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录"

Transcription

1 2016 届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南 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学 生 处 重 庆 市 大 学 中 专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服 务 中 心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月 编 印 - 1 -

2 致 2016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的 一 封 信 亲 爱 的 2016 届 毕 业 生 同 学 : 你 们 好! 几 年 前, 你 们 带 着 对 未 来 美 好 的 憧 憬 怀 着 对 知 识 的 渴 望 进 入 大 学 校 园 岁 月 荏 苒, 光 阴 似 箭, 转 眼 间 你 们 已 从 懵 懂 少 年 成 长 为 祖 国 栋 梁, 即 将 结 束 难 忘 的 大 学 生 活, 肩 负 起 国 家 社 会 家 庭 的 重 任, 面 对 人 生 新 的 抉 择 在 即 将 踏 上 新 的 人 生 征 程 之 时, 衷 心 地 祝 福 你 们 在 就 业 道 路 上 一 帆 风 顺, 心 想 事 成! 2016 年, 我 市 2016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将 达 到 21.1 万 人 由 于 受 金 融 危 机 的 持 续 影 响,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在 正 视 困 难 的 同 时 我 们 也 要 看 到,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不 断 深 入,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进 一 步 完 善, 特 别 是 党 的 十 八 大 提 出 了 要 努 力 办 好 人 民 满 意 的 教 育 的 方 针, 这 些 都 为 毕 业 生 就 业 提 供 了 更 有 利 的 条 件 困 难 与 希 望 同 在, 机 遇 与 挑 战 并 存, 希 望 广 大 毕 业 生 走 好 择 业 的 第 一 步 在 此, 给 你 们 提 几 点 建 议 : 一 认 清 形 势, 树 立 正 确 的 就 业 观 念 随 着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从 精 英 教 育 向 大 众 化 教 育 的 转 变, 高 校 毕 业 生 也 进 入 了 一 个 大 众 化 就 业 的 时 代, 高 校 毕 业 生 日 益 成 为 社 会 普 通 的 劳 动 者, 成 为 社 会 新 增 劳 动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树 立 正 确 的 择 业 就 业 观 念, 既 是 适 应 当 前 严 峻 就 业 形 势 的 需 要, 也 对 同 学 们 的 自 身 发 展 有 好 处 希 望 大 家 对 目 前 面 临 的 严 峻 就 业 形 势 有 清 醒 认 识, 合 理 准 确 地 自 我 定 位, 树 立 大 众 化 的 就 业 观, 强 化 普 通 劳 动 者 的 意 识, 以 积 极 良 好 的 心 态 对 待 就 业, 做 好 积 - 2 -

3 极 的 准 备, 找 到 适 合 自 己 的 工 作 二 扎 根 基 层, 让 青 春 在 基 层 闪 光 基 层 是 有 志 青 年 奋 斗 成 才 的 必 由 之 路, 是 高 校 毕 业 生 了 解 国 情 磨 炼 意 志 砥 砺 品 格 的 重 要 途 径, 是 经 受 锻 炼 发 挥 才 智 成 就 事 业 的 广 阔 舞 台 基 层 条 件 可 能 很 艰 苦, 但 艰 苦 的 条 件 既 能 磨 炼 人, 又 能 造 就 人, 大 学 生 在 基 层 社 会 实 践 的 丰 富 经 历 和 阅 历, 必 将 增 长 自 身 的 才 干 和 能 力 青 春 只 有 在 为 祖 国 和 人 民 的 真 诚 奉 献 中 才 能 更 加 绚 丽 多 彩, 人 生 只 有 融 入 国 家 和 民 族 的 伟 大 事 业 中 才 能 闪 闪 发 光 在 此, 希 望 广 大 毕 业 生 同 学 树 立 报 效 祖 国 志 在 四 方 的 理 想 抱 负, 把 祖 国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放 在 首 位, 自 觉 到 基 层 到 艰 苦 地 区 到 祖 国 需 要 的 地 方 建 功 立 业, 努 力 成 为 既 有 现 代 科 学 文 化 知 识, 又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验 的 优 秀 人 才 三 自 主 创 业, 以 灵 活 方 式 实 现 就 业 近 几 年, 国 家 和 各 地 为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业 自 谋 职 业 出 台 了 大 量 的 扶 持 政 策, 引 导 部 分 毕 业 生 通 过 自 主 创 业 自 谋 职 业 实 现 了 自 己 的 人 生 理 想 从 长 远 看, 随 着 产 业 结 构 的 调 整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的 转 变, 自 主 创 业 自 谋 职 业 必 将 成 为 更 多 同 学 的 选 择 和 共 识 自 主 创 业 自 谋 职 业 的 就 业 方 式 能 够 充 分 调 动 自 我 主 观 能 动 性 和 工 作 热 情, 是 实 现 人 生 理 想 体 现 人 生 价 值 的 有 利 而 广 阔 的 舞 台 四 珍 惜 机 会, 切 勿 错 失 就 业 良 机 在 求 职 过 程 中, 一 些 同 学 不 珍 惜 已 掌 握 在 手 中 的 就 业 机 会, 总 把 希 望 寄 托 在 更 好 的 用 人 单 位 上, 这 是 不 理 智 的 做 法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每 个 人 的 职 业 生 涯 都 在 不 断 调 整, 终 身 在 一 个 岗 位 上 的 可 能 性 已 经 越 来 越 小 建 议 同 学 - 3 -

4 们 从 自 身 实 际 出 发, 本 着 先 就 业 后 择 业 的 心 态, 积 极 参 与 就 业 竞 争, 珍 惜 每 一 个 岗 位, 抓 住 就 业 机 会, 在 工 作 中 不 断 提 升 自 己 的 能 力, 积 累 经 验 和 阅 历, 铺 就 完 美 的 职 业 生 涯 之 路 五 树 立 品 德, 努 力 提 高 自 身 素 养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健 康 的 思 想 情 操 坚 定 的 政 治 方 向 远 大 的 理 想 抱 负 诚 实 守 信 的 人 生 态 度 是 毕 业 生 成 长 成 才 的 重 要 条 件, 同 时 也 是 用 人 单 位 选 择 人 才 时 最 看 重 的 要 素 对 用 人 单 位 而 言, 学 生 的 道 德 品 质 和 自 身 素 养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他 对 未 来 工 作 的 实 践 态 度 希 望 大 家 能 理 性 地 分 析 自 身 的 优 势 和 不 足, 努 力 提 高 自 身 综 合 素 质, 以 充 分 的 准 备 迎 接 崭 新 的 挑 战, 认 认 真 真 做 人, 踏 踏 实 实 做 事, 为 中 华 民 族 的 伟 大 复 兴 贡 献 自 己 的 力 量 各 位 同 学, 火 热 的 青 春 之 花 正 等 待 着 绽 放, 你 们 辉 煌 的 人 生 之 路 即 将 翻 开 崭 新 的 一 页 在 你 们 斗 志 昂 扬 整 装 待 发 之 际, 请 再 次 接 受 我 们 真 诚 的 祝 福, 祝 你 们 在 就 业 的 道 路 上 一 帆 风 顺, 创 造 出 美 好 的 未 来!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月 - 4 -

5 目 录 政 策 解 答 基 层 就 业 6 自 主 创 业 13 参 军 入 伍 25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招 录 ( 聘 ) 38 就 业 见 习 41 科 研 助 理 42 就 业 援 助 45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促 进 计 划 50 办 事 指 南 报 到 改 派 54 档 案 托 管 56 学 历 认 证 59 求 职 导 航 就 业 指 导 62 劳 动 合 同 67 双 选 安 排 74 信 息 获 取 81 通 讯 联 络

6 政 策 解 答 基 层 就 业 1. 什 么 是 基 层 就 业? 基 层 就 业 就 是 到 城 乡 基 层 工 作 国 家 近 几 年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优 惠 政 策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积 极 参 加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城 市 社 区 建 设 和 应 征 入 伍 一 般 来 讲, 基 层 既 包 括 广 大 农 村, 也 包 括 城 市 街 道 社 区 ; 既 涵 盖 县 级 以 下 党 政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也 包 括 社 会 团 体 非 公 有 制 组 织 和 中 小 企 业 ; 既 包 含 自 主 创 业 自 谋 职 业, 也 包 括 艰 苦 行 业 和 艰 苦 岗 位 2. 国 家 鼓 励 毕 业 生 到 基 层 就 业 的 主 要 优 惠 政 策 包 括 哪 些? (1) 对 到 农 村 基 层 和 城 市 社 区 从 事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工 作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符 合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条 件 并 在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的,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促 进 就 业 政 策 的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2) 对 到 农 村 基 层 和 城 市 社 区 其 他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就 业 的, 给 予 薪 酬 或 生 活 补 贴, 同 时 按 规 定 参 加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3) 对 到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县 以 下 农 村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并 履 行 一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以 及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按 规 定 实 施 相 应 的 学 费 补 偿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4) 对 具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研 究 生 招 录 和 事 业 单 位 选 聘 时 实 行 优 先, 在 地 市 级 以 上 党 政 机 关 考 录 公 务 员 时 也 要 进 一 步 扩 大 招 考 录 用 的 比 例 - 6 -

7 3. 什 么 是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所 谓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包 括 村 官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乡 村 扶 贫, 以 及 城 市 社 区 的 法 律 援 助 就 业 援 助 社 会 保 障 协 理 文 化 科 技 服 务 养 老 服 务 残 疾 人 居 家 服 务 廉 租 房 配 套 服 务 等 岗 位 4. 什 么 是 其 他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在 街 道 社 区 乡 镇 等 基 层 开 发 或 设 立 的 相 应 的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部 分 由 政 府 出 资, 或 由 相 关 组 织 和 单 位 出 资 所 安 排 使 用 的 人 员 按 规 定 享 受 相 关 补 贴 5. 什 么 是 公 益 性 岗 位? 什 么 是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由 政 府 出 资 开 发, 以 满 足 社 区 及 居 民 公 共 利 益 为 目 的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岗 位 公 益 性 岗 位 优 先 安 排 困 难 人 员 或 特 殊 群 体, 并 从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中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岗 位 补 贴 街 道 ( 社 区 ) 或 其 它 经 批 准 的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安 排 就 业 困 难 和 零 就 业 家 庭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从 事 公 益 性 岗 位 工 作, 并 对 聘 用 人 员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统 一 发 放 工 资 统 一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签 订 半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由 当 地 财 政 对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补 贴 6. 什 么 是 公 益 性 岗 位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符 合 公 益 性 岗 位 条 件 的 用 人 单 位 招 用 就 业 困 难 和 零 就 业 家 庭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并 按 规 定 为 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后, 政 府 从 当 地 财 政 再 就 业 资 金 中 给 予 用 人 单 位 的 资 金 补 助 7. 到 基 层 就 业 如 何 办 理 户 口 档 案 党 团 关 系 等 手 续? 对 到 西 部 县 以 下 基 层 单 位 和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行 来 去 - 7 -

8 自 由 的 政 策, 户 口 可 留 在 原 籍 或 根 据 本 人 意 愿 迁 往 就 业 地 区 ; 人 事 档 案 原 则 上 统 一 转 至 服 务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政 府 人 事 部 门, 由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所 属 的 人 才 交 流 机 构 提 供 免 费 人 事 代 理 服 务 ; 党 团 组 织 关 系 转 至 服 务 单 位, 对 服 务 期 间 积 极 要 求 入 党 的, 由 乡 镇 一 级 党 组 织 按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8. 什 么 是 特 岗 计 划? 为 优 化 农 村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提 高 教 师 队 伍 整 体 素 质, 大 力 实 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特 岗 计 划 是 重 庆 市 按 照 教 育 部 人 事 部 中 央 编 办 关 于 实 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的 通 知 ( 教 师 号 ) 文 件 精 神, 由 市 教 委 会 同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编 办 大 力 实 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 简 称 特 岗 计 划 ) 9. 中 央 有 关 部 门 实 施 了 哪 些 基 层 就 业 项 目? 近 年 来, 中 央 各 有 关 部 门 主 要 组 织 实 施 了 4 个 引 导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基 层 就 业 的 专 门 项 目, 包 括 :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四 部 门 从 2003 年 起 组 织 实 施 的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 中 组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教 育 部 等 八 部 门 从 2006 年 开 始 组 织 实 施 的 三 支 一 扶 (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 计 划 ;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央 编 办 等 四 部 门 从 2006 年 开 始 组 织 实 施 的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 中 组 部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部 门 从 2008 年 起 组 织 实 施 的 选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村 任 职 工 作 10. 什 么 是 三 支 一 扶 招 募 计 划? 根 据 人 社 部 的 统 一 部 署, 我 市 每 年 招 募 400 名 左 右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 8 -

