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doc"

Transcription

1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C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3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6.1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 8 保险条款有关于重大疾病的释义, 请您留意 8.1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7.2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主险合同必须同时申请解除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会导致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生效 1.3 犹豫期 1.4 保险期间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金的给付 3.4 保险金申请时效 4. 如何交纳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保险费率调整 5. 合同效力的恢复 5.1 效力恢复 6.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合同解除 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7.2 效力终止 7.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8. 释义 8.1 重大疾病 8.2 专科医生 8.3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8.4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8.5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8.6 永久不可逆 8.7 意外伤害 8.8 医院 8.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8.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11 遗传性疾病 8.12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13 本条款约定利率 8.14 周岁

2 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平保寿发 [2007]116 号,2007 年 7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u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平安附加得益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险合同 ) 由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投保人提出申请, 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 本附加险合同须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 有 10 天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 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 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 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 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 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主险合同必须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申请解除, 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1.4 保险期间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5 年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 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若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 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必须等比例减少 (2)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 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 ( 或最后复效 ) 之日起 180 天内, 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一 ) 重大疾病 ( 见 8.1),( 二 ) 因导致 重大疾病 的相关疾病就诊 ;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您已交足 2 年以上的保险费, 我们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

3 价值 ; 如果未交足 2 年的保险费, 我们在扣除主险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其保险费 这 18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 见 8.7) 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 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 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 ( 见 8.8) 诊断初次发生 重大疾病, 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至零, 主险合同终止 2.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 重大疾病 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 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拒捕 ; (3)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 见 8.9),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见 8.10); (6)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8) 遗传性疾病 ( 见 8.11),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见 8.12) 发生上述情形,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 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您已交足 2 年以上的保险费, 我们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如果未交足 2 年的保险费, 我们在扣除主险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其保险费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 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 由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1) 保险合同 ; (2)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 (3) 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 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 (4)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3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天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天内, 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 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 ; 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给付相应 的差额

4 3.4 保险金申请时效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不行 使而消灭 x 如何交纳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纳 您应当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向我们交纳保险费 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您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保险费率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 决定保险费率是否调整 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 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 y 合同效力的恢复 5.1 效力恢复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 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 并按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 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我们审核同意, 双方达成复效协议, 自您补交保险费 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 合同效力恢复 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 ( 见 8.13) 计算, 但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z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 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1) 保险合同 ; (2) 解除合同申请书 ; (3) 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天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主险合同必须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申请解除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1)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 ( 见 8.14) 计算 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50 周岁 (2) 您在申请投保时, 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书上填明, 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 我们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

5 起超过 2 年的除外 对于解除合同的, 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 ( 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 ) 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 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 )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7.2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 (1)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2) 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7.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 (1) 保险事故通知 ; (2) 宽限期 ; (3) 效力中止 ; (4) 如实告知 ; (5) 未还款项 ; (6) 合同内容变更 ; (7) 地址变更 ; (8) 争议处理 释义 8.1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 义的手术 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 ( 见 8.2) 明确诊断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1) 原位癌 ; (2)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 (4) 皮肤癌 ( 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 (5)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 (1) 典型临床表现, 例如急性胸痛等 ;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 (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 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

6 (4) 发病 90 天后, 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 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见 8.3);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见 8.4);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 见 8.5) 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 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 已经实施了肾脏 肝脏 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 ( 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 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 ) 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心导管球囊扩张术 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 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终末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 达到尿毒症期, 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 ( 靠近躯 干端 ) 以上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 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 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 (2) 肝性脑病 ; (3)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 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 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 精神症状 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 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持续性黄疸 ; (2) 腹水 ;

7 (3) 肝性脑病 ; (4) 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 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 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 (Glasgow coma scale) 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 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 96 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 ( 见 8.6) 性丧失, 在 500 赫兹 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 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 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 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 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永 久完全丧失,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 每肢三大关节中 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 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 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 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 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 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 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脑损伤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8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 或三项以上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 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 共济失调等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严重 Ⅲ 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 Ⅲ 度, 且 Ⅲ 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 或 20% 以上 体表面积根据 中国新九分法 计算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 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 已经造 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 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 级 IV 级, 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 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 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 ( 声 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 ), 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 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L ; 2 网织红细胞 <1%; 3 血小板绝对值 /L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 置换 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 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 需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 并有 CT 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 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已经持续 180 天以上 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同时包含下列内容 :

