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部 分 Part III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CLA) 本 部 只 適 用 於 選 報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申 請 人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下 列 各 項 要 求 : This part is applicable
|
|
- 璇 雷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Hong Kong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2016 年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報 名 表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 (LPAT) Entry Form 請 用 原 子 筆 填 寫 填 寫 本 表 格 前 請 參 閱 報 名 須 知 PLEASE USE A P L E A S E R E A D N O T E S F O R P E R S O N S E N T E R I N G BALL PEN FOR THE ASSESSMENT BEFORE COMPLETING THIS FORM 繳 費 單 編 號 Demand Note No. 6 第 一 部 分 Part I 中 文 姓 名 Name in Chinese 中 文 商 用 電 碼 Name in CC Code 英 文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性 別 Sex M= 男 Male F = 女 Female 個 人 資 料 Personal Particulars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HK ID Card No. ( ) 聯 絡 電 話 Contact Tel. No. 通 訊 地 址 請 用 英 文 正 楷 填 寫 Postal Address (Complete each item in block letters) Flat/Room 室 Floor 樓 Block 座 大 廈 名 稱 Name of Building 屋 邨 名 稱 Estate/Village 門 牌 號 數 及 街 道 名 稱 Street No. & Name 地 區 名 稱 District Name 地 區 Area: 香 港 Hong Kong 九 龍 Kowloon 新 界 New Territories 申 請 人 身 分 Status of applicant 電 郵 地 址 Address 2015/16 學 年 任 教 科 目 Subject(s) taught in the 2015/16 school 310 常 額 教 師 Teacher holding a permanent post 非 常 額 教 師 Teacher not holding a permanent post 英 文 科 English 普 通 話 科 Putonghua 其 他 科 目 Other subjects 312 非 教 師 Non-teacher 第 二 部 分 Part II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報 考 選 項 LPAT Entry Details Subject: English Language 科 目 : 普 通 話 Assessment Fee 卷 評 核 費 用 241 Paper 1 Reading 242 Paper 2 Writing 246 卷 一 聆 聽 與 認 辨 247 卷 二 拼 音 243 Paper 3 Listening 244 Paper 4 Speaking $ 卷 三 口 語 $ Paper 5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1, 卷 四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1, 應 付 評 核 費 用 Assessment Fee Payable $ + $ = $ 254 試 場 地 區 選 擇 Choice of Centre Area * ( 只 適 用 於 筆 試 Only for written papers): 香 港 Hong Kong 九 龍 Kowloon 參 考 資 料 Reference Materials: 本 人 欲 索 取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選 報 科 目 的 參 考 資 料 一 份 ( 郵 寄 報 名 者 請 夾 附 足 資 港 幣 20 元 的 A3 回 郵 信 封 一 個 ) I would like to obtain a set of reference materials of the subject(s) entered for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 (A stamped (postage: HK$ 20), self-addressed A3 size envelope is required for postal applications.) 本 人 不 擬 索 取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的 參 考 資 料 I do not need any reference materials of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 * 只 可 選 取 其 中 一 項, 並 請 在 適 當 的 空 格 內 加 上 號 You may select one option only by putting a tick in the appropriate 可 選 取 多 於 一 項, 並 請 在 適 當 的 空 格 內 加 上 號 You may select one option or more by putting a tick in the appropriate box(es). 申 請 人 可 同 時 選 報 兩 科 有 關 報 名 資 格, 請 參 考 報 名 須 知 第 1 及 26 段 Applicants may enter for both subjects. For entry requirements, please refer to paragraphs 1 and 26 of the NOTES FOR PERSONS ENTERING FOR THE ASSESSMENT. 請 轉 下 一 頁 Please turn overleaf
