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3 年 12 月 6 日 印 发 责 任 校 对 : 彭 雅 敏 邓 静 薇 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3 年 12 月 6 日 印 发 责 任 校 对 : 彭 雅 敏 邓 静 薇 2"

Transcription

1 华 师 号 关 于 印 发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各 部 处 各 单 位 : 现 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2013 年 11 月 14 日 1

2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3 年 12 月 6 日 印 发 责 任 校 对 : 彭 雅 敏 邓 静 薇 2

3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根 据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一 章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的 职 权 第 一 条 项 目 所 在 二 级 单 位 作 为 科 研 活 动 的 基 层 管 理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体 制, 培 养 优 化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队 伍, 组 织 职 工 积 极 争 取 各 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努 力 提 高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效 益 第 二 条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费 用 于 各 单 位 科 研 管 理 工 作, 由 各 单 位 统 筹 使 用, 具 体 可 用 于 各 单 位 科 研 管 理 办 公 经 费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补 助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配 套 及 其 他 科 研 管 理 活 动 支 出 第 三 条 二 级 单 位 党 政 正 职 对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负 全 面 领 导 责 任, 分 管 科 研 的 领 导 在 其 职 权 范 围 内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第 四 条 有 科 研 项 目 的 二 级 单 位, 须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1 至 2 名, 负 责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预 算 编 制 预 算 调 整 预 算 执 行 及 决 算 编 制 等 全 过 程 服 务 3

4 ( 一 )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1. 为 本 单 位 正 式 在 编 职 工 或 与 学 校 人 事 部 门 签 订 了 劳 动 用 工 合 同 的 非 编 制 职 工, 优 先 选 任 具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人 员 ; 2. 原 则 上 要 求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有 较 强 的 计 算 机 操 作 应 用 能 力, 熟 悉 国 家 有 关 财 经 法 律 法 规, 熟 练 掌 握 学 校 经 费 报 销 制 度,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高 度 责 任 感, 能 坚 持 原 则, 秉 公 办 事 ; 3. 能 掌 握 本 单 位 所 有 科 研 项 目 的 预 算 书 协 议 书 等 相 关 文 件, 熟 悉 各 类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要 求 ( 二 )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的 岗 位 职 责 1. 负 责 办 理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到 账 确 认 经 费 代 码 的 开 设 申 请 发 票 开 具 等 工 作 ; 2. 负 责 对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预 算 决 算 报 告 进 行 预 审 和 提 交 审 核 ; 3. 负 责 对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支 出 报 销 单 据 进 行 预 审, 并 负 责 提 交 各 级 审 批 后 送 财 务 处 办 理 支 出 ; 4. 完 成 本 单 位 及 学 校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布 置 的 其 他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事 项 第 五 条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的 管 理 1. 各 单 位 确 定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人 选 后,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备 案 表 报 财 务 处 和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备 案 ; 4

5 2.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业 务 上 由 财 务 处 和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培 训 和 考 核,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对 有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不 能 正 确 履 行 秘 书 职 责 的, 财 务 处 和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有 权 向 单 位 提 出 撤 换 ; 3. 各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本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工 作 的 领 导, 保 持 队 伍 的 稳 定, 如 需 人 员 调 整, 提 前 两 个 月 先 向 财 务 处 和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培 训 合 格 后 按 会 计 工 作 交 接 规 定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第 六 条 科 研 项 目 负 责 人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 是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使 用 的 直 接 责 任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将 项 目 经 费 预 决 算 合 同 或 协 议 经 费 确 认 等 相 关 信 息 及 支 出 报 销 单 据 送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第 二 章 经 费 预 算 ( 合 同 ) 第 七 条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包 括 来 源 预 算 和 支 出 预 算 ( 一 ) 来 源 预 算 主 要 包 括 申 请 项 目 的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 或 委 托 单 位 资 助 经 费 ) 和 自 筹 配 套 经 费 来 源 预 算 除 校 外 资 助 经 费 外, 有 自 筹 配 套 经 费 要 求 的, 由 项 目 申 报 人 提 供 符 合 经 费 管 理 要 求 的 资 金 来 源 说 明, 交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出 资 证 明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自 筹 配 套 经 费 的 允 许 范 围 及 相 关 要 求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5

6 同 财 务 处 具 体 核 定 ( 二 ) 支 出 预 算 按 照 各 类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开 支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按 照 目 标 相 关 性 政 策 相 符 性 和 经 济 合 理 性 原 则, 科 学 合 理 真 实 地 编 制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目 标 相 关 性 是 指 项 目 预 算 应 以 项 目 任 务 目 标 为 依 据, 预 算 支 出 应 与 项 目 任 务 紧 密 相 关, 项 目 预 算 的 总 量 强 度 与 结 构 等 应 符 合 研 究 任 务 的 规 律 和 特 点 预 算 的 提 出 应 该 围 绕 项 目 目 标 任 务 及 技 术 路 线 等 内 容 进 行 测 算 政 策 相 符 性 是 指 项 目 预 算 应 符 合 国 家 财 务 政 策 和 国 家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如 有 关 预 算 科 目 的 开 支 范 围 开 支 标 准 等,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具 体 规 定 进 行 测 算 经 济 合 理 性 是 指 参 照 国 内 外 同 类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的 状 况 以 及 我 国 的 国 情, 项 目 预 算 应 与 同 类 科 研 活 动 的 支 出 水 平 相 匹 配, 在 考 虑 技 术 创 新 风 险 和 不 影 响 项 目 任 务 的 前 提 下,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第 八 条 纵 向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书 ( 任 务 书 计 划 书 ) 中 应 详 细 列 明 项 目 经 费 收 支 预 算, 没 有 详 细 列 明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表 ( 由 财 务 处 负 责 设 计 挂 网, 提 供 电 子 版 下 载 ) 报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领 导 审 批 后 送 财 务 处 备 案 执 行 6

7 第 九 条 以 签 订 合 同 ( 协 议 ) 确 立 的 横 向 科 研 项 目, 合 同 ( 协 议 ) 中 应 详 细 列 明 项 目 经 费 收 支 预 算 没 有 详 细 列 明 的, 经 费 到 账 后,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在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下 拨 通 知 单 ( 横 向 类 ) ( 由 财 务 处 负 责 设 计 挂 网, 提 供 电 子 版 下 载 ) 上 填 报 支 出 预 算, 经 本 单 位 分 管 科 研 的 院 领 导 同 意 后 送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务 处 备 案 执 行 第 十 条 校 内 立 项 的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和 学 校 给 科 研 项 目 配 套 支 持 的 经 费 等 学 校 科 研 业 务 费, 立 项 书 中 或 配 套 经 费 协 议 中 应 详 细 列 明 项 目 经 费 收 支 预 算, 没 有 详 细 列 明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表, 报 本 单 位 分 管 科 研 经 费 领 导 审 批 后 送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务 处 审 批, 引 进 人 才 或 创 新 团 队 的 科 研 配 套 经 费, 还 须 报 人 事 处 审 批 超 过 10 万 元 的 学 校 科 研 业 务 费, 项 目 预 算 还 须 送 分 管 财 务 的 校 领 导 审 批 第 三 章 预 算 调 整 第 十 一 条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调 整 原 则 纵 向 项 目 预 算 一 经 批 复, 原 则 上 不 予 调 整, 确 需 调 整 并 符 合 相 关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调 整 范 围 的, 应 按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调 整 审 批 程 序 ; 横 向 项 目 或 学 校 科 研 业 务 费 预 算 调 整 按 照 合 同 ( 协 议 ) 规 定 或 当 事 人 约 定 进 行 预 算 调 整 事 项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7