9 (1) 明确出现因视神经 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 ; (2) 神经系统散在的多部位病变 ; (3) 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 减轻的病史纪录 严重的 1 型糖尿病严重的 1 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 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 180 天以上 须经血胰岛素测定 血 C 肽测定或 尿 C 肽测定, 结果异常, 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并须在本附加险合 同有效期内, 满足下述至少 1 个条件 : (1) 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 (2) 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 (3) 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侵蚀性葡萄胎 ( 或称恶性葡萄胎 )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 官或组织的葡萄胎, 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该类疾病保障仅限于女性 该类疾病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 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 造成组织损伤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临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4 个 : 1 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 2 光敏感 ; 3 口鼻腔黏膜溃疡 ; 4 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 ; 5 胸膜炎或心包炎 ; 6 神经系统损伤 ( 癫痫或精神症状 ); 7 血象异常 ( 白细胞小于 4000/μl 或血小板小于 /μl 或溶血性贫血 ) ( 2 ) 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个 : 1 抗 dsdna 抗体阳性 ; 2 抗 Sm 抗体阳性 ; 3 抗核抗体阳性 ; 4 皮肤狼疮带试验 ( 非病损部位 ) 或肾活检阳性 ; 5 C3 低于正常值 (3) 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 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 30ml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 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 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 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 ( 指按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 *), 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 180 天 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造成的心肌病变不在保障范围内 * 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分类标准心功能四级是指有医院的医疗记录显示病人不能进行任何活动, 休息时仍有心悸 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8.2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

10 (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资格证书 ;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 (3)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 医师职称证书 ;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8.3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8.4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 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 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 ( 包括口唇音 齿舌音 口盖音和喉头音 ) 中的任何三种 或声带全部切除, 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8.5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 (1) 穿衣 : 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 (2) 移动 : 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 (3) 行动 : 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 (4) 如厕 : 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 (5) 进食 : 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 (6) 洗澡 : 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8.6 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 仍无法通过现 有医疗手段恢复 8.7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8.8 医院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 休养 戒毒 戒酒 护理 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 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8.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 (4)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 无教练员随车指导, 或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学习驾车 ; (6)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8.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 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英文缩写为 HIV 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 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 没有出现临床症

11 状或体征的,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 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 为患艾滋病 8.11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 ( 染色体和基因 ) 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 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8.12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 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 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确定 8.13 本条款约定利率按 计息期间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适用的人民币 6 个月期贷款利率平均 值与 4.5% 之较大者 计算 本条款约定利率为年利率, 按年计收复利 8.14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 附件 6 重大疾病定义 一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1)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2) 相当于 Ann

More information

三十一种重大疾病释义

三十一种重大疾病释义 三十一种重大疾病释义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6 终末期肾病(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More information

Health1-主-重大疾病条款框架(个人)

Health1-主-重大疾病条款框架(个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09 版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1.2 受益人 本条款是主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E款)-产品条款

Microsoft Word - 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E款)-产品条款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条款编号 : ACI2007-15 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 款 ) 条款 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2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构成... 2 1.2. 投保条件... 2 2. 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和利益... 2 2.1.

More information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4.3 诉讼时效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2.2 保险期间 5.1 连续投保 2.3 保险责任 5.2

More information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7 版 ) 注册号 :C00020332622017101900982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或健康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为 主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4.3 诉讼时效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2.2 保险期间 5.1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2.3

More information

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除此六种疾病外, 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 同时, 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 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 并自行制

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除此六种疾病外, 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 同时, 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 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 并自行制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前言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保护消费者权益, 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 并借鉴国际经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 以下简称 疾病定义 )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 以下简称 规范 )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 发展和特点, 本规范中所称

