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申 請 資 訊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申 請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入 學 時 間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招 生 系 所
|
|
- 早 扶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2015 / 2016 Application Instruction for International Degree Students 104 學 年 度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2 目 錄 申 請 資 訊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申 請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入 學 時 間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錄 取 公 告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學 術 資 訊 十 獎 學 金 資 訊 十 一 學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十 二 住 宿 資 訊 十 三 華 語 課 程 附 錄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3 申 請 入 學 重 要 期 程 表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Fall)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開 放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時 間 *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截 止 * 資 料 上 傳 截 止 錄 取 放 榜 時 間 * 開 放 線 上 查 詢 申 請 結 果 ( 含 獎 學 金 )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6 Spring)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開 放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時 間 *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截 止 * 資 料 上 傳 截 止 錄 取 放 榜 時 間 * 開 放 線 上 查 詢 申 請 結 果 ( 含 獎 學 金 )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網 站 :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網 站 All information in this prospectus is available online. For detailed and updated information, please consult our website. If any discrepancy exists between this prospectus and the website, the updated information on the website prevails. 1
4 2 申 請 資 訊
5 一 申 請 資 格 符 合 以 下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者, 始 具 報 名 資 格 : 1. 國 籍 規 定 : 具 外 國 國 籍 且 於 申 請 時 不 具 僑 生 資 格, 並 符 合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規 定 者, 方 可 申 請 報 考 請 詳 閱 該 辦 法 如 附 錄 2. 學 歷 規 定 : a. 具 高 中 畢 業 資 格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學 士 學 位 班 ; 具 學 士 學 位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碩 士 班 ; 具 碩 士 學 位 者, 得 申 請 入 學 本 校 博 士 班 b.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 應 依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c. 香 港 或 澳 門 地 區 : 應 依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d. 其 他 地 區 學 歷 :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及 大 陸 地 區 臺 商 學 校 之 學 歷 同 我 國 同 級 學 校 學 歷 前 二 目 以 外 之 國 外 地 區 學 歷, 應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但 設 校 或 分 校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外 國 學 校 學 歷, 應 經 大 陸 地 區 公 證 處 公 證, 並 經 行 政 院 設 立 或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驗 證 二 修 業 年 限 1. 大 學 部 學 程 : 一 般 修 業 年 限 為 4 年, 若 學 生 沒 有 在 一 般 修 業 年 限 內 完 成 學 業, 至 多 僅 能 延 長 2 年 時 間 而 部 分 專 業 的 大 學 部 課 程, 如 醫 學 系 課 程 的 修 業 年 限 為 6 年 ( 含 實 習 ) 2. 研 究 所 學 程 : 碩 士 班 課 程 為 1 至 4 年 博 士 班 為 2 至 7 年 研 究 所 學 生 需 要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完 成 碩 士 論 文 或 博 士 論 文 3. 修 業 年 限 各 系 所 規 定 皆 不 同, 相 關 規 定 以 系 所 公 告 資 訊 為 主 三 入 學 時 間 104 年 秋 季 班 :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2015 年 9 月 ) 104 年 春 季 班 :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2016 年 2 月 ) 3
6 四 招 生 系 所 及 學 程 B= 學 士 ;M= 碩 士 ;D= 博 士 ; = 系 所 之 專 業 分 組 學 程 規 劃 足 以 讓 外 國 學 生 畢 業 之 英 語 講 授 課 程 比 例 : : 100% EMI courses: 10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 >50% EMI courses: 大 於 5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 <50% EMI courses: 小 於 50% 滿 足 畢 業 學 分 要 求 之 必 選 修 課 程 以 英 語 講 授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文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Chinese Literature 中 國 文 學 系 Dept. of Foreign Languages & Literature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Literature(MA/PhD Program) 文 學 組 ( 碩 / 博 ) Linguistics/TESOL (MA/PhD Program) 語 言 學 組 / 語 言 學 與 外 語 教 學 組 ( 碩 / 博 ) Dept. of History 歷 史 學 系 Dept. of Taiwanese Literature 臺 灣 文 學 系 Inst. of Art Studies 藝 術 研 究 所 College of Sciences 理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Mathematics 數 學 系 Dept. of Physics 物 理 學 系 Dept. of Chemistry 化 學 系 Dept. of Earth Sciences 地 球 科 學 系 Dept. of Photonics 光 電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Inst. of Space & Plasma Sciences 太 空 與 電 漿 科 學 研 究 所 4
7 College of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International Bachelor Degree Program on Energy 能 源 國 際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The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for Advanced Materials Program (icamp) 尖 端 材 料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Master Program on Natural Hazards Mitigation and Management 自 然 災 害 減 災 及 管 理 國 際 學 位 學 程 Dep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gineering Science 工 程 科 學 系 Electrical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電 機 控 制 與 通 訊 In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資 訊 與 應 用 Quantum Computing 量 子 電 腦 Applied Mechanics 應 用 力 學 System Integration and Nano Biophotonics Dept. of Systems & Naval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系 統 整 合 與 奈 米 生 醫 系 統 及 船 舶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5
8 College of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Biomechanics 生 物 力 學 組 Bioelectronics 生 醫 電 子 組 Biotechnology 醫 學 應 用 組 Dept. of Resources Engineering 資 源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Materials Science & Engineering Nano-Micro Engineering Ph.D. Degree Program of the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Dept. of Hydraulic & Ocean Engineering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奈 微 科 技 博 士 班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Water Resources Engineering 水 資 源 工 程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ing 海 岸 海 洋 工 程 Dept. of Civil Engineering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A.Structural Engineering 甲 結 構 工 程 組 B. Geotech Engineering 乙 大 地 工 程 組 C. Traffic Engineering 丙 交 通 工 程 組 D. Structures and Materials 丁 結 構 材 料 組 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戊 工 程 管 理 組 Dept. of Geomatics 測 量 及 空 間 資 訊 學 系 Inst. of Ocean Technology & Marine Affairs 海 洋 科 技 事 務 研 究 所 6
