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代 码 : 公 司 简 称 :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公 司 代 码 :600030 公 司 简 称 :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Transcription

1 B

2 公 司 代 码 : 公 司 简 称 :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和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 结 合 本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评 价 办 法, 在 内 部 控 制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的 基 础 上, 我 们 对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 的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评 价 一 重 要 声 明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其 有 效 性, 并 如 实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是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责 任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建 立 和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经 理 层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运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合 理 保 证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固 有 局 限 性, 故 仅 能 为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此 外, 由 于 情 况 的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内 部 控 制 变 得 不 恰 当, 或 对 控 制 政 策 和 程 序 遵 循 的 程 度 降 低,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果 推 测 未 来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1. 公 司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有 效 无 效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3.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根 据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4.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适 用 不 适 用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1

3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一 致 是 否 6.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对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披 露 是 否 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披 露 一 致 是 否 三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情 况 ( 一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范 围 公 司 按 照 风 险 导 向 原 则 确 定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1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包 括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石 投 资 )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 中 信 证 券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包 括 中 信 里 昂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证 券 国 际 ) 四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夏 基 金, 持 股 比 例 62.2%) 中 信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期 货, 持 股 比 例 为 93.47%) 两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2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占 比 : 指 标 占 比 (%)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之 比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的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之 比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业 务 和 事 项 包 括 : (1) 内 部 环 境 评 价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证 券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规 则 的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营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章 程 明 确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营 管 理 层 的 职 责 权 限 议 事 规 则 和 工 作 程 序 等, 确 保 了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执 行 机 构 和 监 督 机 构 之 间 权 责 分 明 规 范 运 作 和 有 效 制 衡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充 分 享 有 并 有 效 行 使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权 利,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时 间 通 知 方 式 召 开 方 式 表 决 程 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完 全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决 策 机 构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发 展 战 略 风 险 管 理 审 计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等 六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并 针 对 该 六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分 别 制 定 了 议 事 规 则, 为 充 分 发 挥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科 学 民 主 决 策 职 能 提 供 了 有 效 制 度 保 障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成 员 全 部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组 成 ;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人 数 超 过 二 分 之 一 ;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主 席 均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担 任 公 司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明 确 了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职 责 权 限 等, 对 独 立 董 事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予 以 充 分 保 障 2

4 监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公 司 监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列 席 了 全 部 现 场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汇 报 工 作, 对 公 司 财 务 以 及 董 事 会 执 行 委 员 会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了 有 效 监 督 经 营 管 理 层 是 公 司 的 执 行 机 构, 公 司 最 高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是 执 行 委 员 会 公 司 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 正 式 设 立 了 执 行 委 员 会, 其 成 员 包 括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和 主 要 业 务 线 职 能 部 门 的 董 事 总 经 理 执 行 委 员 会 设 立 时, 公 司 对 章 程 中 涉 及 管 理 体 制 的 相 关 条 款 进 行 了 修 订, 制 定 了 执 行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修 订 了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为 执 行 委 员 会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董 事 会 确 定 的 路 线 和 方 针 建 立 了 运 作 规 范 决 策 科 学 的 良 好 机 制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综 合 考 虑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国 内 外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竞 争 对 手 状 况 可 利 用 资 源 水 平 和 自 身 优 劣 势 等 影 响 因 素, 制 定 发 展 战 略, 定 位 准 确 目 标 清 晰 操 作 可 行 经 公 司 执 委 会 批 准 后, 公 司 依 据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并 落 实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确 保 了 发 展 战 略 的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在 资 源 配 置 工 作 机 制 等 方 面 对 发 展 战 略 予 以 充 分 保 障 : 在 董 事 会 层 面, 公 司 设 立 了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同 时 制 定 了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专 门 议 事 规 则, 明 确 了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职 责 权 限 会 议 召 集 及 通 知 程 序 议 事 和 表 决 程 序 等 内 容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重 视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建 设 根 据 发 展 战 略, 结 合 人 力 资 源 现 状 和 未 来 需 求 预 测, 明 确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目 标, 建 立 健 全 了 科 学 的 人 才 引 进 使 用 培 养 考 核 激 励 内 部 调 配 及 退 出 等 制 度, 整 体 布 局 公 司 的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不 断 提 升 人 均 效 能,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2015 年, 公 司 持 续 完 善 绩 效 管 理 体 系, 通 过 设 置 更 科 学 的 业 绩 考 核 体 系, 对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与 评 价, 加 强 了 对 子 公 司 的 考 核, 实 现 员 工 的 优 胜 劣 汰, 进 一 步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2015 年, 公 司 持 续 重 视 员 工 素 质 和 能 力 的 提 升, 继 续 加 大 对 中 高 职 级 员 工 的 培 训 和 发 展 力 度, 坚 持 执 行 中 高 职 级 人 员 领 导 力 项 目, 不 断 完 善 不 同 岗 位 职 级 员 工 的 培 训 体 系 与 课 程 设 计, 营 造 尊 重 知 识 尊 重 人 才 和 关 心 员 工 职 业 发 展 的 良 好 文 化 氛 围, 促 进 了 全 体 员 工 知 识 技 能 的 持 续 更 新 与 升 级 社 会 责 任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切 实 做 到 公 司 经 济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短 期 利 益 与 长 远 利 益 自 身 发 展 与 社 会 发 展 相 互 协 调, 努 力 实 现 公 司 与 员 工 公 司 与 社 会 公 司 与 环 境 的 健 康 和 谐 发 展 公 司 遵 纪 守 法, 合 规 经 营 ; 认 真 履 行 上 市 公 司 法 定 义 务, 持 续 及 时 披 露 信 息, 不 断 加 强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交 流 ; 通 过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持 续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努 力 提 升 经 营 业 绩 ; 强 调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不 断 加 强 客 户 服 务 和 提 升 客 户 满 意 度, 并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政 策, 全 心 全 意 为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融 资 和 顾 问 等 服 务, 积 极 协 助 中 小 企 业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 通 过 推 行 公 平 合 理 的 薪 酬 制 度 安 排 岗 位 和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等, 保 障 员 工 合 法 权 益 做 好 员 工 职 业 发 展 规 划 ; 关 心 员 工 身 心 健 康, 举 办 徒 步 走 摄 影 比 赛 设 立 各 类 体 育 俱 乐 部, 丰 富 员 工 业 余 生 活 ; 热 心 公 益 慈 善 事 业, 持 续 开 展 捐 资 助 学 济 贫 帮 困 等 活 动, 造 福 和 谐 社 会 企 业 文 化 3

5 公 司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积 极 培 育 具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企 业 文 化, 于 2010 年 确 立 二 七 共 识 为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通 过 举 办 新 老 员 工 培 训 活 动, 坚 持 向 员 工 输 入 企 业 文 化 的 核 心 理 念 ; 通 过 定 期 举 办 员 工 徒 步 走 等 文 体 活 动, 培 养 员 工 践 行 公 司 文 化 的 意 志 和 实 践 能 力, 使 公 司 具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企 业 文 化 深 入 全 员 并 贯 彻 到 员 工 的 日 常 行 为 中 同 时,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中 自 觉 发 挥 主 导 和 示 范 作 用 ; 公 司 持 续 将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融 入 到 经 营 管 理 中, 切 实 做 到 文 化 建 设 与 发 展 战 略 有 机 结 合, 增 强 了 员 工 的 责 任 心 和 使 命 感, 引 导 和 规 范 了 员 工 行 为, 形 成 了 团 队 的 整 体 向 心 力, 促 进 了 企 业 的 长 远 发 展 (2)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公 司 始 终 认 为, 有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对 公 司 的 成 功 运 作 至 关 重 要 风 险 管 理 旨 在 通 过 建 立 完 善 的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不 断 改 进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和 流 程, 持 续 提 升 风 险 识 别 及 量 化 的 精 确 性 和 可 靠 性, 持 续 加 强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管 理 控 制 和 报 告 过 程, 建 设 审 慎 稳 健 的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把 风 险 控 制 在 风 险 偏 好 范 围 内, 实 现 股 东 价 值 的 最 大 化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属 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执 行 委 员 会 下 设 的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以 及 相 关 内 控 部 门 与 业 务 线 共 同 构 成 了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组 织 架 构, 形 成 委 员 会 集 体 决 策, 内 控 部 门 与 业 务 线 密 切 配 合 的 三 层 次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公 司 在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设 施 上 建 设 了 全 面 覆 盖 相 关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包 括 : 进 行 事 前 项 目 业 务 审 批 的 公 文 系 统 BPM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和 内 部 信 用 评 级 系 统 ; 进 行 事 中 限 额 监 控 的 各 交 易 系 统 风 险 监 控 子 系 统 ; 进 行 事 后 分 析 资 本 计 量 及 指 标 计 算 的 经 纪 业 务 操 作 监 控 系 统 融 资 融 券 操 作 监 控 系 统 净 资 本 监 控 系 统 Risk Metrics 系 统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计 量 系 统 此 外, 公 司 建 设 了 统 一 客 户 组 件 运 营 平 台 和 风 险 管 理 数 据 库, 将 同 一 客 户 同 一 业 务 相 关 风 险 信 息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同 时,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行 业 经 验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灾 备 计 划, 确 保 在 主 系 统 无 法 正 常 运 作 时, 公 司 业 务 及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仍 然 获 得 持 续 的 信 息 技 术 支 持 各 类 风 险 管 理 及 量 化 指 标 体 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要 求 的 以 净 资 本 为 核 心 的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体 系 框 架 下, 公 司 围 绕 各 类 型 风 险 限 额 设 置 了 一 套 量 化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 在 市 场 风 险 方 面, 公 司 对 业 务 部 门 / 业 务 线 设 置 了 风 险 限 额 以 控 制 盈 亏 波 动 水 平 和 市 场 风 险 暴 露 程 度, 风 险 管 理 部 对 风 险 限 额 进 行 每 日 监 控 当 接 近 或 突 破 风 险 限 额 时, 风 险 管 理 部 会 向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预 警 提 示, 并 和 相 关 业 务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讨 论, 按 照 讨 论 形 成 的 意 见, 业 务 部 门 / 业 务 线 会 降 低 风 险 暴 露 程 度 使 之 符 合 风 险 限 额, 或 者 业 务 部 门 / 业 务 线 申 请 临 时 或 永 久 提 高 风 险 限 额, 经 相 关 委 员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公 司 对 风 险 限 额 体 系 进 行 持 续 的 完 善, 在 当 前 已 有 指 标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整 体 各 业 务 部 门 / 业 务 线 投 资 账 户 等 不 同 层 面 的 风 险 限 额 指 标 体 系, 并 形 成 具 体 规 定 或 指 引, 规 范 限 额 体 系 的 管 理 模 式 在 信 用 风 险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内 部 信 用 评 级 体 系 对 交 易 对 手 或 发 行 人 的 信 用 级 别 进 行 评 估, 采 用 压 力 4