9 层 服 务, 服 务 期 限 为 2 年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岗 位 为 乡 镇 文 化 劳 动 社 保 农 技 服 务 医 疗 卫 生 农 村 水 文 水 利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村 建 计 划 生 育 等 事 业 单 位 紧 缺 急 需 专 业 的 岗 位 11. 三 支 一 扶 选 拔 原 则 及 招 募 流 程 是 什 么?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坚 持 专 业 对 口 党 员 学 生 干 部 和 回 原 籍 优 先 的 原 则, 按 照 自 愿 报 名 资 格 初 审 笔 试 资 格 复 审 体 检 面 试 考 察 公 示 调 剂 派 遣 等 程 序 组 织 招 募 工 作, 严 把 入 关 口, 将 农 村 基 层 紧 缺 急 需 的 优 秀 高 校 毕 业 生 选 拔 到 三 支 一 扶 项 目 中 来 12.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能 够 享 受 哪 些 政 策 待 遇? ( 一 ) 工 作 生 活 补 贴 和 社 会 保 险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补 贴 标 准 参 照 区 县 ( 自 治 县 ) 乡 镇 新 聘 用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收 入 水 平 确 定, 并 随 之 同 步 调 整 补 贴 按 月 发 放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间, 按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工 作 人 员, 由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力 社 保 局 负 责 统 一 组 织, 各 用 人 单 位 依 据 现 行 社 会 保 险 有 关 规 定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 二 ) 服 务 期 满 促 进 就 业 工 作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满 后 不 再 留 岗 延 续, 不 直 接 考 察 聘 用 为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不 使 用 事 业 编 制 进 行 政 策 托 底 鼓 励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实 现 就 业 (1) 全 市 拿 出 一 定 名 额 面 向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定 向 招 聘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2)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服 务 期 满 1 年 且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的, 由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力 社 保 局 按 程 序 报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核 准 后, 可 通 - 9 -

10 过 考 核 招 聘 的 方 式 直 接 聘 用 为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3)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通 过 招 录 ( 聘 ) 考 试 到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的, 其 服 务 年 限 计 算 为 工 龄 (4) 鼓 励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满 后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实 现 就 业 自 主 择 业 和 自 主 创 业 的, 享 受 国 办 发 号 文 件 规 定 的 各 项 优 惠 政 策, 并 按 重 庆 市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给 予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指 导 服 务 和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支 持 (5) 市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力 社 保 局 所 属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和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积 极 为 服 务 期 满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提 供 免 费 就 业 培 训 就 业 指 导 就 业 推 荐 等 公 共 服 务 积 极 组 织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参 加 高 校 毕 业 生 专 场 招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网 络 招 聘 月 等 活 动, 及 时 提 供 就 业 政 策 招 聘 活 动 安 排 和 就 业 岗 位 信 息, 搭 建 供 需 对 接 平 台 (6)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经 区 县 ( 自 治 县 ) 人 力 社 保 局 推 荐, 可 聘 用 为 城 乡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和 社 区 公 益 性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7)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2 年 内 报 考 研 究 生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8) 招 募 到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医 学 专 业 毕 业 的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服 务 期 满 1 年 后 可 根 据 执 业 医 师 法 的 规 定 报 名 参 加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13. 什 么 是 选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村 任 职? 2008 年, 中 组 部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出 台 了 关 于 印 发 < 关 于 选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村 任 职 工 作 的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用 五 年 时 间 选 聘 10 万 名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担 任 村 委 会 主 任 助 理 村 党 支 部 书 记 助 理 或

11 团 支 部 书 记 副 书 记 等 职 务 选 聘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村 工 作 期 限 一 般 为 2-3 年 14. 选 聘 到 村 任 职 的 对 象 是 什 么?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选 聘 对 象 为 30 岁 以 下 应 届 和 往 届 毕 业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的 毕 业 生, 重 点 是 应 届 毕 业 和 毕 业 1 至 2 年 的 本 科 生 研 究 生, 原 则 上 为 中 共 党 员 ( 含 预 备 党 员 ), 非 中 共 党 员 的 优 秀 团 干 部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也 可 以 选 聘 基 本 条 件 是 :(1)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好, 作 风 踏 实, 吃 苦 耐 劳,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强 (2) 学 习 成 绩 良 好, 具 备 一 定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3) 自 愿 到 农 村 基 层 工 作 (4) 身 体 健 康 此 外, 参 加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团 中 央 等 部 门 组 织 的 到 农 村 基 层 服 务 的 三 支 一 扶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等 活 动 期 满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本 人 自 愿 且 具 备 选 聘 条 件 的, 经 组 织 推 荐 可 作 为 选 聘 对 象 15. 选 聘 到 村 任 职 的 程 序 是 什 么? 选 聘 工 作 一 般 通 过 个 人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组 织 考 察 体 检 公 示 决 定 聘 用 培 训 上 岗 等 程 序 进 行 16. 什 么 是 选 调 生? 各 级 组 织 部 门 有 计 划 的 从 高 等 院 校 选 调 品 学 兼 优 的 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到 基 层 工 作, 作 为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后 备 人 选 的 主 要 来 源 进 行 重 点 培 养, 从 中 挑 选 出 优 秀 分 子, 逐 级 补 充 到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队 伍 中 去 这 批 毕 业 生 简 称 选 调 生 17. 选 调 对 象 是 哪 些? 2015 年 应 届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国 ( 境 ) 外 2015 年 应 届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18. 选 调 条 件 有 什 么?

12 (1)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好, 拥 护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 (2) 有 志 于 从 事 党 政 工 作, 有 较 强 的 吃 苦 精 神 和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发 展 潜 力 较 大 ; (3) 身 心 健 康, 符 合 录 用 公 务 员 的 体 检 要 求 ; (4) 在 校 期 间 未 受 过 纪 律 处 分 ; (5) 法 律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19. 如 何 咨 询 有 关 选 派 大 学 生 到 基 层 就 业 方 面 的 问 题? (1) 涉 及 三 支 一 扶 政 策 方 面 的 问 题 咨 询 重 庆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处 ( 电 话 : ) (2) 涉 及 选 调 生 西 部 青 年 志 愿 者 政 策 方 面 的 问 题 咨 询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组 织 一 处 ( 电 话 : ) 重 庆 市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指 导 中 心 ( 电 话 : ) (3) 涉 及 特 岗 教 师 政 策 问 题, 请 咨 询 市 教 委 人 事 处 :

13 自 主 创 业 20. 我 市 自 主 创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哪 些 优 惠 政 策? 一 是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毕 业 学 年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的, 根 据 其 获 得 创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及 创 业 情 况, 按 规 定 给 予 培 训 补 贴 二 是 入 住 孵 化 基 地 发 展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办 的 小 企 业 和 微 型 企 业 可 优 先 入 住 我 市 各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孵 化 发 展, 享 有 场 租 减 免 创 业 指 导 事 务 代 理 市 场 推 广 等 创 业 孵 化 服 务 三 是 微 企 优 惠 政 策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办 的 微 型 企 业, 财 政 给 予 不 超 过 注 册 资 本 金 50% 的 补 助 资 金 ; 除 享 受 国 家 和 我 市 对 中 小 企 业 及 特 定 行 业 区 域 环 节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外, 符 合 规 定 的 企 业 其 所 得 税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优 惠 政 策, 其 实 际 缴 付 的 所 有 税 收 中 地 方 留 存 部 分, 以 微 型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金 等 额 为 限, 按 规 定 实 行 补 贴 ; 办 理 证 照 年 检 年 审 等 手 续,3 年 内 免 收 行 政 性 收 费 ; 可 按 规 定 申 请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和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贷 款, 并 按 规 定 享 受 财 政 贴 息 四 是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办 的 小 微 企 业, 招 用 应 届 毕 业 生 并 与 其 签 订 1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的, 按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鼓 励 支 持 高 校 毕 业 生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灵 活 就 业, 对 符 合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条 件 的 灵 活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按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五 是 持 就 业 创 业 证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毕 业 年 度 内 ( 指 毕 业 所 在 自 然 年, 即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的,3 年 内 按 每 户 每 年 8000 元 为 限 额 依 次 扣 减 其 当 年 实 际 应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六 是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业 的, 从 毕 业 学 年 起 可 申 请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并 按 规 定 享 受 财 政 贴 息 政 策 全 市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借 款 期 限 由 1 年 放 宽 到 2 年, 担 保 基 金 投 放 比 例 从 1:5 提 高

14 到 1:10, 贷 款 额 度 从 不 超 过 8 万 至 10 万 元 提 高 到 不 超 过 15 万 元, 对 合 伙 经 营 和 组 织 起 来 创 业 就 业 并 吸 纳 就 业 人 员 达 到 一 定 数 量 的, 可 申 请 不 超 过 200 万 的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七 是 鼓 励 网 络 创 业 创 新 创 业 对 大 学 生 注 册 创 办 电 子 商 务 及 软 件 开 发 类 的 小 微 企 业, 资 助 其 一 台 电 脑 对 创 办 的 创 意 类 小 微 企 业, 给 予 不 超 过 5 万 元 的 创 业 补 助 设 立 创 新 创 业 奖 励 资 金, 对 大 学 生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发 明 专 利 等 项 目 并 入 驻 孵 化 基 地 创 业 的 给 予 奖 励 在 电 子 商 务 网 络 平 台 开 班 网 店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和 贴 息 政 策 21. 如 何 注 册 筹 办 经 济 实 体? 筹 办 注 册 经 济 实 体 首 先 需 要 寻 找 企 业 落 户 场 所, 然 后 注 册 独 立 的 经 济 实 体 完 整 的 注 册 企 业 的 程 序 包 括 : 准 备 经 营 场 地 开 具 有 关 房 产 证 明 企 业 名 称 登 记 领 取 并 填 写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表 准 备 ( 提 交 )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办 理 有 关 前 置 审 批 手 续 办 理 入 资 验 资 手 续 领 取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22. 什 么 是 微 型 企 业, 申 请 微 型 企 业 扶 持 需 要 哪 些 条 件? 凡 注 册 资 本 在 15 万 元 以 内 雇 员 ( 含 投 资 者 ) 在 20 人 以 下 的 企 业 为 微 型 企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返 乡 农 民 工 失 业 人 员 以 及 军 队 复 员 人 员 等 四 类 人 群 新 创 办 的 科 技 创 新 电 子 商 务 节 能 环 保 文 化 创 意 特 色 效 益 农 业 等 鼓 励 类 微 型 企 业, 可 申 请 创 业 补 助 和 创 业 扶 持 贷 款 申 办 条 件 : (1) 具 有 本 市 户 籍 ( 含 集 体 户 口 ); (2) 属 于 四 类 人 群, 即 高 等 院 校 ( 本 科 硕 士 博 士 ) 毕 业 生 返 乡 农 民 工 失 业 人 员 军 队 复 员 人 员 等 等 ;

15 (3) 具 有 创 业 能 力 ; (4) 无 在 办 企 业 ; (5) 属 于 四 类 人 群 的 申 请 人 出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全 体 投 资 人 出 资 额 的 50%; (6) 其 他 应 当 具 备 的 条 件 23. 微 型 企 业 有 哪 些 扶 持 政 策? 微 型 企 业 可 享 受 以 下 优 惠 政 策 :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补 助 微 型 企 业 税 收 扶 持 政 策 减 轻 涉 企 规 费 负 担 微 型 企 业 融 资 扶 持 微 型 企 业 代 账 补 助 微 型 企 业 会 展 补 贴 微 型 企 业 场 所 租 金 补 贴 微 型 企 业 信 用 保 险 补 贴 微 型 企 业 电 子 商 务 专 项 运 营 补 助 微 型 企 业 水 电 等 运 营 费 用 补 助 微 型 企 业 技 术 设 备 购 置 补 助 微 型 企 业 商 业 贷 款 贴 息 补 助 24. 从 外 地 来 重 庆 读 书 的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可 不 可 以 享 受 微 型 企 业 扶 持 政 策? 从 外 地 来 重 庆 读 书 的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只 要 其 户 口 ( 包 括 集 体 户 口 ) 还 在 重 庆, 就 可 以 申 请 享 受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政 策 从 重 庆 到 外 地 读 书 的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只 要 户 口 迁 回 重 庆, 也 可 以 申 请 享 受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政 策 25. 申 请 享 受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有 哪 些? 申 请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的 创 业 者, 应 当 向 居 住 地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申 请 书 ; (2) 身 份 证 明 ; (3) 户 口 簿 ; (4) 居 住 证 明 ;

16 (5) 属 于 四 类 人 群 的 证 明 材 料 ; (6)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居 住 地 与 身 份 证 明 或 户 口 簿 载 明 的 住 址 一 致 的, 申 请 人 可 不 提 交 居 住 证 明 26. 在 校 大 学 生 创 办 微 型 企 业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在 校 大 学 生 ( 含 高 职 专 科 本 科 硕 士 博 士 ) 创 办 微 型 企 业, 须 具 有 本 市 户 籍 ( 含 集 体 户 口 ) 无 在 办 企 业 出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企 业 全 体 投 资 人 出 资 总 额 的 50% 等 条 件 允 许 在 校 大 学 生 申 办 微 型 企 业 的 时 间 原 则 上 限 定 为 毕 业 年 度 内 在 校 大 学 生 创 办 微 型 企 业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文 化 创 意 信 息 技 术 及 高 新 技 术 等 产 业 ; 所 创 办 企 业 经 营 注 册 地 应 为 各 大 学 创 业 园 科 技 园 及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等 27. 在 校 大 学 生 创 办 微 型 企 业 有 哪 些 程 序? (1) 证 照 办 理, 包 括 企 业 核 名 营 业 执 照 办 理 获 取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刻 章 办 理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银 行 开 户 (2)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培 训, 取 得 微 型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后 申 请 创 业 培 训, 网 上 提 交 申 请, 时 间 5 天, 吃 住 全 免 费 (3)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补 助 申 请 已 参 加 培 训 成 立 时 间 在 2 个 月 以 上, 且 正 常 极 影 的 微 型 企 业 申 请 创 业 补 助 (4) 创 业 情 况 回 访 辖 区 工 商 所 根 据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补 助 申 请 情 况, 对 其 经 营 情 况 进 行 回 访 (5) 创 业 补 助 初 审 区 县 工 商 局 微 企 科 根 据 工 商 所 回 访 情 况 和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培 训 情 况, 开 展 创 业 补 助 初 审 并 提 出 创 业 补 助 资 金 金 额 的 建 议

