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申 請 資 訊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申 請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入 學 時 間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招 生 系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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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 / 2016 Application Instruction for International Degree Students 104 學 年 度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2 目 錄 申 請 資 訊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申 請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入 學 時 間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錄 取 公 告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學 術 資 訊 十 獎 學 金 資 訊 十 一 學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十 二 住 宿 資 訊 十 三 華 語 課 程 附 錄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3 申 請 入 學 重 要 期 程 表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Fall)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開 放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時 間 *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截 止 * 資 料 上 傳 截 止 錄 取 放 榜 時 間 * 開 放 線 上 查 詢 申 請 結 果 ( 含 獎 學 金 )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6 Spring)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開 放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時 間 *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截 止 * 資 料 上 傳 截 止 錄 取 放 榜 時 間 * 開 放 線 上 查 詢 申 請 結 果 ( 含 獎 學 金 )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網 站 :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網 站 All information in this prospectus is available online. For detailed and updated information, please consult our website. If any discrepancy exists between this prospectus and the website, the updated information on the website prevails. 1

4 2 申 請 資 訊

5 一 申 請 資 格 符 合 以 下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者, 始 具 報 名 資 格 : 1. 國 籍 規 定 :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於 申 請 時 不 具 僑 生 資 格, 並 符 合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規 定 者, 方 可 申 請 報 考 請 詳 閱 該 辦 法 如 附 錄 2. 學 歷 規 定 : a. 具 高 中 畢 業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學 士 學 位 班 ; 具 學 士 學 位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碩 士 班 ; 具 碩 士 學 位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博 士 班 b.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 應 依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c. 香 港 或 澳 門 地 區 : 應 依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d. 其 他 地 區 學 歷 :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及 大 陸 地 區 臺 商 學 校 之 學 歷 同 我 國 同 級 學 校 學 歷 前 二 目 以 外 之 國 外 地 區 學 歷, 應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但 設 校 或 分 校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外 國 學 校 學 歷, 應 經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公 證, 並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二 修 業 年 限 1. 大 學 部 學 程 : 一 般 修 業 年 限 為 4 年, 若 學 生 沒 有 在 一 般 修 業 年 限 內 完 成 學 業, 至 多 僅 能 延 長 2 年 時 間 而 部 分 專 業 的 大 學 部 課 程, 如 醫 學 系 課 程 的 修 業 年 限 為 6 年 ( 含 實 習 ) 2. 研 究 所 學 程 : 碩 士 班 課 程 為 1 至 4 年 博 士 班 為 2 至 7 年 研 究 所 學 生 需 要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完 成 碩 士 論 文 或 博 士 論 文 3. 修 業 年 限 各 系 所 規 定 皆 不 同, 相 關 規 定 以 系 所 公 告 資 訊 為 主 三 入 學 時 間 104 年 秋 季 班 :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2015 年 9 月 ) 104 年 春 季 班 :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2016 年 2 月 ) 3

6 四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B= 學 士 ;M= 碩 士 ;D= 博 士 ; = 系 所 之 專 業 分 組 學 程 規 劃 足 以 讓 外 國 學 生 畢 業 之 英 語 講 授 課 程 比 例 : : 100% EMI courses: 10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 >50% EMI courses: 大 於 5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 <50% EMI courses: 小 於 5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文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Chinese Literature 中 國 文 學 系 Dept. of Foreign Languages & Literature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Literature(MA/PhD Program) 文 學 組 ( 碩 / 博 ) Linguistics/TESOL (MA/PhD Program) 語 言 學 組 / 語 言 學 與 外 語 教 學 組 ( 碩 / 博 ) Dept. of History 歷 史 學 系 Dept. of Taiwanese Literature 臺 灣 文 學 系 Inst. of Art Studies 藝 術 研 究 所 College of Sciences 理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Mathematics 數 學 系 Dept. of Physics 物 理 學 系 Dept. of Chemistry 化 學 系 Dept. of Earth Sciences 地 球 科 學 系 Dept. of Photonics 光 電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Inst. of Space & Plasma Sciences 太 空 與 電 漿 科 學 研 究 所 4

7 College of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International Bachelor Degree Program on Energy 能 源 國 際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The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for Advanced Materials Program (icamp) 尖 端 材 料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Master Program on Natural Hazards Mitigation and Management 自 然 災 害 減 災 及 管 理 國 際 學 位 學 程 Dep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gineering Science 工 程 科 學 系 Electrical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電 機 控 制 與 通 訊 In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資 訊 與 應 用 Quantum Computing 量 子 電 腦 Applied Mechanics 應 用 力 學 System Integration and Nano Biophotonics Dept. of Systems & Naval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系 統 整 合 與 奈 米 生 醫 系 統 及 船 舶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5

8 College of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Biomechanics 生 物 力 學 組 Bioelectronics 生 醫 電 子 組 Biotechnology 醫 學 應 用 組 Dept. of Resources Engineering 資 源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Materials Science & Engineering Nano-Micro Engineering Ph.D. Degree Program of the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Dept. of Hydraulic & Ocean Engineering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奈 微 科 技 博 士 班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Water Resources Engineering 水 資 源 工 程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ing 海 岸 海 洋 工 程 Dept. of Civil Engineering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A.Structural Engineering 甲 結 構 工 程 組 B. Geotech Engineering 乙 大 地 工 程 組 C. Traffic Engineering 丙 交 通 工 程 組 D. Structures and Materials 丁 結 構 材 料 組 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戊 工 程 管 理 組 Dept. of Geomatics 測 量 及 空 間 資 訊 學 系 Inst. of Ocean Technology & Marine Affairs 海 洋 科 技 事 務 研 究 所 6

