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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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癸盎 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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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银日积月累 - 收益累进产品说明书 ( 代码 :AMSYLJ01) 特别提示 : 一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如出现所投 资的金融资产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的不利情况, 则本理财计划将有收 益为零或本金损失的可能, 请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二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理财客户和机构投资者 对于个人投资者,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 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 主要风险列示 :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等 (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六 风险揭示 部分 ) 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 :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本 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客户 交易信息申请单 ( 仅针对个人投资者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产品交易 信息确认表 ( 仅针对个人投资者 ) 风险揭示书及客户交易信息确认表 ( 仅针对机 构投资者 ) 客户权益须知, 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 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 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 本 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 不代表投资者可 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亦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支付给客户的为准 五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 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 及时获取相关信 息 下面产品评级和相关描述,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仅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级别 :2 中低 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但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流动性评级 高 除产品假日外, 本产品可以每日申购赎回, 能够基本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 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 评定为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和进取型 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 一 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者类型初次申购起点金额产品名称产品代码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初次申购起点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高于起点金额以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 ; 追加申购金额以及赎回金额均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 具体详见第五 申购和赎回 部分 中银日积月累 - 收益累进 AMSYLJ01 第 1 页共 8 页
2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产品类型投资及理财利益币种理财计划份额面值理财计划管理人理财计划销售机构理财计划托管人投资目标募集规模上限理财计划成立日理财计划存续期限产品费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测算交易日申购扣款赎回到账赎回规则 C 投资者可根据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 ( 查询产品信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 1 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运用尽可能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投资策略, 获取稳健的收益 人民币 1000 亿元 2012 年 9 月 24 日无固定存续期限固定投资管理费率 0.2%( 年率 ) 托管费率 0.03%( 年率 ), 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 本理财计划无申购 赎回费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上公布 当且仅当本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 理财计划管理人 其他交易相关人等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且未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其他风险的前提条件下, 理财计划管理人按照当前已知信息进行测算得出本产品分期限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具体的测算方法为按照投资对象的市场收益率和各自占比加权计算 以 2018 年 7 月 1 日 -8 月 1 日为例, 银行间隔夜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 1.8%-2.20%;7 天拆借加权平均利率约为 2.0%-2.5%, 六个月期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收益率约为 2.4%-2.9%; 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券商收益凭证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理财型基金 信用违约互换和利率互换的收益率因具体情况而异 扣除固定投资管理费率 0.2% 和托管费率 0.03% 以及投资标的相关税费后, 从 2018 年 8 月 15 日起, 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分期限如下 :1 天 -6 天,2.00%;7 天 -13 天,2.40%;14 天 -20 天,3.00%;21 天 -30 天,3.20%;31 天 -60 天,3.40%;61 天 -90 天,3.50%; 91 天 -120 天,3.60%;121 天 -180 天,3.65%;181 天及以上,3.75%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投资须谨慎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除周六 周日 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 赎回的交易日 T 日购买, 实时扣款, 当日开始计算收益 T 日赎回, 本金和收益 T+1 日到账 ; 到账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采取 后进先出 原则, 即优先赎回最近的申购份额 第 2 页共 8 页