9 College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Material Group 電 子 材 料 組 Control Group 控 制 組 Power Group 電 力 組 VLSI/CAD Group VLSI/CAD 組 Instrument, System and Chip Group Dept. of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SIE(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Group 儀 器 系 統 與 晶 片 組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組 MI(Medical Informatics) Group 醫 學 資 訊 組 Inst. of Manufacturing Information & Systems 製 造 資 訊 與 系 統 研 究 所 Inst. of Medical Informatics 醫 學 資 訊 研 究 所 Inst. of Microelectronics 微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Computer &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研 究 所 Computer and Network Group 電 腦 與 網 路 組 Communication and Network Group 通 訊 與 網 路 組 MS Degree Program on Nano- Integrated-Circuit Engineering 奈 米 積 體 電 路 工 程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7
10 College of Planning & Design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Architecture 建 築 學 系 Architectural Design 建 築 設 計 組 Design Theory and Computation 設 計 理 論 與 運 算 組 Architectural and Environmental Planning Architectural History and Conservation 建 築 與 環 境 規 劃 組 建 築 歷 史 與 保 存 組 Architectural Structures 建 築 結 構 組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建 築 工 程 組 Architectural Environmental Programming and Control 建 築 環 境 計 畫 與 控 制 組 Dept. of Urban Planning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Design 工 業 設 計 學 系 Strategic Design 策 略 設 計 Ergonomics & Interaction Design 人 因 與 互 動 設 計 Collaborative Design 協 同 設 計 Cognitive and Kansei Experience Design 認 知 與 感 性 經 驗 設 計 Inst. of Creative Industries Design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研 究 所 Brand & Marketing Planning 品 牌 與 行 銷 企 劃 Media & Interaction Design 媒 體 與 互 動 設 計 Industry & Service Innovation 產 業 與 服 務 創 新 8
11 College of Management 管 理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Industrial & Information Management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Ins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Dept. of Transportation &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Science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Inst. of Tele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Dep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Chinese Program)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Ins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hinese Program)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Inst. of Finance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Dept. of Statistics 統 計 學 系 Inst.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alth and Leisure Studies 體 育 健 康 與 休 閒 研 究 所 9
12 College of Medicine 醫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School of Medicine 醫 學 系 Dept. of Nursing 護 理 學 系 Dept. of Physical Therapy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Dept. of Medical Laboratory Science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學 系 and Biotechnology Dept. of Biochemistry & Molecular 生 物 化 學 暨 分 子 生 物 學 Biology 研 究 所 Dept. of Physiology 生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harmacology 藥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Environmental & Occupational Health 環 境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Oral Medicine 口 腔 醫 學 研 究 所 Oral Medicine 基 礎 口 腔 醫 學 組 Clinical Dentistry 臨 床 口 腔 醫 學 組 Medical Device 醫 療 器 材 組 Inst. of Molecular Medicine 分 子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Clinical Medicine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ublic Health 公 共 衛 生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基 礎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Allied Health Science 健 康 照 護 科 學 研 究 所 Clinical Psychology 臨 床 心 理 組 Nursing 護 理 組 Physical Therapy 物 理 治 療 組 Occupational Therapy 職 能 治 療 組 Dept. of Microbiology and Immunology 微 生 物 及 免 疫 學 研 究 所 10
13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社 會 科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Political Science 政 治 學 系 Dept. of Economics 經 濟 學 系 Dept. of Psychology 心 理 學 系 Dept. of Law 法 律 學 系 Group A : Public Law 公 法 組 Group B :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民 商 法 組 Group C : Criminal Law 刑 法 組 Inst. of Political Economy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Inst. of Education 教 育 研 究 所 College of Bioscience & Biotechnology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104 秋 季 班 104 春 季 班 B M D B M D Dept. of Life Sciences 生 命 科 學 系 Biomedicine 生 物 醫 學 組 Genomics and Biotechnology 基 因 體 與 生 物 科 技 組 Ecology 生 態 組 Inst. of Biotechnology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Inst. of Bioinformatics & Biosignal Transduction 生 物 資 訊 與 訊 息 傳 遞 研 究 所 Inst. of Tropical Plant Sciences 熱 帶 植 物 科 學 研 究 所 11
14 五 申 請 流 程 1. 申 請 時 程 104 秋 季 班 : 104 年 1 月 10 日 至 3 月 30 日 104 春 季 班 : 104 年 7 月 10 日 至 10 月 10 日 2.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1)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 (2) 申 請 流 程 : a. 請 至 本 校 國 際 學 生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註 冊 一 組 帳 號 ( 僅 能 申 請 一 組, 並 使 用 作 為 使 用 者 帳 號 ) 依 次 填 寫 報 名 表 相 關 內 容 並 取 得 申 請 序 號 b. 繳 交 申 請 費 用 ( 每 位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新 臺 幣 1,600 元 整 ; 或 美 金 60 元 整 ) c. 以 PDF 檔 案 形 式 上 傳 所 有 申 請 所 需 文 件 (3) 注 意 事 項 : a. 僅 接 受 線 上 申 請 申 請 者 須 於 截 止 日 期 前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程 序 ( 含 繳 費 ) 並 上 傳 所 有 相 關 應 繳 文 件, 不 接 受 紙 本 資 料 b. 申 請 者 僅 能 申 請 1 組 帳 號 報 名 申 請 ; 違 者 則 其 帳 號 和 申 請 案 件 視 同 無 效 c. 線 上 申 請 完 成 並 確 認 送 出 後, 申 請 者 即 不 得 更 改 申 請 資 料 或 申 請 系 所 學 程 d. 每 位 申 請 者 至 多 可 申 請 兩 個 系 所, 而 一 個 系 所 至 多 申 請 一 個 組 別 ; 若 申 請 兩 個 系 所 者, 須 繳 交 兩 份 個 別 系 所 之 申 請 文 件 e. 經 錄 取 者 僅 能 選 擇 一 系 所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f. 如 逾 期 報 名 者 一 概 不 受 理 ; 如 表 件 不 齊 全 致 延 誤 報 名 者,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 報 名 費 及 繳 交 之 資 料 文 件 一 概 不 予 退 還 g. 已 錄 取 之 學 生, 如 經 發 現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或 所 繳 交 之 證 件 有 不 實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學 歷 資 格 不 具 合 法 效 力 等 情 事, 即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或 開 除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力 ( 歷 ) 證 明 ; 如 在 本 校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有 上 述 情 事 者, 除 勒 令 繳 回 撤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取 消 其 畢 業 資 格 h. 請 牢 記 您 線 上 報 名 時 所 填 寫 之 電 子 郵 件, 以 便 之 後 登 入 申 請 系 統 修 改 資 料 上 傳 文 件 以 及 查 詢 資 格 審 查 與 錄 取 結 果 12