8 第 十 二 条 预 算 调 整 校 内 审 批 ( 核 ) 程 序 ( 一 ) 项 目 负 责 人 提 出 申 请 项 目 负 责 人 按 要 求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调 整 申 请 表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表, 由 财 务 处 负 责 设 计 挂 网, 提 供 电 子 版 下 载 ), 详 细 说 明 预 算 调 整 理 由 及 测 算 依 据 等 事 项 ( 二 ) 学 院 审 核 项 目 所 在 学 院 对 项 目 负 责 人 提 交 的 申 请 表 进 行 审 核 并 签 字 盖 章, 于 每 月 20 日 前 统 一 报 送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 三 ) 学 校 专 家 小 组 审 批 ( 核 )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对 重 大 预 算 调 整 事 项 应 组 织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和 专 家 进 行 会 审, 并 上 报 分 管 校 领 导 审 批 ( 核 ) ( 四 ) 分 管 校 领 导 审 批 ( 核 ) 分 管 校 领 导 对 人 文 社 科 类 项 目 5 万 元 以 上, 自 然 科 学 类 项 目 单 个 预 算 支 出 科 目 10 万 元 以 上, 并 属 于 学 校 预 算 调 整 权 限 范 围 内 的 重 大 预 算 调 整 事 项 进 行 审 批 ; 对 需 报 送 经 费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预 算 调 整 事 项 进 行 审 签 后 按 规 定 程 序 上 报 ( 五 ) 完 成 预 算 调 整 校 内 审 批 手 续 后, 校 内 批 准 即 可 生 效 的 预 算 调 整,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直 接 将 预 算 调 整 通 知 财 务 处 备 案 第 十 三 条 各 类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调 整 允 许 范 围 及 审 批 权 限 ( 一 )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预 算 调 整 1. 预 算 科 目 中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和 管 理 费 预 算 一 般 不 予 8

9 调 整 其 他 支 出 科 目, 调 整 金 额 超 过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10% 的, 由 学 校 按 校 内 程 序 审 核 后 报 全 国 社 科 规 划 办 批 准 ; 未 超 过 预 算 总 额 10% 的, 由 学 校 按 校 内 程 序 审 批 ; 2.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调 整, 由 学 校 按 校 内 程 序 审 核 后 报 全 国 社 科 规 划 办 批 准 ( 二 )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和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 1. 由 学 校 审 批 的 预 算 调 整 (1) 课 题 总 预 算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直 接 费 用 中 材 料 费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费 燃 料 动 力 费 出 版 / 文 献 / 信 息 传 播 / 知 识 产 权 事 务 费 其 他 支 出 的 预 算 调 整 ; (2) 设 备 费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预 算 调 减 调 剂 用 于 课 题 其 他 方 面 支 出 的 预 算 调 整 2. 需 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预 算 调 整 (1) 课 题 预 算 总 额 调 整, 报 财 政 部 批 准 ; (2) 相 关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课 题 总 预 算 不 变, 课 题 合 作 单 位 之 间 以 及 增 加 或 减 少 课 题 合 作 单 位 的 预 算 调 整, 报 科 技 部 批 准 ; (3) 设 备 费 预 算 总 金 额 不 变, 设 备 的 单 价 超 预 算, 或 设 备 用 途 和 数 量 发 生 改 变 的, 报 科 技 部 批 准 3. 设 备 费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预 算 不 予 调 增 ; 间 接 费 用 不 得 调 整 9

10 ( 三 ) 民 口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1. 由 学 校 审 批 并 报 牵 头 组 织 单 位 备 案 的 预 算 调 整 (1) 项 目 ( 课 题 ) 总 预 算 分 年 度 预 算 总 额 不 变, 直 接 费 用 中 材 料 费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费 燃 料 动 力 费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出 版 / 文 献 / 信 息 传 播 / 知 识 产 权 事 务 费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其 他 费 用 的 预 算 调 整 ; (2) 项 目 ( 课 题 ) 直 接 费 用 中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预 算 不 得 调 增, 如 需 调 减 用 于 项 目 ( 课 题 ) 其 他 方 面 支 出 ; (3) 设 备 用 途 和 数 量 不 变,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等 导 致 设 备 费 预 算 调 减 的 支 出 2. 需 报 牵 头 组 织 单 位 审 批 ( 或 报 牵 头 组 织 单 位 审 核 后 统 一 报 财 政 部 核 批 ) 的 预 算 调 整 (1) 项 目 ( 课 题 ) 总 预 算 年 度 预 算 发 生 调 整 ; (2) 项 目 ( 课 题 ) 间 接 费 用 以 及 直 接 费 用 中 设 备 费 基 本 建 设 费 预 算 发 生 调 整 ( 不 含 设 备 用 途 和 数 量 不 变,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等 导 致 设 备 费 预 算 调 减 的 ); (3) 项 目 ( 课 题 ) 总 预 算 分 年 度 预 算 总 额 不 变, 项 目 ( 课 题 ) 承 担 单 位 变 更 的 预 算 调 整 ; (4) 项 目 ( 课 题 ) 总 预 算 分 年 度 预 算 总 额 不 变, 项 目 ( 课 题 ) 合 作 单 位 之 间, 以 及 增 加 或 减 少 项 目 ( 课 题 ) 合 作 单 位 的 预 10

11 算 调 整 ( 四 ) 其 他 科 研 项 目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国 家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科 项 目 省 市 各 类 社 科 科 技 项 目, 预 算 一 般 不 做 调 整, 如 确 需 调 整, 由 学 校 按 校 内 程 序 审 核 申 请 后, 根 据 相 应 经 费 管 理 规 定 报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签 订 合 同 ( 协 议 ) 的 横 向 项 目, 如 果 合 同 ( 协 议 ) 总 额 调 整, 须 签 订 变 更 合 同 ; 如 支 出 明 细 项 目 调 整, 合 同 ( 协 议 ) 中 原 有 约 定 的, 须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没 有 约 定 的, 按 学 校 预 算 ( 计 划 ) 调 整 审 批 程 序 进 行 学 校 科 研 业 务 费, 原 则 上 不 予 调 整, 如 支 出 明 细 项 目 需 要 调 整, 按 项 目 预 算 审 批 程 序 进 行 审 批 第 十 四 条 涉 及 科 研 项 目 合 作 单 位 的 预 算 调 整 我 校 作 为 课 题 承 担 单 位 的 项 目, 如 需 外 拨 给 子 课 题 或 项 目 合 作 单 位 的, 子 课 题 ( 项 目 ) 负 责 人 须 与 我 校 签 订 承 诺 书, 以 保 证 其 依 照 合 同 预 算 开 支 项 目 负 责 人 对 子 项 目 或 项 目 合 作 单 位 支 出 负 责 子 课 题 ( 项 目 ) 涉 及 明 细 支 出 科 目 间 预 算 调 整 的, 需 上 报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统 筹 考 虑 ; 如 需 调 整 整 个 项 目 预 算, 须 按 上 述 程 序 提 交 学 校 审 批 第 十 五 条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调 整 的 备 案 管 理 项 目 预 算 调 整 校 内 审 批 程 序 完 成 后, 有 关 审 批 材 料 由 学 校 科 11

12 研 主 管 部 门 财 务 处 项 目 组 各 留 存 一 份, 以 备 项 目 中 期 检 查 及 结 题 验 收 时 提 交 有 关 部 门 予 以 确 认 校 内 审 批 材 料 需 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统 一 报 备 第 四 章 经 费 入 账 第 十 六 条 经 费 入 账 是 指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进 入 学 校 银 行 账 户 后, 学 校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项 目 信 息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办 理 经 费 代 码 开 设 经 费 使 用 指 标 下 达 开 具 收 入 票 据 及 提 取 管 理 费 扣 缴 税 费 等 相 关 工 作 第 十 七 条 经 费 到 账 查 询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各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查 询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到 账 信 息 : ( 一 ) 对 于 来 款 用 途 清 晰 的 经 费, 通 过 财 务 处 主 页 的 服 务 平 台 科 研 经 费 到 账 查 询 模 块, 获 取 到 款 信 息 ( 二 ) 对 于 来 款 用 途 不 清 晰 的 经 费, 可 登 陆 财 务 处 主 页 的 服 务 平 台 账 务 信 息 查 询 银 行 来 款 查 询 模 块 进 行 查 询 第 十 八 条 经 费 入 账 通 知 ( 一 )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他 职 能 部 门 组 织 申 报 立 项 的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由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下 拨 通 知 单 ( 纵 向 类 ) ( 由 财 务 处 设 计 挂 网, 提 供 电 子 版 下 12