6 测 试 敏 感 性 分 析 等 手 段 进 行 计 量, 并 基 于 这 些 结 果 通 过 授 信 制 度 来 管 理 信 用 风 险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对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跟 踪 业 务 品 种 及 交 易 对 手 的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出 具 分 析 及 预 警 报 告 并 及 时 调 整 授 信 额 度 在 交 易 对 手 风 险 方 面, 公 司 对 交 易 对 手 设 定 保 证 金 比 例 和 交 易 规 模 限 制, 通 过 每 日 盯 市 追 保 强 制 平 仓 等 手 段 来 控 制 交 易 对 手 的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并 在 出 现 强 制 平 仓 且 发 生 损 失 后 通 过 司 法 程 序 进 行 追 索 在 流 动 性 风 险 方 面, 风 险 管 理 部 独 立 地 对 公 司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的 资 金 负 债 情 况 进 行 每 日 监 测 与 评 估, 一 方 面 通 过 流 动 性 资 产 覆 盖 率 等 指 标 衡 量 公 司 的 资 金 支 付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日 内 资 金 倍 数 等 指 标 评 估 公 司 的 日 内 结 算 风 险 风 险 管 理 部 每 日 发 布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报 告, 并 据 此 对 支 付 风 险 与 结 算 风 险 状 态 进 行 监 测 与 报 告, 同 时, 公 司 对 相 关 指 标 设 置 了 预 警 阀 值, 当 超 过 阀 值 时, 风 险 管 理 部 将 依 照 独 立 路 径 向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相 关 负 责 人 及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风 险 警 示, 并 由 相 关 的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适 当 操 作 以 将 公 司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调 整 到 公 司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操 作 风 险 方 面, 在 治 理 架 构 方 面, 由 公 司 前 中 后 台 各 部 门 联 络 人 组 成 的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小 组 举 行 月 度 会 议, 通 过 对 风 险 损 失 事 件 及 其 造 成 的 影 响 业 务 环 境 与 内 控 因 素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等 综 合 分 析, 对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各 类 操 作 风 险 进 行 全 面 评 价 和 监 督 管 理, 并 向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执 委 会 委 员 提 供 定 期 报 告 管 理 工 具 方 面, 根 据 证 券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新 业 务 评 估 流 程,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通 过 此 流 程, 公 司 坚 持 在 创 新 业 务 拓 展 中 的 合 规 风 险 零 容 忍, 杜 绝 在 法 律 法 规 的 灰 色 地 带 开 展 业 务, 由 中 后 台 部 门 全 面 提 示 业 务 部 门 未 曾 关 注 到 的 各 类 风 险 提 供 现 有 支 持 能 力 下 的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统 筹 系 统 建 设 与 开 发 制 度 建 设 方 面, 建 立 了 公 司 新 业 务 评 估 流 程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小 组 议 事 规 则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事 件 报 告 流 程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同 时, 修 订 了 2014 年 制 定 的 公 司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并 于 2015 年 8 月 经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批 通 过 后 正 式 生 效 施 行 合 规 风 险 公 司 建 立 了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和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的 合 规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并 有 效 运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积 极 推 动 合 规 文 化 建 设, 组 织 建 立 各 项 合 规 制 度, 落 实 各 项 合 规 保 障, 实 行 违 规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 公 司 各 部 门 / 业 务 线 和 分 支 机 构 主 动 合 规, 及 时 报 告 存 在 的 合 规 风 险 隐 患 ; 公 司 合 规 总 监 合 规 部 合 规 督 导 员 全 面 履 行 合 规 管 理 职 责, 加 强 与 公 司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联 系, 通 过 合 规 咨 询 合 规 审 查 合 规 检 查 合 规 监 测 等 多 种 手 段 和 方 法, 及 时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相 关 风 险 进 行 识 别 和 评 估, 有 效 防 范 各 类 合 规 风 险 2015 年, 随 着 公 司 国 际 化 的 大 幅 推 进, 公 司 合 规 部 就 海 外 业 务 与 全 球 监 管 等 事 项 与 境 外 子 公 司 合 规 团 队 加 强 配 合, 防 范 跨 境 监 管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合 同 管 理 和 诉 讼 管 理 是 公 司 防 范 法 律 风 险 的 主 要 内 容 在 合 同 审 核 方 面, 公 司 制 定 了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以 公 司 名 义 签 署 的 合 同 需 经 法 律 部 会 签 后 签 署, 并 在 合 同 会 签 流 程 中 嵌 入 关 联 方 验 证 和 合 同 复 核 环 节, 强 化 了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控 制, 对 法 律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予 以 跟 踪, 强 化 了 合 同 法 律 风 险 控 制, 并 要 求 承 办 部 门 提 前 与 法 律 部 进 行 合 同 预 沟 通 以 提 高 合 同 准 确 性 及 审 核 效 率 ; 在 诉 讼 管 理 方 面, 法 律 部 根 据 积 累 的 诉 讼 仲 裁 管 理 经 验, 制 定 了 诉 讼 仲 裁 案 件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了 公 司 法 律 部 和 下 属 机 构 法 律 部 门 5

7 在 处 理 诉 讼 仲 裁 案 件 中 的 职 责 诉 讼 仲 裁 案 件 处 理 流 程 等 内 容, 强 化 了 对 诉 讼 仲 裁 案 件 的 管 理 公 司 还 通 过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平 台 对 公 司 合 同 和 诉 讼 进 行 电 子 化 管 理, 法 律 事 务 平 台 涵 盖 合 同 的 预 沟 通 合 同 会 签 及 台 账 统 计 诉 讼 案 件 上 报 普 法 管 理 等 公 司 日 常 法 律 事 务 的 内 容, 有 效 提 高 了 公 司 法 律 风 险 防 范 水 平 有 效 的 风 险 应 对 机 制 2015 年, 为 更 好 地 应 对 市 场 波 动, 公 司 针 对 性 地 升 级 了 风 险 应 对 机 制 提 前 严 控 项 目 风 险 管 理 标 准, 降 低 质 押 率, 提 高 项 目 融 资 人 和 质 押 物 准 入 门 槛, 控 制 项 目 期 限 ; 严 格 限 制 限 售 股 票 质 押 融 资 ; 严 格 进 行 交 易 对 手 授 信, 将 针 对 产 品 的 保 证 金 比 例 提 高 至 50% 紧 密 进 行 跟 踪,T+0 向 公 司 报 告, 保 证 公 司 全 面 掌 握 最 新 市 场 风 险 及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 形 成 风 险 报 告, 及 时 报 送 公 司 管 理 层 应 急 小 组 监 管 机 关 中 信 集 团 与 业 务 部 门 持 续 沟 通, 建 议 并 促 进 调 整 公 司 权 益 类 风 险 敞 口 ; 持 续 进 行 每 日 盯 市, 推 动 客 户 进 行 补 仓 或 启 动 提 前 还 款 程 序 实 时 提 示 业 务 部 门 重 点 关 注 触 及 或 即 将 触 及 平 仓 线 的 融 资 客 户, 进 行 适 当 处 置, 并 做 好 进 入 司 法 处 置 流 程 准 备 密 切 跟 踪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状 况, 评 估 并 确 保 公 司 流 动 性 安 全 良 好 的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氛 围 的 培 养 离 不 开 经 营 管 理 层 自 上 而 下 的 推 动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与 到 执 委 会 下 属 的 各 类 专 项 工 作 小 组 中, 使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深 入 公 司 各 大 重 要 业 务 决 策, 从 而 自 上 而 下 传 递 到 各 个 具 体 的 业 务 领 域 风 险 管 理 部 推 动 公 司 整 体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发 展 例 如, 依 托 于 各 类 风 险 管 理 培 训, 正 面 普 及 风 险 理 念 与 风 险 文 化 ; 以 行 业 内 重 大 风 险 事 件 和 典 型 风 险 案 例 等 作 为 反 面 教 材, 传 播 风 险 管 理 知 识 与 理 念 ; 对 风 险 定 价 支 持 等 定 量 技 术 手 段 的 运 用, 使 风 险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与 价 值 性 得 到 业 务 领 域 的 广 泛 认 可 (3) 控 制 活 动 评 价 2015 年 度 内 控 自 评 工 作, 在 确 保 覆 盖 主 要 核 心 业 务 流 程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围 绕 监 管 检 查 的 关 注 重 点, 以 及 同 业 机 构 发 生 违 规 遭 受 监 管 处 罚 行 为 的 领 域 进 行 经 纪 业 务 1 组 织 架 构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三 位 一 体 的 经 纪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并 有 效 运 行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发 展 与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经 发 管 委 ) 分 公 司 作 为 经 纪 业 务 直 接 管 理 机 构, 与 证 券 营 业 部 ( 以 下 简 称 营 业 部 ) 一 道, 重 点 对 业 务 风 险 进 行 自 我 控 制 ; 公 司 合 规 部 法 律 部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及 时 发 现 揭 示 业 务 风 险 点, 有 效 监 测 并 督 促 后 续 整 改 ; 公 司 稽 核 审 计 部 重 点 对 制 度 和 业 务 流 程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事 后 稽 核, 对 稽 核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提 出 稽 核 整 改 意 见 及 管 理 建 议 书, 督 促 被 稽 核 单 位 进 行 整 改 公 司 对 营 业 部 的 交 易 清 算 和 财 务 实 行 集 中 管 理, 对 营 业 部 财 务 岗 实 行 垂 直 管 理 公 司 营 业 部 实 行 前 后 台 分 离 的 控 制 机 制, 营 业 部 运 营 总 监 对 柜 台 业 务 进 行 一 线 监 督 管 理 营 业 部 设 有 合 规 督 导 员, 对 营 业 部 进 行 合 规 管 理, 由 合 规 部 参 与 考 核 公 司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对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实 施 强 制 轮 岗 及 离 任 审 计 2 主 要 控 制 活 动 业 务 与 综 合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统 一 的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和 授 权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了 营 业 部 后 台 管 理 类 账 户 类 资 金 股 份 类 交 易 类 客 户 服 务 与 交 易 行 为 管 理 金 融 产 品 代 销 等 各 类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6