More information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小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4.3 诉讼时效 2. 您获得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2.2 保险期间 5.1 连续投保 2.3 保险责任 5.2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More information

民安(中国)附加在校学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民安(中国)附加在校学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6 版 )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说明和构成 亚太附加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为亚太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

产品开发报告

产品开发报告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 以主险条款为准 ; 如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互抵触时, 则以本附加险条款规定为准 第三条主合同的被保险人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主合同的受益人为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930-2金灿防癌.doc

930-2金灿防癌.doc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 金灿人生... 防癌.. 提前给付... 疾病.. 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More information

附件44

附件44 中国人寿 2018 疾病保险 164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A 款 ) 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More information

附加住院津贴A+S

附加住院津贴A+S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2009 版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1.2 受益人 本条款是主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183号-平安附加重大疾病住院还贷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183号-平安附加重大疾病住院还贷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重大疾病住院还贷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总则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还贷责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

More information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建信人寿 [2011] 疾病保险第 014 号 附加家庭支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条款目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构成 第八条 受益人 第二条 保险责任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 责任免除 第十条 诉讼时效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一条 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变更 第五条 保险期间 第十二条 重大疾病的释义 第六条 保险费率的调整 第十三条

More information

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信泰人寿 [2009] 疾病保险 033 号 信泰附加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A 款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助... 您理解条款,... 具体.. 内容以条款... 约定.. 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附加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2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首次被确诊重大疾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CCA9B8BDBCD3BFB9B0A9B1A3BCD2BCB2B2A1B1A3CFD541BFEECCF5BFEE2DD0C5CCA9B7A25B D333631BAC52D32>

<4D F736F F D20D0C5CCA9B8BDBCD3BFB9B0A9B1A3BCD2BCB2B2A1B1A3CFD541BFEECCF5BFEE2DD0C5CCA9B7A25B D333631BAC52D32> 信泰人寿 [2013] 疾病保险 038 号 信泰附加抗癌保家疾病保险 A 款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 可通过电话渠道 互联网渠道销售 )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助... 您理解条款,... 具体.. 内容以条款... 约定.. 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2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癌症的,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 鑫利..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 2.3 8.3

More information

对了,徺懱可以免?申嬿6位QQ,徹可以的 读 指 引

对了,徺懱可以免?申嬿6位QQ,徹可以的   读 指 引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世纪天使...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 2.3 8.3

More information

1. 会员及其配偶 子女 父母之间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的 ; 2. 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 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 ; 3.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4. 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5. 会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6.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

1. 会员及其配偶 子女 父母之间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的 ; 2. 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 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 ; 3.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4. 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5. 会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6.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 癌症及 24 种大病互助计划 一 互助计划 入会年龄 癌症保障 24 种大病保障 0-39 周岁 最高 300,000 元 最高 200,000 元 40-49 周岁 最高 200,000 元 最高 100,000 元 50-59 周岁 最高 100,000 元 最高 100,000 元 60 周岁及以上 最高金额为个人累计捐助金的 20 倍 备注 : 1. 表中额度为最高额度, 最终以实际筹集金额为准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主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保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保险合同为准 ;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D6D8B4F3BCB2B2A1B1A3D5CFCDC5CCE5BCB2B2A1B1A3CFD542BFEE5F F>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D6D8B4F3BCB2B2A1B1A3D5CFCDC5CCE5BCB2B2A1B1A3CFD542BFEE5F F> 信诚附加重大疾病附加重大疾病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B 款 ( 信诚 [2009]243 号,2009 年 9 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重大疾病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B 款 为本公司与投保单位双方协议达成的团体 保险合同中的相应保险计划的附加合同 ( 以下称本附加合同 ) 投保单位可申请附加于本公司供选择的团体保险主合同 ( 以下称主合同 ),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 可以附加于主合同,

More information

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4 版 ) 用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条款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的条款使 第二条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根据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的不同将提供 3 个计划, 分别为保障 10 种重大疾病计划 保障 20 种重大疾病计划和保障 30 种重大疾病计划 每个计划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分别如附表一 附表二和附表三所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D2E2B8BDBCD3C0D6B0B2B8A3D6D8B4F3BCB2B2A1B1A3CFD5>