2 第 三 部 分 Part III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CLA) 本 部 只 適 用 於 選 報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申 請 人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下 列 各 項 要 求 : This part is applicable to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CLA) applicants only. requirements: Applicants should fulfill the following 申 請 人 必 須 在 本 地 公 營 學 校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或 提 供 全 面 課 程 的 私 立 日 間 中 小 學 任 教 所 報 考 卷 別 的 語 文 科 目 Applicants must be teaching the language subject entered in a public-sector school, a Direct Subsidy Scheme school, or a local private primary/secondary day school offering a full curriculum. 申 請 人 可 以 在 整 段 評 核 期 間 [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至 2016 年 4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安 排 課 堂 作 評 核 之 用 如 在 評 核 期 內 因 特 殊 理 由 須 離 開 或 暫 時 離 開 教 學 崗 位, 申 請 人 須 在 學 校 行 事 曆 上 註 明, 教 育 局 將 視 乎 個 別 情 況 考 慮 是 否 接 受 其 申 請 Applicants can arrange CLA visit(s) within the whole assessment period [16 November 2015 (Monday) to 8 April 2016 (Friday)]. In case of special circumstances when the applicant has to leave the teaching post or is not able to teach temporarily during part of the assessment period, the details should be marked on the school calendar attached. Applications will be considered by the Education Bureau on a case-by-case basis. 申 請 人 須 隨 表 附 上 學 校 行 事 曆 及 學 校 發 出 的 完 整 教 學 時 間 表, 並 註 明 姓 名 繳 費 單 編 號 ( 如 適 用 ) 學 校 名 稱, 以 及 蓋 上 學 校 印 鑑 Applicants should attach a copy of the school calendar and the teaching timetable as officially issued by the school. The name of the applicant, Demand Note No. (if applicable), school name and the school chop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se documents. 任 教 學 校 資 料 School Information : 任 教 學 校 名 稱 ( 中 文 ): Name of School (ENG) : 學 校 地 址 ( 請 用 正 楷 填 寫 ) School Address (In block letters) : 地 區 Area : 香 港 Hong Kong 九 龍 Kowloon 新 界 New Territories 小 學 中 學 上 午 下 午 Primary Secondary AM PM 學 校 編 號 學 校 位 置 標 籤 教 學 程 度 授 課 時 間 School Number # Location ID # School Level Session (Teaching) 學 校 電 話 號 碼 School Tel. No. 住 所 電 話 號 碼 Home Tel. No. 手 提 電 話 號 碼 Mobile Tel. No. 學 校 傳 真 號 碼 School Fax. No. 全 日 WD 第 四 部 分 Part IV 聲 明 Declaration 1. 本 人 同 意 2016 年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報 名 須 知 內 所 述 的 安 排 及 條 件, 包 括 將 個 人 資 料 整 理 作 指 定 用 途 I agree to the LPAT 2016 arrangement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in the NOTES FOR PERSONS ENTERING FOR THE ASSESSMENT including the collection of personal data for the purposes stated. 2. 本 人 聲 明 以 上 各 部 資 料 及 所 附 文 件 均 屬 真 確 無 誤 I declare that all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s correct and true. 