行 黑 名 单 制 对 于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被 司 法 机 关 和 行 政 机 关 查 处 的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取 消 其 所 有 产 品 在 全 省 的 中 标 ( 入 围 ) 资 格, 自 取 消 之 日 起 2 年 内 不 接 受 其 任 何 产 品 在 全 省 的 集 中 采 购 申 请, 全 省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2 年 内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采 购 其 产 品 五 建 设 省 级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新 平 台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是 全 省 各 级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唯 一 的 药 械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信 息 化 建 设 水 平, 实 现 与 国 家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省 医 保 信 息 系 统 公 立 医 院 等 的 对 接, 面 向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提 高 药 品 招 标 采 购 配 送 管 理 评 价 统 计 分 析 动 态 监 管 等 能 力 及 时 收 集 分 析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药 品 采 购 价 格 数 量 回 款 时 间 及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配 送 到 位 率 不 良 记 录 等 情 况, 定 期 向 社 会 公 布 31

32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逐 步 实 现 信 息 流 商 流 资 金 流 的 三 流 合 一 通 过 设 立 统 一 的 省 药 械 采 购 结 算 账 户, 将 药 品 货 款 支 付 方 式 变 更 为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将 药 品 货 款 支 付 给 结 算 账 户, 由 结 算 账 户 将 药 品 货 款 支 付 给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企 业 设 立 的 仅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商 业 公 司, 进 口 及 港 澳 台 地 区 产 品 国 内 总 代 理 ( 无 国 内 总 代 理 的, 应 为 从 境 外 取 得 浙 江 省 代 理 授 权 的 唯 一 代 理 商 ) 可 视 同 生 产 企 业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在 药 品 交 货 验 收 合 格 后 的 30 天 内 必 须 将 货 款 支 付 给 结 算 账 户, 结 算 账 户 收 到 次 日 按 时 支 付 给 企 业 变 更 药 品 采 购 订 单 发 送 方 式 将 原 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向 配 送 企 业 发 送 订 单 的 方 式, 改 变 为 向 生 产 企 业 直 接 发 送 订 单 生 产 企 业 负 责 订 单 接 收, 选 定 配 送 企 业 进 行 订 单 配 送 供 应 紧 张 或 临 床 用 量 较 小 的 药 品 可 向 配 送 企 业 发 送 订 单 为 确 保 药 品 采 购 订 单 发 送 方 式 变 更 的 平 稳 有 序, 可 设 立 一 定 期 限 的 过 渡 期 六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一 ) 落 实 各 方 责 任 各 级 政 府 对 当 地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机 制 改 革 任 务 的 落 实 负 总 责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要 按 期 完 成 省 级 采 购 新 平 台 的 建 设 各 级 卫 生 计 生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各 方 的 行 为 监 管 ; 财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药 品 实 际 采 购 价 格 差 额 部 分 的 统 筹 管 理 ; 人 力 社 保 部 门 要 科 学 合 理 制 订 药 品 支 付 标 准, 积 极 推 进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薪 酬 制 度 改 革 ; 物 价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药 品 价 格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依 法 查 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要 依 法 对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对 药 品 采 购 过 程 中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药 品 质 量 的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临 床 用 药 安 全 ; 公 安 监 察 机 关 要 加 大 对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中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的 打 击 和 查 处 力 度 ( 二 ) 加 强 廉 政 风 险 防 范 强 化 对 药 品 采 购 机 构 采 购 主 体 及 价 格 谈 判 人 员 的 监 管,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健 全 内 部 制 约 和 外 部 监 督 机 制, 坚 持 用 制 度 管 权 管 事 管 人 加 强 廉 洁 从 业 教 育, 不 断 提 高 相 关 人 员 的 业 务 能 力 和 廉 洁 意 识 建 立 权 力 运 行 监 控 机 制,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自 觉 接 受 社 会 和 舆 论 的 监 督 实 行 重 要 岗 位 人 员 定 期 轮 岗 制 度 七 加 强 医 用 耗 材 的 采 购 管 理 加 快 医 用 耗 材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进 程, 推 行 医 用 耗 材 阳 光 采 购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自 行 采 购 的 医 用 耗 材, 其 采 购 价 格 数 量 应 在 省 药 械 采 购 平 台 备 案 参 照 药 品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的 制 订 办 法 研 究 高 值 医 用 耗 材 的 医 保 支 付 标 准 32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5 年 5 月 26 日

33 " $%S TB UVWXYV LM <4 Z,-. 浙 政 办 发 号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为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二 中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以 及 省 委 历 次 全 会 精 神,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放 管 结 合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要 求, 以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为 抓 手, 深 入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放 管 结 合,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省 政 府 决 定 成 立 浙 江 省 政 府 深 化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推 进 职 能 转 变 协 调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协 调 小 组, 浙 江 省 政 府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相 关 职 能 纳 入 协 调 小 组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协 调 小 组 组 成 人 员 及 主 要 职 责 ( 一 ) 组 成 人 员 省 长 李 强 担 任 协 调 小 组 组 长, 常 务 副 省 长 袁 家 军 省 政 府 秘 书 长 李 卫 宁 担 任 副 组 长,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办 公 厅 主 任 王 晓 峰 和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李 云 林 夏 海 伟 刘 援 利 孟 刚 陈 广 胜 王 纲, 省 编 委 办 主 任 鞠 建 林, 省 发 改 委 主 任 谢 力 群, 省 财 政 厅 厅 长 钱 巨 炎,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厅 长 吴 顺 江, 省 工 商 局 局 长 冯 水 华, 省 法 制 办 主 任 孙 志 丹 为 成 员 ( 二 ) 主 要 职 责 统 筹 研 究 重 要 领 域 和 关 键 环 节 的 重 大 改 革 措 施, 协 调 推 动 解 决 改 革 中 遇 到 的 困 难 和 重 点 难 点 问 题, 指 导 市 县 相 关 工 作, 督 促 各 地 各 部 门 落 实 改 革 措 施 协 调 小 组 下 设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组 行 政 审 批 及 投 资 审 批 改 革 组 职 业 资 格 改 革 组 收 费 清 理 改 革 组 商 事 制 度 改 革 组 教 科 文 卫 体 改 革 组 6 个 专 题 组 和 综 合 组 督 查 组 法 制 及 专 家 组 3 个 功 能 组 综 合 组 设 在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从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和 有 关 部 门 抽 调 人 员 组 成, 必 要 时 实 行 集 中 办 公, 对 外 以 浙 江 省 政 府 深 化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推 进 职 能 转 变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 名 义 开 展 工 作 二 协 调 小 组 专 题 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及 主 要 职 责 ( 一 )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组 33