3 投资收益计算方法 提前终止 税款 以客户的每笔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 当客户赎回时, 按照 后进 先出 的原则确定该笔赎回所对应的申购, 再根据其实际存续天数对应 的收益率计算客户收益 实际存续天数 : 自客户申购日 ( 含当日 ) 起至 赎回到账日 ( 不含当日 ) 止期间的天数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四 理财 计划收益 部分 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情况, 提 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触发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如果连续 30 个交易日本理财计划剩余份额低于 1 亿份, 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若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 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 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 目标的, 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如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将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 ( 含 ) 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上予以公告, 并在提前终止 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将理财计划资产变现, 并将变现后资金按照以下顺序分 配 : 理财计划应当承担的费用 ( 浮动管理费除外 ) 投资收益 理财计 划本金 浮动投资管理费 其中投资收益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第四 理财 计划收益 部分的规定计算, 提前终止日视为赎回到账日 ; 理财计划本 金部分按照投资者持有份额分配 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 计息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 投资对象及投资限制 ( 一 ) 本理财计划直接投资或通过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 : 1. 货币市场工具 :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 存单 质押式回购等 2. 固定收益证券 :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 金融债 次级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超级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非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资产支持证券等 3. 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 : 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 委托债权 承兑汇票 信用证 应收账款 各类受 ( 收 ) 益权等, 上述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 以最新适用的监管规定为准 4. 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 二 ) 具体投资比例如下 : 投资于 货币市场工具 的比例不低于组合总资产规模的 10%, 投资于 固定收益证券 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 0-80%, 投资于 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 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 0-10%, 投资于 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 0-50% 非标准化资产的项目名称 剩余期限 交易结构等信息, 将在产品投资交易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在 进行公告 三 理财计划费用 1 固定投资管理费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按 0.2%( 年率 ) 收取, 每日计提, 每月支付 第 3 页共 8 页
4 每日固定投资管理费 =1 元 当日理财计划份额 0.2% 托管费 : 托管费率按 0.03%( 年率 ) 收取, 每日计提, 每季支付 每日托管费 =1 元 当日理财计划份额 0.03% 其他税费 : 本理财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 : 增值税 附加税 所得税, 清算费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 上述税费 ( 如有 ) 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4 浮动投资管理费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每月理财计划资产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收取浮动投资管理费 4.1 若理财计划资产实际投资运作收益超出按照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者收益, 超出部分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 ; 否则, 理财计划管理人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4.2 当月理财计划资产实际投资运作收益指当月末理财计划资产扣除理财计划应当承担的费用 ( 浮动管理费除外 ) 和理财本金之后的剩余资产 理财计划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理财本金 = 理财计划全部理财份额 1 元 四 理财计划收益 1 理财计划管理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上公布各期限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期限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告 2 投资收益计算基础 : 实际天数 /365 3 投资收益计算 : 以客户的每笔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 当客户赎回时, 按照 后进先出 原则, 确定该笔赎回所对应的申购, 根据其每笔赎回本金的实际存续天数确定对应期限, 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本理财计划的该期限收益率计算客户收益 实际存续天数为自申购日 ( 含当日 ) 起至赎回到账日 ( 不含当日 ) 止期间的天数 每日该笔赎回本金的投资收益 = 该笔赎回本金 该期限收益率 /365, 每日相加得到总投资收益 4 收益计算示例 : 某投资者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申购 60,000 元,2017 年 7 月 28 日申购 40,000 元,8 月 11 日赎回 50,000 元 7 月 14 日实际启用的各期限收益率为 :1 天 -6 天,1.80%;7 天 -13 天,2.20%;14 天 -20 天,2.80%; 21 天 -30 天,3.00%;31 天 -60 天,3.50%;61 天 -90 天,3.55%;91 天 -120 天,3.65%;121 天 -180 天, 3.70%;181 天及以上,3.80%;2017 年 8 月 7 日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实际启用的各期限收益率变更为 1 天 -6 天,2.20%;7 天 -13 天,2.60%;14 天 -20 天,3.20%;21 天 -30 天,3.40%;31 天 -60 天,3.70%;61 天 -90 天,3.75%;91 天 -120 天,3.85%;121 天 -180 天,3.90%;181 天及以上,4.00% 按照 后进先出 原则, 该投资者 2017 年 8 月 11 日赎回本金 50,000 元, 对应 7 月 28 日的申购 40,000 元和 7 月 14 日的申购 10,000 元, 赎回到账日为 8 月 12 日, 实际存续天数分别为 15 天和 29 天 在变更前的收益率结构中,15 天和 29 天的对应期限分别为 14 天 -20 天区间和 21 天 -30 天区间, 对应收益率分别为 2.80% 和 3.00%, 在变更后的收益率结构中,15 天和 29 天的对应期限分别为 14 天 -20 天区间和 21 天 -30 天区间, 对应收益率分别为 3.20% 和 3.40% 具体计算见附表: 日期 持有份额 天收益率 当日收益 1 持有份额 天收益率 当日收益 2 总收益 第 4 页共 8 页