<4D F736F F D20D6D0D2E2B8BDBCD3C0D6B0B2B8A3D6D8B4F3BCB2B2A1B1A3CFD5>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 2.4 您有权解除合同 6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 3.4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 4.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3720B8BDBCD3B0AECEDED3C7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8BDBCFE3720B8BDBCD3B0AECEDED3C7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爱无忧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B 款条款 太平洋人寿 [2015] 疾病保险 018 号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 须与主险合同一并退保 ) 5.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180 日内我们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请您注意 2.3 本附加险合同有比例给付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八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 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八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 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doc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doc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合同 内容.. 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 5.3 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 5.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3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More information

( 一 )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 二 )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 三 )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 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 已经实施了肾脏 肝脏 心脏或肺脏的异

( 一 )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 二 )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 三 )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 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 已经实施了肾脏 肝脏 心脏或肺脏的异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下列疾病或首次达到下列疾病状态或在医院首次接受下列手术 : 一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 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More information

信诚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信诚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信保诚人寿 [2017] 疾病保险 136 号 中信保诚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保险合同的 构成 1 中信保诚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保险单 ( 包括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名册 ) 保险条款 所附的投保书 其他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09 版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 释义见 8.1)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投保团体中的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 ( 释义见 8.2) 同意, 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1号-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1号-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严重多发性硬化 27.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8. 脊髓灰质炎 29. 全身性 ( 型 ) 重症肌无力 30.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本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 ( 含 ) 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本合同约定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严重多发性硬化 27.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8. 脊髓灰质炎 29. 全身性 ( 型 ) 重症肌无力 30.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本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 ( 含 ) 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本合同约定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险合同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保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保险合同为准 ; 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保险合同亦无效 保障内容第二条本保险会为被保险人提供如下保障 : 重大疾病

More information

在申请保险金时,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 一 ) 投保单位证明 ; ( 二 )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三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历及检查报告, 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证明或资料 ; ( 四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在申请保险金时,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 一 ) 投保单位证明 ; ( 二 )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三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历及检查报告, 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证明或资料 ; ( 四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中意人寿 [2009] 疾病保险 014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 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基本条款及其释义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主合同因任何原因效力终止, 则本附加合同自动终止 本附加合同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More information

重大疾病释义

重大疾病释义 FESCO 大病救助金 实施细则 1. FESCO 大病救助金 简介大病救助金系 FESCO 健康管理与医疗保障系列福利之一, 可供员工所在公司 ( 或代表处 ) 为员工选择 凡年龄在 18-60 周岁之间的外企员工, 初次选择本福利并连续缴费满 60 天之后, 可享受 FESCO 提供的大病救助金保障 : 如果员工一旦身患本项福利所含三十种重大疾病之任意一种, 经医院确诊后, 员工将会享受到由 FESCO

More information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附加合同生效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由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的投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附加合同生效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由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的投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4.3 诉讼时效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2.2 保险期间 5.1 意外伤害 2.3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附加阳光普照 E 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0 年 10 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 阅读指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被保险人应到我们认可的医院就诊...

More information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 [2017] 疾病保险 058 号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构成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条 诉讼时效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一条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二条 年龄错误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三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第六条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

More information

第 6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大疾病,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同一主合同下 中 意附加理财配偶定 期寿险 保险金额的自动调整 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 同一主合同下 中意附加理财配偶定期寿险 的保险金额自动调整并按下列方法

第 6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大疾病,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同一主合同下 中 意附加理财配偶定 期寿险 保险金额的自动调整 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 同一主合同下 中意附加理财配偶定期寿险 的保险金额自动调整并按下列方法 中意附加理财配偶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 : 中意人寿 [2007] 第 070 号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理财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的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 同 ) 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本附加合同成立,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 (A 款 ) 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4.3 诉讼时效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2.2 保险期间 5.1 意外伤害 2.3

More information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保险人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保险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未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 18 周岁 ( 含 ) 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More information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 条款 注册编号 :C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 条款 注册编号 :C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 条款 注册编号 :C00002432622019061211372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广西地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More information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正德人寿 [2015] 疾病保险 021 号 正德龙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 (... 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10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More information