申 請 人 簽 署 Signature of Applicant: 日 期 Date: # 有 關 學 校 編 號 及 學 校 位 置 標 籤 請 向 校 方 查 詢 此 資 料 亦 已 上 載 教 育 局 網 頁 > 學 生 及 家 長 相 關 > 學 校 資 料 > 學 校 資 料 搜 尋 及 學 校 名 單 > 教 育 局 分 區 學 校 名 冊 School Number and Location ID can be obtained from the school office. The information can also be found at the EDB website > Students and Parents Related >School Information >School Information Search & School Lists > School Lists (By District) 本 欄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職 員 填 寫 For Office Use Entry HKCEE Results Year original certificate(s) / photocopy Qualifications HKDSE Results Year original certificate(s) / photocopy Equivalent Exam. Results Year original certificate(s) / photocopy checked by : LPAT-Entry Form 2016
3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2016 年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報 名 須 知 須 知 事 項 申 請 資 格 1. 申 請 人 須 : 在 一 次 或 多 次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考 獲 不 少 於 五 科 2 級 /E 級 或 以 上 的 成 績 ( 該 五 科 成 績 必 須 包 括 2007 年 或 以 後 之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科 或 英 國 語 文 科 2 級 或 以 上 ; 或 2007 年 之 前 的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科 或 英 國 語 文 科 課 程 甲 或 課 程 乙 E 級 或 以 上 ); 或 於 一 次 或 多 次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考 獲 不 少 於 五 科 2 級 / 達 標 /E 級 或 以 上 的 成 績 ( 包 括 中 國 語 文 科 或 英 國 語 文 科 ); 或 相 等 學 歷 豁 免 事 宜 2. 有 關 豁 免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的 詳 情, 可 參 閱 教 育 局 網 頁 : 報 名 辦 法 3. 申 請 人 可 選 擇 下 列 其 中 一 個 方 法 遞 交 報 名 表 格 : 報 名 處 報 名 日 期 辦 公 時 間 所 需 文 件 互 聯 網 郵 寄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修 頓 中 心 12 樓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辦 事 處 9 月 4 日 星 期 五 至 9 月 21 日 星 期 一 9 月 4 日 星 期 五 至 9 月 14 日 星 期 一 ( 以 郵 戳 為 準 ) (iv) (iv) (v) 經 網 上 填 妥 的 報 名 表 格 香 港 身 分 證 的 數 碼 圖 像 儲 存 檔 案 容 量 為 1 百 萬 元 組 (1MB)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的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的 數 碼 圖 像 透 過 信 用 咭 (Visa/MasterCard) 或 網 上 繳 費 靈 繳 付 評 核 費 用 填 妥 的 報 名 表 格 香 港 身 分 證 副 本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的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劃 線 支 票 ^( 抬 頭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銀 碼 為 應 繳 付 的 評 核 費 用 ) 已 貼 郵 票 的 回 郵 信 封 ( 以 便 考 評 局 寄 回 報 名 收 條 ) 親 身 遞 交 委 託 他 人 辦 理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修 頓 中 心 13 樓 1316 室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辦 事 處 9 月 17 日 星 期 四 至 9 月 22 日 星 期 二 星 期 一 至 五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 午 膳 時 間 照 常 辦 公 ) 星 期 六 : 上 午 9 時 至 中 午 12 時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 填 妥 的 報 名 表 格 出 示 香 港 身 分 證 出 示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的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或 提 交 有 關 副 本 填 妥 的 報 名 表 格 出 示 申 請 人 的 香 港 身 分 證 副 本 出 示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的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或 提 交 有 關 副 本 整 個 評 核 程 序 完 成 後, 考 評 局 會 銷 毀 有 關 文 件 ^ 如 支 票 因 戶 口 餘 額 不 足 而 不 能 兌 現, 每 張 退 票 須 徵 收 附 加 費 港 幣 253 元 申 請 人 如 在 9 月 26 日 星 期 六 仍 未 收 到 考 評 局 寄 回 的 報 名 收 條, 請 於 9 月 29 日 星 期 二 下 午 5 時 前 致 電 考 評 局 公 開 考 試 資 訊 中 心 查 詢 ( 電 話 : ) 1
