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标文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政府采购标文"

Transcription

1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CG )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盖 章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建 诚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2015 年 11 月

2 目 录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的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一 前 附 表 二 供 应 商 须 知 三 供 应 商 应 当 提 交 的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四 投 标 报 价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要 求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方 式 五 采 购 项 目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数 量 六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及 合 同 签 订 方 式 七 提 供 服 务 的 时 间 和 期 限 八 评 标 方 法 评 标 标 准 和 废 标 条 款 九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十 其 他 事 项 附 件 一 : 投 标 函 附 件 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附 件 三 :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附 件 四 : 投 标 承 诺 书 附 件 五 : 商 务 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 附 件 六 :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表 附 件 七 : 供 应 商 已 完 成 项 目 业 绩 附 件 八 : 供 应 商 在 执 行 项 目 情 况 附 件 九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汇 总 表 附 件 十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简 历 表

3 附 件 十 一 : 投 标 提 问 书 附 件 十 二 : 答 疑 纪 要 附 件 十 三 : 评 标 办 法

4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的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公 告 日 期 : 2015 年 11 月 16 日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浙 江 建 诚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委 托, 就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欢 迎 国 内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前 来 投 标 一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二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CG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三 采 购 项 目 组 织 类 型 : 分 散 委 托 采 购 四 采 购 项 目 概 况 ( 包 括 内 容 用 途 数 量 简 要 技 术 要 求 等 ):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批 复 浙 江 省 都 市 圈 城 际 铁 路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 发 改 基 础 号 ) 规 划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 杭 绍 线 ) 项 目 规 划 自 杭 州 南 站 引 出, 途 径 萧 山 区 环 镇 南 路 站 柯 桥 区 杨 汛 桥 站 钱 清 站 轻 纺 城 站 万 绣 路 站 稽 山 路 站 和 笛 扬 路 站 8 个 站 线 径 长 度 约 24.2 公 里, 估 算 投 资 89 亿 元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5 年 计 划 2016 年 开 工,2020 年 开 通 运 行 根 据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及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规 划 建 设 现 状,2015 年 8 月 11 日,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发 布 关 于 印 发 杭 柯 城 际 线 香 樟 路 站 建 设 有 关 问 题 协 调 会 纪 要 的 通 知 ( 浙 发 改 交 通 号 文 ), 本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研 究 范 围 为 香 樟 路 站 至 笛 扬 路 站, 共 计 8 个 站, 线 径 长 度 约 21 公 里 线 路 站 点 以 实 际 调 整 为 准 招 标 内 容 包 括 :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编 制 配 合 审 查 修 改 协 助 采 购 人 报 批 并 取 得 批 复 文 件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价 约 为 60 万 元 五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之 规 定 2 具 有 水 利 部 颁 发 的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格 证 书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的 独 立 法 人 ; 年 7 月 1 日 以 来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过 国 内 一 个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或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任 务 提 供 业 绩 合 同 ( 不 包 括 分 包 联 合 体 和 境 外 承 包 合 同 ) 和 履 约 完 成 证 明 ( 证 明 材 料 可 以 是 相 关 部 门 批 复 文 件 或 采 购 人 书 面 证 明 材 料 ) ; 4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六 报 名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5 供 应 商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时 间 :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6:00 时 截 止 ( 特 别 提 醒 :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截 止 后, 不 再 受 理 报 名 ; 供 应 商 须 网 上 报 名 成 功 后, 方 能 自 行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七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时 30 分 八 投 标 地 点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华 齐 路 1066 号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236 号 窗 口 九 开 标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时 30 分 十 开 标 地 点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华 齐 路 1066 号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3 号 交 易 室 十 一 投 标 保 证 金 : 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元 交 款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3:59 时 前 交 付 方 式 : 限 电 汇 网 银, 其 他 方 式 将 不 予 认 可, 以 收 款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到 帐 为 准 收 款 单 位 ( 户 名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绍 兴 支 行 银 行 账 号 : 报 名 成 功 后 生 成 ( 在 网 上 投 标 系 统 中 自 行 查 看 ) 十 二 其 他 事 项 : 1 凡 参 加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招 标 采 购 的 供 应 商 均 需 办 理 供 应 商 会 员 注 册, 提 交 会 员 申 请 资 料 并 办 妥 会 员 IC 卡 如 未 完 成 供 应 商 会 员 注 册, 无 法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具 体 详 见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址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详 细 地 点 : 联 系 人 : 柯 桥 区 行 政 中 心 D 楼 3F 戴 剑 波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建 诚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详 细 地 点 : 联 系 人 : 绍 兴 市 越 城 区 舜 江 路 五 云 大 楼 四 楼 徐 丽 联 系 电 话 : , 传 真 :

6 一 前 附 表 序 号 内 容 1.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2.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编 制 配 合 审 查 1 综 合 修 改 协 助 采 购 人 报 批 并 取 得 批 复 文 件 说 明 3. 采 购 预 算 价 : 人 民 币 约 60 万 元 4. 项 目 地 址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2 资 金 来 源 : 自 筹 3 投 标 资 格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之 规 定 2 具 有 水 利 部 颁 发 的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格 证 书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的 独 立 法 人 ; 年 7 月 1 日 以 来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过 国 内 一 个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或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任 务 提 供 业 绩 合 同 ( 不 包 括 分 包 联 合 体 和 境 外 承 包 合 同 ) 和 履 约 完 成 证 明 ( 证 明 材 料 可 以 是 相 关 部 门 批 复 文 件 或 采 购 人 书 面 证 明 材 料 ) ; 4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 投 标 有 效 期 : 90 天 ( 日 历 天 数 )( 从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算 起 ) 5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 人 民 币 元 交 款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3:59 时 前 交 付 方 式 : 限 电 汇 网 银, 其 他 方 式 将 不 予 认 可, 以 收 款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到 帐 为 准 收 款 单 位 ( 户 名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绍 兴 支 行 银 行 账 号 : 报 名 成 功 后 生 成 ( 在 网 上 投 标 系 统 中 自 行 查 看 ) 6 合 同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为 : 合 同 总 价 的 10% 7 质 量 要 求 :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及 规 程 要 求,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报 告 通 过 水 利 部 门 的 审 批, 并 支 持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批 复 通 过 8 现 场 勘 查 : 自 行 组 织 9 服 务 期 限 : 从 签 订 合 同 之 日 起 直 至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批 复 止 中 标 人 的 服 务 期 及 服 务 进 度 应 服 从 采 购 人 以 及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的 整 体 安 排 采 购 人 以 及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将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的 需 要 调 整 服 务 期 的 时 间 要 求, 供 应 商 对 此 应 有 充 分 的 认 识 并 服 从 若 由 于 采 购 人 原 因 导 致 服 务 期 延 误 的, 中 标 人 可 要 求 服 务 期 顺 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成 果 应 于 接 到 甲 方 书 面 通 知 之 日 起 40 日 历 天 内 交 付 甲 方