13 载 ), 连 同 经 费 下 达 文 件 和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书 ( 任 务 书 或 计 划 书 等 ) 复 印 件 送 财 务 处 办 理 入 账 手 续 ( 二 )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行 争 取 的 单 个 项 目 经 费, 由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下 拨 通 知 单 ( 横 向 类 ), 报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连 同 科 研 项 目 合 同 ( 或 协 议 ) 送 财 务 处 办 理 入 账 手 续 第 十 九 条 经 费 代 码 开 设 及 经 费 指 标 下 达 ( 一 ) 设 置 经 费 代 码 科 研 项 目 首 次 来 款 时, 财 务 处 根 据 项 目 信 息, 在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开 设 经 费 代 码, 经 费 代 码 原 则 上 设 立 总 代 码 和 按 预 算 支 出 内 容 设 立 额 度 控 制 ( 二 ) 开 立 经 费 本 经 费 本 由 财 务 处 负 责 印 制 和 开 立 经 费 本 上 须 列 明 项 目 经 费 编 号 及 名 称 负 责 人 所 属 单 位 等 内 容, 附 上 项 目 批 复 的 预 算 额 度 信 息, 同 时 加 盖 财 务 处 公 章 经 费 本 开 设 后,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行 争 取 的 单 个 项 目 经 费 本 由 各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从 财 务 处 领 取 发 放 给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他 职 能 部 门 组 织 申 报 立 项 的 项 目 经 费 本 由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从 财 务 处 领 取 发 放 ( 三 ) 下 达 经 费 指 标 根 据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下 拨 通 知 单, 财 务 处 将 经 费 使 用 指 标 划 拨 到 相 应 的 经 费 项 目 如 项 目 经 费 分 几 次 到 账, 原 则 上 按 每 次 到 账 经 费 占 总 预 算 的 比 例 下 拨 支 出 明 细 额 度 控 制 ; 如 特 殊 情 况 需 不 按 比 例 下 拨 的, 由 项 目 负 13

14 责 人 提 出 申 请 报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送 财 务 处 备 案 执 行 第 二 十 条 提 供 票 据 项 目 经 费 原 则 上 实 行 款 到 开 票, 经 费 到 账 后,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可 持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入 账 通 知 单 到 财 务 处 开 具 到 款 凭 证 或 发 票 ( 一 ) 横 向 项 目 经 费 提 供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通 用 机 打 发 票 ( 二 ) 纵 向 项 目 经 费 和 省 财 政 拨 款 项 目 经 费, 原 则 上 不 提 供 任 何 收 入 票 据, 如 有 单 位 需 要 证 明 来 款 收 到, 财 务 处 可 提 供 加 盖 学 校 财 务 专 用 章 的 银 行 结 账 单 复 印 件 ( 或 国 家 规 定 的 其 他 单 据 ) ( 三 ) 对 联 合 申 请 财 政 资 助 的 产 学 研 项 目, 项 目 经 费 先 拨 至 企 业, 再 由 企 业 转 拨 至 我 校 的, 财 务 处 可 提 供 加 盖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财 务 专 用 章 的 银 行 结 算 凭 证 复 印 件 ( 或 国 家 规 定 的 其 他 单 据 ) 作 为 转 拨 单 位 的 入 账 凭 据 第 二 十 一 条 税 费 扣 缴 按 国 家 税 收 政 策 规 定 应 缴 纳 的 税 费 由 项 目 经 费 承 担,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将 应 缴 税 费 纳 入 经 费 预 算 应 缴 税 费 按 税 法 规 定 以 开 票 金 额 和 综 合 税 率 ( 目 前 为 %) 来 计 税, 并 于 开 具 税 务 发 票 时 扣 收 财 务 处 负 责 相 关 税 费 的 代 扣 代 缴 工 作 第 二 十 二 条 税 费 返 还 符 合 免 税 条 件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类 横 向 项 目 经 费,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提 交 的 相 关 资 料 统 一 到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认 定 手 续 ; 财 务 处 根 据 广 14

15 东 省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及 相 关 服 务 性 收 入 认 定 登 记 证 明 到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免 税 手 续 按 照 先 缴 后 退 的 原 则, 税 务 机 关 批 复 减 免 税 之 前, 财 务 处 先 预 收 税 费, 税 务 机 关 批 核 后, 财 务 处 通 知 项 目 负 责 人 办 理 税 费 返 还 手 续 第 二 十 三 条 预 借 发 票 在 来 款 单 位 需 要 我 校 先 提 交 发 票 再 拨 付 项 目 经 费 的 特 殊 情 况 下, 学 校 允 许 项 目 负 责 人 通 过 办 理 发 票 借 用 手 续 提 前 开 出 发 票 预 借 发 票 需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和 要 求 : ( 一 ) 应 提 供 的 资 料 : 项 目 合 同 ( 协 议 ) 书 和 已 填 妥 并 盖 章 的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预 借 发 票 申 请 表 暨 承 诺 函 ( 二 ) 开 票 金 额 : 财 务 处 根 据 项 目 合 同 书 订 立 的 到 账 经 费 出 具 发 票, 若 合 同 条 款 规 定 项 目 经 费 分 期 拨 付, 则 发 票 按 分 期 到 款 金 额 开 具 ( 三 ) 税 费 处 理 : 办 理 预 借 发 票 手 续 时,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提 供 横 向 经 费 项 目 或 学 院 发 展 基 金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费 等 用 于 垫 支 税 费, 开 票 时 预 扣 的 税 费 在 经 费 到 账 后 予 以 冲 回 若 所 提 供 的 经 费 项 目 余 额 不 足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提 供 经 费 项 目, 则 需 以 现 金 或 刷 卡 方 式 缴 纳 税 费, 所 缴 税 费 在 经 费 到 账 后 原 渠 道 退 回 ( 四 ) 预 借 发 票 规 定 :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尽 量 减 少 发 票 预 借, 每 张 发 票 对 应 的 经 费 应 到 账 时 间 为 自 开 票 日 算 起 1 个 月 内 若 经 费 不 能 在 规 定 期 限 到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将 发 票 退 回 财 务 处, 如 15

16 不 退 回, 财 务 处 于 开 票 日 算 起 第 2 个 月 将 冻 结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全 部 横 向 项 目 经 费 并 不 能 再 预 借 发 票 ; 开 票 后 满 3 个 月, 经 费 仍 未 到 账, 财 务 处 将 冻 结 项 目 负 责 人 全 部 项 目 经 费, 直 至 其 经 费 到 账 或 退 回 发 票 ( 五 ) 核 销 : 项 目 经 费 如 期 到 账 后,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需 到 原 开 票 地 点 办 理 核 销 预 借 发 票 手 续, 并 到 财 务 处 相 关 科 室 办 理 进 账 手 续 ( 六 ) 预 借 发 票 保 管 责 任 发 票 一 经 出 具, 项 目 负 责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应 对 票 据 的 安 全 完 整 负 全 责, 因 保 管 不 善 导 致 票 据 遗 失, 按 国 家 财 政 部 门 和 税 务 机 关 有 关 票 据 管 理 办 法 处 理 第 五 章 政 府 采 购 及 科 研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第 二 十 四 条 凡 符 合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目 录 范 围 的 支 出, 都 须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对 属 于 政 府 采 购 范 围 的 货 物 服 务 类 采 购 支 出 向 资 产 管 理 处 提 出 采 购 申 请, 对 属 于 政 府 采 购 范 围 的 工 程 类 支 出 向 基 建 处 提 出 采 购 申 请 资 产 管 理 处 和 基 建 处 负 责 审 批 确 定 采 购 的 方 式, 组 织 指 导 项 目 采 购 工 作 第 二 十 五 条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一 年, 单 位 价 值 在 1000 元 以 上 ( 其 中, 专 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在 1500 元 以 上 ),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基 本 保 持 原 有 物 质 形 态 的 资 产 单 位 价 值 虽 然 未 达 到 规 16

17 定 标 准, 但 是 耐 用 时 间 在 一 年 以 上, 购 买 总 价 在 元 以 上 的 大 批 同 类 物 资,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家 具 无 论 金 额 大 小 均 视 作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第 二 十 六 条 科 研 固 定 资 产 的 管 理 ( 一 ) 使 用 科 研 经 费 购 置 或 自 制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除 各 类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或 项 目 合 同 另 有 规 定 外, 均 属 于 学 校 的 国 有 资 产, 必 须 纳 入 学 校 资 产 由 学 校 资 产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进 行 管 理 ( 二 ) 拨 出 经 费 所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由 项 目 接 受 单 位 进 行 管 理,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权 归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所 在 单 位 固 定 资 产 的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按 学 校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和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三 )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1. 使 用 项 目 经 费 代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购 置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等 固 定 资 产 其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的, 不 办 理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固 定 资 产 登 记 手 续 ; 但 在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时, 设 备 接 收 方 需 出 具 固 定 资 产 接 收 函 接 收 函 应 包 括 : 设 备 清 单 以 及 已 被 清 楚 告 知 并 了 解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承 诺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资 产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管 理 等 内 容 接 收 函 须 加 盖 接 收 单 位 公 章 具 体 事 项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办 理 设 备 的 移 交 和 验 收 2. 使 用 项 目 经 费 代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购 置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其 所 有 权 属 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但 需 授 权 给 其 他 单 位 使 用 的 17