9 College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Material Group 電 子 材 料 組 Control Group 控 制 組 Power Group 電 力 組 VLSI/CAD Group VLSI/CAD 組 Instrument, System and Chip Group Dept. of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SIE(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Group 儀 器 系 統 與 晶 片 組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組 MI(Medical Informatics) Group 醫 學 資 訊 組 Inst. of Manufacturing Information & Systems 製 造 資 訊 與 系 統 研 究 所 Inst. of Medical Informatics 醫 學 資 訊 研 究 所 Inst. of Microelectronics 微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Computer &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研 究 所 Computer and Network Group 電 腦 與 網 路 組 Communication and Network Group 通 訊 與 網 路 組 MS Degree Program on Nano- Integrated-Circuit Engineering 奈 米 積 體 電 路 工 程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7

10 College of Planning & Design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Architecture 建 築 學 系 Architectural Design 建 築 設 計 組 Design Theory and Computation 設 計 理 論 與 運 算 組 Architectural and Environmental Planning Architectural History and Conservation 建 築 與 環 境 規 劃 組 建 築 歷 史 與 保 存 組 Architectural Structures 建 築 結 構 組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建 築 工 程 組 Architectural Environmental Programming and Control 建 築 環 境 計 畫 與 控 制 組 Dept. of Urban Planning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Design 工 業 設 計 學 系 Strategic Design 策 略 設 計 Ergonomics & Interaction Design 人 因 與 互 動 設 計 Collaborative Design 協 同 設 計 Cognitive and Kansei Experience Design 認 知 與 感 性 經 驗 設 計 Inst. of Creative Industries Design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研 究 所 Brand & Marketing Planning 品 牌 與 行 銷 企 劃 Media & Interaction Design 媒 體 與 互 動 設 計 Industry & Service Innovation 產 業 與 服 務 創 新 8

11 College of Management 管 理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Industrial & Information Management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Ins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Dept. of Transportation &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Science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Inst. of Tele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Dep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Chinese Program)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Ins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hinese Program)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Inst. of Finance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Dept. of Statistics 統 計 學 系 Inst.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alth and Leisure Studies 體 育 健 康 與 休 閒 研 究 所 9

12 College of Medicine 醫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School of Medicine 醫 學 系 Dept. of Nursing 護 理 學 系 Dept. of Physical Therapy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Dept. of Medical Laboratory Science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學 系 and Biotechnology Dept. of Biochemistry & Molecular 生 物 化 學 暨 分 子 生 物 學 Biology 研 究 所 Dept. of Physiology 生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harmacology 藥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Environmental & Occupational Health 環 境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Oral Medicine 口 腔 醫 學 研 究 所 Oral Medicine 基 礎 口 腔 醫 學 組 Clinical Dentistry 臨 床 口 腔 醫 學 組 Medical Device 醫 療 器 材 組 Inst. of Molecular Medicine 分 子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Clinical Medicine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ublic Health 公 共 衛 生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基 礎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Allied Health Science 健 康 照 護 科 學 研 究 所 Clinical Psychology 臨 床 心 理 組 Nursing 護 理 組 Physical Therapy 物 理 治 療 組 Occupational Therapy 職 能 治 療 組 Dept. of Microbiology and Immunology 微 生 物 及 免 疫 學 研 究 所 10

13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社 會 科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Political Science 政 治 學 系 Dept. of Economics 經 濟 學 系 Dept. of Psychology 心 理 學 系 Dept. of Law 法 律 學 系 Group A : Public Law 公 法 組 Group B :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民 商 法 組 Group C : Criminal Law 刑 法 組 Inst. of Political Economy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Inst. of Education 教 育 研 究 所 College of Bioscience & Biotechnology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Life Sciences 生 命 科 學 系 Biomedicine 生 物 醫 學 組 Genomics and Biotechnology 基 因 體 與 生 物 科 技 組 Ecology 生 態 組 Inst. of Biotechnology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Inst. of Bioinformatics & Biosignal Transduction 生 物 資 訊 與 訊 息 傳 遞 研 究 所 Inst. of Tropical Plant Sciences 熱 帶 植 物 科 學 研 究 所 11

14 五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104 秋 季 班 : 104 年 1 月 10 日 至 3 月 30 日 104 春 季 班 : 104 年 7 月 10 日 至 10 月 10 日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1)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 (2) 申 請 流 程 : a. 請 至 本 校 國 際 學 生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註 冊 一 組 帳 號 ( 僅 能 申 請 一 組, 並 使 用 作 為 使 用 者 帳 號 ) 依 次 填 寫 報 名 表 相 關 內 容 並 取 得 申 請 序 號 b. 繳 交 申 請 費 用 ( 每 位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新 臺 幣 1,600 元 整 ; 或 美 金 60 元 整 ) c. 以 PDF 檔 案 形 式 上 傳 所 有 申 請 所 需 文 件 (3) 注 意 事 項 : a. 僅 接 受 線 上 申 請 申 請 者 須 於 截 止 日 期 前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 含 繳 費 ) 並 上 傳 所 有 相 關 應 繳 文 件, 不 接 受 紙 本 資 料 b. 申 請 者 僅 能 申 請 1 組 帳 號 報 名 申 請 ; 違 者 則 其 帳 號 和 申 請 案 件 視 同 無 效 c. 線 上 申 請 完 成 並 確 認 送 出 後, 申 請 者 即 不 得 更 改 申 請 資 料 或 申 請 系 所 學 程 d. 每 位 申 請 者 至 多 可 申 請 兩 個 系 所, 而 一 個 系 所 至 多 申 請 一 個 組 別 ; 若 申 請 兩 個 系 所 者, 須 繳 交 兩 份 個 別 系 所 之 申 請 文 件 e. 經 錄 取 者 僅 能 選 擇 一 系 所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f. 如 逾 期 報 名 者 一 概 不 受 理 ; 如 表 件 不 齊 全 致 延 誤 報 名 者,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 報 名 費 及 繳 交 之 資 料 文 件 一 概 不 予 退 還 g. 已 錄 取 之 學 生, 如 經 發 現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或 所 繳 交 之 證 件 有 不 實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學 歷 資 格 不 具 合 法 效 力 等 情 事, 即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或 開 除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力 ( 歷 ) 證 明 ; 如 在 本 校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有 上 述 情 事 者, 除 勒 令 繳 回 撤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取 消 其 畢 業 資 格 h. 請 牢 記 您 線 上 報 名 時 所 填 寫 之 電 子 郵 件, 以 便 之 後 登 入 申 請 系 統 修 改 資 料 上 傳 文 件 以 及 查 詢 資 格 審 查 與 錄 取 結 果 12