4 4. 在 特 殊 情 況 下, 考 評 局 可 批 准 申 請 人 於 截 止 報 名 日 期 後 辦 理 逾 期 報 名 手 續 獲 准 逾 期 報 名 的 申 請 人 須 親 身 或 委 託 他 人 在 辦 公 時 間 內 到 考 評 局 修 頓 中 心 辦 事 處 辦 理 逾 期 報 名 手 續 ; 除 繳 交 應 付 的 評 核 費 用 外, 並 須 繳 交 附 加 費 港 幣 393 元 考 評 局 將 不 會 接 受 在 10 月 3 日 ( 星 期 六 ) 中 午 12 時 後 遞 交 的 逾 期 報 名 申 請 申 請 人 個 人 資 料 5. 申 請 人 個 人 資 料 是 為 辦 理 評 核 事 務 及 隨 後 處 理 評 核 成 績 之 用, 申 請 人 可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提 供 這 些 資 料 但 若 申 請 人 不 能 提 供 全 部 所 需 資 料 或 部 分 資 料 不 準 確 或 不 完 整, 將 會 影 響 考 評 局 處 理 其 評 核 成 績, 考 評 局 可 能 因 而 拒 絕 其 申 請 6. 申 請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也 可 能 作 以 下 用 途 : 供 教 育 局 處 理 與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有 關 的 行 政 工 作 ; 回 應 合 法 的 要 求, 證 明 申 請 人 的 成 績 ; 及 以 不 記 名 方 式 及 在 不 披 露 申 請 人 身 分 的 原 則 下, 進 行 教 育 研 究 及 分 析 7. 根 據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任 何 人 士 若 能 向 考 評 局 證 實 其 資 料 符 合 當 事 人 的 身 分, 可 在 繳 交 所 需 的 手 續 費 後 查 閱 其 個 人 資 料 考 生 可 申 請 查 閱 其 與 考 試 相 關 的 個 人 資 料 ( 包 括 口 試 錄 像 ) 詳 情 請 參 閱 考 評 局 網 頁 : 答 卷 及 錄 影 片 段 8. 所 有 申 請 人 之 答 卷 及 錄 影 片 段, 均 屬 考 評 局 所 有 所 有 答 卷 及 錄 影 片 段, 考 評 局 可 按 其 認 爲 適 當 的 時 間 和 方 法 處 理 ; 考 評 局 尤 其 可 ( 亦 可 授 權 第 三 者 ) 以 不 記 名 方 式 及 在 不 披 露 申 請 人 身 分 的 原 則 下 使 用 複 製 及 / 或 出 版 上 述 答 卷 及 錄 影 片 段, 或 其 任 何 部 分 考 評 局 會 合 理 謹 慎 地 保 管 答 卷 及 錄 影 片 段, 但 倘 有 遺 失 或 損 毀, 使 考 生 成 績 不 能 按 答 卷 及 / 或 錄 影 片 段 評 核, 考 生 將 放 棄 所 有 對 考 評 局 的 申 索 ( 如 有 的 話 )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參 加 評 核 者 9.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參 加 評 核 者 可 向 本 局 申 請 特 別 評 核 安 排 例 如 : 延 長 作 答 時 間 提 供 點 字 或 放 大 試 卷 參 加 評 核 者 須 在 報 名 期 間 同 時 提 出 申 請, 並 附 證 明 文 件 逾 期 申 請 或 無 充 分 理 由 者, 其 申 請 不 會 獲 處 理 評 核 費 用 10. 申 請 人 須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評 核 費 用 評 核 費 用 一 經 繳 交, 不 得 以 之 代 付 其 他 考 試 的 費 用 或 轉 作 其 他 人 的 評 核 費 用 若 申 請 人 其 後 退 出 評 核, 已 繳 付 的 費 用 亦 不 會 獲 得 退 還 11. 在 報 名 處 報 名 的 申 請 人 或 代 辦 人, 將 獲 發 繳 費 單, 並 須 於 9 月 25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五 時 前 繳 交 評 核 費 用 更 改 / 增 加 選 報 科 目 卷 別 12. 申 請 人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申 請 更 改 / 增 加 選 報 科 目 卷 別, 須 得 考 評 局 批 准, 並 須 繳 交 附 加 費 港 幣 253 元 ( 以 每 一 項 更 改 申 請 計 算 ) 文 件 13. 考 評 局 在 處 理 各 項 資 料 後, 將 郵 寄 下 列 文 件 予 各 申 請 人 : 參 考 資 料 文 件 名 稱 評 核 證 成 績 通 知 書 收 件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 參 加 評 核 者 如 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 仍 未 收 到 評 核 證, 應 即 聯 絡 考 評 局 ( 電 話 : ) ) 2016 年 5 月 27 日 ( 星 期 五 ) ( 此 乃 暫 定 日 期, 參 加 評 核 者 可 於 2016 年 5 月 中 參 閱 考 評 局 網 頁 ( 有 關 成 績 公 布 的 最 新 消 息 ) 2