18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等 固 定 资 产, 应 按 规 定 办 理 校 内 固 定 资 产 登 记 手 续, 纳 入 学 校 统 一 管 理 项 目 负 责 人 ( 设 备 保 管 人 ) 向 学 校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授 权 备 案 登 记 后, 可 将 设 备 提 供 给 合 同 约 定 的 单 位 或 人 员 使 用 外 单 位 人 员 在 使 用 相 关 设 备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遵 守 我 校 的 相 关 制 度 和 规 定 第 六 章 经 费 使 用 范 围 第 二 十 七 条 设 备 费 科 研 项 目 中, 企 事 业 单 位 委 托 的 科 技 项 目 和 国 外 企 业 的 合 作 项 目 用 于 该 课 题 组 购 置 仪 器 设 备 的 费 用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总 经 费 的 10% 设 备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设 备 采 购 与 付 款 设 备 采 购 必 须 按 照 广 东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计 划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广 东 省 招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在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执 行 采 购 通 过 网 上 竞 价 方 式 采 购 的, 办 理 付 款 手 续 时 须 提 交 竞 价 申 购 单 ; 通 过 招 标 采 购 的, 办 理 付 款 手 续 时 须 提 交 合 同 和 中 标 通 知 书 ; 符 合 自 行 采 购 的, 办 理 付 款 手 续 时 须 经 资 产 管 理 处 签 批 ( 二 ) 达 到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设 备 付 款 与 报 销 规 定 按 照 本 细 则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需 报 增 固 定 资 产 的 仪 器 设 备, 报 销 前 须 到 资 产 管 理 处 办 理 固 定 资 产 登 记, 设 备 验 收 合 格 后 携 带 发 票 和 固 定 18

19 资 产 报 增 单 到 财 务 处 各 校 区 核 算 科 室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 三 )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付 款 与 报 销 规 定 1.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费 管 理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含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的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费 时, 在 项 目 立 项 时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将 该 项 预 算 单 列, 学 校 财 务 处 据 此 设 立 代 管 项 目, 将 代 购 定 制 设 备 款 列 入 该 项 目 管 理 使 用 委 托 研 究 项 目 经 费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的 总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项 目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50% 如 拟 承 担 科 研 项 目 中 的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总 金 额 超 过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50% 或 者 达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提 前 向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承 接 项 目 和 签 订 相 关 合 同 2. 代 购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报 销 规 定 为 其 他 单 位 代 购 或 定 制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学 校 的 仪 器 设 备 ( 含 软 件 ), 报 账 时 应 提 供 明 确 约 定 资 产 归 属 权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以 及 接 收 单 位 确 认 已 接 收 相 关 设 备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接 收 函 代 购 或 定 制 仪 器 设 备 的 采 购 仍 须 按 学 校 仪 器 设 备 采 购 的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但 无 须 办 理 学 校 固 定 资 产 登 记 手 续 ( 四 ) 仪 器 设 备 的 租 赁 费 报 销 规 定 支 付 专 用 仪 器 设 备 的 租 赁 费, 报 销 时 除 具 备 经 办 人 签 字, 验 收 人 签 收, 按 规 定 权 限 审 批 外, 须 附 租 赁 合 同 或 协 议 第 二 十 八 条 材 料 费 材 料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19

20 ( 一 ) 大 宗 材 料 采 购 一 次 采 购 1 万 元 以 上 20 万 元 以 下 的 材 料 ( 含 进 口 原 材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 报 销 时 须 提 供 购 销 合 同 ( 协 议 ), 同 时 需 附 验 收 清 单 ; 一 次 采 购 总 价 20 万 元 以 上 的 材 料, 还 须 按 广 东 省 政 府 及 学 校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招 标 采 购, 报 销 时 须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及 合 同 和 验 收 清 单 ( 二 ) 特 殊 实 验 材 料 采 购 如 向 农 贸 市 场 个 体 户 农 民 购 买 动 物 等 实 验 材 料 或 雇 佣 当 地 劳 务 服 务, 须 在 当 地 税 务 部 门 开 具 临 商 税 发 票 ; 采 购 金 额 达 到 1 万 元 以 上, 发 票 须 附 有 销 售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三 ) 化 学 品 的 采 购 对 易 燃 易 爆 剧 毒 放 射 性 物 质 以 及 易 制 毒 品 试 剂 等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采 购 及 管 理 应 执 行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化 学 危 险 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采 购 化 学 品 费 用 报 销 时, 验 收 人 应 在 发 票 背 面 注 明 采 购 的 物 品 是 否 属 于 化 学 危 险 品, 如 为 化 学 危 险 品, 则 须 同 时 提 供 已 在 资 产 管 理 处 办 理 采 购 备 案 登 记 的 证 明 材 料 第 二 十 九 条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费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向 校 内 单 位 转 账 支 付 测 试 费 使 用 学 院 所 中 心 公 共 平 台 的 仪 器 设 备, 可 以 使 用 非 国 库 资 金 通 过 校 内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测 试 费 用, 支 付 时 须 附 学 院 所 中 心 平 台 确 认 盖 章 的 测 试 清 单 以 及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项 目 经 费 转 账 20

21 单 ( 二 ) 向 校 外 单 位 转 账 支 付 测 试 费 支 付 给 校 外 单 位 的 各 项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项 目, 须 附 测 试 清 单 ; 金 额 在 2 万 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内 的, 需 提 供 由 所 在 学 院 审 核 盖 章 的 合 同 ; 金 额 5 万 元 以 上 的, 还 需 提 供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的 合 同 第 三 十 条 差 旅 费 差 旅 费 的 开 支 标 准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差 旅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对 出 差 事 由 的 真 实 性, 出 差 人 员 身 份 及 报 销 费 用 的 合 理 性 负 责 ( 二 )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使 用 项 目 经 费 在 国 ( 境 ) 内 出 差, 差 旅 费 报 销 按 照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职 工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 华 师 号 ) 及 有 关 补 充 规 定 执 行 横 向 项 目 科 研 人 员 出 差 住 宿 费 支 出 超 出 规 定 的 部 分, 提 供 情 况 说 明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可 以 在 项 目 经 费 中 列 支 ( 三 ) 汽 油 费 与 路 桥 费 等 费 用 项 目 研 究 使 用 私 车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汽 油 路 桥 临 时 停 车 费 等, 不 适 用 按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加 强 机 关 公 务 用 车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华 师 号 )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补 偿, 但 可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费 用 金 额 凭 发 票 在 项 目 批 复 的 相 应 预 算 科 目 中 开 支 使 用 私 车 发 生 的 保 险 保 养 年 费 汽 油 卡 等 费 用 一 律 不 得 在 项 目 经 费 中 开 支 洗 车 费 小 区 物 业 包 21

22 月 停 车 费 能 证 明 与 调 研 有 关 的 维 修 费 等 不 得 从 纵 向 项 目 经 费 中 开 支 ( 四 ) 租 车 费 租 船 费 由 于 科 研 工 作 需 要, 在 野 外 工 作 调 研 期 间 租 用 车 辆 或 船 只 费 用 可 以 报 销 具 体 报 销 要 求 如 下 : 1. 支 付 在 野 外 工 作 调 研 期 间 租 用 车 辆 或 船 只 费 用 在 2 万 元 以 上, 需 提 供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与 车 辆 ( 船 只 ) 出 租 方 签 订 的 租 车 ( 船 ) 合 同 或 协 议, 并 加 盖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公 章 ; 租 用 车 辆 或 船 只 费 用 在 5 万 元 以 上, 签 订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须 经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盖 章 ; 2. 若 由 于 客 观 原 因 确 实 无 法 及 时 签 订 租 车 ( 船 ) 合 同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提 供 书 面 情 况 说 明, 租 用 车 辆 或 船 只 费 用 在 2 万 元 以 上 的,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审 批 后 报 销 ; 租 用 车 辆 或 船 只 费 用 在 5 万 元 以 上 的, 除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审 批 外, 还 需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方 能 报 销 ; 3. 纵 向 项 目 经 费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租 用 私 人 车 辆 开 展 科 研 调 研 业 务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租 用 私 人 车 辆 的, 报 销 时 除 提 供 当 地 税 局 代 开 发 票 之 外, 还 应 附 出 租 人 车 辆 行 驶 证 复 印 件 ( 五 ) 野 外 采 样 调 查 等 特 殊 差 旅 费 用 报 销 项 目 预 算 有 明 细 测 算 依 据 的, 依 照 预 算 批 复 据 实 列 支 ; 项 目 预 算 没 有 明 细 测 算 依 据 的 根 据 野 外 采 样 调 查 等 特 殊 行 业 差 旅 费 包 干 标 准, 经 学 院 审 批 后 包 干 列 支 22