34 组 长 由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办 公 厅 主 任 王 晓 峰, 省 编 委 办 主 任 鞠 建 林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陈 广 胜 省 编 委 办 副 主 任 郑 才 法 省 发 改 委 副 主 任 李 岩 益 省 财 政 厅 副 厅 长 罗 石 林 省 法 制 办 副 主 任 杨 必 明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推 进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加 强 顶 层 设 计 和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 二 ) 行 政 审 批 及 投 资 审 批 改 革 组 组 长 由 省 发 改 委 主 任 谢 力 群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省 发 改 委 副 主 任 翁 建 荣 省 法 制 办 副 主 任 杨 必 明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副 厅 长 夏 晓 鸿 省 环 保 厅 副 厅 长 方 敏 省 建 设 厅 副 厅 长 沈 敏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推 进 我 省 行 政 审 批 及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进 一 步 取 消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大 幅 减 少 投 资 项 目 前 置 审 批 和 规 范 前 置 中 介 服 务,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行 为, 推 进 并 联 审 批, 提 高 审 批 效 率,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 三 ) 职 业 资 格 改 革 组 组 长 由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厅 长 吴 顺 江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推 进 职 业 资 格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减 少 职 业 资 格 和 认 定 事 项, 建 立 职 业 资 格 目 录 清 单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对 职 业 资 格 制 度 实 施 情 况 的 监 管 ( 四 ) 收 费 清 理 改 革 组 组 长 由 省 财 政 厅 厅 长 钱 巨 炎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省 物 价 局 局 长 柳 萍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推 进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清 理 取 消 不 合 法 不 合 理 收 费 项 目, 实 行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管 理, 完 善 收 费 监 管 制 度 ( 五 ) 商 事 制 度 改 革 组 组 长 由 省 工 商 局 局 长 冯 水 华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省 地 税 局 总 经 济 师 丁 丹 省 质 监 局 副 局 长 杨 烨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完 成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等 多 证 合 一 一 照 一 号 改 革, 构 建 以 信 用 为 核 心 的 新 型 市 场 监 管 机 制, 深 入 推 进 工 商 登 记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改 为 后 置 审 批 的 改 革 ( 六 ) 教 科 文 卫 体 改 革 组 组 长 由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李 云 林 孟 刚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省 教 育 厅 副 厅 长 丁 天 乐 省 科 技 厅 副 厅 长 成 岳 冲 省 文 化 厅 副 厅 长 蔡 晓 春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副 主 任 包 保 根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副 局 长 黄 柏 青 省 体 育 局 翟 晓 翔 ( 副 厅 长 级 ) 担 任 负 责 牵 头 协 调 推 动 教 科 文 卫 体 领 域 简 政 放 权 转 变 职 能 增 加 公 共 产 品 和 公 共 服 务 供 给 的 措 施, 研 究 提 出 政 府 管 什 么 怎 么 管 的 意 见 和 措 施 各 专 题 组 的 日 常 工 作 由 组 长 单 位 承 担 各 专 题 组 负 责 调 查 研 究 本 领 域 社 会 反 响 大 群 众 意 见 集 中 的 问 题,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对 重 点 难 点 问 题 合 作 攻 关, 提 出 改 革 建 议 各 3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贵 州 赤 天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前 言 报 告 本 着 真 实 客 观 透 明 的 原 则, 收 集 了 公 司 在 履 行 用 户 员 工 社 会 责 任 方 面 的 重 要 信 息 报 告 时 间 范 围 为 2015 年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机 构 为 便 于 表 达, 在 报 告 的 表 述 中 分 别 使

More information

(\244j\257d\276\307\274\351_201508021-C.indd_70%.pdf)

(\244j\257d\276\307\274\351_201508021-C.indd_70%.pdf) 1847-1852 1872 20 1 1896 8000 20 1896 1950 1 1896 1896 13 1900 1900 3 20 2 4 1910 1950 3 1911 1 2 3 4 1927 4 20 300 6 1906 1930 7 1911 5 1919 8 1914 9 1920 10 11 1902 200 6 12 1930 7 " # #! $! 14 15! "!

More information

一 总 体 要 求 一 ) 严 格 把 握 定 义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是 指 出 地 方 政 府 自 资 设 立 并 承 担 连 带 还 款 责 任 的 机 关 事 业 企.l 三 类 法 人 ( 二 ) 完 善 " 名 单 制 " 管 理 各 银 行 要 继 旗 完 善 融 资 平

一 总 体 要 求 一 ) 严 格 把 握 定 义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是 指 出 地 方 政 府 自 资 设 立 并 承 担 连 带 还 款 责 任 的 机 关 事 业 企.l 三 类 法 人 ( 二 ) 完 善  名 单 制  管 理 各 银 行 要 继 旗 完 善 融 资 平 中 国 银 监 会 文 件 银 监 发 (2013) 10 号 中 阔 银 监 会 关 于 加 强 2013 年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风 除 监 管 的 指 导 意 见 各 银 监 局, 各 政 策 性 银 有 国 有 商 韭 银 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各 省 级 农 村 信 用 联 社 银 监 会 直 接 监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营 养 与 食 品 安 全 所 全 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生 营 养 改 善 计 划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编 编 委 会 顾 问 陈 春 明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葛 可 佑 中 国 营 养 学 会 李 淑 媛 解 放 军! 医 院 蒋 建 平 国 家 学 生 饮 用 奶 计 划 专 家 委 员 会 杜 寿 玢 北 京 协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文 件 桂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教 育 厅 关 于 下 达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的 通 知 各 市 物 价 局 文 新 广 局 文 化 委 教 育 局 有 关 出 版 发

More information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刧"則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前 言 原 四 川 省 医 保 中 心 于 年 编 印 了 第 三 版 四 川 省 省 级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医 疗 保 险 指 南 之 后 国 家 和 省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些 新 的 政 策 规 定 和 经 办 服 务 方 面 的 规 则 办 法 为 了 让 省 本 级 参 保 人 员 充 分 了 解 新 的 规 定 我 们 在 过 去 基 础 上 新 编 印 了 第 四 版

More information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 病 例 分 析 病 例 - 谁 撕 裂 了 他 的 大 动 脉 车 在 前 陈 红!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瑞 金 医 院 急 诊 科 上 海!!-!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药 理 学 教 研 室 患 者 男 岁 某 公 司 外 籍 职 员 因 撕 裂 样 胸 背 部 剧 烈 疼 痛 伴 右 下 肢 麻 木 无 力 " 急 诊 入 院 既 往 有 高 血 压

More information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 做 好 中 国 青 岛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以 下 简 称 青 岛 综 合 试 验 区 建 设 工 作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在 天 津 等 个 城 市 设 立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综 合 试 验 区 的 批 复 国 函 号 要 求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总 体

More information

2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More information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安 徽 省 教 育 宣 传 中 心 关 于 组 织 参 加 第 十 届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 安 徽 赛 区 ) 活 动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区 ) 教 育 局 通 联 站 X 组 为 深 入 贯 彻 中 央 关 于 进 一 步 力 I 强 和 改 进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精 神, 传 承 中 华 文 也, 弘 扬 民 族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 +, -.%, * %(/, & 0!