17 (6) 创 业 补 助 评 审 区 县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补 助 评 审 小 组 成 员 根 据 初 审 情 况 开 展 评 审 (7) 创 业 补 助 公 示 评 审 结 束 后, 评 审 结 果 由 工 商 局 工 商 所 乡 镇 街 道 三 级 进 行 公 示

18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扶 持 相 关 政 策 可 以 登 录 重 庆 市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网 ( 查 询, 也 可 向 市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咨 询 ( 联 系 电 话 : ) 28. 小 微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有 哪 些? (1)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免 征 收 部 分 小 微 企 业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规 定 :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对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中 月 销 售 额 不 超 过 2 万 元 的 企 业 或 非 企 业 性 单 位, 暂 免 征 收 增 值 税 ; 对 营 业 税 纳 税 人 中 月 营 业 额 不 超 过 2 万 元 的 企 业 或 非 企 业 性 单 位, 暂 免 征 收 营 业 税 (2)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支 持 小 微 企 业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规 定 : 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对 月 销 售 额 2 万 元 ( 含 本 数, 下 同 ) 至 3 万 的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免 征 增 值 税 ; 对 月 营 业 额 2 万 元 至 3 万 元 的 营 业 税 纳 税 人, 免 征 营 业 税 29. 如 何 申 领 就 业 创 业 证? 毕 业 年 度 内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校 期 间 凭 学 生 证 向 就 业 创 业 地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申 领 就 业 创 业 证, 或 委 托 所 在 高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向 当 地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代 为 申 领 就 业 创 业 证 ; 毕 业 年 度 内 高 校 毕 业 生 离 校 后 直 接 向 就 业 创 业 地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申 领 就 业 创 业 证

19 30. 什 么 是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是 指 通 过 政 府 出 资 设 立 担 保 基 金, 委 托 担 保 机 构 提 供 贷 款 担 保, 由 经 办 商 业 银 行 发 放, 以 解 决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待 就 业 人 员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自 筹 资 金 不 足 的 一 项 贷 款 业 务 31. 大 学 生 如 何 申 请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1) 借 款 人 申 请 贷 款 时, 持 工 商 税 务 核 发 的 工 商 登 记 证 税 务 登 记 证, 抵 ( 质 ) 押 物 清 单 或 担 保 合 同 以 及 本 人 有 效 证 件 到 所 在 地 社 区 居 委 会 申 请 ; (2) 社 区 居 委 会 审 查 符 合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的 条 件 和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的 担 保 抵 ( 质 ) 押 条 件 后,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所 在 地 街 道 ( 乡 镇 ) 推 荐 ; (3) 街 道 ( 乡 镇 ) 按 重 庆 市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办 法 ( 渝 再 就 业 办 字 号 ) 第 七 条 第 十 二 条 初 审 同 意 后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所 在 地 区 县 ( 自 治 县 )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区 县 ( 自 治 县 )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会 同 财 政 部 门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结 审 查 汇 总, 并 将 相 关 资 料 送 到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4)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不 同 意 贷 款 的, 应 注 明 原 因 并 将 资 料 返 还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 同 意 贷 款 的, 可 通 知 借 款 人 办 理 相 关 手

20 续, 完 善 贷 款 抵 ( 质 ) 押 担 保 等 手 续 后,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借 款 人 发 放 贷 款 合 伙 经 营 实 体 或 小 企 业 可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其 户 口 所 在 地 或 企 业 经 营 所 在 地 社 区 居 委 会 申 请 小 额 担 保 贷 32.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的 额 度 是 多 少? 财 政 贴 息 资 金 支 持 的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额 度 为 高 校 毕 业 生 贷 款 额 度 不 超 过 10 万 元,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额 度 不 超 200 万 元 对 合 伙 经 营 和 组 织 起 来 就 业 的, 妇 女 人 均 贷 款 额 度 不 超 过 10 万 元 33.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办 理 程 序 是 怎 么 样 的? (1) 借 款 人 申 请 贷 款 时, 持 工 商 税 务 核 发 的 工 商 登 记 证 税 务 登 记 证, 抵 ( 质 ) 押 物 清 单 或 担 保 合 同 以 及 本 人 有 效 证 件 到 所 在 地 社 区 居 委 会 申 请 ; (2)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不 同 意 贷 款 的, 应 注 明 原 因 并 将 资 料 返 还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 同 意 贷 款 的, 即 可 通 知 借 款 人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完 善 贷 款 抵 ( 质 ) 押 担 保 等 手 续 后,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借 款 人 发 放 贷 款 34.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财 政 贴 息 的 政 策 有 哪 些? 登 记 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 两 年 内 ) 从 事 微 利 项 目 的, 由 财 政 按 规 定 给 予 全 额 贴 息 借 款 人 在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期 限 内 按 期 偿 还 本 息, 最 后 一 次 结 清 本 息 后, 凭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出 据 的 结 息 清 单 或 凭 证 到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申 请 贴 息 劳 动 就 业 部 门 按 借 款 人 不 同 的 贴 息 标 准 确 认 借 款 人 相 应 的 贴 息 金 额, 按 季 将 确 认 后 的 贴 息 清 单 送 当 地 财 政 部 门 和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各 一 份,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将 财 政 划 拨 的 贴 息 资 金 一 次 性 划 入 借 款 人 在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开 设 的 个 人 账 户 内 借 款 人 获 得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后,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再 就 业 的 有 关 税 费 减 免 工 商 扶 持 等

21 优 惠 政 策 35.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的 担 保 抵 ( 质 ) 押 条 件 有 哪 些? (1) 法 人 为 个 人 担 保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本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年 税 后 利 润 在 5 万 元 以 上 ; 具 有 贷 款 申 请 金 额 1.5 倍 以 上 的 不 动 产 个 人 担 保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有 贷 款 申 请 金 额 1.2 倍 以 上 的 房 产 或 等 值 的 有 价 证 券 ; 有 稳 定 收 入 的 公 务 员 及 事 业 单 位 员 工 个 人 担 保 额 不 超 过 其 年 收 入 的 2 倍 ( 单 位 出 具 年 收 入 证 明 ), 且 最 高 不 超 过 20 万 元 ; 有 稳 定 收 入 的 企 业 单 位 员 工 个 人 担 保 额 不 超 过 其 年 收 入 额 ( 单 位 出 具 年 收 入 证 明 ), 且 最 高 不 超 过 6 万 元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对 个 人 保 证 担 保 额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掌 握, 由 担 保 人 本 人 签 字 担 保 时 担 保 方 应 在 保 证 合 同 上 签 字 盖 章 (2) 借 款 人 抵 ( 质 ) 押 可 用 自 有 或 亲 友 ( 本 市 常 住 户 口 ) 的 房 屋 ( 两 证 齐 全, 银 行 会 同 借 款 人 协 商 认 定 ) 承 贷 金 融 机 构 认 可 的 有 价 证 券 进 行 抵 ( 质 ) 押 ; 合 伙 经 营 实 体 或 小 企 业 抵 ( 质 ) 押 原 则 上 参 照 个 人 抵 ( 质 ) 押 执 行, 可 用 不 动 产 汽 车 设 备 ( 有 购 置 发 票, 扣 除 折 旧 ) 进 行 抵 ( 质 ) 押 贷 款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抵 押 品 价 值 的 70%, 质 押 物 价 值 的 90% 36. 什 么 是 重 庆 市 小 微 企 业 融 资 担 保 基 金? 是 市 委 市 政 府 扶 持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完 善 全 市 政 策 性 支 持 的 担 保 体 系, 其 政 策 扶 持 主 要 体 现 在 担 保 费 率 贴 息 等 环 节, 通 过 按 照 政 策 性 目 标 与 市 场 化 运 作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帮 助 小 微 企 业 化 解 融 资 难 题 37.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工 作 的 新 要 求,2014 年 10 月,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委 市 财 政 局 等 12 个 部 门 联 合 出 台 了 关 于 实 施 重 庆 市

22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的 通 知 ( 渝 人 社 号 ),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组 织 实 施 新 一 轮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使 大 学 生 的 创 业 意 识 和 创 业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支 持 大 学 生 创 业 的 政 策 制 度 和 服 务 体 系 更 加 完 善, 政 府 激 励 创 业 社 会 支 持 创 业 大 学 生 勇 于 创 业 的 机 制 基 本 形 成, 大 学 生 创 业 的 规 模 比 例 继 续 扩 大 和 提 高, 力 争 到 2017 年, 引 领 2.3 万 名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业 面 向 全 体 高 校 学 生 开 设 创 业 基 础 课, 普 及 创 业 教 育, 将 其 纳 入 学 分 管 理, 本 科 院 校 教 学 时 间 不 少 于 32 学 时 同 时 将 实 施 大 学 生 创 业 培 训 启 航 计 划, 每 年 组 织 1 万 名 在 校 生 参 加 GYB( 产 生 你 的 创 业 想 法 ) 创 业 培 训, 每 人 补 贴 500 元 ; 每 年 组 织 6000 名 大 学 生 参 加 SYB( 创 办 你 的 企 业 ) 创 业 培 训, 成 功 创 业 者 每 人 补 贴 1000 元 至 1500 元 把 非 渝 籍 高 校 毕 业 生 纳 入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扶 持 范 围, 最 高 提 供 10 万 元 的 贴 息 贷 款 ; 扩 大 创 业 项 目 库, 力 争 2017 年 市 级 项 目 达 到 1000 个 38. 什 么 是 泛 海 扬 帆 重 庆 大 学 生 创 业 行 动? 为 鼓 励 和 引 导 大 学 生 实 现 自 主 创 业, 中 国 西 部 人 才 开 发 基 金 会 泛 海 公 益 基 金 会 重 庆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 庆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联 合 开 展 第 三 期 泛 海 扬 帆 重 庆 大 学 生 创 业 行 动 ( 以 下 简 称 泛 海 扬 帆 行 动 ), 支 持 重 庆 的 大 学 生 创 业 工 作 本 着 政 府 促 进 社 会 支 持 市 场 导 向 自 主 创 业 的 原 则, 第 三 期 泛 海 扬 帆 行 动 计 划 开 展 大 学 生 创 业 培 训 1000 名, 资 助 创 业 项 目 100 个, 带 动 就 业 1000 人 左 右 本 次 活 动 资 助 总 规 模 达 800 万 元 其 中, 泛 海 公 益 基 金 会 资 4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创 业 项 目 资 助 金 活 动 宣 传 和 项 目 评 选 等 有 关 工 作 ; 重 庆 市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按 1:1 配 套, 出 资 4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落 实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贴 息 以 及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等 政 策

23 此 次 泛 海 扬 帆 行 动 将 于 2013 年 9 月 正 式 启 动 凡 符 合 条 件 的 2013 年 重 庆 市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毕 业 五 年 内 在 渝 大 学 生 ( 须 有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须 在 国 家 统 招 的 全 日 制 高 校 取 得 文 凭 ), 可 以 个 人 或 团 队 的 形 式 参 与 申 报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的 创 业 项 目 都 可 参 与 申 报, 优 先 支 持 市 内 重 点 产 业 文 化 创 意 农 业 科 技 节 能 减 排 绿 色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现 代 服 务 行 业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等 创 业 项 目 个 人 或 团 队 限 申 报 一 个 创 业 项 目, 须 符 合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吸 纳 就 业 容 量 较 大 的 要 求 创 业 项 目 投 资 额 15 万 元 左 右 39. 如 何 参 加 泛 海 扬 帆 创 业 行 动? 申 请 人 首 先 登 录 泛 海 扬 帆 行 动 官 方 网 站 ( 点 击 重 庆 大 学 生 创 业 行 动 报 名 专 栏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报 名 成 功 后, 须 下 载 项 目 申 请 表 自 行 打 印 填 写, 并 向 拟 创 业 所 在 区 县 人 力 社 保 部 门 提 出 纸 质 申 请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后, 由 人 力 社 保 部 门 统 筹 安 排 进 行 创 业 培 训, 主 要 开 设 政 策 解 读 项 目 选 择 融 资 投 资 市 场 营 销 财 务 管 理 创 业 实 例 分 析 工 商 税 务 法 规 知 识 创 业 计 划 书 制 作 等 课 程, 提 高 申 请 人 的 创 业 能 力 培 训 结 束 后, 申 请 人 应 制 作 详 细 的 创 业 计 划 书, 作 为 项 目 评 审 的 主 要 依 据 通 过 审 查 的 100 个 创 业 项 目 将 分 期 获 得 2-5 万 元 的 项 目 资 助 金, 以 及 一 系 列 创 业 政 策 扶 持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由 项 目 督 导 团 和 专 家 工 作 组 对 创 业 项 目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检 查, 开 展 创 业 指 导 和 跟 踪 服 务, 同 时 对 资 助 金 使 用 情 况 项 目 执 行 效 果 等 进 行 监 管 相 关 的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和 资 助 金 使 用 情 况 将 会 同 时 以 博 客 日 志 的 形 式 公 布 在 活 动 官 方 网 站 上, 以 供 社 会 监 督 40. 什 么 是 SYB 创 业 培 训?