23 第 三 十 一 条 会 议 费 会 议 费 包 括 住 宿 费 餐 费 交 通 费 场 地 租 金 等, 会 议 费 的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会 议 费 的 开 支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预 算 执 行, 严 格 控 制 会 议 规 模 会 议 数 量 会 议 开 支 标 准 和 会 期 ( 二 ) 会 议 期 间 发 生 的 专 家 咨 询 费 必 须 单 列, 且 须 附 专 家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 外 国 专 家 护 照 复 印 件 ) 和 签 字, 不 得 代 签 代 领 ( 三 ) 会 议 不 得 开 支 礼 品 纪 念 品 费 和 旅 游 费 等 不 合 理 开 支 ( 四 ) 横 向 科 研 项 目 会 议 费 列 支 原 则 上 参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特 殊 情 况 附 说 明 ( 或 结 合 实 际 需 要 ) 在 项 目 经 费 中 开 支 ( 五 ) 会 议 费 报 销 附 件 应 包 括 : 1. 会 议 通 知 ; 2. 参 会 人 员 名 单 或 签 到 表 ; 3. 发 票 ; 4. 会 议 开 支 结 算 清 单 等 凭 据 ( 如 通 过 旅 行 社 组 织 会 议, 还 须 附 与 旅 行 社 签 订 的 委 托 协 议 等 相 关 资 料 ); 5. 举 办 国 际 会 议 的, 须 按 照 学 校 国 际 交 流 合 作 处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申 报 手 续, 报 销 时 须 附 相 关 的 审 批 材 料 第 三 十 二 条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是 指 用 于 与 资 助 项 目 研 究 工 作 有 直 接 关 系 的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用, 包 括 项 目 组 人 员 出 访 及 外 国 专 家 来 访 的 部 分 费 用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23

24 ( 一 )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严 格 按 照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计 划 开 支 ( 二 ) 因 公 科 研 事 项 到 国 ( 境 ) 外 出 差, 出 国 人 员 费 用 报 销 标 准 报 销 依 据 等 按 照 临 时 出 国 人 员 费 用 开 支 标 准 和 管 理 办 法 ( 财 行 号 )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个 人 因 公 出 访 国 ( 境 ) 外 管 理 规 定 ( 华 师 号 )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因 公 短 期 出 国 费 用 报 销 有 关 补 充 规 定 ( 华 师 号 )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横 向 项 目 因 公 出 国 ( 境 ) 外 的 住 宿 费 支 出 超 出 国 家 规 定 的 部 分, 提 供 情 况 说 明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可 以 在 项 目 中 列 支 ( 三 )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工 作 开 支 标 准 参 照 关 于 短 期 邀 请 的 国 外 专 家 生 活 待 遇 的 规 定 ( 外 专 发 号 ) 关 于 调 整 外 国 文 教 专 家 工 资 的 通 知 ( 外 专 发 号 ) 和 普 通 外 国 文 教 专 家 及 专 业 人 员 在 华 工 作 工 资 参 考 线 等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四 ) 出 国 ( 境 ) 调 研 期 间 发 生 的 城 际 租 车 费 与 汽 油 费, 在 出 国 ( 境 ) 批 文 的 行 程 范 围 内,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可 据 实 在 相 应 预 算 科 目 额 度 内 列 支 第 三 十 三 条 印 刷 / 出 版 版 面 / 文 献 / 信 息 传 播 / 知 识 产 权 事 务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出 版 费 出 版 费 须 附 上 图 书 出 版 类 合 同 按 出 版 图 书 所 属 的 学 科 类 别 归 口 管 理, 理 工 科 类 出 版 合 同 由 科 技 处 负 责 审 批 24

25 并 加 盖 公 章, 社 会 科 学 类 出 版 合 同 由 社 科 处 负 责 审 批 并 加 盖 公 章 出 版 费 用 来 源 于 横 向 项 目 经 费 的, 由 作 者 所 在 单 位 ( 学 院 或 实 体 中 心 ) 进 行 审 批, 出 版 合 同 由 作 者 所 在 单 位 加 盖 公 章 ( 二 ) 印 刷 费 打 印 复 印 彩 扩 等 支 出 费 用, 单 笔 金 额 在 1000 元 以 上 的, 须 附 明 细 清 单 ; 金 额 在 1-5 万 元 ( 不 含 5 万 元 ), 须 附 学 院 签 字 盖 章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5 万 元 以 上, 须 附 经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签 章 的 合 同 ( 三 ) 使 用 项 目 经 费 购 置 的 专 用 软 件 数 据 库 等, 须 办 理 固 定 资 产 登 记 手 续 ( 四 ) 通 讯 费 包 含 网 络 费 移 动 通 讯 费 和 办 公 电 话 固 定 话 费 等 具 体 开 支 范 围 参 照 项 目 批 复 的 预 算 和 相 应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横 向 科 研 项 目 通 讯 费 包 含 与 科 研 活 动 相 关 的 网 络 费 固 定 电 话 话 费 和 移 动 电 话 话 费 第 三 十 四 条 劳 务 费 ( 含 研 究 生 助 研 津 贴 ) 劳 务 费 的 开 支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科 研 项 目 批 复 的 预 算 额 度 及 其 相 应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一 ) 劳 务 费 发 放 人 员 范 围 严 格 审 核 劳 务 费 发 放 人 员 资 格, 纵 向 项 目 的 劳 务 费 只 能 支 付 给 项 目 组 成 员 中 没 有 工 资 性 收 入 的 相 关 研 发 人 员 ( 在 校 学 生 博 士 后 等 )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有 工 资 性 收 入 的 在 职 人 员 不 得 在 纵 向 项 目 经 费 中 领 取 劳 务 费, 相 关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或 项 目 合 同 另 有 规 定 除 外 25

26 研 究 过 程 中 临 时 聘 请 咨 询 专 家 发 生 的 费 用 不 属 于 劳 务 费 支 出, 在 专 家 咨 询 费 预 算 科 目 列 支 不 允 许 使 用 餐 费 等 其 他 类 型 的 业 务 费 用 充 当 劳 务 费 ( 二 ) 劳 务 费 发 放 方 式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发 放 给 个 人 的 科 研 劳 务 性 费 用 必 须 通 过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个 人 收 入 申 报 系 统 制 作 劳 务 费 发 放 单, 经 审 批 后 提 交 财 务 处 通 过 转 账 支 付 方 式 转 入 个 人 银 行 账 户 严 格 控 制 校 外 人 员 劳 务 费 的 现 金 发 放, 确 需 发 放 现 金 的, 须 附 领 款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领 款 人 在 领 款 单 上 亲 笔 签 字, 不 得 代 领 学 校 按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第 三 十 五 条 专 家 咨 询 费 是 指 课 题 研 究 开 发 过 程 中 支 付 给 临 时 聘 请 的 咨 询 专 家 的 咨 询 费 鉴 定 费 评 审 费 等 不 得 列 支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发 生 的 专 家 评 审 费 用 专 家 咨 询 费 报 销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 一 ) 专 家 咨 询 费 开 支 标 准 : 相 关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有 明 确 开 支 标 准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执 行 ; 无 明 确 标 准 的, 原 则 上 在 以 下 标 准 内 执 行 : 以 会 议 形 式 咨 询, 开 支 参 照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超 过 1000 元 / 人 / 天 其 他 人 员 不 超 过 元 / 人 / 天, 会 期 超 过 两 天, 第 三 天 及 以 后 的 标 准 参 照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超 过 800 元 / 人 / 天 其 他 人 员 不 超 过 500 元 / 人 / 天 ; 以 通 讯 形 式 组 织 咨 询, 开 支 参 照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元 / 人 / 次, 其 他 人 员 元 / 人 / 次 26