15 3. 申 請 費 用 及 繳 費 方 式 (1) 申 請 者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表 後,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銀 行 以 國 內 繳 款 或 國 外 繳 款 方 式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 帳 戶 資 訊 如 下 ); 匯 款 完 成 後, 申 請 者 需 上 傳 收 據 電 子 檔 案 至 現 上 申 請 系 統 以 利 完 成 申 請 程 序, 同 時 請 自 行 保 存 收 據 以 備 使 用 跨 行 轉 帳 費 用 由 繳 款 人 自 行 負 擔 (2) 申 請 費 用 : 新 臺 幣 1,600 元 或 美 金 60 元 整 每 位 申 請 者 可 申 請 二 系 所 (3) 申 請 費 用 一 經 繳 納, 概 不 退 還 包 含 申 請 未 完 成 放 棄 申 請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誤 繳 重 覆 繳 費 等 (4) 未 依 規 定 繳 納 申 請 費 用 者 將 不 予 受 理 申 請 (5) 國 內 繳 款 限 以 新 臺 幣 計, 國 外 繳 款 限 以 美 金 計 ; 不 接 受 其 他 幣 值, 且 不 接 受 郵 寄 現 金 或 支 票 (6) 繳 費 方 式 : 國 內 繳 款 :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本 國 國 內 銀 行 以 電 匯 方 式 ( 臨 櫃 或 ATM)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 匯 款 帳 號 : 虛 擬 帳 號 (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 銀 行 名 稱 : 玉 山 銀 行 金 華 分 行 匯 款 戶 名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410 專 戶 國 外 繳 款 :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繳 款 帳 號, 申 請 者 需 持 繳 款 帳 號 至 當 地 銀 行 以 電 匯 方 式 ( 臨 櫃 或 ATM) 匯 款 至 本 校 帳 戶 Beneficiary s Name: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410 Beneficiary s Bank: E. Sun Commercial Bank, Ltd., Taipei, Taiwan Beneficiary s Address: 1 University Road, Tainan City, Taiwan, R.O.C , Taiwan, R.O.C. SWIFT Code:ESUNTWTP 4. 申 請 入 學 應 繳 文 件 (1)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報 名 表 (2) 具 結 書 申 請 者 需 自 行 下 載 具 結 書, 經 親 筆 簽 名 後 掃 描 上 傳 至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3)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 中 文 / 英 文 ) 畢 業 證 書 需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大 學 部 申 請 者 : 繳 交 高 中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學 士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碩 士 ( 以 上 ) 畢 業 證 書 13
16 (4) 歷 年 成 績 單 ( 中 文 / 英 文 ) 歷 年 成 績 單 需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大 學 部 申 請 者 : 繳 交 高 中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學 士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 繳 交 碩 士 和 學 士 ( 以 上 ) 歷 年 成 績 單 註 一 : 若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是 中 英 文 以 外 的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認 證 過 的 譯 本 ; 若 畢 業 證 書 為 臺 灣 學 校 所 授 予, 則 不 需 經 由 駐 外 機 構 驗 證 註 二 : 尚 未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需 繳 交 在 學 學 生 證 影 本 以 資 證 明 ; 應 屆 畢 業 生 如 獲 錄 取, 則 需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否 則 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註 三 : 畢 業 年 級 相 當 於 臺 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之 申 請 者, 一 經 錄 取, 需 於 各 系 所 原 課 程 外 另 增 修 至 少 12 個 畢 業 學 分 (5) 財 力 證 明 書 獲 有 獎 學 金 者 可 繳 交 獎 學 金 證 明 文 件 代 替 財 力 證 明 書 需 附 有 新 臺 幣 150,000 元 ( 美 金 US$4,935) 以 上 的 存 款 證 明, 以 做 為 該 生 就 學 階 段 的 經 費 支 助 證 明 若 存 款 證 明 非 申 請 生 本 人 帳 戶 或 不 足 額, 需 另 附 資 助 者 親 筆 聲 明 書, 敘 明 與 申 請 生 之 關 係, 並 保 證 負 擔 申 請 生 在 臺 就 學 所 有 費 用, 財 力 擔 保 書 範 本 可 上 網 下 載 (6) 推 薦 信 二 封 申 請 者 需 於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完 成 推 薦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電 子 郵 件 登 錄, 系 統 將 會 直 接 寄 發 電 子 郵 件 給 指 定 推 薦 人 申 請 生 需 自 行 確 認 推 薦 人 於 申 請 期 限 內 完 成 線 上 推 薦 程 序 限 中 文 或 英 文, 推 薦 人 應 是 申 請 人 的 老 師 或 雇 主 (7) 留 學 計 畫 書 所 有 申 請 者 均 需 繳 交 留 學 計 畫 書, 內 容 大 致 為 含 個 人 教 育 背 景 研 究 興 趣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及 方 法 等 說 明 (8) 英 文 (/ 或 中 文 ) 自 傳 申 請 者 需 依 照 各 系 所 之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9)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請 參 考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繳 交 例 如 : 中 文 自 傳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文 件 中 文 或 英 文 語 言 證 明 文 件 等 部 分 系 所 有 額 外 之 口 試 或 筆 試, 將 由 系 所 自 行 通 知 申 請 者 (10) 其 他 文 件 申 請 者 可 自 行 附 上 任 何 有 助 於 申 請 之 參 考 文 件 (11) 申 請 費 用 繳 費 收 據 14
17 六 招 生 系 所 附 加 規 定 文 學 院 中 國 文 學 系 Dept. of Chinese Literature 1. 中 文 研 究 計 畫 書 ( 申 請 大 學 部 者 不 須 附 ) 2. 中 文 學 術 論 文 及 著 作 ( 申 請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者 不 須 附 ) 3. 中 文 自 傳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4.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5.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Dept. of Foreign Languages & Literature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依 需 要 安 排 筆 試 及 / 或 面 試 3. 大 學 部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近 兩 年 之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或 雅 思 等 英 檢 成 績 單 ); 碩 博 班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托 福 TOEFLibt 80 分 以 上 之 證 明, 且 碩 博 士 班 所 有 申 請 者 皆 須 檢 附 GRE 成 績 証 明 4. 碩 士 班 申 請 者 須 附 大 學 正 式 成 績 單, 並 標 明 其 申 請 組 別 ( 文 學 組 或 語 言 學 組 ) 非 本 科 系 考 生 錄 取 者 需 依 規 定 至 大 學 部 補 修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及 第 二 外 語 課 程 5.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標 明 其 申 請 組 別 ( 文 學 組 或 語 言 學 組 ), 另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及 學 術 著 作, 其 碩 士 成 績 單 應 具 有 英 美 文 學 或 語 言 學 三 科 以 上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錄 取 入 學 者 需 視 需 要 補 修 碩 士 班 課 程 及 大 學 部 第 二 外 語 課 程 歷 史 學 系 Dept. of History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與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2. 申 請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研 究 計 畫 及 相 關 有 利 審 查 之 資 料 3. 