24 SYB 的 全 称 是 START YOUR BUSINESS, 意 为 创 办 你 的 企 业, 它 是 创 办 和 改 善 你 的 企 业 (SIYB) 系 列 培 训 教 程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由 联 合 国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开 发, 为 有 愿 望 开 办 自 己 中 小 企 业 的 朋 友 量 身 定 制 的 培 训 项 目 创 业 培 训 不 仅 使 学 员 的 就 业 观 念 发 生 转 变, 更 激 发 了 他 们 的 创 业 意 识, 掌 握 创 业 技 能, 增 强 微 小 企 业 抗 风 险 能 力, 使 学 员 在 短 时 间 内 成 为 微 型 企 业 的 老 板 重 庆 籍 毕 业 学 年 内 ( 即 从 毕 业 前 一 年 7 月 1 日 起 的 18 个 月 )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以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 含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培 训 ) 41. 哪 些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以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标 准 是 多 少? 重 庆 籍 高 校 毕 业 生 毕 业 学 年 内 ( 即 从 毕 业 前 一 年 7 月 1 日 起 的 12 个 月 ) 可 以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 含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培 训 ) 创 业 培 训 成 功 创 业 按 人 均 1000 元 元 补 贴, 未 创 业 成 功 按 60% 补 贴 ; 微 型 企 业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成 功 按 每 人 1000 元 补 贴, 未 创 业 成 功 按 每 人 600 元 补 贴

25 参 军 入 伍 42. 鼓 励 大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大 学 生 如 何 界 定? 指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批 准 设 立 实 施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的 全 日 制 公 办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民 办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和 独 立 学 院, 按 照 国 家 招 生 规 定 录 取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科 专 科 ( 含 高 职 ) 研 究 生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的 应 ( 往 ) 届 毕 业 生 在 校 生 和 已 被 普 通 高 校 录 取 但 未 报 到 入 学 的 学 生 43. 征 集 对 象? 男 兵 征 集 对 象 以 高 中 ( 含 职 高 中 专 技 校, 下 同 ) 毕 业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的 青 年 为 主, 优 先 批 准 学 历 高 的 青 年 入 伍, 优 先 批 准 应 届 毕 业 生 入 伍 征 集 的 非 农 业 户 口 青 年, 应 具 备 高 中 毕 业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 征 集 的 农 业 户 口 青 年, 应 具 备 初 中 毕 业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尽 量 多 征 集 高 中 毕 业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青 年 入 伍 女 兵 征 集 对 象, 为 普 通 高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全 日 制 应 届 毕 业 生 及 在 校 生 当 年 已 被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录 取 及 正 在 高 校 就 学 的 学 生 应 征 且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以 批 准 入 伍 44. 时 间 安 排? 从 2013 年 起, 我 国 的 征 兵 时 间 由 冬 季 调 整 到 夏 秋 季 全 国 的 征 兵 时 间 是 从 8 月 1 日 开 始 9 月 1 日 批 准 入 伍 9 月 5 日 起 运 新 兵 9 月 30 日 征 兵 结 束 为 便 于 大 学 生 参 军 入 伍, 高 校 比 较 集 中 的 地 区 一 般 会 将 征 兵 时 间 提 前 到 6 月 份 开 始 组 织 实 施, 在 学 生 毕 业 离 校 或 放 假 前, 完 成 初 检 初 审 和 预 定 兵 工 作

26 45. 大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需 要 哪 些 基 本 身 体 条 件? 公 民 应 征 入 伍 要 符 合 国 防 部 颁 布 的 应 征 公 民 体 格 检 查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其 中, 有 几 项 基 本 条 件 : 身 高 : 男 性 162cm 以 上, 女 性 160cm 以 上 体 重 : 标 准 体 重 =( 身 高 -110)kg 男 性 不 超 过 标 准 体 重 的 25% 不 低 于 标 准 体 重 的 15%; 女 性 不 超 过 也 不 低 于 标 准 体 重 的 15% 视 力 : 右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9, 左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8 其 中 : 高 中 文 化 程 度 青 年 右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7, 左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5; 大 学 生 右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6, 左 眼 裸 眼 视 力 不 低 于 4.5 屈 光 不 正, 准 分 子 激 光 手 术 后 半 年 以 上, 无 并 发 症, 视 力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的, 合 格 46.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大 学 生 的 年 龄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男 性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生 为 2013 年 年 满 18 至 22 周 岁 (1991 年 1 月 1 日 至 l995 年 12 月 31 日 间 出 生 ), 高 职 ( 专 科 ) 毕 业 生 可 放 宽 到 23 周 岁 (1990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生 可 放 宽 到 24 周 岁 (1989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女 性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生 为 2013 年 年 满 18 到 20 周 岁 (1993 年 1 月 1 日 至 l995 年 12 月 31 日 间 出 生 ), 应 届 毕 业 生 放 宽 到 22 周 岁 (199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47. 男 生 报 名 程 序? 网 上 登 记 每 年 8 月 5 日 前, 有 应 征 意 向 的 男 性 大 学 生 ( 含 在 校 生 应 届 毕 业 生 ) 可 登 录 全 国 征 兵 网 ( 网 址 : 填 写 个 人 基 本 信 息, 报 名 成 功 后,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大 学 生 预 征 对 象 登 记 表, 符 合

27 国 家 学 费 资 助 条 件 的, 同 时 还 应 下 载 打 印 高 校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申 请 表 ( 以 下 分 别 简 称 登 记 表 申 请 表 ), 分 别 交 所 在 高 校 征 兵 和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审 核 初 审 初 检 大 学 生 在 毕 业 离 校 或 放 假 前, 根 据 学 校 通 知,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 毕 业 证 书 ( 高 校 在 校 生 持 学 生 证 ),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到 指 定 的 地 点 参 加 学 校 所 在 地 县 级 兵 役 机 关 组 织 的 初 审 初 检, 被 确 定 为 预 征 对 象 的 学 生, 领 取 兵 役 机 关 和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后 的 登 记 表 申 请 表 体 检 政 审 大 学 生 可 在 学 校 所 在 地 或 者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经 常 居 住 地 选 择 一 个 作 为 自 己 参 军 入 伍 的 应 征 地 征 兵 开 始 后, 应 征 地 兵 役 机 关 会 将 具 体 上 站 体 检 时 间 地 点 通 知 大 学 生 本 人, 大 学 生 可 根 据 通 知 要 求,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 毕 业 证 书 ( 高 校 在 校 生 持 学 生 证 ) 以 及 审 核 盖 章 后 的 登 记 表 申 请 表 直 接 参 加 应 征 地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组 织 的 体 格 检 查, 由 当 地 公 安 教 育 等 部 门 同 步 展 开 政 治 联 审 工 作 走 访 调 查 政 治 联 审 和 体 检 初 步 合 格 者, 将 由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通 知 大 学 生 所 在 乡 ( 镇 街 道 ) 基 层 人 武 部, 安 排 走 访 调 查 预 定 新 兵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对 体 检 和 政 审 双 合 格 者 进 行 全 面 衡 量, 确 定 预 定 批 准 入 伍 对 象,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确 定 学 历 高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为 预 定 新 兵 张 榜 公 示 对 预 定 新 兵 名 单 将 在 县 ( 市 区 ) 乡 ( 镇 街 道 ) 张 榜 公 示,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5 天 批 准 入 伍 体 检 政 审 合 格 并 经 公 示 的, 由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正 式 批 准 入 伍, 发 放 入 伍 通 知 书 学 生 凭 入 伍 通 知 书 办 理 户 口 注 销 享 受 义 务 兵 优 待, 等 待 交 接 起 运, 统 一 输 送 至 部 队 服 役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的, 还 要 将 加 盖 有 县 级

28 征 兵 办 公 室 公 章 的 申 请 表 原 件 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寄 送 至 原 就 读 高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48. 女 生 报 名 程 序? 网 上 报 名 : 符 合 当 年 征 集 基 本 条 件 的 女 大 学 生 ( 含 在 校 生 应 届 毕 业 生 ) 在 8 月 5 日 前, 可 登 录 全 国 征 兵 网 ( 网 址 :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报 名 截 止 后,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将 自 动 依 据 报 名 人 员 当 年 高 考 相 对 分 数 进 行 排 序, 择 优 选 择 初 选 预 征 对 象 并 张 榜 公 示 被 确 定 为 初 选 预 征 对 象 的 女 青 年,8 月 6 日 起, 登 录 全 国 征 兵 网, 下 载 打 印 应 征 女 青 年 网 上 报 名 审 核 表 符 合 国 家 学 费 资 助 条 件 的, 同 时 还 应 下 载 打 印 高 校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申 请 表 ( 以 下 分 别 简 称 审 核 表 申 请 表 ) 并 交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初 审 初 检 : 女 青 年 持 审 核 表 本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 毕 业 证 书 ( 高 校 在 校 生 持 学 生 证 ) 等 相 关 证 件, 按 兵 役 机 关 通 知 要 求 参 加 地 市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组 织 的 初 审 初 检, 合 格 者 确 定 为 送 检 对 象 并 张 榜 公 示 体 检 考 评 征 兵 开 始 后, 送 检 对 象 根 据 兵 役 机 关 通 知,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 毕 业 证 书 ( 高 校 在 校 生 持 学 生 证 ) 等 相 关 证 件, 到 指 定 的 体 检 站 参 加 体 格 检 查 和 综 合 素 质 考 评 政 治 审 查 体 格 检 查 和 综 合 素 质 考 评 后, 由 县 级 兵 役 机 关 会 同 当 地 公 安 教 育 等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政 治 联 审 和 走 访 调 查 预 定 新 兵 省 级 或 地 市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对 学 历 年 龄 体 检 和 政 治 考 核 全 部 合 格 的 应 征 女 青 年, 按 照 综 合 素 质 考 评 分 数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依 次 确 定 为 预 定 新 兵 预 定 新 兵 名 单 ( 包 括 姓 名 户 籍 地 学 历 高 考 原 始 总 分 数 综 合

29 素 质 考 评 分 数 ) 同 时 在 省 地 市 县 三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营 院 外 张 榜 公 示,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5 天 批 准 入 伍 经 公 示 未 被 举 报 和 反 映 有 问 题 的, 确 定 为 批 准 入 伍 对 象, 由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办 理 批 准 入 伍 手 续, 发 放 入 伍 通 知 书 学 生 凭 入 伍 通 知 书 办 理 户 口 注 销 享 受 义 务 兵 优 待, 等 待 交 接 起 运, 统 一 输 送 至 部 队 服 役 申 请 学 费 资 助 的, 还 要 将 加 盖 有 县 级 征 兵 办 公 室 公 章 的 申 请 表 原 件 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寄 送 至 原 就 读 高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49. 应 征 入 伍 的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离 校 后 户 口 档 案 如 何 迁 转, 存 放 在 哪 里? 被 确 定 为 应 征 对 象 的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回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应 征 的, 将 户 口 迁 回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档 案 转 到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存 放 在 学 校 所 在 地 应 征 的, 可 将 户 籍 和 档 案 暂 时 保 留 在 学 校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批 准 入 伍 后, 其 户 口 档 案 予 以 注 销, 档 案 放 入 新 兵 档 案 大 学 毕 业 生 士 兵 服 役 期 满 择 业 参 照 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办 理 就 业 手 续 入 伍 大 学 毕 业 生 退 出 现 役 后 一 年 内, 可 视 同 高 等 学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凭 用 人 单 位 录 ( 聘 ) 用 手 续, 向 原 就 读 高 校 再 次 申 请 办 理 就 业 报 到 手 续, 户 口 档 案 随 迁 ( 直 辖 市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参 加 户 籍 所 在 地 省 级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机 构 原 毕 业 高 校 就 业 招 聘 会, 享 受 提 供 信 息 重 点 推 荐 就 业 指 导 等 就 业 服 务 高 职 ( 专 科 ) 学 生 入 伍 经 历 可 作 为 毕 业 实 习 经 历 50. 已 经 和 工 作 单 位 签 约, 现 在 又 想 应 征 入 伍, 是 否 属 违 约? 高 校 毕 业 生 应 征 入 伍 需 要 变 更 就 业 协 议, 不 属 于 违 约 依 法 参 军 服 兵 役, 是 每 个 公 民 应 尽 的 光 荣 义 务 和 权 利, 受 国 家 法 律 和 政 策 的 保 护, 用 人 单 位 要 依 照 宪 法 兵 役 法 等 规 定, 支 持 本 单 位 员 工 依 法 服 兵 役, 并 落 实 好 他