5 14. 政 府 已 編 印 下 列 文 件, 供 參 加 評 核 者 參 考 :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英 國 語 文 ) 評 核 綱 要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普 通 話 ) 評 核 綱 要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英 國 語 文 ) 評 核 報 告 (iv)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普 通 話 ) 評 核 報 告 申 請 人 可 從 教 育 局 或 考 評 局 網 頁 下 載 上 述 資 料, 或 在 報 名 處 索 取 有 關 文 件 申 請 人 亦 可 來 函 考 評 局 (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修 頓 中 心 12 樓 ) 索 取 上 述 文 件 ( 請 附 足 資 港 幣 20 元 的 A3 回 郵 信 封 一 個 ) 15. 過 往 五 屆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英 國 語 文 及 普 通 話 科 試 題 ( 附 參 考 答 案 及 聆 聽 評 核 光 碟 ) 於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網 上 書 店 ( 及 下 列 地 點 發 售 :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修 頓 中 心 12 字 樓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及 九 龍 新 蒲 崗 爵 祿 街 17 號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刊 物 組 參 加 評 核 者 簡 介 會 16. 教 育 局 及 考 評 局 將 為 2016 年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的 參 加 評 核 者 舉 辦 簡 介 會, 詳 情 如 下 : 日 期 : 11 月 7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 : 上 午 9 時 15 分 至 11 時 30 分 ( 普 通 話 科 ); 下 午 1 時 至 3 時 30 分 ( 英 國 語 文 科 ) 地 點 : 香 港 銅 鑼 灣 高 士 威 道 120 號 皇 仁 書 院 禮 堂 是 次 簡 介 會 的 目 的 為 幫 助 參 加 評 核 者 更 深 入 了 解 各 考 卷 的 評 核 內 容 及 要 求, 並 就 有 關 科 目 的 評 核 綱 要 作 進 一 步 的 説 明, 同 時 指 出 準 備 評 核 時 應 當 注 意 的 事 項 會 上 將 設 答 問 時 間, 解 答 有 關 參 加 評 核 的 事 宜 17. 參 加 評 核 者 在 報 名 時 將 獲 發 入 場 券 乙 張, 請 攜 同 此 入 場 券 及 有 關 參 考 資 料 依 時 到 達 會 場 經 互 聯 網 報 名 的 申 請 人 請 自 行 列 印 並 攜 同 確 認 通 知 書 以 代 替 入 場 券 確 認 通 知 書 會 在 申 請 人 完 成 整 個 網 上 申 請 過 程 後 經 電 郵 寄 出 填 寫 報 名 表 : 第 一 部 分 18. 申 請 人 姓 名 / 中 文 商 用 電 碼 申 請 人 填 寫 的 英 文 姓 名 必 須 與 身 分 證 上 所 列 者 相 符 英 文 姓 名 須 用 大 楷 書 寫 由 第 一 格 開 始, 先 寫 姓 後 寫 名, 各 組 字 母 間 留 一 空 格, 舉 例 如 下 : 英 文 姓 名 C H A N M I N G K O N G 請 按 照 身 分 證 上 所 示 的 中 文 姓 名 / 商 用 電 碼 填 寫, 舉 例 如 下 : 中 文 姓 名 陳 明 江 中 文 商 用 電 碼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例 : E ( 2 ) 20. 性 別 F 女 性 或 M 男 性 21. 電 郵 地 址 申 請 人 必 須 提 供 有 效 電 郵 地 址, 以 便 聯 繫 22. 通 訊 地 址 申 請 人 須 用 英 文 大 楷 填 寫 通 訊 地 址, 以 便 考 評 局 將 資 料 輸 入 電 腦, 作 寄 發 文 件 如 評 核 證 及 成 績 通 知 書 之 用 申 請 人 只 須 填 寫 適 用 的 空 格, 不 適 用 者 可 留 空, 舉 例 如 下 : 3
6 室 樓 3 9 座 大 廈 名 稱 M A N T A I H O U S E 屋 邨 名 稱 T S Z M A N E S T A T E 門 牌 號 數 及 街 道 名 稱 地 區 名 稱 T S Z W A N S H A N 地 區 : 香 港 九 龍 新 界 申 請 人 如 需 更 改 通 訊 地 址, 應 以 書 面 通 知 考 評 局, 通 知 書 須 附 上 繳 費 收 據 或 評 核 證 影 印 本 23. 申 請 人 身 分 請 選 取 一 個 適 當 的 身 分, 在 方 格 內 劃 上 號 常 額 教 師 是 指 在 本 地 公 營 學 校 核 准 教 職 員 編 制 內 的 教 師 ; 對 直 接 資 助 及 私 立 學 校 而 言, 是 指 其 教 席 相 當 於 公 營 學 校 常 額 教 席 的 教 師 非 常 額 教 師 是 指 在 本 地 公 營 學 校 核 准 教 職 員 編 制 以 外 的 教 師 ; 對 直 接 資 助 及 私 立 學 校 而 言, 這 些 教 師 的 教 席 均 屬 於 臨 時 性 質 非 教 師 是 指 並 非 以 上 兩 類 人 士 2015/16 學 年 任 教 科 目 申 請 人 須 在 每 個 所 任 教 科 目 ( 英 文 科 普 通 話 科 其 他 科 目 ) 的 方 格 內 劃 上 號 填 寫 報 名 表 : 第 二 部 分 24. 選 報 科 目 / 卷 別 申 請 人 須 在 所 選 科 目 / 卷 別 的 方 格 內 劃 上 號 由 於 口 語 試 場 的 數 目 和 地 區 所 限, 因 此 不 能 提 供 試 場 地 區 選 擇 各 科 目 / 卷 別 的 評 核 詳 情 如 下 : 科 目 卷 別 日 期 時 間 卷 一 聆 聽 與 認 辨 + 下 午 2 時 30 分 至 3 時 15 分 2016 年 1 月 30 日 星 期 六 卷 二 拼 音 下 午 4 時 30 分 至 5 時 ++ 普 通 話 2016 年 2 月 29 日 星 期 一 至 卷 三 口 語 2016 年 3 月 4 日 星 期 五 下 午 5 時 30 分 至 8 時 30 分 月 16 日 星 期 一 至 卷 四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2016 年 4 月 8 日 星 期 五 科 目 卷 別 日 期 時 間 卷 一 閱 讀 上 午 9 時 至 10 時 30 分 卷 三 聆 聽 2016 年 1 月 31 日 星 期 日 上 午 11 時 15 分 至 下 午 12 時 15 分 卷 二 寫 作 下 午 2 時 至 4 