申 請 博 士 班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申 請 者 須 參 加 筆 試 與 面 試 ( 由 系 所 視 實 際 情 況 辦 理 ) 1. 視 系 所 需 要 安 排 面 試 ( 屆 時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2.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3.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臺 灣 文 學 系 4.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Dept. of Taiwanese 5.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或 全 民 英 檢 ) Literature 6. 申 請 者 除 繳 交 英 文 自 傳, 還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7. 申 請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 或 台 文 ) 研 究 計 畫 相 關 有 利 資 料 8. 申 請 博 士 班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9. 面 試 可 採 電 話 或 視 訊 方 式 進 行 1. 具 備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藝 術 研 究 所 2. 讀 書 計 畫 及 手 寫 自 傳 六 百 字 Inst. of Art Studies 3.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及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15
18 理 學 院 數 學 系 Dept. of Mathematic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4.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至 少 二 份 英 文 推 薦 信 物 理 學 系 Dept. of Physics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需 附 GRE 物 理 專 業 成 績 化 學 系 Dept. of Chemistry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 地 球 科 學 系 Dept. of Earth Science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GEPT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檢 定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TOEFL IBT 87 分 或 CBT 電 腦 托 福 220 分 ( 含 ) 以 上 ( 約 同 舊 制 托 福 550 分 )/IELTS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6.0 級 ( 含 ) 以 上 /TOEIC 多 益 測 驗 785 分 ( 含 ) 以 上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光 電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Dept. of Photonics 等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4. 申 請 者 需 提 供 至 少 二 份 英 文 推 薦 信 16
19 工 學 院 能 源 國 際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Bachelor Degree Program on Energy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尖 端 材 料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The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for Advanced Materials Program (icamp)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自 然 災 害 減 災 及 管 理 國 際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International Master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Program on Natural 英 檢 等 證 明 ) Hazards Mitigation and Management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2.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3.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4. 申 請 者 請 先 透 過 本 系 網 站 與 教 授 溝 通, 以 確 定 入 學 後 能 立 即 找 到 指 導 教 授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且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學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高 中 學 力 測 驗 的 成 績 和 排 名 4.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工 程 科 學 系 Dept. of Engineering Science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具 備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17
20 系 統 及 船 舶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Systems & Naval Mechatronic Engineering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Aeronautics & Astronautics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工 學 院 1. 申 請 者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大 學 部 :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本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讀 跨 領 域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須 同 時 符 合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畢 業 規 定 與 CPSD 學 分 學 程 修 業 規 定, 始 可 取 得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CPSD 學 分 學 程 證 明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能 力 大 學 部 : 1.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3.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台 灣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資 源 工 程 學 系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Dept. of Resources 件 ) Engineering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大 學 部 : 1.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英 文 能 力, 若 有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請 附 上 2.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3. 大 學 部 的 外 籍 生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指 臺 灣 Dept. of Materials TOP 華 語 檢 定 證 明 或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檢 定 證, 若 無 上 述 兩 項 檢 定 者 須 提 出 足 Science & Engineering 以 證 明 中 文 能 力 之 文 件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18
21 工 學 院 材 料 科 學 及 工 程 學 系 奈 微 科 技 博 士 班 Nano-Micro Engineering Ph.D.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Degree Program of the 英 檢 等 證 明 )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水 利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Hydraulic & Ocean Engineering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ivil Engineering 大 學 部 : 1. 非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3.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亦 須 完 成 ICDF 報 名 程 序 4.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不 須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書 研 究 所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Taiwan ICDF)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亦 須 完 成 ICDF 報 名 程 序 3.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獎 學 金 申 請 者 不 須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書 測 量 及 空 間 資 訊 學 系 Dept. of Geomatic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須 另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學 術 著 作 19