30 们 退 役 后 的 安 置 工 作 高 校 毕 业 生 要 和 用 人 单 位 及 时 沟 通 协 商, 共 同 做 好 工 作 安 排 51. 落 实 单 位 户 档 随 迁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从 哪 里 报 名 应 征? 签 约 落 实 单 位 并 已 办 理 户 档 随 迁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想 应 征 入 伍, 如 现 户 籍 所 在 地 与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不 是 同 一 地 方 的, 从 现 户 籍 所 在 地 报 名 应 征 52. 大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优 惠 政 策 及 如 何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大 学 生 参 军 入 伍 除 享 受 义 务 兵 正 常 优 待 外, 还 享 受 优 先 报 名 应 征 优 先 体 检 政 审 优 先 审 批 定 兵 优 先 安 排 使 用 的 政 策, 大 学 生 合 格 一 个 批 准 入 伍 一 个, 对 在 本 辖 区 难 以 解 决 的, 由 省 ( 区 市 ) 统 一 协 调 解 决, 合 格 的 大 学 生 未 被 批 准 入 伍 前, 不 得 批 准 高 中 以 下 文 化 程 度 青 年 入 伍 对 批 准 入 伍 的 大 学 生 在 安 排 去 向 时, 优 先 安 排 到 军 兵 种 或 专 业 技 术 要 求 高 的 部 队 服 役 在 部 队 服 役 期 间, 还 可 优 先 选 改 士 官, 高 校 毕 业 生 士 兵 还 可 直 接 选 拔 为 军 官 退 役 后, 在 就 业 安 置 考 研 升 学 等 方 面 享 受 更 多 优 惠 政 策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当 年 通 过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统 一 考 试 或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已 被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或 研 究 生 招 生 单 位 录 取 的 新 生 ( 以 下 简 称 入 伍 高 校 新 生 ), 在 应 征 入 伍 的 同 时 可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退 役 后 2 年 内 允 许 入 学 入 伍 高 校 新 生 在 报 名 应 征 时 可 持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学 历 证 书, 到 应 征 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领 取 并 填 写 应 征 入 伍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录 取 新 生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申 请 表 ( 以 下 简 称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申 请 表 ), 批 准 入 伍 后, 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加 盖 公 章, 连 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寄 送 至 高 校 招 生 部 门, 由 高 校 出 具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通 知 书, 交 入 伍 高 校 新 生 或

31 受 委 托 人 保 管 退 役 后 可 以 在 退 役 当 年 或 者 第 2 年 高 校 新 生 入 学 期 间, 持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通 知 书 和 高 校 录 取 通 知 书, 到 录 取 高 校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53. 从 高 校 毕 业 生 士 兵 中 确 定 提 干 对 象 需 符 合 哪 些 基 本 条 件? 高 校 毕 业 生 士 兵 提 干 对 象,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1) 政 治 立 场 坚 定, 军 事 素 质 过 硬, 文 化 基 础 扎 实, 有 发 展 潜 力, 志 愿 献 身 国 防 事 业 ; (2)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或 者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3)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的, 主 要 是 参 加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经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下 同 ) 招 生 办 公 室 本 科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统 一 录 取 且 取 得 全 日 制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的 毕 业 生 ( 含 毕 业 学 年 入 伍, 服 役 期 间 取 得 学 历 和 学 位 的 ); 也 可 以 是 参 加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统 一 招 生 考 试, 经 省 招 生 办 公 室 本 科 第 三 批 录 取 取 得 全 日 制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 以 下 简 称 三 本 ) 且 服 役 期 间 表 现 特 别 优 秀 的 毕 业 生 ; 研 究 生 毕 业 的, 必 须 是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统 一 考 试, 取 得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毕 业 生 ; (4) 截 至 当 年 6 月 30 日, 入 伍 1 年 半 以 上 ( 服 役 期 间 取 得 学 历 和 学 位 的 应 当 入 伍 2 年 以 上 ), 且 在 推 荐 的 旅 ( 团 ) 级 单 位 工 作 半 年 以 上 ; (5) 现 实 表 现 好, 被 评 为 优 秀 士 兵 或 者 被 旅 ( 团 ) 级 以 上 单 位 评 为 先 进 个 人 ; 三 本 毕 业 的 还 应 当 担 任 班 长 或 者 副 班 长, 或 者 荣 立 三 等 功 以 上 奖 励, 或 者 被 旅 ( 团 ) 级 以 上 单 位 评 为 军 事 训 练 标 兵 ; (6) 本 科 毕 业 的 年 龄 不 超 过 26 周 岁 ( 截 至 当 年 6 月 30 日, 下 同 ); 研 究 生 毕 业 的 年 龄 不 超 过 29 岁 ; 其 中, 获 得 二 等 功 以 上 奖 励 的, 被 军 区 级 以 上 单 位 树 为 重 大 典 型 表 彰 为 英 模 人 物 的, 在 驻 国 家 级 三 类 以 上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少

32 数 民 族 聚 居 区 部 队 服 役 且 为 少 数 民 族 的, 年 龄 可 以 放 宽 1 岁 ; (7) 身 体 和 心 理 健 康, 符 合 军 队 院 校 招 收 学 员 体 格 检 查 标 准 54. 高 校 在 校 生 入 伍 有 什 么 优 惠 政 策? 高 校 在 校 生 入 伍 享 受 学 费 补 偿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政 策 保 留 学 籍 退 役 后 准 其 复 学 并 享 受 相 应 的 学 费 资 助 政 策 其 他 有 关 优 待 安 置, 入 伍 后 参 加 军 校 考 试 选 取 士 官, 退 役 后 复 学, 复 学 后 享 受 奖 学 金 助 学 金 和 减 免 学 费, 参 加 专 升 本 研 究 生 考 试, 调 整 专 业, 参 加 国 防 生 选 拔, 参 加 国 家 组 织 的 农 村 基 层 服 务 项 目 人 选 选 拔, 以 及 毕 业 后 参 加 军 官 人 选 选 拔 等, 按 照 国 家 和 军 队 出 台 的 文 件 及 各 地 各 高 校 制 定 的 实 施 办 法 和 细 则 执 行 55. 大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都 可 以 享 受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政 策 吗? 在 校 期 间 已 免 除 全 部 学 费 的 学 生, 定 向 生 委 培 生 和 国 防 生, 其 他 不 属 于 服 义 务 兵 役 到 部 队 参 军 的 学 生, 均 不 享 受 学 费 补 偿 和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政 策 56. 实 行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和 学 费 减 免 的 年 限 如 何 计 算?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和 学 费 减 免 的 年 限, 按 照 国 家 对 本 科 专 科 ( 高 职 ) 研 究 生 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规 定 的 相 应 学 制 年 限 据 实 计 算 以 入 伍 时 间 为 准, 入 伍 前 应 达 到 的 学 制 规 定 年 限, 即 为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的 年 限 ; 退 役 复 学 后 应 完 成 的 学 制 规 定 年 限, 即 为 学 费 减 免 的 年 限 专 升 本 本 硕 连 读 中 职 高 职 连 读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毕 业 生 补 偿 学 费 或 代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的 年 限, 分 别 按 照 完 成 本 科 硕 士 高 职 和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阶 段 学 习 任 务 的 学 习 时 间 计 算 专 升 本 本 硕 连 读 学 制 在 校 生, 在 专 科 或 本 科 学 习 阶 段 应 征 入 伍 的, 以

33 实 际 学 习 时 间 实 行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 在 本 科 或 硕 士 学 习 阶 段 应 征 入 伍 的, 以 本 科 已 学 习 时 间 或 硕 士 已 学 习 时 间 计 算, 实 行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其 以 前 专 科 学 习 时 间 或 本 科 学 习 时 间 不 计 入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中 职 高 职 连 读 学 生 补 偿 学 费 或 代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的 年 限, 按 照 高 职 阶 段 实 际 学 习 时 间 计 算 退 役 复 学 后 学 费 减 免 的 期 限, 为 国 家 规 定 的 相 应 学 制 剩 余 期 限 复 学 后 攻 读 更 高 层 次 学 历 不 在 减 免 学 费 范 围 之 内 57. 学 费 资 助? 国 家 对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的 高 校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缴 纳 的 学 费 实 行 一 次 性 补 偿, 对 获 得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实 行 代 偿, 退 役 后 复 学 或 入 学 的 实 行 学 费 减 免 资 助 对 象 : 公 办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民 办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和 独 立 学 院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专 科 ( 含 高 职 ) 研 究 生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的 应 ( 往 ) 届 毕 业 生 在 校 生 和 入 学 新 生, 以 及 成 人 高 校 招 收 的 普 通 本 专 科 ( 高 职 ) 应 ( 往 ) 届 毕 业 生 在 校 生 和 入 学 新 生 在 校 期 间 已 免 除 全 部 学 费 的 学 生, 定 向 生 委 培 生 国 防 生, 其 他 不 属 于 服 义 务 兵 役 到 部 队 参 军 的 学 生, 不 享 受 国 家 资 助 资 助 标 准 : 本 专 科 生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6000 元, 硕 士 研 究 生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8000 元, 博 士 研 究 生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过 1 万 元 资 助 程 序 : 第 一 步, 登 录 全 国 征 兵 网 ( 网 址 :http// 报 名 应 征, 填 写 打 印 高 校 学 生 应 征 入 伍 学 费 补 偿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申 请 表 并 提 交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第 二 步,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对 申 请 表 中 学 生 的 资 助 资 格 标 准 金 额 等 相 关 信 息 进 行 审 核, 加 盖 公 章, 一 份 留 存, 一 份 返 还 学 生 第 三 步, 学 生 在 征 兵 报 名 时 将 申 请 表 交 至 征 集 地 县 级 人

34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学 生 通 过 征 兵 体 检 被 批 准 入 伍 后, 县 级 征 兵 办 对 申 请 表 加 盖 公 章 并 返 还 学 生 第 四 步, 学 生 将 申 请 表 原 件 和 入 伍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寄 送 至 原 就 读 高 校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部 门, 由 学 校 向 学 生 补 偿 学 费 偿 还 助 学 贷 款 或 资 助 学 费 58. 因 个 人 原 因 被 部 队 退 回, 学 生 已 获 补 偿 代 偿 的 经 费 要 被 收 回 吗? 因 本 人 思 想 原 因 故 意 隐 瞒 病 史 或 违 法 犯 罪 等 被 部 队 退 回 的 的 学 生, 取 消 受 助 资 格, 并 不 得 申 请 学 费 减 免 各 省 ( 区 市 )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应 在 接 收 退 兵 后 及 时 将 被 退 回 学 生 的 姓 名 就 读 高 校 退 兵 原 因 等 情 况 逐 级 上 报 至 国 防 部 征 兵 办 公 室, 并 按 照 学 生 原 就 读 高 校 的 隶 属 关 系, 通 报 同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中 央 高 校 被 部 队 退 回 并 被 取 消 资 助 资 格 的 学 生, 如 学 生 返 回 其 原 户 籍 所 在 地, 已 补 偿 的 学 费 或 代 偿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资 金 由 学 生 户 籍 所 在 地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会 同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收 回 ; 如 学 生 返 回 其 原 就 读 高 校, 已 补 偿 的 学 费 或 代 偿 的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由 学 生 原 就 读 高 校 会 同 退 役 安 置 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 收 回 各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各 高 校 应 在 收 回 资 金 后 十 日 内, 逐 级 汇 总 上 缴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收 回 资 金 按 规 定 作 为 下 一 年 度 学 费 补 偿 或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经 费 59. 大 学 生 士 兵 退 役 后 享 受 哪 些 就 学 优 惠 政 策? (1) 退 役 后 报 考 政 法 干 警 招 录 培 养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招 生 的, 教 育 考 试 笔 试 成 绩 总 分 加 10 分 ; (2) 具 有 高 职 ( 高 专 ) 学 历 的, 退 役 后 免 试 入 读 成 人 本 科, 或 经 过 一 定 考 核 入 读 普 通 本 科 ;

35 (3)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退 役 后 三 年 内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立 二 等 功 及 以 上 的, 退 役 后 免 试 ( 指 初 试 ) 推 荐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60.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成 人 高 考 专 升 本 招 生, 如 何 实 现 免 试 录 取? 退 役 的 高 职 ( 专 科 ) 毕 业 生 报 名 后 不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结 束 后, 有 关 成 人 高 校 对 报 名 人 员 提 交 的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确 定 录 取 名 单, 经 省 级 成 招 办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后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报 名 人 数 超 出 计 划 数 的, 成 人 高 校 对 报 名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的 考 核 综 合 评 价 择 优 录 取 未 被 录 取 的 考 生 由 省 级 成 招 办 调 剂 到 其 他 志 愿 高 校 录 取 61. 具 有 高 职 ( 专 科 ) 学 历 的 毕 业 生 退 役 后 报 考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如 何 参 加 考 试? 有 何 优 惠 政 策? 具 有 高 职 ( 专 科 ) 学 历 的 退 役 毕 业 生 与 其 他 普 通 专 升 本 考 生 一 起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享 受 招 生 计 划 单 列 考 试 成 绩 单 独 划 线 按 报 考 人 数 30% 比 例 择 优 录 取 的 优 惠 政 策 62. 大 学 生 士 兵 退 役 后 可 享 受 哪 些 就 业 安 置 优 惠 政 策?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发 给 退 役 金, 由 安 置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接 收, 根 据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可 以 发 给 经 济 补 助 ; 安 置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组 织 其 免 费 参 加 职 业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经 考 试 考 核 合 格 的, 发 给 相 应 的 学 历 证 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并 推 荐 就 业 ; 报 考 公 务 员 应 聘 事 业 单 位 职 位 的, 在 军 队 服 现 役 经 历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同 等 条 件 下 应 当 优 先 录 用 或 者 聘 用 ; 国 有 企 业 在 新 招 录 职 工 时, 应 拿 出 一 定 数 量 的 工 作 岗 位 择 优 招 录 大 学 生 退 役 士 兵 ; 基 层 专 职 武 装 干 部 重 点 招 录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 参 加 户 籍 所 在 地 省 级 毕 业