27 ( 二 ) 领 取 专 家 咨 询 费 的 人 员 资 格 要 符 合 规 定, 相 关 原 始 凭 证 须 完 备 以 下 信 息 : 人 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称 身 份 证 号 银 行 账 号 ( 银 行 转 账 时 用 ) 领 取 人 签 字 课 题 组 成 员 参 与 项 目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领 取 专 家 咨 询 费 ( 三 ) 发 放 专 家 咨 询 费 应 通 过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个 人 收 入 申 报 系 统 制 作 劳 务 费 发 放 单, 并 按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涉 及 现 金 领 取, 领 款 单 上 要 有 领 款 人 的 签 字 确 认, 不 得 代 签 ( 四 ) 以 单 位 名 义 提 供 的 咨 询 服 务 不 属 于 专 家 咨 询 费, 不 得 在 专 家 咨 询 费 里 列 支 第 三 十 六 条 燃 料 动 力 费 财 务 处 根 据 水 电 管 理 部 门 抄 表 核 定 的 水 电 用 量 等 数 据, 在 项 目 预 算 范 围 内 据 实 列 支 科 研 项 目 的 燃 料 动 力 费 不 能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的 仪 器 设 备 科 学 装 置 以 及 实 验 室 日 常 运 行 的 水 电 气 暖 等 支 出 应 从 间 接 费 用 列 支, 不 得 分 摊 计 入 燃 料 动 力 费 第 三 十 七 条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 一 )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的 提 取 1. 纵 向 项 目 有 明 确 预 算 的, 按 项 目 预 算 批 复 核 定 数 提 取 ; 无 明 确 预 算 的, 但 合 同 ( 协 议 ) 对 提 取 额 度 或 比 例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执 行 无 明 确 规 定 的, 按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办 27

28 法 执 行 ; 2. 我 校 作 为 子 课 题 单 位 ( 课 题 合 作 单 位 ) 的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或 管 理 费 原 则 上 应 按 子 课 题 经 费 占 总 经 费 的 比 例 核 定 提 取 ; 若 课 题 组 有 明 确 约 定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向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课 题 经 费 总 预 算 及 分 配 方 案, 经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确 认 后 按 课 题 组 分 配 方 案 执 行 ; 3. 学 校 科 研 业 务 费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资 助 的 专 项 会 议 费 合 作 费 实 验 室 建 设 费 转 出 经 费 出 版 资 助 费 等, 经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核 准, 可 免 提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也 不 再 列 支 绩 效 支 出 免 提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的 项 目, 除 有 明 确 劳 务 费 预 算 批 复 外, 不 能 提 取 劳 务 酬 金 ( 二 )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的 分 配 顺 序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在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或 合 同 中 足 额 列 支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如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总 额 不 足,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优 先 分 配 用 于 学 校 间 接 费 用 或 管 理 费, 其 次 为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最 后 为 学 院 ( 三 ) 学 校 计 提 的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并 入 校 级 收 入 预 算, 由 学 校 统 筹 使 用 ; 计 提 分 配 给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和 学 院 使 用 的 间 接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和 学 院 应 制 定 经 费 管 理 制 度 以 规 范 使 用 ( 四 ) 绩 效 支 出 根 据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发 放 凡 年 度 执 28

29 行 情 况 不 良 或 中 止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项 目 ( 课 题 ), 扣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绩 效 支 出 第 三 十 八 条 其 他 费 用 的 使 用 ( 一 ) 实 验 室 装 修 或 维 修 工 程 费 用 : 如 项 目 预 算 中 已 明 确 列 出 该 项 费 用, 则 可 按 预 算 使 用 实 验 室 装 修 或 维 修 工 程 项 目 须 按 照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小 型 维 修 ( 装 修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和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校 内 招 投 标 程 序 或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程 序, 办 理 支 付 进 度 款 或 工 程 结 算 款 时, 还 须 按 要 求 提 交 相 应 资 料, 包 括 立 项 审 批 表 施 工 单 位 的 进 度 款 申 请 书 合 同 进 度 款 支 付 审 核 表 工 程 结 算 单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书 等 相 关 资 料 ( 二 ) 委 托 技 术 开 发 费 : 委 托 开 发 费 用 中 的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设 计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等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是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范 畴, 应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报 销 时 须 同 时 提 供 学 校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关 于 执 行 政 府 采 购 的 审 批 意 见 和 委 托 合 同 或 协 议 ( 三 ) 其 他 费 用 如 果 项 目 预 算 中 列 出 其 他 费 用, 而 没 有 说 明 其 他 费 用 的 范 围, 则 其 他 费 用 是 指 不 包 含 项 目 预 算 中 已 列 费 用 的 费 用 第 七 章 支 付 规 定 第 三 十 九 条 办 理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借 款 或 报 销 的 经 办 人 为 本 单 29

30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本 人, 经 办 人 须 持 经 费 本 办 理 报 销 或 借 款 的 支 付 手 续 第 四 十 条 暂 付 款 ( 借 款 ) ( 一 ) 收 款 单 位 不 能 事 前 提 供 正 式 发 票 或 虽 然 取 得 发 票 但 其 他 手 续 尚 未 完 成, 可 先 申 请 暂 付 款 ( 即 借 款 ) 支 付 ( 二 ) 借 款 人 须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借 款 单, 并 按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支 出 审 批 程 序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 三 ) 对 于 科 研 项 目 的 因 公 借 支, 严 格 按 照 一 事 一 借, 一 事 一 清, 前 借 不 清, 后 款 不 借 的 要 求 办 理 特 殊 情 况 须 办 理 多 笔 借 款, 原 则 上 同 一 借 款 人 最 多 只 能 有 3 笔 未 报 销 借 款, 同 一 项 目 最 多 只 能 支 付 3 笔 借 款, 如 需 更 多 借 款, 须 提 供 详 细 说 明 并 经 财 务 处 领 导 批 准 后 方 可 办 理 ( 四 ) 受 款 人 为 借 款 人 或 其 他 个 人 的 借 款, 只 可 用 于 支 付 个 人 差 旅 费 校 外 人 员 劳 务 费 或 单 笔 2000 元 以 下 的 零 星 支 出 ( 五 ) 借 款 用 途 必 须 与 实 际 支 出 用 途 一 致 如 不 一 致, 需 详 细 说 明 原 因 作 为 备 用 金 的 借 款, 每 个 项 目 限 额 2 万 元 ( 六 ) 单 笔 借 款 必 须 在 借 出 后 1 年 内 办 理 报 账 手 续, 因 故 不 能 如 期 办 理 报 账, 须 借 款 人 本 人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承 诺 办 理 报 账 的 时 间, 并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分 管 科 研 工 作 的 院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延 期 报 账 又 不 说 明 原 因, 将 暂 停 借 款 人 的 借 款 资 格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有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支 付 30

31 第 四 十 一 条 对 报 销 票 据 的 基 本 要 求 ( 一 )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提 供 反 映 真 实 业 务 发 生 的 报 销 票 据, 并 对 票 据 的 合 法 性 负 责 经 办 人 可 以 通 过 税 务 机 关 网 站 专 线 电 话 等 查 验 报 销 发 票 的 合 法 性 和 真 实 性 对 无 法 查 验 合 法 真 实 的 发 票, 财 务 处 有 权 拒 绝 办 理 ( 二 ) 报 销 票 据 为 法 人 单 位 开 具 的 税 务 发 票 或 财 政 收 ( 票 ) 据 时, 票 据 须 具 备 付 款 单 位 名 称 填 制 日 期 经 济 业 务 内 容 金 额 大 小 写 等 要 素, 财 政 收 ( 票 ) 据 须 盖 有 收 款 单 位 ( 即 开 票 单 位 ) 财 务 专 用 章 和 财 政 部 门 票 据 监 制 章, 税 务 发 票 须 盖 有 收 款 单 位 ( 即 开 票 单 位 ) 发 票 专 用 章 和 税 务 部 门 票 据 监 制 章, 其 中 付 款 单 位 名 称 为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全 称, 不 能 为 华 师 华 师 大 等 简 称 或 华 师 学 院 等 称 呼 ( 三 ) 报 销 票 据 为 支 付 给 个 人 的 劳 务 补 助 或 绩 效 奖 励 等 发 放 表 ( 领 款 表 ) 时, 须 按 学 校 规 定 格 式 填 写, 不 能 提 供 填 写 有 漏 项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制 格 式 的 表 单, 发 放 表 ( 领 款 表 ) 须 加 盖 项 目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公 章 ( 四 ) 票 据 的 附 件 要 求 除 反 映 支 付 款 金 额 的 发 票 收 据 及 发 放 表 ( 领 款 表 ) 外, 报 销 时 还 应 按 第 五 章 的 有 关 规 定 提 供 所 需 附 件 所 有 购 物 发 票 上 应 列 明 购 物 明 细, 如 未 列 明 购 物 明 细 ( 如 仅 填 写 办 公 用 品 耗 材 文 具 试 剂 等 ), 金 额 在 2000 元 以 上 ( 含 2000 元, 下 同 ) 的, 须 附 购 物 电 脑 小 票 或 加 盖 销 售 单 位 有 效 印 章 的 清 单 ; 如 用 个 人 银 行 卡 刷 卡 支 付 的 还 需 附 上 刷 卡 31