7 报 名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供 应 商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时 间 为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6:00 时 截 止 ( 特 别 提 醒 :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截 止 后, 不 再 受 理 报 名 ; 供 应 商 须 网 上 报 名 成 功 后, 方 能 自 行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提 问 书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1 月 25 日 下 午 4 : 00 之 前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提 交 采 购 人 答 疑 回 复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下 午 4 : 00 之 前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回 复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 商 务 标 一 式 五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 技 术 标 一 式 五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 价 格 标 一 式 五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 资 格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正 本 1 份 正 本 副 本 文 件 须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印 章 投 标 文 件 递 的 交 截 止 时 间 地 点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时 30 分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华 齐 路 1066 号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236 号 窗 口 开 标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时 30 分 开 标 地 点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华 齐 路 1066 号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3 号 交 易 室 其 他 需 说 明 的 内 容 : 1. 请 各 供 应 商 务 必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及 时 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到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236 号 窗 口, 并 办 理 刷 卡 手 续 17 解 释 : 凡 涉 及 本 次 招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权 属 于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18 监 管 机 构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联 系 电 话 : 本 项 目 设 上 限 价, 本 次 招 标 的 上 限 价 为 60 万 元 超 过 上 限 价 的,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8 二 供 应 商 须 知 2.1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2.2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凡 符 合 前 附 表 第 3 项 要 求, 有 生 产 ( 或 供 应 ) 服 务 能 力 的 国 内 企 业, 在 国 内 注 册 的 外 国 独 资 或 中 外 合 资 合 作 企 业, 符 合 并 承 认 和 履 行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者, 均 可 参 加 投 标 2.3 联 合 投 标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4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答 疑 ) 供 应 商 在 获 得 招 标 文 件 后, 如 有 疑 问, 须 按 前 附 表 的 时 间 要 求,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进 行 提 问, 逾 期 不 再 接 受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条 款 提 出 质 疑 采 购 人 应 在 答 疑 回 复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对 供 应 商 提 出 的 问 题 予 以 解 答, 答 复 将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2.5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补 充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采 购 人 可 以 补 充 通 知 的 方 式 修 改 或 补 充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或 补 充 通 知 将 以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获 得 招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修 改 或 补 充 通 知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对 各 供 应 商 起 同 等 约 束 作 用 为 使 供 应 商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把 修 改 或 补 充 通 知 内 容 考 虑 进 去, 采 购 人 可 以 酌 情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2.6 现 场 勘 察 : 为 使 投 标 供 应 商 对 本 项 目 情 况 有 所 了 解, 投 标 供 应 商 自 行 组 织 对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及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现 场 勘 察, 以 便 获 取 由 投 标 供 应 商 自 行 负 责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 签 订 合 同 所 需 的 一 切 资 料 现 场 勘 察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现 场 勘 察 完 毕, 将 认 为 供 应 商 已 了 解 现 场 情 况, 并 充 分 理 解 了 为 之 所 承 担 的 风 险 义 务 和 责 任 在 现 场 勘 察 过 程 中, 投 标 供 应 商 应 承 担 在 此 期 间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害 财 产 损 失 或 损 坏 的 责 任, 无 论 何 种 原 因 所 造 成, 采 购 人 均 不 负 责, 如 由 此 导 致 采 购 人 承 担 责 任 的, 采 购 人 有 权 向 该 供 应 商 行 使 追 偿 权 2.7 招 标 文 件 作 为 报 价 评 标 定 标 签 订 供 货 ( 含 安 装 调 试 ) 合 同 的 依 据 如 有

9 异 议, 应 在 招 标 答 疑 时 提 出 否 则, 将 视 作 认 同 2.8 供 应 商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有 的 事 项 格 式 条 款 和 规 范 等 要 求 如 果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该 投 标 有 可 能 被 拒 绝, 其 风 险 应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2.9 供 应 商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装 订 成 册, 投 标 文 件 由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价 格 标 共 四 部 分 组 成 上 述 投 标 文 件 的 各 部 分 应 装 订 成 册 分 别 单 独 封 装,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按 第 三 章 节 顺 序 编 制, 其 他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并 按 以 下 顺 序 编 制 : 商 务 标 投 标 函 ( 附 件 一 ); 投 标 承 诺 书 ( 附 件 四 ): 商 务 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 ( 附 件 五 );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表 ( 附 件 六 ); 供 应 商 已 完 成 项 目 业 绩 ( 附 件 七 ); 供 应 商 在 执 行 项 目 情 况 ( 附 件 八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汇 总 表 ( 附 件 九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简 历 表 ( 附 件 十 );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标 评 审 办 法 中 涉 及 的 其 他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材 料 ( 如 有 ); 优 惠 条 件 ( 如 有 ); 供 应 商 承 诺 给 予 采 购 人 的 各 种 优 惠 条 件, 包 括 付 款 条 件 售 后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优 惠 当 优 惠 条 件 涉 及 报 价 单 中 的 各 项 费 用 时, 必 须 与 投 标 价 格 相 统 一 商 务 标 中 不 得 出 现 投 标 报 价 供 应 商 认 为 需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文 件 技 术 标 目 录 投 标 服 务 方 案 ( 按 评 分 细 则, 格 式 自 拟 ) ;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标 评 审 办 法 中 涉 及 的 其 他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材 料 ( 如 有 ); 其 他 供 应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交 的 文 件 价 格 标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附 件 三 ); 其 他 供 应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交 的 文 件

10 2.10 供 应 商 必 须 使 用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表 格 格 式, 但 表 格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扩 展 ( 见 附 件 及 附 表 ) 招 标 文 件 中 未 提 供 的 表 格 格 式, 供 应 商 可 以 自 拟 2.12 投 标 文 件 的 份 数 与 正 副 本 商 务 标 一 式 5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技 术 标 一 式 5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价 格 标 一 式 5 份, 其 中 正 本 1 份, 副 本 4 份 正 本 副 本 文 件 须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印 章 正 本 副 本 如 有 不 一 致 之 处, 以 正 本 为 准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应 加 盖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印 章 2.13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供 应 商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价 格 标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分 别 用 独 立 的 信 封 密 封, 且 在 信 封 上 标 明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价 格 标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的 字 样 密 封 口 应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未 按 本 须 知 招 标 密 封 标 记 和 投 递 的 投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不 对 其 后 果 负 责 2.14 密 封 投 标 文 件 是 供 应 商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最 终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后 不 再 接 收 补 充 文 件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必 要 的 询 标 也 不 包 括 对 供 应 商 遗 漏 文 件 的 索 要 2.15 采 购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将 予 以 拒 绝, 并 原 封 退 回 供 应 商 2.16 投 标 有 效 期 投 标 有 效 期 详 见 前 附 表 第 4 项 在 原 定 投 标 有 效 期 满 之 前, 如 果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经 招 标 管 理 机 构 核 准, 采 购 人 可 以 用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形 式 向 供 应 商 提 出 延 长 有 效 期 的 要 求 供 应 商 需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供 应 商 可 以 拒 绝 这 种 要 求 而 不 失 去 他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供 应 商, 不 需 要 也 不 允 许 修 改 他 的 标 书, 但 需 要 相 应 地 延 长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在 延 长 期 内, 本 标 书 关 于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退 还 与 没 收 的 规 定 仍 然 适 用 2.17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供 应 商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以 后, 可 以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修 改 或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但 这 种 修 改 与 撤 回,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通 知 送 达 采 购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 不 能 更 改 投 标 文 件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起 至 标 书 中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日 期 终 止 日 之 间 的 这 段 时 间 内, 供 应 商 不 能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否 则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以 退 还