8 营 销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统 一 的 营 销 人 员 序 列,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营 销 管 理 制 度, 从 人 员 聘 用 岗 前 培 训 执 业 资 格 管 理 执 业 行 为 管 理 薪 酬 与 考 核 风 险 监 控 等 方 面 防 范 营 销 人 员 执 业 不 规 范 的 风 险 制 定 了 2015 年 前 台 ( 营 销 ) 系 列 管 理 办 法 中 信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分 支 机 构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关 于 加 强 理 财 顾 问 证 券 经 纪 人 执 业 资 格 及 合 同 管 理 的 通 知 及 关 于 加 强 营 销 人 员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的 通 知 等 制 度, 规 范 营 业 部 理 财 顾 问 和 经 纪 人 的 执 业 行 为 公 司 合 规 部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营 业 部 投 资 顾 问 等 业 务 人 员 进 行 合 规 执 业 和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培 训, 提 升 合 规 意 识, 防 范 业 务 风 险 客 户 服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统 一 的 客 户 管 理 和 客 户 服 务 制 度, 制 定 了 客 户 适 当 性 管 理 客 户 交 易 安 全 监 控 客 户 回 访 和 投 诉 处 理 等 一 系 列 制 度 3 母 公 司 账 户 规 范 情 况 2015 年,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账 户 日 常 管 理, 对 于 行 业 内 新 涌 现 的 账 户 创 新 业 务,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制 度 以 规 范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如 统 一 账 户 平 台 上 线 后, 对 公 司 账 户 管 理 业 务 指 引 等 进 行 相 应 修 订, 并 对 公 司 各 分 支 机 构 进 行 专 门 培 训, 杜 绝 不 规 范 账 户 的 产 生 2015 年 9 月 母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中 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15 年 12 月 完 成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一 码 通 账 户 信 息 规 范 工 作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客 户 共 有 证 券 账 户 7,365,822 户 其 中 : 合 格 证 券 账 户 6,672,116 户, 占 90.58%; 休 眠 证 券 账 户 692,572 户, 占 9.40%; 不 合 格 证 券 账 户 1,134 户, 占 0.02%; 无 司 法 冻 结 证 券 账 户 ; 无 风 险 处 置 证 券 账 户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客 户 共 有 资 金 账 户 5,014,610 户 其 中 : 合 格 资 金 账 户 4,328,945 户, 占 %; 休 眠 资 金 账 户 684,137 户, 占 %; 不 合 格 资 金 账 户 1,501 户, 占 %; 不 合 格 司 法 冻 结 资 金 账 户 27 户, 占 %; 无 风 险 处 置 资 金 账 户 期 货 IB 业 务 公 司 制 订 介 绍 业 务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汇 编, 依 据 最 新 监 管 规 定 对 IB 业 务 操 作 合 规 检 查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员 工 培 训 投 资 者 教 育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修 订 经 发 管 委 为 14 家 营 业 部 办 理 了 期 货 介 绍 业 务 资 格 申 请 公 司 对 介 绍 业 务 实 行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建 立 以 公 司 经 发 管 委 为 中 心, 营 业 部 信 息 技 术 中 心 计 划 财 务 部 风 险 管 理 部 合 规 部 法 律 部 稽 核 审 计 部 等 前 中 后 台 相 互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各 司 其 职 协 调 配 合 的 组 织 体 系, 对 业 务 开 展 的 事 前 事 中 及 后 续 管 理 进 行 规 范 并 定 期 检 查, 防 范 期 货 IB 业 务 风 险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公 司 针 对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的 风 险 特 点, 在 组 织 体 系 决 策 授 权 制 度 和 流 程 风 险 管 理 等 方 面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在 组 织 体 系 和 决 策 授 权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以 董 事 会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券 金 融 业 务 线 营 业 部 为 主 体 架 构 的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决 策 与 授 权 体 系, 对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实 行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并 实 行 业 务 部 门 与 中 后 台 部 门 相 互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的 组 织 架 构 在 制 度 和 流 程 控 制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覆 盖 客 户 征 信 授 信 客 户 信 用 账 户 管 理 7

9 担 保 物 管 理 逐 日 盯 市 及 强 制 平 仓 管 理 客 户 回 访 客 户 投 诉 受 理 及 处 理 等 流 程, 并 形 成 了 包 括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规 范 和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等 在 内 的 相 关 制 度 在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主 要 通 过 对 客 户 征 信 和 信 用 额 度 审 批 逐 日 盯 市 和 及 时 平 仓 等 手 段 实 现 ; 流 动 性 风 险 通 过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规 模 限 制 与 净 资 本 的 比 例 限 额 担 保 物 的 选 择 持 股 集 中 度 监 控 等 方 式 加 以 控 制 ; 操 作 风 险 通 过 各 项 制 度 与 流 程 的 建 立 与 规 范 人 员 的 培 训 等 进 行 控 制 2015 年 1 月, 公 司 因 在 开 展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过 程 中 存 在 向 与 公 司 及 与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管 理 的 其 他 证 券 公 司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时 间 连 续 计 算 不 足 半 年 的 客 户 融 资 融 券 违 反 到 期 融 资 融 券 合 约 展 期 等 问 题,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暂 停 新 开 融 资 融 券 客 户 信 用 账 户 3 个 月 公 司 及 时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对 相 关 控 制 流 程 深 入 自 查, 明 确 并 完 善 客 户 准 入 标 准 及 相 关 量 化 指 标 的 统 计 口 径 ; 对 大 额 授 信 客 户, 公 司 严 格 审 核 其 资 产 规 模 信 用 记 录 及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适 当 提 高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适 当 降 低 账 户 实 际 可 用 杠 杆, 并 依 据 授 信 额 度 引 入 风 险 管 理 部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特 别 审 批 流 程 ; 严 把 到 期 期 限 及 展 期 相 关 监 控 措 施 同 时, 公 司 进 一 步 强 化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的 逆 周 期 调 节 机 制 当 市 场 行 情 存 在 过 热 迹 象 时, 公 司 及 时 对 标 的 券 及 担 保 品 的 范 围 进 行 调 整, 及 时 调 整 折 算 率, 及 时 调 整 客 户 的 保 证 金 比 例, 适 度 控 制 业 务 整 体 的 杠 杆 比 例 并 通 过 对 客 户 持 仓 集 中 度 控 制 措 施, 使 得 公 司 所 属 客 户 提 前 半 年 优 化 其 持 仓 结 构, 在 2015 年 下 半 年 市 场 波 动 到 来 前 提 高 其 负 债 的 安 全 垫, 减 少 客 户 发 生 平 仓 的 可 能 性, 尽 最 大 可 能 保 护 客 户 的 资 产 安 全 公 司 的 平 仓 规 模 在 前 十 大 券 商 中 排 名 靠 后, 减 少 了 对 市 场 的 冲 击 自 营 业 务 在 自 营 投 资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设 置 了 公 司 层 面 部 门 层 面 账 户 层 面 的 三 重 限 额 体 系, 实 现 了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的 实 时 监 控 动 态 监 控 和 自 动 预 警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整 体 风 险 限 额 的 制 定 与 调 整 ; 其 下 设 的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将 整 体 限 额 在 各 业 务 部 门 间 分 配, 并 根 据 市 场 环 境 制 定 专 向 限 额 ; 业 务 部 门 在 风 险 管 理 部 的 参 与 下 负 责 将 部 门 层 面 的 限 额 在 内 部 账 户 ( 或 业 务 类 型 )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和 调 整, 并 设 置 更 为 细 致 的 风 险 指 标 自 营 业 务 创 新 方 面, 在 开 展 前 由 业 务 部 门 与 中 后 台 相 关 部 门 根 据 新 业 务 评 估 流 程 共 同 梳 理 业 务 流 程 论 证 综 合 风 险, 假 定 模 拟 场 景 进 行 敏 感 性 分 析 和 压 力 测 试 ; 明 确 新 业 务 相 关 数 据 与 风 险 管 理 等 中 后 台 系 统 的 对 接 方 式 估 值 定 价 与 风 险 计 量 模 型 以 及 所 必 须 遵 守 的 风 险 限 额 ; 事 中 对 风 险 限 额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 事 后 对 风 险 限 额 进 行 定 期 回 顾, 根 据 业 务 状 况 市 场 环 境 限 额 使 用 情 况 等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并 定 期 对 业 务 流 程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开 展 稽 核 检 查 2015 年 9 月, 针 对 监 管 关 注 重 点 和 要 求, 公 司 对 股 票 收 益 互 换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了 深 入 自 查, 发 现 存 在 与 单 一 自 然 人 委 托 设 立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开 展 交 易 的 情 况 为 此,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交 易 前 的 准 入 审 核, 由 业 务 部 门 和 合 规 部 共 同 进 行 客 户 身 份 识 别 和 反 洗 钱 流 程 同 时, 为 应 对 市 场 大 幅 波 动, 业 务 部 门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共 同 加 强 对 交 易 对 手 的 风 险 评 估 和 授 信 流 程, 从 客 户 的 信 用 风 险 水 平, 投 资 标 的 集 中 度 流 动 性 市 值 板 块 等 方 面 对 投 资 标 的 的 范 围 进 行 限 制, 根 据 客 户 信 用 资 质 和 投 资 标 的 的 范 围, 严 格 控 制 客 户 的 担 保 比 例 坚 持 风 险 可 测 可 控 可 承 受 的 原 则 在 交 易 存 续 期 间, 完 善 业 务 线 对 交 易 对 手 资 质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并 在 交 易 对 手 资 质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时 及 时 向 风 险 管 理 部 及 公 司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的 制 度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客 户 的 沟 通,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帮 助 客 户 和 公 司 减 少 可 能 面 对 的 市 场 风 险 8