22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大 學 部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研 究 所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証 明 )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Dept. of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1. 申 請 者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為 主,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製 造 資 訊 與 系 統 研 究 所 Inst. of Manufacturing Information & System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 例 如 : 托 福 IBT 79 分 以 上 等 證 明 ) 醫 學 資 訊 研 究 所 Inst. of Medical Informatics 1. 申 請 者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為 主, 取 代 英 文 自 傳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或 英 檢 證 明 ) 3.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微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Microelectronic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證 明 ) 電 腦 與 通 信 工 程 研 究 所 Inst. of Computer &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nce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証 明 ) 奈 米 積 體 電 路 工 程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MS Degree Program on 檢 等 證 明 ) Nano-Integrated-Circuit Engineering 20
23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建 築 學 系 Dept. of Architecture 1. 作 品 集 及 研 究 計 畫 書 ( 碩 士 班 )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碩 博 班 ) 3.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 碩 博 班 ) 4. 非 英 文 系 國 家 之 博 士 班 申 請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 ( 博 士 班 )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流 利 的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2. 非 中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建 議 繳 交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Dept. of Urban Planning 博 士 班 : 1.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成 績 單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流 利 的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本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讀 跨 領 域 永 續 發 展 全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CPSD) 須 同 時 符 合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畢 業 規 定 與 CPSD 學 分 學 程 修 業 規 定, 始 可 取 得 本 系 碩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CPSD 學 分 學 程 證 明 工 業 設 計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Design 1. 作 品 集 及 研 究 計 畫 ( 碩 博 )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讀 寫 能 力, 並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 學 士 班 碩 博 )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證 明 規 定 TOEFL IBT 87 分 ( 含 ) 或 CBT 電 腦 托 福 220 分 ( 含 ) 以 上 ( 約 同 舊 制 托 福 550 分 )/IELTS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6.0 級 ( 含 ) 以 上 ( 學 士 班 碩 博 ) 4. 本 系 多 數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研 究 所 Inst. of Creative Industries Design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1
24 22 管 理 學 院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Dept. of Industrial & Information Management 2. 自 傳 以 及 留 學 計 畫 書 請 準 備 中 文 及 英 文 版 本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如 TOFEL TOEIC 或 IELT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自 傳 以 及 留 學 計 畫 書 請 準 備 中 文 及 英 文 版 本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Inst. of Information 力 Management 4.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如 TOFEL TOEIC 或 IELTS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Dept. of Transportation 2.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本 人 親 筆 書 寫 之 中 文 自 傳 包 含 學 習 經 歷 與 申 請 動 機 & Communication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Management Science 能 力 電 信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Tele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本 人 親 筆 書 寫 之 中 文 自 傳 包 含 學 習 經 歷 與 申 請 動 機 3.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1.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 (1) 學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2) 碩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3) 博 士 班 : 中 文 能 力 非 必 要 條 件, 但 入 學 後 需 依 規 定 修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方 可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畢 業 Dept. of Business 2. 英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Administration (1) 學 士 班 :TOEFL IBT 79 分 以 上 / IELTS 6.0 級 以 上 / TOEIC 750 分 以 上 (2) 碩 士 班 :TOEFL IBT 71 以 上 / IELTS 5.5 級 以 上 / TOEIC 6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TOEFL IBT 83 分 以 上 / IELTS 6.5 級 以 上 / TOEIC 8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注 意 :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大 部 分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1.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 (1) 碩 士 班 :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成 績 學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以 上 之 證 明, 或 任 何 中 文 能 力 證 明 (2) 博 士 班 : 中 文 能 力 非 必 要 條 件, 但 入 學 後 需 依 規 定 修 習 中 文 課 程 一 年 方 可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Ins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畢 業 2. 英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1) 碩 士 班 :TOEFL IBT 71 以 上 / IELTS 5.5 級 以 上 / TOEIC 600 分 以 上 (2) 博 士 班 :TOEFL IBT 83 分 以 上 / IELTS 6.5 級 以 上 / TOEIC 800 分 以 上 3. 博 士 班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4. 注 意 :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大 部 分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25 管 理 學 院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Inst. of Finance 1.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4.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 擇 一 ) 統 計 學 系 Dept. of Statistics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讀 書 計 畫 (State of Purpose), 其 他 附 加 文 件 如 學 術 著 作 和 / 或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可 自 行 選 擇 是 否 繳 交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例 如 托 福 IBT 71 分 / 托 福 CBT 197 分 / 托 福 紙 本 測 驗 530 分 / 雅 思 6.0/ 托 益 600 分 等 分 數 或 以 上 的 分 數 3. 具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量, 若 申 請 者 沒 有 繳 交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則 入 學 後 需 完 成 本 校 提 供 之 中 文 能 力 特 別 班 課 程 且 需 在 第 一 學 年 課 程 中 通 過 成 大 中 文 語 言 能 力 測 驗 4.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Inst.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非 下 列 七 個 英 語 系 國 家 ( 英 國 加 拿 大 美 國 澳 洲 紐 西 蘭 愛 爾 蘭 南 非 )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標 準 如 下 : TOEFL ibt: 80, TOEIC: 750, IELTS: 6.5(TOEFL ibt 及 TOEIC 僅 承 認 由 ETS 官 方 及 其 授 權 機 構 核 發 之 成 績 ) 1.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體 育 健 康 與 休 閒 研 究 所 2. 須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Inst. of Physical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且 托 福 IBT71 分 或 CBT197 分 以 上 Education, Health and 多 益 600 分 以 上 雅 思 6.0 以 上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以 上 等 之 證 明 Leisure Studies 4. 申 請 者 須 繳 交 中 文 英 文 自 傳 5. 本 系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英 語 教 材,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良 好 的 中 文 及 英 文 能 力 23