及运动感觉障碍等, 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血管性疾

及运动感觉障碍等, 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血管性疾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A 型 ) 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A 型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A 型 ) 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

More information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20332322016111108162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184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险合同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保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保险合同为准 ; 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A1B8B0B2CFEDCEB4C0B4A1B9B6EECDE2B8F8B8B6B3A4C6DAD6D8B4F3BCB2B2A1B1A3CFD5>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A1B8B0B2CFEDCEB4C0B4A1B9B6EECDE2B8F8B8B6B3A4C6DAD6D8B4F3BCB2B2A1B1A3CFD5> 信诚附加 安享未来安享未来 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信诚 [2009]243 号,2009 年 9 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 安享未来 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 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92DB8BDBCD3BFB5B0AEB1A6BCB2B2A1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20392DB8BDBCD3BFB5B0AEB1A6BCB2B2A1B1A3CFD5CCF5BFEE> 利安人寿 [2014] 疾病保险 023 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康爱宝疾病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您注意 2.4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平安人寿 [2014] 疾病保险 013 号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 平安福... 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 (. 2014... ).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More information

华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华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附件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B 款 ) 总则 第一条合同构成 华安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 凡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个人,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如属续保, 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可延至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 平安福... 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 (. 2014... ).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More information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其所附加于的团体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投保单上载明或批注, 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东吴人寿 [2015] 疾病保险 003 号 东吴附加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C 款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More information

PDFTiger

PDFTiger 人保寿险附加精心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4 效力终止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附加合同生效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2. 您获得的保障 4.2 保险金申请 2.1 基本保险金额 4.3 保险金的给付 2.2 保险期间 4.4 诉讼时效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附加精心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4 效力终止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附加合同生效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2. 您获得的保障 4.2 保险金申请 2.1 基本保险金额 4.3 保险金的给付 2.2 保险期间 4.4 诉讼时效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More information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 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 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 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3.1 保险费的交纳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3.2 犹豫期您于签收本附加合同后 10 日内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 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 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 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3.1 保险费的交纳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3.2 犹豫期您于签收本附加合同后 10 日内 人保寿险附加精心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附加合同订立人保寿险附加精心优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由人保寿险精心优选定期寿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投保人提出申请, 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

More information

中意附加瑞利年年疾病保险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 : 中意人寿 [2009] 第 112 号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瑞利年年疾病保险 的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

中意附加瑞利年年疾病保险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 : 中意人寿 [2009] 第 112 号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瑞利年年疾病保险 的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 中意人寿 [2009] 疾病保险 02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 2.4 您有权解除合同 5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3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东吴人寿 [2014] 疾病保险 024 号 东吴附加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B 款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4.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D3D0A1BFB5D6AEBCD2BBAAB2CAC8CBC9FA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 A3A BAC52E646F63>

<4D F736F F D20B8BDBCD3D0A1BFB5D6AEBCD2BBAAB2CAC8CBC9FA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 A3A BAC5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小康之家 华彩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附加小康之家 华彩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健康告知书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均与主险合同一致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附加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 您有 15 天的犹豫期...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More information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友邦保险 [2009] 疾病保险 27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 合同(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其所附加于的团体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投保单上载明或批注,

More information

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符合保险人投保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合同根据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的不同将提供 3 个计划,

More information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众安备 - 健康 2015 主 7 号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团体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 子女 父母也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本保险合同所称 特定团体 指法人 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

More information

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5.3 保险金申请 9.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 合同的构成 5.4 保险金给付 9.5 无有效行驶证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5 诉讼时效 9.6 遗传性疾病 1.3 投保年龄 1.4 保险期间 6.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7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 1.5 续保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体异常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7.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9.8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

More information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6 版 ) 注册号 :C00020332612016101790941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疾病保险 ) 2016 ( 主 ) 076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申请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以确 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我司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出生满二十八天至五十五周岁 ( 含 ) 身体健康,