10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1 组 织 架 构 投 资 银 行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投 行 委 ) 下 设 置 七 大 行 业 组 区 域 IBS 人 才 发 展 中 心 债 务 资 本 市 场 部 和 并 购 业 务 线, 负 责 各 类 客 户 潜 在 全 产 品 投 行 业 务 需 求 的 发 掘 和 执 行, 设 置 股 票 资 本 市 场 部 负 责 股 权 类 产 品 的 发 行 定 价 推 介 路 演 和 配 售, 设 置 质 量 控 制 组 负 责 全 产 品 全 流 程 质 量 控 制, 设 置 运 营 部 负 责 各 类 融 资 业 务 的 内 部 协 调 与 支 持 工 作 公 司 层 面 建 立 的 资 本 承 诺 委 员 会, 其 重 要 职 责 之 一 是 对 公 司 资 本 及 流 动 性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审 批, 有 效 管 理 证 券 发 行 的 包 销 风 险 合 规 部 内 核 小 组 承 担 保 荐 承 销 项 目 及 财 务 顾 问 项 目 的 内 部 审 核 工 作 内 核 小 组 完 全 独 立 于 投 行 业 务 部 门, 保 证 了 内 核 工 作 的 独 立 性 和 公 平 性 此 外, 合 规 部 还 负 责 进 行 投 行 项 目 信 息 管 理 利 益 冲 突 审 查 投 行 独 立 性 审 查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以 及 接 受 咨 询 审 核 等 工 作 公 司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部 门 对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的 控 制 主 要 包 括 : 法 律 部 负 责 审 核 投 行 业 务 有 关 合 同,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服 务 ; 稽 核 审 计 部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和 公 司 需 要, 实 施 稽 核 检 查 ;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投 行 业 务 的 操 作 风 险 进 行 监 控 和 定 期 检 视 投 资 银 行 部 门 内 部, 主 要 由 投 资 银 行 委 员 会 设 立 质 量 控 制 小 组, 实 行 立 项 委 员 会 制 度, 实 施 质 量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理 质 量 控 制 小 组 内 部 根 据 产 品 类 型 配 置 不 同 的 质 量 审 核 人 员, 具 体 把 握 项 目 本 身 的 质 量 风 险 总 体 上, 投 行 委 形 成 了 以 公 司 资 本 承 诺 委 员 会 合 规 部 其 他 内 控 部 门 及 投 行 委 运 营 部 质 量 控 制 组 构 成 的 内 部 控 制 架 构 体 系 2 主 要 控 制 活 动 为 加 强 保 荐 代 表 人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保 荐 代 表 人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日 志 > 管 理 办 法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业 务 项 目 工 作 底 稿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等 制 度, 要 求 保 荐 代 表 人 对 所 保 荐 的 项 目 进 行 充 分 的 尽 职 调 查, 全 面 参 与 包 括 发 行 方 案 讨 论 申 报 材 料 制 作 与 监 管 机 构 的 沟 通 路 演 发 行 等 各 个 阶 段, 并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建 立 完 整 的 保 荐 工 作 日 志, 详 细 记 录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以 确 保 项 目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建 立 完 备 的 项 目 工 作 底 稿 质 量 控 制 部 门 对 保 荐 代 表 人 的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全 程 监 督 检 查 投 行 委 各 部 门 / 业 务 线 在 业 务 运 作 过 程 中, 负 有 把 控 风 险 和 质 量 的 工 作 职 责 质 量 控 制 小 组 根 据 投 行 业 务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负 责 在 投 行 委 内 部 对 项 目 运 作 全 过 程 进 行 质 量 核 查 及 风 险 控 制 动 态 跟 踪, 涵 盖 立 项 管 理 项 目 过 程 监 控 申 报 文 件 审 核 技 术 专 家 支 持 经 验 总 结 与 积 累 等 一 系 列 完 整 的 流 程 投 行 业 务 根 据 投 资 银 行 委 员 会 项 目 开 发 和 立 项 管 理 办 法, 设 立 立 项 委 员 会 在 公 司 层 面 对 投 行 项 目 进 行 评 估 和 甄 别 立 项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核 各 业 务 线 提 交 的 立 项 申 请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并 以 投 票 的 方 式 决 定 项 目 是 否 立 项 ; 核 定 项 目 组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组 成 员 ; 核 定 项 目 初 步 预 算 ; 批 准 撤 销 因 各 种 原 因 已 结 束 工 作 的 立 项 项 目 等 工 作 立 项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除 投 行 委 各 部 门 / 业 务 线 内 部 资 深 人 士 之 外, 还 包 括 合 规 部 内 核 小 组 等 投 行 业 务 外 部 人 员 合 规 部 内 核 小 组 是 投 行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要 一 环, 其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 依 据 项 目 人 员 前 期 尽 职 调 9

11 查 的 情 况, 参 与 对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项 目 的 立 项 选 择 ; 持 续 跟 踪 项 目 的 改 制 辅 导 等 中 间 环 节, 及 时 了 解 项 目 动 态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 对 公 司 拟 推 荐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 对 中 国 证 监 会 历 次 反 馈 意 见 的 答 复 进 行 审 核 ; 关 注 项 目 人 员 在 项 目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义 务 的 情 况 并 对 重 点 或 异 常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在 项 目 的 发 行 方 案 设 计 和 发 行 定 价 环 节,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密 的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通 过 项 目 组 的 尽 职 调 查 股 票 资 本 市 场 部 的 估 值 销 售 部 门 的 询 价 路 演 风 险 管 理 部 的 承 销 项 目 包 销 压 力 测 试 资 本 承 诺 委 员 会 对 包 销 项 目 的 审 批 等 环 节,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的 包 销 风 险 在 项 目 的 持 续 督 导 环 节, 公 司 制 定 了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续 督 导 工 作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项 目 组 成 员 按 照 该 办 法 督 导 发 行 人 履 行 规 范 运 作 信 守 承 诺 信 息 披 露 等 义 务, 及 时 汇 报 及 披 露 企 业 的 重 大 事 项, 编 制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该 报 告 需 要 经 项 目 组 负 责 人 质 控 小 组 负 责 人 内 核 小 组 负 责 人 公 司 主 管 投 行 业 务 的 执 委 会 成 员 审 批 签 字 核 准 完 毕 后, 报 送 监 管 机 构 2015 年, 为 进 一 步 厘 清 合 规 管 理 流 程, 明 确 各 相 关 部 门 责 任, 同 时 继 续 做 好 投 行 业 务 合 规 管 理 工 作, 合 规 部 对 公 司 信 息 隔 离 墙 制 度 关 于 信 息 隔 离 墙 信 息 报 送 及 管 理 流 程 等 制 度 进 行 了 适 当 修 订, 将 新 三 板 项 目 和 优 先 股 项 目 纳 入 了 信 息 通 报 的 范 围, 明 晰 了 债 券 类 项 目 的 信 息 通 报 要 求, 调 整 了 信 息 通 报 的 审 核 环 节, 在 提 升 信 息 通 报 质 量 和 流 转 效 率 的 同 时, 加 强 了 对 债 券 类 投 行 项 目 的 隔 离 墙 管 理 新 三 板 业 务 公 司 针 对 新 三 板 业 务 的 特 征 和 风 险 特 点, 从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 制 度 职 责 和 技 术 支 持 ; 挂 牌 发 行 股 票 的 项 目 开 发 与 立 项 ; 挂 牌 发 行 股 票 项 目 的 审 核 与 申 报 ; 做 市 ; 项 目 维 护 与 管 理 制 度 职 责 和 技 术 支 持 方 面, 新 三 板 业 务 部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关 于 新 三 板 挂 牌 发 行 股 票 和 做 市 的 管 理 制 度 及 程 序, 对 以 上 业 务 进 行 全 面 规 范 及 指 引 挂 牌 发 行 股 票 项 目 的 开 发 与 立 项 方 面, 新 三 板 业 务 部 明 确 规 定 了 立 项 标 准 与 立 项 流 程, 立 项 委 员 会 定 期 召 开 项 目 立 项 会 议, 对 各 新 三 板 业 务 执 行 团 队 申 请 立 项 的 项 目 进 行 讨 论, 决 定 是 否 批 准 立 项 申 请 挂 牌 发 行 股 票 项 目 的 审 核 与 申 报 方 面, 挂 牌 和 发 行 股 票 业 务 在 上 报 全 国 股 转 公 司 之 前, 正 式 申 报 材 料 经 过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核 后 提 交 运 营 质 量 控 制 组 和 内 核 组 审 核, 经 内 核 委 员 审 核 通 过 后 方 能 对 外 报 送 做 市 方 面, 新 三 板 业 务 部 明 确 了 投 资 决 策 的 分 级 授 权 体 系, 原 则 上 按 照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新 三 板 业 务 部 做 市 决 策 委 员 会 做 市 业 务 线 的 方 式 进 行 分 级 授 权 各 级 相 互 协 调 保 证 做 市 业 务 的 高 效 进 行 项 目 维 护 与 管 理 方 面, 针 对 新 三 板 项 目, 项 目 组 成 员 对 挂 牌 公 司 进 行 了 持 续 督 导, 并 能 及 时 督 导 挂 牌 公 司 披 露 的 重 大 事 项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在 研 究 投 资 决 策 和 交 易 执 行 方 面, 资 产 管 理 部 内 部 实 行 研 究 投 资 决 策 交 易 执 行 相 分 离 的 机 制, 分 别 由 不 同 的 团 队 负 责 研 究 组 进 行 宏 观 策 略 行 业 及 个 股 研 究, 为 投 资 决 策 提 供 支 持 ; 部 门 层 面 设 立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投 资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业 务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投 资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设 固 定 收 益 类 小 组 和 权 益 类 小 组, 下 设 投 资 主 办 人 及 投 资 经 理, 投 资 主 办 人 负 责 拟 定 账 户 对 应 的 品 种 并 总 体 负 责 资 产 配 置 方 案 的 实 施, 投 资 经 理 在 投 资 主 办 人 的 领 导 下 负 责 开 展 部 分 投 资 决 策 工 作 ; 投 资 指 令 在 经 系 统 或 内 控 组 进 行 合 10