26 醫 學 院 醫 學 系 School of Medicine 1. 申 請 者 視 需 要 安 排 參 加 面 試 (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時 間 約 為 每 年 4 或 5 月 ( 申 請 秋 季 班 者 ) 前 後 2.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且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TOP 或 HSK 中 級 以 上 檢 定 證 明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分 多 益 750 分 或 雅 思 6.0 以 上, 或 等 同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複 試 通 過 以 上 ) 4.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親 筆 手 寫 自 傳 5. 須 提 供 高 中 成 績 及 最 近 三 年 在 學 學 業 成 績 證 明 護 理 學 系 Dept. of Nursing 1. 一 年 護 理 工 作 證 明 ( 臨 床 或 教 學 皆 可 )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27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3. 系 所 將 安 排 申 請 者 面 試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Dept. of Physical Therapy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自 傳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學 系 1. 系 所 將 依 需 要 安 排 申 請 者 面 試 Dept. of Medical 2.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Laboratory Science and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Biotechnology 檢 等 證 明 ) 生 物 化 學 暨 分 子 生 物 學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研 究 所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Dept. of Biochemistry &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Molecular Biology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生 理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hysi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藥 理 學 研 究 所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Dept. of Pharmacology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4
27 醫 學 院 環 境 醫 學 研 究 所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Dept. of Environmental 527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多 益 TOEIC & Occupational Health 750 分 以 上, 或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複 試 通 過 以 上 ) 口 腔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Oral Medicine 分 子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Molecular Medicine 臨 床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Clinical Medicine 公 共 衛 生 學 研 究 所 Dept. of Public Health 基 礎 醫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健 康 照 護 科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Allied Health Science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3. 系 所 將 依 需 要 安 排 面 試 ( 由 系 所 個 別 通 知 ) 4. 本 所 大 部 分 課 程 為 中 文 授 課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 研 究 計 劃 書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申 請 資 料 : 1. 自 傳 及 學 經 歷 2. 進 修 計 畫 書 3. 推 薦 函 兩 封 4. 英 文 成 績 單 5.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 72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6. 碩 士 論 文 7. 本 所 教 師 同 意 指 導 接 受 信 微 生 物 及 免 疫 學 研 究 所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檢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例 如 : 雅 思 IELTS 5.5 以 Dept. of Microbiology 上 托 福 TOEFL-ITP 530 分 以 上 TOEFL-CBT 197 分 以 上 TOEFL-IBT72 and Immunology 分 以 上 或 多 益 TOEIC 750 分 以 上 ) 25
28 社 會 科 學 院 政 治 學 系 Dept. of Political Science 1. 申 請 者 須 參 加 筆 試 ( 中 文 初 級 能 力 測 驗, 含 聽 說 讀 寫 ) 2. 具 備 中 文 修 課 學 分 或 中 文 檢 定 證 明 者 優 先 考 慮 ( 欲 查 詢 中 文 能 力 檢 測 等 相 關 資 料, 如 目 前 主 要 台 灣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TOP) 中 國 漢 語 水 平 考 試 (HSK) 資 料, 可 參 考 : 3. 申 請 者 來 自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且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需 有 等 同 托 福 550 分 以 上 之 證 明 ( 欲 查 詢 英 文 能 力 檢 測 及 成 績 對 照 表 資 料 可 參 考 本 校 外 語 中 心 網 頁 : 4. 申 請 者 除 繳 交 英 文 自 傳, 還 須 繳 交 中 文 手 寫 自 傳 5. 申 請 就 讀 政 治 學 系 之 外 國 學 生, 須 檢 附 中 文 能 力 TOP 初 等 檢 定 通 過 之 成 績 證 明 經 濟 學 系 Dept. of Economics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及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心 理 學 系 Dept. of Psych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及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需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3.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或 英 文 之 自 傳 法 律 學 系 Dept. of Law 1. 申 請 者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並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申 請 者 亦 須 繳 交 中 文 自 傳 3.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Inst. of Political Economy 1. 申 請 者 須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並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證 明 ) 教 育 研 究 所 Inst. of Education 1.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需 繳 交 中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26
29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系 Dept. of Life Sciences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如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等 證 明 ) 生 物 科 技 研 究 所 Inst. of Biotechnology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生 物 資 訊 與 訊 息 傳 遞 研 1. 申 請 者 需 具 備 基 本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究 所 2.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Inst. of Bioinformatics & 檢 等 證 明 ) Biosignal Transduction 熱 帶 植 物 科 學 研 究 所 Inst. of Tropical Plant Sciences 1. 非 英 語 系 國 家 之 申 請 者 須 附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規 定 托 福 多 益 雅 思 英 檢 等 證 明 ) 2. 需 具 備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27