時 英 國 語 文 年 2 月 29 日 星 期 一 至 卷 四 口 語 2016 年 3 月 4 日 星 期 五 下 午 5 時 30 分 至 8 時 30 分 月 16 日 星 期 一 至 卷 五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2016 年 4 月 8 日 星 期 五 普 通 話 科 卷 一 的 報 到 時 間 為 下 午 2 時 15 分, 參 加 評 核 者 必 須 準 時 報 到 普 通 話 科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的 口 語 評 核 過 程 將 會 錄 影, 以 供 處 理 評 核 時 的 異 常 事 件 之 用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以 觀 察 課 堂 實 況 的 形 式 進 行, 每 位 參 加 評 核 者 由 一 位 評 核 員 觀 課 一 節 但 為 檢 視 不 同 成 績 等 級 的 評 分 水 平, 大 約 百 分 之 四 十 的 參 加 評 核 者 會 獲 安 排 由 另 一 位 評 核 員 觀 課 第 二 次, 而 在 評 核 初 期 ( 11 月 16 日 星 期 一 至 12 月 11 日 星 期 五 ), 也 會 安 排 部 分 參 加 評 核 者 由 兩 位 評 核 員 共 同 觀 課 一 教 節 4
7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評 核 日 期 由 評 核 員 作 個 別 安 排, 並 於 該 日 期 最 少 5 天 前 通 知 參 加 評 核 者 如 在 2016 年 2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仍 未 獲 安 排 第 一 次 觀 課, 請 於 2016 年 2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5 時 前 致 電 教 育 局 語 文 教 師 資 歷 小 組 查 詢 ( 電 話 : ) 填 寫 報 名 表 : 第 三 部 分 25. 選 報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申 請 人 須 在 報 名 時 附 上 任 教 學 校 行 事 曆 及 學 校 發 出 的 完 整 教 學 時 間 表, 並 註 明 申 請 人 姓 名 繳 費 單 編 號 ( 如 適 用 ) 學 校 名 稱, 以 及 蓋 上 學 校 印 鑑 如 在 評 核 期 內 因 特 殊 理 由 須 離 開 或 暫 時 離 開 教 學 崗 位, 申 請 人 須 在 學 校 行 事 曆 上 註 明 教 育 局 將 視 乎 個 別 情 況 考 慮 是 否 接 受 其 申 請 上 述 資 料 有 任 何 改 動, 申 請 者 須 儘 快 通 知 教 育 局 語 文 教 師 資 歷 小 組 ( 電 話 : , 傳 真 號 碼 : ) 如 報 考 時 沒 有 證 據 證 明 申 請 人 在 評 核 期 間 [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至 2016 年 4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任 教 報 考 的 語 文 科 目, 教 育 局 將 不 會 接 受 其 申 請 26.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一 卷 由 教 育 局 負 責 評 核 申 請 人 必 須 是 在 本 地 公 營 學 校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或 提 供 全 面 課 程 的 私 立 日 間 中 小 學 任 教 的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申 請 人 須 確 保 能 提 供 實 際 的 課 室 環 境 供 評 核 員 進 行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評 核, 方 可 選 報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選 報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教 師 須 屬 於 以 下 其 中 一 個 教 師 身 分 類 別 英 文 科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任 教 英 文 科 的 常 額 教 師 ; 及 最 少 於 卷 1-4 已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沒 有 任 教 英 文 科 的 教 師 ; 及 在 2000/01 至 2014/15 學 年 期 間 任 何 學 年 內, 曾 任 教 英 文 科 而 未 能 如 期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或 曾 應 考 卷 五 而 未 能 達 到 該 卷 的 能 力 要 求 ; 及 已 獲 任 教 學 校 同 意, 調 動 有 關 教 節 作 補 考 之 用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任 教 英 文 科 或 擔 任 英 文 科 協 作 教 學 的 非 常 額 教 師 例 如 : 學 校 自 資 聘 用 / 以 特 殊 撥 款 聘 用 的 教 師, 日 薪 代 課 教 師, 及 獨 立 擔 任 教 學 職 務 的 教 學 助 理 等 ; 或 2015/16 學 年 擔 任 英 文 科 協 作 教 學 的 常 額 教 師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任 教 普 通 話 科 的 常 額 教 師 ; 及 最 少 於 卷 1-3 已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沒 有 任 教 普 通 話 科 的 教 師 ; 及 在 2000/01 至 2014/15 學 年 期 間 任 何 學 年 內, 曾 任 教 普 通 話 科 而 未 能 如 期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或 曾 應 考 卷 四 而 未 能 達 到 該 卷 的 能 力 要 求 ; 及 已 獲 任 教 學 校 同 意, 調 動 有 關 教 節 作 補 考 之 用 教 師 為 2015/16 學 年 任 教 普 通 話 科 或 擔 任 普 通 話 科 協 作 教 學 的 非 常 額 教 師 例 如 : 學 校 自 資 聘 用 / 以 特 殊 撥 款 聘 用 的 教 師, 日 薪 代 課 教 師, 及 獨 立 擔 任 教 學 職 務 的 教 學 助 理 等 ; 或 2015/16 學 年 擔 任 普 通 話 科 協 作 教 學 的 常 額 教 師 查 詢 27. 