11 2.18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为 了 有 助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 评 价 和 比 较,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个 别 地 要 求 供 应 商 澄 清 其 投 标 文 件, 包 括 单 价 分 析 表, 但 不 接 受 供 应 商 任 何 主 动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辩 解 有 关 澄 清 的 答 复,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并 应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签 署, 但 不 允 许 更 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价 格 或 实 质 性 内 容 供 应 商 的 澄 清 文 件 是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并 替 代 供 应 商 投 标 文 件 中 被 澄 清 的 部 分 2.19 投 标 文 件 符 合 性 的 确 定 实 质 上 符 合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该 与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范 相 符, 无 重 大 差 异 或 保 留 所 谓 重 大 差 异 或 保 留 是 指 对 采 购 项 目 的 范 围 质 量 项 目 的 实 施 与 运 用 产 生 重 大 的 影 响, 并 对 其 他 按 合 理 价 格 提 交 了 实 质 上 符 合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的 竞 争 地 位, 产 生 不 公 正 的 影 响 如 果 投 标 文 件 实 质 上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予 以 拒 绝, 并 且 不 允 许 供 应 商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消 其 重 大 差 异 或 保 留 使 之 符 合 要 求 2.20 错 误 的 修 正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前 ( 评 标 过 程 中 ) 的 修 正 方 法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对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符 合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校 核, 看 其 是 否 有 计 算 上 或 累 计 上 的 算 术 错 误, 修 正 此 类 错 误 的 原 则 如 下 : 同 一 项 目 出 现 两 种 以 上 不 同 价 格 时, 取 其 低 的 报 价 核 算 ; 如 果 用 数 字 表 示 的 数 额 与 用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额 不 一 致 时, 以 文 字 数 额 为 准 当 单 价 与 数 量 的 乘 积 之 总 和 同 总 报 价 之 间 不 一 致 时, 应 以 标 出 的 单 价 为 准, 除 非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单 价 有 明 显 的 小 数 点 错 误, 此 时 应 以 标 出 的 总 额 为 准, 并 修 改 单 价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后 的 修 正 方 法 : 同 一 项 目 出 现 两 种 以 上 不 同 价 格 时, 取 其 低 的 报 价 核 算 ; 如 果 用 数 字 表 示 的 数 额 与 用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额 不 一 致 时, 以 文 字 数 额 为 准 合 价 之 和 与 总 报 价 不 一 致 时, 以 总 报 价 为 准, 按 总 报 价 占 调 整 前 的 合 价 之 和 的 比 例 调 整 合 价, 并 修 改 单 价 ; 当 单 项 与 数 量 的 乘 积 与 合 价 不 一 致 时, 以 合 价 为 准, 并 修 改 单 项 评 标 期 间,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任 何 供 应 商 主 动 提 出 的 对 投 标 报 价 及 单 价 合 价 的 调 整

12 投 标 文 件 报 价, 正 本 与 副 本 不 一 致 的 以 正 本 为 准 ; 开 标 时, 投 标 文 件 中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总 价 与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总 价 不 一 致 的,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为 准 ; 大 写 与 小 写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为 准 按 以 上 原 则 进 行 错 误 修 正, 调 整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报 价, 经 供 应 商 确 认 后, 调 整 后 的 报 价 对 供 应 商 起 约 束 作 用 若 供 应 商 不 接 受 修 正 后 的 投 标 报 价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且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以 退 还 2.21 投 标 费 用 供 应 商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编 写 和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有 关 的 费 用, 不 论 投 标 的 结 果 如 何, 采 购 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三 供 应 商 应 当 提 交 的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开 标 时 由 采 购 人 委 托 的 公 证 人 员 对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如 初 步 审 查 结 果 有 疑 异, 交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审 定 ( 若 该 项 目 没 有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则 由 采 购 人 审 定 ) 3.1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单 独 封 装, 仅 需 提 供 正 本 一 份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副 本 ( 开 标 时 随 身 携 带 原 件,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身 份 证 (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附 件 二 ); 全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 开 标 时 随 身 携 带 原 件,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资 质 证 书 ( 开 标 时 随 身 携 带 原 件,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业 绩 证 明 合 同 ( 开 标 时 随 身 携 带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 合 同 复 印 件 可 以 只 有 协 议 书 部 分 的 内 容 ),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业 绩 项 目 履 约 完 成 证 明 ( 相 关 部 门 批 复 文 件 或 采 购 人 书 面 证 明 材 料, 开 标 时 随 身 携 带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文 件 中 装 订 复 印 件, 需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

13 四 投 标 报 价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要 求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方 式 4.1 投 标 报 价 及 相 关 要 求 : 本 次 招 标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 合 价 ) 应 包 括 与 本 项 目 招 标 范 围 和 内 容 相 一 致 的 全 部 费 用 及 其 它 必 需 的 相 关 费 用 ( 包 括 配 合 采 购 人 评 估 的 审 批 费 用 会 务 费 及 专 家 评 审 费 和 在 履 约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制 作 效 果 图 多 媒 体 ( 如 有 ) 图 文 制 作 等 费 用 ), 供 应 商 没 有 报 价 的 项 目 将 视 为 优 惠, 或 认 为 此 项 目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其 它 费 用 之 中 供 应 商 的 应 承 担 根 据 相 关 程 序 要 求 向 主 管 部 门 上 报 备 案 和 审 批 等 程 序 性 工 作, 并 在 报 价 中 包 含 评 审 上 报 审 批 的 相 关 费 用 本 项 目 费 用 报 价 及 计 算 方 法 参 照 关 于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咨 询 服 务 费 用 计 列 的 指 导 意 见, 供 应 商 依 据 市 场 行 情 和 自 身 情 况 自 由 竞 价 本 项 目 实 行 约 定 范 围 内 总 价 包 干, 不 因 工 程 具 体 实 施 时 站 位 调 整 而 变 更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考 虑 服 务 期 间 各 类 价 格 的 风 险 物 价 上 涨 因 素 服 务 期 限 延 长 方 案 多 次 完 善 国 家 政 策 性 调 整 风 险 和 自 然 条 件, 并 计 入 总 报 价, 今 后 此 类 因 素 均 不 作 调 整 供 应 商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及 资 料 均 未 侵 犯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须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责 任 若 供 应 商 使 用 他 人 的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供 应 商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投 标 补 偿 标 准 (1) 不 予 支 付 补 偿 费 ; 投 标 方 案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采 购 人 所 有 所 有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方 案 文 本 及 资 料 不 予 退 还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必 须 是 本 标 书 所 要 求 的 全 部 项 目 投 标 价 的 总 和, 并 以 供 应 商 在 投 标 报 价 清 单 中 提 供 的 单 价 及 总 额 价 为 依 据 各 细 目 单 价 应 报 综 合 单 价, 包 括 一 切 与 服 务 的 费 用 供 应 商 必 须 填 报 各 项 目 单 项 的 价 款, 今 后 工 程 量 如 有 增 减, 其 总 价 款 则 按 实 以 单 项 价 款 调 整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中 标 明 的 价 格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是 固 定 不 变 的,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予 以 变 更 每 个 供 应 商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任 何 有 选 择 的 报 价 将 不 予 接 受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中 不 得 漏 填 项 目, 否 则 当 实 施 合 同 时 供 应 商 没 有 填 入 单 价 与 金 额 的 项 目, 将 不 予 支 付, 并 认 为 此 项 目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价 格 表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单 价 和 金 额 之 中