30 七 錄 取 公 告 1. 錄 取 名 單 由 本 校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依 各 系 所 審 查 結 果 核 定 錄 取 名 單 將 公 告 於 網 站 2. 申 請 者 可 於 放 榜 日 期 後 逕 自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登 入 查 詢 錄 取 結 果 3. 放 榜 日 期 (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日 期 ):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年 5 月 20 日 104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5 年 11 月 20 日 4. 錄 取 名 單 除 公 告 於 網 頁 外, 並 將 以 專 函 寄 發 申 請 結 果 通 知 書 寄 送 申 請 結 果 通 知 書 時 間 : 104 學 年 度 秋 季 班 :2015 年 6 月 15 日 104 學 年 度 春 季 班 :2015 年 12 月 1 日 八 報 到 及 註 冊 入 學 1. 錄 取 生 應 依 錄 取 通 知 規 定, 在 指 定 期 限 前 登 入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回 覆 就 讀 意 願 逾 期 未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者, 即 以 自 願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論 2. 錄 取 者 有 意 願 至 本 校 就 讀 者, 應 依 錄 取 通 知 之 規 定 辦 理 各 項 註 冊 入 學 或 報 到 程 序, 並 於 註 冊 時 繳 驗 錄 取 通 知 所 列 各 項 文 件 如 未 繳 交 完 成 者, 視 為 註 冊 未 完 成 ; 未 報 到 者 則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3. 錄 取 者 應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驗 證 之 外 國 學 校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正 本 ( 經 本 校 查 核 存 檔 後 歸 還 ); 若 畢 業 證 書 是 中 英 文 以 外 的 語 文, 應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認 證 過 的 譯 本 ; 若 畢 業 證 書 為 臺 灣 學 校 所 授 予, 則 不 需 經 由 駐 外 機 構 驗 證 4. 錄 取 生 應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之 規 定, 於 註 冊 時 檢 附 已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六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或 委 由 本 校 代 為 購 買 六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如 已 具 有 我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則 檢 附 相 關 保 險 證 明 文 件 保 險 證 明 如 為 國 外 所 發 者, 應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28
31 九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1. 已 報 名 或 錄 取 之 學 生, 如 經 發 現 申 請 資 格 不 符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 如 附 錄 ) 規 定 或 所 繳 交 之 證 件 有 不 實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學 歷 資 格 不 具 合 法 有 效 等 情 事, 即 取 消 其 申 請 入 學 資 格 開 除 學 籍 或 撤 銷 其 本 校 畢 業 資 格 與 學 位 證 書,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學 歷 ( 力 ) 證 明 2. 畢 業 年 級 相 當 於 臺 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之 申 請 者, 一 經 錄 取, 需 於 各 系 所 原 課 程 外 另 增 修 至 少 12 個 畢 業 學 分 3. 成 功 大 學 之 托 福 考 試 代 碼 : 2450 GRE 考 試 代 碼 為 : 3697, 屆 時 ETS 將 會 直 接 寄 送 您 的 成 績 單 至 本 處 4. 外 國 學 生 申 請 來 臺 就 學 以 一 次 為 限 於 完 成 申 請 就 學 學 校 學 程 後, 除 申 請 碩 士 班 以 上 學 程, 得 逕 依 各 校 規 定 辦 理 外, 如 繼 續 在 臺 就 學 者, 其 入 學 方 式 應 與 我 國 內 一 般 學 生 相 同 5. 外 國 學 生 經 入 學 學 校 以 操 行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因 犯 刑 事 案 件 經 判 刑 確 定 致 遭 退 學 者, 不 得 再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申 請 入 學 外 國 學 生 如 從 其 他 大 專 院 校 轉 學 至 本 校 者, 仍 應 以 一 般 方 式 申 請 入 學, 並 留 意 原 學 校 之 規 定 辦 理 手 續 6.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後, 於 就 學 期 間 在 臺 初 設 戶 籍 登 記 戶 籍 遷 入 登 記 歸 化 或 回 復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喪 失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不 得 再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申 請 入 學 29
32 30 學 術 資 訊
33 十 獎 學 金 資 訊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各 部 會 提 供 之 獎 學 金 與 本 校 獎 助 學 金 以 不 重 複 領 取 為 原 則, 違 者 將 取 消 受 獎 資 格 注 意 事 項 : 得 到 獎 學 金 者 並 不 代 表 學 生 一 定 可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成 功 大 學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名 稱 獎 學 金 介 紹 本 校 優 秀 國 際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分 為 三 類 : 1. 大 學 生 前 20% 學 生 可 獲 得 每 月 新 臺 幣 15,000 元 整 ; 前 % 學 生 可 獲 得 每 月 新 臺 幣 10,000 元 整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位 國 際 學 生 皆 可 獲 免 本 校 在 校 宿 舍 費 之 獎 助 ( 以 當 年 度 本 校 宿 舍 之 最 低 收 費 為 標 準 自 動 放 棄 入 住 者, 不 再 補 發 其 他 金 額 ) 2. 研 究 所 ( 每 月 生 活 費 獎 助 : 博 士 班 最 高 一 個 月 新 臺 幣 15,000 元 ; 碩 士 班 最 高 一 個 月 新 臺 幣 8,000 元 ) 獎 助 內 容 有 以 下 三 種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優 秀 國 際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第 一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免 學 分 費 及 給 予 生 活 費 之 獎 助 ( 第 二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免 學 分 費 及 給 予 生 活 費, 且 需 義 務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研 究 助 理 或 行 政 助 理 ( 第 三 類 ) 含 免 學 雜 費 基 數 及 免 學 分 費 3. 博 士 生 ( 各 院 僅 有 一 個 受 獎 名 額 ): 生 活 費 獎 助 為 每 月 新 臺 幣 32,000 元, 且 需 義 務 擔 任 教 學 助 理 研 究 助 理 或 行 政 助 理 如 何 申 請 : 申 請 者 不 需 填 列 任 何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由 校 內 招 生 委 員 會 依 國 際 學 位 生 入 學 申 請 文 件 進 行 審 議 核 定 第 一 學 年 之 獎 助 學 金 ( 入 學 第 二 年 起, 得 依 前 一 學 年 之 在 學 成 績 提 出 申 請 ) 備 註 : 1. 若 持 有 應 聘 居 留 證 或 工 作 簽 證 之 學 生, 則 不 得 領 取 該 獎 助 學 金 2. 受 獎 生 如 保 留 學 籍, 原 核 定 獎 助 學 金 之 資 格 即 予 取 消 3.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考 網 頁 31
34 獎 學 金 名 稱 臺 灣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介 紹 該 獎 學 金 由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政 府 教 育 部 與 外 交 部 所 提 供 申 請 方 式 和 地 點 : 請 向 所 在 國 的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駐 外 館 處 詢 問 並 提 出 申 請 ( 請 注 意 申 請 的 程 序 及 時 間 ) 網 頁 連 結 : 外 國 學 生 專 區 獎 學 金 專 區 ) 經 費 來 源 獎 學 金 由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提 供, 以 鼓 勵 優 秀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本 校 攻 讀 碩 士 /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受 獎 期 限 本 校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合 作 執 行 之 國 際 學 程 如 下 : 土 木 工 程 與 管 理 國 際 碩 士 學 程 : 二 年 土 木 工 程 混 合 型 華 語 授 課 學 士 學 程 : 五 年 ( 一 年 先 修 華 語 課 + 四 年 學 士 學 程 )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合 作 發 展 基 金 會 (ICDF) 獎 學 金 補 助 金 額 全 額 獎 學 金 內 容 來 回 程 機 票 乙 張 研 修 時 間 住 宿 房 間 提 供 學 雜 費 保 險 費 書 籍 費 每 月 生 活 零 用 金 貼 補 助 : 碩 士 學 程 每 月 NTD$15,000 元 ; 混 合 型 華 語 授 課 學 士 學 程 每 月 NTD$12,000 元 申 請 資 格 : 1. 為 我 友 邦 及 友 好 發 展 中 國 家 公 民 2. 未 具 我 國 國 籍 或 我 國 僑 生 身 分 3. 符 合 申 請 本 會 合 作 大 學 入 學 條 件 4. 符 合 我 國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核 發 就 學 事 由 居 留 簽 證, 及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核 發 外 僑 居 留 證 條 件 5. 受 獎 期 間 不 得 於 同 一 學 年 受 領 我 國 其 他 政 府 設 置 的 獎 學 金 ( 如 臺 灣 獎 學 金 ) 6. 曾 受 領 國 合 會 獎 學 金 外 交 部 臺 灣 獎 及 教 育 部 臺 灣 獎 學 金 者 必 須 返 回 母 國 一 年 以 上 時 間 始 能 再 度 申 請 國 合 獎 學 金 7. 未 曾 被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或 相 關 機 構 註 銷 獎 學 金 資 格, 或 未 曾 遭 我 國 學 校 退 學 處 分 相 關 聯 結 :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請 上 國 合 會 或 土 木 系 網 站 查 詢 32