15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1) 申 請 者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表 後,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銀 行 以 國 內 繳 款 或 國 外 繳 款 方 式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 帳 戶 資 訊 如 下 ); 匯 款 完 成 後, 申 請 者 需 上 傳 收 據 電 子 檔 案 至 現 上 申 請 系 統 以 利 完 成 申 請 程 序, 同 時 請 自 行 保 存 收 據 以 備 使 用 跨 行 轉 帳 費 用 由 繳 款 人 自 行 負 擔 (2) 申 請 費 用 : 新 臺 幣 1,600 元 或 美 金 60 元 整 每 位 申 請 者 可 申 請 二 系 所 (3) 申 請 費 用 一 經 繳 納, 概 不 退 還 包 含 申 請 未 完 成 放 棄 申 請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誤 繳 重 覆 繳 費 等 (4) 未 依 規 定 繳 納 申 請 費 用 者 將 不 予 受 理 申 請 (5) 國 內 繳 款 限 以 新 臺 幣 計, 國 外 繳 款 限 以 美 金 計 ; 不 接 受 其 他 幣 值, 且 不 接 受 郵 寄 現 金 或 支 票 (6) 繳 費 方 式 : 國 內 繳 款 :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本 國 國 內 銀 行 以 電 匯 方 式 ( 臨 櫃 或 ATM)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 匯 款 帳 號 : 虛 擬 帳 號 (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 銀 行 名 稱 : 玉 山 銀 行 金 華 分 行 匯 款 戶 名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410 專 戶 國 外 繳 款 :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當 地 銀 行 以 電 匯 方 式 ( 臨 櫃 或 ATM)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Beneficiary s Name: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410 Beneficiary s Bank: E. Sun Commercial Bank, Ltd., Taipei, Taiwan Beneficiary s Address: 1 University Road, Tainan City, Taiwan, R.O.C , Taiwan, R.O.C. SWIFT Code:ESUNTWTP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1)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報 名 表 (2) 具 結 書 申 請 者 需 自 行 下 載 具 結 書, 經 親 筆 簽 名 後 掃 描 上 傳 至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3)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 中 文 / 英 文 ) 畢 業 證 書 需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大 學 部 申 請 者 : 繳 交 高 中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學 士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碩 士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13

16 (4) 歷 年 成 績 單 ( 中 文 / 英 文 ) 歷 年 成 績 單 需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大 學 部 申 請 者 : 繳 交 高 中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學 士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碩 士 和 學 士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註 一 : 若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是 中 英 文 以 外 的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認 證 過 的 譯 本 ; 若 畢 業 證 書 為 臺 灣 學 校 所 授 予, 則 不 需 經 由 駐 外 機 構 驗 證 註 二 : 尚 未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需 繳 交 在 學 學 生 證 影 本 以 資 證 明 ; 應 屆 畢 業 生 如 獲 錄 取, 則 需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否 則 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註 三 : 畢 業 年 級 相 當 於 臺 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之 申 請 者, 一 經 錄 取, 需 於 各 系 所 原 課 程 外 另 增 修 至 少 12 個 畢 業 學 分 (5) 財 力 證 明 書 獲 有 獎 學 金 者 可 繳 交 獎 學 金 證 明 文 件 代 替 財 力 證 明 書 需 附 有 新 臺 幣 150,000 元 ( 美 金 US$4,935) 以 上 的 存 款 證 明, 以 做 為 該 生 就 學 階 段 的 經 費 支 助 證 明 若 存 款 證 明 非 申 請 生 本 人 帳 戶 或 不 足 額, 需 另 附 資 助 者 親 筆 聲 明 書, 敘 明 與 申 請 生 之 關 係, 並 保 證 負 擔 申 請 生 在 臺 就 學 所 有 費 用, 財 力 擔 保 書 範 本 可 上 網 下 載 (6) 推 薦 信 二 封 申 請 者 需 於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完 成 推 薦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電 子 郵 件 登 錄, 系 統 將 會 直 接 寄 發 電 子 郵 件 給 指 定 推 薦 人 申 請 生 需 自 行 確 認 推 薦 人 於 申 請 期 限 內 完 成 線 上 推 薦 程 序 限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人 應 是 申 請 人 的 老 師 或 雇 主 (7) 留 學 計 畫 書 所 有 申 請 者 均 需 繳 交 留 學 計 畫 書, 內 容 大 致 為 含 個 人 教 育 背 景 研 究 興 趣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及 方 法 等 說 明 (8) 英 文 (/ 或 中 文 ) 自 傳 申 請 者 需 依 照 各 系 所 之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9)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請 參 考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繳 交 例 如 : 中 文 自 傳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文 件 中 文 或 英 文 語 言 證 明 文 件 等 部 分 系 所 有 額 外 之 口 試 或 筆 試, 將 由 系 所 自 行 通 知 申 請 者 (10) 其 他 文 件 申 請 者 可 自 行 附 上 任 何 有 助 於 申 請 之 參 考 文 件 (11)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收 據 14