14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印 章 4.2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按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格 式 要 求 填 写 ( 格 式 附 后, 格 式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变 动 者 为 无 效 ) 4.3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写 供 应 商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了 解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在 完 全 了 解 招 标 货 物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要 求 以 及 商 务 条 件 后,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4.4 投 标 保 证 金 : 参 加 投 标 的 供 应 商 须 以 电 汇 网 银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及 交 纳 时 间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及 前 附 表 第 5 项 对 于 未 能 按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可 以 视 为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而 予 以 拒 绝 未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 退 还 ( 不 计 息 )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待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并 签 订 合 同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详 见 前 附 表 第 6 项 中 标 供 应 商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招 标 单 位 不 予 退 还 其 交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中 标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 对 评 标 定 标 施 加 影 响, 扰 乱 正 常 的 开 标 秩 序 的 ;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或 采 取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的 ; 与 招 标 单 位 其 他 供 应 商 恶 意 串 通 的 ;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拒 绝 接 受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的 ;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履 约 保 证 金 待 履 行 合 同 完 毕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 退 还 ( 不 计 息 ) 五 采 购 项 目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数 量 5.1 项 目 概 况 : 年 1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批 复 浙 江 省 都 市 圈 城 际 铁 路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 发 改 基 础 号 ) 规 划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 杭 绍 线 ) 项 目 规 划 自 杭 州 南 站 引 出, 途 径 萧 山 区 环 镇 南 路 站 柯 桥 区 杨 汛 桥 站 钱 清 站 轻 纺 城 站 万 绣 路 站 稽

15 山 路 站 和 笛 扬 路 站 8 个 站 线 径 长 度 约 24.2 公 里, 估 算 投 资 89 亿 元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5 年 计 划 2016 年 开 工,2020 年 开 通 运 行 根 据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及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规 划 建 设 现 状,2015 年 8 月 11 日,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发 布 关 于 印 发 杭 柯 城 际 线 香 樟 路 站 建 设 有 关 问 题 协 调 会 纪 要 的 通 知 ( 浙 发 改 交 通 号 文 ), 本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研 究 范 围 为 香 樟 路 站 至 笛 扬 路 站, 共 计 8 个 站, 线 径 长 度 约 21 公 里 线 路 站 点 以 实 际 调 整 为 准 5.2 服 务 要 求 服 务 范 围 : 工 作 内 容 : 在 调 查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区 和 影 响 区 水 土 流 失 及 水 土 保 持 现 状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工 程 的 特 点, 对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及 其 危 害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并 提 出 相 应 采 取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使 其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为 实 现 建 设 项 目 中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的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并 为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和 管 理 提 供 可 靠 的 依 据,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审 批 实 施 提 供 良 好 条 件 供 应 商 应 在 充 分 理 解 完 成 本 合 同 工 作 目 的 的 基 础 上 实 施 各 项 工 作 内 容, 本 工 作 范 围 文 件 中 未 能 详 细 叙 述 到 的 工 作, 只 要 是 为 达 到 本 合 同 下 述 工 作 目 的 所 必 须 的, 供 应 商 都 必 须 努 力 去 完 成 在 相 关 法 律 规 程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要 求 下, 编 制 本 项 目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及 评 价 ; (2) 本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预 防 治 理 目 标 ; (3) 确 定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与 防 治 分 区 ; (4) 本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预 防 治 理 措 施 及 实 施 方 案 ; (5) 本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方 案 ; (6) 本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 (7) 方 案 实 施 的 保 证 措 施 ; (8)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有 关 规 定 须 完 成 的 其 他 内 容 等 以 及 与 相 关 设 计 单 位 的 沟 通 协 调 工 作, 并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或 审 批, 直 至 最 终 取 得 批 复 等 工 作 执 行 技 术 标 准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16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1998.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1988.6; (6)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管 理 办 法 ;( 水 利 部 国 家 计 委 国 家 环 保 局 [1994]513 号 文 ) (7)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报 审 批 管 理 规 定,( 水 利 部 修 改 ); (8)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水 利 部 [2002] 16 号 文 ); (9)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发 [1993]5 号 文 ); (10) 规 范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报 程 序 编 写 格 式 和 内 容 的 补 充 规 定 ( 水 利 部 保 监 [2001]47 号 ); (11) 浙 江 省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补 偿 费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费 征 收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浙 价 费 [1997]107 号 财 综 [1997]37 号 ); (12) 浙 江 省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指 南 ( 试 行 ) (13)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技 术 规 范 (SL204-98); (14)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概 ( 估 ) 算 编 制 规 定 ( 水 利 部, 水 总 [2003]67 号 ); (15)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概 预 算 定 额 ( 水 利 部 水 总 号 ) 5.3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基 础 资 料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线 位 平 面 图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基 础 资 料 仅 供 参 考 不 足 部 分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调 查 收 集 分 析 研 究 5.4 成 果 文 件 要 求 成 果 资 料 1 文 本 20 套 ( 如 采 购 人 需 要, 供 应 商 需 无 条 件 满 足 采 购 人 的 要 求, 适 当 增 加 文 本 数 量 );2 电 子 光 盘 2 份, 文 本 为 DOC 格 式, 图 纸 为 PDF JPG 格 式 成 果 要 求 :1 符 合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标 准 的 要 求 ;2 作 为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作 的 依 据 ;3 成 果 文 件 必 须 做 到 清 晰 完 整 表 达 准 确 ;4 密 切 配 合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的 工 作 ;5 符 合 采 购 人 的 要 求 5.5 双 方 的 权 利 及 义 务 甲 方 的 义 务 1 自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乙 方 提 交 有 关 资 料 和 提 出 技 术 要 求 或 下 达 工 作 任 务 2 甲 方 需 积 极 配 合 乙 方 完 成 向 主 管 部 门 的 上 报 备 案 或 审 批 等 程 序 性 工 作