12 规 性 审 查 通 过 后 传 送 至 交 易 组, 交 易 组 按 照 投 资 指 令 进 行 交 易 在 设 立 产 品 方 面, 资 产 管 理 部 设 立 产 品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负 责 各 理 财 产 品 开 发 运 作 的 决 策 管 理 机 构, 对 产 品 进 行 审 批, 并 规 范 管 理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运 作 在 投 资 交 易 监 控 方 面, 资 产 管 理 部 内 控 组 与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共 同 对 投 资 交 易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合 同 签 订 后, 由 内 控 组 制 定 风 险 控 制 指 引 书, 据 此 设 置 合 规 和 风 控 指 标 ; 资 产 管 理 部 内 控 组 和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运 用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事 中 事 后 并 行 监 控,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向 资 产 管 理 部 发 送 风 险 揭 示 报 告, 并 定 期 形 成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风 控 报 告 此 外, 资 产 管 理 部 还 建 立 了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保 证 部 门 内 所 有 客 户 的 投 资 得 到 公 平 对 待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营 销 以 及 客 户 服 务 工 作, 在 客 户 适 当 性 管 理 客 户 身 份 识 别 与 反 洗 钱 投 资 者 教 育 营 销 管 理 客 户 投 诉 处 理 合 同 回 收 管 理 以 及 档 案 管 理 等 各 个 方 面, 均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机 制 资 产 管 理 部 开 发 了 CRM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客 户 信 息, 有 效 地 提 升 了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2015 年 8 月, 根 据 监 管 关 注 重 点, 公 司 对 结 构 化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的 杠 杆 水 平 进 行 了 自 查, 采 取 了 提 前 终 止 较 高 杠 杆 产 品 根 据 监 管 规 定 修 改 合 同 主 动 降 低 杠 杆 比 例 等 措 施 研 究 业 务 2015 年, 公 司 研 究 部 继 续 加 强 内 控 管 理, 完 善 各 项 内 部 制 度, 对 合 规 培 训 考 核 等 相 关 制 度 按 照 最 新 情 况 进 行 了 修 订, 并 根 据 内 部 管 理 的 新 情 况, 制 定 了 安 排 研 究 部 研 究 员 参 与 投 行 业 务 内 核 会 的 工 作 规 范 研 究 部 股 票 池 确 认 相 关 工 作 规 范 等 制 度 1 研 究 报 告 的 生 产 环 节 研 究 业 务 拥 有 约 160 余 人 的 研 究 团 队, 分 布 于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三 地, 统 一 遵 循 国 际 通 行 的 证 券 研 究 方 法, 以 基 本 面 分 析 为 基 础, 强 调 财 务 模 型 和 估 值 模 型 等 数 量 化 分 析 手 段, 注 重 实 地 调 研 并 取 得 一 手 资 料, 研 究 覆 盖 了 国 民 经 济 所 涉 及 到 的 几 乎 所 有 领 域 面 临 复 杂 多 变 和 竞 争 剧 烈 的 市 场 环 境, 研 究 业 务 加 快 了 国 际 化 进 程, 在 保 持 本 土 优 势 的 同 时, 努 力 将 这 一 优 势 拓 展 到 海 外 市 场 与 里 昂 证 券 开 展 业 务 交 流 跨 境 发 布 报 告 等 工 作 持 续 推 进 2 研 究 报 告 的 审 核 环 节 研 究 员 完 成 的 研 究 报 告 需 通 过 产 品 质 量 组 编 辑 小 组 的 质 量 审 核 和 合 规 小 组 的 合 规 审 核 对 于 重 要 的 报 告 如 首 次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或 盈 利 预 测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的 报 告 则 需 通 过 质 量 审 核 委 员 会 的 审 核 和 财 务 专 家 的 财 务 模 型 审 核 ; 对 于 调 研 报 告 则 需 要 提 交 调 研 工 作 底 稿 备 查 3 研 究 报 告 的 发 布 环 节 研 究 报 告 电 子 版 的 对 外 发 布 由 研 究 部 产 品 质 量 组 负 责, 产 品 质 量 组 确 保 研 究 报 告 电 子 版 在 第 一 时 间 发 布 到 指 定 的 报 告 发 布 系 统, 并 通 过 同 一 个 邮 件 群 组 对 内 部 部 门 员 工 和 外 部 客 户 同 时 发 送 4 研 究 报 告 的 服 务 环 节 研 究 报 告 对 外 发 布 后, 客 户 经 理 可 组 织 研 究 员 为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以 及 基 金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等 机 构 投 资 者 提 供 上 门 路 演 或 其 他 相 关 的 研 究 咨 询 服 务 5 研 究 报 告 的 留 痕 管 理 研 究 员 将 调 研 路 演 等 信 息 及 时 录 入 研 究 业 务 系 统, 并 将 调 研 工 作 底 稿 或 个 股 分 析 所 依 据 的 财 务 模 11

13 型 等 原 始 信 息 资 料 进 行 适 当 保 存 以 备 查 证 对 外 公 开 发 布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时, 产 品 质 量 组 对 研 究 报 告 发 布 的 时 间 方 式 内 容 对 象 和 审 阅 过 程 实 行 留 痕 管 理 6 研 究 员 对 外 交 流 管 理 研 究 员 在 就 宏 观 经 济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等 业 务 问 题 接 受 媒 体 采 访 前, 需 事 先 通 过 内 部 的 审 批 程 序 媒 体 管 理 人 员 对 研 究 员 参 加 媒 体 宣 传 之 前 提 交 的 信 息 进 行 记 录 并 妥 善 保 管 备 查 媒 体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要 求 报 备 参 与 证 券 类 媒 体 节 目 的 情 况 7 微 信 管 理 2015 年, 研 究 部 加 强 了 对 研 究 员 通 过 个 人 微 信 账 号 从 事 业 务 相 关 活 动 的 管 理, 制 定 了 研 究 部 业 务 相 关 微 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并 于 年 内 进 行 两 次 修 订, 分 别 补 充 了 网 信 办 关 于 转 载 时 政 类 新 闻 的 有 关 规 定 分 析 师 上 媒 体 的 注 意 事 项 等 8 加 强 研 究 员 跨 墙 参 与 内 核 会 的 管 理 2015 年, 为 规 范 研 究 员 参 加 内 核 会 议 的 行 为, 研 究 部 联 合 公 司 多 个 部 门 制 定 了 安 排 研 究 部 研 究 员 参 与 投 行 业 务 内 核 会 的 工 作 规 范, 区 分 不 同 的 项 目 类 型, 明 确 研 究 员 跨 墙 参 与 内 核 会 的 流 程, 有 效 控 制 了 合 规 风 险 资 金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自 有 资 金 一 级 配 置 进 行 决 策 在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授 权 的 额 度 内, 公 司 权 益 投 资 部 股 权 衍 生 品 业 务 线 固 定 收 益 部 另 类 投 资 业 务 线 资 金 运 营 部 等 部 门 对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二 级 配 置 公 司 一 贯 坚 持 资 金 的 统 一 管 理 和 运 作, 公 司 资 金 日 常 管 理 由 资 金 运 营 部 负 责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资 金 及 头 寸 管 理 系 统, 各 部 门 运 用 资 金 需 通 过 该 系 统 进 行 预 约 并 通 过 资 金 运 营 部 的 审 核, 以 保 证 公 司 资 金 的 合 理 运 用, 激 励 业 务 部 门 提 高 资 金 头 寸 申 报 的 准 确 度 公 司 制 定 并 发 布 了 资 金 计 价 管 理 机 制, 通 过 价 格 手 段 约 束 业 务 线 申 请 与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不 匹 配 的 配 置 资 金 额 度, 提 高 公 司 配 置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公 司 在 交 易 系 统 中 开 发 了 资 金 报 表, 动 态 跟 踪 每 日 资 金 头 寸 情 况 ; 严 格 依 据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性 管 理 办 法 和 相 关 制 度 规 程, 执 行 流 动 性 管 理 操 作, 确 保 流 动 性 安 全 大 宗 商 品 业 务 公 司 作 为 首 批 开 展 大 宗 商 品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之 一, 在 2015 年 继 续 稳 步 推 进 包 括 贵 金 属 和 黄 金 现 货 黄 金 租 赁 和 远 期 / 掉 期 有 色 金 属 贸 易 商 品 互 换 及 期 权 航 运 及 大 宗 商 品 金 融 衍 生 品 为 标 的 收 益 互 换 碳 交 易 飞 机 租 赁 等 业 务 根 据 大 宗 商 品 业 务 的 风 险 特 点, 在 组 织 体 系 决 策 授 权 制 度 和 流 程 风 险 管 理 等 方 面 建 立 并 逐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确 保 业 务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保 证 资 金 安 全, 提 高 和 及 时 收 取 投 资 回 报, 维 护 公 司 权 益 并 针 对 各 项 业 务 建 立 了 一 系 列 工 作 制 度 管 理 办 法 与 操 作 流 程, 对 大 宗 商 品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全 面 规 范 在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控 流 程, 涉 及 业 务 额 度 审 批 征 信 与 授 信 交 易 流 程 风 险 监 控 清 算 交 割 系 统 支 持 等 领 域, 具 体 包 括 : 信 用 风 险 方 面, 建 立 了 针 对 交 易 对 手 的 尽 职 调 查 及 授 信 额 度 审 批 交 易 系 统 内 的 自 动 监 控 逐 日 盯 市 及 强 制 平 仓 管 理 交 易 协 议 及 确 认 书 的 审 批 流 12

14 程 ; 交 易 执 行 的 操 作 风 险 方 面, 建 立 了 前 后 台 人 员 对 交 易 信 息 的 核 对 及 交 易 确 认 流 程 ; 清 算 交 割 风 险 方 面, 建 立 了 支 付 双 签 制 度, 并 在 相 关 业 务 系 统 内 对 用 户 权 限 进 行 划 分, 确 保 合 理 分 工 前 后 台 制 衡 关 系 ; 系 统 建 设 方 面, 搭 建 了 大 宗 商 品 业 务 平 台, 实 现 对 以 上 业 务 产 品 线 条 和 控 制 流 程 的 系 统 化 支 持 功 能, 提 升 了 业 务 效 率 和 控 制 水 平 财 务 管 理 以 及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管 理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以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并 颁 布 了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中 信 证 券 费 用 及 资 本 性 支 出 管 理 制 度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计 划 财 务 部 的 日 常 财 务 管 理 流 程 会 计 核 算 流 程 以 及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操 作 流 程, 确 保 各 个 财 务 岗 位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确 保 各 个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环 节 授 权 审 批 制 度 完 整 健 全 同 时, 计 划 财 务 部 充 分 利 用 信 息 技 术, 构 建 了 稳 定 可 靠 的 财 务 核 算 信 息 系 统, 在 确 保 会 计 工 作 质 量 的 同 时, 有 效 提 高 了 各 方 面 的 工 作 效 率, 从 技 术 手 段 上, 确 保 了 会 计 信 息 审 核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内 部 监 督 检 查 流 程 制 度 的 有 效 运 行 1 会 计 核 算 流 程 管 理 计 划 财 务 部 对 于 会 计 核 算 的 管 理 控 制 坚 持 从 源 头 抓 起,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依 据 公 司 有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全 面 审 核 会 计 原 始 凭 证 的 正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确 保 会 计 原 始 凭 证 内 容 详 实, 要 素 齐 全, 审 批 单 据 具 备 完 整 有 效 的 有 关 各 方 和 责 任 人 员 的 签 字 或 者 盖 章,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原 始 凭 证 不 予 受 理 确 保 以 合 法 有 效 的 会 计 凭 证 要 素 为 起 点, 及 时 准 确 的 完 成 会 计 核 算 以 及 账 务 处 理 工 作 同 时, 依 托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的 权 限 管 理 制 度, 计 划 财 务 部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财 务 人 员 授 权 审 批 流 程, 财 务 人 员 按 照 各 自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进 行 相 应 的 财 务 系 统 操 作, 以 确 保 原 始 凭 证 以 及 记 账 凭 证 均 经 过 相 关 业 务 线 财 务 主 管 以 及 计 划 财 务 部 主 管 的 适 当 授 权 审 批, 保 证 会 计 核 算 的 科 学 性 以 及 合 理 性 2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整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流 程 和 制 度, 在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工 作 开 始 前, 计 划 财 务 部 预 先 制 定 完 整 全 面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方 案 以 及 工 作 计 划, 报 请 财 务 负 责 人 审 批 后 逐 级 下 达 至 所 有 下 属 会 计 核 算 主 体, 以 明 确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以 及 联 营 公 司 提 交 相 关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他 会 计 资 料 的 时 间 形 式 等 各 项 内 容, 确 保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工 作 及 时 有 序 开 展 计 划 财 务 部 设 置 专 人 关 注 会 计 法 税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 的 变 化 以 及 监 管 机 构 的 最 新 监 管 规 定, 同 步 更 新 修 改 与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以 及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有 关 的 流 程 和 制 度, 确 保 会 计 政 策 依 据 最 新 的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相 关 配 套 规 则 制 定, 符 合 现 行 会 计 法 规 和 最 新 的 监 管 要 求 计 划 财 务 部 设 立 专 人 专 岗 负 责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完 成 财 务 报 告 的 编 制 工 作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告 前, 计 划 财 务 部 协 同 相 关 部 门 完 成 资 产 清 查 减 值 测 试 和 债 权 债 务 核 实 等 各 项 前 期 工 作, 确 保 账 实 相 符 子 公 司 以 及 联 营 公 司 报 送 的 财 务 信 息 以 及 会 计 资 料 必 须 经 过 各 自 财 务 负 责 人 以 及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的 审 批, 以 保 证 其 财 务 数 据 的 准 确 性 与 可 靠 性 计 划 财 务 部 相 关 责 任 岗 位 人 员 编 制 完 成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等 财 务 信 息 后, 必 须 经 过 计 划 财 务 部 相 关 主 管 计 划 财 务 部 负 责 人 公 司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审 批 通 过 后 方 可 按 照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流 程 和 制 度 13