17 六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文 學 院 中 國 文 學 系 Dept. of Chinese Literature 1. 中 文 研 究 計 畫 書 ( 申 請 大 學 部 者 不 須 附 ) 2. 中 文 學 術 論 文 及 著 作 ( 申 請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者 不 須 附 ) 3. 中 文 自 傳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4.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5.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Dept. of Foreign Languages & Literature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依 需 要 安 排 筆 試 及 / 或 面 試 3. 大 學 部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近 兩 年 之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或 雅 思 等 英 檢 成 績 單 ); 碩 博 班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托 福 TOEFLibt 80 分 以 上 之 證 明, 且 碩 博 士 班 所 有 申 請 者 皆 須 檢 附 GRE 成 績 証 明 4.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須 附 大 學 正 式 成 績 單, 並 標 明 其 申 請 組 別 ( 文 學 組 或 語 言 學 組 ) 非 本 科 系 考 生 錄 取 者 需 依 規 定 至 大 學 部 補 修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及 第 二 外 語 課 程 5.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標 明 其 申 請 組 別 ( 文 學 組 或 語 言 學 組 ), 另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及 學 術 著 作, 其 碩 士 成 績 單 應 具 有 英 美 文 學 或 語 言 學 三 科 以 上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錄 取 入 學 者 需 視 需 要 補 修 碩 士 班 課 程 及 大 學 部 第 二 外 語 課 程 歷 史 學 系 Dept. of History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與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2. 申 請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研 究 計 畫 及 相 關 有 利 審 查 之 資 料 3. 申 請 博 士 班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申 請 者 須 參 加 筆 試 與 面 試 ( 由 系 所 視 實 際 情 況 辦 理 ) 1. 視 系 所 需 要 安 排 面 試 ( 屆 時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2.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3.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臺 灣 文 學 系 4.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Dept. of Taiwanese 5.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或 全 民 英 檢 ) Literature 6. 申 請 者 除 繳 交 英 文 自 傳, 還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7. 申 請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 或 台 文 ) 研 究 計 畫 相 關 有 利 資 料 8. 申 請 博 士 班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9. 面 試 可 採 電 話 或 視 訊 方 式 進 行 1. 具 備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藝 術 研 究 所 2. 讀 書 計 畫 及 手 寫 自 傳 六 百 字 Inst. of Art Studies 3.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及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15

18 理 學 院 數 學 系 Dept. of Mathematic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4.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至 少 二 份 英 文 推 薦 信 物 理 學 系 Dept. of Physics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需 附 GRE 物 理 專 業 成 績 化 學 系 Dept. of Chemistry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 地 球 科 學 系 Dept. of Earth Science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GEPT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檢 定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TOEFL IBT 87 分 或 CBT 電 腦 托 福 220 分 ( 含 ) 以 上 ( 約 同 舊 制 托 福 550 分 )/IELTS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6.0 級 ( 含 ) 以 上 /TOEIC 多 益 測 驗 785 分 ( 含 ) 以 上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光 電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Dept. of Photonics 等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4.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至 少 二 份 英 文 推 薦 信 16

19 工 學 院 能 源 國 際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Bachelor Degree Program on Energy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尖 端 材 料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The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for Advanced Materials Program (icamp)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自 然 災 害 減 災 及 管 理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Master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Program on Natural 英 檢 等 證 明 ) Hazards Mitigation and Management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2.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3.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4. 申 請 者 請 先 透 過 本 系 網 站 與 教 授 溝 通, 以 確 定 入 學 後 能 立 即 找 到 指 導 教 授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且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學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高 中 學 力 測 驗 的 成 績 和 排 名 4.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工 程 科 學 系 Dept. of Engineering Science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具 備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17

20 系 統 及 船 舶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Systems & Naval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 申 請 者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大 學 部 :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本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讀 跨 領 域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須 同 時 符 合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畢 業 規 定 與 CPSD 學 分 學 程 修 業 規 定, 始 可 取 得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CPSD 學 分 學 程 證 明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能 力 大 學 部 : 1.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3.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資 源 工 程 學 系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Dept. of Resources 件 ) Engineering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大 學 部 : 1.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英 文 能 力, 若 有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請 附 上 2.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3.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Dept. of Materials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Science & Engineering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18

21 工 學 院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奈 微 科 技 博 士 班 Nano-Micro Engineering Ph.D.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Degree Program of the 英 檢 等 證 明 )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Hydraulic & Ocean Engineering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ivil Engineering 大 學 部 : 1. 非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亦 須 完 成 ICDF 報 名 程 序 4.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不 須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書 研 究 所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亦 須 完 成 ICDF 報 名 程 序 3.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不 須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書 測 量 及 空 間 資 訊 學 系 Dept. of Geomatic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須 另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學 術 著 作 19

22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大 學 部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1. 申 請 者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為 主,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製 造 資 訊 與 系 統 研 究 所 Inst. of Manufacturing Information & System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 例 如 : 托 福 IBT 79 分 以 上 等 證 明 ) 醫 學 資 訊 研 究 所 Inst. of Medical Informatics 1. 申 請 者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為 主,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或 英 檢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微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Microelectronic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證 明 )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Computer &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nce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証 明 ) 奈 米 積 體 電 路 工 程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MS Degree Program on 檢 等 證 明 ) Nano-Integrated-Circuit Engineering 20