有 關 評 核 安 排 的 問 題, 可 聯 絡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修 頓 中 心 12 樓 ; 電 話 : ; 傳 真 : 及 電 郵 地 址 :lpat@hkeaa.edu.hk) 有 關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及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事 宜, 可 聯 絡 教 育 局 語 文 教 師 資 歷 小 組 (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1 樓 1107 室 ; 電 話 : ; 傳 真 : 及 電 郵 地 址 : ltq@edb.gov.hk) 有 關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的 準 則, 請 參 閱 教 育 局 網 頁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報 名 須 知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More information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014 CTA Exam Reg Form
2014 年 全 國 註 冊 稅 務 師 執 業 資 格 考 試 - 報 考 條 件 及 有 關 注 意 事 項 ( 一 ) 報 考 對 象 凡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 含 港 澳 居 民 ), 符 合 規 定 報 考 條 件 的, 可 申 請 參 加 全 國 註 冊 稅 務 師 執 業 資 格 考 試 ( 二 ) 報 考 條 件 1 具 備 下 列 任 何 條 件 之 一 的 人
More information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4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More information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1. 簡 介... 1 2. 設 立 帳 戶... 1 2.1 帳 戶 登 記... 1 2.2 重 設 登 入 密 碼... 2 3. 考 試 報 名... 3 3.1 登 入 報 名 系 統... 3 3.2 考 生 資 料... 3 3.3 科 目 選 擇... 4 3.4 曾 應 考
使 用 者 手 冊 考 試 報 名 自 修 生 適 用 版 本 1.0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保 留 版 權 2017 Hong Kong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All Rights Reserved 2017 目 錄 1. 簡 介... 1 2. 設 立 帳 戶... 1 2.1 帳 戶 登 記... 1 2.2 重 設 登 入 密
More information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屋 宇 署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作 業 備 考 ADM-6 結 構 及 岩 土 設 計 使 用 的 電 腦 程 式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或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可 以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作 計 算 分 析 來 輔 助 其 設 計, 或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製 備 呈 交 予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的
More information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APPLICATION FORM
申 請 表 格 附 錄 A 申 請 登 記 參 加 醫 療 券 計 劃 疫 苗 資 助 計 劃 及 基 層 醫 療 指 南 登 記 參 考 編 號 : ( 此 欄 不 必 填 寫 ) 受 文 人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政 府 ) 衞 生 署 署 長 代 收 第 一 部 分 與 此 申 請 有 關 的 計 劃 / 項 目 及 釋 義 本 人 ( 申 請 人 ), 個 人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辦 理 事 項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16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 一 )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 四 ) 週 一 至 週 五 08:30-12:00 / 14:00-17:00 105 年 8 月 1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NCKU elearning Manual
成 績 一 簡 介... 3 二 成 績 彙 總... 4 三 瀏 覽 成 績... 7 1. 成 績 分 析 長 條 圖... 7 2. 成 績 單... 7 3. 用 戶 報 告... 11 四 類 別 和 項 目... 12 1. 簡 單 檢 視... 12 2. 完 整 檢 視... 15 五 成 績 匯 入... 16 六 成 績 匯 出... 19 1. 成 績 登 錄 檔... 19