* +, -.%, * %(/, & 0! !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34 34 34 34 * +, -.%, * %(/, & 0 !*+, -$$.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 N 年 月 J P d U F b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惠鹏飞 河南大学 河南 开封 摘 要 中国古代招抚使始置于唐代广德二年 九月宋代招抚使从广义上看始置于北宋开宝七 年 十月 从狭义上看始置于南宋建炎元年 六月 招抚使设置的缘由为招募人才以抵御金人 首任招 抚使为张所宋代共有 位招抚使副 其中北宋 位 南宋 位宋代招抚使尽管具有先天不足 后天失调的

More information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S x N m U P S S E M V N 中国古代史研究 战国秦汉时期的祠行信仰 以出土简牍 日书 为中心的考察 吕亚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陕西 西安 摘 要 行神为古代 五祀 之一 在春秋以降 礼乐崩坏 的社会大背景下 五祀 的等级差别和职能发生 了明显变化 行神成为普通民众奉祀的重要神灵 从出土简牍 日书 文献来看 在择吉之风盛行的战国秦汉时期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3C2E8C2E8CAA4B9FDBAC3C0CFCAA632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3C2E8C2E8CAA4B9FDBAC3C0CFCAA6322E646F63> 内 容 简 介 好 妈 妈 胜 过 好 老 师 是 教 育 专 家 尹 建 莉 的 教 子 手 记, 相 比 许 多 家 教 图 书, 这 好 妈 妈 胜 过 好 老 师 有 以 下 特 点 : 第 一 好 妈 妈 胜 过 好 老 师 首 次 提 出 一 些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的 家 庭 教 育 原 则, 使 父 母 在 教 育 孩 子 的 时 候 有 章 可 循 第 二, 书 中 给 出 许

More information

003 527 专 业 高 分 子 化 学 高 分 子 化 学 ( 第 三 版 ), 潘 祖 仁,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 综 003 528 药 物 化 学 综 药 物 化 学 ( 第 六 版 ), 郑 虎 主 编,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003 529 化 工 综 参 见 化 工 原

003 527 专 业 高 分 子 化 学 高 分 子 化 学 ( 第 三 版 ), 潘 祖 仁,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 综 003 528 药 物 化 学 综 药 物 化 学 ( 第 六 版 ), 郑 虎 主 编,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003 529 化 工 综 参 见 化 工 原 2013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科 目 参 考 书 目 学 科 目 001 611 数 学 分 析 数 学 分 析 ( 第 三 版 ),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数 学 系 编,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范 围 : 除 第 二 十 二 章 第 四 节 以 及 第 二 十 三 章 内 容 外, 其 余 均 考 001 432 统 计 学 见 考 试 大 纲 001 801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则 基 于 离 差 最 大 化 的 思 想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赋 权 法 的 优 势 提 出 了 一 种 组 合 赋 权 方 法 求 解 最 优 规 划 模 型 来 确 定 组 合 权 重 王 中 兴 李 桥, 则 认 为 需 要 确 定 的 集 成 权 重 与 已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则 基 于 离 差 最 大 化 的 思 想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赋 权 法 的 优 势 提 出 了 一 种 组 合 赋 权 方 法 求 解 最 优 规 划 模 型 来 确 定 组 合 权 重 王 中 兴 李 桥, 则 认 为 需 要 确 定 的 集 成 权 重 与 已 第 卷 第 期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月!#$%% &' ' 文 章 编 号 (, 考 虑 专 家 判 断 信 息 的 灰 色 关 联 极 大 熵 权 重 模 型 金 佳 佳 米 传 民 徐 伟 宣 汪 群 峰 魏 亨 武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江 苏 南 京 中 国 科 学 院 科 技 政 策 与 管 理 科 学 研 究 所 北 京, 摘 要 本 文 提

More information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4.2 73% 13% 37% 19% 1 3%70 87% 4.1 4.3 17 60 2 4.4 43,500 65,000 5,1005,548 4.2 3,667 10,462 1 2 60 18 4.1 * / # 65 2015 6 65 2014-15 @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More information

量 來 調 節 體 溫 隨 年 齡 老 化, 真 皮 層 之 厚 度 約 減 少 20%, 其 中 的 血 管 汗 腺 與 神 經 末 梢 的 數 量 也 隨 之 減 少, 造 成 老 人 的 體 溫 調 節 功 能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慢 對 觸 覺 與 痛 覺 感 降 低 提 供 皮 膚

量 來 調 節 體 溫 隨 年 齡 老 化, 真 皮 層 之 厚 度 約 減 少 20%, 其 中 的 血 管 汗 腺 與 神 經 末 梢 的 數 量 也 隨 之 減 少, 造 成 老 人 的 體 溫 調 節 功 能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慢 對 觸 覺 與 痛 覺 感 降 低 提 供 皮 膚 1. 認 識 老 化 在 各 系 統 的 生 理 改 變 2. 認 識 身 體 系 統 老 化 對 老 人 產 生 的 影 響 3. 認 識 如 何 對 老 人 執 行 身 體 評 估 4. 認 識 皮 膚 與 足 部 的 護 理 5. 認 識 老 人 之 活 動 障 礙 問 題 6. 瞭 解 相 關 知 識 對 於 銀 髮 產 業 的 關 係 皮 膚 系 統 的 老 化 改 變 人 類 老 化 的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中 西 医 结 合 杂 志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通 透 性 增 加 产 生 蛋 白 水 解 酶 促 进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有 丝 分 裂 内 皮 细 胞 从 基 底 膜 上 迁 移 到 血 管 周 围 间 隙 粘 附 聚 集 重 构 为 三 维 管 腔 并 与 周 围 血 管

中 国 中 西 医 结 合 杂 志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通 透 性 增 加 产 生 蛋 白 水 解 酶 促 进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有 丝 分 裂 内 皮 细 胞 从 基 底 膜 上 迁 移 到 血 管 周 围 间 隙 粘 附 聚 集 重 构 为 三 维 管 腔 并 与 周 围 血 管 中 国 中 西 医 结 合 杂 志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学 术 探 讨 冠 心 病 的 治 疗 性 血 管 新 生 与 活 血 化 瘀 段 练 熊 兴 江 王 阶 摘 要 治 疗 性 血 管 新 生 /) '0 1/ * ' 是 冠 状 动 脉 硬 化 性 心 脏 病 * '( '/) *! / * ) '/ ' + 治 疗 的 新 策 略 而 活 血 化 瘀 治 法 对 于 + 的 基 础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 衛 生 所 在 社 區 醫 學 中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是 政 府 與 社 區 民 眾 之 間 不 可 或 缺 的 橋 樑 舉 凡 食 品 稽 查 衛 生 宣 導 癌 症 檢 測 活 動 登 革 熱 預 防... 等 許 多 都 是 屬 於 衛 生 所 的 範 疇

一 前 言 : 衛 生 所 在 社 區 醫 學 中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是 政 府 與 社 區 民 眾 之 間 不 可 或 缺 的 橋 樑 舉 凡 食 品 稽 查 衛 生 宣 導 癌 症 檢 測 活 動 登 革 熱 預 防... 等 許 多 都 是 屬 於 衛 生 所 的 範 疇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12.08.06~2012.08.10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 學 號 ): 黃 俊 憲 (498940113) 盧 雋 穎 (498940432) 胡 瑞 (498940022)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黃 俊 憲 : 前 言 課 程 安 排 衛 生 所 簡 介 活