23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建 築 學 系 Dept. of Architecture 1. 作 品 集 及 研 究 計 畫 書 ( 碩 士 班 )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碩 博 班 ) 3.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 碩 博 班 ) 4. 非 英 文 系 國 家 之 博 士 班 申 請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 ( 博 士 班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流 利 的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2. 非 中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建 議 繳 交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Dept. of Urban Planning 博 士 班 : 1.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成 績 單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流 利 的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本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讀 跨 領 域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須 同 時 符 合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畢 業 規 定 與 CPSD 學 分 學 程 修 業 規 定, 始 可 取 得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CPSD 學 分 學 程 證 明 工 業 設 計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Design 1. 作 品 集 及 研 究 計 畫 ( 碩 博 )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 學 士 班 碩 博 )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證 明 規 定 TOEFL IBT 87 分 ( 含 ) 或 CBT 電 腦 托 福 220 分 ( 含 ) 以 上 ( 約 同 舊 制 托 福 550 分 )/IELTS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6.0 級 ( 含 ) 以 上 ( 學 士 班 碩 博 ) 4. 本 系 多 數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研 究 所 Inst. of Creative Industries Design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1

24 22 管 理 學 院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 Information Management 2. 自 傳 以 及 留 學 計 畫 書 請 準 備 中 文 及 英 文 版 本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如 TOFEL TOEIC 或 IELT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自 傳 以 及 留 學 計 畫 書 請 準 備 中 文 及 英 文 版 本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Inst. of Information 力 Management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如 TOFEL TOEIC 或 IELTS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Dept. of Transportation 2.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本 人 親 筆 書 寫 之 中 文 自 傳 包 含 學 習 經 歷 與 申 請 動 機 & Communication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Management Science 能 力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Tele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本 人 親 筆 書 寫 之 中 文 自 傳 包 含 學 習 經 歷 與 申 請 動 機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1.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 (1) 學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2) 碩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3) 博 士 班 : 中 文 能 力 非 必 要 條 件, 但 入 學 後 需 依 規 定 修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方 可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畢 業 Dept. of Business 2. 英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Administration (1) 學 士 班 :TOEFL IBT 79 分 以 上 / IELTS 6.0 級 以 上 / TOEIC 750 分 以 上 (2) 碩 士 班 :TOEFL IBT 71 以 上 / IELTS 5.5 級 以 上 / TOEIC 6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TOEFL IBT 83 分 以 上 / IELTS 6.5 級 以 上 / TOEIC 8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注 意 :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大 部 分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1.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 (1) 碩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2) 博 士 班 : 中 文 能 力 非 必 要 條 件, 但 入 學 後 需 依 規 定 修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方 可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Ins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畢 業 2. 英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1) 碩 士 班 :TOEFL IBT 71 以 上 / IELTS 5.5 級 以 上 / TOEIC 600 分 以 上 (2) 博 士 班 :TOEFL IBT 83 分 以 上 / IELTS 6.5 級 以 上 / TOEIC 8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注 意 :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大 部 分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25 管 理 學 院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Inst. of Finance 1.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4.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 擇 一 ) 統 計 學 系 Dept. of Statistics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讀 書 計 畫 (State of Purpose), 其 他 附 加 文 件 如 學 術 著 作 和 / 或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可 自 行 選 擇 是 否 繳 交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例 如 托 福 IBT 71 分 / 托 福 CBT 197 分 / 托 福 紙 本 測 驗 530 分 / 雅 思 6.0/ 托 益 600 分 等 分 數 或 以 上 的 分 數 3. 具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量, 若 申 請 者 沒 有 繳 交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則 入 學 後 需 完 成 本 校 提 供 之 中 文 能 力 特 別 班 課 程 且 需 在 第 一 學 年 課 程 中 通 過 成 大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測 驗 4.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非 下 列 七 個 英 語 系 國 家 ( 英 國 加 拿 大 美 國 澳 洲 紐 西 蘭 愛 爾 蘭 南 非 )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標 準 如 下 : TOEFL ibt: 80, TOEIC: 750, IELTS: 6.5(TOEFL ibt 及 TOEIC 僅 承 認 由 ETS 官 方 及 其 授 權 機 構 核 發 之 成 績 ) 1.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體 育 健 康 與 休 閒 研 究 所 2.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Inst. of Physical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且 托 福 IBT71 分 或 CBT197 分 以 上 Education, Health and 多 益 600 分 以 上 雅 思 6.0 以 上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等 之 證 明 Leisure Studies 4.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英 文 自 傳 5.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23

26 醫 學 院 醫 學 系 School of Medicine 1. 申 請 者 視 需 要 安 排 參 加 面 試 (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時 間 約 為 每 年 4 或 5 月 ( 申 請 秋 季 班 者 ) 前 後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且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TOP 或 HSK 中 級 以 上 檢 定 證 明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分 多 益 750 分 或 雅 思 6.0 以 上, 或 等 同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複 試 通 過 以 上 ) 4.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親 筆 手 寫 自 傳 5. 須 提 供 高 中 成 績 及 最 近 三 年 在 學 學 業 成 績 證 明 護 理 學 系 Dept. of Nursing 1. 一 年 護 理 工 作 證 明 ( 臨 床 或 教 學 皆 可 )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27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3. 系 所 將 安 排 申 請 者 面 試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Dept. of Physical Therapy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學 系 1. 系 所 將 依 需 要 安 排 申 請 者 面 試 Dept. of Medical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Laboratory Science and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Biotechnology 檢 等 證 明 ) 生 物 化 學 暨 分 子 生 物 學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研 究 所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Dept. of Biochemistry &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Molecular Biology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生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hysi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藥 理 學 研 究 所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Dept. of Pharmacology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4