15 对 外 进 行 报 送 3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计 划 财 务 部 充 分 利 用 信 息 技 术,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和 工 作 质 量, 减 少 核 算 差 错 和 人 为 调 整 因 素, 并 设 立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岗 位 负 责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的 日 常 管 理 与 维 护, 包 括 硬 件 的 日 常 维 护 财 务 人 员 权 限 的 设 置 与 变 更 服 务 器 数 据 备 份 系 统 病 毒 检 测 等 工 作, 以 保 证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及 相 关 财 务 数 据 的 及 时 输 入 输 出 以 及 保 存 计 划 财 务 部 在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内 按 照 不 同 的 岗 位 职 责 类 别 分 别 为 每 一 名 财 务 人 员 设 置 了 不 同 的 操 作 权 限, 由 计 划 财 务 部 财 务 信 息 系 统 主 管 岗 直 接 负 责 财 务 人 员 操 作 权 限 设 置 及 变 更 的 审 批 工 作, 进 一 步 保 证 不 相 容 岗 位 职 责 的 分 离, 确 保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存 储 安 全 管 理 到 位 使 用 恰 当, 防 止 对 财 务 数 据 的 非 法 修 改 和 删 除 4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实 物 管 理 部 门 和 价 值 管 理 部 门 以 及 各 自 相 应 的 职 责, 清 晰 界 定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分 类 计 量 的 标 准, 并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置 验 收 维 护 报 废 等 控 制 流 程 进 行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公 司 通 过 定 期 盘 点 确 保 账 实 相 符 及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清 算 管 理 1 组 织 架 构 及 人 员 支 持 清 算 部 作 为 公 司 统 一 的 结 算 及 业 务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依 托 专 业 系 统 合 规 的 运 营 支 持 架 构, 为 公 司 自 营 及 资 本 中 介 业 务 经 纪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及 投 资 者 等 提 供 交 易 运 营 资 产 保 管 清 算 结 算 登 记 托 管 估 值 核 算 绩 效 评 估 业 务 变 更 等 行 政 管 理 服 务, 为 公 司 业 务 开 展 提 供 坚 实 的 运 营 保 障 2 制 度 建 设 及 风 险 管 理 清 算 部 建 立 了 符 合 公 司 合 规 要 求 的 运 行 体 系, 在 业 务 运 营 和 制 度 建 设 中 严 格 贯 彻 合 规 理 念, 严 控 各 类 合 规 及 运 营 风 险 ; 在 制 度 的 执 行 及 业 务 运 营 监 督 层 面, 专 门 设 立 了 内 部 合 规 及 风 控 岗 对 各 类 合 规 和 运 营 风 险 进 行 专 业 管 控 和 跟 踪 处 理, 对 各 类 业 务 制 度 进 行 及 时 更 新 和 统 一 管 理 合 规 管 理 公 司 已 建 立 能 够 满 足 监 管 要 求 和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需 要 的 较 为 完 善 的 合 规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合 规 管 理 规 定,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领 导 机 构,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主 动 合 规 以 及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工 作 负 有 领 导 和 监 督 职 责, 对 公 司 的 合 规 管 理 负 最 终 领 导 责 任 ;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按 照 公 司 确 定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权 限 从 事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时, 对 所 负 责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中 的 合 规 事 项 负 领 导 责 任 ; 公 司 各 部 门 业 务 线 或 分 支 机 构 及 时 制 定 适 应 自 身 业 务 需 要 的 合 规 制 度 和 业 务 流 程, 对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合 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及 时 进 行 自 我 检 查 和 评 估 ; 各 部 门 业 务 线 或 分 支 机 构 负 责 人 对 其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合 规 工 作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合 规 总 监 负 责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合 法 合 规 性 的 审 查 监 督 和 检 查 ; 合 规 部 为 公 司 合 规 工 作 日 常 管 理 部 门, 在 合 规 总 监 领 导 下, 履 行 具 体 合 规 管 理 职 责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以 合 规 管 理 规 定 为 基 本 制 度, 以 公 司 员 工 合 规 守 则 合 规 咨 询 与 审 核 制 度 14

16 合 规 检 查 与 监 测 制 度 客 户 投 诉 举 报 处 理 制 度 合 规 报 告 制 度 合 规 考 核 制 度 违 规 问 责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信 息 隔 离 墙 制 度 及 其 配 套 措 施 反 洗 钱 工 作 制 度 体 系 合 规 部 内 部 工 作 制 度 相 关 部 门 / 业 务 线 / 分 支 机 构 合 规 制 度 等 为 具 体 工 作 制 度 的 较 为 完 善 的 合 规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使 公 司 的 各 项 合 规 管 理 工 作 有 章 可 循 公 司 各 级 经 营 管 理 部 门 业 务 线 和 分 支 机 构 以 及 全 体 员 工 在 开 展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时, 须 按 相 关 制 度 提 交 合 规 咨 询 审 核 ; 合 规 部 组 织 或 者 协 助 业 务 部 门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制 度 或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评 价 执 行 效 果, 监 测 检 查 和 评 估 风 险 情 况, 对 违 法 违 规 隐 患 进 行 质 询 或 调 查, 提 出 具 体 整 改 意 见 并 督 促 落 实 ; 公 司 重 视 和 大 力 开 展 合 规 宣 传 与 培 训 工 作 ; 公 司 建 立 畅 通 的 客 户 投 诉 举 报 信 息 获 取 机 制,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妥 善 处 理 涉 及 公 司 及 员 工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或 重 大 合 规 风 险 隐 患 的 客 户 投 诉 举 报 ; 公 司 已 建 立 较 为 完 善 的 合 规 报 告 体 系,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定 期 或 临 时 向 董 事 会 监 管 部 门 报 送 合 规 报 告 ; 公 司 定 期 对 各 部 门 业 务 线 和 分 支 机 构 及 公 司 员 工 合 规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和 执 业 行 为 的 合 规 性 进 行 合 规 考 核,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纳 入 公 司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2015 年, 公 司 制 定 了 违 规 问 责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员 工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配 售 对 象 核 查 管 理 制 度, 修 订 了 信 息 隔 离 墙 制 度 反 洗 钱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制 度, 并 编 印 了 合 规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工 作 的 规 范 化 建 设 得 到 进 一 步 加 强, 合 规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得 以 进 一 步 完 善 为 了 配 合 公 司 国 际 化 和 一 体 化 战 略 的 推 进 和 海 外 业 务 整 合, 公 司 发 布 了 全 球 合 规 手 册, 以 推 进 全 球 合 规 文 化 建 设 防 范 全 球 合 规 风 险 ; 与 香 港 子 公 司 签 署 了 北 京 香 港 两 地 合 规 中 央 控 制 室 备 忘 录, 进 一 步 完 善 全 球 中 央 控 制 室 的 协 作 机 制 ; 拓 宽 了 与 境 外 合 规 团 队 的 合 作 渠 道 和 领 域, 就 跨 境 业 务 的 发 展 和 全 球 监 管 规 则 的 变 化 均 能 快 速 反 应 通 过 上 述 方 式, 公 司 集 团 化 国 际 化 的 合 规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公 司 已 建 立 较 为 完 善 的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关 联 股 东 和 关 联 董 事 在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中 的 回 避 制 度 等 作 出 了 规 范 此 外, 为 加 强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规 范 管 理 交 易 行 为, 明 确 管 理 职 责 和 分 工,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与 程 序 作 出 了 具 体 明 确 的 规 定 在 合 同 会 签 程 序 中 内 嵌 关 联 方 验 证 环 节, 强 制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验 证 公 司 对 于 日 常 的 且 有 利 于 公 司 发 展 的 关 联 交 易, 有 科 学 高 效 的 审 批 流 程 和 决 策 机 制,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履 行 决 策 程 序, 确 保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并 给 予 充 分 及 时 的 披 露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2015 年, 公 司 继 续 加 大 对 信 息 技 术 人 力 与 物 力 的 投 入, 在 组 织 机 构 制 度 建 设 内 部 管 理 技 术 能 力 等 领 域 实 现 稳 步 提 升 同 时, 针 对 监 管 关 注 重 点 和 同 业 机 构 发 生 违 规 遭 受 监 管 处 罚 行 为 的 领 域, 协 助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了 深 入 的 自 查 和 整 改, 具 体 如 下 : 1 第 三 方 系 统 接 入 自 2015 年 4 月, 公 司 全 面 开 启 了 第 三 方 系 统 接 入 情 况 的 核 查 及 相 关 管 理 流 程 的 自 查 工 作 自