36 生 就 业 指 导 机 构 原 毕 业 高 校 就 业 招 聘 会, 享 受 重 点 推 荐 就 业 指 导 等 就 业 服 务 63. 高 校 毕 业 生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年 限 是 多 少? 我 国 现 行 的 义 务 兵 役 制 度 服 役 年 限 是 两 年 64. 什 么 是 士 官? 与 义 务 兵 有 什 么 区 别? 我 军 现 役 士 兵 按 兵 役 性 质 分 为 义 务 兵 役 制 士 兵 和 志 愿 兵 役 制 士 兵 义 务 兵 役 制 士 兵 称 为 义 务 兵, 志 愿 兵 役 制 士 兵 称 为 士 官 士 官 属 于 士 兵 军 衔 序 列, 但 不 同 于 义 务 兵 役 制 士 兵, 是 士 兵 中 的 骨 干 义 务 兵 实 行 供 给 制, 发 给 津 贴, 士 官 实 行 工 资 制 和 定 期 增 资 制 度 65. 士 官 直 招 什 么 时 间 开 始 及 报 名 流 程? 直 招 士 官 对 象 :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往 届 毕 业 生, 所 学 专 业 符 合 部 队 需 要 ( 专 业 查 询 ), 未 婚, 年 龄 不 超 过 24 周 岁 ( 截 止 当 年 7 月 31 日 ); 政 治 和 体 格 条 件, 按 照 征 集 义 务 兵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招 收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所 在 高 校 和 所 学 专 业 已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的, 应 当 取 得 国 家 颁 发 的 中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关 于 补 偿 代 偿 : 按 照 相 应 的 士 官 工 资 标 准 发 放 工 资, 不 享 受 学 费 补 偿 代 偿 政 策 全 国 直 招 士 官 报 名 时 间 :4 月 10 日 至 6 月 15 日 (2014 年 截 止 日 期 已 延 长 至 7 月 5 日 ) 报 名 流 程 申 请 报 名 符 合 招 收 条 件 的 招 收 对 象, 在 其 户 籍 所 在 地 的 县 ( 市 区 ) 征 兵 办 公 室 ( 应 届 毕 业 生 也 可 以 在 其 毕 业 学 校 所 在 地 县 ( 市 区 ) 征 兵 办 公 室 )

37 报 名, 登 录 全 国 征 兵 网 ( 网 址 :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和 信 息 体 检 政 审 根 据 县 ( 市 区 ) 征 兵 办 公 室 的 通 知, 参 加 统 一 组 织 的 体 格 检 查, 同 时 由 县 ( 市 区 ) 征 兵 办 公 室 安 排 政 治 审 查, 填 写 招 收 士 官 政 治 审 查 表 招 收 士 官 体 格 检 查 表 专 业 审 定 对 体 检 政 考 合 格 人 员, 县 级 以 上 征 兵 办 公 室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或 者 学 校 对 其 进 行 专 业 审 定 或 专 业 考 核, 作 出 综 合 评 定, 填 写 招 收 士 官 学 历 专 业 审 定 表 或 者 招 收 士 官 专 业 技 能 考 核 评 定 表 定 兵 公 示 对 体 格 检 查 政 治 审 查 专 业 审 定 或 者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者, 县 级 以 上 征 兵 办 公 室 在 全 面 衡 量 的 基 础 上, 择 优 定 兵, 定 兵 名 单 向 社 会 公 示 批 准 入 伍 通 过 公 示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征 兵 办 公 室 批 准 服 现 役, 签 订 招 收 士 官 协 议 书, 办 理 入 伍 手 续, 发 给 应 征 公 民 入 伍 通 知 书, 通 知 其 常 住 户 口 所 在 地 的 公 安 机 关 注 销 户 口 交 接 运 输 起 运 前, 部 队 会 派 出 接 兵 人 员 到 达 接 兵 地 区, 负 责 将 招 收 的 士 官 接 回 部 队 检 疫 复 查 到 达 部 队 后, 由 部 队 对 招 收 士 官 的 政 治 身 体 学 历 职 业 资 格 等 进 行 检 疫 和 复 查, 不 符 合 招 收 条 件 的, 经 部 队 大 军 区 级 单 位 批 准, 退 回 原 征 集 地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征 兵 办 公 室, 由 县 ( 市 区 ) 征 兵 办 公 室 注 销 其 入 伍 手 续, 公 安 机 关 予 以 落 户 训 练 使 用 招 收 士 官 入 伍 后, 进 行 入 伍 训 练 和 岗 前 专 业 培 训 训 练 结 束 后, 由 大 军 区 级 单 位 统 一 分 配 到 旅 ( 团 ) 级 部 队 为 主 的 专 业 技 术 士 官 岗 位

38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招 录 ( 聘 ) 66. 我 市 招 考 公 务 员 的 对 象 是 哪 些? 报 考 我 市 公 务 员 的 招 考 对 象 具 体 可 分 为 三 类 : 一 是 在 报 名 开 始 日 前 取 得 重 庆 市 常 住 户 口, 且 在 报 名 开 始 日 前 取 得 国 民 教 育 ( 包 括 全 日 制 自 学 考 试 成 人 教 育 网 络 教 育 夜 大 电 大 ) 序 列 专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人 员 ; 二 是 在 重 庆 市 外 生 源 在 重 庆 市 内 高 校 就 读, 以 及 重 庆 生 源 在 重 庆 市 外 高 校 就 读 且 能 够 在 毕 业 当 年 8 月 1 日 前 取 得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普 通 专 科 本 科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 三 是 在 报 名 开 始 日 前 取 得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并 取 得 学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的 非 重 庆 市 常 住 户 口 人 员 上 述 报 考 人 员 只 要 符 合 考 录 公 告 中 所 规 定 的 报 考 条 件 和 职 位 表 规 定 的 职 位 资 格 条 件, 均 可 报 考 67. 高 校 毕 业 生 报 考 公 务 员 有 何 具 体 规 定? 按 照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精 神, 我 市 规 定 : 从 2012 年 起, 市 级 以 上 机 关 录 用 公 务 员, 除 部 分 特 殊 职 位 外, 均 应 从 具 有 2 年 以 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人 员 中 录 用 区 县 ( 自 治 县 ) 级 以 下 机 关 特 别 是 乡 镇 机 关 招 录 公 务 员, 主 要 用 于 招 录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68.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如 何 报 考 公 务 员?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报 考 的, 除 需 提 供 考 录 公 告 和 职 位 表 中 规 定 的 材 料 外, 还 要 出 具 教 育 部 门 的 学 历 ( 学 位 ) 认 证 我 国 驻 外 使 领 馆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学 历 ( 学 位 ) 认 证 由 国 家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报 考 人 员 可 上 网 ( 网 址 : 查 询 认 证 的 有 关 要 求 和 程 序

39 学 历 ( 学 位 ) 认 证 和 使 领 馆 开 具 的 有 关 证 明 等 材 料, 在 面 试 时 需 与 其 他 材 料 一 并 交 招 录 单 位 审 核 69. 可 否 持 辅 修 第 二 学 历 专 业 的 证 书 报 考? 答 : 对 于 取 得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普 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并 取 得 学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的 报 考 人 员, 若 在 校 期 间 取 得 辅 修 第 二 学 历 证 书 的, 可 持 辅 修 第 二 学 历 专 业 的 证 书 报 考 70. 在 公 务 员 招 录 公 告 中, 规 定 的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如 何 解 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指 基 层 和 生 产 一 线 工 作 经 历, 即 具 有 在 县 级 以 下 党 政 机 关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村 ( 社 区 ) 组 织 及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社 会 组 织 等 工 作 的 经 历 曾 在 军 队 团 和 相 当 团 以 下 单 位 工 作 过, 可 视 为 具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71.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起 始 时 间 如 何 界 定? 在 基 层 党 政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的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报 到 之 日 起 算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社 会 组 织 等 工 作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以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的 起 始 时 间 算 起 自 主 创 业 并 办 理 工 商 注 册 手 续 的 人 员, 其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营 业 执 照 颁 发 之 日 起 算 ; 以 灵 活 就 业 形 式 初 次 就 业 人 员, 其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从 登 记 灵 活 就 业 并 经 审 批 确 认 的 起 始 时 间 算 起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习 见 习 基 地 ( 该 基 地 为 基 层 单 位 ) 参 加 见 习 或 到 企 事 业 单 位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视 同 具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自 报 到 之 日 起 算 72. 普 通 高 校 就 读 期 间 的 工 作 经 验 是 否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40 在 普 通 高 校 就 读 期 间 工 作 经 历, 视 为 社 会 实 践 经 验, 不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当 然, 这 里 的 在 校 的 社 会 实 践, 特 指 普 通 招 生 计 划 的 学 生 在 校 的 社 会 实 践 如 果 是 成 人 教 育 在 职 参 加 的 学 历 教 育, 其 就 读 期 间 依 然 从 事 正 常 的 单 位 工 作, 这 不 属 于 社 会 实 践, 其 工 作 经 历 有 效 73.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以 何 种 身 份 报 考? 具 有 2 年 及 以 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可 以 凭 应 届 毕 业 生 身 份 报 考, 仅 限 符 合 职 位 表 中 规 定 的 招 录 对 象 其 基 层 工 作 年 限 为 不 限 的 职 位 ; 如 果 符 合 职 位 规 定 的 基 层 工 作 年 限, 也 可 以 报 考 要 求 具 有 2 年 及 以 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职 位 74. 公 务 员 招 录 如 何 报 考? 重 庆 市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报 名 工 作 在 网 上 进 行, 不 设 现 场 报 名 报 考 人 员 登 录 重 庆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网 点 击 招 录 信 息 栏, 选 择 相 应 考 试 公 告, 认 真 阅 读 公 告 及 附 件 中 职 位 表 对 报 考 部 门 职 位 的 详 细 要 求 在 公 告 的 报 名 时 间 内, 可 以 在 重 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首 页 在 线 服 务 栏 目 下 的 报 名 及 准 考 证 打 印 栏, 或 者 通 过 重 庆 市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信 息 栏 进 入 报 名 系 统, 提 交 报 考 申 请

41 就 业 见 习 75. 什 么 是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是 指 政 府 为 帮 助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积 累 工 作 经 验 提 升 就 业 能 力, 按 照 自 愿 原 则, 组 织 推 荐 其 到 经 人 力 社 保 部 门 认 定 的 就 业 见 习 基 地, 参 加 就 业 训 练 实 践 活 动 的 一 项 重 要 制 度 76.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对 象 有 哪 些? 两 年 内 未 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高 校 毕 业 学 年 在 校 生 以 及 我 市 对 口 支 援 西 藏 地 区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见 习 人 员 见 习 期 限 为 3-6 个 月 77. 如 何 报 名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自 愿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并 符 合 条 件 的 毕 业 生, 持 身 份 证 毕 业 生 或 学 生 证 到 市 或 区 县 ( 自 治 县 )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现 场 报 名, 也 可 以 持 以 上 证 件 到 就 业 见 习 基 地 报 名, 或 登 录 重 庆 大 学 生 就 业 网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78. 见 习 人 员 享 受 哪 些 权 益 保 障? 见 习 人 员 享 有 以 下 权 益 : 享 有 见 习 基 本 生 活 补 助 和 见 习 期 间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的 权 利 ; 见 习 期 间, 市 或 区 县 ( 自 治 县 )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免 费 提 供 人 事 档 案 托 管 服 务 ; 见 习 留 用 就 业 的, 见 习 时 间 作 为 工 龄 计 算 见 习 未 留 用 就 业 的, 市 或 区 县 ( 自 治 县 )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免 费 提 供 就 业 推 荐 就 业 指 导 就 业 招 聘 和 就 业 培 训 等 后 续 配 套 服 务 ; 其 他 依 法 享 有 的 权 益

42 科 研 助 理 79.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包 括 哪 些? 按 照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员 会 关 于 鼓 励 科 研 项 目 单 位 吸 纳 和 稳 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科 发 财 号 ) 规 定, 由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和 企 业 所 承 担 的 民 口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973 计 划 863 计 划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以 及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会 的 重 大 重 点 项 目 等, 可 以 聘 用 高 校 毕 业 生 作 为 研 究 助 理 或 辅 助 人 员 参 与 研 究 工 作 此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承 担 研 究 的 单 位 也 可 聘 用 高 校 毕 业 生 聘 用 对 象 主 要 以 优 秀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为 主, 包 括 高 校 以 及 有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科 研 机 构 培 养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本 科 生 被 聘 用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不 是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正 式 在 编 职 工, 需 与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签 订 服 务 协 议,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责 任 和 义 务 80. 科 研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与 被 吸 纳 高 校 毕 业 生 签 订 的 服 务 协 议 应 包 含 哪 些 内 容? (1)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2) 研 究 助 理 的 姓 名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和 住 址 ; (3) 服 务 协 议 期 限 ; (4) 工 作 内 容 ; (5) 劳 务 性 费 用 数 额 及 支 付 方 式 ; (6) 社 会 保 险 ; (7) 双 方 协 商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43 服 务 协 议 不 得 约 定 由 毕 业 生 承 担 违 约 金 81. 服 务 协 议 的 期 限 如 何 约 定?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单 位 吸 纳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与 研 究 工 作 签 订 服 务 协 议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人 社 厅 发 号 ) 等 文 件 规 定, 服 务 协 议 期 限 最 多 可 签 订 三 年, 三 年 以 下 的 服 务 协 议 期 限 已 满 而 项 目 执 行 期 未 满 的,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可 以 协 商 续 签 至 三 年 82. 服 务 协 议 履 行 期 间 可 以 解 除 协 议 吗? 服 务 协 议 履 行 期 间, 毕 业 生 可 以 提 出 解 除 服 务 协 议, 但 应 提 前 15 天 书 面 通 知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提 出 解 除 服 务 协 议 的, 应 当 提 前 30 日 书 面 通 知 毕 业 生 本 人 研 究 助 理 被 解 除 服 务 协 议 或 协 议 期 满 终 止 后, 符 合 条 件 的 毕 业 生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83. 被 吸 纳 高 校 毕 业 生 如 何 获 取 报 酬?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向 高 校 毕 业 生 支 付 劳 务 性 费 用, 具 体 数 额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参 照 相 应 岗 位 标 准,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84.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是 否 给 被 吸 纳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上 保 险?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应 当 为 毕 业 生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具 体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并 按 时 足 额 缴 费 参 保 缴 费 待 遇 支 付 等 具 体 办 法 参 照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85. 被 吸 纳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户 档 如 何 迁 转? 毕 业 生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期 间, 根 据 当 地 情 况, 其 户 口 档 案 可 存 放 在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所 在 地 或 入 学 前 家 庭 所 在 地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项 目 承 担 单