More information

动 物 中 能 促 进 但 会 在 表 达 的 物 种 中 产 生 不 良 反 应 如 引 起 脂 肪 肝 或 升 高 74-4 水 平 2 # ) 9 等 建 立 血 脂 异 常 和 肝 硬 化 仓 鼠 模 型 进 行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7'&$ 不 能 改 善 血 脂 异 常 和 肝 硬

动 物 中 能 促 进 但 会 在 表 达 的 物 种 中 产 生 不 良 反 应 如 引 起 脂 肪 肝 或 升 高 74-4 水 平 2 # ) 9 等 建 立 血 脂 异 常 和 肝 硬 化 仓 鼠 模 型 进 行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7'&$ 不 能 改 善 血 脂 异 常 和 肝 硬 综 述 胆 固 醇 逆 向 转 运 的 研 究 进 展 及 中 医 药 干 预 何 芷 慧 江 巍 李 松 胆 固 醇 逆 向 转 运,0! 1! 1 ) 1 是 胆 固 醇 从 周 围 组 织 转 运 到 肝 脏 进 行 再 循 环 或 以 胆 酸 形 式 排 出 体 外 的 过 程 是 机 体 清 除 多 余 胆 固 醇 的 重 要 生 理 途 径 若 受 影 响 血 浆 中 含 量 过 高 的

More information

区 结 果 和 试 验 细 节 应 放 在 正 文 中 描 述 表 中 最 左 侧 一 列 包 括 横 标 目 一 个 或 多 个 变 量 常 是 自 变 量 右 面 的 其 余 所 有 各 列 逐 项 行 对 齐 如 果 各 项 横 标 目 的 意 思 非 常 明 确 第 一 栏 可 以 不 写

区 结 果 和 试 验 细 节 应 放 在 正 文 中 描 述 表 中 最 左 侧 一 列 包 括 横 标 目 一 个 或 多 个 变 量 常 是 自 变 量 右 面 的 其 余 所 有 各 列 逐 项 行 对 齐 如 果 各 项 横 标 目 的 意 思 非 常 明 确 第 一 栏 可 以 不 写 !"#$%! 写 作 指 南 将 最 好 的 结 果 做 成 表 格!" 22 可 能 你 听 说 过 把 你 最 好 的 东 西 摆 在 桌 面 上 这 句 话 换 句 话 说 把 你 最 好 的 设 计 和 结 果 展 示 出 来 这 是 成 功 的 一 个 关 键 因 素 但 是 仅 有 设 计 和 结 果 可 能 还 不 够 如 何 呈 现 设 计 和 结 果 有 时 会 成 为 决 定 成

More information



 辽 宁 时 代 万 恒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大 事 记 (2009 年 ) 集 团 办 公 室 编 辑 1 一 2009 年 组 织 沿 革 ( 一 ) 集 团 总 部 组 织 机 构 ( 部 门 设 置 ) 图 示 辽 宁 时 代 万 恒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党 委 董 事 会 秘 书 经 理 层 工 会 纪 委 信 办 企 审 财 国 党 监 息

More information

从 因 人 设 事 谈 起 一 部 文 学 作 品 ( 尤 其 是 长 篇 小 说 ) 的 结 构 至 关 重 要, 因 为 它 是 文 本 整 体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内 部 构 造, 既 是 形 式 又 是 内 容 ; 乃 是 表 达 主 题 最 有 效 的 艺 术 手 段 元 代 戏 曲

从 因 人 设 事 谈 起 一 部 文 学 作 品 ( 尤 其 是 长 篇 小 说 ) 的 结 构 至 关 重 要, 因 为 它 是 文 本 整 体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内 部 构 造, 既 是 形 式 又 是 内 容 ; 乃 是 表 达 主 题 最 有 效 的 艺 术 手 段 元 代 戏 曲 凤 头 猪 肚 豹 尾 凤 头 猪 肚 豹 尾 谈 死 水 微 澜 的 结 构 艺 术 艾 芦 摘 要 : 论 文 从 死 水 微 澜 的 人 物 和 场 景 描 写 入 手, 具 体 地 分 析 了 这 部 长 篇 小 说 的 艺 术 结 构, 同 时 针 对 以 往 研 究 者 的 某 些 观 点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见 解 ; 认 为 作 品 以 精 粹 见 长, 以 少 胜 多, 由 小

More information

循经指压疗法

循经指压疗法 循 经 指 压 疗 法 陈 玉 琴 0 自 序 我 没 有 进 过 医 学 院, 更 没 有 学 过 解 剖 学 我 是 一 个 自 学 中 医 的 人, 思 考 问 题 本 着 简 单 化 和 直 观 的 原 则 循 经 指 压 健 康 疗 法 就 是 我 二 十 年 实 践 的 心 得 体 会 愿 以 此 作 向 资 深 的 中 医 师 请 教, 尤 其 是 中 医 大 的 教 师, 如 果 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HERBRECIPES《中國藥膳》.doc

Microsoft Word - HERBRECIPES《中國藥膳》.doc 中 國 藥 膳 僅 供 參 考, 請 勿 亂 服 若 欲 服 用, 自 行 負 責 ~~~~~~~~~~~~~~~~~~~~~~~~~~~~~~~~~~ 藥 膳 系 列 總 目 錄 第 一 章 總 論 第 一 節 簡 介 第 二 節 特 點 1. 注 重 整 體, 辯 證 施 食 2. 防 治 兼 宜, 效 果 顯 著 3. 良 藥 可 口, 服 食 方 便 第 三 節 藥 膳 內 容 與 分 類

More information

毛主席的猪

毛主席的猪 在 孔 孟 之 乡 掘 孔 孟 后 裔 的 坟, 在 生 产 队 的 田 里 放 毛 主 席 的 猪, 也 只 有 知 青 才 有 这 " 特 权 " 吟 了 < 血 色 黄 昏 >, 叹 了 < 蹉 跎 岁 月 >, 再 哼 一 哼 知 青 生 活 中 那 千 韵 百 律 的 曲 曲 小 调 儿, 也 别 有 一 番 滋 味 在 心 头 扒 坟 梁 平 扒 坟, 是 当 地 老 百 姓 的 叫 法

More information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64127995 传 真 ) 陈 老 师 13808715727 13698732122 1. 2016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1. 2016 3,2016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64127995 传 真 ) 陈 老 师 13808715727 13698732122 1. 2016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1. 2016 3,2016 云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I 體 舯 心 文 件 安 宣 教 2016 1 云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屮 心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安 全 生 产 月 系 列 宣 教 资 料 征 订 工 作 的 通 知 一 思 职 责 生 死 之 间 等 系 列 宣 教 资 请 结 心 一 1 一 人 : 郭 老 师 0871-6801 3982 陈 老 师 0871-64196137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FIT)

附件1.FIT) 附 件 :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2011 年 1 月 国 有 企 业 科 技 创 新 激 励 操 作 指 南 附 件 : 上 海 市 科 技 创 新 人 才 激 励 政 策 操 作 指 南 目 录 1. 人 才 引 进 132 1.1 上 海 市 户 籍 及 居 住 证 132 1.2