More information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投保人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人提供的保障 (7)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8) >保险人对一些重要术语作了显著标记, 并进行了解释 (10) 本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More information

CCB

CCB 建信人寿 [2018] 疾病保险 028 号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构成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条 诉讼时效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一条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二条 年龄错误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三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第六条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

More information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下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 18 周岁至 50 周岁 ( 续保最高至 55 周岁 ),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11月29日,业管黄小桐邮件确认产品PDF格式如下:

2006年11月29日,业管黄小桐邮件确认产品PDF格式如下: 平安养老 [2016] 疾病保险 00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本公司同意承保,

More information

(3)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已满 2 周岁,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提前给付保险金 上述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自动调整 在给付上述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之后, 主合同的保险金额自动调整并按下列方法计算 : 主合同保险金额 =

(3)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已满 2 周岁,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提前给付保险金 上述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保险金额的 自动调整 在给付上述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之后, 主合同的保险金额自动调整并按下列方法计算 : 主合同保险金额 = 中意附加理财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 : 中意人寿 [2007] 第 070 号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理财重大疾病保险 的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 同 ) 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本附加合同成立,

More information

日零时开始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日每年 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和主险合同一致, 且须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 ( 以较迟者为准 ) 之日起

日零时开始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日每年 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和主险合同一致, 且须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 ( 以较迟者为准 ) 之日起 附加提前给付 A 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健康告知书 变更申请书 复效申请书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主险合同中的续期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 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通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0323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保养发〔2018〕190号-10.doc

Microsoft Word - P0323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保养发〔2018〕190号-10.doc 平安养老 [2018] 疾病保险 07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本公司同意承保,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8BDBCD3BBAAD4CBC4EAC4EACCE1C7B0B8F8B8B6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8BDBCD3BBAAD4CBC4EAC4EACCE1C7B0B8F8B8B6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国华人寿 [2009] 疾病保险 033 号 国华附加华运年年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附加华运年年... 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3E5A3A9B5D8A3A8CCABB1A3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D6F7A3A932BAC5A3ADD1A7C9FAD3D7B6F9D6D8B4F3BCB2B2A1B1A3CFD5A3A8D6D8C7ECB5D8C7F8A3A9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3E5A3A9B5D8A3A8CCABB1A3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D6F7A3A932BAC5A3ADD1A7C9FAD3D7B6F9D6D8B4F3BCB2B2A1B1A3CFD5A3A8D6D8C7ECB5D8C7F8A3A9CCF5BFEE2E646F6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 ( 重庆地区 ) 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依法成立的各类学校或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并在学, 身体健康的大 中 小学学生及幼儿 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平 安 附 加 豁 免 保 险 费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B,2012) 条 款 ( 平 保 寿 发 [2012]296 号,2012 年 10 月 呈 报 中 国 保 监 会 备 案 )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我 们 本 公 司 均 指 中 国 平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平 安 附 加 豁 免 保 险 费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B,2012) 条 款 ( 平 保 寿 发 [2012]296 号,2012 年 10 月 呈 报 中 国 保 监 会 备 案 ) 在 本 条 款 中, 您 指 投 保 人, 我 们 本 公 司 均 指 中 国 平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平... 安 附 加 豁 免 保 险 费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 B., 201... 2. )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签 收 合 同 后 10 日 内 您 可 以 要 求 全 额 退 还 保 险 费 1.5 被 保 险 人 可 以 享 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19平安福重疾 定稿 20130820.doc