44 位 所 在 地 或 入 学 前 家 庭 所 在 地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免 费 为 其 提 供 户 口 档 案 托 管 服 务 86. 服 务 协 议 期 满 后 如 何 就 业? 协 议 期 满, 如 果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无 意 续 聘, 则 毕 业 生 到 其 他 岗 位 就 业 同 时, 国 家 鼓 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正 式 聘 用 ( 招 用 ) 人 员 时, 优 先 聘 用 担 任 过 研 究 助 理 的 人 员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或 其 他 用 人 单 位 正 式 聘 用 ( 招 用 ) 担 任 过 研 究 助 理 的 人 员, 应 当 分 别 依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人 事 部 关 于 在 事 业 单 位 试 行 人 员 聘 用 制 度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号 ) 等 规 定 执 行 87. 毕 业 生 服 务 协 议 期 满 被 用 人 单 位 正 式 录 ( 聘 ) 用 后, 如 何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工 龄 如 何 接 续? 担 任 过 研 究 助 理 的 人 员 被 正 式 聘 用 ( 招 用 ) 后,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凭 用 人 单 位 录 ( 聘 ) 用 手 续 劳 动 合 同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证 书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 工 龄 与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期 间 的 工 作 时 间 合 并 计 算,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年 限 合 并 计 算

45 就 业 援 助 88. 困 难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就 业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分 别 包 括 哪 些? 困 难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是 指 : 来 自 城 镇 低 保 家 庭 低 保 边 缘 户 家 庭 农 村 贫 困 家 庭 和 残 疾 人 家 庭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一 般 认 为, 就 业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是 指 在 心 理 身 体 学 业 经 济 综 合 素 质 等 方 面 处 于 弱 势 的 毕 业 生 89. 什 么 是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政 策?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政 策 是 指, 为 鼓 励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灵 活 就 业, 减 轻 其 以 个 人 身 份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的 压 力, 或 为 降 低 企 业 的 用 人 成 本, 鼓 励 其 吸 纳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就 业, 对 上 述 个 人 或 单 位 在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后 实 行 先 缴 后 补, 给 予 一 定 费 用 补 贴 属 于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灵 活 就 业 后 申 报 就 业 并 以 个 人 身 份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可 以 享 受 一 定 数 额 的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补 贴 数 额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其 实 际 缴 费 的 2/3 具 体 补 贴 标 准 由 省 级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确 定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实 现 灵 活 就 业 后, 要 向 街 道 ( 社 区 ) 申 报 就 业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应 按 规 定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每 季 度 终 了 后, 按 规 定 向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对 上 季 度 已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给 予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资 金 申 请 材 料 应 附 : 由 本 人 签 字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盖 章 确 认 的 注 明 具 体 从 事 灵 活 就 业 的 单 位 岗 位 地 址 等 内 容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本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机 构 出 具 的 上 季 度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费 单 据 等 凭 证 材 料, 经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46 财 政 部 门 复 核 后, 按 规 定 将 资 金 支 付 给 申 请 者 本 人 90. 什 么 是 公 益 性 岗 位? 由 政 府 开 发 以 满 足 社 区 及 居 民 公 共 利 益 为 目 的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岗 位 对 符 合 条 件 在 公 益 性 岗 位 安 置 就 业 的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按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岗 位 补 贴 符 合 公 益 性 岗 位 安 置 条 件 的 就 业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援 助 政 策 91. 我 市 实 施 的 公 益 性 岗 位 设 置 是 怎 么 样 的? (1) 吸 纳 登 记 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社 区 和 公 益 性 劳 动 组 织, 按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2) 自 2013 年 起, 我 市 将 建 立 政 府 购 买 公 益 性 岗 位 机 制, 连 续 3 年 每 年 在 主 城 区 及 区 域 性 中 心 城 市 开 发 购 买 公 益 性 岗 位 5000 个, 为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过 渡 性 就 业 岗 位 同 时, 建 立 财 政 对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与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挂 钩 联 动 机 制, 并 对 单 位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按 规 定 给 予 补 贴 92. 社 区 和 社 区 公 益 性 劳 动 组 织 吸 纳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哪 些 优 惠 政 策? 吸 纳 登 记 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社 区 和 公 益 性 劳 动 组 织,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不 超 过 3 年 的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标 准 按 其 实 际 为 招 用 人 员 缴 纳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和 失 业 保 险 费 计 算, 个 人 应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仍 由 本 人 负 担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标 准 按 每 人 每 年 5000 元 计 算 自 2013 年 起 在 主 城 区 及 区 域 性 中 心 城 市 开 发 购 买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公 益 性 岗 位,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标 准 按 其 实 际 为 招 用 人 员 缴 纳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和 失 业 保 险 费 计 算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按 按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70%

47 计 算 93. 什 么 是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政 策?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政 策 是 指, 由 政 府 或 其 他 用 人 单 位 开 发 的 符 合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需 要 的 服 务 性 岗 位 或 协 助 管 理 岗 位, 安 置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和 属 于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给 予 一 定 期 限 一 定 额 度 的 工 资 性 补 贴 该 补 贴 拨 付 给 在 公 益 性 岗 位 安 排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就 业 的 单 位, 目 的 在 于 降 低 用 人 单 位 的 成 本, 帮 助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尽 快 实 现 就 业 和 稳 定 就 业 94. 什 么 是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政 策?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政 策 是 指, 对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务 工 劳 动 者 通 过 初 次 技 能 鉴 定 ( 限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的 指 定 工 种 )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给 予 一 定 费 用 补 贴 属 于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可 按 此 规 定 向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在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一 次 性 补 贴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资 金 申 请 材 料 应 附 : 本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开 具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票 据 ( 或 税 务 发 票 ) 等 凭 证 材 料, 经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财 政 部 门 复 核 后, 按 规 定 将 资 金 支 付 给 申 请 者 本 人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的 具 体 标 准 由 省 级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确 定 95. 什 么 是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政 策? 如 何 申 请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政 策 是 指, 对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参 加 职 业 培 训 的, 据 其 参 加 培 训 情 况 给 予 一 定 费 用 的 补 贴 登 记 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按 此 规 定, 可 凭 借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申 请 材 料, 向 职 业 培 训 所 在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补 贴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资 金 申 请 材 料 应 附 : 本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登 记 证 等 复 印 件

48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职 业 技 能 资 格 证 书 ) 或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等 培 训 或 就 业 证 明 等 材 料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开 具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票 据 ( 或 税 务 发 票 ) 等 对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参 加 职 业 培 训 后, 取 得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职 业 技 能 资 格 证 书 ),6 个 月 内 没 有 实 现 就 业 的, 按 最 高 不 超 过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标 准 的 60% 给 予 补 贴 ; 对 6 个 月 内 实 现 就 业 的, 按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标 准 的 100% 给 予 补 贴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具 体 办 法 和 标 准 由 省 级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确 定 96. 什 么 是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发 放 政 策, 申 请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的 基 本 程 序 有 哪 些?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发 放 政 策 是 对 毕 业 年 度 享 受 城 乡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残 疾 毕 业 生 和 和 有 助 学 贷 款 的 毕 业 生, 给 予 800 元 / 人 的 一 次 性 补 贴 发 放 对 象 : 在 毕 业 年 度 内 有 就 业 意 愿 并 积 极 求 职 的 享 受 城 乡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残 疾 毕 业 生 和 有 助 学 贷 款 的 毕 业 生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申 请 材 料 包 括 :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个 人 申 请 表 ; 申 请 材 料 附 件 ( 市 外 学 生 提 交 户 籍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民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当 年 一 季 度 享 受 低 保 的 证 明 材 料 市 内 学 生 提 交 低 保 证 复 印 件 和 法 定 抚 养 人 户 籍 所 在 地 街 道 ( 乡 镇 ) 公 安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残 疾 学 生 提 供 残 疾 证 复 印 件 ) 有 助 学 贷 款 的 学 生 证 明 材 料 由 学 校 自 行 决 定 求 职 补 贴 申 请 程 序 : 毕 业 年 度 的 3 月 份, 各 高 校 组 织 低 保 家 庭 学 生 残 疾 学 生 及 有 助 学 贷 款 的 学 生 开 展 求 职 补 贴 申 请 工 作 申 请 人 登 陆 重 庆 就 业 网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系 统 填 报 在 校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申 请 表 ( 附 件 1) 各 高 校 将 纸 质 材 料 汇 总 后 统 一 交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财 政 部 门 复 核 后, 按 规

49 定 将 资 金 划 拨 到 高 校 财 务 账 户, 再 由 高 校 打 入 申 请 人 银 行 账 户 97.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免 费 提 供 哪 些 服 务 内 容?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为 离 校 后 未 就 业 回 到 原 籍 的 毕 业 生 免 费 提 供 下 列 服 务 : (1) 就 业 政 策 法 规 咨 询 ; (2) 职 业 岗 位 供 求 信 息 ; (3) 市 场 工 资 指 导 价 位 信 息 ; (4) 职 业 培 训 信 息 ; (5) 职 业 指 导 和 职 业 介 绍 ; (6) 对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实 施 就 业 援 助 ; (7) 办 理 就 业 登 记 失 业 登 记 ; (8) 其 他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50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促 进 计 划 98. 什 么 是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促 进 计 划?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促 进 计 划, 是 指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以 实 名 制 登 记 为 基 础, 将 有 就 业 意 愿 的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全 部 纳 入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范 围, 综 合 运 用 各 项 政 策 措 施 和 服 务 手 段, 力 争 使 每 一 名 有 就 业 意 愿 的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毕 业 半 年 内 实 现 就 业 或 参 加 到 就 业 准 备 活 动 中 根 据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名 登 记 情 况, 对 有 就 业 意 愿 的, 及 时 提 供 用 人 信 息 ; 对 有 创 业 意 愿 的, 组 织 其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提 供 创 业 服 务, 落 实 创 业 扶 持 政 策 ; 对 暂 时 不 能 实 现 就 业 的, 组 织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和 职 业 培 训 ; 对 就 业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有 针 对 性 的 就 业 援 助 99. 离 校 后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如 何 获 得 相 应 的 就 业 指 导 和 服 务? 回 到 原 户 籍 所 在 地 报 到 的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能 够 享 受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所 属 的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人 才 交 流 服 务 机 构 和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服 务 机 构 提 供 的 就 业 指 导 和 服 务 就 业 指 导 与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 就 业 政 策 法 规 咨 询 职 业 岗 位 供 求 信 息 市 场 工 资 指 导 价 位 信 息 职 业 培 训 信 息 职 业 指 导 和 职 业 介 绍 办 理 求 职 登 记 失 业 登 记 等 100.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名 制 登 记 的 对 象 包 括 哪 些? 实 名 制 登 记 对 象 包 括 本 市 户 籍 市 外 户 籍 在 渝 应 届 及 往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其 中,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指 离 校 未 满 一 年 ( 毕 业 当 年 7 月 1 日 至 次 年 6 月 30 日 )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包 括 专 科 本 科 和 研 究 生 ; 往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51 指 离 校 超 过 一 年 但 未 满 两 年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包 括 专 科 本 科 和 研 究 生 101. 高 校 毕 业 生 如 何 进 行 实 名 制 登 记?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持 居 民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毕 业 证 书 劳 动 合 同 常 住 地 社 区 出 具 的 未 就 业 证 明 等 资 料, 到 户 籍 地 就 业 地 或 常 住 地 街 道 ( 乡 镇 ) 劳 动 就 业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工 作 机 构 进 行 实 名 制 登 记, 按 规 定 办 理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102. 实 名 登 记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哪 些 公 共 就 业 和 人 才 服 务? (1)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各 级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设 立 专 门 服 务 窗 口, 免 费 为 实 名 登 记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求 职 登 记 职 业 指 导 职 业 介 绍 就 业 登 记 和 失 业 登 记 招 考 信 息 等 一 站 式 服 务 组 织 有 培 训 需 求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免 费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技 能 鉴 定 为 有 创 业 意 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创 业 培 训 政 策 咨 询 项 目 推 荐 信 贷 融 资 开 业 指 导 政 策 扶 持 后 续 跟 踪 等 服 务 (2) 就 业 援 助 各 级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将 就 业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纳 入 就 业 援 助 体 系, 建 立 专 门 台 账, 实 施 一 对 一 职 业 指 导 和 重 点 帮 扶, 并 向 用 人 单 位 重 点 推 荐 或 通 过 公 益 性 岗 位 安 置 就 业 103. 对 促 进 用 人 单 位 吸 纳 登 记 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还 有 哪 些 扶 持 政 策? (1) 社 保 补 贴 对 各 类 企 业 新 招 用 登 记 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与 之 签 订 1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和 失 业 保 险 费 给 予 补 贴