More information

北魏山东佛教文化个案研究

北魏山东佛教文化个案研究 北 魏 山 东 佛 教 文 化 个 案 研 究 一 北 魏 时 期 佛 教 在 山 东 的 传 播 与 发 展 以 滨 州 博 兴 龙 华 寺 为 代 表 社 会 背 景 北 魏 佛 教 的 发 展 是 伴 随 着 佛 教 的 中 国 化 即 汉 化 的 过 程 而 不 断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带 有 北 魏 统 治 者 作 为 少 数 民 族 的 本 身 特 色 自 汉 通 西 域, 佛 教

More information

4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医 学 版 摘 要 目 的 探 讨 早 发 性 精 神 分 裂 症 患 者 在 静 息 状 态 下 是 否 存 在 脑 功 能 连 接 异 常 以 及 异 常 区 域 的 定 位 方 法 采 用 第 版 美 国 精 神 障 碍 诊 断 与 统 计 手 册 ( * ) (

4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医 学 版 摘 要 目 的 探 讨 早 发 性 精 神 分 裂 症 患 者 在 静 息 状 态 下 是 否 存 在 脑 功 能 连 接 异 常 以 及 异 常 区 域 的 定 位 方 法 采 用 第 版 美 国 精 神 障 碍 诊 断 与 统 计 手 册 ( * ) (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医 学 版 3! + )! + - + - %$ 58: 58:7& * 1:D * $%&' 1&! & )& "# ( &!& )#% & '& '#! & #& & " ( ) 5*( )/ + ( / + + 6') * )* ) ; + *6 / + * ) *+ ' 6') * )+ * ) 6 9,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23 10 18 5 1997 12 1 (1) (7) (16) (25) (35) (37) (44) (48) (51) (54) ( ) (58) (69) (74) (77) (89) (94) (98) (100) (107) (113) (117) (121) (126) " 37 38 ( ) ( ) ( ) ( ) 300 1 500 200 1938 1 30 15 8 1937

More information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让 独 特 的 情 思 和 语 言 同 构 共 生 和 时 间 赛 跑 教 学 设 计 作 者 : 北 京 特 级 教 师 吉 春 亚 教 学 目 标 : 1. 知 识 与 技 能 : 人 人 读 通 课 文 在 语 境 中 理 解 词 义, 在 个 性 化 的 朗 读 及 创 编 名 言 中 展 现 对 含 义 深 刻 句 子 的 理 解 展 示 收 集 积 累 的 珍 惜 时 间 方 面 的 名

More information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第一章! 绪! 论 斯宾塞曾说!"良好的健康状况和由之而来的愉快的情绪是幸福的最好资金# $健 康是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要素#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不断成熟%同时% 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困惑#帮助大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 健康问题%正是健康教育的目标# 第一节!健康与健康教育 健康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人们把健康比作人生最大的财富#随着社会 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的转变%全民健康意识的

More information

B 8 8 8 B 8 8 8 耀 B 8 8 8 8 8 A A A B 8 8 8 8 % & % & ( % & ( % & ( % & ( % % B 8 8 8 8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主 管 江 苏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主 办 江 苏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主 编 李 少 冬 副 主 编 王 晓 芳 王 水 钱 玲 梅 沈 嵘 编 辑 出 版 江 苏 妇 幼 保 健 编 辑 室 通 讯 地 址 南 京 市 江 东 北 路 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 准 印 江 苏 省 连 续 性 内 部 资 料 出 版 物 准 印 证 第 $ 号 印 刷 南 京 人

More information

! "#$ %$ $ 资 料 与 方 法 $ 调 查 对 象 全 国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西 北 西 南 和 中 南 六 个 大 区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个 城 市 中 的 & 所 医 院 参 加 了 本 次 调 查 各 省 省 会 城 市 的 医 学 院 校 附 属 医 院 省

! #$ %$ $ 资 料 与 方 法 $ 调 查 对 象 全 国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西 北 西 南 和 中 南 六 个 大 区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个 城 市 中 的 & 所 医 院 参 加 了 本 次 调 查 各 省 省 会 城 市 的 医 学 院 校 附 属 医 院 省 ! "#$ %$ $ 临 床 研 究 中 国 住 院 新 生 儿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中 华 医 学 会 儿 科 学 分 会 新 生 儿 学 组 摘 要 目 的 通 过 全 国 范 围 内 城 市 医 院 住 院 新 生 儿 的 调 查 以 了 解 我 国 目 前 住 院 新 生 儿 的 疾 病 谱 及 转 归 方 法 抽 取 全 国 个 省 和 自 治 区 的 * 个 城 市 中 的 & 所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More information

./ 0123 455

./ 0123 455 ./ 0123 455 ./ 0/.1 0/2 0 3 0/2 3///41.///.3/ 56 1// 0 1 0/ 2/.///./ ./ 0/ 1/ 223.//. 4 5 6/3 7/3. 4 8 591././ 7 21 :1 01 5 5// :/3 " .. / 0. /.1. / 21. / 3 4.56. 788.947 80.8 81 ./ 0/ 1/ 234 5/4 6 5 0/4.24

More information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卷 首 语 刚 刚 步 入 初 夏 人 们 对 春 天 的 印 象 依 然 如 昨 而 春 天 对 人 们 的 影 响 仍 旧 存 在 在 四 月 下 旬 的 春 好 时 节 一 场 让 人 热 情 高 涨 诗 情 迸 发 的 春 事 让 所 有 在 场 和 不 在 场 的 诗 歌 粉 丝 看 到 了 美 好 听 到 了 希 望 这 场 激 动 人 心 的 春 事 就 是 春 天 送 你 一 首 诗

More information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居 住 地 域 与 文 化 变 迁 一 一 以 广 东 瑶 族 为 例 赵 家 旺 * 中 国 是 个 多 民 族 国 家. 共 有 56 个 民 族.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有 归 个 根 据 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全 国 总 人 口 11 亿 3 千 多 万 人. 汉 族 10 忆 4 千 多 万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90% 多.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不 到 10%

More information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第 章 生 物 的 生 殖 和 发 育 练 习 生 物 的 无 性 生 殖 及 其 方 式 两 性 生 殖 细 胞 出 芽 生 殖 营 养 生 殖 形 成 层 芽 接 枝 接 无 性 生 殖 是 不 经 过 两 性 生 殖 细 胞 的 结 合 由 母 体 直 接 产 生 新 个 体 的 生 殖 方 式 四 识 图 题 组 织 培 养 胡 萝 卜 的 根 部 组 织 培 养 成 胡 萝 卜 嫁 接 苹

More information

關懷生命、永續經營

關懷生命、永續經營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公 所 出 國 報 告 提 要 出 國 報 告 名 稱 :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公 所 101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殯 葬 文 化 設 施 觀 摩 考 察 頁 數 37( 含 封 面 ) 含 附 件 : 是 否 出 國 計 畫 主 辦 機 關 :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公 所 聯 絡 人 : 江 婉 玉 電 話 :3520000 轉 405 e-mail:tiffiny@mail.luchu.gov.tw