32 信 息 条 ( 五 ) 报 销 票 据 应 在 有 效 时 限 内 ( 以 开 票 时 间 算 起 18 个 月 内 )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 六 ) 借 款 报 销 时, 如 报 销 金 额 与 借 款 金 额 相 等 或 小 于 借 款 金 额, 且 支 出 用 途 与 借 款 用 途 一 致, 则 报 销 单 据 只 需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 如 报 销 金 额 大 于 借 款 金 额 或 支 出 用 途 与 借 款 用 途 不 一 致, 还 须 按 支 出 审 批 程 序 重 新 进 行 审 批 第 四 十 二 条 报 销 程 序 ( 一 ) 票 据 粘 贴 和 签 字 确 认 发 票 或 票 据 需 按 经 费 使 用 范 围 分 类 粘 贴, 背 面 需 经 办 人 证 明 人 ( 或 验 收 人 ) 签 名 ; 领 款 单 或 发 放 表 正 面 需 制 表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名, 现 金 发 放 的 还 需 领 款 人 本 人 签 名 ( 二 )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经 费 支 出 审 批 单 ( 以 下 简 称 支 出 审 批 单 ) 1.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项 目 组 成 员 负 责 填 写 支 出 审 批 单 上 的 支 出 项 目 代 码 支 出 内 容 及 金 额 等 有 关 栏 目, 并 在 支 出 审 批 单 上 签 字 ; 2.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预 审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应 检 查 项 目 支 出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项 目 预 算 和 规 定 的 经 费 使 用 范 围 报 销 票 据 反 映 的 经 济 业 务 是 否 真 实 票 据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否 齐 全 是 否 存 在 虚 假 票 据 是 否 签 字 齐 全 检 查 督 促 修 改 后, 在 支 出 审 批 单 上 签 字 ; 3. 分 级 审 批 :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应 按 照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32

33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支 出 审 批 权 限 将 支 出 单 据 分 级 送 审, 审 批 人 在 支 出 审 批 单 上 签 字 ( 三 )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将 填 写 齐 全 的 支 出 审 批 单, 连 同 报 销 票 据 送 财 务 处 办 理 支 出 报 销 财 务 处 严 格 付 款 票 据 审 核, 杜 绝 虚 假 票 据 对 非 常 规 性 的 或 报 销 单 据 合 理 性 存 疑 的 支 出, 财 务 处 有 权 要 求 项 目 负 责 人 提 供 相 关 书 面 说 明 及 其 他 补 充 材 料, 经 审 核 后 方 可 报 销 第 四 十 三 条 付 款 方 式 ( 一 ) 差 旅 费 异 地 举 办 会 议 的 零 星 开 支 农 贸 市 场 购 买 农 产 品 单 笔 2000 元 以 下 的 零 星 开 支 等 可 用 现 金 支 付, 借 款 或 报 销 时 通 过 银 校 直 联 系 统 将 款 项 直 接 转 入 指 定 受 款 人 的 个 人 银 行 账 户 ( 二 ) 校 外 人 员 劳 务 费 用, 可 用 现 金 支 付 或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支 付 选 择 银 行 转 账 支 付 的, 须 将 资 金 转 入 劳 务 人 员 的 个 人 银 行 账 户 ( 三 ) 支 付 给 本 校 教 工 或 学 生 的 助 研 津 贴 劳 务 费 绩 效 奖 励 加 班 补 助 等 款 项, 统 一 通 过 学 校 个 人 收 入 申 报 系 统 申 报, 由 财 务 处 委 托 银 行 转 账 至 个 人 银 行 账 户 ( 四 ) 单 笔 2000 元 以 上 或 者 不 符 合 ( 一 ) ( 二 ) ( 三 ) 所 列 范 围 的 同 城 ( 广 州 佛 山 ) 支 付, 原 则 上 都 须 由 学 校 银 行 账 户 转 账 至 受 款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账 户, 不 得 个 人 垫 支 现 金 再 报 销 ( 实 行 公 务 卡 支 付 制 度 后 可 使 用 公 务 卡 刷 卡 支 付 ) 33

34 ( 五 ) 异 ( 外 ) 地 发 票 业 务 的 支 付 异 ( 外 ) 地 发 票 业 务 是 指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在 广 州 市 和 佛 山 市 以 外 地 区 外 省 国 外 等, 发 票 由 异 ( 外 ) 地 单 位 开 具 的 业 务 异 ( 外 ) 地 发 票 业 务 原 则 上 都 须 通 过 汇 款 支 付, 具 体 执 行 以 下 规 定 : 1. 通 过 学 校 银 行 账 户 汇 款, 借 款 或 报 销 时 须 提 供 对 方 单 位 银 行 账 户 ; 2. 通 过 邮 局 汇 款, 报 销 时 须 同 时 提 供 汇 款 单 ; 3. 出 差 期 间 异 地 购 物 等, 发 票 应 与 当 次 差 旅 费 票 据 一 并 报 销 ; 如 购 物 金 额 单 笔 超 过 2000 元, 须 通 过 刷 卡 或 网 上 银 行 支 付, 报 销 时 还 须 同 时 提 供 银 行 刷 卡 单 网 银 支 付 记 录 等 相 关 支 付 证 明 ; 4. 网 上 购 物 可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支 付, 报 销 时 须 同 时 提 供 网 银 支 付 记 录 ; 5. 托 人 采 购,2000 元 以 上 不 得 使 用 现 金 支 付, 报 销 时 须 提 供 他 人 银 行 卡 刷 卡 记 录 或 汇 款 单 第 八 章 经 费 的 划 拨 第 四 十 四 条 合 作 经 费 的 外 拨 ( 一 ) 外 拨 课 题 合 作 经 费 时, 需 持 项 目 批 复 预 算 书 以 学 校 名 义 签 订 的 项 目 经 费 转 拨 合 同 合 作 单 位 开 具 的 有 效 票 据 和 填 妥 的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支 出 审 批 单 到 财 务 处 办 理 转 拨 34

35 手 续 不 得 层 层 转 拨 变 相 转 拨 经 费, 不 得 借 科 研 协 作 之 名, 将 科 技 经 费 挪 作 它 用, 或 转 入 与 其 有 直 接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的 关 联 单 位 或 个 人 ( 二 )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加 强 对 子 课 题 或 项 目 合 作 单 位 支 出 的 监 督 管 理 ; 子 课 题 负 责 人 必 须 保 证 其 依 照 预 算 和 合 同 开 支 ( 三 ) 外 拨 经 费 支 出 的 报 销 票 据 1.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金 往 来 结 算 票 据 使 用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补 充 通 知 ( 财 综 号 ), 由 学 校 与 合 作 单 位 共 同 申 报 的 财 政 资 助 项 目 或 其 他 纵 向 项 目, 外 拨 经 费 支 出 的 报 销 票 据 为 受 款 单 位 复 印 并 加 盖 其 财 务 专 用 章 的 银 行 结 算 凭 证 ; 2. 由 学 校 与 合 作 单 位 共 同 申 报 获 得 的 非 财 政 资 助 的 委 托 项 目 经 费, 转 拨 下 级 单 位 或 其 他 相 关 指 定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质 的 合 作 单 位, 属 于 暂 收 代 收 性 质, 可 使 用 受 款 单 位 提 供 的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金 往 来 结 算 票 据 作 为 报 销 票 据 ; 3. 以 学 校 名 义 申 报 立 项 的 科 研 项 目, 需 要 转 包 一 部 分 给 企 业 协 作 的 项 目 经 费, 不 属 于 资 金 往 来, 属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收 入, 企 业 应 提 供 正 式 发 票 作 为 我 校 的 报 销 凭 证 ; 4. 校 内 单 位 之 间 科 研 协 作 费 转 拨, 按 要 求 填 写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转 账 通 知 单, 经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办 理 转 账 第 四 十 五 条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的 转 出 规 定 35