17 3 甲 方 保 证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服 务 费 乙 方 的 义 务 1 乙 方 必 须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约 定 的 范 围 内 容 精 度 规 范 规 程 和 技 术 设 计 书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完 成 工 程 项 目 甲 方 招 标 文 件 及 乙 方 投 标 文 件 中 所 涉 及 的 服 务 内 容 和 技 术 要 求 系 本 合 同 的 有 效 组 成 部 分, 为 甲 方 的 委 托 目 的 和 任 务 要 求, 乙 方 应 予 以 遵 守 执 行 2 乙 方 应 当 明 确 编 制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其 他 工 程 项 目 编 制 负 责 人 名 单, 经 认 可 后 作 为 本 项 目 编 制 工 作 组 成 员, 如 中 途 更 换 须 征 得 甲 方 同 意 3 乙 方 应 当 根 据 合 同 要 求 如 期 完 成 相 应 评 估 工 作 4 乙 方 应 根 据 相 关 程 序 要 求 完 成 向 主 管 部 门 的 上 报 备 案 或 审 批 等 程 序 性 工 作 5 乙 方 需 承 担 上 报 审 查 ( 批 ) 时 产 生 的 所 有 相 关 费 用 5.6 双 方 的 违 约 责 任 甲 方 违 约 责 任 1 甲 方 有 责 任 按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付 款 乙 方 违 约 责 任 1 合 同 生 效 后, 如 乙 方 擅 自 中 途 停 止 工 作 或 不 履 行 解 除 合 同, 乙 方 无 权 要 求 返 还 履 约 保 证 金 2 乙 方 未 能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日 期 提 交 符 合 甲 方 委 托 目 的 和 任 务 的 评 估 成 果 时, 应 向 甲 方 偿 付 延 期 损 失 费, 每 天 的 延 期 损 失 按 贰 仟 元 计 算, 且 甲 方 有 权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拒 付 相 关 评 估 费 用 3 乙 方 提 供 的 评 估 成 果 因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和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乙 方 应 负 责 尽 快 无 偿 给 予 重 评 或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以 满 足 甲 方 的 委 托 目 的 和 任 务 乙 方 递 交 的 评 估 成 果 非 因 甲 方 原 因 而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和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导 致 在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期 限 内 未 能 获 得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或 审 批 通 过 的, 乙 方 应 对 因 此 造 成 的 直 接 损 失 负 赔 偿 责 任,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由 于 甲 方 提 供 的 图 纸 资 料 原 因 产 生 的 责 任 由 甲 方 自 己 负 责 ) 此 时, 甲 方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乙 方 按 照 原 合 同 约 定 合 同 价 的 30%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4 对 于 甲 方 提 供 的 图 纸 和 技 术 资 料 以 及 属 于 甲 方 的 设 计 成 果, 乙 方 有 义 务 保 密,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复 制 和 披 露, 否 则, 甲 方 有 权 对 因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追 究 乙 方 责 任 5.7 其 他 要 求 : 乙 方 应 当 于 全 部 成 果 交 付 前 5 日 内 通 知 甲 方, 并 在 交 付 成 果 一 个 月 内 完 成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等 程 序 性 工 作 乙 方 工 作 过 程 中 应 分 阶 段 向 甲 方 报 告 评 价 结 果 并 及 时 沟

18 通 相 关 事 宜, 甲 方 有 权 及 时 跟 踪 了 解 乙 方 工 作 和 服 务 进 度,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对 乙 方 评 估 成 果 的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归 属 的 约 定 : 评 估 成 果 和 书 面 报 告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归 甲 方 所 有, 乙 方 享 有 署 名 权 乙 方 承 担 对 所 有 服 务 内 容 和 结 论 的 保 密 义 务, 除 必 要 的 政 府 审 批 需 要 外,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乙 方 不 得 向 任 何 境 内 外 的 第 三 方 提 供 披 露 任 何 本 工 程 评 估 成 果 和 资 料 由 于 不 可 抗 拒 的 因 素, 致 使 合 同 无 法 履 行 时, 双 方 应 按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及 时 协 商 处 理 保 密 无 论 本 合 同 是 否 变 更 解 除 或 终 止, 双 方 均 应 保 护 对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未 经 对 方 同 意, 任 何 一 方 均 不 得 将 对 方 的 资 料 及 文 件 擅 自 修 改 复 制, 或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或 用 于 本 合 同 项 目 外 的 项 目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况, 泄 密 方 承 担 一 切 由 此 引 起 的 后 果 并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六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及 合 同 签 订 方 式 6.1 签 订 合 同 : 中 标 供 应 商 以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中 标 公 示 为 依 据,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 不 计 息 ) 后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并 按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凭 中 标 通 知 书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6.2 合 同 组 成 : 本 项 目 的 合 同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附 件 : 招 标 文 件 ( 包 括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 包 括 投 标 补 充 文 件 ), 答 疑 纪 要, 询 标 纪 要, 中 标 通 知 书, 合 同 履 行 中 双 方 就 有 关 问 题 协 商 达 成 的 纪 要 或 补 充 协 议, 项 目 技 术 文 件 ( 包 括 安 装 图 纸 会 议 纪 要 变 更 联 系 单 等 其 他 技 术 资 料 ) 等 所 有 附 件 与 合 同 正 本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6.3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 质 量 要 求 :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及 规 程 要 求,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报 告 通 过 水 利 部 门 的 审 批, 并 支 持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批 复 通 过 且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行 业 标 准 及 本 表 文 所 有 条 款 要 求 工 期 要 求 : 从 签 订 合 同 之 日 起 直 至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批 复 止 中 标 人 的 服 务 期

19 及 服 务 进 度 应 服 从 采 购 人 以 及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的 整 体 安 排 采 购 人 以 及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将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的 需 要 调 整 服 务 期 的 时 间 要 求, 供 应 商 对 此 应 有 充 分 的 认 识 并 服 从 若 由 于 采 购 人 原 因 导 致 服 务 期 延 误 的, 中 标 人 可 要 求 服 务 期 顺 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成 果 应 于 接 到 甲 方 书 面 通 知 之 日 起 40 日 历 天 内 交 付 甲 方 检 查 考 核 : / 6.4 其 他 要 求 : 中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按 规 定 程 序 和 安 全 文 明 服 务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实 施, 承 担 服 务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意 外, 其 责 任 由 中 标 供 应 商 承 担, 采 购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6.5 变 更 : 合 同 履 行 中, 采 购 人 需 追 加 与 合 同 标 的 相 同 的 货 物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的, 在 不 改 变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与 供 应 商 协 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但 所 有 补 充 合 同 的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原 合 同 金 额 的 百 分 之 十 当 变 更 只 是 工 程 量 增 减 时, 按 投 标 所 报 的 单 价 进 行 结 算 6.6 结 算 原 则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答 疑 会 纪 要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中 标 报 价 等 作 为 结 算 依 据 ; 本 项 目 报 价 为 约 定 范 围 内 总 价 包 干, 不 因 工 程 的 内 容 调 整 而 变 更, 也 不 因 物 价 波 动 服 务 期 延 长 方 案 修 改 和 其 他 政 策 风 险 而 变 更 若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线 站 位 平 面 布 置 发 生 变 动, 结 算 时 合 同 价 不 予 调 整 中 标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考 虑 服 务 期 间 各 类 价 格 的 风 险 物 价 上 涨 因 素 服 务 期 限 延 长 方 案 多 次 完 善 国 家 政 策 性 调 整 风 险 和 自 然 条 件, 并 计 入 总 报 价, 今 后 此 类 因 素 均 不 作 调 整 6.7 付 款 方 式 :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完 成, 由 中 标 人 代 采 购 人 完 成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等 程 序, 并 按 采 购 人 要 求 递 交 正 式 的 成 果 文 本 后,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90%; 待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的 批 复 通 过 后 再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10% 以 上 款 项 支 付 与 发 票 同 步 即 若 乙 方 申 请 付 款 时 不 能 向 甲 方 提 供 符 合 财 务 入 帐 要 求 的 合 法 发 票 的, 甲 方 有 权 顺 延 付 款 6.8 签 订 合 同 时 间 :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 内 6.9 采 购 人 应 当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合 同 副 本 报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备 案