More information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and Basic Law Test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 學 位 /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 以 下 簡 稱 基 本 法 測 試 ) (2016 年 12 月 在 香 港 境 外 舉 行 的 考 試 ) 常 見 問 題 關 於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問 1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等 級 為 何? 答 1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成 績 分 為 二 級 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修 習 辦 法 及 教 育 部 104 年 5 月 26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40059249A 號 函 辦 理 之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大 學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學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03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工 作 日 程 表 10.0.1 修 訂 月 日 星 期 輔 導 工 作 小 組 工 作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各 校 應 配 合 之 工 作 備 註 1 1 寒 假 開 始 日 年 假 天 1 1 10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1 19 調 查 各 國 民 小 學 ( 含 特 教 班 ) 暨
More information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資 料 庫 中 之 專 家 學 者, 應 具
More information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臺 北 市 105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英 語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要 點 二 臺 北 市 105 年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三 臺 北 市 105 年 國 民 小 學 全 面 實
More information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f6_pday_ki
中 六 級 家 長 講 座 2012-02-19 大 學 聯 合 招 生 申 請 及 其 他 升 學 出 路 內 容 包 括 大 學 聯 招 (JUPAS) 大 學 聯 招 以 外 的 本 地 大 學 學 位 本 地 副 學 位 課 程 國 內 升 學 台 灣 升 學 本 校 中 六 重 讀 大 學 聯 合 招 生 辦 法 (JUPAS) 本 校 所 有 中 六 級 學 生 已 完 成 大 學 聯
More information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2.26 核 定 日 期 星 期 辦 理 事 項 版 承 辦 單 位 104 年 12 月 18 日 函 請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調 查 缺 額 105 年 3 月 1 日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表 研 擬 應 考 須 知 及 報 名 書 表 彙 整 缺 額 設 定 考 試 類 科
More information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2016 2 29 1933 S 30 30 571 571W www.hkexnews.hkwww.sinco-pharm.com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及 促 進 民 間 參 與 公 共 建 設 甄 審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一、主辦單位
2015 年 中 國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聯 合 招 收 華 僑 港 澳 台 地 區 學 生 考 詴 ( 澳 門 區 ) 問 題 解 答 ( 報 名 篇 ) 報 名 資 格 1. 報 考 聯 考 ( 澳 門 區 ) 的 資 格 為 何? 答 : 凡 屬 港 澳 及 台 灣 地 區 的 高 中 三 ( 中 六 ) 畢 業 程 度 預 科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歷, 並 符 合 招 生 簡 章 的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管 轄 單 位 :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初 訂 日 期 :104.4.13 核 定 日 期 :104.4.13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行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效 率 及 決 策 能 力,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