27 醫 學 院 環 境 醫 學 研 究 所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Dept. of Environmental 527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多 益 TOEIC & Occupational Health 750 分 以 上, 或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複 試 通 過 以 上 ) 口 腔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Oral Medicine 分 子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Molecular Medicine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Clinical Medicine 公 共 衛 生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ublic Health 基 礎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健 康 照 護 科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Allied Health Science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3. 系 所 將 依 需 要 安 排 面 試 (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4. 本 所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 研 究 計 劃 書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申 請 資 料 : 1. 自 傳 及 學 經 歷 2. 進 修 計 畫 書 3. 推 薦 函 兩 封 4. 英 文 成 績 單 5.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6. 碩 士 論 文 7. 本 所 教 師 同 意 指 導 接 受 信 微 生 物 及 免 疫 學 研 究 所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Dept. of Microbiology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72 and Immunology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5

28 社 會 科 學 院 政 治 學 系 Dept. of Political Science 1. 申 請 者 須 參 加 筆 試 ( 中 文 初 級 能 力 測 驗, 含 聽 說 讀 寫 ) 2.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 欲 查 詢 中 文 能 力 檢 測 等 相 關 資 料, 如 目 前 主 要 台 灣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TOP)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考 試 (HSK) 資 料, 可 參 考 : 3. 申 請 者 來 自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且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需 有 等 同 托 福 550 分 以 上 之 證 明 ( 欲 查 詢 英 文 能 力 檢 測 及 成 績 對 照 表 資 料 可 參 考 本 校 外 語 中 心 網 頁 : 4. 申 請 者 除 繳 交 英 文 自 傳, 還 須 繳 交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5. 申 請 就 讀 政 治 學 系 之 外 國 學 生, 須 檢 附 中 文 能 力 TOP 初 等 檢 定 通 過 之 成 績 證 明 經 濟 學 系 Dept. of Economic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及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心 理 學 系 Dept. of Psych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及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之 自 傳 法 律 學 系 Dept. of Law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並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Inst. of Political Economy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證 明 ) 教 育 研 究 所 Inst. of Education 1.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6

29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系 Dept. of Life Science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證 明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Inst. of Biotechn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生 物 資 訊 與 訊 息 傳 遞 研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究 所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Inst. of Bioinformatics & 檢 等 證 明 ) Biosignal Transduction 熱 帶 植 物 科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Tropical Plant Science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需 具 備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7

30 七 錄 取 公 告 1. 錄 取 名 單 由 本 校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依 各 系 所 審 查 結 果 核 定 錄 取 名 單 將 公 告 於 網 站 2. 申 請 者 可 於 放 榜 日 期 後 逕 自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登 入 查 詢 錄 取 結 果 3. 放 榜 日 期 (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日 期 ):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年 5 月 20 日 104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5 年 11 月 20 日 4. 錄 取 名 單 除 公 告 於 網 頁 外, 並 將 以 專 函 寄 發 申 請 結 果 通 知 書 寄 送 申 請 結 果 通 知 書 時 間 :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年 6 月 15 日 104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5 年 12 月 1 日 八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1. 錄 取 生 應 依 錄 取 通 知 規 定, 在 指 定 期 限 前 登 入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回 覆 就 讀 意 願 逾 期 未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者, 即 以 自 願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論 2. 錄 取 者 有 意 願 至 本 校 就 讀 者, 應 依 錄 取 通 知 之 規 定 辦 理 各 項 註 冊 入 學 或 報 到 程 序, 並 於 註 冊 時 繳 驗 錄 取 通 知 所 列 各 項 文 件 如 未 繳 交 完 成 者, 視 為 註 冊 未 完 成 ; 未 報 到 者 則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3. 錄 取 者 應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之 外 國 學 校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正 本 ( 經 本 校 查 核 存 檔 後 歸 還 ); 若 畢 業 證 書 是 中 英 文 以 外 的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認 證 過 的 譯 本 ; 若 畢 業 證 書 為 臺 灣 學 校 所 授 予, 則 不 需 經 由 駐 外 機 構 驗 證 4. 錄 取 生 應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之 規 定, 於 註 冊 時 檢 附 已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六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或 委 由 本 校 代 為 購 買 六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如 已 具 有 我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則 檢 附 相 關 保 險 證 明 文 件 保 險 證 明 如 為 國 外 所 發 者, 應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28

31 九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1. 已 報 名 或 錄 取 之 學 生, 如 經 發 現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 如 附 錄 ) 規 定 或 所 繳 交 之 證 件 有 不 實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學 歷 資 格 不 具 合 法 有 效 等 情 事, 即 取 消 其 申 請 入 學 資 格 開 除 學 籍 或 撤 銷 其 本 校 畢 業 資 格 與 學 位 證 書,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歷 ( 力 ) 證 明 2. 畢 業 年 級 相 當 於 臺 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之 申 請 者, 一 經 錄 取, 需 於 各 系 所 原 課 程 外 另 增 修 至 少 12 個 畢 業 學 分 3. 成 功 大 學 之 托 福 考 試 代 碼 : 2450 GRE 考 試 代 碼 為 : 3697, 屆 時 ETS 將 會 直 接 寄 送 您 的 成 績 單 至 本 處 4.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來 臺 就 學 以 一 次 為 限 於 完 成 申 請 就 學 學 校 學 程 後, 除 申 請 碩 士 班 以 上 學 程, 得 逕 依 各 校 規 定 辦 理 外, 如 繼 續 在 臺 就 學 者, 其 入 學 方 式 應 與 我 國 內 一 般 學 生 相 同 5. 外 國 學 生 經 入 學 學 校 以 操 行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因 犯 刑 事 案 件 經 判 刑 確 定 致 遭 退 學 者, 不 得 再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申 請 入 學 外 國 學 生 如 從 其 他 大 專 院 校 轉 學 至 本 校 者, 仍 應 以 一 般 方 式 申 請 入 學, 並 留 意 原 學 校 之 規 定 辦 理 手 續 6.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後, 於 就 學 期 間 在 臺 初 設 戶 籍 登 記 戶 籍 遷 入 登 記 歸 化 或 回 復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喪 失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不 得 再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申 請 入 學 29