More information

期 李 环 等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丁 酯 暴 露 对 雄 性 大 鼠 生 精 细 胞 功 能 影 响 1 )!# $ + $#'!!) #!%,$' $ 6. $#! +!! '!!' # $! 引 言 - # # 近 年 来 生 殖 健 康 问 题 日 益 突 出 % 不 孕 不 育 等 各

期 李 环 等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丁 酯 暴 露 对 雄 性 大 鼠 生 精 细 胞 功 能 影 响 1 )!# $ + $#'!!) #!%,$' $ 6. $#! +!! '!!' # $! 引 言 - # # 近 年 来 生 殖 健 康 问 题 日 益 突 出 % 不 孕 不 育 等 各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 '% 李 环 张 洋 婷 刘 呈 惠 等 %%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丁 酯 暴 露 对 雄 性 大 鼠 生 精 细 胞 功 能 影 响 * % 环 境 科 学 学 报 1 1 2 3 4 5 2 3 %% )!#),$' $ #!' # $) # #)!! $ * %! 1 1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丁 酯 暴 露 对 雄 性 大 鼠 生 精 细 胞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012.0.03/4.010 13 536

./.012.0.03/4.010 13 536 ./.012.0.03/4.010 13 536 ./00.11 012./30 41 51 / 6 7 6 7 6 7 6 7 411 ./.0 1 02 " ./// 0/ 0/ 1 212 1 2 1 21 2 3 . / 0 ./01 2 2 ./01./1. 0 20.34./15./60 7 583./1. 20 0. ./ 0 01 0/ 0/ 0/ "" ./0.0000 ./ 0

More information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大 国 外 交 ~ ~ 理 论, 决 策 ^ 挑 战 信 息 技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汪 晓 风 信 息 技 术 ^ 7001111010^, 是 与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存 储 传 输 使 用 相 关 的 一 系 列 技 术 手 段, 我 国 学 者 钟 义 信 把 信 息 技 术 定 义 为 " 能 够 扩 展 人 的 信 息 器 官 功 能 的 一 类 技 术 " 7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熊 安 萍 等 *1$ 文 件 系 统 中 范 围 锁 机 制 的 应 用 研 究! 锁 命 名 空 间 '+'($($ 描 述 了 资 源 和 锁 的 集 合 它 同 时 在 客 户 节 点 和 服 务 节 点 存 在 不 同 之 处 只 是 利 用 一 个 数 据 标 识 来 有 效 区

第 期 熊 安 萍 等 *1$ 文 件 系 统 中 范 围 锁 机 制 的 应 用 研 究! 锁 命 名 空 间 '+'($($ 描 述 了 资 源 和 锁 的 集 合 它 同 时 在 客 户 节 点 和 服 务 节 点 存 在 不 同 之 处 只 是 利 用 一 个 数 据 标 识 来 有 效 区 第 卷 第 期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报 自 然 科 学 版 年 月!"#$" %$&'$ ''())$($*($'('+$$,-./0 1' 文 件 系 统 中 范 围 锁 机 制 的 应 用 研 究 熊 安 萍 葛 军 邹 洋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重 庆! 摘 要 分 布 式 锁 机 制 是 分 布 式 文 件 系 统 的 重 要 机 制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县 域 经 济 发 展 概 况 太 暋 原 暋 市 暰 自 然 概 况 暱 暋 太 原 市 是 山 西 省 的 省 会 城 市, 位 于 山 西 省 中 部 东 西 长 144 千 米, 南 北 宽 107 千 米, 总 面 积 6989 平 方 千 米, 其 中 城 区 面 积 1460 平 方 千 米 太 原 是 一 座 历 史 悠 久 的 古 城 古 称 晋 阳, 简 称 并 ( 州 ) 自

More information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据 悉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决 定 发 布 陕 政 发 号 本 年 度 共 奖 励 项 科 技 成 果 其 中 一 等 奖 项 二 等 奖 项 三 等 奖 项 我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矿 产 资 源 高 强 度 开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据 悉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决 定 发 布 陕 政 发 号 本 年 度 共 奖 励 项 科 技 成 果 其 中 一 等 奖 项 二 等 奖 项 三 等 奖 项 我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矿 产 资 源 高 强 度 开 专 题 报 道 我 公 司 荣 获 陕 西 省 科 学 技 术 一 等 奖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省 公 司 春 季 安 全 大 检 查 第 三 督 导 组 到 我 公 司 商 洛 电 厂 项 目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尚 文 彦 文 天 地 公 司 党 支 部 书 记 参 加 能 源 集 团 两 学 一 做 党 支 部 书 记 培 训 班 李 嘉 文 加 强 组 织 建 设 助 力 中 心 工

More information

人 才 培 养 与 专 业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与 专 业 建 设 首 都 师 范 大 学 重 点 专 业 培 育 与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校 发 号 根 据 首 都 师 范 大 学 十 二 五 时 期 本 科 专 业 建 设 与 发 展 规 划 安 排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加 大 专 业 建 设 力 度 提 升 专 业 建 设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概 要 題 庫 最 後 更 新 日 期 :( 人 發 局 第 一 期 ) 2010/03/20 選 擇 題 : ( 答 案 ) 正 確 錯 誤 解 析 1.(3) 機 關 訂 定 招 標 文 件, 何 者 正 確?(1) 廠 商 履 行 契 約 所 必 須 具 備 之 財 務 商 業 或 技 術 資 格 條 件, 不 考 慮 廠 商 在 外 國 之 商 業 活 動 應 (2)

More information

123

123 大 綱 : 哺 乳 諮 詢 及 溝 通 技 巧 諮 詢 技 巧 兩 大 重 點 : 聆 聽 了 解 與 支 持 信 心 建 立 ; 無 須 問 很 多 問 題 就 可 以 非 語 言 及 語 言 性 技 巧 鼓 勵 母 親 說 話 ; 運 用 同 理 心, 適 時 回 應 母 親 的 感 覺 ; 理 解 母 親 的 意 思 ; 避 免 使 用 對 母 嬰 有 評 批 性 的 字 眼 ; 接 受 並

More information

梅花集团

梅花集团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梅 花 集 团 ) 以 做 世 界 领 先 的 氨 基 酸 企 业, 做 中 国 领 先 的 调 味 品 企 业 为 目 标, 秉 承 人 立 于 诚, 事 精 于 心, 业 盛 于 信 和, 则 致 远 的 核 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跟 曲 黎 敏 学 养 生 智 慧 之 黄 帝 内 经 曲 黎 敏 著 曲 黎 敏 经 典 系 列 第 2 页 目 录 第 1 部 分 曲 黎 敏 简 介 6 第 2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简 介 7 第 3 部 分 黄 帝 内 经 养 生 智 慧 ( 名 家 论 坛 ) 10 3.1 为 什 么 要 学 习 黄 帝 内 经 10 3.2 中 医 与 日 常 生 活 15 3.3 十 二 时 辰