17 年 4 月 24 日 起,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和 监 管 动 态 已 停 止 伞 形 信 托 的 经 纪 服 务 ; 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 起, 停 止 新 增 外 部 信 息 系 统 接 入, 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 起 暂 停 存 量 外 部 接 入 系 统 新 增 账 户, 并 完 成 对 涉 嫌 场 外 配 资 账 户 的 核 查 和 梳 理 工 作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前, 完 成 了 其 余 账 户 的 内 部 评 估 与 审 核 工 作 同 时, 在 自 查 中 发 现 公 司 在 外 部 系 统 接 入 的 审 核 流 程 对 客 户 已 接 入 的 存 量 系 统 的 新 增 账 户 的 审 核 证 券 金 融 业 务 线 新 增 系 统 或 账 户 的 审 核 流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审 核 及 接 入 测 试 维 度 的 全 面 性 接 入 形 式 及 接 入 后 的 持 续 管 理 和 监 督 等 流 程 存 在 改 进 空 间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公 司 已 全 面 落 实 整 改, 重 新 梳 理 和 制 订 外 部 接 入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范 并 严 格 执 行 新 的 制 度 规 范 将 明 确 外 部 接 入 信 息 系 统 的 准 入 标 准 职 责 分 工 操 作 流 程 和 要 求 在 新 的 制 度 规 范 实 施 后, 对 接 入 系 统 账 户 进 行 充 分 的 尽 职 调 查 和 风 险 评 估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准 入 管 理 和 事 后 监 督 同 时, 规 范 存 量 外 部 接 入 信 息 系 统, 切 换 至 公 司 统 一 接 入 网 关, 以 控 制 风 险 2 程 序 化 交 易 管 理 程 序 化 交 易 是 指 使 用 计 算 机 程 序 作 为 主 要 或 辅 助 手 段 的 自 动 化 或 半 自 动 化 交 易, 其 主 要 内 容 是 利 用 预 设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模 拟 交 易 员 的 交 易 行 为, 实 现 交 易 策 略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两 种 类 型 : 使 用 计 算 机 程 序 参 与 选 股 ; 使 用 计 算 机 程 序 参 与 拆 单 或 下 单 公 司 自 营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经 纪 业 务 ( 含 QFII) 均 涉 及 程 序 化 交 易 行 为 2015 年 9 月, 公 司 完 成 了 针 对 程 序 化 交 易 内 部 管 理 流 程 的 自 查, 发 现 经 纪 业 务 和 自 营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的 程 序 化 交 易 均 存 在 在 特 定 市 场 环 境 下 程 序 化 交 易 策 略 可 能 导 致 的 频 繁 报 撤 单 特 定 标 的 成 交 量 市 场 占 比 较 大 因 行 情 数 据 延 迟 导 致 委 托 价 格 偏 离 市 价 幅 度 较 大 等 有 待 改 进 的 情 况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公 司 已 推 进 相 关 整 改, 包 括 : 建 立 外 部 接 入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规 范, 对 客 户 接 入 的 程 序 化 交 易 系 统 和 账 户 进 行 合 法 性 系 统 安 全 性 业 务 合 规 性 的 评 估 与 测 试, 并 设 置 异 常 交 易 监 控 指 标 ; 对 自 营 程 序 化 交 易, 在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内 设 置 针 对 总 流 量 市 场 成 交 占 比 价 格 偏 离 度 报 撤 单 次 数 等 监 控 指 标 投 资 管 理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外 投 资 的 具 体 实 施 和 股 权 管 理 在 公 司 行 使 对 子 公 司 或 联 营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利 中, 投 资 管 理 部 制 定 并 负 责 实 施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管 理 工 作, 对 子 公 司 或 联 营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会 议 案 发 表 意 见, 以 及 重 大 经 营 事 项 信 息 报 送 工 作 投 资 管 理 部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子 公 司 和 联 ( 合 ) 营 公 司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一 级 子 公 司 股 权 管 理, 包 括 派 出 董 事 作 为 股 东 代 表, 参 与 一 级 子 公 司 的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对 于 一 级 子 公 司 董 监 事 会 议 的 议 案, 投 资 管 理 部 负 责 草 拟 意 见, 经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和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形 成 正 式 表 决 意 见 对 于 一 级 子 公 司 股 东 会 议 案, 投 资 管 理 部 就 议 案 发 表 意 见 后 交 公 司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报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形 成 正 式 表 决 意 见 公 司 在 2015 年 将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金 石 投 资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中 信 证 券 国 际 四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华 夏 基 金 中 信 期 货 两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要 求 上 述 子 公 司 独 立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工 作, 并 将 评 价 结 果 以 报 告 的 形 式 提 交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小 组 1 证 券 期 货 经 纪 类 子 公 司 16

18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主 要 有 一 家 境 内 证 券 经 纪 类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以 及 一 家 境 内 期 货 经 纪 类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信 期 货 上 述 子 公 司 均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制 定 了 完 备 的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流 程, 保 障 了 客 户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安 全 存 放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安 全 有 效 运 行 以 及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2015 年 10 月,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绍 兴 市 中 心 支 行 对 中 信 期 货 绍 兴 营 业 部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并 就 反 洗 钱 职 责 履 行 不 到 位 等 问 题 出 具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信 期 货 及 时 指 导 绍 兴 营 业 部 针 对 相 关 问 题 完 成 了 整 改, 同 时 在 中 信 期 货 内 部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针 对 性 整 改 措 施, 进 一 步 夯 实 反 洗 钱 工 作 2 直 投 子 公 司 金 石 投 资 作 为 公 司 专 门 从 事 直 接 投 资 业 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直 投 业 务 金 额 和 范 围 从 事 股 权 投 资 业 务 金 石 投 资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以 及 信 息 管 理 和 隔 离 机 制, 并 通 过 制 定 必 要 的 制 度 和 流 程 规 范 项 目 开 发 决 策 及 投 后 管 理 各 阶 段 工 作, 特 别 是 通 过 建 立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必 要 的 投 资 决 策 审 查 步 骤, 保 证 投 资 决 策 的 科 学 有 效 3 基 金 子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全 国 性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华 夏 基 金 高 度 重 视 内 控 体 系 建 设 及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华 夏 基 金 已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达 到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内 控 体 系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2015 年, 作 为 此 前 针 对 基 金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利 用 未 公 开 信 息 违 规 交 易 行 为 进 行 专 项 整 治 活 动 的 后 续, 北 京 证 监 局 对 华 夏 基 金 采 取 责 令 整 改 及 暂 不 受 理 行 政 许 可 的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的 整 改 要 求, 华 夏 基 金 对 内 控 体 系 进 行 认 真 反 思 和 全 面 整 改, 于 2015 年 7 月 提 前 通 过 了 北 京 证 监 局 的 整 改 验 收 4 投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是 公 司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成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主 要 定 位 于 开 展 另 类 投 资 等 非 通 道 买 方 业 务 和 资 本 中 介 等 低 风 险 业 务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已 经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2015 年 的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期 内, 中 信 证 券 投 资 已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达 到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5 境 外 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国 际 作 为 公 司 在 香 港 设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制 定 了 规 范 的 业 务 流 程 及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在 符 合 香 港 监 管 规 则 的 同 时, 也 能 够 达 到 母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整 体 目 标 此 外, 中 信 证 券 国 际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里 昂 证 券 拥 有 独 立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能 够 满 足 母 公 司 以 及 其 全 球 业 务 开 展 地 的 内 部 控 制 要 求 (4) 信 息 与 沟 通 的 评 价 内 部 信 息 与 沟 通 公 司 与 各 部 门 业 务 线 以 及 子 公 司 之 间 建 立 了 明 确 的 管 理 和 汇 报 机 制 在 合 规 的 前 提 下, 各 部 门 业 务 线 以 及 子 公 司 之 间 分 别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沟 通 和 反 馈 机 制, 以 保 证 内 部 信 息 及 时 有 效 准 确 传 递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收 集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日 常 简 报 季 度 分 析 报 告, 并 对 报 告 进 行 检 查 和 整 理 归 集 ; 公 司 制 定 了 合 规 报 告 制 度, 明 确 定 期 合 规 报 告 临 时 合 规 报 告 的 报 送 流 程 报 送 范 围 主 体 责 任, 17

19 以 保 证 与 合 规 风 险 相 关 的 信 息 能 够 有 效 传 递 为 配 合 财 务 报 告 的 编 制, 公 司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对 财 务 报 告 的 编 制 及 披 露 工 作 加 以 规 范, 明 确 财 务 报 告 的 审 批 层 级 ; 公 司 制 定 了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与 问 责 制 度, 明 确 重 大 事 项 的 报 送 范 围 审 批 流 程 等 内 容, 力 求 及 时 发 现 和 防 范 可 能 发 生 的 重 大 风 险,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及 各 项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 公 司 制 定 了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因 签 订 履 行 合 同 产 生 纠 纷 的, 主 办 单 位 应 将 具 体 情 况 书 面 报 公 司 领 导 有 关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法 律 部 决 定 采 取 诉 讼 方 式 解 决 的, 法 律 部 主 办 单 位 应 将 诉 讼 案 件 的 进 展 情 况 及 时 向 公 司 领 导 汇 报 ;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制 定 了 各 类 风 险 的 定 期 报 告 机 制, 根 据 不 同 风 控 指 标 报 送 各 类 定 期 报 告 公 司 已 建 立 内 部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OA 系 统 ), 有 效 地 将 授 权 控 制 流 程 状 态 跟 踪 等 功 能 固 化 至 系 统 之 中, 在 加 强 内 部 沟 通 效 率 的 同 时, 实 现 了 工 作 留 痕 此 外, 公 司 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内 网 平 台 等 多 种 渠 道 传 递 内 部 信 息, 有 效 地 加 强 了 内 部 交 流 同 时, 公 司 已 建 立 反 舞 弊 举 报 机 制, 并 制 定 公 司 员 工 合 规 守 则 和 客 户 投 诉 举 报 制 度, 前 者 对 公 司 内 部 违 规 事 项 举 报 加 以 规 定, 后 者 对 公 司 客 户 发 现 公 司 及 员 工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和 合 规 风 险 隐 患 的 举 报 进 行 了 规 定 信 息 披 露 公 司 已 制 定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董 事 会 对 于 信 息 披 露 的 实 施 责 任 和 监 事 会 对 于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的 监 督 责 任, 并 具 体 规 定 信 息 披 露 的 原 则 范 围 内 容 和 基 本 标 准 及 披 露 流 程, 同 时 还 明 确 了 公 司 各 单 位 在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上 的 主 体 责 任, 有 效 提 高 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水 平 和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保 护 了 公 司 股 东 客 户 债 权 人 及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做 到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和 完 整 为 加 强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保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制 度, 规 定 内 幕 信 息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的 范 围,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备 案 流 程,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管 理 等 内 容 信 息 系 统 2015 年 信 息 技 术 中 心 进 一 步 增 强 了 对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的 支 撑 力 度 根 据 公 司 提 升 四 大 能 力, 即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能 力 定 价 与 销 售 能 力 交 易 与 投 资 能 力 和 负 债 及 流 动 性 管 理 能 力 的 要 求, 信 息 技 术 中 心 一 方 面 以 提 升 四 大 能 力 为 核 心, 通 过 前 沿 的 技 术 方 案 支 持 并 引 领 业 务 能 力 提 升 ; 另 一 方 面 以 提 升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为 核 心, 重 点 打 造 金 融 服 务 云 平 台 数 据 管 理 能 力 和 安 全 运 行 能 力 此 外, 信 息 技 术 中 心 致 力 于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体 系 化 标 准 化 和 规 范 化 在 报 告 期 内 加 强 落 实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强 化 信 息 安 全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持 续 提 升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能 力 和 质 量 管 理 能 力, 进 一 步 保 障 公 司 内 部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5) 内 部 监 督 评 价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内 部 控 制 部 门 等 组 成 的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内 部 监 督 体 系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协 助 董 事 会 独 立 地 审 查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效 果, 对 公 司 内 部 稽 核 审 计 工 作 结 果 进 行 审 查 和 监 督 监 事 会 负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监 督,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同 时, 公 司 稽 核 审 计 部 合 规 部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法 律 部 等 内 部 控 制 部 门 分 工 协 作, 对 各 项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监 督 检 查 18