Microsoft Word - 4-8,400份.doc

Microsoft Word - 4-8,400份.doc 1.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高 校 学 生 参 军 入 伍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5 3 号 ) (1) 2. 大 学 生 入 伍 基 本 条 件 (6) 3. 网 上 应 征 报 名 流 程 (7) 4. 当 兵 吃 亏 吗? 给 你 算 算 三 本 账 (8) 5. 大 学 生 参 军 优 惠 政 策 (10) 6. 退 役 士 兵 安 置 (14)

More information

云 南 省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100 问 中 共 云 南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云 南 省 教 育 厅 2015 年 12 月 前 言 高 校 毕 业 生 是 国 家 宝 贵 的 人 才 资 源 省 委 省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工 作,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有 力 地 促 进 了 高 校 毕 业 生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2014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基 本 情 况... 1 一 毕 业 生 规 模 与 总 体 结 构... 1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3 三 毕 业 生 就 业 去 向 及 地 域 流 向... 4 四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2014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基 本 情 况... 1 一 毕 业 生 规 模 与 总 体 结 构... 1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3 三 毕 业 生 就 业 去 向 及 地 域 流 向... 4 四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2014 年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12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2014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基 本 情 况... 1 一 毕 业 生 规 模 与 总 体 结 构... 1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3 三 毕 业 生 就 业 去 向 及 地 域 流 向... 4 四 毕 业 生 自 主

More information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广 州 学 院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届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 2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总 体 情 况... 4 一 学 校 情 况 ------------------------------------------------------------------------------------------------------------------

More information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贺 州 市 加 强 宣 传 思 想 文 化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签 约 制 暂 行 办 法 为 了 逐 步 解 决 当 前 贺 州 新 闻 写 作 播 音 主 持 记 者 编 辑 媒 体 运 营 文 艺 创 作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等 方 面 人 才 紧 缺 制 约 我 市 宣 传 思 想 文 化 工 作 和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滞 后 等 问 题, 根 据 自 治 区 党 委 自 治

More information

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

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 目 录 国 务 院 关 于 做 好 当 前 经 济 形 势 下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9 4 号 )... 2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9 3 号 )... 6 国 家 促 进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公 告... 9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More information

太原工业学院简介

太原工业学院简介 前 言 太 原 工 业 学 院 创 建 于 1954 年, 其 前 身 为 华 北 第 五 工 业 学 校, 是 我 国 第 一 个 五 年 计 划 时 期, 为 适 应 国 防 建 设 需 要 建 立 的 一 所 国 家 重 点 中 专 学 校, 学 校 1988 年 升 格 为 专 科,1999 年 开 始 招 收 本 科 生, 2007 年 3 月,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独 立 设 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8 將軍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8 將軍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八 部 將 軍 行 ( 疏 第 二 十 四 篇 二 0 八 集 至 二 一 六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二 0 八 集 劍 馬 嘶 鳴 第 二 0 九 集 該 當 何 斷 第 二 一 0 集 流 水 落 花 第 二 一 一 集 一 往 情 深 第 二 一 二 集 冷 面 藏 情 第 二 一 三 集 心 海 湖 平

More information

填 写 要 求 一 以 word 文 档 格 式 如 实 填 写 各 项 二 表 格 文 本 中 外 文 名 词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要 写 清 全 称 和 缩 写, 再 次 出 现 时 可 以 使 用 缩 写 三 有 可 能 涉 密 和 不 宜 大 范 围 公 开 的 内 容 不 可 作 为

填 写 要 求 一 以 word 文 档 格 式 如 实 填 写 各 项 二 表 格 文 本 中 外 文 名 词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要 写 清 全 称 和 缩 写, 再 次 出 现 时 可 以 使 用 缩 写 三 有 可 能 涉 密 和 不 宜 大 范 围 公 开 的 内 容 不 可 作 为 附 件 3 省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申 报 书 ( 高 职 高 专 ) 推 荐 学 校 江 西 现 代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课 程 名 称 仓 储 与 配 送 管 理 课 程 类 型 公 共 基 础 课 专 业 课 其 他 所 属 专 业 大 类 名 称 所 属 专 业 类 名 称 所 属 专 业 名 称 ( 专 业 课 填 写 ) 课 程 负 责 人 财 经 类 工 商 管 理 物

More information

学 校 概 况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是 山 东 省 重 点 建 设 的 省 属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是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和 全 国 首 批 学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学 校 创 建 于 1948 年, 是 山 东 省 建 校

学 校 概 况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是 山 东 省 重 点 建 设 的 省 属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是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和 全 国 首 批 学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学 校 创 建 于 1948 年, 是 山 东 省 建 校 学 校 概 况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是 山 东 省 重 点 建 设 的 省 属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是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和 全 国 首 批 学 士 学 位 授 权 单 位 学 校 创 建 于 1948 年, 是 山 东 省 建 校 较 早 的 公 办 本 科 院 校 之 一 建 校 60 多 年 来, 学 校 已 发 展 成 为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2 一 毕 业 生 规 模...2 二 毕 业 生 结 构...2 ( 一 ) 毕 业 生 专 业 分 布...2 ( 二 )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分 布...3 ( 三 ) 毕 业 生 性 别 分 布...4 第 二 章 毕

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2 一 毕 业 生 规 模...2 二 毕 业 生 结 构...2 ( 一 ) 毕 业 生 专 业 分 布...2 ( 二 )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分 布...3 ( 三 ) 毕 业 生 性 别 分 布...4 第 二 章 毕 2014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2 一 毕 业 生 规 模...2 二 毕 业 生 结 构...2 ( 一 ) 毕 业 生 专 业 分 布...2 ( 二 )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分 布...3 ( 三 ) 毕 业 生 性 别 分 布...4 第 二 章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6 一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为 全 面 反 映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状 况, 完 善 毕 业 生 就 业 与 人 才 培 养 良 性 互 动 的 长 效 机 制, 根 据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转 发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前 言 为 全 面 反 映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状 况, 完 善 毕 业 生 就 业 与 人 才 培 养 良 性 互 动 的 长 效 机 制, 根 据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转 发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前 言 为 全 面 反 映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状 况, 完 善 毕 业 生 就 业 与 人 才 培 养 良 性 互 动 的 长 效 机 制, 根 据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转 发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120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 4120 中的文档 海 南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文 件 海 大 办 2016 49 号 海 南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海 南 大 学 大 学 生 素 质 拓 展 学 分 认 证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各 部 门 : 海 南 大 学 大 学 生 素 质 拓 展 学 分 认 证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经 学 校 校 长 办 公 会 2016 年 第 2 次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密 级:

密  级: 中 国 保 监 会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O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三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More information

市六届人大--次

市六届人大--次 市 六 届 人 大 七 次 会 议 文 件 (20 20) 附 件 清 远 市 2015 年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附 件 目 录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80 ( 一 )2015 年 清 远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2016 年 预 算 草 案 1-10 ( 二 )201 2015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执 行 情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司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中 国 文 联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中 国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格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主 动 公 开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顺 教 2015 23 号 顺 德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镇 ( 街 道 ) 教 育 局 区 属 学 校 : 现 将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法 治 机 关 建 设 规 划 (2013-2018 年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巩 固 我 委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和 转 变 职 能 转 变 作 风 大 调 研 大 讨 论 大 转 变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以 下 简 称 两 转 三 大 学 习 推 进 活 动 ) 成 果,

More information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3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内 容 及 相 关 要 求... 7 第 三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10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文 本... 21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8 第 一 部 分 邀 请 函 经 龙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山 东 信 一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42E31332D32303136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津 招 委 高 发 2016 8 号 市 招 委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区 县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单 位 : 2016 年 天 津 市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要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全 面 落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四、实施步骤

四、实施步骤 遂 安 教 函 2016 96 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迎 接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教 育 督 导 组, 各 中 小 学, 局 属 事 业 单 位, 机 关 各 股 室 : 为 了 顺 利 通 过 四 川 省 县 域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经 局 党 组 局 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索 引 页 码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3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4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5-6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121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苏 科 2003 56 号 关 于 印 发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院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2003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苏 州 科 技 大 学 筹 ) 二 00

More information

自评报告合成.doc

自评报告合成.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5.08:115.08:115.50:115.16:1 52.74% 63.59% 2003-2004 684 78 723 10902 15081 2004-2005 84 777 11718 15.081 2005-2006 92 814 12620 15.501 2006-2007 8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研 究 信 息 简 报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编 2007 年 第 9 期 总 第 81 期 2007 年 9 月 7 日 编 者 按 :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施 行 以 来, 截 至 目 前, 已 有 新 疆 湖 南 黑 龙 江 江 西 陕 西 贵 州 上 海 安 徽 宁 夏 广 东 浙 江 湖 北 等 12 个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滨 安 监 发 2016 22 号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安 监 局, 滨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安 监 局 高 新 区 安 监 办 北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安 监 中 心, 局 属 各 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十 二 五 事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1 月 21 日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第 三 届 第 五 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 十 二 五 时 期, 是 我 校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攻 坚 时 期, 也 是 实 现 把 我 校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教 学 研 究 型 政 法 大 学 目 标 的 关 键 时 期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君泰所 稿纸

君泰所 稿纸 房 产 法 苑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本 期 导 读 导 读 标 题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汇 编 一 中 央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 ( 一 )2009 年 度 1 ( 二 )2010 年 度 6 ( 三 )2011 年 度 11 二 北 京 近 期 房 地 产 市 场 政 策 回 顾 12 ( 一 )2009 年 度 12 ( 二 )2010

More information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修 订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000545C.DOC

000545C.DOC 2004[2218] 2003 12 31 2003 2003 12 31 2003 2003 2003 2003 2002 2003 2002 2003 2003 12 31 1 2 1 1 12 31 3 4 5 6 8 % 1 5 1 2 15 2 3 25 3 5 35 5 100 9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2 50% 50% 200310 < > 200310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研 究 生 手 册 目 录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1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20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28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学 生 手 册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1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1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24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27 5. 普 通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

07.....E......./...ec6

07.....E......./...ec6 15, `` `` `` `` `` `` `` `` `` ` `` `` `` `` 701 760 1994 `` `` ; ; `` `` 601627 102 ; 690 705 627 ; `` `` `` `` ; `` `` `` `` 1976 ; ; 1 ; 103 15! 2 34 5 6 104 7 8 ; 9 10 11 105 15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5 月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2016 年 预 算 公 开 工 作, 根 据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以 下 简 称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公 开 条

More information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2014 年 3 月 26 日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河 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定, 对 河 南 省 消 防 条 例 作 如 下 修 改 : 一 将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项 修 改 为 : 对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每 年 至 少

More information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亏 77- 夕 民 政 部 公 告 第 373 号 民 政 部 政 策 性 文 件 清 理 结 果 公 告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文 件 清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民 政 部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以 民 政 部 和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名 义 印 发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经 清 理, 决 定

More information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国 家 信 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信 息 说 明 一 国 家 信 访 局 职 能 ( 一 ) 负 责 处 理 国 内 群 众 境 外 人 士 法 人 及 其 他 组 织 通 过 信 访 渠 道 给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领 导 同 志 的 来 信 来 电, 接 待 来 访 ( 二 ) 负 责 向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证 券 代 码 :601678 股 票 简 称 : 滨 化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5-008 滨 化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37 证 券 代 码 :600963 证 券 简 称 : 岳 阳 林 纸 公 告 编 号 :2016-050 公 司 债 券 代 码 :122257 公 司 债 券 简 称 :12 岳 纸 01 岳 阳 林 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增 加 定 价 原 则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More information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2011 中 共 宜 都 市 委 宜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宜 都 市 党 史 地 方 志 办 公 室 主 办 主 编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2014 年 度 中 央 党 校 部 门 决 算 二 0 一 五 年 七 月 1 目 录 一 中 央 党 校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 二 )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二 中 央 党 校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 一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 二 )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决 算 表 ( 三 )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More information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More information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文 件 鲁 办 发 2015 16 号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党 委, 省 军 区 党 委,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党 组 ( 党 委 ), 各 人 民 团 体 党 组,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 3196 中的文档 赣 高 法 2014 178 号 全 省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南 昌 铁 路 运 输 两 级 法 院 :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适 用 新 型 执 行 措 施 若 干 问 题 的 指 导 意 见 经 我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2014 年 8 月 21 日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2015 年 度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圍 很 廣, 不 能 僅 局 限 於 漢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少 數 民 與 少 數 民 族 之 間 同 一 種 族 的 兩 個 不 同 政 權 之 間, 也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和 親 內 容 和 親 的 多 種 多 樣, 無 論 目 的 為 何, 最 終 都 是 出 於 為 我 從 和 親 到 反 和 親 - 論 漢 武 帝 對 匈 政 策 的 轉 變 一 前 言 中 國 歷 史 五 千 年, 各 朝 各 代 都 有 各 自 面 對 外 族 入 侵 時 的 應 對 方 法 常 見 的 方 法 多 半 是 和 親, 上 至 遠 古 傳 說 時 代, 下 至 清 代, 歷 時 幾 千 年 1 因 各 時 代 的 不 同 因 素,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和 目 的 並 非 全

More information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法 律 法 规 指 引 手 册 序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依 法 合 规 地 实 施 管 理 行 为,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保 险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也 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保 护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