More information

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年 省 重 点 建 设 名 单 济 南 至 青 岛 高 速 铁 路 正 线 公 里 青 岛 至 连 云 港 铁 路 山 东 段 正 线 公 里 济 南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全 长 公 里 文 登 至 莱 阳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公 里 日 照 民 用 机 场 级 民 用 机 场 日 照 港 岚 山 港 区 北 作 业 区 一 期 青 岛 港 董 家 口 港 区 北 三 突 堤 通 用 泊 位

More information

今 天 没 事, 就 回 来 了 ( 付 程 易 ) 是 江 城 的 首 富, 付 程 易 的 仆 人 进 到 木 紫 欣 的 家 里, 大 概 有 二 十 几 人 最 前 面 的 应 该 是 管 家 身 穿 随 然 不 是 很 华 丽, 但 也 不 是 很 寒 酸, 后 面 的 衣 着 都 是 一

今 天 没 事, 就 回 来 了 ( 付 程 易 ) 是 江 城 的 首 富, 付 程 易 的 仆 人 进 到 木 紫 欣 的 家 里, 大 概 有 二 十 几 人 最 前 面 的 应 该 是 管 家 身 穿 随 然 不 是 很 华 丽, 但 也 不 是 很 寒 酸, 后 面 的 衣 着 都 是 一 桃 花 下 的 约 定 / 作 者 : 雨 欣 第 一 章 没 有 了 那 绝 望 的 神 情 在 这 个 世 上 似 乎 没 有 什 么 值 得 她 叶 去 珍 惜 的, 哼 呜 呜..., 不 是 的, 不 是 你 想 的 那 样 一 旁 的 紫 衣 少 女 看 这 绝 望 的 一 幕, 想 让 她 镇 作 起 来, 可 是 已 经 晚 了 叶 阑 珊 早 以 在 木 紫 欣 说 话 时 纵 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4DC344ACE3A8732DA5C0BFCBC368AD4CA451ADD3A4EBAABABEFAB57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4DC344ACE3A8732DA5C0BFCBC368AD4CA451ADD3A4EBAABABEFAB57B2E646F63>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母 親 懷 孕 十 個 月 的 過 程 作 者 : 辛 筱 媛 私 立 稻 江 高 級 護 理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三 年 恩 班 指 導 老 師 : 韓 京 倫 老 師 1 目 錄 壹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3 三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10 四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19-0 - 中 餐 烹 調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茶文化 茶 是中华民族的举国之饮 它发乎神农 闻于鲁周公 兴于唐朝 盛在宋代 如今已成了风靡世界的三大无 酒精饮料 茶叶 咖啡和可可 之一 并将成为21世纪的饮料大王 饮茶嗜好遍及全球 全世界已有50余个国 家种茶 寻根溯源 世界各国最初所饮的茶叶 引种的茶种 以及饮茶方法 栽培技术 加工工艺 茶事礼俗 等 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中国传播去的 茶树原产我国西南地区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茶树和利用茶树的国

More information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授 权 发 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03 月 16 日 来 源 : 新 华 社 目 录 第 一 篇 转 变 方 式 开 创 科 学 发 展 新 局 面 第 一 章 发 展 环 境 第 二 章 指 导 思 想 第 三 章 主 要 目 标 第 四 章 政 策 导 向 第 二 篇 强 农 惠 农 加 快

More information

九十六學年度 高三學測作文(各班佳作版)

九十六學年度  高三學測作文(各班佳作版)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高 三 學 測 作 文 ( 各 班 佳 作 ) ㄧ 文 化 與 藝 術 : 滿 分 9 分 303 詹 智 棋 7 分 文 化, 是 來 自 於 用 心 體 會, 而 不 是 在 於 每 個 人 的 生 活 背 景 藝 術, 是 一 種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感 觸, 它 不 分 我 們 之 間 的 個 體 差 別 而 有 所 異, 那 是 種 人 對 美 的 感 受, 澎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广 东 省 外 地 区 1 北 京 市.19 2 太 原 市.23 3 张 家 口 市 24 4 天 津 市.25 5 济 南 市.27 6 青 岛 市.28 7 沈 阳 市.29 8 大 连 市.31 9 哈 尔 滨 市...32 10 长 春 市.33 11 上 海 市...34 1

( 二 ) 广 东 省 外 地 区 1 北 京 市.19 2 太 原 市.23 3 张 家 口 市 24 4 天 津 市.25 5 济 南 市.27 6 青 岛 市.28 7 沈 阳 市.29 8 大 连 市.31 9 哈 尔 滨 市...32 10 长 春 市.33 11 上 海 市...34 1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指 定 医 院 清 单 (2011 版 ) 一 适 用 范 围 及 规 则 除 特 约 另 有 约 定 外,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指 定 医 院 清 单 ( 以 下 简 称 清 单 ) 按 以 下 规 则 执 行 : 1 本 清 单 仅 适 用 于 国 寿 团 体 综 合 医 疗 险 中 的 指 定 医 疗 机 构 ; 2 本 清 单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A3CDE2BCE0B9DCB7E2C6A42832303135C4EA3130D4C2D0C2B5F7D5FB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A3CDE2BCE0B9DCB7E2C6A42832303135C4EA3130D4C2D0C2B5F7D5FB29>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于

More information

城 市 学 研 究 第 辑 革 既 是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深 入 探 索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实 践 需 要 事 实 上 年 重 庆 市 成 为 全 国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时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重 庆

城 市 学 研 究 第 辑 革 既 是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深 入 探 索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实 践 需 要 事 实 上 年 重 庆 市 成 为 全 国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时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重 庆 统 筹 城 乡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庆 实 践 接 栋 正 杭 州 国 际 城 市 学 研 究 中 心 助 理 研 究 员 博 士 摘 要 大 城 市 与 大 农 村 并 存 的 城 乡 二 元 结 构 特 征 使 重 庆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备 受 关 注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示 范 意 义 重 庆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在 准 入 门 槛 与 配 套 待 遇 农 地 处 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魯迅-藥.doc

Microsoft Word - 魯迅-藥.doc 魯 迅 藥 第 一 節 藥 一 秋 天 的 後 半 夜, 月 亮 下 去 了, 太 陽 還 沒 有 出, 只 剩 下 一 片 烏 藍 的 天 ; 除 了 夜 遊 的 東 西, 什 麼 都 睡 著 華 老 栓 忽 然 (1) 坐 起 身 擦 著 火 柴, 點 上 遍 身 油 膩 的 燈 盞, 茶 館 的 兩 間 屋 子 裏, 便 彌 滿 了 青 白 的 光 小 栓 的 爹 (2), 你 就 去 麼?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1 1.1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1 1.2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4 1.3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6 1.4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7 1.5 学 校 例 会 制 度...10 1.6 文 书 处 理 办 法...12 1.7 机 要 文 件 管 理...14

More information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以 妙 观 察 智 解 开 烦 恼 与 惑 网 法 王 如 意 宝 晋 美 彭 措 身 处 此 六 道 轮 回 中, 纷 繁 复 杂 的 痛 苦 与 烦 恼 围 绕 着 我 们, 烦 恼 之 猛 火 不 同 寻 常 般 炽 盛, 在 此 痛 苦 的 惊 涛 骇 浪 中, 我 们 不 能 就 此 怯 懦, 应 该 鼓 起 斗 志 运 用 佛 法 的 智 慧 来 进 行 观 察 与 对 治 在 末 法