5 7 月 14 日 10, % 7 月 15 日 10, % 7 月 16 日 10, % 7 月 17 日 10, % 7 月 18 日 10, % 7 月 19 日 10, % 7 月 20 日 10, % 7 月 21 日 10, % 7 月 22 日 10, % 7 月 23 日 10, % 7 月 24 日 10, % 7 月 25 日 10, % 7 月 26 日 10, % 7 月 27 日 10, % 月 28 日 10, % 40, % 7 月 29 日 10, % 40, % 7 月 30 日 10, % 40, % 7 月 31 日 10, % 40, % 8 月 1 日 10, % 40, % 8 月 2 日 10, % 40, % 8 月 3 日 10, % 40, % 8 月 4 日 10, % 40, % 8 月 5 日 10, % 40, % 8 月 6 日 10, % 40, % 8 月 7 日 10, % 40, % 8 月 8 日 10, % 40, % 8 月 9 日 10, % , % 8 月 10 日 10, % 40, % 8 月 11 日 10, % 40, % 合计 该投资者 2017 年 8 月 11 日赎回本金 50,000 元的投资收益总额为 元 上述收益计算示例仅为说明文件, 并不作为产品承诺收益的保证 本理财计划最不利投资情形 为所投资的国债 央票 政策性金融债 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全部出现发行人违约 在该种情形 下, 本理财计划收益为零, 本金全部损失 5 投资收益支付方式 : 现金分红 只有在投资者进行赎回本金时, 赎回本金部分对应的投资收益 才会以现金方式予以支付, 同赎回本金一起到账 本理财计划不另行分配投资收益 五 申购和赎回 1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 如有变动, 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上公布 ) 2 受理时间及清算时间 :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投资者可在受理时间内 ( 交易日的北京时间 8:30-15: 第 5 页共 8 页
6 30) 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计划 申购实时扣款, 当日开始计算收益 赎回本金和收益 T+1 日到账, 到账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挂单时间 :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个人投资者可在挂单时间内 ( 交易日的北京时间 0:00-5:30 和 15:45-24:00 非交易日的北京时间 0:00-5:30 和 8:30-24:00), 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挂单申购或赎回本理财计划 挂单交易将于下一受理时间内自动成交 投资者在进行挂单申购交易时, 应保证资金账户有足额的申购资金 4 申购和赎回价格 : 每份理财份额面值 1 元, 申购和赎回价格均为人民币 1 元 5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要求 : 首次申购起点金额 1 万元, 高于起点金额以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 ; 追加申购金额以及赎回金额均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 投资者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 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的实时剩余份额不得低于 1 万份, 对于实时剩余份额低于 1 万份的部分赎回申请, 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为投资者办理强制性全部赎回 ; 单一个人投资者累计持有本理财计划份额上限为 2 亿份, 单一机构投资者累计持有本理财计划份额上限为 5 亿份 6 申购和赎回的费率均为 0 7 大额赎回 :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任意一种, 即为发生大额赎回 此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当日赎回申请, 下一交易日继续接受赎回申请 7.1 任一交易日本理财计划累计净赎回申请份额 ( 当日赎回申请份额减去当日申购申请份额 ) 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份额的 10% 7.2 任意连续三个交易日本理财计划累计净赎回申请份额 ( 连续三个交易日的赎回申请份额之和减去此三个交易日申购申请份额之和 ) 超过本理财计划此三个交易日的上一交易日份额的 20% 8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 若本理财计划实时份额超过理财计划规模上限, 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当日申购, 视情况决定何时恢复申购, 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 上予以公告 9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若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工具价格的大幅波动或流动性不足, 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继续打开申购或赎回将损害理财计划投资者利益时, 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本理财计划的申购或者赎回, 但赎回应在暂停情形消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恢复, 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 上予以公告 10 自理财计划管理人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之日起, 不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六 风险揭示本理财计划为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1 信用风险 : 如果本理财计划的交易对手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发生信用违约, 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 甚至致使理财计划本金受到损失 本理财计划将通过选择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交易对手 选择高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等方式力求降低信用风险 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国债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的信用风险较低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投资收益以本产品实际支付的为准 2 市场风险 : 受各种市场因素 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 理财计划所投资的未到期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 影响理财计划收益 管理人将尽量通过控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来管理市场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 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购和赎回 一旦出现由于大额赎回或是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的暂停申购 赎回, 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带来流动性风险 第 6 页共 8 页
7 4 管理风险 : 由于理财计划管理人受技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 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本金和投资收益, 导致本金遭受损失和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的风险 5 提前终止的风险 : 在投资期内, 如本理财计划发生本产品说明书第一 产品基本信息 提前终止部分规定的情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不能进行再投资的风险 6 信息传递风险 : 本产品存续期内, 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 其他风险 : 如自然灾害 金融市场危机 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 理财计划管理人在代理理财计划买卖投资标的物时, 交易对手可能为理财计划管理人 理财计划管理人将秉承公允市价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 并且保留交易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查询 理财计划管理人将本着 恪守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计划财产, 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 七 信息披露 1 信息披露的内容 1.1 理财计划管理人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第四 理财计划收益 部分的约定, 公告理财计划各期限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及其调整情况 1.2 若发生理财计划提前终止 暂停申购或赎回 恢复申购或赎回等情形, 理财计划管理人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第一 产品基本信息 第五 申购和赎回 部分的约定, 