32 30 學 術 資 訊

33 十 獎 學 金 資 訊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各 部 會 提 供 之 獎 學 金 與 本 校 獎 助 學 金 以 不 重 複 領 取 為 原 則, 違 者 將 取 消 受 獎 資 格 注 意 事 項 : 得 到 獎 學 金 者 並 不 代 表 學 生 一 定 可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成 功 大 學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名 稱 獎 學 金 介 紹 本 校 優 秀 國 際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分 為 三 類 : 1. 大 學 生 前 20% 學 生 可 獲 得 每 月 新 臺 幣 15,000 元 整 ; 前 % 學 生 可 獲 得 每 月 新 臺 幣 10,000 元 整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位 國 際 學 生 皆 可 獲 免 本 校 在 校 宿 舍 費 之 獎 助 ( 以 當 年 度 本 校 宿 舍 之 最 低 收 費 為 標 準 自 動 放 棄 入 住 者, 不 再 補 發 其 他 金 額 ) 2. 研 究 所 ( 每 月 生 活 費 獎 助 : 博 士 班 最 高 一 個 月 新 臺 幣 15,000 元 ; 碩 士 班 最 高 一 個 月 新 臺 幣 8,000 元 ) 獎 助 內 容 有 以 下 三 種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優 秀 國 際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第 一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免 學 分 費 及 給 予 生 活 費 之 獎 助 ( 第 二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免 學 分 費 及 給 予 生 活 費, 且 需 義 務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研 究 助 理 或 行 政 助 理 ( 第 三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及 免 學 分 費 3. 博 士 生 ( 各 院 僅 有 一 個 受 獎 名 額 ): 生 活 費 獎 助 為 每 月 新 臺 幣 32,000 元, 且 需 義 務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研 究 助 理 或 行 政 助 理 如 何 申 請 : 申 請 者 不 需 填 列 任 何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由 校 內 招 生 委 員 會 依 國 際 學 位 生 入 學 申 請 文 件 進 行 審 議 核 定 第 一 學 年 之 獎 助 學 金 ( 入 學 第 二 年 起, 得 依 前 一 學 年 之 在 學 成 績 提 出 申 請 ) 備 註 : 1. 若 持 有 應 聘 居 留 證 或 工 作 簽 證 之 學 生, 則 不 得 領 取 該 獎 助 學 金 2. 受 獎 生 如 保 留 學 籍, 原 核 定 獎 助 學 金 之 資 格 即 予 取 消 3.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考 網 頁 31

34 獎 學 金 名 稱 臺 灣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介 紹 該 獎 學 金 由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政 府 教 育 部 與 外 交 部 所 提 供 申 請 方 式 和 地 點 : 請 向 所 在 國 的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駐 外 館 處 詢 問 並 提 出 申 請 ( 請 注 意 申 請 的 程 序 及 時 間 ) 網 頁 連 結 : 外 國 學 生 專 區 獎 學 金 專 區 ) 經 費 來 源 獎 學 金 由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提 供, 以 鼓 勵 優 秀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本 校 攻 讀 碩 士 /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受 獎 期 限 本 校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合 作 執 行 之 國 際 學 程 如 下 : 土 木 工 程 與 管 理 國 際 碩 士 學 程 : 二 年 土 木 工 程 混 合 型 華 語 授 課 學 士 學 程 : 五 年 ( 一 年 先 修 華 語 課 + 四 年 學 士 學 程 )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ICDF) 獎 學 金 補 助 金 額 全 額 獎 學 金 內 容 來 回 程 機 票 乙 張 研 修 時 間 住 宿 房 間 提 供 學 雜 費 保 險 費 書 籍 費 每 月 生 活 零 用 金 貼 補 助 : 碩 士 學 程 每 月 NTD$15,000 元 ; 混 合 型 華 語 授 課 學 士 學 程 每 月 NTD$12,000 元 申 請 資 格 : 1. 為 我 友 邦 及 友 好 發 展 中 國 家 公 民 2. 未 具 我 國 國 籍 或 我 國 僑 生 身 分 3. 符 合 申 請 本 會 合 作 大 學 入 學 條 件 4. 符 合 我 國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核 發 就 學 事 由 居 留 簽 證, 及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核 發 外 僑 居 留 證 條 件 5. 受 獎 期 間 不 得 於 同 一 學 年 受 領 我 國 其 他 政 府 設 置 的 獎 學 金 ( 如 臺 灣 獎 學 金 ) 6. 曾 受 領 國 合 會 獎 學 金 外 交 部 臺 灣 獎 及 教 育 部 臺 灣 獎 學 金 者 必 須 返 回 母 國 一 年 以 上 時 間 始 能 再 度 申 請 國 合 獎 學 金 7. 未 曾 被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或 相 關 機 構 註 銷 獎 學 金 資 格, 或 未 曾 遭 我 國 學 校 退 學 處 分 相 關 聯 結 :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請 上 國 合 會 或 土 木 系 網 站 查 詢 32