35 各 系 所 獎 學 金 獎 學 金 名 稱 獎 學 金 介 紹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1. 為 鼓 勵 外 籍 生 來 本 系 就 讀, 每 位 碩 博 外 籍 新 生 就 讀 本 系, 第 一 年 給 與 每 人 每 月 NT$4500 奬 學 金 之 生 活 補 助, 共 8 個 月 2. 外 籍 生 申 請 費 用 US$60, 將 於 學 生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退 學 給 學 生 3. 指 導 教 授 將 視 碩 士 外 籍 生 的 表 現 給 予 碩 士 生 每 月 NT$ 6,000 to 8,000 的 奬 學 金 4. 指 導 教 授 將 視 博 士 外 籍 生 的 表 現 給 予 碩 士 生 每 月 NT$ 8,000 to 18,000 的 奬 學 金 5. 如 何 申 請 :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繳 交 個 人 在 台 文 件 至 系 辦 即 可 備 註 : 如 學 期 中 休 學, 或 中 斷 學 業, 停 止 核 發 補 助 獎 學 金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學 系 1. 提 供 研 究 計 畫 兼 任 研 究 生 津 貼, 由 指 導 教 授 提 供 每 月 美 金 200 元 整 2. 如 何 申 請 : 由 指 導 教 授 依 研 究 性 質 認 定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1. 為 鼓 勵 外 籍 生 來 本 系 就 讀, 本 系 額 外 補 助 獲 獎 研 究 生 生 活 費 每 月 至 少 至 8000 元 2. 如 何 申 請 : 無 需 再 次 申 請, 但 學 生 需 完 成 入 學 報 到 註 冊 手 續 後, 繳 交 個 人 在 台 文 件 至 化 工 系 系 辦 公 室 備 註 : 學 生 因 故 休 學 或 中 斷 學 業, 即 停 止 核 發 補 助 33
36 十 一 學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除 了 學 ( 雜 ) 費 和 學 分 費 之 外,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為 平 安 保 險 費 健 保 費 等 ; 書 籍 費 則 依 所 修 習 的 課 程 與 出 版 商 的 訂 價 而 有 不 同 ; 生 活 費 方 面 依 個 人 花 費 有 所 不 同 如 相 關 資 訊 有 修 正, 請 參 考 本 校 註 冊 組 網 站 ( 並 以 網 站 公 告 為 主 MOFA 臺 灣 獎 學 金 受 獎 生 之 學 費 將 比 照 本 地 學 生, 收 費 標 準 請 見 以 下 連 結 : 大 學 部 費 用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學 院 ( 系 所 ) 別 學 雜 費 / 每 學 期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 每 學 期 個 人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醫 學 院 ( 醫 學 系 除 外 ) 56,683 醫 學 系 71,891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學 院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53,583 理 學 院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53,103 管 理 學 院 45,851 文 學 院 社 科 學 院 45,071 研 究 所 費 用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5,000~8,000 書 籍 費 : 每 學 期 3,000~6,000 元 生 活 費 : 每 月 5,000~8,000 元 學 院 別 學 費 / 每 學 期 學 分 費 / 每 學 分 學 校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 每 學 期 個 人 其 他 費 用 預 估 醫 學 院 44,010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工 學 院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41,100 理 學 院 生 物 科 學 與 科 技 學 院 39,600 管 理 學 院 34,740 2,400 5,000~8,000 書 籍 費 : 每 學 期 3,000~6,000 元 生 活 費 : 每 月 5,000~8,000 元 文 學 院 社 科 學 院 34,200 34
37 十 二 住 宿 資 訊 1. 本 校 不 提 供 宿 舍 給 夫 妻 或 家 庭 ; 房 間 安 排 以 住 宿 服 務 組 安 排 為 主 2. 部 分 宿 舍 裝 有 冷 氣, 有 獨 立 電 表 另 外 計 費, 宿 舍 費 不 包 含 電 費 學 校 宿 舍 : 宿 舍 住 宿 費 ( 單 位 : 新 臺 幣 / 元 ) 房 間 類 型 大 學 生 宿 舍 研 究 生 宿 舍 校 外 宿 舍 : 太 子 學 舍 男 : 每 學 期 5,850~9,446 元 女 : 每 學 期 6,000 元 ( 包 括 新 臺 幣 200 元 宿 舍 網 路 費 ) 男 : 每 學 期 7,021~9,873 元 女 : 每 學 期 7,021 元 ( 包 括 新 臺 幣 200 元 宿 舍 網 路 費 ) 單 人 房 : 每 月 NTD$6,500 雙 人 房 : 每 月 NTD$3,900 三 人 房 或 四 人 房 三 人 房 單 人 房 或 雙 人 房 匯 率 : 美 金 和 新 臺 幣 的 匯 率 比 為 1:30 相 關 網 頁 資 訊 : 住 宿 服 務 組 太 子 學 舍 nckuservice@prince.com.tw 十 三 國 際 學 位 生 中 文 課 程 本 校 新 生 得 申 請 就 讀 一 學 年 免 費 中 文 語 言 課 程 ( 中 文 特 別 班 ), 一 星 期 有 3 小 時 課 程 ( 相 當 於 一 學 期 2 學 分 的 課 程 ) 該 課 程 依 各 個 學 生 不 同 語 言 能 力 需 求 而 設 計 有 不 同 等 級 之 課 堂, 提 供 外 籍 生 學 習 中 文 且 更 深 入 認 識 本 地 文 化 之 機 會 ( 35
38 36
39 37
40 38
41 39
42 40
43 41
44 42
45 Contact Information Tel : Fax : em50951@ .ncku.edu.tw 聯 絡 資 訊 國 際 事 務 處 網 站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 em50951@ .ncku.edu.tw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ore information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四 ) 雖 就 讀 上 述 41 所 大 學 校 院, 但 仍 有 不 予 採 認 之 學 歷, 如 在 分 校 就 讀 或 非 經 正 式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等, 已 公 告 於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2012 年 大 學 校 院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第 六 條 訂 定 之 壹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申 請 來 臺 升 學 : ( 一 ) 報 考 博 士 班 資 格 : 應 屆 畢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B. 大 陸 地 區 居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 格 式 為 jpg, 檔 案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C. 財 力 證 明 : 指 由 銀 行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至 6 月 18 日 間 所 開 立 申 請 人 本 人 申 請 人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之
2014 年 大 學 校 院 學 士 班 聯 合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係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就 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辦 法 第 六 條 訂 定 之 壹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現 於 大 陸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湖 北 及 遼 寧 8 省 市 設 有 戶 籍 之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參 加 2014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More information「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國立臺灣大學 2010/2011年度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簡章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2015/2016) 國 際 學 位 生 招 生 簡 章 壹 招 生 系 所 及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開 放 招 收 國 際 學 位 生 之 系 所 組 及 學 程 與 招 生 名 額 申 請 規 定 等, 詳 見 本 校 國 際 事 務 處 網 站 2015/2016 系 所 申 請 規 定 及 招 生 名 額 一 覽 表 貳 修 業 年 限
More information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More information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 語 能 力 及 成 就 鑑 別 測 驗 實 施 辦 法 ( 適 用 於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87.05.29 教 務 會 議 訂 定 實 施 88.01.19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0.06.13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10.11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03.25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06.08 教 務 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公 ( 發 ) 布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75 年 1 月 24 日 總 統 令 制 定 公 布 全 文 24 條 中 華 民 國 84 年 1 月 28 日 總 統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0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88 年 12 月 29 日 總 統 (88) 華 總 ( 一 ) 義 字 第 8800310390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4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More information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