20 为 加 强 和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提 高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促 进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和 社 会 公 众 利 益,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高 度 重 视 董 事 会 内 部 控 制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对 于 发 现 的 问 题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及 时 纠 正, 最 大 限 度 避 免 业 务 差 错 的 发 生, 有 效 地 提 高 业 务 规 范 化 程 度, 提 高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水 平 上 述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涵 盖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主 要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遗 漏 4 重 点 关 注 的 高 风 险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 外 部 信 息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客 户 风 险 及 适 当 性 管 理 程 序 化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结 构 化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收 益 权 互 换 业 务 创 新 业 务 5 上 述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涵 盖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主 要 方 面,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遗 漏 6 是 否 存 在 法 定 豁 免 7 其 他 说 明 事 项 无 ( 二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依 据 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依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及 公 司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等 因 素,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1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是 否 与 以 前 年 度 存 在 调 整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对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和 一 般 缺 陷 的 认 定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等 因 素, 区 分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和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研 究 确 定 了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并 与 以 前 年 度 保 持 一 致 2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确 定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量 标 准 如 下 : 指 标 名 称 重 大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重 要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一 般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涉 及 资 产 负 债 的 错 报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小 于 3%( 含 ) 3%-5%( 不 含 ) 5% 以 上 ( 含 ) 涉 及 净 资 产 的 错 报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小 于 3%( 含 ) 3%-5%( 不 含 ) 5% 以 上 ( 含 ) 说 明 : 无 公 司 确 定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性 标 准 如 下 : 1 重 大 缺 陷 公 司 存 在 下 述 迹 象 之 一 的, 通 常 表 明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1) 发 现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舞 弊 行 为 ; 19

21 (2) 监 管 机 构 责 令 公 司 更 正 已 公 布 的 财 务 报 告 ; (3) 注 册 会 计 师 发 现 当 期 财 务 报 告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而 内 部 控 制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未 能 发 现 该 错 报 ; (4)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监 督 无 效 2 重 要 缺 陷 一 项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单 独 或 连 同 其 他 缺 陷 具 备 合 理 可 能 性 导 致 不 能 及 时 防 止 或 发 现 并 纠 正 财 务 报 告 中 虽 然 未 达 到 重 大 缺 陷 水 平, 但 引 起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重 视 的 错 报, 将 该 缺 陷 认 定 为 重 要 缺 陷 3 一 般 缺 陷 不 构 成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为 一 般 缺 陷 说 明 : 无 3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确 定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量 标 准 如 下 : 指 标 名 称 重 大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重 要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一 般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因 内 控 缺 陷 造 成 的 损 失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小 于 3%( 含 ) 3%-5%( 不 含 ) 5% 以 上 ( 含 ) 因 内 控 缺 陷 造 成 的 损 失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小 于 3%( 含 ) 3%-5%( 不 含 ) 5% 以 上 ( 含 ) 说 明 : 无 公 司 确 定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性 标 准 如 下 : 1 重 大 缺 陷 公 司 存 在 下 述 迹 象 之 一 的, 通 常 表 明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1) 公 司 缺 乏 民 主 决 策 程 序, 如 缺 乏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程 序 ; (2)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程 序 不 科 学, 已 经 或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 (3) 有 关 公 司 的 负 面 消 息 流 传 世 界 各 地, 政 府 或 监 管 机 构 进 行 调 查, 引 起 重 大 诉 讼, 对 企 业 声 誉 造 成 无 法 弥 补 的 损 害 ; (4) 公 司 被 监 管 部 门 撤 销 相 关 业 务 许 可 ; (5) 已 经 发 现 并 报 告 给 管 理 层 的 重 大 或 重 要 缺 陷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后 未 加 以 改 正 ; (6)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缺 乏 制 度 控 制 或 制 度 系 统 性 失 效 2 重 要 缺 陷 公 司 存 在 下 述 迹 象 之 一 的, 通 常 表 明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要 缺 陷 (1) 公 司 被 监 管 部 门 暂 停 相 关 业 务 许 可 ; (2) 有 关 公 司 的 负 面 消 息 在 全 国 各 地 流 传, 引 起 公 众 关 注, 引 发 诉 讼, 对 企 业 声 誉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 (3) 公 司 有 关 数 据 的 非 授 权 改 动 会 给 业 务 运 作 带 来 重 大 损 失 或 造 成 财 务 记 录 的 重 大 错 误, 对 业 务 正 常 运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3 一 般 缺 陷 除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以 外 的 其 他 缺 陷 说 明 : 无 20

22 ( 三 )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1.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1.1 重 大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1.2 重 要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1.3 一 般 缺 陷 无 1.4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要 缺 陷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数 量 为 0 个 1.5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数 量 为 0 个 2.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2.1 重 大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2 重 要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2.3 一 般 缺 陷 (1)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存 在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 运 行 缺 陷 ) 缺 陷 性 质 及 影 响 : 公 司 在 开 展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过 程 中, 存 在 向 在 公 司 及 与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关 系 的 其 他 证 券 公 司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的 时 间 连 续 计 算 不 足 半 年 的 客 户 融 资 融 券 违 规 为 到 期 融 资 融 券 合 约 展 期 等 问 题 2015 年, 中 国 证 监 会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对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责 令 暂 停 新 开 融 资 融 券 客 户 信 用 账 户 3 个 月 措 施 的 决 定, 要 求 公 司 进 一 步 梳 理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强 化 有 关 人 员 合 规 守 法 意 识, 并 要 求 公 司 在 6 个 月 内 完 成 整 改 缺 陷 整 改 情 况 : 针 对 监 管 部 门 采 取 的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公 司 已 采 取 以 下 具 体 整 改 措 施 : 21

23 1 暂 停 新 开 立 融 资 融 券 客 户 信 用 账 户 3 个 月 ; 2 自 2015 年 1 月 16 日 起, 公 司 不 允 许 新 增 任 何 新 的 融 资 融 券 合 约 逾 期, 距 合 约 到 期 两 周 前 将 反 复 提 醒 客 户 及 时 了 结 合 约, 对 于 到 期 未 了 结 的 合 约 将 强 制 平 仓 2015 年 7 月 1 日,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修 订 后, 公 司 制 定 了 客 户 合 约 展 期 标 准,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客 户 予 以 展 期 ; 3 在 监 管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清 理 完 成 旧 的 逾 期 合 约 截 至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旧 的 逾 期 合 约 清 理 工 作 已 完 成 ; 4 公 司 按 照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完 善 了 客 户 准 入 标 准, 今 后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将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规 定,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客 户 开 展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2) 投 行 业 务 存 在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 运 行 缺 陷 ) 缺 陷 性 质 及 影 响 : 公 司 在 担 任 创 智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申 请 人 ) 重 大 资 产 出 售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时, 未 能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职 责, 在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中 存 在 问 题 2015 年, 中 国 证 监 会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对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监 管 谈 话 措 施 的 决 定, 要 求 公 司 有 关 负 责 人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监 管 谈 话 缺 陷 整 改 情 况 : 公 司 收 到 上 述 监 管 函 件 后, 高 度 重 视 并 立 即 进 行 整 改, 整 改 措 施 包 括 : 1 组 织 投 行 部 门 员 工 加 强 业 务 学 习, 提 高 专 业 判 断 水 平, 增 强 对 监 管 规 定 理 解 的 深 入 性 及 全 面 性 ; 2 加 强 质 控 和 内 核 环 节 的 质 量 控 制, 进 一 步 提 高 项 目 执 行 质 量, 加 强 对 重 点 问 题 的 把 握 ; 3 将 本 项 目 作 为 重 点 案 例 进 行 宣 讲, 避 免 在 后 续 工 作 中 再 次 出 现 类 似 问 题 ; 4 要 求 在 今 后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加 强 与 监 管 部 门 的 沟 通, 更 好 地 把 握 监 管 政 策 和 精 神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业 务 与 事 项 均 已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并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达 到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整 体 目 标 前 述 一 般 缺 陷 可 能 导 致 的 风 险 均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未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质 量 和 财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且 已 认 真 落 实 整 改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没 有 发 生 对 评 价 结 论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大 变 化 2.4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5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四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重 大 事 项 说 明 ( 一 ) 上 一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 二 ) 本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运 行 情 况 及 下 一 年 度 改 进 方 向 适 用 不 适 用 22

24 ( 三 )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年 8 月 份 以 来, 公 司 部 分 人 员 被 公 安 机 关 要 求 协 助 或 接 受 调 查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前 期 协 助 或 接 受 调 查 的 部 分 人 员 已 陆 续 返 回 工 作 单 位 或 住 所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正 常 经 营, 公 司 未 知 调 查 内 容, 亦 尚 未 收 到 对 相 关 人 员 的 调 查 的 结 论 年 11 月,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调 查 通 知 书, 其 中 提 及 : 因 公 司 涉 嫌 违 反 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相 关 规 定, 中 国 证 监 会 决 定 对 公 司 进 行 立 案 调 查 经 核 实, 本 次 调 查 的 范 围 是 本 公 司 在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违 反 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第 八 十 四 条 未 按 照 规 定 与 客 户 签 订 业 务 合 同 规 定 之 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尚 未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调 查 结 果 的 相 关 通 知 董 事 长 ( 已 经 董 事 会 授 权 ): 张 佑 君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3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