35 各 系 所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名 稱 獎 學 金 介 紹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1. 為 鼓 勵 外 籍 生 來 本 系 就 讀, 每 位 碩 博 外 籍 新 生 就 讀 本 系, 第 一 年 給 與 每 人 每 月 NT$4500 奬 學 金 之 生 活 補 助, 共 8 個 月 2. 外 籍 生 申 請 費 用 US$60, 將 於 學 生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退 學 給 學 生 3. 指 導 教 授 將 視 碩 士 外 籍 生 的 表 現 給 予 碩 士 生 每 月 NT$ 6,000 to 8,000 的 奬 學 金 4. 指 導 教 授 將 視 博 士 外 籍 生 的 表 現 給 予 碩 士 生 每 月 NT$ 8,000 to 18,000 的 奬 學 金 5. 如 何 申 請 :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繳 交 個 人 在 台 文 件 至 系 辦 即 可 備 註 : 如 學 期 中 休 學, 或 中 斷 學 業, 停 止 核 發 補 助 獎 學 金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1. 提 供 研 究 計 畫 兼 任 研 究 生 津 貼, 由 指 導 教 授 提 供 每 月 美 金 200 元 整 2. 如 何 申 請 : 由 指 導 教 授 依 研 究 性 質 認 定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1. 為 鼓 勵 外 籍 生 來 本 系 就 讀, 本 系 額 外 補 助 獲 獎 研 究 生 生 活 費 每 月 至 少 至 8000 元 2. 如 何 申 請 : 無 需 再 次 申 請, 但 學 生 需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繳 交 個 人 在 台 文 件 至 化 工 系 系 辦 公 室 備 註 : 學 生 因 故 休 學 或 中 斷 學 業, 即 停 止 核 發 補 助 33

36 十 一 學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除 了 學 ( 雜 ) 費 和 學 分 費 之 外,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為 平 安 保 險 費 健 保 費 等 ; 書 籍 費 則 依 所 修 習 的 課 程 與 出 版 商 的 訂 價 而 有 不 同 ; 生 活 費 方 面 依 個 人 花 費 有 所 不 同 如 相 關 資 訊 有 修 正, 請 參 考 本 校 註 冊 組 網 站 ( 並 以 網 站 公 告 為 主 MOFA 臺 灣 獎 學 金 受 獎 生 之 學 費 將 比 照 本 地 學 生, 收 費 標 準 請 見 以 下 連 結 : 大 學 部 費 用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學 院 ( 系 所 ) 別 學 雜 費 / 每 學 期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 每 學 期 個 人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醫 學 院 ( 醫 學 系 除 外 ) 56,683 醫 學 系 71,891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學 院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53,583 理 學 院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53,103 管 理 學 院 45,851 文 學 院 社 科 學 院 45,071 研 究 所 費 用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5,000~8,000 書 籍 費 : 每 學 期 3,000~6,000 元 生 活 費 : 每 月 5,000~8,000 元 學 院 別 學 費 / 每 學 期 學 分 費 / 每 學 分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 每 學 期 個 人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醫 學 院 44,01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學 院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41,100 理 學 院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39,600 管 理 學 院 34,740 2,400 5,000~8,000 書 籍 費 : 每 學 期 3,000~6,000 元 生 活 費 : 每 月 5,000~8,000 元 文 學 院 社 科 學 院 34,200 34

37 十 二 住 宿 資 訊 1. 本 校 不 提 供 宿 舍 給 夫 妻 或 家 庭 ; 房 間 安 排 以 住 宿 服 務 組 安 排 為 主 2. 部 分 宿 舍 裝 有 冷 氣, 有 獨 立 電 表 另 外 計 費, 宿 舍 費 不 包 含 電 費 學 校 宿 舍 : 宿 舍 住 宿 費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房 間 類 型 大 學 生 宿 舍 研 究 生 宿 舍 校 外 宿 舍 : 太 子 學 舍 男 : 每 學 期 5,850~9,446 元 女 : 每 學 期 6,000 元 ( 包 括 新 臺 幣 200 元 宿 舍 網 路 費 ) 男 : 每 學 期 7,021~9,873 元 女 : 每 學 期 7,021 元 ( 包 括 新 臺 幣 200 元 宿 舍 網 路 費 ) 單 人 房 : 每 月 NTD$6,500 雙 人 房 : 每 月 NTD$3,900 三 人 房 或 四 人 房 三 人 房 單 人 房 或 雙 人 房 匯 率 : 美 金 和 新 臺 幣 的 匯 率 比 為 1:30 相 關 網 頁 資 訊 : 住 宿 服 務 組 太 子 學 舍 nckuservice@prince.com.tw 十 三 國 際 學 位 生 中 文 課 程 本 校 新 生 得 申 請 就 讀 一 學 年 免 費 中 文 語 言 課 程 ( 中 文 特 別 班 ), 一 星 期 有 3 小 時 課 程 ( 相 當 於 一 學 期 2 學 分 的 課 程 ) 該 課 程 依 各 個 學 生 不 同 語 言 能 力 需 求 而 設 計 有 不 同 等 級 之 課 堂, 提 供 外 籍 生 學 習 中 文 且 更 深 入 認 識 本 地 文 化 之 機 會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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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Contact Information Tel : Fax : em50951@ .ncku.edu.tw 聯 絡 資 訊 國 際 事 務 處 網 站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 em50951@ .ncku.edu.tw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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