20 6.10 其 他 合 同 双 方 确 认, 本 合 同 及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其 它 文 件 组 成 部 分 中 的 各 项 约 定 都 是 通 过 法 定 招 标 过 程 形 成 的 合 法 成 果, 不 存 在 与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条 款 如 果 存 在 任 何 此 类 不 一 致 的 条 款, 也 不 是 合 同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对 合 同 双 方 不 构 成 任 何 合 同 或 法 律 约 束 力 合 同 双 方 也 不 存 在 且 也 不 会 签 订 任 何 背 离 本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或 合 同 如 果 存 在 或 签 订 背 离 本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或 合 同, 也 不 是 合 同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对 合 同 双 方 不 构 成 任 何 合 同 或 法 律 约 束 力 七 提 供 服 务 的 时 间 和 期 限 7.1 提 供 服 务 的 时 间 : 从 签 订 合 同 之 日 起 直 至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获 得 浙 江 省 发 改 委 批 复 止 八 评 标 方 法 评 标 标 准 和 废 标 条 款 8.1 开 标 :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按 规 定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在 三 家 及 以 上 的, 由 采 购 人 组 织 进 行 开 标 采 购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公 开 开 标 开 标 会 由 采 购 人 主 持, 采 购 人 代 表 评 委 委 托 方 代 表 及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供 应 商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参 加 开 标 会 法 人 代 表 参 加 的, 应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非 法 人 代 表 参 加 的, 应 带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书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开 标 时, 由 采 购 人 委 托 的 公 证 机 构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及 对 供 应 商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开 标 顺 序 为 : 先 查 验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其 次 开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最 后 开 价 格 标 资 格 ( 资 信 ) 证 明 文 件 或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经 过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未 获 通 过 的, 将 不 再 开 启 价 格 标 8.2 评 标 : 采 购 人 将 组 织 评 标 委 员 会 进 行 评 标, 依 照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评 议 ; 将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对 有 效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综 合 评 判 : 供 应 商 详 细 的 服 务 技 术 方 案 和 实 施 计 划 ;

21 投 标 价 格 是 否 具 有 优 势 ; 对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付 款 方 式 是 否 响 应, 如 不 响 应 将 被 拒 绝 ; 供 应 商 的 综 合 实 力 业 绩 及 信 誉 等 ;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是 否 完 整 真 实 可 行 ;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真 实 整 洁 与 招 标 文 件 有 重 大 偏 离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8.3 定 标 方 式 :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供 应 商 根 据 采 购 人 所 需 的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的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要 求 等 进 行 标 书 制 作 和 报 价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综 合 评 定 后, 以 总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若 最 高 总 得 分 出 现 并 列 时, 以 报 价 低 者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若 最 高 总 得 分 与 报 价 均 相 同 时, 由 采 购 人 当 场 随 机 抽 签 选 定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8.4 定 标 :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8.3 定 标 方 式 规 定 确 定 中 标 者 8.5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采 购 人 将 予 以 废 标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按 规 定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的 ;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人 上 限 价 或 采 购 预 算, 采 购 人 不 能 支 付 的 ; 出 现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8.6 采 购 人 不 向 供 应 商 解 释 未 中 标 的 原 因, 不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8.7 投 标 文 件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为 无 效 标 : 标 书 正 本 及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中 未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印 章 的 ;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内 容 不 全 或 关 键 字 迹 模 糊 无 法 辨 认 的 ; 供 应 商 递 交 两 份 或 多 份 内 容 不 同 的 投 标 文 件, 或 在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采 购 项 目 报 有 两 个 或 多 个 报 价, 且 未 声 明 哪 一 个 有 效 ; 供 应 商 名 称 或 组 织 机 构 与 资 格 预 审 时 不 一 致 的 ;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封 装 提 交 的 不 具 备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资 格 要 求 或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资 格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的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8.8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标 报 告 送 采 购 人

22 8.9 采 购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评 标 报 告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评 标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中 确 定 中 标 供 应 商, 并 报 经 柯 桥 区 公 管 办 核 准 九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9.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 30 时 9.2 开 标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 午 10 : 30 时 9.3 开 标 地 点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华 齐 路 1066 号,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三 楼 3 号 交 易 室 9.4 采 购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将 予 以 拒 绝, 并 原 封 退 回 供 应 商 十 其 他 事 项 10.1 招 标 活 动 全 过 程 由 柯 桥 区 公 证 处 实 施 公 证 10.2 本 标 文 未 尽 事 宜, 另 行 以 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发 布 形 式 补 充 说 明, 并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精 神 执 行 10.3 本 次 招 标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监 督 电 话 : 凡 已 办 理 报 名 手 续 并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供 应 商, 均 视 同 对 本 标 文 及 评 标 办 法 的 认 可, 无 异 议 采 购 人 :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浙 江 建 诚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3 附 件 一 : 投 标 函 ( 采 购 人 ): 我 单 位 认 真 研 究 了 编 号 为 的 关 于 的 招 标 文 件, 愿 意 遵 守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要 求, 承 担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中 标 供 应 商 的 全 部 责 任 和 义 务 我 单 位 承 诺 : 1 我 单 位 愿 意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所 填 报 的 报 价 承 接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服 务 的 任 务 2 一 旦 我 单 位 中 标, 我 们 保 证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相 关 工 作, 力 争 使 相 关 工 作 达 到 规 定 的 要 求 3 我 单 位 同 意 提 供 按 照 采 购 人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完 全 理 解 和 接 受 不 一 定 按 最 低 价 中 标 4 如 果 我 单 位 中 标, 我 方 将 按 照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并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5 除 非 另 行 达 成 协 议 并 生 效, 你 方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本 投 标 函 将 构 成 约 束 你 我 双 方 的 合 同 6 本 次 服 务 质 量 承 诺 为 7 我 单 位 已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元 人 民 币, 一 旦 发 生 下 述 行 为, 我 单 位 ( 或 公 司 ) 同 意 采 购 人 取 消 我 单 位 投 ( 中 ) 标 资 格,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 一 ) 从 开 标 日 起 到 投 标 有 效 期 满 撤 回 投 标 ; ( 二 ) 开 标 评 标 到 定 标 期 间 发 生 违 反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行 为 ; ( 三 )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未 按 规 定 与 采 购 人 签 定 合 同 8 我 单 位 声 明 : 参 加 政 府 招 标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地 址 : 日 期 : 年 月 日