More information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者, 与 众 多 和 我 有 着 同 样 的 从 业 经 历 和 处 境 的 同 业 一 起 分 享

More information

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育 部 制 定 中 九 年 月 年 龄 特 点 与 育 任 务 国 的 育 是 要 培 养 出 代 有 共 产 主 义 远 大 理 想 有 道 德 有 知 识 有 体 力 立 志 为 人 民 作 贡 献 为 我 国 作 贡 献 为 人 类 作 贡 献 的 新 人 至 岁 的 儿 育 是 社 会 主 义 育 事 业 的 组 成 部 分 根 据 我 国 的 祖 方 针 和 总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o l No 年 月 J o u r a lo fp g d g s h a U v e r s t y De c 闲愁最苦 稼轩心境探论之一 庆振轩 张馨心 兰州大学 甘肃 兰州 摘 要 被誉为英雄之词的稼轩词 豪放之外弥漫着浓浓愁思 乡思乡愁 融入词人抗金复国的人生理 想之中 羁旅行役之愁 投射出失意英雄驱驱行役的旅愁 别恨离愁 超出了个人离情别绪而显露其忧国忧民的

More information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工 作 简 报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协 调 指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9 年 第 3 期 ( 总 第 3 期 )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最 新 动 态 本 期 导 读 张 来 武 副 部 长 出 席 湖 北 省 百 名 博 士 教 授 下 基 地 暨 千 名 科 技 特 派 员 基 层 创 业 行

More information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護 理 標 準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護 理 標 準 斗 11,3 11 ^ 華 杏 ' 匯 華 ' 華 都 偉 華 ) 胃 華 成 成 大 +1904965+ 醫 圖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More information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也 谈 林 彪 和 九 一 三 --- 质 疑 刘 家 驹 关 于 林 彪 历 史 的 访 谈 作 者 : 盛 京 废 人 发 布 时 间 :2014-09-24 来 源 : 乌 有 之 乡 林 彪 是 个 谜, 一 个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的 谜 近 日, 笔 者 在 共 识 网 上 读 到 炎 黄 春 秋 原 副 主 编 刘 家 驹 先 生 关 于 林 彪 和 九 一 三 事 件 的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古都开封 第五辑 开封市人民政府主办 主编 陈国桢 中国社会出版社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进 军 廖 海 敏 陈 洪 军 顾

More information

1 15 ( 1988, ),,, : ( ), ( ), ;,,, ( ),, 15,,,,, ( 6, 1979, 57 73 ) ( 1981 2 3, 74 83 ), 2, ( ),,,,,, ( 1982 3, 174 199 ) ( 1985 12, 200 210 ),,,, ( ),,,,,, ( ), :,, ( ( ) ( ), ( ) 1982 1 2, 211 257 ),,

More information

代 序 一 : 脚 踏 实 地 献 余 热 平 凡 岗 位 作 贡 献 离 休 干 部 冯 有 才 同 志, 原 任 甘 肃 省 军 区 副 司 令 员, 是 一 位 身 经 百 战 立 下 赫 赫 战 功 的 老 红 军 1976 年 10 月 进 干 休 所 安 置 后, 他 怀 着 对 党 的 事 业 高 度 负 责 的 政 治 责 任 感 和 老 牛 明 知 夕 阳 短, 不 用 扬 鞭 自

More information

自 亦 缚 于 轮 回 故 世 间 天 力 能 救 谁 是 故 依 止 不 虚 者 皈 依 三 宝 佛 诸 极 难 忍 恶 趣 苦 能 仁 说 为 恶 业 果 是 故 虽 遇 生 命 难 终 不 造 罪 佛 三 有 乐 如 草 头 露 一 瞬 刹 那 毁 灭 法 恒 时 不 变 解 脱 果 希 求

自 亦 缚 于 轮 回 故 世 间 天 力 能 救 谁 是 故 依 止 不 虚 者 皈 依 三 宝 佛 诸 极 难 忍 恶 趣 苦 能 仁 说 为 恶 业 果 是 故 虽 遇 生 命 难 终 不 造 罪 佛 三 有 乐 如 草 头 露 一 瞬 刹 那 毁 灭 法 恒 时 不 变 解 脱 果 希 求 佛 三 十 七 颂 略 记 土 美 仁 波 且 著 ( 无 著 贤 ) 索 达 吉 堪 布 译 解 虽 见 诸 法 无 来 去 唯 一 勤 行 利 众 生 殊 胜 师 及 观 自 在 恭 敬 三 门 恒 顶 礼 利 乐 之 源 诸 圆 觉 从 修 正 法 而 出 生 彼 复 依 于 知 其 行 是 故 当 说 佛 获 得 暇 满 大 舟 时 为 自 他 渡 轮 回 海 昼 夜 恒 时 不 懈 怠 闻

More information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三 年 半 的 時 間 完 成 了 父 神 委 託 他 的 三 大 使 命 : 成 全 律 法, 宣 揚 天 國 福 音 及 成 就 救 恩 圍 繞 著 這 三 大 使 命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做 了 很 多 的 工 作, 並 且 都 是 在 法 利 賽 人 的 監 視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三 年 半 的 時 間 完 成 了 父 神 委 託 他 的 三 大 使 命 : 成 全 律 法, 宣 揚 天 國 福 音 及 成 就 救 恩 圍 繞 著 這 三 大 使 命 主 耶 穌 在 地 上 做 了 很 多 的 工 作, 並 且 都 是 在 法 利 賽 人 的 監 視 新 約 讀 經 一. 基 督 福 音 的 歷 史 背 景 由 創 世 紀 至 耶 穌 基 督 的 降 生 橫 跨 了 約 六 千 年 的 歷 史 時 期 在 這 期 間 神 從 人 類 揀 選 了 祂 的 優 秀 代 表 以 色 列 民 族 作 祂 的 子 民 神 賜 給 以 色 列 民 族 摩 西 律 法, 並 按 照 人 的 良 心 要 求 吩 咐 以 色 列 民 以 遵 行 律 法 在 神 面

More information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招 聘 对 象 我 县 2007 年 以 来 通 过 全 省 统 筹 选 聘 任 满 2 个 聘 期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在 村 任 职 且 目 前 在 岗 的 大 学 生 村 官 聘 期 时 间 以 报 名 时 履 行 大 学 生 村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招 聘 对 象 我 县 2007 年 以 来 通 过 全 省 统 筹 选 聘 任 满 2 个 聘 期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在 村 任 职 且 目 前 在 岗 的 大 学 生 村 官 聘 期 时 间 以 报 名 时 履 行 大 学 生 村 中 共 盐 亭 县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盐 组 通 2015 93 号 中 共 盐 亭 县 委 组 织 部 盐 亭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从 大 学 生 村 官 中 考 核 招 聘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通 知 各 乡 镇 党 委 : 根 据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从 大 学 生 村 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