36 科 研 项 目 在 研 期 间, 由 于 科 研 项 目 负 责 人 调 离 学 校, 根 据 经 费 管 理 规 定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申 请, 需 要 将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余 额 转 出 的, 须 经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同 意 后 提 交 财 务 处 核 查 经 费 项 目 余 额, 清 理 完 相 关 项 目 借 款 后 方 可 办 理 转 出 手 续 第 九 章 经 费 决 算 第 四 十 六 条 决 算 编 制 审 核 程 序 ( 一 ) 决 算 报 告 编 制 : 科 研 项 目 中 期 检 查 或 结 题 时, 项 目 负 责 人 可 通 过 财 务 处 主 页 的 服 务 平 台 中 的 账 务 查 询 模 块 查 询 项 目 收 支 明 细 情 况, 并 根 据 查 询 结 果, 依 照 相 关 经 费 管 理 规 定 如 实 填 报 有 关 经 费 决 算 报 表 及 文 字 说 明 ( 以 下 总 称 经 费 决 算 报 告 ) ( 二 ) 预 审 :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负 责 对 项 目 负 责 人 编 制 的 经 费 决 算 报 告 进 行 预 审 预 审 时,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应 对 照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和 经 费 收 支 实 际 情 况, 检 查 经 费 决 算 报 告 中 填 写 的 经 费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是 否 良 好, 分 类 归 集 的 经 费 收 支 金 额 是 否 准 确, 该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否 填 写 完 整 齐 全 ( 三 ) 校 内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 预 审 通 过 后,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应 将 报 告 材 料 提 交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和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有 自 筹 配 套 经 费 要 求 的, 除 学 校 承 诺 配 套 的 经 费 外, 不 足 部 分 由 项 目 所 在 学 院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筹 经 费 配 套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严 格 执 行 各 类 项 目 自 筹 配 套 经 费 的 有 关 管 理 要 求, 真 实 配 套 并 依 照 36

37 预 算 使 用, 结 题 或 检 查 时 须 将 自 筹 经 费 相 关 明 细 收 支 数 据 提 交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和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方 可 按 学 校 有 关 管 理 程 序 报 送 校 外 单 位 第 四 十 七 条 结 账 科 研 项 目 结 题 后 应 按 国 家 及 学 校 各 类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时 办 理 结 账 手 续 ( 一 ) 科 研 项 目 下 达 部 门 单 位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执 行 ( 二 ) 课 题 净 结 余 经 费 须 按 原 渠 道 收 回 的, 由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通 知 财 务 处 冻 结 相 应 科 研 项 目 结 余 经 费 使 用, 办 理 资 金 退 回 手 续 ( 三 ) 如 果 结 余 经 费 可 留 用, 应 用 于 原 项 目 的 续 研 工 作 或 新 项 目 的 启 动, 不 得 用 于 与 科 研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第 十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四 十 八 条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统 一 领 导 分 级 管 理 责 任 到 人 的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体 制 学 校 法 人 在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中 行 使 审 核 监 督 职 权, 坚 持 学 校 党 委 对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和 重 大 项 目 经 费 的 监 管, 完 善 责 任 体 系, 健 全 科 技 资 源 配 置 机 制 和 科 研 活 动 内 控 机 制 第 四 十 九 条 学 院 ( 所 中 心 ) 是 科 研 活 动 的 基 层 管 理 单 位, 对 本 单 位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承 担 监 管 责 任 学 院 ( 所 中 心 ) 根 据 学 科 特 点 和 项 目 实 际 需 要, 合 理 配 置 资 源, 监 督 项 目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为 科 研 项 目 执 行 提 供 条 件 保 障 ; 配 合 财 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监 督 预 37

38 算 执 行, 督 促 项 目 执 行 进 度, 评 价 科 研 绩 效 ; 落 实 本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及 经 费 使 用 的 其 他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第 五 十 条 学 校 财 务 处 对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并 配 合 上 级 及 学 校 科 研 审 计 监 察 等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第 五 十 一 条 学 校 审 计 和 监 察 部 门 根 据 国 家 和 学 校 的 要 求, 将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管 理 纳 入 重 点 审 计 范 围,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全 部 科 研 项 目 实 施 抽 查 审 计, 对 重 大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开 展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监 督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学 校 各 职 能 部 门 依 照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在 其 权 责 范 围 内 正 确 合 理 使 用 和 管 理 经 费, 并 及 时 向 学 校 上 报 审 计 报 告 第 五 十 二 条 学 校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逐 步 建 立 非 涉 密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和 回 访 制 度 在 学 校 内 部 以 适 当 方 式 公 开 项 目 组 构 成 协 作 单 位 及 人 员 组 成 预 算 批 复 预 算 调 整 经 费 支 出 外 拨 经 费 资 产 购 置 等 情 况 探 索 建 立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支 出 明 细 报 销 票 据 分 级 公 开 制 度 实 行 项 目 经 费 审 计 报 告 公 开 整 改 情 况 公 开 处 理 结 果 公 开 第 五 十 三 条 学 校 科 研 财 务 资 产 审 计 及 监 察 等 部 门, 学 院 ( 所 中 心 )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各 负 其 责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防 止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中 发 生 弄 虚 作 假 截 留 挪 用 挤 占 等 各 种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对 发 生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应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时 纠 正 并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38

39 对 违 反 本 细 则 规 定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分 别 采 取 通 报 批 评 终 止 项 目 取 消 项 目 资 助 资 格 及 申 请 项 目 资 格 等 处 理 措 施, 对 违 规 资 金 以 及 属 于 个 人 承 担 的 费 用, 应 予 退 回 第 十 一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四 条 项 目 负 责 人 因 调 动 等 各 种 原 因 离 开 学 校 的, 如 需 将 科 研 经 费 转 出 学 校, 须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提 出 申 请, 经 学 院 分 管 科 研 经 费 的 领 导 同 意, 报 学 校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送 财 务 处 办 理 转 出 手 续 第 五 十 五 条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的 配 备 及 备 案 工 作 须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之 前 完 成, 首 期 业 务 培 训 上 岗 工 作 须 于 12 月 31 日 前 完 成 第 五 十 六 条 本 细 则 从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以 往 有 关 规 定 与 本 细 则 相 抵 触 的, 以 本 细 则 为 准 第 五 十 七 条 本 细 则 由 社 科 处 科 技 处 财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附 件 :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备 案 表 39

40 附 件 :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 级 单 位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秘 书 备 案 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专 业 职 称 现 单 位 工 作 时 间 现 职 岗 位 毕 业 院 校 毕 业 时 间 是 否 具 有 会 计 证 会 计 证 号 现 职 时 间 相 片 固 定 电 话 身 份 证 号 码 移 动 电 话 本 人 意 见 工 作 经 历 单 位 意 见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名 ) 单 位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名 ) 单 位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财 务 处 意 见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名 ) 单 位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 : 本 表 一 式 四 份, 科 研 主 管 部 门 财 务 处 所 在 单 位 秘 书 各 一 份 40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蚌 埠 学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根 据 关 于 蚌 埠 学 院 机 构 编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皖 编 办 2007 181 号 ) 文 件 规 定, 蚌 埠 学 院 主 要 职 责 是 :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和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培 养 合 格 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省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附 件 1: 2015 年 度 吉 林 省 地 方 志 编 纂 委 员 会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5 年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老 干 部 局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预算申报书》

《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预算申报书》 中 欧 中 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科 研 合 作 资 金 项 目 预 算 申 报 书 编 制 说 明 ( 研 发 项 目 ) 1 封 面 (1) 课 题 名 称 指 2013 年 中 欧 中 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科 研 合 作 资 金 项 目 申 报 说 明 中 列 出 的 课 题 名 称 (2) 申 报 项 目 名 称 指 根 据 项 目 内 容 自 行 确 定 的 项 目 名 称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2015 年 度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吉 林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6 年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2016 年 中 共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省 委 和 市 委 有 关 党 史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制 定 全 市 党 史 工 作 规 划, 指 导 全 市 各 部 门 各 镇 街 的 党 史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2016 年 济 南 市 旅 游 局 部 门 预 算 - 1 - 一 济 南 市 旅 游 局 主 要 职 能 ( 一 ) 统 筹 协 调 全 市 旅 游 业 发 展, 拟 定 全 市 旅 游 业 发 展 政 策 和 规 划, 起 草 相 关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 对 旅 游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二 ) 制 定 全 市 国 内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质 检 系 统 ) 的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促 进 质 检 系 统 科 技 进 步, 根 据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其 它 有 关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公文向导

公文向导 2014 年 德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根 据 机 构 设 置 方 案, 德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主 要 职 能 是 :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省 有 关 人 力 资 源 和 杜 会 保 障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 拟 订 全 市

More information

4401.21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部 门 预 算 中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13071.5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 类 ) 商 贸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支 出 54

4401.21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部 门 预 算 中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13071.5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 类 ) 商 贸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支 出 54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基 本 情 况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是 负 责 调 节 近 期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推 进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工 作 的 市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共 有 行 政 单 位 1 个, 事 业 单 位 5 个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为 行 政 机 关,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