24 附 件 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采 购 人 )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 名 ) 系 ( 供 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授 权 委 托 ( 姓 名 ) 为 我 公 司 唯 一 代 理 人, 以 本 公 司 的 名 义 参 加 贵 中 心 组 织 的 的 招 标 活 动 代 理 人 在 报 名 投 标 开 标 评 标 合 同 谈 判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我 均 予 以 承 认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权 特 此 委 托 供 应 商 :( 盖 章 ) 授 权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被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25 附 件 三 :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综 合 单 价 合 价 备 注 1 杭 州 至 绍 兴 城 际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项 目 / 总 报 价 ( 小 写 ) 总 报 价 ( 大 写 ) 说 明 :1 综 合 单 价 为 包 含 所 有 相 关 费 用 的 单 价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26 附 件 四 : 投 标 承 诺 书 : 我 公 司 自 愿 参 加 ( 项 目 名 称 ) 的 招 标 活 动, 完 全 遵 守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要 求, 并 作 如 下 承 诺 :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27 附 件 五 : 商 务 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 条 款 号 招 标 文 件 条 款 内 容 采 购 人 响 应 内 容 偏 离 说 明 声 明 : 除 本 偏 离 表 所 列 的 偏 离 外, 其 它 均 完 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要 求 注 : 如 无 偏 差, 供 应 商 不 需 要 填 表, 但 应 声 明 : 本 投 标 文 件 完 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所 有 条 款 的 要 求, 无 偏 差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8 供 应 商 : 申 请 方 式 申 请 人 全 称 附 件 六 :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表 独 立 申 请 人 主 要 业 务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格 证 书 等 级 ( 其 他 资 质 等 级 ) 营 业 执 照 编 号 资 质 证 书 号 资 质 证 书 号 成 立 日 期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总 人 数 资 产 净 值 ( 万 元 ) 行 政 负 责 人 1. 姓 名 : 2. 职 务 : 3. 职 称 : 技 术 负 责 人 1. 姓 名 : 2. 职 务 : 3. 职 称 : 联 系 方 式 1. 地 址 : 2. 邮 编 : 3. 电 话 : 4. 传 真 : 5. 网 址 : 6. 联 系 人 : 开 户 银 行 1. 名 称 : 2. 帐 号 : 下 属 单 位 简 况 ( 个 数 专 业 人 数 年 生 产 能 力 等 ) 说 明 : 本 表 后 应 附 供 应 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证 书 等 文 件 的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9 供 应 商 : 附 件 七 : 供 应 商 已 完 成 项 目 业 绩 起 讫 时 间 项 目 概 况 业 主 单 位 完 成 情 况 备 注 说 明 : 1. 供 应 商 自 2010 年 7 月 1 日 至 今 已 完 成 的 类 似 业 绩 项 目 的 情 况 填 入 本 表 中 2. 项 目 概 况 应 填 写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概 况 建 设 规 模 ( 或 总 投 资 ) 3. 供 应 商 应 随 本 表 出 具 合 同 (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0 供 应 商 : 附 件 八 : 供 应 商 在 执 行 项 目 情 况 起 讫 时 间 项 目 概 况 业 主 单 位 完 成 情 况 备 注 说 明 : 1. 供 应 商 应 将 正 在 执 行 ( 包 括 已 签 订 合 同 但 尚 未 开 始 ) 的 类 似 业 绩 项 目 的 情 况 填 入 本 表 中 2. 项 目 概 况 应 填 写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概 况 建 设 规 模 ( 或 总 投 资 ) 3. 完 成 情 况 应 填 写 正 在 服 务 或 已 签 订 合 同 但 尚 未 开 始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1 附 件 九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汇 总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2 附 件 十 :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简 历 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年 月 日 从 事 本 专 业 时 间 为 申 请 人 服 务 时 间 执 业 注 册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 加 过 的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及 规 模 该 项 目 中 任 职 注 : 1 供 应 商 应 随 此 表 附 上 项 目 负 责 人 担 任 过 类 似 项 目 的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为 合 同 的 加 盖 公 章 复 印 件 如 合 同 不 能 体 现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的, 则 还 须 提 供 由 合 同 发 包 人 出 具 的 该 项 目 负 责 人 担 任 过 相 应 合 同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证 明 材 料 ) 2 供 应 商 需 随 此 表 附 上 拟 投 入 项 目 人 员 的 职 称 证 书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等 相 关 资 料 的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供 应 商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33 : 附 件 十 一 : 投 标 提 问 书 我 们 认 真 阅 读 了 采 购 项 目 的 招 标 文 件 等 技 术 资 料, 并 对 投 标 的 项 目 现 场 进 行 了 踏 勘, 本 公 司 愿 意 遵 守 和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有 的 内 容 和 条 款, 恪 守 信 誉 严 肃 竞 标 规 则, 在 不 改 变 要 求 的 条 件 下, 对 下 列 容 易 产 生 理 解 上 歧 义 的 条 款 和 未 明 确 事 项, 提 请 采 购 人 予 以 澄 清 解 答 需 在 投 标 中 澄 清 解 答 的 问 题 :( 可 添 页 ) 联 系 电 话 : 供 应 商 :( 盖 章 ) 传 真 : 经 办 人 :( 签 名 ) 年 月 日

34 附 件 十 二 : 答 疑 纪 要 各 供 应 商 在 研 究 了 采 购 项 目 的 招 标 文 件 等 有 关 资 料 后, 各 供 应 商 于 年 月 日 16 时 前 提 交 了 投 标 提 问 书, 现 采 购 人 对 各 供 应 商 的 提 问 和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说 明 : 一 对 各 供 应 商 提 问 的 回 复 : 1 答 : 2 答 : 二 对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说 明 如 下 : 1 2 采 购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招 标 代 理 : ( 盖 单 位 章 ) 年 月 日

35 附 件 十 三 : 评 标 办 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按 照 公 正 公 平 科 学 的 原 则 择 优 选 择 中 标 供 应 商, 特 制 定 本 评 标 办 法 一 总 则 评 标 工 作 必 须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的 竞 争 原 则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护 当 事 人 的 权 益,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严 格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价 格 标 要 求,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评 价 评 标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保 密 规 定, 不 得 泄 露 评 标 有 关 的 情 况, 不 得 索 贿, 不 得 参 加 影 响 评 标 的 任 何 活 动 二 评 标 组 织 评 标 委 员 会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相 关 规 定 共 由 5 人 及 以 上 单 数 组 成 三 评 标 程 序 1 开 标 后, 首 先 验 证 供 应 商 资 格,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书 进 行 符 合 性 审 查 再 对 供 应 商 资 质 资 信 及 方 案 进 行 评 审 ; 凡 投 标 书 中 的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要 求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严 重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或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者,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予 以 废 除 2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委 员 会 委 员 将 根 据 供 应 商 的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等 内 容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分 析 评 议 打 分, 如 有 疑 问, 将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询 标, 供 应 商 要 向 评 标 委 员 会 澄 清 有 关 问 题, 并 最 终 以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答 复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评 审 结 束 后, 依 次 开 有 效 的 价 格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核 价 格 标, 并 计 算 分 值 3 当 通 过 商 务 标 技 术 标 评 审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3 家 时, 开 标 终 止,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4 计 算 技 术 分 及 价 格 分 之 和 得 出 评 标 总 得 分 5 编 写 评 标 报 告 6 根 据 中 标 结 果 在 区 公 管 办 指 定 的 媒 体 上 公 示 三 天 四 评 分 项 目 说 明 1 商 务 标 技 术 分 价 格 分 总 分 100 分,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评 分 在 得 分 栏 中 填 上 分 值 2 商 务 标 占 10%, 即 满 分 10 分 ; 技 术 标 占 70%, 即 满 分 70 分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各 投 标 书 商 务 技 术 内 容 充 分 审 核 讨 论 评 议 后, 按 评 分 细 则 进 行 独 立 评 判 3 价 格 标 价 格 标 占 20%, 即 满 分 20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按 评 分 细 则 对 各 供 应 商 的 商 务 报 价 进 行 统 一 计 算 评 分 4 专 家 打 分 分 值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2 位 统 计 或 计 算 分 值 时 的 精 度 最 终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36 五 评 分 细 则 1 商 务 标 满 分 为 10 分 主 要 对 供 应 商 资 信 业 绩 等 进 行 评 审, 具 体 评 分 细 则 如 下 : 评 分 项 目 分 值 评 标 标 准 及 说 明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在 国 内 外 以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承 担 过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或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任 务 的 每 个 得 1.5 分, 最 高 得 3 分 资 信 (10) ( 证 明 材 料 : 时 间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开 标 时 随 带 合 同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若 合 同 中 不 能 反 映 项 目 负 责 人 名 字 的, 则 还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业 主 证 明, 证 明 材 料 中 至 少 有 一 项 能 体 现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及 姓 名 的 方 可 有 效,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业 主 证 明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可 提 供 复 印 件, 开 标 时 随 带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得 1 分, 同 时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再 得 1 分 ( 证 明 材 料 : 项 目 负 责 人 注 册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社 保 证 明,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上 述 材 料 复 印 件, 开 标 时 随 带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项 目 班 子 中 (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以 外 ) 配 备 有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岗 位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每 人 得 0.5 分, 最 高 得 1 分 项 目 班 子 中 (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以 外 ) 配 备 有 注 册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师 的 每 人 得 1 分, 最 高 得 2 分 项 目 班 子 中 (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以 外 ) 配 备 有 高 级 职 称 资 格 的 每 人 得 1 分, 最 高 得 2 分 以 上 3 条 可 重 复 计 分 ( 证 明 材 料 : 项 目 班 子 成 员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注 册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社 保 证 明,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上 述 材 料 复 印 件, 开 标 时 随 带 原 件 或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原 件 彩 色 扫 描 件 ) 2 技 术 标 满 分 为 70 分 主 要 对 技 术 服 务 方 案 等 进 行 评 审, 具 体 评 分 细 则 如 下 : 评 分 项 目 分 值 评 标 标 准 及 说 明 技 术 (70) 10 6 方 案 编 制 的 思 路 及 目 标, 方 案 编 制 思 路 清 晰, 目 标 明 确 优 秀 得 (8~ 10 分, 良 好 得 (6~8 分, 一 般 得 (4~6 分 方 案 编 制 依 据 :1 涉 及 本 工 程 等 基 础 资 料 ( 要 求 列 出 基 础 资 料 清 单 ) 齐 全 完 整 ;2 涉 及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的 相 关 依 据 等 法 律 法 规 ( 要 求 列 出 相 关 清 单 ) 齐 全 完 整 优 秀 得 (4~6 分, 良 好 得 (3~4 分, 一 般 得 (2~3 分 18 方 案 编 制 的 详 细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内 容 完 整 到 位 有 效, 符 合 本 工 程