Microsoft Word - 1119平安福重疾 定稿 20130820.doc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平... 安 附 加 平... 安 福 提... 前 给 付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签 收 合 同 后 10 日 内 您 可 以 要 求 全 额 退 还 保 险 费 1.4 被 保 险 人 可 以 享 受 本 附 加 险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平 安 人 寿 [2009] 疾 病 保 险 002 号 阅 读 指 引 请 扫 描 以 查 询 验 证 条 款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平 安 附 加... 鑫 盛.. 提 前 给 付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投 保 后 10 日 内 您 可 以 要 求 全 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BDB0B2B8BDBCD3B0B2D2E6C8CBC9FACCE1C7B0B8F8B8B6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6BDB0B2B8BDBCD3B0B2D2E6C8CBC9FACCE1C7B0B8F8B8B6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阅 读 指 引 本... 阅 读 指 引 有 助 于 您 理 解 条 款, 对.. 平... 安 附 加 安 益 人 生 提 前 给 付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以 条 款 为 准 您 拥 有 的 重 要 权 益 签 收 合 同 后 10 日 内 您 可 以 要 求 全 额 退 还 保 险 费 1.4 被 保 险 人 可 以 享 受 本 附 加 险 合 同 提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安心财险 )( 备 - 责任保险 ) 2016 ( 附 ) 065 号 扩展类总则第一条本条款是雇主责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附加险条款 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 未尽之处, 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More information

2.国华附加华运家和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国华附加华运家和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国华附加家庭收入保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附加.. 家庭收入保障... 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 保险.....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4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More information

版本控制纪录

版本控制纪录 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 为了帮助您更好的理解本条款, 在阅读本条款前, 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名词说明 阅读提示 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签收保险合同后十天内, 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第十四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何申领保险金...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请您慎重决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D3D0A1BFB5D6AEBCD2CBEACBEAB5C7B8DF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 A3A BAC52E646F63>

<4D F736F F D20B8BDBCD3D0A1BFB5D6AEBCD2CBEACBEAB5C7B8DF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 A3A BAC5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小康之家 岁岁登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附加小康之家 岁岁登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健康告知书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均与主险合同一致

More information

中意附加吉祥如意重大疾病保险 D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吉祥如意重大疾病保险 D 款 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

中意附加吉祥如意重大疾病保险 D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吉祥如意重大疾病保险 D 款 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 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 4.2 在某些情况下,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6.1 在某些情况下,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More information

附件56

附件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特定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More information

国华附加华润年年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国华附加华润年年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国华人寿 [2009] 疾病保险 088 号 国华附加华润年年 C 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附加华润年年... C. 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 10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More information

友邦附加XXX分期给付防癌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XXX分期给付防癌疾病保险 友邦保险 [2015] 疾病保险 023 号 友邦附加安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安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合同(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友邦安惠保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呵护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保险费的交纳 9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保险费的交纳 9.1 周岁 1.2 合同生效 9.2 意外伤害 9.3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9.4 专科医生 9.5 毒品 9.6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6. 合同解除 9.7 遗传性疾病 2.1 保险金额 6.1 解除合同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 [2011] 疾病保险 046 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呵护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保险费的交纳 9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保险费的交纳 9.1 周岁 1.2 合同生效 9.2 意外伤害 9.3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9.4 专科医生 9.5 毒品 9.6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6.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 [2011] 疾病保险 046 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呵护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保险费的交纳 9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保险费的交纳 9.1 周岁 1.2 合同生效 9.2 意外伤害 9.3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9.4 专科医生 9.5 毒品 9.6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6.

More information

安邦骏马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安邦骏马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和谐健康 [2012] 疾病保险 03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和谐健康之路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 ( 即犹豫期 ) 您若要求解除合同, 我们无息退还您所交保险费...1.4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1.6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1.6

More information

何川

何川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院校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4 版 )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院校校方责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智慧星...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日内您提出退保, 不会给您带来损失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智慧星...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日内您提出退保, 不会给您带来损失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智慧星...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 10 日内您提出退保, 不会给您带来损失 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 2.3

More information

国泰安枕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国泰安枕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国泰附加华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1.3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 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 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 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 请您认真阅读下列 重要提示, 具体内容请以 条款内容 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重要提示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3 重大疾病保险金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32D322EB9FABBAA31BAC5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8B9FABBAACAD9B7A25B D35BAC5A3A9>

<4D F736F F D20332D322EB9FABBAA31BAC5D6D8B4F3BCB2B2A1B1A3CFD5CCF5BFEEA3A8B9FABBAACAD9B7A25B D35BAC5A3A9> 国华人寿 [2015] 疾病保险 003 号 国华 1 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1. 号. 重大疾病...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4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More information