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1.3 其他需要投资者知晓的事项 : (1) 理财产品管理人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 向监管机构和 / 或监管机构指定机构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及投资者持有本产品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2) 理财产品管理人对向监管机构和 / 或监管机构指定机构报送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并在报送信息过程中,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与保密 2 投资者关于信息披露方式的确认投资者签署本产品说明书的行为, 即表明其确认并同意理财计划管理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披露信息 : (1)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 公告上述信息 ; (2) 理财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 现场打印对账信息供投资者核对 投资者将及时登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浏览和阅读上述信息, 或前往理财计划管理人营业网点打印对账信息 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 ( 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 ) 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 特别提示 1 本 产品说明书 是投资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理财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认真阅读 2 本 产品说明书 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共同规范投资者与理财计划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 产品说明书 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不一致第 7 页共 8 页
8 的, 以本 产品说明书 为准 第 8 页共 8 页
附件六
中银智荟理财计划 2016 年 130 期 (AMZYZH16130) 产品说明书 特别提示 : 一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如出现所投资的 金融资产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的不利情况, 则本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零和 / 或本金损失的可能, 请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二 本产品适合于机构客户和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 产品名称及编号 理财登记系统编码 发行城市 认 ( 申 ) 购期 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 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注释 1 基本型汇利投资账户理财产品 C10671070000(04-88) 全国 开放式产品 4- 适度积极型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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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5... 10... 13... 16... 17... 18... 19... 22... 23... 24... 28... 29... 33 5 6 7 至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 : 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适合客户类别 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 评定为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稳健 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型客户 1 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名称搏 弈 BYAQKFB7D 7 天按期开放产品简称搏 弈 BYAQKFB7D 产品代码 BYAQKFB7D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 C
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搏 弈 BYAQKFB7D 按期开放理财 ( 个人客户 ) 特别提示 : 一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投资者本着 充分了解风险 自主选择购买 的原则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符合投资者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系列之“鑫鑫向荣”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附件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鑫鑫向荣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 一 理财产品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产品适合于 谨慎型 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谨慎型 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 投资者 二 本产品适合于 三 主要风险列示 : 1. 政策风险 ; 2. 市场风险 ; 3. 流动性风险 ; 4. 信用风险 ; 5. 管理风险 ; 6. 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 注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泰安市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泰安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016 年第九十八期 金紫薇 人民币理财产品 重要提示 : 一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 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本期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没有要求 三 本期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 流动性风险 再投资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风险 四 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 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中各项条款, 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及风险揭示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说明 一 产品概述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等级适合客户产品期限投资及收益币种产品类型募集期募集金额上限拟销售地区产品成立产品收益起算日 天添盈 1 号 代码 :2301103001 产品将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 :C1031010000001, 客户可依据该 编码在 中国理财网 (www.chinawealth.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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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851121 S1811563 755-2383825 [email protected] 217 5 9 5 217424 217417 217411 4 MPA 217321 3 2 217 22 GC1 218BP 3.3% 1-3 15BP 5-1 1BP 1 4.26% 1 1 17BP 1-3Y 17BP 7BP 2BP 5Y 1Y 5-7BP 7-13BP AA+ R7 F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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