37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优 秀 得 (15~18 分, 良 好 得 (12~15 分, 一 般 得 (9~12 分 方 案 报 告 书 内 容 的 完 整 性, 报 告 书 内 容 完 整, 涉 及 覆 盖 面 全, 符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优 秀 得 (3.5~5 分, 良 好 得 (2~3.5 分, 一 般 得 (1~2 分 方 案 编 制 的 进 度 与 审 批 各 环 节 时 限 保 证 措 施, 保 证 措 施 高 效 得 力 可 行 酌 情 计 分, 优 秀 得 (8~10 分, 良 好 得 (6~8 分, 一 般 得 (4~ 6 分 方 案 编 制 的 特 点 难 点, 及 相 应 的 对 策 措 施, 认 识 深 刻 全 面, 对 策 措 施 高 效 可 行 优 秀 得 (3.5~5 分, 良 好 得 (2~3.5 分, 一 般 得 (1~2 分 确 保 方 案 编 制 各 个 环 节 质 量 和 方 案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保 证 措 施 高 效 得 力 可 行 优 秀 得 (4~6 分, 良 好 得 (3~4 分, 一 般 得 (2~3 分 供 应 商 优 势 及 其 他 服 务 措 施, 供 应 商 在 完 成 本 项 目 上 所 具 备 的 优 势, 以 及 能 为 业 主 提 供 的 各 方 面 服 务 优 秀 得 (6~8 分, 良 好 得 (4~6 分, 一 般 得 (2~4 分 投 标 文 件 质 量, 投 标 文 件 的 数 量 字 体 及 图 面 的 清 晰 以 及 装 订 是 否 有 错 页 漏 页 等 酌 情 计 分,0-2 分 3 价 格 标 满 分 为 20 分 价 格 标 评 审 应 在 投 标 报 价 范 围 口 径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开 标 一 览 表 ( 报 价 表 ) 中 不 得 漏 填 项 目, 否 则 当 供 应 商 中 标 后, 采 购 人 对 供 应 商 没 有 填 入 单 价 与 金 额 的 项 目 将 不 予 支 付, 并 认 为 此 项 目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价 格 表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单 价 和 金 额 之 中, 如 中 标, 缺 报 的 设 备 或 项 目 免 费 提 供 ) 价 格 评 分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 即 在 有 效 报 价 中,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20 分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 投 标 报 价 ) 20% 100 小 数 点 保 留 2 位 有 效 报 价 是 指 小 于 或 等 于 采 购 人 上 限 价 的 报 价 上 限 价 为 人 民 币 60 万 元 整, 超 过 上 限 价 的,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当 有 效 报 价 不 足 3 家 时, 开 标 终 止,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比 选 公 告 比 选 编 号 : 01195620160107026 杭 州 市 水 务 集 团 2016 年 给 水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离 心 球 墨 管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施 工 项 目, 已 经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建 设 工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审签人

审签人 江 海 园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及 配 套 区 建 筑 设 计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通 知 各 投 标 : 一 经 研 究, 本 工 程 的 招 标 文 件 作 如 下 修 改 : 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及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第 16.1 款 更 改 为 : 工 程 设 计 费 按 照 综 合 单 价 ( 元 /m2) 乘 以 建 筑 面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6BAC520B9A4B3CCC9F3BCC6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工 程 审 计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6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6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赣 环 评 字 2015 148 号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西 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各 设 区 市 省 直 管 试 点 县 ( 市 ) 环 境 保 护 局, 厅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 为 强 化 建 设

More information

章 节 涉 及 的 相 关 主 体 新 增 报 告 期 相 应 财 务 业 务 及 法 律 等 披 露 内 容 3. 根 据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更 新 重 组 报 告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第 一 章 本 次 交 易 概 况 第 六 章 发 行 股 份

章 节 涉 及 的 相 关 主 体 新 增 报 告 期 相 应 财 务 业 务 及 法 律 等 披 露 内 容 3. 根 据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更 新 重 组 报 告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第 一 章 本 次 交 易 概 况 第 六 章 发 行 股 份 中 铁 二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修 订 说 明 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 披 露 了 中 铁 二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 草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2D3234BAC52020D5D0B1EAB4FAC0EDB7FECEF1B5A5CEBBD5D0C6B8CFEEC4BF2E646F63>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单 位 招 聘 项 目 (2016-24 号 )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 城 卫 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 标 文 件 编 号 :2015-24 号 2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华 师 2013 98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院 系 各 单 位 各 学 院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54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钱 江 水 利 开 发 股 份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之 补 充 保 荐 意 见 书 保 荐 机 构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二 00 六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1 保 荐 机 构 声 明 1 本 补 充 保 荐 意 见 是 基 于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和 流 通 股 股 东 经 过 沟 通 和 协 商 后 对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方 案 进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深 赛 智 2009 26 号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由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